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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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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相关的资讯

  • 化学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开班通知
    各企业及相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此,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举办“化学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一、鉴定对象:  日用化工、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涂料和染料、试剂和溶剂、矿物、气体、水泥、水质、煤炭、焦化及采制样等检验岗位。二、鉴定内容:  国家强制的化学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化学检验基础;2.误差分析和数据处理;3.常用化学分析技术;4.常用仪器分析技术;5.化学危险品管理;6.仪器实操。三、鉴定方式:  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化学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全国范围通用,联网可查)。四、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及费用:  本次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另行安排(提前通知)。其中初级资格800元/人;中级资格1000元/人;高级资格12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试、鉴定、证书及午餐等费用),住宿如需安排,可以联系报名老师预定,费用自理,也可自行预定安排。我们郑重承诺:报考学员如一次未考过免费再培训,直至通过为止!五、培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60号。六、培训时间: 2016年7月14日~16日。七、 联系方式:迟老师 010-84334735 13718682303   化学检验员是化工行业技术工人的主要工种之一。化学检验工作技术含量高,岗位责任重。分析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行、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甚至人员生命安全。学员通过培训,既能够从事化学检验工作,又能从事化验室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是一次增长专业知识和提高专业技能的极好机会,欢迎大家踊跃报名。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
  • 人社部、工信部颁布《增材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标准》
    2023年03月20日,为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推动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 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职业素养、 补充新知识新技能, 实现人力资源深度开发, 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 制定了 《增材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标准 (2023 年版)》。《增材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标准 (2023 年版)》为首次制定, 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初级、 中级、 高级三个等级, 包括职业概况、 基本要求、 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内容。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西安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江苏海洋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华科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中瑞智创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增材制造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国宏天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复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捷诺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铂力特激光成形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科技大学、 江苏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主要起草人:卢秉恒、 王华明、 王向明、 单忠德、 陆大明、 李涤尘、 王玲、 刘长猛、 丁云飞、史玉生、 文世峰、 周宏志、 杨锋、 孙玉春、 陈勃生、 车国栋、 巩水利、 林峰、黄卫东、 杨永强、 陈明、 李健喆、 徐铭恩、 薛蕾、 缪云、 杨光、 鲁金忠、 孙晶、 刘新。职业概况职业定义:从事增材制造技术、 装备、 产品研发、 设计并指导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 分别是初级、 中级和高级。初级、 中级和高级分为两个职业方向: 增材制造技术开发、 增材制造技术。增材制造技术开发初级中级高级增材制造技术应用初级中级高级
  • 北分瑞利实训基地建成后,首次“食品检验”国家职业资格考培班圆满结束!
    2013年7月18日&mdash 21日,国家质 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携本届学员在北分瑞利举办了&ldquo 食品检验&rdquo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是继北分瑞利正式成为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实训基地后的首次考培班!来自全国各食品企业的20多名学员参加了本次考培班,针对此次考培班,我公司专门安排了从事多年食品检验工作、为各大厂家用户提供食品解决方案的高级应用工程师为学员讲解食品实验室知识、食品检测的数据处理、食品检测的化学分析方法、实验室仪器的使用和管理等知识,同时,工程师在培训过程中通过与学员们的经验交流、互动式提问等方式,对学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集体合影 理论知识授课 实验室授课 现场指导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尿中硫氰酸根测定标准 离子色谱法》等13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及1项标准修改单
    现发布《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等13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及1项标准修改单,编号和名称如下: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1.GBZ 6—2024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6—2002)2.GBZ 10—2024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10—2002)3.GBZ 15—2024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15—2002)4.GBZ 23—2024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23—2002)5.GBZ 27—2024职业性汽油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27—2002)6.GBZ 37—2024职业性铅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37—2015)7.GBZ 40—2024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40—2002)8.GBZ 89—2024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 89—2007)9.GBZ 331—202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10.GBZ/T 332—2024尿中硫氰酸根测定标准 离子色谱法(代替 WS/T 39—1996)11.GBZ/T 333—2024尿中铍测定标准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代替WS/T 46—1996)12.GBZ/T 334—2024尿中亚硫基二乙酸测定标准 离子色谱法(WS/T 63—1996)13.GBZ/T 335—2024尿中三氯乙酸测定标准 顶空气相色谱法(代替WS/T 96—1996)三、标准修改单《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第2号修改单上述强制性标准及标准修改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GBZ 6—2002、GBZ 10—2002、GBZ 15—2002、GBZ 23—2002、GBZ 27—2002、GBZ 37—2015、GBZ 40—2002、GBZ 89—2007同时废止。上述推荐性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WS/T 39—1996、WS/T 46—1996、WS/T 63—1996、WS/T 96—1996同时废止。特此通告。国家卫生健康委2024年5月9日附件:1.国卫通〔2024〕9 号 13项标准文本+1项修改单.rar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10-18 国卫医发〔201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我委组织制定了《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开展医学检验实验室设置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设置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医疗机构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医学检验实验室统一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在质控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与医学检验实验室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和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在保证生物安全和检验质量的前提下,由医学检验实验室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提供检查检验服务。   四、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形成连锁化、集团化,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对拟开办集团化、连锁化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申请主体,可以优先设置审批。   五、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与区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建立危重患者急救绿色通道,加强技术协作,不断提升技术水平。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检验实验室指以提供人类疾病诊断、管理、预防和治疗或健康评估的相关信息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和临床病理检查等,并出具检验结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   一、诊疗科目   医学检验科;提供病理相关医疗服务的,应当参照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二、科室设置   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有病案信息、试剂、质量和安全管理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以及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二)临床检验各专业至少有5名以上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   (三)标本采集人员应当有相应资质。   (四)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项目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具备产前筛查与诊断的相应资质。开展二代基因测序项目的,至少有1名生物信息分析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遗传相关基因检测项目的,至少有1名医学遗传学专业人员。   (五)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设置试剂室、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应当制定人员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的相关制度和实施记录。   四、房屋和设施   (一)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房屋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二)设置1个临床检验专业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设置2个以上临床检验专业的,每增设1个专业建筑面积增加300平方米。   (三)有相应的工作区域,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   (四)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污物和污水处理设施 和设备,满足污物和污水的消毒和无害化的要求。   五、分区布局   (一)主要业务功能区。  设置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 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 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业务功能区域。   符合生物安全管理和医院感染管理等相关要求,严格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生物安全设施齐备。   (二)辅助功能区。   集中供电、供水以及消毒供应室和其他等。   (三)管理区。   行政(人事、办公等)、采购、财务、质量保证、物流、信息管理等部门。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包括冰箱、离心机、加样器、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安全柜等基本设  备,应当与所开展的检验项目和工作量相适应。所有检验设备,如生化类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酶标仪、发光分析仪、细菌培养和鉴定仪、核酸类分析仪、质谱色谱分析仪等检验设备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要求。   (二)病理诊断设备。离心机、加样器、消毒设备、生物安全柜、标本柜、切片柜、蜡块柜、大体摄影装置、数字切片系统、光学显微镜等常规设备配置数量要与业务量相适应。至少有一台5人以上共览显微镜。配置相应数量的分子病理诊断和技术设备,如PCR室及相应设备、核酸提取设备、分子杂交仪、低温离心机、荧光显微镜等。专业病理设备包 括密闭式全自动脱水机、蜡块包埋机、HE全自动染色机、摊片机、石蜡切片机、自动液基/薄层细胞制片设备、冰冻切片机(可选)、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等,专业病理设备需有“国食药监械”级别的医疗器械注册号。   (三)信息化设备。具备信息报送和传输功能的网络计 算机等设备,标本管理、报告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   七、规章制度   建立医学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实施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设施与设备管理制度、试剂管理制度、标本管理制度、分析前、中、后三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患者(标本)登记和医疗文档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与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并制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标准操作程序。   八、其他   (一)建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所开展检验项目应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保证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于尚无室间质量评价的项目,医学检验实验室应采取其他方案并提供客观证据确定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   (五)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试剂、耗品、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物品的检验实验室应与相应医疗机构签署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保障相应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   (六)《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09〕119号)在本标准颁布时废止。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 (试行)  为加强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学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对人类血液、体液、组织标本开展临床检验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检验科。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临床检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设置独立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以及影响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预防控制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污染物外泄及医院感染;   6.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诊断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病理检查病例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试剂、仪器耗材、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财务部门要对实验室业务费用和检验项目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控措施。   (五)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一)应当以ISO15189:2012为质量管理的标准,建立并实施医学检验质量管理体系,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三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医学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检验仪器标准操作与维护规程,持续改进检验质量。   (二)可根据其他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提出的检验申请,接收其提供的标本或者直接采集受检者相关标本,并向申请者提供检验报告。受检者的经治医师负责对检验结果最终解释,但必要时,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提供与检验结果相关的技术解释。具有分析前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患者准备、标本采集、标本储存、标本运送、标本接收等标准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对分析中的管理,规范医学检验活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客观、公正,不受不当因素影响。   (四)开展分析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检验活动的质量满足临床医疗的需求。应当对危急值、检验周转时间、检验结果准确性等质控指标进行监控。建立检测后标本、已发出报告标准的保留时限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报告召回的管理程序,建立检验需求超过自身服务能力的预案。   (五)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对于尚无室间质量评价的项目,应当采取其他方案并提供客观证据确定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促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   (六)医学检验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   (七)对需要检定或校准的检验仪器设备,以及对医学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八)建立满足服务质量要求的实验室信息系统,建立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具备与所服务的机构信息系统联网的能力。   (九)建立医学检验报告发放制度,保证医学检验报告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十)医学检验报告应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保存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医学检验报告或诊断报告内容应当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规定,至少应当包括:   1.检查单号、标本类型、临床诊断、检验方法、仪器型号、互认项目提示。   2.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独立或其联锁经营医学检验实验室名称和地址、咨询电话。   3.其他机构送检标本需注明送检机构名称、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号。   4.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计量单位、参考区间(如适用)、危急值(如适用)、异常结果提示。   5.检验者姓名、审核者姓名、标本采集时间、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6.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和备注信息,如必要时应报告与临床诊断相关重要信息。   (十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在与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等建立长期合作时,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后以及检验结果所致医疗纠纷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开展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只能与具有产前筛查与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合作。   (十三)对于连锁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在保证生物安全和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在其连锁经营的实验室之间进行标本的异地检测,并在检验报告中清晰标注实际检验实验室,便于出现差错时查找原因。   三、安全与感染防控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保障检验服务的质量、安全,以及员工、患者和来访者的健康和安全。建立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二)应当设专人负责标本在实验室内部,以及其他机构与实验室之间传递过程的生物安全工作,包括生物安全培训以及相关设备耗材的管理等。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开展基因扩增、艾滋病检测、产前筛查与诊断、胚胎植入前遗传学筛查与诊断等特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通过有关部门审核。   (四)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医院感染管理的原则,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   (五)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划分为医学检验功能区、辅助功能区和管理区。医学检验功能区包括接诊及标本接收区、标本采集区、标本准备区、标本检验区、试剂和耗品保存区、标本保存区、医疗废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辅助功能区包括医疗费用结算区、供电区、纯水集中供应区和消毒供应室等;管理区包括病案、信息、实验室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部门等。   (六)标本采样区域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Ⅱ类环境标准。   (七)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传染性疾病标本的采集、运输、储存、检验相关管理。   (八)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九)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   四、人员培训与职业安全防护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轮岗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使工作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每年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建立对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更新、专业技能维持与持续培养等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四)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五)加强实验室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六)医学检验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事件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七)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实验室的危害因子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保实验室安全。定期举行实验室生物安全和消防安全演练并形成记录。   五、监督与管理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辖区内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医学检验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2.查阅或者复制医学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封存样品;   3.责令违反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4.对违反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出现以下情形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1.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   2.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   3.未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未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的;或者参加室间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4.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情形。
  • 仪器仪表制造工这一职业有了国家标准!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仪器仪表制造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p p   《标准》对仪器仪表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的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仪器仪表制造工”这一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p p   《标准》编制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的指导下,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组织,主要编写单位有:四川仪表工业学校、河南化工技师学院、中国四联集团、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重庆川仪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厦门宇电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四联测控仪表有限公司、北京京仪集团等。 /p p   《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国家电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川仪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厦门宇电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仪集团、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威卡自控仪表有限公司、电子科技大学、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西华大学等。 /p p   《标准》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广东省测量控制技术与装备应用促进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亚龙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及王小兵、曾周末、张彤、张建、张迎春、燕泽程、于清笈、李晓光、史仲光、李玲、袁瑞铭、蒋艳芳、王学伟、林锦实、丁渝丹、喻立川、吴绪敏、刘龙华、杨绍忠、高举、刘江彩、张新国、蔡林等有关领导、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2557e4cc-7f27-4334-babc-185fcb8dd6ad.jpg" title="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11e4bdc3-736a-471b-8023-cb6d029da3b7.jpg" title="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4ff77052-d932-4d3e-98ec-68303904de01.jpg" title=" 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dc41681a-b68c-41a0-8277-6293d934d93e.jpg" title=" 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8bc4f6b4-269b-4c0e-9818-53b054e72b93.jpg" title=" 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c2503c55-2a78-4a4b-95a1-e351f8c4c244.jpg" title=" 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be3c5884-8238-4b27-9af8-01d944ff72a9.jpg" title=" 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3d398f7e-d473-4dfc-9270-1990840dcc33.jpg" title=" 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0854b6ab-6f39-443d-8f93-bcc7f962ef37.jpg" title=" 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7765e140-5469-4339-99ab-a4ea8b4eb292.jpg" title=" 1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74506731-0ed9-4edb-8598-c1fa1198ca1c.jpg" title=" 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410bccc6-0a43-4026-9a25-38f999f2219b.jpg" title=" 1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aa6aade4-744b-4444-b6c4-20fcd944bfc7.jpg" title=" 13.jpg" / /p p   下载链接: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75460.shtml" target=" _blank"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75460.shtml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br/ /p
  • 关于举办“化学检验员”职业能力水平认证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化学检验员”职业能力水平认证培训的通知各检验机构、企业实验(化验)室负责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行业领域的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工作受到高度重视。化学检验工种具有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等特点,已被国家法律法规列入重要的职业岗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对各行业、企业从事产品质量检测、采样与前处理、实验室检验(化验)、分析科学技术和仪器操作等岗位人员进行职业能力水平考核认证的要求,化学工业职业技能等级天津评价站(天津市分析测试协会)将举办“化学检验员”岗位职业能力水平认证培训班。附件2: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doc附件1:报名表.doc附件3:工龄证明模板.doc
  • 国家认监委下达《检验检测机构数字化建设 指南》等25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事业发展的技术引领作用,经委务会审议通过,现下达《检验检测机构数字化建设指南》等25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附后)。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国认科〔2018〕15号)要求,组织相关参与单位成立标准起草小组,研究制定标准起草工作方案,并在人员、经费、设备条件及相关资源利用等方面提供保障,尽快启动标准起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联系人:傅斌友,联系电话:010-82261995娄 丹,联系电话:010-82262812认监委2024年5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序号计划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备注12023RB001检验检测机构数字化建设指南中国检验检测学会22023RB002检测仪器设备国产化验证评价指南 液相色谱仪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32023RB003检测仪器设备国产化验证评价指南 液相色谱仪-质谱联用仪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42023RB004检测仪器设备国产化验证评价指南 离子色谱仪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52023RB005电子工业静电防护管理体系 要求广州赛西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62023RB006绿色应用软件产品评价要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72023RB007平行进口汽车 产品一致性管理核查规范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82023RB008碳足迹数据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92023RB009电子电气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 电池深圳职业技术学院102023RB010乳制品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2023RB01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乳制品生产企业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2023RB012农产品碳足迹评价实施指南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132023RB013钢铁企业碳中和评价要求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142023RB014基于项目的碳减排量评价技术规范 钢铁行业减碳 项目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152023RB015合格评定绿色低碳建筑评价通用要求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162023RB016再生有色金属(铝、铜、铅)产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2023RB017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化学激发胶凝材料替代水泥用于特殊领域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2023RB018纺织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192023RB019食品实验室数字化管理指南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202023RB020食品微生物检测能力验证实施指南青岛海关技术中心212023RB021陶瓷企业绿色低碳技术评价方法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2023RB022水泥企业绿色低碳技术评价方法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2023RB023分析仪器设备验证与综合评价 工作指南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修订242023RB024分析仪器设备验证与综合评价 性能验证方案制定 指南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修订252023RB025检测仪器设备国产化验证评价指南 核酸提取仪(磁珠法)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 “戴安”杯化学检验工决赛收官
    第十三届北京工业职业技能竞赛化学检验工决赛收官    2009年1月10日,第十三届北京工业职业技能竞赛化学检验工决赛在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环境保护与生物制药系举行,戴安公司冠名此次决赛并提供技术支持、奖杯等。 比赛举办地: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   20名选手突出初赛及复赛重围进入决赛,进行理论考试、化学分析操作、仪器分析操作及口答四轮考试,第一名选手将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前六名选手有机会得到“北京市工业高级技术能手”的称号。 理论考试现场 仪器分析考试现场 化学分析考试现场 色谱学专家、北京化工大学于世林教授主持口答考试   北京市工业职业技能竞赛两年一届,由北京市工业促进局主导举办,各相关单位承办,下设多个比赛工种。
  • 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出炉,迎来新一轮设备采购潮
    11月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标准)。《标准》详细规定了国家检验医学中心在基本要求、医疗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承担公益性任务及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以及落实医改相关任务及医院管理情况共六大方面应当具备的能力标准。  《标准》的制定既是为国家检验医学中心的设置建立了明确的标准,也为我国检验医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及“十四五”时期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引领医学科学发展和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间要求申报。  附件: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10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  一、基本要求国家检验医学中心应依托检验学科特色突出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在全国检验医学领域处于引领地位,并具有较好的国际影响力。临床检验项目齐全,检验配套设施设备完善,人才梯队结构合理,有相对成熟合理的检验医学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始终坚持公益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卫生健康政策,积极承担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全国检验医学协同网络开展相关临床、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等创新工作和技术指导,组织协调检验医学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引领国家检验医学发展,推动检验医学走向国际,为临床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学科发展提供坚实的检验医学支撑。  国家检验医学中心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检验医学科通过ISO15189医学实验室认可。  (二)检验医学科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三)检验医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点。  (四)以下与检验医学密切相关的临床科室中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科室≥10个,包括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血液病科、急诊科、肾脏病科、风湿免疫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感染科、妇科、产科、儿科、肿瘤科、普通外科、器官移植科、皮肤科。  (五)临床常规开展检验项目数≥800项,年总检测工作量≥2500万项次。  (六)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依法取得所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相应资质。  二、医疗服务能力  国家检验医学中心应当具备重大疾病以及疑难病与危重症和突发传染病诊疗相关检验能力,具备辐射和指导基层检验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的能力。  (一)科室及平台设置。  具有包括临床体液、血液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血清学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在内的专业划分,配套设施、设备完善。近3年,开展检验项目覆盖必备检验项目清单(见附表)。  依托医院具备或有可共享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有重大及突发传染病鉴定、检测能力者优先考虑;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符合GB19489要求,通过生物安全认可者优先考虑。  具备先进的检测技术平台以及规范的实验室自建项目管理体系和能力,具有新发突发传染病病原体鉴定与检测能力。检测技术平台包括:流式平台,并开展检测项目≥50项;质谱平台,并开展临床检测项目≥50项;高通量基因测序平台,具备高通量基因测序的能力并已开展临床检验项目。  具有稳定的检验医师队伍,总人数应≥5人。  (二)牵头制定本领域标准或技术指南。曾牵头制定国家标准或卫生行业标准≥5项,牵头制定行业技术指南≥1项,并在全国推广应用。  三、教学能力  高度重视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完整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能够承担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教学能力与硬件设施能满足教学需求,引领我国检验医学学科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  (一)教学条件。符合院校教育和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要求。具有检验医学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并具备相应完整的教学体系。  (二)组织管理。建立完备的组织管理体系,具有完善的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制度和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设有教学相关委员会,明确承担教学职能的部门,人员能够满足教学需求,各项教学工作负责人职责清晰。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证机制、教学结果评价与反馈体系,贯彻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  (三)师资条件。检验医学专业带教师资数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数量比例符合国家要求。建立师资遴选、培训、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医院和科室均建立有效的教学激励机制。具备承办全国医学教育师资培训的条件。  (四)教学培训。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检验医学专业基地,积极承担国家检验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省级以上考核任务。近3年,累计检验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数≥10人(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结业考核通过率≥95。具备承担检验医学专业领域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的能力。  (五)研究生培养。检验专业领域研究生导师≥15人(其中博导≥5人)。有教育部高等学校医学技术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近3年,平均每年培养检验医学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15人。加强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建有不断完善的高质量人才培养机制,近3年,累计培养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3人或优秀研究生论文≥3篇。培养熟练掌握现代检验技术技能和检验医学研究的高水平人才。  (六)教学成果。在检验领域,获国家级教学团队或国家精品课程或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近3年,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获评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国家一流本科课程。  四、科研能力  (一)平台建设与科研人才队伍。  所在单位已依法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若为本专业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依托单位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者优先考虑。  学科带头人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检验医学专业);曾任、现任或候任中华医学会检验医学分会主委或中国医师协会检验医师分会会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具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  科室核心人才队伍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现任中华医学会检验医学分会常委、中国医师协会检验医师分会常委;近3年,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及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3人;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0人。  (二)科研项目。近3年,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及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量≥10项。  (三)科研成果。  以第一完成单位曾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1项。  获得授权国家、国际发明专利累计≥5项。  近3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高水平文章,其中年均发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10篇。  (四)研究资源。  已建立健康人群标本及信息库,生物样本数量≥5万份。  已建立重大慢性病及重大传染病队列、标本库及信息库,生物样本总数量≥100万份,具有完善的管理系统。  (五)专业化科研支持和转化研究平台。  具备完善的医学检验研究支撑平台,配备代谢组学、蛋白组学、基因组学、宏基因组学、病毒学、免疫学等基础与转化研究平台。  应当具备高新检验技术和新生物标志物研发、转化应用及示范推广的能力。  近3年,牵头开展临床检验相关全国多中心临床试验。  (六)协同研究网络。具备建立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检验协同研究网络的能力,建立临床、基础和相关企业的多学科多渠道的协同攻关机制。  五、承担公益性任务及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一)参与国家卫生政策的制定。参与检验医学相关的国家卫生政策制定以及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策略的制定。  (二)具备新发突发传染病应对能力。具备新发突发传染病核酸大规模检测能力,配置核酸检测平台≥5套;检验人员中熟练掌握PCR检测技术人数≥50人;具备病毒核酸检测能力≥10000人份/日,并能够短期内进一步拓展。建有检验技术专家团队和医疗队,并具有开展检验相关科技攻关的研究平台和专业人员。  (三)具备重大传染病病原体监测能力。是国际或国家级重大传染病病原体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具备监测病原体流行及耐药的技术能力。  (四)开展检验医学科普和宣教工作。通过线下、线上多种途径开展面向患者及公众的检验科普宣传,提升公众对检验医学知识的认识和理解,服务于大众健康。  六、落实医改相关任务及医院管理情况  (一)推进建设覆盖全国的检验医学协作网络。具备建立覆盖全国31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各级医疗机构协作网络的能力,开展检验技术和质量管理培训,加速卫生行业标准的推广应用,推进先进检验技术的普及,加强对基层检验机构的技术帮扶。  (二)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牵头全国多中心临床研究,加快建立参考区间国人标准,并在全国各级医院推广使用;统一临床检验标准,推动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三)信息化建设。基于医院信息平台强化检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系统功能覆盖样本接收、检验进程跟踪、检验质量控制、报告自动审核的检验全过程,扩大自动审核的覆盖项目及自动审核通过率,提高检测能力,并促进检验标准化及同质化建设。利用信息化管理实现检验医学科人、财、物优化配置,提高管理水平。  (四)检验大数据开发。深度挖掘检验大数据,探索在构建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疾病早期诊断和风险预测模型、检验图像智慧识别等方面的运用,提高检验指标的诊断效能,做好检验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五)医院管理。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章程为统领规范医院内部管理。公立医院应当落实“两个允许”,人员支出占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逐年提升。
  • 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出炉!须通过ISO15189医学实验室认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及“十四五”时期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引领医学科学发展和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间要求申报。附件: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pdf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2年10月8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一、基本要求国家检验医学中心应依托检验学科特色突出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在全国检验医学领域处于引领地位,并具有较好的国际影响力。临床检验项目齐全,检验配套设施设备完善,人才梯队结构合理,有相对成熟合理的检验医学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始终坚持公益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卫生健康政策,积极承担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全国检验医学协同网络开展相关临床、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等创新工作和技术指导,组织协调检验医学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引领国家检验医学发展,推动检验医学走向国际,为临床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学科发展提供坚实的检验医学支撑。国家检验医学中心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检验医学科通过ISO15189医学实验室认可。(二)检验医学科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三)检验医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点。(四)以下与检验医学密切相关的临床科室中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科室≥10个,包括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血液病科、急诊科、肾脏病科、风湿免疫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感染科、妇科、产科、儿科、肿瘤科、普通外科、器官移植科、皮肤科。(五)临床常规开展检验项目数≥800项,年总检测工作量≥2500万项次。(六)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依法取得所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相应资质。二、医疗服务能力国家检验医学中心应当具备重大疾病以及疑难病与危重症和突发传染病诊疗相关检验能力,具备辐射和指导基层检验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的能力。(一)科室及平台设置。具有包括临床体液、血液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血清学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在内的专业划分,配套设施、设备完善。近3年,开展检验项目覆盖必备检验项目清单(见附表)。依托医院具备或有可共享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有重大及突发传染病鉴定、检测能力者优先考虑;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符合GB19489要求,通过生物安全认可者优先考虑。具备先进的检测技术平台以及规范的实验室自建项目管理体系和能力,具有新发突发传染病病原体鉴定与检测能力。检测技术平台包括:流式平台,并开展检测项目≥50项;质谱平台,并开展临床检测项目≥50项;高通量基因测序平台,具备高通量基因测序的能力并已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具有稳定的检验医师队伍,总人数应≥5人。(二)牵头制定本领域标准或技术指南。曾牵头制定国家标准或卫生行业标准≥5项,牵头制定行业技术指南≥1项,并在全国推广应用。三、教学能力高度重视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完整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能够承担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教学能力与硬件设施能满足教学需求,引领我国检验医学学科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一)教学条件。符合院校教育和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要求。具有检验医学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并具备相应完整的教学体系。(二)组织管理。建立完备的组织管理体系,具有完善的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制度和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设有教学相关委员会,明确承担教学职能的部门,人员能够满足教学需求,各项教学工作负责人职责清晰。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证机制、教学结果评价与反馈体系,贯彻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三)师资条件。检验医学专业带教师资数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数量比例符合国家要求。建立师资遴选、培训、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医院和科室均建立有效的教学激励机制。具备承办全国医学教育师资培训的条件。(四)教学培训。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检验医学专业基地,积极承担国家检验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省级以上考核任务。近3年,累计检验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数≥10人(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结业考核通过率≥95。具备承担检验医学专业领域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的能力。(五)研究生培养。检验专业领域研究生导师≥15人(其中博导≥5人)。有教育部高等学校医学技术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近3年,平均每年培养检验医学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15人。加强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建有不断完善的高质量人才培养机制,近3年,累计培养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3人或优秀研究生论文≥3篇。培养熟练掌握现代检验技术技能和检验医学研究的高水平人才。(六)教学成果。在检验领域,获国家级教学团队或国家精品课程或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近3年,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获评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四、科研能力(一)平台建设与科研人才队伍。所在单位已依法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若为本专业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依托单位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者优先考虑。学科带头人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检验医学专业);曾任、现任或候任中华医学会检验医学分会主委或中国医师协会检验医师分会会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具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科室核心人才队伍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现任中华医学会检验医学分会常委、中国医师协会检验医师分会常委;近3年,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及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3人;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0人。(二)科研项目。近3年,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及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量≥10项。(三)科研成果。以第一完成单位曾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1项。获得授权国家、国际发明专利累计≥5项。近3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高水平文章,其中年均发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10篇。(四)研究资源。已建立健康人群标本及信息库,生物样本数量≥5万份。已建立重大慢性病及重大传染病队列、标本库及信息库,生物样本总数量≥100万份,具有完善的管理系统。(五)专业化科研支持和转化研究平台。具备完善的医学检验研究支撑平台,配备代谢组学、蛋白组学、基因组学、宏基因组学、病毒学、免疫学等基础与转化研究平台。应当具备高新检验技术和新生物标志物研发、转化应用及示范推广的能力。近3年,牵头开展临床检验相关全国多中心临床试验。(六)协同研究网络。具备建立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检验协同研究网络的能力,建立临床、基础和相关企业的多学科多渠道的协同攻关机制。五、承担公益性任务及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一)参与国家卫生政策的制定。参与检验医学相关的国家卫生政策制定以及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策略的制定。(二)具备新发突发传染病应对能力。具备新发突发传染病核酸大规模检测能力,配置核酸检测平台≥5套;检验人员中熟练掌握PCR检测技术人数≥50人;具备病毒核酸检测能力≥10000人份/日,并能够短期内进一步拓展。建有检验技术专家团队和医疗队,并具有开展检验相关科技攻关的研究平台和专业人员。(三)具备重大传染病病原体监测能力。是国际或国家级重大传染病病原体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具备监测病原体流行及耐药的技术能力。(四)开展检验医学科普和宣教工作。通过线下、线上多种途径开展面向患者及公众的检验科普宣传,提升公众对检验医学知识的认识和理解,服务于大众健康。六、落实医改相关任务及医院管理情况(一)推进建设覆盖全国的检验医学协作网络。具备建立覆盖全国31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各级医疗机构协作网络的能力,开展检验技术和质量管理培训,加速卫生行业标准的推广应用,推进先进检验技术的普及,加强对基层检验机构的技术帮扶。(二)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牵头全国多中心临床研究,加快建立参考区间国人标准,并在全国各级医院推广使用;统一临床检验标准,推动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三)信息化建设。基于医院信息平台强化检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系统功能覆盖样本接收、检验进程跟踪、检验质量控制、报告自动审核的检验全过程,扩大自动审核的覆盖项目及自动审核通过率,提高检测能力,并促进检验标准化及同质化建设。利用信息化管理实现检验医学科人、财、物优化配置,提高管理水平。(四)检验大数据开发。深度挖掘检验大数据,探索在构建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疾病早期诊断和风险预测模型、检验图像智慧识别等方面的运用,提高检验指标的诊断效能,做好检验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五)医院管理。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章程为统领规范医院内部管理。公立医院应当落实“两个允许”,人员支出占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逐年提升。
  • 新标丨这类检测人员职业技能标准颁布
    “电气电子产品环保检测员职业技能标准”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了3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陆续予以颁布。其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有关部门联合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7个,分别是:与国家文物局颁布了文物修复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自然资源部颁布了无人机测绘操控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颁布了信息安全测试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了呼叫中心服务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电气电子产品环保检测员、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光纤光缆制造工等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民政部颁布了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社群健康助理员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燃气供应服务员、燃气储运工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单独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8个,其中:网约配送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鉴定估价师(机动车鉴定评估师)、信用管理师等13个职业属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第四大类“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裁剪工、缝纫工、铆工、缝制机械装配调试工、无人机装调检修工等5个职业属于第六大类“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上述3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互联网营销师、信息安全测试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电气电子产品环保检测员、社群健康助理员、网约配送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出生缺陷防控咨询师、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等新职业系首次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3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适应我国服务业和生产制造业等产业行业发展需要,紧贴相关职业岗位技术技能水平发展,对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提出的综合性水平规定,是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技能鉴定评价的基本依据,对促进相关领域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相关产业升级、行业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组织编写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具体内容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公布。为更好地发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在引导职业教育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发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该查询系统覆盖了目前正式出版的全部1200多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已在“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平台和“职培云”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实现线上免费查询。其中,2018年以后颁布的270多个职业标准还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中的“职业标准系统”进行查询。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批准发布《粮油检验 大米加工精度检验》等398项国家标准外文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粮油检验 大米加工精度检验》等398项国家标准外文版(附后),现予以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11月2日附件下载关于批准发布《粮油检验+大米加工精度检验》等398项国家标准外文版的公告.pdf相关标准如下:序号国家标准编号国家标准名称国家标准外文名称标准性质翻译语种1GB/T 20980-2021饼干质量通则General quality of biscuit推荐英语2GB/T 20981-2021面包质量通则General quality of bread推荐英语3GB/T 20452-2021仁用杏杏仁质量等级Quality grades of apricot kernels推荐英语4GB/T 5502-2018粮油检验 大米加工精度检验Inspection of grain and oils - Determination of milling degree of rice推荐英语5GB/T 8873-2008粮油名词术语 油脂工业Terminology of grain and oils - Oils and fats industry推荐英语6GB/T 25731-2010粮油机械 长管蒸发器Grain and oil machinery - Raising file evaporator推荐英语7GB/T 20570-2015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uidelines for evaluation of maize storage character推荐英语8GB/T 41124-2021无菌吹灌旋一体机通用技术要求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septic blowing-filling-capping bloc推荐英语9GB/T 8145-2021脂松香Gum rosin推荐英语10GB/T 34316-2017港口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Security technology protection system requirements for ports推荐英语11GB/T 8487-2010港口装卸术语Terms for cargo handling in port推荐英语12GB/T 36061-2018电子商务交易产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traceability of E-commerce transaction products推荐英语13GB/T 35411-2017电子商务平台产品信息展示要求Requirements of product information presentation in E-commerce platform推荐英语14GB/T 35408-2017电子商务质量管理 术语Quality management in E-commerce - Terminology推荐英语15GB/T 31060-2014水处理剂 硫酸铝Water treatment chemicals - Aluminum sulfate推荐英语
  • 提高药品标准,增强检验能力——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解读
    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国务院今天(2月14日)出台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经过今后5年的努力,我国全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要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医疗器械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达到90%以上。   提高6500个药品标准   根据《规划》,我国将全面提高国家药品标准,完成6500个药品标准提高工作。其中,化学药2500个、中成药2800个、生物制品200个、中药材350个、中药饮片650个。提高139个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标准,制订100个常用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标准。提高132个药用辅料标准,制订200个药用辅料标准。   同时,要完善医疗器械标准:完成医用电气设备标准150项、无源医疗器械产品标准250项、诊断试剂类产品标准100项。完成对医用电气设备通用安全性标准(第三版)、电磁兼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标准物质研究工作机制,研制15项医疗器械标准物质。   《规划》还要求,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生产的仿制药中,国家基本药物和临床常用药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药品生产100%符合2010年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药品经营1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在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中,参照国际标准,优先提高基本药物及高风险药品的质量标准。提高中药(材)、民族药(材)质量标准与炮制规范。   在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中,优先提高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标准,提高高风险产品及市场使用量大产品的标准。加强医疗器械检测技术和方法研究,增强标准的科学性。加快医疗器械标准物质研究和参考测量实验室建设。   就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对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的仿制药,分期分批与被仿制药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其中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临床常用的仿制药在2015年前完成,未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不予再注册,注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将其生产的仿制药与被仿制药进行全面对比研究,作为申报再注册的依据。   《规划》提出,健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管理体系。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健全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制定、修订、发布、实施、废止程序,建立标准评估、淘汰机制。加强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机构建设。建立政府主导,企业、检验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标准提高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提升质量标准。   增强药品检验能力   《规划》要求,到“十二五”末,省级药检机构、口岸药检机构具备依据法定标准对化学药品和中药的全项检验能力,市级药检机构具备85%以上项目的检验能力。强化生物制品批签发检验能力,授权部分省级药检机构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任务,被授权的机构必须具备授权品种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开展药品关键检验技术、药品快速检验技术和补充检验技术研究,搭建检验技术共享平台。   提高医疗器械检测能力,重点提高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和电气安全、电磁兼容、生物安全性的检测能力。加强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和监督评审,建立退出机制。到“十二五”末,国家级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具备对所有归口产品的检测能力,省级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具备对95%以上常用医疗器械的检测能力。   完善药品抽验工作机制,扩大抽验覆盖面和抽验品种范围,增加抽验频次。药品抽验必须做到检验标准、检验程序公开,检验结果及时公告。对抽验不合格产品,及时依法处置。   健全药品上市再评价制   《规划》要求健全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制度。开展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价,重点加强基本药物、中药注射剂、高风险药品的安全性评价。完善药品再评价的技术支撑体系。经再评价认定疗效不确切、存在严重不良反应、风险大于临床效益危及公众健康的药品,一律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建立医疗器械再评价制度,组织开展高风险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   同时,加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健全重点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机制,强化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评价与预警。完善药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特殊药品滥用监测。完善监测网络和制度,建立敏感人群用药调查监测机制,为特殊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   落实药品安全责任   《规划》要求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企业要切实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范,禁止不合格药品出厂、销售,及时召回问题药品和退市药品。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和失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质量规范生产、销售药品,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用药安全。   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药品安全工作,将药品安全列入政府考核测评体系,建立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各级药品监管机构和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确保药品监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 辽宁检验检疫局起草的两项国家标准通过评审
    日前,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的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审定会上,由辽宁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的两项国家标准《锌及锌合金分析方法光电发射光谱法》、《碲化学分析方法 第7部分 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顺利通过评审。   专家对辽宁局的两项国家标准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标准内容科学、严密、合理、操作性强,文字叙述通顺、流畅,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国标《锌及锌合金分析方法光电发射光谱法》涉及面广、影响大,有关单位均非常重视。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标本的采集与处理》等20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现发布《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标本的采集与处理》等20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编号1.WS/T 225—2024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标本的采集与处理WS/T 225—20022.WS/T 227—2024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程序编写要求WS/T 227—20023.WS/T 229—2024尿液理学、化学和有形成分检验WS/T 229—20024.WS/T 230—2024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应临床实验室应用指南WS/T 230—20025.WS/T 348—2024尿液标本的采集与处理WS/T 348—20116.WS/T 356—2024参考物质互换性评估指南WS/T 356—20117.WS/T 359—2024血栓与止血检验常用项目的标本采集与处理WS/T 359—20118.WS/T 402—2024临床实验室定量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的制定WS/T 402—20129.WS/T 403—2024临床化学检验常用项目分析质量标准WS/T 403—201210.WS/T 406—2024临床血液检验常用项目分析质量标准WS/T 406—201211.WS/T 408—2024定量检验程序分析性能验证指南WS/T 408—2012WS/T 416—2013WS/T 420—2013WS/T 492—201612.WS/T 409—2024临床定量检测方法分析总误差的评估WS/T 409—201313.WS/T 413—2024血清肌酐参考测量程序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WS/T 413—201314.WS/T 414—2024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原因分析WS/T 414—201315.WS/T 415—2024无室间质量评价时的临床检验质量评价WS/T 415—201316.WS/T 418—2024受委托医学实验室选择指南WS/T 418—201317.WS/T 461—2024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指南WS/T 461—201518.WS/T 478—2024血清25-羟基维生素D2和D3检测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WS/T 478—201519.WS/T 489—2024尿液标本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检验操作指南WS/T 489—201620.WS/T 491—2024梅毒非特异性抗体检测指南WS/T 491—2016上述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被代替标准同时废止。特此通告。国家卫生健康委2024年5月9日附件:国卫通〔2024〕8 号 20项标准文本.zip
  • 国家纺织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审定会举行
    8月12至13日,国家纺织专业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审定会在江苏昆山举行。会议对《进出口阻燃帆布检验规程》、《纺织品中负离子含量的测定方法》、《纺织品丙烯酰胺检测方法》等12项标准进行了审定。江苏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国家纺织产品检验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卢艳光出席会议。来自全国各地1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及系统外的的标准审定委员、各标准主要起草人及标准起草单位标准管理人员共30余人参加会议。参会人员表示,此次会议的召开,将有效推进我国纺织品标准制定工作,提高纺织品质量水平。   据了解,2005年至今,中国纺织品出口一直以较快速度增长,在2008年人民币升值、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的情形下,中国纺织服装出口仍分别达到1851亿美元、1882.5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为8%、1.7%。纺织品服装作为敏感产品之一,中国仍将会是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目标国之一。发达国家近年来倚仗技术和营销方面的优势,使我国纺织服装出口屡遭技术性贸易壁垒窘境。
  • 国家食品检验高级技师考培班在安捷伦实训基地顺利举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检验高级技师考培班在安捷伦实训基地顺利举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食品检验、化学检验高级技师考培班在2010年12月至1月分别在安捷伦北京实训基地顺利举行。经过笔试和实践操作考试,有44人顺利通过,取得了“食品检验”和“化学检验”行业内国家最高级别的职业认证证书,并同时获得安捷伦科技大学颁发的相应级别的技术认证证书。 本着严格、认真、重实际能力的原则,此级别的鉴定,在教学内容和考试形式上和前面几个级别完全不同。在国家统一的职业鉴定要求内容的基础上,引入了安捷伦独家的行业认证体系和内容,并进行大量的实践操作,进行实际样品的食品安全检验。在整个培训的过程中,注重完整方法思路的建立和方法确证的概念的建立,并从食品安全的角度,结合检测不同项目适用的不同分析仪器,对食品安全监测的各个环节的关键步骤进行了重点的梳理;结合食品安全检测的实际项目,比如农残、兽残、添加剂等,安排了实验,从前处理一直到最终符合法规的报告格式进行整个完整过程的实践;最后通过严格的闭卷笔试和独立的实验考试来检验参训人员的能力。以保证他们真正具有运用现代分析仪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该考培班培训并通过考试的人员,可获得食品安全分析的最新概念和整体思路、掌握食品安全分析的实验操作要求和技巧, 并有能力对食品安全分析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与评价。 讲解分析仪器的原理及特点熟悉仪器功能及参数设置 进行实际样品测试实验进行前处理准备样品分组进行检测,独立进行报告分析理解仪器硬件,进行日常故障诊断及排除的训练通过这些环节的训练之后,学员建立了完整的分析方法概念,增强了排除日常故障的能力。 闭卷的笔试考试 独立的样品检测实验考试 两个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得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食品检验高级技师证书和安捷伦技术等级认证证书两个证书,从国家行政资格和技术水平上得到了双重肯定。 了解更多课程,请登陆安捷伦科技大学网站 www.agilent.com/chem/university 或者致电查询 800 820 3278-3(座机) 400 820-3278-3(手机)关于安捷伦科技   安捷伦科技公司(纽约证交所:A)是全球领先的测量公司,同时也是通信、电子、生命科学和化学分析领域的技术领导者。公司的18500 名员工为100 多个国家的客户提供服务。在2010 财政年度,安捷伦的业务净收入为54 亿美元。要了解安捷伦科技的信息,请访问:www.agilent.com.cn。
  • 第三届高等院校检验检测分析技术高峰论坛暨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年中理事会在大连顺利举办
    2023年8月1-2日,由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主办、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检邦迪(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第三届高等院校检验检测分析技术高峰论坛暨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年中理事会”在大连隆重召开。论坛以“创新国际化产教融合 助力高质量人才培养”为主题,邀请来自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科研院所、高职院校、行业协会等领域超过二百位代表、嘉宾出席会议。大会由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张炳烛、黑龙江职业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副院长韩双、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轻纺化工分院副院长李晓华、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检验检测认证学院院长叶爱英分段主持。中国国际检验检测创新中心主任、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李新实发表致辞,他表示今年是职教集团成立运行的第五年,期间,我们经历了三年新冠疫情冲击,经历了我国职业教育的重大历史性变革。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团结协作,扎实工作,保持了集团的平稳健康发展理事长对2023年上半年工作做了总结:一是平台建设扎实推进,二是产教融合成效明显,三是国际合作开始起步。同时又明.确了下半年的重要工作:一要切实提高服务效能, 二要深度对接行业发展,三要大力推进国际合作,四要认真筹备集团换届。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职教集团常务副理事长李雄威代表主办方发表致辞,他表示职教集团在南北两个秘书处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创新发展,探索出了检验检测认证行业产教融合的独特模式,已经成为我国职业育现代化创新发展的一个独特案例和标杆,并表示接下来常州工程将继续大力支持职教集团发展、推动成立全国检验检测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打造国际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职教集团。活动现场举行揭牌仪式,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李新实,北京尚科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理事长蒋平庆共同为 “职教集团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委会”揭牌。黑龙江职业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党支部书记陈晓华,中检邦迪(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正火,进行中检邦迪TIC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学院捐赠仪式,由中检邦迪(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共建产业学院捐赠实物价值11万元。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常务副理事长、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李雄威书记为新加入副理事长单位华谱科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授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原副司长、职教集团常务副理事长陈洪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检测司原一级巡视员刘先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李雷,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秘书长辛晓,分别为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封大学、大连瑞驰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等26家新加入理事会员单位授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职教集团常务副理事长陈洪俊,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职教集团常务副理事长李雄威分别为职教集团10多位专委会专家代表颁发证书。主题报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原副司长,职教集团常务副理事长陈洪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检测司原一级巡视员刘先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李雷,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秘书长辛晓分别作题为《中国团体标准发展概况》、《我国检验检测行业现状与发展》、《“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解读》、《化工智能制造背景下行业人才培养思考》的主题报告。产教融合主题报告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邢晖,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刘淑芸,Dr.Jan-Markus Holm CEO of EduExcellence,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赵海青,中检邦迪(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廷,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办公室主任李树白,分别作题为《新法新政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化发展经验分享》、《芬兰职业本科教育体系介绍及中外合作》、《依利特液相色谱助力教育科研事业》、《智慧实验室建设及人才培养实践探索》、《职普融通 产教融合 科教融汇 以人才培养提质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报告。实验室与检验检测技术发展主题报告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农产品安全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紫娟,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金霞,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白洪海,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培训技术总监王竹,分别作题为《食品真实性检测及应用》、《微生物检测技术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一站式检验检测服务协同平台》、《协同合作:产教融合与人才培养》的主题报告。检验检测职业教育专家研讨会中检邦迪(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正火对职教集团2023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职教集团2023下半年工作计划进行了分享。他表示2023年是疫情后开新局之年,职教新政频发,职教人倍感鼓舞使命重大.职教集团秘书处将落实新实理事长的重要工作要求,2023年着力推动国际化、专业群标准体系建设、资源平台建设三个方面的重要工作,完成2023年下半年的重要活动安排,为更多院校和产业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论坛最后与会各位代表、嘉宾就TIC专业群国际办学、共建产业学院、人才高质量培养、双师型教师培养、高质量就业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对职教集团发展和检测认证人才培养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最后,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常务副理事长、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李雄威书记作会议总结。职教集团下一步将继续为广大会员单位和产业机构提供更有价值的产教融合和人才培养服务,形成新的引领和示范。文章来源:检验检测认证职教集团
  • 北分瑞利助力“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化学检验工技能大赛”
    2010年10月16日,全国石油与化工中等职业学校化学检验工技能大赛在辽宁省本溪市化学工业学校拉开帷幕。大赛中,北分瑞利集团提供的仪器及技术支持得到广泛认可。 本届大赛以&ldquo 技能赢得未来&rdquo 为主题,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主办,历时3天,来自全国21个省、直辖市,30所学校的化工能手汇聚本溪,同台竞技。 为了充分保证竞赛的权威性与专业性,中石化赛区组委会对器材选择上进行了精心筹备,确保竞赛操作使用的仪器具有高性能、高测量精度、高稳定性和高性价比,最终,北分瑞利提供的UV-18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受到组委会青睐,并确定为本次大赛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最新设计的 UV-1801是通用型具有扫描功能的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可满足各种应用的要求,可用在生物研究、生物工业、药物分析、制药、教学研究、环保、食品卫生、临床检验、卫生防疫等领域。 仪器特点: ● 宽广的波长范围,可满足各个领域对波长范围的要求。 ● 5nm、2nm、1nm、三种光谱带宽出厂根据用户要求定制安装,可满足药典的严格要求。 ● 手动宽大四连池,可满足各种应用对宽大比色皿的特殊要求,最大样品池可达100mm。 ● 改良优化的光路设计、大规模集成电路的设计,进口光源和接收器造就了高性能和高可靠性。 ● 丰富的测量方法,具有波长扫描、时间扫描、多波长测定、定量分析、双波长、三波长,DNA蛋白质测量等多种测量方法,可满足不同测量的要求。 ● 测量数据可通过打印机输出,具有RS232(RS485和USB可选)接口。 ● 可断电保存测量参数和数据,方便用户使用。 ● 可通过PC控制实现更精确和灵活的测量要求(选)。 北分瑞利集团通过全国石油与化工中等职业学校化学检验工技能大赛向客户展示了先进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更依托这一平台向客户和社会传递出&ldquo 精品于智、服务于心&rdquo 的忠实诉求。
  • 多项质谱检测项目列入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营养元素检测(质谱法)、激素和神经递质检测(质谱法)、遗传代谢病筛查(质谱法)、微生物快速鉴定(质谱法)被列入必备检验项目清单中。  国家检验医学中心应依托检验学科特色突出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在全国检验医学领域处于引领地位,并具有较好的国际影响力。临床检验项目齐全,检验配套设施设备完善,人才梯队结构合理,有相对成熟合理的检验医学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始终坚持公益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卫生健康政策,积极承担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全国检验医学协同网络开展相关临床、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等创新工作和技术指导,组织协调检验医学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引领国家检验医学发展,推动检验医学走向国际,为临床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学科发展提供坚实的检验医学支撑。国家检验医学中心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检验医学科通过 ISO 15189 医学实验室认可。(二)检验医学科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三)检验医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点。(四)以下与检验医学密切相关的临床科室中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科室≥10 个,包括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血液病科、急诊科、肾脏病科、风湿免疫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感染科、妇科、产科、儿科、肿瘤科、普通外科、器官移植科、皮肤科。(五)临床常规开展检验项目数≥800 项,年总检测工作量 2 ≥2500 万项次。(六)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依法取得所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相应资质。
  •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李新实莅临海光调研考察
    2021年12月8日,原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院长、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中国国际检验检测科技创新中心主任李新实莅临海光调研考察。海光公司刘海涛总经理及领导班子成员接待了来宾。刘海涛总经理详细介绍了公司的创业历程、发展现状、产品架构、技术创新、荣誉资质、经营业绩、未来战略,并带领李新实理事长实地参观了海光展厅及重点研发实验室。李新实理事长在听取汇报后,对海光公司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未来发展给予了肯定,并介绍了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分析了检验检测行业现状和社会需求,就海光在检验检测领域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教育部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等61家单位组织发起成立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所开设的检验检测分析专业覆盖化学与工业分析、食品安全与营养检测、药物分析、环境检测、工程检测、材料检测等12个专业领域。职教集团以服务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为宗旨,以“合作办学、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为原则,致力于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交流期间,双方就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领域产学研深度融合展开探讨,海光公司表示未来将一如既往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加强新原理、新方法的引入,为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做出更大贡献。
  • 关于举办第三届高等院校检验检测分析技术国际高峰论坛 暨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年中理事会的通知
    各理事会员单位、高职院校、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推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TIC)与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总结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相关工作经验,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拟于2023年8月1-2日在大连举办“第三届高等院校检验检测分析技术国际高峰论坛暨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年中理事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单位指导单位中国国际检验检测创新中心主办单位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承办单位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方秘书处) 中检邦迪(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方秘书处)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协办单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支持单位天美仪拓实验室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华谱科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特百科(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奥豪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媒体支持 中国食品报、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质量报、新浪网、网易、腾讯、搜狐、仪器信息网等二、会议主题本论坛将以“创新国际化产教融合 助力高质量人才培养”为主题,围绕“产教融合高质量育人”、“检测前沿技术”、“智慧实验室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等多个方面展开,积极搭建我国高等院校检验检测教育与行业产业的高端交流平台,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方法、创新产教融合新模式。本次论坛拟邀请国内外检验检测专家学者、教育主管部门及行业政府主管部门、企事业代表、行业研究机构等代表,共同交流探讨我国检验检测人才高质量发展之路。三、会议详情活动时间:2023年8月1-2日报到时间:7月31日3、会议规模:300-500人4、活动地点:大连香洲花园酒店(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5、报名时间:2023年7月23日截止6、活动类型:会议免费,交通食宿自理四、议程安排8月1日上午:开幕活动及授牌仪式时间会议议程嘉宾/报告专家议程一:开幕仪式9:00-9:05活动开幕9:05-9:10理事长致辞9:05-9:15主办方讲话议程二:揭牌仪式9:15-9:40揭牌/授权仪式职教集团专委会成立授牌仪式职教集团(TIC)产业学院揭牌仪式职教集团新加入理事会员单位授牌仪式职教集团专委会专家颁发证书议程三:主题报告10:00-10:25中国团体标准发展概况陈洪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原副司长10:25-10:50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趋势解读郭 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司 处长10:50-11:15我国十四五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规划解读李 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副研究员11:15-11:40化工智能制造背景下行业人才培养思考辛 晓,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秘书长11:40-12:00合影8月1日下午:产教融合主题报告时间会议议程嘉宾/报告专家14:00-14:30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进职教高质量发展邢 晖,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14:30-15:00中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化发展经验分享刘淑芸,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 副校长15:00-15:30职普融通 产教融合 科教融汇以人才培养提质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李树白,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办公室 主任15:45-16:00芬兰职业本科教育体系介绍及中外合作Dr. Jan-Markus Holm CEO of EduExcellence(芬兰国立应用科学大学联盟)16:00-16:30协同合作:产教融合与人才培养王 竹,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 培训技术总监16:30-17:00纳微液相色谱及其联用技术赵海青,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高级产品经理8月2日上午:实验室与检验检测技术发展主题报告时间会议议程嘉宾/报告专家9:00-9:30食品真实性检测及应用张紫娟,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农产品安全研究中心 副研究员 9:30-10:00微生物检测技术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李金霞,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副主任10:00-10:30智慧实验室建设及人才培养实践探索杨 廷,中检邦迪(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10:30-11:00新兴产业集成化一站式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周 琦,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检测分会副会长8月2日下午:检验检测职业教育专家研讨会时间会议议程嘉宾/报告专家14:00-14:20职教集团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周正火,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常务副秘书长14:20-16:00TIC产业学院专家研讨会(围绕:产业学院、人才高质量培养、高质量就业等主题展开)备注:最终议程以会议手册为准五、会议冠名和赞助通道论坛开通冠名赞助、会展通道,欢迎国内外供应商在会议期间展示、推介新产品、新设备和新技术,具体赞助要求请与职教集团运营中心联系,赵鹏 15910802597(微信同号)六、报名参会(1)会议咨询请联系职教集团运营中心赵老师:135 5225 1092(微信同号)在线报名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填写报名信息https://jinshuju.net/f/yaJ6YN扫码报名参加本次会议职教集团将开具师资培训学时证明,一天8学时。酒店推荐大连香洲花园酒店(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由会务组统计名单后统一预定。大床房:550元/间含单早双床房:550元/间含双早说明:由于8月正值大连旅游旺季,请提前报名预定酒店,周边酒店预定咨询请联系秘书处,感谢理解!更多活动日程及报名等具体信息,请大家关注职教集团公众号“检验检测认证职教集团”获取。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2023年7月20日
  • 第四届高等院校检验检测分析技术高峰论坛暨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在合肥成功举办
    第四届高等院校检验检测分析技术高峰论坛暨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在合肥成功举办 1月5-6日,由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主办,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检邦迪(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职教集团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委会联合承办的“第四届高等院校检验检测分析技术高峰论坛暨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在合肥隆重召开。论坛以“科教融汇,创新赋能”为主题,邀请来自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高职院校、龙头企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等领域200多位代表、嘉宾出席会议。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李新实,国际标准化组织实验室设计技术委员会(ISO/TC 336)秘书长黄建宇,人民网科技公司总经理助理勾国增,人民网科技公司信息化业务部主任多燕雨,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张炳烛,常州工学院副校长干方群,天津大学教育质量管理处副处长、教育学院教授、国家产教融合智库主任潘海生,全国食品产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逯家富,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黄一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戴申付,淮南联合大学副校长黄伟,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路毅,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固废利用与低碳建材研究中心袁鹏,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副校长张虽栓,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秦振华,廊坊市食品工程学校副校长王丕玉,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金霞,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委会主任蒋平庆,国培认证培训(北京)中心董事长徐涛,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白洪海等嘉宾出席大会。论坛分为开幕仪式、主题报告、检验检测产教融合分论坛、建筑数智化发展现状与趋势分论坛几大版块,大会主论坛由职教集团副理事长、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副主任江丽主持。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李新实发表致辞,他深情回顾了五年来职教集团取得的成绩,指出刚刚过去的2023年,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一体两翼五重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为重点,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接下来集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教育思想为指导,坚持“共建平台、共享资源、共育人才、共同发展”理念,立足行业需求,发挥特色优势,继往开来,改革进取,打造精品,努力为检测认证产业高质量人才培养做出积极贡献。李新实理事长简要阐述了未来五年职教集团的重点工作:一要完善组织架构,健全规章制度;二要加强对外宣传,塑造良好品牌;三要深化校企合作,提高育人质量;四要加强成员交流,促进校间合作;五要聚焦科技前沿,推动标准化人才培养;六要推动国际交往,深化国际合作。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常务副理事长、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黄一波代表主办方发表致辞,他在致辞中指出:职教集团在李新实理事长的领导下以及南北两个秘书处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创新发展,探索出了检验检测认证行业产教融合的独特模式,在职业教育界以及产业界享有盛誉,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创新发展的一个独特案例和标杆。黄一波常务副理事长表示,南方秘书处将继续大力支持职教集团发展,推动成立全国检验检测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打造国际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职教集团。活动现场举行了揭牌授牌和颁证仪式,职教集团常务副理事长、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张炳烛与职教集团副理事长、EWG1990仪器学习网总经理蒋超共同为“教育装备专委会“揭牌。职教集团理事长李新实与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国培认证培训(北京)中心董事长徐涛,共同为“应急管理与风险防控专委会”揭牌。职教集团理事长李新实为新加入副理事长单位国培认证培训(北京)中心、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授牌。职教集团常务副理事长、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黄一波,职教集团常务副理事长、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张炳烛,常州工学院副校长干方群,分别为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等36家新加入理事单位授牌。国际标准化组织实验室设计技术委员会(ISO/TC 336)秘书长黄建宇,职教集团副理事长、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副校长张虽栓,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国培认证培训(北京)中心董事长徐涛,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副校长路毅,分别为职教集团28位专委会专家代表颁发证书。活动现场举行了捐赠、签约仪式,中检邦迪(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廷代表中检邦迪(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捐赠实物价值60万元的虚拟仿真课程,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检验检测认证学院院长叶爱英代表学院接受捐赠。北京建培智远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蒋平庆,职教集团副理事长杨廷在活动现场签署党建思政平台合作协议。主题报告在主题报告环节,天津大学教育质量管理处副处长、教育学院教授、国家产教融合智库主任潘海生,国际标准化组织实验室设计技术委员会(ISO/TC 336)秘书长黄建宇,职教集团常务副秘书长周正火,职教集团秘书长叶爱英分别作题为《智慧平台助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走深走实》、《智慧实验室发展》、《2022年全国检验检测认证就业市场白皮书》及职教集团国际化创新战略解读、《职教集团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主题报告。检验检测产教融合分论坛下午的检验检测产教融合分论坛由职教集团副秘书长、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工程学院院长叶素丹主持。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金霞,全国食品产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逯家富,SAP大学联盟创新社区大中华区总监杨尡,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院长马永兵,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应用与材料学院副院长路风辉,人民网科技公司总经理助理勾国增,分别作题为《微生物质控样品的应用理论与实践》、《农食产品产教融合共同体与专业群建设的思考》、《国际创新意识与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产教融合,打造电子产品检测技术专业群人才培养高地——以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育训研用”助力产教高质量发展》、《深化内容科技与思政育人融合实践提升高职院校思政育人质量》的主题报告。 建筑数智化发展现状与趋势分论坛建筑数智化发展现状与趋势分论坛同期召开,李新实理事长参加论坛并致辞,他介绍了我国建筑工程和建筑材料检验检测市场发展情况,希望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委会致力于推动建筑工程与材料检验检测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促进产教融合走深走实。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检测中心检测二院院长刘立渠,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固废利用与低碳建材研究中心副主任袁鹏,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邓林,人民网科技公司信息化业务部主任多燕雨,北京迎海东旭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迎旺,职教集团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委会秘书长潘龙,分别作《数字化检验检测平台及发展探讨》,《国内外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进展》,《对接建筑业转型升级 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智能建造技术专业建设的探索与思考》,《课程思政一体化服务方案》,《智能建造专业建设产教融合方案 智能建造的落地和应用情况》,《实验室设备的规划设计》,《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委会介绍》的主题报告。在专家研讨环节,与会代表嘉宾就产业学院、智能建造、人才高质量培养、高质量就业等主题进行深入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对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委会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 环保工程师、环评师等在列
    p   9月12日,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通知明确,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其中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在列。 /p p   通知进一步明确: /p p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p p   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 /p p   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p p   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p table style=" width: 646px " width=" 100"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border=" 1" tbody tr style=" height:53px" class=" firstRow" td colspan=" 7" style=" border: 1px solid windowtext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00" height=" 53"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pan style=" font-size:27px font-family:华文中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 /span /p /td /tr tr style=" height:33px" td colspan=" 7"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moz-border-top-colors: none -moz-border-right-colors: none -moz-border-bottom-colors: none -moz-border-left-colors: none border-image: none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00" height=" 3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21px font-family:黑体"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span /strong /p /td /tr tr style=" height:34px" td colspan=" 7"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moz-border-top-colors: none -moz-border-right-colors: none -moz-border-bottom-colors: none -moz-border-left-colors: none border-image: none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00" height=" 3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21px font-family:& #39 楷体_GB2312& #39 ,& #39 serif& #39 " (共计59项。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 /span /strong /p /td /tr tr style=" height:43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moz-border-top-colors: none -moz-border-right-colors: none -moz-border-bottom-colors: none -moz-border-left-colors: none border-image: none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4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黑体" 序号 /span /strong /p /td td colspan=" 2"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6" height=" 4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黑体" 职业资格名称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4" height=" 4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黑体" 实施部门(单位)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1" height=" 4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黑体" 资格类别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44" height=" 4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黑体" 设& nbsp 定& nbsp 依& nbsp 据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4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黑体" 备注 /span /strong /p /td /tr tr style=" height:86px" td rowspan=" 7"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moz-border-top-colors: none -moz-border-right-colors: none -moz-border-bottom-colors: none -moz-border-left-colors: none border-image: none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86"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15 /span /p /td td rowspan=" 7"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8" height=" 86"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8" height=" 86"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结构工程师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4" height=" 86"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span /p /td td rowspan=" 7"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1" height=" 86"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准入类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86"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国务院关于修改& lt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gt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span /p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span br/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span /p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 nbsp /span br/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86"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125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8" height=" 125"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土木工程师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4" height=" 125"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125"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国务院关于修改& lt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gt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125"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75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8" height=" 75"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化工工程师 /span /p /td td rowspan=" 3"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4" height=" 75"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75"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国务院关于修改& lt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gt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75"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74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8" height=" 74"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电气工程师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74"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国务院关于修改& lt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gt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74"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72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8" height=" 72"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72"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国务院关于修改& lt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gt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4号)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72"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83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8" height=" 83"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注册环保工程师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4" height=" 83"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83"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国务院关于修改& lt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gt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83"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89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8" height=" 89"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4" height=" 89"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89"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国务院关于修改& lt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gt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4号) /span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89"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74px"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moz-border-top-colors: none -moz-border-right-colors: none -moz-border-bottom-colors: none -moz-border-left-colors: none border-image: none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74"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宋体 color:red" 45 /span /strong /p /td td colspan=" 2"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6" height=" 74"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4" height=" 74"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11" height=" 7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水平 br style=" page-break-before:always" clear=" all" / & nbsp 评价类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44" height=" 74"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nbsp br/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font-family: 宋体 color:red"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 /span /strong /p /td td styl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padding: 0px 7px " width=" 6" height=" 74" br/ /td /tr /tbody /table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9/ueattachment/24297804-04f8-45a7-af51-e0f9b198912f.xls"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xls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9/ueattachment/2bca5eb5-f7b1-4ce0-8a1c-f6d10eed5dbb.xls"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xls /a /p
  • 关于召开第四届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高峰论坛 暨首届职业教育装备展览会的通知(第二轮)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文件职教集团〔2024〕16号关于召开第四届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高峰论坛暨首届职业教育装备展览会的通知(第二轮)各理事单位、高职院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等部门颁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关文件要求,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领域人才高质量发展,促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TIC)与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将联合EWG1990仪器学习网共同举办“第四届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高峰论坛暨首届职业教育装备展览会”。会议围绕产教融合模式与实践、教育装备技术创新、高校智慧实验室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等多个领域展开,积极搭建我国职业教育与行业产业的高端交流平台,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方法、创新产教融合新模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组织单位指导单位ISO/TC 336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主办单位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EWG1990仪器学习网承办单位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方秘书处)中检邦迪(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方秘书处)职教集团教育装备专委会职教集团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委会职教集团招生就业专委会中国食药促进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协办单位职教集团应急管理与风险防控专委会中国食药促进会检验检测服务分会中国食药促进会检验检定分会中国食药促进会进出口食品检验与认证分会(筹)北京建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福建省餐饮食品行指委福建省食品职教集团媒体支持人民网仪器信息网分析测试百科网二、大会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8月4-6日,8月4日报到地点:南京白金汉爵大酒店(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智谷大道1号)规模:500人三、大会主题及议程1、大会主题:“产教融合,共创未来”2、活动议程:(一)主论坛8月5日上午:主论坛开幕活动及授牌仪式时间会议议程议程一:开幕活动9:00-9:05活动开幕9:05-9:20领导致辞议程二:仪式环节9:20-9:25职教集团专委会成立揭牌仪式9:25-9:35新加入理事单位授牌仪式9:35-9:45新加入特聘专家、专委会专家颁证仪式9:45-9:55《2023中国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就业市场白皮书》发布仪式议程三:主题报告9:55-10:15主题待定议程四:圆桌会议10:30-11:30书记、校长圆桌会议11:30-12:00教育装备展区、校企合作交流展览会参观8月5日下午: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主论坛时间会议议程14:00-17:30国际标准引领全球检验检测产业变革《以师德师风建设为第一标准 打造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聚焦人才培养,发挥优势特色,打造产教融合新范式数智化时代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为何与何为?“体”下的形与用——专业群高水平建设思考与实践主题待定主题待定分论坛分论坛一:食品检验检测产教融合分论坛8月6日上午 时间会议议程嘉宾/报告专家9:00-12:00致辞/讲话新质生产力背景下职业技能人才培养逯家富,全国食品产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常务副主任委员“政校行企”协同 “产学研用”融通育人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谢建华,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工程学院 院长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群建设探索与实践叶素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工程学院 院长实践教学基于AI智慧伴学支撑平台的人才培养数字化转型提升思路与实践张怀辉,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药品与大健康学院 副院长主题待定华谱科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分论坛二:建筑数智化技术赋能教学质量升级创新发展分论坛8月6日上午时间会议议程嘉宾/报告专家9:00-12:00致辞/讲话 城市体检下既有建筑的数字化检验检测教学数智化与装备数智化赋能建筑高素质人才培养土建施工类专业实训建设标准(国家标准)解读数字技术赋能思政课创新发展路演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家研讨会(围绕:实验室建设、产业学院建设、学生实训、人才高质量培养、高质量就业等主题展开)分论坛三:环境监测产教融合分论坛8月6日上午时间会议议程嘉宾/报告专家9:00-12:00致辞/讲话坚持人才引领驱动 推进中国环境检测产业高质量发展牛俊,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 常务副会长 校企共建绿色低碳技术虚拟仿真基地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董婵,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副院长 主题待定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硅烷化钝化技术在环境VOCs监测中的应用及相关采样设备的进口替代卢建杭,浙江埃泰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总监 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培养复合型检测人才-环保健康检测专业群构建与实践兰青,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教务处处长 分论坛四::生物医药产教融合分论坛8月6日上午时间会议议程嘉宾/报告专家9:00-9:10致辞/讲话9:10-9:35新格局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趋势陈少雄,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 执行会长9:35-10:00产科教深入融合,打造药品生产技术国家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王立晖,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10:00-10:15主题待定10:30-10:55产教融合培养生物医药专业人才的思考与实践苏新国,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10:55-11:20生物制药技术专业产教融合的探索与实践陆正清,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11:20-11:45现代分析技术在药物研发中的应用乔敏莎,天士力生物医药研究院药物分析中心 高工分论坛五:职业院校国产仪器设备高质量发展论坛(持续更新)备注:以上议程以最终会议手册为准(三)首届职业教育装备展览会“首届职业教育装备展览会”,将展示最新的教育装备设施和教学资源,展示品类涵盖实验室仪器及科研仪器、信息化及智慧教育、医学教育及健康、后勤及平安校园类、校园消防安全等相关的国内外设备新品及先进技术解决方案。(四)第二届“相融共生 职促未来”校企合作交流展览会第二届“相融共生 职促未来”校企合作交流展览会,由企业设展,院校参展的方式进行。将邀请相关企业、院校领导、就业负责人,就人才输送、订单培养、联合办学等校企合作模式进行深入洽谈交流,促进双方深度合作。四、参会人员1、拟邀请国内职教专家学者、教育部及市场监管等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2、全国职业院校书记、校长及管理者,产教融合办负责人;3、全国职业院校开设食品农产品检测、医学检测、质量认证、环境监测、实验室安全、建筑工程专业等院系分管校领导、二级学院负责人、专业带头人;4、各类教育技术产品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报名及缴费1、扫码填写报名、查看大会相关信息2、本次会议线上收取会务费,职教集团理事单位代表1380元/人,非理事单位代表1800元/人;3、住宿、餐饮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推荐酒店:南京白金汉爵大酒店(会场酒店)大床房:460元/间含单早大床房:490元/间含双早双床房:490元/间含双早4、会务费职教集团委托天元数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并开具电子发票(会展服务*会务费)。如需对公转账,汇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天元数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账号:3324 7126 373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汽车城支行六、联系我们1、会议咨询:1)职教集团秘书处朱老师:183 1083 8586(微信同号)赵老师:135 5225 1092(微信同号)宋老师:167 1083 0574(微信同号)2)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委会高老师:189 1181 2081(微信同号)3)招生就业专委会刘老师:159 0126 1408(微信同号)参展咨询:职教集团教育装备专委会宋老师:137 1123 7624(微信同号)邓老师:188 0208 2735(微信同号)3、会议详细议程、展览会展区分布,请大家关注职教集团公众号“检验检测认证职教集团”、“职教装备展”获取最新消息。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2024年7月8日附件:大会组委会名单顾问委员会毛振宾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会长于红军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驻会副会长黄继先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段小红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副会长兼秘书长黄建宇 国际标准化组织实验室设计技术委员会(ISO/TC 336) 秘书长吴访升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书记李雄威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书记张炳烛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书记大会主席李新实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理事长大会副主席(按姓氏拼音排序)毕玉海 东营职业学院 党委委员 工会主席蔡 彬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曹端荣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院长曹利强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院长陈太安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陈贤毅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副校长樊振江 漯河食品工程职业大学 副校长傅 鹏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纪委书记干方群 常州工学院 副院长葛 睿 上海信息技术学校 校长韩承辉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副校长何小海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副校长侯志宏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胡堪东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副院长胡克伟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黄 伟 淮南联合大学 副校长黄显华 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书记黄一波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副校长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常务副理事长江 丽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副主任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副理事长江旭耀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 副院长蒋 超 EWG1990仪器学习网 总经理职教集团教育装备专委会 主任蒋平庆 职教集团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委会 主任蒋贻杰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副校长解 涛 东营职业学院 院长李庆超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副校长李云龙 黎明职业大学 副校长林长永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刘建红 山西省长治卫生学校 校长刘立渠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检测中心二院院长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质量分会 秘书长 刘美云 青岛求实职业学院 副院长刘淑芸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 副校长路 毅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 副院长罗通彪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马 昀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欧阳永中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副校长潘维成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校长潘永圣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孙 刚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孙水裕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校长孙学文 苏州市职业大学 副校长王 茜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人员评价部 主任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副理事长王加文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 副校长王明永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党委书记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副理事长温守东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副校长郑文平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副校长辛秀兰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副院长徐长伟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闫守强 哈尔滨轻工业学校 副校长杨 廷 中检邦迪(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副理事长杨 波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杨爱玲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副校长杨劲松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 姚利涛 北京神州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职教集团招生就业专委会 主任喻 亮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常务副校长张 建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张 晓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副校长张继敏 菏泽职业学院 组织部长张金果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 张虽栓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副院长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副理事长张玉荣 北京金隅科技学校 副校长张长声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张志琴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副校长赵丽萍 集美工业学校 党委书记、校长卓丽杰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 党委副书记学术委员会委员 (按姓氏拼音排序) 白 源 华谱科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白洪海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院院长曹 正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茶与食品科技学院 院长陈恩海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农业工程学院 院长陈文胜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现代农业技术学院 院长陈燕舞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轻化与材料学院 院长陈雨娜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医学技术学院 院长程 炜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生物医药学院 副院长崔 迎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环境与化工学院 院长崔海明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现代农林学院 院长费正新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制药学院 院长 高 岳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科技学院 副院长高传友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农业工程学院 副院长葛 宁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院长谷 燕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主任韩艳霞 开封大学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院长何 艺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生态健康学院 院长和东芹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书记贺海明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能源与建筑学院 院长赫奕梅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院长 黄欣碧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药学院 副院长黄远珺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医学院 副院长黄仲庆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教学运行科 科长颉 林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副院长康爱彬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质量检测与管理系 主任 李 刚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院长李建平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设计与工程学院 院长李晓珍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建工学院 副院长李亦兵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有限公司 副总编辑林 军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副院长刘海英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农学与马铃薯工程系 主任刘竟成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酒业学院 院长卢 琳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五粮液技术与食品工程学院 院长卢 宁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粮食工程学院 副书记马天芳 潍坊职业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副院长马永兵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院长倪雪朋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海洋技术系 副主任庞 键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教发委秘书长彭 欢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石化工程学院 副院长 彭 丽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 管理学院 院长钱 琛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院长钱志伟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食品工程学院 院长陶令霞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院长田晓玲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药品学院 院长涂卓特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健康学院 院长王 晖 黎明职业大学 轻工学院 院长王 芃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生物工程学院 院长王程程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 主任王景慧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化学与生物医药工程系 副书记王立晖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培训中心主任王晓峰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生命健康学院 院长王秀敏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医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院长王跃强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工程学院 副院长王振伟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旅游学院 院长王正云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食品科技学院 院长吴乃林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吴荣兴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副院长夏 冬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处长夏 灿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食品工程学院 副院长向青和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能源与建筑学院院长肖 瀛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食品与旅游学院 副院长谢 军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工程学院 院长谢建华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工程学院 院长辛 峰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院长熊 灏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 党总支书记徐小明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园艺与食品学院 副院长徐亚杰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与生物学院 院长杨 鹏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土木工程学院 副院长杨宝森 南京研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彩英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食品系主任叶素梅 上海信息技术学校 材料与检测系主任于玲玲 威海职业学院 康养学院 院长于 勇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教务处 副处长袁 仲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工程学院 院长岳振峰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 食品药品学院 主任张 婷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水建学院 院长张怀辉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药品与大健康学院 副院长张美娜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分析检验技术专业系 主任赵 岩 黑龙江职业学院 食品药品学院 院长赵百忠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食品工程系 主任赵美丽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 科长郑 韵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食品工程学院 副院长职保平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水利工程学院 副院长周 煌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现代农林工程学院 副院长朱显武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医学院 院长庄培荣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健康生活学院 院长翟启程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副院长会议组织委员会 叶爱英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秘书长周正火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常务副秘书长裴忠贵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常务副秘书长叶素丹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副秘书长朱丽娜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运营总监赵 梅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秘书处秘书宋雪飘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秘书处秘书宋青青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教育装备专委会 邓献蕊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教育装备专委会 郑 萍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教育装备专委会 杨 震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委会 高丽君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委会刘 洋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招生就业专委会
  • 岛津广州分析中心成功举办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考核班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分析中心已于2011年8月获得了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National Training Committee for Analyzing & Testing Personnel,简称:NTC)授予的考核基地资质。岛津公司凭借世界顶级的技术优势和优越的实验室环境,为分析检测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和能力考核服务。 考核基地资质认定证书 2012年4月5日至8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在广州举办国家职业资格等级鉴定考培班。岛津广州分析中心承担了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两个等级的仪器实操考核。参加这次培训考核的技师有6人,高级技师有7人。岛津广州分析中心的刘小华、林才勇分别担任了GC、LC课程的实操考核老师。实操考核以学员上机操作和考核老师现场提问及查看考生操作的方式,考察学员实际样品分析能力及解决问题能力。考核结束,每位学员提交一份样品考核分析报告。 参加此次培训的各位学员都非常珍惜这次能够提高自身技术能力、增强自身岗位竞争力的培训机会,学习非常认真,互动交流活跃,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成果。 学员认真听课 实操现场授课(高级技师组) 实操现场授课(技师组) 随着我国各个领域的深入发展,各个方面对于高技能分析专门人才的需求日益猛增。岛津公司在为各个领域提供整体分析检测解决方案的同时,顺应分析行业领域的需求,不断为客户提供更高层次的教育服务,以实现 “客户的满意,我们的目标”的岛津服务理念。这次国家职业资格等级鉴定考培班在广州成功举办,迈出了岛津广州分析中心与指导中心良好合作的第一步。 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2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
  • 关于召开第四届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高峰论坛 暨首届职业教育装备展览会的通知(第三轮)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文件职教集团〔2024〕19号关于召开第四届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高峰论坛暨首届职业教育装备展览会的通知(第三轮)各理事单位、高职院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等部门颁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关文件要求,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领域人才高质量发展,促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TIC)与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将联合EWG1990仪器学习网共同举办“第四届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高峰论坛暨首届职业教育装备展览会”。会议围绕产教融合模式与实践、教育装备技术创新、高校智慧实验室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等多个领域展开,积极搭建我国职业教育与行业产业的高端交流平台,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方法、创新产教融合新模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组织单位指导单位ISO/TC 336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主办单位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EWG1990仪器学习网承办单位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方秘书处)中检邦迪(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方秘书处)职教集团教育装备专委会职教集团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委会职教集团招生就业专委会中国食药促进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协办单位职教集团应急管理与风险防控专委会中国食药促进会检验检测服务分会中国食药促进会检验检定分会北京建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福建省餐饮食品行指委福建省食品职教集团全国智慧环保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广东生态环境职业教育集团媒体支持人民网仪器信息网分析测试百科网二、大会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8月4-6日,8月4日报到,8月7日返程地点:南京白金汉爵大酒店(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智谷大道1号)规模:500人三、大会主题及议程1、大会主题:“产教融合,共创未来”2、活动议程:(一)主论坛8月5日上午:主论坛开幕活动及授牌仪式时间会议议程议程一:开幕活动9:00-9:05活动开幕9:05-9:20领导致辞议程二:仪式环节9:20-9:25职教集团专委会成立揭牌仪式9:25-9:35新加入理事单位授牌仪式9:35-9:45新加入特聘专家、专委会专家颁证仪式9:45-9:55《2023中国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就业市场白皮书》发布仪式议程三:主题报告9:55-10:15主题待定议程四:圆桌会议10:30-11:30书记、校长圆桌会议8月5日下午:第四届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高峰论坛时间会议议程嘉宾/报告专家14:00-17:00以师德师风建设为第一标准 打造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辛秀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副院长聚焦人才培养,发挥优势特色,打造产教融合新范式孙水裕,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校长海能技术助力现代职业教育实验室发展王梦洁,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应用部经理 数智化时代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为何与何为?黄一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副校长“体”下的形与用——专业群高水平建设思考与实践何小海,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副校长17:00-18:00教育装备展参观2024一带一路金砖大赛首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与检测技术赛项规程解读暨现场咨询交流会18:30晚宴分论坛分论坛一:食品检验检测产教融合分论坛8月6日上午 时间会议议程嘉宾/报告专家9:00-12:00致辞/讲话“新时代 新职教 新作为”逯家富,全国食品产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常务副主任委员“政校行企”协同 “产学研用”融通育人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郑俊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工程学院 副院长食品检测中液相色谱相关技术最新进展黄春,华谱科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市场技术专家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群建设探索与实践叶素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工程学院 院长实践教学基于AI智慧伴学支撑平台的人才培养数字化转型提升思路与实践张怀辉,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药品与大健康学院 副院长分论坛二:建筑数智化技术赋能教学质量升级创新发展分论坛8月6日上午时间会议议程嘉宾/报告专家9:00-12:00致辞/讲话 城市体检下既有建筑的数字化检验检测刘立渠,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检中心检测九院 院长,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质量分会 秘书长教学数智化与装备数智化赋能建筑高素质人才培养朱颖杰,北方工业大学 副教授土建施工类专业实训建设标准(国家标准)解读黄敏,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 院 土木工程系 副主任数字技术赋能思政课创新发展刘鹏,人民网科技 总经理职教出海及国际教育新趋势待定路演文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家研讨会(围绕:实验室建设、产业学院建设、学生实训、人才高质量培养、高质量就业等主题展开)分论坛三:环境监测产教融合分论坛8月6日上午时间会议议程嘉宾/报告专家9:00-12:00致辞/讲话坚持人才引领驱动 推进中国环境检测产业高质量发展牛俊,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 常务副会长 校企共建绿色低碳技术虚拟仿真基地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董婵,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副院长 环境样品前处理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与改进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硅烷化钝化技术在环境VOCs监测中的应用及相关采样设备的进口替代卢建杭,浙江埃泰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总监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环境检测与监测”备赛实务分享黄钟霆,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环境监测学院 院长 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培养复合型检测人才-环保健康检测专业群构建与实践兰青,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教务处处长 分论坛四:生物医药产教融合分论坛8月6日上午时间会议议程嘉宾/报告专家9:00-12:00致辞/讲话新格局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趋势陈少雄,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 执行会长产科教深入融合,打造药品生产技术国家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王立晖,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产教融合培养生物医药专业人才的思考与实践苏新国,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生物制药技术专业产教融合的探索与实践陆正清,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现代分析技术在药物研发中的应用乔敏莎,天士力生物医药研究院药物分析中心 高工 分论坛五:职业院校国产仪器设备高质量发展论坛8月6日上午时间会议议程嘉宾/报告专家9:00-12:00致辞/讲话高校分析测试技术人员的发展之路陈建,中山大学 教授 国产仪器企业人才需求、培养和保留付世江,天美(中国)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总裁 浅谈科学仪器企业与职业教育于学生技能提升的合作契机张振方,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主题待定杨培强,苏州纽迈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福立仪器如何持续赋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程小卫,浙江福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液相色谱-质量联用技术在药品质量分析与检测中的应用刘国强,山东英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应用总监实验室局部废气处理及危化品管理方式探讨黄黎,苏州毕恩思实验器材有限公司 总经理 备注:以上议程以最终会议手册为准(三)首届职业教育装备展览会“首届职业教育装备展览会”,将展示最新的教育装备设施和教学资源,展示品类涵盖实验室仪器及科研仪器、信息化及智慧教育、医学教育及健康、后勤及平安校园类、校园消防安全等相关的国内外设备新品及先进技术解决方案。(四)第二届“相融共生 职促未来”校企合作交流展览会第二届“相融共生 职促未来”校企合作交流展览会,由企业设展,院校参展的方式进行。将邀请相关企业、院校领导、就业负责人,就人才输送、订单培养、联合办学等校企合作模式进行深入洽谈交流,促进双方深度合作。四、参会人员1、拟邀请国内职教专家学者、教育部及市场监管等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2、全国职业院校书记、校长及管理者,产教融合办负责人;3、全国职业院校开设食品农产品检测、医学检测、质量认证、环境监测、实验室安全、建筑工程专业等院系分管校领导、二级学院负责人、专业带头人;4、各类教育技术产品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报名及缴费1、扫码填写报名、查看大会相关信息2、本次会议线上收取会务费,职教集团理事单位代表1380元/人,非理事单位代表1800元/人;3、住宿、餐饮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推荐酒店:南京白金汉爵大酒店(会场酒店)大床房:460元/间含单早大床房:490元/间含双早双床房:490元/间含双早4、会务费职教集团委托天元数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并开具电子发票(会展服务*会务费)。如需对公转账,汇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天元数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账号:3324 7126 373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汽车城支行六、联系我们1、会议咨询:1)职教集团秘书处朱老师:183 10838586(微信同号)赵老师:135 5225 1092(微信同号)宋老师:167 1083 0574(微信同号)2)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委会高老师:189 1181 2081(微信同号)3)招生就业专委会刘老师:159 0126 1408(微信同号)参展咨询:职教集团教育装备专委会宋老师:137 1123 7624(微信同号)邓老师:188 0208 2735(微信同号)3、会议详细议程、展览会展区分布,请大家关注职教集团公众号“检验检测认证职教集团”、“职教装备展”获取最新消息。 4、参加本次会议职教集团将开具师资培训学时证明,一天8学时,会议结束后联系职教集团秘书处领取。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2024年7月17日附件:大会组委会名单顾问委员会毛振宾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会长于红军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驻会副会长黄继先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段小红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副会长兼秘书长黄建宇 国际标准化组织实验室设计技术委员会(ISO/TC 336) 秘书长吴访升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书记李雄威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书记张炳烛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书记大会主席李新实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理事长大会副主席(按姓氏拼音排序)毕玉海 东营职业学院 党委委员 工会主席蔡 彬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曹端荣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院长曹利强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院长陈太安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陈贤毅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副校长樊振江 漯河食品工程职业大学 副校长傅 鹏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纪委书记干方群 常州工学院 副院长葛 睿 上海信息技术学校 校长韩承辉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副校长何小海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副校长侯志宏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胡堪东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副院长胡克伟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黄 伟 淮南联合大学 副校长黄显华 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书记黄一波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副校长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常务副理事长江 丽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副主任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副理事长江旭耀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 副院长蒋 超 EWG1990仪器学习网 总经理职教集团教育装备专委会 主任蒋平庆 职教集团建筑工程与材料专委会 主任蒋 伟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蒋贻杰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副校长解 涛 东营职业学院 院长李庆超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副校长李云龙 黎明职业大学 副校长林长永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刘建红 山西省长治卫生学校 校长刘立渠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检测中心二院院长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质量分会 秘书长 刘美云 青岛求实职业学院 副院长刘淑芸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 副校长刘能武 池州工业学校 党总支书记路 毅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 副院长罗通彪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罗红波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 副校长马 昀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欧阳永中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副校长潘维成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校长潘永圣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秦振华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副校长孙 刚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孙水裕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校长孙学文 苏州市职业大学 副校长唐保峰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校 纪委书记王 茜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人员评价部 主任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副理事长王加文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 副校长王明永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党委书记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副理事长温守东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副校长郑文平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副校长辛秀兰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副院长徐长伟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闫守强 哈尔滨轻工业学校 副校长杨 廷 中检邦迪(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副理事长杨 波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杨爱玲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副校长杨劲松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 姚利涛 北京神州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职教集团招生就业专委会 主任庄培荣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副校长张 建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张 晓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副校长张继敏 菏泽职业学院 组织部长张金果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 张虽栓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副院长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 副理事长张玉荣 北京金隅科技学校 副校长张长声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张志琴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副校长赵丽萍 集美工业学校 党委书记、校长卓丽杰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 党委副书记学术委员会委员 (按姓氏拼音排序) 白 源 华谱科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白洪海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院院长曹 正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茶与食品科技学院 院长陈恩海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农业工程学院 院长陈文胜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现代农业技术学院 院长陈燕舞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轻化与材料学院 院长陈雨娜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医学技术学院 院长程 炜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生物医药学院 副院长崔 迎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环境与化工学院 院长崔海明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现代农林学院 院长费正新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制药学院 院长 高 岳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科技学院 副院长高传友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农业工程学院 副院长葛 宁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院长谷 燕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主任韩艳霞 开封大学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院长何 艺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生态健康学院 院长和东芹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书记贺海明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能源与建筑学院 院长赫奕梅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院长 黄欣碧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药学院 副院长黄远珺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医学院 副院长黄仲庆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教学运行科 科长颉 林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副院长康爱彬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质量检测与管理系 主任 李 刚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院长李建平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设计与工程学院 院长李晓珍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建工学院 副院长李亦兵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有限公司 副总编辑林 军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副院长刘海英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农学与马铃薯工程系 主任刘竟成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酒业学院 院长刘艳群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粮食工程学院 食品工程教研室主任卢 琳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五粮液技术与食品工程学院 院长卢 宁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粮食工程学院 副书记马天芳 潍坊职业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副院长马永兵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院长倪雪朋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海洋技术系 副主任庞 键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教发委秘书长彭 欢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石化工程学院 副院长
  • 质检总局检验司:进口食品添加剂标准将放宽
    4月21日,质检总局正式发文,明确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对暂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仍然有效,可作为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的适用标准。  依据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继续使用其它标准作为进口食品检验的适用标准。  检验检疫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陆续接到进口企业反映,由于部分产品尚无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执行新《食品安全法》要求无法进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进口贸易。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积极沟通国家卫计委、食药监总局等单位,争取其同意放宽相关适用标准要求。  除上述进口食品添加剂适用标准放宽外,2016年1月还明确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仍然有效,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按照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深圳口岸是我国进口食品的主要口岸之一。2015年10月以来,深圳检验检疫局严格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要求,截至2016年4月中旬,共监管深圳口岸进口食品30987批,151.23万吨,货值35.16亿美元,实验室检测83046项次,检出不合格187批次,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及食品添加剂。对检出不合格食品,均严格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常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哪些?  (一) 防腐剂  防腐剂就是能够杀灭微生物或抑制其繁殖作用,减轻食品在生产、运输、销售等过程中因微生物而引起腐败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不同。狭义的防腐剂主要指山梨酸、苯甲酸等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化学物质 广义的防腐剂除包括狭义防腐剂所指的化合物质外,还包括那些通常认为是调味料而具有防腐作用的物质,如食盐、醋等,以及那些通常不直接加入食品,而在食品贮藏过程中应用的消毒剂和防腐剂等。作为食品添加剂应用的防腐剂是指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存期,抑制食品中的微生物繁殖的物质,但在食品中具有同样作用的调味品如食盐、糖、醋、香辛料等不包括在内。食品容器消毒灭菌的消毒剂亦不在此列。常见的几种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目前食品工业中最常见的防腐剂之一,主要用于饮料等液体的防腐。在偏酸性的环境中,具有较广泛的抗菌谱。)  (二) 抗氧化剂  能防止或延缓食品成分氧化变质的食品添加剂称为抗氧化剂。抗氧化剂按溶解性可分为油溶性与水溶性抗氧化剂两类。按来源可分为天然的与人工合成的两类。抗氧化剂能够防止或延缓食品氧化反应的进行,但不能在食品发生氧化后使之复原。因此,抗氧化剂必须在氧化变质之前添加。抗氧化剂的用量一般很少(0.0025%-0.1%),但必须与食品充分混匀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另外,柠檬酸、酒石酸、磷酸及其衍生物均与抗氧化剂有协同作用,起到增效剂的效果。  (三) 酸味剂  酸味剂是以赋予食品酸味为主要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还有调节食品pH的作用。酸味剂分为有机酸和无机酸。食品中天然存在的主要有机酸包括柠檬酸、酒石酸、苹果酸和乳酸等。目前,实际应用的酸味剂主要是这些有机酸。酸均有一定抗菌作用,尽管单独使用酸来抑制防腐所需浓度太大,并且会影响食品感官特性,因而难以实际应用。但是,以足够浓度的酸味剂与其他保藏方法并用,可以有效的延长食品的保存期。上述各种酸味剂虽然都可以参加人体内正常代谢,但受消费者可接受性的限制,食品中加入酸味剂的量不可过大。  (四) 着色剂  着色剂是使食品着色和改善食品色泽的食品添加剂,通常包括合成色素和食用天然色素两大类。食用合成色素主要是指化学方法所制得的有机色素。合成着色剂的着色能力强、色泽鲜艳、不易褪色、稳定性好、易溶解、易调色、成本低,但安全性较差。按化学结构又可分为偶氮类和非偶氮类两类。前者有苋菜红、柠檬黄等,后者有赤藓红和亮蓝等。油溶性偶氮类着色剂不溶于水,进入人体内不易被排出体外,毒性较大,目前基本不在使用。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较容易排出体外,毒性较低,目前世界各地允许使用的合成色素几乎全是水溶性的色素。  (五) 漂白剂和护色剂  漂白剂是破坏、抑制食品的发色因素,使其褪色或使食品免于变色的添加剂,分为氧化漂白剂及还原漂白剂两类。氧化漂白剂是通过其本身强烈的氧化作用使着色物质被氧化破坏,从而达到漂白的目的。还原漂白剂大都属于亚硫酸及其盐类,它们通过其所产生的SO2还原作用可使果蔬褪色。而氧化漂白剂主要指过氧化苯甲酰等面粉漂白剂,其他实际应用很少。漂白剂除可改善食品色泽外,还有抑制及抗氧化等作用,在食品加工中应用甚广,可广泛应用于食品的保藏,如果蔬干制和糖制都要熏硫处理使其获得很好的 保藏性。  护色剂又称发色剂,是能与肉及肉制品中成色物质作用,使之在食品加工,保藏等过程中不致分解,破坏,呈现良好色泽的物质。这主要是由亚硝酸盐所产生的NO与肉类中的肌红蛋白和血红蛋白结合,生成一种具有鲜艳红色的亚硝酸基肌红蛋白所致。硝酸盐则需在食品加工中被细菌还原生成亚硝酸盐后再起作用。亚硝酸盐是具有一定毒性,尤其可与胺类物质生成强致癌物亚硝胺,因而人们一直试图开发出某种适当的物质取而代之。亚硝酸盐除可护色外,还能抑制梭状芽孢杆菌为代表的腐败菌的繁殖,从而防止其产生毒素,阻止蛋白质的分解,特别是对于食物中的肉毒梭状芽孢杆菌具有抑制作用,抑制或延缓其产毒。此外,亚硝酸盐还具有增强肉制品风味的作用。迄今为止,尚未见到即能护色又能抑菌,又能增强肉制品的风味的替代品。为此,各国都在保证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亚硝酸盐的使用量。  (六) 乳化剂  乳化剂就是指添加于食品后可显著降低油水两相界面张力,使互不相溶的油和水形成稳定的乳浊液的食品添加剂。食品乳化剂是表面活性剂的一种,其分子结构的共同特点是分子两端不对称,一端是极性的亲水基,另一端是非极性的疏水剂。乳化剂从来源可分为天然和人工合成两大类。而按其在两相中所形成的乳化体系的性质又可分为水包油型和油包水型。  食品是含有水、蛋白质、糖、脂肪等成分的多相体系,食品中许多成分是互不相溶的,由于各组分混合不均匀,致使食品多相体系中各组分相互融合,形成稳定、均匀的形态,改善内部结构,简化和控制加工过程,提高食品质量的一类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常常使用食品乳化剂来达到乳化、分散、起酥、稳定、发泡或消泡等目的。此外,有的乳化剂还有改进食品风味、延长货架期等作用。  (七) 增稠剂  增稠剂是指改善食品的物理性质或组织状态,使食品黏滑适口的食品添加剂,也称增黏剂、胶凝剂、乳化稳定剂等。它们在加工食品中的作用是提供稠性、黏度、黏附力、凝胶形成能力、硬度、紧密度、稳定乳化及悬浊体等。由于增稠剂均属亲水性高分子化合物,可水化形成高黏度的均相液,故也称水溶胶、亲水胶体或食用胶。  使用增稠剂后可显著提高食品的粘稠度或形成凝胶,从而改变食品的物理性状,赋予食品黏润、适宜的口感,并兼有乳化、稳定或使其悬浮状态的作用。  增稠剂有60余种,品种很多,按来源可分为天然和人工合成增稠剂两类。多数天然增稠剂来自植物,也有来自动物和微生物的。来自植物的增稠剂有树胶、种子胶、海藻胶和其他植物胶,改性淀粉也被列为食品增稠剂。改性淀粉是一大类物质,由淀粉经不同工序处理后制得,如酸处理淀粉、碱处理淀粉和氧化淀粉等,它们在凝胶强度、流动性、颜色、透明度和稳定性等方面均不同。来自动物的有明胶、酪蛋白酸钠等,来自微生物的有黄原胶等。明胶、酪蛋白酸钠、改性面粉除有增稠作用外,还有一定营养价值、安全性高,应用较广。人工合成的增稠剂如羧甲基纤维素和聚丙烯酸钠等应用较广,安全性也较高。  (八) 稳定剂和凝固剂  稳定剂和凝固剂使食品结构稳定或使食品组织结构不变,增强黏性固形物的一类食品添加剂。常见的有各种钙盐,如氯化钙、乳化钙等。它能使可溶性果胶成为宁胶状果胶酸钙,以保持果蔬加工制品的脆度和硬度,防止果蔬软化。用低酯果胶可制造低糖果冻等。在豆腐生产过程中,则用盐卤、硫酸钙等蛋白凝固剂,来达到固化的目的。另外,金属离子螯合剂能与金属离子在 其分子内形成内环,使金属离子成为此环的一部分,从而形成稳定而又能溶解的复合物,消除了金属离子的有害作用,从而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最典型的螯合物是EDTA。  (九) 水分保持剂  水分保持剂用于保持食品的水分,属于品质改良剂,品种较多。我国允许使用的磷酸盐是一类具有多功能的水分保持剂,广泛应用于各种肉、蛋、水产品、乳制品、谷物制品、饮料、果蔬、油脂以及改性淀粉中中具有明显品质的作用。例如,磷酸盐可增加制品的持水性,减少加工时的原汁的流失,从而改善风味,提高出品率,并可延长贮藏期 防止水产品冷藏时蛋白质变性,保持嫩度,减少解冻损失 也可增加方便面的复水性 还可用于生产改性淀粉。食品加工中常用的磷酸盐、焦磷酸盐、聚磷酸盐和偏磷酸盐等。  延伸阅读:  《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问题通知》原文: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质检总局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沟通情况,现将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的国家标准,即相关标准号中带“GB”字样的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仍然有效,可作为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的适用标准。  二、对于暂无国家标准的进口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11﹞241号)要求,有关企业或者行业组织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向卫计委提出参照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标准指定产品标准的申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严格按照卫计委指定标准进行检验。  质检总局检验司  2016年4月12日
  • 检验检测机构拥有仪器价值2871.33亿元 平均每家158台
    p   7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认监委副主任董乐群发布了2017年度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信息和认证认可强国建设有关情况。 /p p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扎实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完善质量认证统计分析机制,健全国家层面的《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和《检验检测统计报表制度》,依法开展了2017年度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国家新型市场监管体制下更好地传递市场信任、服务市场监管提供了宏观决策依据和数据保障。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截至2017年底,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达到36797家,数量较2016年底增长9.44%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实现营业收入共计2632.52亿元,较上年增长13.51% 全年吸纳就业人口121.3万人,较上年增长8.69% 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1.70万元/人。 /span /p p   统计数据表明,2017年我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业继续保持较强增长态势,从业机构数量和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科研投入显著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持续增加,为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扩大就业容量、服务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p p   一是“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活力不断增强,高技术服务业的行业属性日益凸显。近年来,国家认监委持续深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扩大对民营及外资机构开放,简化认证机构审批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加快行政许可和技术评审时效,优化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革成效持续放大,在2017年度统计数据中得到进一步体现。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截至2017年底,全国各类认证认可机构(含子公司)共计470家,同比增长21.45%,认证认可服务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5.05亿元,较上年增长0.39%。通过认可的认证机构271家,较上年底增长5.86%,占认证机构总数的57.78%。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共计36327家,同比增长9.30% 检验检测服务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77.47亿元,较上年增长15.13%。全国认证认可机构从业人员共计93674人,较上年增长2.96% 全国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111.93万人,较上年增长9.21%。 /span 2017年度,全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共有1444家,占总数的3.92%。在科研方面共计投入194.85亿元,研发收入比达到7.40%。其中,认证机构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达到90家,占全国认证机构总数的19.19%,比上年增加2.87%。各认证机构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29件,较上年增长74.32%,制定认证标准314项,新发布认证技术规范624项,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不断增强。检验检测机构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达到1354家,占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总数的3.73%,较上年增长35.67%。 /p p   二是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供给资源保持快速增长,服务质量提升、保障产品安全方面效果明显。截至2017年底,认证机构自主研发完成的新认证项目达到了362项,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认证机构累计颁发各类有效认证证书175.33万张,较上年增长2.57%,涉及各类获证组织58.76万家。从认证性质看,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60.14万张,较上年增长9.47% 自愿性认证证书115.19万张,与上年基本持平。在自愿性认证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5.49万张,较上年增长13.8% 服务认证颁发证书5067张,较上年增长145.97% 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29.20万张,比去年有所减少。从认证类别看,服务认证起步晚,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传统产品及管理体系认证,反映出服务业等新行业领域的认证需求显著增加,认证促进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2017年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共有各类仪器设备575.65万台套,较上年增长9.11%,人均拥有仪器设备5.14台,平均每家机构拥有仪器设备158台。仪器设备资产原值2871.33亿元 实验室面积6484.15万平方米 拥有有效专利48455件 参与科研项目总计31882 项,研发收入比达到7.98%。 /span 2017年共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76亿份,平均每天对社会出具各类报告103万份。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供给资源保持快速增长。 /p p   三是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更趋合理。认证认可方面,大型机构68家,营业收入占到行业总收入的68.72% 中型机构117家,营收占比17.56% 小型机构285家,营收占比13.72%,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按企事业单位类别划分,企业类机构442家,增长22.44%,占机构总数的94.04%,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方面,企业类型的机构23362家,占机构总量的64%,较上年增长11.18% 事业单位类型机构11369家,占机构总量31%,较上年下降0.96% 其他法人类型机构1596家,占机构总量不足5%。从股权结构来看,国有及国有控股机构18066家,集体控股842家,民营企业16660家,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257家,其他机构502家。其中,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增长最快,占增长总数的79.78%。从区域分布上看,在区域经济发达、检验检测需求较大的环渤海地区、华东沿海地区以及华南沿海地区,检验检测机构数量更为集中,资源更为丰富。 /p p   依托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家统计制度,国家认监委自2016年起开展认证认可强国指标体系建设和测评工作,最新测评结果表明:我国认证认可发展水平逐年提升,特别是在制度建设、服务发展、产业实力等方面具有相对优势,国际影响提升较为明显,创新驱动和基础能力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整体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目前正处于全球认证认可发展的第二阵营,仅次于主要发达国家,正在加速迈入世界认证认可强国行列。具体来讲: /p p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国建立了相对完备的中国特色认证认可制度体系,涵盖法律、制度、组织、监管、标准及国际合作等组成要素。截止2017年底,我国已有19部法律、17部行政法规明确写入了认证认可内容, “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五位一体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有力保障了认证认可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p p   ——在服务发展方面。一是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我国认证认可领域已从工业逐步拓展至农业、服务业、新兴业态及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涉及安全、健康、环境、资源等重大国计民生领域。截至2017年底,我国实施的产品认证规则数5670个,较上年增长27.42% 服务认证规则数132个,较上年增长140%。二是助推质量提升措施有力。运用新版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等手段打造质量认证升级版,推动百万家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航空、汽车、铁路、信息技术等9个行业启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标准和规则制定工作。三是促进贸易便利化效果显著。我国现有38家实验室和1家认证机构加入了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体系(IECEE-CB)。2017年,我国颁发CB证书4337张,居全球第7 认证机构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合格评定体系颁发的认证证书数近3600张,互认国外IECEE-CB其它成员机构的CB证书2588张。我国企业获得国内外机构颁发的CB证书数量约占全球总数40%,有效支撑了对外贸易便利化。 /p p   ——在产业实力方面。我国认证认可行业的产业规模领先世界其他国家,居世界第一。2017年我国颁发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5.49万张,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统计的全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数量的一半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数48.91万张,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是名副其实的认证大国。2017年我国单位GDP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数为每十亿美元69.85张,比上年增长4.33%,稳居世界前列。 /p p   ——在创新驱动方面。我国的创新驱动能力进一步提升。2017年我国主导制定的《合格评定 服务认证方案指南和示例》成为首个由发展中国家制定的合格评定国际标准。认证认可科技经费投入逐年上涨,截至2017年,由国家财政经费支持设立的认证认可科技项目已达417项。我国在IEC合格评定体系中的提案数呈递增态势,2017年的提案数为8 个,较上年增长一倍。但总体来讲,我国的认证认可创新水平和原创技术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认证认可主要标准、规则仍然是由发达国家制定的。 /p p   ——在国际影响方面。我国已参与并跟踪37个认证认可国际组织,签署14份多边互认协议和121份双边合作互认协议,加入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全部4个合格评定互认体系和国际认可论坛、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所有互认协议和安排,与俄罗斯、蒙古、马来西亚、新加坡等13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区域组织签署了合作协议或建立了认证认可固定合作机制,与印度、波兰、斯里兰卡等20个国家建立了认证认可合作渠道。2017年,我国连任国际认可论坛(IAF)主席和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电气产品认证体系技术委员会(IECEx)主席。截至目前,“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增的认证认可国际组织任职达38人次,并已实质性参与到国际规则的制定中。 /p p   ——在基础能力方面。我国从业机构和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但机构能力和人员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我国认证机构主要服务于国内市场,国际市场份额较低,国际知名认证机构很少,机构专业能力和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均需进一步加强。 /p p   从总体来看,我国要加快实现由认证认可大国向认证认可强国的转变,还需要在深化认证认可制度改革、为企业提供更优服务、夯实创新能力、提高证书含金量和公信力、健全社会共治等方面下功夫,要不断提高认证质量,努力实现“十三五”期间整体迈入世界认证认可强国之列的目标。 /p p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刚刚召开的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继续加强统计制度的实施,为科学决策与宏观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撑。 /p p   新闻发布会上,认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还就媒体关心的问题作了现场解答。 /p p    strong 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 /strong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刚才您提到,去年一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增长9.44%,是否与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有关?请问近年来国家认监委“放、管、服”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果?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38a9fa1f-e60c-4db2-9767-a341231b3e0a.jpg" title=" 11_副本.jpg" / /p p    strong 国家认监委副主任董乐群: /strong /p p   机构数量的增长,是国家认监委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成效的生动体现。 /p p   近年来,国家认监委坚决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优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营商环境,有效激发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业的发展活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时间缩短至35日,比改革前缩短了一半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许可有效期延长一倍 强制性产品认证推动“目录瘦身”,对部分产品采取企业自我承诺认证模式,全面改革3C标志管理。一系列改革措施落地后产生了显著效果,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从业机构快速增长,市场活力显著增强。在“放”的同时,国家认监委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了“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大对涉及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3C获证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强化风险预警,不断净化认证市场环境。同时,国家认监委持续优化政府服务,全面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活动 推动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绿色产品认证整合 大力推行消费领域高端品质认证 推进食品农产品认证和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p p    strong 新华社记者提问: /strong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请问国家认监委在强化认证市场监管、打击“认证乱象”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在认证执法监管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dddf4129-3ffd-463b-b265-33d2e53cc255.jpg" title=" 22_副本.jpg" / /p p    strong 政策与法律事务部主任刘仲书: /strong /p p   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认证认可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我国正在由认证认可大国迈向认证认可强国行列。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更加严峻。一些认证领域仍然存在违法操作、买证卖证、虚假认证等认证乱象问题,严重损害了认证认可的公信力。近年来,国家认监委持续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和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不断加大认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共撤销了8家认证机构的批准资质和4名认证人员的执业资格,责令1家认证机构停业整顿6个月,行政警告了29家违规认证机构,并向社会公布了对违法机构、人员和相关证书的处理结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警示了不法机构。最近,我们刚刚出台了《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失信管理暂行规定》,认证机构、认证人员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发生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为的,将被列入失信名录,给予一系列惩戒措施。下一步,在国家新型市场监管体制下,认监委将继续加强认证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巩固前期的整治结果,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坚决打赢治理“认证乱象”攻坚战。同时将不断完善认证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着力引导认证机构回归本源、诚信经营、稳健发展,营造认证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升认证行业服务能力与供给质量。 /p p    strong 中国日报记者提问: /strong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我国检验检测行业目前发展迅速,请介绍一下外资检验检测机构在华发展情况如何? 认监委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扩大检验检测市场对外开放?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232e3586-87df-4de5-b844-7e381f94ab59.jpg" title=" 33_副本.jpg" / /p p    strong 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主任乔东: /strong /p p   谢谢!外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脚步共同成长。 /p p   1.外商投资检验检测机构准入限制放开,享受“国民待遇”。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始终坚持对国内外检验检测机构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 lt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gt 的若干意见》中取消“在华设立外资检验检测机构的外方投资者,需要具有3年以上检验检测从业经历”的准入规定,外资机构在华享受国民待遇。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p p   2.外资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效益稳步提升。截至2017年底,在华外资检验检测机构取得资质认定的有301家,且大部分集聚在东部地区,营业收入199.36亿元,同比增长20.06%。平均每家机构取得营业收入6623.3万元,远高于国内检验检测机构的平均水平(654万)。人均产值50.44万,是全行业的2.35倍。规上企业平均收入规模达到1.44亿元,同比增长7.46% 营收前100名中有21家是外资机构。21家外资检测机构的营收规模占营收前100名的检测机构总规模的31.99%,比去年外资机构占比提高2.56了个百分点,外资规模和实力在逐步提升。 /p p   3.国外知名检测集团纷纷布局中国市场。国外知名检测集团几乎都在中国设立有公司(如SGS、BV、TUV、UL等),其分公司、子公司的数量在数家到数十家不等,检验检测业绩发展迅速,从事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泛,很多知名公司单个分公司年收入在数亿元以上,是中国检验检测市场中的巨头。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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