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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信达机动车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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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信达机动车检测相关的论坛

  • 工业园区VOCs治理方案

    工业园区VOCs治理方案

    我国VOCs排放一直拥有着自己的特征,根据2015年的数据为例,全年VOCs排放总量就达到2503万吨。其中排放主要来源包括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农业源这四大类,排放占比分为43%、28%、15%、14%。工业源排放的问题尤为突出,而工业园区排放则是工业源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align=center][img=,595,40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2/201712151556_3162_3308855_3.jpg!w595x403.jpg[/img][/align][color=#0080ff][b]而针对工业园区排放问题有三种类型的监测方式:[/b][/color]1)设立污染源监控点2)设立边界监测点3)设立敏感区域监测点[color=#0080ff][b][/b][/color][color=#0080ff][b]同时有三种方式可以选择:[/b][/color]1)固定式2)移动站3)移动车[align=center][img=,600,38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2/201712151557_2402_3308855_3.jpg!w600x382.jpg[/img][/align]工业园区VOCs治理需要针对排放特征进行优化监控布点,在工业园区周边建立站点。结合可能出现的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采用最佳的监测技术(气象技术、质谱技术、光学技术、传感技术)等,最终建立特征污染的在线监测网络。这样才能给予区域内整体的VOCs排放提供监管依据。为追溯污染源头,排放超标判定,稽查偷排行为等做好监控工作。[align=center][img=,652,604]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2/201712151557_4702_3308855_3.jpg!w652x604.jpg[/img][/align]

  • 工业园区厂界噪声测试

    一个工业园区内有4--5家企业,需要提供噪声报告给环保局。如果园区内每家企业可以提供厂界噪声的报告,园区是否还有再单独提供监测报告?

  • 喜报丨康达检测荣获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度经济贡献突出奖”!

    近日,苏州工业园区优化营商环境暨作风效能建设大会顺利召开,大会以园区开发建设30周年为新起点,激励全区企业在新征程上勇挑大梁、走在前列,并对2023年度经济贡献突出企业等予以表彰。[align=center][img=康达检测荣获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度经济贡献突出奖”.jpg,600,450]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3/wycimg/7eaf2298-9186-40a1-a24b-b29f9fd34152.jpg[/img][/align]康达检测凭借强大的综合实力,荣获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授予的“2023年度经济贡献突出奖——制造业服务化三十强”的荣誉,代表了苏州园区管委会对康达检测的经济贡献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的高度肯定。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钟园工业坊,是一家深耕环境检测领域的行业领军企业。目前,康达检测拥有国内最大的的环境检测单体实验室,每年为近10000家客户提供服务,涵盖环境检测、土壤与地下水检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固体废弃物检测、危险废物鉴别检测、职业卫生评价等多个领域。作为苏州市工业园区内重点制造服务企业,康达检测始终以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己任,在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脚踏实地、攻坚克难、砥砺前行,连续多年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为苏州工业园区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不竭动力。此次康达检测荣获“苏州工业园区经济突出贡献奖”表彰和鼓励,代表着园区政府对康达企业发展和整体实力的认可,自2019年入驻苏州工业园区以来,康达在这片沃土上深耕发展多年,是工业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见证者、受益者,也是奋进实干的推动者。今年是康达检测成立的第15周年,面对新征程、新挑战,康达将始终坚守目标、勇于求变,积极响应苏州工业园区政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积极融入园区建设的宏伟蓝图,更好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全区经济更稳、更快、更好发展!欲了解更多,点击进入[url=https://www.woyaoce.cn/member/T134553/][color=red] 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olor][/url][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康达检测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 环保部将整治工业园区污染 严打违规排放等现象

    “我们正在部署2014年对工业园区进行环保专项整治。”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陈善荣在3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这意味着,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金属污染专项检查和医药制造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后,环保部将“重拳”治理工业园区的环境污染。 “这次主要是要针对工业园区的违法违规排放等现象进行严打。”陈善荣对记者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因为内部监管失效,在无序竞争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工业园区盲目进行招商引资,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很多的工业园区滋生了大量的污染排放企业,环保工业区反而成为环保“盲区”。 以水污染为例,一位业内人士坦言,一些工业园区在招商伊始就承诺企业进入园区后,不需考虑污水处理问题,一些工业园区对于入园企业有水处理要求,但是实际上执行的却寥寥无几,造成污水处理厂严重超设计负荷运行。 在30日的会上,环保部公布了11月份大气污染专项检查情况,并通报了此次督察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33家企业和单位,另外对医药制造企业专项督察中发现的18家有环境违法问题的医药类企业也予以曝光,并挂牌督办。 “2014年除了要对2013年核查的环保违法违规企业和地区进行重查和督办外,也会以类似的方式对工业园区的环保问题进行大规模深入的检查。”环保部环监局局长邹首民表示。

  • 环保部主管NGO怒揭全国工业园区污染“七宗罪”

    原本被誉为各地经济发展引擎的工业园区,部分成了藏污纳垢的代名词。  丑闻不断,位于大连石化产业园区的PX项目,位于云南陆良县西桥工业园区的铬渣污染……提起这些,马勇感慨万千,他手里握着一份《关于我国部分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的调查报告(下称工业园区报告)》,集纳了工业园区重大污染问题,为控污治理提供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他是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督察诉讼部部长,常年与“环境访民”打交道。中华环保联合会是环保部主管的非政府组织,活跃于民间。  尽管工业园区报告出自这个带有官方色彩的组织,但是出台近一年,反馈寥寥,各地污染事故频发。  这份报告来自马勇所在的法律中心接手的污染案件。他发觉,越来越多的案子直指工业园区,集中生产变成了集中排污。污染事件引发了众多群体性事件:江苏响水县数万人因污染谣言雪夜大逃亡;福建江阴工业集中区毒气外泄导致强烈冲突,几十名污染受害者被捕,等等。  中华环保联合会觉得有必要摸清中国工业园区污染的真实状况,在2010年3月到10月间,马勇和他的同事调查了八个省的18个工业园区。  调查的结果仅水污染一项就令人惊心:调查样本中有2个国家级、7个省级工业园区,都或紧邻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或居于人口集中区,100%有水污染问题,78%的涉及大气污染,17%存在固体废弃物污染。13个工业园区涉嫌污水直排江湖。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省级以上开发区逾2000家,其中各类国家级开发区超过200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乔琦介绍,加上县、市一级的各类工业园区、集中区和集聚区,这一数字接近7000家。  约7000家工业园区的污染现状,从工业园区报告中可管窥一斑。  报告列举了污染七宗罪: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环评审批和“三同时”执行成为“表面工程”,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形同虚设,环境纠纷隐患突出,污染转移现象严重,环境执法监管不力,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这七宗罪几乎成为工业园区通病。  “县市级的工业园区问题多多,省级以上的管理相对规范,但也少不了问题。”马勇清楚记得,江西省乐平工业园区是江西30家重点工业园区之一,曾被评为省级先进工业园区和经济指标综合考评先进园区,建园长达七年之久,配套污水处理厂在中华环保联合会调查期间还未投入正常使用。园内污水直排入鄱阳湖。  “可以想见,占七成的县市工业园,情况不会更好。”作为中国生态工业园标准的主要制定者,乔琦曾去过不少地方调研,每每听到一些园区管委会领导大谈环保、无污染,她都“很反感,感觉是被欺骗了”。  手握第一手资料,中华环保联合会力求有所作为。然而,在近一年时间里,马勇感到很无力,“我们也有一些在政府部门任职的领导,批示了都没用。”  污水处理厂成“过水厂”  在调研的18家工业园区中,具备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共有13家,占70%以上。但在这13家中,污染治理设施或闲置不用或间歇运行,完全实现不了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污染治理设施俨然成为了应付检查的表面工程。  中华环保联合会的调查发现,工业园区环评审批中违法、越权现象比比皆是:本该由国家或省市审批的项目,被分解为小项目由县审批;本该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项目却被简化为报告表。甚至许多园区企业把环评审批文件当做“护身符”,敷衍执法检查,而环评审批中规定的治污设施却迟迟不能建设。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金山工业园区便是典型案例。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园区一企业环境影响报告表写明项目不产生废水,而2010年6月22日,赣榆县环保局却以“生产废水超标排放”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环评成了“必须且一定能通过”。按规定,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措施要达到75%负荷才能验收,实际上,“是建设到什么程度就验收到什么程度。”马勇说。  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的环保“三同时”验收早早通过,然而,时至2010年该园区运营八年后,污水处理厂还未投入正常运营,污水直排入邻近海滩。工业园区索性与村委会达成协议,将滩涂彻底变成排污场。  污染企业还有一招,以试生产做挡箭牌。按规定,企业在最多一年的试生产阶段,防污措施可不验收。一些企业生产了七八年,却一直处在试生产阶段。马勇揶揄这样的企业“试生产的设备都老化了”。  北京大学环境工程系教授叶正芳直言目前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相当部分是“过水厂”。工业园区产品种类多,排放污水不均衡,水质、水量变化很大,而污水处理工艺大多采用活性污泥法加上混凝沉淀或过滤,“这是以不变应万变,不可能具备处理复杂化工污水的能力”。  环境咨询公司ERM中国区总裁谢辉发现,工业园区挂羊头卖狗肉是常见现象,“说是电子工业园,其实化工、重金属都进来”。据他了解,不少工业园区在工业污水中混入生活污水,“处理谈不上,稀释后至少浓度降低了”。  “过水厂”排放却能达标,江苏省连云港市响水县一位环保执法人士道出其中奥秘:污水排放指标有几十项,但真正被严格执行的,不过COD、氨氮等三四项,由于只能做常规处理,“最后可能也就COD能达标”。  “现阶段国家的环保要求就是这样。”上述人士表示,再加上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企业交排污罚款远比处理废物合算。马勇了解到,不少企业在做年度预算时,甚至早已把排污罚款纳入其中,有些甚至扬言要把一年的罚款都提前交了,“这相当于罚款换排污权,违法变合法”。  2006年7月16日,湖北宜昌市一个人工涵洞不停地“吐”着墨汁般的化工污水直扑长江。  “废物最小化俱乐部”  谢辉和马勇有个共识:行政的力量掣肘过于强大。  马勇感慨环保执法不力之时,常劝污染受害者们尽量不要起诉。“案子往往三五年也不能了结,即便结案败诉的可能性也很大”。更要命的是,一旦司法介入,行政力量则撒手不管,受害者可能两头无靠,案件多以调解告终,“这是在行政力量之外,为环境维权寻找缝隙”。  作为外资背景的环境咨询公司,谢晖和ERM的客户大多来自世界500强,却鲜有地方政府和工业园区。“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站一般都属于地方政府,很敏感,我们无法介入。”谢辉说。  环保部环评司巡视员牟广丰更是坦承,现在环境问题不断陷入应急状态,其根源在于体制,当一套体制的每个环节都有问题时,如何指望最末端的污水处理厂和除尘装备力挽狂澜?  不久前,乔琦回访天津泰达工业园,一个细节吸引了她。泰达是中国最早获批的三家生态工业园之一,这个园区成立了“废物最小化俱乐部”,试着把A公司的废物变成B公司的原料。  一开始,企业家们兴致不高。但管委会主任很积极,常往俱乐部跑。几番下来,企业老板们也发现了不少商机,先是建立了园区内部的废物交换网站,随后又把废物卖到了国外。  丹麦卡伦堡是这一模式的成功代表,早期是由当地几家发电厂、炼油厂为了应对淡水短缺和能源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危机,自发形成废水、废气交换共生体。这种交换在1989年被学术界发现并命名。  这是生态工业园的工作模式。截至目前,中国获批的生态工业园区总计54个,不足全部工业园区的1%。被称为“第三代”、代表工业园区理想模式的生态工业园,其准入的基本条件中,有“过去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污染事故和环境破坏事件”、“达标排放”等。  叶正芳有些不解,“这不是一个企业存在的基本要求吗?”  乔琦刚刚参加完国家“典型工业园区环境风险评估与环境监管技术研究”项目评审,可能将开始改变中国工业园环境风险估计严重不足、缺本底调查和基本数据的残酷现实。  “最好的和最坏的都在中国。”乔琦感慨。

  • 【“仪”起享奥运】工业园区现状评估管理

    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们省厅2019年发布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环发(2019)1号)这份文,根据文件显示,这份文有效期为2024年4月15日,我们查询了没有看到最新的文件公布,现在如果我们这边需要做园区的现状评估管理报告,是否还能沿用这份文作为依据?麻烦指导一下,谢谢!回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有效期满,目前已经失效。建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 〔2020〕44号)有关“优化区域规划环评机制”的内容,开展环境管理状况评估工作。

  • 【分享】HJ 274-2009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HJ 274-2009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2009-06-23发布并实施,代替HJ/T 274-2006《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58280]HJ 274-2009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发布稿)[/url]

  • 关于征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b]关于征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发挥生态工业园区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我部会同商务部、科技部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环发〔2015〕16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请你单位会同同级商务、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及本省份生态工业园区对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3年3月24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科技与财务司王帅、陈胜  电话:(010)65645386、65645385  传真:(010)65645400  邮箱:wang.shua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03/W020230303499477725201.doc]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3年3月1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 一地方部分机动车检测机构被查

    [font=&][size=16px][摘要][/size][/font][font=&][size=16px] 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呼和浩特市地区机动车检测机构涉嫌价格串通行为进行调查。[/size][/font][font=&][size=16px]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经营行为,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呼和浩特市地区机动车检测机构涉嫌价格串通行为进行调查。据介绍,连日来,部分市民通过微信朋友圈、今日头条等渠道反映呼和浩特市部分机动车检测机构机动车检测费于11月1日统一上涨,小型载客汽车(非营运)机动车检测费用由现行每辆280元涨到380元,一些机动车检测机构通过不同方式散布涨价信息。为维护其他经营者和广大车主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即刻组成检查组,对呼和浩特市地区机动车检测机构串通涨价行为进行调查,初步掌握了部分机动车检测机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证据,调查取证还在进一步深入中。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价格收费行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督促各机动车检测机构落实价格自律,对此次机动车检测机构涉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保障自治区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有序发展。[/size][/font]

  • 最新版CMA机动车检测对人员的新要求

    [align=center][size=20px][b]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动车检验[/b][/size][b]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通知[/b][/align][align=center][size=16px][font=仿宋_GB2312]市监检测函〔[/font]2022[font=仿宋_GB2312]〕[/font]111[font=仿宋_GB2312]号[/font][/size][/align][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6px][/size][/font][/align][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现将修订后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顺利转版实施。[/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size][/font][align=right][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font=&] 2022[/font]年[font=&]12[/font]月[font=&]29[/font]日[/size][/font][/align][align=center][/align][size=17px]2[/size][align=center][color=#ff0000][b]实验室人员组成[/b][/color][/align][align=center][/align][size=17px][font=黑体] [/font][font=仿宋_GB2312]机动车检验机构应按照资质认定要求,配置相应的检验人员。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font][/size][font=&][size=17px]1、登录员[/size][/font][font=&][size=17px]2、外观检验员[/size][/font][font=&][size=17px]3、底盘部件检验员[/size][/font][font=&][size=17px]4、引车员[/size][/font][size=17px][font=仿宋_GB2312]5、[/font][font=&]OBD[/font][font=仿宋_GB2312]查验员[/font][/size][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6、排放检验员。[/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应与所承担的机动车检验工作相匹配。[/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size][/font][size=17px]3[/size][align=center][color=#ff0000][b]检测人员要求[/b][/color][/align][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确认其满足技术能力要求后方可从事相关岗位的检验工作。[/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size][/font][size=17px]4[/size][align=center][color=#ff0000][b]人员数量[/b][/color][/align][size=17px][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人员数量应与检测线数量及日[/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车辆数量相匹配,满足机动车检验的要求。[/font][/size][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size][/font][size=17px]5[/size][align=center][color=#ff0000][b]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要求[/b][/color][/align][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机动车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熟悉机动车理论与构造、排放控制系统基础知识与组成、熟悉各检验工位业务、流程及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练掌握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机动车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三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同等能力。大型客车、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检验授权签字人为具有同等能力人员时,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时限要求在原有要求基础上增加两年。[/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size][/font][size=17px][b][font=仿宋_GB2312]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是指:[/font][/b][/size][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车辆工程、动力工程(内燃机)、汽车运用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汽车检测(技术)、汽车设计制造、汽车试验、汽车服务工程及机械工程、道路运输安全、机电制造、自动化控制、环境工程和环境监测类等技术职称。[/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size][/font][size=17px][b][font=仿宋_GB2312]同等能力是指:[/font][/b][/size][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的同等能力要求;或者车辆工程、汽车运用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等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机动车设计、制造、装配、检测、维修、鉴定评估、整形及改装、汽车电子、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新能源等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三年及以上;或者具有机动车检测、机动车维修、汽车制造、汽车装调、工程机械维修类等技师及以上技能资格(等级),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三年及以上。[/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size][/font][size=17px][b][font=仿宋_GB2312]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是指:[/font][/b][/size][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在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机动车整车检验、在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整车检验、在汽车修理企业从事整车检验、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工作。[/size][/font][size=17px]6[/size][align=center][color=#ff0000][b]引车员要求[/b][/color][/align][font=仿宋_GB2312][size=17px]机动车检验引车员应持有与检验车型相对应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两年以上驾龄。[/size][/font][size=17px]7[/size][align=center][color=#ff0000][b]劳动关系要求[/b][/color][/align][size=17px][font=仿宋_GB2312]机动车检验机构应与[/font][font=仿宋_GB2312]机动车检验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检验人员应签订诚信检验承诺书,承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开展机动车检验工作。[/font][/size]

  • 【原创】厂内机动车检测设备

    厂内机动车检测设备及仪器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踏板力操纵力计,转向参数测试仪,非接触速度测试仪,前轮定位测量仪,单滑板侧滑试验台,透光率计,微电脑油耗测试仪,机动车综合测试仪1、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概 述WYD-A型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是山东淄博仕达机动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手持式路试测试仪。采用的高性能微控制器和嵌入式操作系统;智能化设计,使其操作方便;仪器采用液晶显示,可显示多项测试数据、曲线,清晰直观;测试项目采用菜单式操作,简单易用,并且可对测试结果进行存储(可存储80组),供以后对测试数据进行查看分析;整机设计符合人机工程学,便于操控,该仪器是汽车制造、汽车检测、汽车维修、科研部门、道路交通部门以及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理想检测设备和高等院校汽车方面的理想教学设备。系统配有标准RS232接口,可以配接外置式打印机方便的将测试结果以及测试数据动态曲线打印出来,也可将测试结果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发送给其它设备或计算机,由上位机进行处理,灵活构成联机测试系统。整机采用便携式设计,外形小巧,外置式传感器上装有强力磁铁,便于安装,也适合在空间狭小的车辆上进行测试;可录入7位数的车牌号码或车架号;可采用两种测试方法,尤其适合大型汽车、汽列车进行路试检测用。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内置电源:DC9.6v (1.2v 1200mAH镍氢电池 8节)RS232接口:波特率9600,数据位8位,停止位1位,无校验。具体数据见附表说明。(3脚信号输出,2脚信号输入,5脚信号地)。外形尺寸:205 X 145 X 55 mm重 量:1 kg(包括内置电池)。测量范围:加速度≤±1.5g 时间≤10s分辨率: 加速度:0.01m/s2速度:0.01km/h2、踏板力操纵力计

  •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发布团体标准《工业园区空气污染自动监测 技术指南》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申请的团体标准《工业园区空气污染自动监测技术指南》(T/SHAEPI 007-2023),现批准发布,实施日期为2023年7月1日。[/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特此公告。[/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方式:侯 隽 021-54665677 19512392335[/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邮箱:[/size][/font][email]houjunshaepi@163.com[/email][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6月1日[/size][/font][/align][img]http://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601/6382121050618835811424969.pdf]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发布团体标准《工业园区空气污染自动监测技术指南》的公告.pdf[/url]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拟发布省地方标准《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法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的公示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法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联系电话:0571-89761453,传真:0571-89761453,电子邮件:zjbz2012@126.com。附件:[url=http://file2.foodmate.net/wenku2023/wfx202305110817.pdf]《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法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公示稿).pdf[/url][align=right]2023年5月9日[/align]

  • 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团体标准《工业园区碳排放总量核算技术指南》的立项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查委员会审查,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批准《工业园区碳排放总量核算技术指南》团体标准(见附件)的立项申请,现予以公示。[/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为使立项标准的制定具有广泛性和科学性,欢迎有参与该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与学会秘书处联系。[/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人:钱澍 电话:025-83320560[/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4年2月5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206/6384283007963591244967611.pdf]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团体标准《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技术指南》的立项公告(PDF).pdf[/url]

  • 两个机动车检测线间比对结果评价?

    请问如何做两个机动车检测线间结果比对的分析,之前只是看两个报告结果的评价一致性,但现在看来是太肤浅了,请问同行的高手们,该怎么评价,具体分析过程,谢谢了

  • 机动车检测比对试验

    向各位老师请教,机动车检测比对试验如何实施?如何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为什么会提这个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测量的参考值,在不同的线间或站间不知道哪个结果更接近真实值。2、比对试验时不可能进行多次测量,一般一条线也就3次左右,有些项目多次测量,怕对对车辆产生损伤,如动力性、环保检测等。3、比对试验时影响因素太多,检测结果差异会比较大。如前照灯检测时,每次停车位置对偏移量的影响;制动检测时,脚踩踏板力的大小,对制动力大小也有直接的影响。这些影响因素在比对时往往很难克服,那该如何做比较好呢?请各位指教!

  • 【讨论】有关机动车检测机构法人资格要求的讨论

    大家帮我探讨一下,有关机动车检测站法人资格的问题.技术监督局要求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现在我们要注册成独立法人企业,但是工商局说技术监督局发的那个认证证书和检验资格许可证是前置手续,要等那个认可了以后才能办营业执照.可是技术监督局认证的时候又必须有这个法人证明件.所以我觉的很矛盾,不知道这个要怎么办?正常的手续是什么样子.我们已经以非独立法人的形式认证过一次了.

  • 机动车检测站的仪器设备是否属于强制检定?

    我在一家机动车检测站上班,现在对于检测设备的检定有些不理解,有些人说现在可以对检测设备按照非强制检定的要求进行校准,但是我觉得机动车检测机构是一个向公众出示检测数据的机构应该进行强制检定。请各位朋友帮我解开这个疑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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