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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文件之质量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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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文件之质量手册相关的论坛

  • 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文件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手册》等质量体系文件的通知总站质管字229号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承担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任务的地级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更好地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和国家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国家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环境质量监测活动,保证监测数据质量。结合当前环境监测管理需求,在研讨国内外质量管理模式、环境监测技术和质量管理内容的基础上,我站组织编写了国家网监测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受我站直接委托承担国家网监测任务的机构均应执行,其他机构予以参考,现印发给你们。本次下发的质量体系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我站将根据监测任务和管理需求的变化而不断更新。附件:《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2015年12月25日附件1:http://www.cnemc.cn/images/attach.gif《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

  • 2012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合理吗?

    201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站,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各(中心)分站: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继续开展针对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活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了《201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配合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201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  为强化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加快推动面向环境监测各要素的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针对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一)质量体系例行检查  2012年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例行检查重点为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相关制度、标准方法和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具体核查内容包括各监测站的监测方法标准执行情况、质量体系覆盖情况、人员持证情况、样品流转程序、标准样品管理情况和全程序的质控措施等。  (二)质量体系飞行检查  在不预先通知情况下,组织赴现场检查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制度落实情况,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仪器设备运行情况、校准情况和数据审核报送情况。随机抽取城市,全年拟开展不少于12次飞行检查。  (三)监测能力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环境监测的能力和质量,考察各单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组织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的能力考核。以地表水(氨氮、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和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和主要气态污染物)等为考核目标,对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进行环境质量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的考核比对。  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核查  (一)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规范性检查  参照《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办法(试行)》,针对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保证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情况、仪器设备校准/校验、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保证、现场采样与测定的规范性、污染源基本信息核准及监测数据审核和报告情况等,开展10~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辖区内2~4个地市级环境监测站的检查。  (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全面核查与比对抽测  根据2011年及2012年1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针对“十二五”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集中度较高的地区、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较高的地区、重金属重污染和高排放地区和其它环境监管重点关注地区,随机抽取承担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省级站、地市级站,以及承担地市级站委托任务的区县级站开展全面核查及比对抽测。  三、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核查  (一)现场抽测  针对渤海南部及黄海北部近岸海域33个国控点,开展海水水质中水温、盐度、透明度、COD、DO、pH、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和活性磷酸盐、硅酸盐、石油类、汞、砷、铜、镉、铅、锌;表层沉积物中粒度、石油类、汞、砷、铜、镉、铅、锌、铬、有机碳、总氮、总磷、硫化物、六六六、DDT、粪大肠菌群、PAHs、PCBs;海洋生物中叶绿素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生物的抽测。  (二)质控检查  由总站和中心站负责,近岸海域各分站、江苏省站和海南省站参加。中心站负责对海峡分站和南海东站开展监测质控检查,总站参加一个分站的检查。渤海东站、渤海西站、黄海分站、江苏省站、南海西站和海南省站分别对本区域内的一个市站进行检查,总站、舟山站和部分分站至少参加2个分(省)站对城市站的检查工作。根据《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水质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检查技术规定(暂行)》要求开展检查。  四、全国城市环境噪声核查监测  抽取邯郸、鞍山、锦州、连云港、淮安、武汉、黄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都、攀枝花、西宁、渭南、甘南藏族自治州、乌兰察布、周口15个城市,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抽测。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针对城市的10个区域网格开展测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针对城市的10个道路点开展测量;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针对城市的1~2个点位(某类功能区)开展24小时噪声监测,或查看点位位置和监测数据。  采用总站抽取监测点位,总站、省站、市站同时对同一点位各自监测的方法。具体抽测时间由总站与相关省市站协商确定,原则上与地方监测站的例行监测同时开展,不另行组织专门监测。  五、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国界河流(湖泊)监督性监测  (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选取5个城市,针对分析测试方法难度较大或实际监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项目进行监督性监测。样品采集与保存参照《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2009)、《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 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GB/T 14581-93)、《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等技术规定、规范及各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中对样品采集、保存的要求。由总站负责,相关地方环境监测站配合实施。  (二)国界河流(湖泊)  选取3个断面,针对实际监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项目,主要为无机阴离子、营养盐、金属及生物类进行监督性监测。样品采集、保存、分析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及监测结果评价均参照《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等国家或行业技术规定、规范及方法标准执行。由总站组织并具体实施,相关地方环境监测站配合。

  • 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结果的通报

    关于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结果的通报总站质管字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成员单位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总站质管字68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2013年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此次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基本概况此次考核对象为国家环境监测网各监测站,第一批考核样发放范围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站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市级站,共计365个单位。考核项目为水质CODCr和水质有机氯农药,其中水质CODCr为必考项目,各单位必须报名参加,水质有机氯农药为选考项目,各单位视自身能力自愿报名参加。共发放水质CODCr考核样331份,收回有效结果306份;共发放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样101份(每份含两支成对样品,每支样品含4个检测项目),收回有效结果数为:α-六六六 99份、γ-六六六 98份、p, p′-DDT 97份、o, p′-DDT 97份。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的检测结果视为无效结果,未纳入统计范围。二、考核结果1、结果统计与能力评价本次考核参照《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2),采用四分位数稳健统计方法,对盲样测定结果进行统计。考核所用的水质CODCr盲样为单样品,每个单位收到1支样品。样品分为四种浓度水平,其中浓度水平一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001-288;浓度水平二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289-576;浓度水平三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577-864;浓度水平四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865-1152。各浓度水平样品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见附件1、Z比分数图见附件2,各实验室的判定结果见附件3。考核结果分布情况见图1,其中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268家。考核所用的水质有机氯农药盲样为成对样品,每个单位收到2支样品。考核项目为α-六六六、γ-六六六、p, p′-DDT和o, p′-DDT,各项目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见附件4、Z比分数图见附件5,各实验室的判定结果见附件6。考核结果分布情况见图2,其中α-六六六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73家,γ-六六六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76家,p, p′-DDT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71家,o, p′-DDT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67家。http://www.cnemc.cn/resource/cms/rich/2014/2/17/image/1392677645111.jpg图1 水质CODCr考核结果分布图http://www.cnemc.cn/resource/cms/rich/2014/2/17/image/1392677690190.jpghttp://www.cnemc.cn/resource/cms/rich/2014/2/17/image/1392677709560.jpghttp://www.cnemc.cn/resource/cms/rich/2014/2/17/image/1392677737860.jpghttp://www.cnemc.cn/resource/cms/rich/2014/2/17/image/1392677756140.jpg图2 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结果分布图2、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查对各单位《结果报告单》、《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盲样未能检测说明》、《能力考核联系信息表》等材料和结果报送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总结,考查被考核单位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核发现最突出的质量体系运行问题仍为报告的三级审核问题,体现为报告单上的样品编号漏填或填错、检测项目漏填、单位代码漏填或填错、测定结果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测定结果单位填错、三级审核的签名为打印、涂改和标识不规范等。其中报告单中空白处没有“以下空白”标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还存在检测所用方法与依据标准不一致的现象。见附件8。3、综合评价此次考核中水质CODCr项目判定结果均为“满意”,且从考核材料中未发现质量体系运行问题的单位有19家,具体为(排名不分先后):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贵阳市环境监测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铜仁市环境监测站、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牡丹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咸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鄂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和新疆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此次考核中水质有机氯农药4个项目判定结果均为“满意”的单位有53家,占参加考核单位的52.5%,具体见附件7(排名不分先后)。考核同时对各省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总结,见附件8。附件:1、水质CODCr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2、水质CODCr的Z比分数图[size=16pt

  • 2014年第一轮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成员单位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总站质管字42号)的要求,总站将开展2014年第一轮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项目2014年第一轮能力考核的项目为水质CODCr。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已报名的县(区)级环境监测站。具体名单见附件1。三、考核形式本次能力考核采用盲样测试的方式,不提供校准用标准样品,不指定检测方法。本次能力考核由省级站协助总站进行各辖区内县(区)级站的考核样品发放工作,并由各省级站收集辖区内县(区)级站的考核结果并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四、样品发放总站将于5月中旬统一将考核样品和考核材料发放至各省级站,请省级站按照附件1中的名单将样品转发至辖区内的各县(区)级站。五、结果上报请各参加考核单位在收到考核样品后,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完成样品检测,并将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结果报告单》报送至省级站。由省级站通过网上的能力考核系统平台填报各县(区)级站考核结果,本次考核结果填报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能力考核系统平台的操作说明见附件2。六、结果发布本次能力考核由总站组织结果统计与能力评价,并发布考核结果。七、其他请各省级站认真核对附件1中的信息,按照附件1中的名单,组织辖区内各参加考核单位的样品发放与结果的网上填报工作。并在网上填报完成后,将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转发至各县(区)级站,以便各县(区)级站登录系统查看能力考核结果。八、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量管理室吴晓凤、滕曼电话:010-84943038、3186传真:010-84943194邮箱:quality@cnemc.cn注:总站已于2014年5月20日通过邮政EMS发放考核样品,请各省级站关注样品快递进度(运单号见附件3),并在收到样品后填写《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发送至总站联系人处。附件1:2014年第一轮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单位名单(略,详见纸质版文件)附件2: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系统平台操作说明附件3:各省级站样品快递运单号列表附件4: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2014年5月21日

  • 说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

    说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明确“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4年底,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简称“国家网”)建设,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简称“总站”)负责实施。国家网为国家事权,由总站按照统一监测方法、统一技术要求和质量管理规则的管理模式组织实施。国家网的监测点位由背景点、基础点和监控点(暂定名称)3类点位组成,按照科学性与可行性、代表性和经济性、继承性和发展性、稳定性和动态性的原则进行布设,以客观准确反映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整体状况、变化趋势和潜在风险。拟定4万个点,2017年底前完成;2020年底前,依据每年例行监测结果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简称“土壤详查”)结果完成调整和更新。

  • 浅谈检测检测机构质量体系的建立

    [align=center][b]浅谈检测检测机构质量体系的建立[/b][/align][b] 一、建立质量体系的依据[b] [/b]质量体系建立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b] [/b](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b]第三十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并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b][b] [/b](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03年8月20日国务院令第390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b]第十六条 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b][b] [/b](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63号) [/b]1、检验检测机构概念: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b] [/b]2、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 [b] [/b]第九条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b][b] [/b](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2017年10月16日国家认监委发布,RB/T 214-2017,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代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b].5 管理体系[b] [/b]4.5.1 总则[b] [/b]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至少应包括: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记录的控制、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改进、纠正措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b][b] [/b](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07年12月12日农业部令第7号,2017年11月30号农业部令第8号修订) [/b]第三条[b] [/b]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经考核和计量认证合格后,方可对外从事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b] [/b]第十一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b][b] [/b](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url=http://law.foodmate.net/rule/pub-2009-07-21.html]2009-07-21[/url]农业部公告第1239号) [/b]21. 建立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质量体系,并形成质量体系文件。[b] [/b]23. 质量手册编写规范,覆盖质量体系的全部要素,其内容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要求。质量手册由主任批准发布。[b] [/b]24. 程序文件能满足机构质量管理需要,其内容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要求。[b][b] [/b]二、建立质量体系的目的 [/b]为使检验检测工作有效运行,检验检测机构必须系统地识别和管理许多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过程,称为“过程方法”。该方法使检验检测机构能够对体系中相互关联和相互依赖的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有助于提高其效率。过程方法包括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方针和政策,对各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系统地进行规定和管理,从而实现预期结果。[b] [/b]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状况,适应自身检验检测活动并保证其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b][b] [/b]三、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 [/b]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管理体系、组织结构、程序、过程、资源等过程要素文件化。[b] [/b]质量体系文件可分为四个层次: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和技术记录表格。[b] [/b]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后,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传达有关人员,使其能够“获取、理解、执行”管理体系。[b] [/b]《质量手册》:规定质量体系的纲领性文件。《程序文件》:描述实施质量体系要素所涉及的质量活动为什么做(目的),做什么,由谁来做,何时做,如何做,何地做等。《作业指导书》:有关任务如何实施和记录的详细描述。具体为可操作性文件。如仪器操作规程、检测方法细则、样品制备方法等。《记录表格》:包括质量记录或技术记录的格式[b] [/b]注意事项:检测活动的程序既可质量手册中描述,也可在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中描述,而非只指程序文件,有时一个活动需要多个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完成。

  • 【转帖】检测机构编制质量体系文件应注意的问题

    检测机构编制质量体系文件应注意的问题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王东升 质量体系是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质量体系必须通过文件的形式体现出来,所谓文件化的质量体系。检测机构在申请和准备计量认证的过程中必须按照《评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质量体系文件,主要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各类作业指导书和质量记录表格等。从2007年开始将启用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各检测机构都要进行质量体系文件的换版。检测机构在编制质量体系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适用性原则。体系文件是反映本机构的质量体系,必须体现自身的特点,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是可实施、可操作、可运行的。可以参考其他单位的文件,但绝不能照抄别人的文件;或者制定的质量体系完全不符合本单位实际,根本无法运行,写的是一套,做的是另外一套,所谓“两张皮”。 二、符合性原则。体系文件必须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不能删减要素。《评审准则》是通用要求,也就是最低要求,是一个实验室必须做到的起码要求。如质量手册的编写,最简单和常见的写法是“转换法”,即把准则的要素直接转换为手册的章节。 三、经济性原则。制定质量体系时,既要考虑到先进性、符合性,又要考虑经济性,要考虑管理成本。体系的实际运做,既要符合要求,又要合理、实用,尽量降低运行成本。 四、系统性原则。体系文件呈金字塔结构,所有的文件都共存于一个系统,文件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引用,文件之间的接口必须清晰、准确。质量手册是纲领性文件,其他文件不能有与之矛盾的地方,是它的细化、展开和具体化。体系文件的编写必须系统、科学,编写人员必须相互沟通、密切配合。 五、体系文件必须受控管理。所有体系文件需统一格式,按照统一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必须履行编写、审核、批准手续,由责任部门统一印制、编号、发放,要维护文件的“法规”地位。体系文件必须做到受控管理,有文件目录、发放和回收记录等。质量手册也可以有非受控版本,以用于交流、宣传等。

  • 【资料】检测机构编制质量体系文件应注意的问题

    检测机构编制质量体系文件应注意的问题 质量体系是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质量体系必须通过文件的形式体现出来,所谓文件化的质量体系。检测机构在申请和准备计量认证的过程中必须按照《评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质量体系文件,主要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各类作业指导书和质量记录表格等。从2007年开始将启用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各检测机构都要进行质量体系文件的换版。检测机构在编制质量体系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适用性原则。体系文件是反映本机构的质量体系,必须体现自身的特点,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是可实施、可操作、可运行的。可以参考其他单位的文件,但绝不能照抄别人的文件;或者制定的质量体系完全不符合本单位实际,根本无法运行,写的是一套,做的是另外一套,所谓“两张皮”。 二、符合性原则。体系文件必须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不能删减要素。《评审准则》是通用要求,也就是最低要求,是一个实验室必须做到的起码要求。如质量手册的编写,最简单和常见的写法是“转换法”,即把准则的要素直接转换为手册的章节。 三、经济性原则。制定质量体系时,既要考虑到先进性、符合性,又要考虑经济性,要考虑管理成本。体系的实际运做,既要符合要求,又要合理、实用,尽量降低运行成本。 四、系统性原则。体系文件呈金字塔结构,所有的文件都共存于一个系统,文件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引用,文件之间的接口必须清晰、准确。质量手册是纲领性文件,其他文件不能有与之矛盾的地方,是它的细化、展开和具体化。体系文件的编写必须系统、科学,编写人员必须相互沟通、密切配合。 五、体系文件必须受控管理。所有体系文件需统一格式,按照统一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必须履行编写、审核、批准手续,由责任部门统一印制、编号、发放,要维护文件的“法规”地位。体系文件必须做到受控管理,有文件目录、发放和回收记录等。质量手册也可以有非受控版本,以用于交流、宣传等。

  • CMA和CNAS检测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写规则

    [align=center][b][size=16px]CMA和CNAS检测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写规则[/size][/b][/align][size=12px][color=rgba(0, 0, 0, 0.3)][back=rgba(0, 0, 0, 0.05)]原创[/back][/color][/size] [size=15px][color=var(--weui-FG-2)]大漠孤烟[/color][/size] [size=15px]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技术交流[/size] [size=15px][color=var(--weui-FG-2)]2024-02-27 10:15[/color][/size]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北京[/color] CMA和CNAS检测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写规则要求文件清晰、完整、一致、可追溯且操作性强,同时应包含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和附件。 在编写CMA和CNAS检测质量体系文件时,需要确保所有规定和要求表述明确,避免含糊不清的语言。文件中应涵盖完整的程序和规定,如质量目标、职责分配、程序和方法、记录与报告等。所有文件内容需要保持一致性,避免相互矛盾。为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所有记录和报告均应能追溯到原始数据。此外,所有程序和规定都应易于操作实施,避免出现无法执行的情况。 一份完整的质量体系文件清单通常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和附件(规章制度、质量计划、标准规范、外来文件等)。这些文件构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相辅相成、协调统一的管理体系框架。 对于具体的模板实例,质量手册是其中的核心文件。它的封面应包括文件编号、版本状态、发布日期等信息,并有编写、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名。手册的内容建议按照批准页、发放控制页、修订页、公正性声明、目录、正文、附件索引的顺序编排。正文部分详细阐述质量方针、目标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结构和认可活动的要求。 综上所述,为满足CMA和CNAS的要求,机构在编制质量体系文件时应遵守上述规则,并参照实际的模板实例来构建和完善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size]

  • 国家网质量体系文件【2016版】

    国家网质量体系文件【2016版】

    看到有些版友想要 [b]国家网质量体系文件【2016版】[/b]整套文件,上传分享。里面部分内容可能不适合当前,毕竟文件标准等都在更新。[img=,586,25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11556116182_3594_2702202_3.png!w586x256.jpg[/img][url=http://www.cnemc.cn/zzjj/jgsz/zgs/gzdt_zgs/201601/W020181009588087625464.zip]国家网质量体系文件【2016版】[/url]

  •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监测函290号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有关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运维机构:  为适应监测事权上收后环境监测管理新要求,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和维护,保障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环办监测〔2016〕104号)的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本细则,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细则。试行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韩静磊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815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p.gov.cn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2.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3/201703132349_01_1634717_3.jpg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厦门隆力德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  5.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  6.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资料】好书分享 检测实验室质量体系建立指南

    【资料】好书分享 检测实验室质量体系建立指南

    [color=#cc6600][size=4][img=left]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3/201003021438_203370_1806507_3.jpg[/img]基本信息:[/size][/color]书名:检测实验室质量体系建立指南[color=#666666]作者:原价:35.00[/color]元[color=#666666]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日期:2006年01月[/color][color=#666666]ISBN:9787502576318[/color][color=#666666]开本:[/color][color=#666666][b][size=4][color=#cc6600]基本介绍:[/color][/size][/b][/color][align=left][color=#666666]内容简介[/color][/align][align=left][color=#666666]本书系统介绍了检测实验室质量体系的建立步骤和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介绍了检测实验室申请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认可的步骤和注意事项,给出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管理表格的范本,为准备建立质量体系和申请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提供了一种系统、实用的指导书,对已经建立质量体系和获得认可的检测实验室也有一定参考价值。本书适合检测实验室的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一般管理人员阅读。本书作者均在国家级检测机构从事实验室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多年,并多次参加实验室质量体系的建立和实验室评审工作,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本书提供的质量体系文件范本适用于建筑工程和建材领域的检测实验室,也可供其他行业的检测实验室参考。[/color][/align][align=left][color=#666666]目录[/color][/align][align=left][color=#666666]第一部分 建立质量体系与申请实验室认可1 建立质量体系的目的2 建立质量体系的步骤3 编制质量体系文件的要点4 申请实验室认可的注意事项5 接受现场评审的注意事项第二部 分质量手册质量手册GZJC/A关于发布《质量手册》GZJC/A(第一版)的通知GZJC/A目录1 声明1.1 公正性声明1.2 质量方针声明2 检测中心概况3 职能分配表4 管理要求4.1 组织4.2 质量体系4.3 文件控制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4.5 检测的分包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7 服务客户4.8 抱怨4.9 不符合工作的控制4.10 纠正措施4.11 预防措施4.12 记录的控制4.13 内部审核4.14 管理评审5 技术要求5.1 技术要求总则5.2 人员5.3 设施和环境条件5.4 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5.5 设备5.6 测量溯源性5.7 抽样5.8 检测样品的处置5.9 检测结果质量的保证5.10 结果报告GZJC/A/附录一质量手册修订页更换登记表GZJC/A/附录二程序文件目录GZJC/A/附录三资源手册目录第三部分 程序文件程序文件关于发布程序文件GZJC/B/01~GZJC/B/30(第一版)的通知程序文件目录GZJC/B/01~GZJC/B/30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GZJC/B/01检测工作的公正性保证程序GZJC/B/02文件控制程序GZJC/B/03合同评审程序GZJC/B/04检测分包程序GZJC/B/05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程序GZJC/B/06试剂和消耗材料的采购、验收与储存程序GZJC/B/07抱怨处理程序GZJC/B/08不符合工作的控制与纠正程序GZJC/B/09不符合工作的预防程序GZJC/B/10记录控制程序GZJC/B/11内部审核程序GZJC/B/12管理评审程序GZJC/B/13人员培训程序GZJC/B/14设施与环境条件控制程序GZJC/B/15安全、健康和环保工作程序GZJC/B/16检测方法的选择和确认程序GZJC/B/17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GZJC/B/18计算机/自动设备的数据保护程序GZJC/B/19设备管理程序GZJC/B/20测量溯源程序GZJC/B/21设备期间核查程序GZJC/B/22抽样程序GZJC/B/23样品管理程序GZJC/B/24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程序GZJC/B/25能力验证程序GZJC/B/26偏离许可控制程序GZJC/B/27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批准程序GZJC/B/28现场检测程序GZJC/B/29监督员工作程序GZJC/B/30GZJC/B/附录一程序文件修订页更换登记表GZJC/B/附录二质量记录表格目录GZJC/B/附录三技术记录格式目录第四部分 资源手册第五部分 质量记录表格第六部分 技术记录格式第七部分 作业指导书范本参考文献附件:[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165707.shtml[/url][/color][/align]

  • 免费领《食品检测与质量体系手册》大全-742页-仪器信息网整理(带书签)欢迎收藏下载!

    免费领《食品检测与质量体系手册》大全-742页-仪器信息网整理(带书签)欢迎收藏下载!

    [b]免费领《食品检测与质量体系手册》大全-742页-仪器信息网整理(带书签)欢迎收藏下载![/b]有很多朋友想要食品方面的质量手册,终于整理完成《食品检测与质量手册》大全,全手册一共742页,涉及食品检测与食品质量手册等相关内容。[b]主要内容如下:[/b][color=#ff0000]◎ 食品检测仪器设备配置◎ 食品检测项目大全◎ 食品质量手册大全(10表)◎ 食品实验室设计方案◎ 食品检测行业市场剖析◎ 食品企业的几种认证◎ 页码:742页◎ 价值:700元(扫码识别下载APP免费下)[/color]【温馨提示】文件内容较大,请在网络环境较好的条件下下载,请保持手机有足够的空间;如果下载失败请多尝试几次。如有问题请与我联系~欢迎您的收藏阅读。[img=,640,100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6/202006241039069394_3896_1622715_3.jpg!w640x1008.jpg[/img]

  • 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结果,各项都是大约7成实验室“满意”?

    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水平,保证监测数据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2013年度能力考核工作并公布了此次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结果。其中水质CODCr考核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268家,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中,α-六六六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73家,γ-六六六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76家,p, p´-DDT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71家,o, p´-DDT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67家。  1、结果统计与能力评价  据环境监测总站信息,此次考核对象为国家环境监测网各监测站,第一批考核样发放范围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站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市级站,共计365个单位。考核项目为水质CODCr和水质有机氯农药,其中水质CODCr为必考项目,各单位必须报名参加,水质有机氯农药为选考项目,各单位视自身能力自愿报名参加。共发放水质CODCr考核样331份,收回有效结果306份;共发放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样101份(每份含两支成对样品,每支样品含4个检测项目),收回有效结果数为:α-六六六 99份、γ-六六六 98份、p, p´-DDT 97份、o, p´-DDT 97份。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的检测结果视为无效结果,未纳入统计范围。  本次考核参照《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2),采用四分位数稳健统计方法,对盲样测定结果进行统计。http://bimg.instrument.com.cn/show/NewsImags/images/201422093856.jpg图1 水质CODCr考核结果分布图  考核所用的水质CODCr盲样为单样品,每个单位收到1支样品。样品分为四种浓度水平,其中浓度水平一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001-288;浓度水平二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289-576;浓度水平三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577-864;浓度水平四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865-1152。考核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268家。http://bimg.instrument.com.cn/show/NewsImags/images/201422094039.jpghttp://bimg.instrument.com.cn/show/NewsImags/images/201422094049.jpghttp://bimg.instrument.com.cn/show/NewsImags/images/201422094056.jpghttp://bimg.instrument.com.cn/show/NewsImags/images/20142209414.jpg图2 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结果分布图  考核所用的水质有机氯农药盲样为成对样品,每个单位收到2支样品。考核项目为α-六六六、γ-六六六、p, p´-DDT和o, p´-DDT,各项目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见附件4、Z比分数图见附件5,各实验室的判定结果见附件6。考核结果中α-六六六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73家,γ-六六六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76家,p, p´-DDT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71家,o, p´-DDT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67家。    2、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查  对各单位《结果报告单》、《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盲样未能检测说明》、《能力考核联系信息表》等材料和结果报送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总结,考查被考核单位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核发现最突出的质量体系运行问题仍为报告的三级审核问题,体现为报告单上的样品编号漏填或填错、检测项目漏填、单位代码漏填或填错、测定结果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测定结果单位填错、三级审核的签名为打印、涂改和标识不规范等。其中报告单中空白处没有“以下空白”标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还存在检测所用方法与依据标准不一致的现象。  3、综合评价  此次考核中水质CODCr项目判定结果均为“满意”,且从考核材料中未发现质量体系运行问题的单位有19家,具体为(排名不分先后):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贵阳市环境监测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铜仁市环境监测站、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牡丹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咸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鄂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和新疆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此次考核中水质有机氯农药4个项目判定结果均为“满意”的单位有53家,占参加考核单位的52.5%,具体为(排名不分先后):福州市环境监测站、辽阳市环境监测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呼伦贝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聊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唐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保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德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临沂市环境监测站、沧州市环境监测站、东营市环境监测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长治市环境监测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阿克苏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常德市环境监测站、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南昌市环境监测站、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九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转帖】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规定(试行)

    一、目的及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包括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入海河流监测和直排海污染源监测等)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按照《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总站海字[2007]49号)编制本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规定。 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近海网)各成员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具备全程序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运行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监测(调查)规范和技术规程开展监测。 二、职责及分工 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以下简称总站)负责近海网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进行技术指导、检查与评估,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和相关技术培训。 2.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协助总站开展海网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报告,编制全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入海河流监测和直排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年度报告, 组织开展全国近海网环境监测技术培训。 3.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省级站)组织开展入海河流和直排污染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编制并上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入海河流和直排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开展相关监测技术培训,协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分站组织开展本辖区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和相关监测技术培训。 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各分站(以下简称分站)组织开展负责区域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汇总质控数据、编制并上报本分站负责范围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报告、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协助省级站组织开展入海河流和直排污染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和监测技术培训。 5.承担近岸海域监测任务的监测站(以下简称承担站)负责本站质量保证与控制工作,编制和上报本站承担的近岸海域监测、入海河流监测和直排污染源监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 三、工作内容 1.人员及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控制 所有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均需根据岗位经过海上作业专业培训和相关监测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监测工作中使用的计量仪器和器具需按要求经过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船用仪器设备必须在出航前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调试,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应特别注意监测用船和采样设备的防玷污处理。 2.样品采集质量控制 现场样品采集、登记、预处理、运输、交接和记录等按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 海洋环境质量监测要注意采样器材、预处理装置和样品容器等对监测结果的影响。易玷污测项样品容器要检查本底空白,一般抽取5-10%(不少于2个)进行空白测试,测试不合格应重新清洗。采用现场平行样进行样品采集质量控制,一般不少于样品总量的10%,每批样品不少于2个。水质监测需另增加现场空白样,一般一天不少于一个。样品采集质控合格判定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1998)质量控制参考标准执行。 入海河流和直排污染源的质控要求及质控样品进行合格判定参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执行。 质量控制汇总结果填入质控表1(后附)。 3、实验室内质量控制 采用平行样分析、加标回收样分析、标准样品或质控样品分析等进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每批样品的平行样测定率应达到10%以上,加标回收样、标准样品或质控样品测定率应达到10%,当样品数量较少时,每批样品的每个项目应至少测定1个平行样和加标回收样(或标准样品或质控样品)。海水质控样品合格性判定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1998)质量控制参考标准执行,入海河流和直排污染源的质控要求及质控样品进行合格判定参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相应结果填入质控表2-5(后附)。 微生物和叶绿素a采用平行样分析进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平行样分析比例不少于待测样品10%,样品数量较少时,不应少于1个。海洋生物种类分析鉴定采用实验室内或实验室间互校的办法进行质量控制。海洋生物种类分类系统按《海洋生物分类代码》(GB/T17826)执行。原则上,生物的分类鉴定,尤其是优势种,应鉴定到种的水平上并计数,确实鉴定不到种的,可上升至上一级分类单位;室验室内或室验室间不同鉴定人员所鉴定的种(属)误差应小于20%。 4.实验室间质量控制 各近海网成员单位应根据所开展的监测任务类型和所承担的具体监测项目有针对性地参加近海网的实验室能力验证等实验室间质量控制活动,确保监测质量的提高。 5.数据资料的质量保证与管理 监测数据处理按《海洋监测规范》和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执行,数据记录按统一格式上报,数据资料报表要齐全、完整。 四、质控数据及质控报告传输格式和上报要求 1.上报格式及要求 按规定表式上报质控数据及各分析方法,详见质控报表; 质控报表及报告传输一律采用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 报送的纸质报告及质控报表需经校核、签发后加盖公章。 2.上报程序与期限 承担全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任务的网络成员单位于当年12月15日前将质控数据及质控报告上报至各自所在分站和省级站;各分站和省级站于次年1月15 日前将质控数据及质控报告上报至总站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 五、质控报告主要内容及编写格式  1.基本要求 监测工作任务(包括年度工作)完成后,应对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进行总结,以体现监测工作的规范、获得的数据科学与准确。 2.质控报告编写内容 质控报告应依据监测类型、目的、内容和具体要求编写,应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 a) 前言 项目任务来源、监测目的、监测任务实施单位、实施时间与时段、监测船只与航次、合作单位等的简要说明。 b) 综述 概括阐述监测过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情况及总体质控结论。 c) 质控概况 简要说明监测区域、范围,监测站位(断面)布设、监测时间与频率,质控措施 (包括采样准备、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各环节)是否符合规范或技术导则、国家标准等要求。实施监测单位资质、人员上岗、仪器设备检定等情况。 d) 质控结果与评价 应对不同监测类型进行具体分析,说明质量控制的方式和方法,并对样品的受控情况进行统计,对精密度和准确度进行评价,列出各项目的相对偏差、相对标准偏差、相对误差及合格率等结果。 e) 质控结果分析 针对质控的评价结果,进行同一区域不同单位、不同监测时段质量控制结果比较分析,不同区域同一监测时段质量控制结果比较分析,对共性问题进行原因分析。 f) 对策措施与建议 依据质量控制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措施与建议。

  • 我国已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

    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司长邱启文21日介绍,我国正在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截至目前,已完成2万个左右基础点位布设,覆盖99%的县、98%的土壤类型、88%的粮食主产区,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后,将向社会公开详查结果。  去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在环保部当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邱启文说,全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环保部已全面启动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本次详查将在已有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在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他表示,按照“土十条”的要求,到2020年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后,将按照程序,所有的结果会向社会公开。公开程度将根据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总的来说要尽可能信息公开,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  目前,这一工作总体进展情况相对比较顺利:编制完成了详查工作总体方案,已印发各地组织实施;组织制定一系列详查技术规范;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开展有关技术规定的试点验证工作等。  据介绍,中央财政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6年专项资金安排预算90.89亿元,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各省份落实“土十条”。转载于中国政府网

  • 【资料】《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纲要(2010—2020年)》

    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纲要 (2010-2020年) 环境保护部二○○九年十二月    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是指为服务于环境保护工作大局,组织实施环境监测活动,建立的一套先进、完整和符合国情的环境监测法规制度、业务管理、基础能力、技术标准和人才保障综合体系。核心任务是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未来十年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强化组织实施,全面提升环境监测的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制定本建设纲要。  一、形势与需求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环境监测事业,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为环境保护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了大量科学、准确、及时的监测信息,为维护国家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近10年来,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监测技术水平显著提升。目前依托各类环境监测网的分级业务管理模式基本形成,以自动监测为基础的常规指标监测技术装备体系初具规模,建立了440多种国家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与规范、230多种国家环境标准样品,以及数百种部门和行业的技术方法标准,每年发布多种环境监测报告,环保系统已建成2399个环境监测站,拥有近5万人的环境监测队伍。环境监测事业已经具备了进一步深化发展和实现历史性转变的基础。  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环境监测长期滞后于环境管理发展的需求,环境监测管理相对薄弱,环境监测的基础性和支撑性地位还不牢固,环境监测本身仍存在网络体系不完善、技术装备能力不足、技术与方法不完备、质量管理体系亟待提高、专业人才队伍匮乏以及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尚未建立等一系列问题。加快推进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既是环境监测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实现环保历史性转变、探索环保新道路的迫切要求。  环境监测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环境监督职能、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强调“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如果常规环境监测工作滞后,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就无法准确判断和科学预测环境形势,无法准确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科学判断节能减排工作的成效。如果预警监测工作滞后,不清楚环境安全隐患所在,就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如果应急监测工作滞后,就可能丧失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最好时机,应急工作就会无的放矢。总之,如果环境监测工作滞后,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工作就难以实现“由粗放型向精准型转变”的目标,环保工作就会出现偏差并陷于被动,环保事业的发展就难以顺利实现历史性转变。  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就是总结松花江水污染等环境污染事件经验教训,立足我国环境监管和环境监测面临的严峻形势,审时度势提出的一项具有战略性、基础性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强调要“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进一步明确了环保工作目标,为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事业定位与转型指明了方向。  新的形势、新的挑战为新时期的环境监测工作跨越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环境监测工作要因势利导,乘势而上,在探索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中发挥先锋作用,在战略机遇与矛盾凸显并存的关键时期,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必须遵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按照环保部的战略部署,以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眼光、战略思维和战略手段,以更加宽广的眼界准确把握我国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完善体制机制,加快科技创新,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升我国环境监测事业的能力水平,开创我国环境监测事业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统领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大局,以法规制度为基石,以规划计划为先导,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数据质量为生命,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强化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法制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科学监测,促进科学管理,形成面向长远、联动响应、布局合理、装备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二)建设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建设原则。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满足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区的环境管理需求,充分利用中央与地方两个资源,坚持管理创新、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并重,在现有监测软件、硬件基础能力整合、集成、改造和提高的基础上,加强环境监测的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国家引导和地方负责相结合,促进形成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设施建设的合理布局。积极促进新技术、新设备等先进的科技成果在环境监测领域的转化和应用,加强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与创新型专业人才培养的紧密结合,与重大科技突破相互促进,全面支撑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三)建设目标。到2020年,在国家环境宏观战略规划基本架构的基础上,全面改善我国环境监测网络、技术装备、人才队伍等方面薄弱的状况,重点区域流域具备前瞻性和战略性监测预警评价能力,支撑环境监测发展的基础得到有效巩固,环境质量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实现环境监测管理和技术体系的定位、转型和发展。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突发环境事件和潜在的环境风险进行有效预警与响应,形成监测管理全国一盘棋、监测队伍上下一条龙和监测网络天地一体化的现代化环境监测格局,建成满足环境管理需求、具有全局性和基础性公共服务能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三、加强环境质量监督管理  (一)强化环境质量监督考核机制  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的环境监测事权,落实地方政府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强化国家对地方环境质量监督职能,评估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绩效。  明确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加快建立各级地方政府环境质量监督机制,将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促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力度,定期发布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和监督考核结果。  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负责的资源监测活动中涉及的环境质量监测活动,促进各部门环境监测信息的交流与共享,构建和谐统一的环境监测格局。  (三)优化环境监测网  环境保护部负责建设国家环境监测网。建设包括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区域环境质量、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背景和重点流域、重要水体等相关环境要素监测点位,保障监测网络高效运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地方环境监测网。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地方环境监测网承担环境空气、酸沉降、沙尘暴、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生态、生物、噪声、振动、光、热、电离辐射、电磁辐射、污染源等监测任务,网络间信息共享,逐步开展履行国际公约的相关环境监测。  优化调整环境监测网。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基本形成覆盖主要环境要素、覆盖主要城镇和农村地区、覆盖重点流域和水体、覆盖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污染物指标的监测网络架构,重点敏感区域流域考虑增加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污染物监测,力争“十二五”末开展生态和土壤例行监测。  加快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充分依托基础性、前沿性应用领域的创新技术,推进环境卫星后续星工程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拓展卫星影像和数据的综合应用领域,充分发挥卫星在水体富营养化、秸杆焚烧、沙尘暴、灰霾、赤潮等遥感监测中的应用。及时跟踪航空、雷达、传感和网络通讯等行业新技术成果,形成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科技支撑。

  • 请教:中心主任变更后质量体系文件如何变更?

    朋友们好!我检测中心因工作原因,中心主任已经变更,相应的变更资料已完善并提交CNAS中心备案。目前中心现有质量体系文件中,如《质量手册》的公正声明、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也需更新,想请教各位:是直接用现有中心主任的相关资料替换原来的,还是两个都保留在体系中(需印刷成册)?毕竟这两个人的任用时间不同,若只用后者的,但前面质量保障还需要体现在体系中吗?望告之,不胜感激!

  • 【原创大赛】如何保证检测机构质量体系的运行有效性

    [align=center][color=#333333]如何保证[/color][color=#333333]检测机构[/color][color=#333333]质量体系的运行有效性[/color][/align] [color=#333333]建立科学的、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是法律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基本要求,RB/T 214-2017,对质量管理体系也有明确的要求。如何保证[/color][color=#333333]检测机构[/color][color=#333333]质量体系的运行有效性,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其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在此也谈点看法: [/color][color=#333333]1.[/color][color=#333333]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是检测机构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新的提法七项)中,其中必须重视领导作用。领导层必须明确质量管理、技术运作、服务支持之间的关系,对质量管理体系足够重视,才能事半功倍。[/color][color=#333333]2.[/color][color=#333333]必须按照标准如:RB/T 214-2017的要求,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 [/color][color=#333333]建立质量体系的目的是否为了实现[/color]质量目标,[color=#333333]确保[/color]质量目标在不同层次上都能合理地实现。这种质量目标是明确的、基础之上的,不应该只是凭感觉。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定期、不定期的[color=#333333]检查,实施有效的质量监督,是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一项重要质量活动。质量监督[/color]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抽查的方式,对所有质量管理体系涉及的要素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要查明原因,及时制定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尽快解决,并对所采取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color=#333333]此外,应适当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尽可能多的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为更好的解决问题奠定基础,从而确保所有的工作都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使得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实现管理工作的动态进行。[/color][color=#333333]4[/color].建立自我完善机制,加强内部审核,保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color=#333333]实施内部审核,是为了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color][color=#333333]5.[/color]加强管理评审,管[color=#333333]理评审则应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体系变更、过程和产品的改进,资源的需求,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做出评价。[/color][color=#333333]6.[/color]不断完善质量体系文件,确保体系文件持续适宜有效,使其为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依据。质量体系文件作为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法规,应进行不断完善,使该文件在符合认证认可标准的同时,又与检测机构实际情况相符合。随着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不断运行,可能会由于不同原因而需要对作为质量体系文件化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进行修改和完善。质量体系文件的修改和完善,最终都是为了保证质量体系文件的适宜性、有效性、符合性,并使这些文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检测机构质[color=#333333]量体系的运行效率进行的,但是无论是因为何种原因进行的修改,都应是严肃的,经过严格审批的。[/color][color=#333333]7[/color][color=#333333].要加强质量管理的体系建设,质量管理已不是单纯的质量检验,也不仅仅是全面的质量管理,而是全方位,全过程的,涉及到人、机、料、法、环、测等等全方位,也包括从样品、到检测、到报告的全过程、多方位的体系管理,是立体的管理。[/color][color=#333333]8[/color].[color=#333333]加[/color]强教育和培训,[color=#333333]增强检测机构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为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做好准备工作。检测机构的人力资源是检测机构之本,检测机构质量的进步关键在于整个员工素质的提高,应充分重视人力资源的构建,提高各级人员的质量意识,业务素质、事业心、责任心、职业道德以及适应本职工作的能力。[/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综上所述,质量管理必须以人为本,只有在管理层领导足够重视的前提下,按照法规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不断的改进,才能实现高效的运行,确保运行的有效性,为检验检测机构提高效率,实现质量目标。[/color]

  • 涉及多领域质量体系文件编制

    现在很多第三方检测机构是涉及多领域的(比如环境检测、食品检测),像这种质量体系文件编制怎么更合适。1、进行分册,包含环境检测和食品检测等。2、还是合并变成一起。

  • 国家将发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质控“九不准”规定

    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质量控制的“九不准”规定 为保障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数据真实和准确,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要求,承担或从事国家环境监测网空气自动站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的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及管理规定,选用经认证合格的仪器设备,开展相关监测活动,不准有以下行为:一、擅自停运、变更、移动、增减监测点位或改变点位属性;二、故意堵塞、蒙罩采样口或对采样口周围局部环境进行人工干扰;三、随意修改监测设备的温湿度、斜率、截距和流量等参数设置;四、随意更改仪器相关校准校验参数(标准物质浓度、颗粒物标准膜等)的设置;五、擅自设置数据采集、传输上下限值及波动范围或随意更改数据信号传输参数;六、擅自删除监测数据;七、擅自有选择性地挑选部分监测数据进行评价;八、故意发布虚假数据;九、篡改、伪造、销毁原始记录。 出现以上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 【求助】关于编写质量体系文件

    我所在的是一个水泥企业我现在手头有《质量体系文件》(内容涵盖全公司的),还有《化验室质量管理手册》(化验室验收时编写的)那现在我们要实验室认可的话,是不是还得重新编写体系文件呀?是不是需要这样:把公司的体系文件细化到我们实验室,然后在引用化验室质量管理手册的一些内容,再重新编写一套属于实验室的一套体系文件呀?领导刚刚给我这个任务,求助各位,谢谢啦

  •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常规项目作业指导书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常规项目作业指导书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以环办监测函249号文印发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该作业指导书包含28个文件,规定了国家地表水网监测任务全过程的操作规程,要求各地环境保护厅(局)应及时将作业指导书转发监测部门使用并遵照执行。 该作业指导书除收录GB3838-2002表1、表2的监测指标,还收录了叶绿素a和硅酸盐,术语定义,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要求,现场监测项目操作注意事项,实验室分析测试方法选择,地表水监测项目操作作业指导书,内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要求以及数据处理及报送要求等内容。各监测指标的作业指导书是依据现行有效的方法标准编制、细化、补充而成,它不仅是承担国控监测任务各有关环境监测站必须执行的SOP,也可作为各水质检测实验室和检测人员的指导用书。欢迎各位版友下载。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3/201703121337_01_1634717_3.jpg附件: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

  • 环境检测质量体系改版模版RB/T214

    根据RB/T214-2017和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这两个重要文件编写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有没有大神帮我指教一下!??

  • 【转帖】质量体系文件的改版后的章节该怎么分布?

    单位的原质量体系文件是根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编写的。现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已经被废止,现在是以“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为依据,对原质量体系文件进行改版。简单的说,“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分两块写的,一部分是管理要求部分,另一部分是技术一要求部分。而原“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则不是这样。那质量体系文件的改版后的章节该怎么分布?是在原质量手册的基础上上修改,还是重新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两部分进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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