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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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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管理规程相关的资讯

  •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立项《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六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依据《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审议通过了由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工作秘书处申报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六项团体标准(见附件)的立项,现予以公告。请起草单位加强组织协调,达成行业内广泛共识,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相关企业及个人,积极参与标准的编制工作。联系人:陈 悦 电话:010-57745908附件:团体标准清单 团体标准清单序号标准名称牵头单位1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华邦信尔达科技检测有限公司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仪器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南京方园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标准上海企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际创信信用评级有限公司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规范山东立德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人员岗位能力标准中际创信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中北芳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6绿色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标准中建西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8月13日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六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 强化检测资质管理 提升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解读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提升检测技术能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以下简称《资质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资质标准》进行了解读。《资质标准》修订背景是什么?2022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管理办法》,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维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规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资质标准》是《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原资质标准于2005年颁布,设定的检测资质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4项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在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准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的逐步完备,人民群众对建筑品质要求的逐步提升,工程建设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性能、新型材料等内容的强制检测项目日益丰富。同时,检测行业低价恶性竞争、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和数字化应用水平低等问题日渐凸显,原资质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亟须修订完善。新修订出台的《资质标准》,从调整检测资质分类、强化检测参数评审、提高技术人员要求、加强设备场所考核、提高检测数字化应用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管理,提高检测机构专业技术能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资质标准》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第一,调整检测资质分类,强化检测参数考核。一是将检测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项资质,其中专项资质分为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9个专项资质,更好地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际需要。二是将专项资质检测内容细化至检测参数,规定申请专项资质的单位要取得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要取得9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强调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所涉及检测项目的基本检测技术能力,强化检测技术能力考核,避免检测机构因检测技术能力不足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或检测报告。第二,突出信誉资历考评,提高主要人员要求。一是明确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应具有15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申请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6项专项资质的单位应当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保证检测机构具备基本从业经验。二是要求申请资质的单位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严控信誉不佳或屡出问题的劣质单位进入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三是提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人员、技术人员的工作经历、人员数量、技术职称、注册证书、年龄等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检测机构人员技术能力,提高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第三,强调信息化管理要求,保障检测真实有效。一是规定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应具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真实有效。二是规定申请专项资质的单位应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转型升级。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有何要求?一是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对于新标准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许可决定的资质申请事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标准要求继续申请,或者按照新标准重新提出申请。按照原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颁发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二是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三是按照原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作废。如何做好《资质标准》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倪虹部长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推进工程质量检测数字化监管。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建筑工程品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各地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建设质量强国决策部署上来,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深刻认识《资质标准》的出台对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快建设质量强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各项工作贯彻好、落实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资质衔接过渡,确保检测市场平稳有序。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资质就位具体实施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资质管理,加强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保证《资质标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做好宣贯引导。各地要认真做好《资质标准》解读,加强宣贯培训,认真学习《资质标准》精神,强化社会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征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各有关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备案(团体标准代码:CIET),旨在通过标准化工作推动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引领企业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为更好地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提升管理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检测行业建设及运行管理,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要求,结合检测检验管理相关规定,拟立项制订《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以上标准起草工作由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拟于2023年11月底完成标准起草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三项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决定面向全国质量检测检验单位公开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仪器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标准》三项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一)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质量检测检验相关领域排名前列的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工程物资供应链企业相关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起草单位应在检测检验行业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二)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技术性、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一)参编起草单位列入《设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名单。(二)参编起草单位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备注:每单位限定列名1-2人。(三)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四)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评价”。(五)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六)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七)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八)能够共享本单位在其行业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九)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十)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十一)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三、参编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秘书处将根据报名情况,优选20 家以内的检测检验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工程物资供应链企业相关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作为此项标准起草单位。四、参与原则《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与资源的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五、上报要求拟申请成为《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检测、检验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工程物资供应链企业相关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请按照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要求,填写申报表电子版于2023年9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秘书处。六、联系方式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秘书处联系人联系人:陈 悦 电话:010-57745908 微信:18366593438刘唯唯 电话:010-57811642 微信:18766109739邮箱:china_CIET@163.co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设部南新楼405室附件:1、三项团体标准名称及编号2、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8月13日关于征集《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PDF
  • 《微生物实验室环境监测技术规程》发布 华大智造赋能实验室数据化管理
    7月23日,《微生物实验室环境监测技术规程》(标准编号T/SZCA 4-2022,下称“该标准”)在第23届全国医院建设大会正式发布!该标准由华大智造及中明科技主编,深圳市生物与工业洁净行业协会、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医学创新中心等多家单位参编并见证了该标准的发布。该标准旨在指导微生物实验室环境监测系统的设计和建设,使得相关部门和实验室使用方能够实时掌握实验室环境指标参数,及时收集数据和预警信息,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防控措施,降低运行风险,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地运行。契合行业发展趋势,推动智惠实验室标准化、合规化第23届全国医院建设大会由华大智造参与协办,深圳生物与工业洁净行业协会、广东省医院协会洁净技术应用与管理专业委员会主办,邀请1200位顶级大咖齐聚武汉,共同探索医院改革新思路、构建后疫情时期医院管理、并更好的建设智慧型信息化绿色医院。《微生物实验室环境监测技术规程》在大会的亮相,是作为服务于城市建筑综合防疫成套关键技术研究的重要成果发布。在后疫情时代,该标准对快速响应突发型公共卫生事件、更积极地防治新型传染疾病,推动相关检测和产品研发的标准化、规范化,乃至对全球生命科学产业的有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8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西南信息中心查新中心在发布的《科技查新报告》中提出,此项标准的发布是为收住防疫之“弦”奠定良好基础。2022年4月16日,专家评审会在纪要中对此项标准给予了肯定:“该标准的制定不仅契合行业的发展趋势,而且有效保证了实验室环境的安全、高效率和高质量。”华大智造业务拓展中心总监林思远表示,“在过去的两年多里,尤其是新冠疫情,让各个行业实验室更为重视生物安全和数据化管理,我相信此次该团体标准的制定可以为实验室的数字化管理提供非常好的指引。”值得一提的是,华大智造日前重磅推出的“智惠实验室”生命数字化平台系统,以合规、高效的实验室数字化系统和严谨,专业的信息安全管理,真正实现了全套实验室信息的闭环可控。作为可生长、可感知、自决策、自执行的生命数字化平台,华大智造智惠实验室涵盖环境、设备、应用、数据四层实验室感知架构,具备超强全域感知的能力。它是基于物联网技术,对实验室环境参数进行严格监测和预警,以打造规范、安全的标准实验室环境。更重要的是,华大智造智惠实验室具备从样本采集到报告上传的全链条信息化管理和指引式实验流程管理。它能够基于实际需求和使用场景,可以为每个用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组合,充分整合第三方设备的同时,智惠实验室系统可以完成在设备硬件管理上的延伸,保证实验数据信息安全,真正做到高感知、无人化,定制化,实现以“智”达“惠”,惠及人人。“我们一直以来不断深耕实验室自动化领域,利用在生命数字化领域拥有的丰富经验和创新技术,为用户提供多场景、多应用的一站式平台。现在微生物实验室环境监测技术规程的发布也推动了我们的‘智惠实验室’朝着标准化、合规化前进,全面为实验室环境安全保驾护航。”林思远表示。填补多项行业空白,持续推动中国技术和中国标准“走出去”截止目前,华大智造参与起草并发布实施的标准达41项。其中,国家标准6项,行业标准4项,团体标准22项,企业标准7项,一带一路标准2项,填补多项行业空白。在标准化方面,华大智造参与了多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2020年,华大智造以第二起草单位的身份参与并起草,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式发布国内首个医疗器械行业基因测序仪标准——《高通量基因测序仪标准》(标准编号:YY/T 1723-2020),这也是全球首次针对基因测序仪设定标准,体现了我国在基因测序领域的前瞻性和先进性。华大智造在基因测序标准上的引领建设,将有力推动深圳标准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并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有助于规范和提升整个行业的产品技术水平。在质量体系建设方面,华大智造已经取得ISO 9001、ISO 13485、ISO 14001、ISO 27001等多项质量体系认证。展望未来,华大智造将持续为建设生命科学领域数字化、信息化、标准化提供核心工具支撑,以科技创新赋能中下游行业的同时拉动和引领产业规范,打造“合作共赢”的行业生态,以推动中国标准及中国技术“走出去”,提升行业在全球的影响力。
  • 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公布
    关于2023年上半年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东建质函〔2023〕13号)各检测企业、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函〔2023〕10号)要求,我站于2023年6月26日至7月7日对全市33家房建见证取样类检测机构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内容包括检测机构资质情况、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样品管理、检测行为、检测环境及设施、档案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管理情况、与省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连接情况,检查采用量化考评的方式进行。经检查,全市33家检测机构全部与省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正常连接,并按要求上传检测数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共签发3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中8家检测机构签发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房建见证取样类检测机构量化评分排名在前5名的依次是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新成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联科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排名在后5名的检测机构依次是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广东建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列第28名)、东莞市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并列第31名)、广东建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二、主要问题(一)人员管理不到位。东莞市常平骏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厚润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注册人员无正当理由缺席检查。(二)试验室场地和设施环境管理不规范。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缺少水泥养护池温度记录,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试块养护室温湿度记录不全;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广东欣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存放未按要求实行双人双锁,存在安全隐患;广东鸿翔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电器试验室试验区域地面未全部覆盖绝缘地胶;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涂料养护室温湿度未达到要求;东莞市常平骏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沸煮箱放在水泥成型室,影响温湿度控制;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管材室无环境温度控制记录,门窗室无通风设施,水泥成型室未按实际试验时间记录环境温湿度。(三)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东莞市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只有一台抗渗仪且故障未修复,水泥胶砂搅拌机更换后未更新设备台账信息,水浴锅缺少使用记录,试验室部分检测设备未在检测监管平台登记;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未配置砂氯离子检测的水浴锅;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中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水泥胶砂搅拌机、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更换设备后未及时更新设备管理台账;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砂氯离子检测用的水浴锅未校准。(四)样品管理不规范。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水泥试件未进行唯一性标识;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鸿翔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钟鸣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有芯片的混凝土试件未贴样品标签;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不合格样品留样区设置在标准养护室;广东建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钢筋不合格留样区域未标识,水泥留样室未放置留样记录;东莞市华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有两份水泥化学分析样品未留样。(五)检测管理及记录等不规范。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管材室使用的标准未受控;广东勇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环境空气室使用的规范未受控;广东新成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有1组电缆样品超期未检;广东堃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砼试块检测原始记录缺少检测人员签名,钻芯现场记录表未按要求杠改签字确认,低应变现场记录不完整,缺配桩长信息。(六)数据采集和上传不规范。广东建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检测实施方案未在系统申报登记,上传系统时间延迟;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基桩声波透射检测(HZJ-BG2022-00003)变更桩号后检测方案未及时更新;广东度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有部分水泥检测3天抗折抗压数据未上传;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与市检测监管系统连接不正常,检测数据上传不完整。(七)检测报告修改不规范。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安全网性能检测报告(AAQWBGMA2023-00001)修改后检测报告未更改报告编号;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钢筋原材力学性能检测(KYB-Q0309-230026)的检测报告修改委托单填写信息不完整,漏填样品编号、样品规格等信息;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缺检测报告修改台账;东莞市厚润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修改申请表未附上原委托单资料。(八)检测视频录制、监控摄像不符合规定要求。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溯源影像资料录制不完整;广东勇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渗室未加装摄像装置,未实现监控全覆盖。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工程检测对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对于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各机构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建立长效预防机制,不断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我站将对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改质量效果,对拒不进行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检测机构,依法依规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肃处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检测机构管理,现明确以下工作要求,请各检测机构遵照执行:1、规范样品管理。要求样品在接收、存储、清理等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检测机构在接收植入芯片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时应在每一个试件上粘贴机构的样品标签,不得采用芯片绑定样品信息代替样品标签的做法;样品应按要求存储在样品流转间或试验室,不得存放在其他未受控制的区域,禁止未接收样品提前在系统中录入样品信息生成样品编号。2、规范检测方案编制。检测机构对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事前编制检测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对鉴定检测、危房检测,以及重大、重要检测项目和为有争议事项提供检测数据的检测方案应取得委托方的同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5.1.4条)3、规范检测过程。严格按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进行检测,不得省略或变更部分环节和程序。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和钢筋力学性能试验应加载至极限破坏状态;混凝土后锚固件抗拔试验应按标准要求的锚固承载力分项系数设置最大试验荷载。4、规范设备使用记录。主要检测设备应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并记入检测设备档案。使用记录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1、设备的名称、管理编号;2、试样名称、编号、数量;每组试验开始和结束时间;3、操作过程中设备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4、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设备应有领用日期、归还日期、领用人、检测项目及归还设备的检查情况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4.2.7条)5、规范样品留置。检测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留置已检样品,有关标准留置时间无明确要求的,留置时间不应少于72小时。对于不合格已检样品,如果场地允许,留置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3.0.10条)(二)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认真落实《关于优化预拌混凝土和检测企业监管模式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认识到检测企业管理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的重要性,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检测企业的监管工作。落实检测企业责任监督员,编制适合辖区内检测企业的监督管理方案,制订针对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方案和检查计划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从严监督执法,对违法违规进行检测的企业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肃处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附件:2023年上半年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xlsx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8月31日
  • 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1.00万元采购VOC检测仪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西北新城园区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2-26 招标文件: 附件1 招标名称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西北新城园区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是否为电子标电子标 招标编号E530100202400094001 代理机构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 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02-26 16:00:0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2024-03-04 23:59:5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3-19 10:00:00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4-03-09 10:00:00 招标文件答复截止时间2024-03-12 10:00:00 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西北新城园区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4-0801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西北新城园区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已由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五发改投资[2023]4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西北新城园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产业用房、配套用房、人才公寓、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1528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12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598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对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西北新城园区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桩基工程(含试桩检测)、实体质量检测、建筑电气检测、防雷检测、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建筑节能现场检测、建筑沉降和变形观测、钢结构现场检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消防系统检测与评估、常规见证取样检测、各类特殊特种材料、产品检验、建筑给排水现场检测、幕墙检测(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桩基工程(含试桩检测):各类桩、墩、桩墙竖向或横向承载力检测,包括单桩及群桩承载力检测;墩底持力层承载力及变形性状的检测;各类桩、墩及桩墙结构完整性检测;考虑桩土共同作用或复合地基中桩土荷载分担比的检测,桩体及土体应力-应变的检测;施工中对环境影响(如震动、噪音、土体变形)的检测;特殊条件下或事故处理中的其它检测,并完成检测报告; (2)建筑结构实体检测:主体结构的柱、梁、楼板、墙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混凝土实体强度检测、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楼板(梯板)厚度检测等,并完成检测报告; (3)建筑电气检测、防雷检测:进行项目地基土壤电阻率检测、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管线检测、防雷验收检测及协助办理防雷验收等相关工作,并完成检测报告; (4)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主要包括室内外游离甲醛、氨、氡、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浓度检测等,并完成检测报告; (5)建筑节能现场检测:不限于维护结构节能现场实体检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检测项目、检测报告质量必须满足《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同时满足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要求; (6)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沉降观测基准网点、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控制点等观测,位移观测、倾斜观测、裂缝观测和挠度观测,以及按照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需要完成的所有沉降观测工作(直至建筑物稳定为止),并完成观测报告; (7)钢结构现场检测:包括钢结构和特种设备的原材料、焊材、焊接件、紧固件、焊缝、螺栓球节点、涂料等材料和工程的全部规定的试验检测内容,并完成检测报告; (8)建筑人防检测;满足人防验收要求; (9)消防工程/消防系统检测与评估:包括消防设施检测、消防疏散通道检测、电气线路检测、建筑物外观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漏洞评估、消防应急预案评估等,满足消防验收要求; (10)常规见证取样检测:对常用建材(水泥、砂、石等)、钢筋、钢筋焊接头、钢材、钢筋机械连接接头、铝材、预应力、铝材、混凝土配合比、抗压、抗渗、砂浆、砖、砌块、防水材料、混凝土外加剂、涂料、腻子等进行取样检测,并完成检测报告; (11)各类特殊特种材料、产品检验:进行检验并完成报告; (12)建筑给排水现场检测:包括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重力排水管道灌水、通球及通水试验,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消毒检测,卫生器具通水试验,具有溢流功能的器具满水试验,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消火栓系统测试等,并完成检测报告; (13)幕墙检测(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进行幕墙四性检测并完成检测报告; (14)除以上所列检测项外,应包含为满足项目验收所需要的其他检测项。 2.3项目费用:约201万元。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北新城,北至王筇路,东至普吉路,南邻研科路,西至小屯路。 2.5服务期限: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自合同签订后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止。进场、检测及提交报告时间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不得超过正常的检测时间,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建筑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规范和规程,根据招标人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并满足招标人使用需要。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包括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检测内容); (2)具备国家或省(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包含节能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等内容; (3)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4)根据《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落实 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消函〔2019〕269号)的要求,在投标时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www.xhhxf119.com) ”上查询投标人的基本信息截图。 3.3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业绩。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作为项目负责人2021年01月01日(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业绩。3.5拟派本项目组专业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中级职称检测人员不少于5人,配备的检测人员均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其中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均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为2023年以后成立公司且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而导致无法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的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8投标人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若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6日16时00分2024年03月0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tb.ygzdztb.com/),凭注册的账号或者是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SPCZ)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相关要求,并在阳光臻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注册,绑定CA并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登录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招标文件获取费用500.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3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tb.ygzdztb.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招标代理)》网址:https://dzztb.ygzdztb.com/,登录官网后点击下载专区,资料下载模块即可下载相关资料。技术操作咨询:上海思佩驰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883-9300。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开标,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端(网址:https://kaibiao.ygzdztb.com/user/login/)。找到网上开标室页签,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后,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签字等相关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原)(https://www./)及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tb.ygzdztb.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内十六号平台联系人:田工 电话:0871-68337310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人:陈红(18487253467)、李俊(15911723151) 邮 箱:1079254518@qq.com 电 话:(0871)68338999 传 真:(0871)63145686 技术支持 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服务-上海思佩驰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电话:400-883-9300 公告附件 下载 暂无内容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VOC检测仪 开标时间:2024-03-19 10:00 预算金额:201.00万元 采购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西北新城园区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2-26 招标文件: 附件1 招标名称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西北新城园区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是否为电子标电子标 招标编号E530100202400094001 代理机构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 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02-26 16:00:0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2024-03-04 23:59:5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3-19 10:00:00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4-03-09 10:00:00 招标文件答复截止时间2024-03-12 10:00:00 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西北新城园区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4-0801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西北新城园区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已由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五发改投资[2023]4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西北新城园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产业用房、配套用房、人才公寓、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1528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12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598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对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西北新城园区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桩基工程(含试桩检测)、实体质量检测、建筑电气检测、防雷检测、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建筑节能现场检测、建筑沉降和变形观测、钢结构现场检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消防系统检测与评估、常规见证取样检测、各类特殊特种材料、产品检验、建筑给排水现场检测、幕墙检测(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桩基工程(含试桩检测):各类桩、墩、桩墙竖向或横向承载力检测,包括单桩及群桩承载力检测;墩底持力层承载力及变形性状的检测;各类桩、墩及桩墙结构完整性检测;考虑桩土共同作用或复合地基中桩土荷载分担比的检测,桩体及土体应力-应变的检测;施工中对环境影响(如震动、噪音、土体变形)的检测;特殊条件下或事故处理中的其它检测,并完成检测报告; (2)建筑结构实体检测:主体结构的柱、梁、楼板、墙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混凝土实体强度检测、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楼板(梯板)厚度检测等,并完成检测报告; (3)建筑电气检测、防雷检测:进行项目地基土壤电阻率检测、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管线检测、防雷验收检测及协助办理防雷验收等相关工作,并完成检测报告; (4)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主要包括室内外游离甲醛、氨、氡、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浓度检测等,并完成检测报告; (5)建筑节能现场检测:不限于维护结构节能现场实体检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检测项目、检测报告质量必须满足《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同时满足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要求; (6)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沉降观测基准网点、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控制点等观测,位移观测、倾斜观测、裂缝观测和挠度观测,以及按照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需要完成的所有沉降观测工作(直至建筑物稳定为止),并完p 邮 箱:1079254518@qq.com 电 话:(0871)68338999 传 真:(0871)63145686 技术支持 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服务-上海思佩驰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电话:400-883-9300 公告附件 下载 暂无内容
  • 自然资源部发布《海洋地质取样技术规程》等12项行业标准(含最新检验、测量方法)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 nbsp 近期,《海洋地质取样技术规程》等12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已通过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现予批准、发布,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编号及名称如下: /p p   DZ/T 0327-2019 海洋地质取样技术规程 /p p   DZ/T 0328-2019 地质勘查项目监理规范 /p p   DZ/T 0329-2019 水文地质调查图件编制规范 第1部分:水文地质图(1:50000) /p p   DZ/T 0330-2019 砂岩热储地热尾水回灌技术规程 /p p   HY/T 0273-2019 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技术导则 第1部分:风暴潮 /p p   HY/T 0274-2019 岸基雷达海冰监测技术规程 /p p   HY/T 0275-2019 风暴潮、海浪灾害现场调查技术规范 /p p   HY/T 0276-2019 海水浴场监测与评价指南 /p p   HY/T 0277-2019 海洋经济评估技术规程 /p p   HY/T 0278-2019 海底沉积物声学特性原位测量方法 /p p   HY/T 0279-2019 高频地波雷达电性能检验方法 /p p   HY/T 0280-2019 高频地波雷达现场比测试验规范 /p p br/ /p
  • 这一领域质量检测迎来重大变化!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  第三条 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可以委托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第二章  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五条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资质、专项类资质。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并具备相应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测机构的资质许可。  第八条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向登记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三)检测场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租赁合同;  (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五)检测机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格式。  第九条 资质许可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材料审查和专家评审,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资质标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许可期限内。  第十条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照,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格式。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一条 申请综合类资质或者资质增项的检测机构,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行为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申请。  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应当整改但尚未完成整改的,对其综合类资质或者资质增项申请,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  第十二条 检测机构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  对符合资质标准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无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行为的检测机构,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变更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检测机构检测场所、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事项发生变更影响其符合资质标准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第三章 检测活动管理  第十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关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  第十五条 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检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六条 委托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合理核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单独列支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见证。见证人员应当制作见证记录,记录取样、制样、标识、封志、送检以及现场检测等情况,并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提供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检测试样的符合性、真实性及代表性负责。检测试样应当具有清晰的、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封志。  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施工人员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  第二十条 现场检测或者检测试样送检时,应当由检测内容提供单位、送检单位等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当由送检人员、见证人员等签字确认。  检测机构接收检测试样时,应当对试样状况、标识、封志等符合性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第二十一条 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等签署,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检测报告中应当包括检测项目代表数量(批次)、检测依据、检测场所地址、检测数据、检测结果、见证人员单位及姓名等相关信息。  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第二十二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第二十四条 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以及检测项目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  第二十六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检测数据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按照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第二十七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活动进行信息化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第二十八条 检测机构应当保持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加强检测人员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或者校准,确保检测技术能力持续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  第三十条 检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四)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五)使用不能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要求的检测人员或者仪器设备;  (六)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  第三十一条 检测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受聘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检测机构;  (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三)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  (四)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结论判定或者出具虚假判定结论。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检测机构实行动态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或者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进行检查、抽测;  (二)向检测机构、委托方、相关单位和人员询问、调查有关情况;  (三)对检测人员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检查;  (四)查阅、复制有关检测数据、影像资料、报告、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组织实施能力验证或者比对试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  第三十五条 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检测机构完成整改后,应当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重新核定符合资质标准前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检测机构的资质许可机关和违法行为发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相关单位和人员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予以公开,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第三十八条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或者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检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检测机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第四十一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检测机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检测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检测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测机构在建设工程抗震活动中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三十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测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三十一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  (二)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三)未按照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  (四)未及时报告发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的;  (五)未及时报告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不合格检测结果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档案和台账管理的;  (七)未建立并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检测活动进行管理的;  (八)不满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要求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  (九)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按照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  第四十六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违法所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二)未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并单独列支的;  (三)未按照规定实施见证的;  (四)提供的检测试样不满足符合性、真实性、代表性要求的;  (五)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七)取样、制样和送检试样不符合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第四十八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下罚款。
  • 土壤三普:哪些仪器是“刚需”?——访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主任工程师/研究级高级工程师张培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到2025年底利用四年时间进行“全面体检”,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据悉,2022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将陆续开展土壤三普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同时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最终在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土壤三普,这场时隔43年的“摸家底”与土壤二普有什么不同?土壤三普的重点在哪里?这其中涉及哪些仪器及分析方法?日前,仪器信息网特别邀请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主任工程师/研究级高级工程师张培新就以上问题给给大家做以解答。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主任工程师/研究级高级工程师 张培新仪器信息网:土壤三普和前两次土壤普查,以及环保部的“土壤污染详查”有何区别,侧重点或检测指标有什么差异?本次土壤普查重点体现在哪些方面?张培新:第一次全国土壤普查:据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官网发布的消息介绍,我国第一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时间是在1958年到1960年,这次普查以土壤农业性状为基础提出了全国第一个农业土壤分类系统,完成了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改良分区图、土壤养分图、土壤志。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还是来自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的消息,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时间是在1979年,这次的普查分级完成了不同比例尺的土壤图,土地利用资源图、土壤养分图和土壤改良利用分区图,检测项目主要是理化性能和养分。土壤污染详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陆地国土,调查点位覆盖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调查采用统一的方法、标准,基本掌握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土壤污染详查主要检测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种无机污染物和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3类有机污染物,侧重于土壤污染项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普查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侧重土壤理化性状、有效态、营养元素、重金属污染项目,暂未包括有机污染物。仪器信息网:4月1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共计126家,本次土壤三普在检测实验室布局方面是如何规划的?各省市如何分配?对入选实验室有什么要求?张培新:《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发布了实验室筛选步骤和实验室条件要求。从通知来看,没有明确检测实验室布局规划和各省市如何分配,只是原则上限制行政区内检测实验室不超过30家,而且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实验室动态管理和进入退出机制,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未能履行职责任务、检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伪造数据、弄虚作假、未遵循相关规定泄露普查数据等情况的实验室,取消其相应资格,且不再接受其申请。《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中对实验室要求如下:1、实验室筛选步骤 (一)实验室申请 凡符合通知中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的单位,可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向所在地的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符合通知中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的单位,可经专家推荐,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检测实验室筛选 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通知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内的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家。 初步筛选采用文件资料审查与实验室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从组织管理、检测能力、能力验证考核、检测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有关材料(报送文件、申请材料和评审材料等)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省级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进行复核和评审,确定并发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供各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选用。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实验室动态管理和进入退出机制,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未能履行职责任务、检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伪造数据、弄虚作假、未遵循相关规定泄露普查数据等情况的实验室,取消其相应资格,且不再接受其申请。 2、实验室条件要求 (一)总体要求 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实验室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无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实验室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检测结果准确、客观、真实和可追溯。实验室应独立承担普查任务,不得分包和转包。实验室及其人员应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有关规定,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应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经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不少于7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 2.能力证明。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经验,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提交近3年参加的与所申请承担土壤普查检测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与考核等情况证明材料。 3.人员队伍。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普查检测任务需要。应对所有从事样品制备、检测、签发检测报告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确认相应资格并颁发上岗证。上岗证应标明准许操作的仪器设备、检测指标等。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检测人员应熟悉相关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样品制备人员应熟练掌握一般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等制备流程;质量控制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具备判断实验室检测数据准确性、方法有效性以及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的能力。在承担土壤普查任务期间,实验室应保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稳定。 4.场所环境。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并符合温度、湿度等场所环境有关要求。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80m2,样品保存室面积不少于50m2,制样室内应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可以接受远程实时检查。检测室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法等有关要求。样品制备和检测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对相互有影响的活动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环境条件,应进行识别、监控和记录,保证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5.设备设施。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的仪器设备设施,仪器设备设施均应完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6.检测方法。应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包括样品制备和前处理方法),完成所承担的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所用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 7.质量保证。应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对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不受任何部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保证样品制备、检测等工作客观、公正。应建立检测数据和报告质量审核制度,指定数据审核人员和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及签发人员。仪器信息网:目前各地区土壤检测相关实验室的仪器配备情况如何?哪些类别的仪器需求明显?张培新:通过筛选入选的检测实验室大都配备火焰和无火焰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等离子体质谱、等离子体光谱等,但不一定会有火焰光度计和极谱,设备配备对土壤三普分析来说应该可以胜任。其中,没有而且不准备购置等离子体质谱、等离子体光谱的实验室至少得配备火焰光度计和火焰/无火焰原子吸收、原子荧光,场地和前处理设备都需要筹划。我觉得本次土壤普查中智能化的前处理设备、等离子体质谱、等离子体光谱、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等需求量将有所加大。仪器信息网:针对土壤检测,目前相关的检测手段和标准是否完善? 张培新:目前检测手段和标准应该可以完成土壤三普检测。XRF类标准没有确定为推荐标准有一定遗憾,但是由于其对标样依赖性和三普样品的复杂性,XRF类标准没有确定为推荐标准也是可以理解的。仪器信息网:您单位在本次土壤普查中将承担哪些工作?您主要负责哪部分的工作?张培新:本人主要从事分析方法研究、实验测试和质量管理工作,兼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和研发等工作。我们单位,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是从事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自然资源工作服务的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始建于1948,为原地矿部五大检测中心之一。2004年经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批准成立“江苏省无机材料专业测试服备中心”,为江苏省科技厅科技创新平台之一。业务领域涵盖岩石矿物分析、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分析、区域地球化学样品分析、水质分析和元素形态价态分析、土地质量调查监测和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分析、场调采样检测、耕地及农产品质量监测、岩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建筑材料检测、装饰装修材料和室内环境有害物质检测、岩矿珠宝鉴定、标准方法研究和标准物质研制。检测中心下设综合管理办公室、样品加工组、化学光谱检测室、工程材料检测室、岩矿及珠宝鉴定室五个部门。现有实验室面积7650m2,职工68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6人,高级工程师30人,博士2人,硕士21人,本科28人。各类检测设备400多台套,设备总值超4000万元。检测中心于1989年首次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CMA),现检测能力共1732个产品,3147项参数,具有以下检测服务资质:国土资源部地质实验测试甲级资质(岩矿分析、岩矿鉴定、岩土试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见证取样类、专项类和备案类);南京市一类土工实验室;江苏省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水质全分析技术检验机构;自然资源部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样品(五十四种元素)测试资格;自然资源部地下水有机、无机污染物分析资格;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除此之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检测中心还入选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第一批名单。目前,实验室质量体系完备,自己研发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遵循《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规范,以《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包括《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在内的各质量规范为依据,实现实验室人、机、料、法、环的全方位和全流程管理,该系统已正式运行了14年,在全国约30家检测机构推广应用。现阶段,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规程中提到的等离子体质谱、等离子体光谱、火焰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离子分析仪、pH计等设备,检测中心都一应俱全,而且每个检测项目都做了方法验证试验,为迎接土壤三普做好了质量体系、人员和设备的准备。仪器信息网:在土壤普查过程当中,国产仪器是否能满足检测需求? 张培新:国产仪器因其物美价廉越来越受到各大实验室青睐,虽然说国产仪器在灵敏度稳定性方面不断取得进步,但是不得不说国产仪器跟国外同类先进设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不过,就土壤三普而言,一些知名国产品牌的仪器基本能满足检测需求。希望国家可以在国产仪器性能研究、应用研究、售后服务等方面加强牵引和扶持,鼓励用户使用国产仪器。我相信,经过努力,未来国产仪器一点也不比进口仪器差。(作者: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主任工程师/研究级高级工程师张培新)
  • 《相控阵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结合面缺陷技术规程》团标发布
    近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公告,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015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相控阵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结合面缺陷技术规程》,经协会混凝土结构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1056-2022,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标准详细信息标准状态现行标准编号T/CECS 1056—2022中文标题 相控阵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结合面缺陷技术规程英文标题国际标准分类号91.010.01 建筑工业综合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E4710 住宅房屋建筑发布日期2022年03月31日实施日期2022年08月01日起草人李向民 高润东 张富文 王卓琳 孙彬 姚利君 许海岩 薄卫彪 龙莉波 张东波 田坤 陈霞 陈宁 宋杰 孙静 许清风 黄科锋 马海英 赵勇 王建 刘华波 薛雨春 武猛 刘辉 李新华 李华良 郑乔文起草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标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建科特种建筑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中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劳瑞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博势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星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范围主要技术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检测仪器、现场检测、检测报告等。是否包含专利信息否标准文本不公开
  • 合经区高刘镇连环村安置点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合经区高刘镇连环村安置点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 2013CGJZ2588   2 、项目名称: 合经区高刘镇连环村安置点工程第三方检测   3 、项目概算: 320万元   4 、项目内容:   合经区高刘镇连环村安置点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详见需求附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及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房建工程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项目除外) 4、参与合肥市招投标活动的市外检测企业,须在投标前办理进肥备案登记手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25日15:00   2 、开标地点: 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2楼5号开标室   2013年12月25日15:00   1 、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06日上午 08:00至 2013年12月16日下午 17:30   2 、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hfztb.cn/hfzbtb/hyzq/)栏目中“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注册流程”,联系电话:0551-62692111,联系人:杨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会员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3)会员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单位: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 李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 0551-62627544   传真: 0551-6269210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51-62692009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址:www.hfztb.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hfzfcg.gov.cn 1、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支付,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携带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 ASTM D4378-22《蒸汽、燃气及联合循环涡轮机矿物油在运行中监测的标准实施规程》标准解读
    长期以来,发电行业一直认为涡轮机油的运行监测是确保涡轮长期无故障运行的必要手段。用于发电的两种主要类型的固定式涡轮机为蒸汽涡轮机和燃气涡轮机;涡轮机可以作为单独的涡轮机,也可以配置为联合循环涡轮机。联合循环涡轮机有两种类型:第一种连接燃气轮机和蒸汽轮机,具有单独的润滑回路。第二种将蒸汽和燃气轮机安装在同一轴上,并具有共同的润滑回路。润滑要求非常相似,主要重要的区别就是燃气轮机油受到明显较高的局部热点温度和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汽轮机油通常可以使用很多年。相比之下,燃气轮机油的使用寿命较短。燃气轮机的优点之一是能够快速响应发电调度要求。因此,越来越多的现代燃气轮机被用于峰值负载或循环负载(频繁的机组停止和启动),使润滑油处于可变条件(非常高到环境温度),这给润滑油增加了额外的压力。为了确保工厂设备的安全、可靠和具有成本效益的运行。我们就需要通过对在用润滑油进行有意义的取样和测试,来帮助用户验证润滑油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状态。收集数据和监测显示润滑油退化迹象的趋势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补救措施。现行标准ASTM D4378-22《Standard Practice for In-Service Monitoring of Mineral Turbine Oils for Steam, Gas, and Combined Cycle Turbines》,中文译为《蒸汽、燃气及联合循环涡轮机矿物油在运行中监测的标准实施规程》第一版发布于1984年,上一版为2020年,最新版为ASTM D4378-22。本操作规程涵盖了有效监测蒸汽和燃气轮机(作为单独或联合循环涡轮机)中使用的矿物涡轮机油的要求。本操作规程包括取样和测试计划,以验证润滑油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状态,并通过确保所需的改进,使润滑油的当前状态达到可接受的目标。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帮助用户,特别是电厂运行和维护部门,保持涡轮所有部件的有效润滑,防止出现与油降解和污染有关的问题。本操作规程中提到的各种试验参数的值是指示性的。事实上,要对结果进行正确的解读,需要考虑设备类型、操作工作量、润滑油回路设计、补油水平等诸多因素。涡轮机油的性能多数涡轮机油由深度精制的石蜡基矿物油复合抗氧化剂和防锈剂而成。依据其质量等级不同,还可以添加少量的其他添加剂,如金属钝化剂、降凝剂、极压添加剂和消泡剂。涡轮机油的主要功能是润滑和冷却轴承和齿轮。在有些设备中,涡轮机油也可以充当调节液压油。新涡轮机油应具有良好的抗氧化性,并提供足够的防锈性、抗乳化性以及抗泡特性,同时能抑制油泥和漆膜沉积物的形成。然而,这些油在涡轮润滑系统中使用期间不能保持不变,因为润滑油会经历热应力和氧化应力,这些应力使润滑油中的基础油的化学成分降低,并逐渐耗尽润滑油中的添加剂。在不损害系统安全或效率的情况下,可以容忍某些恶化。良好的监测手段是必要的,以确定何时润滑油性质发生了足够大的变化,以证明可以在很少或没有损害生产计划的情况下实施纠正措施。影响涡轮机油使用寿命的因素影响涡轮机油使用寿命的因素有:(1)系统的类型和设计,(2)油系统运行前条件,(3)新油的质量,(4)系统的运行条件,(5)油品受污染状况,(6)补油率,(7)油品的处理和储存条件。涡轮机油检测项目、异常原因及处理措施涡轮机油的闪点,与大多数润滑油一样,涡轮机油的闪点必须远高于最低适用安全标准要求。然而,闪点对于测定涡轮机油废油的降解程度意义不大,是因为正常涡轮机油降解对其闪点值的影响不大。闪点测试对于检测涡轮机油中低沸点溶剂的污染非常有意义(燃油稀释)。在ASTM D4378-22的最新发布标准中,更新了常用的闪点测定方法包含了D6450(连续闭杯法),D7094(连续闭杯法),D92(克利夫兰开杯法)和D93 (宾斯基马丁闭杯法)。每次使用相同的测试方法,以确保闪点的准确趋势。 —开杯闪点:适用于评估散装润滑油(新油)性质及其在运输中的安全性能。 —闭杯闪点:适用于评估设备运行中润滑油(在用油)的性质。闭杯闪点值与润滑油中非常少量的轻组分(低至0.1%)息息相关。即我们所说的润滑油污染分析或燃油稀释。在用油目测项目、异常原因及处理措施注1:为了保持一致性,建议如下: (1)在静置5分钟后进行目视检查,(2)使用透明的样品容器,(3)使用聚焦照明来增强目视观察取样后,涡轮机油的气味检查:是否具有异常气味;静置1小时后,涡轮机油的气味检查:刺激性难闻气味;异常原因:过热导致机油开裂;处理措施:调查原因。检查粘度,酸值,闪点等指标。汽轮机油检测项目、异常原因和处理措施注1:采样频率:新涡轮机安装完12个月内,建议的采样频率为每1至3个月,或与润滑油或状态监测供应商商定。正常运行为每4至6个月一次,或与润滑油或状态监测供应商商定。以上述采样频率仅作为参考。对于服务年限较长的,易出现故障的涡轮机或接近使用寿命的机油,建议增加采样频率(建议采样间隔缩短减半)。本检测项目可适用于大多数涡轮机。采样频率基于连续运行或总累计使用时间得到。注2:对于燃气轮机(见表6)和蒸汽轮机(见表5)具有独立润滑回路的联合循环系统,应遵循单个涡轮类型的试验项目。燃气轮机油检测项目、异常原因和处理措施单轴联合循环涡轮机油检测项目、异常原因和处理措施A. 警戒极限值适用于润滑油使用的任何阶段,除非另有说明。闪点:在用润滑油闪点比新油的下降15°C或更多(相同闪点测试方法)。 —异常原因:可能润滑油被污染了。 —处理措施:查明原因。结合其他试验结果比较,考虑处理或换油。C. 如果怀疑润滑油被污染了,其他测试(如闪点、泡沫性、水分、锈蚀和空气释放值)可能有助于确定污染的程度和影响。外部供应商或油品供应商也可以协助进行更深入的分析。闭杯闪点方法更适合于评估设备在用润滑油的性质。闭杯闪点值与润滑油中非常少量的轻组分(低至0.1%)息息相关。润滑油闪点测定解决方案油闪点测定解决方案1987年,奥地利格拉布纳仪器公司Grabner Instruments成立;1992年设计和生产了世界上第一台微量闭口闪点测定仪MINIFLASH;1999年,由Grabner根据MINIFLASH编写和提交的ASTM D6450(常闭杯闪点方法)(已编译成电力行业DL/T 1354,石化行业SH/T 0768,出入境行业SN/T 3077.1);2003年,由Grabner根据MINIFLASH编写和提交的ASTM D7094(改进常闭杯闪点方法)(已编译成出入境行业SN/T 3077.2)标准发布。ASTM D6450/D7094标准充分考虑闪点测试的危险性,Grabner发明了连续闭杯闪点测试方法和仪器MINIFLASH系列闪点测定仪。使其成为最安全的闪点测定仪器。微量闪点测定仪+12位自动进样器全自动微量闭口闪点测定仪MNIFLASH FPH VISION 作为Grabner最新的工业4.0智能化的全自动微量闭口闪点测定仪,因其微量1ml、快速3-5min、电弧点火、无明火、无刺激性气体、点火保护技术、爆炸探测技术、空气补偿控制等先进技术,使其成为最安全的闪点测定仪。1、高安全性、无明火、无刺激性气体、连续闭口测试过程 2、微量:1ml样品量3、快速:测试时间3-5min4、测试温度高达400℃5、燃烧稀释功能用于状态监控,判断在用油污染和泄漏情况6、完全适用于变压器油、汽轮机油或其他油样的闪点测试7、完全满足DL/T 1354, ASTM D6450/D7094, SH/T 0768, SN/T 3077.1/28、全自动、一键式操作过程9、10英寸全彩触摸屏10、便携式设计,可现场测试
  • 【全新】清洁验证支持包 — 助您轻松完成清洁验证规程
    清洁验证是近年来,国内外制药企业与监管机构关心与讨论的热点话题。在各国与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FDA)的检查中,清洁验证的问题位于最常见十大检查缺陷之一。◆ ◆ ◆背景在中国,清洁验证的实行开始于2011年。中国卫生部于2011年春,发布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GMP 2010)。其中,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需要做清洁验证。第一百四十三条 清洁方法应当经过验证,证实其清洁的效果,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清洁验证应当综合考虑设备使用情况、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取样方法和位置以及相应的取样回收率、残留物的性质和限度、残留物检验方法的灵敏度等因素。清洁验证,是工艺验证的一部分。现在的流行趋势,认为它也应该应用药品生产的生命周期的规律。建议在药品研发及最初生产工艺设计时,就制定出清洁验证的标准操作规程SOP。清洁验证样品的分析方法选择有很多,比如液相色谱LC、气相色谱GC、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紫外UV、滴定、电导率、总有机碳TOC、pH等。无论选择何种分析方法,均需要根据GMP指南,在清洁验证SOP的设计阶段,通过分析方法的方法验证。选择强有力的分析方法,对于清洁验证样品的检测,非常关键。GE分析仪器部建议您,对于有机的目标化合物,选择总有机碳TOC方法,事半功倍。◆ ◆ ◆TOC方法的优势1. 检测灵敏度非常高,达到ppb(μg/L)级别通常LC的检测限均在ppm(mg/L)级别。一般来说,清洁验证的样品是非常干净的水样,与清洁前的清洁用水无任何肉眼可见的差异,GMP要求其无肉眼可见的颜色与异物。这样的样品,经常低于LC的检测限,仪器报告“未检出”。如果采用TOC方法,则可以准确检测低浓度样品。2. 分析时间短,一般2-6分钟相比于LC动辄1-2个小时的分析时间,TOC的分析时间非常短,一般单次分析时间仅2-6分钟。GE的高端TOC仪,分析时间仅2分钟。3. 方法稳定性好,仪器校准周期通常在3个月至1年不同于LC的方法,由于色谱柱的老化、流速的改变等原因,样品出峰的保留时间易于漂移,需要每次检测前,使用标准品校准仪器。TOC方法的校准稳定性很长,一般校准一次可以稳定3个月以上。GE的高端TOC仪,稳定周期达到1年。即一年校准一次即可。4. 消耗品成本低相比于LC高纯的流动相、昂贵的色谱柱,TOC的消耗品成本低很多,仅为UV灯与化学试剂盒。自1993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 FDA出版《清洁验证检验指南》(Inspection Guide on Cleaning Validation )以来,多项研究已发表,证明了总有机碳分析法在检测污染物含量方面可以胜任。总有机碳TOC分析法是在评估清洁有效性时,检测污染物残留的一种可接受的方法。总有机碳分析法适合质量保证检测、设备放行、USP水放行、棉签采样、淋洗采样、原位清洗(CIP)应用和在线过程控制。总有机碳和电导率分析法可代替专属性品种和清洗剂残余检测法。在美国与欧洲,经过了过去20多年对清洁验证工作的探索,目前有大约超过一半的药企,清洁验证的分析方法采用总有机碳TOC法。为了更好地帮助全球的制药企业采用简单便捷的TOC方法,开发清洁验证的SOP,GE分析仪器专门编写了《清洁验证支持包》,支持您快速使用TOC方法,建立清洁验证的SOP。立刻联系我们,了解《清洁验证支持包》的详细内容!
  • 清洁验证支持包——助您轻松完成清洁验证规程
    背景清洁验证是近年来,国内外制药企业与监管机构关心与讨论的热点话题。在各国与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FDA)的检查中,清洁验证的问题位于最常见十大检查缺陷之一。在中国,清洁验证的实行开始于2011年。中国卫生部于2011年春,发布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GMP 2010)。其中,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需要做清洁验证。第一百四十三条 清洁方法应当经过验证,证实其清洁的效果,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清洁验证应当综合考虑设备使用情况、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取样方法和位置以及相应的取样回收率、残留物的性质和限度、残留物检验方法的灵敏度等因素。清洁验证,是工艺验证的一部分。现在的流行趋势,认为它也应该应用药品生产的生命周期的规律。建议在药品研发及最初生产工艺设计时,就制定出清洁验证的标准操作规程SOP。清洁验证样品的分析方法选择有很多,比如液相色谱LC、气相色谱GC、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紫外UV、滴定、电导率、总有机碳TOC、pH等。无论选择何种分析方法,均需要根据GMP指南,在清洁验证SOP的设计阶段,通过分析方法的方法验证。选择强有力的分析方法,对于清洁验证样品的检测,非常关键。Sievers分析仪建议您,对于有机的目标化合物,选择总有机碳TOC方法,事半功倍。TOC方法的优势01检测灵敏度非常高,达到ppb(μg/L)级别通常LC的检测限均在ppm(mg/L)级别。一般来说,清洁验证的样品是非常干净的水样,与清洁前的清洁用水无任何肉眼可见的差异,GMP要求其无肉眼可见的颜色与异物。这样的样品,经常低于LC的检测限,仪器报告“未检出”。如果采用TOC方法,则可以准确检测低浓度样品。02分析时间短,一般2-6分钟相比于LC动辄1-2个小时的分析时间,TOC的分析时间非常短,一般单次分析时间仅2-6分钟。Sievers的高端TOC分析仪,分析时间仅2分钟。03方法稳定性好,仪器校准周期通常在3个月至1年不同于LC的方法,由于色谱柱的老化、流速的改变等原因,样品出峰的保留时间易于漂移,需要每次检测前,使用标准品校准仪器。TOC方法的校准稳定性很长,一般校准一次可以稳定3个月以上。Sievers的高端TOC分析仪,稳定周期达到1年。即一年校准一次即可。04消耗品成本低相比于LC高纯的流动相、昂贵的色谱柱,TOC的消耗品成本低很多,仅为UV灯与化学试剂盒。自1993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 FDA出版《 清 洁 验 证 检 验 指 南 》(Inspection Guide on Cleaning Validation)以来,多项研究已发表,证明了总有机碳分析法在检测污染物含量方面可以胜任。总有机碳TOC分析法是在评估清洁有效性时,检测污染物残留的一种可接受的方法。总有机碳分析法适合质量保证检测、设备放行、USP水放行、棉签采样、淋洗采样、原位清洗(CIP)应用和在线过程控制。总有机碳和电导率分析法可代替专属性品种和清洁剂残余检测法。在美国与欧洲,经过了过去20多年对清洁验证工作的探索,目前有大约超过一半的药企,清洁验证的分析方法采用总有机碳TOC法。为了更好地帮助全球制药企业采用简单便捷的TOC方法,开发清洁验证,Sievers分析仪专门编写了《清洁验证支持包》,支持您快速使用TOC方法,建立清洁验证的SOP。此文档有偿销售,如有意购买,请联系我们。◆ ◆ ◆联系我们,了解更多!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质检测化验室技术规程》征求意见
    p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经济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自来水的普及,卫生洁具、洗衣机、沐浴等设施也走进平常百姓家,使得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增加,2016年,我国农村污水排放量达到202亿吨,同比增长9.8%,预测到2020年可达到接近300万吨,可见我国农村污水排放量体量惊人。 /p p   总体来说,我国对农村污水的处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和快速发展阶段。2005-2008年为起步萌芽阶段,该阶段国家逐渐开始重视农村环境保护问题 2008-2015年为发展阶段,该阶段的特点为政策探讨、资金配套和示范建设,主要表现为23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的“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及相关政策配套。2015之后为快速发展阶段,该阶段的特点为政策及机制完善、大力推进和区域综合服务。2016年以来,党中央治理农村污水的决心进一步加强,甚至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国家规划层次。 /p p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曾提出“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即到2020年将总计完成20万个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以行政村占比来看,农村污水处理率可达到29%。与此同时,住建部也曾提出“到2020年,使30%的村镇人口得到比较完善的公共排水服务,并使中国各重点保护区内的村镇污水污染问题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从2016年起用大约30年时间,在中国90%的村镇建立完善的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设施与服务体系”。可以看到,如按照规划,我国农村污水治理市场大约在2040年基本达到饱和。 /p p   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质检测工作也急需规范,而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标准由各省制定,因此水质检测化验室也可能是由各省制定。浙江省是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较好的省份,有比较好的示范效应,在标准和技术规范方面也走在前列。 /p p   近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质检测化验室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机构水质检测化验室建设,确保化验室安全有序运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得到保障。 /p p   征求意见表示,化验室应配齐包括现场测试和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和制备、化验室分析及数据处理等监测工作各环节所需的仪器设备。现场测试和采样仪器设备在数量配备方面应满足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实验室应有 strong 各种型号的采水器、pH 计或离子活度计、磁力搅拌器、玻璃温度计0-50℃、电子天平、COD 消解装置、酸式滴定管、分光光度计、蒸馏装置、高压蒸汽灭菌锅、电炉、红外测油仪、水平振荡器、马弗炉、全玻璃或有机玻璃微孔滤膜过滤器、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烘箱(干燥箱)、显微镜、超净台、恒温培养箱、冰箱、生物安全柜 /strong 等其他配套的玻璃仪器设备。 /p p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场的发展,此类仪器又将迎来新的市场机遇。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12/attachment/66c5e7a9-3b96-4d8c-8918-1a9d899b45d0.pdf" title="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质检测化验室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4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质检测化验室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pdf /span /a /p p br/ /p
  • 色谱变迁史:见证油务化验从手工到智能
    今年62岁的王玲,曾是辽宁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女工,现在仍在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ldquo 工厂化&rdquo 检修基地从事六氟化硫和绝缘油化验分析工作。   王玲把她的工作打了个比方:电气设备的油好比人体的血液,油务化验员就是给电气设备看病的医生。她对油务化验工作更是感慨万千:&ldquo 我干了30多年的油务化验工作,很幸运地见证了它从手工到智能的发展过程。&rdquo   1973年,辽阳电业局(现辽阳供电公司)开始组建油化验室。王玲听第一任班长张久菊介绍,当时条件有限,只有一台油耐压试验器,只能做击穿电压试验。1974年,油务化验室正式成立,先后引进了闪点仪、介损仪、微水测试仪、界面张力测试仪等,逐步扩展了油务化验的工作范围,并由浅入深地开展了油的简化分析、全分析、色谱分析等工作,还开展了地区油务监督管理及油处理的指导工作。1978年,王玲加入班组,主要负责油的色谱分析工作。   王玲说:&ldquo 20世纪70年代,我们主要是做绝缘油的简化分析和色谱分析,就是根据谱图判断设备是否有故障。那时候我们都是纯手工干活儿。&rdquo 据她介绍,在测量色谱峰高时,是把钢卷尺剪断做成尺来测量,遇到故障气体时,峰高超过量程就得衰减档位重新测量。而主变压器等重要设备,需要两三个人反复用计算器计算分析结果,保证无差错。她曾大胆实践,解剖色谱仪的每个部件并动手填充色谱柱,清洗检测器等,解决了色谱柱易污染老化的问题,提高了色谱仪的灵敏度,为企业节省了几万元的维修资金。   &ldquo 20世纪80年代,单位以建设500千伏变电站为契机,引进了含气量测试仪、抗氧化安全性测试仪。&rdquo 王玲说。当时规定220千伏主变需要每月一次色谱分析。在做220千伏灯塔变电站7500千伏安主变油色谱分析时,她发现该设备存在潜伏性故障。她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缩短了试验周期,先是一个星期,后来压缩为3天,跟踪分析故障发展趋势。最终,生产部门根据测得的数据停止了该主变的运行,及时处理了故障,保证了设备的安全运行。王玲的班组荣获了当年该公司的集体三等功。   1991年,王玲成为油化验班班长。每当春、秋检时,为了能够按时完成大量的色谱分析工作,有时她早上6点就去上班,晚上很晚才能回家。这是因为,色谱仪的操作复杂,开机后需要&ldquo 稳机&rdquo ,所以每天必须提前给气路、电路和点火升温。&ldquo 等色谱仪稳定下来一般需要两个小时,关机时需要等温度降到规定值。&rdquo 20世纪90年代,油化验相关设备已经有了很大进步。当时500千伏辽阳变电站先后安装了热导在线监测仪和色谱在线监测仪,可以直接连接设备自动取样,现场查看监测结果。王玲形容油务化验工作是苦尽甘来。   进入2000年以后,色谱仪完全实现了智能化,色谱测试全部使用计算机。特别是在工厂化检修基地,王玲接触的都是更为先进与智能的仪器设备。&ldquo 现在的设备非常先进,工作效率高,而且工作环境干净,以前一天下来工作服都很埋汰。&rdquo 多年来,她的认真工作为企业避免了几十万元的经济损失。她对油务化验工作的感情也根深蒂固:&ldquo 这项工作让我实实在在为企业做了些事情。&rdquo
  • 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97.72万元采购尾气检测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正在招标]凤台县斜路陈棚户区改造及续建项目人防防护和防化设备采购安装一标段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2-01 招标文件: 附件1 凤台县斜路陈棚户区改造及续建项目人防防护和防化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凤台县斜路陈棚户区改造及续建项目人防防护和防化设备采购安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凤发改投资【2019】251号、凤发改投资【2019】30号 1.4 招标人: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1.5 项目业主: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2023GCHNG0012 2.2 招标项目名称:凤台县斜路陈棚户区改造及续建项目人防防护和防化设备采购安装 2.3工程实施地点(交货及安装地点):安徽省凤台县 2.4建设规模: 凤台县斜路陈棚户区改造及续建项目人防防护和防化设备采购安装,总用地面积约220亩。 2.5计划工期(交货及安装周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凤台县斜路陈棚户区改造及续建项目人防防护和防化设备采购安装:人防防护包括有标识牌、指示牌、人防特种门、防火堵洞、百叶金属门;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包括插座、插板线、显示器、控制箱、流量仪表、密闭阀、按钮、尾气监测取样管、过滤器、换气堵头、滤尘器、消声弯头、止回阀、镀锌钢板、排风口、压力仪表。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号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 防护设备采购安装(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977188.44元 二标段 防化设备采购安装(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854456.37元 2.8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一标段:须是在皖销售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设备产品定点企业 (安徽省人防办网站上公示的定点企业,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长三角地区人防防护设备企业; 二标段:须是在皖销售安装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产品设备产品定点企业 (安徽省人防办网站上公示的定点企业,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长三角地区人防防化设备企业; (3)未被列入人防工程建设黑名单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内的查询截图);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安徽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须按省(市、省管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备案手续; (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 (9)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4.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 1 日 4.2资料获取:网上免费获取招标资料。投标人请实名登录系统关注该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并关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ggj.huainan.gov.cn/)信息动态。 (1)网上登记。投标人投标前请先按淮南市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证书(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880-4959或0554-6818265-4),直接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地址: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完成主体库登记,实名登记步骤详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对接公告”(http://jy.ggj.huainan.gov.cn/)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选择“投标单位入口,使用CA 锁登陆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查阅领取相关文件。投标人须随时关注该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并关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信息动态。投标人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售价: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投标人请实名登录登记系统关注该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并关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动态。 4.3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形式,本项目为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供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淮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建议投标人选择远程投标,不到现场投标。减少开标现场人员,做好人员健康防护工作。 5.开标时间及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 5.1开标时间:2023年2月23日 9时00分 5.2开标地点: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2室(凤台县住建委3楼)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远程解密完成。 投标人若进入不了“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密,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投标人系统内进行库内远程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必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投标系统: (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发布媒介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凤台县州来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凤台县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八里塘安置区西门北侧 联系人:王磊 联系人:曹国新 电 话:0554-8687115 电 话:18856093206、18155460617 8.投标保证金: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投标保函、转账、电汇、网银支付、或保证保险(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为减轻投标人及供应商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具体操作请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资料下载”,查询“淮南市电子投标保函使用手册”);其次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等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其他账户转出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否则视同不响应招标文件。)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招标结束投标保证金本息一并退还。 保证金账户(一标段):肆万元整(40000.00元) 银行类别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 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0400213800008160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台支行 注:以上账户的账号仅为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使用,其他项目或本项目的另次开标均会变动,请投标人注意对应账号转入。 保证金账户(二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银行类别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 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0400213800008173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台支行 注:以上账户的账号仅为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使用,其他项目或本项目的另次开标均会变动,请投标人注意对应账号转入。 说明:投标人应为自己所投标段分别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 附件:招标公告.pdf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尾气检测 开标时间:2023-02-23 09:00 预算金额:297.72万元 采购单位: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凤台县州来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正在招标]凤台县斜路陈棚户区改造及续建项目人防防护和防化设备采购安装一标段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2-01 招标文件: 附件1 凤台县斜路陈棚户区改造及续建项目人防防护和防化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凤台县斜路陈棚户区改造及续建项目人防防护和防化设备采购安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凤发改投资【2019】251号、凤发改投资【2019】30号 1.4 招标人: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1.5 项目业主: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2023GCHNG0012 2.2 招标项目名称:凤台县斜路陈棚户区改造及续建项目人防防护和防化设备采购安装 2.3工程实施地点(交货及安装地点):安徽省凤台县 2.4建设规模: 凤台县斜路陈棚户区改造及续建项目人防防护和防化设备采购安装,总用地面积约220亩。 2.5计划工期(交货及安装周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凤台县斜路陈棚户区改造及续建项目人防防护和防化设备采购安装:人防防护包括有标识牌、指示牌、人防特种门、防火堵洞、百叶金属门;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包括插座、插板线、显示器、控制箱、流量仪表、密闭阀、按钮、尾气监测取样管、过滤器、换气堵头、滤尘器、消声弯头、止回阀、镀锌钢板、排风口、压力仪表。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号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 防护设备采购安装(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977188.44元 二标段防化设备采购安装(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854456.37元 2.8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一标段:须是在皖销售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设备产品定点企业 (安徽省人防办网站上公示的定点企业,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长三角地区人防防护设备企业; 二标段:须是在皖销售安装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产品设备产品定点企业 (安徽省人防办网站上公示的定点企业,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长三角地区人防防化设备企业; (3)未被列入人防工程建设黑名单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内的查询截图);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安徽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须按省(市、省管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备案手续; (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 (9)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4.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 1 日 4.2资料获取:网上免费获取招标资料。投标人请实名登录系统关注该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并关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ggj.huainan.gov.cn/)信息动态。 (1)网上登记。投标人投标前请先按淮南市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证书(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880-4959或0554-6818265-4),直接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地址: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完成主体库登记,实名登记步骤详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对接公告”(http://jy.ggj.huainan.gov.cn/)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选择“投标单位入口,使用CA 锁登陆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查阅领取相关文件。投标人须随时关注该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并关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信息动态。投标人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售价: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投标人请实名登录登记系统关注该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并关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动态。 4.3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形式,本项目为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供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淮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建议投标人选择远程投标,不到现场投标。减少开标现场人员,做好人员健康防护工作。 5.开标时间及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 5.1开标时间:2023年2月23日 9时00分 5.2开标地点: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2室(凤台县住建委3楼)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远程解密完成。 投标人若进入不了“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密,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投标人系统内进行库内远程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必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投标系统: (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发布媒介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凤台县州来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凤台县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八里塘安置区西门北侧 联系人:王磊 联系人:曹国新 电 话:0554-8687115 电 话:18856093206、18155460617 8.投标保证金: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投标保函、转账、电汇、网银支付、或保证保险(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为减轻投标人及供应商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具体操作请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资料下载”,查询“淮南市电子投标保函使用手册”);其次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等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其他账户转出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否则视同不响应招标文件。)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招标结束投标保证金本息一并退还。 保证金账户(一标段):肆万元整(40000.00元) 银行类别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 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0400213800008160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台支行 注:以上账户的账号仅为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使用,其他项目或本项目的另次开标均会变动,请投标人注意对应账号转入。 保证金账户(二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银行类别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 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0400213800008173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台支行 注:以上账户的账号仅为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使用,其他项目或本项目的另次开标均会变动,请投标人注意对应账号转入。 说明:投标人应为自己所投标段分别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 附件:招标公告.pdf
  • 芜湖市弋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446.14万元采购食品安全检测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白马街道金石农贸市场示范化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4-27 一、项目名称:白马街道金石农贸市场示范化改造提升项目 二、招标人:芜湖市弋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白马街道金石农贸市场示范化改造提升项目。本项目为农贸市场示范化标准改造,改造面积约3500平方米;招标范围: 市场整体全面装修改造,消防系统、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新风系统、食品安全检测室、电梯、监控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建设地点: 白马街道金石新城农贸市场 ;建设规模:项目预算为4461380.12元 2.项目合同估算价:4461380.12元(招标控制价) 3.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8日9:00至2023年05月18日10:00。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05月18日10: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5.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注:如参与投标的为中小微企业,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 3.1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采用纸质保函:投标人应从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见索即付无条件不可撤销的纸质保函,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采用电汇或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以下任何一个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柏庄财富广场 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13855389818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芜湖市弋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高新区峨山路科创中心四楼 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0553-4829835 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三、注册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3.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可任选以下方式递交 1.书面形式递交 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3.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3.1招标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高新区峨山路科创中心四楼 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0553-4829835 3.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柏庄财富广场 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13855389818 十五、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0.5%; 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0.5% (中标价-100)万元×0.35%; □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芜湖市弋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7日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食品安全检测 开标时间:2023-05-18 10:00 预算金额:446.14万元 采购单位:芜湖市弋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白马街道金石农贸市场示范化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4-27 一、项目名称:白马街道金石农贸市场示范化改造提升项目 二、招标人:芜湖市弋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白马街道金石农贸市场示范化改造提升项目。本项目为农贸市场示范化标准改造,改造面积约3500平方米;招标范围: 市场整体全面装修改造,消防系统、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新风系统、食品安全检测室、电梯、监控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建设地点: 白马街道金石新城农贸市场 ;建设规模:项目预算为4461380.12元 2.项目合同估算价:4461380.12元(招标控制价) 3.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8日9:00至2023年05月18日10:00。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05月18日10: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5.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注:如参与投标的为中小微企业,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 3.1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采用纸质保函:投标人应从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见索即付无条件不可撤销的纸质保函,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采用电汇或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以下任何一个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柏庄财富广场 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13855389818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芜湖市弋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高新区峨山路科创中心四楼 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0553-4829835 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三、注册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3.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可任选以下方式递交 1.书面形式递交 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3.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3.1招标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高新区峨山路科创中心四楼 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0553-4829835 3.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柏庄财富广场 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13855389818 十五、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0.5%; 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0.5% (中标价-100)万元×0.35%; □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芜湖市弋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7日
  • 土壤指标检测方法全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发布
    日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此规程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的总体组织与任务要求包括资料收集整理与前期准备、外业调查采样与内业测试化验等具体工作流程、质量控制体系、成果汇总与验收等技术规范。本规程适用于土壤三普,也可作为全国或地方性大面积土壤调查或监测工作的参考。部分样品检测方法如下:7 样品检测7 1 基本要求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样品检测工作,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在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本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报送检测结果。7 2 检测计划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对本区域内检测工作进行统筹,制定样品检测计划,样品检测计划应明确承担单位、样品细磨、检测指标及方法、结果上报等内容,原则上,土壤容重指标由县级土壤普查办负责,其他指标由承担检测实验室负责,开展盐碱土普查省份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参照本文件及相关标准做好剖面样点地下水与灌溉水样品相关指标检测及结果上报等。7 3 样品细磨将通过2mm 孔径筛的土样用多点取样法分取约25g (根据检测指标确定), 磨细,使之全部通过0.25 mm 孔径筛,供有机质、碳酸钙、全氮、游离铁等指标检测,将通过2mm 孔径筛的土样用多点取样法分取约25g (根据检测指标确定),用玛瑙研钵或玛瑙球磨机磨细,使之全部通过0.149mm孔径筛,供全磷等全量养分、重金属等指标检测,细磨过程中样品编码必须始终保持一致,制样所用工具每处理完1个样品后需清洁干净,避免交叉污染,不同粒径的样品必须自通过2mm孔径筛的土样重新取样制备并全部过筛,严禁套筛,样品制备时, 应现场填写土壤样品制备记录。7 4 检测指标及方法7 4 1 检测指标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的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检测指标见附录F。7 4 2 检测方法各项指标检测方法见附录G。7 4 3 烘干基换算烘干基结果换算需测定风干土样水分的含量,每次检测称样量5.00g,做平行双样检测。7 5 结果上报完成样品检测后,检测员需及时填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以烘干基计,并上报风干土样水分含量,原始记录经三级审核无误后,及时填写检测结果电子数据填报记录表(参见附录H),并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全部内容详见附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pdf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广东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的管理,保障计量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征求意见反馈表格式见附件2)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一、电子邮箱:gdsjj_jlc@gd.gov.cn。二、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邮编:510630)。三、通过本公告下方的意见征集栏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附件: 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反馈意见表.doc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18日
  • 探讨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摘要: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出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对健康生活的需求。以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实验室为例,通过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真实且准确的数据来掌握生活环境的安全性,进而在各项检测指标的指导下,对生活的环境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主要依据RB/T 214-2017、CNAS CL01:2018及特定领域的特殊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内部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来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其性质偏向于系统化的科学工作,工作流程及内容等较为明确,同时在实际的采样、运输、检测工作过程当中,会出现较多不利的风险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最终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加强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对规范内部检测工作程序、保证检测数据公正科学、赢得客户信赖、检测行业良性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概述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分析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发展现状,提出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多角度出发,多方面入手,希望能为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议;  第三方检测实验室作为具有特殊性质的社会组织,对其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是为了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检测服务时,为委托人提供更好、更全面、更专业的服务,致使最终生成的检测报告具备较强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因此,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不仅是为了满足时代发展过程中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同时还为了促使第三方检测行业实现高质量管理、精准检测的可持续性发展,从而在建设过程中,不断提高第三方检测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  一、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以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为例,其主要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监测(检测)活动,通过最终形成的环境监测报告,准确掌握社会环境的实际状况,从而针对环境质量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变化情况进行较为准确的判断,由此可见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在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当中体现出重要的价值和作用。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在开展检测工作前,需要提前做好各项质量管理的基础准备工作,如质量监控计划制定、检测方法作业指导书的制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及上岗授权、设备及标准物质的管理、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细则的制定及培训、环境条件的监控、样品管理的培训等,从而保证在开展实际检测工作时不会受到部分可控因素的影响,达到提高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目的。此外,为了确保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管理体系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评审准则的要求,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还需制定内部管理体系文件1级《质量手册》、2级《程序文件》、3级作业指导书、4级技术原始记录和质量记录等文件化管理体系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实施和保持以上科学的管理体系制度,为日常检测工作提供指导依据,并不断进行宣贯培训以便技术人员理解和执行,促使各项质量管理措施有条不紊地进行,并且做好可能发生的风险识别与风险消除工作,更好且更全面地保证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在各项检测活动中的公正性、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大多数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质量管理目的为,利用科学的方式和方法,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进一步提高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度,保证检测报告的质量,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检测服务,质量方针和目标得以贯彻执行。  因此,从实际的执行角度来看,可将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细化,分别为实验室质量管理要素和实验室技术管理要素。技术要素中,进一步细化检测标准和规范,首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作为基础,在其基础上针对实验室的检测内容和仪器设备等,制定个性化的实验室质量控制制度,同时将检测人员的各项实验数据和实验操作步骤纳入重点质量控制内容当中。而实验室的质量管理要素则是体现在实验室人员、设备(标准物质)、环境、样品等方面,实验室内部能够影响到最终检测报告质量的因素较多,如人员能力参差不齐、仪器设备精度出现误差、标准物质失效、样品保存不符合要求等等,从而在众多因素影响下,最终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可想而知。所以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意义在于能够及时识别各种影响因素的出现并及时规避或纠正,同时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指导下,实验人员能够不断提高并完善自身的实验室操作能力和水平,从而共同营造出高质量、高标准化的实验室检测氛围,创建高权威性、强公信力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机构。  二、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发展现状  (一)行业规模较大  目前我国市面上的检测组织和单位主要以外资、国有以及民营三种性质,其中民营检测组织相对较少,多以国家性质检测单位为主,而第三方检测实验室作为公正性质较强的社会组织,是两种相互联系主体以外的客体,由利益联系以外的第三方专门监督检验机构按照合同、法律标准开展的检验活动。随着实验室检测领域的多样性,第三方检测机构逐渐演变成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实验检测行业,其中实验室是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的重要场所和环境,进而开展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我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发展相较于国外来说,发展时间较短,但却呈现出较快的整体发展态势,并且逐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与理解,其中多数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在发展过程中,已经树立了不错的机构形象和社会影响力。因此,积极开展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有助于规范检测工作流程和检测行为,致使实验室检测工作具备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等特点。通过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促进实验室检测的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  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在发展过程中,实验室技术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素养不足、专业知识储备不够、专业化培训缺乏等问题,从而致使实验室在检测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质量及管理方面的问题,并且由于受到资金的影响,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内的检测仪器和设备,无法做到及时更新和维护,导致最终的检测报告准确性存在一定的偏差,尽管实验室技术人员尽可能地避免这一问题的出现,但是硬件设施的问题是较为直接也很难通过人为的方式进行有效控制。目前我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主要以民营出资进行建设,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链断裂或者是经济效益回报较慢,那么就非常容易导致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无法经营下去。所以按照我国该行业的市场情况来看,政府性质的检测机构依旧存在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则是缺乏品牌效应,进而多数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在制定未来发展规划时,会将建立企业品牌知名度作为企业未来发展及规划重点内容。  从人员的角度来看,目前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技术人员,在具体检测工作当中,除了资历相对较老、检测经验较为丰富的老检测技术人员,能够具备与之相对应的工作能力,多数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是不具备单独负责某项检测工作的能力,尤其是对于精度要求较高、仪器设备操作较为复杂的检测工作,非常容易在检测过程中造成一定的误差,从而导致最终检测报告结果的准确性不足。此外,意识上的不足、培训考核流于形式、监督不到位等也是实验室人员常见的问题,致使质量管理无法做到科学高效。  从实验室仪器设备来看,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各种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不符合项,通常情况下与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同时还会直接影响到最终检测报告的质量。假若不对实验室相关检测设备进行全面且仔细的检查维护保养,或者为了降低检测的成本,采用性能次一级的设备,加上后期仪器设备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没有按要求进行检定/校准和维护/保养,或未有效利用校准因子等,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检测数据的准确性,逐渐增加最终检测报告的不准确性。  三、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特性  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在建设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特性有哪些,进而才能在制定各项管理体系相关制度时,具有非常明确的方向,保证制定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制度能够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特性主要有五项,分别是:(1)符合性,符合性主要目的是保证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所开展的质量管理工作,不仅在文件化体系和规章制度中符合最高管理的要求,同时还要在实施和记录保存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测标准来进行;(2)唯一性,在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时,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需要将实际的质量管理方针目标与实践过程经验相结合,从而不同领域呈现出不同的质量管理体系;(3)系统性,系统性主要体现在实验室内部组织架构、岗位职责、程序、工作过程以及资源分配等方面,从而实现质量管理体系所有内容相互结合和联系达到管理的目的;(4)有效性,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不仅要满足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CNAS 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特定领域的特殊要求,同时还应结合机构内部的实际发展情况以及客户的检测要求,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检测服务。从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性;(5)预防性,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具备较强的风险预防性,及时识别检测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影响因素并控制消除风险或实施改进措施,从而确保检测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安全运营。  (二)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目标  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方针对于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来说,就是确定了实验室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能够体现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公正性以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策略和方向,一般由机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质量目标是对质量方针的延伸,以提供优质客户服务为基础,分解为量化指标,例如:检验检测报告出具及时率、报告错误率、客户投诉回复及时率、客户满意率等。实验室应定期组织全员培训质量方针和目标,确保全员能够准确地理解并执行。质量负责人在年度管理评审会议中将其作为输入材料进行评审,指导未来一年的质量目标。例如:本人所担任的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17)质量管理体系内质量负责人的角色,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工作落实质量目标及计划的完成情况。  (三)形成检测有关的方法作业指导书文件  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基于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相关认可或法规编制而成,包含了所有文件、过程、系统和记录,由《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标准法规、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记录表单等构成。管理体系文件架构层级如下图所示:  作业指导书文件作为管理体系第三层文件,其主要作用是指导检测实验操作流程,方便质量管理人员或监督员有效控制检测实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一系列影响质量的问题,所以制定一个科学有效的且适用的作业指导书文件,对于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来说,具有重要意义。而作业指导书的形成包含检测项目的与适用范围、检测的参数与对应检测标准、检测的步骤与质量控制、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与管理、试剂耗材的要求等,并按照自身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编制。  (四)加强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为了保证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技术人员能够在长期流程化的工作当中持续保持能力,应定期组织技术人员了解和熟悉体系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对特定岗位或操作专门设备的技术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不断更新技术知识,增强质量管理意识。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提高自身的检测技术水平,进而为最终检测报告准确性提供有效的保障。同时将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通过增加或完善激励制度的方式,激发实验室检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学习主动性,以此增强人员质量管理问题的预防能力,为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条件。  结束语:综上所述,尽管我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是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行业,但是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管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发展,从而无法激发出该行业的发展潜力,也就无法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因此,开展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价值和实践意义,从而在结合自身质量管理体系的实际建设情况,针对当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完善的内容,开展有效的优化措施,致使检测实验室能够在一次次完善和优化过程中,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充分发挥质量管理体系的作用,帮助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目标。
  • 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管理,我司对2018年印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修订完善,形成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jica@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综合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2023年5月5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增强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诚信意识,促进质量检测领域有序发展,营造诚信守法的质量检测环境,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的从业承诺、履责状况等诚信行为的综合评价。检测机构是指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法人单位或法人单位授权的其它组织。检测人员指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和助理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人员。第四条 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五条 信用评价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交通运输部统一管理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具体管理公路水运工程甲级、交通工程专项检测机构和全国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及信用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发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具体管理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乙级、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和助理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及信用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发布。第六条 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评价的时间段为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信用评价工作一般应于年初启动,对上一年度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诚信行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定期公示、公布。第七条 信用评价工作依托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第八条 鼓励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参加抢险救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等活动,开展科技创新,参与标准规范规程制定。第二章 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第九条 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实行综合评分制。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的内容包括母体机构、设立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及单独签订合同承担的工程试验、检测及监测等现场检测项目(以下简称现场检测项目)。评价标准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和《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标准》(附件2)。第十条 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的信用评价基准分分别为100分。检测机构综合评分按附件4计算。第十一条 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分为AA、A、B、C、D五个等级,综合评分对应的信用等级分别为:AA级:信用评分≥95分,信用好;A级:85分≤信用评分<95分,信用较好;B级:70分≤信用评分<85分,信用一般;C级:60分≤信用评分<70分,信用较差;D级:信用评分<60 分或直接确定为D级,信用差。第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不能评为AA级:(一)母体机构信用评价得分小于95分的;(二)信用评价周期内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业务均未开展的;(三)出现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得分小于70分的;(四)机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被评为信用较差或信用差的。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应在签订检测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录入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检测机构应对提交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检测机构在信用评价周期内,应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信用评价周期内,实际检测工期超过3个月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参加公开招标并签订检测合同的现场检测项目,以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信用评价的,均应参加信用评价。第十四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母体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可根据需要委托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乙级、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评价表见《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表》(附件5)。第十五条 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项目业主对检测机构录入的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审核确认,于次年1月中旬将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意见和扣分依据材料以及发现的母体机构失信行为报送至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应对评价意见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评价表见《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表》(附件6)。第十六条 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项目业主评价意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开展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于2月中旬前提交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第十七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评价。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的母体机构为非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信用评价结果于2月上旬前提交其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第十八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本省注册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属本省发布范围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于4月底前完成公示、公布。属交通运输部发布范围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于3月中旬前提交交通运输部。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在汇总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的信用评价结果基础上,结合掌握的相关信用信息进行复核评价,审定后于4月底前在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等指定渠道向社会统一公示、公布。第二十条 检测机构发生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中直接定为D级行为之一的,由负责信用评价结果发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及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该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等级定为D级至下次信用评价。第二十一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对信用评价范围内的检测机构至少采集1次不良信用信息用于复核评价,且要覆盖到评价标准的所有失信行为。评价依据包括:(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活动中和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二)投诉举报查实的违规行为;(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行政处罚涉及的失信行为;(四)资质审批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五)检测机构及其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比对试验中出现的失信行为;(六)其他可以认定失信行为的有关资料。第三章 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第二十二条 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实行累计扣分制,评价标准见《公路水运工程检测人员信用评价标准》(附件3)。第二十三条 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分值大于等于20分,小于40分的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扣分分值大于等于40分的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差。前一次信用评价周期和本次信用评价周期均被评为信用较差的检测人员,本次信用评价等级为信用差。第二十四条 在评价周期内,检测人员在不同项目和不同工作阶段发生的失信行为累计扣分。一个具体行为涉及两项以上失信行为的,以扣分标准高者为准。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项目业主在对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进行信用评价时,同步完成检测人员的信用评价。第二十六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检测人员进行信用评价。跨省从业的助理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结果,于2月上旬前提交其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4月底前对其本省注册的助理试验检测师,在全国范围内的扣分进行累加评价,完成信用评价结果审定、公示、公布。第二十七条 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于3月中旬前提交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于4月底前对试验检测师在全国范围内的扣分进行累加评价,完成信用评价结果审定、公示、公布。第四章 信用评价管理第二十八条 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应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检测机构和人员对信用评价结果的申诉,信用评价分数和扣分依据的查询。最终确定的信用评价结果自正式公布之日起5年内,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落实人员负责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完成相关信用信息的数据录入、整理、资料归档等工作。第三十条 信用评价实行评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签认负责制,并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发现评价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予以纠正;发现在评价工作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谋取私利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三十一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信用评价结果C级及以下检测机构重点抽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8〕78号)同时废止。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1JJC1001非法转让、出租检测资质证书的。直接定为D级2JJC1002转包或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直接定为D级3JJC1003在投标过程中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贿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或恶意竞争、扰乱检测市场的;或捏造事实、虚假恶意投诉、举报的。直接定为D级4JJC1004存在①~⑤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①未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②调换检测样品进行检测的或者改变样品原有状态进行检测并影响结果判定的;③改变关键检测条件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结果判定的;④伪造、变造、篡改原始数据、记录;⑤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或检测资质标识的。直接定为D级5JJC1005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6JJC1006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直接定为D级7JJC1007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扣5分/次8JJC1008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出现一个得分为0分的。直接定为D级9JJC1009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①~④项情形的:①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扣2分/类;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时,扣10分10JJC1010超出资质证书批准的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包括:①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证书》范围,且该参数在《资质等级标准》范围内;②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等级标准》的范围,检测报告加盖了交通检测专用标识章但未申明的。扣5分/参数11JJC1011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资质证书已过期,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或未取得检测资质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直接定为D级12JJC1012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质量检测委托的。扣3分/项目13JJC1013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有效监管的,包括:①未建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制度的;②对工地试验室检查每年少于2次的;③对工地试验室的检查整改未确认的;④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有信用得分小于70分的;⑤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不按规定参加信用评价的。①扣5分;②扣2分/个;③扣2分/个;④扣5分/个;⑤扣5分/个14JJC1014未按规定在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的,包括: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场所的变更,以及机构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变更。扣2分/次15JJC1015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或在评价年度内被评为信用差或较差的。扣5 分/人16JJC1016评价期内,持证检测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助理试验检测师,扣3分/每缺1人;试验检测师或高级职称人员,扣5分/每缺1人17JJC1017评价期内,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上岗资格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包括: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实际未在登记的检测机构工作的)。扣5分/人18JJC1018评价期内,主要仪器设备配备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的。扣5分/台19JJC1019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台20JJC1020检测用房面积不滿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或检测环境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要求的。面积不滿足,扣10分;环境不满足,扣1分/处21JJC1021检测报告存在①~④的情形之一,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①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的;②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虽经检定或校准,但不滿足使用要求的;③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的;④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扣3分/类22JJC1022检测报告或其对应的原始记录相关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未记录原始观察值、缺少必要的测试部位、缺少检测依据、多方法混用、更改不规范、计量单位不正确、漏签字和漏盖章等。扣0.5分/类,单次扣分不超过5分23JJC1023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扣5分/类24JJC1024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代签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扣2分/份25JJC1025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26JJC1026在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扣10分/次27JJC1027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直接定为D级9得分100-扣分值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江苏省检验检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检验检测领域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计量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精神,我局草拟形成《江苏省检验检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发至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检测处,邮编210036,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检验检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至jsscjgrkj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江苏省检验检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字样。附件: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30日江苏省检验检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第三章 检验检测活动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五章 发展与促进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 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取得行政许可和应当实施监督管理的检验检测机构,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的定义】 本条例所称检验检测,是指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者约定的方法,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确定被检对象特性,并出具数据、结果或者报告(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报告)的活动。本条例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专业技术组织。第四条【基本原则】 从事检验检测活动,遵循守法诚信、客观独立、科学准确、公平公正的原则,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第五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检验检测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检验检测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产学研测融合,健全扶持、奖励政策,促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社会共享。第六条【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活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检验检测活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场监管、公安、司法行政、生态环境、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国防动员、通信管理、自然资源、海关等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负有资质许可或者行政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行业领域中涉及的检验检测活动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第七条【行业协会的职责】 检验检测相关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和相关标准,规范和引导检验检测行业有序发展。第二章 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第八条【基本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工作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法律、行政法规对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有资质许可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许可;依法应当取得资质许可但未取得的,不得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活动。第九条【检验检测能力保障】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持续具备与其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能力。取得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能力验证,以保证持续符合资质许可条件和要求。能力验证相关检验检测项目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包含该检验检测项目的数据、结果。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开展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或比对活动。 第十条【信息公开】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我承诺,公开其取得的资质信息,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第十一条【人员基本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资格或者从业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二条【公正原则】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第十三条【保密义务】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第十四条【责任归属】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第十五条【监管配合】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合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统计调查等工作。第三章 检验检测活动第十六条【检验检测合同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检验检测服务合同,约定检验检测项目、标准依据、样品获取及处置方式、报告形式等内容。检验检测机构与委托人约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等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强制性规定。第十七条【样品管理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通过采样、抽样等方式获取样品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实施,并与委托人约定采样、抽样的具体要求,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委托人送样检验的,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由委托人负责。 检验检测机构和委托人应当对样品的来源、识别信息和基本状态进行确认。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对样品进行保管和处置,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第十八条【检验检测报告的出具】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规程或者约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并依法依规使用相关资质标识。第十九条【报告存档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活动的原始记录、检验检测报告和电子数据记录建立档案,并至少保存六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检验检测报告、纸质原始记录和电子储存数据记录应当互为印证,可追溯、可溯源。不得存在下列行为:(1) 检验检测报告、纸质原始数据和电子存储数据记录不一致,不能对应;(2) 所保存的检验检测报告和发放的检验检测报告信息不一致;(三)检验检测报告所载明的时间与存档原始记录的时间相矛盾;(四)其他违反报告存档要求的情形。第二十条【数据安全】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检验检测活动中获取的相关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正确性。第二十一条【不得出具不实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检测检验活动形成的数据、结果以及相关记录与客观实际不一致,导致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错误或者无法复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一)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的;(二)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设备、设施的;(三)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四)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五)违反规定要求,在多个检验检测数据中选择性使用或者不合理修约,对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造成影响的;(六)其他检验检测过程不符合规定的情形。第二十二条【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利诱、胁迫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人员故意使检测检验活动形成的数据、结果以及相关记录与客观实际不一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一)未经检验检测的;(二)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三)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的;(四)调换检验检测样品或者改变其原有状态进行检验检测的;(五)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伪造签名或者签发时间的;(六)使用可以实现非法修改、非法自动生成检验检测数据的仪器设备或者软件程序的;(七)违反规定要求,私自比对、串通、虚报能力验证数据、结果的;(八)其他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情形。第二十三条【超出许可范围】 依法取得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超出许可能力范围、时间范围、地点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第二十四条【检验检测报告的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法向社会公布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应当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完整,不得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不得作误导性的解释和说明。检验检测报告确有错误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更正,按规定召回,并予以标注或者说明。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协同监管】 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跨部门监督管理协同机制,综合协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实现违规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第二十六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省级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机制,结合风险程度、能力验证及监督检查结果、投诉举报情况等,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级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归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的监督管理措施。第二十七条【智慧监管】 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完善数据信息收集、处理上报和全过程追溯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实施数据信息共享,强化数据分析和运用,提升检验检测智慧监管水平。第二十八条【监督检查的职权】 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二)向检验检测机构、委托人等有关单位及人员询问、调查有关情况或者验证相关检验检测活动;(三)查阅、复制有关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发票、账簿及其他相关资料;(四)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投诉举报线索,对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相关场所、仪器设备实施登记保存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九条【政府采购服务排除的情况】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因履行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委托检验检测的,应当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式进行。对因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受到处罚的检验检测机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执行联合惩戒。第三十条【能力验证】 省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统筹组织本行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核查检验检测机构持续符合资质许可的技术能力要求。设区的市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管理需要制定能力验证计划,报经相关省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第三十一条【专家管理】 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聘请检验检测技术专家,承担资质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的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建立技术专家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第三十二条【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检验检测机构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第五章 发展与促进第三十三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平台布局,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第三十四条【资源共享】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设立独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开放共享检验检测资源。第三十五条【公平竞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构建公平竞争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保证各种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第三十六条【技术自主创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检验检测机构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加强检验检测领域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仪器设备研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实力,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第三十七条【产业协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嵌入全产业链,加强与企业需求对接,健全检验检测服务体系,提升检验检测供给和服务水平。第三十八条【检验检测标准化】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牵头或者参与相关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加强标准宣贯,推动标准实施。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或者参加国内外检验检测相关领域标准化组织工作,参与标准验证。第三十九条【人才培养及激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加强与检验检测机构合作,建设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开发适应社会需求的教育培训课程,提供专业培训,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将检验检测专业能力、业绩和成果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内容,对在检验检测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放宽职称申报条件和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第四十条【区域协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区域检验检测协同发展,加强技术能力、专家选用等领域合作,促进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共用、结果互认。第四十一条【国际合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宽合作与交流渠道,加大检验检测服务品牌培育力度,提升机构品牌知名度与贸易便利化水平。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法律责任适用范围】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三条【未取得资质的处罚】 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八条第二款规定,未依法取得资质许可擅自从事相应检验检测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四十四条【未按规定参加能力验证的处罚】 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未按规定参加能力验证的,由县级以上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暂停在相应项目参数上的资质,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缩减其资质许可项目参数。第四十五条【信息公开的处罚】 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公开的资质信息不真实、不全面、不准确的,由县级以上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违反从业规定的处罚】 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聘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业或者无执业资格的检验检测人员的,由县级以上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七条【拒不配合监督管理的处罚】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拒不配合监督管理工作的,由县级以上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第四十八条【检验检测报告的处罚】 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按要求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检验检测专用章的,由县级以上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九条【报告存档的处罚】 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要求保存检验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和电子储存数据记录的,由县级以上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条【出具不实报告的处罚】 检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由县级以上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一年的行业禁入。第五十一条【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 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或者指使、利诱、胁迫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由县级以上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改正期间不得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许可;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一至三年的行业禁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超范围出具报告的处罚】 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超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由县级以上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许可。第五十三条【部门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生效日期】 本条例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 共襄盛举,见证荣耀!2023年度仪器及检测3i奖颁奖盛典隆重举行
    2024年4月18日,第十七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ACCSI2024)在苏州狮山国际会议中心盛大开幕。会议由仪器信息网(www.instrument.com.cn)主办,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我要测网、中国科学院高端光学显微成像技术联盟、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等单位协办,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等30多家单位支持。ACCSI2024现场盛况ACCSI2024期间,仪器信息网和我要测网联合举办的“2023年度仪器及检测3i奖颁奖盛典”隆重举行,在现场1500位科学仪器行业相关政府领导、院士专家、仪器企业CEO、检测机构负责人、投资人、媒体记者和线上超7000位观众的共同见证下,十余大奖项颁发。 产品篇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当代先进生产力。而科学仪器作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将在我国实现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在仪器产品方面,3i奖表彰了在中国仪器市场上推出的、技术创新性比较突出的国内外仪器产品——“优秀新品”;以及具有绿色、低碳、环保和保护人身体健康等创新理念的仪器产品——“绿色仪器”。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汪正范研究员、国家生物医学分析中心赵晓光主任、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徐广通高级工程师分别作为颁奖嘉宾为“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优秀新品奖”获奖代表和“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绿色仪器奖”获奖代表颁发了奖项。“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优秀新品奖”获奖代表合影留念2023年度,共有269家国内外仪器厂商申报了526台仪器新品。经仪器信息网专业编辑初审后,网络评审团对申报的仪器新品依据创新点、市场前景、用户评价等进行评审,确定106台产品获得提名。经“技术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12台仪器荣获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优秀新品奖(点击此处链接,查看获奖详情)。“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绿色仪器奖”获奖代表合影留念2023年度,“绿色仪器”评选活动特别邀请到了中广测、北京理化、微谱、中家院、中纺标、国联质检、优尔鸿信、钢研纳克、挪亚、上海建科等十余家检测机构担任评审嘉宾,与评审专家组一起,对31家厂商申报的48台产品进行评审。经一轮评审,确定16台仪器入围;经二轮评审,确定3台仪器荣获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绿色仪器奖(点击此处链接,查看获奖详情)。此外,4月19日,在大会同期举办的仪器采购经理人分论坛上,备受期待的3i奖“2023年度用户关注仪器TOP30”获奖名单正式揭晓。该奖项依托仪器信息网2023年用户各维度数据,精心筛选1000余个仪器品类下的近3万台优选仪器,通过各类仪器全年的独立访问人数、用户询盘量等进行综合计算,得出分值最高的30个品类;并结合产品信息完整度等数据,综合计算每台仪器分值,取每个品类分值第一的产品形成获奖名单(点击此处链接,查看获奖详情)。“2023年度用户关注仪器TOP30”获奖代表合影留念 人物篇 科学仪器是科技进步不可或缺的利器 ,而高端人才则是仪器行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在人才方面,3i奖表彰了为我国科学仪器行业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商界领袖——“企业年度人物”,以展示当代中国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家风采,促进优秀经营理念和企业家精神在业界示范和推广;为我国科学仪器研发与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研发特别贡献奖”,以调动科学仪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我国科学仪器事业的发展。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董事丁良成先生荣获“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点击此处链接,查看获奖详情)苏州纽迈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培强先生荣获“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研发特别贡献奖”,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荣誉理事长闫成德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点击此处链接,查看获奖详情) 企业篇 企业是仪器及检测行业发展的基石。筛选出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代表性的标杆企业,对推动我国仪器和检测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意义。在企业方面,3i奖表彰了在公司发展、用户关注度、品牌知名度等方面表现突出,树立起了行业领军形象的企业——“领军企业”;售后服务能力与理念领先的仪器企业——“售后服务十佳企业”;在人才发展、求职者关注度、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杰出雇主”;以及“TIC优秀第三方检测机构-坚如磐石”和“TIC优秀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业先锋”等奖项。北京大学刘虎威教授、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副理事长刘成雁先生、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总工张皋研究员、北京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电镜平台负责人鞠晶老师、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常亮先生、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荣誉副理事长刘长宽先生、北京信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海霞女士、南开大学邵学广教授、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专家委员会实验室建设首席专家/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分会代会长王继伟先生等依次为获奖代表颁发奖项。“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领军企业奖”获奖代表合影留念2023年度,评选出“综合类领军企业”国内外企业各5家;“分析仪器类领军企业”国内外企业各1家、;“物性测试类领军企业”国内外企业各1家;“光学仪器类领军企业”国内外企业各1家;“实验室设备类领军企业”国内外企业各1家;“生命科学类领军企业”国内外企业各1家;“环境监测类领军企业”国内外企业各1家;“耗材试剂类领军企业”国内外企业各1家;“测量仪器类领军企业”国内外企业各1家;共计26家(点击此处链接,查看获奖详情)。“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售后服务十佳企业奖”获奖代表合影留念2023年度,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业内广大企业、用户及专家学者,组织“售后服务十佳企业”评选活动,旨在客观地评价国内市场上各大科学仪器企业售后服务质量,提升业内企业的售后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从而推动中国科学仪器行业整体快速发展,为中国产品质量提升和科学技术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评审组经过严格审核,确定国内、国外各五家企业荣获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售后服务十佳企业奖(点击此处链接,查看获奖详情)。“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杰出雇主奖”获奖代表合影留念“杰出雇主”评选由仪器信息网人才频道举办,截止目前已成功举办七届。本届奖项评选活动,经过3轮的重重筛选和激烈角逐,15家雇主(国内10家,国外5家)最终从176家企业中脱颖而出,荣获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杰出雇主奖(点击此处链接,查看获奖详情)。“2023年度TIC优秀第三方检测机构-坚如磐石奖”获奖代表合影留念“坚如磐石奖”旨在发掘市场表现力强、模式创新性佳、技术研发能力优、效益增长幅度大的 TIC 机构,奖励一批在服务模式和实验室运营上创新发展的检验检测机构,通过以上多维度评选出优秀的综合型检验检测机构。“2023年度TIC优秀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业先锋奖”获奖代表合影留念“行业先锋奖”旨在通过盘点行业解决方案和分享检测新技术,从检测技术创新、解决方案、标准制修订等多个角度,发掘检验检测行业的新兴力量,探讨营市场趋势高增长的新领域,表彰为检验检测行业先锋奖。(点击此处链接,查看“坚如磐石奖”和“行业先锋奖”详情)另外,在ACCSI2024开幕前夕(4月17日),第五届科学仪器行业CMO高峰论坛顺利召开,并举行了“3i奖-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数字营销奖”颁奖仪式,以表彰在科学仪器行业中,凭借数字营销手段取得卓越成效的企业和案例。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秘书长曾伟、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牟景瑞为获奖企业颁发奖杯与证书(点击此处链接,查看“数字营销奖”详情)中国科学仪器行业活跃着一批中小企业,他们拥有核心技术,产品具有市场前瞻力和良好的市场潜力,并在2023年度实现了产值和利润的快速增长。在会议同期举办的科学仪器投融资论坛上,颁发了“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成长潜力企业奖”,4家企业获奖(点击此处链接,查看获奖详情);并揭晓“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投资潜力企业榜单”,共40家企业上榜(点击此处链接,查看获奖详情)。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秘书长曾伟、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牟景瑞为“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成长潜力企业奖”获奖代表颁发奖杯与证书 网络原创大赛 北方伟业计量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婷婷女士为“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网络原创大赛”获奖代表颁奖仪器信息网每年都会举办大型的征文大赛,每一届原创作品大赛都征集了近千篇原创作品,吸引了百万人次的高度关注。2023年度第十六届“网络原创大赛”与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联合,共同推进“科研仪器案例库”建设。共征集原创文章1488篇、浏览量275万+、读者10万+,共350篇“科研仪器案例库”收录,10篇入选中国科协优秀案例。 仪器信息网成立25周年 仪器信息网开通于1999年,自创立以来,就以“信息化带动中国科学仪器及分析测试行业健隶快速发展,促进中国产品质量提升,从而推动中国科技发展”为宗旨,以“互动创新整合”为服务理念,致力于为科学仪器行业提供专业的信息服务和网络应用技术。仪器信息网见证了行业的快速发展,也经历了市场的风云变幻。但无论遇到多少困难和挑战,都始终坚持初心,砥砺前行,不断书写着科学仪器行业发展的新篇章。值此3i颁奖盛典之际,在各位协会领导、学会专家、厂商朋友们以及用户朋友们的见证下,仪器信息网25周年正式启航。仪器信息网25周年启航仪式 关于 3i奖 “仪器及检测3i奖”,简称“3i奖”(创新Innovative、互动Interactive、整合Integrative),始于2006年,是由信立方旗下网站——仪器信息网和我要测网联合举办,随着科学仪器及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需求,应运而生。截至目前已设有12类奖项,记录了行业发展路上的熠熠星光。3i奖作为行业公益奖项,始终秉承着“公正、公平、公开 ”的原则,依托信立方长期合作的业内权威专家和数千万用户进行评审,遴选出代表技术发展趋势的创新产品、表彰科学仪器及检测行业表现卓越的企业、企业家和具有特殊贡献的研发人物等,弘扬正能量,促进行业高速发展。了解更多3i奖详情:https://www.instrument.com.cn/event/prize
  •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山西鑫必成地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运城检测分公司等12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
    关于注销山西鑫必成地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运城检测分公司等12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有关规定,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山西鑫必成地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运城检测分公司等12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特此通告。附件: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注销原因1山西鑫必成地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运城检测分公司1604010607872022-12-18有效期届满2灵丘县欣飞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1604010607862022-10-20有效期届满3保德县环境监测站1604120501772022-02-01机构合并4定襄县泰和工程建设试验检测有限公司1604010609972022-08-21有效期届满5大同市云凤建筑材料检测有限责任公司1604010602842022-09-11有效期届满6太谷乾宇交通检测中心1604010710052022-11-13有效期届满7稷山县信义隆纸制品检测有限公司1604213410072022-12-04有效期届满8潞城市环境监测站1704120502032023-01-09机构合并9山西荣达防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704031010132023-02-21有效期届满10太原茂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1704010608082023-02-21有效期届满11山西三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1704010701542023-03-21有效期届满12临猗县恒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1904053405712025-01-17机构申请注销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13日
  • 迅数科技藻类智能鉴定计数仪连续中标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环境监测项目
    作为中国领先的微生物检测仪器生产厂商,杭州迅数科技有限公司自2016年开年以来一直喜报频传。经过项目专家的严格评审和层层把关,迅数科技自主研发的5台藻类辅助鉴定计数仪先后中标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位于北京、天津、石家庄、郑州、南阳的环境监测实验室。 我国南涝北旱,南水北调工程通过跨流域的水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南北方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调水的实施将改变上游来水量,减少中下游干流的环境容量,为藻类的生长创造了条件。为避免藻类富营养化造成水质变差、腐败、恶化,需要定期对水中的浮游生物种类和数量进行严格监控,建立相应的预警措施与防御机制。迅数藻类智能鉴定计数仪融入了先进的智能化搜索功能与图像识别技术,辅助实验人员快速鉴别藻类,准确测算水环境中的藻密度,为南水北调工程水体生物监测提供高效智能的分析手段。能够有效解决藻类鉴定计数这一难题。 迅数科技以其发展创新的经营理念,扎实过硬的研发技术,优质可靠的产品性能,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客户的口碑与赞许。本次中标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水环境监测项目,是客户和市场对迅数产品的进一步认可。迅数科技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为环境监测领域用户提供更为完备的产品解决方案。
  • 《城镇排水系统高光谱水质在线监测技术规程》列入团体标准制订计划
    依据《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章程》,经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组织审查,并已在中国水协网站公示结束,决定将20项标准项目列入制订计划。其中,《城镇排水系统高光谱水质在线监测技术规程》由中科谱光将与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共同起草,天津大学作为参编单位共同编制该标准。高光谱水质在线监测已逐渐成为排水系统诊断评估、日常监测管理、预报预警的新方向、新趋势。此次标准的编制实施,将促进我国城镇排水系统高光谱水质在线监测的应用和发展,填补我国高光谱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的空白,为智慧化水质监测上层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全文内容如下: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及宣贯计划项目的通知》,结合我省计量工作实际,现就征集2023年国家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修)订项目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一)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建议。各单位可根据本行业、本专业以及国家计量行政管理需要,提出2023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建议,并填写《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建议书》,于2023年2月20日前报送省局,由省局整理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场监管总局。(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尚未制定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可制定山东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地方计量校准规范。尚未制定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的测量设备,可制定山东省地方计量校准规范。(四)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修订。现有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已不适应现行法律法规、管理和技术要求,仍存在使用需求的,可推荐修订。二、项目申报范围2023年度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工作围绕以下几个专项征集:(一)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十强产业”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的计量测试需求。(二)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亟待解决的产业计量测试需求。(三)其他。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需求。三、有关要求(一)申报的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应经充分调研,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充分考虑与国内外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兼容性,且未纳入近期全国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制订计划。2.现有技术基础等条件能够满足规范实施要求,具备规范中主要方法的技术验证手段,且已形成规范编写框架(或初稿)。如涉及相关科研成果尚未开展实际应用的,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可用于开展相应检定、校准工作。3.主要起草单位应为独立法人,拥有申报项目所对应同类或相近的计量标准或测量设备,开展相应的计量检定、校准或测试工作。鼓励各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等单位承担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主要起草人应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申报项目。已有现行有效的国家和山东省规程规范的;已列入国家和山东省规程规范起草计划的或已发布征求意见稿的;计量性能指标无法确定的;无成熟的标准器实现检定或校准的;不符合计量器具定义的。(三)各委员会和申报单位要统筹考虑申报项目的起草、审定等承担能力,做好申报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对于关键技术和技术成熟度等要提前做好充分的试验验证。申报项目应明确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对于存在已立项超期未完成情况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对于行业、外省已有相关技术规范的,必须详细说明申报技术规范与现有技术规范的重要区别、立项必要性等,并附相关专业委员会推荐意见。各申报单位应当按照申报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程度对项目进行排序,形成申报项目汇总表,并于3月31日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申请书和规程规范草案一并报省局计量处。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省局计量处邮箱:scjgjlc@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1-51792369,51792363附件1: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及宣贯计划项目的通知。pdf附件2:山东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申请书。docx
  • 安徽地震研究院等6家检测机构被通报
    安徽省地震工程研究院名头很响,不过一检查却发现它拥有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已过期,管理部门当即责令其停止承接检测业务,并提请省住建厅注销其资质证书。日前,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督查活动结束,市城乡建委对一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机构进行了通报。   此次共对25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查,涉及见证取样、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等7项资质范围。检查中发现有包括省地震工程研究院在内的6家单位存在严重问题,建委对此进行了通报,并要求今后将这6家检测机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检测作为工程质量的卫士,是合肥大建设项目不出问题的重要保障。”有专家介绍,在当前形势下,社会对检测结论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检测地位日显重要,责任明显加大。   建委表示,对不能保证检测试验数据准确性、真实性以及检测试验条件不能满足要求的检测机构,或在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会坚决严惩。
  • 有色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研讨会在广州召开
    日前,为总结有色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经验,提高行业监管水平,2009年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研讨会在广州三寓宾馆召开。会议由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主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承办,广东省有色金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协办。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王化林、总站总工程师刘丰学出席,由检测中心副主任杜雷主持了会议。有色行业各主要检测机构的主管领导及技术负责人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近两年的检测工作,交流了经验,结合当前有色行业特点,明确下一步发展目标。主要讨论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有色金属工业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研究探讨检测机构的信息化管理工作,以便及时准确地跟踪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依据。要求对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以及对试验室的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资质认定。   会上,总站副站长王化林就有色检测工作20年来的三起三落与目前行业的发展状况 检测工作的责任义务与行业保护 加强自身建设与构筑新的管理平台等方面作了重要讲话,并对各检测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了在新的挑战、新的机遇面前,我们积极应对的措施和手段。从而增强了与会代表的信心和勇气。会议期间检测中心还针对资质认定对实验室的管理要求、在用检测新标准的更新、《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有色建设试验信息平台建设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期间大家畅所欲言,围绕领导的讲话,展开了经验交流与探讨。广东省有色金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淄博山铝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内蒙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晋铝安装公司无损检测室的代表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大家也互相交流了检测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新手段,共同梳理新形势下检测工作的发展方向与思路,取得了一致的看法。会议还决定:1、从现在着手,2011年出台新的检测管理规定,以适应行业技术进步的要求,更好地为行业的发展做好服务。2、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提高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在两年内建立有色试验信息平台,对各检测机构的数据采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3、从2010年开始,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研讨会更名为“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会”,每年定期召开。   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家一致认为将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再接再厉,在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管理与检测的新形式、新方法、新手段,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更好地向社会提供科学准确、公正有效的检测数据,为有色金属工业的建设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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