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推进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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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推进检验检测相关的仪器

  • 东莞精准通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精准通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简称PTC)成立于2008年,是集产品检测、检验、认证、整改、问题分析、技术咨询、工厂辅导、校准、体系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PTC拥有先进的检测设备和资深的专家团队,先后获得了CNAS、CMA、FCC、A2LA、IC、CPSC、IECEE等机构的资质认可,并获得国家认监委CCC强制性产品检测实验室资质,CQC及CVC自愿性产品签约实验室、PSE认证授权实验室、国际电工委员会CB实验室。PTC总部位于东莞,已在深圳、中山、福建、湖南、宁波、河北、香港等地设立众多分支机构,拥有安规、EMC、化学、电池、环境、食品、消费品、鞋纺玩具物理、军工级可靠性实验室。精准检测始终秉承“精准、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理念以及完善的服务网络,在全球范围内为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为客户产品制胜市场、通行全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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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架产品检测,【货架检测】,国家认可资质,快捷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目的:货架整体安全检测与评估检测周期:按具体工作量而定一、检测内容仓库运行所造成的日常磨损最终会提高仓储货架系统的结构应力水平。 这会影响其结构完整性和承载能力,使货架系统存在潜在的不安全性。而货架作为仓储的重要一环,它的安全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货架安全是雇主的道德责任,并具有重大的法律责任(民事和刑事),因此,越来越多的雇主开始意识到,货架事故所导致的隐藏成本,新货架安装验收,在役货架的安全性能检测,应运而生。二、服务内容货架产品检测货架检测产品高位货架检测、轻型货架检测、重型货架检测、立体库货架检测、横梁式货架检测,驶入式货架检测,悬臂梁式货架检测等等,在役阶段货架检测,货架年检,货架安全性检测,货架安装检验验收检测项目成分分析、性能检测、材料力学分析,材质鉴定,焊缝缺陷检查,涂层附着力,涂层厚度 ,静态动态载荷测试,立柱垂直度检测,横梁扰度检测,结构件损坏检测,安全防护装置检查,安全插销检查,地脚螺栓检查 ,货架承重检测,等三、货架检测项目货架产品检测,【货架检测】,国家认可资质,快捷出具检测报告A.货架外观检测●检测内容:1)构件油漆涂层是否脱落 2)横梁两侧焊缝质量 3)货架构件锈蚀情况●检测范围:货架巷道侧所有涂层外观,和货架巷道侧底层横梁焊缝和柱脚焊缝。B. 地脚螺栓紧固情况检测●检测内容:立柱地脚螺栓是否缺失、损坏、松动●检测范围:货架巷道侧所有立柱的地脚螺栓。C. 安全插销检测●检测内容:安全销是否缺失、损坏、移位●检测范围:货架巷道侧所有横梁上的安全插销。D. 立柱防撞护脚检测●检测内容:立柱防撞护脚是否设置、损坏、松动●检测范围:货架巷道侧所有立柱的防撞护脚。E. 货架构件检查●检测内容:构件是否变形、损坏●检测范围:货架巷道侧所有构件。F.立柱垂直度检测●检测内容:立柱的垂直度●检测范围:货架巷道侧所有立柱。G.横梁挠度检测●检测内容:横梁挠度●检测范围:货架巷道侧中、底层横梁H. 安全净距检验●检测内容:货物之间,以及货物与立柱及横梁间的安全净距●检测范围:货架巷道侧所有货位。I. 其他检测项目●检测内容:货架相关的标识、货架辅助件变形和损坏、载荷的稳定性等●检测范围:所有的货架和护栏、可目测范围内的货位、托盘和载荷。四、货架安全性能评估主要风险风险管控设计阶段货架设计时,对低温,潮湿,货物属性等使用环境考虑不足。货架技术验收规范缺失或者不合理。货架的结构设计方案存在强度,刚度,稳定性的不足。根据用户情况,清晰合理界定货架的边界条件。根据边界条件,制定合理的货架技术验收规范。采用有限元分析的方法,对货架结构进行设计审核。制造阶段制造采用的材料规格等级低于设计方案。焊接质量不足,存在虚焊,气孔,裂纹等缺陷。喷涂质量不足,导致漆层剥落。通过化学成分分析和力学性能测试复验材料。对货架焊缝进行目视检验。对货架喷涂的厚度和附着力进行测试验证。验收阶段货架主体结构的安装精度不符合标准要求。没进行载荷测试验证承载能力。货架安全附件,如防撞护栏,安全插销等缺失或安装不规范。对货架安装精度进行直接测量和光学测量。进行载荷验收测试。进行动线安全检查,确认货架安全附件情况。 在役阶段货架使用失当,员工缺乏货架安全使用情况。缺乏日常周期检验方案和缺陷处理规章制度。未经过专业评估的维修。员工安全意识及技能培训。编制货架周期检验指南,完善周期性检验制度。货架维修需要进行专业评估。货架产品检测,【货架检测】,国家认可资质,快捷出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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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现场货架检验丨安全评估丨货架检测-权威/专业安普检测中心是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权威检测报告安普检测的服务优势在于以更短的检测周期和更低的服务价格,为客户节约成本和周期,帮助客户快速获取准确有效数据,并为客户提供后期技术服务支持。安普检测作为平台化运营品牌,与国内外多家实验室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旨在为客户、行业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检测咨询服务 货架周期性检验/货架系统风险管理/整体验收检验/安全附件检验/安全现场检验悬臂式货架、橱柜式货架、棚板式货架、拆卸式货架、固定式货架、敞开式货架、半封闭式货架、封闭式货架、轻型仓储货架、中型仓储货架、重型仓储货架、阁楼货架、旋转式货架、移动式货架、穿梭车货架、装配式货架、调节式货架、托盘货架、进车式货架、高层货架、阁楼式货架、重力式货架、屏挂式货架等 货架定期检查项目:1.检查货架螺栓连接的松紧。2.检查横梁与立柱连接处,是否有损坏现象。3.检查导轨的弯曲变形成度和通道两端导轨的相平度。4.检查牛腿变形程度,是否有开裂现象、是否与地面相平。5.检查护柱的情况,是否有损坏情况。6.检查货架零部件表面是否有刮痕等等。7.检查货架的稳定性,检验其受力的稳定性。8.检查货架的垂直度,看看是否有倾斜现象。其他检测项目: 1.主体结构应检查的部分a)结构任何部分的碰撞损伤。b)柱的倾斜度。c)垫片、锚栓、锁定装置、柱及柱的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和有效性。d)焊接或母材可能存在的裂缝。e)建筑地板的状况。f)托盘上货物的位置。g)托盘在货架上的位置。h)所有承载部件的状况和位置。 2、安全防护措施应检查的部分a)荷载和信息标志的设置和更新。b)无任何存储位置超载。c)单元荷载的稳定性。d)单元荷载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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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推进检验检测相关的方案

国家认监委推进检验检测相关的论坛

  • 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时间:2018-03-09 来源:国家认监委国认实〔2018〕12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国家认监委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简政放权、释放红利的改革举措,促进了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2018年1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要求,指明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改革发展的新方向。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落实《意见》提出的工作任务,促进形成统一的资质认定工作新格局,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 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

    时间:2018-03-09  来源:国家认监委摘要:[align=center]国认实〔2018〕12号[/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align][align=center]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alig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国家认监委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简政放权、释放红利的改革举措,促进了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2018年1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要求,指明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改革发展的新方向。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落实《意见》提出的工作任务,促进形成统一的资质认定工作新格局,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一、推进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建立(一)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协调机制资质认定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及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求,遵循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统一性、开放性、便利性的基本原则,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并发布相关检验检测领域资质认定评审要求,建立跨行业部门的联合评审机制,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全社会采信,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制度。(二)允许特殊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纳入资质认定1.法律、法规(如《特种设备安全法》、《消防法》、《种子法》等)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资格有相应规定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从其规定。2.法律、法规、规章中未明确规定需要取得资质认定的领域,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不强制作为资质认定对象。对于行业主管部门有相应管理需求的,鼓励资质认定部门积极试点开展上述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逐步将其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体系。试点实施资质认定的领域,资质认定部门事中事后的监管只针对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三)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1.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应包括方法标准、产品标准两部分。产品标准中引用的方法标准也应单独取得资质认定。2.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具备竞争优势的团体标准可申请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团体标准时需提供方法验证报告及标准发布团体出具的有关标准技术优势及领先性、创新性的相关说明。3.除国家认监委已发文修订或者以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形式发布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之外,《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5〕50号)印发的相关附件继续执行。二、推动资质认定制度改革,为检验检测机构减负(一)积极推动“五减”1.资质认定部门应根据《意见》推动“五减”(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的要求,结合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分类监管和机构自我声明等情况,简化许可程序。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逐步采取文件审查、采信机构自我声明等方式,快捷做出是否准予延续、变更资质的决定。2.资质认定部门应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标准化的要求,对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办理流程进行梳理和规范,合理配置审批权限,优化内部审批流程。3.资质认定部门应加强资质认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实现申请、审批、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审批效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扩项和复查评审时,如法律地位、管理体制未发生重大变化,可无需提交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原有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4.资质认定部门应严格落实《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要求,不得收取计量认证许可费用,同时积极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履行职能所需经费。5.原已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的检验检测机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到期后,不再延续。资质认定部门可视机构具体情况,采用书面或者现场审查的方式,将原有食品检验检测能力纳入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范围。6.检验检测机构的公章是其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证明,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上加盖公章的,视同其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二)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跨地域发展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跨省设立异地检验检测场所的,应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并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证后监管。三、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一)严格查处虚假检验检测行为1.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被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2.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的,资质认定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检验检测机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二)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投诉举报案件,并予以查处。投诉举报内容属于检验检测结果争议、标准使用争议,并无明确违反资质认定相关要求情况的,可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三)规范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未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相关业务委托,涉及未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又需要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时,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得加盖资质认定(CMA)标志,并应在报告显著位置注明“相关项目未取得资质认定,仅作为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或类似表述。(四)严格食品检验机构监管食品检验机构(或者具备食品检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涉及食品检验相关问题时)应同时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5号,以下简称165号令)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以下简称163号令)的相关要求。食品检验机构存在相关违规情况的,根据163号令或165号令的规定从重进行处理。 国家认监委2018年3月7日

国家认监委推进检验检测相关的耗材

  • 油品质量检测检验系统配件
    油品质量检测检验系统配件是欧洲进口全球领先的三向量燃油质量检测检验仪器,可快速进行油类粘度测量、介电常数测定和粒子大小和形状的图像分析,可以检测生产线上的润滑剂磨损,化学变化和污染物。使用这种单一过程油品质量检测检验系统配件进行三种检测,根据ISO18436-4标准评估润滑油的磨损,化学变化和污染物,节省宝贵时间。根据ASTM D7416-08认证来生产三角图。油品质量检测检验系统配件特点小型粘度计并入三向量分析仪。 小型介电分析仪并入三向量油检测系统。 高倍率的镜头和CMOS数码相机,用于图像分析。 高功能定制软件,与硬件一起控制机器健康监测。 多功能照明,避免眩光和光学像差。 流通过室,有蠕动泵,平衡器,废弃物容器,需要的配件和管道。 电动定位系统,同时进行各种油样的自动和准确的分析。 非常准确,长期可重复性。 可调校准。 符合ISO 18436要求和ASTM D7416-08认证的实验标准。 精确的温度控制,操作范围:15oC-45oC+/- 0.5℃ 粘度输出:在40℃(ISO)+/- 3%误差 纯油、混合油的检测。 检测水分含量,粘度,亚铁密度,粒子大小和形状分布和介电常数。 无需样品制备。 通用于生产线应用。
  • 北京绿百草现货提供国家食品检验新标准干粉培养基常用品种
    北京绿百草现货提供国家食品检验新标准干粉培养基常用品种 关键词:培养基,北京绿百草,食品检验 北京绿百草现货提供国家食品检验新标准干粉培养基常用品种: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肉汤(LST),煌绿乳糖胆盐肉汤(BGLB),平板计数琼脂(PCA),结晶紫中性红胆盐(VRB)琼脂,HE琼脂,胰蛋白胨大豆琼脂(TSA),半固体琼脂,营养琼脂,含0.6%酵母浸膏的胰酪胨大豆肉汤,含0.6%酵母浸膏的胰酪胨大豆琼脂,改良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mLST)肉汤基础,四硫磺酸钠煌绿(TTB)增菌液基础,缓冲蛋白胨水(BPW),亚硫酸铋(BS)琼脂,三糖铁(TSI)琼脂,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10%氯化钠肉汤,Baird-Parker琼脂平板基础,孟加拉红培养基,脑心浸出液肉汤(BHI),PALCAM琼脂基础,阪崎肠杆菌显色培养基,沙门氏菌显色培养基,弧菌显色培养基。 需要详细信息请联系北京绿百草:010-51659766. 登录网站获得更多产品信息: www.greenherbs.com.cn
  • 北京绿百草现货提供国家食品检验新标准干粉培养基常用品种 各种规格
    北京绿百草现货提供国家食品检验新标准干粉培养基常用品种 关键词:培养基,北京绿百草,食品检验 北京绿百草现货提供国家食品检验新标准干粉培养基常用品种: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肉汤(LST),煌绿乳糖胆盐肉汤(BGLB),平板计数琼脂(PCA),结晶紫中性红胆盐(VRB)琼脂,HE琼脂,胰蛋白胨大豆琼脂(TSA),半固体琼脂,营养琼脂,含0.6%酵母浸膏的胰酪胨大豆肉汤,含0.6%酵母浸膏的胰酪胨大豆琼脂,改良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mLST)肉汤基础,四硫磺酸钠煌绿(TTB)增菌液基础,缓冲蛋白胨水(BPW),亚硫酸铋(BS)琼脂,三糖铁(TSI)琼脂,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10%氯化钠肉汤,Baird-Parker琼脂平板基础,孟加拉红培养基,脑心浸出液肉汤(BHI),PALCAM琼脂基础,阪崎肠杆菌显色培养基,沙门氏菌显色培养基,弧菌显色培养基。 需要详细信息请联系北京绿百草:010-51659766. 登录网站获得更多产品信息: www.greenherb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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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检验检测领域 认监委将开展2016年度能力验证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163号令)和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2006年第9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决定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2016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计划的设置  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分设A、B、C三类项目。  A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征集、审核并发布的能力验证项目。取得国家认监委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相关检验检测项目(参数或者方法标准)已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鼓励由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企业、高校等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2016年度A类项目共19项(见附件1)。  B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征集、审核并发布的能力验证项目。鼓励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2016年度B类项目共23项(见附件2)。  C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能力验证组织者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包括实验室间比对)项目。能力验证组织者包括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PTP)”,也包括其他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具有能力验证组织经验的权威技术机构。C类能力验证项目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发布,可跨年实施,鼓励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2016年度首批C类项目见附件3)。  上述能力验证项目清单均可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能力验证专栏查询和下载。  二、能力验证计划实施要求  1.对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的要求:  (1)各单位应当及时将国家认监委2016年度能力验证计划转发所属(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并监督和指导其按要求参加。  (2)各单位也可以根据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需要,按照避免重复、避免增加检验检测机构不必要负担的原则,另行组织能力验证(包括实验室间比对)项目,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各单位另行组织的能力验证(包括实验室间比对)项目,应当在实施前向国家认监委报告计划清单,实施结束后向国家认监委报告实施结果。  (3)各单位可向国家认监委推荐自行组织的能力验证(包括实验室间比对)项目,作为C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确认后对社会公布,以扩大检验检测机构参与面。  2.对承担国家认监委A类、B类能力验证项目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所承担的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能力验证项目及时、科学、高质量地开展。  (2)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工作,考虑技术实现、避免串通、结果利用等因素,及时、认真填写方案设计书(见附件4),并于5月15日前将方案设计书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备案。  (3)对于初测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可允许其自愿参加一次补测,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审核相关机构的补测申请及整改资料,未整改或整改无效的,不允许参加补测。补测后仍不满意、未申请补测或者未参加补测的,视为本次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下同)。  (4)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10月30日前向国家认监委报告能力验证参加机构总数、名单以及初测、补测结果。A类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当提供“必须参加而未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5)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12月底之前完成能力验证项目的验收及报告的编写工作,并向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提交报告。  3.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参加资质认定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真实、客观、及时报送检验检测结果。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能力验证项目,不断提升自身检验检测能力。  三、能力验证结果的利用  1.对于参加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A、B、C类项目)且结果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国家认监委对社会公布名录(A、B类项目满意机构还将获得认监委颁发的能力验证结果满意证书)。获得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今后2年内(2018年底前)接受资质认定评审时,相关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鼓励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方选择使用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2.对于应当参加国家认监委A类能力验证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认监委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42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布名录。  对于参加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A、B、C类项目),经核实发现存在串通结果、提供虚假数据等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认监委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45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布名录。  上述信息同时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和分类监管系统,今后从严进行监管。  3.对于参加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A、B、C类项目)但结果可疑或者离群的检验检测机构,应进行整改,资质认定部门在后续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技术评审时,将核实其能力验证可疑或者离群项目的整改情况。经核实认为其技术能力不能有效维持的,撤销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  四、能力验证费用  本《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初测费用由认监委承担,如需参加补测,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补测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世鹤、谢澄  联系电话:010-82262767、82262771  电子邮箱:zhangsh@cnca.gov.cn  准备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可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1.国家认监委2016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2.国家认监委2016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3.国家认监委2016年能力验证计划C类项目4.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方案设计表  国家认监委  2016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国家认监委征集2018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18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通知》。其中, /span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项目申报要求: /span /span /p p   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申报项目相关领域的能力验证工作经验,具有相关领域检测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能力验证计划的操作流程。 /p p   申报单位在该项目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能力应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如具有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经历)。 /p p   项目申报单位应取得该检验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 /p p   为避免项目重复,12个月以内已经由国家认监委或有关行业部门组织过的全国性能力验证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申报流程: /span /p p   申报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A类、B类)的单位应如实填写《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A类、B类)》(见附件1),并于2017年11月30日之前将申报表(电子版,WORD格式)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p p   有意申报C类能力验证计划的能力验证组织者(提供者)可填报《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C类)》(见附件2),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WORD格式)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p p   通知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18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通知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认办实函〔2017〕211号 /p p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总局卫生司、动植司、检验司、食品局、监督司,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认可中心,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p p   为了持续加强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建设,保障资质认定获证机构持续满足技术和管理要求,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国家认监委决定2018年继续在社会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实施能力验证工作,拟征集食品安全、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建工建材、电器安全、节能环保等检验检测领域的能力验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项目申报要求 /p p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申报项目相关领域的能力验证工作经验,具有相关领域检测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能力验证计划的操作流程 /p p   2.申报单位在该项目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能力应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如具有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经历) /p p   3.项目申报单位应取得该检验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 /p p   4.申报的能力验证项目应科学、可行,有较成熟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制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且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能够达到要求 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预计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0家 /p p   5.为避免项目重复,12个月以内已经由国家认监委或有关行业部门组织过的全国性能力验证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p p   6.对于适合组织实施现场能力竞赛的项目,申报单位可在《申报表》中“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p p   7.2018 年,除国家认监委征集、审核、发布的A类、B类能力验证计划外,国家认监委拟继续征集、确定并汇总发布各能力验证组织者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包括实验室间比对)项目(C类),鼓励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能力验证组织者包括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PTP)”,也包括其他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具有能力验证组织经验的权威技术机构。 /p p   二、申报流程 /p p   申报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A类、B类)的单位应如实填写《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A类、B类)》(见附件1),并于2017年11月30日之前将申报表(电子版,WORD格式)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p p   有意申报C类能力验证计划的能力验证组织者(提供者)可填报《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C类)》(见附件2),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WORD格式)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p p   三、项目需求反馈 /p p   总局相关业务司局,各有关检验检测行业主管部门,地方质检两局可结合自身业务管理需求,于2017年11月30日前向国家认监委反馈能力验证项目需求(需求表见附件3),国家认监委将结合各部门实际需求对征集到的能力验证项目进行立项研讨。 /p p   四、项目备案 /p p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应事先向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备案,并在计划结束后将有关结果上报国家认监委。对满足能力验证活动相关要求的,国家认监委将采信相关能力验证结果并纳入国家认监委 “实验室能力验证专栏”和数据库,在资质认定工作中予以应用。 /p p   五、联系方式 /p p   联 系 人:张世鹤、李璇、郭栋 /p p   联系电话:010-82262767、2672、2733 /p p   电子邮箱:zhangsh@cnca.gvo.cn、 a href=" mailto:guod@cnca.gov.cn" guod@cnca.gov.cn /a /p p   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1.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f675d741-f672-4d8d-9fed-7fbf105a85c6.docx" 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A类、B类).docx /a /p p   2.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5872e32f-728b-45ca-aa33-f53d041499b0.docx" 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C类).docx /a /p p   3.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16468bad-26a4-4622-a614-a50a98aef9dc.docx" 国家认监委2018年能力验证项目需求表.docx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0月26日 /p p & nbsp /p
  •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开展矿石、煤和水质 国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发布时间:2024-07-03认秘函〔2024〕30号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开展矿石、煤和水质国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推进国际贸易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国家认监委决定2024年在矿石、煤和水质检验检测领域开展国际能力验证活动,组织国内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并邀请“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检验检测机构共同参与,提升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推动标准和检验检测结果联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能力验证项目和参加要求本次能力验证活动,“矿石中金、银含量的测定”和“煤工业分析”两个项目委托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实施,“水中锑和硝酸盐(以N计)的测定”项目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质分析实验室实施。相关能力验证项目的检测标准和样品信息详见附件1。具备相关检测项目技术能力的国家质检中心应积极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项目。具备相关检测项目技术能力的其他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鼓励参加。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联系和邀请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不向参加单位收取费用。二、时间安排(一)报名:2024年7月至8月;(二)样品制备和发放:2024年9月至10月;(三)检测结果反馈:2024年11月;(四)初步技术分析报告:2025年2月底前;(五)结果发布:2025年4月底前。三、其他事项(一)报名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二)联系方式1.“矿石中金、银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联系人:朱生慧、唐凌天,+86-10-62185713,zsh@analysis.org.cn2.“煤工业分析”能力验证项目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联系人:吴珂、唐凌天,+86-10-62185713,wuke@analysis.org.cn3.“水中锑和硝酸盐(以N计)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质分析实验室联系人:郑蓓、李红岩,+86-10-62849466,szfxsys@126.com附件:1. 能力验证项目检测标准和样品信息2.“矿石中金、银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报名表3.“煤工业分析”能力验证报名表4.“水中锑和硝酸盐(以N计)的测定”能力验证报名表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2024年6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1. 能力验证项目检测标准和样品信息.docx2.“矿石中金、银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报名表.docx3.“煤工业分析”能力验证报名表.docx4.“水中锑和硝酸盐(以N计)的测定”能力验证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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