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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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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的论坛

  • 【转帖】关于企业排放环境噪声监管问题的复函

    关于企业排放环境噪声监管问题的复函环境保护部函环函〔2009〕124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军工企业偶发噪声环境监管有关问题的请示》(豫环文〔2009〕4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对于非城市区域从事生产活动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行为的监管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没有明确规定。处理因该类环境噪声问题引发的投诉,地方性法规、地方ZF规章有规定的,适用地方规定;地方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或相关方不同意调解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仅对工业企业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管理提出了排放控制要求和监测方法。该标准不适用于昼间工业企业偶发噪声排放的环境监管。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 【讨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修正问题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说,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视情况按5.7.1或5.7.2 执行;仍无法满足前二款要求的,应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但是这个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没找到,当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我们直接没有修正了,以测定值报结果的。不知道各位同行是怎么做的?

  • 【分享】环境噪声与振动标准目录

    类 别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2008-10-1 GB 9660-8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1988-11-1 GB 10070-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1989-7-1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008-10-1 GB 22337—200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008-10-1 GB 4569—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2005-7-1 GB 16169—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2005-7-1 GB 19757—2005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 2005-7-1 GB 1495-2002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2002-10-1 GB 16170-1996 汽车定置噪声限值 1997-1-1 GB 12523-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1991-3-1 GB 12525-90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1991-3-1 相关监测规范、方法标准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008-10-1 GB 22337—200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008-10-1 GB 4569—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2005-7-1 GB 16169—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2005-7-1 GB 19757—2005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 2005-7-1 HJ/T 90—2004  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 2004-10-1 GB 1495-2002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2002-10-1 GB/T 14365-93 声学 机动车辆定置噪声测量方法 1993-12-1 GB 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1991-3-1 GB 12525-90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1991-3-1 GB 10071-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1989-7-1 GB/T 9661-8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 1988-11-1 已被替代标准 GB 1495-79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   GB 3096-82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11339-89 城市港口及江河两岸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16169-19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限值   GB/T 4569-19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测量方法     GB 4569-2000 摩托车噪声限值及测试方法     GB 16169-2000 轻便摩托车噪声限值及测试方法     GB 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T 14623-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 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T 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 【分享】环境噪声与振动标准目录及标准下载

    环境噪声与振动标准目录 一、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发布时间实施时间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008-8-192008-10-1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1988-8-111988-11-1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 1988-12-101989-7-1 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发布时间实施时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008-8-192008-10-1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008-8-192008-10-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4569—2005  [color=#33333

  • 【转帖】环境噪声与振动标准目录 ( 2009-04-17实施)

    一、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2008-8-19 2008-10-1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GB 9660-88 1988-8-11 1988-11-1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 10070-88  1988-12-10 1989-7-1 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2008-8-19 2008-10-1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 2008-8-19 2008-10-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4569—2005   2005-4-15 2005-7-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6169—2005  2005-4-15 2005-7-1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 GB 19757—2005 2005-5-30 2005-7-1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495-2002   2002-1-4 2002-10-1 汽车定置噪声限值 GB 16170-1996 1996-3-7 1997-1-1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 12523-90  1990-11-9 1991-3-1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 12525-90  1990-11-9 1991-3-1 三、相关监测规范、方法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2008-8-19 2008-10-1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 2008-8-19 2008-10-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4569—2005   2005-4-15 2005-7-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6169—2005  2005-4-15 2005-7-1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 GB 19757—2005 2005-5-30 2005-7-1 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 HJ/T 90—2004  2004-7-12 2004-10-1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495-2002   2002-1-4 2002-10-1 声学 机动车辆定置噪声测量方法 GB/T 14365-93 1993-3-17 1993-12-1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 12524-90  1990-11-9 1991-3-1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 12525-90  1990-11-9 1991-3-1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GB 10071-88  1988-12-10 1989-7-1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 GB/T 9661-88  1988-8-11 1988-11-1 四、已被替代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096-82 城市港口及江河两岸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11339-8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T 12349-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 14623-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限值 GB 16169-19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测量方法 GB/T 4569-1996  摩托车噪声限值及测试方法 GB 4569-2000 轻便摩托车噪声限值及测试方法 GB 16169-2000

  • 【分享】新环境噪声国家标准与测量仪器要求

    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发布后对测量仪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常用的2 级仪器已不不能满足方法标准要求,应采用测试精度和检测下限更好的1 级仪器。[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65944]新环境噪声国家标准与测量仪器要求[/url]

  • 工业企业改扩建环评噪声怎么测

    请教大家,企业已经建成并正常生产,上新项目改扩建,环评方委托进行监测,请问是按工业企业厂界测噪声(包括扣背景值)还是按3096直接测环境噪声?以及这两种监测方法大家一般测多久?

  • 【世界环境日】关于工业企业噪声监测中测定布设疑问的回复

    [size=18px]来信:[/size]关于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5.3.3 测点位置其他规定中,5.3.3.1 当厂界有国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厂界外1 m、高于国墙0.5m 以上的位置。现在的企业围墙大多数都是栅栏类型,并非是实体墙,那么关于这种噪声厂界外监测还有必要高于围墙0.5m以上的位置么?能否直接按照5.3.2 测点位置一般规定,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 m、高度1.2 m 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 m 的位置进行监测呢?[size=18px]生态环境部回复:[/size]对于有敏感点的情况,为保证能够测到厂界噪声实际排放,要求在高于围墙0.5m以上布点。如果企业厂界处的栅栏不影响噪声排放,地面1.2m以上即能够测到实际排放情况,可布点监测。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将修订后期发布

    1990年颁布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实施十多年来,在控制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加强建筑施工环境噪声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及城镇建设工程量日益增长,建筑施工工艺不断改进,过去单一场界控制已不能适应现有的环保管理要求,因此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按照施工噪声实际排放情况,修改了场界噪声排放限值和测量采样周期,补充了测量条件、测点位置和测量记录要求,增加了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评价等内容,以更有效合理地对建筑施工噪声排放实施监控。会议决定,《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经进一步修改并向社会公示后,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实施。

  • 关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是否执行4类标准的问题

    根据标准要求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内执行4类标准,工业企业紧邻乡道县道的一侧是否也要执行4类标准呢,查百度乡道县道一般属于3级或者4级道路,那么工业企业紧邻乡道的一侧也是需要执行2类标准吗?

  • 【分享】2008 年度噪声监测技术与新标准培训教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目 录一、我国环境噪声污染现状和防治技术展望..................................... 1二、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简介................................... 15三、声环境质量标准及测量方法GB3096-93、GB/T14623-93 修订简介................................................................................................... 21四、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介绍....................................... 28五、噪声监测与评价现状及建议....................................................... 35六、《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发布稿及编制说明................. 39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发布稿及编制说明......... 54[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30736]2008 年度噪声监测技术与新标准培训教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url]

  • 【分享】环境噪声影响评价基础知识

    环境噪声影响评价一、概述1. 噪声:人们不需要的声音。2. 声音三要素:声源、介质、接受器3. 声源:点声源、线声源、面声源 机械噪声  空气动力性噪声  电磁性噪声或 稳态噪声 非稳态噪声:瞬态的、周期性起伏、脉冲、无规则4. 环境噪声 工厂生产噪声 交通噪声 施工噪声 社会生活噪声5. 我国环境噪声评价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2008)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12525-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12523~12524-90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及测量方法 GB9660~9661-88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GBJ112-88 二、环境噪声评价基础[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85815]环境噪声影响评价.doc[/url]

  • 厂界噪声布点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大家在实际现场做时候是怎样布点的呢?东南西北4个风向各一个点?遇到与邻厂共用厂界不测还是?还有点位的命名又是怎样呢?

  • 【转帖】关于居民楼内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

    关于居民楼内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9〕1014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居民楼内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调查函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居民楼内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7〕54号)的第一条内容仍然有效。  二、鉴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已废止,2008年发布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与原标准相比,体系和内容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该标准不适用于居民楼内为本楼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设置的设备(如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产生噪声的评价。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主题词:环保 噪声 标准 复函抄送: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 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关于发布《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等 4 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团体标准审评委员会2023年9月1日会议审定,现批准发布《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T/HJPZ 001-2023)、《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 炼焦化学工业》(T/HJPZ 002-2023)、《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 钢铁工业》(T/HJPZ 003-2023)、《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 非常规天然气生产企业》(T/HJPZ 004-2023)4项团体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特此公告。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9月18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918/6383065373144880234953030.pdf]发布公告.pdf[/url]

  • 【转帖】非城市区域排放偶发噪声监管可适用地方规定

    关于非城市区域从事生产活动排放偶发噪声环境监管的有关问题,环境保护部经研究,近日做出解释,全文如下:  一、对于非城市区域从事生产活动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行为的监管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没有明确规定。处理因该类环境噪声问题引发的投诉,地方性法规、地方ZF规章有规定的,适用地方规定;地方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或相关方不同意调解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仅对工业企业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管理提出了排放控制要求和监测方法。该标准不适用于昼间工业企业偶发噪声排放的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环函〔2009〕124号2009年5月31日)

  • 【金秋计划】关于工业企业噪声监测中测定布设疑问的回复

    来信: [font=&][size=16px][color=#4c4c4c]  关于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5.3.3 测点位置其他规定中,5.3.3.1 当厂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厂界外1 m、高于围墙0.5m 以上的位置。现在的企业围墙大多数都是栅栏类型,并非是实体墙,那么关于这种噪声厂界外监测还有必要高于围墙0.5m以上的位置么?能否直接按照5.3.2 测点位置一般规定,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 m、高度1.2 m 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 m 的位置进行监测呢?[/color][/size][/font] 回复:   对于有敏感点的情况,为保证能够测到厂界噪声实际排放,要求在高于围墙0.5m以上布点。如果企业厂界处的栅栏不影响噪声排放,地面1.2m以上即能够测到实际排放情况,可布点监测。

  • 厂界有声屏障,怎么测噪声

    厂界外有一个小村庄,大概局里50米,投诉厂界噪声扰民。现准备建设4米高隔音墙。这种情况监测点位是选择在高于隔音墙外1米,高于墙体0.5处测量?还是在厂界外1米,1.2米以上位置测量《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说法是5.3.3.2 当厂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如声源位于高空、厂界设有[color=#ff6666]声屏障[/color]等),应按5.3.2 设置测点,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1 m 处另设测点。5.3.2 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 1 m、高度 1.2 m 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 1 m 的位置。

  • 【资料】噪声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1 GB 4569—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2005-7-1 2 GB 16169—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2005-7-1 3 GB 19757—2005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 2005-7-1 4 HJ/T 90—2004  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 2004-10-1 5 GB 1495-2002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2002-10-1 6 GB/T 15190-94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1994-12-6 7 GB/T 14365-93 声学 机动车辆定置噪声测量方法 1993-12-1 8 GB/T 14623-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1993-12-6 9 GB 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1990-11-9 10 GB 12525-90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1990-11-9 11 GB 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1990-11-9 12 GB 10071-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1988-12-1 13 GB 9661-8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 1988-12-1

  • 【资料】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 GBJ112-88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85814]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doc[/url]标准号:GBJ122-1988发布单位:国家计划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清华大学、华东建筑设计院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统一工业所有生产环境和非生产环境的噪声测量方法,便于对工业企业噪声进行评价和控制设计,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生产环境、非生产环境与厂界的稳态噪声和除脉冲噪声以外的非稳态噪声测量。  第1.0.3条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 噪声测量条件  第一节 测量仪器  第2.1.1条 噪声测量,应使用2型或性能优于2型的声级计或性能相当的其它声学仪器。测量等效A声级应使用积分声级计;无积分声级计时亦可使用上述声级计。噪声测量所用仪器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级计的电声性能与测试方法》的规定。积分声级计,应符合IEC804—85《积分平均声级计》的规定。  第2.1.2条 噪声测量前后必须对声级计进行声校准,若前、后两次校准值相差等于或大于2dB,测量值无效。校准用的声压级校准器,应按JJG 176—84《声压级校准器试行检定规程》的要求定期检定;声级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标准噪声源》定期检定。  声学测量及校准仪器每2年至少检定一次。  第二节 测量的量  第2.2.1条 稳态噪声应测量A声级,需要时可测量C声级。  第2.2.2条 非稳态噪声,应测量日等效A声级。  第三节 读取测量值的方法  第2.3.1条 测量稳态噪声应使用声级计“慢档”时间特性,一次测量应取5s内的平均读数。  第2.3.2条 测量非稳态噪声应使用声级计“慢档”时间特性,并应根据噪声变化特性确定测量时间,在测量时间内测得的数据,应能代表日等效A声级。对周期性变化的噪声,测量时间应等于噪声变化周期的整数倍,最短不得少于一个变化周期。  使用非积分声级计测量等效A声级时,应按附录二的规定取值。  第四节 环境条件  第2.4.1条 室外测量时,传器声应加防风罩,风速等于或大于6m/s时,应停止测量。  第2.4.2条 测量过程中,应避免或减少振动、电磁场、温度和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干扰。

  • 【我们不一YOUNG】园区多厂时噪声监测

    [font=宋体][font=宋体]作为工业园区高层厂房进驻企业多,三面邻厂或者两面邻厂的情况非常多。[/font][font=宋体]1、如何对首层以上的企业进行厂界布点进行噪声或废气排放监测?2、如同栋楼宇楼上甲企业、楼下乙企业间都有公共部为上下层之间的楼板,都有噪声排放,如何监测乙企业(设有办公区、生产区)受楼上甲企业排放噪声影响?相反,如何监测甲企业受乙噪声排放影响?3、把工业园区内厂房违反规划用途作为非工业(办公室、电商办公等)用途时当作噪声放感点,是否合适?目前基层遇到此类投诉非常多,这些在现行GB12348-2008中并末说明,望能得到指导意见?[/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回复:企业厂界咩声布点应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咩声排放标准》[/font][font=宋体](GB12348-2008)执行,一般情况下测点选择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m即可,厂界指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 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第3.1条规定,“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等产生的、在厂界处进行测量和控制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上下楼两企业之问的嗓声影响不属于干扰生活环境,不能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峰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开展测试与评价。工业园区中高层厂房的上下楼两企业之间的噪声测试与评价应结合管理部门或委托方的监测目的和要求开展,必要时可在噪声监测期间暂停与待测企业相邻企业的噪声源的运行,以准确识别测量企业的噪声, 三、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敏感建筑物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工业园区以生产为主园区内建筑一般不属于噪声敏感建筑物。来信所述工业园区内的非工业用途的办公室、电商办公建筑是否可以作为敏感建筑物,需结合工业园区关于该建筑物最新的规划与用途以及当地管理部门的声环境管理要求判断,如无相关的依据,一般不判断为噪声敏感建筑物。[/font][/font]

  • 【转帖】新版噪声标准难管小区装修声

    上海市各类噪声年投诉近20万起环保等部门拟出台新政策处理社区噪声   今年10月1日起,环保部发布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正式实施,将工业企业、商场、卡拉OK厅等经营性场所的噪声“一网打尽”,使得市民投诉和相关部门执法有据可依。然而市民在为新标准叫好的同时也无奈地发现,它们不是“万精油”,并不适用于小区跳舞、邻居装修、弹钢琴等人为活动产生的噪声。记者昨天从采访中了解到,本市环保、公安、房地等部门正在研究,拟通过发布新政策来处理这类噪声问题。 投诉商家“大喇叭”有法可依   强烈的节奏、动感的音乐、震耳的高音喇叭……一些商家的高音促销往往令附近居民苦不堪言。为此,环保部今年首次发布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实施的还有新修订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基本将经营性场所的噪声“一网打尽”。也就是说,工业企业、卡拉OK厅、迪厅、商场、超市等场所产生的噪声都将受到该标准的约束。   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副处长魏化军告诉记者,酒吧、商场使用的喇叭、高层建筑使用的水泵、电梯、中央空调,这些固定源所发出的嗡嗡声,属于“低频噪声”,会通过建筑物等固体介质传播。由于过去没有对低频噪声的认定标准,环保部门往往无法判断其是否超标。新标准的出台,意味着今后处理这类问题将有法可依。   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居住区大多被划分为噪声标准适用区二类区。根据标准,住宅卧室等以休息睡眠为主的房间,夜间低频噪声不得超过35分贝,白天不得超过45分贝。   新标准难管人为噪声   市民在为新标准叫好的同时却无奈地发现,小区跳舞、邻居装修、犬吠等困扰他们的噪声问题并不能用这些标准来解决。这使得环保部门在受理投诉时也遭遇到一些尴尬。   魏化军告诉记者,《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管的仅是经营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非经营性活动则不在它的“管辖范围”内。小区居民聚在一起跳舞、邻居装修、弹钢琴等属于人为活动,所产生的噪声无法重复,无法用设备监测,因此只能靠环保、公安等部门协调管理。   由于这类人为噪声只能通过主观判别或举证来说明受影响,给物业公司、公安部门等日常管理带来了不便。魏化军介绍说,对此北京、香港出台的政策是,只要有两人以上对噪声进行举证,公安部门便可进行处理。参考这两地的做法,上海则设想,今后由物业、居委会等基层单位进行举证,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此外,环保部门建议,各居住小区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规定》等制订小区环境噪声管理公约,如明确在小区聚集跳舞的时间与限制要求,明确小区装修控制时间等。   噪声监管存在“多头管理”   商场的高音喇叭、嗡嗡作响的水泵、叮叮咚咚的钢琴声……这些还仅仅是困扰都市居民生活的一小部分噪音。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建筑工地的施工噪音、来来往往的交通噪音等,可谓无处“噪”不入耳。在上海这样的大都市,噪声污染已经成为主要的环境问题。   据统计,在各类环保投诉中,噪声投诉占40%-50%,到夏季甚至占50%以上。如果将本市各个有关部门接到的噪声投诉全部汇总起来,每年有近20万起。然而对噪声的监管却存在着“多头管理”的问题。具体到不同类型的噪声,管理部门也不同:环保部门负责工厂、夜间施工等有固定声源噪声;扰民的社会生活噪声归公安部门管;建筑工地日间施工产生的噪声又划到城管管辖范围。环保部门透露,目前本市正在研究如何实施统一的噪声管理,设想将现行的《上海市固定源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修改为《上海市环境噪声污染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规章的形式加大管理力度。

  • 关于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急!!!

    求助各位大神,有一个小疑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结果评价部分在限值方面考虑了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却没考虑。这两类噪声源周边的功能区现实中都有相似的时候吧,出于什么因素而不同呢?

  • 【“仪”起享奥运】部长信箱关于工业企业噪声监测中测定布设疑问的回复

    [b][color=#4f6ef7]来信:[/color][/b]关于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5.3.3测点位置其他规定中,5.3.3. 1当厂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厂界外1m、 高于围墙0.5m以上的位置。现在的企业围墙大多数都是栅栏类型,并非是实体墙,那么关于这种噪声厂界外监测还有必要高于围墙0.5m以上的位置么?能否直接按照5.3.2测点位置一般规定,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的位置进行监测呢?[b][color=#4f6ef7]回复:[/color][/b]对于有敏感点的情况,为保证能够测到厂界噪声实际排放,要求在高于围墙0.5m以上布点。如果企业厂界处的栅栏不影响噪声排放,地面 1.2m 以上即能够测到实际排放情况,可布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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