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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臭氧测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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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届原创大赛参赛作品】采用臭氧消毒的饮用水,臭氧含量须严格控制

    【第三届原创大赛参赛作品】采用臭氧消毒的饮用水,臭氧含量须严格控制

    维权声明:本文为coffee8原创作品,本作者与仪器信息网是该作品合法使用者,该作品暂不对外授权转载。其他任何网站、组织、单位或个人等将该作品在本站以外的任何媒体任何形式出现均属侵权违法行为,我们将追究法律责任。 采用臭氧消毒的饮用水,臭氧含量须严格控制臭氧消毒技术是现在饮用水生产企业比较常用的水处理方法。臭氧用于饮用水处理,具有杀菌速度快,灭菌效果好,无二次污染,方法简单,成本低,还兼有脱色、除味,去除铁、锰、氧化分解有机物和助凝等作用。与预氯化相比,能够大大降低出水中三卤甲烷的含量,而三卤甲烷被认为是致癌物质。因为有如此多的优点,臭氧被广泛应用于饮用水消毒。那具体应该是多少含量算是合适呢?在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臭氧作为饮用水消毒剂时,出厂水中的限值应该是0.3mg/L。由于臭氧不稳定,会随时间慢慢分解。因此,最终的残余量几乎为零。饮用水生产企业对臭氧的使用,很好地达到了灭菌的目的。但是,必须要严格控制好臭氧的投入量,否则,会导致饮用水的一项指标出问题。众所周知,饮用水中耗氧量高说明有机物较多,而臭氧的加入能够有效地氧化水中的有机物,顺理成章,臭氧的使用能够很好的降低水的耗氧量指标。或者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如果桶装饮用水生产过程中使用臭氧,不仅解决了杀菌消毒的作用,同时还有效地降低了,耗氧量指标。这一点被一些生产企业很好的利用。尤其是现在正值炎热的夏季,饮用水微生物指标会是饮用水企业非常担心的问题,在储藏、运输过程中,微生物指标是个较难解决的难题!好多企业于是想出可以增加臭氧的投入量,延长其抑菌、灭菌时间,有效地保证了饮用水良好的卫生指标。企业的出发点是好的,可是企业没有想过这样做的后果。根据我国目前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中的要求,检验项目中没有,臭氧的限量和要求。而过量使用臭氧的结果,引起了一个指标出现异常,那就是本来臭氧能够有效降低的耗氧量指标。这是为什么呢?下面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原因。当臭氧以正常投入量加入饮用水中的时候,的确能够有效地起到灭菌,并降低耗氧量指标。可是当臭氧投入量加大,致使饮用水中存在过多的臭氧的残留的时候,在我们以正常的方式进行耗氧量的测定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按照GB/T8538-2008中的方法,在做耗氧量时,取100毫升水样,加入5毫升1+3硫酸酸化,然后加入10毫升0.01mol/L的高锰酸钾标准溶液,正常的水样在这时,应该是有高锰酸钾的紫红色,沸水浴煮沸30min,继续测定就可以了。可是臭氧过量的水样,在取100毫升水样,加入5毫升1+3硫酸酸化,然后加入10毫升0.01mol/L的高锰酸钾标准溶液的时候,高锰酸钾的颜色完全退去,按照标准要求,这样的情况是说明水样的耗氧量相当高,可能存在大量的有机物,需要对水样进行稀释,再进行测定。选择合适的稀释倍数,再按照方法的要求进行测定,最终的结果令人惊讶,几个水样的耗氧量竟然是12mg/L,33mg/L,45mg/L。标准要求耗氧量≤2.0mg/L。仔细检查一下整个检测过程,没有任何不正确的地方。如果我们知道,此水样生产过程中已经使用过臭氧消毒,我们可能会对事先提到的臭氧可以有效降低耗氧量的说法产生怀疑,其实并不矛盾,可以有效降低耗氧量的前提应该是采用正常的臭氧投入量。

  • 【资料】生活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2006-××-×× 发布 2006-××-×× 实施 前 言本标准全文强制。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亚妍、蔡祖根、甘日华、申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蔡诗文、林少彬、刘凡、姚孝元、陆坤明、陈国光、周怀东、李延平。本标准于1985年8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3.3 常规指标 regular indices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3.4 非常规指标 non-regular indices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 【资料】生活饮用水标准-2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4.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4.1.9 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A表A.1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指 标 限 值1、微生物指标①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菌落总数(CFU/mL)1002、毒理指标砷(mg/L)0.01镉(mg/L)0.005铬(六价,mg/L)0.05铅(mg/L)0.01汞(mg/L)0.001硒(mg/L)0.01氰化物(mg/L)0.05氟化物(mg/L)1.0硝酸盐(以N计,mg/L)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三氯甲烷(mg/L)0.06四氯化碳(mg/L)0.002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0.01甲醛(使用臭氧时,mg/L)0.9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1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臭和味无异臭、异味肉眼可见物无pH (pH单位)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铝(mg/L)0.2铁(mg/L)0.3锰(mg/L)0.1铜(mg/L)1.0锌(mg/L)1.0氯化物(mg/L)250硫酸盐(mg/L)250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0.34、放射性指标②指导值总α放射性(Bq/L)0.5总β放射性(Bq/L)1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消毒剂名称与水接触时间出厂水中限值出厂水中余量管网末梢水中余量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至少30min4≥0.3≥0.05一氯胺(总氯,mg/L)至少120min3≥0.5≥0.05臭氧(O3,mg/L)至少12min0.30.02如加氯,总氯≥0.05二氧化氯(ClO2,mg/L)至少30min0.8≥0.1≥0.02表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指 标限 值1、微生物指标贾第鞭毛虫(个/10L)<1隐孢子虫(个/10L)<12、毒理指标锑(mg/L)0.005钡(mg/L)0.7铍(mg/L)0.002硼(mg/L)0.5钼(mg/L)0.07镍(mg/L)0.02

  • 求助!生活饮用水深度处理的相关标准和检测方法

    请教各位大神,单位准备开展生活饮用水深度处理,想查下相关标准和需要实验室检测的项目主要是方法!我在Gb5750上找了没有找到,是不是有其他什么单行标准。另外深度处理是指活性炭和臭氧吗?没有接触过,不知道问得对不对,求指教!

  • 【资料】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指 标 限 值1、微生物指标①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菌落总数(CFU/mL)1002、毒理指标砷(mg/L)0.01镉(mg/L)0.005铬(六价,mg/L)0.05铅(mg/L)0.01汞(mg/L)0.001硒(mg/L)0.01氰化物(mg/L)0.05氟化物(mg/L)1.0硝酸盐(以N计,mg/L)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三氯甲烷(mg/L)0.06四氯化碳(mg/L)0.002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0.01甲醛(使用臭氧时,mg/L)0.9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1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臭和味无异臭、异味肉眼可见物无pH (pH单位)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铝(mg/L)0.2铁(mg/L)0.3锰(mg/L)0.1铜(mg/L)1.0锌(mg/L)1.0氯化物(mg/L)250硫酸盐(mg/L)250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0.34、放射性指标②指导值总α放射性(Bq/L)0.5总β放射性(Bq/L)1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消毒剂名称与水接触时间出厂水中限值出厂水中余量管网末梢水中余量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至少30min4≥0.3≥0.05一氯胺(总氯,mg/L)至少120min3≥0.5≥0.05臭氧(O3,mg/L)至少12min0.30.02如加氯,总氯≥0.05二氧化氯(ClO2,mg/L)至少30min0.8≥0.1≥0.02表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指 标限 值1、微生物指标贾第鞭毛虫(个/10L)<1隐孢子虫(个/10L)<12、毒理指标锑(mg/L)0.005钡(mg/L)0.7铍(mg/L)0.002硼(mg/L)0.5钼(mg/L)0.07镍(mg/L)0.02银(mg/L)0.05铊(mg/L)0.0001氯化氰 (以CN-计,mg/L)0.07一氯二溴甲烷(mg/L)0.1二氯一溴甲烷(mg/L)0.06二氯乙酸(mg/L)0.051,2-二氯乙烷(mg/L)0.03二氯甲烷(mg/L)0.02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1,1,1-三氯乙烷(mg/L)2三氯乙酸(mg/L)0.1三氯乙醛(mg/L)0.012,4,6-三氯酚(mg/L)0.2三溴甲烷(mg/L)0.1七氯(mg/L)0.0004马拉硫磷(mg/L)0.25五氯酚(mg/L)0.009六六六(总量,mg/L)0.005六氯苯(mg/L)0.001乐果(mg/L)0.08对硫磷(mg/L)0.003灭草松(mg/L)0.3甲基对硫磷(mg/L)0.02百菌清(mg/L)0.01呋喃丹(mg/L)0.007林丹(mg/L)0.002毒死蜱(mg/L)0.03草甘膦(mg/L)0.7敌敌畏(mg/L)0.001莠去津(mg/L)0.002溴氰菊酯(mg/L)0.022,4-滴(mg/L)0.03滴滴涕(mg/L)0.001乙苯(mg/L)0.3二甲苯(mg/L)0.51,1-二氯乙烯(mg/L)0.031,2-二氯乙烯(mg/L)0.051,2-二氯苯(mg/L)11,4-二氯苯(mg/L)0.3三氯乙烯(mg/L)0.07三氯苯(总量,mg/L)0.02六氯丁二烯(mg/L)0.0006丙烯酰胺(mg/L)0.0005四氯乙烯(mg/L)0.04甲苯(mg/L)0.7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0.008环氧氯丙烷(mg/L)0.0004苯(mg/L)0.01苯乙烯(mg/L)0.02苯并(a)芘(mg/L)0.00001氯乙烯(mg/L)0.005氯苯(mg/L)0.3微囊藻毒素-LR(mg/L)0.001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氨氮(以N计,mg/L)0.5硫化物(mg/L) 0.02钠(mg/L)200表4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指 标限 值1、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CFU/mL)5002、毒理指标砷(mg/L)0.05氟化物(mg/L)1.2硝酸盐(以N计,mg/L)20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铂钴色度单位)20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3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pH(pH单位)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溶解性总固体(mg/L)1500总硬度 (以CaCO3计,mg/L)550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5铁(mg/L)0.5锰(mg/L)0.3氯化物(mg/L)300硫酸盐(mg/L)3005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5.1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 3838要求。5.2 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 14848要求。6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6.1 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执行。7 二次供水卫生要求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照GB 17051执行。8 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8.1 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8要求。8.2 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9要求。9 水质监测9.1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9.1.1 供水单位的水质非常规指标选择由当地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确定。9.1.2 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CJ/T 206执行。9.1.3 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SL 308执行。9.1.4 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水质检测结果的内容和办法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商定。9.1.5 当饮用水水质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9.2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9.2.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类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9.2.2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饮用水监督、监测方案。9.2.3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范围、项目、频率由当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10 水质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应按照GB/T 5750执行。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表A.1 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指 标限 值肠球菌(CFU/100mL)0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CFU/100mL)0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mg/L)0.4二溴乙烯(mg /L)0.00005二噁英(2,3,7,8-TCDD,mg/L)0.00000003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mg /L)0.00001五氯丙烷(mg/L)0.03双酚A(mg/L)0.01丙烯腈(mg/L)0.1丙烯酸(mg/L)0.5丙烯醛(mg/L)0.1四乙基铅(mg /L)0.0001戊二醛(mg/L)0.07甲基异莰醇-2(mg /L)0.00001石油类(总量,mg/L)0.3石棉(>10 m,万/L)700亚硝酸盐(mg/L)1多环芳烃(总量,mg /L)0.002多氯联苯(总量,mg /L)0.0005邻苯二甲酸二乙酯(mg/L)0.3邻苯二甲酸二丁酯(mg/L)0.003环烷酸(mg/L)1.0苯甲醚(mg/L)0.05总有机碳(TOC,mg/L)5萘酚- (mg/L)0.4黄原酸丁酯(mg /L)0.001氯化乙基汞(mg /L)0.0001硝基苯(mg/L)0.017镭226和镭228(pCi/L)5氡(pCi/L)300

  • 农村生活饮用水检测指标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站可以只监测其中的基本项42项,原标准是按照污染物性质进行的归类,现在以检测标准进行分类整理检测标准检测指标相关仪器GB/T 5750.4-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离心机、散射性浑浊度仪、pH计、分析天平、水浴锅、电恒温干燥箱、分光光度计、GB/T 5750.5-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氯化物、硫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氮计)电磁搅拌器、浊度仪或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高温炉、离子活度计(离子选择电极法)、恒温水域锅GB/T 5750.6-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铝、铁、锰、铜、锌、砷、镉、铬(六价)、铅、汞、硒酸度计、分光光度计、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超纯水制备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冷原子吸收测汞仪、GB/T 5750.7-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综合指标耗氧量水浴锅GB/T 5750.8-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四氯化碳气相色谱GB/T 5750.10-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副产物指标三氯甲烷、甲醛(使用臭氧时)、溴酸盐(使用臭氧时)、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气相色谱B/T 5750.11-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剂指标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GB/T 5750.12-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高压蒸汽灭菌器、干热灭菌箱、培养箱(36摄氏度)、电炉、天平、冰箱、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pH计、显微镜、抽滤设备、、恒温水浴箱、紫外光灯GB/T 5750.13-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低本底α、β测量系统、分析天平、高温炉、电热板、红外线干燥灯

  • 【转帖】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06

    从7月1日起,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将实施。该标准属强制性国家标准,此次修订是自1985年首次发布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全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并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约占20%。 新标准的毒理指标几乎是原标准的5倍 该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水质安全监测研究室主任鄂学礼研究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该标准106项指标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并修订了总大肠菌群指标。污染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主要来自水源地的人畜粪便,还有医院排放的污水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等。我国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只有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两项指标,新标准中增加的耐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两项指标,均属于对总大肠菌群指标的细化。如果按照该标准规定的发酵法检出这两种微生物或按照滤膜法监测超出限值,就说明生活饮用水受到微生物的污染。 原标准的毒理指标只有15项,新标准的毒理指标达到74项。其中有机化合物指标由5项增至53项,无机化合物指标由10项增至21项。这些化合物的主要来源是农药和工业污染。我国不少地方的水源地农药污染比较严重,虽然如六六六、滴滴涕、乐果等农药已被禁止使用,但早些年使用过的这些农药仍残留在土壤中,短时间内很难降解;工业污染主要来自未达标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和处理,一旦饮用了含有诸如砷、氟化物、硝酸盐、氰化物等物质的水,就会出现急性中毒,甚至危及生命。而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物质在人体中累积到一定量才造成危害,即通常所说的慢性中毒。 饮水消毒是饮水处理的重要环节,使用消毒剂可产生消毒副产物,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虽然液氯消毒仍然是最主要的消毒剂,但氯胺、臭氧、二氧化氯等消毒剂也有应用。消毒剂起到杀菌的作用,同时为了防止管道输水过程再次污染,在饮水中应保留一定浓度,使之在饮用水出厂时和到达用户取水点尚有一定消毒能力。因此,消毒剂与其他化学指标不同,不仅制定了限值,还制定了余量。此外,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并修订了1项指标;放射性的2项指标修订了1项。感官指标是人能直接感觉到的水的臭味、色、浑浊等内容,这类指标最容易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和投诉。 单一水样全项检验费用约为1.5万至2万元 消费者要进行水质检测需要花费多少钱呢?鄂学礼解释说,据粗略估算,对单一水样按该标准全项检验费用约为1.5万至2万元。为了便于操作,该标准的检验项目分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两类,其中常规检验项目42项,非常规检验项目64项。常规检验项目反映水质的基本状况,非常规检验项目是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确定的检验指标。但在对饮用水水质评价时,非常规检验项目具有同等作用,均属于强制执行的项目。 由于新指标大幅度增加,其中很多指标的检测在我国实验室还很困难。因此,对水质非常规指标的执行给出了较长的准备期。该标准中水质非常规指标的实施时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 【标准简介】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指标

    GB/T 5750.8-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指标标准规定了用填充柱气相色谱法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中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二氯一溴甲烷、四氯乙烯、一氯二溴甲烷和三溴甲烷。 本方法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二氯一溴甲烷、四氯乙烯、一氯二溴甲烷和三溴甲烷的测定。 本法的最低检测质量浓度分别为:三氯甲烷0.6μg/L;四氯化碳0.3μg/L;三氯乙烯3μg/L;二氯一溴甲烷1μg/L;四氯乙烯1.2μg/L;一氯二溴甲烷0.3μg/L;三溴甲烷6μg/L。更多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系列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 生活饮用水碘量法测定臭氧

    GB5750.11-2006 5.1碘量法测定臭氧,标准中没有给出检测限,样品实际已经不含臭氧,但是样品滴定时又不能完全跟空白滴定液消耗完全一样,计算出的数值如果是0.0008mg/L,能按照这个结果报出吗

  • 【讨论】生活饮用水中铅的检出限计算

    生活饮用水中铅的检出限方法: Pb (Zeeman)Pb标样空白 0.00μg/L 0.0228 Pb标样 1 5.00 μg/L 0.0658 Pb标样 2 10.00 μg/L 0.0988 Pb标样 3 20.00 μg/L 0.1702 Pb标样 4 30.00 μg/L 0.2342 Pb标样 5 40.00 μg/L 0.3010 曲线拟合 = 线性 Abs=0.00687*C+0.02851特征浓度 = -3.51 μg/L相关系数 r = 0.9995计算出的浓度 = -0.83 5.42 10.23 20.62 29.92 39.64 偏差 = 0.83 -0.42 -0.23 -0.62 0.08 0.36 Pb空白测定20次吸光度分别为: 0.0264 0.0262 0.0255 0.0272 0.0280 0.0281 0.0255 0.0266 0.0283 0.0294 0.0268 0.0269 0.0274 0.0261 0.0291 0.0272 0.0276 0.0261 0.0268 0.027520次测定标准偏差为0.001074根据GB/T 5750.3-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质分析质量控制 检出限的估算6.3.2.1 当空白测定次数≥20时,检出限DL=4.6σ σ为平行测定(批内)标准偏差。此时,DL=4.6*0.001074=0.00496.3.2.3 对各种光学分析方法,DL=3S/K S-空白多次测定的标准偏差 K-方法的灵敏度(即校准曲线的斜率)此时,DL=3*0.001074/(1/0.00687)=0.00002这两种算法怎么检出限相差那么大呢?应该采用哪种?

  • 2012年最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文

    2012年最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文 201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a

  • 【转帖】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质检快讯 转自中国质量网)指标由35项增至106项 我国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去年12月29日,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经过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并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些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本次均为第一次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属强制性国家标准,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并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大幅度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指标数量,主要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一些地方水源水质较差。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其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经过消毒处理等。标准规定的各类指标中,毒理指标包括无机化合物和有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种类繁多,包括绝大多数农药、环境激素、持久性化合物,是评价饮水与健康关系的重点。一般理化指标反映水质总体性状,感官指标是人能直接感觉到的水的色、浑浊等,这类指标最容易引起用户不满意和投诉。据试验验证,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检验项目分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两类,其中,常规检验项目42项,非常规检验项目64项。有关专家解释,常规检验项目反映水质的基本状况,非常规检验项目是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确定的检验指标。但在对饮用水水质评价时,非常规检验项目具有同等作用,均属于强制执行的项目。由于我国净水构筑物的设计一般均以建设年代的水质标准为基础,随着水质标准的提高和水源水质的恶化,要完全去除水中的污染物,除强化常规处理外,需增加预处理和深度处理等净水构筑物,并改进以去除悬浮物质和细菌为主的常规处理工艺,增加生物预处理和臭氧、活性炭等深度处理工艺。因此,国家标准委要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所规定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家标准委、建设部和卫生部备案,自2008年起三个部门对各省非常规指标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另据了解,13项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标准均属推荐性国家标准,包括总则、水样的采集和保存、水质分析质量控制、感官现状和物理指标、无机非金属指标、金属指标、有机物综合指标、有机物指标农药指标、消毒副产物指标、消毒剂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等,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实施的重要保证。

  • 生活饮用水标准的问题?

    我今天本来是想做生活饮用水中汞的测定,但是我看5750里的标准是要往标准曲线里加盐酸,溴酸钾溴化钾混合溶液,然后还要滴加盐酸羟胺,请问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谁和谁反应?但是我没这么做,只是用5%的硝酸定容标准曲线的各个浓度,然后就直接上机检测了,没有按标准上添加试剂,测出来的数据能算是准确的吗??还有要是测污水 中的汞按那个标准走啊??还有个问题,看见上面发下来的派遣单上写着测总汞,总镉,总砷什么的,这些跟平常所说的测汞,镉,砷一样吗?操作方法一样吗?为什么这么叫啊有区别吗?

  • 生活饮用水标准

    发现生活饮用水标准较环保标准,有些步骤简化了不少。是不是因为水样简单了?

  • 我们身边的饮用水是否安全?溴酸盐是否超标?

    水是生命之源,人类的健康需要安全的水质作保障,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以及水处理技术的不断提高,水中的消毒副产物--溴酸盐逐渐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如今,瓶(桶)装饮用水被人们日常大量饮用,而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公布对瓶(桶)装饮用水质量抽查结果,其中6种饮用水被检出含有高浓度致癌物“溴酸盐”,一些知名企业生产的饮用水中溴酸盐严重超标,溴酸盐的检测日益受到生产企业和公众的关注。目前,饮水化学消毒法主要包括液氯消毒、二氧化氯消毒和臭氧消毒等。其中,臭氧消毒因副产物的危害明显低于液氯消毒副产物的危害,且成本较低,正被广泛应用,尤其是桶装水和瓶装水生产行业。但用臭氧对矿泉水消毒的过程中,会将水体中自然存在的溴化物氧化为对人体有害的溴酸盐,而溴酸盐则是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虽然溴酸盐含量短期内不会对饮用者的身体健康带来任何危害,但是长期饮用这种高溴酸盐含量的饮品,将增加癌症的患病率,过量食用溴酸盐会损害人的血液、中枢神经和肾脏等。ISO 15061:2001国际标准以及我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9年批准发布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国家标准(GB8537-2008)都对饮用水中的溴酸盐有明确的限值规定。这些标准中都规定瓶装水中的溴酸盐含量不得高于10μg/L,并且要求瓶装水的包装上必须标注溴酸盐的含量。这就对溴酸盐的检测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传统用于测定溴酸盐的方法有化学滴定法,分光光度法,离子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等。由于饮用水中的溴酸盐的含量较低,目前常用的测定方法是离子色谱法以及一些新型的联用技术,然而由于这些大型仪器设备的费用昂贵,仪器操作相对复杂,检测过程中易受氯化物等物质的干扰,在实际生产应用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附件是一份关于水体中溴酸盐检测的解决方案!!!

  • 【特稿】生活饮用水新标准7.1起实施 !

    我国最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即将于7月1日实施。这是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进行修订,规定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  我国原有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于1985年出台,2005年建设部又颁布了一个《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也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前执行的标准,检测项目只有35项,其中关于无机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居多,涉及的有机污染物、农药较少,而且其中根本没有检测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标。这与近年来我国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机物大大增加的形势严重不适应。  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增加了71项水质指标,其中,微生物学指标由两项增至6项,增加了对蓝氏贾第虫、隐孢子虫等易引起腹痛等肠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难全部杀死的微生物的检测。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毒理学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2项,增加了对净化水质时产生二氯乙酸等卤代有机物质、存于水中藻类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检测。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加至21项。并且,还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新《标准》适用于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新《标准》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其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且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等。新《标准》还规定,生活饮用水中,有机化合物指标包括绝大多数农药、环境激素、持久性化合物,是评价饮水与健康关系的重点。

  • 【资料】《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培训复习资料

    一、前言GB5749-2006与GB5749-1985相比主要变化:1.水质指标由GB5749-1985的(35)项增加到(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2.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加到6项,增加了大肠埃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3.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4.感观性状指标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5.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二、 标准释义1) GB5749-2006中的非常规指标指的是(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实施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2) GB5749-2006中砷的限值为(0.01)mg/L;镉的限值为(0.005)mg/L;铅的限值为(0.01)mg/L。(3) GB5749-2006中硝酸盐氮的限值为10mg/L,当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mg/L.(4)在微生物指标检测中,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1) 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时,不必检验大肠埃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2) 出厂水中游离氯限值为大于0.05mg/L,小于4mg/L(×)。(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都要符合GB3838要求(×)。 注:地下水呢?三、选择(1) 下列哪些内容属于生活饮用水水质的基本要求(a,b,c )a.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b.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c.水的感观性状良好。e.须经深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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