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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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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次性卫生用品测试

    点击链接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36703.html[/url]根据国家颁布的强制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卫生保健(抗菌或抑菌)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其质量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会产生重要影响,随着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严格控制其原料与产品生产、消毒、贮存及运输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显得尤为重要。测试范围● 卫生用纸:手帕纸、湿巾纸、面巾纸、餐巾纸、厨房用纸等;● 女性护理用品:卫生巾、卫生护垫、卫生棉条等;● 尿裤尿片:婴儿纸尿裤、婴儿尿片/垫、尿布、婴儿拉拉裤、成人尿裤等;● 其他卫生用品:卫生湿巾、一次性手套或指套、电话膜、口罩、帽子、内裤 、避孕套等。测试项目:[table][tr][td=1,1,628]● 细菌菌落总数与初始污染菌● 大肠菌群● 绿脓杆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溶血性链球菌●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附录B产品微生物测试[/td][td=1,1,628]● 真菌菌落总数● 真菌定性测试● 杀菌性能● 抑菌性能● 稳定性测试●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附录C产品杀菌性能、抗菌性能与稳定性测试[/td][/tr][/table]

  •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微生物指标检测

    各位大神,在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微生物指标检测中,有几个问题想问下: 1、SCDLP增菌液划线血平板上金黄色特征菌落生长,而葡萄糖肉汤划线血平板上有金黄色葡萄球菌特征菌落生长,且证明为金黄色葡萄球菌,那样品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嘛?2、真菌菌落总数检测中,沙氏葡萄糖琼脂平板上长的细菌,也要计算在真菌菌落总数中嘛,还是只要计算霉菌和酵母菌就好了?谢谢大家!

  • 【原创大赛】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产品微生物的检测

    [align=center]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产品微生物的检测[/align][align=center]GB 15979-2002(附录B)[/align][align=center]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align][align=center]化工室:张苗苗[/align]一、方法概述1.1 细菌菌落总数与初始污染菌检测:将处理的检样自然沉降后取上清液作菌落计数。共接种5个平1.2 大肠菌群检测:将处理的检样取样液5mL,接种50mL乳糖胆盐发酵管,置35℃±2℃培养24h后,如不皿,每个平皿中加入1mL样液,用融化的营养琼脂倒入每个平皿内混匀,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35℃±2℃培养48h后,计算平板上的菌落数。产酸产气,则报告为大肠菌群阴性。如产酸产气,则接种伊红美蓝平板,如有典型大肠菌落,进行鉴定。1.3 绿脓杆菌检测:将处理的检样取样液5mL,接种50mLSCDLP培养液中,充分混匀,置35℃±2℃培养18~24h,如有绿脓杆菌生长,培养液表面呈现薄菌膜,培养液呈现黄绿色或蓝绿色。从培养液的薄膜处挑取培养物,划线接种十六烷三甲基溴化铵琼脂平板,置35℃±2℃培养18~24h,观察菌落特征,如有特征菌落,进行鉴定。1.4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将处理的检样取样液5mL,接种50mLSCDLP培养液中,充分混匀,置35℃±2℃培养18~24h,自上述培养中取1~2接种环,划线接种置血琼脂培养基上,置35℃±2℃培养18~24h,观察菌落特征,如有特征菌落,进行鉴定。1.5 溶血性链球菌检测:将处理的检样取样液5mL,接种50mL葡萄糖肉汤,置35℃±2℃培养18~24h,将培养物划线接种置血琼脂平板,35℃±2℃培养24h,观察菌落特征,如有特征菌落,进行鉴定。1.6 真菌菌落总数检测:将处理的检样自然沉降后取上清液作真菌菌落计数。共接种5个平皿,每个平皿中加入1mL样液,用沙氏琼脂培养基倒入每个平皿内混合均匀,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25℃±2℃培养7d后,分别于3﹑5﹑7天观察,计算平板上的菌落数,如有发现菌落蔓延,以前一次的菌落计数为准。1.7 真菌定性检测:将处理的检样取样液5mL,接种50mL沙氏培养基中,25℃±2℃培养7天,逐日观察有无真菌生长。培养管浑浊应转钟沙氏琼脂培养基。二、仪器与试剂2.1 细菌菌落总数与初始污染菌检测仪器:电子天平、恒温水浴锅、电热恒温培养箱、无菌平皿、无菌吸量管、剪刀、无菌均质袋试剂:生理盐水(浓度为0.85%)、营养琼脂培养基2.2 大肠菌群检测仪器:电子天平、恒温水浴锅、无菌吸量管、剪刀、无菌均质袋、乳糖胆盐发酵管、电热恒温培养箱、生化培养箱、显微镜、生物安全柜试剂:生理盐水(浓度为0.85%)、乳糖胆盐发酵管、伊红美蓝平板、革兰氏染液2.3绿脓杆菌检测:仪器:电子天平、恒温水浴锅、无菌吸量管、剪刀、无菌均质袋、电热恒温培养箱、生化培养箱、显微镜、生物安全柜试剂:生理盐水(浓度为0.85%)、SCDLP培养基、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平板、革兰氏染液、氧化酶纸片、绿脓菌素培养基、三氯甲烷、盐酸、硝酸盐蛋白胨水培养基、明胶培养基、营养琼脂斜面2.4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仪器:电子天平、恒温水浴锅、无菌吸量管、剪刀、无菌均质袋、电热恒温培养箱、生化培养箱、显微镜、生物安全柜试剂:生理盐水(浓度为0.85%)、SCDLP培养基、血平板、革兰氏染液、甘露醇培养液、兔血浆2.5溶血性链球菌检测:仪器:电子天平、恒温水浴锅、无菌吸量管、剪刀、无菌均质袋、电热恒温培养箱、生化培养箱、显微镜、生物安全柜试剂:生理盐水(浓度为0.85%)、葡萄糖肉汤、血平板、革兰氏染液、草酸钾血浆、氯化钙、每片含0.04单位杆菌肽的纸片2.6 真菌菌落总数检测:仪器:电子天平、恒温水浴锅、无菌平皿、无菌吸量管、剪刀、无菌均质袋、霉菌培养箱试剂:生理盐水(浓度为0.85%)、沙氏培琼脂养基2.7 真菌定性检测:仪器:电子天平、恒温水浴锅、无菌平皿、无菌吸量管、剪刀、无菌均质袋、霉菌培养箱试剂:生理盐水(浓度为0.85%)、沙氏脂养基、沙氏培琼脂养基三、样品的采集与保存与同一批号的三个运输包装中至少抽取12个最小销售包装样品,1/4样品用于检测,1/4样品用于留样,另1/2样品(可就地封存)必要时用于复检。抽样的最小销售包装不应有破裂,检验前不得启开。四﹑ 分析步骤样品制备:在100级净化条件下用无菌方法打开用于检测的至少3个包装,从每个包装中取样,准确称取10g±1g样品。剪碎后加入到20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混匀,得到一个生理盐水样液。4.1细菌菌落总数与初始污染菌检测样品对照组:上述生理盐水样液自然沉降后取上清液。试验组:取上述生理盐水样液自然沉降后取上清液9mL,加入1mL含有小于1000cfu/mL含有菌落的制样。菌液组:制备100cfu/mL菌液。各组共接种5个平皿,每个平皿中加入1mL样液,然后用冷却至45℃左右的熔化的营养琼脂培养基15~20mL倒入每个平皿内混合均匀。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36℃培养48h,计算平板上的菌落数。4.2大肠菌群检测样品对照组:取样液5mL试验组:取样液5mL接入大肠杆菌菌株菌液组:加入大肠杆菌菌株各试验组接种50mL乳糖胆盐发酵管,置36℃培养24h,如不产酸也不产气,则报告为大肠菌群阴性。如产酸产气,则划线接种伊红美蓝平板,置36℃培养24h,观察平板上菌落形态。典型的大肠菌落为黑紫色或红紫色,圆形,边缘整齐,表面光滑湿润,常具有金属光泽,也有的呈紫黑色,不带或略带金属光泽,或粉红色,中心较深的菌落。取疑似菌落1~2个作革兰氏镜检,同时接种乳糖发酵管,置36℃培养24h,观察产气情况。4.3绿脓杆菌检测样品对照组:取样液5mL试验组:取样液5mL接入绿脓杆菌菌株菌液组:加入绿脓杆菌菌株加入到50mLSCDLP培养液中,充分混匀,置36℃培养18~24h。如有绿脓杆菌生长,培养液表面呈现一层薄菌膜,培养液长呈现黄绿色或者蓝绿色。从培养液的薄膜处挑取培养物,划线接种至十六烷三甲基溴化铵琼脂平板,36℃培养18~24h,观察菌落特征。绿脓杆菌在此培养基上生长良好,菌落扁平,边缘不整,菌落周围培养基略带粉红色,其他菌不长。取可疑菌落涂片作革兰氏染色,镜检为革兰氏阴性者应进行下列试验:氧化酶试验:30S内出现粉红色或紫红色,为氧化酶试验阳性,不变色为阴性。绿脓菌素试验:取可疑菌落,分别接种在绿脓菌素测定培养基斜面,36℃培养24h,加入三氯甲烷3~5mL,充分振荡使培养物中可能存在的绿脓菌素溶解,待三氯甲烷呈蓝色时,用吸管移到另一试管中并加入1mol/L的盐酸1mL,振荡后静置片刻。如上层出现粉红色即为阳性,表示有绿脓杆菌存在。硝酸盐还原产气试验:挑取被检菌落纯培养物接种在硝酸盐蛋白胨水中,置36℃培养24h,培养基小倒管中有气者即为阳性。明胶液化试验:取可疑菌落纯培养物,穿刺接种在明胶培养基内,置36℃培养24h,取出放与4~10℃,如仍呈现液态为阳性,凝固者为阴性。42℃生长试验:取可疑培养物,接种在普通琼脂斜面上,置42℃培养24~48h,有绿脓杆菌生长为阳性。4.4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样品对照组:取样液5mL试验组:取样液5mL接入金黄色葡萄球菌菌株菌液组:加入金黄色葡萄球菌菌株加入到50mLSCDLP培养液中,充分混匀,置36℃培养24h。取上述增菌液中1~2环,划线接种在血琼脂培养基上,置36℃培养24~48h。在血平板上该菌菌落呈金黄色,大而凸起,不透明,表面光滑,周围有溶血圈。挑取典型菌落,涂片作革兰氏染色镜检, 金黄色葡萄球菌为革兰氏阳性球菌,排列成葡萄状,无芽孢与荚膜。镜检符合上述情况,应进行下列试验:甘露醇发酵试验:取上述菌落接种甘露醇培养液,置36℃培养24h,发酵甘露醇产酸者为阳性。血浆凝固酶试验:玻片法:取清洁干燥载玻片,一端滴加一滴生理盐水,另一端滴加一滴兔血浆,挑取菌落分别于生理盐水和血浆混合,5min如出现团状或颗粒状凝块,而盐水滴仍均匀混浊无凝固则为阳性,如两者均无凝固则为阴性。凡盐水滴和血浆均有凝固现象,在进行试管凝固酶试验 试管法:吸取1:4新鲜血浆0.5mL,放灭菌小试管中,加入等量待检菌24h肉汤培养物0.5mL。混匀,放36℃温箱,每半小时观察一次,24h之内呈现凝块即为阳性。同时以已知血浆凝固酶阳性和阴性菌株肉汤培养物各0.5mL作为阳性和阴性对照。4.5溶血性链球菌检测样品对照组:取样液5mL试验组:取样液5mL接入溶血性链球菌菌株菌液组:加入溶血性链球菌菌株加入到50mL葡萄糖肉汤,36℃培养24h。将培养物划线接种血琼脂平板,36℃培养24h观察菌落特征。溶血性链球菌在平板上为灰白色,半透明或不透明,针尖状突起,表面光滑,边缘整齐,周围有无透明溶血圈。挑取典型菌落作涂片革兰氏染色镜检,应为革兰氏阳性,呈链状排列的球菌。镜检符合上述情况,应进行下列试验:链激酶试验:吸取草酸钾血浆0.2mL,加入0.8mL灭菌生理盐水,混合后再加入待检菌24h肉汤培养物0.5mL和0.25%氯化钙0.25mL,混匀,放36℃水浴中,2min观察一次,待血浆凝固后继续观察并记录溶化时间。如2h内不熔化,继续放置24h观察,如凝块全部熔化为阳性,24h仍不熔化为阴性。 杆菌肽敏感试验:将被检菌菌落涂于血平板上,用灭菌镊子取每片含0.04单位杆菌肽的纸片放在平板上,同时以已知阳性菌株作对照,在36℃放置18~24,有抑菌带者为阳性。4.6真菌菌落总数检测样品对照组:上述生理盐水样液自然沉降后取上清液。试验组:取上述生理盐水样液自然沉降后取上清液9mL,加入1mL含有小于1000cfu/mL含有白色念珠菌菌落的制样菌液组:制备100cfu/mL白色念珠菌菌液各组检样共接种5个平皿,每个平皿中加入1mL样液,然后用冷却至45℃左右的熔化的沙氏琼脂培养基15~20mL倒入每个平皿内混合均匀。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27℃培养7天,分别于3、5、7天观察,计算平板上的菌落数,如发现菌落蔓延,以前一次的菌落计数为准。4.7真菌定性检测样品对照组:取样液5mL试验组:取样液5mL接入白色念珠菌菌株菌液组:加入白色念珠菌菌株加入到50mL沙氏培养基中,27℃培养7天,逐日观察有无真菌生长。培养管混浊应转钟沙氏琼脂培养基,证实有真菌生长。五、试验结果5.1细菌菌落总数和初始污染菌[table][tr][td][align=center]菌落数cfu/g[/align][/td][td][align=center]样品对照组[/align][/td][td][align=center]试验组[/align][/td][td][align=center]菌液组[/align][/td][/tr][tr][td][align=center]1[/align][/td][td][align=center]20[/align][/td][td][align=center]98[/align][/td][td][align=center]96[/align][/td][/tr][tr][td][align=center]2[/align][/td][td][align=center]20[/align][/td][td][align=center]96[/align][/td][td][align=center]95[/align][/td][/tr][tr][td][align=center]3[/align][/td][td][align=center]20[/align][/td][td][align=center]99[/align][/td][td][align=center]97[/align][/td][/tr][tr][td][align=center]4[/align][/td][td][align=center]20[/align][/td][td][align=center]96[/align][/td][td][align=center]98[/align][/td][/tr][tr][td][align=center]5[/align][/td][td][align=center]20[/align][/td][td][align=center]97[/align][/td][td][align=center]94[/align][/td][/tr][/table]5.2大肠菌群[table][tr][td][align=center]试验项[/align][/td][td][align=center]样品对照组[/align][/td][td][align=center]试验组[/align][/td][td][align=center]菌液组[/align][/td][/tr][tr][td][align=center]乳糖胆盐发酵管产酸产气[/align][/td][td][align=center]无[/align][/td][td][align=center]产酸产气[/align][/td][td][align=center]产酸产气[/align][/td][/tr][tr][td][align=center]伊红美蓝平板有无典型菌落[/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有[/align][/td][td][align=center]有[/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革兰氏染色镜检[/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align][/td][td][align=center]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align][/td][/tr][tr][td][align=center]乳糖胆盐发酵管复发酵产酸产气[/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产酸产气[/align][/td][td][align=center]产酸产气[/align][/td][/tr][/table]5.3绿脓杆菌[table][tr][td][align=center]试验项[/align][/td][td][align=center]样品对照组[/align][/td][td][align=center]试验组[/align][/td][td][align=center]菌液组[/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培养液有无呈现薄菌膜[/align][/td][td][align=center]无[/align][/td][td][align=center]有[/align][/td][td][align=center]有[/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琼脂平板有无典型菌落[/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有[/align][/td][td][align=center]有[/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革兰氏染色镜检[/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革兰氏阴性菌[/align][/td][td][align=center]革兰氏阴性菌[/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氧化酶试验[/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r][tr][td][align=center]绿脓菌素试验[/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r][tr][td][align=center]硝酸盐还原产气试验[/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明胶液化试验[/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r][tr][td][align=center]42℃生长试验[/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r][/table]5.4金黄色葡萄球菌[table][tr][td][align=center]试验项[/align][/td][td][align=center]样品对照组[/align][/td][td][align=center]试验组[/align][/td][td][align=center]菌液组[/align][/td][/tr][tr][td][align=center]血平板有无典型菌落[/align][/td][td][align=center]无[/align][/td][td][align=center]有[/align][/td][td][align=center]有[/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革兰氏染色镜检[/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革兰氏阳性球菌,葡萄状,无芽孢与荚膜[/align][/td][td][align=center]革兰氏阳性球菌,葡萄状,无芽孢与荚膜[/align][/td][/tr][tr][td][align=center]甘露醇发酵试验[/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r][tr][td][align=center]血浆凝固酶试验[/align][/td][td][align=center]阴性[/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r][/table]5.5溶血性链球菌[table][tr][td][align=center]试验项[/align][/td][td][align=center]样品对照组[/align][/td][td][align=center]试验组[/align][/td][td][align=center]菌液组[/align][/td][/tr][tr][td][align=center]血平板有无典型菌落[/align][/td][td][align=center]无[/align][/td][td][align=center]有[/align][/td][td][align=center]有[/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革兰氏染色镜检[/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革兰式阳性,呈链状排列的球菌[/align][/td][td][align=center]革兰式阳性,呈链状排列的球菌[/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链激酶试验[/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杆菌肽敏感试验[/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d][align=center]阳性[/align][/td][/tr][/table]5.6真菌菌落总数[table][tr][td][align=center]菌落数cfu/g[/align][/td][td][align=center]样品对照组[/align][/td][td][align=center]试验组[/align][/td][td][align=center]菌液组[/align][/td][/tr][tr][td][align=center]1[/align][/td][td][align=center]20[/align][/td][td][align=center]102[/align][/td][td][align=center]103[/align][/td][/tr][tr][td][align=center]2[/align][/td][td][align=center]20[/align][/td][td][align=center]96[/align][/td][td][align=center]105[/align][/td][/tr][tr][td][align=center]3[/align][/td][td][align=center]20[/align][/td][td][align=center]99[/align][/td][td][align=center]100[/align][/td][/tr][tr][td][align=center]4[/align][/td][td][align=center]20[/align][/td][td][align=center]101[/align][/td][td][align=center]104[/align][/td][/tr][tr][td][align=center]5[/align][/td][td][align=center]20[/align][/td][td][align=center]102[/align][/td][td][align=center]99[/align][/td][/tr][/table]5.7真菌定性[table][tr][td][align=center]试验项[/align][/td][td][align=center]样品对照组[/align][/td][td][align=center]试验组[/align][/td][td][align=center]菌液组[/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沙氏培养液有无混浊[/align][/td][td][align=center]无[/align][/td][td][align=center]有[/align][/td][td][align=center]有[/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沙氏琼脂培养基有无真菌生长[/align][/td][td][align=center]无[/align][/td][td][align=center]有[/align][/td][td][align=center]有[/align][/td][/tr][/table]六、方法准确性6.1细菌菌落总数回收率=试验组/菌液组*100=(98+96+99+96+97)/(96+95+97+98+94)*100=486/480*100=101.25回收率为101.25大于70%,所做试验符合要求。6.2大肠菌群样品对照组未检出,试验组与菌液组均检出大肠菌群,符合要求。6.3绿脓杆菌样品对照组未检出,试验组与菌液组均检出绿脓杆菌,符合要求。6.4金黄色葡萄球菌样品对照组未检出,试验组与菌液组均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符合要求。6.5溶血性链球菌样品对照组未检出,试验组与菌液组均检出溶血性链球菌,符合要求。6.6真菌菌落总数回收率=试验组/菌液组*100 =(102+96+99+101+102)/(103+105+100+104+99)*100 =500/511=97.85回收率为97.85大于70%,所做试验符合要求。6.7真菌定性样品对照组未检出,试验组与菌液组均检出真菌,符合要求。[b]九、总结[/b] 通过对整体确认,本次验证结果符合GB 15979-2002中的要求,因此用该标准方法测定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中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真菌定性的结果是准确的,可靠的。

  • 【原创大赛】化妆品及一次性卫生用品的功效测试进展

    【原创大赛】化妆品及一次性卫生用品的功效测试进展

    功效测试的方法可以分为:生物化学方法、细胞生物学方法、动物试验方法和人体无创检测方法。 而人体无创检测,一方面对人体无害,另一方面又与人体实际使用情况最为接近,因此在功效测试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 下面介绍几项用于人体无创检测方面的新方法。[b]1. 成像技术——偏振光谱组织成像仪Tissue Viability Imager (TiVi)[/b]虽然在临床评估上红斑计分的方法有着悠久的历史,但这是一个半定量的方法,科学家们一直在探寻合适的客观定量的无创评估方法用于红斑分析,比较了颜色测试的色差计Chromameter,微循环测试的激光多普勒血流仪Laser Doppler Flowmeter (LDF),经皮水分流失测试仪Tewameter等,都与临床红斑计分之间缺乏很好的相关性。 而偏振光谱组织成像仪Tissue Viability Imager(TiVi),研究表明,其测量指数与主观临床红斑计分有很高的相关性,是进行红斑定量评估较为理想的方案。TiVi可以对血红细胞的浓度进行定量分析,其成像图就是血红细胞浓度的颜色图。 其中红色表示血红细胞浓度高,蓝色表示浓度低。TiVi不仅可以对红斑进行定量评估,而且可以测试微循环。[img=,573,230]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7/201707060949_01_2883703_3.jpg[/img]2. [b]成像技术——皮肤电容成像Skin Capacitance Imaging (CI)[/b]仪器介绍:原理:电容成像优点:与皮肤接触5s,然后在1s内显示图像特点:同时获取皮肤水份和皮肤纹理信息。 水分测试,与CK Corneometer的方法相比具有很好的相关性,而CI的优点在于可以通过图像看到“皮肤水分的均匀程度”。就测试部位而言,CI还可以应用于:唇部、疤痕、皮损(例如痤疮皮损)等部位。应用:皮肤水分测试如下图,左边为t0时干燥的前臂皮肤,绿色代表水分含量高,灰色表示干;右边为相同部位,使用保湿剂21天后的情况:绿色面积扩大,但仍然能看到大块的灰色区域。 因为一个有效治疗是需要看到大块的灰色区域都得到了很好的抑制,所以这个图示的保湿剂在21天的效果还不是特别理想。[img=,454,321]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7/201707060951_01_2883703_3.jpg[/img][b]3. 成像技术——激光扫描显微镜Laser Scanning Microscopy[/b]皮肤屏障在保护我们的身体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分析皮肤屏障功能的经典方法是测试经皮水分流失率TEWL值。 但是,这个方法非常的灵敏,以至于化妆品中的水分也会对测试结果产生很强的干扰。在临床评估中常有这样的情况,受试者使用产品一段时间后,自我评估的结果显示干燥的皮肤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TEWL的结果并没有显示皮肤屏障功能被修复。 对于上述的问题,有科学家通过激光扫描显微镜Laser Scanning Microscopy给予了解释。激光扫描显微镜,不仅可以分析角质层,同时可以观察到化妆品在皮肤上的渗透过程。受试者在使用一款护肤霜两周后,角质层表面形成了一层保护层,如图a[img=,188,21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7/201707060953_01_2883703_3.jpg[/img][b]一次性卫生用品功效测试最新进展[/b]消费者在购买尿裤这类产品时会首先考虑其吸液能力以及防渗漏性能。 因此渗漏前的吸收能力测试对于这类产品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关于这个指标,目前有一个1996年的ISO标准。 但在2002年,英国、瑞典、西班牙的5家专业的实验室对该标准在同一个实验室的重复性,以及在不同实验室间的重现性做了研究,发现重复性很好,而重现性不理想。分析其原因发现:一方面,因为标准对测试装置及其使用方法的说明不充分;另外一方面,这个标准出来的时间比较早,而当今此类产品的设计和材质越来越多样化。 因此,ISO正在参考一些专业实验室的方法计划重新起草标准。

  • 【资料】一次性纸杯卫生吗?

    QB/T 2294-1997 纸杯前 言   纸杯是一种盛装饮料的器具,而不是量杯,所以不需要计量和刻线。   对纸杯质量要求分等分级,其中 A等为国际先进水平,以国外实物测试结果及国外的企标为依据;B等为国际的一般水平,其技术指标略低于A等 , 但又高于仅能使用的合格水平, C等为合格水平。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食品造纸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造纸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珠海中粤纸杯容器有限公司、中国制浆造纸工业研究所、上海纸杯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爱阳、陈曦、徐道良、杨延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纸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表面覆有石蜡或聚乙烯涂层的各类食品包装用纸杯。产品主要用作冷、热饮料和冰淇淋的容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T 3561-89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7189-94 食品用石蜡   GB 9687-88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0739-89 纸浆、纸和纸板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   GB 11680-89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3 产品分类   按用途分冷饮杯、热饮杯和冰淇淋杯。   按容量可分为大、中、小三类。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应符合表1的规定、位置示意图1。   4.2 规格   4.2.1 容量应符合表2规定。   4.2.2 纸杯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规定。   4.3 物理性能   4.3.1 所有规格的纸杯,按5.4.1测试时,其底部不应漏水,其侧面不应漏水且不许渗水。   4.3.2 杯身挺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4.3.3 杯底强度   4.3.3.1 所有规格的纸杯,按5.4.3测试时,不允许有分离现象。 a―杯口; b―卷口; c―杯身; d―杯底; e―杯身合缝 图 1 外观   4.4 卫生指标   4.4.1 纸和杯应符合GB 11680的规定。   4.4.2 PE涂层应符合GB 9687的规定。   4.4.3 石蜡应符合GB 7189的规定。 表 1 外观 等 级 指标名称 A等 B等 C等 图案印刷 色泽均匀性 均匀、无明显色斑 均匀、无明显色斑 有明显色斑 图案轮廓 清晰完整 轻微模糊 比较模糊 套色精度 ≤ 1.0 mm ≤ 1.3 mm ≤ 1.5 mm 成型杯 杯口 不凹陷 不起皱 轻微凹陷 不起皱 轻度凹陷 轻微起皱 杯底边 不露白边 不凹陷 不露白边 轻微凹陷 露白边 轻度凹陷 上蜡杯蜡层 厚薄均匀 渗透均匀 厚薄不均匀 渗透均匀 厚薄均匀 渗透不均匀 有白斑 涂层杯涂层 涂层均匀 无漏涂 涂层均匀 无漏涂 涂层均匀 有少量漏涂   注:无印刷图案杯仅需检查成型杯项目。   5 检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纸杯在测试前,在温度 (23± 1)℃、相对湿度(50± 2)% r.h. 条件下放置至少24 h,并在这一条件下测试,该条件应符合GB/T 10739的规定。  表 2 容 量 等 级 满容量 Q mL 极 限 偏 差 % A等 B等 C等 小 Q ≤ 300 ± 3.5 ± 4.5 ± 5.5 中 300 500 ± 2.5 ± 3.5 ± 4.5   表 3 纸杯尺寸偏差 mm 等 级 品 种 A等 B等 C等 尺寸偏差 杯口外径 ± 0.3 ± 0.4 ± 0.5 底部外径 ± 0.2 ± 0.3 ± 0.4 纸杯高 ± 0.3 ± 0.4 ± 0.5 底深 ± 0.3 ± 0.4 ± 0.5   表 4 杯身挺度 N 等 级 规格 mL A等 B等 C等 Q ≤ 250 ≥ 2.00 ≥ 1.80 ≥ 1.60 250 Q ≤ 300 ≥ 2.25 ≥ 2.05 ≥ 1.85 300 Q ≤ 400 ≥ 2.50 ≥ 2.30 ≥ 2.10 400 Q ≤ 500 ≥ 2.75 ≥ 2.55 ≥ 2.35 500 Q ≤ 1 000 ≥ 3.20 ≥ 3.00 ≥ 2.80   5.2 外观   在自然光或日光灯照射下观察整个杯身,并用卡尺量取套色精度。   5.3 规格   5.3.1 容量   5.3.1.1 重量分析法   用天平称量一个空杯的质量 m1,精确到0.1 g,并记录。   将温度 (23± 1)℃的水装入杯内,至杯内水面最高处与杯口平面相平,再称其质量m2,并记录。   按下式计算:   式中: V 纸杯容量,mL ;   m 1 空杯质量,g ;   m 2 盛满水的杯的质量,g ; r 水的密度,g/mL 。   5.3.1.2 容量法   根据纸杯的规格,取相应容量的量筒。   将 (23± 1)℃ 室温的水加入杯内至水面最高处与杯口平面相平;   将水小心倒入量筒内,并读数、记录。   5.3.2 纸杯尺寸偏差   用精度为 0.02 mm的量具测量,并记录。   5.4 物理性能   5.4.1 泄漏性能   用温度为 (23± 1)℃的水注入冷饮杯中或用温度为(90± 5)℃热水注入热饮杯或冰淇淋杯中,注到离杯口平面约6 mm,然后放在一块干玻璃板或平板上,30 min后,观察玻璃(平)板上是否有水印。   5.4.2 杯身挺度   如图 2所示,把试样杯放在挺度试验仪的活动台架上,调节活动台架使压力计的测量端与棘轮装置的端点接近杯子的侧壁,其接触点离杯顶大约在杯高的1/3处。   调节压力计的位置,使压力计测量头刚好垂直接触到杯的侧壁,调节压力计的零点,然后上紧定位螺丝。   转动棘轮把手使其尖端向前移动 (9.5± 0.5) mm约1 s后,退回把手,记录测力计上的最大示值即为杯身的挺度。   5.4.3 杯底强度   把杯倒置放在平面上,再放 1 000 g砝码压10 min,观察杯子的外形及结合部不得发现有任何分离。 a―测力表;b―左接触头;c―右接触头;d―活动台;e―定位块;f―棘轮把手 图 2 纸杯挺度试验仪示意图   5.5 卫生指标   5.5.1 按GB/T 3561的规定进行检验。

  • 【资料】酸乳卫生标准

    GB 19302-2003  国家标准局批准 2004-05-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对应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标准Codex Stan A-11a-1975《酸奶和加糖酸奶》,本标准与Codex Stan A-11a-1975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山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广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秀英、郑兰波、沈晓华、孙效晖、胡志、范葆荣、袁宝君。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酸乳的定义、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识、包装、贮存及运输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牛(羊)乳或复原乳为主原料,经杀菌、发酵、搅拌或不搅拌,添加或不添加其他成分制成的纯酸乳和风味酸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1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GB/T 4789.3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饮料中乳酸菌检验  GB/T 5009.5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9.24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与B1的测定  GB/T 5009.46 乳与乳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12693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 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纯酸乳  以乳或复原乳为原料,经脱脂、部分脱脂或不脱脂制成的产品。

  • 【资料】食品卫生标准含义

    自1983年我国《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政府对食品卫生依法实施行政监督,《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与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包装材料等相关产品都属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也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将处以相应的刑罚。所以,我们所说的“食品卫生标准”是作为《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律是否准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是作为鉴别是否违法和违法程度的技术规定,这是《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律赋予“食品卫生标准”的特定的法律含义。 正因为《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律赋予“食品卫生标准”的这一法律含义,使得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技术要求,而是一类在标准适用对象、技术内容、表现形式、制定与批准发布程序等方面受到《食品卫生法》相关条文约束的规范性文件。

  • 【转帖】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质检快讯 转自中国质量网)指标由35项增至106项 我国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去年12月29日,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经过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并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些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本次均为第一次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属强制性国家标准,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并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大幅度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指标数量,主要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一些地方水源水质较差。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其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经过消毒处理等。标准规定的各类指标中,毒理指标包括无机化合物和有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种类繁多,包括绝大多数农药、环境激素、持久性化合物,是评价饮水与健康关系的重点。一般理化指标反映水质总体性状,感官指标是人能直接感觉到的水的色、浑浊等,这类指标最容易引起用户不满意和投诉。据试验验证,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检验项目分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两类,其中,常规检验项目42项,非常规检验项目64项。有关专家解释,常规检验项目反映水质的基本状况,非常规检验项目是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确定的检验指标。但在对饮用水水质评价时,非常规检验项目具有同等作用,均属于强制执行的项目。由于我国净水构筑物的设计一般均以建设年代的水质标准为基础,随着水质标准的提高和水源水质的恶化,要完全去除水中的污染物,除强化常规处理外,需增加预处理和深度处理等净水构筑物,并改进以去除悬浮物质和细菌为主的常规处理工艺,增加生物预处理和臭氧、活性炭等深度处理工艺。因此,国家标准委要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所规定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家标准委、建设部和卫生部备案,自2008年起三个部门对各省非常规指标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另据了解,13项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标准均属推荐性国家标准,包括总则、水样的采集和保存、水质分析质量控制、感官现状和物理指标、无机非金属指标、金属指标、有机物综合指标、有机物指标农药指标、消毒副产物指标、消毒剂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等,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实施的重要保证。

  • 2012年最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文

    2012年最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文 201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a

  • 【资料】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主要内容

    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主要内容 我国《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不言而喻,“无毒、无害”,谓其食品的“食用安全要求”,“营养要求”则指食品的“营养质量要求”,所以,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这两方面的技术要求,而食品的其他质量要求不在食品卫生标准的范畴内。 1食用安全要求 (1)食品及其相关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包括化学性、生物性、物理性的各种有毒有害物,如环境污染物、农药、兽药、真菌毒素、致病性微生物、放射性核素等; (2)食品腐败变质的控制要求,包括碳水化合物类、蛋白质类、脂肪类食品腐败变质的鉴别指标,如各类食品的感官要求以及酸度、挥发性盐基氮、酸价、过氧化值等; (3)食品生物性污染的监测指标,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 (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 (5)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2营养要求 (1)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营养素种类与含量要求; (2)各种营养强化剂的强化要求。

  • 【资料】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原则

    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原则 制定我国食品卫生标准,无论是国家的还是地方的卫生标准,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与《食品卫生法》立法目的相一致的原则,即制定食品卫生标准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食品污染、预防食物中毒与其他食源性疾病,这也可称之为健康保护原则。 (2)以“危险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科学原则。 (3)与WTO/SPS协定有关条款相符合并与CAC标准协调一致的原则。 (4)结合我国实际的原则,即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我国在以下方面的实际:①政府的监管能力;②我国食品企业的卫生管理水平;③与我国消费者有关的民旅、文化等方面的特殊问题。

  • 【资料】食品卫生标准编写中应注意的问题

    食品卫生标准编写中应注意的问题韩玉莲 张志强 陈瑶君分类号:G255.54;R15 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4—8456(2000)01—0018—04▲  标准是一种特定形式的技术文件,为了便于编写、审查和使用,各国对标准的编写都有一套基本规定,也就是说有统一的编写方法。但不同类别、系列的标准编写方法不完全一致,我国的食品卫生标准编写是按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达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预防医科院标准处1997年3月编写的《标准编写及审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编写。由于各标准起草人不是长期从事标准制定工作,往往难以理解、掌握全部的有关标准编写的内容。因此,近两年审查的标准稿件(包括送审稿,报批稿)虽较以前有一定改进,但对照GB/T 1.1—1993和《指南》的要求,仍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其中除标准正文中的问题外,其余部分由于重视不够,问题也很多。为了提高标准编写质量,对近两年送审、报批的稿件中所出现的不符合GB/T 1.1—1993和《指南》要求的、带有普遍性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分述如下。1 关于封面内容的设置与编写  标准的封面包括标准的等级、法律属性、标准编号以及报批单位和实施日期等,封面出现错误会直接影响标准的实施。1.1 标准等级 根据我国标准化法规定,食品卫生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因此,在标准的封面应以中文大号字体写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并且在标准封面右上角写上“GB”或“WS”(以特大号字体)的代号,但在送审或报批的稿件中,不少稿件的右上角均未标出“GB”或“WS”的标志。1.2 标准法律属性与年代号 食品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食品分类卫生标准及企业生产良好卫生规范是强制性标准,其代号为“GB”或“WS”,食品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是推荐性标准,其代号为“GB/T”或“WS/T ”。 对于标准年代号,以前规定只写四位数字的后两位,如GB ××××—94,现在改为四位数字全部写出,如GB ××××—19941.3 标准分类 按要求,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封面的左上角应写明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和食品卫生标准分类号 (如C53)。1.4 标准汉语名称 根据GB/T 1.1—1993的规定,国家标准的封面标准名称由汉语名称和英文名称构成,汉语名称在上,英文名称在下。在标准名称的确定上,不同专业标准(产品,实验方法)有其本身的确定方法。标准名称要简练不宜过长,而且表达主题要准确。对于实验方法标准的名称,应采用下列一种表述:“实验方法”或“.......的测定”。应避免“检验方法”,“......的测定方法”,“对......的实验”。1.5 标准英文名称 在英文名称的编写上,容易出现译文不准确,英文字母错,甚至用词和语法上的错误。建议参考国际上的相应用法,一定不能出现用词,特别是语法上的错误。按照GB/T 1.1—1993的要求,食品卫生标准的英文名称,仅名称的第一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一律小写。1.6 采用国际标准程度 在采用国际标准时,标准封面的右上角应标出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其编写应采用上下两行双重编号的表示方法,如:等同采用:     GB ××××—×××× idt   ISO ××××:××××等效采用: GB ××××—××××  eqv  ISO ××××:××××非等效采用:GB ××××—××××  neq  ISO ××××:××××1.7 标准发布单位的编写 食品卫生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其发布单位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8 标准封面规格 目前送审或报批的标准文本,其规格大小不一,按规定,无论是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一律电脑排版,A4纸打印,同一标准必须一致。

  • 卫生部将网上公示千种卫生标准 免费向社会提供

    信报讯(记者刘圆圆)卫生部昨天表示,今年年底前,目前贯穿在公众生活各领域的千余项卫生标准将全部上网公示,免费向社会提供。  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副处长霍小军介绍,到目前为止,卫生部已经组织制定并批准了各类卫生标准1800余项,先行有效1169项。 涉及食品、环境卫生、放射、职业病、传染病、化妆品等各个方面。霍小军表示,今年年底前,这上千项卫生标准都要上网公示,免费向社会提供。从下周起,所有标准的清单目录要提前上网公布。http://news.sohu.com/20050910/n226917082.shtml

  • 【分享】-----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前言 制定本标准是全国冷饮食品卫生标准协作组 1993 年在广州会议上提出的。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从而为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瓶装饮用纯净水、检测提供了统一的要求.本标准包括范围、引用标准、卫生要求、检验方法、附录A《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导则》等部分,每个部分又包括若干具体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天津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广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浙江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武汉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留发、杨玉芝、文颜、张法明、吴炎忠、鄂学礼。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定义、卫生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於瓶装饮用纯净水。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2-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 GB 4789.3-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的测定 GB 4789.4-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1-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1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菌检验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GB 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检验方法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瓶装饮用纯净水 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 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於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3 卫生要求 3.1 原料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要 求 色度,度 ≤ 5 ,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浊度,度 ≤ 1 嗅和味 无异味、异臭 肉眼可见物 不得检出 3.3 理化指标 3.3.1 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等指标应符合GB 17323规定。 3.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铅 ( 以 Pb 计 ) , mg/L ≤ 0.01 砷 ( 以 As 计 ) , mg/L ≤ 0.01 铜 ( 以 Cu 计 ) , mg/L ≤ 1 氯化物 ( 以 CNˉ) 1) ,mg/L ≤ 0.002 挥发酚 ( 以苯酚计 ) 1) ,mg/L ≤ 0.002 游离氯 ,mg/L ≤ 0.005 三氯甲烷 ,mg/L ≤ 0.02 四氯化碳 ,mg/L ≤ 0.001 亚硝酸盐 ,( 以 NO 2ˉ计) ≤ 0.002 1) 为蒸馏水加检项目 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ml ≤ 20 大肠菌数,MPN/100ml ≤ 3 致病菌 ( 系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 ) 不得检出 霉菌,酵母菌, cfu/ml 不得检出 3.5 卫生导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指导瓶装饮用纯净水的生产,使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瓶装饮用纯净水,即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於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瓶装饮用纯净水。 第三条 设备、管道、工具、器具和含水设施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成,表面应光滑无凹坑、无剥脱、无缝隙、无死角、无盲端,不易积垢,便於清洗、消毒;储存罐应易於放水,避免形成死水层引起微生物污染。 第四条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使用回收瓶子,瓶、盖灌装前必须使用自动化设备,严格清洗、消毒。 第五条 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终端水、清洗後的瓶、盖,其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药物残留等不得检出。 第六条 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於帽外。进入灌装人员必须进行二次更衣,配戴口罩,方准进入。 第七条 纯净水生产单位应建立自身卫生管理,配备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建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要示的检验室 ,负责产品检验,其感官指标、pH值、电导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必须每批检验,合格後方准出厂。 第八条 纯净水生产单位对原料用水应经常进行检验,同时每年应按GB 5749全项检验一次。对纯净水产品除每批进行常规检验外,每年还应按本标准进行全项检验二次,如有停产情况,在生产前必须进行全项检验一次,并将检验报告妥善保存以备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查验。 第九条 瓶装饮用纯净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GB 7718 的规定,除标准商品名称外,还应标注其主要工艺及纯净水字样。非蒸馏工艺生产的纯净水不能标注为蒸馏水。 4 检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按GB/T 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 4.2 理化指标 4.2.1 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 按GB 17323规定的方法测定。 4.2.2 游离氯、砷、铅、铜、氰化物、亚硝酸盐、挥发性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按GB 5750规定的方法测定。 4.3 微生物指标    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 4.3.1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 4.3.2 致病菌  按 GB 4789.4 、 GB 4789.5 、 GB 4789.10 及 GB 478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 4.3.3 霉菌、酵母菌 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

  • 最新解读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最新解读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点 题《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已于2006年12月29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同时发布的还有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已实施了20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经过修订,标准中的指标数量不仅由35项增至106项,还对原标准的8项指标进行了修订,指标限量也与发达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具有可比性。生活饮用水对百姓健康安全非常重要,饮用水一旦出了问题,就会给百姓生活带来重大影响。这是一项必将对百姓生活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家标准。本篇文章对该标准中经过修订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解析,以加深广大读者对该标准的认识。

  • 【转帖】中国已制订400余项食品卫生标准

    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周婷玉、朱姝珠)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0日指出,目前中国已制订完成400余项食品卫生标准,基本覆盖食品从原料、添加剂到产品的各种卫生安全指标,也覆盖了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 制订的食品卫生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基础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等产品标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原则》等检验方法和诊断技术标准。 毛群安在当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2007年上半年卫生部就组织完成了35项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其中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中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涉及2040种食品添加剂和987种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 他还表示,“十一五”期间,卫生部还将加强食品标准间的协调和统一,重点做好食品微生物、食品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中国的食品卫生标准体系是与国际接轨的。”毛群安说,2006年卫生部代表国家成功申办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使中国成为其下设的10个综合委员会主持国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并于2007年4月首次以法典主持国身份举办第39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

  • 【求助】求 卫生标准

    本人急需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GB9663-9673 和GB16153-1996 ,还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那位仁兄有或者知道的话,请上传或者告知,谢谢,谢谢,谢谢。

  • 【分享】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999年增补品种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2760-1996(1999年增补品种)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使用量。本标准适用于1999年度申请单位申报的新增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某些现有品种的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本标准为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续篇。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 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2493-1990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1999新增食品添加剂品种种类(代码) 名称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酸度调节剂(01.0) 磷酸硷 非硫酸饮料 2.0 磷酸三钾 非硫酸饮料 1.5 酶制剂(11.0) 真菌淀粉酶(米曲酶) 低聚异麦芽糖生产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转移葡萄糖苷酶(黑色曲霉) 水份保持剂(15.0) 乳酸钠60% 肉和禽肉类;糖果;饺子皮类 30102.4 乳酸钾 肉和禽肉类;糖果; 3010 营养强化剂(16.0)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双鞭甲藻) 婴儿配方奶粉 0.4~1.8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23,金枪鱼油) 婴儿配方奶粉孕产妇乳粉 0.4~1.80.3~0.5 花生四烯酸(ARA) 婴儿配方奶粉 1.6~2.6 富硒食用菌粉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稳定性维生素A 、B1、 B2、 E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甘氨酸钾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甜味剂(19.0) D-甘露糖醇 无糖口香糖 200   氧化羟丙基淀粉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磷酸酯双淀粉 葫芦巴胶 冷冻食品烘烤食品糖果面粉 0.10.150.20.3 聚丙烯酸钠 各类食品 2.0 沙蒿胶 饺子粉杂粮面方便面;火腿

  • 【资料】“危险性评估”在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工作的应用

    “危险性评估”在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工作的应用 WTO/SPS协定要求各成员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时,必须以“危险性评估”的结果作为科学依据,否则,将视为贸易技术壁垒。 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卫生部门制定第一项酱油中砷限量规定至今,在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便一直贯穿着“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并且重点开展了“危险性评估”相关的以下工作。

  • 【转帖】卫生标准体系建设研究项目启动

    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标准应用能力,完善我国卫生标准体系,使卫生标准更好地服务于卫生监督管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于2006年11月15-1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了“卫生标准体系建设研究”项目启动会。21个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分管领导共40人参加了会议。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陈永祥副主任到会并讲话。他强调,卫生标准是卫生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监督执法的技术依据。为落实好卫生部有关卫生标准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卫生监督中心将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提高卫生标准应用能力,开展卫生标准体系建设研究,主要包括:医疗服务机构卫生标准体系建设需求分析;卫生标准体系宣贯模式研究与建立;卫生标准实施情况反馈机制的建立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与餐饮业卫生标准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 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详细介绍了项目的总体设计和初步工作方案,与会代表对四个方面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实施方案和时间进度等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很多建议性意见和建议,落实了各项目的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确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 最后,陈主任指出,项目工作一定要与实际卫生监督工作相结合,要为提升卫生监督水平做好基础性工作,各协作单位要对项目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为此,要求各协作单位尽快成立项目工作组,明确工作组成员的任务和分工,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项目工作过程的管理,建立定期汇报评估与沟通反馈机制,保证如期达到各项预定目标。

  • 【转帖】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06

    从7月1日起,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将实施。该标准属强制性国家标准,此次修订是自1985年首次发布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全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并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约占20%。 新标准的毒理指标几乎是原标准的5倍 该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水质安全监测研究室主任鄂学礼研究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该标准106项指标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并修订了总大肠菌群指标。污染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主要来自水源地的人畜粪便,还有医院排放的污水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等。我国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只有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两项指标,新标准中增加的耐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两项指标,均属于对总大肠菌群指标的细化。如果按照该标准规定的发酵法检出这两种微生物或按照滤膜法监测超出限值,就说明生活饮用水受到微生物的污染。 原标准的毒理指标只有15项,新标准的毒理指标达到74项。其中有机化合物指标由5项增至53项,无机化合物指标由10项增至21项。这些化合物的主要来源是农药和工业污染。我国不少地方的水源地农药污染比较严重,虽然如六六六、滴滴涕、乐果等农药已被禁止使用,但早些年使用过的这些农药仍残留在土壤中,短时间内很难降解;工业污染主要来自未达标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和处理,一旦饮用了含有诸如砷、氟化物、硝酸盐、氰化物等物质的水,就会出现急性中毒,甚至危及生命。而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物质在人体中累积到一定量才造成危害,即通常所说的慢性中毒。 饮水消毒是饮水处理的重要环节,使用消毒剂可产生消毒副产物,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虽然液氯消毒仍然是最主要的消毒剂,但氯胺、臭氧、二氧化氯等消毒剂也有应用。消毒剂起到杀菌的作用,同时为了防止管道输水过程再次污染,在饮水中应保留一定浓度,使之在饮用水出厂时和到达用户取水点尚有一定消毒能力。因此,消毒剂与其他化学指标不同,不仅制定了限值,还制定了余量。此外,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并修订了1项指标;放射性的2项指标修订了1项。感官指标是人能直接感觉到的水的臭味、色、浑浊等内容,这类指标最容易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和投诉。 单一水样全项检验费用约为1.5万至2万元 消费者要进行水质检测需要花费多少钱呢?鄂学礼解释说,据粗略估算,对单一水样按该标准全项检验费用约为1.5万至2万元。为了便于操作,该标准的检验项目分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两类,其中常规检验项目42项,非常规检验项目64项。常规检验项目反映水质的基本状况,非常规检验项目是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确定的检验指标。但在对饮用水水质评价时,非常规检验项目具有同等作用,均属于强制执行的项目。 由于新指标大幅度增加,其中很多指标的检测在我国实验室还很困难。因此,对水质非常规指标的执行给出了较长的准备期。该标准中水质非常规指标的实施时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 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2007

    我不太懂化妆品卫生标准,网上给出的都是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1987,请问有没有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2007,如果有,请上传一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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