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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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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卫组织首次发布室内空气有毒物质的量化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15号在其总部瑞士日内瓦发布了一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报告。这是世卫组织首次公布对身体健康产生影响的室内空气有毒物质的量化标准,为世界各国制定相关法规提供了依据。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这份报告名为《室内空气质量指南》,是世卫组织欧洲地区办事处牵头搞的一个科研项目,全球60多名科学家参与到这个项目的研究。报告认为,室内空气中存在的九种主要化学物质对人类身体健康会产生重要影响,过量吸收这些化学有毒物会导致多种疾病,威胁生命。而提高室内空气质量,则可以有效降低人类健康面临的风险。   报告说,在欧洲地区,每年至少有400人死于一氧化碳中毒,14%的肺癌患者是由于吸入了居室中的氡造成的。有足够证据表明空气中的苯与白血病有着因果关系。世界卫生组织欧洲区域主任雅卡布女士在报告中表示,“了解这些污染物的危害是第一步,再下来各国政府要做的事情就是以必要的行动以减少这些污染物对健康的不利影响,这份报告提供了在世界各地区依法制定强制执行标准的科学基础。”参与此项研究的卡尔扎诺夫斯基认为,世卫组织发布这项标准还有一个意义,就是引起人们对室内空气污染的重视,目前公众对室内空气污染对健康危害的认识已经落后于室外空气污染的认识。   人们近些年对大气质量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了解了空气污染与健康的内在联系,但对室内空气给健康带来的威胁还了解不多,重视不够,这种情况在高、中、低收入的国家都普遍存在。报告呼吁各国重视那些最容易被污染的室内空气影响健康的群体,比如常年从事室内工作、护理中心、养老院的工作人员等。   世卫组织报告说,室内空气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四个方面,比如水泥,涂料、油漆、家具等建筑和建材资料,家电等室内设备,还有取暖和做饭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废气等等。室内空气中的化学污染物主要包括苯、一氧化碳、甲醛、二氧化氮、氡、三氯乙烯等九种物质。在这份报告中,被列在第一位的是苯,这种广泛在建筑材料中,尤其是油漆释料中使用的化学物质对人类健康具有最大的杀伤力。   报告说,苯可以使人致癌,尤其是导致白血病的高发,及其微小的数量就会产生危害,没有任何暴露安全水平可以被推荐,也就是说安全环境中不应该有苯存在。排在第二位的是一氧化碳。世卫报告给出的安全标准是每立方米空气中含7 毫克,时间限度为24小时,超量的一氧化碳则可能导致运动能力下降和缺血性心脏病的风险增加。   排在第三位的是甲醛。报告设定的安全标准是每立方米中含量0.1毫克,时间限度为30分钟,超量或超时则会伤害肺部功能,并可能患上鼻咽癌和白血病。报告对其他几种化学物的限量和时限也给出了标准,并列举了每种化学物对身体产生的具体影响。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提高室内空气的质量呢。其实有一些简便的方法可以提供给您。比如,每天开窗换气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15分钟,使用空气清净机,室内禁烟,摆放适量植物,使用除湿机等等。当然也建议您在天气好的时候,要多做室外活动。
  • ISO发布玩具有毒物质强制性标准
    2010年5月27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了ISO 8124-3:2010标准,主要针对的是玩具中的有毒物质含量。包括制订物质最大可接受水平,采样和提取的方法,同时分析玩具材料或部件中锑、砷、钡、镉、铬、铅、汞、硒等元素。   该标准还规定了这些化学元素从玩具材料中的迁移水平,如涂料印刷油墨、塑料、纸板、纺织品、玻璃和陶瓷等。   此外,新的ISO 8124-3:2010标准取代了1997年的版本,旨在降低儿童玩具风险,减少儿童对这些有毒化学物质的暴露情况。在不久将来,ISO 8124还会增加几部分,分别为:特定元素在玩具材料中的总浓度 塑料材料中邻苯二甲酸增塑剂的测定,如聚氯乙烯(PVC)等。
  • 欧盟将禁止使用22种有毒物质制造农药
    欧盟各成员和欧盟议会已达成一项协议:从2009年起,将禁止使用22种有毒物质制造农药,包括8种除莠剂成分、11种杀真菌剂成分,以及3种杀虫剂成分,涉及杀草强、碘苯腈、得杀草、氟环唑、异菌脲(别名咪唑霉)、灭特座、戊唑醇以及噻虫啉等。   “就目前来看,禁令的颁布旨在阻止一些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进一步危害,如果禁令只是停留在安全和技术层面上,那么农药出口企业应对应该没有问题。”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但是,这位业内人士也表达了他的担忧:“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不排除欧盟将禁令进一步发挥,超出技术层面,升级至贸易保护,这样企业应对就会十分麻烦,因此,农药出口企业必须密切关注禁令执行的相关情况。”据悉,协议预定于2月17日通过欧盟议会和各国政府的正式批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禁令通过正式批准后,还会有3个月的过渡期。据了解,欧盟目前已禁止销售450种农药,此次禁令又新增22种新农药品种,即已经把超过一半的农药逐出了欧盟市场,农药输欧门槛将更加严苛。   据悉,该协议规定,欧盟的目标是削减50%的农药市场份额,重新拟定活性化学物质肯定列表名单,禁用致癌、损害生殖系统,或干扰内分泌系统的化学物质,即使某些化学物质符合安全标准,其授权许可的时间也须持续5年,而某些替换物质的寻找时限将从5年降为3年。   而欧盟的此项禁令无疑会影响我国农药产品出口,但是目前来看影响还是较为有限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次欧盟禁止使用的22种有毒物质,都是早已在《鹿特丹公约》、《巴塞尔公约》等公约中限制使用,欧盟的一些国家早就已经开始限制使用,因此对出口企业冲击不大。“可是,之前欧盟各国根据本国的情况对《鹿特丹公约》、《巴塞尔公约》等公约中有毒物质的限制执行情况还是有差别的,一些欧盟成员国还是允许使用上述物质,如果此次欧盟各成员达成一致协议,那就意味欧盟各国都将禁用这22种有毒物质制造农药。”   而且欧盟的禁令可能将影响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因为禁令涉及我国正在使用的某些农药,还是我国种植业中推广使用的品种,可能在禁令正式实施后,相关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也将严格监控。在此之前,我国用于苹果、柑橘、番茄、黄瓜等农产品生产过程的60多种农药在欧盟遭禁售后,相关农产品的出口随之大幅萎缩,就是前车之鉴。   编后语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08年我国农药出口数量为108.68万吨,出口金额为63亿美元,而2007年我国农药出口数量为74.3万吨,出口金额为32亿美元。2008年我农药出口金额比上一年翻了近一番。而这与去年全球农产品(14.45,-0.35,-2.36%)价格上涨有很大关联。由于农药出口须在出口国登记取得许可,而欧盟对农药的登记管理非常严格,这使得我农药对欧出口在整体出口市场中所占份额较小而且增长也较慢。   欧盟对一些农药下达禁用令,从现象上看是一种技术贸易壁垒,但从更深层次上认识则反映出我们的企业、我们的产品在安全标准、质量标准、环境标准上对自身要求不高,并存在一些问题,从中也提醒我们,企业要注重规避“壁垒”风险。
  • 儿童家具的国际标准将实施 甲醛等有毒物明确限量
    因缺乏相应标准,市场上部分儿童家具套用成人标准生产,不仅安全性能差而且有毒有害物质控制量超标,严重影响儿童身体健康。对此,参与全国首个《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起草的专家之一—成都市质检院专家李隆平透露,该标准明年出台,儿童家具行业生产的乱象将得到改变。   儿童家具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有哪些危害?   华西医院朱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儿童家具中的甲醛、苯等一些易挥发的有毒物质含量超标,会对室内空气造成污染,小孩的呼吸道会受到严重损害,致使他们患上气管炎、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   木家具在生产环节中会产生很多高毒物质,劣质油漆的重金属含量就更高。在距地面1米处,空气中的铅浓度是1.5米处的16倍,而儿童的身高恰好处于这个范围内。   婴幼儿常会用手接触家具,吮吸手指时很容易摄入大量的铅,而婴幼儿本身对铅的吸收率很高,约为成人的5倍。铅进入人体后,会损坏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血液系统,铅中毒还可能严重损害肝脏。更严重的是,进入人体的铅很难被排出。   甲醛、可溶性重金属等10种物质明确限量   记者从成都市质检院获悉,该院专家李隆平本月代表市质检院到深圳参加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制订工作。该标准是全国第一个儿童家具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前正处在最后的修订期,有望于2011年制订完毕并发布实施。   李隆平说,《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首次明确了儿童家具应该适用于3~14岁儿童,标准包括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使用安全警示标识等九部分内容。   李隆平介绍,标准中除了对儿童家具的尖角、突出部位、孔穴、缝隙大小和稳定性能等方面有详细明确规定外,在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上更有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质限量主要针对甲醛、可溶性重金属等10种,和儿童玩具的相关要求差不多。   另外,标准还对一些软体家具的染料、PH值提出了具体要求。
  • 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前世今生
    最近相关报道说车内空气标准即将修订为强制性标准,难道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将&ldquo 翻身农奴把歌唱&rdquo ?虽然总体来,这是好事。但作为消费者,眼瞅着GB/T27630-2011这两年的实施情况,不免担心&mdash &mdash 是否变为强制标准就能解决问题了?我看未必!下面我们来回顾下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出台历程。   2004年5月下达的《关于下达〈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任务的函》(环办函[2004]318号)中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列入2004年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   2004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宣布《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制订工作正式启动,由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环境科技开发中心、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组成的标准编制组负责编制。   2004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该标准列入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国标委计划函[2004]58号)。本来是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合二为一的,但是标准编写组和相关专家组认为应先编写《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作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以便进一步开展大批量的数据采集工作,为国家标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确定限值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几年的调查和研究,标准编制组起草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后更名为《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于2007年11月29日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召开得标准审议会,并于2007年12月7日批准发布,标准号:HJ/T 400-2007,于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时间过的很快,一晃眼过了三年了,估计很多人都忘记国家最初要制订《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这回事了,话说这几年的调查和研究应该也够了?   H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对挥发性有机组分(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具有挥发性的有机物总称)和醛酮类化合物(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丙醛、丁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甲基苯甲醛、环己酮、己醛等化合物总称)进行检测,至少可以分析超过20中有害物质。   到2008年,编写组大概拟定了8种有机物作为标准的限量物质,至于他们为什么仅仅拟定8种(配套检测方法可检测至少20种),而不是更多,我们姑且相信这是权威调查和研究的最佳结果。   2008年,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发文对车内污染物数据进行征集(环科函[2008]37号&ldquo 关于开展车内空气质量状况调查的函&rdquo ),目的是为标准的制定提供实测数据参考。期间,标准编制组完成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征求意见稿初稿。   2008年9月,标准编制组召开会议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更名为《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浓度要求》,并确定为推荐性标准。2008年各大媒体也纷纷发文称&ldquo 标准&rdquo 有望在2009年3月1日实施,就在大家以为尘埃落定的时候,时间又这么慢慢的流逝了。   到2011年10月27日,环保部才正式发布&ldquo 标准&rdquo ,这次又改名为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除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和《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浓度要求》除了适用范围少有区别之外,对污染物的限制均完全一致,为什么标准出台之后又要暂停3年才发布?是因为用这3年作为缓冲期吗?或者是遭到厂家的一致反对?   过了两年后的今天,又折腾要转为强制标准了,何不一开始就弄成强制。还有,转为强制标准就解决问题了吗?我看未必! GB/T27630-2011规定的只有8种污染物的现值,但是车内挥发的有机物估计有好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就算拿HJ/T 400-2007检测也不只检测8种有机物。要是其他有机物危害,难道消费者就只能默默忍受了?   还有,就算GB/T27630-2011变成强制标准,但是里面的指标和限值会不会变?是变好还是变坏?中国据说被企业绑架的标准不在少数。   有人说,不管怎么样这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好处,呵呵,真的吗?大家都知道,汽车厂商都是大佬,你拿份报告,别人不见得认可。他们可能只会认可内部或指定检测机构的报告,就类似美泰为什么要他们的供应商的实验室都通过他们的认可和CNAS认可,一定程度上也是不想认可外面第三方的报告。这种情况在汽车行业已有先例,你说这个市场能暂时开放给多少第三方?   虽然,国务院法制办关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释义》&ldquo 常见的具体缺陷表现形式&rdquo 中,就包括了&ldquo 车内的苯、甲苯、甲醛等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影响车内人员健康&rdquo 的解释。因此,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应属于缺陷产品范畴。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些有机物的检测费用对一般消费者来说是笔不小的费用,这样算下来维权成本过高,导致大部分人可能放弃维权。这个估计也是为什么今年到4月份,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就收到有关车内异味或污染问题投诉/报告1564例。维权不成(成本太高),只能投诉了!   总之,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执行是一条漫漫长路,仅仅是强制标准不见得会改变现在&ldquo 一纸空文&rdquo 的局面。
  • 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强制还是推荐?
    中汽协反对强制性“标准”   环保部《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下简称《要求》)征求意见稿的封面代号让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下称中汽协)有些不舒服。   在这份草案的封面,抬头部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0□□”的字样,虽然标准号和日期仍虚位以待,但带有强制性的“GB”代号,却似乎让中汽协难以接受(GB指国家标准,GB/T指推荐性国家标准)。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获悉,2009年12月28日,在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前夕,中汽协秘书处向环保部正式提交了意见书,并同时抄报给了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   “标准草案在前言中明确说明了本标准是自愿采用的,编写工作组也建议这个标准属推荐性的,但标准草案的封面代号却是强制性标准代号,这显然是矛盾的。”中汽协方面表示,“我们认为本标准不具备作为强制性标准的基础,改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更稳妥一些。”其依据在于:欧盟及美、日等汽车工业大国,对人的健康和环境保护十分重视,但任何一个政府均没有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控制的技术法规,有关的标准组织也没有规定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甚至都没有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虽然有对建筑物内的空气质量要求,但也没有对车内空气质量要求。   对于《要求》草案中把车内空气浓度与室内空气“挂钩”,中汽协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汽车的空间、使用温度和环境、使用状况、车内所用材料与房屋建筑有极大差异,人在这两个不同空间每天停留的频次、时间段和累计时间也不同,即使有机物浓度相同,吸入的总量也不同。” 中汽协技术部认为,“简单等同并采用室内要求的限值或与室内限值有明显差异都是欠妥当的。”   “本标准的主要控制要素,参考了国际上的相关室内标准,目前制定的车内污染物标准相对室内标准,基本上处于上限水平。”《要求》编制组就此解释说,这主要是由于车内空间相对狭小,污染物相对不容易扩散,而乘员在车内滞留时间也比室内少,因此室内控制限值比车内高符合客观情况,同时也能够满足保护乘员健康的要求。   据悉,征求意见稿中的标准和其他标准(世卫、日本)比较,“红线”定得并不低。例如苯、甲醛的限制分别为0.11mg/m3和0.10mg/m3,与日本标准相当。   中汽协还抱怨说,最终确定限值必须根据医学评估报告,而标准编制组没有提供这方面的任何信息。   利益驱动挤压行业自律,“推荐标准”形同虚设?   一边是为汽车企业代言的中汽协“满腹怨言”,另一边则是车内空气污染调查数据触目惊心。   相关资料显示,2009年1月,广东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的60款车型中,有50款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上海有关机构抽查的100辆轿车中只有17辆达到国家室内标准,八成以上的轿车内可吸入颗粒物超标,最严重的超过国家室内标准7倍。《要求》的“编制说明”称,在被检车辆中共定性检测到有机物有200多种,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甲醛等在车内空气中的检出率高达98%。   本报记者发现,发达国家前几年的情况似乎也好不到哪儿去。   早在2006年,美国生态研究中心经测试曾出炉十大“最毒车”名单,日产、丰田、铃木、斯巴鲁、雪佛兰等全球知名品牌均赫然在列,其中包括了Nissan的Versa国内为东风日产Tiida颐达、Chevy的Aveo雪佛兰品牌车型、Kia的Spectra5国内为起亚赛拉图、Subaru的Forester国内为斯巴鲁森林人等。   据了解,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成分较为复杂,一般包括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长期反复接触低浓度苯可引起慢性中毒,重者可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而甲苯对神经系统作用比苯更强,长期接触有引起膀胱癌的可能。自2003年以来,因车内空气污染引起的法律纠纷开始增多,其中“奥拓车苯超标引发死亡赔偿纠纷案”、“道奇公羊车甲醛超标案”、“奇瑞QQ疑致儿童白血病案”、“新甲壳虫甲醛超标3倍”、“中华轿车六年后甲醛仍超标4.4倍”等事件,至今仍让人心悸。   “降低车内有机挥发物肯定是汽车行业努力的方向,因此我们十分赞赏日本汽车工业协会‘制定指南’的模式。”中汽协坚持认为,“这种依靠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推进技术进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做法,值得研究和借鉴。”   但业内人士透露,虽然到目前为止,发达国家尚未出台法律、法规控制车内污染,但对汽车的零部件和内饰材料却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倡导,行业自律才会有整体效果。   本报记者查阅资料获悉,当前美国环保局已要求汽车制造厂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申报,并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审查以确保对环境和人体危害程度达到最低点后才能使用,申报者一旦违反规定,将承担巨额的罚款,还要召回产品清理污染,主要负责人甚至会被判刑。   德国环保署也与德国汽车制造学会联合制定了“德国汽车车内环境标准”,规定汽车本身、装在车内的塑料配件、地毯、车顶毡、沙发等必须符合德国“蓝天使”环保标志的要求,车内装饰,坐套垫、胶粘剂等装饰材料含有的苯、甲醛、丙酮、二甲苯等必须低于“德国三级车内环保标准”,汽车销售前还必须经过有毒空气释放期。   毋庸置疑,如果《要求》成为GB强制性标准,汽车厂商势必要采购符合要求的环保零部件和内饰,在生产环节中使用环保型黏合剂,而且出厂后就不能在第一时间销售(要等有毒空气释放),由此会占用更多库房,资金回流速度减慢,而一旦售后检测仍超标,还可能面临无数的索赔纠纷。   而如果《要求》只是一个指导性标准,并不具备强制力,“由汽车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各相关方自愿采用”,再加上我国对汽车零部件、内饰的环保性能没有硬性约束,这样一个推荐性标准的出台,对于改变我国车内空气质量现状,也许并无多大推进作用。   “发达国家没有这方面的强制法规,难道中国就不能有了?这个理由是不是有点荒唐?”北京车主徐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肯定都期待这个标准能够成为国家强制行标准,并且早日出台。“这个标准事关千万车主的切身利益,很奇怪草案为什么不公开征求民众的意见呢?我相信消费者的呼声肯定要比汽车协会和汽车厂商的声音大得多!”   车内空气标准六年难产   “本标准的实施,将对车内空气质量起到安全保障作用,能够保证车内乘员有一个安全的环境空间,不再受车内空气污染的困扰,对保护乘员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的环境效应。” 《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下称《要求》)编制组表示,这一标准的实施,还将对我国汽车业及汽车内饰行业的发展起到规范作用,促进相关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虽然《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草案征求意见已过截止期,但这并不意味这一标准就能很快出台并实施。   车内空气污染这一“隐形杀手”引起各界关注,始发于2003年的一桩命案。   2002年8月,北京朱女士购买了一辆国产奥拓轿车,同年9月底发现身上有大量出血点,被医院确诊为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发作并接受治疗。2003年3月,朱女士因医治无效病逝。2004年4月,北京丰台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认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死亡为苯中毒所致证据不足,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示。但法院同时认为,国家对车内空气质量未颁布标准,并为此向国家质监总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尽早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标准 同时建议将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作为汽车制造业的强制性规定。   此后,车内空气污染问题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对车内空气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在2004年5月下达的文件中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列入当年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同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该标准列入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自2006年至今,几乎每年都有消息称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将出台,结果拖到现在也未能出台。   为何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如此“难产”?   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国内外尚无关于车内空气污染控制的标准法规,需花费大量时间进行试验研究和验证。而汽车的使用环境和条件又变化太大,很难有一个具备可比性的内外部检测环境。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郝吉明教授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存在技术难题。”   但技术难题似乎并不是标准“难产”的关键所在。据本报记者了解,早在2004年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便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了一系列车内空气污染状况的试验检测工作,最终编制出《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2007年12月7日发布, 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测定方法的出台,被视为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制定的第一步。   谁是第一责任方   第二步距离第一步有多远呢?   “本标准的编制涉及到病毒理、卫生学、国家汽车行业现状、汽车内饰供应商技术水平、国内外相关法规的协调一致等方面,所以制定本标准的难度较大,尤其是污染物项目选择及浓度限值的确定方面,既要考虑以人为本,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又要考虑汽车行业的实际技术水平,两者之间的协调统一较难把握。”《要求》编制说明中的这一表述,似乎泄露了标准难产的“天机”。   本报记者获悉,2008年5月,《要求》标准编制组主持召开了车内空气污染物卫生学专题讨论会议,相关专家对筛选拟控制物质提出建议 10月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又召集了国内病毒理学专家,对拟控制的8种物质和限值进行了病毒理学分析,专家一致认为,所选择的挥发性有机物及浓度要求设置合理、可行 考虑到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需要和当前汽车工业发展状况,8种控制物质限值应同时实施,不分阶段。   “我国汽车行业现状和内饰供应商技术水平才是问题的关键。”某业内人士直言不讳。   据了解,车内空气质量状况与车辆制造工艺和零部件种类有直接关系,影响较大的有汽车仪表台板、门内饰板、地毯、顶棚、汽车线束、座椅总成等。车内空气污染主要原因在于,汽车生产企业和装饰企业在设计、生产汽车和提供汽车装饰服务时,不断提高车厢密闭性,使车内空气污染物更容易聚积而产生污染 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采用一些质量不高甚至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劣质材料,加剧了车内空气污染。   标准编制组表示,车内空气质量的“祸根”一般是在车辆生产过程中种下的,在汽车使用过程中已经很难消除,而且汽车消费者一般也不可能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汽车生产企业应对车内污染治理承担第一责任。”   专家认为,汽车生产企业应对车内各种污染物的来源进行定量分析,找到污染物的发生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替换、升级等技术措施。零部件生产企业应根据汽车企业治理污染的要求,选择适当原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同时,汽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都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对产品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监控体系。   《要求》何时出台目前尚无准确消息,但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标准属于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期间需要修订的环保标准之一。2010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今年能否顺利出台车内空气质量国家标准,也许还要看政府的决心,以及各利益方博弈的结果。
  • 美国数千所学校饮用水中含超标有毒物质
    美国全境内有数千所学校的饮用水中发现有毒有害物质,图为一名学生从饮水机内取水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据美国媒体9月25日披露,在过去的10年中,美国全境内有数千所学校的饮用水中发现有毒有害物质,其中包括铅含量超标,饮用水内含有杀虫剂以及其他几十种有毒物质等。   调查显示,饮用水有毒害物质含量超标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在美国50个州的城市中心和郊县的公立和私立学校中都有发现。   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的数据,美国有8%-11%的学校有自己的供水系统,而这些学校的水污染问题也最为严重。基本上1/5的有自己供水系统的学校在近10年来都违反了《饮用水安全法案》。根据媒体对1998年到2008年美国有独立供水系统的学校违反饮用水安全规定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   美国境内有约100所学区和2250个学校的饮用水不符合联邦饮用水安全标准。这些学区和学校违规次数加起来超过5500次。2008年美国环境保护署记录在案的违规案件有577次,而在1998年违规记录只有59条,但环境保护署的人称违规案件的增加主要是因为标准越来越严格了。加州是美国学校最多的一个州,也是累计违规次数最多的一个州,违规达612次,其次是俄亥俄州451次,缅因州417次,康涅狄格州318次和印第安纳州289次。其中最主要的超标污染物是大肠细菌,其次是铅、铜、砷和硝酸盐类。   科学家们称,目前的水质检测要求并不能对水中的铅含量进行有效监管,但铅往往能对人体主要器官造成损伤,同时还有可能阻碍儿童学习能力的发展。   除了那些有自己供水系统的学校,其他使用公共饮用水系统学校也发现了水质污染情况,在那些楼房老旧的学校,饮用水中铅的含量往往更高。同时那些使用铅焊接水管的学校也存在问题。另一方面,使用公共饮用水系统的学校不要求进行水质检测,也就无法确保学校本身的水管是否会造成水污染。   但华盛顿、巴尔的摩、费城、西雅图和洛杉矶等城市的此类学校进行了自愿水质检测,发现的确存在铅含量超标现象。有专家警告称,目前儿童饮用水的危险常常未被报告。   尽管近年来联邦政府出台了很多的饮水安全条款,但因监管不力这一问题并未得到遏制。专家和保护儿童权益人士称,饮用水安全的责任在美国过于泛滥,地方、州和联邦都在管理,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全新的针对学校饮用水安全的监督机制。虽然家庭、公司和其他场所的饮用水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但对于仍在学龄期的儿童而言,有毒饮用水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其危险也是不同的。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农业区,由于学校的供水系统中含有超标的杀虫剂,学生们都自己带水上学。近年来明尼苏达州和华盛顿州都曾发现因饮用污染饮用水造成儿童患病的案例。
  • 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188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参数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1-86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重量法   GB 9801-88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GB 11737-89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   GB 12372-90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氮检验标准方法 改进的 Saltzman 法   GB/T 14679-93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 -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14669-93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4582-93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GB 14677-93 空气质量 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5262-94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 - 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5-1995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法   GB/T 15438-1995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GB/T 15439-1995 环境空气 苯并 [a] 芘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516-1995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28-1995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甲醛溶液吸收 - 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6129-1995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分光光度法   GB/T 16146-1995 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   GB/T 16147-1995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GB/T 17095-1997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T 18204.18-2000 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示踪气体法   GB/T 18204.23-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检验方法   GB/T 18204.24-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检验方法   GB/T 18204.25-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检验方法   GB/T 18204.26-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   GB/T 18204.27-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检验方法   5 室内空气质量检验   5.1 室内空气中各种化学污染物采样和检验方法见附录 A 和附录 B 。   5.2 室内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方法见附录 C 。   5.3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D 。   5.4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见附录 E 。   5.5 室内热环境参数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F 。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采样技术导则   1、范围   本导则在进行室内空气污染物监测时,对采样点位,采样高度,采样时间和频率,以及采样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等项做出规定。 本导则作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配套的空气采样技术的指导原则,适用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各种化学污染物的采样。   2、选点要求   2.1 采样点的数量:采样点的数量根据监测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确定,以期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水平。原则上小于 50m 2 的房间应设 1~3 个点 50~100m 2 设 3~5个点 100m 2 以上至少设 5 个点。在对角线上或梅花式均匀分布。   2.2 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 0.5m 。   2.3 采样点的高度: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相对高度 0.5m~1.5m 之间。   3、采样时间和频率   采样前至少关闭门窗 4 小时。日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18 小时, 8 小时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6 小时, 1 小时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45 分钟。   4、采样方法和采样仪器   根据污染物在室内空气中存在状态,选用合适的采样方法和仪器,用于室内的采样器的噪声应小于 50dB 。具体采样方法应按各个污染物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方法和操作步骤进行。   5、采样的质量保证措施   5.1 气密性检查:有动力采样器在采样前应对采样系统气密性进行检查,不得漏气。   5.2 流量校准:采样系统流量要能保持恒定,采样前和采样后要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系统进气流量,误差不超过 5% 。   采样器流量校准:在采样器正常使用状态下,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器流量计的刻度,校准 5 个点,绘制流量标准曲线。记录校准时的大气压力和温度。   5.3 空白检验:在一批现场采样中,应留有两个采样管不采样,并按其他样品管一样对待,作为采样过程中空白检验,若空白检验超过控制范围,则这批样品作废。   5.4 仪器使用前,应按仪器说明书对仪器进行检验和标定。   5.5 在计算浓度时应用下式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体积:   式中 V 0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V —采样体积, L   T 0 —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 273K   T —采样时采样点现场的温度( t )与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之和,( t+273 ) K   P 0 —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 101.3kPa   P —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 kPa 。   5.6 每次平行采样,测定之差与平均值比较的相对偏差不超过 20% 。   6、记录和报告   采样时要对现场情况、各种污染源、采样日期、时间、地点、数量、布点方式、大气压力、气温、相对湿度、风速以及采样者签字等做出详细记录,随样品一同报到实验室。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各种参数的检验方法 *   污染物 检验方法 来源   (1) 二氧化硫 SO 2 甲醛溶液吸收 —— 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6128-1995   ( 2 ) GB/T 15262-94   (2) 二氧化氮 NO 2 改进的 Saltzaman 法 ( 1 ) GB/ 12372-90   ( 2 ) GB/T 15435-1995   (3) 一氧化碳 CO ( 1 )非分散红外法   ( 2 )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 、气相色谱法 、汞置换法 ( 1 ) GB 9801-88   ( 2 ) GB/T 18204.23-2000   (4) 二氧化碳 CO 2 ( 1 )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   ( 2 )气相色谱法   ( 3 )容量滴定法 GB/T 18204.24-2000   (5) 氨 NH3 ( 1 )靛酚蓝分光光度法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2 )离子选择电极法   ( 3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8204.25-2000   ( 2 ) GB/T 14669-93  ( 3 ) GB/T 14679-93   (6) 臭氧 0 3 ( 1 )紫外光度法   ( 2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5438-1995   ( 2 ) GB/T 18204.27-2000   (7) 甲醛 HCHO • AHMT 分光光度法   • 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气相色谱法   ( 3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6129-95   ( 2 ) GB/T 18204.26-2000   ( 3 ) GB/T 15516-95   (8) 苯 C 6 H 6 气相色谱法 • 附录 C   ( 2 ) GB 11737-89   ( 9 ) 甲苯 C 7 H 8 、   二甲苯 C 8 H 10 气相色谱法 GB 14677-93   (10) 苯并 [a] 芘   B(a)P 高压液相色谱法 GB/T 15439-1995   (11) 可吸入颗粒   PM10 撞击式 —— 称重法 GB/T 17095-1997   (12) 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气相色谱法 附录 D   (13) 细菌总数 撞击法 附录 E   (14) 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 热环境参数的检验方法 附录 F   (15) 新风量 示踪气体法 GB/T18204.18-2000   (16) 氡 Rn ( 1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 2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 1 ) GB/T 16147-1995   ( 2 ) GB/T 14582-93   * 注:检验方法中( 1 )法为仲裁法。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1、方法提要   1.1 相关标准和依据   本方法主要依据 GB 11737-89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   1.2 原理:空气中苯用活性炭管采集,然后用二硫化碳提取出来。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析,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   1.3 干扰和排除:空气中水蒸汽或水雾量太大,以至在碳管中凝结时,严重影响活性炭的穿透容量和采样效率。空气湿度在 90% 时,活性炭管的采样效率仍然符合要求。空气中的其他污染物干扰,由于采用了气相色谱分离技术,选择合适的色谱分离条件可以消除。   2、适用范围   2.1 测定范围:采样量为 20L 时,用 1ml 二硫化碳提取,进样 1μl ,测定范围为 0.05~10 mg/m 3 。   2.2 适用场所:本法适用于室内空气和居住区大气中苯浓度的测定。   3、试剂和材料   3.1 苯:色谱纯。   3.2 二硫化碳:分析纯,需经纯化处理,保证色谱分析无杂峰。   3.3 椰子壳活性炭: 20~40 目,用于装活性炭采样管。   3.4 纯氮: 99.99% 。   4、仪器和设备   4.1 活性炭采样管:用长 150mm ,内径 3.5~4.0mm ,外径 6mm 的玻璃管,装入 100mg 椰子壳活性炭,两端用少量玻璃棉固定。装好管后再用纯氮气于 300~350 ℃温度条件下吹 5~10min ,然后套上塑料帽封紧管的两端。此管放于干燥器中可保存 5 天。若将玻璃管熔封,此管可稳定三个月。   4.2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 0.2~1L/min ,流量稳定。使用时用皂膜流量计校准采样系统在采样前和采样后的流量。流量误差应小于 5% 。   4.3 注射器: 1ml 。体积刻度误差应校正。   4.4 微量注射器: 1μl , 10μl 。体积刻度误差应校正。   4.5 具塞刻度试管: 2ml 。   4.6 气相色谱仪: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4.7 色谱柱: 0.53mm × 30mm 宽径非极性石英毛细管柱。   5、采样和样品保存   在采样地点打开活性炭管,两端孔径至少 2mm ,与空气采样器入气口垂直连接,以 0.5L/min 的速度,抽取 20L 空气。采样后,将管的两端套上塑料帽,并记录采样时的温度和大气压力。样品可保存 5 天。   6、分析步骤   6.1 色谱分析条件:由于色谱分析条件常因实验条件不同而有差异,所以应根据所用气相色谱仪的型号和性能,制定能分析苯的最佳的色谱分析条件。   6.2 绘制标准曲线和测定计算因子:在与样品分析的相同条件下,绘制标准曲线和测定计算因子。   6.2.1 用标准溶液绘制标准曲线:于 5.0ml 容量瓶中,先加入少量二硫化碳,用 1μL 微量注射器准确取一定量的苯( 20 ℃时, 1μl 苯重 0.8787mg )注入容量瓶中,加二硫化碳至刻度,配成一定浓度的储备液。临用前取一定量的储备液用二硫化碳逐级稀释成苯含量分别为 2.0 、 5.0 、 10.0 、 50.0μg/ml 的标准液。取 1μL 标准液进样,测量保留时间及峰高。每个浓度重复 3 次,取峰高的平均值。分别以 1μL 苯的含量( μg/ml )为横坐标( μg ),平均峰高为纵坐标( mm ),绘制标准曲线。并计算回归线的斜率,以斜率的倒数 Bs[μg/mm] 作样品测定的计算因子。   6.3 样品分析:将采样管中的活性炭倒入具塞刻度试管中,加 1.0ml 二硫化碳,塞紧管塞,放置 1h ,并不时振摇。取 1μl 进样,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 mm )定量。每个样品作三次分析,求峰高的平均值。同时,取一个未经采样的活性炭管按样品管同时操作,测量空白管的平均峰高( mm )。   7、结果计算   7.1 将采样体积按式( 1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式中 c —空气中苯或甲苯、二甲苯的浓度, mg/m 3   h —样品峰高的平均值, mm   h ' —空白管的峰高, mm   B s —由 6.2.1 得到的计算因子, μg/mm   E s —由实验确定的二硫化碳提取的效率   V 0 —标准状况下采样体积, L 。   8、方法特性   8.1 检测下限:采样量为 20L 时,用 1ml 二硫化碳提取,进样 1μl ,检测下限为 0.05mg/m 3 。   8.2 线性范围: 10 6 。   8.3 精密度:苯的浓度为 8.78 和 21.9μg/ml 的液体样品,重复测定的相对标准偏差 7% 和 5% 。   8.4 准确度:对苯含量为 0.5 , 21.1 和 200μg 的回收率分别为 95% , 94% 和 91% 。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的检验方法   (热解吸 /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1、方法提要   1.1 相关标准和依据   ISO 16017-1 “Indoor , ambiant and workplace air — Sampling and analysi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by sorbent tube/thermal desorption/capillary gas chromatography — part 1 : pumped sampling”   1.2 原理   选择合适的吸附剂( Tenax GC 或 Tenax TA ),用吸附管采集一定体积的空气样品,空气流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保留在吸附管中。采样后,将吸附管加热,解吸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待测样品随惰性载气进入毛细管气相色谱仪。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1.3 干扰和排除   采样前处理和活化采样管和吸附剂,使干扰减到最小 选择合适的色谱柱和分析条件,本法能将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分离,使共存物干扰问题得以解决。   2、适用范围   2.1 测定范围:本法适用于浓度范围为 0.5 m g/m 3 ~100mg/m 3 之间的空气中 VOC S 的测定。   2.2 适用场所:本法适用于室内、环境和工作场所空气,也适用于评价小型或大型测试舱室内材料的释放。   3、试剂和材料   分析过程中使用的试剂应为色谱纯 如果为分析纯,需经纯化处理,保证色谱分析无杂峰。   3.1 VOC S :为了校正浓度,需用 VOC S 作为基准试剂,配成所需浓度的标准溶液或标准气体,然后采用液体外标法或气体外标法将其定量注入吸附管。   3.2 稀释溶剂:液体外标法所用的稀释溶剂应为色谱纯,在色谱流出曲线中应与待测化合物分离。   3.3 吸附剂:使用的吸附剂粒径为 0.18~0.25mm ( 60~80 目),吸附剂在装管前都应在其最高使用温度下,用惰性气流加热活化处理过夜。为了防止二次污染,吸附剂应在清洁空气中冷却至室温,储存和装管。解吸温度应低于活化温度。由制造商装好的吸附管使用前也需活化处理。   3.4 纯氮: 99.99% 。   4、仪器和设备   4.1 吸附管:是外径 6.3mm 内径 5mm 长 90mm 内壁抛光的不锈钢管,吸附管的采样入口一端有标记。吸附管可以装填一种或多种吸附剂,应使吸附层处于解吸仪的加热区。根据吸附剂的密度,吸附管中可装填 200~1000mg 的吸附剂,管的两端用不锈钢网或玻璃纤维毛堵住。如果在一支吸附管中使用多种吸附剂,吸附剂应按吸附能力增加的顺序排列,并用玻璃纤维毛隔开,吸附能力最弱的装填在吸附管的采样人口端。   4.2 注射器:可精确读出 0.1 m L 的 10 m L 液体注射器 可精确读出 0.1 m L 的 10 m L 气体注射器 可精确读出 0.01mL 的 1mL 气体注射器。   4.3 采样泵:恒流空气个体采样泵,流量范围 0.02~0.5L/min ,流量稳定。使用时用皂膜流量计校准采样系统在采样前和采样后的流量。流量误差应小于 5% 。   4.4 气相色谱仪:配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质谱检测器或其他合适的检测器。   色谱柱:非极性(极性指数小于 10 )石英毛细管柱。   4.5 热解吸仪:能对吸附管进行二次热解吸,并将解吸气用惰性气体载带进入气相色谱仪。解吸温度、时间和载气流速是可调的。冷阱可将解吸样品进行浓缩。   4.6 液体外标法制备标准系列的注射装置:常规气相色谱进样口,可以在线使用也可以独立装配,保留进样口载气连线,进样口下端可与吸附管相连。   5、采样和样品保存   将吸附管与采样泵用塑料或硅橡胶管连接。个体采样时,采样管垂直安装在呼吸带 固定位置采样时,选择合适的采样位置。打开采样泵,调节流量,以保证在适当的时间内获得所需的采样体积( 1~10L )。如果总样品量超过 1mg ,采样体积应相应减少。记录采样开始和结束时的时间、采样流量、温度和大气压力。   采样后将管取下,密封管的两端或将其放入可密封的金属或玻璃管中。样品可保存 5 天。   6、分析步骤   6.1 样品的解吸和浓缩   将吸附管安装在热解吸仪上,加热,使有机蒸气从吸附剂上解吸下来,并被载气流带入冷阱,进行预浓缩,载气流的方向与采样时的方向相反。然后再以低流速快速解吸,经传输线进入毛细管气相色谱仪。传输线的温度应足够高,以防止待测成分凝结。解吸条件 ( 见表 1) 。   表 1 解吸条件   解吸温度 250 ℃ ~325 ℃   解吸时间 5~15min   解吸气流量 30~50ml/min   冷阱的制冷温度 +20 ℃ ~-180 ℃   冷阱的加热温度 250 ℃ ~350 ℃   冷阱中的吸附剂 如果使用,一般与吸附管相同, 40~100mg   载气 氦气或高纯氮气   分流比 样品管和二级冷阱之间以及二级冷阱和分析柱之间的分流比应根据空气中的浓度来选择   6.2 色谱分析条件   可选择膜厚度为 1 ~ 5 m m 50m × 0.22mm 的石英柱,固定相可以是二甲基硅氧烷或 7% 的氰基丙烷、 7% 的苯基、 86% 的甲基硅氧烷。柱操作条件为程序升温,初始温度 50 ℃保持 10min ,以 5 ℃ /min 的速率升温至 250 ℃。   6.3 标准曲线的绘制   气体外标法:用泵准确抽取 100 m g/m 3 的标准气体 100ml 、 200ml 、 400ml 、 1L 、 2L 、 4L 、 10L 通过吸附管,制备标准系列。   液体外标法:利用 4.6 的进样装置取 1~5 m l 含液体组分 100 m g/ml 和 10 m g/ml 的标准溶液注入吸附管,同时用 100ml/min 的惰性气体通过吸附管, 5min 后取下吸附管密封,制备标准系列。   用热解吸气相色谱法分析吸附管标准系列,以扣除空白后峰面积的对数为纵坐标,以待测物质量的对数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6.4 样品分析   每支样品吸附管按绘制标准曲线的操作步骤(即相同的解吸和浓缩条件及色谱分析条件)进行分析,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定量。   7、结果计算   7.1 将采样体积按式( 1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式中 V 0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V —采样体积, L   T 0 —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 273K   T —采样时采样点现场的温度( t )与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之和,( t+273 ) K   P 0 —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 101.3kPa   P —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 kPa 。   7.2 TVOC 的计算   ( 1 )应对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所有化合物进行分析。   ( 2 )计算 TVOC ,包括色谱图中从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所有化合物。   ( 3 )根据单一的校正曲线,对尽可能多的 VOC S 定量,至少应对十个最高峰进行定量,最后与 TVOC 一起列出这些化合物的名称和浓度。   ( 4 )计算已鉴定和定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 S id 。   ( 5 )用甲苯的响应系数计算未鉴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 S un 。   ( 6 ) S id 与 S un 之和为 TVOC 的浓度或 TVOC 的值。   ( 7 )如果检测到的化合物超出了( 2 )中 VOC 定义的范围,那么这些信息应该添加到 TVOC 值中。   7.3 空气样品中待测组分的浓度按( 2 )式计算   式中 : c —空气样品中待测组分的浓度 , mg /m 3   F —样品管中组分的质量 , mg   B —空白管中组分的质量 , mg   V 0 —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   8、方法特性   8.1 检测下限:采样量为 10L 时,检测下限为 0.5 m g/m 3 。   8.2 线性范围: 10 6 。   8.3 精密度:在吸附管上加入 10μg 的混合标准溶液, Tenax TA 的相对标准差范围为 0.4% 至 2.8% 。   8.4 准确度: 20 ℃、相对湿度为 50% 的条件下,在吸附管上加入 10mg/ml 的正己烷, Tenax TA 、 Tenax GR ( 5 次测定的平均值)的总不确定度为 8.9% 。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室内空气细菌总数测定。   2、定义   撞击法 (impacting method) 是采用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采样,通过抽气动力作用,使空气通过狭缝或小孔而产生高速气流 , 使悬浮在空气中的带菌粒子撞击到营养琼脂平板上 , 经 37 ℃、 48h 培养后 , 计算出每立方米空气中所含的细菌菌落数的采样测定方法。   3、仪器和设备   3.1 高压蒸汽灭菌器。   3.2 干热灭菌器。   3.3 恒温培养箱。   3.4 冰箱。   3.5 平皿 ( 直径 9cm) 。   3.6 制备培养基用一般设备:量筒,三角烧瓶, pH 计或精密 pH 试纸等。   3.7 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 九省市现浓雾 20多种有毒物质影响健康
    [提要]研究显示,大气悬浮物中对健康危害最大的是直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按照这个监测标准,那么北京市的空气质量是否有了很大的提高就要打一个问号了。   一、大雾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和交通行驶   十月以来,我国多地持续出现大雾天气,其中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等北方9省市更是迎来入秋以来最浓的一场大雾,致使道路能见度低、交通不便,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和交通行驶。除此之外,很多人都关心这场不同寻常的大雾是否会影响身体健康,究竟是什么原因引起来的。为此我们进行了多方面调查。先来关注大雾对交通的影响。   10月22日开始,湖北省开始出现持续大雾天气,省内多条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30日凌晨左右,襄阳境内二广、福银等十三条高速公路沿线相继起雾,道路能见度低于50米,车辆基本无法正常行驶。高速巡警在早上5点关闭了三条高速公路,实行交通管制。   10月29日开始,河北唐山南部、张家口西部、邯郸东部、石家庄东部等地也开始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大雾天气,部分能见度小于200米,京昆高速石太段、京港澳高速石安段等部分高速公路一度关闭,这已经是河北省今年10月份出现的第三次大范围大雾天气。 2011年10月30日开始,浙江省永康、天台、临海等地出现了大雾天气,在金丽温永康入口和上三线天台入口,等待的车辆排起了5、6公里的长队。   辽宁省大部分地区在2011年10月31日起出现大雾天气,一度导致京哈、平康等41个高速入口临时封闭。当日下午,辽宁省气象台发布大雾橙色预警。   10月31日,新疆乌苏市出现了降雨降雪天气,乌苏市市区及国道上能见度不足100米,有的地方甚至不足50米。   司机师傅伍新胜告诉记者,今天的雾比较大,乌苏交警全部上路巡检,提醒我们开启防雾灯,降低车速,保证行人和我们的安全,我们一定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   乌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中队长肖彬说,今天乌苏辖区拉起了大雾,我大队早上出动全体民警到市区每个路口、每个学校,甚至到国道,提醒过往车辆开雾灯,降低车速,保障交通的安全运行。   2011年11月1日,黑龙江佳木斯市出现历史能见度均小于30米的罕见大雾天气。大雾影响了市民出行和生活。市区内高层建筑在雾气中隐约可见,公园里面很难看到锻炼遛弯的身影,平日里坚持晨练的市民王旭华也打起了退堂鼓。   乌苏市市民王旭华对记者说,一出门就发现雾气很大,能见度特别低,呼吸都感觉到跟往常不一样,有点不舒服。出行要注意来往车辆,来往的安全,能不出来的就在家了。   记者了解到,受大雾的影响,佳木斯市交通受阻,道路上的车辆也不约而同的减速慢行,彼此之间拉大了车距。   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今天雾很大,能见度很低,我们跑起来比较慢,以前十分钟能到的地方,现在需要20分钟左右,我们注意要打雾灯,打双闪,慢点跑。   早在大雾发生之前,佳木斯气象局就已发布红色大雾预警信号,通过佳木斯气象网站、网络微博、短信平台等第一时间发布大雾预警信息,提醒市民注意出行安全,将大雾天气危害降到最低点,同时,为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佳木斯交警部门全面出动交通警力,全力指挥交通,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佳木斯市民警对司机师傅说到,现在天气是大雾天气,路上的路况视线非常不清楚,你在这滞留的同时把车前后的双闪灯都打开,让别的车都能注意你,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佳木斯市公路巡逻大队大队长周铁波告诉记者,今天凌晨12点20分左右,我发现同三公路能见度非常低,大雾在20米左右,我们启动紧急预案,把四个出口进行封闭。排除警力,进行疏导,进行提示。   从11月1日凌晨开始,山东东营再次出现大范围大雾天气。一大早,市区就被笼罩在茫茫的大雾之中,局部地区能见度不足100米,路上的汽车纷纷打开雾灯,放慢了速度,小心翼翼的行驶,行人也都带上了口罩,穿上了保暖的冬衣。   记者在威乌高速垦利收费站看到,部分滞留车辆在收费站入口排起了长队,不少车辆选择绕行。东营市气象台发出大雾预警,提醒市民和各部门注意大雾带来的影响。   二、浓雾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巨大威胁   我们了解到,面对这场浓雾,北京发布了连续三天的大雾黄色预警,提醒出行安全。除了高速公路受到影响,部分路段不得不关闭,航空方面也受到了影响。更让人不安的是,浓雾也影响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   在北京,受大雾影响,南部地区的房山、大兴,东部的通州、顺义等地,雾气较浓,能见度普遍只有300米,而出京路段等局地甚至出现100米的最低能见度。东六环等路段一度采取临时封路措施。10月30日,首都机场陷入雾海,能见度一度降至200米以下,早上8时许,首都机场T3航站楼内,至少数百名旅客在等待。大厅航班信息屏上滚动播放着延误信息。记者看到登机口的工作人员互相聊天打发时间,一些旅客在座椅上睡觉、打牌等候登机,在停机坪隐约看见飞机前有地勤人员在走动,互相聊天。据首都机场工作人员介绍,受机场大雾影响,从早上7时起,几乎所有出港航班都没有离港,进港航班备降其他机场。11月1号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北京西三环的世纪坛医院,看到门诊呼吸科挂号窗前仍有十几个等待就诊的病人,其中以中老年人居多,很多已经穿上了厚厚的棉衣。   医院里的患者告诉记者,感冒嗓子不舒服, 就是咳嗽,一咳嗽胸口震得慌,这种症状差不多四五天了。   北京世纪坛医院呼吸内科马迎民主任告诉记者,因为下雾,门诊部前来呼科就诊的病人比以往多一些,增加幅度大概有20%左右。由于大雾天气的原因,很多市民了出现了呼吸道、咽喉不同程度的不适。   北京世纪坛医院呼吸内科马迎民主任继续说到,因为这个雾天,空气当中的漂浮物比较多,也比较难散出去,人体的呼吸道的影响是比较明显的,大家觉得嗓子不舒服。因为我们这个呼吸道的组成成分,嗓子,也就是咽喉部是重要的一个关口,可以说是保护呼吸道的一个重要的门户。空气啊,食物啊都会从嗓子那通过,所以不论是什么样的东西、物质来刺激那个嗓子都会感到不舒服。   马迎民说,据他们了解,雾中有包括硫酸盐、铅、锰等在内的20多种对人体有害的细颗粒有毒物质。这些物质会对人体的呼吸道产生影响,可能会引起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感冒)、急性气管支气管炎及肺炎、哮喘发作,诱发或加重慢性支气管炎等。此外,还会阻碍正常的血液循环,导致心血管病、高血压、冠心病、脑溢血和呼吸系统疾病。针对大雾天气,以后遇到这种雾霾天气,尽量避免剧烈的户外活动,以防吸入更多空气中的颗粒物,尤其是中老年人应适当较少晨练。在饮食上,应以清淡、易消化的食物为主。有慢性呼吸道疾病的患者,雾霾天气对他们的影响更为严重。因此,在秋冬季节,大雾天气状况下,慢性呼吸道疾病急性加重的病例也会增加。对于这些病人来讲,外出可以采取诸如佩戴口罩的措施进行防护。此外,在干燥的秋冬季节,尽量保持室内空气湿润,且适当的开窗通风也是有必要的。   三、颗粒物质的浓度上升导致产生大雾的重要原因   以北京为例,眼下的大雾天有一个专用名词叫“灰霾”,空气悬浮物是重要的元凶。而在历史上,这样的雾天曾经有过惨痛的教训:就在1952 年冬天,由于大气污染,英国伦敦有一周浓雾不散,这一周有4700多人因呼吸道病而死亡,浓雾散去之后又有8000多人死于非命。这就是震惊世界的“雾都劫难”。虽然这次大雾还没有酿成这样的悲剧,但是前车之鉴不能不引起重视。究竟这次笼罩将近半个中国的大雾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我们也采访了相关专家。   邹骥,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多年来一直从事环境与气候变化领域的科研工作,在他看来这次全国大部分地区频发的大雾天气不仅与秋冬季节的气象因素有关,还存在其它原因。他告诉记者,这种阴霾大雾的天气主要是成因,应该是一个是大气中的精细颗粒物质,这种颗粒物质的浓度上升是比较重要的原因,这种很多是由于你的汽车尾气,你的工业生产过程会产生这样的精细颗粒物质,应该说可以把它看成是一种空气质量的问题。比如说北京,我们北面和西面全是山,你如果没有风的话,北京这么大,将近一个2000万人口的一个城市聚集地,它每天要排放出多少的汽车尾气,有多少这个这种各种各样的挥发物产生出来。   在邹教授看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气候事件发生的几率进一步增大,我国每年的极端气候事件的发生频率和强度都在增加。   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的邹教授告诉记者,从过去50年来的统计数据看,极端气候事件的频率是在上升,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有观测数据证明的。然后如果这种这个频率继续上升,而且我们人类的这种固定资产,这种财富的累积量也越来越暴露在极端气候事件的面前,那么这种损失肯定是会丧失的。   据统计,1991年至2009年,我国平均每年因各类气象灾害造成近4亿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4840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亿元。   邹教授继续告诉记者,我没做过全面的评估,但是农业、交通,像基础设施,包括道路,包括电网这种基础设施,包括医疗卫生,就是健康,保险。还有水业,那么包括海岸带的管理,海岸带的相关的产业,海岸的捕鱼、养殖,包括防波堤这些建设等等。另外呢,像林业、草原、牧业都有可能受到影响。   由于近年来全球性的极端气候事件频发,有一种观点认为这种异常天气的发生将走向常态化,对于这种说法,邹教授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说到,不好说常态化,但是它会出现更大的不确定性,会出现更高的频率,就是说如果我们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和大气中我们不希望看到有害物质的浓度在上升,如果这种趋势不得到遏制的话,那么它带来的损害会加剧,所以我们要一方面减缓气候变化,通过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通过控制能源的使用。另一方面就是要适应,要采取各种措施来适应这种气候的变化,那么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我们老百姓,让人类在气候变化面前,这个受到的损失最小。   四、大雾成为恶性交通事故的间接杀手   近年来,我国气象灾害呈现种类繁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的特点,我国70%以上的国土、50%以上的人口以及80%的工农业生产地区和城市,每年不同程度受到气象灾害的冲击和影响。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在2000亿元以上。大雾成为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几乎所有的气象灾害都出现过,气象灾害占自然灾害总量的71%左右,包括台风、暴雨洪涝、高温、干旱、冰雹、沙尘暴、雷电、暴风雪、大雾、龙卷风等。我国70%以上的国土、50%以上的人口以及80%的工农业生产地区和城市,每年不同程度受到气象灾害的冲击和影响。   对高速公路而言,大雾无疑是隐形杀手。据统计,因大雾等恶劣天气造成的交通事故,大约占总事故的四分之一以上。很多司机开车在混沌中行走,开足雾灯也无济于事,一旦发现前方有障碍物时,因为相距太近来不及避开,就容易发生轧人、追尾、撞车、翻车等事故。近几年因雾发生的几桩特大车祸,令人触目惊心。   1997年7月12日,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段,大雾弥漫,能见度只有几米。大雾中,连续发生两起追尾相撞事故,40余辆汽车报废,造成9人死亡,34人受伤。   2000年2月19日,广州笼罩在雾霭中,由于能见度低,道路湿滑,接二连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近百人受伤。9月4日,浓雾使京沈高速公路发生一起重大车祸。近百辆汽车追尾相撞,其中34辆严重受损,造成5人死亡。同年12月14日,扬州大雾,绕城公路发生5起车祸,造成2人死亡。   2004年3月2日,京珠高速粤北段气温骤降,出现大雾,恶劣能见度导致2辆车追尾相撞,造成1人重伤1人死亡。4月20日,日照境内一场大雾诱发两起车祸,造成7死8伤。   2005年1月23日夜里到24日上午,河南出现大范围大雾天气,连霍高速郑州段发生连环车祸,27车相撞,致6死22伤。京珠高速公路漯河段40辆车追尾,致7人死亡17人受伤,1辆满载有毒化工液体四氯化钛的罐车泄漏。   2006年12月25日,郑州在17个小时内发生车祸30多起,400辆车堵塞3千米。新107国道与开洛高速公路交叉口向北1千米处,三辆卡车连环相撞,造成1人死亡,4人重伤 新柳路一建筑工地,司机雾中倒车时将1名男子撞倒在地,不治身亡。   半小时观察:   针对这次像大气污染一样的浓雾,北京市环保局说这是秋冬转化季节华北地区容易出现的天气状况,并解释说雾天不代表污染天,北京的空气质量自己和自己比有进步。我们看到,按照北京市的监测标准,近十几年来北京的空气质量的确有进步。但是研究显示,大气悬浮物中对健康危害最大的是直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按照这个监测标准,那么北京市的空气质量是否有了很大的提高就要打一个问号了。   空气质量事关每一个人的健康,数据监测不能为了数据而数据,而是应该为了改善大家的生存质量。不光要和历史比较,还要进行横向比较。当监测数据和公众的感受出现了明显差异的时候,有关部门的当务之急应该是探讨如何改善,而不是质疑公众的判断出现了问题。我们需要的不光是数据,而是数据背后的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态度。
  • 二恶英应纳入新版空气质量标准考量范围
    《法制日报》记者对话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博士后毛达。   近日,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在参加市政协专题座谈会时,公布了北京在改善空气质量方面的成绩,并表示对外公布的数据是真实的,同时解释了市民感受与监测数据有所差别的原因。下一步,北京市要打一场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的攻坚战,要进一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宁可牺牲一些GDP和财政收入。   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PM2.5首次被纳入标准。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郝吉明在不久前举办的第七届中美空气质量研讨会上公开表示,单纯地强调PM2.5减排,并不能达到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的预期效果,应该做好多项污染物协同减排的工作。改善空气质量,还应该控制哪些污染物?对此,《法制日报》记者与对空气污染物二恶英有深入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博士后毛达展开了对话。   对话   记者:近段时间,公众对PM2.5的态度可谓闻之色变。但也有专家提出,在空气污染物中,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远不止PM2.5,还包括二恶英等污染物。   毛达:这段时间,我国大城市空气中高浓度的PM2.5让公众感到极度担忧。然而,有严重健康之忧的大气污染物并非只有细微颗粒物这一种,所以正在进行中的空气质量新国标制定应全面评估各种大气污染物的环境健康风险,包括被世人称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二恶英。   二恶英类化合物是迄今为止人类已知的最强的有毒污染物之一。大量动物实验和人类流行病学研究的结果表明,二恶英对人体的健康影响是全方位的,它已被确认为具有致癌性、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发育毒性和致畸性、心血管毒性、免疫毒性,并能直接引发氯痤疮和肝脏疾病,同时也是一种内分泌干扰物。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为确保人类健康,个体的二恶英日容许摄入量为1至4皮克(毒性当量)每公斤体重,而长远目标是降至1皮克(毒性当量)每公斤体重以下。   科学研究还表明,二恶英在环境中几乎无处不在,而且会积累和富集在各种生物体内,所以人可以通过呼吸、饮食和皮肤接触等多种途径摄入二恶英。尽管大多数二恶英都是经过饮食摄入和消化道被人体吸收的,但空气中的二恶英浓度过高也很有可能使人体的日摄入量超过世卫组织的建议值。   记者:据了解,广东省东莞市环保局局长袁绍东透露,今年将推进东莞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建设,并加快PM 2.5、二恶英、辐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生态环境等检测实验室建设。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限制二恶英应该参照怎样的标准?   毛达:为保护公众健康,世界上的许多国家或地区已经制定了大气二恶英浓度限值标准,有过惨痛公害历史教训的日本更不例外。早在1999年,日本的《二恶英对策特别实施法》便设定了各种环境媒介,包括大气、土壤、水体和沉积物中的二恶英浓度最大允许值,其目的就是使日本国民的二恶英日摄入水平低于世卫组织的最大建议值,即4皮克(毒性当量)每公斤体重。根据该法律,日本国内的大气二恶英浓度不得超过0.6皮克(毒性当量)每立方米。   尽管日本的大气二恶英浓度限值并不是世界上最严格的(加拿大安大略省和美国亚利桑那州的标准分别为0.1和0.023皮克每立方米),但该环境标准对我国目前的二恶英污染防治工作却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3个部门曾于2008年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在该通知的“技术要点”部分规定环评单位应参照日本二恶英大气浓度限值,评价和预测建设项目二恶英排放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这说明,我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认可大气二恶英浓度达到或超过0.6皮克(毒性当量)每立方米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可忽略的影响。因此,这一数值或可看做目前大气二恶英浓度的最大容忍值。   记者:目前我国空气中二恶英含量大约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线?   毛达:如果以3部门2008年所规定的二恶英环境影响参照值,即日本的大气二恶英浓度限值作为评价空气质量的一个基本标准,我国目前从已知的科研成果看,北京、上海、广州这3座特大城市的空气二恶英浓度已经逼近或超出了安全线。   2008年,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和香港浸会大学的多位研究者在国际学术杂志《大气环境》(Atmospheric Environment)上发表的一篇论文显示,北京市3个区的二恶英类化合物大气含量为0.018至0.644皮克(毒性当量)每立方米,平均值为0.268皮克(毒性当量)每立方米。这一结果说明,北京一些地区的大气二恶英平均浓度已经和0.6皮克(毒性当量)每立方米这一最大容忍值处于同一数量级,且某些时候还高于该值。   同年,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和上海大学的多位研究者在另一国际学术杂志《化学圈》(Chemosphere)上发表了一篇关于上海大气二恶英浓度水平的论文,指出嘉定、闸北、浦东和黄浦4个区的大气二恶英浓度毒性当量平均值分别为0.4971、0.289、0.1444和0.1432皮克每立方米。该结果同样表明,上海一些地区的大气二恶英平均浓度已经接近0.6皮克(毒性当量)每立方米这一最大容忍值。   广州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2007年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余莉萍的博士论文显示,花都、荔湾、天河、黄埔4个区大气中的二恶英平均浓度分别达到了0.1046、0.4305、0.1637和0.7693皮克(毒性当量)每立方米。这一结果不仅说明广州在总体上面临着和北京和上海同等程度的大气二恶英污染,局部如黄埔这样的工业活动密集区甚至超过了0.6皮克(毒性当量)每立方米这一最大容忍值。值得注意的是,余莉萍还通过暴露公式估算出天河区居民成人的日二恶英摄入量为1.1皮克(毒性当量)每公斤体重,某些季节儿童的日摄入量竟高达4.3皮克(毒性当量)每公斤体重,后者已超出世卫组织建议的安全标准。   记者:造成二恶英含量偏高的污染源有哪些?   毛达:事实上,上述发现不应令人惊奇,因为我国特大或大型城市早已存在着多种显著的二恶英排放源,包括钢铁行业、再生有色金属业、废弃物焚烧行业、造纸行业以及总量巨大的汽车尾气排放。如果这些排放源得不到有效控制,高浓度的二恶英仍会被继续排放,它在环境中的积累也会越来越严重,人体的健康风险也会随之增高。   此外,大城市并不是二恶英大气污染的唯一灾区。近期,一起发生在江苏海安县农村地区的二恶英污染诉讼揭露出当地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可能给周围环境带来的二恶英污染。根据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研究人员的实地采样检测,该焚烧厂在2008年运行期间,周边1.5公里内的大气二恶英平均浓度达到了0.716和0.622皮克(毒性当量)每立方米,最大值甚至达到了0.901皮克(毒性当量)每立方米。这一案例说明,农村地区也存在明显的二恶英污染源,其大气二恶英浓度也可能超过0.6皮克(毒性当量)每立方米这一最大容忍值。   记者:既然3部门已经有了关于二恶英的环评技术要求,为什么还提出在新的空气质量标准中纳入二恶英数值?   毛达:尽管我国的二恶英污染监测和研究工作总体而言还十分薄弱,但以上重要的科研结果或发现足以说明大气二恶英污染已经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环境和健康问题,其危险程度并不亚于颗粒物的污染。因此,目前由PM2.5引发的我国空气质量标准的再讨论和再制定必须将二恶英及其他被忽视但有同等危害的污染物纳入其考量范围。毕竟,3部门2008年所建议的与二恶英有关的环评技术要求并不是国家环境标准,其法律约束力不仅有限,而且仅适用于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足以成为全面控制大气二恶英污染的最基本的法律保障。   记者:那么,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应该如何限定二恶英?   毛达:至于新国标应该如何规定大气二恶英浓度的最大限值,有关部门应以最可靠的科研数据为基础,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参考国外经验,给出一个能够最大限度保护环境与国民健康安全的标准。而这个标准从目前的情形看,一定不应比日本所设定0.6皮克(毒性当量)每立方米更宽松。因为只有更严格,才能确保普通民众,尤其是一些敏感人群,如孕妇和儿童的二恶英暴露程度应低于世卫组织的建议值。
  • 美国将发布新法规防止化妆品有毒物质的暴露
    华盛顿21日消息,美国国会已做好充分准备,即将出台新的法律以弥补法律空缺,防止因化妆品而引起的癌症、出生缺陷、学习障碍以及因为日常用品引起的其他疾病。这也是美国70年来努力的成果。   美国国会议员对《2010年化妆品安全法案》(HR5786)进行了介绍,这意味这美国国会给予FDA权利,确保个人护理产品的安全无毒性。现行的法律通过于1938年,主要作用是对化妆品行业成分安全决策的准许。   议员Schakowsky表示,美国现行的化妆品法律已过时,制造商甚至不被要求在标签上注明产品的所有成分,导致消费者不了解暴露的有害物质。这项法案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根据化妆品安全运动的调查,美国人一天平均会使用10种个人护理产品,接触的暴露化学物质达126种(并不包括香水中的化学物质)。个人护理品中有毒物质暴露会通过空气、水、食物和其他消费品对人体产生影响。   该法案的主要作用为:   • 淘汰与癌症、出生缺陷、发育障碍相关的有害成分   • 创建一个以健康为基础的安全标准,涵盖对儿童、老人、工人和其他弱势群体的保护   • 弥补标签漏洞,要求在产品标签和公司网站上完全披露香水及美发产品的成分   • 要求向消费者告知有关产品含有不安全化学品的信息   • 要求数据共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重复测试,鼓励开发除动物试验外的其他方法   • 向FDA提供足够的资金,以保证其对化妆品行业的监督   • 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特别是对小型企业。
  • 新西兰牛奶发现有毒物质或打击乳品行业
    新浪财经讯 北京时间1月25日凌晨消息,新西兰牛奶中发现了有毒物质,可能会对该国总额11亿纽元(约合人民币57亿元)的乳品行业造成打击。   新西兰两家规模最大的肥料公司Ravensdown和Ballance Agri-Nutrients都已经暂停出售双氰胺,原因是在乳制品中发现了微量的这种物质。农民将双氰胺喷洒在牧草上,以阻止肥料副产品硝酸盐流入河流湖泊,这种副产品还可能会导致健康问题。虽然双氰胺在食物产品 中的可接受含量并没有国际标准,但高剂量的双氰胺对人体是有毒的。   政府官员周四对乳品行业形象可能造成的损害表示担心,这一行业在新西兰出口中所占比例为将近三分之一。   “新西兰的声誉是以我们所生产之食品的高质量为基础的。”新西兰第一产业部一般标准副主管卡罗尔-巴诺(Carol Barnao)说道,该部负责出口事务和保护新西兰免受生物学风险。新西兰政府目前正在对双氰胺的使用进行研究。   新西兰杂货零售商协会(New Zealand Grocery Retailer Association)和超市行业巨头Progressive Enterprises并未就此置评。杂货经销商Foodstuffs Auckland也尚未置评。   在2008年,新西兰最大的公司之一恒天然公司(Fonterra Cooperative Group)曾陷入一项与一家中国牛奶供应商有关的丑闻,至少有6名儿童死亡,30万人患病,原因是牛奶中含有危险水平的三聚氰胺,这是一种模仿蛋白质性能的工业化学品,允许生产商在牛奶中加水, 同时又不会明显稀释其营养价值。   恒天然公司是全球最大的乳品出口商,而在乳品中发现化学品的最新事件面临成为一桩贸易事件的风险,该公司的公共事务董事总经理托德-穆勒(Todd Muller)周四说道。他表示,暂停使用双氰胺是一种“负责任的作法”。
  • 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为何难产
    车内空气标准六年难产   “本标准的实施,将对车内空气质量起到安全保障作用,能够保证车内乘员有一个安全的环境空间,不再受车内空气污染的困扰,对保护乘员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的环境效应。” 《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下称《要求》)编制组表示,这一标准的实施,还将对我国汽车业及汽车内饰行业的发展起到规范作用,促进相关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虽然《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草案征求意见已过截止期,但这并不意味这一标准就能很快出台并实施。   车内空气污染这一“隐形杀手”引起各界关注,始发于2003年的一桩命案。   2002年8月,北京朱女士购买了一辆国产奥拓轿车,同年9月底发现身上有大量出血点,被医院确诊为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发作并接受治疗。2003年3月,朱女士因医治无效病逝。2004年4月,北京丰台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认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死亡为苯中毒所致证据不足,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示。但法院同时认为,国家对车内空气质量未颁布标准,并为此向国家质监总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尽早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标准 同时建议将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作为汽车制造业的强制性规定。   此后,车内空气污染问题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对车内空气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在2004年5月下达的文件中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列入当年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同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该标准列入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自2006年至今,几乎每年都有消息称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将出台,结果拖到现在也未能出台。   为何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如此“难产”?   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国内外尚无关于车内空气污染控制的标准法规,需花费大量时间进行试验研究和验证。而汽车的使用环境和条件又变化太大,很难有一个具备可比性的内外部检测环境。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郝吉明教授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存在技术难题。”   但技术难题似乎并不是标准“难产”的关键所在。据本报记者了解,早在2004年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便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了一系列车内空气污染状况的试验检测工作,最终编制出《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2007年12月7日发布, 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测定方法的出台,被视为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制定的第一步。   谁是第一责任方   第二步距离第一步有多远呢?   “本标准的编制涉及到病毒理、卫生学、国家汽车行业现状、汽车内饰供应商技术水平、国内外相关法规的协调一致等方面,所以制定本标准的难度较大,尤其是污染物项目选择及浓度限值的确定方面,既要考虑以人为本,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又要考虑汽车行业的实际技术水平,两者之间的协调统一较难把握。”《要求》编制说明中的这一表述,似乎泄露了标准难产的“天机”。   本报记者获悉,2008年5月,《要求》标准编制组主持召开了车内空气污染物卫生学专题讨论会议,相关专家对筛选拟控制物质提出建议 10月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又召集了国内病毒理学专家,对拟控制的8种物质和限值进行了病毒理学分析,专家一致认为,所选择的挥发性有机物及浓度要求设置合理、可行 考虑到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需要和当前汽车工业发展状况,8种控制物质限值应同时实施,不分阶段。   “我国汽车行业现状和内饰供应商技术水平才是问题的关键。”某业内人士直言不讳。   据了解,车内空气质量状况与车辆制造工艺和零部件种类有直接关系,影响较大的有汽车仪表台板、门内饰板、地毯、顶棚、汽车线束、座椅总成等。车内空气污染主要原因在于,汽车生产企业和装饰企业在设计、生产汽车和提供汽车装饰服务时,不断提高车厢密闭性,使车内空气污染物更容易聚积而产生污染 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采用一些质量不高甚至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劣质材料,加剧了车内空气污染。   标准编制组表示,车内空气质量的“祸根”一般是在车辆生产过程中种下的,在汽车使用过程中已经很难消除,而且汽车消费者一般也不可能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汽车生产企业应对车内污染治理承担第一责任。”   专家认为,汽车生产企业应对车内各种污染物的来源进行定量分析,找到污染物的发生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替换、升级等技术措施。零部件生产企业应根据汽车企业治理污染的要求,选择适当原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同时,汽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都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对产品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监控体系。   《要求》何时出台目前尚无准确消息,但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标准属于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期间需要修订的环保标准之一。2010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今年能否顺利出台车内空气质量国家标准,也许还要看政府的决心,以及各利益方博弈的结果。
  • 专家解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估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吉明,标准修改单及原标准编制组组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武雪芳就标准评估和修改中的若干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估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span /strong /p p   郝吉明:2017年3月,中国工程院受原环境保护部委托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开展专题评估,中国工程院对此十分重视,成立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顾问专家组、评估专家组、执笔组及支持团队,组织了本领域的主要院士、专家和重点区域一线业务骨干约50多名的评估队伍,组建了标准实施成效评估、国内外标准综合评述、完善我国标准体系的对策建议等三个工作组,重点分析标准各指标在空气质量管理中的作用、诊断标准及配套技术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梳理了标准与国外主要标准体系设计的异同,结合我国未来空气质量管理的需求,提出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议。 /p p   评估工作历时5个月,在各工作组研究的基础上,组织了七次全体人员参加的研讨会,形成了最后的评估报告。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为什么说现行标准的首要问题是状态参数问题? /span /strong /p p   郝吉明:评估报告认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自2012年颁布和分阶段实施以来,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人群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引领了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的转型。但标准及配套技术在不同区域的适应性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标准体系中的状态参数、PM2.5监测结果的湿度影响、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报反映空气质量快速变化的准确性,以及标准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的匹配性。在这些问题中,有些需要深入研究,特别是标准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就需要在系统研究污染状况、健康影响、控制技术、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科学的调整 有些问题可以根据标准实施过程的科学研究成果,并参考国际标准体系中的通行做法,尽快完善并颁布实施。 /p p   评估报告通过对2013-2016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全国338个城市的业务化监测和国内主要科研单位研究成果的系统总结,认为现行标准在实施过程中的最主要问题,是标准体系中的状态参数。我国历次制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均规定按照标准状态(0℃,1个标准大气压)计算污染物质量浓度和排放量,与主要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规定不一致,使得国内外污染物质量浓度的监测结果可比性不强。 /p p   首先,我国国土面积幅员辽阔、地形地貌具有西高东低的特征,全国平均气温显著高于0℃,特别是青藏高原与东部沿海地区的气压差别很大,高原地区PM2.5污染状况被高估40%以上,标准状态下的污染物浓度水平难以很好反映真实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影响了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的分区管理和污染防治。 /p p   其次,南方地区与北方地区相比,温度和湿度相差较大,颗粒物在大气中沉降速率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差异,进而导致采样时颗粒物粒径筛选及测量质量浓度计算的较大误差,影响了PM2.5和PM10监测结果准确性。测量工况采用大气实际状况,将有利于从颗粒物筛选等方面提高监测的准确度和精度。 /p p   第三,目前,主要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或国际组织规定气态污染物的质量浓度通常折算到参考状态(美国:25℃,欧盟:20℃,一个大气压),颗粒物及其组分的监测评价通常按照大气实际状况(实况)计。我国的标准状态与国际通行的参比状态或实际状态在质量浓度测量和计算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开展国别污染状况评估时不能准确反映我国真实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也不利于开展积极的环境外交和参与全球大气污染治理。 /p p   基于上述综合考虑,评估报告系统分析了标准状态和参比状态对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影响和主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认为现行标准体系应当保持基本稳定,建议参照国际通行方法,将标准中气态污染物的状态参数调整为参考状态(25 ℃,1个大气压),将颗粒物的状态参数调整为实际状态。同时,建议应加强与标准制修订相关的科学技术研究,为完善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提供更加坚实的科技支撑。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2012年修订标准时为何未调整监测状态?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0年部分修改,2012年第二次修订。1982年首次制定的标准中未规定监测状态,但当时配套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规定监测状态采用标准状态,即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kPa(0℃、1个标准大气压)的状态 此后,1996年首次修订时在标准中明确规定采用标准状态,沿用至今。 /p p   2012年修订标准时,考虑到纵向的历史继承和横向的相关标准协调等问题,未修改监测状态。标准状态在大气环境标准体系中沿用时间长,涉及到的标准种类多、数量大,修改相关规定涉及面广、工作任务比较繁重,2012年修订标准重点关注调整污染物项目、限值、统计要求等一系列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当时标准修订草案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多次召开专家、部门、地方研讨会,相关各方均未提出修改监测状态。 /p p   从2013年1月1日首批城市开始实施,GB 3095-2012标准实施时间已经超过五年。中国工程院专题评估表明,标准内容总体科学、可行,在引领环境管理、促进空气质量改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应当继续保持标准内容基本稳定,推进标准实施。但是,我国标准沿用的监测状态规定已经与当前发达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的现行法规、标准、导则均不一致,为更好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有必要尽快予以修改,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及依据是什么?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修改单内容有两条,一是将关于监测状态统一采用标准状态,修改为气态污染物监测采用参考状态(25℃、1个标准大气压),颗粒物及其组分监测采用实况状态(监测期间实际环境温度和压力状态) 二是增加了开展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同时要监测记录气温、气压等气象参数的规定。 /p p   发达国家对监测状态的规定在历史上也曾作统一要求,如美国自1971年首次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后长期对各类污染物统一按照参考状态监测污染物质量浓度。此后相关科研发现,颗粒物及其组分按照统一的标准状态或参考状态折算浓度,影响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且没有证据表明折算方法能够更科学地评价环境空气状况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为此,从1997年美国修订标准开始,各国陆续将颗粒物监测状态由统一的标准状态或参考状态,改为实况状态。为了历史数据可比,发达国家通常规定,在监测污染物浓度的同时,要监测并记录气温、气压等状态参数。气态污染物监测状态方面,通常采用常温和1个大气压作为参考状态,其中常温主要有美国为代表的25℃和欧盟为代表的20℃两类,接近多数人群的实际生活环境。 /p p   考虑到我国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因素,本次修改拟采用25℃、1个大气压作为监测气态污染物的参考状态,颗粒物及其组分监测则采用实况状态。为确保数据科学性、可比性,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程的客观评价,标准修改单提出,无论颗粒物还是气态污染物监测,均应监测并记录实测点位的气温、气压等状态参数,确保对历史数据能够回溯,用相同的“尺子”进行比较。与本标准配套的一系列标准或技术规范也将分别进行相应的修改或修订。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为何要发布21项监测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配合《& lt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gt (征求意见稿)》中污染物监测状态的调整,需要对与其直接相关的21项监测标准进行同步修订。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p p   21项监测标准分别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污染物项目的监测要求,对于规范环境空气中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的监测,保护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支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具有重要作用。在这21项监测标准中均明确规定了监测状态为标准状态(273 K,101.325 kPa),故需要按照《& lt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gt 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监测状态进行修改。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21项监测标准规定了什么内容?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这21项监测标准是支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的重要标准,其中,7项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气态汞等气态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6项为总悬浮颗粒物、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颗粒物中铅、镉、砷、六价铬等重金属监测分析方法标准,8项为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及采样器技术要求等。 /p p   另外,对于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苯并[a]芘、氟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控制项目,正在对相应的监测标准进行修订,即将发布,不需要单独以修改单的形式进行修改。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这次对21项监测标准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本次《& lt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t (GB 3095-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对监测状态进行了修改,规定“本标准中的气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浓度均为参考状态下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TSP)及铅、苯并[a]芘浓度为监测期间实际环境温度和压力状态下的浓度。”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p p   “21项监测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仅对结果计算与表示中污染物浓度的监测状态进行了修改:颗粒物及颗粒物中铅、镉、砷、六价铬等由标准状态(273 K、101.325 kPa)修改为实际状态(监测采样时的实际气温和气压)下的质量浓度,气态污染物、气态汞等修改为参考状态(298K、101.325 kPa)下的质量浓度。同时,删去了11项标准中“标准状态”的定义,增加了“参考状态”的定义,21项监测标准的其他技术内容未做修改。 /p
  • 购物小票被指含有毒物质双酚A 长期接触或致癌
    霸王洗发水被曝含致癌物质二恶烷的新闻还没散去,购物小票又被指含有毒化学物质双酚A!   据外媒报道,美国环保组织环境工作组(EWG)研究发现,购物收据或使用柜员机时打印的单据都含有毒化学物质双酚A,即使只是接触收据,双酚A也能经由皮肤进入人体,长期接触或严重扰乱人体激素分泌,甚至可能致癌。   该组织称,他们在全美7个州和华府地区,收集沃尔玛、麦当劳、肯德基、连锁超市Safeway、星巴克和美国银行等知名商业机构发出的收据,再交由密苏里大学生物科学研究室化验。   研究员抽出36张收据化验,发现超过40%验出含有过量的双酚A。并且收据中所含双酚A比已知含有该物质的商品(如罐装奶粉)要高出250至1000倍。其中,麦当劳、肯德基、沃尔玛、Safeway等企业收据的双酚A含量最高。   不过EWG也指出,即使是同一家连锁企业,不同分店的收据含双酚A量也有很大差别。例如马里兰州一家肯德基收据双酚A含量高达10.62毫克,但在艾奥瓦另一家分店的收据只含0.0001毫克。   报告指出,这是由于分店使用不同的感热纸,部分生产商致力制造不含双酚A的感热纸。   双酚A是一种环境荷尔蒙,常见于塑胶制品,食物容器内的环氧树脂便是由双酚A生产,有可能渗透食物,被人体吸收。有研究指出BPA或与荷尔蒙问题、乳癌、前列腺癌、肥胖症、过度活跃症、流产和其他生殖系统毛病有关。   报告解读   含双酚A纸ATM机也用   报告称,这种有毒物质双酚A在感热纸中的使用,使其在零售商、杂货店、便利店、加油站、快餐店、邮局以及自动柜员机(ATM)中被人们广泛接触。   对收据进行擦拭测验,显示接触收据能沾染双酚A,但科学家迄今未能证实,沾染到皮肤上的双酚A有多少进入人体。   EWG称,双酚A对于购物者来说很明显已经成为一大隐患,但是工作中经常接触收据的人例如收银员等,却是高危一族。零售店的工作人员体内的双酚A含量会比其他成年人高出30%。   专家解析   双酚A对胎儿影响最大   今天上午,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双酚A这种化学物质对人体的影响其实 是比较严重的,在加拿大以及美国的一些州已经禁止使用了。   董金狮告诉记者,双酚A就是常说的透明剂,在矿泉水、可乐、太空杯和奶瓶等中普遍都会含有,平时人们用手摸到的话,就会接触到,该物质在包装品上的含量标准是0.6毫克/千克。   此外,双酚A广泛存在于购物小票和银行凭条上。他说,小票上含有这种物质也是很常见的,因为现在的小票和收据都会有防水成分、增加透明度等,而双酚A就会在小票上的光料中使用。   对于双酚A对人体的危害,董金狮说,双酚A主要是危害胎儿,对于怀孕期的妇女来说,双酚A会影响胎儿的性别,而且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此外,对于成年人来说,对男性的影响会比女性大,主要是影响男性的生育能力。
  • 韩国接受有毒物质修订
    日前,韩国发布了总统令,修订韩国的有毒物质管理的第一大法——《有毒物质控制法》(TCCA)。其中包括添加了政府将在指定某些物质为受限或禁止前将发布预通告,以给予业界一定的准备时间。修订的法案授权政府可考虑到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而对某些物质采取紧急措施,这种情况下,可不进行预先通告。该修订将在发布后一年开始实施。   详情可参考韩国政府通报No 17690。
  • 环保部:公众支持PM2.5纳入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结束      备受关注的PM2.5标准征求意见前日结束。记者昨天(12月6日)从环保部了解到,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了1500多条反馈意见,普遍赞成将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空气质量标准,有的还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应提前实施。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部将结合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吸取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标准草案,争取尽快正式发布。   主要建议1   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新标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截至此次征求意见结束的时间12月5日24时,环保部接到反馈各类意见1500余条,意见和建议经过整理分类,主要集中在几大方面。首先,意见普遍赞成将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标准 建议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部分污染重、有条件的地区应在2016年1月1日前提前实施。   主要建议2   及时公布监测数据   此外,反馈的意见还建议调整标准的分区和分级、部分污染物限值等标准内容 建议标准实施后加强监测,及时公布数据,使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   还有建议指出,标准实施后,政府、企业、组织、公众等有关各方应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 新闻背景   PM2.5标准首次制定   上月16日,环境保护部对外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三次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最大调整是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这也是我国首次制定PM2.5标准。   意见稿中,PM2.5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新标准拟于2016年1月1日全面实施。   ■ 释疑   PM2.5从哪里来   专家分析,现阶段工厂和燃煤影响甚微,PM2.5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   今年入冬后的几场大雾,美国大使馆自己监测的空气质量数据在微博上广泛传播,使得PM2.5再次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那么PM2.5是从何而来?   做饭都能产生PM2.5   早在1992年和1993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专家们就探索过北京空气中的这种细颗粒物,试图找到造成北京颗粒物污染的主要来源。专家们在北京西南部的燕山石化区,西部靠近首钢厂区的石景山区北辛安,东部的东单路口、东四六条等地布置了采样点。 监测的结果显示,北辛安的污染最为严重。而市区的东单、东四主要的污染源是汽车尾气,其次是民用燃煤。   环保部门的专家告诉记者,燃烧都会产生PM2.5,工厂、燃煤、汽车尾气、烧树叶和秸秆,到人们烹饪做饭、抽烟、甚至使用发胶,都会产生PM2.5。   另外,工地上的泥土被带到道路上,经过车辆的反复碾轧,原先的粗颗粒,也粉粹成为了细颗粒物。   机动车成PM2.5主要源头   北京市从1998年开始了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工业方面,随着首钢、东南郊化工产业的停产搬迁,北京的中心城内已经基本没有了工业制造业。同时,经过了多年的煤改气工程,五环内的燃煤锅炉已非常少见。   工厂和燃煤这两个PM2.5来源,对于北京城区来说,已经基本不存在了。   与此同时,与工厂和燃煤逐年减少相比,北京的机动车数量却在近几年飞速上升。“无论是汽油车还是柴油车,在使用的过程中,都会产生PM2.5,柴油车产生的PM2.5更多一些。同时,汽车尾气中的一些气态污染物,也会二次转化为细颗粒物。”专家说。   目前官方并没有各种污染源对于PM2.5贡献率的比例,在北京庞大的机动车保有量下,机动车是PM2.5的主要排放源。专家指出,这也就不难解释位于繁华、车流量大区域的美国大使馆,为何PM2.5监测数据总是很高的原因。   如何治理PM2.5   首要治理机动车污染 专家认为应实时公布数据   从PM2.5的来源分析看,除了政府需要治理的污染源外,汽车等公众生活用品,也是PM2.5的重要来源。专家指出,我们每个人在每天的生活中,都在产生着PM2.5,有些人产生的会更多,譬如拥有车辆更多的人。   北京市环保局的一位官员也表示,在经历了多年的工业、燃煤治理后,第二产业的污染目前已经不是北京环境的主要矛盾。因此北京的大气污染治理重心,也逐渐从第二产业逐步向产生污染更多的方面来转移。机动车尾气、汽车修理、餐饮油烟等方面,都已经成为治理重点。而治理机动车污染则是目前北京的重中之重。   公众环境与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虽然PM2.5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公众的生活活动,但对于解决PM2.5污染来说,并不能把责任完全推给公众,当然也不能完全推给政府。   “PM2.5的污染一时无法解决。目前首要的应该是政府要对PM2.5进行监测并公布监测结果,而且不应该只公布一个城市一天的平均数值,而应该公布每小时、每个区域的实时监测数据。这就可以让公众了解到自己所处区域的空气污染情况,采取措施减少对自己健康的影响。而且数据高的时候,政府也可以倡导大家绿色出行。”马军说。   马军表示,接下来就是识别PM2.5的污染源,最后实施减排。减排应该采取由易到难的方式,先解决工地扬尘、道路遗撒等政府应该解决的问题,机动车由于涉及每个人的生活,减排的困难也最大,应该由政府和公众合力去解决。   北京空气更差了吗   2008年以来污染未加重 截至昨日,北京今年出现5天中度和重度污染   近几次的雾霾天气,不少市民都在问:“北京的空气质量是不是变得越来越差了?”对于这个问题,相关部门的统计结果显示,2008年以来,北京的污染并没有出现加重的情况。   环保监测专家说,反映一个城市空气质量是否改善,要看各项污染物浓度的变化以及空气质量达标天数的变化。而看污染是否加重,中度和重度污染天是一个可以参考的指标。   2008年来较重污染天未增加   数据显示,举办奥运会的2008年,是北京空气质量出现较大转折的一年。在此前的10年里,北京每年中度和重度污染天平均至少10多天。而在2008年,中度和重度污染天有8天,在此前的2007年,这个数字则有12天。   2009年,北京的中度和重度污染天继续下降到5天 2010年则有6天。   今年截至到昨日,北京的中度和重度污染天一共有5天,分别出现在2月、3月和5月。出现的原因中,2天是因为外来的沙尘天气,另3天的情况与近期类似,都是大雾天气造成的污染物积累。   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今,北京较重的污染天并没有出现增加。   今冬污染程度无明显变化   此外,与去年冬天相对比,今年北京冬天的污染程度也没有明显的变化。去年11月和12月,北京一共有3天空气质量中度或重度污染,原因也主要是大雾天气。今年目前还没有出现中度和重度的污染。   专家表示,虽然这个监测数据并没有监测PM2.5,监测的是PM10,对比的结果也完全可以反映空气质量的变化。   尽管如此,医生还是提醒,最近几天连续大雾无风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含量增高,致敏源浓度增加,导致呼吸道疾病高发,建议哮喘患者、糖尿病人、心脑血管病人要格外注意。   PM2.5   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因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   PM10   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又称为可吸入颗粒物或飘尘。粒径超过10微米的颗粒物可被鼻毛吸留,也可通过咳嗽排出人体。
  • 加拿大将部分有毒物质增加到环境保护法案中
    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2009年10月13日发布了G/TBT/N/CAN/283、284、285号通报,标题为:将有毒物质增加到《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的命令提案。   通报说,在许许多多商品中使用(从药品到电脑、织物和燃料)的化学物质,当在环境中释放到一定数量或浓度时,某些化学物质可能对我们的健康和环境具有负面的影响。经对人类的影响和环境暴露的科学评定,已经确定了许多这些物质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是有毒的。因此,加拿大准备将这些有毒物质增加到CEPA 1999目录1中的有毒物质列表中。硫磺酸,二乙酯(CAS No.64-67-5),称“硫酸二乙酯”,当在环境中释放一定数量或浓度的化学物质时,可以确定化学物质对环境或人类健康具有影响 三丁基锡和四丁基锡对人类和环境暴露影响的科学评定已经确定了这些物质是有毒的 还有硫磺酸,二甲酯(CAS No.77-78-1),称“硫酸二甲酯” N-苯基苯胺与苯乙烯和2,4,4-三甲基戊烯的反应物(CAS No.68921-45-9),称“BNST” 2-丙烯酰胺,称“丙烯酰胺” 磷酸三氯乙酯(3:1),称“TCEP”。   该命令拟批准日期: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5至8个月内。拟生效日期:该措施批准的日期。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年12月2日。
  • 加拿大发布2012版《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
    加拿大政府于2012年12月14日发布了一份经批准的2012年《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Prohibition of Certain Toxic Substances Regulations,SOR/2012-285)。更新后的法规废除和取代了先前的法规(2005年《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并将于2013年3月15日生效。   该法规是针对多种物质风险管理的一种工具,旨在在加拿大境内通过禁止制造、使用、销售、提供、进口22种有毒物质或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有一定数量的豁免),防止潜在风险对加拿大环境和公民健康造成伤害。新法规在原法规确定的18种物质基础上增加了4种新的有毒物质。新增物质包括:烷基化二苯胺(Benzenamine, N-phenyl-, reaction products with styrene and 2,4,4- trimethylpentene ,BNST)、短链氯化烷烃(Short-chain chlorinated alkanes ,SCCAs)、多氯化萘(Polychlorinated naphthalenes ,PCNs)和三丁基锡化合物(Tributyltins ,TBTs)。此外,新法规还对原法规关于六氯苯(hexachlorobenzene.HCB)的报告以及限制条款进行了修改。   除了这22种受规管物质外,表一还给出了消费品中可能发现的高风险物质。而这些物质是基于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有毒物质列表(附件1)提供的信息而选出的。   表一:2012版《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选出的高风险物质 物质名称 消费品中可能使用/发现的用途 (Dodecachloropentacyclo[5.3.0.02,6.03,9.04,8]decane ,Mirex) 在塑料、橡胶、涂料、纸张和电子产品中用作阻燃剂 多氯三联苯(Polychlorinated terphenyls ,PCT) 在聚氨酯和涂料中用作塑化剂 亚硝基二甲胺(N-Nitrosodimethylamine,NDMA) 农药、橡胶轮胎、烷基胺、和燃料制造中的副产品和污染物 六氯苯(hexachlorobenzene.HCB) 氯化溶剂和农药制造和使用中的副产品 联苯胺和联苯胺盐酸盐(Benzidine and benzidine dihydrochloride) 燃料和颜料制造的中间体 五氯苯(Pentachlorobenzene,QCB) 在一些农药(除草剂和杀菌剂)中作为一种杂质存在; 在五氯苯酚(一种木质处理农药)中作为一种杂质存在 短链氯化烷烃(Short-chain chlorinated alkanes ,SCCAs) 用于橡胶制造; 用作增塑剂或阻燃剂 三丁基锡化合物(Tributyltins ,TBTs) 用于PVC加工过程和用作杀虫剂
  • 美国“毒火车”引发环境灾难 科研人员发现水中含有被官方忽视的有毒物质
    从美国俄亥俄州“毒火车”脱轨事故发生到现在,当地环保部门一直宣称东巴勒斯坦城的饮用水是安全的。但据美国媒体当地时间16日报道,普渡大学的研究人员在从当地采集的样本中,发现了当地环保部门未曾去检测的有毒物质。普渡大学的研究人员从列车脱轨现场和周边地区采集了约300份空气和水质样本,水质样本来自当地的十几条河流以及居民的私人水井。在事故后续处理中,美国环保署负责对东巴勒斯坦城的空气进行检测,而俄亥俄州环保部门负责水质检测。普渡大学的研究人员表示,这些不同的环保部门的检测目标并不一样,这就让他们无法全面掌握污染物信息。美国普渡大学环境和生物工程教授 安德鲁维尔顿:举个例子,俄亥俄州环保部门并没有去检测水中是否存在丙烯醛,普渡大学的教授们在水中发现了它,得克萨斯州一所大学的科研人员在空气中发现了它,美国环保署也在空气中发现了它。所以这些环保部门需要在不同的媒介中去检测同样的化学物质,这样才能了解人们究竟面临什么风险。根据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的介绍,丙烯醛“被吸入时毒性很高”,还会刺激皮肤和眼睛。俄亥俄州环保部门一直宣称当地水质安全,无论是饮用还是接触都没有问题。这令科研人员十分担忧。美国普渡大学环境和生物工程教授 安德鲁维尔顿:我们被引导去相信大量的污染物已经被冲到了下游,并且已经被稀释,不再对社区构成严重的健康风险。但事实并非如此,所以我们很震惊,河水里还有那么多污染物,走在河边就能闻到气味,而公众却没有收到关于这些问题的警告。
  • 中国修空气质量标准 未将细颗粒物纳入检测范围
    2010年12月21日,上海外滩被雾霾所笼罩。当天,全市大部分地区出现了轻度污染的雾霾天气。   对频受恶劣空气侵害的中国人来说,这是一则被忽略的重要消息。   在经历了14年的等待后,指导中国空气质量控制的风向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终于迎来了大修的可能。自1996年制定以来,这是该标准继2000年微调后首次修订,也可能是幅度最大的一次。   两个月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出台。“亮点是取消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三类区,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同时要求未达标城市制定限期达标规划,按期实现;遗憾是未能将PM2.5纳入强制检测的污染物范围,而只提供了参考限值。”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庚辰说。   不能无视的PM2.5   动标准难,动空气标准尤难。环保部2008年便下达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项目,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后,经历了长达两年的酝酿期。   环科院一位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09年9月至12月间,环保部曾发函给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193家科研院校、机关部门广泛征集修订意见。当时收到的主要意见是,“调整二类和三类功能区的分类方式,取消三类区;污染物项目应增加PM2.5、重金属、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增加二恶英等有毒有害污染物项目;增加臭氧的8小时浓度限值等”。此后,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又在2010年六七月间两次召开专家会议讨论。   几次会议上,PM2.5污染问题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对PM2.5是否列为强制性标准,大多数人支持将其列入,但也有专家认为时机不够成熟。”上述人士回忆。   王庚辰研究员是支持者,他说,1996国家标准主要针对当时的煤烟型大气污染特征,“十多年来社会经济状况翻天覆地,中国已进入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阶段,煤烟型污染减弱,而城市机动车排放引发的PM2.5污染成为突出问题。”城市灰霾天便是佐证,根据中国臭氧监测试点工作统计,2009年全年,试点城市中,发生灰霾的天数占监测天数的14%至57.8%。   1996年制定现行标准时,PM2.5在世界范围内并未有太多人关注,只设置了更宽松的PM10(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限值。但经过多年研究,PM2.5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已成共识。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潘小川亦告诉记者,相比PM10,PM2.5更容易长时间悬浮在空中,由于它粒径小,吸入几率变得更大,它可抵达肺的深部,深入下呼吸道,甚至穿透肺泡膜,对人体健康造成巨大伤害。他和同事还发现一种微妙联系:2004年至2006年期间,当北京大学校园观测点的PM2.5日均浓度增加时,在约4公里以外的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心血管病急诊患者数量也有所增加。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一份研究报告也承认,“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四川盆地和沈阳等地区的城市群大气PM2.5污染日趋严重,不但造成能见度降低,也导致居民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发病率和死亡率上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最根本的作用就是用来保护公众健康和公共福利。我们不可能无视这一变化。”中国环科院的一名专家称。   重要的是,自从1997年美国率先将PM2.5列为检测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后,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制定相关标准。而在亚洲,除发达的日本外,连泰国和印度也已制定了该项目的空气质量标准。   分歧重重,最终折中   但在中国,将其纳入强制性目标考核的尝试却困难重重。   王庚辰称,环保部等相关部门许多执行官员也支持。据悉,此前环保部科技标准司 (技术处)就曾直接动议增加PM2.5限值。而在环保部此前的意见征求函中,绝大多数沿海地区的环保局官员也表态支持。   环保部一官员向记者证实,2009年9月至12月间征求意见时,在44家回函单位中,有25家单位建议增加PM2.5,只有2家单位认为没必要增加。建议增加的单位中,既有诸如大连、南京、杭州等沿海地区的声音,也包含鞍山、乌鲁木齐、桂林这样的内陆城市的声音。   反对者却也理直气壮,“制定标准,要符合实际。如果百分之八九十都做不到,标准等于无用,最终会变成虚设。”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原总工程师魏复盛坦言。   魏的说法自有依据。中国环科院公布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PM2.5污染较重,全国113个重点城市2008年年均浓度均远高于世界卫生组织 WHO的准则值,仅有2个城市年均浓度低于目标值,“一旦制定实施PM2.5强制限值,全国城市将大范围超标。”“制定标准,比较务实的做法,应该是经济技术实力和科学性的结合。”魏复盛说。   以白志鹏教授为代表的南开大学在去年初的意见回函中,也同样认为“从工作基础和可执行性角度考虑,……尚不成熟”。“是否设立需要有依据、有工作基础和科学可行,这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白志鹏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复时表示。   征求意见稿最终采取了折中方式——2010年10月9日,环保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处的修订讨论会上,最终确定了如下判断——“当前国家制定实施 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时机不成熟;统一发布PM2.5等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参考限值,地方省级政府可参考其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强制性指标悄然变身为参考推荐性指标。   王庚辰批评说,这样的标准,对环保部来说是最讨巧的办法,“最容易做,最不容易引起纠纷,也是最省事的办法。”这低估了国家对环境工作和研究的水平,“依我的了解,全国绝大地方来讲,已经有可能、有条件做这个工作。”   科学问题?政绩问题?   魏复盛承认,关于PM2.5引入标准之争,还是一场群体利益的博弈。   他说,PM2.5的污染,主要来自汽车排放等人工污染。但总量控制汽车、不能无序发展的呼声,在政府部门极力发展“1800万辆、产销两旺”的汽车产业面前,显得过于微弱。   而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态度却显得微妙。浙江嘉兴市环保局副局长潘侃并不抗拒列入PM2.5,“我们此前已决定过两年开始做一些检测、研究这方面问题。”但他也有唯一的担心,由于此前依据PM10指标,嘉兴的空气质量达标率一直维持在90%以上,“到时可能要向社会公众做好说明工作。原来都是达标的,突然就指标换了,变成不达标了,恐怕老百姓要有意见。”   湘潭市环保局局长陈铁平建议各方应保持平和心态,“标准考核更多、更严,数据自然下降,但也能更反映出真实情况”,“让老百姓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这才是环境监测治理的本意”。作为中西部较早开展PM2.5试点监测工作的环保局,他更担心的是另一些问题,“PM2.5即使成为强制性监测项目,其它工作跟不上来,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他认为,跟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目前的评价体系、监测点位、监测手段,都存在相当差距,以湘潭为例,51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就6个监测点位,“要让评价的标准更科学,让数据更具代表性,监测网络更完善”。   “这不单纯是科学问题,还是个政治问题。”王庚辰直言,有官员曾向他当面提出,如果每年达标的天数骤降,他们担心会影响职能部门的声誉,最终危及旅游、投资等行业的地方诸多政绩。   王庚辰表示,环保部本可借鉴WHO的指导准则,从科学角度出发,“我们可以首先定一个国标,然后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但无论如何“标准不能降低”。   他说,“哪怕步骤小一点,也应该往前走,决不能原地踏步。”否则,“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将永远停留在低水平,没办法提高。”   警钟或许已然敲响。2010年11月的北京,大部分地区出现空气轻度污染,有两天甚至达到中度污染。   2010年11月19日,就在征求意见稿公布的第二天,一直在用一台PM2.5监测仪和一个Twitter微博客独立监测直播北京空气质量的美国大使馆,再度给了中国首都难堪——   对于北京这令人难以忍受的一天,或许是找不到更贴切的形容词,他们最终将其定义为“crazy bad”——令人抓狂的糟。
  • 广东省少数银饰检出有毒物质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315”系列活动筹备会上了解到,该检测中心从少数消费者和厂家委托检测的银、镀金和仿真饰品等首饰中,检测出有毒物质镉。   相关资料显示,镉在体内有蓄积性,长期接触会引起慢性镉中毒,有致畸和致癌的作用。   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介绍,目前广东省珠宝产业的发展一直走在行业的前列,如果不加以重视、严格监管,少数企业的不良行为很可能会对整个广东乃至全国的珠宝产业造成致命的伤害。   据介绍,消费者经常会在一些小型玉器店看到“二折”、“三折”的促销牌,若问店家是不是真货,他们往往回答“保证真色真玉”。但实际上,这种说法只是一个陷阱,消费者买到的往往是以次充好的不值钱的玉石。   此外,该检测中心还透露,将足金标为千足金甚至万足金,将要求进行裸石分级后方能进行销售的1克拉以上钻石不进行分级即进行销售也是常见的消费陷阱。   据检测中心对送检的珠宝首饰进行的统计,通过电视、网络和旅游渠道购买珠宝首饰的质量合格率远低于正规的大型商场和专卖店、专营店。   今年3月15日,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将举办“315”公益免费检测咨询活动。当天在广州市东风东路751号该中心综合检测楼三楼、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南路金丽珠宝交易中心3F015等13个检测网点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免费珠宝检测、咨询等多项服务。
  • 环保部拟修订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8月底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进行汇报。   根据今年年初征求公开意见的该标准修订版,将增加臭氧8小时监测值 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这是目前国内空气质量指标最具争议的两个指标。   据了解,修订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标准最终有可能在年底出台。   标准虽宽仍能保护公众健康   我国在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只有6项。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到了10项,此后,环保部又在200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   此次修订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写道,以连续8小时最高浓度限值为主的臭氧的空气质量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发展的趋势,一小时的浓度限制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求。   此次修订将臭氧8小时的平均浓度限制二级标准设定为160微克/m3,该浓度限值在国际上虽然相对较宽,但基本上能够起到保护公共健康的作用。   根据《说明》,6到8小时暴露在臭氧浓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时浓度在14.4-232微克/m3之间,平均为88.9微克/m3。   此前臭氧标准为1小时监测值   我国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非没有臭氧监测,但依据的是一小时的监测值,即一天中监测到的每小时最大臭氧浓度作为指标,但是,这个时间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   “应该说,这是一个科学上的进步,更全面地考虑臭氧污染造成的效应。”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指出。他还表示,标准设立和信息公开是两回事。臭氧一小时监测值此前也列入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没有公开。   背景资料   可吸入颗粒物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目前,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标准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   臭氧   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含有3个氧原子。虽然臭氧在平流层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较高浓度的臭氧对植物也是有害的。   焦点   可吸入颗粒物暂不实施更严标准   在此次修订标准中,首次列出了PM2.5,但是并非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而是作为参考值供各地参考。   在我国当前很多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是主要污染物,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可吸入颗粒物叫PM10,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叫PM2.5。   “PM2.5更小,进入人体肺部的也就更多,”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说,因为颗粒物上会附带有毒物质,当进入人体的颗粒物更多时,对人体各方面造成的伤害也更多。   研究显示,2004年至2006年期间,当北大观测点的PM2.5日均浓度增加时,约4公里以外的北大第三医院的心血管病急症患者数量也有所增加。   是否有PM2.5监测值,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WHO准则和其他很多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首要差别,也是目前我国环境空气指标中最具争议的一块。我国目前的监测,只有PM10的颗粒物。虽然有多个城市和科研机构在做PM2.5的监测,但因为没有国家标准,就无法进行考核和公开。   而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制定了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亚洲的日本、泰国和印度也制定了该标准。   北京市环保局:地方任务将重得多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说,一旦发布了PM2.5的标准,对各地政府环境考核和环保部门来说,将承担重得多的任务。   “北京环保局肯定会遵照国家标准来做,指标越多,压力肯定也越大。”杜少中说,“就像血压等人的健康指标一样,三项指标增加到四项了,合格的人也更少了,但要想健康,就应该锻炼身体,大气治理也是一样,改善空气质量,减排才是硬道理。”   据了解,北京市在空气治理上分了16个阶段,实施了200多项政策,是所有城市中政策实施最多的。北京市又从今年开始实施为期五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但是,因为北京市独特的地理位置,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复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等原因,大气治理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去年的“达标天”也仅占了 78%,一级天数仅为14.5%。   争议   “勿因不能达标就不实施”   对于PM2.5未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微博)说,“这挺令人失望的。”   根据环保部的《说明》,虽然PM2.5污染较重,全国113个重点城市2008年的年均浓度远高于世卫组织的准则值,但如果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此外,我国还缺少对PM2.5监测的基础,因此,从全国角度制定PM2.5的标准依然较早。   马军认为,“不能因为会大范围超标就不制定这个标准,标准的设置应该以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而定。不能因为达不到标准就不公开这个标准。”   马军说,PM2.5的监测就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可承受的,标准的设立涉及公众重要的环境知情权。“它可能会对数以亿计的人口造成潜在的很大的影响,这么严重的公众健康的影响,不能永远瞒着,应该告诉公众,我们存在这个问题,解释现在为什么达不到这个指标,五年解决不了的话,十年,二十年是否能解决。这是激发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最大的动力。”   不过,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则认为,“如果一个标准80%都会超标,那标准就没有意义了,设置标准要有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当然从健康角度而言,指标越低越好。”
  • 加拿大发布2012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条例
    加拿大发布了2012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条例,这个新条例废除并替代了2005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条例,并已于2013年3月14日生效。   该法规是针对多种物质风险管理的一种工具,旨在加拿大境内通过禁止制造、使用、销售、提供、进口22种有毒物质或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有一定数量的豁免),防止潜在风险对加拿大环境和公民健康造成伤害。新法规在原法规确定的18种物质基础上增加了4种新的有毒物质。   主要的更新如下:   在加拿大境内禁止制造、使用、销售、提供、进口下列的物质或者含有下列物质的产品,除非偶然出现。   六氯苯(HCB)   短链氯化烷烃(SCCAs)   多氯化萘(PCNs)   在加拿大境内禁止制造、使用、销售、提供、进口下列的物质或者含有下列物质的产品(有一定数量的豁免)   烷基化二苯胺(BNST)   三丁基锡化合物(TBTs)
  • 欧莱雅倩碧化妆品被曝含4种以上有毒物质
    近日,英国《每日邮报》今晨报道称,加拿大一个检测机构对49个知名化妆品进行检测发现,每种被测化妆品中都含有4种以上令人担忧的有毒物质。其中,包括欧莱雅和倩碧。   重金属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在人类生活中会随时遇到。取自天然水体的饮用水,虽然经过一系列处理,仍会含有一定量重金属。又如在受污染严重的地方种稻米生,稻米就将重金属富集于植株内,最终被人类食用。同样,化妆品中也一定会有重金属。   近日,英国《每日邮报》今晨报道称,加拿大一个检测机构对49个知名化妆品进行检测发现,每种被测化妆品中都含有4种以上令人担忧的有毒物质。虽然化妆品中含重金属并不罕见,除生产、包装过程中可能混入的带有重金属的杂质外,化妆品中重金属还可来自于原料,比如色素等。但这项检测结果足以让人大吃一惊了。这表明所有这些被测的化妆品中几乎都“潜伏”着砷、镉、铅、汞等有毒物质。其中,倩碧的一款粉底液和欧莱雅的一款睫毛膏因含有砷、铍、镉等6种毒物榜上有名。知名品牌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杂牌化妆品呢?这个结果无怪乎引起了震动。   据报道称这些重金属成分通常不会标注在产品包装上,如果你质问生产商,他们会告诉你那只是杂质,并非有意添加的。   研究人员还发现这些有毒物质对人体危害大,长期经肌肤吸收可致病,轻则会导致头痛、呕吐、腹泻、皮炎、脱发、荷尔蒙失调、记忆力减退等,严重的则可能会导致肺损伤、神经和肾脏问题,甚至是癌症。为了减少对化妆品中重金属的摄入,难道人类要放弃使用化妆品吗?姑且不论这是因噎废食的办法,对于很多爱美的女性来说这很难做到。因而,最好的办法是选购优质的化妆品,拒绝使用“三无”产品。
  • 解决方案:气相、液相色谱等仪器检测解决一支笔所含有毒物质
    近日,“一支笔含十种毒”的热搜火爆全网,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对市场上深受中小学生喜欢的4个品牌香味荧光笔拆解部件逐个检测分析,发现挥发性气味来自荧光笔内的墨水,一共检测出15种挥发成分,其中10种为有毒物质,还包括高毒物质丙烯腈。研究显示,长时间吸入丙烯腈能引起恶心、呕吐、头痛、疲倦等症状。 大部分文具店中荧光笔中包括柠檬果茶、蜜桃果冻、糖心红薯、冰糖乌梅等12种食物的气味,特别受小朋友喜爱,文具上各种不同的气味大多并非天然味道,而是由各种化工原料化合而成的物质发出的气味。带有香味的文具一般都会有芳香烃物质,这些物质中包含苯环,属于一类致癌物,应当尽量避免接触此类物质。 为提高文具的色泽、观感和柔韧度,有的生产商在包装材料上过度添加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是聚氯乙烯的主要增塑剂,长时间接触会干扰人体内分泌,影响生殖系统,对心血管、肝脏和泌尿系统产生伤害。常见的有中等毒性的合成原料乙苯会散发芳香气味,具有中等毒性的醋酸异辛酯具有水果香味。长期接触这些气味会增加健康风险。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15日,我国已实施儿童文具召回共计51次,涉及数量135.54万件。近日,《GB/T 39765-2021文具中苯、甲苯、乙苯及二甲苯的测定方法 气相色谱法》发布,并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了: 文具中苯、甲苯、乙苯及二甲苯的测定仪器选择: 气相色谱仪 ,气质联用仪 《GB/T 32606-2016 文具用品中游离的甲醛的测定方法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中明确了利用分光光度计测试甲醛含量大于50mg/kg的文具用品的方法。附录中还规定了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文具用品中游离甲醛的方法,该方法可以测试甲醛含量大于5mg/kg的文具用品,并要求色谱仪配有紫外UVD或二极管阵列检测器DAD。 文具用品中游离的甲醛的测定仪器选择:分光光度计、 高效液相色谱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文具安全的监督检查,引导企业从产品研发、质量控制环节消除安全隐患。此外,应提醒家长和学生,买文具要注重安全性,不要过分迷恋“高颜值”,尽量挑选有质量保证的厂家和品牌。那么文具该怎么选才好呢?以下给出几点建议:1 认准正规厂家购买文具要选择正规厂家和商店。2 选择环保无毒文具应标注“环保、无毒”等字样,并清楚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3 拒绝“香味”文具里的香味都来自香味添加剂,长期接触对健康不利。4 文具颜色不要太艳颜色十分鲜艳的文具,通常含有重金属,会对人体脏器、血液系统及骨骼发育造成不良影响。5 纸的颜色不要太白按照《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知要求》规定,学生用的课本、薄册的亮度(白度)应不大于85%,纸张太白会刺激、损伤学生眼睛,使用易产生视觉疲劳,影响视力。6 笔袋、书包选无味、轻薄、印刷好的笔袋、书包一定要无异味;图案的印刷质量要好;面料轻薄透气为佳,不买上面有荧光粉的;书包选金属配件少、肩带宽度大于5厘米且包身轻的。7 笔类注意笔帽、笔芯笔帽直径大于16毫米,帽体上要有空气通道,减少误吞后窒息风险;尽量不使用中性笔芯,难降解,且含有挥发性物质、油墨、浮脂等污染物。8 书皮看材质书皮选用带有PP材质标识的,尽量避免选用自粘式包书膜。9 修正液尽量少用修正液本身有一定毒性,长期使用对身体还处于发育时期的学生会造成不良影响。10 不选择带有小挂件的文具有的笔上,会带有小的挂件,比如小兔子一类的小动物,或者笔帽就是一个小玩具,孩子经常会拿在手中玩,甚至用嘴咬,很不卫生,带来健康隐患。
  • 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国内尚无 车主维权难
    长沙聂先生购买比亚迪F3新车不到半月就疑因车内有害气体中毒入院。专业机构检测结果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比较,车内有害气体严重超标。然而,因国内尚无车内空气质量标准,车主至今不能退车。   今年6月22日,聂先生在长沙市金旋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比亚迪F3轿车并于当日提车。新车开了不到半个月,聂先生就连续多日出现恶心、头晕等不适状况。7月10日,他到长沙市中心医院检查,被告知可能是气味中毒。聂先生推测“污染源”可能就是新买的比亚迪轿车。7月28日,他委托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车进行了车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显示车内甲醛、二甲苯超标。带着检测报告,聂先生找到了当初购车的4S店,要求退车。但4S店答复:因为没有相关标准,不能退车。   他又委托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对他的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比较,车内除了氨达标外,另外四大指标甲醛(超标2倍)、苯(超标1倍)、甲苯(超标5倍)、二甲苯(超标3倍)、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超标4倍)均严重超标。   据介绍,车内甲醛等污染主要来自汽车仪表盘的塑料件、地毯、车顶毡、沙发、胶水等。由于汽车空间窄小、密闭性好,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比房屋室内的更大,严重者就可能导致贫血、白血病甚至致癌。   随着车内空气质量引发的维权纠纷日益增多,2004年,有关部门以《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为依据,对汽车内的空气质量进行过一次监测,但在接受测试的1175辆车中,全部检测项目均达标的仅有52辆,占6.18%。   2004年6月,《汽车内环境质量标准》起草专家小组成立,计划2006年出台该标准,因检测技术存在难点等原因被搁浅。2008年3月1日起,国内首次制定的检测车内空气污染的标准——《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正式实施,迈出了改善车内坏境的艰难一步,但该《方法》并未包含如何判定车内空气污染物超标等问题,使消费者在维权的过程中无据可依。日前,相关部门透露,汽车内空气质量标准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有消息称,该标准有望于今年年底出台。
  • 七匹狼真维斯被曝不合格 内含有毒物质
    [提要] 北京市工商局对服装进行了抽检,结果发现65种服装存在不合格情况,包括真维斯、七匹狼的产品。七匹狼的不合格产品问题在于检出了不合格成分,而真维斯的一款短裤被检出染色牢度不合格。目前,检测不合格服装已经在全市下架…   北京市工商局昨天公布了对服装的抽检结果,共有65种服装被曝出不合格,其中真维斯、七匹狼各有一款服装被检出不合格。北京市工商局表示,这些不合格服装的主要问题包括成分存在误导、容易褪色、甲醛超标、含有毒物质等。   七匹狼的一款女POLO领短T恤衫、堡狮王的一款衬衫、都市米兰的一款女裤等被检出成分不合格。据介绍,原料的成分含量是商品材质的说明,也是商品是否“货真价实”的主要内容。如果原料成分的标注不正确,会误导消费者。   真维斯的一款短裤被检出染色牢度不合格。北京市工商局表示,纺织产品使用时和洗涤后的褪色、沾染同洗衣物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问题。染色牢度采用5级九档制评级,5级最高,一般标准要求在3级左右,商品染色牢度项目不合格会导致褪色等,影响衣物的使用。   此外,还有一些服装被检出PH值和标识不合格,具体不合格服装名单可到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上查询。据悉,这些不合格服装已经在全市下架。   延伸阅读   同城报道:工商部门通报两款服装含致癌染料 已被责令退市   北京市工商局昨天在官方网站通报了65批次不合格服装产品,消费者熟悉的真维斯、七匹狼、艾格周末等多个知名品牌服装均“榜上有名”,“满福鑫”和“创今威”两款服装查出了可致癌的芳香胺染料,目前这些服装均已被责令退市。[详细]
  • 环保部正式发布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大气污染,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在全国实施本标准之前,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等文件要求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本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地域范围、时间等)另行公告,各省级人民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环发〔2000〕1号)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 9137-88)废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陈钢会签)   附件: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df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相关文件:   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部批准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现就分期实施该标准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重要意义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新时期加强大气环境治理的客观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加剧,在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还未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迫切需要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污染物监测项目,加严部分污染物限值,以客观反映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评价指标,使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相一致,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重要任务。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以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完善空气质量标准及其评价体系,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工作要求。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与新标准同步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增加了环境质量评价的污染物因子,可以更好地表征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反映当前复合型大气污染形势 调整了指数分级分类表述方式,完善了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有利于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努力消除公众主观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二、分期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我国不同地区的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差异较大,新增指标监测需要开展仪器设备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为确保各地有仪器、有人员、有资金,做到测得出、测得准、说得清,确保按期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分期实施新标准的时间要求   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2016年1月1日,全国实施新标准。   (二)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之前实施新标准。   (三)经济技术基础较好且复合型大气污染比较突出的地区,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做到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率先使监测结果与人民群众感受相一致,率先争取早日和国际接轨。   三、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大气环境污染物浓度高、区域性大气复合型污染严重。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监测和公布数据只是解决大气环境问题的第一步,必须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切实措施改善空气质量。近期,环保部门应积极联合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科学研究,制定达标规划。在抓紧开展监测与信息发布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尽快开展达标减排相关科研,摸清规律,明确排放清单和控制对策,针对空气质量改善途径和阶段目标以及相应的控制工程技术进行科学、系统、深入地研究,探索建立辖区大气环境质量预报系统、逐步形成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要制定达标规划报上级部门批准实施。   (二)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过快增长及产品出口。加强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等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建设。   (三)深入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定并实施更加严格的火电、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力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四)切实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采取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经济调节手段,加快推进车用燃油品质与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进度同步,提升车用燃油清洁化水平。全面落实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鼓励重点地区提前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在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全面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   (五)建立健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地级以上城市环保部门要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开展环境空气监测结果日报和实时报工作,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引导当地居民合理安排出行和生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预警应急预案、构建区域应急体系,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实行重点排放源限产限排、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应急措施,向公众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各地应尽快做好实施新标准的相关准备工作,按期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告我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 沪44人大代表建议:增设幼儿园中小学教室空气质量标准
    1月17日上午,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专题审议会上,“加快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专题会成了最热门的一个会场。  2016年,上海全年只有两天重度污染,16天轻度污染,PM2.5浓度已经从原本的53微克/立方米降低至45微克/立方米,但人大代表们还是忍不住要向环境污染“开炮”。  遭遇类似情境的还有教育问题。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即便上海是全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通过教育部“教育均衡”质量考评的省市,上海的人大代表还是要在教育问题上抢着发声。这其中,包括上海市委书记韩正。  1月15日,上海市人代会开幕第一天,韩正就在参加浦东代表团小组审议时提出“孩子们太苦了”,要求大力整治教育培训市场。  1天后,在“加快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专题会场,市人大代表、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副院长黄晨举了无数次手,总算“抢”到了第14个发言。她牵头提出的《关于建议制定〈上海市幼儿园、中小学教室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条例〉的议案》成为本次上海市人代会上“代表背书”人数最多的议案——44名代表在议案附页上签字,留下自己的工作单位和手机号码。  黄晨平时的工作,与环境、建筑相关,她在翻阅了大量书籍并注明数据出处后,在议案中写道: “现代人每天80%以上的时间在室内度过,根据实测情况,南方地区中小学教室的PM2.5含量超过了目前室外一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的3倍 对中小学上课期间的二氧化碳实测发现,60分钟的课堂时间,其浓度可以达到3000ppm,是目前中小学标准1500ppm的2倍。”  研究表明,当二氧化碳浓度在600ppm4800ppm时,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越高,学生作业效率越低,作业错误率越高。  令人担忧的还有青少年学生的健康问题。全国建筑环境与儿童健康研究发现,学龄前儿童过敏性哮喘发病率在近20年来飞速提高,而上海地区目前已成为全国之首,儿童哮喘发病率接近10%。  出于一名学者为学的科学严谨态度,黄晨与其他代表最大的不同在于,她每给出一组数据,都会像撰写论文一样,在文后附上数据来源。“1990年时,儿童过敏性哮喘全国第一是重庆 2010年开始,上海和重庆并列第一 现在,上海已经超越重庆,变成全国第一了。”黄晨说。  教室室内空气,对儿童的健康和学习效率有着显著的影响。但问题是,教室室内空气到底有没有标准可查?市人大代表、延安中学校长郭雄抢过了话筒,他在明知黄晨代表已经提过一次“教室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问题的建议后,又把这件事重复说了一遍。  “我联系过相关部门,都告诉我,这个事情没有标准。”郭雄只说了一句话,却得到了在场许多人大代表的鼓励,有人在他发言结束后向他竖起大拇指、有人积极鼓掌,还有的人频频点头,继续抢着接过这个话题的接力棒,“我就想提一句,为什么有的新建教室,一进去大家就能闻到难闻的味道,但检测结果出来却还是合格的?”  黄晨告诉记者,实际上,中小学教室空气环境标准不是没有,而是缺少“按照标准执法的法律性文件”。  目前,与教室空气环境相关的标准有:《中小学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GB/T17226-1998),这项标准对小学、初中、高中教室的二氧化碳限值以及换气次数等进行了规定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T18883-2002)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评估参数及检验方法,室内空气质量参数有新风量、二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PM10、苯污染物浓度等。  但针对教室室内空气管理的法律文件,目前还没有。黄晨认为,这是一个关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法律盲区”,亟待弥补。  上海市人大代表、中科院上海硅酸盐所所长助理孙静从技术层面给教室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提出了建议。“我们的一项研究有了新进展,我们研究出一种建筑物表面涂层,可以吸收空气中的污染物,达到环境治理效果。”孙静说,这款涂层适合在学校、医院、隧道、停车场等较密闭场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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