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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保护治理科研示范项目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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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保护治理科研示范项目管理规程相关的资讯

  • 聚光科技成功牵手国家水专项“感知湖泊”项目
    6月10日,由聚光科技、江苏鼎泽、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联合承担的水专项湖泊主题“湖泊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感知湖泊系统构建关键技术、核心传感器研发及平台建设”课题(课题编号:2011ZX07106-004)顺利通过水专项专家组评审,这是聚光科技近年来承担的第三项水专项课题。   该课题拟通过突破湖泊重要生物要素——水生生物和浮游动物感知技术、湖泊底质(N/P释放)影响上覆水传感器技术、感知湖泊健康/灾变模拟与推演展示技术,开发系列湖泊生命观测传感器与应用解析软件包,构建湖泊生境观测一体化技术,建立地方感知湖泊平台,实现业务化示范运行,建立重点湖泊重要感知信息的国家湖泊感知平台。   该课题的实施将为我国湖泊环境监测、污染控制与治理提供重要科技支撑,同时也将促进国内感知湖泊的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
  • “十四五”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全文)
    2021年管理科学部共发布7个重大项目指南,拟资助4个重大项目,项目申请的直接费用预算不得超过1200万元/项。  “政策智能理论与方法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智能化,开发适于政府服务与决策的人工智能平台,已经成为我国的重大战略需求。拟研究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新型决策范式、决策模型和方法,面向未来可能发生的场景和情境进行积极的推演预测,将其应用于政策制定、分析、实施、反馈的全过程,为提升国家治理智能化水平提供理论基础和关键技术支撑。  一、科学目标  运用管理科学、公共管理、计算机、人工智能和心理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方法,突破政策信息学与政策智能发展面临的环境要素、认知和行为、目标、计算等复杂性的科学挑战,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立新型的政策研究范式、模型和方法,并在应急管理、大国博弈和区域发展等典型场景探索应用示范,提升我国政策智能学术水平,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二、研究内容  (一)复杂政策决策场景的生态建模。  面向决策场景的知识发现、挖掘和建模 面向政策智能的心理和行为建模 政策智能情境下的社会群体发现与社会需求挖掘。  (二)大数据驱动的政策多维解析。  政策要素分析、关联发现及因果分析 基于政策场景的大规模计算推理 基于复杂网络的政策建模与信息扩散分析。  (三)混合智能驱动的决策范式优化。  面向政策决策的人机协作模式建模及影响因素解析 基于群体智慧的人机混合政策决策 基于混合智能的政策演进优化。  (四)面向复杂社会系统的政策推演。  多维度多尺度政策推演模型与方法 面向政策智能的多智能体系统博弈学习 面向新型政策场景的政策效果预测与评估。  (五)政策智能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  政策决策推演引擎关键技术研究 基于政策智能的应用示范(可选取应急管理、大国博弈或区域发展等典型场景)。  三、申请要求  申请书的附注说明选择“政策智能理论与方法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G0103。  “数字经济的博弈论基础”重大项目指南  数字经济已成为引领全球经济社会变革、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面向数字经济中的新型博弈关系,探索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博弈行为与演变规律,为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  一、 科学目标  聚焦数字经济发展中政府、生产及零售企业、平台与消费者等主要经济主体之间的博弈行为,在数据要素市场、区块链与数字货币、网络拍卖、社交网络、平台竞争与反垄断等典型博弈场景开展研究,揭示数字经济时代博弈论的演变规律,丰富博弈论与机制设计的基础理论,推动博弈论基础理论发展与研究范式变革。  二、研究内容  (一)数据要素市场机制设计。  基于博弈论的数据要素确权与隐私安全保护 数据要素定价与收益共享机制设计 数据要素供需识别和匹配理论 机制设计视角下的数字税、数据交易监管与数据开放等数据政策设计。  (二)区块链与数字货币中的博弈论。  不同证明机制下的非合作博弈和共识达成 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最优区块链共识算法设计 区块链底层技术和支付交易系统的策略互动 数字货币时代央行与商业银行博弈及金融稳定 主权数字货币博弈和数字人民币国际化。  (三)网络拍卖与市场设计。  网络多物品拍卖理论与算法 在线匹配理论与算法 动态市场设计问题 不确定性下市场设计问题 市场干预及政府与市场参与主体博弈 再匹配问题 拍卖机制简化 隐私保护与市场设计。  (四)网络博弈理论与应用。  社会网络形成博弈与线上社交 朋辈效应博弈与线上社交 网络博弈中的竞争与合作 系统性风险与网络博弈 线上社会学习与意见动态。  (五)平台竞争、监管与反垄断。  平台搜寻匹配机制设计 平台交易机制设计 在线信誉机制设计与平台用户管理 平台经济中的竞争与合作 基于博弈论的平台监管与反垄断。  三、申请要求  申请书的附注说明选择“数字经济的博弈论基础”,申请代码1选择G0103。  “智慧医疗健康管理理论与方法”重大项目指南  发展智慧医疗健康管理是关系“健康中国”建设全局的战略任务。面向慢病管理、重大传染病防控等带来的巨大挑战,针对我国优质医疗资源稀缺和人口老龄化等带来的现实需求与约束,探索智慧医疗健康管理理论与方法,为新时代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变革和持续创新提供科学基础。  一、科学目标  揭示我国医联网环境下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的资源要素协同及其演化规律,聚焦多主体数据治理、跨界协同服务与医源性风险防控等科学问题,建立智慧医疗健康管理基础理论体系,在大型三甲医院、行业领军企业等开展应用示范,推动我国医疗健康管理科学发展,为“健康中国”战略提供理论支撑。  二、研究内容  (一)医联网环境下的数据治理与数据跨域分析。  医联网系统的资源整合、体系构建及演化机理 医联网环境下的大数据治理与互认共享质量控制 可解释的医疗健康数据智能分析与跨域知识推理。  (二)基于医联网的医疗健康协同服务机制。  医联网环境下的全面健康管理模式 基于医患交互与信任转移机制的医疗健康协同服务创新 医联网环境下的人机共融决策机制。  (三)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控机制。  基于医联网的重大传染病资源调配决策 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控策略与协同救治模式。  (四)医源性风险决策与医联网隐私数据保护。  医源性风险形态与作用机理 医源性风险识别、预测和预警机制 基于区块链的医联网隐私数据保护 医联网环境下的医源性风险决策与监管。  (五)智慧医疗保险与医院管理。  医联网环境下的医疗保险服务模式创新 医联网医院的运营管理体系变革 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医院服务运作优化 基于医联网的医疗服务质量及全流程监管机制。  三、申请要求  申请书的附注说明选择“智慧医疗健康管理理论与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G0112。  “机器行为与人机协同决策理论与方法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人工智能已经成为提升国家竞争力、维护国家安全、引领未来的重大战略性技术。着眼于国家对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布局,拟从机器行为和人机协同视角,研究机器个体、机器集群智能与人类智慧的相互作用与融合机制,以及人机分工配合与协同决策的理论与方法,为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提供科学理论支撑。  一、科学目标  运用多学科融合与交叉方法,研究人与机器智能行为的共生、博弈和互进等混合态势下混合智能存在模式、发展趋势与演化路径等关键科学问题,揭示在典型人机交互场景中存在的正向和负向反馈规律,提出人机协同的群体智慧决策方法,在重大应用领域探索基于人机协同的新产品、新服务和新管理模式。  二、研究内容  (一)管理决策环境下的机器行为模式及其演化。  人机混合决策环境下的机器认知、行为、演化、作用规律以及基于人物理解的行为间传导机理 混合智能管理决策场景下的行为演化效应及其产生的社会联动效应 混合智能复杂互动模式及其次生效应评估。  (二)人机协同中人的行为。  混合智能中人的行为塑造和特征 基于记忆与推理的视觉场景理解的认知学习网络 人机协同的干预性、行为冲突及其调节机制。  (三)人机协同决策的新型模式和管理场景。  人机信任与合作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 真实管理决策环境下人机交互反馈机制 复杂管理决策场景下人机协同决策的新型模式 真实管理决策环境下人机协同群体智慧方法 人机协同决策行为的长期演变规律和社会影响评估。  (四)生产和服务管理决策中的人机协同新型模式。  混合智能参与情景下,生产系统、供应链系统、和服务系统的人机协同决策与管理。  三、申请要求  申请书的附注说明选择“机器行为与人机协同决策理论与方法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G0118。  “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管理理论与方法”重大项目指南  面向“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针对制造业从单一向集群循环转型过程中在循环韧性、循环质量和循环效能方面面临的管理挑战,探索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管理理论与方法,旨在突破制约制造业高质量循环的管理瓶颈,着力解决制造循环高端制造防卡、循环畅通防堵等问题,实现主循环与微循环的高质、高效管理,推动我国制造业集群循环的高质量发展。  一、科学目标  针对制造循环工业系统亟需解决的管理瓶颈问题,探究制造循环网络的结构特征与演化规律,提出制造循环工业系统创新管理模式,为提前布局和风险应对提供科学依据 针对中国工业场景面临的前沿性管理科学问题,提出有组织制造管理机制和系统优化方法,取得原创性研究成果,引领国际学术方向 将造循环工业系统管理理论与方法在典型制造业循环中应用实践,促进制造业高质、高效循环。  二、研究内容  (一)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的管理模式、计划与调度。  针对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研究其管理模式、产品结构设计、计划与调度方法,揭示循环网络的结构特征与演化规律,在此基础上实现系统优化。基于图论和复杂网络的循环管理模式 循环驱动的产品结构拓扑优化设计 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的供需精准匹配计划 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的多目标生产调度。  (二)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的供需风险识别与管理机制设计。  针对具有供需高风险特征的高端制造,识别风险作用与演化机理,设计基于制造业间循环互动的风险应对机制,加强系统规划与战略布局,提升循环韧性。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的供需关系分析与瓶颈识别 高端制造循环关键节点“防卡”应对机制设计 以高效畅通循环为目标的制造业治理政策设计 提高循环韧性的高端制造系统规划与战略布局。  (三)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的资源高效利用与低碳管理。  针对高能源资源消耗的制造循环工业系统,剖析多主体间循环机理,研究异质性响应与环境效应,提出以碳减排和资源价值提升为目标的决策方法。节能减排政策与行动对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的影响机理 制造企业异质性响应演化规律及资源环境与经济效应 面向资源高效利用的循环多主体协同管理模式 基于低碳约束的资源-环境-经济多目标决策模型。  (四)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的界面连接与物流优化管理。  针对具有重物流特征的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研究物流对制造循环的影响机理、揭示物流与制造循环规律,提出物流与制造循环的创新管理机制。物流对制造循环工业系统影响机理与系统分析 制造企业界面连接的运作规律与管理机制 面向制造循环的物流系统优化建模与决策方法 制造循环驱动的物流效率提升路径与调控机制。  (五)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制造循环工业系统平台管理。  针对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研究管理平台结构设计和数据解析方法,提出基于跨企业和多要素数据的主循环和微循环系统优化方法。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的管理平台结构 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的数据解析方法 基于跨企业数据的主循环系统优化 基于多要素数据的微循环系统优化。  三、申请要求  申请书的附注说明选择“制造循环工业系统管理理论与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G0211。  “数字经济反垄断理论与政策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全球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持续加强,我国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健康发展也离不开反垄断保护。聚焦我国数字经济时代的反垄断基础理论和应用前沿问题,旨在探索我国数字经济反垄断科学监管理论创新、指导反垄断监管和国际应对,促进我国数字经济的创新和高效发展。  一、科学目标  立足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和国际竞争新环境,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围绕数字经济反垄断科学监管体系、竞争与创新的动态关系、数据要素有效使用和消费者保护、数字金融领域反垄断以及外部冲击风险下反垄断等科学问题,展开理论与实证研究,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理论支撑与法理依据。  二、研究内容  (一)数字经济反垄断科学监管创新研究。  数字经济主要特征和竞争机制 数字经济竞争损害理论和评估方法 数字定价串谋监管 智慧执法和动态监管设计 平台企业自律合规机制 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一般理论和本土理论。  (二)数字经济中竞争与创新的动态关系。  数字经济中竞争和创新理论与实证研究 网络效应与市场集中度 必需设施与动态效率 行业管制和行政垄断对创新的影响 反垄断与我国企业创新提升。  (三)数字经济中数据要素有效使用与消费者保护。  数据要素最优利用设计 数字竞争的市场机制和资源配置 数据产权界定的经济学原理 数据优势与反垄断 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  (四)数字金融市场反垄断和系统风险双重规制。  数字金融市场竞争和稳定性基础理论 数据和信息分享与竞争 数字金融规制对金融创新和实体经济增长的影响 数字金融领域反垄断和系统性风险规制协调。  (五)大国竞合环境中我国反垄断理论与对策。  开放型竞争政策与我国软实力 关键技术领域竞争状况评估 数字经济与全球供应链纵向反垄断 国际反垄断政策协调机制 反垄断域外效力适用 政府行为与国际反垄断监管。  三、申请要求  申请书的附注说明选择“数字经济反垄断理论与政策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G0309。  “国民营养与粮食安全若干重大管理问题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国民营养与粮食安全关乎国计民生,是实现全面小康与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服务于“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民营养均衡与国家粮食安全重大战略决策需求,指导可持续食物系统转型,服务国民营养与粮食安全保障的优化管理。  一、科学目标  围绕国民膳食营养优化策略及粮食安全面临的风险防控与系统治理等科学问题,综合应用复杂系统研究方法,开展基础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以期实现重大理论突破,服务新时代国民营养与粮食安全战略实践。  二、研究内容  (一)国民膳食营养特征精准评价与优化策略。  国民膳食营养结构变化特征 营养代谢性疾病的膳食风险特征评价的理论与方法体系 国民膳食营养特征精准评价与优化管理策略。  (二)营养导向型粮食供需预测与情景分析。  营养导向型国民口粮与饲料粮需求量预测 粮食中长期供需情景分析 蛋白质供给和消费的管理及调控 粮食安全预警与政策仿真。  (三)可持续食物系统中营养-食物-环境耦合作用机制分析与管理优化。  可持续食物系统中营养-食物-环境耦合作用机制 可持续的绿色膳食结构与粮食消费流通模式 可持续目标下的食物系统管理策略。  (四)营养安全目标与资源环境约束下保障粮食安全的体制机制。  营养安全目标与资源环境约束下的粮食生产布局优化方案与保障粮食安全的全球方案 粮食供应链的系统风险与粮食保障的应急管理手段 环境友好的粮食安全保障模式优化与管理建议。  (五)新技术支撑下粮食质量绿色控制与系统治理。  粮食生态储藏质量检测及储备粮监管预警机制 粮食储备流通整体功能优化的绿色智能管理系统 营养健康信息智能化监测预警与安全管理策略。  三、申请要求  申请书的附注说明选择“国民营养与粮食安全若干重大管理问题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G031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8月4日印发
  •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项目(课题)指南发布(含专家组名单)
    关于发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项目(课题)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的有关精神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十三五”实施计划,现发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一)根据水专项“十三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水专项“十三五”按项目实施管理。原则上以项目为单元进行申报和评审。在项目评审的同时,对课题逐一进行评审。对于个别示范研究内容跨区域、跨行业和跨专业,内容相对独立的项目,下设课题(以下简称“独立申报课题”)单独申报、单独评审。具体见指南相关要求。  (二)申报单位应加强任务顶层设计,认真研究项目下设课题之间的衔接关系,制定具体的技术发展路线图,合理分解研究任务,明确研发进度、重要考核节点和成果产出。考核指标应量化可考核,污染物削减、节能减排、水质提升、能力建设和制度创新等考核指标应明确考核基准年。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见科技部网站),加强知识产权和标准研究,提出专利申请和标准文稿的相关指标,做好本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状况分析,提出知识产权、成果共享以及转化机制。  (四)申报单位在编制申报书和实施方案时,应加强与流域相关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深入调研,加强研发任务与地方治污需求紧密结合,确保任务落地。京津冀区域、太湖流域以及辽河、淮河和巢湖示范类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需取得地方政府的认可,并提供相应的资金配套证明。  (五)申报单位要统筹利用水专项“十一五”、“十二五”及其他已有资源和成果,详细阐述与项目(课题)相关的优势和基础,包括已承担相关国家项目以及与本专项的衔接方案,国家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注重产学研用结合,中央和地方研究团队结合,联合攻关。  (六)加强中德合作,鼓励具有良好中德合作基础的申报单位与德方研究团队针对项目指南中河湖治理与修复、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重点行业水污染全过程控制、饮用水安全保障、水环境管理及政策创新(水环境基准与标准、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生物监测与预警、水环境管理模型)五方面内容开展联合研究,相关任务将作为中德水专项合作的重要内容。德方研究团队的经费由德方自行解决。  (七)申报单位应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的要求,据实编报预算。中央财政资金与其它渠道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其它资金等)的比例应不低于项目指南规定,并应提供足额配套证明。评审通过的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若中央财政资金被财政部评审核减后,承诺的其他渠道资金总额不得减少。  二、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1.水专项任务的承担实行法人负责制,法人单位是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申报和实施的责任主体。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注册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2.牵头申报单位是项目(独立申报课题)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和组织实施的管理者,应对联合单位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若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且实行双负责人制,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第一行政责任人,同时须明确一名专职技术负责人。对于集团公司,如具体工作由子公司承担,为便于经费使用和管理,应由子公司直接申报。  3.申报单位在申报同一项目(独立申报课题)时,只能牵头或参与一个申报团队。同一单位不得有多个团队申报同一项目(独立申报课题)。  4.严格控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数量,避免任务分散。项目下设课题或独立申报课题,每个课题的承担单位(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8家。原则上,中央财政经费低于2亿元(含2亿元)的项目,承担单位(含牵头单位)的数量不超过20家 高于2亿元的项目,不超过30家。  (二)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相关研究经验,对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有较全面的了解,主持或参加过国家级重大科研或重大工程项目。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投入项目(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年度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或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参加人员同时参加多个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合计投入项目(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得超过其工作时间的100%。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按照任务合同书和延期批复,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前的“十二五”在研项目(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申报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如出现超项情况,将取消其团队申报项目(独立申报课题)的资格。  3.按照科技部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水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指南编制专家(名单见附件2)不得参与本次申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的编制与提交  (一)在线填报申报书  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线上填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申报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单位注册、账号创建、在线填报、在线提交等工作(申报流程见附件4)。涉密项目(课题)按照离线方式进行报送。  (二)线下编制实施方案和预算书  申报单位须线下编制项目及下设课题或独立申报课题的实施方案(附件5)和预算书(科技经费与资源信息网http://www.nstf.org.cn,“下载中心”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编报系统”)。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  申报单位须提交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申报书、项目及下设课题或独立申报课题的实施方案和预算书(A4纸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装订成册),并在文本相应处加盖公章和签字。其中,申报书、实施方案一式20份(1正19副),预算书一式5份(1正4副),电子版光盘1份(含PDF和Word格式申报书、OWL和PDF格式预算书、Word格式实施方案,文件名称格式为: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编号-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名称-文件类型-申报单位),以上材料所有信息应保持一致。申报材料须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需单独包装。  纸质申报材料和承诺书(附件6)由申报单位行文并派专人按照时间要求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附件7)报送至规定地点。申报材料一旦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四)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8),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进入择优评审。京津冀区域和太湖流域项目(独立申报课题)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专家评审,水专项管理办公室配合。其它项目(独立申报课题)由水专项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评审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时间要求  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提交和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各阶段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在线填报时间:2017年1月25日-3月6日17:00   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3月7 -8日17:00   形式审查时间:2017年3月9-10日。  五、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421室  联系人: 孙家君 山 丹 韩 巍  电 话:010-84665909,84665906,84665926  邮 编:100029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材南新楼219房间  联系人:颜合想 任海静 石春力  电 话:010-57811042,57811040,58934022  邮 编:100831  附件:  1.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项目(课题)指南.doc  2.水专项2017年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名单.doc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doc  4.在线申报工作流程.doc  5.实施方案(提纲).doc  6.承诺书.docx  7.项目(课题)申报方式和归口管理部门清单.docx  8.形式审查内容.doc
  • 科技计划管理方案将出台 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科技项目
    ●改革针对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占到中央财政民口科研经费一半以上   ●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技术问题   ●负责科研项目具体管理的专业机构,将采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并接受监督、审核和评估   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起草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即将发布实施。《方案》提出,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而是通过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宏观统筹,依托专业机构来具体管理。   科技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方案》的内容、实施意义和进度安排等,进行了解读。   科技计划整合成5类,解决科技资源&ldquo 碎片化&rdquo ,更加聚焦国家目标   科技计划是国家引领和指导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体现了国家意志、政策取向、战略布局和发展重点,对全社会的科研活动具有风向标和指挥棒的作用。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司长张晓原说,目前的科技计划是改革开放以来,服务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先后设立的,解了燃眉之急,取得了一大批成果。但不同计划之间缺乏统筹设计、通盘考虑,科研经费多头管理,&ldquo 九龙治水&rdquo 的局面,引发项目重复申报等问题。   他认为,科技计划体系的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科技资源&ldquo 碎片化&rdquo 和取向聚焦国家战略目标不够两方面。这也反映我国当前科技宏观管理体制和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与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要求不适应。   据介绍,《方案》将优化整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建立科技资源配置的新机制,形成高效运转的治理体系。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和基地与人才专项。   不同科技计划将有明确的分工,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增强我国源头创新能力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则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   张晓原介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设立,是《方案》的亮点和重大改革举措。   当前,从&ldquo 科学&rdquo 到&ldquo 技术&rdquo 到&ldquo 市场&rdquo 的演进周期大为缩短,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边界日趋模糊,成果转化更加迅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是为适应这一新形势而部署的。根据《方案》,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整合国务院各相关部门现有的竞争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技术问题,以重点专项的方式,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使其中的基础前沿研发活动具有更明确的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认为,新的科技计划体系,明确了各类计划的边界,解决了重复交叉、定位不清的问题,打破多头管理、科研人员四处跑项目的局面。同时,新的科技计划管理方案,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整合,激活了存量,使有限的中央财政民口科研经费更加聚焦国家战略目标,集中力量办大事,着力突破制约发展&ldquo 卡脖子&rdquo 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   张晓原说,体制机制障碍成为制约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中央把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列为当前着力推进的改革任务,就是要以科技计划改革为突破口,带动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   政府抓战略、规划、政策和监督,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   按照《方案》的总体目标,本次改革要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以目标和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体制。   为此,《方案》提出推进优化整合的五个原则,即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和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   在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中,《方案》明确要求,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不再管理资金和项目的具体分配,重点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监督。科研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专业机构负责。   张晓原说,政府不直接管理项目,是我国科技管理方式上的重大转变,也是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挑战。   赵路说,政府不直接参与项目管理,将重点放在规划、布局、管理监督上,不仅有利于杜绝&ldquo 跑部拿钱&rdquo 的现象,还能倒逼政府转变职能,为科技创新提供好的服务。他说,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技项目,是国际上主要国家的通行做法。专业机构的设置又有多种模式,有的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有的隶属于政府部门,还有委托社会化的非营利机构管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当前,主要依托现有具备科研管理专长的单位进行改造,形成若干符合要求的专业机构。随着科技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化,将促进专业机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化。   张晓原表示,按照《方案》,将制定统一的专业机构管理制度和标准,专业机构要接受监督、审核、评估。专业机构将采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而不简单的是某一个部门的下属单位。   《方案》还要求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除明确规定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外,还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将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设立、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此外,还将设立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统一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提供决策咨询。   张晓原表示,联席会议由科技部牵头,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参加,部门和人选都固定下来,将会经常沟通,审议科技规划、调整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今年启动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2017年完成体系整合优化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改革针对的是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它们占到中央财政民口科研经费一半以上,但不包括稳定支持的项目。   张晓原说,由于本次改革涉及现有科技计划体系的调整和相关政府部门科技管理职能的转变,较为艰巨和复杂。将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五类进行优化整合,大幅减少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数量,整合形成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照新的组织实施方式运行。   据介绍,2014年启动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对部分具备条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优化整合,在重点领域先行组织部分重点专项进行试点。2015年至2016年,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基本完成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优化整合,实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安排和预算配置的统筹协调。经过3年的改革过渡期,到2017年,全面按照优化整合的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运行。届时,现有各类科技计划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   张晓原说,在3年过渡期内,对已经立项的研究项目将按照原有办法管理,直至完成结项。在此改革期间设立的新项目,将遵照《方案》的新管理方式施行。   赵路表示,科技体制改革是一个全方位的过程,今年3月份,《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是对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做出的改革部署,本次主要是针对科技计划顶层设计和政府职能调整的改革。未来还将出台推进国家重大科研设备开放共享等多方面的改革,从改革中要红利,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3年投入9亿元以上!云南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示范
    云南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部署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示范,打造一批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带动改厕、垃圾、村容村貌和绿化美化协同整治,以示范效应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上台阶。建立资金保障机制,注重激发基层积极性2023年至2025年,省级财政每年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安排两亿元,引导试点县(市、区)所在地地方政府每年筹措不低于省级奖补资金的50%,各地合计筹措1亿元以上,确保每年不低于3亿元财政资金用于试点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省级奖补资金已下达首批20个试点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以自然村为单位,结合受益户数和治理任务数量,对奖补资金进行定档分级,奖补到村,拨付到县(市、区),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只能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支出,主要包括管网(含检查井、提升泵站等)、暗沟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小三格”“大三格”化粪池、厌氧发酵池、回用管网(沟渠)等属于治理范畴的新建设施(含资源化利用设施)和修缮、提升等工程。实行竞争立项择优支持,科学选取试点县由县(市、区)自愿申报,州(市)审核并择优推荐,省级以竞争立项方式择优支持。重点支持治理目标可行、实施路径清晰、地方资金投入有保障、与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后续长效运营有保障的县(市、区)。同时,将九大高原湖泊和赤水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千万工程”示范村、城乡结合部、人口集中、传统村落、具有旅游属性、现代化边境幸福村、道路沿线等村庄作为优先治理区域,给予重点支持。紧扣目标强化绩效管理,确保发挥试点效应全省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将设立科学的奖补标准和调整系数,严格绩效考核管理,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通过专项资金投入,力争到2025年,整县推进试点县(市、区)的一类县、二类县、三类县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达95%、85%、60%,打造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以试点效应带动全省治理水平提升,促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60%,污水治理的村庄无污水横流、乱泼乱倒现象。
  • 奥豪斯助力美国环保教育发展,保护新泽西湖泊生态环境
    2018年教师节,奥豪斯授予美国缅因州奥克兰 Messalonskee中学科学教师Amanda Ripa“Gustav Ohaus”奖项,以表彰其带动学生学习和为提高学生解决社区环境问题的能力、以及其带领学生探寻出简易环保的改善污染水质的方法做出的卓越努力。奥豪斯积极参与环境教育的举动不止于此——近日,对环境保护极为关注的奥豪斯仪器公司就又在小学环境教育中再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通过方便易用的ST20测试笔,帮助新泽西当地民众及孩子能通过简单的水质分析实验,参与到保护当新泽西最大的淡水湖霍帕康湖的行动中。 奥豪斯的贴心小科普霍帕康湖(Lake Hopatcong),位于新泽西洲,是该州最大的淡水湖。湖水最深可达60英尺,有着复杂的生态系统。为了保护湖泊水质,2012年专门成立了霍帕康湖基金会。基金会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领导当地民众和孩子共同保护湖泊的环境。要保护湖泊水质,必须湖泊的ph值、溶氧量和温度进行准确的记录和分析。为此,霍帕康湖基金会发起了“研究之船”项目。2018年5月,霍帕康湖的“研究之船”正式起航。 在3个月中,“研究之船”向超过800名当地4年级学生和公众讲解水质检测分析的原则,包括检测湖水清澈度,测量水溶氧量、温度以及pH值等数据的重要性。特别是pH值,不仅可以反映湖水的系统环境,更是预测湖中物种的潜在多样性指标之一:湖中大多数物种都生活在pH值在7到9的湖水环境中,一旦湖水酸性过强(pH值在5或以下)或碱性过强(pH值在9或以上),大部分物种无法存活。 所以,指导当地孩子和民众如何检测湖水ph值就变得重要。考虑到项目开展的时间要求灵活、且需要学生能够快速学会仪器的操作等特殊要求,项目最终选用奥豪斯ST20笔式水质测量仪协助孩子们完成实验。这款小巧、便携且易用的测量笔,帮助孩子们轻松的记录下不同水深的ph值和温度,为孩子们观察春夏季节湖水的相关数值变化趋势和规律提供了精准的数据保障。该项目的负责人Donna Macalle-Holly称赞到:“奥豪斯ST20笔式测量仪非常好用,孩子很喜欢用这款仪器,因为它不仅使用简单,还能帮助他们开展一些以前做不了的实验。”“通过ST20收集到的测量数据,为‘研究之船’项目研究收集到更多精确具体的湖水水质数据业为后续的湖泊保护提供了支持。孩子们使用ST20水质笔式测量仪时,我们还会和学生们讲解霍帕康湖的历史渊源,指导他们通过测试数据对水体质量进行分析,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他们对科学的热爱。这些‘小小科学家’们因此收获了很多课堂以外的乐趣。“ 奥豪斯专注于生产专业且人性化的产品,以及方便易用的实验室水质测量仪器,助力基础环境教育,为保护像霍帕康湖这样重要的水域环境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奥豪斯 starter系列产品1.便携式pH计ST300IP54防水防尘,0.5级产品 精度更高, 2.便携式电导率仪ST300CIP54防水防尘,0.5级产品 精度更高,专配四环电导电极,还可选配纯水电导电极。 3.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ST400D使用光学电极,测量准确,校准简单,存储方便 4.ST系列水质测试笔IP67防尘防水设计,外壳坚固耐用,操作简便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奥豪斯的水质分析仪器及电化学产品,请拨打电话奥豪斯销售服务专线或者进入「奥豪斯展台 」,留下您的信息,我们的专业工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
  •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项目指南发布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关于发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项目(课题)指南的通知 /strong /span /p p 各有关单位: /p p   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的有关精神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十三五”实施计划,现发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p p    strong 一、申报总体要求 /strong /p p   (一)根据水专项“十三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水专项“十三五”按项目实施管理。原则上以项目为单元进行申报和评审。在项目评审的同时,对课题逐一进行评审。对于个别示范研究内容跨区域、跨行业和跨专业,内容相对独立的项目,下设课题(以下简称“独立申报课题”)单独申报、单独评审。具体见指南相关要求。 /p p   (二)申报单位应加强任务顶层设计,认真研究项目下设课题之间的衔接关系,制定具体的技术发展路线图,合理分解研究任务,明确研发进度、重要考核节点和成果产出。考核指标应量化可考核,污染物削减、节能减排、水质提升、能力建设和制度创新等考核指标应明确考核基准年。 /p p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见科技部网站),加强知识产权和标准研究,提出专利申请和标准文稿的相关指标,做好本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状况分析,提出知识产权、成果共享以及转化机制。 /p p   (四)申报单位在编制申报书和实施方案时,应加强与流域相关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深入调研,加强研发任务与地方治污需求紧密结合,确保任务落地。京津冀区域、太湖流域以及辽河和滇池示范类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需取得地方政府的认可,并提供相应的资金配套证明。 /p p   (五)申报单位要统筹利用水专项“十一五”、“十二五”及其他已有资源和成果,详细阐述与项目(课题)相关的优势和基础,包括已承担相关国家项目以及与本专项的衔接方案,国家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注重产学研用结合,中央和地方研究团队结合,联合攻关。 /p p   (六)加强中德合作,鼓励具有良好中德合作基础的申报单位与德方研究团队开展联合研究,相关任务将作为中德水专项合作的重要内容。德方研究团队的经费由德方自行解决。 /p p   (七)申报单位应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的要求,据实编报预算。中央财政资金与其它渠道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其它资金等)的比例应不低于项目指南规定,并应提供足额配套证明。评审通过的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若中央财政资金被财政部评审核减后,承诺的其他渠道资金总额不得减少。 /p p    strong 二、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 /strong /p p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p p   1.水专项任务的承担实行法人负责制,法人单位是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申报和实施的责任主体。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注册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p p   2.牵头申报单位是项目(独立申报课题)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和组织实施的管理者,应对联合单位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若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且实行双负责人制,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第一行政责任人,同时须明确一名专职技术负责人。对于集团公司,如具体工作由子公司承担,为便于经费使用和管理,应由子公司直接申报。 /p p   3.申报单位在申报同一项目(独立申报课题)时,只能牵头或参与一个申报团队。同一单位不得有多个团队申报同一项目(独立申报课题)。 /p p   4.严格控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数量,避免任务分散。项目下设课题或独立申报课题,每个课题的承担单位(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8家。原则上,中央财政经费低于2亿元(含2亿元)的项目,承担单位(含牵头单位)的数量不超过20家 高于2亿元的项目,不超过30家。 /p p   (二)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 /p p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相关研究经验,对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有较全面的了解,主持或参加过国家级重大科研或重大工程项目。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投入项目(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年度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p p   2.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或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参加人员同时参加多个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合计投入项目(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得超过其工作时间的100%。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按照任务合同书和延期批复,执行期到2017年12月底前的“十二五”在研项目(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申报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如出现超项情况,将取消其团队申报项目(独立申报课题)的资格。 /p p   3.按照科技部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水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指南编制专家(名单见附件2)不得参与本次申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p p   4.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p p    strong 三、申报材料的编制与提交 /strong /p p   (一)在线填报申报书 /p p   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线上填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申报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单位注册、账号创建、在线填报、在线提交等工作(申报流程见附件4)。涉密项目(课题)按照离线方式进行报送。 /p p   (二)线下编制实施方案和预算书 /p p   申报单位须线下编制项目及下设课题或独立申报课题的实施方案(附件5)和预算书(科技经费与资源信息网http://www.nstf.org.cn,“下载中心”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编报系统”)。 /p p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 /p p   申报单位须提交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申报书、项目及下设课题或独立申报课题的实施方案和预算书(A4纸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装订成册),并在文本相应处加盖公章和签字。其中,申报书、实施方案一式20份(1正19副),预算书一式5份(1正4副),电子版光盘1份(含PDF和Word格式申报书、OWL和PDF格式预算书、Word格式实施方案,文件名称格式为: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编号-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名称-文件类型-申报单位),以上材料所有信息应保持一致。申报材料须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需单独包装。 /p p   纸质申报材料和承诺书(附件6)由申报单位行文并派专人按照时间要求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附件7)报送至规定地点。申报材料一旦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p p   (四)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p p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8),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进入择优评审。京津冀区域和太湖流域项目(独立申报课题)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专家评审,水专项管理办公室配合。其它项目(独立申报课题)由水专项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评审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p p    strong 四、时间要求 /strong /p p   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提交和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各阶段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p p   在线填报时间:2017年8月14日-9月15日17:00 /p p   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9月16日17:00 /p p   形式审查时间:2017年9月17日。 /p p   五、联系方式 /p p   (一)环境保护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p p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p p   421室 /p p   联系人:孙家君 山 丹 韩 巍 /p p   电 话:010-84665909,84665906,84665926 /p p   邮 编:100029 /p p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p p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材南新楼219房间 /p p   联系人:任海静 石春力 /p p   电 话:010-57811042,57811040,58934022 /p p   邮 编:100831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8月7日 /p p   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a8b4eb2e-34f5-4c84-8632-9111aa8664a5.doc"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1: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课题)指南0802.doc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8fe2c57b-a460-480b-b352-2c18160817bf.docx"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2:水专项2018年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名单.docx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fda420f4-d122-465d-9886-f672c73b77ab.doc"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doc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b98a331b-21df-438d-bcd2-9b9990d04478.doc"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4:在线申报工作流程.doc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7bbe78cc-6731-44c9-babc-f029cbe4db8d.doc"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5:实施方案提纲.doc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d3095f66-c048-4270-8081-2f2c18eb7905.docx"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6:承 诺 书.docx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11e5168c-7bf5-4fd3-90f1-9878d32cc29b.docx"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7:项目(课题)申报方式和归口管理部门清单.docx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028782f5-a660-4f8f-abbc-4fe3de14e3bb.doc"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8:形式审查内容.doc /span /a /p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及宣贯计划项目的通知》,结合我省计量工作实际,现就征集2023年国家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修)订项目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一)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建议。各单位可根据本行业、本专业以及国家计量行政管理需要,提出2023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建议,并填写《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建议书》,于2023年2月20日前报送省局,由省局整理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场监管总局。(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尚未制定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可制定山东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地方计量校准规范。尚未制定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的测量设备,可制定山东省地方计量校准规范。(四)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修订。现有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已不适应现行法律法规、管理和技术要求,仍存在使用需求的,可推荐修订。二、项目申报范围2023年度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工作围绕以下几个专项征集:(一)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十强产业”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的计量测试需求。(二)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亟待解决的产业计量测试需求。(三)其他。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需求。三、有关要求(一)申报的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应经充分调研,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充分考虑与国内外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兼容性,且未纳入近期全国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制订计划。2.现有技术基础等条件能够满足规范实施要求,具备规范中主要方法的技术验证手段,且已形成规范编写框架(或初稿)。如涉及相关科研成果尚未开展实际应用的,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可用于开展相应检定、校准工作。3.主要起草单位应为独立法人,拥有申报项目所对应同类或相近的计量标准或测量设备,开展相应的计量检定、校准或测试工作。鼓励各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等单位承担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主要起草人应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申报项目。已有现行有效的国家和山东省规程规范的;已列入国家和山东省规程规范起草计划的或已发布征求意见稿的;计量性能指标无法确定的;无成熟的标准器实现检定或校准的;不符合计量器具定义的。(三)各委员会和申报单位要统筹考虑申报项目的起草、审定等承担能力,做好申报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对于关键技术和技术成熟度等要提前做好充分的试验验证。申报项目应明确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对于存在已立项超期未完成情况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对于行业、外省已有相关技术规范的,必须详细说明申报技术规范与现有技术规范的重要区别、立项必要性等,并附相关专业委员会推荐意见。各申报单位应当按照申报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程度对项目进行排序,形成申报项目汇总表,并于3月31日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申请书和规程规范草案一并报省局计量处。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省局计量处邮箱:scjgjlc@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1-51792369,51792363附件1: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及宣贯计划项目的通知。pdf附件2:山东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申请书。docx
  • 290万!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高通量测序仪(进口)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23541HW04310114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高通量测序仪(进口)设备采购预算金额:2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项目概况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高通量测序仪(进口)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以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Z23541HW04310114。2.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高通量测序仪(进口)设备采购。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39.89万美元(人民币限额290万元)。5.采购需求:高通量测序仪(进口)设备采购;数量: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开招标(进口货物)-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高通量测序仪(进口)设备采购定稿(1).pdf
  •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
    北京2月19日, 在今天召开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启动会上,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代表科技部参加会议。他强调,水专项是我国首次推出以科技创新为先导,旨在为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提供全面技术支撑的重大专项。“我们将把加快组织重大专项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我国经济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   刘燕华说,国务院要求将我国16个重大专项与当前扩内需、保增长结合起来,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培育新型产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因此,通过组织实施16个重大专项,集全国之力,加快攻克事关全局和长远的科技难关,在关系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掌握真正的核心和关键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带动相关领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这对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而水专项将集中攻克一批节能减排迫切需要解决的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有助于提高我国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科技支撑和管理能力。   当前我国环保工作仍面临着自然环境脆弱、产业发展粗放与结构不合理、污染物排放居高不下等基本问题,其中,水环境问题尤为突出。由于我国水资源先天性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全国仍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用水不达标。与此同时,我国也面临着严重水污染。全国流经城市的河段64%为四类或劣五类水,50%的城市地下水已不同程度地遭到污染,城市湖泊受到中度污染,有些淡水湖泊水体富营养化严重。   刘燕华指出,今年重大专项的主要工作是筛选一批重大、对当前经济发展具有影响的技术和产品,加大攻关力度,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供有力的支撑。而水专项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将重点加强太湖、巢湖、辽河、淮河、海河、三峡库区等重点流域治理示范工程,加强污水和污泥处理处置设备、环境监测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通过技术与设备开发和示范工程建设,加速环保装备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为拉动内需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撑,明显改善示范区水质环境。   刘燕华说,今年水专项还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与实施。在为引进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同时,将建立灵活有效的人才聘用和流动机制,通过专项实施,凝聚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加强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估。今年,科技部将会同发改委、财政部,成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监督评估委员会,对各专项总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   “水专项在组织实施中,应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推进企业参与重大专项研究的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刘燕华表示,将创新科技投入机制,建立多种金融资本参与专项投入的新机制,探索通过财政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进行支持的新形式;协调落实政府采购、税收激励、资源共享等政策,不断优化激励创新的环境。   刘燕华说,水专项作为重大专项,在实施过程中,应着重发挥各单位的优势,特别是发挥地方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已有的科技工作基础和科技攻关成果,集成中央和地方资源,突出国家目标,实施好水专项;应扩展企业参与实施的比重与渠道,强化企业在水污染治理的主体地位,加强产学研用相结合,促进环保企业做大做强;做好国家水专项与水重大工程的衔接和互动,发挥科技在水重大工程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避免两者间相互脱节;注重发挥创新管理机制在水污染控制与治理中的作用,确保研发技术能集成,为流域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的总体目标服务等。   我国组织实施16个重大专项,是为了通过信息、生物、装备制造、农业等战略产业领域的重大专项突破,提升国家产业结构升级能力,改变我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处于低端的局面。
  • 127万!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碳同位素测定仪(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1.项目编号:ZZ23540HW04310113;2.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碳同位素测定仪(进口)设备采购;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7.351万美元(人民币限额127万元);5.采购需求:碳同位素测定仪(进口)设备采购(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表”);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文件(进口)-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碳同位素测定仪(进口)设备采购定稿(2).pdf
  • 云南省以科技为支撑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我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方案》从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调查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和过程管控、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5个方面,明确了抓实新污染物治理的17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为基础,我省将建立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海关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立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为立足点,我省将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云南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到2025年年底,初步建立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我省将深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研究制定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聚焦医药、化工、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治理试点工程,形成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治理示范技术。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成污染特征数据库。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我省将在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研究建立云南省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模式。加快建设省级新污染物治理科研平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设云南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方案》强调,2025年,我省将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污染物可以广义地理解为任何合成的或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或微生物,它们在环境中通常不被监测或管理,具有潜在的已知或可疑的对生态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这些污染物包括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多种化学品,如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杀虫剂、工业和家用化学品、金属、表面活性剂、工业添加剂和溶剂等。
  • 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在宁召开会议
    近日,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召开。来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科院资源环境科学与技术局、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河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的11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中科院资源环境科学与技术局处长黄铁青也应邀参加会议。会议由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刘嘉麒院士和沈吉研究员主持。 依托单位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所长杨桂山对与会委员长期以来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简要介绍了重点实验室总体框架和重点任务。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沈吉研究员作了重点实验室2008年工作报告,全面介绍了重点实验室一年来的建设情况,包括筹建过程、学科方向设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年度重要科研产出、实验支撑平台建设、制度和支撑团队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及实验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等。孔繁翔研究员、吴艳宏研究员、刘健研究员、朱广伟副研究员分别代表实验室的四大研究方向作了团队学术报告。实验室副主任薛滨研究员作了实验室五年工作计划报告,重点汇报了实验室2008-2012年工作计划的制定情况及五年工作规划。 学术委员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了重点实验室建设基本情况和实验室发展规划报告,充分肯定了实验室的学科定位、发展目标以及研究方向设置,以及自批准建设以来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对实验室如何处理好支撑当前发展与引领未来的关系、学科优势创立、学科方向的凝练与核心竞争力培育、近3-5年标志性创新成果定位与目标凝练等重要议题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此外,与会学术委员也针对实验室专项经费使用、开放基金设置、实验室进一步加强开放和流动、重点研究内容的设置,以及如何进一步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等先后发表了意见。 学术委员会建议重点实验室要实现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对学科方向进行凝练,充分突出在国家湖泊科学研究基地的战略引领作用,重点突破3-5项标志性的创新成果;建议要加强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管理,管好、用好开放基金,以促进重点实验室的开放和流动;建议实验室充分利用研究所多学科的优势,理顺团队关系,集中优势,重点攻关;重点扶持近期有前景、有苗头的研究方向,同时也重点支持基础薄弱学科的发展等。 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2007年经科技部正式批准筹建,2009年底前需完成建设验收。建设期内,实验室需着力改善实验仪器装备条件、扩大实验室用房、吸引和培养高水平专门研究人才、产出高水平创新研究成果和完善管理运行机制等,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湖泊与环境领域原创性研究成果的水平,形成跻身国际先进行列、体现国家水平的湖泊与环境实验测试与野外研究和监测平台。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正值实验室筹建的关键时期,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对实验室的学科建设、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的凝炼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 626万!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全波段高光谱成像仪(进口)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Z23551HW04310120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全波段高光谱成像仪(进口)设备采购预算金额:626.5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项目概况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全波段高光谱成像仪(进口)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以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Z23551HW04310120。2.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全波段高光谱成像仪(进口)设备采购。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87万美元(人民币限额626.5万元)。5.采购需求:全波段高光谱成像仪(进口)设备采购;数量: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开招标(进口货物)-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全波段高光谱成像仪(进口)设备采购定稿(2).pdf
  • 水利部:中国湖泊I-III类和劣V类水质比例均在降低
    p   在国新办1月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表示,经过多年治理,我国湖泊总体来说,I-III类水质比例有所降低,劣V类水质比例也在降低,IV-V类水质的比例在增加,都在往中间靠。 /p p   会上有记者问:当前我国湖泊水质状况如何?实施湖长制以后,如何发挥湖长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作用? /p p   周学文回应,经过多年治理,我国的一些重要湖泊,像太湖、滇池、巢湖等重点湖泊水质有所改善。但从全国来看,湖泊的水质总体状况仍不乐观。2016年,据全国118个重要湖泊监测评价的结果,总体水质为I-III类的比例为23.7%,IV-V类的比例为58.5%,劣V类的比例是17.8%。这说明很多湖泊水质状况是不乐观的,并且水质这两年还在变化。 /p p   周学文表示,总体来说,I-III类水质比例有所降低,劣V类水质比例也在降低,IV-V类水质的比例在增加,都在往中间靠。所以,湖泊管理保护的任务还很重,很多的湖泊存在富营养化的问题。 /p p   周学文介绍,这次湖长制指导意见出台后,我们要在全国的湖泊设立湖长。湖长怎么在水污染方面发挥作用?我想有三个方面。 /p p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编制好一湖一策。 /p p   二是采取综合的措施来治理湖泊。首先,要控制入湖污染物排放量。要通过节水来减少废污水的排放量 要实施入湖排污口的清理和整治 要提高入湖污染物排放标准。其次,要针对性地实施综合治理。有的湖泊淤积非常严重,需要开展底泥清淤,将内源污染要清理掉 有的地方在湖泊周边设置一些湿地,进一步净化入湖水质 有的地方实施一些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湖泊的水体流动性。 /p p   三是要加强湖泊水环境的监测和评估、考核和问责。要找准病根,开好药方 治疗措施要精准 保健措施要跟上。 /p
  • 云南省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云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据了解,新污染物可以广义地理解为任何合成的或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或微生物,它们在环境中通常不被监测或管理,具有潜在的已知或可疑的生态和人体健康不利影响。这些污染物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多种化学品,包括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杀虫剂、工业和家用化学品、金属、表面活性剂、工业添加剂和溶剂等。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在被排放到环境中后,被界定为新污染物。新污染物具有危害比较严重、风险比较隐蔽、环境持久性、来源广泛性、来源复杂等特点。《方案》从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调查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和过程管控、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5个方面,明确了抓实新污染物治理的17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为基础,我省将建立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海关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制定任务清单,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立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为立足点,我省将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云南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到2025年年底,初步建立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与此同时,我省将深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研究制定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聚焦医药、化工、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治理试点工程,形成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治理示范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成污染特征数据库。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方案》强调,在云南省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研究建立云南省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模式。加快建设省级新污染物治理科研平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设云南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在强化监管执法方面,《方案》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有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记者了解到,2025年,我省将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14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1月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重要讲话,总结2013年工作,部署2014年任务。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贡献。   周生贤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中央在经济工作会议和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再次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部署。总的来看,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决策和要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探索环境保护新路。要从宏观战略层面切入,搞好顶层设计,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再生产全过程入手,制定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形成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探索走出一条环境保护新路。二是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让生态系统休养生息。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让透支的资源环境逐步休养生息,扩大森林、湖泊、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环境容量。要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三是加快健全生态文明制度。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环境保护税立法,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费标准。四是认真解决关系民生的大气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要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投资力度、政策力度。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要贯彻落实《大气十条》,采取稳、准、狠的措施,重拳出击、重点治污,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五是狠抓节能减排。要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节能、循环经济、环境治理三大类重点工程,推进企业清洁生产。要注重运用价格机制和市场办法推进节能减排。六是严格考核问责。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终身追究。   周生贤指出,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化认识、全面把握、狠抓落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尤其要集中智慧和力量,着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从落实《决定》提出的有关制度入手,破除现行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弊端,加大生态环保职能和相关资源的整合力度,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污染防治监管体制、严格的生态保护监管体制、严格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体制、严格的环境执法体制,以及严格的环境监测预警体制。   周生贤说,全面落实改革任务,必须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必须科学把握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大胆探索实践。对于方向明确又立即可行的改革事项,要加快推进。一是制定实施包括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等内容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力争今年上半年报国务院审议。二是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研究编制关于构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指导意见,抓紧推进试点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研究提出城市之间最小生态安全距离。三是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和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简化审批流程。研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环保系统事业单位环评机构脱钩改制的目标,倒排时限,着力形成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的环评机构。四是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通过修改有关法律法规等程序,取消一批审批事项,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五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着力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启动东江流域等生态补偿试点。六是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研究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办法》,加快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研究成立国家排污权交易中心。七是完善环境政策法规,修改《环境保护法》,增强环境保护的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职能,开展环境保护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绿色保险,深化环境健康、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估研究,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研究制定非电行业环保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认识还不深入,但又必须推进的,要加强调查研究,在研究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凝聚共识,为全面推进创造条件。一是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研究构建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统筹协调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改进总量减排工作方式和方法。二是发挥市场机制在环保工作中的作用。搭建环保投融资管理平台,吸引银行等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研究建立环保基金。统筹推进环境税费体制改革。三是强化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积极探索编制国家环境资产负债表,研究推行环境审计制度,尤其是溯源审计,落实排污者责任。   对于涉及面广、基础又很薄弱,需要中央决策的,要加快研究提出改革思路。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独立而统一的环境监管执法体系。   在总结回顾2013年工作时,周生贤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国环保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创造亮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应对热点上狠下功夫,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环保工作会议部署的十项重点任务。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十条35项具体措施,强化以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文件出台后,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与31个省(区、市)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同时,认真细化配套政策标准, 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加强大气环境执法监管,推进区域协作机制,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启动《清洁水行动计划》和《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编制工作。二是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对未通过减排上年度考核或目标责任书重点项目未落实的地区和企业集团实行环评限批或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强力推进工程减排,全年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超过1400万吨,1.9亿千瓦燃煤机组建成脱硝设施,500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实施增容改造,1.5亿千瓦现役机组拆除烟气旁路,新型干法水泥脱硝比例达60%。同时积极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减排合力。预计年度减排任务可以全面完成。三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示范和宣传工作取得新进展。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全面完成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我国水安全战略、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等三大课题研究。我国生态文明理念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同呼吸 共奋斗”行为准则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已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县)5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986个。四是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完成西部大开发战略环评,启动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评,对不符合政策和环保要求的32个项目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涉及总投资1184亿元。积极推进环评审批改革,不断完善环境标准体系。五是更加突出源头预防和生态保护。积极推进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开展生态红线划定技术试点,启动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加强水质良好湖泊保护,新增试点湖泊27个。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年新建国家自然保护区21处。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达423亿元。六是强化执法监管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83万余人(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6499件,挂牌督办1523件。对华北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58件。严格环境应急管理,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达192起,发现重大环境风险隐患3700多个。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重金属、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新处置铬渣30余万吨,阻止17批次固体废物向我国非法出口。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出台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实时发布74个城市PM2.5等六项污染物监测数据,公布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七是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海域和农村污染防治。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考核,督促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措施。八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东北边境朝核试验和四川芦山7.0级地震辐射应急响应任务,全国运行的核电机组、研究堆安全状况良好,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处于可控状态。加大放射性废物治理力度,优化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模式。九是环保投入继续增加,机构人才队伍不断优化,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十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党组把群众路线作为政治素养来秉持,把八项规定作为廉政底线来坚守,把反对“四风”作为规范来约束,把服务群众作为职业操守来践行,精心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在深入学习、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查找出班子存在的17个“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了8项34条整改措施,召开了高质量的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立行立改、边整边改,积极帮助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解决政策扶持问题。狠抓建章立制工作,在部层面制定和完善的规章制度达106项。集中开展的改进文风、会风和检查评比工作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两项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政策法制、科技支撑、环境监测、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等工作全面推进,成功举办了国合会2013年年会。   在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时,周生贤指出,今年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重要讲话,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深入落实《大气十条》各项政策措施,突出抓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推动出台考核办法,开展实施情况年度考核。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解决区域突出问题。组织实施第三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抓好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快编制《清洁水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有序推进湖泊休养生息。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海洋环境保护。推进土壤污染治理,编制《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深化农村“以奖促治”政策,进一步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   二要毫不放松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与2013年相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要分别减少2%,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5%。要强化减排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2014年度减排任务和“六厂(场)一车”重点工程措施,加快出台《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文件,完善重点行业排放标准。要继续改进污染减排工作方式和方法,改进重点核查内容,改进减排量核定方式。   三要采取综合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推动建立规划环评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能源、城镇化等政策环评试点,扎实推进产业园区、轨道交通等领域规划环评。继续强化建设项目环评,从严从紧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积极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健全环保产业发展机制,引导环保技术示范推广和应用。加强行业环保核查,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要深化生态保护。加快完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建设指标体系,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体系。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推动建立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开展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评估试点。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国家公园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研究启动长江、黄河流域生态健康评估。   五要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强化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流域上下游间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监管,推进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探索化学品全生命周期风险防控管理模式,提高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能力。   六要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强运行核电厂日常核安全监管,强化建造和调试阶段控制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核安全设备监管。加大核燃料循环设施、铀矿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管力度,大力推进废旧放射源回收再利用。   七要全面强化保障措施。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环保法》修改的调研、审查、论证工作,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核安全、环境监测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修订。深化环境经济政策,继续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强化部门预算项目、重大专项绩效评价,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力推进水专项和清洁空气研究计划实施,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监督,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试点。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继续推进环境报刊管理体制改革,形成环保宣传合力,全面拓展多边、双边、区域环境、核安全国际合作。   八要开展“十二五”环保规划中期评估。全面启动“十二五”环保规划以及核安全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提出后两年工作重点和思路。研究编制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九要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干部交流机制,推动干部多岗位锻炼,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和社团脱钩改革工作,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部系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   十要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和廉政建设。认真实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着力构建改进作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环保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的力度,努力为环保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主持,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李干杰、翟青,纪检组长周英,党组成员何捷,总工程师万本太、核安全总工程师刘华,以及近期退下来的老领导出席了会议。   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司局、中央第30督导组的同志,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解放军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长,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等出席了会议。 文章转载自:中国环境报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2021-2035年)
    9月21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2021-2035年)》正式对外发布,该规划主要为解决示范区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推动绿色发展过程中管控不一致、基础建设不统一、产业布局不协调等问题。根据规划,到 2025 年,基本形成以水为脉、林田共生、城绿相依的自然生态格局,基本构建生态与发展相得益彰、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多元化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新体系,打造生态优美、创新活跃、宜居宜业宜游的世界著名湖区和绿色发展价值高地。到 2035 年,全面彰显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引领示范作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生态服务价值体系,建成世界级湖区生态体系,全面实现绿色发展价值高地建设,成为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文件全文如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2021-2035年)前 言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要求,示范区旨在打造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集中彰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理念,率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充分探寻示范区绿色发展路径,特制定本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全域,面积约 2413 平方公里。先行启动区规划范围包括金泽镇、朱家角镇、黎里镇、西塘镇和姚庄镇全域,面积约 660 平方公里。紧邻示范区边界的三个区域作为规划协调区,包括虹桥商务区除青浦区以外的区域,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和油车港镇,昆山市淀山湖镇、锦溪镇和周庄镇,面积约 486 平方公里。规划近期至 2025 年,展望至 2035 年。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一体化发展导向,着力推动形成区域绿色发展新格局,着力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着力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将示范区建设成为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二)基本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生态+”的发展理念,突出对生态资源服务功能的提升,对标国际先进地区保护和发展经验,探索一条区域生态引领的绿色发展道路。加大生态功能重构和环境品质提升力度,积极保护增值区域生态优势,实现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重点突破、问题导向。突出“+生态”的实施路径,聚焦示范区特征生态环境问题,重点突破水生态安全保障、生态空间格局建设、基础设施共享和环境政策制度共建体系。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加强示范区生态资源的高效保护。共保联治、共建共享。完善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强化生态环境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加快推动形成全覆盖的污染联防联治协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整体提升区域污染治理能级。前瞻引领、制度创新。围绕示范区建设目标要求,突出示范区核心价值,明确示范区对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义,打破行政边界藩篱,形成一批体现融合、共治、共享的集聚政策和创新制度。(三)总体目标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加快推进“生态+”和 “+生态”发展模式,着力实施减量、增容、提质,共筑协调共生的生态体系、搭建绿色创新的发展体系、建立统筹协调的环境制度体系、完善集成一体的环境管理体系,高标准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到 2025 年,基本形成以水为脉、林田共生、城绿相依的自然生态格局,基本构建生态与发展相得益彰、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多元化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新体系,打造生态优美、创新活跃、宜居宜业宜游的世界著名湖区和绿色发展价值高地。到 2035 年,全面彰显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引领示范作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生态服务价值体系,建成世界级湖区生态体系,全面实现绿色发展价值高地建设,成为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二、建设协调共生的生态体系紧密围绕减量、增容、提质的污染治理基本路径,突出绿色发展的核心理念,逐步打造清洁、安全、美丽的河湖水系,建立功能融合、廊道联通、服务多样的生态系统,筑牢示范区生态绿色发展基底。(一)提升“一河三湖”水生态功能加强区域饮用水安全保障。开展统一规范的示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联合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规,严格执行并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加强重点区域空间管控,强化太浦河两岸生态涵养功能,强化太浦河干、支流污染控制,加强流动源风险防范和面源污染治理,确保下游水源地水质安全。联合制定太浦河区域预警监测方案,建立行业、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深化太浦河区域生态环境应急联动合作机制,建立完善太浦河区域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跨区域应急联动,强化联防联控,共同防范和应对跨界环境污染。建立完善的太浦河流域水资源应急调度和水质优化调度机制。建立基于水质目标的环境管理体系。针对太浦河、淀山湖、元荡和汾湖提出明确的水质目标,协调统一区域水环境功能目标。到 2025 年,太浦河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Ⅲ类;淀山湖水质达到 IV 类-V 类(湖泊标准);元荡水质达到 IV 类(湖泊标准);汾湖参照太浦河干流水质目标,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参照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对入湖河流的管控方式,明确入湖河流总氮、总磷控制要求和水质目标,将水质目标列入考核评估体系并探索建立淀山湖-元荡氮磷总量控制体系。编制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及生态建设实施方案。针对一河三湖分别编制水生态功能提升方案,确定水质达标和水生态改善的路径和主要措施,提出近期重点工程并明确实施效果。制定并落实太湖生态水位实施方案,先行在示范区探索建立跨省级行政区应急水源一网调度体系。联合制订并深化落实太浦河、淀山湖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深化落实示范区跨界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建立系统跟踪评估考核体系。在现有河湖长制的基础上明确断面水质达标职责,将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作为管理职责,通过统一的监测、管理和考核平台进行水环境质量的跟踪评估和绩效问责。至 2035 年,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国控断面优 III 类比例 100%,太浦河水质达到Ⅱ类-Ⅲ类,其他水体水环境不低于 IV 类。进一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运行水平。共同推进水源涵养保护和水土保持基础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以“四大服务片区、城区组团集约、镇区适度集中”的布局为引领,截污和治污相协调,提高污水收集处理及污泥处理水平。统筹衔接两区一县污染排放标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进一步削减氮、磷等污染物,强化水、泥、气同治,加强主要污水厂互通,推进“厂-网-河(湖)”智慧协同管理,实现管网全覆盖、污水零直排。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工作。结合城镇集中居住区旧城改造、道路改造、新建小区建设等工程,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纳管,逐步实现示范区范围内“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村庄全治理”,并积极探索两区一县及周边地区污水、污泥处理以及中水回用等设施的共建共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因地制宜建设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优先推进太浦河、淀山湖流域等重点区域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有纳管条件的地区优先进行污水纳管工作,无纳管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采用合适的分散式等污水治理技术。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推进市政设施污染控制。结合城镇集中居住区旧城改造、道路改造、新建小区建设等工程,推进区域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提高雨水利用率及污水处理效率。至 2035 年,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均达到 100%。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雨水资源化利用。通过可渗透铺装、生态屋顶、绿色道路、下凹式绿地等技术降低地表径流系数。充分结合社区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新建和改造计划,设置海绵设施。试点“道路雨水花园”等雨水生态处理处置技术,从源头上控制建成区地表径流总量。至 2035 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7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 50%(以固体悬浮物计),城镇建成区 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全面强化各类水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工业污水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国家相关工业行业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标准,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落后产能。提高工业集聚区集中防污治污水平,持续推进工业集聚区截污纳管,工业园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并完善雨污水管网破损排查、修复和养护制度,禁止偷排漏排。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种植业生态循环农业工程,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降低农田径流污染。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持续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推广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强化航运污染控制。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物(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处置体系,持续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全区域水体实行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零排放”。(二)建设协调共生的生态格局打造一体化生态空间格局。基于示范区生态景观格局特征以及生态过程和人类活动的相互作用,建立区域景观生态系统优化利用的空间结构和模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系统性保护,识别生态关键节点并实施重点保护,统筹示范区水系连通,建立以河网水系为基质、以林地绿地为斑块的生态空间格局,打造以水为脉、林田共生、城绿相依,“点-线-面-基”一体的区域景观自然格局,凸显江南水乡传统生态特征;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优化城镇与湖荡之间、组团与组团之间的生态空间结构,形成城镇和产业生态防护体系。在集建区尺度上,重点考虑人居生活保障功能,推进公园绿地、沿湖沿河绿道建设。构建“一心三区,三廊三链”的先行启动区生态格局,协调景观游憩、调节小气候、栖息地营造等多重生态功能,为居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协同推进“一心两廊、三链四区”建设。打造淀山湖、元荡生态绿心,强化生态要素保护与修复,保障蓝绿空间完整性和贯通性,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建设太浦河、京杭运河两条清水绿廊,聚焦水体优化提质、土地功能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公共空间连通、环境景观塑造等方面,依法依规清退两侧污染源,打造集聚防洪、排涝、航运、生态等功能的综合绿色生态廊道;构建北部、南部和中部三条连通主要湖荡的蓝色珠链,促进水体有序流动,提升水生态系统自净能力;根据水乡基底特征,构建大湖区、溇港区、湖荡区、河网区四片以不同水形态为特色的生态片区。结合古镇保护和美丽村庄建设,利用生态廊道将风貌各异的森林、农田、草地与古镇、乡村有机连接,充分体现生态绿色人文风貌。推动水生态涵养区划定和保护,通过实施河湖岸线治理修复、水景观塑造、水系连通、生态清淤等综合措施,打造生态河湖群。统筹推进示范区湿地保护和修复。建立示范区重要湿地清单和示范区湿地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对示范区不同类型的湿地开展主导生态功能和重要性评价,提出不同类型、功能和重要性湿地的分级保护与建设要求,对示范区湿地实施统一保护与管理,力争湿地面积在 2020 年现状基础上不再减少。推动湿地保护政策体系一体化,统一湿地保护管理政策法规、湿地修复规范、湿地生态补偿补贴和湿地生态产业发展政策等制度体系。保持湿地面积,提高湿地保护率和保护水平,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地标和城市湿地保护示范区域,积极推动青浦区先行开展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在水流速度较慢的支流与主干河道交汇处、大湖荡、绿廊、水源地周边恢复自然湿地、建设人工湿地,提高水体自净能力,重点推进太浦河两岸支流及其连通湖荡水系的湿地建设,加强对东太湖、汾湖及周边湖荡、金泽水源地-长白荡水源地、淀山湖-元荡等重要自然湿地的保护力度,综合开展滨岸带和水生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工作,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至 2035 年,骨干河道和主要湖泊生态生活岸线比例不低于 90%。(三)强化示范区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推进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加快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重点针对化工、工业涂装、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行业,加快推进结构调整或升级改造。先行启动区上述行业优先完成升级改造。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并建立动态监管机制,杜绝污染回潮现象。依法依规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小型燃煤(重油)和生物质锅炉,实施燃油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对区域内每小时 65 蒸吨及以上燃煤(重油)锅炉和生物质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提升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水平。区域内禁止高VOCs 含量有机溶剂涂料、油墨、胶黏剂生产的新、改、扩建项目。逐步推进区域内家具、集装箱、船舶制造、汽修、印刷等行业实施源头低VOCs 替代和推行环保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先行启动区 2025 年底前全面完成。全面加强含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 VOCs 管控。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推广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强化施工扬尘监管,推广运用车载光散射、走航监测车等技术,检测评定道路扬尘污染状况。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突出预防为主、强化风险防范,整合示范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土壤和地下水统一监测体系和监管制度。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加快推进示范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共享,统筹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协同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方案,优化融合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预警网络。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投入品、包装物以及灌溉用水等质量控制,积极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至 2035 年,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100%。建设用地治理领域,建立建设用地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整合集成示范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逐步形成优先管控名录和污染地块清单,研究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相关制度体系,推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一张图”管理。建立示范区统一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实行动态更新,向社会公布,并落实相应环境管理要求;注重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土地用途变更引起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统筹完善的固废治理体系。加强区域内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积极建设无废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快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补齐城市污泥与工业固体废物终端处理处置短板,完成青浦区生活垃圾焚烧(天马焚烧厂二期)及干化污泥处理设施、吴江区生活垃圾发电扩容等项目建设,并实现稳定运行。通过共享示范区周边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设施,兜底消纳农林废弃残余物、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厂水体污泥等生物质资源。提升示范区内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整体运营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及产业规范发展,形成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上下游行业联动格局。生活垃圾方面,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模式。鼓励湿垃圾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处理方式;以可回收物为重点,建立两网融合的回收体系;以城市包装废物减量化为突破口,在快递行业推广逆向物流,减少城市快递包装废物;党政机关带头践行绿色生活,通过与市民贴近的“衣食住行”开展生活类固体废物减量及资源化行动。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探索邻避设施共建共用机制。建筑垃圾方面,建立建筑垃圾属地化分类处理消纳体系,建立统一的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建筑垃圾产生、收集、中转、运输、分拣、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发布长三角再生产品目录,并普及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与产品循环化利用。工业固废方面,通过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实现工业生产减废。鼓励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推动园区消废。合理布局资源化网点,引领循环无废。互联网+挖掘废物市场价值,实现供需匹配零废。深入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再制造业态,实现产业体系低废。完善固体废物消纳应急机制,兜底紧急情况清废。监管体系方面,依托国家信息平台,全过程严格监管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行为。三、构建绿色创新的发展体系围绕示范区低碳绿色发展先行区的核心定位,聚焦绿色创新发展和生态优势转化,重点推进清洁生产、生态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消费,最终形成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一体的绿色生态完整链条,打造国际一流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加快建设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构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积极探索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示范区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增长、污染整治和转型升级的互动关系研究,适时构建包括亩均产出、单位生产总值碳排放强度和能耗水平等重点指标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建立绿色发展评估考核机制,更加全面地衡量示范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效益和水平。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到 2030 年前,整体率先实现高质量达峰并稳步下降。基于示范区空气质量达标目标和碳排放达峰目标,有效降低煤炭使用增量及占比,鼓励清洁能源、尤其是零碳能源的增长。在先行启动区率先开展“近零碳”或“净零碳”试点研究,编制实施水乡客厅近零碳专项规划。协同推进区域源头降碳。加强绿色发展源头管控,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转变,协调经济、社会、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目标措施。以低碳技术推广为抓手,提升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效率和效能。强化温室气体与传统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加强绿化碳汇建设。通过小型绿地、立体绿化、蓝绿复合等方式,提高绿色开放空间碳汇效率,构建蓝绿融合、林田复合的生态碳汇空间。打造绿色低碳多元共治体系。基于现有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及政策体系,探索整合节能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管理要求,推动形成横向统筹、纵向协调、区域联动的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各领域绿色低碳试点工作,深化全社会低碳实践,逐步推动区域绿色低碳转型从行政主导向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共治转型,逐步构建区域碳普惠制度。(二)建立一体化绿色产业架构积极发展绿色创新产业。结合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打造以数字经济、创新经济、服务经济、总部经济、湖区经济为核心的绿色创新经济体系。集中科技、资金和地缘优势,大力扶植示范区内高新科技研发、测试和低排放、低污染的绿色产业发展。融合科技、人文等元素,培育发展绿色低碳农业发展新模式。发展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大力推进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第三方服务及绿色金融、绿色新能源(如氢能)等产业,培育绿色新动能。打造绿色技术创新平台。积极创建绿色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创新“科学+技术+工程”的组织实施模式,针对太湖蓝藻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和难点,研究建立示范区生态环境领域的联合科技攻关机制。创建绿色项目投融资服务平台,支持绿色技术银行设立绿色产业发展中心,提供“技术+金融”综合解决方案服务。推进长三角示范区供应链环境服务建设。以绿色供应链带动企业协同发展,针对目前企业供应链环境管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平台,为示范区内的工业园区和企业提供有关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国内外先进环保技术以及环境法律、标准、环境风险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资讯。全面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开发区生态园区创建工程,逐步实现全覆盖。以园区减排降耗指标为引领,通过系统规划、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和重点项目落地,着力推进园区清洁生产化、循环化改造行动,规范第三方环保服务,促进园区工业生态化,构建产业间横向耦合、纵向闭合的生态工业发展模式。推动新建、改扩建工业厂房按照绿色工厂标准建造和管理。统一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以推进清洁生产为抓手,推动示范区内企业定期开展清洁生产,依托绿色制造体系,建立企业减废责任制,鼓励从产品设计与原辅材料选择形成废物减量化思维,从源头削减或避免污染物产生,推进有毒有害物质替代,以低废工艺提升物质循环效率,推动企业形成自愿减废机制,实现企业主动向减废低废的生产方式转型升级。(三)打造一体化绿色交通体系全面提升低碳绿色交通体系。加强示范区轨交联通、公交优化、慢行友好的城市交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至 2035 年,包括公共交通、非机动车、步行、水上交通等在内的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 80%。加快推进内河水运航道网络建设和提升,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和布局优化。结合区域航道规划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分流太浦河航运量。研究推进示范区码头、铁路等多式联运体系建设,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集疏港实现由水路或铁路运输。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推进船舶更新升级,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二阶段排放标准;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鼓励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对发动机升级改造(包括更换)或加装船舶尾气处理装置等方式进行深度治理。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控制要求,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加强日常排放监督管理,大力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机械禁止在控制区内使用。以公共领域为重点,推进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新能源化。实现移动源全过程监管。依托国家信息平台,实现示范区柴油车和非道路柴油机械排放信息共享,实施移动源全过程监管。结合遥感监测、路查路检、远程监控等手段,开展移动源联合执法检查,建立示范区高排放移动源“黑名单”并动态更新,实施生态环境、公安、交通等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根据长三角区域相关要求,同步实施更为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全面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等检查和监管,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开展企业自备油库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加油船、水上加油站、船用油品等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船舶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油。完善示范区内水源地过境船舶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联合会商、协同处置工作机制,联合预防、应对示范区内水源地过境船舶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同步推进绿色港口码头建设。内河主要港口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主要使用岸电,试点推进码头作业机械电动化,逐步实现全覆盖。推进内河主要港口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新建码头(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统一监督港口企业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责任,具备靠港作业船舶送交的污染物“应收尽收”的能力。加快港口码头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与监管设施的建设和提升,干散货堆场码头全面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并安装粉尘在线监控设施。(四)建设示范区健康农业体系推进绿色农业规模经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提升农业规模经营水平,以科技为引领,高标准建设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广精准农业、立体农业。在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全面推动种植业、养殖业绿色食品认证,试点建立各形态高科技农业的研发中心和应用基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模式。统筹优化种养结构。根据示范区水环境功能要求,形成基于不同水环境污染风险程度的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总量控制和布局调整策略,因地制宜依规划、按计划逐步推进退渔还湿、退渔还湖等措施。逐步退出高强度种植模式,调整种植结构、降低复种指数;逐步退出高污染养殖品种,调整水产养殖结构,构建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循环链。在此基础上,制定种养业一体化绿色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建立绿色农业发展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统一绿色农业规范。构建规模化经营、组织化管理、生态化种养的循环农业生产新模式,形成统一的农业绿色生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用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加快森林生态建设。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森林覆盖率提升,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城市森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核心片林规模。加强城市新区和新建园区绿化建设,有效增加森林面积。加强城市周边森林建设,打造以森林为主体的郊野公园。推进乡村森林建设,大力建设道路风景林、河道生态林、“四旁”果木林、农田防护林、公园休闲林。加大公路、铁路沿线两侧森林新建、加宽和提升改造力度。至 2035 年,示范区森林覆盖率达到 12%。(五)推进示范区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生产、流通、回收等环节绿色化。鼓励开发绿色产品,增加绿色供给,推进具有地域特点和产业优势的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加强对包装印刷及物流企业的监管力度,鼓励商家建立绿色物流体系。推动绿色回收体系建设,健全废旧机动车、废旧电子产品等大宗废旧商品的回收处置体系。运用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等市场手段,探究对获得绿色标识等相关认证的生产商和经销商给予鼓励和减征税收的激励。引导居民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引导消费者购买具有绿色标识的产品。探索将具有绿色标识或获得国家能效领跑者认证的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绿色行为转型的带动与示范作用。依托六五环境日、低碳日、节能宣传周、无车日、地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开展节能绿色主题宣传活动,探索建立基于绿色行为的市民绿色生活积分体系,倡导市民参与衣物再利用、光盘行动、低碳出行、造林增汇、节约用水等活动。搭建绿色生活方式宣传体系。研究示范区《绿色生活行动指南》,建立绿色生活服务体系,帮助消费者获取节能环保低碳产品信息。鼓励依托专业宣传机构和团队主导生态环境宣传,借助社会组织、第三方专家等多渠道,将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社会化、渗透化和立体化,在示范区内构建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四、建立统筹完善的制度体系结合长三角各地在绿色发展和污染治理体系的政策优势,在示范区内突出机制创新和改革成果有机整合,重点突破污染防治体系、区域治理政策和空间管控制度的不协调、不统一,探索建立可示范推广的制度建议。(一)共同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法规统一水源保护区管控要求。制定示范区水源保护法规,统筹衔接两区一县污染排放标准,统一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国家统一技术规范和区域联防联控要求研究优化水源保护区划方案,明确管控范围。根据保护区要求以及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改善的相关规划方案,明确管控标准和管控措施,分类分级提出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和准入方面的要求和建议。(二)建立一体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的跨界衔接,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于各省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结果,以一体化区域作为整体,协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区域联合监督的工作机制,做到应保尽保,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形成统筹一致的生态空间分类管控要求。协调跨界区域生态功能定位,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一划定生态空间。针对跨省界重要生态功能区,如淀山湖(上海-江苏)、太浦河(上海-江苏-浙江),通过协调功能分区目标和定位,统一确定生态空间范围、类别与管控要求,实现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区域统筹保护与管控。建立区域统一的环境准入体系。制定发布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示范区建设发展要求和形势变化,建立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更新调整机制。(三)系统建设污染源综合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区域排污总量控制机制。顶层设计方面,研究制定示范区范围内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探索建立突破原有行政区划管理约束的区域排污总量控制机制,设定示范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个行业,通过排污许可证核发逐级分解到企业。深入推进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发挥规划环评宏观把控和引导作用,促进项目环评提质增效。实施项目环评管理“正面清单”制度,实行差别化的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探索“两证联办”模式,在先行区域试点开展对固定污染源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两套手续的集成融合,探索实行一链式高效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环境监管,按分级分类监管要求,采取差别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快促进环境经济政策体系融合。研究制定示范区近、远期环境经济政策配套方案,将区域范围内现行推进的总量减排考核、亩产论英雄、碳排放交易等机制进行统筹集成,加强区域层面污染源管理核心制度对接,逐步推动区域减排从行政主导向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共治转型,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挥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引领作用。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创新发展绿色保险,发展绿色普惠金融、气候投融资和碳金融,建立绿色信息共享机制。五、完善集成一体的管理体系重点针对环境管理领域的核心架构,从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监管三个领域优化整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协调统一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一河三湖”等主要水体的环境要素功能目标、污染防治机制以及评估考核制度,建立协调高效的一体化环境管理体系。(一)统一标准,建立协同管控要求框架分步推进标准实施。落实重点行业执行严格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推进示范区所有行业实施国家和地方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研究示范区内污水处理厂统一执行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指标更高排放限值要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严格落实国家涂料、油墨、胶黏剂等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共同编制技术规范。从共同的环境管理需求出发,开展统一的监测技术法规研究。以挥发性有机物为重点监管对象,围绕区域走航、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等方向,开展相关技术规范研究;以支撑区域环境情况质量预测预报为重点,研究发布相关技术规范。(二)统一监测,实现环境数据共管共享加强示范区水环境信息共享。统一水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先行衔接跨界地区水环境自动监控站点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太浦河水系监测断面布局,持续完善锑、致嗅物质等特征污染预警监测和评估,并实现示范区水质监测数据及时共享。依托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尽快实现近期水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共享,包括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采集和获取的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相关信息资源。开展示范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建立协同的大气环境监测评估体系。依托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长三角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气候气象资料和近地面高程等信息和数值模拟体系的信息共享。依托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整合两区一县生态环境、气象部门的现有资源,建立示范区大气环境质量统一预报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一体化综合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示范区“智慧大脑”系统的技术基础,整合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地形、遥感影像等基础地理数据,水生态环境、大气环境质量数据,污染源普查数据等,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研究探索污染源与环境质量、生态环境建设与绩效、生态损害评估、生态质量气象预报、生态安全气象预警、环境应急响应与快速决策等技术体系,逐渐形成支撑区域共同管理、共同决策的生态环境综合决策支持体系。(三)统一监管,形成跨区执法系统架构统一示范区执法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在示范区范围统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裁定规则的互认、互通。裁量因素应综合考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程度、社会影响、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当事人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组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授权赋予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数量一致的骨干人员组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在示范区范围内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关系不变)。强化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在调查取证和损害评估方面的协调,构建生态环境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优化执法模式,深化公众参与。推进引入相关行业专家予以环境执法专业指导,将行业协会、产业协会、生态环境非政府组织、专家以及市民等公众力量引入执法监督实践中。一方面提升环境违法行为判定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公众认可度。对接信用联动实现跨部门共享,提升执法效力。将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结果共享至信用长三角平台和长三角环境信息大数据平台,提升环境执法信息的公开性和应用于金融等部门的效力性。探索建立企业守法激励制度,积极引导企业守法。六、加快推进一体化项目建设(一)建设一体化生态绿色廊道体系结合空间规划,依托太浦河、京杭大运河两条清水绿廊与示范区北部、南部和中部三条串联主要湖荡的蓝色珠链建设工程系统结合,系统整合重要湖泊、湿地的栖息地保护与重要湿地修复保护等工作,在廊道、节点的建设体系中增加古镇水乡的联通体系,慢行步道、景观设计与古镇生活功能有机衔接,还原江南水乡本土特色,充分体现“生态+”理念。在先行启动区率先打造太浦河清水绿廊先导段和蓝色珠链样板区。(二)实施“一河三湖”水环境治理统筹谋划打造世界著名湖区,稳步推进水乡客厅建设,整体提升示范区生态品质,构建更富魅力、特色彰显的江南水乡文化景观风貌。结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落实,聚焦“一河三湖”等重点水体水质的整体改善,系统谋划实施相关水环境治理项目,重塑示范区江南水乡生态系统,共同推进淀山湖、元荡环湖岸线贯通工程、“一河三湖”沿岸综合整治、吴淞江工程、青浦蓝色珠链等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推进太浦河整治后续工程和沪浙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工程,以及淀山湖主要入湖河流和湖体水质提升工程。完善跨流域、区域重大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规划建设、联合会商、技术协同和滚动更新机制,统筹协调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风貌、建设标准、推进时序,推动空间功能复合发展和融合渗透。(三)加快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能力提升逐年制定实施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逐步推进一批有显示度、有代表性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体提升示范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能级。建立工程进度逐月调度机制,确保工程按既定时间节点保质保量推进。加快推进新塘港河道综合整治、嘉善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完成嘉兴市北部湖荡整治及河湖联通工程(嘉善片)、姚庄镇太浦河长白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提升工程、元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及嘉善县西塘污水处理厂扩容、吴江西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吴江芦墟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建设工程。有序推进圩区整治工程、产业园区环保提升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国家级生态绿色农业先行示范区。七、规划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加强对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在示范区理事会统筹协调下,示范区执委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要任务和改革事项落地的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国家部委和有关派出机构、沪苏浙生态环境厅(局)和相关部门加强专业指导协调。充分发挥青浦区、苏州市、嘉兴市、吴江区、嘉善县的积极性,全面落实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加快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二)强化跟踪评估建立跨区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评估考核体系。探索建立跨区域统一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建立完善跨区域多部门协同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统计制度。定期反馈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体系。(三)落实多元资金保障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的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总结、吸收两区一县生态环境建设投融资创新机制和浙江、江苏绿色金融改革成功经验,大力推广示范区绿色金融、绿色保险、绿色信贷政策,鼓励和引导低息贴息贷款优先支持示范区生态环境建设。在示范区发展基金和平台公司设立过程中,纳入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的投融资需求,有机结合实体发展契机,加强国资运营平台跨区域合作,鼓励行业协会、产学研联盟等多方参与,积极支持推动示范区生态环境资产证券化,打造示范区多元共治的创新模式。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的生态治理市场化平台和生态项目共同投入机制,激发投入生态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四)加强科研创新合作积极挖掘现有长三角科技力量和科研平台潜力,整合政府研究机构、高校和大型企业的研发优势,集中打造示范区生态环境科研创新技术合作平台。加大对水、大气环境源解析及达标路径研究,加强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监控技术、新型污染和区域污染防治技术、特征生态建设和生态功能恢复技术、政策制度设计等领域的研究和投入,为加快解决示范区乃至长三角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推出先进有效的绿色发展政策、提升示范区科创综合水平、建立产学研一体的绿色创新体系提供有效的科研技术保障。
  • 生态环境部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县)建设指标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   其中,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共包括27项约束性指标(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城乡环境治理)、5项参考性指标(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河湖岸线保护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共包括19项约束性指标(如PM2.5浓度、水环境治理、新增和更新公共汽电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6项参考性指标(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旨在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管理工作,促进示范创建申请、验收命名、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适用于市、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管理。市包括地级市、副省级城市,直辖市所辖区、地区、自治州、盟等;县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等。已备案且规划实施 1 年及以上的创建地区,经自查近 3 年各项建设指标已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可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生态环境部提出验收申请。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旨在进一步深化“两山”基地创建和管理工作,促进申报、遴选命名、建设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县、乡镇、村、小流域、功能区等地区的县级及以下人民政府、相关管理机构或其他建设主体,按照地方自愿、突出特色、创新驱动、示范推广的原则开展“两山”基地建设。申报“两山”基地应具备:(一)生态环境优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扎实;(二)以乡镇、村、小流域等为单元的“两山”转化典型案例成效突出;(三)“两山”转化体制、机制、经验、做法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pdf《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pdf《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pdf《“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pdf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质检测化验室技术规程》征求意见
    p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经济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自来水的普及,卫生洁具、洗衣机、沐浴等设施也走进平常百姓家,使得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增加,2016年,我国农村污水排放量达到202亿吨,同比增长9.8%,预测到2020年可达到接近300万吨,可见我国农村污水排放量体量惊人。 /p p   总体来说,我国对农村污水的处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和快速发展阶段。2005-2008年为起步萌芽阶段,该阶段国家逐渐开始重视农村环境保护问题 2008-2015年为发展阶段,该阶段的特点为政策探讨、资金配套和示范建设,主要表现为23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的“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及相关政策配套。2015之后为快速发展阶段,该阶段的特点为政策及机制完善、大力推进和区域综合服务。2016年以来,党中央治理农村污水的决心进一步加强,甚至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国家规划层次。 /p p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曾提出“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即到2020年将总计完成20万个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以行政村占比来看,农村污水处理率可达到29%。与此同时,住建部也曾提出“到2020年,使30%的村镇人口得到比较完善的公共排水服务,并使中国各重点保护区内的村镇污水污染问题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从2016年起用大约30年时间,在中国90%的村镇建立完善的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设施与服务体系”。可以看到,如按照规划,我国农村污水治理市场大约在2040年基本达到饱和。 /p p   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质检测工作也急需规范,而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标准由各省制定,因此水质检测化验室也可能是由各省制定。浙江省是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较好的省份,有比较好的示范效应,在标准和技术规范方面也走在前列。 /p p   近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质检测化验室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机构水质检测化验室建设,确保化验室安全有序运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得到保障。 /p p   征求意见表示,化验室应配齐包括现场测试和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和制备、化验室分析及数据处理等监测工作各环节所需的仪器设备。现场测试和采样仪器设备在数量配备方面应满足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实验室应有 strong 各种型号的采水器、pH 计或离子活度计、磁力搅拌器、玻璃温度计0-50℃、电子天平、COD 消解装置、酸式滴定管、分光光度计、蒸馏装置、高压蒸汽灭菌锅、电炉、红外测油仪、水平振荡器、马弗炉、全玻璃或有机玻璃微孔滤膜过滤器、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烘箱(干燥箱)、显微镜、超净台、恒温培养箱、冰箱、生物安全柜 /strong 等其他配套的玻璃仪器设备。 /p p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场的发展,此类仪器又将迎来新的市场机遇。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12/attachment/66c5e7a9-3b96-4d8c-8918-1a9d899b45d0.pdf" title="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质检测化验室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4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质检测化验室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pdf /span /a /p p br/ /p
  • 如何利用高光谱成像仪展开河流湖泊水质污染问题的检测
    一、水质监测需求 “地表水水质监测现状的分析与对策, 绿色科技,2019(10)”中提出我国拥有28124亿m3水资源,其中地表水占96.4%,另“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9”中指出1931个地表水水质断面中,劣V类水质比例为3.4%。对于中国水污染的困境,国家先后制定了《水十条》、《重点流域 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 以上表明,我国河流、湖泊众多,然而伴随经济的高速发展,人类活动的增强,河流、湖泊水质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有必要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展开河流、湖泊水质污染问题研究,及时、快速的提供河流、湖泊的水质状况,保障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 常规水质监测的痛点问题: 非原位监测,需要进行取样; 实时性差,自动监测站约4小时一次数据,人工分析时间更长 ;监测区域有限, 无法实现大范围区域性监测。 高光谱遥感由于其高精度、全谱段、信息量大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遥感水质监测,大大提高了水质参数的估测精度。同时,该技术具备非接触式原位监测,无需取样;准实时测量,数据更新快;实现大范围区域性监测等优势。伴随着遥感技术的不断进步,水质监测已由定性描述转向定量分析,可监测的水质参数逐渐增加,反演精度也不断提高,在水资源的保护、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数据采集设备 数据采集的设备为杭州高谱成像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无人机载高光谱成像系统(HY-9010),设备实景图,如下图。系统参数,见下表。系统核心部件采用自研大靶面高光谱相机及高稳云台,集成高清相机、高精度POS模块、地面站模块及数据采集与控制系统,实现高光谱数据、高清可见光数据及GPS数据同步采集,小型地面站模块搭配远程智控系统,实现系统状态监测及远程控制,极大程度上提高作业效率和使用便利性。 系统主要指标序号指标参数1光谱相机光谱范围400-1000nm2光谱相机光谱分辨率优于2.8nm3光谱相机IFOV0.71mrad@f=35mm 4光谱相机空间通道数4805光谱相机光谱通道数3006光谱相机视场宽度15.6°@f=35mm7光谱相机镜头焦距35mm8可见光相机分辨率1500万像素9RTK定位精度10cm10POS采集模式硬件同步触发11地面站控制模式远程智控 三、飞行概况 四、数据分析未经处理的原始高光谱数据如下图所示,可以看出图像清晰,光谱信噪比符合数据处理要求。 根据水质参数模型反演得到的水质分布结果,下图截取部分河道反演快示 五、数据对比 现场组织专业水质取样检测公司对监测河道进行选点取样,经过一周的数据处理,得出“表一”所列数据; 通过对单点检测数据的分析,对监测河道进行建模反演得出“表二”所列数据,可以看出,数据反演与实测数据匹配精度多达80%,精度较高,能够满足检测需求。 测试利用无人机高光谱技术,根据采样点测定值,建立指数模型,在水面上空获取水体的高光谱影像,通过在线反演可实时观察水环境的水质参数总氮、总磷、叶绿素a、悬浮物、浊度的变化,为城市河流的水质监测提供了全新的数据来源和技术手段,同时也为湖泊、河流的水环境保护及治理提供了依据。表一、现场水样单点检测数据采样日期2021/6/5采样位置叶绿素a悬浮物总磷(以P计)总氮(N计)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点位155200.663.671.456点位231140.483.872.423.9点位326120.483.882.453.9 表二、无人机载高光谱建模反演数据点位编号叶绿素aChla(ug/L)总悬浮物Tss(mg/L)总磷TP(mg/L)总氮TN(mg/L)氨氮NH3-N(mg/L)高锰酸盐指数CODmn(mg/L) 1架次1100%99.75%100.00%100.00%100.00%98.33% 架次297.48%62.95%96.97%98.37%92.41%90.00%2架次1100%94.43%97.92%100.00%99.17%96.92% 架次257.58%98%87.50%89.41%90.91%95.90%3架次1100%60.8%97.92%99.74%99.18%98.72% 架次291.38%93.33%79.17%93.81%86.12%98.97%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2024年度湖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项目计划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各有关单位: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和征求意见,省局决定将《汽车金属探伤机校准规范》等22个项目列入2024年度湖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订项目计划(见附件),现予以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规范起草单位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修)订工作办理程序》的要求开展制订工作,做好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编写、实验验证和意见征求,保证计量技术规范制订质量。二、各规范起草单位应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所承担的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计划项目,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修)订任务的,须报经省局同意后方可延期。规范完成征求意见后,应及时向省局提出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审查申请。三、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项目阶段进展情况报省局,以便于调度工作进度。各项目参与起草单位的参与起草人应主动向项目负责人申领任务,全程参与课题研究。联系人:计量处王伟;联系电话:0731-85693356附件:2024年度湖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订项目计划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29日附件2024年度湖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订项目计划序号规范名称主要起草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参与起草单位制(修)订单  位负责人1汽车金属探伤机校准规范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刘寒遥岳阳市检验检测中心、广州市腾畅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制  订215KA高精度直流大电流标准源校准装置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喻  准衡阳市计量测试中心、长沙天恒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制  订3直流高压高阻检定装置校准规范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田  健衡阳市计量测试中心、长沙天恒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制  订4胎儿母亲监护仪校准规范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陈津津益阳市计量测试检定所、长沙市第四医院制  订5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校准规范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刘李亮娄底市计量测试检定、永州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制  订6冲击试验低温仪校准规范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胡  彪常德市计量测试检定所、衡阳市计量测试中心、衡阳钢管厂制  订7黏结指数自动搅拌仪校准规范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文  颖株洲市计量测试检定所、永州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制  订8一体化恒温恒湿称重系统校准规范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杨广益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制  订9卫星导航远程位移测量系统校准规范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李  婷湖南省测绘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湖南省交通勘察仪器检测站、长沙金码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  订10平板玻璃测厚仪校准规范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肖小平常德市计量测试检定所、湘西自治州质量检验及计量检定中心制  订11线速度标准装置校准规范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甘  逵岳阳市检验检测中心、益阳阳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制  订12电子辊道秤校准规范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杨博淞湘西自治州质量检验及计量检定中心、湖南朗科衡器制造有限公司制  订13不规则微型储罐校准规范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周  艳湖南省大流量大容量计量检定授权站、株洲市水表计量检定授权站制  订14指针式微差压表校准规范怀化市检验检测中心易传豪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张家界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制  订15变压器用绕组温控仪校准规范郴州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廖军平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国网长沙供电分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制  订16小型蒸汽灭菌器温度、压力校准规范邵阳市计量测试检定所李安喜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郴州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制  订17裂隙灯显微镜校准规范湘潭市工矿电传动检测中心尹  宁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上海标卓科学仪器公司制  订18柱式液压平板硫化机校准规范株洲市计量测试检定所谢清俊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娄底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制  订19比磁饱和强度测定仪校准规范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徐运懿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制  订20湿海绵针孔检漏仪校准规范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江贤志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制  订21光源驱动仪校准规范湖南航天机电设备与特种材料研究所管鹏举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制  订
  • Hydrolab HL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在湖泊中的应用
    Hydrolab HL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在湖泊中的应用湖泊是重要的国土资源,具有调节河川径流、发展灌溉、提供工业和饮用的水源、繁衍水生生物、沟通航运、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以及开发矿产等多种功能,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湖泊及其流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场所,湖泊本身对全球变化响应敏感,在人与自然这一复杂的巨大系统中,湖泊是地球表层系统各圈层相互作用的联结点,是陆地水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生物圈、大气圈、岩石圈等关系密切,具有调节区域气候、记录区域环境变化、维持区域生态系统平衡和繁衍生物多样性的特殊功能。 监测湖泊水质状况,诸如常规五参数、叶绿素、蓝绿藻、氨氮等,是开展湖泊物理、化学、生物、沉积等研究的重要基础参数至关重要。监测所得数据主要应用于科学研究,对数据质量要求非常高。在进行实地水质调查时,现场环境较为恶劣,因此对仪器的性能稳定性、硬件的抗压性、便携性、防水性都有很高要求。选用OTT全新的Hydrolab HL7多参数水质分析仪,用于现场水质的测量是两全其美之举。 主要仪器包括:Hydrolab HL7主机,手操器(内置气气压检测),主机配备以下传感器:pH、ORP、LDO、电导率、浊度、深度、叶绿素、蓝绿藻、水温。 HL4、HL7主机及手操器 通过在全国各主要流域的重点湖泊及水库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及采样并检测。采用OTT Hydrolab HL7在现场实地测量水的常规五参数、叶绿素和蓝绿藻。由于单次野外调查时间跨度长、路途颠簸、采样及现场监测条件有限,需要随时知道仪器状态是否正常,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Hydrolab HL7具有自我诊断功能,并在手操器屏幕直接显示电极的健康状态。独有的元数据功能,保证每一次每一个测量参数的准确性。手操器上提供可视化的电极测量结果稳定性指示图标、平均值输出功能,大大降低人为判定稳定终点带来的误差,提高监测效率。可选便携式箱包在颠簸路途中可以提供很好的仪器保护。 对于一些深水湖、库,需要检测不同水深的水质情况,HL系列提供的深度剖面及离线监测模式,有效避免了由于船舶漂移及水流引起的线缆倾斜而带来的深度误差。 HL系列水质分析仪的性能优势 市场独有元数据记录功能,对数据准确性了如指掌 稳定性校核、平均值输出功能,减少环境波动影响模塑机身、钝性钢接头,极大提高仪器的抗摔打性低功耗、超长待机、超大存储,便携使用更有信心简单直观、引导式的校准流程,轻松完成上手操作最高10种参数同时测量和输出,多种参数灵活搭配 中科院某研究所作为国内具有代表性的学术科研机构,对于便携式仪器测量结果准确度、稳定性及机身抗摔打性能均要求非常高。在2019年6-9月全国重点湖库巡回调查过程中,使用OTT Hydrolab HL7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很好的完成了现场水质的监测。客户对于稳定性校核、平均值输出尤其是元数据功能,评价很高,在保证数据质量的前提下,大大节省了单个点位停留时间,Hydrolab HL7对于顺利完成此次全国范围湖库调查工作起到了积极正面的作用。
  •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第五次会议
    张力军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上强调 稳步推进治太工作 加快携手治太步伐 2012-04-09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李莉 记者 闫艳 高杰 常州报道   国家发改委日前主持召开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第五次会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必须充分认识太湖污染治理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按照国家太湖治理方案,稳步推进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两省一市携手治太的步伐。   张力军介绍了2011年环境保护部在推动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着重抓好的5项工作。首先,推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2011年,太湖流域两省一市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均完成年初制定的减排目标任务。其次,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第三,强化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第四,完善水环境监测预警。加强流域内109个国控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在太湖流域共建7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组织开展太湖蓝藻预警监测。第五,推动重大专项实施。&ldquo 水专项&rdquo 在太湖流域建设了40余项示范工程,突破了太湖梅梁湾水质改善成套技术、小流域污染减控与生态修复技术等10余项关键技术,为江苏和浙江治太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张力军指出,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太湖水质总体稳定,太湖总氮年平均浓度有所下降。但是,太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张力军强调,为进一步改善太湖水环境质量,2012年环境保护部将着重抓好6项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推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严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全力抓好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针对污染减排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指导太湖流域两省一市分门别类编制减排计划,并修订完善&ldquo 十二五&rdquo 主要污染物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制定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办法。   二是控制总氮污染,防治湖体富营养化。积极推进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工艺升级改造,从严审批排放总氮的新建项目。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修复湖泊湿地生态功能和河道生态系统,削减总氮入湖污染负荷。   三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监管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监督指导太湖流域内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电镀企业的园区管理和集中治污,加强铅蓄电池企业环境监管。   四是进一步提高风险应急能力。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管理,切实抓好&ldquo 事前预防、预测预警、应急准备、事中应对、事后管理&rdquo 的饮用水水源地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   五是加强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太湖流域水质例行监测、自动监测与蓝藻水华预警监测工作,完善太湖流域两省一市跨界水质监测断面布局,建立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为太湖治理提供支撑。为做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中期评估,今年,环境保护部将联合水利部共同开展水质联合监测与评估。   六是推广&ldquo 水专项&rdquo 太湖项目成果。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治污工程结合,总结凝练一批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关键技术和标志性成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结合地方政府有关规划,推广&ldquo 水专项&rdquo 成果。   江苏、上海、浙江省(直辖市)政府和科技部、工业与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省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环境报
  • 国基委管理科学部公布2017年第2期应急管理项目申请说明
    p   正文内容如下: /p p & nbsp & nbsp & nbsp 一、项目类型和意义说明 /p p   为了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快速做出反应,及时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提供科学分析和政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特别设立了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主要资助在已有相关科学理论基础上、运用扎实的科学方法进一步开展关于国家宏观管理及发展战略中急需解决的重要和关键性问题的政策研究,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政策研究。应急管理项目每年启动3-5期,资助若干方向的研究。 /p p   建设高水平的稳定的政策研究团队是支撑国家治理和宏观管理进行科学决策的基础性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7年管理科学部第2期应急管理项目将专门资助“政策研究重点支持项目”。 /p p   二、2017年第2期应急管理项目“政策研究重点支持项目”申请指南 /p p   为利用和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长期积累的基础研究成果,体现基金的前沿性、引领性、科学性的特色,支撑国家宏观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推进高水平政策研究队伍的建设,提升中国学者的政策研究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根据专家的建议和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的意见,管理科学部决定设立2017年第2期应急管理项目“政策研究重点支持项目”,即日起向全国公开进行招标。 /p p   1、“政策研究重点支持项目”主要资助长期从事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的团队,如长期在经济增长与发展、金融管理、生态环境管理、粮食安全、三农问题、教育管理、社会治理、新型城镇化发展等领域从事政策研究的团队。 /p p   2、申请者系所在研究团队或机构的学术带头人,主要参与者应为所在机构的专职研究人员,具有从事政策研究的良好基础和影响力。团队具有相对稳定的组织架构和可持续性,依托单位能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鼓励与有良好前期基础的政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在数据共享和指导实践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 /p p   3、研究主题须是当前国家决策层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之一,无论国际还是国内议题都是针对当下亟须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申请团队具有长期丰厚积累并能集成升华的政策研究选题,以确保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能满足国家和决策部门的需求。 /p p   三、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p p   申请者注意事项: /p p   1. 2017年拟资助5个“政策研究重点支持项目”,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200万元/项左右(两期)。 /p p   2. “政策研究重点支持项目”实行分期滚动资助,研究计划须按两期设计(第一期资助期限:2017年8月—2018年7月,第二期资助期限:2018年8月—2019年7月)。申请材料中请填写研究期限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第一期完成后将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延续资助。 /p p   3. 申请者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资源条件,设计研究题目、研究目标和研究方案,撰写申请书,提交申请材料。 /p p   4. 申请材料除阐述主要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方法之外,还须着重说明本研究团队的发展历史、主要政策研究方向、研究积累和数据基础,以及已经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社会影响,并提供支撑国家宏观决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p p   5. 请拟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到基金委网站在线填写2017年度申请书,申请代码填写G04,“资助类别”选填“应急管理项目”,亚类说明选填“科学部综合管理项目” 附注说明选填“研究类项目”。正文部分按照“面上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 /p p   6. 基金委接受申请书后将组织预评审,并对通过预评审的项目负责人发出答辩通知。接到答辩通知后,负责人须本人到场参加答辩,不按时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申请。 /p p   课题申请书的电子版务必在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由课题申请人通过ISIS系统上传,并由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确认(6月30日16:00截止),同时将系统生成的正式申请书pdf文件(以“依托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应急管理项目专用电子信箱:yjyj@mail.nsfc.gov.cn(请在主题栏注明依托单位名称和申请人姓名) 纸质版(一份)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以寄出时邮局的收寄邮戳为准)通过EMS邮寄至管理科学部 高杰(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7153)。两个版本均到达方视为申请有效。 /p p   不同于常规的面上项目,因应急管理项目的时间性要求,其申请书在ISIS系统上成功提交后不经基金委接收部门受理,直接由管理科学部接收和组织评审。因此,在我们正常接收和审核了申请书的情况下,该申请项目在ISIS系统上也会显示“未审核”或“未确认”状态,这不影响您申请书的正常评审。 /p p   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和差额遴选,计划在7月下旬组织召开答辩评审会,对通过评审决定资助的项目将在7月30日前通知申请人,未获得资助的课题不再另行通知。 /p
  • 90万!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项目
    项目编号:0809-2241GDG33026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9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专用仪器仪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90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国内产品:签订合同后60天内。进口产品:收到信用证后180天内。
  • 国办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20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综合整治,土壤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仍不容乐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切实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现就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对全国60%的耕地和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 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初步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有序推进典型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大环境执法和污染治理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定期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造成污染的要限期予以治理。规范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防渗措施,加强对非正规垃圾处理场所的综合整治。科学施用化肥,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格控制稀土农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回收制度。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   (二)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将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土壤环境保护的优先区域。在2014年年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明确本行政区域内优先区域的范围和面积,并在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的基础上,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建立相关数据库。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等项目。   (三)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对已被污染的耕地实施分类管理,采取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 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地方人民政府应依法将其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并对土壤环境进行治理修复,未开展风险评估或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建设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以新增工业用地为重点,建立土壤环境强制调查评估与备案制度。   (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大中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西南、中南、辽中南等地区,选择被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有关地方要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开始实施。   (五)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土壤环境监管队伍与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设置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提高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加强全国土壤环境背景点建设。加快制定省级、地市级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土壤环境应急能力和预警体系。   (六)加快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实施土壤环境基础调查、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整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和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具体项目由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参加的部际协调机制,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尽快编制各自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健全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加大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投入力度,保障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治理资金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中央财政对土壤环境保护工程中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予以适当支持。   (三)完善法规政策。研究起草土壤环境保护专门法规,制定农用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被污染地块环境监管等管理办法。建立优先区域保护成效的评估和考核机制,制定并实施“以奖促保”政策。完善有利于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产业发展的税收、信贷、补贴等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土壤污染损害责任保险、鼓励有机肥生产和使用、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等政策措施。   (四)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制(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土壤风险评估、被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主要土壤污染物分析测试、土壤样品、肥料中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 制订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等级划分、被污染地块环境风险评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 研究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和考核技术规程。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基础和应用研究,适时启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研发推广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技术和装备。   (五)引导公众参与。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发布制度,通过热线电话、社会调查等多种方式了解公众意见和建议,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和支持土壤环境保护。制定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计划,结合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土壤环境保护相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将土壤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企业要加强对所用土地土壤环境质量的评估,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目标考核。建立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环境保护部要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和时间要求等,定期进行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地方人民政府要与重点企业签订责任书,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成绩突出的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给予表彰,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进行问责。
  • 塑化剂家族已污染国内部分湖泊水体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即塑化剂DEHP),这个拗口的化学名称,成为新的食品安全事件主角。在工业用途上,DEHP是塑化剂最主要的一种,被普遍应用于医用血袋和胶管、驱虫剂、化妆品、香味品、润滑剂、润滑油和去污剂等数百种产品的生产中。   而台湾地区的昱伸香料有限公司却将这种塑化剂掺入乳化剂中,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售。一家国内食品乳化剂企业技术人员虽然无法向记者说清楚塑化剂和乳化剂之间的区别,但他诘问:“那是加入塑料中的东西,食品中怎么能有呢?”   从毒理学上,包括DEHP在内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简称PAEs)又是环境激素的一种,可能对人体的生殖系统、免疫系统、消化系统带来危害,如损害男性生殖能力,促使女性性早熟,可能造成儿童性别错乱,长期大量摄取还可能会导致肝癌。而研究人员测定发现,PAEs早已渗入北京的地面水体与空气之中,部分水体污染严重。这还仅是北京一市的测量结果。   北京水体已受PAEs严重污染   6月1日,卫生部将17种PAEs列入可能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机构已接到多家饮料企业自检样品,但送检企业要求将检测的项目集中于7种,而非全部被列入“黑名单”的PAEs物质。   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不排除有塑料容器中的PAEs渗入水体,但“渗入的PAEs量与故意作为食品添加剂加入的数量应该有很大差值”。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邓瑛介绍,据统计,2007年,PAEs全世界年产量已超过200万吨,其中我国的年产量突破100万吨。有研究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已有数据,自然界中的PAEs在全世界分布大致均衡,并无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巨大差异。   2010年6月,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钟嶷盛、陈莎等人发表了他们的一篇研究成果,他们采样了北京市11个公园湖水水样,“结果发现PAEs普遍比较高,说明北京公园水体受 PAEs的污染比较严重”。   他们检测出的主要污染物即为DEH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简称DBP)。   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中DEHP限值为8μg/L,DBP为3μg/L,地表水遵照此标准执行。   钟嶷盛等人的调查结果显示,朝阳公园、玉渊潭公园、莲花池公园、红领巾公园湖水DBP超标2倍,窑洼湖公园和颐和园超标3倍。人定湖和颐和园DEHP超标2倍,窑洼湖公园超标3倍。   这一研究成果发表在2010年6月的《中国环境监测》杂志上,对于PAEs超标原因,作者认为,自2004年起,北京市区湖泊补水由密云水库改为官厅水库,而官厅水库此前污染严重,一直达不到饮用水标准,再经过沿途的排污污染,到达市区湖泊的水基本是V类或劣V类水,并且公园普遍一年换水一次,流动性差,加上游人丢弃的食品包装盒、塑料袋、饮料瓶等,造成了北京公园水中PAEs污染严重的现象。   根据公开资料,早在1982年,就有学者对北京市大气、一些湖泊和水库进行了PAEs 测定,结果显示“北京市的大气和水均已受到PAEs的污染。北京市地面水中APEs浓度比其它国家地面水中PAEs的浓度高10倍”。   根据公开文献,这次调查只是笼统介绍了水样采集自北京市区和郊区公园水、饮用水、水库水、增塑剂生产厂污水等18个地点。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分析测试中心助理工程师马文鹏介绍,大多数的PAEs在水环境中都相对稳定,其降解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DBP的半水解期超过了20年,而DEHP则超过2000年。这也就造成钟嶷盛等人的调查发现,北京公园湖泊底泥中的PAEs含量要远远大于水体中的含量。而受到污染的水体远不止相对静止的公园湖水。已有研究成果显示,三峡库区DEHP最高浓度已达到5.421μg/L。而黄河部分河段中DEHP浓度高达109.93μg/L,超出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13倍。   无处不在的PAEs   相比于水体,土壤也是接受污染物的重要自然载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名研究人员告诉记者,塑料薄膜中的DEHP 具有很强的自由性,可从塑料中渗出进入环境,随着农用塑料薄膜的大量使用,塑料薄膜成为土壤中DEHP的一个主要来源。   一项对中国23个城市耕地土壤的抽样检测报告显示,DEHP的检出率为100%,含量范围为0.20-7.11 mg/kg。而北方土壤中PAEs的含量高于南方,这与农业地膜的使用呈现相关关系。   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王韧韧介绍,PAEs是上世纪20年代引进的,不久便取代了当时被用作增塑剂且气味很大、易发挥的樟脑。目前是增塑剂的主体,占增塑剂总产量的80%。   在化妆品中,指甲油的PAEs含量最高,不少化妆品中的芳香成分也含有该物质。   PAEs在化妆品中的主要功效是:使指甲油能降低其脆性而避免碎裂 使发胶在头发表面形成柔韧的膜而避免头发僵硬 使用在皮肤上后,增加皮肤的柔顺感,增加洗涤用品对皮肤的渗透性等。   王韧韧介绍,目前我国对化妆品中该产品的含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普通消费者很难从商品标注上看到该物质的含量。   据财新网报道,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柳春红副教授及其同事最近在《食品科学》杂志刊发的一篇论文称,市售方便面和方便米粉存在不同程度的DBP和DEHP污染。   在一篇公开论文中,王韧韧提醒,平时最好不要用塑料容器泡方便面。   PAEs污染恐怕还会涉及医疗领域。一名化工行业人员告诉记者,重症监护室中所使用的医疗设备广泛采用了含有DEHP作为添加剂的塑料。   不过,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史江红告诉记者,DEHP只是几十种环境激素中的一种,“人类和动物身体无时不在向自然界排放激素,因此没有必要夸大自然界中环境激素的不良影响”。   但史江红也强调,目前,我国仅对环境激素在某些污水处理厂、少数河流中的含量等开展了有限的工作,但是关于河流、湖泊尤其是水源水中的存在的现状和评价仍未全面展开。   在官方资料中,记者只查阅到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突发性污染事故中危险品档案库中对PAEs的描述:从事酞酸酯类(即PAEs)增塑剂生产的工人,可患有多发性神经炎,大剂量可引起麻醉作用,误服可引起胃肠道刺激,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麻痹、血压降低等。   有研究人员称,一些研究结果显示,PAEs有可能对幼儿的生殖系统发育产生影响,主要原因可能为幼儿的新陈代谢能力较差。   史江红提醒,要注意生活中的细节,“用来装食物的塑料饭盒其实是很不利于健康的”。有专家建议,不要用聚氯乙烯(含有PAEs成分)塑料容器在微波炉中加热食品,正确的做法是把食品移到耐热玻璃器皿或陶瓷器皿中加热。
  • 岛津中标“汕头大学理科类科研实验室整体搬迁项目”
    据仪器信息网报道,岛津公司继不久前在“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生科院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搬迁项目”上胜出后,近日,岛津公司再度竞争“汕头大学理科类科研实验室整体搬迁项目”,最终成功中标,负责汕头大学中心实验室、海洋生物研究所及生物系仪器设备的搬迁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12-156010-1143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大学理科类科研实验室整体搬迁服务(含中心实验室、海洋生物研究所、生物系)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 基于浮标温度剖线的湖泊调查
    基于浮标温度剖线的湖泊调查背景 夏季,深层湖泊会发生温度分层——表面温暖,深层水很冷。这对此类湖泊中的营养平衡和生物栖息地产生了很大影响。由于气候变化引起的气温普遍升高,两者都将发生变化,因此也将改变湖泊中生态系统的生活条件。巴伐利亚州环境局与威尔海姆市水管理局和OTT HydroMet公司合作,实施了一项测量项目,用于连续监测巴伐利亚阿默尔湖水中的水温剖线。由于可行的并且经过长期测试的方法非常少,因此有必要寻找新方法来实现客户基于浮标的温度曲线的想法。经过努力,在阿默尔湖的最深处(81 m)安装了一个浮标,该浮标由三个混凝土配重(每个750 kg)固定就位。 固定在浮标底部的测量链可在16个不同深度连续测量阿默尔湖的水温。由另外安装在浮标上面的紧凑型气象站LUFFT WS501-UMB,持续监控气象数据来帮助分析测量链上提供的温度数据。 监控解决方案测量浮标固定在湖泊的最深处(81 m)。在它的下侧, 有一个带有16个温度传感器的测量链,该测量链均匀地分布在下方,一直到湖底。 固定在浮标底部的测量链可在16个不同深度连续测量阿默尔湖的水温。由另外安装在浮标上面的紧凑型气象站LUFFT WS501-UMB,持续监控气象数据来帮助分析测量链上提供的温度数据。 OTT HydroMet交付的浮标配备了大量的测量设备:紧凑型气象站LUFFT WS501-UMB,用于监测气象参数:气温、气压、相对湿度、总辐射、风向和风速太阳能电池板,用于自主电源测量链带16个 温度传感器数据采集器netDL500,远距离传输 测量链和紧凑型气象站的温度传感器不断收集数据(间隔15分钟的平均值)。 测得的数据存储在浮标内部安装的OTT netDL数据记录器中。 一天内多次将数据通过移动通信从测量站点传输到水管理机构的数据库中,以便即时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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