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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测试试验箱

仪器信息网臭氧测试试验箱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臭氧测试试验箱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臭氧测试试验箱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臭氧测试试验箱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臭氧测试试验箱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臭氧测试试验箱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臭氧测试试验箱相关的解决方案。

臭氧测试试验箱相关的资讯

  • 上海计量院主持编制的《臭氧老化试验箱校准规范》批准发布实施
    近日,由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主持编制的JJF 2051-2023《臭氧老化试验箱校准规范》批准发布实施。该规范适用于臭氧浓度范围(0~400)μmol/mol、温度范围(0~100)℃、相对湿度范围(10~100)%的臭氧老化试验箱校准工作,有效解决臭氧老化试验箱量值溯源问题。同时,根据技术参数要求,研制出多路臭氧浓度位置偏差检测装置,实现不打开臭氧老化试验箱箱门,可检测3个位置点臭氧气体浓度,测量范围(0~400)μmol/mol,示值误差±5%,重复性不大于2%,响应时间小于60s。该装置还可用于臭氧老化试验箱内臭氧浓度与温湿度示值误差、臭氧浓度位置偏差、温湿度均匀度、臭氧浓度与温湿度波动度的检测。   臭氧老化试验箱是通过模拟或强化大气中臭氧条件,研究臭氧对橡胶等材料作用规律,快速鉴定、评价聚合物材料及其制品抗臭氧老化性能的一种耐候性能试验设备。通常由臭氧发生控制系统、试样老化箱室、温湿度控制系统三大部分组成,具备温度、湿度、臭氧浓度综合控制功能。近年来,随着新型材料细分行业飞速发展,耐臭氧可靠性试验重要性不断凸显。为检验新材料各种耐候性能及特殊环境适应性,越来越多臭氧老化试验箱被搬上科学发展舞台,为人类对新材料筛选与改进提供坚实科学基础。   JJF 2051-2023《臭氧老化试验箱校准规范》填补了国内外相关领域技术空白,满足臭氧老化试验箱量值溯源需求,保证橡塑等新材料耐臭氧老化可靠性测试数据准确可靠,具有良好社会和经济价值。
  • 安全第一 请遵守臭氧老化试验箱使用原则
    “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 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什么是安全?安全就是你在我身边。反义词就是“危险”,凡做每一件事都会有危险,我们环视行业也一样,身为制造商在此温馨提示广大使用臭氧老化试验箱客户。 臭氧老化试验箱禁止放置: ①易燃、爆炸、易挥发性物质试样的试验或储存 ②腐蚀性物质试样的试验或储存 ③生物试样的试验或储存 ④强电磁发射源试样的试验或储存 ⑤放射性物质试样的试验及储存 ⑥剧毒物质试样的试验及储存 ⑦试验或储存过程中可能产生剧毒物质的试样的试验及储存 安全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安全工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时时刻刻把它装在心中,拿在手里。为了您的安全,请遵守臭氧老化试验箱使用原则!
  • 勤卓科技发布勤卓臭氧老化试验箱检测箱QZ-CY-150G新品
    臭氧老化试验箱,耐臭氧老化试验箱,请选择东莞市勤卓环境测试设备有限公司,公司长期致力于臭氧老化试验箱的研发和生产工作,公司先后为国内众多橡胶企业和轮胎制造企业,提供了臭氧老化试验箱和臭氧老化方案。一、臭氧老化试验箱产品介绍 臭氧在大气中的含量很少却是橡胶龟裂的主要因素,臭氧老化试验箱类比和强化大气中的臭氧条件,研究臭氧对橡胶的作用规律,快速鉴定和评价橡胶抗臭氧老化性能与抗臭氧剂防护效能的方法,进而采取有效的防老化措施,以提高橡胶制品的使用寿命。 二、臭氧老化试验箱制冷工作原理制冷循环均采用逆卡若循环,该循环由两个等温过程和两个绝热过程组成,其过程如下:制冷剂经压缩机绝热压缩到较高的压力,消耗了功使排气温度升高,之后制冷剂经冷凝器等介质进行热交换将热量传给四周介质。后制冷剂经截流阀绝热膨胀做功,这时制冷剂温度降低。zui后制冷剂通过蒸发器等从温度较高的物体吸热,使被冷却物体温度降低。此循环周而复始从而达到降温之目的。制冷系统的设计应用能量调节技术,一种行之有效的处理方式既能保证在制冷机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又能对制冷系统的能耗及制冷量进行有效的调节,使制冷系统的运行费用下降到较为经济的状态。 三、臭氧老化试验箱样品架的要求 1、由外壳、电子元器件、臭氧发生器这几大部件组成 2、在所要求的伸长下用夹具固定试样的两端,与臭氧化空气接触时,试样的长度方向要与气流方向基本平行 3、夹具应由不容易分解臭氧的材料(例如铝)制成。 4、使试样旋转速度在(20^-25) mm/s之间,在一垂直干气流的平面内,每件试样连续地沿着相同的途径移动 5、同一个试样旋转一周的时间为(8^-12) min.试样的扫描面积(图2中表示的阴影部分)zui少是试验箱的有效面积的40%. 6、试样制备应符合GB/T 9865.1 的规定。试样zui好从新制模压出的试片上裁取,如果需要,可以从成品上裁取。试样至少应 7、每一试验条件至少使用3个试样。 8、长条标准试样宽度为不小于10mm,厚度2.Omm士0.2mm,拉伸前夹具两端间试样的长度不少于40mm 四、臭氧老化试验箱技术参数 工作室尺寸:500×600×500mm 工作室温度范围:RT+20 - 60°C 温度波动度:±0.5°C (动态试样架) 温度偏差:±2.0°C 温度分辨率:0.1°C 臭氧浓度:200 ~ 300pphm(高浓度,电线电缆行业专用) 0 ~ 1000pphm(低浓度,橡胶胶管、汽车轮胎行业) 设备电功率:4.5KW,设备使用电源220V±10% 设备质量:350Kg 适用皮带动态测试:按照ASTMD1149臭氧老化测试方法 创新点:质量保证、性能稳定、参数精准勤卓臭氧老化试验箱检测箱QZ-CY-150G
  • 连云港市纤维检验中心185.00万元采购紫外老化箱,盐雾试验箱,臭氧老化试验
    详细信息 [市本级][采购公告]关于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7-27 [市本级][采购公告]关于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2-07-27】 项目概况 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7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01-F-LZFCGSD202207200048-1 标段名称: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8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为满足省市场局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要求,着力提升省高性能纤检中心综合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服务我市乃至全省的高性能纤维产业,中心根据省财政厅、省市场局(苏财行[2021]64号)文件要求,采购1套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含氙灯老化测试设备、紫外老化试验箱、循环腐蚀盐雾箱等)。具体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至2022年08月03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7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大厅网址: 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纤维检验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黄海大道连云港检验检测产业园 联系方式:18061393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龙河南路46-A-304 联系方式:李工 18795569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8061393120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九、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开标(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 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7日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紫外老化箱,盐雾试验箱,臭氧老化试验 开标时间:2022-08-17 15:00 预算金额:185.00万元 采购单位:连云港市纤维检验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市本级][采购公告]关于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7-27 [市本级][采购公告]关于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2-07-27】 项目概况 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7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01-F-LZFCGSD202207200048-1 标段名称: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8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为满足省市场局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要求,着力提升省高性能纤检中心综合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服务我市乃至全省的高性能纤维产业,中心根据省财政厅、省市场局(苏财行[2021]64号)文件要求,采购1套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含氙灯老化测试设备、紫外老化试验箱、循环腐蚀盐雾箱等)。具体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至2022年08月03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7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大厅网址: 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纤维检验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黄海大道连云港检验检测产业园 联系方式:18061393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龙河南路46-A-304 联系方式:李工 18795569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8061393120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九、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开标(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 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7日
  • 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546.27万元采购冲击试验箱,紫外老化箱,盐雾试验箱,臭氧老化试验,冲...
    详细信息 射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园1#-3#宿舍和食堂家具家电采购项目(A320924001000857001001)招标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7-22 射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园1#-3#宿舍和食堂家具家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备〔2023〕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开发区西区 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射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宿舍和食堂家具家电采购项目,包括床、衣柜、桌椅、洗衣机、电视机、茶水炉运动器材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546.27万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合格。 质保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在投标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核心产品(上下床及两门衣柜)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企业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企业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自2023年4月1日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货款支付办法 采购标的物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付至中标价的70%;项目完成,付至初审价的90%;质保期结束并完成质保期内全部工作,结清全部工程款(无息) 。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10.90万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6.3 特别说明: (1)我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189 6194 5611或400 998 000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感谢理解) (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盐城射阳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会员登录首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 11 日09:00时。 7.2 逾期将无法在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因逾期造成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1、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3、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18.92.184.170:8191/BidOpening),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曹美玲 电话:0515-699269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 联系人:王 飞 电话:13905115258 附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 资格及符合性评审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名称 与相关证书一致(如企业更名,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视同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签署规定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 报价唯一、不低于成本、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己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含招标文件规定 技术响应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是指“投标人须知6.5 无效标书条款”的第(8)、(15)的情形。 标书有效性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6. 5无效标书条款”的情形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70 分检测、检验报告: 5 分生产能力: 5 分企业实力: 11 分业绩: 3 分售后服务: 6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K取值为: (取值范围97%、98%、99%,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70 )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 7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检测、检验报告(5 )分 成品检测报告(1分) 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2022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主要成品抽样检验报告,包含:衣柜、床、茶几、书桌、电视柜、写字椅。提供5项及以上的合格成品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cx.cnca.cn/)和检验机构官网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得1分,每少1项扣0.2分,扣完为止;未出具本项目对应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金属耐腐蚀性能检验报告(4分) 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2022年1月1日以来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抽样检验报告:1、铰链:过载(垂直静载荷 30kg、水平静载荷 70N)符合要求,耐久性≥100000次,下沉量(安装 A 型试验门时,下沉量不大于 2.0mm),乙酸盐雾试验(AASS)连续喷雾试验>200 小时,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及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达到 10 级,符合 GB/T 10125-2021、QB/T 3832-1999、QB/T 2189-2013 标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2、导轨:过载(垂直向下静载荷 300N、水平侧向静载荷 150N、猛开或猛关 10 次) 满足要求,耐久性≥100000 次,乙酸盐雾试验(AASS)连续喷雾试验>200 小时,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及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达到10 级,符合 GB/T 10125-2021、QB/T 3832-1999、QB/T 2454-2013 标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三聚氰胺板:含水率≤7%,表面胶合强度≥1.0MPa,密度≥0.76g/cm3,表面耐磨磨耗值≤30mg/100r,表面耐香烟灼烧达到4级以上,表面耐干热达到4级以上,表面耐水蒸气达到4级以上,耐光色牢度大于或等于灰度卡4级,甲醛释放量≤0.02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20/m3,防霉菌性能不低于1级,燃烧性能达到B1级;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4、PVC封边条,厚度≥1.5mm,甲醛释放量≤0.2mg/L,有害物质限量:铅Pb≤8mg/kg; 镉Cd≤2mg/kg; 铬Cr≤3mg/kg;汞Hg≤1mg/kg;砷As≤2mg/kg;钡Ba≤2mg/kg;硒Se≤35mg/kg;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报告封面须有CMA、CNAS和ilac-MRA标志)进行评审;各项检测指标均显示为合格,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cx.cnca.cn/)和检验机构官网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2.2.3(3) 生产能力( 5 )分 生产能力 1、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生产设备进行评价:立卧式可调木工钻床、智能木钻铣加工中心、重型加工中心、高速电脑裁板机、全自动封边机、除尘设备、立式重型双轴木工铣床、精密推台锯。最高得2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检测设备进行评价:综合力学试验机、办公椅反复冲击试验机、电脑式单柱桌上型拉力试验机、紫外线老化试验箱、大型跌落试验机、盐水喷雾试验机、边压强度试验机、汞式甲醛检验仪、木材含水率测定仪、冷热冲击试验箱、划痕测试仪、全自动破裂强度试验机。最高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需提供购买生产设备发票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 2.2.3(4) 综合实力(11 )分 综合实力 1、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符合认证要求的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2、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家具产品环保卫士认证证书、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符合认证要求的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3、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证书,包含本项目主要采购产品:衣柜、床,得1分。4、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得2分。5、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衣柜、床,得2分。6、所投产品获得CQTA品质验证证书,含:衣柜、床,得1分。 2.2.3(5) 业绩( 3 )分 业绩 投标人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业绩(含:上下床及两门衣柜)情况,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中标(成交)公告截图、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2.3(6) 售后服务( 6 )分 售后服务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认证,且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服务能力达到五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得2分,五星级以下得1分,没有不得分。2、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方面,分档次打分,优秀得4分,较好得2分,较差或其它得1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检测、检验报告: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生产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企业实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售后服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检测、检验报告: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生产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企业实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售后服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4)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5)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9)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3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冲击试验箱,紫外老化箱,盐雾试验箱,臭氧老化试验,冲击试验机,跌落试验机,拉力试验机 开标时间:2015-10-31 00:00 预算金额:546.27万元 采购单位: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射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园1#-3#宿舍和食堂家具家电采购项目(A320924001000857001001)招标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7-22 射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园1#-3#宿舍和食堂家具家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备〔2023〕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开发区西区 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射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宿舍和食堂家具家电采购项目,包括床、衣柜、桌椅、洗衣机、电视机、茶水炉运动器材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546.27万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合格。 质保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在投标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核心产品(上下床及两门衣柜)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企业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企业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自2023年4月1日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货款支付办法 采购标的物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付至中标价的70%;项目完成,付至初审价的90%;质保期结束并完成质保期内全部工作,结清全部工程款(无息) 。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10.90万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6.3 特别说明: (1)我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189 6194 5611或400 998 000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感谢理解) (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盐城射阳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会员登录首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 11 日09:00时。 7.2 逾期将无法在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因逾期造成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1、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3、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18.92.184.170:8191/BidOpening),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曹美玲 电话:0515-699269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 联系人:王 飞 电话:13905115258 附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 资格及符合性评审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名称 与相关证书一致(如企业更名,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视同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签署规定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 报价唯一、不低于成本、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己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含招标文件规定 技术响应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是指“投标人须知6.5 无效标书条款”的第(8)、(15)的情形。 标书有效性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6. 5无效标书条款”的情形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70 分检测、检验报告: 5 分生产能力: 5 分企业实力: 11 分业绩: 3 分售后服务: 6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K取值为: (取值范围97%、98%、99%,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70 )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 7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检测、检验报告(5 )分 成品检测报告(1分) 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2022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主要成品抽样检验报告,包含:衣柜、床、茶几、书桌、电视柜、写字椅。提供5项及以上的合格成品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cx.cnca.cn/)和检验机构官网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得1分,每少1项扣0.2分,扣完为止;未出具本项目对应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金属耐腐蚀性能检验报告(4分) 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2022年1月1日以来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抽样检验报告:1、铰链:过载(垂直静载荷 30kg、水平静载荷 70N)符合要求,耐久性≥100000次,下沉量(安装 A 型试验门时,下沉量不大于 2.0mm),乙酸盐雾试验(AASS)连续喷雾试验>200 小时,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及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达到 10 级,符合 GB/T 10125-2021、QB/T 3832-1999、QB/T 2189-2013 标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2、导轨:过载(垂直向下静载荷 300N、水平侧向静载荷 150N、猛开或猛关 10 次) 满足要求,耐久性≥100000 次,乙酸盐雾试验(AASS)连续喷雾试验>200 小时,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及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达到10 级,符合 GB/T 10125-2021、QB/T 3832-1999、QB/T 2454-2013 标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三聚氰胺板:含水率≤7%,表面胶合强度≥1.0MPa,密度≥0.76g/cm3,表面耐磨磨耗值≤30mg/100r,表面耐香烟灼烧达到4级以上,表面耐干热达到4级以上,表面耐水蒸气达到4级以上,耐光色牢度大于或等于灰度卡4级,甲醛释放量≤0.02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20/m3,防霉菌性能不低于1级,燃烧性能达到B1级;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4、PVC封边条,厚度≥1.5mm,甲醛释放量≤0.2mg/L,有害物质限量:铅Pb≤8mg/kg; 镉Cd≤2mg/kg; 铬Cr≤3mg/kg;汞Hg≤1mg/kg;砷As≤2mg/kg;钡Ba≤2mg/kg;硒Se≤35mg/kg;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报告封面须有CMA、CNAS和ilac-MRA标志)进行评审;各项检测指标均显示为合格,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cx.cnca.cn/)和检验机构官网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2.2.3(3) 生产能力( 5 )分 生产能力 1、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生产设备进行评价:立卧式可调木工钻床、智能木钻铣加工中心、重型加工中心、高速电脑裁板机、全自动封边机、除尘设备、立式重型双轴木工铣床、精密推台锯。最高得2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检测设备进行评价:综合力学试验机、办公椅反复冲击试验机、电脑式单柱桌上型拉力试验机、紫外线老化试验箱、大型跌落试验机、盐水喷雾试验机、边压强度试验机、汞式甲醛检验仪、木材含水率测定仪、冷热冲击试验箱、划痕测试仪、全自动破裂强度试验机。最高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需提供购买生产设备发票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 2.2.3(4) 综合实力(11 )分 综合实力 1、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符合认证要求的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2、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家具产品环保卫士认证证书、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符合认证要求的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3、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证书,包含本项目主要采购产品:衣柜、床,得1分。4、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得2分。5、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衣柜、床,得2分。6、所投产品获得CQTA品质验证证书,含:衣柜、床,得1分。 2.2.3(5) 业绩( 3 )分 业绩 投标人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业绩(含:上下床及两门衣柜)情况,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中标(成交)公告截图、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2.3(6) 售后服务( 6 )分 售后服务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认证,且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服务能力达到五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得2分,五星级以下得1分,没有不得分。2、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方面,分档次打分,优秀得4分,较好得2分,较差或其它得1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检测、检验报告: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生产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企业实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售后服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检测、检验报告: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生产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企业实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售后服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4)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5)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9)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3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 保护臭氧层 我们在行动
    p  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地球表面的臭氧层出现了严重的空洞。紫外线辐射增强,对人类及其生存环境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臭氧层被破坏将打乱生态系统中复杂的食物链,导致一些主要生物物种灭绝。臭氧层破坏还可能使地球上三分之二的农作物减产,导致粮食危机。而且臭氧层破坏带来的紫外线辐射增强将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因此,保护臭氧层就是保护蓝天,保护地球生命。/pp  臭氧层,作为地球万物的保护伞,由于人类大量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其数量正在急剧减少,这样的结果会使更多的紫外线进入地球表面生物圈,危害人类的生存环境。因此,臭氧层破坏问题已引起全球的关注。/pp  作为臭氧层保护国际公约履约工作中的一份子,中国有关实验室ODS替代工作已开展多年。消耗臭氧层物质(以下简称“ODS”)作为化学品,其中有一小部分品种作为试剂用于实验室的化学反应、分析化验、研究试验、教学实验和各类分析监测机构的分析化验(简称“实验室分析用途”)等重要领域,主要涉及的ODS品种有试剂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等。/pp  在全球范围内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消费,从而有效保护臭氧层,国际社会已于1987年通过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该议定书规定了各种受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简称ODS)及其淘汰进程。四氯化碳(简称CTC)属《议定书》附件B规定的第二类受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其消耗臭氧潜能值为1.1,主要用作生产CFC-11、CFC-12的原料以及用作加工助剂、清洗剂及实验室分析用途等。为履行《议定书》规定的义务,中国政府与实施《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于2002年11月签订了《关于四氯化碳生产和化工助剂淘汰协议》,中国承诺在2009年12月31日停止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的物质——四氯化碳。2007年,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对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使用做出了决定:认为四氯化碳在分析和实验室工艺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全球实验室和分析用途ODS物质的使用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豁免。在全球范围内,延长用于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部分受控物质的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pp  我国于2005年起实施了四氯化碳使用配额管理,对实验室和分析用途四氯化碳的试剂生产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控制住了四氯化碳试剂的产量。为了解国内外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使用情况及现有替代技术,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开展了“中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调研”和“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替代技术和监管机制国际调研”两个项目,为了解和推进我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的管理奠定了较好基础。然而,在ODS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管理方面,仍存在大量技术问题和困难。据调研发现,我国多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涉及使用四氯化碳 试剂四氯化碳使用涉及上万家的试剂经销商、大学、分析机构和企业实验室 在列入不豁免清单的8项用途中,由于我国水中油测试(即测试水中油、油脂和总石油烃)的国家标准修订还未完成,仍需要使用四氯化碳,因此作为特例需要申请缔约方大会豁免用途批准 在国际上不推荐使用的23个项目中,我国仍有14项采用四氯化碳。/pp  为更好地解决上述问题,积极应对国际谈判,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受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委托,开展《中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调研项目》调查,以调查中国四氯化碳的试剂用量、用途及替代技术的发展情况,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评估中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的现状,出具中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清单及用量、替代技术及不可替代的用途,为国家相关管理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咨询建议,协助相关机构把我国ODS实验室用途管理落实到位。/pp  同时,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开发并运行了“中国实验室用途ODS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和运行信息管理网站,及时宣传国际ODS实验室和分析用途替代的最新进展、政策和替代技术 对国内ODS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使用情况进行更新和统计 开展实验室和分析用途ODS替代宣传:通过ODS实验室用途网络平台进行实验室ODS替代宣传活动,引导用户使用ODS替代物质。利用网站及时发布宣传标准和方法、缔约方大会相关决议及TEAP报告等,同时发挥网站的数据统计和交流作用,及时掌握全国信息。这将方便更有效、更专业、更便捷的汇集相关信息,了解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试剂四氯化碳的需求。/pp  《中国实验室用途ODS管理平台》已于2016年年初开通,目前网站1期主要针对试剂四氯化碳产品。涉及国内实验室及分析用途相关单位、试剂生产企业、试剂经销商、实验室、分析机构、大学及替代技术提供方。对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试剂四氯化碳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均要在该网站进行登记、注册及备案,否则将影响企业下一年度的相关审批量。/p
  • 深圳市速腾聚创科技有限公司114.00万元采购臭氧老化试验
    详细信息 老化试验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4-12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老化试验箱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23FSA023)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1.项目内容:高温高湿老化试验箱2台。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七章《用户需求书》(“三方诚信招标网”提供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sfcx.cn,供应商也可直接至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查阅)。二、采购预算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元整(¥1,140,000.00)。三、需落实的采购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采购需求标准。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国内银行汇款邮购。现场购买:供应商代表携营业执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如需邮购,请于办理汇款手续后,将前款有关资料、汇款单及《投标报名登记表》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报名登记表》可在“三方诚信招标网”下载。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已成功办理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4日下午14时30分前。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4日下午14时30分。3.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七、采购公告查询:http://www.sfcx.cn (三方诚信招标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八、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深圳市速腾聚创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1213号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9栋1层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 86325830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李工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邮政编码:518040电 话:82800088、82800099-815传 真:82800022公司网址:http://www.sfcx.cnE- mail:15989227348@163.com银行账户信息:1)采购文件缴费账户账户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帐 号:74456794827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东海支行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账户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帐 号:77445795010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东海支行十、其他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响应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符合规定的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2023年4月12日 老化试验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臭氧老化试验 开标时间:2023-05-04 14:30 预算金额:114.00万元 采购单位:深圳市速腾聚创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老化试验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4-12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老化试验箱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23FSA023)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1.项目内容:高温高湿老化试验箱2台。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七章《用户需求书》(“三方诚信招标网”提供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sfcx.cn,供应商也可直接至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查阅)。二、采购预算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元整(¥1,140,000.00)。三、需落实的采购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采购需求标准。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国内银行汇款邮购。现场购买:供应商代表携营业执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如需邮购,请于办理汇款手续后,将前款有关资料、汇款单及《投标报名登记表》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报名登记表》可在“三方诚信招标网”下载。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已成功办理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4日下午14时30分前。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4日下午14时30分。3.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七、采购公告查询:http://www.sfcx.cn (三方诚信招标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八、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深圳市速腾聚创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1213号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9栋1层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 86325830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李工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邮政编码:518040电 话:82800088、82800099-815传 真:82800022公司网址:http://www.sfcx.cnE- mail:15989227348@163.com银行账户信息:1)采购文件缴费账户账户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帐 号:74456794827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东海支行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账户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帐 号:77445795010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东海支行十、其他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响应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符合规定的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2023年4月12日 老化试验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勤卓科技发布深圳品牌小型高低温试验箱厂家湿热试验箱厂家新品
    一、名称及型号 1.1名称: 高低温试验箱 湿热试验箱 1.2型号: 150T-CK二、机器尺寸2.1.工作室尺寸(mm):500*600*400(宽×高×深)2.1.外形尺寸(mm): 750*1615*1224(宽×高×深)工作室底面距地面的尺寸是700mm(含脚轮高度)三、高低温试验箱 湿热试验箱 设定范围温度范围: -40℃~150℃(可任意设定)(可设置为-20~100℃、-30~120℃等不同温度范围)四、高低温试验箱 湿热试验箱 升降温速度4.1.常温到100℃约25分钟4.2.常温到-40℃约60分钟五、高低温试验箱 湿热试验箱 技术指标5.1.温度指标5.2.解析度:±0.1℃ 5.3.送风循环系统5.4.采多翼离心式风轮及密封型马达,不易失油及束心.5.5.测试体: DNA规格A级SUS304#不锈钢制Pt100 1支.5.6.制冷5.7.工作原理5.8.制冷压缩机为了保证试验箱对降温速率和zui低温度的要求,本试验箱的制冷系统采用法国产泰康(TECUMSEH)全封闭压缩机所组成的制冷系统,该制冷系统具有匹配合理、可靠性高、使用维护方便等优点。制冷系统的设计应用能量调节技术,这种行之有效的处理方式既能保证在制冷机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又能对制冷系统的能耗及制冷量进行有效的调节,使制冷系统的运行费用下降到较为经济的状态。六.制冷及配置6.1.制冷系统勤卓品牌试验箱制冷循环均采用逆卡若循环,该循环由两个等温过程和两个绝热过程组成,其过程如下:制冷剂经压缩机绝热压缩到较高的压力,消耗了功使排气温度升高,之后制冷剂经冷凝器等温地和四周介质进行热交换将热量传给四周介质。然后制冷剂经节流阀绝热膨胀做功,这时制冷剂温度降低。zui后制冷剂通过蒸发器等温地从温度较高的物体吸热,使被冷却物体温度降低。此循环周而复始从而达到降温目的。6.2.配置说明1.压缩机: 全密闭式法国泰康机制冷机1组.2.制冷剂:采用对臭氧层破坏系数为零的新型緑色环保制一级冷剂 R404A(U.S.A Genetron)3.冷凝器:风冷式冷凝器 4.蒸发器:鳍片式自动负载容量调整 5.膨胀系统:毛细管容量控制之冷冻系统6.制冷辅助件:电磁阀(日本鹭宫);干燥剂(丹麦Danfoss);截止阀(丹麦Danfoss);高压保护开关(丹麦 Danfoss)等均采用进口零件. 七、高低温试验箱 湿热试验箱 控制系统控制系统:按键式数显温控器PID演算控制。主要电器组件接触器: 日本三凌 热继电器: 日本三凌 继电器: 施耐德电气 总开关: 日本三凌固态继电器: 台湾产 7.3.控制面板电源开关 1只 照明灯开关 3只 控制器 1只 总开关 1只 7.4.安全保护装置压缩机高压保护开关 1组压缩机过热保护开关 1组压缩机过电流保护开关 1组无熔丝超载保护开关 1组拨盘超温温度控制器 1组7.5.本系统符合恒温之可靠度试验规格试验方法 GB/T 2423.1-2001 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T 2423.2-2001 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八、高低温试验箱 湿热试验箱 配件电源线低阻橡胶电缆线5.5m长1条可调置物架2套九、提供档案 质量保证书 交货时提供一份.使用说明书 交货时提供一份.产品出厂合格证十、高低温试验箱 湿热试验箱 使用环境性能保证环境温度范围:-5℃~+30℃(但zui低可达温度,zui高热负载能力及降温时间除外)十一、可程式高低温试验箱本机使用电源电源:AC3¢5W 380V 50/60Hz ※电压变动充许值:定格电压的±10%zui大负荷容量: 3.5 KVAzui大工作电流: 18 A如需本公司产品说明书和产品目录,我们将免费寄上或登门拜访。欢迎您对本公司的产品及服务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更详细资料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或来电咨询。公司名称:东莞市勤卓环境测试设备有限公司售后服务:厂家无偿提供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等服务。对设备整机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护。保修期内技术人员免费进行季度保养,以提升设备之使用寿命及对用户进行服务跟进。 创新点:优质钢板,造型美观,新颖深圳品牌小型高低温试验箱厂家湿热试验箱厂家
  • 关于公开征集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的通知
    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以下简称“FID”)是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常用的重要检测器,被广泛应用于各类臭氧前体物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器。有效碳数(ECN)是影响FID准确定量各类挥发性有机物和非甲烷总烃的关键计量参数,但受分子结构的影响,不同挥发性有机物在FID上的有效碳数存在明显差异。为进一步提升FID原理臭氧前体物和非甲烷总烃监测系统的准确度,保障应用于校准、质控等工作的ECN准确、可靠,总站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57种臭氧前体物(附件1)标气制备与高精度FID定值能力的计量技术机构开展ECN测试。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二、项目内容详见《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项目需求书》三、经费预算本项目预算经费为人民币20万元。四、申报单位条件(一)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保密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不接受联合申报或个人申报。(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较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任实质性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精度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计量工作经验,并为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研制/定值的高级技术人员,并对环境空气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与量值溯源技术具有深刻的认识,主持或参与过气体领域多个国家参与的国际计量比对或亚洲计量比对的研发人员优先;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三)申报单位应具有高精度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标准气体研发/定值经验,并具有研究所需的高精度标准气体与测试装置;主持或参与过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标准气体研制、比对的机构优先。五、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一)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二)申请文件由申请函和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应包含拟开展的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的主要内容、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机构已有的能力和前期数据、相关证明文件)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以光盘形式附上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三)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四)申报书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每份文件均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五)纸质版申请文件及光盘需于2021年11月23日中午12点(以送达时间为准)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管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quality@cnemc.cn,邮件主题请标明“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项目+公开征集”。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遗失或损坏,征集单位不予负责。六、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七、其他说明申报单位若在填写申报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邮件向联系人咨询。八、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瑜、师耀龙联系电话:010-84943156、84943292
  • 向臭氧开炮!生态环境部动作频繁!
    在今年2月份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表示:“下一步,我们要加快补齐O3污染治理短板,推动PM2.5与O3浓度共同下降,实现协同控制。”为强化臭氧(O3)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提升各地细颗粒物(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结合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安排,生态环境部将开展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并印发《关于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的通知》。重点城市: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新疆等地 52个城市主要工作内容:开展城市 O3污染成因综合分析、开展 O3主要前体物来源与管控对策研究、提出O3防控“一市一策”解决方案、推进秋冬季 PM2.5深度治理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制定 PM2.5和 O3污染协同防控综合解决方案、培养地方大气污染防治队伍。工作时间: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实施周期暂为两年,具体从2021年5月至2023年4月。其中,5月至10月重点开展夏季O3污染跟踪研究, 11月至次年4月重点推广应用攻关项目研究成果,持续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成效。工作成员:工作组由具有研究优势和积极性的中央级科研单位和地方生态环境科研与监测机构以及相关单位等共同组成。工作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在大气环境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工作组清单中,可以看到负责人来自清华大学、中科院、生态环境部直属单位、中国环科院、各大高校等。资金来源:地方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局早些时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大气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的函》,依托北京大学将建立国家环境保护大气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主要任务是面向我国大气臭氧污染防治的迫切需求,以大气氧化性调控为重点,以臭氧污染控制为核心,开展大气氧化性闭合检测与模拟技术、臭氧与大气氧化性来源成因与调控、大气复合污染健康影响与环境效应、区域臭氧污染防治战略、区域臭氧与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实践等研究,为我国大气臭氧污染的科学与精准治理提供技术支撑;以重点实验室为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培养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构建我国大气臭氧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十四五期间,臭氧控制将成为重点,工作将更加细致,作为环境监测仪器厂商,根据最新控制需求,研究新产品和新技术,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 饮用水臭氧消毒后,如何检测臭氧的残余量?
    一、背景介绍臭氧,化学式为O3,因其类似鱼腥味的臭味而得名。臭氧是一种强氧化剂,具有很强的杀菌消毒、漂白、除味等特性,因此广泛应用于饮用水消毒、食品加工杀菌净化、医疗卫生和家庭消毒等方面,但是过量的臭氧会使水中溴化物绝大部分被氧化成对人体有害的溴酸盐。《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对水质中的臭氧有明确的限值,下面我们将具体介绍臭氧含量检测的标准要求、测试方法、具体测试过程及结果。 二、方法及限值臭氧分析主要有光谱分析和电化学分析。常用检测方法主要为碘量法、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紫外吸收法和化学发光法。分光光度法不仅体积小巧,测试性价比高,易于携带保管,比较适合于在农村或县级实验室推广使用。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是在酸性条件下,臭氧迅速氧化靛蓝,使之褪色,吸光率的下降与臭氧浓度的增加呈线性。 表1臭氧的检测标准及限值标准编号标准名称限值GB 5749-2006GB5749-XXXX征求意见稿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出厂水和末梢水限值≤0.3mg/L末梢水余量≥0.02mg/L 三、臭氧含量测定1、检测仪器:DGB-480型多参数水质分析仪2、检测试剂:臭氧试剂包:(臭氧)测定试剂(粉剂组分)、(臭氧)测定试剂(溶液组分)3、检测流程及结果:参数方法号方法检出限mg/L测量范围mg/L重复性测量误差臭氧18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0.020.02-2.002.00%±0.1mg/L图 1 臭氧含量测定流程 图2 臭氧含量测定显色图(从左到右0mg/L、0.4mg/L、1.0mg/L、1.6mg/L和2.0mg/L) 图3 臭氧含量测定曲线图4、结果总结:● 对0mg/L、0.4mg/L、1.0mg/L、1.6mg/L和2.0mg/L的臭氧标准溶液进行检测,测量误差≤0.008mg/L,结果良好。● 采用DGB-480型多参数水质分析仪测定水中臭氧含量,测量方法为国家标准方法。测试仪器体积小巧,配套有臭氧检测试剂,测试方便,测试性价比高。 四、检测仪器介绍DGB-480型多参数水质分析仪,采用8波长光学测量系统和90度光散射浊度检测光路,内置浊度、色度、臭氧、亚硝酸盐氮、尿素、六价铬、总铬、锰、总氮、 硝酸盐氮、硝酸盐、甲醛、水硬度、锌、亚硝酸盐、余氯、总氯、 二氧化氯、高锰酸盐指数、低浓度 CODCr、高浓度 CODCr、镉、 氨氮、铵离子、总磷、总磷酸盐、镍、亚铁离子、铁、亚硫酸盐、 过氧化氢、铝、铅、铜、钙、汞、硼、砷、氟、阴离子洗涤剂、 银、溴酸盐、硫酸盐、钼、铍、钴、钡、氯化物等40多种检测项目和方法,直接调用,测量快速、简便。既可以配套雷磁专用试剂盒检测也可以自制试剂检测,使用灵活。主要应用于生活饮用水、地表水、自来水、污水、游泳池水等水质的现场测定或者实验室分析。
  • 国务院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3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1月5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决定》明确,条例所称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指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决定》指出,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得直接排放。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的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具体内容如下: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指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二、将第四条修改为:“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商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三、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禁止将国家已经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用于前款规定的用途。”原第二款改为第三款,修改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以下简称国家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四、将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合并,作为第十七条,修改为:“下列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一)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单位;“(二)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三)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四)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不需要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使用单位。“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三)项规定的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五、将第二十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三款修改为:“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得直接排放。”六、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条,其中的“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的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七、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条,修改为:“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用于违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原料、违法生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和违法所得,拆除、销毁用于违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设备、设施,并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八、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无使用配额许可证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已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用于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杀虫剂、气雾剂、膨胀剂等用途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拆除、销毁用于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设备、设施。”九、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二条,修改为:“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减其生产、使用配额数量;情节严重的,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吊销其生产、使用配额许可证:“(一)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期限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二)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生产或者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三)超出使用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用途、期限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十、将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减其生产、使用配额数量。”十一、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或者交由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十二、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置而直接排放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八条:“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导致监测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十四、将第四十条改为第三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配额、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的,由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机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撤销其进出口配额、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拒绝、阻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一条:“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十七、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一)将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第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二十八条中的“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二十九条中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三十四条中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三十八条中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一)项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二)将第八条中的“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国家对在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修改为“对在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十条中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修改为“海关”,“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二十四条中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修改为“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修改为“海关”。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10年4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3号公布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义务,保护臭氧层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指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前款所称生产,是指制造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活动。前款所称使用,是指利用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的生产经营等活动,不包括使用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产品的活动。第四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商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国家逐步削减并最终淘汰作为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杀虫剂、气雾剂、膨胀剂等用途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禁止将国家已经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用于前款规定的用途。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以下简称国家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第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方案和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进展情况,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建设项目的类别,制定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名录。因特殊用途确需生产、使用前款规定禁止生产、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按照《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有关允许用于特殊用途的规定,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第七条 国家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出口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方案和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进展情况,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年度生产、使用和进出口配额总量,并予以公告。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推荐名录》。开发、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对在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生产、销售和使用第十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但是,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一)维修单位为了维修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二)实验室为了实验分析少量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三)海关为了防止有害生物传入传出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实施检疫的;(四)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不需要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生产或者使用相应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业绩;(二)有生产或者使用相应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三)有经验收合格的环境保护设施;(四)有健全完善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将消耗臭氧层物质用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特殊用途的单位,不适用前款第(一)项的规定。第十二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应当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下一年度的生产配额或者使用配额,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年度生产、使用配额总量和申请单位生产、使用相应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业绩情况,核定申请单位下一年度的生产配额或者使用配额,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下一年度的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予以公告,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申请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生产或者使用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二)准予生产或者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品种、用途及其数量;(三)有效期限;(四)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第十四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需要调整其配额的,应当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配额变更手续。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依据进行审查,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单位的配额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第十五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单位不得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期限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不得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生产、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禁止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第十六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不得超出使用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用途、数量、期限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除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情形外,禁止无使用配额许可证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第十七条 下列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一)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单位;(二)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三)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四)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不需要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使用单位。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三)项规定的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除依照本条例规定进出口外,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购买和销售行为只能在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之间进行。第十九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或者交由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得直接排放。第二十条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完整保存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至少3年,并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报送相关数据。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的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第三章 进出口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进出口消耗臭氧层物质予以控制,并实行名录管理。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和公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进出口列入《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机构申请进出口配额,领取进出口审批单,并提交拟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品种、数量、来源、用途等情况的材料。第二十二条 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向申请单位核发进出口审批单;未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进出口审批单的有效期最长为90日,不得超期或者跨年度使用。第二十三条 取得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审批单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领取进出口许可证,持进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由海关依法实施检验。消耗臭氧层物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进出口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消耗臭氧层物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其他区域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不需要申请领取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二)要求被检查单位就执行本条例规定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进行调查和取证;(四)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五)扣押、查封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生产设备、设施、原料及产品。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第二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汇总和发布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出口等数据信息。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及处理情况逐级上报至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及处理情况逐级上报至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抄送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二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查处的,其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依法查处或者直接进行查处。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 负有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配额许可证的;(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审批单或者进出口许可证的;(三)对发现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四)在办理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进出口等行政许可以及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五)有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第三十条 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用于违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原料、违法生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和违法所得,拆除、销毁用于违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设备、设施,并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无使用配额许可证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已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用于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杀虫剂、气雾剂、膨胀剂等用途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拆除、销毁用于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设备、设施。第三十二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减其生产、使用配额数量;情节严重的,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吊销其生产、使用配额许可证:(一)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期限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二)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生产或者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三)超出使用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用途、期限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第三十三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单位销售或者购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或者购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和违法所得,处以所销售或者购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市场总价3倍的罚款;对取得生产、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减其生产、使用配额数量。第三十四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减其生产、使用配额数量。第三十五条 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或者交由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第三十六条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置而直接排放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第三十七条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而未备案的;(二)未按照规定完整保存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的;(三)未按时申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的;(四)未按照监督检查人员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的。第三十八条 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导致监测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第三十九条 进出口单位无进出口许可证或者超出进出口许可证的规定进出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配额、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的,由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机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撤销其进出口配额、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 拒绝、阻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 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 国际臭氧层保护日丨亦敌亦友,你了解臭氧吗?
    不同位置的臭氧身份迥异臭氧是一种有鱼腥味的淡蓝色气体,通常存在于距离地面30公里左右的高层大气中,能有效阻挡紫外线,保护人类健康。“公众常常混淆大气平流层的臭氧层和对流层近地面层臭氧的区别。”长安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教授邓顺熙说,在距地面20千米至50千米高度的平流层有一个臭氧层,它能吸收太阳光中的绝大部分紫外线,使地球上的生物免受伤害。但当人类生活区周边的臭氧浓度超过一定限值,就将造成灰疆和光化学烟雾等污染,很容易引起上呼吸道炎症,出现咳嗽、头疼等症状,还会对皮肤、眼睛、鼻黏膜产生刺激。严重影响正常生产与生活。臭氧大部分集中在距地面10~30千米的平流层,仅有10%左右存在于距地面较近的对流层。从天上到地下、从低浓度到高浓度,臭氧的身份从“地球卫士”急转到“隐形反派”。一张面积约2500平方米的世界最大明信片在瑞士少女峰下亮相,旨在唤起人们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关注。 新华社记者 徐金泉摄平流层中“地球保护伞”孕育生命在平流层中臭氧层的庇护下,地球生命的基础物质——脱氧核糖核酸与核糖核酸逃脱了紫外线辐射的“魔爪”,才有了人类出现和发展。可以说,亿万年以前,臭氧层就开始充当地球生物进化的“保护伞”“护航者”。与此同时,臭氧一直是人们的好帮手,在消毒杀菌、抗炎抗感染、止疼镇痛、提高机体免疫力、向缺血组织供氧等为代表的临床应用中均有大作用。甚至,它还有些清新意味——雷雨天后,那沁人心脾的青草气息,也是部分因为少许氧气在遭雷击后转变为了臭氧。这种低浓度臭氧不仅无害,还令人精神振奋。对流层中成为夏季污染的头号元凶而到了对流层,除部分从平流层到对流层“漫游”的臭氧,以及森林植被生物贡献的臭氧外,绝大部分臭氧是“人造的二次转化产物”,如氮氧化物NOx、VOCs挥发性有机物等,它们是经过复杂光化学反应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当日臭氧浓度最大8小时均值超过每立方米160微克,即成为臭氧污染。臭氧污染究竟对人体有哪些影响?可以说,从中枢神经系统到呼吸系统,从血液到骨骼,均会被它损害。夏季阳光灿烂,却在城市地区暗藏“杀机”。当你在室外闻到特殊的鱼腥味儿,可能就是臭氧超标的手笔。发生光化学反应需要强紫外辐射、高温、低湿与静稳大气环境,光照条件最好的夏季就成了臭氧污染的催化剂——日照越强,光化学反应越剧烈,反应生成的臭氧越浓。打赢臭氧攻坚战,关键在源头替代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污染前体物产生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史一峰说,以工业污染源为例,溶剂型涂料的挥发性有机物重量占40%~80%,而作为绿色涂料的粉末涂料仅为不超过2%,推进源头替代是减少臭氧污染最有效的方法。为鼓励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提出,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企业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中国行动表明臭氧治理的决心2020年6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发布,表明了我国对臭氧治理的决心;2020年7月1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我们在行动。在2021年7月26日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就氢氟碳化物(HFCs)管控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将把HFCs管控纳入国内法律法规体系。刘友宾表示,HFCs是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常用替代品,虽然本身不是ODS,但HFCs是温室气体。《基加利修正案》的实施,将对保护臭氧层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显著的环境效益,作为发展中的大国,我国在未来《基加利修正案》实施过程中,将付出艰辛的努力。但同时也给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一员,我们将严格履行国际承诺,与各缔约方开展务实、透明、深入的国际合作,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力量。
  • 臭氧、灰霾、温室气体监测试点工作阶段总结会议
    2009年12月1日-3日,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举办的&ldquo 臭氧、灰霾、温室气体监测试点工作阶段总结会议&rdquo 在福建省武夷山大气背景值监测站召开,全国共14个试点城市参会,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派出陈建江总工和自动室张伟同志参会。会议由总站大气室王瑞斌主任主持,14个城市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城市在臭氧、灰霾、温室气体方面的工作情况,介绍工作经验,讨论存在问题,提出发展建议。会议还讨论了开展京津冀区域、长三角区域、珠三角区域、成渝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的相关问题,对于各试点城市开展下一步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来自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2009年1月6 -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重庆召开了&ldquo 臭氧、灰霾、温室气体监测试点工作阶段总结会议&rdquo 。参加会议的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李国刚副站长、大气室王瑞斌主任,以及承担臭氧、灰霾、温室气体监测试点工作任务的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沈阳市、青岛市、南京市、深圳市、江苏省、广东省、云南省和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站的代表。会议由王瑞斌主任主持,李国刚副站长做重要讲话,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魏海萍、段玉森出席了会议。各承担试点工作的省、市环境监测站代表汇报了2008年开展臭氧、灰霾和温室气体监测试点工作的情况,分析了试点监测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与会代表认真地讨论了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监测指标体系、监测点位、监测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监测仪器设备配置和运行费用等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讨论并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总站李国刚副站长要求在认真总结各地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编写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大气室)(来自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 2022年臭氧计量标准A类国家计量比对首次会议顺利召开
    2022年5月31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简称“监测总站”)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计量院”)作为主导实验室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臭氧计量标准A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项目编号:2022-A-07)首次会议,来自全国各省、市计量技术机构、监测机构的27家参比实验室的相关人员和技术专家参加了会议。   目前,臭氧已成为环境空气中仅次于PM2.5的重要污染物,PM2.5与臭氧污染的协同控制,成为我国“十四五”及更长时期的一个重要任务。为实现全国臭氧监测数据的量值准确、统一,并考核技术机构和计量人员专项技术能力,今年4月,监测总站和中国计量院共同申报并成功获批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组织实施的臭氧计量标准国家计量比对(市监计量发[2022]36号),是生态环境部门第一次主导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按照程序要求,监测总站和中国计量院组织召开臭氧国家计量比对首次会议。会上,主导实验室介绍了此次比对前期准备工作情况,组织审议通过了《2022年臭氧计量标准计量比对项目实施方案》,并现场回答了各参比实验室提出的技术问题。   下一步,监测总站和中国计量院将严格按照《2022年臭氧计量标准计量比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实施进度,开展传递标准的稳定性测试、星形计量比对、结果统计分析与比对报告编制,高质量完成臭氧比对任务,助力全国臭氧量值的准确、可比。
  • 浅析高低温试验箱如何实现低碳环保
    近几年,自然环境受到了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目前全球变暖,对臭氧层的严重破坏,大气受到污染,而在大自然环境中,我们最先能亲身感受到的,就是天气温度变化(也就是温度的高低),下面介绍的这款高低温试验箱是可以模拟高温与低温为一体的一款高性能,高科技的检测仪器,经过我司技术部同仁不懈的努力,对高低温试验箱实施了节能设计,此款设计不仅仅提升了节能、环保、省电等效果,更加可以完整地体现这款设备的性能以及功效。 目前,高低温试验箱生产厂家在生产设备时,不仅需要考虑如何提升该设备本身的技术、质量与创新,还得充分考虑到设备的制冷机组的安全保护、高效率运用各环节,而与此同时采取了多重节能措施:如:制冷系统的制冷量调节、气液旁路调节、蒸发温度调节等,在任何低温温度点恒温时,无需加热平衡,运行功率可降低至一半,使制冷系统的运行费用和故障率下降到较为经济的状态。 如今,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所以低碳环保、节能都已成为各行业的发展基础,而高低温试验箱的先进之能源节约设计,省电30%且采用不伤人体与大自然之HFC环保冷媒,让您安心作实验,采用欧美原装进口全密闭式压缩机组,坚固可靠,时效耐久,大大提升设备之使用效能与寿命设备结构采SUS#304不锈钢钢板加上粉体涂装制成,不但外型大方美丽又兼具了良好的抗腐蚀性 先进创新的控制理论,完美整合PLC,HMI,SOC,三大控制系统,100%控制不出错,让您体验前所未有的控制快感 安全电压之保护模块,耐电压高达500V,接上设备不怕设备烧毁,100%保护设备 采用原装进口高感应FastAIT监控制冷系统,能将冷媒量作有效的控制管理 全自动安全保护开关,感应度高,能完全侦测任何状态,在最短时间内作切断保护和警报通知,确保人员和机器的安全 升降温独立,独特的BTHC平恒调温方式 独特的送风循环系统,避免了气流在箱内流通死角,提高了产品温度均匀度,该设备还采用智能型自动转换膨胀系统,根据负载自动调整冷媒流量+智能型电热功率数据值(%)匹配升降温(负载)自动模拟输出功率数据输出值.此设计比传统设计可省电30%以上。
  • 谱育科技 在线式臭氧生成速率监测系统,实现臭氧超标精准管控
    O3生成与其前体物VOCs和NOx呈非线性关系,管控具有复杂性。臭氧生成速率是O3控制策略制定的重要指标,若生成速率大于分解速率,臭氧总量动态平衡会被打破,臭氧总量就会增加。对臭氧生成速率的研究一直备受关注,目前此类研究主要使用模型模拟,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也无法进行有效、实时的监测,对臭氧污染的研究工作亟需一种可以对臭氧生成速率和臭氧生成敏感性进行有效定量的检测技术。从“看不见、摸不着”到“可看、可算、可知”谱育EXPEC 2620 臭氧生成速率监测系统➢ 直接测量臭氧净生成速率的连续监测系统 , 能够准确评估区域臭氧的变化趋势;➢ 可以结合大气标准站数据,比较臭氧生成速率变化,准确量化臭氧本地产生和区域传输贡献;➢ 通过前体物引入流动反应管技术,实现在线相对增量反应活性(RIR)分析,准确识别敏感性主控因子;➢ 采用高灵敏度CAPS-NO2直测技术,绘制本地臭氧生成特征网格,精准定位重点污染源头。测量原理基于两个置于室外的相同流动反应管,分别为接受太阳紫外辐射的反应管和隔绝太阳紫外辐射的参照管,通过自动切换不同测量通道,利用腔衰减相移光谱法测量NO2技术得到两个腔室的Ox(O3+NO2)的差值,计算得到大气中臭氧净生成速率(P(O3)net),代表了实际环境大气中的臭氧生成速率与臭氧分解速率之差,反映了臭氧总量积累快慢。优势亮点臭氧生成速率监测系统可以开展哪些工作?准确评估区域臭氧的潜在生成趋势,准确量化臭氧本地产生和区域传输贡献,准确识别敏感性主控因子,理清臭氧生成演化机制,为臭氧污染防治提供直接有效的措施指导。01 在线、快速、直接实时获取臭氧净生成速率02 量化本地生成和区域传输贡献占比03 在线式敏感性分析前体物引入流动反应管技术,可实现自动在线相对增量反应活性(RIR)分析,准确识别臭氧本地生成敏感性主控因子,无需复杂计算和专业人员投入。移动监测通过网格化移动监测,可绘制区域臭氧生成速率热力图,精准判断本地臭氧生成热点,实现精准管控。应用场景丰富,灵活可选站点监测、移动监测两种场景模式可灵活选择凭新而变,从更好到更全大气臭氧及光化学污染源解析解决方案搭载谱育科技自主研发的光化学组分、过程因子监测系统以及臭氧生成速率和大气氧化性监测分析系统,结合全面的数据分析能力,掌握详实的区域复合污染情况数据,实时获得区域内臭氧前体物的排放水平及变化规律,摸清生成臭氧的重点污染物种类和污染来源,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多方面的技术和数据支持。
  • 臭氧污染 如何防治?
    p  高空臭氧能阻挡紫外线、保护地球生物,而近地面臭氧则对生态环境构成污染。近年来,随着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臭氧污染逐渐为人关注。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臭氧污染超标程度相对较轻、总体可控。/pp  臭氧污染从何而来,又该如何防治呢?/pp  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空气质量预报,8月27日,华北中南部局地可能出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和细颗粒物。27日—28日,长三角内陆地区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局部地区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臭氧。中央气象台26日环境气象公报显示:未来一周,华北中南部、江淮中东部、黄淮中西部等地的部分地区白天太阳辐射较强、气温较高,较有利于臭氧生成。/pp  今年上半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均同比下降。但是,有项看不见的污染物却在悄然增加,那就是臭氧——今年上半年,臭氧浓度同比上升2.6%,成为多地夏季大气的首要污染物。/pp  臭氧具有明显季节性,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有一定危害/pp  明明阳光很好,天也很蓝,为何有时空气质量数据却不太好?这往往是因为臭氧在“捣乱”。“阳光是臭氧发生的催化剂,阳光好的时候更有利于臭氧生成,影响空气质量。”宁夏银川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解释。/pp  记者了解到,近地面臭氧污染主要由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在光照条件下通过光化学反应生成,形成机理非常复杂。臭氧污染程度与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前体物浓度,以及光照、温度等气象要素密切相关。/pp  因此,臭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一般夏季浓度较高,其余季节浓度较低。在夏季,一天中随着气温升高、紫外线增强,臭氧浓度也会增加,在午后出现峰值。臭氧超标往往发生在温度高、光照强的夏季午后,傍晚后,浓度一般会回落。/pp  “臭氧分‘好’与‘坏’”,银川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所谓“好”的臭氧,是指大气圈平流层中的臭氧,距离地面12—35千米,像一把保护伞,阻挡紫外线射向地球,对地球生物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坏”的臭氧则是低空臭氧,大致出现在盛夏距地表约2.5千米的大气层中,主要由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等污染物经过一系列光化学反应而产生。/pp  据介绍,近地面高浓度的臭氧会刺激和损害眼睛、呼吸系统等黏膜组织,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也会有一定危害,包括损伤植物叶面、降低农作物产量、加速建筑材料老化等。考虑到臭氧对人体健康的危害,2012年,原环保部在对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时,对臭氧标准进行了调整,使其成为空气质量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正是因为监测数据的变化,促使臭氧问题进入公众视线。/pp  专家建议公众可借助手机APP、网站等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随时了解臭氧浓度水平,在臭氧浓度较高时减少外出。有研究表明,即使室外臭氧浓度达到400微克/立方米左右,室内浓度也只有几十微克/立方米。臭氧成为夏季多地大气的首要污染物,但总体可控/pp  在京津冀和珠三角区域,近年来,臭氧污染逐渐受到关注。据了解,在北京,臭氧是夏季大气首要污染物,2017年5月—9月的空气质量超标日中,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约占3/4,但从全年看,PM2.5依然是北京的首要污染物。2013年—2017年,北京臭氧超标水平在14%—27%之间,每年会有个别天臭氧达到五级重度污染水平,这与温度、光照等天气条件有关。/pp  在宁夏银川市,近年来,臭氧也成了夏季大气首要污染物。银川市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该市臭氧超标天数为23天 2017年,臭氧超标天数达到47天,臭氧年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5% 2018年以来臭氧平均浓度持续呈现上升趋势。/pp  “一季度6项大气污染物指标中5项均实现大幅下降,但臭氧平均浓度上升了15.2%。”银川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说。/pp  在广东,臭氧也是首要污染物。根据广东省环保厅公布的数据,今年1月—5月,该省各城市臭氧平均浓度为1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0.7%。/pp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处处长林文说,2015年—2017年,广东全省及珠三角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标,完成国家大气考核目标,但与此同时,臭氧浓度虽然达标,升高趋势却明显。林文说,这主要有几方面原因:一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造成臭氧的生成潜势大。比如,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持续上涨,导致氮氧化物排放量的增加 家具、涂料等行业企业众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二是高温强光照射。三是全球和区域臭氧浓度背景值持续上升,进一步抬高了臭氧浓度。/pp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臭氧污染超标程度相对较轻、总体可控,生态环境部将不断加强治理和管控,扎实推进臭氧污染和PM2.5污染的协同治理。/pp  控制臭氧污染,需减少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臭氧污染,除了改善整体生态环境外,重点是减少前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pp  据了解,北京市氮氧化物主要来自煤炭、油品和天然气的燃烧过程,其中,最大来源是机动车和非道路柴油机械。/pp  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结构复杂,除机动车尾气和石化企业排放外,汽车制造等生产工艺过程、建筑生活等溶剂使用、生活散烧等都是重要的排放源。/pp  由于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也是PM2.5的前体物,所以近年来它们一直是北京市治污的重点。源头控制方面,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推动京津冀三地联合出台建筑类涂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标准,实施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标准、全国最严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减排治理方面,北京市实施了燃煤锅炉清洁改造、散煤清洁化替代等压减燃煤措施,并通过淘汰高排放车、储油库油气回收等措施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还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退出了部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pp  银川市把今年5月-9月作为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期,强化臭氧污染监测、评估和应对,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和已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治理的企业为重点,加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监管,从严从重查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擅自停用等违法违规行为。/pp  近年来,广东已由环保和科技部门组织专家团队,加强了对臭氧生成机理的研究,同时制定各区域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管控的措施,开展臭氧“削峰”行动,建立精细化的管理机制以控制臭氧上升趋势。  /p
  • 欧盟发布两项针对臭氧层破坏物质的决定
    欧盟委员会近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两项决定,以控制臭氧层破坏物质的使用情况。第一个决定涉及加工代理,第二个决定为2010年欧盟允许的受控物质在应急实验室中或用作分析用途时使用的含氯氟烃(HCFCs)的数量。  第一项决定指出,欧盟仍然允许臭氧破坏物质在作为加工剂时使用。但是使用量被限定为1083吨/年。其排放量不得超过17吨/年。委员会表示,以破坏物质为作加工剂的事例在近几年中增长迅速,在管理中添加更严格的说明是必要的。  报告中提到,应该制定一份以破坏物质作为加工剂使用的物质名单,并附有最大的使用和排放量。决定中海概述了如何编制名单。  第二项决定设定了63,843,371公斤的臭氧消耗潜能值(ODP),受限制物质的数量不同于HCFCs受到欧盟条规的限制,2010年欧盟消耗的臭氧层来源可能为实验室的产生或进口,或者是在分析用途中产生的。
  • 2020上半年试验箱中标盘点:疫情之下需求量仍翻倍!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trong仪器信息网讯/strong 由于新冠疫情,2020上半年全国仪器企业利润连续4个月增速为负。随着复工复产的深入推进,生产经营秩序逐步恢复,2020年5月,全国仪器企业利润增速终于实现由负转正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00628/552430.shtml" target="_self"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font-size: 14px color: rgb(0, 112, 192) "(详情点击此处查看)/span/a。根据仪器信息网编辑整理的2020上半年试验箱中标数据,疫情之下,从3月份始,试验箱招标市场活力不断回升,至6月份,当月试验箱中标量是去年同期的近两倍,累计看,1-6月试验箱中标量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6.2%,2020上半年试验箱招标市场量级不降反升。/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127, 127, 127) "(由于数据来源于网络公开招标平台,不包括非招标形式采购以及未公开采购项目,数据结果只作为采购市场行为规律定性参考。)/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span style="color: rgb(127, 127, 127) "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de5c367f-8e3b-4bcc-adfd-5d7472be0a7b.jpg" title="1.PNG" alt="1.P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从图2020上半年试验箱各月中标量来看,1-6月试验箱招标市场活力提升趋势明显。疫情之下,试验箱市场需求依然强劲,与整体仪器行业相比,似乎疫情并未对试验箱厂商造成很大的冲击。/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另外,根据仪器信息网整理的近两年中标数据,试验箱招标市场需求量在不断增长,新冠疫情也没能阻挡其上升的态势。2020下半年试验箱的招投标市场又会展示出怎样喜人的成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7af37cdc-ffe3-4a1b-a43e-aaceb028bf59.jpg" title="2.PNG" alt="2.P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由试验箱中标市场采购方单位性质分图可知,2020上半年,试验箱招标市场的采购方以企业、检测机构以及科研院所用户为主体。其中,来自电子、汽车、航空等领域的企业用户同比去年仍占比最高,达34%。检测机构和科研院所用户占比分别为21%,较去年均有所提高。或因疫情的影响,上半年大多数高校并未开学,仍处于封闭状态,高校用户仅占15%,同比去年的30%有大幅下降。/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4585fc5c-ab76-4397-8c12-9ba81efbf3b7.jpg" title="3.PNG" alt="3.P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在2020上半年试验箱的中标市场,10-50万的试验箱仍旧占比最高,达37.7%,其次是10万以下的低价位产品,占比约25.3%。然而,2020上半年100万以上的高价位产品占比19.2%,相比去年同期的25%有所下降。/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7f135b50-611b-4f36-9b99-3511a0eb4149.jpg" title="4.PNG" alt="4.P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从试验箱品牌来看,国产仪器依然占领了招标市场的大半江山,在公布品牌的中标数据中,国产与进口产品的占比约为8:2。/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国产品牌中,中标量排名靠前的有优玛泰思特、重庆银河、长肯、重庆哈丁、苏试试验、广五所、晟泰等。此外,爱斯佩克、Q-LAB、CSZ、Ascott以及伟思富奇等进口品牌同样受到了试验箱用户的青睐。/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fbe87711-e46d-4040-9e4e-c5dd1c375ea7.jpg" title="捕获.PNG" alt="捕获.PNG"//pp style="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8f032120-7ed9-4bd6-a78a-8ab17f328f41.jpg" title="5.png" alt="5.png"/strongbr//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0em "strong/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a href="http://www.yoma-tst.com/home.html" target="_self"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重庆优玛泰思特仪器有限公司/span/a由重庆泰思特试验仪器有限公司和重庆优玛环试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联合成立,形成了以环试、医疗、理化三大领域为主的,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集团。其中,环试领域包括温湿度、温度变化、高原气候、空间环境模拟等试验设备以及非标定制产品。/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753a53a2-12c8-40b1-909e-9a6ca9a0b696.jpg" title="6.png" alt="6.p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a href="http://www.cqyhyq.com/" target="_sel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重庆银河试验仪器有限公司/span/a原名重庆试验设备厂,成立于1966年,专注于环境与可靠性试验设备及订制产品等个性化服务的制造、研发。公司拥有专业从事环境试验设备研发的科研机构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综合试验箱、温度速变试验箱、温度冲击试验箱、高低温低气压试验箱、太阳辐射试验箱以及步入式温湿度试验箱和高风速淋雨试验箱等气候环境试验设备及订制产品已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准。 公司的客户群中军工行业用户占比较大。/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150px height: 145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7b062510-35b5-4ba7-ad26-071efa581757.jpg" title="7.jpg" alt="7.jpg" width="150" height="145" border="0" vspace="0"//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a href="http://www.cksysb.com/" target="_sel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上海长肯试验设备有限公司/span/a成立于2015年,专注于环境耐候老化试验行业。长肯试验设备包括环境模拟气候类、力学可靠性试验设备、寿命测试实验设备、常用质检检测仪器设备和石油化工业生产行业设备等五大类设备。/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af974f32-3296-455c-8070-8b9977e821fc.jpg" title="8.png" alt="8.p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a href="http://www.cqhardy.com/sy" target="_sel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重庆哈丁科技有限公司/span/a是专业从事中高档环境与可靠性试验设备及其边缘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的综合性厂商,具有设计、制造大型非标准复杂环境试验设备的成熟经验和安装能力。主要产品有:高低温试验箱、湿热试验箱、高低温冲击试验箱、ESS应力筛选试验箱、高低温低气压试验箱、温湿度+振动复合试验箱、模拟光照复合试验箱、盐水喷雾试验机、臭氧老化箱等。/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cf71a125-ab8f-4491-acbf-68efc60c6a70.jpg" title="9.png" alt="9.p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a href="http://www.chinasti.com/index.html" target="_self"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苏试试验集团/span/a是一家环境与可靠性试验设备和试验服务及解决方案提供商。集团的前身是苏州试验仪器总厂,创建于1956年。201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2017年8月25日,正式成立苏州苏试试验集团,同时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主要产品有力学环境试验设备、气候环境试验设备等。/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171e93fd-29ab-4af4-9e1f-100ef31d196f.jpg" title="10.png" alt="10.p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a href="http://www.gws.net.cn/" target="_self"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广州五所环境仪器有限公司/span/a(简称“广五所公司”)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下属国有全资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专注于可靠性与环境适应性试验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环境试验仪器设备研制的厂家,老一辈专家在1958年就研制了国内第一批潮热箱、海雾箱、工业气体箱;1995年至2012年,与国外企业进行了17年的合资合作;2012年11月电子五所回购合资公司50%股份,将公司名更改为“广五所”,并启用了全新的“GWS”品牌。/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47844939-f518-4bb1-a868-87967afe9fe3.jpg" title="11.png" alt="11.p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a href="http://www.sunteck.cn/main.asp" target="_self"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上海晟泰试验设备有限公司/span/a系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从事环境试验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售后服务和技术咨询。公司主要以非标产品为主,并生产烘箱、高低温试验箱、恒温恒湿箱、快速升降温试验箱、老化箱、冷热冲击试验箱、氙灯、淋雨、砂尘、耐臭、盐雾试验箱等。公司的客户群中军工及太阳能行业用户占比较大。/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点击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list/sort/45.shtml" target="_sel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此处链接/span/strong/a进入环境试验箱仪器专场,获取更多产品信息。/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br//p
  • 空气监测: 臭氧前体物的野外全自动在线监测
    臭氧前体物的野外全自动在线监测 PerkinElmer 与美国国家环保局(US EPA)成功合作案例---无需液氮、无需人员照看、24小时连续监测、化合物测量范围更宽、更高灵敏度的全自动热脱附-气相色谱臭氧前体物(C2-C12 VOCs)分析解决方案在美国,1970 年的清洁空气法赋予了环保署(EPA)保护空气清洁和保障公众健康的责任。1990年,在传统的六项环境空气监测指标基础上加入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监测。VOCs、羰基类化合物(carbonyls)以及氮氧化物(NOx)是地面臭氧生成的前体物,无论是在城市还是乡村地区,它们都以低至ppb 级别的浓度存在于环境空气中。在美国这些项目的测试是通过光化合物评估监测站(PAMS)来实施的。全球范围内也有一些其他类似机构进行这样的工作。例如,欧洲现在就在遵循联合国欧洲经济局有关控制VOCs 排放的协议。在我国,即将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将增设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并将该指标纳入空气质量的日常评价。作为臭氧前体物及大气的主要污染物之一---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疑将在&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倍加重视。2011年12月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中已明确提出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废气监测,并将对 VOCs 相关重点行业如石化、有机化工、合成材料、化学原料药、塑料、设备涂装、电子元器件、电子电器产品、包装印刷等行业进行重点监管。PerkinElmer 作为全球著名分析仪器供应商,从1955年率先推出全球第一套商用气相色谱仪以来,已屡创多项业内关键第一,如第一套全自动热脱附分析仪、第一套自动进样器、第一根毛细管色谱柱、第一套FID/NPD检测器、第一套GC/MS等。对于臭氧前体物分析,现可提供从样品前处理到分析结果的整体解决方案 方案特点 完全满足美国环保局(U.S.EPA)《臭氧前体物采样和分析技术支持文件》EPA/600-R-98/161 允许无人操作 双柱同时分析 中心切割技术产生平行色谱图增大产出和色谱分离效果 1小时间隔采样 采样与色谱分析同时进行 系统自动校准 完整的数据处理 可选择热脱附系统、气相色谱和数据处理的远程软件控制 无需冷却剂操作 一家供应商提供全部分析方案包 配备中心切割设备及双FID检测器的 Clarus 气相色谱仪和配备联机进样附件 TurboMatrix 热脱附仪 TotalChrom 和Turbomatrix 远程控制软件 Swafer 中心切割设备注:双柱分离5ppb 臭氧前体物(C2-C12 VOCs)标准物质典型色谱分析图PerkinElmer 典型客户郊外臭氧前体物在线监测监测站照片 请点击查阅相关应用文章
  • 紫外光度法测定环境空气臭氧等六项环保标准发布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HJ 590-2010);  二、水质 五氯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591-2010);  三、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592-2010);  四、水质 单质磷的测定 磷钼蓝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93-2010);  五、水质 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量的测定 碘-淀粉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94-2010) ;  六、水质 彩色显影剂总量的测定 169成色剂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95-2010)。  以上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5438-1995)   二、水质 五氯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8972-88)   三、工业废水 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4919-85)。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 强化臭氧污染防治,广东发文要求完善臭氧和VOCs监测体系
    日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聚焦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要求。完成235项固定源NOx减排项目,12641项固定源VOCs减排项目,2006项移动源减排项目,臭氧生成物前体NOx和VOCs持续下降。要对标国内和国际一流水平,加大锅炉、炉窑、发电机组NOx减排力度,加快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和重点行业及油品储运销VOCs深度治理,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NOx和VOCs排放监管。强化臭氧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和技术帮扶,完善臭氧和VOCs监测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切实有效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作为《方案》主要措施,第一,要求强化固定源NOx减排,在钢铁行业、水泥行业、玻璃行业、垃圾焚烧发电厂、铝压延及钢压延加工业、工业锅炉、低效脱硝设施升级改造七大行业均有相关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第二,要求强化固定源VOCs减排,在石化与化工行业、油品储运销、印刷、家具、制鞋、汽车制造和集装箱制造业、以及以工业涂装、橡胶塑料制品等其他涉VOCs排放的相关行业均有改善工艺、强化VOCs排放治理等相关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第三,要求强化移动源NOx和VOCs协同减排,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燃油蒸发排放控制专项行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在检验检测方面,《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监测监控。加强涉气工业园区、集聚区环境治理监测监控,推动在国家级、省级以及其他环保投诉较多的工业园区、集聚区逐步开展环境VOCs监测,依托现有的、新建的自动环境监测设备,对工业园区、集聚区及周边区域的大气环境治理等加强监测监控预警,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报告环境质量超标、异常或明显下降等情况,鼓励石化和化工企业高架火炬安装热值仪对火炬气热值进行连续监测,安装流量计对火炬气、调整热值用燃料气、长明灯燃料气,助燃蒸汽/空气流量等进行监测。利用走航监测、无人机飞检等手段,对污染源集中区域的VOCs、NOx、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水平进行巡检及排查溯源解决问题。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开展露天焚烧全方位、全天候监控。《方案》原文:
  • 宁夏发布臭氧污染防控建议
    近日,宁夏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区发出臭氧污染防控建议,宁夏各地要聚焦臭氧污染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通过应急减排和调整生产作业时段等措施,实施有目标、有计划的前体物减排,最大限度减少重点时段臭氧升高影响。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太阳辐射增强,臭氧污染风险升高,预计5月中旬银川都市圈或将出现今年首个臭氧污染天。根据数据比对,2021年宁夏五地市共出现臭氧污染天78天次,臭氧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9天次。建议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未按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生产使用VOCs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VOCs含量不符合标准的原辅材料和产品行为,实现源头防控臭氧污染。根据防控建议,宁夏各地要常态化开展高污染、高排放机动车上路行驶整治行动,加强柴油货车等机动车全过程管控;广泛推广采用静电喷涂等高涂着效率的涂装工艺,产生的VOCs废气集中收集和治理;督促相关企业及辖区内园区对裸露土地采取防尘网苫盖等抑尘处理措施,对积尘严重道路进行湿扫除尘或固化处理;遇有大风天气,各地市应停止建成区内土石方作业、渣土清运,最大限度减少局地扬尘污染。
  • 2023年臭氧空洞没有预期的那么大
    尽管人们担心由于 2022 年洪加汤加火山的喷发以及早期预测 2023 年将导致有史以来最大的臭氧空洞,但事实并非如此。 Paul Newman是《蒙特利尔议定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科学评估小组前联合主席,也是美国宇航局臭氧研究小组的负责人,也是位于马里兰州格林贝尔特的美国宇航局戈达德太空飞行中心地球科学首席科学家,“这是一个非常适度的臭氧洞。 虽然今年的空洞平均面积为890万平方英里(2310万平方公里),大约相当于北美的大小,但他接着说,“人为产生的氯化合物水平下降,加上南极平流层活跃的天气,今年的臭氧水平略有改善。 根据美国宇航局和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的年度卫星和气球测量,2023年南极臭氧空洞的最大面积在9月21日达到1000万平方英里(2600万平方公里),这是自1979年以来的第12大臭氧空洞。 科学家们每年都在密切关注臭氧空洞的大小和臭氧层,因为它在保护地球上所有人类生命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臭氧层的作用就像防晒霜一样,可以过滤掉高达99%的有害太阳紫外线辐射。广泛暴露在紫外线辐射下会导致晒伤、皮肤癌和眼部白内障,还会损害动植物。 1985年,世界首次收到警报,臭氧层严重变薄,通常被称为“空洞”,这是由于我们使用氟氯化碳(CFCs),这是冰箱、空调和气雾剂等日常用品中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的物质。《蒙特利尔议定书》于1987年通过,根据该议定书禁止使用氟氯化碳。自那时以来,《议定书》控制了其他消耗臭氧层物质,包括用作氟氯化碳替代品的氟氯烃(HCFC)。科学评估小组最近对2022年的四年期评估表明,臭氧水平正在缓慢开始恢复,预计到2040年将恢复到1980年之前的水平。南极洲上空更严重的臭氧损失只会在2066年左右恢复。 “臭氧层的完全恢复是一个长期项目。这将需要继续执行和遵守《蒙特利尔议定书》。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依靠美国宇航局和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的同事来密切关注每年的臭氧空洞。至关重要的是,我们要知道我们仍在走上正轨或偏离了轨道,“臭氧秘书处执行秘书Meg Seki说。
  • 崂应发布崂应2091型 臭氧测定仪新品
    崂应2091型 臭氧测定仪本仪器采用紫外光度法。基本工作原理为:臭氧能够吸收波长为254nm的紫外光,其吸光度与臭氧浓度呈线性关系。检测方法为:光源发射波长为254nm的紫外光,照射在气室中,气室中交替通入参比气体(剔除臭氧后的样气)和样气(含臭氧的样气),通过检测通入参比气体和样气情况下的透射光强比,利用朗伯-比尔定律计算样气中臭氧的浓度。采用UV-LED作为光源,功耗极低,同时调制运行,大大延长光源使用寿命,抗干扰能力更强。 执行标准 n GHJ 590-2010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主要特点 n 体积小、重量轻、造型美观n 操作简便,可单手操作n 高精度,实现ppb级检测n 内置锂电池,可在无交流电情况下长时间使用n 采用紫外LED光源,功耗低、稳定性好、寿命长、抗干扰能力强 1、以上内容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因产品升级或有图片与实机不符,请以实机为准, 本内容仅供参考。创新点:1、采用DUV-LED光源,相对于传统汞灯光源,无需预热、功耗低、稳定性好、寿命长、无污染。采用调制方式工作,有效降低噪声干扰,提高信噪比。2、创新光学设计,采用折叠光路,在较小的空间实现500mm光程,保证1ppb以下的检出限。3、采用湿度平衡管,消除环境湿度对臭氧检测影响,提高稳定性。4、集成了物联网卡,可远程对仪器进行控制,具备远程数据实时传输功能,采用手机APP实时查看测量结果。5、软件具有手动检测和定时检测双模式,同时满足便携式测量/在线测量的需求; 6、仪器体积小,重量轻,简单易用,内置充电锂电池,无交流供电时续航时间仍可长达36小时。崂应2091型 臭氧测定仪
  • 开展VOCs治理攻坚 遏制臭氧污染
    VOCs是臭氧的前体物之一,开展VOCs治理攻坚,是减轻臭氧污染的关键。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臭氧浓度同比上升6.5%,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41.8%,导致全国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损失2.3个百分点。一个必须面对的事实是,VOCs排放来源多且分散。虽然我国近年不断加强VOCs治理工作,出台了炼油、石化等行业排放标准,加强VOCs监测、监控、统计等基础能力建设,但治理工作基础依然薄弱,尤其是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治理难度大。有研究表明,我国工业VOCs排放中无组织排放占比达60%以上。虽然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对VOCs无组织排放提出密闭封闭等要求,但目前很多企业没有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尤其是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差、收集效率低、逸散问题突出。治理VOCs污染,需要抓住重点,在治污上做好文章。高温少雨的天气会导致臭氧浓度同比大幅上升,极易出现超标现象。因此,VOCs治理将聚焦臭氧污染严重的夏季,也就是6月至9月。根据安排,生态环境部将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区域为重点,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臭氧污染防治压力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进展滞后城市,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在行业上,聚焦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通过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的实际困难。科学治污才能事半功倍。VOCs来源复杂,挥发性强,涉及行业广,产排污环节多,既涉及石化、工业涂装等工业源,也包括机动车等移动源、餐饮油烟等生活源。各地需要在监测数据分析、源解析等工作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产业结构、自身特点不同,治理路径也不同,需坚持“一市一策”“一厂一策”,提高治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由于设计不规范、系统不匹配等原因,即使选择了高效治理技术,也未取得预期治污效果。以石化行业为例,VOCs排放源点多面广、构成复杂,企业管理水平不同,导致不同企业的VOCs排放来源构成存在极大差别,这就使得不同石化企业VOCs治理方案的侧重点不同,简单复制模仿难以发挥作用。硬件设施完善的同时,软件管理也要跟上,需要全面加强过程管控,实施精细化管理。以石化企业普遍开展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为例,通过对石化装置的潜在泄漏密封点进行检测,对存在泄漏的组件进行及时维修或者替换,减少泄漏排放。通常,一家炼油能力500万吨的企业通常有20万个密封点要检测,但一些企业对发现的泄漏点没有及时进行有效维修,任其排放,也就失去了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的意义。又如,一些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但长期不更换吸附材料;生产过程中该密闭的环节,密闭措施存在漏洞等。类似问题的出现,可能是由于企业生态环境意识不强、存在应付心理,也与长期形成的粗放管理模式有关,加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等,都会严重影响治理设施的运行效果。因此,提高治污水平还需要在精细管理上下功夫,将治污措施抓细抓实。当前,要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顺利收官,仍面临不少挑战。臭氧污染治理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已经成为仅次于细颗粒物的影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的第二大因素。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VOCs治理工作,综合施策,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 臭氧层怪现象:南极空洞在愈合 中纬度地区在变薄
    p  上个月在《地球物理研究通讯》上发表的研究指出,南极上空的平流层臭氧层正在愈合。没想到,6日出版在《大气化学和物理》杂志中的一篇分析报告认为,在大多数人居住的中纬度地区,平流层下方的臭氧层变得更加脆弱,这让科学家难以理解。/pp  瑞士世界辐射中心的大气物理学家威廉姆· 鲍尔说:“我不希望人们恐慌或过度担心,但这确实是正在发生的重要的事。”/pp  1987年“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要求全球淘汰含氯氟烃(CFCs)等其他消耗臭氧的化合物,南极地区已见到了显著效果,但全球范围内修补臭氧层的运动远未结束。/pp  鲍尔和同事将卫星数据结合起来,研究了中纬度地区的臭氧层,结果发现,从1998年到2016年,平流层下层的臭氧减少了2.2多布森(一种衡量臭氧厚度的单位),而平流层上层的臭氧仅上升了0.8多布森。鲍尔说:“我们几乎在每个维度的距地面25公里以下的每个高度,都能看到这种情况存在,而这种不为人知的真相让我们非常担心。”/pp  鲍尔怀疑,造成这种局面的罪魁祸首是“非常短命的物质”(VSLSs),主要来自海洋生物产生的二溴甲烷,但近年来人造二氯甲烷(一种溶剂和脱漆剂成分)的数量也翻了一番。二氯甲烷是一种消耗臭氧的化学物质,它在逃逸到大气层以后的6个月内会分解。/pp  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地球系统研究实验室科学家肖恩· 戴维斯说:“阻挡地球表面紫外线辐射的效果取决于臭氧总量。”/pp  研究人员此前认为,VSLSs物质因寿命短暂很难到达平流层,但2015年的一项研究表明,这些物质可能消耗了平流层下层臭氧总量的25%。/pp  安娜堡密歇根大学的大气科学家理查德· 罗德说:“我们应该更彻底地研究VSLSs物质。但是由于这类化合物的释放量很小,很难被测量。”/pp  英国伦敦帝国理工学院格林瑟姆研究所联合主任乔安娜· 海格表示:“低纬度地区臭氧总量减少的潜在危害,实际后果可能更糟糕。”但鲍尔等人强调,“蒙特利尔议定书”的成功不能否认 罗德也认为,新发现不能否认已经取得的治理成就。/p
  • 臭氧污染来势汹汹,没有这套解决方案怎么行?!
    近年来,臭氧污染已取代PM2.5成为一些省市的首要污染物,越来越引起人们关注。尤其进入夏季以来,全国大气中臭氧浓度更是明显升高。臭氧是什么? 臭氧,是氧气的同素异形体,在常温下,臭氧是一种有特殊臭味的淡蓝色气体。臭氧到底是有益还是有害? 臭氧的好坏,取决于它的高度。在距离地面10至50千米高空的平流层中,它可以吸收紫外光线,阻挡高能量的紫外辐射到达地球,是非常重要的“保护伞”;但一旦到了近地面,它就变成了“健康杀手”,高浓度臭氧会对生物产生危害。为何夏季常见臭氧污染? 臭氧污染通常出现在天气晴朗的夏季城市,这是由于,一般认为我国城市臭氧污染是由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后在空气中进行复杂的光化学反应形成,而夏季提供了高温、强太阳辐射等光化学反应的有利气象条件。国家对臭氧监测的重视2008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从2008年起组织天津、上海、重庆、广东省、广州、深圳、南京、苏州、宁波等9个地区,开展了臭氧试点监测工作。20132013年起,我国已有338个城市的1436个城市评价点开展臭氧监测,另外还有16个背景站、96个区域站相继开展臭氧监测。2019今年3月底,成都召开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臭氧污染控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研讨会,共同探讨了大气臭氧污染防控的方向和路径,足见臭氧污染防控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及研究的热点。 目前,国家已将臭氧污染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议事日程。 目前我国发布的臭氧监测相关标准主要有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HJ 590-2010《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JJG 1077-2012 《臭氧气体分析仪检定规程》等。 崂应2091型臭氧测定仪是一款可用于环境空气中臭氧瞬时测定和连续自动监测的便携式仪器,不仅符合以上三项国家及行业标准,而且产品具有体积小、重量轻、无需预热、检出限低、灵敏度高、响应速度快等特点,同时融合物联网与云平台技术,可实现数据远程实时传输监测。臭氧自动监测方案臭氧自动监测系统有两种构成方式:第一种:现场臭氧分析仪直接通过传输网络与上位机传输数据,如下图所示。臭氧监测系统构成方式1 第二种:利用传输线将现场臭氧分析仪数字输出接口连接到独立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上位机通过传输网络与数据采集传输设备进行通讯,如下图所示。臭氧监测系统构成方式2 崂应2091型 臭氧测定仪可以采用上述两种方式组建臭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方式分别为:① 物联网卡无线传输:臭氧分析仪→海纳云平台→用户上位机;② 数据线传输:臭氧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用户上位机。用户可安装手机APP实时查看监测结果。崂应2091型臭氧测定仪监测示意图仪器设备要求 根据布点要求,需要合适数量的臭氧分析仪。 根据质控需要,实验室内臭氧校准设备建议至少配有一台工作标准和一台质控标准。 工作标准日常用于校准下级传递标准或臭氧现场分析仪的臭氧传递标准。质控标准用于定期与工作标准进行质控比对,其与被比对的工作标准应为同一级别的臭氧传递标准。 实验室内应配有零气发生系统,可产生足量、合格的零气供校准使用。 实验室内应配有适合的输出多支路管。实验室内常见校准用设备见下表质量保证与控制 定期的校准和检查是质量保证与控制的关键。臭氧校准系统的连接图如下所示,通常由零气发生器、臭氧校准仪和臭氧分析仪组成。臭氧校准系统连接图环境臭氧分析仪 环境臭氧分析仪每次运行之前应检查一次零点、跨度和操作参数,在仪器连续运行期间,每两周检查一次零点和跨度。每隔6个月应运行一次多点校准。臭氧校准仪 至少每年用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校准一次。零气发生器 每隔6个月更换一次零气发生装置的涤气器。更换涤气器后,应运行多点校准。(以上内容摘自HJ 590-2010《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2018年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举办期间,崂应2091型臭氧测定仪参加了峰会环境空气臭氧监测工作,表现出色。 运行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5月7日14时至2018年6月14日15时 运行情况:崂应2091型臭氧测定仪与崂山超级监测站中进口臭氧分析仪Thermo 49i同时分析采样的环境空气,对比连续897小时统计的1小时臭氧均值,两台仪器监测结果变化趋势保持一致,超过70%的误差值集中在2ppb范围内。崂应2091型臭氧测定仪通过内置物联网卡回传实时数据,通过手机APP可远程实时查看。崂应2091型臭氧测定仪(第1代样机)现场工作图崂应2091型臭氧测定仪与进口仪器测量结果对比图案例二:2019年4月中国海军70周年青岛阅兵活动举办期间,崂应2091型臭氧测定仪在崂山超级监测站执行臭氧浓度自动连续监测任务并圆满完成。通过站内、站外同时布设的两台仪器测量情况表明,崂应2091型臭氧测定仪便携性好、操作简单、测量精度高、运行稳定、易于维护,即使在户外下雨天气仍能正常工作。实时数据可通过物联卡上传至云平台,并可通过手机APP远程查看。监测站内运行的崂应2091型臭氧测定仪监测站外运行的崂应2091型臭氧测定仪 用户使用后认为崂应2091型臭氧测定仪性能优越、稳定,相对于进口产品,便携性好,广泛适用于室内、室外自动连续监测以及瞬时测定,且物联网功能表现突出,更能满足我国用户的需求。
  • 助力蓝天保卫战 —— 布鲁克遥感谱仪让臭氧污染“无所遁形”
    臭氧,作为“地球卫士”为人们所知,大气臭氧层更是地球生命的保护伞。然而,在人们生活地表空气中,臭氧却成为了不可忽视的污染气体,人们对臭氧引发的空气污染近年来愈发重视,臭氧污染更是成为了和PM2.5一样的首要污染防治目标。现阶段,O3更是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数据显示全国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41.8%,仅次于占比45%的PM2.5。在环保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中明确提出了督促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工作。臭氧污染的防治为何更加困难相较传统空气污染物从源头监管,标本同治的方法 ,臭氧的防治更加困难,究其原因,首先,是造成污染的臭氧源难以掌控。地表臭氧主要有自然和人为两大源头,自然源如大气层流通、闪电、生物排放等,人为源头包括工业生产排放VOC,NOx的光化学反应形成O3、生产设备的直接排放等。其中光化学反应和设备排放是臭氧污染的主要源头。对臭氧源头的监管,一方面要排查工业排放,另一方面也要对VOC,NOX进行管控!实际污染监测中遇到哪些问题?1. 臭氧致污的浓度低,对仪器仪表的灵敏度有更高的要求相比其他空气污染物,臭氧导致污染的浓度更低,国家标准中,地面臭氧的预警限为215微克每立方米,低于任何一个空气污染物在国标FTIR中的检测限!2. 空气中本来就存在的臭氧,更是让臭氧排放源和生产源的排查和分辨难上加难!3. 二次反应生产物的特性使得臭氧高浓度区域的溯源和定责难度加大,进而阻碍对企业的定向管理!4. 臭氧前驱体种类多样,对前驱体的溯源和管理更为复杂。针对以上监测难点,布鲁克响应国家蓝天保卫战号召,推出了SIGIS2红外遥感成像谱仪,让空气中不可见的污染物迅速显形!来自红外遥感的三招“绝技”针对以上监测难点,布鲁克响应国家蓝天保卫战号召,推出了SIGIS2红外遥感成像谱仪,让空气中不可见的污染物迅速显形!布鲁克SIGIS2红外遥感光谱仪三招“绝技”,快速鉴别臭氧高浓度区域,识别VOC排放点,精准定性、定量和定位。绝招一:将不可见的污染气团分布动态可视化传统检测中需要去现场进行采样测试,只能测到当时采样地点的污染状况,无法掌控全局。布鲁克SIGIS2将数公里外污染气团的化学成像与可见视频系统相结合,远距离监控大面积区域的污染情况。(常见无机、有机污染气体均可测试)绝招二:浓度分布实时监控,助力臭氧等污染物溯源臭氧作为大气中的常有组分,在各处均有分布,该如何区分浓度高低并进行溯源?布鲁克SIGIS2红外遥感谱仪,可对臭氧等污染气体进行梯度成像,识别高浓度区域,追踪并监控疑似臭氧等污染排放点和二次光化学反应高发区域。绝招三:双机联用,对臭氧和各类污染气体精准定性、定量、定位布鲁克SIGIS2遥感光谱仪适用于臭氧、VOC、NOx等各类污染气体,双机联用模式下,可对数公里外污染气团进行3D成像,精准分析气体种类、浓度,监控气团动向和GPS定位,结合地图软件,可以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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