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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段污水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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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段污水排放标准相关的资讯

  • 发改委印发“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指导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作有序开展,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1〕12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升;上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中下游力争达到3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镇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太原、呼和浩特、济南、泰安、郑州、西安、咸阳、兰州、西宁、银川等10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实施方案》要求,系统推进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作。一是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约1.4万公里;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弱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350万立方米/日;推行污泥无害化处理,加快补齐城市和县城处置能力缺口,新增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约0.35万吨/日。二是完善城镇垃圾处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约1.8万吨/日;补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约2.8万吨/日,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约0.8万吨/日。三是加强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开展试点示范,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约300万立方米/日;做好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稳步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新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50个。  《实施方案》强调,强化运营管理。一是健全以污染物削减绩效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推广按效付费,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二是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常态化专业化运行维护机制,按照标准规范实施运行维护,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运行维护主体。三是推广整县推进工作机制,鼓励项目综合打包特许经营,推广一体化运行维护。  《实施方案》要求,健全保障措施。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要求,系统谋划实施。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的整改工作。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全污水垃圾处理费价税机制,推广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处理服务费水平。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时落地。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205号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推进设施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平运维,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协调,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021年8月17日
  • 山西省印发《黄河流域(山西)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2022-2025年)》
    2月3日,记者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日前山西省印发了《黄河流域(山西)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十四五”期间全面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提供示范和指导。据了解,“十三五”期间,山西省持续加大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坚持“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五策并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规划》系统梳理了山西省黄河干流、汾河、沁河等河流概况,总结了近年来山西省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的成就,指出当前面临水环境改善难度较大、水资源保障亟待提升、水生态恢复艰巨等挑战。《规划》确定了坚持生态治理、系统治理、因地制宜三项原则,围绕“源、点、环、带、景、文”生态治理新格局的系统治理路径,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目标通过实施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进一步提升,再生水回用至工农业用水、城市杂用水及生态补水能力大幅提升,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流生态空间和生态功能有效恢复,流域人水和谐局面初步形成。《规划》明确到2025年要实现黄河干流8个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16条入黄支流入黄口水质及3条出境河流出境水质稳定达地表水Ⅲ类标准,水域岸线修复比例达到100%。
  • 投资1685万 黄河流域水环境检测中心建成
    黄河流域水环境检测中心西安分中心2日举行授牌仪式,水利部水资源保护局局长司毅铭向分中心授牌,并勉励该分中心逐步提升检测水平,保护黄河流域水质安全。   西安水资源检测中心于去年完成了一期建设目标,总共投资1685万元,包括23个实验室、13台大型化验仪器和23台小型仪器,可完成34个地下水、29个地表水和32个生活饮用水质量化验项目,装备水平在西北地区处于领先地位。中心与黄河流域水环境检测中心协商后,成为该局分中心,将承担西安市以及周边部分省市的水资源质量监测任务。据悉,在今后两年里,分中心将在我市10条主要河流、8座水库建成自动监测站,利用科技手段及时掌握其水质变化数值,面提升监测水平,为西安发展把好水质关。
  • 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卫星遥感助力黄河流域“清废行动”见实效
    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2023—2024年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新一轮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开启序幕。记者了解到,目前,沿黄各省正在对交办的问题点位开展深入整治工作,“清废行动”稳步有序推进。2021—2022年,生态环境部连续两年组织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对黄河干流及部分支流(段)的固体废物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覆盖面积约13万平方公里,共计清理各类固体废物近9000万吨,有效打击了黄河流域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一系列成效。这其中,卫星遥感的技术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模式,有效提升固废监管能力和执法效能“卫星遥感具有周期短、精度高、全方位等优势,可以实现固体废物的快速排查,通过与地面核查相结合,助力迅速查清固体废物污染源,有效支撑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地理信息、数据库等技术手段,能够大量节省人工现场核查成本。”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位负责人表示,“清废行动”创新采用卫星遥感技术,构建起了“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人工核查”的“天空地一体化”排查技术体系和业务模式。利用卫星遥感,快速摸清固废数量及分布;借助无人机,排查重点区域固废问题;通过地面人工核查,逐一核实疑似固废问题,建立固废问题台账。据统计,对比纯人工排查,“天空地一体化”模式的排查准确率提高了41%,工时成本和经济成本分别减少了96%和80%。此外,相关部门研发的“清废APP”也“大展身手”。执法人员直接在APP上操作并开展相关工作,为现场核查人员快速处置问题提供了便利,有效提升了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和执法效能。利用卫星遥感识别,全面高效排查问题点位固体废物倾倒具有随机性、隐蔽性、反复性等特征,导致难以及时发现、彻底杜绝,尤其是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问题,仍存在底数不清、位置不明的待解难题。针对固体废物的排查,主要有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信访举报等途径,但往往历时长、效率低、易遗漏,难以及时、高效发现问题。目前,卫星遥感的精准度在1米范围,这一范围内堆存的固体废物都能被卫星清楚识别。黄河流域“清废行动”采用高分卫星遥感,对流域内各类固体废物非法堆存点开展全面排查,高效解译提取工业固废、疑似危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堆存点位。在此基础上,整合群众投诉举报固废问题,形成黄河流域疑似固体废物问题清单,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交由地方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在“清废APP”上同步完成交办。在现场核实工作中,“清废”行动系统(包括APP与WEB端)为疑似固体废物问题点位的现场核实、分级审核与整治信息填报等提供了有力支撑。开展“回头看”遥感核验,确保整改取得实效2023年,卫星中心继续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对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湖泊、水库沿岸以及重点工业园区等区域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行为进行全面排查,覆盖面积近10万平方公里。为确保“清废行动”整改到位,卫星中心充分发挥卫星遥感技术优势,及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遥感“回头看”,利用多期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开展多时相对比分析,采用变化检测技术对问题点位逐一开展整改成效复核。对于未整改完成的点位,建立“每周一看”机制,实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力争做到排查无盲区,核查无错报,整治无死角,确保所有问题点位整改落实到位。
  • 黄河流域水保局107套仪器大单揭晓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就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水质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水质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GMHG12064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次招标公告于2012年4月1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2年5月8日。   评标地点:黄河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李伟、杨爱东、闫大雪、张永平、张榕杰、郭正、张书胜。   四、中标信息: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A 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 7 2 BOD测定仪 6 3 普通显微镜 8 4 冷藏柜 21 5 高速冷冻离心机 7 6 电子天平 7 7 高纯水制备系统 38 分光光度计 4 B 1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仪 9 2 红外测油仪 12 3 测汞仪 3 C 1 离子色谱仪 9 2 原子吸收分光仪 3 3 COD测定仪 8   A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黄河水文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金额:2186000元。   B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河脉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金额:2484300元。   C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金河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金额:2246160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肖鹏 韩旭   联系电话:0371-69136959   传真电话:0371-69131088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邮政编码: 45000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5月8日
  • 黄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监督评审
    近日,黄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的监督检查。这标志着该监测中心具备向社会提供第三方公正数据的能力。   据悉,2008年以来,该监测中心通过加大能力建设投入,检测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素质、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均能满足检测工作要求,新修订的管理体系文件基本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   检查中,评审组采用听、问、查、看等多种形式进行现场评审,共抽查主要仪器设备30台(套)、原始记录90余份、检测报告20余份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档案和记录,考核了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性以及与评审准则的符合性,对主要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内审员进行了现场座谈考核,确认所申请的授权签字人均具备规定的资格和能力。   通过检查,评审组确认黄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批准的水(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污废水与再生水、大气降水)、底质与土壤、大气与噪声及水文5大类93个项目参数,具备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水质分析方法》SL78~94—1994等192项国家和行业方法标准,具备向社会提供第三方公正数据的能力。
  • 黄河实验室揭牌 面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
    继嵩山实验室、神农种业实验室后,河南第三家省实验室——黄河实验室,20日上午在郑州正式揭牌。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王凯出席揭牌仪式。楼阳生指出,组建黄河实验室是落实重大国家战略的先遣之举,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是推动河南科技创新的重大举措,是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的必然选择。  黄河实验室的战略定位是,面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瞄准流域系统治理国际前沿,紧扣流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加强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研发、创新科技体制机制为着力点,抓住“水—沙—碳—能”等关键要素,在新兴前沿交叉领域和具有黄河特色的优势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科学成果,促进流域水科学研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应用融通发展,构筑体现国家意志、对外开放且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型流域协同创新科研高地。  其建设目标为,聚焦重大国家战略需求,全面提升黄河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加速推进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整合一批重大科学科研共享基础设施,汇聚一批全球顶尖的研发团队,打造世界一流的基础和应用基础学科群,取得一批引领性原创重大科研成果,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建设成为团队强、水平高、学科综合交叉的高能级科研平台,争创黄河国家重点实验室及黄河国家实验室。  黄河实验室将全面实施“15511”黄河创新行动。即锚定1个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 聚焦5大科学任务: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工程安全与风险防控、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 建设5大技术平台: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平台、流域水沙调控试验平台、水资源配置和精细调度平台、水工程安全试验平台、流域数字空间技术平台 构建1个“黄河大脑”:建设数字孪生黄河和黄河模拟器,打造“黄河大脑”及流域—区域协同决策科学中心 统筹1个核心区域高质量发展:科学统筹水与产业关系,研究流域水资源—生态—城市—产业发展的交互效应和调控模式,推动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  黄河实验室由河南省、水利部共建共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组建开放协同的新型科研机构,充分发挥黄河水利委员会作为流域机构的统筹组织作用和资源优势,由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郑州大学牵头建设。设立学科集群,科研团队按照“核心+协同”的原则组建,以重大科研任务为纽带,进行联合攻关。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制”“PI制”等,建设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开放性、充满活力的新型研发机构。探索灵活合规的经费管理制度,赋予实验室独立的经费使用权 建立产业对接机制,打造“一流创新生态”。  黄河实验室揭牌后,总部将入驻中原科技城智慧岛。
  • 黄河流域首个共建共管水环境监测实验室揭牌
    4月19日,“黄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海东分中心”在乐都揭牌,标志着黄河流域首个由流域机构和区域水行政部门共建共管的水环境监测实验室正式建成运行。实验室投入使用后将进一步提升青海及黄河流域水环境监测的能力和水平,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增强水利发展活力进行有益的探索和积极示范。
  •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将采购30类、88台监测仪器
    2010年5月11日,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发布公告,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就“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黄河水资源保护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涉及仪器种类: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ICP-MS、液相、总有机碳测定仪等30类,88台。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黄河水资源保护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黄河水资源保护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GMHG10037   2、招标内容: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3、采购货物一览表及分包情况: 包号 设备名称 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黄河下游防洪非工程措施项目 合计数量 (台/套) 交货期 数量(台/套) 数量(台/套) A 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 4 2 6   按需方要求     B    等离子发射光谱-质谱联用仪 / 1 1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 1 总有机碳测定仪 / 1 1 吹扫捕集仪 3 2 5 自动电位滴定仪 7 1 8  C    生物毒性分析仪 1 / 1 叶绿素测定仪 1 / 1 重金属测定仪 2 / 2 氨氮测定仪 1 / 1 可吸附有机卤素测定仪 1 / 1 D 超声波流速仪 14 / 14地下水水位观测仪 2 / 2  E    快速溶剂萃取系统 1 / 1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1 / 1 GPC样品净化及浓缩系统 1 / 1 离子色谱 1 1 2 超纯水机 3 / 3 便携式多参数监测仪 6 1 7 便携式气相色谱 1 / 1 COD测定仪 7 / 7 电子天平 3 / 3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5 / 5 普通显微镜 2 / 2 测流装置 1 / 1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2 / 2 红外测油仪 4 / 4 便携式测汞仪 1 / 1 便携式快速细菌检验箱 1 / 1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黄委系统的政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书,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9)投标人在2007年以来至少有1项类似仪器设备销售业绩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于2010年5月11日起,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6月1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   7、采购人定于2010年6月1日9:00(北京时间)在黄河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金水路109号黄委会设计院旧楼东配楼)举行开标大会,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委 托 人: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   实施单位: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城北路东12号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李娅莉   电 话:0371-66026046   传 真:0371-66026046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路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邮 编:450002   联 系 人:楚国玉   电 话:0371-69131983 69136958-623   传 真:0371-69131088
  • 黄河流域水保局采购107套水质监测仪器
    受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水质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GMHG12064   2、招标内容:详见货物一览表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交货期 A 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 7 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 2 BOD测定仪 6 3 普通显微镜 8 4 冷藏柜 21 5 高速冷冻离心机 7 6 电子天平 7 7 高纯水制备系统 3 8 分光光度计 4 B 1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仪 9 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 2 红外测油仪 12 3 测汞仪 3 C 1 离子色谱仪 9 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 2 原子吸收分光仪 3 3 COD测定仪 8   货物的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设备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投标人的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的专项授权书(授权书原件必须装订进投标文件正本)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于2012年4月12日起,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分包 500 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5月8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   6、采购人定于2012年5月8日9:30(北京时间)在黄河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金水路109号黄河水利委员会设计院旧楼东配楼)举行开标大会,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委托人: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   实施单位: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地 址:郑州市城北路东12号   邮 编:450005   联系人 :李娅莉   电 话:0371-66026046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路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邮 编:450002   联系人 :肖鹏 韩旭   电 话:0371-69136959   传 真:0371-69131088
  • 1107万!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端平台建设——黄河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平台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5422、项目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端平台建设——黄河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平台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1,070,000.00元最高限价:508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豫政采(2)20230865-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端平台建设—黄河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平台建设项目(包1)5080000508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 采购内容:包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端平台建设—黄河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平台建设项目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序号 包名称 设备名称 单位 需购数量 产地(国产/进口)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端平台建设—黄河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平台建设项目(包1) 农业无人机光谱成像系统 套 1 国产流动分析仪 台 1 进口土壤墒情监测仪(核心产品) 套 26 国产土壤墒情盐分监测仪 套 2 国产研究级正置显微镜 台 1 进口智能生态气象站 台 1 国产无人机 台 4 国产土壤非饱和导水率测量仪 套 1 进口农田无线微环境监测站 套 1 进口智慧日光温室 套 1 国产能量平衡系统配套设备 套 1 进口动态气孔计 套 1 进口手持式ADV流速仪 套 1 国产气相色谱仪 套 1 进口便携式人工模拟降雨器 套 1 国产四通道氧气测量仪 套 1 进口综合水模拟软件 套 1 国产全彩自动缩时摄像机 台 10 国产倒置生物显微镜 台 1 国产高标准农田智能灌溉设备 套 1 国产半固定式喷灌设备 套 1 国产双环入渗仪 套 10 国产农用拖拉机 套 1 国产5.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供货与安装及调试,(采用进口产品投标的进口产品最长不超过 120日历天完成)。5.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5.4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5.5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5.6 质保期:从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免费质保期为三年。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08月09日 至 2023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3.方式:市场主体需要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凭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0元三、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地址: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金水东路1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南门东侧综合楼南栋南612室联系人:张老师、宋老师联系方式:0371-6579026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西三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联系人:丁未戊、张小波、闫峰、丁姜瑞联系方式:0371-56601963、0371-566135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未戊、张小波、闫峰、丁姜瑞联系方式:0371-56601963、0371-56613528
  •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局与CTI华测检测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9月22日,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郑州签署《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合作谅解备忘录》。   根据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根据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围绕监测技术、质量控制、人才培养等,以共同发展、长期合作为目标,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更加科学、独立、权威、高效,更好服务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增加,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着诸多现实矛盾和挑战。   我国向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把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提高到了战略目标上,大力倡导社会经济绿色发展,走绿色经济循环、可持续发展道路。   CTI华测检测作为中国第三方检测与认证服务机构,业务内涵与可持续、绿色发展的目标具有天然联系。CTI华测检测是国内最早的民营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一直以来秉持为生态环境保护做有益贡献的精神从事环境保护服务行业,已在深圳、广州、厦门、福州、南昌、赣州、南宁、中山、惠州、武汉、长沙、贵阳、重庆、成都、林芝、昆明、合肥、宁波、杭州、上海、苏州、淮安、南京、青岛、北京、天津、石家庄、大连、哈尔滨、呼和浩特、郑州三十一个城市设立环境实验室,环境监测网点遍布全国,服务领域包括环境检测与监测、环境自动监测、海洋环境监测、职业卫生、农业环境监测、轨道交通环保、司法鉴定等。   砥砺深耕十余载,CTI华测检测集聚专业的检测技术精英,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不断开发新测试技术,为环境服务事业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截至目前,CTI华测检测环境事业部通过认证、认可的检测能力共有19大类5906项3389个方法,可为政府、企业和各类组织提供覆盖中国全境、多领域的环境监测及环境健康安全技术服务,从方案制定、现场勘查、采样、分析、报告到评价一站式服务,以精准的结论帮助客户追求健康、安全、环保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环境质量,改善公众健康。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未来,CTI华测检测将继续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创新助力,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贡献力量,为品质生活传递信任!   CTI华测检测环境事业部是华测检测认证集团核心事业部之一,也是国内最早的民营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已在全国范围建立了31个专业实验室,服务领域包括环境监测、环境自动监测、海洋环境监测、职业卫生服务、农业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等,为政府、企业及各类组织提供覆盖中国全境、多领域的环境监测及环境健康安全技术服务。
  • 黄河流域五省份联合开展2023年度日用陶瓷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升沿黄河流域检验检测技术支撑,积极服务黄河流域重大国家战略落实落地,山东、内蒙古、河南、甘肃、宁夏五省(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黄河流域日用陶瓷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黄河流域日用陶瓷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通知》明确,五省(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日用陶瓷检测等相关检测能力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同一家检验检测机构若有两个以上检验检测地址,均须分别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项目实施单位不得向检验检测机构收取任何费用。其他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如CNAS认可实验室、企业和高校自用实验室等可自愿自费报名参加。《通知》指出,各符合条件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要积极报名参加验证,8月31日前,实施单位(淄博海关技术中心)组织完成报名工作,并于9月7日前完成样品发放或邮寄工作。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在接收样品后,须在72小时内完成能力验证的检验工作,并向能力验证项目实施单位报送数据结果。《通知》强调,五省(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公布本次能力验证结果。对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和结果为 “可疑”、“不满意”的机构,将提升信用风险分类等级,纳入本省的重点监管对象。在能力验证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确保能力验证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
  • 祝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技术交流研讨会圆满举办
    2021年10月22日-23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技术交流研讨会在郑州西美大厦隆重举行。该研讨会由山东大学主办,中国科学院大学、河南大学、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等单位联合主办,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以及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承共同办。研讨会上,多名来自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地矿、煤炭、农业科学、水产研究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员、评估员、高校教授、高级工程师就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业务化技术研究进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价值评估理论与技术、农业用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与技术、矿山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修复技术等议题发表精彩的专题报告,促进最新研究成果交流。Detelogy得泰仪器有幸作为赞助单位参与其中。针对环境样品监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农业用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地矿勘探等领域的实验室理化类检测项目,Detelogy携iQSE-06智能快速溶剂萃取仪、FlexiVap-12全自动智能平行浓缩仪、MFV-12智能氮吹仪、MultiVortex多样品涡旋混合器、MHS-60多样品均质系统、iGBlock-36智能石墨消解仪等智能样品前处理设备亮相会场,组成S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农残检测、重金属含量检测等高效前处理设备配套方案。我们的到展设备全方位展示自动化批量处理、智能人机交互界面,微信小程序异地物联网监控等前处理技术创新亮点,引起不少来宾关注。我们热烈祝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技术交流研讨会圆满举办,诚挚感谢各位来宾对于Detelogy的关注、认可和宝贵建议。Detelogy会在样品前处理设备行业不断攻坚、不断创新,助力推进各类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提升。衷心希望,共同坚信黄河流域、祖国山河的明天会更好!
  • 七大河流污染严重 89%的饮用水不合格
    水是生命之源,但是随着我国人口数量的几何增长、现代工业废水的乱排乱放、城市垃圾、农村农药喷洒等等,造成河流污染严重,本来已是极少的淡水资源加剧短缺,无法为人所用。据统计,目前水中污染物已达2千多种(2221)主要为有机化学物、碳化物、金属物,其中自来水里有765种(190种对人体有害,20种致癌,23种疑癌,18种促癌,56种致突变:肿瘤)。在我国,只有不到11%的人饮用符合我国卫生标准的水,而高达65%的人饮用浑浊、苦碱、含氟、含砷、工业污染、传染病的水。2亿人饮用自来水,7000万人饮用高氟水,3000万人饮用高硝酸盐水,5000万人饮用高氟化物水,1.1亿人饮用高硬度水。     海河   海河:七大水系污染之首   现状:海河流域位于中国华北地区,包括海河和滦河两大水系。海河水系主要由漳卫河、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蓟运河等到组成,还包括陡骇河、马颊河等到平原排涝河道 滦河水系包括冀东诸河。   根据《全国环境质量报告书》(1993)的统计结果,海河水系最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其次为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另外,石油类污染亦相当严重,逐渐被视为主要污染物。目前海河水系污染严重,劣Ⅴ类水质断面占50%以上。主要污染河段为 沧州的子牙河和南运河、北京的北运河、张家口的洋河以及天津的海河。   原因:海河流域包括河北省大部分地区、山西省的东北部、山东省的北部、内蒙古的小部分地区及北京、天津两市,总面积31.90万公里2。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291.8亿米,集中在7~10月份(约占70%),人均水资源量为全国平均值的10.5%,是全国水资源供需矛盾最突出的地区。   海河水系由于地表水利用程度不断提高,河道下泄流量锐减,加上城市和工业排污量增加,各河平均污径比已高达0.12 。许多河段水体污染严重。     辽河   辽河:辽河水系总体水质较差,劣Ⅴ类水质断面占40.6%   污染原因:一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的不利影响。辽河流域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煤炭、石油、钢铁等重工业为主的工业结构,资源开发强度大,利用效率较低,污染排放强度高。   二是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水平低。工业废水排放量约占流域内废水总量的1/3,并且呈不断增长的趋势。造纸、化工、冶金、食品、制药等行业污染严重,部分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欠账多,废水治理设施不完善,难以实现稳定的达标排放。   三是城市污水处理效率低。截至2005年底,辽河流域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9座,处理能力242万吨/日,但实际处理量只有50%左右,部分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长期不能正常运行。   四是环境监管能力不足。辽河流域环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环境执法能力薄弱,有些地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企业偷排、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     松花江   松花江:流经商品粮基地的“毒水”   松花江北源嫩江,南源第二松花江,流域面积5568万平方米,多年地表径流量734.7亿立方米,是我国重要工业基地和商品粮食生产基地之一。然而, 随着人口的日益增长和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嫩江,第二松花江,松花江干流的水质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超标污染项目是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生化需氧量及溶解氧,其原因是由于城镇废污水的排放以及流域的内缺水较严重。   2005年11月,吉林省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发生爆炸,发生爆炸的车间距离松花江只约数百米,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     淮河支流安徽颍上颍河闸水流量巨大,激起无数白色泡沫。据专家介绍,由于从闸坝下泄水的水质超标,才会产生如此多的泡沫   淮河:十年治理却回到原点   淮河干流以Ⅳ类水体为主,支流及省界河段水质较差 1994年国家提出了淮河治污工程,也投入了巨大的精力,但是十年之后,当记者拿到淮河水利委员会提供的材料后却发现:污染物指标此消彼长,淮河水质综合评价,可以说“回到原点”。   污染来源:   一是部分工业企业偷排污水现象严重。经过10年来“抓大关小”,调整产业结构,淮河流域工业企业中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或设施不达标的现象已得到有效改善,但部分工业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常常擅自关闭污水处理设施,偷排污水。   二是农村面源污染已成为淮河流域一个重要污染源。据了解,淮河流域耕地面积占全国的1/6,是我国主要的产粮区,流域内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很大,其污染也相对较重。   三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正在逐年增加,其污染负荷已超过工业污水,成为影响淮河流域水质安全的重要因素。   现状:     1.这是河南省信阳市一条穿越居民小区充斥着各式生活垃圾的河道。该河道通往淮河支流浉河     2.因为淮河水污染严重,居住在淮河下游洪泽湖边的江苏省泗洪县渔民严凤霞一家只好买矿泉水饮用。“守着淮河买水喝”在淮河沿岸一带司空见惯。     呈现墨绿色的劣五类水从这里长年排向黄河   黄河:“奶水”变成“劣五类水”   被称为“母亲河”的黄河水量并不丰沛,但却以占全国河川径流2.4%的有限水资源,滋养着全国12%的人口,灌溉着15%的耕地。建国以来,引黄灌溉、供水累计直接经济效益已达6000亿元。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黄河流域废污水排放量比上个世纪80年代多了一倍,达44亿立方米,污染事件不断发生,黄河中下游几乎所有支流水质常年处于劣五类状态,支流变成“排污沟”。   污染来源:工业污染一直是黄河水污染的“祸首”。从青海,经甘肃、宁夏,至内蒙古,黄河沿岸能源、重化工、有色金属、造纸等高污染的工业企业林立,产生出了包括COD(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高锰酸盐指数以及挥发酚等在内的大量污染物。由于环保设施投入大,运转成本高,沿黄重点污染源偷排现象仍比较严重,而一些“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点多面广,很难根除。   位于黄河中上游、甘肃省中部的白银,蕴藏着丰富的金、银、铜、铅、锌、锰等矿物,今天已经成为整个黄河流域最大的重金属废水污染源和黄河上游最大的氨氮废水污染源。同时,这里也是甘肃省最大的二氧化硫以及硫酸浓缩废气污染源。   白银市所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都汇集到东大沟和西大沟这两条排水沟,然后流进二十多公里外的黄河干流。其中,西大沟主要排放生活污水,东大沟则同时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仅2005年一年,从东大沟排进黄河的废污水就达1894万多吨,占整个白银市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 80%以上 铜、铅、锌、镉、砷等重金属都严重超标,其中砷超标更达25.68倍之多。     治理重金属污染   湘江:饱受重金属污染的困扰   湘江位于长江中游,系长江的第二大支流,流域面积将近9.5万平方公里,仅以湘江干流为饮用水源的人口,就有约2000万人。湘江流域集中了湖南省六成人口和七成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也承载了60%以上的污染,是中国重金属污染最为严重的河流。仅以2007年为例,湘江流域汞、镉、铅、砷的排放量,就分别占到了全国排放量的54.5%、37%、6.0%和14.1%。   污染原因:长期以来,有色金属采冶一直是湖南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但矿业采冶技术长期良莠不齐。长期的掠夺式开采,使得伴生矿被当做废矿渣遗弃、当做废水随意排放,直接导致重金属污染几乎遍布三湘大地。   湖南全省有色金属矿平均开采回收率仅50%左右,伴生矿综合回收利用仅占25%。资源总回收率低于发达国家同行业20个百分点,所回收的共生或者伴生金属很多都是重金属,尚不足应当回收量的三分之一。加上周边工业结构与布局不够合理,湘江流域已经形成了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湘潭岳塘、郴州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四大工矿污染源。   最严重地区:在城区面积约530平方公里的株洲市,镉污染面积就超过了一半,有些土壤的污染厚度超过了20厘米 其中超标5倍以上的,也接近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根据全国多目标区域地球调查结果,株洲市是中国已经发现的最严重的镉污染区。   据清水塘工业区管委会监测所产蔬菜七项重金属指标中,总镉、总汞、总铅等三项指标都超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的标准值,超标倍数分别达到了64.11倍、185.80倍和66.01倍。     大片污染物流入珠江   珠江:珠三角创造世界工厂奇迹付出的代价   十多年来,广东省每年都要公布《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自2001年起发布的《公报》显示,珠江流域及珠江口海域已经连续7年被列为“严重污染区域” 2009年5月,广东省发布的最新《公报》指出,广东省珠江流域以及珠江口海域污染面积比2008年增加12.33%。   污染原因:1985年以来,富于水脉、航运便利的珠三角地区,随着大量外资的涌入,以及迅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崛起成为外向型出口加工业密集的“世界工厂”。这个面积仅1万多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创造了中国30%的对外贸易额。   不过,在“世界工厂”创造奇迹的背后,却是被水利界赞为"南国少女"的珠江承受的隐痛。这当中,地处珠江流域的东莞是最具典型意义的城市。这座拥有32个镇区逶迤相连组成的城市,20年前还是一片盛产水稻、香蕉和荔枝的农村田园,而如今已靠外向型经济爆发式增长所带动,成为国际加工制造业名城,甚至被认为是"下一个深圳"。   在人均GDP高居珠三角二线城市(除广州、深圳)之首的东莞,折射出一个新兴工业城市的阴暗面--水污染。2005年以来,东莞全市主要水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排放年均总量达到11.6万吨,为全省最高。现在,东莞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量为4820万吨左右,只占该市污水总量的68.64%左右,比预期目标整整落后了10个百分点。这就是说,东莞有很大一部分污水未经处理就排放入珠江了。   广东是珠江流域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但也是对珠江排污最多的省份。一些媒体做出这样的评价是恰如其分的。对于外界质疑,广东省环保部门也很无奈。一些环保官员表示,广东省对工业污染的治理开展得比较早,但由于经济发展迅速,环保措施没跟不上,加上一些企业偷排超排污水,珠江污染几乎失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发布!这些与环境监测相关!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并于2023年4月1日施行。自此,“母亲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将实现有法可依!(文末可直接下载原文)根据《黄河保护法》目录,全文从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方面做了详细阐释。由国务院水行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文化和旅游、标准化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发力。其中,国务院水行政和生态环境部分别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污染防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部分节选内容如下:根据《黄河保护法》第四章第五十七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黄河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其他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合理布局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加强饮用水应急水源、备用水源建设。根据《黄河保护法》第六章:第七十二条  国家加强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等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重点河湖环境综合整治。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作出补充规定;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已经规定的项目,可以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制定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的意见。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严于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七十五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水污染防治要求,确定黄河流域各省级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不达标的水功能区,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实施更加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措施,限期实现水环境质量达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统筹污水、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消除黑臭水体。第七十七条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沿河道、湖泊的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储油库、矿山、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采取风险防范和整治措施。黄河流域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商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第七十九条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黄河流域土壤生态环境保护,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黄河流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组织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第八十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黄河流域定期组织开展大气、水体、土壤、生物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调查监测,并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开展黄河流域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和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管控、治理。《黄河保护法》从顶层设计出发,明确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相关原则、体制和制度等内容,借助中央立法的指导性,实现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全方位调控,是一部兼具综合性与特别性,适逢其时的流域法律,我们相信,《黄河保护法》的出台对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必定有巨大推动作用。点下方文件,免费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原文pdf: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pdf延伸阅读:第三届水污染监测及检测技术网络大会,11月24日开播,点链接,免费报名!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swrjc2022/ 免水印版,加助教微信获取:13260310733
  • 东营市工业产品检验与计量检定中心奋力打造高水平检验检测机构 全力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东营市工业产品检验与计量检定中心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部署,围绕政府市场质量监管、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百姓民生安全保障三大领域,以打造成为区域知名、省内一流、国内先进的检验检测机构为抓手,着力在“技术保障、能力建设、科技研发、优质服务”下功夫、求突破,努力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强市中贡献更强、更优的质量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在“技术保障”上下功夫、求突破凝聚检验检测新合力检验检测机构是建设质量强国的技术基石,东营市工业产品检验与计量检定中心坚持“123”工作思路,全力服务政府市场质量监管。围绕“一条主线”,保障大局发展。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这一条主线,每年开展生产、流通、仓储领域油品全覆盖监督抽查,成品油合格率逐年提升,在迎接“四减四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各项省对市考核中没有出现扣分项。2022年,在省对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中消费品合格率考核项目荣获满分,在省政府对东营市质量工作评议中获评A级。用好“两大系统”,赋能市场监管。在全市启用国家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信息化系统,强制计量器具管理、检定无缝对接,高效运转,年均检定强检器具6万台(件),较成立前增长53%。牵头搭建成品油智慧化管理系统,实现成品油质量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可比对、问题可反馈。该系统不仅服务于辖区内30余家石油化工企业,每年还向200余家企业提供专业检验检测服务6000余批次,解决技术难题超过100例,牵头修制定企业标准120余项,更好的树立了“东营油”的品牌和质量。健全“三级联动”,省市县全覆盖。全力服务重点消费品专项整治、能源计量审查、中央环保督察、疫情防控,完成油品、食品、电线电缆、防疫物资等重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12214批次,年均增长30%,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督抽查全覆盖。在“能力建设”上下功夫、求突破打造检验检测新品牌技术能力是检验检测机构事业发展的本质要求和动力引擎。抓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当好“压舱石”。“科技要发展,计量需先行。”中心高度重视现代先进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聚力新增“大精特专”(大尺寸、大流量、大质量计量,精密设备、特殊设备、专用设备校准)计量标准20项,新建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4项,较成立前翻了一倍,基本建立起满足全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国家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量传溯源体系。建好两大国家级质检中心,当好“急先锋”。立足我市石油装备和石油化工两大产业集群,中心建设了国家石油装备产品质检中心和国家石油炼制产品质检中心。其中国家石油装备产品质检中心在2021年的全国考核中排名第3,检测项目覆盖率达到93%以上,成为该产品全国最大的综合性质检机构。国家石油炼制产品质检中心新增大型仪器设备2400万元,实现了汽柴油在大渡河路实验室的全项检验,投资200余万元购置成品油快检车,成为我省首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市级机构,也成为我省首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新增重点产品检测能力,当好“防火墙”。中心现已具备519种产品、1630个方法、6501个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较三年前增长53%,检测范围扩展到食品全项、环境和医疗器械等领域。疫情期间冲锋在前,新增技术能力,填补了我市防疫物资检测能力的空白。新增的工业用碳酸二乙酯、工业用碳酸甲乙酯等五种新能源相关产品检验能力,为助力我市石化产业向新能源转型保驾护航。在“科技研发”上下功夫、求突破形成检验检测新优势科技创新是检验检测机构满足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科技前沿抓科研。参与省市场监管局“十四五”重大科研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远程在线监测技术研究》,探索计量监管在线检测新模式。参与毫米波频段固体电介质等标准物质研制,助力新材料、新能源、5G通讯等高新技术发展。面向经济主战场抓科研。省局十四五规划重点科研项目--《石油工程产品检测及计量检定技术研发》获批立项,并获29万元支撑资金。牵头成立我市首家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山东省石油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起草成品油团体标准3项和省级计量校准规范2项。发表专业论文123篇;申报专利175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面向民生保障抓科研。主持完成的省级科技项目《气-质联用法检测汽油中非常规添加物的分析方法》,实现了甲缩醛、苯胺类和酯类等10种非常规添加物的同步定量和定性分析,分析效率提升70%。省科技厅项目《电力变压器试验站测量系统整体校准的开发与应用》,大幅提升了相关产品的安全性和精准性,极大的消除了使用安全隐患。在“优质服务”上下功夫、求突破展现检验检测新作为坚持科学规范诚信创新的工作理念、高效务实廉洁的工作作风、精确精准精益求精的服务理念,不断赢得社会认可。建平台,整合资源。中心牵头龙头企业、高等科研院所,积极搭建技术、设备、人才等资源共享平台,先后被认定为山东省石油装备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检测平台、国家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科技研发检测平台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与祺龙公司联合攻关,建成我国目前最大、最深的海洋石油水下装备测试试验中心,解决了一系列卡脖子技术。谋合作,精准帮扶。首次在国内开展-46℃条件的旋塞阀性能试验,为企业拓展俄罗斯北极市场出具了“通行证”。通过8个月持续攻坚,完成油套管复合加载四级试验,成为全国少数几家完成该项目的机构。加班加点开展硫醇硫、辛烷值试验,及时帮助企业规避风险,节约损失200余万元。连续组织召开API认证、石化高质量发展技术论坛,开展计量授权考核培训班,每年为企业节约外出培训成本100余万元。优服务,实现双赢。业务范围首次正式走出国门,赴蒙古国开展现场检验检测490批次。编制《馏分油硅含量检测作业指导书》,具备了准确检测馏分油、原油中硅含量的能力,帮助胜利油田检测样品420批次,解决硅含量检测难、成本高的问题。中心年均检验检测达到1万批次,检定标准达到10万台件,较成立前提升35%。
  • 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noimg/f84d13d9-759d-4ff8-96c6-67aed6a33fa2.jpg" title=" 生态环境部.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通知 /p p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渔业厅(局)、水利(水务)厅(局): /p p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制订了《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p p   附件: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农业农村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水利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3月22日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4月3日印发 /p p   附件 /p p   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p p   我国水生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具有特有程度高、孑遗物种多等特点,在世界生物多样性中占据重要地位。我国江河湖泊众多,生境类型复杂多样,为水生生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条件和繁衍空间,尤其是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等重点流域,是我国重要的水源地和水生生物宝库,维系着我国众多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水生经济物种的生存与繁衍。近年来,我国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就地保护体系初步建立,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但是由于栖息地丧失和破碎化、资源过度利用、水环境污染、外来物种入侵等原因,部分流域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濒危程度加剧,水生物种资源严重衰退,已成为影响中国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 /p p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确立了以长江为代表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总方向和基本遵循。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推进,为破解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的难题,提升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水平,提供了有利契机。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逐步提高,为重点流域共抓大保护凝聚了社会共识。国际社会通过了全球202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对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为重点流域保护创造了良好国际环境。 /p p   保护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是保障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对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水陆统筹、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为手段,优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保护措施,加强科技支撑,加快水生生物资源环境修复,维护重点流域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自然性,改善水生生物生存环境,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一)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优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把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加强河湖、湿地等典型水生生物栖息地和物种的全面保护。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建立健全流域绿色发展机制,实现流域社会经济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协调发展。 /p p   (二)系统保护、区域联动。建立健全区域联动机制,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各政府、各部门之间联合行动。将流域作为一个整体,全面谋划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调度水资源,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开展系统性保护和修复,构建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栖息地修复、迁地保护、生态通道修复等措施,实现江湖连通、水陆统筹、生态良好,提高保护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和科学性。 /p p   (三)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根据水生生物及其生境的重要性和受威胁程度,确定保护重点。江河源区重点保护河流、湖泊、沼泽湿地等自然生境,上游地区以多种珍稀特有物种及其生境为主要保护对象,中游地区以濒危物种和重要经济种类及其生境为主要保护对象,下游或河口地区以濒危物种、重要经济种类和洄游种类及其生境为主要保护对象。立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际需求,制定优先行动,因地制宜开展流域保护工作,切实解决流域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到2020年,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评估体系、就地保护体系、水域用途管控体系和执法体系得到完善,努力使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得到初步遏制。具体指标包括: /p p   ——开展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设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对保护重点实行有效监控 /p p   ——开展现有保护区的保护需求与效果科学评估,以及规范化管理建设,在此基础上,新建、晋升、调整、清退一批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能力得到提高,重要濒危水生物种种类得到较好保护 /p p   ——建成一批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迁地保护设施 /p p   ——重要河湖被挤占的生态用水逐步得到退减,流域综合调度得到加强。 /p p   到2030年,形成完善的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律体系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 /p p   四、重点任务 /p p   (一)开展调查观测 /p p   在流域干流、重要支流和附属水体,调查鱼类、水生哺乳动物、底栖动物、水生植物、浮游生物等物种的组成、分布和种群数量,对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明确亟需保护的生态系统、物种和重要区域。建立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掌握重要水生生物动态变化情况。开发水生生物多样性预测预警模型,建立流域水生生态系统预警技术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发布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公报。 /p p   (二)强化就地保护 /p p   优化保护区网络建设,完善保护区空间布局。加强流域源头生境保护,加大长江江豚、中华鲟、达氏鲟等珍稀濒危、特有物种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根据保护需要,在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划定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将各类水生生物重要分布区纳入保护范畴。加强保护区能力建设,改善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强化保护区管理,切实有效发挥保护区功能。定期对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进行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在科学评估基础上,根据保护和管理实际,整合现有资源,适时调整部分保护区范围、分区与等级。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等制度,逐步扩大制度落实范围,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p p   (三)加强迁地保护 /p p   在重点流域干流、重要支流及附属水体,建立濒危、珍稀、特有物种人工繁育和救护中心,推进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与人工繁育技术研究,攻克珍稀濒危物种驯养和繁育的关键技术。构建重点流域水生生物种质资源基因库,加强对水产遗传资源、特别是珍稀水产遗传资源的保护,加强水生生物遗传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研究,提升生物遗传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平。对栖息地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重点物种要加强替代生境的研究,寻找和建设适宜的保护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迁地保护行动,最大限度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完整性、特有性。 /p p   (四)开展生态修复 /p p   研究水域生态退化的过程和机理,提出水生生物栖息地和洄游通道恢复目标,制定完善水生生态修复标准和技术体系,加强对污染水域的修复治理。开展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重要栖息地恢复工程。加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经科学评估及合理规划,对具备条件的涉水工程实施生态化改造。科学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实现江河湖泊水系循环畅通,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强化区域生态承载力研究,强化和规范增殖放流管理,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严控无序放流,严禁放流外来物种,确保放流效果和质量。 /p p   (五)规范水域开发 /p p   加强对水利水电、挖砂采石、航道疏浚、城乡建设、岸线利用等涉水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水生生物资源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严格管控破坏珍稀、濒危、特有物种栖息地,超标排放污染物,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等对水环境和水生生物造成重大影响的活动。深入研究闸坝、跨流域生态调水等对流域水生态的影响,开展流域多水库联合调度研究,实施生态调度、江湖连通、灌江纳苗,研究建立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 /p p   (六)推进科学养殖 /p p   科学布局水产养殖,加快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科学制定江河湖库养殖容量标准,严格控制湖区围栏和网箱养殖,合理确定江河湖库养殖规模,积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推广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池塘内循环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稻田种养结合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强全价人工配合饲料推广,逐步减少冰鲜鱼直接投喂,加快养殖尾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对外来物种养殖的管理,规范民间放生行为,严控外来物种入侵。 /p p   五、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p p   (一)长江流域 /p p   1.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 /p p   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流域有淡水鲸类2种,鱼类424种,浮游植物1200余种(属),浮游动物753种(属),底栖动物1008种(属),水生高等植物1000余种。流域内分布有白鱀豚、中华鲟、达氏鲟、白鲟、长江江豚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圆口铜鱼、岩原鲤、长薄鳅等特有物种,以及“四大家鱼”等重要经济鱼类。目前,长江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119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17处。 /p p   2.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p p   长江流域长期围湖造田、挖砂采石、交通航运及干支流部分已建、在建水电站,压缩了水生生物生存空间,导致水生生物栖息地破碎化。污废水排放导致部分水域水污染问题突出。外来入侵物种种类数量不断增加,影响范围不断扩大。过度捕捞加剧渔业资源衰退,主要经济鱼类种群数量明显减少。总体而言,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正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上游受威胁鱼类种数占总数的27.6%,重点保护物种濒危程度加剧,白鱀豚、白鲟、鲥鱼已功能性灭绝,长江江豚、中华鲟成为极危物种。 /p p   3.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 /p p   长江源头区重点保护各支流源头及山溪湿地,高原高寒草甸、湿地原始生境,以及长丝裂腹鱼、黄石爬鮡等高原冷水鱼类及其栖息地。 /p p   金沙江及长江上游重点保护金沙江水系特有鱼类资源、附属高原湖泊鱼类等狭域物种及其栖息地,白鲟、达氏鲟、胭脂鱼等重点保护鱼类和长薄鳅等67种特有鱼类及其栖息地。 /p p   三峡库区水系重点保护喜流水鱼类及圆口铜鱼、圆筒吻鮈等长江上游特有鱼类,以及“四大家鱼”、铜鱼等重要经济鱼类种质资源及其栖息地。 /p p   长江中下游水系重点保护长江江豚、中华鲟栖息地和洄游通道,“四大家鱼”、川陕哲罗鲑、黄颡鱼、铜鱼、鳊、鳜等重要经济鱼类种质资源及其栖息地。长江河口重点保护中华绒螯蟹、鳗鲡、暗纹东方鲀等的产卵场和栖息地。 /p p   4.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 /p p   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定期发布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公报。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新建一批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提升一批原有保护区等级,建成覆盖上中下游的保护网络。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建设,推动建立渔业资源保护与修复和水产种质资源库。开展水生生物关键洄游通道研究,建立洄游通道评估与建设技术体系。实施增殖放流、生态调度、灌江纳苗、江湖连通等修复措施,推进水生生物洄游通道修复工程、产卵场修复工程和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治,定期评估入侵状况,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防控预警体系。 /p p   (二)黄河流域 /p p   1.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 /p p   据不完全统计,黄河流域有鱼类130种,底栖动物38种(属),水生植物40余种,浮游生物333种(属)。流域内分布有秦岭细鳞鲑、水獭、大鲵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黄河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58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8处。 /p p   2.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p p   黄河流域以占全国2%的水资源承纳了全国约6%的废污水和7%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部分干支流污染严重。涉水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境造成影响。水生生物资源量减少,受威胁鱼类种数占总数的14.7%。北方铜鱼、黄河雅罗鱼等常见经济鱼类分布范围急剧缩小,甚至成为濒危物种。池沼公鱼、大银鱼、巴西龟、克氏原螯虾等外来入侵物种对土著鱼类造成不利影响。 /p p   3.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 /p p   黄河源头区保护重点为花斑裸鲤、极边扁咽齿鱼、拟鲶高原鳅、厚唇裸重唇鱼、黄河裸裂尻鱼、骨唇黄河鱼、黄河高原鳅等物种及高原湖泊、河网等重要生境。 /p p   黄河上游保护重点为刺鮈、厚唇裸重唇鱼、骨唇黄河鱼、黄河裸裂尻鱼、拟鲶高原鳅、极边扁咽齿鱼、花斑裸鲤等物种及上游宽谷河段生态系统。 /p p   黄河中游保护重点为北方铜鱼、大鼻吻鮈、兰州鲶、黄河鮈、黄河雅罗鱼、乌苏里拟鲿、唇?等物种及干流河道内沙洲、河湾、通河湖泊等重要生境,支流汾渭盆地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和兰州鲶、北方铜鱼、大鼻吻鮈、黄河鲤、赤眼鳟、平鳍鳅鮀等物种及其生境,秦岭北麓溪流大鲵、秦岭细鳞鲑、多鳞白甲鱼、水獭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生境。 /p p   黄河下游保护重点为溯河洄游鱼类、日本鳗鲡、中华绒螯蟹、刀鲚、北方铜鱼、“四大家鱼”等物种及其生境。黄河三角洲河口保护重点为河口洄游性鱼类、滨海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 /p p   4.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 /p p   开展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评估黄河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开展黄河口水生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加强黄河中上游重要鱼类栖息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建设重要水生生物繁育中心和种质资源库。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和生态系统修复,在黄河上游源区段等重点河段开展鱼类生态通道修复,实施乌梁素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生境连通相关研究。在黄河中游推动开展鱼类产卵场修复与重建示范工程,在黄河口推动开展退化水生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工程。合理配置黄河流域水资源,基本保证干流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评估外来水生生物入侵状况,有效控制黄河流域外来水生生物。 /p p   (三)珠江流域 /p p   1.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 /p p   据不完全统计,珠江流域有鱼类425种,浮游藻类210种(属),浮游动物410种(属),底栖动物268种(属),水生维管束植物129种。流域内分布有中华鲟、中华白海豚、鼋、花鳗鲡、金钱鲃、大鲵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南方波鱼、海南异鱲等约200种特有鱼类。目前,珠江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44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7处。 /p p   2.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p p   目前,珠江流域航运及渔业捕捞活动频繁,水电工程众多,对水生生物栖息地造成破坏。珠江上游受威胁鱼类种数占总数的20.9%,许多传统经济鱼类从常见种、优势种演替为稀有种,洄游性鱼类种群数量锐减,中华鲟已多年未见。部分支流水葫芦泛滥,麦瑞加拉鲮、巴西龟、革胡子鲶等外来入侵物种已形成种群,严重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 /p p   3.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 /p p   珠江源头重点保护各支流源头及山溪湿地原始生境,保护曲靖白鱼、云南倒刺鲃、宜良墨头鱼、云南裂腹鱼、稞胸鳅鮀、薄鳅、叶结鱼、瑶山鲤等特有鱼类,广西溶洞区洞穴鱼金线鲃类。 /p p   珠江中上游重点保护高原湖泊、湿地生态系统和杞麓白鱼、鱇??白鱼、星云白鱼、大鳞白鱼等珍稀特有鱼类,广西段珍稀、特有和重要经济鱼类及其栖息地和产卵场,西江中华鲟等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经济鱼类及其栖息地、洄游通道与产卵场,保护“四大家鱼”、似鳡、鳤等。 /p p   珠江河口河网重点保护中华白海豚栖息地,以及中华鲟、黄唇鱼等国家重点保护鱼类及其产卵场、洄游通道与栖息地。 /p p   4.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 /p p   开展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定期发布珠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公报。根据珍稀物种保护需要,新建一批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提升一批原有保护区等级。建设水生生物繁育基地和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物种基因保存库,加强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建设。开展水生生物洄游通道修复,改善各闸坝之间的连通性。加强对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监督管理以及建设、运行和管理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增殖放流、生态调度、灌江纳苗、江湖连通等修复措施,示范开展产卵场修复工程和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治,规范外来养殖水生生物引进行为,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防控预警体系。 /p p   (四)松花江流域 /p p   1.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 /p p   松花江流域已知有鱼类81种,底栖动物118种(属),水生维管束植物80种,两栖爬行动物23种。流域内分布有濒危物种施氏鲟、达氏鳇,以及大麻哈鱼、乌苏里白鲑、日本七鳃鳗、细鳞鲑、哲罗鲑、黑龙江茴鱼、花羔红点鲑等珍稀冷水性鱼类。目前,松花江流域建有水生生物和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44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4处。 /p p   2.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p p   松花江流域部分已建水库、水电站,一定程度上阻隔了施氏鲟、达氏鳇、大麻哈鱼等多种洄游鱼类的洄游通道。河道疏浚、水下挖沙采石等涉水活动使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等栖息地遭到破坏,鱼类种群数量持续下降。尽管目前松花江流域大部分水体水质呈改善趋势,但部分支流水域污染依然严重。 /p p   3.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 /p p   松花江源头区保护重点为南源西流松花江和北源嫩江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水生动物栖息地及鱼类产卵场。松花江干流上游保护重点为森林冷水湿地和细鳞鲑、哲罗鲑等流水性鱼类产卵场。松花江干流中下游保护重点为森林湿地,及施氏鲟、达氏鳇、大麻哈鱼等冷水性鱼类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 /p p   4.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 /p p   开展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评估松花江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强化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科学论证在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敏感区域新建自然保护区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必要性,研究论证保护区级别调整。加强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设施建设,推动建立珍稀鱼类繁育基地和迁地保护中心。研究实施流域水系连通工程。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推动实施松花江干流与重要支流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p p   (五)淮河流域 /p p   1.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 /p p   淮河水系已知鱼类115种,水生植物60余种,两栖爬行动物40余种,浮游动物200余种(属),浮游植物250余种(属),底栖动物70余种(属)。流域内分布有中华水韭、莼菜、野菱和水蕨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大鲵、虎纹蛙和胭脂鱼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目前淮河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和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24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9处。 /p p   2.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p p   近年来,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逐年提升,但历史上水污染严重,对水生生物造成巨大损害,目前尚未得到根本性控制。淮河流域涉水工程造成水生生物栖息地破碎化,水生生物栖息地呈现退化和萎缩趋势。 /p p   3.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 /p p   淮河源头区重点保护源头湿地生态系统和大鲵、虎纹蛙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鳜、鲂、鲴、鲌等重要经济鱼类。 /p p   淮河中游重点保护花鳗鲡、野菱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长吻鮠、江黄颡鱼、橄榄蛏蚌、淮河鲤等土著物种及其栖息地。 /p p   淮河下游湖泊重点保护野菱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湖鲚、银鱼、鳜、河蚬等重要经济物种及其栖息地。 /p p   沂沭泗河水系重点保护莼菜、水蕨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植物以及银鱼、沂河鲤、青虾、鳜、翘嘴鲌、鲢、鳙等重要经济物种及其栖息地。 /p p   4.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 /p p   开展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推进流域内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加强淮河流域内现有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根据需要建设一批珍稀特有水生生物繁育基地和增殖放流基地。优化淮河流域现有水工程调度运行方式,改善河道连通状况和水生生物生境。实施增殖放流,开展清洁型小流域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建设,示范开展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p p   (六)海河流域 /p p   1.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 /p p   据不完全统计,海河流域有鱼类100余种,底栖动物72种(属)。目前,海河流域已建立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19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5处。 /p p   2.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p p   海河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呈过度开发状态 地下水超采严重,生态水量严重不足,对水生生物栖息地造成较大影响。海河流域废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劣Ⅴ类水河长占总河长的45.8%。外来物种入侵加剧,互花米草入侵河口滩涂,并呈泛滥趋势,对土著物种造成严重危害。 /p p   3.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 /p p   在白洋淀重点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黄颡鱼、乌鳢、鳜鱼等重要经济鱼类 在滹沱河重点保护中华鳖和黄颡鱼等重要经济物种 在潮白河上游及其支流重点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大鲵、中华九刺鱼、细鳞鲑、瓦氏雅罗鱼等水生生物。 /p p   4.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 /p p   开展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评估海河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强化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突出水生生态系统和重要经济鱼类保护,加强海河流域保护区能力建设。实施海河流域退化水生生态系统修复,优先在白洋淀、张家口市桑干河口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工程,在北京市永定河山峡段实施综合整治工程,在官厅水库洋河入库口和妫水河入库口分别开展水质净化工程和湿地修复工程。 /p p   (七)辽河流域 /p p   1.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 /p p   辽河流域已知鱼类53种,常见大型水生植物16种,流域内分布有斑海豹、江豚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鲂、鲤、鲫、乌鳢、辽河刀鲚、乔氏新银鱼、东北雅罗鱼、凤鲚、海龙、海马等重要经济鱼类,以及中国毛虾、中华绒螯蟹、文蛤等水产资源。辽河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25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8处,另有“辽河保护区”1处。 /p p   2.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p p   受生境丧失和人类干扰的影响,辽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不断减少,生物多样性日益降低,物种濒危程度加剧。水生生物栖息地破碎化,部分河段涉水活动对鱼类索饵场、产卵场造成破坏。东辽河近年来水质严重下降,浑河、太子河及其支流污染严重,对水生生物产生严重威胁。 /p p   3.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 /p p   辽河流域保护重点包括辽河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及辽河刀鲚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三岔河区域湿地生态系统及黄颡鱼、辽河突吻鮈、辽河刀鲚等栖息地。 /p p   4.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 /p p   开展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评估辽河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强化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加强已有保护区建设。实施辽河流域退化水生生态系统修复,优先在柳河口实施河岸带修复与建设工程。 /p p   六、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 /p p   国务院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密切沟通配合,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定期开展督导督查,切实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p p   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负总责,要把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和任务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行业规划中。编制实施省级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统筹流域和行政区边界,加强协调与联动。实施评估考核,将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p p   (二)完善资金机制 /p p   地方政府要整合现有资金渠道,提高使用效率,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加大对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项目支持力度,向欠发达地区和重点地区倾斜。 /p p   完善多元化资金融筹机制,推动设立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健全水生生物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水生生物多样性损害赔偿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 /p p   (三)加强执法检查 /p p   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捕捞、养殖、废污水排放、涉水工程建设、挖沙采石、航道疏浚等涉水行为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清江”“清河”“清湖”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构建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流域定期会商制度和协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强化执法机构和人员建设,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p p   (四)强化科技支撑 /p p   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繁育技术研究,大力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应用。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科技研发基地、重点实验室、技术支撑平台等能力建设。完善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生境恢复、过鱼设施等标准与技术规范,强化水生生态系统修复集成示范。建立水生生物资源大数据平台,提高数据和信息共享水平。 /p p   (五)推动公众参与 /p p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通过电视、网络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营造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舆论氛围,提升公众对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奖惩机制,激发全社会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的积极性,鼓励开展水生生物保护和救助,及时曝光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执法部门严肃查处。 /p
  •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关系之争论何时休?
    p   大概近十年以来,行业人士在不同场合不同媒介,都或多或少听到一些专家关于“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1-T000-1-1-1.html" strong 地面水环境质量 /strong /a 标准”与“排放标准”关系(下文用“两标准”)的讨论,到2014-2015年,这方面的讨论和观点之争,已经发展到了截然相反的两种对立性观点或争论。争论的焦点就是集中在污水厂排放标准要到底是否应该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相接轨的问题 其次是,有水处理领域专家对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指标合理性的质疑。两标准之争看似是学术、技术层面的问题,然笔者认为,此争论事关未来相关水质标准制定的大原则问题,更事关未来水环境及行业发展的导向性问题! /p p    strong 一、市政污水处理领域专家及相关人士对【排放标准要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接轨】方面的表述 /strong /p p   建议或者呼吁“排放标准要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接轨”的代表专家是中国人民大学王洪臣教授,产业界代表性观点来自北京碧水源总经理戴日成。实际上,王教授对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之间的矛盾问题,大概在2005年前就发出了质疑的声音。 /p p   1,目前可以公开查阅到的关于污水厂处理标准与水环境质量标准之间关系的最早论述,应该是中国人民大学王洪臣教授2007年接受中国水网采访时谈到“现代污水厂”方面的表述:“在缺水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重点必须瞄准完全的高品质的再生利用。王洪臣认为,目前再生水的水质标准太低,仅是已经丧失水功能的劣五类水。 /p p   应该将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标准作为设计标准来考虑。”。《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年07月03日第03版)刊发了“循环利用:破解水危机”一文,中国人民大学王洪臣教授谈到未来中国水环境问题时,强调了构建现代排水系统的重要性和举措,同时进一步表述:& quot 北京总投资约80亿元人民币,对全部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或超深度改造,使出水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 amp #823& quot 。在2011年王洪臣教授接受中国水网采访时,他谈到“我国水质标准体系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国水质标准体系建设的目的和依据不够明确 我国水质标准体系法律效力模糊 我国水质标准限值不能做到宽严相济“等。 /p p   但是王教授同时也强调“& amp #823水质标准体系的制定过程中,尤其需要注重水环境质量标准、用水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在2013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洪臣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提议,针对极度缺水地区,将城镇污水排放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以上,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和水环境质量标准逐步接轨. /p p   2,国内著名的MBR供应商碧水源总经理戴日成认为,中国湖泊治理不成功的原因,一方面是标准滞后,管理和执行不到位 另一方面从治污理念上看,中国治污的目标不明确。他建议,水污染治理应朝着四类水的方向走,如果只达到一级A,只能缓解污染程度,抑制不了恶化的趋势。 /p p   3,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总工程师郑兴2015年在《环保产业》杂志上正式撰文,阐述了一级A标准的演变,及旗帜鲜明地对排放标准向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方向发展进行了否定:“十一五”以来,随着污水排放标准的提高,深度处理已经大量应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一级A提标改造或新建(扩建)工程,将其作为出水达标的把关工艺单元,但早先设置一级A排放标准的初衷是提出再生水的基本水质要求,后来将其直接转变为排放标准并不太合适,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需要做比较大的重新调整,特别是粪大肠杆菌以及总氮、总磷标值指。 /p p   城市污水的再生处理十分重要,但目前一些地方排放标准的水质指标及限值,有朝着地表水水质标准机械靠拢的趋势,这是一种不科学的错误导向。一方面,现行的地表水水质标准本身存在明显的缺陷,另一方面,混淆了排放标准与接纳水体的水质目标(标准)之间应有的界限与区别。例如,过度强调出水COD达到30mg/L,甚至20mg/L的水平,是没有必要的,容易造成明显的浪费 而 TP0.3mg/L的所谓IV类水标准,其实仅仅适合于流动性良好的河流,对于基本没有流速或流速缓慢的城市水体,特别是再生水为主要或唯一补水的情况,TP至少应该低于0.1mg/L,最好低于0.05mg/L的水平。 /p p    strong 二、市政污水处理领域专家对【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存在缺欠及指标自身矛盾方面的表述 /strong /p p   关于GB3838-2002国家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质疑,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总工程师郑兴灿2008年在《建设科技》撰文,指出:“制订 GBl8918-2002标准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之一是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但GB3838-2002中有关氮、磷的指标在逻辑上相当混乱,尤其是总氮指标值。 /p p   一般情况下,总氮包含有机氮、氨氮和硝态氮这3个组分,而且有机氮基本上都是可以氨化的,其中有机氮和氨氮的总和为凯氏氮(KTN),硝态氮则包含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但在GB3838-2002中,总氮、氨氮和硝酸盐氮的标准值之间找不到上述平衡关系”。郑兴灿在2010年撰文《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标准的问题讨论》(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及深度处理技术交流大会论文集),明确表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本身存在的明显缺陷。” /p p    strong 三、“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制定者对市政污水领域专家们意见的正式回应 /strong /p p   针对市政污水处理领域专家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质疑,多年以来该标准的编制单位或者编制人一直没有正式回应。但是当环保部公布 GB18918-2002修订稿征求意见时,受“特别排放限值”高等级指标大讨论事件影响,“两标准”关系及相关的争论再一次被提了出来。也是这次机会,《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主编映入市政污水处理行业专家们的眼帘。 /p p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总工程师夏青,1978年起,开拓了中国水环境容量、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是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标志领域的著名专家。主持了长江、黄河等五大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担任了淮河、太湖、南水北调东线治污规划技术总负责 参与了1988、1999、2002年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编制和修订。2016年1月夏青正式在【水进展】微信专家群公开回应市政污水处理领域专家对“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关系问题的争论。 /p p   1,关于两标准是否应该接轨问题的意见:以下是夏青先生的文字答复:题目“排放标准不能对地方环境质量负全责”:污水处理界的一些专家提出污水处理厂应和地面水标准四类接口,2013年就有报道,这也许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国家排放标准与地面水标准接轨的最早意见,但这一观点是不可取的。 /p p   第一,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全责:不是排放标准负全责,因为政府不仅要监督污水处理厂运行,还要优化组织区域内的容量资源分配,技术经济投入分配,才能保证质量达标。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全部污水达一级B之后,山东南四湖是毎条河加人工湿地,江苏徐州是把进入安嶶的污水处理厂出水调至172公里外的盐城入海。这才实现了东线治、截、导、用、保五字方针,排放标准不负全责。政府手中除了国家标准,还有地方标准,规划和项目环评,治污规划,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等多种手段以及多种监管措施来确保环境质量。 /p p   第二,水质规划理论教会我们:为了保证水质达标,先要有水资源规划,后才有流域、区域、设施三级规划,要建立污染源排放与水质的输入响应关系,用数学优化的方法,合理组织污染源排放。徳国鲁尔区,爱姆舍河做为纳污河道,不上污水处理厂,至入莱茵河按新保护标准建污水处理厂。同样在莱茵河,保障荷兰饮水安全,不是提高河水水质到饮用水标准,而是上游各国为荷兰修建深度处理给水厂。 /p p   有关择段排放、负荷分配、季节控制、生态流量、费用优化等可选择的方案都是水质规划教会我们,看看美国七百多污水厂用概率稀释模型指导处理厂符合水文节律运行,利物浦处理厂涨潮运行,退潮不运行,都是在利用环境容量,节约能耗,我们的一刀切就过于粗放了。 /p p   第三,标准体系有职责定位:中国两类两级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对体系组成标准各有要求。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水质标准,由各卅颁布标准。中国在学习美国之前,暂用五类功能适应千差万别的地域差异。排放标准则强调排污去向,按进入不同功能区,制定有达标技术的宽严不同的排放标准限值。污水处理厂进入受纳水域的出口,划有混合区,混合区内不执行排放标准和质量标准。 /p p   没有处理厂出水就达地表水标准的执行标准水域。也许王洪臣、戴日成等专家会说,没有混合区怎么办?稀释水量不夠怎么办?我说那就更得靠水质规划进行多方案优化,而不是处理厂提标一条路。如碧水源运行的十堰神定河污水处理厂,出水后政府组织接口方案,进一步用人工湿地、人工快渗深度处理,也仅COD、氨氮达四类水标准。 /p p   第四,企业社会责任有更高要求:提出达地面水的专家有来自企业的,更应理解简单提高排放限值,更多地用能耗换取污染物削减,不符合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的总目标。王洪臣专家等提出的概念性污水厂绝对是好方向,国家和企业当共同推进。还有,真要污水处理厂提标,就再不能在终端卖力,而应在前端源分离下功夫,从粪尿不入污水处理厂开刀,用城乡营养物绿色大循环的战略措施为污水处理厂分担压力。简单压污水处理厂,是鞭打快牛的做法,应期待各部门形成合力,上点有用的措施,把钱用在刀刃上,这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努力方向。 /p p   最后表个态,只要有好技术,好方案,更省钱省能地提高污水出水标准,我举双手赞成,但不用接地表水水质标准,混淆两个标准体系,即使24项地面水考核指标都达地表水标准,那也是污水厂再生水,怎么用?还要考虑老百姓的感情因素呢。 /p p   2,答复水处理专家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总氮指标的质疑! /p p   在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排放标准的爭议中,水处理专家郑兴灿提出了“地表水标准中氮磷指标存在明显的逻辑混乱”,並影响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制定。看来需要为水质标准正本清源。由于近30年来全国一直执行的三代地表水标准都是我主持编制的,当然更有答疑的责任。 /p p   郑兴灿专家的意见是2008年发出的,我问了他,他不知又在此次热议排放标准中被中科博联翻了出来。为答疑清楚,他的意见可以归纳为4点: /p p   1,总氮、氨氮和硝酸盐氮在标准中找不到总氮为各组合之和关系 /p p   2,氨氮和总氮标准值相等,硝态氮限值是否应为0? /p p   3,仅湖库限制总氮,河流不限,湖水来自河流,水质如何保障? /p p   4,河流总磷0.2毫克升,如何保障0.05毫克升标准的湖庫达标。 /p p   我认为,以上四点,并不是逻辑混乱所致,而是水处理领域与水质标准领域跨领域交流不夠,造致对水质基准标准系统的误解。 /p p   对于水处理专家,工作对象水处理厂是闭合系统,进多少氨氮等氮类污染物,都是总氮组成部分,有个总量,不管氨氮转化为亚硝酸氮,还是再转化为硝酸盐氮,水处理一方面关心这一耗氧过程和氮的形态变化,另一方面,通过对某一时刻,水中总氮总量是氨氮加亚硝酸盐氮、加硝酸盐氮、加有机氮之和,来决定削减总氮的方法。因此,总氮等于各组分之和,概念十分重要。 /p p   对于水质标准专家,工作对象江河湖泊水环境系统是开放系统,氮的源和漏是变化的,各种形态的氮源随时进出系统,光合作用、底泥释放、植物生长等都随时改变水质浓度,水质标准不关心氮类浓度场某一时刻的浓度定格,只关心某一种氮类指标对水生态糸统的影响浓度,这就是基准。注意,只有每一单指标的限值规定,因为全世界的基准都是单指标的剂量响曲线为基础。水质标准专家对单项指标安全浓度概念则十分清楚。 /p p   这样看来,水处理专家关注氮总量转化过程和结果,水质标准专家关注单项指标安全浓度。两个领域的专家关注目标不同,产生不同的评价方法和思维习惯也是正常的。如果承认两个领域的思维差异,再进一步解释水质标准是怎样制定的,就容易沟通了。 /p p   先说氨氮,在1999年之前,以非离子氨和总氨为基准,1999年美国颁佈了氨的最新基准,以氨氮代替非离子氨和总氨,并给出不同pH和温度下的氨氮基准。由于温度和pH影响氨氮基准可相差10倍以上,V类水体定为2.0,可保护pH在8.1,温度在摄氏30度以下的所有水体的水生生物。硝酸盐氮则为保护人体健康的指标,按美国健康基准10毫克升定标。这两个指标都各自依据保护水生生物和人体健康,不考虑与总氮有组分关係。 /p p   再说总氮,在美国 2000年公布营养物特别基准后,重申分区调查用统计值制定标准,把总氮、总磷、叶绿素、透明度四个指标列为富营养化评价指标。我国湖库标准在无分区调查资料为依据的情况下,V类标准2.0,高于韓国的1.5,日本的1.0,美国的1.68,由于没有分区调查数据做依据,单项指标执法根据不充分,我一直建议另定富营养化评价标准,国家水质考评也一直不取总氮,所以反对以此指标值为依据定排放标准限值是有原因的。(这个指标美国只有湖库基准,为0.1至 1.68毫克升。) /p p   关于总磷,由于美国基准和世界各国标准近30年变化不大,我国水质标准,河流V类0.4,湖库0.2,河流lll类 0.2,湖库0.05。由于污水厂除磷技术俱备,对磷指标尚未成热点。只要与总氮等指标一起进入富营养化标准,并分区制定限值,有关营养物指标的管理,则主要是磷对水厂混凝工艺的影响,可在供水保障中提要求。 /p p   郑兴灿专家提出的河流标准和湖泊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是因为水力学條件不一致,传输规律不同,标准有差异是必要的,美国以水力仃留时间30天为江河湖库分界。如何让江河与湖库水质相接?我们一靠环评,二靠治污规划来解决。例如:著名的引江济巢工程环评,因长江水总氮1.8,若每年30亿方水进巢湖,会造成巢湖全湖总氮超lv类,环境影响预测巢湖富营养化风险較大。 /p p   又如: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庫,除总氮指标,水质为I类至ll类,总氮在lll类以下,原因在于陕西来水白河断面即达1.2,河流无总氮要求,因为饮用水,世界卫生组织无控制总氮要求,但进入湖庫,为保护湖庫生态,防止富营养化,需控制上游来水入庫总氮总量。面对汉江削减总氮任务,财政部、环保部、南水北调办,把十三五治理陕西、湖北面源氮磷污染列为重点,为保北方水源地长治久安,爭取拿出一条江控制总氮的示范。所以,标准虽有分类,各管一段,但流域区域水质问题糸统解决,还要靠环评、规划和监管。 /p p   一次交流,不一定把问题都解决,相信只要多交流,两个领域会在融合中为我国水污染防治做出更大贡献。 /p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再次公开征求《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修订DB37/ 3416.2)等4项标准意见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 3416.2-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 3416.3-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 3416.4-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 3416.5-2018)等4项标准进行了修订。已根据前期征求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6月14日前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南四湖办反映。联系电话:0531-51798183附件:1.《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二次征求意见稿)》(修订DB37/ 3416.2)文本&ensp &ensp &ensp &ensp &ensp &ensp 2.《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二次征求意见稿)》(修订DB37/ 3416.3)文本&ensp &ensp &ensp &ensp &ensp &ensp 3.《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二次征求意见稿》(修订DB37/ 3416.4)文本&ensp &ensp &ensp &ensp &ensp &ensp 4.《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二次征求意见稿)》(修订DB37/ 3416.5)文本&ensp &ensp &ensp &ensp &ensp &ensp 5.沂沭河等4项流域标准修订说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5日附件:1.《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二次征求意见稿)(修订DB37 3416.2)文本.pdf2.《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二次征求意见稿)(修订DB37 3416.3)文本.pdf3.《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海河流域(二次征求意见稿)(修订DB37 3416.4)文本.pdf4.《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半岛流域(二次征求意见稿)(修订DB37 3416.5)文本.pdf5.沂沭河流域等4项标准修订说明.pdf
  • 着重开展水污染物溯源、新污染物监测!山东省发布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就《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开始征求意见。《规划》提出水生态环境保护总目标,即“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该《规划》重点强调了水质监测工作,要求各地区配合国家研究建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预警,水生态环境退化地区按照要求编制实施综合治理方案;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加强对南水北调调水沿线及主要河流硫酸盐的监测预警;并且,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制定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此外,《规划》要求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按要求接入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监控平台。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生态流量、水生态监测数据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河湖底泥重金属监测和累积性风险治理。值得注意的是,《规划》特别指出,要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健全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开展水污染物溯源、新污染物监测等研究。统筹重点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在重点断面开展水生生物指标、物理生境指标等监测,开展河湖缓冲带、生态用水保障程度、湿地恢复与建设情况遥感监测。探索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污染通量监测研究。生态环境部门推动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与自然资源、水利和农业等相关部门监测体系充分衔接,实现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相关监测资源统筹和信息共享。详情参见: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落实国家水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十四五”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高人民群众对良好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十三五”期间,我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化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83个国控断面优良(I—III类)水体比例达到73.5%,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提升至98.1%。16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内的166个黑臭水体均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长制久清”评估,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并完成县(市)级建成区内104条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省辖黄河干流水质达到Ⅱ类,南四湖流域水质达到Ⅲ类。探索开展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制定泗河、大汶河等生态流量试点控制方案和调度运行管理方案。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有所提高,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明显提升。当前,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与美丽山东建设目标要求仍有不小差距。水环境质量改善基础仍不稳固,部分断面水质容易发生波动,个别指标处于达标边缘,环境基础设施仍是突出短板。河湖基本生态用水保障不足,水资源严重短缺、时空分布不均的现状仍将长期存在,水体自净能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水平亟待提高。水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多样性、稳定性有待提升。水生态环境风险不容忽视,风险预防设施建设、预警应急能力均需加强。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亟需构建水里岸上、地上地下、陆域海域协同增效的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省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保水质、增颜值并举,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前、开新局,为实现2035年美丽山东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二)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垂钓、游泳等亲水需求,推动水生态保护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休养生息、绿色发展转变。——统筹谋划,系统治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河湖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打通“城市农村、水里岸上、地上地下、陆地海洋”,实现从分散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问题导向,精准施治。充分研判省内各流域资源禀赋和形势特点,精准识别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因地制宜,顺势而为,科学制定有针对性的任务措施。——强化协作,多元共治。以河湖为统领,强化部门间协作,推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坚持政府主导,强化企业责任,发动社会参与,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多元互动的共治格局。(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质优良水体稳中有增,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南四湖流域水质全部优良,南水北调输水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河湖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主要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重要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重点河湖生态用水逐步得到基本保障。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黄河、沂河、沭河等重要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南四湖等重要湖泊生态水位得到有效维持。到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山东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国控断面所在河流全部建成美丽河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三、加快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一)健全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完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健全“流域—省级及以上重要水体(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区域”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研究构建水陆统筹的水功能区划体系,合理确定不同水域功能定位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探索将水功能区作为依法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跨部门基础平台。将水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单元作为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流域空间载体。深化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依托控制单元,合理设置省级及以下控制断面,逐级明确责任主体。合理确定控制断面水质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对超标问题责任地区采取预警、督办、约谈、限批等方式,推动完成达标任务。实施水域和岸域综合管理。完善流域精细化管理平台,实施“水体—入河(海)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强化监测溯源及治污责任落实。持续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19.01万吨、0.76万吨。(二)强化流域污染防治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提升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巩固深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等领域水污染防治,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推进要素系统治理。按流域开展标准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产业布局谋划等工作,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布局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明确流域内水域、湿地、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调查评价,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配合国家研究建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预警,水生态环境退化地区按照要求编制实施综合治理方案。(三)推进地上地下和陆域海域协同治理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逐步建立和实施场地、区域、流域尺度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协同治理制度。以黄旗堡-眉村-朱里等傍河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为重点,着力防范受污染河段侧渗、垂直补给以及直接渗漏对地下水污染,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探索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环境风险的管控,阻止污染扩散。强化陆域与海域统筹治理。以黄河、小清河等流域为重点,推进流域海域协同治理。加强沿海地区、入海河流流域与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目标、政策制度衔接,强化区域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责任衔接、协调联动和统一监管。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持续开展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行动,扎实推动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治理与管控,努力削减入海污染物总量。四、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打造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战略高地,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强化黄河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东营、德州、滨州黄河干流和泰安大汶河等水资源超载治理,制定实施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在水资源超载地区,按水源类型暂停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强化生态流量保障,按国家要求,保障黄河干流利津断面生态基流目标,确定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制定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推动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和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建设,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推动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规定使用再生水,生态补水、景观环境和市政杂用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企业。(二)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强化滩区和黄河干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全流域入河排污口“一本账”“一张图”,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2024年6月底前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动化工企业迁入合规园区,新建化工、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应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和准入要求的合规园区,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到2025年,沿黄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动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污染治理,重要入黄支流因地制宜建成“一河口一湿地”。实施黄河滩区农业面源、农村生活源等污染综合治理,到2025年,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黄河入海断面总氮浓度得到有效控制。推进东平湖高水平保护。巩固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成果,深入实施湖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修复提升东平湖生态服务功能。开展湖内菹草综合防治,合理增加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的放流数量,减少内源污染,对游船进行清洁改造,旅游船只实现污水 “零排放”,不断提升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湖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湖区岸线生态缓冲带修复、生态绿带建设,完善湖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规划布局6个乡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启动黄河三角洲等优先区域的生物多样性调查试点工作,建设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定位观测研究站。推进清水沟、刁口河流路生态补水工程,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退耕还湿。实施河口水生生物修复、鱼类产卵场修复与重建示范工程,开展盐碱地碱蓬恢复和土壤改良、牡蛎礁生态建设、海草床修复和海堤生态化建设。完善黄河禁渔期制度,规范增殖放流活动。强化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特色植被保育区建设,重点对野大豆、罗布麻、天然柽柳等生境进行封闭式保护管理。建立外来物种监测预警防控体系,实施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入侵治理行动计划。专栏1:黄河流域重要水体保护要点1.黄河干流区域(1)加强灌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缓解流域水资源短缺问题。(2)实施干流水利枢纽生态调度,保障生态流量。(3)支持梁山县、鄄城县、东明县等畜禽养殖大县开展整县制农业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落实滩区内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在东营、济宁、菏泽等市黄河宽滩敏感区域,大力推广农田绿色种植技术。(4)推进干流区域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以长清区、平阴县等县(市、区)为重点,采取沿岸污水收集处理、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等主要措施,减少北大沙河、锦水河等主要支流对黄河干流水质的影响。2.黄河河口区(1)严格保护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有害生物治理,推进湿地自然修复和河湖生态连通。(2)保障入海水量与河口基本生态用水,逐步退还被挤占的生态用水。(3)推动多流路入海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提高河口三角洲生物多样性。(4)推进黄河刀鲚等土著鱼类洄游通道修复,建立黄河河口水生态监测评估机制。3.东平湖(1)实施湖区岸线生态缓冲带修复,强化氮磷截留。(2)提升东平县等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沿湖村镇污水收集处理,推进畜禽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3)遏制菹草过度生长,恢复湖区天然湿地结构与功能。(4)探索建立黄河刀鲚洄游繁殖期引黄入湖和东平湖出口闸门联合调度机制。4.大汶河(1)实施新泰市等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完善老城区雨污管网建设。(2)分类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推进种养结合及粪污处置资源化利用。(3)建设柴汶河等支流区域内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4)保护恢复干支流湿地。(5)推进采砂河道天然形态恢复。5.玉符河(1)加快实施济南市仲宫污水处理厂配套调蓄工程。(2)推进南部山区柳埠、西营、仲宫以及市中区北桥村等玉符河沿线村庄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3)开展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4)实施玉符河及“三川”水生态廊道建设,探索流域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及日常执法监管,加快推进卧虎山—锦绣川“两库”连通工程。五、推进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持续深化入湖河流水污染治理,提升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确保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推动实现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强化流域水环境治理深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到2023年,全流域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流域内累计4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到2025年,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网**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以上,流域内累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探索实行“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模式,鼓励将建制镇范围内规划建设的所有污水处理项目整体打包,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能力。到2025年,流域内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以上。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流域治理模式。整县制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到2023年,流域内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养殖专业户畜禽粪污全部得到资源化利用。推进南四湖渔业绿色发展,巩固南四湖自然保护区退养成果,大力开展实验区池塘生态化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3年,流域内133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分类防治工矿企业污染。实施流域内造纸、化工、玻璃、煤矿等行业的涉硫涉氟工矿企业特征污染物治理。对具备条件的,推动实施企业自备水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改水与整治。聚焦化工、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以万福河等总氮或总磷浓度较高的入湖河流为重点,加强氮磷排放控制。(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开展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境改善工程,提升野生动植物生境,建立科学高效的野生动物救护模式和体系。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每年投放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约3000万尾。研究南水北调调水对南四湖等调水沿线重点湖库水生生态系统影响,防范外来物种对本地湖库生态入侵。实施湖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湖区水生植物综合整治,在菹草枯萎腐烂前等关键性阶段,组织开展打捞、收割,并探索资源化利用途径。开展入湖河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构建入湖口水生植物群落,恢复入湖口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提升湿地功能。开展南四湖生物多样性本底和水生态环境跟踪调查研究,摸清南四湖生态环境演变规律。(三)强化流域联防联控推动生态环境部建立南四湖流域联防联控机制,构建流域4省协同治污大格局。组织省内相关地市、县(市、区)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协同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修订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统一全流域污染排放控制要求。推动济宁市与徐州市实现常态化联防联控。配合省人大制定出台和推动落实南四湖保护条例。(四)强化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谋划实施统筹现代水网建设,推进南四湖退圩还湖工程、东平湖清淤增容工程等重点调蓄工程建设。梳理提炼一批对改善调水沿线水质贡献较大的重点工程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南水北调总体规划修编,最大限度取得国家支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系统谋划南水北调后续工程沿线(山东段)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总体思路。专栏2:南四湖及流域重要支流水体保护要点1.南四湖(1)强化涉盐涉氟企业尾水治理。(2)推进实施入湖河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3)开展济宁市等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试点,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4)推进微山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渔业池塘生态改造。(5)建立流域联防联控机制。2.京杭运河(南水北调东线)(1)实施济宁市等涉硫、涉氟工矿企业尾水治理,深化沿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有序开展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完善尾水资源化及截污导流工程。(2)实施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3)强化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防治。(4)推进畜禽养殖密集区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沿岸农田污染防治。3.洙赵新河(1)补齐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短板。(2)推动流域内涉盐企业或产业园区达标治理。(3)实施河道生态修复,恢复河道自净能力。(4)修建节制闸,防止突发污染事故污染风险。4.洙水河(1)推进工业聚集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强化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加强企业排放监管,对全盐量、硫酸盐超标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煤矿矿坑水进行提标改造。(3)实施水系连通,拦蓄汛期雨水,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基础上,拦蓄雨水资源,补给区域地下水。(4)推动建立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5)开展河岸缓冲带生态修复,拦截面源污染影响,维持河流生态系统完整,恢复河流自净能力。5.东鱼河(1)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督促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2)推动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推动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与运营。(4)治理鱼台县东鱼河流域农田退水,建设东鱼河生态缓冲带。6.新万福河(1)实施城区排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污泥处置厂扩建工程,新建成武县港航产业园污水处理厂。(2)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开展重点涉盐、涉氟企业外排水脱盐、脱氟工艺改造。(4)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恢复河流自然净化能力。(5)加快推进金乡县引黄西线工程,增加金乡县可利用水资源量。7.老万福河(1)开展煤炭开采、化工、造纸等主要行业重点涉盐、涉氟企业外排水脱盐、脱氟工艺改造。(2)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3)实施河道清淤、河流缓冲带修复等工程。(4)利用煤矿开采的塌陷地进行生态修复治理。(5)在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进一步提升尾水水质,经过湿地净化后的尾水作为水源补给河道。8.泗河(1)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提高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平。(3)科学确定泗河生态流量,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4)在污水处理厂下游重要节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主要支流开展生态缓冲带修复。9.城郭河(1)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扩建。(2)实施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加强雨水管网的检查维护,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3)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力度,增加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的铺设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4)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建设或升级改造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5)加大涉水企业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达标排放标准。(6)定期对城郭河河道内浮萍、绿藻、垃圾、杂物等进行打捞清理。(7)增加河道生态水量,加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10.峄城大沙河(1)尽快补齐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短板。(2)增加河道生态水量,建立引水调水工程。(3)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建设人工湿地升级改造工程,在水质较差河段、支流入口等关键节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4)配套建设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治理水产养殖区鱼塘退水。(5)落实河长巡河制,严禁向河道水体倾倒餐厨垃圾、污水等,及时打捞水体内垃圾杂物、清理清运河岸垃圾。11.西支河(1)扩建鱼台县污水处理厂,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建设。(2)实施西支河流域农田退水治理。(3)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4)加强对南水北调调水沿线及主要河流硫酸盐的监测预警。六、加强其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一)沂沭河流域“十四五”期间,强化流域内城镇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提高汛期水质稳定性,有效提升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护与修复流域水生态,提升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专栏3:沂沭河流域重要水体保护要点1.沂河(1)推进朱家坡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完善淄博市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沂源县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3)实施李公河湿地修复,建设东汶河等生态缓冲带。(4)优化水资源配置,开展生态用水调度。(5)推进沂源县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白马河等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2.沭河(1)完善临沂市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莒南县等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进莒县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加强墨河等水生态保护。(3)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莒县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沭河生态用水调度。(4)应有力。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
  • 关于《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信息
    此规划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印发的文件,规划明确了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和东南诸河西北诸河西南诸河三大片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林草局等部门印发了《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此规划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印发的文件,规划明确了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和东南诸河、西北诸河、西南诸河、三大片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规划》中提到,到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展望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中国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一、《规划》分为四部分:主要是概述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进展、存在问题和战略机遇,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等具体要求。主要是明确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和三大片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通过重要水体落实落细保护要点。从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产品、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等五个方面明确规划的重点任务。主要是从组织实施、法规标准、市场作用、科技支撑、监督管理、全民行动等六个方面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二、《规划》主要目标:1、水环境方面: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地表水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3%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水资源方面:达到生态流量要求的河湖数量为354个恢复“有水”的河流数量为53条3、水生态方面: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持续改善新增0.77万公里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新增213平方公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面积127个河湖水体重现土著鱼类或土著生植物三、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1、健全深化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管控体系完善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理体系细化行政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打通水里和岸上的污染源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流域综合管控机制2、强化流域要素系统治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要素系统治理深化“三水” 统筹管理3、推进地上地下和流域海域协同治理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强化流域海域统筹治理四、持续推进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明确长江流域不同区域保护治理重点:构建“一干、 七支、 两大水系、 四湖、 四区、 三群” 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1、推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调查与珍稀物种保护加强长江水生生境保护严格水域开发利用管理2、防范化解沿江水环境风险优化沿江企业和码头布局加强中上游重金属污染防治3、开展重点湖泊富营养化控制加强长江流域高原及中下游富营养化湖泊治理与生态修复五、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以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全面整体性保护为目标,按照“一干、两区、三湖、十廊” 空间布局, 共同抓好大保护, 协同推进大治理。1、强化黄河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生态流量保障和监管大力推进节水和再生水利用2、统筹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黄河及重要支流源区水源涵养能力加强黄河三角洲生态安全保护3、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继续做好良好水体的保护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污染严重水体消劣达标行动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城镇雨水、 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和建设, 提升城市群污水处理规模六、加强其他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珠江流域:维护水质较好水体稳定达标,构建“一湾、 一带、 三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松花江流域: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健全跨界水体联防联控机制,按照“两干、 两源、 一线、 多点” 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淮河流域: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健全跨界水体联防联控机制,按照“一横、 两纵、 三湖、 四区” 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海河流域:强化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 推动落实逐步保障生态用水, 改善重污染水体水质, 构建“一淀五湖, 两带三区, 六廊十源” 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网。辽河流域:强化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推动落实生态流量, 改善重污染水体水质, 按照“两廊、 两源、 一区、 一点” 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东南诸河:维护水质较好水体稳定达标, 以“三江一湖” 为重点,按照上中下游协同治理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 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实现“有鱼有草”“人水和谐”。西北诸河:维护水质较好水体稳定达标, 构建“四屏、 三区、 两带、多廊” 的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格局。西南诸河:维护水质较好水体稳定达标, 按照“四江、 两河、 一湖”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七、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水生态产品1、优先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推进城市饮用水水源全面达标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进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保障重大调水工程水质安全2、梯次深化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基本消除县级城市黑臭水体统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3、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严格河湖流域重要生态空间管控强化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示范引领,到2025 年, 率先建成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河湖; 到2035 年, 全国河流、 湖泊基本建成美丽河湖。 八、巩固深化水污染治理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分类推进黑臭水体整治九、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实施生态缓冲带保护和监管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十、着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有效保障生态流量十一、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提升环境风险预警能力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十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强化组织实施健全法规标准发挥市场作用加大科技支撑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全民行动
  • 中国河流抗生素地图发布
    中国抗生素污染总体情况到底如何?终于有了研究成果。近日,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应光国课题组获取首份中国抗生素使用量和排放量清单,预测得出全国58个流域的&ldquo 抗生素环境浓度地图&rdquo 。这一报告于6月初发表在国际学术期刊《环境科学与技术》。   近年多地河流水体被检出抗生素,已经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去年12月,央视曝光全国主要河流部分点位都检出抗生素,甚至南京居民家中自来水也有检出。其中珠江广州段受到抗生素药物的污染非常严重,脱水红霉素等抗生素含量远远高出欧美发达国家河流的水平。应光国课题组的研究则量化预测了珠江流域抗生素的污染程度,报告显示,预测珠江流域抗生素排放密度全国最高,预测抗生素环境浓度仅次于海河。   珠江流域 排放量不大但密度最高   珠江流域抗生素污染究竟有多严重?&ldquo 在北方海河流域最严重,在南方珠江流域最严重。&rdquo 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应光国说。   从报告的&ldquo 全国抗生素排放地图&rdquo 中可以看到,与洞庭湖、淮河、长江等流域相比,珠三角的抗生素排放总量虽然低于以上几个流域,在全国只属于中等水平,但单位面积排放密度在全国58个流域中属于最高等级,达到70 .3-109千克/平方公里· 年。而论文中明确表示,包括珠三角和东江流域在内的珠江流域,其抗生素排放密度为全国最高,但课题组没有透露该密度具体数值。   西江流域 排放量高密度中等   去年央视新闻报道称,珠江广州段受到抗生素药物污染非常严重,当时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明确表示,广州自来水并不是从珠江广州段取水,而是来自水质较好的东江、北江、西江。   应光国团队的研究显示,就抗生素排放总量而言,西江流域达到最高等级,与松花江、黄河、淮河、长江、洞庭湖等流域一样,每年排放量在2190-3560吨 东江流域的抗生素排放总量为237-378吨/年,在和广东相关的几个流域中最低,在全国58个流域中也属于排放量较少的 北江流域则为378-587吨/年,属排放量居中的等级。   至于排放密度,除了最高的珠江流域,西江流域密度中等,北江流域则仅有7.15-13.3千克/平方公里· 年,在涉及广东的几大流域中排放密度最低,与国内部分西部流域抗生素排放密度相当。   报告指出,以地理学上著名的&ldquo 胡焕庸线&rdquo (中国地理学家胡焕庸1935年提出的划分我国人口密度的对比线,也称为&ldquo 黑河-腾冲一线&rdquo )为划分,人口较密集的中国东部,其抗生素排放量密度是西部流域的6倍以上,可见人类活动对抗生素排放的巨大影响。   36种常见抗生素中 阿莫西林浓度最高   进入环境后的各类抗生素,由于物理化学性质不同,有的容易降解,有的较稳定,在水、土、沉积物等不同环境的相中分配不同,因此环境浓度也不一样。报告预测了36种常见抗生素在各流域的环境浓度。珠江三角洲的抗生素环境浓度在全国排第二,仅次于海河。阿莫西林等7种抗生素在流域水环境中的浓度高于1000纳克/升。   应光国介绍,海河和珠江是环境抗生素污染最严重的两条河流,但由于海河水量少,其抗生素环境浓度比珠江更高。事实上,北方地区的各河流流域抗生素浓度明显高于南方河流。   珠江流域中,浓度最高的抗生素是阿莫西林,达到3384纳克/升,其次为氟洛芬(2867纳克/升)。诺氟沙星、青霉素等另外5种抗生素浓度也较高,均高于1000纳克/升。应光国解释,我国目前没有关于环境里抗生素浓度的标准,但1000纳克/升以上的浓度已经属于非常高的水平。   而今年初,广州市环保局曾表示要探索抗生素监测办法,争取在珠江广州段展开抗生素监测,目前进展如何?昨日,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珠江抗生素的监测方法研究正按计划进行,目前还在实验阶段。由于国家层面还没有相关标准和规范,因此正和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等多个单位密切沟通和合作,最终要建立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己的一套科学监测方法。   释疑   水中抗生素从哪里来?   2013年16 .2万吨抗生素52%为兽用  环境中抗生素的来源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以及动物饲料和水产养殖废水排放等。环境中的抗生素残留又会通过各种方式可能重新进入人体,最主要的就是喝了含有抗生素的水、吃了存在抗生素残留的肉类和蔬菜,另外还可以通过生态循环的方式回到人体。   应光国介绍,珠江流域人口密度高,广东人又是养殖大省,鸡、猪的消费量在全国范围内算很高的,水产养殖发达,广东鱼塘在全国最多,因此珠江流域抗生素使用量、排放量大,排放密度高。另外,我国的污水处理水平也较低,农村地区几乎直接排放污水。   由于我国对抗生素的使用缺乏监管,抗生素滥用的现象非常普遍,广东也不例外。应光国介绍,目前对大医院中抗生素使用的控制相对较好,但中小医院、药店以及畜牧养殖业则基本没有控制,政府监管缺位。实地调查中,养鸡场、养猪场的动物粪便和饲料里都检测出抗生素。   应光国介绍,一头猪的平均污水排放相当于10个人的排放量,并且养殖厂排放污水中的抗生素将随污水进入受纳水体和土壤环境,也有可能渗入地下水。本次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使用抗生素达16.2万吨,其中52%为兽用抗生素 在36种常见抗生素中,兽用抗生素的比例更是高达84.3%。   危害到底有多大?通过饮食   进入人体非常微量但会加剧细菌耐药   环境抗生素污染对人体健康有什么影响?饮用有抗生素残留的水有没有危害?被检出抗生素的肉类安全吗?应光国解释,通过饮食进入人体的抗生素非常微量,相比医用治疗中使用的抗生素少得多,吃抗生素药品都没事,微量的抗生素残留进入人体并没有直接危害。抗生素滥用、环境抗生素污染的真正危害在于加剧细菌耐药性的情况。   从药学领域而言,广谱(能针对绝大多数细菌)抗生素大致分为青霉素类、碳青酶烯类、&beta -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磺胺类、喹诺酮类等。&ldquo 不同的药物,在人体或动物体内不同的半衰期(药物衰变为其他物质)不同,以喹诺酮类药物(如诺氟沙星等)为例,其半衰期较长,在自然界化学稳定性很好。它需要足够长的时间降解成其他物质,如果人类长期低量摄入含有喹诺酮类的水、肉食,其直接的结果就是产生耐药。&rdquo 中国药理学会教学与科普专委会委员、南方医科大学药学院徐江平教授表示。   &ldquo 喹诺酮类药物的人体耐药性问题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了。比如第一代喹诺酮氟哌酸,已经基本治疗不了细菌感染性腹泻,再如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其对于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感染的治疗效果也在渐渐降低,这就是耐药的表现。&rdquo   广州地化所这次研究报告显示,喹诺酮类药物的用量仍然很大,以诺氟沙星为例,2013年全国用了5440吨,其中人用了1013吨。徐江平表示,他最新掌握的信息显示,农业部已经意识到喹诺酮在畜牧业滥用的危害,即将决定停止4类喹诺酮类药物在畜牧业的使用。&ldquo 其他还有一些小分子的抗生素,其半衰期也很长,在自然界化学稳定性很好,长期微量摄入也有类似的导致耐药结论。&rdquo   怎么预测出来?   10年流域调查购买了237家药企数据   &ldquo 我国长期缺乏对抗生素使用的监管,每一种抗生素具体用到哪些地方、用了多少、有多少进入环境,做研究的人都不知道。&rdquo 应光国说,这次课题的初衷就是搞清楚上述情况。   课题组选择了市场调查+数据分析+模型模拟的方法。课题组对我国主要河流做了10年的流域调查,在数据积累的基础上,这次选择了36种最常被检出的抗生素作为研究对象。   2014年开始,课题组从国家食药监总局等部门提供的药厂登记信息中,分别选择了各种抗生素销售量最大的5-10家企业作为代表,总共237家。课题组向这些企业购买了2013年的市场份额、销售量等数据,从而计算出各类抗生素在不同区域的使用量和用途。   然后,参考代谢率、污水处理率等因素,进而计算出抗生素排放量。根据各流域的行政区划组成,将各市、县的数据相加,得到流域尺度的抗生素排放量和排放密度。最后,在排放量基础上,再使用三级逸度模型,模拟预测了各抗生素在全国各流域的环境浓度。应光国课题组从2013年开始启动本次课题,历时两年完成,&ldquo 这也是建立在此前课题组大量研究获得的基础数据之上&rdquo 。   预测是否靠谱?   肯定有误差但&ldquo 结论比较可靠&rdquo   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副研究员徐维海指出,数据分析和模型模拟的结果肯定与真实环境有误差,即便是实地监测,也会有枯水季与丰水季、不同河段点位的区别。不过他认为,应光国课题组研究所得的抗生素模拟浓度50%以上与监测结果在一个数量级以内,说明研究结论比较可靠。&ldquo 能拿到这么多数据,反映出全国抗生素浓度的分布情况,这是没有人做过的。&rdquo   广州地化所研究员张干表示,这一研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反映了抗生素污染的时空规律。他介绍,这次研究建立了一个抗生素排放清单的平台,以后就可以代入数据做情景模拟,往前、往后都可以预测。&ldquo 这次的研究成果倾向于静态,下一步应该还会倾向于做抗生素污染的动态预测。&rdquo   徐维海介绍,现在对抗生素环境浓度的监测研究已经不是国内外学术界的重点。&ldquo 抗生素残留在环境中的暴露是确定的,现在的研究转向对耐药性,尤其是耐药性基因的研究。&rdquo   链接   &ldquo 超级细菌&rdquo   演变史   近30年,人类在广谱抗生素研发方面基本没有突破性发现,能做的都是小修小改,但同时出现了多种&ldquo 超级细菌&rdquo 。2013年前后还发现&ldquo 产N D M -1耐药细菌&rdquo ,它与传统&ldquo 超级细菌&rdquo 相比,其耐药性已经不再是仅仅针对数种抗生素具有&ldquo 多重耐药性&rdquo ,而是对绝大多数抗生素均不敏感,这被称为&ldquo 泛耐药性&rdquo 。   1920年 医院感染的主要病原菌是链球菌。   1960年 产生了耐甲氧西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M R SA),M R SA取代链球菌成为医院感染的主要菌种。耐青霉素的肺炎链球菌同时出现。   1990年 耐万古霉素的肠球菌、耐链霉素的&ldquo 食肉链球菌&rdquo 被发现。   2000年至2014年 出现绿脓杆菌,对阿莫西林等8种抗生素耐药性达100% 肺炎克雷伯氏菌,对西力欣、复达欣等16种高档抗生素的耐药性高达52%-100%。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山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6号)部署,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省市场监管局拟下达《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范》等18项地方标准计划项目(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4年6月11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反馈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联系方式:0531-51792372,电子邮箱:sdbzh@shandong.cn。联系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43号,邮编:25001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27日附件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表序号标准名称制定/修订提出部门主要承担单位1 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范制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院(山东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2 小微湿地修复与建设技术指南制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3 无人机半航空瞬变电磁探测技术规程制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山东大学4 古树复壮效果评价技术规范制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山东省林草种质资源中心5 陆生野生动物安全收容救护技术规程制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菏泽市林业技术服务中心6 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修订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山东省土地储备中心)7 自然资源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导则制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8 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数据管理技术规范制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山东省国土测绘院9 水利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技术规范制定山东省水利厅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0 车用氢气瓶充装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沂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11 石墨尾矿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制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领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2 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评价规范制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发展推进处、山东省区域资源与环境发展研究院13 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指南制定山东省地震局山东省地震局宣传教育中心14 压缩空气储能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制定山东省能源局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15 山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济南市环境研究院(济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促进中心)16 城市公共卫生间运行及管理规范制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局、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历下区城市管理局17 老年教育机构建设规范制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开放大学、山东省教育厅、山东老年大学18 老年教育服务规范制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开放大学、山东省教育厅、山东老年大学
  • 生态环境部召开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推进会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推进会,总结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工作进展,分析当前面临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全面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流域高质量发展,绘就美丽中国建设的黄河画卷,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会议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党中央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沿黄9省(区)党委和政府、各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着力整治生态环境问题,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动流域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监督执法,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沿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2022年,黄河流域地表水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7.5%,同比提高5.6个百分点,黄河干流首次全线达到II类水质。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当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正确的策略方法推进相关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流域高质量发展。要充分考虑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当前宏观形势,坚持系统观念,尊重自然规律,找准主攻方向,保持战略定力,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要注重精准科学依法、注重针对性协同性、注重项目谋划实施、注重推动政策创新、注重培育试点示范,推动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在重点领域实现新突破。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坚决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一是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按照中央部署适时启动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组织拍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依法依规查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行为,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和“亮剑”、“昆仑”等专项行动。二是着力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推进重点河湖水生态调查评估与保护修复,加强生态流量保障与监管,持续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入黄河支流消劣整治,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县级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治理。三是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加强三江源国家公园保护,推动祁连山、秦岭、若尔盖等国家公园创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四是着力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流域“清废行动”和尾矿库污染治理,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五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行动,组织开展气候变化影响、中下游总氮污染控制等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建立健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六是着力突破关键领域重点难点。多层次开展区域、城市、园区、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黄河流域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会议指出,制定施行黄河保护法,标志着黄河生态保护治理走上了法治轨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贯穿到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全过程、各方面。要认真梳理和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宣传普及和监督执法,做好配套法规完善,推动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有效实施,实现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  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水利部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河南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气象局、林草局等部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和部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沿黄9省(区)生态环境厅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 我国为最贫水国家之一 污水排放量居世界之首
    饮用水是城市生存环境基础和命脉,然而不少地方的饮用水水质状况却不容乐观。政协委员建议,通过法律、科技等多种手段,严控污染源,确保全民用水安全。   “我国是全球最贫水国家之一,人均水量仅为世界的四分之一。近年来我国一些城市的地下水质量不达标,水源水质污染呈恶化趋势。”李景虹委员引用了两组数据:2011年,环保部对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显示,约35.7亿立方米水源水质不达标,占总供水量的11.4% 卫生部近期对全国28个省份的城市集中式供水管网末梢水抽检后发现,依据浑浊度、色度、总大肠菌群等7项指标,合格率仅为82.6%。   饮用水源对保证人体健康安全至关重要。医学流行病学查明,国内外70%―80%的人类疾病与水污染密切相关。李景虹委员指出,“如果能保证水源水质安全可靠,以上诸问题可得到根本解决。”   水体中的污染物来自何处?孙太利委员分析,“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污水处理落后和滞后,导致我国污水排放总量居世界第一。无论是大江大河、湖泊还是地下水,污染物的来源大致有三类:工业污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和农药化肥的渗透。”在一些地区,工业废水未经充分处理排入江河,而化肥的氮、磷、农药残留也被雨水冲刷,渗入地下水。   李景虹委员建议政府尽快出台专门保护地下水水质的法规,加强对规划和建设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大对违法乱纪的处罚力度,实现水源治理的法治化。   严控水源地周边的污染物至关重要。孙太利委员指出,“应严格控制饮用水源上游和周边地区高污染、高风险企业的环境准入,切实做好水源周围的工业企业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危险物品贮存仓库及场所、公路水路运输等典型风险源的风险防范,杜绝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任意排放。同时,大力开展污水的综合利用,以再生水部分代替新水源。”   不少城市管网老化,易发生渗漏污染等情况,孙太利委员建议加强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生活垃圾的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力度,切断固体废弃物对地下水水质的威胁途径。对水质较好的河流湖泊要保护好,切实杜绝直接排入地表水源的污染源。   李景虹委员还建议,政府应该加大在水质监测方面的投入,提高设施和技术水平,定期公布监测数据,将污染源状况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 探索未来 | 胡洪营:我国污水资源化政策与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实践
    近日,在“一泓清水入黄河”之山西省再生水产业化发展专题讲堂活动中,未来新水务专家组专家、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洪营分享了“我国污水资源化政策与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实践”。他表示,水资源有限,但可以无限循环。污水资源化利用对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污水资源化政策与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实践。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胡洪营(本文根据嘉宾发言内容整理。)我国是一个水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特别是北京、天津、西安、深圳等城市,其缺水程度堪比以色列。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水资源成为刚性约束。水资源有限,但可以无限循环。污水资源化利用对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再生水是保障用水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国非常重视污水再生利用和再生水的利用,早在1988年国务院出台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就提出鼓励污水的再生利用;其后,在五年规划及节水行动计划中多次提及。2021年发布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这是我国首次以污水资源化利用做为单一内容来发布的文件,标志着我国水务行业进入到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新阶段。这也为水处理行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创造了新的空间和新的机遇,为水科学技术创新和学术研究拓展了新的舞台。《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25年,全国地级市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的总体目标,并配套了“1+N+M”的政策体系和实施方案,其中,“N”是N个部委,各有分工;M是指各个省市,要制定相应的污水再生利用实施方案。在“1+N+M”政策文件的推动下,未来15年将是污水再生利用的高速发展期。此后,《“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再次强调了我国污水再生利用的目标,对中下游的污水利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二十大”,提出“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在水资源短缺的北方实现扩绿,再生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抓手。另外,“二十大”还提出要“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进一步扩大了再生水的应用空间。为深入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我国开展了一系列再生水利用试点,如环境部牵头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信部牵头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水利部牵头的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等。再生水系统的特点与利用模式再生水系统可以定义为非传统的供水工程,其利用模式一般可分为四种:一是集中式利用系统,即在下游集中收集污水,建设大型污水处理厂,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或污水为水源,进行集中处理,再将再生水通过输配管网输送到上游用户。目前我国大部分再生水利用系统采用这种模式。其水质可靠性及保障能力较高,适用于人口密集的城市和地区;但也存在管网建设工程大、输配能耗高的缺点。二是分散式利用系统,即将一个小区或一栋楼的污水收集处理后就地回用,也叫中水利用。但实践证明,分散式利用系统因运行不易稳定、难运营、难监管等,面临较大管理挑战。三是分布式利用系统,它介于分散式和集中式之间,即在一定区域内建设若干污水厂(再生水厂),生产的再生水就近利用。其优点是管网建设距离短,但需要考虑规模效应、用地等影响因素。四是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即在一定区域内,通过生态利用、自然储存(水银行)、输配调度等手段,将再生水用于生产、生活和生态。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优势非常明显,一是可以促进城市水体的长效运营管理,再生水功能定位向“城市第二水源”拓展,以此提高管理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促进三水统筹治理,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协同发展从被动控制向主动利用转变;三是促进处理标准制定,破解“污水排放标准”面临的多方面制约,以用定质、以质定管,推动水环境精准治理、科学施策,实现“一地一水一策”。目前,我国正在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由生态环境部牵头,已确定首批共19个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我国再生水利用的现状与案例我国再生水利用量自2000年以来逐步提高,到2020年,全国平均再生水利用率约为20%。水资源量越少的地区再生水利用的需求越大;人均GDP越高的区域,再生水利用量也相对越高。北京市是推广再生水利用的典型城市,也是值得效仿借鉴的案例。按照北京市的统计口径,再生水利用率已达到60%,再生水供水量已占城市总供水量的27.6%,即北京市近1/3的供水来源于再生水。再生水成为北京市名副其实的第二水源。北京市水资源禀赋较低,因而长期以来非常重视再生水利用,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及标准,是全国关于再生水的标准最系统、覆盖面最全的城市。如2000年出台的《北京市节约用水若干规定》鼓励再生水的使用;再生水热泵系统、安全生产、再生水用于绿地灌溉、再生水用于农业灌溉、地下再生水厂安全运行等都有相应的标准;2021年出台的《再生水利用指南》,分工业利用、空调冷却、市政杂用和景观环境四部分,做了详细规定;今年7月出台的《关于本市再生水价格有关的问题的通知》,规定再生水可以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还提出使用再生水的用户不用缴纳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这两个利好政策可以极大的推动再生水的利用。目前,北京市再生水主要用于城市生态用水,占比92%;同时,也作为水源供给工业企业,城区9座热电厂全部利用再生水;另外,北京市经济开发区的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将再生水作为电子超纯水使用。在国际上,将再生水作为超纯水水源的仅有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以及韩国。几点认识与再生水发展建议再生水利用技术、经济可行,是解决缺水问题的多赢途径。大量实践证明,再生水就近可取、水量稳定、水质可控,可作为“城市第二水源”和“工业第一水源”。再生水利用效益显著、技术可行,且有政策保障和运营经验的支持。特别是在缺水地区,再生水利用早布局、早受益。近中期要实现污水处理厂转型、升级和分质供水。未来5~10年,污水处理厂将被重新定义,从单一的治污功能向治污和供水双功能转变。污水处理厂可以通过再生水供应收取供水费,以此确保资源的持续供应;同时,还要推进多水源供水、分质供水,将再生水作为城市供水的重要水源纳入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和利用设施等。中长期要建设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未来10~20年,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为导向,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城市水系统(“三水”共治)。再生水首先用于生态环境,再将生态环境水作为第二水源在城市范围内进行循环利用。供水、排水与水环境、水生态建设,要一体化规划、一体化建设和一体化运营。建立全方位、体系化的科技支撑与服务体系。构建循环利用系统规划理论、水质净化技术体系、生态构建技术体系、长效运维技术体系、水质指标体系和再生水利用生态安全监测评价体系等,保障再生水安全、高效利用。加强政策管理与监督体系,推进水权交易,如再生水生产与储存、取用(水银行)等。
  • 山西安排50.54亿元财政资金,保障“一泓清水入黄河”
    近日从山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山西省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聚焦项目资金需求,结合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足额安排省级资金50.54亿元,全力保障“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建设。“一泓清水入黄河”是山西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要求,山西省财政厅制定了《“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资金筹措方案》《“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和《“一泓清水入黄河”项目资金监督办法》“1+2”政策体系,构建起工程项目从资金筹措、绩效管理到财政监督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确保项目资金筹得到、用得好、出成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山西省财政厅对农业农村领域安排7.21亿元,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合理规划农田布局,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稳定,防治水土流失和水资源浪费;对水利领域安排16.49亿元,重点支持防洪能力提升、河流生态廊道建设、水土保持、河湖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助力水质提升;对自然资源领域安排7.54亿元,重点支持临汾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家示范工程建设,全力支持国家示范工程持续推进;对生态环境领域安排15.79亿元,全额保障监测体系和检测能力现代化等省级事权项目建设,支持市县实施工业园区中水回用、尾水水质提升、农村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全方位助力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对住建领域安排2.91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扩容及提质、城镇再生水利用、城市排水防涝等项目,着力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对林草领域安排0.6亿元支持国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助力国家试点任务顺利推进。
  • 我国90%以上城市地表水域受到严重污染
    城镇或乡村水体却成为城市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的主要排污通道和排污场所。河流、景观水体等为城镇、乡村提供饮用水和舟棹交通之利,对城镇、乡村的存在形态及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历年来,城镇或乡村水体却成为城市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的主要排污通道和排污场所。环保部《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政策》编制组介绍,我国80%以上的城市河流受到污染,有很多甚至出现季节性和常年性水体黑臭现象。90%以上的城市地表水域受到严重污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等部委日前联合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2015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排污负荷远超水体容量《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政策》编制组介绍,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率先黑臭的河流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如珠江广州段、松花江哈尔滨段、沈阳市城区河段、深圳市城区河段、南京市内外秦淮河、无锡市区河道、常州市运河及其河流、上海市中心城区中小河段等。环保部监测数据显示,全国工业和生活污水日排放近2亿吨,使城市河流污染类型十分齐全,包括:有机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酸碱污染、病毒细菌污染等。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水污染造成的 全国超过10000公里的城市河段丧失了V类水的最基本使用功能 生态系统退化或崩溃。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8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超过Ⅲ类水质断面占36.9%,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黄河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分别有40.3%、43.6%、60.9%的河水超过Ⅲ类水标准,其中海河流域劣V类水质断面占37.5%。许多地方的水体出现了常年性或季节性的黑臭现象,全国黑臭水体分布广泛,如苏州河、内河(宁波)、秦淮河(南京)、巡司河及黄孝河(武汉)等,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全国水体黑臭程度加剧,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我国的形象和生态安全的重大环境问题。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高级工程师钟晓红介绍,由于长期接纳污染物排放,许多城市河流、湖泊有较深的底泥,沉积了很多营养性有机物。而城市河湖黑臭与河湖底泥有很大关系。天津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研发部部长、高级工程师许丹宇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早在2005年,我国排污负荷已远远大于水体环境容量。每年水污染对工业、农业、市政工业和人体健康等方面造成的经济损失约2400亿元。各地存在不同比例直排污水“向黑臭水体宣战已刻不容缓。”《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政策》主要起草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永会说。近年来,全国许多城市已经向黑臭水体宣战。杭州市今年治理黑臭河超过30条 成都市对全市200条黑臭河渠实施综合治理 苏州市今年内对辖内29条河道“清肠”换水除黑臭。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介绍,当前,我国城乡普遍存在河湖黑臭现象,其主要原因是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水体,我国城镇存在不同比例的直排污水。环境商会调查发现,城镇中直排污水产生的形式主要有五种:一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溢流污水。当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超过最大设计负荷的时候,就会形成溢流污水 二是仍然客观存在的城中村污水排放。在村中,生活污水夹杂餐饮废水甚至养殖废水,由于其排水设施并不完善,常常形成混合的直排污水 三是在旧城改造过程中由于措施不配套,也会产生直排污水 四是部分新建小区由于给排水系统不同步配套,在住户入住形成社区时,往往形成直排污水 五是一直客观存在的城郊接合部,也会产生生活污水、作坊污水、种植和养殖废水的混合污水,并就近直接排入水体。本报记者在巴彦淖尔市采访时也注意到,近20年来,包括巴彦淖尔市在内的上游县市,都将自己的生活污水,特别是工业废水排到了乌梁素海中。巴彦淖尔市政府此前委托中国环境科学院等单位编制的《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介绍,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带来的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以及农业退水的大量排放,导致区域生态环境恶化,富营养化和沼泽化趋势严重。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公布的一组数据直观显示:每年进入乌梁素海的水大概是3.5亿到4亿立方米,其中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就有2亿立方米,而乌梁素海的总库容只有3.2亿立方米。整治成效需九成百姓满意“城市黑臭水体识别主要针对感官性指标,百姓不需要任何技术手段就能判断。”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章林伟说。记者注意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要求注重百姓的监督作用,让百姓全过程参与城市黑臭水体的筛查、治理、评价,监督地方政府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成效。《指南》规定,60%的百姓认为是黑臭水体就应列入整治名单,至少90%的百姓满意才能认定达到整治目标。按照多部委确定的时间表,今年11月底前,各省完成本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上报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 从明年开始,定期通报各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政策》编制组介绍,从源头上治理并发动公众参与和监督,是国际上黑臭水体治理的成功经验。以英国为例,2013年,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对其境内水体质量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英格兰和威尔士境内质量处于“良好”以上的水体仅占总体的27%。对此,英国政府从农业生产和城镇生活两个方面入手解决水体污染问题。在英格兰地区启动了“水域周边敏感地区农地管理项目”,对农业生产造成水体污染的途径和危害向农民普及知识。依据欧盟指令,严格限制硝酸盐和磷化合物化肥使用的数量和时间,并对违反规定的农户处以重罚。与此同时,设立总额为21亿英镑的“环境监管项目”,与农户签订协议,确立其在水体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目前,英格兰地区70%的农地生产中采取了控制或避免水体污染的耕种模式。在城镇生活方面,英国政府首先将英格兰地区划分为66个水体区域,每个区域实行地方政府、社区以及企业共同管理。2012年至2015年,累计投入1000万英镑支持居民区污水管道改选等,以降低居民生活污水对公共水体污染。英国还通过重金处罚的方式惩治污染水体行为。目前已针对城市地区的河流、湖泊、海滨区域等公共水体建立了全面的监控体系,对向公共水体丢弃垃圾的个人最高处以2500英镑的罚金。来源:中国水网
  • 四川安排中央、省级专项资金81.99亿元作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如何理解?横向是指一条河流通常会流经多个不同的地区,每个地区虽属于不同的地方政府管辖,但它们大多处于同一个行政级别上;上游地区采取措施保护水源,下游地区的居民和企业从中受益,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上游地区经济发展,这便是下游向上游补偿的意义。如何补偿?四川推进“全域治理、因河施策”模式,形成“生态环境问题特征—针对性目标—差异化补偿内容”的精准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简单来说,哪些城市在沱江流域的面积越大、用水效率越高、水质改善程度越大,就会分配到越多资金。“现在,水质能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8月16日,在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的江阳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现场,江阳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胡翔感慨,2017年,沱江从江阳区汇入长江的水质还是Ⅳ类,如今,沱江流域60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四川作为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在国家生态安全格局和发展大局中肩负重要使命。为此,四川探索建立全覆盖、多维度、差异化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体系,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成效背后,四川如何同抓共治,保护好一江碧水?成果共享 保护补偿赋能生态价值转化“沱江水质发生变化,与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持续推进密不可分。”胡翔介绍,江阳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通过新建隔离防护、视频监控平台等设施,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这些项目顺利实施,离不开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引导与激励。“泸州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96条,四川80%的长江水量从这里出川。”泸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至今,泸州市获得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72亿元。所有补偿资金由市级分发到区(县),再由区(县)分配到相关部门,投入到具体的环保项目中。如何理解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可以从横向和补偿两个维度来理解。”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横向是指一条河流通常会流经多个不同的地区,每个地区虽属于不同的地方政府管辖,但它们大多处于同一个行政级别上;上游地区采取措施保护水源,下游地区的居民和企业从中受益,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上游地区经济发展,这便是下游向上游补偿的意义。随着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带来的项目落地,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不少人嗅到发展先机,尝试将生态保护成果与经济发展有机融合。“山坡上的老房子现在变成了美丽的江景房。”江阳区况场街道春华社区67岁居民庞义权欣喜地说,水变清了,消失了多年的水鸟再度返回,“于是将老房子改造成农家乐,现在每到周末客人不断。”泸州市江阳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托沱江秀美风光,当地打造了烟火沱江段、江滩桂圆林段、江韵酒城段等网红景点,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与污水收集池,提升环境承载能力,在不破坏环境的前提下,为市民提供集文旅、餐饮、生态于一体的文旅消费场景。联防共治 打破区域间流域治理壁垒“大河向东流,厘清水域污染的责任是分配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关键。”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夏溶矫介绍,四川推进“全域治理、因河施策”模式,形成“生态环境问题特征—针对性目标—差异化补偿内容”的精准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沱江为例,全流域各市(州)均对水域污染负有责任且发展水平相对比较均衡,因而设计、筹集和分配方案时要覆盖所有市(州)。在资金筹集上,沱江流域10个市(州)共同出资设立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已先后实施了两轮补偿机制,出资比例根据各市(州)在沱江流域国内生产总值占比、水资源开发利用系数、地表水环境质量系数三项指标来计算。而在资金分配上,设置沱江流域面积占比、用水效率、水环境质量改善系数三项指标作为依据。“简单来说,哪些城市在沱江流域的面积越大、用水效率越高、水质改善程度越高,就会分配到越多资金。”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动态的资金筹集和分配方式,促使各市(州)持续关注水环境质量变化并积极参与流域共治。2018年至2024年,四川共计安排中央、省级专项资金81.99亿元作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撬动各市(州)共同筹集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超过210亿元。在跨省流域治理方面四川也在积极探索。为携手守护赤水河,云贵川三省共同签订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已进行第二轮)。为共护长江干流和黄河干流,四川分别与重庆和甘肃签订长江流域(正在推进第二轮)和黄河流域(已进行第二轮)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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