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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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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相关的资讯

  • 人社部、工信部颁布《增材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标准》
    2023年03月20日,为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推动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 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职业素养、 补充新知识新技能, 实现人力资源深度开发, 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 制定了 《增材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标准 (2023 年版)》。《增材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标准 (2023 年版)》为首次制定, 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初级、 中级、 高级三个等级, 包括职业概况、 基本要求、 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内容。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西安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江苏海洋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华科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中瑞智创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增材制造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国宏天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复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捷诺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铂力特激光成形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科技大学、 江苏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主要起草人:卢秉恒、 王华明、 王向明、 单忠德、 陆大明、 李涤尘、 王玲、 刘长猛、 丁云飞、史玉生、 文世峰、 周宏志、 杨锋、 孙玉春、 陈勃生、 车国栋、 巩水利、 林峰、黄卫东、 杨永强、 陈明、 李健喆、 徐铭恩、 薛蕾、 缪云、 杨光、 鲁金忠、 孙晶、 刘新。职业概况职业定义:从事增材制造技术、 装备、 产品研发、 设计并指导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 分别是初级、 中级和高级。初级、 中级和高级分为两个职业方向: 增材制造技术开发、 增材制造技术。增材制造技术开发初级中级高级增材制造技术应用初级中级高级
  • 新标丨这类检测人员职业技能标准颁布
    “电气电子产品环保检测员职业技能标准”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了3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陆续予以颁布。其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有关部门联合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7个,分别是:与国家文物局颁布了文物修复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自然资源部颁布了无人机测绘操控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颁布了信息安全测试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了呼叫中心服务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电气电子产品环保检测员、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光纤光缆制造工等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民政部颁布了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社群健康助理员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燃气供应服务员、燃气储运工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单独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8个,其中:网约配送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鉴定估价师(机动车鉴定评估师)、信用管理师等13个职业属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第四大类“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裁剪工、缝纫工、铆工、缝制机械装配调试工、无人机装调检修工等5个职业属于第六大类“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上述3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互联网营销师、信息安全测试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电气电子产品环保检测员、社群健康助理员、网约配送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出生缺陷防控咨询师、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等新职业系首次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3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适应我国服务业和生产制造业等产业行业发展需要,紧贴相关职业岗位技术技能水平发展,对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提出的综合性水平规定,是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技能鉴定评价的基本依据,对促进相关领域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相关产业升级、行业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组织编写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具体内容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公布。为更好地发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在引导职业教育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发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该查询系统覆盖了目前正式出版的全部1200多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已在“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平台和“职培云”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实现线上免费查询。其中,2018年以后颁布的270多个职业标准还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中的“职业标准系统”进行查询。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尿中硫氰酸根测定标准 离子色谱法》等13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及1项标准修改单
    现发布《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等13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及1项标准修改单,编号和名称如下: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1.GBZ 6—2024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6—2002)2.GBZ 10—2024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10—2002)3.GBZ 15—2024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15—2002)4.GBZ 23—2024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23—2002)5.GBZ 27—2024职业性汽油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27—2002)6.GBZ 37—2024职业性铅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37—2015)7.GBZ 40—2024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40—2002)8.GBZ 89—2024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89—2007)9.GBZ 331—202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10.GBZ/T 332—2024尿中硫氰酸根测定标准 离子色谱法(代替 WS/T 39—1996)11.GBZ/T 333—2024尿中铍测定标准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代替WS/T 46—1996)12.GBZ/T 334—2024尿中亚硫基二乙酸测定标准 离子色谱法(WS/T 63—1996)13.GBZ/T 335—2024尿中三氯乙酸测定标准 顶空气相色谱法(代替WS/T 96—1996)三、标准修改单《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第2号修改单上述强制性标准及标准修改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GBZ 6—2002、GBZ 10—2002、GBZ 15—2002、GBZ 23—2002、GBZ 27—2002、GBZ 37—2015、GBZ 40—2002、GBZ 89—2007同时废止。上述推荐性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WS/T 39—1996、WS/T 46—1996、WS/T 63—1996、WS/T 96—1996同时废止。特此通告。国家卫生健康委2024年5月9日附件:1.国卫通〔2024〕9 号 13项标准文本+1项修改单.rar
  • 化学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开班通知
    各企业及相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此,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举办“化学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一、鉴定对象:  日用化工、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涂料和染料、试剂和溶剂、矿物、气体、水泥、水质、煤炭、焦化及采制样等检验岗位。二、鉴定内容:  国家强制的化学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化学检验基础;2.误差分析和数据处理;3.常用化学分析技术;4.常用仪器分析技术;5.化学危险品管理;6.仪器实操。三、鉴定方式:  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化学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全国范围通用,联网可查)。四、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及费用:  本次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另行安排(提前通知)。其中初级资格800元/人;中级资格1000元/人;高级资格12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试、鉴定、证书及午餐等费用),住宿如需安排,可以联系报名老师预定,费用自理,也可自行预定安排。我们郑重承诺:报考学员如一次未考过免费再培训,直至通过为止!五、培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60号。六、培训时间: 2016年7月14日~16日。七、 联系方式:迟老师 010-84334735 13718682303   化学检验员是化工行业技术工人的主要工种之一。化学检验工作技术含量高,岗位责任重。分析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行、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甚至人员生命安全。学员通过培训,既能够从事化学检验工作,又能从事化验室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是一次增长专业知识和提高专业技能的极好机会,欢迎大家踊跃报名。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
  • 这100个职业“最缺工”!质检员在列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7日发布的三季度全国招聘大于求职“最缺工”的100个职业排行中,营销员、餐厅服务员、商品营业员、保安员、快递员、家政服务员、保洁员、市场营销专业人员、焊工、客户服务管理员等职业位于该排行前十,其中质检员排行第16位。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期排行中,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两个大类职业需求保持旺盛势头,在“最缺工”的100个职业中占74个;快件处理员、网约配送员、后勤管理员等生活服务类职业排位明显上升;新进排行24个职业中,有17个与制造业相关。 此外,与上一期相比,排行前十的职业保持基本稳定。焊工、客户服务管理员进入本期排行前十,房地产经纪人、仪器仪表制造工退出前十。 据悉,该排行来源于全国102个定点监测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报的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求职数据。
  • 三思纵横千足金奖励忠诚服务员工
    (总经办 康珍珍)2014年1月21日,三思纵横举行了“忠诚服务奖”颁奖仪式,公司用千足金奖励忠诚服务员工。  获得忠诚服务奖的员工共有60多人,他们占到了三思纵横五分之一的员工比例,他们在过去的五年中为三思纵横的发展付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  黄志方董事长在颁奖仪式上说,五年来,三思纵横向国家缴税累计超过1600万元,创造了三百个就业岗位,为社会承担了一个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获得了科技部、广东省科技厅和深圳市科创委的尊重和认可;三思纵横以五年销售过亿的姿态重新回到行业前茅的位置,获得了行业内许多同行企业的尊重和认可。  黄志方董事长说,三思纵横成立五年来,累计向国内4000多家客户销售了3000多台试验机,累计销售金额3.3亿多元,三思纵横已经获得了国内许许多多的客户的尊重和认可。他们当中有上海宝钢集团、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珠江钢管有限公司、陕西飞机工业公司、中航工业贵航集团等等。  在三思纵横的经营理念中有一句话:“忠诚才有信任”,三思纵横今天的颁奖行动非常完美的诠释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公司信任员工,员工忠诚公司,一个优秀的企业必然拥有一批优秀的员工,一批对公司忠诚的员工才有可能打造一个对客户忠诚的企业。  三思纵横能在短短五年的时间里,东山再起,再铸辉煌,与拥有这样一批忠诚的员工是密不可分的。正是因为拥有这样一批员工,才能在公司的关键时刻顶上去,才能在公司需要的时候喊出“综研有我,有我必胜”的口号;因为有了这样一批员工,三思纵横才能在公司成立只有四个月的时间里推出全新的机型外出参展,才能在半年的时间里推出与国际水平比肩的飞天系列金属摆锤冲击试验机;也正是因为这样一批员工,才能为南京工业大学研制成功国内最大能量的23万焦耳的落锤冲击试验机,才能在一个月内完成销售1700万且回款1700万的优异成绩。  钱正国总工程师作为获奖员工发表了感谢致辞,他在讲话中说道:伴随着公司的发展,我为自己是公司的一分子而感到自豪!现在的很多同事都是80后90后,我在你们身上看到了希望,不仅是公司的希望,也是试验机行业的希望。  忠诚有你,用心服务。三思纵横正以“成为受人尊敬的企业,成为客户尽可信赖的企业,成为员工为之自豪的企业”的企业愿景奠定着企业的根基,把员工个人价值的追求与企业发展目标紧紧联系在一起。我们相信,会有更多的三思纵横人成为企业的忠诚守护者和价值创造者,团结一心,努力奋进,为试验机行业用户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
  • 岛津广州分析中心成功举办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考核班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分析中心已于2011年8月获得了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National Training Committee for Analyzing & Testing Personnel,简称:NTC)授予的考核基地资质。岛津公司凭借世界顶级的技术优势和优越的实验室环境,为分析检测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和能力考核服务。 考核基地资质认定证书 2012年4月5日至8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在广州举办国家职业资格等级鉴定考培班。岛津广州分析中心承担了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两个等级的仪器实操考核。参加这次培训考核的技师有6人,高级技师有7人。岛津广州分析中心的刘小华、林才勇分别担任了GC、LC课程的实操考核老师。实操考核以学员上机操作和考核老师现场提问及查看考生操作的方式,考察学员实际样品分析能力及解决问题能力。考核结束,每位学员提交一份样品考核分析报告。 参加此次培训的各位学员都非常珍惜这次能够提高自身技术能力、增强自身岗位竞争力的培训机会,学习非常认真,互动交流活跃,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成果。 学员认真听课 实操现场授课(高级技师组) 实操现场授课(技师组) 随着我国各个领域的深入发展,各个方面对于高技能分析专门人才的需求日益猛增。岛津公司在为各个领域提供整体分析检测解决方案的同时,顺应分析行业领域的需求,不断为客户提供更高层次的教育服务,以实现 “客户的满意,我们的目标”的岛津服务理念。这次国家职业资格等级鉴定考培班在广州成功举办,迈出了岛津广州分析中心与指导中心良好合作的第一步。 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2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
  • 仪器仪表制造工这一职业有了国家标准!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仪器仪表制造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p p   《标准》对仪器仪表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的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仪器仪表制造工”这一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p p   《标准》编制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的指导下,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组织,主要编写单位有:四川仪表工业学校、河南化工技师学院、中国四联集团、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重庆川仪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厦门宇电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四联测控仪表有限公司、北京京仪集团等。 /p p   《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国家电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川仪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厦门宇电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仪集团、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威卡自控仪表有限公司、电子科技大学、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西华大学等。 /p p   《标准》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广东省测量控制技术与装备应用促进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亚龙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及王小兵、曾周末、张彤、张建、张迎春、燕泽程、于清笈、李晓光、史仲光、李玲、袁瑞铭、蒋艳芳、王学伟、林锦实、丁渝丹、喻立川、吴绪敏、刘龙华、杨绍忠、高举、刘江彩、张新国、蔡林等有关领导、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2557e4cc-7f27-4334-babc-185fcb8dd6ad.jpg" title="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11e4bdc3-736a-471b-8023-cb6d029da3b7.jpg" title="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4ff77052-d932-4d3e-98ec-68303904de01.jpg" title=" 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dc41681a-b68c-41a0-8277-6293d934d93e.jpg" title=" 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8bc4f6b4-269b-4c0e-9818-53b054e72b93.jpg" title=" 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c2503c55-2a78-4a4b-95a1-e351f8c4c244.jpg" title=" 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be3c5884-8238-4b27-9af8-01d944ff72a9.jpg" title=" 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3d398f7e-d473-4dfc-9270-1990840dcc33.jpg" title=" 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0854b6ab-6f39-443d-8f93-bcc7f962ef37.jpg" title=" 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7765e140-5469-4339-99ab-a4ea8b4eb292.jpg" title=" 1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74506731-0ed9-4edb-8598-c1fa1198ca1c.jpg" title=" 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410bccc6-0a43-4026-9a25-38f999f2219b.jpg" title=" 1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aa6aade4-744b-4444-b6c4-20fcd944bfc7.jpg" title=" 13.jpg" / /p p   下载链接: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75460.shtml" target=" _blank"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75460.shtml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br/ /p
  • 保鲜膜国家标准二度延期
    海鲜鱼肉存放冰箱、微波炉里热菜热饭,几乎家家户户都会用到保鲜膜。对保鲜膜的质量安全,消费者自然是十分关心。10月16日,记者获悉,原定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再次延期实施。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广大市民期盼保鲜膜标准尽早出台,让食品真正实现安全、健康。   新规出台 遭遇两次延期   据了解,《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09年4月17日发布。标准中明确规定:保鲜膜应标识产品的材质或种类、氧气透过率、二氧化碳透过率、透湿量及净卷重的公称值 保鲜膜应标有食品用字样 对于聚氯乙烯自粘保鲜膜(PVC)应标有“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使用警示语 如保鲜膜标称可微波炉加热使用时,应标志“可微波炉使用”字样及加热方式、最高耐温温度等内容。   质检部门介绍,该标准最早定于去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给予一定缓冲期,国家标准委将实施日期延期至2010年9月1日。如今第二次延期,因为行业部门表示现在还需要做相关的风险评估,企业没有相关的检测手段和设备,没法提供数据,造成标准无法执行。延期的信息近期将发布公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市场上出售的保鲜膜可分为三类。一种是聚乙烯(PE)膜,主要用于食品包装,包括在超市采购的半成品。第二种是聚氯乙烯(PVC)膜,也可用于食品包装,但对人体的安全性有一定影响。第三种是聚偏二氯乙烯(PVDC)保鲜膜,用于包装熟食、火腿等。   走访市场 三无膜仍在卖   10月16日,记者在大学路北京华联超市发现,该超市有10多种不同品牌的保鲜膜、保鲜袋,价格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都标明了“食品用”,材质主要是聚乙烯(PE)膜,此外还有少量二氯乙烯(PVDC)保鲜膜。记者在朝阳路的一家超市发现,该超市的食品用保鲜膜多为PE材料。在走访南宁市多家超市、商场后,记者并未发现遭受使用安全争议的PVC材质的保鲜膜、袋。其中,90%的食品用保鲜膜、袋都为PE材质,或是HDPE(高密度聚乙烯)、LDPE(低密度聚乙烯)材质。大部分PE材质的食品用保鲜膜、袋都有“适用于冰箱或微波炉”、“加热时避免直接接触食物”、“含油多食物请勿直接包裹放入微波炉”等标识。   虽然各大商场超市对于销售中的食品用保鲜膜已经进行了明确标识,但是在部分熟食和水果销售摊位,用于包装遮挡食品的保鲜膜仍然来历可疑。甚至有的包装用保鲜膜属于三无产品。   在长堽路一家综合市场,记者看到市场内的切片装水果和熟肉制品都是用保鲜膜直接包裹包装的。在这些保鲜膜上,记者没有看到任何关于材质和用途的相关标识。大卷的保鲜膜直接卷在机器的卷轴上,只要有顾客需要,服务员就会麻利地撕下一块保鲜膜,直接覆盖在食品上。刚刚出炉的烤鸡烤鸭也是如此。当记者询问保鲜膜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时,服务员表示自己也不清楚。“现在市场上挺多商贩都用这种保鲜膜。150元钱就能买一大卷,应该没有什么危害。”服务员表示。   如何选购 市民有点“懵”   “一直以为保鲜膜都差不多,很少注意到还有包生食熟食、油脂非油脂之分,也不知道国家出台了新规定,以后得留个心眼了。”17日,正在超市选购保鲜膜的张女士说。   对于新标中保鲜膜的种种区分,记者随机问询了几位市民,得到的答复也多是“不清楚”。记者从超市一位女导购员口中了解到,很多市民选购保鲜膜时,还是按照购买普通食品的习惯,看日期、价格或是QS标志等。而对于外包装上标注的诸如“不能与高油性食品直接接触”等警示性文字大多没有在意。   记者就食品用保鲜膜的使用安全问题采访了20名市民,9成市民都表示没有专门关注保鲜膜的安全问题及其用途的细分,选购时多注重保鲜膜的规格和价格。南宁市民樊女士告诉记者,买保鲜膜主要是看大小,另外就是看它是否实惠实用,“能摆在超市里出售,就不会有安全问题吧?”   对于《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樊女士表示有困惑:“氧气透过率、二氧化碳透过率……这些东西太专业。希望保鲜膜标准早日出台,市民今后才能参考保鲜膜上特别标注的警示语,根据用途来判定购买什么品种的保鲜膜,让食品真正实现安全、健康。”   面对林林总总的保鲜膜品种,专家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耐高温的PE保鲜膜而不是PVC保鲜膜。并尽量避免食品与保鲜膜直接接触。同时,用微波炉加热食品时,尽量采用专门的微波炉加热器皿,避免用保鲜膜直接包裹食品加热。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为统筹推进标准化发展,制定本纲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化更加有效推动国家综合竞争力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新兴产业标准地位凸显,健康、安全、环境标准支撑有力,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成。——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结构更加优化,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充分显现。——标准化开放程度显著增强。标准化国际合作深入拓展,互利共赢的国际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更加密切,标准化人员往来和技术合作日益加强,标准信息更大范围实现互联共享,我国标准制定透明度和国际化环境持续优化,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大幅提升,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建成一批国际一流的综合性、专业性标准化研究机构,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50个以上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形成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运行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标准化服务业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到2035年,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国际兼容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二、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三)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领域,开展标准化研究。在两化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区块链、卫生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应用前景广阔的技术领域,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研究制定智能船舶、高铁、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机器人等领域关键技术标准,推动产业变革。适时制定和完善生物医学研究、分子育种、无人驾驶等领域技术安全相关标准,提升技术领域安全风险管理水平。(四)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推进技术经理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等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完善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制度,拓宽科技成果标准化渠道。将标准研制融入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缩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标准研制周期,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步伐。三、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六)筑牢产业发展基础。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与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加大基础通用标准研制应用力度。开展数据库等方面标准攻关,提升标准设计水平,制定安全可靠、国际先进的通用技术标准。(七)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群,部分领域关键标准适度领先于产业发展平均水平。完善扩大内需方面的标准,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全面促进消费。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重点加强食品冷链、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物品编码、批发零售、房地产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健全和推广金融领域科技、产品、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标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标准化建设,推行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标准化。建立健全大数据与产业融合标准,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八)引领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健康发展。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制定一批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围绕食品、医疗、应急、交通、水利、能源、金融等领域智慧化转型需求,加快完善相关标准。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标准规范,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建设,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健全依据标准实施科学有效监管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应用标准化手段加强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九)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围绕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加快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应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十)助推新型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快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等信息基础设施系列标准研制,协同推进融合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建立工业互联网标准,制定支撑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产品研制的创新基础设施标准,促进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四、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十一)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十二)持续优化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标准。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标准,健全污染物排放、监管及防治标准,筑牢污染排放控制底线。统筹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标准,制定修订应对气候变化减缓、适应、监测评估等标准。制定山水林田湖草沙多生态系统质量与经营利用标准,加快研究制定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系统服务与评价、生态承载力评估、生态资源评价与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效益评估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标准,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保障生态安全。(十三)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系列标准,研究制定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推进能源资源绿色勘查与开发标准化。以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为重点,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标准化。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机制。制定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标准,发展海洋经济,服务陆海统筹。(十四)筑牢绿色生产标准基础。建立健全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农业投入品质量、适度规模养殖、循环型生态农业、农产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等绿色农业发展标准。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标准,不断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标准。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生态旅游等绿色发展标准。建立绿色建造标准,完善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维、管理标准。建立覆盖各类绿色生活设施的绿色社区、村庄建设标准。(十五)强化绿色消费标准引领。完善绿色产品标准,建立绿色产品分类和评价标准,规范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标识。构建节能节水、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标准。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合理制定消耗定额和垃圾排放指标。五、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十六)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智慧农业标准研制,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加强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建立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推进地方特色产业标准化。完善乡村建设及评价标准,以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村容村貌提升、农房建设、农村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工作。推进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十七)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建立县城建设标准、小城镇公共设施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健全城镇人居环境建设与质量评价标准。完善城市生态修复与功能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工程防灾、更新改造及海绵城市建设等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健全街区和公共设施配建标准。建立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等系列标准,制定城市休闲慢行系统和综合管理服务等标准,研究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应用标准。健全住房标准,完善房地产信息数据、物业服务等标准。推动智能建造标准化,完善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施工现场监控等标准。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健全智慧城市标准,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十八)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应用试点,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财政支出、智慧监管、法庭科学、审判执行、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制定与推广,加快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场要素交易标准,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围绕乡村治理、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十九)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完善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标准,织密筑牢食品、药品、农药、粮食能源、水资源、生物、物资储备、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劳动防护、消防、矿山、建筑、网络等领域安全标准网,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强重大工程和各类基础设施的数据共享标准建设,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平。加快推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国家应急救援等领域标准建设,抓紧完善国家重大安全风险应急保障标准。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推进重大标准制定实施。(二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健全和推广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劳动用工指导和就业创业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殡葬公共服务以及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等领域技术标准,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二十一)提升保障生活品质的标准水平。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饮食、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等方面,建立广覆盖、全方位的健康标准。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全民健身、训练竞赛、健身指导、线上和智能赛事等标准,建立科学完备、门类齐全的体育标准。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职业教育、智慧社区、社区服务等标准,加强慈善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快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融合生产、网络智慧传播、终端智能接收、安全智慧保障等标准化建设,建立全媒体传播标准。提高文化旅游产品与服务、消费保障、公园建设、景区管理等标准化水平。六、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二十二)深化标准化交流合作。履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标准领域的对接合作,加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标准化对话,深化东北亚、亚太、泛美、欧洲、非洲等区域标准化合作,推进标准信息共享与服务,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国际标准组织成员,推动气候变化、可持续城市和社区、清洁饮水与卫生设施、动植物卫生、绿色金融、数字领域等国际标准制定,分享我国标准化经验,积极参与民生福祉、性别平等、优质教育等国际标准化活动,助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利用标准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二十三)强化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大力推进中外标准互认,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推出中国标准多语种版本,加快大宗贸易商品、对外承包工程等中国标准外文版编译。研究制定服务贸易标准,完善数字金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标准。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支撑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二十四)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七、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二十五)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大幅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加快建设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筑牢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同步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改革,强化推荐性标准的协调配套,防止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建立健全政府颁布标准采信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机制。(二十六)深化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和标准融资增信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领军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立国家统筹的区域标准化工作机制,将区域发展标准需求纳入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实现区域内标准发展规划、技术规则相互协同,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持续优化标准制定流程和平台、工具,健全企业、消费者等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修订的机制,加快标准升级迭代,提高标准质量水平。(二十七)促进标准与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以标准为牵引,统筹布局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健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强化标准在计量量子化、检验检测智能化、认证市场化、认可全球化中的作用,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完善质量治理,促进质量提升。强化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产业价值链深度融合。(二十八)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建立法规引用标准制度、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健全基于标准或标准条款订立、履行合同的机制。建立标准版权制度、呈缴制度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交易制度,加大标准版权保护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推动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水平。(二十九)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健全覆盖政府颁布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健全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八、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三十)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加强标准化理论和应用研究,构建以国家级综合标准化研究机构为龙头,行业、区域和地方标准化研究机构为骨干的标准化科技体系。发挥优势企业在标准化科技体系中的作用。完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健全跨领域工作机制,提升开放性和透明度。建设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和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效整合标准技术、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标准样品等资源,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和全国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机器可读标准、开源标准,推动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三十一)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完善促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标准化相关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健全标准化服务评价机制和标准化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大力发展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模式,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三十二)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构建多层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教育。建立健全标准化领域人才的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机制。造就一支熟练掌握国际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职业化人才队伍。提升科研人员标准化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在国家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建设国家标准化高端智库。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支持西部地区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三十三)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宣传标准化作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充分发挥标准化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讲好标准化故事。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九、组织实施(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本纲要主要任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十五)完善配套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进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协同。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建立本纲要实施评估机制,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 环保工程师、环评师等在列
    p   9月12日,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通知明确,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其中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在列。 /p p   通知进一步明确: /p p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p p   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 /p p   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p p   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p table style=" width: 646px " width=" 100"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border=" 1" tbody tr style=" height:53px" class=" firstRow" td colspan=" 7" style=" border: 1px solid windowtext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00" height=" 53"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pan style=" font-size:27px font-family:华文中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 /span /p /td /tr tr style=" height:33px" td colspan=" 7"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moz-border-top-colors: none -moz-border-right-colors: none -moz-border-bottom-colors: none -moz-border-left-colors: none border-image: none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00" height=" 3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21px font-family:黑体"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span /strong /p /td /tr tr style=" height:34px" td colspan=" 7"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moz-border-top-colors: none -moz-border-right-colors: none -moz-border-bottom-colors: none -moz-border-left-colors: none border-image: none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00" height=" 3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21px font-family:& #39 楷体_GB2312& #39 ,& #39 serif& #39 " (共计59项。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 /span /strong /p /td /tr tr style=" height:43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moz-border-top-colors: none -moz-border-right-colors: none -moz-border-bottom-colors: none -moz-border-left-colors: none border-image: none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4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黑体" 序号 /span /strong /p /td td colspan=" 2"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6" height=" 4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黑体" 职业资格名称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4" height=" 4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黑体" 实施部门(单位)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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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4" height=" 86"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span /p /td td rowspan=" 7"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1" height=" 86"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准入类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86"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国务院关于修改& lt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gt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span /p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span br/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span /p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 nbsp /span br/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86"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125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8" height=" 125"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土木工程师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4" height=" 125"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125"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国务院关于修改& lt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gt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125"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75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8" height=" 75"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化工工程师 /span /p /td td rowspan=" 3"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4" height=" 75"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75"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国务院关于修改& lt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gt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75"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74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8" height=" 74"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电气工程师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74"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国务院关于修改& lt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gt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74"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72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8" height=" 72"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72"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国务院关于修改& lt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gt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4号)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72"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83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8" height=" 83"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注册环保工程师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4" height=" 83"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83"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国务院关于修改& lt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gt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83"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89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8" height=" 89"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4" height=" 89"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89"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国务院关于修改& lt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gt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4号)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89"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74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moz-border-top-colors: none -moz-border-right-colors: none -moz-border-bottom-colors: none -moz-border-left-colors: none border-image: none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74"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color:red" 45 /span /strong /p /td td colspan=" 2"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6" height=" 74"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4" height=" 74"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1" height=" 7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水平 br style=" page-break-before:always" clear=" all" / & nbsp 评价类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74"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nbsp br/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74" br/ /td /tr /tbody /table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9/ueattachment/24297804-04f8-45a7-af51-e0f9b198912f.xls"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xls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9/ueattachment/2bca5eb5-f7b1-4ce0-8a1c-f6d10eed5dbb.xls"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xls /a /p
  • 北分瑞利实训基地建成后,首次“食品检验”国家职业资格考培班圆满结束!
    2013年7月18日&mdash 21日,国家质 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携本届学员在北分瑞利举办了&ldquo 食品检验&rdquo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是继北分瑞利正式成为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实训基地后的首次考培班!来自全国各食品企业的20多名学员参加了本次考培班,针对此次考培班,我公司专门安排了从事多年食品检验工作、为各大厂家用户提供食品解决方案的高级应用工程师为学员讲解食品实验室知识、食品检测的数据处理、食品检测的化学分析方法、实验室仪器的使用和管理等知识,同时,工程师在培训过程中通过与学员们的经验交流、互动式提问等方式,对学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集体合影 理论知识授课 实验室授课 现场指导
  • 奥思德仪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重磅推出超纯水机换新活动
    3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要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行动方案》还提出: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超纯水机“以旧换新”行动奥思德仪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将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开展超纯水设备“以旧换新”行动。如老客户需要增购或以旧换新现有纯水/超纯水设备,我司愿意提供更优惠的价格服务政策,详情请来电咨询(023-68043370,13996130099)。奥思德M系列超纯水机我司利用企业核心技术优势为各级科研院所提供实验室超纯水系统新产品、新技术、量身定制实验室纯水/超纯水系统方案,帮助实验室提质增效,协助政策落地实施。为新老客户们提供便捷的仪器更新升级服务。一、提供超纯水系统新产品高标准水质是实验成功的基础保障,对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度、减少实验耗材和避免实验耗时的重复具有重要意义。奥思德超纯水系统具有高水质、低耗材,水质稳定、耗材更换便捷等优势,主要产品有S、M、E、V四个系列,在全国多个实验室(例如:CTC、SGS)成为明星产品和指定产品。左图为原M+外观,右图为M+新外观奥思德M+系列超纯水机2023年,奥思德公司完成了M+系列、E系列的外观和系统升级。M+系列由原来的2.5寸单色液晶屏升级为5寸彩色触摸屏,面板由原来的黑色更新为海蓝色;E系列在原有造型基础上,结合品牌文化,融合海蓝色、科技蓝、科学蓝三种颜色,形成原有黑色,新海蓝色、湖蓝色三种外观,分别对应三种类型的机型。E10T-P、E20T-P、E30T-P 机型E10T、E20T、E30T 机型E10、E20、E30 机型二、提供超纯水系统新技术多年来,奥思德仪器结合广大客户的实际需求,连同全国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展开合作,在EDI去离子技术、TOC降解技术上取得了显著的科研成果,已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01EDI去离子技术EDI去离子技术在纯水制备技术中有诸多优势,进口品牌密理博、赛默飞、赛多利斯等都主推EDI机型,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而众多国产超纯水机品牌中拥有EDI模块的却寥寥无几。为推进国产EDI超纯水设备的发展,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奥思德仪器先后在研发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成功研发出多项EDI专利系统;能够更好地保护延长EDI模块的使用寿命,降低对超纯化柱的消耗。通常情况下,EDI模块的使用寿命只有2-3年,在奥思德自主研发的EDI保护系统加持下,可将其寿命延长至5年以上,这在实际应用中已得到证实。例如:在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奥思德超纯水机的EDI模块已连续运行6年了,目前仍在正常使用,且海滨青岛还是高含盐地区。自来水经过反渗透系统过滤后,再经过奥思德EDI模块,产水水质可以达到10MΩ.cm以上,奥思德EDI模块的产水水质典型值为10-16MΩ.cm,高于密理博EDI模块的典型值10-15MΩ.cm,优于《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国家标准》的一级水标准。奥思德EDI模块的产水水质如此之高,使用寿命如此之长,在大量的检测数据证实下,它可使超纯化柱的消耗减少10倍以上,在重庆医科大学、重庆渝北疾控中心、西南大学等多家单位的实际使用中,为用户节约了大量的耗材费用。02TOC降解技术在纯水/超纯水设备产水的水质指标中,有一项是TOC,也就是总有机碳,它对于很多精密仪器分析和实验,比如HPLC、LC-Mass、细胞培养等都有或多或少的影响;TOC值过高,将会影响实验分析结果:空白基线值抬高、检测灵敏度降低、污染介质活性表面、产生化学性干扰等。像HPLC高效液相色谱、GCMS气质联用、固相萃取等实验用水对TOC值要求小于3ppb。 一般来说,典型的自来水的TOC含量为3000-4000ppb,在经过预处理和反渗透系统过滤后可以去除90-95%的污染物,也就是说反渗透水的典型TOC含量为200-400ppb,再经过EDI模块去离子后可以进一步把TOC含量降低到30-50ppb,而经过奥思德EDI模块的纯水可使TOC含量降低到30ppb以下。奥思德仪器还自主研发设计了254/185nm的双波长紫外灯,通过几百万组的实验数据得出最科学的双波配比,具有高效杀菌和降解有机物的功能;超纯水在紫外灯内经过多个循环处理过程,去除了残留细菌,很好降解了残留的微量有机物,从而进一步降低水中TOC的含量。再通过后续自主研发的离子交换树脂(超纯化柱)去除有机污染物,真正实现了水质TOC小于3ppb。三、量身定制纯水/超纯水系统方案奥思德纯水专家会对每个实验室和特定的应用进行评估,平衡用水量、水质和分配需求,为用户推荐匹配的选型配置方案,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让用户能够专注于研究,让用户再无水质之忧。奥思德专业、专注水纯化技术,迄今已为高校、科研、医疗、工业领域的众多客户提供了专业的纯水解决方案,并获得了良好的用户口碑。您更新的不仅是设备,更是技术和效率的提升!通过此次活动,您将拥有奥思德最新技术的实验室超纯水系统,为您的检测分析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即刻行动,加入奥思德超纯水机换新行列,让我们一起告别旧仪器,拥抱新科技吧!
  • 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量准助力大规模仪器设备更新
    为响应国家关于推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教学科研设备更新升级的战略举措,量准推出针对高校和职业院校需求的“现代生物化学医药实验室先进科研教学解决方案”。旨在全面提升教学实验的质量与科研创新能力,满足教学与科研活动对先进设备的需求,赋能设备迭代升级全进程。前沿科学仪器 -- WeSPR分子互作仪适用于各种生物分子间的相互作用研究,如蛋白-蛋白、蛋白-核酸、抗原-抗体等相互作用的定量和定性分析。配合专用软件和丰富的教学资源,使得科研人员能够在实际操作中理解并掌握分子识别、药物筛选方法等复杂生物过程中的相互作用机制。WeSPR 100/200 超高性价比 个人型SPR一机两用 SPR&ELISA精准高效,大幅节省实验时间结果稳定性高、重复性好、误差小强大的数据采集和控制软件,引导式操作更便捷WeSPR One/One Auto 可抛弃式微流控芯片可抛弃式微流控芯片,超低维护成本精准的流路和光路控制,双通道平行高精度测定数据图质量符合SCI论文发表标准设备操作简便易学,引导式软件设计WeSPR" HT8/96 无人值守、多块样本板连续检测三位一体设计,SPR&ELISA&移液站全自动化流程,10分钟内完成快速定量检测无管路结构设计,无需清洗无人值守、多块样本板连续检测实验辅助设备 -- 全自动化设备自动移液站 --整合智能控制与精准移液技术,提供高精度、高通量的自动化液体处理方案,能够显著提升实验效率,降低人工操作误差,同时减轻实验人员的劳动强度。单克隆微生物筛选工作站--简化传统挑菌流程,降低交叉污染风险,适用生物工程、微生物学等课程的教学实验环节,帮助培养学生的实验规范操作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FP3000 自动移液工作站高通量,8-96孔灵活选择自动完成384孔板的加样8通道梯度稀释,实现样本的精准稀释实验自由化程序编程,满足多样化移液需求单克隆微生物QuickPick全自动工作站挑针缓冲设计,轻松应对培养基不平挑菌难题超高通量、超快成像采用定向吹风+HEPA过滤+紫外3级防污染策略开放式软件,支持菌落特征参数自定义筛选设置专属教学包提供配套试剂套装、专用控制软件及数据分析软件、丰富详尽的教学资料,全方位助力我国教育与医疗领域设备更新换代战略的落地实施。科研合作与项目申请支持协助学校对接科研项目申报,通过设立联合实验室、共享科研成果等方式,增强产学研一体化合作,提升学校的整体科研实力。定制化培训课程根据学校具体需求,定制与仪器设备相关的实验课程、教材及线上教育资源,将最新的科研实践融入日常教学,培养学生的实验技能和创新思维能力。课程设计支持协助教师设计基于新设备的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项目,将前沿科研实践融入课堂教学,切实推动技术创新与知识传播的深度融合。售前/后服务与技术支持提供全程一对一的技术支持和定期维护保养服务,确保仪器性能稳定。
  • 国家政策致饲料行业大幅采购仪器成定局
    仪器信息网讯 自2012年10月30日,发布题为“专家预测饲料行业仪器采购将呈现‘井喷’”以来,众多仪器厂商来电,除询问国家政策倾向之外,还表达了对饲料生产企业落实国家政策程度及对分析仪器的购买力持保留态度。为此仪器信息网就仪器厂家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北京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行政管理的相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为了防止有些饲料生产企业采用借用、挪用检测仪器的欺骗手段获取生产许可情况的发生,在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审核时,会要求企业出具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无发票的企业,需要出具固定资产财务明细账、固定资产实物账及固定资产卡片以证实检测设备是企业自身所有。   当发现检测设备是企业借用或挪用的,将对其处5-10万元的罚款,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生产许可。与罚款及清除出饲料行业相比,买台检测仪器(涉及到的仪器有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三粗测定仪及电子天平等)成本反而最小。   多家仪器厂商对高价位分析仪器在饲料企业的市场销售前景不太乐观,经采访及分析认为事实可能并非如此,原由总结如下:   1、国家政策强制要求饲料企业配备两名以上专职饲料检验化验员,要求其不仅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并需要通过笔试和实操考试。实操是由专家审核组提供盲样,不仅要看化验员的操作,还要将结果进行比对。这对检测仪器的性能和配置有一定的要求,促使饲料企业在购买仪器时会考虑购买配置较高、性能稳定的仪器   2、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将要出台最新的《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中要求饲料企业每周自检,每三个月要将自检结果报备到有关机构,每半年要对结果校正,如果没有按时报备的话,这家饲料企业会成为抽检的固定取样对象   3、在申请饲料产品批号时,要求企业有自检或送检的报告,其检测结果由指定的饲料监察机构进行复核。这位负责人说,一般企业不会送检,因为饲料企业的一个产品要检三个批次,在谱尼或饲料兽药检测所做下来,要花约3000元。如果是多个产品的话,花费更高。企业要自检,并且自检结果被复核,这就对饲料企业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有更高的要求,避免出现两次检测结果不符的情况发生   4、国家政策强制要求复合预混料、微量元素预混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要达到2.5t/h,维生素预混料产能达到1t/h,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及精科补充料生产企业设备要达到10t/h, 按每天工作8小时,365天工作(一般这些生产企业没有严格的周六日),将这些饲料按市场价进行核算,饲料企业的年产值不会低于千万。购买一台性能较好的,可以使用多年的检测仪器的花费,对于企业来说更划算   5、《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中不仅对检测仪器进行了要求,对相关生产设备、厂区环境、库房、建筑面积等都有硬性要求(相关的问题可参看许可条件),与跟换数百万元的生产设备相比,几万元的检测设备只是其中一笔很小的花费   6、仪器信息网随意采访了一家名叫北京菲迪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饲料生产企业,据被采访人介绍说,该企业年产2万吨,属于中型饲料生产企业,主要生产饲料添加剂预混料和饲料添加剂,配置岛津的高效液相色谱仪已经有5-6年了。可见饲料生产企业是有能力购置中端乃至高端分析仪器的。   总之,研究认为,农业部颁布的《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将掀起饲料行业仪器采购的浪潮,且饲料生产企业购买分析仪器的能力此前被较大程度上低估。 声明:此为仪器信息网研究中心的研究信息,未经仪器信息网书面形式的转载许可,谢绝转载。仪器信息网保留对非法转载者的侵权责任追讨权。如需进一步信息,请联系吴女士,电话:51654017-8017
  • 体外诊断行业深度研究报告(一)——国家政策偏好与国产品牌
    本文依托我们近5年的实业经验,历经真实数据调研和积累,结合50多家终端医院实地深入访谈,视野立足国内外,分析格局,展望趋势。内容包含诊断试剂、仪器等,力求紧跟行业热点,总结投资逻辑,以产业的声音为一二级市场投资者抛引玉之砖。  行业整合,优质国产品牌的春天来临:2015年中国体外诊断市场500亿(出厂),整体增速17%,预计未来3-5年保持15-20%增速。市场份额分散,公司体量较小,站在长期投资角度,未来自身成长和整合的空间巨大,优秀国产公司增速将超越大盘。  未来优秀国产体外诊断公司发展三大驱动力:1、CFDA加强监管,提高注册、准入、临床的门槛,国产品牌市场份额逐渐集中 2、分级诊疗使得病人分流至基层医疗机构,进口品牌无力过度下沉,利好与国产品牌 3、国家政策偏好于国产品牌,鼓励大型公立医院设备采购进行进口替代。  体外诊断公司选择逻辑:  1、选择比努力重要,细分市场决定了企业发展天花板。体外诊断细分市场众多,产品技术平台,生命周期阶段差异很大,建议关注临床生化、免疫、POCT等细分市场。  2、没有耗材,就没有未来,耗材决定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体外诊断,是“水”的行业,据统计试剂行业平均毛利率超过70%,试剂才是源源不断产生利润的源头。  3、体外诊断,渠道为王,渠道决定了企业的产品能否有良性的销售。中国体外诊断80%是通过渠道进行分销,在中国体外诊断的主要客户90%为医疗机构的检验科,应用场景相对集中,渠道具有复用性,渠道网络构建完善的公司有很大优势。  长期看好的细分市场:生化、发光、POCT  1、临床生化:看似机会寥寥,实际暗育良机。临床生化200生产厂家,随着CFDA加强监管,优秀的国产品牌会加速整合市场份额,保持超越大盘的增速。相关上市公司:迈克生物、西陇科学。  2、化学发光:国内厂家方兴未艾,前景可期。作为容量增速双高的细分市场,国产替代刚刚拉开帷幕。装机量是保证封闭系统增速的前提条件,明星套餐是进入终端的敲门砖和未来安身立命的根本。相关上市公司:迈克生物等。  3、POCT:容量小而增速快,前景广阔,保持关注。POCT市场作为大型中心实验室检测的有效补充,其发展尚不成熟,行业无标准,持续关注细分领域龙头公司和未来技术发展方向。相关上市公司:万孚生物,乐普医疗等。  风险提示:行业整合进度低于预期,行业短期估值过高。  前言  2015年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在国家管控药占比的大前提下,检验科收入成为医院盈利的新锐力量,体外诊断行业被推上浪尖,成为一颗璀璨的新星。  作为相对门槛较低,毛利又极高的体外诊断行业,吸引了众多创业者和转型企业,到目前有超过600家生产企业,行业亟待规范整合。纵观国际行业发展历史,行业市场份额由分散到集中,形成稳定竞争格局是必然趋势。与其他行业不同,医疗作为一个严肃的行业,产品的质量事关生命,产品性能和质量是长远投资的核心价值。  当前站在产业研究的基础上,我们与市场观点的不同之处:  补充了体外诊断行业市场容量数据。  根据实地市场调研和数据积累,补充了Kalorama咨询公司发布的中国区域数据。中国体外诊断行业约有600家生产企业,2015年预计市场容量超500亿,海量的小厂家难以计算入内,因此判断中国实际的市场容量要更高,500亿已为保守测算。本文中体外诊断既包含试剂,也包含仪器,作为一个整体进行阐述。  体外诊断行业增速的下行不代表优秀国产公司的增速持续放缓。  自2014年中开始,CFDA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强行业监管,抬高准入门槛,我们认为行业震荡整合的元年已经拉开帷幕。在分级诊疗医改的大背景,严苛的监管要求和国家进口替代政策的大力推进,有效的整顿行业不规范小企业,抑制了进口品牌的强势垄断。宏观环境的改变犹如一缕春风,国产品牌的崛起指日可待。  生化细分市场,国产品牌仍有良机。  行业普遍认为生化领域已是红海,行业增速放缓。生化市场份额由于进入门槛低,利润高,吸引了很多小厂家,但随着行业整顿力度加剧,内部的整合和震荡会集中市场份额,有利于优秀国产品牌龙头跃出水面,虽然整体增速放缓,但是对于个体企业增速会有内生性增长。  分子诊断,临床的应用低于市场预期。  分子诊断常常被捆绑于精准诊疗,但是目前无论是产品性能、收费标准、政策支持、海量数据分析等都还无法支持真正意义的精准诊疗,仍然处于概念大于市场的阶段。能广泛应用与临床的产品需要具备如下特点:1.临床意义清晰 2.操作自动化,傻瓜化 3.成本可被接受。对于目前国内的公司,PCR试剂盒依然是分子诊断这块蛋糕最实际的应用产品,而大消费,大数据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既追前沿,又接地气,清醒分析在分子领域的各种新技术,才能准确判断该技术真正的临床价值。  体外诊断(IVD)定义、分类及产业链  1.体外诊断(IVD)的定义  体外诊断是诊疗前提,医技发展重要指标。IVD是在人体之外对人体标本进行检测而获得的临床信息进而判断机体功能和疾病的产品和服务。体外诊断是指:在人体之外,对人体血液、体液、组织等样本进行检测,从而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诊断方法,国际上统称为IVD(in-Vitro Diagnostics)。体外诊断被誉为“医生的眼睛”,是现代检验医学的重要载体,提供了大部分临床诊断的决策信息,日益成为人类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2.体外诊断产品的分类  体外诊断产品包括:诊断仪器、诊断试剂及相关的校准质控等周边耗材,尽管我国将体外诊断产品按照医疗器械进行行政管理,但由于诊断试剂占主导地位并且诊断产品与疾病治疗密切相关,通常将其归属“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C27(2012 年修订))。除以上分类,体外诊断还可根据应用场景不同分为实验室检测和床边检测(Point of Care Testing,POCT)。  POCT是指在采样现场进行的,利用便携式分析仪器或配套试剂快速得到结果的一种方式。在院内指在患者旁边进行的临床(床边即时besides testing),通常不一定是临床检验师来进行。在院外则是指在采样现场即刻进行分析,省去样本在实验室时的复杂处理程序,快速得到结果的一类新方法。POCT不是产品或项目的分类,而是检验的分类。  3.体外诊断行业的产业链  体外诊断产品主要由诊断设备,诊断试剂及相关的校准质控品组成。  体外诊断试剂上游主要是提供相关化学和生物原材料,包括精细化学品、抗原、抗体、生物酶、高分子微粒材料等的供应商 体外诊断仪器上游主要是电子器件和磨具生产商等。  国内厂家核心原材料几乎全部依靠进口,议价能力相对较低,国内已有厂家部分原材料可以自产,但是规模和质量暂时还无法与进口产品匹敌。  渠道是体外诊断产品流通的主要方式。国内厂家生产的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加直销的方式进行,其主要营收来源于渠道分销,对于部分优质大客户,则采用厂家直销。  体外诊断产品客户主要包括各种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中心,国家公共卫生检测中心及个人。其中医疗机构占据90%的市场,包括各类医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体检中心等,医院是我国体外检测试剂主要需求市场。  优秀国产公司三大驱动力:行业监管、分级诊疗、政策导向  1.CFDA加强监管,提高准入门槛,国产品牌市场份额逐渐集中  体外诊断行业管理部门及分类  体外诊断属于医疗器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主要履行有关医疗器械的产品标准、产品市场准入、生产企业资格、产品临床试验及产品注册等管理职能。  卫计委临床检验中心也履行部分行业监督职责,包括:制定临床检验技术标准及管理规范 负责全国临床检验的质量管理、技术指导、临床检验仪器的质量评价、参考方法的建立、校准实验室的建立、临床检验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等。卫计委临床检验中心每年均组织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对各医疗机构检验科的检验结果进行监测和评价。  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管理类别依次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体外诊断产品通常包括仪器、试剂和校准质控,仪器多为二类产品,体外诊断试剂根据不同项目的临床意义和使用场景,覆盖一类、二类、三类器械。  体外诊断行业监管呈现收紧态势  截至到2014年底,中国IVD生产厂家超过600家,销售规模超过1亿的不到30家,大部分厂家销售集中在1000-5000万的规模,其特点是同质化严重,产品质量体系不完善,价格战为最主要的竞争模式,对病人而言有很大的诊断隐患。国家监管部门自2014年中开始逐步加强对IVD行业的监管。陆续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文件,从研发、生产、注册、临床、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监控,整体的态度持收紧趋势,通过严苛的行业准入和运营要求,对IVD行业进行大范围的洗牌,以质量为核心的细分市场龙头厂家将受益于该政策的执行。  2.分级诊疗促使病人分流至基层医疗机构,利好与国产品牌  中国现状:50%的公立医院分流90%的病人,50%的民营医院占据10%的病人流量  2014年中国共有医疗机构约26000家,其中约50%为公立医院,近5年来公立医院数量无明显变化,但私立医疗机构数量在逐年增加,到2014年基本与公立医院的数量相当,但中国90%的病人流量在公立医院,尤其是大型三级医院,贡献整个医疗收入的60%。私立医院大多以专科形式存在,其综合竞争力远不如大型二三级公立医院。  2013年中国有1787家三级医院,与欧美发达区域不同,中国三级公立医院处于绝对垄断地位虽然只占整体医疗机构数量的7%,却贡献了超过50%的医疗收入。  受惠于三级医院收入和门诊量的增加,进口品牌盘子虽大,却依然保持较高的业绩增速,  国产品牌苦战与低端医院市场,市场份额不高,增速也无法超越进口品牌。  未来趋势:分级诊疗的落地将20-30%的病人流量分至民营医院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形成科学有序就医格局,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改、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自2009年开始试点,各地相继开展分级诊疗探索工作,目前已有16个省份、173个地市、688个县启动了试点,2015年医疗改革又进一步强调了分级诊疗的改革决心。  未来的就医模式将会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合理有效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 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随着媒体和信息的迅捷,私立医院负面消息时时刻刻暴露在公众视线中,大众信任的重建和意识更改需要时间,但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可以接受到社区、计生站等基础医疗机构就医。随着分级诊疗的逐步落地,将逐渐把三级医院的流量分至基础医疗机构和私立医院,缓解大型公立医院的巨大压力,City Rearch 预计未来会有20-30%的病人在民营医院就诊。  对于国产器械来说,医疗分级诊疗后,民营医院和基层医院将会是国产品牌的新的角斗场。由于民营医院和基层医院对价格敏感,成本控制严格,而进口品牌无论是巨额研发投入、高昂的人力成本,都给降价带来了极大的成本压力,进口品牌无力在民营和基层医疗机构与国产品牌竞争。  3.国家政策偏好与国产品牌,鼓励大型公立医院优先采购国产设备  自2014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民族品牌保护政策,要求大型公立医院优先采购国产设备。遴选出一批符合临床需要、产品质量优良、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国产医疗设备,形成优秀产品目录,逐步建立国产医疗设备应用科学评估体系。  2015.05 第一批优秀国产医疗设备遴选:选择数字化X线机、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种基本医疗设备为第一批遴选品目  2016.01 第二批优秀国产医疗设备遴选:选择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设备(CT)、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血液透析机、呼吸机、麻醉机和自动分药机等7种品目为第二批遴选品目。  长久以来,国产品牌的主要战场在二级及以下医院,公立三级医院主要还是进口品牌,终端对价格的不敏感,使得部分已经达到临床要求,甚至性能超出进口品牌的优秀国产品牌始终无法抛去“国产的帽子”,没有在市场上公平竞争的机会。国家的政策保护,将有利于国产品牌的发展壮大,进一步奠定龙头企业的地位。  尽管体外诊断市场已成为所谓的红海,但产业仍处于整合阶段,其规范性和监管力度有待完善,很多小企业会在竞争和监管压力中逐渐退出该领域。在高端市场,国产品牌逐渐拿到入场券,低端市场分级诊疗又为国产品牌助力,严苛的监管要求将大浪淘沙,对行业进行整顿重排,竞争环境更利于行业龙头,优秀品牌终将有机会洗尽铅华,浮出水面。(接下文)
  • 深度解析“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建设” ——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马飞教授
    3月31日,在2024肿瘤健康管理大会暨分子肿瘤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年会上,备受瞩目的《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实验室及样本库建设》专场活动顺利召开,继1月6日全国项目启动会召开后,本次大会上又重磅发布了《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操作及样本管理质控标准及推荐建设方案》以及《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操作及应用能力提升项目》两项重要内容,为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建设推进迈出重要一步。为此,特别邀请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马飞教授就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的应用现状及该项目对推动中国临床肿瘤精准诊疗发展的重大意义进行权威解析。Q1:近年来,3D类器官技术如热浪席卷科研界,肿瘤类器官被誉为“试药替身” ,请您谈谈肿瘤类器官在优化肿瘤临床生态的应用前景及价值。马飞教授:当前肿瘤研究领域面临两大共性问题——异质性及肿瘤进化,相关临床诊疗及科研活动主要围绕这两方面开展。类器官是利用组织样本或多能干细胞进行体外3D培养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空间结构的组织类似物,能够在结构和功能上模拟真实器官,具有组织器官功能,并可以稳定传代,因此也称为“微型器官”。肿瘤类器官是将类器官和肿瘤结合起来的概念,由患者的肿瘤样本直接构建的肿瘤类器官,高度还原人源肿瘤的组织结构和基因谱系,可以保持肿瘤的异质性。肿瘤类器官为肿瘤研究和体外高通量筛选药物提供了比传统2D细胞系或小鼠模型更有效的检测模型,同时其精准度、周期、准确率以及成本等,相较于传统NGS等间接手段,也具有巨大优势。目前,肿瘤类器官技术在肿瘤精准治疗、基础医学研究、新药开发三个应用领域价值越来越凸显,例如更快更精准地为肿瘤患者制定治疗方案,同时对临床用药方案进行疗效评估;构建更精准地肿瘤疾病模型;创造更高效的新药研发的实验工具,而这三方面的应用正是精准医学时代最重要的三个价值领域。当然,随着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肿瘤类器官技术不仅可以作为当前循证医学的重要手段补充,甚至在药物经济学、临床和科研应用转化等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优势。Q2:目前,与国际相比,中国类器官技术正处于什么阶段?主要挑战是什么?马飞教授:目前,我国类器官培养技术正处于技术爆发和科研成果井喷的阶段。从发表的论文数量来看,2022年我国发表文章占比达到了14%,仅次于美国,处于全球领先水平。再加之,近年来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我国肿瘤类器官事业的发展吹响了时代的号角。2021年,类器官技术纳入首批“十四五”重点专项加强重大难治性疾病类器官模型研究。国务院发布《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明确医疗机构可自行研制、使用有临床需要的检测项目(LDT模式)。2023年国家药监局药品审批中心发布《人源干细胞产品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明确类器官模型可作为非临床研究替代性模型应用。尽管类器官是一种革命性的体外疾病模型,在干细胞与发育、再生医学、肿瘤研究、药物开发和精准医疗等领域的应用发展迅猛,但由于国内对肿瘤类器官构建、鉴定、保存及应用尚无质量控制标准,同时也缺乏针对肿瘤类器官技术标准统一的操作流程及平台建设方案,很大程度上间接制约了肿瘤类器官技术转化及产业化进程。回归到临床和科研转化上,无论是在临床常规药敏检测服务还是临床科研(尤其是多中心临床科研研究)的开展过程中,临床肿瘤类器官(Clinical Patient-derived organoids,CPDOs) 培养的稳定性、培养周期、通量、成本等方面的要求均远高于常规实验室基础研究所需的培养要求,堪比军工级别和民用级别的差别。因此,临床肿瘤类器官(CPDOs)技术要想实现普及和更充分的价值转化,标准化建设势在必行。基于此,今年1月6日,我们在北京正式启动了《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实验室及样本库建设项目》;同时在本次肿瘤健康管理大会上,隆重发布了全国首个通用的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实验室及样本库建设方案及质控标准,这将为肿瘤类器官技术的临床规模化普及应用提供引领性指导,开启我国临床肿瘤类器官(CPDOs)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新纪元。Q3:如您前面提及,我们也观察到从1月6日《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实验室及样本库建设项目》全国启动以来,在全国肿瘤临床诊疗及科研领域反响巨大,能否请您再详细介绍下该项目阶段性目标和主要内容?马飞教授:《中国临床标准化实验室及样本库建设项目》是由国家癌症中心分子肿瘤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博鳌肿瘤创新研究院联合开展,该项目本着同质互助原则,汲取当前国内外最新前沿类器官技术,竭力帮助所有项目参与单位熟练掌握相关技术操作及科研能力。在国家癌症中心的牵头指导下,分子肿瘤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及博鳌肿瘤创新研究院联合发起,邀请国内各省市权威医疗中心临床、科研专家团队参与,同时得到包括嘉士腾等企业单位支持,从理论基础到技术应用全流程帮助参与中心提升相关技术能力。该项目主要目标是统一技术标准、建设规范平台、凝聚行业共识和实现价值转化。第一阶段目标是通过1年左右建设时间多维度实现:1)建立一组科学、规范的符合项目专家委员会认证的肿瘤类器官标准实验室及样本库建设标准(人员技能、设备配置、流程规范、质控体系);2)制定一系列关于类器官技术开展及应用转化的专家共识、质控标准、指导手册、培训及验收体系;3)建设若干国际水准的高素质类器官实验室科研团队;4)建设若干国家或区域级肿瘤类器官标准样本库。同时,在全国率先建立至少15家以上符合项目建设标准的肿瘤类器官标准实验室和样本库,包括京津冀、长三角、川渝、华中华南等多个区域的权威医疗中心,同心协力,带动区域普及。此外,2024年项目关键文件成果产出,例如《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实验室及样本库建设方案》操作手册(2024第一版)、《恶性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建设与应用》专著(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操作及样本管理质控标准》(2024第一版),以统一标准促进技术广泛普及。在完成关键的第一阶段建设后,在2025年将会进入全面建设期,届时会进行全国第二批更大规模的标准化中心建设,实现该技术在临床的全面普及。当然,我们期待全国更多优秀中心和科研团队能从现在开始就积极报名参与第一阶段的技术引进和平台建设,共同推动肿瘤类器官技术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Q4:近年来,国内涉足推广类器官技术的企业不断增加,但当前国内仍缺乏相对统一的技术及质控标准,培养体系及试剂耗材繁杂,不同体系及试剂可靠性、稳定性参差不齐。对此,在临床肿瘤类器官(CPDOs)类器官标准化培训上是否有一些探索?马飞教授:随着我国越来越多临床科研转化成果的产出,临床及科研人员对类器官技术的关注愈发强烈,国内临床医疗机构对临床肿瘤类器官(CPDOs)技术的学习需求日趋增加。基于“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实验室和样本库建设项目”,建立了“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实验室建立和应用的培训体系”。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开展“临床肿瘤类器官(CPDOs)类器官标准化培训”,内容包括全国直播课、线下实操培训、线下科研培训等,以促进广大临床和科研团队了解肿瘤类器官的原理和方法,掌握临床主流癌种类器官的标准化培养操作、样本管理及相关科研开展能力,进而推动国家级标准化肿瘤类器官样本库建设、临床精准化诊疗应用及相关技术科研成果转化。最后,结合本次中国肿瘤健康管理大会上发布的《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操作及样本库管理质控标准及推荐建设方案》,计划于在4月6日(周六),由博鳌肿瘤创新研究院牵头,在20余家医学媒体及相关单位的支持下,以线上形式,召开《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操作及应用能力提升项目》暨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操作技术引进及科研培训合作沟通交流会。在此也邀请国内所有目前正在开展细胞生物相关科研技术活动的实验室机构、团队、专家同道们共同参与本次线上沟通会及后续相关技术引进与科研培训合作开展,共同推动我国临床肿瘤类器官(CPDOs)技术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共同迎接中国肿瘤精准诊疗拐点的到来。2024年4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云端相见,不见不散!
  • 汇集百名专家 共话标准物质发展——2017食品/环境/职业卫生标准物质应用技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仪器信息网讯 随着全球科技的迅速发展,国家、市场和消费者对各个行业的产品品质要求不断提高,小到蔬菜瓜果检测,大到航天军工分析,标准物质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标准物质是国家级计量器具,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资质后方可研制生产。标准物质是改善和维持世界范围测量一致性体系的关键因素,是进出口贸易、食品质量控制、环境安全监测等有效测量的重要保障。2017年2月25日,“2017食品/环境/职业卫生标准物质应用技术研讨会”在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丰大国际酒店举行。来自全国145家专业从事食品/环境/职业卫生标准物质研制、生产、销售的业内人士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现场  从建国开始的行业空白,到现在每年数以千计的产品研发,作为一个在标准物质行业十年风雨的民营企业,北京坛墨质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墨质检)见证了标准物质快速发展的十年。作为本次研讨会的主办单位,坛墨质检期望通过本次研讨会,帮助与会者了解更多标准物质研发、标准物质稳定性监测以及标准物质在检测过程中的应用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同时加强坛墨质检与业内人士的沟通交流,提升坛墨质检在行业内的产品技术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深度服务。坛墨质检董事长方燕飞致辞  本次会议邀请全国标准物质技术委员会资深研究员韩永志、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王永华、国家水质监测网/华电水务高级工程师邢宏等多位资深专家莅临现场,分享标准物质、色谱分析中常见问题、实验室质量控制等相关专业知识。全国标准物质技术委员会资深研究员 韩永志  标准物质是具有准确性量值的测量标准,在化学测量、生物测量、工程测量与物理测量领域应用广泛。标准物质与分析测试技术密不可分。现代分析测试技术已经从经典的、单一的、简单的基体测试,逐渐演化为现代分析仪器为主的多组分、痕量、复杂基体测试,分析测试难度和复杂程度大幅增加,标准物质的作用凸显。近几年,我国标准物质的发展速度飞快。截至2016年12月,我国有证标准物质共计10263种,其中一级标准物质2326种,二级标准物质7937种。韩永志在报告中指出,作为分析工作者,在选择和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时需要注意几点:第一,选择国家颁发证书的标准物质;第二,全面了解标准物质证书内容并严格执行;第三,选择与待测样品集体组成和待测成分含量水平类似的有证标准物质;第四,根据预期用途和不确定度水平要求选择合适级别的有证标准物质;第五,在有效期内使用;第六,取样量大于标准物质证书上规定的最小取样量;第七,在统计控制中(分析方法、操作过程处于正常稳定状态)使用标准物质。  来自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王永华和国家水质监测网/华电水务高级工程师邢宏分别以“气相色谱分析中常见问题”、“标准物质在水质监测中的应用”及“标准物质稳定性监测”为题,为与会者分享了标准物质在分析检测中的重要作用和标准物质研究相关知识。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 王永华国家水质监测网/华电水务高级工程师 邢宏北京坛墨质检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洪涛  感恩客户,共同发展。本次研讨会上,为感谢客户及用户对坛墨质检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特举办了答谢活动。答谢活动现场  为进一步了解坛墨质检标准物质研发、生产、销售及物流等情况,与会人员参观了坛墨质检实验室、仓库,坛墨质检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到访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参观坛墨质检  此外,赛默飞世尔、安捷伦、默克以及大连依利特作为支持单位应邀参加本次研讨会,为参会企业展示最新科技前沿检测技术和仪器。
  • 2013年我国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870项
    记者3月11日从201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全年,国家标准委共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870项,其中制定1161项,修订709项 重要强制性标准211项,推荐性标准1627项。全国4000多家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参与了相关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据介绍,2013年我国标准化工作呈现出4大特点。一是将标准制定重点放在服务、支撑和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上来,发布相关标准410项,占全部标准的22%。二是突出绿色和节能环保,在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领域,批准发布了工业产品能耗限额、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限值等节能、节地、节水、环境保护标准80余项。三是注重保障安全,以保障百姓&ldquo 舌尖上的安全&rdquo 为目标,以保障服装、家电、家具、儿童玩具、烟花爆竹等消费品安全为重点,开展标准化工作。四是服务百姓生活,先后发布了出租车、家政、养老、健身等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标准30余项。   据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介绍,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国家标准委通过改革立项方式,2013年共批准国家标准立项2854项。同时,为了满足国际贸易、海外工程中对国家标准外文版的迫切需求,下达了水利、铁路、丝绸、茶叶、洗涤用品等一批当前急需的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73项。
  • 重磅!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通知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行动计划提到,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加大新兴产业标准支撑力度;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标准体系;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等33项要求。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市监标技发〔2022〕64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应急部 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工商联2022年7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2023年年底前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任务落实,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强化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完善《纲要》贯彻落实配套政策,积极将标准化纳入产业、区域、科技、贸易等各类政策规划,加强与标准化相关要求的协同衔接。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制定实施“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发展专项规划,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二、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有效互动。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的统计工作。在新一轮国家科技计划任务布局中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将标准作为重要产出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体系。推动以标准研究为主的项目开展国家标准立项预审试点,加强互动发展。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推动建立标准与知识产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标准化服务平台,完善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制度。支持中科院、工程院等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推动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加快完善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领域产业转型升级标准体系。围绕数控机床、工程机械、船舶装备、农业机械等重点领域,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制定和实施一批高端装备与信息技术、绿色低碳、现代服务融合标准。开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方面标准化试点,形成以标准促进装备制造高端化发展典型模式并推广应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支撑。围绕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研制一批智慧物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等重点领域标准,健全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加大金融业数字化转型、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消费者保护国家标准研制力度,加快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完善快递安全生产和包装治理等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水平。制定实施消费品标准提升规划,完善扩大内需标准支撑。加强消费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加大儿童用品和适老用品标准供给力度。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建设,加强消费体验标准研究,加快推动消费品标准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大新兴产业标准支撑力度。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根据不同产业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分类制定相关领域标准体系规划,推动重点标准研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集中研制一批引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产业良性互动、深度融合的国家标准。不断完善新材料相关产业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生物技术应用领域标准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新型分子诊断技术等标准研制,进一步优化高端、创新领域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科技部、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数字技术标准制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研制一批数据安全、数据交易标准,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围绕机械、电子、纺织等重点行业,强化跨行业、跨领域产业链标准化协调。加强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标准研制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强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能源互联网、时空信息等新型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升级等方面标准研制。积极发展创新基础设施标准。遴选一批发展基础好、引领作用突出的城市,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孵化应用。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推动融合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实施。〔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出台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强化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组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加快完善碳达峰基础通用标准,升级一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制定地区、重点行业、企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建设,完善风电、光伏、输配电、储能、氢能、先进核电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试点。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建设及评价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标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质量和风险管控标准,制修订一批生态系统环境观测与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观测、保护和系统修复领域标准研制,构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标准体系、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标准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生物安全评价、生态状况监测评估、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价、生态风险评估预警、生态系统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绿色产品标准。构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水平。加快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系列标准。加大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资源治理分类相关标准制修订力度。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领域相关标准制定。开展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技术、绿色勘查、绿色矿山标准研制。制修订一批海水淡化、海洋能利用等领域标准。〔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安全、质量、服务、支撑标准研制,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相关建设、运营管理、监管服务标准。推进乡村治理标准化工作,开展农村治安防控领域标准制修订。加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设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标准化工作。〔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完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体系。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围绕行政许可规范、政务服务优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营商环境评价、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探索开展标准制修订。推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组织治理等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开展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机关事务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标准化试点。〔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管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城市标准化行动,完善智慧城市、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突发事件应对、基层社区治理等领域开展城市标准化试点。〔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构建完善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在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防灾减灾救灾和综合性应急管理、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网络安全、建筑、水资源、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等领域加强标准制修订,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推动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中央网信办、应急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制定基本公共服务相关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纳入区域发展战略,在长三角地区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基层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制定、实施、评价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推动完善高品质生活标准。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化纳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宣贯和监督检查,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价制度。〔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婴幼儿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标准研制,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健康标准化水平。完善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体系,推动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旅游民宿等标准制定和实施,强化标准对文物数字化、考古、文物自然灾害防御等领域的支撑引领。〔国家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体育总局、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水平。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转化运用的能力水平,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更加紧密、互利共赢的标准合作伙伴关系。履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跟踪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国际标准组织战略规划制定和组织治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智慧城市、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数字经济等国际标准制定,积极参与民生福祉、性别平等、优质教育、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标准化活动。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标准,完善数字金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深化国际标准化合作。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加强自贸区建设中的标准合作,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框架下,推动开展成员间标准协调对接。在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机制下拓展标准化对话,深化与欧洲、非洲、泛美、东盟、海湾阿拉伯国家等区域标准组织交流,加强东北亚标准化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推动建立国际标准跟踪转化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各领域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比对分析、适应性验证,加快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工作,推动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同步立项。鼓励行业和地方根据需要制定标准外文版。〔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将标准合作内容纳入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促进标准有效对接。支持依托重大项目建设和国际科技合作,积极推动采用普遍适用的国际标准。进一步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标准信息共享与合作,促进中外标准互认。〔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外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开发和实施标准化能力建设合作项目,加强标准互鉴、人员交流和经验共享。〔国际发展合作署、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逐步推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提出、同步研制,加强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转化运用。加强标准国际化研究和促进机构建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创新力度,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科院、工程院、全国工商联、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推进政府颁布标准协调发展。对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暂按现行模式管理的强制性行业标准进行梳理分析,符合国家标准范围的逐步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优化强制性行业标准结构。〔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应急部、公安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同步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改革,修订《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化法规制度。探索推进重大标准项目制修订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标准数字化等机制创新。开展国家标准体系优化试点,完善标准审评和复审制度。加强重要支柱产业和新技术等领域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加强团体标准规范引导。制定实施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意见。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秀的团体标准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完善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系列国家标准,健全评价机制,鼓励开展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团体标准的正面引导和监督作用。依法依规处理有关问题,向社会公布团体标准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牵头,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四、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更多企业通过平台开展自我声明公开。在主要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服务领域,推动第三方机构发布企业标准“领跑者”。探索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产业上下游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推动对标成果应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五、促进地方标准化创新发展。持续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水平。深化省部标准化合作,推进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区域标准化工作探索与创新,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共商使用标准,联合制定标准,协同实施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六、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协同。以标准为牵引,推动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融合发展,健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提升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水平。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七、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推动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以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积极应用先进标准。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对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完善标准实施的政策措施,优化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推进标准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加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建立健全标准制定监督的方法和程序,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八、加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建立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间联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合优化和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推动各级标准馆建设发展。完善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共享。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标准化研究机构开展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九、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发展围绕标准研制、实施全过程的检索分析、验证评估、试点示范等服务。鼓励加大标准化服务政府采购力度,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组织开展标准化服务业现状调查,研究提出标准化服务业产业统计方案和评价机制,开展标准化服务评价和统计分析报告试点。面向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开展标准化服务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培育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加强标准化人才教育培养。在相关专业中安排标准化课程或教学内容,推进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实施,推广标准化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用。建设若干标准化人才培养基地,完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网络讲堂,加大各级各类标准化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标准化创新团队和骨干青年带头人。加强国家标准化高端智库建设。〔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一、健全激励政策。各地根据财力状况对《纲要》重要任务落实经费予以支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发标准融资增信服务产品。(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本行动计划工作台账,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选取部分地方探索开展标准化发展考评试点,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要加大对标准制定和发布的激励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专业研究机构作用,探索建立《纲要》实施第三方评价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三、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纲要》实施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及时发布标准化政策解读,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建设若干标准化宣传普及基地,用好新媒体工具,提高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让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中央网信办、广电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推动《纲要》及本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标准化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 16部门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
    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2023年年底前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任务落实,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强化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完善《纲要》贯彻落实配套政策,积极将标准化纳入产业、区域、科技、贸易等各类政策规划,加强与标准化相关要求的协同衔接。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制定实施“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发展专项规划,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二、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有效互动。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的统计工作。在新一轮国家科技计划任务布局中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将标准作为重要产出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体系。推动以标准研究为主的项目开展国家标准立项预审试点,加强互动发展。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推动建立标准与知识产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标准化服务平台,完善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制度。支持中科院、工程院等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推动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加快完善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领域产业转型升级标准体系。围绕数控机床、工程机械、船舶装备、农业机械等重点领域,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制定和实施一批高端装备与信息技术、绿色低碳、现代服务融合标准。开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方面标准化试点,形成以标准促进装备制造高端化发展典型模式并推广应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支撑。围绕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研制一批智慧物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等重点领域标准,健全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加大金融业数字化转型、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消费者保护国家标准研制力度,加快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完善快递安全生产和包装治理等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水平。制定实施消费品标准提升规划,完善扩大内需标准支撑。加强消费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加大儿童用品和适老用品标准供给力度。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建设,加强消费体验标准研究,加快推动消费品标准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大新兴产业标准支撑力度。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根据不同产业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分类制定相关领域标准体系规划,推动重点标准研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集中研制一批引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产业良性互动、深度融合的国家标准。不断完善新材料相关产业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生物技术应用领域标准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新型分子诊断技术等标准研制,进一步优化高端、创新领域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科技部、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数字技术标准制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研制一批数据安全、数据交易标准,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围绕机械、电子、纺织等重点行业,强化跨行业、跨领域产业链标准化协调。加强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标准研制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强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能源互联网、时空信息等新型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升级等方面标准研制。积极发展创新基础设施标准。遴选一批发展基础好、引领作用突出的城市,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孵化应用。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推动融合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实施。〔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出台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强化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组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加快完善碳达峰基础通用标准,升级一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制定地区、重点行业、企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建设,完善风电、光伏、输配电、储能、氢能、先进核电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试点。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建设及评价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标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质量和风险管控标准,制修订一批生态系统环境观测与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观测、保护和系统修复领域标准研制,构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标准体系、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标准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生物安全评价、生态状况监测评估、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价、生态风险评估预警、生态系统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绿色产品标准。构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水平。加快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系列标准。加大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资源治理分类相关标准制修订力度。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领域相关标准制定。开展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技术、绿色勘查、绿色矿山标准研制。制修订一批海水淡化、海洋能利用等领域标准。〔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安全、质量、服务、支撑标准研制,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相关建设、运营管理、监管服务标准。推进乡村治理标准化工作,开展农村治安防控领域标准制修订。加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设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标准化工作。〔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完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体系。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围绕行政许可规范、政务服务优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营商环境评价、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探索开展标准制修订。推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组织治理等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开展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机关事务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标准化试点。〔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管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城市标准化行动,完善智慧城市、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突发事件应对、基层社区治理等领域开展城市标准化试点。〔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构建完善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在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防灾减灾救灾和综合性应急管理、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网络安全、建筑、水资源、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等领域加强标准制修订,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推动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中央网信办、应急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制定基本公共服务相关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纳入区域发展战略,在长三角地区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基层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制定、实施、评价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推动完善高品质生活标准。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化纳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宣贯和监督检查,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价制度。〔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婴幼儿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标准研制,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健康标准化水平。完善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体系,推动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旅游民宿等标准制定和实施,强化标准对文物数字化、考古、文物自然灾害防御等领域的支撑引领。〔国家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体育总局、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水平。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转化运用的能力水平,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更加紧密、互利共赢的标准合作伙伴关系。履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跟踪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国际标准组织战略规划制定和组织治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智慧城市、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数字经济等国际标准制定,积极参与民生福祉、性别平等、优质教育、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标准化活动。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标准,完善数字金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深化国际标准化合作。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加强自贸区建设中的标准合作,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框架下,推动开展成员间标准协调对接。在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机制下拓展标准化对话,深化与欧洲、非洲、泛美、东盟、海湾阿拉伯国家等区域标准组织交流,加强东北亚标准化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推动建立国际标准跟踪转化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各领域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比对分析、适应性验证,加快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工作,推动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同步立项。鼓励行业和地方根据需要制定标准外文版。〔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将标准合作内容纳入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促进标准有效对接。支持依托重大项目建设和国际科技合作,积极推动采用普遍适用的国际标准。进一步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标准信息共享与合作,促进中外标准互认。〔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外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开发和实施标准化能力建设合作项目,加强标准互鉴、人员交流和经验共享。〔国际发展合作署、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逐步推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提出、同步研制,加强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转化运用。加强标准国际化研究和促进机构建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创新力度,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科院、工程院、全国工商联、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推进政府颁布标准协调发展。对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暂按现行模式管理的强制性行业标准进行梳理分析,符合国家标准范围的逐步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优化强制性行业标准结构。〔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应急部、公安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同步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改革,修订《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化法规制度。探索推进重大标准项目制修订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标准数字化等机制创新。开展国家标准体系优化试点,完善标准审评和复审制度。加强重要支柱产业和新技术等领域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加强团体标准规范引导。制定实施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意见。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秀的团体标准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完善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系列国家标准,健全评价机制,鼓励开展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团体标准的正面引导和监督作用。依法依规处理有关问题,向社会公布团体标准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牵头,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四、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更多企业通过平台开展自我声明公开。在主要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服务领域,推动第三方机构发布企业标准“领跑者”。探索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产业上下游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推动对标成果应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五、促进地方标准化创新发展。持续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水平。深化省部标准化合作,推进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区域标准化工作探索与创新,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共商使用标准,联合制定标准,协同实施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六、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协同。以标准为牵引,推动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融合发展,健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提升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水平。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七、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推动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以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积极应用先进标准。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对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完善标准实施的政策措施,优化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推进标准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加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建立健全标准制定监督的方法和程序,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八、加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建立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间联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合优化和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推动各级标准馆建设发展。完善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共享。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标准化研究机构开展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九、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发展围绕标准研制、实施全过程的检索分析、验证评估、试点示范等服务。鼓励加大标准化服务政府采购力度,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组织开展标准化服务业现状调查,研究提出标准化服务业产业统计方案和评价机制,开展标准化服务评价和统计分析报告试点。面向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开展标准化服务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培育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加强标准化人才教育培养。在相关专业中安排标准化课程或教学内容,推进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实施,推广标准化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用。建设若干标准化人才培养基地,完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网络讲堂,加大各级各类标准化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标准化创新团队和骨干青年带头人。加强国家标准化高端智库建设。〔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一、健全激励政策。各地根据财力状况对《纲要》重要任务落实经费予以支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发标准融资增信服务产品。(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本行动计划工作台账,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选取部分地方探索开展标准化发展考评试点,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要加大对标准制定和发布的激励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专业研究机构作用,探索建立《纲要》实施第三方评价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三、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纲要》实施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及时发布标准化政策解读,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建设若干标准化宣传普及基地,用好新媒体工具,提高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让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中央网信办、广电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推动《纲要》及本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标准化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培训班到金义博公司实习实训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全体学员到无锡市金义博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习实训   2010年5月21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全体学员来无锡市金义博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全面学习理化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学员通过现场设备操作和实验。全面掌握了理化方面的操作技能。并全部通过考核。学员在实习期间,参观了无锡市金义博仪器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验室和仪器展示室及生产车间。
  • 国家标准委印发《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办公厅(室),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现将《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开展相关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推动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围绕“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做好2023年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立项工作,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制定本指南。一、总体要求(一)推动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积极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国家标准全覆盖,不断提升工业领域标准,持续加大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国家标准制定力度,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深入开展“标准化+”行动,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统一大市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加快完善标准体系。(二)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优先保障共性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形成标准项目立项,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助力科技自立自强、解决外国“卡脖子”问题。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三)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强化产业链标准协调配套,鼓励上下游相关联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加强沟通,形成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的国家标准体系,支撑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链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保证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确保产业有序链接,国民经济高效循环畅通。(四)稳步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积极转化采用国际标准,提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鼓励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同时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加快我国技术与国际标准接轨。鼓励在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时同步提出国际标准立项申请,加快我国自主技术同步在国际国内应用。鼓励推荐性国家标准与外文版同步申报、同步推进。(五)强化国家标准有效供给。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快建设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推荐性标准与强制性标准的协调配套,筑牢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安全底线。支持修订、整合现有国家标准,持续提升标准技术水平。建立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机制,将先进适用、符合国家标准制定范围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畅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渠道,加快推进国家标准数字化转型,推动国家标准管理模式创新,拓展国家标准供给方式和供给渠道。二、立项重点(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重点围绕安全风险大、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重点领域亟需标准制修订。推进支撑法律法规实施、落实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结论和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项目立项。重点支持以下领域:1. 初级产品安全标准。包括:种子(种苗)及种畜禽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2. 工业产品安全标准。包括:农药、肥料、饲料添加剂、消费品化学安全、装饰装修材料安全、化妆品安全、五金制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锂电池安全、电子产品安全、机动车安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机械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3. 资源环境安全标准。包括: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水产品水效、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电磁兼容、生物安全、噪声限值等。4. 公共安全标准。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业过程作业安全、工业粉尘防爆、储能电站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个体防护装备配备。(二)推荐性国家标准。落实《纲要》提出的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等部署要求,推动标准化工程和行动的落地,2023年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和方向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1. 农业农村领域: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种子(种苗)及种畜禽、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粮减损、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农业、农产品质量分级、农产品包装储藏及流通、产业帮扶等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农业投入品质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效益评估等绿色农业与生态安全标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治理、新型城镇化等农村领域标准。2. 消费品食品领域:消费品质量分级、消费品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通用检测方法、个性定制产品、智能产品、绿色产品、文具运动器材、眼视光、工艺美术等标准。婴童用品、老年用品等特殊群体重要消费品标准。饮料、调味品和肉禽蛋制品等食品质量标准。地理标志术语、分类、管理和产品质量等标准。加快重点消费品领域国际标准转化。3. 医疗健康领域:消毒用品、公共卫生、生物技术和中医药标准。高端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医疗防护器械等医疗器械标准。4. 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碳排放核算报告、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循环利用、工业农业交通节能低碳技术、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碳汇等标准。风力发电、冷冻空调、压缩机、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领域节能标准。5. 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工业母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工程机械、储能装备等重点高端装备标准。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交叉融合领域标准,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关键技术标准。推进重点装备领域国际标准转化。6. 关键基础材料领域:高纯稀有金属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材、高性能陶瓷、高性能纤维材料、增材制造材料等关键基础材料标准。专用水泥、特种玻璃、再生塑料、特种分离膜以及高性能稀土磁性、催化、储氢材料等标准。7. 新兴技术领域: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制造、区块链、量子信息、集成电路、机器人、信息安全、智能网联汽车、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数字政府、IPv6、纳米、空间应用、微细气泡、超导等关键技术标准。8. 服务业领域:平台经济、跨境电商、中央厨房等生产性服务标准。智慧物流、多式联运、冷链物流、邮政快递等现代流通标准。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风险防控和消费者保护标准。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智慧养老和适老化改造等生活性服务标准。旅游、文化、休闲康养、餐饮节约、赛事管理、体育用品、青少年体育,以及家政、物业等民生领域标准。9. 公共服务领域: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全民健身、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服务等重点人群服务标准。文物保护、语言文字、地名管理、社区服务、社会事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等公共服务标准。10. 行政管理和服务领域:行政许可规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政务公开、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等政务服务标准。公共机构节能和碳排放、机关资产管理、机关会议服务、公务用车等机关事务管理标准。11. 公共安全领域:事故调查与分析、矿山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危险化学品安全与管理、化工园区开发建设管理、消防救援、地震灾害风险防御、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普查、人工影响天气、个体防护装备等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标准。工业雷管、油气井用爆破器材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和安全标准。人像鉴伪、尸体检验、毒物分析、微量物证检验、声纹检验等法庭科学、司法鉴定标准。12. 城市管理领域:城市标准化综合治理、可持续发展评价与改进、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管理与运营、数字运维等城市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准。13. 公益科技服务领域:地理信息、风能太阳能监测预报、气候品质评价、气候生态评估等标准。科普服务提供、科普资源建设、科普设施设备、科普服务评价等标准。14. 市场监管领域:企业开办、质量管理、信用管理、缺陷召回、风险管理、认证认可、标准化教育等领域标准。(三)国家标准样品。绿色生态、农产品、食品消费品、生物技术、有色金属、新材料、能源等重要支柱产业和新技术领域标准样品。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及检测方法标准所需的通用标准样品、纯度标准样品和基体标准样品。配套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食品领域通用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实施应用的标准样品。三、申报要求(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提出。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二)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委员会征集、遴选和申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相关技术委员会归口。(三)强制性国家标准应严格限定在安全、健康和环保范围之内,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和实施监督部门,并能够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予以处理。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前,应当充分征求其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四)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提出前,应系统梳理分析本领域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的标准,鼓励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在采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际标准组织和其他标准组织版权政策,不得采用未经授权的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区域性国际标准组织、其他国家标准化机构或专业标准组织发布的标准,不得影响履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免费公开的法定义务。(五)鼓励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申报、同步推进制修订外文版。现行标准中,涉及国际贸易且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原则上“应译尽译”,涉及国际贸易、产能和装备合作领域以及全球经济治理相关新兴领域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鼓励制定外文版。(六)严格标准制修订周期管理。制定标准应加强预研和前期工作,严格起草过程管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项目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稿的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一般不得超过18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原则上不超过16个月,其他标准项目完成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完成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同步执行的外文版项目应在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后90天内完成报批。针对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适用国家标准制定快速程序,缩短研制周期。(七)强化标准制修订协调。鼓励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同步立项、同步制修订、同步发布。在整合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时,如有技术内容需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应同步开展立项和制修订工作。强化复审结果的运用,复审结果为“修订”的国家标准优先立项。(八)国家标准立项采取分类评估方式。制定项目应当进行答辩,各有关方面要提前做好项目申报、答辩等工作。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原则上无需答辩。(九)国家标准样品项目可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征集、遴选,或由各企事业单位直接提出项目建议,由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归口。四、申报材料(一)国家标准项目。申报国家标准项目须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1. 标准体系表。申报单位应提交本领域的标准体系表,规划近几年的标准化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如标准体系表有变化可在系统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更新维护。2. 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军民通用国家标准项目应选择“军民通用的标准项目”,并填写理由及协调情况。——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撑项目应选择“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并填写“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名称+项目编号+具体子项目名称”或“其他科技项目名称”。——同步申报国际标准提案的项目应选择“同步制定国际标准”并填写有关情况。——修订项目应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理由,在“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栏中说明原标准使用及实施效果情况说明。——采标项目应在“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栏中说明所采国际标准技术内容与国内现状的匹配情况。未采标项目应说明不采用国际标准原因。3. 标准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标准草案,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4. 预研材料。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提供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应当说明制定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主要技术要求以及经费预算,填报工作计划,根据制修订周期细化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对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还应在项目申报书中说明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推荐性标准情况(给出配套标准清单),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进行处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情况等。5. 项目申报公文。由申报单位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扫描件。(二)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与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申报外文版项目应在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国家标准制修订申报材料时,选择“同步制定外文版”选项,未同步申报外文版的应说明不申报理由。对现行国家标准(包括计划项目)申报外文版项目应通过“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建议书。填报“国内外需求情况”内容时,应写明所涉及贸易产品或服务的大概贸易量、技术优势和推广重要性、标准外文版项目预期作用及解决问题、标准外文版项目预期应用国家及地区。(三)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申报标准样品研制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公文、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标准样品复制项目,只需提交项目申报公文和项目建议书。(四)申报材料格式。国家标准项目申报材料格式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zxd.sacinfo.org.cn)下载。国家标准样品项目需登录“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管理系统”(http://crm.china-cas.org),按要求在线填报申请材料。(五)联系方式。1. 国家标准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委托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承担具体联系工作。联系人:程瑾瑞、庞晖010-82260708、82262842电子邮件:chengjr@ncse.ac.cn、pangh@ncse.ac.cn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411室,邮编:100026 2. 国家标准样品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委托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承担具体联系工作。联系人:徐大军、石雨婷010-68486136、68483077电子邮件:xdj@china-cas.org、syt@china-cas.org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中国标协写字楼四层,邮编:1000483. 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承担联系工作。联系人:胡恢洵010-82262930 电子邮件:huhuixun@samr.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五、项目管理 (一)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分四批集中下达,一般在每季度末(即3月、6月、9月、12月末)各下达一批。(二)与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立项的外文版项目与国家标准立项计划一并下达。其它外文版项目视情况每年集中下达不少于一批立项计划。(三)存在逾期未完成项目的技术委员会减少新项目申报。(四)项目下达后,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应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确认项目工作计划。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标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周期,规范资金使用,按要求做好标准制修订各关键环节工作。(五)加强对国家标准制定的管理。国家标准项目下达后,项目名称(范围)、完成时间、归口单位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应当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需要延期项目应当在原计划完成时间30天之前提出。
  • ?国家政策不断向环保领域“发力” 环境检测仪器仪表行业遇真正“春天”
    国家政策不断向环保领域“发力” 环境检测仪器仪表行业遇真正“春天” 导读:据最新消息称,轻型车国六标准有望于2016年年度发布,与京六标准存在着诸多不同之处。近年来,我国对于环境领域的立法以及执法不断加强,除环保立案正式纳入到“十三五”规划以外,2016年“两会”环境保护同样也备受瞩目话题。   尽管我国轻型汽车排放标准不断加严,促进了我国汽车产业污染物排放大幅度降低,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效仿欧洲排放标准存在的问题,包括对VOCs(挥发性有机物)控制不严格,缺少高海拔排放控制要求等。对此,国六标准中将效仿美国标准,全面强化对VOCs的排放控制。    我国针对环境污染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方面促使我国加强对工业制造业整体行业污染排放的监管,另一方面则刺激了我国污染检测行业发展。凭借国家政策在环保产业的大莉支持,环境检测行业开始真正走上正轨。    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及其迅猛,多年来国家采取多项政策规范汽车尾气排放,包括限行、限号、尾气排放监测、新能源开发利用等等,其目的在于规范我国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也是由于我国近年来城市污染物开始集中在尾气排放等方面。    与此同时,我国多部门联合加强对环境检测、监测行业的财政、政策支持。不久前,工信部发布了第三个“五大工程”年度落实方案《绿色制造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再次将节能环保推上话题浪尖。这不仅会带来监测、检测仪表的应用市场,对于智能电网、阀门、石化等仪表上下游行业来说,绿色制造将会是新的机遇与挑战。    进入新世纪以来,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等概念深入人心,国家也开始关注节能减排项目,在工业化进程中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污染排放检测标准。目前,全国环保系统及各部门、行业、企业已建监测站4000多个,还要求上万家污染大户逐步安装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巨大的需求量带来市场机遇,有专家预测潜在市场金额将达到十亿至数百亿元。对于仪器仪表企业来说,这正是更新环境科学和监测分析仪器仪表产品、提高技术水平的时机,也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挣得一席之地。 内容来自:看仪器网
  • 浙江与国家标准委共建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中心
    p   浙江省政府日前与国家标准委签署了省部共建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中心合作方案,将重点建设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p p   根据合作协议,该研究中心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筹建,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为承建和技术依托单位,是目前我国唯一研究金砖国家标准化战略、产业政策、标准体系、法律法规和贸易政策,支撑金砖国家标准化合作机制的综合性平台。 /p p   浙江省将加强机构建设、能力建设、人才建设、国际交流,国家标准委将予以全力支持,发挥共建合力,将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中心打造成为金砖国家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联通的重要支撑,成为我国重要的国际标准化研究机构。 /p p /p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10-18 国卫医发〔201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我委组织制定了《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开展医学检验实验室设置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设置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医疗机构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医学检验实验室统一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在质控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与医学检验实验室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和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在保证生物安全和检验质量的前提下,由医学检验实验室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提供检查检验服务。   四、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形成连锁化、集团化,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对拟开办集团化、连锁化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申请主体,可以优先设置审批。   五、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与区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建立危重患者急救绿色通道,加强技术协作,不断提升技术水平。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检验实验室指以提供人类疾病诊断、管理、预防和治疗或健康评估的相关信息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和临床病理检查等,并出具检验结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   一、诊疗科目   医学检验科;提供病理相关医疗服务的,应当参照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二、科室设置   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有病案信息、试剂、质量和安全管理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以及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二)临床检验各专业至少有5名以上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   (三)标本采集人员应当有相应资质。   (四)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项目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具备产前筛查与诊断的相应资质。开展二代基因测序项目的,至少有1名生物信息分析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遗传相关基因检测项目的,至少有1名医学遗传学专业人员。   (五)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设置试剂室、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应当制定人员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的相关制度和实施记录。   四、房屋和设施   (一)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房屋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二)设置1个临床检验专业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设置2个以上临床检验专业的,每增设1个专业建筑面积增加300平方米。   (三)有相应的工作区域,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   (四)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污物和污水处理设施 和设备,满足污物和污水的消毒和无害化的要求。   五、分区布局   (一)主要业务功能区。  设置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 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 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业务功能区域。   符合生物安全管理和医院感染管理等相关要求,严格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生物安全设施齐备。   (二)辅助功能区。   集中供电、供水以及消毒供应室和其他等。   (三)管理区。   行政(人事、办公等)、采购、财务、质量保证、物流、信息管理等部门。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包括冰箱、离心机、加样器、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安全柜等基本设  备,应当与所开展的检验项目和工作量相适应。所有检验设备,如生化类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酶标仪、发光分析仪、细菌培养和鉴定仪、核酸类分析仪、质谱色谱分析仪等检验设备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要求。   (二)病理诊断设备。离心机、加样器、消毒设备、生物安全柜、标本柜、切片柜、蜡块柜、大体摄影装置、数字切片系统、光学显微镜等常规设备配置数量要与业务量相适应。至少有一台5人以上共览显微镜。配置相应数量的分子病理诊断和技术设备,如PCR室及相应设备、核酸提取设备、分子杂交仪、低温离心机、荧光显微镜等。专业病理设备包 括密闭式全自动脱水机、蜡块包埋机、HE全自动染色机、摊片机、石蜡切片机、自动液基/薄层细胞制片设备、冰冻切片机(可选)、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等,专业病理设备需有“国食药监械”级别的医疗器械注册号。   (三)信息化设备。具备信息报送和传输功能的网络计 算机等设备,标本管理、报告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   七、规章制度   建立医学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实施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设施与设备管理制度、试剂管理制度、标本管理制度、分析前、中、后三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患者(标本)登记和医疗文档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与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并制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标准操作程序。   八、其他   (一)建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所开展检验项目应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保证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于尚无室间质量评价的项目,医学检验实验室应采取其他方案并提供客观证据确定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   (五)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试剂、耗品、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物品的检验实验室应与相应医疗机构签署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保障相应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   (六)《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09〕119号)在本标准颁布时废止。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 (试行)  为加强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学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对人类血液、体液、组织标本开展临床检验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检验科。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临床检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设置独立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以及影响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预防控制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污染物外泄及医院感染;   6.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诊断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病理检查病例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试剂、仪器耗材、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财务部门要对实验室业务费用和检验项目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控措施。   (五)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一)应当以ISO15189:2012为质量管理的标准,建立并实施医学检验质量管理体系,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三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医学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检验仪器标准操作与维护规程,持续改进检验质量。   (二)可根据其他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提出的检验申请,接收其提供的标本或者直接采集受检者相关标本,并向申请者提供检验报告。受检者的经治医师负责对检验结果最终解释,但必要时,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提供与检验结果相关的技术解释。具有分析前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患者准备、标本采集、标本储存、标本运送、标本接收等标准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对分析中的管理,规范医学检验活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客观、公正,不受不当因素影响。   (四)开展分析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检验活动的质量满足临床医疗的需求。应当对危急值、检验周转时间、检验结果准确性等质控指标进行监控。建立检测后标本、已发出报告标准的保留时限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报告召回的管理程序,建立检验需求超过自身服务能力的预案。   (五)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对于尚无室间质量评价的项目,应当采取其他方案并提供客观证据确定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促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   (六)医学检验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   (七)对需要检定或校准的检验仪器设备,以及对医学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八)建立满足服务质量要求的实验室信息系统,建立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具备与所服务的机构信息系统联网的能力。   (九)建立医学检验报告发放制度,保证医学检验报告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十)医学检验报告应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保存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医学检验报告或诊断报告内容应当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规定,至少应当包括:   1.检查单号、标本类型、临床诊断、检验方法、仪器型号、互认项目提示。   2.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独立或其联锁经营医学检验实验室名称和地址、咨询电话。   3.其他机构送检标本需注明送检机构名称、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号。   4.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计量单位、参考区间(如适用)、危急值(如适用)、异常结果提示。   5.检验者姓名、审核者姓名、标本采集时间、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6.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和备注信息,如必要时应报告与临床诊断相关重要信息。   (十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在与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等建立长期合作时,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后以及检验结果所致医疗纠纷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开展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只能与具有产前筛查与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合作。   (十三)对于连锁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在保证生物安全和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在其连锁经营的实验室之间进行标本的异地检测,并在检验报告中清晰标注实际检验实验室,便于出现差错时查找原因。   三、安全与感染防控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保障检验服务的质量、安全,以及员工、患者和来访者的健康和安全。建立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二)应当设专人负责标本在实验室内部,以及其他机构与实验室之间传递过程的生物安全工作,包括生物安全培训以及相关设备耗材的管理等。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开展基因扩增、艾滋病检测、产前筛查与诊断、胚胎植入前遗传学筛查与诊断等特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通过有关部门审核。   (四)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医院感染管理的原则,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   (五)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划分为医学检验功能区、辅助功能区和管理区。医学检验功能区包括接诊及标本接收区、标本采集区、标本准备区、标本检验区、试剂和耗品保存区、标本保存区、医疗废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辅助功能区包括医疗费用结算区、供电区、纯水集中供应区和消毒供应室等;管理区包括病案、信息、实验室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部门等。   (六)标本采样区域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Ⅱ类环境标准。   (七)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传染性疾病标本的采集、运输、储存、检验相关管理。   (八)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九)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   四、人员培训与职业安全防护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轮岗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使工作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每年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建立对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更新、专业技能维持与持续培养等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四)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五)加强实验室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六)医学检验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事件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七)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实验室的危害因子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保实验室安全。定期举行实验室生物安全和消防安全演练并形成记录。   五、监督与管理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辖区内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医学检验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2.查阅或者复制医学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封存样品;   3.责令违反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4.对违反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出现以下情形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1.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   2.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   3.未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未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的;或者参加室间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4.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情形。
  • 海尔生物医疗立足科技创新服务国家科研战略
    从去年中兴事件的持续发酵,到今年中美贸易的白热化对峙,在这场没有硝烟的经济战场上,科技创新实力的重要性给每个国家敲响了警钟。一个国家、一个企业要想成为真正的强者,就必须自主创新,掌握核心竞争力,减少对外技术依赖,把握国际竞争的主动权。其实,在技术创新这条道路上,国内不乏有一些可以借鉴的企业,比如海尔生物医疗。它作为一家生物科技公司,自创立以来,一直立足于科技创新,不断研发新产品,实现生物医疗低温存储设备的进口替代。而且,其创新技术还打破了国际垄断,构建较高的技术壁垒。研发超低温制冷核心技术 打破国外技术垄断长期以来,国内超低温市场几乎没有国产厂商的身影。海尔生物医疗通过创新超低温制冷核心技术,目前可以覆盖-196℃至8℃全温度范围内的生物医疗低温存储产品,并成功将技术实现产业化,引领中国低温冷链行业从完全依靠进口,走向了自主研发,自行制造以及自主品牌出口的崭新创品牌发展之路。据了解,海尔生物医疗牵头或参与起草生物医疗低温存储行业9项国家、行业标准,并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十年成就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荣誉。累计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10余项,并有20余项技术成果被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在国际上,海尔生物医疗研发了基于碳氢制冷剂的制冷系统等核心技术,实现了对国外品牌的超越。其中,有14个型号的产品获得了美国能源之星认证,获得认证的产品数量超过国内外品牌,引领了行业节能、高效的变革。创造社会价值 科技创新服务国家科研战略如果说,技术是一种手段,那么服务于社会才是它最终的目的。海尔生物医疗通过将低温存储技术与物联网技术融合,创新疫苗网、血液网等物联网智慧解决方案,更好的服务于人类健康。研发的产品除了应用在医院、血站、高校科研、疾控等专业领域外,商检、质检、药检等国家政府机构也在使用海尔生物医疗的相关产品。在国家战略层面,海尔生物医疗凭借低温存储技术实力,为国家提供有力的产品服务,替代进口产品,为国家节约了大量外汇资金,有力地支持了国家航天探索、极地考察和深海科考。据了解,海尔生物医疗研发了航天专用冰箱先后搭载“神舟”八号、“神舟”九号、“神舟”十号和“神舟”十一号飞船被送往外层空间执行空间科研任务,使中国成为继美国、俄罗斯之后第三个掌握航天冰箱核心技术的国家;而核心产品超低温保存箱搭载“雪龙号”,助力南极极地科考;搭载“彩虹鱼号”等,助力深海科考。众所周知,科技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是提高综合国力的主要驱动力。随着国家科技兴国战略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未来,相信更多像海尔生物医疗这样的企业,立足科技创新,为中国自主创新的生物科技产业再添更多、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 国家财政拨款139亿元支持科技专项
    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1年8月2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谢旭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运行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总体良好。在此基础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发展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全国公共财政收入66739.92亿元,完成预算的74.4%,比2010年同期(下同)增长30.5%。其中,中央本级收入34147.21亿元,增长26.6% 地方本级收入32592.71亿元,增长34.9%。1—7月财政收入增长较快,是经济运行总体良好及企业效益提高的综合反映。主要原因:一是经济平稳较快增长。1—7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8%,进出口总额增长25.1% 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28.7%,带动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二是价格水平上涨。1—7月,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分别同比增长5.5%、7.1%和10.4%,相应以现价计算的财政收入也增长较快。三是特殊增收因素。受部分上年末收入在今年初集中入库等特殊增收因素影响,进口环节税收等相关税种增幅较高 上年企业效益较好,汇算清缴集中入库的企业所得税增加较多。四是政策调整因素。按有关规定将原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以及部分地区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一次性入库较多,使非税收入大幅增长。   中央本级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国内增值税10693.05亿元,完成预算的60.9%,增长19%。国内消费税4309.37亿元,完成预算的66.3%,增长18.9%。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8339.94亿元,完成预算的74.3%,增长34.7%。关税1565.16亿元,完成预算的72.1%,增长29.7%。出口退税5220.41亿元(账务上作冲减收入处理),完成预算的65.2%,增长28.3%。企业所得税8816.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2%,增长38.4%。个人所得税2437.86亿元,完成预算的78.1%,增长35.5%。车辆购置税1131.37亿元,完成预算的58.7%,增长16.9%。非税收入1540.76亿元,完成预算的74.1%,增长7.8%。   1—7月,全国公共财政支出51385.06亿元,完成预算的51.3%,增长29.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9286.59亿元,增长12.4%,完成预算的54.5% 地方财政支出42098.47亿元,增长34.2%,完成预算的50.6%。与去年同期比较,中央本级支出和地方财政支出进度分别提高3个和4.8个百分点。   中央本级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249.49亿元,完成预算的58.8%,增长5.9%,主要是部分项目实施较晚,资金拨付相应推迟 教育支出536.01亿元,完成预算的68.2%,增长56.3% 科学技术支出1060.69亿元,完成预算的55.8%,增长14.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66亿元,完成预算的70.3%,增长82.6% 住房保障支出202.80亿元,完成预算的69.5%,下降24.5%,原因是该科目中央本级支出主要为住房改革支出,年初预算安排的军队转业及离退休干部、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等支出减少较多 节能环保支出31.99亿元,完成预算的43%,增长79.7% 交通运输支出200.5亿元,完成预算的50.1%,下降75.6%,主要是根据审计意见,原列中央本级的部分车辆购置税支出2011年起转列对地方转移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13亿元,完成预算的46.5%,增长15.4% 国债付息支出916.95亿元,完成预算的49.8%,增长31.9%。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执行情况。1—7月,下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27618.87亿元,完成预算的85.7%,比上年同期提高11.9个百分点。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5734.66亿元,完成预算的90.8% 专项转移支付11884.21亿元,完成预算的79.7%。在专项转移支付中,教育661.47亿元,完成预算的63.7% 医疗卫生499.26亿元,完成预算的56.2% 社会保障和就业945.23亿元,完成预算的75.8% 农林水事务3234.91亿元,完成预算的81.3% 节能环保1199.64亿元,完成预算的79.1% 住房保障991.9亿元,完成预算的99.1% 交通运输2436.94亿元,完成预算的98.8%。   1—7月,中央财政债务收入9400.37亿元,国债还本支出7030.92亿元。7月末国债余额69917.5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22586.8亿元,完成预算的87.5%,增长25.1%。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644.4亿元,完成预算的58.2%,增长19.3%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20942.4亿元,完成预算的91.1%,增长25.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430.94亿元,增长22.6%,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了188.6个百分点,主要是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效抑制了土地市场需求,以及土地供应政策的调整对土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和地价产生影响。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18336.3亿元,完成预算的68.9%,增长39.3%。其中,中央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45.66亿元,增长18.1% 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7390.64亿元,增长40.7%,主要是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的支出增长较快。   (三)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央企业应交国有资本收益入库截止时间为预算年度的10月31日,目前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无执行数。1—7月,下达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指标115.3亿元。   二、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较好地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促进增加农民收入。增加财政补助规模,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收入进一步提高。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形势进一步好转。健全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切实加强监督和检查,更好地发挥政策效果。   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截至7月底,中央基建投资下达预算2470亿元,占全年预算指标的65%,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优先保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序启动“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认真做好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调整完善税收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和引导居民消费。继续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实施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将免税购物适用对象由离境旅客调整为包括内地居民在内的离岛旅客。在年初对600多种资源性、基础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等产品实施较低的年度进口暂定关税的基础上,从7月1日起又降低了33项商品的进口关税,继续对煤炭、原油、化肥、有色金属等“两高一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较大幅度提高稀土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调整完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抑制投机性住房交易。在上海、重庆进行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修订个人所得税法,适当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加大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拨付资金139亿元,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实施“863”计划、“973”计划等,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研机构科研能力建设,保障公益性行业科研工作。全面支持开展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自主研制。研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促进清洁生产、节能技术改造、节能产业以及循环经济发展,继续支持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力度,加快推进国内高效电机规模化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进建筑节能。支持实施金太阳工程,加强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生产循环化、物资再制造和综合利用。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及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大力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启动实施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继续推广并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大“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力度,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拨付资金131.63亿元,在主要牧区可利用草原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拨付资金134.1亿元,推动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并提高补助标准。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成果。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集体林地确权面积24.3亿亩,直接惠及3亿多农民。促进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继续支持东部地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中西部地区全面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推动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发挥财税政策作用,促进物价稳定。年初安排支出预算时按照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减少财政赤字规模,控制全年财政支出增幅,从总量上降低财政支出对物价的影响。大力支持粮食、木本油料和蔬菜生产能力建设,保障粮食、食用油和“菜篮子”产品供给和价格稳定。稳定煤炭、成品油、化肥等供应,做好粮、棉、油、糖、肉等必需商品进口,加大储备物资市场调控力度,实施政策性粮油定向销售,促进市场供求平衡和物价基本稳定。实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降低运输成本。拨付资金699.4亿元,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林业、渔业等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贴。   (二)着力保障重点支出,进一步改善民生   根据预算安排,切实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努力保障“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支出需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   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中央财政拨付粮食直补151亿元、农资综合补贴835亿元,拨付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394.48亿元,补贴品种和范围进一步扩大,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拨付“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资金10亿元,推进各地“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能力建设,提高肉、蛋、菜等产品应急供应能力。拨付能繁母猪补贴资金22.22亿元,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给予补助,促进生猪市场价格稳定。拨付畜牧良种补贴9.9亿元,支持提高生猪、奶牛、肉牛、绵羊等的良种化水平。拨付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00亿元、全额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资金98亿元,调动了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促进增加粮食生产。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将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全部纳入农业综合开发范围,拨付资金228亿元,重点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及产粮大县的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拨付资金154亿元,支持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山洪防治力度。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明确规定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计提口径、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等管理办法。拨付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90亿元,扶持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拨付扶贫资金256.17亿元,支持农村贫困地区专项扶贫开发。拨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94.27亿元,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拨付资金76.57亿元,支持各地抗旱救灾、防汛抢险以及云南盈江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中央财政拨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787.9亿元,全国1.3亿名农村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并得到免费教科书,约1269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得到生活费补助。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拨付资金77亿元,全国2900多万名学生受益。拨付资金86.4亿元,支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拨付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103亿元,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全国约515万名学生受益。拨付资金30.8亿元,支持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拨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121.9亿元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33.7亿元,约482万名普通高中学生和1136万名中职学生得到生活费补助,约395万名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化债补助资金41亿元,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央财政拨付补助资金760亿元,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人数超过12.8亿人。拨付资金130亿元,推动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拨付资金359亿元,支持各地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继续通过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各地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给予奖励补助,拨付资金60亿元。大力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力度。中央财政拨付城乡低保补助资金749亿元、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221亿元,对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等8600多万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4亿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截至7月底,拨付资金254亿元(包括今年预算安排131亿元和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安排的123亿元),支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新农保覆盖地区范围从原计划的40%扩大至60%,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同步开展。拨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846.8亿元,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其中,拨付调标补助资金282.3亿元,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40元左右。拨付就业专项资金392.6亿元,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030亿元,加上执行中追加395亿元以及通过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280亿元,目前已全部下达。认真落实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调整优化部分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健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切实减少代编预算规模,预算年初到位率继续提高。细化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内容,中央本级教育、科学技术、农林水事务等重点支出预算增列部分项级科目。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加快项目库建设。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作用。提前通知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和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指标,进一步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支持税务、海关等部门依法征税,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狠抓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强化部门的预算支出执行主体责任,加强分析和动态监控,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定期分析、通报等制度,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完善项目支出资金预拨制度等,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财政监督,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资金安全。积极推进全过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9个专项转移支付纳入绩效评价试点范围。继续开展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强化强农惠农资金和重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清理核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底数。深化国债管理制度改革,合理安排国债发行规模、时间和节奏,降低国债筹资成本,不断完善国债期限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快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的财政支出决算表细化到项级科目。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首次向社会公开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以及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中央各部门也陆续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决算、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推动地方预决算公开,推进基层财政重点民生专项支出情况公开。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   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清理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试编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研究制订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改革方案。研究完善消费税改革方案,拟将部分容易产生环境污染、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西部地区资源税改革试点运行平稳。修订了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出台了车船税法。   三、下一步财政工作安排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良好,但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错综复杂。从财政看,随着9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3500元/月,以及继续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等,今年后几个月财政收入增幅会有所回落,财政收入增幅将呈前高后低走势。根据当前的经济财政形势,财政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落实好各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更好地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取得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和重点,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既把物价涨幅降下来,又不使经济增速出现大的波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   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财税政策,强化涉农政策衔接和资金统筹,确保实现粮食稳产增产,努力增加主要农副产品供应。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研究完善促进现代种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加强粮油、猪肉和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和投放,有效发挥关税等财税政策的调控作用,扩大生活必需商品、原材料进口,促进市场供求平衡和物价基本稳定。开展农产品加工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政策。指导各地尽快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实好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以及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的补助政策,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   (二)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在保持适度投资规模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水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加强监管和督查,落实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促进扩大消费。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研究完善支持小企业融资的财税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能源、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强制采购实施力度。加快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开展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启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落实好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启动实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健全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完善全国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范围扩大到60%,并同步推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财税政策。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加快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稳定来源机制,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相应减少营业税,从制度上逐步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统一的问题。完善消费税制度,合理引导消费、促进节约资源。做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工作。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五)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将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动态监控地方政府性债务。严格控制地方政府举债和担保承诺行为,继续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六)强化财政管理   积极推进预算法修改工作。进一步加快中央代编预算和转移支付下达进度。继续加快财政支出特别是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应对通货膨胀压力等方面支出的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权责发生制核算制度。研究健全转移支付提前通知办法,进一步扩大提前通知的项目范围和资金比例,努力提高地方预算编制完整性。做好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切实抓好调整经济结构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狠抓增收节支。在扎实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基础上,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非税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保障“三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预算执行关系到党和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财政职能发挥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认真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努力完成全年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进财政发展改革,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做出积极贡献!
  • 5项移动实验室相关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p   日前,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通知,对《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等5个国家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详细内容如下: /p p   strong   /strong a href=" http://www.sac.gov.cn/sgybzeb/sytz_2175/201811/P020181121634097348765.doc" target=" _blank" strong 1、《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文件 /strong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的术语及定义、要求、试验方法等,适用于陆地使用的可进行大气环境监测的移动实验室。 /p p   该项任务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编号为20171763-T-469,项目名称为《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首次制定。技术归口单位为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沈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 /p p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件”是大气环境监测标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污染源进行移动特性识别,建立规范移动特性参数和配备设施及设备等一系列特性条件,有利于保证移动监测车在移动中队污染源的检测效性,为推动国家环境移动实验室健康发展起作重要作用。因此,组织起草“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p p   strong   /strong a href=" http://www.sac.gov.cn/sgybzeb/sytz_2175/201811/P020181121634121832663.docx" target=" _blank" strong 2、《工程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文件 /strong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检测移动实验室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运输、随机文件等,适用于建设工程检测用移动实验室的设计、制造、验收、使用。 /p p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7]103号),《工程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计划号:20171764-T-469)被列入此计划中,本标准由北京绿标建材产业技术联盟、沈阳紫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负责起草。 /p p   迄今为止,国外尚没有专门关于移动实验室的标准颁布。该标准为工程检测移动实验室的首个技术规范,该标准的推动对工程检测移动实验室的行业发展将起到规范性的指导作用。 /p p    a href=" http://www.sac.gov.cn/sgybzeb/sytz_2175/201811/P020181121634146014479.docx" target=" _blank" 3、《地表水快速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文件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快速检测移动实验室(以下简称移动实验室)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适用于陆地使用的可进行地表水参数快速检测的移动实验室。 /p p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安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正泰希尔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p p   随着我国对地表水现场检测的需求不断扩大,地表水快速检测移动实验室在检测过程中的重要性逐渐显现,因此对地表水快速检测移动实验室的采样、检测仪器等相关设备也引起了高度重视。作为地表水采样与检测一体化的移动实验室平台,制定统一、规范的地表水快速检测移动实验室用于地表水现场采样与检测等显得尤为必要。为规范和加强地表水快速检测移动实验室的管理工作,规范化管理地表水移动实验室快速检测设备的生产及推广,指导该领域市场拓展的发展方向,加强地表水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地表水环境监管体系,最终实现保护我国地表水环境的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制定了《地表水快速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p p   strong   /strong a href=" http://www.sac.gov.cn/sgybzeb/sytz_2175/201811/P020181121634170660292.docx" target=" _blank" strong 4、《移动实验室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文件 /strong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实验室在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方面的术语及定义、安全技术要求、环境技术要求、职业健康技术要求等,适用于理化分析检测的移动实验室,其他用途的移动实验室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p p   本标准通过安全、环境和健康三个方面从实验室整体布局到内部细节规划对移动实验室的技术要求进行标准化。使其能够降低或减少有害物质水平,尽可能消除安全隐患,有助于进一步保障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完善实验环境,建立长期、有效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本标准首次发布。 /p p   strong   /strong a href=" http://www.sac.gov.cn/sgybzeb/sytz_2175/201811/P020181121634194999351.docx" target=" _blank" strong 5、《移动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征求意见文件 /strong /a /p p   本标准立围绕移动实验室数据质量保证全过程,在移动实验室结构、资源、过程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对提出了规范性管理要求,对提高移动实验室管理水平、保障数据准确性、保证实验室安全运行意义重大。适用于各类独立的移动实验室和有固定场所(包含有移动部分)的实验室,规定了对移动实验室活动进行能力评价的通用要求。 /p p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标准计划,标准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负责起草,相关协作单位主要包括: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沈阳紫微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p p   据统计,包括环境监测、食品快速检测、气象监测、疾病检验检疫、电力设备检测、工程安全检测、计量等领域,处于监管的需要,这些行业对移动式实验室的需求较大,目前,在用的快检车、移动实验舱等在内的全国移动实验室已达10000余台,但目前我国由于未对移动实验室的管理体系与检验检测方法标准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在资质认定评审中没有对其进行评审的依据,移动实验室的检验检测能力无法通过资质评审,使得多年来移动实验室仅用于筛查,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潜在的巨大作用。 /p p   对移动实验室进行认可后,将大大提高移动实验室的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检测成本。该标准的制定与实施适应了认可事业的发展,填补了相关空白,预计能够为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p
  • 四川赛恩思仪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助力实验室设备更新
    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目标,明确了5方面20项重点任务。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中指出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仪器仪表作为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监测、检测、分析等关键角色,直接影响着各行各业的生产质量和科研成果。在实验室设备更新中,高性能、高精度的仪器仪表更是不可或缺的支撑。四川赛恩思仪器作为国内领先的元素分析仪器制造商,不仅致力于产品的创新和技术的提升,更注重用户需求的深度理解和解决方案的定制化,为实验室设备更新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与服务,助力制造业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作为国内元素分析仪器制造企业,四川赛恩思仪器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高品质、高性能的产品和专业的技术支持。公司现有包括高频红外碳硫仪、直读光谱仪和氧氮氢分析仪等元素分析仪设备,其在原材料检测、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保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公司将发挥自身优势,响应政策号召,积极参与到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将为用户提供优惠的换购政策和完善的售后服务,鼓励用户更换老旧设备,更新实验室装备,提升实验室的整体水平。同时,公司还将加强与各大科研院所、高校实验室的合作,共同探讨实验室设备更新的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为实验室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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