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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怠速排放检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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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怠速排放检测系统相关的论坛

  • 【分享】机动车尾气检测手段亟待改进

    汽车尾气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元凶,汽车尾气中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以及其他一些固体颗粒,对人体的危害极大。随着我国家用的汽车不断普及,在用车尾气排放量也随之骤增,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汽车尾气污染,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大气污染与控制研究所所长傅立新近日向记者反映,目前我国在检测机动车尾气时普遍采用的双怠速法,不能科学准确地反映出在用汽车尾气排放的实际状况,直接影响到汽车尾气治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傅立新指出,机动车尾气排放来自实际使用中的所有车辆,即所谓的在用车。一辆高排放在用车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达到正常机动车的10倍以上。国际经验证明,检测出这些高排放车辆并有针对性地重点治理,是削减在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的最有效办法。其中,科学的检测方法是关键,只有能检测出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方法,才能真正准确地识别高排放车辆,达到控制和削减污染总量的目的。然而,目前我国多数城市检测机动车尾气采用的双怠速法,并不能全面反映出汽车真实的排放状况。双怠速法是指汽车在空挡条件下,加油至高速和低速时检测污染物的方法,但这种方法不能检测出汽车氮氧化物的排放数据,对控制氮氧化物无能为力。他说,“双怠速法还给化油器车留下了作弊机会,如一些车主临时将怠速螺钉等作调整,就能够使超标车辆在检测时通过。” 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韩应健指出,早在1993年我国就确定了检测在用车污染物排放的单怠速法及限值。但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化油器车,无法有效识别使用电喷和催化转化器技术车辆的排放超标情况。为此,我国在2005年又发布了《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执行双怠速法,同时推荐使用工况检测方法。但实践表明,双怠速法不够科学准确,而另一种检测方法“简易工况法”则只能检测污染物浓度,不能检测出车辆的污染排放总量,且检测准确率只有65%左右。 据傅立新介绍,一种新型在用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简易瞬态工况检测法(即Vmas)”,近日受到了专家和有关部门的关注。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在借鉴国外原有技术的基础上,开发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简易瞬态工况法产品,并在上海、山东、广东、辽宁等地示范应用,其检测准确率达到95%以上,可以直接检测出高排放车辆,准确获得每辆车的污染物排放量,从而直接为污染物总量控制提供科学依据。Vmas技术还可以在ASM设备上升级,每套只增加10%的成本,即可实现实时在线联网功能,真正达到科学检测与管理的目的。 为了降低污染,环保部门不断提高尾气排放标准,北京市为了迎接奥运会的到来,已提前实施了轻型汽车Ⅲ号排放标准。但是傅立新认为,“选择科学的检测方法至关重要,如果没有有效的检测手段,尾气排放标准定得再高也将是一纸空文,国家推行的大气污染防治也将受到影响。”接受采访的专家指出,检测设备是ZF执法的工具,只有质量可靠的执法工具,才能保障执法的效率和公信力。国家应在机动车检测技术和设备上进行更多的管理,近几年我国在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就出现了不正当竞争的局面,后果是检测技术设备升级难,检测结果不准确。为此专家们呼吁,ZF应采取措施大力推广新的检测技术设备,改进汽车尾气检测手段,有效监控在用车尾气排放。

  • CEMS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主要应用于对各种工业废气源的连续监测中,如火电厂,垃圾焚烧厂,煤炭、石油化工厂,造纸厂等行业。随着大气污染问题的日益突出,政府对工厂和企业废气排放的监督也更加重视。如何对一个工厂的烟气排放进行监控,并判断是否达到排放标准,这都得依靠CEMS来完成。CEMS有两个很重要的目的是分别对固体颗粒物浓度和污染性气体含量进行检测,而在这些气体中二氧化硫(SO2)是一种对环境危害性比较大的气体,需要二氧化硫传感器来进行测量。CEMS主要由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颗粒物浓度监测子系统、排放流量参数监测子系统和数据采集处理与通讯系统组成。这里对二氧化硫含量的监测属于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二氧化硫气体传感器通过对经处理后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测量,判断所排放含量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要进一步进行脱硫处理。同时二氧化硫气体传感器的测量值也为可能需要的进一步处理提供了数据上的依据,能起到提高脱硫效率的作用。

  • 【分享】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在水泥厂的应用前景

    为了控制水泥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水泥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起草了新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新的排放标准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新、改、扩建水泥生产线,水泥窑排气筒应当安装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连续监测装置;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排气筒应当安装烟气颗粒物连续监测装置;对现有水泥生产线,应当逐步安装连续监测装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根据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达标进展情况制定安装计划。近年来国内企业也日益重视环境监测问题和完善监测系统,越来越多的电厂、石化、冶金企业已率先开始进行烟尘和SO2浓度监测,而国内水泥生产企业则相对开始的较晚,但随着新的水泥行业大气排放标准的颁布实行,水泥企业也日益重视环境监测问题和完善监测系统,所以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在水泥厂的应用前景很好。欧美发达国家环境治理、保护的实施与优化得益于环境参数的检测或监测水平的提高,不仅大量采用了先进的测控仪表与计算机系统,而且各企业在环境监测与保护方面投入巨资进行全方位的检测、监控与管理。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也开始环境监测自动在线监测仪的开发研制。目前,仍处在发展中,国产化进程较慢,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使用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检测仪表的选型设计与系统的集成,因过程分析面对的困难与问题很多:高温、高粉尘、高水份、负压及腐蚀性等恶劣气体条件;应保证必要的检测准确度;应有较快的反应速度;应易安装、易标定;防尘、防溅、防腐等防护要求;应有较高的自动化程度,较少的维护工作量。一、水泥厂污染源的主要分布与特点水泥厂的污染源主要分布在以下几个生产环节中:1.水泥回转窑窑尾是水泥生产环节中粉尘排放量最大的排放点,窑外分解窑尾烟尘浓度为60g/m3~80g/m3,这一环节的污染物成分复杂,除粉尘、烟尘外,还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等有害气体。2.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冷却机、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污染物主要为固体颗粒物排放浓度大。二、分析气体成分针对水泥厂污染源的特点,新标准只要求对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需进行气体分析。一般可以有几种分析气体成分的方法,过去主要采用传统的分析方法,如化学分析法、[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法;其缺点是必须对烟气进行人工取样,在实验室进行分析,其中操作者的操作技能对分析的精度有很大影响;而且传统方法只能单一成分地逐个进行检测分析,不具备多重输入和信号处理功能;分析费时,响应速度慢,效率低,难以实现在线监测。而现在主要采用最新光学技术,在不影响被测气体本身状态时于烟道上进行实时的直接测量。该方法具有以下特点:利用SO2对一定波长紫外光的强吸收特性消除其他成分影响;可测范围大。但采用此类检测方式的仪表价格很高,关键部件往往需要进口。而另一种红外线式较适合水泥厂的应用,它基于非分光红外吸收测量法的原理,具有理想的抗干扰能力;其性能指标优越,重复性好,性价比较高。三、测量粉尘浓度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水泥厂几大污染环节都必须进行粉尘浓度的在线监测。因为新标准对粉尘浓度这一指标要求较高,所以对于连续监测系统(CEMS)的准确度要求也就更高。目前国外主要采用光透射原理——当可控光源穿过带有微小颗粒的气体时,一个高灵敏的传感器可检测出被微小颗粒吸收的光能,并将其与参比光进行比较,从而确定透射值或浊度值,再进一步得出粉尘浓度值。国内在该领域的技术也比较成熟,国产化程度较高。此类仪表具有以下特点:以光学技术为基础,自动完成测量、控制、线性测试以及污染物检测功能,反应速度快、无采样处理过程;带有反吹装置,防止光学镜头面不受污染;具备快速切断阀,可在吹扫装置失效后自动保护仪器;安装简便,发射与检测单元可通过法兰安装在烟管两侧。四、水泥厂安装监测系统的建议监测系统设计应考虑开放性、低成本、高可靠性和良好的扩充性。因此,针对不同测量对象特征,采用最适用的自动测量仪表,在通讯解决方案上有多种方式可选:无线通讯方案有其优点,如易解决通讯问题,可降低成本,可简化安装,采用大功率天线可增加通讯距离等,但利小于弊,一是水泥厂现场环境恶劣,大量房屋和炉窑等设施会阻塞或影响调频信号的传输;二是电气、电力设施多会产生复杂多样的电磁干扰,受约束因素多。因此在通讯方面还要进行不断改进,以便更好地进行监控。随着光学技术、计算机技术与自动检测等新技术的发展,许多以前难以检测的非电量(如实现水泥厂炉窑、塔罐烟气排放点的自动采样与预处理,粉尘与SO2等主要污染因子和烟气流量的在线监测)均得以解决,这将有利于促使岗位作业人员及时调整与监控脱硫、除尘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状态,加强达标排放管理,这对于水泥厂排放点的有效监测与管理有着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 【资料】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监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检测时的质量保证措施。本标准适用于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参数,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和排放总量的CEMS。凡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2001)废止。[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223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url]

  •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正式启动

    [font=微软雅黑]为积极服务“双碳战略”,支撑碳监测试点管理需求,有效规范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的性能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仪器质检室按照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在调研国内外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在线、便携监测仪器技术发展现状和市场应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现场验证测试结果,编制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1-2022)和《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便携式测量仪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2-2022)(以下简称作业指导书)。其中,《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同时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立项,以团体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EPI 47-2022)发布实施。[/font][font=微软雅黑]5月17日,仪器质检室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上述两项作业指导书的专家评审会。来自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单位的国内污染源监测领域的资深专家和近30家国内外相关仪器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两项作业指导书可以作为开展相关仪器适用性检测的技术依据。[/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7px][color=#222222]总站定于2022年5月26日正式启动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拟申请检测的企业可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在“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栏目下选择相应仪器类别进行申报。具体检测要求、详细内容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通知公告栏查看。[/color][/size][/font]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url=http://www.gdctsy.com]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url](CEMS)(应更改为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是以烟气在线分析仪为核心,对企业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进行浓度和排放总量连续监测并将信息实时传输到环保监管部门的全天候监控系统(修改为:"是对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气态污染物、颗粒物的浓度以及排放量,进行连续监测,并将数据实时发送到环保监管部门的监测平台上。”)公司是最早开展CEMS业务的服务商之一,承建及运维的CEMS200多套。[align=center][img=,500,316]http://www.gdctsy.com/UploadFiles/image/Solution_004-01.jpg[/img][/align][align=center]系统总体结构[/align][img=,200,35]http://www.gdctsy.com/UploadFiles/image/Solution_004-02.jpg[/img][align=center][img=,151,250]http://www.gdctsy.com/UploadFiles/image/Solution_004-03.jpg[/img]               [img=,178,250]http://www.gdctsy.com/UploadFiles/image/Solution_004-04.jpg[/img] 岛津NSA3080在线分析仪                [font=Calibri][size=10pt]HORIBA ENDA600ZG在线分析仪[/font][/size][/align]

  • 关于举办GB 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 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等两项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机动车检验机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汽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 GB 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两项强制标准,并于 2019 年 5 月 1日起实施。原相关标准及现有地方排放标准同时废止。 为推进两项新标准的实施,分析近年来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的问题,使其关键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正确掌握标准核心要求,提升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检验水平,确保检验工作质量,本研究院拟于近日在营口举办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岗位能力提升培训班。一、培训内容:1、《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和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讲解;2、汽车总体结构组成、汽车基本术语和工作原理、机动车检验仪器设备等基础知识介绍;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RB/T218-2017)解读;4、机动车检验机构如何按照 RB/T214-2017 要求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5、如何做好机动车检验机构的风险管理和控制;6、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中如何利用标准气体和滤光片等标准物质对排放检验设备进行标定;7、近年来,机动车检验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案。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9 年 06 月 14 日至 16 日 辽宁营口三、培训师资: 邀请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认可资深专家,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教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四、培训对象: 各级市场监督人员、机动车检验机构、环境检验机构、以及环境监测站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授权签字人。五、颁发证书:(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合格证书(CMA)。(二)实验室认可内审员合格证书(CNAS)。 赠送 2018 最新版 CMA《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模板一套word 格式范本按照(RB/T214-2017)编写。 赠送 2018 最新版 CNAS(CNAS-CL01:2018)《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模板一套 word 格式范本(按照 CNAS-CL01:2018 编写)。六、联系方式[list][*]中质国培(北京)检验检测技术研究院[*]联系人: 朱老师 手机:136 8353 2261 QQ:2709620570 传真:010-51077398[/list]

  • 请问在用GC/MS检测溴代酚和氯代酚时,为什么替代物氘代芘和内标氘代双酚A不出峰?

    请问在用GC/MS检测溴代酚和氯代酚时,为什么替代物氘代芘和内标氘代双酚A不出峰?我的操作步骤是,先向样品中加入替代物氘代芘,样品首先是固相萃取浓缩,用丙酮-二氯甲烷(50:50)洗脱,加入内标氘代双酚A,然后氮吹吹干,加入100微升吡啶和100微升硅烷化试剂(BSTFA:TMCS=99:1)在70度衍生1h。然后向衍生完毕的样品中加入1 mL丙酮-二氯甲烷(50:50)有机溶剂,最后进行GC/MS分析,仪器是岛津GCMS-QP2010plus,柱子是DB-5ms。分析结果中,溴代酚类和氯代酚类的衍生化产物都可以都可以检测出来,但是却没有氘代芘和氘代双酚A对应的物质峰。然后我又单独检测了氘代芘和氘代双酚A衍生前和衍生后的样品,氘代双酚A衍生前后都不出峰,氘代芘样品只出了一个C14D10的峰,但是氘代芘不是C16D10吗?请知道的和做过的各位高手帮帮忙,能帮我分析一下可能的原因吗,看看要怎么做才可以,谢谢!!

  • 深圳标配八要素双摄像头扬尘TSP在线监测系统顺利安装完毕

    深圳标配八要素双摄像头扬尘TSP在线监测系统顺利安装完毕

    碧野千里2019-02-23安装项目采购单位:深圳市建造工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 前海深港合作区棕榈生态项目系统配置:PM2.5 PM10 TSP 噪声 温度 湿度 风速 风向,双摄像头,支持联网对接深圳市政府监管平台[b]产品图片:[/b][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50859119524_3049_3405882_3.jpg!w690x920.jpg[/img][img=,690,38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50859128634_3463_3405882_3.jpg!w690x387.jpg[/img][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50859136114_8345_3405882_3.jpg!w690x920.jpg[/img][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50859145953_7240_3405882_3.jpg!w690x920.jpg[/img][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50859152964_1948_3405882_3.jpg!w690x920.jpg[/img][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50859162565_7470_3405882_3.jpg!w690x920.jpg[/img][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50859166494_3561_3405882_3.jpg!w690x920.jpg[/img][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50859173504_3045_3405882_3.jpg!w690x920.jpg[/img][img=,690,38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50859128634_3463_3405882_3.jpg!w690x387.jpg[/img][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50859136114_8345_3405882_3.jpg!w690x920.jpg[/img][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50859145953_7240_3405882_3.jpg!w690x920.jpg[/img][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50859152964_1948_3405882_3.jpg!w690x920.jpg[/img][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50859162565_7470_3405882_3.jpg!w690x920.jpg[/img][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50859166494_3561_3405882_3.jpg!w690x920.jpg[/img][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250859173504_3045_3405882_3.jpg!w690x920.jpg[/img][b][color=windowtext]产品概述[/color][/b]碧野千里BYQL-FY负氧离子监测系统已经成功应用于全国各地生态公园,湿地公园,瀑布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目前我司较为出名的案例有巴伐利亚庄园,宜兴蓄能电站,贵州遵义中国西部茶海之心景区,江苏盐城黄尖牡丹园,海南五指山仙女潭国家自然保护区,河源市源城区南部大桂山自然保护区,广东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该系统可同时监测多种环境要素,并可根据用户需要进行扩展增减,可24小时全天候对空气中负氧离子,温度湿度,PM2.5,噪声浓度数据进行监测传输。独特的模块化组合结构设计,所有监测传感器可替换,配备有专业安装支架立杆,安装方式有立柱式安装,壁挂式安装两种,现场可视化数据监控,远程云平台监控,微信客户端查询,后期运营维护极其方便。该负氧离子监测设备与数据云平台,微信客户端构成负氧离子监测系统。终端集成了负氧离子、PM2.5、温湿度;数据云平台是一个互联网架构的网络化平台,终端所得数据均能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及时传递到数据云平台便于管控,云平台还具有对数据的报警处理、记录、查询、统计、报表输出等多种功能。1. 集成度高,方案灵活:系统可集成扬尘(PM2.5/PM10、TSP),负氧离子,噪声,气象要素(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压,降雨量,太阳辐射等可选配),数据传输,发布显示一体。通过集成高,灵活的方案,模块化,可以全方位满足不同场合使用需求2. 系统稳定,当前所有做过的案例中,数据稳定,系统具有自检与自我恢复功能。核心空气负离子检测仪采用日本原装进口产品,提供多种型号空气负离子监测仪选择,满足纯负离子指数监测或者安倍系数法空气清新度检测。支持远程实时控制负离子检测仪工作状态(模式切换、调零、待机)3. 多媒体显示:可配单色,双色,三色,全彩,液晶屏,可对显示界面进行定制,附 加显示时间日期,新闻滚筒播出广告内容4. 网络功能:RS-485 通讯接口。GPRS无线传输、AC220V 或 DC24V 供电,设备功率:20-30W左右。5. 可扩展的功能:提供其它气体传感器选择,提供不同规格的显示屏接口,预留了可 扩展气体监测显示的接口6. LED 无线信息发布平台:操作专业简捷、管理方便,传输稳定,可靠性高;可以传输文字等节目信息,不受距离限制,应用广泛;终端掉线上线后可以实现续传,节省流量

  • 【原创】移动执法检测车,提高道路执法,企业年检的执法力度

    一、背景内容 在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增长的同时,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尾气污染治理刻不容缓。鉴于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特征,特别是高排放车辆这种流动污染源的筛选、发现和治理,除了检测站采用工况法定点定期的检测外,路检和抽检的作用和威慑力是非常重要的。 二、需求分析 目前,机动车的路检与抽检技术手段所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 设备取电不方便:目前所用的抽检与路检设备均采用的是220V的交流电,工作时很难具备相应的条件,无法做到随机执法检测,对高排放车辆的威慑力有限,司机存在侥幸的心理和躲避的行为;2. 工作受到现场情况的限制:如现场的天气情况、设备摆放的位置、交通繁忙状况等;3. 检测工作效率较低:由于采用单机测试设备,无法自动进行相应的测试,测试每台所耗的工时太长,检测人员劳动强度高,检测数量不足;4. 检测人员工作条件差,直接暴露在高尾气污染的环境下,严重影响身体健康;5. 对于2005年以后生产的柴油车所适用的排放标准无法准确定位,体现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6. 抽检与路检的检测数据无法存储与分析统计,影响执法过程公正公开和可追溯性;7. 无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检测站定点检测数据同路检抽检数据无法综合管理利用,不利于监管中心依此作出相关工作决策,无法形成高排放车辆完整的治理体系;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该方案需求如下:1. 构建一个独力的车载移动尾气排放执法检测环境,不受现场和环境条件限制,改善检测人员的工作环境,提高执法检测力度;2. 实现检测过程的计算机控制自动化,缩短单台车辆检测时间,提高路检/抽检/企业监督检测的工作效率;3. 建立车型排放限值数据库,严格执行国家排放标准限制,体现执法过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4. 实现检测数据的存储和查询,结合执法检测过程的视频电子取证,体现执法过程的公正透明;5. 实现检测数据与中心数据库的无线网络同步传输,建立高排放车辆的数据库并为广州市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系统提供路检核和抽检数据,构建高排放车辆完整的治理体系;6. 实现中心数据服务器部署在安全区域(即不对外部电脑进行直接访问),通过应用服务器服务进行访问, 对远程数据访问不显示中心数据库的任何细节。三、方案介绍 本方案基于BOSCH BEA系列尾气分析设备研发,采用统一的设计思路和先进的计算机集成控制技术,以法规标准符合性为设计依据,以网络集中管理和远程监控为技术路线,实现车辆检测和仪器维护完全计算机控制,允许单系统独立工作,也可以通过网络化集成实现联网工作和网络化监管。实现多种检测场合的适应能力,并为管理员提供了完全计算机控制的仪器维护管理系统。移动检测系统网络结构图: 系统特点: 1、符合GB18285-2005汽油车双怠速排放检测法规、GB3847-2005柴油车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与滤纸烟度测量法规、GB14621-2002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怠速排放测量法规,并与现有在用的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检测系统无缝对接 2、系统中的各种设备都能完全按照最新的在用车排放法规自动进行尾气检测,检测的结果能够按照环保单位的格式要求进行打印、存储、查询、统计等操作 3、检测系统采用先进的分布式平台,拥有国家软件产品著作权,自主软件知识产权,并实现检测中心系统的无缝对接,同时具备完整的综合信息分析管理能力 4、采取检测/管理网络通过一体化的系统集成技术,实时车辆排放状况及实时仪器状态监控,确保了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检测过程的合法性 5、实现了检测系统与网络视频监控同步功能,管理系统里能查询到相应车辆的检测过程视频并打开相应的视频文件进行查看,保证检测过程的权威性 6、采用原装BOSCH进口排放检测设备,检测设备的精度优于国家法规规定,并获得中国和国际相关认证 7、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可以把测得的数据通过无线或者有线方式集成到全市的机动车尾气监测和管理系统中[size=4][color=#DC143C]请楼主上传移动检测系统网络结构图--pjs123[/color][/size]

  • 【原创大赛】关于加油站大气污染排放的检测

    关于加油站大气污染排放的检测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各种机械化设备应运而生,人们对成品油的消耗量也日益增长。在成品油的储、运、销过程中由于油气挥发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针对这种情况,今年来,国家对成品油储运销三个过程的管理上提出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且专门制定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运输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等三项强制性标准。在各地开展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紧跟国家政策指导,国内也相继出现多款针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检测的检测仪器。其中有崂应7003型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YQJY-2型油气回收智能检测仪,北京今日易华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等。一、检测原理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分三个参数的检测:系统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1.系统密闭性检测用氮气对油气回收系统加压至500Pa,记录5min后的剩余压力值,并将此压力值与国标规定的最小剩余压力限值进行比较,如果低于限值,表明系统泄漏程度超出允许范围,否则为密闭性良好。2.液阻检测用氮气分别以18L/min、28L/min、38L/min规定的氮气流量向油气回收管线内充入氮气,模拟油气通过油气回收管线的状态。充气同时用仪器检测气体通过管线的阻力,并将此阻力值与GB 20952-2007规定的最大限值进行比较,如果高于限值,表明系统内管线气体流通不畅,否则为良好。3.气液比检测仪器对加油过程中油气流量进行检测。检测仪所计量的气体体积与加油机同时计量的汽油体积的比值即为气液比。通过气液比的检测,可以了解油气回收系统的回收效果。当1.0≤气液比≤1.2时,为符合标准,否则为不达标。

  • 关于检测方法和排放标准的问题。

    最近有一些困惑需要大家解答了一下,现在环境的排放标准和评价标准都比较老,而且每个排放标准和评价标准后面都有相应的检测方法,现在出现一个问题,那就会出现新方法替代老的方法,改了标准号,发布新方法,以前没有的。所以我想问一下这个新的检测方法有没有法律效应?没有按照排放标准后面的检测方法做同样的项目是否有法律效应(该方法通过了CMA认证),简单来说我用了不在排放标准和评价标准后面的检测方法。是否可以用来评价?如COD今年新出的标准是HJ的,以前是GB的,但是在老的标准还是写着老的方法。这是怎么算,还有就是新出的很多GC-MS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ICP-MS[/color][/url]等等很多的新方法,但是都不在老的排放标准里。

  • 【资料】汽车废气排放检测方法和常见现象分析

    1、CO超标分析2、怠速废气检测分析3、汽油车废气检测弄虚作假4、自由加速烟度检测方法分析5、烟度检测弄虚作假6、汽车废气检测方法探讨[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54831]汽车废气排放检测方法和常见现象分析[/url]

  • 双酚S扰乱生殖系统,您还再用吗?

    双酚S扰乱生殖系统,您还再用吗?

    双酚S扰乱生殖系统,您还再用吗? 【案例】“不含双酚A、无毒无害”——这是不少儿童塑料产品的常用宣传用语,宣称可放心安全使用。然而,美国加州大学一项最新研究表明,即便是“不含双酚A(BPA)”的塑料制品也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具有扰乱生殖系统的危害,影响胚胎发育。双酚A,也称BPA,是聚碳酸酯塑料(PC)和环氧树脂中的一种化学物质,上世纪60年代以来就被用于制造塑料水杯、奶瓶或食品包装的内侧涂层。双酚S会干扰生殖系统,对人体危害堪比双酚A。我国落点“不含双酚A”产品 大多使用双酚S。结构和功能与BPA相似的一些双酚类化合物开始作为其替代品使用,其中双酚S使用较多。双酚S用于合成聚碳酸酯、环氧树脂、聚酯、酚醛树脂,以及聚砜、聚醚砜;双酚S同时是制造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各种塑料的重要原料,在食品接触材料等行业被广泛应用。当前市场上许多塑料制品都开始贴上“不含双酚A”的标志,宣称可放心安全使用,但这些产品大多使用与双酚A化学结构相似的化学物质双酚S。【图片】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2/201602291432_585484_1751239_3.png【讨论】作为检测者,您的观点是什么?请发表您的看法,观点碰撞,欢迎讨论!

  • 【资料】“二恶英”实时在线检测系统介绍

    【资料】“二恶英”实时在线检测系统介绍

    近年来,国内垃圾焚烧处理产业正在兴起,并发展壮大。为防止垃圾焚烧电厂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国家制订了相关的垃圾焚烧排放控制标准GWKB3-2000,于2001年6月正式实施,对炉渣、飞灰、烟气都有明确的控制指标和相应的管理方法,但对排放烟气中的微量二恶英的实时监控还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良策。如何监控垃圾焚烧系统排出的二恶英类物质,即时控制和消除二恶英类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已成为政府环境保护的一大重要课题,迅速且连续地测定二恶英类物质的需求日益迫切。 从国外引进的“二恶英”实时在线检测系统是世界上首次推出的利用极微量实时检测技术来检测垃圾焚烧设备中二恶英的含量的仪器,它可以连续检测垃圾焚烧系统所排出烟气中含有的生成二恶英类物质的重要中间体—氯苯酚的含量,从而可以判断出烟气中的二恶英类物质的含量。利用它可以实时连续地检测排放的烟气,能够把握每一时刻的垃圾焚烧系统和烟气处理系统的运行状态。[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04/200904042115_142527_1615922_3.jpg[/img]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中μmol/mol是什么单位?

    我们从环保部下载了文本《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 T 76—2007 )》,一直出现μmol/mol单位,不知什么意思?是印错了吗?如8.3.1 标准气体 a.零气:要求零气中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不超过 0.1μmol/mol,当测定烟气中二氧化碳时,零气中二氧化碳不超过400μmol/mol(786 mg/m3),零气中含有的其它气体的浓度不得干扰仪器的读数或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或二氧化碳(测定烟气中二氧化碳时)的读数。以后就一直有这个单位

  • 船舶压载水检测:美国VGP压载水排放标准解读

    [align=left]根据美国《FINAL 2013 VGP》规定,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的船舶必须定期对拟排放压载水进行采样分析,主要检测指标如下:l- 总异养细菌l-大肠杆菌l-肠球菌其中,使用活性物质的BWMS还需要监测排放压载水中的残留活性物质和衍生物。[/align][align=left][font='Arial',sans-serif]? [/font]VGP的要求监测采用压载水处理系统的船舶排放的压载水,这些压载水处理系统用于实现排放限制。[/align][align=left][font='Arial',sans-serif]? [/font]对于安装或使用该系统的船舶,在安装或使用该系统的第一年内,必须对压载水排放物进行2次生物指标符合性监测取样,并提供高质量的型式认可数据的设备。[/align][align=left][font='Arial',sans-serif]? [/font]对于有高质量数据的船舶,如果连续两次采样结果低于许可限值,则船舶所有人/经营者可以在第一年后将监测次数减少到每年一次。[/align][align=left][font='Arial',sans-serif]? [/font]但是,如果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在任何取样事件中超过了许可限制,他们必须每年恢复监测两次,直到他们有另外两次低于许可限制的结果。[/align][align=left][font='Arial',sans-serif]? [/font]对于无法获得高质量数据的船只,每年必须进行4次监测。[/align][align=left][font='Arial',sans-serif]? [/font]对于所有船只,其中一个样本可以作为船只年度调查或其他调查的一部分进行,在第一年,其中一个采样活动可以作为系统安装的一部分进行,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align][align=left][font='Arial',sans-serif]? [/font]同时,如有必要,还必须监测设备产生的杀菌剂和残留物。[/align]针对船舶压载水检测,华碧海事有着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全球性的服务网络,我们可以给船东、船厂、设备商等提供从等速取样、现场快检、详细分析以及实验室检测的全套解决方案,同时减少由于压载水处理系统异常带来的经济损失。联系袁工:18912625501

  • 【原创大赛】环境水样中双酚A检测与分析方法的研究进展

    环境水样中双酚A检测与分析方法的研究进展双酚A广泛用于合成聚碳酸酯(PC)、聚砜和环氧树脂(EP)等,随着工业及现代包装业的快速发展,工业废水排放量逐年增加,双酚A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到水环境中,对环境生物以及人体健康带来影响,干扰生物体内正常激素的分泌,所以对水体以及环境水样中双酚A的检测研究成为热点。本文综述了近几年来环境水体中双酚A的预处理技术,以及检测分析方法,并对双酚A的理化性质及毒性进行简单的介绍。1. 双酚A的理化性质双酚A(Bisphenol,简称BPA)又名2,2-双(4-羟基苯基)丙烷,在巯基乙酸、含氯乙酸、氢氧化钡等催化剂或离子交换树脂存在下,由苯酚和丙酮经缩合、蒸馏、过滤、干燥制成。纯双酚A为白色至淡褐色粉末或片状晶,具有酚气味及苦味,分子量228,比重1.19 ,熔点156~158℃,不溶于水,易溶于醇、醚、丙酮及碱性溶液。主要用于制备环氧树脂(约占 65%)和聚碳酸酯(约占35%),其钾盐或钠盐是生产聚砜的原料,少量用作橡胶防老剂。双酚A在环境中主要存在于水体、污泥及沉积物中,由于它属于难挥发性化学物,故在大气中的存在性很小。释放到环境中的双酚A除了与水体混合外,还经历悬浮物、沉积物或污泥的吸附、光降解、生物降解等过程,这些过程直接影响到双酚A在环境中的存在状态及其生态和毒理效应。2. 双酚A的毒性 双酚A是低毒性化学物质,大鼠经口径半数致死剂量(LD50)为3250mg/kg,吸入LD50为0.02%,小鼠经口径LD50为2400[

  • 出具六次虚假检测报告 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被罚20.25万元

    日前,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通报四起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其中一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6次虚假检测报告,被处没收800元获利,同时罚款20.25万元。机动车尾气污染是沈阳市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领域之一,检验机构的不规范运行直接导致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将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影响。根据通报内容,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沈阳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对4辆机动车进行检测时擅自将检测方法由简易瞬态工况法改为双怠速法,对2台独立双排气机动车进行检测时,只插入单采样管检测,并对6台车辆均出具了合格检测报告。该企业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检测标准,导致检测数据不能真实、准确反映检测结果。经进一步调查,该检验机构通过上述6台车共获利800元。由于该企业一个自然年内出具虚假报告六次,属于情节严重,但鉴于该企业属于小型企业,首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取证。最终,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企业没收违法所得8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0.25万元。同时通报的另外三起案件中,法库县某交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及在一个自然年内出具四台车辆的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被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0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20.25万元;沈阳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皇姑区某机动车检测中心分公司和沈河区某机动车检测中心分公司均因存在替检情况,被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10万元。据介绍,沈阳市机动车检验机构数量近年来逐步增加,由于个别检验机构忽视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在履行机动车排放检测法定职责过程中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未按规范技术操作,导致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下一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将重点查处违规运营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对不按规范开展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全面净化机动车排放检测环境。[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辽沈晚报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 碳排放检测

    最近很火的碳排放,是不是预示着以后碳排放检测项目会很多,请教一下碳排放检测都涉及到什么项目?检测标准都有哪些?

  • 【“仪”起享奥运】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align=right]国务院办公厅[/align][align=right]2024年7月30日[/align](本文有删减)[align=center][b]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b][/align]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下简称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将碳排放指标及相关要求纳入国家规划,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到2025年,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相关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标准出台实施,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并定期更新,相关计量、统计、监测能力得到提升,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和行业碳排放核算能力,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区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推动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二、完善碳排放相关规划制度(一)推动将碳排放指标纳入规划。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以及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等因素,合理确定五年规划期碳排放目标,并对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进行统筹部署。“十五五”时期,将碳排放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开展碳排放总量核算工作,不再将能耗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二)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行动方案。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有关部署,研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行动方案,细化碳排放目标控制的工作举措、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十五五”时期,细化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三)完善碳排放双控相关法规制度。全面清理现行法规政策中与碳排放双控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快修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制度,纳入碳排放双控有关要求。三、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四)合理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五年规划初期,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和功能定位、产业和能源结构等因素,将碳排放双控指标合理分解至各省份。各省份可进一步细化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压实地市及重点企业控排减排责任。(五)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制定出台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明确评价考核工作程序及结果运用方式,对各省份开展评价考核。统筹建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指标为重点,纳入能源结构、能耗强度、资源利用效率、生态系统碳汇、重点领域绿色转型等指标。(六)推动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推动各地区结合实际开展碳排放核算,指导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按年度开展碳排放情况分析和目标预测,并加强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工作协同。2025年底前,指导各地区开展碳排放预算试编制工作。“十五五”时期,指导各地区根据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编制碳排放预算并动态调整。“十六五”时期及以后,推动各地区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刚性约束机制,实行五年规划期和年度碳排放预算全流程管理。四、探索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预警管控机制(七)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作用,以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工业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合理划定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范围,依托能源和工业统计、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数据,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八)建立行业领域碳排放监测预警机制。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底数与减排潜力,常态化开展碳排放形势分析监测,对碳排放增长较快的行业领域进行形势预警,并视情采取新上项目从严把关、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从严管控、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从严管理等措施。条件成熟时,将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管控要求纳入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五、完善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九)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制修订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规则标准。制定出台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将碳排放管控要求纳入现行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推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落实节能降碳管理要求,加强能源和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和检定校准。(十)发挥市场机制调控作用。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调控机制,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探索配额有偿分配机制,提升报告与核查水平,推动履约企业减少碳排放。健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扩大支持领域,推动更大范围减排。加快健全完善绿证交易市场,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六、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十一)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将有关审查评价意见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以及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十二)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排放水平进行预测和评价,在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制定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体系。七、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十三)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制定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等国家标准,对产品碳足迹核算原则、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等明确统一要求。按照急用先行原则,聚焦电力、燃油、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煤化工、动力电池、光伏、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等制定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十四)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加快建设全国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立定期更新发布机制,为地方、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提供基准数据。行业主管部门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需要建设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探索建设细分行业领域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十五)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研制碳标识相关国家标准,组织有条件的城市聚焦重点产品开展先行先试,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八、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方案,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持续夯实工作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履行“双碳”有关协调职责,强化调度督促和推进落实,加强前瞻性政策研究,及时优化有关任务举措,抓紧补齐制度短板,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宣传解读和教育培训。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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