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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计量器具有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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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享】计量器具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一、许可项目名称: 计量器具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二、许可依据:1、《计量法》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2、《计量法》第十六条:进口的计量器具,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三、许可条件: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检定合格。四、实施机关:(1)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或个人,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2)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将其登记造册,报所在地县级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3)销售进口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海关验放后,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

  • 律师诉移动流量信息未公开 缺乏计量器具检定规程是难点

    律师诉移动流量信息未公开 难点:缺乏计量器具检定规程  一方面是消费者要求移动公司公开上网流量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一方面是相关人士表示,在手机流量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检定规程。消费者维权难在缺乏相关规程  11月25日,长沙律师刘明一纸诉状又一次把中国移动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移动)告上法庭。  2013年,刘明因质疑运营商的流量月底清零政策,状告长沙移动,当时引起舆论热议。  而这一次,引起刘明质疑的则是运营商对流量的计量方式。刘明表示,自今年10月运营商执行流量月底不清零政策后,自己手机的流量消耗异乎寻常的快,而很多网友也反映有类似情况。因此,他将长沙移动起诉至法院,要求相关信息公开。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刘明认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移动公司对社会公用的流量计量计费器具、电话计时计费器具应当依法进行强制检定,他有权利要求移动公司提供其检定的合格证明,并要求移动公司向其提供今年10月手机上网流量消费路径、用量和内容详单。  “我绝对不会和运营商调解,因为这是关于权利争取的问题。”刘明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 最新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在哪里可以查到?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最新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在哪里可以查到[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计量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1-29[/back][/color]请登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文公开系统查询。网址:http://jjg.spc.org.cn

  • 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校验与标定

    一、[b]检定,校准,校验与标定的适用原则[/b][color=#595959] 计量产品在使用维护过程中,需要开展检定,校准,校验或标定工作,但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和适用的基本原则。[/color][b][color=#595959](一) 检定[/color][/b][color=#595959] 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需要送检检定。一般判断计量仪器仪表是不是应该检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color][color=#595959](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内的仪器设备 [/color][color=#595959](2) 计量器具使用的领域是:贸易计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color][b][color=#595959](二) 校准[/color][/b][color=#595959] 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外,但有JJG 或JJF 要求的工作计量器具,需要送检校准。企业具备计量标准器具与校准方法的,可以进行自行校准。[/color][b][color=#595959](三) 校验[/color][/b][color=#595959] 无JJG或JJF要求的工作计量器具,企业可自行校验。[/color][b][color=#595959](四) 标定[/color][/b][color=#595959] 标定,是使用标准的计量仪器对所使用计量器具的准确度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color][color=#595959] 如某企业的一台专用电子衡器,用来专门衡量“替代砝码”。“替代砝码”又去校验生产工艺用电子秤。这台专用电子衡器则属企业内部的计量标准器,这台电子衡器就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标定”:采用M级标准砝码对电子衡器进行检测调试,使之符合标准。[/color][b]二、检定,校准,校验与标定的基本含义[color=#595959](一) 检定[/color][/b][color=#595959] 检定,是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color][color=#595959] JJF1001对计量检定的定义: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color][b][color=#595959](二) 校准[/color][/b][color=#595959] 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示值,分别采用准确度较高的经检定合格的标准设备和被测量设备对相同的被测量物进行测试,得到被测量设备相对标准设备误差的一组操作,从而得到被测量设备的示值数据的修正值。[/color][color=#595959] JJF1001对校准的定义: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时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的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color][b][color=#595959](三) 校验[/color][/b][color=#595959] 校验,是在没有检定或校准规程时,企业自行编制自校规程或规范,对被测量设备进行测试校准。[/color][color=#595959] 校验,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较低的计量仪器,以及试验的硬件或软件。[/color][color=#595959] 在JJF1001和ISO等国际标准中,均没有“校验”这一术语的定义,但由于检定和校准均有局限性,在它们之外,国内、外实际上都存在“校验”这种方式,“校验”一词也被广泛应用。[/color][b][color=#595959](四) 标定[/color][/b][color=#595959] 在科学测量中,标定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color][color=#595959] 标定,是使用标准的计量仪器对所使用仪器的准确度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color][color=#595959] 标定的主要作用是:[/color][color=#595959](1) 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输入—输出关系,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分度值 [/color][color=#595959](2) 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静态特性指标 [/color][color=#595959](3) 消除系统误差,改善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正确度。[/color][color=#595959][b](五) 上述定义中,检定和校准的定义是明确的。但“标定”和“校验”则属于非规范性名称,应尽量避免使用。[/b][/color][color=#595959] JJF1001 中没有“标定”和“校验”的描述。[/color][color=#595959] 人们对“标定”和“校验”的基本理解是:[/color][color=#595959](1)“标定”就是给被标定的器具“赋值”,而赋值是“校准”的核心,因此可用“校准”来规范“标定” 所以“标定”也是一种“校准”活动。[/color][color=#595959](2)“校验”则是“校”和“验”,“校”既是校对、校准,“验”是“验明正身”,验证其是否满足规定或使用要求。校验与检验相类似,“校”+“验”与“检”+“验”意思相通,和“计量”(指检定/ 校准)、“测量”区别差不多,只不过“检验”和“测量”是针对产品,“校验”和“计量”是针对测量设备。[/color][b]三、检定与校准的不同区别[color=#595959](一) 检定、校准、校验、标定是计量器具的测量过程[/color][/b][color=#595959](1) 检定、校准、校验,是按周期进行的静态计量过程。[/color][color=#595959](2) 标定,是测量时对测试设备的准确度进行复核,并及时对误差进行消除的动态过程 [/color][b][color=#595959](二) 检定与校准的区别[/color][/b][color=#595959] 检定和校准,是量值溯源的最主要的两个手段。但检定和校准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color][color=#595959] 它们的区别是:目的不同,对象不同,性质不同,依据不同,方式不同,周期不同,项目内容不同,结论不同,法律效力不同,及计量器具在企业的管理分类也不同。[/color][color=#595959]检定与校准之间的不同区别如表1 所示。[/color][align=center][b][color=#595959]表1[/color][/b][/align][table][tr][td=1,1,25][b][color=#595959]序号[/color][/b][/td][td=1,1,25][b][color=#595959]项目[/color][/b][/td][td=1,1,214][b][color=#595959]检定[/color][/b][/td][td=1,1,198][b][color=#595959]校准[/color][/b][/td][/tr][tr][td=1,1,25][color=#595959]1[/color][/td][td=1,1,25][color=#595959]目的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的目的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 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 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 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 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color][/td][td=1,1,204][color=#595959]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 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的 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 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 按校 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 校准, 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 关计量特性外, 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 值和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2[/color][/td][td=1,1,25][color=#595959]对象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 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 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 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 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检定对象主要为三大类计量器具: A、计量基准(包括国际基准和国家基准)。 国际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 所有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 国家基准:“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在国内作为有关量的 所有其它计量标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 B、计量标准 标准定义:“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 多个已知量值, 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它计量器具的实 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例如:1kg 质量标准, 25kg 标准砝码, 标准量块,100Ω 标准电阻等, 都是计量标 准。) C、中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 细目录规定:“凡用于贸易计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 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以上三大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校准范围。[/color][/td][td=1,1,203][color=#595959]校准的对象是: 属于强制检定之外的测量装 置。 在我国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主要是指在 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 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及其 它检测等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3[/color][/td][td=1,1,25][color=#595959]性质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其中,检 定规程,检定周期等全部都要按法定要求进行。[/color][/td][td=1,1,201][color=#595959]校准不具有强制性, 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 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 要,是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 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 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自行规定 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4[/color][/td][td=1,1,25][color=#595959]依据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 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计量检定规程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 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 做出规定。 计量检定规程,可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行业计量检定 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 计量检定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由经批准授权的计量部 门制定,企业组织无权制定。[/color][/td][td=1,1,204][color=#595959]校准的主要依据是: 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 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计量检定规程》的 要求。 在《校准规范》中,组织可自行规定校准程序、 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的要求。 《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 件。[/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5[/color][/td][td=1,1,25][color=#595959]方式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的方式: 必须到具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计 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color][/td][td=1,1,199][color=#595959]校准的方式是采用组织内部校准、外部校 准或内校与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组织进行内部校准,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 1、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 2、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校准人员, 3、至少具备高于同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 具。标准器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 备使用时误差的1/3-1/10; 4、对校准记录、校准标识等进行规定。[/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6[/color][/td][td=1,1,25][color=#595959]周期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周期,必须按《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 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color][/td][td=1,1,199][color=#595959]校准周期, 由组织根据使用的计量器具的 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或不定 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7[/color][/td][td=1,1,25][color=#595959]项目内容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的内容和项目,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除了包括校 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 如计量器具的检定内容还包括计量器具的技术条件、检定 条件、检定项目、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的处理等。[/color][/td][td=1,1,199][color=#595959]校准的内容和项目, 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 示值误差,以保量值准确。 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 确定。[/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8[/color][/td][td=1,1,25][color=#595959]结论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必须依据《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 测量装置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 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 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 格。 检定的结果给出《检定合格证书》[/color][/td][td=1,1,199][color=#595959]校准的结论, 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 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 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给出《校准证书》 或《校准报告》。[/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9[/color][/td][td=1,1,25][color=#595959]法律效力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 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 件。[/color][/td][td=1,1,199][color=#595959]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 准证书》或《校准报告》只是标明量值误差, 属于一种技术文件。[/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10[/color][/td][td=1,1,25][color=#595959]企业管理 分类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企业工作计量器具, 目前大多采用ABC 分类管理的方法。 ABC 管理法应用于计量检测设备的等级划分。 “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在企业ABC 管理法应用中,属A 级管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等属 强制检定管理范围的计量检测设备及企业内部用于量值传 递的计量标准器等“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必须是A 级计 量检测设备的范围。[/color][/td][td=1,1,199][color=#595959]“校准”范围的计量器具,在企业ABC 管理 法应用中, 一般都是B 级或C 级计量检测 设备的范围。 1、如在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能源管理中 对计量数据有较高准确度要求, 但平时拆 装不便, 实行周期检定又有困难的计量检 测设备,划入B 级计量检测设备的范围; 2、如在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能源管理对 计量数据无准确度要求的指示用计量检测 设备,则划入C 级计量检测设备的范围。[/color][/td][/tr][/table][b]四、企业计量器具的区别管理[/b][color=#595959] 计量器具生产制造与使用单位,一般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工作用计量器具。企业的计量器具区分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对“强检”与“非强检”的计量器具需区别进行检定,校准,校验或标定的维护管理。[/color][b][color=#595959](一) 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color][/b][color=#595959](1) 企业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当进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使用。[/color][color=#595959](2) 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指除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color][color=#595959]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color][color=#595959](3)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color][b][color=#595959](二)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理解[/color][/b][color=#59595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中,明确规定有61 种计量器具列入强制检定范围。但《明细目录》第二款强调,“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color][color=#595959](2) 这就是要求列入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对于虽然列入61 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制检定范围。[/color][b][color=#595959](三) 企业工作计量器具,普遍实行ABC分类管理。[/color][/b][color=#595959] ABC管理法应用于计量检测设备的等级划分。[/color][color=#595959] “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在企业ABC管理法应用中,属A级管理。“校准”范围的计量器具,在企业ABC管理法应用中,一般都是B级或C级计量检测设备的范围。[/color][b]五、结束语[/b][color=#595959] 计量器具测量装置,是集法制性、技术性、工具性一体的为社会人们服务的测量工具。计量器具测量装置的生产制造过程与使用维护过程中,需要“检定、校准、校验或标定”操作与管理。[/color][color=#595959] 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是量值溯源的最主要的两个手段。但检定和校准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它们的区别是:目的不同,对象不同,性质不同,依据不同,方式不同,周期不同,项目内容不同,结论不同,法律效力也不同及计量器具在企业的管理分类也不同。[/color][color=#595959] 计量器具生产制造与使用单位,一般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工作用计量器具。企业管理者应对在线计量器具进行分门别类清理,正确了解和理解“检定、校准、校验或标定”的不同含义和区别。[/color][color=#595959] 企业可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分别分类的管理方式,以为企业节省费用,降低生产成本。[/color][align=right][color=#595959]作者:罗伏隆[/color][/align]

  • 如何确定计量器具检定周期?

    在我们日常的计量检测工作中,经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确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而客户也常常就我们给出的检定周期或校准有效期提出疑义,要求给予调整。对此,我们又如何做好解释?为了科学、公正地确定计量检定周期,对客户提出合理的建议校准日期,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范与论述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周期。 一、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是我们确定检定周期的总原则 JJF1139-2005技术规范是参照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公布的国际文件OIML D10:1984《检测实验室中使用的测量设备复校间隔的确定原则》与美国国家标准实验室大会组织出版社的NCSLRP-1:1999《校准间隔的确认与调整》制定的。该规范规定了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规范提出了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制定或修订计量器具检定规程时,应根据所适用计量器具的本身特征、计量器具的性能要求以及计量器具使用情况来确定其检定周期;二是确定计量器具检定同期时,首先应明确所适用计量器具的测量可靠性目标R(一般计量器具的测量可靠性目标R≥90%);三是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的确定应恰当地选用反应法或最大似然估计法中某一种或某几种合适的方法进行分析测算。在这三个原则中,我们可明确:①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确定是在保证一定的测量可靠性目标前提下,由计量器具本身的性能、特征,使用状况决定的;②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提出的检定周期就是在这三个原则前提下得出的;③这个周期是通过一定的科学测算而来的。 二、JJF1139-2005规范中提出的周期测算方法是编制规程或或调整周期时可以应用的方法 在JJF1139-2005规范中,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提出了反应法和最大似然估计法两种方法。而反应法又主要有“固定阶梯调整法”、“增量反应调整法”与“间隔测试法”三种方法;最大似然估计法又有三种具体的计算法:经典法、二项式法与更新时间法。 三、质技监局量发182号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作出了相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的管理,规范调整强制检定周期的行为,保证强制检定工作科学、公正、有效,在2000年10发布了《关于加强调整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中,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作了四点规定: 1、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检定周期,普遍适用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要严格执行,一般情况不需要进行调整。 2、凡连续两个检定周期检定合格率低于95%(计量器具主要计量性能指标)或某台(件)计量器具连续两个检定周期主要计量性能指标不合格的,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可以根据相关的规程,结合实际使用情况适当缩短其检定周期,但缩短后的检定周期不得低于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的50%;缩短检定周期的工作计量器具,若连续两个检定周期检定合格率在97%以上(含97%)或三次检定合格,应当恢复执行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 3、在调整强制检定周期前,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必须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调整检定周期的申请方案,报送检定原始记录及数据统计分析表等资料的复印件,经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调整强制检定周期。 4、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工作的监督,严格审核调整强制检定周期的申请方案,必要时可聘请技术专家评议。对任意或未经批准备案调整强制检定周期的,要及时纠正,严重的要撤消对该项目进行强制检定的授权。 上述四点规定,十分明确规定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计量检定工作中如何确定检定时间间隔的原则与方法。 四、结论 根据以上所述,在我们的计量检测实际中,应该如何确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周期(即时间间隔)就比较明确了,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①.计量器

  • 【原创大赛】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界定

    自2017年4月1日以来,国家实行对强检计量器具免费检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计量器具的特殊性,如:使用地点、实际用途等不确定、不固定,对强检计量器具的界定较为困难,不易甄别,经常造成检定机构与使用者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这里仅对不宜界定的计量器具如何进行界定给出一些建议,以供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b]一、计量标准[/b]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与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主标准,具备检定规程的属于强检计量器具(不具备检定规程,通过校准溯源的参照强检计量器具管理)。主标准即使不在《强制检定目录》内,仍然属于强检计量器具。[b](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b]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建的,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并对社会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论属于该地区的最高计量标准还是次级标准,其住标准器均属于强制检定。[b](2)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b]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是用于同意本部门或本单位量值的最高计量标准,只有最高计量标准的主标准器属于强制检定。次级标准不属于强制检定。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确定的最高标准和次级标准的依据是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确定时仅考虑准确度等级,而不考虑测量范围。例如:某企业建立有E2等级砝码组标准装置,测量范围1mg-500g用于检定电子天平,同时建立有M1等级砝码组标准装置,测量范围0.1g-20kg,用于检定电子秤。虽然M1等级砝码组标准装置的测量范围远大于E2等级砝码组标准装置,E2等级砝码组标准装置不能覆盖M1等级砝码组标准装置,但M1等级砝码组标准装置仍属于次级标准,其作为主标准器的砝码不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b]二、工作计量器具[/b]工作计量器具首先必须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范围内计量器具,同时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定是四个方面,而不是机构。部分检定机构偷换概念将方面解释为机构,拒绝执行强制检定任务。例如:对药品检测机构的应属于医疗卫生方面的强检计量器具,解释为首先必须是医疗卫生机构(医院、疾控中心等),使用的计量器具才属于医疗卫生方面的强检计量器具;将生产企业用于监控污水排放的属于环境监测的强检计量器具,解释为必须是环境监测机构(环保检测站、水环境监测中心等)使用的用于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才属于强检计量器具。这都是偷换概念、不履职的行为。在此特给出一些建议:[b](1)贸易结算[/b]a)用于商品直接销售、计价的秤、天平、水表、燃气表、热量表、流量计、加油机、加气机、尺等;b)用于对商品销售产生直接影响的,用于测定物质含量确定产品品质并影响定价的的分光光度计、酸度计、谷物水分测定仪、糖量计、密度计等,通过测量温度推算液体密度进行销售的温度计等;c)用于定量包装,并按标称含量销售的秤、天平、灌装机、分装秤等;d)用于生产环节检验产品包装量是否合格的自动检重秤;e)用于标准、核查秤、天平使用的砝码。[b](2)安全防护[/b] a)用于承压容器主体的压力表; b)用于腐蚀性或有毒、有害气体压力检测的压力表; c)用于对安全防护设备进行检测的重锤(专用砝码)。[b] (3) 医疗卫生[/b]a)强检目录中明确用于诊断、治疗、监控的设备。如:血压计、心电图机、眼压计、屈光度计、医用三源等;b)用于医疗机构临床化验的天平、酸度计、分光光度计等;c)医疗机构诊疗过程中的辅助设备,如高压氧仓、氧气瓶上用的氧气表;c)部分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强检目录中计量器具衍生出的计量器具。如: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属于氧气表和流量计组合而成的计量器具;心电监护仪由于具备诊断功能(可作为心电图机使用),应按心电图机确定为强检计量器具。对医疗机构使用计量器具切忌完全按照《强制检定目录》的名称界定,而是要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用途界定。d)用于食品、医药行业用于产品质量控制的计量器具。[b](4)环境检测[/b]a)环境监测机构用于对环境检测、检测使用的计量器具;b)生产企业用于对生产环境进行监控的计量器具;c)生产企业用于对排污,如:废水、废弃排放进行检测、监测的计量器具。 以上仅是对如何界定强检计量器具的一些认识与建议,供大家参考。

  • 【讨论】企业计量器具的自检定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进行了公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6号)内容如下: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国办发[1998]84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检定对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指除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以外的其他标准计量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 ◆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 ◆ 企业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当进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作用。 特此公告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印)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 检定计量器具可以由企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检定方式可以是在本单位自检定或送检。自检定必须符合检定的要求:1.开展检定的项目必须建标;2.检定使用的标准器必须有检定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检定人员必须有相应项目的检定员证。检定是具备检定资格的人员对计量器具用合格的标准器具,按照检定规程对计量器具进行测量准确度的检定.校准是在使用过程中对在用计量器具的测量准确度进行校正,如调零位等.企业自行检定后贴准用证比较合适,这样可以与强制检定的合格证相区分.祝好![em09504]

  • 【转帖】计量器具的标志管理

    1、企业内工作计量器具按国家、地方和部门检定规程检定合格的,采用绿色合格证标记。2、对没有计量检定规程,但按有关规定进行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采用准用标记。3、对停用的计量器具,采用红色停用证标记。4、对封存的计量器具,采用封存标记。5、对报废的计量器具,采用报废标记。6、所有标记应注明计量器具编号,有效期或停用日期。

  • 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的确定原则

    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的确定原则

    [align=center][b][size=16px]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的确定原则[/size][/b][/align][size=15px][color=var(--weui-FG-2)]关注→_→[/color][/size] [size=15px]海纳计量[/size] [size=15px][color=var(--weui-FG-2)]2023-02-26 00:01[/color][/size]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发表于江苏[/color][/size][size=15px] [/size][size=15px][color=#333333]计量器具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检定周期是按规定程序,对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检定的时间间隔。[/color][/size][size=16px][color=#333333] 机动车检验机构每年都要制定周期检定计划,为什么要确定“一年”或者“6个月”呢?依据的是检定规程的规定,那么检验周期是如何确定的呢?[/color][/size][size=16px][color=#333333] 检定周期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证计量器具在规定时间段内准确、可靠。《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的确定原则和方法》(JJF 1139—2005)中规定了检定周期的确定原则:[/color][/size][b][size=16px][color=#333333]确定原则一[/color][/size][/b][size=16px][color=#333333][/color][/size][size=16px][color=#333333]制定或修订计量器具检定规程时,应根据所适用计量器具的本身特征(如计量器具的工作原理、结构型式与所用材质)、计量器具的性能要求(如最大允许误差、测量重复性与测量稳定性)以及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如环境条件、使用频度与维护状况)来确定其检定周期。[/color][/size][size=16px][color=#333333][b]确定原则二[/b][/color][/size][size=16px][color=#333333]确定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时,首先应明确所适用计量器具的测量可靠性目标R [/color][/size][size=16px][color=#333333]一般计量器具的测量可靠性目标R≥90%。[/color][/size][align=left][img=,690,43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2/202302281100555816_1518_1626275_3.png!w690x437.jpg[/img][b][size=16px][color=#333333]确定原则三[/color][/size][/b][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的确定应恰当地选用下述反应法或最大似然估计法中某一种或某几种合适的方法进行分析测算。[/color][color=#333333]注:级联器具检定周期的确定也可参考管理图法或核查标准法(“黑匣子”核查法)进行分析测算。[/color][color=#333333]发应法:通过响应最近获得的检定结果,并采用简单直接的方法或最简便的算法,对计量器具检定时间间隔进行调整与确定的方法。[/color][color=#333333]最大似然估计法:是通过对似然函数的概率分布来研究评价被检计量器具超出允许误差的状况,最终确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时间间隔。最大似然估计法建立的数理统计和大量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由于该法是建立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所以在采用最大似然估计法建立的数理统计和大量数据分析的基础上。[/color][/align]

  • 仪器校验公司提醒首次使用计量器具需要计量检定

    计量器具对生产制造它的企业而言是产品,应在《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之内,按其规定,产品出厂应检验合格。但由于计量器具是一种特殊的产品,为了量值的准确、可靠,实现量值溯源,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首次使用时就需进行计量检定,这是因为质量检验与计量检定是两种内容、形式、性质都不同的检查方式。  质量检验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试验、测量,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计量器具的出厂检验,是由企业的质检部门按照有关的产品标准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仪器校验而计量检定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强制检定是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某些测量仪器实行的一种定期的检定,非强制检定是指由使用单位自己或委托具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检定以外的其他测量仪器,依法进行的一种定期检定。无论是强制检定还是非强制检定均属法制检定,是国家对测量仪器依法管理的两种形式,都要受法律的约束。计量检定的依据是按法定程序审批公布的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检测它与产品质量检验的依据是不同的。  承担计量检定的技术机构,是经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及其授权部门对其测量标准设备、操作人员、环境条件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性质是对测量标准用于开展检定,进行量值传递资格的计量认证。而作为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质检机构,却不一定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为认真履行承担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的强制检定职能,加强对上述“四表”的计量监督管理,保证公平交易,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上述“四表”,要求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同时对用于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前也应进行计量检定。这是因为:一是质量检验与计量检定的性质不同;二是作为特殊产品的计量器具在运输、储藏过程中计量性能有出现变化的可能性。  质量是中心,计量是基础,没有合格的计量器具,质量也就无从保证。无论是从使用的角度,还是从法律的角度,质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首次使用进行计量检定尤为必要。 本文由深圳品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 计量器具目录有新调整

    [b][size=16px]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size][/b][size=16px][/size][size=16px]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现将调整后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size][size=16px][/size][size=16px]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办理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其他计量器具不再办理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size][size=16px][/size][size=16px]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其他工作计量器具不再实行强制检定,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size][size=16px][/size][size=16px]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在《目录》型式批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型式批准的,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对不在《目录》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工作计量器具,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检定的,继续完成检定工作。[/size][size=16px][/size][size=16px]四、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结构特点和使用状况,强制检定采取以下两种方式:[/size][size=16px][/size][size=16px]1.只做首次强制检定。按实施方式分为:只做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只做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size][size=16px][/size][size=16px]2.进行周期检定。[/size][size=16px][/size][size=16px]五、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凡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做了修订的,应以修订后的检定规程为准。[/size][size=16px][/size][size=16px]其中,电动汽车充电桩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鼓励各地方对其具体强制检定方式予以探索。[/size][size=16px][/size][size=16px]六、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强检方式、强检范围及说明见《目录》。[/size][size=16px][/size][size=16px]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废止,其中第四项废止的相关文件依然废止。[/size][size=16px][/size][size=16px]特此公告。[/size][size=16px][/size]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10月26日

  • 在计量器具溯源方法中存在的局限性

    计量器具溯源过程中一般由检测机构确定溯源方法,多为直接采用以公开发布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计量器具的溯源项目相对统一,实验环境局限于实验室环境,存在以下问题:1、随着新型计量器具的不断涌现,现有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不能满足计量溯源的需求。特别是一体化大型设备所配备的传感器,如产业生产线上的压力传感器、流量计、在线电导率仪、在线酸度计为代表的对传感器的检测目前多依据国家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进行,规程/规范对测量点的选择相对固定,且检定/校准结果中往往只能够对传感器在某一等级进行合格性判断或评价,无法保证高于规程要求准确度的数值评价,在实际应用中无法作为企业评判设备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的依据。因此,传统的溯源方法虽能评价计量设备是否符合基本的使用要求,但对于企业进一步改善控制流程,提高各参数的控制效果和测量准确度,从而追求更高质量的医药产品所能提供的信息量十分有限。另一方面,依据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进行溯源,往往需要企业将现场的传感器拆卸后送往计量实验室进行检测,检定、校准局限于实验室环境,忽视实际使用条件。而目前随着医药产业的发展,其设备一体化程度已相当之高,很多传感器的拆卸与还原十分困难,并对使用环境较为敏感,拆卸检测,不仅可能造成设备损坏,还存在还原安装不善造成设备系统误差增大的问题。[color=#00B050]对这部分新型计量器具的校准,一方面校准这部分仪器的标准器需要的准确度较高,而这部分仪器的数量和使用范围相对较小,相对应的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尚未出台;另一方面这部分新型计量器具具有体积庞大、不易移动、在线测量等特点,同时对使用的环境条件要求也比较高,极小的环境变化条件很容易引起准确度和不确定度的变化,这就增加了校准的难度。同时[/color]随着城市进一步扩大,计量机构与企业的距离也在逐步扩大,传统的送检机制增加了企业的检测成本,同时也对企业正常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 2、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与创新严重滞后,有一定的滞后性和不全面性,急切需要计量标准的全面化和创新。用于研发使用的计量设备缺乏有效的量值溯源技术规范,部分国家校准规范在校准方法及标准器等方面还需要通过大量实际校准工作来逐渐完善和成熟,同时,部分国家计量规范制定年代久远,其内容已无法完全适合现代设备的检测。3、溯源项目依据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部分计量器具溯源的参数与企业关注度不一致,造成溯源证书对实验、生产缺少指导作用;4、计量器具溯源均在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规定的实验室条件下进行,与部分计量器具实际使用环境差距较大,致使溯源数据不能真实体现计量器具实际使用过程中的计量性能。 5、计量器具负责人对实际使用中的计量器具的关键技术参数认识不足,不能准确识别计量器具关键参数和准确度要求。生产实验过程中所依据的标准对计量器具的准确度要求描述不明确,常以分度值代替准确度,造成计量器具负责人对计量器具溯源结果的评价缺少依据6、认证、认可考核过程中评审专家对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机构的能力评价要求认识不足,片面要求检定证书、或通过实验室认可的校准证书。而现有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所规定的检定、校准项目、方法与计量器具实际使用中存在偏移,自定方法又无法通过实验室认可考核。如采用适用的自定校准方法,校准证书将无法获得实验室认可机构的认可,通过评审专家考核存在风险。

  • 【资料】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

    [color=#00008B]强制检定的范围 根据《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包括两部分,即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依照国务院发布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尺、秤、水表等55项111种工作计量器具属于实行强制检定的对象。这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推荐的法制计量重点领域是一致的。多数经济发达国家的规定也都大同小异。有的国家较多侧重于贸易方面的计量器具,也有的国家超出上述范围,还涉及到官方执法、政府统计等方面的计量器具。[/color]

  • 【转帖】医院强检和非强检计量器具的区别

    随着医院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内审和评定验收工作的进行,医务人员不断加深对计量工作的认识,很多人提出如何区别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不仅是个概念性问题,也与医院临床和科研等密切相关。医学区分强检计量器具和非强检计量器具,首先要认识什么是计量器具,什么是计量检定,什么是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 计量器具——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表、仪器设备。医院使用的血压计、人体体重秤、心电图机、X光诊断机、CT机、超声波诊断机等均属计量器具。 计量检定——进行量值溯源以及保证量值准确一致和量值统一的技术措施,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以一定的技术手段确定被检定的计量器具是否合格。如用标准器测试血压计示值是否准确。 强制检定——根据国家《计量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简称为强检计量器具。医院在用的脑电图机、听力计、电脑验光仪、早产婴儿培养箱等均属强检计量器具,因为它们关系到医疗质量和生命安全;又如,氧气吸人器、氧气减压器、二氧化碳减压器等也属强检计量器具,原因是它们涉及到人身防护安全;再如,药房用的戮秤既具有贸易结算性质又是对药品处方重量的控制,也属强检计量器具,为此,它也应按有关规定在质监部门进行年审备案,并按周期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 【讨论】关于计量检定规程的应用

    关于计量检定规程的应用各位朋友好,对于公司内使用标准计量器具及强检范围的计量器具是需要外部检定的, 但对于其他的计量器具公司内可以进行内部校准吧,而内部校准的方法依据又是什么呢?是计量检定规范规程吗?而JJG,JJF不是适用于检定的器具吗,而公司内部属于对器具进行校准,校准要依据检定规范的方法来做吗? 校准的方法可以公司内部自己定吗?请高人指点,谢谢![em01]

  • 哪些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包括[color=#da432b][b]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b][/color]和[b][color=#da432b]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color][/b]。其中[b][color=#da432b]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color][/b]包括:经考核合格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考核合格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b][color=#da432b]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color][/b]是指国家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 充电机是强检计量器具吗

    求助各位,我们县里安装了一批非车载直流充电机,最近县发改局让我们质监部门出验收报告。因为是新鲜事物,我们也搞不清楚应该怎么验收,于是电话咨询省计量院的相关科室,答复说不属于强检计量器具,再问,那我们验收时厂家提供的测试报告可以作为验收依据不,答复说不能。刚好省局发来了JJG 1148-2018《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规程》和JJG 1149-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的宣贯会的通知,按我的理解,既然有检定规程,而且又是用于贸易结算的,应该算是强检计量器具了吧?

  • 计量器具确认间隔的选择和调整

    计量器具确认间隔的选择和调整 1.计量器具的确认间隔 计量确认就是为保证计量器具满足预定使用要求所需进行的一组操作。它是一个新的概念,与检定、校准不同。由定义可知,计量确认是包括校准、必要的调整和修理、再校准、封印和标记等技术操作的一个综合概念。确认间隔是相邻两次确认的时间间隔,其概念范畴要比周期宽得多,实际应用也更为灵活,只有多次间隔时间相等时,才类似于周期。 确认间隔是计量确认中一个重要的要素,就确认体系的经济性和有效性而言,它是关键因素之一。恰如其分地规定确认间隔是防止计量器具的误差超出规定的允许误差极限,保证确认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因为如果确认间隔过短,虽然不会有超过规定允差的风险,但很不经济。这种不经济一方面表现在确认费用过高;另一方面影响仪器的正常使用,不得不增加备用仪器。而确认间隔过长,又会增加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风险,甚至产生废品,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正确选择确认间隔是一件非常重要而细致的工作。通常,除非前几次的校准结果表明:延长确认间隔对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置信度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否则间隔不应延长,必要时还应缩短。 根据国家局《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指示精神:非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企业可根据其自身实际情况,对检定周期、项目、方法等作适当调整。本文探讨的确认间隔也主要针对非强检工作计量器具而言。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列入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调整范围,需定期定点进行检定,这是必须强化的计量法制意识。2.首次确认间隔的选择及其影响因素 为保证确认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确认间隔的确定应考虑一切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制订专门的客观判定准则。首次确认间隔的选择,一般由计量检测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根据计量器具制造厂的建议、实际使用的频次、重要的程度、环境的影响以及所追求的测量准确度,并参考有关技术法规和兄弟单位的数据资料来确定。选择的原则是尽可能减少计量器具在使用中不符合技术规范的风险及维持最少的确认费用。 确认间隔的长短取决于许多因素:首先是计量器具的稳定性,它是影响确认间隔的重要因素。通常结构简单的计量器具的稳定性要较结构复杂的好,对于稳定性好的计量器具,其确认间隔可适当延长。其次,取决于所追求的测量准确度:确认间隔的长短与测量要求的准确度成反比,准确度要求高,意味着测量保证能力要留有较大的余地,因此其确认间隔应缩短。第三,是测量结果的重要程度:对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的主要指标、影响产品至关重要的安全指标,一旦测量数据失准将造成较大的危害。因而其测量仪器的确认间隔应适当缩短,并且在间隔时间内还应经常进行运行检查以防不测。第四,取决于器具的使用情况:计量器具使用的频繁程度和操作员的素质都是影响确认间隔的一个重要因素。使用频次高,或是操作者缺乏良好素质的情况下,器具的确认间隔应缩短。第五,取决于使用时的环境条件:计量器具所处的环境条件差(如温度高、尘土多、腐蚀气体含量高等),或环境条件变化剧烈,计量器具性能容易变坏,应缩短确认间隔。3.确认间隔的调整方法 确认间隔确定后,计量管理人员应根据多次确认结果的信息反馈及计量器具的管理状况及时给予调整。调整必须遵循两条基本而又对立的原则:一是在间隔内计量器具超出允差的风险应尽可能小;二是经济合理,使检定或校准所需的费用尽可能低。为寻求上述风险和费用两者平衡的最佳值,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积累大量的实验数据,使所确定的时间间隔趋于合理。 如果缺少资金或人员则意味着要延长确认间隔,但必须考虑到因使用不准确计量器具所带来的风险和由此产生的更多费用。按照ISO10012的有关要求,当发现计量检测设备处于失准状态时,必须对以前的测量数据和结果进行追溯,对其有效性进行评定,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如果对所有费用进行估算就会发现,缩短确认间隔反而可能会更经济。 那么如何合理、科学地调整各类计量器具的确认间隔呢?在GB/T19022.1的附录中介绍了五种方法: 第一种,阶段式调整法:当计量器具按常规进行确认时,如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应延长下一次确认间隔时间,超出允差,则应缩短确认间隔。这种阶段式反应可以迅速调整确认间隔,比较容易实施,其缺点是难以保持确认工作量的稳定和平衡。 第二种,控制图法:从每次校准中选择同一校准点,将校准结果按时间描点,根据这些点的分散性和漂移曲线计算出有效漂移。一般只要计算有效,就可以对校准间隔作较大的改动。同时对漂移的分析还可帮助找出漂移的原因。但该法对多参数、多量程设备的应用比较困难,它需对该类设备的变化有相当了解,实际上该法仅在采用自动数据处理时才使用。 第三种,日程表时间法:根据计量器具结构及预期可靠性和稳定性相似的情况,对器具初步进行分组,并根据工程直观知识初步决定各组的确认间隔。然后,对每一组器具统计在规定的间隔内返回的总数和不合格的器具数,若不合格器具所占的比例过高,应缩短确认间隔;反之,则延长确认间隔。 第四种,"在用"时间法:该法的核心是将计量器具与计时器连接,采用小时计算确认间隔时间,当计时器达到规定值时,将该器具送回进行确认。该法的优点是确认的费用与器具的使用时间成正比,可自动核对器具的使用时间。从理论上讲这种方法最为合理,但实际操作起来很困难。 第五种,"黑匣子"测试法:该法选用便携式校准装置频繁地检查关键参数,或采用特制的"黑匣子"检查经过选择的参数。一旦使用"黑匣子"发现计量设备不合格,就将设备送回进行全部确认。这种方法的难点是如何确定关键参数和设计"黑匣子",其优点是为使用人员提供了最大的实用性。 从上面的介绍可看出,确认间隔的调整比较复杂。目前还没有一种简洁实用、尽善尽美的调整方法,企业只能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后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4.检定周期与确认间隔的关系 "检定周期"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它是确保量值传递准确可靠的行政和法制计量手段,其"周期"一般不允许企业自行调整,特别是强检计量器具必须按周期实行强制检定。但检定周期只是针对"检定"而言,其概念范畴要比确认间隔窄得多,它只是确认间隔的一种情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确认间隔更能体现企业自主经营、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经济规律,形成主动向上溯源以提高产品质量为宗旨的更高层次的计量意识,真正为企业创优、节能、降耗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因此,从"检定"走向"计量确认"是企业现代化管理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计量工作适应现代化生产和管理的必然趋势。 检定周期是根据受检器具所追求的准确度等级、可达到的设计和制造水平、期望的使用频次和必要的耗费等因素,经过实验验证后以技术法规的形式在检定规程中加以规定的。检定周期比较严密、完整和科学,检定能对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作全面的测评,是目前行之有效的计量保证方案之一。但国家制订计量检定规程时不可能考虑到企业千变万化的实际状况,企业在执行规程时总有不切实际的感觉,固定的"周期"也不便于企业随生产的变化而及时调整。 确认间隔以严密的科学性为依据,其确定和调整十分复杂,考虑的因素相当多,决非简单的延长或缩短。确定和调整间隔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当的计量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本单位的计量器具十分熟悉,企业还需累积一定数量的检定、校准数据,才能进行确认间隔的调整。因此,在缺乏有效监控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检定规程的要求及时送检或许更为经济合理。 目前不少企业在确定确认间隔时,带有较大的随意性,片面强调减少检定、校准费用,盲目延长确认时间,甚至违背了保证计量测试准确性的原则。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我个人的建议是:要么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要么全面、认真地按ISO10012标准溯源与监控,切不可从两者中断章取义、各取所需,否则将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

  • 计量器具检定

    [em45] 请问大家,是不是所有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都要按照检定证书上建议检定时间安排?

  • 【分享】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将逐步实行免费检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及各方面负担,现就降低国家级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降低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2009年3月1日起,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和国家专业计量站及分站等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按附件一和附件二规定执行。今后,调整国家级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按规定权限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 二、重新核定地方各级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省及省以下地方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按照补偿计量检定成本,并兼顾缴费者承受能力的原则重新核定。对企业反映偏高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低,其中,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逐步实行免费检定,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暂时不能实现免费的,收费标准要从低核定。地方检定机构不得参照执行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的收费标准。 三、新增计量器具检定项目的收费标准,由计量检定机构按照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核定原则,参照规定的同类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制定,并按财务隶属关系分别报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新增计量器具检定项目的收费标准试行两年,试行期满后,由价格、财政部门按规定权限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四、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行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在向社会公布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同时,应根据计量检定规程规定,同时公布各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或检定频次等,强化社会监督。各级计量检定机构应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工作,严禁随意调整检定周期、增加检定频次。对出租车计价器的检定收费一年不得超过一次。不得向城乡居民收取水表、电能表、燃气表和热能表的检定费用,委托检定除外。 五、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上述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5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687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     二、计量检定收费的有关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  政  部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09tz/t20090313_266401.htm

  •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适用范围表(表格有点乱,附件word可下载)

    转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一、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并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以及涉及上述四个方面用于执法监督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实行强制检定。二、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结构特点和使用情况,强制检定采取以下二种形式: 1. 只作首次强制检定。按实施方式可分为二类:(1)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2)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2. 进行周期检定。三、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直接与供气、供水、供电部门进行结算用的生活用煤气表、水表和电能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四、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由制造厂所在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计量器具出厂前实施全数量的首次强制检定;也可授权制造厂实施首次强制检定。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督。使用中的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使用单位要严格加强管理,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督检查。五、第三项中规定的生活用煤气表、水表和电能表,制造厂所在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其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其首次强制检定由供气、供水、供电的管理部门或用户在使用前,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提出申请。合格的计量器具上应注明使用期限。六、除本规定第三项中规定的计量器具外,其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均实施周期检定。对其中非固定摊位流动商贩间断使用的杆秤,使用时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未经检定合格的杆秤,不准使用。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凡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作了修订的,应以修订后的检定规程为准。八、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强检形式、强检适用范围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适用范围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适用范围表 项别号项别种别强检形式强检范围及说明1尺竹木直尺只作首次强制检定,使用中不得有裂纹、弯曲,两端包头必须牢固紧附尺身,刻线应清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使用。用于贸易结算:商品长度的测量套管尺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计量罐容积的测量钢卷尺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商品长度的测量用于安全防护:安全距离的测量带锤钢卷尺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计算罐中液体介质高度的测量铁路轨距尺周期检定用于安全防护:铁路轨距水平、垂直距离安全参数的测量2热量计热量计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燃料发热量的计算3砝码砝码周期检定见天平项链码周期检定见皮带秤项増砣周期检定见台秤、案秤项定量砣周期检定见杆秤、戥秤项4天平天平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及涉及商品定等定价质量的测量用于安全防护:有害物质样品质量的测量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质量的测量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质量的测量5秤杆秤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戥秤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和医疗卫生:药品的称重案秤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台秤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地秤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皮带秤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吊秤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电子秤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用于安全防护:车辆轮、轴载的称重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的称重行李秤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包裹、行李的称重邮政秤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信函、包裹的称重计价收费专用秤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包裹、行李的称重售粮机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粮食的称重6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成品油容积的测量7液体量提液体量提[t

  • 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

    最近在看新版液相色谱检定规程,发现在“仪器外观”要求上有这么一条:仪器上应有仪器的名称、型号、制造厂名、产品序列号、出厂日期等内容的标牌,国产仪器应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为何特别规定国产仪器需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

  • 【分享】计量器具标识管理

    计量器具标识管理计量, 器具, 管理1.1计量器具分类管理与标志管理1.1.1 分类① A类计量器具 公司的最高计量标准、一般标准和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器具及其主要配套计量器具。 公司用于工艺、质量检测、能源及经营管理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计量器具。凡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并用于公司贸易结算、环境监测、安全防护和医疗卫生的工作计量器具。准确度要求高和使用频繁而量值可靠性差的计量器具。② B类计量器具a. 公司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数据要求的计量器具。b. 公司经营管理使用的计量器具。c. 固定安装在生产线或装置上,计量数据要求较高的,但平时不允许拆装,实际检定周期必须和设备检修同步的计量器具。d. 专用计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以及固定指示点使用的计量器具。 ③ C类计量器具 设备仪器上固定安装仅作指示用,不易(或不宜)拆卸而又无严格准确度要求且性能长期稳定的计量器具b. 国家允许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器具c. 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计量器具。d. 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自制专用计量器具。e. 国家没有检定和校验要求,企业可以自行制定校验方法的计量器具。1.1.2 分类管理要求 ① A类计量器具a. 凡国家规定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国家计量行政部门和国防工业系统计量管理机构的规定办法执行。b.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检定规程与检定周期。c. 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保管维护,并建立严格的使用保管、检定调修等原始档案。d. 周期受检率应达到100%。

  • 【原创】企业计量器具管理规程

    目的: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国家相关计量法规,制定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以保证用于生产、检验的仪器、仪表、衡器、量器的量值准确、可靠。范围: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衡器和量器。责任:1 工程处主任主管公司的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2 设备管理员具体负责全公司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包括定期检定(校验),档案管理,巡回检查。 3 各部门计量器具的使用人员负责计量器具的操作及维护保养。内容:1计量器具的采购管理:1.1使用部门的主管及设备管理员应认真审核所需采购的计量器具规格、精度等,确保计量器具符合测量要求。1.2新购的计量器具使用前,必须送设备管理员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检定(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以确保其计量性能。2资料管理:2.1新进计量器具由设备管理员收集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等原始资料并建档保存,录入计量管理台帐,并根据类别、性能、使用地点规定其检定周期,列入计量器具校验计划及记录表。2.2送检的计量合格证及内部校准记录应保存三年。3标识管理:3.1新进计量器具验收合格后,由设备管理员进行编码,如果出厂编号清淅可辨,以出厂编号为编码,否则按公司内部编码,内部编码前加“#”号,并标记在计量器具比较明显的地方。3.2计量编码或合格证模糊、丢失,设备管理员接到保管人员通知后,应从台帐上查出其计量编码及校验信息,重新贴上标识。3.3计量器具报废后,编码可留为备用。3.4在用计量器具上必须贴有定期检定/校验合格证并确保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无证不得使用,合格证应能反映出器具类别及有效截止日期。3.5合格证应粘贴在明显位置但不能影响器具的使用。4使用与维护保养:4.1对于操作复杂的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应根据说明书制订出操作规程(包含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等内容)。4.2计量器具须专人保管(设备上的附件除外),关键计量器具必须有使用记录。4.3各部门的计量器具经检定/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没有合格证书/内校记录的计量器具、合格证/内校记录愈期的计量器具均严禁使用。4.4计量器具的使用环境(温度、湿度等)应符合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的要求。4.5使用计量器具应严格按规程或说明书的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不得超量程使用,以确保测试的准确性。4.6使用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对长期不使用的计量器具应擦洗干净并妥善保管。4.7使用中发现计量器具出现异常情况、对器具性能有疑虑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上报并联系检修。5分类管理及周期检定制度:根据计量器具的使用场合、对示值的精度及测试要求的实际需要,将公司计量器具分为A、B、C三类。5.1A类计量器具的内容和管理:5.1.1内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对计量数据要求很高的计量器具。5.1.2举例:天平(砝码)、电子天平、台秤(用于生产控制或检验)、电子秤、玻璃液体温度计(用于生产控制或检验)、洒精计、压力表(用于安全防护如安装于蒸汽管道、灭菌锅等上面)、氧压表、酸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计等。5.1.3管理:A类计量器具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送到国家指定部门进行周期检定。5.2B类计量器具的内容和管理:5.2.1内容:除A类外,其它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较高的计量器具。5.2.2举例:洁净车间及空调机组上的压差计;数显式及指针式的温湿度表;配液罐上的数显温度表及温控仪;电导率仪;磅秤;滴定管;容量瓶;单标线吸管;质检处其它不属于A类的精密仪器如恒温培养箱、生化培养箱、尘埃粒子计数器等。5.2.3管理:对于要求相对严格的或没有能力自行校验的B类计量器具应送到有资格的单位(计量检定部门或生产厂家)进行校验;对于有能力自行校验的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校验规程中规定的校验环境及步骤进行校验,校验完毕后填写校验记录并保存。所有B类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及记录》中规定的周期进行校验。5.3C类计量器具的内容和管理:5.3.1内容:固定安装、与设备配套不可拆卸的计量器具 安装在管路上仅起指示性作用的仪器仪表;不易拆卸且可靠性高,量值不易改变的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性能不易变化的低值易耗品。5.3.2举例:制水系统、空调系统上的压力表;空调机组上的玻璃温度计;固定于设备上的压力表、电流、电压表;玻璃量筒等。5.3.3管理:固定在设备的仪表可在设备验证时或大修时安排校验,安装在管路上的仪表及玻璃类仪表,可通过与经过检定的计量器具比对的方法判定其是否合格,       所有C类计量器具的校验周期均可适当延长,不装碱液的C类玻璃仪器可一次性校验。盛装碱液的三年校验一次。C类计量器具校验后可直接录入计量器具校验计划及记录中。6封存与启用:暂时不用的计量器具应到设备管理员处备案,贴上封存标志,封存的计量器具可不进行周期检定或校验。重新启用计量器具时必须经重新检定或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7降级使用与报废:一般工作计量器具经校验,发现准确度下降,但误差在下一级精度范围内,可降级使用,如果性能不稳定,经相关部门维修后仍不能达到相应的精度,经使用部门主管同意并到时设备管理员处备案后可直接报废,如果属于公司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办理。8数显温度计、数显温控仪的校验:8.1环境:温度15-35度,湿度80%RH。8.2条件:经计量检定的比对温度计1只;恒温水浴(室温至95度)。8.3校验步骤及合格标准:8.3.1外观检查:器具应无破损,引线接触良好,开关或旋钮调节灵活。8.3.2示值误差:在被测仪器满量程范围内取最少三个检测点(平均分布),将温度计或温控仪的测温传感及玻璃温度计插入恒温水浴中,缓慢升温。当温度到达检定点时,读取被测仪器的示值及玻璃温度计的示值,两者之差即为示值误差。示值允许误差=正负准确度等级%×满量程,示值误差应小于示值允许误差。8.3.3温控仪需测定设定点误差与切换差:与温控仪的示值误差同时测定,将温控器设定值定为检测点的温度值,恒温水浴缓慢升温过程中,当温控仪切换指示灯变换时,记录玻璃温度计的读数为上切换值,然后缓慢降温,当切换指示灯变换时,记录玻璃温度计的读数为下切换值。同样方法再读取一次。两次上切换温度平均值与下切温度平均值的差值的绝对值即为切换差。两次上切换温度平均值与下切温度平均值与设定点指示温度的最大差值为设定点误差。数显温控仪的切换差应小于示值允差。数显温控仪的设定点误差应小于示值允差与分辨力之和。9压差计的校验:液位式或指针式压差计可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同型号压差计进行比对校验,步聚如下:9.1校准零位:分别将比对压差计和被测压差计的“L”端和“H”端短接(或拔出高、低位软管,使“L”与“H”端气压一致)。液位压差计垂直放置,目测水平检测窗的气泡居中,调节零位调节旋钮,使红色液面指示零位。指针式压差计应调节零位螺钉使之与零位线重合。9.2分别用三通连接比对压差计和被测压差计的“L”端和“H”端,将三通的另一端分别接至高低压侧,在不同的压差环境下测三次,分别记录比对压差计和被测压差计的示值,最大允差应小于正负2pa。10温湿度表的校验10.1校验环境:常温库、阴凉库、冷库。10.2将经过检定的表与被校表放在同一环境中,待指示值稳定后,分别读取并记录标准表和被校仪表的示值。 10.3对记录数值进行如下处理:被校表的示值误差=被校表的读数值-标准表的读数值被校表的最大允许误差=被校表的精度等级%×被校表的测量范围10.4根据计算出的被校表的示值误差与被校表的最大允许误差相比较的结果,判断被校仪表是否合格,给出校验结论。11电流电压表的校验:11.1电压表可在通电状况下用万用表直接并联在电压表的两个输入端进行测量。电流表可以将万用表选择合适档位,串联在电路中,记录万用表与电流表的示值。11.2示值误差不超过被测表允许误差视为合格。12常用玻璃器皿的校验:按照容量仪器校正操作规程QAP2.04-53-A。附表: 计量器具校验计划计量器具检定记录计量器具自校记录计量器具台帐数显温度计、温控仪自校记录

  •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周期确定方法分析

    [align=center][font=&][size=16px][color=#ff0000][b]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周期确定方法分析[/b][/color][/size][/font][/align][font=&][size=16px][color=#444444] 检定和校准工作是计量器具的重点工作,以现阶段计量器具在行业发展中的应用情况为基础,结合近年来检定和校准周期方案实施特点,分析新时期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 周期确定方法,以此有效展现计量器具在各个行业发展中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质量成为各行业发展过程中关注的焦点,计量器具在这一阶段占据重要的影响,在这一背景下,提升计量器具工作的效率是工作的重点。明确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可以提升计量器具的精准度,在检定中若是不能明确检定目标的检定周期将会影响最终数据的有效性,严重的还会降低计量器具的质量。  1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  计量器具中有很多功能,主要是以企业生产类型为基础进行选择。在实践生产和应用中,计量设施的类型存在区别,这也是配置和原理具备差异性的基础原因。科学的检定和校准周期是以明确机型为基础设计的,通常情况下可以设计规范的检定步骤,且结合不同机型提出对应的校准周期。只有提出完善的检定方案才能保障检定的效率。另外,还要全面分析影响检定效率的各项因素,其中主要包含了设施问题、应用情况以及操作特点等。由此,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方面需要有效减少在周期范围中的影响风险 另一方面有效降低花销,减少成本支出。上述两种原则是呈现对立状态的。由此,如何明确检定、校准周期要实施长时间的研究和分析,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在明确之后,需要提出合理的方案实施校准和检定工作。当然,对部分非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是通过企业结合计量器具的应用状况,以科学严谨为原则自主明确的。这一原则是正确的,但是在实际发展中,企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周期进行深层次的研究,此时就需要专业计量研究系统进行相关的工作。  2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工作现状  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有一定的要求,在相应文件中提出,对非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而言,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工作情况来明确检定周期,在检定阶段,要以经济、有效的原则为根本,有效减少检定的成本支出。检定周期的明确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目前,很多企业对计量器具实施检定工作时,并没有结合检定目标设计专业的检定周期。大部分企业提出,在设计检定周期时,需要让计量器具应用者来明确,这是因为仪器设施的应用者要更了解器具的特点和需求,这样也可以确保检定周期展现出科学性。这一理念是错误的,计量器具的精确性在整体生产工作中都占据重要的作用,若是计量器具的计量标准展现出差异性,将会导致企业的发展出现不必要的损耗。除此之外,大部分企业通常情况下对不经常应用的器具实施检定,有助于增加检定周期,这一理念也是错误的,并不能提升计量器具的精准性。随着时间的改变,计量器具的素材会出现一定的变化,最终导致相应的精确度随之改变。由此可知,就算是长期不应用的计量器具也可以实施定期的检定和校准工作。同时,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中,若是经常应用或者是长时间没有应用,要适当减少检定、校准周期,以此预防其中出现降低精确性的问题。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是通过企业明确的,企业可以结合自身需求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周期实施调节,以此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当然,也有“对部分非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是由各单位结合计量器具的实际应用状况,结合合理、经济和量值有效的原则自主明确的”言论。这一观点是合理的。但通常情况下单位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周期进行深人的研究和分析。  3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周期在明确时需要分析的影响因素  其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第一,计量器具的构成、加工工艺、有效性以及平稳性、应用时间   第二,制造厂商、检定、校准系统提供的建议   第三,应用的环境、条件以及次数等   第四,以往检定、校准的数据趋向性   第五,实施检查的方案、次数和记录   第六,产品规定的准确度,特别是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情况   第七,应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  4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周期的确定方法  4 . 1运行测试法  这一方案是依据校准设施来明确周期,通常情况下应用的校准设施都是便携式校准设备,在明确时需要认识计量器具的相应信息,以检查信息为根本,实施检定周期的明确工作。这一方案是依据在检定周期区域中存在差异性的计量器具,结合运行测试法对计量器具的相应数据实施检测,并让测试结果和标准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若是存在较大的数据变化,就需要重新调节检定周期,若是不存在变化,就可以应用以往的检定周期进行操作[2]。  4 . 2 阶梯形法  这一方案也是明确检定、校准周期的重要方案,其全面分析计量器具的应用时间、次数以及寿命等因素,在周期检定的根本上进行确定。对不同的检定信息而言,若是超出规定的[url=http://www.gfjl.org/thread-175264-1-1.html]误差[/url],就需要减少检定、校准周期,若是低于规定的误差,就可以适当的增加周期。  4 . 3 图像法  这一方法在应用中展现出直观性,在对计量器具实施多次检定、校准工作后,可以将信息数据设计成折线图,从图中重点位置可以判断出最为科学的检定周期。  5 分析提升检定周期的方案  5 . 1完善检定规章制度  因为科技技术的不断优化,对计量鉴定技术的规定也在不断优化,在这一背景下,鉴定工作需要向着现代化的方向转变,且不断优化检定规章制度。目前,网络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多,促使其与检定工作整合,有助于不断优化检定步骤。持续整改和创新检定规章制度可以提升计量器具的精确性,同时可以有效提升检定效率。在检定中,需要引用新技术,提出新标准,全面分析计量器具的应用情况,以此确保计量器具的应用性能p]。  5 . 2提升计量器具的检定性能  优化计量器具的精准性是确保企业有效生产的基础,由此在实施检定工作时,需要先选择计量准确的仪器设施,并以此为基础与其他计量器具进行对比分析,这是检定工作的根本。对计量仪器实施检定需要获取相应的标准信息,结合与标准信息的对比研究可以直观的展现出被检定器具的性能。在实施计量器具检定工作时,需要提升计量器具的检定性能,促使其在行业生产工作中发挥全面的作用。提升计量器具的检定性能是以技术创新为基础进行的,且在实践应用中有序实施。  5 . 3优化检定工作者的综合素养  对检定工作而言,其具备的专业性非常强,由此在实施检定工作时,需要检定工作者拥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经验。检定工作是一项综合性非常强的工作,检定工作者需要具备各项技能,其有助于提升整体检定工作的效果。在检定工作中,检定工作者的综合素养影响着检定工作的效果,由此在工作中要优化工作者的综合素养、专业技能以及责任观念等,以此有效减少问题的出现。同时,企业可以定期检测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完善工作者的基础业务能力,构建专业水平高的工作团队。  5 . 4合理明确检定周期  明确科学的检定周期是优化计量器具的主要方案,在明确检定周期的过程中,需要预防盲目性和随意性,并提出相关的标准。在实际发展中,要全面分析工作中的各项影响因素,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引用先进的方案,有效提升检定工作的效率,保障计量器具的精准性。合理明确检定周期有助于延长仪器设施的应用时间,优化仪器设施的应用性能。[/color][/size][/font]

  • 【分享】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监督管理,依据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企业制造计量器具应满足计量法制管理要求。 企业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必须对其生产条件进行考核。生产条件由生产设施、出厂检定条件、人员技术状况、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五个部分组成。 被考核企业产品的质量控制按《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和JJF1015-200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的要求执行。 二、计量法制管理要求 (一) 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制造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 (二)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产品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的要求。 (四)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出厂产品必须具有合格印证。 (六)申请许可证的新产品必须按照《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取得型式批准证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 计量器具计量周期调整和确定

    [align=center][b]计量器具计量周期调整和确定[/b][/align][color=rgba(0, 0, 0, 0.298039)]原创:[/color] [color=rgba(0, 0, 0, 0.298039)]刘彩芹 王士勇[/color] 计量测控[b][color=#595959]1)校准和检定定义[/color][/b][color=#595959] 根据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color][color=#595959] 计量器具的检定,简称计量检定或检定,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color][b][color=#595959]2)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color][/b][color=#595959] 通俗地讲,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如下:[/color][color=#595959] (1)校准不具备法制性,是企业自愿溯源的行为 检定具有法制性,是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color][color=#595959] (2)校准主要用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 检定是对测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和技术要求的全面评定。[/color][color=#595959] (3)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校准方法,可作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 检定的依据必须是检定规程。[/color][color=#595959] (4)校准不判断测量器具合格与否,但需要时,可确定测量器具的某一特性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 检定要对所检的测量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color][color=#595959] (5)校准结果通常是出具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检定结果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通知书。[/color][color=#595959] (6)检定要依据检定规程给出检定周期。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证书有效期内给出的量值有效。校准一般不给出校准周期(也可给出建议的校准周期)。校准结果只表明在校准时,计量器具所复现的量值。[/color][color=#595959] 从国际上多数国家来看,检定属于法制计量范畴,其对象主要是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而大量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一般通过校准进行管理。[/color][color=#595959] 本文所述计量周期包含检定和校准,两者周期调整和确定的方法相同 当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周期调整和确定要落实在检定规程之后,由相关法定计量机构实施,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周期调整和确定由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制定和实施。[/color][b]1、计量器具计量周期现状及调整的重要性[/b][color=#595959] 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事业单位计量器具的计量周期,一般设置为6、12、24 个月等固定时限。[/color][color=#595959] 而在实际工作中对计量器具进行周期计量时,发现有的计量器具虽然在有效的计量周期内,计量结果却超出了允许范围 而有些计量器具经历几个周期的计量,其结果和性能都很稳定,且符合规定的允差。同时在计量器具使用中,也存在以下情况:[/color][color=#595959] (1)大多数企业、事业单位计量器具没有备份,器具计量时,势必影响生产使用 [/color][color=#595959] (2)很多企业、事业单位计量器具需委外计量,计量时间难以掌控 [/color][color=#595959] (3)计量经费,尤其是委外计量经费有限,存在一定的经济压力 [/color][color=#595959] (4)某些器具计量时需进行拆卸、移动、运输等,存在损坏风险。[/color][color=#595959] 国外对计量器具的计量周期调整方面的理论研究较国内要深入一些,在可查阅的相关规范中,计量周期调整的方法有多种,调整原理和难易程度有很大差别 各调整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的使用情况,可查阅的资料较少。[/color][color=#595959] 计量器具种类繁多,结构、原理各异,即使同一种计量器具,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计量器具使用性能、环境、频度、准确度不同,并受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及计量成本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对于计量器具不考虑影响计量周期的因素,笼统地规定为某固定不变的周期是极不科学的。盲目缩短计量周期,将造成经济上的浪费,对器具的寿命、准确度等也将带来不利影响,而简单延长计量周期也是十分危险的,可能由于使用不准确带来追溯等更大的风险甚至严重的后果。因此,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合理调整计量器具的计量周期非常重要。[/color][color=#595959] 为此,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早在1999 年第6号公告中明确指出: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也就是说,针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每一个企业、事业单位都有责任根据自身需要和对风险的评估,自行确定计[/color][color=#595959]量周期调整方法和计量周期。[/color][color=#595959] 调查发现,虽然公开发表的有不少关于计量器具计量周期调整和确定方法方面的论文和资料,但大多只是介绍了计量周期调整的原则,论述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一般企业、事业单位还是不知如何调整,甚至越看越糊涂 即使有的方法论述清晰,但方法是否科学,也并不容易判别,至关重要的是这些方法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能否使用,是每一个读者迫切需要知晓的,本文就是在这些方法的基础上,对标国内外标准(非独创方法),从简单实用的角度选出合理合规的计量周期调整和确定方法,供一般企业、事业单位参考使用。[/color][b]2、计量周期调整和确定原则及方法[color=#595959]2.1 计量周期调整和确定原则[/color][/b][color=#595959] 不同的计量器具,可靠性不一样,其确认间隔也不一样。同样的计量器具,使用情况不一样,确认间隔也不一样,影响计量器具确认间隔的因素很多,主要因素如下:[/color][color=#595959] (1)计量器具本身特征(如工作原理、结构型式与所用材质耐用性) [/color][color=#595959] (2)计量器具的性能要求(如最大允许误差、测量重复性与测量稳定性) [/color][color=#595959] (3)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如环境条件、使用频度与维护保养) [/color][color=#595959] (4)计量器具的测量可靠性目标 (一般计量器具的测量可靠性目标R ≥ 90%) [/color][color=#595959] (5)制造厂的生产质量 [/color][color=#595959] (6)计量校准的频次和方法 [/color][color=#595959] (7)计量校准历史记录所反映的变化趋势 [/color][color=#595959] (8)计量确认费用等。[/color][b][color=#595959]2.2 初始计量时间间隔的确定[/color][/b][color=#595959] 计量器具初始计量时间间隔的确定,可以参照类似计量器具确定的计量周期,并对类似计量器具的测量可靠性目标、性能要求、使用情况、环境条件与检定方法等进行对比分析确定 也可以通过对计量器具的设计结构、性能要求、使用情况分析,并听取制造厂的建议后进行分析确认。[/color][b][color=#595959]2.3 计量周期调整和确定方法[/color][/b][color=#595959] 通过查阅国内外相关标准,计量周期调整和确认主要有5 类方法,分别是反应法、最大似然估计法、控制图法、核查标准法(又称“黑匣子”核查法)和在用时间法。本文只对适用于一般企业、事业单位可操作性强的反应法中的固定阶梯调整法和增量反应调整法进行详细介绍,其他方法只简述其原理。[/color][color=#595959]1)反应法[/color][color=#595959] 当某种计量器具投入使用一定的初始时间间隔之后,其整体性能经重新确认,若超出或远优于规定的测量可靠性目标 ,通过最近获得的计量结果,采用简单直接的方式或最简便的算法,对计量时间间隔进行调整与确定的方法。反应法主要有固定阶梯调整法、增量反应调整法和间隔测试法等几种具体方法。[/color][color=#595959]2)最大似然估计法[/color][color=#595959] 通过对似然函数的概率分布来研究被检计量器具超出允许误差的状况,最终确定计量时间间隔。最大似然估计法建立在数理统计和大量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应保证所用数据的有效性、一致性和连续性。最大似然估计法主要有经典法、二项式法和更新时间法。[/color][color=#595959]3)控制图法[/color][color=#595959] 从每次计量结果中选择有重要意义的同一校准点,按时间顺序画成曲线图,从曲线图计算漂移量和分散性,并据此判定器具的稳定性,综合考虑、合理确定计量时间间隔。[/color][color=#595959] 这个方法只有采用自动数据处理的方式才能实现,尤其是复杂的计量器具,同时需要熟悉计量器具的技术性能及其变化规律等专业知识。[/color][color=#595959]4)“黑匣子”核查法[/color][color=#595959] 使用专为检查被检计量器具某些参数而设计的“黑匣子”(能提供这些参数的参考值的便携式校准装置),提供两次确认期间计量器具可靠性的有关信息,并对时间间隔的合理性提供指导。[/color][color=#595959] 这种方法适用于复杂仪器,特别是远离校准地点的仪器。它为用户提供了最大的可用性。但是“黑匣子”本身需要有高的稳定性,才能保证这个方法可靠。[/color][color=#595959]5)在用时间法[/color][color=#595959] 计算器具的计量确认间隔时间,不是利用日历时,而是用器具的实际使用时间确定计量时间间隔。需要在器具上配置记录使用时间的装置或者手工记录并统计。[/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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