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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实施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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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实施检验检测相关的资讯

  • 国家认监委征集2018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18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通知》。其中, /span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项目申报要求: /span /span /p p   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申报项目相关领域的能力验证工作经验,具有相关领域检测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能力验证计划的操作流程。 /p p   申报单位在该项目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能力应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如具有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经历)。 /p p   项目申报单位应取得该检验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 /p p   为避免项目重复,12个月以内已经由国家认监委或有关行业部门组织过的全国性能力验证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申报流程: /span /p p   申报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A类、B类)的单位应如实填写《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A类、B类)》(见附件1),并于2017年11月30日之前将申报表(电子版,WORD格式)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p p   有意申报C类能力验证计划的能力验证组织者(提供者)可填报《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C类)》(见附件2),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WORD格式)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p p   通知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18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通知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认办实函〔2017〕211号 /p p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总局卫生司、动植司、检验司、食品局、监督司,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认可中心,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p p   为了持续加强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建设,保障资质认定获证机构持续满足技术和管理要求,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国家认监委决定2018年继续在社会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实施能力验证工作,拟征集食品安全、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建工建材、电器安全、节能环保等检验检测领域的能力验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项目申报要求 /p p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申报项目相关领域的能力验证工作经验,具有相关领域检测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能力验证计划的操作流程 /p p   2.申报单位在该项目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能力应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如具有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经历) /p p   3.项目申报单位应取得该检验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 /p p   4.申报的能力验证项目应科学、可行,有较成熟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制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且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能够达到要求 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预计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0家 /p p   5.为避免项目重复,12个月以内已经由国家认监委或有关行业部门组织过的全国性能力验证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p p   6.对于适合组织实施现场能力竞赛的项目,申报单位可在《申报表》中“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p p   7.2018 年,除国家认监委征集、审核、发布的A类、B类能力验证计划外,国家认监委拟继续征集、确定并汇总发布各能力验证组织者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包括实验室间比对)项目(C类),鼓励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能力验证组织者包括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PTP)”,也包括其他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具有能力验证组织经验的权威技术机构。 /p p   二、申报流程 /p p   申报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A类、B类)的单位应如实填写《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A类、B类)》(见附件1),并于2017年11月30日之前将申报表(电子版,WORD格式)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p p   有意申报C类能力验证计划的能力验证组织者(提供者)可填报《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C类)》(见附件2),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WORD格式)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p p   三、项目需求反馈 /p p   总局相关业务司局,各有关检验检测行业主管部门,地方质检两局可结合自身业务管理需求,于2017年11月30日前向国家认监委反馈能力验证项目需求(需求表见附件3),国家认监委将结合各部门实际需求对征集到的能力验证项目进行立项研讨。 /p p   四、项目备案 /p p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应事先向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备案,并在计划结束后将有关结果上报国家认监委。对满足能力验证活动相关要求的,国家认监委将采信相关能力验证结果并纳入国家认监委 “实验室能力验证专栏”和数据库,在资质认定工作中予以应用。 /p p   五、联系方式 /p p   联 系 人:张世鹤、李璇、郭栋 /p p   联系电话:010-82262767、2672、2733 /p p   电子邮箱:zhangsh@cnca.gvo.cn、 a href=" mailto:guod@cnca.gov.cn" guod@cnca.gov.cn /a /p p   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1.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f675d741-f672-4d8d-9fed-7fbf105a85c6.docx" 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A类、B类).docx /a /p p   2.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5872e32f-728b-45ca-aa33-f53d041499b0.docx" 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C类).docx /a /p p   3.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16468bad-26a4-4622-a614-a50a98aef9dc.docx" 国家认监委2018年能力验证项目需求表.docx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0月26日 /p p & nbsp /p
  • 关于邀请参加2008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第一轮通知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豫检技测字 [ 2008 ] 1号 各有关实验室:   为加强重点领域的实验室能力建设,在一些社会热点和重点关注的领域验证并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2008年国家认监委将组织22项能力验证计划(国认实函[2008]58号“关于下达2008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2008年度能力验证的重点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检测能力情况。受国家认监委委托,我中心承担其中“果汁中甲胺磷检测能力验证”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根据“国认实函[2008]58号” 文件的规定要求,现将本次能力验证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的目的是了解国内果汁中甲胺磷检测领域的整体水平,发现和识别实验室间存在的差异。在本次能力验证计划中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国家认监委将建议有关部门在相应领域指定、授权、委托检验任务时,优先选用 在2009年进行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授权)评审时,免予对该项目的现场试验。   二、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凡具有果汁中甲胺磷检测能力,并通过了相应的实验室认可或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授权)的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自愿申请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同时欢迎其他具有甲胺磷检测能力的实验室报名参加。   三、为保证能力验证按计划顺利进行,请各有关实验室于2008年7月20日前,将“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附件1)邮寄或传真至我中心。   四、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的实验室,需向项目组织协调单位支付能力验证费900元,请务必于2008年7月20日前将能力验证费汇至以下账号,并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我中心。   五、本次能力验证实施过程中,对于检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实验室给予一次补测机会,补测样品时,需交纳补测费900元。   收款单位: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商交所支行   帐 号:411062600018001977093 汇款请注明:能力验证   在参加能力验证计划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我中心及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联系。详细情况请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机场路69号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刘亚风 电话/传真:0371-65685872/65685841   梁 炜 电话/传真:0371-65685841/65685841   电子邮箱:liuyf@haciq.gov.cn, liangw@haciq.gov.cn   附件1: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doc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00八年五月十九日
  • 国家认监委解读中国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8年7月23-25日,第二十四届高校分析测试中心研究会年会召开。会上,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监督管理处处长谢澄在特邀报告中,深入解读了中国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截止 2017年底,我国共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 36327家,延续了数量上逐年上涨的趋势,年增长率较2016年增涨9.3%。共实现营业收入2377.47 亿元,共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76亿份。全行业共有从业人员111.93万人。共拥有各类仪器设备575.6万台套,全部仪器设备资产原值2871.33亿元,实验室面积6484.15万平方米。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当前,我国检验检测机构主要分布在环渤海地区、华东长三角地区、华南珠三角地区,与我国制造业和经济发达省市分布呈现正相关。数量排在前十位的省、市、自治区依次为山东省(2632 家)、广东省(2610家)、江苏省(2063家)、河南省(2034家)、河北省(1901家)、浙江省(1866家)、四川省(1740家)、辽宁省(1492家)、湖南省(1374家)、湖北省(1368家)。这份排名近年来几乎没有变化,仅第十位由去年的陕西变为今年的湖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近五年来,我国检验检测行业整体资源量、体量和营业收入都在大幅度增涨,整体发展形式良好。从2013年至今,我国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增涨超过12000家,营业收入增涨近1000亿,就业人数则逐年新增6-7万,中、大型仪器设备和出具报告数也都增幅明显。谢澄表示,当前,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平均每天出具报告约103万份,对整个社会影响力巨大。另外,我国的检验检测行业相对年轻,2/3的机构成立年限在15年以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超过一半,近60%的人员有中高级职称,成为高素质人才集中扎堆的服务行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全国事业单位制的实验室数量占比逐年下降从2005年的65%下降到2017年的31%。企业制占比则大幅上升,已从2013年的55%增长到2017年的64%。从资产属性角度看,民营实验室占比已高达46%,外资检验检测机构进驻中国市场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另外,2017年,企业制检验检测机构的的仪器设备拥有量达到304.32万,超过事业制检验检测机构的262.24万台。谢澄表示,种种迹象表明,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布局已经出现结构性的根本变化,以企业制主体,极具市场氛围的行业体系初步形成,并将促进国家一系列检验检测相关改革政策的出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谢澄指出,虽然我国检验检测行业一片光明,但是也存在一些隐忧。首先,平均每个检验检测机构每年出具报告数量变化趋势整体呈下滑趋势,市场竞争严峻,检测市场的扩张速度与检验检测机构数量的增幅不平衡; 其次,我国的检验检测行业仍然存在“小、散、弱”的不足,缺乏国际性的检测认证平台;最后,人均产值增幅缓慢,事业制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力需要进一步释放。 /p
  • 针对检验检测领域 认监委将开展2016年度能力验证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163号令)和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2006年第9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决定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2016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计划的设置  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分设A、B、C三类项目。  A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征集、审核并发布的能力验证项目。取得国家认监委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相关检验检测项目(参数或者方法标准)已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鼓励由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企业、高校等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2016年度A类项目共19项(见附件1)。  B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征集、审核并发布的能力验证项目。鼓励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2016年度B类项目共23项(见附件2)。  C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能力验证组织者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包括实验室间比对)项目。能力验证组织者包括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PTP)”,也包括其他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具有能力验证组织经验的权威技术机构。C类能力验证项目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发布,可跨年实施,鼓励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2016年度首批C类项目见附件3)。  上述能力验证项目清单均可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能力验证专栏查询和下载。  二、能力验证计划实施要求  1.对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的要求:  (1)各单位应当及时将国家认监委2016年度能力验证计划转发所属(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并监督和指导其按要求参加。  (2)各单位也可以根据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需要,按照避免重复、避免增加检验检测机构不必要负担的原则,另行组织能力验证(包括实验室间比对)项目,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各单位另行组织的能力验证(包括实验室间比对)项目,应当在实施前向国家认监委报告计划清单,实施结束后向国家认监委报告实施结果。  (3)各单位可向国家认监委推荐自行组织的能力验证(包括实验室间比对)项目,作为C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确认后对社会公布,以扩大检验检测机构参与面。  2.对承担国家认监委A类、B类能力验证项目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所承担的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能力验证项目及时、科学、高质量地开展。  (2)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工作,考虑技术实现、避免串通、结果利用等因素,及时、认真填写方案设计书(见附件4),并于5月15日前将方案设计书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备案。  (3)对于初测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可允许其自愿参加一次补测,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审核相关机构的补测申请及整改资料,未整改或整改无效的,不允许参加补测。补测后仍不满意、未申请补测或者未参加补测的,视为本次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下同)。  (4)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10月30日前向国家认监委报告能力验证参加机构总数、名单以及初测、补测结果。A类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当提供“必须参加而未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5)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12月底之前完成能力验证项目的验收及报告的编写工作,并向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提交报告。  3.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参加资质认定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真实、客观、及时报送检验检测结果。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能力验证项目,不断提升自身检验检测能力。  三、能力验证结果的利用  1.对于参加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A、B、C类项目)且结果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国家认监委对社会公布名录(A、B类项目满意机构还将获得认监委颁发的能力验证结果满意证书)。获得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今后2年内(2018年底前)接受资质认定评审时,相关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鼓励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方选择使用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2.对于应当参加国家认监委A类能力验证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认监委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42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布名录。  对于参加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A、B、C类项目),经核实发现存在串通结果、提供虚假数据等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认监委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45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布名录。  上述信息同时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和分类监管系统,今后从严进行监管。  3.对于参加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A、B、C类项目)但结果可疑或者离群的检验检测机构,应进行整改,资质认定部门在后续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技术评审时,将核实其能力验证可疑或者离群项目的整改情况。经核实认为其技术能力不能有效维持的,撤销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  四、能力验证费用  本《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初测费用由认监委承担,如需参加补测,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补测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世鹤、谢澄  联系电话:010-82262767、82262771  电子邮箱:zhangsh@cnca.gov.cn  准备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可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1.国家认监委2016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2.国家认监委2016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3.国家认监委2016年能力验证计划C类项目4.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方案设计表  国家认监委  2016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认监委谢澄谈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现状及趋势
    p    strong 我要测网讯 /strong  2018年4月16日上午,ACCSI2018“检验检测产业峰会”迎来首位报告嘉宾——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监督管理处处长谢澄。会议现场爆满,很多听众都是慕名而来。谢澄处长的报告《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现状及趋势》持续近一个小时,很多听众反映信息量很大,希望能将报告整理成文字。我要测网编辑根据其报告内容进行整理,以回馈各位读者。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wycimg/7b776334-015a-4d04-afc4-a26e31e9b992.jpg" title=" 0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 国家认监委 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监督管理处 处长 谢澄 /i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改革发展动态 /strong /span /p p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标志是CMA,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家文件和标准,以及一些部委与认监委联合下发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要求国内相关行业领域的实验室取得资质认定,方可从事相关工作。资质认定制度目前是我们中国检验检测市场的基本准入制度,还有一些特殊的领域,规定了特殊的准入要求,下一步国家正逐步推动统一的准入制度形成。到目前为止,资质认定是最主要的制度。 /p p   资质认定制度起始于上世纪80年代,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最初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确定的计量认证制度,后来逐渐演变成为现在的资质认定制度。最近几年,国务院先后出台多份重要文件,一个是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首次将检验检测作为独立的行业进行定位,并确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技术服务业”。2014年,国务院又出台了两个意见,分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检验检测定位为“生产性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这都是国家给检验检测行业新的定位和身份,推动了检验检测行业的快速发展。由于行业发展需要,检验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也在不断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检验检测的专门法律法规,认监委和相关的部门正在推动检验检测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今后会进一步健全完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wycimg/45684488-fecd-4cf5-910b-9d24c60365dd.jpg" title=" 0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 报告现场 /i /p p   近些年是我国深化改革的重要历史时期,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制度改革也需要适应新常态、新时期的要求。从十八大以来,政府对市场监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放宽前端准入,放松管制,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提供更好的市场环境服务,这是基本的改革思路,概括来说就是“放、管、服”三个字。围绕放管服这三个方面,资质认定制度的改革主要以2015年原质检总局出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为载体,再加上原质检总局和认监委配套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共同构成了近阶段资质认定制度改革的主要举措,体现在如下方面: /p p   首先,是前端市场准入的简化和放宽,第一个是简化评审,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先后三次进行修订,目前现行有效的是2016年5月29号认监委发布的新的认证准则。去年底,因为ISO 17025国际标准的修改发布,认监委组织相关的专家以认证认可行业标准(RB)的形式吸纳了新17025标准的内容,编制发布了新的评审准则RB标准,后续国家认监委会下发政策文件来明确这个标准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如何实施。从内容来讲,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的要求总体在逐步简化。第二,是在对复评审、变更、扩项等评审方面,逐步要采取文审、自我申明等方式进行,围绕这一块未来还有更多的政策在出台。 /p p   其次,是放宽准入。在市场主体的多元性方面,比原来要放开了。通过新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及2015年7月30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对很多新的市场主体是否可以申请资质认定进行了明确,例如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办企业非法人等,使得进入检验检测市场的主体种类比原来多了,机构数量也比原来多了。 /p p   第三,是资质认证证书有效期从三年延长到了六年。曾经还有领导提出来希望这个证书变成无期限、永久有效,但因为种种原因,目前规定是六年的时间。证书周期的延长很大程度减轻了实验室的负担,当然,反过来会增加发证机关的风险,因为这六年变化会很大。 /p p   第四,就是资质认定自2015年9月30号国家发改委下发文件明确取消了计量认证收费后,也就是说从2015年10月份开始,资质认定制度进入了免费的时代。 /p p   改革的另一个方面,是多种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赋予基层质监局(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日常监管的职责,增加了监管的维度和力度。在监管的手段方面,除了常规的监督检查之外,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资质认定部门还通过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年度报告、统计、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手段加强监管,此外,在监管之中用的盲样考核,试点开展“在线检查、神秘买家”等,多管齐下,也都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后续在监管上力度会更加增强。 /p p   对未来监管的思路,从目前认监委实验室部的角度,我们主要是从这几方面考虑的: /p p   一个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督管理”手段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认监委这几年大力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方面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广使用监督检查APP辅助工具。我们基于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直报系统进行外延开发,现在已经让全国所有的实验室都通过这一系统进行年度报告的提交(国家质检中心还需提交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资质认定的自查。基于自查、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等基础信息,我们结合风险情况抽取一部分的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全部使用监督检查APP辅助工具进行方案策划、现场记录、结果上报,各种检查证据包括检验检测报告、证书、原始记录等都通过手机拍照上传,实现监督检查的电子化和大数据化,大大提升了监管效率和可追溯性。这个系统不仅在认监委已经全面使用,从今年开始,已经在全国所有升级质监局(市场监管部门)都推行使用,三年以后全国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都使用这个系统,所有监管数据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共享。在前端行政许可方面,认监委也开发了相关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现了网上申请和批复。但目前前度审批环节国家与各省还没有实现数据对接,我们正在想办法开发新的信息系统来解决这个问题。我相信这个包括了前端许可信息和后端监管信息的大数据系统建立以后,逐步会形成所有实验室的诚信档案,大大便利于行政监管,也有利于社会公众选取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当然,这个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有一个过程,我们也在努力,通过目前市场监管总局的成立,加快大市场征信系统的对接。我们与原质检总局的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建立了初步合作的机制,可以从法院、从检察院、公安部门获得涉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信息,用以补充完善我们的数据系统。将来,我们许可和监管的数据也可以与国家其他部门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统对接,为构建全国大的信用平台提供支撑。 /p p   第二个方面是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监督检查上完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这样所有的实验室理论上都存在被抽查的可能性。今后,随着诚信档案的建设完善,风险高的实验室监管频次会加高,而表现好的实验室减少监管负担,让有限的行政资源最大限度发挥监管效用。 /p p   第三个方面是推进跨部门联动监管。这几年国家认监委先后会同公安部、环保部、原国家食药总局等部门,针对重点领域组织两部门或者多部门联合检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以后这种多部门的联动检查会形成常态。 /p p   去年底和今年初,国家先后出台了两个重要的文件,一个是去年的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这是历史以来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布的关于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表明了党和国家对质量提升的重视。其中明确提出来完善国家合格评定体系,确保为整个质量提升做好基础支撑。 /p p   在今年的1月17号,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务院2018年3号文件),这份文件更加具体,而且针对性更强,内容集中到对质量认证的工作定位、工作要求及后续具体任务。国务院3号文件更进一步指导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下一步方向。认监委根据3号文件的要求,在检验检测资质管理方面近期下发了相关落实文件,进一步推进了有关改革的深入,释放了更多改革的信号。最近这段时间,国务院政府组成部门正在进行大的调整,国家认监委职能已经并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保留牌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张茅局长已经明确提出,要在相关机构改革基本到位后,会出台一系列有关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改革措施。后续大家会看到更多的针对检验检测行业的改革措施出台,对整个市场和行业发展都是利好的消息。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二、我国检验检测行业总体情况 /strong /span /p p   截止到2016年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33235家,较2015年增长了6.4%,实现营业收入2065.11亿元,共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56亿份,全行业共有从业人员102.5万人,拥有各类仪器设备526.6万套,全部仪器设备资产原值2597.63亿元。从总体数据来看,我国检验检测资源总量丰富,机构数量排在前十的省份依次是山东、广东、江苏、河南、河北、浙江、四川、辽宁、湖南、陕西。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wycimg/f0408433-bb89-498f-be9f-ec750c881e18.jpg" title=" 04.jp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407px " width=" 500" vspace=" 0" hspace=" 0" height=" 407" border=" 0" / /p p br/ /p p   这是全国的分布情况,从地图上来看,华东的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华南的珠三角地区,是我国检验检测机构比较集中的区域,这也说明检验检测行业与区域经济的发达程度和制造业集中程度的呈正相关关系。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wycimg/e56a2150-88f2-466b-a6a5-e9d53971291a.jpg" title=" 05.jp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365px " width=" 500" vspace=" 0" hspace=" 0" height=" 365"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 机构数量变化趋势 /i /p p   这是近四年来我们国家检验检测机构数量的变化,绝对数不断增加,但增长率逐年下降。这也可以理解,因为基数越来越大,自然增幅越来越小,由此可以推断,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的数量不会无穷的增长下去,个人估计大概增长到四万家左右是一个峰值,随着检验检测市场泡沫的破裂,以及国家推动检验检测机构的整合,我们中国的检验检测机构将会从四万左右逐渐回落至两万家左右,我个人认为这个规模与我国经济总量比较匹配。但现在,我国检验检测市场已有三万五千多家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推断,目前我国检验检测市场已经出现相对过剩、过热的状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wycimg/31577ea7-4107-46b3-87d2-b631e81c1cae.jpg" title=" 06.jp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318px " width=" 500" vspace=" 0" hspace=" 0" height=" 318"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 机构数量年度增长率 /i /p p   近四年检验检测行业营业收入的变化是这样,2013年接近1400亿,2016年到了2065亿,营业收入的年度同比增幅呈现一个V形的趋势,现在2017年的数据没有出来,总体趋势还有待观察。还不知道2017年是继续回升,还是变成L形,还是别的什么趋势。行业的总体发展趋势需要多年数据的积累。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wycimg/83d2a5f4-dce5-4d03-878e-91149c7a019c.jpg" title=" 07.jp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336px " width=" 500" vspace=" 0" hspace=" 0" height=" 336"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 营业收入变化趋势 /i /p p   从出报告的数量来看,全行业2013年对社会出具各类检验检测报告是2.83亿份,到2016年到了3.56亿份,平均每天检验检测行业对社会出具近10万份报告,所以我们这个行业对社会的贡献和影响是非常大的。从仪器设备来看,2013年全行业拥有大型仪器设备是328万台套,2016年增长到了526万多台套,仪器设备资源总量也在不断地增加。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wycimg/a93e6b10-ebfc-43dd-b1ff-948a2ebf59d3.jpg" title=" 08.jp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309px " width=" 500" vspace=" 0" hspace=" 0" height=" 309"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 仪器设备变化趋势 /i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wycimg/354b1b55-9726-49ef-a01c-c815e8f88d5b.jpg" title=" 09.jp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316px " width=" 500" vspace=" 0" hspace=" 0" height=" 316"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 出具报告变化趋势 /i /p p   从前面这些数据来看,四年来检验检测行业很多宏观统计数据都在不断地增长、不断地扩大,但是不是行业发展质量也很好呢? 有这么几个统计数据,行业通常认为检验检测机构的温饱线是人均年产值30万,但从近四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到2016年低,全国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均年产值刚达到20万,如果看中位置,这个数据更低。所以,我国大部分实验室目前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很多实验室生存状态并不好。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wycimg/c2ef6967-4e72-4761-9fcf-4b7739b9033e.jpg" title=" 1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 人均产值变化情况 /i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wycimg/4b22e7ee-8ee8-4aec-9d3c-9228322ec785.jpg" title=" 02.jp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318px " width=" 500" vspace=" 0" hspace=" 0" height=" 318"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 平均每个检验检测机构每年出具报告数量变化趋势 /i /p p   再从另外一个数据:平均每年每个实验室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数量来看,近几年大的趋势是下降的,这说明一方面我国经济新常态下,实体经济发展不理想,也会影响到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说明目前检验检测行业机构数量扩张过快,但检验检测市场总量增长没有那么大,所以每家机构分割到的蛋糕比原来小了。从这些数据也可以推断出,今后检验检测市场的竞争会更加激烈,生存压力会更大更难。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三、今后的发展预测 /strong /span /p p   我个人认为,未来几年,我国检验检测机构总数量还会有所增加,营业收入总量也还会持续增长,每年10%左右的市场增长率还是可以保证的,行业总体服务能力和覆盖面会进一步提高。从机构个体来说,一批民族检验检测品牌在这几年会通过政府推动、体制改革、资本作用、市场引导而逐步形成,在全国扩张布点,越来越做大。还有一些机构基于自身优势,做专做精,成为某些领域的精品实验室。还有一些机构会跟随国家一带一路等走出去的战略发展,逐步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的竞争,孕育出现我国民族的世界检验检测品牌。 /p p   另外,未来几年,新兴产业、新兴技术的发展也可能会影响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的技术,或者现在很热门的共享经济,也许某一天就会进入我们这个行业,引发行业颠覆性的变化,颠覆现有检测的思路和架构。例如,假如快速测试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大量检验检测活动不再需要实验室条件下大型设备的复杂操作;又假如,虚拟技术与量子技术深入应用,样品无需送达即可实现远程化傻瓜化的检验检测,等等,就可能导致检验检测行业生态的重大变化。此外,例如共享经济思维下,设备共享、环境共享、技术专家共享等等新的运行模式也可能在检验检测领域出现,都会改变行业运行状态。当然,这些也都只是设想,但不排除这些可能。 /p p   总的来说,未来几年,检验检测行业作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会经过一番重组整合,结构逐步趋于合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大。无论是政府部门的监管制度,还是检验检测机构自身的经营理念和运行模式,还包括检验检测市场自身培育和壮大上,都会不断优化完善。我相信,中国的检验检测行业的明天会越来越好。 /p p   编辑:宋莉& nbsp /p
  •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开展矿石、煤和水质 国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发布时间:2024-07-03认秘函〔2024〕30号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开展矿石、煤和水质国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推进国际贸易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国家认监委决定2024年在矿石、煤和水质检验检测领域开展国际能力验证活动,组织国内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并邀请“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检验检测机构共同参与,提升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推动标准和检验检测结果联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能力验证项目和参加要求本次能力验证活动,“矿石中金、银含量的测定”和“煤工业分析”两个项目委托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实施,“水中锑和硝酸盐(以N计)的测定”项目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质分析实验室实施。相关能力验证项目的检测标准和样品信息详见附件1。具备相关检测项目技术能力的国家质检中心应积极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项目。具备相关检测项目技术能力的其他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鼓励参加。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联系和邀请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不向参加单位收取费用。二、时间安排(一)报名:2024年7月至8月;(二)样品制备和发放:2024年9月至10月;(三)检测结果反馈:2024年11月;(四)初步技术分析报告:2025年2月底前;(五)结果发布:2025年4月底前。三、其他事项(一)报名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二)联系方式1.“矿石中金、银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联系人:朱生慧、唐凌天,+86-10-62185713,zsh@analysis.org.cn2.“煤工业分析”能力验证项目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联系人:吴珂、唐凌天,+86-10-62185713,wuke@analysis.org.cn3.“水中锑和硝酸盐(以N计)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质分析实验室联系人:郑蓓、李红岩,+86-10-62849466,szfxsys@126.com附件:1. 能力验证项目检测标准和样品信息2.“矿石中金、银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报名表3.“煤工业分析”能力验证报名表4.“水中锑和硝酸盐(以N计)的测定”能力验证报名表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2024年6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1. 能力验证项目检测标准和样品信息.docx2.“矿石中金、银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报名表.docx3.“煤工业分析”能力验证报名表.docx4.“水中锑和硝酸盐(以N计)的测定”能力验证报名表.docx
  • 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粉丝、粉条产品中的铝元素含量测试”开始报名
    关于邀请参加2013 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粉丝、粉条产品中的铝元素含量测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重点领域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在一些社会热点和重点关注的领域验证并提升实验室的检测水平,国家认监委决定,2013 年继续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工作。受国家认监委的委托,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承担了“粉丝、粉条产品中的铝元素含量测试”(项目编号:CNCA-13-B10)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根据国家认监委通知(国认实函[2013]12 号)的要求,为使此次能力验证工作更有序、顺利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目的是了解该检测领域的整体水平,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的结果是实验室在相关领域检测能力的客观反映。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国家认监委将建议有关部门在相应领域指定、授权、委托检验任务时,优先选用 在2014 年度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认可评审时,免于对该项目的现场考核。   二、邀请具有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相关项目检测能力,并通过了相应的实验室认可或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授权)的实验室参加此次能力验证活动。欢迎凡具有食品中铝元素检测能力的社会实验室积极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   三、本次能力验证计划为B 类项目,报名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实验室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用壹仟元(1000 元)。检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实验室可有一次补测机会,但需交纳补测费用壹仟元(1000 元)。   四、为保证此次能力验证计划的顺利进行,请各实验室于2013 年6 月1 日前在能力验证提供者网站上完成报名程序(网址:http://www.ncrm.org.cn)。报名需要进行网站注册,在“能力验证”专栏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上传。请报名实验室务必于2013 年6 月15 日前将款项寄交下列帐户:   户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帐号: 110060224018010008693   汇款请注明:“ CNCA-13-B10 能力验证费”, 汇款后请在http://www.ncrm.org.cn“能力验证”专栏相应条目处填写汇款及发票信息。   五、更为详尽的内容可在我单位网站上查询:http://www.ncrm.org.cn   各单位在参加能力验证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单位或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联系。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姓名:韦超、赵博   联络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8 号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化学所   联系电话/手机:010-64524783/13520220444、010-64524721/13311065387   E-mail:weichao@nim.ac.cn、zhaobo@nim.ac.cn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人:郭栋   电话:010-82262733   Email:guod@cnca.gov.cn   附件:CNCA-13-B10报名表.doc
  • 认监委发布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知
    关于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有关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为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国家质检总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发布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第 131号局长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下简称《认定条件》),发布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管理办法》和《评审准则》自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规范和统一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切实落实各部门的监管职责,现就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狠抓落实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按国务院要求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特别要加强食品检验对确保食品安全,强化科学监管的极端重要性,并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法律依据、工作机制、实施对象、实施程序、监管要求和法律责任,《认定条件》、《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管理办法》和《评审准则》等技术规范是开展资质认定必须遵循的准则。各单位都要充分认识《管理办法》等规章和技术性文件的重大意义,把贯彻落实《办法》等规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按照《管理办法》和国家认监委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指导有关检验机构按照《评审准则》的要求编制和运行质量体系,督促有关检验机构及时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二、准确把握规定,严格界定认定对象   《管理办法》和《认定条件》适用于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检验机构,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的检验范围是食品以及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从事食品检验的机构(实验室),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检验机构,均应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食品生产企业内部的实验室和以食品生产企业为主出资设立的实验室不属于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对象。   三、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信息公开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机制,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办理的效率,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国家认监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资质认定部门”)要建立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信息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具备合法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信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每季度向国家认监委报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情况。   四、认真组织审核,确保评审质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技术评价机构、各有关行业评审组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需要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和技术力量,严格按《评审准则》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技术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并对技术评审结果负责。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分别见附件1附件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中的评审表格是在《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表》的基础上,增加《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评审表》。对于同时申请实验室认可的食品检验机构的评审实施方式另行规定。   五、加强培训,统一评审尺度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需参加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   国家认监委组织培训和考核国家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以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培训的师资队伍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培训和考核辖区内从事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评审员,教师应从国家认监委培训和考核的师资队伍中选取,培训和考核结果报国家认监委备案。《食品检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证》的样式,编号规则由国家认监委另行规定。   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证后监管  依据《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监督管理食品检验机构的相关检验活动。   国家认监委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情况和全国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有关行业评审组所承担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对所辖区域内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评审和监督检查。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对所辖区域内的各级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日常监督。   各省、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未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开展食品检验工作,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如发现获得国家级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存在违法行为,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做出处罚决定前向国家认监委上报有关情况。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将所辖区域内发生的食品检验机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应当对所属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行为的,及时整改处理,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   七、做好工作衔接,确保顺利过渡   依据《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式样、编号规则和资质认定标志式样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制定并另行发布。   2011年5月1日后,食品检验机构的申请和评审必须按照《评审准则》的要求进行,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2011年5月1日前已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的食品检验机构,可继续开展食品检验活动。但该类食品检验机构应按新的要求进行运作,在2012年11月1日前,必须按照《评审准则》的要求通过监督或者复查评审,换发新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地方两局和有关行业评审组负责督促落实。   八、其他事项   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食品安全紧急情况,需要食品检验机构临时增加检验项目时,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过能力验证、比对试验、盲样考核等方式临时确认食品检验机构的能力,并向社会公布符合资质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名录。待紧急状态结束后,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机构按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要求申请检验能力扩项。   附件:   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国家认监委2009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09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的整改任务分工,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积极配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及质检总局2009年的工作要点,国家认监委决定2009年适当扩大实验室能力验证覆盖面,继续在一些社会热点和重点关注的领域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验证并提升实验室的检测水平。为提高能力验证工作的科学性和代表性,国家认监委曾下发了国认实函[2008]221号文件,向社会广泛征集2009年能力验证项目,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140余项能力验证项目的认真论证研究,最终确定29个项目作为2009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其中A类项目13个,B类项目16个(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已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并具有本通知所列A类项目检测能力的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必须参加相关A类项目的能力验证,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国家认监委书面报告   (二)欢迎其他社会实验室自愿参加A类项目   (三)各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B类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对地方两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行业评审组的要求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应及时组织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国家认监委2009年的能力验证项目。   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实施的能力验证计划事先进行了协调和沟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为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所承担的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的设计工作,并召开项目方案专家认证会。方案设计和执行人员必须参加过国家认监委组织的相关培训。能力验证设计方案(纸版和电子版)需在4月15日前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审核。   2.方案设计、样品制备、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协同实验等环节应积极寻求协助单位的协助。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确保样品的可靠性,确保样品的传递可靠。   3.广泛通知所有应参加的实验室,并注意跟踪落实,对于必须参加A类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汇总后及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邀请社会其他实验室参加可以通过网站发布消息。   4.在样品设计环节应考虑可能出现的实验室间互对结果的情况,样品设计不能单一化、简单化,尽量做到防止串通。项目进行中,如发现实验室的串通行为,应及时向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反映。   5.各项目承担单位将样品均匀性、稳定性检验结果上报国家认监委审核后,方可向参加实验室发送测试样品 项目最终通过国家认监委验收后,方可向参加实验室发最终报告(包括技术总结)。   6.时间进度要求: 各单位应在 5月底之前完成能力验证方案,并发出第一轮通知 7月底之前完成样品制备和均匀性、稳定性检测 8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次检测结果收集 9月底之前完成补测实验室结果的收集 10月底之前完成最后技术总结并上报。国家认监委将在年底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费用   本通知要求必须参加的实验室免交能力验证费用。检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实验室可有一次补测机会,但需交纳补测费用。自愿参加的实验室应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   四、能力验证的结果公布和使用   国家认监委将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公布参加2009年认监委能力验证活动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   取得满意结果(含补测满意)的实验室2010年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记录。相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这些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各有关单位在能力验证计划实施当中遇到问题,请随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联系人:   李文龙 010-82262769 liwl@cnca.gov.cn   周 刚 010- 82262770 zhoug@cnca.gov.cn   郭 栋 010- 82262733 guod@cnca.gov.cn   准备参加能力验证的实验室请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1.国家认监委2009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     2.国家认监委2009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 国家认监委举办检验检疫项目验收会
    2月12日,国家认监委组织专家组对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承担的“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ELISA试验”(CNCA-08-A01)和“纺织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甲醛、禁用偶氮染料检测”(CNCA-08-B03)两个能力验证项目进行了验收,国家认监委副主任谢军出席并讲话。   另据了解,国家认监委2009年能力验证项目立项研讨会于2月13日在京举行,会议对143个征集项目的立项进行了讨论。国家认监委将于近期下达2009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
  • 认监委谢澄: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现状及趋势
    p   近几年,国家连续出台多项激励政策,大力推动第三方检验检测产业发展。当外资实验室在中国不断扩大版图的同时,本土检测机构也发展迅猛:民营检测机构开始崛起,国有检测机构逐渐被“松绑”,纷纷投身于第三方检验检测竞争浪潮之中。在检验检测市场一片繁荣背后,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现状如何?当前检验检测机构迎来哪些利好形势,存在哪些问题?在竞争态势加剧的当下,检测机构应如何更好的生存和发展? br/ /p p br/ /p p   2017年4月25日上午,我要测网、南京质检院联合举办“检验检测产业峰会”(具体详情请点击检验检测产业峰会)。大会有幸邀请到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监督管理处处长谢澄作了题为《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现状及趋势》的精彩报告,谢澄处长对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现状进行了系统的数据分析,并基于多年检验检测行业经验的积累对当前检验检测机构的利好形势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对于检验检测机构如何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提出了看法和观点。我要测小编将其报告内容进行整理,以飨各位读者。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wycimg/e6ff36a3-28f9-4e44-976e-bc5da288d0df.jpg" title=" 1.jp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465px " width=" 600" vspace=" 0" hspace=" 0" border=" 0" height=" 465"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家认监委 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监督管理处 处长 谢澄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一、用数据看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现状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br/ /strong /span /p p   2016年上报的数据表明,截至 2016 年底,我国共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 33235家,实现营业收入2060亿元,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56亿份,全行业从业人员102万人,拥有各类仪器设备526万台套。 /p p br/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1、 国内检验检测机构发展速度迅猛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wycimg/f4284b06-c60b-43b5-a3a7-1ed8d2a9c9ff.jpg" title=" 2.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127, 127, 127) " 数据来源:国家认监委 我要测网整理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127, 127, 127) " br/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2005年与2015年检测机构基本情况 /span /p p br/ /p p   2005年(认监委第一次开展全国实验室资源调查)至2015年,经过10年发展,我国个体实验室在综合实力、资源保有量方面大幅度提高,“小、散、弱”的现象有所改观。 /p p   2013年至2015年,检测机构数量和营业收入增长迅猛,每年均以12%以上的速度增长。但值得注意的是,平均每机构出具的报告份数却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这也反映出近几年检测机构扩张加快,竞争激烈态势加剧。 /p p   近几年,检验检测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吸引了社会资本的关注,一些逐利性资本开始进入检验检测行业,加之越来越多的检验检测机构深化结构改革,我国检验检测市场的整体运行方式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由政府主导投资及业务来源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传统模式向市场主导的自由竞争模式转变。 /p p b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2、 不同地区检测机构数量分布及营收差异明显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wycimg/8e11db9a-be26-4799-916f-aae68b37dc2e.jpg" title=" 3.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127, 127, 127) " 数据来源:国家认监委 我要测网整理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127, 127, 127) " br/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国内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分布前十省份(2015年底数据) /span /p p br/ /p p   我国检测机构的数量分布地区差异明显。整体来看,山东、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的检测机构分布更为广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wycimg/13d2fb27-197b-420b-9e82-5e981a1e6fa7.jpg" title=" 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127, 127, 127) " 数据来源:国家认监委 我要测网整理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127, 127, 127) " br/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不同区域机构数量和营收百分比对比图 /span /p p br/ /p p   不同区域实验室发展情况差异较大。如华东地区,机构数量占29%,营业收入占比高达36%。相反的,东北地区机构数量占10%,营收占比仅为5%。说明江浙沪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实验室盈利能力和经营状态表现更佳。 /p p br/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3、 检验检测机构资产属性呈现“国退民进”态势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wycimg/35a6abda-f232-4a28-b18b-370a65df9958.jpg" title=" 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127, 127, 127) " 数据来源:国家认监委 我要测网整理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2005年、2013年与2015年事业单位制机构和企业制机构占比对比图 /span /p p br/ /p p   2005年至2015年,实验室体制构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事业单位制比例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企业制取代事业单位制成为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的构成主体。此外,检验检测机构的体制变化也会引起检验检测行业的投资模式、业务来源、经营运行、国家监管、政府管理的体制等相应改变。 /p p b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4、 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营收差异大 /strong /span /p p   目前国内获得资质认定的外资机构数量尚不足200家,但其平均营收远高于民营和国有机构。如2015年,外资检测机构平均营业收入高达7308.56万,是市场平均水平的12.67倍,其盈利水平显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wycimg/1b7057d8-6a91-4f83-bc26-0248bedae739.jpg" title=" 8.pn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487px " width=" 600" vspace=" 0" hspace=" 0" border=" 0" height=" 487" /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127, 127, 127) " 数据来源:国家认监委 我要测网整理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127, 127, 127) " br/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同比收入增长状况 /span /p p br/ /p p   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同比收入增长情况为:外资& gt 民营& gt 国有。由于民营和外资机构相较于国有机构其体制受限较小,因而能充分享受到政策释放的红利。 /p p   目前检验检测机构整体情况是:数量少但体量大的外资机构和数量大但体量小的本土机构混杂存在的态势。并且国内实验室特别是民营实验室的整体实力、竞争力比较弱,发展中国家的烙印在检验检测行业仍然非常突出。 /p p b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5、检测机构规模与营收增长率呈正相关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wycimg/419fe215-e6d2-4f8c-af84-ce159276c7f0.jpg" title=" 7.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127, 127, 127) " 数据来源:国家认监委 我要测网整理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127, 127, 127) " br/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不同规模检验检测机构同比收入增长状况 /span /p p br/ /p p   大型机构同比收入平均增幅为23.57%,而微型企业仅为1.92%,差距悬殊。机构规模越大,其生产能力和竞争能力越强,因此年收入增幅也会越高。该结论也印证了国家大力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这一决策的远见性和正确性。 /p p b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6、 检测机构“小、散、弱”现象依然严峻 /strong /span /p p   在成立年限方面,7千余家检测机构于5年内成立,两万余家是15年内成立。即我国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年轻的新机构为主体,有长期从事该行业经历的检测机构较少。 /p p   在人数分布方面,100人以下的检测机构占比达到96%以上,300人以上的仅占0.51%。 /p p   在服务的地域范围方面,50%的机构仅提供地级市范围内服务,80%机构仅提供省份范围内服务,国际化的检验检测机构还未形成。这一现实与我国经济体量居世界第二位极不相称。 /p p   另外,被国务院定位于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检验检测服务业,实际上高技术含量非常低。2015年,平均每个检验检测机构参与的科研项目不足1项,平均科研经费50.6万元,平均标准制修订经费仅3.2万元。说明国内的检测行业技术含量水平仍有大幅提升空间。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二、利好形势-发展机遇期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br/ /strong /span /p p   2011年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文件,对于检验检测行业具有历史意义。此前,检验检测行业作为轻工、卫生、环保、食药等不同行业的辅助技术支撑部门,而该文件的发布确立了检验检测行业作为独立的行业而存在,同时确定检验检测行业为高技术服务业。同年,国家统计局发文明确了服务业统计制度,其中包含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项目。近年,包括发改委等多部门围绕检验检测在内的高技术服务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激励的政策以及措施。另外,认监委组织的检验检测立法研究工作也在有序进行中。种种利好情况表明:检验检测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其各种配套制度正在逐步健全和完善,检验检测行业也迎来了发展机遇期。 /p p b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 中国检验检测市场容量在不断扩大 /strong /span /p p   虽然前几年中国经济增长有所下行,但今年国内大环境经济有向好的态势。实体经济的增长会带来检验检测行业业务范围和量的增长。 /p p b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2、“一带一路”战略给予国内检验检测机构绝佳的发展机遇 /strong /span /p p   国内实验室目前与欧、美、日等国家竞争非常被动和困难。另外,西方对本土检测机构有先入为主的偏见,中国的诚信问题还未被充分证明,因而中国的优秀实验室很难打开欧美市场。但中国的质量体系、标准体系、合格评定体系较于一带一路沿线的中亚、东欧、西亚等国家先进和发达,因此,“一带一路”战略将是国内实验室走出国门成为国际实验室的良好机遇,一旦在这些地方取得了市场知名度和品牌效应,将来向欧美市场推进将会更加便利。 /p p b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3、 中国经济体量的增加,国际地位的提高,有利于中国检验检测品牌的尽快培育 /strong /span /p p   我国的检验检测体系相较于国家的发展虽然比较落后,但其在世界上的话语权也在日益增加。如: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主席张晓刚是中国人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2018年将在中国举办年会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此前参与ILAC(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主要工作是跟踪学习国外标准、吸收转化成国家标准并推行使用,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内专家成为国际标准的牵头制定者、会议召集者甚至某些分会的主席等。国际地位的提升是国内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的良好机会。检验检测机构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尤其是在建筑、医疗卫生等国内优势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p p b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4、 中国经济发展到新阶段,全方位质量提升倒逼检验检测质量提升 /strong /span /p p   中国经济发展到了新阶段,不论是普通消费者还是客户都对质量的要求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政府近段时间也对质量管理连续做了多次批示,尤其是西安电缆事件曝光以后,政府要求开展全方位质量监管,这不仅包括产品质量,也包括服务质量以及渗透社会各方面的质量。这些方面检验检测机构也将大有可为。 /p p b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5、政府部门日益重视检验检测在内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strong /span /p p   国内政府部门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的政府对检验检测投入力度很大,且日益重视检验检测在内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虽然检验检测行业体量不大,但其犹如催化剂和润滑油,社会也因此运转的更畅通、更有活力,且其对产业的拉动效应、杠杆效应也非常显著。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三、存在问题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br/ /strong /span /p p   检验检测行业也面临“供给侧改革”:去库存、去泡沫、去产能、去杠杆。如若政府不改革,市场会倒逼,会自行发挥资源重新调配的能力。 /p p b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 目前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过多 /strong /span /p p   按照目前的趋势,检测机构数量仍会上升,预计4万余家会达到峰值,趋于饱和。 /p p b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2、 一些检验检测机构经营运行状态不良 /strong /span /p p   例年的检验检测机构飞行检查中, 100家中平均有2家已经停业,无法实施检查。而在2016年的飞行检查中,100家平均有近10家出现了此种情况,说明名存实亡的机构数量越来越多,检验检测行业泡沫正在破裂。检测机构数量快速增长的背后其实呈现出了“虚假繁荣”的现象。 /p p b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3、 资源闲置浪费与重复建设并存 /strong /span /p p   一方面,检测机构尤其是国有机构资源闲置率高。另一方面政府对检验检测投入力度大,但后续效益较低,并且重复建设现象存在。 /p p b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4、多数检验检测机构缺乏活力 /strong /span /p p   检测机构尤其是体系内的一些机构存在空心化的现象,整体缺乏活力。 /p p b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5、 检验检测服务与市场需求脱节 /strong /span /p p   某些机构保留了之前的“衙门思想”,还未真正做到开放和服务企业。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四、如何更好的生存和发展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br/ /span /strong /p p   检测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业洗牌如同大浪淘沙,为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检测机构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1、避免同质化,陷入低水平竞争2、基于需求引导,切实解决问题3、超越预期的服务,培养客户依赖性4、培养与众不同的“杀手锏”5、必要的时候“傍大树”、“抱团取暖”。 /p p br/ /p p   近几年是检验检测行业大发展的阶段,但同时也是重新洗牌的阶段。诚信(信用)、服务(超越客户预期的服务)和技术能力是未来检验检测机构竞争之匙,百年老店从现在开始打造。 /p p br/ /p p style=" 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font-size: 18px " strong 更多干货内容请关注“我要测”微信公众号 /strong /span /p p style=" 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noimg/2e52d613-fdab-4038-b152-22a7a91860e5.jpg" title=" qrcode_for_gh_9541237f7200_430.jpg" style=" width: 150px height: 150px " width=" 150" vspace=" 0" hspace=" 0" border=" 0" height=" 150" / /p
  • 国家认监委2011年实验能力验证计划公布
    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11年实验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了加强实验室基础能力水平建设,国家认监委决定2011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经过对有关单位申报的190余个能力验证项目的认真研究和筛选,认监委最终在食品、动植检、轻工、建材等领域确定了31个项目作为国家认监委2011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其中A类项目12项(见附件1)、B类项目19项(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已经获得本《通知》所列A类项目中相关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必须参加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国家认监委提交书面申请   其他实验室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B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对地方两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行业评审组的要求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组织辖区(行业)内的相关实验室积极报名参加国家认监委2011年能力验证项目。   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已经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进行了前期协调和沟通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将为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所承担的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顺利、按时、可靠实施   2.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工作,填写方案设计书(见附件3),经认监委能力验证专家审核后,于4月30日前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备案 方案设计和执行人员须参加认监委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初次承担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应当在方案设计、样品制备、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测等环节寻求具有该领域能力验证组织经验或在该领域检测实力较强的单位协助,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确保样品均匀、稳定,确保样品的传递可靠   4.认真通知和邀请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并注意跟踪落实 对于必须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应汇总后及时向认监委报告   5.在样品设计环节应考虑可能出现的实验室间串通的情况,样品设计不能单一化、简单化 项目进行中,如发现实验室的串通比对行为,应及时向认监委反映   6.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将样品制备情况、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结果上报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送测试样品 项目的初测、补测等统计结果应当及时上报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放结果报告 项目最终通过认监委的总结验收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放技术报告   7.总体时间和进度要求:4月底前完成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并向实验室发出邀请参加的通知 6月底之前完成样品的制备和均匀性、稳定性检测 7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次检测结果收集 8月底之前完成补测实验室结果的收集 9月底之前完成最后技术总结并上报。提前完成进度的项目单位可及时向认监委提交验收申请。   三、费用   本《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A类项目的实验室可以免交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的初测费用 初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实验室可有一次补测机会,但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补测费用。   自愿参加本《通知》中A类或B类项目的实验室应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   四、实验室能力验证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目的在于通过考核和比对,帮助和促进实验室发现管理和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相关实验室提高能力水平,参加实验室应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   国家认监委将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公布参加2011年认监委能力验证活动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  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2012年度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记录。相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获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各有关单位在能力验证计划实施当中遇到问题,请随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联系人:   李文龙 010-82262769 liwl@cnca.gov.cn   郭 栋 010-82262733 guod@cnca.gov.cn   准备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的实验室请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   1.国家认监委2011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猪瘟抗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测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许彩芸 0756-3342835 2 转基因水稻、玉米定性检测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黄新 010-64912749 3 马铃薯甲虫成虫的识别与鉴定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张伟 0991-4649972 4 建筑门窗保温性能检测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杨玉忠 010-88386983 5 铝合金中化学成分分析 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赵有源 0371-63318970 6 塑料玩具中铅总量的测定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高欣 010-58648735 7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涂红雨 023-67720137 8 泄漏电流测试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 姜瀛洲 021-38620831 9 葡萄酒中干浸出物和铁、铜含量的测定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协作) 卢晓宇 010-58619228 10 猪肉中克伦特罗(瘦肉精)的检测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山东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牛增元 0532-80885716 11 小麦粉中过氧化苯甲酰的检测 国家果类及农副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李挥 0311-67568309 12 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 刘青 020-38290272   2.国家认监委2011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饲料中牛羊源成分的鉴定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吴姗 0571-81100662 2 小反刍兽疫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徐维加 0871-4613912 3 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IHNV)核酸定性检测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郑晓聪 0755-25592980 4 云杉八齿小蠹(成虫)检疫鉴定 绥芬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郑超 0453-3969139 5 建筑材料放射性检测 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 朱晓玲 010-51167483 6 建筑用热轧带肋钢筋化学成分分析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中心 高文工 010-62187209 7 塑料制品中丙烯腈单体检测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台州分院 刘艇飞 0576-88686303 8 纺织品五氯苯酚含量的测试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金晶 028-61911020 9 电器产品插头放电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宫赤霄 010-63162443 10 电磁兼容传导骚扰电压测定 苏州信息产品检测中心 施亚申 0512-66304736 11 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的检测 国家保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周泽琳 021-54263370 12 酱油中三氯丙醇、总酸和氨基酸态氮的检测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宋洁 0351-6160663 13 大米中砷、镉的检测 国家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赵彤 0411-84603906 14 乳粉中铅、钠的测定 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 韩奕奕 021-36322108 15 蜂蜜中氯霉素残留量测定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张进杰 0335-5997603 16 植物油中苯并(a)芘含量检测 国家饮料及粮油制品中心/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周胜银 027-88223185 17 水产品中呋喃唑酮代谢物AOZ的检测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协作) 余孔捷 0591-87065545 18 食用油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 国家加工食品及添加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王丽丽 024-25898708 19 光学经纬仪一测回水平方向标准偏差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陈丽 028-84404920   3.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方案设计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 认监委在北京组织召开“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研讨会”
    4月14日,国家认监委在北京组织召开“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研讨会”,来自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参加了研讨会。
  • 认监委开展2012国家产品质检中心专项检查
    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和 “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十二字工作方针,按照认证认可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质检中心”)监督管理,规范国家质检中心的行为,促进获授权国家质检中心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国家认监委拟开展2012年国家质检中心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质量发展纲要》和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及中央文明办《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精神,结合“传递信任,服务发展”和认证认可工作“五创新”要求,以创新资质认定监管模式、严格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行为规范为抓手,实施国家质检中心的动态监管,引导检测市场规范有序运行,不断提升国家质检中心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提升国家质检中心遵纪守法运作的意识,促进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规范经营,不断提升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授权管理的质量,推动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检查国家质检中心的经营运行状况,通过检查,探寻和分析检测市场发展的特点和风险,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摸索“国家级”检测机构适应当前发展需求的运行管理模式,为提升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规划、授权和证后监管的有效性提供解决方案   (二)检查国家质检中心在公正性、独立性方面的状况,尤其是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参与市场竞争,承担委托检验任务时的公正性问题   (三)推动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品牌建设,宣传国家质检中心运行管理中好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提升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四)进一步完善国家质检中心监督检查结果的信息通报、检查结果后处理的工作机制,督促国家质检中心、技术评价机构及相关评审员提升工作质量和责任心。   四、检查内容及方式安排   (一)自查   国家质检中心应根据国家认监委发布的《2012年度国家质检中心专项监督检查——自查表》(见附件,可从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的“最新通知”中下载)的要求进行自查,并按时将自查表报告国家认监委。自查内容包括国家质检中心的法律地位、遵纪守法状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经营运行状况等。   (二)现场检查   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国家认监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抽取100个国家质检中心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以“自查表”涉及的内容为基础,但会根据被检查单位的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现场检查方式为飞行检查,检查组提前1天通知被检查国家质检中心。检查组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安排支付。   五、时间安排   2012年国家质检中心专项监督检查自6月开始,11月结束,时间安排如下:   (一) 组织部署(6月上旬)   国家认监委组织部署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印发监督检查通知   (二)自查自纠(6月中旬到7月中旬)   各国家质检中心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并于7月15日前向国家认监委上报自查表。   (三)现场检查(7月上旬到9月中旬)   国家认监委选派资深专家组成现场检查组,抽取100个国家质检中心进行现场检查。   (四)结果上报(10月)   各现场检查组向国家认监委报告检查结果。   (五)通报检查结果(11月)   国家认监委通报检查结果。   六、工作纪律   检查组不得由被检查国家质检中心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劳务费(礼金)和礼品。一旦发现违反者,将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及结果处理   (一)各国家质检中心开展自查后,应于7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表上报国家认监委。逾期不报的,视同未完成自查工作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列入重点检查对象,今后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对于检查中发现日常管理和工作业绩突出的国家质检中心,国家认监委将在通报中予以表扬,并在认监委网站开设国家质检中心专栏,展示优秀国家质检中心相关业绩和管理经验   (三)对于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国家质检中心,国家认监委将视情节严重情况,采取要求整改、告诫、暂停资质乃至撤销授权的处理措施并公布。   自查表上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监督管理处(100088)   联系人: 郭栋 谢澄   联系方式:010-82262733、82262771   邮箱:guod@cnca.gov.cn,xiec@cnca.gov.cn   附件:2012年度国家质检中心专项监督检查——自查表.doc.doc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信息查询平台”正式启用
    启用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专栏和征集能力验证活动信息的通知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国家计量认证各行业评审组:   为贯彻落实2009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研讨会精神,切实加强实验室能力验证信息化工作宣传工作,促使能力验证工作能效最大化,国家认监委经过调研并设计了“实验室能力验证专栏”和“信息查询平台”及相关数据库系统。现已通过调试正式启用。内容主要有能力验证简介、国内外动态、通知公告、资料查询、正在实施的能力验证项目等。可在认监委网站“专题专栏”或“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子站”中进入。   网址:http://www.cnca.gov.cn/cnca/rdht/sysnlyzzl/index.shtml   “能力验证信息查询平台”将收录认监委或其他实验室管理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信息及结果满意实验室信息。该平台信息查询数据库信息翔实,有助于实验室管理部门和社会各方更好的掌握相关领域的实验室能力状况。   “平台”将收录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行业实验室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的信息和数据。各单位可向国家认监委报送相关能力验证活动的信息,经审核后在认监委能力验证专栏“国内动态”栏目公布 对于已经完成的能力验证项目,各单位填写“能力验证信息导入模板”和“参加实验室信息导入模板”(见附件)后报送国家认监委,经审核后在认监委能力验证信息查询平台数据库中收录。   联系人:郭栋   联系电话:010-82262733   电子邮箱:guod@cnca.gov.cn   附件:1.能力验证信息导入模板    2.参加实验室信息导入模板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 国家认监委对国家金属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
    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对国家金属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  国家认监委批准国家金属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业务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检测报告允许使用“CMA”标志。国家金属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法律责任由你所承担。主要检验产品为金属材料,授权证书编号为:(2009)国认监认字(388)号。  国家认监委要求国家金属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实验室部)
  • 国家认监委加强食品添加物检测单位资质管理
    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出通知,就相关实验室涉及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检测项目资质认定扩项事宜进行说明。   通知指出,具备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6批)中相关检测能力、尚未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应当向国家认监委或省级质监局申请资质认定扩项。各地质检部门、有关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实验室依程序办理检测资质认定扩项事宜。为应对突发性事件,需新增检测项目的实验室,可实施临时资质认定措施,实验室管理部门可组织有关专家预先验证新增检测项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通过验证的实验室,3个月内可临时按新增项目开展测试、分析、鉴定和诊断工作,并同时按要求申请和获得资质认定。同时,国家认监委和各省级质监局应当公布取得国家级和省级资质认定、可开展“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检测的检验机构信息,以便社会查询。   通知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负责协助国家认监委办理相关食品类国家质检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及其他同时申请认可的行业食品类检测实验室的相关检测标准的资质认定扩项评审工作,并协助核实确认有关检验机构信息 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协助国家认监委在前期完成“可开展三聚氰胺检测机构信息数据库”(www.sjqajc.org)建设的基础上,扩充完善可开展其他类别的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机构信息,将其建设成为可开展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及易滥用食品添加剂检测的检验机构数据库,为社会各界提供及时的查询服务。   通知还要求,地方质检两局应加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检测名单”,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按照要求做好检测项目资质认定扩项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国家认监委。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最新通知栏查询。
  • 认监委对国家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授权
    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对国家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授权。   国家认监委批准国家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业务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检测报告允许使用“CMA”标志。国家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的法律责任由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承担。主要检验产品为危险化学品,授权证书编号为:(2009)国认监认字(393)号。   国家认监委要求国家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 国家认监委将对50个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检查
    近日,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区域专项监督检查试点工作启动会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政策与法律事务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陕西省质监局以及陕西已授权和在建的25个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加强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能力水平,2013年,国家认监委积极创新监管模式,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在继续加强对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直接监督检查的同时,开展了区域监督试点工作,下放监管权限,贴近服务对象,委托天津、陕西、广东、浙江4个省市质监局组织对辖区内相关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进行监督检查。这是国家认监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质检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基础建设的具体措施之一。   据悉,国家认监委计划委托上述4个省市对50个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根据试点工作经验,今后将逐步增加国家质检中心区域监督的比例和覆盖面,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国家质检中心监管机制。
  • 认监委注销7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国家认监委关于注销部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根据北京激光参量测试中心等7家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对上述7家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予以注销。自注销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具体名单如下:  1.北京激光参量测试中心(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13000132Z)   2.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汽车零部件检测中心(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15003023Z)   3.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医学检测综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15003054S)   4.大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50000122881)   5.农业部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泰安)(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13001951V)   6.农业部转基因动物及饲料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50004093015)   7.重庆中交机动车检测中心(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0008113504)。  国家认监委  2016年12月12日
  • 认监委对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
    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对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   国家认监委批准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业务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检测报告允许使用“CMA”标志。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法律责任由广东省东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承担。主要检验产品为纸制品,授权证书编号为:(2009)国认监认字(397)号。   国家认监委要求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 认监委对国家木质家具及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徐州)授权
    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对国家木制家具及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徐州)授权。   国家认监委批准国家木制家具及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徐州)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业务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检测报告允许使用“CMA”标志。国家木制家具及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徐州)的法律责任由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主要检验产品为木制家具及人造板,授权证书编号为:(2009)国认监认字(398)号。   国家认监委要求国家木制家具及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徐州)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 认监委公布2015年能力验证满意结果名单 哪些检验检测机构上榜?
    p   10月17日,国家认监委公布了2015年能力验证满意结果检验检测机构名单,涉及“化妆品中抗生素检测”、“生活饮用水中苯、汞、硼、COD(錳法)的检测”等42个能力验证项目,共3271家检验检测机构上榜,取得满意结果。 /p p   规定显示,对取得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记录,并在2016-2017年度进行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免除该项目的现场实验。 /p p   通知原文如下: /p p   国家认监委2015年能力验证所有项目均已顺利实施完毕,并通过专家总结验收。现将参加2015年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项目并取得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p p   根据有关规定,对取得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记录,并在2016-2017年度进行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免除该项目的现场实验。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家认监委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10月17日 /p p   (此件公开发布) /p p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11/ueattachment/014394bf-032b-44eb-99b7-c96ac1252057.docx" 2015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满意结果检验检测机构名单.docx /a /p p br/ /p
  • 认监委举办第六期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负责人培训班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宣传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加强出入境系统实验室依法开展检验的意识,提高检验检疫系统实验室食品检验能力和管理水平,国家认监委拟定于2011年10月初在长沙举办第六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实验室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及相关法规介绍   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品检验工作规范》 解读   3.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三合一”评审的政策和具体工作程序讲解   4.检验检疫系统实验室资质管理有关政策讲解   5.实验室认可有关发展动态介绍。   二、培训对象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食品检验的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主要领导1名、实验室质量负责人1名。   有关分支局负责食品检验的实验室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1人   各直属局负责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还未参加过认监委培训的同志1名。   三、时间地点   时间:10月9-10日(8日报到),   地点: 长沙(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   1.本次培训班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承办并提供支持,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办   2.会议代表食宿费自理   3.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上报本局系统食品检验实验室信息,组织填写《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检验实验室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对所属食品实验室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实验室数量,从业人员,2010年业务收入,实验室资质情况,存在的问题,对实验室资质管理的建议等,篇幅在1500字以内   4.请各直属局将上述材料及报名表(见附件2)于9月20日前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联系人:王莹 周刚   联系电话:010-82262693、010-82262770   传真:010-82260762   邮箱:wangying@cnca.gov.cn, zhoug@cnca.gov.cn   附件:   1. 国家认监委第6期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负责人培训班报名表  2. 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检验实验室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 认监委对国家精细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授权
    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对国家精细石油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   国家认监委批准国家精细石油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业务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检测报告允许使用“CMA”标志。国家精细石油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法律责任由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承担。主要检验产品为石油化工产品,授权证书编号为:(2009)国认监认字(400)号。   国家认监委要求国家精细石油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 认监委对国家信息技术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
    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对国家信息技术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   国家认监委批准国家信息技术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业务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检测报告允许使用“CMA”标志。国家信息技术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法律责任由广东省东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验所承担。主要检验产品为信息技术设备,授权证书编号为:(2009)国认监认字(396)号。   国家认监委要求国家信息技术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 认监委启动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今年1月,国家认监委启动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并先期在5个省市和2个行业开展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根据试点工作经验,国家认监委将于今年6月启动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部署和协调地方质检两局、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组织全国所有获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统计法》规范、如实、按期上报数据信息,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高技术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和高端环节,其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对于扩大内需、吸纳就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检验检测服务业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带动作用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将&ldquo 检验检测服务业&rdquo 列入重点推进的八个高技术服务领域之一。   为了充分摸清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具体情况及产业特点,制定符合我国现阶段检验检测市场发展需要的政策制度,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激发检验检测机构内在活力,亟需全面深入地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2013年10月15日,国家统计局正式批准实施《检验检测统计报表制度》,将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纳入国家服务业统计序列。国家认监委进一步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进展,制定了统计工作方案,建成了全国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全面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可以切实摸清检验检测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行业布局特点、产业发展趋势和资源配置状况等重要信息,为落实国务院&ldquo 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检验检测认证机构&rdquo 的工作任务,形成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提供持续的统计分析数据和信息化支撑。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如期展开,将对规范检验检测市场运行、建立检验检测服务业诚信体系起到核心的支撑作用,有助于提升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的质量水平。
  • 认监委对国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授权
    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对国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授权。   国家认监委批准国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业务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检测报告允许使用“CMA”标志。国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的法律责任由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主要检验产品为电线电缆,授权证书编号为:(2009)国认监认字(395)号。   国家认监委要求国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 认监委对国家特种识别印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
    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对国家特种识别印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   国家认监委批准国家特种识别印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业务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检测报告允许使用“CMA”标志。国家特种识别印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法律责任由青海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主要检验产品为特种识别印记产品,授权证书编号为:(2009)国认监认字(399)号。   国家认监委要求国家特种识别印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 国家认监委下达《检验检测机构数字化建设 指南》等25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事业发展的技术引领作用,经委务会审议通过,现下达《检验检测机构数字化建设指南》等25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附后)。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国认科〔2018〕15号)要求,组织相关参与单位成立标准起草小组,研究制定标准起草工作方案,并在人员、经费、设备条件及相关资源利用等方面提供保障,尽快启动标准起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联系人:傅斌友,联系电话:010-82261995娄 丹,联系电话:010-82262812认监委2024年5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序号计划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备注12023RB001检验检测机构数字化建设指南中国检验检测学会22023RB002检测仪器设备国产化验证评价指南 液相色谱仪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32023RB003检测仪器设备国产化验证评价指南 液相色谱仪-质谱联用仪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42023RB004检测仪器设备国产化验证评价指南 离子色谱仪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52023RB005电子工业静电防护管理体系 要求广州赛西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62023RB006绿色应用软件产品评价要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72023RB007平行进口汽车 产品一致性管理核查规范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82023RB008碳足迹数据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92023RB009电子电气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 电池深圳职业技术学院102023RB010乳制品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2023RB01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乳制品生产企业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2023RB012农产品碳足迹评价实施指南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132023RB013钢铁企业碳中和评价要求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142023RB014基于项目的碳减排量评价技术规范 钢铁行业减碳 项目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152023RB015合格评定绿色低碳建筑评价通用要求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162023RB016再生有色金属(铝、铜、铅)产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2023RB017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化学激发胶凝材料替代水泥用于特殊领域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2023RB018纺织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192023RB019食品实验室数字化管理指南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202023RB020食品微生物检测能力验证实施指南青岛海关技术中心212023RB021陶瓷企业绿色低碳技术评价方法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2023RB022水泥企业绿色低碳技术评价方法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2023RB023分析仪器设备验证与综合评价 工作指南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修订242023RB024分析仪器设备验证与综合评价 性能验证方案制定 指南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修订252023RB025检测仪器设备国产化验证评价指南 核酸提取仪(磁珠法)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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