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

仪器信息网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相关的解决方案。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相关的仪器

  • 深圳市启点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建设一个无现金、去卡化管理系统为目的。随着机器视觉技术的不断进步,人脸识别技术已日趋成熟,深圳市启点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人脸识别食堂消费管理系统”,它具有识别速度快、识别准确度高、免接触、防盗刷、无损耗、技术先进、系统扩展性好是非常适合机关企事业内部食堂和学校食堂。 人脸识别消费机 面部一照消费成功。人脸消费机采用先进人脸取代传统的现金、票证、纸卡等,用计算机智能管理手段提高使用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适用于学校、单位、工厂、宾馆、酒店、俱乐部、会所、商场等餐厅、食堂、停车场及各类人脸系统管理。即用人脸实现就餐管理功能。可靠的质量保证及完善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让您更加放心。 人脸消费机功能特点 独特的脱机联网方式 结合人脸识别的优越性能,每台人脸识别就餐机工作时与电脑可脱机消费,使数据自带双存储备份功能,保证了数据的完整性安全性,避免了因为硬件等原因而出现的掉数据现象,从而给客户造成较大的经济影响。 启点食堂人脸识别消费机产品介绍: 1、专业性:企业型启点F系列人脸识别消费系统,专门针对企业级用户的消费应用而设计,将新 Face Image+ V4.0 人脸识别算法配合强大的DSP处理器,实现脱机使用,系统长期工作稳定。同时,通过专利设计的“多光源人脸识别”技术与高性能DSP处理器的完美结合,分析人脸特征作为身份识别的依据,提供准确的人员通行权限/消费记录。 2、技术先进:采取独特的 Face Image+ V4.0 新人脸识别算法,结合“多光源人脸识别”先进技术和高性能DSP处理器,识别精度更高,识别速度更快 ,真正适应室外环境全球真正意义上能在室外工作的人脸识别产品,具备光线适应能力;同时,不受种族肤色及性别的影响,不受面部表情,胡须和发型等变化的影响24小时不间断工作采用完全对人体无伤害的不可见辅助光源技术,白天黑夜都能良好识别,24小时不间断工作稳定性高,低耗节能采用高性能、低功耗 DSP处理器,完全脱机操作,系统经过长期运行检测,工作稳定。同时,设备支持自动休眠模式,环保节能操作简单,界面人性化 二、人脸消费机功能介绍1、 技术先进:采用了人脸识别、语音合成等先进技术,使产品更人性化 应用便捷: 2、无须刷卡,只要站在相机前即可自动识别,识别速度小于1秒 安全卫生:免接触,不用担心传染病菌 准确性高: 3、准确度超过99.95%,不受表情、胡须、帽子、眼镜等影响 计价: 4、支持多级帐户,关联帐户,阶梯定价,按月、按餐限次消费等 扩展性好: 5、支持网络布局,多设备,多食堂数据同步 安全性强:双缓存保障数据准确,每餐自动备份数据,每日数据自动云端备份
    留言咨询
  • 深圳市品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权威的仪器计量校准机构,公司成立至今,为全国客户提供专业的仪器计量、校准、环境检测、实验室体系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中心实验室开展有长度、力学、热工、电学、理化、化学、电力高压等专业实验室,严格按照ISO17025准则建立,配置了国内外高质量的计量标准设备,实验室实行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为客户计量校准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公司实验室是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数据报告具有权威性,实验室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配置,配备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红外测油仪等众多仪器校准能够满足广大的企事业单位的对仪器检测的需求。 目前我公司通过了CNAS实验室认可以及省级CMA计量认证,是一家独立第三方校准、检测实验室。目前我公司是中国计量测试市场协会深圳计量站、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会员单位、计量诚信先进单位、国家及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您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行动! 我们的信誉和质量,已赢得客户的支持和信赖。如有需求请及时跟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留言咨询
  • CIE D65光源与A光源双功能设置,中性灰观察环境、双光源配置的SPS-80T双光源配色看版台,由D6500高显色性超级光管、A光源充气钨丝灯与精确设计制造的投光机构制成。各项技术指标充分满足CIE国际照明委员会及CY3-91标准有关色评价与配色比色照明条件的规定。可全天候的应用于印刷、制漆、油墨、塑料、印染等各行各业涉及色彩观察与配色比对之作业场合。 标准光源对色灯箱_d65光源颜色检测台_标准光源对色台主要特征:CIE D65、A双光源配置光谱稳定、显色准确照度规范、光照均匀独具测试同色异谱效应的功能配备使用寿命自动计时器,方便用户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配备按标准设计的倾斜式反投光罩、挂板、台板和存样台标准光源对色灯箱_d65光源颜色检测台_标准光源对色台测试原理:人们通常在日光下观察颜色,所以工业生产中精细的辨色工作,要求照明光源须具有近似真实日光的光谱功率分布,即CIE所规定的D65标准光源。然而,在配色过程中,有一种很特别的现象:样品与试样会出现在第一光源下颜色相同,而在另外一种光源下则出现颜色差异,即所谓同色异谱现象。如果您在自己的光环境中配制大量生产的色彩产品,而未能排除同色异谱的问题,当客户在千差万别的光环境下产生异议时,投诉甚至退货都有可能发生,烦恼与损失在所难免。因此当您在确定配色或签发生产单前,需要用“A”光源测试同色异谱效应,确保万无一失。 标准光源对色灯箱_d65光源颜色检测台_标准光源对色台技术指标:显色性:D65:96 A:100 色温:D65:6500 K A:2900 K 台面尺寸:1050 mm × 700 mm 电源:AC 220V 50Hz 外形尺寸:1050mm(L)×800mm(W)×2100mm(H) 净重:40Kg 了解关于更多相关仪器信息,您可以登陆济南兰光公司网站查看具体信息或致电咨询。Labthink兰光期待与行业中的企事业单位增进技术交流与合作。
    留言咨询

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相关的方案

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相关的论坛

  • 事业单位标准器具送检是否免费

    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属于强制检定范围,送检出具检定证书应该在免费范围内吧?那么要是免费的话,送上级机构检定是不是给你放个一个月两个月的,免费就没积极性了。

  • 【转帖】事业单位将全面实行聘用制

    事业单位将全面实行聘用制 实行绩效工资制,改革财政投入体制 2009年06月12日12:17 来源:《中国青年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11日下午在中国政府网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表示,事业单位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将有4项配套改革:  一是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过去都是“铁饭碗”,以后要全面实行聘用制,许多事业单位还有编外人员,在一个单位到底使用什么样的人事制度,这个制度要规范。  二是工资制度改革。现在大家都知道基本工资制度已经改革了,但是按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规划,还要实行绩效工资制。绩效工资已经在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中陆续开展,其他单位也要陆续开展。  三是财政投入体制改革。根据大的3类、小的3类分别情况,通过不同的投入机制,既保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又使人员福利得到保障。  四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在科学分类基础上和这些改革配套进行的。“如果没有人事制度改革,什么关系都搞不清楚就谈不上养老保险怎么改革。如果没有工资制度改革,配发养老金的基数是什么,也谈不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没有财政投入体制的改革,也不知道资金来源到底是什么配置,这几项改革是相互联系的。”胡晓义说。针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胡晓义表示,这一改革绝不是为财政甩包袱,大幅度降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也是没有根据的。  “今年春天有一些误传和误解,一是认为事业单位改革是为了财政甩包袱,二是认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大幅度降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水平。”胡晓义说,“我可以非常负责任地说,这都是误解。无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从来没有削减事业单位投入的安排,只是说根据事业单位科学分类的要求,科学调整投入机制。所以说,为了财政甩包袱,要大幅度降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都是没有根据的。”  胡晓义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个综合配套的改革。事业单位的分类是整个改革的前提,现在分类正在进行。  胡晓义分析说:“事业单位是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一直延续下来的,但随着发展,它的门类越来越庞杂。按照新的分类方法,有一部分事业单位实际在从事行政执行功能,它应该算作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基本上是行政机关的执行单位。还有一批事业单位已经在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际上是企业性质,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则,它应该纳入到企业一类。真正的事业单位是从事公益性服务的单位,当然根据执行公益性功能程度的不同,还可以分成几小类。”(记者刘声)

  • 【原创大赛】简述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界定原则

    【原创大赛】简述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界定原则

    [size=18px][font=仿宋][b]一、计量标准的简要介绍[/b][/font][font=宋体] [/font][font=仿宋]计量标准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的,用于检定其它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它把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逐级的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及将测量结果在允许的范围内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重要环节。需要从事计量检定工作必须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根据我国现行《计量法》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必须通过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方可使用,其他等级的计量标准可不进行考核,但应按照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font][font=仿宋][b]二、最高计量标准的界定[/b][/font][/size][size=18px][font=仿宋] 界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唯一依据是《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所建立的计量标准是否属于最高计量标准,主要看该标准在《检定系统框图》中所处的位置。以下将结合具体实例阐述。[/font][/size][size=18px][font=仿宋][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8/202008181032018450_2201_1638093_3.jpg!w690x920.jpg[/img][/font][/size][size=18px][font=仿宋][font=仿宋] 根据《检定系统框图》,如一家企业已建立E2等级砝码标准装置用于检定各工作用砝码,建立M1等级砝码标准装置用于检定衡量仪器。则对这家企业E2等级砝码标准装置就属于最高计量标准。最高计量标准的界定与该标准装置能否量传其他等级计量标准无关,也与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无关。[/font][font=仿宋] [/font][/font][/size]

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相关的耗材

  • 茂鑫实业 AP760 清洁剂
    茂鑫实业AP760清洗剂 产品特点 ●汽车零件清洁度检测专用清洗剂。 ●已取得宝马,戴姆 克莱斯勒,大众,奥迪 等产品品牌的认可。 ●低气味,无芳香。 ●保质期0℃~30℃温度下至少两年。包装规格 ●30L/200L桶装适用范围用于汽车动力零部件清洁度检测前道清洗,为清洁度检测做前道分析准备工作。蒸汽鼓风设备 的添加剂来清除表面附带的油脂污物,去除产品 表面的防护蜡及其他各式油脂和蜡。
  • 61562120 6.1562.120 瑞士万通 10ml进样环
    产品型号:61562120 6.1562.120上海百哲仪器有限公司,于2015年成立,具备强有力的技术服务团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并针对客户现有问题给出经济实惠的解决方案。经典的自动电位滴定仪包括了吸液、加液、配液、排液、清洗等样品制备、处理和分析滴定、结果计算、数据管理等分析的全过程,不仅仅解除了繁重的体力劳动,节省了时间,而且将电位滴定分析的重复性、准确性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我公司以‘专注仪器,用心服务’为核心价值理念,一切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广泛地服务于华东地区科研院所、制药、表面处理(电镀、半导体、光伏)、石化、环保、食品等各企事业单位;而且与Thermofisher 尼高力红外光谱、英国Elga超纯水系统、奥地利 密度计、微波消解仪等品牌国内团队建立了广泛的业务联系及合作。
  • 安捷伦2100生物分析仪系统介绍 上海弥楼生物
    安捷伦翻新生物分析仪以较低维护成本提供可靠的性能。安捷伦认证翻新仪器提供整整一年的质保,并能保证享受到与全新仪器相同的性能标准。Agilent 2100 生物分析仪系统能够在一个平台上完成 DNA、RNA、蛋白质和细胞的大小测定、定量分析与质量控制,提供高质量数字化数据。特性 性能保证 — 安捷伦认证翻新生物分析仪满足与全新安捷伦仪器同等的性能标准 安捷伦一年质保 — 不同于其他二手仪器厂家,安捷伦提供整整一年与安捷伦新仪器相同的质保服务,且不收取额外费 安捷伦原厂翻新 — 为使您无后顾之忧,安捷伦的所有仪器均经过了全新的翻新过程,包括一整套机电性能和操作性能验证以及外观修复流程,外观跟新仪器相差无几 Agilent CrossLab 服务 — 安捷伦提供专业的安装、培训及验证服务,且所有仪器均适用安捷伦金、银牌或铜牌支持合同 安捷伦软件 — 我们的仪器与新安捷伦软件兼容 仪器配件 — 仪器配备全新配件、工具、密封垫、备件及电脑,以便快速简便的安装和使用灵活的支付方式 用灵活的支付方式上海弥楼生物是进口生物实验仪器设备代理商,作为美国Agilent生物分析仪国内总代理,专注于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进口核酸片段分析仪等专业的生物实验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并提供二代核酸测序NGS解决方案等技术服务。

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相关的资料

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相关的资讯

  • 三部门:开展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国科发创〔2017〕330号 /p p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有关人民团体: /p p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的要求,推动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深化管理方式改革、优化评价机制、激发创新活力,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7年10月26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一章 总则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管理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激发科研事业单位创新活力,引导科研事业单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立足职责定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发挥骨干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等(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所属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科研事业单位)。 /p p   第三条 科技部牵头,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牵头部门)统筹开展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科研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自评价,配合牵头部门、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p p   第四条 开展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应重能力、重绩效、守规范、讲贡献,遵循以下原则: /p p   (一)能力导向。引导科研事业单位根据职责定位,聚焦能力提升,注重科技创新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建立基于绩效目标的评价机制,强化创新责任,激发创新活力,提升科技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益,增加知识创造与技术供给。 /p p   (二)科学分类。结合科研事业单位职责定位,将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分为基础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研发等三类进行评价。对三类科研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价,在绩效目标设定、评价指标选择、评价方法运用等方面均体现各自类别特点,评价过程中不以论文作为唯一标准。从事基础前沿研究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应突出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等 从事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应突出实现国家目标和履行社会责任等 从事应用技术研发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应突出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经济社会影响等。 /p p   (三)协同推进。建立牵头部门、主管部门、科研事业单位协同配合、试点先行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加强对科研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组织开展科研事业单位综合评价和年度抽查评价 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积极性,由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所属科研事业单位部门评价,督促指导科研事业单位做好绩效评价管理、目标设置、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以及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工作 科研事业单位开展本单位绩效目标设置、执行监控和绩效自评价,配合牵头部门、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p p   (四)促进发展。采取参与式、开放式评价模式,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学者作用,通过开展评价,促进科研事业单位发现科技创新中的问题,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推动科研事业单位聚焦职责定位,优化科研力量配置,加强创新团队和研发条件建设,改进科研组织方式和管理机制,提高绩效水平。 /p p   第五条 建立包括综合评价、年度抽查评价等评价类型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长效机制。综合评价是面向全部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的,涵盖职责定位、科技产出、创新效益等方面的全面评价,以五年为评价周期。年度抽查评价是指五年期间,每年按一定比例对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的,聚焦年度绩效完成情况、创新能力等重点方面的评价 五年期间,通过年度抽查评价,实现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全覆盖。同时,结合绩效评价总体要求,围绕科研事业单位管理运行、科技创新,开展绩效执行监控,为综合评价、年度抽查评价等提供基础性支撑。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二章 任务分工 /strong /p p   第六条 科技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以下工作: /p p   (一)制定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制度,确定科研事业单位绩效总体目标,以及绩效评价指标框架 /p p   (二)统筹协调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制定综合评价、年度抽查评价等评价计划和工作方案,提出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年度抽查评价开展评价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价计划、工作方案、指标体系等 /p p   (三)指导监督主管部门开展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工作 /p p   (四)组织开展科研事业单位绩效综合评价、年度抽查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库并滚动管理 /p p   (五)运用评价结果,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科研事业单位布局,加强科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p p   (六)组织开展相关宣传、交流和培训。 /p p   第七条 主管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p p   (一)制定本部门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细则 /p p   (二)制定本部门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绩效指标体系 /p p   (三)在会同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研究、协商的基础上,审定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绩效目标、绩效指标 /p p   (四)组织所属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工作 /p p   (五)组织开展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向科技部提交科研事业单位绩效部门评价报告 /p p   (六)加强对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p p   (七)组织部门内绩效评价宣传与培训。 /p p   第八条 科研事业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p p   (一)与主管部门研究、协商、制定本单位绩效目标、绩效指标 /p p   (二)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制定本单位自评价工作方案 /p p   (三)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工作,向牵头部门、主管部门提交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材料等 /p p   (四)开展绩效自评价,提交自评价报告 /p p   (五)结合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与建议,改进科研和管理工作 /p p   (六)面向本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宣传和培训。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三章 绩效目标与指标制定 /strong /p p   第九条 绩效目标是科研事业单位在评价周期内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预期结果。绩效指标是对绩效目标的细化、具体化,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p p   第十条 主管部门、科研事业单位根据牵头部门确定的总体目标,研究设定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包括五年综合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制定应符合以下标准: /p p   (一)导向明确。根据中央编办、主管部门关于本单位职责、机构、编制的文件以及科研事业单位章程等文件规定的职责定位,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所属行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科技创新趋势,设定绩效目标。对有条件的科研事业单位,探索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通过合同约定绩效目标。 /p p   (二)具体清晰。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应有时间节点,指向明确,内容具体清晰,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应可比对、可考核。 /p p   (三)科学可行。绩效目标应充分考虑科研活动规律与特点,与预算投资额或资金量相适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符合客观实际且科学可行。绩效指标数据口径规范、资料易于采集。 /p p   (四)分类制定。根据学科特点,不同类型的科研事业单位应分类制定绩效目标。五年综合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应有机结合、有序衔接,通过年度绩效目标的积累递进,实现五年综合绩效目标。 /p p   第十一条 绩效目标包括预期产出、预期效果、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方面。主要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p p   (一)科技创新成果与水平 /p p   (二)人才团队与条件平台建设 /p p   (三)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科学传播、科技服务 /p p   (四)科研组织方式与管理机制创新 /p p   (五)其他。 /p p   第十二条 科研事业单位绩效目标、指标由科研事业单位研究提出,经主管部门审定,报科技部备案。 /p p   第十三条 实施中如有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应按绩效目标设定程序,再行调整、审定、备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四章 评价内容与指标 /strong /p p   第十四条 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 /p p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p p   (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p p   (三)实现绩效目标的管理效率 /p p   (四)创新活动与成果的影响。 /p p   第十五条 评价指标体系一般由三级指标构成,一、二级指标为共性指标,三级指标为分类指标。一级指标包括职责定位、科技产出和创新效益 二级指标包括职责相符性、需求一致性、管理规范性、完成情况及效率、创新能力、创新贡献等 三级指标按照基础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发等不同单位类型,结合单位自身职责定位、科技创新特点,确定评价指标和权重。 /p p   第十六条 立足科研事业单位的基础、条件、特色,选择科学、适用的评价方式,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基础前沿研究类科研事业单位综合运用专家咨询、文献计量等方法,公益性研究类科研事业单位综合运用用户评价、调研座谈等方法,应用技术研发类科研事业单位综合运用市场调查、案例分析等方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五章 评价程序 /strong /p p   第十七条 主管部门制定评价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报科技部备案。 /p p   (一)主管部门制定本部门的评价工作计划,确定开展绩效评价的组织方式、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等。 /p p   (二)按照评价工作计划,制定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的评价实施方案、目标、指标体系等。 /p p   第十八条 科研事业单位按照牵头部门部署要求,根据主管部门制定的评价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和自评价。自评价过程中,应听取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价报告。 /p p   第十九条 主管部门开展部门评价工作。 /p p   (一)根据评价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或委托评估机构等,在核实科研事业单位自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按照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合理运用专家评议、市场评价、文献计量、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等方法分析评价,形成初步结论。 /p p   (二)主管部门将评价初步结论反馈科研事业单位,参考科研事业单位提交的意见建议,研究形成科研事业单位绩效部门评价报告,报送科技部。 /p p   第二十条 科研事业单位自评价报告、主管部门评价报告应包含以下重点内容:职责履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效率、创新能力、创新贡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 /p p   第二十一条 牵头部门在部门评价报告基础上,委托评估机构等开展第三方评价,结合绩效执行监控相关信息,形成科研事业单位绩效综合评价报告、年度抽查评价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六章 评价结果及运用 /strong /p p   第二十二条 科研事业单位绩效综合评价和年度抽查评价结果实行计分制,并根据评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级。 /p p   第二十三条 科研事业单位应根据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方案,加强学科、团队建设,完善条件保障,改进科研组织管理,提高绩效水平。 /p p   第二十四条 主管部门应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依据。在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调整、任期目标考核、学科方向调整、条件平台建设、绩效激励等工作中,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 /p p   第二十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职责,在科技创新政策规划制定、科研任务安排部署、财政拨款、科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工作中,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按照程序办理科研事业单位编制调整事项时,参考评价结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七章 评价条件保障 /strong /p p   第二十六条 科技部依托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信息平台和数据库,促进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发布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报告。 /p p   第二十七条 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管部门对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条件保障,鼓励委托评估机构等参与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p p   第二十八条 科研事业单位应将绩效信息采集、分析等绩效评价基础性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建立绩效执行监控机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八章 附则 /strong /p p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负责解释。 /p p   第三十条 地方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由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本暂行办法作出规定,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p p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p p   附: a title=" "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11/W020171108642741252154.doc" target=" _blank" 1. 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基础前沿研究类科研事业单位) /a /p p   2. a title=" "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11/W020171108642741400860.doc" target=" _blank" 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公益性研究类科研事业单位) /a /p p   3. a title=" "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11/W020171108642741569764.doc" target=" _blank" 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应用技术研发类科研事业单位) /a /p p & nbsp /p
  • 人社部: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创新创业 尤其高校科研专技人员
    p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2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 /p p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请。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包括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都不在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的范围内。 /p p   指导意见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 /p p   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专技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p p   离岗创业人员的待遇主要包括:一是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二是离岗创业期间继续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三是离岗创业期间的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四是事业单位应当与离岗创业人员订立离岗协议。五是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 /p
  • 人社部等三部门: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发放现金奖励将不受限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科技部出台《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具体的操作办法。通知指出: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二、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在充分听取科研人员意见基础上,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公示办法,明确现金奖励享受政策人员范围、具体分配办法和相关流程,相关规定应在本单位公开。三、对于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其中属于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到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登记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给予科研人员的现金奖励,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不属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从项目经费中提取的人员绩效支出,应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分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四、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统计工资总额、年平均工资、年平均绩效工资等数据以及向有关部门报送年度绩效工资执行情况时,应包含现金奖励情况,并单独注明。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指导力度,优化政策环境,根据职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将现金奖励政策落到实处。六、本通知所指职务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等有关法律和规定。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相关的试剂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