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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装式浮球液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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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装式浮球液位计相关的资讯

  • 科威尔液位计|进口液位计特价促销中
    德国科威尔专业生产导杆型浮球液位计、磁翻柱液位计、超声波液位计等工业仪器仪表。在中国上海设立了总代理商&mdash 高准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所经营的所有产品为德国原装进口的,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高。   垂询电话:021-54430662 传真:021-54707123   更多液位计|进口液位计详细信息参考:http://www.ywkg.cn/
  • 国产超声波液位计的优胜劣汰的发展趋势
    超声波液位计是一种非接触式的液位测量仪表,实际工作时由探头发射脉冲波,达到液位表面后返回被传感器接收,通过声波发射和接收的时间差来计算被测液位计的高度,因为是非接触测量,被测介质几乎不受限制,目前超声波液位计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固体物料和液体液位的测量;   当前国内超声波液位计生产企业的数量众多,超声波液位计产业的发展也相对比较成熟,尤其是超声波液位计产品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我国超声波液位计产业发展势头正猛,但在产业形势一片大好的背景下,有些问题也是值得担忧的,尤其是国内超声波液位计生产企业主要以低层次、小规模、家庭作坊式企业为主。这对于我国超声波液位计产业未来发展是一个很大的限制和瓶颈。 近年来我国超声波液位计优越劣汰,推陈出新,是仪器产业健康发展的标志。尽管仪器仪表行业的整体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质量上仍然不够稳定,比如跑、冒、滴、漏现象在国产超声波液位计产业中经常出现。产品饱和相伴的是仪器仪表持续走高,超声波液位计走向是国际的影响。在当前的形势下,仪器仪表企业应及时对超声波液位计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控制投资规模,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这无疑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另外,我国超声波液位计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一定的差距。超声波液位计产业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部分普通超声波液位计产品市场已经趋于饱和,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这使得中小型企业发展越来越艰难。而即使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也十分的激烈。 我们的超声波液位计生产企业久战沙场,可谓历尽艰辛,自10年进世以来,在海外屡屡受挫,吃尽苦头,虽小有成绩,但依然无法摆脱&ldquo 消化不良&rdquo 、&ldquo 外不敌手&rdquo 的尴尬境地,关键题目是国际标准化战略。 一直以来国内的超声波液位计企业对自身的定位并不是很明确,盲目生产,缺少与主机企业之间产品配套的对接与合作。可以说国内尽大多数紧固件企业的产品都只是按照同一的标准批量生产,并不关心自身产品能否满足市场上主机产品的配套性,一味追求的是自身的出厂量,与国外仪器品牌产品相比,我们缺少的是&ldquo 专一&rdquo 的&ldquo 奉献精神&rdquo ,在仪器仪表行业发展中同样适用发展模式,可以是一对一,甚至一对多配套生产。 固然国内一些企业已经开始意识到了这一点,纷纷开发了新产品的规定,但这仅仅是前进过程中的一小步,超声波液位计国际标准有待在整个行业进行推广与完善在竞争如此残酷的今天,超声波液位计在市场独立的确不是件轻易的事情,更多是由于外部竞争的加剧和市场的变化所致。产品要在国内成功拓展,必须在发挥自己产品上风的基础上,加强营销治理体系的建设,提升营销执行力,才能使自己的优质产品为国内市场所接受。 当前中国在在超声波液位计市场中,高端超声波液位计的国产化之路就变得十分的艰难。当前基础件已经成为制约国内制造业向高端化发展的短板,十二五期间我国对高端装备零部件的国产化力度将进一步的加大。我国各子行业中的超声波液位计进口替代可行性差别十分大,高端超声波液位计产业亟待更多的政策引导及科研扶持,未来国内超声波液位计产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前景。
  • “川仪造”1E级磁浮子液位计模拟件鉴定试验顺利完成
    3月12日,由川仪自主设计制造的1E级磁浮子液位计模拟件鉴定试验顺利完成,这标志着由川仪股份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核电厂1E级磁浮子液位计国产化研制”课题研究成果即将进入应用阶段,表明我国已拥有CAP1400 1E级磁浮子液位计自主研制能力,打破国外厂商在技术和价格上的垄断,为加快我国核电装备自主化发展和中国核电“走出去”战略提供有力支撑。1E级磁浮子液位计包含堆芯补水箱用1E级磁浮子液位计(CMT液位计)及安全壳淹没用1E级磁浮子液位计(CFU液位计)。CMT液位计用于堆芯补水箱热态液位测量及报警、控制自动卸压系统(ADS)爆破阀开启以缓解LOCA事故、事故后堆芯补水箱内液位监测等功能;CFU液位计可提供事故后监测安全壳内水位,提供安全壳内水位指示及报警等功能。两款1E级磁浮子液位计均为CAP1400非能动堆芯冷却系统中重要测点的专用仪表,对核电站的安全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核电站安全运行的关键设备。全球各大核电强国背后,均有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及装备制造业作为支撑。与核电建设速度和规模相比,衡量一国核电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更核心指标是自主化能力。如今,三代核电自主化成果“国和一号”,即CAP1400压水堆技术,将实现100%的设备国产化能力,在这背后是600余家单位、3.1万名技术人员,历时十几年科研攻关,可以说,“国和一号”集中了中国三代核电技术和产业创新之大成。此前,通过核电重大专项及引进技术AP1000项目中,1E级磁浮子液位计从前期采购到中期调试使用再到后期的维护,均由国外厂商垄断,导致产品成本居高不下高、供货周期长,不利于核电厂稳定运行。解决“卡脖子”问题,开发出功率更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AP1400已迫在眉睫,核电厂1E级磁浮子液位计国产化研制也提上了议事日程。川仪股份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持锻造川仪所长、服务国家所需,以“川仪造”助力我国重大装备自立自强。2018年,川仪股份联合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核工院)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核电厂1E级磁浮子液位计国产化研制”课题。川仪股份作为课题责任单位,牵头组织、统筹制定项目整体方案与实施计划,并负责堆芯补水箱用1E级磁浮子液位计和安全壳淹没用1E级磁浮子液位计的设计、制造、鉴定工作;上海核工院作为课题联合单位,开展核电厂用1E级磁浮子液位计的功能需求及鉴定验证相关研究工作。该课题根据CAP1400堆芯补水箱用1E级磁浮子液位计和安全壳淹没用1E级磁浮子液位计的使用需求,提出两种1E级磁浮子液位计的研制和鉴定要求,历经四年产学研联合攻关,在鉴定方法的研究、浮子适应不同介质测量研究、密封性能研究、永磁材料的研究、使用寿命要求研究等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先后攻克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中堆芯补水箱用1E级磁浮子液位计和安全壳淹没用1E级磁浮子液位在结构设计、制造工艺、精度测量、性能试验验证等方面的技术难题,完成堆芯补水箱用1E级磁浮子液位计和安全壳淹没用1E级磁浮子液位计的研制和鉴定。通过本课题研究工作的开展,全面掌握了CAP1400 1E级磁浮子液位计设计、制造和鉴定试验的核心技术,形成了一套CAP1400 1E级磁浮子液位计的设计制造流程、试验/验证方法、企业标准,满足CAP1400核电机组对1E级磁浮子液位计的抗震、耐高温、耐高压、耐辐照、高密封性、长寿命、快响应等应用要求,技术指标达到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将有力保障我国核电厂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核电厂1E级磁浮子液位计的研制成功,打破国外厂商在技术和价格上垄断,摆脱了对进口核电仪表的依赖,降低了核电站的设备成本,缩短了供货周期,后期维护稳定可靠,满足国内核电高质量发展要求,表明川仪股份具备了向CAP1400示范工程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关键仪表设备的能力,为我国三代核电自主化成果“国和一号”实现全面国产化能力,加速我国核电站的海外出口贡献了力量。川仪股份勇担使命,以助力核电装备自主可控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核电厂1E级磁浮子液位计的研制成功,是川仪股份坚持科技自立自强,持续对标赶超、攻坚克难的成果缩影,“川仪造”背后是对“中国制造”的坚守,承载了一代代川仪人产业报国的心血,也传递着“星星之火”的红色信仰。下一步,川仪股份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心系“国之大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面向”重要指示,心无旁骛聚焦主业,持续对标赶超、攻坚克难,在助力国民经济关键领域高端装备自主可控上体现更大担当!
  • 德国科威尔进口液位开关|进口液位计2013年最后一次促销活动即将举行
    继上次“双十一”购物狂欢节科威尔推出特价优惠活动取得不错的成绩后,适逢2013年最后一个月,科威尔又推出了“双十二”特价活动,这将是科威尔在2013年的最后一次促销活动,欢迎广大客户来电咨询: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 021 188 电话:021-54430662  参加本次促销活动的产品有:  ●导杆型液位开关LV系列  ●侧装式磁翻柱液位计LMS系列  ●机械式温度开关TK10系列  ●电磁流量计FE20系列  ●柱塞式流量开关FP53系列  更多关于科威尔液位开关|液位计等促销信息:http://www.ywkg.cn
  • 德国科威尔开通进口液位计|进口液位开关400全国销售热线
    今日,德国科威尔中国办事处正式开通进口液位计、进口液位开关400全国销售热线:400-6021-188 ,021-54430662 仍然作为我公司总部的客服热线。  德国科威尔原装进口液位开关、液位计产品质量可靠、性能稳定,1993年通过了ISO9001国际认证,1999年发明了热传温差技术并成功运用到流量检测领域并已成为行业标准。我公司液位计、液位开关性价比高,售后服务好,公司在中国区全国范围内建立40多个售后服务站点,专业的技术团队为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智能型超声波液位计优点:非接触测量、免维护、高精度、长寿命;先进的检测技术,丰富的软件功能适应各种复杂环境;自动功率调整、增益控制、温度补偿;光电隔离4-20mA电流输出;故障报警输出电流22mA;大电流双继电器上下限报警输出(可选);LCD液晶显示窗,外形美观精致;灵活的支架、法兰安装(可选);双通道多点液位测量。   文章来源:德国科威尔中国办事处 更多进口液位开关信息http://www.ywkg.cn
  • 宁夏计质院新建液位计检定装置计量标准
    近期,宁夏计质院新建的液位计检定装置通过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液位计是物位仪表的一种,广泛应用于化工、食品加工、制药、电力、水处理等领域工业生产过程中罐、釜、塔、瓶、炉以及渠内部液位或界面的测量,其按测量原理可分为联通式、浮力式、压力式、反射式、电特性式等类型,具有调试方便、高精度、读数直观、可靠性好等特点。宁夏计质院通过新建该项检定装置,具备开展浮力式、压力式、反射式液位计的检校工作的能力,其浮力式液位计测量范围为(0~3000)mm,压力式液位计测量范围为(-100~200)kPa,反射式液位计测量范围为(0~50)m。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准确监测和控制液位至关重要。宁夏计质院该项计量标准的新建,将为全区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 西北油田加热炉玻璃管液位计法兰改造获成功
    p /p p   日前,西北油田采油二厂采油管理三区对加热炉玻璃管液位计法兰改造获得成功。改造后可调节法兰,在更换玻璃管液位计时,既方便快捷,又节约生产成本。 /p p   该采油管理区所管理的231口生产油井均为稠油井,需要安装加热炉加温输送原油。其加热炉玻璃管液位计是便于职工观察水位,及时补水,确保加热炉正常运行。然而,原来加热炉玻璃管液位计法兰均为固定法兰,不便于更换玻璃管液位计,工序繁多麻烦,还易把液位计损坏。尤其在冬季中,玻璃管液位计非常冻裂,更换频次增多。有时,如法兰固定螺丝锈蚀,又要动用电气焊切割,更换起来更费时费力,一次还要增加1000元至2000元的生产成本。 /p p   日前,该采油管理设备技术人员经过潜心研究,把法兰与加热炉结合部增加一个长度约3公分的内丝扣短接,将原来的固定法兰,改造为可以调节法兰。这样,在更换安装玻璃管液位计时可随意调节法兰,既方便快捷,又不会损坏液位计,还不用动用电气焊切割增加生产成本。截止目前,该采油管理区已在18台加热炉改用了这种可调节法兰。下步,全厂667台加热炉将全部推广应用。 /p p br/ /p
  • 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120.01万元采购核酸提取仪,硬度计,大分子作用仪
    详细信息 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7-29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附件10 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7月29日15时41分 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相应公告界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8-23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100000202202001027 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仪器设备采购 采购需求: 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实验仪器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200100.00 元,其中:A包 液位计检定装置 341500.00 元, B包 核酸提取仪校准装置、数字压力计 355000.00 元, C包 0.02级数字压力计标准装置(含电动压力校验器)、邵氏硬度计检定仪、显微硬度计 503600.00 元。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交付)且检测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www.creditsd.gov.cn)(非山东企业请提供所属省或市的信用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的项目投标;4、本项目执行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5、本项目各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8-01 09:00至2022-08-06 17:00 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 方式:①招标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仅供查看,投标人须在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②本项目全流程执行济南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请参与本项目单位及时办理新 CA 证书。具体办理、咨询方式详见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投标咨询电话:13306426582、15335322953、0532—55572211、0532-85871505 客服 QQ: 103755480,1374539720。 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8-23 13:30 开标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地址:龙奥北路1311号 联系方式:0531-89738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石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4-C2 联系方式:0531-88257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丁莉 联系方式:0531-88257927 附件 PDF版招标文件(液位计检定装置) PDF版招标文件(核酸提取仪校准装置、数字压力计) PDF版招标文件(0.02级数字压力计标准装置(含电动压力校验器)、邵氏硬度计检定仪、显微硬度计) 请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人空间,通过“政府采购入口”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链接地址:http://jnggzy.jinan.gov.cn/jnggzyztb/new_flogin/login.do 发 布 人:石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7-29 15:36 请点击此处下载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说明 CA证书服务电话:68967522,68967524,18661977312 电子投标咨询电话:13306426582、15335322953、 客服QQ: 2881295775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 B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 B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 C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 C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核酸提取仪,硬度计,大分子作用仪 开标时间:2022-08-23 13:30 预算金额:120.01万元 采购单位: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石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7-29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附件10 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7月29日15时41分 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相应公告界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8-23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100000202202001027 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仪器设备采购 采购需求: 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实验仪器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200100.00 元,其中:A包 液位计检定装置 341500.00 元, B包 核酸提取仪校准装置、数字压力计 355000.00 元, C包 0.02级数字压力计标准装置(含电动压力校验器)、邵氏硬度计检定仪、显微硬度计 503600.00 元。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交付)且检测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www.creditsd.gov.cn)(非山东企业请提供所属省或市的信用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的项目投标;4、本项目执行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5、本项目各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8-01 09:00至2022-08-06 17:00 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 方式:①招标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仅供查看,投标人须在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②本项目全流程执行济南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请参与本项目单位及时办理新 CA 证书。具体办理、咨询方式详见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投标咨询电话:13306426582、15335322953、0532—55572211、0532-85871505 客服 QQ: 103755480,1374539720。 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8-23 13:30 开标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地址:龙奥北路1311号 联系方式:0531-89738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石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4-C2 联系方式:0531-88257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丁莉 联系方式:0531-88257927 附件 PDF版招标文件(液位计检定装置) PDF版招标文件(核酸提取仪校准装置、数字压力计) PDF版招标文件(0.02级数字压力计标准装置(含电动压力校验器)、邵氏硬度计检定仪、显微硬度计) 请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人空间,通过“政府采购入口”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链接地址:http://jnggzy.jinan.gov.cn/jnggzyztb/new_flogin/login.do 发 布 人:石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7-29 15:36 请点击此处下载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说明 CA证书服务电话:68967522,68967524,18661977312 电子投标咨询电话:13306426582、15335322953、 客服QQ: 2881295775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 B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 B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 C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 C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
  • 药妆没有国家标准 企业狂打“擦边球”
    日前,记者走访多家大药房发现,大多数药房都设有化妆品柜台,销售所谓的“药妆”。对于这类化妆品,一般消费者表示,它们可能具有某种辅助功效,再加上毕竟是药店卖的,应该可信。   然而,记者从销售人员提供给记者的商品背面看到均显示为“卫妆准字”。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国产化妆品有“卫妆准字”和“卫妆特字”两种批准文号。前者是普通用途化妆品 后者是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染发、除臭、祛斑、防晒等类。也就是说,国家没有所谓“药妆”标准。   中华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杨志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并没有出台药妆的相关标准,也无药妆的批准文号,部分企业只是在炒作概念、打“擦边球”。
  • 太原市人民医院165.00万元采购辐射仪
    详细信息 太原市人民医院(晋源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核医学科放射性液态废弃物处理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0-01 招标文件: 附件1 太原市人民医院(晋源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核医学科放射性液态废弃物处理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人民医院(晋源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核医学科放射性液态废弃物处理系统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2022WHG101),招标人为太原市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太原市人民医院(晋源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核医学科放射性液态废弃物处理系统 招标范围:太原市人民医院(晋源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核医学科放射性液态废弃物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相关材料货物的供货、运输装卸、与总包及其他施工单位协调配合安装、运行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 预算金额:1650000元 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技术规格及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废液处理控制终端系统 1、显示:≥7寸触摸屏。2、实时显示:液位高度,存放时间,及报警信息提示。3、参数设置:池体液位高度上限和下限阈值,废水存放时间阈值,取样测量活度阈值等参数。4、信息查询:报警记录,排放记录,取样记录。5、操作模式:具有手动和自动操作选择功能。6、权限管理:涉及参数修改等操作,需输入授权密码才可进入。7、报警提示:提供现场预警信息的声音和灯光报警信号。8、供电输入:DC24V 2A。9、安装方式:可以壁挂安装,也可以至于桌面。10、通讯方式:TCP/IP。11、工作环境:-30℃~50℃。 1 套 110000 110000 2 远程托管维保系统 1、访问终端:通过互联网访,可在电脑和手机端访问托管系统;2、系统功能:通过互联网,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实时查看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运行过程,历史预警信息记录,以及可以远程进行系统参数设置,系统程序升级维护。并可通过短信或微信消息形式,自动推送系统运行异常信息。3、通讯方式:以太网或4G无线网络;4、设备监控:提供组态图形化界面,实时监控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运行过程;5、数据监控:提供实时监测数据显示,数据动态曲线以及历史数据曲线查询;6、预警监控:可提供实时报警信息弹窗显示,历史报警信息的查询,以及报警信息的手机推送;7、远程维保:通过托管维保系统,可在系统实现维护申请,维保计划制定,维保记录查询。 1 套 65000 65000 3 放射性废液控制柜 1、PLC控制器。2、控制面板:电源指示,手动/自动模式切换开关,各水泵及电动阀控制开关。3、连接系统:液位监测预警系统,自动取样测量系统,阀组 泵组系统,给排水控制系统。4、输出信号:电动阀门的控制信号,水泵回路继电器的控制信号,机械排放装置的控制信号。5、供电要求:3项五芯,380V ≥15KW。6、网络要求:医院内网和外围端口网线或物联网。7、通讯方式: TCP/IP。8、工作环境:-30℃~50℃。9、工作环境:温度:-40℃~50℃,湿度:≤98%。 1 套 88000 88000 4 溢流监测预警系统 1、衰变池池体具有溢流管道设计,废水溢流进入缓冲池(集水坑)。2、系统可自动识别是否发生废水溢流事故,并在可视终端显示预警信息。 1 套 39000 39000 5 液位监测及预警系统 1、每个池体安装双连续液位计,实时显示衰变池,集水坑液位高度。2、池体安装极限液位计,保障连续液位计故障失效,触发预警系统。3、连续液位计:DC 24V ,0~5米量程;4、带正反逻辑信号,连续液位计数量:不少于8个。输出信号:RS485,接液材质SUS316,膜片材质,316L,防护等级:IP68,连接方式:法兰连接。5、带正反逻辑信号,极限液位计数量:不少于8个。输出信号:SPDT(一组常开常闭),接液材质UPVC。防护等级:IP65,连接方式:法兰连接。6、介质:放射性医用废水/生活污水。7、信号输入PLC控制系统,系统自动识别并执行指定动作并发出报警提示。 8 套 9000 72000 6 废液辐射剂量监测系统 1、探测器:闪烁体探测器。2、相对误差:≤±15%。3、能量范围:20keV-3MeV 4、测量范围:0.01uSv/h-1000uSv/h。5、探测器具有探测效率自动校正功能,可自适应温差环境变化。6、配置数量:1套。长衰变跟短衰出水共用一套。7、防水等级:可在水下 5 米以内工作;8、连续监测,实时显示,全程智能化。9、具有耐酸碱抗腐蚀性,良好的防水抗压能力,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10、系统控制:可在可视终端系显示测量结果.11、测量方式:直接感应读数。12、工作电压:AC220V13、数据通讯:RS485 6 套 13000 78000 7 环境辐射监测系统 在环境辐射监测系统由固定式辐射报警仪构成。用于实现区域环境环辐射,监测。固定式辐射报警仪实时监测环境场所辐射水平,就地显示测量数据,并提供超阈值报警提示。1、安装位置:在衰变池室内区域辐射监测仪。2、探测器:集成式探测器。3、配置数量:不少于1套。4、测量范围:0.01uSv/h~500uSv/h。5、能量范围:40keV~3MeV。6、相对误差:≤x15%。7、能量响应:≤±15%(相对Cs-137)。8、工作电压:DC12V 1A。 9、报警功能:可设置报警阈值,超阈值可提供声光报警提示。10、可手动关闭报警蜂鸣器。11、工作环境:-30℃~50℃,湿度<90%。 1 套 15000 15000 8 给排水管道工程系统 1、进水管1.1材质:upvc。1.2管径:DN50;或根据现场情况配置。长度约50m。2、出水管2.1材质:upvc。2.2管径:DN50;或根据现场情况配置。长度约200m。3、其余辅助管道3.1材质:upvc。3.2管径:DN50或DN25;或根据现场情况配置。长度50m。4、切割潜污泵:4.1规格:DN50,扬程≥10米,流量≥ 10m3/h,工作电压:380V。4.2自耦装置 铸铁材质,方便后续泵维修更换,法兰连接。4.3数量4台,2备2用。5、自吸式排污泵:5.1、规格:DN50,扬程≥15米,流量≥10m3/h,工作电压:380V。5.2、自耦装置 铸铁材质,方便后续泵维修更换,法兰连接。5.3、数量4台,2备2用。6、 电动阀: 6.1、工作电压:AC 220V。6.2、 材质:铸钢材质带执行器。6.3、 DN50,PI16等级,法兰连接,四氟乙烯垫片,485信号发聩。7、旋启式止回阀:7.1、功能:控制水流方向。7.2、配置数量: 4个。7.3、材质:upvc。7.4、PI16等级,法兰连接,四氟乙烯垫片.8、手动阀:8.1、功能:手动控制管道流通和关闭,用于系统检修。8.2、配置数量: 14台。8.3、材质:upvc8.4、PI16等级,法兰连接,四氟乙烯垫片.9、橡胶软管:9.1、材质:三元乙丙烯。长度≥20m。9.2、污水 DN100,DN50 常温 压力 1.6mpa;9.3、pvc法兰连接9.4、配置数量: 4台。10、其余配件:10.1、材质:upvc。10.2、弯头、三通、法兰、变径等;10.3、pvc连接,长度50m。 1 套 230000 230000 9 控制电路及线路 1、按照PLC原理图,控制线路图,进行现场接线,桥架,整理布线。2、将动力电源(380V,15KW)接入衰变池设备间各个元器件;3、电器柜与控制终端直接与连接6类网线,控制终端建议放置在护士站。4、控制终端须有220V电源插座以及网线,方便用电与连接网路。5、所有潜污泵的动力线与信号线缆连接。6、所有带电动阀的电源线与信号线线缆连接。7、所有带压力传感器电源线与信号线线缆连接。8、所有元器件电源与信号线缆接入电器柜。9、所有线缆走线布线,桥架架设。10、控制终端电源与网线或物联网连接。11、各种类型控制电线长度约500m。12、桥架,长度约50m。13、控制终端电脑 1 套 65000 65000 10 衰变池池体 1、材质:SUS304不锈钢,模压成型板块,含槽钢底座,含爬梯,含人行孔。内置自耦装置。2、标准:材料满足ASTM2403、承压2000kg/㎡,试漏检测。4、规格:6000x2000x3500mm=42m3,1个。 内分3个14m3池体。5、规格:3000x1000x1000mm=3m3,1个。内分3个1m3池体。6、呼吸阀:不锈钢材质,衰变池内部调节气压使用,数量6个。 1 套 260000 260000 11 除臭系统 1、除臭装置设备1台。1.1、排风口均需用高效过滤风口。1.2、配置标准:UV灯分解废气功能、双重活性炭过滤、漏电保护功能、能量回收、压力传感功能。1.3、风机风量:≥3000 m3。1.4、尺寸:1100x1300x1500。1.5、功率:1.8KW。2、排风装置2.1、排风管:pvc材质,直径250mm,长度≥20m。含弯头、三通、法兰、变径等辅助材料。2.2、所有线缆走线布线,桥架,开关控制器。 1 套 98000 98000 12 废水处理间放射防护 1、 防护门1套,规格厚度。2、 材质:6mm纯铅板防护层、新型覆膜钢板面层。3、废水处理间及废水管道防护当量≥6mmpb。 1 项 530000 530000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交货地点:太原市人民医院(晋源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晋源区晋祠镇花塔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2日17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 5.2 地点: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人民医院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街6号 联系人:柴红霞 电话:13994299290 招标代理机构: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人:刘勇、才贺涛 联系电话:0351-2377118/2377108 采购文件(此文件仅用于查看,如参与该项目,请及时通过 【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系统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文件格式:*.ZCZBJ))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文件.pdf 2022-09-30 10:09:38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辐射仪 开标时间:2022-10-21 09:30 预算金额:165.00万元 采购单位:太原市人民医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太原市人民医院(晋源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核医学科放射性液态废弃物处理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0-01 招标文件: 附件1 太原市人民医院(晋源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核医学科放射性液态废弃物处理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人民医院(晋源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核医学科放射性液态废弃物处理系统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2022WHG101),招标人为太原市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太原市人民医院(晋源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核医学科放射性液态废弃物处理系统 招标范围:太原市人民医院(晋源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核医学科放射性液态废弃物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相关材料货物的供货、运输装卸、与总包及其他施工单位协调配合安装、运行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 预算金额:1650000元 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技术规格及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废液处理控制终端系统 1、显示:≥7寸触摸屏。2、实时显示:液位高度,存放时间,及报警信息提示。3、参数设置:池体液位高度上限和下限阈值,废水存放时间阈值,取样测量活度阈值等参数。4、信息查询:报警记录,排放记录,取样记录。5、操作模式:具有手动和自动操作选择功能。6、权限管理:涉及参数修改等操作,需输入授权密码才可进入。7、报警提示:提供现场预警信息的声音和灯光报警信号。8、供电输入:DC24V 2A。9、安装方式:可以壁挂安装,也可以至于桌面。10、通讯方式:TCP/IP。11、工作环境:-30℃~50℃。 1 套 110000 110000 2 远程托管维保系统 1、访问终端:通过互联网访,可在电脑和手机端访问托管系统;2、系统功能:通过互联网,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实时查看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运行过程,历史预警信息记录,以及可以远程进行系统参数设置,系统程序升级维护。并可通过短信或微信消息形式,自动推送系统运行异常信息。3、通讯方式:以太网或4G无线网络;4、设备监控:提供组态图形化界面,实时监控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运行过程;5、数据监控:提供实时监测数据显示,数据动态曲线以及历史数据曲线查询;6、预警监控:可提供实时报警信息弹窗显示,历史报警信息的查询,以及报警信息的手机推送;7、远程维保:通过托管维保系统,可在系统实现维护申请,维保计划制定,维保记录查询。 1 套 65000 65000 3 放射性废液控制柜 1、PLC控制器。2、控制面板:电源指示,手动/自动模式切换开关,各水泵及电动阀控制开关。3、连接系统:液位监测预警系统,自动取样测量系统,阀组 泵组系统,给排水控制系统。4、输出信号:电动阀门的控制信号,水泵回路继电器的控制信号,机械排放装置的控制信号。5、供电要求:3项五芯,380V ≥15KW。6、网络要求:医院内网和外围端口网线或物联网。7、通讯方式: TCP/IP。8、工作环境:-30℃~50℃。9、工作环境:温度:-40℃~50℃,湿度:≤98%。 1 套 88000 88000 4 溢流监测预警系统 1、衰变池池体具有溢流管道设计,废水溢流进入缓冲池(集水坑)。2、系统可自动识别是否发生废水溢流事故,并在可视终端显示预警信息。 1 套 39000 39000 5 液位监测及预警系统 1、每个池体安装双连续液位计,实时显示衰变池,集水坑液位高度。2、池体安装极限液位计,保障连续液位计故障失效,触发预警系统。3、连续液位计:DC 24V ,0~5米量程;4、带正反逻辑信号,连续液位计数量:不少于8个。输出信号:RS485,接液材质SUS316,膜片材质,316L,防护等级:IP68,连接方式:法兰连接。5、带正反逻辑信号,极限液位计数量:不少于8个。输出信号:SPDT(一组常开常闭),接液材质UPVC。防护等级:IP65,连接方式:法兰连接。6、介质:放射性医用废水/生活污水。7、信号输入PLC控制系统,系统自动识别并执行指定动作并发出报警提示。 8 套 9000 72000 6 废液辐射剂量监测系统 1、探测器:闪烁体探测器。2、相对误差:≤±15%。3、能量范围:20keV-3MeV 4、测量范围:0.01uSv/h-1000uSv/h。5、探测器具有探测效率自动校正功能,可自适应温差环境变化。6、配置数量:1套。长衰变跟短衰出水共用一套。7、防水等级:可在水下 5 米以内工作;8、连续监测,实时显示,全程智能化。9、具有耐酸碱抗腐蚀性,良好的防水抗压能力,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10、系统控制:可在可视终端系显示测量结果.11、测量方式:直接感应读数。12、工作电压:AC220V13、数据通讯:RS485 6 套 13000 78000 7 环境辐射监测系统 在环境辐射监测系统由固定式辐射报警仪构成。用于实现区域环境环辐射,监测。固定式辐射报警仪实时监测环境场所辐射水平,就地显示测量数据,并提供超阈值报警提示。1、安装位置:在衰变池室内区域辐射监测仪。2、探测器:集成式探测器。3、配置数量:不少于1套。4、测量范围:0.01uSv/h~500uSv/h。5、能量范围:40keV~3MeV。6、相对误差:≤x15%。7、能量响应:≤±15%(相对Cs-137)。8、工作电压:DC12V 1A。 9、报警功能:可设置报警阈值,超阈值可提供声光报警提示。10、可手动关闭报警蜂鸣器。11、工作环境:-30℃~50℃,湿度<90%。 1 套 15000 15000 8 给排水管道工程系统 1、进水管1.1材质:upvc。1.2管径:DN50;或根据现场情况配置。长度约50m。2、出水管2.1材质:upvc。2.2管径:DN50;或根据现场情况配置。长度约200m。3、其余辅助管道3.1材质:upvc。3.2管径:DN50或DN25;或根据现场情况配置。长度50m。4、切割潜污泵:4.1规格:DN50,扬程≥10米,流量≥ 10m3/h,工作电压:380V。4.2自耦装置 铸铁材质,方便后续泵维修更换,法兰连接。4.3数量4台,2备2用。5、自吸式排污泵:5.1、规格:DN50,扬程≥15米,流量≥10m3/h,工作电压:380V。5.2、自耦装置 铸铁材质,方便后续泵维修更换,法兰连接。5.3、数量4台,2备2用。6、 电动阀: 6.1、工作电压:AC 220V。6.2、 材质:铸钢材质带执行器。6.3、 DN50,PI16等级,法兰连接,四氟乙烯垫片,485信号发聩。7、旋启式止回阀:7.1、功能:控制水流方向。7.2、配置数量: 4个。7.3、材质:upvc。7.4、PI16等级,法兰连接,四氟乙烯垫片.8、手动阀:8.1、功能:手动控制管道流通和关闭,用于系统检修。8.2、配置数量: 14台。8.3、材质:upvc8.4、PI16等级,法兰连接,四氟乙烯垫片.9、橡胶软管:9.1、材质:三元乙丙烯。长度≥20m。9.2、污水 DN100,DN50 常温 压力 1.6mpa;9.3、pvc法兰连接9.4、配置数量: 4台。10、其余配件:10.1、材质:upvc。10.2、弯头、三通、法兰、变径等;10.3、pvc连接,长度50m。 1 套 230000 230000 9 控制电路及线路 1、按照PLC原理图,控制线路图,进行现场接线,桥架,整理布线。2、将动力电源(380V,15KW)接入衰变池设备间各个元器件;3、电器柜与控制终端直接与连接6类网线,控制终端建议放置在护士站。4、控制终端须有220V电源插座以及网线,方便用电与连接网路。5、所有潜污泵的动力线与信号线缆连接。6、所有带电动阀的电源线与信号线线缆连接。7、所有带压力传感器电源线与信号线线缆连接。8、所有元器件电源与信号线缆接入电器柜。9、所有线缆走线布线,桥架架设。10、控制终端电源与网线或物联网连接。11、各种类型控制电线长度约500m。12、桥架,长度约50m。13、控制终端电脑 1 套 65000 65000 10 衰变池池体 1、材质:SUS304不锈钢,模压成型板块,含槽钢底座,含爬梯,含人行孔。内置自耦装置。2、标准:材料满足ASTM2403、承压2000kg/㎡,试漏检测。4、规格:6000x2000x3500mm=42m3,1个。 内分3个14m3池体。5、规格:3000x1000x1000mm=3m3,1个。内分3个1m3池体。6、呼吸阀:不锈钢材质,衰变池内部调节气压使用,数量6个。 1 套 260000 260000 11 除臭系统 1、除臭装置设备1台。1.1、排风口均需用高效过滤风口。1.2、配置标准:UV灯分解废气功能、双重活性炭过滤、漏电保护功能、能量回收、压力传感功能。1.3、风机风量:≥3000 m3。1.4、尺寸:1100x1300x1500。1.5、功率:1.8KW。2、排风装置2.1、排风管:pvc材质,直径250mm,长度≥20m。含弯头、三通、法兰、变径等辅助材料。2.2、所有线缆走线布线,桥架,开关控制器。 1 套 98000 98000 12 废水处理间放射防护 1、 防护门1套,规格厚度。2、 材质:6mm纯铅板防护层、新型覆膜钢板面层。3、废水处理间及废水管道防护当量≥6mmpb。 1 项 530000 530000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交货地点:太原市人民医院(晋源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晋源区晋祠镇花塔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2日17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 5.2 地点: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人民医院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街6号 联系人:柴红霞 电话:13994299290 招标代理机构: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人:刘勇、才贺涛 联系电话:0351-2377118/2377108 采购文件(此文件仅用于查看,如参与该项目,请及时通过 【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系统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文件格式:*.ZCZBJ))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文件.pdf 2022-09-30 1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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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现场安装激光二极管的制造公司需要一种可靠的方法用于现场测量激光功率,而无需带回实验室进行测试。激光测量系统需要完全由电池供电,因为现场没有电源。Labsphere(蓝菲光学)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一套独立的、便携式且耐用的激光功率测试系统。Labsphere (蓝菲光学)提供标准的激光二极管测量积分球; 然而,还需将新功能整合到系统中,使其能被带到现场测试。 由此产生的一个小而轻的积分球系统,能够在世界任何地方进行可靠的激光功率测量。1.5 英寸开口端,用于轻松安装激光二极管组件针孔滤光片后面的制冷型 InGaAs 探测器,用于在功率低至 200 μW 的情况下进行红外范围内的辐射测量两个 FC/PC 适配器,允许通过光纤连接额外的探测器Spectralon® 漫反射材料,在 UV-VIS-NIR 范围内提供近乎完美的朗伯反射,以优化测试结果的准确性为 TE 冷却器和充电装置供电的可充电电池组轻巧的手持式塑料支架可固定每个组件,并带有泡沫内衬派力肯手提箱,可确保安全运输特点电池组可为系统供电数小时,为一个项目中的多项测试提供充足的时间每个组件都包依附在安装板上,提供了极大的可移动性,而手提箱确保了产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InGaAs 探测器在近红外范围内提供可靠的校准测量,附加的光纤适配器使系统能够灵活地在其他范围内或使用光谱仪执行附加测试Spectralon 极高的漫反射率,以及积分球内的挡板几何形状,很大限度地提高了光照射到探测器上的均匀性Labsphere(蓝菲光学) 的 HELIOSense 软件进行实时数据收集、存储和可视化,使测试变得简单易行。光谱响应
  • 海道尔夫旋转蒸发仪在微球制备领域的应用
    凝胶微球是一种具有特殊结构和功能的微球体材料。它们通常由各种类型的凝胶制成,凝胶微球具有多孔结构,能够用于吸附、分离、催化等。在药物输送系统,凝胶微球可以作为药物的载体,通过控制凝胶的性质来调节药物的释放速率。在高效液相色谱分离技术中,凝胶微球可用作固定相,用于分离和纯化化合物。因凝胶微球的特异性吸附能力,可以用来制作生物传感器用于检测特定分子。在催化领域上,凝胶微球可以负载催化剂,用于催化化学反应。在新型材料领域,凝胶微球可用于制备具有特殊性能的材料,如隔热保温材料、低介电常数材料等。凝胶微球的制备方法主要有乳化-交联法、喷雾干燥法和溶剂蒸发法。其中溶剂蒸发法一般采用旋转蒸发仪来完成,在制备凝胶微球的过程中旋转蒸发仪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去除有机溶剂、提高包封产率以及调整微球尺寸的情况。01通过旋转蒸发仪制备凝胶微球的步骤准备阶段原料选择:根据需要制备的凝胶微球类型选择合适的单体、交联剂、引发剂等。溶液配制:按照一定比例将单体、交联剂、引发剂等溶解在适当的溶剂中,形成均一的溶液。制备过程溶剂蒸发:将配置好的溶液倒入旋转蒸发仪的蒸发瓶中。减压蒸馏:开启旋转蒸发仪的真空、加热和转速,使蒸发瓶中的溶液在负压条件下加速溶剂蒸发。形成凝胶微球:随着溶剂的逐渐蒸发,溶液中的单体开始聚合,并在交联剂的作用下形成凝胶微球。02利用海道尔夫旋蒸制备凝胶微球的优势01高效的真空系统及蒸发效率海道尔夫Hei-VAP系列旋转蒸发仪采用耐腐蚀性的PTFE-FKM密封圈,确保了旋转蒸发系统良好的真空密封性,通过控制面板可实现对真空的精确控制(根据型号),即使加热锅设定较低的加热温度,有机溶剂也可以快速的挥发,非常适用于温敏性物质,较高的蒸发效率也为后续的处理步骤(如洗涤、干燥等)节省了时间和人工成本。在制备过程中,开放的系统可能会引入杂质或污染物,影响最终产品的纯度。良好的密封性可以减少外界杂质的干扰,保证微球的纯净度。02精确的温度控制旋转蒸发仪的操作相对简单,独立的双旋扭控制,环形指示灯可帮助操作者快速识别机器的运行状态,界面显示清晰明了,易于控制,适合于制备凝胶微球的实验条件探索。海道尔夫旋转蒸发仪配备了精确的加热锅和控温系统,能够提供稳定的加热环境,有利于加快聚合反应的速率和保证产物的活性。03提高包封效率 通过Heidolph控制界面实现轻松控制蒸发条件,可以有效地控制凝胶微球的形成过程,减少药物的损失,确保反应条件以及微球产品的批次一致性,提高包封效率,得到尺寸更加均匀的凝胶微球,有助于药物释放的控制。END关于HeidolphHeidolph集团是创新型实验室前处理设备的制造厂商。磁力搅拌器、顶置式搅拌器、台式旋转蒸发仪、工业大型旋转蒸发仪、蠕动泵、混匀器、恒温摇床等相关产品构成了Heidolph实验室设备的产品线。集团总部位于德国南部的纽伦堡附近的施瓦巴赫市。作为Heidolph集团全资子公司,海道尔夫仪器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于2019年正式成立,旨在为中国用户提供更为直接、更快速的服务。如需更多详细信息请致电400-021-7800或邮件sales@heidolph-instruments.cn,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草拟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于2024年3月20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反馈意见。联系人:罗元杰,联系电话:0771-5829849,电子邮箱:dwfy321@126.com,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兽医处,邮编:530021。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3月6日
  • 固定化酶技术在中药酶抑制剂筛选中的研究现状
    中药资源丰富,历史悠久,在预防与治疗疾病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中药的化学成分多种多样,作用机制更是复杂多样,如何从中药中筛选疾病相关药效物质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大量研究表明,人体许多疾病过程都与体内生物酶调节作用相关,如痛风[1]、阿尔茨海默症[2]、糖尿病[3-5]等。而且,中药在治疗各种疾病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如白芷提取物能促进新生血管形成与成熟,从而提高自发2型糖尿病小鼠创面愈合速率和质量[6];绞股蓝叶水提物能够降低链脲佐菌素诱导的糖尿病大鼠的血糖,其作用机制可能与增加骨骼肌肌膜葡萄糖转运体4蛋白表达和抑制骨骼肌炎症有关[7]。因此,基于酶在疾病发生发展的重要性,以酶为靶点从中药中筛选新药是一有力途径,而且开发一种快速、高效的酶抑制剂筛选方法是当前首要任务。固定化酶技术是20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该技术利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将游离酶固定在相应的载体上用于筛选酶抑制剂。固定化酶技术可以有效提高酶的催化性能和操作稳定性,并降低成本,是目前广泛使用的技术[8]。此外,相比于游离酶,固定酶更有利于酶-配合物的分离纯化,在pH耐受性,底物选择性,热稳定性和可回收性等方面表现出优越的性能[9-10]。不同的酶发挥催化作用的活性部位不同,将酶进行固定时,要使载体材料与酶的非活性部位结合,才可以保留酶的活性,因此载体材料的选择是固定化酶技术发挥作用的关键。本文以固定载体材料(表1)为分类综述了近10年固定化酶技术在中药酶抑制剂[α-葡萄糖苷酶(α-glucosidase,α-Glu)、脂肪酶等] 筛选中的研究现状,希望可以为后续的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1 磁性载体磁性载体材料是利用铁、锰、钴及其氧化物等化合物制备的一类具有磁性的材料[11],通过改变磁力大小和外部磁场的方向来改变粒子的运动轨迹,从而使酶与载体的结合与分离可以在可控条件下完成,便于固定化酶的分离和收集,并用于酶抑制剂的筛选[12]。以磁性载体为材料的固定化酶技术的最大优点在于利用磁力吸引可使固定化酶快速从反应体系中分离,且固定化方法简单,能有效减少筛选时间及实验试剂的消耗。因此,通过不同方法对磁性载体材料进行功能化修饰,在充分发挥磁性材料优势的基础上改善其表面性质,提高对不同类型目标物的特异性,从而在各类复杂样品的前处理过程中有着良好的应用潜力[13]。目前,磁珠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常用的磁性载体材料,也叫做磁性纳米粒子,包括氧化铁(Fe3O4和γFe2O3)、合金(CoPt3和FePt)等。其中,Fe3O4纳米粒子具有生物相容性和无毒性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酶的固定化。中药酶抑制剂筛选中的常用磁珠其磁核以Fe3O4纳米粒子为主,壳层为二氧化硅、琼脂糖、葡聚糖等,是具有超顺磁性的小球形磁性粒子[14-15],可借助外部磁场从生物催化体系中分离酶抑制剂。该方法机械稳定性高、孔隙率低,利于降低反应中的传质阻力,提高了固定化酶的重复使用性。由于其具有操作稳定性高、磁响应强、磁分离速度快等优点,在生物和药物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16]。在进行酶抑制剂筛选时,磁珠的修饰位置不同,所固定的位点也不同。因此,在实验中,往往要根据靶蛋白的分子结构选择合适的磁珠或将某一磁珠进行修饰后作为固定载体。将酶固定在合适的磁珠上会增强酶与待筛选酶抑制剂的亲和力,利用磁力将固定化酶及其抑制剂从提取液中分离,然后洗去与酶不相互作用的化合物,随后可得到酶固定化磁珠配体配合物,最后通过洗脱溶剂使配体释放进而通过质谱表征[17]。在这种方法中,潜在的配体与酶相互作用,生成酶配体配合物,这有利于利用磁性[18-23]从复杂混合物中分离活性化合物。在酶抑制剂的筛选中,磁性载体材料是最常用的固定化载体材料[24-30]。1.1 无机载体材料二氧化硅是磁性纳米粒子表面修饰最常用的无机材料[23,31-34],此外还有二氧化钛[35]、介孔二氧化硅[16]等。Li等[23]首先将Fe3O4分散在水中加入聚乙烯吡咯烷酮(polyvinylpyrrolidone,PVP)室温搅拌得到产物。然后在超声作用下将产物分散在含有异丙醇和氨水的混合溶剂中,室温搅拌下缓慢加入正硅酸乙酯(tetraethylorthosilicate,TEOS)溶液得到SiO2@Fe3O4磁性微球,并加入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3-aminopropyltrimethoxysilane,ATPES)对其表面进行改性。最后将α-淀粉酶固定在表面改性的SiO2@Fe3O4磁性微球上。将制得的酶固定化磁性微球用于黄花草中α-淀粉酶抑制剂的筛选,最终得到3种黄酮类化合物对α-淀粉酶具有较好抑制作用。Liu等[35]采用溶剂热法(也称水热法或水热合成法)制备了Fe3O4@TiO2纳米粒子,并通过静电相互作用固定脂肪酶。采用透射电镜、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和X射线衍射等方法对磁性纳米粒子进行表征,以确定脂肪酶是否已经被固定。研究中应用脂肪酶固定化Fe3O4@TiO2纳米粒子从6种具有脂肪酶抑制活性的藏药中筛选出脂肪酶抑制剂,获得5种具有与临床常用减肥药物奥利司他活性类似的化合物,其中1种化合物(山柰酚)的抑制活性优于奥利司他。Yi等[16]将谷胱甘肽S-转移酶固定在介孔二氧化硅磁性微球表面筛选紫苏中的酶抑制剂,利用高效液相色谱和四极飞行时间质谱法进行鉴定,筛选出6种具有谷胱甘肽S-转移酶抑制作用的物质,其中,迷迭香酸、(−)表没食子儿茶素-3-没食子酸酯和 (−)-表儿茶素-3-没食子酸酯具有较好的抑制活性。最后利用分子对接技术确定潜在抑制剂与谷胱甘肽S-转移酶的结合方式。首先,用FeCl3与柠檬酸三钠和乙酸钠合成Fe3O4,然后将其分散在含有乙醇、去离子水和氨水的混合溶液中,搅拌均匀后加入TEOS制得SiO2@Fe3O4磁性微球。为进一步合成介孔二氧化硅磁性微球(mSiO2@SiO2@Fe3O4),将SiO2@Fe3O4磁性微球分散在十六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去离子水和三乙醇胺中并滴加TEOS,产物用磁铁分离并清洗除杂后得mSiO2@SiO2@Fe3O4磁性微球。最后用PDA对mSiO2@SiO2@Fe3O4磁性微球进行表面改性并将谷胱甘肽S-转移酶固定在其表面。1.2 有机载体材料在酶抑制剂的筛选中,有机载体材料相比于无机载体材料应用较少。目前,用于磁性纳米粒子表面修饰的有机载体材料有聚酰胺(polyamidoamine,PAMAM)[36]、共轭-有机骨架[37]和金属-有机骨架[38]等。Jiang等[36]以PAMAM包覆磁性微球为基础,建立了一种筛选和鉴定赤芍提取物中α-Glu抑制剂的方法。首先,采用微修饰法合成了Fe3O4-COOH微球。然后,通过Fe3O4-COOH微球表面羧基与PAMAM氨基的偶联反应,制备了Fe3O4@PAMAM微球。最后,通过GA的交联,成功地将α-Glu连接到其表面。结果表明,没食子酸和(+)-儿茶素对α-Glu均具有较好抑制作用。Zhao等[37]将乙酰胆碱酯酶(acetylcholinesterase,AchE)固定在适配体功能化磁性纳米颗粒共轭有机骨架上构建固定化酶反应器,并将该方法用于酒石酸、(−)-石杉碱A、多奈哌齐和小檗碱4种AchE抑制剂抑制活性的测定,发现酒石酸的IC50与已报道的结果相当,证明了该固定化酶反应器的可行性。Wu等[38]将α-Glu固定在磁性纳米材料Fe3O4@ZIF-67上,构建了快速筛选α-Glu抑制剂的生物微反应器。然后,将酶生物微反应器通过外加磁场固定在连接高效液相色谱仪(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HPLC)和微注射泵2端的管中,形成一个磁性在线筛选系统。以信阳毛尖粗茶提取物为实验对象,对该在线筛选方法进行验证,利用该在线筛选系统筛选出3种抑制剂(儿茶素、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和表没食子酸酯)。与传统方法相比,该方法可将筛选、洗脱和分析结合起来,可以简单、高效、直接地从天然来源筛选和鉴定潜在的α-Glu抑制剂。磁珠分散性好,磁分离速度快,酶结合量大,酶活性高,是固定化酶的理想载体,现已广泛应用于酶抑制剂的筛选中。将酶固定在特定的磁珠上,可实现酶抑制剂的分离。此方法操作较稳定,非特异性结合率低。因此,酶固定化磁珠技术因其快速的生物分析、导向性分离和从复杂混合物中直接捕获配体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2 非磁性载体2.1 无机载体材料2.1.1 石英毛细管 毛细管电泳(capillary electrophoresis
  • 两个优势三大系列 东润仪表着力构建水环境监测系统
    据生态环境部在2023年4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公布的数据,2022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重点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一环,水生态健康是可持续的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做到围绕“三水”提高水生态建设水平、加强管理能力?这一目标势必要借助水环境监测。早在1998年,山东东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仪表”)就看到水环境监测的重要性,在该领域下苦工、磨深功。“东润仪表从成立发展至今,一直专注于水监测的仪器仪表的研发制造”,东润仪表的董事长马正说道。2023年4月19日-21日,IE expo 2023第二十四届中国环博会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IE expo 2023展示了水与污水处理、给水排水、固废处理处置、大气污染治理等环境全产业链产品,汇集25个国家与地区2407家企业,吸引了91007名专业观众。作为老牌水环境监测仪器企业,东润仪表应邀出席IE expo 2023。IE expo 2023上,两个优势加强核心竞争力自1998年成立,东润仪表在水环境监测领域默默跋涉二十五年。如何保持企业源源不断的动力?科研和人才两个要素提供动力优势。重研发,东润持续拉动产品迭代升级。“东润仪表发展提速,这与重视科技研发密不可分。”马董表示,东润仪表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在水环境监测领域深耕细作,不仅催生80G雷达液位计等产品,更加速水质在线分析仪2.0升级换代,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重人才,东润仪表搭建人才储备高地。东润仪表的高中级技术人才占员工总数的40%,博士、研究员级人才占高中级技术人才的30%。“东润仪表的人才配比比较完善,包括化学、光学、电子学、软件学、机械材料学等多个领域”马董补充道。 与此同时,东润仪表的材料实验室、振动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环境实验室、电子实验室、可靠性实验室均已投入使用,为人才孵化、技术研究、产品迭代提供“温室”,奠定深厚的产品基础。生态环境监测还需借助资源集聚优势,打通“产学研”壁垒,推动水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创新发展。东润仪表不仅在科研和人才上下功夫,还与俄罗斯科学院和中科院等国内外知名院所建立了战略技术合作关系,构建“产学研”合作体系。多方强强联合,一面为东润仪表打通人才输送渠道,一面催化水环境监测产品成果,带动水环境监测市场向好、向快发展。 三大产品系列剑指进口替代的方向“基于科研、人才两个优势,加上专业的实验室,目前我们已经形成了三大系列产品。”马董说介绍道:“一是水质传感器和水质分析仪器,二是液位系列产品,三是水资源管理系统解决方案。”国产水监测仪器赛道不断扩容,产品落地是东润仪表不懈努力的证明。IE expo 2023上,三大系列产品让现场观众大饱眼福。马董重点介绍了物液位仪表、传感器仪表、水质在线分析仪三个类别的多个产品。在物液位仪表部分,马董介绍了雷达液位计、开关液位计。据介绍,东润仪表的开关液位计类别较为齐全,包括多点浮球、智能射频导纳等多款产品。“传感器是近三年开发新产品最多的产品。”马董说道。据悉,传感器的防腐、多参数一体是该仪器的一大特点,备受客户好评。“例如我们新开发的余氯传感器,能够实现免维护,传感器的安装键、自动清洗键、自动轻拉护套等部位均具备防腐功能,满足要求客户要求。”水质在线分析仪部分,马董重点介绍了二代水质在线分析仪,TOC总有机碳分析仪,饮用水多参数在线分析仪,硝氮、亚硝氮、三氮一磷水质、营养盐在线分析仪等产品。值得一提的是,TOC总有机碳分析仪,硝氮、亚硝氮、三氮一磷水质、营养盐在线分析仪均为新品。“我们开发的TOC总有机碳分析仪可以取代COD,解决了高盐、高氯测量等痛点问题,实现连续测量,可广泛应用于环保、石化等行业,对碳达峰碳、碳中和有着重要作用。另外,我们开发的硝氮、亚硝氮、三氮一磷水质在线分析仪广泛用于石化、化工、海洋等领域检测。”与进口产品相比,此前的国产仪器的性能、精度常常被诟病。然而东润仪表的海洋传感器等产品经过漫长的技术积累和技术攻关,顺利实现进口替代。在水传感器部分,马董特地介绍了防爆、PH电导、酸碱盐浓度计三款产品。其中,他指出PH电导是两线制产品,且带有哈特协议(HART),实现了进口产品替代。在马董看来,国产仪器实现进口替代不仅克服了技术难题,更解决了供货时间长、服务费用高两个痛点问题,还在产品质量保障上下苦功。“我们按照ISO9000体系,制定了东润仪表质量控制和管理标准,意味着东润仪表从原材料选择到设计开发、制造过程再到运营服务,实现全过程全系列保障。用户一旦有质量问题反馈,我们会在24小时以内给予解决方案,48小时内解决,尽量满足客户的质量使用要求。” 二十五周年再起程“做水监测与系统制控专家,为广大用户效率和效益的持续提高和人类生存环境的不断改善而奋斗。”为了这一目标,东润仪表努力了二十五年。据马董介绍,东润仪表推出光学色度法测量高锰酸盐指数的仪器设备,并获得专利。“近三年,我们已经取得了12项发明专利。”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落实的关键之年,也是东润仪表再次启航的当打之年。站在水环境监测风口,疾风烈烈。提及东润仪表未来发力点,马董指出,东润仪表的下一步不仅要继续深入研发水质传感器、水质分析仪器,更要形成这个水环境监测的系统解决方案。“我们将形成地表水、地下水整个水生态系统的解决方案,实现多水测量。同时我们也将要针对不同客户,推出不同解决方案,更好地满足用户要求。”面对智能化、智慧化、大数据趋势,东润仪表同样做好准备。马董指出,东润仪表的下一步将测量数据同步用户,为用户赋能的同时,共同在产品精度、稳定度、可靠性方面下功夫,产生“1+12”的效果,与用户共建新型水生态环境监测系统。
  •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1号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
    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和检验人员考核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和《〈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 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2.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sfgb@csei.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1号修改单)”或“《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1号修改单)”。3.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技术法规研究所(邮编:10002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1号修改单)”或“《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1号修改单)”。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2023年4月18日附件下载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docx2.《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1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1.附件D条款号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D1.2.2增加一款“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格证的人员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 D2.2D2.2 人员配备(1)全职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不少于300名,其中检验人员不少于240名。检验人员中检验师不少于80名,高级检验师不少于10名;……D2.2 人员配备(1)全职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不少于300名,其中检验人员不少于240名。检验人员中检验师不少于80名,由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高级检验师不少于10名;……D2.4D2.4 科研能力…… (4)近4年内,特种设备相关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检验业务收入的3%,并且平均不少于1000万元/年;……D2.4 科研能力…… (4)近4年内,特种设备相关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检验业务收入的5%,并且平均不少于1000万元/年;……D3.2D3.2 人员配备(1)全职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不少于120名,其中检验人员不少于96名。检验人员中检验师不少于36名,高级检验师不少于3名;……D3.2 人员配备(1)全职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不少于120名,其中检验人员不少于96名。检验人员中检验师不少于36名,由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高级检验师不少于3名;…… 2.附录da核准项目代码人员配备原文内容人员配备修改后内容GJ1……2.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30名,其中具有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0名;3.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员40名;…………2.锅炉检验师25名,其中具有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8名;3.锅炉检验员30名;……GJ2……2. 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15名,其中具有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人员各不少于2名;3. 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员20名;…………2. 锅炉检验师12名,其中具有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人员各不少于2名;3. 锅炉检验员18名;……RJ1……2.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15名,其中具有材料类、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名;3.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员20名;…………2.压力容器检验师12名,其中具有材料类、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名;3.压力容器检验员18名;……RJ21.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12名,其中具有材料类、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名;2.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员18名;……1. 压力容器检验师12名,其中具有材料类、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名;2. 压力容器检验员18名;……DJ11.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8名,其中具有材料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2.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员12名;……1.压力管道检验师8名,其中具有材料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2.压力管道检验员12名;……DJ2……2.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12名,其中具有材料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2. 压力管道检验师12名,其中具有材料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DJ31.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8名,其中具有材料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1.压力管道检验师8名,其中具有材料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3.附录db、附录dc中RD6项目核准项目代码检验设备配置原文内容检验设备配置修改后内容RD6除承压类基本配置外,还应当配置或者达到与其所承担气瓶核准项目相适应的通用条件和专项条件(以下设备、设施均为1台套):1.通用条件:(1)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量具;(2)可燃气体分析设备;(3)残气、残液回收装置;(4)气密试验装置;(5)瓶阀自动装卸机,更换、拆卸阀门及其附件的工作台、工作、卡具;(6)气瓶装卸机;(7)外表面处理装置,包括清理、除锈、喷涂等装置;(8)防静电装置;(9)起重设备。2.专项条件:(1)无缝气瓶①检验底座深度的量具和工具,250g左右的铜锤;②水压试验装置(禁油气瓶必须配置专用试压装置);③气瓶自动或者机械倒水装置;④内表面处理装置,包括内壁蒸汽吹扫或者清洗、脱脂装置,内部干燥装置。(2)焊接气瓶①检验底座深度的量具和工具,焊缝检验尺,250g左右的铜锤;②水压试验装置(禁油气瓶必须配置专用试压装置);③气瓶自动或者机械倒水装置;④内表面处理装置,包括内壁蒸汽吹扫或者清洗、脱脂装置,内部干燥装置。(3)内装填料气瓶①检验底座深度的量具和工具;②余压测试压力表、专用不锈钢塞尺、三棱不锈钢针、弯钩、磁性刻度直尺、气压试验装置、处理报废气瓶内部丙酮和乙炔的装置。(4)纤维缠绕气瓶① 250g左右的铜锤;②水压试验装置(禁油气瓶必须配置专用试压装置);③气瓶自动或者机械倒水装置;④ 内表面处理装置,包括内壁蒸汽吹扫或者清洗、脱脂装置,内部干燥装置;⑤纤维部分修补工具和树脂。(5)低温绝热气瓶①焊缝检验尺;②真空机组、检漏仪、标准漏孔、真空规管和真空计,液位计检验装置配置达到与其所承担气瓶核准项目相适应的通用条件和专项条件(以下设备、设施,未注明数量的均为1台套):1.通用条件:(1)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量具;(2)可燃气体分析设备;(3)残气、残液回收装置;(4)气密试验装置;(5)瓶阀自动装卸机,更换、拆卸阀门及其附件的工作台、工作、卡具;(6)气瓶装卸机;(7)外表面处理装置,包括清理、除锈、喷涂等装置;(8)防静电装置;(9)起重设备。2.专项条件:(1)无缝气瓶①测厚仪4台;②数字式超波探伤仪2台,对应的标准试块和对比试块各1套(外委时不要求);③磁粉探伤仪4台(仅限从事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检验需要,且不能外委); ④便携式硬度计(仅限从事铝质气瓶时需要);⑤检验底座深度的量具和工具,250g左右的铜锤;⑥水压试验装置(禁油气瓶必须配置专用试压装置);⑦气瓶自动或者机械倒水装置;⑧内表面处理装置,包括内壁蒸汽吹扫或者清洗、脱脂装置,内部干燥装置。(2)焊接气瓶①测厚仪4台;②射线探伤装置2台,观片灯、报警设备、黑度计各1台(外委时不要求);③磁粉探伤仪4台(外委时不要求);④检验底座深度的量具和工具,焊缝检验尺,250g左右的铜锤;⑤水压试验装置(禁油气瓶必须配置专用试压装置);⑥气瓶自动或者机械倒水装置;⑦内表面处理装置,包括内壁蒸汽吹扫或者清洗、脱脂装置,内部干燥装置。(3)内装填料气瓶①测厚仪4台;②检验底座深度的量具和工具;③余压测试压力表、专用不锈钢塞尺、三棱不锈钢针、弯钩、磁性刻度直尺、气压试验装置、处理报废气瓶内部丙酮和乙炔的装置。(4)纤维缠绕气瓶①视频内窥镜②250g左右的铜锤;③水压试验装置(禁油气瓶必须配置专用试压装置);④气瓶自动或者机械倒水装置;⑤内表面处理装置,包括内壁蒸汽吹扫或者清洗、脱脂装置,内部干燥装置;⑥纤维部分修补工具和树脂。(5)低温绝热气瓶①焊缝检验尺;②真空机组、检漏仪、标准漏孔、真空规管和真空计,液位计检验装置 4.附录db核准项目代码人员配备原文内容人员配备修改后内容DD31.压力容器或者压力管道检验师4名;……1.压力管道检验师4名;……在附录db表格后新增“注D-3:申请RD4项目的,根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附件D的D1.4、D1.5规定,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的拆卸、组装以及气瓶内的残气、残液排除等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资质的检验辅助单位负责进行。检验机构申请RD4检验项目时,负责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拆卸、组装以及残气、残液排除等工作的检验辅助单位如已配备所需的环保、预处理、后处理功能的设备设施,并且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检验机构可不重复配置上述设备设施。” 5.附件E条款号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E1.3.2E1.3.2 检验与检测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则附录da、附录db和附录dc,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检验人员核准条件。其中,BJ(Ⅰ)、BJ(Ⅲ)项目配备的承压设备监督检验师不少于6名,BD(Ⅰ)项目配备的锅炉定期检验师不少于6名,BD(Ⅲ)项目配备的压力容器检验师不少于6名,BD(Ⅴ)的人员条件不低于甲类检验机构RD5的相应条件。E1.3.2 检验与检测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则附录da、附录db和附录dc,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检验人员核准条件。其中,BJ(Ⅰ)、BD(Ⅰ)项目配备的锅炉检验师不少于6名,BJ(Ⅲ)、BD(Ⅲ)项目配备的压力容器检验师不少于6名,BD(Ⅴ)的人员条件不低于甲类检验机构RD5的相应条件。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格证的人员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 6 附件G《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人员情况表修改为:八、人员情况项 目代码数量(人)项目代码数量(人)检验与检测人员—起重机械检验师QZS检验人员—客运索道检验师SDS检验员—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师YLS检验师—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师CCS高级检验师—承压设备高级检验师CYG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资格的检验检测人员—机电设备高级检验师JDG具有研究员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研究人员—射线胶片照相检测(高级)RTⅢ锅炉检验员GLY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高级)UTⅢ锅炉水(介)质检验员GSYGRY磁粉检测(高级)MTⅢ压力容器检验员RQY渗透检测(高级)PTⅢ气瓶检验员QPY声发射检测(高级)AEⅢ压力管道检验员GDY射线胶片照相检测(中级)RTⅡ电梯检验员DTY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中级)UTⅡ起重机械检验员QZY磁粉检测(中级)MTⅡ客运索道检验员SDY渗透检测(中级)PTⅡ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YLY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中级)TOFDⅡ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CCY声发射检测(中级)AEⅡ锅炉检验师GLS涡流检测(中级)ECTⅡ锅炉水(介)质检验师SZS相控阵检测超声检测(中级)PAⅡ压力容器检验师RQS漏磁检测MFLⅡ压力管道检验师GDS安全阀校验员F电梯检验师DTS 附件2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条款号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3.3.23.3.2 高级检验师专项要求……(3)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与特种设备相关的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 1 项以上或者三等奖 2 项以上(注8);(4)参与起草并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或者特种设备相关标准(国际、国家、行业)制修订工作合计 3 项以上。注8:国家级奖、省部级一等奖全部获奖人员均予认可;省部级二等奖获奖名单排名前8位的人员予以认可;省部级三等奖获奖名单排名前5位的人员予以认可。3.3.2 高级检验师专项要求……(3)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与特种设备相关的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 1 项以上(注8)。(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际标准1项以上,或参与起草并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或者特种设备相关标准(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被特种设备法规、规范引用的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3项以上。注8:国家级奖、省部级一等奖全部获奖人员均予认可;省部级二等奖获奖名单排名前8位的人员予以认可;省部级三等奖获奖名单排名前5位的人员予以认可。
  • 剑河县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410.00万元采购真空泵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真空泵 开标时间: null 采购金额: 410.00万元 采购单位: 剑河县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联系人: 周锐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凯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杨淑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剑河县中药材加工建设项目中药材加工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 状态:预告 更新时间:2022-04-08 剑河县中药材加工建设项目中药材加工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8 剑河县中药材加工建设项目中药材加工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 1、项目名称: 剑河县中药材加工建设项目中药材加工设备采购 ﹒ 2、项目编号: qdnzfcg20220408006 ﹒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2022-4-11—2022-4-12 ﹒ 4、采购预算: 4100000.00元 ﹒ 5、最高限价: 4100000.00元 ﹒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剑河县国有企业采购计划备案表 7、采购单位名称:剑河县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o 项目联系人: 周锐 o 联系电话:18085540083 ﹒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凯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o 项目联系人:杨淑 o 联系电话:0855-8667118 ﹒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贵州凯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材质 数量 备 注 1 提取罐(蘑菇型) 6m3 S304 2套 该提取罐主罐容积:6.0m3 内设计压力为0.09Mpa。材质为不锈钢304,受压部分板厚δ=8mm,夹套 内水压试验0.35Mpa、板厚δ=6mm。夹套外用δ=2不锈板全氩弧焊接保温层,保温材料为珍珠岩,保温厚度为50mm。安全无泄漏。DN1200排渣门上端安装活动式筛板,凸型过滤装置,加大了过滤面积。上部设有:投料口DN500(φ500快开人孔)。 DN125视镜2件,DN50清洗口、进水口,DN25 放空口,DN15内螺纹压力表口。筒体侧部设有:DN25 回流口,DN40蒸汽进口、冷凝水出口,M27×2测温口,DN50药液出口含:排渣门手控台、DN400泡沫捕集器、8m2冷凝器、2m2冷却器、DN300双联过滤器 2 提取液贮罐 5m3 S304 6台 立式常压:为φ1500×25005000L、设备结构形式为立式,直筒 上封头、下锥体90°,离地支腿安装形式。厚度要求:内筒体厚度SUS304/δ4mm。罐顶上设置φ400快开人孔、DN32进料口、放空口、备用口、旋转清洗球,。 DN50药液出口DN20带护套玻璃管液位计装置。 3 提取罐(直罐) 3m3 S304 4套 该提取罐主罐容积:3.0m3 内设计压力为0.09Mpa。内胆直径1000mm,材质为不锈钢304,受压部分板厚δ=6mm,夹套用Q235 内水压试验0.35Mpa、直径1100mm,板厚δ=5mm。夹套外用δ=2不锈板全氩弧焊接保温层,保温材料为珍珠岩,保温厚度为50mm。DN1000。排渣门为梯形锥面密封,密封圈装置采用-圆柱形硅橡胶气囊式密封结构,安全无泄漏。排渣门上端安装活动式筛板,凸型过滤装置,加大了过滤面积。上部设有:投料口DN400(φ400快开人孔)。 DN125视镜2件,DN50清洗口、进水口,DN25 放空口,DN15内螺纹压力表口。筒体侧部设有:DN25 回流口,DN40蒸汽进口、冷凝水出口,M27×2测温口,DN50药液出口含:排渣门手控台、DN300泡沫捕集器、4.5m2冷凝器(其中1套12m2,油水分离器)、1m2冷却器、DN300双联过滤器 悬挂支座 4 单效浓缩器 2000L S304 2套 含:加热器加热面积30㎡、蒸发室容积3.6m3、冷凝器面积62㎡,集液器0.6m3、内部连接循环管。设备内外抛光处理。内镜面,外亚光。符合GMP要求。蒸汽耗量~1000kg/h。蒸发量:1800~2100kg(水)/h 5 单效浓缩器 1000L S31603 4套 单效外循环 :加热器加热面积15㎡、蒸发室容积1.8m3、冷凝器面积30㎡,集液器0.5m3、内部连接循环管。设备内外抛光处理。内镜面,外亚光。符合GMP要求。蒸发量:800~1100kg(水)/h 6 真空泵 SK-6 组件 2台 7 物料泵 F-40 不锈钢 6台 8 钢制平台 90㎡ 不锈钢 1 9 离心泵 F-40 组件 2台 10 真空缓冲罐 1.0m3 不锈钢 2台 用于4台水环真空泵 真空集中 资质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在采购公告的任意时间,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到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真空泵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410.00万元 采购单位:剑河县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凯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详细信息 剑河县中药材加工建设项目中药材加工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 状态:预告 更新时间: 2022-04-08 剑河县中药材加工建设项目中药材加工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8 剑河县中药材加工建设项目中药材加工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 1、项目名称: 剑河县中药材加工建设项目中药材加工设备采购 ﹒ 2、项目编号: qdnzfcg20220408006 ﹒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2022-4-11—2022-4-12 ﹒ 4、采购预算: 4100000.00元 ﹒ 5、最高限价: 4100000.00元 ﹒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剑河县国有企业采购计划备案表 7、采购单位名称:剑河县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o 项目联系人: 周锐 o 联系电话:18085540083 ﹒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凯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o 项目联系人:杨淑 o 联系电话:0855-8667118﹒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贵州凯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材质 数量备 注 1 提取罐(蘑菇型) 6m3 S304 2套 该提取罐主罐容积:6.0m3 内设计压力为0.09Mpa。材质为不锈钢304,受压部分板厚δ=8mm,夹套 内水压试验0.35Mpa、板厚δ=6mm。夹套外用δ=2不锈板全氩弧焊接保温层,保温材料为珍珠岩,保温厚度为50mm。安全无泄漏。DN1200排渣门上端安装活动式筛板,凸型过滤装置,加大了过滤面积。上部设有:投料口DN500(φ500快开人孔)。 DN125视镜2件,DN50清洗口、进水口,DN25 放空口,DN15内螺纹压力表口。筒体侧部设有:DN25 回流口,DN40蒸汽进口、冷凝水出口,M27×2测温口,DN50药液出口含:排渣门手控台、DN400泡沫捕集器、8m2冷凝器、2m2冷却器、DN300双联过滤器 2 提取液贮罐 5m3 S304 6台 立式常压:为φ1500×2500 5000L、设备结构形式为立式,直筒 上封头、下锥体90°,离地支腿安装形式。厚度要求:内筒体厚度SUS304/δ4mm。罐顶上设置φ400快开人孔、DN32进料口、放空口、备用口、旋转清洗球,。 DN50药液出口DN20带护套玻璃管液位计装置。 3 提取罐(直罐) 3m3 S304 4套 该提取罐主罐容积:3.0m3 内设计压力为0.09Mpa。内胆直径1000mm,材质为不锈钢304,受压部分板厚δ=6mm,夹套用Q235 内水压试验0.35Mpa、直径1100mm,板厚δ=5mm。夹套外用δ=2不锈板全氩弧焊接保温层,保温材料为珍珠岩,保温厚度为50mm。DN1000。排渣门为梯形锥面密封,密封圈装置采用-圆柱形硅橡胶气囊式密封结构,安全无泄漏。排渣门上端安装活动式筛板,凸型过滤装置,加大了过滤面积。上部设有:投料口DN400(φ400快开人孔)。 DN125视镜2件,DN50清洗口、进水口,DN25 放空口,DN15内螺纹压力表口。筒体侧部设有:DN25 回流口,DN40蒸汽进口、冷凝水出口,M27×2测温口,DN50药液出口含:排渣门手控台、DN300泡沫捕集器、4.5m2冷凝器(其中1套12m2,油水分离器)、1m2冷却器、DN300双联过滤器 悬挂支座 4 单效浓缩器 2000L S304 2套 含:加热器加热面积30㎡、蒸发室容积3.6m3、冷凝器面积62㎡,集液器0.6m3、内部连接循环管。设备内外抛光处理。内镜面,外亚光。符合GMP要求。蒸汽耗量~1000kg/h。蒸发量:1800~2100kg(水)/h 5 单效浓缩器 1000L S31603 4套 单效外循环 :加热器加热面积15㎡、蒸发室容积1.8m3、冷凝器面积30㎡,集液器0.5m3、内部连接循环管。设备内外抛光处理。内镜面,外亚光。符合GMP要求。蒸发量:800~1100kg(水)/h 6 真空泵 SK-6 组件 2台 7 物料泵 F-40 不锈钢 6台 8 钢制平台 90㎡ 不锈钢 1 9 离心泵 F-40 组件 2台 10 真空缓冲罐 1.0m3 不锈钢 2台 用于4台水环真空泵 真空集中 资质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在采购公告的任意时间,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到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核电审批重启 仪器行业受益几何?
    10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称,在建设节奏上要“合理把握”、“稳步推进”,“稳妥恢复正常建设” 在准入门槛上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这些信号释放表明,日本福岛核电事故之后,冻结近20个月的中国核电审批闸门再度开启。   核电审核开闸   中国是目前全球第一大核电在建国,在建核电占到了全球的40%左右。但在2011年3月16日,即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的第五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要求,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此次政策松动,无疑给核电行业发展打了一阵强心剂。作为与核电行业密切相关的仪器仪表行业,又有哪些受益?   核电与仪器行业密切相关   从上世纪50年代第一座商用核电站问世以来,核电站的仪表和控制系统就是核电站的重要组成部分,核电站机组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I&C(仪表与控制)系统的性能水平。在《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十一五”国家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制定过程中,核仪器仪表行业都被列入重点领域的优先主题。   核电站最常规测量使用的仪表有温度、流量、压力、液体等四大仪表。比如核电使用的标准热电偶温度计是镍铬-镍铝(镍铬-镍硅)EU-2K以及镍铬-考铜(EA-2)(XK),同时,铠装热电偶、薄膜热电偶等也被广泛使用。压力作为一个物理量描述,能掌控限定核电场地设备的工况,液柱式、应变式等压力表和差压计都是其中常用的。此外,液位仪表中的浮子式液位计、差压式液位计、液体静力液位计、雷达液位计,流量仪表中的差压式流量计、转子流量计、电磁流量计都被广泛应用。   常规测量的四大仪表以外,核电站还需要振动测量、位移测量等机械量参数测量仪表,氧计、密度测量传感器、PH值测量传感器等分析测量仪表,硼浓度的测量与硼表。此外,为了监控和保护核电站的运行,大型的仪表控制系统更是必不可少。由此可见,核电的建设与仪表仪表行业密不可分。   福岛核泄漏事故前的核电仪器市场   截止2010年,中国有14台在建机组,装机容量达到14.28GW,另外还有35个项目将要开工,两部分合计达到了51.72GW,约为目前装机容量的6倍。这些在建项目都给仪器仪表行业带来巨大的商机。 随着国家对核电设备国产化率要求的目标越来越高,国内很多民营仪器仪表企业也逐渐投入到这个领域中去,尤其是一些核电辅助设备。   从市场趋势分析,仪器仪表各分行业的订货和需求状况逐年上升。一些企业在核电建设中为核电站生产研制了数万台(套)的仪器仪表和设备,初步形成了综合研发能力,建立了较完整的制造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比如2006年通过验收的秦山二期,300多个系统、20多万台设备、上百万张设计图纸,科技人员和建设者们反复验证、反复剖析、反复实践,最终使秦山二期取得了反应堆堆芯设计、反应堆厂房及安全壳设计、延长压力容器寿命等300多项核心技术创新和改进 两台机组的设备国产化率达到55%,55项关键设备中有47项实现了国产化,其中包括高技术含量的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等,这些都极大带动了国产仪器仪表的研发应用。   但是,我国核电站用很多原材料还需要依赖进口,如果关键材料都依赖进口,将受制于国外。中国核电仪器仪表的自主创新能力仍世界三流水平,70%的行业利润被进口的零部件吃掉,对外技术依存度达到了50%。   核电用仪器市场发展仍任重道远   作为工业生产的“倍增器”、科学研究的“先行官”、国防建设的“战斗力”,核仪器仪表行业是体现国家科技、经济发展水平的高精尖行业。要想在信息化时代实现产业结构快速、有序、高效地合理化发展,仪器仪表行业担负着艰巨的历史使命。   核电仪器仪表被广泛用于核电、核工业中,核电的加快发展和提高核电设备国产化率的要求为设备制造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据悉,在核电建设中,设备费用占工程总费用的50%左右。因而,把握机遇、拓展能力、适应新的核电建设模式、使核仪器仪表设备制造形成产业化成为重要的内容。   我国核仪器仪表生产行业还处于成长阶段,其表现特征也与成长期行业的市场变现相同。起步初期行业一般仅限于几家企业,产品市场集中度高竞争程度低,成熟行业则表现出集中度中等偏下,竞争十分激烈的特点。核用仪器仪表生产行业显然处于低集中度、低竞争程度的成长阶段。   另一方面,新核电审核开闸,核电在安全标准升级至三代,这将会导致国产率降低,仪器仪表本土厂商分食蛋糕缩小。而且核电项目建设进程严重依赖外企供货进度,为项目进程带来巨大不确定性,同时本土企业能够参与的核电设备市场份额也会有所减少,可谓双重打击。
  • 重磅!《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前期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此后,财政部根据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2年8月1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gk.mof.gov.cn)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zbzfcgf@163.com,并在主题里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一式两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国库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2022年7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和目的】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和其他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其他采购实体,为了自身履职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其他国有资产,以合同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  本法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条【政府采购的原则】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廉洁、诚实信用和讲求绩效原则。  第四条【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国家推进政府采购统一大市场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非法限制和阻挠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第五条【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应当实现绩效目标。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落实预算绩效目标要求。使用企业国有资产或者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应当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防范长期运营风险。  第六条【采购组织形式及集中采购范围】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应当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第七条【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限额标准管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  第八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包括维护国家安全、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等。  第九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的信息,包括采购意向、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和监督处罚信息等,应当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依法不得公开的个人信息的除外。  第十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第二章 政府采购参加人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参加人】政府采购参加人包括政府采购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采购人和供应商。其他参加人包括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咨询人员,以及与采购活动有关的第三人等。  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其他采购实体。  本法所称其他采购实体是指为实现公共目的,从事公用事业,运营公共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网络的公益性国有企业。适用本法的其他采购实体及其具体采购范围,由国务院确定。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涉及多部门职责的,由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事业单位作为采购人或者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采购人。  第十三条【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供应商是指有意愿提供公共服务,承担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风险的社会资本方。  第十四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包括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供应商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有资质、资格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相关条件应当与合同履行直接相关,并与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得以地域、所有制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被宣告破产的   (二)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违法行为,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采购人有证据证明有关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履行与采购人或者与其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的采购合同时,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且未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的,可以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但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  第十五条【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不存在第十四条第二款情形的承诺,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联合体及要求】两个以上的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但采购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除外。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应当满足采购项目的全部要求,并在联合协议中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采购代理机构及其职责】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的非营利事业单位法人。  社会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营利法人。  第十八条【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要求】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对于适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但紧急的小额零星货物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服务、工程项目除外。  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业务,可以不受行政级次和部门隶属关系的限制。  第十九条【政府采购项目的委托和组织】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对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主管预算单位可以归集所属预算单位需求,统一组织采购。  对于有同类需求的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自愿联合进行采购,提高效益。  涉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不具备自行组织条件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第二十条【委托代理协议】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依照本法规定采购委托代理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回避制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评审专家等。  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参加人的禁止事项】政府采购参加人不得以相互串通、行贿受贿等不正当方式和手段,谋取中标、成交、入围或者非法利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  第二十三条【支持本国产业】除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中国境内生产产品达到规定的附加值比例等条件的,应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优惠。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维护国家安全】政府采购应当落实国家安全要求,执行法律法规有关国家安全的产品标准、供应商资格条件、知识产权、信息发布和数据管理等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应当采用公开竞争以外的方式和程序。  国家建立政府采购安全审查制度,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政府采购活动开展安全审查。  第二十五条【支持科技创新】政府采购应当支持应用科技创新,发挥政府采购市场的导向作用,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动创新产品研发和应用。  第二十六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应当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合同份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退役军人企业等按规定需要扶持的供应商,可以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第二十七条【支持绿色发展】政府采购应当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执行国家相关绿色标准,推动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产品和相关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应用。  第二十八条【政策执行措施】政府采购政策目标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评审优惠、订购首购等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措施落实。  采购人应当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纳入项目绩效目标,在预算编制、需求确定、采购方式和竞争范围选择、项目评审、合同履约管理等环节落实。  第二十九条【政策统一性要求】政府采购政策应当由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统一制定,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第四章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  第三十条【采购人内部控制制度】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岗位职责,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落实绩效目标要求、促进市场竞争、维护公共利益、防范采购风险。  第三十一条【采购需求确定依据】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和其他要求。其中,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其他要求是指实现项目目标所需的技术、商务以外的要求。  采购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本部门职责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当合规、完整、明确、可评判、可验证,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采购人可以采用市场公允标准,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但是不得通过特定指标或者技术路线指向特定供应商,妨碍公平竞争。  第三十二条【采购需求确定方法】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前,可以根据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的需要,开展需求调查。采购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  通过对采购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或者设计咨询等前期工作已明确的内容,可以不再重复调查。  第三十三条【采购估算价值和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估算价值是采购合同的最大估计总价值。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需求,结合市场调查和历史成交情况估算采购价值。创新采购的估算价值应当包括创新产品各阶段的研发、生产、改造和后续采购成本。  采购人可以在采购估算价值额度内合理设置采购最高限价。  第三十四条【分类分包】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综合考虑技术和成本效益、促进有效竞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因素,按照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分类采购。因技术、成本等原因不可分割,需要混合采购的,根据货物、工程和服务中估算价值最高的采购标的确定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适用的采购政策等,但是本法采购政策有规定的部分,应当分包或者单独列明需求要求。  创新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以解决方案为主要竞争内容的采购项目,遵循服务采购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确定采购方式】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按照本法规定的适用情形合理确定采购方式。  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的通用货物、服务,已完成设计的工程施工,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  技术复杂的大型装备,实验、检测等专用仪器设备,需要供应商提供解决方案的设计咨询、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等服务,创新采购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第三十六条【选择竞争范围】政府采购应当促进有效竞争。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选择公开竞争或者有限竞争。采用有限竞争的,应当邀请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至少五家供应商参与竞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应当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三十七条【创新采购】采购人对重大研发项目可以采用创新采购。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应当明确拟采购创新产品的主要功能或者绩效目标、最高研发和创新产品购买成本以及最低质量标准,通过合理的风险分担和收益激励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创新活动。  创新采购中,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三十八条【信息化采购】采购人实施信息化项目,应当加强统筹规划,委托专业力量完成方案设计,编制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数据标准。对信息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等建设内容,进行专业分类或者分包采购。  对应用系统建设,应当优先采购市场已有的通用化产品,确需定制开发的,一般应当进行模块化开发,鼓励竞争,并在采购合同中约定源代码、技术文档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  信息外包、云服务等涉及第三方平台服务采购的,可以签订最多不超过三年的服务合同,并明确业务迁移的技术服务标准和费用等。  第三十九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购,包括涉及特许经营合作的采购以及不涉及特许经营的其他合作模式的采购。  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应当完成项目规划、立项、供地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 根据项目预期收益、投资运营成本、投资回报和财政补贴等因素合理确定合作期限 明确项目最低产出要求,最低质量标准,最高服务收费等基本内容。通过有效竞争,鼓励市场主体提出减少政府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运行绩效的解决方案。  采购方案和采购合同应当确定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除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重大政策变化、自然灾害、通货膨胀、需求减少等外部风险外,不得向政府部门转移融资、运营等商业风险。  第四十条【采购实施计划】采购人应当根据前期工作情况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采购实施计划包括主要需求内容、采购方式、竞争范围、评审方法、合同定价方式、履约验收方案和风险管控措施等。  采购人按照内控要求对采购实施计划开展内部审核,并按规定将相关内容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拟采购标的或者采购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程序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政府采购方式与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管理】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采购同一品目或者同一类别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估算价值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按照本法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且未纳入框架协议采购范围的,可以不执行本法关于采购方式、程序、信息公开和履约验收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竞争范围的适用】政府采购应当实行公开竞争。公开竞争应当以发布采购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竞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实行有限竞争:  (一)受基础设施、行政许可、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等限制,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竞标供应商数量过多的。  有限竞争应当以竞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特定的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竞标。  本法所称竞标,包括招标方式中的投标、竞争性谈判和创新采购方式中的谈判响应、询价方式中的报价和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中的征集响应。  第四十三条【有限竞争的供应商邀请】实行公开竞争和有限竞争,采购人可以进行资格预审。符合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采购人向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或者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五家以上供应商,发出竞标邀请书。符合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采购人也可以直接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竞标邀请书。  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供应商参加竞标的,采购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中载明随机抽取的供应商数量。  第四十四条【竞标供应商数量】采用竞争性方式采购的,竞标供应商和合格标均不得少于三家。但是实行公开竞争后,竞标供应商或者合格标只有两家或者一家,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且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第四十五条【采购文件要求】采购文件应当根据采购实施计划编制,包括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估算价值或者采购最高限价、合同文本或者合同草案条款、评审方法、等标期等主要内容。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制定采购文件标准文本的,应当使用标准文本。  第四十六条【评审方法及适用】政府采购的评审方法分为最低评审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最优质量法。  最低评审价法,是指竞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中标、成交、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通用货物、服务,内容单一、方案简单的小型工程的招标采购,一般采用最低评审价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竞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招标中技术复杂、性质特殊的大型装备,专业化服务,大型工程或者混合采购,需要综合评价性价比的,采用综合评分法。竞争性谈判方式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通过单方案谈判明确细化指标的,可以采用最低评审价法。  最优质量法,是指竞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价格已定,按照质量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成交、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执行政府定价或者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采购,可以采用最优质量法。  采购人可以在采购文件中规定根据全生命周期成本以及后续专用耗材、升级服务成本等,对供应商报价或者评审得分进行修正。  第四十七条【评审因素及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标的特点合理设置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与采购标的直接相关,主要包括价格或者成本、质量、供应商履约能力、商务条件以及采购政策要求等。评审因素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可评判、可验证的指标相对应。  设计咨询服务、大型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创新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项目,需要考虑供应商履约能力中的从业经验的,可以将业绩要求作为评审因素,但是采购人不得提出特定项目的业绩要求。  第四十八条【评审委员会组成】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本法所称评审委员会,包括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和创新采购方式的谈判小组、询价方式的询价小组和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评审小组。  评审委员会可以全部由采购人代表组成,也可以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共同组成。采用竞争性谈判和创新采购方式的,应当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共同组成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和评审工作。  第四十九条【评审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尚未公开的采购项目情况。  第五十条【等标期】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复杂性和供应商准备竞标的实际需要,合理设定等标期。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竞标人提交竞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得少于二十日。符合特殊情形的,可以适当缩短等标期,但不得少于十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等标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第五十一条【竞标保证金】采购人可以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估算价值或者采购最高限价的百分之二。  本法规定的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自主选择提交保证金的形式。  第五十二条【异常低价标识别与处理】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有效报价的,应当要求其对报价合理性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第五十三条【废标】在政府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废标:  (一)竞标供应商或者合格标不足三家的,但本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后仍然影响采购公正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估算价值或者采购最高限价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属于前款第一项至三项情形的,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需要改变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人依照本法确定。  第五十四条【采购档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文件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文件资料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文件资料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估算价值、采购文件、竞标文件、评审标准、评审报告、定标文件、政府采line-height: 1.75em "  第一百二十三条【本法实施具体步骤和办法的制定】本法实施的具体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日、工作日和最后一日的计算方式】本法规定按日、工作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第一百二十五条【本法的施行时间】本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广东省食品安全 地方标准 餐饮业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 限量(修订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组织修订了《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餐饮业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修订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相关程序,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2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传真:020-83854460,电子邮箱:wsjkw_spc@gd.gov.cn,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邮编510060)。附件:1.《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餐饮业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修订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pdf2.《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餐饮业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修订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3.公开征求意见表.pdf广东省卫生健康委2024年1月19日
  • P-SCX小柱的使用开发背景以及其主原料PSD微球的悬浮聚合制备方法
    P-SCX小柱的使用开发背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人们饮食文化日益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禽流感”还有“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要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更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近年来接二连三爆出社会食品安全问题。2003年,含敌敌畏的金华火腿,对肠食道胃粘膜有影响,可能致死;2004年,阜阳劣质奶粉:“大头娃娃”,营养不良导致免疫力低下,严重可致死;2005年,碘超标的雀巢奶粉,影响甲状腺功能;2006年,含瘦肉精的猪肉,人食用会出现头晕、恶心、手脚颤抖,甚至心脏骤停致昏迷死亡;2008年,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可能导致肾结石,肾衰竭等泌尿系统疾病,严重者可致死。这些频频曝光的食品加工中的黑幕对消费者来说已不再陌生。各级监管部门针对于此的执法检查,也始终没有停止过,而且还会在每年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在2007年还进行了全国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并相继制订了各种法和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等,可见我国对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有着铁的手腕。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年来,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可谓不努力,但劣质食品依然层出不穷,正如紧接着上演的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食品不断曝光,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时时令我们提心吊胆。主原料PSD微球的悬浮聚合制备方法在食品行业对人们充满威胁的今天,对于食品安全的检测显得尤为的重要。三聚氰胺等食品中的有害添加剂的精密检测都需要用到高效液相色谱法,此方法是用的则是P-SCX固相萃取柱进行分析,柱子中使用的填料就是P-SCX,而PSD又是制造P-SCX填料的不二的主要原料。制备PSD的方法采用的是苯乙烯和二乙烯基苯的悬浮共聚的方法。悬浮聚合时制备高分子合成树脂的重要方法之一,在悬浮聚合中,单体受到强烈的搅拌分散作用以小液滴的形式悬浮在聚合介质中聚合。每一个悬浮的单体小液滴实际上相当于本体聚合的小单元。这个小液滴在聚合介质的直接包围之中,所以聚合热可以及时而有效的排出,同时聚合速率较快,分子量也较高。悬浮聚合的分散体系是一种不稳定体系,在液体界面张力作用下,单体液滴之间有相互凝聚的倾向,同时当转化率达20%~30%以后,在单体液滴内部已溶胀一部分高聚物,从而使液滴变粘,这是液滴之间的碰撞会造成粘结现象(粘块、粘条),使聚合失败。所以为了保证悬浮聚合的成功,必须向体系中加入明胶,聚乙烯醇、羟甲基纤维素等一些有机高分子作为分散剂。这时,分散剂可以降低液体的界面张力,使单体液滴的分散程度更高;也可以增加聚合介质的粘度,从而阻碍单体液滴之间的碰撞粘结;同时它们还可以在单体的液滴表面形成保护膜防止液滴的凝聚。有些悬浮聚合为了达到更好的防止粘结的效果,还要加入Ca、Mg的碳酸盐、磷酸盐,这些物质是不溶于水的极细小的无机粉末,它们可以吸附在单体液滴表面起机械阻隔作用,对防止粘结有特殊的结果。悬浮聚合法制取苯乙烯和二乙烯基苯的交联聚合物,该交联聚合物小球,经磺化或氯甲基化等高分子基因反应,可以制得离子交换树脂,共聚小球颗粒大小受各种反应条件的影响,尤以搅拌强度为分散剂种类、用量的影响zui大,分散剂用量大,搅拌强度高都会使颗粒变小。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14.50万元采购尾气检测,顶空进样器,液液萃取仪,快速溶剂萃取...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广西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4-25 项目概况 2024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4-J1-003341-GXCL 项目名称:2024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114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4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纯水制备系统1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4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7 预算金额(元):90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顶空进样器1套,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1套,马弗炉1套,真空浓缩仪1套,垂直振荡液液萃取仪2套,挥发酚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自动分析仪1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无 分标2:2分标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供应商须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办理报名并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再下载。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咨询电话:95763。 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3.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说明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客服热线:95763)。 (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200号 项目联系人:章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5-2835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中港路206号中药材市场二期9幢05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曾绍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5-3823611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关键内容:尾气检测,顶空进样器,液液萃取仪,快速溶剂萃取,烟气分析仪,浓缩仪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14.50万元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广西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 状态:公告更新时间: 2024-04-25 项目概况 2024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4-J1-003341-GXCL 项目名称:2024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114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4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纯水制备系统1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4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7 预算金额(元):90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顶空进样器1套,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1套,马弗炉1套,真空浓缩仪1套,垂直振荡液液萃取仪2套,挥发酚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自动分析仪1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无 分标2:2分标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供应商须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办理报名并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再下载。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咨询电话:95763。 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3.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说明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客服热线:95763)。 (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200号 项目联系人:章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5-2835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中港路206号中药材市场二期9幢05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曾绍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5-3823611
  • 国家卫生计生委征求8项食品安全国标制修订意见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7月17日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日前组织制定了《酱油》等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开始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粮食局、标准委、认监委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酱油》等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3年8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传  真:010-52165414   电子信箱:spbz@cfsa.net.cn   附件:1.《酱油》等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3年7月3日
  •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测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四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等四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其他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 曹 宇电话:(010)65646228传真:(010)65646236邮箱:zhiguanchu@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3.《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4.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征求意见稿)5.《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6.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测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7.《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测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8.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9.《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9日(此件社会公开)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监测与科研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 【瑞士步琦】冷冻干燥含酵母菌的微球应用
    瑞士步琦冷冻干燥含酵母菌的微球应用冷冻干燥应用”益生菌是一种有益于人体健康的微生物,常被用于改善肠道菌群。微胶囊包埋技术可以帮助保护菌株,延长其在体内的存活时间,不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失活。因此,在生产益生菌产品时,需要考虑选择合适的微胶囊技术,以确保益生菌的稳定性和活性。下面这篇应用非常好的结合了微胶囊包埋和冷冻干燥技术,证明菌种经过包埋干燥后仍具有生物活性,为发酵工艺和食品转化等领域开辟新的可能性。1介绍冷冻干燥,也称为冻干是一种非常通用的脱水方法,常用于保存微生物、食物或药物,如蛋白质类药物。它将冷冻和干燥结合在一个独特的操作中,可以创造出高质量的干燥终产品。冷冻干燥通常用于保存微生物培养物,因为它具有不可忽视的优点:储存的方便性和增加邮寄微生物的可能性。此外,制得的产品只需要少量维护,培养基在储存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微生物可以长时间保持活力。然而,众所周知,冷冻干燥技术对微生物至关重要,因为它对微生物的生存能力和生理状态都有负面影响。根据方法和生物体的不同,微生物存活率也各有不同;然而,活力水平明显低于液氮储存 2。观察到的活力下降主要是由于一些不良副作用引起的,例如细胞内冰晶的形成1、敏感蛋白的变性或在此过程中膜脂质的物理状态发生一些不可逆的变化 3,5。为了防止这种影响,通常在冷冻或冷冻干燥前使用脱脂牛奶、蔗糖、甘油、 DMSO 或海藻糖等作为冻干保护物质1,3。据报道,海藻糖在干燥、冷冻、渗透胁迫和热休克等极端环境下对酵母和细菌具有保护作用。这些保护效果与膜的稳定和酶活性的保存有关。关于海藻糖的保护作用,已经报道了几种假设。一些报道认为它的作用是通过多个外部氢键取代参与维持蛋白质三级结构的水分子,另一些报道认为它形成玻璃态结构以确保物理稳定性。除了发酵过程或食品转化,酿酒酵母或乳酸菌等微生物在益生菌膳食食品和饲料补充剂领域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然而,这些应用需要在储存过程中保持细胞活力。通过造粒和冷冻干燥技术相结合,可以得到大小和组成均匀的无尘颗粒。由于具有更高的颗粒表面积,这使得产品将具有良好的颗粒流动性,更容易掌握的剂量和更快的产品复原性。尽管存在上述挑战,冷冻干燥仍然是一种酵母、孢子真菌和细菌的方便保存方法,因为它们的长期生存能力通常保持得相当好,而且菌株的储存和分发要求也很简单。因此,本应用旨在生产酿酒酵母颗粒作为模型微生物,使用微胶囊造粒仪 Encapsulator B-390 作为造粒机,将酵母悬浮液挤压进入液氮中形成单分散球体,然后使用冷冻干燥机 Lyovapor&trade L – 200 进行冷冻干燥处理。2仪器,试剂和器材仪器:ESCO NordicSafe, Biosafety Cabinet Class IIBUCHI 微胶囊造粒仪 Encapsulator B-390BUCHI 冷冻干燥机 LyovaporTM L-200 Pro,干燥腔体搭配可加热搁板BUCHI LyovaporTM Software试剂:YPD 培养基, Sigma Aldrich海藻糖, Sigma Aldrich脱脂奶粉琼脂去离子水液氮器材:玻璃培养皿液氮杜瓦瓶3实验本应用中描述的工作是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的。将 84g 市售面包酵母悬浮溶解在 50mL 无菌 YPD 培养基(Sigma Aldrich)中。在酵母悬浮液中加入 50mL 无菌冻干保护剂培养基(5g 海藻糖(Sigma Aldrich)和 5g 脱脂牛奶溶于去离子水中),然后用微胶囊造粒仪 B-390 进行制粒(表1)。将挤压后的液滴收集在液氮浴中冷冻,然后转移到不锈钢托盘中,保存在 -25°C 的冰箱中进行冷冻干燥。表1:微胶囊包埋参数_300μm 喷嘴1mm 喷嘴频率[Hz]68060电压[V]7502500压力[mbar]500500冷冻干燥步骤(初级干燥和次级干燥)使用 LyovaporTM 编程软件,如表 2 所示。使用 LyovaporTM L-200 Pro 干燥腔体、可加热的搁板和环境空气。表2:初级干燥和次级干燥冻干参数无酵母菌微球采用与含酵母菌微球相同成分培养基和参数进行制备。冷冻干燥后,将 1mL 无菌水加入 1mL 微球中,用以复原样品。对于含有酵母菌的菌珠,对每个重组溶液进行10倍、100 倍和 1000 倍的连续稀释。将复原后的溶液和稀释液分别涂于 YPD 琼脂平板上,如图 1 所示。琼脂板在 28℃ 培养 24h,评价细胞活力。▲ 图1:琼脂平板上的酵母活力测试4结果与讨论含有酵母的微球可以通过使用微胶囊造粒仪B-390 进行包埋制备,结果表明:用微胶囊造粒仪 B-390 将酵母滴入液氮中,可使酵母迅速颗粒化;用 300μm 的喷嘴和 1mm 的喷嘴分别制备了 700μm 和 1500μm 左右的微球。仅使用含冻干保护剂介质的溶液也得到了类似的结果。如图 2 所示,冻干后的微球在形状和大小上与湿冻微球保持相似。▲ 图2:用微胶囊造粒仪 B-390 制得的 300μm 酵母微球,在冻干前(左)后(右)的对比通过扫描电镜对其结构进行分析。在图 3 中,可以观察到含有酵母的球珠(下两图)和仅由冻干保护剂培养基制成的球珠(上两图)在形态上的差异。含有酵母菌的微球具有由 5μm 颗粒组成的粗糙结构,可以认为是微生物,而只含有冻干保护剂的微球具有更光滑的结构。▲ 图3:含酵母菌的冻干微球(下)和不含酵母菌冻干微球(上)的结构对比当冷冻干燥时,考虑到膜中脂质物理状态的变化或由于某些蛋白质结构的变化,生物系统可能受到破坏3,9。为了验证酵母菌的活力,将酵母菌重新水合,稀释,并在 28°C 的 YPD 琼脂板上培养 24 小时。图 4 证实了文献报道的内容,即便失去了部分活力,酵母在冻干后仍然可以生长2,4,6,10。▲ 图4:在 28℃ 琼脂板中培养 24 小时后的酵母菌活力5结论含有酵母菌的微粒可以很容易地用微胶囊造粒仪 B-390 进行制备,并使用冻干机 LyovaporTM L-200 进行冷冻干燥处理。B-390 的喷嘴直径分别为300 μm和1000 μm,制得的微粒直径分别为 700μm 和 1500μm。冷冻干燥后,珠粒的大小和形状没有变化。该颗粒流动性好,容易掌握使用剂量,且与水混合后溶解速度快。冻干后的微生物在贮藏过程中仍能保持良好的活力,并能在复水化后成功生长。在本应用中,造粒包埋和冷冻干燥的结合显示出了非常好的实验结果。它可以在发酵工艺和食品转化等领域开辟新的可能性,有利于生产制备剂量易控制和重组的培养发酵剂;另外,在益生菌和食品补充剂领域中获得无尘且可自由流动的粉末,同时保证产品颗粒大小和组成的均匀度。6参考文献N’Guessan, F. K. Coulibaly, H. W. Alloue-Boraud, M. W. A. Cot, M. Djè, K. M. Production of Freeze-Dried Yeast Culture for the Brewing of Traditional Sorghum Beer, Tchapalo. Food Sci. Nutr. 2016, 4 (1), 34–41.Bond, C. Freeze-Drying of Yeast Cultures. In Cryopreservation and Freeze-Drying Protocols Day, J., Stacey, G., Eds. Methods in Molecular BiologyTM Humana Press, 2007 pp 99–107.Leslie, S. B. Israeli, E. Lighthart, B. Crowe, J. H. Crowe, L. M. Trehalose and Sucrose Protect Both Membranes and Proteins in Intact Bacteria during Drying. Appl. Environ.Microbiol. 1995, 61 (10), 3592–3597.Miyamoto-Shinohara, Y. Imaizumi, T. Sukenobe, J. Murakami, Y. Kawamura, S. Komatsu, Y. Survival Rate of Microbes after Freeze-Drying and Long-Term Storage.Cryobiology 2000, 41 (3), 251–255.Wolkers, W. F. Tablin, F. Crowe, J. H. From Anhydrobiosis to Freeze-Drying of Eukaryotic Cells. Comp. Biochem. Physiol. A. Mol. Integr. Physiol. 2002, 131 (3), 535–543.Lodato, P. Huergo, M. S. de Buera, M. P. Viability and Thermal Stability of a Strain of Saccharomyces Cerevisiae Freeze-Dried in Different Sugar and Polymer Matrices. Appl. Microbiol. Biotechnol. 1999, 52 (2), 215–220.Strasser, S. Neureiter, M. Geppl, M. Braun, R. Danner, H. Influence of Lyophilization,Fluidized Bed Drying, Addition of Protectants, and Storage on the Viability of Lactic Acid Bacteria. J. Appl. Microbiol. 2009, 107 (1), 167–177.Miyamoto, T. (Kyushu U. Kawabata, K. Honjoh, K. Hatano, S. Effects of Trehalose on Freeze Tolerance of Baker’s Yeast. J. Fac. Agric. - Kyushu Univ. Jpn. 1996.Giulio, B. D. Orlando, P. Barba, G. Coppola, R. Rosa, M. D. Sada, A. Prisco, P. P. D. Nazzaro, F. Use of Alginate and Cryo-Protective Sugars to Improve the Viability of Lactic Acid Bacteria after Freezing and Freeze-Drying. World J. Microbiol. Biotechnol. 2005, 21 (5), 739–746.Cerrutti, P. Huergo, M. S. de Galvagno, M. Schebor, C. Buera, M. del P. Commercial Baker’s Yeast Stability as Affected by Intracellular Content of Trehalose, Dehydration Procedure and the Physical Properties of External Matrices. Appl. Microbiol. Biotechnol. 2000, 54 (4), 575–580.
  • 河南省建设科技协会发布《散状绝热材料 憎水性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和《散状绝热材料 吸湿性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根据河南省建设科技协会【河南省建设科技协会关于决定下达2023年第二批团体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豫建科协[2023]30号)的要求,由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制订的河南省建设科技协会标准《散状绝热材料 憎水性的测定》和《散状绝热材料 吸湿性的测定》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寄送各有关单位和专家,请组织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于2024年06月18日前反馈给该标准联系人。联系人:李建伟 联系电话:13673613365Email:ljwzzu@163.com 地址及邮编: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34号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 450003散状绝热材料 吸湿性的测定-征求意见稿.docx散状绝热材料 憎水性的测定-征求意见稿5.11(1).docx5征求意见表.docx
  • 农业农村部起草《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针对最新草拟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我部起草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www.moa.gov.cn),进入上方“互动”栏目中的“征求意见”,点击“农业农村部关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gslfc@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医政与检疫监督处,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 农业农村部 2022年4月15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第二章 动物防疫条件第五条 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各场所之间,各场所与动物诊疗场所、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道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二)场区周围建有围墙等隔离设施;(三)场区出入口处设置消毒通道或者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场区出入口处单独设置人员消毒通道;(四)生产经营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五)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六)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设备;(七)建立隔离消毒、购销台账、日常巡查等动物防疫制度。第六条 动物饲养场除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设置配备疫苗冷藏冷冻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二)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三)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清洁道、污染道分设;(四)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五)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六)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方便清洗消毒的适宜材料;(七)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八)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及养殖档案管理等动物防疫制度。禽类饲养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种畜禽场除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有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生产需要的,应当设置独立的区域。第七条 动物隔离场所除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饲养区内设置配备疫苗冷藏冷冻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二)场区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饲养区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三)饲养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四)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五)建立动物进出登记、免疫、用药、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制度。第八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除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备车辆清洗消毒设备;(二)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分别设置;(三)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四)有与其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工作室和休息室;(五)有待宰圈、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急宰间,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六)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设备;(七)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地面、操作台、墙壁、顶棚应当耐腐蚀、不吸潮、易清洗;(八)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九)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十)建立动物进场查验登记、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制度。第九条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除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无害化处理区内设置无害化处理间、冷库;(二)无害化处理间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室,出口处设置消毒室;有专门的车辆消毒区域,并配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三)配备与其处理规模相适应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四)配备相关病原检测设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检测;(五)配备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条件的专用运输车辆;(六)建立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入场登记、无害化处理记录、病原检测、处理产物流向登记、人员防护等动物防疫制度。第十条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场内设管理区、交易区和废弃物处理区,且各区相对独立;(二)动物交易区与动物产品交易区相对隔离,动物交易区内不同种类动物交易场所相对独立;(三)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用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四)建立定期休市、清洗消毒等动物防疫制度。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除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周围应当有围墙等隔离设施,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或者设置消毒通道。第十一条 活禽交易市场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活禽销售应单独分区,有独立出入口;市场内水禽与其他家禽应相对隔离;活禽宰杀间应相对封闭,宰杀间、销售区域、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二)配备通风、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设置排污通道;(三)建立日常监测、从业人员卫生防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动物防疫制度。第三章 审查发证第十二条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周边的天然屏障、人工屏障、行政区划、饲养环境、动物分布等情况,以及动物疫病发生、流行和控制等因素制定场所选址的评估办法。第十三条 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选址需求。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评估办法实施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选址。场所开办者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选址、工程设计和施工。前款规定的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三)设施设备清单;(四)管理制度文本;(五)人员情况。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第十四条 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结合选址综合评估结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五条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场(厂)址、动物(动物产品)种类等事项,具体格式由农业农村部规定。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十六条 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在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场所直接从事动物疫病检测、检验、协助检疫、诊疗以及易感染动物的饲养、屠宰、经营、隔离等活动。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本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以及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第十八条 根据动物饲养场规模、布局、设施设备状况、管理水平等因素,推行分级管理制度,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第十九条 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变更场址或者经营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交回原《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可能引起动物防疫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发证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变更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变更后十五日内持有效证明申请变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二十条 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以及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在每年一月底前将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第二十一条 禁止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二十二条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变更场所地址或者经营范围,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二)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动物防疫条件的。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经审查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不再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变更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以及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未按规定报告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收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动物饲养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的畜禽养殖场。本办法所称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是指经营畜禽或者专门经营畜禽产品,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集贸市场。饲养场内自用的隔离舍和屠宰加工场所内自用的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饲养场、屠宰加工场所和隔离场所内设置的自用无害化处理场所,分别参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九条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农业部2010年1月21日发布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各类场所,应当于 年 月 日前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附件: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 关注生产安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化工(危险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近年来,实验室火灾、化工厂爆炸等事故频发,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严重,引起人们对实验室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为进一步指导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增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可操作性,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近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印发了《化工(危险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的通知。该警示清单中一共有244条,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86条,物的不安全状态102条和管理缺陷56条。通知中提到,这些清单主要是化工企业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重复性发生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问题,也是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或避免发生的事情。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99eee99c-0e89-43af-9e68-749b47ba8cd0.jpg" title=" 1_副本.png" alt=" 1_副本.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附件 /stro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86条)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一)劳动纪律(7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 .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4 .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5 .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6 .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7 .主要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二)工艺纪律(17条)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8.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9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0.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1.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清楚或不熟悉工艺控制指标和操作规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2.改进工艺或操作程序,未进行安全评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3.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4.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盖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5.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进行工艺操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6.采用氮封或输送物料时,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风险。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7.离心机分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8.操作中遇到突发异常情况时不及时报告,擅自变更操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9.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1.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2.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3.未经许可擅自修改DCS系统、安全仪表系统中相关工艺指标、报警和联锁参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4.启动皮带输送机前,没有检查确认、没有启动警告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三)其他纪律(26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5.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6.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7.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具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8.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和安全联锁系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9.擅自关闭或调整视频监控设施或关闭各类报警声音。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0.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1.未按规定检查维护应急防护设施、器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2.不能正确熟练使用应急防护装备、器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3.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具)从事有毒、有害、腐蚀等介质和窒息环境下的危险作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4.不按规定静电接地进行危险化学品车(船)装卸作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5.转动设备未停机、带电设备未停电进行检维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6.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未安装阻火器或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超速行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7.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8.未为从业人员配备适用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9.现场未设置或者缺少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标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40.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班组安全活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41.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或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42.设备、工艺变更后,没有及时修订制度、规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43.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44.危险化学品灌装时超过核定装载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45.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前,车轮未固定,车钥匙未交岗位人员保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46.液化石油气、液氨或液氯等的实瓶露天堆放。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47.危险化学品仓库物品存放时,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垛距“五距”不符合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48.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低于72学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49.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承包商员工入厂安全教育考试卷未批改或批改不认真,随意给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50.未按规定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或未经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四)特殊作业(36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51.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许可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52.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前未开展风险识别。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53.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有缺漏项,超过规定有效期,签批人不符合要求,签批时间未填写到分钟,提前审批作业许可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54.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位与生产系统采用关闭阀门实施隔离、隔绝,未采取加装盲板或断开一段管道的隔离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55.未进行动火安全分析或分析结果不合格进行作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5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浓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57.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后未重新进行安全分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58.采样分析部位与动火作业部位不一致,采样检测点没有代表性。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59.受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或采取硬隔离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60.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未按规定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61.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未确认落实或安全措施由同一人确认签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62.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未设专人监护。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63.一级、特级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票一录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64.动火人未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65.降级办理或签批动火安全作业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66.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点(处)一证一人”,未经许可,擅自变更作业范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67.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未进行完工验收签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68.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上填写的作业人员与现场实际作业人员不一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69.氧气、乙炔气瓶无防震圈、瓶帽等安全附件,乙炔气瓶未安装回火器。氧气、乙炔气管道老化、皲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70.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大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大于12V。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71.在受限空间内进行清扫和检修时,没有紧急逃生设施或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72.釜内检修时,没有切断电源并拴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73.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安全带未做到“高挂低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74.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脚手板未绑扎牢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75.高处作业抛掷材料、工具及其他杂物。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76.擅自拆改脚手架、钢格板、护栏、盖板、防护网等防护设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77.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装置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78.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未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79.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专用防护器具进行电气操作和作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80.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没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没有防雨措施,盘、箱、门不能牢靠关闭或未上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81.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未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82.起重机械吊钩缺少防钢丝绳脱落装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83.起重吊装作业存在违反“十不吊”的行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84.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85.吊装现场未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或拉设警戒绳,没有专人监护。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86.施工、检修工机具存在缺陷或隐患,未粘贴检查合格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 strong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108条)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一)工艺专业(27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87.温度、压力、液位等超控制指标运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88.设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值、联锁值等不符合工艺控制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89.内浮顶罐低液位报警或联锁设定值低于浮盘支撑的高度,存在浮盘落底的风险。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90.重大危险源未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不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信息储存时间少于1个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91.反应设备、储罐等未按规定要求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现场指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92.紧急切断设施的旁路没有采取管控措施,紧急切断设施未投用或使用旁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93.同一可燃液体储罐未配备两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9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95.不同的工艺尾气或物料排入同一尾气收集或处理系统,未进行风险分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96.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的,未经安全论证合格。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97.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98.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未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99.在非正常条件下,可能超压的设备或管道未设置可靠的安全泄压措施或安全泄压设施不完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00.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未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道未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未充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01.氨的安全阀排放气未经安全处理直接放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02.火炬系统的能力不能满足装置事故状态下的安全泄放,未设置长明灯,没有可靠的点火系统及燃料气源,未设置可靠的防回火设施,火炬气的分液、排凝不符合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03.操作室没有工艺卡片或工艺卡片未定期修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04.安全联锁不完好或未正常投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05.摘除联锁没有审批手续,摘除期间未采取安全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06.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未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07.有氮气保护设施的储罐,氮封系统不完好或未投用,没有事故泄压设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08.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设置防泄漏注水措施,注水压力、注水方式不符合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09.液体、低热值可燃气体、含氧气或卤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可燃气体、毒性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可燃气体、惰性气体、酸性气体及其他腐蚀性气体未设独立的排放系统或处理排放系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10.液化烃、液氨等储罐的储存系数超过0.9。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11.生产或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等物质时未采取防止生产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12.用易产生静电的塑料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有机溶剂及物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13.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未发放到岗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二)设备专业(37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14.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安全阀、爆破片等手阀未常开并铅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15.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附件(含压力表、温度计、液面计、安全阀、爆破片)不齐全、完好、未按期校验、未在有效期内。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1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本体、基础、紧固件、外观、静电接地等不完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17.泄爆泄压装置、设施的出口朝向人员易到达的位置。涉及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安全阀、爆破片出口设在室内。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18.可燃气体直接向大气排放的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19.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未连接至适宜的设施或系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20.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使用皮带传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21.转动设备的转动部位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22.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未采取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23.机泵润滑不符合“五定”、“三级过滤”要求,油视镜有渗油现象,油位线不清楚、油杯缺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24.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25.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设置泄漏物料收集装置和对泄漏物料进行妥善处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26.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未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27.罐区、生产装置、建筑物等防雷、防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防雷、防静电接地未进行定期检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28.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没有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或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29.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电缆未采取阻燃措施,电缆沟防窜油汽、防腐蚀、防水措施不落实。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30.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31.可燃材料仓库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在仓库内。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32.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管道未采取泄压安全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33.储罐的进出管道未采用柔性连接。罐区防火堤有孔洞。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34.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固定螺栓未全部上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35.有可燃液体设备的多层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楼板未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泄漏至下层的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36.散发比空气重的甲类气体、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封闭厂房未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37.散发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场所未采取防止粉尘、纤维扩散、飞扬和积聚的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38.甲、乙、丙类液体仓库未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未采取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39.操作室、控制室、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安全疏散门未朝外开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40.设备、管道高温表面没有采取防护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41.管道物料及流向、标识不清。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42.设备、容器等未有效固定,直接浮放在地面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43.带式输送机未设置紧急拉绳停机设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44.电气线路的电缆或钢管在穿过墙或楼板处的孔洞,未采用非燃烧性材料封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45.盛装甲、乙类液体的容器放在室外时未设防晒降温设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46.操作、巡检等平台、护栏、楼梯等有缺损或腐蚀严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47.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48.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49.电气设备未落实防漏电触电的安全措施,接地线敷设不规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50.配电室未落实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三)仪表专业(23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51.涉及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泄漏检测报警仪。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52.未编制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检测点分布图。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53.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未按规定周期进行校准和检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54.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一级、二级报警值设定错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55.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不具有就地声光报警功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56.固定式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测报警信号没有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57.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未设置UPS电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58.爆炸危险场所的仪表、仪表线路的防爆等级不满足区域防爆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59.机柜间防小动物、防静电、防尘及电缆进出口防水措施不落实。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60.联锁系统设备、开关、端子排的标识不齐全、准确、清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61.紧急停车按钮没有防误碰防护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6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传感器探头不完好;声光报警不正常,故障报警不完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63.安全仪表系统的现场检测元件、执行元件没有联锁标志警示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64.仪表系统维护、防冻、防凝、防水措施不落实,仪表不完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65.放射性仪表现场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66.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67.紧急切断阀为非故障-安全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68.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或紧急切断设施未处于投用状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69.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70.气柜未设置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及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71.全压力式液氨储罐未设置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低温液氨储罐未设置温度指示仪。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72.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汽车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未设置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73.现场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等未标注上下限。玻璃管液位计没有防护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四)设计专业(15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74.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与生产区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75.涉及光气、氯气、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76.甲、乙类火灾危险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77.甲、乙类仓库与办公室、休息室贴邻,或库内设有办公室、休息室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78.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设在同一罐组,常压储罐与压力储罐布置在同一罐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79.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8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81.企业生产及储存设施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82.企业设施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83.气柜没有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8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等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85.未经正规设计或履行变更程序随意增加设备、设施、建构筑物。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86.未按规范要求对承重钢结构采取耐火保护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87.布置在爆炸危险区的在线分析仪表间设备为非防爆型时,在线分析仪表间未采取正压通风。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88.罐组的专用泵区未布置在防火堤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 三、管理缺陷(58条)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一)合法合规性(19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8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内,许可范围与企业现状不一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90.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内容与企业现状不一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91.未按规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92. 未按规定每3年由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安全评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9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评估、建档、备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94.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95.应急救援预案未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96.易制毒化学品未取得合法资质或备案证明。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97.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依法培训合格。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98.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99.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总监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0.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含长输管道)未通过安全审查进行建设。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1.在用或新增压力容器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使用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2.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3.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厂(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电工、电气焊等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4.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证、危险品准运证、危险品押运证失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5.未按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未在包装上粘贴、悬挂与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标签。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6.未按导则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8.工艺、设备等变更未进行风险评估和履行变更程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8.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二)制度、规程(16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9.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10.操作规程的编制及内容不符合《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的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11.装置开停工未编制开停工方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12.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审查,试生产前未组织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确认。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13.未建立设备检维修、巡回检查、防腐保温、设备润滑等设备管理制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14.未制定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15.未建立与岗位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符合法定职责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16.未制定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17.未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18.未制定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19.未制定实施变更管理制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20.未制定实施事故(未遂事故)管理制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21.未制定实施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22.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未建立“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五双”制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23.未建立实施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24.制度、规程不切实际,没有可操作性。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三)风险评估与隐患治理(8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25.未定期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未建立风险清单和实行风险分级管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26.主要负责人未每天实行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27.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HAZOP分析提出的对策建议未落实整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28.安全仪表系统未进行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评估提出的建议措施未落实整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29.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30.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31.工艺技术来源不可靠,没有合规的技术转让合同或安全可靠性论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32.隐患整改未落实“五定”要求,未做到闭环管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四)计划与台账(12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33.未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34.未制定实施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35.未制定实施年度设备检维修计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36.未制定实施年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计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37.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38.未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39.未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台账和技术档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40.未建立安全附件台账、爆破片更换记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41.未建立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有关安全联锁管理台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42.危险化学品仓库未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账物不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43.未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44.未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档案和年度评价记录。 /p
  • 农业农村部起草《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针对最新草拟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通知全文:为了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我部起草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www.moa.gov.cn),进入上方“互动”栏目中的“征求意见”,点击“农业农村部关于《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gslfc@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医政与检疫监督处,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农业农村部 2022年3月30日《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陆生野生动物的检疫,由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另行规定。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三条 动物检疫应当遵循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动物检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检疫工作,负责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动物检疫工作需要,向乡、镇或者特定区域派驻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官方兽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为动物检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检疫工作,依照《动物防疫法》、本办法以及动物检疫规程等规定实施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检疫,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并对检疫结论负责。第六条 农业农村部制定、调整并公布检疫规程,明确动物检疫的范围、对象和程序。第七条 农业农村部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动物检疫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动物检疫信息的可追溯。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检疫信息数据管理工作。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隔离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在农业农村部指定的动物检疫管理信息化系统填报动物检疫相关信息。第二章 检疫申报第八条 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货主应当提前三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六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急宰动物的,可以随时申报。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启运三天前向输入地隔离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第九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根据动物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建设动物检疫申报点。第十条 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以及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检疫采取在申报点填报或者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申报。第十一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申报后,应当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申报材料不齐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当场或在五日内已经一次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但申报人拒不补正的;(二)申报的动物、动物产品不属于本辖区的;(三)申报的动物、动物产品不属于动物检疫范围的;(四)农业农村部规定其他不应当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第十二条 受理申报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指派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协检人员可以协助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核实相关信息,开展临床健康检查。第三章 产地检疫第十三条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一)来自非封锁区及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二)动物饲养场(户)符合风险分级管理有关规定;(三)申报材料符合动物检疫规程规定;(四)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五)按照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六)临床检查健康; (七)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出售、运输的种用动物精液、卵、胚胎、种蛋,经检疫其种用动物饲养场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申报材料符合前款第三项规定,供体动物符合前款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出售、运输的生皮、原毛、绒、血液、角等产品,经检疫其饲养场(户)符合第一款第一项、申报材料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供体动物符合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且按规定消毒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第十四条 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从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继续出售或者运输的,或者动物展览、演出、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一)有原始动物检疫证明和完整的进出场记录;(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三)临床检查健康;(四)原始动物检疫证明超过调运有效期,按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第十五条 跨省级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在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应当在隔离场或者饲养场内的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为三十天。经隔离观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隔离观察合格后需要继续运输的,货主应当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证明。跨省级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乳用、种用动物的隔离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出售或者运输水生动物的亲本、稚体、幼体、受精卵、发眼卵及其他遗传育种材料等水产苗种的,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一)该苗种生产场近期未发生相关水生动物疫情;(二)申报材料符合动物检疫规程规定;(三)临床检查健康;(四)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水产苗种以外的其他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实施检疫。第十七条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取得动物检疫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第四章 屠宰检疫第十八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屠宰厂(场)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屠宰厂(场)应当提供与检疫工作相适应的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室、工作室和检疫操作台等设施。第十九条 进入屠宰厂(场)的待宰动物应当附具动物检疫证明并加施符合规定的畜禽标识。第二十条 屠宰厂(场)应当严格执行动物入场查验登记、待宰巡查等制度,查验进场待宰动物的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第二十一条 官方兽医应当检查待宰动物健康状况,在屠宰过程中开展同步检疫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并填写屠宰检疫记录。第二十二条 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的,对动物的胴体及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一)申报材料符合动物检疫规程规定;(二)临床检查健康;(三)同步检疫合格;(四)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第二十三条 官方兽医应当回收进入屠宰厂(场)待宰动物附具的动物检疫证明,并将有关信息上传至动物检疫管理信息化系统。回收的动物检疫证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二个月。第五章 进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检疫第二十四条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运输相关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除附有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外,还应当向输入地隔离场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取得动物检疫证明。第二十五条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应当在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隔离场所进行隔离,隔离检疫期为三十天。隔离期间的费用由货主承担。隔离检疫合格的,由隔离场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第二十六条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产品,应当在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地点,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有关检疫要求进行检疫。检疫合格的,由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第六章 官方兽医第二十七条 国家实行官方兽医任命制度。官方兽医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在编人员,或者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业务指导的其他机构在编人员;(二)从事动物检疫工作;(三)具有畜牧兽医水产初级以上职称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从事动物防疫等相关工作满三年以上; (四)接受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五)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官方兽医任命建议,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程序确认、统一编号,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经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官方兽医,由其所在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颁发官方兽医证,公布人员名单。第二十九条 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工作时,应当持有官方兽医证。禁止伪造、变造、转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违法使用官方兽医证。第三十条 农业农村部制定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官方兽医培训计划,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设立考核指标,定期对官方兽医进行培训和考核。第三十一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动物检疫工作需要,指定符合条件的协检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协检人员不得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协检人员的条件和管理要求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二条 动物饲养场、屠宰厂(场)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第三十三条 对从事动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措施,全面落实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等相关待遇。对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七章 检疫证章标志第三十四条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包括:(一)动物检疫证明 (二)动物检疫印章、检疫标志 (三)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第三十五条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内容、格式、规格、编码和制作要求由农业农村部统一规定。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工作,建立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订购、保管、发放。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出借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不得持有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转让、出借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 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禁止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第三十九条 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货主或者屠宰厂(场)应当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向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检疫不合格情况。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其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撤销动物检疫证明,并及时通告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官方兽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二)官方兽医超出动物检疫范围实施检疫,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三)官方兽医未按照本办法和检疫规程的规定实施检疫,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四)官方兽医对不符合检疫申报条件或者不符合检疫合格标准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动物检疫证明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处理处罚:(一)动物种类、动物产品名称与动物检疫证明不符的;(二)动物、动物产品数量超出动物检疫证明载明数量的;(三)使用转让的动物检疫证明的。第四十二条 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动物防疫法》处理处罚,具备补检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补检。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胴体、肉、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筋、种蛋等动物产品,不予补检。第四十三条 补检的动物具备下列条件的,补检合格,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不具备补检条件或者补检不合格的,予以收缴销毁: (一)畜禽标识符合规定;(二)检疫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三)临床检查健康;(四)不符合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条件,货主提供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的实验室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合格。第四十四条 补检的生皮、原毛、绒、角等动物产品具备下列条件的,补检合格,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不具备补检条件或者补检不合格的,予以收缴销毁:(一)经外观检查无腐烂变质;(二)按照规定进行消毒;(三)货主提供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的实验室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合格。第四十五条 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承运人应当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跨省级运输动物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者过省境。饲养场(户)或者屠宰厂(场)不得接收未附有有效动物检疫证明以及未经指定通道入省境的动物。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疫情,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并处置。第四十六条 运输用于继续饲养的畜禽、水产苗种以及用于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承运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启运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目的地饲养场(户)或者屠宰厂(场)应当在接收畜禽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申报动物检疫提供虚假材料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予受理,并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处罚,货主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检疫。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动物检疫证明的,货主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检疫。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承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运输用于继续饲养的畜禽、水产苗种以及用于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二)未按照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动物的;(三)实际运输动物数量少于动物检疫证明载明数量且无正当理由的。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饲养场(户)或者屠宰厂(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用于继续饲养的畜禽、水产苗种以及用于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二)接收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的; (三)接收未经指定通道入省境的动物的;(四)接收未按照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的动物的。第五十条 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由从事水生动物检疫的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第五十二条 动物疫病检测报告应当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取得相关资质认定或者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符合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实验室出具。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农业部2010年1月21日发布,2019年4月25日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附件: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 国鼎环科和东北林业大学达成协议
    国鼎环科和东北林业大学达成协议,为其一个科研项目提供全套的流量测量设备以及水质分析设备。其设备供应范围包括:便携式流速仪,便携式超声波液位计,便携式水质采样器,美国奥利龙便携式PH分析仪,美国奥利龙便携式溶解氧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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