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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兴奋剂[/B]英文名称:stimulant [B]兴奋剂的定义[/B] 兴奋剂在英语中称"Dope",原义为"供赛马使用的一种鸦片麻醉混合剂"。由于运动员为提高成绩而最早服用的药物大多属于兴奋剂药物--刺激剂类,所以尽管后来被禁用的其他类型药物并不都具有兴奋性(如利尿剂),甚至有的还具有抑制性(如b-阻断剂),国际上对禁用药物仍习惯沿用兴奋剂的称谓。因此,如今通常所说的兴奋剂不再是单指那些起兴奋作用的药物,而实际上是对禁用药物的统称。[B]兴奋剂的分类[/B] 1968年反兴奋剂运动刚开始时,国际奥委会规定的违禁药物为四大类,随后逐渐增加,目前已经达到七大类。虽然在分类时的表述有所不同,但基本上是按照这些物质的药理作用来分类的。 [B]一、刺激剂[/B] 这类药物按药理学特点和化学结构可分为以下几中:1、精神刺激药:包括苯丙胺和它的相关衍生物及其盐类2、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这是一类仿内源性儿茶酚胺的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作用的物质,以麻黄碱和它们的衍生物及其盐类为代表。3、咖啡因类:此类又称为黄嘌呤类,因其带有黄嘌呤基团。4、杂类中枢神经刺激物质:如胺苯唑、戌四唑、尼可刹米和士的宁等。 刺激剂是最早使用,也是最早禁用的一批兴奋剂,也是最原始意义上的兴奋剂,因为只有这一类兴奋剂对神经肌肉的药理作用才是真正的“兴奋作用”。20世纪70年代以前,运动员所使用的兴奋剂主要都属于这一类。1960年罗马奥运会和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上所查出来的使用兴奋剂有苯丙胺、麻黄素、去甲伪麻黄碱和尼可刹米。[B]二、麻醉止痛剂[/B] 这类药物按药理学特点和化学结构可分为两大类。1、哌替啶类:杜冷丁、安诺丁、二苯哌己酮和美散痛,以及它们的盐类和衍生物,其主要功能性化学基团是哌替啶2、阿片生物碱类:包括吗啡、可待因,狄奥宁(乙基吗啡)、海洛因、羟甲左吗南和镇痛新,以及他们的盐类和衍生物,化学核心基团是从阿片中提取出来的吗啡生物碱。[B]三、合成类固醇类[/B] 作为兴奋剂使用的合成类固醇,其衍生物和商品剂型品种特别繁多,多数为雄性激素的衍生物。这是目前使用范围最广,使用频度最高的一类兴奋剂,也是药检中的重要对象。国际奥委会只是禁用了一些主要品种,但其禁用谱一直在不断扩大。[B]四、利尿剂[/B] 此类药物的临床效应是通过影响肾脏的尿液生成过程,来增加尿量排出,从而缓解或消除水肿等症状。目的:1、通过快速排除体内水分,减轻体重。2、增加尿量,来尽快减少体液和排泄物中其他兴奋剂代谢产物,以次来造成药检的假阴性结果。3、加速其他兴奋剂及其他代谢产物的排泄过程,从而缓解某些副作用。[B]五、β-阻断剂[/B] 以抑制性为主,在体育运动中运用比较少,临床常用于治疗高血压与心律失常等,有心得安、心得平、心得宁、心得舒和心得静等。这类药物是1988年国际奥委会决定新增加的禁用兴奋剂。六、内源性肽类激素 大多以激素的形式存在于人体1、人体生长激素(hGH)2、胰岛素3、红细胞生成素(EPO)4、促性腺素[B]七、血液兴奋剂[/B] 又称为血液红细胞回输技术,20世纪40年代开始使用,原来是用异体同型输血,来达到短期内增加血红细胞数量,从而达到增强血液载氧能力。进入20世纪80年代,发明了血液回输术。有报道说,血液回输引起的红细胞数量等血液指标的升高可延续3个月。1988年汉城奥运会正式被国际奥委会列入禁用范围。
[align=center][b][color=#cc0000][size=5][font=宋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font][/size][/color][color=#cc0000][size=5][font=宋体][/font][/size][/color][color=#cc0000][size=5][font=宋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font][/size][/color][color=#cc0000][size=5][font=宋体][/font][/size][/color][color=#cc0000][size=5][font=宋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font][/size][/color][color=#cc0000][size=5][font=宋体][/font][/size][/color][color=#cc0000][size=5][font=宋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nt][/size][/color][color=#cc0000][size=6][font=宋体][/font][/size][/color][color=#cc0000][size=5][font=宋体]公 告[/font][/size][/color][/b][color=#cc0000][size=6][font=宋体][/font][/size][/color][font=宋体]2010[/font][font=宋体]年 第10号[/font][/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font][b][size=5][font=宋体]2010[/font][/size][size=5][font=宋体]年兴奋剂目录公告[/font][/size][/b][size=5][font=宋体][/font][/size][/align][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size=3]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和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的要求,现将2010年兴奋剂目录公布如下。与往年目录不同之处,以2010年版为准。[/size][/font][font=宋体][size=3]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的规定,做好2010年兴奋剂目录中所列物质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按照《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size][size=3] 本公告自一月一日起执行。[/size][/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size=3] 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size][size=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ize][size=3] 二Ο一Ο年一月一日[/size][/font]
[B][center]我国兴奋剂类目录(一)[/center][/B] 前 言二○○六年六月十三日由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药品安全监管司联合公布了我国兴奋剂类目录,以前所公布的内容都以这次为准加以修正。目录内容较多,其中某些品种是本讲座需选为分析的目标物,现将该目录分三讲介绍。它的主要内容有二部分,受国家控制的品种在市面上买不到,所以没有商品编码,有的品种有多个商品编码(包括多种制剂),我们只引用了第一个商品编码,括号内为参考译名,带*为暂定译名。 第一部分 兴奋剂品种(包括毒品)将麻醉药品、肽类激素、剌激剂(含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品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医疗用毒性药品品种及其它品种(容易引起事故的品种,如降压药、心脏药等)。 第二部分 运动员兴奋剂的有关物质 禁用的基因兴奋剂、尿中某些特殊物质的浓度上限、特殊项目禁用的物质(含酒精和β-阻断剂)、特定物质(属于常用的医药产品而特别容易引起非故意触犯反兴奋剂条例,或不大可能被成功地滥用为兴奋剂的一类物质)等。 我国2006年公布的兴奋剂类目录(一)[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1/200911091742_183106_1912472_3.jp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1/200911091742_183107_1912472_3.jp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1/200911091742_183108_1912472_3.jpg[/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