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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压力泌水仪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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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压力泌水仪的标准相关的资讯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压力容器、家用电器、燃料电池等218项国家标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压力容器、家用电器、燃料电池等218项国家标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7月24日批准《压力容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218项国家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这些标准将在最近两年实施。在这些标准中除了压力容器系列标准外,还有大量的家用电器、燃料电池检测国家标准将实施。值得我们关注的有《GB/T 2394—2024 分散染料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GB/T 14420—2024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化学耗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钾快速法》、《GB/T 24578—2024 半导体晶片表面金属沾污的测定 全反射X射线荧光光谱法》、《GB/T 44209—2024 纳米技术 多聚糖超顺磁氧化铁溶液铁含量测量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GB/T 44223—2024 纳米技术 动态光散射法粒度分析仪技术要求》、《GB/T 44238—2024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氢气 氦、氩、氮和烃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44242—2024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氢气 无机卤化物、甲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GB/T 44243—2024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氢气 含硫化合物、甲醛和有机卤化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44244—2024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氢气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具体发布的标准如下:1、 国家标准序列国家标准编号国 家 标 准 名 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1GB/T 150.1—2024压力容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50.1—20112025/2/12GB/T 150.2—2024压力容器 第2部分:材料GB/T 150.2—20112025/2/13GB/T 150.3—2024压力容器 第3部分:设计GB/T 150.3—20112025/2/14GB/T 150.4—2024压力容器 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GB/T 150.4—20112025/2/15GB/T 1966—2024多孔陶瓷 显气孔率和体积密度的测定GB/T 1966—19962025/2/16GB/T2092—2024工业用癸二酸GB/T 2092—19922025/2/17GB/T 2394—2024分散染料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GB/T 2394—20132025/2/18GB/T 4706.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2026/8/19GB/T 4706.2—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电熨斗的特殊要求GB 4706.2—20072026/8/110GB/T 4706.7—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7部分: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7—20142026/8/111GB/T 4706.8—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8部分:电热毯、电热垫、电热衣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8—20082026/8/112GB/T 4706.9—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9部分:剃须刀、电理发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9—20082026/8/113GB/T 4706.10—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0部分:按摩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10—20082026/8/114GB/T 4706.1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1部分:快热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11—20082026/8/115GB/T 4706.12—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2部分: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12—20062026/8/116GB/T 4706.13—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3部分: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13—20142026/8/117GB/T 4706.14—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4部分: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14—20082026/8/118GB/T 4706.15—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5部分: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15—20082026/8/119GB/T 4706.17—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7部分:电动机-压缩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17—20102026/8/120GB/T 4706.18—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8部分: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18—20142026/8/121GB/T 4706.19—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9部分: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19—20082026/8/122GB/T 4706.20—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0部分:滚筒式干衣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20—20042026/8/123GB/T 4706.2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1部分: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的特殊要求GB 4706.21—20082026/8/124GB/T 4706.22—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2部分:驻立式烤箱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22—20082026/8/125GB/T 4706.23—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3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23—20072026/8/126GB/T 4706.24—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4部分:洗衣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24—20082026/8/127GB/T 4706.25—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5部分:洗碗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25—20082026/8/128GB/T 4706.26—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6部分:离心式脱水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26—20082026/8/129GB/T 4706.27—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7部分:风扇的特殊要求GB 4706.27—20082026/8/130GB/T 4706.28—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8部分:吸油烟机及其他烹饪烟气吸排装置的特殊要求GB 4706.28—20082026/8/131GB/T 4706.30—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30部分: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GB 4706.30—20082026/8/132GB/T 4706.3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31部分:桑拿加热器具和红外线房的特殊要求GB 4706.31—20082026/8/133GB/T 4706.32—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32部分: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32—20122026/8/134GB/T 4706.33—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33部分:商用电油炸锅的特殊要求GB 4706.33—20082026/8/135GB/T 4706.34—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34部分:商用电强制对流烤炉、蒸汽炊具和蒸汽对流炉的特殊要求GB 4706.34—20082026/8/136GB/T 4706.35—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35部分:商用电煮锅的特殊要求GB 4706.35—20082026/8/137GB/T 4706.36—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36部分: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36—20142026/8/138GB/T 4706.37—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37部分:商用单双面电热铛的特殊要求GB 4706.37—20082026/8/139GB/T 4706.38—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38部分: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特殊要求GB 4706.38—20082026/8/140GB/T 4706.39—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39部分:商用电烤炉和烤面包炉的特殊要求GB 4706.39—20082026/8/141GB/T 4706.40—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40部分:商用多用途电平锅的特殊要求GB 4706.40—20082026/8/142GB/T 4706.4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41部分:便携式电热工具及其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41—20052026/8/143GB/T 4706.43—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43部分:投影仪和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43—20052026/8/144GB/T 4706.44—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44部分:储热式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44—20052026/8/145GB/T 4706.45—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45部分: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45—20082026/8/146GB/T 4706.46—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46部分:挤奶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46—20142026/8/147GB/T 4706.47—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47部分:动物繁殖和饲养用电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47—20142026/8/1
  •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立项《压力扫描阀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6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 我协会组织专家对《压力扫描阀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 6 项团体标准项目进行了立项评审。通过质询和讨论,评审组专家认为有必要制定《压力扫描阀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6项团体标准,一致同意上述标准立项。经研究,我协会同意上述6项团体标准项目列入协会团体标准制定计划。请按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吸纳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专家意见,确保标准质量,并认真组织、按时完成标准制定的相关工作。
  • 国家标准岂能因“企业压力”打折
    一部《火锅底料国家标准》有望年内出台。据悉,国标征求意见稿考虑增加对辣椒、花椒的要求和农药残留量检测,但后考虑到各企业承受能力,也取消了这一要求。(9月29日《重庆晚报》)   什么叫“考虑各企业承受能力”?说白了,就是担心因为制定了“高”标准,而带来种种压力。这种担忧,主要有两种可能。一是对我们企业的生产能力不自信,害怕一与食品的国际卫生标准接轨上了,很多企业的日子就没办法过下去了。二是害怕企业的不满给监管工作带来压力。   但我们对底料中的辣椒、花椒和农药残留量上是否应该有一个数字标准?至少,也应该设置一个具体的缓冲时间表,来给企业施加真正的生产压力。否则,这又如何能引导企业形成那一种安全的、规范的生产行为?   作为食品标准制定的职能部门,公共利益应该作为首先的出发点,设置的标准是否能够保证食品足够的安全,不对人体造成伤害,这才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企业利益则应该往后靠,岂能因为后者而使前者被妥协?   食品的卫生标准因“企业压力”而打折,看起来是在保护企业,其实是有害的行为。商品标准制定的滞后与宽松的背后,隐藏着一种巨大的隐患。比如,把三聚氰胺加入奶粉的潜规则泛滥后,整个国产奶粉行业遭受到了一场“毁灭性”的打击。而中药质量标准过于宽松的恶果是,我们的中药、中成药在国外很难卖出去。这些前者之鉴难道那么快就被遗忘了吗?
  • 解读儿童玩具标准等有关情况
    儿童是玩具的主要消费群体,不合格的玩具会危害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是玩具生产和出口大国,对玩具产品质量安全高度重视,一直在密切跟踪国际标准和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动态,不断完善我国玩具产品标准,以及检测、认证、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严把玩具产品质量安全关。日前,针对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玩具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及可溶性重金属等问题,技术专家介绍了有关情况。   一、什么是邻苯二甲酸脂   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张艳芬: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种增塑剂。目前常用的邻苯二甲酸酯有10多种,为无色油状液体,无味或气味很小,挥发性较低,广泛用于各种日用品以及医用产品。邻苯二甲酸酯主要功能是软化PVC塑料,增强其柔韧性,至今已经在世界范围内使用了50余年。   对于邻苯二甲酸酯的危害性,国际上一直存在争论。近年来,美国和欧盟对邻苯二甲酸酯做过一些安全性评估。欧盟主要采用给动物大量喂食纯邻苯二甲酸酯的方法,发现食用低分子量的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的动物,其生殖和发育受到了不良影响。但食用高分子量的邻苯二甲酸酯(DINP、DIDP、 DNOP)的动物,未发现其生殖和发育受到影响。同时欧盟对人体也进行了安全性评估,至今没有提供有关对人体产生伤害的报告。美国是由疾病预防中心(CDC)对大量人群进行检测,调查邻苯二甲酸酯在人体的暴露情况,至今也未发布到对人体健康产生直接影响的报告。   二、我国玩具标准与国际标准、欧美标准的比较   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张艳芬:我国目前执行的玩具标准《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可迁移化学元素(主要包括可溶性重金属)等所有技术要求与国际标准ISO 8124《玩具安全》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   由于各国发展不同,产品技术法规和标准并没有全球一体化,各国根据自身国家情况制订不同产品技术法规和标准,因此,企业生产加工出口的产品进入不同国家市场必须符合不同市场国家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这是进入国际市场最基本条件。   (一)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欧美标准中关于可迁移化学元素限值的比较。目前,我国玩具标准与现行的ISO国际标准、欧美标准在有害元素可迁移限量上的技术指标是等同的(见下表)。   欧盟2008年底对玩具指令进行了修订,有害元素的限制由8种增加到19种,新增了铝、硼、钴、铜、锰、镍、锡、锶和锌等11种迁移元素。新指令明确规定对这19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要到2013年7月20日才执行,而且欧盟尚无这些新增有害元素的检测方法标准。   美国2008年8月14日生效的《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对儿童用品中所有可触及的材料和油漆提出了新的严格的铅总量限制。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美国最近又发了一个新的文件规定:原定于2011年8月14日执行的总铅限值暂不实施。   针对欧盟和美国有关玩具中有害元素的新规定,我国目前正在积极跟踪研究,并将适时完善我国的玩具相关标准。    我国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欧美标准关于可迁移化学元素限值的比较   (二)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欧美标准中关于邻苯二甲酸酯限值的比较。   欧盟规定:适用于14岁以下的儿童玩具,3种低分子量的邻苯二甲酸酯总含量不得超过0.1% 适用于3岁以下的儿童玩具和所有与口接触的玩具,3种高分子量的邻苯二甲酸酯总含量也不得超过0.1%。美国规定:适用于12岁以下的儿童玩具,3种低分子量的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分别不得超过0.1%,但对另外3种高分子量的邻苯二甲酸酯仅作出了临时性规定,并提出还要进一步进行安全性评估。目前美国也没有强制要求生产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虽然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有关国际标准未对邻苯二甲酸酯进行限制,但为确保婴幼儿的安全,我国在即将颁布实施的婴儿奶嘴(安抚奶嘴)安全标准中,已经对上述6类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值进行了规定,其限量值与欧盟相同。另外,我国正在制修定的其他有关婴幼儿的玩具标准,如《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婴幼儿泳池套装安全要求》等,也将对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进行规定。同时,我国还制定和实施了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方法标准。   三、关于玩具产品的质量监管问题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机械与玩具产品检验研究所所长陈伟:国家质检总局对玩具产品质量安全非常重视,每年都组织对玩具进行国家监督抽查,并从2007年开始对6类儿童玩具产品实行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对玩具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国家监督抽查是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对玩具的可迁移化学元素(即锑、砷、钡、镉、铬、铅、汞、硒)、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等项目进行检验。   从 2007年开始,每年玩具的国家监督抽查都有针对性的对可迁移化学元素的含量进行监督检验。2011年第2季度,对242个批次的塑胶玩具和电玩具进行了监督抽查,对标准中规定8种可迁移化学元素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项目都进行了检验,仅发现3批次产品的铅含量和1批次产品的铬含量不符合限量要求,其他批次产品的可迁移化学元素含量均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国家从2007年6月1日起,对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等6类儿童玩具实施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列入目录内产品,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 玩具出口欧盟标准轮番提高 成本压力加速行业整合
    欧美轮番提高进口玩具安全标准给中国玩具出口带来巨大压力。有企业称,出口欧美玩具的检测费用甚至高于玩具生产成本,这对尚处于生产代工阶段的中小企业来说是致命的打击。商战实践证明,只有时刻跟踪标准变化趋势、按照高标准生产产品,才能为企业赢得商机,赢得市场。   “今年对于玩具行业来说绝非坦途。”这是第111届广交会上大部分中国玩具企业的心声。   近日,欧美玩具标准轮番提高门槛,收紧重金属含量限值,令玩具企业出口之路“步步惊心”。继3月欧盟发布2012/7/EC玩具安全指令收紧镉限值含量之后,美国亦通过新版玩具安全标准ASTMF963-20112011年美国玩具安全标准,该法令对8种可迁移元素的限制已与欧盟标准接轨,并将于6月12日强制生效。而2012/7/EC号指令则将于2013年7月20日起在欧盟各地实施。   除了要面对物料成本上涨、海外需求萎缩等“内外交困”的压力,中国玩具企业更要在重重标准的煎熬之下寻求突围。作为中国玩具出口最大的两个市场,美国、欧盟此番设限给中国玩具出口带来的压力可以预见。   广交会上接受本报采访的玩具企业直呼:“这一行越来越难做了!”但也有企业称,唯有见招拆招,以最高的标准生产,才能“玩转”欧美标准。业内人士称,玩具出口仍未终结,行业或将迎来新一轮整合期。   成本压力加速行业整合   对于许多企业来说,玩具检测标准提高的负面影响是致命的。宁波长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张国强指出,新标准对于产品的生产工艺、原材料、颜色印刷、警示标识都有所提高,将增加产品的检测费用,企业出口成本势必被提高。   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玩具实验室经理林峥霞介绍说,玩具的检测费用相对玩具生产成本更高。2011年美国玩具安全标准对化学测试更广,检测费也相应增加。一个普通毛绒玩具的检测费用约在800元~1000元,每个部件都需检测,包括塑料部件眼睛、鼻子等的牢固度、线缝、塑料边缘光滑度、绳子长度、防火性、化学重金属含量、物理机械、燃烧性能等各个项目。   某家小型玩具企业负责人举例称:“美国玩具标准对线缝作出更高要求,那么缝纫机的针距必须缩小,换机器会导致成本增加”。该负责人还表示,如此一来,产品初期、中期、后期都要验货,每个检测环节要花费一笔钱,产品成本提高近30%。   而一组产品动辄五六千元的检测成本,或可作为产品报价的一部分,由客户来出 或可平摊计入产品单价,那么价格上涨成为必然。但无论选择哪一种成本消化模式,企业订单减少的可能性都会增加。   业内人士称,玩具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而中国玩具制造的创新能力还十分欠缺,设计、包装能力薄弱,处于生产代加工阶段,企业没有产品定价权,发展空间有限。   林峥霞直言:“玩具检测费用的增加对出口量较低的企业经营成本的影响更大。”在目前玩具出口行业整体利润较低的情况下,行业内的整合或将加速。   走在标准之上   尽管主要市场的玩具标准不断提高,但记者也欣喜地发现,一些企业主动应对,成功地迈过一道又一道“门槛”。   奥林达玩具公司主打产品为木制玩具,为欧美某些大型玩具零售商的供应商,该公司经理武聪慧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公司最关注的是玩具涂料方面的指令,2012年欧盟玩具限定的油漆有害物质将从8种重金属提升到19种,对工艺要求更高。但武聪慧表示,工厂一直采用高标准油漆,符合欧美市场的检测要求。公司已经打算从今年10月份之后采用欧盟2013年的标准生产。“早已有客户从去年年底就提出照此标准执行,我们即使不更改油漆材料也能达到要求,几乎不会有成本压力,但这对刚达标的企业来说肯定会大大增加边际成本。”武聪慧说。
  • 第一批5个督察典型案例与“水”有关,释放什么信息?
    海洋保护不力,以生态修复之名违规挖湖造景,违规取水问题突出,盐湖资源开发无序扩张……12月1日,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个典型案例。记者发现,5个典型案例所涉问题均与“水”有关。那么,这些案例指出了哪些事关“水”的问题?为什么要重点关注这些问题,本文试图梳理。哪些问题依然存在?日前,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督察进驻工作。第一批5个典型案例公开,问题聚焦在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首先,“违规取用水”“违规开采地下水”依然存在。甘肃省张掖市地处河西走廊中部,位于黑河流域中游,长期以来干旱少雨,水资源短缺,人水、地水矛盾突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督察发现,张掖市大量人工水面长期违规取水。其中,甘州、临泽等区县有30余处人工水面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水域总面积达6000余亩。不仅如此,督察通报显示,张掖市地下水超采治理不力。由于长期大量抽取地下水,张掖市形成7个超采区,2020年以来,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同样的问题也发生在青海省。柴达木盆地是我国主要的盐湖资源富集区,分布有察尔汗、大柴旦、茶卡等33个盐湖,生态安全地位重要。可以说,水资源是青海盐湖产业发展的命脉所在。而柴达木盆地多年平均降水量仅为83毫米,属于极端干旱区。但督察组发现,一些企业不顾水资源刚性约束,违规取水用水;一些企业超规模或违规开采地下水。其次,违规“挖湖造景”问题屡禁不止。曝光的典型案例中,甘肃省和河南省均被点出了“挖湖造景”问题。通报指出,2020年6月国家加强“挖湖造景”排查整治以来,甘肃省张掖市仍未批先建人工湖,水域面积上百亩。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生态修复之名违规挖湖造景,未经许可违规取用黄河水25万立方米,形成约450亩水面、9个人工岛屿的好阳河湿地公园。最后,违规用海、违法填海等海洋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福建省、海南省被通报案例均涉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福建省一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力,违规用海问题依然存在。此外,两省均存在统筹海水养殖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力问题。督察发现,福建禁养区和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仍有上千亩养殖池塘未清退,且大量养殖尾水通过溪流直排入海,对周边海域水质产生较大影响。海南省文昌市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养殖塘清退缓慢;养殖尾水直接排入红树林,严重威胁区域红树林生境。重视“水”说明什么?人类逐水而居、依水而生、因水而兴。人类文明始于江河,大江大河安澜则泽被万民,若其肆虐则洪水滔滔。故古人有云,五害之属,水最为大。善治国者,必先治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对实现全要素国土空间治理和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从山顶到海洋”,意味着要以入海河流为重点,统筹实施流域治理和海域治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其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重大战略,当仁不让成为督察重点。5省份中,河南、甘肃、青海3省均处于黄河流域流经省份。在历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黄河流域区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都是关注焦点。例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就指出,黄河湿地保护区三门峡段有多家企业无序开采、黄河湿地保护区洛阳等段违法采砂等问题,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造成不小影响。从流域到海域,本次督察5省份中,福建、海南为两个沿海省份。中国环境报记者在督察启动之际就曾分析,前两轮督察已经先后发现涉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150多个。“看海”依然是本次督察的重要内容和重点关注领域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强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关爱海洋”“下决心采取措施,全力遏制海洋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趋势,让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有一个明显改观”,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在认识高度、改革力度、实践深度上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然而,不容忽视的现状是——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得到根本缓解,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等问题仍然突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美海洋生态环境的需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仍需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综上所述,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5个典型案例聚焦于黄河大保护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正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各省要以此次督察通报为警示,落实好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做好督察整改工作。
  • 解读《生乳》安全标准制定过程和有关指标
    近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乳品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组长王竹天研究员和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乳品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成员、教授级高工孟瑾就《生乳》安全标准制定过程和菌落总数指标、蛋白质含量指标等情况进行了解读。   《生乳》等乳品安全标准是如何清理整合的,遵循什么原则?   据王竹天研究员介绍,按照《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有关规定,2008年底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始清理整合乳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农业部、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组成乳品安全标准清理协调小组,并由各部门推荐近70名专家组建了专家组,制定了专门工作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广泛征求部门、科研机构、行业、专家的意见,并上网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同时通报了世贸组织(WTO)。经过1年的努力,完成了包括《生乳》在内的66项乳品标准,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于2010年3月正式公布。   王竹天研究员说,乳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保护消费者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确保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是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衔接,考虑乳品行业现状和产业发展,确保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三是根据乳品安全特性合理分类,整合现行乳品安全相关标准,扩大标准覆盖面,增强通用性和合理性 四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积极借鉴国外管理经验。《生乳》标准是乳品标准清理中的重点,其指标设置分为三类:一是安全指标,比如污染物、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菌落总数等,二是质量指标,比如蛋白质、脂肪等,三是感观指标,如色泽、气味等。《生乳》标准综合考虑了安全、质量、行业发展等因素,是生乳生产和收购的准入门槛。   生乳的菌落总数指标主要用来反映什么状况,是不是太松了?   孟瑾高工强调,生乳作为原料乳,消费者不会直接饮用,生产企业使用其生产产品时要经过杀菌等工艺,达到乳制品产品国家标准规定后方可上市销售。他解释,《生乳》中设置菌落总数指标主要是为了反映奶牛健康状况、牧场卫生状况和冷链运输质量控制情况。1986年,农业部门制定的《生鲜乳收购标准》(GB/T6914-86)将生乳中菌落总数分为四个等级,Ⅰ级低于50万CFU(菌落形成单位)/毫升,Ⅱ级低于100万CFU/毫升,Ⅲ级低于200万CFU/毫升,Ⅳ级低于400万CFU/毫升,按照该标准,菌落总数小于等于400万CFU/毫升的生乳都符合收购要求。新公布的《生乳》标准总结该收购标准实施多年经验的基础上,将生乳中菌落总数指标从400万CFU/毫升调整为200万CFU/毫升,提高了生乳收购门槛,应该说是要求更加严格了。   孟瑾高工表示,随着奶牛养殖业的发展和养殖水平的提高,养殖环境的改善,生乳菌落总数会逐步降低。国家鼓励企业在生乳收购中设置菌落总数分级收购标准,引导奶农标准化规模养殖,不断提高生乳质量,我们也将根据产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相关指标。   生乳的蛋白质含量指标是根据什么制定的,水平低不低?   孟瑾高工告诉我们,《生乳》蛋白质指标是反映原料乳的质量指标,不是供消费者食用的乳制品终产品指标。据农业部门调查,我国生乳蛋白质含量范围在2.8%-3.2%之间,平均值为2.95%,但生乳蛋白质含量受奶牛品种、饲料、饲养管理、泌乳期、气候等多个因素影响,比如在5月下旬至8月下旬的3个月的泌乳期内,相当一部分牛奶蛋白质含量低于2.95%的平均值。   孟瑾高工特别提示,《生乳》标准中蛋白质含量指标是生乳收购的最低要求,乳品企业根据优质优价的原则收购牛乳,将不同蛋白质含量的生乳用于不同类型乳制品产品的生产,其产品必须达到相应乳制品产品国家标准中蛋白质含量规定后方可出厂上市销售,例如《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标准中规定蛋白质含量都不得低于2.9克/100克。   他说,为进一步鼓励奶牛科学饲养,推进生乳收购“按质论价”的进程,农业部正在着手制订生乳分级标准,引导乳品加工企业合理使用不同等级的生乳生产差异化乳品。王竹天研究员也表示,卫生部依法正在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将根据跟踪评价意见对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
  •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答记者问
    p   近日,《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以下简称《标准》)发布实施。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标准》的修订背景、思路等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问:《标准》修订背景和思路是什么? /p p   答:《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为我国加强危险废物填埋环境管理、防范填埋过程的环境风险发挥了关键作用。该标准已发布实施18年,随着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需求不断增加,我国危险废物填埋场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相继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缺乏针对特殊地质条件下的填埋场设计要求、防渗系统施工和验收要求薄弱、填埋场运行过程污染控制要求不够完善等,亟需通过标准修订,提升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技术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降低环境风险。另外,由于填埋废物环境危害特性长期存在,填埋处置应被视为危险废物在环境隔离条件下的长期贮存措施,填埋场需长期维护和监测,并需考虑到达设计寿命期后的填埋废物处置方案,以确保其环境风险长期可控。 /p p   本次标准修订思路:一是严格控制环境风险,提高填埋场建设标准,避免低水平填埋场无序发展。二是提高填埋场入场要求和运行技术门槛,促进废物源头减量化。三是确保危险废物填埋场运行和封场后的长期环境安全。 /p p   问:《标准》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p p   答:本次修订旨在降低填埋场渗漏导致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修订重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p p   一是完善填埋场选址要求。增加了填埋场选址应没有泉水出露等技术要求,明确了填埋场场址天然基础层的饱和渗透系数要求,对于特定地质条件提出了刚性填埋结构的建设要求。 /p p   二是加强设计、施工与质量保证要求。增加了渗滤液导排层渗透系数、可接受渗漏速率技术规定,新增了设计寿命期后废物处置方案制定要求,通过新增施工方案等报备要求确保填埋场科学施工。 /p p   三是细化废物入场填埋要求。明确了进入柔性填埋场和刚性填埋场的污染物控制限值、水溶性盐总量、有机质含量等技术要求。 /p p   问:本次标准修订首次对刚性填埋提出建设运行要求,其制定过程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 /p p   答:我国现有的刚性填埋场都采用大型水池工艺,由于不同废物的密度、压实度差异较大,在填埋过程中易产生不均匀沉降,刚性填埋工艺环境风险突出。本次修订借鉴了国内外刚性填埋场的建设规定和经验,要求刚性填埋场应分成单元建设,能在目视条件下观察到每个填埋单元的渗漏情况,并考虑了有利于以后可能的废物回取操作。 /p p   鉴于东部沿海地区填埋处置能力仍然紧张,填埋需求旺盛。考虑到环境敏感性与建设高标准的填埋场需求,本次修订规定对于地下水位高、软土区等特定地质条件如需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必须采用刚性填埋建设方案。 /p p   问:本次修订对于危险废物填埋运行管理要求更加严格,主要考虑什么因素? /p p   答:危险废物填埋场环境风险控制主要是通过三重屏障实现,一是地质屏障,二是防渗屏障,三是预处理屏障。其中地质屏障是通过选址进行保障,防渗屏障和预处理屏障都和运行管理要求紧密联系。加强危险废物填埋场运行管理要求,通过监测渗滤液产生量、渗滤液组分和浓度、渗漏检测层渗漏量、地下水监测结果等数据可对填埋场环境风险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填埋场长期运行过程的环境安全。 /p p   问:本次标准修订细化了不同类型填埋结构的入场要求,是如何细分的? /p p   答:本次修订根据不同结构危险废物填埋场的环境风险大小,规定了废物入场不同技术要求。对于柔性填埋结构,规定了填埋废物浸出液中的有害成分浓度限值、有机质含量等要求。考虑到废盐等水溶性物质对于填埋稳定性的不利影响,对废物进入柔性填埋场水溶性盐总量也提出了具体规定。基于刚性填埋结构的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和日后回取再利用的需求,本次修订适当放宽了废物进入刚性填埋场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p p   问:本次修订规定了填埋场应制定到达设计寿命期后填埋废物的处置方案,如何理解填埋场的设计寿命期? /p p   答:设计寿命期是指填埋场在正常运行条件下,高密度聚乙烯(HDPE)防渗膜、导排介质等材料性能衰减使得填埋场渗漏量逐渐增加,最终造成其丧失安全填埋的时间。影响填埋场设计寿命期的关键因素是填埋场建设材料的质量和建设、施工、运行管理技术水平。危险废物填埋场在进入封场后到达设计寿命期的很长时间内都应该继续加强监测,确认其环境风险可控。 /p p   问:本次《标准》修订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p p   答:本次修订基于危险废物填埋环境管理需求和技术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技术水平,并凸显以下四方面的作用: /p p   一是有利于提高危险废物填埋行业水平。本次修订将提高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运行水平,有效防止危险废物填埋行业的低水平竞争,提升企业在填埋过程的污染控制水平和管理水平。 /p p   二是有利于控制危险废物填埋环境风险。危险废物填埋是重要社会风险防范领域之一,本次修订将会加强危险废物填埋全过程的环境风险控制,识别关键环境风险环节,以保障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安全。 /p p   三是有利于推进地方填埋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本次修订将促进地方政府加强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企业的环境监管,切实推动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危险废物填埋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p p   四是有利于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本次修订提出的刚性填埋结构将有利于今后的废物回取利用,将填埋废物再次纳入废物资源循环再生产业链中,对减少填埋量、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起到关键作用。 /p
  • 化学药品研发中对照品(标准品)有关技术要求
    药物的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的制订是药物研发的主要内容之一,药品标准物质也是质量标准和质量研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药品质量标准的物质基础。药品标准物质在新药研究中与产品定性、杂质控制及量值溯源密切相关,标准物质的运用贯穿于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的制订工作中。一、概述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药品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即药品标准中使用的具有确定的特性或量值,用于对供试药品赋值、定性、评价测定方法或校准仪器设备的物质,其中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标定和管理国家标准物质”,“申请人在申请新药生产时,应当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制备该药品标准物质的原材料,并报送有关标准物质的研究资料”。但在新药研究中,普遍存在对照品(标准品)的应用超前于中检所制备和标定的情况,鉴于新药研究的连续性以及标准物质在新药研究中涉及量值溯源、产品定性、杂质控制及其在药品质量控制中的重要性,标准物质的制备和标定与药品的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乃至药理毒理学研究中剂量的确定等临床前基础研究间存在密切关系,因此,药品对照品(标准品)的研究(制备与标定)也是药品审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二、对照品来源1、所用对照品(标准品)中检所已经发放提供,且使用方法相同时,应使用中检所提供的现行批号对照品(标准品),并提供其标签和使用说明书,说明其批号,不应使用其他来源者;如使用方法与说明书使用方法不同(如定性对照品用作定量用、效价测定用标准品用作理化测定法定量、UV法或容量法对照品用作色谱法定量等),应采用适当方法重新标定,并提供标定方法和数据;若色谱法含量测定用对照品用作UV法或容量法,定量用对照品用作定性等,则可直接应用,不必重新标定。2、申报临床研究时,如中检所尚无供应,为不影响注册进度,可先期与中检所接洽制备和标定,申报时提供标定报告、标签(应标明效价或含量、批号、使用效期)和使用说明书;也可与省所合作标定,申报时提供标准品或对照品研究资料,“说明其来源、理化常数、纯度、含量及其测定方法和数据”;标定有困难时,可使用国外药品管理当局或药典委员会发放的对照品(标准品)或国外制药企业的工作对照品(标准品),进行标准制订和其他基础性研究,但应提供其标签(应标明其含量)和使用说明书,能保证其量值溯源性;也可使用国外试剂公司(如sigma公司等)提供的对照品(标准品),但应提供试剂公司该批对照品(标准品)的检测报告(用作含量测定时,应有确定的含量数据),如为高纯度试剂,提供了国外试剂公司检测报告(用作含量测定时,应有确定的含量数据)时,也可使用,并应能保证其量值溯源性,但申请人应及时与中检所接洽对照品(标准品)的标定事宜,临床研究期间完成此工作。3、直接申报生产品种,如中检所尚无供应,可参照2中要求进行,并提供相应研究资料,但申请人在标准试行期间应与中检所接洽并完成的标定事宜。三、对照品(标准品)标定的技术要求1、创新药物应说明对照品(标准品)原料的制备路线、精制方法、质检报告,提供理化常数和纯度的测定数据及分析结果(包括相关图谱),提供标定方法的研究和验证资料(如与原料药质量研究项下相同,可不再提供)、含量测定数据及经统计分析得到的对照品(标准品)含量结果,并说明进行临床前药学研究、药理毒理学研究所用样品的含量是否用该批对照品(标准品)确定或可用该批对照品(标准品)进行量值溯源。纯度测定方法应选用色谱法,并采用两种以上不同分离机理或不同色谱条件并经验证的色谱方法相互验证比较,同时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或其它适宜方法检测HPLC法的色谱峰纯度,而后根据测定结果经统计分析确定对照品(标准品)原料的纯度。对于组份单一、纯度较高的药物,对照品(标准品)标定方法宜首选可进行等当量换算、精密度高、操作简便快速的容量法。可根据药物分子中所具有的官能团及其化学性质,选用不同的容量分析方法,但应符合如下条件:(1)反应按一个方向进行完全;(2)反应迅速,必要时可通过加热或加入催化剂等方法提高反应速度;(3)共存物不得干扰主药反应,或能用适当方法消除;(4)确定等当点的方法要简单、灵敏;(5)标化滴定液所用基准物质易得,并符合纯度高、组成恒定且与化学式符合、性质稳定(标定时不发生副反应)等要求。标定方法的选择要关注如下事项:(1)供试品的取用量应满足滴定精度的要求(消耗滴定液约20ml);(2)滴定终点的判断要明确,提供滴定曲线。如选用指示剂法,应考虑其变色敏锐,并用电位法校准其终点颜色;(3)为排除因加入其它试剂而混入杂质对测定结果的影响,或便于剩余滴定法的计算,可采用“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的办法;(4)要给出滴定度(采用四位有效数字)的推导过程。标定结果要根据3个以上实验室各不少于15组测定结果经统计分析,去除离群值和可疑值后的结果,并报告可信限。如该药物没有可进行等当量换算并符合要求的容量法时,可采用反复纯化的原料,色谱法确定纯度后扣除有关物质、炽灼残渣、水分和挥发溶剂等后的理论含量确定为标准品含量,以此为基准进行对照品(标准品)的换代和量值传递。用于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的第一代基准标准品可参照上述方法标定,如为多组份抗生素,其组份比例应与拟上市产品组份比例一致或接近,或以其中某一组份纯品为基准标准品,但要注意标准品换代时量值传递的恒定。仅用于鉴别定性的化学对照品,注重其结构确证的研究资料,纯度和含量的要求一般可适当降低。杂质对照品,用作限度要求时,应提供其来源(合成路线)、结构确证的研究资料,应具备较高的纯度和含量,并提供纯度和含量的的测定结果,提供质量控制标准。2、其他类别药物用于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的标准品须用上市国的国家标准品或原发厂的工作标准品为基准标准品进行标定。标定时采用的原料药应符合相应要求,并提供原料的制备路线、精制方法、质检报告,提供理化常数和纯度的测定数据及分析结果(包括相关图谱)。标定须用现行版中国药典附录收载的“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三剂量法,并提供详细的方法学研究,包括检定菌和培养基的选择、剂量和剂距选择、缓冲液选择(如与质量研究项下相同,可不再提供)。每次标定结果均应照“生物检定统计法-量反应平行线测定法(3.3)”法进行可靠性测验及效价计算。对照品是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日常工作中发现,研发单位在对照品的制备、研究、标定、使用及保存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问题。作为对照品,其研究工作的质量以及质量标准的高低直接影响新药研究的质量,对其提出技术要求是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控制与新药研究的结果准确有效,需重视起来。
  • 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农用地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建设用地标准》),将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制修订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p p    strong 问:制修订《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有什么背景和意义? /strong /p p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要求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p p   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自1995年发布实施以来,在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已不能满足当前土壤环境管理的需要。该标准一是不适应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需要 二是不适用于建设用地。 /p p   《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的出台,将为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于贯彻落实《土十条》,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的名称为什么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strong /p p   答:《土十条》明确要求土壤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这个思路汲取了国外几十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经验和教训。 /p p   为充分体现《土十条》风险管控的思路,《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采用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名称。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strong /p p   答:一是立足国情。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不超越国情制定土壤标准。 /p p   二是问题导向。《农用地标准》充分考虑我国土壤环境的特点和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为农用地分类管理服务。《建设用地标准》落实“土十条”关于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的要求,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制定标准。 /p p   三是创新思路。《农用地标准》针对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之间关系复杂的特点,根据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的管理思路,创造性提出了两条线(即筛选值和管制值)的标准修订思路。《建设用地标准》根据我国国情,为防止滥用风险评估方法、随意放宽修复目标值,分别制定筛选值和管制值,对建设用地进行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 /p p   四是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国内外最新的科研成果,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相关先进经验。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与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比较,有什么变化? /strong /p p   答:修订后的《农用地标准》与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有本质区别,不宜直接比较两者宽严。《农用地标准》遵循风险管控的思路,提出了风险筛选值和风险管制值的概念,不再是简单类似于水、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的达标判定,而是用于风险筛查和分类。这更符合土壤环境管理的内在规律,更能科学合理指导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strong /p p   答:《农用地标准》以保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兼顾保护农作物生长和土壤生态的需要,分别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和监督要求,适用于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分类。园地和牧草地可参照执行。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为什么分别规定了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两类限值?农用地土壤污染物超过《农用地标准》规定限值的,农产品质量就不安全吗? /strong /p p   答:《农用地标准》针对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之间关系复杂性的特点,创造性提出了两条线(即筛选值和管制值)的标准修订思路。 /p p   风险筛选值的基本内涵是: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该值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对此类农用地,应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p p   风险管制值的基本内涵是: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该值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高,且难以通过安全利用措施降低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对此类农用地用地,原则上应当采取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退耕还林等严格管控措施。 /p p   农用地土壤污染物含量介于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的,可能存在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风险。对此类农用地原则上应当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p p   “土十条”要求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已制定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农用地具体类别划分将以《农用地标准》为基础,结合食用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确定。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有关风险筛选值项目是怎么确定的?风险管制值的污染物项目为什么少于风险筛选值? /strong /p p   答:《农用地标准》风险筛选值共11个污染物项目,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增加一项污染物苯并[a]芘。其中,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从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角度,保留镉、汞、砷、铅、铬等5种重金属 从保护农作物生长的角度,保留铜、锌和镍等3种重金属。六六六和滴滴涕,自我国1983年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以及分别在2014年和2009年基本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以来,在农用地土壤中残留量已显著降低,基本不会成为影响稻米和小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物,但保留六六六、滴滴涕两项指标作为其他项目。此外,参考有关发达国家经验,增加苯并[a]芘指标作为其他项目。 /p p   从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角度,《农用地标准》只对镉、汞、砷、铅、铬等5种重金属制定风险管制值。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关标准是否具有可比性? /strong /p p   答:目前,仅有少数国家和地区针对农用地制定了土壤环境质量类标准,但各国和各地区相关标准的保护目标各不相同,有的是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的是保护农作物生长(如防止减产),有的是兼顾保护人体健康和土壤生态 此外分析方法(特别是重金属)也存在差异。 /p p   《农用地标准》基于我国国情,创造性提出了两条线(即筛选值和管制值)的标准修订思路,总体上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农用地的相关标准不具有可比性。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strong /p p   答:《建设用地标准》以人体健康为保护目标,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适用于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中的土壤污染风险指什么? /strong /p p   答:《建设用地标准》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是指建设用地上居住、工作人群长期暴露于土壤中污染物,因慢性毒性效应或致癌效应而对健康产生的不利影响。 /p p   构成风险有三要素,污染源、暴露途径和受体(如人群)。比如土壤存在污染,如果采取隔离措施,人不接触,也就是说切断了暴露途径,那么土壤污染对人的健康风险消除或大大降低。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规定的两类建设用地主要区别是什么? /strong /p p   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本标准主要根据保护对象暴露情况的不同,并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分为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 /p p   第一类用地,儿童和成人均存在长期暴露风险,主要是居住用地。考虑到社会敏感性,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也列入第一类用地。 /p p   第二类用地主要是成人存在长期暴露风险。主要是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 /p p   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建设用地可参照上述类别划分。 /p p   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第一类用地的,适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 规划用途为第二类用地的,适用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规划用途不明确的,适用于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建设用地标准》风险筛选值的,都要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吗? /strong /p p   答: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建设用地标准》风险筛选值的不一定都要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 /p p   风险筛选值的基本内涵是: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低于该值的,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超过该值的,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应当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具体污染范围和风险水平 并结合规划用途,判断是否需要开展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 /p p   风险管制值基本内涵是: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该限值的,对人体健康通常存在不可接受风险,需要开展修复或风险管控行动。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若需采取修复措施,其修复目标应当如何确定?筛选值和管制值是修复目标值吗? /strong /p p   答:筛选值和管制值不是修复目标值。建设用地若需采取修复措施,其修复目标应当依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确定,且应当低于风险管制值。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中污染物项目是如何确定的? /strong /p p   答:本标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并总结了北京、上海、浙江、重庆等地方经验,确定了85项污染物指标,基本涵盖了重点行业污染地块中检出率较高、毒性较强的污染物。综合平衡管理需求,《建设用地标准》将污染物清单区分为基本项目(必测项目)和其他项目(选测项目)。 /p p   《建设用地标准》未考虑主要影响地下水的污染物,如氨氮、氟化物、甲基叔丁基醚(MTBE)、苯酚等。有关保护地下水的土壤标准另行制定。此外,一些毒性较小,推导的筛选值数值很高、现实中很少出现超标情况的污染物,如蒽、荧蒽、芴等多环芳烃指标以及锌、锡等金属指标也未纳入。 /p p    strong 问:疑似污染地块应当测试哪些污染物指标? /strong /p p   答:土壤中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原则上应当根据保守原则确定。疑似污染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及其在环境中转化或降解产物均应当考虑纳入检测范畴。漏检污染项目可能发现不了污染,造成误判。 /p p   根据《建设用地标准》,疑似污染地块应当测试的污染物指标包括:一是《建设用地标准》中所列基本项目,共45种。二是依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污染物,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标准》其他项目中所列的污染物。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未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如何筛查和评估风险? /strong /p p   答:参照国际惯例,《建设用地标准》明确:本标准未列入的污染物项目,可依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规定开展风险评估,推导特定污染物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与发达国家标准相比处于什么样的水平? /strong /p p   答:《建设用地标准》中污染物项目取值是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规定的关于人体健康的风险评估方法计算得出,并参考发达国家的具有可比性的标准,结合我国国情,优化调整后确定。《建设用地标准》85项指标,筛选值定值与国际相关标准值的平均水平相当,管制值原则上高于大部分国家筛选值或类似标准值的定值。 /p p    strong 问:重金属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有的背景值甚至非常高。《建设用地标准》对此类建设用地如何考虑 ? /strong /p p   答:借鉴国际经验,《建设用地标准》规定:具体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水平的,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p p   土壤环境背景值,指基于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统计值。通常以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某一分位值表示。其中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是指在一定时间条件下,仅受地球化学过程和非点源输入影响的土壤中元素或化合物的含量。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是否考虑了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 /strong /p p   答:土壤中污染物的有效性问题在科学上极为复杂。少数国家在制定农用地土壤相关标准时,对有效性问题有所考虑 各国在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标准时,基于保守原则,通常未予以考虑。 /p p   我国《农用地标准》按不同pH分档制定标准,已对重金属的有效性进行了适当考虑。《建设用地标准》未考虑有效性问题。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中相同的污染物,标准值为什么不一样? /strong /p p   答:《建设用地标准》主要是基于保护人体健康,制定相关标准值,而农用地风险管控标准主要基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相关标准值。二者保护目标不一样,相关标准值推导方法不一样,不具有可比性。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有关重金属的测试方法为什么沿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 /strong /p p   答:四酸法指采用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全分解的方法,彻底破坏土壤的矿物晶格,能够提取土壤中所有重金属。因晶格内的重金属在可预见的环境过程中不会释放到环境中去,对于重金属风险评估而言,采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相对偏保守。 /p p   王水法能够提取除晶格外的所有重金属,更能客观反映重金属的土壤污染风险,符合《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的定位和功能,也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p p   但鉴于目前我国土壤重金属测试,利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比较常用,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备,对于现行监测标准中两种方法体系都存在的污染物,包括镉、铜、铅、镍等,现阶段《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仍沿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 /p
  • 瓶装水水质国标不及自来水:测菌仍按苏联标准
    今年3月以来,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农夫山泉的“质量门”持续发酵。这场风波的核心,是舆论对地方标准宽松于国家标准的质疑。   连日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国内十多位相关领域专家,并收集了饮用水行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共几十份卫生标准,进行了一一比对。其背后,呈现出中国瓶装水行业标准乱象。   在公众的认知中,瓶装水应该比自来水更安全。然而,瓶装饮用水的国标中,水质指标仅有20项,相比之下,自来水的标准中水质指标有106项 而一些病菌和微生物指标,也被认为瓶装水的标准宽松于自来水。   国内多地出现了“天然山泉水”等新地方标准,与“天然矿泉水”一字之差,但在矿物质指标上却与后者相差甚远。   此外,印刷在每瓶水上,理应公开告诉消费者的企业标准,却成为“商业机密”,新京报记者向雀巢、可口可乐、康师傅和统一等多家知名企业发函要求查看其企业标准,均遭拒绝。   同时,新京报记者采访发现,在标准背后,一个标准的确立,更改,消失更有诸多疑问。标准的背后有着行业巨头、利益集团不同程度的“参与”。   看似清澈透明的瓶装水中,有多少不为公众所知的秘密?   【国标之疑】   瓶装水标准不如自来水?   指标总数少,汞、甲醛等毒理指标缺失,大肠菌群的指标似乎略高于自来水……这样的瓶装水国标是否低了些?   瓶装水指标数目少于自来水   黄越是北京的一名“白领”,初来北京时,他发现这里的自来水水垢比家乡重很多,怀疑自来水质量不过关,他一直坚持饮用各种瓶装水。   然而,今年4月,一则关于农夫山泉的标准不如自来水标准的报道让他颇为吃惊,从那时起,他开始留意各种瓶装水的具体名称和标准号,却被“天然水”、“山泉水”、“矿物质水”、国标、地标、企标等一大堆概念和名词搞得一头雾水。   瓶装水的标准到底是怎样的,是否真的比自来水安全?随着农夫山泉“标准风波”的不断发酵,黄越的问题也成为了很多人的疑问。   在我国,关于包装饮用水,目前已有4份国标,其中一份名为《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国标(以下简称“瓶装水国标”)适用范围最广。   4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除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已有明确的国家标准外,其他包装饮用水均需符合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新京报记者将这份国标与自来水国标进行对比,发现了诸多疑问。   首当其冲的,是水质指标的数目。在很多人认知当中,瓶装水应该比自来水更加干净、安全,但在《桶(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9298-2003)中,水质指标仅有21项,远远少于自来水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的106项。   诸如汞、银、四氯化碳、甲醛在内的毒理性指标,以及pH值、硬度等较为常见的水质指标,都未出现在瓶装水国标中。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的一位专家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指标数目少于自来水,是因为“瓶装水的源水来自于自来水,所以在自来水检测过之后,某些项目上,瓶装水应该不需要进行检测。”   新京报记者查阅标准发现,瓶装水国标的确要求原料用水符合自来水国标的规定,但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诸如农夫山泉之类的“天然水”,已并非使用自来水作为源水。   瓶装水标准滞后   在指标数目之外,瓶装水国标似乎也比自来水更宽松。   瓶装水国标中大肠菌群指标为MPN/100ml≤3,而自来水国标中则要求不得检出。   浙江大学食品与营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叶兴乾此前在一篇论文中研究认为,国家瓶装水标准对微生物的要求相对较低,甚至低于自来水国标。   中疾控环境所的专家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是两种不同的检测方法所致。“以前检测菌群是按照旧式的苏联标准,取1L水检测,不得超过3个菌,而后世界卫生组织改进了检测方法,取100ML水,当中不得验出。”该专家说,世卫组织更新了检测方法之后,自来水的标准随即更新,而瓶装水标准未更新。   “这事实上是瓶装饮用水标准滞后,我们应该向国际看齐。”北京市矿泉水委员会常务副会长王绣燕说。   瓶装水自来水国标涉及部门不同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饮用水安全研究所前所长刘文君表示,这样的局面反映出,我国在标准制定、产品监管等方面还有一定的问题。   中疾控环境所的专家介绍说,自来水国标的出台涉及多个部门,2006年修订的自来水国标,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牵头,联合水利、环保、疾控等方面的相关单位共同修订。   而瓶装水标准主要是原中国疾控中心食品所牵头制定,涉及的部门主要在卫生系统,起草单位还包括了一家企业。   对于瓶装水标准不如自来水的质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一位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称,“这很复杂。几句说不清”。   新京报记者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提出采访要求,至截稿时未得到回复。   【地标之惑】   山泉水地方标准林立   一些地标未及时更新,与国标发生了冲突 而另一些地标中的“新概念”,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山泉水概念迷惑消费者   在此前的农夫山泉“标准风波”中,农夫山泉所参照的浙江省地方标准(地标),明显不如自来水国标,遭舆论诟病。近日浙江省卫生厅发文称,地标中的安全相关指标不得与国家标准相违背,认为农夫山泉所参照的浙江省地标应“自行废止”。   本应5年前“自行废止”的浙江地标,被企业使用多年,相关企业和部门是否存在失职甚至违法行为?国内还有多少这类失效地标还在被企业采用?新京报记者就此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了解,该中心回应称,中心不负责监管工作。   新京报记者收集了十多份地方标准。发现包装水地标中,“天然泉水”概念正在各地悄然兴起。   截至目前,已有包括云南、贵州、湖南、广东、河北在内的多个省份出台“山泉水”地方标准,有的名为“天然泉水”,有的则名为“天然山泉水”。事实上,国家早已制定了“天然矿泉水”的国标,地方纷纷订立“山泉水”地标,是何原因?   “变换名称里的一个字,对企业来说可以降低太多的成本。”中国矿泉水联合委员会秘书长廖雷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矿泉水的国家标准是国土资源部牵头制定的,对于企业来说,瓶装水上要想印“天然矿泉水”5个字,需要有采矿资质的审批,此外还要对开采地的水源进行春夏秋冬4次检测。在他看来,企业热捧“山泉水”,有傍矿泉水,迷惑消费者嫌疑。   山泉水地标不及矿泉水国标   对比已公开的“山泉水”地标与“天然矿泉水”国标,其中“山泉水”与“矿泉水”虽然只有一字之差,矿物质的含量却存在多处不同之处。   天然矿泉水国标中规定了8项矿物质的最低含量,企业生产的矿泉水至少要有一项达标,方能称之为“天然矿泉水”。   相比之下,一些山泉水地标对于矿物质含量的要求更为宽松。例如,河北省天然泉水地标(DB13T1269-2010)中列出了5项矿物质的界限指标,但其中4项低于矿泉水国标。例如该地标中锌的界限指标为不低于0.05mg/L,而国标中的这一指标为不低于0.20mg/L,相差4倍。类似的情形在贵州等地的“山泉水”地标中也存在。   另一些省份的山泉水地标,则没有对矿物质界限指标作出说明。例如,广东饮用天然山泉水地标(DBS44001-2011)和云南的山泉水地标(DB53/118-2009)中,都没有矿物质界限指标。专家认为,没有矿物质界限指标的所谓山泉水,和普通自来水无异。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羽楠曾解释“天然泉水”概念,认为除矿物质含量不需要天然矿泉水那么高外,其他各项和天然矿泉水一致。而目前云南、贵州制定的“山泉水”地标中,毒理指标中重金属和微生物指标高过矿泉水国标。矿泉水国标规定,镉的含量应不超过0.003mg/L,但这两份地标均放宽至0.005mg/L。   在微生物上,包括云南、贵州和湖南省瓶装饮用天然泉水地方标准,其大肠菌群总数限制上均为MPN/100ml≤3,而“矿泉水”国标中为MPN/100ml≤0。这些地标不仅不如天然矿泉水,甚至不如自来水。   企业参与制定地标   “像这样的地方新型饮用水概念标准,多为地方企业推动出台,背后有他们自己的利益在里面。”廖雷说。   新京报记者发现,这些地方标准的制定大多都有企业的参与。例如云南的那份地标,起草单位包括了云南大山饮品有限公司、云南天外天天然饮料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瓶装水企业 广东的山泉水地标也有广东鼎湖山泉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参与。   【企标之谜】   “商业机密”背后存质量隐忧   与公开可查的国标、地标相比,大多数的企业标准都被宣称为“商业机密”。这些攸关公众健康的数据,媒体、公众无从知晓。   新京报记者在北京调查市面上公开售卖的瓶装水发现,占据主要市场份额的十多种瓶装水品牌中,有三分之一是执行企业标准。   企业拒绝公开企标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介绍说,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工业产品,各企业可以根据安全、卫生要求制定企业标准,并且企业标准必须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新京报记者向雀巢、统一、可口可乐、康师傅等知名企业提出公开企业标准,上述三家公司均表示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同时以企业标准涉及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公开企业标准。   事实上,《食品安全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律师邱宝昌认为,企业标准作为一个生产的基本指标,并不涉及其生产环节的工艺流程和商业机密,并且已经明确标注在其生产产品包装之上,如果消费者有意愿了解产品资质,法律上,企业有义务向消费者公开生产标准。   企标可靠性存疑   新京报记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一份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的矿物质水企业标准(Q/KKK 0003 S-2009),标准由该公司发布,自2010年1月29日起实施,并已在云南省卫生厅备案,备案期从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   标准显示,该企业的矿物质水,是以纯净水为原料,人工加入硫酸镁,氯化钾制成。   相对瓶装水国标,该企业标准缺少“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指标 此外,作为瓶装水重要毒理指标的镉(镉损害肝和肾脏,对人体危害严重),该标准里也没有。在记者获取的另一份标准中,大连半岛山泉饮品厂出台的矿物质水企标中,明确对镉的含量做出了限制,mg/L≤0.005,与瓶装水国标相同。   不愿具名人士对新京报记者称,镉是重要的水体污染物,近年云南多地爆发镉污染事件。   同时,相比自来水国标,可口可乐的这份企业标准也没有汞,铬,氰化物,甲醛等限制指标。而大肠杆菌一项,也比自来水低。   【标准之乱】   部分矿物质水用自来水添加制造   复杂的标准体系看似覆盖了所有的包装饮用水,但由于分类方式不同,相互间还是出现了交叉和空白。   5个国标分类混乱   目前中国关于饮用水的国标共有5个。除自来水标准外,剩下4个国标均为包装水标准。   其中,从产品分类,有“天然矿泉水”国标和“纯净水”国标,剩下所有包装水均被纳入瓶装水国标范围。   这样的标准体系看似覆盖了所有的包装饮用水,但由于分类混乱,相互间还是出现了交叉和空白。   以矿物质水为例。新京报记者获取的几份矿物质水企标中显示,部分是基于纯净水国标制订,部分则是参照了瓶装水国标。这样一来,尽管都叫“矿物质水”,但在具体工艺流程和水质指标上,不同企业之间却大相径庭。   例如,上述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的矿物质水标准,其产品水源是纯净水,产品的标准制订参照了纯净水国标 而大连半岛山泉饮品厂企业标准(Q/DBD0002S-2012)显示,他们的矿物质水水源是自来水,并非纯净水,该企业标准中的各项指标,也大多参照瓶装水国标。   这意味着,同样是所谓的矿物质水,有的是用纯净水加入食品添加剂制成,有的则是用自来水添加。   缺乏统一的瓶装水国标   饮用水管理上的标准之乱,已引起了一些部门和专家的关注。   据悉,相关主管部门曾希望通过一个国标囊括市面上能买到的各类主流水种。早于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征求意见稿已在业内下发,希望替代瓶装水国标,并将山泉水、矿物质水等产品纳入“包装水”的定义中一起进行监管。不过,该国标在征求意见后,目前尚无下文。   北京保护健康协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主任赵飞虹说,国际食品法典对瓶装水只有两个标准:矿泉水和其他瓶装水。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刘文君也表示,瓶装水的国标“应该统一”。   中国矿泉水联合委员会副会长王绣燕认为,我国目前缺乏一个高效的审核、更新、修改的机制。她建议,有关部门应成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标准审核委员会,由固定的专家参与,提高修改审批和更新各种饮用水标准上的效率。   【检测之疏】   重金属等指标半年检测一次   瓶装水出厂前,大多只检测感官、微生物等指标,对于重金属、有机物等更多的指标,往往半年才检测一次。   只检测少数标准   即便这些企业标准都符合国家规定,出厂的产品能否真正合格,也存有疑问。   以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的上述企业标准为例,该企标规定了22项水质指标,但在产品出厂前,并非22项指标全都一一检测。例如企标中严格限制的砷、铅、溴酸盐等重金属指标,只是作为“型式检测”,半年检测一次,或是在更改配方、更换设备等情况出现后才必须进行检测。   在记者获得的多份企标中,关于检测,大多是类似的情况。不少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只需检测感官标准、微生物指标等少数几项。   广东一家饮料生产企业的品控室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大多数饮料企业的生产都是以“不吃坏肚子”为标准,因此对于微生物指标的把控最为严格,而其他诸如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方面的检测,大多数企业都没有检测能力,只能定期向质监部门送检。   赵飞虹说,国家对于作为瓶装水企业的实验室要求很简单,一般只需要配备做检测生物的显微镜,浊度仪等等就可以。只有一些大企业才可能配备比较高级的仪器。   瓶装水质量堪忧   中国地质科学院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向新京报记者介绍,目前市场上诸如矿物质水,天然水都存在一定质量隐忧。他认为,矿物质水是人为添加矿化剂,能不能添加,添多少,缺少研究。   张书芳,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研究所所长。他对市场上瓶装饮用水溴酸盐(潜在致癌物)含量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矿泉水的合格率仅50%,矿物质水合格率为66.7%,山泉水为71.4%。   目前中国市场上包装水整体质量如何?新京报记者就标准、检测等相关问题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等部门和机构发出采访函,截至发稿时,这些单位尚无回应。   拿着手中的瓶装水,黄越有些迟疑,自己每天喝的瓶装水,能保证是安全健康的吗?他希望有一天,自己不用再研究国标、化学元素等专业问题。
  • 《反渗透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和水效等级》国家标准发布
    p   11月2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GB34914-2017《反渗透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国家标准。这项标准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出了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的红线,将于2018年11月起实施。 /p p   据了解,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越来越重视饮用水的品质,净水机的需求和消费量也随之不断增长。其中反渗透净水机因出水品质高,目前市场销售量份额已经达到60%,生产企业近4000家,年销量1000多万台。该类产品以反渗透膜为主要净化元件,通过多级过滤,达到净化目的,同时产生部分浓缩废水。据调查,目前市场上近40%的家用反渗透净水机的净水产水率(以下简称水效)不足20%,造成了巨大的水资源浪费。国家标准委为了推动该类产品的水效提升,推动制定了反渗透净水机水效标准。 /p p   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研究员白雪介绍,该标准一方面规定了水效的检测和计算方法,另一方面将水效分为5级,并设定了净水产水率的红线,5级即水效限定值为35%。通过水效限定值的设定,将淘汰至少30%的高耗水产品,初步估算年节水量超过1亿立方米。据调查,净水机平均效率不到20%,预计标准实施后平均提高一倍,达到40%以上,同时标准设立节水先进值,可以引领行业水效提升。反渗透净水机水效标准中2级即节水评价值为55%,作为引领高效节水产品的先进指标,将鼓励企业改进技术、通过提升产品整体品质达到更高的水效。 /p p   白雪还介绍,目前已经发布的水效标准共8项,分别是坐便器、水嘴、洗衣机、净水机、淋浴器、小便器、蹲便器、便器冲洗阀,其中水嘴、小便器、蹲便器和便器冲洗阀计划进行修订,洗碗机和旋转式喷头水效两项国家标准正在制定。 /p p   据了解,2017年9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水效标识制度实施的依据和基础,未来有关部门将依据该标准对净水机实施水效标识,企业通过粘贴水效标识,自我声明反渗透净水机的水效等级和主要用水指标,接受市场和消费者监督。通过水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必将有效提升水效标准的执行效果。据测算,实施水效标识每年可节水60亿吨。 /p p   另据了解,下一步,质检总部、国家标准委将继续围绕消费者普遍关注、量大面广的用水产品,根据产品发展的趋势、市场需求、我国节水工作的需要,加强水效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从提高标准水平入手,推动产品水效及质量的全面提升,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p p br/ /p
  • 北京自来水水质迎最严拷问 检测和标准齐助力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其各项设施的发展都备受关注。作为人口密集的城市,自来水的水质自然会 受到人们的关心。水质不安全直接威胁身体健康。北京积极采取措施,对自来水进行检测。设302个检测点定期检测用户水质,保证信息的公正公开,将每季度公 布自来水水质指标,水监测达100多项,标准已与国际接轨。    北京设302个检测点定期检测用户水质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百余名工作人员走进社区为市民解答供水问题。自来水集团介绍,本市已设立302个终端检测点,将定期检测用户家中用水,保证居民饮水安全。    自来水集团说,已在全市的居民小区、学校、饭店等周边区域布设了302个检测点,这些检测点有自来水集团的水质检测技术人员,居民发现水质有问题,可拨打96116热线,要求上门进行检测。     针对有居民提出不用水,水表也走字的问题,自来水集团工作人员表示,存在漏水的问题可能是热水器、户内管线等有暗漏,或者自来水管道有空气。这种情况 下,如果水表指针连续、匀速转动,可初步判断户内用水设施漏水或自来水管线有暗漏,请用户找产权单位查漏、维修。如果水表指针无规则、间断性转动,可初步 判断自来水管道内有空气,导致水压波动,则需要排掉空气。    将每季度公布自来水水质指标    自10月1日起,北京市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指标将每季度一公布,如遇突发情况致水质指标异常或超过国家标准,必须**时间如实向社会公开。供水单位弄虚作假,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从北京市水务局获悉,近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办法》要求,各公共供水单位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管网水7项、出厂水42项和出厂水全项指标。     具体来说,每季度**个月的15日前,公布上一季度管网水浑浊度、色度、臭和味、消毒剂余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耗氧量7项指标检测结果的最大值和 最小值;出厂水的42项常规指标检测结果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每年1月15日前,公布上一年度出厂水全部106项指标检测结果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据了解,水质数据由取得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资质证书的水质检测机构提供,水质信息将在供水单位网站、政府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布。北京市水行政主 管部门负责组织北京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对供水单位的水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有关单位和**对公布的水质原始数据进行核查。    监测标准已与国际接轨     近年来,北京市供水企业一方面做好“开源”工作,积极实施水厂挖潜改造提升能力工程,使市区日供水能力达到318万立方米;另一方面做好“节流”工作, 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全力优化管网运行,在满足用户有效用水需求的前提下,减少了管网漏损,节能降耗,每年节水3300余万立方米,节电940多 万度,在今年8月26日市区供水量达到298万立方米的历史新高情况下,市区供水平稳,确保了首都供水安全。    自来水集团和清华大 学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就北京水处理工艺、供水水质监管等方面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饮用水安全教研所张晓健教授表示,北京自 来水水质监测涉及感官性状、污染物、微生物、放射性等多个方面的100多项标准,已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    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介 绍,目前,北京中心城区现有水厂12座,年供水总量8.87亿立方米,供水用户307万户,供水服务面积710平方公里,供水范围东至通州新城,西至石景 山鲁谷,北到北清路、天通苑,南到亦庄,供水管线总长9000余公里,是国内最大的独立集中供水管网之一。
  • 兰州自来水异味 水质检测已符合饮用标准
    据兰州市官方9日通报称,经市环保、市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对威立雅水务公司供水水质连续跟踪监测表明:兰州市自来水水厂取水、供水出水、自来水末梢水各项监测数据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产生异味的氨氮含量下降明显,异味已逐渐消失,水质已基本无味, 水质检测后符合国家安全饮用标准。 兰州市环保局在水厂取水口水质检测数据:高锰酸盐1.9mg/L(国标 6mg/L)、硝酸盐1.63mg/L(国标 10mg/L)、氨氮0.495mg/L(国标 1mg/L)、氯化物39.7mg/L(国标 25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国标 0.2mg/L)。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以上指标全部达标。自来水 自来水是指水厂将江河、湖泊的淡水经过“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净水工序,最后由机泵通过输配水管道供给用户的水。一些国家和地区规定,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水质检测不达标的水,容易引发腹泻、霍乱、伤寒、肝炎、痢疾等传染病和氟中毒、砷中毒等地方病。城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GB5749-85)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菌落总数(CFU/mL)100。 色度 度不超过15度;浑浊度 NTU 不超过3度;嗅和味 不得有异嗅异味;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PH 6.5-8.5;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铁 mg/L 0.3;锰 mg/L 0.1;铜 mg/L 1.0;锌 mg/L 1.0;挥发酚(以苯酚计)g/L 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g/L 0.3;硫酸盐 g/L 250;氯化物 g/L 250;溶解性总固体 g/L 1000;氟化物 g/L 1.0;氰化物 g/L 0.05;  氯仿 g/L 60;细菌总数 个/L 100;总大肠菌群 个/L 3;余氯 g/L ≥0.30。自来水消毒 现在自来水消毒大都采用氯化法,氯气用于自来水消毒具有消毒效果好,费用较低,几乎没有有害物质的优点。但我们经过对理论资料了解、研究,认为氯气用于自来水消毒还是有在一定的弊端。氯化消毒后的自来水能产生致癌物质,目前有关方面专家也提出了许多改进措施。 目前世界上安全的自来水消毒方法是臭氧消毒,不过这种方法的处理费用太昂贵,而且经过臭氧处理过的水,它的保留时间是有限的,至于能保留多长时间,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概念。所以目前只有少数的发达国家才使用这种处理方法。水质检测 水是生命之源,人类在生活和生产活动中都离不开水,生活饮用水水质的优劣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学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要求不断提高,饮用水水质标准也相应地不断发展和完善。北京智云达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研发、生产的ZYD-HF水质检测仪,在使用配套试剂的情况下,不需要配制标准溶液、绘制标准曲线,可直接将样品或稀释溶液放入仪器进行定量水质检测, 水质检测结果准确,操作简便。
  •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等2项标准答记者问
    问:两项标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入河入海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监督管理改革工作,2021年,中央领导同志就长江沿岸污水溢流直排入江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和截污治污工作。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今后一段时期排污口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及重点措施作出安排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对今后三年排污口排查整治的具体任务和相关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各地积极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排查30.8万公里河湖岸线,查出入河排污口19.5万个。为指导各地和有关单位准确理解把握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和规范化建设,生态环境部制订出台了两项标准。两项标准是落实《实施意见》要求、构建“1+N”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技术文件。其中,《整治总则》明确了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整治方案编制内容,细化了“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具体情形、技术要点和销号要求;《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加强监督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入河排污口,规定了标识牌、监测采样点、检查井设置,档案建设等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两项标准的发布对各地开展排污口整治,加强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有利于加快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问:《整治总则》提出了哪些工作原则?答:一是坚持以水定岸、水陆统筹。从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出发,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明确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稳妥推进。可立行立改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对水质改善有明显效果的排污口,予以优先整治。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可合理设置过渡期。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应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三是坚持安全生产、多方协同。整治工作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要求,统筹防洪、供水、堤防安全、航运、渔业生产等方面需要,做好衔接协同。问:《整治总则》明确了哪些具体技术要求?答:一是依法取缔。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防洪要求、危害堤防安全的排污口,依法依规封堵口门、封闭相应排污通道沿线接口,清理管线、通道内残液残渣等残留物,消除其他安全隐患。二是清理合并。具体分三种情形:第一,对于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第二,对于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外的工矿企业,原则上一个企业只保留一个工矿企业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有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及以上工矿企业排污口的,应告知属地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第三,对于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散排口,鼓励集中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排污口。三是规范整治。具体分四种情形:第一,排污单位未按规定排放污水的,采取源头控制、规范建设和运行污水处理设施、雨污分流改造等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管控要求。第二,排污通道不规范的,采取清理违规接入排污通道的支管支线,整治混接错接污水管网,对排污通道进行检修、更新、清掏等措施开展整治。第三,口门建设不规范的,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更新维护设施、设置检查井等措施,以便于采集样品、计量监测及监督检查。第四,影响水生态环境质量的,通过优化排污口布局,调整设置点位,压减排污口数量等措施,削减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问:如何判断完成整治工作?答:《整治总则》提出了入河入海排污口销号要求,明确了完成整治判定条件,指导各地对排污口问题清单拉条挂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纳入监管台账,实现闭环管理。针对不同类型排污口,充分考虑监管要求和工作基础,提出差异化的判定条件。如,对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等,明确了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又如,大中型灌区排口整治后应实现农田灌溉渠道不接纳工业废水或者医疗污水,且排水不黑不臭,不含农膜、农业废弃产品等固体废物;港口码头排口整治后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纳入市政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按规定收集处理;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由地方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消除劣Ⅴ类水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流域(海湾)环境综合治理、畜禽养殖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要求,因地制宜确定整治完成判定条件。问: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答: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包括设置标识牌、监测采样点、检查井,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建立档案等内容。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要求,统筹防洪、供水、堤防安全、航运、渔业生产等方面需要,避免破坏周围环境或造成二次污染。一是标识牌设置。设置标识牌可以有效展示入河排污口有关信息。标识牌可根据实际需求采用文字或二维码等形式展示,公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入河排污口名称、编码、类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责任主体应及时更新或更换标识牌。二是监测采样点设置。入河排污口监测采样位置区别于排污单位出厂界排污口,应设置在厂区(园区)外、污水入河前。根据排污口入河方式和污水量大小,选择适宜的监测采样点设置形式。三是检查井设置。检查井属于污水排放管道常规的附属设施。《规范化建设》提出,检查井与污水入河处的最大间距根据疏通方法等情况确定,各部分尺寸应满足排污口检修维护工作需求,最大间距、尺寸等参数参照《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规定执行。四是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设置。《规范化建设》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基座、立杆、高清数字摄像头、设备箱、路由器、供电设备等安装,以及水质和流量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验收及维护运行等提出了技术要求。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数量约占排污口总数的10%,但排污量占70%以上,从管重点、防风险的角度出发,鼓励各地对上述排污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五是档案建设。《规范化建设》提出排污口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和规范,文件材料、影像资料等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与利用等参照《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HJ/T 8.4)规定执行。排污口基本信息资料、设置审批相关文件、监督检查资料、监测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均属于归档范围。问:下一步如何推动两项标准落地实施?答:一是做好解读培训。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题培训,指导各地和有关单位准确理解把握技术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广泛宣传排污口整治的重要意义及好经验好做法,引导排污单位落实源头治理、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责任。持续关注标准执行情况,对各地在具体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时答疑解惑。
  • 盘点|压力测量仪器与技术大全
    压力是工业生产中的重要参数,如高压容器的压力超过额定值时便是不安全的,必须进行测量和控制。在某些工业生产过程中,压力还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如生产合成氨时,氮和氢不仅须在一定的压力下合成,而且压力的大小直接影响产量高低。此外,在一定的条件下,测量压力还可间接得出温度、流量和液位等参数。伴随经济、技术的进步,压力测试在实际的生产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左右,为生产活动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参考信息,使生产和科研活动的质量和效率都得到了实质性的提升。而压力测量仪表是用来测量气体或液体压力的工业自动化仪表,又称压力表或压力计。压力测量仪表按工作原理分为液柱式、弹性式、负荷式和电测式等类型。类别原理仪器种类液柱式根据流体静力学原理,将检测压力转换成液柱高度进行测量U形管压力计、单管压力计、斜管压力汁等弹性式利用各种形式的弹性元件,在被测介质的作用下,使弹性元件受压后产生弹性形变的原理弹簧管压力计、波纹管压力计及膜片式压力计等电测式将压力转换成电信号进行传输及显示电阻式压力计、电容式压力计、压电式压力计和压磁式压力计等负荷式直接按照压力的定义制作。这类压力计误差很小,主要作为基准仪表使用常见的有活塞式压力计、浮球式压力计和钟罩式压力计仪器信息网特盘点各类常见压力检测仪器,以供读者参考。液柱式压力计 液柱式压力计是利用液柱所产生的压力与被测压力平衡,并根据液柱高度来确定被测压力大小的压力计。所用的液体叫封液——水,酒精,水银等. 液柱式压力计结构简单,灵敏度和精确度都高,常用于校正其他类型压力计,应用比较广泛。液柱式压力计按照结构形式可大致分为U形管压力计、单管压力计、斜管压力汁等。U形管压力计是根据流体静力学原理用一定高度的液柱所产生的静压力平衡被测压力的方法来测量正压、差压和负压既真空度的。由于其结构简单、坚固耐用、价格低廉、使用寿命长若无外力破坏几乎可永久使用、读取方便、数据可靠、无需外接电力既无需消耗任何能源。故在工业生产各科研过程中得到非常广泛的应用,广泛用于测量风机和鼓风机的压力、过滤器阻力、风速、炉压、孔压差、气泡水位、液体放大器或液压系统压力等,也可用于燃烧过程中的气比控制和自动阀门控制,以及医疗保健设备中的血压和呼吸压力监测。斜管压力计 在测量微小压差时,由于h值较小,用U形管或单管液柱式压力计测量时的相对误差极大,此时可休用斜管式压力计,斜管式压力计分墙挂式和台式两种。  在许多实验中往往需要同时测量多点的压力,例如压力分布实验。这时就要采用多管式压力计,多管式压力计的工作原理与斜管压力计相同,实际就是多根斜管压力计,由于多管压力计各测压管的内径不可能一样,因此,由毛细现象所造成的各测压管的初读数也不一致,测量前必须读出每根测压管的初读数,并作适当的修正。弹簧管压力计 弹簧管压力计又称波登管压力计。它是一种常见的也是应用最广泛的工程仪表,主要组成部分为一弯成圆弧形的弹簧管,管的横切面为椭圆形,作为测量元件的弹簧管一端固定起来,通过接头与被测介质相连,另一端封闭,为自由端,自由端借连杆与扇形齿轮相连,扇形齿轮又和机心齿轮咬合组成传动放大装置。当被测压的流体引入弹簧管时,弹簧管壁受压力作用而使弹簧管伸张,使自由端移动,其移动距离与压力大小成正比,或者带动指针指示出被测压力数值,适用于对铜合金不起腐蚀作用的气体和液体。波纹管压力计 波纹管压力计的波纹管由金属片折皱成手风琴风箱状,当波纹管轴向受压时,由于伸缩变形产生较大的位移,故一般可在其自由端安装传动机构,带动指针直接读数,从而测量出介质压力。波纹管压力计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矿山、机械、电力及食 品行业,直接测量不结晶体,有腐蚀性的气体、液体的压力。波纹管压力计的特点是低压区灵敏度高,常用于低压测量,但迟滞误差大,压力位移线性度差,精度一般只能达到1.5级,常在其管内安装线性度较好的螺旋弹簧。膜片式压力计 膜片压力计适用于测量无爆炸危险、不结晶、不凝固、有较高粘度,但对铜和铜合金无腐蚀作用的液体、气体或蒸汽的压力。 膜片压力计耐腐蚀性能取决于膜片材料。不锈钢耐腐膜片压力计的导压系统和外壳等均为不锈钢,具有较强的耐腐蚀性能。主要用于化学、石油、纺织工业对气体、液体微小压力的测量,尤其适用于腐蚀性强、粘稠介质(非凝固非结晶)的微小压力测量。 膜片压力计的工作原理是基于弹性元件(测量系统上的膜片)变形。在被测介质的压力作用下,迫使膜片产生相应的弹性变形——位移,借助连杆组经传动机构的传动并予放大,由固定于齿轮上的指针将被测值在度盘上指示出来。压阻式压力计 压阻式压力计是基于单晶硅的压阻效应而制成。采用单晶硅片为弹性元件,在单晶硅膜片上利用集成电路的工艺,在单晶硅的特定方向扩散一组等值电阻,并将电阻接成桥路,单晶硅片置于腔内。当压力发生变化时,单晶硅产生应变,使直接扩散在上面的应变电阻产生与被测压力成正比的变化,再由桥式电路获相应的电压输出信号。 具体来讲,当力作用于硅晶体时,晶体的晶格产生变形,使载流子从一个能谷向另一个能谷散射,引起载流子的迁移率发生变化,扰动了载流子纵向和横向的平均量,从而使硅的电阻率发生变化。这种变化随晶体的取向不同而异,因此硅的压阻效应与晶体的取向有关。硅的压阻效应不同于金属应变计,前者电阻随压力的变化主要取决于电阻率的变化,后者电阻的变化则主要取决于几何尺寸的变化,而且前者的灵敏度比后者大50~100倍 压阻式压力计是电阻式压力计的一种。采用金属电阻应变片也可制成压力计,测量原理以金属的应变效应为主。电容式压力传感器 电容式压力传感器,是一种利用电容敏感元件将被测压力转换成与之成一定关系的电量输出的压力计。特点是,输入能量低,高动态响应,自然效应小,环境适应性好。 电容式压力传感器一般采用圆形金属薄膜或镀金属薄膜作为电容器的一个电极,当薄膜感受压力而变形时,薄膜与固定电极之间形成的电容量发生变化,通过测量电路即可输出与电压成一定关系的电信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属于极距变化型电容式传感器,可分为单电容式压力传感器和差动电容式压力传感器。压电式压力传感器 压电式压力传感器是基于压电效应的压力传感器。它的种类和型号繁多,按弹性敏感元件和受力机构的形式可分为膜片式和活塞式两类。膜片式主要由本体、膜片和压电元件组成。压电元件支撑于本体上,由膜片将被测压力传递给压电元件,再由压电元件输出与被测压力成一定关系的电信号。 这种传感器的特点是体积小、动态特性好、耐高温等。现代测量技术对传感器的性能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例如用压力传感器测量绘制内燃机示功图,在测量中不允许用水冷却,并要求传感器能耐高温和体积小。压电材料最适合于研制这种压力传感器。目前比较有效的办法是选择适合高温条件的石英晶体切割方法。而LiNbO3单晶的居里点高达1210℃,是制造高温传感器的理想压电材料。压磁式压力传感器 压磁式压力传感器是利用铁磁材料的压磁效应制成的,即利用其将压力的变化转化成导磁体的导磁率变化并输出电信号。压磁式的优点很多,如输出功率大、信号强、结构简单、牢固可靠、抗干扰性能好、过载能力强、便于制造、经济实用,可用在给定参数的自动控制电路中,但测量精度一般,频响较低。 所谓压磁效应就是在外力作用下,铁磁材料内部发生应变,产生应力,使各磁畴之间的界限发生移动,从而使磁畴磁化强度矢量转动,因而铁磁材料的磁化强度也发生相应的变化,这种由于应力使铁磁材料磁化强度变化的现象,称为压磁效应。 若某一铁磁材料上绕有线圈,在外力的作用下,铁磁材料的导磁率发生变化,则会引起线圈的电感和阻抗变化。当铁磁材料上同时绕有激磁绕组和测量绕组时,导磁率的变化将导致绕组间耦合系数的变化,从而使输出电势发生变化。通过相应的测量电路,就可以根据输出的量值来衡量外力的作用。霍尔式压力计 霍尔式压力计是利用霍尔效应制成的压力测量仪器。当被测压力引入后,弹簧管自由端产生位移,从而带动霍尔片移动,改变了施加在霍尔片上的磁感应强度,依据霍尔效应进而转换成霍尔电势的变化,达到了压力一位移一霍尔电势的转换。 霍尔压力计应垂直安装在机械振动尽可能小的场所,且倾斜度小于3°。当介质易结晶或黏度较大时,应加装隔离器。通常情况下,以使用在测量上限值1/2左右为宜,且瞬间超负荷应不大于测量上限的二倍。由于霍尔片对温度变化比较敏感,当使用环境温度偏离仪表规定的使用温度时要考虑温度附加误差,采取恒温措施(或温度补偿措施)。此外还应保证直流稳压电源具有恒流特性,以保证电流的恒定。活塞式压力计 活塞式压力计又称为静重式压力计,是利用流体静力平衡原理及帕斯卡定律工作的的一种高准确度、高复现性和高可信度的标准压力计量仪器。 流体静力平衡是通过作用在活塞系统的力值与传压介质产生的反作用力相平衡实现的。活塞系统由活塞和缸体(活塞筒)组成,二者形成极好的动密封配合。活塞的面积(有效面积)是已知的,当已知的力值作用在活塞一端时,活塞另一端的传压介质会产生与已知力值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力与该力相平衡。由此,可以通过作用力值和活塞的有效面积计算得到系统内传压介质的压力。在实际应用中,力值通常由砝码的质量乘以使用地点的重力加速度得到。 活塞式压力计也常简称活塞压力计或压力计,也有称之为压力天平,主要用于计量室、实验室以及生产或科学实验环节作为压力基准器使用,也有将活塞式压力计直接应用于高可靠性监测环节对当地其它仪表的表决监测。浮球式压力计 浮球式压力计是以压缩空气或氮气作为压力源,以精密浮球处于工作状态时的球体下部的压力作用面积为浮球有效面积的一种气动负荷式压力计。 压缩空气或氮气通过流量调节器进入球体的下部,并通过球体和喷嘴之间的缝隙排入大气。在球体下部形成的压力将球体连同砝码向上托起。当排除气体流量等于来自调节器的流量时,系统处于平衡状态。这时,球体将浮起一定高度,球体下部的压力作用面积(即浮球的有效面积)也就一定。由于球体下部的压力通过压力稳定器后作为输出压力,因此输出压力将与砝码负荷成比例。钟罩式压力计 钟罩式压力计的作用原理,是直接从压强定义出发,用一台天平对压力在液封受力器上 的垂直作用力F进行测定。这个受力器是一只几何形状有一定要求的钟罩,根据对钟罩几何 尺寸的精密测量和理论分析,求出其受力有效面积S后,待测压强p可由公示p=F/S求出。 因为钟罩式压力计有独特的结构原理,并具有、足够高的精度,这就可以通过与其他基准压力仪器比对,发现未知的系统误差。同时,钟罩式压力计在测量压强差时,其单端静压强可以根据需要调整,直至单端压强为零,即可以测量绝对压强。另外,该仪器还具有操作简单、受外界干扰小等优点。在高新科技快速发展的现今,静态的压力测量方法已获得了较大的优化,成为了各领域中常用的测量体系,并逐渐朝着动态的压力校准趋势发展。由此,相关技术人员针对压力计量检测方法的进步展开了深入的探究。简而言之,压力计量检测的未来趋势表现在测试精度等级、测试响应速率、测试可靠性与智能化水平这几个方面的提高。比如,在活塞式仪表测试中融进了智能加码与操作部位激光监测方法,如此不仅提升了检测效率,并且提高了测试的精准性,同时为绝压式仪表与活塞式仪表智能测试体系的进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针对数字式仪表及压力变送器和压力传感器等设备的量传任务有了精良的全智能压力控制其能够用作量传标准,利用1台控制器配置若干个压力模块能够操作许多量程范围,随意确定测试点的高精度检测任务,而且能够选用气介质来工作,如此防止了采用液体介质在检测压力时引起的诸多问题,大幅度提升了数字式仪器的测试效率与智能化程度。
  • 直饮水入厨房不是梦 建设标准应先行
    打开龙头就能喝的直饮水,是欧美发达国家上世纪的产物。奥运会后,北京正从中等发达城市向国际城市的高端形态即世界城市大步迈进。前行中,作为一座水资源匮乏的国际大城市,如何在水质的提升上取得突破,在市民生活品质的提高中彰显城市品质,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   墙边的摆钟响了,马亿纹拿上水桶,走出门按下电梯按钮,“又得去打水了”。   马亿纹家住水上华城,是崇文区中高档的社区。小区自来水供应一直正常,可每天下午4点,她都会到楼下的自助售水机买上5升水,以免傍晚时排长队。   “家里的自来水,洗衣、做饭没问题,就是烧开后有水垢,白白的漂在杯子里,看着就不舒服。”为了解决家里的喝水问题,马亿纹费尽了脑筋。   最初,她在水壶里放麦饭石吸水垢,效果不明显 接着家里开始喝桶装水,2、3天一桶水,费用高不说,有时打电话要水,一等就是半天,不方便 后来,小区里有了自动售水机,虽然水价比桶装水便宜且随买随有,可每天要下楼自己提水,还是麻烦。   “要是家里的水,打开龙头就能像纯净水一样喝,那多好!”看着脚边装满水足足5斤重的水桶,马亿纹有些无奈,更有些期盼。   市民要求过高?   马亿纹并非突发奇想,她儿子在国外读书,这种打开龙头接水就能喝的生活,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北京自来水管网中的水能直接喝。”2008年3月21日,市水务局局长程静做客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在访谈中,他表示北京自来水加工采用了先进的活性炭、臭氧等技术,水质完全达到国家规定的106项检测标准。对于这样的检测标准,用水利部一些官员的话说,甚至“是完全符合欧盟要求的”。   一方面,权威部门说我们的自来水是符合欧盟标准的直饮水 另一方面,部分市民却依旧花钱买桶装水喝。难道是市民要求过高了?   就在北京自来水管网水质达到直饮标准的消息传开后,有一位网友在博客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在水厂的出水口,北京自来水是清清之身……经过九曲十八弯的长途跋涉,经过粗粗细细陈年旧管来到我家时,它已经变得灰头土脸……把水烧得滚开,白色漂浮物仍旧潇洒飘舞……   网友的话虽有偏颇之处,但也说出了自来水由出厂到入户间的现实差距――由于种种原因,自来水直接喝可能不卫生,烧开后水碱多、口感差,与人们期望的既安全又可口的直饮水有差距。   “我们不建议家里(自来水)直接饮用,不是因为自来水本身水质有问题,而是因为部分老楼房的户内供水管线生锈和高位水箱不干净,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生着喝可能不太卫生。”梁莉有些无奈。   梁莉是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宣传部的负责人。她所在的单位,负责供给首都近2000万人的市政用水。她的“无奈”,主要是因为造成自来水二次污染的供水设施多由小区自建并负责后期维护,设施权属不在自来水集团,使得后续维护工作“力不从心”。对于自来水加热后出现的水垢,梁莉认为,除了二次污染外,还和北京自来水的水源近年来多为地下水有关。地下水与河湖地表水源相比硬度较高,但经过处理后,北京自来水水质硬度还是符合国家供水标准的,“市民完全可以放心饮用”。   “很明显,供需双方在市政供水标准上是‘不合拍’的。”一位不愿具名的水务专家分析认为,这主要是由于目前自来水价格由政府确定,供水企业又处于垄断地位,只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和当地政府要求,如何以最低的成本完成供水任务,便成为了企业最核心的追求。   这本无可厚非,但以达标供给为导向的生产模式,使得供水企业忽视了用户的现实需求,造成了供需双方诉求间的错位。   应由谁来担责?   作为一个公共产品提供者,供水企业应以市民需求为生产导向,在供水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创性工作,提供更好的产品。这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市政服务领域的必然要求。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满足市民需求,需要解决的主要是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明确老旧管线和二次供水设施归属,厘清市政企业与小区管理单位间的责任与义务,确保自来水入户水质与出厂时一样,满足市民家中饮用水“安全”层次的需求。二是以目前市场上被市民普遍接受的桶装水为标杆,进一步提升水质硬度处理标准,满足市民家中饮用水“可口”层次的需求。   “市民为家中流出的每一滴自来水向自来水集团付费,对于无偿使用小区自建设施盈利多年的企业来说,后期的维护、更换责无旁贷。”专家表示,现在需要的就是政府部门进一步明确企业职责的决心。   不过,为居民家中提供更高品质的直饮水,到底是否还应由市政系统承担,业界多年来却一直有争议。   反对方的主要理由是,一个成年人一天正常的饮用水量为3升左右,按一家3口计算,一天也不过10升水,仅占家庭总用水量的5%。由于屋内供水管网单一,如果自来水都按纯净水标准处理,那居民洗澡也得用纯净水,势必会造成浪费。   事实上,要避免浪费,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直饮水走一条单独的管道。但对北京市政系统而言,这套与自来水管网等长的全新管道,即便抛开施工难度不说,高昂的建设成本也足以让供水企业望而却步。在权衡成本与收益后,“直饮水”三个字渐渐淡出了水务系统的大小文件。   富贵园模式   马亿纹家往北2公里,有个名叫富贵园的小区。开发商来自广东,在发现北京水质较南方偏硬后,在铺设自来水管时,又多埋了一路管线。   2004年,小区建成后,物业公司把市政自来水进行二次处理后,用这条预埋在自来水管旁的管线,向近2000户居民提供纯净水入户服务。每吨水40元,价格是市政自来水的10倍。   有需求就有供给,这就是市场的作用。   85岁的许嘉增夫妇,是小区里的第一批住户。在老人厨房的水池边,有一个倒U形的银色细水管。“这就是纯净水的龙头。”说着老人打开龙头,用电热水壶接了一壶水。1分钟后水开了,不锈钢的壶胆内,没有一点水垢。   说到这直接入户的纯净水,老两口还闹过一次笑话。   5年前,刚搬到新家不久,老人就听说打开家里水龙头就可以直接喝上纯净水,甭提多高兴。可是没几天,小区物业贴通知说,纯净水40元一吨,这下老两口就嘀咕了,“这水怎么这么贵?”   1个月后,对门邻居算的一笔账,让老人家彻底改了主意。以桶装纯净水为例,一桶水18.9升,每桶12元,每吨价格就是635元 而小区纯净水,每吨只有40元,两者相差15倍。   5年来,小区纯净水从未断过水,水质也一直不错。每个月不足10元的水钱,让老两口心里乐呵呵的。   小区物业同样高兴:新建小区纯净水管道铺设费用在整个建筑成本中微乎其微,而且在卖房时已算入房价,等于是用户自己掏钱铺的管线 净水设备虽然先期由物业公司垫付,但按每吨40元的收费,按小区居民每户、每天使用10升水计算,一年的水费就有近30万元,基本上就是一套净水设备的钱。   “这管线和设备正常用,二三十年都没什么问题,期间只要业主们都喝(纯净水),我们肯定不赔钱。”物业负责人信心满满。   直饮水入户、桶装纯净水、家庭净水器、小区纯水站饮水成本比较   计算标准:以一家三口,每人每天喝水3升计算,一年全家饮用水总量为3285升。   1、直饮水入户,每吨水水价为40元,一年费用为131.4元。   2、桶装纯净水,一桶水18.9升水价12元,一吨水635元,一年费用为2085.98元。   3、家庭净水器,基本水价为自来水水价,每吨水4元,加上滤芯每年更换一个和机器折旧(按10年计算)成本300元,一年费用为313.14元。   4、小区纯水站,1元5升水,每吨200元,一年费用为657元。   好买卖为何没人做?   富贵园小区的直饮水、自来水双入户模式,与近年来城市供水中比较时兴的分质供水理念类似。   简单说,就是让可直接饮用的直饮水、用于洗涤的普通自来水,以及可用于浇花、冲厕的中水分管独立运行,使水资源达到分质使用的效果。按理说,赔钱的买卖没人做,可像富贵园这样赚钱的直饮水入户模式,在北京并没有被广泛复制,原因何在?   有关专家认为,主要是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缺失,使直饮水入户的投资建设与后期运营主体积极性不高。从富贵园的模式可以看出,小区开发商是投资建设的最佳主体,物业公司则承担后期运营职责。但从全市范围来看,直饮水管道和自来水管道不同,并非硬性的建筑要求。对于房子不愁卖的开发商而言,自然不会主动增加建筑成本预埋分质供水管线了。   对于接手小区管理的物业公司来说,在分质供水管线缺失的情况下,要赚钱就得先投钱,当利润被管线成本占去大半时,物业公司积极性自然不高。至于那些老旧平房区,建设运营的主体则是天然缺失。   建设标准应先行   奥运会后,北京市正从中等发达城市,向国际城市的高端形态即世界城市昂首迈进。对于水资源匮乏的北京城而言,不断提升饮用水品质,应该是建设宜居城市的必然要求。   “多年来,政府部门仅仅是以‘安全’来要求供水企业。”有专家认为,正是由于标准过低,使得供水企业只是简单地追求如何以最低的成本,来完成安全供水的任务,而未考虑用户对于自来水品质的要求,最终造成了供给与需求间的差距。所以,在推进直饮水入户工作中,政府主管部门不仅要算经济成本账,也要多算些社会效益账。   专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标准,督促开发商在小区开发中配建分质供水管道,“就如当年推广小区建设中水设施一样”。   2001年,为进一步推广小区中水设施建设,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市住建委联合发文要求:“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日的新建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必须建设中水设施。”建设标准的前行,使得2003年以后建设的住宅小区大都配置了中水回收处理设施。   对于直饮水管网也是一样。在已建成小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可以牵头组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先期带动作用,大力促进物业公司开展纯净水入户服务 在非成片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应充分利用自来水集团作为企业的优势,借鉴成片小区物管企业的经验,在区域中心建设纯净水处理站,通过市场化收费实现资金平衡。   除去富贵园小区由开发商提供直饮水入户服务外,还有一些成功的事例。   北京奥运会期间,颇受好评的奥运村直饮水工程,是以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支撑的,他们专门成立了技术推广平台,希望能让更多的普通市民喝上直饮水。   截至目前,他们已经在环保部、科技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移动的办公大楼,以及天河人家、北师大宿舍区等居民小区安装了几十套直饮水设备――1套设备可满足1000户居民的饮水需求。   广阔的市场、成功的模式、合理的利润,在政府主导、市场为主、分区实行的模式下,对于北京居民来说,逐步实现直饮水入户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   名词解释   分质供水   分质供水是指在一套供水系统里,除了设有正常供水的自来水和热水管道外,还有一条独立的专门供应居住人群直接饮用水的管道。这条管道系统采用先进的水净化工艺,对小区内的市政自来水进行深层净化,同时运用独特的双路循环供水再生灭菌的保鲜措施,使管道形成一个全封闭循环系统,从根本上排除了净化水被二次污染的可能,保证居住者可以从入户净水龙头上随时无限量的饮用到纯净水。同时,市政自来水管线依旧供水,保障居住者日常生活用水。   直饮水   直饮水或称之为活化水,采用独特碘触酶技术和高分子分离膜装置进行过滤,杀死其中的病毒和细菌并过滤掉自来水中异色、异味、余氯、臭氧硫化氢、细菌、病毒、重金属,阻挡悬浮颗粒改善水质,同时保留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达到完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直接饮用健康水的标准。   纯净水   纯净水是采用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精微过滤及其他适当的物理加工方法进行深度处理后产生的水。通常是指其水质清纯,不含任何有害物质和细菌,如有机污染物、无机盐、任何添加剂和各类杂质,有效地避免了各类病菌入侵人体,其优点是能有效安全地给人体补充水分,具有很强的溶解度,因此与人体细胞亲和力很强,有促进新陈代谢的作用。
  • 为确保出水水质标准 环太湖污水处理迎难
    高温天气,增加了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的难度。为确保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厂里不断增加投入。   该厂厂长俞平告诉记者,今年1月1日起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实施目前全国最严格的地方标准———《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一旦超标被环保部门“飞行检查”查出,将面临巨额罚款。   据了解,环太湖200多座污水处理厂目前都在进行“提标升级”,如果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将大大削减入湖污染。这是改善太湖水质最基本的条件。   然而,污水处理厂“晋级”后,会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它们能不能越过这道“坎”呢?   污水处理厂过“紧日子”   除了江苏省政府要求太湖流域城市169座污水处理厂要提标升级外,位于南太湖的浙江省湖州市,44个建制镇到今年年底前也都将建成污水处理厂,标准逐步从一级B升到一级A。其中一个主要指标———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限值,将由原先的60毫克/升,提高到50毫克/升。   别小看这10毫克的差别,难度很大,污水处理厂需要很大投入。湖州织里镇东郊污水处理厂是一家民营企业,总经理陈建腾说:“这一下,我们的日子更紧了!”   他给记者算了笔账:当初收购该污水处理厂用了4000多万元,平时每吨污水处理成本在1元左右,因是民营企业,人事成本还不算高,如果是国有污水厂,每吨污水处理成本高达1.3元。目前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平均在每吨1.1元,看起来还有盈利,但污水厂的处理设备一般使用五六年就要更新,每年设备的折旧费用,加上银行利息,污水厂已经入不敷出。如今提标升级要达到一级A标准,根据测算成本要每吨2元左右,这如何亏得起?“这样下去,恐怕也要和以前很多民营污水厂一样晒太阳了。”陈建腾说。   湖州市建设局城建处副处长颜亮介绍,污水处理费征收一直是个难题。浙江省去年已经将工业污水处理费,从每吨1.5元提高到2.2元。   怎么成了“第二污染源”   民营污水处理厂的日子紧得实在过不下去,就有可能发生“污水穿肠过”的情况。   今年7月10日,江苏省政府公布整治太湖流域违法排污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其中检查污水处理厂53家,超标36家,超标率69.2%。同样在一次突击检查中,浙江省环保局公布28家环保不良信用企业,其中竟有13家是治污企业。   污水处理厂怎么成了“第二污染源”?记者采访几家污水处理厂,了解到他们也有“难处”。   无锡一家乡镇污水处理厂负责人介绍,按规定,排污企业进入污水厂的水COD指标必须在500毫克/升以下,但少数企业大大超过这一指标,有个污水处理厂的进水COD指标,平均高达1000毫克/升以上。一些排污企业认为,接了管子交了钱就能随意排放,导致污水厂无法处理高浓度的污水,被环保部门查到,板子却打在污水处理厂身上。   转变投资运营模式   为使污水厂走出经营困境,目前太湖流域流行“BOT”模式,即采用招投标方式请有资质的企业投资建污水处理厂,政府按照与企业的协议支付污水处理费用,若干年(一般为25年)后,污水厂产权仍归政府。   无锡市锡山区建设局局长周维康说,去年锡山区新建成5家污水处理厂,如果全由政府出资,财政压力太大,必须调动社会资金。采用BOT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先期投资,而且更专业、更高效。东港镇污水处理厂就是BOT项目,厂长俞平说,企业只要做到达标,就可以按时和政府结算费用,尽管是“保本微利”,但收益比较稳定。相反,如果为了控制成本偷排不达标的污水,政府有权拒付污水处理费,而且还面临巨额罚款。   周维康解释,以前一些地方污水处理厂为什么“晒太阳”?就是因为管网不配套,没有企业接到污水厂,导致污水厂开工不足,成为摆设。BOT模式下,企业建好污水厂就开始定额收费,管网不到,开工不足也要收取同样的费用。目前,就锡山区,污水管网建设速度超过了污水厂的扩建速度,去年一年就铺设了312公里,占规划的40%。   为什么有这么大变化?这是投资运营模式转变带来的好处。锡山区在管网建设上又采取“BT”模式,即由企业一次性投资建设,政府分5年归还本金,并加付每年的利息和财务成本。管网跟上后,锡山新建的5座污水厂开工率都很高。   有专家认为,去年蓝藻事件使环太湖政府部门对污水处理厂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并采用市场化方式在短时间内迅速发挥污水处理厂的作用,实在是民之所幸。然而,200多座污水处理厂要真正发挥效益,不仅要解决谁出钱、谁建设的问题,还需进一步解决政策、收费、监督等一系列问题。
  • 网曝兰州自来水异味刺鼻 官方称符合标准
    连续两日来,兰州市民发微博反映家中饮用自来水&ldquo 出现异味&rdquo 。7日傍晚,兰州市官方发布消息称,从监测数据来看,目前兰州市自来水水质全面达标,符合安全饮用标准,但对出现异味的原因并未说明。   网民&ldquo 左岸西边&rdquo 称:&ldquo 洗完头洗头膏的味道都掩盖不了这股味道。水也喝不了,每天只能喝矿泉水的节奏。&rdquo 网民&ldquo 笑咪咪杀手&rdquo 7日发微博称,&ldquo 连续三天腥味刺鼻,烧开后尤甚&rdquo 。记者随即致电该网友,他称7日上午开始,异味越来越重了。   (网民&ldquo 笑咪咪杀手&rdquo )水烧开之后,就是那种腥气,腥气还不是鱼、什么肉的那种腥气,接近于那种血腥味,很浓烈呛鼻子,那个就恶心了。   对此,兰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称,饮用水水质不归环保局负责。   兰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关于这个饮用水水质这个问题,它是自来水公司负责的,你要跟他们了解一下,我们是负责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水)取上来以后就不归我们管了它的质量。   7日下午,中新社记者赶至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该公司安保人员婉拒记者进入公司采访。随后,记者致电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从昨天开始便陆续接到兰州各个城区打来的至少20个投诉电话,而出现异味的原因公司正在调查。   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客服中心工作人员:我今天接到很多这样的电话,我给客服和我们总调都打电话了,我说为什么今天反映的人这么多,他们说这可能和季节有关系,可能是氨气有些重。   据另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异味确实存在,但经检测,自来水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客服中心工作人员)因为我们昨天才开始接到反映,我们工作人员水质监测人员就进行了取样化验。化验结果都是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的,但是异味是确实存在的,但是我们就在主要查找这个异味的原因。   7日傍晚,兰州市官方通报称,经现场调查和取样监测,自来水厂出水口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兰州市自来水水质全面达标,符合安全饮用标准。
  • 水/海洋环保新政下,有哪些市场爆点?2024年上半年水/海洋政策标准汇总
    回顾2024年上半年,我国在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等等多个领域,实施了一系列具有战略意义和实际效力的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凸显了我国对于保护和改善水环境及海洋生态系统的坚定态度,也显现了我国在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坚强决心。这一系列行动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中国在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布局和实践成果。还为推动我国水环境与海洋生态保护工作走向深入,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实践依据。仪器信息网梳理了生态环境领域涉及水、海洋的相关重要政策和标准,让我们一起梳理下都有哪些。2024年相关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时间:2024年1月1日内容概述: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发布时间:2024年1月11日内容概述:明确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任务,提出要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开展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节约用水条例》发布时间:2024年3月20日内容概述: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并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用水产品。对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对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发布时间:2024年6月内容概述:到2025年,在100余个海湾重点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整体建设质量稳步提升,基本建成80个左右美丽海湾,“一湾一策”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得到有效加强,纳入《“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目标高质量完成,近岸海域范围内所有入海排污口完成排查,重点海湾的入海排污口整治基本完成。到2027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0%左右,厦门市等7个沿海地市全域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任务力争完成,全国纳入监测的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比例继续提升,美丽海湾建设范围内入海排污口基本完成整治。《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发布时间:2024年6月内容概述:充分借鉴福建等地海洋垃圾治理经验和胶州湾等11个重点海湾专项清漂行动成果,充分考虑地方已有工作基础,紧盯65个城市建成区毗邻海湾,组织相关沿海地方全面启动“一湾一策”海洋垃圾清理活动,明确了到2025年“65个海湾内岸滩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海面漂浮垃圾密度明显下降”,到2027年“65个海湾内海洋垃圾密度大幅下降,常态化达到清洁水平”等目标。《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实施时间:2024年6月15日内容概述: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一体化、精细化,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制定本规则。2024年相关标准国家标准《工业浓盐水回用技术导则》(GB/T)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内容概述:中国国家标准,旨在规范工业浓盐水的回用技术,以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这份文件为工业浓盐水的回用提供了一套详细的技术指导,涵盖了从预处理到后处理的各个环节,并对水质监测、污泥处理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这些规范,可以有效地促进工业废水的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同时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水处理剂分析方法 第2部分:砷、汞、镉、铬、铅、镍、铜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GB/T 43098.2-2023)实施时间:2024年6月1日内容概述:描述了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水处理剂中砷、汞、镉、铬、铅、镍、铜含量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水处理剂中砷、汞、镉、铬、铅、镍、铜含量的测定,各元素含量测定范围为0.001 ug/g~10 ug/g。行业标准《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6-2023)实施时间:2024年1月1日内容概述: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湖泊和水库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湖泊和水库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HJ 1356-2024)实施时间:2024年5月1日内容概述:为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利用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的工作流程、数据准备、遥感解译、线索筛查、线索生成、成果归档等相关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200-2023)实施时间:2024年6月1日内容概述: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硫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硫化物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5-2023)实施时间:2024年6月1日内容概述: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氨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氨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9-2023)实施时间:2024年6月1日内容概述: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总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地方标准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检查技术规范》(DB4403/T 435-2024 )实施时间:2024年5月1日内容概述:规定了水质监督检查中监督检查点的设置、频率、指标、现场监督检查、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水质在线监测数据、结果的判定、上报和处理、水质信息公开和资料保存及水质异常事件处理等技术内容。河南省《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5-2023)实施时间:2024年5月1日内容概述: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的排放控制、监测监控及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的排放管理,新建医疗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重大疫情防控中的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山东省《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7/ 4676-2023 )实施时间:2024年5月24日内容概述:规定了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达标判定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海水池塘养殖和海水工厂化养殖的尾水排放管理。河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75-2024)实施时间:2024年6月1日内容概述:本文件规定了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一般要求、受纳水域划分、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达标判定及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集中连片池塘养殖、漏斗型池塘养殖以及工厂化养殖尾水的排放管理。河南省《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B41/T 2666-2024 )实施时间:2024年6月11日内容概述:规定了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监测准备、监测点布设、监测井建设与管理、监测项目与频次、样品采集及测试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监测报告编制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监测。河南省《黑膜沼气废水处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B41/T 2644-2024)实施时间:2024年6月11日内容概述:本文件规定了黑膜沼气废水处理工程的启动、运行、维护和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膜沼气池处理畜禽养殖废水的工程运行维护与管理。河南省《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可行性评估规范》(DB41/T 2629-2024)实施时间:2024年6月11日内容概述:本文件确立了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可行性评估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规定了场地条件确认、修复模式选择、修复技术筛选和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确定和修复技术可行性评估报告编制相关工作环节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可行性评估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场地。团体标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T/GXSES 0003-2024)实施时间:2024年5月5日内容概述:界定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人员要求、仪器与设备、样品采集、样品流转、样品制备、样品分析测试、质量评价、质量体系等质量控制技术要求。以上为仪器信息网小编不完全统计(按时间排序),仅供查阅使用及参考,如有遗漏等需修改请联系:wangyh@instrument.com.cn尽管目前与海洋相关的政策标准较少,但2024年1月1日,新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制建设迈上了新台阶,为实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随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11日发布了《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这份白皮书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同时也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这些标准和政策体现了我国对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通过实施更严格的法律法规,希望进一步改善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小编大胆猜测2024年下半年,会有更多配套措施出台,以确保上述政策的有效执行。除却国家政策外,各省市也会紧跟步伐发布一系列政策标准助力水环境治理,继续加大对水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未来。
  • 卫生部:有关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23项问答
    一、为什么要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品是我国消费者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食品。近年来,我国乳品消费量迅速攀升,乳品行业快速发展,成为重要的食品产业之一。乳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社会经济稳定。国家高度重视乳品安全和乳制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部署开展食品整顿工作,要求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包括乳品在内的食品安全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2009年底,我国以往的乳品相关标准共160余项,存在部分指标交叉、重复、矛盾,以及重要指标缺失等问题。为了规范乳品生产经营,保证乳品质量安全,确保消费者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规定,卫生部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对乳品标准进行整合完善,统一公布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完善工作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突出安全性要求。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要求与规定 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 三是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公布   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2008年12月,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完善工作开始即组成的协调小组,负责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合完善。同时成立了由协调小组各部门推荐的近70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分别来自管理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以及乳品企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协调小组先后召开3次全体会议。专家组和起草工作组先后召开工作会议20余次,充分听取专家、学者、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等各界意见。在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基础上,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首次在卫生部网站上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60天,同时向世贸组织(WTO)通报。期间,共收到国内外反馈意见2000余条。专家组和起草工作组集中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处理,对标准草案进行完善。   2010年2月,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召开各分委员会会议审查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于3月26日由卫生部批准公布。   四、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哪些标准组成?   新发布的66个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分为乳品产品标准(包括生乳、婴幼儿食品、乳制品等,共15项)、生产规范标准(2项)和检验方法标准(共49项),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五、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哪些改进?   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一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 二是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体现了标准的强制性 三是整合了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内容,避免标准间的重复、交叉和矛盾等问题,体现了标准的统一性 四是符合中国国情和产业实际,注重可实施性,并精简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内容和格式,明确标准的统一归口解释部门,体现了标准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系统修订微生物指标,按照国际通用原则改进了微生物的采样方案,与国际标准的要求相一致。   六、如何理解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日期?   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设置了具体的实施日期。在实施日期前,鼓励并允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经营,生产企业应当在标签上标明具体执行的标准。在实施日期后,食品企业应严格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除对食品生产经营时限有特殊规定外,在实施日期前生产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七、液体乳安全标准有何特点?   液体乳标准主要对原有标准进行整合,一是明确了液体乳各类产品的分类和定义,如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等 二是限定了液体乳中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品种,使用添加剂的必须进行标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是明确了复原乳的使用,并要求在标签中予以标识 四是蛋白质指标和以往标准一致,同时对微生物限值和检验方法进行改进。   八、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农兽药残留做出了哪些规定?   农兽药残留主要来自饲料和养殖环节,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相关国家仅在食品原料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不在乳制品中设置上述要求。我国参照国际组织和多数国家做法,仅在《生乳》标准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具体按照现有农药残留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告执行。目前农业部正在抓紧完善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   九、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有哪些规定?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中不允许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其他乳制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的规定执行。   十、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有哪些改进?   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和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在确保产品安全性也要满足婴幼儿营养需要的前提下,对原有标准进行了系统修订,将原11项婴幼儿食品标准整合为4项新的标准,基本涵盖各类婴幼儿食品。标准不仅修订了污染物、微生物指标,还对营养素指标进行了科学调整。   十一、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素使用有哪些规定?   婴儿配方食品中营养素的含量应当符合《婴儿配方食品》的规定,营养素种类应当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规定的品种。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氨基酸,除《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允许使用的氨基酸品种外,还可使用《婴儿配方食品》标准附录B列明的氨基酸。   十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的计算。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的计算应按《婴儿配方食品》标准表2执行。   十三、为什么说《生乳》标准是符合行业发展实际的?   《生乳》国家标准是依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在广泛征求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奶牛养殖现状制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生乳》国家标准定位于质量安全,各项指标是确保生乳质量安全的最基本要求,是生乳生产和收购的准入门槛,明确区别于1986年发布的《生鲜乳收购标准》和2003年发布的《鲜乳卫生标准》。鼓励企业在《生乳》国家标准基础上,制订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尤其是乳品生产企业要在生乳收购时设置分级指标,开展以质论价,不断提高乳品质量安全水平。   《生乳》国家标准的执行主体是奶牛养殖者和乳品企业。据农业部调查,绝大多数奶农赞同《生乳》国家标准的指标设置。《生乳》国家标准符合行业发展实际,指标设置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促进改善生乳收购秩序、防止恶意拒收等问题,有利于保护奶农利益,推进第三方检测,促进奶业良性发展。   十四、《生乳》标准的蛋白质和菌落总数指标是科学合理的。   《生乳》标准将生乳定义为“从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产犊后7天的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变质乳不应用作生乳。”从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常乳都应当被纳入标准范围进行监督。《生乳》标准从质量和安全两方面,对受生产、收购环节影响的指标进行了规定,将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生乳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在专家组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置蛋白质指标为大于等于2.80g/100g。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符合我国生乳生产实际。生鲜牛乳的蛋白质含量与饲养水平等多种因素有关,尤其是全株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干草等优质饲草饲喂量对生乳蛋白质含量影响很大。我国目前奶牛饲养中粗饲料结构单一、优质饲草饲喂率低,因此生乳蛋白质含量也相对较低。二是符合奶牛泌乳规律。在奶牛不同泌乳期蛋白质含量不同,高峰期蛋白质含量比中后期低。我国绝大部分奶牛在5~9月份进入泌乳高峰期,这个季节又是天气最炎热的季节,两个因素的叠加影响导致夏季生乳蛋白质含量明显低于其他季节。三是尊重客观事实。从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蛋白质含量低于2.95 g/100g的常乳是客观存在的。据农业部调查,2007年和2008年夏季,北方一些省份生乳蛋白质含量低于2.95克/100克的比例分别达75%和90% 某乳品企业6月份西北、中南、东北等三个区收购生乳蛋白质含量低于2.95克/100克的比例分别达75.8%、33.8%和24.9% 。四是有利于生乳质量安全监管。从调查情况看,荷斯坦牛奶蛋白质含量主要分布在2.8-3.4g/100g之间,《生乳》标准作为质量安全监管的依据,便于质量安全监管的顺利实施。   菌落总数是反映奶牛健康状况、牧场卫生状况和冷链质量控制的卫生指标。目前我国奶牛小规模散养比例较高,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例仅为23.1%,5头以下比例为32.4%,这种小规模养殖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养殖水平低造成生鲜乳菌落总数相对较高。当前,《生乳》国家标准设置菌落总数的指标是符合我国发展实际,能够保护大量中小规模奶农的利益,维护我国奶业稳定发展。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奶牛规模化养殖,自2008年以来,已累计投入12亿元建设1944个2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小区(场)。随着奶牛养殖业的发展和养殖水平的提高,生乳菌落总数将逐步降低。鼓励企业在生乳收购中设置菌落总数分级收购标准,引导奶农标准化规模养殖,不断提高养殖水平。   我们将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要求,开展标准的跟踪评估,并参照国际标准,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不断修订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十五、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生产工艺做了哪些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工艺对确保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加工工艺复杂多样,同一种产品,因企业、地域、生产设备、生产控制方法和水平等因素的不同导致采用的加工工艺不一。为引导乳品生产企业更注重并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过程的安全危害控制,标准清理过程中专门制定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和《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对乳品生产过程中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生产条件、工艺方法、人员卫生以及其它乳品安全保障措施等规定了技术要求,强化关键控制点的监测。同时,在乳品产品国家标准中未规定可能制约工艺改进和发展的具体加工工艺,应当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要求,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   十六、酸乳和发酵乳的区别是什么?   酸乳是发酵乳的一种。按照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仅接种嗜热链球菌和保加利亚乳杆菌两种菌的发酵乳称为酸乳。添加其它菌种的产品不能命名为酸乳,可以称为发酵乳。   十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复原乳使用有何规定?   按照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巴氏杀菌乳不允许使用复原乳。为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其他使用了复原乳的液体乳,需要在标签上明确标识。   十八、国家对乳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如何规定?   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严禁人为添加到食品中。2008年10月7日,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卫生部2008年第25号公告),公布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名录及检测方法予以公布。2008年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布了四批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其中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中包括三聚氰胺及其检测方法。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不再重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仍然按照现行的乳品三聚氰胺限量管理规定执行。   十九、生产乳品是否须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企业生产的乳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企业生产的乳品如有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企业可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无须备案。   二十、消费者怀疑乳品不符合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时应该怎么办?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消费者怀疑乳品不符合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可以向上述部门举报、投诉。   二十一、生产经营不符合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该如何处理?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二、如何做好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   卫生部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主要措施包括:一是组织开展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标准宣传,引导鼓励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标准,积极参与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的监督 二是组织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培训活动,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乳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理解、掌握和执行标准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各项规定 三是开展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业和企业贯彻实施标准 四是开展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价,适时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二十三、今后如何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法的重要内容,是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一是组织审议并批准公布乳糖、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等产品标准和胆碱等检验方法标准,形成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二是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追踪和评估,根据国际标准进展和国内跟踪评价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标准。
  • 卫生部介绍乳品安全标准有关情况
    卫生部7月12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将于2010年7月13日14:00在卫生部新闻发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情况。   据悉,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规定,卫生部于3月26日公布了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这些标准自6月1日起陆续施行。   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49项,基本解决了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 朗铎科技受邀参加《DL/T612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规程》新版标准宣贯会议
    2018年7月16日,《DL/T612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规程》新版标准宣贯会议在河南焦作山阳建国饭店隆重举行,100多位来自全国电力企业从事压力容器安全监督工作的领导和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朗铎科技携赛默飞世尔尼通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规程》新标准,为相关从业者进行新标准的宣贯和解读。 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检查及过程监控,是确保锅炉压力容器装备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在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等工作环节中出现材料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则将为后续压力容器的生产运行带来极为不良的安全隐患,甚至可能诱发安全事故,由此所造成的财产以及经济损失是不可估计的。 在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以及安装过程当中,使用赛默飞世尔尼通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检测可以对其材质和性能进行分析鉴定,能快速、准确地判断锅炉压力容器所用合金成份,可避免因材料选择不当或材料自身性能受限等原因而出现压力容器运行失稳等问题。对于防止锅炉压力容器错用材料,确保锅炉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 帮助锅炉压力容器行业客户找到最适用的分析解决方案一直是朗铎科技所追求的方向,朗铎科技也一直致力于在国际最先进的检测手段与我国的锅炉压力容器行业发展之间找到最佳的接口。朗铎科技将继续为广大用户提供高精尖的设备及完善的解决方案,为我国的无损检测技术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 三水两气!国家连发多项生态环境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近日连发多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据了解,该系列标准将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包括:一、《氮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277-2023)该标准规定了氮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氮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作为氮肥工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的参考依据。该标准要求,要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对已有调查、监测和现场检查表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278-2023)该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建筑陶瓷、卫生陶瓷、日用及陈设艺术瓷和特种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可作为陶瓷工业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的参考依据。该标准要求,要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对已有调查、监测和现场检查表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279-2023)该标准规定了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技术要求,适用于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全过程,可作为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环境管理的参考依据。该标准要求,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应配套建设预防二次污染的技术措施;对废水治理设施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对已有调查、监测和现场检查表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泥的处理处置应遵守GB 18599 要求。厂界环境噪声治理应符合 GB 12348 的要求。四、《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280-2023)该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适用于炼焦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备煤、炼焦、熄焦、焦处理、煤气净化、焦化废水处理等工序废气治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工程咨询、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参考依据。炼焦化学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芘、氮氧化物、硫化氢、氨和各种烃类等。该标准要求,焦化企业应规范排污口建设,在焦炉装煤及推(出)焦除尘地面站烟囱、焦炉机侧炉门除尘地面站烟囱、干熄焦除尘地面站烟囱、焦炉烟囱、锅炉烟囱等有组织排放口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有关自动监测,该标准要求,废气治理系统应配置完善的自动监测、报警和联锁控制系统,实现智能化、数字化控制,并根据需要与生产工艺进行必要的联锁。五、《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281-2023)该标准规定了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平板玻璃制造的废气治理工程,可作为工程咨询、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管理的参考依据。熔化工序产生的窑炉烟气中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NOx、SO2及少量的氯化氢(HCl)和氟化物、重金属及其化合物。该标准要求,玻璃制造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的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重点排污单位应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设置规范化排污口,设置符合 GB 15562.1 要求的废气排放口(源)标志。
  • 我国消化道癌症高发或与喝水有关,饮用水中亚硝胺是美国3.6倍
    p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国家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陈超副研究员所在课题组从全国23个省、44个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共155个点位采集了164个水样,包括出厂水、用户龙头水和水源水。研究中测试了当前已知的全部9种亚硝胺类消毒副产物,其中NDMA(亚硝基二甲胺)的浓度最高。该课题组于日前在市政和环境领域顶尖期刊《水研究》上发表研究成果并呼吁,“饮用水中的亚硝胺问题有紧迫性,需要尽快研究和进行工程改造!” /p p   由于具有高致癌性、高检出率以及在我国可能被纳入水质检测标准,饮用水中的亚硝胺类消毒副产物得到了国内外研究人员的空前关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0/noimg/e65a338b-3bf1-4b3c-b2d4-ab50fa7f769f.jpg" title=" 1.jpg" / /p p    strong 饮用水亚硝胺检出率不容忽视 /strong /p p   在过去三年中,陈超及其团队分别测试了44个城市供水系统中的亚硝胺类消毒副产物及其前体物。在已检测的全部水样中,出厂水和龙头水中的NDMA平均浓度分别为11ng/L和13ng/L,水源水中的NDMA生成潜能平均为66ng/L。他表示,与美国环保局在2012年公开的一项大规模普查数据相比,亚硝胺在中国出厂水和龙头水中的检出率是美国的3.6倍。而西欧国家的饮用水亚硝胺浓度比美国还低。 /p p   在课题组检测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近10个供水系统中,出厂水和龙头水中的NDMA平均浓度分别为27ng/L和28.5ng/L,水源水中的NDMA生成潜能为204ng/L。 /p p   陈超表示,在已经鉴别出的700多种消毒副产物中,亚硝胺是健康风险最大的消毒副产物类别之一,特别是NDMA。 /p p    strong 与消化道癌症密切相关 /strong /p p   医学界在50年代就发现亚硝胺是一类强致癌物,当时主要研究食品、烟草和工业污染中的亚硝胺。饮用水中的亚硝胺类消毒副产物研究始于20世纪末。“前期的流行病学研究表明,亚硝胺与中国某些区域的消化道癌症密切相关。”陈超说,他们此次监测到这些区域的自来水受到来自工业废水的严重的亚硝胺污染。同时,今年南京大学某课题组在华东地区江苏省多座城市的水源水中也发现了严重的亚硝胺污染。 /p p   “据报道,根据毒理学试验结果,NDMA终生饮用的百万分之一致癌风险浓度是0.7ng/L,据悉美国环保署正力图制定的美国亚硝胺浓度标准,其限值可能在百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一致癌风险浓度的范围之内。”陈超透露。 /p p    strong 中国尚无饮用水亚硝胺水质标准 /strong /p p   陈超说,目前已经有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饮用水中NDMA的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在2008年提出了100ng/L的推荐值,加拿大,澳大利亚都有了国家标准,分别是40ng/L、100ng/L 加拿大安大略省、美国麻省和加州的标准更严,分别是9ng/L、10ng/L、10ng/L。” /p p   “不难看出,我们的饮用水中亚硝胺检出情况比这些地方都严重。”陈超说,但是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中还没有这一个项目。 /p p   一旦将亚硝胺纳入标准,进行大范围的监测是否困难呢?陈超表示,亚硝胺监测是有一定困难,要测试水中ng/L量级的微量亚硝胺,需要使用气相色谱或者液相色谱再加上串联质谱,监测设备两三百万一台,每个水样的测试成本也较高。不过他也表示国内已有十几家自来水公司有该设备,还需要进一步开发检测方法。清华大学等少数高校和科研院所已经建立了亚硝胺的检测能力,目前大型自来水公司的水质是有保障的。 /p p    strong 人口密、污染重的区域风险更高 /strong /p p   记者从报告看到,亚硝胺风险高的水样主要来自两个区域——华东区和华南区。检出龙头水中最高值达到19ng/L。 /p p   在人口密集的其他区域,如华北和华中,虽然水源水中NDMA生成潜能浓度不高,但其龙头水平均浓度达到12ng/L和18ng/L。“原因也许与不同的水处理工艺有关,采用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或者彻底的折点氯化,大部分亚硝胺前体物比较容易被游离氯氧化分解,可有效降低超标风险。但一旦水源受到污染,使用传统工艺的自来水厂对亚硝胺的控制效果有限。”陈超说道。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0/noimg/1efa7f3e-0f90-4da9-9611-cc22260466ea.jpg" title=" 1.jp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485px " width=" 500" vspace=" 0" border=" 0" hspace=" 0" height=" 485" / /p p   值得关注的是,长江三角洲地区既是中国经济最发达、人口最密集的区域,也是亚硝胺浓度最高的区域,NDMA浓度分别为27ng/L和29ng/L。 /p p   “我们在该区域的某县城检出了全国出厂水和龙头水中NDMA的最高浓度,是44个城市中唯一超过世界卫生组织100ng/L标准的。”陈超说,那些龙头水中检出高浓度NDMA的城市很可能是其水源受到来自工业和生活污水的NDMA前体物污染。 /p p br/ /p
  • 标准| 药典委发布“关于勘误黄芩苷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日前,国家药典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关于勘误黄芩苷标准的有关内容。更正原文中“鉴别”项目中的“ strong 二氯化锆 /strong ”为“ strong 二氯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氧 /strong /span strong 化锆 /strong ”。全文如下: /p p & nbsp & nbsp br/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经我委核查,黄芩苷标准[标准编号为WS-10001-(HD-0989)-2002]【鉴别】(2)项中的“然后再滴加5%二氯化镐溶液1滴”应更正为“然后再滴加5%二氯氧化锆溶液1滴”。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国家药典委员会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020年5月7日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黄芩苷 /strong (Baicalin)是从黄芩根中提取分离出来的一种黄酮类化合物。具有抑菌、利尿、抗炎、抗过敏及解痉等显著的生物活性。黄芩苷还能吸收紫外线、清除氧自由基、抑制黑色素的生成。既可用于医药,也可用于化妆品,是一种很好的功能性美容化妆品原料。黄芩苷也是药典中规定的很多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标准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50px height: 14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2a16348f-988c-4af8-9b96-2f7dccf9ae63.jpg" title=" 二氧化锆.png" alt=" 二氧化锆.png" width=" 450" vspace=" 0" height=" 140"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二氯氧化锆 /strong ZrOCl2· 8H2O的作用是用于制造 strong 二氧化锆 /strong ,及其他涂料干燥剂、橡胶添加剂等。亦可以做耐火材料、陶瓷釉料和润滑剂。 strong 二氯化锆 /strong 的常见形态是结合两个环戊二烯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附:黄芩苷标准品说明书 /strong /span br/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24px height: 41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bbd85870-0707-482a-b141-6c8215d6ff9b.jpg" title=" 说明书-1.png" alt=" 说明书-1.png" width=" 624" vspace=" 0" height=" 418"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92px height: 54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e53ebde2-a2c0-4ee2-8644-c434cccd785c.jpg" title=" 说明书-2.png" alt=" 说明书-2.png" width=" 592" vspace=" 0" height=" 547"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br/ /p
  • 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解答
    制定《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要求、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解决目前电子烟市场与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电子烟管理办法》;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电子烟》国家标准。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部门就公众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一、《电子烟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电子烟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五条,对电子烟生产、销售、运输、进出口和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主要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了监管对象。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及其他新型烟草制品等均纳入了监管范围。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加热卷烟属于卷烟,已纳入卷烟管理,《电子烟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强调。目前,我国未批准加热卷烟在境内上市销售,任何市场主体不得非法经营加热卷烟。(二)明确了监管主体。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同)主管全国电子烟监督管理工作,各省、市、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各省、市、县级烟草专卖局,下同)依据规定职权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电子烟监督管理工作。(三)明确了监管措施。一是对生产、批发和零售市场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二是严格质量管控,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抽检抽测和追溯管理制度。三是实行销售渠道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有关经营活动纳入平台管理。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从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并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四是对运输依法实施监管。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运输应当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五是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进行前置审查。六是对电子烟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完善管理措施,优化工作流程,服务好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子烟出口。二、《电子烟》国家标准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答: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750号,以下简称《决定》),增加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提出“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因此,制定《电子烟》强制性标准是落实上述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电子烟监管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2022年4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了GB 41700-2022《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机构制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电子烟、雾化物等相关术语、定义;二是对电子烟设计和原材料的选用等提出原则要求;三是对电子烟烟具、雾化物和释放物分别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并给出了配套的试验方法;四是对电子烟产品标志及说明书进行了规定。三、过渡期什么时候结束?过渡期的政策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决定》2021年11月10日公布施行之日起,开展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获得准入许可,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电子烟进出口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等要求。考虑到《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出台、实施有个过程,为保障有关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更好落实相关监管要求,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决定》公布施行后,设置了过渡期,并明确了过渡期的相关要求。鉴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现确定过渡期到2022年9月30日结束。    过渡期内,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即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要求,申请有关许可证及产品技术审评等,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配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序开展电子烟监管工作。同时,为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将电子烟产业平稳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与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等相衔接,继续执行过渡期内的相关要求:各类投资者暂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暂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暂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的许可申请;不受理过渡期内违规新增的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暂不受理《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扩大生产能力的许可申请等(具体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不核发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和零售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过渡期结束后,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四、从事电子烟相关生产、批发、零售的市场主体分别需要办理何种烟草专卖许可证?答:从事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五、如何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答: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应当申请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人可以向其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或经营场所,下同)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大连市、深圳市烟草专卖局,下同)许可证办理窗口或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提出申请。详细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可登录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查询。过渡期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如实完成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的市场主体(即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的许可申请;暂不受理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扩大生产能力的许可申请(具体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的许可申请。自2022年5月5日起,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可以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申请意向,再按照排期要求提交正式申请。过渡期结束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受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六、如何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答:已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方可申请从事电子烟批发业务。已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批发业务。七、如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答:从事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零售业务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窗口或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详细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可登录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查询。过渡期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如实完成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即存量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增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自2022年6月1日起,存量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可以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过渡期结束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受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八、为什么要进行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如何申请?答:技术审评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措施。技术审评工作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机构实施。《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后,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烟技术审评管理系统,向企业住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技术审评申请。九、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什么时候上线?答: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是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促进电子烟产业有序运行的重要环节。交易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后,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等,均应在平台上进行交易。自2022年6月15日起,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逐步在平台上进行交易。十、《电子烟》国家标准技术内容的突出特点是什么?答:《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基于《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并接轨国际监管趋势,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电子烟》国家标准提出了科学适用的技术内容,其突出特点体现在:第一,规定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纳入电子烟定义范围。第二,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第三,标准依据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经过充分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实验验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明确列出允许使用的101种添加剂,纳入添加剂“白名单”。十一、《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设置该实施日期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标准正式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考虑到《电子烟》国家标准发布后,电子烟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产品检测和技术审评等工作,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设定了5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在实施过渡期期间,电子烟生产企业要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深入了解标准技术内容,尽早实现产品达标。十二、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在电子烟有关政务服务方面重点开展哪些工作?答: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诚实守信,履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的业务指导和政务服务,引导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以及相关政策要求,申请有关许可证及产品技术审评等,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十三、近期,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重点采取哪些举措查处涉电子烟违法违规行为?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依法查处违反过渡期有关政策要求的行为。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专项治理,重点清理中小学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及电子烟自动售卖机,删除网上销售电子烟信息,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等违法案件,侦破添加合成大麻素等“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有效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四、发现违法生产经营电子烟的如何举报?答: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产品、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等有关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或通过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公布的举报渠道提供违法行为线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核实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十五、下一步还有哪些涉及电子烟的规定出台?答: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将公布电子烟相关许可证管理、技术审评、产品追溯等有关政策文件,陆续出台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鉴别检测、产品包装等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警语标识、检验检测机构、税收、寄递、入境携带等相关政策,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体系。
  • ISO发布有关日常消费品包装的新标准
    近日,ISO发布有关日常消费品外包装的新标准,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死亡和伤害。因不慎摄入药物、家用清洁剂或自制产品,每天都有儿童死亡或发病。ISO新标准13127将减少这些悲剧的发生。   ISO13127:2012,包装——防儿童拆开的包装——可再次包装件体系的机械检测方法(Packaging-Child resistant packaging-Mechanical test methods for reclosable child resistant packaging systems)。针对有潜在危险性的产品,该标准将协助包装设计者和制造商设计生产儿童无法自己打开的包装。虽然目前已有许多方法来减少儿童误食危险品的事故,如:增强公众对众多有害产品的防范意识,正确理解制造商提供的信息和标签内容。但,仅这些还不够,设计能够保护儿童的产品包装也是十分重要的,这样,才可以在儿童和有害产品之间建立起有效的物理屏障。   该标准由ISO包装技术标准化委员会(ISO/TC122)下属的包装材料、包装和成组货件的性能要求和测试标准小组委员会(SC3)制定。   该标准结合现有已知的测试标准ISO8317:2003(防儿童拆开包装——可再次包装件的测试程序和要求),用于解决包装袋整个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各种情况。
  •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就《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等五项标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等五项环境保护标准。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就《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等五项标准的意义、制定思路以及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问:标准的定位与意义是什么? /p p   答: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排污单位对自身排污状况开展监测,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自行监测作为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任务,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第十一条,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是排污许可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文件之一。 /p p   电镀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平板玻璃工业、农药制造工业、有色金属工业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已发布实施,而作为自行监测的全面要求,应以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规定为准。 /p p   问:标准制定有什么主要思路? /p p   答:五项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系统梳理行业排放标准、相关管理制度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对行业排放监管的要求,规定了相应行业企业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同时对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信息记录提出要求。 /p p   问:电镀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污染物监测点位和指标,主要依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进行确定。 /p p   电镀工业排污单位的废水排放监测,流量应采取自动监测,pH值、化学需氧量、总氰化物、总铜、总锌、7种第一类废水污染物,其余指标按月监测。 /p p   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废水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应采取自动监测,氨氮、总氮、总磷、总氰化物、总铜、总锌及7种第一类废水污染物按日监测,其余指标按月监测。 /p p   废气排放监测,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均按半年监测,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均按年监测。 /p p   问:农副食品加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污染物监测点位和指标,主要依据《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进行确定。 /p p   废水排放是该行业的主要污染排放类型,综合考虑排污单位的控制级别、废水排放去向、自行监测经济成本以及对环境的影响风险,在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上做差别性要求。对于重点排污单位,废水总排放口的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实施自动监测,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其他污染物按月监测,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其他污染物按季度监测。非重点排污单位则按季度或半年的频次开展监测。本标准还对雨水排放口和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频次进行了规定。 /p p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主要包括锅炉排放口及其他15种废气排放口,各类排放口的污染物指标有所差异。本标准中多数排放口的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颗粒粕系统1次/两周,浸出与精炼车间、腥臭废气排放口监测频次为1次/季度。无组织废气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 /p p   问:平板玻璃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污染物监测点位和指标,主要依据《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进行确定。 /p p   废气有组织监测中,玻璃熔窑对应排放口是主要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需采用自动监测 氯化氢、氟化物、氨每半年监测1次,其中氨为使用含氨物质作为还原剂的排污单位的选测指标 另外,使用重油、煤焦油、石油焦作为燃料的排污单位还要根据燃料成分检测结果,针对性监测重金属指标,监测频次为半年 在线镀膜工序对应排放口为非连续生产排放,设置监测指标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等4项指标,监测频次为半年 此外,原料破碎、储存、配料、煤制气系统等6类工艺对应的排放筒,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监测频次要求为每半年到一年1次。 /p p   废气无组织监测中,根据排污单位所包含的不同工艺及设施,规定颗粒物、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等4项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为每半年到一年1次。 /p p   废水监测中,针对废水总排放口、循环冷却水排放口、脱硫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发生炉灰盘水封水和洗涤煤气的洗涤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分别提出了监测要求。 /p p   问:农药制造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本标准立足当前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且与正在修订的《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有效衔接,兼顾《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制造工业》(HJ 862)对农药原药活性成分或农药中间体等特征污染物的管控要求,确定监测指标和监测点位。 /p p   对于农药制造工业直接排放的废水排放监测指标,在废水总排口规定对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进行自动监测,规定对悬浮物、石油类、色度最低监测频次仍为日。总磷的最低监测频次定为月。其中,含磷化学农药制造排污单位总磷须采取自动监测。五日生化需氧量、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监测项目以及11项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指标和12项农药行业特征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定为月。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污染物指标监测频次适当降低。 /p p   对于有组织废气主要排放口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要求实施自动监测 臭气浓度、特征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定为半年 二噁英监测频次定为年 危险废物焚烧炉中一氧化碳、氯化氢等及其他项目最低监测频次定为月。 /p p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包括颗粒物、臭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定为半年。 /p p   问:有色金属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本标准依据《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5)及修改单、《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6)及修改单、《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7)及修改单、《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8)修改单、《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30770)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紧密对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铝冶炼》等11个行业的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对各冶炼行业监测指标进行了明确。指标选取时充分体现不同生产工序污染特征,突出重点。 /p p   废水总排放口监测,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实施自动监测。其他污染物均采取手工监测,总铅、总砷、总镉、总汞按日监测,总锌、总铜、总锡、总锑、总钴、总镍按月监测,悬浮物、硫化物、氟化物、石油类等常规污染物按季度监测。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重金属一类污染物监测频次同总排口保持一致。 /p p   对于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金属冶炼行业烟气制酸系统、环境集烟系统、炼前处理系统及冶炼过程中主要冶炼炉窑为主要排放源,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实行自动监测,行业特征重金属污染物按月监测,硫酸雾、氟化物等制酸废气污染物按季度监测。电解铝、铜、镍、钛冶炼均涉及到电解工艺,根据电解系统污染程度,规定电解铝电解系统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实行自动监测,氟化物按月监测,铜、镍、钛冶炼行业电解系统排放口可每季度监测一次或者半年监测一次。冶炼与电解工序之外的其他工序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监测频次可按季度或半年监测一次开展。 /p p   对于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p
  • 真空衰减法密封仪与色水法密封试验仪哪个检测效率比较高
    一、引言在评估包装密封性的过程中,真空衰减法密封仪和色水法密封试验仪是两种常用的检测方法。它们各自具有独特的检测原理和应用场景,但在检测效率方面存在差异。本文将对这两种仪器的检测效率进行比较,以便更好地了解它们在实际应用中的表现。二、真空衰减法密封仪的检测效率检测原理:真空衰减法密封仪基于真空传感技术,通过测量包装内部与外部之间的压力差来评估包装的密封性能。测试过程中,真空传感器会实时检测压力变化,并与预设的标准值进行比较,从而判断包装是否存在泄漏现象。检测速度:真空衰减法密封仪的检测速度较快,因为其在测试过程中可以自动化地进行数据记录和分析。根据参考文章2中的信息,第三代真空衰减技术灵敏度最大可达0.5μm(0.002ccm漏率),基于物理的基本原理进行泄漏检测,实现了最大限度地采用非破坏方式检测。这意味着在较短的时间内,真空衰减法密封仪可以完成大量的测试任务。应用优势:真空衰减法密封仪不仅检测速度快,而且具有高度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特点。它能够减少人工干预,提高测试效率。此外,该测试仪还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可适用于不同类型的药品包装,如玻璃瓶、塑料瓶、铝塑包装等。三、色水法密封试验仪的检测效率检测原理:色水法密封试验仪通过观察包装内液体渗出情况来判断密封性能。测试过程中,需要将待测包装充满色水,并观察是否有色水渗出。这种方法需要人工观察和判断,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误差。检测速度:与真空衰减法密封仪相比,色水法密封试验仪的检测速度较慢。首先,需要准备足够的色水并填充到待测包装中;其次,在测试过程中需要人工观察是否有色水渗出,这可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应用局限性:色水法密封试验仪虽然适用于某些特定的包装类型,如塑料袋、瓶子等,但其应用范围相对有限。此外,由于需要人工观察和判断,该方法可能不适用于需要大量测试的情况。四、总结综上所述,真空衰减法密封仪在检测效率方面相较于色水法密封试验仪具有明显优势。其快速、准确、自动化的特点使得它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大量的测试任务,并且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因此,在需要高效、准确地评估包装密封性的场合中,真空衰减法密封仪是更为理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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