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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检测公司能跨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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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检测公司能跨省检测相关的资讯

  • 跨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这家公司被严惩!
    日前,鲤城生态环境局查办一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这也是《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发布以来,鲤城区查处的首起“跨省”环境检测公司检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今年4月,鲤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日常排查中发现,广东省某环境检测公司为鲤城一企业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中,存在多批次检测数据高度接近、现场检测照片重复等异常情况。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进行详细排查,发现该公司外采人员采样期间存在采样时间短、采样频次少等问题,存在检测数据弄虚作假嫌疑。鉴于该公司在外地,且案情较为复杂,鲤城生态环境局随即启动大案要案调查机制,充分发挥“局站队合一”优势,整合股室、执法大队和环境监测站等精干力量组成调查专班,奔赴广东调查。期间,调查专班深入该公司调查取证,约谈相关负责人及采样人员,并调阅该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单、仪器设备报表等材料。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对鲤城企业进行验收检测采样时,现场采样人员与原始记录单签名人员不符,检测报告显示采样频次、时间也与实际情况不符。据该环境检测公司采样人员罗某供述,其因回家路途远,为节约时间,便伪造采样原始记录单记录内容和样品交接单,通过电脑软件凭空产生检测数据,伪造数据仪器报表。该行为严重违反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部门的科学决策。鲤城生态环境局当即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已出具的篡改、伪造的检测报告回收作废处理,并没收违法所得6千元,罚款人民币5.125万元,同时禁止该公司三年内参与政府购买环境检测服务或者政府委托项目,禁止相关责任人员三年内从事检测服务活动。去年以来,鲤城生态环境局严厉打击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已查办了2起环境检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下一步,鲤城将持续加大对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可疑线索,将及时深挖彻查,确保环境检测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环境检测业务,守护环境检测数据质量“生命线”。
  •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宁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国控网跨省界水质联合监测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近日,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宁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国控网跨省界水质联合监测。此次联合监测由甘肃省站、宁夏自治区站、平凉市站、固原市站共同进行,监测范围涉及弹筝峡断面和沟圈断面,联合监测严格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开展国控网跨(省、市)界水质联合监测断面比对监测的通知》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要求进行,现场比对监测项目采取“五个同一”(同一监测时间、同一采样地点、同一实验室、同一分析方法、同样的仪器)的方式开展联合监测。 /p p   自2017年起,甘肃省与周边省市的跨界断面联合监测工作每月开展一次,联合监测数据在监测工作结束10天内完成数据交换和比对。断面联合监测工作旨在加强跨(省、市)界水体水质监测工作,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测数据质量,保证跨界水体水质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p
  • 我国首现奥密克戎跨省传播链条,如何应对?
    1月9日,河南省疾控中心实验室病毒全基因组测序结果显示,河南安阳2名病例与天津本土疫情属同一传播链,感染者携带的新冠病毒均为奥密克戎变异株(→详情可戳)。这是在我国本土首次发现的奥密克戎变异株跨省传播。由于突变点数量远超已经发现的所有变种,奥密克戎一经发现便引起高度关注。应对这一新变种,我们需要恐慌吗?应对策略应该有哪些新变化?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席卷全球的新变种自2021年11月24日南非首次向世卫组织报告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以来,该毒株的感染病例急剧增加,其变异高达30多处,世卫组织因此迅速将其列入值得关切的变异株(VOC)。在奥密克戎全基因组序列公布初期,研究人员从它的突变位点中判断,奥密克戎的感染能力将大大增强,可能比先前变异株传播快70倍。例如N501Y突变会使得病毒S蛋白与人体细胞ACEⅡ受体结合力更强,D614G突变能够促进病毒更容易与人体细胞膜融合,这些突变都出现在奥密克戎中。后来的感染数据也不断证实了这一点——从传播范围看,截至1月7日,全球135个国家和地区报告了奥密克戎变异株。而且奥密克戎变异株正在逐渐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主要流行毒株。从感染数量看,2022年新年过后,全球新冠肺炎累计确诊病例突破3亿例,近一周日均新增确诊病例接近190万例,超过上一波疫情高峰的2倍。越来越多人感染,但它并不“温和”。尽管不少研究显示奥密克戎引发重症风险低于先前流行的其他变异株,但世界卫生组织在1月6日仍旧警告:和先前流行的变异株一样,奥密克戎在多个国家造成重症和死亡。现行措施还有效吗?传播力强70倍,引发重症和死亡,这样的奥密克戎近日在我国多地出现,并出现了跨省传播,原来的方法还防得住吗?防控奥密克戎首先要快速发现它。核酸检测是“金标准”,奥密克戎变异株也导致了国际上的部分核酸检测产品失灵。我国现行的核酸检测仍然能高效发现奥密克戎变异株。“奥密克戎变异株的突变位点主要在S蛋白基因上,而我们现在使用的核酸检测靶标是ORF1ab基因和N基因,不在它的突变区域内。”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解释,针对奥密克戎等变异毒株,核酸检测仍然是疫情防控的主要方式和方法。“我国监测体系具备及时发现奥密克戎变异株输入病例的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吴良有介绍,发生疫情后,疫情防控部门充分利用疫情发现之初的黄金24小时,发挥流调和监督队伍的作用,在疫情没有扩散之前,或者感染者还不具备传播能力之前,把密接者、次密接者找到,力争用一个潜伏期左右时间控制住疫情的社区传播,实现动态清零。针对奥密克戎防控,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张文宏表示,在此前德尔塔变异株造成的疫情中,中国的动态清零策略已经被证实4周左右终能应对。中国目前的快速响应与动态清零策略可以应对各种类型的新冠变种。针对奥密克戎有这些变化“对于奥密克戎变异株的防范丝毫不能放松。”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雷正龙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已从多个方面部署和加强奥密克戎变异株防控工作。变化一:在外防输入方面,除了此前执行的闭环管理、人物同防等要求,还加大高风险国家入境物品抽检比例,做好物品表面的预防性消毒。变化二:在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方面,除落实此前的隔离、消毒要求,还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变化三:相关部门加强新型变异株监测,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输入病例、入境物品及相关环境阳性样本开展病毒基因序列测定,如测序结果为奥密克戎等新型变异株,立即报告。变化四:强化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本次天津第一时间开展全员筛查、暂停全市旅行社开展旅游业务活动等举措均是强化疫情的应急处置。疫苗要打第三针
  • 亿元对赌水质 中国首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破题
    尽管浙皖依旧对补偿的考核标准争议不断,尽管新安江水质对赌协议具体金额尚未达成一致,但此举却为全国同类地区跨省联合治理湖库污染,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唯有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才能解决跨省流域生态补偿难题。 (曹一/图)   亿元对赌?   亿元对赌水质?这确实是一个大胆设想。   2012年2月10日,一则浙江、安徽预备一亿对赌新安江水质的报道,让关注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很多人眼前一亮。   据浙江《都市快报》报道,中央财政划拨安徽3亿元,用于新安江治理。3年后,若两省交界处的新安江水质变好了,浙江地方财政再划拨安徽1亿元,若水质变差,安徽划拨浙江1亿元,若水质没有变化,则双方互不补偿。   作为浙江母亲河钱塘江的正源,总长359公里的新安江从安徽黄山休宁山间发源后,其干流的2/3隶属安徽境内,下游则是浙江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也是中国长三角区域的战略备用水源——千岛湖。由于千岛湖入湖水量中有60%以上来自安徽省黄山地区,上游来水水质对千岛湖水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目前,中国已有8个省份出台了流域生态补偿相关规定,但进展缓慢。浙皖两省此举为全国同类地区跨省联合治理湖库污染,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亿元对赌新安江目前还是空头支票。浙皖两省尚未就补偿金额以及补偿方式等内容达成一致。   浙江省环保厅相关人士透露,2011年12月,在财政部、环保部《安徽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的协议(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浙江省提出了这一对赌协议——若水质较基本限值改善,浙江将补偿资金拨付给安徽省,若水质恶化,则安徽省将补偿资金拨付给浙江。   虽然协议尚未最后敲定,但2012年1月5日和2月1日,浙皖两省已两次联合开展新安江跨界断面的水体监测工作。在多年老死不相往来后,杭州淳安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副站长朱淑君,正学着认识自己一省之隔的新同事。   这意味着,中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已开始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千岛湖绝地反击   “试点工作能够走到今天,很不容易。”中国水利水电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委员何少苓回忆说。2005年起,正是她连续3年在人大提出建议,期望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纳入国家层面关注和实施的议程。   浙江省环保厅相关官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近年来,千岛湖水质总体良好,但由于受新安江流域上游安徽省境内来水的影响,千岛湖水质富营养化趋势明显,水环境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千岛湖一度成了上游的天然垃圾场。从1999年开始,每年雨季从上游冲入千岛湖的垃圾均在5万方以上,并逐年增加。2011年仅汛期就打捞湖面垃圾18.4万方。   “汛期来临时,垃圾甚至形成漂浮带,经常要全县动员。”朱淑君说。污染主要来自上游的生活污水、农业面源,而这正是湖泊的富营养化的最大威胁。1998年、1999年,千岛湖湖区连续两年爆发大面积蓝藻。   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污控处处长喻志刚介绍,千岛湖保护问题,浙皖两省十多年前就开始协商,但始终没有满意的解决办法。2001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宋瑞祥就带队现场调研,在杭州首度召开了浙皖两省的协调会。   转机来自何少苓的一次考察。据何少苓回忆,2004年她在新安江考察之际发现,新安江水库水质已变为Ⅲ类,已无法达到功能区划Ⅱ类水的水质目标。   何少苓从安徽坐船,沿江而下,一直到千岛湖水库大坝上岸,一路了解了两省的意见。调研过程中,安徽很有意见,“由于保护新安江流域的水质,上游发展受到了很大限制”。而下游的浙江由于受污染型缺水的影响,正雄心勃勃地研究一个从千岛湖年调水10亿方的规划。   “我们觉得上下游应该有公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上下游应该协调考虑。”何少苓说。2005年3月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上,何少苓等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在新安江流域建立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构架“和谐流域”试点的建议》。   何少苓回忆,当年9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作出答复,答复提及,国家正在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机制,流域的补偿机制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黄山市政府发给南方周末的书面回复中称,2007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等国家有关部委最终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列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试点。   博弈水质标准   建议选择新安江作为先行试点,是因为“它有较好的条件和基础”——新安江流域只涉及到两个省,主要流域范围都在两个地市(黄山和杭州市),关系相对较为简单 同时流域水质总体良好,污染治理难度要更小一些。   之所以进展缓慢,主要源于补偿的考核标准分歧——浙皖两省交界断面水质标准。   浙江省对千岛湖两省交界断面附近的水域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湖泊二类标准,安徽省执行的是河流三类标准。   朱淑君说,以总磷指数为例。依据河流的标准,0.02是一类,0.1是二类,0.2是三类,而湖泊的标准,则分别只有0.01,0.025和0.05。“湖泊的三类0.05在河流评价里就可以成二类。”   2009年8月,环保部制订《新安江流域跨省水环境补偿方案》(第一稿)后,在杭州召开了由浙、皖两省相关地区环保部门参加的协调会。   参与协调会的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会上,浙江方面提出,“必须建立以交接断面水质达标和改善为原则的考核机制,并将其作为生态补偿的依据”。但安徽省代表却予以拒绝,认为“与其要对出境断面水质进行考核,情愿不要补偿资金”。   毗邻江浙的安徽宁可不要生态补偿自有原因。黄山市外宣办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黄山市的人均GDP不到杭州市的三分之一,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只有杭州市的一半。黄山下属的歙县、休宁、祁门3县至今还是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在这样的发展水平下,特别是在与下游地区发展存在巨大落差而且还在拉大的情况下,上游地区干群加快发展、缩小差距的愿望非常强烈。”黄山市政府的书面答复中写道。   协调会一个月后,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章晨赶赴北京与环保部沟通,再度强调浙、皖两省交接断面水质情况,并提出“只有在水质达标,至少在水质改善的基础上,安徽省才能得到补偿资金”。   新安江流域图 (明镜/图)   方案破茧,前途未明   一度陷入停滞的试点工作,被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调研组的一次来访所打破。2010年11月,全国政协张梅颖副主席带领的调研组来浙江调研。调研中,浙江省方面提出的千岛湖全流域保护建议,“几乎全部被采纳”。   调研报告最后得到了多位国家领导人的批示,新安江流域跨区域保护就此提速。2010年11月,财政部、环保部两部门联合下达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机制启动资金5000万元。2011年3月,两部门正式启动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同时安排资金两亿元,专项用于新安江上游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   2011年4月,黄山市成立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局,该保护局局长聂伟平说,安徽方面已成立专业化江面打捞队,沿江建设垃圾中转站或焚烧炉,开始推进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模式。而在浙皖交界的街口镇,五千多只养殖网箱则已被彻底拆除。   尽管如此,对2011年10月财政部、环保部印发的《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实施方案》,浙江省环保厅仍用“极不公平”来形容。   按照现在的补偿计算公式,方案中的虽然以2008年到2011年的3年平均值为基本限值,但水质稳定系数却取值0.85。“这就等于交界断面水质目标,安徽方面可以在近三年平均水质指标基础上恶化17.65%,预留排污空间。”朱淑君说。   “要为黄山未来发展留足空间。”2012年2月3日,黄山市四套班子集体调研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时,黄山市委书记王福宏的发言表明了心迹。   “水质恶化,浙江省还要支出1个亿,我们无法向全省人民交代。”喻志刚说。在他看来,补偿试点后,如果还允许水质继续恶化,如何为探索建立全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供示范?   “但黄山做出的牺牲又何止一个亿?”黄山市政府的一名官员抱怨,为了保护新安江,近三年全市否掉了外来投资项目一百四十多个,投资达130亿元。“无工不富,我们不能发展工业,现在连网箱养殖都拆掉了,我们还要怎么保护?”
  • 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9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d1cbffad-5cb3-4259-b28c-9bf80fdf17f5.jpg" title=" 水利部.jpg" alt=" 水利部.jpg" width=" 600" height=" 191" border=" 0" vspace=" 0" /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p p   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是预防和应对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的有效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相关跨省流域上下游通过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协作,在探索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上还普遍存在协作制度不完善、上下游责任不明确、技术基础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动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p p   一、建立协作制度。跨省流域上下游省级政府应按照自主协商、责任明晰的原则,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建立具有约束力的协作制度,增强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力。上游省级政府要主动与下游沟通协商,可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明确责任落实单位和工作联络员,以及双方在风险研判、事件应对、纠纷处理等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 /p p   二、加强研判预警。针对汛期、枯水期等水污染事件易发期,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要提前组织相关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会商,分析研判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遇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以及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流域跨省断面水质一定时期内多次出现异常情况的,根据需要开展专项会商。相关地区应按照会商结果,提前做好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p p   三、科学拦污控污。流域管理机构、上游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保证防洪安全前提下,统筹水资源调配与保护工作,按照调度方案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跨省河流应急水量调度或临时泄洪排涝,按照闸坝调度权限,上游有调度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提前向下游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同时报告流域管理机构。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确有需要且具备实际条件的,上下游可按程序科学调度,协同做好拦污控污工作。 /p p   四、强化信息通报。上下游应建立跨省流域水污染信息通报制度。上游发生水污染事件或流域水质出现异常,可能造成跨省流域污染的,事发地地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下游相邻地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情况,向本级政府提出向下游同级政府通报的建议,并同时报告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下游流域水质出现异常,可能存在跨省流域污染因素时,下游地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向上游相邻地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情况,并同时报告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上下游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获悉相关信息后,主要负责人应及时互相通报。通报内容应包括事件原因、污染态势和处置应对情况等。 /p p   五、实施联合监测。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接到跨省流域水污染信息通报后,上下游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水环境监测, /span 跟踪核实相关情况。造成跨省流域污染的,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上下游应制定联合应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明确采样断面、时间与频次,统一监测指标与分析方法,及时共享数据信息。 /span /p p   六、协同污染处置。发生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上下游有关地方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行政区域内污染处置负责,并强化应急物资信息共享、资源调配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协作。上游应及时切断污染源,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将污染控制或消除在本行政区域内,为下游处置争取时间、提供便利。下游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最大程度减轻污染损害。上下游有关地方政府要加强沟通,及时准确发布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信息,其中事发地地市级政府应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牵头指导协调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p p   七、做好纠纷调处。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造成损害的,污染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引发跨省级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的,由相关省级政府按照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有关规定,组织采取资金补偿为主的方式协商解决。上游省级政府应拟定补偿方案并主动与下游协商。协商一致的,应签订补偿协议。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报生态环境部协调解决。 /p p   八、落实基础保障。生态环境部建立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省级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并针对跨省流域生态环境风险特点吸纳相关领域专家。各地区要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侧重在跨省流域相关区域布设应急物资储备库。鼓励跨省流域上下游协商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联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环境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建设,提高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实战能力。 /p p   跨省级行政区域河流为界河、相邻地区不存在流域上下游关系的,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水利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20年1月16日 /p p   (此件社会公开) /p p   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p p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月19日印发 /p
  • 温州“蜘蛛侠” 跨省爬78米烟囱 监控废气排放
    p   在环境监测领域,也有“蜘蛛侠”。只不过,他们爬的大多是烟囱。近日,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派出2名“蜘蛛侠”,远赴山东一展身手。这正是: /p p   废气监测蜘蛛侠,常常来把烟囱爬 /p p   跨省行动显身手,保护环境责任大。 /p center img alt=" " src=" http://img01.cztv.com/201711/12/a7be9b6b676a3dca91f5195288254347.jpg" width=" 360" height=" 479" / /center center img alt=" " src=" http://img01.cztv.com/201711/12/c5450df9d9bfdf48e2fa4f5eeb87306e.jpg" width=" 362" height=" 483" / /center p br/ /p p   陈禾逸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从事废气监测,已经爬了13年的烟囱,是此次前往山东的监测人员之一。 /p p   山东的废气监测,为什么要派温州的监测人员去执行?对这个问题,陈禾逸说,这是国家环保部为了强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重点行业达标排放采取的行动,浙江将派出40名环境监测人员参加。他所在的小组被派往山东,时间为一周。 /p p   到了山东后,陈禾逸去了8家企业,爬了11根烟囱,每天工作12小时。按理说,爬烟囱对于他而言,已是驾轻就熟。然而,谈起这次爬烟囱的经历,他还是长舒了一口气。 /p p   原来,温州烟囱的监测平台高度基本在20米左右,但陈禾逸在山东监测的几个烟囱平台的平均高度在40米左右,最高的有78米,“78米相当于二十多层楼高,看下去还是有点慌的,而且这么高,风挺大。” /p p   抬头看着高耸入云的大烟囱,以及窄窄的旋梯,一般人大多会有眩晕的感觉。陈禾逸还要扛着仪器,踩着微微摇晃的旋梯往上爬。随着高度增加,晃动幅度增大。从台阶的缝隙往下看,地面上的汽车和工人变得越来越小。“那天爬了10分钟,爬上78米高的监测平台,往四周一看,有点腾云驾雾的感觉。”陈禾逸说。 /p p   在监测平台,陈禾逸用仪器进行烟气分析,不停记录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监测数据。到了晚上,他还要分析计算监测数据,然后上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往往到了夜里八九点,才结束一天的工作。 /p p   下个月,陈禾逸将继续参加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的废气监测。他说:“这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责任。” /p
  • 化工废料“跨省倾倒”曝出黑色利益链
    十多米外就能闻到刺激性气味,黑色液体从破桶里流出,被污染土壤装填了1700多个编织袋、重达80吨 毒性强且致癌的化工废料,被随意倾倒在河坡上,随时可能导致大面积水体严重污染……   近日发生在安徽两县的危险化工废料倾倒污染事件触目惊心。有毒性、腐蚀性、传染性强的危险废物,按环保法规定应做无害化处理,缘何会被肆意倾倒?   “被污染”突如其来   2011年12月,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旧城镇丰桥村的村民不断闻到刺鼻的味道。“大冷的天,哪儿来的味道呢?”最后,村民终于在废弃的砖窑厂找到了罪魁祸首:一堆不知道装着啥液体的铁桶。   铁桶掩埋的位置附近有水沟,并且连接外田和村庄,平时都用于庄稼灌溉。附近的村民们十分担心地下水受到污染。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在发现铁桶后,很快就向利辛县环保局进行了举报,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到了现场。“我在接到举报的当天赶到了倾倒现场,发现了70多个装有危化品的铁桶,气味刺鼻老远就能闻到。”安徽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副调研员刘严告诉记者。   安徽省环保厅的化验结果显示,这些倾倒的危险化学品里含有二氯苯、苯已铜等,有毒性,如果被人吸入或者接触皮肤对人体会有危害。经测量,仅利辛县境内被污染的土壤重量就达80吨。   在同处亳州市的涡阳县向阳河,环保部门在河边也发现数十个装有危险废物的铁桶,被倾倒出来的黄色化工废料,距河水不足一米,水面上泛着厚厚的白色泡沫。   “利辛县政府和环保部门立刻组织人员对地下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挖掘和清理,连带被污染的土壤也被装进袋子里运走。目前,所有危险废物和被污染土壤已经被装车运往滁州进行无害化处理,环保隐患已经基本消除。”刘严告诉记者。   “这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共有7名涉案人员,目前已经抓获了6名,尚有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逃。”亳州市环保局监察支队支队长韩冰告诉记者。   废料转移农村暴利惊人   利辛县公安局副局长孙亚峰介绍,根据嫌疑人供述,其向利辛、涡阳两县倾倒的废弃物约22吨,这批危险废物由家住江苏大丰市的犯罪嫌疑人卞某与同伙梁某从开发区一家生产化工原料的企业拉出,从企业获得每吨700元的处理费用。随后又以每吨400元的处理价格,将危险废物转给涡阳县在江苏打工的嫌疑人邱某等,由他们来负责运输、填埋。   邱某是安徽涡阳县人,常年从事废品收购。他和卞、梁谈好价格后,利用自己熟悉的便利,专程返回涡阳县,接应这批化工废料。废料被运到涡阳县和利辛县交界处。邱某又找来当地村民,一些化工废料被倾倒在窑厂旁的水沟内。邱某等人因此获利9000多元。例   “这批废料如果在江苏省进行无害化处理,成本花费在10万元以上,但卞某等人支付给邱某的处理费用是9000多元,加上运输费用,总共只有1万多元,两者悬殊极大。”利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刘子亚告诉记者。“化工废料存放、运输、处理等国家有严格规定,必须有国家认可的资质证明。但是,嫌疑人对相关规定置若罔闻,不仅没有合格资质,危废交接极其随意。”   在利辛县此次事件以及2009年的跨省倾倒化工废料等污染事件中,都存在着黑色利益链,操作隐秘,分工细化。据孙亚峰介绍,此类犯罪行为从企业至农村倾倒化工废料的下线之间,经常会有四五个环节,钱款通过银行账户汇款交易,操作隐秘。一些企业明知废料危险性,仍与下线签订危废处理合同。从企业接手废料的二线中间人,有的还拥有一两个自己注册成立的化工废料处理公司,打着无害化处理的幌子,一边骗取国家补贴,一边将本应无害化处理的废料转手给下线。三线中介、四线中介接手危废后,再以更低价格转给外地打工者,把废料运到农村偏远地区。   警方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发现,这样的利益链与化工企业产业群有着密切关系,并且呈现随着化工产业群迁移而转移的趋势。   据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局长黄建树介绍,从全国范围内看,跨界倾倒化工废弃物已成为多发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安徽省环保部门在2009年、2010年、2011年三年内发现近十起跨省倾倒危险废料污染事件,这些化工废料大都名列国家危险废物目录。“一吨危废无害化处理费用至少要在3000元以上,在地下交易中,上线的价格仅仅每吨百元甚至几十元,可谓暴利。”   加大“危废”监管惩处力度   黄建树说,在利辛县危废污染事件利益链上的丰桥村民王某等人,想当然把危废当作普通垃圾随意倾倒,为了个人的蝇头小利,不仅污染了自己世代生存的土壤、水源,还可能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加大在农村地区的环保宣传,增强农民环保意识,是遏制危废肆意倾倒的重要环节。”   “每一起非法倾倒、掩埋危险废料,相当于在当地埋下了一枚‘生态炸弹’。”中国人民大学副研究员黄家亮说,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损害可能在相当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专家分析说,与一些地方不断上马化工项目的速度相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远远不能满足要求。一些无经营资质企业大量存在,非法经营活动猖獗。一些企业唯利是图,无视法律规定,不规范处置危险废物现象屡禁不止。   针对跨界倾倒危废污染事件频发,专家建议,首先应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应特别注意审查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利用、处置去向。其次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如公布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产生、运输和经营企业相关信息,重点企业应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等。第三,建议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专项非法倾倒化工废料检查,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大贯彻固废法等环保法规。对恶意倾倒危废的企业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严厉追究责任。
  • 横店集团下属制药企业跨省倾倒危险废物被罚
    环保部要求各地环保部门以提供监测数据等证据的方式,积极支持污染受害者向人民法院对异地违法排污者提起民事诉讼。   环境保护部(下称环保部)12月22日在其官方网站通报了一起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的处理结果。浙江当地环保局对横店集团旗下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共罚款25万元,几位当事人则被安徽当地法院认定为犯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根据通报,2009年12月3日、7日,位于浙江省东阳市的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两次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邢丙华处置,邢丙华等5人将危险废物装入铁桶,倾倒在安徽亳州市涡阳、利辛两县境内。两县共发现危险废物1047桶。   经监测,桶内含有三乙基胺、甲苯等成分复杂的大量有毒有害污染物,多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危险废物。   事件发生后,经安徽、浙江两省环保部门协商,由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涡阳县、利辛县污染损失及处置费用总计220万元。浙江金华市、东阳市环保局对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共罚款25万元。安徽省涡阳县和利辛县人民法院认定邢丙华等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两年或一年,处罚金1万至2万元。利辛县公安局还对王可山等6人处行政拘留10日。   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网站资料显示,该公司是横店集团成员企业,由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控股,主要从事抗生素类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这家公司还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且通过了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其公司理念为“健康,让生活更完美”。   环保部在通报中指出,污染物异地违法排放是近年来出现的规避环境监管的新型违法排污形式,其性质恶劣、危害极大、隐蔽性强,具有“发现难、取证难、追究难”的特点。   环保部为此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相邻行政区域环保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信息通报制度,并广泛动员公众参与,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 此外,加强责任追究,并以提供监测数据等证据的方式,积极支持污染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异地违法排污者赔偿损失。 备注:横店集团系浙江省首家民营企业集团,已涉足影视、制造业等多个行业,其经营的横店影视城近年来更是声名鹊起。
  • 川渝携手启动全国首个新污染物跨省际联合调查
    11月9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全国首个新污染物跨省际联合调查。今年6月2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在成都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川渝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协议》。该协议约定,川渝将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提升新污染物环境危害筛查和风险评估科技支撑能力;开展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制定川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加强成果应用与信息共享,探索建立长江经济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跨区域环境风险预警制度;强化新污染物环境监督和执法,建立川渝新污染物治理联席会议机制。该协议也是全国第一个跨省域的新污染物治理联防联控机制。《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工作方案》部署了新污染物环境赋存初筛、重点区域环境详查、跨界比对调查、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环境抗生素专项调查等重点任务。通过完成一批川渝重点流域(含饮用水水源地)、重点企业、典型工业园区的环境调查工作,全面筛查川渝两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点,全面提升新污染物环境筛查、评估能力,研究制定川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并细化管控措施,探索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跨省预警等联防联控新模式。《方案》的出台,既是川渝再次共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国家《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有力举措,也是持续深化川渝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的具体体现,更是有效防范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的实际行动。
  • 全国首个!川渝启动新污染物跨省际联合调查
    近日,在生态环境部的指导帮扶下,四川生态环境厅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全国首个新污染物跨省际联合调查。今年6月2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在成都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川渝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协议》。该协议约定,川渝将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提升新污染物环境危害筛查和风险评估科技支撑能力;开展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制定川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加强成果应用与信息共享,探索建立长江经济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跨区域环境风险预警制度;强化新污染物环境监督和执法,建立川渝新污染物治理联席会议机制。该协议也是全国第一个跨省域的新污染物治理联防联控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关于建立川渝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协议》的基础上,《工作方案》具体部署了新污染物环境赋存初筛、重点区域环境详查、跨界比对调查、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环境抗生素专项调查等重点任务,将通过完成一批川渝重点流域(含饮用水水源地)、重点企业、典型工业园区的环境调查工作,全面筛查川渝两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点,全面提升新污染物环境筛查、评估能力,研究制定川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并细化管控措施,探索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跨省预警等联防联控新模式。此《工作方案》的出台既是持续深化川渝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的具体体现,更是有效防范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的实际行动。
  • 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新增VOCs和海域监测
    在315之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正式发布《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与往年相比,今年大气监测将重点关注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水质监测除了常规的地表水监测外,还增加了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大气监测:国家网环境空气臭氧监测量值溯源和传递,依托国家环境监测网臭氧一级校准实验室,对空气自动站运维单位和省级站开展臭氧监测和校准设备的一级校准。开展水质氟化物(第1季度)、土壤中有机氯农药(第2季度)、环境空气中VOCs(第3季度)和土壤重金属(铅)(第4季度)监测能力考核,考核范围为地级以上市级站和省级站。  水质监测: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对广西近岸海域20~30个站位开展比对监测,由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实施。开展比对项目包括水质每期必测项目(同时开展底质和浮游生物比对监测)。  全文如下: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面向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调整改革新局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进一步理顺国家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质量控制工作思路,以持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为目标,根据环保部《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环发[2015]176号)和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开展国家网监测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1、交叉检查  由总站组织省级站和自动站运维单位,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站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交叉检查。原则上每个城市抽查3-4个站点,检查方式包括核查联网数据、现场检查与考核、查阅资料档案及现场比对等。  联系人:米方卓 联系电话:010-84943217  2、飞行检查  重点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以及近年来质量核查工作中提出的需要检查的自动站,开展城市空气自动监测质量飞行检查。  联系人:姚雅伟 联系电话:010-84943173  3、国家网环境空气臭氧监测量值溯源和传递  依托国家环境监测网臭氧一级校准实验室,对空气自动站运维单位和省级站开展臭氧监测和校准设备的一级校准。  联系人:滕 曼 联系电话:010-84943186  4、国家网环境空气颗粒物手工比对滤膜称量  依托国家环境监测网颗粒物称重实验室,统一采购、称量、发放国家网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手工比对采样滤膜。  联系人:张 杨 联系电话:010-84943046  二、水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1、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开展对国控断面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等项目的水质现场抽测,同时针对现场采样、样品保存、运输、交接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内容开展现场检查。  跨省界断面以上下游联合监测的方式,由总站组织上下游两省进行监测。跨省界断面执行外部质量监督,由总站对监测过程进行质量监督与管理。  2、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针对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开展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等项目的比对监测工作,同时针对水站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情况、水站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日常质控措施实施情况和仪器稳定性及数据准确性开展现场检查。  联系人:刘允 联系电话:010-84943095  3、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对广西近岸海域20~30个站位开展比对监测,由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实施。开展比对项目包括水质每期必测项目(同时开展底质和浮游生物比对监测)。  联系人:李俊龙 联系电话:010-84943128  三、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于6-10月份开展土壤监测质量抽查,抽查数量为6-8个省份。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内容包括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土壤样品管理和资料归档等。  联系人:赵晓军 联系电话:010-84943021  四、生态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选择内蒙古、江苏、浙江、湖北、重庆、四川、云南、青海、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现场检查和典型生态区生态监测质量核查 组织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生态监测质量交叉检查。  联系人:董贵华 联系电话:010-84923580  五、城市噪声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省级环境监测站,对6-8个省份的地市级监测站开展噪声抽测工作,每省抽查1-2个城市。抽测工作主要分为现场比对监测、监测数据查阅和仪器管理检查三部分。  联系人:李宪同 联系电话:010-84923563  六、环保系统国家级资质认定与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1、开展黑龙江等20个省级站的资质认定复查(变更)评审。  联系人:冯 丹 联系电话:010-84943273  2、开展湖北等20个省级站监测技术人员和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联系人:柴文轩 联系电话:010-84943268  七、国家网环境监测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  开展水质氟化物(第1季度)、土壤中有机氯农药(第2季度)、环境空气中VOCs(第3季度)和土壤重金属(铅)(第4季度)监测能力考核,考核范围为地级以上市级站和省级站。  联系人:滕 曼 联系电话:010-84943186  八、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模式创新  1、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国家网监测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的宣贯。进一步完善国家网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实验室能力考核、环境空气臭氧量值溯源和传递和颗粒物手工比对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管理体系等。  2、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质控系统应用示范  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质控系统研究与应用示范,实时筛查可疑监测数据,记录异常情况,实现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的在线检查和预警,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核查提供依据。  3、地表水自动监测远程质控技术应用示范  选择京津冀等典型地区,开展国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远程质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对自动站进行远程质控改造,采用远程质控系统对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远程质控,对监测数据质量进行实时监视和分析,为监测质量监督核查提供依据。  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 金域检测医学携手跨国药企,助力创新药赋能精准诊疗
    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第三方医检行业领导者金域医学带着助力创新药赋能精准诊疗一站式解决方案亮相进博会,与武田中国、吉利德科学、阿斯利康等知名跨国药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促进罕见病、肿瘤、感染性疾病等疾病防治、诊疗能力的提高。金域医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表示:“进博会为国内外企业搭建了合作共赢的平台,从2019年开始,金域医学借助进博会的机会,与多个药企达成战略合作,为创新药物的检测、治疗和规范化诊疗贡献了绵薄之力。未来,也希望凭借助力创新药赋能精准诊疗一站式解决方案,凝聚更多力量,一同推动中国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惠及更广大患者。”进博会现场上,国内外药企参会热情空前,全方位展出自家的“看家本领”,多款全球、亚洲新品的“首秀”出现在进博会上。不过,如何更快地将创新成果实现快速落地,赋能临床精准诊疗呢?借助合作共赢的进博会平台,金域医学与多家知名药企纷纷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以发挥各自资源、技术优势,加速成果落地,实现临床精准诊疗。金域医学与武田中国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合力破解罕见病领域难题。武田在全球范围内的核心治疗领域之一是罕见病,已有多款创新药物及治疗方案在国内获批上市。未来三年,双方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搭建、完善行业诊疗规范,探索诊疗创新模式,为患者提供精准可靠的检测技术和药物,进一步推动罕见病诊疗水平的提升。金域医学与吉利德科学合作再升级,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在感染性疾病领域,我国慢性乙型肝炎和慢性丙型肝炎仍存有庞大的存量患者群体,且该疾病难以进行精准诊断和完全得到痊愈,攻克此难题成了双方合作的重中之重。经过四年的合作,双方已为全国31个省市超30万患者提供乙肝、丙肝、艾滋病等检测服务。同时借助本次合作升级,金域医学与吉利德科学将持续深入临床应用、基层诊疗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助感染疾病防治事业的发展。此次进博会,金域医学除了加强交流、建立“合作圈”外,还推出助力创新药赋能精准诊疗一站式解决方案,涵盖创新药即将上市、上市早期推广和中后期推广三大时期,为药企提供对应产品的市场调研、技术验证对比等服务。现阶段,这一方案已帮助40个以上创新药诊断网络下沉,并且吸引着越来越多药企关注与谋求合作,以期强强联合,构建起创新药精准诊疗生态,助力临床精准诊疗,惠及广大患者。
  • 我国加强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
    过去五年,按照纳污红线管理和总量控制要求,我国加强了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积极推进省界水体、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测,加大监督巡测力度,积极拓宽监测领域,为保护长江水资源,维护长江生态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24日召开的全国水文工作会议上,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国将在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实现流域省界监测断面全覆盖 加强流域站网管理与质量控制 严守纳污红线,开展重要水功能区和重点水域的水质监督巡测,为建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服务。   “十一五”期间,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不断加大省界水体的监测力度,在测省界断面从2006年的60个增加到2010年的111个,并逐步增加监测频次。2010年,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组织开展了170个省界(缓冲区)水质监测断面复核工作,全面摸清现有省界(缓冲区)水质监测断面设置情况,为长江片建立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体系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同时,我国加强了长江流域的入河排污口调查监测。围绕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管理要求,“十一五”期间,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以长江干流重要城市江段和跨省河段为重点,组织相关省市开展了长江流域“五市三区”入河排污口调查和长江流域省界缓冲区入河排污口调查 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长江干流主要入河排污口进行监测,2010年共对长江干流近200个重点入河排污口展开了监测。   另外,“十一五”期间,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长江干支流监测断面由2006年的1200多个,增加到2010年约2500个。
  • 环境保护部发布《2017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p   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2017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系统部署了全国环境监测重点任务。 /p p   今年,环境保护部将积极推进环境监测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与实施,强化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建设,进一步明确全国省、市、县环境监测机构属性与职能。积极推进地表水、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 /p p   在深化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方面,将优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规范空气质量监测运行维护,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推动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区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络建设。国家城市站视频和安防监控系统安装联网,逐步实现城市站运行维护在线监督考核。京津冀、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要实现3天精确预报和7天趋势预报,增设区域预报中心,探索建立首席预报员制度。 /p p   在强化水环境质量监测与预警方面,将组织开展地表水国控断面和近岸海域国控点位监测 跨省界、跨市界断面开展上下游联合监测。同时,将出台《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实行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情况“双排名”,定期公布最好、最差的10个城市名单。 /p p   环境保护部将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完善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组织开展例行监测,并实施外部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逐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p p   在加强生态遥感、污染源监测方面,环境保护部将组织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联合财政部通报考核结果。强化环境遥感监测与应用,综合分析和评价不同尺度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此外,环境保护部还将建立环境监测与监管执法快速联动机制。编印水泥、钢铁、纺织等行业自行监测指南。省级环保部门统筹安排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市、县级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测。 /p p   今年,环境保护部将进一步推动环境监测质控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国家-区域-监测/运维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加大例行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推进监测信息共享应用和全国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建成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力度, 加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 /p
  • 海能仪器助力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与环境检测技术报告会成功举行
    5月17日,由山东省理化分析测试协会主办,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协办的&ldquo 山东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与环境检测技术报告会&rdquo 在山东良友富临大酒店成功举办。来自各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的250多位同行齐聚一堂,海能公司金经理代表公司出席会议并做报告,海能k1100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和TANK微波消解仪吸引了众多参会者的关注目光。   会议中,大家围绕当下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以及疾病防治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有关领导与专家总结分析了之前工作,并对未来的努力方向及方法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海能公司金经理从市场的角度出发,围绕海能产品优势特点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和建议,并强调海能会一如既往的用品质与服务为用户提供支撑,为维护人民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卫生尽一份力量。
  • 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并网检测体系基本建成
    4月2日,国家电网公司第二批风电检测分中心授牌仪式在江苏南京举行,江苏、福建、吉林、黑龙江等四家省电科院检测能力经公司评定通过,获得风电检测分中心授牌。这是继今年1月24日国家电网公司首批授牌成立冀北、山东、辽宁、甘肃、宁夏五个风电检测分中心后,加快推进风电并网检测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提高风电并网检测能力,国家电网公司依托国家能源局唯一授权的国家风电技术与检测研究中心,在拥有百万千瓦风电装机的省级电力公司有序推进风电检测分中心建设。目前,风电检测中心及分中心共有30个固定检测机位和19套移动式风电场现场检测设备,可开展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能力、电能质量、功率调节能力和并网性能等多项关键指标检测,已成为世界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电压最高、检测手段最先进的风电检测机构。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的《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并网检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并网检测工作将遵循“三化六统一”原则,即按照统一检测资质、统一费用标准、统一检测内容、统一检测方法、统一评定规则和统一信息发布的工作原则,形成“协同运作、上下贯通、分工负责”的风电并网检测体系,实现风电并网检测管理体系化、方法标准化、工作流程化。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关于支持和服务新能源发展的相关部署,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智能电网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风电并网检测体系建设、规范检测流程,加快推进检测进度。下一步,国家电网公司将细化风电并网检测工作规则,建立健全检测信息发布办法,统筹检测资源,研究制定跨省协作检测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开展风电并网检测,是国家电网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部署,支撑和服务风电发展的重要举措。为风机制造企业和风电开发企业提供严格、标准、细致的检测服务,将有效促进风电技术进步,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对实现风电与电网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岛津环境检测合作实验室正式成立
    2022年8月12日,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与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岛津”)在泉城济南,成功举办了环境检测合作实验室的签约揭牌仪式,旨在继续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共同面向“十四五”环境监测规划,通过生态环境分析测试新技术、新方法构建现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是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权属公司,是具备13个生态环境检测全领域资质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环境检测服务;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鉴别;环保产品检验、环保设备设施性能测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辐射环评、检测及验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技术培训;环境检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及综合分析服务等业务。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外联部主任董亮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晓明,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大勇、副总经理沈浩松、刘庆,副总工刘朋、实验室主任高冠军、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部长胡家祥、市场部全国行业负责人陈志凌、营业部华北大区经理魏雅馨等领导出席了此次签约仪式。会议还特邀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外联部主任董亮观礼。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胡家祥部长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晓明会议开始,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晓明致欢迎词。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胡家祥部长进行致辞,在致辞中提到岛津公司作为世界专业的分析仪器供应商,紧跟国内的环境热点问题,与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保部华南环科所等多家生态环境领域单位建立合作实验室。在大气、水质、土壤和固体废物等各个环境领域,进行了深入的合作研究,并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通过合作实验室的建立,双方将面向“十四五”环境监测规划,探讨生态环境分析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的发展方向,推进构建现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双方将会在大气VOCs检测,水质中抗生素检测和土壤重金属检测等多个领域进行研发合作,为今后环境检测的整体解决方案,展开更多的研究与探索。致辞结束,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大勇与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营业部华北大区经理魏雅馨共同为合作实验室进行了签约。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晓明与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部长胡家祥共同为合作实验室进行了揭牌,宣告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岛津环境检测合作实验室正式成立!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大勇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全国行业负责人陈志凌介绍岛津基本情况。仪式结束后,双方进行了合作会谈与研讨会,主要围绕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关于实验实操培训及环境检测发展前景与方向,直至会议结束。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安徽省一环境检测公司被通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徽省皖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2022年3月16日,舆情信息反映安徽省皖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滥用资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3月18日,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对安徽省皖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相关情况现场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已查实相关违法行为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该公司出具的编号为AHVC-2201013~AHVC-2201080、AHVC-2202057、AHVC-2202103、AHVC-2202149的检测报告,无法提供化学需氧量、氨氮等项目的分析原始记录。   (二)该公司出具的编号为AHVC-2110187的检测报告中,编号为AHVC-211018701的样品离子色谱分析电子数据文件修改时间早于创建时间和分析时间。   (三)该公司出具的编号为AHVC-2106129-1、AHVC-2108121、AHVC-2108124、AHVC-2109006的检测报告中,颗粒物项目检测使用的恒温恒湿称量系统中无相应电子记录。   (四)该公司在用的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数量明显少于其出具的编号为AHVC-2112009的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中2021年12月4日当天采集的低浓度颗粒物样品数量。   (五)2020年10月15日,界首市市场监管局根据2020年阜阳市环保类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整改、暂停出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该公司在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26日被责令整改、应暂停出报告期间,仍擅自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调查,认定该公司存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不具有证明作用。   二、处理结果   因安徽省皖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有关规定,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对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处22.5万元罚款,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润其处4.64万元罚款。   三、有关要求   (一)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要责令该公司收回涉案的全部检测报告,并将该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罚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平台。   (二)各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照通报问题情况,举一反三,切实加强辖区内环境检测机构监管,督促环境检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确保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对涉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要敢于较真碰硬,绝不手软姑息,坚决保持打假高压态势,不断规范环境监测市场。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 为什么只要公布环境监测数据 就会引发热议和质疑?
    为什么只要公布监测数据,就会引发热议和质疑?为什么在同一块土地、同一条流域,监测数据的表述却存在较大差异?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不足,已成当下现实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有效解决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当前存在的包括数据公信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网络监测新格局。笔者认为,以政府主导和部门协同的思维来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一次重大的认识升华。 首先是政府主导。对于各地监测的实际工作来说,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监测方案的制定、监测点位的合理布设等问题上。 一是监测方案的制定。笔者认为,评价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方案应该由市或州人民政府主导制定,市级方案、省级方案依此上收审批权限。这样,既能够把握考核的主动权,也能够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比如,一个县域在一个特定监测时期的生态环境质量要通过固定的监测方案来反映,而这个固定的监测方案不能由县本级来制定,应由上一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对这个县的资源禀赋、工农业生产状况、污染分布等进行综合研判的基础上,设计一个量身定做、完整的监测方案。这个方案应具有权威性和唯一性,只有按这个方案开展监测,当月、当季或当年的评价才合法、有效。 为了提高监测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笔者建议,由政府主导的县或市域监测方案在制定上要坚持早启动、多协商,全面论证、适时发布的原则。要加大技术论证队伍,要几上几下,给下级人民政府表达不同意见的机会。只有通过上下结合,监测方案才能更加全面、符合实际情况。而监测方案一旦确定,就要严格遵循,以保障其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是监测点位的布设。只有明确科学的监测点位,才能从客观上掌握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水系如同检查肾脏,监测大气如同检查肺部等。实际上,对县域、市域乃至省域,需要监测环境质量的水、气、土壤等自然资源的分布是相对稳定的。这些自然资源在限定的监测空间范围内,就如同一个人的五脏六腑。要做全面检查,就应在固定的点位分别采样检测。 目前,我国县、市的监测点位布设基本上能够反映出本区域的总体环境质量状况。而当前亟待解决和完善的问题,就是要在上一级政府的主导下,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组织水利、农业、住建等部门,共同重新审定布点方案。而布点方案一旦确定、公布,就要成为公共的监测资源。无论哪个部门、哪个组织或个人开展环境质量类的监测,都只能在这些点位上采样分析。 笔者认为,监测点位的布设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要采纳各方意见,统筹各方资源,以提高布点的科学性、合理性。监测布点确定后,各部门的能力建设都要向这些点位倾斜,使之成为使用方便的公共工作平台,每个部门都能利用这些平台获取本部门所需要的环境质量信息。 其次是部门协同。各级人民政府要发挥监测方案制定总指挥作用,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监测资源整合起来。 对于部门之间的协作,基层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感受到更多的是无奈。“部门联动往往变成部门不动。”“跨省(市)联合比跨国联合还难。”“部门内高效,部门间失效。”部门内部资源配置良好,但跨部门却难以共享,这一问题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中必须得到根本解决。 同一块土地、同一个流域,污染的真实数据应该只有一个。然而,由于不同部门在布设点位、采样时间、分析方法和评价标准等方面存在不同,监测出来的结果可能差异很大。其实,每个部门的监测工作,都严格执行了各自规定的监测方法和要素,并采取了相应的质控措施,其结果具有真实性。但各自为政的结果是,监测数据零散、片面,无法全面真实地反映污染现状。因此,必须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将各部门的力量集中整合,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多方协同,才能达到最好的监测效果。 笔者认为,部门协同不仅仅体现在一次或两次的工作协同上,而应该体现在更宽泛的领域。 一是理念的协同。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的手段很多,包括任务的统一下达、相同的分析方法等。协同既是思想认识的统一,更是行动上的互补和一致性。要将协同理念贯穿于监测网络建设的自始至终。尤其在监测结果共享方面,要打破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实际上,监测数据只有被使用才能实现其自身价值。如果固步自封一味将监测数据密封起来,没有任何产出,就是监测资源的巨大浪费。对此,笔者建议,应以数据基础较好的部门为牵头单位开发共享平台,各部门都可以上传并获取历史数据,逐步形成全面、实用的大数据库,形成共同的监测数据财富。 二是利益的协同。环境保护本身就是为了社会公益,每个从事环境监测的部门,都是在为环境保护做贡献,都是为了确保人们能够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没人希望环境质量不断下降,不会有人因为监测数据恶劣而欢欣鼓舞。在共同的宗旨和目标之下,对于工作的方式方法的不同,应该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部门间必须密切联合,共同改善我们的生存环境,形成环保统一战线,充满凝聚力和生命力。 三是后方的协同。笔者认为,生态环境监测的部门协同是全方位的,既有业务部门间的技术协同,也涉及人事协同和财务协同。《方案》勾勒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蓝图要靠一支生力军去奋斗,其中包括财力在内的后勤保障也至关重要。 《方案》的出台是众望所归。统一了认识,还要有实践。相信在各级政府的积极主导下,在各部门各司其责、努力协同下,生态环境监测必然会走进一个新时代。作者单位: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来源:中国环境报
  • “落地检”最佳方案 | 百泰克核酸快速检测站,1小时核酸检测圈!
    据统计2021年全国卫生费用支出逾7.55万亿,相比疫情前增加近2万亿,尤其核酸检测逾百亿次,频繁的大规模筛查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更使得检验人员的工作强度和压力倍增。如何在恢复正常经济生活的前提下,有效预防、控制疫情,成为科学防疫的重中之重。核酸检测新要求——“落地检”9月8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当前疫情形势、奥密克戎新变异株特点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会议提到,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快,因此所有防控措施就是要与病毒赛跑,以快制快,把速度作为疫情处置全流程的工作要求。会议还提出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快,因此所有防控措施就是要与病毒赛跑,以快制快,把速度作为疫情处置全流程的工作要求。在全面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的基础上,强化优化了一系列防控政策措施。“快”字当头——又快又好,才是真的快疫情处置中首要关键要素是“早发现”,以快制快狙击病毒已成为防控共识。根据流行病学的观点,防控核心内容即是要发现病毒感染者。短时间内检测发现感染者是在这几次疫情当中的一个重要经验,而后续的流调排查、隔离转运等,只有在检测快的基础上并联推进,才能够同步突出“快”字。“早发现”是核心,不应当以牺牲检测灵敏度为代价。疫情之初,国家就快速检测技术曾发起过紧急技术攻关,技术方案的实现方法多数采用等温扩增与检测一体机设备。例如美国曾宣称的某品牌快速检测产品,能够5min获得阳性结果,15min确认阴性结果,但其等温扩增技术与传统变温PCR技术相比,存在严重假阴性即漏检问题,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对此皆有报道。另一种快速检测方法依托于检测一体机,目前市面上已有多款此类产品,采样管加样、核酸提取,反应体系配置和扩增均在同一设备中完成,该技术优势在于能够减少实验员工作量,但单轮检测速度与人工检测速度相当,所有操作在一个腔体完成,可能会有假阳性问题。另外检测需要P2+或者P3的实验室,才能保证结果的有效性和生物安全,因此检测成本会有提升。以上检测方案若要适配“落地检”要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落地检”方案——(快速核酸检测站)铁路、航空、高速是跨省市人口流动的主要形式,也是造成国内各省疫情的源头。目前无论乘坐高铁、飞机还是汽车,进出站均需要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这是目前防控的普遍共识,但可惜的是,这并不能实时准确的反映出被检测者的健康状况,诚然最严格的防疫是缩短检测间隔时间,并在达到城市第一时间进行检测,拿到检测结果后再安排是否放行或隔离,由此一旦发现病毒携带者,可在其未扩散影响前,直接控制传染源,避免后续繁重的流调、隔离和全民筛查的工作。但这样的极端措施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一则交通枢纽人流量巨大,所有人共处一室采样,等待结果也容易造成聚集性感染。而且现在的检测技术手段,也无法达到随检随出的速度。因此,本次会议提出,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跨省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立即为其提供一次核酸检测服务。各地要科学测算流动人员数量和到达时间等,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车站、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旅客服务区等地设置足够的核酸采样点,配备充足的采检人员,方便跨省流动人员抵达后,第一时间开展检测。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结果纳入健康码,方便群众查询检测结果。所以,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保证检测灵敏度的前提下,大幅提高检测速度,缩短人员从出站到拿到检测结果的时间,在其没有造成大规模影响前,及时控制传染源,避免疫情升级。无锡百泰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疫情之初,便致力于SARS-CoV-2快速核酸筛查项目研发,目前已成功突破变温PCR技术壁垒,推出了快速荧光定量PCR仪,其核心参数升降温速率可高达12℃/s,将传统荧光PCR检测时间从2小时,缩减至20~30分钟,并且提速不是以牺牲检测准确性和灵敏度为代价的,可以达到传统检测方法同等检测能力。实时荧光定量PCR仪(BTK-8)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依托关键核心PCR设备的性能突破,无锡百泰克生物又设计开发了快速核酸检测站,旨在从核酸采样到取得报告在1小时之内完成。快速核酸检测站功能分区包括:信息登记、样本采集、样本提取、PCR体系配制、核酸加样、快速核酸检测、报告打印、试剂存储等。精简核酸检测站各操作区域,优化动线,重新设计区域传递方式,整个检测站占地12㎡,集成式设计,可整体运输搬迁,极大降低了场地建设费用和投入使用周期。检测灵敏度、检测速度——“一个都不能少”检测站核酸提取区配置2台32通量全自动核酸提取仪,搭配磁珠法病毒核酸提取试剂盒,可在9分钟内完成核酸提取。检测区域配备4台10通量快速荧光PCR仪,升降温速度高达12℃/s,可匹配市面主流荧光PCR检测试剂,RT-PCR检测时间可缩短至30分钟内完成,检测灵敏度可达500 copies/mL。从核酸采样到拿到结果,可在1小时内完成,并且随到随采,真正实现报告立等可取。严格分区,保障生物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站以P3实验室为设计模板,样本提取区、核酸加样区、扩增区均内置负压系统及梯度压差,有效防止核酸及扩增产物逆向流通,导致假阳性问题。同时检测人员所在区域及PCR体系配置区域设置正压系统及高效HEPA防护系统,保障生物安全。与此同时,检测站考虑到被采样者的安全,采样区配备了最新防护科技——采样防护仪,联动三项消杀技术(高效HEPA、紫外催化羟基、等离子),采样呼出的气体瞬间被吸附净化,气体瞬时消杀效率高达99.9%。应用前景当前,各地都按照新版防控方案的要求,立足于快速精准做好风险管控,积极应对,几乎每一起疫情都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这也反映出第九版防控方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是行之有效的。百泰克快速核酸检测站与国家抗疫需求要求高度契合,可直接运输至机场、火车站、汽车站,便可投入使用,形成环枢纽1小时核酸检测圈,将流动人口的疫情传播风险,缩小至1小时社交圈,大大降低后期流调的工作量,减少全民筛查的频率,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多方共赢的精准抗疫举措,是经济复苏与严防疫情扩散之间的行之有效的手段。
  • 谨防环境检测“李鬼”公司
    摘要:一些不法经营者在网上往往宣称自己是“室内环境检测中心”、“室内空气检测咨询中心”、“室内环境检测管理中心”等,更有甚者自夸为室内环境检测的“官方机构”。实际却是“李鬼”企业无证招揽检测服务,有不规范企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耍起虚报检测结果等伎俩来推销相关产品和服务,牟取暴利。 谨防环境检测“李鬼”公司   近期,市消保委从消费者投诉中发现,室内环境净化市场上有“李鬼”忽悠消费者。   日前,李先生向市消保委投诉反映,由于担心家中新家具的气味有毒,危害已怀孕的太太及胎儿健康,便从网上找了一家室内环境净化公司来检测家中空气。该公司的检测报告称,李先生家空气中的甲醛超标8倍,苯超标10倍。为了消除隐患,求净心切的李先生在该公司人员的推荐下,花费1280元购买了该公司的一款纳米净化产品。   接诉后,市消保委依法进行了调解,请消费者和家具厂共同找另外一家有资质的室内环境净化机构进行复测。复测结果表明,李先生家的空气指标均正常。经调查发现,李先生原先所请的室内环境净化公司是个无资质的“李鬼”,相关的检测结果也是其捏造的,目的是忽悠李先生购买其经销的产品。   据调查,目前室内环境净化市场鱼龙混杂。一些不法经营者在网上往往宣称自己是“室内环境检测中心”、“室内空气检测咨询中心”、“室内环境检测管理中心”等,更有甚者自夸为室内环境检测的“官方机构”。实际却是“李鬼”企业无证招揽检测服务,有不规范企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耍起虚报检测结果等伎俩来推销相关产品和服务,牟取暴利。   市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辨识室内环境净化机构中的“李鬼”,并为您支招:   一是看资质。消费者找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前,要先看清该机构有无质监部门颁发的相关 《资质认定证书》,并可到质监部门官网(网址:www.shzj.gov.cn)的计量公告通知栏目下进行查证。此外,还要看相关从业人员有无 《上海室内环境净化治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等从业证书,是否持证上岗等。   二是看公信。根据《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应当是独立的第三方,不能从事与其检测项目有关的产品生产、销售等,更不能推销相关后续治理服务。如果某家室内环境检测机构没有做到上述要求,消费者就得留意背后的“猫腻”,避开相关消费陷阱。   三是看收费。目前,根据行业习惯,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对甲醛、苯等的检测收费一般为每个检测数据点收取600-800元不等。如果相关机构收费过高或过低,消费者都要提高警惕。   四是看票证。正规的室内环境检测机构收取费用后,都能出具正规的发票。消费者支付相关检测费用后,不忘索要发票,便于事后维权。
  • 跨界联动,数据共享,青吴嘉三地开展联合水环境监测
    太浦河流经苏浙沪三省市,从东太湖延伸至黄浦江。为共同保障太浦河水环境,近年来,青浦、吴江、嘉善三地建立太浦河水资源保护省际协作机制,按照“统一断面、统一指标、统一时间、统一频率、统一方法”的基本原则,加强示范区重点跨界区域环境监测联动工作,扎实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9月28日上午,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三地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来到太浦河取水口(嘉善)点位开展水环境手工监测。此次监测包含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高锰酸指数等10个常规监测指标,同时对特征因子锑进行统一标准方法监测,此外部分检测项目将由三地实验室进行样品分析,监测数据自采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数据共享。太浦河链接东太湖和黄浦江,横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两区一县,太浦河不仅具备泄洪排涝、交通航运的功能,还承载着嘉善和青浦近千万人口的饮用水的功能,加强太浦河水质保障意义深远。此次三地再次联合监测是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监测联动工作方案》的有效行动,三地环境部门监测部门继续“手牵手”,不断完善多方协同保护机制,持续开展对示范区内重点跨界水体实施联合监测、健全数据共享、联合防控等举措,有效形成示范区水环境监测一张网、一套数据,充分掌握重点跨界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确保水环境质量安全,切实做到从源头出发,让百姓吃上“放心水”;同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一体化的发展导向,围绕存在跨界污染风险环境监测领域、跨区域的骨干河流定期进行联合监测,并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协同推进环境的共防、共治、共保,共同落实跨界水体长效管理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及区域河流综合治理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 “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网将加强监测质量
    关于加强“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质量控制与保证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十多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发展,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初步建成了覆盖各环境要素、技术手段多样的国家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环境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随着国家网覆盖范围的逐步拓广,监测技术手段的不断丰富和全社会环境意识的持续提高,面向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与环境监测的现实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集中表现为监测数据可比性、公信力不高,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面向环境监测全过程、覆盖各技术手段的质量体系尚未建成,涉及环境监测全过程的管理目标尚未实现,控制指标与评价技术体系亟需完善。二是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严重滞后于监测能力的发展,质控工作缺少设备、物质与技术支持,限制了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研究和技术储备不足,面向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还存在监测各领域和各环节研究力度不均衡、质控指标体系不健全、标准样品和质量管理样品体系不完备、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质量控制环节技术研究相对滞后等问题,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缺乏相应的技术理论基础。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环发[2011]112号),在认真总结国家网质量控制与保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国家环境监测网“十二五”质量控制与保证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促进环境监测日常工作规范化   1.以环境监测系统实验室计量认证、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国家网质量监督检查为抓手,有效促进全国各级监测站全程序质量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形成满足各级监测部门工作要求的全程序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转。通过优化考核形式和程序,强化环境监测关键环节和领域的规范与考核。   2.进一步加强对地表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质量管理,促进各有关监测站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工作质量需求的全程序标准作业程序,加强原始记录的管理,为运行考核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对托管站和第三方运营机构的资质管理。   3.鼓励各监测单位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体系,通过具体质量目标的提升,逐步建立可自我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体系。   二、搭建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监控平台,构架自动监测数据“三级审核”机制   实现基于VPN网络的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和监测站与监测总站的直联。以物联网技术为依托,实现总站、省级监测站对辖区内远程监测设备数据的采集、传输和远程质量控制。逐步实现国家网数据“三级”审核机制,建设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评价、预警与决策辅助系统。   三、开展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促进各级监测站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1.持续利用飞行检查的方式,对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单位,实施有效的监测质量管理检查。通过强化外部质量控制和监督手段,确保环境监测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和监测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   2.对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单位开展监测能力考核,“十二五”期间考核污染物类别覆盖地表水地表水、空气监测项目,逐步形成国家网监测单位能力考核及评估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国界、省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并强化联合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   进一步加强国界、省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加强对联合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以跨省界断面联合监测为契机,逐步统一承担联合监测任务的各监测站的分析方法和仪器设备。通过跨国界断面的联合监测,加强国内外的监测分析技术交流。通过建立联合监测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区域监测数据可比和监测技术的共同发展。   五、继续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完善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核查体系   1.持续开展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项目全分析的质量监督。继续开展国控城市噪声、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抽测,有效利用比对监测、现场抽测等方式,加强数据有效性审核,逐步实现城市噪声自动在线监测。   2.继续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监督抽测,全面开展“十二五”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质控样考核和比对抽测,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重点行业特征污染物的比对抽测。认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加强数据有效性审核。注重排污口、采样平台的规范化情况检查,提高污染源监测的基本保证条件。   3.进一步规范污染源监测采样现场操作等关键环节,开展污染源基本信息完整性、符合性和适用标准的审核与核查,升级、完善污染源监测数据库管理系统,严格规范数据审核。   六、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方法、规范落实检查,严格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贯彻   在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内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系列活动(即“大贯标”)。进一步促进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的落实。通过对各级监测站规范、标准落实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专项培训和监测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推动环境监测各项标准和规范,特别是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的贯彻和落实,同时加强不同区域间的互动交流,促进环境监测系统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水平全面、共同发展。   七、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投入,稳步提高监测质量控制基础能力   1.进一步加大国家网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专项资金投入,保障国家网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进一步加强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根据各级监测站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配套相应仪器设备,加强满足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需求的能力建设。   3.促进环境监测实验室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快建设持证上岗考核、计量认证的自动化管理系统平台,实现持证上岗考核和计量认证的在线申报、审核,系统自动生成考核试题、随机派出专家、在线提交考核报告等。有效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八、创新培训工作模式,保障培训质量   1.以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为依托,开展全国环境监测人员技术培训,逐步完善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严格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   2.开展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业务交流研讨,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专业水平,强化质量管理责任感和使命感。   九、加强质量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实现动态管理   1.加强质量管理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充实专家队伍,完善专家队伍技术结构,特别是自动监测领域的技术专家。加快年轻质量管理人才培养,优化专家队伍年龄结构。   2.广泛吸纳环保系统相关单位和全国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构建满足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需求的、引领新时期环境监测领域发展的质量管理技术专家队伍。   十、加紧建设部环保质控重点实验室,提高质量管理技术水平   加紧开展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明确实验室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装备水平,带动全国质量控制技术研究的广泛开展和充分交流,全面促进国家网质量控制技术不断进步。   十一、进一步开展质量管理科研工作,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体系   1.深入研究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控制关键技术,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测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积极建立质量控制指标、规范和评价体系,为质控考核、比对监测等质控考核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使国内的质量控制技术逐步与国际领先水平接轨。   2.加快开展针对国家网各监测技术手段的质控样品研制。通过与有关单位合作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质控样品研发力度,充实质控样品种类,丰富标准样品浓度系列,使质控样品体系逐步满足实验室分析和自动监测各技术手段的日常质控、质控考核、量值溯源等新时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需求。   十二、加紧开展空气自动监测技术研究,构建空气监测量值传递技术体系   研究并建立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的量值溯源、传递与校准体系,重点开展臭氧分析仪等自动监测仪器的量值溯源、传递、校准方法和技术体系研究,深入开展大气采样设备的流速校准方法研究,为建立健全我国空气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技术体系,丰富完善质量控制技术手段提供技术依据。   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组织实施重点工作。
  • 为什么只要公布环境监测数据 就会引发热议和质疑?
    p   为什么只要公布监测数据,就会引发热议和质疑?为什么在同一块土地、同一条流域,监测数据的表述却存在较大差异?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不足,已成当下现实问题。 /p p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有效解决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当前存在的包括数据公信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网络监测新格局。笔者认为,以政府主导和部门协同的思维来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一次重大的认识升华。 /p p   首先是政府主导。对于各地监测的实际工作来说,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监测方案的制定、监测点位的合理布设等问题上。 /p p   一是监测方案的制定。笔者认为,评价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方案应该由市或州人民政府主导制定,市级方案、省级方案依此上收审批权限。这样,既能够把握考核的主动权,也能够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p p   比如,一个县域在一个特定监测时期的生态环境质量要通过固定的监测方案来反映,而这个固定的监测方案不能由县本级来制定,应由上一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对这个县的资源禀赋、工农业生产状况、污染分布等进行综合研判的基础上,设计一个量身定做、完整的监测方案。这个方案应具有权威性和唯一性,只有按这个方案开展监测,当月、当季或当年的评价才合法、有效。 /p p   为了提高监测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笔者建议,由政府主导的县或市域监测方案在制定上要坚持早启动、多协商,全面论证、适时发布的原则。要加大技术论证队伍,要几上几下,给下级人民政府表达不同意见的机会。只有通过上下结合,监测方案才能更加全面、符合实际情况。而监测方案一旦确定,就要严格遵循,以保障其权威性和公信力。 /p p   二是监测点位的布设。只有明确科学的监测点位,才能从客观上掌握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水系如同检查肾脏,监测大气如同检查肺部等。实际上,对县域、市域乃至省域,需要监测环境质量的水、气、土壤等自然资源的分布是相对稳定的。这些自然资源在限定的监测空间范围内,就如同一个人的五脏六腑。要做全面检查,就应在固定的点位分别采样检测。 /p p   目前,我国县、市的监测点位布设基本上能够反映出本区域的总体环境质量状况。而当前亟待解决和完善的问题,就是要在上一级政府的主导下,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组织水利、农业、住建等部门,共同重新审定布点方案。而布点方案一旦确定、公布,就要成为公共的监测资源。无论哪个部门、哪个组织或个人开展环境质量类的监测,都只能在这些点位上采样分析。 /p p   笔者认为,监测点位的布设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要采纳各方意见,统筹各方资源,以提高布点的科学性、合理性。监测布点确定后,各部门的能力建设都要向这些点位倾斜,使之成为使用方便的公共工作平台,每个部门都能利用这些平台获取本部门所需要的环境质量信息。 /p p   其次是部门协同。各级人民政府要发挥监测方案制定总指挥作用,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监测资源整合起来。 /p p   对于部门之间的协作,基层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感受到更多的是无奈。“部门联动往往变成部门不动。”“跨省(市)联合比跨国联合还难。”“部门内高效,部门间失效。”部门内部资源配置良好,但跨部门却难以共享,这一问题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中必须得到根本解决。 /p p   同一块土地、同一个流域,污染的真实数据应该只有一个。然而,由于不同部门在布设点位、采样时间、分析方法和评价标准等方面存在不同,监测出来的结果可能差异很大。其实,每个部门的监测工作,都严格执行了各自规定的监测方法和要素,并采取了相应的质控措施,其结果具有真实性。但各自为政的结果是,监测数据零散、片面,无法全面真实地反映污染现状。因此,必须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将各部门的力量集中整合,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多方协同,才能达到最好的监测效果。 /p p   笔者认为,部门协同不仅仅体现在一次或两次的工作协同上,而应该体现在更宽泛的领域。 /p p   一是理念的协同。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的手段很多,包括任务的统一下达、相同的分析方法等。协同既是思想认识的统一,更是行动上的互补和一致性。要将协同理念贯穿于监测网络建设的自始至终。尤其在监测结果共享方面,要打破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实际上,监测数据只有被使用才能实现其自身价值。如果固步自封一味将监测数据密封起来,没有任何产出,就是监测资源的巨大浪费。对此,笔者建议,应以数据基础较好的部门为牵头单位开发共享平台,各部门都可以上传并获取历史数据,逐步形成全面、实用的大数据库,形成共同的监测数据财富。 /p p   二是利益的协同。环境保护本身就是为了社会公益,每个从事环境监测的部门,都是在为环境保护做贡献,都是为了确保人们能够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没人希望环境质量不断下降,不会有人因为监测数据恶劣而欢欣鼓舞。在共同的宗旨和目标之下,对于工作的方式方法的不同,应该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部门间必须密切联合,共同改善我们的生存环境,形成环保统一战线,充满凝聚力和生命力。 /p p   三是后方的协同。笔者认为,生态环境监测的部门协同是全方位的,既有业务部门间的技术协同,也涉及人事协同和财务协同。《方案》勾勒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蓝图要靠一支生力军去奋斗,其中包括财力在内的后勤保障也至关重要。 /p p   《方案》的出台是众望所归。统一了认识,还要有实践。相信在各级政府的积极主导下,在各部门各司其责、努力协同下,生态环境监测必然会走进一个新时代。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作者单位: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p
  • 被实名举报核酸检测不准!华大基因辟谣:系捏造事实诋毁公司
    央广网北京12月5日消息 (记者 金龙)12月4日,一篇主题为“实名举报华大基因核酸检测不准”的自媒体文章在网络不断传播发酵,一位自称王德明的男子,实名举报华大基因核酸检测不准,并表示自己因举报被殴打致残。当晚,华大基因发布相关声明表示,称王某明造谣、编制、恶意诋毁。受上述消息影响,12月5日早盘,华大基因开盘下挫超5%。截至发稿,华大基因跌4.61%报56.23元,最新市值231.1亿元。华大基因被举报核酸检测不准该“实名举报华大基因核酸检测不准”的文章中提到,举报人王德明自称双一流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曾任“华夏方舟国家基因库”副主任。王德明称,实名举报华大基因核酸检测不准,伪科技真诈骗,谋财害命祸国殃民,华大公司也曾提出以1849万贿赂让其不再举报,被王德明拒绝。文章中称,举报人本人实名举报华大基因核酸检测不准,负一切法律责任。欢迎华大公司迎战,鉴定方式如下方式一:由公证机构随机选取一份样本,让华大基因连续测两次或用其不同型号仪器同时检测,看结果是否一致。方式二:人工合成指定DNA序列,设置特定序列后公证并保密,让其检测。所有过程和结果在法院和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看华大基因检测结果是否准确。该举报文章还附带了任命书、伤残鉴定书、残疾人证等图片。央广网注意到,此次并非“王德明”首次发文举报华大基因。天眼查App显示,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曾因名誉权纠纷起诉王德明及由其任监事的南京昌健誉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该案于2018年7月立案。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德明在网络发布的《华大基因流氓恶霸跨省抓捕合作伙伴,被南京公安局通知下午三点去做笔录》、《揭开华大基因真面目,独孤九剑刺穿华大基因虚伪的一切》、《举报华大基因伪高科技忽悠欺诈涉嫌贿赂官员、大规模套骗国有资产》文章中使用带有诋毁、贬损性质的语言和修辞,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对于原告主张昌健公司与王德明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的相关意见不予采纳。一审法院裁定,被告王德明向原告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1月,王德明因未将500元案件受理费迳付原告华大基因被强制执行。2020年9月,因王德明未履行法院判决的道歉,法院对该案判决结果予以公告。华大基因回应:造谣诋毁12月4日晚,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一篇名为《关于王某明恶意诋毁的严正声明》称,近日,王某明通过社交媒体不断造谣,编制各种视频、文字资料,恶意诋毁华大业务和相关管理人员,对关心华大的朋友造成干扰。声明指出,自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间,王某明在与华大合作期间出现多项严重违约行为,华大依法解除与其合作。此后王某明向华大提出高额无理“索赔”,并从2018年开始通过自媒体多次捏造事实诋毁公司,就此,华大已通过司法诉讼进行维权。2019年8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王某明所属公司向原告华大支付服务费143090元及拖欠的违约金。但被告拒不执行。考虑到其经济情况及其公司破产现状,华大决议不予追讨,但其反而变本加厉扭曲事实、编造谎言,通过个人自媒体持续诋毁华大,对此,华大基因难以理解又深感愤怒。声明称,王某明长期以“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主任”名义发表诋毁华大文章。事实是,“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这一机构属于违规捏造,所谓“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红头文件及两枚公章也均为伪造。该公章已于2018年7月被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依法注销。2020年8月27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公章注销合理性做出终审判决。“此人屡次对华大进行造谣诋毁,毫无底线,侵犯华大名誉权,其微博、微信账号也已经多次被平台永久封禁。就此,华大已通过司法诉讼进行维权。2019年10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终审判决:被告王某明对原告华大的名誉权侵犯成立,要求被告王某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但被告拒不执行,《人民法院报》于2020年9月18日刊登强制执行通告,重申判决结果。”声明表示。对于王某明自称“被暴徒殴打致伤残”一事,华大基因也表示,经核实,2020年10月27日,第十五届国际基因组学大会(ICG-15)在武汉举办期间,王某明在无报名、无邀请情况下,通过非正常手段闯入会场,破坏会议的正常秩序。经会议承办方劝离后,再次潜入会场寻衅滋事。现场与其发生冲突的不是华大员工,此事已经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对于核酸检测质疑,华大基因在生命中强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开发的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盒已经取得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资质认证,核酸检测准确度符合行业标准,临床使用评价积极。股价跌跌不休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以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汪建,由汪建、王俊、杨爽共同持股。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于2017年7月上市,该公司注册资本约4.14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赵立见,由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生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其中华大基因实际控制人为汪建,其直接持有华大基因0.61%股份,汪建还持有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85.3%股权,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则持有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35.94%股权。2017年7月14日,华大基因通过闯关IPO登陆A股市场,成为基因检测第一股。2017年11月14日,上市四个月,华大基因股价从发行价13.64元/股一口气涨至260.59元/股,成为彼时仅次于贵州茅台的第二高价股,股价累计涨幅高达18.21倍,市值突破千亿业绩表现方面,华大基因2017年-2019年营收分别为20.96亿元、25.36亿元、28.00亿元。新冠疫情暴发后,其2020年营收达83.97亿元,同比大增199.86%;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20.90亿元、20.49亿元,同比增长656.43%、825.16%。随着全球疫情得到逐步控制,华大基因业绩有所下滑。2021年,华大基因实现营业收入67.66亿元,同比下降19.42%,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4.62亿元、13.58亿元,同比下降30.08%、33.71%。2022年三季报显示,华大基因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45.14亿元、7.47亿元,同比下降12.38%、47.16%,扣非净利润为6.70亿元,同比下降49.01%。(截图自华大基因三季报)此外,华大基因公告显示,该公司及董事长汪建、副董事长尹烨等曾因财务信息披露不合规,多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警示函、采取监管措施。二级市场上,华大基因经历了先涨后跌的过程。自从2017年11月14日股价登顶后,华大基因股价不断下跌,截至12月5日收盘,华大基因股价为56.23元/股,较2017年高点累计跌幅为78.42%,市值较巅峰时已经蒸发了超800亿元。
  • 必看!关乎疫情期间购药|官宣新冠核酸检测重大调整
    11月19日,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本文重点阐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点击查看: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一、常态化监测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下简称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一)医疗机构就诊人员检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当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和报告意识,尤其关注以下情形。1.加强对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病例的监测,对所有发热患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无发热但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具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或从事风险职业人员(见下述风险职业人群分类)的可疑患者应当及时开展核酸检测。2.对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开展核酸检测。3.对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策略,可同步开展抗原检测,尽早发现疫情。 (二)风险职业人群检测。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如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等)、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如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口岸管理服务人员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根据疫情扩散风险或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密核酸检测频次。 (三)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检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下应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可根据当地防控需要组织开展核酸抽检。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四)社区管理人群检测。1.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2.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开展“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3.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区域算起直至满7天。流入地排查发现后,应立即对外溢人员开展1次核酸检测,后续按要求的频次开展;排查发现外溢情况时,如溢出人员离开高风险区已超过7天,立即完成1次核酸检测后,无需进行居家隔离。4.对低风险区外溢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期间间隔24小时。5. 对涉疫场所暴露人员,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6. 解除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在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7. 其他需要协查人员,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排查或协查发现风险人员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五)购药人员检测。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1次抗原检测。(六)跨区域流动人员检测。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港口等地设置核酸采样点,面向跨省流动人员提供“落地检”服务,引导自驾游人员每到一地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免于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区域核酸检测疫情处置过程中,在流行病学调查基础上,根据疫情发生地区人口规模大小、感染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及传播链是否清晰等因素综合研判,根据风险大小,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检测人群的范围、频次和先后顺序。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开展区域核酸检测。(一)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感染者活动频繁、停留时间长的其他区,可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发生跨区的广泛社区传播疫情时,提级指挥,由省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决定是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二)一般城市。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市的城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城区之外的区域,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三)农村地区。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涉及的自然村、涉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及所在县城,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疫情波及多个乡镇时,基于流调研判,扩大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 全国抽查启动:将选取1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2023年10月至11月中旬将在全国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其中,10家国家级资质认定的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机构将接受抽查,生态环境领域将开展专项整治。那么,1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如何选定?专项整治包括哪些重点?怎样保证监督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督抽查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于2023年10月至11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按照计划,共100家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抽查。其中,包括自然资源检验检测领域5家、生态环境监测领域10家、机动车检验领域10家、水利水质监测领域5家,监督抽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通知》中介绍,此次监督抽查将对存在工作质量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加强监管,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依法查处,其结果向社会公开。记者搜索2022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结果显示2022年监督抽查100家检验检测机构,共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有22家。其中,华南理工大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因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而被责令限期改正。此外,其他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还包括: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等。专项整治:聚焦碳排放数据管理和环境监测领域《通知》提出,八部门将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继续加大对风险隐患大、问题高发频发领域的排查整治力度。在生态环境领域,各地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聚焦碳排放数据管理和环境监测等领域。记者了解到,2022年4月至7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力量开展六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涉及碳核查、食品等六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相比之下,此次“回头看”仍然将碳排放数据管理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广东越启兰律师事务所生态环境合规中心主任卢清彬认为这一安排极具针对性。“10月19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布施行,其中对减排项目以及项目材料、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提出具体要求,足见相关部门对基础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视。通过‘回头看’查办一批碳排放核查典型案例,能够对接下来碳排放交易的有序、合规起到警示的作用。” 卢清彬说。除去紧盯碳排放数据管理,环境监测领域纳入此次“回头看”整治范围也是一大亮点。《通知》规定,各地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联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抽查。近年来,一些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弄虚作假,帮助排污企业蒙混“过关”,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为打击第三方环境监测造假,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司法解释,明确了环境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理规则。《通知》中也规定,若检验检测机构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重大失实等犯罪的,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跨部门、跨地区工作机制《通知》中明确,将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以满足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需要。具体而言,是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整合监管资源,统筹监管政策制定,督促监管责任落实,推动监管信息共享。这样的要求正是基于检验检测行业的自身特点,检验检测行业并非仅市场监管部门管理,依据“谁发证,谁监管,谁发证,谁处罚”的原则,行业相关部门同样负责相应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而同时,检测检验机构由于自身发展情况,业务常分散多地。因此,能否解决跨地区监管的难题直接影响到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效果。《通知》中明确,发现跨省级行政区开展业务的检验检测机构问题线索的,由业务委托地省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资质认定获取地同级相关部门进行查实并反馈检查结果。此外,《通知》中还鼓励京津冀、长三角、中部、西南、西北等已建立省际协同协作机制的地区,探索有效合作方式,实现监管信息互通、监管人员互派、违法线索互联、处罚结果互认。卢清彬认为,现实中由于各地发展情况的差异,特别是执法人员认识上的差别,不同程度上存在条块分割、人为设置市场准入壁垒以及其他地方保护主义的情况。“通过跨区域查处、不同部门协同,能够满足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内循环’的需要。更好地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节约行政资源,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也可以取长补短,大幅提升执法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 国办发文:取消或优化不必要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和认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当前,经济运行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要积极运用改革创新办法,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抓紧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稳步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范围,2022年10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开展清理,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出台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规范工业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涉及的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管理。推行工业产品系族管理,结合开发设计新产品的具体情形,取消或优化不必要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和认证。2022年10月底前,选择部分领域探索开展企业自检自证试点。推动各地区完善工业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系统,建设一批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产品鉴定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相关审批系统与质量监督管理平台互联互通、相关质量技术服务结果通用互认,推动工业产品快速投产上市。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监管,2022年底前,研究制定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规范。(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2022年底前,国务院有关部门逐项制定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省、市、县级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深入推进告知承诺等改革,积极探索“一业一证”改革,推动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在部分地区探索开展审管联动试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深入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关于行政备案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持续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加强招投标全链条监管。2022年10月底前,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和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支持地方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取消各地区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不得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应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督促相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及时清退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全国统一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规范和审查标准,逐步实现内外资一体化服务,有序推动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网上办理。全面清理各地区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等事项办理程序,2022年底前,研究制定企业异地迁移档案移交规则。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研究制定税务、社保等配套政策。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水平,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档案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六)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违规设置罚款项目、擅自提高罚款标准等行为。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清理调整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抓紧制定规范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政策文件,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2022年底前,完成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加强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服务和收费项目一律实行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居民用户和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全面公示非电网直供电价格,严厉整治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对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尽快实现直供到户和“一户一表”。督促商务楼宇管理人等及时公示宽带接入市场领域收费项目,严肃查处限制进场、未经公示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八)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加快健全银行收费监管长效机制,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加强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管理,设定服务价格行为监管红线,加快修订《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等予以合理优惠,适当减免账户管理服务等收费。坚决查处银行未按照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以及在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转嫁成本、强制捆绑搭售保险或理财产品等行为。鼓励证券、基金、担保等机构进一步降低服务收费,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记、清算等费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信息,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或以评比、表彰等名义违规向企业收费。研究制定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规范管理,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在政策制定、行业自治、企业权益维护中的积极作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清理整治情况“回头看”。(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强化口岸、货场、专用线等货运领域收费监管,依法规范船公司、船代公司、货代公司等收费行为。明确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环节的口岸物流作业时限及流程,加快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多式联运改革,推进运输运载工具和相关单证标准化,在确保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推动建立集装箱、托盘等标准化装载器具循环共用体系。2022年11月底前,开展不少于100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减少企业重复投入,持续降低综合运价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十一)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加快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聚焦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积极推行企业开办注销、不动产登记、招工用工等高频事项集成化办理,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构建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明确各类电子证照信息标准,推广和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等应用,推动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异地办理、“跨省通办”。(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优化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防洪、考古等评估流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区域综合评估。探索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更好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分阶段整合各类测量测绘事项,推动统一测绘标准和成果形式,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探索建立部门集中联合办公、手续并联办理机制,依法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对用地、环评等投资审批有关事项,推动地方政府根据职责权限试行承诺制,提高审批效能。2022年10月底前,建立投资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投融资信息对接机制,为重点项目快速落地投产提供综合金融服务。2022年11月底前,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措施。2022年底前,实现各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系统互联、信息共享,提升水、电、气、热接入服务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进一步完善自贸协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助力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规则。拓展“单一窗口”的“通关+物流”、“外贸+金融”功能,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信息查询、出口信用保险办理、跨境结算融资等服务。支持有关地区搭建跨境电商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申报、物流信息跟踪、争端解决等服务。探索解决跨境电商退换货难问题,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工作流程,推动便捷快速通关。2022年底前,在国内主要口岸实现进出口通关业务网上办理。(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外汇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全面推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动非税收入全领域电子收缴、“跨省通缴”,便利市场主体缴费办事。实行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和已发现的误收多缴退税业务自动推送提醒、在线办理。推动出口退税全流程无纸化。进一步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简化退税审核程序,强化退税风险防控,确保留抵退税安全快捷直达纳税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推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行邮税电子缴库服务,2022年11月底前,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清理规范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建立中央和省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鼓励各地区依托现有政务服务系统提供由省级统筹的网上中介超市服务,吸引更多中介机构入驻,坚决整治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环境检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融资担保评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2022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醒目位置设置惠企政策专区,汇集本地区本领域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推动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鼓励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积极推动地方和部门构建惠企政策移动端服务体系,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确保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四、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十七)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加快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积极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2022年底前,编制省、市两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9月7日
  • 天津能谱科技应邀参加河南省首届第三方食品,环境检测设备及耗材对接会
    2019年3月1日,“河南省首届第三方食品,环境检测设备及耗材对接会”在省会郑州顺利举行。本次对接会建立起了河南省代理商、经销商与国内外生产厂家之间的产品交流、商贸合作的桥梁,吸引了诸多仪器生产厂家及行业内精英参会。 能谱科技也积极参与到此次群对接会活动中。会议伊始的专家讲话中,能谱科技受会议组邀请,公司代表辛延斌将公司基本情况和产品介绍为在场的大会参与者做了一次汇报。能谱科技专注于傅里叶红外光谱仪与红外测油仪的整体解决方案。在建立之初,能谱科技研发生产以iCAN9傅立叶红外光谱仪和OIL3000B红外测油仪等系列产品为主。产品线的逐步完善,使能谱科技确定走“全产业链”模式,把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做透、做精、做细。不做一头是营销、一头是技术,中间弱化生产的“哑铃型”企业,能谱科技要做研发、生产、销售三位一体互相支撑的“正三角形企业”。能谱科技团队深知产品和客户的重要性,也深谙合作共赢的道理,正是基于这些,公司才能一步步成长。当然,眼下能谱科技的技术并不能与高端产品比肩,但胜在他们能为客户打造真正适合的系统和设备。能谱科技脚踏实地一步步走来,始终围绕用户需求,立身之本就在于把产品品质做好,把服务做好。随着用户朋友们持续增多,服务领域愈加广泛,更让我们倍感责任之重。躬身前行,持续发力,能谱科技愿用品质与服务为朋友们解决更多问题!
  • 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要点发布 增加重金属和固体废物监测
    近日,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 《2015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此文件主要是为了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而对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安排。与去年的工作安排相比,今年值得关注的两点有:   1、重金属监测:国家网环境监测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中的主要任务为:开展水中氨氮、苯并[a]芘、重金属(铅)及土壤重金属(镉、砷)监测能力考核,考核范围为省级站和地级以上城市站。可以看出,国家对重金属的监测将加强。   2、危险废物监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督性监测的主要任务为:主要根据所选企业的&ldquo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rdquo 附件中的环境监测方案进行抽测,重点选择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和有过超标的项目开展监督性监测。此为新增加的内容,危险废物监测可能会更加重视。   全文如下:   2015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根据环保部《2015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开展针对国家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成员单位的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抽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环保系统国家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与省级监测机构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1、开展上海等32个单位的复查(扩项)评审,其中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将申请首次评审 开展北京等19个单位的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2、试点开展对部分市级监测站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   3、继续开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国家气网空气自动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试点。   联系人:冯丹 联系电话:010-84943273   二、国家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核查   1、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和国家城市环境空气直管站质量管理工作   开展对国家气网第三阶段联网城市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运行情况检查,重点针对环境空气监测数据传输、汇总、发布、审核、复核、入库等环节,在联网发布管理、监测数据在线审核及网络建设等方面开展质量管理监督检查,逐步实现远程质控。   开展对国家城市环境空气直管站的运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联系人:程麟钧 联系电话:010-84943188   2、飞行检查   对国家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开展监测质量飞行检查。范围包括京津冀重点区域的自动站以及近年来质量核查工作中提出的需要检查的自动站,主要内容包括:   (1)颗粒物(PM10、PM2.5)现场比对   (2)颗粒物采样流量检查   (3)其他气态污染物(SO2、NO2、CO)准确性考核   (4)自动监测数据传输准确性检查   (5)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管理情况检查   注:待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体系构建完成后,同时开展臭氧自动监测质量核查。   联系人:姚雅伟 联系电话:010-84943173   三、国家网环境监测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   开展水中氨氮、苯并[a]芘、重金属(铅)及土壤重金属(镉、砷)监测能力考核,考核范围为省级站和地级以上城市站。   联系人:吴晓凤 联系电话:010-84943038   四、各环境要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核查   1、重点流域国控断面水质抽测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比对监测   (1)开展对国控断面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等项目的水质现场抽测,同时针对现场采样、样品保存、运输、交接以及   QA/QC等内容开展现场检查。   (2)针对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开展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项目的比对监测工作,同时针对水站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情况、水站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日常质控措施实施情况和仪器稳定性及数据准确性开展现场检查。   联系人:刘允 联系电话:010-84943095   2、国界河流(湖泊)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监督性监测   (1)根据已开展联合监测的国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结果,选取不多于3个断面,从规定的水质监测项目中重点选择超标次数较多、比对监测结果差异较大等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开展现场比对监测。   (2)根据各地方站能力及水源地的水质状况,选取不多于3个重点城市的饮用水水源地,针对实际监测中存在问题较多、超标次数较多的项目开展比对监测。   联系人:薛荔栋 联系电话:010-84943111   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督性监测   主要根据所选企业的&ldquo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rdquo 附件中的环境监测方案进行抽测,重点选择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和有过超标的项目开展监督性监测。   联系人:薛荔栋 联系电话:010-84943111   4、土壤采样和样品实验室测试质控抽查   2015年6-10月份开展土壤监测质量抽查。由总站组织,省级环境监测站参加,地市级监测站做好开展现场抽查和实验室抽检的各项   准备,抽查数量为3-6个省份,每省抽查2个地级市监测站。   联系人:赵晓军 联系电话:010-84923634   5、生态监测质量检查   选择吉林、湖南、安徽、云南、浙江、江苏、海南、宁夏典型生态区进行野外核查进行核查,记录典型生境类型、外来物种入侵、生态灾害点等 组织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生态监测质量交叉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据上报及时性、完整性、影像数据质量检查和矢量图层检查等 选择全国5-6个省份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遥感解译几何纠正、室内解译、数据提取等基本流程和操作、历史生态数据存储和生态监测硬件能力满足工作情况、地面监测数据填写、数据存储、报告内容及工作进度等。   联系人:董贵华 联系电话:010-84923580   6、城市噪声监督性监测   根据各省市历年上报数据质量及总站近几年现场抽测情况,选定北京、天津、鹰潭、吴忠、开封、佳木斯和宁波开展现场抽测比对。   监督性抽测主要分为现场比对监测、监测数据查阅和仪器管理检查三部分。   联系人:魏峻山 联系电话:010-84929743   五、国控重点污染源专项监测质量抽查   1、监测总站每年度制订质量保证工作方案(另文发),根据上年度全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情况和各地区数据上报情况,确定抽查地区   和抽查内容,开展跨省区的质量核查和质控抽测,对承担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省、市级环境监测站的监测能力、污染源监测全过程的质控措施及现场监测情况进行检查。   2、各省级环境监测站制定对辖区内各市级站的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工作方案,通过检查各市级站污染源监测全过程的监测档案资料、同步比对监测、飞行监测,对辖区各市级站的污染源监测开展全方位的质量监督。   3、各市级站应严格按照方法标准、技术规范、排放标准等的要求开展监测,监测全过程严格实施相关技术标准中要求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保证监测结果真实可靠。   联系人:李莉娜 联系电话:010-849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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