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食品中生物毒素限量标准

仪器信息网食品中生物毒素限量标准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食品中生物毒素限量标准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食品中生物毒素限量标准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食品中生物毒素限量标准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食品中生物毒素限量标准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食品中生物毒素限量标准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食品中生物毒素限量标准相关的解决方案。

食品中生物毒素限量标准相关的论坛

  • 食品中生物毒素限量标准最新最全的解读都在这里啦~

    生物毒素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随着生物毒素研究的深入及检测技术的完善,人们对生物毒素危害的认识逐渐加深,要求对农产品、水产品等产品中生物毒素的监测愈来愈普遍,尤其是近年来国际上对农产品、水产品等产品安全卫生要求的日趋严格,生物毒素的危害和监测正受到日益广泛的关注。为此,仪课通特邀原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朱坚老师为大家在线解读食品中生物毒素限量标准及相应检测技术关键点释义。[color=#ff0000][b]购买链接:[/b][/color][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ykt/course/course/detail?sid=134[/url][color=#ff0000][b]专家介绍:[/b][/color]朱坚 : 上海海关(原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研究员。任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委员和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SAC/TC118)、全国食品进出口检验及认证体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4)和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5)委员,任《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杂志编委会委员。参与完成直属局以上科研7项,参与完成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35项、地方标准2项,公开发表论文38篇,主编和参与编写著作12部。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共三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共三项。[b][color=#ff0000]课程简介:[/color][/b]本次讲座拟针对近年来我国出台并已实施的包括食品中生物毒素相关的限量标准及其指定的检测方法作介绍。将围绕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等一系列限量标准,对各相应配套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涉及的技术要点进行解读。[color=#ff0000][b]课程目录:[/b][/color][color=#ff0000][b]1. 免费试看片段[/b][/color][b][color=#ff0000]2. 概要+基础标准和商品标准中生物毒素限量解读 [/color][color=#0070c0] [/color][/b]介绍: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贝类毒素、米酵菌酸、微囊藻毒素等[b][color=#ff0000]3. 新版食品中生物毒素测定国家标准关键点[/color][/b]介绍:免疫亲和层析、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专用型固相萃取净化、衍生HPLC、同位素稀释HP[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LC-MS[/color][/url]/MS等技术[color=#ff0000][b]温馨提示:课程价格20元[/b][/color];直播结束后可免费回放,购买后不支持退款、转让;本课程可提供电子发票,如需开票,请在购买支付页面填写发票信息;更多课程咨询及购买课程时遇到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人员:小叶子:xyz4077(微信)

  • 【资料】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将统一

    谷类、乳制品、水果等多种和百姓饮食息息相关的食物,在生长或生产的过程中极有可能存在真菌毒素污染,而现行的GB2761-2005《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提出的相关食品真菌毒素限量的执行标准,则存在交叉、重复、矛盾或缺失等问题。卫生部为此组织成立食品真菌毒素限量标准整合完善工作组,于8月3日向社会公开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展青霉素等4种限量指标,增补了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等2种指标。 [b] 真菌毒素因何而生[/b] 何谓真菌毒素?《征求意见稿》对此下的定义——产毒真菌在生长繁殖过程中产生的次生有毒代谢产物。据了解,此次修改中涉及的黄曲霉毒素是一类真菌的有毒代谢产物,具有致癌性。黄曲霉毒素M1是黄曲霉毒素B1的代谢产物。经摄入含有黄曲霉毒素B1饲料的奶牛产出的牛奶中,便含有黄曲霉毒素M1。 另据了解,在大麦、玉米中含有较高浓度的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是最常见的一种污染粮食、饲料和食品的霉菌毒素之一,大多在低温、潮湿和收割季节,在谷物庄稼中慢慢生长;主要生长在水果上的展青霉素,主要污染水果及其制品;赭曲霉毒素A是由多种生长在粮食(小麦、玉米、大麦、燕麦、黑麦等)、花生、蔬菜(豆类)等农作物上的曲霉和青霉产生的;玉米赤霉烯酮主要是由生长在小麦和玉米等农作物上的真菌产生。 [b]为何原限量标准多数保留[/b]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多数真菌毒素保留原先的限量标准,但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不同标准的安全性。例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指出,目前世界各国对黄曲霉毒素M1有两种不同意见,以欧盟一些国家为代表提出乳中黄曲霉毒素M1的限量为0.05μg/kg;另一种意见是以美国、日本等国提出0.5μg/kg的指标。编制说明介绍,“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第56届会议报告指出,黄曲霉毒素M1为0.05μg/kg和0.5μg/kg这两个指标在致癌性方面之间并无显著差异。本次修订保留黄曲霉毒素M1为0.5μg/kg的限量指标。” 再如,编制说明认为:“根据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和主要贸易国关于食品中展青霉素限量标准以及我国苹果和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污染监测结果、暴露评估结果,我国现行限量与国际标准一致并安全有效。因此,苹果和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限量仍保持为50μg/kg。” [b]新标准更符合国情[/b] 编制说明介绍,《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真菌毒素指标6项,涉及的清理工作涉及食品卫生标准27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39项、食品质量标准18项、有关的行业标准16项等。 “新的真菌毒素基础标准分析了我国现行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中真菌毒素的限量指标,提出了相关标准的交叉、重复、矛盾或缺失等问题,提交详细的比较结果。”项目组专家认为。 编制说明指出,征求意见稿分析了欧盟、日本、美国及我国香港、台湾等地食品中的真菌毒素限量标准的制标情况及其规定,根据我国食品中真菌毒素的。监测结果,结合了我国居民膳食真菌毒素的暴露量及主要食物的贡献率,按大类(如蔬菜)、亚类(如叶菜)、品种(如菠菜)、加工方式(如罐头菠菜、干食用菌)为主线,尽量以大类和亚类为主整合限量,辅以品种和加工方式例外单列,提出了我国需要制定限量指标的真菌毒素项目和食品类别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真菌毒素国家安全标准建议值。

  • 黄曲霉毒素在各类食品中的限量标准比对分析

    黄曲霉毒素(Aflatoxins)超标是我国食品出口频繁遇到的问题,我国每年食品出口因黄曲霉毒素超标而遭受通报扣留屡屡发生,尤其体现在出口的花生、谷物、果仁中。 黄曲霉毒素是生长在食物及饲料上的黄曲霉和寄生曲霉的代谢产物,特曲霉也能产生黄曲霉毒素,但产量较少。主要是黄曲霉毒素B1、B2、G1、G2 以及由B1和B2在体内经过羟化而衍生成的代谢产物M1、M2等。 黄曲霉毒素主要存在于霉变的花生、谷物、果仁和大米中。因其对人、畜肝脏的剧烈损害而名列毒性之首。各国对黄曲霉毒素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均有规定。 我国在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1-2005中,对黄曲霉毒素B1、M1分别在花生、玉米、大米、植物油、豆类、发酵食品、以及乳制品中的限量作出明确规定。 欧盟在委员会条例(EC) No 629/2008、委员会条例(EC) No 1881/2006中,对黄曲霉素在花生、谷类、坚果等食品中的限量作出明确规定. 美国在FDA“遵守政策指南(Compliance Policy Guide)”中对黄曲霉毒素在动物饲料、食品、牛奶、花生及其制品、坚果(包括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仁)中的限量作出规定。 日本在肯定列表制度中规定,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限量是10ppb。

  • 印度发布最新的重金属、生物毒素和其他化学污染物限量标准(2011)

    近日,印度发布最新的金属污染物、生物毒素和其他化学污染物限量标准,该标准已于2011年8月5日生效。 新标准对特定食品中金属污染物:铅、铜、砷、锡、锌、镉、汞、甲基汞、铬、镍的残留限量做了规定;对生物毒素:黄曲霉毒素、黄曲霉毒素M1、棒曲霉素、赭曲霉毒素A的限量做了规定;对化学污染物Agaricacid、Hydrocyanicacid、Hypericine、Saffrole的限量做了规定。详细内容见标准原文。 原文:Food dafety and standards(contaminants,toxins and residues)regulation,2011

  • 【分享】卫生部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意见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部组织制(修)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可从卫生部网站[url=http://www.moh.gov.cn/]http://www.moh.gov.cn[/url]下载),请于2010年10月2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邮箱[email]foodsafetystandards@gmail.com[/email]。 附件: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征求意见稿)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size=4] 2010-08-02 [/size]

  • 【资料】食品及相关产品中毒素检测标准汇总

    国家标准:GB 13078.2-2006 饲料卫生标准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和玉米赤霉烯酮的允许量GB/T 17480-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酶联免疫吸附法GB/T 18979-2003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T 19539-2004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 21693-2008 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允许量GB/T 23212-2008 牛奶和奶粉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M1、M2的测定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GB/T 23215-2008 贝类中多种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GB/T 23217-2008 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GB/T 23501-2009 食品中T-2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3502-2009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GB 2761-2005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T 4789.1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GB/T 5009.118-2008 谷物中T-2毒素的测定GB/T 5009.198-2003 贝类 记忆丧失性贝类毒素软骨藻酸的测定GB/T 5009.206-2007 鲜河豚鱼中河豚毒素的测定GB/T 5009.212-2008 贝类中腹泻性贝类毒素的测定GB/T 5009.213-2008 贝类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测定GB/T 5009.22-2003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 5009.23-2006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GB 5009.24-2010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GB/T 5009.96-2003 谷物和大豆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 5413.37-2010 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GB/T 8381-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半定量薄层色谱法GB/T 8381.4-2005 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薄层色谱法

  • 【原创】欧盟拟修改食品内黄曲霉毒素等污染物的最高标准

    专家从有关部门获悉,2009年8月4日,欧盟发布通报,拟对2006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食品内部分污染物的委员会第(EC)1881/2006号法规进行修改,重新规定食品中黄曲霉毒素(Aflatoxins)的最高限量。根据欧盟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EFSA)提供的有关提高杏、榛子、开心果及派生产品内黄曲霉毒素限量标准存在着加大消费者健康风险潜在性的科学意见及Codex法典委员会的最近决定,欧委会拟对黄曲霉毒素最高标准做如下修改:调整杏、榛子及开心果内黄曲霉毒素最高标准,使其与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决定保持一致并制定一个相应的黄曲霉毒素B1标准;规定除花生外的油籽内黄曲霉毒素的最高标准(生产植物精油的油籽除外);规定稻米内黄曲霉毒素的最高标准,但在供人消费或作为食品成分使用前需经筛选或其它物理处理。同日,欧委会还表示将跟据EFSA专家小组有关赭曲霉毒素A(Ochratoxin A)的科学意见,拟修改2006年12月19日第(EC)1881/2006号法规,重新规定香料和甘草(根及精)内赭曲霉毒素A的最高标准。鉴于欧盟国家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市场,专家在此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应及时了解法规新修订的内容,最大程度减少此次法规修订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以为广大企业按照国标、美国FDA、欧洲、东南亚等食品标准提供各类食品的检验认证服务。

  • 【分享】欧盟拟修改食品内黄曲霉毒素等污染物的最高标准

    有关部门获悉,2009年8月4日,欧盟发布通报,拟对2006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食品内部分污染物的委员会第(EC)1881/2006号法规进行修改,重新规定食品中黄曲霉毒素(Aflatoxins)的最高限量。根据欧盟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EFSA)提供的有关提高杏、榛子、开心果及派生产品内黄曲霉毒素限量标准存在着加大消费者健康风险潜在性的科学意见及Codex法典委员会的最近决定,欧委会拟对黄曲霉毒素最高标准做如下修改:调整杏、榛子及开心果内黄曲霉毒素最高标准,使其与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决定保持一致并制定一个相应的黄曲霉毒素B1标准;规定除花生外的油籽内黄曲霉毒素的最高标准(生产植物精油的油籽除外);规定稻米内黄曲霉毒素的最高标准,但在供人消费或作为食品成分使用前需经筛选或其它物理处理。同日,欧委会还表示将跟据EFSA专家小组有关赭曲霉毒素A(Ochratoxin A)的科学意见,拟修改2006年12月19日第(EC)1881/2006号法规,重新规定香料和甘草(根及精)内赭曲霉毒素A的最高标准。鉴于欧盟国家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市场,专家在此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应及时了解法规新修订的内容,最大程度减少此次法规修订带来的负面影响。

  • 【原创】欧盟拟修改食品内黄曲霉毒素等污染物的最高标准

    测试专家从有关部门获悉,2009年8月4日,欧盟发布通报,拟对2006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食品内部分污染物的委员会第(EC)1881/2006号法规进行修改,重新规定食品中黄曲霉毒素(Aflatoxins)的最高限量。根据欧盟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EFSA)提供的有关提高杏、榛子、开心果及派生产品内黄曲霉毒素限量标准存在着加大消费者健康风险潜在性的科学意见及Codex法典委员会的最近决定,欧委会拟对黄曲霉毒素最高标准做如下修改:调整杏、榛子及开心果内黄曲霉毒素最高标准,使其与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决定保持一致并制定一个相应的黄曲霉毒素B1标准;规定除花生外的油籽内黄曲霉毒素的最高标准(生产植物精油的油籽除外);规定稻米内黄曲霉毒素的最高标准,但在供人消费或作为食品成分使用前需经筛选或其它物理处理。同日,欧委会还表示将跟据EFSA专家小组有关赭曲霉毒素A(Ochratoxin A)的科学意见,拟修改2006年12月19日第(EC)1881/2006号法规,重新规定香料和甘草(根及精)内赭曲霉毒素A的最高标准。鉴于欧盟国家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市场,专家在此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应及时了解法规新修订的内容,最大程度减少此次法规修订带来的负面影响。测试可以为广大企业按照国标、美国FDA、欧洲、东南亚等食品标准提供各类食品的检验认证服务。测试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及CMA资质,检测报告得到全球62个国家认可,具有国际公信力。将提供鼎力技术支持。

  • 【原创大赛】食品中生物胺的检测与控制

    文/陈萌(华测检测)[b]引言[/b]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受到高度重视,三聚氰胺、地沟油、苏丹红鸭蛋等热点话题,在媒体的频繁曝光下,已人尽皆知。但对于食品中生物胺中毒的问题,则较少受到公众的关注,事实上,由生物胺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如2013年深圳市一职工食堂疑因进食不新鲜的鲐鱼引起食物中毒;2010年张家港市某公司员工因食用不洁青占鱼导致集体食物中毒等。调查结果均证实中毒不是由致病菌引起,而是由变质鱼肉中所含的高含量组胺所致。食品中除了含有组胺以外,还常含有色胺、苯乙胺、腐胺、尸胺、章鱼胺、酪胺、亚精胺和精胺等,这类物质统称为生物胺。生物胺作为食品中自发产生的一类化合物,对人体具有特殊的双面作用,少则有益,多则有害,因此 有必要对食品中的生物胺水平进行监测并加以控制,以减少其带来的健康风险。[b]1生物胺概述[/b] 生物胺是一类具有生物活性、含氨基的低分子质量有机化合物的总称,广泛存在于富含氨基酸、蛋白质的肉制品、水产品和发酵制品中,如鱼类、肉类、干酪、酒类、发酵香肠、调味品等。根据结构式可将生物胺分成3类:脂肪族——腐胺、尸胺、精胺、亚精胺等;芳香族——酪胺、苯乙胺、章鱼胺等;杂环族——组胺、色胺等。 食品中的生物胺主要是游离氨基酸在微生物产生的氨基酸脱羧酶的作用下脱去羧基形成的产物,也有部分生物胺是通过醛的胺化作用形成的。因此食品中蛋白的氨基酸组成以及存在微生物的种类对食品中生物胺的组分和含量有重要影响。发酵食品更容易污染具有高活性氨基酸脱羧酶的微生物,因此高浓度的生物胺往往出现在发酵食品中。部分重要生物胺的前体物质主要有:组氨酸→组胺酪氨酸→酪胺→章鱼胺色氨酸→色胺赖氨酸→尸胺精胺酸→精胺、亚精胺鸟氨酸→腐胺[b]2生物胺的生理作用与毒性[/b] 生物胺是生物体内正常的活性成分,对维持正常的内脏功能和免疫系统的代谢活性是必不可少的,在生物活性细胞中有许多重要作用,对于神经活性、肠道系统免疫活性、生长和代谢都有着促进和增强作用。生物胺的这些生物功能建立在DNA、RNA、蛋白质以及膜成分等多种分子之间静电反应及相互结合的基础上,因此体内生物胺的数量至关重要。 适量的生物胺有利于人体的健康,但是过量的生物胺会使人体中毒,引起头疼、血压变化、呼吸紊乱、心悸、呕吐等严重生理反应。组胺是生物胺中毒性最强的,过量的组胺会导致头疼、消化障碍及血压异常,甚至会引起神经性毒性;酪胺的毒性次之,过量也会引起头痛和高血压等反应,并且是动物体内的主要致突变前体物质;尸胺和腐胺的自身毒性较小,但是能抑制组胺和酪胺相关代谢酶的活性,使得组胺和酪胺的数量增加,从而加重人体的不适症状。另外,腐胺、尸胺、精胺和亚精胺还能与亚硝酸盐反应产生致癌物质亚硝基胺。青皮红肉的海鱼若存放不当,极易产生大量的组胺,对人体健康构成较大风险。 尽管早已发现过量的生物胺会引起人体中毒,但由于生物胺种类复杂,毒性不一,且不同的生物胺之间还可以相互转化,在人体内有复杂的生物胺代谢途径,不同人群对生物胺的耐受剂量也不同,因此难以确定一个标准量来衡量生物胺的毒性。对生物胺较为敏感的体质人群,在膳食中应当注意饮食的合理性,避免摄入过多的生物胺引起食物中毒。[b]3食品中生物胺的限量规定[/b] 由于生物胺的多样性和对人体作用的复杂性,国际上还没有较为全面的生物胺膳食摄入评估的数据,目前多数国家只对食品中的组胺做了限量规定。其中美国最为严苛,规定水产品中组胺含量不超过50 mg/kg,澳大利亚为100 mg/kg。欧盟规定食品中的组胺含量不超过200 mg/kg,另外还规定了食品中酪胺的含量不得超过100~800 mg/kg。乙醇会增强生物胺的毒性,因此酒类产品中生物胺限量标准比普通食品严格的多,欧洲部分国家规定葡萄酒中的组胺含量不高于10 mg/L,德国最为严格不得高于2 mg/L。我国仅对鱼类中的组胺含量做了规定,详见表1。[align=center]表1 我国关于食品中组胺的限量规定[/align] [table=548][tr][td] [align=center]标准[/align] [/td][td] [align=center]组胺 (mg/100g)[/align] [/td][td] [align=center]指标[/align] [/td][/tr][tr][td=1,3] 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td][td]高组胺鱼类[/td][td]≤40[/td][/tr][tr][td]其他海水鱼类[/td][td]≤20[/td][/tr][tr][td=2,1] 不适用于活体水产品。高组胺鱼类:指鲐鱼、鲹鱼、竹荚鱼、鲭鱼、金枪鱼、秋刀鱼、马鲛鱼、青占鱼、沙丁鱼等青皮红肉海水鱼。[/td][/tr][tr][td=1,2] NY 5073-2006《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td][td]鲐鲹鱼类[/td][td]≤100[/td][/tr][tr][td]其他红肉鱼类[/td][td]≤30[/td][/tr][/table][b]4生物胺的检测分析[/b] 生物胺本身为小分子物质,且大部分在可见和紫外光波长范围内无明显吸收,也没有荧光成分,因此在检测前需要进行处理使其衍生化后再用仪器分析。生物胺检测技术的研究在国内外已经开展多年,目前生物胺的检测方法极其多样化,灵敏度、精密度也各不相同。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生物胺的检测标准,大多都采用液相色谱分析法,详见表2。[align=center]表2 我国关于生物胺的检测标准[/align] [table=553][tr][td] [align=center]标准号[/align] [/td][td] [align=center]标准名称[/align] [/td][td] [align=center]适用范围[/align] [/td][td] [align=center]检测项目[/align] [/td][td] [align=center]说明[/align] [/td][/tr][tr][td]SN/T2209-2008[/td][td]进出口水产品中有毒生物胺的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td][td]水产品(虾肉、鱼肉、贝肉)[/td][td]苯乙胺、腐胺、尸胺、组胺、章鱼胺、酪胺和亚精胺[/td][td=1,4] 于2017-6-23被GB 5009.20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胺的测定》代替[/td][/tr][tr][td]GB/T20768-2006[/td][td]鱼和虾中有毒生物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法[/td][td]鱼和虾[/td][td]苯乙胺、腐胺、尸胺、组胺、章鱼胺、酪胺和亚精胺[/td][/tr][tr][td]GB/T5009.45-2003[/td][td]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第4.4条 组胺)[/td][td]黄鱼、带鱼、鲐鱼、鲚鱼、墨鱼(乌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蓝圆鲹(池鱼)、鲱鱼、湟鱼[/td][td]组胺[/td][/tr][tr][td]GB/T5009.208-2008[/td][td]食品中生物胺含量的测定[/td][td]酒类(葡萄酒、啤酒、黄酒等)、调味品(醋、酱油等)、水产品(鱼类及其制品、虾类及其制品)、肉类及乳制品[/td][td]色胺、β-苯乙胺、腐胺、尸胺、组胺、酪胺、亚精胺和精胺[/td][/tr][tr][td]GB/T21970-2008[/td][td]水质 组胺等五种生物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td][td]水(生物胺含量在2.0mg/L~40.0mg/L之间)[/td][td]腐胺、尸胺、亚精胺、精胺及组胺[/td][td] [/td][/tr][tr][td]DB22/T1833-2013[/td][td]海水鱼类中组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td][td]/[/td][td]组胺[/td][td] [/td][/tr][tr][td]GB/T23884-2009[/td][td]动物源性饲料中生物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td][td]动物源性饲料鱼粉和肉骨粉[/td][td]组胺、腐胺、尸胺、酪胺、精胺和亚精胺的测定[/td][td]此标准适用于饲料中生物胺的检测,不适用于食品[/td][/tr][/table] 目前食品中生物胺的检测通用的方法是GB/T 5009.208-2008《食品中生物胺含量的测定》,新出台的标准GB 5009.20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生物胺的测定》整合了GB/T 5009.208-2008、SN/T 2209-2008、GB/T 20768-2006、GB/T 5009.45-2003这四个标准,于2017年6月23日正式实施。GB 5009.208-2016中覆盖了色胺、β-苯乙胺、腐胺、尸胺、组胺、章鱼胺、酪胺、亚精胺和精胺共9种生物胺的检测,包括液相色谱法(HPLC)和分光光度法两种检测方法,详见表3。[align=center]表3 标准GB5009.208-2016中两种检测方法的比对[/align] [table=553][tr][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液相色谱法[/align] [/td][td] [align=center]分光光度法[/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适用范围[/align] [/td][td]酒类(葡萄酒、啤酒、黄酒等)、调味品(醋和酱油)、水产品(鱼类及其制品、虾类及其制品)、肉类[/td][td]水产品(鱼类及其制品、虾类及其制品)[/td][/tr][tr][td] [align=center]检测项目[/align] [/td][td]色胺、β-苯乙胺、腐胺、尸胺、组胺、章鱼胺、酪胺、亚精胺和精胺[/td][td]组胺[/td][/tr][tr][td] [align=center]使用仪器[/align] [/td][td]高效液相色谱仪,配有紫外检测器或二极管阵列检测器。[/td][td]分光光度计[/td][/tr][tr][td] [align=center]原理[/align] [/td][td]水产品(鱼类及其制品、虾类及其制品)、肉类:试样用5%三氯乙酸提取,正已烷去除脂肪,三氯甲烷-正丁醇(1+1)液液萃取净化后,丹磺酰氯衍生,C18色谱柱分离,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检测器检测,内标法定量。酒类(葡萄酒、啤酒、黄酒等)、调味品(醋和酱油):试样用丹磺酰氯衍生,C18色谱柱分离,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检测器检测,内标法定量。[/td][td]以三氯乙酸为提取溶液,振摇提取,经正戊醇萃取净化,组胺与偶氮试剂发生显色反应后,分光光度计检测,外标法定量。[/td][/tr][tr][td] [align=center]检出限[/align] [/td][td]酒类及醋:β-苯乙胺2mg/L、腐胺2mg/L、尸胺2mg/L、组胺2mg/L、酪胺2mg/L、章鱼胺5mg/L、 色胺5mg/L、亚精胺5mg/L、精胺5mg/L。水产品及肉类:均为20mg/kg。[/td][td]/[/td][/tr][tr][td] [align=center]定量限[/align] [/td][td]酒类及醋:β-苯乙胺5mg/L、腐胺5mg/L、尸胺5mg/L、组胺5mg/L、酪胺5mg/L、章鱼胺10mg/L、 色胺10mg/L、亚精胺10mg/L、精胺10mg/L。水产品及肉类:均为50mg/kg。[/td][td]组胺50mg/kg[/td][/tr][tr][td] [align=center]优点[/align] [/td][td]适用食品范围广,可同时检测9种生物胺,重现性好,灵敏度高,可做到较低的检出限。[/td][td]前处理过程简单,仪器检测快速,耗时短。[/td][/tr][tr][td] [align=center]缺点[/align] [/td][td]前处理过程复杂,仪器出峰需要较长的时间,整个试验过程耗时长,成本较高。[/td][td]只适用于水产品中组胺的检测,适用范围狭窄,灵敏度不高。[/td][/tr][/table][b]5不同食品中生物胺的特点[/b] 游离氨基酸及微生物种类对食品中生物胺起着决定性作用,以鱼类为代表的水产品及其制品是生物胺含量最高的一类食品,尤其是海产鲭科鱼类,如金枪鱼(吞拿鱼)、鲭鱼、沙丁鱼、大马哈鱼等,其含量可高达15 g/kg。水产品中生物胺种类和数量除食品本身因素外,还极易受保藏条件影响。腐败变质的金枪鱼中组胺和腐胺的含量较高,有学者将以组胺、腐胺为代表的特征生物胺总体指标,作为判断金枪鱼腐败程度的质量指标。新鲜或经过加工的肉类产品,经微生物代谢可产生多种生物胺,其中尸胺被认为可监控牛肉和鸡肉鲜度的指标。发酵肉类中的生物胺则由发酵菌种和原料中微生物产生的残余脱羧酶活性决定。纯乳中的生物胺含量很低,但乳制品中较高。干酪是组胺含量仅次于鱼类的食品,这主要是由于制作过程中酪蛋白催化降解,生成的大量游离氨基酸经过脱羧酶的作用形成胺类所致。葡萄酒中的生物胺是由乳酸菌在发酵过程中对氨基酸脱羧产生的。啤酒中生物胺的种类和含量与原料质量、酿造工艺以及酿造和贮藏过程中受微生物污染的程度相关。对水果来说,即使是同种水果不同个体所含生物胺种类和含量均不同,难以准确分析。新鲜蔬菜(白菜、莴苣、蘑菇、豆类等)和发酵后的蔬菜(如泡菜)中都含有不同程度的生物胺。[b]6如何控制生物胺的水平[/b] 生物胺的形成需要有游离氨基酸和能产生氨基酸脱羧酶的微生物存在,可以通过控制食品中游离氨基酸的含量、抑制产氨基酸脱羧酶的微生物的生长、降低氨基酸脱羧酶的活性、增强生物胺的降解水平来控制食品中生物胺的水平。6.1控制食品中游离氨基酸含量 氨基酸是生物胺形成的原料,无氨基酸和蛋白质的食品中是不含有生物胺的,而游离氨基酸丰富的食品中生物胺含量往往也较高。如黄酒中含有丰富的氨基酸,因此其生物胺含量通常也比其他酒类高。在生产工艺上可以通过控制反应底物游离氨基酸来降低反应产物生物胺的数量,但氨基酸具有重要的食品价值,在食品风味、功能及营养价值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虽然降低氨基酸含量能减少生物胺的含量,但对食品业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较少采用该方法来控制食品中生物胺的含量。6.2控制产氨基酸脱羧酶微生物的生长 产氨基酸脱羧酶微生物的参与是形成生物胺的前提条件,因此可以通过无氨基酸脱羧酶微生物发酵或者控制产氨基酸脱羧酶微生物的生长而降低食品中生物胺的含量,这也是目前控制生物胺含量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发酵食品采用优良的发酵菌株可有效降低生物胺含量,如香肠接种不产生物胺的肠膜明串珠菌51-5D进行发酵,葡萄酒接种一些优良的酒酒球菌菌株,均可有效降低生物胺的含量。对不同食品采用真空包装、低温贮存、调节pH值、高渗处理等,来控制微生物的生长,也能有效抑制食品中生物胺的产生。但由于在不同食品中产氨基酸脱羧酶微生物的差异,不同的处理措施产生的结果也大不相同。如真空冷冻贮藏肉制品对抑制生物胺效果明显,但真空包装在降低鱼制品中生物胺含量方面作用有限,冷冻贮藏则效果明显。另外,抑制微生物生长的其他方法,包括辐照、添加杀菌剂、静水压力等,均能降低食品中生物胺的含量,但这些方法的采用要视食品特性而异。6.3控制氨基酸脱羧酶的活性 氨基酸脱羧酶直接作用于氨基酸,并将其脱羧形成相应的生物胺。因此一切能影响氨基酸脱羧酶活性的因素均可以用来控制生物胺的含量。影响氨基酸脱羧酶活性的主要因素为pH值、温度及含盐度等,因此可以通过改变这些因素而控制生物胺的含量。在碱性和低温条件下产胺微生物繁殖较慢,氨基酸脱羧酶活性较弱,高盐环境也能抑制组氨酸脱羧酶活性,但由于pH值、含盐量等一般是食品本身的特性,改变这些特性将会影响食品的品质和感官特性,因此该方法控制生物胺含量的应用上并不是很多。6.4增强生物胺的降解水平 为减少生物胺在食品中的含量,除控制生物胺的合成因素外,还可以加强降解已经存在的生物胺,使生物胺处在一个较低水平。胺氧化酶分为单胺氧化酶和二胺氧化酶,它们能把生物胺降解生成乙醛、氨和过氧化氢。将具有胺氧化酶活性的菌株作为优势菌株强化发酵或者直接作为起始发酵剂应用于发酵食品,可以有效降低食品中生物胺的水平。但具有胺氧化酶活性的菌株并不适合用于发酵酒类产品,因为乙醇可以有效抑制胺氧化酶的活性,因此有必要寻找新型的、能降解发酵酒中生物胺的微生物。[b]7结束语[/b] 由于微生物无处不在,几乎所有含蛋白质或氨基酸的食品中都含有生物胺,尤其是水产品和发酵食品。适量的生物胺有利于人体的正常生理活动,但生物胺的过量积累又会导致人体产生不良反应,引发食物中毒,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与之相关的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的研究正引起越来越多的重视,对生物胺的毒理学、摄入风险、检测分析及控制技术等方面已有一些研究成果,但仍存在很多亟待解决和探索的问题。如对生物胺的毒理学和风险评估研究还不是很完善,目前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组胺这一种生物胺,对其他的生物胺研究较少,缺乏科学的统计数据为生物胺的限量规定做支撑,很多食品的生物胺指标无法做评价。生物胺的检测分析手段以HPLC应用最为广泛,但该法需要对样品进行衍生化处理,操作繁琐复杂,且成本较高,因此有必要开发简便、快速、灵敏、低成本的生物胺检测方法,以满足食品工业生产需求。生物胺的控制技术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一些控制手段如通过控制食品中游离氨基酸含量和控制氨基酸脱羧酶的活性在减少生物胺生成量的同时,也破坏了食品的营养品质,如何平衡食品的营养品质和安全性也是未来的一个研究领域。

  • 【原创大赛】真菌毒素的研究现状和限量要求

    [align=left][b][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真菌毒素简介[/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b][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真菌毒素是真菌产生的次生代谢产物,是生物毒素的一类,具有较高的生物毒性,如致癌、致畸和肝肾毒性等。早在[/font][font=微软雅黑]11世纪欧洲圣像画中就有关于真菌毒素引起中毒的描述,1960年英国10万多火鸡因食用被黄曲霉毒素污染的饲料而死亡的事件,真菌毒素才被大家重新认识。[/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因真菌毒素具有较高的生物毒性,如摄取一定量被真菌毒素污染的食品会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同时,真菌毒素超标也是限制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一项极大的障碍。近年来,真菌毒素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受到了国内和国际社会相关组织的高度关注,其对食品的污染也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食源性疾病的重要来源,受污染的食品也会随着人畜食物链的演进影响到环境安全。[/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植物源性食品,如大米、小麦粉、植物油、炒货及坚果制品等,均是人们日常生活必备的食物和营养来源,大米、小麦粉也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主食之一,同时这些植物源性食品较易受到真菌毒素的污染,如小麦粉容易受到黄曲霉毒素[/font][font=微软雅黑]B1、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等的污染,尤其是加工食品的这种真菌毒素污染是我们用肉眼不可区分的,且一种食物可能会受到多种真菌毒素的污染。当食品在储存、运输或者加工、经营过程中,没没有控制好相关条件,就很可能被真菌毒素污染。[/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b][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真菌毒素的[/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研究现状和限量要求[/font][/font][/b][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为确保食品的安全,近年来世界各国聚焦威胁食品安全的主要风险来源,不断建立相关限量及检验检测技术标准,相继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当然,对于真菌毒素的研究也在其中。[/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目前研究显示,对于植物源性食品主要涉及的真菌毒素种类为黄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伏马毒素、T-2毒素等。相关限量标准也一直备受各国关注,对于限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也一直没有间断。我国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制定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限量要求,后陆续对黄曲霉毒素M1、展青霉素和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制定了限量要求,到2005年,整合形成GB 2761-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并于2011年和2017年分别进行了修订,依据公众健康风险和膳食暴露水平对部分食品类别的部分毒素的限量进行了调整,但伏马毒素和T-2毒素尚未规定限量标准,国际上除苏联规定T-2毒素在粮食中的限量外,其他国家未查询到相关限量要求。[/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规定了食品中6种真菌毒素的限量指标。该标准包括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应用原则、指标要求、附录A食品类别(名称)说明五部分内容,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当采用本标准作为判定依据时,样品分类要依据本标准的附录A进行。[/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b][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真菌毒素的检测技术[/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情况[/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b][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目前,真菌毒素的提取方法主要是采用合适的有机溶剂,或者采用一定比例的有机溶剂水溶液进行提取,通过超声、涡旋震荡等方式提高提取效率。[/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在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对于真菌毒素的净化方式主要采用的是免疫亲和柱进行,文献中对于真菌毒素提取液的净化除采用国标的方式之外,还有采用[/font][font=微软雅黑]QuEChERS净化技术、固相萃取柱技术,以及多合一的免疫亲和柱进行净化。[/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真菌毒素的检测方法主要有免疫分析法、仪器分析法、薄层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和高效液相色谱[/font][font=微软雅黑]-串联质谱法。免疫分析法主要有连接酶吸附法、胶体金染色法和同位素放射法,主要是利用生物体中的抗原细胞和抗体细胞,在真菌毒素污染后两者的反应发生变化,导致含量变化,进而通过标记抗原或抗体,通过标记物的变化判断毒素的种类与数量。还有一些新型的仪器法检测真菌毒素,主要有红外线光谱检测技术、高光谱成像检测技术和电子鼻检测技术。目前国家标准或者文献中报道的关于真菌毒素的检测方法中,高效液相色谱法和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占比较高,同时因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具有较好的灵敏度、选择性,以及较强的定性能力,而被分析工作者所青睐。但该仪器的成本较高,且对于仪器的操作者来说能力水平要求较高,因此大家在真菌毒素的检测工作中时,可以根据实验目的、所要达到的检测效果、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align]

  • 食品新标准稀土限量取消 标准新不如旧系误读?

    新速冻面米制品标准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稀土限量取消 多家速冻食品巨头产品先后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简称"金葡菌"),随后传出新速冻面米制品标准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的要求改为限量要求。无独有偶,此前立顿乌龙茶被检出稀土限量超标,同样牵出了稀土限量标准是否取消的争论。跟生乳国标被质疑一样,食品安全标准"被大企业绑架开倒车"的质疑声再次出现。 继思念、三全之后,湾仔码头的速冻食品也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早在思念水饺被指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后,"问题水饺符合新标准"的说法就令舆论炸开了锅。当时就有声音指出,在宽松的背后是为了更多地保护一些企业或行业利益,行业标准太多未能考虑到企业或行业的利益。有专家持不同意见 不过卫生部则在11月11日发出速冻面米食品微生物指标问题的说明,指出"有关新标准比老标准要求低系误读 ",因为《速冻面米制品(征求意见稿)》是采用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ICMSF三级采样方案,用多个样品定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定,限量指标与ICMSF基本一致,更加符合国际食品微生物采样检测要求。 从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李晓明博士也对本报指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在自然界广泛存在,而且比较脆弱,很容易被杀死,真正对人体产生比较严重危害的,是其产生的毒素,但这种毒素必须是在一定量的细菌中产生,新标准对细菌做出量的限制,就是出于控制毒素产生量的目的。 暨南大学食品研究中心主任傅亮对本报指出,按照不得检出的标准速冻食品工厂可能就很难生产出稳定质量的产品,这就让生产管理出现巨大难题。此外,由于速冻食品最终要经过煮熟后才食用的,高温烹饪后这种细菌对人体危害就降到了最低。 李晓明指,标准有三种"作用",一是保证产品质量,二是等级划分,三是作为技术壁垒。 他认为,国内的食品安全标准很难被企业绑架,因为标准制定并不是由企业一方决定,还有专家委员会,"标准制定可以说是三方权衡的过程,包括企业、专家、消费者,而生命健康始终是底线,是不可触碰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正常的程序,新国标在起草或修订后都需要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但是是否接纳,接纳哪些意见往往难以掌握。 例如一份由广东奶协2007年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上书的《对液态奶和酸牛奶新国标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就显示,当时本地高校的部分专家学习与讨论了新国标后就曾反映,新标准与原有国家标准相比,似乎没什么进步,反而在许多方面是倒退了。

  • 【分享】中国食品中真菌毒素、污染物、金属、微生物、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限量标准(检测人员必备)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50119]GB 2761-2005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50120]GB 2762-2005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50121]GB 15200-1994 食品中铁限量[/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50122]GB 15199-1994 食品中铜限量[/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50123]GB 13106-1991 食品中锌限量[/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50124]中国(China)食品微生物限量规定[/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50125]GB 2763-2005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50126]GB 2760-1996(含1997-2007的修改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url]

  • GB 276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检测方法变更一览表

    检验项目原方法标准现方法标准黄曲霉毒素B1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婴幼儿辅助食品按GB 5009.24 其他食品按GB/T 18979-2003GB 5009.2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本标准代替GB/T5009.22—2003《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 的测定》、GB/T5009.23—2006《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GB5009.2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GB/T23212—2008《牛奶和奶粉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M1、M2的测定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GB/T18979—2003《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SN0339—1995《出口茶叶中黄曲霉毒素B1检验方法》、SN/T1664—2005《牛奶和奶粉中黄曲霉毒素M1、B1、B2、G1、G2含量的测定》、SN/T1101—2002《进出口油籽及粮谷中黄曲霉毒素的检验方法》、SN0637—1997《出口油籽、坚果及坚果制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法》、SN/T1736—2006《进出口蜂蜜中黄曲霉毒素的检验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NY/T1286—2007《花生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第一法为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中AFTB1、AFTB2、AFTG1和AFTG2测定。第二法为高效液相色谱-柱前衍生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中AFTB1、AFTB2、AFT G1和AFT G2的测定。第三法为高效液相色谱-柱后衍生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中AFTB1、AFTB2、AFT G1和AFT G2的测定。第四法为酶联免疫吸附筛查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中AFTB1的测定。第五法为薄层色谱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中AFTB1的测定。黄曲霉毒素M1婴幼儿配方食品按GB 5009.24 乳及乳制品按GB 5413.37-2010GB 5009.2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本标准代替GB5413.37—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 的测定》、GB5009.2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GB/T23212—2008《牛奶和奶粉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M1、M2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荧光检测法》和SN/T1664-2005《牛奶和奶粉中黄曲霉毒素M1、B1、B2、G1、G2 含量的测定》。第一法为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于乳、乳制品和含乳特殊膳食用食品中AFT M1和AFT M2的测定。(不测)第二法为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范围同第一法。第三法为酶联免疫吸附筛查法,适用于乳、乳制品和含乳特殊膳食用食品中AFT M1的筛查测定。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GB/T 23503-2009GB 5009.1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本标准代替GB/T5009.111—2003《谷物及其制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GB/T23503—2009《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SN/T1571—2005《进出口粮谷中呕吐毒素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法》第一法为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3-乙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和15-乙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第二法为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第三法为薄层色谱测定法,第四法为酶联免疫吸附筛查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展青霉素GB/T 5009.185GB 5009.1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本标准代替GB/T5009.185—2003《苹果和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NY/T1650—2008《苹果及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SN/T2008—2007《进出口果汁中棒曲霉毒素的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和SN/T2534—2010《进出口水果和蔬菜制品中展青霉素含量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和SN/T1859—2007《饮料中棒曲霉素和5-羟甲基糠醛的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法》中展青霉素部分。第一法为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于苹果和山楂为原料的水果及其制品、果蔬汁类和酒类食品中展青霉素含量的测定。第二法为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于苹果为原料的水果及其果蔬汁类和酒类食品中展青霉素含量的测定。赭曲霉毒素AGB/T 23502-2009GB 5009.9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本标准代替GB/T23502—2009《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 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GB/T25220—2010《粮油检验粮食中赭曲霉毒素A 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T5009.96—2003《谷物和大豆中赭曲霉毒素A 的测定》、SN/T1746—2006《进出口大豆、油菜籽和食用植物油中赭曲霉毒素A 的检验方法》、SN/T1940—2007《进出口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 的测定方法》和SN0211—1993《出口粮谷中棕曲霉毒素A 的检验方法》。第一法免疫亲和层析净化液相色谱法,适用于谷物、油料及其制品、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葡萄干、胡椒粒/粉中赭曲霉毒素A 的测定;第二法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于玉米、稻谷(糙米)、小麦、小麦粉、大豆、咖啡、葡萄酒中赭曲霉毒素A 的测定;第三法免疫亲和层析净化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于玉米、小麦等粮食产品、辣椒及其制品等、啤酒等酒类、酱油等产品、生咖啡、熟咖啡中赭曲霉毒素A 的测定;第四法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适用于玉米、小麦、大麦、大米、大豆及其制品中赭曲霉毒素A 的测定;第五法薄层色谱测定法,适用于小麦、玉米、大豆中赭曲霉毒素A 的测定。玉米赤霉烯酮GB/T 5009.209GB 5009.20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本标准代替GB/

  • 【原创大赛】灌装食品及饮料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和检测标准

    灌装食品及饮料中重金属的限量和检测标准一、 国内外限量标准1、GB 2762—2005 食品污染物限量对铅、镉、汞、砷、铬、硒,在不同种类食品中做了限量标准。表1是几种典型食品的重金属限量: 表1 食品重金属限量(1mg/Kg) 铅 镉汞(总汞) 砷(无机砷) 铬 硒 禽畜肉类 0.2 0.1 0.05 0.05 1.0 0.5 鱼类 0.5 0.1 0.5(甲基汞) 0.1 2.0 1.0 水果 0.1 0.05 0.010.05 0.5 0.052、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的《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对重金属元素铅、镉、汞、砷、铜、锡、铁、锌做了限量,限量值,基本与我国国标等同,只有一些小差别。3、欧盟EC 629/2008 和EC 1881/2006 两个食品特定污染物的限量对铅、镉、汞、锡作了限量标准,欧盟对食品分类较为细致,其中锡是特别针对罐装食品和饮料的。4、饮料 (1)国标GB 2759.2—2003 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 19296-2003 茶饮料卫生标准、GB 16322-2003 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三个标准对重金属的要求一样,如表2:表2 元素 Pb As Cu限量([fon

  • 食品生活-花生酱黄曲霉毒素B1超标

    食品生活-花生酱黄曲霉毒素B1超标

    网购,已然是人们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了。衣食住行,都可以进行网购。衣服,住宿,出行,如果网购不满意的话,可以换一家。但是食品,如果某个检测项目超标了,也已经吃到肚子里,而且买家也很难察觉,不知不觉中,对身体造成了损害。花生酱,火锅必备蘸料。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中,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限量是20ug/kg。如图,是某网购花生酱的黄曲霉毒素B1检测结果。图1是标准品2.5ng/mL,图2是样品,检测结果高达40+ug/kg,高出限量一倍左右。网购让生活更便捷!那安全呢?[img=标准品,690,51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5/201805031000274642_8244_3134650_3.jpg!w690x517.jpg[/img][img=样品,690,51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5/201805031000465301_1028_3134650_3.jpg!w690x517.jpg[/img]

  • 【资料】CAC食品法典(残留限量标准)

    [size=4][font=黑体]CAC前36年(1963-1999)搞了3000多个农药残留限量,500多个添加剂的评估。继而定出食品添加剂的通用标准,近300个农药、兽药、污染物、毒素的评估,继而定出了限量标准,有效地控制了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工业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先行一步,各国出于食品安全卫生考虑制、修定各种污染物MRL限量标准/商品组合相当可观,可谓是浩如烟海, 庄教授的那本大全可见一斑。而CIQ工作又必须掌握其动态,至少要能迅速查找出有关限量数据。我今天要说的是由于世界各国出于其政治、经济、技术、贸易背景和需求的不同,特别是在残留物的风险分析评估方面尚未协调统一。所以各国列入残留限量标准的残留物品种,对应的商品(食品)组合及其限量标准都不完全一致,其实质是各国的食品法规不同,对食品中化学物、生物、环境污染等限制不同,一般而言:发达国家残留限量的残留物种类多 发展中国家列入的残留物种类少 与各种食品组合数量大 与各种食品的组合数量少,或是空白 限量规定相对比较严 限量规定相对比较宽当然这是相对而言,不是绝对的,就以发达国家而论,在动物源食品中激素药物残留量问题上,EEC与美、加、澳对立明显;EEC认为激素类药物,甚至内源性激素(雌二醇、双烯雌酚)都应禁用,即不能设置限量标准,但美、加、澳等国认为即便是合成激素(己烯雌酚、已烷雌酚及蛋白同化激素药物)在有控制的良好兽医使用规范GVP前提下,亦可使用,因此应设置相应的限量标准。属CAC争论激烈的问题之一。[/font][/size]

  • 13种食品污染物将有新限量标准

    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有了新的限量标准。记者昨天从卫生部获悉,新修订完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国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有了新的限量标准。记者昨天从卫生部获悉,新修订完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国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介绍,该新国标制定了铅、镉、汞、砷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相比以往,则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记者昨天从新国标看到,很多污染物都曾引发过多起轰动国内的食品安全事件,如镉大米、毒胶囊、血铅等。新国标不包括农残、辐射限量食品中污染物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食品污染物是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卫生部专家指出,我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新的GB2762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镉限量标准高于国际标准据了解,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涉及食品污染物限量的食品标准共有608项,包括食品卫生标准86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35项、食品质量标准76项、相关行业标准411项,涵盖16种食品污染物。但此次新国标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专家表示,该新修订国标基本满足我国食品污染物控制需求,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此前,国内曾发生大米镉超标事件,对镉含量标准,消费者普遍关注。记者昨天从新国标获悉,食品中对镉的限量标准设定为0.2毫克/千克,据悉,该标准比国际标准的0.4毫克/千克要严格。卫生部解释,铅、镉是食品当中更为主要的污染物,涉及食品种类甚多,CAC和各国对铅、镉制定了严格的限量规定。"基于我国目前大范围铅污染仍比较严重的现状,新国标在2005年版本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了涉及食品的种类,将原来的17类食品扩充到22个大类。"专家指出,对镉采取严控的主要原因是,大米是我国居民膳食镉的主要来源,控制大米镉含量几乎能控制我国居民二分之一的镉膳食暴露。硒、铝、氟三种元素被删除记者发现,上述新国标中,对硒、铝、氟在食品中的限量要求被删除了。对此,卫生部专家解释称,上述三种元素均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过量硒摄入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健康效应。但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有的已无需作为食品污染物进行控制,有的适用于其它管理范围。专家举例称,CAC和多数国家、地区将硒从食品污染物中删除。我国实验室检测、全国营养调查和总膳食研究数据显示,各类地区居民硒摄入量较低,上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极个别发生硒中毒地区采取相关措施有效降低了硒摄入,地方性硒中毒得到了很好控制,多年来未发现硒中毒现象。以上情况表明,硒限量标准在控制硒中毒方面的作用已经有限。对于铝,在旧国标里规定了面制食品中铝残留限量。调查研究发现面制品中铝的主要来源是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如明矾),"《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已明确规定了面制品中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残留量,因此此次新国标不再重复设置铝限量规定。食品中使用含铝添加剂应严格按照GB2760执行。"另外,随着对氟研究的不断深入,国际上普遍不再将氟作为食品污染物管理,新国标也取消了氟限量规定。如对个别食品需要制定氟限量的,可以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经研究论证后在相应的产品标准中予以管理。

  • 【转帖】检测“食品毒素”办法多

    由本网站新闻版面提供,网址: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08/021159.shtml[size=3][font=黑体]检测“食品毒素”办法多作者:曹 军  我们平时食用的食品可能会出现如下几个污染因素:农药、脂肪酸甲酯(FAMEs)、兽药、霉菌毒素、包装污染、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触目惊心的字眼,让人们开始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  就像检测兴奋剂一样,研究人员对于这些“食品毒素”的检测必须运用科技手段。  农药是用在水果蔬菜上常见的有害物质,但有些农药属于无色无味,用肉眼和嗅觉根本觉察不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液相色谱、气-质联用仪和液-质联用仪被广泛用于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筛查中,以检查产品中是否含有禁用的农药。这些仪器不但可以快速检测出食品里是否含有农药,而且还能反映出是哪种农药,含量多少。  为了保持食品的新鲜,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卖家惯用的方法,这些食品添加剂会提升食品的颜色、外观和味道,但它毕竟是化学物质,会对人体带来健康威胁,现在有一种技术可以分解出食品中的添加剂,并让食物达到可食用标准。  而霉菌毒素是自然产生的毒素,它污染了食品,从而导致食品的不安全。现在已有法规严格规定食品中霉菌毒素的限量。  微量的金属元素是食品中重要营养成分,但是高含量或某些重金属则是有毒的。食品中的重金属主要是因为天然或是被污染导致的,如在一些鱼和贝类食品中曾发现含有高毒性的甲基汞。针对这种食品“杀手”,液-质联用仪可以检测出它们的影踪,并能测出重金属的元素及其形态。  在检测过程中,有些化学物质是非常容易挥发的,这时候就要利用仪器的冷处理来进行分解,从而检测出食品里的“毒素”。但遇到不易挥发的化学成分时,将使用加热检测法,可更快提取食品中的有害物质。  也有不使用仪器就可以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的,甲醛是一种毒性较强、能破坏生物细胞蛋白的物质,可引起人体过敏、肠道刺激反应、食物中毒等疾患。一般用于腐竹、粉丝等水发性食品里,但只需两滴甲醛检测试剂后,就能知道食品里是否含有甲醛,首先取出1ml水发产品的浸泡液放入离心管中,滴加2滴甲醛检测试剂后,若样品呈现橙红色、浅红色均为有甲醛,没有颜色变化则是无甲醛的表现。[/font][/size]

  • 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检测

    [font=&][color=#666666]点击链接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392.html[/url]黄曲霉毒素(Aflatoxins),是一组化学结构类似的化合物,主要包括B1、B2、G1、G2、M1、M2、P1、Q、H1、GM、B2a和毒醇,黄曲霉毒素的基本结构为二呋喃环和香豆素。B1是二氢呋喃氧杂萘邻酮的衍生物,即含有一个双呋喃环和一个氧杂萘邻酮(香豆素),前者为基本毒性结构,后者与致癌有关。M1是黄曲霉毒素B1在体内经过羟化而衍生成的代谢产物。黄曲霉毒素的主要分子型式含B1、B2、G1、G2、M1、M2等,其中M1和M2主要存在于牛奶中,B1为毒性及致癌性最强的物质。[/color][/font][font=&][color=#666666] 黄曲霉毒素(Aflatoxins)具耐热性,一般烹调加工温度不能将其破坏,裂解温度为280℃。加入强碱和5%次氯酸钠可完全破坏;酸性条件下稳定,在pH值1-3的强酸性溶液中稍有分解。在水中溶解度较低,溶于油及一些有机溶剂,如氯仿和甲醇中,但不溶于乙醚、石油醚及乙烷。食品中所污染的主要是黄曲霉毒素B1,其毒性目前一般认为有三种临床特征;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致癌性。[/color][/font][font=&][color=#666666] 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建立了检测食品、乳粉样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方法。[/color][/font][font=&][color=#666666]检测方法:[/color][/font][font=&][color=#66666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GB 5009.24-2010[/color][/font][font=&][color=#66666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 GB 5413.37-2010(不做第三法)[/color][/font][font=&][color=#666666]限量标准:婴幼儿配方食品按GB 5009.24-2010规定的方法检测;乳及乳制品按GB 5413.37-2010规定的方法检测。限量要求≤0.5μg/kg。[/color][/font]

  • 英国食品安全局从谷物食品中检出真菌毒素(麦角生物碱)

    据外媒报道,英国食品安全局日前调查了婴幼儿食品、谷物食品以及苹果汁中真菌毒素的含量,调查发现超过10%的谷物食品样本含有真菌毒素--麦角生物碱,而且这种生物碱的总浓度从2至169μg/kg不等。据了解,真菌毒素由真菌产生,它是一大类化学物质,其中的麦角生物碱由麦角属真菌产生,尽管麦角生物碱可能会污染谷物食品,然而欧盟地区尚未制定针对这种生物碱的法规。欧盟委员会已要求欧盟食品安全局就麦角生物碱对人畜的健康所构成的风险进行评估,欧盟食品安全局定于2012年5月公布风险评估结果。

  •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重金属残留成重点

    一、《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修订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于2010年6月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重点对食品中污染物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进行清理整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牵头承担《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修订工作。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织农业、卫生、质检、粮食等领域科研院所专家组建了标准起草组,细化修订工作原则和重点,对600多项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食品卫生和行业标准中涉及污染物限量指标和要求进行全面梳理,以我国食品生产和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为基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和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际组织、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对2005年发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新《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的GB2762)标准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世贸组织(WTO)成员通报,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11月13日发布,自2013年6月1日正式施行。二、修订原则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对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维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标准修订工作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以风险评估为依据,科学合理设置污染物指标及限量,体现了以下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基础,重点对我国居民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食品污染物和对居民膳食暴露量有较大影响的食品种类设置限量规定,突出安全性要求;  二是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遵循CAC食品中污染物标准制定原则,结合污染物监测和暴露评估,确定污染物及其在相关食品中的限量,确保科学性;  三是整合现行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行业标准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避免标准间的重复、交叉、矛盾,确保标准的统一性;  四是坚持食品污染物源头控制和生产过程控制相结合,重点对食品原料中污染物进行控制,通过严格生产过程卫生控制,降低食品终产品中相关污染物含量;  五是强调无论是否制定污染物限量,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突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要求,使食品中各种污染物的含量达到最低水平,从而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健康利益;  六是坚持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各领域专家广泛参与。本标准由卫生、农业、质检、粮食、食品工业等相关专业专家共同研究论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对收到的190余条反馈意见进行梳理研究,履行WTO通报程序,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三、主要内容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涉及食品污染物限量的食品标准共有608项,包括食品卫生标准86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35项、食品质量标准76项、相关行业标准411项,涵盖铅、镉、总汞和甲基汞、砷和无机砷、锡、镍、铬、亚硝酸盐和硝酸盐、苯并芘、N-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稀土元素、硒、铝、氟等16种食品污染物。  新的GB2762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基本满足我国食品污染物控制需求,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四、国际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国际上通常将常见的食品污染物在各种食品中的限量要求,统一制定公布为食品污染物限量通用标准。如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公布的《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涉及食品污染物、毒素和放射性核素限量规定(我国对毒素、放射性核素另行制定了相关标准);欧盟委员会No 1881/2006指令,规定了食品中特定污染物(含真菌毒素)限量;澳新食品标准局公布的《食品法典标准》的1.4.1《污染物及天然毒素》中规定了特定的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天然毒素限量。  在新的GB2762修订过程中,标准起草组专家认真分析对比了我国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与CAC限量,新的GB2762与CAC公布的限量指标基本一致。五、关于标准间的差异  按照世贸组织相关协议规定,各国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食品消费及膳食结构的不同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安全标准,特别是污染物限量标准重点针对可能对本国公众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污染物和对本国消费者膳食暴露量有较大影响的食品,因此各国标准规定的食品污染物种类、食品类别和限量规定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此外,农业生产和地理区域影响、食品污染物特点和控制状况、环境污染状况、居民膳食消费习惯也影响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六、关于污染物的定义  食品污染物是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我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新的GB2762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七、关于标准实施的原则  本标准在实施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符合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二是对标准未涵盖的其他食品污染物,或未制定限量管理值或控制水平的,食品生产者应当采取控制措施,使食品中污染物含量达到尽可能的最低水平。三是重点做好食品原料污染物控制,从食品源头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污染物。四是鼓励生产企业采用严于GB2762的控制要求,严格生产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降低食品中污染物的含量,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八、与相关标准的衔接  新的GB2762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实施后,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卫生部2005年公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即行废止。在新标准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严格生产经营过程的污染物控制。食品污染物的检验方法应按照新的GB2762引用的检验方法执行。其他食品标准中如有污染物限量要求,应当引用本标准规定或者与其保持一致。九、关于可食用部分  新的GB2762增加了“可食用部分”的定义,即食品原料经过机械手段去除非食用部分后,所得到的用于食用的部分,一是有利于重点加强食品可食用部分加工过程管理,防止和减少污染,提高了标准的针对性;二是可食用部分客观反映了居民膳食消费实际情况,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本标准规定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如无特别规定的,均是以食品的可食用部分计算。十、如何判定干制食品的污染物限量?  食品经过脱水、腌制、晒干或浓缩等生产加工工艺而制成的干制食品,其污染物含量将明显高于食品原料。为明确干制食品污染物含量计算和判定,新的GB2762规定了“干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相应食品原料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脱水率或浓缩率可通过对食品的分析、生产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其他可获得的数据信息等确定”。因此,新的GB2762(包括附录A食品类别(名称)说明)中除明确规定以“干重计”或者特别规定干制食品外,所有食品均是指未经脱水、晒干或浓缩的食品原料或制品。十一、关于硒、铝、氟限量  (一)硒:硒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但过量硒摄入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健康效应。除极个别地区外,我国大部分地区是硒缺乏地区。《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将硒作为污染物进行限量规定,同时为确保缺硒人群硒元素摄入,《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也规定在特定食品种类中,可按照规定强化量对食品进行强化。  随着对硒的科学认识不断深入,CAC和多数国家、地区将硒从食品污染物中删除。我国实验室检测、全国营养调查和总膳食研究数据显示,各类地区居民硒摄入量较低,上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极个别发生硒中毒地区采取相关措施有效降低了硒摄入,地方性硒中毒得到了很好控制,多年来未发现硒中毒现象。以上情况表明,硒限量标准在控制硒中毒方面的作用已经有限。2011年卫生部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2011年第3号公告),不再将硒作为食品污染物控制。  (二)铝:《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规定了面制食品中铝残留限量。调查研究发现面制品中铝的主要来源是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如明矾),《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已明确规定了面制品中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残留量,因此新的GB2762不再重复设置铝限量规定。食品中使用含铝添加剂应严格按照GB2760执行。  (三)氟:氟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但过量摄入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健康效应。《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规定了粮食、豆类、蔬菜、水果、肉类、鱼类和

  • 如何提高食品细菌毒素检测仪准确率

    如何提高食品细菌毒素检测仪准确率

    [size=16px]  如何提高食品细菌毒素检测仪准确率  提高食品细菌毒素检测仪的准确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实验室环境控制:细菌毒素检测需要在一个无菌的环境中进行,因此要确保实验室的清洁度。实验室内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以避免细菌、霉菌等微生物的滋生。  仪器校准和维护:食品细菌毒素检测仪需要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以确保其准确性。校准一般由厂家或专业人员进行,实验室内应定期进行自校准,确保仪器正常运转。同时,应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日常维护,如清洗探头、更换滤膜等。  检测方法选择:不同的食品样品和细菌毒素类型需要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应选择灵敏度高、特异性好的检测方法,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操作规范:实验操作应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人为误差的产生。在检测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交叉污染和样品之间的干扰。  数据处理和分析:实验数据应及时处理和分析,避免因数据丢失或错误而导致结果不准确。在数据处理时,应注意排除异常值和离群值,采用合适的统计方法进行分析。  人员培训:实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熟悉仪器操作、检测方法、数据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实验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质量控制:实验室内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检测过程和质量进行监控。例如,可以采用标准物质进行质量评价,比较不同方法的检测结果等。  试剂和消耗品的质量控制:实验所用的试剂和消耗品应符合质量要求,避免因试剂质量问题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在购买试剂和消耗品时,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确保采购的物品质量可靠。  仪器比对和验证:为了确保食品细菌毒素检测仪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应定期进行仪器比对和验证。可以与其他可靠的检测方法或标准物质进行比对,以评估仪器的性能和准确性。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食品细菌毒素检测仪的准确率,为食品安全监测提供更加可靠的技术支持。[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011016087225_2491_6098850_3.jpg!w690x690.jpg[/img][/size]

  • 食品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限量标准的疑问

    食品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限量标准规定样品中蛋白质含量大于40%时,菌落总数限量为40000,如果是氨基酸含量大于40%是否适用于这一限量标准呢?(正常情况下的限量标准是1000)

  • 【原创大赛】我国污染物限量标准与食品法典(CAC)标准差异

    [align=left]文/张元元(食药农化事业部)[/align][b]1 国际标准概况以及与我国的差异[/b]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广泛关注,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更是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问题是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而控制食品污染是防止其发生有害作用的关键。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包括环境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产生的化学危害,还包括由于食品本身原因所产生的天然毒素(如霉变产生的霉菌毒素),其中波及面最广的是环境污染物。本处仅限定在污染物和天然毒素。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是控制食品污染,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是与食品卫生法相配套的技术法规,也是我国食品出口企业常见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之一。《卫生与植物卫生协定》(SPS协定)第三条第一款指出“成员国应将本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建立在已有的国际标准、准则或建议的基础之上”(涉及食品安全的特指《食品法典标准》,即CAC标准)。当引起贸易争端时,应以CAC标准作为解决争端的依据。[b]1.1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污染物限量标准[/b]CAC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制定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和建立安全质量标准体系,指导、协调WTO成员国,在WTO/SPS协议和TBT协议框架下,制定以保护人类、动植物安全健康为目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方面的标准。因此,在CAC标准中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尤其是严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的限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很多。CAC制定了多种污染物在不同食品中的限量值,以指导各国在CAC标准得基础上制定国际协调一致的标准。CAC根据食品污染物和添加剂联合专家组(JECFA)的评估结论,结合各国具体情况,并经过各国协调,制定出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既能在适宜的水平上保护人类的健康,又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贸易。各国都应该积极的做到与国际标准的协调性。现有的CAC污染物标准是《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b]1.2 我国现有的食品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b]我国现有的食品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包括《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两个标准,由于CAC标准中将丙烯腈等作食品污染物管理,我国涉及这些污染物的标准是食品包装容器卫生标准。CAC标准中还涉及了放射性核素污染物的限量值,我国标准《GB 14882-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规定了主要食品中12种放射性物质的导出限制浓度。[b]1.3 我国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与CAC标准的比较[/b]  比较对象:我国:《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CAC:《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 CODEX STAN 193-1995)(2015年修正,放射性核素除外)。[b]1.3.1标准的污染物种类比较[/b][align=center]表1 我国标准与CAC污染物限量标准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对比[/align][table][tr][td][align=center][b] [/b][/align][/td][td][align=center][b]金属及非金属[/b][/align][/td][td][align=center][b]真菌毒素[/b][/align][/td][td][align=center][b]其他[/b][/align][/td][td][align=center][b]合计[/b][/align][/td][/tr][tr][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与CAC标准均有[/b][/align][/td][td][align=center]铅、砷、汞、镉、锡[/align][/td][td][align=center]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赭曲霉毒素A、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展青霉素[/align][/td][td][align=center]3-氯-1,2-丙二醇/氯丙醇[/align][/td][td][align=center]11[/align][/td][/tr][tr][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有而CAC标准无[/b][/align][/td][td][align=center]铬、镍[/align][/td][td][align=center]玉米赤霉烯酮[/align][/td][td][align=center]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align][/td][td][align=center]8[/align][/td][/tr][tr][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无而CAC标准有[/b][/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总黄曲霉毒素(B1+B2+G1+G2)、伏马菌素[/align][/td][td][align=center]氯乙烯单体、丙烯腈、氢氰酸、三聚氰胺[/align][/td][td][align=center]6[/align][/td][/tr][/table]我国的标准与CAC标准在污染物总体数量上有较大差异,不包括放射性核素,CAC标准涉及16种污染物(其中汞和甲基汞按照一项污染物统计),我国为19种污染物,数量上比CAC多3种。从表1可见,(1)二者相比,相同的污染物种类11种,CAC标准所涉及的污染物大部分在我国GB 2761、GB2762限量标准中都有所涉及。另外,虽我国限量标准中没有氯乙烯单体、丙烯腈、氢氰酸、三聚氰胺,但我国的罐头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中对氯乙烯单体、丙烯腈有具体的要求;《GB 27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和《NY/T 875-2012食用木薯淀粉》规定了氢氰酸的限量要求:木薯粉≤10mg/kg;根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我国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为: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对于CAC标准中的总黄曲霉毒素(B1+B2+G1+G2)和伏马菌素(又称伏马毒素),我国有其测试标准但未制定其相关限量值。(2)我国制定的铬、镍、玉米赤霉烯酮、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等限量标准在CAC标准中未涉及。其可能原因有:食品中存在该种污染物,但尚未引起国际贸易问题; 缺少JECFA评价的资料; 有JECFA评价的资料,但CCFAC尚未进入制定标准的程序。[b]1.3.2标准的食品类别比较[/b]我国的标准与CAC标准在食品种类方面存在一定差异,CAC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涵盖水果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肉与肉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类、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共14大类食品。而我国污染物限量标准则涉及22大类食品,其中14类与CAC标准相同,我国单独规定限量的食品大类有食用菌及其制品、藻类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食糖及淀粉糖、焙烤食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冷冻饮品、其他类(果冻、膨化食品、蜂产品、茶叶、干菊花、苦丁茶)共8类。我国标准与CAC标准都涉及了人类食物中的主要类别,在具体食品的数量上,我国标准与CAC标准相差较大。我国标准涉及的具体食品数量比较多,CAC对各类食品的分类比较细。如CAC标准里坚果及籽类,分类细致到具体坚果的名称,有即食杏仁、用于深加工杏仁等;而我国的这一大类有新鲜坚果及籽类、坚果及籽类制品,涉及的食品范围很广,相对而言没有CAC的分类细致。造成食品数量差异的主要原因有2个方面:一是我国限量标准涉及的污染物种类较CAC标准多;二是我国标准限量中单独规定限量的有8大类食品,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食品数量的差异。[b]1.3.3污染物限量指标数量比较[/b]我国独有的限量指标由2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我国独有污染物对应的限量指标,另一部分是相同污染物但具体食品不同而对应的我国限量指标。同样,我国缺失限量指标也由2部分组成,分别为CAC独有污染物对应的限量指标和相同污染物但具体食品不同而对应的CAC限量指标。二者可比限量指标是指相同污染物、相同食品所对应的我国和CAC的限量指标。[align=center]表2 我国与CAC污染物限量指标数量对比[/align][table][tr][td][align=center]种类[/align][/td][td][align=center]中国/个[/align][/td][td][align=center]CAC/个[/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限量指标总体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219[/align][/td][td][align=center]100[/align][/td][/tr][tr][td][align=center]二者可比限量指标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48[/align][/td][td][align=center]76[/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我国独有限量指标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171[/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我国缺失限量指标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24[/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可比指标数量/指标总体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21.9%[/align][/td][td][align=center]76.0%[/align][/td][/tr][/table]由表2可知,我国标准与CAC标准在限量指标的总体数量上相差较大,约为CAC限量的2.2倍,而我国独有的限量指标数量达到171个。我国可比指标数量占指标总体数量的21.9%,低于CAC的76.0%。引起限量指标数量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独有的污染物种类多且涉及的食品种类广。另外,可以从表中的可比限量指标数量看出,二者可比限量指标数量不同,是由于可比指标之间存在1个指标对应多个指标的情况。如铅在水果制品中的限量指标,CAC标准分别规定了铅在水果罐头、树莓罐头、草莓罐头、果酱(果脯)和果冻、芒果酱5种水果制品的限量,而我国标准只针对水果制品这一类统一规定了铅的限值。[b]1.3.4污染物限量指标值比较[/b]污染物限量指标值的差异分为3类,即我国限量值与CAC相同、我国限量值严于CAC、我国限量值宽于CAC。由表3可知,在两者可比限量指标中,我国大部分污染物限量指标与CAC标准等同。我国污染物标准中比CAC标准严格的指标有:玉米、大麦、小麦中脱氧雪腐镰刀烯醇的限量,大米、小麦中镉的限量,加工浓缩番茄酱和板栗和板栗酱罐头中铅的限量。这主要是因为它们在我国膳食结构中占较大比例,我国制定这些污染物的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当时的污染水平,由于大多数甚至全部抽检产品的合格率都很高,因此制定的标准也较严格。我国污染物标准中比CAC标准宽松的指标有:豆类中镉的限量,浆果和其他小果、豆类蔬菜、畜肉(猪肉、牛肉和羊肉)、家禽肉和脂肪、果类蔬菜、水果罐头、蔬菜罐头、果汁、初加工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鱼类中铅的限量。我国污染物标准中比CAC标准宽松的原因可能是某些食品的污染情况在我国比较严重。[align=center]表3 我国与CAC污染物限量标准指标要求对比[/align][table][tr][td=4,1][align=center][b]污染物/食品种类/我国限量(CAC限量)[/b][/align][/td][/tr][tr][td=2,1][align=center][b]我国标准与CAC标准等同[/b][/align][/td][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严于CAC [/b][/align][/td][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宽于CAC [/b][/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黄曲霉毒素M1/奶/0.5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蔓越莓、无核小葡萄、西洋接骨木、豆类、谷物、葡萄酒/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DON/玉米、大麦、小麦/1000μg/kg(200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镉/豆类/0.2mg/kg(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DON/玉米面(渣、片)、小麦粉、麦片/100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水果(浆果和其他小果除外)、十字花科蔬菜、鳞茎类蔬菜、块根和块茎类蔬菜、食用油脂、脂肪涂抹物和混合涂抹物/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镉/精米/0.2mg/kg(0.4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浆果和其他小果、豆类蔬菜、畜肉(猪肉、牛肉和羊肉)、家禽肉和脂肪/0.2mg/kg(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赫曲霉毒素A/小麦、大麦、黑麦/5.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树莓罐头、草莓罐头、果酱(果脯)和果冻、芒果酱、番茄罐头、食用橄榄、芸豆罐头和蜡豆罐头、青豌豆罐头、腌黄瓜/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镉/小麦/0.1mg/kg(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果类蔬菜/0.1mg/kg(0.05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展青霉素/苹果汁/5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果汁(浆果和其他小果果汁除外)/0.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加工浓缩番茄酱 /1.0mg/kg(1.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水果罐头、蔬菜罐头 /1.0mg/kg(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总砷/食用油脂、脂肪涂抹物和混合涂抹物/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牛内脏、猪内脏、家禽内脏 /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板栗和板栗酱罐头 /0.2mg/kg(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果汁 /0.05mg/kg(0.03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总砷/天然矿泉水/0.01mg/L[/align][/td][td][align=center]铅/矿泉水 /0.01mg/L[/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奶 /0.3mg/kg(0.02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总砷/食盐/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食盐 /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初加工乳制品/0.05、0.3mg/kg(0.02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无机砷/精米/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汞/矿泉水 /0.001mg/L[/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婴儿配方食品/0.02、0.15mg/kg(0.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十字花科蔬菜、鳞茎类蔬菜、果类蔬菜/0.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汞/食盐 /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鱼类/0.5mg/kg(0.3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叶菜/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甲基汞/鱼类 /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类蔬菜、茎类蔬菜、谷物/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甲基汞/掠食性鱼类 /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海洋双壳软体动物、头足纲/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氯丙醇/液态调味料 /0.4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矿泉水/0.003mg/L[/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食盐/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able][b] 2相关建议[/b]国际上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仅CAC在控制食品污染物和天然毒素方面就包括了限量标准、指导原则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CAC制定的法典标准虽然是解决国际食品贸易争端的标尺,但其并不是强制性标准。我国在加入WTO的背景下要积极采纳法典标准,但同时也要考虑到我国的国情,不能盲目地照章搬用。例如,法典标准中豆类食品中镉的限量比我国严格,如果完全按照法典标准管理我国的产品,就要丢弃大量豆类,不符合我国国情。要使食品中污染物从健康角度达到合理地尽可能低的水平并不超过最大限量标准,可以采用不同方法:1)消除或控制污染源,2)用加工手段减少污染水平,3)将污染食品从供人食用的食品中鉴定出来并进行有效隔离,特别是出口食品要做到能够溯源。在某些情况下,如由于以前环境污染导致持久性的有毒物质(如多氯联苯和汞等)排放源没有有效地控制,这些措施可以结合使用。在渔业用水或农业用地受到严重污染的地区,就应该列入需要注意的黑名单。  食品生产、加工和制备操作可以通过分析来鉴定危害并评价相关风险。这严格依赖于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和在这些关键控制点中建立安全生产监控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分析,HCAAP)。这就是说,由于在消费末端的监督检验对于产品来讲并不能够保证出口时的食品安全符合所在国家的要求,在整个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中应该贯穿基于符合出口国要求而建立的HACCP体系。一般而言,建议如下地区不要选择作为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1)控制工业污染物的排放,如化工、矿业、冶金、造纸工业集中的地区;2)控制能源和交通运输的排放;3)控制生活垃圾和工业废物的排放,包括垃圾焚烧;4)控制某些有毒环境持久性物质(如多氯联苯与溴代阻燃剂等有机卤化物,铅、镉、汞化合物)的生产、使用和排放;5)新进入市场的化学品如果在环境中释放量大时,应该进行健康风险评估;6)使用替代品取代环境持久性物质。  因此,我国要出口食用食品就要针对出口目标,按照CAC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制定适合我国企业自身特点的具体的生产操作规范。尽管出口不能完全依赖检验,但出口企业应该充分了解有关限量指标要求的差别,特别是严于我国的标准指标。不同国家对食品中污染物的要求是不一致的。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