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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农药残留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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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农药残留检测标准相关的资讯

  • Detelogy在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检测前处理过程的具体应用
    农药残留,是农药使用后一个时期内没有被分解而残留于生物体、收获物、土壤、水体、大气中的微量农药原体、有毒代谢物、降解物和杂质的总称。施用于作物上的农药,有的分解速度快,失去毒性,有的稳定不易分解,残留部分通过环境、食物链最终传递给人和牲畜。残留的农药在人体内代谢速度慢,累积时间长,对人和生物危害极大,针对这个情况国家对农药的施用都进行严格的管理,并对食品中农药残留容许量作了规定。本方案以GB 23200.113-2018的 QuEChERS前处理方法作为参考,适用于蔬菜、水果、食用菌中的农药残留的检测。Tips净化时对于颜色较深的试样,15 mL塑料离心管中加入885 mg 硫酸镁以及150 mg PSA及15 mgGCB,去除色素的效果会更好。处理氧乐果,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等性质不稳定的项目时,要注意把控氮吹程度,氮吹过干会导致回收率偏低。所用的Detelogy前处理智能设备* 高通量,兼容多种规格的样品管。* 三维立体振荡技术,进行高动能无死角撞击或摩擦,完成均质提取。* 智能安全防护,提供安全的实验条件。* 7寸智能控制终端,实时显示运行转速和时间,随时启停。* 兼容性强,可容纳多种规格的样品管。* 小巧极简机身,节省存放空间,主机低重心设计,运行噪声低。* 转速可调,圆周式涡旋振荡,支持六段连续变速。* 智能终端控制,实时显示转速和运行时间,随时启停。* 高通量、兼容性强,支持64位样品同时进行浓缩。* 针追随式氮吹,水浴可视窗具备照明功能,配备智能快插排水口。* 氮吹通道灵活组合,多路供气保障平行性。* 智能终端,具备氮吹延时和延时压力功能。
  •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发布
    近日,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新国标出台,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下面是具体内容: 2012年 第22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下列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废止: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第1号修改单   《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中的4.3.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5193-2010)   《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6130-2010)   《食品中阿维菌素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8260-2011)。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2年11月16日
  •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发布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近日,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公告。公告中表示,新发布的标准将代替原GB 2763—2016和GB 2763.1—2018等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发布的标准编号及名称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br/   GB 23200.116—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90种有机磷类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br/   GB 23200.117—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喹啉铜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新标准将于2020年2月28日正式实施。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baa3a59b-6342-48ae-a6ab-f6360b70b473.jpg" title=" 6.png" alt=" 6.png" / strong 附录 /stro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其中,农药残留是食品安全标准中必须包含的内容。食品中农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则需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p p br/ /p
  • 《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审定会召开
    2009年1月15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在北京组织召开由我所主持起草的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行业标准审定会。来自全国卫生、植保、质检、科研、标准等领域的10位专家组成了专家审定组,对标准进行了审定。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处宁鸣辉调研员主持开幕式,我所叶纪明副所长及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方晓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8年我所残留室按照农业部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完成了丙硫克百威等43种农药及氯丹等7种POPs控制农药共计200余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工作。审定会上,专家组首先听取了我所残留室关于标准起草过程的汇报,其次对标准进行了认真审查和充分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标准制定目标明确,内容条理清晰,技术指标合理,依据充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经济性,对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以及我国农药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等具有重大意义。
  • 83种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s) 的强制性国家标准。2022 年 11 月 11 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 2, 4-滴丁酸钠盐等112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1-2022) 标准, 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起正式实施。GB 2763. 1-2022是GB 2763-2021的 增补版,可以配套使用。此次公布的《食品中2甲4氯异辛酯等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实施后也将于GB 2763配套使用。为进一步强化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宣贯,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和食品生产者及时全面了解国家最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仪器信息网邀请到了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罗媛媛老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和GB 2763. 1-2022中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进展进行了详细分析, 以便于标准使用者更好的理解和正确使用。专家解读|2022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分析专家解读|GB 2763.1-2022中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修订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部组织拟定了《食品中2甲4氯异辛酯等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和《动物源产品中胺苯吡菌酮等5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分别填写征求意见表,于2024年8月22日前反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罗媛媛  电话:010-59194077  传真:010-59194107  电子邮箱:nyclbz@agri.gov.cn  附件:  1. 食品中2甲4氯异辛酯等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83项.pdf  2. 动物源产品中胺苯吡菌酮等5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57项.pdf  3. 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表.pdf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2024年7月22日
  • 专家解读|GB 2763.1-2022中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修订情况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s) 的强制性国家标准。2022 年 11 月 11 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 2, 4-滴丁酸钠盐等112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1-2022) 标准 (以下简称增补版), 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起正式实施。GB 2763. 1-2022是GB 2763-2021的 增补版,可以配套使用。为进一步强化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宣贯,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和食品生产者及时全面了解国家最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仪器信息网邀请到了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罗媛媛老师,对GB 2763. 1-2022中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进展进行了详细分析, 以便于标准使用者更好的理解和正确使用。一、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  增补版标准共规定了 37 项配套检测方法标准, 其中, 根据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情况, 增补版标准相较于 GB 2763-2021 新增 GB 23200. 121 等4个检测方法 (表3)。 此外, 增补版标准中 32 种农药 62 项限量由于缺少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 暂制定为临时限量。 对于阿维菌素等 60 种农药, 增补版标准与GB 2763-2021 对同一农药和食品类别推荐的配套检测方法存在一定差异, 但两个文本规定的检测方法均适用于相应参数的检测 (表 4)。 二、配套检测方法标准修订情况  基于检测方法适用性原则, 经第二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审议, 对 GB 2763- 2021 中苯醚甲环唑等 3 种农药在相应食品类别上个别不适用的检测方法进行了修订 ,增补版标准中不再配套使用, 在整合新版 GB 2763 时相应修订文本。 目前, 检测机构在测定相关食品中农药残留时, 应按照标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的要求, 在配套检测方法中选择满足检测要求的方法进行检测。 三、配套检测方法变化相应调整限量类型由于增补版标准的发布, 新增推荐了检测方法标准, GB 2763-2021 中百菌清、 苯并烯氟菌唑、吡噻菌胺、 单氰胺、 氟啶虫胺腈、 氟噻草胺、氟吗啉、 氟唑菌酰胺、 精喹禾灵、 螺虫乙酯、氯虫苯甲酰胺、 亚胺唑、 依维菌素等 13 种农药在药用植物等 5 种食品类别上的 208 项限量由临时限量调整为正式限量。由于方法适用性问题, 删除了三氯吡氧乙酸在谷物上GB / T 20769 检测方法, GB 2763 - 2021 中此农药的稻谷和糙米两项限量由正式限量调整为临时限量。四、增补版标准的主要特点 1、优化了限量标准的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增补版标准与 GB 2763-2021 相比,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新增了 4 种检测方法标准。 同时, 对阿维菌素等60 种农药的 7 种食品种类, 新增了部分配套检测方法, 为不同检测能力的机构采用适宜的方法提供了选择空间。 由于新增推荐检测方法, 百菌清等 13 种农药的 208 项限量由临时 限量调整为正式限量, 提高了标准的实用性。 2、跟踪评估并修订了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限量近年来, 韭菜中腐霉利残留超标问题备受关注,为此, 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韭菜中腐霉利最大残留限量的专项跟踪评价。 根据农药登记产品标签和生产用药实地调研情况, 开展了腐霉 利在韭菜上的残留验证试验, 基于膳食风险评估结果, 并综合考虑韭菜例行监测数据和日韩等周边国家残留限量等因素, 同步研究并对腐霉利在韭菜中最大残留限量和相关已登记农药标签中最多使用次数、 安全间隔期等合理使用技术提出了修改建议, 分别提交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将腐霉利在韭菜上的最大残留限量值由0. 2 mg / kg 修订为5 mg / kg, 并结合韭菜用药实际同步变更了腐霉利在韭菜上的农药产品标签, 既从源头上指导农民科学合 理用药, 又能有效保障韭菜的食用安全。 作者简介:罗媛媛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农艺师,主要从事农药登记管理、农药残留风险管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制定等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及农药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等工作。先后参与起草2019版、2021版和2022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参与起草《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畜禽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畜禽中农药代谢残留试验准则》等多项残留试验准则。
  • 2021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解析
    农药残留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加强农药残留风险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对我国科学规范合理用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农产品国际贸易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一、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情况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主要由原卫生部和原农业部制定,截至2009年底,农药残留限量仅有870多项,存在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等诸多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卫生部、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 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原农业部对农药残留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了清理,2012年将相关标准统一合并后发布为2012版GB 2763,实现了农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统一发布,提高了标准的系统性和实用性。此后,2014年、2016年、2018年、2019年和2021年先后五次进行修订。其中,2021版GB 2763规定了2,4-滴等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残留限量标准。其中,谷物、油料和油脂、蔬菜、干制蔬菜、水果、干制水果、坚果、糖料、饮料类、食用菌、调味料、药用植物、动物源食品的限量总数分别为1415、758、3226、55、2468、152、148、180、196、70、360、161、903项。全面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完成了国务院批准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规定的“十三五”末1万项的目标任务,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相关标准的近2倍,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迈上新台阶。二、2021版GB 2763标准的主要变化(一)新增部分农药残留限量2985项。与2019版GB 2763相比,2021版GB 2763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数量增加2985项。其中,蔬菜、水果等居民日常消费的重点农产品的限量标准数量增长明显,分别增加了960项和615项,占新增限量总数的32.2%和20.6%,两类限量总数分别占2021版GB 2763食品限量总数的32.0%和24.5%。(二)修订农药残留限量194项。由于实施禁限用管理政策、获得新的农药登记残留试验数据或规范统一残留物定义等原因,基于膳食风险评估结果,对2,4-滴等46种农药在玉米等106种(类)食品中194项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了修订。同时,由于推荐增补了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将2甲4氯(钠)等17种农药的176项限量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由于缺乏配套检测方法,将噻草酮等3种农药的19项限量由正式限量修改为临时限量。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此次制修订涉及的胺苯磺隆等7种禁用农药和毒死蜱等9种限用农药,均按照检测方法的定量限水平设定限量值,实现了对相应禁限用范围食品种类的全覆盖。(三)新增农药品种81种。与2019版GB 2763相比,2021版GB 2763 新增了81种农药,相应增加限量标准1343项。其中,42种农药已在我国批准登记,39种农药尚未在我国取得登记。(四)修订部分农药残留物监测定义和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保证膳食风险评估数据的科学性,参考FAO/WHO农药残留专家联席会议(JMPR)评审结果,2021版GB 2763修订了2,4-滴异辛酯、吡氟禾草灵和精吡氟禾草灵、氟噻草胺、甲基碘磺隆钠盐、井冈霉素、喹禾灵和精喹禾灵、螺虫乙酯、氰霜唑、三唑醇、噻唑锌等12种农药残留物监测定义及表述,修订了丁苯吗啉、氟苯脲、喹禾灵和精喹禾灵等4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五)新增或修订食品名称。根据农产品商品形态、主要用途以及相关残留限量制定等情况,2021版GB 2763修订了规范性附录A(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增加了小麦全粉、黄花菜(干)、番茄干、马铃薯干、香瓜茄、柑橘肉(干)、苹果干、茉莉花、蒌叶、马郁兰、夏香草、番茄酱、贝母(鲜)、贝母(干)、百合(干)、三七花(干)、哺乳动物脂肪(乳脂肪除外)、鸡脂肪、鸭脂肪、鹅脂肪等20种食品名称,修订了小茴香、莲子、人参、三七、白术、百合、元胡、石斛、黄花菜、菊花、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羊肉、羊脂肪、羊乳等15种食品名称,并将枸杞(干)的食品类别从干制水果调整为药用植物的花及果实类。(六)调整部分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根据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情况,2021版GB 2763增加了GB 23200.116、GB 23200.117、NY/T 1721、SN/T 1971、SN/T 4066、SN/T 4591、SN/T 4655共7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由于检测方法标准进行了修订,对引用的2项检测方法标准表述作了相应更新,即更新后的《出口水果中克菌丹残留量的检测 气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654)和《进出口植物性产品中氰草津、氟草隆、莠去津、敌稗、利谷隆残留量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1605);由于前处理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原因,不再推荐《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1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酰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 23200.72)等2项检测方法标准。三、2021版GB 2763标准的主要特点(一)涵盖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大幅增加。2021版GB 2763规定了56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包括我国批准登记农药428种、禁限用农药49种、我国禁用农药以外的尚未登记农药87种,同时规定了豁免制定残留限量的低风险农药44种。从涵盖的农药品种数量看,已超过CAC、美国,基本接近欧盟。与2019版GB 2763相比,新版标准中农药品种增加81个,增幅为16.7%;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增加2985项,增幅为42%,基本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为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二)高风险农药品种监管力度持续加大。2021版GB 2763重点突出高风险禁限用农药的监管,规定了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值、20种限用农药在限用作物上的345项限量值。按照农药残留检测方法能够检测的最低浓度水平(定量限),制修订了胺苯磺隆等16种禁限用农药的限量值,实现了禁用农药在12类植物源性农产品、限用农药在相应限用农产品种类上限量的全覆盖,强化了禁限用农药监管。同时,通过评估转化CAC标准等方式,制定了除我国禁用农药外的8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农药的1742项残留限量,为加强进口农产品监管、保障我国居民消费安全提供了技术依据。(三)蔬菜等特色小宗作物限量标准显著增加。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是一个国际性难题,由于农药市场小、回报低等原因,企业主动申请农药登记的积极性不足,导致无合法药可用、无限量标准可依的问题突出。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重点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制修订了5766项残留限量,占目前限量总数的57.1%。同时,在广泛开展农业生产实际用药调研、验证试验、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等基础上,制定了阿维菌素等67种农药589项特色小宗作物上的限量标准,发布了505项农药残留风险控制技术方案,指导地方制定临时用药措施并鼓励企业申请农药扩大使用范围登记,创新探索解决特色小宗作物“无药可用、无标可依”难题的工作机制,一些区域性集中种植、产业规模大的特色作物用药短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四)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标准更加完善。2021版GB 2763新增推荐7项配套检测方法,同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4项新制定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可以作为相关农药残留限量的配套检测方法,将有效解决1000多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有限量、无方法”问题。同时,为提高配套检测方法的适用性,2021版GB 2763按照每种农药同类基质不超过5个且同类仪器的检测方法仅限1个的原则推荐配套检测方法,以兼顾不同检测机构的实际需要。
  • “茶叶中农药残留检测”网络研讨会将召开
    关于茶叶农药残留的问题持续发酵,继“绿色和平”环保组织于2011年12月和2012年1月对9个茶叶品牌进行随机抽样调查,检测出9个国内茶叶品牌所售的18份茶叶样本全部含有至少3种农药残留之后,4月24 日,“绿色和平”又公布对全球最大的茶叶品牌立顿的袋泡茶的抽样调查结果。调查报告显示:“立顿”的绿茶、茉莉花茶和铁观音袋泡茶,均含有被国家禁止在茶树上使用的高毒农药灭多威。   在出口方面,中国产的茶叶同样受到农药残留问题的困扰。欧盟近日连续通报中国输欧茶叶农药残留超标;日本也修订了茶叶农残限量标准,针对茶叶中三唑磷的最大残留限量由0.05ppm降低为0.01ppm,使中国输日茶叶面临极大的风险。   针对现状,仪器信息网特举办“茶叶中农药残留检测”专题研讨会。届时,主办方将邀请厂商资深应用专家,在线介绍茶叶中农药残留的检测方法、解决方案及各国进口茶叶的农药残留标准等,“面对面”解答用户问题。报名参加   会议详情:   活动时间:2012年5月11日 9:20-16:10   主办方:仪器信息网(instrument.com.cn)   活动人数:200-300人   会议报告: 时间 报告名称 报告人 5月11日 上午 AB质谱技术检测茶叶中农药残留 AB SCIEX 茶叶农残检测的样品前处理技术 莱伯泰科 QuEChERS在茶叶农残检测中的应用 上海月旭 岛津气质联用仪对茶叶中农药残留的定量检测 岛津 5月11日 下午 质谱技术在茶叶及产品农残检测中的应用 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Charles911 Dikma SPE 固相萃取技术在茶叶农残检测中的应用 迪马科技 利用UPLC检测茶叶中的农药残留解决方案介绍 Waters 茶叶农残检测技术进展 中国检科院彭涛研究员
  • “茶叶中农药残留检测”专题研讨会成功召开
    关于茶叶农药残留的问题持续发酵,继“绿色和平”环保组织于2011年12月和2012年1月先后对9个茶叶品牌均检出农药农药残留后,4月24 日,“绿色和平”又公布对全球最大的茶叶品牌立顿的袋泡茶的抽样调查结果。调查报告显示:“立顿”的绿茶、茉莉花茶和铁观音袋泡茶,均含有被国家禁止在茶树上使用的高毒农药灭多威。   关于茶叶的农药残留问题,不仅如此。在出口方面,中国产茶叶同样受到农药残留问题的困扰。欧盟近日连续通报中国输欧茶叶农药残留超标;日本也修订了茶叶农残限量标准,针对茶叶中三唑磷的最大残留限量由0.05ppm降低为0.01ppm,使中国输日茶叶面临极大风险。[相关检测专题]   针对现状,仪器信息网于2012年5月11日特举办“茶叶中农药残留检测”专题研讨会。会议诚邀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中国检科院的2位具有多年茶叶检测方法研究经验的一线专家和AB SCIEX、莱博泰科、上海月旭、岛津、迪马科技、Waters等6位仪器厂商资深应用专家,在线介绍茶叶中农药残留的检测方法、解决方案及各国进口茶叶的农药残留标准等方面内容,“面对面”解答用户问题。该会议共吸引了200多位用户报名参会。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彭涛博士在仪器信息网网络直播室做讲座   报告一:茶叶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研究进展   报告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彭涛博士   彭涛博士在报告中主要介绍了茶叶出口国和进口国及地区的法规要求;目前茶叶农残检测主要的样品前处理技术和测定分析技术。   目前,世界上主要茶叶出口国和进口国及地区有中国、日本、美国和欧盟。   日本茶叶农残检测遵循的法规标准为《食品安全基本法》、《食品卫生法》、《肯定列表制度》,其茶叶农残限量由89种增加到现在的276种,除特殊物质外,其他限量标准一律为0.01mg/kg,设限外农残超标为违法。   美国茶叶农残检测遵循的法规标准为《茶叶进口法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CFR、 FDA符合性政策指南,对三氯杀螨醇、硫丹、克螨特、草甘膦、吡丙醚、吡虫清、氟酮唑草等有农残限量标准,无限量或非豁免物质则农残不得检出。   欧盟遵循的法规标准为EC178/2005、EC396/2005、EC149/2008、EC256/2009,农残限量包括290种,无限量、非豁免物质的检出限标准一律为0.01mg/kg;   中国遵循的法规标准为《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公告199号、1586号、GB2763、GB26130、GB21733等,农残限量15种。但总体来看,我国的茶叶检测标准无论从项目数量还是限量水平,都明显落后于国外标准,很多农药残留限量在我国还未作强制性规定。   样品前处理技术是农药残留分析的关键步骤,所占用的时间超过整个分析过程的60%,并且,分析误差的30%来源于样品的前处理过程。茶叶农残检测的样品前处理技术主要包括提取和净化技术,包括“液固萃取、超声波提取、微波辅助萃取、加速溶剂萃取、浊点萃取、固相萃取、超临界流体萃取、固相微萃取”等技术。   对于茶叶农残检测的测定分析,主要包括“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高效薄层色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检测技术,彭涛博士通过列举实例的方式为大家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介绍。   报告二:质谱技术在茶叶及产品检测中的应用   报告人: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Charles911   Charles911在报告中详细介绍了几种质谱技术在茶叶检测中的应用,并介绍了一些茶叶农残检测质谱新技术。   茶叶农残检测的质谱技术主要包括GC-MS和LC-MS质谱技术。Charles911以具体应用实例介绍了两种方法对茶叶农残检测的优点与缺点。   常用的GC-MS(SIM)法,适用于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部分氨基甲酸酯类,易挥发、热稳定、非极性化合物的测定;对样品前处理净化、通用型检测器要求相对严格,但其灵敏度可能不如ECD、FPD等GC特异性检测器,容易产生色谱峰重叠基质干扰等问题。   LC-MS检测茶叶中农药残留首先根据农药的性质选择离子源。一般来说, ESI适用于高极性化合物、胺类或季胺类农药、含杂原子化合物等农药,而不适合极端非极性化合物;大气压化学电离源(APCI) 适用于弱极性农药,不适合非挥发性、热稳定性差的样品;农药离子对的选择、碰撞电压(CID)、驻留时间等MRM关键参数以及电喷雾电压、离子源温度、干燥气流量、温度等离子源关键参数是质谱条件优化最为重要部分,但这些参数的优化只需要农药标准品在仪器上简单操作就可获得,有时采用基质标准能获得更好的结果。液相色谱条件对提高LC-MS的灵敏度和减弱基质效应更为关键和费时。   最后,Charles911为大家介绍了应用在茶叶及茶产品检测中的几种质谱新技术,包括DESI-MS、DAPCI-MS、Q-TOF等质谱技术,并分析了这些技术在实际应用中的优缺点。   报告三:茶叶中农残检测的样品前处理技术   报告人:莱伯泰科有限公司   一个典型样品处理过程包括:提取、净化和分析,目前茶叶中农残提取方法主要有“索氏提取、超声提取、震荡提取、压力溶剂提取”,莱伯泰科通过实验分析,对不同萃取方法的比较,确定选择压力溶剂萃取作为茶叶中农残的萃取方法,选择萃取试剂为:乙腈:二氯甲烷=1:1,采用LabTech 压力溶剂萃取仪作为萃取仪器,能对茶叶样品进行较好萃取。但萃取的样品溶液尚有很多杂志及色素,为保护分析仪器,提高分析精度,需采用凝胶净化去除样品中的脂类、色素等大分子干扰物。   通过采用LabTech AutoClean 全自动凝胶净化系统和LabTech Sepline 固相萃取系统,采用活性炭小柱串联氨基酸柱代替活性炭、氨基柱(SPE LC-NH) 或C18 柱,能取得很好的净化效果。   上述方法虽然能取得净化效果很好的样品,但操作复杂并且消耗时间较长,对此,LabTech推出了自己茶叶样品前处理解决方案——PrepElite GVS 样品前处理平台,该系统集样品预浓缩、凝胶净化、浓缩、固相萃取浓缩于一体,样品处理后可直接进行进样上机分析,将极大地节约了样品前处理时间。   报告四:QuEChERS在茶叶农残检测中的应用   报告人:月旭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月旭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技术部陈再洁工程师在报告中通过列举实例与对比的方法,对QuEChERS方法进行了介绍。   与其他样品先处理方法相比,QuEChERS方法具有“快速、简单、廉价、高效、耐用、安全”等优势。快速——对于6个预称重的样品,可以在30min内完成;简单——前处理仅需8个步骤即可上机检测;廉价——节约95%的耗材成本,90%的时间;高效——获得干净的色谱图,减少仪器的停机时间;耐用——多个国家多个实验室均使用该方法;安全——减少了试剂的消耗和操作人员与有害溶剂的接触。   此外,他还列举了QuEChERS方法在茶叶农药残留检测中的应用几个实例。据其介绍,应用QuEChERS方法时,采用PSA+50mgGCB对于样品的净化效果最好,它们可以最大限度的去处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等主要干扰物,而其它的吸附剂则效果不明显。   最后,陈再洁工程师对Welchrom QuEChERS产品进行了较详细的介绍。   报告五:Dikma SPE 固相萃取技术在茶叶农残检测中的应用   报告人:迪马科技   目前,样品净化方法主要有“液 - 液萃取(LLE)”和“固相萃取(SPE)”方法,与固相萃取相比,液 - 液萃取具有“麻烦、容易乳化、溶剂消耗量大、费时、很难自动化、对极性药物及其代谢产物效果不理想”等缺点;而固相萃取具有“可同时取得对样品的净化与富集效果,彻底去除干扰物并浓缩样品;分析结果呈高度可靠性;使得检测灵敏度和选择性大大提高;明显延长色谱柱寿命,减小系统维修的频度;样品制备快速、涉及人工少、溶剂用量少;分析结果的精密度提高(偏差常5%);多样化的产品设计迎合不同样品通量要求”等优点。   在固相萃取过程中,涉及到的作用力有“非极性相互作用、极性相互作用、库伦力、共价键”等几种方式。针对不同作用力方式,Dikma公司自主开发了ProElut SPE系列产品。涵盖硅胶键合、有机聚合物以及其他吸附剂三大类十六种固相萃取柱,对非极性、弱极性以及中等极性化合物具有广泛保留特性。   对于茶叶农药残留样品的固相萃取吸附剂,迪马科技有“ProElut PLS 反相亲水亲脂平衡吸附剂、ProElut PXC 混合型阳离子交换反相吸附剂、ProElut PXA 混合型阴离子交换反相吸附剂”等多种产品;而对于茶叶农残检测用色谱产品,迪马科技推出了roElut TPC 12mL等茶叶检测专用柱、DM-5MS毛细管色谱柱等产品。   报告六:AB SCIEX 质谱技术在农药残留检测中的应用   报告人:AB SCIEX公司   AB SCIEX应用专家殷晓燕工程师首先通过对比GC/MS方法,介绍了LC/MS/MS方法的优点:LC/MS/MS法检测具有更高的灵敏度,对500种常用农药的LOQ检测限进行的调查发现:GC/MS LOQ 往往在10ng/mL以上,LC/MS/MS LOQ 往往在0.1ng/mL和1ng/ml左右;LC/MS/MS更适用于热不稳定、挥发性差的物质,并且样品前处理简单,更适用于多农残的同时检测。但LC/MS/MS方法在茶叶中多农残检测中也要考虑以下几个技术难点:复杂的样品基质效应、灵敏度和重现性、假阳性等问题以及如何能更好的提高仪器检测效率。   殷晓燕工程师在报告中介绍了AB SCIEX 三重四极杆茶叶多农残检测方案,并通过对比,重点介绍了AB SCIEX QTrap茶叶多农残同时定量定性解决方案。   AB SCIEX 三重四极杆多农残检测方案具有如下优点:(1)AB SCIEX Scheduled MRM使不分时间段同时多农残检测成为可能,同时有效改善峰形,提高重现性;(2) Scheduled MRM极大提高了MRM检测通量,满足快速液相在多农残的快速检测的应用;(3)Cliquid食品安全检测平台,操作简单,方法稳定,可靠,重现性好;(4)兼顾离子丰度比和定量重现性,满足严苛的法规要求;(5)可适用于大规模农残筛选,可快速给出定量报告结果;(6)AB SICEX离子源抗污染能力强,维护简单。   与三重四极杆多农残检测方案相比,AB SCIEX QTrap多农残同时定量定性解决方案则拥有三级四极杆多农残解决方案的所有优点:高选择性、高灵敏度、重现性好、仪器维护简单。此外,还具有以下优点:(1)定量和定性确证同时完成;(2)相比同样检测方法的MRM方案,灵敏度不损失;(3)通过EPI增强子离子扫描,灵敏度比同档次三重四极杆提高500倍;(4)在低浓度点依然可以得到很好的子离子谱图;(5)可通过与标样谱图的匹配,来有效解决假阳性的问题;(6)可形成EPI增强子离子谱库,一定程度上解决未知物筛查的问题;(7)MRM3方法可有效排除基质干扰,提高灵敏度和重现性。   报告七:多维色谱技术在茶叶农残分析中的应用   报告人: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分析仪器事业部市场部靳松工程师在报告中详细介绍了二维GC技术:MDGC/GCMS。其该方法工作原理是:对于完全分离的峰,直接进入第一个检测器;未分离的峰,进入第二个色谱柱再分离,然后进入MS检测。该方法具有如下特点:(1)实验人员根据其感兴趣的组分切割至第二维继续分析;(2) 分离和定量能力优异;(3)主要用于目标成分分析。   传统MDGC/GCMS系统,第一检测器只能是GC检测器,不能安装MS检测器。与传统MDGC/GCMS相比,岛津MDGC/GCMS系统目前可以通过使用双孔压环和保温套筒,使两根色谱柱共用一个MS检测器,构建成GCMS+GCMS系统。并且,其双柱箱系统能够任意切割、自由组合,实现“单柱箱、双柱箱、GC+GC、GC+GCMS、GCMS+GCMS”等多种检测模式。   最后,靳松工程师还通过茶叶农残检测实例,介绍了全二维GC技术:GC×GC。该方法是使 全部待检组分进入第二维、峰位置由一维保留时间和二维保留时间共同定义,其定性能力强大,主要用于未知成分分析。   报告八:应对茶叶中农药残留安全问题整体化解决方案   报告人: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Waters)   沃特世公司带来了从茶叶样品前处理到检测分析的整体解决方案。目前,沃特世公司提供多种前处理方式,包括DisQuE产品和双层复合小柱进行茶叶样品前处理。DisQuE是一种多残留快速分析方法包,预包装了“QuEChERS”样品前处理包,可用于多农药残留检测分析,操作简单、快捷,无需特殊培训。   沃特世还介绍了其最新质谱筛查技术对茶叶中农药残留检测,包括“Xevo TQ-S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技术”和“Xevo G2 QTof四级杆串联飞行时间高分辨质谱技术”。Xevo TQ-S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主要用于目标和半目标药物残留筛查;Xevo G2 QTof四级杆串联飞行时间高分辨质谱主要用于目标、半目标和未知药物残留筛查。   Xevo TQ-S技术应用于茶叶中农药筛查主要有以下优势:(1)具有超高的灵敏度和卓越的重复性:可检测复杂样品中浓度极低的目标化合物;可稀释样品,降低基质效应;以更小的样品量进行分析。(2)具有PICs(Product Ion Confimed scan)子离子确认扫描功能:采用MRM通道定量数据,并可在MRM通道中设置特定的触发点采集增强子离子扫描数据,还可在返回MRM通道进行数据采集。(3)可扩展和可搜索的Quanpedia平台数据库,提供了定量方法信息,包括:化合物名称、UPLC分离方法、MRM采集方法、预期保留时间、定量数据处理方法   Xevo G2 QTof技术则有以下优势:(1)使用保留时间、精确质量、同位素匹配和子离子图匹配4种要素同时确证,结果更可靠;(2)仪器方法和软件处理方法固定,方便应用并减少了误操作的可能;(3)使用UPLC分离,更加适合复杂基质样品分析;(4)灵敏度高,可检测含量低于1ppb的组分;(5)可自动进样,自动处理数据并出具结果报告;(6)样品只需一次进样就得到全部组分信息,包括分子离子和相应的碎片离子。   此外,Waters Xevo G2 QTof系统还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数据采集模式——MSE,应用MSE技术,可以同时获得整个色谱分离阶段的每个可检测峰中的全部母离子和碎片离子的精确质量信息。
  • 茶叶中农药残留检测解决方案-Cleanert TPT及相关检测产品
    茶叶是大众喜欢的一种饮品,近期市场上某知名品牌在其被抽检的四款“立顿”牌袋泡茶中检出农药残留,其中包括国家禁止在茶树上使用的高毒农药灭多威及欧盟尚未批准使用的硫丹等农药,而“这些农药被证明可能影响男性生育能力和胎儿健康”。引起了相关检测机构对茶叶中农残检测的关注! 茶叶的成分非常复杂,农药残留检测前处理难度大,要求高。博纳艾杰尔科技作为色谱材料生产商,于2008年配合国家标准《GB/T23204-2008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和《GB/T23205-2008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的制定工作,研制开发了Cleanert TPT固相萃取柱,是一款专门用于茶叶农药多残留检测的SPE柱。 Cleanert TPT SPE柱填料由三种材料按照一定比例分层填装而成。主要作用是去除茶叶中色素、挥发性有机酸、茶多酚及其它杂质而同时不会吸附目标农药。从而同时保证了样品的净化效果和目标物的回收率。经多年的客户使用验证,反馈良好。 同时我们提供检测相应的液相及气相色谱柱及适用于批量茶叶样品处理的6位大体积样品前处理装置,置(固相萃取真空装置,可以外接真空泵提供负压,下方连接鸡形瓶),操作简单,可同时处理6个样品,配以大体积上样管,套装组合灵活使用,可以实现大体积上样和大体积收集。 订货信息 产品 规格 订货号 包装 价格(元) Cleanert TPT SPE柱 2g/12mL TPT200010 20支/包 19801g/6mL TPT0006 30支/包 1980 6位大体积负压SPE装置 VM06 1台 1500 大体积上样管 60mL A82060 6支/包 300 Venusil ASB C18液相色谱柱 3 μm,2.1 mm×100 mm VS931002-0 1支 3100 DA-1701气相色谱柱 30m×0.25mm×0.25µ m6125-3002 1支 4200 DA-1 气相色谱柱 30m×0.25mm×0.25µ m 0125-3002 1支 3625 Qdura卓睿 全自动固相仪 4通道,24位;流速范围0-30ml/min 1台 39,8000 附:茶叶中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材料:Cleanert TPT柱,2g/12mL2.提取 称取5g试样(精确至0.01 g),于80mL离心管中,加入15mL乙腈,用均质器在15 000r/min均质提取1min,将离心管放入离心机,在4 200r/min离心5min,取上清液,置于100mL鸡心瓶中。残渣用15mL乙腈重复提取一次,离心,合并二次提取液,将提取液于40℃水浴用旋转蒸发器旋转蒸发至约1mL,待净化。3.净化GC/MS净化方法:在Cleanert TPT(P/N: TPT200010)柱中加入约2cm高无水硫酸钠,用10mL乙腈+甲苯(3+1)预洗Cleanet TPT柱,置于大体积负压装置上(P/N:VM06),下接梨形瓶。将上述样品浓缩液转移至Cleanet TPT柱中,用3×2mL乙腈+甲苯(3+1)洗涤样液瓶,并将洗涤液移入柱中,在柱上加上60mL大体积上样管(P/N:A82060),再用25mL乙腈+甲苯(3+1)洗涤小柱,收集上述所有流出物于梨形瓶中,并在40℃水浴中旋转浓缩至约0.5mL。加入2×5mL正己烷进行溶剂交换两次,最后使样液体积约为1mL,加入40μL内标溶液,混匀,用于气相色谱-质谱测定。LC-MS/MS净化方法:取样量为2g,提取方法同上。收集的洗脱液需在40℃水浴中旋转浓缩至约0.5mL,于35℃下氮气吹干,用1mL乙腈+水(3+2)溶解残渣,经0.2μm微孔滤膜过滤后,供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 详细方法请参考GB/T 23204-2008及GB/T 23205-2008
  • 重磅!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最新标准发布 将于6个月后实施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5项标准于2021年3月3日正式发布,并将于六个月后正式实施。本次发的5项标准包括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3200.11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单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 23200.119-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23200.12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甜菜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 23200.1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其中,农药残留是食品安全标准中必须包含的内容,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老版标准是2019年发布并实施,其中规定了483种农药在356种(类)食品中7107项残留限量,新版标准又将会有哪些亮点?仪器信息网会持续关注!
  • 厦门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立项《根茎类中药材中农药多残留的快速检测方法 原位电离质谱法》等3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厦门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经专家审核,厦门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批准《根茎类中药材中农药多残留的快速检测方法 原位电离质谱法》等3项团体标准立项,现予以公示。项目见附录。为使立项标准的制定具有广泛性和科学性,欢迎有参与该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与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杨美玲;电话:13950070210;邮箱:649909177@qq.com 附录:立项的团体标准目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1根茎类中药材中农药多残留的快速检测方法 原位电离质谱法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2花类中药材中农药多残留的快速检测方法 原位电离质谱法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3叶皮类中药材中农药多残留的快速检测方法 原位电离质谱法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厦门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关于《根茎类中药材中农药多残留的快速检测方法 原位电离质谱法》等3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 农药残留检测仪如何检测土豆农药残留
    农药残留检测仪如何检测土豆农药残留←←←点击查看产品详细参数以及信息  农药残留检测仪是一种用于快速检测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的仪器,可以有效地检测出食品中的多种农药残留。  土豆是一种重要的粮食作物,广泛应用于食品和饲料领域。然而,随着农药的广泛使用,土豆等农作物也容易受到农药的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农药残留检测仪应运而生,为食品安全把关。  一、农药残留检测仪的简介  农药残留检测仪是一种专门用于快速检测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的仪器,可以有效地检测出食品中的多种农药残留。该仪器采用先进的色谱技术或生物传感器技术,具有快速、准确、便携等优点,可以广泛应用于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和食品生产企业。  二、土豆农药残留的危害  土豆如果受到农药残留污染,不仅会影响其品质和口感,更重要的是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的危害。例如,某些农药可能会对人体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产生毒害作用,甚至可能导致癌症等严重疾病。因此,对土豆中的农药残留进行检测至关重要。  三、土豆农药残留的检测步骤  样品处理:取适量土豆样品,用清水冲洗干净,然后擦干表面水分,切成小块后放入研磨机中粉碎成粉末状。将粉碎后的样品放入专用试剂管中,加入适量提取液,充分摇匀后待测。  加样:使用前将检测卡和待检样本溶液恢复至室温,从包装袋中取出检测卡,将检测卡平放。用一次性滴管滴加适量待测液于加样孔中。加样后开始计时,一定时间后观察结果,一定时间后判读无效。加样后开始计时,一定时间内操作机器弹出滑到一定位置,放入胶体金卡读取数值、记录结果、打印出检测报告。注意:滴加样品的滴管必须一次性使用,防止出现交叉污染。  结果判读:观察结果时,根据检测线颜色变化与标准比色卡进行比较,以读取相应的结果。如果C线和T线都显色,则说明样品中农药残留量较高 如果C线不显色而T线显色,则说明样品中农药残留量较低 如果C线和T线都不显色或者只有一条线显色,则说明结果无效。四、农药残留检测仪的优势  快速准确:农药残留检测仪采用先进的色谱技术或生物传感器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地检测出土豆中的农药残留量。  操作简便:该仪器设计简洁易用,普通工作人员即可轻松掌握。  高效便捷:农药残留检测仪具有自动识别功能,可以快速地检测出土豆中的农药残留种类和含量。  保障健康:通过农药残留检测仪对土豆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可以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总之,农药残留检测仪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该仪器对土豆进行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可以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为市场提供更多安全可靠的食品。
  •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关于公开征求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司组织拟定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6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和《食品中2,4-滴丁酯等26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分别填写征求意见表,于2021年9月5日前反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廖先骏  电话:010-59194105  传真:010-59194107  电子邮箱:nyclbz@agri.gov.cn  附件:  1.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6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   2.食品中2,4-滴丁酯等26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   3.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2021年8月10日
  • 热门标准宣贯:最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将于2021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一线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新标准的变化内容和配套要求,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水平,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的委托,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简称“国家农安中心”)决定近日举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解读宣贯线上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宣贯时间: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宣贯对象: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人员、检验检测技术骨干人员,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相关机构及关心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宣贯内容:(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标准变化历程,标准制定遵循的基本程序;(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与2019版相比内容主要变化;(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推荐检测方法的原则及注意事项;(四)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扩项需注意的问题。参与方式:本次活动采取腾讯会议线上直播方式进行,直播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l/aeDoNOiJZVgY参与人员可直接在手机或电脑端收看学习。注意事项:(一)本次宣贯交流活动不收取费用,无需报名。参加人员在直播开始前5分钟,点击直播地址链接进入会议室直播间即可。(二)欢迎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交流。(三)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国家农安中心检验检测处朱玉龙博士,联系电话:010-59198536。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1年8月20日
  • 【恒美】智能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即放即检【新品首发】
    点击此处可进入优惠专享通道→智能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的使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使用不当或过量,也出现了严重的农药残留问题,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农药残留分析仪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智能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是专门用于检测样品中农药残留的仪器。它基于酶抑率法,因其高效、便携而被广泛应用于农药残留分析。 智能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应用广泛,涵盖食品安全、环境监测、农业生产等领域。在食品安全方面,通过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保障消费者的健康。环境监测方面,通过水源、土壤、空气等环境中农药残留检测,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方面,通过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提高农产品质量。 随着科技的进步,智能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的技术也在不断升级。新型农残分析仪注重用户体验和操作简便性。仪器采用智能操作系统设计,用户可以通过触摸屏轻松操作。总之,智能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作为检测农药残留的重要工具,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保护环境、指导农业生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 专家解读|2022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分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s) 的强制性国家标准。2022 年 11 月 11 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 2, 4-滴丁酸钠盐等112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1-2022) 标准 (以下简称增补版), 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起正式实施。 GB 2763. 1-2022 是 GB 2763-2021 的 增补版, 可以配套使用。 为进一步强化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宣贯,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和食品生产者及时全面了解国家最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仪器信息网邀请到了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罗媛媛老师,对两个标准文本的异同及使用注意事项等情况进行了比对分析, 以便于标准使用者更好的理解和正确使用。一、增补版标准概况本次发布的增补版标准规定了2, 4-滴丁酸钠盐等112 种农药在 99 种 (类) 食品上的 290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并规定了 37 项配套检测方法标准。 GB 2763-2021 规定的同一农药和食品的限量值与增补版不同时, 以增补版为准。作为 GB 2763-2021 的增补版, GB 2763. 1-2022规定的相关检测方法可以与 GB 2763-2021 配套使用。 此外, GB 2763-2021 规定的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 (附录 A) 同样适用于增补版标准。增补版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基于我国登记的农药品种制定, 其中, 对于存在异构体的农药, 以实际登记的农药普通体名称或高效体名称表示, 包括氟氯氰菊酯、 精甲霜灵、 精喹禾灵、 氯氟氰菊酯、 氰戊菊酯、 异丙甲草胺等6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这些限量标准也适用于残留物定义相同的其他异构体, 待与 GB 2763- 2021 整合时, 将与残留物定义相同的其他异构体相关限量予以合并。增补版标准均是基于我国农药登记相关残留试验数据确定农药最大残留水平, 结合农药毒理学数据和我国膳食消费数据, 进行膳食风险评估, 再依据评估结果推荐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s)。 之后, 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有关部门意见并向世界贸易组织 (WTO) 成员通报的基础上, 先后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再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制修订的程序规范、 数据充分、 方法严谨, 将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二、增补版标准主要内容1、新增农药品种及其限量制定情况与 GB 2763-2021 相比, 增补版标准新增了 22 种 农药品种, 相应增加限量标准 51 项 。2、 GB 2763-2021 中相关农药品种及其限量制修订情况与 GB 2763-2021 已有农药品种相比, 增补版标准制修订相关限量 239 项, 包括制定 205 项, 修订 34 项。 需要说明的是, 限量值修订涉及阿维菌素等 19 种农药在杏等 27种食品 (组) 上的 34 项限量标准 , 其中, 修订了阿维菌素、 苯醚甲环唑、 腐霉利等3 种农药的单个食品的限量, 另外修订的 31 项限量涉及倍硫磷、 苯醚甲环唑等 17 种农药在24 种食品 (组) 中的限量, 增补版标准规定的上述农药和食品的限量标准将替代GB 2763- 2021 规定的相关限量标准。 待与 GB 2763-2021 标准文本整合发布时, 限量修订涉及的相关食品组名称将修订为 “食品组 (某种食 品除外) ”, 例如, 增补版修订了倍硫磷在菜用大豆上的限量, 将 GB 2763-2021 倍硫磷相关食品名称由 “豆类蔬菜” 修订为“豆类蔬菜 (菜用大豆除外)。三、增补版标准的主要特点1、完善了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此次发布的增 补版标准主要依据我国新增农药登记残留试验 数据或残留验证试验数据制修订, 及时填补了 新增农药登记作物的残留限量标准缺失, 进一 步扩大了食品中农药残留监管的覆盖面, 为指 导农药科学使用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 供了技术支撑。 2、提高了标准的适用性增补版标准基于我 国农药残留试验数据, 经膳食风险评估, 对 GB 2763- 2021 中部分转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的食品组限量标准进行了修订, 提高了 标准的适用性。 在使用此类标准时, GB 2763- 2021 规定的同一农药和食品的限量值与增补版 标准不同时, 以增补版标准为准。 2023 年 1 月 1 日新修订实施的 《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确保严格实施。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判定依据。 本次发布的 GB 2763. 1 - 2022 是对现行GB 2763-2021 的补充和完善。 截至目前, 我国已发布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总数累计达到 10379项, 进一步扩大了农药残留标准覆盖范围, 切实提高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有关部门应该针对农产品生产、 贸易、 监管等相关方面大力开展新标准的宣贯和培训解读工作,重点关注标准更新变化情况, 让标准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 加强科学用药指导, 让农民根据用药实际, 科学选药、 合理用药, 从源头上提高农药使用水平 加强农产品质量抽检和监督执法工作, 加快解决禁用农药违法使用、 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简介:罗媛媛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农艺师,主要从事农药登记管理、农药残留风险管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制定等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及农药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等工作。先后参与起草2019版、2021版和2022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参与起草《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畜禽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畜禽中农药代谢残留试验准则》等多项残留试验准则。
  • 普洱中农药多残留检测的固相萃取方法
    普洱中农药多残留检测的固相萃取方法一、实验目的(superclean gcb/nh2)本研究利用固相萃取作为样品前处理方法,gc-ecd 和 lc-ms/ms 作为分析方法,检测普洱中的农药残留水平。该方法操作简便,可简化样品前处理过程,减少有机溶剂的使用。二、应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茶叶中有机磷类、有机氯类、拟除虫菊酯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三、实验材料nuanalytical superclean gcb/nh2 固相萃取柱 500 mg/500 mg/6 ml。四、实验方法1、样品提取称取粉碎好的普洱 2 g(精确到 0.001 g),加入 50 ml 离心管中,加入 10 ml 乙腈,剧烈振荡 1 min,静置 30min,4000 r/min 离心 5 min。上清液待净化。2、spe 柱活化gcb/nh2 固相萃取柱中加入约 2 cm 高无水硫酸钠,使用前使用 10 ml 乙腈-甲苯(3:1,v/v)活化。3、上样和洗脱当溶液液面到达柱吸附层表面时,立即倒入上述待净化溶液 4 ml, 用鸡心瓶接收流出液,逐步加入 25 ml 乙腈-甲苯(3:1,v/v)洗涤小柱,收集上述所有流出液于鸡心瓶中。4、重新溶解流出液于 40 ℃水浴中旋蒸至 1 ml 左右,加入 2 ml 乙腈转移至 10 ml 试管中,于40 ℃下氮气吹干,加入 1 ml 乙腈溶解残渣,0.22 μm 微孔滤膜过滤,分别供 gc-ecd 和lc-ms/ms 上机测试。5、仪器条件(1)、 gc-ecd 条件气相仪器:agilent 7890a 色谱柱:fb-5, 30 m×0.32 mm, 0.25 μm进样口温度:220 ℃ 检测器温度:300 ℃升温程序:180 ℃(保持 2 min);以 10 ℃/min 升温到 230 ℃(保持 2 min);以 2 ℃/min升温到 260 ℃(保持 2 min);以 25 ℃/min 升温到 270 ℃(保持 1.6 min)载气:氦气 流速:1.6 ml/min 进样方式:分流进样(分流比 10:1)(2)、lc-ms/ms 条件质谱仪:api 4000 色谱柱:superlu c18(2.0 mm×150 mm, 5 μm)流动相:a: 0.1%甲酸+10 mm 乙酸铵(1 ml 甲酸+0.77 g 乙酸铵溶于 1 l 水中);b: 甲醇洗脱方式:梯度洗脱,洗脱程序如下: 时间/mina(%)b(%)0.09551.509556.059511.059511.0195515955流速:0.35 ml/min 柱温: 40 ℃ 进样体积:5 μl离子源:电喷雾(esi) 扫描模式:正离子模式 检测方式:多反应监测(mrm) 质谱仪离子源参数如下: source/gascollision gas (cad)6curtain gas (cur)12ion source gas 1 (gs1)50ion source gas 2 (gs2)50ion spray voltage (is)5500temperature (tem)550interface heater (ihe)on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各组分名称、保留时间及母离子和子离子检测离子对如下: 物质名称保留时间/min检测离子对dpepcecxp涕灭威7.06208.1>89.1208.1>1163030101022101212克百威7.13222.3>123.1222.3>165.24848101016311212涕灭威砜6.25223.1>86.2223.1>148.46969101021131212涕灭威亚砜6.10207.1>132.2207.1>89.16060101013221212啶虫脒6.83223.4>126.1223.4>907070101029461212五、实验结果1、普洱中农药多残留的添加回收结果表 1 0.25 mg/kg 普洱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添加回收结果 回收率(%)名称平均回收率(%)rsd (%)123乙烯菌核利84.576.080.080.25.30腐霉利110.5102.0105.0105.84.07异菌脲112.0107.5119.0112.85.14联苯菊酯94.587.590.590.83.87甲氰菊酯109.5100.0106.5105.34.61高效氟氯氰菊酯84.079.582.582.02.79氟氯氰菊酯86.586.894.189.14.83氟氰戊菊酯120.5114.0120119.23.06氰戊菊酯95.585.092.991.16.00氟胺氰菊酯70.472.7581.074.77.45表 1 0.05 mg/kg 普洱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添加回收结果 回收率(%)名称平均回收率(%)rsd (%)123涕灭威95.687.290.090.94.70克百威84.478.082.281.53.99涕灭威砜77.483.081.480.63.58涕灭威亚砜70.074.475.273.13.73啶虫脒82.494.088.488.36.572、普洱中农药多残留检测色谱图图 1 添加水平为 0.25 mg/kg 普洱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残留检测色谱图 图 2 添加水平为 0.0625 mg/kg 普洱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检测色谱图
  • 新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涉茶内容解读
    2012年11月16日,卫生部与农业部联合发布了最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对比2005版,2012版的新标准增加了100页的内容,所涉及的农药品种由原来的136种增加为322种。明年3月1日新标准实施时,此前涉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将同时废止。新标准将对茶叶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标准中涉茶部分有何变化?茶叶企业如何针对新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意识?文章将试解读这些问题。   一、 我国茶叶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现状   茶叶质量安全是指茶叶产品无毒、无害,在规定使用方式和用量条件下长期食用,对饮用者不产生可观测到的不良影响,它涵盖了农药残留、有害重金属残留、有害微生物污染等多项内容。其中对茶叶产品农药残留的控制是茶叶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而通过设立标准对其进行限制管理又是这项内容中的有效手段。   我国对茶叶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管理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几经修正完善形成了以卫生标准为基础,各项检测方法作支撑,多项农药使用方法为补充手段的茶叶质量安全雏形框架,并在此基础上,根据茶叶产品安全性设有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茶3个递进层次。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和茶叶对外贸易的扩大,涉及茶叶农药残留的质量安全问题也有所增加。从早先的日本、欧盟的贸易技术壁垒,到绿色和平组织发布的2份检验报告,茶叶卫生标准中的各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数据在成为行业的合法证明的同时,也引发了消费者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其中待完善之处慢慢显现出来。   同一农药品种在国家强制标准和农业行业强制标准中存在二十倍的差异,某些报告中农药残留数据竟低于推荐检测方法的检出限,部分已经在用的农药未列入标准……这些相关标准并存、交叉、老化的问题对我国以卫生标准为基础的茶叶农药残留控制体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将我国现有涉茶的农药残留标准合并统一、修正完善,同时逐步丰富更新各项检测方法等配套项目成为我国茶叶行业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发展新方向。   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诞生的,它的到来为茶叶生产中科学合理用药和对茶叶产品实施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法定的技术依据,整个行业也将借此迎来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的新契机。   二、新《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涉茶内容解读   1.新标准整合了原有多项标准,更加明晰   在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执行之后,将有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被取代和作废,其中涉及茶叶行业的有国家标准4项(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第1号修改单,GB26130-2010《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8260-2011《食品中阿维菌素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行业标准4项(NY660-2003《茶叶中甲萘威、丁硫克百威、多菌灵、残杀威和抗蚜威的最大残留限量》,NY661-2003《茶叶中氟氯氰菊酯和氟氰戊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NY1500-2007《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NY1500-2009《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而这些标准亦可划分为专门针对茶叶制定的标准和涵盖茶叶项目的食品、农产品标准。与茶叶相关的29项农药品种限量指标(一项重复)散布在这8个标准之中,且各项标准根据颁布时间、所属类别、替代说明的不同,互相间逻辑关系较为复杂,给检验机构、企业、消费者等查找与应用带来了一定困难。 图1新标准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各农药品种在被替代标准中的分布情况   在化繁为简的过程中,新标准将原有的29项农药品种筛查、缩减、补充、修正,最终设立了25个涉茶指标(各项指标来源详见图1)。其中,乙酰甲胺磷、硫丹、灭多威等18项指标是从原有的4部国家标准中保留而来 吡虫啉、多菌灵等5项指标为原农业行业标准中项目 新增设联苯菊酯、噻虫嗪两个涉茶农药品种(各项指标详见表1)。相较原来各指标分散在两类8部标准且项目设置存在重复的局面,新标准更加明晰科学,使用者仅凭一部标准便可查找到所有强制标准项目,避免了之前可能存在的漏查、重复以及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适用范围不同所产生的使用障碍。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使用比较广泛的噻虫嗪、吡虫啉等低毒烟碱类农药和高效低毒的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在标准涉茶项目中的比例有所提升,而甲萘威、残杀威等原存在于农业行业标准中的中毒性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则没有被列入,与这几类农药现在在我国的使用和检测反馈情况密切相关。这样的设置,使新标准更加贴近产品生产流通实际,适应性与可用性加强,切实成为茶叶产品生产与流通的技术依据。 表1 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涉茶项目数据方法汇总表    部分术语注解:   最大残留限量(MRL):在食品或农产品内部或表面法定允许的农药最大浓度,以每千克食品或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毫克数表示(mg/kg)。   再残留限量(EMRL):一些持久性农药虽已禁用,但还长期存在环境中,从而再次在食品中形成残留,为控制这类农药残留物对食品的污染而制定其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以每千克食品或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毫克数表示(mg/kg)。   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人类终生每日摄入某物质,而不产生可检测到的危害健康的估计量,以每千克体重可摄入的量表示(mg/kgbw)。   2.新标准补充修正了部分指标,数据设置更为合理   根据监测数据与实际情况,对比原有标准,新标准中涉茶内容对部分指标的数据和说明进行了调整修正。数据调整主要集中在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上,其中多菌灵、甲氰菊酯等原属于农业行业标准的农药品种补充了ADI数据 氯氰菊酯和杀螟硫磷修正了ADI数据 DDT和六六六将原有的暂定每日耐受摄入量(PTDI)调整为ADI数据。在原有标准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说明项为红茶绿茶的两种农药氟氰戊菊酯和氯菊酯在此次新标准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食品名称均为茶叶,即全茶类,取消了原说明。至此,茶叶国家强制卫生标准中六大茶类及再加工茶类一视同仁,不再存在茶类间的区别。   作为高毒有机氯类农药,在201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586号公告》发布后,硫丹已在茶树上禁用。然而,由于其难于降解的特性,自然界中仍有部分残留,因此在部分茶叶产品中也还存在硫丹被检出的情况。2005年发布的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硫丹的最大残留限量(MRL)被设定为20mg/kg,后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第1号修改单将其调整为30mg/kg。此次发布的新标准种,硫丹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更为严格,仅为05年发布限量值的一半10mg/kg。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禁用的农药在自然界中的残留情况逐步好转,相应的标准也会在合理的范畴内做出调整,更加严格以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   3.新标准对相应检测方法做出了调整,更具实用性   考虑到新标准中的数据设置和检验技术的更新提升状况,新标准针对25种农药中的23项推荐了相应的检验方法,其中18种农药的检验方法进行了调整或补充,40%的项目具有多个推荐检测方法,原先没有推荐检验方法的杀螟丹列出了推荐检验方法,溴氰菊酯、杀螟硫磷等项也由原来的一项推荐方法增加为多个。同时,同一品种农药不同检测方法的限检量也有所不同,以新标准中4次出现的检测方法GBT23204-2008《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为例,其在氯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两种农药的限检量分别为0.0150mg/kg和0.0100mg/kg,与原标准推荐方法的限检量均有区别,更加适用新标准中相应指标。检测机构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验室的仪器药品配置情况等做出选择,更具可操作性。   统计显示,新标准中涉及茶叶的检验方法共有23项,其中国家标准14项,商检行业标准5项,农业行业标准4项。令人欣慰的是,原标准所涉及两项外国检验方法JAP-055(日本)LMBG§35(德国)并没有出现在新标准中,扭转了原来我国所设立标准却没有对应的国家或行业方法标准的尴尬局面。   4.新标准再次明确了茶叶属饮料类的食品分类定义   众所周知,与蔬菜、谷物类农作物不同,茶叶在我国的主要食用方法为泡饮,消费者摄入的也是茶叶的水浸出物而非全部茶叶产品。基于此种情况,各种农药的水溶性也成为最大残留限量(MRL)等指标确定的重要依据,例如:乙酰甲胺磷等易溶于水的农药,如有残留则溶解在茶汤中比例也较高,相应其最大残留限量数值设置的相对较低。同时,业内关于茶叶食品质量安全究竟是应该针对茶水还是茶叶本身也存在一定争议。毕竟,在大多数检测方法的前处理中,茶叶中相关物质都是通过有机溶剂中进行提取的,而不易溶于水的农药在有机溶剂和水溶剂中的溶解度存在明显差异,被测成分和实际溶解于茶水中的成分含量与组成区别很大。   2005年发布的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茶叶的食品分类为茶叶,根据农药品种需要,设有红茶绿茶的说明项。在2011年发布的国家标准GB28260-2011《食品中阿维菌素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茶叶的食品类别首次在强制性国家卫生标准中被归为饮料类。新标准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沿续了这一食品类别设置上的变化(详见表2),在更大的影响层面上确立了茶叶食品类别属于饮料类这一概念,不但更加符合茶叶产品使用的实际情况,也为针对茶水进行农药残留检验这一观点保留了部分可能性。 表2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茶叶相关食品类别/名称说明   三、面对新标准,企业如何提升自身产品的食品质量安全   1.根据新标准内容,调整企业相关生产技术内容   新标准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绝大部分2013年的新茶并未开始制作,给茶叶企业和相关检验机构留有了调整适应的时间。茶叶从栽培耕作到生产销售具有延续性,基于此生产销售实际,建议企业从标准发布起便以新标准变化情况为依据,针对自身的产品对具体技术环节和企业标准进行修正,使之切实符合新标准的要求。企业应及时调整茶园耕作、原料收购等的内容,宜早不宜迟,尤其是现阶段至标准实施期间,确保现阶段的部分生产行为不影响明年的产品质量,来年的茶叶生产顺利进行。同时,产品的包装、标签上如有相关内容也应适时调整,重新制作。   2.适时更新农残检测内容与手段   在新标准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从农药品种、各项最大残留限量数据到推荐检测方法都出现了调整,其中又以推荐检测方法为甚,变化超过半数。根据各检测方法的具体内容,各项技术细节也不尽相同,以新标准中的农药品种氯氰菊酯为例,在老标准中的推荐检测方法GBT5009.110-2003《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为电子捕获-气相色谱法,而新标准中的推荐检测方法GBT23204-2008《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为气相色谱-质谱法,两者无论是所用的试剂、仪器还是具体操作步骤都有巨大差别,现有的实验室条件往往难以满足新标准中推荐检测方法的要求。加之无论检测增项还是大型仪器的采购都需要一定的时间,稍有拖沓不慎就会延误新标准执行后产品的检测。   因此,各检测机构和企业之间部门应当认真核对筛选新标准中推荐检测方法,对照实验室已有的检测条件选择适当实验方法,列出尚未达到的实验条件,及时申报采购进行补充。同时,对质检专员进行技术培训,使之充分了解新的实验方法,尽早熟悉新的检测步骤和仪器,保证检测效率。各送检企业也应提前与检测机构进行联系,确认个项目是否能按标准如期开展,以免耽误产品的检测。   3.继续加强供应链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无论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如何变化,从源头开始加强自身供应链的管理,提升整个行业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都是以不变应万变的最佳对策。新标准不应该成为各生产单位的屏障,相反,它只是这个行业的准入条件。面对农残项目持续增加,指标逐步变化的标准体系,对于企业来说,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企业的生产更加有的放矢,有章可循,各企业应当切实加强各生产步骤中对产品的质量安全控制,与茶叶产地各级政府、茶叶生产合作社、茶农等联合起来,共同在行业内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在茶园管理中普及绿色防控技术,推广使用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技术,在许可的范围内,小范围的使用环保型农药和生物农药 在茶叶生产中加强对各个关键点的控制,逐步建立并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以促进我国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 喜报|食安科技11种蔬菜中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产品全部通过农业农村部验证评价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于2024年8月组织开展了蔬菜中农药残留快检产品评价工作。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三唑磷、氯氟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多威、氟虫腈、水胺硫磷、倍硫磷、毒死蜱、甲拌磷、啶虫脒、克百威和三羟基克百威等11种快速检测卡参加了本次评价,经实验验证和专家复核,11种产品全部通过验证评价。 本次评价采用的芹菜、豇豆空白基质,采集自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并经标准方法确证未检出三唑磷、氯氟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多威、氟虫腈、水胺硫磷、倍硫磷、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三羟基克百威、啶虫脒。 评价性能指标规定:产品检测限(LOD)必须等同或小于GB 2763规定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空白样品的假阳性率≤10%;0.25倍MRL添加水平下,假阳性率≤15%;1倍MRL添加水平下,假阴性率≤5%;2倍 MRL添加水平下,假阴性率为0%。食安科技本次11种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卡的空白样品假阳性率、0.25倍MRL假阳性率、MRL假阴性率、2倍MRL假阴性率均为0,符合率100%。
  • 陈宗懋院士解读:为何我国茶叶农药残留标准比欧盟宽松
    ●世界各国在茶叶生产中都使用农药   ●进出口国存在利益博弈,进口国通过标准设置贸易壁垒   ●我国应完善标准,加强质量控制,规范和减少农药使用   5月2日,本报“求证”栏目刊登《我国茶叶是安全的》报道。文章指出茶叶农药残留不等于农药超标,某环保组织从我国九大品牌茶企18份样品中检测出的大部分农残量符合我国标准和日本标准。虽然中国标准与欧盟标准存在差异,但遵循国际食品法典原则,也与其他茶叶出口国类似,不存在标准过低的问题。   那么,中国标准为何比欧盟松?一些国家和地区进口检测标准为何不断提高?如何才能减少农药使用,从根本上提升茶叶品质?本报记者继续深入采访。   疑问一:欧盟标准为何异常严格?   【回应】 出口国和进口国之间存在利益博弈   中国茶叶农药残留标准为何比欧盟标准松?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茶学专家陈宗懋说:“从世界范围来看,茶叶的生产量大于销售量,两者每年平均相差30万吨左右,导致进口国占据优势。欧盟等发达国家是世界上主要的茶叶进口国,他们倾向于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而茶叶的出口国在制定标准时,相对较宽。”也就是说,茶叶出口国在制定茶叶标准时要综合考虑茶叶食用安全和商品出口两个方面。   “比如日本,既是茶叶出口国也是茶叶进口国,它在制定标准时就会采取宽严结合的方式,有利于本国茶叶出口的标准就宽一些,而与进口茶叶相关的标准就严格一些。类似的例子在农产品领域很常见,比如澳大利亚是牛羊肉的主要出口国,其在制定标准时就比较宽。”陈宗懋说。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研究员简秋强调,欧盟本身不生产茶叶,大部分进口自中国、斯里兰卡和印度。欧盟对于没有在他们国家登记的农药实行的是一律限量标准。这个一律限量标准没有经过风险评估,它只是一个国家为了满足贸易需求制定的一项管理措施。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研究员刘新表示,标准的制定首先要考虑食用安全,在充分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也考虑国情,以推进产业的持续发展。但是在标准问题上,茶叶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会有利益的博弈,一些国家出于贸易保护等方面的考虑,所制定的限量标准宽严不一。   疑问二:国际标准为何不断提高?   【回应】 保障食品安全,同时维护本国利益   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国茶园种植面积约占世界茶园面积总量的50% 中国茶叶产量2005年超过印度,成为世界第一大茶叶生产国,约占世界产量的31% 2009年中国茶叶出口数量首次突破30万吨。   海峡茶业交流协会副会长赵觉荣说,随着中国茶产业规模扩张,国际茶叶市场竞争越发激烈,国际检测标准不断提高就是一例。   专家介绍,从2006年起,欧盟将茶叶农药残留的检验项目从193项增加到210项 2006年,日本进口茶叶残留检测项目由71项增加到276项 2007年,欧盟检验标准再次提高,增加10个项目限量,更新10个农残项目的新限量,一些限量非常低的农残标准事实上就意味着禁止此种农药或杀虫剂的使用。从2011年10月起,欧盟对中国输欧茶叶采取新的进境口岸检验措施,必须通过欧盟指定口岸进入 同时,欧盟还对10%的货物进行农药检测,如果该批货物被抽中检测,则要实施100%抽样检测。   今年3月,日本考虑提高检测标准,其中关键一条是“三唑磷在日本的茶叶限量,计划从0.05毫克/千克调整至0.01毫克/千克”。按照日本规定,若有5%的产品被检出不合格,日方将全面禁止对此类产品的进口。   “日本此举实属贸易壁垒。我国三唑磷并未被禁用,水稻等农作物都还在用。日本不生产、不使用三唑磷,因此日本的茶叶界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应用这一指标排挤进口的产品。”厦门茶叶协会秘书长陈志雄说。   疑问三:如何减少茶叶农药残留?   【回应】 进行全程质量控制,发展绿色有机茶   那么,在茶叶生产中能否不使用农药呢?对此,刘新表示,农药是用来防治农林牧生产中有害生物的一类产品,由于使用农药,全世界每年可挽回农产品损失20%—25%。对茶叶生产来说,目前还不能完全摆脱农药,世界各国在茶叶生产中都使用农药,也会在茶叶中检出农药残留。因此,关键是要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   据介绍,虽然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茶叶生产国,但中国茶叶产品的零售单价经常只有印度、肯尼亚、斯里兰卡等国家产品的一半。这其中的原因较多,比如在生物育种方面落后于日本、肯尼亚 茶叶产品多元化方面落后于斯里兰卡 茶叶功能研究方面落后于美国、日本。但相比于这些,以农残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壁垒”,才是悬于中国近7万家制茶企业头上最厉害的一把剑。   此次报告中,福建的铁观音是被关注的“热点”,18种样品中共有4种铁观音。而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最大的铁观音生产基地福建省安溪县在发展茶叶经济过程中,一直试图破解农药残留难题。   “要想根本改变‘绿色壁垒’的限制,关键还是要改变传统只重‘量’不重‘质’的生产观念。”福建农林大学相关学科教授告诉记者。   早在2007年,福建省茶叶学会会长冯廷佺就提出,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残问题,保持福建省茶叶的竞争力,建设生态茶园、推广有机茶是一条路子。   “福建的土壤和气候条件完全适合种植有机茶。”福建农林大学茶学系主任孙威江博士说。有机茶的“有机”并非化学意义上的“有机”,而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进行全程质量控制,特别强调获得产品的过程而不仅仅是产品本身。   福建省检验检疫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近年推行由5—12户茶农相互担保的出口茶叶基地管理模式,对农药发放、用药监管、鲜叶采摘、毛茶抽检、原料收购、茶叶入库、联作小组监管处理等11个方面作明确规定,规范茶叶中农药的使用。   据介绍,农业部从2009年开始把茶叶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范围,每年4月和10月对20个主产和主销省(区、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和专卖店销售的绿茶开展农药残留监测,3年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6.4%、95.7%和98.1%。下一步,农业部将加快推广使用高效、低风险的农药品种,推进标准化生产 同时加快标准制定,健全茶叶农药残留标准体系。
  • 上海交通大学魏新林团队: 茶叶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迁移规律及对健康的影响
    2023年5月11日,上海交通大学:苗思葳(第一作者)、韦阳(共同一作)、魏新林*(通讯作者)等在国际Top期刊Comprehensive Reviews in Food Science and Food Safety(Q1,IF: 15.786)发表题为“Detection methods, migration patterns, and health effects of pesticide residues in tea”的综述性论文。该研究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等项目资助。成果简介饮茶由于其丰富的保健功效和独特的文化魅力,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受到大众欢迎。茶叶安全是影响茶产业发展和消费者健康的头等大事。在茶叶生长过程中,为防止病虫害的侵袭,在保持茶叶品质和稳产的同时而使用农药。热水冲泡是传统的茶叶消费方式,水是茶叶中农药残留进入人体的主要载体并伴随着潜在的风险。本文将茶园中使用的农药根据其溶解度分为两类,其中水溶性农药风险较大,并总结了茶叶样品前处理和农药残留检测方法,阐述了茶叶在生长、加工、储存和消费过程中的迁移规律及其影响因素。此外,还分析了农药残留的毒性和安全性以及人体摄入而引起的疾病。对茶叶中农药残留进行了风险评估和可追溯性研究,并提出了潜在的生态改善策略。本文有望为降低茶叶中农药残留风险,保障茶叶消费安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图文赏析图 1. 世界茶叶生产分布和农药使用分布。图2. 茶叶中常用农药的结构式(A:六氯化苯(BHC) B: 二氯二苯三氯乙烷(DDT) C: 有机磷农药(OPPs) D: 氯菊酯 E: 溴氰菊酯 F: 氰戊菊酯 G: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CBPs) H: 吡虫啉 I: 啶虫脒。图 3. 茶叶中农药的预处理方法及检测方法。图 4. 茶叶中农药不同检测方法示意图。图 5. 茶叶生产、加工和消费过程中农药残留的迁移规律。图6. 茶叶中常见农药对不同器官的潜在危害。图7. 茶园生态系统建设。结论展望目前,茶叶的质量安全问题仍然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农药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保证茶树的正常生长,但是一些茶农由于对农药的危害认识不清而误用农药,导致茶叶中农药残留超标。因此,为了保证饮茶者的健康,有必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本文综述了目前茶叶中农药残留的检测方法。然而,目前还没有一种有效手段可以同时分析茶叶中所有农药残留。由于茶叶基质的复杂性,痕量农药残留的分析仪器和方法尚不成熟,有待进一步发展。新型检测技术在新分析技术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通过量子点、光子晶体和石墨烯等纳米材料提高灵敏度。此外,该方法还可以应用于多个目标的同时检测。各类转接传感器,包括电化学转接传感器、比色转接传感器、荧光转接传感器、化学发光转接传感器、基于SERS的转接传感器等,在无需大型精密仪器分析的情况下,均表现出较高的灵敏度和特异性,部分可用于现场快速分析。然而,由于农药品种繁多,且农药的分子结构和理化性质差异较大,无法通过一次检测对其进行分析,导致这些传感器大多只能检测一种农药或某一类农药。此外,代谢组学和高分辨率MS结合专业软件也被用于茶叶农药残留的分析,但分析软件的开发和信号解释精度的提高仍有待解决。尽管准确、快速的新检测技术成为研究热点,但这些技术的商业应用仍有很长的路要走。本文对茶叶生长、加工、贮藏和冲泡过程中农药的迁移规律进行了研究,表明高效、低水溶性、高Kow值的农药更适合茶叶种植。需注意的原则是:降低泡茶温度,缩短泡茶时间和泡茶间隔和控制茶水比。农药的摄入可能会对机体各器官造成一定损害,引起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甚至危及生命。茶的慢性或急性风险评估可以预测消费者潜在的饮食摄入风险。风险可追溯性为农药防控提供了科学前提,有利于茶叶产品的安全控制,提高茶叶产品的安全性。随着科技进步,研究人员应该开发和推广无毒农药,并开展无农药保护替代,例如使用生态方法来提高茶叶的风险评估和可追溯性。同时,推广有机耕作方法和加工前清洗茶叶可以减少农药摄入的风险。正确防治方法可以有效减少茶叶中的农药残留,极大地限制农药残留进入人体,确保茶叶仍然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天然健康植物饮料。魏新林,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食品系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十三五“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十四五“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重点研发项目首席科学家、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长期从事茶和食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方面的研究工作,主持国家十三五和十四五重点研究计划项目、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30多项。以第一完成人获2016年和2020年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20年中国轻工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在Coordination Chemistry Reviews、Trends in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Biosensors and Bioelectronics等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制订国家食品安全标准5项,获国家授权专利20余项。
  • 农业部发布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农业部公告2386号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为统一规范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经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施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normal "   农 业 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normal "    & nbsp 2016年4月11日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 strong 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一、概述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为保证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参考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GB/T 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SN/T0005-1996《出口商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量及生物毒素生物检验方法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相关规定,编制《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作为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编制的技术依据。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二、适用范围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本指南适用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编制,其它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编写可参照本指南。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本指南中植物源性食品是指《用于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的作物分类》(农业部公告第1490号公布)所列作物对应的农产品。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三、基本要求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符合GB/T1.1-2009和GB/T 20001.4-2001的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文字表达结构严谨、层次分明、用词准确、表述清楚,不致产生歧义。术语、符号统一,计量单位以法定计量单位表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技术指标符合附录A的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四、标准的结构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资料性概述要素:封面、前言、引言。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规范性一般要素:标准名称、警告、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规范性技术要素:原理、试剂与材料、仪器和设备、抽样、试样制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图谱、质量保证和控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4资料性补充要素:资料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规范性补充要素:规范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封面、前言、标准名称、范围、试剂与材料、仪器和设备、试样制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和图谱为必备要素,其它为可选要素。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五、资料性概述要素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封面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封面标明以下信息:标准名称、英文译名、标志、编号、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部门(中国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2如果代替了某个或几个标准,封面上标明被代替标准的编号。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3如果采用了国际组织标准,按照GB/T 20000.2的规定标明一致性程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前言内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1结构说明。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2代替情况说明,标明被代替标准或文件的编号和名称,列出与前一版本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3与国际组织或其它国家的标准关系说明,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按等同(IDT)、修改(MOD)和非等效(NEQ)表述 以其它国家的标准为基础形成的标准,表明与相应标准的关系。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4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六、规范性一般要素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标准名称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标准名称一般由引导要素、主体要素和补充要素组成。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1引导要素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2主体要素为产品的名称和检测对象,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3补充要素为检测方法,名称统一为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和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性食品中多菌灵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英文译名表述方式为Determination of……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警告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1应用黑体标注对健康或环境有危险或危害的分析产品、所用试剂或分析步骤及其注意事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2属于一般性提示或来自所分析产品的危险在范围前标出 来自特殊试剂或材料的危险在试剂或材料名称后标出 属于分析步骤固有的危险在“分析步骤”一章的开始标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范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1明确该标准检测的产品范围和被检测的农药名称及检测方法。用“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中【农药名称】残留量【检测方法】”表述。多残留检测可用附录形式列出所有农药的中、英文名称。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2明确检测方法的适用界限。用“本标准适用于【农产品】中【农药名称】残留的定性鉴定/定量测定”表述。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3标明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如为多残留检测,应列表表示,参见附录C。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4规范性引用文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如果标准中有规范性引用文件,在该章中列出所引用文件的清单,并用下述引导语引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七 规范性技术要素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1原理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指明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方法特征和基本步骤。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2试剂与材料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1本章用下列导语开头:“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符合残留检测要求等级的试剂和符合GB/T 6682一级的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2列出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所有试剂和材料及其主要理化特性(浓度、密度等)。除了多次使用的试剂和材料,仅在制备某试剂中用到的不应列在本章中。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3试剂和材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a)以市售状态使用的产品(不包括溶液),注明其形态、特性(如化学名称、分子式、纯度、CAS号),带有结晶水的固体产品标明结晶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溶液或悬浮液(不包括标准滴定溶液和标准溶液),并说明其含量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注:如果溶液由一种特定溶液稀释配制,按下列方法表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稀释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稀释为体积为V2的溶液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加到体积为V2的溶剂中。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c)标准溶液和内标溶液,说明配制方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注1:质量浓度表示为g/L,或其分倍数表示,如毫克每升(mg/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注2:注明有效期和贮存条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d)指示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e)辅助材料(如干燥剂、固相萃取柱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色谱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实验室一级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a) 试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 氯化钠(NaC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 乙腈(CH3C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 甲醇(CH3OH)。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 试剂配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 氯化钠溶液(20g/L):称取20g氯化钠,加水溶解,用水定容至1000mL,摇匀。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 甲醇溶液(80+20):量取80毫升甲醇加入20毫升水中,混匀。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c) 标准品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咖啡因标准品(C8H10N4O2,CAS号:58-08-2):纯度≥99 %。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d) 标准溶液配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 咖啡因标准储备液(2.0 mg/mL):准确称取咖啡因标准品20.0 mg于50mL烧杯中,用甲醇溶解,转移到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0 mL容量瓶中,用甲醇定容。放置于4 ℃冰箱可保存半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 咖啡因标准中间液(200μg/mL):准确吸取5.0 mL咖啡因标准储备液于50 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放 /span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置于4 ℃冰箱可保存一个月。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3仪器和设备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列出在分析过程中所用主要仪器和设备的名称及其主要技术指标。仪器设备的排列顺序一般为分析仪器、常用仪器或设备。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注:编写时不应规定仪器或设备的厂商或商标等内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4试样制备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具体写明实验室样品缩分、试样制备过程(如取样量、研磨、干燥、匀浆等)、试样特性(如粒度、质量或体积等)和试样贮存容器材料与特性(如类型、容量、气密性)以及贮存条件。试样制备和贮存参见附录B。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5分析步骤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不同检测项目试料的处理方法不同,在编写时应注意写清每一个步骤,通常使用祈使句叙述试验步骤,以容易阅读的形式陈述有关试验。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1提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明确以质量或体积表示试样的称量。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写明提取剂的名称、用量、提取方式,以及收集容器的名称和浓缩条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2净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写明所用净化材料和净化步骤,以及收集容器的名称、浓缩条件、定容方式和定容体积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3 衍生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如方法需要衍生化,应写明衍生化步骤。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4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仪器参考条件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注明检测技术参数及操作条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1: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气相色谱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检测器温度、进样口温度、色谱柱温度、进样方式、进样体积、气体类型和纯度、流速等信息。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2: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进样口温度、检测器温度、色谱柱温度、进样方式、进样体积、气体类型和纯度、流速、离子源温度、接口温度和质谱检测模式等信息。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3: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液相色谱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色谱柱温度、检测波长(紫外、荧光)、流动相、流速、进样体积和梯度洗脱条件等信息。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4: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流动相、流速、进样体积、梯度洗脱条件、离子源类型、毛细管电压、毛细管温度、雾化气流量、碰撞气类型、检测方式等信息,多反应监测条件应列表给出。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5标准工作曲线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写明标准工作曲线绘制过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6测定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单点校正法应规定标准溶液和待测溶液进样顺序。标准工作曲线法应规定待测组分的响应值应在仪器检测的定量测定范围之内。对需要进行平行测定的,应予以明确规定。对于质谱检测,应写明定性和定量判定的依据。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7空白试验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不加试料或仅加空白试样的空白试验应采用与试样测定完全相同的试剂、设备和步骤等进行。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6结果计算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表示测定结果时,应注明是以何种残留物进行计算。农药残留量以质量分数ω计,数值用毫克每千克(mg/kg)或毫克每升(mg/L)表示,并写出计算公式,格式按GB/T 1.1-2009中8.8规定执行。计算公式应以量关系式表示,公式后要标明编号,标准中有一个公式也要编号,编号从(1)开始。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应给出计算结果的有效数位,计算结果一般不少于两位有效数字。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试料中被测农药残留量以质量分数ω计,数值以毫克每千克(mg/kg)表示,按公式(1)计算。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4/insimg/73e77827-787c-49bb-8373-73fab82d3955.jpg" title=" 640.webp.jpg"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式中: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r一标准溶液中农药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Ai一样品溶液中被测i组分的峰面积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Asi—农药标准溶液中被测i组分的峰面积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V1—提取溶剂总体积,单位为毫升(m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V2—吸取出用于检测用的提取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V3—样品溶液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m—试料的质量,单位为克(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当结果大于1mg/kg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7精密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7.1在重复性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不大于重复性限(r), 重复性限(r)的数据见附录E。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7.2在再现性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不大于再现性限(R),再现性限(R)的数据见附录F。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8图谱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给出标准组份的谱图。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注:色谱峰用阿拉伯数字顺序排列,并在图下方表明每个阿拉伯数字所代表的组份,同时应标出标准溶液的质量浓度。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9其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除以上技术内容外,还可根据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需要,合理编写其他技术内容和关键技术,如对特殊情况的说明、试验报告、有关图表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八、资料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提供有助于标准理解或使用的附加信息,作为资料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九、规范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当标准中的某部分应执行的内容放在标准正文中影响标准结构时,可将这部分放在正文的后面,作为规范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4/ueattachment/ad1345ab-d66d-41b7-878c-8fb97dfd3d2c.doc" style=" line-height: 16px " 规范性附录.doc /a /p p br/ /p
  •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新国标出台
    据新华社电 农业部与卫生部6日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基本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   据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293个残留限量是全部根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数据和居民膳食消费结构情况,在开展风险评估基础上制修订的,同时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对标准科学性的评议,确保标准的科学、公开、透明。   新标准中蔬菜等鲜食农产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数量最多,并首次制定了同类农产品的组限量标准(如谷物、叶菜类蔬菜、柑橘类水果等28种作物组780项限量标准)和初级加工制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小麦粉、大豆油等12种加工制品59项限量标准)。另外,还涵盖了艾氏剂等10种持久性农药的再残留限量标准。   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此前涉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将同时废止。
  • Sigma-Aldrich将举办食品中农药多组分残留检测技术研讨班
    Sigma-Aldrich举办食品中农药多组分残留检测技术研讨班   2010年8月6日, 厦门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美国Sigma-Aldrich公司   联合举办   随着近年来各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重视,有关农药残留可能对食品、环境等各环节带来的安全隐患也日益受到重视,各国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开始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这不仅表现在对农药残留设定了比以往更低的限量值,而且限量标准也从过去的几种化合物扩大到现在的几十种甚至是上百种,或采用"一律基准"。这就对我们的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样品提取、样品前处理和净化、定量测定等。   农药多残留分析方法(Multi-ResidueAnalysis Method)不仅可以用于分析同一类农药中的不同成分,而且可以分析不同种类农药中的不同成分。前者称为选择性多残留分析方法(Selective Multi-Residue AnalysisMethod),后者称为多类多残留分析方法(Multi-class,Multi-Residue Analysis Method)。当今世界农残分析向多残留、快速分析发展。   为了便于广大分析检验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食品中农药多组分残留检测技术,促进同行之间的互相切磋沟通,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美国Sigma-Aldrich公司定于2010年8月6日在厦门联合举办食品中农药多组分残留检测技术研讨班,欢迎大家参加。   报告人:   陈猛教授 厦门大学   张志刚高级工程师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徐敦明高级工程师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高珏 Sigma-Aldrich 产品经理   培训时间:1天(2010年8月6日)   培训地点:厦门   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蕊华, 西格玛奥德里奇(上海) 贸易有限公司, 电话: 021-61415566-8105, 13761381210, 传真: 021-61415569, email: ruihuama@sial.com   我要参加,马上,电话、传真或email到 ruihua.ma@sial.com   培训内容与安排   报告主题 报告人   上午:   1. 农药残留分析研究进展 厦门大学陈猛教授   2. 液质联用技术在农药多残留检测中的应用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张志刚高级工程师   3. 有机磷农药多残留检测技术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徐敦明高级工程师   4.Sigma-Aldrich 分析产品及相关应用介绍 Sigma-Aldrich 产品经理 高珏   下午:   1. 有机磷农药多残留检测实验操作演示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实验室   2. 交流答疑
  • 珀金埃尔默发布药材及饮片中农药多残留和真菌毒素的液质联用检测解决方案
    药材及饮片中农药多残留的液质联用检测近日,国家药典委员会拟修订和公示关于《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2341农药残留量测定法修订草案”。其中关于新增“第五法药材及饮片(植物类)中禁用农药多残留测定法”,以及在检定通则中规定了33种禁用农药不得检出,为药材及饮片中农药残留的测定提供技术保障和法规依据。在第五法药材及饮片(植物类)中禁用农药多残留测定法征询意见稿中,规定了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lc-ms/ms)分析方法,用于 30 种农药的检测分析。珀金埃尔默采用 qsight lc-ms/ms液质联用系统,建立了药材及饮片中上述农药残留分析的整体解决方案。样品前处理根据样品基质的特点和方法确认结果,参照《中国药典》 “2341 农药残留量测定法(新增第五法)公示稿 ”所列直接提取法、快速样品处理法(quechers)和固相萃取法(spe),选择适宜的样品制备方法。lc-ms/ms仪器方法perkinelmer lx50 uhplc 参数色谱柱:kinetex c18 色谱柱, 4.6 x 100 mm, 2.6 μm柱温:35℃流速:0.8 ml/min流动相及梯度:表 1进样量:5 μl表1. 30种农药化合物液相色谱梯度洗脱表质谱参数以下参数以perkinelmer qsight 210三重四极杆质谱仪为例,目标化合物质谱参数见表2和表3。表2. 30种农药化合物质谱参数表(1)表2. 30种农药化合物质谱参数表(2) 表2. 30种农药化合物质谱参数表(3) 表2. 30种农药化合物质谱参数表(4) 表3. 质谱离子源参数 检测结果图1中展示了采用30种农药化合物浓度为10.0 μg/l的总离子流色谱图,经色谱条件优化,各个化合物的峰型对称,获得优异的色谱分离效果。 图1.30种农药化合物提取离子色谱图(浓度为10 μg/l)药材及饮片中真菌毒素的液质联用检测黄曲霉毒素 (aflatoxin) 是由黄曲霉,寄生曲霉等真菌产生的一类分子结构相似的次级代谢产物,是一类毒性和致癌性很强的化合物,为第一类致癌物,是人类原发性肝癌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中药材在生长和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不当便会滋生霉菌从而产生黄曲霉毒素。2015 版《中国药典》对柏子仁、莲子、使君子、槟榔、麦芽、肉豆蔻、决明子、远志、薏苡仁、大枣、地龙、蜈蚣、水蛭、全蝎等14味药材及其饮片品种项下增加“黄曲霉毒素”检查项目,限度为“黄曲霉毒素b1不得过5 μg/kg;黄曲霉毒素g2、黄曲霉毒素g1、黄曲霉毒素b2总量不得过10 μg/kg”。药典中已经确定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lc-ms/ms) 分析方法为黄曲霉毒素的仲裁检测方法。珀金埃尔默采用 qsight lc-ms/ms液质联用系统,建立了药材及饮片中黄曲霉毒素含量测定整体解决方案。样品前处理方法提取: 取供试品粉末约15 g(过二号筛),精密称定,加入氯化钠 3 g,置于均质瓶中,加入70%甲醇溶液75 ml,高速搅拌 2 分钟(搅拌速度大于11000 转/分),离心 5 分钟(离心速度2500 转/分),精密量取上清液 15 ml,置于 50 ml 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用微孔滤膜(0.22 μm)滤过,待净化。净化:(1)上样:将准确移取15.0 ml 样品提取液注入免疫亲和柱,调节空气压力泵的压力使溶液以约6 ml /min 流速缓慢通过免疫亲和柱,直至2 ml~3 ml 空气通过柱体,随后调节开关,使液体以1~2 d/s 的速度流出;(2)淋洗:以10 ml 水淋洗免疫亲和柱两次,弃去全部流出液,并使2 ml~3 ml 空气通过免疫亲和柱,流速为2~3 d/s;(3)洗脱:准确加入1. 0 ml 色谱级甲醇洗脱,流速为1 ml/min~2 ml/min,收集全部洗脱液于玻璃试管中,供检测用。lc-ms/ms仪器方法perkinelmer lx50 uhplc 参数色谱柱:brownlee spp c18,100mm*2.1mm,2.7μm柱温:40 ℃ 流速:0.3 ml/min进样量:10 μl流动相及梯度:见表 4表4. 4种黄曲霉毒素液相色谱梯度洗脱表 质谱参数以下参数以perkinelmer qsight 210三重四极杆质谱仪为例,目标化合物质谱参数见表5和表6。表5. 4种黄曲霉毒素化合物质谱参数表(*为定量离子对) 表6. 质谱离子源参数 检测结果图2中展示了采用4种黄曲霉毒素的提取离子流色谱图,经色谱条件优化,各个化合物的峰型对称,获得优异的色谱分离效果,图3为4种黄曲霉毒素标准曲线,表7为相关系数和检出下限及重复性。 图2. 4种黄曲霉毒素的提取离子流色谱图 图3. 4种黄曲霉毒素标准工作曲线表7. 4种黄曲霉毒素的线性范围、相关系数(r2)、loq及重现性数据 本文采用qsight lx50 uhplc-qsighttm 210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系统建立了快速,高灵敏度和可靠的lc-ms/ms实验方法测定中药材及饮片中的农药化学品残留和黄曲霉毒素。本方法具有分析速度快、灵敏度高等特点,适用于中药质检部门对中药材及饮片中农药化学品多残留和黄曲霉毒素的定性定量分析。 图4. 世界第一台立式四极杆质谱系统 —— 珀金埃尔默 qsight 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系统 图5. “不怕脏”的珀金埃尔默 qsight 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系统的优势设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药材及饮片中农药多残留和真菌毒素的液质联用检测解决方案
  • 卫生部、农业部专家解读农药残留标准相关问题
    2012年4月28日上午,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就近期社会关注的茶叶农药残留问题与媒体进行沟通交流。参加会议的专家有: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张旭东处长、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董洪岩处长、农业部种植业司李文星处长、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简秋研究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季颖研究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王君副研究员。以下为通报和答问文字实录:   张旭东:非常感谢大家来参加通气会,也非常感谢媒体朋友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关心和支持。最近,相关媒体报道了茶叶农药残留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等进行了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做进一步沟通,希望各界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我主要介绍一下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职责分工、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进展、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问题三个方面的情况。   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职责分工。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卫生部、农业部制定。为做好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工作,卫生部、农业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相关机制和工作程序。2009年9月联合印发《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管理问题协商意见》(卫办监督函〔2009〕828号),明确规定了农业部负责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与规程的计划、立项、起草、审查、复审、解释、档案、制修订经费的管理等 负责征求意见和对外通报,向国务院指定的负责对外通报和评议工作的部门提供通报所需资料,提出答复评议意见,并对其他世贸组织成员通报的涉及农药残留的标准提出评议意见 负责组织农药残留专业工作组对标准进行审查形成标准发布稿,并负责标准解释。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共同发布和废止农药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与规程标准。因此,卫生部、农业部在农药残留标准方面分工明确、协调配合,不存在管理不一致和标准矛盾的问题。   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进展。卫生部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高度重视,会同农业部等多个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许多工作也得到了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注。主要有五个方面工作进展,一是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二是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10个专业分委员会,共350多位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权威专家组成,负责标准审查工作 三是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制定完善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法》实施前的有关食品标准的清理整合和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公布了乳品安全标准、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速冻面米制品等187项标准,覆盖了各类食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数千项指标。对231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出了严格规定,撤销过氧化苯甲酰等过时食品添加剂品种。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标准清理工作,共清理3000余种食品包装材料,公布107项可用于包装材料的树脂名单,公告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生产。五是正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在食品标准清理的同时进行科学规划,指导未来几年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现在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大家提出的很多针对性建议,我们将在规划中积极采纳 六是我国担任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的主持国,去年还担任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执委,通过这些有利条件,加强对国际食品标准的跟踪研究,促进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   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问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包括计划、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与复审等工作程序。卫生部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的社会参与与公开透明。在标准立项阶段,广泛征求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产业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意见,注重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衔接 在标准起草全过程中,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多学科专家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各方意见和建议,鼓励公民、法人、专家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在标准正式公布前,还在卫生部网站上再次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 在标准的审查、发布阶段,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负责对标准草案进行审核,经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和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批准公布。前面我已经介绍了这个委员会由350多位医学、食品、营养、农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包括在各相关领域的权威科学家、工程院院士。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并充分借鉴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居民的膳食特点,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以保证标准各指标安全可靠。   董洪岩: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上午好,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注和对农药残留标准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向各位简要介绍一下农药残留标准的有关情况,分成四个方面:   一是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的情况。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卫生部、农业部共同发布了315项限量标准,并且对2009年之前发布的农药残留限量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涉及到农药残留限量的进行了清理,现在清理的结果是,涉及到农药残留限量1795项,在2011年组织制定了209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新制定的还没有发布,正在程序之中。到目前为止,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总数达到了2319项。我国制定农药残留标准的原则完全遵循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农药残留标准的原则,也就是遵循残留的风险评估原则,并根据我们国家农药登记的情况和居民膳食消费的情况,这些标准都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的。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同时会兼顾考虑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国际标准和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标准制定严格按照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WTO通报、以及经过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查委员会审议的程序来进行。   二是关于近期媒体报道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情况。前一段时间,绿色和平组织发布了2012年茶叶中农药残留调查报告,他们发布的检测结果,我们经过了梳理和分析,分成三类情况来看。一类是我国有限量标准的,应该讲,检测的数值和限量标准比较,检测数值是比较低的,都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要求。第二类是参照日本的肯定列表检出的29项农药残留,肯定列表中有21项有限量,这21项也都符合。第三类是其他8项,是任何国家和国际组织目前都没有制定相应的限量标准。在调查报告中提到了三种限量农药,分别是硫丹、灭多威、三氯杀螨醇,应该讲,这都是先后被禁止的, 2011年6月15号,农业部、工信部、环保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1586号公告,撤销了硫丹、灭多威在茶树上的登记。但硫丹、灭多威没有撤销在其他作物上的登记,在茶树上不得使用,但在其他作物上还是允许使用的。1997年6月,农业部发布了禁止在茶树上使用三氯杀螨醇的通知,2002年又发布公告重申了一下,规定三氯杀螨醇不得用于茶树上,但仍然可以用于柑桔上。   硫丹这个药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茶叶中的限量原来为30mg/kg,欧盟和日本也规定为30mg/kg,我国的规定与其一致。2011年,卫生部、农业部发布公告,将茶叶中的硫丹修订为20mg/kg,我们这个标准是严于欧盟和日本的。2011年7月,中国向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提供了茶叶中硫丹的残留数据,并经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农药残留专家联席会议的科学评估,将茶叶的硫丹限量从30mg/kg调升到了10mg/kg,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调整,2011年,我们也对茶叶中的硫丹限量进行了调整,调整为10mg/kg,已经经过农药残留委员会第5次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向WTO通报,按照标准制定程序,将于近期经过审查后正式批准发布。   第二个禁止的药是灭多威。国际食品法典尚未制定灭多威的残留限量,欧盟不是茶叶的生产国,并且没有对灭多威这个药进行登记,因此欧盟执行的是一律标准,0.1mg/kg。国际上很多国家在没有经过评估的时候制定这个一律标准,很大程度上是保护国内产业,应该讲完全是从贸易保护的角度考虑的。卫生部、农业部2011年发布灭多威残留限量是3mg/kg,我国是茶叶的主要生产国和出口贸易国,确定这个指标是经过严格评估的,达到3mg/kg的要求,完全能保障茶叶的消费安全。   第三个取消的药是三氯杀螨醇,已经取消了一段时间。国际食品法典规定,茶叶中三氯杀螨醇的限量是50mg/kg,欧盟规定是20mg/kg,我们国家还没有制定茶叶中三氯杀螨醇的限量标准,主要是三氯杀螨醇禁止使用时间比较早,并且从近些年对茶叶中三氯杀螨醇的监测数据来看,数值都比较低。之前我们也具体查了,它的最大检出值为0.25mg/kg,我们虽然低,但是现在根据工作需要和社会上大家的高度关注,农业部和卫生部也正在组织开展茶叶中三氯杀螨醇的风险评估和限量标准的制定工作。   三是撤销农药登记,即该种农药停止使用,为什么制定残留标准,也就是它和残留限量标准之间的关系。撤销的原因,各个国家在撤销某种农药的登记和使用时,在考虑农药安全性的同时还要考虑很多其他因素,比如农药生产厂是否提供农药登记的申请、农药使用技术水平、农作物的品种结构、气候及病虫害发生规律和农药产业政策等。我国在撤销这些高毒农药的登记,禁止这些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除考虑到保障安全的因素外还考虑到保障农业生产环境的安全和农民用药时的健康和安全等因素,并且关注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我们国家种植规模还比较小,农药使用技术水平还比较低,超剂量、超范围、不按间隔期用药和采收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这对农产品的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安全还存在着较大的风险隐患 第二个撤销农药登记的原因主要是引导产业科技创新,从目前我国农药产业发展的现状来看,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品种和数量已基本可以满足国内农业生产的需要,淘汰部分高毒农药的条件已经具备,因此我们有目的地从政策层面引导行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发展生产低毒、高效、环保的农药。   要说明一下,禁止使用这些农药,为什么还要制定限量标准呢?目前各个国家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并没有制定统一的检出限或者规定不得检出的政策,包括欧盟这样的主要农产品进口国,也是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根据本国贸易的需要灵活制定残留限量标准。我国在茶叶上禁止使用的农药没有规定不得检出,制定了限量,主要是基于以下四点考虑:一是从安全角度考虑,目前制定的硫丹和灭多威的限量是20mg/kg和3mg/kg,都是根据我国茶叶中残留的实验和居民消费的数据,应该讲,在每个阶段都是经过科学评估的,所以达到这个要求,安全是有保障的。第二是从我国茶叶产业的发展和出口贸易的角度考虑,茶叶是我国的优势出口产品,在制定茶叶农残标准时,原则上我们尽量与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保持一致。如果我们根据禁限用的政策制定从严标准,比如低于食品法典的标准,我们这些产品出口到任何一个国家时,进口方都会首先要求要满足我们国家的国家标准规定,无形之中我们自己就给自己设置了这个技术壁垒,造成一种贸易的障碍。第三是从政府监管的角度考虑,虽然这些药禁止使用了,它使用的时候都是行为违法,但是要为政府检验提供依法依据,就是判定结果是否达到要求。第四是从生产的实际出发,坦率地讲,我国由于过去为了单一追求数量,长期大量使用现在禁用的农药,在生产的环境中主要是水和土壤不同程度地还存在着一些残留,加之硫丹、灭多威、三氯杀螨醇这些药虽然不得在茶树上使用,但是其他作物上仍然可以使用,如果相邻种植,由于气流、风等一些因素,飘移是不可避免的,一定会导致茶叶中还存在一定残留的可能。因此,目前制定这些标准,第一个是保障安全,第二个是符合生产的实际状况,从而达到制定标准重要两个方面的目的,一个是保障安全,一个是还要促进产业的发展。当然,这些标准的指标确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会根据科学研究的进展情况、根据科学研究的结果和生产贸易的一些实际情况做一些适时的调整和修订。   四是农业部采取的措施。农业部在推动茶叶产业发展的同时,关于对出口优势的茶叶产品非常关注茶叶的质量安全问题,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性措施,一是强化农药的管理,确保农药的产品质量,取消了一些农药在茶叶上的登记。二是加强农药的安全使用指导,大规模开展茶园的安全用药和宣传,并且农业部建立了标准茶园,积极开展茶叶的“三品一标”认证,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产业化统防统治病和茶叶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因农药使用不当造成的危害 三是大力推进公共质保和绿色质保,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生态措施,防治茶树病虫害,从源头上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四是完善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目前茶叶中涉及到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已经制定出来27项。从各个方面,经过努力,我国的茶叶质量状况总体上是高的,是安全的,应该讲是好的、是有保障的。下一步农业部将在加快茶树上推广使用低毒、高效、低风险的农药,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安全用药水平,从源头上提高茶叶质量安全水平。同时我们也制定一个原则,加快转化国际食品法典涉及到的茶叶中的农残标准,同时转化食品法典其他所有的农残限量标准,加快我们国家农药残留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完善我国农残的标准体系,为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消费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我就简单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刚才提到了卫生部和农业部在标准方面分工明确,能不能再具体地介绍一下怎样明确分工的?   张旭东: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由卫生部、农业部负责制定、公布。因为农药、兽药是农业生产中的主要投入品,既要考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依据,也要考虑实际农业生产中的使用情况,所以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制定公布方面,2009年9月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制定了《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管理问题协商意见》(卫办监督函〔2009〕828号),明确规定了卫生部和农业部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制定公布过程各个环节的分工和衔接。这个文件是公开的,可以在卫生部网站上查询。   中央电视台记者:请问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角度看,农药残留标准要依据哪些方面?   简秋:感谢各位媒体给我们这个时间和机会让我们来向大家介绍这么一个比较专业的问题。从现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农药残留标准的评估依据或评估程序以及现在国际上通行的程序或评估依据来说,概括起来可以分为四个步骤,我们国家现在农药残留标准的评估也是遵循这四个步骤来进行的。   第一步,通过动物代谢试验来确定农药的每日允许摄入量。我们通过对哺乳动物的饲喂实验,确定农药进入动物体内后,在动物体内的代谢过程和它主要分布在动物的哪些器官中,同时我们还要看农药进入动物体内以后是否存在致畸、致癌或会影响到遗传和生殖的风险。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制定一个安全的摄入量,也就是人通过食物每天间接摄入农药的允许摄入量,简单地说就是如果超过这个允许摄入量对人体健康是有风险的,如果在这个允许摄入量的范围之下,对人的安全是有保障的。   第二步,通过植物代谢试验确定农药到植物体内以后在植物体内的代谢和降解过程,同时还要明确它到植物体内以后分布在植物的那些器官上,因为植物有根茎叶花果实。作为食物这一部分,对应每个作物都是不一样的,绿叶蔬菜吃的是叶,像萝卜这一类,我们吃的是它的根,我们要确定的是农药进入植物体内以后主要残留在它的哪个部位,这个部位是不是我们人作为食物的部位,在此基础上还要确定在这个部位的农药残留量有多大,即除了定性还要有定量。   在前两步确定的基础上,第三步要确认的就是中国人膳食消费的量和结构。作为我们中国人来说,可能我们日常摄入的食物除了有粮食作物、蔬菜水果、植物油料,可能还涉及到茶叶及其他的做饭用的调料。所有的食品在中国人的消费习惯中,每一个人一天要摄入多少,摄入多少粮食作物、摄入多少蔬菜、摄入多少水果,分门别类的有一个数值和比值。在这三项数据都得到确认的基础上,我们第四步就是进行计算,也就是大家通常说的风险评估,我们计算出人一天间接通过这些食物摄入到的农药在我们体内总的残留量,把这个总的农药残留量和第一步得出的每日允许摄入量进行比较,当每天摄入量不超过每日允许摄入量时,它就是安全的。如果这个比值超过了每日允许摄入量,我们的安全预值确定为百分之百,如果超过这百分之百,就说明它对人的健康存在风险隐患。如果我们在评估的过程中发现有超过百分之百预值的农药,就会转入到农药登记环节,去调整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施用剂量,施用次数或安全间隔期,我们通过减少剂量、减少次数、延长安全间隔期等措施,把残留量降低下来,符合我们的健康安全和风险控制的需要。这就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依据,目前来讲,国际通行的办法都是这四个步骤。   借此机会我想说明一下。刚才我介绍的制定或评估一个农药残留量是不是对人体存在健康风险的时有四个步骤,其中有两个步骤的数据会影响到各国农药残留标准间的差异。一是农药在一个国家使用的剂量与这个国家所处的气候带和病虫害发生的规律以及种植的农产品结构有关系的,所以各个国家对同一种农药的推荐使用量都不一致。第二是每个国家的膳食结构不一样,像欧洲人,可能土豆、洋葱的摄入量比亚洲人多很多,这个膳食量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因为这两组数据上的差异,所以同样的农药在同一个作物上各国制定出来的残留限量标准是有差异的,这个差异是体现了科学性,如果是完全没有差异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不是特别严谨或特别科学。这就是为什么各个国家的农药残留标准会存在差异性的基础依据就在于此。   中央电视台记者:请问张处长,今天的通气会是对于媒体报道有争议的地方作出了一一回应,从老百姓的角度来说,可能会关心这些标准规定能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权威部门,咱们有怎样的态度?谢谢。   张旭东:应该说现在全社会高度关注食品安全标准,我们的标准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广泛支持。为做好标准工作,一方面,我们在制定标准的时候就非常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也包括了消费者和权威科学研究机构的意见。第二方面,我们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10个专业分委员会、350多名权威专家组成,其中,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两个分委员会负责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的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在标准制定的安全性评估科学依据方面,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都是一致的。第三方面,为便于社会正确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标准公布之后,我们也非常注重标准的解疑释惑工作。一般会配发标准问答,用更加通俗的语言介绍和解读标准,使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理解标准出台的背景、和国际标准的比较等情况,便于标准的贯彻实施。我们在出台标准的同时也加大宣传力度,希望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动员或促进全社会来共同关心和支持标准的工作。   大家对食品安全标准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作用非常关注。在《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我们制定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都是有科学依据和风险评估基础的,我们也会根据食品产业发展和新的风险评估依据,对这些标准进行重新审查和修订。目前,我们正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对“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尤其是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食品安全法》公布之前的食品相关标准有4900多项,我们也希望能够尽快完成这些标准的清理整合,统一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国际广播电台记者:请问一个有关高毒农药的问题,刚才介绍了,现在替代的条件已经具备,请问高毒农药到底有多少种?现在有多少种有替代品?现在替代的情况怎样?还有多少种还没法替代?我们在高毒农药方面是怎样监管的?今后怎样鼓励企业多使用替代农药?另外,在高毒农药方面,我们和国际标准的衔接是怎样的?风险评估中心有没有这方面的工作安排?   李文星:从80年代开始到现在,我国淘汰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共33种。去年6月我们会同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1586号公告,淘汰禁用了10种高毒农药。在这之前,咱们国家允许使用的高毒农药是22种。我们通过认真论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和农药产业的实际情况,有10种高毒农药的替代产品比较充足,所以去年进行了淘汰,现在是停止生产,到2013年10月31日停止销售和使用。另外12种,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主要是缺乏替代产品,仍允许生产和使用。对于这12种农药,我们将继续论证,一旦哪个产品的淘汰时机成熟时,一定会启动淘汰程序。   关于加强高毒农药的管理措施,应当说,加强高毒农药管理的主要目的还是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一是农药产品质量抽检,重点抽检产品中是不是有高毒农药成分,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再就是从经营环节着手,在蔬菜主产区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行高毒农药的实名购药,确保高毒农药可追溯。三是保证安全使用,加强对农民安全施用高毒农药的指导   关于鼓励生产使用替代农药的措施。我们近两年启动了低毒生物农药推广示范项目,对使用低毒生物农药的农户进行补贴,鼓励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和低毒农药。   另一方面,我们也鼓励企业去生产、登记低毒农药、生物农药,我们最近对《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中涉及生物农药的方面做了一些修订(尚未出台),采取一些措施鼓励企业去生产、登记生物农药。   简秋:现在使用的高毒农药有33种,从国家标准和已经制定但还没有颁布的国家标准当中,已经有20种农药制定了残留限量标准,还有13种没有制定标准,但全部列入我们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计划当中,2012年已经有4种正在制定过程中。   其次,我想回答一下我们的高毒农药标准和国际CAC标准的衔接。中国作为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的主席国,我们主持这项工作,到今年已经第6年了。在这6年的过程中,我们对于高风险、高毒农药的限量标准,在制定或修订时,尽量考虑到与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进行同步对接。刚才董处长在介绍的时候曾经提到过硫丹的例子,国际食品法典做出修订以后,中国同步做出了修订。   另外我还想告诉大家,我们中国作为CCPR的主席国,我们不仅在跟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进行被动的对接,同时我们在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制定当中,硫丹就是我们国家提出申请并提供所有安全评估数据制定的第一例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同时,今天正在上海召开的第44届 CCPR年会,审查了四项由我国申请制定的农药残留标准,其中有甲胺磷,这是我们国家在80年代第一批禁止的高毒农药,2010年,我国提供了全套安全评估的数据,经过JMPR专家组评估以后,今年已经提交到CCPR大会上讨论并通过这项限量标准。也就是说,我们不仅在与国际标准进行被动的对接,同时我们还主动地参与国际法典标准的制定中,尤其是高毒、高风险农药的限量标准。从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角度,一是保证我们的安全,二是增强我们的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强我国在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的话语权。   新京报记者:我问一个关于灭多威的问题,材料中说“CAC尚未制定茶叶中灭多威的残留限量”,请问这句话怎么理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在CAC里,灭多威是禁止检出的?   简秋:不是。国际食品法典作为一个中立的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机构,这个机构里制定的任何一项标准都不带有政策立场的导向,它的宗旨是保证食品贸易和农产品贸易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所以在国际法典标准中没有不得检出或一律限量的标准。为什么没有制定灭多威在
  • 岛津推出LC-MS/MS快速检测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整体解决方案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使用农药防治粮食作物病虫害,减少粮食损失取得成效。但是,随着病虫害抗药性的不断加剧,农药的使用量越来越大,加上个别生产者误用滥用农药,给食品安全带来了诸多隐患,甚至造成了恶性的食品安全事故。我国十分重视农产品安全工作,先后出台了相关的农药残留检测标准。2008年发布了GB/T 20769-2008《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级质谱法》, 规定了使用液相色谱-串级质谱法检测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残留的方法。目前农业系统统计,有374种农药在蔬菜上使用, 急需建立这些化合物的分析数据库,专门应对蔬菜的检测。因为对未知样品中农药残留情况不了解, 建立农药检测的方法包及快速筛查的功能变得十分最重要的。 岛津公司一直关注国内外农药残留相关的检测,积极应对当今的新局面。目前岛津公司上海分析中心已经通过CNAS认证, 申请项目即为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检测。尽管如此,我们仍不满足,针对目前农检部门面临的农药残留筛查难的问题,岛津公司在推出 《LCMS-IT-TOF快速测定食品中农药残留整体解决方案》之后,又推出了《LCMS-8040快速筛查食品中的农药残留整体解决方案》。 此次推出的《LCMS-8040快速筛查食品中的农药残留整体解决方案》中,我们研究了300种化合物,并收录了相关的二级质谱图和MRM分析参数等信息。并且在已建立的LC-MS/MS农药质谱库基础上,进一步对水果和蔬菜中的200种农药进行了研究, 得益于LCMS-8040的超快扫描速度(15000 u/sec)、超快速的正负极切换速度(15 msec)和超快速的MRM(555 ch/sec),可以同时进行200种农药 (即含有正离子响应又含有正负离子响应的)的MRM和产物离子扫描分析,从而对未知农药快速进行同时定性和定量,为食品中农药残留筛查和监测提供了完整的快速解决方案。该方案包含LC-MS/MS分离分析条件、MRM参数、校准曲线信息、 方法检出限和定量限、仪器精密度及MRM触发产物离子扫描并进行谱库搜索进行定性等相关数据。 在本方案中应用的岛津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8040,具备555 ch/sec的超高速MRM测定15,000u/sec的超快速扫描速度以及15 msec的超快速正负离子切换速度等先进性能,实现真正意义上超快速质谱分析,在同类仪器中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由于LCMS-8040具有超快的扫描速度,因此在高通量(200种化合物,400个MRM通道)的检测同时可以有效地触发产物离子扫描, 保证了定量的同时得到更加可靠的定性数据。 有关详情,请您向&ldquo 岛津全球应用技术开发支持中心&rdquo 咨询。 咨询电话:021-22013542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及成都5个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
  • 农业部审议通过多项农药残留标准
    2015年12月16~17日,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了《食品中24-滴二甲铵盐等90种农药122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转化国际食品法典(CAC)105种1190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和《108项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制定的《食品中24-滴二甲铵盐等89种农药120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和《转化CAC的101种农药962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审议通过了新制定限量标准中涉及的检测方法和整合保留的108项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本次会议是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陈友权副司长及部监管局标准处董洪岩处长讲话中充分肯定委员会成立5年多来,所做的大量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一是制定了农药残留标准审评技术规范,以农业部公告形式颁布实施《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应用指南》、《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指南》等6个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农药残留标准制定程序和原则;  二是加快了农药残留标准制定速度。本届委员会共审议通过了5200多项限量标准,较2009年870项农药残留标准增加了5倍,形成了正式、临时、豁免物质等配套的标准体系;三是清理完成了老旧标准,2012年完成了对2009年前颁布实施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清理,2015年完成了413项检测方法标准清理,废除了110多项重复老旧的方法标准,形成了限量标准配套的检测方法体系;四是编制《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0000项,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的目标。
  • 国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草案)通过审议
    2015年7月14日,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草案)》(GB 2763-2015),该草案包含433种农药4140项限量标准,比GB 2763-2014增加了46种农药490项限量标准。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清理意见(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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