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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监测中心检测站甲醛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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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监测中心检测站甲醛检测相关的资讯

  • 无锡中科光电中标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网及浮标站运维项目
    2013年11月5日,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中标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网及浮标站运维项目,中标产品包括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和炭黑仪。
  • 360万!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省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日常质控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JSWXHJJC-202203项目名称:2022年省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日常质控服务外包项目预算金额: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为加强对无锡市省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的质量管理,提高外部质控检查的时效性,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将4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自中标当月开始计算,共24个月的质控检查任务。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访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科学转型谋发展 策马扬鞭正当时   ◆简介   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吉林省站)成立于1974年,原名为吉林省环保监测站,初期与省环保局、省环保所合署办公,编制20人。1978年,省站开始独立工作,内设两个机构。1981年,“吉林省环境监测网络”在长春正式成立,共有25个成员单位。自此,省、市、县独立环境监测体系初步建立。1985年更名为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吉林省站现有编制人员94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63人,其中研究员3人,高级工程师22人,工程师25人 博士3人,硕士10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全站人员总数的90%。   作为全国环境监测网络一级站,经过30多年的发展,吉林省站如今已经成为吉林省环境监测系统的网络中心、技术中心、质控中心、信息中心和培训中心。   吉林省站的主要职责是:承担省级环境监测任务,对全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引领全省环境监测技术发展,开展监测科研、污染事故仲载监测、验收监测、环境质量报告编写等工作。   近年来,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吉林省站)在吉林省环保厅的正确领导下,以能力建设为基础,以素质建设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诚实公正、科学准确、优质高效、规范服务”的质量方针,已从建站初期的监测因子单一、仪器设备简陋、监测能力薄弱,成功实现了由手工采样——实验室分析向自动监测系统的转变。现在吉林省站已拥有监测用房5100平方米,实验室2000平方米,配备有环境应急监测车、气质联机、液质联机、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等各类先进仪器近百台,价值2000多万元。   早在1990年,吉林省站就通过了省计量局的计量认证考核。2004年,吉林省站又通过了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的质量认可,监测范围也从过去的仅能对地表水和大气中常规污染因子的监测,拓展到提供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噪声和振动、生物等6大类近150项污染因子的监测资质。   吉林省站审时度势,成功实现了从无机污染物向有机污染物、从化学分析向仪器分析、从单一监测分析向多种监测分析并用的技术转型 同时以发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和生态监测技术为核心,逐步形成了现场连续自动监测、便携快速定性定量监测、实验室深度分析的良好监测格局,监测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应急监测工作人员开展松花江应急监测采样 在“728”松花江化工原料桶污染事件中,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同志们连续奋战20个日夜,共采集水样2100多个,取得监测数据9500多个。   未雨绸缪 完善应急监测体系   吉林省站结合地域实际,重点针对化工污染源敏感区域,进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在制定详细应急预案的同时,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检测技术体系研究,建立起以省站为中心、市级站为区域分中心、县级站为快速反应队伍的全省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吉林省站还开展经常性的应急监测演练和监测技术大比武等活动,造就了一支作风优良、技术过硬、反应迅速的应急监测队伍。   在近几年发生的多起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中,吉林省站总是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在艰苦恶劣的环境中,监测人员不顾个人安危,以最快速度及时准确提交监测数据,为政府部门决策争取了宝贵时间,为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2008年四川抗震救灾和2005年、2010年松花江污染事故应急环境监测工作中,监测人员表现出的高超专业技能和过硬工作作风,赢得了环保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认可。 现场应急监测   百炼成钢 注重科研能力培养   吉林省站在广泛开展监测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科研能力的培养。他们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   吉林省站主持的《吉林省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松花江上游慢性甲基汞中毒环境综合防治研究》等多项课题,获得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据统计,从2000年至今,吉林省站立项科研课题和公开发表论文的数量,相当于过去20多年的总和。其中,吉林省站承担的国家重大水专项——水污染源生物毒性监测技术体系研究,将极大推进吉林省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体系的全面升级。 原子吸收仪   风清气正 行风建设成绩突出   近年来,吉林省站狠抓行风建设,为全省环境监测转型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氛围。他们大力推广阳光政务,不断加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行风建设反馈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题实践活动等为载体,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07年吉林省站被评为“十五”期间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又获得了由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共同组织评选的“吉林省最佳公众形象单位”荣誉称号。在今年8月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办的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吉林省站作为8个先进典型单位进行了大会发言。   此外,吉林省站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两次被原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全国环保系统先进环境监测站,连续4年被吉林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连续4年被省直机关工委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优质实验室光荣称号。   立在其中 推进监测事业转型   为实现环境监测从传统到现代、从粗放到精准、从地面到天地一体化、从分散封闭到集成联动、从现状监测到预测预警的全面而深刻的历史性转型,使环境监测工作从传统的技术层面全面融合到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当中,吉林省站确定了今后的发展目标。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动环境监测工作转型发展。   吉林省环境监测事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全省现有国家环境监测网络一级站(省级监测站)1个,二级环境监测站(市州监测站)10个,还有三级监测站(县区监测站)54个。全省从事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共1400多人,已初步具备了“说清”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的能力。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各界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这就要求环境监测工作必须快速转型和提升水平。   二是大力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努力实现“三个说清”。   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涵盖了法律法规、业务管理、技术装备、技术标准和人才保障等综合要素。吉林省站将按照“监测管理一盘棋、队伍建设一条龙、网络技术天地一体化”的要求,通过加强污染源监测,说清污染源状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为污染减排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深化环境质量监测,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为科学准确判断环境形势提供技术依据 抓好应急与预警监测,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及时发现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应对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   三是持续拓展监测范围,强化能力建设。   水质监测方面,对监测断面进行优化,完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开展环境监测能力达标建设 大气监测方面,开展臭氧和灰霾监测试点和湿沉降监测工作,扩展国家空气背景值监测范围,在长白山国家空气背景站增加温室气体监测能力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方面,培养对重金属的监测能力,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具备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废水、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以及周边区域内的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土壤、底泥等开展监测的能力 土壤监测方面,加快建设吉林省站特征污染物监测中心项目,并将其建成包括军事毒剂(化学武器)污染、杀虫剂类农业毒害化学品污染、公害类动物灭杀化学毒剂污染、植物类除灭剂污染及其他致死毒害化学品污染的分析体系、标准样品制备体系、无害化处理体系在内的定性定量监测系统 人才培养方面,贯彻“技术建站、人才兴站”的方针,吸纳高层次人才,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   “十二五”将至,吉林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全站职工正戮力同心,按照新时期的各项环保要求,以转型促发展,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为人民健康鞠躬尽瘁。
  • 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755.34万元采购VOC检测仪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VOC检测仪 开标时间: 2022-02-25 09:30 采购金额: 1755.34万元 采购单位: 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联系人: 项成龙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祝先生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运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金华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1-27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2C-004 项目名称: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元):175534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金华市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运维招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金华市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2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点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运维招标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市本级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网和颗粒物组分站运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8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监测网和颗粒物组分站运维招标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金华市地表水和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运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9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市水质自动站运行维护项目招标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浙江省金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分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184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分析招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底,共16个月 标项 3,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底,共19个月 标项 1,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底,共16个月(备注:2021年3月1日至合同签订日的运维费用由中标单位按中标价折算支付给原维护单位,各投标人需做出承诺。)金华山空气站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底,共19个月(备注:2021年12月1日至合同签订日的运维费用由中标单位按中标价折算支付给原维护单位,各投标人需做出承诺。) 标项 4,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底,共16个月.(2021年3月1日至合同签订日的运维费用由中标单位按中标价折算支付给原维护单位,各投标人需做出承诺。)部分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底,共19个月.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5,2022年1月~2023年6月,共18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2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2室政府采购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00818,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00818,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00818,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00818,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0081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东宁路2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项成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81503 质疑联系人:项成龙 质疑联系方式:15888991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4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祝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7200 质疑联系人:金华市采购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723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3M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VOC检测仪 开标时间:2022-02-25 09:30 预算金额:1755.34万元 采购单位: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运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金华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1-27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2C-004 项目名称: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元):175534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金华市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运维招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金华市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2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点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运维招标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市本级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网和颗粒物组分站运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8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监测网和颗粒物组分站运维招标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金华市地表水和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运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9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市水质自动站运行维护项目招标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浙江省金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分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18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分析招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底,共16个月 标项 3,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底,共19个月 标项 1,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底,共16个月(备注:2021年3月1日至合同签订日的运维费用由中标单位按中标价折算支付给原维护单位,各投标人需做出承诺。)金华山空气站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底,共19个月(备注:2021年12月1日至合同签订日的运维费用由中标单位按中标价折算支付给原维护单位,各投标人需做出承诺。) 标项 4,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底,共16个月.(2021年3月1日至合同签订日的运维费用由中标单位按中标价折算支付给原维护单位,各投标人需做出承诺。)部分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底,共19个月.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5,2022年1月~2023年6月,共18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2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2室政府采购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00818,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00818,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00818,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00818,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0081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东宁路2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项成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81503 质疑联系人:项成龙 质疑联系方式:15888991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4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祝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7200 质疑联系人:金华市采购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723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3M
  • 贵州省遵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正式启动恶臭监测工作
    今年以来,贵州省遵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把恶臭监测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积极推进人员培训和实验室能力建设。   近日,遵义市环境监测站派员参加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的恶臭污染物监测技术培训班,并赴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地考察学习,建立起一支合格的嗅辨员技术队伍,通过加大投入,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配备了专用仪器设备,建立起恶臭污染物监测实验室,初步具备了恶臭监测能力。   6月上旬,遵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余庆、凤冈、道真、正安等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开展恶臭监测,标志着遵义市恶臭监测工作正式启动,为有关单位恶臭治理和环保部门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76.00万元采购VOC检测仪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2023年安徽省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与质控服务项目第3包的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3-24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2023年安徽省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与质控服务项目第3包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14:51 项目概况 2023年安徽省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与质控服务项目第3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ZJ-202316100167 项目名称:2023年安徽省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与质控服务项目第3包 预算金额:人民币176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76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的为第3包,安徽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质控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 方式:在线发售采购文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电子交易系统“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徽智采”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及手机“中招互联”APP中完成注册(注①),之后在PC端安装“投标管家”(注②),通过APP扫描在“投标管家”登录。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www.ahhzc.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智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注①:注册步骤如下(以下两项均须注册完成):“徽智采”平台注册:登录“徽智采”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点击“用户注册”,按照要求填写完善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我司将对上传信息及附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平台的注册。具体注册操作详见“徽智采”平台首页“帮助专区”,同时须在PC下载安装“安徽中技投标管家”客户端(下载链接见“徽智采”平台首页“工具下载”)。手机“中招互联”APP注册:完成平台注册及客户端安装后,在手机应用商店中下载“中招互联”APP,按照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同时在APP线上完成CA证书的办理(购买单位证书请注意选择“安徽中技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具体下载及注册操作详见“徽智采”平台首页“CA办理”。注②:“投标管家”的服务功能:投标人完成手机“中招互联”APP的注册,并通过扫码登录PC端“安徽中技投标管家”后方可电子投标,“安徽中技投标管家”为投标人提供的在线服务有:缴纳采购文件费用、下载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扫码电子签章、扫码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网上开标、扫码解密投标文件等。 注册审核人:谢工 审核时间:每个工作日9: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系统操作指导人:谢工13866184647、崔工1525547257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 地 址:合肥市怀宁路1766号联系方式:董主任 0551-62819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陈振、夏海倩0551-65149581-870、833、13865994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海倩 电 话:13865994543 附件信息: 3.6招标文件(3包质控).pdf512.4K 3.6招标文件(3包质控).docx124.2K ]]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VOC检测仪 开标时间:2023-03-28 09:30 预算金额:176.00万元 采购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2023年安徽省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与质控服务项目第3包的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3-24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2023年安徽省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与质控服务项目第3包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14:51 项目概况 2023年安徽省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与质控服务项目第3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ZJ-202316100167 项目名称:2023年安徽省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与质控服务项目第3包 预算金额:人民币176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76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的为第3包,安徽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质控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 方式:在线发售采购文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电子交易系统“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徽智采”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及手机“中招互联”APP中完成注册(注①),之后在PC端安装“投标管家”(注②),通过APP扫描在“投标管家”登录。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www.ahhzc.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智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注①:注册步骤如下(以下两项均须注册完成):“徽智采”平台注册:登录“徽智采”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点击“用户注册”,按照要求填写完善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我司将对上传信息及附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平台的注册。具体注册操作详见“徽智采”平台首页“帮助专区”,同时须在PC下载安装“安徽中技投标管家”客户端(下载链接见“徽智采”平台首页“工具下载”)。手机“中招互联”APP注册:完成平台注册及客户端安装后,在手机应用商店中下载“中招互联”APP,按照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同时在APP线上完成CA证书的办理(购买单位证书请注意选择“安徽中技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具体下载及注册操作详见“徽智采”平台首页“CA办理”。注②:“投标管家”的服务功能:投标人完成手机“中招互联”APP的注册,并通过扫码登录PC端“安徽中技投标管家”后方可电子投标,“安徽中技投标管家”为投标人提供的在线服务有:缴纳采购文件费用、下载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扫码电子签章、扫码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网上开标、扫码解密投标文件等。 注册审核人:谢工 审核时间:每个工作日9: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系统操作指导人:谢工13866184647、崔工1525547257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 地 址:合肥市怀宁路1766号 联系方式:董主任 0551-62819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陈振、夏海倩0551-65149581-870、833、13865994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海倩 电 话:13865994543 附件信息: 3.6招标文件(3包质控).pdf512.4K 3.6招标文件(3包质控).docx124.2K ]]
  •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76.00万元采购VOC检测仪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2023年安徽省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与质控服务项目第3包的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3-06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项目概况 2023年安徽省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与质控服务项目第3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ZJ-202316100167 项目名称:2023年安徽省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与质控服务项目第3包 预算金额:人民币176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76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的为第3包,安徽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质控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 方式:在线发售采购文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电子交易系统“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徽智采”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及手机“中招互联”APP中完成注册(注①),之后在PC端安装“投标管家”(注②),通过APP扫描在“投标管家”登录。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www.ahhzc.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智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注①:注册步骤如下(以下两项均须注册完成):“徽智采”平台注册:登录“徽智采”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点击“用户注册”,按照要求填写完善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我司将对上传信息及附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平台的注册。具体注册操作详见“徽智采”平台首页“帮助专区”,同时须在PC下载安装“安徽中技投标管家”客户端(下载链接见“徽智采”平台首页“工具下载”)。手机“中招互联”APP注册:完成平台注册及客户端安装后,在手机应用商店中下载“中招互联”APP,按照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同时在APP线上完成CA证书的办理(购买单位证书请注意选择“安徽中技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具体下载及注册操作详见“徽智采”平台首页“CA办理”。注②:“投标管家”的服务功能:投标人完成手机“中招互联”APP的注册,并通过扫码登录PC端“安徽中技投标管家”后方可电子投标,“安徽中技投标管家”为投标人提供的在线服务有:缴纳采购文件费用、下载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扫码电子签章、扫码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网上开标、扫码解密投标文件等。 注册审核人:谢工 审核时间:每个工作日9: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系统操作指导人:谢工13866184647、崔工1525547257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 地 址:合肥市怀宁路1766号 联系方式:董主任 0551-62819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陈振、夏海倩0551-65149581-870、833、13865994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海倩 电 话:13865994543 附件信息: 3.6招标文件(3包质控).pdf512.4K 3.6招标文件(3包质控).docx124.2K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关键内容:VOC检测仪 开标时间:2023-03-28 09:30 预算金额:176.00万元 采购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2023年安徽省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与质控服务项目第3包的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2023-03-06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项目概况 2023年安徽省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与质控服务项目第3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ZJ-202316100167 项目名称:2023年安徽省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与质控服务项目第3包 预算金额:人民币176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7600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的为第3包,安徽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质控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 方式:在线发售采购文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电子交易系统“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徽智采”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及手机“中招互联”APP中完成注册(注①),之后在PC端安装“投标管家”(注②),通过APP扫描在“投标管家”登录。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智能采购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www.ahhzc.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智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注①:注册步骤如下(以下两项均须注册完成):“徽智采”平台注册:登录“徽智采”平台(网址:http://www.ahhzc.com/),点击“用户注册”,按照要求填写完善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我司将对上传信息及附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平台的注册。具体注册操作详见“徽智采”平台首页“帮助专区”,同时须在PC下载安装“安徽中技投标管家”客户端(下载链接见“徽智采”平台首页“工具下载”)。手机“中招互联”APP注册:完成平台注册及客户端安装后,在手机应用商店中下载“中招互联”APP,按照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同时在APP线上完成CA证书的办理(购买单位证书请注意选择“安徽中技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具体下载及注册操作详见“徽智采”平台首页“CA办理”。注②:“投标管家”的服务功能:投标人完成手机“中招互联”APP的注册,并通过扫码登录PC端“安徽中技投标管家”后方可电子投标,“安徽中技投标管家”为投标人提供的在线服务有:缴纳采购文件费用、下载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扫码电子签章、扫码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网上开标、扫码解密投标文件等。 注册审核人:谢工 审核时间:每个工作日9: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系统操作指导人:谢工13866184647、崔工1525547257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 地 址:合肥市怀宁路1766号 联系方式:董主任 0551-62819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陈振、夏海倩0551-65149581-870、833、13865994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海倩 电 话:13865994543 附件信息: 3.6招标文件(3包质控).pdf512.4K 3.6招标文件(3包质控).docx124.2K
  • 全国环境监测站污染源监测质控样能力验证将开始
    关于开展2012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控样考核暨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总站统字 [201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了解掌握各级监测站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和典型重金属污染物的监测能力现状,促进监测水平提升,根据《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办[2012]22号)有关要求,我站于2012年5月-8月组织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控样考核暨能力验证工作。   现将《2012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控样考核暨能力验证工作方案》(见附件1)印发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总站外网文件通知栏目下,可下载本方案电子件。   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信息及时沟通,请各省确定1名联系人,于2012年4月23日前将联系信息(见附件2)发至我站环境统计与污染源监测室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秦承华 010-84943161   传真:010-84943136 E-mail:wry@cnem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统计与污染源监测室 100012。   附件1: 2012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控样考核暨能力验证工作方案   附件2:污染源质控样考核联系信息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二○一二年三月廿八日 2012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控样考核暨能力验证工作方案   根据《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办[2012]22号)有关要求,我站于2012年5月-8月组织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控样考核暨能力验证工作。   一、工作目标   了解掌握各级监测站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和典型重金属污染物的监测能力现状,促进监测水平的提升。   二、考核内容   1. 废水质控样考核   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   2. 废气质控样考核   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   3. 废水重金属考核   汞(Hg)、铅(Pb)、镉(Cd)、铬(Cr)、砷(As)。   三、考核范围   1. 废水质控样考核   各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以及辖区内承担废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的地市级环境监测站。   2. 废气质控样考核   各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以及辖区内承担废气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的地市级环境监测站。   3. 废水重金属考核   各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企业所在225个地市级环境监测站。   四、考核方式与进度安排   1.考核样品的发放   总站定制考核样品,统一进行编号,分废水、废气考核样品2批次,5月向各省级站快递发放。   废水考核样品的发放数量:每个考核项目,每个被考核站高、低浓度样品各1支。   废气考核样品的发放数量:10个以下地市的省份,每省1瓶4L气体样品 10-15个地市的,每省2瓶4L气体样品 15个以上地市的,每省3瓶4L气体样品。   随每批考核样品一同快递的材料包括:《考核样品信息表》(1份)、《作业指导书》(1套)、《结果报告单》(1套)、《考核样未能测试情况说明》(1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件,请登录总站外网文件通知栏目下载。   2. 省级站组织本辖区的考核   5-8月,各省级站负责组织本辖区的考核工作:向各地市站分发、交接废水考核样品,携带废气考核样品钢瓶到各地市站供其测试 8月20日前汇总结果报总站。   五、注意事项   1.对废气考核样品,考核工作完成后,由省级站负责将气体钢瓶快递回我站。请务必寄回,对不寄回的省,将扣减明年监督性监测经费。邮寄地址:北京朝阳安外大羊坊8号(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邮编:100012 联系人:秦承华 电话:010-84943161。   2.接到考核样品后,请各省级站对照《考核样品信息表》(随考核样品一起发放),检查确认样品数量及状态 如果考核样品发生损坏,请及时联系总站补发。如2012年6月1日前尚未接到考核样品,及时联系我站。   3.每个废气考核项目,每个被考核站高、低浓度样品各1种,校准仪器用的标准样品请各站自行准备 同一种浓度水平SO2或NOx发放2个或3个气体钢瓶的省份,每个被考核站无需测试各个气体钢瓶,仅测试其中一瓶即可,但应准确记录所测试气体钢瓶的样品编号,随考核结果一并上报。   4.为保障所有站的考核,各被考核站要节约使用气类考核样品,每个被考核站只用一种原理的仪器测试,读数稳定后应尽量缩短测试时间 省级站应现场监督各被考核站节约用气,确保辖区内各地市级站均能有足够的考核样品。   六、结果报送与通报   各被考核站测试结束后,填写附表中的《结果报告单》、《未能测试情况说明》(无未测试样品的,不报此件),经三级审核签字、盖章后,将原件、电子件报送省级站汇总。   2012年8月20日前,省级站负责汇总本辖区内所有被考核站的《结果报告单》、《未能测试情况说明》报送总站,同时将电子件发至wry@cnemc.cn。   总站汇总考核结果,通报考核情况。
  • 全国1119个环境监测站迎水质监测“大考”
    日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通知称,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的报名已截止。全国共计1119个环境监测站报名参加此次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水质监测能力与海水监测能力,其中CODCr为必考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必须报名参加。 关于核对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报名单位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的报名已截止,现已完成各单位联系信息的录入和统计,下一步(8月22日前后)将以邮政特快专递的形式将考核样品寄至参加考核单位。为确保样品发放的顺利无误,请各单位认真核对附表中的单位名称、报考项目、收件地址和联系人姓名,如有信息遗漏或错误,请于8月12日前将正确信息发送至总站质管室邮箱(quality@cnemc.cn)。附表中列有各单位的快递运单号,请各单位届时关注快递进度,及时收样。   附表: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联系信息统计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 衡阳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南岳区组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进行技术把关工作
    11月1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王艳萍带队来岳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把关。首先,在南岳分局5楼会议室召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技术把关交流会,南岳分局局长梁晓波及相关负责人,承建公司、运维公司代表参加座谈。会上,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南岳分局对南岳区环境空气质量的现状和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深入探讨,南岳分局汇报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情况,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承建公司、运维公司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王艳萍表示后续将积极提供技术指导。会后,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到南岳分局楼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简易站房查看设施设备调试和试运行情况、站房建设和防雷等保障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整改。此次,技术把关交流对南岳分局做好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南岳分局将按照技术指导精神稳步推进后续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任务。
  •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持续深入推进海洋碳汇监测试点工作
    海洋在全球气候变化和碳循环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发展海洋碳汇、提升海洋固碳增汇能力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江苏作为海洋大省,拥有滨海盐沼、藻类贝类养殖等丰富的碳汇资源,具有发展海洋碳汇的先天优势。   海洋碳汇监测作为江苏省纳入国家碳监测试点的工作任务,自启动以来,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不断加强海洋碳汇监测能力建设,全力实施近岸海域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与海藻养殖碳汇能力试点监测评估,积极开展海洋碳汇监测方法、核算标准以及蓝碳增汇技术研究,探索提升海洋固碳增汇效率,全方位构建适宜于江苏区域特点的海洋碳汇监测评估核算体系。   盛夏八月,骄阳似火,南通滨海湿地碳汇监测第二轮实地调查采样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及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和连云港、盐城环境监测中心共计18人组成联合监测队伍,头顶炎炎烈日,肩扛沉重装备,跋涉海岸滩涂,全面开展以地表植物植株、地下植物根茎和湿地土壤为重点的样品采集测量工作。本次监测任务历时10天,调查采样区域遍布南通海安至启东整片滨海湿地,共完成14个站位调查采样,累计采集样品324个。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将继续组织做好本次采集样品实验室分析测定,及时汇总分析试点工作积累的各类监测数据,为全面厘清江苏省海洋固碳储碳现状及开发潜力,推动海洋碳汇交易实践,打造“蓝碳经济”的江苏样板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180.50万元采购水质在线监测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水质在线监测 开标时间: 2022-04-02 09:00 采购金额: 180.50万元 采购单位: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采购联系人: 吴先生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王先生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3-22 招标文件: 附件1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3-22 】 受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 Z320684220036(CS01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84220036(CS011)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180.5万元 最高限价:180.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模块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2年4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珠江南路333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3862853862 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13-82100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3-82100351 软件公司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18662609561。 Z320684220036(CS011)(不见面定稿)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doc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jpg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水质在线监测 开标时间:2022-04-02 09:00 预算金额:180.50万元 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3-22 招标文件: 附件1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3-22 】 受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 Z320684220036(CS01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84220036(CS011)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180.5万元 最高限价:180.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模块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2年4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珠江南路333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3862853862 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13-82100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3-82100351 软件公司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18662609561。 Z320684220036(CS011)(不见面定稿)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doc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jpg
  • 1081万!镇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和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一(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00-LXDL-G2024-0019项目名称:镇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分析及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期)二次预算金额:606.000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606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或进入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售价:0.00元(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包1单位名称:镇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东吴路周家门山3-4号联系人:孙悦联系电话:199528597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花山湾1区36号102室联系人:蒋圆圆联系电话:0511-888181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洪俊电话:13775556177二、项目二(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JRD-2024-A-0107项目名称: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财农【2021】43号)(质检中心)、2024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五大行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预算金额:475.0万元最高限价:475.0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是475475质谱仪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中的附件:项目需求书。质谱仪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中的附件:项目需求书。环保监测设备旋风磨,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中的附件:项目需求书。环保监测设备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中的附件:项目需求书。环保监测设备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中的附件:项目需求书。环保监测设备显微镜(正置显微镜),显微镜(倒置显微镜),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中的附件:项目需求书。环保监测设备叶绿素检测仪,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中的附件:项目需求书。环保监测设备户外电源,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中的附件:项目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4日到 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售价:500元(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天津市农药兽药检定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50号 联系方式:135129300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联系方式:022-59953885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芳洲 电 话:022-59953885
  • 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一百九十七个,黑龙江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近年来,黑龙江省不断健全监测机制、完善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能力,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日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核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陈家厚向媒体介绍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陈家厚指出,黑龙江省监测机制更加健全,按照“谁考核,谁监测”“谁执法,谁监测”的原则,理顺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运行机制,确保各类监测活动有序开展。全省监测网络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开展环境质量、生态状况、污染源监测工作,客观、准确反映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其中,全省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197个,覆盖县(区)级及以上城市;布设地表水监测点位345个,覆盖跨县域界面和重点管控水体;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59个,覆盖具备建站条件的所有国控断面和重点管控断面;设置土壤环境监测点位1404个,覆盖所有市、县行政区;设置声环境监测点位3388个,覆盖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黑龙江省监测能力稳步提升,组织开展驻地监测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搭建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综合监测系统,形成快速发现问题、及时分析问题、高效解决问题的闭环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监测系统业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对省、市、县三级共1285名监测人员开展培训。作用发挥更加突出,每日开展13个地市未来7天空气质量预报,充分运用走航车监测、无人机监测、视频监控等手段,强化环境污染成因分析。全面开展水、气、土、声、生态、农村、污染源等监测工作,完善基于监测数据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制度,每月开展城市环境质量排名。“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2023年全国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巩固环境质量监测、强化污染源监测、拓展生态监测,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陈家厚说。严格管控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健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监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监测网外部质量监督与核查,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加强监测数据联网与共享。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全省监测站点与国家联网。建立完善监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与地方共享监测数据。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水平。优化完善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补齐野外采样和实验室分析设备短板。持续开展全省监测系统业务能力培训三年行动。
  • 安徽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发布 将建524个水环境监测站点
    p   由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承编的《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2016-2020年)》日前经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发布实施。这是安徽省首部地质环境监测规划。根据《规划》内容,到2020年,全省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将达到524个,自动化监测率大于80%,专门监测孔全部实现自动化监测。 /p p   《规划》系统总结了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取得的主要成绩,指出存在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及监测工作不足,并分析地质环境监测的形势与需求,提出“十三五”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目标。同时,对规划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地面沉降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及地质遗迹监测等进行规划性部署。 /p p   2020年前,安徽省在保持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群测群防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将系统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到2020年,安徽省建成地面沉降监测分层标18个/6组、光纤监测孔2个,初步建设地面沉降严重区与深层地下水监测相结合的地面沉降监测网 主要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大中型露采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矿山监测数量比达55%,并对3处地质遗迹进行保护性监测。 /p p   地质环境监测是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公益性工作,为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提供科学依据,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p
  • 280万!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计划采购环境监测仪器
    项目概况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仪器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XK-2022-59-1/2项目名称:监测仪器设备购置预算金额:2800000最高限价(如有):包1:160万元;包2:120万元。采购需求:包1:紫外烟气分析仪3套、自动称量系统1套、氟化物采样器4套、仪器流量校准仪1套、多功能采样枪1套、废气VOC采样仪4套、甲醛速测仪1套、应急水质分光光度计1套、观鸟镜2套、双筒望远镜1套;包2:多功能前处理及进样平台1套、平行浓缩仪1套、吸收瓶清洗仪2套、吸附管自动配标仪1套。简要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包1:自签订合同生效后45天内。包2:自签订合同生效后45天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包1中,紫外烟气分析仪、自动称量系统均为预留给小微企业部分,该部分要求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包2不做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5月07日至2022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方式:其它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5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体发布的更正公告。(2)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0号联系方式:0311-892533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与谈固南大街交口鑫科国际广场A座11层1109室联系方式:0311-665353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卓云电 话:0311-66535328
  • 200万!广东省肇庆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与现场监测仪器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2022-MY013项目名称:2022年广东省肇庆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与现场监测仪器设备购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0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2022年广东省肇庆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与现场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环保监测设备2022年广东省肇庆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与现场监测仪器设备购置1(批)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
  •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170.00万元采购水质在线监测
    详细信息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采购公告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5-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县级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G2023-0019 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类型:服务 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预算金额:170万元 7、最高限价:17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8、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5日止 地点:供应商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县级栏自行下载文件等招标资料。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时间: 2023年06月07日08点30分至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地点:南通市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开标室 特别提醒:逾期送达将拒收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联系方式:15190932701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开标日将只接受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合格后进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活动,并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在开标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将拒绝有发热及咳嗽人员进入开标现场,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授权代表无法参加投标的,其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 南通市海门区珠江南路333号 联系方式: 吴先生 18906281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 联系方式: 黄女士 15190932701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采购文件.doc 公开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docx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水质在线监测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70.00万元 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采购公告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5-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县级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G2023-0019 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类型:服务 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预算金额:170万元 7、最高限价:17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8、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5日止 地点:供应商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县级栏自行下载文件等招标资料。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时间: 2023年06月07日08点30分至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地点:南通市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开标室 特别提醒:逾期送达将拒收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联系方式:15190932701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开标日将只接受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合格后进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活动,并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在开标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将拒绝有发热及咳嗽人员进入开标现场,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授权代表无法参加投标的,其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 南通市海门区珠江南路333号 联系方式: 吴先生 18906281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 联系方式: 黄女士 15190932701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采购文件.doc 公开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docx
  • 长江流域4500个监测断面建成水生态环境监测站网
    p   3日在武汉召开的长江生物资源保护论坛上,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透露,通过整合各专业监测资源,长江流域4500个监测断面建成水生态环境监测站网,这意味着给长江生态环境“做体检”将更加全面和方便。 /p p   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马建华在论坛上介绍,覆盖了4500个监测断面的水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已部分新增分子生态学、鱼类水声学、环境DNA检测等高新技术,大幅提升了长江涉水综合监测能力,为更加全面科学地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提供基础。 /p p   据了解,自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长江流域在全国率先组建流域水环境监测站网,目前已构建水质监测站点约4500个,全部实现实时在线监测。流域内还建成水生态监测站点超过100个,主要负责水功能区、省国界水体、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生态等方面的监测。 /p p   马建华说,长江流域各个监测断面中水文监测和水质监测占大部分,水生态监测工作成效显著,且发展迅速。下一步,长江委将依托流域机构的技术积累和站网优势,加快提升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监测的智能化和系统化。 /p p   长江是我国重要的水生生物基因宝库,是名副其实的生命之河。但受人类活动因素影响,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呈现持续衰退趋势,已达到“无鱼”级别。 /p p   3日至4日,由农业农村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长江生物资源保护论坛在武汉召开,来自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一起“会诊”长江生态,为大保护建言献策。 /p
  • 优泰2703自动采样器有效助力西安市环境监测站有机物持续监测活动
    近期,西安市环境监测站按照《“十四五”陕西省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涉VOCs的产业集群,以及氮氧化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园区,采用优泰2703自动采样器,于8月份完成多次手工监测采样任务。2703自动采样器是一款主要适用于环境监测站、第三方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大气环境空气样品的自动采集产品,具备集成化高、智能化程度高、采样合规灵活简捷、适应性强等特点。据了解,自8月10日起,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在西安鄠邑工业园区、咸阳石油助剂厂区域、渭南渭化工业园区三个地点开展监测活动,均使用优泰2703进行样品采集,采样过程高质高效,获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好评。
  • 安装农业环境监测站时这几个地方不要选,影响检测结果!
    连续将近二十天的高温终于在这两天拉下帷幕,近日,安徽、江苏、浙江等地陆陆续续飘起了小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炎热,也缓解了作物干旱,要知道,连续二十天的高温,江南一带很多作物开始出现了干枯现象,这时农业尤其需要做好保墒工作,农业环境监测站可以帮助监测作物生长环境,农业环境监测站可以监测土壤墒情、土壤温度、空气温度、空气湿度、辐射、风向、风速、降水量等等,有了农业环境监测站,灌溉施肥等工作都将变得便利很多,因为农业环境监测站多安装在野外,恶劣天气会影响它的工作,为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减少恶劣天气的影响,选择农业环境监测站的安装场地就显得很重要了,安装农业环境监测站时这几个地方不要选,影响检测结果!  1.地形和地面故障物会影响风的测量,所以需要注意。地形的起伏及障碍物会改变风向和风速,所以农业环境监测站应该选在平坦的、气流畅通的地方。  2.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安装农业环境监测站。有代表性的地块能够反映较大区域内环境要素特点,数据结果更具有代表性。  3.场地要远离污染源,如常见的污染物、光污染、电磁波污染等。电磁波污染会影响温度等数据的准确性;化学污染会影响湿敏电容的测湿结果。
  • 云南屏边县环境监测站通过省计量认证评审
    日前,以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正高级工程师张榆霞为组长的省计量认证环保评审组对屏边县环境监测站进行了计量认证首次现场评审。 评审组听取了屏边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前期准备各项工作的汇报后,实地查看了实验室操作平台、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仔细检查了监测报告和 原始记录等有关档案资料,对监测站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问答、盲样考核、实际操作等业务能力的严格审查和考核。通过考核,屏边县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现场考核 项目全部合格,省评审组对监测站实验室的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实验室人员业务熟练、设备配置齐全、环境干净整洁、记录和报告控制严密、组织管理有 序,实验室的各项工作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相关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计量认证首次现场评审。 针对计量认证现场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评审组下达了整改时限。截止2016年8月10日,各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监测站通过计 量认证并获得监测资质后,即可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其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监测数据等均具有法律效力和社会公认,这将为屏边县生态文明建设等环境保护事业提 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 环保部将上收环境监测站点监测事权 防造假案再发
    p   为了杜绝西安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的再次发生,环保部将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推进完成国控环境监测站点监测事权上收,从体制上保障监测数据免受行政干预。 /p p   这是环保部环境监测司统计处处长海颖21日在西安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媒体情况通报会上作出的表述。 /p p   除了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以外,环保部还将规范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并强化监管。同时还将逐步实现所有国控站点内外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采样平台设置警示标志、加强防护措施,通过技术手段堵塞漏洞,降低人为干扰监测数据风险。 /p p   西安市长安区、阎良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环保部确定的国控空气监测站点,通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采集、处理监测数据,并将数据传输发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6年2月至3月间,有工作人员多次进入长安子站内,利用棉纱堵塞采样器的方法,干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在造假证据确凿的情况下,2016年3月20日环保部依法将这一案件移交公安部门。2017年6月16日,这一案件一审宣判。 /p p   对此,海颖说,环保部对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的“零容忍”态度非常鲜明。对于查实的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并追究责任。 /p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接管所有空气自动监测站
    p   环保部今天宣布,截至本月底,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事权将从地方环境监测机构全部上收至国家。1436个国控站点全部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并委托社会监测机构运行维护。 /p p   一个值得注意的背景是,近期,各地频繁曝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数据被造假的案例,如西安监测人员给自动监测仪“戴口罩”,河北禁止监测仪附近大型机动车通行等。 /p p   环保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今天也介绍,针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在国家和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环保部专门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提出了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的要求,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和质控水平提供保障。另外,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年,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直接关系到对各地落实“大气十条”、改善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考核与评价。 /p p   自2012年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颁布实施以来,我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建成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形成了国家和地方两级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为考核地方环境空气质量、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提供了重要依据。 /p p   环保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正因为监测数据已经成为考核地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的重要依据,现有的国家、地方两级监测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否则就出现了“考核谁、谁监测”的现象。地方环保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各种考核压力下,行政干预数据质量的冲动较大,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势在必行。 /p p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监测事权上收后,原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国家网,负责监测数据的传输和审核。地方为国家网运维条件提供保障,共享国家网监测数据,但不再参与数据的生产和审核。 /p p   此外,还要改革国家环境空气网、地表水网和土壤网的运行模式,通过委托社会机构监测、联合监测、分环节委托不同机构采样测试等手段,提升监测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维的模式开展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运维)或流域上下游环保系统监测机构联合监测的模式开展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地方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采样,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有能力的实验室集中制样、贴标和分析的模式开展。 /p p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成立国家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委员会,组建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重点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p
  • 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09.00万元采购水质在线监测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2022年河南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分析监控和移动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5-28 2022年河南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分析监控和移动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 2022-05-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2】0420号 2、项目名称:2022年河南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分析监控和移动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9万元,其中一标段预算金额79.6万元;二标段预算金额29.4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一标段: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分析监控;完成项目期内河南省国控、省控、县级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分析工作,每天开展数据监控、统计和分析;根据管理需求并提供监控报告和数据报表;协助完成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复核确认工作,包括数据审核情况复检、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分析、数据异常原因判定等;完成河南省现有省控、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的绩效初核工作;对全省国、省控和县级断面水站运维工作开展适时监控、追踪和反馈,保证水站运维工作质量;完成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标段:移动式水质自动监测运维;日常运维、比对监测及应急监测,确保移动监测车各监测模块运行正常稳定,监测数据科学准确、可靠。 (2)运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运维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磋商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2)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因本项目一标段需对运维项目开展监控工作,截至投标日期,与采购人存在省控水站运维合同的公司不得参与一标段的投标;与采购人正在实施的省控水站运维项目存在利益关系的公司不得参与一标段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6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3、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其他有关事项: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6月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开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6月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联系人:娄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309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 号楼21 楼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371-68998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371-68998885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水质在线监测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09.00万元 采购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详细信息 2022年河南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分析监控和移动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5-28 2022年河南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分析监控和移动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 2022-05-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2】0420号 2、项目名称:2022年河南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分析监控和移动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9万元,其中一标段预算金额79.6万元;二标段预算金额29.4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一标段: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分析监控;完成项目期内河南省国控、省控、县级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分析工作,每天开展数据监控、统计和分析;根据管理需求并提供监控报告和数据报表;协助完成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复核确认工作,包括数据审核情况复检、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分析、数据异常原因判定等;完成河南省现有省控、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的绩效初核工作;对全省国、省控和县级断面水站运维工作开展适时监控、追踪和反馈,保证水站运维工作质量;完成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标段:移动式水质自动监测运维;日常运维、比对监测及应急监测,确保移动监测车各监测模块运行正常稳定,监测数据科学准确、可靠。 (2)运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运维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磋商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2)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因本项目一标段需对运维项目开展监控工作,截至投标日期,与采购人存在省控水站运维合同的公司不得参与一标段的投标;与采购人正在实施的省控水站运维项目存在利益关系的公司不得参与一标段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6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3、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其他有关事项: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6月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开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6月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联系人:娄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309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 号楼21 楼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371-68998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371-68998885
  • 《河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印发
    p   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p p   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推进河北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影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及省“两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河北。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相关部门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等制约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和环境管理水平的突出问题。 /p p   ——坚持依法依规。进一步健全法规规章制度,改革环境监测质量保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坚持依规管理,依法打击。 /p p   ——坚持综合防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立足系统治理,预防不当干预,规范监测行为,防范环境风险,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公开,形成政策措施合力。 /p p   ——坚持严格监管。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排污单位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追责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p p   ——坚持数据共享。建立独立、权威、高效的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各类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2018年,完善大气、水环境监测网,初步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和企业的五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秸秆禁烧红外线监测点全覆盖,入境河流、出境河流、重点湖库、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全覆盖,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危废管理实现全流程监管 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大气监控指挥系统投入使用 建立全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 /p p   2019年,全面建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固定污染源VOCs和土壤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平稳运行,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污染源信息纳入管理指挥系统,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纳入大数据平台。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有效运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p p   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完备,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作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权威高效运行,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全面建成,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p p   二、主要任务 /p p   (一)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 /p p   1.明确领导责任。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负领导责任。建立对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提醒、预警整改机制,对不能保障环境监测体系正常运行、影响监测质量的行为提出批评并发布预警通知,督促当地政府从速整改。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人为干扰环境监测数据和质量、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县,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省环境保护厅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交由所在市党委和政府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保护厅将处理结果报告省委、省政府。 /p p   对地方党委、政府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行政区域内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较为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将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环境监测活动有关内容纳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在国家或省级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中,对发生或出现弄虚作假、干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量化问责。 /p p   2.明确监管责任。各级环保、质监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制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联合监管和检查通报机制。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管理。发现对弄虚作假行为包庇纵容、监管不力以及有其他未依法履职行为的,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违规线索,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p p   3.强化防范和惩治。依据《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执法,影响、干扰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给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下达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等。环境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督政职责,发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或涉嫌刑事犯罪的,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p p   4.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进行记录,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保证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档、归档备查。对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不当干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二)大力推进部门环境监测协作 /p p   5.理顺全省环境监测体制和机制。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全省统一布点、统一监测、统一标准、统一考核。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省环境监测中心、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按照统一要求,加强对市县大气、水、土壤监测工作,及时通报、公布结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监控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污染源的监测管理以及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调查评价,接受省环境监测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形成监测合力。 /p p   6.执行全国统一的监测标准规范。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规划布局,建设覆盖全省的大气、水(含海洋)、土壤、辐射、生态的省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污染源排放监控网络。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和实施的统一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切实解决不同部门同类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问题。 /p p   7.依法统一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清单,建立全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范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出口、内容、频次和媒介,由环保部门统一发布环境质量结果和其他重大环境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内容的,应与同级环保部门协商一致或采用环保部门依法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信息。 /p p   8.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保部门查实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现场勘查笔录、涉案物品清单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监测、检验报告或认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接受,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环保部门是否立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通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环保部门对企业行政处罚的信息、重点排污企业名录等信息资源实现共享。 /p p   (三)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监测行为 /p p   9.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保部门严格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p p   10.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实行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实现全省联网。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取消环保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 /p p   (四)准确界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 /p p   11.建立责任追溯制度。遵循“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原则,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样品、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真实性终身负责。对违法违规操作或直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p p   12.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流转、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专门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有证或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 /p p   环境监测机构管理者要履行其对质量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环境监测全过程。严格执行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审核制度,作为监测全程留痕和监测数据终身负责的依据。 /p p   13.强化社会监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省质监局要严格把好准入关,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环境监测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省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联合制定《河北省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进行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环境监测机构“黑名单”制度,对发现违规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列入“黑名单”。 /p p   (五)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p p   14.严肃查处环境监测机构和监测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环保、质监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环境监测机构和监测人员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的,环保、质监部门及公安机关要依法对其给予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有实施或参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p p   环境监测机构在提供环境监测服务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法处罚外,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省政府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可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p p   15.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对排污单位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环保部门、公安机关要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强令、指使、授意、默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p p   16.开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围绕环境质量监测、机动车尾气监测、社会化服务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环境管理决策的监测领域,自2018年起,连续3年开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和弄虚作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监测设施不正常使用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p p   17.推进联合惩戒。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将依法处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p p   18.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全省“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范围。要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 /p p   (六)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 /p p   19.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省市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监控指挥,省市县乡监管执法四级联动。各市统一建设涵盖自然生态环境各要素信息、环境管理需求,并涵盖环保、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气象、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矿山、海洋、卫生、城市管理、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及质量保证等有关信息的大数据监控指挥平台,发布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动员全社会参与并监督。 /p p   (七)加快提高环境监测和质量监管能力 /p p   20.制定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加强省市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全省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用房、监测资质、监测用车和工作经费等问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测队伍专业化水平。省环境监测中心要具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全过程质控的能力 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要具备大气、水、土壤、辐射、噪声等全要素、全指标监测能力,适应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监控中心要具备各类污染源监测能力,有效发挥对企业的监测监管职责,为环境保护税的复核提供技术支持 按照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的要求,着力建设覆盖全要素、全方位、智能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和生态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体系。 /p p   21.保障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准确界定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和相应处罚措施,加大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惩处力度。对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改变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将依法予以处罚。研究制定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办法、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探索建立环境监测人员数据弄虚作假从业禁止制度,研究建立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自我举证制度,推进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标准化建设,确保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p p   22.加强对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障。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做好行政区域内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站房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信、出入站房管理等基础保障工作,清退未经省环境保护厅允许而擅自安排的驻守人员,拆除各类私自安装的门锁栅栏、断电闸盒和喷淋喷雾设施等,保证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稳定、不间断运行。 /p p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一旦发现人为干扰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正常稳定运行的行为,要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 /p p   23.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省环境监测中心现有资源建设省级环境监测质控中心,提高全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水平,对全省环境质量监测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承担区域环境质量控制任务要求。 /p p   24.强化高新技术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量子激光雷达、在线监测远程质控系统等高新技术在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中的应用,通过对环境监测活动全程监控,实现对异常数据的智能识别、自动报警。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和全过程质控技术研究,加快便携、快速、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高全省环境监测科技水平。 /p p   三、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好,建立党委政府主导、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本实施方案印发后,各地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贯彻落实,在3个月之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每年12月向省环境保护厅报送落实情况。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p p   (二)完善财政保障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环境监测发展改革、机构队伍建设等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保障环境监测业务用房、业务用车和工作经费,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我省环境监测整体水平。 /p p   (三)加强督导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把各地各部门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作为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省环境保护厅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要把提高环境监测质量防范干预作为驻点监察的日常内容,严格监督监察。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责任追究、项目建设、经费保障、执纪问责等方面事项。 /p
  • 240万!河源市环境监测站采购监测仪器设备
    项目概况2021年河源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J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第一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1601-2021-01997项目编号:GZGXHY202109002G项目名称:2021年河源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403,7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2021年广东省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2,403,700.00元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1年广东省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4、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1年广东省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J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第一分公司)方式:现场获取售价: 3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18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J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第一分公司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J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第一分公司)报名时,供应商须按下列要求提供对应资料: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所有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2、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内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3、投标人可自行点击采购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广东省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西路与新风南路交叉路口往东约50米(河源市环境保护局)联系方式:0762-3882556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第一分公司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J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第一分公司)联系方式:0762-36183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赖惠敏电 话:13192742862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第一分公司2021年09月27日2021年广东省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文件正稿.pdf.pdf委托代理协议.pdf.pdf
  •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超级站全面建成-中科光电承建
    由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承建的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超级站于2015年底完成采购,2016年初全面建成,这标志着福建省的环境监测业务正式步入 “超级监测”, 这将更加全面、深入地对福建本地大气污染状况进行监测。  福建省大气超级站涵盖了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多轴差分吸收光谱仪、在线离子色谱、气溶胶质谱等多达40余套近地面常规监测仪器与地基遥感监测仪器,可实现PM10、PM2.5、PM1、SO2、NO-NO2-NOx-NH3、CO、O3、能见度、水溶性离子(Cl-、NO3-、SO42-、NH4+、Na+、K+、Ca2+、Mg2+)以及HCl、HNO3、HNO2浓度、大气污染物垂直柱浓度(SO2、NO2、 O3)、、大气颗粒物物理性质、大气污染化学成分、大气光学特征、大气颗粒物时空演变、三维风场信息(风向、风速)、大气稳定度、逆温、逆湿、污染源解析等多要素的同时观测。大气超级站的建设完成,将为福建省大气环境质量及成因分析、大气空气安保、大气环境规划管理、大气环境治理提供重要的决策支撑。福建大气超级监测站福建大气超级监测站  中科光电作为福建省首个大气超级站的整体供应商及运维服务商,为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制定了一系列完备的运维和数据分析方案,将高质量保证超级站正常业务运行、确保监测数据有效输出、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  对于福建省大气超级站的运维,中科光电提供常规维护和重点专项维护,以“保证客户最大满意度”为前提和落脚点。  对于福建省超级站的数据分析工作,中科光电组织本公司资深专家、工程师提供综合性数据分析服务。通过综合分析数据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来源的真实情况,说清污染特征、污染来源、污染变化趋势,并形成特色数据报告。  福建省大气超级站建成后,中科光电倾心投入到运维和数据分析工作当中,将与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一起为实现“福建蓝”保驾护航。
  • 兰州环境监测站1671万空气监测仪器中标公告
    兰州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中标公告   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兰州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评标小组于2012年7月10日确定中标结果。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编号:兰政采2012-42   中标结果主要内容:第一包:常规站 第二包:预警站 第三包:灰霾站   中标日期:2012年7月10日   招标公告日期:2012年6月19日   第一包中标供应商: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陆佰叁拾捌万元整(6,380,000元)   第二包中标供应商: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肆佰叁拾伍万元整(4,350,000元)   第三包中标供应商:北京赛克玛环保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伍佰玖拾捌万叁仟伍佰元整(5,983,5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沙宝红 魏锁成 刘清 闫亚杰 宋晓云 段文广 韩冰 于周锁 刘烁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质疑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 锦 联系电话:0931-8105038   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7月10日
  • 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 /p p   一、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标牌 /p p   1.适用范围: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 /p p   2.标牌尺寸:宽70cm× 高50cm× 厚4cm。 /p p   3.标牌材质:拉丝不锈钢(镜面边)。 /p p   4.标牌布局:标牌从上往下依次排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标志”、“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站”、“NO.**”、“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东经:**° **′**″ 北纬:**° **′**″”。(**根据自动站的实际情况填写)。 /p p   5.字体字号:采用Photoshop制作,具体字体字号详见附图1。 /p p   6.编号原则:水站编号为四位阿拉伯数字,具体为: /p p   (1)编号前两位数字,为各省(区、市)行政区划代码(六位)的前两位。如北京市为“11”,天津为“12”。 /p p   (2)编号后两位数字,为各省(区、市)内已建成的水站编号。辖区内有多个水站的,先按照断面名称首字汉语拼音字母排序,从“01-99”依次编号 若首字字母相同,则按照断面名称第二个字汉语拼音字母排序,从“01-99”依次编号。以此类推。 /p p   (3)新建水站编号在已建水站之后,编号参照上述原则。 /p p   水站标牌具体样式见附图1。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e3de860f-dc87-4b60-9d89-d14e1e0dfd1f.jpg" title=" W020120302521839431896_副本.jpg"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附图1 /strong /p p   二、国家空气自动监测站标牌 /p p   1.适用范围: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农村空气自动监测站、背景空气自动监测站。 /p p   2.标牌尺寸、标牌材质、标牌字体、对应字号均同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 /p p   3.标牌布局:标牌从上往下依次排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标志”、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或“国家背景空气自动监测网或国家农村空气自动监测网)”、“**站”、“NO.**”、“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东经:**° **′**″ 北纬:**° **′**″”。(**根据自动站的实际情况填写)。 /p p   4.编号原则: /p p   (1)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行政区编码(6位)+点位代码(3位)。点位代码按照现有点位代码命名规则,001-050为城市对照点,051-699为城市监测点。现有点位代码不变,代码不足3位的,代码前加“0”补足3位。以后新建站点代码按照建成时间的顺序依次向后编号。 /p p   (2)农村空气自动监测站:行政区编码(6位)+8+(01-99)。 /p p   (3)背景空气自动监测站:行政区编码(6位)+7+(01-99)。 /p p   (4)其他特殊功能站:行政区编码(6位)+9+(01-99)(凡不能编入以上三类站点的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点,如特殊区域监测点,全部归入此类)。 /p p   (5)上述(2)-(4)中,各行政区内每个类型的空气自动监测站最后两位数,按照建成时间的顺序从“01-99”开始向后编号。 /p p   空气站标牌具体样式见附图2~附图4。 /p p   三、环境监测车标识 /p p   1.适用范围:环境监测业务用车,底色为白色。 /p p   2.标识内容:“环境监测”四个字+“环保标志”图样(详见附图5) /p p   3.标识尺寸:附图5所示图样为标准尺寸,可根据车辆不同按比例缩放,保证与车身协调。 /p p   4.标识字体:“环境监测”为方正综艺字体,环保标志里的“中国环境监测”为华文新魏字体,“ZHB”为Arial字体。 /p p   5.标识颜色:详见附图5。 /p p   6.标识材质:喷漆或贴膜(材料户外耐久性应在5年之上)。 /p p   7.粘贴位置:标识粘贴在汽车的两侧中间位置,“环保标志”图样粘贴在前,“环境监测”四个字粘贴在后,要求位置协调美观。 /p p   列举常见监测车标牌具体样式见附图6~附图7。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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