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国标[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24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国标[/url]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从事检测和 ( 或 ) 校准的能力 ( 包括抽样能力 ) 的通用要求。这些检测和校准包括应用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方法进行的检测和校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检测和(或)校准的组织,包括诸如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以及将检测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实验室,不论其人员数量的多少或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范围的大小。当实验室不从事本标准所包括的一种或多种活动,例如抽样和新方法的设计(制定)时,可不采用本标准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1.3 文中注是对正文的说明、举例和指导。它产既不包含要求,也不构成本标准的主体部分。 1.4 本标准用于实验室建立质量、管理和技术体系并控制其动作。实验室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和认可机构也可使用本标准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 1.5 本标准不包含实验室运作中应符合的法规和安全要求。 1.6 如果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当它们从事新方法的设计(制定)和(或)结合标准的和非标准的检测和校准方法制定工作计划时,其检测和校准所运作的质量体系也符合 GB/T19001 ( idt ISO 9001 )要求;在实验室仅使用标准方法时,则符合 GB/T19002 ( idt ISO 9002 )的要求。本标准包含了 GB/T 19001 ( idt ISO 9001 )和 GB/T 19002 ( idt ISO 9002 )中未包含的一些技术能力要求。附录 A 提供了 ISO/IEC 17025 与 ISO 9001 和 ISO 9002 的条款对照。 注 1 :为确保这些要求应用的一致性,或许有必要对本标准的某些要求进行说明或解释。附录 B 给出了制定特殊领域应用细则的指南,尤其适用于认可机构(见 GB/T15486 — 1996 ( idtISO/IEC 指南 58 : 1993 , 4.1.3 )。 注 2 :如果实验室希望对其部分或检测和校准活动进行认可,宜选择一个依据 GB/T15486 — 1996 ( idtISO/IEC 指南 58 )动作的认可机构。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9001 — 1994 质量体系 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 idt ISO 9001 : 1994 ) GB/T19002 — 1994 质量体系 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 idt ISO 9002 : 1994 ) ISO/IEC 指南 2 标准化及相关活动的一般术语和定义 VIM ,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由国际计量局( BIPM )、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国际临床化和实验医学联合会( IFCC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国际理论化学和应用化学联合会( IUPAC )、国际理论物理和应用物理联合会( IUPAP )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 )发布。 注: JJF 1001 — 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包含了 VIM 的全部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检测实验室 testing laboratory 从事检测工作的实验室。检测是指按照规定程序,由确定给定产品的一种或多种特征、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 ISO/IEC 2 : 1996 ) 注:“ test ”在某些场合也译为测试、试验或检验。 3.2 校准实验室 calibration laboratory 从事校准工作的实验室。校准是指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JJF 1001 — 1998 ) 鉴于本标准目的,使用 ISO/IEC 指南 2 和 BIM 中给出的术语和定义。 注: GB/T6583 ( idt ISO8042 )规定了与质量有关的一般定义, ISO/IEC 指南 2 则专门规定了与标准化、认证和实验室认可有关的定义。若 GB/T6583 ( idt ISO8402 )与 ISO/IEC 指南 2 和 BIM 中给出的定义有差异,优先使用 ISO/IEC 指南 2 和 VIM 中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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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76801]ISO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url]xzq05:你好!欢迎来到GMP/ISO版,谢谢你提供资料分享。由于帖子的附件内容重复,故其中一个已删除。因你的附件资料在论坛资料中心已有,故不再加分奖励。如果你能够提供最新版本的附件资料,我们将给予一定的加分。谢谢!--jun来也!
求:GB1954 铬镍不锈钢焊缝鉄素体含量测量方法我发 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pdf[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4600]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pdf[/url]
江湖告急,哪位大侠有《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理解与实施》这本书?
[align=center][b]前 言[/b][/align]本准则《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本准则包含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为证明其按管理体系运行、具有技术能力并能提供正确的技术结果所必须满足的所有要求。同时,本准则已包含了ISO 9001中与实验室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检测和校准服务有关的所有要求,因此,符合本准则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也是依据ISO 9001运作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 9001的要求,并不证明实验室具有出具技术上有效数据和结果的能力;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准则,也不意味其运作符合ISO 9001的所有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使用本准则作为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进行认可的基础。为支持特定领域的认可活动,CNAS还根据不同领域的专业特点,制定一系列的特定领域应用说明,对本准则的通用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和解释,但并不增加或减少本准则的要求。申请CNAS认可的实验室应同时满足本准则以及相应领域的应用说明。本准则的附录是信息性的,不是要求,旨在帮助理解和实施本准则。[align=center][b]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b][/align][b]1.范围[/b]1.1 本准则规定了实验室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能力(包括抽样能力)的通用要求。这些检测和校准包括应用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的方法进行的检测和校准。1.2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检测和/或校准的组织,包括诸如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以及将检测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size=3]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实验室,不论其人员数量的多少或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范围的大小。当实验室不从事本准则所包括的一种或多种活动,例如抽样和新方法的设计(制定)时,可不采用本准则中相关条款的要求。[/size]1.3 本准则中的注是对正文的说明、举例和指导。它们既不包含要求,也不构成本准则的主体部分。1.4 本准则是CNAS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进行认可的依据,也可为实验室建立质量、行政和技术运作的管理体系,以及为实验室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提供指南。本准则并不意图用作实验室认证的基础。注1:术语“管理体系”在本准则中是指控制实验室运作的质量、行政和技术体系。注2:管理体系的认证有时也称为注册。1.5 本准则不包含实验室运作中应符合的法规和安全要求。1.6 如果检测和校准实验室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其针对检测和校准所运作的质量管理体系也就满足了ISO 9001的原则。附录提供了ISO/IEC 17025:2005和ISO 9001标准的对照。本准则包含了ISO 9001中未包含的技术能力要求。注1:为确保这些要求应用的一致性,或许有必要对本准则的某些要求进行说明或解释。注2:如果实验室希望其部分或全部检测和校准活动获得认可,应当选择一个依据ISO/IEC 17011运作的认可机构。[b]2.引用标准[/b]下列参考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不可缺少。对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采用所引用的版本;对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采用最新的版本(包括任何的修订)。ISO/IEC 1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VIM,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由国际计量局(BIPM)、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临床化学和实验医学联合会(IFC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理论化学和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国际理论物理和应用物理联合会(IUPAP)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发布。注:参考文献中给出了更多与本准则有关的标准、指南等。[b]3. 术语和定义[/b]本准则使用ISO/IEC 17000和VIM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注:ISO 9000规定了与质量有关的通用定义,ISO/IEC 17000则专门规定了与认证和实验室认可有关的定义。若ISO 9000与ISO/IEC 17000和VIM中给出的定义有差异,优先使用ISO/IEC 17000和VIM中的定义。
2007年12月14日,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61)在北京组织举办了国家标准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送审稿)审定会。会议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承办。审定委员会由来自标准化、卫生、农业、国防、计量、建筑、化工等部门和行业的16名专家组成。国家认监委刘卓慧副主任作为审定委员会主任出席并主持了会议。 该标准是对我国GB/T15481-2000同名标准的修订,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牵头组织起草。 审定会上,首先由标准起草组组长、CNAS秘书长助理宋桂兰介绍了标准的起草背景、编制说明,起草组秘书介绍了新旧标准的差异。随后,审定委员会的各位专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 审定委员会一致认为,该标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同意通过对标准送审稿的审定。建议起草组按照审定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报批稿,由TC261以推荐性国家标准上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 本次审定会还对起草组提交的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宣贯教材送审稿进行了讨论,与会专家对教材送审稿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是实验室能力建设和认可评价等工作的基础性标准,2000年发布后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新版标准的发布将对我国实验室的能力建设和管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另外,在新版标准的修订过程中,保持了其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为我国实验室持续符合国际标准要求提供了依据和基础。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7478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url]不错的资料分享给大家,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size=4][font=黑体]最新消息:GB/T 27025-200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于8月1日实施并代替GB 15481-2000 ;[color=#DC143C]请大家关注!!! [/color] [/font][/size]
我是新手,现在急需CNAL/AC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和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麻烦各位有资料的好心人给我传一份,邮箱地址:258512512@qq.com
[b][color=#03005c][size=4][font=宋体]该标准即[/font][font=''''Times New Roman'''']ISO/IEC 17025:2005[/font][font=宋体],与[/font][font=''''Times New Roman'''']CNAS-C01[/font][font=宋体]《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比,前言不同,多了个引言,还多了个附录[/font][font=''''Times New Roman'''']B[/font][font=宋体]《制定特定领域应用细则的指南》,正文也有些细节的不同,但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font][/size][/color][/b]
大家都有新的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了吧?手册是修改还是改版,和老版的主要变化在哪里啊?有手册已经改版好的吗?介绍下经验哈!!
ISO-IEC 17025-200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存在的错误
现将GB/T 15481-2000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与大家共享,希望有助于各位。[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68539]GB_T 15481-2000_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url]
[font=Arial][back=transparent]液空中国实验室气体业务单元于近日顺利通过ISO/IEC 17025认证,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获得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委员会(CNAS)颁发的认证证书。这是全球唯一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的质量管理标准。[/back][/font][font=Arial][back=transparent]ISO/IEC 17025包括两项主要条款: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管理要求涉及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及有效性;技术要求涵盖人员能力、检测方法、设备和质量以及检测和校准结果报告。[/back][/font][font=Arial][back=transparent]获得ISO/IEC 17025认证证明了液空中国具备提供可靠的、具有稳定性和准确性的标准物质的能力,也标志着其[/back][/font][url=http://www.kodi.cn/product/zh-cn/er-yuan-biao-zhun-qi-ti.aspx#UiBookmark][font=Arial][color=#1155cc][back=transparent]标准气体[/back][/color][/font][/url][font=Arial][back=transparent]的生产、分析和管理能力达到了新高度,且标准物质产品进一步和国际接轨。[/back][/font][font=Arial][back=transparent]液化空气集团特种气国际权威、液空中国通用工业钢瓶气实验室气体总监孟浩森表示:“作为标准物质的气体供应商,获得ISO/IEC 17025认证是液空中国实验室气体业务的一个里程碑。我们能够为对制造标准气体有着高要求的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精准的标准物质。这是一项国际认证,它表明我们有技术能力进行分析,并得出有效分析结果,从而增强我们气体产品的竞争力。我们的分析证书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的进出口业务中被广泛接受,包括汽车、卡车、发动机、化学品、食品、分析仪器、检测器,及分析服务与研究等。”[/back][/font][align=center][font=Arial][back=transparent][img=,266,364]https://lh5.googleusercontent.com/Tgpi4B8YS4K_zU8LG-zxjX-VzwtSP5NA_e65ce4mxp69TpSfUeRUzQrjFG2yfwWLt_6hfcZ8Aw3cqoYOWocnHmeswdjNl9NV1EEWX0JaMsMbzQJ1Xfoi9MafAcB1O6KitdNlwP2j[/img][/back][/font][font=Arial][back=transparent][img=,266,367]https://lh3.googleusercontent.com/l5hOXqdPBuQ7Qwiw7PorltqXBNGqLXIF3bGPk0eFDWHGNU4W9g2ji-pxdGt1H5wBAFfWI_QoGHIhTxnQBsrfoYVwKDV7TfpIeFkNSmEKmZrhv81yMmD3LiAhHErS2FPPtuKDlPzk[/img][/back][/font][/align][font=Arial][back=transparent][/back][/font]
ISO-IEC(FDIS)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文更新了正版的内容
GBT27025-2019检测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明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条件,统一认可评价标准, CNAS特制定本文件,对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相关要求给予 补充说明。 本文件适用于申请初次认可和扩大认可范围的检测/校准实验室, 以及CNAS工作人员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2.CNAS-RL01:2019《实验室认可规则》部分相关要求的说明2.1 CNAS-RL01条款6.2要求:申请人应对CNAS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 且进行了有效的自我评估,提交的申请资料应齐全完整、表述准确、 文字清晰。 实验室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并提交申请资料。实验室的主要 管理人员应对CNAS的认可相关要求(CNAS规则类文件、基本认可准则、 应用准则等)基本了解,并对实验室提交的申请资料负责。实验室在 提交认可申请前应进行过有效的自我评估,确认符合认可条件、具备 申请认可的能力和接受评审的条件后,再确定提交认可申请。申请认 可的中国境内的实验室,无论是中资机构还是外资机构,都应提交完 整的中文申请材料,必要时可提供中、外文对照材料。2.2 CNAS-RL01条款6.3要求:申请人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其活动应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实验室在登记注册地址之外设立的经营场所,应在设立地的法定 登记机关登记注册,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对于跨省份建立实验室 的申请人,要求其在当地取得注册或允许经营证明。例如在西藏登记 注册的某公司,申请认可的实验室设在河北廊坊,则其应在廊坊取得 登记注册。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需取得CMA 资质的实验室,应在申请认可前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3 CNAS-RL01条款6.4要求:建立了符合认可要求的管理体系,且正式、 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即:管理体系覆盖了全部申请范围,满足认可 准则及其在特殊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组织 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各层文件之间接口清晰。a)实验室按照CNAS-CL01 (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17)建立管理体系 并有效运行,运行时间应大于六个月。在提交申请前管理体系所涉及的要素都应经过运行,且开展了相应的实验室活动,保留有相关记录。 对于多场所实验室,每个开展实验室活动的场所其管理体系均应正式 运行6个月以上(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8.2.3条规定); b)管理体系覆盖了实验室申请认可的全部场所和活动,包括分场所 和在非固定场所开展的活动,满足认可准则及其在特殊领域的应用说 明的要求。实验室的管理体系文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层 文件之间接口清晰、要求一致、具有该层级文件的可操作性,以保证 实验室活动实施的一致性和检测/校准结果的有效性;c)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层次清晰,关系明确;所有对实验室活动结 果有影响的岗位均规定了职责、权限并明确了相互关系;d) 必要的程序文件(或其他称谓)等支持性文件不能缺失。 2.4 CNAS-RL01条款6.5要求:进行过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并能达 到预期目的,且所有体系要素应有运行记录。 a)申请初次认可的检测/校准实验室,应进行覆盖管理体系全范围和 全部要素的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需提供相应的记录;b)内审的依据应包括CNAS-CL01及其相关领域的应用说明(适用时);c)实验室应在管理体系充分运行,即管理体系所有要求均已运行并 有运行记录的基础上进行首次内审,内审不符合项整改完毕并经过验 证以后,进行管理评审; 注:体系运行过程中,部分条款可能不会产生运行记录,但应有充分的理由。 d)内审和管理评审应计划充分、实施有效,职责分配与实际情况一 致; e)体系要素运行记录应真实清晰的记录相应客观证据并具可追溯性, 能反映实际的运行情况。内审记录至少应包括:内审计划、核查记录、 内审报告、不符合整改验证资料等。管理评审记录至少应有管理评审 计划、管理评审输入资料、管理评审输出资料、输出事项采取具体措 施的记录(适用时)等。2.5 CNAS-RL01条款6.7要求:申请人具有开展申请范围内的检测/校 准活动所需的足够的资源。 a) 实验室的人员数量、工作经验应与其工作量和所开展的活动相匹 配,关键岗位人员、授权签字人及从事检测/校准活动的人员应满足 相关认可文件要求; 注:相关认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CNAS-CL01-Gxx系列文件,CNAS-CL01-Axx系列文件, CNAS-CL01-Sxx系列文件。b) 实验室应有充足的设施和场地实施检测或校准活动,包括样品储 存空间,有效隔离不相容的实验室活动区域,检测/校准环境能够持续满 足相应检测方法/校准规范的要求;c) 实验室应有充足的、与其所开展的业务、工作量、申请能力相匹 配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开展内部校准活动的实验室还应满足CNAS-CL01-G004《内部校准要求》。对于租用设备应符合 CNAS-RL01 《实验室认可规则》7.4 的要求,且应长期(至少覆盖 1 个认可周期) 租用。2.6 CNAS-RL01条款6.10要求:CNAS具备对申请人申请的检测/校准能 力,开展认可活动的能力。 a) CNAS开展认可活动的领域,具有如下特征: —— 清楚了解相应实验室活动的技术,如溯源性等; —— 具有开展认可活动需要的资源; —— 能够控制开展认可活动所带来的风险。 b) 对于新的检测/校准领域,CNAS经过技术研究或技术评估,符合a) 条后,受理认可申请。2.7 CNAS-RL01条款6.12要求:CNAS秘书处认为有必要满足的其他方 面要求。 针对不同申请人的特点,会提出补充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b) 各行业、部委等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要求; c) CNAS根据其所能承受的风险对特定领域或参数提出的受理要求。3.受理审查要点 CNAS工作人员在收到实验室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将对以下内容做 重点审核:3.1 认可申请书a)申请书正文,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 “实验室声明”页公章、签字齐全并符合要求; —— 申请书内容填写完整; —— 申请认可的实验室名称符合规定。b)申请书附表,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申请的授权签字人资质与认可准则及其在相应领域应用说 明和CNAS-CL01-G001的符合性,是否有足够的技术工作背景支撑。 ——实验室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与认可要求的符合性。 ——申请认可的检测/校准能力的填写符合CNAS-EL03《检测和校 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及相应领域能力表述说明的要求, 有相应检测/校准经历支撑。 ——实验室的设施和设备属性满足认可要求; ——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溯源的信息; ——从事的内部校准与认可要求的符合性; ——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的符合性; ——认可准则及其在特殊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适用时)填写 的完整性和符合性。3.2 实验室申请书附件中的资料 对随申请书提供的资料审查,重点关注其是否满足受理要求,对以下几点特别说明:a)提供的资料应真实齐全完整;b)实验室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应满足如下要求: ——提交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应在其有效期内,即将过期的文件 应在过期前补充新的有效文件; ——依法需经批准方可经营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部门批准的证明 文件; ——对于非独立法人实验室,需提供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对实验室 最高管理者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包含承担实验室相关法律责任的声 明和授权的内容及有效期。c)管理体系文件审查关注: ——现行有效版本; ——与 CNAS 认可要求的符合性。 d)提供的典型报告和不确定度评估报告应覆盖申请认可的全部领域。[font=等线][color=#333333] e[/color][/font][font=等线][color=#333333])其他资料,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要求实验室提供以下材料中 的一种或几种进行审查: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要求的证据; —— CNAS 发布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各领域的应 用说明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许可证明、人员资格证 明等。 ——校准实验室需提交符合相关计量法规的证明材料; ——适用时,需提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适用时,需提交租赁设施或设备的租赁合同。。 注:实验室提供的合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关于设施、设备的租 赁期限应满足CNAS的相关要求,在现场评审前如合同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CNAS并进行替换。[/color][/font]
GB/T 27025-200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在论坛上有,但是那个版本清晰度很差.有些页面影响阅读.这个比较清晰.第一次发资料贴,请大家多多支持[~128641~]不好意思,上午附件没有传上去,现在补上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49386]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url]
[img]http://bbs.instrument.com.cn/images/affix.gif[/img][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download.asp?ID=197173]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存在的错误.pdf[/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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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导读》说明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02 13:57:29 为更好地服务于客户,保证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的顺利进行,特编制《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导读》。 本导读适用于检测和校准实验室从认可申请、现场评审到认可评定、获准认可的全过程,以及认可过程中的主要关键点和注意事项等,同时本导读还包括了与检测和校准实验室有关的认可规则、准则及指南等规范文件和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名录和能力查询。 本导读是为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服务的客户端程序,请下载使用或在线打开,程序链接如下:实验室认可导读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0/201110241916_326046_1606280_3.jpg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ISO IEC(FDIS)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olor=#333333][color=#000000] 》、[/color][/color][color=#333333][/color][table=100%][tr=#FFFFFF][td=1,1,220]GB/T 27025-2008[table=100%][tr=#FFFFFF][td=1,1,56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td][/tr][/table]请问各位老师,它们之间的区别在哪里?[table=100%][tr=#FFFFFF][td=1,1,220]谢谢[/td][td=1,1,567] [/td][/tr][/table][/td][td=1,1,567] [/td][/tr][/table]
[center]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center]ZNAL/AC:2002(ISO/IEC17025:1999)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目录前言CNAL/AC01:200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规定了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laboratories,英文缩写为CNAL)对认可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其内容等同采用ISO/IEC17025:1999和GB/T15481-2000。为支持各个特定领域的认可活动,认可委员会根据不同领域的专业特点,同时制定一系列《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特定领域的应用说明》,对本准则的通用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和解释,但并不增加或减少准则的要求。 申请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应同时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以及相应领域的应用说明。引言本准则所依据的ISO/IEC17025:1999是在ISO/IEC指南25和EN45001得到广泛应用基础上产生并取代上述两个标准的。本准则包含了测试和校准实验室为证明其按质量体系运行、具有技术能力并能提供正确的技术结果所必须满足的所有要求。认可委员会应将本准则作为对测试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进行认可的基础。第4条款规定了进行有效管理的要求,第五条款规定了实验室对其从事的测试和/或校准工作具备技术能力的要求。随着质量体系日益广泛的应用,作为较大组织的一个组成部分或提供其它服务的实验室,要求其保证按照即符合ISO9001或ISO9002中与实验室质量体系所覆盖的测试和校准服务范围有关的所有要求。按照本规则运作的测试和校准的实验室也符合ISO9001
我们实验室准备按CNAS-CL4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在软件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要求建立软件相关的文件,请问都需要建立哪些文件呢?
一是溯源上的差别校准实验室所进行的校准和测量应可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对不能严格按照SI单位进行溯源的,应通过建立对适当测量标准的溯源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对检测实验室,可以依据设备校准分量对总的不确定度贡献的大小来衡量设备的校准溯源要求。当检测设备校准的不确定度分量对检测结果的总的不确定度的贡献不能忽略时,应遵循校准实验室的规定,确保提供所用设备所需的测量不确定度。二是分包上的差别检测实验室在向客户出具检测报告时,只需在检测报告中注明某项数据由某分包机构检出,分包方的检测报告不交付客户,而是由发包方保存,最终客户得到的是一张证书/报告。而校准不同,校准实验室不保存分包方的证书/报告,必须将分包方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交付客户,这样客户得到的是两份证书/报告。三是对测量设备的要求不同由于校准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在溯源等级图中的地位不同,校准用测量设备是承担量值传递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组成部分,因此校准实验室对测量设备的控制更为严格,如《认可准则》规定了校准实验室应对实验室的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进行核查。四是证书/报告上的差别检测报告的信息比校准证书要多,准则列举了检测报告的22条信息,而校准证书仅列举了14条信息。检测报告较校准证书多的信息主要是关于抽样和对有关内容进行解释的信息。
实验室5s超市小提示:实验室认可是实验室认可机构对实验室有能力进行规定类型的检测和或校准所给予的一种正式承认;任何愿意获得中国国家认可的从事校准和/或检测工作的实验室都可以申请认可实施实验室认可原则实验室自愿申请认可,认可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满足要求的实验室将获得国家认可。应具备以下条件:a) 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b) 符合CNAS颁布的认可准则c) 遵守CNAS认可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d)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验室认可的依据CNAS开展实验室认可活动主要依据以下基本准则:⒈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⒉CNAS-CL02:2006《医学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SO 15189:2007)⒊CNAS-CL03:2006《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LAC G13:2000)⒋CNAS-CL04:2006《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SO 34:2000和ISO/IEC 25:2005)
[b]就实验室认可而言,校准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在管理要求上差别不大,差别主要体现在技术要求上。一是溯源上的差别[/b]校准实验室所进行的校准和测量应可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对不能严格按照SI单位进行溯源的,应通过建立对适当测量标准的溯源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对检测实验室,可以依据设备校准分量对总的不确定度贡献的大小来衡量设备的校准溯源要求。当检测设备校准的不确定度分量对检测结果的总的不确定度的贡献不能忽略时,应遵循校准实验室的规定,确保提供所用设备所需的测量不确定度。[b]二是分包上的差别[/b]检测实验室在向客户出具检测报告时,只需在检测报告中注明某项数据由某分包机构检出,分包方的检测报告不交付客户,而是由发包方保存,最终客户得到的是一张证书/报告。而校准不同,校准实验室不保存分包方的证书/报告,必须将分包方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交付客户,这样客户得到的是两份证书/报告。[b]三是对测量设备的要求不同[/b]由于校准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在溯源等级图中的地位不同,校准用测量设备是承担量值传递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组成部分,因此校准实验室对测量设备的控制更为严格,如《认可准则》规定了校准实验室应对实验室的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进行核查。四是证书/报告上的差别。检测报告的信息比校准证书要多,准则列举了检测报告的22条信息,而校准证书仅列举了14条信息。检测报告较校准证书多的信息主要是关于抽样和对有关内容进行解释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