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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蓄电池组放电测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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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将于2019年07月01日正式实施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国家标准于2018年12月28日正式发布,将于2019年07月0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推动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工作及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推广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同时也为电动车用锂离子电池引领了一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大国,经过多年的市场发展,人们环保意识的加强,绿色出行的理念深入人心,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工信部数据显示,当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为3000多万辆。而锂电池产品占有量仅约10%。随着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即将于2019年04月15日强制实施,新的电动自行车国标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有脚踏骑行能力,zui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等。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执行,在车型结构、重量及相关性能等各方面要求很大程度指向锂电款,铅酸电池因其重量过大,加之标准对车辆脚踏行驶能力有要求,所以铅酸款电动自行车要通过3C认证比较困难,未来电动自行车采用锂电池是大势所趋。随着强制性新国标的势在必行,让具备质量轻、容量大、充放电次数多等优势的锂电池成为新日、爱玛、雅迪、立马、绿源、台铃、新大洲、新蕾、绿能、绿佳、凤凰、小牛、金箭、新本?冈田等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产品研发的主攻方向。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与传统的铅酸蓄电池相比,在安全性、性价比、互换性和回收处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此次工信部正式发布出台的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新的标准体系以锂离子蓄电池为核心,主要从电芯及电池组、附件及部件和电动自行车应用等方面完善优化,以促进锂离子电池在电动自行车市场中的应用。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主要由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信迪生电源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杭州万好万家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双登富朗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中比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汇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捷奥比电动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深铃车业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和型号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组)。此次同时发布的还有其他几项相关标准:1)GB/T 36943-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型号命名与标志要求》本标准主要由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优科能源(漳州)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型号命名方法和标志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2)GB/T 36945-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词汇》本标准主要由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一般词汇。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国标GB17761的发布及实施,要求整车重量不大于55KG。采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已不能完全满足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为适应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要求,很多企业纷纷推出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电动自行车。然而现行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标准要求滞后,行业缺乏准入门槛。该三项锂电池国家标准的实施将对促进锂电池产品技术水平提升,引导行业升级,走高质量发展道路。3)GB/T 36944-2018《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要求》本标准主要由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西普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南京特能电子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天能电池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浙江聚源电子有限公司、江苏江禾高科电子有限公司、江苏海宝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奥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协津自行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等单位起草。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本标准不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车载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是使用极为广泛的民用品,同时它也是新能源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由于充电器质量问题,可能直接导致被充电的铅酸或锂离子电池损坏,甚至引起人生、财产安全事故。目前,涉及普通消费者的其他产品基本都有安全标准,该标准项目是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使用中的迫切需求的,可以填补国家标准在这方面检测标准的空白,对于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规范及发展和普通消费者的安全使用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Delta德尔塔仪器专注于锂电池方面的检测设备,如锂电池温控型外部短路试验机|锂电池过充过放测试系统|过充过放测试防爆试验箱|锂电池振动冲击试验台|锂电池挤压针刺一体试验机|锂电池重物冲击试验机|锂电池热冲击(热滥用)试验箱|锂电池燃烧喷射试验机|锂电池加速度冲击试验台|锂电池高低温冷热冲击试验箱|锂电池跌落试验机|锂电池高空低气压试验箱。除了锂电池方面的检测设备,还专注电动自行车用的电气安全安规、环境可靠性、车架部件检测设备的研发制造,如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测试仪|电动自行车路视仪|电动自行车把立管弯曲强度试验机|电动自行车车架前叉振动试验机|车架前叉组合件落下试验机|车架前叉组合件落重试验机等等,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要求。18128028677张工。
  •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标发布
    4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委托TC155SC1(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自行车分会)执行 。主要起草单位: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 、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 、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自行车协会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台铃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惠州市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村田新能源(无锡)有限公司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理电池有限公司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克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符合GB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和电池组。主要检验项目包括:电池安全项目: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电池组机械安全项目:挤压、机械冲击、振动、自由跌落、提手强度、模制壳体应力等;电池组电气安全项目:强制放电、过充电保护、过流放电保护、短路保护、温度保护、绝缘电阻、静电放电等;电池组环境安全项目:低气压、高低温冲击、浸水、盐雾、湿热、阻燃性等;人身安全项目:热扩散。该标准发布后,企业为达到要求,要根据产品升级可行性,需要采取旧产品淘汰、技术研发、原材料采购、生产设备升级等方式,满足标准要求。
  • 天津市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LUMEX原子吸收助力铅镉污染物监测
    《导读》--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近期会同市市场监管委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56-2019)(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pH值等11项污染物排放限值。新建企业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该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生产行业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控制项目包括11项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其中涉及水污染物8项,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氨氮、总铅、总镉;大气污染物3项,包括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和颗粒物。LUMEX高频塞曼原子吸收可以为铅、镉污染物检测提供有效、稳定、准确的解决方案。 铅蓄电池工业是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监管行业,是我市铅排放占比最高的行业。该标准实施后,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运营管理、提高工艺水平、减少无组织排放,有利于天津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通过减少铅、镉等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有助于铅蓄电池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LUMEX公司自1991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产品和先进技术的开发,现已拥有100多种分析方法,为全球用户提供相应行业的解决方案,现产品和方法用户遍布全球80多个国家。LUMEX原子吸收经过二十年多年的发展,具备成熟的仪器方法和配置,独特的优势特点受到广大用户的好评。 LUMEX将其独有的高频塞曼背景校正专利技术、无极放电灯技术用于石墨炉原子吸收,并结合最优软件流程设计,研制出快速、稳定、可靠、智能的MGA1000原子吸收光谱仪。产品特点:高频塞曼背景校正技术(50KHz)塞曼全波段校正有效消除化学背景干扰和结构背景干扰,实现超低检出限,测定稳定性更好。极快的升温速率—瞬时升温高达7000℃/秒瞬时升温速度高可有效提高原子化效率,减少挥发损失,灵敏度较高,检测结果更准确。光源设计—高强度无极放电灯先进的高强无极放电灯EDL光源保证能够实现超低痕量重金属的准确检测,砷As和硒Se无需氢化物发生器即可直接检测。灯座设计—兼容性强旋转六灯座同时兼容空心阴极灯和高强度无极放电灯(EDL),无需额外EDL灯位及供电系统,操作更简单,检测结果更加稳定。独有的准双光束光路设计独特设计有效消除由于元素灯、电子元件和设备引起的仪器漂移,提高仪器的长期稳定性。STPF稳定温度石墨炉平台技术结合快速升温速率,可兼容Massman 石墨管和Lvov’s平台石墨管,纵向加热及STPF设计使石墨管寿命更长,石墨管平台与石墨管契合度好,原子化效率高,能够消除基质干扰,提高分析重复性一体化冷却循环水设计仪器集成冷却循环水系统,冷却效率高,无需单独外接冷却循环水和其他管线。开机即测—仪器无需预热即使仪器和元素灯不经预热,测量数据也能保持很好的稳定性。卓越的软件控制—实现全自动测量高智能型软件设计,全自定义元素、样品及序列等参数,实现六种元素灯自动切换,所有样品自动顺序测量,完全实现无人值守自动测量。精巧设计紧凑一体化设计,整合石墨炉电源,布局合理,安全性能高,外观紧凑小巧,节省实验室空间。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铅蓄电池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天津市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本标准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佳泓、周晶、赵吉睿、孙猛、张骥、张莹、高翔、杨丽萍、张玉慧、张丽红、张震、何富生、陈魁。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7日批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管理及其建成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GB 3097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6920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7475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1893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01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 30484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295空气过滤器GB/T 15432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9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535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HJ 539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44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636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DB12/ 856—2019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85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00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76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828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36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铅蓄电池 lead-acid battery又称铅酸蓄电池。含以稀硫酸为主的电解质、二氧化铅正极和铅负极的蓄电池。3.2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 lead-acid battery manufacturing plants指从事铅蓄电池生产、极板加工、电池组装的生产企业。3.3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指本标准发布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3.4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指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3.5 排水量 amount of drainage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含厂区生活污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3.6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benchmark 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单位铅蓄电池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3.7 排气筒高度 stack height指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的高度。3.8 企业边界 enterprise boundary指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实际边界。3.9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标准值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的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颗粒物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3.10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public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指通过纳污管道(渠)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3.11 直接排放 direct disge指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12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ge指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4 技术及管理要求4.1 实施时间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4.2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要求4.2.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表1的规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表2的规定。4.2.2 排放限值按污水不同的排放去向和不同的功能区分为三级,其中一级、二级为直接排放标准,三级为间接排放标准。4.2.3 排入GB 3838中IV类(含)以上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内水体的污水,以及排入GB 3097中二类、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4.2.4 排入GB 3838中V类或排污控制区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内水体的污水,以及排入GB 3097中四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4.2.5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4.2.6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则按照GB 30484的相关规定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据此判定排放是否达标。4.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要求4.3.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表3的规定。4.3.2 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小时浓度限值执行表4的规定。4.3.3 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置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并安装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文件从严确定。4.3.4 生产设施应采取合理的通风措施,不得故意稀释排放。在国家未规定生产设施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之前暂以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是否达标的依据。5 污染物监测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5.1.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等规定执行。5.1.3 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5.1.4 对企业排放废水和废气的采样,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测。5.1.5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5.1.6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采样点位置、采样时间和监测频次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5.1.7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新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中,其方法适用范围相同的,也适用于本标准排放对应污染物的测定。5.2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标准。5.3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5.3.1 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T 16157、HJ/T 397或HJ 75的规定执行。5.3.2 无组织排放监测按HJ/T 55进行监测。5.3.3 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6所列的方法标准。6 其它污染控制要求6.1 有组织废气污染控制要求。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必须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熔铅、板栅、制粉、和膏、分片、称片叠片、组装等工序产生的含铅废气,应采用符合GB/T 14295要求的高效空气过滤器或其他更先进的除尘设施。6.2 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要求。所有涉铅生产工序应集中布置在独立、封闭的车间内。厂房设置机械排风,维持负压运行,排风需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6.3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管理要求。企业应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定期维护,并做好记录,保留台账备查。7 实施与监督7.1 本标准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实施。7.2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发现企业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照GB 30484要求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下的排放浓度。7.3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来源:LUMEX分析仪器
  • 蓄电池保养与使用攻略
    蓄电池是汽车上的主要储能装置,为车辆上的所有电子系统提供电力。现代的汽车电子化程度越来越高,电池缺电将会导致整车瘫痪。 蓄电池的保养方法:   轿车用的蓄电池使用超过2年后,容量及放电能力将会下降。一般车用蓄电池寿命不会超过4年。当然了,保养良好的蓄电池的寿命会更长。下面我们来学习一下加水型铅酸电池和免维护型铅酸电池的保养方法。   加水型铅酸蓄电池:注重电池液液位及电池液密度。   铅酸电池的电池液是由硫酸和蒸馏水混合而成的。电池放电时,水会变多而硫酸会变少,这就导致电池液密度降低;充电时,则相反,水会变少而硫酸会变多。电池液浓度则反映了电池液中水和硫酸的比例。正常的电解液密度为1.28/1.29-1.30。   作为车主,我们应该定期检查电池液液位。当电池液不足时应添加蒸馏水至适当液位。在为电池添加蒸馏水后,我们应该检查电池液密度,时刻保持电池液密度在合理的范围内。   免维护型铅酸蓄电池:定期检查魔眼并保持电量充足。   由于免维护型电池没有加水孔以及电池液液位刻度。我们需通过电池上的&ldquo 魔眼&rdquo 来判断蓄电池的状态。魔眼为绿色表示电池正常,充电足;魔眼为黑色表示需要充电;魔眼为白色表示电池需要更换。   放电能力需要使用专用的电池检测仪检测。ATAGO爱拓MASTER-BC电池液折射仪适用于测量电池液比重以及检测作为汽车上的防冻剂混合物,太阳能系统热催化剂或其他工业用途的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冷冻温度,其具有现场快速检测,方便携带的特点。   我们一般会使用电压表来检查电池电压,虽然能检测出电池的电压值但却不能检查出电池带负载能力的好坏。为检查出电池的实际状况,我们应该使用专用的电池检测仪检查电池的放电能力及带负载的能力。
  • 工业型防爆除湿器,电力换流站蓄电池室防爆除湿装置
    工业型防爆除湿器,电力换流站蓄电池室防爆除湿装置【新闻导读】高压换流站是整个电力供电系统中将交流电变换为直流电或者将直流电变换为交流电的转换,并达到电力系统对于安全稳定及电能质量的要求而建立的的一个站点,也是电能传输、转换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其运行是否正常直接影响电网的安全、稳定、灵活和经济运行!雨季来临之际,高压换流站的防潮除湿是一项不容忽视的重要工作内容 其中,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则是整个高压换流站防潮除湿工作的关键场所!  目前,大部分高压换流站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都配置有玻璃窗、轴流风机和百叶窗等,通过通风散热的方式来降低其室内的温度,但对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的防潮防湿效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在南方地区垢梅雨季节即使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的门窗都关闭好了,但潮湿的空气是无孔不入的,百叶窗的存在则会使室外大量的潮湿空气源源不断的侵入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势必会造成许多不利的影响和危害!  据相关测试表明,在梅雨季节里南方地区很多高压换流站的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内环境湿度高达80%RH甚至90%RH以上 在高温高湿的环境是很容易形成凝露现象的,常常引起蓄电池或锂电池柜内电气设备的漏电或放电,严重的甚至还有可能造成火灾与爆炸。另外,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内电气设备长时间受到潮湿空气的侵害,极易造成各种金属材料严重锈蚀,最为直接的危害是造成开关柜拒动,以及及影响刀闸的正常操作。  那么,如何做好高压换流站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的防潮防湿措施呢?根据每个高压换流站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空间的大小,以及湿度的高低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安装与之相匹配的正岛BCFZD-8240C换流站蓄电池室除湿器及BCFZD系列工业型防爆除湿器,随时对室内空气进行快速有效除湿,即可避免出现湿度过高或空气过于潮湿的情况,那么以上所述的种种问题也就不会发生,从而确保了高压换流站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正岛BCFZD-8240C换流站蓄电池室除湿器及BCFZD系列工业型防爆除湿器是通过特殊防爆技术加工处理,可广泛应用于国防、科研、石油、化工、医药、加工制造、生物等存在ⅡA、ⅡB级,T1~T4组可燃性气体、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易引发爆炸的危险场所,本系列产品执行标准如下:  ◎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3836.4-2010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3836.9-200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   ◎GB3836.15-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欢迎您查询工业型防爆除湿器,电力换流站蓄电池室防爆除湿装置的详细信息!防爆除湿器的种类有很多,不同品牌的防爆除湿器价格及应用范围也会有细微的差别,而正 岛 电 器将会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全面的售后服务。 正岛BCF-8240C及BCF系列防爆工业除湿器技术参数与选型参考:产品型号除湿量(l/d)适用面积(㎡)功率(w)电源(v/Hz)尺寸(mm)净重(kg)BCFZD-890C90100-1501700220/50480*430*97050BCFZD-8138C138150-2002000220/50480*430*110058BCFZD-8168C168180-2402800380/50605*410*1650126BCFZD-8240C240240-3604900380/50770*470*1650160BCFZD-8360C360360-4807000380/501240*460*1700200BCFZD-8480C480480-6009900380/501240*460*1750230  正岛BCFZD-8240C换流站蓄电池室除湿器及BCFZD系列工业型防爆除湿器的防爆处理,主要有哪些地方呢?总结起来有三条:  1、防爆除湿器工艺制作,除湿器的主要系统是制冷循环系统。各制冷系统的转换管路须采用紫铜焊接。如其中有外购部件,也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才能用于部件组装   2、防爆除湿器主要的外部空气循环系统,主要包括风机,而风机中的电机,也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风扇电机须符合GB3836.2-8.3和GB3836.9-90有关要求。  3、防爆除湿器的各种连接线及电源线,必须符合阻燃标准 防爆接线盒内的电路接头及本安电路的接头必须焊接并使用安全接线帽。  4、防爆除湿器的金属外壳及机架,必须做安全接地保护措施。电缆或数据线如有屏蔽层,必须单独接地。  综上所述:南方地区梅雨季节来临之际,及早做好高压换流站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的防潮除湿工作是刻不容缓的 最为简捷有效的方法无疑就是配置相应的正岛BCFZD-8240C换流站蓄电池室除湿器及BCFZD系列工业型防爆除湿器来进行除湿,只要将其室内的湿度控制在45-65%RH左右,即可达到最为佳的防潮除湿效果,只在设备运转正常,高压换流站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就不用再担心潮湿问题!  如果在高压换流站的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内安装一套集中控制系统,根据室内湿度大小自动开启或关闭窗户与正岛BCFZD-8240C换流站蓄电池室除湿器及BCFZD系列工业型防爆除湿器,那么这样对于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的防潮除湿和通风散热的效果就更好了。以上关于工业型防爆除湿器,电力换流站蓄电池室防爆除湿装置的全部新闻资讯报道是正 岛 电 器提供的,仅供大家参考!
  • 2000家铅酸蓄电池企业80%被关停
    标准不一的整治,使得一些三无企业可能继续逍遥法外,或者转入地下生产。   从上海浦东“康桥血铅”事件,到今年5月爆发的浙江“德清血铅”事件,包括2010年江苏大丰、四川隆昌、湖南嘉禾、甘肃瓜州、湖北崇阳、安徽怀宁等地的9起“血铅”事件……用铅量占八成的铅酸蓄电池行业,一度站在风口浪尖。今年5月始,一场史无前例的涉铅企业大整肃,席卷中国。   全国2000余家铅酸蓄电池企业80%被勒令关停。   大力度的整肃,不是短暂的突击,而是寄托了管理层形成长效机制的期望。而被外界视为“污染妖魔”的铅酸蓄电池行业,也希望业界为其正名,还其“行业砥柱”的本色。   环保“台风”   2011年10月31日,“2011国际新能源应用及电池展览会”在北京拉开序幕。   会上,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国庆说,频现的“血铅”事件,今年终于引来政策与管理层面的重拳出击。   铅酸蓄电池的铅污染主要集中于生产和回收环节。金属铅熔点低、高温下易挥发,在铅熔化制备合金、铸造工序中极易造成污染。这一行业的环保合格率仅为12.4%。   今年5月启动的整肃,几乎将环保不达标的铅酸蓄电池企业一网打尽,仅有13%的企业可维持正常生产。   处于风暴中心的,无疑是动力电池制造大省浙江:328家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53家停产,204家直接关闭。   浙江蓄电池协会秘书长姚令春称,该省规模以上的电池制造企业增加值,今年4月份还同比增加45%,5月份下降到9.1%,6月份则是-7.6%。   铅酸蓄电池,主要应用于内燃机打火和电动自行车动力,市场份额分别为100%和98% 2010年,中国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销量分别是1800万和3000万辆。在大力度的整肃下,铅酸蓄电池出现严重供应不足,今年5~6月缺口达40%,价格上升了20%~30%。   一些业界名牌也未能幸免。“中国动力电池第一股”的浙江天能动力(00819.HK),其旗下安徽、江苏和浙江三处工厂被环保部要求停产,占其总产能的54% 但其很快整改达标,后陆续复产。   同在香港上市的另一电池巨头浙江超威动力(00951.HK),因厂房周围500米内有上百户居民,也被叫停。   “500米的防护距离要求是个红线。浙江被关停的铅酸蓄电池企业,80%都是因未达到500米的防护距离。像超威动力、振龙电源、天能动力这样的大型企业,无论生产工艺还是污染排放都已达标。” 姚令春说。   苏州大学化学电源研究所王金良教授介绍,500米防护距离是1989年制定的。制定方法很简单,“就是相关部门选几个有代表性的企业,在不同距离测量其污染排放浓度,当达到基本无害程度时,确定此为卫生防护距离,当时这个距离平均大约就是500米”。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将于年内发布。除了这500米红线,还规定“低于50万KVAh的企业将不允许再立项,低于20万KVAH企业不再允许继续生产”。   如此,国内2000多家铅酸企业将留下不足300家。而历史上,想进入铅酸蓄电池行业,只需产品通过沈阳蓄电池研究所检测即可,门槛低得惊人。即便后来有了环评要求,一些地方也未严格执行。比如浙江台州的“速起”和德清的“海久”两家公司,虽然都做过环评并通过了审批,但直至“血铅”事件爆发后,调查组才发现,两家企业均存在未按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问题。   在这两起“血铅”事件中,除了企业主全部被刑拘外,有多名地方官员被停职、撤职。《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还了解到,“海久”是德清县“标兵企业”,当地官员此前正在力推其上市IPO。   此前追责已逐步升级。环保部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加强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建立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同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成为第一个获批的“十二五”国家规划,足见高层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关注。   大浪淘沙   “企业原先规划和建设时符合500米的防护要求。但后来许多村民纷纷在防护区附近建房子,有的村民干脆把小卖部盖在了厂区门口。企业除了劝阻,别无他法。结果整顿一来,企业不是搬迁就得转产。” 超威动力总裁办主任刘建铭对《财经国家周刊》说。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敬忠称,此次政府是真正祭出了铁腕政策、采用了休克疗法,鱼目混珠的铅污染企业受到了惩罚,但一刀切也让整个行业付出了惨痛代价。   天能动力董事局主席张天任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正规大企业并不惧怕整肃。早在“十一五”期间,天能动力就已投入2亿多元用于环保设备改造和工艺革新,早将铅污染的防治重心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了再生铅环节。目前,分三期建设、共投资了18亿元的天能动力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每年可回收15万吨废旧蓄电池,循环利用10万吨再生铅,形成年产600万KVAh的动力能源及风能、太阳能用储能电池产业基地。   纵览近期的券商报告,各分析师普遍认为,门槛提高让铅酸蓄电池行业迎来大洗牌,其带来的产品价格持续提升,对行业巨头的业绩是一个正面影响,纷纷看多风帆股份(600482.SH)、骆驼股份(601311.SH)、圣阳股份(002580.SZ)和南都电源(300068.SZ)等股票。   刘建铭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超威的铅电极生产、涂布已基本实现无人化 自行车动力电池和汽车启动电池的电池极化已全部采用内化成技术 铅电池生产工艺已避免了铅尘和酸雾的无组织排放 大型生产线上,你再也看不到支口大锅炼铅板,一排排工人忙着安装焊接电池的景象”。   张天任认为,一部分人“谈铅色变”,是不了解铅酸蓄电池的生产工艺现状,“从2000~2010年,国内铅酸蓄电池年产量增长了10倍,产能接近1.5亿KVAh。中国铅酸蓄电池产业10年时间,就走完了欧美将近60年的产业发展历程,其生产状态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王金良教授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一些不具备清洁生产条件和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直接造成了大量铅污染事件的发生。   “对于大型上市企业而言,早就回头是岸了。”刘建铭说,“超威的环保固定资产投入已达到年投资额的25%,并且早在外省按照500米的防护距离集中建设了新的生产基地。”   但是,短板决定容水量——正是诸多还处在原始手工作坊状态的小企业,使这个行业被整体抹黑,尽管业内诸多大型上市企业已能和美国同行比肩。 “二八定律”,同样适用于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20%的大企业,生产了行业80%的产量 而80%的小企业,生产了行业20%的产量。   那种使用简单熔炉就能从事铅酸蓄电池生产的作坊,投资最多数十万,且多处于难以监管的乡村,根本谈不上环保投资和监管。   “大量小企业靠省略环境成本、肆意压价生存,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王敬忠认为,“铅酸蓄电池生产工艺简单成熟、进入门槛较低,引得一批没有实力、资质的小企业纷纷上马,留给社会一个‘坏孩子’印象。” 而此次将要出台的新厂不低于50万KVAh、旧厂改造不低于20万KVAh的门槛,意味着企业年产值至少超亿。有了规模,才可能保证环保有足够的投入。   巨头时代   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即将进入“巨头”时代。采访发现,一些业内人士和准巨头们,却对未来的洗牌有些担忧。   “进入10月份,市场供应竟然迅速得到了补充。目前铅动力电池居然供过于求,价格回落到了原先水平。”姚令春反问,“占全国铅动力电池产量45%的浙江还没有恢复生产,为什么市场货源能够如此神速地得到补充?”   “作为此次整顿风暴的中心,浙江严格实施了关停,而其他省份和一些三无企业仍在拼命生产。”姚令春说。   天能动力张天任亦分析,此次整顿最为严厉的是浙江、广东、江苏三省,广东180多家企业几乎全部关停,江苏近500家企业停产产能60%,而有一些省份的停产产能约占1/3。   “标准不一的整治,一些三无企业可能继续逍遥法外,或者转入地下生产。”张天任说,“市场上还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价格便宜、质量低劣的三无电池。” 中国消费者对电池价格非常敏感,尤其是保有量高达亿辆以上的电动自行车主。姚令春说,“如果个别企业试图把环保、回收、科研成本在价格上有所体现,其市场竞争力将大大削弱”。   分析人士指出,近期爆发的血铅事件其均属于人为因素造成,或者企业违法肆意排污,或者少数官员疏于监管甚至为违法者提供保护。   “此次关停,一些小企业有可能在联合重组旗号下,依然搞以前的分散生产——如果地方政府想保护这些企业,那就变化不大。”一位参加“2011国际新能源应用及电池展览会”的厂商如是说。   一些业内人士更担心的是“铅酸蓄电池已被严重妖魔化”。   比如说“500米”问题,天能动力张天任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如果企业环保措施达标,100米也没有问题 如果企业环保工作做得不好,别说500米,1公里也没用。”   2008年相关部门曾试图修改此规定,但因铅酸蓄电池行业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只是总标准体系中的一个分标准,对其的修改涉及到整个体系变动,牵扯行业诸多,修改方案不了了之。“此次环保整顿,500米成了硬指标”。   据环保部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该部正着手对铅酸蓄电池行业卫生防护距离进行修改,但尚无明确时间表。   王金良教授称,从全球范围看,发明于1859年的铅酸电池,一直是动力电池和蓄能电池的主流,产量用量十分巨大,近几十年来一直鲜闻“血铅”事件和污染情况发生。比如美国,其铅酸蓄电池的用铅量要占其整个国家用铅量的95%以上,但是铅酸蓄电池制造厂排放的铅占不到1.5%。   在“十二五”国家新能源战略规划中,几乎所有绿色清洁能源和IT行业背后,都需要铅酸蓄电池的支撑:每3兆瓦的光伏发电装机,就需要近3亿元的铅酸蓄电池作储能配套 每100兆瓦的风力发电装机,也需要约1亿元的铅酸蓄电池储能 通讯IT行业终端设备尽管广泛采用了锂电池,但其基站、服务器所需备用电源依然是铅酸…… 有业内人士指出,未来20年里,铅酸蓄电池都难以被其他电池取代。譬如在汽车发动机打火领域,要求蓄电池能短时间内释放大电流,适应环境、温度多变等情形 而铅酸蓄电池恰恰能满足这样的要求,而且安全稳定、性价比高。   王金良教授认为,在未来3~5年内,锂电池在电动牵引电池的市场占有率不会超过4% 未来20~30年内,铅酸蓄电池在电动交通工具上的使用依然无法替代。
  • 《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充放电测试设备规范》等118项目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充放电测试设备规范》等45项行业标准和《锂离子电池组安全设计指南》等73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5月26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网站(www.cesa.cn)“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6日附件:1.45项电子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2.7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2年4月27日
  • 环保风暴将至 铅酸蓄电池业命悬一线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日前已正式出台,记者日前从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了解到,铅酸蓄电池行业已经被明确为今年的排查重点。全行业都需要加大环保投入,部分企业还面临着重新选址搬迁的问题。   协会人士表示,“很多企业没有觉得压力大,但实际上我们已经命悬一线。”不久前,国务院正式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今年排查的重点还是铅酸蓄电池行业。   铅酸蓄电池行业成为排查重点不是偶然事件。2011年伊始,安徽省怀宁县高河镇新山社区23名儿童在省儿童医院检测出血铅超标,后经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初步调查后认定,血铅事件与当地环保部门对博瑞电源有限公司长期违法试生产,并未采取有效措施有重大联系。此前的血铅污染事件还曾出现在陕西凤翔、湖南武冈和福建上杭等地。   因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内蒙古、江苏省等14个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省份、138个重点防治区域和4452家重点防控企业,同时根据污染排放情况和环境情况划定了141家铅酸蓄电池企业、7个重点区域,开展铅酸蓄电池的综合防控。   根据环保部门的思路,届时将“发现一个,解决一个,警示一片”。据透露,此次的调子是“态度要坚决,手段要严厉”。   事实上,部分铅酸蓄电池企业对生产环境和环保设备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加,一些大型的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甚至实现了零排放。但是在目前已发生产许可证的1700多家蓄电池企业中,环保设施有问题企业的比例依然不小。   因此该人士认为,“今后一段时间,全行业都需要重新审视环保的重要性并投入更多的资金,有些企业在最多五年内面临着重新选址搬迁的问题。”   市场人士认为,环保风暴给行业龙头带来的更多是机遇。长时间以来,一部分蓄电池行业的环保投入很少,没有正规纳税,加之不当的竞争手段,“导致行业的盈利能力普遍偏弱减弱,大多都是艰难求生存”。   今后,通过加强铅酸蓄电池行业的整顿,一些不规范的企业会被淘汰出局,而可持续发展的规范企业也会从中受益,净化后的蓄电池行业经营秩序和环境也将得到改善。目前,A股市场上铅酸蓄电池行业的龙头企业是风帆股份。
  • 六部委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环境保护部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质检总局 能源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工信部联节〔2018〕43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环保、交通、商务、质检、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p p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保障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工业和信息化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科学技术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环境保护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交通运输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商务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能源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26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strong /p p   一、总则 /p p   第一条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管理。 /p p   第三条 在生产、使用、利用、贮存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回收处理。 /p p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p p   第五条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坚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遵循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p p   第六条 国家支持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引导产学研协作,鼓励开展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创新。 /p p   二、设计、生产及回收责任 /p p   第七条 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采用标准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产品结构设计,协商开放动力蓄电池控制系统接口和通讯协议等利于回收利用的相关信息,对动力蓄电池固定部件进行可拆卸、易回收利用设计。材料有害物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尽可能使用再生材料。新能源汽车设计开发应遵循易拆卸原则,以利于动力蓄电池安全、环保拆卸。 /p p   第八条 电池生产企业应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等提供动力蓄电池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必要时提供技术培训。汽车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动力蓄电池拆卸、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说明以及动力蓄电池的种类、所含有毒有害成分含量、回收措施等信息。 /p p   第九条 电池生产企业应与汽车生产企业协同,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所生产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汽车生产企业应记录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蓄电池编码对应信息。电池生产企业、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通过溯源信息系统上传动力蓄电池编码及新能源汽车相关信息。 /p p   电池生产企业及汽车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应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 /p p   第十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委托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等通过溯源信息系统记录新能源汽车及所有人溯源信息,并在汽车用户手册中明确动力蓄电池回收要求与程序等相关信息。 /p p   第十一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维修服务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所有人的维修需求,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等技术信息。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机构、电池租赁等运营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拆卸和更换时核实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信息,按照维修手册及贮存等技术信息要求对动力蓄电池进行维修、拆卸和更换,规范贮存,将废旧动力蓄电池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不得移交其他单位或个人。 /p p   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机构、电池租赁等运营企业应在溯源信息系统中建立动力蓄电池编码与新能源汽车的动态联系。 /p p   第十二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 /p p   (一)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与其协议合作的相关企业。 /p p   回收服务网点应遵循便于移交、收集、贮存、运输的原则,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及消防、环保、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注提示性信息。 /p p   (二)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p p   (三)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为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通过回购、以旧换新、给予补贴等措施,提高其移交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积极性。 /p p   第十三条 汽车生产企业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等合作,共享动力蓄电池拆卸和贮存技术、回收服务网点以及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等信息。回收服务网点应跟踪本区域内新能源汽车报废回收情况,可通过回收或回购等方式收集报废新能源汽车上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 /p p   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p p   第十四条 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在动力蓄电池需维修更换时,应将新能源汽车送至具备相应能力的售后服务机构进行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 在新能源汽车达到报废要求时,应将其送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拆卸动力蓄电池。动力蓄电池所有人(电池租赁等运营企业)应将废旧动力蓄电池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废旧动力蓄电池移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私自拆卸、拆解动力蓄电池,由此导致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p p   第十五条 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收集可参照《废蓄电池回收管理规范》(WB/T 1061-2016)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按照材料类别和危险程度,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分类收集和标识,应使用安全可靠的器具包装以防有害物质渗漏和扩散。 /p p   第十六条 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贮存可参照《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82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16)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要求。 /p p   第十七条 动力蓄电池及废旧动力蓄电池包装运输应尽量保证其结构完整,属于危险货物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进行包装运输,可参照《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82号)、《废蓄电池回收管理规范》(WB/T 1061-2016)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要求。 /p p   三、综合利用 /p p   第十八条 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在保证安全可控前提下,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开展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降低综合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与经济效益,并保障不可利用残余物的环保处置。 /p p   第十九条 综合利用企业应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号)的规模、装备和工艺等要求,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及装备,开展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 /p p   第二十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等要求,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技术信息,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分类重组利用,并对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 /p p   梯次利用企业应回收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生产、检测、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再生利用企业。 /p p   第二十一条 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等要求,对不符合该要求的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不得生产、销售。 /p p   第二十二条 再生利用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等要求,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技术信息规范拆解,开展再生利用 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后的其他不可利用残余物,依据国家环保法规、政策及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环保无害化处置。 /p p   四、监督管理 /p p   第二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拆卸、包装运输、余能检测、梯次利用、材料回收、安全环保等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标准,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标准体系。 /p p   第二十四条 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上传制度,汽车生产企业应定期通过溯源信息系统上传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等信息,并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p p   第二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负责建立统一的溯源信息系统,会同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动力蓄电池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 /p p   第二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实施管理,加强对梯次利用企业的指导,规范梯次利用企业产品,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 /p p   第二十七条 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研究探索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p p   第二十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质检总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通过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暂停企业强制性认证证书、公开企业履责信息、行业规范条件申报及公告管理等措施,对有关企业落实本办法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p p   第二十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p p   五、附则 /p p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负责解释。 /p p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p p   附录 /p p   术语和定义 /p p   一、动力蓄电池: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蓄电池,由蓄电池包(组)及蓄电池管理系统组成,包括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等,不含铅酸蓄电池。 /p p   二、废旧动力蓄电池是指: /p p   (一) 经使用后剩余容量或充放电性能无法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行驶,或因其他原因拆卸后不再使用的动力蓄电池 /p p   (二) 报废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p p   (三) 经梯次利用后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p p   (四) 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p p   (五) 其他需回收利用的动力蓄电池。 /p p   以上废旧动力蓄电池包括废旧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和单体蓄电池。 /p p   三、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收集、分类、贮存和运输的过程总称。 /p p   四、拆卸:将动力蓄电池从新能源汽车上拆下的过程。 /p p   五、拆解: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逐级拆分,直至拆出单体蓄电池的过程。 /p p   六、贮存:废旧动力蓄电池收集、运输、梯次利用、再生利用过程中的存放行为,包括暂时贮存和区域集中贮存。 /p p   七、利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后的再利用,包括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 /p p   八、梯次利用:将废旧动力蓄电池(或其中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单体蓄电池)应用到其他领域的过程,可以一级利用也可以多级利用。 /p p   九、再生利用: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离、提纯、冶炼等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过程。 /p p   十、汽车生产企业: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国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进口商。 /p p   十一、电池生产企业:国内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和动力蓄电池进口商。 /p p   十二、回收服务网点:汽车生产企业在本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立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机构。 /p p   十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取得资质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企业。 /p p   十四、综合利用企业: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企业或再生利用企业。 /p p   十五、梯次利用企业:即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生产企业,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或其中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单体蓄电池)进行必要的检测、分类、拆解和重组,使其可应用至其他领域的企业。 /p p   十六、再生利用企业: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离、提纯、冶炼等处理,实现资源再生利用、原材料回收利用等的企业。 /p p br/ /p
  • 中国排查1930家铅蓄电池企业 逾8成被停产
    中国环境保护部2日发布消息称,截至2011年7月底,中国各地共排查铅蓄电池企业1930家,其中,取缔关闭583家、停产整治405家、停产610家 另有252家企业在生产,80家在建。   为遏制儿童血铅超标高发态势,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于今年3月底召开联合会议,部署对铅蓄电池全行业进行彻底排查,并要求各地在7月底之前公布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名单。   目前,相关省份均已按时公布排查情况。从地域分布看,中国铅蓄电池企业主要集中在江浙地区。其中,江苏484家,居全国之首,浙江以328家紧随其后。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的铅蓄电池企业也均在百家以上。青海、西藏、海南这3个地区没有发现铅蓄电池企业。   从行业分类看,全部1930家企业中,从事蓄电池极板加工生产的企业639家,单纯组装企业1105家,回收企业186家。仍在生产的252家企业中,极板加工生产的企业121家,单纯组装企业108家,回收企业23家。   环保部表示,从近期国务院9部门联合督查看,各地铅蓄电池企业仍存在规划布局凌乱、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工艺技术水平不高、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个别地区对铅蓄电池整治工作认识不高、整治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环保部要求,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铅蓄电池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经下达取缔关闭决定或自行关闭的,应督促企业做好后续环境整治工作,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危险废物 对自行停产或被责令停产整治的,未经验收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对限期治理的,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今年2月,《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被国务院正式批复,成为中国首个“十二五”国家规划。但血铅事件随后仍屡有发生。3月中旬,浙江省台州市168人被查出血铅超标,其中儿童53人。5月份,血铅事件又在浙江德清上演,332人被检测出血铅超标。
  • 欧盟将取消对无线电动工具中使用的电池及蓄电池的豁免
    2006年9月2日,欧盟理事会发布了有关电池及蓄电池的第2006/66/EC号指令。指令要求各成员国禁止含汞量超过0.0005%(重量百分比)所有的电池及蓄电池(不管是否与设备配套使用)以及含镉量超过0.002%(重量百分比)的便携式电池及蓄电池(包括与设备配套使用的产品)投放市场。但是指令也对紧急系统/警报系统、医疗设备、无线电动工具中使用的便携式电池及蓄电池进行了豁免。   2012年11月1日,欧盟理事会发布第G/TBT/N/EU/74号通报,拟修订关于电池和蓄电池以及废旧电池和蓄电池指令2006/66/EC,通报草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对无线电动工具中使用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的镉含量的豁免。
  • 铅蓄电池行业规范企业新名单出炉148家都有谁?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为推动铅蓄电池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组开展了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截止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7年第20号公告称,经企业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专家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以及网上公示等程序,共148家企业列入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据悉,2012年发布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并于2015年进行修订后形成《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规范条件》于2015年12月10日发布,12月25日起正式实施。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以下为148家企业详细内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拟公告的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六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9.JPG" alt=" 9.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a8747939-ea1a-4ecd-be34-08a247569c8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五批) (排名不分先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8.JPG" alt=" 8.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68f947a7-ae19-4dc9-a937-fd760dc1d1f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四批) (排名不分先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6.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dc4d6eae-9262-4e1a-8ae8-eba56edbb2f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7.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a692ba80-7771-403b-9f8f-940cbb10fe0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三批) (排名不分先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5.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d8ff515b-be4e-44f9-84c9-0864c630556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二批) (排名不分先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3.JPG" alt=" 3.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7d763dc-5907-4e78-85e7-35aec5c8144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4.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ed74051-cf04-4169-976a-bbccff479ed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一批) (排名不分先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7d2c42a4-27c0-4ea0-8089-0ceba800011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90ac786e-5db4-4b1f-a67e-a43b0b6df677.jpg" / /p p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br/ /p p /p
  • 浙江台州等地168人血铅超标 蓄电池厂停业整顿
    受台州蓄电池企业污染致168人血铅超标事件的影响,台州、武进等多地铅蓄电池厂被停业整顿。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铅酸蓄电池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徐红告诉《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对我国可能存在污染的重金属企业进行排查,以便制定更为详细的防止重金属污染的方案。   工艺落后致污染严重   截至3月26日下午5时,台州路桥区当地已有168人检测出血铅超标。台州环科院等单位专家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速起蓄电池公司引起的铅污染事件。路桥区环保局局长蒋新才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速起蓄电池公司周边300米范围内的土壤已被重金属污染,当地受污染较严重的土壤可能会被彻底挖除。   记者从速起蓄电池公司官方网站了解到,该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开发、制造各类摩托车、汽车、UPS等专用密封式可充电蓄电池产品的生产型企业。据中新社报道,该公司厂房离居民区仅一墙之隔,站在厂房外就能闻到一股股刺鼻的气味。厂区里时有污水排出,而村民洗衣服、种菜,大多使用井水。   徐红告诉本报:“由于爆出铅酸污染事件,目前,台州、武进等多地铅蓄电池厂已经被停业整顿。”   徐红介绍,此次铅污染事件主角速起蓄电池公司产量并不算高,根据污染程度看,该公司的生产技术极可能是目前铅酸蓄电池行业落后的外化成工艺,但由于此类技术成本较低,不少蓄电池企业仍在使用。她告诉记者:“(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决定在两到三年内彻底淘汰这类技术的生产企业。改换成技术可靠、污染较少的内化成工艺。”   废旧蓄电池流入无证企业   这起事件距离2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仅一个多月,该规划是我国第一个“十二五”专项规划。规划要求对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的重金属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徐红表示:“近期,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按照规划要求,对可能存在重金属污染的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这其中包括铅酸蓄电池企业。”   然而,困难来自多方面。徐红坦言,首先,在标准制定上,尺度把握较难。“以前的相关规定,现在看来并不一定科学,比方说某一定产能蓄电池厂要求离居民400米,但是,400米之外不一定就没有铅污染,这需要根据各个企业的具体规模以及技术等来进行科学测算。”   其次,地方保护较严重,监管力度上仍需加强。徐红透露,此次有关部门排查中发现,很多蓄电池厂处于无证生产,“一些有证的企业很容易找到,而无证的企业很难查到。”   此外,徐红认为,更为严重的是在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需要很大的投入,但许多无证企业利用不按照国家规定生产、减少环保投入的成本优势,违规低价回收蓄电池获利,造成更为严重的污染。
  •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发布(附全文)
    p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推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将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以下为具体内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strong /p p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推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方案。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选择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基础好、区域带动性强、有积极性的地区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汽车生产、电池生产和综合利用企业主体作用,探索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商业运作模式,完善相关标准,突破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产业发展瓶颈,建设示范工程,为建立科学完善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提供实践支撑。 /p p   到2020年,建立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创新商业合作模式。建设若干再生利用示范生产线,建设一批退役动力蓄电池高效回收、高值利用的先进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杆企业,研发推广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关键技术,发布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技术标准,研究提出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 /p p   二、试点内容 /p p   (一)构建回收利用体系 /p p   充分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鼓励试点地区与周边区域合作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的集中回收和规范化综合利用,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坚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建立动力蓄电池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的溯源机制,对动力蓄电池实施全过程信息管理,实现动力蓄电池安全妥善回收、贮存、移交和处置。 /p p   (二)探索多样化商业模式 /p p   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密切合作,以满足市场需求和资源利用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建立稳定的商业运营模式,推动形成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规模化市场。加强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中的应用,建设商业化服务平台,构建第三方评估体系,探索线上线下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新型商业模式。 /p p   (三)推动先进技术创新与应用 /p p   鼓励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在产品开发阶段优化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设计 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余能检测、残值评估、快速分选和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梯次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鼓励在余能检测、残值评估等阶段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有价元素高效提取、材料性能修复、残余物质无害化处置等再生利用先进技术的研发攻关。同时,形成一系列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无害化、规范化、高值化利用。 /p p   (四)建立完善政策激励机制 /p p   鼓励试点地区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绿色制造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及举措,研究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探索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相关政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p p   三、组织实施与管理 /p p   (一)试点范围 /p p   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以试点地区为中心,向周边区域辐射。支持中国铁塔公司等企业结合各地区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p p   (二)实施年限 /p p   试点工作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p p   (三)方案编制与申报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自愿申报,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组织编制本地区试点实施方案,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铁塔公司等结合本企业特点和目标,自行编制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p p   (四)审核确定 /p p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论证,确定试点地区,并对实施方案进行备案。 /p p   (五)实施管理 /p p   试点地区按照试点工作总体要求,积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经验总结,加强试点工作的过程管理和优化调整。 /p p   (六)总结评估 /p p   试点工作结束后,试点地区对试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中国铁塔公司等企业对示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组织试点验收和示范工程评估,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p p   四、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 /p p   试点地区应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试点方案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计划,确定各项任务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试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p p   (二)加大政策扶持 /p p   试点地区应加强资源整合,积极协调利用现有政策措施和资金渠道,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国铁塔公司等优势企业联合设立产业基金,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 /p p   (三)强化能力建设 /p p   国家建立统一的溯源管理平台,对试点地区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实现信息溯源管理,支撑试点工作科学开展和阶段性评估。发挥行业协会、骨干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各方面优势,搭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交流平台,促进试点地区产学研用合作,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联合攻关和推广应用机制。 /p p   (四)加强宣传推广 /p p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增强公众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意识。试点地区应在网站上公布本地区试点企业名单和相关信息,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p
  • 铅酸蓄电池生产 | 通过在线浓度测量优化化学反应和实现快速转产
    可靠的在线硫酸浓度测量可以确保化学反应过程的质量和蓄电池中的最终 H2SO4浓度。另外还可以缩短加注站转产期间的停机时间。 铅酸蓄电池是最早、最成熟的可充电电池。由于价格低、功率质量比相对较大,因此尽管能量重量比非常小,但它主要用作汽车起动、照明和点火 (SLI) 电池。蓄电池生产中的硫酸在铅酸蓄电池的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不同的浓度。硫酸浓度不仅取决于生产步骤,还取决于蓄电池的类型和尺寸。铅酸蓄电池的主要成分是由铅制成的阳极、由二氧化铅制成的阴极和作为电解质的稀硫酸 (H2SO4)。化学反应需要硫酸的第一个生产步骤是极板化成。化学反应过程中会在正极板上形成α和β PbO2。α和β PbO2之间的比率直接影响蓄电池的电流效率。在化学反应过程中,H2SO4浓度是实现正确比率的一个重要参数。槽化完成后,会组装蓄电池,加注正确浓度的硫酸,并进行充电。电池内化学反应后,会更换电解质(二次进料法)或调节硫酸(一次进料法)。在加注和储能结束时,硫酸浓度和电解质水平必须符合规定的浓度。应用解决方案 硫酸浓度测量在硫酸溶液中,密度测量非常适合测定高达90%的H2SO4浓度。在铅酸蓄电池生产中,0%至55% (1.4453 g/cm³ @ 20°C) 的浓度范围很重要,密度与硫酸浓度具有陡峭且几乎呈线性的相关性。密度值与H2SO4溶液浓度之间的关系稀释来料的硫酸高浓度硫酸 (98%) 主要通过卡车运输到生产现场。现场将浓缩的H2SO4稀释至所需的不同浓度。硫酸在稀释过程中会放出大量的热量,需要进行冷却。因此,硫酸的温度在稀释过程中变化很快。由于接液部件由玻璃制成,安东帕的高精度在线密度传感器L-Dens 3300 GLS版本可以轻松跟踪这些变化。所有塑料涂层传感器都是热惰性传感器,无法跟踪快速温度变化(例如大多数电导传感器)。硫酸稀释系统加注站在加注站稀释中小型工厂用罐中储存各种所需浓度的硫酸。大型工厂可以进行两阶段稀释过程。第一步是稀释并储存中等浓度的H2SO4,第二步是在加注站进行最终稀释(如上图所示 )。产品转换,即推出新类型或尺寸的蓄电池,可能引起加注站的浓度变化。如果仅由实验室浓度测量提供支持,则调整灌装罐的浓度可能需要长达40分钟。安东帕的在线密度传感器L-Dens 3300 可以协助实现自动控制浓度变化,从而将停机时间缩短到手动控制变化所需时间的一小部分。槽化成 在化学反应过程中,电解质的浓度将会增加。硫酸浓度测量和调节是实现高质量恒定化学反应过程的关键所在。循环方法会在化学反应期间测量和调节硫酸浓度应用优势 L-Dens 3300 GLS版本是一款非常紧凑的在线密度传感器,其接液部件由玻璃制成。它包括集成控制器和配备用户界面和电容式按键的高品质显示屏。优点:优化化学反应过程大幅缩短灌装线转产期间的停机时间确保加注过程的质量 测量温度/精度:安东帕硫酸在线密度传感器传感器:高度精确包括自动温度补偿易于操作且免维护适用于H2SO4 应用的其他安东帕解决方案硫酸生产测量 0% 至 110% 之间的 H2SO4 酸洗液监测
  • 工信部:推进长三角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p   记者25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信部将推进长三角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p p   为推进长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区域协作,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近日带队前往江苏省、浙江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调研,并在浙江省衢州市组织召开了长三角地区工作座谈会,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活动及会议。 /p p   座谈会上,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三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介绍了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加快区域合作提出了思路和建议。 /p p   高云虎指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对于保障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要统筹谋划,加快推进试点方案制定及实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区域协作,打破区域和行业界限,加强跨区域产业合作,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打造成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工作的亮点。二是加快构建回收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监督作用,促进汽车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建立回收渠道,加强与电池生产、综合利用等企业合作,通过多种形式构建跨行业联合共同体。三是加强产业布局,重点抓好“两头”,即前端回收和后端再利用及无害化处置,鼓励梯次利用企业创新发展,严格控制湿法冶炼企业的规模和布点。四是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利用现有财税等支持政策,鼓励企业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做好技术储备,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水平,从全生命周期角度实现产业绿色发展。 /p p br/ /p
  • 山东严控重金属污染 92家铅蓄电池企业停产整顿
    日前发布的2010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披露,自去年开始,山东已连续开展了省、市、县三级涉铅等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山东省摸清了重金属污染企业底数,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92家铅蓄电池企业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对18家“土小”炼铅企业予以关闭取缔,初步遏制了涉铅等重金属污染的高发态势。   据统计,山东省重金属污染企业涉及24个行业、114个县(市、区)。全省共有涉铅、汞、镉、铬、砷等5种重金属企业536家,其中涉铅企业156家,铅蓄电池企业134家。2010年山东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编制《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十二五”期间,山东省将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加快重金属污染防控体系建设。全省将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地方政府负责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将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导致环境不能稳定达标区域新建相关项目,把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权,全部上收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所有重金属废水排放企业安装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控装置,实现实时监控。
  • 江苏大丰:儿童血铅中毒“祸首”为蓄电池厂
    江苏省大丰市河口村50多名儿童近日被查出血铅含量严重超标,大丰市政府经调查后对外宣布,污染源是该村附近的一家蓄电池厂,这是继陕西凤翔和湖南武钢等地之后国内爆出的又一起血铅事件。   河口村村民郭林玉三岁的儿子从2009年8月份开始就出现了厌食、呕吐、哭闹等症状,医院检查显示郭林玉的儿子血铅含量高达每升364微克,已经属于中度铅中毒。   江苏大丰市河口村村民郭林玉的孩子现在排铅,明显的记忆力下降,腿夜里酸的哭,我们坐在铺上给他肉腿。   据大丰市官方统计的数据称,河口村接受检查的110多名儿童当中查出血铅含量超标的有51名,大丰市政府同时公布,距离河口村不足百米的大丰市盛翔电源有限公司是此事件的罪魁祸首,该企业以生产铅酸蓄电池为主,所用原料多是铅锭。去年11月20日监测到该公司排放的铅尘当中部分指标超标一到两倍,环保部门随即要求其停产整顿,目前肇事企业已被关停,当地政府已经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 虹科案例 | CAN+BMS?虹科CAN卡如何为新能源电池“续电”?
    虹科案例 | CAN+BMS?虹科CAN卡如何为新能源电池“续电”?BMS是什么BatteryManagement System简称BMS,中文是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的电池管理系统,即对电池进行监控和管理的系统,这项技术使汽车在满足各种方案的高性能要求方面发挥了作用,通过对电压、电流、温度以及SOC等参数采集、计算,进而控制电池的充放电过程,实现对电池的保护。电池组的实时监测和控制在电动汽车中是必不可少的,提升电池综合性能的管理系统,这是连接车载动力电池和电动汽车的重要纽带,而这正是CAN通信也是我们PCAN的用武之地。BMS能做什么通过CAN通信,BMS可以提供关于电池组状态的准确、最新的信息,包括其温度、电压和其他关键参数,这些信息对于确保电池组的安全和高效运行至关重要。只要一台笔记本和一个CAN卡,就可以显示BMS上报的所有信息,具体是怎么样实现的呢?下面是几个关于我们的客户实际运用的案例,来听听我们的客户怎么说。1.电池单元的实时监控、监测和保护 如下图,PCAN被用来收集每个电池的数据,包括温度、电压和其他参数,BMS处理这些信息以实时监测电池单元的状态。BMS利用CAN通信持续监测电池组的温度、电压和电流,并且在上位机PE6上解析,检测是否有任何异常情况,比如过热、过度充电或过度放电等。2.蓄电池组平衡。 电池组的平衡对于保持每个电池单元的最佳充电状态(SOC)是必要的,BMS可以通过监测每个电池的SOC来平衡电池组,并控制充电和放电速率,以确保每个电池均匀地充电和放电。BMS使用CAN通信与充电器和电机控制器通信,以调节充电和放电速率。如上图,测试环境是模拟整车,对车载电源进行测试,用到的协议都是标准的CANFD和CAN2.0,PCAN-Explorer 6可以同时连接几个CAN和CAN FD网络,这个测试是需要按照客户DBC文件和产品进行通讯,进行数据交互,并且可以可以以图形表示现场记录或基于trace的信号序列。 总之,CAN通信技术已经成为电动汽车BMS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PCAN在BMS系统中,目前被用于检测电池组的参数,如电压电流温度等,除此之外,它还可以控制汽车的各种功能。它在实时监控、故障检测和隔离、电池组平衡以及安全监控和保护方面的应用使电动汽车变得更加安全、可靠和高效。在BMS中继续使用PCAN去通信将使电动汽车变得更加方便智能!
  • 国家锂电测试测量标准全面革新 波及ICP-OES等大批仪器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组织修订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同时发布了7条锂电池相关的电子行业标准。锂电池相关的电子行业标准制修订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标准主要内容公示截止期1. SJ/T 11792-2021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导电性测试方法本文件描述了锂离子电池电极活性物质电子导电性的测试方法。2021年12月19日2. SJ/T 11793-2021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电化学性能测试方法本文件规定了锂离子电池用电极活性物质的比容量、比能量、充放电效率、中值电压、平均电压、放电平台容量比、循环容量保持率、循环寿命、倍率性能等电化学性能的测试方法。2021年12月19日3. SJ/T 11794-2021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游离锂的测试方法本文件规定了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中游离锂含量的测定方法。2021年12月19日4. SJ/T 11795-2021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中磁性异物含量测试方法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中磁性异物含量的测试方法,包括术语和定义、测试方法提要、仪器和器具、试剂、环境要求、前处理、仪器分析、结果计算、精密度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和负极粉体材料及其浆料,以及粘结剂、导电剂等辅料中磁性异物含量在10μg/kg~5000μg/kg之间的检测。本标准不适用于磷酸铁锂材料中磁性异物含量的检测。2021年12月19日5. SJ/T 11796-2021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规范本文件规定了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的术语和定义、标识、性能、安全等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本文件对于电子打火机及类似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可参考使用。2021年12月19日6. SJ/T 11797-2021锂金属蓄电池及电池组总规范该标准适用于锂金属蓄电池和电池组。该标准规定了锂金属蓄电池及电池组的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性能要求内容包括术语定义、外观及尺寸要求、电性能、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安全要求规定了电池和电池组在包括正常使用、可预见的误操作和故障条件下的电安全、环境安全要求等。2021年12月19日7. SJ/T 11798-2021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生产安全要求本文件规定了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生产企业在建筑、设施、选材、设计、工序及管理的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制造企业的生产安全评估。设置有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生产线的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本文件。22021年12月19日《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企业研发经费需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同时:1.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电极涂覆后均匀性的监测能力,电极涂覆厚度和长度的测量精度分别不低于2μm和1mm;应具有电极烘干工艺技术,含水量控制精度不低于10ppm。2.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注液过程中温湿度和洁净度等环境条件控制能力;应具有电池装配后的内部短路高压测试(HI-POT)在线检测能力。3.锂离子电池组企业应具有单体电池开路电压、内阻等一致性评估能力,测量精度分别不低于1mV和1mΩ;应具有电池组保护板功能在线检测能力。此外还对电池和电池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产品性能提出了要求:(一)电池和电池组1.消费型电池能量密度≥2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200Wh/kg,聚合物电池体积能量密度≥600Wh/L。循环寿命≥6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2.动力型电池分为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能量型电池能量密度≥18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功率型电池功率密度≥7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500W/kg。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3.储能型电池能量密度≥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二)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比容量≥150Ah/kg;三元材料比容量≥175Ah/kg;钴酸锂比容量≥170Ah/kg;锰酸锂比容量≥115Ah/kg;其他正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三)负极材料碳(石墨)比容量≥335Ah/kg 无定形碳比容量≥250Ah/kg 硅碳比容量≥420Ah/kg 其他负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四)隔膜1.干法单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10MPa,横向拉伸强度≥10MPa,穿刺强度≥0.133N/μm。2.干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25MPa,穿刺强度≥0.133N/μm。3.湿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60MPa,穿刺强度≥0.204N/μm。(五)电解液水含量≤20ppm,氟化氢含量≤50ppm,金属杂质单项含量≤1ppm。上文中提到的消费型锂离子电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应用于手机、相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的锂离子电池。动力型锂离子电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应用于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无人机、电动船舶、电动工具等动力装置的锂离子电池。储能型锂离子电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应用于新能源储能、通信储能、工商业储能等储能领域的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了长度测量仪器、水分测定仪、温湿度测量监测记录、充放电测试仪器、拉伸试验机等仪器的测试测量规范。《SJ/T 11792-2021 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导电性测试方法》等7条锂电池相关的电子行业标准则涉及电导率测试仪、电池性能测试仪、自动电位滴定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热电偶温度测量仪、红外温度测量仪、(电压、电流、温度、时间、容量、质量)测量仪器等,以及可燃气体、粉尘浓度或氧气浓度报警装置、(加热、涂布、充放电、试验)设施等仪器的测试测量要求。锂电池相关的电子行业标准涉及的仪器品类标准名称涉及仪器《SJ/T 11792-2021 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导电性测试方法》电导率测试仪《SJ/T 11793-2021 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电化学性能测试方法》电池性能测试仪《SJ/T 11794-2021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游离锂的测试方法》自动电位滴定仪《SJ/T 11795-2021 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中磁性异物含量测试方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SJ/T 11796-2021 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规范》热电偶温度测量仪、红外温度测量仪、电池性能测试仪《SJ/T 11797-2021 锂金属蓄电池及电池组总规范》电压、电流、温度、时间、容量、质量测量仪器等《SJ/T 11798-2021 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生产安全要求》可燃气体、粉尘浓度或氧气浓度报警装置等,加热、涂布、充放电、实验设施等锂离子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规范了锂离子行业的测试测量标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将引发新一轮仪器采购潮;仪器厂商也应及时关注锂离子行业规范和标准的制修订,及时对仪器研制和宣传策略进行调整,以便于加速占领锂离子电池测试相关仪器市场。
  • 锂电池新国标出台,原位产气量测试助力电池安全研发
    日前,为了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质量安全谁,工业和信息部组织起草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从此,电动自行车的锂电池有了强制性国标。在我国城市街头,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过3.5亿辆,是千家万户的重要出行工具,超过20%的电动自行车配备了锂电池。锂电池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也隐藏着一些鲜为人知的威胁——那就是锂电池的产气行为。锂离子电池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电解液的氧化还原反应、正负极材料分解以及SEI膜分解等多种因素,可能会产生一定量的气体。这些气体在电池内部积聚,虽然初期可能不会对电池性能产生显著影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却可能成为潜在的“定时炸弹”。因此,为避免锂电池产气带来的潜在危害,我们需要深入研究产气行为规律,积极探索电池安全技术,并致力于开发更高品质的锂电池产品。(锂电池的产气成分研究)1、电池产气导致电池内部压力升高当压力超过电池外壳的承受极限时,电池可能会发生膨胀、泄漏甚至爆炸。这样的后果不仅可能损坏设备,更可能对用户造成人身伤害。(手机锂电池膨胀形变)2、电池产气影响电池性能和寿命由于产气行为的存在,电池内部有效空间被压缩,导致锂离子传递速度减慢。这不仅会降低电池的放电速率和能量密度,还会增加电池阻抗,电池更容易发热。日积月累,电池性能会加速衰减,寿命大大缩短。3、电池产气对环境造成污染虽然这些气体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大量释放到环境中,但在电池损坏或回收处理不当的情况下,可能会泄漏到大气或水体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面对这些潜在威胁,如何减少锂电池产气风险?1、源头上控制气体产生电池制造商通过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和材料配方,减少电解液和正负极材料中可能产生气体的杂质和残留物。同时,加强电池外壳的密封性和耐压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措施。2、注重电池保养和维护避免过充、过放和高温环境等恶劣条件对电池造成损害。此外,定期检查和更换老化的电池也是保障安全的重要手段。3、加强电池回收和处理建立健全的电池回收体系和处理机制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旧电池对环境的影响和潜在危害。避免危机电池流入市场,引发安全事故。(锂电池热失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的安全要求,从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热扩散、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标志等7个方面入手,从源头上提升锂离子蓄电池的本质安全水平。强制性新国标出台意味着市场需要更安全的锂电池产品。多个方面入手加强管理和控制减少气体产生的风险保障锂离子电池的安全和可靠性。通过专业测试仪器,了解电池在不同阶段的产气速率与产气总量,获取电池性能、质量和环境影响的重要信息。 (GPT-1000原位产气量测定仪)武汉电弛新能源有限公司推出了GPT-1000原位产气量测定仪,可实时、在线、连续、原位监测电池的产气行为,包括产气量和产气速率等参数,实现化成产气、过充产气、循环产气、存储产气等各阶段产气行为研究。GPT-1000原位产气量测定仪应用广泛,满足软包电池、方形/硬壳电池、圆柱电池、固态电池、钠电池等测试需求。
  • 防患于未“燃”,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强制性国家标准即将出台!
    2月23日凌晨,南京市一居民楼发生火灾致15人死44伤,伤亡惨重。据通报,经初步分析,火灾是由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这次事故再次引起公众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的强烈关注。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锂电池是主要的燃烧源或爆炸源。由于我国缺少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强制性标准,导致锂电池质量参差不齐,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频发。为从源头防范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的完善刻不容缓。据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栏目报道,2022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已经完成了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目前正处于审查阶段。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何鹏林是工信部锂离子电池及类似产品标准工作组组长,同时也是这项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他介绍道:按照项目计划,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发布。本标准将填补国家层面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质量监管的技术依据空白。标准发布以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据《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该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符合GB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和电池组。主要检验项目包括:电池安全项目: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电池组机械安全项目:挤压、机械冲击、振动、自由跌落、提手强度、模制壳体应力等;电池组电气安全项目:强制放电、过充电保护、过流放电保护、短路保护、温度保护、绝缘电阻、静电放电等;电池组环境安全项目:低气压、高低温冲击、浸水、盐雾、湿热、阻燃性等;人身安全项目:热扩散。其中,首次在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标准中引入人身安全相关项目。热扩散项目参考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标准。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时热量会通过不同方式传递到相邻电池单体,单个电池热失控可能传播到周围的电池单体,引起连锁反应,热扩散时形成的烟雾、火灾和爆炸直接威胁电动自行车驾乘和使用人员安全。该项要求旨在考核电池热扩散控制能力,为预警和驾乘人员安全提供保障。标准要求电池组发出报警后5min内不能起火爆炸。
  • 锂电池组装必须带电防爆炸?FLIR A系列热像仪从源头解决危险
    随着电动汽车行业越来越普遍,带动着锂电池行业的蓬勃发展,但随之而来的电动汽车自燃的事故也频频发生,主要原因是锂电池的。那么,在给电动汽车组装电池的过程中,要注意什么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呢?01锂电池热失控的危险大多数电动汽车的电池模块和电池组的制造商在组装时会使用具有一定电量的电池,因为人们普遍认为完全放电的锂离子电池比完全充电的锂离子电池更危险。当各个电池模块连接时,电流将开始在组件之间流动。通常,这种电流会导致电池或模块的温度升高。随着温度的升高,系统内的电压会降低随即导致电流增加,从而进一步升高温度。这种温度升高的循环被称为“热失控”,如果不被发现,可能会导致电池损坏,进而导致设施内起火甚至爆炸。电池管理系统(BMS)可用于监测温度,并通过检查连接是否松动和内部短路来确保电池的健康。然而,BMS通常直到组装过程的后期才安装到系统中。因此,在初始组装期间,使用手持式红外测温枪来监测电池和模块的温度,其仅能在小区域内提供温度信息或根本提供不了有效温度信息。那么,该如何从源头避免温度上升而导致的火灾事故呢?02A系列热像仪:源头监控电池组装全程使用可见光相机监控检查电池的组装过程,是无法及时验证电池的健康状况。幸好红外热像仪能为电池系统制造商提供监控整个电池组件的能力,避免出现温度升高和热失控造成的潜在危险情况。由于电池配置在不同的装配线之间会有很大的差异,因此选择一款能够测量数千个不同点温度的热像仪,有助于确保不会错过任何关键热点。FLIR A系列高级智能传感器热像仪易于通过在线界面进行安装和控制比如FLIR A系列高级智能传感器热像仪就非常适合用于监测电池组件的每个排气口。用户可以在线使用热像仪控制界面创建多个目标区域,并为每个ROI设置最大温度报警阈值。使用EtherNet/ IP,当超过临界温度阈值时,立即将报警信号发送到工业PLC,以进行数据记录和控制报警指示灯。这种配置还提供历史温度数据记录,如果出现危险情况,为工人提供了一个可视指示器,并消除了使用手持式温度测量设备时人为错误的可能性。在电池组上进行FLIR A70红外热像仪监控测试FLIR A70等A系列智能传感器固定安装式热像仪的使用,提高了用于检测热失控条件的温度测量的重复性和可靠性,显著改进了使用手持式测温枪的单个操作员。自动化和改进的热监控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证,可以快速检测到任何潜在危险,这有助于降低工厂人员和设施的风险。FLIR A系列热像仪非常适合需要机载分析和警报功能用于状态监测和早期火灾探测应用的用户它们机身小巧方便集成是一款灵活可配置的解决方案可以满足众多行业客户的独特自动化需求。
  • 浅谈现有锂离子电池检测标准
    p   由于安全问题而发生锂离子电池产品召回的案例日益增多。Li+的活性和高能量密度的特性,会给锂离子电池安全性带来较大的问题。目前,对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能,尤其是一些潜在的微小结构缺陷所带来的安全隐患的筛查,检验方法和标准落后于锂离子电池技术的发展,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尚未适应锂离子电池安全性能评估的要求。有鉴于此,本文作者对国内外现有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标准进行了归纳和分析,以期为检测技术的发展提供参考。 /p p    strong 1 电池安全性能检测标准简介 /strong /p p   目前,应用得较为广泛的国际标准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锂离子电池标准。根据各自的需求,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及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等机构,也制定了相关的锂离子电池运输安全标准,并得到广泛应用。此外,一些国家及组织,如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美国电气及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和日本国家标准局(JIS)制定的关于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标准,也有广泛的影响。这些标准的检测项目相似,但是测试的条件有所不同。 /p p   应用较多、影响范围较广泛的国际标准有4个。联合国《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UN38.3) /p p   和IEC62281:2012《运输中锂原电池和电池组及锂蓄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均侧重于锂离子电池在运输中的安全测试和安全要求,主要针对锂离子电池在运输过程中的外部环境及机械振动进行模拟,试验项目包括高度模拟、温度试验、振动、冲击、外短路、撞击、过度充电和强制放电等8项,要求电池在测试过程中,应保证包装不脱落、不变形、无质量损失、不漏液、不泄放、不短路、不破裂、不爆炸且不着火。UL1642:2009《锂电池》适用于在产品中作电源用的一次(非充电的)和二次(可充电的)锂电池,标准的目的是减少锂电池在产品使用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标准中关于电池的电性能测试,包括短路试验、不正常充电试验和强制放电试验 机械试验包括挤压试验、撞击试验、冲击试验和振动试验 环境试验包括热滥用、温度循环试验、高空模拟试验和抛射体试验等。试验要求,被测电池在试验过程中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不排气、不燃烧,且包装不破裂。IEEE1625:2008《笔记本电脑用可充电电池标准》和IEEE1725:2006《移动电话用可充电电池标准》主要是对便携式计算机和蜂窝电话用蓄电池的设计、生产和开发建立统一的准则,主要涉及电池和电池组有关的电子、物理结构、化学成分、加工流程、质量控制及包装技术等领域。相对于其他电池标准普遍重视电池或电池组的情况,上述标准分别对电芯、电池、主机节点、电源附件、消费者和环境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综合性考虑。这两项标准均侧重于设计和制造过程,针对电池后期的使用问题,尤其是安全性问题涉及不多。 /p p   目前,国内外常用的锂离子电池标准列表归纳于表1。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34f9e075-349d-4134-93b8-3c9ec7601566.jpg" title=" 003.jpg.png" alt=" 003.jpg.png" / /p p    strong 2 现有标准的侧重点分析 /strong /p p   现行的主要标准可概括为以下几类: /p p    strong 2.1 主要针对运输过程中的外部环境和机械振动 /strong /p p   如UN38.3、IEC62281:2012等,通过高度模拟、温度试验、振动、冲击、外短路和撞击等测试项目,模拟锂离子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对于锂离子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涉及较少。 /p p    strong 2.2 主要针对设计和制造过程 /strong /p p   如IEEE1625、IEEE1725等。以IEEE1725为例,标准将手机锂离子电池系统分为4个板块,即电芯、电池组、主机及电池充电器部分,全面明确地对电芯的设计、原材料、制造工艺和成品测试评估等进行了要求,为电芯乃至手机等通信产品的安全性提供可靠评估保障。上述标准主要针对电池的设计和制造过程,对于锂离子电池后期使用中的安全问题涉及不多。且诸如此类的IEEE锂离子电池标准,由于对象为不同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的设计和制造,针对性较强,适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 /p p    strong 2.3 主要针对锂离子电池电性能和安全性 /strong /p p   如UL1642、GB8897.4等,通过短路、不正常充电、强制放电试验挤压、撞击、冲击、振动、热滥用、温度循环、高空模拟试验及抛射体等测试项目,要求被测锂离子电池在试验过程中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不排气、不燃烧且包装不破裂。比较上述两类标准,此类标准的核心是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更注意温度导致的电池安全风险,但判定依据难以量化,只能用被测电池的爆炸、起火、冒烟、泄漏、破裂和变形等来区分,不利于检出可能存在潜在危险的电池。 /p p    strong 3 现有标准的不足 /strong /p p   过充过程成为了导致锂离子电池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危险因素:当发生过充时,由于发生了不可逆的化学反应,电能转变成热能,导致电池温度迅速升高,从而引发一系列的化学反应。尤其是当散热性较差时,往往导致比单纯的热冲击更严重的问题,可能发生电池起火,甚至爆炸。 /p p   根据对现有主要标准的分析不难发现,现有的标准对锂离子电池安全性能的检测方法和评判依据还显得不足。这些标准中,有部分是针对锂离子电池的外部环境和设计制造过程的标准 即便是针对安全性能的标准,也缺少明确的可量化衡量的检测方法和评判体系,尤其是爆炸、起火、冒烟、泄漏、破裂和变形等判断依据,过于宽泛。 /p p   迫切需要一种针对锂离子电池热效应及电池温度变化,可定量分析并判定安全风险的检测方法。近几年,国内外研究者在不断研究更科学、高效的检测方法和手段,其中通过对于热效应及电池温度方面的研究,取得不少进展。通过检测电池的表面温度,结合电化学模型,利用量热法计算得到电池充电过程中放出的热量和热传导系数,之后建立热效应理论模型,可模拟计算电池内部的温度,进而来描述电池的热行为。人们已经建立了多种类型的热效应模型,但采取的测温手段主要是传统的热电偶测温法。热电偶操作比较复杂,且只能有限布点,不能全面地掌握样品温度分布 同时,热电偶还带有延时性,不能及时反映锂离子电池的温度变化情况,不利于建立实时温度变化曲线。 /p p   在理论研究方面,目前,人们倾向于利用理论模拟的方法体现锂离子电池的热安全性能,并设计了很多模型,通过分析热性能来计算,得到锂离子电池在不同工作环境下的温度曲线。这些理论模型的原理是通过测量锂离子电池的表面温度来评价内部温度,再与利用热电偶等方式测出的温度进行比对,一方面说明理论模型的预判性和正确性 另一方面对安全性进行评价。理论模型的建立可以使学者对于锂离子电池的热效应有较全面的认识,但对于安全性能的检测和评价却不直观。 /p p    strong 4 结束语 /strong br/ /p p   安全性能已经成为锂离子电池的一个重要指标,成为除成本因素外另一个制约锂离子电池应用的关键指标。由于锂离子电池的特性,在最初的使用阶段并不会显示出电化学行为的异常。这些潜在的缺陷给判断锂离子电池是否合格带来困难。本文作者归纳和总结了国内外常用的锂离子电池安全性能检测标准,通过分析发现,目前国内外对锂离子电池安全性的潜在风险缺乏检测方法和评判依据,未形成快速、有效的锂离子电池安全性检测方法或筛选方法。 /p p   随着消费者对锂离子电池电性能及安全性要求的日益提升,各电池制造商以及各国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有必要对锂离子电池安全性能的检测手段进行研究,建立一套直观、快速、有效的检测方法,在现有标准体系的范围内,提高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明确判定依据,弥补现有锂离子电池检测标准和体系的不足,提高锂离子电池安全性能检测水平,保证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消费者在电池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i 文章摘自Battery Bimonthly(电池),2015,45(3),(蔡春皓,段冀渊,寿晓立,杨荣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i /span /p
  • 锂离子电池产业政策研究及检测标准分析
    p   随着锂离子电池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其安全问题现已经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p p   本文简要汇总了我国锂电池工业产业最新发展趋势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对于锂电池工业产业的政策倾斜,提出了我国锂电池产业发展的建议 研究了锂离子电池安全性检测标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应对策略和建议。 /p p    strong 1 我国锂电池工业产业现状 /strong /p p   锂离子电池作为新能源产品具有显著的优势,世界各国开始将锂电池工业作为引领未来能源发展的支持产业之一。 /p p   目前, 中国已成为仅次于日本的锂离子电池生产大国。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锂离子电池的产量已经占到全球的 70%,达到了 16 亿只,市场价值近 50 亿美元,其中 70%以上出口。 我国锂电池行业已经从传统的小型电子产品,逐步向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等领域拓展。 /p p   电动汽车的核心技术是动力电池。 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来看, 因有色金属资源具有极强的地域性,上游原材料企业将会非常集中 对核心技术的掌控,使中游电池厂商将成为行业发展最大的受益者 而整车厂商在这场行业盛宴中利润微薄。 目前,新能源汽车价格居高不下, 原因之一是动力电池组成本太高,如一辆造价 26 万元的丰田普锐斯,电池成本在 8 万元左右,占了整车成本的三分之一。 因此,国内电动汽车厂商纷纷加大投入, 用于新型锂电池材料、制作工艺、技术的开发研究,期待尽快研制出成本较低的动力锂电池组,以降低电动汽车整车成本,加快行业发展。 /p p   动力锂离子电池的主要材料有:正/负极材料、电解液和隔膜。 随着国家对该行业的重视和投入力度的加大, 越来越多新的公司加入到动力电池的研发和生产中来,未来市场格局将面临改变。 以电解液为例进行分析: 电解液是锂离子电池四大关键材料之一,号称锂电池的“血液”,是锂离子电池获得高电压、高比能等性能的保证。 电解液占锂离子电池成本的 12%左右,毛利率接近 40%。 锂离子电池对电解液要求比较高,但目前用量却很少。 比如一块手机电池只用 3 g, 比重很小,2 000 t 电解液可供生产 6 亿块手机电池。 /p p   目前全球锂电池电解液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主要是靠现有锂电池市场。 但是,汽车动力电池对电解液的需求量较大, 一辆车需要 40 kg 左右。 预计到2012 年,新能源车的年产量将达到 100 万辆,按每辆新能源汽车电池电解液 40 kg 计算,100 万辆混合动力汽车将带动 4 万吨电解液的需求。 /p p   目前国内电池生产商电解液的配套已基本实现国产化,生产企业主要有国泰华荣化工、杉杉股份、珠海赛纬电子、天津金牛、汕头金光、广州天赐等 10余家,年生产能力都在千吨级以上,可满足我国目前的锂电池生产需要,并有部分出口。总体来看, 我国锂离子电池的生产尚处于起步时期。 由于国家对于锂离子电池工业的政策支持,我国不少电池厂以及一些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均看到了中国锂离子电池的潜在市场, 正准备或已不惜投巨资生产理离子电池, 这些作法将会进一步促进我国锂离子电池工业产业的发展 & nbsp 。 /p p   strong  2 主要发达国家锂电池工业产业投资政策 /strong /p p    strong 2.1 /strong 美国美国锂电暂任主席、 美国布罗德普公司董事长瑞夫· 布罗德博士,在第四届华南锂电高层论坛发表的演讲中提到了最近美国政府提出的新经济刺激计划。 根据布罗德博士介绍,当前美国政府正前所未有地加大财政力度支持工业界发展。 在美国政府的财政资助计划中, 有 20 亿美金是用于电池工业的发展 其中约 12 亿美金,主要用在做锂电池和锂电池芯的发展方面。 瑞夫· 布罗德博士称,在这一整个工业界绝无仅有的资助行动当中, 锂电池行业被放在重点当中,是“重中之重”。 /p p   2009 年 8 月份,奥巴马总统签署了一项为 48 个电池有关的项目提供资金援助的计划, 这次援助计划的目的是为电动/混合动力汽车开发更有效的电池和电力驱动系统,援助的总金额达 24 亿美元,推出后将极大刺激中西部地区的发展。 奥巴马总统宣称美国政府需要的是“面向未来的汽车,以及用来驱动这种汽车的技术”。 /p p   虽然这一揽子援助计划主要面向的是汽车电池及电力驱动系统, 但面向消费领域的电池技术也能从中受益。 因为几乎所有的消费电子类产品如电动工具等都非常需要电力强劲、 能持续工作数日的电池来供电, 而现有的产品则只能提供几个小时的电力供应。 /p p   strong  2.2 /strong 德国2009 年年初, 德国政府拿出 5 亿欧元用于资助电动汽车的研发。 其中资助锂离子电池的研发费用为 5 900 万欧元。在 2007 年制定的“高科技战略”中,德国政府已将电动汽车的关键技术———锂离子电池作为攻坚项目。 /p p   为了完成这一项目,产业界五大巨头巴斯夫、博世、EVONIK、LiTec、 大众和科学界与应用界的 60 家单位结合,组建了锂离子电池“创新联盟”:企业界出资 3.6 亿欧元,联邦科研部资助 6 000 万欧元。据悉,以上还仅仅是联邦一级的研发投入。 为了抢占市场先机,各州政府也有一批资金的投入。 例如北威州的投入就达 6 000 万欧元。北威州之所以舍得投入,除了想成为“电动汽车的模范区域”之外,更重要的是想让 “北威州的轿车工业尽快生产世界领先的电动汽车”。 /p p    strong 2.3 /strong 日本日本经济产业省近日披露,日本力争在 2010 年将新型锂离子电池用于下一代电动汽车。 日本日立制作所宣称, 将投资 200 亿日元至 300 亿日元,到2015 年将目前面向混合动力车生产的锂电池产能提高约 70 倍。 据称,日立将通过加大投资和扩大其位于茨城县东海事业所的产能, 尽快实现大容量新型锂离子电池的量产, 产品将主要向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提供。 /p p   2009 年 5 月 15 日,丰田、日产汽车公司及松下电器公司等相关企业签署协议, 合力开发统一规格的新一代汽车锂电池,并计划在 2 年内实现量产。 东芝公司决定, 斥资 500 亿日元开发电动汽车用的锂离子电池, 这种高效动力电池将于两年内进入半商品化生产,计划在 2011 年之前将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增至适于不同特性的 3 个种类, 即除了目前的普通型之外, 还将分别开发支持混合动力车和电动汽车等高输出功率型以及高能源密度型的锂离子电池。普及电动汽车的一个关键问题是需要建立足够的电力补充设施。 为此,东京电力公司宣布,将带头参与有关的基础建设, 明年在首都 圈先建 200 多个充电站,3 年后增加将到 1 000 个以上。 日本各大汽车公司也积极响应、参与有关研究和工程,热切期盼“脱石油”时代能尽早来到日本。 目前,东京电力公司已经成功开发出了大型快速充电器, 每 10 min 完成充电,所能行驶的路程是 60 km,充电时间大大缩短,进一步加快了日本普及使用电动车的步伐。据日本汽车研究所预计,按照现在混合动力车的普及程度推算,到 2020 年,日本国内的混合动力车将达到约 360 万辆。 如果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得到普及,混合动力车有可能进一步达到 720 万辆的水平。 /p p    strong 2.4 对我国锂电池工业产业发展的建议 /strong /p p   1) 加强科研投入力度。 国家应该将高能量密度、 高效率新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提升到国家级战略高度,制定和实施有关新型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工艺、制造技术的“973”等高层次课题专项,吸引广大锂离子电池科学家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 /p p   2) 明确产业方向,理顺管理职能。国家应该将锂离子电池工业产业作为国家“十二五”期间重点支柱的基础产业之一,加大投入力度,同时,成立专门管理锂离子电池工业产业的行业协会组织, 统一管理和协调我国锂离子电池工业产业的发展。 /p p   3) 提高锂离子电池工业知识产权。 目前锂离子电池材料、 制作工艺等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均属国外所有,要想在锂离子电池工业产业中占据高地,必须研发创造属于我国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 /p p   4) 加快锂离子电池标准化体系建设。 提高我国锂离子电池工业标准化水平, 使锂离子电池标准体系建设适应快速发展的锂离子电池工业, 积极应该国际社会技术性贸易壁垒 。3 锂电池安全性检测标准简介及问题分析 /p p   3 strong .1 锂电池安全性检测主要标准 /strong /p p strong /strong   锂离子电池由于存在燃烧、爆炸等安全性隐患,国际社会针对锂离子电池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等。我国锂离子电池产品检验主要依据的相关标准主要有: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第 38.3条款锂电 池 运 输 安 全 性 能 测 试 (UN 38.3) GB-T8897.1-2003 《原电池 第 1 部分 总则》 GB 8897.2-2005 《原电池 第 2 部分 外形尺寸和技术要求》 GB8897.4-2008 《原电池 第 4 部分 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GB/T 18287-2000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 GB/T 19521.11-2005《锂电池组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GB/Z 18333.1-2001 《电动道路车辆用锂离子蓄电池》 YD 1268.1-2003 《移动通信手持 机 锂 电 池 的 安 全 要 求 和 试 验 方 法 》 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QB/T 2502-2000《锂离子蓄电池总规范》 SN/T 1414.3-2004 《进出口蓄电池安全检验方法 第 3 部分 锂离子蓄电池》 SJ/T11169-1998 《锂电池标准》。 /p p   现行的国际主要锂离子电池安全性检测标准主要有:IEC 62133:2002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安全性要求》 IEC 62281:2004《运输中锂原电池和电池组及 锂 蓄 电 池 和 电 池 组 的 安 全 》 UL 1642:2006《锂电池》 IEEE 1625:2004《便携式计算机用蓄电池标准》 IEEE 1725:2006 《蜂窝电话用蓄电池标准》。 /p p    strong 3.2 锂电池安全性检测标准分析 /strong /p p   目前, 国内外锂离子电池安全性检测标准基本都是符合性检测型标准,即标准规定短路、过充电、强制放电、振动、冲击、挤压、针刺、重物撞击、跌落、温度试验、低气压等电气、机械和环境方面的试验项目, 用以模拟电池在正常使用以及可预见的误用时的应用情况,确保产品在这些情况下的安全性。 这种标准形式具有判据清晰、操作性好的优点,只需针对成品电池进行试验室检测即可判定是否符合标准,缺点则是无法全面有效地保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性, 因为安全性作为产品性能的一个组成方面是在产品设计与制造过程中形成并确立的, 现行标准的考核对象与此存在偏差, 此外安全试验是破坏性检验,只能采用抽样检测的方式进行,这种方法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概率。 /p p   对比国内外标准可见, 我国锂电池安全标准欠缺整体规划。 一方面国家与行业两级标准间,以及各类行业标准间缺乏协调,标准对象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复,另一方面标准没有统一的指导思想,既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span 有单纯的安全标准,又有包括电性能、环境适用性能及安全性能等全部要求的总规范性质的标准。 相比较而言,国外标准在工作思路及相互间关系上则较为统一、协调,如 IEC 针对产品安全性单独制定标准,其他标准如产品总规范规定电性能等其他要求, 安全要求直接引用安全标准 IEEE 则针对不同用途分别制定包括安全要求在内的产品总规范。 /p p    strong 4 关于锂离子电池安全性检测标准工作的建议 /strong /p p   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成立了电子产品安全标准工作组,准备开展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工作,并提出了制定便携式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的工作目标 。 结合我国锂离子电池工业产业发展及安全标准现状,建议我国锂离子电池安全性检测标准制定工作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p p    strong 1) 建立统一的锂离子电池安全性检测国家标准。 /strong 考虑到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营销、使用等遍及国民经济各领域, 应以最高级别的国家标准的形式制定统一的锂离子电池安全性检测标准。 为保持安全标准的统一, 应将现行国家与行业标准的技术内容以包含或整合的方式加以替代 将来随着锂离子电池的发展,通过标准修订的方式更新其安全要求,不再另行制定其他安全标准。 /p p    strong 2) 统一的安全标准应该与锂离子电池的产品情况相适应。 /strong 目前锂离子电池大致划分为能量型和功率型两大类,两类产品在材料、设计结构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在相同的安全前提下,其标准的试验方法乃至要求都可能不同。便携式电池属于能量型, 包括手机、 笔记本电脑、 数码相机和摄像机用锂离子电池等, 而电动工具、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可归为功率型, 建议分别制定能量型和功率型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制定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时要掌握 “适度”原则, 即标准应寻求并建立产品安全与性能的最佳结合点,因为安全性越好往往意味着电性能越差。 /p p    strong 3) 锂离子电池安全性检测标准内容应涵盖产品设计及制造工艺,并建立相应的监管认证机制 /strong 。绝大多数锂离子电池的安全问题是由现行安全标准难于模拟的内部短路缺陷所引起的, 因此应将锂离子电池的设计和制造过程全面纳入质量控制体系方能有效避免产品内部短路的隐患。 新制定的安全性检测标准应将其内容拓展至产品上游的设计与生产环节。 建议国家质检部门在依据新的安全性标准开展锂离子电池强制安全认证工作时, 除最终产品安全性检测外,还应对包括产品设计与工艺评审、制造过程监督等内容进行认证, 并参照质量体系认证做法,建立定期复查与随机抽检的制度,如此将可确保标准内容最大限度地得以贯彻与实施。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i 文章摘自 /i /span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i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 Chinese Battery Industry(电池工业),第16卷第3期2011年6月 /span /i /span i style=" font-size: 16px color: rgb(127, 127, 127) " (魏宇锋,张继东,费旭东,吴晓红,陈 相,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i /p
  • 智易时代入河排污口智能监管方案
    方案背景河流水环境“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核心在管网,关键在排口”。岸上污染物通过入河排口进入水环境,只有说清了排口的水质水量,才能说清河流污染负荷和各排口的污染贡献率,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而入河排口的管控是最优化和最有效的手段。与此同时,入河排口管控是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需求,是区域水环境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河长制的重要抓手。《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指出以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为原则,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解决方案01 方案架构构建以“四个一”为总体架构的流域排污口监测监控系统,即“一张网、 一支撑、 一张图、 一服务”四层结构体系。该系统将充分融合已有的信息化平台,做好与现有系统的数据归集对接,数据全面贯通,彻底形成排污口动态监控、智能研判、精准监管、效果反馈的闭环监管模式。从区域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需求出发,提出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日常监测、监测数据、溯源数据、整治数据汇集至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平台,数据信息库形成入河排污口档案,基于统一的管理平台和安全体系,实现排污口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掌握入河、入海污染源情况,提高排污口信息质量和规范性,有效地存储和管理排污口数据,推动提升区域排污口管理标准化水平。进一步促进沿线排污口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推动解决入海口水质不达标问题。02 光谱水质自动监测站光谱水质在线监测站是针对地表水监测断面、河湖排口水质状况开展监测的主要途径。监测站主要由光谱水质在线监测模组、常规五参在线监测模组、采配水系统、智能留样系统、数据收集与传输系统等部分组成。其中,光谱水质在线监测模组主要负责对检测水体的 COD、总磷、总氮、氨氮等水质参数开展实时在线监测;常规五参水质在线监测模组主要针对排口水体的水温、pH 值、溶解氧、电导率和浊度开展实时现在监测;采配水系统由才水泵、采水管路组成,负责为监测站提供排水的水体的样本,并保证其提供的水质、水压和水量均需满足微站内各项探头设备的要求;智能留样系统则是独立于采配水系统外的水样留存系统,主要根据用户的系统设定要求,针对采配水系统所采集的标准水样、异常水样等进行留存保管,以备用户后续追溯。03 视频监控为实时全面监管入河排污口周边情况,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将数据实时上传到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平台。监控范围覆盖以入河排污口为中心周边 100 m 半径范围,实现24小时全天候值守;采用4G高速传输网络,实现监控影像的随时上传,和监控影像的随时调用提取。04 太阳能供电系统太阳能供电系统是一种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主要由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控制器和蓄电池组成。在光照条件下,太阳能电池组件产生电动势,形成太阳能电池方阵,方阵电压满足太阳能电池的要求,通过充放电控制器对电池进行充电,并将光能转换成的电能储存起来。在无光照时,通过太阳能充放电控制器由蓄电池组给直流负载供电,同时蓄电池还要直接给独立逆变器供电,通过独立逆变器逆变成交流电,给交流负载供电。05 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平台构建科学、精准的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实时自动监测监控平台,充分利用智能化、自动化、高效率的新技术获取水质水量精准数据,以入河排污口为切入点,提升整体水环境的监管能力。为加强数据互联共享,及时提供自动监测评估信息。加强风险防范,完善管理手段,提升常规和突发状况下的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能力。做好源头防控,以大数据、可视化为核心推动水环境生态管理的进步,同时为突发性污染事故提供决策支撑数据。方案特点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通过大数据分析够精准识别污染源及其排放量,实施源头控制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进入河流。同时,结合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对末端排放进行深度处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有效减轻对河流生态的负面影响。为河流的长期健康提供了坚实保障。实时监测与快速响应系统通过覆盖全流域的在线监测网络,实时收集水质、水量、污染源排放等多维度数据,并利用AI算法进行智能分析。一旦发现数据异常或潜在污染风险,系统将立即触发预警,并自动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实现快速响应。大大提高了污染事件的发现和处理速度,有效减少了环境损害,为河流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促进生态恢复与可持续发展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治理,综合考虑水资源保护、防洪减灾、生态修复等多方面需求,实现流域内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河流生态系统的恢复与改善,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Delta德尔塔仪器告诉您——如何才能杜绝电动自行车电池自燃
    5月10日晚上,成都市丛树家园小区一电梯内电瓶车起火,导致包括一名婴儿在内的多人烧伤视频在网上传播后,牵动人心。 电梯监控视频显示,10日19时33分,一男子乘电梯下楼,随后电梯停在某层楼,一名妇女怀抱着一名婴儿进入电梯,电梯继续下行。19时34分23秒,电梯再次停下,一男子推着一辆电瓶车进入电梯,身后还有一名双手提着物品的男子也紧跟进入。19时34分34秒,就在电梯门关闭瞬间,一秒钟时间不到电瓶车底部突然冒起浓烟,瞬间闪起了火光,电梯内迅速被火光和浓烟覆盖。视频显示,冒烟发生同时,推电瓶车的男子迅速伸手按了一下电梯开关。事发时,电梯内有4名大人和1名幼儿。对此很多网友表示,坚决反对电瓶车上楼! 对于网友的评论,我有不同的看法,作为主动方面,禁止电动自行车车进入电梯确实是可行的,但我们不能一昧的谴责推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的男子,却往往忽略了z大的危害源头是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电动自行车是为了方便市民的工具,而不是成为大家“闻风丧胆”、相互嫌弃的工具。只有生产厂家按照国家的标准,做好安全检测才投放到市场,这才是遏制电动自行车电池自燃最有效的方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国家标准于2018年12月28日正式发布,将于2019年07月0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推动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工作及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推广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同时也为电动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出了一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Delta德尔塔仪器专业致力于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研发和定制,可为客户提供锂电池安全检测实验室整体打包、一站式交钥匙工程服务。客户只需要提供试验场地,其他的交给我们为您搞定! (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安全测试系统综合交钥匙工程)《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GB/T 36972-2018)检测设备推荐清单序号测试项目本标准条款关键设备设名称辅助功能/引用标准能力说明要求试验方法1. I2(A)放电5.2.16.2.1① 电池充放电测试系统(60V/30A)(推荐型号:GS-CT60V/30A)② 过充过放防爆试验箱(4箱式)(推荐型号:GS-MST940)1) 可选配充放电测试通道数和测试额定电流、电压;2) 防爆箱标配防爆泄压口、强力排风扇、补风口、可移动式地脚。2. 充电6.2.1.13. 放电6.2.1.24. 2I2(A)放电5.2.26.2.25. 低温放电5.2.36.2.3① 电池充放电测试系统(60V/30A)(推荐型号:GS-CT6030)② 高低温冲击试验箱(-40℃~150℃)(推荐型号:GS-THE8002)③ 过充过放防爆试验箱(4箱式)(推荐型号:GS-MST940)1)可选配充放电测试通道数和电流、电压;2)可选配高低温试验箱内箱容积和温度范围;3)防爆箱标配防爆泄压口、强力排风扇、补风口、可移动式地脚。6. 高温放电5.2.46.2.47. 荷电保持能力及荷电恢复能力5.2.56.2.5① 电池充放电测试系统(60V/30A)(推荐型号:GS-CT6030)② 恒温恒湿试验箱(-40℃~150℃)(推荐型号:GS-THK6008)③ 过充过放防爆试验箱(4箱式)(推荐型号:GS-MST940)1)可选配充放电测试通道数和电流、电压;2)可选配恒温箱内箱容积和温度、湿度范围;3)防爆箱标配防爆泄压口、强力排风扇、补风口、可移动式地脚。8. 荷电保持能力6.2.5.19. 荷电恢复能力6.2.5.210. 长期贮存后荷电恢复能力5.2.66.2.611. 循环寿命5.2.76.2.712. 内阻5.2.86.2.8① 电池内阻测试仪(推荐型号:HK3561R)② 恒温恒湿试验箱(-40℃~150℃)(推荐型号:GS-THK6008)可选配恒温箱内箱容积和温度、湿度范围。13. 过充电5.3.26.3.2① 电池充放电测试系统(60V/30A)(推荐型号:GS-CT60V/30A)② 过充过放防爆试验箱(4箱式)(推荐型号:GS-MST940)1)可选配充放电测试通道数和测试额定电流、电压;2)防爆箱标配防爆泄压口、强力排风扇、补风口、可移动式地脚。14. 强制放电5.3.36.3.315.外部短路5.3.46.3.4① 外部短路试验机(3000A)(推荐型号:GS-MST920)可选配常温外部短路和高温外部短路16.挤压5.3.56.3.5① 电池挤压试验机(0-35KN)(推荐型号:GS-MST930)1) 可选配挤压+针刺(穿刺试验)功能;2) 可选配红外摄像监控系统、自动灭火器装置、废气回收净化装置。17.机械冲击5.3.66.3.6① 机械冲击试验机(600g)(推荐型号:GS-MST980)可选配峰值加速度和试验负载18.振动5.3.76.3.7① 电磁振动试验机(0~400Hz)(推荐型号:GS-MST970)X,Y,Z三轴向振动;可选配振动频率、振幅范围及试验负载。19.自由跌落5.3.86.3.8① 电池跌落试验机(定向X,Y,Z)(推荐型号:GS-MST960)X/Y/Z定向跌落;可选配热成像相机、自动灭火器装置。20.低气压5.3.96.3.9① 高空低气压试验箱(11.6KPa)(推荐型号:GS-MST950)可选配试验箱体积(内容积)21.高低温冲击5.3.106.3.10①高低温冲击试验箱(-40℃~150℃)(推荐型号:GS-THE8002)可选配高低温试验箱内箱容积和温度范围22.浸水5.3.116.3.11① 电池水浸泡试验箱(推荐型号:GS-MST10)可选配实验水箱容积及温度控制范围23.过充电保护5.4.26.4.2① 电池充放电测试系统(60V/30A)(推荐型号:GS-CT60V/30A)② 过充过放防爆试验箱(4箱式)(推荐型号:GS-MST940)1)可选配充放电测试通道数和测试额定电流、电压;2)防爆箱标配防爆泄压口、强力排风扇、补风口、可移动式地脚。24.过放电保护5.4.36.4.325.短路保护5.4.46.4.4① 外部短路试验机(3000A)(推荐型号:GS-MST920)可选配常温外部短路和高温外部短路26.放电过流保护5.4.56.4.5① 电池充放电测试系统(60V/30A)(推荐型号:GS-CT60V/30A)② 过充过放防爆试验箱(4箱式)(推荐型号:GS-MST940)1)可选配充放电测试通道数和测试额定电流、电压;2)防爆箱标配防爆泄压口、强力排风扇、补风口、可移动式地脚。27.静电放电5.4.66.4.6 ① 静电放电发生器(20kV)(推荐型号:ESD61002TA)引用标准:GB/T 17626.2-200628.模制壳体应力5.5.16.5.1① 恒温恒湿试验箱(-40℃~150℃)(推荐型号:GS-THK6008)可选配恒温箱内箱容积和温度、湿度范围。29.壳体承受压力5.5.26.5.2① 电池壳体抗压试验装置(推荐型号:GS-KYL503)试验压力:250N30.壳体阻燃性5.5.36.5.3①水平垂直燃烧试验机(PLC+触摸屏)(推荐型号:GS-HUVL90)引用标准:GB/T 5169.16-201731.外形尺寸5.6.16.6.1① 游标卡尺(推荐型号:0-300mm)选配指针式/数显,测量量程可选32.充放电接口5.6.26.6.2目检引用标准:QB/T 442833.外观5.6.36.6.3目检/34.极性标志5.6.46.6.4酒精耐磨试验机(推荐型号:GS-YCR02)/合计需要仪器数量:约18台(国家纳米科学中心——锂电池实验室交付现场图片)设备已经成功运用到各大专业测试机构和生产厂家提供服务。第三方检测机构例如:广州SGS通标实验室,上海天祥ITS实验室,昆山出入境技术检验中心,广东质检院,深圳计量院,福建质检院(马尾基地),东莞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STC),各大企业例如:爱玛电动车,绿源电动车,喜德盛电动车等生产厂家品质研发部,深受客户好评。未来,Delta德尔塔仪器将持续用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助力车行业的发展添砖加瓦,为市民便捷出行、公共交通领域保驾护航,让人们生活的更加安全、舒适、和谐。张工yi八1,28零28677(WX同号)
  • 《野外作业用宽温度范围锂离子电池技术性能及测试方法》团标发布
    2022年1月20日,广东省测量控制技术与装备应用促进会发布了T/GDCKCJH 057—2022《野外作业用宽温度范围锂离子电池技术性能及测试方法》团体标准。该团体标准由东莞市钜大电子有限公司、东莞理工学院、广东斯泰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等单位共同起草,针对野外作业用宽温度范围锂离子电池的术语、定义、符号和缩略语、要求、测试方法等作了规定。标准详细信息标准状态现行标准编号T/GDCKCJH 057—2022中文标题野外作业用宽温度范围锂离子电池技术性能及测试方法英文标题Technical performance and test method of polymer lithium-ion energy storage battery with wide temperature range for field operation国际标准分类号29.220.01 电池和蓄电池综合中国标准分类号K82国民经济分类M732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0日实施日期2022年02月01日起草人薛家祥、周钢、朱云、马金虎、刘桂雄、于文庆、欧宁、朱亮华、袁伟、晋刚、万珍平、刘旺玉、曾敏起草单位东莞市钜大电子有限公司、东莞理工学院、广东斯泰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范围本文件适用于科考、勘探、旅游、急救、侦查、测量等野外作业用宽温度范围锂离子电池单体和电池组的技术性能测试,其他宽温度范围锂离子电池可参照执行。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野外作业用宽温度范围锂离子电池的术语、定义、符号和缩略语、要求、测试方法。是否包含专利信息否标准文本T/GDCKCJH 057—2022《野外作业用宽温度范围锂离子电池技术性能及测试方法》团体标准下载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1017326.shtml
  • 海关总署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6月10日起实施
    2021年6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3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对涉及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化工品、仿真饰品等234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对相关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二、对涉及进口再生原料的8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监管条件“A”,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进口商品检验。三、对涉及出口钢坯、生铁的24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该公告自2021年6月10日起实施。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序号海关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调整前监管条件调整后监管条件18417100000矿砂、金属的焙烧、熔化用炉A28417801000炼焦炉A38417802000放射性废物焚烧炉A48417803000水泥回转窑A58417804000石灰石分解炉A68417805000垃圾焚烧炉A78417809010平均温度1000℃的耐腐蚀焚烧炉A88417809020热裂解炉A98417809090其他非电热的工业用炉及烘箱A108419391000微空气流动陶瓷坯件干燥器A118419399020烟丝烘干机A128419399030干燥箱A138419399050污泥干燥机A148419399090其他用途的干燥器A158419409010氢-低温蒸馏塔A168419409020耐腐蚀蒸馏塔A178419409090其他蒸馏或精馏设备A188419500030冷却UF6的热交换器A198419500040冷却气体用热交换器A208419609010液化器A218419891000加氢反应器A228419899021凝华器(或冷阱)A238419899023UF6冷阱A248456110090其他用激光处理的机床A258456120000用其他光或光子束处理的机床A268456200000用超声波处理各种材料的加工机床A278456301010数控放电加工机床A288456301090其他数控的放电处理加工机床A298456309010非数控放电加工机床A308456309090其他非数控的放电处理加工机床A318456409000其他用等离子弧处理的机床A328456500000水射流切割机A338456900000其他方法处理材料的加工机床A348457101000立式加工金属的加工中心A358457102000卧式加工金属的加工中心A368457103000龙门式加工金属的加工中心A378457109100铣车复合加工中心A388457109900其他加工金属的加工中心A398457200000加工金属的单工位组合机床A408457300000加工金属的多工位组合机床A418458110090其他切削金属的卧式数控车床A428458190000切削金属的其他卧式车床A438458911090其他切削金属的立式数控车床A448458912090其他切削金属的数控车床A458458990000切削金属的其他车床A468459100000切削金属的直线移动式动力头钻床A478459210000切削金属的其他数控钻床A488459290000切削金属的其他钻床A498459310000切削金属的其他数控镗铣机床A508459390000切削金属的其他镗铣机床A518459410000切削金属的其他数控镗床A528459490000切削金属的其他镗床A538459510000切削金属的升降台式数控铣床A548459590000切削金属的其他升降台式铣床A558459611000切削金属的其他龙门数控铣床A568459619000切削金属的其他数控铣床A578459691000切削金属的其他龙门非数控铣床A588459699000切削金属的其他非数控铣床A598459700000切削金属的其他攻丝机床A608460121000加工金属的数控平面磨床A618460199000加工金属的其他非数控平面磨床A628460221000加工金属的数控无心磨床A638460229000加工金属的其他数控无心磨床A648460231100加工金属的数控曲轴磨床A658460231900加工金属的其他数控外圆磨床A668460239000加工金属的其他数控外圆磨床A678460241100加工金属的数控内圆磨床A688460241900加工金属的其他数控磨床A698460249000加工金属的其他数控磨床A708460291100加工金属的非数控外圆磨床A718460291200加工金属的非数控内圆磨床A728460291900加工金属的其他非数控磨床A738460299000加工金属的其他非数控磨床A748460310000加工金属的数控刃磨机床A758460390000加工金属的其他刃磨机床A768460401000金属珩磨机床A778460402000金属研磨机床A788460902000金属抛光机床A798460909000其他用磨石、磨料加工金属的机床A808461401100切削金属的数控齿轮磨床A818461401900切削金属的数控切齿机、数控齿轮精加工机床A828461409000切削金属的其他切齿机,齿轮磨床A838479600000蒸发式空气冷却器A848479710000机场用旅客登机桥A858517691001用于呼叫、提示和寻呼的便携式接收器A868521909010用于光盘生产的金属母盘生产设备A878521909020光盘型广播级录像机A888525801110抗辐射电视摄像机A898525801190其他特种用途电视摄像机A908525801200非特种用途广播级电视摄像机A918525803100特种用途视频摄录一体机A928525803200非特种用途的广播级视频摄录一体机A938525803300非特种用途的家用型视频摄录一体机A948525803910非特种用途的航拍摄录一体无人机A959022299090其他非医疗用α、β、γ射线设备A968506101110扣式无汞碱性锌锰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A978506101210圆柱形无汞碱性锌锰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A988506101910其他无汞碱性锌锰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A998506109010其他无汞二氧化锰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A1008506400010氧化银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无汞)A1018506600010锌空气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无汞)A1028506800011无汞燃料电池A1038506800019其他无汞原电池及原电池组A1048507100000启动活塞式发动机用铅酸蓄电池A1058507200000其他铅酸蓄电池A1068507300010飞机用镍镉蓄电池A1078507300090其他镍镉蓄电池A1088507400000镍铁蓄电池A1098507500000镍氢蓄电池A1108507600030飞机用锂离子蓄电池A1118507803000全钒液流电池A1128507809010燃料电池A1138507809090其他蓄电池A11472082610004.75mm厚≥3mm其他大强度热轧卷材A1157208269000其他4.75mm厚≥3mm热轧卷材A11672083810004.75mm厚度≥3mm的大强度卷材A1177208389000其他4.75mm厚度≥3mm的卷材A11872091610003mm厚度1mm的大强度冷轧卷材A11972091710001mm≥厚度≥0.5mm大强度冷轧卷材A1207211230000含碳量低于0.25%的冷轧板材A1217214200000铁或非合金钢的热加工条、杆A1227214300000易切削钢的热加工条、杆A1237214990000其他热加工条、杆A1247216101000截面高度<80mmH型钢A1257216102000截面高度<80mm工字钢A1267216109000截面高度<80mm槽钢A1277216210000截面高度<80mm角钢A1287216220000截面高度<80mm丁字钢A1297216310000截面高度≥80mm槽钢A1307216321000截面高度200mm工字钢A131721632900080mm≤截面高度≤200mm工字钢A1327216331100截面高度800mmH型钢A1337216331900200mm<截面高度≤800mmH型钢A134721633900080mm≤截面高度≤200mmH型钢A1357216401000截面高度≥80mm角钢A1367216402000截面高度≥80mm丁字钢A1377222400000不锈钢角材、型材及异型材A1387225110000取向性硅电钢宽板A1397225401000宽≥600mm热轧工具钢材A1407225409100宽≥600mm热轧含硼合金钢材A1417225991000宽≥600mm的高速钢制平板轧材A1427226110000取向性硅电钢窄板A1437226200000宽度<600mm的高速钢平板轧材A1447226911000宽度<600mm热轧工具钢材A1457226919100宽度<600mm热轧含硼合金钢板材A1467227100000高速钢的热轧盘条A1477227200000硅锰钢的热轧盘条A1487227901000不规则盘卷的含硼合金钢热轧条杆A1497228100000其他高速钢的条、杆A1507228200000其他硅锰钢的条、杆A1517228301000含硼合金钢热加工条、杆A1527228701000履带板合金型钢A1537228709000其他合金钢角材、型材及异型材A1547228800000其他合金钢空心钻钢A1557302100000钢轨A1567302300000道岔尖轨、辙叉、尖轨拉杆A1577302400000钢铁制鱼尾板、钢轨垫板A1587302901000钢铁轨枕A1597302909000其他铁道电车道铺轨用钢铁材料A1602842904000磷酸铁锂A1612933610000三聚氰胺(蜜胺)A16229337100006-己内酰胺A1632935900034磺胺双甲基嘧啶A1643104202000纯氯化钾A1657106101100平均粒径3微米非片状银粉A1667106101900平均粒径≥3微米非片状银粉A1677117110000贱金属制袖扣、饰扣A1687117190000其他贱金属制仿首饰A1697117900000未列名材料制仿首饰A1708517180010其他加密电话机A1718517180090其他电话机A1728517691091卫星地球站(含终端地球站)无线电发射设备A17385446012001千伏<额定电压≤35千伏的电缆A1742525300000云母废料A1752618001001主要含锰的冶炼钢铁产生的粒状熔渣,含锰量>25 %A1762618001090其他主要含锰的冶炼钢铁产生的粒状熔渣A1772618009000其他的冶炼钢铁产生的粒状熔渣A1782619000010轧钢产生的氧化皮A1792619000021冶炼钢铁所产生的含钒浮渣、熔渣,五氧化二钒含量>20%A1802619000029其他冶炼钢铁所产生的含钒浮渣、熔渣A1812619000030含铁大于80%的冶炼钢铁产生的渣钢铁A1822619000090冶炼钢铁产生的其他熔渣、浮渣及其他废料A1832620190000其他主要含锌的矿渣、矿灰及残渣A1842620999011含其他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矿渣、矿灰及残渣,五氧化二钒>20%(冶炼钢铁所产生的及含钒废催化剂除外)A1852620999019含其他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矿渣、矿灰及残渣,10%<五氧化二钒≤20%的(冶炼钢铁所产生的及含钒废催化剂除外)A1862620999020含铜大于10%的铜冶炼转炉渣及火法精炼渣、其他铜冶炼渣A1872804619011含硅量>99.9999999%的多晶硅废碎料A1882804619013含硅量>99.9999999%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废碎料A1892804619091其他含硅量≥99.99%的硅废碎料A1902804619093含硅量≥99.99%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废碎料A1913915100000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A1923915200000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A1933915300000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A1943915901000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废碎料及下脚料A1953915909000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A1964004000090未硫化橡胶废碎料、下脚料及其粉、粒A1975202100000废棉纱线A1985505100000合成纤维废料A1995505200000人造纤维废料A2007112911010金的废碎料A2017112911090包金的废碎料A2027112921000铂及包铂的废碎料A2037204300000镀锡钢铁废碎料A2047204490010废汽车压件A2057204490020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A2067204490090其他未列名钢铁废碎料A2077204500000供再熔的碎料钢铁锭A2087401000010沉积铜(泥铜)A2097404000010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A2107404000090其他铜废碎料A2117503000000镍废碎料A2127602000010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A2137602000090其他铝废碎料A2147902000000锌废碎料A2158002000000锡废碎料A2168101970000钨废碎料A2178103300000钽废碎料A2188104200000镁废碎料A2198106001092其他未锻轧铋废碎料A2208108300000钛废碎料A2218109300000锆废碎料A2228112924010铌废碎料A2238112929011未锻轧的铪废碎料A2248113001010颗粒或粉末状碳化钨废碎料A2258113009010其他碳化钨废碎料,颗粒或粉末除外A2268506101190扣式含汞碱性锌锰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A2278506101290圆柱形含汞碱性锌锰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A2288506101990其他含汞碱性锌锰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A2298506109090其他含汞二氧化锰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A2308506300000氧化汞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A2318506400090氧化银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含汞)A2328506600090锌空气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含汞)A2338506800091含汞燃料电池A2348506800099其他含汞原电池及原电池组A2357204100010符合GB/T 39733-2020标准要求的再生钢铁原料A2367204210010其他符合GB/T 39733-2020标准要求的再生钢铁原料A2377204290010其他符合GB/T 39733-2020标准要求的再生钢铁原料A2387204410010符合GB/T 39733-2020标准要求的机械加工中产生的再生钢铁原料(机械加工指车,刨,铣,磨,锯,锉,剪,冲加工)A2397204490030符合GB/T 39733-2020标准要求的未列名再生钢铁原料A2407404000020符合标准GB/T38470-2019规定的再生黄铜原料A2417404000030再生铜原料(符合标准GB/T 38471-2019规定的)A2427602000020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符合标准GB/T 38472-2019规定的)A2437201100010高纯生铁(含锰量0.08%,含磷量0.03%,含硫量0.02%,含钛量0.03%)﹝999﹞B2447201100090非合金生铁,含磷量≤0.5%(含锰量0.08%,含磷量0.03%,含硫量0.02%,含钛量0.03%的高纯生铁除外)﹝999﹞B2457201200000非合金生铁,按重量计含磷量0.5%﹝999﹞B2467201500010含金生铁﹝999﹞B2477201500090镜铁﹝999﹞B2487205100000生铁、镜铁及钢铁颗粒﹝101非合金生铁﹞,﹝102合金生铁﹞,﹝103其他铁合金﹞,B2497205210000合金钢粉末﹝999﹞B2507205290000生铁、镜铁及其他钢铁粉末﹝999平均粒径10微米的超细铁粉﹞B2517206100000铁及非合金钢锭﹝999﹞B2527206900000其他初级形状的铁及非合金钢[101板坯],[102其他钢坯(锭)]B2537207110000宽度小于厚度两倍的矩形截面钢坯(含碳量0.25%)﹝999﹞B2547207120010其他矩形截面的厚度400毫米的连铸板坯[含碳量0.25%(正方形截面除外)]﹝999﹞B2557207120090其他矩形截面钢坯[含碳量0.25%(正方形截面除外]﹝999﹞B2567207190010其他碳含量0.25%的厚度400毫米的连铸板坯﹝999﹞B2577207190090其他碳含量0.25%的钢坯﹝999﹞B2587207200010车轮用连铸圆坯(直径为380毫米和450毫米,公差±1.2%,含碳量:0.38%-0.85%,含锰量:0.68%-1.2%,含磷量≤0.012%,总氧化物含量≤0.0012%)﹝999﹞B2597207200090其他含碳量≥0.25%的钢坯﹝999﹞B2607218100000不锈钢锭及其他初级形状﹝999﹞B2617218910000矩形截面的不锈钢半制成品(正方形截面除外)﹝999﹞B2627218990000其他不锈钢半制成品﹝999﹞B2637224100000其他合金钢锭及其他初级形状﹝999﹞B2647224901000粗铸锻件坯(单件重量≥10吨﹝999﹞B2657224909010其他合金钢圆坯,直径≥700毫米(其他合金钢锭及其他初级形态的)﹝999﹞B2667224909090其他合金钢坯,直径≥700毫米的合金钢圆坯除外(其他合金钢锭及其他初级形态的)﹝999﹞B
  • 日本押宝全固态电池 几十家企业、大学等机构联手
    p   全固态锂电池作为可兼顾高能量密度和安全性的蓄电池备受关注,在世界各国正积极推进交通工具电动化的大环境下,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为了尽快实现全固态锂电池的实用化,启动了第二期研发项目。 /p p   在该项目中,汽车、蓄电池、材料领域的23家企业,15所大学及公立研究生所将展开合作,确立能解决全固态锂电池当前瓶颈的基础技术,同时将采用原型单元,开发对新材料特性、量产工艺以及是否适合配备于纯电动汽车(EV)等进行评估的技术。另外,还会以日本主导推进国际标准化为目标,开发关于安全性和耐久性的试验评估方法。此外,在推进研发的同时,还将讨论电动汽车大量普及的未来社会体系的方案设计。 /p   EV用バッテリーとして安全性耐久性を確保しつつ、高エネルギー密度化高出力化が実現可能。——确保作为EV用电池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同时实现高能量密度和高输出功率。 p   1.概要 /p p   今后,预计很多国家都将强化汽车的二氧化碳排放规定和燃效规定,交通工具将朝着电动化的方向发展。因此,很多汽车厂商都宣布了到本世纪二十年代每年销售数百万辆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PHEV)的计划。在这种情况下,车载电池将成为决定EV和PHEV的便利性(续航距离、充电时间等)及价格的主要因素,因此,急需通过提高能量密度来提高电池的性能和降低成本。 /p p   目前的EV和PHEV使用的锂电池(LIB)采用有机电解液制造,其能量密度与安全性属于此消彼长的关系,只要一方面出问题,就可能冒烟甚至起火。对此,如图1所示,采用无机固体电解质的全固态锂电池充分发挥固体电解质的阻燃性及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即使提高能量密度也能确保安全性和耐久性。此外还能简化电池组的冷却系统和冒烟起火时的排气系统等,提高体积能量密度。而且,全固体电池有望使EV充电时间降至10分钟以内,实现超快速充电。不过,要想实现期待的这些性能,还存在很多瓶颈,而且单元的结构、材料构成和制造工艺等基本概念尚未确定,目前,面向实用化的研究开发的效率并不高。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6/insimg/71b893a4-64dc-4eee-9ecf-ead6726c6e50.jpg" title=" u=5987533,886558873& amp fm=173& amp app=25& amp f=JPEG.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图1:EV电池的技术转移设想 /p p   因此,在NEDO的“先进创新蓄电池材料评估技术开发一期(2013~2017年度)”项目中,开发了全固态锂电池的标准电池模型(200mAh级单层层压单元)以及采用该模型的材料评估技术,并对企业和大学等面向全固态锂电池开发的固体电解质和电极活性物质等进行了评估,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样品提供者。 /p p   此次启动的二期项目将在一期项目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开发实现大型化和高容量化的标准电池模型(Ah级层压单元)以及采用该模型的材料评估技术。一期项目的评估技术是为了掌握材料的基本特性,而二期项目的评估技术将进一步升级,将评估量产性以及是否适用于EV等。因此,此次有4家汽车及摩托车企业、5家蓄电池企业及2家材料企业新加盟了受理评估委托的“技术研究联盟锂电池材料评价研究中心”(LIBTEC)。另外,14所大学和研究所也作为新的委托对象加入二期项目,将与LIBTEC进行合作。 /p p   如图2所示,在EV电池市场上,预计目前研究开发比较领先、采用硫化物固体电解质的第一代全固态锂电池将在2025年左右成为主流,到2030年左右,采用具备高离子导电性的硫化物固体电解质或者化学稳定性较高的氧化物固体电解质的新一代全固态锂电池将成为主流。第一代全固态锂电池和新一代全固态锂电池都将是二期项目的研发对象。 /p p   2. 业务内容 /p p   【1】业务名称 /p p   先进创新蓄电池材料评估技术开发(二期) /p p   【2】业务总额(预定) /p p   100亿日元 /p p   【3】时间 /p p   2018~2022年度 /p p   【4】研发内容 /p p   (1)开发通用基础技术 /p p   将开发能解决全固态锂电池的大型化和量产化瓶颈的基础技术,包括固体电解质的量产与低成本合成、向电极活性物质涂敷电解质、电解质层与电极层的成膜等。 /p p   另外,通过组合全固态锂电池用新材料和元器件,评估单元的性能、耐久性和安全性,将制作用于掌握新材料与元器件的利弊、技术课题及是否适合单元量产工艺等的标准电池模型,并编订规格说明书及性能评估程序手册。 /p p   此外,还将开发通过计算机模拟,预测全固态锂电池的单元及电池组的不稳定性、劣化和发热情况的技术,以日本主导推进国际标准化为目标,开发关于耐久性和安全性的试验评估方法等。 /p p   (2)讨论社会体系设计 /p p   将调查并分析各国与全固态锂电池及电动汽车有关的政策、市场和研发动向,制定以EV普及为前提的整个未来社会体系的方案设计,同时与“(1)开发通用基础技术”联动,推进相关研究开发。制定方案时,还将考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限制、3R原则(Reduce、reuse、recycle,即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等,讨论低碳化社会的方案设计。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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