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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含乳饮料:以鲜乳或乳制品为原料,经发酵或未经发酵,经加工制成的制品。A:配制型含乳饮料(formulated milk):以鲜乳或乳制品为原料,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成品中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0%(m\v)称乳饮料,蛋白质含量不低于0.7%称乳酸饮料。B:发酵型含乳饮料(fermented milk):以鲜乳或乳制品为原料,经乳酸菌类培养发酵制得的乳液中加入水,糖液等调制而制得的制品。成品中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0%(m\v)称乳酸菌乳饮料,蛋白质含量不低于0.7%称乳酸菌饮料。[/size]
急需GB/T 12143—2008《饮料通用分析方法》标准,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0789-1996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12-17批准 代替GB 10789-89 1998-09-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软饮料(又称非酒精饮料)的类别、定义和种类。 本标准适用于经包装的乙醇含量小于0.5%(m/V)的饮料制品。 2 分类原则:按原料或产品的性状进行分类。 3 类别、定义和种类 3.1 碳酸饮料(品)(汽水)类 carbonated drinks 3.1.1 定义 3.1.1.1 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制品。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气的饮料。成品中二氧化碳气的含量(20℃时体积倍数)不低于2.0倍。 3.1.2 种类 3.1.2.1 果汁型 fruit juice type原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碳酸饮料,如桔汁汽水、橙汁汽水、菠萝汁汽水或混合果汁汽水等。 3.1.2.2 果味型 fruit flavoured type以果香型食用香精为主要赋香剂,原果汁含量低于2.5%的碳酸饮料,如桔子汽水、柠檬汽水等。 3.1.2.3 可乐型 cola type含有焦糖色、可乐香精或类似可乐果和水果香型的辛香、果香混合香型的碳酸饮料。无色可乐不含焦糖色。 3.1.2.4 低热量型 low-calorie type以甜味剂全部或部分代替糖类的各型碳酸饮料和苏打水。成品热量低于75kj/100mL。3.1.2.5 其他型 other types含有植物抽提物或非果香型的食用香精为赋香剂以及补充人体运动后失去的电介质、能量等的碳酸饮料,如姜汁汽水、沙示汽水、运动汽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