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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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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享】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化学检验工。1.2 职业定义 以抽样检查的方式,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试剂溶剂、日用化工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涂料染料颜料、煤炭焦化、水泥和气体等化工产品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检测。化验、监测和分析的人员。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1.5 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观察、判断和计算能力,具有较强的颜色分辨能力。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中级、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化学检验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7.3 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检验仪器设备的试验室。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4)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并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1.8.3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1.8.5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90~240min。1.8.6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必要检测仪器设备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室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试剂、标准物质、工具及待测样品应能满足鉴定项目需求,各种计量器具必须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2.基本要求2.1 职业道德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 职业守则(1)爱岗敬业,工作热情主动。(2)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一丝不苟地依据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基础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4)遵纪守法,不谋私利,不徇私情。(5)遵守劳动纪律。(6)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2.2 基础知识2.2.1 标准化计量质量基础知识2.2.2 化学基础知识(包括安全与卫生知识)2.2.3 分析化学知识2.2.4 电工基本知识2.2.5 计算机操作知识2.2.6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表中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各检验类别:A—试剂溶剂检验;B—日用化工检验;C—化学肥料检验;D—化学农药检验;E—涂料染料颜料检验;F—煤炭焦化检验;G—水泥检验。按各检验类别分别进行培训、考核。

  • 化学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文件精神,国家将逐步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化学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从事化学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

  • 【原创】2008化学检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国家从2000年7月1日起,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凡从事技术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就业。 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使学员达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化学检验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化学检验工作的技术人员。 专业设置:水质、试剂、溶剂、日用化工、化肥、化学农药、涂料和染料、煤炭和焦化、水泥、有色金属、钢铁。 申报条件: 申报初级人员:从事本工种三年以上;或初级职业学校毕业生。 申报中级人员: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或经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或中专、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毕业生。 申报高级人员: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经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或中专学历,在本岗位工作五年;或大专学历工作三年以上。 培训考核:培训统一使用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编写的教材,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并负责组织考评、鉴定。 培训内容:国家标准要求的化学检验初、中、高级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化学检验基础知识和技能,主要内容包括: 化学检验基础 误差分析和数据处理 常用化学分析技术 常用仪器分析技术 微生物学及检验(限日用化工专业) 岗位专业课:各专业化学检验技术及操作技能 培训时间:培训分三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基础知识培训,第二阶段为自学辅导,第三阶段为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班常年举办,每月开班,随时接受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收费:每个工种:初级资格1400元/人;中级资格1700元/人;高级资格2100元/人(含专业理论、操作技能培训费、教材资料费、理论考核费、操作技能鉴定费、证书费和午餐费等) 考核发证: 经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考试、考评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化学检验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技术人员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是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相关岗位资格是否符合的条件之一。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我国人才评价、选拔模式实现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已成为当前非常紧俏的人才。技能型人才与学历型人才受到同等重视,享受相同的待遇和优惠政策,这已经成为我国人才制度改革最新的发展趋势。 举办机构: 国家质监局及ISOYES国际认证联盟 、蜂鸟实验室服务网络协助办理 注:学员报名时请准备三张两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

  • 【讨论】《建筑材料放射性检验员》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这个建筑材料放射性检验员证有没有用?有多少地方要求有这个的?关于第四期建材放射性检测技术人员任职技能暨《建筑材料放射性检验员》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建材行业放射性岗位人员须参加专门培训、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本岗位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为了帮助各单位培养和吸纳更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专业人才,全面规范和提升建材行业放射性检测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放射性及有害物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联合开展《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现将培训和考试时间、申报条件、报名方法等通知如下:一、培训鉴定对象各建材检测机构、质检站、生产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从事放射性检测及能谱仪等仪器操作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已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二、申报条件申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②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8年以上;③在经批准的技工学校、中等专(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④大专院校部分以技能为主专业的毕(结)业生。2、申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本工种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②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职业技术学校的毕(结)业生;③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连续工作13年以上的人员;④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但在本工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或非职业院校(专业性强)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三、鉴定培训方式和取得证书条件1、报到时发放职业资格鉴定学习教材,会议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建材放射性国家级专家教授进行授课;采取互动交流、授课与提问相结合的方式。2、报考人员通过全部课程培训后,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理论考试及实操考核,理论知识采取闭卷笔答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60分及格;操作技能考核采取实际操作加问题解答的方式、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两项均合格后颁发全国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的《[font=仿宋_GB

  • 高级化学检验工试题

    各位同仁谁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培训高级化学检验工考试题,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用。

  • 【分享】机械产品检验工_2级_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机械产品检验工1.2职业定义从事普通机械、专用机械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外购件及零部件检验、试验其专业知识、技能符合本职业标准规定的人员。从事的主要工作:1、检验、试验1) 对复杂零、部件几何尺寸、形状与位置公差进行检测。2) 对刃具、精密丝杆、高精度齿轮付、角度测量。3) 使用仪器、仪表对产品、或零部件可靠性能、机械性能等进行检测和试验。4) 对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进行评定和分析,并对主要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5) 记录、计算、判定检验数据,并出具测试报告。6) 将新技术应用在检验和试验中,解决关键工序或复杂的测量与试验问题。2、编制机械产品检验技术规范3、对综合检具进行测绘及误差分析1.3职业等级机械产品检验工、2级(技师)1.4职业环境条件工作地点:用于检测设施和环境条件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使结果无效或对要求的测量产生不良影响。1.5职业能力特征有空间想像力,具备看图识图能力、有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形体知觉、色觉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协调性好、反应灵敏,动作运作细致,有计算机操作能力,数据处理能力。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中职)毕业。1.7鉴定要求1.7.1鉴定申报条件获得机械产品检验工(含模型检查工、机械检查工、热处理检查工、刃具检查工等)三级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二年以上。1.7.2 适用对象从事机械产品检验或相似职业的人员1.7.3鉴定方式知识考试和技能考试,均合格为鉴定合格。鉴定场所的环境、设备、仪器工具等要符合机械产品检验工鉴定机构标准要求。二、工作要求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专业知识比重检验与试验1、调整和使用精密量仪。2、检验复杂零部件、异形零件、刃具、齿轮的几何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角度值。3、产品、零部件可靠性能、机械性能试验。4、表面粗糙度检测。1、能熟练、合理地使用测试仪器、仪表。2、能按操作规范要求正确地调整精密量仪。3、正确合理选择检验方法,满足准确度要求。4、能熟练、正确地应用平台检测方法进行检测5、检测数据计算、判定准确。6、能掌握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7、能正确出具测试报告。8、能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1、万能工具显微镜、光学分度头、准直仪等精密量仪的结构原理,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2、量具选择原则与正确使用要点。3、常用量具的校准规范。4、公差配合与形位公差标准及检测原则。5、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6、误差理论和数据处理知识。7、产品可靠性基本知识。40%编制检验技术规范编制检验规范或检验指导书。1、合理选用计量器具。2、选择检验方法科学合理。3、编制检验规范或检验指导书,内容正确、文字通顺、格式符合规定。1、机械产品质量检验知识。2、检验技术规范编写方法。20%测绘1、机械零件测绘。2、综合检具测绘。1、绘图正确、清晰、规范。2、基准选用合理。3、尺寸公差、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等标注正确、选用合理。1、机械制图知识。2、公差配合、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螺纹、齿轮和键与键连接等六项基础标准。3、材料及热处理等工艺知识。20%技术管理1、统计过程控制技术在机械产品检验中的应用。2、了解新技术、新工艺在机械产品检验中的应用。3、产品监视和测量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应用。4、其它管理。1、了解激光测量技术、光栅技术、现代测量技术。2、能解决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的检测技术难题。3、具有培训和指导中、高级检验工的技能能力。4、熟悉了解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基本内容。1、计量法、质量法、标准化法。2、统计过程控制知识。3、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4、激光技术、光栅技术、现代测量原理与应用。5、计量管理知识。20%

  • 全国化学检验工职业技能大赛试题库(高级

    全国化学检验工职业技能大赛试题库(高职)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086843.shtml(每1题后的“1”、“2”、“3”代表题目不同的难易程度,其中“3”较难,“2”适中,“1”较简单)一、单项选择题基础知识( D )1、按被测组分含量来分,分析方法中常量组分分析指含量 1A、0.1% C、1%( B )2、在国家、行业标准的代号与编号GB/T 18883-2002中GB/T是指 1A、强制性国家标准 B、推荐性国家标准 C、推荐性化工部标准 D、强制性化工部标准( C )3、国家标准规定的实验室用水分为( )级。 1A、4 B、5 C、3 D、2( D )4、分析工作中实际能够测量到的数字称为 1

  • 国家标准委发布首个检验检测行业诚信国家标准

    2015年第29号国家标准公告查询附件下载:2015年第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公   告 2015年第29号 关于批准发布《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等9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企业信用评价指标》等9项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2015年9月21日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 1 GB/T 23794-2015 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GB/T 23794-2009 2016-01-01 2 GB/T 31863-2015 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 2016-01-01 3 GB/T 31867-2015 社会组织信用评价指标 2016-01-01 4 GB/T 31870-2015 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编写指南 2016-01-01 5 GB/T 31880-2015 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2015-11-01 6 GB/T 31950-2015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2016-01-01 7 GB/T 31951-2015 电子商务信用 网络交易信用主体分类 2016-01-01 8 GB/T 31952-2015 企业信用档案信息规范 2016-01-01 9 GB/T 31953-2015 企业信用评估报告编制指南 2016-01-01 =====

  • 大家有物理检验工等级的考题吗?

    最近单位准备编辑一个物理检验工(包括:力学性能检验、金相检验、热处理)的职业资格考试题集,不知各位专家有没有这方面的资料,给我作个参考。我主要想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金属材料的基本知识、钢铁材料知识、机械性能检验、金相分析、钢铁热处理、计量知识、标准知识、质量管理知识、实验室管理及国家实验室认可等。以中级和高级为主编好后,今后传上来大家共享。谢谢

  • 化学检验和食品检验必须持证上岗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4058492&PostID=37923501(化学检验和食品检验考核方式)从事化学检验和食品检验的人员: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文件精神,国家将逐步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食品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从事食品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

  • 事关酒精检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3月1日起正式实施

    [align=center]事关酒精检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3月1日起正式实施[/align][align=center]“新标准”不涉及酒驾与醉驾判定[/align]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并发布的《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1日起正式实施,网传这是“酒驾新规”“酒驾检验新标准”,酒驾标准更严格,这是真的吗?“新标准”会影响如今的酒驾醉驾判定吗?根据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解读,该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规定了血液、尿液中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检验方法,是实验室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及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并不涉及“酒驾”、“醉驾”的判定阈值。换句话说,这个“新标准”和交警日常查酒驾时对酒醉驾的处罚力度及判定标准没有任何关系。而驾车中的车辆驾驶人员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目前按照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及其修改单执行。此前,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检验方法》(GA/T 1073-2013)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作为检验新国标,1日起实施的“新标准”将为《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测》(GB19522)实施提供更有利的技术支撑。“新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同时,可应用于交通事故、酒后肇事、非正常死亡或健康因素接受酒精检测的场景,检测结果都将更为准确和公正。目前,我国对酒驾和醉驾判定执行的是2011年起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测》(GB1952202010),该标准中明确饮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新标准”明确规定了乙醇可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两种方法检测。旧国标只规定了[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法为实验室测试方法,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这不仅增加了定性的判断手段,更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应用领域,让检测结果更科学。“新标准”还调整了血液与呼出气体中乙醇换算系数。依据最新科学研究结果和统计数据,重新确定数值从过去的2100变为2300,更加符合中国人个体差异和代谢特征。“新标准”还明确了“双柱系统”的刚性要求,避免了因为不同化合物在一种性质的色谱柱上可能呈现相同的保留时间而导致结果可能误判。相关链接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推荐性国家标准代号不同: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是GB,推荐性国家标准是GB/T,“T”是推荐的意思。我国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国家标准发布的年号(发布年份)构成。定义不同: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企业在使用中可以参照执行。[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长沙晚报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 【讨论】企业执行GB国家标准,在原材料检验时是不是要全项检验?

    [b]企业生产一种产品需要多种原材料,由于受到人员、仪器、资金、场地等因素的影响,那么企业执行GB国家标准,在原材料检验时是不是要全项检验?[/b][color=red][正方][/color]检验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做到采样正确,操作规范,记录整齐,计算无误,报告正规,结论准确。所以原材料检验必须是全项检验,这是最基本的。[color=red][反方][/color]GB国家标准分析项目的设置是为了满足各种不同的行业,只要对生产和最终产品质量没有影响,在原材料检验时不需要全项检验。[b]是不是要全项检验要有结论性意见[/b][b]下载更多资料: 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earch.asp?sel=admin_name&keywords=zjzxwwl2a[/b]

  • 【分享】新版抽样检验国家标准实用手册-超值

    新版抽样检验国家标准实用手册 ISBN号:7-5066-3648-48 作  者:寇洪财. 出 版 社:中国标准出版社规  格:16开出版日期:2005年2月1日书籍目录《新版抽样检验国家标准实用手册》E第1章概括介绍了抽样检验的基本规则,包括抽样检验的数学基础、基本程序与应用方法,介绍了 GB/T13393—1992、GB/T4891—1985、GB/T10111—1988、GB/T15500—1995四个指导抽样检验的国家标准。第2~10章逐一介绍了19个现行的抽样检验国家标准,包括标准的术语、符号、特点与适用范围,抽样表和图的构成、抽样检验程序、使用方法及其应用示例。这些标准是:GB/T2828.1—2003/ISO2859—1:1999、GB/T13263—1991、GB/T13264—1991、 GB/T13262—1991、GB/T13546—1992、GB/T6378—2002、GB/T16307—1996、GB/T2829— 2002、GB/T15239—1994、GB/T8053-2001、GB/T8054—1995、GB/T8051—2002、GB/T8052— 2002、GB/T14437—1997、GB/T14162—1993、GB/T15482—1995、GB/T14900—1994、 GB/T16306—1996、GB/T13732—1992。[em0808] [em0801] [em0801] [em0801] [~78807~]

  • 【资料】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方法国家标准修定进展

    微生物学检验方法国家标准的演变, 建国五十年来,我国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方法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方法逐步建立、统一阶段(1949~1976年) ——方法标准化形成阶段(1977~1984年) ——不断修订和完善阶段(1985年至今)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国家标准检验方法的演变 GB 4789-94主要修订内容:菌落总数的培养时间由24小时改为48小时;对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空肠弯 曲菌、副溶血性弧菌进行了补充和改进;增加了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罐头食品商业无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检验方法,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菌体检验方法。新修订后的GB 4789-94共31项,其检验项目、方法水平与FDA 1992年出版的微生物分析方法手册相近,但未列入嗜水气单胞菌和霍乱弧菌的检验。

  • 2015年化验技师资格证(职业资格国家二级)认证培训报名条件

    技师资格证认证培训: 资格证书是一种参加某种工作或活动所应具备的条件或身份的证明。资格证又有执业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之分。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其中技师证等同对照中级职称,高级技师证同级对照副高级职称;拥有技师(国家二级)及高级技师证(国家一级)的高级技能人才,在薪资标准、人才引进、社会福利等待遇方面可获得和对照职称相应的政策性支持。 培训考核需要四天时间,分理论与实际操作两部分,第四天安排考核鉴定。考核通过后上报国家人社部统一颁发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员工及确定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技能水平评价的有效证件。且证书无须年审,终身有效;网上可查,全国通用。 技师资格证考证报名每隔2月安排一次,包括食品检验技师、化学检验技师等,报名需提交论文一篇,可以是未经发表过的,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1987年之前出生。 (2)取得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检验相关工作5年以上,1986年之前出生。 (3)取得大专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检验相关工作7年以上,1985年之前出生。 (4)取得中专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检验相关工作10年以上,1983年之前出生。 (5)高中以下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检验相关工作15年以上,1980年之前出生。 (6)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或取得相应的对照职称等级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技师证考评老师QQ171 243 917 TEL:µē᳟,各城市均设有考点,常年接受报名,欢迎咨询。

  • 这3家机构获批设立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

    [align=left]标准验证点是在标准制修订及实施过程中,为标准的核心内容、关键技术指标提供试验验证的组织。[/align][align=center][img=,600,177]http://www.zhaojiliang.cn/data/uploads/bdattachment/image/20181123/1542940151256899.jpg[/img][/align][align=left] 11月22日,国家标准委在官网发布《关于在玩具和电子电器产品等领域设立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的通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的考核验收,批准设立标准验证点。[/align][align=left]原文如下:[/align][align=center]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在玩具和电子电器产品等领域设立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的通知[/align][align=center]国标委发〔2018〕69号[/align][align=left]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align][align=left]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5〕89号)有关要求,经推荐申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已按要求完成相关领域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以下简称标准验证点)试点建设工作,并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的考核验收,现予以批准设立(名单附后)。[/align][align=left] 请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标准验证机制,加强验证能力建设,规范标准验证工作,为标准的核心内容、关键技术指标提供更好的验证服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标准验证点的运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并组织考核和评估。[/align][align=left]特此通知。[/align][align=left]附件: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名单[/align][align=right]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align][align=right]2018年11月9日[/align][align=left]附件[/align][align=center]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名单[/align][table][tr][td=1,1,84][align=left]序号[/align][/td][td=1,1,588][align=left]承担单位[/align][/td][td=1,1,474][align=left]验证领域[/align][/td][/tr][tr][td=1,1,84][align=left]1[/align][/td][td=1,1,588][align=left]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align][/td][td=1,1,498][align=left]玩具和电子电器产品[/align][/td][/tr][tr][td=1,1,84][align=left]2[/align][/td][td=1,1,588][align=left]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lign][/td][td=1,1,498][align=left]建筑材料和无机非金属新材料[/align][/td][/tr][tr][td=1,1,84][align=left]3[/align][/td][td=1,1,588][align=left]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align][/td][td=1,1,498][align=left]建筑材料和建筑结构[/align][/td][/tr][/table]

  • 第一批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试点单位公布

    分享来自农业检测的消息第一批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试点单位公布[color=#595959]近日,国家标准委办公室下达了第一批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试点单位。国家质检总局在2016年7月正式印发的《质检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建设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以现有检验检测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为依托,开展标准验证检验检测工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重要基础通用推荐性国家标准研制提供试验验证等技术支撑。[/color][color=#595959]2017[/color][color=#595959]年7月17日[/color][color=#595959],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下达第一批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试点的通知》(标委办综合〔2017〕122号),正式公布包含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内的第一批共计20家标准验证点试点单位名单。[/color][color=#595959]试点验证服务范围包括:政府主导制定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我国采用的国际货国外先进标准、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还可以为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提供验证服务。[/color][color=#595959]试点工作周期为通知发布至2017年12月31日。试点结束后,国家标准委将组织考核验收,通过考核验收的单位将被批准设立为正式标准验证点。[/color][color=#595959][img=,574,335]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9/201709012253_01_1502196_3.png[/img][img=,530,30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9/201709012253_02_1502196_3.png[/img][/color][align=center][/align]

  • 2012年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2012年7月17日实施的新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 4789.5-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3-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产气荚膜梭菌检验GB 4789.34-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双歧杆菌的鉴定GB 4789.38-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计数希望大家跟帖

  •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新近发布47项检验、检测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金属材料薄板和薄带反复弯曲试验方法》、《化妆品中苏丹红Ⅰ、Ⅱ、Ⅲ、Ⅳ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等83项国家标准。其中47项标准涉及金属材料、染料、塑料、橡胶、化妆品等的检测方法。有关化妆品检测的标准均为初次制定,主要的检测方法为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等。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实施日期1 GB/T235-2013 金属材料薄板和薄带反复弯曲试验方法 GB/T235-1999 2014-05-01 2GB/T238-2013金属材料线材反复弯曲试验方法GB/T238-2002 2014-05-01 3GB/T2061-2013散热器散热片专用铜及铜合金箔材GB/T2061-2004 2014-05-01 4GB/T2376-2013硫化染料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GB/T2376-2003 2014-01-31 5GB/T2377-2013还原染料色光和强度的测定GB/T2377-2006 2014-01-31 6GB/T2387-2013反应染料色光和强度的测定GB/T2387-2006 2014-01-31 7GB/T2915-2013聚氯乙烯树脂水萃取液电导率的测定GB/T2915-1999 2014-01-31 8GB/T3994-2013粘土质隔热耐火砖GB/T3994-2005 2014-05-01 9GB/T4348.1-2013工业用氢氧化钠氢氧化钠和碳酸钠含量的测定GB/T4348.1-2000 2014-01-31 10GB/T5071-2013耐火材料真密度试验方法GB/T5071-1997 2014-05-01 11GB/T5126-2013铝及铝合金冷拉薄壁管材涡流探伤方法GB/T5126-2001 2014-05-01 12GB/T5249-2013可渗透性烧结金属材料气泡试验孔径的测定GB/T5249-1985 2014-05-01 13GB/T5475-2013离子交换树脂取样方法GB/T5475-1985 2014-01-31 14GB/T5476-2013离子交换树脂预处理方法GB/T5476-1996 2014-01-31 15GB/T10120-2013金属材料拉伸应力松弛试验方法GB/T10120-1996 2014-05-01 16GB/T11064.1-2013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碳酸锂量的测定酸碱滴定法GB/T11064.1-1989 2014-05-01 17GB/T11064.2-2013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第2部分:氢氧化锂量的测定酸碱滴定法GB/T11064.2-19892014-05-01 18GB/T11064.3-2013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第3部分:氯化锂量的测定电位滴定法GB/T11064.3-1989 2014-05-01 19GB/T11064.4-2013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第4部分:钾量和钠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1064.4-1989,GB/T11064.16-1989 2014-05-01 20GB/T11075-2013碳酸锂GB/T11075-2003 2014-05-01 21GB/T11212-2013化纤用氢氧化钠GB/T11212-2003 2014-01-31 22GB/T12652-2013亚洲薄荷素油GB/T12652-2002 2014-02-15 23GB/T13531.4-2013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3531.4-1995 2014-02-15 24GB/T13748.1-2013镁及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铝含量的测定GB/T13748.1-2005 2014-05-01 25GB/T13748.4-2013镁及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4部分:锰含量的测定高碘酸盐分光光度法GB/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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