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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饮水地下水汞含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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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城市地下水污染严重 3亿农民饮水不安全
    在住建部相关人士宣称“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由2009年58.2%提高到2011年83%”不久,顺着水箱和蓄水池、市政供水管道、自来水厂,环保部决定逆流而上,打响一场饮用水源地“保卫战”。《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面对近三亿农村居民饮用水不安全,约一半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比较严重的严峻形势,环保部将对没有按期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饮用水水源环保状况逾期仍不达标的地区,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停批所有建设项目。   近三亿农村居民饮用水不安全   “全国仍有2.98亿农村居民的饮用水不安全,20%城市居民的饮用水水源地不达标。”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向在座的14个“两高”行业的协会负责人强调。   除了环保系统官员,该会议还邀请了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钢铁、电力、汽车、煤炭、炼焦、铁合金、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皮革、造纸、发酵、酒精、氯碱、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中石油、中石化等集团公司的负责人也“应邀参会”。   环保部数据显示,截至“十一五”末,七大水系国控断面好于III类水质的比例由“十五”末的41%提高到59.9% “十一五”重点流域规划项目完成率较“十五”提高22.8个百分点,水质明显改善 2011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86.6%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完成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重点城市供水量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4.8%。   然而,更多环保部数据表明,我国一半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严重,57%的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较差甚至极差 2011年上半年,七大水系除长江、珠江水质状况良好外,海河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超过40%,为重度污染,其余河流均为中度或轻度污染 90%城市河段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约一半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比较严重,近2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   张力军强调,我国环境中污染物种类繁多,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涉及的水污染物就达109项,但实际污染物种类可能达到数百种。有些污染物在环境中超过一定浓度或经过一定时间的累积,就会威胁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未雨绸缪,加强研究,及早防范,避免被动。   城乡水源地难逃污染蔓延   在流向终端居民用户的漫长旅途中,饮用水源地是水作为资源的第一站。   搜集到99000多条企业环境违法记录,曾获得七部委联合主办的“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项的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负责人马军告诉记者,相对于下游其他环节,饮用水源地所受污染对终端居民一般影响较大,其中重金属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很难被传统水处理工艺消灭 但饮用水源地的产业转型升级成本,不仅大于水厂升级改造成本,甚至大于城市管网改造成本。   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宋刚、钱永涛透露,华北地区有四成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存在不同程度超标。而农业面源和农村生活源等非点源是造成农村饮用水水源污染的主要来源。   宋刚、钱永涛分析,与城市相比,没有经过法定批复的保护区或保护范围作为监管依据,是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缺位的重要原因。此外,农村饮水工程一般由地方水利(水务)部门建设后移交给使用村庄,建设前期地方环保部门基本没有介入。突出表现之一就是大多饮水工程没有经过环评,部分水源井选址不合理,水源井周边环境污染严重,给饮水安全造成较大隐患。   除了农村,马军举了几个例子,东部沿海地区的多个饮用水源地已经因水质不达标而被弃用,比如太湖沿岸城市已经放弃了就近取水,无锡等地实施了长江引水工程 因水位下降、水质下降影响,华北多地水井越打越深,深层地下水也开始受到污染 弃用钱塘江后,杭州选择从千岛湖调水,从而跟上游的建德地区产生矛盾。   “除南水北调这一国内最大调水工程外,从城郊到农村再到山区,从下游到中游再到上游,各地的饮用水越引越远。”马军说道。   马军分析道,饮用水源地一般在河流上游的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往往渴望高额投资拉动经济发展,导致矿山开采和冶炼、石化和化工等高污染行业“遍地开花”,管理粗放、执法不严,导致水源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   环保部拟定饮用水保护“蓝图”   记者获悉,“十二五”期间,环保部以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为重点,协力推进饮用水水源、湖泊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新近发布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更是提出,到2015年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表示:“这也就是说,全国重点流域60%的水都可以作为饮用水。”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环保部强调,各地要抓紧落实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明年环保部将组织对各地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这包括五方面工作:   加快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各地被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县级政府所在城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明年年底前完成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对没有按期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地市,环保部将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停批所有建设项目。   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从今年开始,对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年进行一次全指标监测,明年开始要对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全面监测分析,下一步逐步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工作。   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达标工作。环保部将继续对环保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状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逐步向社会公布。对于评估结果不达标的城市,将约谈地方政府领导,并要求地方政府制定限期达标方案,逾期仍不达标的地方,将采取“区域限批”措施。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监管。要逐步建立完善饮用水源环境管理档案,各地市要逐一建立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档案。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威胁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重视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以奖促治”资金要适当向水源超标的农村倾斜,支持其解决水源地保护问题。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防范。抓紧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风险评估机制,严格饮用水水源上游和周边地区高污染、高风险行业的环境准入,切实做好水源周边的工业企业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危险物品贮存仓库或场所、公路水路运输等典型风险源的风险防范,完善饮用水水源环境预警应急管理体系,提高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   为了建立饮用水源地的“现役和备选梯队”,环保部还提出,先把水质较好的湖泊保护起来。环保部将配合财政部建立试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开展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绩效考核与评价,对于达不到预期环境保护目标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 行业标准《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98部分: 锑和铊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6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行业标准《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99部分: 锑含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99部分: 锑含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00部分: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二氮杂菲萃取分光光度法》、《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01部分: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流动注射在线萃取法》、《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02部分: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03部分: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公开征求意见。序号国/行计划号项目编号标准名称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1行业标准202213010DZ20226210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00部分: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二氮杂菲萃取分光光度法编制说明_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100部分.pdf征求意见稿_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100部分.pdf2行业标准202213008DZ2022621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98部分: 锑和铊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征求意见稿_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98部分.pdf编制说明_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98部分.pdf3行业标准202213009DZ20226213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99部分: 锑含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编制说明_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99部分.pdf征求意见稿_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99部分.pdf4行业标准202213011DZ20226225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01部分: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流动注射在线萃取法征求意见稿_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101部分.pdf编制说明_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101部分.pdf5行业标准202213012DZ20226217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02部分: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_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102部分.pdf编制说明_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102部分.pdf6行业标准202213013DZ202262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03部分: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_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103部分.pdf编制说明_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103部分.pdf联 系 人:韩梅联系电话:15930153255电子邮箱:hanmei0209@163.com下载意见反馈表.docx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3年10月27日
  • 黑龙江启动496个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点建设
    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工程的总体部署,从2016年开始,黑龙江省正式启动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和地级市新建地下水地质环境水位水质监测点建设,2018年全部完成,计划建设监测点496个。  监测点网建成后,黑龙江地下水监测点网将更加合理,检测范围与监测点密度将进一步提高。同时,建立由中央到省级的分布式数据库系统、传输和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地下水监测信息实时发布,提供信息检索、统计分析等服务。
  • 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发布《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地下水保护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地下水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地下水节约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等活动的水行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水利部负责全国地下水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自然资源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下水调查、监测等相关工作。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负责管辖范围内地下水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调查、监测等相关工作。第二章 调查评价与规划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可开展年度调查评价和周期调查评价。周期调查评价中,地下水超采治理地区可每五年开展一次,其他地区可每十年开展一次。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部署,会同同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依法履行征求意见、论证评估等程序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后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应征求所涉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需要修订的,按原程序批复实施。第六条 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应当服从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和上一级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应包括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存在问题、地下水保护利用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等,对辖区地下水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及治理修复等作出系统部署。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修改的,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七条 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等开发利用地下水,应当与地下水资源条件、地下水保护要求相适应。区域工业、农业、畜牧业、林草业、市政、能源、交通运输、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涉及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内容,应当与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区域工业、农业、畜牧业、林草业、市政、能源、交通运输、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和开发区、新区规划等,涉及地下水开发利用的,应当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对地下水需水规模及其合理性、水资源配置方案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对地下水环境和重要生态系统的影响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论证意见和规划优化调整的建议。第八条 水利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制定地下水储备有关制度、标准、规程规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明确地下水储备布局,划定储备范围,明确储备含水层位、储备量及水质状况,制定动用地下水储备预案。特殊干旱年份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时动用地下水储备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流域管理机构备案。第三章 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第九条 设区的市级、县级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取水总量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制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实施的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超采区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的制定应统筹考虑不同来水情况,以及地下水水位变化可能引起的地下水污染、生态和地质环境影响。水利部负责组织制定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确定技术标准。流域管理机构对流域内属于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协商确定情况予以指导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编制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水位控制管理方案。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应作为地下水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重要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指标实施情况进行监测。流域管理机构对流域管理范围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指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不符合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地下水水位控制要求的地区应当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分析评估及优化调整,制定区域地下水取水总量压减方案,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限期整改。第十二条 取用地下水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应当对原审批的许可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节水水平、当地水资源供需状况等情况进行评估。有《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前已取得取水许可证,但不符合《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延续。第十三条 以监测、勘探为目的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建设单位应当于施工前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应当包括以下材料:(一)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二)取水工程建设方案;(三)水文地质条件;(四)取水地点、取水的目的;(五)取水的起始时间、取水量;(六)退水地点、退水方式、退水量;(七)防止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八)水利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 建设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应开展水资源论证,向具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取水许可。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备用水源取用水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备用水源取水情形、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取水层位、保护和管理措施等。应急备用水源取水工程应当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按要求安装计量设施,定期维护,应急备用水源应当建立完整详细的维护、运行、用水记录台账。应急备用地下水水源结束使用后,应当立即停止取水,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后按要求封存或热备。不得擅自将应急备用水源转为常态化取水。确有必要将应急备用水源转为常态化取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请取水许可。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取水工程核查,根据其使用情况按在用、封填、应急备用(封存)、应急备用(热备)等进行分类登记,并按要求纳入相关信息系统,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取水工程应责令整改或关停。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下水超采区内自备井管理,建立自备井台账,提出应予关停清单,制定限期关停计划,并定期开展核查。第十八条 地下水取水工程报废、未建成或者完成勘探、试验任务的,工程所有权人或管理单位应当在停止取水、施工或者勘探、试验任务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实施地下水取水工程封存或封填,并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对年久失修、地下水质量较差的取水工程,应当永久封填,并按要求及时注销取水许可证;对条件尚好、水质水量有保证的取水工程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封存备用。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地下水封存备用取水工程启用制度,确保在特殊情况下按照规定程序启用。第十九条 采矿疏干排水管理应纳入区域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除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外,开采矿产资源或者建设地下工程需要疏干的地下水量,达到规模的,应当依法申请取水许可,取(排)水纳入区域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疏干排水量规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开采矿产资源或者建设地下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优先利用疏干水作为生产用水,对能利用而不利用的,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提出限期整改;对充分利用后仍有剩余且确需外排的疏干水,应经处理满足相关管理要求后排放,需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应依法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应按要求向有管辖权限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一)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二)取水地点、取水的目的、取水方式、取水的起始时间、取水量等;(三)取水水质、退水地点、退水方式、退水量。第四章 超采治理第二十条 水利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划定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超采划定成果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由水利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公布。地下水超采治理地区每五年开展一次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其他地区每十年开展一次。水利部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动态评估,跟踪地下水超采变化情况。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地下水超采治理情况,会同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地下水超采区调整报告,向水利部提出地下水超采区复核申请。水利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超采情况予以复核确认后,可对超采区进行调整,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一条 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限期关闭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已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应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地下水保护及超采治理要求,制定地下水取水量削减方案。为保障民生需求和支撑高质量发展或者对用水有特殊要求确需取用地下水的新建项目,许可水量或用水指标应通过核减其他取水户地下水取水量或通过用水权交易获得。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禁止和限制取水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组织划定。第二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应符合国家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和地下水管理保护的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有关部门,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本行政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三条 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应坚持问题导向,提出行政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目标、治理措施、保障措施等,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区域内与地下水开采密切相关的重要泉域保护和海咸水入侵防治等任务,应一并纳入治理方案。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的节水管理,健全完善节水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落实节水工作责任,地下水超采区内严格限制使用地下水发展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适度压减高耗水农作物,鼓励通过节水改造、水源置换、休耕雨养、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压减农业取用地下水。鼓励和支持地下水超采区内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节水技术研究开发,推进节水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节水新技术,优先使用先进的节水工艺、设备和产品,提高用水效率,大力推动再生水、海水及淡化海水、集蓄雨水、微咸水、矿坑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第二十五条 存在超采问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总结辖区内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将治理成效上报水利部。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在有条件的地区,科学论证地下水回补可行性,依据有关规定标准,合理开展地下水回补、人工回灌,加强地下水水源涵养。第五章 监测计量第二十七条 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安装满足精度、数据传输上报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已建农业灌溉地下水取水工程暂不具备安装计量设施条件的,可按相关标准规定采用以电折水等方式进行计量。矿产资源开采、地下工程建设疏干排水应当安装计量设施,准确掌握排水量、回用量,并按要求布设地下水位监测设施。建设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勘探开发单位应当安装取水和回灌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有管辖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第二十八条 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根据地下水控制指标管理、地下水超采治理、地下水储备监督等要求,完善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网,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完善地下水监测工作体系,对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脆弱区、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泉域、海(咸)水入侵区、地下水储备区、水位变化易导致水质异常的区域等实施重点监测,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提供地下水水位、水量、水质等监测信息。第二十九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建立计量设施档案,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并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第三十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取用水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监测及统计数据。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第三十一条 水利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建立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通报机制,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监测数据为基础,地方地下水监测工程监测数据为补充,在综合分析超采区地下水位变幅的情况下,按季度对超采区有关地市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进行通报。水利部根据水位降幅和排名情况,对相关地市人民政府分别采取点名、会商、约谈等方式,督促指导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建立辖区内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机制。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监督检查和水政执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发现违规取水,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提供必要数据资料。第三十三条 流域管理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授权,加强对流域范围内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地下水节约保护、开发利用、超采治理,以及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按发现问题严重程度和出现频次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印发问题整改清单,督促整改落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问题整改清单,监督整改落实。第三十四条 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数量、性质、严重程度,上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或者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必要时可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本行政区域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指标等相关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地下水管理保护提供便利。第三十六条 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把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及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按年度组织实施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照有关程序报请审定后向社会公告。第七章 罚则第三十七条 水行政、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三十八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会同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400多个城市地下水污染严重 检出毒物
    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图为中国林业大学的师生在北京中国地质博物馆参观。 新华社发 王振摄   今天是第43个世界地球日。地下水的超采与污染问题引发热议。   据国土资源部今天公开的消息透露,在我国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来自地下水 同时,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田浇灌也源自地下水。全国657个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   国土资源部认为,超采与污染正在危及地下水安全。   600多城市半数不同程度缺水   由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资助的《中国地下水科学的机遇与挑战》研究报告称,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地下水的提取量以每年25亿立方米的速度增加。   同时,由于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污液以及化肥农药等的渗漏渗透,一些地区的地下水品质已经恶化。   我国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成果发现,全国适宜开采或饮用地下水地区,每平方千米年均可开采资源量已由15万立方米减少到6万立方米,北方地下水可采资源量减少了56亿立方米。据专家介绍,这是由于区域降水量变化、人类工程活动导致地下水补给量减少以及部分地区水文地质参数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的。   尽管近20年来全国用水量急剧增长,地下水开采量以平均每年25亿立方米的速度增加,但仍有数千万人饮用水问题亟待解决,全国600多座城市中有一半左右不同程度存在缺水,部分省(区、市)存在与饮用水水质有关的地方病区,比如北方丘陵山区,多分布高氧水、高砷水、低碘水和高铁锰水,引发了克山病、大骨节病、氟中毒、甲状腺肿等。   近60个城市地下水严重超采   有统计显示, 全国以城市和农村井灌形成的地下水超采区400多个,总面积达到62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华北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六大盆地、关中平原、松嫩平原、下辽河平原、西北内陆盆地的部分流域(石羊河、吐鲁番盆地等)、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平原等地,严重超采城市近60个。   地下水超采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引发地面沉降。   据透露,目前,全国已形成大型地下水降落漏斗100多个,面积达15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华北、华东地区。中国科学院院士王光谦表示,到目前,北至哈尔滨,南到海口,东达上海,西到乌鲁木齐。几乎所有大中城市都因超采地下水而出现地下漏斗。   由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完成的《华北平原地下水可持续利用能力》项目研究显示,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每年超采26.4亿立方米,深层地下水每年超采12.4亿立方米,已无开采潜力。历经近50年的地下水开采和超采,华北平原形成了环渤海复合大漏斗,面积达7.2万平方公里。   不合理开采地下水引发的地面沉降,在全国70多座城市不同程度存在。其中,沉降中心累计最大沉降量超过2米的有上海、天津、太原。在河北平原、西安、大同、苏锡常等地区,过量开采地下水还导致了地裂缝,对城市基础设施构成严重威胁。   此外,地下水超采还引发了岩溶塌陷、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等问题,西北部分地区由于地下水位下降,出现了植被退化、土地沙化、荒漠化加剧等问题。   地下水检测出微量有毒有机物   国土资源部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成果显示,全国地下水环境品质“南方优于北方,山区优于平原,深层优于浅层”。   按照《地下水品标准》进行评价,全国地下水资源符合Ⅰ类—Ⅲ类水质标准的占63%,符合Ⅳ类—Ⅴ类水质标准的占37%。南方大部分地区水质较好,符合Ⅰ类—Ⅲ类水质标准的面积占地下水分布面积的90%以上,但部分平原地区的浅层地下水污染严重,水质较差。其中,中部平原区水质较差,滨海地区水质最差。根据对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淮河流域平原区等地区地下水有机污染调查,主要城市及近郊地区地下水中普遍检测出有毒微量有机污染物,但超标率较低。   2009年,经对北京、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海南、宁夏和广东等8个省(区、市)641 眼井的水质分析,水质Ⅰ类—Ⅱ类的占总数2.3%,水质Ⅲ类的占23.9%,水质Ⅳ类—Ⅴ类的占73.8%。全国202个城市的地下水水质以良好——较差为主,深层地下水品质普遍优于浅层地下水。   2010年,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联合对全国182个城市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结果表明,4110个水质监测点中,较差——极差级的监测点占57.2%。与2009年比较,全国主要城市的地下水水质状况,其中呈变好趋势的城市分布在华东地区,水质呈变差趋势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   地下水一旦污染极难治理   据专家介绍,地下水污染与地表水污染有着明显的不同。污染物进入到地下含水层以及在含水层中运动都比较缓慢,若不进行定期专门监测,很难及时发觉。   专家称,近年来,我国城市急剧扩张,导致城市污水排放量大幅增加,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管网建设相对滞后、维护保养不及时等原因,管网漏损致使污水外渗,造成地下水污染。同时,部分行业也对地下水环境安全造成威胁。   此外,土壤中一些污染物易于淋溶,对相关区域地下水环境安全也构成威胁。大量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以及部分地区长期利用污水灌溉,对农田及地下水环境也构成危害,农业区地下水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超标和有机污染日益严重。   “地下水污染是很难治理的。即使查明污染原因并消除了污染源,地下水质仍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恢复。”专家认为,地下水一旦被污染,恢复和治理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
  •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出台带来产业和市场机会
    产业能否扛起修复重任?   酝酿8年之久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终于揭开面纱,根据《规划》,未来将安排6类项目、总投资共计346.6亿元用于地下水污染防治,致力逐步解决地下水污染问题。   《规划》的出台将利好地下水环境监测、污水处理、城市管网建设、垃圾渗漏处理等行业,其中潜藏着巨大的投资空间。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表示,随着国家对地下水污染防治的重视,地下水修复产业将成为环保产业新的增长点。毫无疑问,《规划》提出的污染防治和修复试点等任务,必将催生一个新产业,即地下水处理相关产业,包括污染治理技术和环境修复技术以及与此相关的环境服务业。但是,目前我国相关产业几乎空白。我国现有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水平能否满足《规划》目标要求和产业自身发展需要?作为环保产业新增长点,发展中存在哪些障碍?如何推进地下水修复产业化?   问题一:基础监测数据缺乏   我国地下水污染物来源复杂、有机污染日益凸显、污染总体状况不清,需要先摸清基本情况   地表水资源供不应求之时,人们对水的依赖逐渐转向地下。随之而来的污染、超采之声不绝于耳,如何保护地下水资源、实现科学合理利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0年,对全国182个城市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水质监测点总数为4110个。分析结果表明,水质为优良级的监测点418个,占全部监测点的10.2% 水质为良好级的监测点1135个,占27.6% 水质为较好级的监测点206个,占5% 水质为较差级的监测点1662个,占40.4% 水质为极差级的监测点689个,占16.8%。   全国地下水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水质为优良—良好—较好级的监测点总计为1759个,占全部监测点的42.8%,2351个监测点的水质为较差—极差级,占全部监测点的57.2%。   全国主要城市的地下水水质状况与上年比较以稳定为主。其中,水质变好的城市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华北、东北、西北地区仅有少数城市水质变好 水质变差的城市主要集中在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华东及中南、华南地区仅有少量城市水质变差。   我国地下水环境面临监管基础薄弱、污染底数不清、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长期以来,虽然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在地下水动态和资源量评估方面取得了较为系统的数据,但尚未开展全国范围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和污染调查评估工作尚有不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方面缺乏全面准确的描述。   有专家介绍说,目前掌握的监测数据都是局部或片面的,还没有全局的、详细的数据,来自各部门不同时间分散的数据无法勾勒出全国情况。   国土部门和环保部门关注的指标不同,导致监测数据不全面、详细。国土部门倾向于地质背景调查,2000年,国土部门在长三角、珠三角、华北平原等地区开展了地下水地质普查工作,采用网格式的均匀布点方式进行监测,这样的普查数据根本无法满足地下水污染研究和地下水修复支撑工作。环保部门关注的地下水污染问题主要围绕污染源和水源地展开,更倾向于调查污染现状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摸清家底是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规划》提出,针对我国地下水污染物来源复杂、有机污染日益凸显、污染总体状况不清的现状,基于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全国水资源评价、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应从区域和重点地区两个层面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到2015年底前,完成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基本掌握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深入分析地下水污染成因和发展趋势。   据记者了解,全国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将主要在地下水开发利用区和潜在地下水开发区开展,涉及六大领域,即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区、再生水灌溉区及工业园区等重点污染源以及地表水污染严重的城市。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说,地下水污染监测成本很高,2010年,财政部已拨款3800万元。“十二五”期间,国家还将投入27亿元。此次调查将更为细致,重点调查污染源和水源地,以摸清地下水污染的“家底”。国家已确定北京、山东、贵州和海南4个省(市)作为先行调查和监测试点,其余省份将于 2013年起全面展开监测工作。记者获悉,试点内容主要包括4点,即全面调查基本属性、管理状况、水质状况及风险源存在情况,地下水水污染状况综合评估、地下水防污性能评估、风险评估和修复方案评估,建立调查评估数据库,提出地下水环境监管方案。   问题二:修复处理技术能力薄弱   地下水污染防治较地表水更加复杂、困难,应探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经济高效的地下水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并进行系统集成   随着国家对地下水污染防治问题逐渐重视,地下水修复产业必然成为环保产业新的增长点。但目前面临的尴尬处境正如赵华林所言,“地下水修复技术及其复杂,我国地下水修复处理技术能力还相当薄弱。”   赵华林介绍说,地下水污染防治较地表水更加复杂、困难。在“防”的方面,地下水污染防治要监测污染源,设立隔离带,还涉及地质勘探等内容 在“治”的方面,地下水治理必须在地底进行,或者将地下水抽出治理再回灌,这需要新的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对监测设备要求也很高。从指标上讲,地表水监测更多关注监测河流湖泊富营养化等指标,而地下水监测更多关注重金属、化学品污染等指标 从使用环境讲,地下水污染浓度相对较低,环境变化也不如地表水大,因此对监测仪器的灵敏度要求更高。   由于地下水具有隐蔽性和系统复杂性,一旦受到污染将很难治理和修复,且费用昂贵。   美国也曾被地下水污染困扰,为此他们进行了大量研究和防治实践。在不久前召开的第408次香山科学会议上,来自美国西北太平洋国家实验室的教授 JohnZachara介绍说,他们的经验是有些地下水系统可以被成功修复,如被燃料烃类污染的地下水。但这属于特殊情况,修复到饮用水标准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可以达到,费用也非常昂贵,通常在经济上难以承受。在美国,虽然有许多环境修复承包商提供地下水修复服务,但很多时候不能保证有效。   专家呼吁,针对以上情况,迫切需要开展地下水污染物迁移规律与演变机制以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研究,为保障地下饮用水安全及合理调配水资源提供研究依据。这不仅对地下水污染物反应运移机理这一前沿问题研究有着重要理论意义,也对探讨我国地下水污染预防、治理及调控有着重要指导意义。   同时,与会专家提出了研发高效、安全且适用于不同特征污染物的地下水污染原位修复技术体系。但由于地下水系统的复杂性、污染场地条件的差异性等原因,地下水污染修复是一项技术含量高,需因地制宜、综合研发并顺从自然的治理工作,很难得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   采访中,业内专家介绍说,地下水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研究目前是国际热点,但总体来看,这一领域的方法、技术仍处于研究发展中,固定、成熟、高效、经济的技术还比较少见。   我国目前在地下水污染调查及地下水污染物迁移转化模式方面做了不少基础性工作,但在具体的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方面做的工作却不多。   目前,地下水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方面的科技攻关非常迫切和重要。如何通过科技攻关,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实践经验,探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经济高效的地下水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并进行系统集成,为我国地下水污染场地控制与修复提供支撑成为当务之急。   专家建议,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存在明显差距,并未形成真正基于风险评价的地下水污染监测、治理模式,尚未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体系。不同的地下水污染场地,其污染物类型、污染途径和方式等都有可能不同,所以研究内容和方法不同,采用的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也可能不同。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地方科技计划将重点支持地下水污染防治等相关课题研究。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地下水控制和修复以及地下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等方面的研究。围绕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典型场地地下水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内容,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科技水平,并建立健全科技推广体系。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加强针对性强、技术含量高的应用技术研发。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适用治理技术及管理经验,科学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指南,逐步建立先进实用技术目录,积极培育相关产业。   问题三:资本怎么流向地下水?   我国地下水修复市场急需规范,“十二五”期间,将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借鉴国外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经验,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工业危险废物堆存、垃圾填埋、矿山开采、石油化工行业生产(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等区域,筛选典型污染场地,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指出,当前地下水修复还未形成较大的市场规模,与其未来发展空间相比极不协调。但是,《规划》的出台将给地下水环境监测、污水处理、城市管网建设、垃圾渗漏处理等行业带来利好,其中潜藏着巨大的投资空间。   每一项政策出台,都会带动相关“板块”反应,环保及水处理概念股在《规划》出台的第一时间就在早盘有突出表现,板块涨幅居前,个股几乎全线飘红。但是仔细研究后发现,在二级市场上,还没有一家从事土壤地下水调查和修复的公司。   一位业内人士做出如下分析,可以预见在“概念”炒作后,资本会努力去寻找真正的“地下水”公司,此类公司上市必将在政策支持下得以提速。   资本为何会流向地下水?缘于地下水污染和修复费用可用巨额来形容。美国加州地下储罐基金规定可以资助每个加油站污染场地的修复资金为150万美元,其他大型场地,如炼油厂、军事基地、垃圾场的修复费用更是远非一般加油站场地可比。因此,资本流向这个巨大的市场是必然的。   概念炒作之后往往会出现无序发展现象,对于目前我国地下水修复市场的现状,可以用“鱼龙混杂”来形容。逐利背后必将暴露很多问题,市场规范化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由于行业飞速发展,企业数量急剧增加,从业人员出现极大缺口。大多数单位都急于找到或引进一种经济实用的修复技术和方法,从而很快修复场地。但是由于缺乏监管和法规标准,以及修复公司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公司看到了这个市场机会,在并不完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想尽快介入,势必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   另外,钱从哪儿来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规划》为此提出了多条意见和建议:“十二五”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相关企业要积极筹集治理资金,确保治理任务按时完成。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有效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从高制定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完善差别水价等政策,加大征收力度,限制地下水过量开采。探索建立受益地区对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 行业标准: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和汞蒸气测量规程
    近日,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并公示了《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和《汞蒸气测量规程》报批稿。《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点击下载)本文件规定了地下水采样器具、样品容器、采样方法、样品的保存运输与送检、质量控制等方面的 技术要求和操作规定。本文件适用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工作中地下水采样,其他类似工作可参照执行。地下水样品检测种类及常见检测项目见表1。 《汞蒸气测量规程》(点击下载)本文件规定了汞蒸气测量工作的设计书编审、仪器设备、野外测量、室内分析、资料整理与成果图件、异常评价、成果报告编制与资料提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环境与灾害调查监测和考古中的汞蒸气测量工作。其它领域进行的类似工作亦可参照执行。汞蒸气测量的目的是通过壤中气汞、大气汞、水中汞、土壤、水系沉积物、底积物和岩石等固体样品中汞量测定,为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环境与地震等灾害调查监测、古墓和古文化遗址等考古工作提供依据。汞蒸气测量仪器:冷原子吸收式测汞仪和金膜测汞仪。仪器附件:热解炉、饱和汞蒸气瓶、石英舟、微量注射器。
  • 官方拟出地下水新标准 建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络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副院长张作辰29日在京透露,在现行地下水质量标准实施近20年之后,官方拟对其进行修订。目前新标准已完成初稿,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后出台。   目前中国施行的地下水标准制定于1993年。张作辰在当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地下水状况的认识不断深入,需要对该标准进行重新修订。   他表示,考虑到近20年间国家人类工程活动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新标准将增加和修订一些具体的标准,将比现有标准更加完善。   对于目前中国地下水监测现状,张作辰透露,截至2013年底,中国共有各级各类的地下水监测点约1.6万个,监控面积约110万平方公里,其中包括水位流量监测点2000个,全国地下水监测网的建设初具规模。不过仍存在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比较少,自动化监测程度不高,监测能力比较低,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问题。   为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相关部门已部署在未来三年建立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其中,国土资源部将建立103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建成之后将会采集水量,并开展水体的检测,并实现水位、水温等数据的自动的采集和监测。   上述新建工程结合现有的地下水监测站网可以形成比较完整的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站网,为社会提供及时准确、较为全面的地下水动态信息。   国土资源部今年颁布《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并且自7月1日起施行。其中就包含地下水、地质灾害、矿山等地质环境监测。   据介绍,这个政策在组织实施、网络建设和监测成果等方面都有相关的规定,同时还明确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 【行业动态】GB/T 14848-2017 地下水质量标准
    水是万物之源,人们的日常饮食起居都离不开水。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人工合成的各种化合物投入施用,地下水中各种化学组分正在发生变化;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国土资源部特制定《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于2018年5月1日实施;该标准代替《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相比,该标准的变化是水质指标明显增加,由原来的39项增加至93项,增加了54项。调整了20项指标分类限值,直接采用了19项分类限值;减少了综合评价规定,使标准具有更广泛的应用性。 该标准规定了地下水质量分布、指标及限值,地下水质量调查与监测,地下水质量评价等内容地下水质量是指地下水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性质的总称。 它包括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的检测。Ø 常规指标:反映地下水质量基本状况的指标,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常见毒理学指标和 放射性指标。Ø 非常规指标:在常规指标上的拓展,根据地区和时间差异或特殊情况确定的地下水质量指标,反映地下水中所产生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比较少见的无机和有机毒理学指标。 针对该标准中毒理学指标,坛墨质检提供五款混标和一款单标方案,涵盖有机检测项目指标,欢迎大家到坛墨质检商城选购。详细阅读:GB/T 14848-2017标准文件产品名称商城编号溶剂浓度μg/mL规格27种VOC混标GB/T 14848-201781723a甲醇1001mL11种SVOC混标GB/T 14848-201780238GM二氯甲烷1001mL9种PCB混标GB/T 14848-201780247GB正己烷1001mL8种有机氯农药混标GB/T 14848-201780087GA甲醇1001mL11种农药类混标GB/T 14848-201781471a甲苯1001mL 有机物定制混标组分 有机物单标中文名称CAS号商城编号溶剂浓度 μg/mL规格草甘膦1071-83-671257//250 mg71257-100mg100 mg71257-10mg10 mg水中草甘膦BW900145-1000-L水10001.2 mL水中草甘膦BW900145-100-L水1001.2 mL
  • 触目惊心:国土资源部证实202个地市地下水超六成不合格
    据国土资源部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202个地市地下水水质较差和极差比例超过60%,而水质优良级的仅占9.1%!如此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意味着什么呢?对我们的生活又会有什么影响?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在全国202个地市级行政区的5118个地下水监测点中,较差级和极差级的水质监测点占的比例超过60%,地下水水质状况并不理想。  其中,水质呈极差级的监测点964个,占18.8% 水质呈较差级的监测点2174个,占42.5%。而水质呈较好级的监测点236个,占4.6%;水质呈良好级的监测点1278个,占25.0%;水质呈优良级的监测点466个,仅占监测点总数的9.1%。  地下水主要超标组分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氟化物、硫酸盐等,个别监测点水质存在砷、铅、六价铬、镉等重金属超标现象。  此外数据还显示,与上年度比较,有连续监测数据的水质监测点总数为4552个,其中水质综合变化呈稳定趋势的监测点有2837个,占监测点总数的62.3%;呈变好趋势的监测点有795个,占17.5%;呈变差趋势的监测点有920个,占20.2%。  地下水和自来水有啥区别?  自来水是指通过水处理厂净化、消毒后生产出来的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供人们生活、生产使用的水。它主要通过水厂的取水泵站汲取江河湖泊及地下水,并经过沉淀、消毒、过滤等工艺流程,最后通过配水泵站输送到各个用户。由机泵通过输配水管道供给用户的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广泛埋藏于地表以下的各种状态的水,统称为地下水。大气降水是地下水的主要来源。通常没有经过处理。  水污染带来的危害有哪些?  水体污染影响工业生产、增大设备腐蚀、影响产品质量,甚至使生产不能进行下去。水的污染,又影响人民生活,破坏生态,直接危害人的健康,损害很大。  ☆危害人的健康水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污染物进入人体,使人急性或慢性中毒。砷、铬、铵类、b苯并(a)芘等,还可诱发癌症。被寄生虫、病毒或其它致病菌污染的水,会引起多种传染病和寄生虫病。重金属污染的水,对人的健康均有危害。被镉污染的水、食物,人饮食后,会造成肾、骨骼病变,摄入硫酸镉20毫克,就会造成死亡。铅造成的中毒,引起贫血,神经错乱。  ☆对工农业生产的危害水质污染后,工业用水必须投入更多的处理费用,造成资源、能源的浪费,食品工业用水要求更为严格,水质不合格,会使生产停顿。这也是工业企业效益不高,质量不好的因素。农业使用污水,使作物减产,品质降低,甚至使人畜受害,大片农田遭受污染,降低土壤质量。海洋污染的后果也十分严重,如石油污染,造成海鸟和海洋生物死亡。  ☆水的富营养化的危害在正常情况下,氧在水中有一定溶解度。溶解氧不仅是水生生物得以生存的条件,而且氧参加水中的各种氧化-还原反应,促进污染物转化降解,是天然水体具有自净能力的重要原因。含有大量氮、磷、钾的生活污水的排放,大量有机物在水中降解放出营养元素,促进水中藻类丛生,植物疯长,使水体通气不良,溶解氧下降,甚至出现无氧层。以致使水生植物大量死亡,水面发黑,水体发臭形成“死湖”、“死河”、“死海”,进而变成沼泽。这种现象称为水的富营养化。富营养化的水臭味大、颜色深、细菌多,这种水的水质差,不能直接利用,水中断鱼大量死亡。
  • 岛津推出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解决方案》
    2017年10月由国土资源部组织修订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该标准将于2018年5月1日实施。新的标准即将实施,您准备好了吗?地下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有工业废水向地下直接排放,受污染的地表水侵入到地下含水层中,人畜粪便或过量使用农药而受污染的水渗入地下等。地下水污染隐蔽性强,水质一旦受到污染很难恢复且难监测。中国水资源总量的1/3是地下水,相关报道指出我国90%的地下水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约60%污染严重。其中,地下水氮污染和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有机物污染开始凸显,地下水污染呈现由浅入深,由点到面的发展趋势。新的环保工作要求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实施重点流域和海域综合治理,全面整治黑臭水体。在我国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背景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将于2018年5月1日实施,新版的《地下水质量标准》有哪些变化呢?Q:新版《地下水质量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哪些?A:《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定了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及限值,地下水质量调查与监测,地下水质量评价等内容。适用于地下水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与管理。与修订前相比,新版标准将地下水质量指标划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并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做了进一步细分。Q:新旧《地下水质量标准》有什么重要变化?A:新标准增加了指标数量,水质指标由39项增加至93项,共增加了54项,其中有机污染指标增加了47项。调整了20项指标分类限值,直接采用了19项指标分类限值;减少了综合评价规定,使新标准有了更广泛的适应性。Q:新版《地下水质量标准》检测应对需要哪些分析仪器?A:新版《地下水质量标准》明确要求使用的分析仪器有原子吸收光谱仪(AA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紫外分光光度计(UV)、气相色谱仪(GC)、液相色谱仪(LC),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和液相色谱质谱仪(LC-MS)等。 针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标准的检测指标和检测要求,岛津公司充分发挥光谱、色谱和质谱仪器产品线齐全的优势,多种产品组合可以满足不同地下水检测的差异化需求。结合水质相关标准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应用研究,并按照有机污染物、农药残留和无机污染物进行分类,汇编了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解决方案》。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为地下水勘查评价监测,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等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有益的帮助。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 《地下水质量标准》发布新版 指标增加54项(附全文)
    p   我国目前现行的《地下水质量标准》是1993年发布的,14年来,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有了新的变化,水质监测的技术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近日,由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共同提出的新版《地下水质量标准》正式发布,此次标准对原有内容进行了很多修改,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p p   水质指标由GB/T14848-1993的39项增加至93项,增加了54项 /p p   将地下水质量指标划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 /p p   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由17项增至20项,增加了铝、硫化物和钠3项指标 用耗氧量替换了高锰酸盐指数,修订了总硬度、铁、锰、氨氮4项指标 /p p   毒理学指标中无机化合物指标由16项增加至20项,增加了硼、锑、银和铊4项指标,修订了亚硝酸盐、碘化物、汞、砷、镉、铅、铍、钡、镍、钴和钼11项指标 /p p   毒理学指标中有机化合物指标由2项增至49项,增加了三氯甲烷、四氯化碳、1,1,1-三氯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三溴甲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烯、氯苯、邻二氯苯、对二氯苯、三氯苯(总量)、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萘、蒽、荧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多氯联苯(总量)、六六六(林丹)、六氯苯、七氯、莠去津、五氯酚、2,4,6-三氯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克百威、涕灭威、敌敌畏、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百菌清、2,4涕、毒死蜱和草甘膦 滴滴滴和六六六分别用滴滴涕(总量)和六六六(总量)代替,并进行了修订 /p p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阿尔法放射性 /p p   修订了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的有关规定。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1/ueattachment/69ac7083-d005-492b-8dec-180dbffa0efe.docx" GBT14848-2017 地下水质量标准.docx /a /p p br/ /p
  • 国土部华北地下水调查:35%受污染22.2%可直接饮用
    备受关注的我国北方地下水污染问题,首次有了一份较为权威和系统的调查报告。   由国土资源部下属科研机构耗时6年初步完成的这项研究,对华北平原的地下水水质和污染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显示,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综合质量整体较差,几乎已无Ⅰ类地下水。可以直接饮用的Ⅰ-Ⅲ类地下水仅占22.2%。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的Ⅴ类地下水则占56.55%以上。   采样调查发现,35.47%采样点的地下水已受到不同程度污染,以轻污染为主,中污染、较重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的地下水均未超过总取样点数的10%。   该项调查所针对的华北平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的全部平原区以及山东、河南位于黄河以北的平原区,居住有约1.3亿人口,是我国重要的粮食和工业基地。   “华北平原75%以上的用水需求依靠地下水解决。”国土资源部的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这项研究有助于对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华北平原地下水的家底,制定更为科学的地下水污染治理方案。”   不过他承认,由于取样有限,只能大体上反映出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的趋势,以后还可以做得更为细致,掌握更为全面的数据。   另据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本报介绍,由环保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和住建部联合编制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得到国务院批复,有望于近日发布。   五成多地下水经专门处理方可饮   这项华北地下水污染调查,由国土部下属的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承担,从2006年起启动,于近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该项目的主要参与专家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张兆吉,与同事费宇红等人已将该项目的主要成果,写成论文发表于专业刊物。   调查显示,华北平原浅层Ⅰ类地下水已几乎绝迹,仅在大清河冲洪积扇上有零星存在。Ⅱ~Ⅲ类地下水沿太行山、燕山山前呈带状分布,沿地下水流向下游后逐渐变为以Ⅳ类地下水为主,流到中部平原下游和滨海平原后又变为Ⅴ类地下水。   这当中,可以直接饮用的Ⅰ-Ⅲ类地下水仅占22.2%,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Ⅳ类地下水占21.25%,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的Ⅴ类地下水占56.55%。   华北平原深层地下水综合质量要略好一些。其中直接可以饮用的Ⅰ-Ⅲ类地下水占有26.45%,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Ⅳ类地下水占23.13%,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的Ⅴ类地下水占50.42%。   该项调查共采集地下水样品6063组,结果发现遭受不同程度污染的地下水占总取样点数的35.47%,其中轻污染占总取样点数的17.43%,中污染、较重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的地下水均未超过总取样点数的10%。   在这些数据基础上,项目组进行了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其中,风险中等区、较高区和高区主要分布在山前平原和现代黄河补给带及天津、滦南、文安、德州、高唐等地 风险较低区主要分布在中部平原的大部分地区、滨海平原的南部和北部及沧州市和沾化-河口-利津一带 风险低区分布在滨海平原大部、沧州大部、武强-武邑-衡水市-冀州、邢台巨鹿县,山东宁津、临清-冠县一带。   四部委制定治理方案   该项调查选取了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有毒有害物质作为污染指标进行评价。根据调查,华北平原有12.2%的地下水不同程度遭受了“三氮”污染 7.6%的地下水遭受了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污染中以铅污染最为严重,铬(六价)污染次之。   华北平原有毒有害有机物超标率较低,但检出率较高,局部污染比较严重。遭受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地下水占总取样点数的24.62%,主要为轻污染的地下水。   调查项目组认为,华北平原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加快,人类活动加剧使得地下水污染状况日趋加重。   大量未加处理的工业、生活污水通过渗坑、渗井、排污渠向地下、地表排放,是造成各类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原因。同时,调查统计显示,华北平原每年施用化肥约658万吨,施用农药总量约65600吨,也加剧了“三氮”污染。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污染则主要由石化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所造成。   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向记者表示,华北平原地下水的污染成因复杂,有的是地质环境本身天然造成的某些污染物超标,有的是人类活动造成。“现在我们只有《地下水质量标准》,这主要是评价地下水本身质量的标准,而无法反映人类活动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因此国家应尽快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针对华北严峻的水污染形势,在完成上述调查摸底的同时,环保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和住建部还联合编制了第一部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据环保部一位官员透露,这份工作方案现已获得国务院批复,可望于近期发布。该《方案》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 到2020年实现对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的全面监控。
  • 药厂污染地下水 人患病畜死亡
    今年9月,山东省济阳县新市镇大庄村村民在忙碌的秋收秋种之余,又增加了一项新任务:从数公里外拉水喝。   近几个月来,因地下水遭受污染,羊喝了被污染的水会致死,人如果喝久了会出现头疼。村子里的水缘何被莫名其妙地污染了呢?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接到投诉后即前往调查,层层揭开了水污染背后的谜团。   村民:羊命救了人命   年逾花甲的大庄村村民梁洪福满脸愁容地坐在羊圈旁,屁股下的小凳子旁撒满了烟头。   老人点燃一支烟,深吸了一口。“这些羊是去年从辽宁盖州买回来的绒山羊,6月份之前,都很正常,即便有时生病,打针吃药也能治好。可进入6月以后,好多羊陆陆续续出现拉肚子症状,药喂了、针也打了不少,就是控制不住。107只羊,短短三个月死得仅剩下40多只了,这些羊是我的命呀!”梁洪福哀叹。   梁洪福的羊圈和一家年前从济南搬过来的化工厂仅一墙之隔,村民中流传着该厂是生产添加剂的,具体是啥不清楚,包括在厂里打工的村民都说不准,因为厂里明确规定不许串岗。   化工厂今年2月份开始生产。“厂里的污水排放到和我的羊圈仅一墙之隔的池塘里,离池塘很远就能闻到阵阵的臭鸡蛋味。”梁洪福说,“有次一只羊不小心掉进污水沟里,捞出来当晚就拉肚子,也不吃草,给羊吃药打针也不管用,接着双眼也瞎了,不几天就死了。”   6月初,老梁家的羊开始陆陆续续因拉肚子而死亡 把死羊剥开,“羊肝、肺发黑,胃腐烂得都发白了”。   不久,老梁邻居家的两条狗同时死了,症状一样:“肝和肺全部腐烂完了。”梁洪福由此意识到化工厂里排放出来的水可能有“毒”,于是,6月8日他来到济阳县环保局反映情况。   在县环保局二楼,梁洪福“从东边数第三个办公室,找到的是周主任”。梁洪福当时得到的回复是:“那个厂的老板是济南市人大代表,水污染这事县里的环保局根本就靠不上边,市里也办不了,要办得去省城。”   梁洪福提出检测地下水。   周主任说,检测地下水需要个人支付检测费用,这费用最低也要3万块钱。见梁满脸难色,周补充说,如果拿不出检查费,还可以打12345济南市长热线投诉,那里处理得快。   6月9日上午,老梁打了市长热线,市长热线负责人非常重视,说次日指派相关部门前去调查。   次日凌晨4点,喂完羊返家途中的老梁在家门口遇见在化工厂打工的邻居仝俊海,老梁问仝为什么没去上班,仝说,刚去过了,厂里说上边要来检查卫生,今天不上班。老梁自言自语:我举报市里,难道走漏了消息?老梁当即赶到厂外排污水处,却惊奇地发现污水不外排了。   梁洪福说,现在化工厂都把污水排到厂里预先打的井里了,水都渗入地下,外面一般看不到排水痕迹。   羊喝了地下水,就会拉肚子,吃药也无法缓解,只能眼睁睁看着羊一只只死亡。   “为生活所迫,羊还得养。”梁洪福实在没有办法,只得从几里外的段店村拉自来水喂羊。说来奇怪,羊喝了自来水后,拉肚子的病慢慢好了。   “光给羊看病的钱就花了五六千,也没有治好,两个多月死了五六十只,欠下一屁股债务可怎么还呀,我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梁洪福哭诉着。   9月23日,当记者赶到山东省济阳县新市镇大庄村时,村民张四军(化名)正忙着跟大伙儿装自来水管道,这几天可把他忙坏了。   张四军说:“现在等着安装水管的人排队呢,大家都不敢喝地下水了。不信你看,我从地下抽上来一桶水,一会儿功夫水就变成红色的了。打梁洪福的羊死了之后,村里人都是从太平镇拉自来水喝。”   在大庄村的一条柏油路上,记者看到村民骑着自行车、三轮车,后面带着水桶,陆陆续续地行驶在路上。村民告诉记者,这些自来水有的是从邻村段店拉来的,有的是从太平镇上拉来的,3元钱一桶。   李广生刚从田里收玉米回来,他和梁洪福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   李广生左手用汗衫擦着脸上的汗,右手指着化工厂说:“喝了地下水就会头痛,好在村里人发现及时,现在都不敢喝地下水了。这羊也算用自己的命救了村里人的命啊!如果那个厂继续生产下去,估计过个两三年村里的地下水就彻底不能喝了,将来子孙后代都得靠自来水过日子了。”   化工厂的大门依然紧闭着,从门缝可见里面有拉自来水用的大水桶,制药厂的大门上没有任何标志。   对村民们来说,这个厂很神秘。   兽医:药治不好羊病   梁洪福们都找过同一个兽医:刘庆喜。   “他们的羊蔫几天就死了,吃了药只能缓解一下,不能彻底治愈。”刘庆喜说,“之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现象,也就是近几个月的事情。”   刘庆喜给羊配置的药方针对肠炎,像梁洪福的养殖场出现这样大规模的肠炎痢疾状况,刘庆喜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一般来讲不会出现大规模的痢疾病状,100只羊死个三四只本属正常,但像老梁他们的羊死几十只有些反常。”刘庆喜说。   据刘庆喜反映,除了大庄村,附近其他村子养殖户的羊并未出现大规模的痢疾病状,他说不清楚原因何在。   刘庆喜告诉记者,即使没有养殖经验的养殖户,100只羊也最多出现5只左右的死亡概率。出现这么高的死亡率,应该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当提到是否与地下水有关时,刘庆喜三缄其口,不敢下结论。   小学校长:通知学生不喝地下水   化工厂的另一个邻居——新市小学也坐落在大庄村。在这所学校的矮墙外有一个臭水沟,水面泛着一层黑灰色,臭水沟通往化工厂的排水道已经干涸。   臭水沟的附近有一个饮用水井,不久前学校里的孩子还在饮用这个水井的水。三年级一班的盛学超同学告诉记者,她的语文老师交代不要喝地下水,喝了就会出事的。究竟会出多大的事,她自己也说不上来,但她知道要听老师的话。   二年级一班学生王春梅告诉记者,她现在每天可以多出来两元钱的零花钱,这是妈妈让她买矿泉水喝的。几个男生还特意提醒记者,千万别喝他们学校的地下水,因为地下水有“毒”。   新市小学校长梁洪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今年暑假开始有人怀疑地下水水质有问题,又听说死了几十只羊,所以就不敢让学生喝井里抽出来的水了,主要是害怕出事。   “学校不让学生喝地下水,也是出于安全考虑。现在村里的人都不敢喝地下水,学校当然更不能让孩子们喝了。我们怀疑地下水有问题,才通知学生不喝地下水的。”梁洪辰说。   环保局队长:这些都是“刁民”   9月24日,在济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的张队长告诉记者,大庄村的这个化工厂叫华菱制药,在环保局的环境评审报告上填写的名字是亚细亚药业。   “你们不用管那几个人(指投诉人),他们都是刁民,是村里的上访大户,他们就是想拿死了羊要赔偿,其实就是想方设法要点赔偿,这根本就是跟人家制药厂没有关系的事。”   张队长陪同记者来到化工厂门口,点上一支烟,说已经和化工厂老板联系上了,在门口等着就可以了,再过20分钟就到。   据张队长说,梁洪福的羊总共就死了十来只,没有梁自己说的那么严重。而华菱制药的环境评审合格,所有的审批手续合法。地表水的检测虽然是超标的,但这和华菱制药几乎没有关系,因为在华菱制药厂搬迁到大庄村之前这里的地表水已经污染超标。   记者追问地表水是何时因何原因污染超标的,张队长则表示不太清楚。   当记者陪同梁洪福再次找到县环保局周主任时,周正在办公室的电脑上“斗地主”,当记者提出要投诉大庄村的地下水有污染时,周主任说等他打完这一局。   一局终于打完,周主任对梁洪福说:“都跟你说过了,检测费你是掏不起的,要投诉就到一楼环保110,我管不了这事。”   在济阳县环保局,记者拿到了华菱制药的地下水检测报告,报告上显示只有氮元素是超标的,水的PH值是8.5。   在环保局带记者到华菱制药现场观看排水系统时,华菱制药门卫告知工厂今日工休,不上班。大门紧锁,有个男子自称是该厂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厂里下班了,不允许进入。就连环保局的“例行检查”也不允许踏进厂区半步。   “地下水肯定是有污染的,具体什么时候污染的还不太清楚。”新市镇分管企业的负责人张瑞刚说,在华菱制药厂之前,这里有个生产农药的工厂,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农药厂搬迁了,而现在的华菱制药租用的是老棉纺厂的房子。在农药厂投产的时候,大庄村的地下水就受到了污染。   在梁洪福等人到县环保局投诉之后,济南市环保局对大庄村的地表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与记者在济阳县环保局拿到的结果一致。   地下水的检测费用需要检测方支付。济阳县环保局说,他们没有义务为大庄村的地下水提供检测。这就使梁洪福几个养殖户犯了难,他们要给自己的损失讨个说法,就得自己支付检测费用。而新市镇的领导就是一句话,他们是9月18日才知道地下水有污染的,所有的问题只能等到调查完后才有结果。   厂方:这跟我们绝对没关系   “死羊的事儿绝对跟我们没关系,他们的心情我能理解,羊死了,农民想办法把钱补上。我是不会出钱的,我出钱证明我错了,而我没有错。”华菱制药董事长张国强说。   张国强自称是济南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华菱制药是济南市A级企业,他还出示了济南市环保局颁发的荣誉证书,落款时间分别是2003年和2007年。   在张国强的随行工作人员提供的华菱制药的资料上,厂址是山东省济南市丁庄南路6号,目前大庄村的厂址是华菱制药新建的分厂。   华菱制药的主要产品为饲料级氯化胆碱、食品(药品)级酒石酸氢胆碱、氯化胆碱晶体等。   按照张国强的说法,目前新厂还没有投入生产,但大庄村村民的说法是:“已经开工好几个月了,而且一般人进不去,得有熟人介绍才行”。其实张国强本人也不想招大庄村的村民做工人,他说都是镇上的领导介绍过去的,自己也不好意思推脱。   “这里的地下水原来就是超标的,我是搞技术出身的,对环保很注意,我还从山东大学聘请两个大学生,专门搞环保的。”张国强说。   据张国强介绍,他生产的产品农民不懂,其实都是食品添加剂,人吃了人壮,动物吃了动物壮。   张国强说,如果这几个农民再这样胡闹下去,损害企业的名声,他准备用法律手段还击一下。   当记者提出要去参观华菱制药厂排水系统时,张国强以涉及到制药厂的商业机密为由,指定记者看两个地方,一个是工厂使用的地下水,另一个是工厂使用的循环水,还不准拍照。   地下水究竟是否被污染,污染到什么程度?10月18日,梁洪福和另外两位养殖户带着死羊和地下水样,到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兽医诊断中心进行解剖化验。死羊经解剖确认系饮“水”所致 水样经检测不合格,该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水样大肠肝菌数严重超标。”   与此同时,大庄村村民联名举报华菱制药,反映药厂对村里地下水和空气所带来的严重污染,希冀上级领导能给村民们一个“说法”。一纸举报信上按满了密密麻麻的红手印。   一方是每天生活在恐惧与不安中的大庄村村民,祖辈们饮用的地下水到了他们这一代,不敢再喝了。   一方是环保局的说法,大庄村的水只有氮元素超标,对牲畜饲养没有影响,对人体也没有害处。   一方是新市镇政府,他们刚知道水被污染,时过境迁,责任者难以追究。   羊已经死去了,可是,人呢?
  • 中国将建2万多地下水监测孔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日前在石家庄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水文计划亚太地区地下水管理咨询研讨会上透露,中国将在全国建立2万多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孔,以实现对重点地区地下水的动态监控。   汪民说,地下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供水安全和维系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地下水资源量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三分之一。   据介绍,目前中国地下水开发利用量每年近1100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五分之一 全国655个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   “从世界范围看,全球极端干旱天气贫发,地下水保障体系脆弱,地下水过量开采导致部分地区含水层疏干、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发育等,都使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面临新挑战。”汪民说,“如何加强科学管理、促进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障全球饮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已经越来越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汪民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地下水资源,组织开展了大量基础研究工作,启动了全国首轮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今年2月份,发布了《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0—2020)》 未来几年,中国还将建成2万多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孔,实现对重点地区地下水的动态监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水文计划亚太地区地下水管理咨询研讨会12月3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开幕,由中国国土资源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主办,研讨会将持续至12月5日。
  • 《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等三项团体标准发布
    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地下水污染可渗透性反应墙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技术指南》、《在产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及预警技术指南》三项团体标准按照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修改完善、送审等标准编制流程,经审查后,批准发布,2023年7月19日起实施。一、T/CSER-004- 2023《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本指南规定了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原则、工作内容和流程、工作要求等。 本指南适用于化工园区和园区内在产企业的地下水环境监管。本文件由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南方科技大学、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沃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昊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晋(内蒙古)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爱默里(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发环科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殷乐宜、赵航、易树平、陈坚、刘志杰、张弛、钟重、李奕杰、罗文婷、刘君全、周兰兰、楼激扬、舒金骏、潘易、费伟良、杨天森、陈杰、樊小军、郑广强 、周永坚、李继军、吴卫勇、张志新、李淑彦、胡建新、胡云鹏、宋庆国、李静、邢绍文、高梦雯、李云。二、T/CSER-005- 2023《地下水污染可渗透性反应墙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技术指南》本文件规定了可渗透性反应墙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可渗透性反应墙技术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工程的效果评估。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致病性生物污染地下水治理的效果评估。本文件由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南方科技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深圳市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重、张弛、易树平、陈坚、罗文婷、冯一舰、李斐、刘志杰、刘玉梅、黄犇、殷乐宜、赵航、楼激扬、舒金骏、刘国、姜海宁、江浩、王何灵、宋宇飞、陈伟、徐方才、孙亮、贾飞、姚合伟、李智亮、孙强、张小燕。三、T/CSER-006- 2023《在产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及预警技术指南》本指南规定了在产园区/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与预警工作的目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技术要求等。 本指南适用于在产园区/工业园区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测监管预警工作本文件由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市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成都理工大学、深圳市赛盈地脉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沃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东岩土勘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爱默里(河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宝发环科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易树平、刘君全、陈坚、钟重、楼激扬、刘志杰、殷乐宜、赵航、张弛、潘建飞、黄犇、罗文婷、舒金骏、刘国、黄鹤飞、姜海宁、袁泉、王何灵、潘易、江浩、李佳、沈星、时舟扬、李家健、刘健、吕一彦、高品红、宋庆国、杨韶山、黄杨、刘贻安、邢绍文、高梦雯、李云。附:1.关于批准发布《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等三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2.【发布稿】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pdf3.【发布稿】地下水污染可渗透性反应墙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技术指南.pdf4.【发布稿】在产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及预警技术指南.pdf
  • 魏复盛:地下水监测领域仪器发展潜力大——访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魏复盛
    近年来,频繁出现的大范围雾霾污染、镉大米暴露出的土壤污染等众多环境事件,使我国环境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实施中的&ldquo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rdquo 与将要出台的&ldquo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rdquo 、&ldquo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rdquo ,显示了国家在政策层面上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在这种情况下,环境监测仪器产业也面临着空前的发展机遇和压力,如何解决面对的众多问题,更好的为环保产业提供技术、产品和服务,同时让产业自身能有更好的发展?仪器信息网近期就当前环境监测仪器产业的发展等问题采访咨询了魏复盛院士。 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魏复盛   环境监测仪器近十年来取得快速发展   魏复盛院士说,随着环境问题的突出,人们对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已经没有什么异议,污染问题已是&ldquo 人人喊打&rdquo ,但要打哪里,向哪里发力?科学分析和研究是先决条件,因此环境监测技术非常重要,而我国在这方面的投入也很大,最近十年,环境监测系统的所有仪器设备基本全都更新了一遍。对环境监测仪器产业来说,这是很好的发展机会。   在这十年里,国产仪器的发展变化也比较大,本世纪初国产仪器的市场占有率很低,而在目前,虽然高端环境监测仪器仍被进口产品占据90%左右的市场,但在中低端产品中,国产仪器凭借及时的维护、较低的采购价格和维护费用,已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尤其是污染源在线连续监测、烟尘烟气连续监测、SO2及NOx检测、水质常规监测方面,国产仪器已占70%-80%。   魏复盛院士作为研究环境监测技术及环境化学数十年的学者,也关注着国产仪器这些年的发展:&ldquo 十年前,很多国产仪器厂商规模都比较小,也缺少责任意识,只考虑怎么把产品卖出去赚钱,但产品往往用了没多久就坏了。而这些年来国产仪器企业进步不小,近几年逐渐兴起的一些国产仪器企业,产品质量比较好,有责任心,也培养了一定的市场信任度。&rdquo   &ldquo 国产仪器的崛起已经使进口产品价格大为下降,如电厂的烟尘烟气监测系统,以前一套需要100-200万元,现在只需要数十万元,国产仪器在某些领域优势甚至使一些进口仪器难以与之竞争。但是国内用户目前对国产仪器的信任度还比较低,有些用户仍有着更信任进口仪器的习惯性思维。因此国产仪器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rdquo   地下水领域有着仪器产业的发展机会   面对层出不穷的环境污染问题,一般群众的感觉是环境监测工作和污染处理似乎总是慢一拍,而且随着工业的发展,人类合成的化合物已是数以百万计,新污染物层出不穷,当前的环境监测技术是否能跟上形势?对此,魏复盛院士介绍说,环境监测工作所要做的并不只是简单的检出污染物的存在,这是一项长期的矛与盾的较量。现在的情况是,原有的产品,如农药、工程塑料、日用化工品等在研究中被发现是有毒有害、或是难于降解的,于是就会研究出新物质作为替代品,新物质如果经分析证明生态风险较小,就可能应用在新的工业产品中,并散发到环境中。但不断改进的分析方法和研究技术又不断暴露出新合成物对环境的影响和危害,比如特氟龙,以前人们认为它是很稳定的,结果后来研究发现其在人类血液中被检出,难以降解,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再比如多溴联苯醚,以前曾经在防火涂料、电器涂层等方面广泛使用,但后来也被研究发现是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一种污染物对人体有什么危害,它在环境中处于什么样的水平,都需要分析研究,新的问题总是会不断出现,而环境监测技术与污染物的较量也会是一个持久的过程。   我国的污染防治将在大气、水、土壤等方面全线展开,环境监测仪器产业在哪里有更好的发展潜力?对此,魏复盛院士表示,比较看好地下水监测市场:&ldquo 针对我国地表水资源的问题,之前的国家水重大专项已开展了五年时间的研究,而地下水尚未有类似的研究。我国的地下水资源现在主要面临着两个问题:过度开采和地下水的污染。过度开采主要带来的是地面沉陷问题,地下水的污染则关系到大约3亿人的饮水安全。国家曾用两个五年计划希望解决农村饮用水问题,而环保部对地下水污染的分析调查也经过了长期的酝酿,未来将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地下水的污染监测和评价将是仪器行业不错的发展机会。&rdquo   正视环境问题,土地污染需要解决   对目前严峻的环境问题,魏复盛院士表示,大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是好事,但也不要对环境问题太过悲观。我国现在的环境不如英美等国家,但比一个世纪前要好,比发达国家工业化时期也要好,我国八十、九十年代的污染和国外工业化初期相当,现在则相当于国外的工业化中期水平。也许大家都很想看到环境的快速改善,但很多治理措施并不是立竿见影的。要治理环境,控制污染排放等措施之外,还需要增强环保意识。现在南方稻田有一个普遍问题就是土壤酸性增加,重金属可溶性增加,污染加剧,种植出的粮食重金属含量增加,土地机能也受损害。其实很多年前农民们都知道,需要向田里撒播石灰,使土壤的PH值提高,虽然他们可能不知道这样做的科学原理,但他们的经验知道应该这样做。但是现在,已很少有人再向稻田里施用石灰。   农田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卡和首要环节。土壤的污染会产生&ldquo 镉大米&rdquo 这样的污染食品,而不法商人手段多多,比如将被污染的粮食掺入正常粮食,混合后的粮食检测污染物时并不会超标。因此土壤的污染厄待解决,如果等到种植出受污染的农产品后才开始考虑食品安全问题会非常被动。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调查,目前我国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的耕地占3%,约6000万亩,其中87.9%为适合农耕种植条件的一二类土地,12.1%为具有潜在生态风险的土地。魏复盛院士认为需对这些土地进行甄别,分析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如果确认了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土地应禁止用于粮食和农产品种植,改为种植经济作物,或是用于生态用地、建筑用地,同时给予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在之前,已有一些比较好的处理农田污染的案例,如广西某村曾因铅锌冶炼工厂而造成4000多亩土地受到重金属污染,后来由国家对受污染的土地进行了处理,并向农民提供了每亩数百到一千元的补贴。对农业部目前展开的土壤污染试点治理,魏复盛院士表示赞许,认为方案是比较简单可行的。   魏复盛院士简历:   1964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化学系,并留校任教   1985年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工作,曾任副站长、总工程师、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付理事长,全国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委员   199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1974年开始从事环境污染物质分析方法研究   1985年领导和组织了全国监测分析方法的研究、验证和统一及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并承担国家科技部一系列重大攻关课题,取得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科研成果。近十余年负责承担了多项合作课题。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获部级科技二等奖三项、三等奖两项。编著或组织编写的专著十余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百余篇。主要研究方向:环境化学、环境监测技术、环境污染与健康等。 采访编辑:魏昕
  • 85项《地下水质分析方法》标准发布 7月1日起实施
    近日,《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等85项系列行业标准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现予批准、发布,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编号及名称如下表所示。(文末附下载链接)据了解,本次发布的《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系列行业标准主要包括色度、pH值、电导率、砷、钙、镁、硬度、总铬、六价铬、铁等项目的测定,并涉及了比色法、电极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火焰发射光谱法、原子荧光光谱法、气相色谱法及气体同位素质谱计等多种水质分析方法。近些年,我国人口不断上升,经济发展迅速,社会对于地下水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大,尤其是城市污水、工业废水的肆意排放,农药化肥的过量使用,使我国地下水位严重下降,污染程度逐步加深。相关部门对于地下水的监测力度也相应加大。相关数据表明,2019年,全国10168个国家级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I~III类水质监测点占14.4%,IV类占66.9%,V类占18.8%。全国2830处浅层地下水水质监测井中,I~III类水质监测井占23.7%,IV类占30.0%,V类占46.2%。超标指标为锰、总硬度、碘化物、溶解性总固体、铁、氟化物、氨氮、钠、硫酸盐和氯化物。保护地下水环境的安全和稳定迫在眉睫,这要求不仅要建立健全的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强化监督检查,还需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法规标准、加强执法管理。与大气监测和地表水监测相比,地下水监测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对于地下水监测工作,国家已陆续投资几十亿元,未来两年全国地下水监测项目的市场比较可观。  85项系列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序号行业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1DZ/T 0064.1-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部分:一般要求DZ/T 0064.1-19932DZ/T 0064.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DZ/T 0064.2-19933DZ/T 0064.3-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3部分:温度的测定 温度计(测温仪)法DZ/T 0064.3-19934DZ/T 0064.4-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4部分:色度的测定 铂-钴标准比色法DZ/T 0064.4-19935DZ/T 0064.5-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5部分: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DZ/T 0064.5-19936DZ/T 0064.6-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6部分:电导率的测定 电极法DZ/T 0064.6-19937DZ/T 0064.7-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7部分:Eh值的测定电位法DZ/T 0064.7-19938DZ/T 0064.8-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8部分: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DZ/T 0064.8-19939DZ/T 0064.9-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9部分:溶解性固体总量的测定 重量法DZ/T 0064.9-199310DZ/T 0064.10-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0部分:砷量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DZ/T 0064.10-199311DZ/T 0064.11-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1部分:砷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DZ/T 0064.11-199312DZ/T 0064.1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2部分:钙和镁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DZ/T 0064.12-199313DZ/T 0064.13-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3部分:钙量的测定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DZ/T 0064.13-199314DZ/T 0064.14-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4部分:镁量的测定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DZ/T 0064.14-199315DZ/T 0064.15-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5部分:总硬度的测定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DZ/T 0064.15-199316DZ/T 0064.17-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7部分:总铬和六价铬量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DZ/T 0064.17-199317DZ/T 0064.18-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8部分:总铬和六价铬量的测定 催化极谱法DZ/T 0064.18-199318DZ/T 0064.20-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0部分:铜、铅、锌、镉、镍和钴量的测定 螯合树脂交换富集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DZ/T 0064.20-199319DZ/T 0064.21-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1部分:铜、铅、锌、镉、镍、铬、钼和银量的测定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DZ/T 0064.21-199320DZ/T 0064.2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2部分:铜、铅、锌、镉、锰、铬、镍、钴、钒、锡、铍及钛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DZ/T 0064.22-199321DZ/T 0064.23-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3部分:铁量的测定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DZ/T 0064.23-199322DZ/T 0064.24-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4部分:铁量的测定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DZ/T 0064.24-199323DZ/T 0064.25-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5部分:铁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DZ/T 0064.25-199324DZ/T 0064.26-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6部分:汞量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DZ/T 0064.26-199325DZ/T 0064.27-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7部分:钾和钠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DZ/T 0064.27-199326DZ/T 0064.28-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8部分:钾、钠、锂和铵量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DZ/T 0064.28-199327DZ/T 0064.29-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9部分:锂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DZ/T 0064.29-199328DZ/T 0064.30-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30部分:锂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DZ/T 0064.30-199329DZ/T 0064.31-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31部分:锰量的测定过硫酸铵分光光度法DZ/T 0064.31-199330DZ/T 0064.3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32部分:锰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DZ/T 0064.32-199331DZ/T 0064.33-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33部分:钼量的测定催化极谱法DZ/T 0064.33-199332DZ/T 0064.36-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36部分:铷和铯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DZ/T 0064.36-199333DZ/T 0064.37-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37部分:硒量的测定催化极谱法DZ/T 0064.37-199334DZ/T 0064.38-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38部分:硒量的测定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DZ/T 0064.38-199335DZ/T 0064.39-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39部分:锶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DZ/T 0064.39-199336DZ/T 0064.4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42部分:钙、镁、钾、钠、 铝、铁、锶、钡和锰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DZ/T 0064.42-199337DZ/T 0064.43-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43部分:酸度的测定滴定法DZ/T 0064.43-199338DZ/T 0064.44-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44部分:硼量的测定H酸-甲亚胺分光光度法DZ/T 0064.44-199339DZ/T 0064.45-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45部分:硼量的测定甘露醇碱滴定法DZ/T 0064.45-199340DZ/T 0064.46-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46部分:溴化物的测定溴酚红分光光度法DZ/T 0064.46-199341DZ/T 0064.47-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47部分:游离二氧化碳的测定滴定法DZ/T 0064.47-199342DZ/T 0064.48-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48部分:侵蚀性二氧化碳的测定滴定法DZ/T 0064.48-199343DZ/T 0064.49-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49部分:碳酸根、重碳酸根和氢氧根离子的测定 滴定法DZ/T 0064.49-199344DZ/T 0064.50-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50部分:氯化物的测定 银量滴定法DZ/T 0064.50-199345DZ/T 0064.51-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51部分:氯化物、氟化物、溴化物、硝酸盐和硫酸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DZ/T 0064.51-199346DZ/T 0064.5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52部分:氰化物的测定吡啶-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DZ/T 0064.52-199347DZ/T 0064.53-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53部分: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络合物分光光度法DZ/T 0064.53-199348DZ/T 0064.54-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54部分: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DZ/T 0064.54-199349DZ/T 0064.55-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55部分:碘化物的测定催化还原分光光度法DZ/T 0064.55-199350DZ/T 0064.56-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56部分:碘化物的测定淀粉分光光度法DZ/T 0064.56-199351DZ/T 0064.57-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57部分: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DZ/T 0064.57-199352DZ/T 0064.58-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58部分:硝酸盐的测定二磺酸酚分光光度法DZ/T 0064.58-199353DZ/T 0064.59-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59部分:硝酸盐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DZ/T 0064.59-199354DZ/T 0064.60-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60部分:亚硝酸盐的测定分光光度法DZ/T 0064.60-199355DZ/T 0064.61-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61部分:磷酸盐的测定磷铋钼蓝分光光度法DZ/T 0064.61-199356DZ/T 0064.6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62部分:硅酸的测定硅钼黄分光光度法DZ/T 0064.62-199357DZ/T 0064.63-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63部分:硅酸的测定硅钼蓝分光光度法DZ/T 0064.63-199358DZ/T 0064.64-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64部分:硫酸盐的测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钡滴定法DZ/T 0064.64-199359DZ/T 0064.65-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65部分:硫酸盐的测定比浊法DZ/T 0064.65-199360DZ/T 0064.66-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66部分: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DZ/T 0064.66-199361DZ/T 0064.67-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67部分:硫化物的测定对氨基二甲基苯胺分光光度法DZ/T 0064.67-199362DZ/T 0064.68-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68部分:耗氧量的测定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DZ/T 0064.68-199363DZ/T 0064.69-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69部分:耗氧量的测定碱性高锰酸钾滴定法DZ/T 0064.69-199364DZ/T 0064.70-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70质谱法新制定标准下载链接:《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 我国64%城市地下水严重污染 重金属污染致病高发
    68岁的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牧民更登甲是一名大骨节病患者,长年忍受着病痛折磨。在当地,还有很多与像更登甲一样的大骨节病患者,大骨节病是一种典型的地方病,一般认为是与饮用水中富含较多腐蚀酸有关。   中国是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国家,地方病分布广,病种多,主要有地方性砷中毒、地方性氟中毒、克山病、大骨节病以及地方性甲状腺肿等,这些病在“老少边贫”地区以及部分农村地区尤其普遍。   据《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显示,截至2003年底,全国有氟斑牙患者3877万人,氟骨症患者284万人,地方性砷中毒患者9686人,大骨节病患者81人,潜在型克山病患者2.99万人,慢型克山病患者1.09万人。地方病与环境地质因素密切相关,尤其是地下水,如高氟、砷水是地氟、地砷病最主要、最直接的致病原因。   2008年,“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启动后,像更登甲这类的患者享受到了免费治疗。中央每年都会支付大量的资金对地方病进行防治,并在各地疾控中心成立地方病的防治科,地方病的防治在近几十年得到明显改善。   要根治地方病,就必须治地下水,但随着中国地下水面临越来越多的地表污染的威胁——“这是一种更大范围的污染,影响的人群更广泛,更难治理。”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   60%地下水污染严重   2009年由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国土资源部下属的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资助的《中国地下水科学的机遇与挑战》一书介绍,在过去几十年内,为满足不断增加的用水需求,中国的地下水开采量以每年25亿立方米的速度递增。   今年7月,北京举办的2010国际地下水论坛上,与会专家发出警告:一些地区地下水储存量正以惊人的速度减少,另外,许多地区地下水还遭到严重污染。与会的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水文学者弗兰克施瓦茨说:“水危机并不只在中国存在,但中国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的问题都更为严峻。”   由于地下水占到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3。全国有近70%的人口饮用地下水,因此地下水也是重要的饮用水水源。但水体污染正加剧中国的地下水危机,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相关专家在国际地下水论坛发言中提到,全国有90%的地下水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   马军说,目前最容易受到污染的是浅层的地下水,由于地表水的污染比较普遍,自然造成浅层地下水污染也比较普通。 “在北方,地下水的超采比较严重,造成大面积地下水的漏掉。由于地下水比周边地区明显低,形成漏斗区,在压力作用下,周边的地表水进入这块区域,这使得地下水更容易受到污染。”   马军对于一些企业排污感到担忧,他指出一些企业往往采取渗排的办法,“加上北方很多地方是沙土,形成渗漏,还有些企业直接将污水打到地下去,这些对地下水的污染非常严重”。   农村受害最直接   除了其他污染源,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污染了农村的地下水源,更由于村民大多是用手压井直接抽取浅层的地下水,农村因此往往成为地下水污染最直接的受害者。   十几年来一直致力于揭露和防治淮河流域水污染的民间环保人士霍岱珊说,由于淮河出现各种化学和重金属的污染,淮河两岸不仅出现癌症的高发村,当地村民不孕不育的现象增多,而且后代还有不少畸形儿。这些多是金属和持久性化学物的污染所致,“现在污染关乎的已不是我们下一代人强壮不强壮的问题,而是能不能保住下一代的问题。”   绿色和平组织在今年3月份对湖南重金属企业污水排放的调查发现,当地毫无顾虑的污水排放触目惊心。如今,这些重金属如铅、镉、锰、砷和氟化物等污染物一旦排放到环境中,不仅污染当地村庄,而且有可能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们的餐桌。   最近,这个组织公布的报告《“毒”隐于江——长江鱼体内有毒有害物质调查》显示,在取自长江上、中、下游不同城市的鲤鱼和鲶鱼体内,均测出了被称为“环境激素”的壬基酚和辛基酚。这两种物质可导致雌性性早熟等性发育和生殖系统问题,部分鱼体内还检测出了汞、铅和镉等重金属。   64%城市地下水严重污染   “水源不足、水源污染是中国城市饮用水水源面临的最直接问题。相比水源不足的问题,近年来,饮用水水源污染显得更加突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教授介绍。   2005年,环保局对全国56个城市20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有机污染物监测显示:水源地受到132种有机污染物污染,其中103种属于国内或国外优先控制的污染物。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一主要研究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及其修复的专家介绍,据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2~7年的连续监测资料,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了严重污染,33%的城市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这位要求匿名的专家说:“地表环境污染加剧引发地下水污染,构成对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   而污染状况似乎尚未显示出好转的趋势。据2006年163个城市的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分析,在开展浅层地下水水质监测的125个城市中,与2005年相比,主要监测点地下水水质呈恶化趋势的城市有21个,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华东、中南等地区,水质基本稳定的城市有95个,水质呈好转趋势的城市有9个 在开展深层地下水水质监测的75个城市中,与2005年相比,主要监测点地下水水质呈恶化趋势的城市有12个,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水质基本稳定的城市有58个,水质呈好转趋势的城市有5个。   “根据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公布的信息,目前,我国地下水污染呈现由点到面、由浅到深、由城市到农村的扩展趋势,污染程度日益严重。”上述要求匿名的专家说,城市的水源地也面临污染威胁。   马中预测,未来十年中国很多城市都会放弃原来的水源地,“我们的水源地规划只是根据现状来的,现在水源的整体状况在恶化。”   让马军担忧的是,由于地下水污染难以被清理,如重金属难以降解,尤其是深层的地下水一旦被污染,治理起来需要千年的时间。“但是,我们却没有管理地下水环境的法律,只有管理地表水的。”马中介绍。   目前,由于地下水与地表水分属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监管,地表水污染则是环保部门需要处理的问题。(记者金微 实习生罗丹阳发自北京)   镜鉴:史上最大饮用水中毒案   “我遭受砷中毒的影响已有7年。”在距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东南17公里索纳港乡,村民莫蒂拉尔脖子和身体的其他部位长满了白斑。   “我一直喝家门前那口压力井的水,但不久前政府检测说,水中砷含量严重超标,现在只敢拿它作洗涤用水了,”莫蒂拉尔不时地挠着身子,有些无奈地说,“经常感到乏力,没办法到远处打水。”   村子里这样的村民还有很多。对于索纳港乡砷污染的情况,该乡公共工程部门的助理工程师纳兹姆哈桑说:“1998年,政府对全乡25048口水井进行了水质检测,发现62%口井的水受到砷污染。”他说,索纳港乡井水的平均砷含量超过每升2毫克,是孟加拉国制定的每升0.05毫克标准的40倍,是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每升0.01毫克标准的200倍。   然而,索纳港乡只是孟加拉国砷中毒的地区之一。孟政府在今年6月30日结束的全国砷污染调查中发现,全国64个县中有62个县受到砷污染影响。   “在孟加拉国,目前有近6600万人的饮用水受砷污染,超过孟加拉国总人口的40%。”孟加拉国卫生部砷污染防治计划负责人贾法尔乌拉对记者说。   世界卫生组织将这一事件称为“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中毒事件”。   据估计,在孟加拉国南部地区,每10个成人中就有一个因为砷中毒引起的癌症死亡,如膀胱和肺以及其他内部器官的癌症。“孟加拉超过1/5的死亡与砷中毒有关。”法新社称,其影响远远超过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件。   乌拉介绍说,为了使居民远离肮脏、疾病丛生的地表水,使用上洁净的地下水,孟加拉国政府在国际援助机构的帮助下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在全国各地打了数百万口深层管井,成功降低了孟加拉国人民患水生疾病的死亡人数。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使用这些深层管井的居民身上开始出现砷中毒症状。后经相关专家调查发现,孟加拉国土壤深层天然产生的砷含量过高。   乌拉说,孟政府对全国超过500万口压力井和管井的水质进行了检测,并在砷含量超标的井口涂上红色油漆,在水质安全的井口涂上绿色油漆,使居民能够了解水质状况。   在2004年,孟加拉国政府还出台了减轻砷污染国家政策。在孟加拉国新财年财政预算中,政府计划拨款约1亿美元用于为居民提供符合标准的生活用水。   而在索纳港乡,哈桑说,从1998年开始,乡政府为每10户家庭打一口符合饮用水安全标准的管井,到目前共打了500口安全管井,共有5000户家庭受益, 约占全乡家庭数的11.4%。
  •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系列标准更新,坛墨为您提供标准品解决方案!
    2021年2月22日,国家自然资源部发布了DZ/T 0064《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的系列标准,该标准替换了93年的老标准,对85个子标准全部进行了更新。该系列标准的适用领域是地下水的测定,在经过方法验证后也可适用于地表水和饮用水的测定。新标准已于2021年7月1日实施。坛墨质检一直以来紧跟检验检测行业标准规定,在环境、食品、职业卫生、化妆品、药品、地质等各个检测领域都提供产品方案,且提供定制服务。根据这次地下水质系列标准的要求,坛墨质检已准备好配套的产品方案,欢迎咨询!在系列标准中有机物检测标准主要有三个:DZ/T 0064.71-2021,DZ/T 0064.72-2021和DZ/T 0064.91-2021。①DZ/T 0064.71-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71部分:α-六六六、β-六六六、 γ-六六六、δ-六六六、六氯苯、p, p′-滴滴伊、p, p′-滴滴滴、o,p′-滴滴涕和p,p′-滴滴涕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有机氯农药是水体中的常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着巨大的危害,该方法以正己烷为萃取溶剂,采用液-液萃取方式提取地下水样品中有机氯农药,提取的有机相经脱水、净化、浓缩后气相色谱毛细管柱分离,电子捕获检测器检测。新标准调整了检测范围,增加了精密度和准确度数据并且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要求,为方法的实施提供了大量实验数据的支撑。坛墨质检DZ/T 0064.71-2021标准物质解决方案:官网产品链接:https://www.gbw-china.com/info/170005095.html正己烷中9种有机氯农药混标/DZ/T 0064.71-2021产品编码CAS号名称标准值单位81693b319-84-6α-六六六1000μg/mL319-85-7β-六六六1000μg/mL58-89-9γ-六六六1000μg/mL319-86-8δ-六六六1000μg/mL72-55-94,4’-滴滴伊1000μg/mL789-02-62,4' -滴滴涕1000μg/mL72-54-84,4’-滴滴滴1000μg/mL50-29-34,4' -滴滴涕1000μg/mL118-74-1六氯苯1000μg/mL(点击产品编码即可查询产品)②DZ/T 0064.7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72部分:敌敌畏、甲拌磷、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和对硫磷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敌敌畏、甲拌磷、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和对硫磷均为水体中毒性较强的有机磷污染物,方法以丙酮、二氯甲烷为萃取溶剂,采用液-液萃取方式提取地下水样品中有机磷农药,提取有机相液经脱水、净化、浓缩后毛细管气相色谱柱分离,火焰光度检测器检测,其他类似的有机磷农药通过验证后也可适用于该方法。该方法操作简单,灵敏度高,检出限达到ng/L。坛墨质检DZ/T 0064.72-2021标准物质解决方案:官网产品链接:https://www.gbw-china.com/info/170001628.html丙酮中7种有机磷农药混标/DZ/T 0064.72-2021产品编码CAS号名称标准值单位溶剂81601a62-73-7敌敌畏100μg/mL丙酮298-02-2甲拌磷100μg/mL丙酮60-51-5乐果100μg/mL丙酮298-00-0甲基对硫磷100μg/mL丙酮121-75-5马拉硫磷100溶剂81457b75-01-467-66-3三氯甲烷1000μg/mL甲醇71-55-6甲醇79-01-6三氯乙烯1000μg/mL甲醇
  • 关于“2017 土壤与地下水国际研讨会(SG17)”征文与参会报名的通知
    p   各有关单位: /p p   为加快推进我国土壤与地下水相关领域的科技、管理、产业的创新性研究与实践,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深入交流和研讨土壤与地下水领域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模式,推进我国土壤与地下水相关领域的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正在编制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已经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等国家顶层设计更好的落地实施,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定于2017年8月26-28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2017土壤与地下水国际研讨会”。本次会议将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相关管理部门代表以及相关企业的高层代表,围绕环境与地下水保护与修复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方法、金融手段、典型案例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现将本次会议的征文与参会报名的事宜通知如下: /p p   strong  一、会议研讨的主要议题 /strong /p p   1.土壤及地下水相关立法、相关标准及检测技术包括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政策、制度及法律法规 土壤与地下水地质调查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监测 地下水迁移转化规律 土壤与地下水风险评估及应用及其他。 /p p   2.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及管理包括重金属污染土壤稳定化、固定化、生物修复、水泥窑协同等相关技术方法 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评价与应用 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方法 重金属污染土壤稳定化技术与装备 重金属污染河道底泥无害化处理技术 地下水中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及其他。 /p p   3. 土壤与地下水有机化合物(VOCs,POPs)修复与治理包括有机物污染土壤工程修复技术 有机污染物污染土壤调查与风险管理的技术 相关检测仪在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治理的上的应用案例 异位修复污染土壤工程案例分析 国内外有机污染物土壤净化新技术。 /p p   4. 农村土壤修复与防治技术包括农药、化肥、杀虫剂、石油矿山、尾矿库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新技术与新方法 农田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新模式、新方法 沙化退化农业用地修复新技术新方法等。 /p p   5. 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与治理产业包括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与治理科技与产业发展相关的政策需求分析 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与治理产业发展相关商业模式 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与治理产业新增长点分析 国际上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产业新技术新装备介绍 我国土壤与地下水重污染地区(京津冀、珠三角、长株潭等地区)修复与治理技术案例分析等。 /p p    strong 二、会议交流形式 /strong /p p   会议在土壤与地下水相关领域的科技研发热点、产业发展方向以及相关利益方合作模式等问题,应对正在编制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等的国家需求,拟议大会特邀报告、主题报告、分会场报告、论文展板为主要交流模式,同时设置了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p p   (一)大会特邀报告 /p p   会议将特别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围绕“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法》、产业发展模式等方面设置大会主会场特邀报告。 /p p   (二)分会场报告 /p p   本次会议拟设置专题分会场、青年学者专场等,并设置会议论文展板(Poster)区。欢迎参会者积极投稿(摘要),申请分会场、青年学者专场的口头报告和会议展板板位。 /p p   (三)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培训 /p p   为促进我国污染场地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本次研讨会前设置了技术培训专场,围绕土壤与地下水修复管理和投融资模式、农田土壤修复、矿山重金属生态恢复等技术内容进行讲解。 /p p   (四)青年学者专场 /p p   为给予与会的博士生、硕士生有更多实质性交流机会,本次会议将根据研究生的注册情况,开辟不少于一场专题报告会。欢迎研究生同学踊跃报名,每个会场由国内外著名专家评选出一、二等奖,以证书形式给予鼓励。 /p p   strong  三、会议主办单位 /strong /p p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p p    strong 四、联合主办单位 /strong /p p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p p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p p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p p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p p   南方科技大学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北京) /p p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p p    strong 五、会议时间与地点 /strong /p p   会议时间:2017年8月26-28日 /p p   会议地点:湖南枫林宾馆(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43号) /p p    strong 六、会议交流方法 /strong /p p   会议交流主要有口头报告和论文展板两种形式,请在会议注册申请时选择。国内相关领域的专家、老师和学生均可自由投稿,字数不超过4000字,请于2017年6月12日前发送邮件本次会议的会务组csesam@126.com,并注明是否提交口头或海报演示,论文将印成论文集在会议上发放,会议论文模板参见附件2。论文由本次会议学术委员会审核,优秀论文将在《中国环境科学》杂志上正式公开发表,被接收的论文将在2017年11月1日前提供《中国环境科学》杂志的接收函。 /p p    strong 七、会议注册和报到 /strong /p p   1.培训费:1000元。 /p p   2. 会议费。相关科研人员2300元,学生1200元(出示证件),企业代表3000元。会议费包含会务、餐饮、会议资料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议费提前汇款可在会场报到处领取会议发票,现场注册支付(支持现金、公务卡和银联卡),发票会后邮寄。汇款信息如下(备:需标注“姓名—SG17”): /p p   户 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p p   账 号:7501 0188 0003 3125 0 /p p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p p   八、联系方式 /p p   联系人:饶阳 杨乔 吴蕾 姚凯 刘红光 /p p   电 话:010-68658927 18600404894(姚) /p p   Email :csesam@126.com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6/ueattachment/9a0fd950-c66f-4eff-98d1-0af1ecb5f5e8.pd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2017土壤与地下水国际研讨会.pdf /a /p p   1. 会议学术委员会 /p p   2. 会议论文模版 /p p   3. 参会报名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5月9日 /p p br/ /p
  • 直饮水入厨房不是梦 建设标准应先行
    打开龙头就能喝的直饮水,是欧美发达国家上世纪的产物。奥运会后,北京正从中等发达城市向国际城市的高端形态即世界城市大步迈进。前行中,作为一座水资源匮乏的国际大城市,如何在水质的提升上取得突破,在市民生活品质的提高中彰显城市品质,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   墙边的摆钟响了,马亿纹拿上水桶,走出门按下电梯按钮,“又得去打水了”。   马亿纹家住水上华城,是崇文区中高档的社区。小区自来水供应一直正常,可每天下午4点,她都会到楼下的自助售水机买上5升水,以免傍晚时排长队。   “家里的自来水,洗衣、做饭没问题,就是烧开后有水垢,白白的漂在杯子里,看着就不舒服。”为了解决家里的喝水问题,马亿纹费尽了脑筋。   最初,她在水壶里放麦饭石吸水垢,效果不明显 接着家里开始喝桶装水,2、3天一桶水,费用高不说,有时打电话要水,一等就是半天,不方便 后来,小区里有了自动售水机,虽然水价比桶装水便宜且随买随有,可每天要下楼自己提水,还是麻烦。   “要是家里的水,打开龙头就能像纯净水一样喝,那多好!”看着脚边装满水足足5斤重的水桶,马亿纹有些无奈,更有些期盼。   市民要求过高?   马亿纹并非突发奇想,她儿子在国外读书,这种打开龙头接水就能喝的生活,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北京自来水管网中的水能直接喝。”2008年3月21日,市水务局局长程静做客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在访谈中,他表示北京自来水加工采用了先进的活性炭、臭氧等技术,水质完全达到国家规定的106项检测标准。对于这样的检测标准,用水利部一些官员的话说,甚至“是完全符合欧盟要求的”。   一方面,权威部门说我们的自来水是符合欧盟标准的直饮水 另一方面,部分市民却依旧花钱买桶装水喝。难道是市民要求过高了?   就在北京自来水管网水质达到直饮标准的消息传开后,有一位网友在博客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在水厂的出水口,北京自来水是清清之身……经过九曲十八弯的长途跋涉,经过粗粗细细陈年旧管来到我家时,它已经变得灰头土脸……把水烧得滚开,白色漂浮物仍旧潇洒飘舞……   网友的话虽有偏颇之处,但也说出了自来水由出厂到入户间的现实差距――由于种种原因,自来水直接喝可能不卫生,烧开后水碱多、口感差,与人们期望的既安全又可口的直饮水有差距。   “我们不建议家里(自来水)直接饮用,不是因为自来水本身水质有问题,而是因为部分老楼房的户内供水管线生锈和高位水箱不干净,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生着喝可能不太卫生。”梁莉有些无奈。   梁莉是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宣传部的负责人。她所在的单位,负责供给首都近2000万人的市政用水。她的“无奈”,主要是因为造成自来水二次污染的供水设施多由小区自建并负责后期维护,设施权属不在自来水集团,使得后续维护工作“力不从心”。对于自来水加热后出现的水垢,梁莉认为,除了二次污染外,还和北京自来水的水源近年来多为地下水有关。地下水与河湖地表水源相比硬度较高,但经过处理后,北京自来水水质硬度还是符合国家供水标准的,“市民完全可以放心饮用”。   “很明显,供需双方在市政供水标准上是‘不合拍’的。”一位不愿具名的水务专家分析认为,这主要是由于目前自来水价格由政府确定,供水企业又处于垄断地位,只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和当地政府要求,如何以最低的成本完成供水任务,便成为了企业最核心的追求。   这本无可厚非,但以达标供给为导向的生产模式,使得供水企业忽视了用户的现实需求,造成了供需双方诉求间的错位。   应由谁来担责?   作为一个公共产品提供者,供水企业应以市民需求为生产导向,在供水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创性工作,提供更好的产品。这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市政服务领域的必然要求。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满足市民需求,需要解决的主要是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明确老旧管线和二次供水设施归属,厘清市政企业与小区管理单位间的责任与义务,确保自来水入户水质与出厂时一样,满足市民家中饮用水“安全”层次的需求。二是以目前市场上被市民普遍接受的桶装水为标杆,进一步提升水质硬度处理标准,满足市民家中饮用水“可口”层次的需求。   “市民为家中流出的每一滴自来水向自来水集团付费,对于无偿使用小区自建设施盈利多年的企业来说,后期的维护、更换责无旁贷。”专家表示,现在需要的就是政府部门进一步明确企业职责的决心。   不过,为居民家中提供更高品质的直饮水,到底是否还应由市政系统承担,业界多年来却一直有争议。   反对方的主要理由是,一个成年人一天正常的饮用水量为3升左右,按一家3口计算,一天也不过10升水,仅占家庭总用水量的5%。由于屋内供水管网单一,如果自来水都按纯净水标准处理,那居民洗澡也得用纯净水,势必会造成浪费。   事实上,要避免浪费,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直饮水走一条单独的管道。但对北京市政系统而言,这套与自来水管网等长的全新管道,即便抛开施工难度不说,高昂的建设成本也足以让供水企业望而却步。在权衡成本与收益后,“直饮水”三个字渐渐淡出了水务系统的大小文件。   富贵园模式   马亿纹家往北2公里,有个名叫富贵园的小区。开发商来自广东,在发现北京水质较南方偏硬后,在铺设自来水管时,又多埋了一路管线。   2004年,小区建成后,物业公司把市政自来水进行二次处理后,用这条预埋在自来水管旁的管线,向近2000户居民提供纯净水入户服务。每吨水40元,价格是市政自来水的10倍。   有需求就有供给,这就是市场的作用。   85岁的许嘉增夫妇,是小区里的第一批住户。在老人厨房的水池边,有一个倒U形的银色细水管。“这就是纯净水的龙头。”说着老人打开龙头,用电热水壶接了一壶水。1分钟后水开了,不锈钢的壶胆内,没有一点水垢。   说到这直接入户的纯净水,老两口还闹过一次笑话。   5年前,刚搬到新家不久,老人就听说打开家里水龙头就可以直接喝上纯净水,甭提多高兴。可是没几天,小区物业贴通知说,纯净水40元一吨,这下老两口就嘀咕了,“这水怎么这么贵?”   1个月后,对门邻居算的一笔账,让老人家彻底改了主意。以桶装纯净水为例,一桶水18.9升,每桶12元,每吨价格就是635元 而小区纯净水,每吨只有40元,两者相差15倍。   5年来,小区纯净水从未断过水,水质也一直不错。每个月不足10元的水钱,让老两口心里乐呵呵的。   小区物业同样高兴:新建小区纯净水管道铺设费用在整个建筑成本中微乎其微,而且在卖房时已算入房价,等于是用户自己掏钱铺的管线 净水设备虽然先期由物业公司垫付,但按每吨40元的收费,按小区居民每户、每天使用10升水计算,一年的水费就有近30万元,基本上就是一套净水设备的钱。   “这管线和设备正常用,二三十年都没什么问题,期间只要业主们都喝(纯净水),我们肯定不赔钱。”物业负责人信心满满。   直饮水入户、桶装纯净水、家庭净水器、小区纯水站饮水成本比较   计算标准:以一家三口,每人每天喝水3升计算,一年全家饮用水总量为3285升。   1、直饮水入户,每吨水水价为40元,一年费用为131.4元。   2、桶装纯净水,一桶水18.9升水价12元,一吨水635元,一年费用为2085.98元。   3、家庭净水器,基本水价为自来水水价,每吨水4元,加上滤芯每年更换一个和机器折旧(按10年计算)成本300元,一年费用为313.14元。   4、小区纯水站,1元5升水,每吨200元,一年费用为657元。   好买卖为何没人做?   富贵园小区的直饮水、自来水双入户模式,与近年来城市供水中比较时兴的分质供水理念类似。   简单说,就是让可直接饮用的直饮水、用于洗涤的普通自来水,以及可用于浇花、冲厕的中水分管独立运行,使水资源达到分质使用的效果。按理说,赔钱的买卖没人做,可像富贵园这样赚钱的直饮水入户模式,在北京并没有被广泛复制,原因何在?   有关专家认为,主要是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缺失,使直饮水入户的投资建设与后期运营主体积极性不高。从富贵园的模式可以看出,小区开发商是投资建设的最佳主体,物业公司则承担后期运营职责。但从全市范围来看,直饮水管道和自来水管道不同,并非硬性的建筑要求。对于房子不愁卖的开发商而言,自然不会主动增加建筑成本预埋分质供水管线了。   对于接手小区管理的物业公司来说,在分质供水管线缺失的情况下,要赚钱就得先投钱,当利润被管线成本占去大半时,物业公司积极性自然不高。至于那些老旧平房区,建设运营的主体则是天然缺失。   建设标准应先行   奥运会后,北京市正从中等发达城市,向国际城市的高端形态即世界城市昂首迈进。对于水资源匮乏的北京城而言,不断提升饮用水品质,应该是建设宜居城市的必然要求。   “多年来,政府部门仅仅是以‘安全’来要求供水企业。”有专家认为,正是由于标准过低,使得供水企业只是简单地追求如何以最低的成本,来完成安全供水的任务,而未考虑用户对于自来水品质的要求,最终造成了供给与需求间的差距。所以,在推进直饮水入户工作中,政府主管部门不仅要算经济成本账,也要多算些社会效益账。   专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标准,督促开发商在小区开发中配建分质供水管道,“就如当年推广小区建设中水设施一样”。   2001年,为进一步推广小区中水设施建设,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市住建委联合发文要求:“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日的新建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必须建设中水设施。”建设标准的前行,使得2003年以后建设的住宅小区大都配置了中水回收处理设施。   对于直饮水管网也是一样。在已建成小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可以牵头组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先期带动作用,大力促进物业公司开展纯净水入户服务 在非成片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应充分利用自来水集团作为企业的优势,借鉴成片小区物管企业的经验,在区域中心建设纯净水处理站,通过市场化收费实现资金平衡。   除去富贵园小区由开发商提供直饮水入户服务外,还有一些成功的事例。   北京奥运会期间,颇受好评的奥运村直饮水工程,是以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支撑的,他们专门成立了技术推广平台,希望能让更多的普通市民喝上直饮水。   截至目前,他们已经在环保部、科技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移动的办公大楼,以及天河人家、北师大宿舍区等居民小区安装了几十套直饮水设备――1套设备可满足1000户居民的饮水需求。   广阔的市场、成功的模式、合理的利润,在政府主导、市场为主、分区实行的模式下,对于北京居民来说,逐步实现直饮水入户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   名词解释   分质供水   分质供水是指在一套供水系统里,除了设有正常供水的自来水和热水管道外,还有一条独立的专门供应居住人群直接饮用水的管道。这条管道系统采用先进的水净化工艺,对小区内的市政自来水进行深层净化,同时运用独特的双路循环供水再生灭菌的保鲜措施,使管道形成一个全封闭循环系统,从根本上排除了净化水被二次污染的可能,保证居住者可以从入户净水龙头上随时无限量的饮用到纯净水。同时,市政自来水管线依旧供水,保障居住者日常生活用水。   直饮水   直饮水或称之为活化水,采用独特碘触酶技术和高分子分离膜装置进行过滤,杀死其中的病毒和细菌并过滤掉自来水中异色、异味、余氯、臭氧硫化氢、细菌、病毒、重金属,阻挡悬浮颗粒改善水质,同时保留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达到完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直接饮用健康水的标准。   纯净水   纯净水是采用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精微过滤及其他适当的物理加工方法进行深度处理后产生的水。通常是指其水质清纯,不含任何有害物质和细菌,如有机污染物、无机盐、任何添加剂和各类杂质,有效地避免了各类病菌入侵人体,其优点是能有效安全地给人体补充水分,具有很强的溶解度,因此与人体细胞亲和力很强,有促进新陈代谢的作用。
  • 污染场地系列环保标准发布 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基础支撑
    环境保护部近日批准发布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和《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等5项污染场地系列环保标准(以下简称五项标准),旨在为各地开展场地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为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污染场地又称污染地块,指因从事生产、经营、处理、贮存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处理处置潜在危险废物、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造成污染,经调查和风险评估可以确认其危害超过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地块)。长期以来,我国工业化快速发展,各地化工、农药、冶炼、电镀等工业企业和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设施数量大、分布广,不少企业设施生产时间长、产品种类多、生产工艺复杂、环境管理措施不到位,所在场地积累了多种污染物,包括各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等毒性强、危害重的污染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ldquo 退二进三&rdquo 、土地整理等政策的逐步实施,大批工业企业新建、停产、关闭或搬迁。在农业、工业、居住等用地类型变更过程中,要有效预防新污染、整治老污染、控制环境风险,就必须科学、严谨地开展场地环境状况调查、监测、评价工作。鉴于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适用范围小、项目指标少,而《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 25-1999)的适用范围窄、暴露途径少、技术路线旧,对具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支撑作用不足,环境保护部于2006年启动了场地环境管理配套标准制定工作。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由于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具有上位法不健全、地域差异大、环境影响因素多、作用机理复杂等特点,其环保标准的作用定位、制定原理与大气、地表水环保标准有重大区别,是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难点领域。经过多年探索、反复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五项标准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法规标准,结合近年来我国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修复工作实践,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场地环境管理技术原则、模型和路线图,规定了开展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场地环境监测、健康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工作内容、技术要求,规范了相关术语定义,初步形成涵盖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主要环节的国家环保标准体系。自五项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废止。   这位负责人同时告诉记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护或污染防治目标的确定,首先应执行其环境质量标准。对于环境质量标准未规定的项目指标,可以根据五项标准确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控制值,作为具体场地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的目标参考值。鉴于相关法律尚不健全,五项标准以技术性规定为主,未规定相关管理要求 其监督、实施应依据《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相关原则和《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明确后依法进行。   这位负责人强调,除法律保障外,当前实施五项标准还面临3方面制约:一是专业人才缺乏,拥有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治理知识以及经验的从业人员少 二是基础资料缺乏,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关键参数的取值本土化还不够充分,场地环境档案和历史资料少,已有的档案资料往往也不规范 三是我国自主研发的污染场地监测、评价、治理、修复技术装备缺乏,相关专业设备受国外制约。   针对上述问题,环境保护部将积极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土壤、水环保行动计划,完善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同时加大环保科研项目支持力度,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相关管理措施、制度,为有序推进土壤、地下水环保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实施效果夯实基础。
  • 水利部副部长:中国将有计划对地下水污染进行修复
    中国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8日表示,将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地下水污染的调查和评估,有计划对地下水污染进行修复。   全国政协提案审查委员会8日举办“加强城乡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案办理协商会。   李国英在会上表示,水利部将会同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在2015年底以前全面完成地下水污染的调查和评估,加快推进国家地下水监测机制,对饮用水水源地实行全方位监控,有计划对地下水污染进行修复。   日前山东潍坊有关企业将污水排入地下水的传闻,引起两会期间舆论对地下水污染的高度关注。有媒体引用环保部数据称,中国90%的城市地下水不同程度地遭受着有机和无机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污染。   目前中国地下水开采总量已占总供水量的18%,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来自地下水。2000年至2002年间,中国地质调查局启动了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结果显示华北地区地下水污染普遍呈加重趋势。   李国英表示,政协提案关于水污染的建议可以总结成六条,即“摸清家底、完善立法、环境监管、严格执法、专项治理、污染修复”,水利部将全部予以采纳。   对于农村水污染问题,李国英称,将在“十二五”末全面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在全国每一个县建立农村水质监测中心。   李国英还认为,对于水污染,最根本的做法是立法保障,目前水利部已经开展立法前期调研,下一步将完善立法内容,加快推动立法进程。
  • 贵州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建48个点位的地下水质量考核网络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生态环境监管等布局了一系列任务,其中包括: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排放镉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2023年底前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以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落实地下水防渗和监测措施。督促“一企一库”“两场两区”采取防渗漏措施,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指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优先开展地下水污染渗漏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的设施,采取污染防渗改造措施。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健全监测网络。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优化调整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定期开展国控网络和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至少完成一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探索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建成48个点位的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网络。对218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和152个省级监测点位开展监测。组织开展12个特色村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排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口、水产养殖集中区养殖尾水等监测。附1:为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检测,仪器信息网3i讲堂拟于5月9日-10日举办“第四届土壤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会议,点击即可报名: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soil230509/附2:规划全文如下贵州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工作进展“十三五”时期,贵州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1.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污染防治多部门联动机制、协调推进和调度考核机制基本形成。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总任务1039.35万亩(其中安全利用类任务834.75万亩,严格管控类任务204.6万亩),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超额完成《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净土保卫战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查明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完成2227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基础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及典型地块布点采样监测,确定地块环境风险等级,建立优先管控名录。完成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对204个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块开展调查,将75个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确保130万平方米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理,按年度公布《贵州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截至2020年底,已将201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措施;排查整治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将29个污染源纳入排查整治。建立贵州省土壤信息化管理平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形成。铜仁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十二五”以来,全省累计投入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2.21亿元,实施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项目188个,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治理率达到87.8%,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2.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序推进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省2051座加油站共7036个地下油罐完成双层罐更换或防渗池建设。持续开展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评价,基本掌握12.3万平方公里1:25万比例尺区域地下水质量。完成1926眼废弃井封井回填。地下水监测点位不断优化,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建成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409个。3.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初步进展农村环境整治稳步推进。截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302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各地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175套,日污水处理能力约20.73万吨,建成配套污水收集管网8961.91公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行政村4202个,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10.2%,圆满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2020年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94.4%以上,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养殖业、种植业污染得到有效防控,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6.4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9.57%;化肥、农药持续减量增效。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农村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区域存在地质高背景导致土壤重金属“超标”六盘水市、毕节市等部分区域因地质高背景导致农用地镉“超标”严重,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划定面积过大。贵阳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等地部分地块因存在地质高背景,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开发利用要求,制约了土地的开发利用。2.地下水污染底数不清、治理难度大我省喀斯特地貌特征显著,地下水埋藏较深,地下水污染较隐蔽,化工集聚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污染风险尚不明确。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局部区域因历史上煤矿、硫磺矿、锑矿、锰矿等开采导致地下水污染,形成矿井涌水对土壤和地表水产生影响,目前尚未探索出适宜岩溶山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技术路径和方法。3.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压力较大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涉镉行业企业需进一步筛选和完善;部分企业有毒有害物质跑冒滴漏、事故泄漏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隐患没有得到根本消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落实不到位。部分污染源周边地下水污染扩散趋势未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环境质量存在恶化风险。4.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农村环境整治存在明显短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低,约90%的行政村还需接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已整治地区成效还不稳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差,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资金投入严重缺乏,长效机制不健全,治理成效不明显;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处理处置机制尚不完善;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式不规范,养殖生产布局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使用量偏高,部分地区地膜残留量大等问题突出。5.土壤、地下水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体系基础比较薄弱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人员设备不足、监测和执法能力不足,难以满足监管需要。部分地方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认识不一、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等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复、风险管控和二次污染防治缺乏有效的环境监管手段。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尚不清晰,区域土壤地质背景调查工作尚未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砷等元素地质高背景边界不清晰。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目标,以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为总路径,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总抓手,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坚持强化监督、依法治污,解决一批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努力建设贵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重点园区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表1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类  型指标名称2020年(现状值)2025年指标属性土壤生态环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左右约束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1—有效保障约束性地下水 生态环境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26%8.1%左右预期性“双源”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预期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减少预期性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减少预期性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数量3027新增2000个预期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10.2%25%预期性注:1.重点建设用地指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地块。 2.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指国家级地下水质区域监测点位中,水质为Ⅴ类的点位所占比例(2020年考核点位33个,十四五考核点位为37个,因考核点位数增加,2025年目标较2020年对应提高了2.1%)。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是指生活污水得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数占行政村总数的比例。三、主要任务(一)推进土壤污染防治1.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治理管控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2023年起,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的毕节市赫章县,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特别排放限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排放镉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2023年底前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以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排查整治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及河道底泥。以市(州)为单位,全面开展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重有色金属、硫铁矿等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及河道底泥排查,明确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建立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台账,有序开展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以贵阳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18个县(市、区)为重点,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识别和污染源头追溯,探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为耕地土壤污染精准科学防控和安全利用提供基础数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义务载入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设施设备拆除污染防治要求,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动态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对已查明用地土壤严重污染的企业,督促落实必要的污染源隔断、污染区域阻隔等风险管控措施。(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推动实施绿色化改造。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聚焦铅、镉、汞污染,推动毕节市赫章县、铜仁市万山区、黔东南州台江县等地重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涉重金属无机化工行业企业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提标升级改造,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深化耕地分类管理切实加大保护力度。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重金属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行为。在粮食主产区,实施强酸性土壤降酸改良工程。(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十四五”期间,每年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行政区域内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具体管控措施,以县(市、区、特区)或市(州)为单位全面推进落实。在毕节市、铜仁市、黔西南州等地选择一批受污染耕地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分区分类探索实施安全利用技术和农作物种植推荐清单;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探索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开展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到2025年,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面积累计不少于50万亩,其中联合攻关区面积不少于0.8万亩,集中推进区面积不少于19万亩。沿用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委员会专家组及技术组成员,加强对各市(州)农用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的工作指导。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等,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调整结果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并将清单上传至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原则上禁止将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及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堆存点、治理点复垦为种植食用农产品耕地。(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推动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及时将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用地纳入监管视野,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依法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土壤平行样采测制度,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涉及土壤监测环节质量监管。到2025年,全省开展100个疑似污染地块、高风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因地制宜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并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地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一住两公”用地;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手续。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未完成的地块,以及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鼓励市(州)因地制宜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联动监管具体办法或措施,细化准入管理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的,以及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要优化开发时序,防止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影响周边拟入住敏感人群。原则上居住、学校、养老机构等用地应在毗邻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后再投入使用。(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建立完善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空间信息。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应及时共享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有关信息,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所有地块信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信息。将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5.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明确风险管控与修复重点。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风险管控与修复。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遗留地块为重点,对暂不开发利用的,加强风险管控。以化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鼓励采用原位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模式。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积极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到2025年,完成20个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或风险管控。(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风险管控与修复活动监管。探索建立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严控农药类等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等二次污染。针对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地块,强化后期管理。严格管控修复效果评估,确保实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目标。(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加强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依法将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执业情况和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鼓励社会选择水平高、信用好的单位,推动从业单位提高水平和能力。(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专栏1 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重大工程(一)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源头排查整治。有序推进全省九个市州及贵安新区铅锌矿、汞矿、锑矿、钼镍矿、锰矿、煤矿、硫铁矿等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及河道底泥排查,对区域位置敏感、环境风险高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及河道底泥进行风险管控或整治。(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对贵阳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18个县(市、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识别和污染源头追溯,查明污染成因。(三)污染源治理。以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为重点,围绕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含汞试剂生产及汞冶炼、电镀等行业企业实施一批在产企业绿色生产和提标改造工程,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四)农用地安全利用。选择毕节市、铜仁市、黔西南州等地一批受污染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开展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开展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修复利用面积累计不少于50万亩,其中联合攻关区示范面积不少于0.8万亩,集中推进区示范面积不少于19万亩。(五)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在铜仁市等地开展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开展100个疑似污染地块、高风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实施20个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或风险管控工程。(六)区域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以砷等重金属元素为重点,开展贵阳市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试点。(二)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1.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查明贵阳市扁井及遵义市汇川区高坪街道大桥村、汇川区高桥街道玻璃厂3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污染来源,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率先在遵义市、安顺市、黔南州等市(州)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修复等差别化环境管理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研究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防渗、地下水环境监测、执法检查。(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推进遵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以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地表—地下污染协同防治为抓手,探索创新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打造西南岩溶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样板。(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与修复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开展“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到2023年底,完成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黔南州等地7个化工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到2025年,完成一批其他污染源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地下水防渗和监测措施。督促“一企一库”“两场两区”采取防渗漏措施,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指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优先开展地下水污染渗漏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的设施,采取污染防渗改造措施。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针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化工产业等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污染扩散,加强后期环境监管。试点开展废弃矿井、金矿堆浸地下水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等,应依法包括地下水相关内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要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开展历史遗留煤矿酸性废水、有色金属采选矿区矿井涌水排查,探索煤矿酸性废水、矿井涌水治理技术模式。(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强化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设立标志,进行规范化建设。针对水质超标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分析超标原因,因地制宜采取整治措施,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保护。开展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浅层地下水型饮用水重要水源补给区划定,加强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防范傍河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推进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河道水质管理,减少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污染,确保傍河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专栏2 地下水污染防治领域重大工程(一)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程。完成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黔南州等地7个化工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历史遗留煤矿酸性废水、有色金属矿采选区矿井涌水摸排调查。(二)遵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完成遵义市习水县等14个县(市、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与重点区划分,评估地下水环境状况、环境及健康风险,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体系,提出针对性的管理对策措施。(三)地下水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鱼洞河、坝辉河等一批历史遗留煤矿酸性废水、锑矿采选区矿井涌水等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三)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1.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聚焦赤水河、乌江流域重点区域,明确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路径和措施。在主要粮油作物上实施精准施肥,分作物制定化肥施用限量标准和减量方案,制定水稻、玉米、油菜等氮肥推荐定额用量,依法落实化肥使用总量控制。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氮、磷、钾配比,逐步实现在粮食主产区及果菜茶等经济作物优势区全覆盖。改进施肥方式,推广应用机械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措施,减少养分挥发和流失,提高肥料利用效率。积极推广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拓宽畜禽粪肥、秸秆和种植绿肥的还田渠道,在更大范围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统测、统配、统供、统施“四统一”服务。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方式控制种植业污染,农企合作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进科学用药,推广应用高效低风险农药。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推进精准施药,提高农药利用效率。2025年,全省化肥农药施用量稳中有降,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秸秆农膜回收利用水平。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提升秸秆离田收储、运输和供应能力,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健全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全链条管理体系;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发展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探索推广环境友好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农膜回收率保持在85%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2.着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按照“统筹考虑、一体推进、源头预防”原则,将畜禽污染防治纳入省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022年率先组织开阳、播州、习水、七星关、威宁、思南和松桃7个畜牧大县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以贵阳市为试点,逐步推进市(州)和其他县(市、区、特区)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收集贮存配套设施,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创新粪肥还田组织方式,加快建设田间粪肥施用设施,鼓励采用覆土施肥等施肥方式。促进粪肥科学适量施用,推动开展粪肥还田安全检测。培育壮大一批粪肥收运和田间施用社会化服务主体。推进15个国家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示范县建设,重点支持养殖大县、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选择基础条件好、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地还田,实现示范县域内“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监管。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制度,依法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防止粪污偷运偷排。推动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定期开展自行监测。依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增殖渔业、稻渔综合种养等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鼓励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种植水生蔬菜花卉等技术措施开展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区域和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推进养殖尾水节水减排。深入实施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治理、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水产种业提升“四大行动”,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测,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以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等区域为重点,依法加大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力度。(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以乌江流域为重点,开展黔南州贵定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优化完善监测点位,开展水质水量同步监测,加强汛期等重点时段水质监测;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污染负荷评估,确定监管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实施治理工程,分区分类建立适宜管理模式和技术体系;开展治理绩效评估。(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明确整治重点。建立全省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优先整治纳入国家监管、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稳步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进一步核实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到2025年,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100%。(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系统开展整治。针对黑臭水体问题成因,以控源截污为根本,综合采取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生活污水、垃圾、种植、养殖等污染统筹治理,确保治理成效。对垃圾坑、粪污塘、废弃鱼塘等淤积严重的水体进行底泥污染调查评估,采取必要的清淤疏浚措施。对清淤产生的底泥,经无害化处理后,可通过绿化等方式合理利用,禁止随意倾倒。根据水体的集雨、调蓄、纳污、净化、生态、景观等功能,科学选择生态修复措施。对于滞流、缓流水体,采取必要的水系连通和人工增氧等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长治久清”。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压实责任,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对已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效果评估,确保达到水质指标和村民满意度要求。严禁表面治理和虚假治理,禁止简单采用冲污稀释、一填了之等“治标不治本”做法。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和整治进展向社会公开公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对排查结果、整治情况监督举报。(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积极稳妥推进治理。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提高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和覆盖水平。加强城乡统筹治理,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与供水、改厕、水体整治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聚焦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等水环境敏感区域流域,重点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加强与传统村落、特色田园乡村示范试点建设等相衔接,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城镇所在村及周边村,有条件的可以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居住较为集中、环境要求高的村庄,集中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人口较少的非敏感区,结合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生活污水进行有效管控。在满足排放标准的前提下,大力推进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优先选择三格式化粪池+厌氧池或小型人工湿地等无(微)动力生态处理技术。聚焦解决污水乱排乱放问题,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到2025年,全省新增完成20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其中有基础、有条件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左右;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左右;基础较弱、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新提升。(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已完成水冲厕所改造的地区,目前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优先将厕所粪污纳入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暂时无法纳入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应建立厕所粪污收集、贮存、资源化利用体系。计划开展水冲式厕所改造的地区,鼓励将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预留后续污水治理空间。(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6.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多措并举宣传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垃圾分类体系,引导村民分类投放,实现源头减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推进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资源再回收利用网络的衔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合理选择收运处置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7.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范设立保护区标志,必要时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实施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监测评估,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专栏3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领域重大工程(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200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实施织金县阿弓镇狗场村、平坝区羊昌乡稻香村、清镇市卫城镇南门村、花溪区石板镇盖冗村、花溪区高坡乡新安村、惠水县摆金镇关山村等56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实施15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进一步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四)贵定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程。开展贵定县农业面源调查、监测及负荷评估,为贵州山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提供示范。(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1.完善法规标准推进《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制修订《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健全监测网络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优化调整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定期开展国控网络和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至少完成一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探索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建成48个点位的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网络。对218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和152个省级监测点位开展监测。组织开展12个特色村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排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口、水产养殖集中区养殖尾水等监测。(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依法开展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或填埋,以及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向地下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按要求开展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培训,提升执法水平。(省生态环境厅负责)4.强化科技支撑优化整合科技计划,支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相关技术研发。开展高背景农用地土壤中镉等重金属元素生物有效性及向农产品迁移转化规律研究。推进铅、汞、镉、砷污染土壤安全利用、风险管控和修复共性关键技术、设备研发及应用。积极探索适宜我省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围绕鱼洞河废弃煤矿酸性水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污染、松桃“两井四库”锰矿渣场渗漏废水等地下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探查、酸性水生成速率控制、生物处理工艺和污染协同防治技术研究和开发利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和喀斯特地区农村分散式污水无动力处理关键技术研发。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规划的主体,市(州)制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确定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县(市、区、特区)将土壤、地下水和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作用,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通过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持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生物防治等相关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预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积极推动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用电范畴。(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贵州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采用培训班、现场会、视频会等形式,强化宣传培训。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环境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保护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四)强化效果评估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本规划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 多位专家解析华北地下水治污“处方”
    3月22日,又是一年世界水日。   地下水污染问题让每一个中国人揪心。而在华北平原,地下水是居民饮用水的大部分来源,但其污染问题早就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如今,有调查显示,在华北平原众多取样点中,大约一半的水样被严重污染,污染物包括了无机盐、有机难降解物以及重金属。   所以,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问题几乎成为全中国地下水污染的标本。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环境问题的当务之急。   3月8日,环保部公布,《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已经得到国务院批复。14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公开表示“我们有一个治理规划,并向国务院作了汇报”。《方案》是2011年《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出台以来,环保部给地下水污染开出的第二次“处方”,也是专门为华北地下水治污开出的“第一处方”。   那么,这份华北平原地下水的“第一处方”是如何出台的?它是否将真的对治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有效?科学家、政府和企业家还有哪些担忧?   记者带着这些问题,探访了多位业内专家。   高分项目这样炼成   “首次”查清华北平原地下水“有机污染”状况,为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示范作用   记者注意到,就在环保部《方案》获批前两个月,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公布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项目的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中提到,该项目“首次”查清华北平原地下水“有机污染”状况,为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示范作用,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终“以94分的优秀成绩”通过评审。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卢耀如是项目评审专家之一。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卢耀如透露,《方案》正是基于这个高分项目的一些成果而制定的。   作为一名水文地质专家,卢耀如经常参与科研项目评审,而获得如此高分的项目他也很少遇到。卢耀如说:“这个项目之所以得高分,是因为其在研究问题重要性的指标上得分非常高。”   中国对地下水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上世纪80年代初的“六五”期间,我国设立了若干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其中第38项便是“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评价”。   卢耀如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那时候水质监测标准相对低一些,地下水更突出的问题是硬水、水位下降、地面沉降这些问题。”涉及水质污染的指标只有“三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以及铵氮。   随后,华北平原发展了钢铁、化工企业,加之农业生产中的农药使用,研究者和管理者才开始看重水质污染。   如今,究竟华北地下水污染到了什么程度?有哪些污染物已经进入地下水环境?这些问题仍是个谜。   2006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在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的资助下,首次在华北平原开展系统的地下水调查。调查的具体工作由地科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简称水环所)承担。   根据地调局对水环工作的记载,2006年3月,项目启动之初,中国地质调查局便和清华大学联合举办了“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培训班”。在为期四天的培训里,河北、天津、北京、山东等省市属地调院、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业务骨干学习了这一项目有关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的技术。   4月,水环所成立了项目综合组,常务办公人员6人,设组长和副组长。综合组经过协商后,将该项目划分为11个工作项目,并确定了2006年该项目的工作重点是在供水水源地进行地下水污染调查,以及一系列的野外取样工作规范。   项目负责人、水环所副所长张兆吉在采访中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希望这个项目发展起来的技术标准能推广到全国。   2009年,该项目已经完成了1比25万区域地下水污染调查15万平方千米。结果发现,所有采样点中,不用任何处理直接可以饮用的地下水(即I到III类)占36%,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地下水(IV类)占24%,另有39%的地下水(V类)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项目还建设了有机污染物的实时质量监控管理系统,研发了中国特色的地下水样品采集设备,并最终入选中国地质学会2009年度十大地质科技进展。   2010年,该项目还实施过一次规模较大的野外验收。当时,专家组历时10天,沿唐山、天津、北京、河北、河南、山东的野外抽查路线,检查了各取样点的采样记录,确定质量符合要求。同年,地下水污染数据库建立。   这个项目还带动了一系列对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的研究。例如,2009年,水环所承担了我国第一个地下水“973”计划项目“华北平原地下水演变机制与调控”,由水环所所长石建省担任首席科学家。据悉,项目的起止年限为2010年至2014年,共5年,总经费4500万元,其中国家“973”专项经费3000万元,自筹经费1500万元。   立项之初,卢耀如作为顾问,多次参加了学术研讨会。“这也是为了配合国土部更好地进行调查。”他说。   这个高分项目便这样按部就班地开展了。   从大科学走向大政策   在历时6年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治理科学研究项目基础上,环保部通过《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1年10月,项目接近尾声。正在这时,发生了一个插曲。一名记者联系到张兆吉和石建省,对该项目的调查结果进行了采访,报道指出了最终调查结果“因涉及敏感问题不能公开”,一度将项目组置于颇为尴尬的境地。   一时间,这篇报道在各大网络媒体上大量转载,引起公众的巨大反响。其中不乏批评的声音,舆论指责科学研究不能向公众保密,相关管理部门也批评他们未经允许就披露尚未完成的研究结果。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张兆吉曾向同行倒过苦水,“感到有些委屈”。   不过,调查项目的继续进行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如今,张兆吉和同事们将已经完成的调查结果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发表在2012年9月的《吉林大学学报》上。这个插曲反而让调查项目的重要性更引人关注。   按照惯例,一些科研项目在研究过程当中,科研者便会将阶段成果以咨询报告的形式递交给决策部门,以推动在科学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变成具体措施,进而在现实中得到解决。有的甚至还有可能向国家高层领导递交介绍研究重要性和成果的内参。   卢耀如透露,这次调查也不例外。“研究人员给国务院写了报告,强调地下水污染的严重性,希望能从国家层面重视起来。”他说。据卢耀如了解,除了调查中发现的污染日趋严重外,报告中还涉及今年春节前后向地下含水层打排污井的传言。   2012年初,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在沸沸扬扬的舆论声中看到这份报告。很快,总理的批示下来了,提到由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环保部来共同解决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的问题。   “最后加了一句,由环保部牵头。”卢耀如说。   这时,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治理这项历时6年的科学研究项目彻底从实验室走了出来。   去年3至4月间,得到温家宝总理批示后,环保部开始着手进一步的政策制定。2012年10月,环保部通过《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2-2020年)》。方案估计,国家为此将投入200亿元专项资金。   该方案最终获得国务院批复,正式成为华北平原地下水治污“第一处方”。《方案》提出两个目标,即2015年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摸清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情况,2020年全面监控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   今年3月8日,环保部网站公布了这一消息。《方案》提出了三个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 二是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执法,分类防治超标的地下水饮用水源 三是强化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加大对重点污染源废水排放和堆放场地污染物渗漏等防治力度,积极推进重金属、有机物和氨氮、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等污染较严重区域的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此外,《方案》还要求,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投融资机制和经济政策,加大相关科技研发力度,强化企业和地方防治责任。   无疑,正是环保部该方案的出台,华北地下水“第一处方”从“大科学”真正走向了“大政策”。   避免“多头管理”   地下水管理涉及机构多,但权力机构责任不明。各部门应进一步明确责任,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标准化、程序化   谈到《方案》的评价,接受采访的专家纷纷表示没有阅读全文。即使作为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成员的卢耀如,至今也没有见到该方案的全文。   “从目前来看,这份方案只是提出了非常初步的期望,接下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卢耀如说,“部门之间怎么协作、重要的防治地点对不对、怎么样投入、哪些力量介入,这些问题现在都不清楚。”   记者了解到,《方案》编制由环保部污防司饮用水处处长石效卷主持,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是主要编制人。记者随后向环保部提出采访《方案》编制者申请,截至发稿日,尚未得到回复。《方案》编写的过程如同一个“黑箱”。   专家们试图就现有的只言片语对这份“第一处方”初步轮廓进行解读。   首先,《方案》由“环保部牵头”,并由国土部、水利部、住建部共同编制,意味着未来的污染防治责任也由这几个部门共同承担。   一直以来,我国对地下水污染问题的管理饱受诟病。对此,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宋献方称:“业内有句话,叫‘环保不下水、水利不上岸’。”在宋献方看来,目前,我国地下水的管理涉及城建、地质、水利、环保等多个部门。   “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调查监测系统和标准,信息资料也都分别分布在这些部门中。”宋献方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涉及机构多,但权力机构责任不明。”   宋献方建议,如果能使各个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标准化、程序化会更有利于这项工作。他还指出:“环境问题是一个系统问题,正如地下水问题必须与地表水结合起来看,因此,由环保部门统领,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药。”   卢耀如也认为:“《方案》计划建设的监测网,如果光靠环保部重新建立一个新的监测网,既浪费又达不到长期积累数据的目的,这就需要利用现有的监测点和数据资料。”   卢耀如强调:“2015年目标的实现,主要取决于这方面的工作。”   另外,现有技术下,有机污染物仍然靠人工取样、化学分析的方式进行检测,实时在线监测尚未实现。宋献方认为:“2015年要实现监测网,我们还要加大传感器的开发力度。”   总之,业内专家一致认可这一点,环保部出台的这份方案仅仅为未来防治地下水污染的蓝图勾画了一个粗略的轮廓,但释放了政府决心从国家层面推动这项工作的信号。   改变政府“一肩挑”   地下水修复费用昂贵,市场规模被业内专家看好。吸引民间资金的进入,无疑是我国环保事业未来发展的趋势   无论《方案》细则如何,市场往往对来自国家层面的信号格外敏感。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首席顾问彭勇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尽管没有参与制定《方案》,但作为相关行业的一员,仍然非常关注和期待。”   彭勇所在的公司业务范围是环保咨询。他说:“未来当地下水防治措施实施相对成熟时,环保咨询行业将会更深入地参与进去。”   卢耀如回忆,当“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刚刚提出要重点调查有机污染时,澳大利亚一家专门做有机分析的公司马上就看到了商机。   “2006年前后,那家公司派人在上海开了个培训班,把专家请到中国来,仪器也搬来了,我们后来用的仪器和技术就是从那里引进过来的。”卢耀如说。   在他看来,光靠政府的力量难以支撑费用如此昂贵的地下水调查乃至修复。 “搞分析和监测的企业在良好的机制下就能进来,从打井、监测到化验都可以让企业来做。”卢耀如建议。   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环保行业研究员盘雨宏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水质监测、污染处理、相关设备制造等产业都将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其中水质监测是整个产业链条的关键环节,影响着下游处理环节的发展趋势。”   而我国地下水污染治理产业还处于萌芽状态,重点污染城市仍然缺乏高效完善的水质监测系统。据悉,“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投入27亿元用于建立水质监测系统,尤其对饮用水水源、化工厂、工业园等污染较大的区域进行重点布局。   因此,盘雨宏认为,建立水质监测系统是污染处理产业扩张市场的首要步骤,预计该环节将是未来几年的重要内容。涉足监测设备制造及技术引进、合作的企业前景将被看好。   未来,在更长一段时间内,考虑到地下水修复费用更为昂贵,市场规模便更受到业内专家的看好。业内人士认为,吸引民间资金的进入,改变当前政府“一肩挑”的现状无疑是我国环保事业未来发展的趋势。
  • 多位专家解析华北地下水治污“处方”
    3月22日,又是一年世界水日。   地下水污染问题让每一个中国人揪心。而在华北平原,地下水是居民饮用水的大部分来源,但其污染问题早就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如今,有调查显示,在华北平原众多取样点中,大约一半的水样被严重污染,污染物包括了无机盐、有机难降解物以及重金属。   所以,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问题几乎成为全中国地下水污染的标本。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环境问题的当务之急。   3月8日,环保部公布,《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已经得到国务院批复。14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公开表示“我们有一个治理规划,并向国务院作了汇报”。《方案》是2011年《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出台以来,环保部给地下水污染开出的第二次“处方”,也是专门为华北地下水治污开出的“第一处方”。   那么,这份华北平原地下水的“第一处方”是如何出台的?它是否将真的对治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有效?科学家、政府和企业家还有哪些担忧?   《中国科学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探访了多位业内专家。   高分项目这样炼成   “首次”查清华北平原地下水“有机污染”状况,为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示范作用   记者注意到,就在环保部《方案》获批前两个月,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公布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项目的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中提到,该项目“首次”查清华北平原地下水“有机污染”状况,为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示范作用,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终“以94分的优秀成绩”通过评审。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卢耀如是项目评审专家之一。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卢耀如透露,《方案》正是基于这个高分项目的一些成果而制定的。   作为一名水文地质专家,卢耀如经常参与科研项目评审,而获得如此高分的项目他也很少遇到。卢耀如说:“这个项目之所以得高分,是因为其在研究问题重要性的指标上得分非常高。”   中国对地下水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上世纪80年代初的“六五”期间,我国设立了若干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其中第38项便是“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评价”。   卢耀如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那时候水质监测标准相对低一些,地下水更突出的问题是硬水、水位下降、地面沉降这些问题。”涉及水质污染的指标只有“三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以及铵氮。   随后,华北平原发展了钢铁、化工企业,加之农业生产中的农药使用,研究者和管理者才开始看重水质污染。   如今,究竟华北地下水污染到了什么程度?有哪些污染物已经进入地下水环境?这些问题仍是个谜。   2006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在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的资助下,首次在华北平原开展系统的地下水调查。调查的具体工作由地科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简称水环所)承担。   根据地调局对水环工作的记载,2006年3月,项目启动之初,中国地质调查局便和清华大学联合举办了“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培训班”。在为期四天的培训里,河北、天津、北京、山东等省市属地调院、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业务骨干学习了这一项目有关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的技术。   4月,水环所成立了项目综合组,常务办公人员6人,设组长和副组长。综合组经过协商后,将该项目划分为11个工作项目,并确定了2006年该项目的工作重点是在供水水源地进行地下水污染调查,以及一系列的野外取样工作规范。   项目负责人、水环所副所长张兆吉在采访中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希望这个项目发展起来的技术标准能推广到全国。   2009年,该项目已经完成了1比25万区域地下水污染调查15万平方千米。结果发现,所有采样点中,不用任何处理直接可以饮用的地下水(即I到III类)占36%,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地下水(IV类)占24%,另有39%的地下水(V类)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项目还建设了有机污染物的实时质量监控管理系统,研发了中国特色的地下水样品采集设备,并最终入选中国地质学会2009年度十大地质科技进展。   2010年,该项目还实施过一次规模较大的野外验收。当时,专家组历时10天,沿唐山、天津、北京、河北、河南、山东的野外抽查路线,检查了各取样点的采样记录,确定质量符合要求。同年,地下水污染数据库建立。   这个项目还带动了一系列对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的研究。例如,2009年,水环所承担了我国第一个地下水“973”计划项目“华北平原地下水演变机制与调控”,由水环所所长石建省担任首席科学家。据悉,项目的起止年限为2010年至2014年,共5年,总经费4500万元,其中国家“973”专项经费3000万元,自筹经费1500万元。   立项之初,卢耀如作为顾问,多次参加了学术研讨会。“这也是为了配合国土部更好地进行调查。”他说。   这个高分项目便这样按部就班地开展了。   从大科学走向大政策   在历时6年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治理科学研究项目基础上,环保部通过《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1年10月,项目接近尾声。正在这时,发生了一个插曲。一名记者联系到张兆吉和石建省,对该项目的调查结果进行了采访,报道指出了最终调查结果“因涉及敏感问题不能公开”,一度将项目组置于颇为尴尬的境地。   一时间,这篇报道在各大网络媒体上大量转载,引起公众的巨大反响。其中不乏批评的声音,舆论指责科学研究不能向公众保密,相关管理部门也批评他们未经允许就披露尚未完成的研究结果。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张兆吉曾向同行倒过苦水,“感到有些委屈”。   不过,调查项目的继续进行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如今,张兆吉和同事们将已经完成的调查结果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发表在2012年9月的《吉林大学学报》上。这个插曲反而让调查项目的重要性更引人关注。   按照惯例,一些科研项目在研究过程当中,科研者便会将阶段成果以咨询报告的形式递交给决策部门,以推动在科学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变成具体措施,进而在现实中得到解决。有的甚至还有可能向国家高层领导递交介绍研究重要性和成果的内参。   卢耀如透露,这次调查也不例外。“研究人员给国务院写了报告,强调地下水污染的严重性,希望能从国家层面重视起来。”他说。据卢耀如了解,除了调查中发现的污染日趋严重外,报告中还涉及今年春节前后向地下含水层打排污井的传言。   2012年初,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在沸沸扬扬的舆论声中看到这份报告。很快,总理的批示下来了,提到由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环保部来共同解决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的问题。   “最后加了一句,由环保部牵头。”卢耀如说。   这时,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治理这项历时6年的科学研究项目彻底从实验室走了出来。   去年3至4月间,得到温家宝总理批示后,环保部开始着手进一步的政策制定。2012年10月,环保部通过《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2-2020年)》。方案估计,国家为此将投入200亿元专项资金。   该方案最终获得国务院批复,正式成为华北平原地下水治污“第一处方”。《方案》提出两个目标,即2015年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摸清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情况,2020年全面监控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   今年3月8日,环保部网站公布了这一消息。《方案》提出了三个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 二是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执法,分类防治超标的地下水饮用水源 三是强化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加大对重点污染源废水排放和堆放场地污染物渗漏等防治力度,积极推进重金属、有机物和氨氮、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等污染较严重区域的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此外,《方案》还要求,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投融资机制和经济政策,加大相关科技研发力度,强化企业和地方防治责任。   无疑,正是环保部该方案的出台,华北地下水“第一处方”从“大科学”真正走向了“大政策”。   避免“多头管理”   地下水管理涉及机构多,但权力机构责任不明。各部门应进一步明确责任,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标准化、程序化   谈到《方案》的评价,接受采访的专家纷纷表示没有阅读全文。即使作为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成员的卢耀如,至今也没有见到该方案的全文。   “从目前来看,这份方案只是提出了非常初步的期望,接下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卢耀如说,“部门之间怎么协作、重要的防治地点对不对、怎么样投入、哪些力量介入,这些问题现在都不清楚。”   记者了解到,《方案》编制由环保部污防司饮用水处处长石效卷主持,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是主要编制人。记者随后向环保部提出采访《方案》编制者申请,截至发稿日,尚未得到回复。《方案》编写的过程如同一个“黑箱”。   专家们试图就现有的只言片语对这份“第一处方”初步轮廓进行解读。   首先,《方案》由“环保部牵头”,并由国土部、水利部、住建部共同编制,意味着未来的污染防治责任也由这几个部门共同承担。   一直以来,我国对地下水污染问题的管理饱受诟病。对此,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宋献方称:“业内有句话,叫‘环保不下水、水利不上岸’。”在宋献方看来,目前,我国地下水的管理涉及城建、地质、水利、环保等多个部门。   “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调查监测系统和标准,信息资料也都分别分布在这些部门中。”宋献方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涉及机构多,但权力机构责任不明。”   宋献方建议,如果能使各个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标准化、程序化会更有利于这项工作。他还指出:“环境问题是一个系统问题,正如地下水问题必须与地表水结合起来看,因此,由环保部门统领,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药。”   卢耀如也认为:“《方案》计划建设的监测网,如果光靠环保部重新建立一个新的监测网,既浪费又达不到长期积累数据的目的,这就需要利用现有的监测点和数据资料。”   卢耀如强调:“2015年目标的实现,主要取决于这方面的工作。”   另外,现有技术下,有机污染物仍然靠人工取样、化学分析的方式进行检测,实时在线监测尚未实现。宋献方认为:“2015年要实现监测网,我们还要加大传感器的开发力度。”   总之,业内专家一致认可这一点,环保部出台的这份方案仅仅为未来防治地下水污染的蓝图勾画了一个粗略的轮廓,但释放了政府决心从国家层面推动这项工作的信号。   改变政府“一肩挑”   地下水修复费用昂贵,市场规模被业内专家看好。吸引民间资金的进入,无疑是我国环保事业未来发展的趋势   无论《方案》细则如何,市场往往对来自国家层面的信号格外敏感。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首席顾问彭勇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尽管没有参与制定《方案》,但作为相关行业的一员,仍然非常关注和期待。”   彭勇所在的公司业务范围是环保咨询。他说:“未来当地下水防治措施实施相对成熟时,环保咨询行业将会更深入地参与进去。”   卢耀如回忆,当“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刚刚提出要重点调查有机污染时,澳大利亚一家专门做有机分析的公司马上就看到了商机。   “2006年前后,那家公司派人在上海开了个培训班,把专家请到中国来,仪器也搬来了,我们后来用的仪器和技术就是从那里引进过来的。”卢耀如说。   在他看来,光靠政府的力量难以支撑费用如此昂贵的地下水调查乃至修复。 “搞分析和监测的企业在良好的机制下就能进来,从打井、监测到化验都可以让企业来做。”卢耀如建议。   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环保行业研究员盘雨宏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水质监测、污染处理、相关设备制造等产业都将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其中水质监测是整个产业链条的关键环节,影响着下游处理环节的发展趋势。”   而我国地下水污染治理产业还处于萌芽状态,重点污染城市仍然缺乏高效完善的水质监测系统。据悉,“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投入27亿元用于建立水质监测系统,尤其对饮用水水源、化工厂、工业园等污染较大的区域进行重点布局。   因此,盘雨宏认为,建立水质监测系统是污染处理产业扩张市场的首要步骤,预计该环节将是未来几年的重要内容。涉足监测设备制造及技术引进、合作的企业前景将被看好。   未来,在更长一段时间内,考虑到地下水修复费用更为昂贵,市场规模便更受到业内专家的看好。业内人士认为,吸引民间资金的进入,改变当前政府“一肩挑”的现状无疑是我国环保事业未来发展的趋势。
  • "水十条"来了,专家教你检测城市污水、饮用水、地下水
    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ldquo 水十条&rdquo ),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ldquo 水十条&rdquo 的颁布,使得更多人关注了环境中水质问题,也对水质检测领域的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仪器信息网应广大网友要求,在2015年5月13日举办&ldquo 水十条涉及水质检测技术 网络主题研讨会&rdquo ,此次研讨会得到企业、专家、网友的支持,当日水质检测相关报告共8个,会议报名用户208人,当日出席用户达70%,报告的广度和质量得到参会用户的广泛好评。 此次研讨会邀请北京是城市排水监测总站范云慧、天津大学翟洪艳、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饶竹等三位专家分别从排水监测技术发展概述、饮用水中微量物质检测、地下水中有机污染检测等领域做出专业报告。同时,本次研讨会还邀请安捷伦、SCIEX、赛默飞、岛津、天美(中国)等五家仪器厂商从不同领域和企业自身优势为网友提供最新最全的水质检测整体解决方案。 本次研讨会的报告视频部分将于下周上线,如果您对报告内容有兴趣,请收藏下方链接: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1450 仪器信息网网络讲堂定期于周三举办网络主题研讨会,近期计划如下,欢迎网友报名! 5月27日 婴幼儿食品成分分析技术 (可报名) 6月10日 化妆品中成分分析技术 (可报名) 6月24日 小分子化药相关检测技术 (敬请期待) 7月2日 生物制药检测及评价技术 (敬请期待) 7月8日 GB-2762食品中污染物标准及其分析技术 (敬请期待) 7月15日 LIBS 在环境科学领域中应用 (敬请期待) 7月22日 食用油品质与安全检测技术 (敬请期待)
  • 国土资源部公开地下水监测数据
    2月25日,北京律师黄乐平等三人致函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全国地下水监测详情。3月25日,三名律师收到书面回复,一并寄达的还有厚达400页的水质报表。专家分析时指出,报表呈现的总体水质状况可能与现实不符,我国目前使用的地下水质量标准仍是20年前的,早已过时,建议重新制定相关标准。   公开 规定期限作出答复   申请信息公开的黄乐平、韩世春和叶明欣,为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律师。   2月25日,三位律师通过电子邮件和EMS快递,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2011年全国200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监测的各城市的具体结果。申请缘由是:早在2012年5月,国土资源部发布《2011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公布了2011年地下水监测概况,但没有详细数据。   3月22日,黄乐平等三人尚未收到回复。三人“以为国土资源部不予回复”,遂委托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发出律师函,恳请予以答复。律师函发出3天,三人收到信息公开告知书。   《告知书》落款时间为3月18日,落款为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代章))。   其内容称,2月27日收到申请,该部依法受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出答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以此推算,国土资源部的回复是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的。   对此,该申请项目的执行人叶明欣认为,国土资源部的回应很及时。   涉及八百个监测点   与回函同时寄达的,还有厚达400多页的资料,全称为《2011年度国家级监测点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报表》(以下简称《报表》)。该报表由国家级地下水监测数据采集项目组制作,完成于2012年5月。   《报表》前言介绍,该表是依据我国31个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中心)上报的2011年度国家级监测点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汇编而成,监测点主要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1市,其中,包含地级以上市139个,区、县级市12个,共计800个监测点,2万余条检测数据。   《公告书》解释,2011年《国土资源公报》关于200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的表述,是该部根据800个国家级监测点数据,通过与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主管部门进行地下水监测成果会商得出的。   检测标准未予说明   《报表》统计表显示,全国800个监测点中,北京为26个,上海为14个。监测点数量较多的,依次为安徽省66个,吉林省63个,山东省60个。监测点数量最少的是山西省、江苏省和新疆,均为5个。   昨天,记者查看各监测点的地下水水质报表,每张报表中的检测指标共计36项,每个分析项目,对应相应的检测结果,但每个数据是否超标,表格上未明确体现,需要查询相关标准对照。   此外,每份报表并无水质情况的综合结果,因此,简单翻看表格,并不能得出某个监测点水质的直观结论。   对于这份报表,黄乐平等人同样不能直接解读。黄乐平说,专业数据显得枯燥,普通人不易消化。因此,他们将邀请环保专家及研究人员参与解读,分析这些数据可能呈现的地下水水质污染问题。   “2011年《国土资源公报》关于200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的表述,只有一张纸。从400页到一页纸的结论,应该有份说明。”黄乐平说,在分析完《报表》后,下一步,可能会申请公开相关数据的计算标准和详细的分析报告。   同时,黄乐平也建议,希望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在网站上公开《报表》资料,方便全国公众查阅,以了解身边地下水水质的情况。   分析 部分重要指标未呈现   昨天,知名环保专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查阅了这份《报表》。赵章元表示,这份资料很难得,国土资源部也从未公开过,“我本人也没有查到过”。由于《报表》数据庞杂,赵章元表示,需要仔细研究后,才能得出结果。   赵章元初步分析,《报表》检测的项目,使用的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制定的《地下水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中,地下水质量的分类指标共有39项,而国土资源部此次公开的《报表》中,监测数据为36项指标,包括《标准》中的23项。已监测的另外13项,则不在标准中。   资料显示,《标准》中的39项指标,有16项不在公布的范围内,包括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滴滴涕(DDT)等。而总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却是水污染常规分析指标,反映水体受到生物性污染的程度。   赵章元指出《报表》的不足:“像钾离子、钠离子等一些物质,属于无关紧要的,不测也可以,但大肠杆菌和细菌总数,是必须要测的,但《报表》中却没呈现。”   部分地方水质检测缺项多   《报表》显示,各城市的监测点,很多指标的检测结果为空白。而据《报表》前言介绍,空白“表示缺失该项信息。”   其中,北京一共有8个区县、26个监测点。但36项指标中,只有25项有对应的数据,有11项为空白,“重金属如铅、镉等物质,都没有检测。”   资料还显示,在其他城市中,宁夏银川市的监测点可能是最完整的报表。表格中包括34项指标,仅空缺两项。而丹东市的部分监测点则仅有14项检测结果,空缺22项。   “有的地方水质检测缺项太多,这样的检测是起不到作用的,有一项没有数据,都没有办法计算出水质的总体情况。”赵章元说,缺失的信息,很可能是没检测,而官方公布的水质概况却建立在这些数据的基础上,由此,其可信度大打折扣。   建议 更新水质检测标准   赵章元介绍,之前,国家公布的地下水重污染占64%,轻污染的占33%。而根据2011年《国土资源公报》的数据显示,污染较差和极差的水质一共占到了55%,从数据上来说水质是变好了很多。   但赵章元认为,水质好转与实际情况可能不符。“近年来,各地水污染事件频发。企业污水排放的总量在增加,环保部门的有效措施却很少看到。”他分析,结论和现实的误差,可能出现在实测项目和计算上。   赵章元指出,1993年制定《标准》时,主要的污染物是无机物,而如今最大的污染来自有机物,“但《标准》中,没有有机物的监测项,比如石油烃。20年没有改变,根本跟不上水质变化的速度。这说明标准本身已经过时了,应该重新制定。”   相关新闻:律师申请公开地下水监测详情
  • 北京水源地污染隐忧:地下水11项监测指标空缺
    7月,人头高的玉米地一望无际的合围在密云水库西北角,农业、化肥包装盒随处可见,剧毒"百草枯"散落其间,远处还有一堆兽用医疗垃圾。   除了农业污染,水库上游的白河峡谷一线,京都第一瀑、黑龙潭等著名景点及难以计数村庄、农家乐顺流排列,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不间断地汇入河中。在北京南部地区,部分百米之内的水井已浑浊不堪。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基本摆脱了大型工业的点源污染后,地表水源潮白河及密云水库正一步步身陷农田、农村和旅游业直排的层层包围,密云水库已呈中度富营养化,并有可能加剧。   北京市近3000万居民每喝的三杯水中,一杯来自地表,经潮河、白河交汇于密云水库 两杯来自地下,供水井近3万眼。   由于地表水源地面积广大,污染零星而分散,并且与农村民生息息相关,监控治理难免顾此失彼 地下水的监测、评价材料残缺不全,水利、环保、国土等部门条线分割明显,一旦遭受污染,治理技术、时间及费用超乎想象,几近束手无策。   北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形势严峻。   农业、度假村污染围困水库   水源地附近的农村非点源污染更加难以控制。   密云水库,承载着2000多万北京居民近三分之一的饮用水源,在基本摆脱了工业点污染源后,目前却逐渐陷入农业直排的层层包围之中。   不论从哪个方向抵达密云水库,都必须穿越大片茂密的农田,为争取宝贵的种植资源,农民将玉米一直推到了岸边。   在密云水库西北角,记者看到,玉米地的边缘距离水库仅有十几米远,而这短短的十几米间隔还是因为库边坡度不适宜种植,水库与农田并没有明显的过渡地段。   在农田中记者发现了大量农药、化肥的包装。   农民显然知道其强烈药效,一位在田间耕作的农民告诉本报记者:"百草枯用水稀释后,应喷洒在地面上,千万不能直接用在玉米上,否则作物就死了。"该农民指着不远处一小片枯黄的玉米,"那些都是不小心沾到了药物。"在距离水库更远处,记者还发现了随意倾倒的兽用医疗垃圾的现象。   达尔问自然求知社专业的仪器检测表明,密云水库上游地区的水质好于库水,检测结果显示,潮河上游入库河流可达到二类水中的偏上水平,甚至个别河段达到了一类水,但密云水库的水质则处于二类水的偏下水平,COD、总磷等数值明显高于上游。   《2012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的数据显示,密云水库总体达到二类水体,适于作为饮用水水源,但已呈中度富营养化。   "水体富营养化与农药化肥有直接关系。"达尔问自然求知社负责人赫晓霞博士告诉本报记者:"缺少隔离带致使农药化肥很容易通过雨水和土地渗入水库。"   造成密云水库中度富营养化的因素不仅仅是农药化肥,为密云水库供水的另一条河流白河沿线遍布旅游景点。   由于水量较潮河更加充足且岸边多峡谷不适宜种植农作物,密云水库上游的白河旅游业发展迅猛,其沿岸分布有白河峡谷、京都第一瀑、黑龙潭等著名景点以及难以计数的农家乐。   记者调查发现,每一个村子或农家乐均有一条细细的污水流,将旅游、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白河中,而且每一个村子旁都存在大小不一的垃圾堆,在某水文站"禁止漂流"的警示牌旁,数十条漂流筏排列河中。   中科院地理所研究员宋献方告诉本报记者:"目前,水源地附近的农村非点源污染日益严重,比工业点源污染更加难以控制,一旦遇到暴雨,平时堆放的废弃物会进入河道,造成水源地次生污染。"   记者发现,近年来大型度假村或部分机关的培训中心、疗养基地呈快速增长趋势,怀柔区雁栖湖附近的北台上水库岸边已建成多家培训基地,财政部某培训宾馆正在建设中,北台上水库周边呈现一片繁忙的施工景象,该水库是北京市饮用水取水口之一。   地下水质量疑点重重   "铅等重金属在北京的监测点中空缺,36项指标中有11项空缺。"   北京市居民喝的每三杯水中,有两杯来自地下,而北京地下水水质更令人担忧。   2013年5月北京市水务局发布《北京市第一次水务普查公报》显示,北京共有地下水取水井84748口,地下水水源地83处。   与"看得到、易监测"的地表水源相反,虽然国土资源部曾经做过数次普查,但北京市地下水源的质量目前仍是一幅模糊的图景,并且疑点重重。   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绘制的《中国地下水污染状况图》,只是粗略地反映了几大区域的地下水水质状况,在涉及到北京市的华北平原地区,描述为"地下水不仅污染普遍且仍呈加重趋势".   国土资源部2005年结束的全国195个城市地下水水质检测结果表明,97%的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40%的城市地下水污染趋势加重。但国土资源部没有公布具体数据,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出于种种原因,调查数据不能披露。"   2013年5月,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披露,北京市南部郊区地下水有机物污染严重。   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赵章元曾获得了"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项目"的检测数据,他给出的结论是"缺漏项过多,前后矛盾,不具说服力。"   赵章元告诉本报记者:"铅等重金属在北京的监测点中空缺,36项指标中有11项空缺。"宋献方称,"据我了解,那份检测报告中多数只监测了一个时点的一次数据,不能说明问题。"   赵章元表示,此次检测以无机物为主,而目前地下水的重要污染源如苯、芳香烃、石油烃类都没有监测。   这份检测报告的结论是,全国200个城市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较差和极差的水质监测点比例为55%,较轻污染的占40%.   对此赵章元大为不解,"我亲自参与了2001年针对118个城市的调查,当时以上两个数据分别是64%、33%,十年中并没有实质修复和治理工程,从全国整体趋势来看,污染源不仅没有得到控制,相反还在持续加剧,但最近的检测结果显示,水质反而变得好转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北京市的城市发展史也是一部地下水的污染史。   北京市地下水的污染始于建国初期,当时,由于农业灌溉用水不断被生活及工业用水挤占,农民自发利用工业污水灌溉农田,其中石景山附近农民利用首钢的工业废水灌溉,直至该厂搬迁。   进入20世纪80年代,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含水层,造成地下水总硬度、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等各项指标逐年升高。   以硝酸盐氮和溶解性总固体为例,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李炳华的研究表明,溶解性总固体超标面积从20世纪80年代的46.3平方公里,扩展到2000年的468平方公里,2006年这个数据激增到了1900平方公里 硝酸盐氮的超标面积从1975年的35.9平方公里,增长到2006年的320平方公里。   2001年,赵章元参与的地下水检测表明,北京市地下水普遍污染,重污染区是在丰台区及广渠门-广安门连接线以南,并且从无机物超标过渡到有毒有机物超标,其中包括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化碳、四氯化碳。   "这些数据一旦超标,就不能再饮用了。"赵章元告诉本报记者。据北京市水务局统计,北京市因地下水污染及水位下降,迄今已废弃4216眼取水井。   至2013年,环保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披露,北京市南部郊区地下水有机物污染严重,首次揭开了地下水有机物污染的冰山一角。   赵章元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在丰台区一带,100米以内打上来的井水不能饮用,肉眼都能看到是浑的。"而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张晓健称:"有水厂将打上来的超标地下水用地表水勾兑从而达标,但自备井就不容易监控了。"   赵章元认为,目前北京市地下水已从早期的燕山石化、首钢、京能热电、京东化工厂区等点污染源,扩散至全面污染,"只是这个盖子至今没有揭开。"   南水北调解困水源地污染?   5000个垃圾填埋场是影响北京水质的"毒瘤".   南水北调作为缓解北京水资源紧张的重要举措,是否能缓解北京水源地污染形势?   按照南水北调时间表,2014年10月后,湖北丹江口水库的10亿立方米水源将从北京市西郊进京,在补充水量的同时也存在水污染隐患。   北京市地勘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完成的《南水北调(北京段)环境地质问题调查评价》显示,南水北调通水后,北京市西郊海淀区、石景山区和丰台区将会有25座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由于南水北调会补给浅层地下水,从而造成浸泡垃圾场,从而将会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北京市水源三厂、四厂及杨庄水厂正处于其流经地段。   据统计,北京市有大小5000多个垃圾填埋场,其中的4700个小型垃圾场没有设置防渗膜,即使设置防渗膜的大型垃圾场,亦将在7-10年间失去作用。赵章元把北京市的5000多个垃圾填埋场和1000多个加油站视为影响水质的两颗"毒瘤".   事实上,地下的污染大多来自地表,在赵章元看来,其污染路径为地表-浅层地下-深层地下。今后,北京市五大水系(永定河、大清河、北运河、潮白河以及蓟运河)下游的严重污染将进一步恶化北京南部地区的地下水质。   2013年5月30日,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公布了《北京市地表水环境现状》,结论为"北京市治污能力依然不足,地表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经该中心对37条河流现场采样,检测结果全部超标,有的河流污染物超标十分严重。   按照地表-浅层地下-深层地下的规律,北京市南部地区的地下水水质或将趋于恶化,而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的北京市第一、二、五、七水厂位于该区域。   治理形势严峻   治理远跟不上污染的深度与速度。   从官方消息看,北京对水的治理已有了目标与时间表。   2013年年初,北京市政府设定目标,在三年内明显改善地表水水质 此外,环保部等四部委发布《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   然而,治理远跟不上污染的深度与速度。   与治理大型工业污染源不同,地表水水源地密云水库面临的农业、旅游污染因面广分散而难以有效监控。   地下水的治理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世界范围内尚没有治理技术能够彻底清污,即使改善,所需的成本和时间也超乎想象。   同时,地下水的监测、评价材料残缺不全,水利、环保、国土等部门的数据和技术至今不能共享。   水质监测尚沿用1993年版的《地下水质量标准》,检测项目仍以无机物为主。但近年来有机物、重金属污染已呈上升趋势。更为严重的是,即使沿用1993年检测标准,各省市上报的数据仍然残缺不全,有城市只检测了五六项,而须检测的项目多达几十项。   直至2011年,由环保部牵头,联合国土部、水利部、财政部才正式启动的"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这是我国首次对地下水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   "地下水在短期内难有明显好转。"赵章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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