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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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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手册相关的资讯

  • “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网将加强监测质量
    关于加强“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质量控制与保证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十多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发展,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初步建成了覆盖各环境要素、技术手段多样的国家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环境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随着国家网覆盖范围的逐步拓广,监测技术手段的不断丰富和全社会环境意识的持续提高,面向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与环境监测的现实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集中表现为监测数据可比性、公信力不高,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面向环境监测全过程、覆盖各技术手段的质量体系尚未建成,涉及环境监测全过程的管理目标尚未实现,控制指标与评价技术体系亟需完善。二是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严重滞后于监测能力的发展,质控工作缺少设备、物质与技术支持,限制了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研究和技术储备不足,面向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还存在监测各领域和各环节研究力度不均衡、质控指标体系不健全、标准样品和质量管理样品体系不完备、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质量控制环节技术研究相对滞后等问题,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缺乏相应的技术理论基础。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环发[2011]112号),在认真总结国家网质量控制与保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国家环境监测网“十二五”质量控制与保证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促进环境监测日常工作规范化   1.以环境监测系统实验室计量认证、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国家网质量监督检查为抓手,有效促进全国各级监测站全程序质量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形成满足各级监测部门工作要求的全程序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转。通过优化考核形式和程序,强化环境监测关键环节和领域的规范与考核。   2.进一步加强对地表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质量管理,促进各有关监测站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工作质量需求的全程序标准作业程序,加强原始记录的管理,为运行考核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对托管站和第三方运营机构的资质管理。   3.鼓励各监测单位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体系,通过具体质量目标的提升,逐步建立可自我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体系。   二、搭建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监控平台,构架自动监测数据“三级审核”机制   实现基于VPN网络的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和监测站与监测总站的直联。以物联网技术为依托,实现总站、省级监测站对辖区内远程监测设备数据的采集、传输和远程质量控制。逐步实现国家网数据“三级”审核机制,建设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评价、预警与决策辅助系统。   三、开展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促进各级监测站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1.持续利用飞行检查的方式,对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单位,实施有效的监测质量管理检查。通过强化外部质量控制和监督手段,确保环境监测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和监测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   2.对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单位开展监测能力考核,“十二五”期间考核污染物类别覆盖地表水地表水、空气监测项目,逐步形成国家网监测单位能力考核及评估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国界、省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并强化联合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   进一步加强国界、省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加强对联合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以跨省界断面联合监测为契机,逐步统一承担联合监测任务的各监测站的分析方法和仪器设备。通过跨国界断面的联合监测,加强国内外的监测分析技术交流。通过建立联合监测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区域监测数据可比和监测技术的共同发展。   五、继续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完善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核查体系   1.持续开展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项目全分析的质量监督。继续开展国控城市噪声、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抽测,有效利用比对监测、现场抽测等方式,加强数据有效性审核,逐步实现城市噪声自动在线监测。   2.继续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监督抽测,全面开展“十二五”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质控样考核和比对抽测,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重点行业特征污染物的比对抽测。认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加强数据有效性审核。注重排污口、采样平台的规范化情况检查,提高污染源监测的基本保证条件。   3.进一步规范污染源监测采样现场操作等关键环节,开展污染源基本信息完整性、符合性和适用标准的审核与核查,升级、完善污染源监测数据库管理系统,严格规范数据审核。   六、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方法、规范落实检查,严格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贯彻   在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内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系列活动(即“大贯标”)。进一步促进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的落实。通过对各级监测站规范、标准落实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专项培训和监测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推动环境监测各项标准和规范,特别是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的贯彻和落实,同时加强不同区域间的互动交流,促进环境监测系统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水平全面、共同发展。   七、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投入,稳步提高监测质量控制基础能力   1.进一步加大国家网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专项资金投入,保障国家网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进一步加强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根据各级监测站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配套相应仪器设备,加强满足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需求的能力建设。   3.促进环境监测实验室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快建设持证上岗考核、计量认证的自动化管理系统平台,实现持证上岗考核和计量认证的在线申报、审核,系统自动生成考核试题、随机派出专家、在线提交考核报告等。有效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八、创新培训工作模式,保障培训质量   1.以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为依托,开展全国环境监测人员技术培训,逐步完善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严格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   2.开展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业务交流研讨,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专业水平,强化质量管理责任感和使命感。   九、加强质量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实现动态管理   1.加强质量管理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充实专家队伍,完善专家队伍技术结构,特别是自动监测领域的技术专家。加快年轻质量管理人才培养,优化专家队伍年龄结构。   2.广泛吸纳环保系统相关单位和全国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构建满足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需求的、引领新时期环境监测领域发展的质量管理技术专家队伍。   十、加紧建设部环保质控重点实验室,提高质量管理技术水平   加紧开展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明确实验室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装备水平,带动全国质量控制技术研究的广泛开展和充分交流,全面促进国家网质量控制技术不断进步。   十一、进一步开展质量管理科研工作,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体系   1.深入研究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控制关键技术,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测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积极建立质量控制指标、规范和评价体系,为质控考核、比对监测等质控考核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使国内的质量控制技术逐步与国际领先水平接轨。   2.加快开展针对国家网各监测技术手段的质控样品研制。通过与有关单位合作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质控样品研发力度,充实质控样品种类,丰富标准样品浓度系列,使质控样品体系逐步满足实验室分析和自动监测各技术手段的日常质控、质控考核、量值溯源等新时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需求。   十二、加紧开展空气自动监测技术研究,构建空气监测量值传递技术体系   研究并建立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的量值溯源、传递与校准体系,重点开展臭氧分析仪等自动监测仪器的量值溯源、传递、校准方法和技术体系研究,深入开展大气采样设备的流速校准方法研究,为建立健全我国空气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技术体系,丰富完善质量控制技术手段提供技术依据。   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组织实施重点工作。
  • 201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站,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各(中心)分站: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继续开展针对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活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了《201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配合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 201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   为强化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加快推动面向环境监测各要素的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针对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一)质量体系例行检查   2012年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例行检查重点为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相关制度、标准方法和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具体核查内容包括各监测站的监测方法标准执行情况、质量体系覆盖情况、人员持证情况、样品流转程序、标准样品管理情况和全程序的质控措施等。   (二)质量体系飞行检查   在不预先通知情况下,组织赴现场检查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制度落实情况,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仪器设备运行情况、校准情况和数据审核报送情况。随机抽取城市,全年拟开展不少于12次飞行检查。   (三)监测能力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环境监测的能力和质量,考察各单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组织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的能力考核。以地表水(氨氮、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和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和主要气态污染物)等为考核目标,对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进行环境质量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的考核比对。   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核查   (一)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规范性检查   参照《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办法(试行)》,针对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保证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情况、仪器设备校准/校验、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保证、现场采样与测定的规范性、污染源基本信息核准及监测数据审核和报告情况等,开展10~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辖区内2~4个地市级环境监测站的检查。   (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全面核查与比对抽测   根据2011年及2012年1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针对“十二五”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集中度较高的地区、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较高的地区、重金属重污染和高排放地区和其它环境监管重点关注地区,随机抽取承担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省级站、地市级站,以及承担地市级站委托任务的区县级站开展全面核查及比对抽测。   三、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核查   (一)现场抽测   针对渤海南部及黄海北部近岸海域33个国控点,开展海水水质中水温、盐度、透明度、COD、DO、pH、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和活性磷酸盐、硅酸盐、石油类、汞、砷、铜、镉、铅、锌 表层沉积物中粒度、石油类、汞、砷、铜、镉、铅、锌、铬、有机碳、总氮、总磷、硫化物、六六六、DDT、粪大肠菌群、PAHs、PCBs 海洋生物中叶绿素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生物的抽测。   (二)质控检查   由总站和中心站负责,近岸海域各分站、江苏省站和海南省站参加。中心站负责对海峡分站和南海东站开展监测质控检查,总站参加一个分站的检查。渤海东站、渤海西站、黄海分站、江苏省站、南海西站和海南省站分别对本区域内的一个市站进行检查,总站、舟山站和部分分站至少参加2个分(省)站对城市站的检查工作。根据《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水质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检查技术规定(暂行)》要求开展检查。  四、全国城市环境噪声核查监测   抽取邯郸、鞍山、锦州、连云港、淮安、武汉、黄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都、攀枝花、西宁、渭南、甘南藏族自治州、乌兰察布、周口15个城市,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抽测。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针对城市的10个区域网格开展测量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针对城市的10个道路点开展测量 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针对城市的1~2个点位(某类功能区)开展24小时噪声监测,或查看点位位置和监测数据。   采用总站抽取监测点位,总站、省站、市站同时对同一点位各自监测的方法。具体抽测时间由总站与相关省市站协商确定,原则上与地方监测站的例行监测同时开展,不另行组织专门监测。   五、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国界河流(湖泊)监督性监测   (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选取5个城市,针对分析测试方法难度较大或实际监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项目进行监督性监测。样品采集与保存参照《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2009)、《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 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GB/T 14581-93)、《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等技术规定、规范及各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中对样品采集、保存的要求。由总站负责,相关地方环境监测站配合实施。   (二)国界河流(湖泊)   选取3个断面,针对实际监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项目,主要为无机阴离子、营养盐、金属及生物类进行监督性监测。样品采集、保存、分析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及监测结果评价均参照《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等国家或行业技术规定、规范及方法标准执行。由总站组织并具体实施,相关地方环境监测站配合。
  • 环境监测总站大标频现 5072万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nbsp 7月11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3条有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招标信息,更新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项目。招标内容显示,此次环境监测总站将采购高精度二氧化硫分析仪、高精度氮氧化物(NO-NO2-NOx)分析仪、高精度颗粒物(PM10)分析仪、VOCs自动监测分析仪等仪器,及雷达等,预算共计5072万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站、城市站设备更新高精度二氧化硫分析仪等设备采购(KQWGX-03)公开招标公告 /strong /p p   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站、城市站设备更新高精度二氧化硫分析仪等设备采购(KQWGX-03) /p p   项目编号:TC170P3RK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尹德淳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64 /p p   预算金额:1457.0 万元(人民币) /p p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房间 /p p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strong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strong /p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站、城市站设备更新高精度二氧化硫分析仪等设备采购(KQWGX-03): /p table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border=" 1" uetable=" null"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序号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设备名称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配置数量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高精度二氧化硫(SO2)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高精度氮氧化物(NO-NO2-NOx)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高精度颗粒物(PM10)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4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臭氧(O3)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一氧化碳(CO)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6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高精度颗粒物(PM2.5)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7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配套采样系统、机柜、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9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气象仪(五参数)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0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UPS不间断电源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1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M10采样入口和切割器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1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2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M2.5采样入口和切割器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1 /p /td /tr /tbody /table table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border=" 1" uetable=" null"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序号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背景站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数量(套)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山西庞泉沟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内蒙古呼伦贝尔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吉林长白山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4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福建武夷山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山东长岛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6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湖北神农架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7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湖南衡山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广东南岭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9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海南五指山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0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四川海螺沟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1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云南丽江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2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西藏纳木措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3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青海门源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新疆喀纳斯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5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M10采样入口和切割器、PM2.5采样入口和切割器各31台 /p /td /tr /tbody /table p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雷达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4)公开招标公告 /strong /p p   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雷达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4) /p p   项目编号:TC170P3RN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尹德淳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64 /p p   预算金额:2985.0 万元(人民币) /p p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房间 /p p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雷达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4): /p table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border=" 1" uetable=" null"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序号 /p /td td width=" 27%"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采购内容 /p /td td width=" 15%"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数量(台/套) /p /td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供货地点信息 /p /td /tr tr td width="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d width=" 27%"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激光雷达 /p /td td width=" 15%"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天津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河北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山东1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可在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范围调整供货地点。 /p /td /tr tr td width="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 /p /td td width=" 27%"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激光风廓线雷达 /p /td td width=" 15%"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天津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河北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山东1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可在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范围调整供货地点。 /p /td /tr tr td width="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 /p /td td width=" 27%"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温湿度雷达(微波辐射计) /p /td td width=" 15%"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天津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河北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山东1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可在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范围调整供货地点。 /p /td /tr tr td width="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4 /p /td td width=" 27%"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质保期三年内数据解析及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p /td td width=" 15%" nowrap=" " /td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td /tr /tbody /table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分析仪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5)公开招标公告 /strong /p p   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分析仪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5) /p p   项目编号:TC170P3T8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尹德淳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64 /p p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p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分析仪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5): /p p   内容: 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设置VOCs监测设备,包括VOCs自动监测设备(含3年数据解析等) /p p   供货地点:天津2台/套、河北2台/套、山东1台/套 /p p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可在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范围调整供货地点。 /p p   预算金额:630.0 万元(人民币) /p p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 nbsp /p
  • 环境监测总站印发新版国家网质量体系文件
    p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生态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strong 环境监测 /strong /a 网络建设方案》和国家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国家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环境质量监测活动,保证监测数据质量。结合当前环境监测管理需求,在研讨国内外质量管理模式、环境监测技术和质量管理内容的基础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编写了国家网监测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受总站直接委托承担国家网监测任务的机构均应执行,其他机构予以参考。 /p p   本次下发的质量体系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总站将根据监测任务和管理需求的变化而不断更新。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附件: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3147.shtml" target=" _self" textvalue=" 1 质量手册.pdf" 1 质量手册.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81ce862b-e906-485e-b7a1-82a5998603b7.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3146.shtml" target=" _self" textvalue="   2 程序文件.pdf"   2 程序文件.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edaac8c4-7592-4ab8-b7f6-919c6dc6621f.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edaac8c4-7592-4ab8-b7f6-919c6dc6621f.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3145.shtml" target=" _self" textvalue=" 3 作业指导书—水质自动监测分册.pdf" 3 作业指导书—水质自动监测分册.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3148.shtml" target=" _self" textvalue="   4 作业指导书—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分册.pdf"   4 作业指导书—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分册.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3143.shtml" target=" _self" textvalue=" 5 记录表格—质量管理记录表格.pdf" 5 记录表格—质量管理记录表格.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3142.shtml" target=" _self" textvalue=" 6 记录表格—土壤监测分册.pdf" 6 记录表格—土壤监测分册.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3144.shtml" target=" _self" textvalue=" 7 记录表格—水质手工监测分册.pdf" 7 记录表格—水质手工监测分册.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3141.shtml" target=" _self" textvalue=" 8 记录表格—水质自动监测分册.pdf" 8 记录表格—水质自动监测分册.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8de2cefa-fac8-4441-9b4c-61edd058daa2.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3140.shtml" target=" _self" textvalue=" 9 记录表格—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分册.pdf" 9 记录表格—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分册.pdf /a /p
  • 环境监测总站将对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进行考核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关于发布2019年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通知中指出,环境监测总站计划将从土壤中铬,地表水中化学需氧量、挥发酚和石油类,空气中VOCs和固废中铅等几个项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有关实验室进行考核。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通知中考核对象分为必考对象和自愿报名两类,其中省级和338地市级环境监测站为必考对象,共368家单位,其他单位所有项目均自愿参加,鼓励社会化检测机构参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考核时间计划分别安排在2019年4月、5月、8月、11月进行,届时会发布正式文件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能力考核获得满意结果的单位今后2年内接受资质认定评审和系统内持证上岗考核时,该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总站对考核满意的单位颁发单位和个人满意证书,并在年底对在2019年能力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必考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通知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4/attachment/f36a6a05-f757-4a61-bffb-92da6092c650.pdf" title=" 关于发布2019年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pdf" 关于发布2019年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pdf /a /p
  • 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约7成实验室满意
    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水平,保证监测数据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2013年度能力考核工作并公布了此次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结果。其中水质CODCr考核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268家,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中,&alph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3家,&gamm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6家,p,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1家,o,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67家。   1、结果统计与能力评价   据环境监测总站信息,此次考核对象为国家环境监测网各监测站,第一批考核样发放范围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站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市级站,共计365个单位。考核项目为水质CODCr和水质有机氯农药,其中水质CODCr为必考项目,各单位必须报名参加,水质有机氯农药为选考项目,各单位视自身能力自愿报名参加。共发放水质CODCr考核样331份,收回有效结果306份 共发放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样101份(每份含两支成对样品,每支样品含4个检测项目),收回有效结果数为:&alpha -六六六 99份、&gamma -六六六 98份、p, p´ -DDT 97份、o, p´ -DDT 97份。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的检测结果视为无效结果,未纳入统计范围。   本次考核参照《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2),采用四分位数稳健统计方法,对盲样测定结果进行统计。 图1 水质CODCr考核结果分布图   考核所用的水质CODCr盲样为单样品,每个单位收到1支样品。样品分为四种浓度水平,其中浓度水平一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001-288 浓度水平二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289-576 浓度水平三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577-864 浓度水平四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865-1152。考核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268家。 图2 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结果分布图   考核所用的水质有机氯农药盲样为成对样品,每个单位收到2支样品。考核项目为&alpha -六六六、&gamma -六六六、p, p´ -DDT和o, p´ -DDT,各项目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见附件4、Z比分数图见附件5,各实验室的判定结果见附件6。考核结果中&alph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3家,&gamm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6家,p,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1家,o,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67家。        2、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查   对各单位《结果报告单》、《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盲样未能检测说明》、《能力考核联系信息表》等材料和结果报送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总结,考查被考核单位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核发现最突出的质量体系运行问题仍为报告的三级审核问题,体现为报告单上的样品编号漏填或填错、检测项目漏填、单位代码漏填或填错、测定结果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测定结果单位填错、三级审核的签名为打印、涂改和标识不规范等。其中报告单中空白处没有&ldquo 以下空白&rdquo 标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还存在检测所用方法与依据标准不一致的现象。   3、综合评价   此次考核中水质CODCr项目判定结果均为&ldquo 满意&rdquo ,且从考核材料中未发现质量体系运行问题的单位有19家,具体为(排名不分先后):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贵阳市环境监测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铜仁市环境监测站、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牡丹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咸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鄂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和新疆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此次考核中水质有机氯农药4个项目判定结果均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有53家,占参加考核单位的52.5%,具体为(排名不分先后):福州市环境监测站、辽阳市环境监测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呼伦贝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聊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唐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保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德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临沂市环境监测站、沧州市环境监测站、东营市环境监测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长治市环境监测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阿克苏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常德市环境监测站、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南昌市环境监测站、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九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附全文)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有关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运维机构:  为适应监测事权上收后环境监测管理新要求,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和维护,保障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环办监测〔2016〕104号)的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本细则,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细则。试行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韩静磊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815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p.gov.cn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2.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厦门隆力德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  5.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  6.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家环境监测网年运维费已超7亿 谁是最大赢家?
    p   我国环境质量监测网正在从手工逐渐向自动化转变,为保证自动化设备正常运行,运维成为一项常规工作。我国环境质量监测网的日常运维都采用了第三方运维的方式,每次大金额的招标都备受关注。 /p p   目前,规模比较大的环境质量监测网包括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网、国家地下水监测网,一般两到三年进行一次运维服务商的挑选。这三大监测网最新的运维服务招标集中在了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仪器信息网对三次招标进行了统计,发现每年的运维服务费用超过了7亿元。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style=" 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 NaN" align=" center"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7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网络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36"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服务期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供应商数量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7"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平均金额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7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36" p span 2019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span —2021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1" p span 11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家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7" p span 27950.66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万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7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网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36" p span 2018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span —2020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1" p span 13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家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7" p span 30777.1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万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7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国家地下水监测网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36" p span 2019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span —2020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1" p span 54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家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7" p span 13936.40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万 /span /p /td /tr /tbody /table p   那么,在这些国家级招标中,哪些供应商是最大赢家呢?仪器信息网对供应商进行了统计,由于有些公司不止一家子公司中标,因此均合并入母公司。 /p p   三个监测网的运维供应商共76家,仪器信息网将前20家供应商单独列出,其余供应商列入了其他。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1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8309d22a-caec-4822-821a-2b601cf51a12.jpg" title=" dd.png" alt=" dd.png" width=" 600" height=" 413" border=" 0" vspace=" 0" / /p p   有趣的是,三个监测网络的主管单位分别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位于我国首都北京,而前五位的供应商除河南鑫属之外,注册地都在南方。 /p
  • “十二五”建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要不了几年,不仅全国多数城市的居民能及时了解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连一些农村甚至南海海域也将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11日召开的“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现场会”上透露,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将建成由“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和“重点区域预警平台”组成的装备精良、覆盖面广、项目齐全、具备国际水平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今年5月,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环保部开始着手部署第一阶段(2012年)空气质量新标的监测。   根据环保部确定的时间表,今年10月底前,第一阶段实施城市所有国家网监测点位要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 12月底前,第一阶段实施城市要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   发布内容包括各点位SO2、NO2、PM10、PM2.5、O3和CO等6项监测指标的实时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AQI指数以及该监测点位的代表区域。   “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意味着全指标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已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外,还涉及点位布设、设备选型、自动监测、评价方法标准技术规范等众多内容。   据记者了解,空气质量新标准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覆盖面广。目前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113个重点城市扩大到338个地级市(含州盟所在地的县级市),国控监测点位由661个增加到1436个。   “我国已建成14个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监测站,正在我国南海海域新增一个背景站,即西沙国家环境背景综合监测站,该站已经进入建设阶段。”吴晓青介绍,我国已建成31个农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近期还将针对区域污染物输送监测需要新增65个站点,基本形成覆盖主要典型区域的国家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   据了解,目前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警监测网初步框架已构建完成,京津冀、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警监测网正在研究建立。   赵英民透露,环保部正在组织修订《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制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检测技术要求》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年内发布,尽快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   赵英民表示,随着配套标准的出台,我国针对区域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将逐步完善,届时将形成覆盖我国局地与区域、短期与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国建设的近1500个监测点位,前期投入将超过20亿元,每年新增费用将超过1亿元。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再次对国家网监测服务招标
    p   去年11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2.13亿/年的价格委托七家公司为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提供运行维护服务。近日,仪器信息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正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部分试点)运行维护和国家环境监测网土壤风险点(试点)监测技术服务寻找供应商。 /p p   国家水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环境 /strong /span /a 质量自动监测(部分试点)运行维护项目采购30个国家水站为期6个月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预算金额:292.0 万元 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土壤风险点(试点)监测技术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53.6 万元。 /p p   招标公告: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部分试点)运行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strong /p p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部分试点)运行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p p   项目名称: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部分试点)运行维护项目 /p p   项目编号:0747-1661SITCA027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黄凡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59368935 /p p   采购人联系方式: /p p   采购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p p   联系方式:高寒 010-84949045 /p p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p p   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p p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凡 010-59368935 /p p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p p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p p   本次采购30个国家水站为期6个月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根据“分片设点,集中打包,便于维护,利于管理”的原则,在东北、西南和西北三个片区各选择10个国家水站。 /p p   每个片区为1包,共分为3包。投标人可对所有包件进行投标,但不得只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内容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包件,但最多只能中一包,如某投标人在多个包件评标中获得第一,则按顺序确定中标运营商。 /p p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p p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从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p p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p p   预算金额:292.0 万元(人民币) /p p   时间:2016年03月29日 19:00 至 2016年04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大堂西侧售标书处 /p p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p p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销售、现场购买 /p p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30 /p p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30 /p p   六、开标地点: /p p   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第二会议室 /p p   七、其它补充事宜 /p p   网络标书销售:登陆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sinochemitc.com/zb,进入网络标书销售系统购买。无论何种方式购买,购标人均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 /p p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p p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p p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土壤风险点(试点)监测技术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strong /p p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土壤风险点(试点)监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p p   项目名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土壤风险点(试点)监测技术服务 /p p   项目编号:TC160P1P2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尹德淳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64 /p p   采购人联系方式: /p p   采购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p p   联系方式:陈远航:chenyh@cnemc.cn /p p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p p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p p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雪菲、尹德淳: 010-62108178、62108164 /p p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p p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p p   见附件 /p p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p p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必须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p p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p p   预算金额:153.6 万元(人民币) /p p   时间:2016年03月30日 17:03 至 2016年04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室 /p p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p p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包 /p p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9日 09:30 /p p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9日 09:30 /p p   六、开标地点: /p p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p p   七、其它补充事宜 /p p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p p   见附件 /p
  • 环保部印发《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附全文)
    p   近日,环保部印发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据环保部官网显示,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有关要求,规范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地表水网)监测工作,提高国家地表水网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环保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以下简称作业指导书)。 /p p   本指导书含二十八个文件,叙述了国家网监测任务全过程的操作规程。内容涵盖了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要点,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透明度和盐度现场监测项目操作注意事项,实验室分析测试方法选择,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铅、锌、锅、砷、硒、汞、氟化物、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叶绿素a、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铁、锰、硅酸盐的测定,内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要求和数据处理及报送要求。 /p p   据了解,本指导书主要参与编写单位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 /p p   原文链接: a href=" http://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703/t20170306_398223.htm" _src=" http://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703/t20170306_398223.htm" http://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703/t20170306_398223.htm /a br/ /p
  • 《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试行)》全文
    p   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试行),对我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p p   《方案》指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分为国控监测点和省控监测点,国控点跟国家土壤监测网统一布局,省控点是各地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布设一定数量点位,以适应进一步明确行政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的需要。 /p p   对于检测指标,《方案》指出,土壤监测包括pH值、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机械组成等4种土壤理化性质和砷、镉、铬、汞、铅、铜、锌、镍等8种重金属总量,农产品监测指标包括砷、镉、铬、汞、铅等5种重金属总量(水稻需加测无机砷)。各地可根据需要,在以上监测指标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增加特征污染物选测项目。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2981a6f6-253b-44a5-8c03-55f7fbe3f8e3.jpg" title=" 11.jpg" alt=" 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22c9008-e56d-4f03-ba40-5416e2b61853.jpg" style=" " title=" 2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cf0ab2a1-09b4-475f-93a6-c442557581f4.jpg" style=" " title=" 3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41678039-aaec-4057-8dbe-56d302f95a23.jpg" title=" 44.jpg"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f6699927-a022-49a5-b957-fcf4950ca2f5.jpg" style=" " title=" 5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c9ddae70-bbd2-4698-bc38-a4c093a42850.jpg" style=" " title=" 6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48350f8-8157-4214-920b-d4427572b135.jpg" style=" " title=" 7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c1a45351-038f-4448-85b2-8a16c4ec967d.jpg" title=" 88.jpg"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d9afd2f9-4552-447c-b2f5-995167bb5f71.jpg" title=" 99.jpg" alt=" 9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21ff0174-793e-44c2-8d75-a21cac7d3531.jpg" style=" " title=" 1010.jpg" /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附件: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12/attachment/d6a30afc-3d42-46cc-abab-748ee0727837.pdf" title=" 《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试行)》.pdf" style=" 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8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试行)》.pdf /span /a /p p br/ /p
  •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印发
    p   为提高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水平,加强VOCs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照生态环境部《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9]11号)的相关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 br/ /p p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基于低温吸附剂或超低温空管捕集-热脱附、常温吸附剂捕集-热脱附等富集方法与气相色谱-火焰离子检测器、气相色谱-质谱、气相色谱-火焰离子检测器/质谱等定性定量方法进行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 VOCs)中的 57 种光化学前体物连续自动监测的运行质量控制。其他类型 VOCs(如 TO-15 等毒性 VOCs、醛酮类含氧 VOCs 等)连续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可参考执行。 /p p   此规定对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了规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ab8104e0-6d9f-4e65-bba2-610ab20c3290.jpg" title=" 质控.jpg" alt=" 质控.jpg" / /p p   全文如下: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575.s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pdf" textvalue="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pdf"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pdf /a /p p br/ /p
  • 关于开展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维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关于开展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维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总站质管字〔2018〕279号& nbsp /span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p p   为加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以下简称城市站)的现场检查工作,落实总站《关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总站气字[2017]94号)中“运维单位日常运维工作接受总站、区域质控中心和地方监测部门的监督”的相关要求,总站拟组织地方监测部门参与城市站例行检查工作。 /p p   请各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每月1日前报送当月计划参与联合检查的城市站名称和联系人(格式见附表1)。现场检查公司根据其当月检查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联系人参与现场检查工作。联合检查过程中,参与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总站要求的运维检查项目进行检查,遵守检查纪律,未经总站允许不得擅自变动检查项目。各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应于当月底前汇总辖区内联合检查中发现的运维问题与建议并上报总站(格式见附件2)。 /p p   联系人:师耀龙 01084943292 /p p   shiyl@cnemc.c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7/ueattachment/0b80c475-4848-4391-aa5a-b4b973431007.docx"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1:检查报告格式.docx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7/ueattachment/56b7f04e-2ea7-4ab0-ac3e-2c8436d0a75e.docx"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2:联合检查计划表.docx /span /a /p
  • 生态环境部监测司负责人就《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p   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农办科〔2018〕19号,以下简称《方案》)。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就《方案》的背景意义、与国家网的关系以及主要工作任务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strong  问:《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strong /p p   答: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按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原农业部部令第46号),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建立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统一规划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站(点)的设置,实现数据共享。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是国家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规范和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共同研究制定了《方案》。 /p p   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建立并完善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是强化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管的有效手段,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p p    strong 问: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国家网的关系? /strong /p p   答: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按照互补不重复、科学经济、动态调整的原则,整合优化相关行业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制度规范、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数据管理和统一信息发布,构建和运行国家网,负责说清全国土壤环境状况的变化趋势。 /p p   国家网由背景点位、基础点位和风险监控点位组成,目前,包含生态环境部的38880个监测点位、农业农村部的40061个监测点位和自然资源部的1000个监测点位。农业农村部门基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布设农产品产地风险点位,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背景点位、基础点位和风险监控点位的监测工作。 /p p    strong 问:《方案》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哪些? /strong /p p   答:按照国家网的统一部署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每年监测1次土壤样品和农产品样品。 /p p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12月31日前向农业农村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和专题报告。农业农村部汇总审核分析各地监测数据,形成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年度专题报告,并于次年3月1日前,将年度监测数据和专题报告提交国家网,并上传到生态环境部统一搭建的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统一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信息。 /p
  • 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新增VOCs和海域监测
    在315之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正式发布《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与往年相比,今年大气监测将重点关注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水质监测除了常规的地表水监测外,还增加了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大气监测:国家网环境空气臭氧监测量值溯源和传递,依托国家环境监测网臭氧一级校准实验室,对空气自动站运维单位和省级站开展臭氧监测和校准设备的一级校准。开展水质氟化物(第1季度)、土壤中有机氯农药(第2季度)、环境空气中VOCs(第3季度)和土壤重金属(铅)(第4季度)监测能力考核,考核范围为地级以上市级站和省级站。  水质监测: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对广西近岸海域20~30个站位开展比对监测,由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实施。开展比对项目包括水质每期必测项目(同时开展底质和浮游生物比对监测)。  全文如下: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面向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调整改革新局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进一步理顺国家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质量控制工作思路,以持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为目标,根据环保部《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环发[2015]176号)和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开展国家网监测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1、交叉检查  由总站组织省级站和自动站运维单位,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站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交叉检查。原则上每个城市抽查3-4个站点,检查方式包括核查联网数据、现场检查与考核、查阅资料档案及现场比对等。  联系人:米方卓 联系电话:010-84943217  2、飞行检查  重点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以及近年来质量核查工作中提出的需要检查的自动站,开展城市空气自动监测质量飞行检查。  联系人:姚雅伟 联系电话:010-84943173  3、国家网环境空气臭氧监测量值溯源和传递  依托国家环境监测网臭氧一级校准实验室,对空气自动站运维单位和省级站开展臭氧监测和校准设备的一级校准。  联系人:滕 曼 联系电话:010-84943186  4、国家网环境空气颗粒物手工比对滤膜称量  依托国家环境监测网颗粒物称重实验室,统一采购、称量、发放国家网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手工比对采样滤膜。  联系人:张 杨 联系电话:010-84943046  二、水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1、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开展对国控断面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等项目的水质现场抽测,同时针对现场采样、样品保存、运输、交接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内容开展现场检查。  跨省界断面以上下游联合监测的方式,由总站组织上下游两省进行监测。跨省界断面执行外部质量监督,由总站对监测过程进行质量监督与管理。  2、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针对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开展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等项目的比对监测工作,同时针对水站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情况、水站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日常质控措施实施情况和仪器稳定性及数据准确性开展现场检查。  联系人:刘允 联系电话:010-84943095  3、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对广西近岸海域20~30个站位开展比对监测,由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实施。开展比对项目包括水质每期必测项目(同时开展底质和浮游生物比对监测)。  联系人:李俊龙 联系电话:010-84943128  三、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于6-10月份开展土壤监测质量抽查,抽查数量为6-8个省份。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内容包括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土壤样品管理和资料归档等。  联系人:赵晓军 联系电话:010-84943021  四、生态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选择内蒙古、江苏、浙江、湖北、重庆、四川、云南、青海、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现场检查和典型生态区生态监测质量核查 组织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生态监测质量交叉检查。  联系人:董贵华 联系电话:010-84923580  五、城市噪声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省级环境监测站,对6-8个省份的地市级监测站开展噪声抽测工作,每省抽查1-2个城市。抽测工作主要分为现场比对监测、监测数据查阅和仪器管理检查三部分。  联系人:李宪同 联系电话:010-84923563  六、环保系统国家级资质认定与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1、开展黑龙江等20个省级站的资质认定复查(变更)评审。  联系人:冯 丹 联系电话:010-84943273  2、开展湖北等20个省级站监测技术人员和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联系人:柴文轩 联系电话:010-84943268  七、国家网环境监测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  开展水质氟化物(第1季度)、土壤中有机氯农药(第2季度)、环境空气中VOCs(第3季度)和土壤重金属(铅)(第4季度)监测能力考核,考核范围为地级以上市级站和省级站。  联系人:滕 曼 联系电话:010-84943186  八、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模式创新  1、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国家网监测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的宣贯。进一步完善国家网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实验室能力考核、环境空气臭氧量值溯源和传递和颗粒物手工比对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管理体系等。  2、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质控系统应用示范  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质控系统研究与应用示范,实时筛查可疑监测数据,记录异常情况,实现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的在线检查和预警,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核查提供依据。  3、地表水自动监测远程质控技术应用示范  选择京津冀等典型地区,开展国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远程质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对自动站进行远程质控改造,采用远程质控系统对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远程质控,对监测数据质量进行实时监视和分析,为监测质量监督核查提供依据。  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 耗资9.5亿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正式运行
    从2013年1月1日起,由国家和地方共投入约9.5亿元打造的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正式运行。我国74个城市从1月1日起按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实时发布PM2.5等6项基本项目的实时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等信息,公众可通过网络实时查询。   2012年12月28日,环保部在总站举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完成情况新闻通气会。环保部总工程师万本太同志向20多家中央各大媒体介绍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情况。 环保部总工程师万本太同志(来源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万本太表示,历时近10个月,通过不懈努力,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圆满完成。他指出,自空气质量新标准颁布以来,环境保护部同步下发了《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和《关于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第一阶段新标准实施的范围、时间期限和工作目标,要求各地做好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同时,积极做好新标准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协调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筹措资金,国家和地方共计投入约9.5亿元重点支持第一阶段实施监测的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开展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二是精心优化新标准监测网络。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由113个重点城市扩大到338个地级市(含州盟所在地的县级市),国控监测点位由661个增加到1436个。三是建立和完善新标准监测技术体系。开展了4个阶段PM2.5监测方法适用性测试,确定了适用于我国的监测设备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为全国PM2.5监测能力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四是认真做好空气质量监测质量保証工作。建设完成了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有效保証了数据的真实可靠,以及公众更便捷地获取信息。   万本太表示,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力保証监测设备的稳定运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行政干预﹔进一步改进空气质量信息的发布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介,使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环境空气质量信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扎实完成第二阶段和第叁阶段的任务夯实基础。   据了解,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等共74个城市、496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的要求,开展监测并实时发布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和细颗粒物(PM2.5)等6项基本项目的监测数据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等信息。其中,除臭氧(O3)发布各个监测点位的1小时浓度值和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值外,其他污染物发布各个监测点位1小时浓度均值、空气质量分指数以及24小时浓度均值、空气质量分指数。在发布的时间上,发布监测指标的实时浓度,通过每一整点时刻发布各监测点位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和AQI指数,便于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在发布的内容上,强调对公众健康的指引,为公众合理安排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在发布的方式上,不仅在城市的环保局网站上发布,有些城市还将通过微博、手机、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发布。   这标志着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圆满完成,在中国环境保护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环境管理战略转型迈出了实质性一步,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开始从污染物控制管理阶段向环境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阶段转变。 会议现场(来源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新闻通气会结束后,媒体代表参观了总站大气实验室和质控实验室,并采访了相关专家。通过这次新闻通气会,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参与环保的积极性。(本文分别来源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中国环境报”)
  • 上海仪电科仪参加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采测分离”培训
    为落实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测数据质量,2017年10月起,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将由原有的“属地监测”模式改为“采测分离”模式,即国家通过委托社会监测机构采样,并对样品实施加密流转,再由地方分析测站对密码水样进行分析。9月11日,“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手工监测断面监测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发布,聚光科技、力合科技、科邦检测、京诚检测扥等8家公司榜上有名。 9月22-24日,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安排,在环保部北京培训基地举办了为期三天的采样及现场监测技术培训班,主要针对此次“采测分离”项目的全部中标公司及子公司采样技术骨干,共计60余人。“雷磁”作为唯一一家国产水质分析仪器品牌参与此次培训,为各中标公司提供完善的现场监测方案(水温、PH、电导、溶解氧、盐度等测试)。为了培训顺利进行,“雷磁”派出强大阵容,涉及产品、销售及售后共5人团队与现场用户就仪器功能特点、使用方法及维护保养等问题充分沟通交流。 因为稳定性好、精度高、性价比优,“雷磁”引起环境监测总站、省站、市站工程师及各仪器和检测公司采样负责人的广泛关注,截止培训结束,已有将近1/2以上的检测公司采购了雷磁的便携式多参数分析仪,如DZB-718L、DZB-718、DZB-712等,此外雷磁的单参数便携式分析仪也能满足现场监测要求,可为用户提供更多选择,如PHBJ-261L/260F、DDBJ-351L/350F、JPBJ-609L/608等,将来在国控断面以及省控断面的监测中将会看到更多“雷磁”的身影。
  • 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方案通过评审
    由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会同苏沪浙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建设及动态评估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专项工作方案》),12月23日在沪通过国家海洋局主持的专家评审。  由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潘德炉院士等7位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听取了《专项工作方案》工作背景、目标、路线、内容和预期成果等的介绍,并就《专项工作方案》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审议。专家评审组认为,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建设及动态评估工作意义重大,《专项工作方案》目标明确、工作路线清晰可行、监测网设计和动态评估内容科学合理,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东海分局局长刘刻福表示,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家海洋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今年也相继颁布实施了《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实施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建设及动态评估专项,是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推进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健全应急响应体系,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多级联动海洋环境监测与保护体制机制的需要,有助于为科学应对长三角近岸海域海水富营养化严重、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各种突发海洋环境污染事件带来的环境风险日益加大等影响长三角区域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控制长江口污染物入海总量,治理和改善长三角海域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据东海监测中心主任徐韧介绍,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建设及动态评估专项,聚焦长江口和周边海域典型环境脆弱区和敏感区,以立体监测、实时掌控,动态评估、测管协同,信息共享、区域联动和业务驱动、科技支撑为目标。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建设由海洋环境状况、生态状况、入海污染源状况、风险防控应急和海洋环境监管5个子网组成的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开展对长三角海域环境与生态状况,入海污染物总量、水交换与跨界输移、环境风险和监管效果的动态评估,通过建设监测大数据平台,为苏沪浙协同测管与风险防范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依据。  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司长于青松希望东海分局会同苏沪浙海洋主管部门尽快启动专项实施,根据《专项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建设及动态评估专项。
  • 我国将建土壤环境监测网 完善相关监测技术体系
    昨天,第十届环境与发展论坛在京开幕。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开幕式上表示,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目前正在抓紧编制。他透露,我国将着手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的资产负债表。   去年,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公布,提出了10条35项综合治理措施,重点治理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吴晓青介绍,今年环保部已经启动10项环保改革工作任务,我国将力争2015年1月1日起,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全部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发布实时的全国空气质量信息,推动区域空气质量的联动监测。此外,我国将进一步完善水环境监测网,提升水质监测的预警能力,着手建立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完善土壤环境监测技术的体系。
  • 国家环境监测网土壤砷镉检测情况曝光 涉13种方法9类仪器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了2015年第二轮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土壤砷和镉能力考核结果的通报。本次考核共有327家监测站报名参加,涉及9类仪器。其中土壤砷主要使用的仪器包括原子荧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可见分光光度计、X-射线荧光光谱仪、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ICP原子发射光谱仪,其中原子荧光光度计占92.7%。土壤镉主要使用的仪器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其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占比最大,64.9%。  部分内容摘要如下:
  • 一家独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光化学监测网-13个点位VOCs手工监测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布
    p   今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光化学监测网-13个点位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一家独揽1492.0 万元大标,以下为公告详细内容。 /p p   一、项目信息 /p p   项目编号:TC180P3MY /p p   项目名称:国家光化学监测网-13个点位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服务项目 /p p   项目联系人:尹璐 /p p   联系方式:010-62108223 /p p   二、采购单位信息 /p p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p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p p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女士 010-84943062 /p p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p p   简要技术要求:采样、实验室分析测试、数据统计、结果分析、报告编写等监测全流程工作,负责全流程质量保证与质控控制等。 /p p   四、中标信息 /p p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1日 /p p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04日 /p p   总中标金额:1492.0 万元(人民币) /p p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p p   中标供应商名称: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p p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p p   中标金额:14920000.00元 /p p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p p   名称:国家光化学监测网-13个点位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服务 /p p   服务要求: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三年,采购合同分年签订,乙方作为监测数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有样品的采样、分析测试、数据报送及质量控制等技术服务等。 /p
  •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点位仪器设备更新验收工作研讨会召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仪器设备更新验收工作,2023年3月13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组织召开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点位(以下简称国控城市点位)仪器设备更新验收工作研讨会。   总站副站长毛玉如出席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戴欣晔出席会议,总站大气运管中心副主任汪太明主持会议。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6家仪器设备厂商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参加会议。   大气运管中心通报了2020-2022年国控城市点位仪器设备验收情况,仪器厂商相关负责人就仪器研发能力、投入力度、验收及整改情况作了汇报,相关省监测中心(站)就仪器设备验收比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发言讨论。   毛玉如指出,一要充分认识环境监测的重要性。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十三五”时期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取得了很大改善,由初期“盼蓝天”到现在天天享受蓝天。但是,空气质量改善的成效还不稳固,需要持续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二要高度重视国家网仪器设备更新工作,严把仪器设备入网关。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监测设备的灵敏准确、良好运行是保证监测数据 “真准全快新”的重要基础。三是各仪器厂商要有力保证入网仪器设备质量。各仪器生产商要肩负起职责使命,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品质量核心竞争力,加强质量保障措施和技术创新研究,提升优质产品服务供给,推进验收不合格仪器设备整改工作,树权威、创品牌。   下一步,监测司和总站将研究公开通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验收结果。
  • 《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p   10月29日,《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在杭州通过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该项目由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共同承担完成。 /p p   会议由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处长陈允法主持。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处长邵银泉、科教处处长唐锡军、规划处副处长叶俊斌,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总工张小文,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院长金小平等出席验收会,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代表戴京国、浙江省港航管理局陈超、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代表徐志红出席会议。 /p p   交通运输部与环境保护部2013年签署的《关于促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共同加强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明确:“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是国家环境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发展和人口快速增加,全省交通运输和出行需求迅猛增长,交通运输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日益受到公众关注。减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行业环保管理工作的需求非常迫切。开展交通运输环境监测,将为行业环境保护的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监督管理、统计和科学研究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也将与浙江省既有环境保护监测体系形成合力,显著提高全省环境监测网络的覆盖能力。 /p p   《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在《浙江省公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规划研究》、《浙江省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规划研究》课题的基础上,总结了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现状、问题,分析了环境监测需求,提出了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的规模和总体布局以及相应的实施安排、保障措施,规划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p p   评审专家认为,《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符合《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的重点监测对象布局及实施原则,满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相关技术要求,基本达到了规划编制要求的深度。同时,建议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近期规划实施方案,明确不同环境监测对象的监测等内容和资金匡算,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可作为规划发布的依据。 /p
  • 夯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技术基础
    p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我国环境监测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确立了行动纲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具有鲜明的技术性要求,只有全面夯实技术基础,才能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主要目标落到实处。 /p p   一、全面设点,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蕴含着对监测点位、内容、指标设计的科学性要求。 /p p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石、耳目和哨兵。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还存在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的问题,与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技术支撑需求不相适应。《方案》提出了“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要求,从技术层面做好落实,主要应该把握以下3点: /p p   一是全面优化监测点位。坚持长期固定点位与动态调整点位相结合,在保证监测数据连续、可比的基础上,保证点位布设与环境形势和环境管理需求变化相同步。在空气、地表水监测点位的覆盖范围上,向区县级行政区域延伸,人口密集、污染较重的县域优先布点。功能上全面满足环境质量评价、考核、预警要求,特别是满足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要求。 /p p   二是合理拓展工作内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重点关注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污染场地及周边地区、菜篮子基地等土壤污染风险,掌握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情况。在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开展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和源清单编制的常态化工作,推进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 /p p   三是科学设定监测指标。采用普测与选测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地区开展人体感官指标、生物指标和对人体健康影响突出指标的监测。例如在城市水体中增加色度、嗅味指标,在重点流域开展水生生物群落监测、鱼类生长观测和生物毒性监测,强化重点行业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汞等重金属、总氮总磷、有毒有害物质监测与研究等。 /p p   二、全国联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体现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效能的内在要求。 /p p   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还存在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的问题。当前,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日益广泛,也将推动环境监测工作模式和手段的根本性变革。主要应抓好以下3点: /p p   一是推进全国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和共享。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方法和统一的数据标准,将县、市、省、国家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获取的各类环境监测数据逐级联网。继续加大环境监测信息的公开力度,扩展数据公开范围,加强监测数据的共享,建设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发布与共享服务平台,实现环境监测数据的公开发布,提供相应的共享服务,提高环境监测的公共服务能力。 /p p   二是提升监测业务流程的信息化水平。推进国家环境监测网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化环境监测数据挖掘和可视化应用,能够实时监控监测采样、逻辑辨别数据质量、分析处理海量数据、自动生成监测报告、实时发布相关信息、有效满足数据共享的大数据平台,实现环境数据标准化,业务管理一体化,污染源监控可视化,监测报告智能化,提高决策支撑水平。 /p p   三是深化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制修订各要素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建立多因子、多要素的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研究重点区域和流域的环境承载力评价与分析。围绕区域和流域的热点环境问题,加强环境质量与污染源关联分析和原因分析,建立环境质量与污染排放、社会经济、自然资源等影响因素相关分析的模型方法,研究环境质量变化驱动机制,判断环境质量发展趋势,预测潜在环境质量风险。 /p p   三、自动预警,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强化了对环境监测的技术先导性要求。 /p p   自动预警概念的提出,目的在于扭转一段时期以来环保工作被动、事后、补救的局面,逐步走向主动、事前和预防。因此,必须下大力抓好以下工作: /p p   一是推进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常态化。完善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重点区域、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形成“国家、区域、省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体系。编制全国大气排放数值预报模式源清单,推进规范化空气质量数值预报国家模型研发与业务化应用,为逐步开展污染源追踪与环境治理效果评价奠定基础。 /p p   二是提升企业污染排放监控技术水平。构建全国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和预警系统,建立排污单位监测数据与管理信息传输与交换机制,实现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和管理信息的全国联网,建成污染源监测国家综合管理与分析预警平台,形成排污单位监测大数据管理与分析能力,实现污染自动预警、超排告警以及追踪定位。 /p p   三是强化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结合污染源分布和流域水质风险,研究建立水质预测预警模型,开展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预警。建立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开发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识别系统,判别重点土壤环境质量风险区和主要污染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特征污染物监测,防控土壤环境质量风险。完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专家库,研究建立环境监测应急监测技术与决策支持系统。 /p p   四、依法追责,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彰显了环境监测技术与环保核心业务相融合的理念。 /p p   依法追责是《方案》的一个亮点,旨在强化环境监测结果的应用,推动解决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以提升环境监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p p   一是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按照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要求,国家制定统一的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保证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活动在统一的规则下进行。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由国家负责,地方监测网质量管理由地方负责。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控制体系,通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标准化技术文件,对国家监测任务的各个环节和工作机构加以规范。制定国家网监测数据造假判定技术规则,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核查,严厉打击数据造假。 /p p   二是信息生产贴近需求。坚持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宗旨,主动瞄准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执法等环保核心业务需求,持续优化监测业务体系设计。将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指标设计、数据综合分析与环境质量考核、评估、预警紧密挂钩,加强环境监测需求与供给间的协调、反馈,不断提升环境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p p   三是监测执法协同联动。建立监测与监管联动的“测管协同”机制,根据监察执法需要,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执法性监督监测。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及时向同级环境监察部门通报监测结果 各级环境监察部门依托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开展执法监管,及时向同级监测部门通报执法检查计划并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与监测,实现污染源同步监督监测与监察执法。 /p p   作者系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 /p
  • 先河环保独揽7388万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项目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预中标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11 月 1 日,河北省政府采购网(www.hebgp.gov.cn)发布了《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预中标公告》,公告显示我公司为预中标供应商,预中标金额:人民币73,886,000元。   一、预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BOAOZB12211002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   1、臭氧分析仪61台/套   2、一氧化碳分析仪62台/套   3、PM2.5分析仪70台/套   4、城市环境摄影系统53台/套   5、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35台/套   6、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65台/套   7、二氧化硫分析仪39台/套   8、氮氧化物分析仪40台/套   9、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41台/套   10、气象仪(五参数)34台/套   11、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31台/套   12、站房建设及改造39个   13、能见度监测仪9台/套   14、一级温度计1台/套   15、一级气压计1台/套。   16、PM2.5手动手工比对检测仪33台/套。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定地点。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人民币73886000元。   预中标公示期: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5日(三个工作日)。   二、预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中标金额占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50.41% 若本次预中标项目最终签订合同并如期履行,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止公告日,项目尚在中标公示期,因此最终中标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中标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待合同正式签订后公司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 国家环境监测网水中苯并[a]芘检测能力曝光 多倾向于液相色谱法
    p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了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1-T023-3-1-1.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水中苯并[a]芘 /strong /span /a 能力考核结果。结果显示,各单位使用的苯并[a]芘测定方法主要可以分为两类:液相色谱法占比91.9%,气相色谱-质谱法占比8.1%,依照的主要标准为《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具体结果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2/insimg/33e0c2bd-e3fe-4eb1-a94f-86c1c53ea9bc.jpg" title=" 未标题-1.jpg" / /p p   各单位采用标样来源情况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2/insimg/aa755970-87d8-4e37-b596-6ea525f093bd.jpg" title=" 33.jpg" / /p
  • 总站高级工程师姚志鹏谈国家水环境监测网络未来发展
    在12月4日举办的“2016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 姚志鹏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国家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情况。  大家早上好!  非常荣幸有机会跟大家一起交流国家水网的情况,一开始我立了一个题叫“机遇与挑战”,我说这个不太合适,机遇和挑战还是自己根据自己的情况判断。刚才缪冬塬主任也介绍了,新的环境新的形势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机制体制和市场,我结合水网,把一些东西简单介绍一下。  主要介绍两个内容,一个自动监测,一个是手工监测,都是围绕水网说的,不包括污染源,只说地表水。2015年环保相关的法律制度陆续出台,从“十八大”提的生态文明到去年的新环保法的实施到“水十条”和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监测领域的文以前是从来没有的。8月份出来了党政干部生态责任损害追究办法,去年出台了省一级监测环保追责。大了来说都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小了来说,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究办法的考核,为什么现在抓数据质量,都是为这个服务,以后省级领导、地市领导升迁,还要看环境有没有发生变化,提出了谁考核、谁监测的思路。  国家监测网,有四级监测网络,包括国家、省市、地市、县,按要素分大气、水、土壤、生态和其他东西,我们没有拿到最新的数据,应该上下差不太多的结果。说一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国家有几个大的分享,一个自动的监测网络一个手工监测网络,还有一些专项网,比如重金属还有国家单独做的东西。  说一下地表水网络,现在在用的2767个手工监测项,发展历程,前身是972个监测网络,这个网络2012年5月份实施,2016年3月份,在这个基础上调整到2767个,增长了两倍多的数量,数量也是根据环境形势的不断变化进行调整的。最早七几年的时候,在国家组建水网的想法,当时没有连通,只是在领域,像三湖三河,那上面设了一些直报点。后来专家认识到重要性,开始组网,开始有400多个网络,再后来有700多个,再到900多个,每五年对网调整一次。每次中央提出新的要求之后,对网会进行调整。972个还是相对合理,考虑到人口和经济状况的分布。按照新的要求,大气在做大气考核,因为考核已经明确到“气十条”里面,对省地市也好,排名肯定要过,只是技术手段可能没有成熟,没有成熟有几个方面的原因:1、网络,虽然现在有2767个,还有十几个地市没有铺设监测断面,水的南北差异太大,可能有些没有地表引流,还有可能一个地方只有一个点,这个点的好坏一下子就决定了一个地区的好坏。深圳来说,深圳的大气非常好,整个水,我们国家只有一个点,就在深圳河,我们的数据基本是6类,偶尔有5类的情况,拿这个点考核,可能会出现跟实际不太一样。这个网可能还会微调一下。2、水网先天的问题,刚刚说地域性的差异,源头水怎么测都没问题,到下游就很多污染物进来了,很难界定清楚是上游来的还是本地进来的。水的排名太复杂,后期还会微调一下。  说一下这个网的运行方式,这个网组建以来,一直委托当地的监测站,九几年到2014年,还是一个点每个月监测12次,采样的除外,水的后期国家有事权上收的概念,事权是国家的事权,国家全额出资来做,是地方的事权,就由地方自己来做,如果是交叉的,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各自出钱。水网中央规定是国家事权,不让地方配套,后来我们调研,组织一些公司每年做12次的经费额度,2015年财政按照972个点,每个点的标准提到4.7万。今年新的运营,按照2767个,测算的大概一个点五万多块钱。常规的监测在一个地市一个省还可以,但是放在全国来说,这个价格非常低,具体看一些地方,在新疆那里,好多地方当天去根本回不来,车费、油费、人工、按照规范标准,基本做不下来。水的规范非常严格,现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没有严格按照规范来走。如果严格按照规范来走,有时候根本搞不下来。国家还在提第三方检测放开市场,我们拿了10%的点做测试,有一段时间,大家最激进的时候说把点全拿出去给第三方做,一开始大领导有这个想法,后来考虑到还是认为,如果网全放开还不太现实,现在没有哪两家或者五家六家能把网全做下来。首先采样需要地方帮你找到位置,找到位置之后有现场工作、中间运输等,拿这个东西来考核市政府,如果结果好就算了,如果结果不好,当地很容易找到毛病,市场看起来很不错,但是有时候非常难做,尤其是低价,两、三万投这个标,我根本不相信你能干好这个活。2016年来看,这个市场想着让第三方做这一块,我们委托地市,现在我们更希望第三方以另外一个身份介入,比如选一个关键的点让地市来做,请第三方公司取一批标准样送到第三方公司,这种方式比较可行。水网这我们简单的介绍到这里。  经费保障没问题,以后每年财政部会出,所有的网络最主要的核心,就是数据的质量,这块国家最关心,不管谁做,比如让第三方来做,拿什么手段证明我的数据没问题,我能保证我的数据质量,这些东西能拿出来,毫无疑问市场就非常大,你能把这个事情做好。上次有些公司来投,说到质量控制,但是说得很空,也没有实际的手段让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能给出真实的数据。地方也是,你怎么告诉我你的数据真实,你的过程没问题。你可以口说,我们还是希望全程序的留痕,整个过程怎么做的都有痕迹,我相信你是按照我的规定做的,这样比较可靠,你能保证你的数据没问题,你的措施,你的手段,至少技术设计没有问题,这样来说才有空间。  自动监测网络,真正成网络在2007、2008年前后,最早有自动检测网络建设的想法,包括技术成熟是1999、2000年,那时候刚开始起步,国家对自动检测不断的投入,2015年一直到现在,现在总数是310个自动监测网络。最早有个想法是用自动监测替代手动监测,有些指标可以,但是全靠自动检测还是有些问题,比如发现有些地方数据异常,还是需要手工监测运维一下,是自身异常还是仪器仪表异常引起的。数量来看,三百多个点已经可以的,包括89个点是上收地方建设的,包括江苏省、河南建的一些关键位置的点,我们要过来,这些点划拨国有资产,国家给运营费,这个项目已经招标完成已在实施了。三百多个点的数量肯定没问题,但是数量是不是再扩大再建设,现在也是有两种声音。我个人认为,如果再建也可以,我们可能还会上收,如果领导还有想法,说所有点全部上收自动监测,我们就这个问题专门给领导写了一个可行性方案,我们建的都是传统的固定站点,水网没有浮标在做,都是固定的站点,固定站点的建设受地质条件、当地交通、治安环境的影响,有些地方不适合建自动站。如果领导研究还是要建,就存在土地的问题,现在我们建固定站要拿到土地,征地的成本很难控制,国有土地还好协调,如果是农民或者其他土地很难协调,过程很漫长,很多地方没有土地证,财政、发改还不立项。  水站建了很多,还有很多数据挖掘工作没有做,海量的数据分析应用我们也没想到好办法,如果有好的想法把数据用起来。江苏建了三百多个水站,河南建了一百多个,接下来湖北、天津、吉林都要奔着一百多个建,水站建的还可以,最后数据的应用数据的挖掘,建了之后起到什么作用。我们三百多个点,每年六七百万的运维费,到底发挥什么作用?数据的挖掘还是需要深度的思考。  穿插的说一下水站运维方式,我们从2000年开始,一个点运维费20万。受事权上收的影响,水站数据只连国家,不通过地方,地方如果要,我们可以给也可以不给,已经在自己运维的方式里,现在国家各种改革,好多地市监测机构,没有那么积极的做这个事情,包括人员的变动,很多地方对水站运维没有多大的积极性,借助这两个条件,2015年把运维方式改了一下,拿15万招第三方公司做运维,剩下的5万给地市做运维保障。去年我们拿了几十个点来做试点,后来看第三方公司还做的不错,队伍、人员专业化,另外好多地方两个点留一个人,远的地方一个点就留一个人,出现问题马上维护,很多是生产商,很多是代理商,如果有一些小故障,自己就维修了,如果自己修不好,马上团队过来修。数据有效性和数据量很大,数据有没有够,够了之后,我们找第三方公司对数据质量进行考核和测试,核心就是一个。把我的数据量、质量维护合格,他有这方面的优势,不足的可能是运行时间短,做仪表这块,对数据的敏感性差一些,数据有什么波动,地方站来做,根据多年的经验可以找出来什么原因,这方面他欠缺一些。上次我们去东北一个水站看,维护系统都非常好。脏度非常高,我们取个水样测又很好,我说可能是采样口有瘀泥,后来一看,真的是有瘀泥。可能是缺一些实际的经验。2017年的计划,除了国界点,国界很多在边防区域,公司进不去,这些不拿出来给第三方做,其他的可能都给第三方做运维。  刚才我们穿插说了一下经费,2015年的时候给我们和解了,和解到18万,今年我们报预算的时候调到22万还是23万,具体的额度还会有一些调整。自动网也好,手工网也好,核心都是数据质量,不管怎么样一定要保证数据质量,如果质量保证不了就很难做。很多企业都是非常低的价格中标,如果中了,我们也担心服务,没有利润企业很难很好的做服务,包括现在建的水站,最初建水站主要是进口仪表,20万左右,后来用国产仪表,我们也是支持民营企业,我们用国产的,价格从20万到15万,2014年到10万。每年招完都有一个净结余,去年一个表到8万,财政部通过核算预算,说根据多年招标的情况,我认为你的表五万就够了,低价把市场做坏了,从总部到地方的物流成本、还有人员成本,出了问题还要维护,维护费非常贵,财政部跟我们说五万,我们跟他说因为区域和市场,可能还要商量。假如今年中标后走了,明年的预算就很难做,市场的秩序还是需要大家维护。  饮用水源地监测,这个数据原来我们要求监测,每个点也象征性的给了一万元,这一块也牵涉到事权上收,中央认为饮用水属地管理是当地政府自己的职责,所以国家没有投入钱来做这个事情,但还是要求报数据。338个地级市,每季度每个月要监测我们要求的指标,每季度做一次全分析的监测,县里面要求每季度做一次36项运行指标的监测,每年做一个全分析监测,很多地方不具备全分析监测的实力,第三方的市场可能更大,因为地市站尤其西部,根本不具备监测的实力。水源地的监测,不管委托高校还是公司,大家一定要注意数据的敏感性,如果接这个活,真是国家来报数,一定要搞好指标,明确指标的单位是什么。我们之前出现过一个问题,当时测多氯甲苯超标三百多倍,直接报部里,部里一看超标这么多直接报国务院了,后来就去查这个事情,一查发现是兰州大学的实验室来做的,一看他们的实验室被污染了,相关的领导该免的免,该除的除。水源地的数据质量一定要有敏感性,还有重金属的监测,这些都是比较小众的监测业务,因为时间关系不多说。  提问:您介绍关于事权划分问题,作为市场检测机构,我们想了解国家对于环境监测市场到底怎么划分?目前我们只有一些概念性政策性的问题,具体哪些属于国家?哪些属于省?哪些属于市?这块我们不太清楚。  姚志鹏:委托业务有的是委托当地来做,事权是国家的,监测事权是适度上收,这里存在给自己留可操作性的空间,如果全部上收都砸我手里了,国家这方面,从监测来考虑,自动这一块和大气这一块都拿出来市场化。国家网通常考虑不具备都上收完,都脱离地方来做这个事情,不现实,所以国家提出适度上收,事权是国家的,经费是国家的,但是做可以是第三方监测做。如果是省网自己地市的监测网络,仍然是地方的事权。
  • 环境监测国家网土壤样品制备环节专项质量抽查进行中
    p   土壤样品制备是土壤环境监测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土壤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基础,关系到保持土壤样品特性和代表性以及分析测试工作质量等多个方面。为统一并规范样品制备环节技术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写了《土壤样品制备技术规范》,编制了《土壤样品制备》和《土壤样品流转和保存》等视频教学片并发放给各环境监测站。 /p p   国家网土壤样品制备环节专项质量抽查是进一步落实《2018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技术要求》保证监测数据质量的重要措施,包括总站人员赴现场抽查和省级站在辖区内至少抽查一个制样场所两种方式。抽查内容按照《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文件(土壤监测)》执行,包括工作场所、环境、工具器具、制样工作过程、视频和记录等。 /p p   总站已经完成对新疆、云南、黑龙江、广东、陕西和甘肃等6个省份的样品制备工作现场抽查工作。 /p p   陕西省站承担本省全部国家网样品制备任务,依托国家土壤样品制备与流转中心(西北分中心)完成,总面积约1300m2,包括样品暂存间、风干间、制备间、流转工作间、视频监控间和称量间等主要功能区,共配备20个带有通风除尘系统的制样操作工位,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均为国家土壤专业实验室项目配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1ed17cec-d889-4868-ba59-5f4103dc1100.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图1.webp.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7ea2e1fd-14da-498b-a78a-faca104a9550.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图2.webp.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65eee01c-e7f7-4ad5-a828-a1b3f857461d.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图3.webp.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陕西土壤样品制备实验室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家土壤样品制备与流转中心西北分中心) /p p   云南、广东和甘肃3个省分别在省站建设了省级土壤样品制备中心,所有国家网例行监测样品均集中制样。 /p p   云南省建设了近1000 m2的土壤和农作物样品制备场所,包括土壤和农作物样品风干室、步入式样品快速风干室、12个土壤样品制备工位及布袋式除尘系统、农产品样品制备间等,主要仪器设备包括交叉敲击式研磨仪、行星式球磨仪、三维混样仪、震动筛分仪、高温鼓风干燥箱等,为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和土壤详查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229bf084-7971-4e64-bb82-e624dc7dc2f0.jpg" title=" 图4.webp.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云南省站土壤样品风干室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b6ef79ec-cc71-46d7-9930-cf76abeeea3b.jpg" title=" 图5.webp.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云南省站样品制备人员培训后备案上岗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9d0232b2-5f4d-42de-a870-4c8639aa0458.jpg" title=" 图6.webp.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广东省站土壤样品制备间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7204593b-e5b5-4384-bb08-697239c4cb41.jpg" title=" 图7.webp.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甘肃省站土壤样品制备间 /p p   黑龙江省的土壤样品制备工作集中由齐齐哈尔市站完成。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a7fcb050-8c4f-40f4-bec4-3b795878f8cf.jpg" title=" 图8.webp.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姜晓旭博士在齐齐哈尔市站检查制样过程 /p p   新疆的土壤样品制备由省级站和乌鲁木齐市站、伊犁州站、昌吉市站、克拉玛依市站、阿克苏地区站和巴州站共同完成。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47038497-05dc-4e0d-9132-4853e8fdf088.jpg" title=" 图9.webp.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乌鲁木齐市站土壤样品制备间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0d7c5057-09dc-42e5-9e4f-4324de39bfd2.jpg" title=" 图10.webp.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赵晓军老师在伊犁州站现场检查指导 /p p   本次质量抽查工作,得到了个省级站和地市级站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总站对地方的土壤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技术和管理问题,及时与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了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对土壤样品制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技术关键点的把握,达到了预期目的。 /p p   实践证明,随着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深入,我国的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不断得到提升,6个国家土壤样品制备与流转中心的作用已经开始体现,各省也逐渐形成了土壤样品制备的专业化工作能力,这不仅强力地支撑着国家网的例行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同时在国家和地方的土壤环境监测专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p
  • “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点位优化调整研讨会在京召开
    p   2月22日,总站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点位优化调整研讨会。总站水室主要技术骨干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40余位专家参加会议。 /p p   会上,总站首先阐明了“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点位优化调整的重要性,系统分析了目前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介绍了下一步网络优化调整的初步总体思路、原则要求和总体工作安排。 /p p   江苏、辽宁、西藏、云南4省(自治区)与会专家进行了重点发言,分析本省地表水监测网络与水功能区断面设置的现状和问题,并结合实际针对“十四五”点位优化调整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随后,其他省份专家也逐一进行了交流发言,积极为“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点位优化调整工作建言献策。 /p p   此次会议是扎实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提前谋划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下一步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点位优化调整工作奠定基础。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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