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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生物安全运输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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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生物安全运输箱相关的论坛

  • 【讨论】如何提高运输期间的食品安全---有奖讨论!

    [size=4]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一般都会将目标集中于生产领域,却往往忽略了运输过程对于食品安全是同样重要的!! 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环境及其他因素对于食品安全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运输过程作的好,可以保持食品安全不变质。运输过程作的不好,轻则导致食物变质,造成财产重视,重则可能造成食用之后的人身事故。 近日,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拟建立一套商业性的食品运输安全标准,并提供一份相关的指导文件。该文件旨在减少在食品运输过程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和其它方面的危害。 [color=#f10b00] 可见食品运输将更得到社会的重视。在食品输运过程中,哪些方面需要重视才能达到安全运输食品的目的?欢迎大家讨论。[/color]---------[color=#f10b00][b]讨论有奖![/b][/color][/size]

  • 不同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

    [color=#222222] 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是指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为三级和四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为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 的建设水平,增强生物安全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color][color=#222222]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color]一、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是国家生物安全体系的基础支撑平台,是人口健康与动物卫生领域开展科研、生产和服务的重要保障条 件。2004 年《国家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规划》发布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体系的基本框架,一批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以下简称"三级实验室")投入运行,建成了若干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以下简称"四级实验室"),为我国的烈性与重大传染病防控、生物防范和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国际生物安全形势日趋复杂多变,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实验室需求日益增加,原有的建设布局和管理能力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整体布局方面,用于科研的实验室相对较多,产业和特殊领域的实验室数量不足,区域布局不均衡;在组织协调方面,全国性协调管理和资源共享机制有待完善,统筹管理、快速反应和临机决策能力亟需加强;在经费投入方面,缺乏长期稳定的建设、运行维护投入,不利于实验室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充分把握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加快建设合理布局、功能完善、统筹管理、高效运行的国家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网络体系。二、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面向医药人口健康、动物卫生、检验检疫、生态环境安全四大领域,针对微生物菌种保藏、科学研究、产业转化三大主体功能,围绕烈性、突发、外来、热带传染病病原体的监测预警、检测、消杀、防控、治疗五大环节的需求,按照"统筹布局,网络运行;应急优先,稳步推进;加强协调,科学管理"的原则,统筹全国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整体布局,为保障我国生物安全提供重要支撑。(二)建设原则 统筹布局,网络运行。统筹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的整体布局,调控增量、激活存量,既要充分满足当前需求,又要为未来的发展留有余地;既要满足区域对实验室的建设需求,又要根据全国一盘棋的思路形成高效运行的实验室网络。 应急优先,稳步推进。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生物安全科技发展趋势,根据我国周边安全环境和我国区域特点、行业特点,优先建设实验室应急保障能力,逐步完善国家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体系,满足国家生物安全科研和应用需要。 加强协调,科学管理。完善国家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实验室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b]实验室建设[/b]、运行、维护的相关标准和准入条件,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保障[b]实验室体系[/b]健康发展。三、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形成布局合理、网络运行的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国家体系。1、一是建成我国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 按照区域分布、功能齐备、特色突出的原则,形成 5-7 个四级[b]实验室建设布局[/b]。在充分利用现有三级实验室的基础上,新建一批三级实验室(含移动三级实验室),实现每个省份至少设有一家三级实验室的目标。以四级实验室和公益性三级实验室为主要组成部分,吸纳其他非公益三级实验室和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建成国家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b]。2、二是管理运维、技术发展、标准制定、评价认证以及应用指导能力显著提高。 形成完善的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和评价认证体系;实验室技术水平持续提高,一大批实验室的技术指标居国际领先地位;实验室运行和使用效率整体进入世界前列;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设备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产品;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体系,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探索建立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创新中心,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供支撑服务,成为国家[b]生物安全实验室[/b]网络的资源和信息共享平台。3、三是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显改著改善。 在相关国际组织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广泛参与国际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制订和修订,发起与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一批实验室成为相关国际组织的参考和参比实验室,在海外建设一批联合实验室。[align=center][img=实验室建设]http://www.szznlab.com/uploadfile/2017/0428/20170428033858149.jpg[/img][/align]四、重点任务(一)实验室体系建设1、四级实验室 加快现有四级[b]实验室建设[/b],在东北地区,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建设的高级别[b]生物安全设施[/b],建成以重要动物传染病与人兽共患病为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平台;在西南地区,依托中国医学科学院和中国科学院共建的高级别生物安全设施,建成以灵长类动物实验为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平台;在华中地区,依托中国科学院建设的高级别生物安全设施,建成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综合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参考实验室,成为重要的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在华北地区,依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动建设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形成以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研究为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平台。在完善在建四级实验室功能,保障其安全高效运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需求和[b]实验室建设[/b]进度,在华南、华东和西北地区择机启动四级实验室的审批和建设。2.三级实验室 三级实验室的建设实行分类建设、强化监管的原则,根据医药人口健康、动物卫生、检验检疫和生态环境安全等四大领域需求,建设具备病原体检测分析、疫苗检验、菌(毒)种保藏、病理解剖、科学研究和生产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三级实验室,同时鼓励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建设或联合建设非公益性三级实验室。对于已经建成三级实验室的省份,应保障其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其功能;对于正在建设三级实验室的省份,应抓紧建设;对部分尚未建设三级实验室的省份,可暂时通过购买其他省份实验室服务来满足需求,同时应抓紧建设本省的三级实验室。3.其他生物安全防护设施 按照需求导向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部门、地方和行业,建设用于科学研究和特殊领域(从事深海、太空、极地等特殊环境和未知生命研究等的相关工作)的[b]生物安全实验室[/b]或者防护设施。(二)完善实验室保障条件1、健全实验室管理体系,加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质量控制和全过程监管,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菌(毒)种保藏、储存运输相关规范和操作流程,落实安保设置措施,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对和处置预案。2、突破实验室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的技术瓶颈;加强现有设备的验证与产业化开发和新设备研制,形成自主可控并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实验室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开发与制造能力。3、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高级别生物安全模拟实验室,建立高级别实验室生物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记制度。4、建设创新中心,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有关资源和信息进行整理、汇交和建库,实现资源的信息化、网络化,为体系的资源和信息共享提供支撑。五、保障机制(一)健全规章制度 抓紧制定《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活动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保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积极推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等相关规定及部门管理文件的修订,加快人员防护等领域有关法规的研究论证工作。完善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评价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体系。(二)完善协调管理机制 将高级别生物安全[b]实验室建设[/b]规划纳入国家生物安全的相关战略和政策,完善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b]的协调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等按照国务院规定依法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在评估已建在建实验室布局的基础上,制定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方案[/b]。(三)保障经费多元投入 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部门的方案,统筹考虑[b]实验室整体布局[/b],继续安排国家资金用于高级别生物安全[b]实验室建设[/b]。继续加强对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科研活动的投入。研究推动在国家科技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中,增设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科目。公益性实验室的建设单位在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协调下,将实验室运行经费纳入一般性财政预算中,非公益性实验室的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加强高级别实验室生物安全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配套系统和装备研发的支持力度。(四)强化人才队伍培养 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推进[b]实验室设计[/b]、建设、管理、科研和战略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国家和地方人才计划工程,吸引和凝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完善满足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特点的人才分类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为[b]实验室建设[/b]和运行提供专业人员保障。加强相关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工作,维护人员健康权益,调动工作积极性,保护人员健康安全。(五)加强资源信息共享 制定促进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分类开放共享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建立相应评价体系和激励引导机制,将开放共享程度作为四级和公益类三级实验室运行考核的指标,根据评价结果配置资源,鼓励非公益类的三级实验室参与资源共享。建立健全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内部的信息搜集与上报机制,在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做好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发展形势的信息搜集、监测、分析工作,定期向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务院提交发展状况年度报告或白皮书引导[b]实验室建设[/b]健康有序发展。六、规划的修订与调整 严格执行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和条件,规定当出现下列几种情况之一时,规划的制定机构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规划:国家更高层面规划发生变更,本规划需要进行调整以适应新要求的;产生新的重大需求并经规划的审批机构会同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评估确需修改的;规划的审批机构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出现其他情况,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修改。军队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参照本规划负责具体制定。

  • 可膨胀钢瓶,样品容器运输安全箱/架/小车

    我需要一些符合ASTM D 3700的可膨胀钢瓶。我每天有不同样品容器-容量(75毫升--3875毫升)的钢瓶、PE瓶(100毫升至2000毫升)、玻璃瓶(100毫升至2000毫升)从实验室运送到采样现场,需要一些运输安全箱/架,可人工搬运的。另外,这些样品容器在实验室移动,需要一些小车。请有关的设计和生产提供资料。

  • 【原创】气瓶的安全储存和运输

    气瓶的安全储存和运输气瓶一般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气瓶充装单位、气瓶检验单位、气瓶使用单(包括工厂、实验室、医院、学校、疾控中心、电子室、洁净室、工业机构等)、瓶装气体和气瓶经销单位的气瓶管理急需提高,应加强对运输、储存气瓶的安全管理。原则是:1. 有掌握气瓶安全知识的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2.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3. 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4. 定期对气瓶的储存、运输(含装卸)、经销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气瓶安全储存的原则:1.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须遵守国家危险品贮存法规,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和场所应设专人管理,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设置"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2. 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不得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储存仓库和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应避免阳光直射,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夏季应防止曝晒。3.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4. 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5.气瓶放置应整齐,应保持直立放置,妥善固定,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ENPAC的创新新全塑型气瓶固定板和气瓶固定架非常完美地解决气瓶存放和气瓶固定问题,提高安全性和避免气瓶摆放的杂乱无章,符合美国职业健康管理局标准OSHA 29 CFR.1910的规定,气瓶安全大大提高。ENPAC的气瓶固定板和气瓶固定架的全塑结构,不会像钢制产品那样笨重、发生生锈和掉屑,不会腐蚀,清洁,特别适合无尘室、洁净室、手术室、电子室等对洁净要求高的场合。5.1. ENPAC的气瓶固定板很容易地把直径在5厘米到31厘米的气瓶固定在建筑物的墙上和壁上、机械设备上、车厢上。气瓶固定板可以搭扣连接,一个气瓶固定板固定一个气瓶,搭扣连接后,可以把所有气瓶固定在直线形的位置上,整洁,漂亮,安全,牢固。5.2.ENPAC的全塑型气瓶固定架不需要铆钉和地面或墙体固定,可以用来随心所欲在任何地方安全固定、存放放置气瓶。由于气瓶固定架设计考虑平衡性和稳定性,气瓶固定架可以随心所欲地固定1个、2个、3个、4个、5个或6个气瓶。气瓶固定架可用叉车操作,可以随着需要,移动气瓶固定架和气瓶,方便,实用。气瓶固定架在放上气瓶后,稳定牢固,不会倾倒。把气瓶固定在ENPAC的气瓶固定架上,可以轻松、安全地运输气瓶。比如,固定气瓶的气瓶固定架放在汽车上运输,就很安全。 气瓶安全运输的原则:1. 运输工具必须安全可靠。ENPAC的全塑型气瓶推车和常见的金属气瓶推车相比,在运输过程不产生摩擦火花,不会腐蚀,不产生噪音,不需要维护。另外,ENPAC的气瓶推车比金属气瓶推功能更强,平衡性更好,操作性更好。质轻、不费力,耐用。可以适合于任何路面,搬运气瓶的径可高达31厘米。ENPAC气瓶推车上的内置工具箱可以盛放各种工具、阀门和手电筒等。ENPAC气瓶推车有单气瓶和双气瓶推车两种。2. 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3. 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4. 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燃、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5. 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6. 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7. 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严禁烟火。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8. 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的学校、剧场、大商店等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驾驶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9. 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严禁运输距离超过50公里。10.充气气瓶的运输应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条例的规定。11. 运输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驾驶员和押运员应会正确处理。

  • GB/T23580-2009 运输设备安全技术标准

    【求助】标题:GB/T23580-2009 运输设备安全技术标准【序号】23580【标准号(含年号)】GB/T23580-2009 企业标准化工作需要,对于提供者不胜感激!发到我信箱更加感谢.信箱:yjshjl@126.com

  • 【分享】中法实验室生物安全与保障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

    中法实验室生物安全与保障国际研讨会11月10日在北京开幕。本次会议的召开旨在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与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平,从而为国家重大疫情防控、重大公共活动、高致病性病原研究等工作提供更为可靠的生物安全保障。 生物安全实验室是指通过防护屏障和管理措施,达到生物安全要求的生物实验室和动物实验室。根据实验室所处理对象的生物危害程度和采取的防护措施,生物安全实验室可分为四级。从2003年“非典”后,国家对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日益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根据2004年11月12日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当通过认监委确定的实验室国家认可。2004年4月5日,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牵头组织制定的我国首个针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国家标准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正式发布。在我国业已建立的加入国际多边互认体系的实验室质量与能力国家认可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认可体系,为规范我国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提供了科学的技术支撑。 此次研讨会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与法国大使馆通过中法两国政府间业已建立的科技合作机制,邀请中法两国在生物安全法规标准和检测领域的专家共同研讨,对我国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认可工作将大有裨益。

  • 生物安全柜和超净工作台区别

    1,生物安全柜是一种在微生物学、生物医学、基因重组、动物实验、生物制品等领域的科研、教学、临床检验和生产中广泛使用的安全设备,也是实验室生物安全中一级防护屏障中最基本的安全防护设备。 2,生物安全柜是一种负压的净化工作台,正确操作生物安全柜,能够完全保护工作人员、受试样品并防止交叉污染的发生;而超净工作台只是保护操作对象而不保护工作人员和实验室环境的洁净工作台。因此,在微生物学和生物医学的科研、教学、临床检验和生产中,应该选择和使用生物安全柜,而不能够选择和使用超净工作台。3,超净工作台(LAMINAR FLOW CABINET) (Clean Benches) ,为了保护实验材料而设计的,通过风机将空气吸入预过滤器,经由静压箱进入高效过滤器过滤,将过滤后的空气以垂直或水平气流的状态送出,使操作区域达到百级洁净度,保证生产对环境洁净度的要求。只能保护样品,不保护操作人员。 4,从洁净级别看,生物安全柜也比超净工作台高级。 超净工作台的优点是操作方便自如,比较舒适,工作效率高,预备时间短,开机10分钟以上即可操作,基本上可随时使用。图片

  • 【转帖】关于征求《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函[2009]11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落实《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我部组织编制了《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11月2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 邵明昶  联系电话:(010)66556378  传真:(010)66556390  电子邮箱:shaomc@hotmail.com   附件:1、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83580]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url]   2、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 LNG运输车罐最常见的安全问题和解决方案

    (1)LNG运输车罐绝热夹层真空度丧失根据LNG运输车罐的基本结构及特点我们可以分析出,绝热夹层真空度丧失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内容器泄露、外容器泄漏或者管路管线泄露,而导致这些部位泄漏的主要原因是在LNG运输车罐的制作过程中存在裂痕、开裂的现象,运输过程中的碰撞和振动使裂痕慢慢开裂,并逐渐扩大从而导致泄漏。泄露会导致LNG运输车罐内容器压力不断上升,安全阀为维持罐内气压的稳定会频繁的开启、排放,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运输罐的绝热效果和安全性能,加重了LNG低温液体的生产运输成本。相对应的策略:各部位的泄漏问题是直接导致LNG运输车罐绝热夹层真空度丧失的主要原因,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该类现象发生,就需要分别对内容器、外容器和管路管线进行检漏测试。外容器和管路线路的检漏测试是利用氦气进行的,这样的检测方法很容易找到漏点,然而由于LNG运输车罐采用的是双层夹层真空容器,对内容进行检漏测试的难度还是相当大的,只能对有可能出现泄露的部位进行一一检漏测试。具体的检漏步骤如下:第一,先对夹层的气体成分进行检查和分析,如果发现夹层内的气体成分和内容器中的气体介质完全吻合,这样就可以确定,气体在内容器或者内容器线路部分有泄露;第二,对内容器的夹层进行抽真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夹层内的真空度在短时间内就能恢复并达到标准要求的真空度,就可以判定夹层内的气体是由内容器中泄露出来的。之所以能如此判定的原因是,外容器泄露会导致潮湿空气的迅速进入,潮湿空气在经过LNG低温液体运输罐的绝热层时会产生不凝气体,这种气体在抽真空的状态下会慢慢的释放出来,夹层内的真空度不会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并达到标准要求,这同时也说明泄露程度还很小,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第三,当夹层内的真空很难抽出时,这就说明LNG运输车罐存在严重的泄露现象,可能是内容器泄露,也有可能是外容器泄漏;第四,在对内容器进行抽真空时,真空度很容易就能恢复到标准要求并能维持不变,这说明内容器不存在泄露现象,反之,说明内容器存在泄漏现象,但需要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发现。(2)LNG运输车罐的压力不稳定LNG运输车罐的压力通常设计为0.65MPa,温度通常设计在-196~+200℃,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值为0.69?MPa,回座压力值大于或等于MPa,?LNG低温液体运输罐在出厂前都会进行氮气密封,密封压力值为0.05MPa,目的是防止水分的进入。在运输过程中,当LNG低温液体运输罐的压力大于或等于0.69MPa时,安全阀就会不断跳动来泄露压力,直到运输车罐内的压力恢复正常。但如果运输车罐的压力不能维持在正常状态,就会发生安全阀泄漏、内管线路泄露的安全事故。相对应的策略:①当安全阀泄漏时:一是,要排出罐内的所有液体并用氮气置换;二是,打开放气阀释放罐内所有的压力;三是,拆下故障阀体的阀盖;四是,逐一对阀体的各个零部件进行检查,并用空气吹干;五是,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六是,重新组装安全阀,并正确放置。②当内管线路泄漏时:用肥皂水进行检漏测试,找到泄漏点并进行故障维修。如果是因为运输罐内液位的高低导致压力不稳定,则应采取充液或排液的措施来稳定压力,运输罐内的液位要控制在运输罐容积的85%~90%之间。(3)LNG低温液体运输罐的液位表读数不准LNG运输车罐经常出现液位计表管泄漏、指针不动等故障问题。相对应的策略:当液位计表管泄漏时,要检查管线是否出现松动的现象,然后用肥皂水进行检漏测试,并进行维修;当液位指针不动时,可用手微微敲击表盘,如果指针还是不动,可将液位表盘拆开进行维修。

  • 为什么要做ISTA(国际安全运输协会)测试

    国际安全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Safe TransitAssociation),简称ISTA,其前身是美国国家安全运输协会(NSTA),是一个专注于运输包装的组织。ISTA测试程序定义了包装应如何发挥作用来保护内装物。运用ISTA测试程序减少运输环境中的风险,增加包装产品安全交货的信心。ISTA在60年前率先提出了包装性能测试和认证的概念,今天他们的测试程序和认证计划处于运输包装的最前沿。ISTA会员包括制造和配送产品的托运商、提供配送手段的承运人、提供包装材料和服务的供应商以及进行包装产品性能检测的实验室。[b]ISTA测试的目的在于:[/b]1)检验包装盒产品抵抗运输危害的能力;2)提供包材设计依据;3)降低不良率,降低产品在运输中的损耗;4)提高性价比,提高生产商的市场竞争力。[b]ISTA常用测试:一系列:完全不模拟运输测试,包括 ISTA 1A,1B,1C,1D,1E,1G,1H二系列:部分模拟运输测试:包括ISTA 2A,2B,2C三系列:完全模拟运输测试:包括ISTA 3A,3B,3E,3F,3H,3K六系列: FedEx 联邦快递测试: 包括 ISTA 6-FEDEX-A、ISTA 6-FEDEX-B,ISTA 6-SAMSCLUB,ISTA 6-AMAZON其中试验项目有环境预处理,压力,跌落,定频振动,堆码振动,随机振动,水平挤压,旋转跌落,斜面冲击等。[/b]中天检测作为国际包装运输的领军企业,会为企业量身制定运输测试方案,依据企业自身产品特性,以及实际的流通环境。[b]有需求可联系本人。[/b]

  • 运输对于微生物国际能力验证样品稳定性的影响

    运输对于微生物国际能力验证样品稳定性的影响

    [font=微软雅黑, &][size=14px][color=black]就如[/color][/size][/font][font=微软雅黑, &][size=14px][color=black]ISO/IEC 17043:2010条款中所述,能力验证计划(能力验证)提供者所面临的其中一项挑战是证明样品足够稳定以确保产品在整个能力验证计划的实施过程,包括存储和运输时不会发生任何重大[/color][/size][/font][font=微软雅黑, &][size=14px][color=black]的变化。[/color][/size][/font][font=微软雅黑, &][size=14px][color=black]尽管产品会在能力验证提供者内部进行稳定性测试,但仍不可能完全预测或重现在运输过程中有可能接触到的所有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以及大气压。[/color][/size][/font][font=微软雅黑, &][size=14px][color=black]虽然能力验证计划的组织者可以采取一些相关措施以预防这些环境变化,例如冷链运输, 但这些措施往往会增加成本, 并且仍无法完全确保所有样品在运输的过程中都暴露在相同的环境下。[/color][/size][/font][font=微软雅黑, &][size=14px][color=black]LGC已经组织了超过20年的能力验证计划,参加者遍布全球的150多个国家。其中规模最大,运行时间最长的能力验证计划之一是食品微生物计划(QMS),该计划有超过2000名参加者。并且为了提高稳定性,所有QMS样品均由冻干微生物制备而成。因此,本研究着眼于从QMS中获得的大量数据以了解各种运输状况是否以及如何影响参加者的结果。[/color][/size][/font]

  • 【分享】生物安全柜

    生物安全柜是为操作原代培养物、菌毒株以及诊断性标本等具有感染性的实验材料时,用来保护操作者本人、实验室环境以及实验材料,使其避免暴露于上述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感染性气溶胶和溅出物而设计的。生物安全柜优点  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提出,生物安全柜可以有效减少由于气溶胶暴露所造成的实验室感染以及培养物交叉污染。生物安全柜同时也能保护工作环境。   事实上,生物安全柜更侧重于保护操作人员和环境,防止操作的病原微生物扩散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生物安全柜级别  根据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差异,生物安全柜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种类型。一级生物安全柜可保护工作人员和环境而不保护样品。其气流原理和实验室通风橱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排气口安装有HEPA 过滤器,将外排气流过滤进而防止微生物气溶胶扩散造成污染。一级生物安全柜本身无风机,依赖外接通风管中的风机带动气流,由于不能保护柜内产品,目前已较少使用。   二级生物安全柜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柜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 生物安全柜准YY0569-2005生物安全柜》中的规定,二级生物安全柜依照入口气流风速、排气方式和循环方式可分为4 个级别:A1 型,A2 型,B1 型和B2 型。所有的二级生物安全柜都可提供工作人员、环境和产品的保护。   A1 型安全柜前窗气流速度最小量或测量平均值应至少为0.38m/s。无内部循环气流,100%的气体通过排气口过滤排出。   A2 型安全柜前窗气流速度最小量或测量平均值应至少为0.5m/s。70%气体通过HEPA 过滤器再循环至工作区,30%的气体通过排气口过滤排出。   二级B型生物安全柜均为连接排气系统的安全柜。连接安全柜排气导管的风机连接紧急供应电源,目的在断电下仍可保持安全柜负压,以免危险气体泄漏如实验室。其前窗气流速度最小量或测量平均值应至少为0.5m/s(100fpm)。   B1 型70%气体通过排气口HEPA 过滤器排除,30%的气体通过供气口HEPA 过滤器再循环至工作区。   B2 型为100%全排型安全柜,无内部循环气流,可同时提供生物性和化学性的安全控制,可以操作挥发性化学品和挥发性核放射物作为添加剂的微生物实验。   三级生物安全柜是为生物安全防护等级为4级实验室而设计的,柜体完全气密,工作人员通过连接在柜体的手套进行操作,俗称手套箱(Golve box),试验品通过双门的传递箱进出安全柜以确保不受污染,适用于高风险的生物试验,如进行SARS、埃博拉病毒相关实验等。   根据生物安全柜的强制性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0569-2005生物安全柜》规定,只有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才能真正保护操作人员、实验室环境和操作样本。   生物安全柜提供对人\样品和环境的三重保护。

  • 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注意这6个方面

    1 [b]质量与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b][size=15px]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是要有明确的目的及规范的管理,有效的制约和高效的机制, 能自我发展和完善的有机整体。[/size][size=15px]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的检测工作的质量管理作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有关生物安全方面的特殊要求包括:实验室准入,操作规范, 个人防护、 健康监护、 消毒效果评估, 菌毒种保管, 废弃物处理和意外处置、 实验室生物风险评估等各项生物安全规章制度应编入单位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 质量与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必须确定总负责人, 明确管理部门, 检测部门、 保障部门、 部门职责、 相互关系以及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 要建立生物安全监督员和内审员队伍, 定期进行生物安全督促检查 要求各部门执行本单位编制的实验室质量与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维持体系的运行和改进。[/size][size=15px][/size]2[b]人员管理[/b][size=15px]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关键是人,实验室人员缺乏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 将在各个环节产生暴露的风险。因此必须大力抓好实验室生物安全人才队伍建设。[/size][size=15px]人员准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要严把准入关,用制度保证所有实验人员尤其是客座人员和新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及实验室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实验潜在的危险等相关内容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在操作前签署生物安全《知情同意书》 ,并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能进入。一般情况下,易感人员或感染后会出现严重后果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或动物房, 例如, 身体受到开放性损伤、患发热性疾病以及患有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的人等。[/size][size=15px]人员培训所有实验人员还必须每年更新知识,接受一次附加培训。培训方式可分为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专项培训又有管理和操作两类。重点在防止气溶胶产生的操作, 锐器操作、 生物安全柜的使用、 防护用品穿戴、 样本运输、意外事故处理、 逃生演练等, 以达到增强生物安全防范意识的目的。[/size][size=15px]健康监护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测也是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验室的一个重要工作,实验室应充分了解每个病原的生物危害性, 制定健康监护计划, 储备预防性药物。针对致病力、 传播力采取服药、 打免疫针的手段, 进行防范 对患病的实验人员要及时甄别, 只要其临床体征和所从事的病原相关就要进行干预和医疗管理, 提高预警能力。[/size][size=15px][/size]3[b] 菌(毒)种和阳性样本的管理[/b][size=15px]菌(毒)种和阳性样本在流转过程中既要保持生物的原始特性, 还要考虑也是传染源,既要避免意外暴露还要防止恶意利用或生物恐怖袭击。[/size][size=15px]菌(毒)种和阳性样本的保存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一类或国家规定需上交国家菌(毒)种保藏单位的菌(毒)种应及时交送。对二、 三、 四类菌(毒)种和阳性样本要建立专门的、规范的保管室,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注意保存场所和设施应具备一定的防盗能力, 人员进出能得到控制, 备有消毒、 急救和防护用品, 建立检查、 销毁和领用制度, 疑似样本和菌毒种的管理应参照执行。[/size][size=15px]菌(毒)种和阳性样本的运输运送人员应熟悉相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并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跨省运输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或样本时, 还必须将申请材料报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 递交上级相关机构,颁发准运证书后, 方可运送。[/size][size=15px][/size]4[b]环境与设备管理[/b][size=15px]按国 家标 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 -2008)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实行分级管理。[/size][size=15px]实验室环境与设施设备要求生物安全二级(BSL - II)实验室是使用最多、涉及最广的生物安全实验室, 除满足生物安全一级(BSL - I)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外, 还应在实验室内配备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 洗眼设施, 防止节肢、 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 有可自动关闭门及可视窗, 防虫纱窗等。[/size][size=15px]确保实验室设备的正常使用实验室设备和消耗材料应确保质量,制定操作规程, 合理使用, 规范操作。高浓度的感染材料必须在生物安全柜操作, 高压灭菌器要考虑放置地点, 锐器的使用和存放也应合乎要求, 消防器具不但在品种上要满足实验室的特殊要求,而且要在保质期内使用。[/size][size=15px][/size]5[b] 废弃物安全[/b][size=15px]管理废弃物安全管理是防止生物安全事件的重要一环。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培养物、储存物、 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必须以安全为目的, 首先应就地消毒灭菌, 进行无害化处理, 利器还必须置于坚固、 防漏、 有盖的容器,密闭后运出实验室销毁。实验室不但要制定消毒制度,储备消毒剂, 而且要确保消毒剂的有效性并对消毒效果进行判定。[/size][size=15px][/size]6[b]个人防护和应急预案[/b][size=15px]不同的防护等级要求不同的防护用品及管理要求。在生物安全二级(BSL - Ⅱ)实验室至少应有一套防护用品, 包括头部、 面部、 身体、手部、 足部防护等。实验室常用的防护手套, 防护服应制定一定的保有量和保质期检查制度, 避免到用时才发现没有防护用品或使用过期防护用品的情况。当发生实验室意外时,应执行应急预案, 服从现场指挥官的调度。在物资储备上做好准备, 主要是应急照明、 报警、 维护、 急救和消毒几个方面, 不仅要备好照明灯、报警电话号码、 工具箱、急救箱、 洗眼器、 紧急喷淋器、 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等物品, 并且在程序上还要对火警、 盗抢、 水险、 设备故障、 样本泄露和人员暴露或感染等各种情况的处理方法进行规定[/size][size=15px]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性取决于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实验室设施的建设, 防护设备的配置和管理体系的完善。领导重视, 建立管理队伍, 明确职能分工和部门职责, 加强培训和交流, 才能提高管理水平。来源自:实验室质量管理微信平台[/size]

  • 2018修订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color=#888888][url=http://blog.sina.com.cn/s/blog_17a5fba0f0102xvau.html]《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url][/color][color=#888888]2004年1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公布 [/color][color=#888888]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color][color=#888888]2018年04月0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color]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十一、删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的“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的实验室,”修改为“三级、四级实验室”。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实验室”修改为“具备相应条件的实验室”。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汇总并互相通报实验室数量和实验室设立、分布情况,以及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情况。”第五十六条修改为:“三级、四级实验室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有关活动,监督其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并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八条中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修改为“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第六十一条中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该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修改为“责令停止该项实验活动,该实验室2年内不得申请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b]【2018修订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url=http://blog.sina.com.cn/s/blog_17a5fba0f0102xvau.html]点击打开链接[/url][/b]第一条 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条例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主管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 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对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第五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实验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第六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管理,承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维护实验设施、设备,控制实验室感染的职责。 [b]第二章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和管理[/b] 第七条 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第八条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予以公布;动物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 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  (二)具有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  (三)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  (四)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  采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工作人员在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第十条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通过陆路运输;没有陆路通道,必须经水路运输的,可以通过水路运输;紧急情况下或者需要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往国外的,可以通过民用航空运输。 第十一条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运输目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用途和接收单位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应当密封,容器或者包装材料还应当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低)温、耐高压的要求;  (三)容器或者包装材料上应当印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或者运往国外的,由出发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分别报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检验检疫过程中需要运输病原微生物样本的,由国务院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批准,并同时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通报。  通过民用航空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除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取得批准外,还应当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关于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即时批准。 第十二条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由不少于2人的专人护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 第十三条 需要通过铁路、公路、民用航空等公共交通工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承运单位应当凭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批准文件予以运输。  承运单位应当与护送人共同采取措施,确保所运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安全,严防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事件。第十四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指定的菌(毒)种保藏中心或者专业实验室(以下称保藏机构),承担集中储存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任务。  保藏机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并向实验室提供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  保藏机构应当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应当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  保藏机构储存、提供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其经费由同级财政在单位预算中予以保障。  保藏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保藏机构应当凭实验室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批准文件,向实验室提供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并予以登记。 第十六条 实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  保藏机构接受实验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应当予以登记,并开具接收证明。 第十七条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护送人所在单位和保藏机构的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发生被盗、被抢、丢失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或者包装材料,应当及时向附近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b]第三章 实验室的设立与管理[/b] 第十八条 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三级、四级实验室或者生产、进口移动式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并依法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二)经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三)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五)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与其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  前款规定所称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制定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并应当召开听证会或者论证会,听取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投资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意见。 第二十条 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应当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认可;实验室通过认可的,颁发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二十一条 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实验目的和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二)具有与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三)工程质量经建筑主管部门依法检测验收合格。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三级、四级实验室,需要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应当向原批准部门报告。  实验室申报或者接受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科研项目,应当符合科研需要和生物安全要求,具有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与动物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科研项目,应当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同意;与人体健康有关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科研项目,实验室应当将立项结果告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动物防疫机构在实验室开展检测、诊断工作时,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需要进一步从事这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同意,并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实验室中进行。  专门从事检测、诊断的实验室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二十四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需要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开展进一步实验活动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时起2小时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2小时内未作出决定的,实验室可以从事相应的实验活动。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为申请人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提供方便。 第二十五条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将备案情况汇总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汇总并互相通报实验室数量和实验室设立、分布情况,以及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已经建成并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的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其他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对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相关实验活动。  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需要从事前款所指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批准部门指定的专业实验室中进行。 第二十九条 实验室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符合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保证生物安全和操作者人身安全的要求,并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经论证可行的,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 需要在动物体上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在符合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三级以上实验室进行。 第三十一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实验室负责人应当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三条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采取安全保卫措施,严防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保障实验室及其病原微生物的安全。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报告。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有关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三十四条 实验室或者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当每半年将培训、考核其工作人员的情况和实验室运行情况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应当有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  进入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实验室应当为其提供符合防护要求的防护用品并采取其他职业防护措施。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还应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每年组织对其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应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接种。 第三十六条 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只能同时从事一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 第三十七条 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档案,记录实验室使用情况和安全监督情况。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 第三十八条 实验室应当依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废水、废气以及其他废物进行处置,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三十九条 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在明显位置标示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 第四十条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当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向该实验室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病原学、免疫学、检验医学、流行病学、预防兽医学、环境保护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承担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设立与运行的生物安全评估和技术咨询、论证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病原学、免疫学、检验医学、流行病学、预防兽医学、环境保护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本地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承担本地区实验室设立和运行的技术咨询工作。 [b]第四章 实验室感染控制[/b] 第四十二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承担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应当具有与该实验室中的病原微生物有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并定期调查、了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 第四十三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时,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报告,同时派专人陪同及时就诊;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将近期所接触的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和危险程度如实告知诊治医疗机构。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救治;不具备相应救治条件的,应当依照规定将感染的实验室工作人员转诊至具备相应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具备相应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接诊治疗,不得拒绝救治。 第四十四条 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并同时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报告。 第四十五条 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接到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人员对该实验室生物安全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发生实验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报告,并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封闭实验室,防止扩散。 第四十六条 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接到关于实验室发生工作人员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的报告,或者发现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造成实验室感染事故的,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构依法采取下列预防、控制措施:  (一)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三)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  (四)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五)进行现场消毒;  (六)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扑杀等措施;  (七)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或者兽医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患有疫病、疑似患有疫病的动物,诊治的医疗机构或者兽医医疗机构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通报实验室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接到通报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第四十八条 发生病原微生物扩散,有可能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 [b]第五章 监督管理[/b]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分工,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是否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实验室或者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培训、考核其工作人员以及上岗人员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实验室是否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主要通过检查反映实验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记录、档案、报告,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病原微生物泄漏或者扩散现场调查取证、采集样品,查阅复制有关资料。需要进入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的,应当指定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实施。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一条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对实验室认可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文明、高效。 第五十三条 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出示执法证件,并依照规定填写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录等文书经核对无误后,应当由执法人员和被检查人、被采样人签名。被检查人、被采样人拒绝签名的,执法人员应当在自己签名后注明情况。 第五十四条 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不依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十五条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属于下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处理的事项的,应当及时告知该部门处理;下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及时处理或者不积极履行本部门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直接予以处理。 [b]第六章 法律责任[/b] 第五十六条 三级、四级实验室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有关活动,监督其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并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开展进一步检测活动,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有关活动,监督其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并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一)未依照规定在明显位置标示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的;  (二)未向原批准部门报告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的;  (三)未依照规定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或者对所采集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未作详细记录的;  (四)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的;  (五)未依照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或者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允许其上岗,或者批准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实验室的;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未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  (七)未依照规定建立或者保存实验档案的;  (八)未依照规定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备案的。 第六十一条 经依法批准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保卫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被盗、被抢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责令停止该项实验活动,该实验室2年内不得申请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该实验室设立单位的主管部门还应当对该实验室的设立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或者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托运单位和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验室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活动,监督其将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实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未依照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的;  (二)实验室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未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  (四)在未经指定的专业实验室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  (五)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同时从事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的。 第六十四条 认可机构对不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予以认可,或者对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不予认可的,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其认可资格,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该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以及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的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未依照规定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设立单位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拒绝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等活动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有关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或者承运单位、保藏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保藏机构未依照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菌(毒)种和样本,或者未依照规定提供菌(毒)种和样本的,由其指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收回违法提供的菌(毒)种和样本,并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监督检查职责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第七章 附 则[/b] 第七十条 军队实验室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参照本条例负责监督管理。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设立的实验室,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二级生物安全水平的动物设施适用于专门接种了危险度2级微生物的动物,需要进行下列安全防护

    [align=left] 1、必须符合一级生物安全水平动物设施的所有要求。[/align][align=left]  2、在门及其他适宜的地方张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align][align=left]  3、设施的设计必须易于清洁和管理。[/align][align=left]  4、门必须向内开,并可以自动关闭。[/align][align=left]  5、要有适宜的温度、通风和照明。[/align][align=left]  6、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则气流的方向必须向内。排出的空气要排到室外,不得在建筑物内循环使用。[/align][align=left]  7、授权人员方可进入。[/align][align=left]  8、仅接纳实验用动物。[/align][align=left]  9、应制订节肢动物和啮齿类动物的控制方案。[/align][align=left]  10、如有窗户,必须是安全、抗击碎的。如果窗户可以打开,则必须安装防节肢动物的纱网。[/align][align=left]  11、使用后,工作表面应用有效的消毒剂来清除污染。[/align][align=left]  12、可能产生气溶胶的工作必须使用生物安全柜(Ⅰ级或Ⅱ级)或隔离箱,隔离箱要带有专用的供气和经HEPA过滤的排气装置。[/align][align=left]  13、动物设施的现场或附近备有高压灭菌器。[/align][align=left]  14、清理动物的垫料时必须尽量减少气溶胶和灰尘的产生。[/align][align=left]  15、所有废料和垫料在丢弃前必须先清除污染。[/align][align=left]  16、尽可能限制锐利器具的使用。锐器应始终收集在带盖的防刺破容器中,并按感染性物质处理。[/align][align=left]  17、进行高压灭菌、焚烧的物品应装在密闭容器中安全运输。[/align][align=left]  18、动物笼具在使用后必须清除污染。[/align][align=left]  19、动物尸体必须焚烧。[/align][align=left]  20、在设施内必须穿着防护服和其他装备,离去时脱下。[/align][align=left]  21、必须有洗手设施。人员离开动物设施前必须洗手。[/align][align=left]  22、如发生伤害,无论程度轻重,必须进行适当的治疗,且要报告并记录。[/align][align=left]  23、禁止在设施内进食、饮水、吸烟和化妆。[/align][align=left]  24、所有人员必须接受适当的培训。[/align]

  • 【分享】南极科考队用"冰雷达"运物资 为海冰运输探新路

    日前,第27次南极科考队圆满完成第一阶段卸货任务。但早在12月11日前,如何通过海冰运输将内陆队物资尽快运抵内陆出发基地仍是难题。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高级工程师查恩来用自带的“冰雷达”完成了这项“额外”任务,探路20多公里,为海冰运输探出了一条明路。  中山站卸货是此次南极科考的重要任务之一。然而到达陆缘冰区后,由于冰薄雪厚,雪龙船破冰成效甚微。改变破冰卸货路线后,雪龙船破冰前进几海里后又因天寒航道冰封受阻。为确保内陆队及时出发,只能就地卸货。从12月8日起,查恩来和夏立民副领队等队员一起,开着全地形车,拖拉着“冰雷达”天线,为海冰运输寻找安全路线。  “‘冰雷达’其实是一种利用电磁脉冲进行隐蔽探测的探地雷达。”查恩来告诉记者,该雷达针对南极特点,做了专门设计。执行任务时,雪橇式天线平置在雪地上进行连续扫描作业,主机系统由雷达波发射与接收控制线路和微机系统构成。通过主机系统屏幕的彩色图像,可了解积雪、冰层及絮状冰积物情况;根据电磁波反射时间、传播速度,“冰雷达”可判断出介质差异,从而推断出冰雪厚度、冰裂隙宽度及是否存在冰裂隙。此次探冰队员在海冰和冰架上共探测作业20多公里,发现3条宽度1米以上的冰裂隙,此外还有上百条被冰雪覆盖隐伏的冰裂隙。这些资料与考察队之前的现场经验判断相结合,为海冰运输提供了宝贵资料。  查恩来说,这是“冰雷达”第二次应用于海冰运输探路。在第25次南极科考中,该雷达对雪龙船前方海冰区进行了两次勘察,但勘察范围比这次小。在这次南极科考中,查恩来将用该雷达完成中山站到内陆出发基地道路设计的地质勘探和中山站停机坪选址勘测等任务。在国内,探地雷达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大型工程方面,如公路、桥梁、水利等工程探测。

  • 关于生物安全柜的熏蒸消毒

    生物安全柜对于广大的科研实验人员来说是非常熟悉的常规设备,但对其使用维护,特别是在特定条件下的彻底熏蒸消毒却不一定很了解,由于多方面方因,大多数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自投入使用以后,甚至多年,也没有经过必要的的维护,有的甚至已经在不正常状态仍在使用。这给实验室生物安全留下了隐患,特别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使用3~5年后需要更换排风高效过滤器时,安全柜发生故障需要打开维修之前,生物安全柜受到严重污染时需要进行彻底的熏蒸消毒。 一般常用的熏蒸用消毒剂包括甲醛、过氧化氢、二氧化氯等,甲醛虽然成本最为低廉,但因其致癌作用已经越来越受到使用限制,而且做过甲醛熏蒸的人大多会头痛不已,因为要将整个安全柜用塑料布封闭起来、计算需要的消毒剂用量、布置生物指示剂、中和消毒剂、等待漫长的十几小时等,最担心的恐怕还是甲醛的泄漏,以及生物挑战实验的成败等安全问题。 现在有一种新的方法可完全代替传统的甲醛熏蒸,既采用过氧化氢蒸汽对生物安全柜进行消毒,通常发生器通过一个喷射接口与主舱体连接,已经有部分型号的安全柜提供此接口,同时有门封板将前面的操作口进行密封。如果这两个配置都没有的话,可以使用一个临时的门封板,并且已经预装好了合适的连接接口,将其安装在前面操作口上,通过门封上的接口将过氧化氢蒸汽喷入生物安全柜内。 通常蒸汽回路连接于安全柜排风过滤器的后面,当然确切的连接类型和位置取决于带消毒的生物安全柜的型号。在更换过滤器或对安全柜进行维护时,这种连接会推送过氧化氢蒸汽穿过安全柜的排风过滤器并将其彻底消毒。 只对主舱体进行消毒也是可行的,可以用于准备下一个实验前杀灭舱内及工作台下面的所有微生物,避免交叉污染。这种方案相比对主过滤器消毒循环时间变短,使用的过氧化氢也更少。 所有的生物安全柜都有或多或少的气体泄漏,为了确保过程的安全,过氧化氢发生器可以保持一个不大的负压状态,保证在灭菌过程中过氧化氢蒸汽不会从舱体泄漏到实验室。这个功能是在消毒前通过在门封板上安装连接一个小型压力控制管来获得。 下图所示为典型的生物安全柜消毒配置方法。http://www.bio-equip.com/imgatl/2011/201111816654.jpg对于三级生物安全柜可以将蒸汽通过安装好的传送舱口,通过小型供风高效过滤器喷射进舱内,由排气管连接返回的蒸汽形成闭合回路,将供气和排气过滤器一并消毒。 Bioquell甚至提供更为完整的解决方案,其Mircoflow系列的高级别生物安全或微生物实验用二级生物安全柜,根据BS5726 / EN12469标准设计制造,并通过应用微生物学研究中心CAMR的独立验证,提供操作者和样品最高级别的保护,在软硬件系统整合连接Bioquell Clarus系列过氧化氢蒸汽发生器,包括引入气体进入操作舱体并从排气高效过滤器的下游排出,充分灭菌工作舱及排气HEPA过滤器。 HPV技术简介过氧化氢蒸汽(HPV)消毒技术正迅速成为制药、生物技术和医疗卫生行业生物净化方法的选择,对与高压锅相同的生物指示剂-嗜热脂肪芽孢杆菌达到6-log的杀灭率。在试运行或停工期间可采用广泛的消毒产品和服务对设施进行生物净化。Bioquell采用专利的Clarus双循环技术合并PLC程控将灭菌循环的效果最佳化,当过氧化氢在房间或舱体的表面形成微冷凝时达到生物消毒,这个阶段可以在显微镜下看到一个肉眼不可见的亚微米级的过氧化氢薄层,科学研究证实这个低温、无残留的过程已经在蒸汽发生阶段开始杀灭微生物。微冷凝的形成确保形成了微生物杀灭的最佳条件,当达到凝露点时,减少一个对数级别(1-log)微生物的时间(D值)最短。从灭菌动力学曲线可以看到微生物的数量陡降,伴随着微冷凝的形成,生物指示剂数量曲线从舒缓变得急剧下降。在某些产业一个生物性洁净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Bioquell的HPV技术相比其他消毒方法具有明显的优点。传统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如甲醛熏蒸不仅冗长而且也非常危险,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分类作为对人类致癌的物质,甲醛消毒在房间中通常推荐12小时接触时间,接下来是一个漫长的排气和通风过程(大约24小时)。相比之下,过氧化氢在房间的消毒循环可低至2小时,对于整个约8000m3的设施可以在短至24小时内完成。Bioquell的过氧化氢蒸汽(HPV)消毒过程是快速、无残留和安全的,生成产物只有水和氧气。HPV相比其他消毒剂也具有广泛的材料适应性,意味着对建筑物造成损坏的风险更小, 可作为设施的固定装置和设备。在生命科学和食品行业,HPV消毒过程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毒方法,被主要监管机构所接受。如需要可提供一个完整的材料兼容性指南。对于影响生命科学、食品等行业的多种微生物,HPV消毒技术已经被证实具有广谱灭菌作用,如需要也可提供一个完整的消毒效果指南。Bioquell的消毒设备和服务可以为用户选择提供多种解决方案, 事实上Bioquell过氧化氢蒸汽发生器就像一台既可以自动也可以手动操作的高档单反相机,当您熟练掌握使用方法以后,可以自行开发更多不同的应用,为您的投资创造更大的价值。 来源:倍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转帖】27家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

    截至6月30日,我国共有27家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为SARS、H5N1、甲型H1N1、HIV等重大疫病的科研和疾病防控提供了安全可靠的实验设施,促进了我国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安全水平的提高,确保相关业务工作的安全有序的开展。 今年第一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总局系统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在实验室已经取得17025认可的基础上,根据生物安全认可的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申请并获得CNAS生物安全二级或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认可证书。截至2009年年底,没有获得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认可资格的,不得从事相关实验室活动。 CNAS秘书处及时启动了总局系统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专项工作,并针对专项工作的特点,提出了“积极宣贯、加强培训、帮建体系、加快评审、重点支持、全面服务”的工作建议。 为加强全系统动物检疫生物安全管理,依法开展动物检疫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促进动物检疫的科学发展,总局还专门成立了出入境动物检疫生物安全管理专家组。 2003年SARS疫情之后,我国政府对生物安全问题极为重视,国务院于2004年颁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三级、四级生物实验室应当通过国家认可。作为中国唯一的国家认可机构,CNAS对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体系进行了系统研究,于2004年组织制定了GB19489《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成功运行了包括认可规则、准则、评审程序、作业指导书等在内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体系,体系文件涵盖了一至四级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在对三级实验室认可过程中,CNAS培训并注册了一批高水平的生物安全评审员和技术专家队伍。同时,CNAS承担了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评价技术研究与示范”的科研课题,解决了认可当中的一系列关键技术问题,为我国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 关于生物安全柜的熏蒸消毒

    生物安全柜对于广大的科研实验人员来说是非常熟悉的常规设备,但对其使用维护,特别是在特定条件下的彻底熏蒸消毒却不一定很了解,由于多方面方因,大多数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自投入使用以后,甚至多年,也没有经过必要的的维护,有的甚至已经在不正常状态仍在使用。这给实验室生物安全留下了隐患,特别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使用3~5年后需要更换排风高效过滤器时,安全柜发生故障需要打开维修之前,生物安全柜受到严重污染时需要进行彻底的熏蒸消毒。 一般常用的熏蒸用消毒剂包括甲醛、过氧化氢、二氧化氯等,甲醛虽然成本最为低廉,但因其致癌作用已经越来越受到使用限制,而且做过甲醛熏蒸的人大多会头痛不已,因为要将整个安全柜用塑料布封闭起来、计算需要的消毒剂用量、布置生物指示剂、中和消毒剂、等待漫长的十几小时等,最担心的恐怕还是甲醛的泄漏,以及生物挑战实验的成败等安全问题。 现在有一种新的方法可完全代替传统的甲醛熏蒸,既采用过氧化氢蒸汽对生物安全柜进行消毒,通常发生器通过一个喷射接口与主舱体连接,已经有部分型号的安全柜提供此接口,同时有门封板将前面的操作口进行密封。如果这两个配置都没有的话,可以使用一个临时的门封板,并且已经预装好了合适的连接接口,将其安装在前面操作口上,通过门封上的接口将过氧化氢蒸汽喷入生物安全柜内。 通常蒸汽回路连接于安全柜排风过滤器的后面,当然确切的连接类型和位置取决于带消毒的生物安全柜的型号。在更换过滤器或对安全柜进行维护时,这种连接会推送过氧化氢蒸汽穿过安全柜的排风过滤器并将其彻底消毒。 只对主舱体进行消毒也是可行的,可以用于准备下一个实验前杀灭舱内及工作台下面的所有微生物,避免交叉污染。这种方案相比对主过滤器消毒循环时间变短,使用的过氧化氢也更少。 所有的生物安全柜都有或多或少的气体泄漏,为了确保过程的安全,过氧化氢发生器可以保持一个不大的负压状态,保证在灭菌过程中过氧化氢蒸汽不会从舱体泄漏到实验室。这个功能是在消毒前通过在门封板上安装连接一个小型压力控制管来获得。 下图所示为典型的生物安全柜消毒配置方法。http://www.bio-equip.com/imgatl/2011/201111816654.jpg对于三级生物安全柜可以将蒸汽通过安装好的传送舱口,通过小型供风高效过滤器喷射进舱内,由排气管连接返回的蒸汽形成闭合回路,将供气和排气过滤器一并消毒。 Bioquell甚至提供更为完整的解决方案,其Mircoflow系列的高级别生物安全或微生物实验用二级生物安全柜,根据BS5726 / EN12469标准设计制造,并通过应用微生物学研究中心CAMR的独立验证,提供操作者和样品最高级别的保护,在软硬件系统整合连接Bioquell Clarus系列过氧化氢蒸汽发生器,包括引入气体进入操作舱体并从排气高效过滤器的下游排出,充分灭菌工作舱及排气HEPA过滤器。 HPV技术简介过氧化氢蒸汽(HPV)消毒技术正迅速成为制药、生物技术和医疗卫生行业生物净化方法的选择,对与高压锅相同的生物指示剂-嗜热脂肪芽孢杆菌达到6-log的杀灭率。在试运行或停工期间可采用广泛的消毒产品和服务对设施进行生物净化。Bioquell采用专利的Clarus双循环技术合并PLC程控将灭菌循环的效果最佳化,当过氧化氢在房间或舱体的表面形成微冷凝时达到生物消毒,这个阶段可以在显微镜下看到一个肉眼不可见的亚微米级的过氧化氢薄层,科学研究证实这个低温、无残留的过程已经在蒸汽发生阶段开始杀灭微生物。微冷凝的形成确保形成了微生物杀灭的最佳条件,当达到凝露点时,减少一个对数级别(1-log)微生物的时间(D值)最短。从灭菌动力学曲线可以看到微生物的数量陡降,伴随着微冷凝的形成,生物指示剂数量曲线从舒缓变得急剧下降。在某些产业一个生物性洁净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Bioquell的HPV技术相比其他消毒方法具有明显的优点。传统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如甲醛熏蒸不仅冗长而且也非常危险,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分类作为对人类致癌的物质,甲醛消毒在房间中通常推荐12小时接触时间,接下来是一个漫长的排气和通风过程(大约24小时)。相比之下,过氧化氢在房间的消毒循环可低至2小时,对于整个约8000m3的设施可以在短至24小时内完成。Bioquell的过氧化氢蒸汽(HPV)消毒过程是快速、无残留和安全的,生成产物只有水和氧气。HPV相比其他消毒剂也具有广泛的材料适应性,意味着对建筑物造成损坏的风险更小, 可作为设施的固定装置和设备。在生命科学和食品行业,HPV消毒过程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毒方法,被主要监管机构所接受。如需要可提供一个完整的材料兼容性指南。对于影响生命科学、食品等行业的多种微生物,HPV消毒技术已经被证实具有广谱灭菌作用,如需要也可提供一个完整的消毒效果指南。Bioquell的消毒设备和服务可以为用户选择提供多种解决方案, 事实上Bioquell过氧化氢蒸汽发生器就像一台既可以自动也可以手动操作的高档单反相机,当您熟练掌握使用方法以后,可以自行开发更多不同的应用,为您的投资创造更大的价值。

  • 【转帖】《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高级别会议开幕 中国呼吁全球携手努力实现2010年目标 就生物燃料发展、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等重要问题阐明立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高级别会议开幕 中国呼吁全球携手努力实现2010年目标 就生物燃料发展、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等重要问题阐明立场 黄勇 2008-05-30   本报德国波恩5月28日讯 5月28日,为期3天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COP9)高级别会议在德国波恩开幕。德国总理安吉拉默克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加拿大总理斯蒂芬哈珀和帕劳总统雷门杰索以及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87位部长级官员齐聚波恩,参加了本次高级别会议。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向大会发来贺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率中国代表团参会并在大会上发言,阐述了中国政府就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所面临问题的立场,表示中国愿意与各方广泛开展对话、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携手努力,共同推动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及相关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  吴晓青在发言时首先表示:“作为最早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国家之一,中国一直负责任地履行自己的国际义务。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体制和能力建设,如实施了《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同时,中国政府正在制定新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吴晓青表示,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人类共同的责任,“到2010年大幅度减缓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速度”是人类对地球的郑重承诺。中国希望《生物多样性公约》在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在发言中,吴晓青阐述了中国政府就本次会议讨论的诸多重点问题的立场:  第一,关于农业生物多样性。中国重视生物燃料的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始终重视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贯彻“因地制宜,非粮为主”的原则,即明确了在发展生物燃料时,“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的发展方针,同时注意保护生物多样性功能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在生物燃料的生产和消费方面,各国情况差别很大,中国政府呼吁国际社会加强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社会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同时,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能力,减少发展生物燃料对生物多样性产生的不利影响。  第二,关于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这一议题在本次大会上得到高度关注。中国政府认为,尽快完成制定国际制度的工作有利于推动公约三大目标和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的实现。本次大会已经为今后两年如何实现此目标制定了路线图。中国政府愿与各方共同努力,争取早日确定各方均能接受的国际制度。  第三,关于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研究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对保护生物多样性非常重要,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这方面已做了大量研究,目前各方均已开展一系列的研究,因此特设工作组的职责范围应特别考虑避免重复性工作,有效利用有限资源。发展中国家普遍生态环境脆弱,监测、评估及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能力不足,遭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最为严重。特设工作组的工作内容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帮助发展中国家研究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提高生物多样性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同时也要确保发展中国家的充分参与。  此外,中国政府强调《生物多样性公约》有其自身的宗旨和工作目标,应该集中有限资源重点解决履行公约所涉重点问题,为确保按时实现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而努力。  第四,关于生态系统方式。生态系统方式是一种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战略思想,其广泛应用将有利于公约三大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从根本上降低并最终遏制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同时,也应该认识到,生态系统方式是个科学概念,包含了一系列科学原则和原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主动和创造性地加以利用。工作的重点应是生态系统方式的概念和原理的宣传、教育、成功案例的总结推广以及能力建设,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  第五,关于财务资源与财务机制。保护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任务,广大发展中国家当前所面临的技术资金匮乏和能力“赤字”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最大瓶颈。希望国际社会特别是发达国家带头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和技术转让力度,加强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  会议期间,吴晓青还与芬兰环境部长葆拉莱托姆基等举行了双边会谈。  另据记者了解,中国代表团由来自环境保护部、外交部、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和香港特区政府等部门的代表组成。 来源:中国环境报

  • 生物试剂进口清关物流/科研试剂如何进口到大陆及安全渠道

    血清试剂若一般贸易进口的手续相当麻烦,成本也高,若直接快递到大陆,基本都被查,这样要么退回要么销毁!需要国外原地产证,有的试剂还需要化学成分明细,报关还需要商检,对于新手简直相当棘手。 血清试剂进口的手续相当麻烦,而且血清对温度又有严格的要求,少量的试剂若像一般贸易进口手续麻烦,时效也慢需要的证件也很多。 我司针对这种情况,能专门为您解决进口难题,降低进口成本,简化进口手续。我司专业代理实验试剂由香港到大陆的进口清关,时效快 当天交货当天清关完成,能够熟练控制温度,安全快捷,清关后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 时效快,方便:清关时效当天交货隔天清关完成,国内快递我们可以代发,让客户省心省时省力。 安全稳定:公司进口操作4-5年,签订进口代理合同,让客人更踏实! 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咨询和洽谈业务!===================================================香港速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联系人:蒋进电话/微信:13699841911QQ:3531415242=================================================== 香港速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专业提供各种实验试剂品牌血清香港中转运输清关服务,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最佳生物制品进口渠道。选择速丰物流就是选择一个价格低廉、安全可靠、手续简单、速度快捷、经验丰富的进口服务商,我公司将全心全意为您节省进口时间和清关费用!香港包税进口清关路线(国外→香港→大陆):

  • 【分享】实验室生物安全如何保障?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过去一直把重点放在传统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导上。手册强调的是微生物操作技术规范的应用;适当的防护设备;正确的实验室设计、操作和维护;以及如何通过行政管理来减少工作人员受伤或患病的危险。在按照这些推荐意见执行时,对环境以及周围较大范围社区所造成的危险也可降到最低。目前必须通过引入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措施来丰富上述实现生物安全的传统方法。最近全球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强调有必要保护实验室以及实验室内的材料,以免可能因故意行为而危害人类、家畜、农业或环境。在确定一个单位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的需要之前,必须首先理解“实验室生物安全(laboratory biosafety)”和“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laboratory biosecurity)”之间的差异。“实验室生物安全”一词用来描述那些用以防止发生病原体或毒素无意中暴露及意外释放的防护原则、技术以及实践。“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则是指单位和个人为防止病原体或毒素丢失、被窃、滥用、转移或有意释放而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的生物安全规范是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活动的根本。通过危险度评估工作(作为实验室所在机构生物安全方案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来实施),可以收集关于所使用生物体的类型、它们的物理位置、需要接触这些生物体的人员以及负责这些生物体人员的身份等信息。这些信息可以用于评估一个单位是否拥有这样的生物材料,而这些生物材料对于那些企图不当使用它们的人具有诱惑力。应建立国家标准来明确国家和各单位在防止标本、病原体和毒素被滥用方面应负的责任。每个单位都必须根据本单位的需要、实验室工作的类型以及本地的情况等来制定和实施特定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规划。因此,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活动应能代表所在单位的不同需求,必要时应由科技主管、研究负责人、生物安全官员、实验室的科研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管理人员、信息技术人员以及执法机构和安全机构的人员来参与。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措施应以对病原体和毒素负责任的综合方案为基础,其中应包括对病原体和毒素的贮存位置、进出人员资料、使用记录、设施内及设施间进行内部或外部运送的记录文件以及对材料进行任何灭活和∕或丢弃等情况的最新调查结果。同样地,应制定一个单位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方案来鉴别、报告、调查并纠正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工作中的违规情况,包括调查结果中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应明确规定公共卫生和安全保障管理部门在发生违反安全保障事件时的介入程度、作用和责任。与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不同,所有人员都应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培训。通过培训可以帮助工作人员理解保护这些材料的必要性以及有关生物安全保障措施的原理,培训内容应包括复习有关国家标准和各单位的特殊规定。在培训过程中,还应说明在发生违反安全保障的事件时相关人员具有哪些安全保障的作用和责任。对于所有有权接触敏感材料的人员,考察他们在专业和道德方面是否胜任危险性病原体的工作,这也是有效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活动的一个中心内容。总之,安全保障预防应该像无菌操作技术和其他微生物安全操作技术一样,成为实验室常规工作的一部分。实验室安全保障措施不应阻碍对参比材料、临床和流行病学标本以及临床或公共卫生调查中所需资料的有效共享。职能部门的安全保障管理不应过度干涉科研人员的日常活动,也不应干扰其研究工作。对重要的研究和临床材料的合法使用必须得到保护。评估人员的可靠性、进行专门的安全保障培训以及针对病原体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等都是促进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的有效方法。所有这些努力必须通过对危险性和威胁的定期评估,以及对相关措施的定期检查及更新来加以维持。检查这些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对有关规则、责任和纠正措施的解释是否清楚,这些都应该是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规划以及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国家标准所必不可少的内容。

  • 广州中天检测/托盘栈板检测/ISTA包装运输安全检测/包装材料测试

    [color=#666666]一. 环境可靠性测试:[/color][color=#666666]可靠性是指: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功能的能力。产品在设计、应用过程中,不断经受自身及外界气候环境及机械环境的影响,而仍需要能够正常工作,这就需要以试验设备对其进行验证,这个验证基本分为研发试验、试产试验、量产抽检三个部分。[/color][color=#666666]其中气候环境包含:高温、低温、高低温交变、高温高湿、低温低湿、快速温度变化、温度冲击、盐雾腐蚀、气体腐蚀、耐焊接热,沾锡性,防尘防水(IP等级)、阻燃测试,太阳辐射、光老化等等;[/color][color=#666666]其中机械环境包含:振动、机械冲击、跌落、斜面冲击,温湿度+振动综合、机械碰撞、HALT、HASS、插拔力,保持力,插拔寿命,等;[/color][color=#666666]其中电气性能包含:接触电阻,绝缘电阻,耐电压等;[/color][color=#666666]二 ISTA运输安全测试:[/color][color=#666666]国际安全运输协会(ISTA)是一个由专业人员和机构组成的协会,是国际包装运输的权威组织,其最终目的是使包装达到合理,降低产品破损率。ISTA致力于对防护性运输包装的开发、设计和成本-效益评估。当你的包装设计通过ISTA测试后,你可以肯定这个包装能在连续的运输环境下,使产品得到有效的保护,并将不会受到可预见的因素危害。[/color][color=#666666]一系列:完全不模拟运输测试,包括1A,1B,1C,1D,1E,1G,1H[/color][color=#666666]二系列:部分模拟运输测试,包括2A,2B,2C,2F[/color][color=#666666]三系列:完全模拟运输测试,包括3A ,3E,3F,3H[/color][color=#666666]六系列: 包括6A、6B[/color][color=#666666]其中试验项目有环境预处理,压力,跌落,定频振动,堆垛振动,随机振动,水平挤压,旋转跌落等。[/color][color=#666666]中天检测同时也可为企业量身制定运输测试方案,依据企业自身产品特性,以及实际的流通环境。[/color][color=#666666]三、包装材料测试 .[/color][color=#666666]A 纸制品测试,包括纸箱、瓦楞纸板、纸护角、纸管、蜂窝纸板等的各项物理性能测试;[/color][color=#666666]试验项目:耐破强度、边压强度、平压强度、抗压强度、水份、粘合强度、戳穿强度、弯曲挺度、防潮性、纵向抗压、抗弯、剥离强度等等;[/color][color=#666666]B 塑料制品测试,包括胶带、EPE、EPS、打包带、薄膜、缠绕膜等的各项物理性能测试;[/color][color=#666666]试验项目:初粘性、持粘性、剥离强度、厚度、尺寸稳定性、密度、压缩性能、缓冲性能、永久变形、回弹率、粘性、抗刺穿等等;[/color][color=#666666]C 托盘测试,包括胶合、纸制、实木、塑料等材料所制各类型托盘的物理性能测试;[/color][color=#666666]试验项目:堆码、弯曲、剪切、边缘冲击、垫块冲击、压力、角跌落、胶合强度、含水率、均载强度、挠度等等[/color]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中生物医药类

    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 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 年第6 号公告,以下简称《指南(2007 年度)》),对指导各部门、各地方开展高技术产业化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进一步发挥“指南”的指导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在充分分析国内外高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以下简称《指南(2011 年度)》)。  《指南(2011 年度)》确定了当前优先发展的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海洋、高技术服务十大产业中的137 项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其中,信息15 项,生物17 项,航空航天6 项,新材料24 项,先进能源13 项,现代农业18 项,先进制造21 项,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9 项,海洋6项,高技术服务8 项。重点内容体现了发展高技术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新需求。与《指南(2007 年度)》相比,《指南(2011年度)》新增了高技术服务产业和15 项重点领域,删除了8 项已基本实现产业化的重点领域,并对各领域下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调整。其中生物类的包括:16、生物反应及分离技术  高效生物反应器,高密度培养技术,佐剂、悬浮培养、发酵培养等生物制品产业化关键技术及动植物生物反应器技术,大规模高效分离技术、介质和设备,大型分离系统及在线检测控制装置,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和蛋白质工程产品专用分离设备,生物过程参数传感器和自控系统。  17、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  新型高效工业、食品、医药和环保等专用酶制剂,酶制剂质量评价技术及标准,以动植物为原料深加工药物中间体,功能性淀粉糖(醇),小品种高附加值的氨基酸和有机酸、生物防腐剂、生物絮凝剂等新型微生物制造的食品和大宗发酵制品,生物反应废液生物酶分解技术,抗生素和维生素的绿色生产技术。  18、新型疫苗  预防流行性呼吸系统疾病、艾滋病、肝炎、结核病、布氏菌病、出血热、疟疾、钩虫病、血吸虫病、手足口病、肠道疾病、自然疫源性疾病等传染病和治疗肿瘤等慢病的联合疫苗、治疗性疫苗、口服疫苗、新型佐剂等,疫苗生产用清洁动物、细胞基质。  19、重大疾病创新药物及关键技术  新型抗恶性肿瘤疾病、抗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内分泌疾病,抗肝炎、艾滋、结核等抗感染类疾病,抗老年性痴呆、帕金森氏症等神经退行性疾病及神经精神类疾病、非成瘾性镇痛、戒毒类等的创新药物、通用名大品种药物、特色药物。药物生产的绿色合成、手性拆分、晶型制备技术,药物生产在线质量控制技术,药物信息技术。  20、生物技术药物及关键技术  基因工程药物、抗体药物、多肽药物、核酸药物等的规模化制备技术,蛋白质工程技术,聚乙二醇化学修饰技术,干细胞治疗相关技术,多肽药物大规模合成技术,治疗性抗体生产技术,科研用试剂关键技术及产品,医学实验动物。  21、单克隆抗体系列产品与检测试剂  传染病早期检测诊断试剂及试剂盒,病毒细菌感染鉴别诊断试剂及试剂盒,新型系列肿瘤标记物检测试剂及试剂盒,出生缺陷早期筛查试剂及试剂盒,食品安全检测试剂及试剂盒,动植物疫病检测试剂及试剂盒。  22、新型给药技术及药物新剂型  新型释药系统,包括缓释、控释、靶向给药技术,蛋白或多肽类药物的口服给药技术及制剂,药物控释纳米材料和药物新晶型制备技术,新型给药技术、装备和辅料,中药新剂型及其新型辅料。  23、计划生育药具(略)  24、中药材及饮片(略)  25、中药制品(略)  26、中药制药工艺及设备(略)  27、生物医学材料(略)  28、新型医用精密诊断及治疗设备  肿瘤等重大疾病的新型诊疗设备,新型便携式诊疗设备,新型多功能激光治疗设备,微创手术及介入治疗设备,CT、彩超、磁共振、X 射线等大型设备及成像材料和关键零部件,新型血液净化处理设备,新型急救、诊断、康复设备。  29、医学信息技术及远程医疗(略)  30、生物芯片  重大疾病、传染病、遗传病、地方病等诊断用芯片,食品安全、生物安全检测用芯片,研究用芯片,生物芯片数据获取、处理和分析设备及软件。  31、生物材料及产品  利用生物质生产聚乳酸、聚羟基烷酸、聚氨基酸和聚有机酸等可降解材料,生物可降解聚酯,可降解高分子材料与淀粉共混的环境友好材料,新型炭质吸附材料,新型绿色生态可降解聚乳酸纤维、多元醇纤维,生物乙烯、1,3-丙二醇、丁醇系列产品,乳酸、丁二酸、琥珀酸以及各种具有特定性能的有机酸产品和医药中间体。  32、功能性食品  辅助降血脂、降血压、降血糖功能食品,抗氧化与抗缺氧功能食品,减肥功能食品,特殊人群功能食品等,功能因子的绿色高效制备技术及生物活性稳态化加工技术;功能性食品有效成分检测和安全评价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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