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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柜净化储药柜化学样品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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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柜净化储药柜化学样品柜相关的资讯

  • 绿色实验室无管通风橱和药品柜研讨会即将亮相合肥
    第十六届实验室环境现状分析,节能环保型实验室新趋势研讨会即将在2014年5月9日亮相合肥,欢迎安徽及周边省份的实验室的老师们前来参加。无管通风橱和药品柜,是用来防护实验员免受中长期健康损害风险的工具。 研讨会现场首先将对实验室现状进行分析。在实验室里工作的实验人员往往会忽略自身的中长期健康损害风险,危险没有立刻显现,实验室渐渐接受了实验室的异味,长此自往,会造在潜在的疾病威胁。 接着介绍,当今实验室是如何对化学有毒气体进行安全防护的。传统的防护工具有万向抽风罩和吸气臂,外排通风橱,我们将从传统防护工具进行逐个分析和介绍,为您的实验室寻求一个最佳防护方案。 从传统做法转变到一个更安全、环保、节能的化学实验室是本次研讨会的核心内容。什么是无管通风橱和药品柜,它有什么优点,应用于什么地方。如果您对本次研讨会感兴趣,请致电以下联系方式报名参加。依拉勃中国昆山开发区风琴路118号Tel:0512-57814081(晁小姐) Fax:0512-57814082 往届绿色实验室无管道通风橱和药品柜研讨会现场 研讨会主题 第十六届实验室环境现状分析-安全,节能环保型实验室新趋势研讨会主讲人:付新慧时间:2014年5月9日地点:合肥尚都酒店(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17号)活动安排:9:30-10:00 签到10:00-11:00 研讨会上半场11:00-11:15 休息茶歇时间11:15-12:00 研讨会下半场及现场答疑12:00-13:30 自助餐13:30 结束贵宾热线: 400-666-5781 讲座大纲 1- 化学实验室的化学气体吸入风险分析2- 如何对实验人员的化学气体吸入进行安全防护:- 规范与标准3- 传统的防护工具- 外排式通风柜- 万向抽风罩- 外排式储药柜4- 新型通风柜和储药柜的介绍 - 无管道净气型通风柜- 无管道净气型储药柜5- 结论:从传统做法转变到一个更安全、环保、节能的化学实验室
  • 特尔诺发布特尔诺PP药品柜/器皿柜T-PP002新品
    创新点:特尔诺PP药品柜/器皿柜T-PP002,PP是抗腐蚀性的一种材料,专业储存腐蚀性的化学品物质。其密度小,易焊接和加工,具有优越的耐化性,耐热性及耐冲击性、无味是目前符合环保要求之工程塑料之一。相比上一代产品,整体设计为活动式,可随意抽取放在合适的隔层,自由组成各层空间,层板正反均可放置,反方向放置,四周立边可获得一定程度防溢效果。 特尔诺PP药品柜/器皿柜T-PP002
  • 广州讯克李三元:关注实验室安全 药品柜开关数据可追踪——CISILE2019系列采访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3月2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主办,北京朗普展览有限公司承办的“第十七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CISILE 2019)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开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紧随科学仪器市场动向,反馈广大仪器生产商的声音,了解科学仪器行业最新动态。仪器信息网特在CISILE2019召开期间,选取40余家仪器生产商代表,进行系列展位现场视频采访,分别请其就近一年的业绩具体表现、参展新产品新技术、近来对科学仪器市场的感受和看法等进行现场分享。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在CISILE2019的现场,我们来到了广州讯克仪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克)的展位,广州讯克李三元接受了仪器信息网现场采访,具体内容请点击以下视频观看: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script src=" https://p.bokecc.com/player?vid=D9551E4CF2ECB9169C33DC5901307461& siteid=D9180EE599D5BD46& autoStart=true& width=620& height=510& playerid=2BE2CA2D6C183770& playertype=1" type=" text/javascript" /script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strong 视频内容摘要: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广州讯克成立于2018年,专注于实验室化学安全方面的产品,主要生产药品柜、通风柜以实验室空气净化仪等产品,关注实验室人员健康、实验室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在CISILE2019的展会上,广州讯克展出了一系列产品,其中自主研发的CM1000PLUS产品,采用三门设计,并配有液晶显示屏及指纹识别系统,可以进行2级授权,可以对药品柜每一个门进行授权管理,并能记录每一次开关门数据并上传云端,实现良好的数据追踪和药品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更多相关报道内容请点击: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t/cisile2019" target=" _blank" style=" text-decoration: none " strong 【CISILE2019专题报道】 /strong strong /strong /a /p p br/ /p
  • 特尔诺发布特尔诺全木药品柜/器皿柜T-YP001新品
    创新点:特尔诺全木药品柜/器皿柜T-YP001与上一代产品相比,在技术创新上加强改革,采用优质木材,采用高压蒸汽热熔粘贴技术,不起皱、不脱落,全部截面PVC热熔胶防水封边处理,具有更好的防腐、防火、防水、防蛀等性能。牢固优质,且美观耐用,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特尔诺全木药品柜/器皿柜T-YP001
  • 热烈祝贺依拉勃净气型通风柜和净气型药品柜顺利中标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项目
    在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2013年上半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依拉勃® 的净气型储药柜思拓福TM 834 * 16 ,净气型通风柜 XLS 633 * 1顺利中标。目前,上海药检、北京药检、漳州药检、福建药检、深圳药检、北京西城区药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都已经是依拉勃® 公司老用户,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也曾经购买过依拉勃® 公司的产品。 依拉勃® 公司的净气型储药柜因为其显著的优点,已得到药检所实验室的格外青睐。它无需外接管道,不仅可以过滤柜内的有毒气体,而且可以24小时净化实验室空气。由于试剂存储的挥发量较操作实验少,所以活性炭过滤器的使用寿命更持久。希望更多的企业和政府单位可以使用具有众多优点的依拉勃® 净气型储药柜。
  • 危险化学品管理很关键,净气型储药柜给你解决方案!
    化学品管理是近年来非常热门的话题,从国家监管层面,也出台了各种管理措施,规范化学品生产、流通、存放、使用等环节。2020年1月5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拟以立法的形式,确保化学品管理的安全。在实验室日常化学品使用中,存放的风险往往会被忽略,而实验室安全事故,往往都发生在化学品存放环节。实验室常见的问题如下:1 部分实验室没有试剂专库。试剂储藏室与实验准备在同一房间内,致使室内空气的相对湿度过大,药品试剂易变质失效。2 保管环境不良。缺乏良好的通风设备或者净化过滤设备,既影响药品试剂的质量,也影响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3 无清库制度。某些试剂库存时间过长、库存过多,造成浪费。4 缺乏规范分类知识与措施。药品试剂分类不科学,使用不方便。5 环保意识差。过期药品试剂不经过无害处理就随意丢弃。危险化学品如何管理?实验室安全风险多,事故责任大!化学品安全管理不容忽视,其十六字管理原则是“分门别类,充分保护,规范使用,监管到位”,将化学品存放在储药柜内,从源头降低化学品存放风险。▅依拉勃无管道净气型储药柜柜体顶部过滤模块可以有效过滤吸附存放试剂挥发的味道,改善试剂间内整体空气质量,有效保护实验室及实验室人员。▅依拉勃始于1968年,专注于无管过滤技术50余年。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与空气净化这一细分领域的过滤专家,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全方位的安全防护过滤整体解决方案,有效降低实验人员化学品吸入风险。
  • 庆祝依拉勃净气型通风柜和净气型储药柜进入中国十周年晚宴
    迎新年辞旧岁,我们迎来了2014年。依拉勃中国自2004年成立至今,已走过了十个年头。在这十年,依拉勃公司改变了实验室防护工具理念,将无管过滤技术推向大大小小的中国实验室。配备无管过滤技术的通风柜和药品柜带给了实验室人员更加安全,更加方便,更加环保的实验室环境。 2014年1月22日,依拉勃公司举办了庆祝公司成立十周年的晚宴。依拉勃公司总经理卢道尼先生在新年晚宴上发表演讲,他向大家讲述了依拉勃中国的成长历程。在无管过滤技术最先进入中国时,这一理念在中国市场是前所未有的。在传统通风柜市场,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的是直排型通风柜。但无管道通风柜凸显的节能环保理念打破了传统通风柜市场的原有观念。过滤净气型通风柜不需外接管路,组装完毕后,只需一个电源插座就可以工作。根据实验室的需求,随购随用,不需要进行实验室工程改造。更节能,在空调环境中,传统直排型通风柜需外排昂贵的空调新风,每年有巨大的电费成本。更环保,传统直排型通风柜通过管道将有害气体排放到外部环境中,在保护操作人员安全的同时,污染了室外环境,而过滤净气型通风柜是通过过滤器吸附有害气体,避免了有毒气体的外溢,保护了环境。 经过近十年的理念推广,如今净气型通风柜和药品柜在中国的实验室已遍地开花。未来我们将寻求更加稳步的发展,用心培育用户市场,并且更加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晚宴上准备了丰富多彩的节目,给大家带来了欢笑,大家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优美的舞蹈节目精彩的魔术节目公司业务部员工风采 更多详情欢迎来电咨询:400 666 5781同时欢迎点击我司网站 www.erlab.com.cn 查询更多产品信息扫描以下二维码或是添加微信号“erlabChina2013”,加入依拉勃的微信平台,即刻成为依拉勃大家庭中的一员。 昆山依拉勃无管过滤系统有限公司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风琴路118号(215334) 电话:0512-5781 4081 传真:0512-5781 4082 公司网址: www.erlab.com.cn E-mail:sales.china@erlab.com.cn 【昆山依拉勃无管过滤系统有限公司是法国依拉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自2004年进入中国,十年来一直致力于提升实验室工作环境,保护实验室人员的身体健康。依拉勃为您的实验提供安全节能解决方案,共分为三种产品:高处理量净气型通风柜(传统外排通风柜的绿色替代产品),桌上型净气型通风柜(针对实验台面上的化学操作的安全防护柜),净气型储药柜(拥有强大的过滤效率,并完全过滤实验室的化学气味)】。
  • 依拉勃净气型通风柜/试剂柜亮相Analytica Vietnam 2013
    2013年4月18日,越南国际分析、生化技术诊断和实验室技术博览会暨国际研讨会(Analytica Vietnam 2013)如期举行。慕尼黑国际博览集团在亚洲、俄罗斯、中东、南美洲及南非举办过各类专业博览会。去年在上海举行的慕尼黑上海生化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此次在越南举行的展会云集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知名企业和专业观众,为企业和终端用户创造了更多的交流和发展契机。 依拉勃® 公司联手越南经销商OSI Co.,Ltd公司参加了此次展会。通过新颖的展台,依拉勃® 的无管道净气型通风柜XLS 483,净气型药品柜storeflexTM 834和新款PCR超净工作台Biocap 391产品展示给现场观众,使大家了解了依拉勃® 公司。 设计美观的展台,吸引了现场观众 净气型通风柜XLS 483是用于在操作有毒化学实验保护实验人员安全的产品。净气型试剂柜主要用于有毒化学品的存储。它不但可以过滤化学品存储产生的有毒气体,还可以24小时净化药品间或实验室空气。 依拉勃® 中国总经理卢道尼先生和出口部经理李瑜瑾女士 新款PCR工作台 Biocap 391也亮相的本次展会。此产品为保护RNA或DNA样品在扩增实验操作中免受交叉污染或来自房间和操作员的污染而设计,外形别具一格。配备U.V.灯利用紫外线来净化柜内,避免前后两个PCR*实验交叉污染。 依拉勃® 公司是拥有悠久历史的净气型通风柜和净气型储药柜的领导者,集团总部的工厂及研发实验室位于法国,分公司主要分布于美国、中国、西班牙和马来西亚,并在英国、德国、意大利设有办事处。目前,依拉勃® 的净气型通风柜和净气型储药柜产品服务于全球逾45个国家和地区。 详情请访问:www.greenfumehood.com.cn
  • 国家食药局专项整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食药监电[2012]38号   2012年08月29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现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行动,全面推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8月29日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决定自2012年8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为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和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国家局制定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禁毒法》、《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牢牢抓住当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落实企业的责任,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生产经营秩序,严防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切实保护公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基础上,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通过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的严峻势头,维护正常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一)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积极开展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加强中药饮片麻黄的监管,切实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二)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针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的问题和特点,及时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新举措,完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制度。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药品流向,确保药品在合法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特别是违法违规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企业,确保处罚到位,有力震慑不法行为。   (四)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警示活动,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落实企业责任。   三、工作内容   国家局相关司局和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同时,要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研究加强管理的新举措,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一)完善管理制度   针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面临的问题,制定加强管理的新举措。国家局有关司局要认真研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注册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批准文号数量,原则上不再批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仿制药注册 限制最小包装规格的麻黄碱含量。建立麻黄碱原料药审批的监测预警和通报制度,指导地方合理审批麻黄碱原料药,严格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产量。研究出台减少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环节的措施,切实解决“挂靠走票”、“体外循环”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销售行为,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 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数量 严禁零售药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案件查处工作的督促指导,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确保处罚到位。   (二)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饮片的监管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和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巡查,监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严格审查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留存情况,按照规定渠道销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严格销售票据和结算资金管理,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麻黄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中药材市场销售麻黄饮片。   (三)强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监管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把原料审批关。严格按照国家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所需麻黄碱类原料药购用审批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安〔2009〕417号)的要求,审批麻黄碱类原料药。建立企业购用审批档案,对用量情况和增长趋势进行分析,对增长异常的,要引起高度警惕,及时调查核实。对5年以上未生产品种,整治期间原则上暂不得恢复生产。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销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对辖区内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的产、销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检查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留存情况、销售票据管理和结算资金流向情况以及药品进货验收情况之外,还要结合药品电子监管网,重点核查药品销售的真实流向。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异常时,应当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并请药品流入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协查,药品流入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单次销售限量规定,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等情况。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企业,做到处罚到位,绝不姑息,不给企业再次违法的机会。对发现多次或大量产品流失的企业,要暂停或大幅核减其麻黄碱原料药购用审批。对导致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2012年上半年公安机关通报的“087”和“411”案件,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查办,加快查处进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惩,查处结果及时上报。   (五)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活动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组织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近期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2〕12号,见附件)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广泛宣传和培训,使企业认清当前我国的毒品形势,了解违规销售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   四、工作部署   此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安排为8月1日至8月31日 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时间安排为9月1日至11月30日 第三阶段为总结评估阶段,时间安排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到实处。要及时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有力推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2012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国家局。国家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目前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弊的严峻形势和严重危害,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可以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管涉及法规、注册、安监、市场和稽查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各环节必须多管齐下,紧密衔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监管工作才能取得实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内部要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紧密配合、加强协作、严格监管、严格执法。在日常监管中,还要建立健全责任制,要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同时,要积极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自律、守法经营。   (三)健全机制、协同作战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和信息交流,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机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案件线索后,涉嫌触犯刑律的,应当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并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办案,确保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公安部门在查办案件中提供的涉案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   (四)及时督查,确保实效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开展督查工作,力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化整治、完善监管,使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国家局。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联系。   联系人:杨霆、韩冰   电 话:010-88330848、88330431   传 真:010-68336683、68311985   附件:
  • 专家解读|功能化三聚氰胺海绵用于液质联用检测农兽药多残留净化研究
    1. 简介随着全球动物源性食品消费需求的增长,动物养殖业对产量和生产效率的追求不断提高,养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使用到兽药。研究表明,饮食摄入是普通人群暴露于低浓度兽药和农药的主要途径,农兽药滥用导致的药物残留严重影响了食品安全。为保护消费者,各国和地区制定了相关法规以控制和减少食品中此类残留的发生。然而,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水平低,种类多,待筛查样本量大,因此发展快速、高灵敏度、高准确度、高通量的农兽药多残留分析方法对于保障食品安全非常重要。药物多残留检测技术可提高农兽药残留检测方法的分析性能和分析效率,降低成本,在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中越来越受到检测人员的青睐。这种方法允许通过单次检测多种化合物,极大地提高了检测效率。然而不同类别农兽药的理化性质差异大,且动物源性食品的基质复杂,通常需要同时提取和富集不同类别的化合物,多组分分析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技术。相较于电化学方法、酶联免疫分析、荧光分析法等,液相色谱-质谱(Liquid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LC-MS)联用技术具有分析速度快、灵敏度高、准确性好、筛查通量大等优点,已被广泛应用于食品中农兽药多残留的监测与安全控制工作。但食品种类多样、基质组成较复杂,易对LC-MS联用电喷雾离子化过程中形成的待测分子信号造成干扰,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灵敏度。因此,需要采用基质净化技术对待测样品进行适宜的基质净化前处理,减弱和消除基质效应。已报道的食品基质净化技术应用比较多的主要有液-液萃取技术、固相萃取技术及QuEChERS技术等。LLE会消耗大量的有毒溶剂,不仅危害实验人员的健康,而且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自SPE技术问世以来,不同类型的 SPE柱已成功应用于各类兽药多残留量分析。但商业SPE小柱不仅价格昂贵外,其净化过程也很繁琐且耗时(净化过程主要包括活化、平衡、加载、洗涤和洗脱)。与之相比,QuEChERS技术更为简单快捷,采用不同的基质吸附剂进行净化,并通过简单的涡流、离心等步骤,可以有效地去除干扰基质。QuEChERS能满足高效、简洁、精准、安全、可靠以及大批量前处理等检测方法的发展需求。QuEChERS法的净化流程基本上可以归纳为提取-盐析-净化这三步,用于净化的材料基本可以分为2类:第一类是硅基材料:以C18、PSA等最为常用。第二类是碳基材料:以CNT、Graphene等最为常用。虽然相比其他前处理过程已经大大简化,但是在整个过程仍需反复的涡流、离心,成为整个前处理过程的耗时限速步骤。此外,微纳米颗粒通过提高比表面积增加吸附效率,然而颗粒尺寸进一步的缩小将带来离心分离回收困难的问题。因此,磁性材料开始用于食品基质的净化过程。2. M-SPE技术M-SPE技术是以磁性或可磁化材料作为吸附基底的一种萃取技术。磁性吸附剂被直接分散到样品溶液中用于萃取目标物质,随后在外部磁场的作用下实现目标物与干扰基质的分离。M-SPE技术操作简便、重现性好,不需要繁琐的活化、上样、除杂、洗脱等流程,且无萃取柱堵塞之虞,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图1是将合成的磁性多壁碳纳米管用于鸡蛋中兽药多残留分析的具体分析流程,仅采用外部磁场的作用即可实现净化材料与提取液的分离,通过对盐析条件和提取液PH值的优化选择了合适的提取条件,然后又与其他几种常用净化材料进行对比,并优化磁性碳纳米管的用量,证明了磁性碳纳米管的优势,方法不仅大大缩短了样品前处理时间而且解决了多壁碳纳米管回收困难、回收率低的问题。图1 磁性多壁碳纳米管用于鸡蛋中兽药多残留分析流程然后又将磁性多壁碳纳米管用于羊肉中兽药多残留分析,同样通过提取条件、净化条件得到了适用于羊肉基质的磁性固相萃取净化方法。与其他净化材料相比同样取得了相对满意的结果。然而,在实验过程中发现,磁性纳米材料的尺寸均一性、颗粒间团聚以及利用率不完全等对微纳米材料的基质净化效果以及兽药回收率均具有重要影响,依然是需要妥善解决的问题。因此,开发新型的、吸附效率高的、易于回收的固相吸附基质材料十分必要,具有着较高的应用价值和广阔的应用前景。3. 弹性多孔净化材料及其应用理想的净化材料应该具有高效的基质除杂能力、便捷的基质分离能力以及高选择的基质净化能力。而弹性多孔海绵材料因其低成本、高孔隙率、高比表面积、强机械稳定性等优点在油水分离和吸附/分离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研究。商业三维聚合海绵材料主要包括聚氨酯海绵(PUS)、三聚氰胺海绵(MeS)和聚丙烯海绵(PPS)。其中,三维多孔结构的三聚氰胺海绵(MeS),具有超过 99%的孔隙率、约×102μm的孔径和相互交联的高分子骨架,且其表面广布纳米级毛细管开孔结构,以及丰富的氨基、羟基、醛基和醚键等化学功能基团,独特的结构性质使得其可以作为一种优异的吸附基底材料,同时丰富的功能位点也为功能涂层的修饰提供了骨架支撑。未经修饰的海绵可依据海绵自身进行基底吸附;硅烷化改性或碳材料加载的功能化海绵可引入功能基团,从而实现硅基或碳基的特异性吸附。3.1 三聚氰胺海绵用于牛奶中兽药多残留分析图2是将未经修饰的三聚氰胺海绵用于牛奶中兽药多残留分析。由于三聚氰胺海绵表面的亲疏水性基团以及较大的比表面积,提取液可自发渗透到其众多海绵微孔中,并且拥有极高的基质吸附效率。此外,其良好的机械性能和弹性使其可以通过物理挤压的方式快速方便地去除粗提溶液中干扰基质。只需使用三聚氰胺海绵直接汲取提取液,然后通过物理挤出即可轻松获得净化液,用于后续的LC-MS/MS分析。图2 三聚氰胺海绵用于牛奶中兽药多残留分析流程考虑到所检测的兽药之间较大的理化差异,以及复杂基质的影响。设计了4种不同提取条件用以研究脱水剂和Na2EDTA添加对药物提取效率的影响,同时也研究酸度对药物回收的潜在影响,得到了满意的提取条件。然后又对净化模式进行了比较。三聚氰胺海绵具有良好的弹性和机械性能,能够通过动态净化和静态净化两种方式实现基质的净化过程。在动态模式下,通过快速拉动和推动注射器的柱塞杆,将粗提液反复吸进和挤出海绵。在静态模式下,提取溶液自发地渗入海绵微孔并被保留,直到吸附过程结束。鉴于动态和静态模式海绵表面和提取溶液中干扰基质的吸附和迁移存在差异,考察了不同动态净化模式和静态净化模式对三聚氰胺海绵净化性能的影响,见图3。图3 净化模式对牛奶中兽药多残留回收率的影响接下来又与商业d-SPE吸附剂C18和PSA以及多功能针式过滤器MFF进行对比,比较回收率以及基质效应结果发现三聚氰胺海绵拥有相同或更好的净化性能。同时,净化前后海绵的红外光谱图有明显变化,透射电镜图也观察到了净化后海绵表面明显吸附了一些基质。为了证明该方法的适用性和准确性,考察该方法的选择性、线性、基质效应、精密度、LODs和LOQs,结果均能够满足检测需求。本研究通过简单的浸泡和挤压,可以在几秒钟内方便地通过三聚氰胺海绵去除基质,并且不需要额外的操作。3.2 Silanized MeS用于农兽药多残留分析接下来我们又制备了一系列硅烷化三聚氰胺海绵并用于不同食品中农兽药多残留分析。硅烷化三聚氰胺海绵采用两步溶胶-凝胶法制备而成。下边这3张图分别三聚氰胺海绵经不同硅烷修饰后的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图、X射线光电子能谱图和透射电镜图,均能表明不同硅烷在海绵骨架表面的功能化成功。其中,从透射电镜图可以看出不同硅烷对海绵进行改性后,其微观形貌发生明显变化。例如,三聚氰胺海绵分别经 OTS、 PTS和 ATS硅烷化处理后,其表面形成大量或蓬松、或立方体、或泥浆状共聚物。图4 三聚氰胺海绵及硅烷化三聚氰胺海绵的FTIR图(a),XPS图(b)和SEM图(c)将7种不同的改性海绵用于粗提液的净化。大部分药物回收率处于可接受的60%-120%范围内,表明它们适合于去除鸡蛋中的基质干扰。通过对净化后基质去除率研究上述改性海绵的净化效率发现不同改性海绵在去除基质效率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如图5所示。 图5 使用不同类硅烷化三聚氰胺海绵对检测兽药的回收率分布 (a),使用不同类型硅烷化三聚氰胺海绵净化后的样品基质去除率 (b)为了考察吸附剂用量对净化效率的影响,将不同数量的硅烷化三聚氰胺海绵小柱分装至到注射器中。当使用一个或两个海绵小柱时,不足一半的乙腈提取液(1 mL)可以被吸入海绵中,这不利于快速高效的基质净化。当填装过多海绵小柱时(n≥7),顶部的海绵几乎不会被粗提取液浸湿。因此,通过加标回收实验研究了料液比对基质净化效果的影响。加下来又研究了硅烷浓度、料液比及净化模式,得到了相对满意的净化条件。同时与原始海绵的比较实验中发现,必要的硅烷化过程显著增加了检测兽药的总回收率。基于上述实验结果,功能化三聚氰胺海绵可视为一种操作方便、快速高效的基质净化材料。之后我们又将硅烷化三聚氰胺海绵分别用于猪肉、豇豆和蜂蜜中农兽药多残留分析。研究考察了不同硅烷化海绵的配比对回收率及基质净化效果的影响,也都取得了相对满意的结果。3.3 r-GO@MeS用于兽药多残留分析以氧化石墨烯作为功能单体用于三聚氰胺海绵的改性。氧化石墨烯是一种高效的污染物吸附材料,其含氧官能团以及大量的芳环基团使其对极性化合物和非极性化合物拥均有较强的吸附性能。还原氧化石墨烯改性三聚氰胺海绵 (rGO@MeS) 采用水热法一步制备。图6是将rGO@MeS用于羊肉中兽药多残留分析的具体流程。为了考察三聚氰胺海绵作为基质净化材料在肉类制品中的适用性,首先选择脂肪和蛋白质含量较高的羊肉作为实验对象用于方法开发,并以氧化石墨烯作为功能单体用于三聚氰胺海绵的改性。与原始海绵相比,rGO@MeS的直接变化就是海绵本身的颜色变化。通过透射电镜也观察到明显的表面微观形貌变化。这些都表明石墨烯成功键合到海绵骨架表面。图6 rGO@MeS用于羊肉中兽药多残留分析流程接下来,使用三种不同浓度氧化石墨烯(0.5,1.0,1.5 mgmL-1)改性海绵用于粗提液的净化。又比较不同净化材料获得的药物回收率和基质吸附性能和净化除色效果。通过比较原始海绵与改性海绵净化后萃取液的颜色,发现使用rGO@MeS净化后的提取液澄清且透亮。为了进一步验证和比较上述材料的基质净化效果,考察了不同改性海绵对兽药回收率及其分布的影响。图7 石墨烯浓度与料液比影响图8 净化液颜色对比然后我们又将还原氧化石墨烯三聚氰胺海绵分别用于牛奶和牛肉中兽药多残留的分析,均取得了满意的结果。4. 弹性多孔净化材料理论研究与应用前景(1)研究表明以功能化三聚氰胺海绵为代表的弹性多孔净化材料具有良好的基质净化效果,在复杂食品基质净化中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2)研究表明功能化三聚氰胺海绵净化选择性可通过功能团种类、丰度以及净化模式加以调控,但深入的基质净化机制与规律尚需要进一步研究;(3)研究表明功能化三聚氰胺海绵基质净化覆盖性适中,总体基质移除率仍然有上升空间,未来复合型功能化三聚氰胺海绵材料开发具有良好的开发潜力。作者简介许旭,女,博士,讲师,毕业于中科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就职于郑州轻工业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主要从事农兽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食品化学危害物多残留分析研究。近年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1项和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重点研究项目1项,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其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7篇,高被引论文2篇,申报授权发明专利1项。
  • 北京药监局二季度公告,4种药品不合格
    药 品 质 量 公 告 ([2012]第2期,总第39期)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2012年7月 ------------------------------------------------------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保障首都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北京市药品抽验计划,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质量监督抽验,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2012年第二季度,全市按照抽验计划共完成监督性抽验1124批次,其中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99.64%(具体品种见附表)。 对公告中的不合格药品,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根据情况在本辖区内继续进行跟踪抽样检验。 附表:北京市2012年第二季度药品抽验不合格品种汇总表 序号 药品名称 被抽样单位 标示生产企业 批号 规格 检验机构 检验标准 不合格项目 1 愈创甘油醚糖浆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12010204 10毫升:200毫克 朝阳药检所 《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十三册 性状 2 布洛芬片 北京华源仁济医药有限公司 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 20101101 0.2g 朝阳药检所 《中国药典》2010年版 检查 3 雷公藤多苷片 北京天力泽医药有限公司 湖南协力药业有限公司 20111201 10mg 丰台药检所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 性状 4 盐酸小檗碱片 北京泰和康源大药房 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 20111001 0.1克 丰台药检所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含量测定
  • 依拉勃携手河南代理商麦飞成功举办食品药品检验"新技术”研讨会
    为了更好的推动依拉勃绿色节能无风管净气型通风柜在河南市场的推广,让更多的客户深入了解依拉勃绿色无风管技术理念,我司与代理商麦飞携手,于2015年12-29-30日成功举办了河南省内食品药品检验"新技术”应用讨论会,此次研讨会诚挚邀请到来自畜牧、药检,各类研究所及大学等相关领域的120位专业人士出席,这是继7月份郑州科利科仪制药会议之后又一次盛会,此次会议上,依拉勃华东区经理详细介绍了依拉勃公司的发展历史,公司主打产品的特点及优势,并对各位关心的问题一一做答。此次会议现场,我们成功展示了FLEX 391W安全称量柜和STOREFLEX 834 净气型储药柜。为确保称量的精确性,天平工作室对室内温度湿度,气流等有严格的要求,但往往对实验称量过程中实验人员的防护不够,而依拉勃推出的FLEX391W安全称量台,不仅确保称量的精确性,而且避免实验人员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和粉末,为在天平实验室没有良好防护措施的实验人员提供安全健康保障。而另一款净气型药品柜不仅能够为客户提供合理有效的存放解决方案,而且其顶部的活性炭过滤器(每一克的活性炭可以吸附过滤1800—2500平方米的化学气体分子)很大程度地能够起到过滤净化实验室空气环境的效果,为实验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依拉勃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打造绿色实验室安全环境,通过此次会议,来自不同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对提高自身防护安全措施有了全新的认识,一致认同依拉勃无管净气型过滤技术在实验室防广泛运用,此次会议圆满成功,为河南市场的开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2016北京光谱年会召开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
    仪器信息网讯 2017年2月28日,“2016年北京光谱年会”在天文馆召开。北京光谱年会由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光谱分会主办,100余名来自科研院所、质检机构、知名仪器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现场  本次年会聚焦食品和药品安全,不仅给与会代表呈现了原子光谱和分子光谱分析技术及应用进展,而且还邀请知名专家分享色谱、质谱等技术在食品和药品安全检测中的应用。北京光谱学会理事长 郑国经教授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也开展了第二个五年支持期,分析仪器发展的利好消息不断。北京光谱学会理事长郑国经教授回顾了2016年光谱分析发生的重大事件:召开了2015年光谱年会 举办了国外仪器公司XRF分析仪器交流会 参加了分析测试协会主办的科学仪器评议活动 完成了分析化学手册原子光谱分析一书的出版 此外,郑国经教授还特别指出,2016年原子光谱领域涌现了一系列产品,包括AFS、AAS、ICP-OES、MP-AES、XRF、LIBS、ICP-MS等。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范春林研究员报告题目:食品中农药化学污染物高通量侦测技术研究与示范中国农业科学院 王静研究员报告题目:色谱-质谱技术在食品安全中的应用  随着21世纪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世界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同时为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不过,农药残留高分辨技术发展也面临三大挑战:农药残留检测如何实现电子化?农药残留大数据报告生成如何实现自动化?农药残留风险溯源如何实现视频化?对此,范春林研究员在报告中介绍了其课题组给出的相对应解决方案:农药残留定性鉴定以电子标准取代实物标准,可以实现农药残留鉴定电子化 高分辨质谱(HRMS)+互联网+智能分子三元融合技术可以实现农药残留大数据报告自动生成 HRMS+互联网+GIS三元融合技术可以实现风险溯源视频化。基于此,其课题组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工作:研究非靶标高通量农药残留侦测技术 研发农药残留高通量高分辨率GC-Q-TOFMS和LC-Q-TOFMS新技术 研发高分辨质谱农药残留质谱自动匹配定性鉴定软件,实现了电子化侦测等。  王静研究员从全球色谱、质谱仪器的发展史讲起,比较了国内外可以提供质谱仪器的品牌和数量,并介绍了色谱-质谱技术在确证检测、未知物筛查、真伪鉴别及溯源、代谢行为中的应用。王静研究员指出,色谱-质谱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中有非常广泛的应用,而食品安全的新形势也使得色谱-质谱技术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新食品安全法强调属地化管理,地方政府加大投入 加强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地方政府、基层单位将优先配备常规检测设备 实现化学污染物检测从定向到非定向的转变,提升未知风险发现能力等都是色谱-质谱技术发展及应用的新机遇。北京中医药大学 陈建波博士报告题目:基于红外光谱显微成像的中药掺假检测清华大学 马芳报告题目:新鲜药用植物ATR 红外光谱法快速分析清华大学 樊克峰报告题目:中药和中红外光谱法的整体论  在本次年会中,有多位老师介绍了红外光谱技术在中药领域的应用。其中,陈建波博士介绍了基于红外光谱显微成像在中药掺假检测中的应用。据介绍,样品没有进行分离和标记时,各种成分的吸收信号相互叠加,导致常规红外光谱技术用于复杂混合物检测时的灵敏度较低,往往难以识别很多成分的吸收信号。而利用非均相固态样品的化学成分在微观尺度上的空间异质性,显微红外光谱技术与化学计量学技术的有机结合可以有效分辨不同成分的吸收信号,从而显著提高复杂混合物中化学成分的识别能力和检测灵敏度。因此,显微红外光谱技术可以广泛应用于非均相固态中药原料和产品的分析表征和质量控制。在报告中,陈建波博士详细介绍了显微红外光谱技术在中药材、中药提取物、中药配方颗粒等掺假中的实际应用案例。  清华大学马芳介绍了新鲜药用植物ATR红外光谱法快速分析研究工作,通过对不同植物叶片、不同产地植物叶片、同种植物叶片的聚类分析,建立了银杏等6种新鲜叶片的小型数据库,且盲样检测正确率为100%。  清华大学樊克峰介绍到,中药和红外都具有整体观,二者是一对天然组合。中医临床整体辩证施证原则需要中药化学成分的整体多样性,红外光谱特征的信息整体性表征中药化学成分的整体多样性 而利用混合物红外光谱“宏观指纹特征”既能客观表征中药内在物质基础,又能在宏观上有效调控中药整体质量,体现了中医药临床整体辩证观。国家钢铁材料测试中心 陈吉文博士报告题目:食品中痕量重金属快速检测技术的研究及应用中粮营养研究院 杨永坛博士报告题目:分析检测技术在大型粮油食品企业生产和质量保证中的应用  陈吉文博士比较了粮食中重金属的现有检测方法及国标方法,指出基于当前重金属污染的现状,急需开发快速、准确、稳定 日常运行成本低 操作简便 环境友好 适合现场使用的快速筛查技术。鉴于此,陈吉文博士介绍了其单位研发的NX-100系列仪器及能提供的解决方案。  在报告中,杨永坛博士详细介绍了分析检测技术在中粮产业链中的应用,并介绍了其单位在农兽药残留检测方面开展的工作:构建了集团的农兽药残留检测体系并在集团相关业务单位示范、推广 建立低成本的高效样品前处理技术平台 发展多组分、多种类药物残留精准定量检测技术 搭建高通量农兽药残留筛查技术平台 研制并推广兽药残留免疫快检产品等。北京大学 李娜教授报告题目:基于功能性核酸识别的荧光各向异性分析方法与应用  北京大学李娜教授介绍了其课题组基于功能性核酸识别的荧光各向异性开展的一系列研究工作,并对这项技术的未来应用进行了展望。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侯艳红报告题目:智能化新技术全面提高分析工作效率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谢科报告题目:“土壤污染详查”无机污染物定制化解决方案天美(中国)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覃冰报告题目:稀土掺杂材料的发光表征  应用离不开产品和技术,岛津、安捷伦、天美三家仪器公司也在会议中分享了各自的产品和技术。  其中,岛津侯艳红介绍到,未来岛津的产品将向着智能、便携、操作简单等方面发展。在本次报告中,侯艳红也介绍了2016年岛津投放中国市场的两款新品:ICPMS-2030和AIM-9000。  安捷伦谢科在报告中介绍了当前土壤、地下水无机污染物的分析方法、参考标准等,并对每种仪器可以测定的重金属进行了汇总。在此基础上,谢科详细介筛了安捷伦基于FAAS、GFAAS、ICP-OES、ICP-MS等仪器可以提供的解决方案。  天美覃冰介绍了稀土掺杂材料的发光表征手段及其所需的仪器,在此基础上介绍了FLS980的特点。同时覃冰也提到,2017年天美将发布新的荧光产品FL970。小型展览
  • NMPA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2020年第44号)。其中更新了相关资料的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20px margin-bottom: 15px " 详情如下: /p table style=" border-collapse:collapse " align=" center"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word-break: break-all " width=" 643" valign=" top" height=" 312" align=" left"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br/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strong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strong br/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为配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现予发布,并说明如下。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一、关于化学药品注册分类,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5px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二、关于化学药品注册申报资料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可按原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特此通告。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 nbsp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国家药监局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020年6月29日 /span /p /td /tr /tbody /table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5px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5px " 一、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分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化学药品 /strong /span ,分为以下5个类别: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1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strong 创新药 /strong /span 。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 strong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改良型新药 /span /strong 。指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2.1含有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活性成份的光学异构体,或者对已知活性成份成酯,或者对已知活性成份成盐(包括含有氢键或配位键的盐),或者改变已知盐类活性成份的酸根、碱基或金属元素,或者形成其他非共价键衍生物(如络合物、螯合物或包合物),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2.2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剂型(包括新的给药系统)、新处方工艺、新给药途径,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2.3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复方制剂,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2.4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适应症的药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3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参比制剂 /strong /span 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4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参比制剂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5类: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5.1境外上市的原研药品和改良型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改良型药品应具有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明显临床优势。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5.2境外上市的仿制药申请在境内上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5px "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strong 原研药品 /strong /span 是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strong 参比制剂 /strong /span 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评估确认的仿制药研制使用的对照药品。参比制剂的遴选与公布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5px " 二、相关注册管理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一)化学药品1类为创新药,应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不包括改良型新药中2.1类的药品。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的新复方制剂,应按照化学药品1类申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二)化学药品2类为改良型新药,在已知活性成份基础上进行优化,应比改良前具有明显临床优势。已知活性成份指境内或境外已上市药品的活性成份。该类药品同时符合多个情形要求的,须在申报时一并予以说明。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三)化学药品3类为境内生产的仿制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具有与参比制剂相同的活性成份、剂型、规格、适应症、给药途径和用法用量,并证明质量和疗效与参比制剂一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有充分研究数据证明合理性的情况下,规格和用法用量可以与参比制剂不一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四)化学药品4类为境内生产的仿制境内已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具有与参比制剂相同的活性成份、剂型、规格、适应症、给药途径和用法用量,并证明质量和疗效与参比制剂一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五)化学药品5类为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包括境内外生产的药品。其中化学药品5.1类为原研药品和改良型药品,改良型药品在已知活性成份基础上进行优化,应比改良前具有明显临床优势;化学药品5.2类为仿制药,应证明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技术要求与化学药品3类、4类相同。境内外同步研发的境外生产仿制药,应按照化学药品5.2类申报,如申报临床试验,不要求提供允许药品上市销售证明文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六)已上市药品增加境外已批准境内未批准的适应症按照药物临床试验和上市许可申请通道进行申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七)药品上市申请审评审批期间,药品注册分类和技术要求不因相同活性成份的制剂在境内外获准上市而发生变化。药品注册分类在提出上市申请时确定。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5px " 三、申报资料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一)申请人提出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注册及化学原料药申请,应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的有关要求开展研究,并按照现行版《M4:人用药物注册申请通用技术文档(CTD)》(以下简称CTD)格式编号及项目顺序整理并提交申报资料。不适用的项目可合理缺项,但应标明不适用并说明理由。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二)申请人在完成临床试验提出药品上市注册申请时,应在CTD基础上提交电子临床试验数据库。数据库格式以及相关文件等具体要求见临床试验数据递交相关指导原则。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三)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将根据药品审评工作需要,结合ICH技术指导原则修订情况,及时更新CTD文件并在中心网站发布。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br/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全文: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9152.shtml" target=" _blank"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点击链接】 /a /p
  • 药品标准化: 生物医药产业困局
    药品标准被视为保护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的&ldquo 防护墙&rdquo ,但这堵&ldquo 墙&rdquo 却屡遭诟病&mdash &mdash 药品质量不达标甚至引发严重事故的报道频现报端。   特别是近日,反复引发不良反应的中药注射剂入选基药目录的消息再掀争议浪潮。   一方面,是我国近些年不断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投入 另一方面,这一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却始终难解标准化困局。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直言不讳:我国药品标准整体水平仍然偏低,其中突出表现在中药上。   而从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透露的信息来看,我国正在推进药品标准化战略。前不久,国家药典委员会秘书长张伟向记者分享了他对实施中国药品标准化战略若干问题的思考。    整体水平偏低   从定义来看,药品标准是针对某一目标化合物或处方工艺所作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日常检验或评价药品质量符合性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药品标准的完善与否也是工艺水平、分析技术、人员素质等综合实力的最终体现。   &ldquo 药品标准的发展水平也间接地代表着一个国家药品行业发展的水平。&rdquo 张伟说。   而我国药品标准却饱受诸多问题的困扰。   据介绍,受历史条件和我国医药工业发展阶段所限,我国药品标准水平相对较低,普遍存在检测方法落后、专属性不强、不能准确测定有效成分、不能真实反映杂质含量等问题,标准老化问题也较为突出。   孙忠实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上述问题在中药领域尤甚。&ldquo 中药的管理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形成国家级的、统一的、科学规范的体系。&rdquo   他举例说,中药制剂质量受原材料影响很大,但对于原材料,至今没有国家级的统一标准。&ldquo 有效成分含量要有个标准,不同地区生产的原材料有效成分会相差很多倍。&rdquo   在标准老化问题的背后,还同时存在淘汰机制不健全的难题。   张伟指出,目前,药品标准执行情况缺少评估手段,监督缺乏力度,药品标准&ldquo 只生不死&rdquo ,迫切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标准淘汰机制。   据孙忠实分析,&ldquo 老化&rdquo 的药品标准难以淘汰的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对药品不良反应数据收集能力不足。&ldquo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够说清某种药品不良反应有多少例,&lsquo 枪毙&rsquo 该品种有依据,但我们缺乏健全的申报机制,难以掌握详尽的数据。&rdquo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药企人士推测,这其中也牵扯到落后品种药企的利益。&ldquo 药企做出一个产品花费很多时间和资金,有的甚至是中国第一个此类药品,即使逐渐落后了,也不容易从药典上剔除掉。&rdquo   信息建设滞后   对于药企而言,还存在提高药品标准的能力和内在动力不足的问题。   张伟表示,长期以来,我国药品标准提高工作的主导者是政府部门,而企业不愿主动参与,仅是被动执行。   &ldquo 企业缺少提高标准的经费投入和技术能力,仅满足于生产的药品符合标准。另外,政府缺乏提高药品标准的政策扶持和利益保护措施。企业主动提高标准后不仅不能获益,还有可能增加生产、检验及质量控制成本。&rdquo 张伟分析道。   他认为,长此下去,企业必然会从标准提高的参与者变成旁观者,从对个性注册标准的主动提高变成对共性国家标准的被动执行。   一位国内生物制药企业质量副总监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企业没有太多机会参与到有关药品标准研究的项目或课题中,药典委员会专业委员中来自企业的代表有限,同时,企业提高标准会增加时间和资金成本,目前尚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市场也未体现优质优价的回馈,因此,企业提高标准的动力不足。   此外,我国还存在药品标准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未建立起统一、动态、高效的药品标准信息平台。   这造成的后果便是:难以统计我国药品标准数量,标准总体底数不清 难以对现有药品标准进行比较分析,标准整体水平不明 难以查询最新标准,执行容易出错 由于未建立统一的药品标准数据词典,信息共享没有基础。   对于上述问题,这位不愿具名的质量副总监深有体会:FDA有着相对完善的已上市药品注册的数据库,而由于我国在这方面信息化水平比较落后,药企有时难以查询到必要的药品注册标准建立的相关信息。&ldquo 希望国家能够建立相关的标准数据库,哪怕是付费查询,也会对企业很有帮助。&rdquo   强化企业主体   目前,药品标准难题如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咽喉。而发达国家大多把药品标准化上升到战略高度,争相使自己的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张伟说:&ldquo 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专利,超一流企业卖标准。&rdquo 这句话深刻揭示了&ldquo 得标准者得天下&rdquo 的国际市场竞争游戏。   据他介绍,我国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药品标准化战略,其核心是提高药品标准的适应性和竞争力。在政府引导的同时,首先要使标准适应市场和企业的需求,使企业成为标准化活动的主体。   张伟建议,根据企业自身定位,积极开展本企业的标准化活动,在采纳和吸收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形成既有自身技术特点又有竞争力的标准。企业也应积极从事本行业的标准制修订工作,争取成为主导者。   对此,多位受访的企业负责人表示认可并谈到,目前可以看到一些积极变化,政府部门会比以往更多地征询来自企业的想法。   在体制层面上,张伟指出,应改变目前标准多头管理的现状,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关系顺畅、合作密切的药品标准管理工作体制。完善药品标准制修订的启动机制、激励机制、评估机制和淘汰机制。   此外,他还建议,加快药品标准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药品标准信息平台,实现药品标准的公示发布、查询检索、分析审核乃至制定修订等工作的网络化和自动化,增强药品标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药品标准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警惕血液透析装置使用风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月4日发布2011年第1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通报,提醒医务人员及使用者警惕血液透析装置的使用风险。   据介绍,血液透析装置是利用半透膜原理,通过弥散、对流和过滤等作用,将患者血液中的各种有害及多余的代谢废物和过多的电解质进行物质交换或排出,使患者机体内在环境接近正常人,从而达到净化血液目的的医疗设备,临床主要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及部分中毒性疾病等。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2002年至2010年共收到有关血液透析装置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487份,主要涉及透析机、透析器、透析管路、透析粉、透析液、透析复用机、透析水处理系统等七个产品,可疑不良事件主要表现为器械故障和患者损害。其中,表现为器械故障的有313份,占64.27%,如透析机故障报警失灵、透析器破膜、透析管路漏气等 表现为患者损害的有174份,占35.73%,如病人出现痉挛、抽搐、手足麻木,个别发生呼吸心跳骤停等。   据了解,目前血液透析疗法在临床上应用广泛,有关血液透析装置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量也逐渐增多。   为防止不良事件导致的伤害事件重复发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医务人员及使用者,加强安全使用培训和对患者的宣教,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定期对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应合理权衡血液透析对患者的效益和风险,充分了解患者的体质、既往病史等情况,严格掌握适应证,并在治疗中加强监护。患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在治疗过程中或治疗结束后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就医。
  • 李攻科:食品与药品安全分析中样品前处理技术研究进展
    仪器信息网讯2012广州国际分析测试与实验室设备展览会暨技术研讨会(China Lab 2012)于2012年5月30日在广州锦汉展览中心拉开帷幕。本届展会以“科技驱动,创见未来”为主题,携手来自全球10多个国家/地区的500多家参展企业,共同展示来自分析测试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和创新产品。   在中国(广州)分析测试论坛上,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的李攻科教授做了题为《食品与药品安全分析中样品前处理技术研究进展》的报告。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李攻科教授   李攻科教授介绍说,样品前处理时间消耗占整个样品分析时间消耗的61%,误差来源占整个样品误差来源的30%,样品前处理已成为复杂体系分析瓶颈问题。由于样品前处理在样品分析中至关重要,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样品前处理技术,因此,2011年在杭州,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专门成立了样品制备专业委员会。在样品前处理技术的学术研究上,2001-2011年国际上相关的SCI文章发表数量呈线性递增,其中微波辅助萃取技术论文的发表数量增速迅猛。微波辅助萃取技术在十年前主要应用在环境领域,而近年来主要应用在中草药研究和食品领域。 微波辅助萃取技术发展概况   报告中,李攻科教授重点介绍了分子印迹微萃取、石墨烯微萃取及微波辅助萃取三种样品前处理方法的研究进展。   分子印迹微萃取技术   李攻科教授介绍说,在分子印迹聚合物的基础上用不同的合成方法或固载形式可以做成SPME探针、磁性微球、吸附萃取搅拌棒等及应用于在线的分离和分析。李教授通过对莠去津、吲哚—3—乙酸等磁性分子印迹微球及应用的实例,证实在磁性微球制备过程中采用微波辅助技术,大大缩短了磁性微球的制备时间;而吸附萃取搅拌棒边搅拌边吸附,与SPME探针相比,具有吸附容量大等优点,但是萃取和解析时间长,且需要专门的解析仪器;将印迹材料结合在气相色谱和液相色谱流路中,可以进行在线的分离和分析,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石墨烯微萃取技术   据李攻科教授介绍,石墨烯在修饰电极、质谱、光谱等分析化学领域都有应用,在修饰电极方面应用最多。李教授将石墨烯作为SPME探针涂层材料,发现这种探针对多酚芳烃有很好的萃取效果。用石墨烯与氧化锌(ZnO)结合做成图层材料,石墨烯起到将氧化锌(ZnO)均匀分散的作用。通过对蒜类样品的萃取实验发现,这种图层材料对含硫化合物有很好的选择性。同样道理,在空心菜和土壤的试验中发现,MOF—199/氧化石墨烯SPME图层则对有机氯农药有很好的吸附作用。   微波辅助样品前处理技术在食品药物分析中应用   李攻科教授在介绍微波辅助样品前处理技术之前,举了一个形象的例子:我们在做鱼的过程中,会放入姜去鱼的腥味,腥味没有了,再去掉姜,就是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微波辅助在样品前处理过程中就起到了姜的作用。李教授进一步介绍说:应用微波辅助的低温萃取技术在热敏性及易氧化物质的萃取上有很好的应用,微波超声辅助在固液固分散萃取上有良好的表现,微波辅助索氏固相萃取使萃取和净化分步完成。
  • 电热套免费烧化,加热化学样品更放心了! -- 英国Bibby 的贴心举措
    英国Bibby Scientific集团近日宣布子品牌Electrothermal,全球领先的电热套生产商,对其所有的电热套都提供免费的出厂前烧化处理;这样科学家们在实验时,无需预处理,即可立即使用电热套对各种尺寸的化学样品试剂瓶进行加热/搅拌。不愧更安全的贴心举措!Electrothermal 于1943年在英国领先发明了电热套,当初设计的目的是用它作为气体燃烧器,油浴及电热线圈加热的一个更新替代产品。现在Electrothermal 的电热套在英国Bibby Scientific集团组装生产。每个电热套都在出厂前进行了烧化处理,这样用户在实验前无需再重复进行这样的烧化步骤,以免导致有害气体,或者铜丝上的残留粘物挥发散出,影响人身安全。 Electrothermal 电热套,具有防震和凉外壳设计 -- 即使加热至450°C, 仍然防化学腐蚀,经久耐用。 “我们生产电热套有70多年的历史了;我们的产品功能,产品质量与安全纪录有目共睹。”Bibby 的产品经理Amy Rushton 说到。“我们的电热套非常耐用,是包括科研院校在内的所有实验室,对化学样品进行加热/搅拌的最佳选择。”在欧美品牌中,Bibby 也是能提供同时加热和搅拌功能电热套的唯一厂商。为Bibby点赞!Bibby Scientific' s Electromantles? from Electrothermal are engineered for safe and reliable heating of lab chemicalsBibby Scientific announced that Electrothermal, the world' s leading manufacturer of heating mantles, now provides a free "burn-off" process for all new Electromantles? prior to shipping. This allows lab scientists to use their Electrothermal mantles immediately for safe and reliable heating of chemicals and liquids in vessels of various shapes and sizes. Electrothermal pioneered the UK' s original laboratory heating mantle in 1943 as a dependable and efficient heating alternative to gas burners, oil baths or electric glow coils. Today,Electrothermal' s mantles are hand-sewn and assembled at Bibby Scientific UK. Each mantle also undergoes the required "burn-off" process on-site, so that customers no longer need to carry out this task, which typically results in release of an unpleasant gas and sticky brown residue. Electrothermal mantles are designed to be shock-proof, cool to touch - even when heating at temperatures up to 450°C, chemically resistant and highly durable. "We' ve been engineering Electromantles for over 70 years, and our focus on product functionality and user safety is evident from our enviable quality and safety record," said Amy Rushton, Product Manager, Bibby Scientific. "Our mantles are proven to last for many years and are ideal for chemistry labs of all types, including multi-user labs in schools and universities." 关于语特 和 英国Bibby / 德国ART / 德国CAT / 瑞士Gerber Instruments广州语特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搅拌器/分散乳化机等实验室样品制备等通用仪器, 熔点仪/光度计/冰点仪等分析仪器,以及PCR等生命科学仪器。 作为英国比比(Bibby )在中国南方的首代,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云南,海南,贵州和西藏是我司的服务范围。语特公司也是德国ART, 德国CAT,瑞士Gerber Instruments 在中国的首代。※ 英国BIBBY 成立于上个世纪50年代,作为英国最大的实验室科学仪器生产商, 旗下有4个子品牌:Stuart,Techne,Jenway,Electrothermal. 专注于样品前处理等通用实验室仪器(如:熔点仪, 搅拌器, 混匀器,摇床, 培养箱,干浴器/氮吹仪,水浴,菌落计数器, 纯水蒸馏器),分子生物学研究设备(基因扩增仪PCR,荧光定量,杂交箱);分光光度计/超微量紫外等分析仪器,及平行反应工作站相关产品。 ※ 德国ART 成立于上个世纪,是德国乃至全球最专业的分散乳化专家。其分散乳化产品从实验室仪器,中试产品到工业设备, 分散头种类组合高达上百种;应用领域覆盖了化工,化妆品,制药,食品,环保等各大领域。※ 德国CAT 成立于上个世纪50年代,是德国样品制备仪器方面的专家之一, 以”品质稳定”而闻名。其顶置式搅拌器种类多样,从手持式,教学用,到科研通用型,高粘度型,是CAT的代表产品线。※ 瑞士Gerber Instruments 有超过120的历史,是专注于乳食品行业的典型代表。其产品冰点仪, 乳脂离心机, 食品专用PH计, 流出式粘度计等, 风靡欧洲及其它大陆国家。
  • 药监局查处东洋之花等化妆品含毒案
    对于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的“东洋之花美白水润面贴膜”等18种化妆品含有毒物质的消息,今天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明确,对生产经营上述产品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12月29日《经济信息联播》播出《关注东洋之花“含毒”面膜》,以下为内容实录:   国家药监局:下一步要重点打击非法添加物   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议今天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1年全国共捣毁非法生产、销售假药窝点1800余个,涉案总金额33.5亿元。下一步将对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中非法添加物进行重点打击。   据统计,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万人次,行政处罚立案42517起,配合公安部门捣毁非法生产、销售假药窝点1800余个,涉案总金额33.5亿元。同时,核查违法网站1350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违法网站788家,屏蔽涉外违法网站305家,发布11期《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对194家严重违法网站进行了曝光。在本次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表示,下一阶段,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公安、工信、工商、中医药部门的密切协作,抓好新形势下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告诉记者,重点是治理地下窝点,和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继续治理,利用互联网做虚假宣传,利用广告来宣传假药这种行为,那么我们还要继续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成分,和化妆品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这种行为。使我们的药品市场,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能够得到进一步净化,进一步来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国家药监局:东洋之花等化妆品超标案正在查处中   而对于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的“东洋之花美白水润面贴膜”等18种化妆品含有毒物质的消息,今天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明确,对生产经营上述产品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   国家药监局表示,“东洋の花美白水润面贴膜”、“白里透红美白日霜”等18种产品检出汞、苯酚、氢醌等超标禁限用物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辖区内的监督检查,发现上述产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对生产经营上述产品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 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该局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上述产品,一经发现违法产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稽查一处副处长高天兵告诉记者,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当中,我们国家局已经要求各地,根据调查处理结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关注东洋之花“含毒”面膜 东洋之花称面膜中氢醌含量极微小   在18种问题化妆品曝光后,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东洋之花面膜含毒的消息,作为一个化妆品平价消费品牌,东洋之花的消费者众多,那么对于面膜含毒,东洋之花方面有什么回应,监管部门有什么最新的表态?来看:   记者在东洋之花的官网看到,该公司在12月24号已经贴出了质量声明,声明称,东洋之花未采购国家禁止使用的原料,在该产品中也未添加禁用原料,同时配方中使用的原料中也不含有禁用原料。记者随后联系了东洋之花的生产企业负责人,该负责人也否认在产品中有意添加氢醌。   江苏省南通市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庄毅告诉记者,我们加了一个叫熊果苷的美白剂,熊果苷是国家允许使用的,但是它在超过四十度、五十度的情况下会缓慢分解,产生极微量的氢醌。我们怀疑这批货就是因为当地温度太高造成缓慢分解出现氢醌,万分之一的氢醌。从长期角度来说这个对人是没有伤害的,我们正在做这方面的安全性测试。   记者了解到,庄毅提到的氢醌,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又叫对苯二酚,该物质与皮肤过量接触后可引起白细胞减少等造血器官变化,造成皮炎、皮肤色素脱失等症状,严重的还有致癌的危险。虽然东洋之花方面表示,氢醌在其面膜中出现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表示,化妆品中禁用氢醌,并建议相关企业立刻下架相关产品。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监处副处长戚柳彬告诉记者,我们要求企业加强对被委托产品的质量控制,对当时被曝光不合格产品的批次当时的原料采购、投料生产这些记录进行全面的排查,以分析这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我们也建议我们的企业在原因未彻底调查清晰之前,暂停其他一些同类品种的销售。   记者探访东洋之花上海总部:东洋之花本土造   我们的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被很多消费者误以为是合资企业的东洋之花,其实是一家实实在在的本土化妆品公司,近年来,主要在大型超市步货,在中档化妆品中,算是超市主力品牌,那么面对此次面膜事件,我们的记者今天下午也赶到了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总部。   我身后这幢楼是上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在上海的总部,目前公司的生产销售在江苏南通,这里主要是研发、市场、销售中心,有关东洋之花美白水润面膜含禁用有毒物质的事件,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比做出了正面回应。   在上海浦东的一个园区内记者找到了上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前台小姐在经过一番电话沟通后,表示目前在上海的公司负责人不方便回应此事。   上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前台告诉记者,上海是销售部,我们就是统一的,就是现在都是南通那边来操作这个。谢谢你们媒体关心我们这边就是暂不接受这个采访。   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之下,公司市场总监顾宇南最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上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 市场总监顾宇南告诉记者,我们仅仅只有一个就是东洋之花美白水润面贴膜被检出极微量的氢醌   是万分之一点零七。那这次就检出了一个批次是FBFI 14那个批次的美白水润面贴膜并不是大家传说中的18个产品。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此次被曝光的问题面膜主要的成分是熊果苷,而这种成分在化妆品的使用是非常普遍的。但熊果苷在温度高了以后会分解出微量的氢醌,而这个物质是化妆品中禁用的。东洋之花方面表示,今后会特别注意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   上海东阳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监王峥告诉记者,我们赶快要把这批所有产品要下架。召回。然后呢我们说实话也加强我们那个整个质量管理体系吧。控制多一些。中国地大物博,各地的温差可能也比较大   要加大储存运输的一些环境的控制。尽量的避免这些物质的分解。   上海:超市下架 消费者要谨慎购买   那么对于东洋之花的含毒面膜,市场方面有什么最新反应,今天记者接连走访了上海几家大型卖场,问题产品均已下架。   在这家位于上海南浦大桥的沃尔玛超市,东洋之花的柜台明显空出了一块,仅剩的6盒美白水润面膜已经下架封存。其实早在昨天中午,上海各家沃尔玛超市陆续接到总公司邮件,要求立即下架问题产品。不过,对于已购买了这款面膜的消费者该如何进行退换货,商家目前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上海沃尔玛公司事务部夏祖亮告诉记者,上海的整个连锁的相关门店 街道这种通知都会第一时间立即下架的,如果有顾客前来退货,   我们公司对这方面会有一个流程制度的 后续处理的   记者随后走访了几家其它卖场,并没有发现同款问题产品,不过,一些消费者对于国产化妆品的信任度已经开始降低。   消费者1:我一般是用国外的(化妆品) 质量这一块把控太不好了   消费者2:脸是对外的 弄了不好要发痘痘什么的/多花点钱/买个放心)   除了在上海,东洋之花在其他多地的销售已经受到影响。   销售人员:面膜已经下架了。肯定有问题,有问题才下了啦,开始有,后来曝光了未必还不下啊,弄得别人现在连其他牌子的都不敢买了。
  • 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 药企监测能力不足
    5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了《2011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以下称“年度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通过此类监测发现药品安全信息,以指导临床和公众安全使用药品,与因药品质量引起的问题并不相同。   年度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852799份,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数量为637份 其中,新增和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数为145769份,占报告总数的17.1%,与2010年基本持平。   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来源中,医疗机构仍占主体,达到了83.1%,企业和个人的报告比例分别为13.7%和3.2%。年度报告特别指出,药企的报告比例仍然不足。   “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目前在安全意识方面仍不强。”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颜敏指出,“而且,企业目前的专业监测能力仍显不足,部分监测责任不得不由政府的监测中心来分担。”   抗感染药物不良反应比例高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主要作用是发现药品安全性信息,控制药品使用的风险。我国自1988年开始试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根据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2011年的年度报告,由于医药企业的监测能力不足、报告比例低,这使得我国目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要来自医疗机构,占到总报告数量的83.1%。而与此相关的两个特点是:化学类药品中抗感染类药物连年排在首位,静脉注射给药途径风险较高。   年度报告显示,2011年,抗感染药物报告数占化学药总例次数的51.2%,比2010年下降了1.4个百分点,但仍自2009年以来连续三年排在化学类药品的报告首位。   针对抗感染药物不良反应比例高的问题,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杜晓曦指出:“抗感染药物主要在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而且使用量大、使用的领域比较广泛,造成了这类药物不良反应比例较高。”   在所有抗感染药物严重报告中,头孢菌素类占34.8%,青霉素类占14%,喹诺酮类占12.2%,与2010年基本一致。   在2011年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给药途径中,静脉注射占到了55.8% 而在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报告中,静脉注射所占比例达到了73.4%。年度报告认为,这些数据表明静脉注射给药途径风险较高。   中老年用药需警惕   年度报告中,关于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数据大部分与2010年接近,但报告中特别提到,2011年总体病例报告的年龄分布方面,45-64岁患者不良反应的比例升高,占31%,65岁以上老人的比例明显升高,已达到了14.3%。   目前,我国老龄人口的医疗问题正在引起多方关注。卫生部等15部门印发的我国慢性病防治规划(2012-2015)就指出,老龄化进程加快等原因造成我国慢性病发病人数快速上升,已达2.6亿人,导致的疾病负担已占总疾病负担的70%。   在老龄人口慢性病的治疗当中,药物的使用起到很大的作用。由于中老年患者药物不良反应报告数的升高,年度报告认为应加强针对中老年患者的用药监护。   由于老年人的肝肾功能减弱,年度报告中还提到对于中药注射剂的使用应该慎重。目前,中药注射剂依然是中药制剂的主要风险。年度报告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共收到中药注射剂报告65572次,其中严重报告的数量为4034次。   2011年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排名前3名的药品分别是清开灵注射剂、双黄连注射剂和参麦注射剂。   “分析还发现,中药注射剂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较为突出。”年度报告特别提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该加强中药注射剂的合理使用,谨慎合并用药,并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的救治。   这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基层中医药技术力量和人才资源的薄弱。   按照刚刚公布的中医药“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的目标是为县级医疗机构培养1.5万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对5万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进行中医药专业大专学历教育,为城乡基层培养3万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办事处揭牌(图)
    11月19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中国的首个办事处在北京成立,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埃森巴赫及中国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为该机构揭牌。(FDA)中国办事处主要工作包括:帮助中国建设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同时将美方人员派驻中国检查出口至美国的食品安全。中国也正在筹划在美国设立对等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中新社发张宇 摄 相关阅读: 中美食品安全研讨会明日在北京召开 中美将在食品安全领域开展广泛合作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驻京办今日挂牌 美国FDA驻京办挂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新思维
  • 你所在的实验室对于药品、试剂如何分类存放?
    你所在的实验室对于药品、试剂如何分类存放?有人说,“我们是液体放一边,固体放一边”。但这样放置归类不是很细,药品少的时候还成,多的时候就不好找了;有人说。“我们这药品不多,只分了有机和无机”,但即使是有机试剂应该也分一下类别:醇、酚、醚、胺等便于寻找。还有人说,“我们分危险品,剧毒,易制毒,固体和液体分开放。然后普通试剂是钠盐放一起,钾盐放一起,铵盐放一起,指示剂放一起,其他的放一起。”。。。。。众说纷纭,貌似都多少有点漏洞,那么,对于实验室药品、试剂以及实验仪器,到底都该如何进行科学的管理呢?实验室药品的摆放实验室中的药品可按单质(金属与非金属)、氧化物、酸、碱和 盐分类。根据药品性质,酸性物质和碱性物质,氧化剂和还原剂不能混在一起存放,固体试剂与配置溶液也要分开;易挥发的药品要用蜡密封保存,时间长的话可涂些石蜡;见光易变质的药品要避光保存;易燃药品要特殊保管;贵重药品、剧毒药品及强腐蚀性药品要封好瓶口放入专柜。实验室仪器的摆放化学实验室仪器大致可以分三类:精密仪器、玻璃仪器、木制和金属制器材等。它们各有各自的存贮要求,在管理中应该有所区别。玻璃仪器特点是种类多,数量大、易碰碎。应按仪器的性能(存储类:广口瓶,细口瓶,滴瓶。容器类:试管,烧杯,烧瓶,锥形瓶,量筒,漏斗等。加热类:酒精灯,酒精喷灯,燃烧匙。其他类等)、分规格分类存放;对于一些磨口器皿,如各种试剂瓶,用完洗净后要在磨口上涂一薄层凡士林或垫一层纸片,避免因长期不用而粘在一起,如果分不开,可用木棒轻轻敲击,就可分开。有些带活塞的仪器,如分液漏斗等,把活塞用橡皮筋与仪器拴在一起,既便于操作,也可防止活塞脱落或配错,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消耗。还有一些铁制仪器:如铁架台、坩埚钳、止水夹、镊子等,用完后要保持干燥,若有必要,还可涂些油等防止锈蚀。实验完毕后应该及时清洗干净放回原处,以免损坏或丢失,从而造成损失。实验室药品试剂管理普遍存在哪些问题?1.无试剂专库。试剂储藏室与实验准备在同一房间内,致使室内空气的相对湿度过大,药品试剂易变质失效。2.保管环境不良。缺乏良好的通风设备,既影响药品试剂的质量,也影响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3.无清库制度。某些试剂库存时间过长、库存过多,造成浪费。4.缺乏规范分类知识与措施。药品试剂分类不科学,使用不方便。5.环保意识差。过期药品试剂不经过无害处理就随意丢弃。如何进行科学管理?实验室应实施七项管理原则:专人专库专柜原则;分类保管原则;先出先用原则;定期查、报原则;出入库登记原则;危险品“五双管”原则;注意环保原则。1. 专人、专库、专柜管理原则设定具有相应专业水平、管理水平和高度责任心的专职管理人员,从事药品试剂的保管工作,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药品试剂的性能、用途、保存期、贮存条件等。设立独立、朝北的房间作为储藏室。挂窗帘,避免阳光直射(室湿过高导致试剂分解失效)。室内安装通风换气设备,不设水池,以保证室内空气干燥。将试剂柜架制成阶梯状,并从上到下依次编序。试剂柜安装有色玻璃。特殊试剂的试剂柜,应选用耐腐蚀或具有屏蔽作用材料做成的各小柜的组合体,各小柜之间密封性要好,有利于特殊试剂的隔离存放。2. 分类保管的原则合理的系统分类,是良好的规范化管理的必要保证。将所有药品试剂分类依其名称、规格、厂家、批号、包装、储存量以及储存位置一一登记造册、编号,并建立查找方式。药品柜贴上本柜贮存的药品目录,方便取用。(1)药品试剂一般分类、存放方法,见下表:3.先出先用原则根据出厂日期和保质期,先出厂的或保质期快。到的药品试剂应先用,以免过期失效,造成浪费。4.定期查、报原则查看储藏室内药品试剂保存环境的条件是否合格,如有变化,立刻采取措施;查看药品试剂的瓶签,如被腐蚀,应立即重新补写,写明试剂名称、规格、分子式、分子量等,不可只写名称;查包装,如有破损,立即采取弥补措施;查试剂质量,如有失效,应立刻清理出柜;查库存量,决定采购与否。5. 出入库登记原则设立药品试剂入账本和出账本,做好领用登记。6.危险品“五双管”原则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帐;双锁。7.注意环保原则管理人员应具有强烈的环保意识以及相应的环保知识,对失效、变质的药品试剂应集中存放,小心保管,尽快由专业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无害处理,切不可将未经处理的药品试剂,随意丢入垃圾箱或冲入下水道,避免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或意外事故的发生。
  • 北京新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将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记者了解到,新组建的北京市食药监局将于近期挂牌,&ldquo 三定&rdquo 方案目前尚未出台。   最新一期的北京市政府公报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市政府决定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新组建的北京市食药监局将负责对北京市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据了解,北京市药监局原先仅负责保健食品,机构改革之后将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架构保持统一。记者昨日获悉,新组建的北京市食药监局将整合原先北京市药监局、市食品安全办的职能,将于近期挂牌。截至目前,北京市食药监局的&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尚未出台。   追访   新部门或8月底左右挂牌   记者昨晚从多位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新设立的北京市食药监局,将和前段时间完成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类似,统合的是市食品办、质监、工商、卫生监管、药监的相应职责,对食品和药品的生产、流通、包括餐饮在内的消费环节等进行无缝监管。   有消息人士称,新部门的整合是由北京市食品办牵头负责,共同组建,说不上以哪个部门为主。不过现在还只是刚听说设立新部门,目前质监、工商、卫监、药监等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处室还在各自原单位正常办公。   &ldquo 我们目前都是在等待中。&rdquo 工商部门一名工作人员称,哪些人到新组建的部门,人员如何调整也还没有最后确定,有的可能会按人员编制一刀切,有的可能根据意愿,从其他各部门抽调人选。   记者昨日了解到,北京市食药监局原本计划在6月底挂牌,后来推延到这个月,而最新的说法是估计在8月底左右正式挂牌。   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要求,省一级的组建改革要求在6月30日完成,地市一级的在9月30日,县级的要在今年年底完成。
  • 药监局严打药品违法 主抓中药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发言   今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举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发布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负责人李国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负责人毛振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出席。据悉,“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是总局组建以来,在药品安全领域部署开展的第一次大的行动。   发布会上,颜江瑛介绍了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的内容。颜江瑛表示,近年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药品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药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但是,药品安全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   总局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情况,把“隐患最突出、群众最关注”的问题作为这次药品“两打两建”的重要内容,决定从今年7月到12月,集中利用半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一场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药品监管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我们简称为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两打”主要是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行为和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是针对当前存在的中药违法生产、中药材市场掺杂使假、网上违法售药等突出问题,通过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药材专业市场、诊所和互联网的排查检查和监测,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苗头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中药和化学药品的违法生产行为,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整治中药材专业市场和打击网上非法售药的行为,打击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资质性质的违法经营活动,同时严厉整治诊所非法药品购销行为。   “两建”主要是建规范和建机制。我们将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症结,结合各地的创造性工作,不失时机地推出一些标本兼治的真招实策,打建结合、以打促建,构建药品安全规范化、制度化的格局。在专项行动期间,我们将以2010年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去年颁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贯彻实施为抓手,监督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重点制定出台加强中药材管理、网上售药管理和药品委托生产管理等规定。同时在落实好已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研究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建立企业风险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分类管理和药品安全风险警示约谈等制度。   行动期间,还将在8月上旬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信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共同启动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开展网上售药的整治,解决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的问题 8月下旬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林业局和中医药局等八部门共同启动开展中药材市场整治,按照“属地管理、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中药材市场管理。在此期间,总局将进一步加大曝光力度,通过曝光栏曝光网上违法销售药品的网站,曝光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件等。   总局也将进一步加大曝光的力度,通过曝光栏曝光网上违法销售药品的网站,曝光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同时提出对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鼓励社会各界向本辖区积极举报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电话是:12331。
  • 依拉勃净气型储药柜亮相实验室的安全与注意事项培训班会议
    2013年7月17至18日,福建省药品检验所老师举办实验室安全与注意事项课程,各省市药检所、药厂及其它涉药企业的相关检验人员参加了培训。 福建省药品检验所老师正在上实验室安全与注意事项课程 会上老师阐述了23种常用化学品的TWA值及其危害。当前,实验室工作人员对有害化学气体失去敏感度,并误认为微量化学气体的吸入对人体危害微乎其微,故不采取安全的防护措施,日积月累,将会使实验室人员受到疾病威胁。像实验室常见的几种化学品,乙醚,可能引发头痛、头晕、易激动或淡漠、嗜睡、忧郁、体重减轻、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便秘等症状;甲苯,可能引起神经衰弱综合症,肝肿大;硝酸,可能引起腐蚀性口腔炎和胃肠炎及肺炎等症状。 课上老师直接引用我们彩页23种常用化学品的TWA值及其危害做课件 针对实验室有毒气体的吸入安全问题,福建省药检所老师们采用依拉勃® 公司的净气型储药柜作为防护措施。净气型储药柜通过活性炭过滤器来吸附挥发出来的有害物质,达到净化实验室的目的,保护实验室及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此举让更多的药检所、药厂的老师们了解了实验室新型防护理念。会后有很多老师向依拉勃® 广州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询问净气型储药柜的详细介绍与价格。 福建省药检所老师用我们图片做为例子来说明他们单位怎么解决问题 此次培训会,采用了新颖的方法,通过用户的自身体验,来展示了我们依拉勃® 公司的产品,并使用户更加信赖我们的产品。
  • 药监局公布超标药品;引社会密切关注
    药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发展的样品基础,药品安全是事关人民健康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问题,也是我国推进大健康产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药品引发的事故频发,媒体曝光度增加,例如前些年曝光的龙胆泻肝疑似因工艺处理不当水分超标10%,引起社会的关注。 青岛市药监局市场监督处在一次例行的产品抽查中发现;一批龙胆泻肝丸存在水分超标问题,经青岛市药品检验所相关业务科出具验质报告,该药品水分超出标准10%左右。随即,青岛市药监局市场处向药企下达了相关通知,要求厂家对该药品出现的问题做出解释。事情发生后,得到了药企的重视,迅速抽出专人处理此事。据内部知情人士透露,对于龙胆泻肝水分超标的问题,厂家认为可能是由于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受潮所致,但这一解释没有被青岛市药监部门采纳。 水分超标存在质量问题是毫无疑问的,那么会不会是运输过程中的问题导致药品水分超标呢?北京医药大学中药学科研室郑虎占教授认为水分超标会影响药品的有效期,因为其中一些成分会水解变质。他说,药品包装一般都是防潮的,运输过程中受潮可能性很小,应该说是厂家生产质量指标把关不严,及早发现对消费者是一大幸事。 作为人们健康的药品生产确实需要慎之又慎,尽量避免一切质量上的瑕疵。由于我国传统中尚未建立严格的规范管理体系,国家对中成药一直没有设定有效期限,这更要求生产厂家严格把好每一个生产环节,防患于未然。 如何更为精准分析药品中的水分含量?如何通过分析技术判断生产线上药品是否水分含量超标呢? 禾工作为一家国内分析仪器佼佼者,一直密切关注有关人类健康、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问题。针对国内药品水分含量超标,上海禾工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推出多功能、全自动、高精度、药厂专用快速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 ,使用AKF-1药厂专用水分测定仪不仅简化了样品前的处理。仪器本身有数据追踪,符合药典GMP认证。仪器好评如潮已在国内很多药企、高校、科研得以重用且仪器重现性好、操作简便。 AKF-1药厂专用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适用于药厂水分含量标准方法的分析。
  • 京郊首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揭牌
    昨天(9月3日),京郊首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大兴揭牌,除去对日常食品、药品进行监督,该部门还将对化妆品做监测。   新成立大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管方面,将依法对药品零售经营许可、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监督实施。对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以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进行监测。   除此之外,该监管局还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监督管理,以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负责落实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落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建设。   大兴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刘忠兴表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努力按照“新机构、新任务、新目标、新气象”的标准,严格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 国家食药品局探索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5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拟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公布严重违法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形成全社会监督氛围,震慑违法行为。   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主要是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行业禁止和行为限制的规定,强化退出机制,保障处罚有效实施,维护执法严肃性的一项积极探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力求通过打击个别严重违法者,对违法行为予以警示和震慑,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重点将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的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也鼓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所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予以记录、公布,完善监督制度,从而将纳入“黑名单”的严重违法者与一般信息公开的违法行为作出严格区分。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纳入“黑名单”的八种情形,包括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在申请相关行政许可过程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人员,也应当纳入“黑名单”。   征求意见稿指出,药品安全“黑名单”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政务网站、新闻媒体或者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纳入“黑名单”的严重违法单位和个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重点审查、重点监管的措施,如对列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将记入监管档案,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责令定期报告质量管理情况等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食药监法函[2012]44号   为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业禁入和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fda.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liwx@sfda.gov.cn   2.传真:010-68311982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 邮编:10005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6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业禁入和退出机制,督促和警示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增强全社会监督合力,震慑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简称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通过政务网站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重点监管。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生产经营者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第四条 药品安全“黑名单”应当按照依法公开、客观及时、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公布。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工作,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本规定将其查办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涉及的生产经营者、责任人员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在其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布。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及责任人员在其政务网站上公布,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公布。   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应当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   (一)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   (二)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生产医疗器械,或者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情节严重的   (三)在申请相关行政许可过程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其他资格的   (五)因违反质量管理规范或者其他法定条件、要求生产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导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的   (六)在行政处罚案件查办过程中,伪造或者故意破坏现场,转移、隐匿、伪造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以及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七)因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八)其他具有主观故意、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人员,也应当纳入“黑名单”。   第八条 在公布药品安全“黑名单”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一并公布禁止其从事相关活动的期限:   (一)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的生产经营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但是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三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二)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的生产经营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除吊销或者撤销其许可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其他资格外,生产经营者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但是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作出处罚决定的,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情形的责任人员,药品生产经营者十年内不得聘用其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 对符合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情形,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政务网站上公布。   第十条 药品安全“黑名单”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政务网站、新闻媒体或者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其政务网站主页的醒目位置设置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由专人管理、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公布事项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营业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员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隐匿部分号码)、违法事由、行政处罚决定、公布起止日期等信息。   第十二条 本规定第七条所列生产经营者或者责任人员在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中公布的期限,与其被采取行为限制措施的期限一致。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的情形,公布期限一般为两年。期限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   公布期限届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其信息从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中删除,转入“药品安全‘黑名单’数据库”。   第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时,应当对照药品安全“黑名单”进行审查,对申请人具有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情形的不予许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当对生产经营者是否具有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的行为进行重点审查,一经发现,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 对列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记入监管档案,并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责令定期报告质量管理情况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除公布药品安全“黑名单”外,还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所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予以记录并公布,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药品安全‘黑名单’通报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卫生、环保、科技、工商、工信、商务、金融等部门,供其在产业规划实施、招标采购、行政审批、进出口管理、金融信贷等相关决策时参考。   第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违反本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法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 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列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八条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国家食药局:药品信息查询平台开通
    2012年9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人民搜索网络股份公司 “药品安全,即刻查询”战略合作暨产品上线仪式在北京举行,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首次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将搜索引擎技术应用于药品信息领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尹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孙咸泽,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人民搜索董事长马利,人民搜索总经理邓亚萍等出席仪式。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人民搜索共同打造的即刻药品类网页搜索平台、官方曝光台、医药助手等产品上线,为公众搭建权威的药品信息查询平台。   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断加强网络药品市场监管力度,查处违法药品,取缔非法网站,致力于为百姓营造安全的网络购药环境。人民搜索拥有全网搜索引擎平台“即刻搜索”。三个月前,即刻食品安全和曝光台上线,开创国内搜索引擎打造民生类产品的先河。在“关注国计民生”的共同理念下,即刻技术优势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资源紧密对接,共同打造权威药品信息查询平台促成此次战略合作。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8月底,我国移动电话用户达10.72亿户。截至2012年6月底,我国网民共计5.38亿(其中手机网民3.88亿),微博用户2.74亿。孙咸泽在仪式上指出,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必须面对社会公众的需要,适应社会信息化带来的巨大变化,积极运用新的工作方式,牢牢筑起食品药品安全防线。随着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需求的不断提高,如何借助现代信息化手段,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方便、快捷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食品药品信息服务,营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孙咸泽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人民搜索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产品详情信息查询、产品虚假信息监测分析、投诉举报信息收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意义十分重大。对合作产品,要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在确保准确性、权威性、公正性的前提下,争取做到成熟一个,推出一个,推出一个,完善一个。通过合作产品的不断推出和完善,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   人民搜索总经理邓亚萍表示,即刻搜索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战略合作意义重大,把搜索引擎技术运用于药品信息领域,将有效地遏制互联网虚假药品广告泛滥的趋势,让准确及时的药品信息服务于老百姓生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即刻搜索联合推出的新产品,可通过PC电脑和智能手机使用,具有权威性、便捷性、互动性强的特点。即刻药品类网页搜索平台、官方曝光台、医药助手数据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权威发布,信息来源可靠,数据即时权威。   其中,即刻药品类网页搜索,收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008年以来所有网络药店认证信息和188000余条药品信息,运用搜索引擎技术整合分类海量信息,实现药品交易网站、问题购药网站、国产(进口)药品信息、药品交易网站权威认证等四类信息的互联网查询应用。消费者只需在搜索框中键入药店或药品名称,便可查询到官方认证信息,非法网络药店和假劣药品将无处遁形。   官方曝光台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同步,方便网民第一时间知晓官方曝光信息。除曝光不合格药品、保健食品等信息外,还将为消费者开通官方投诉渠道。消费者在曝光台的投诉信息,将直接反馈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并进入相关处理程序,登陆即刻曝光台可查询处理进度,为百姓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医药助手作为一款移动客户端软件,已开发出安卓1.1版。随着国内移动端网民数超过PC端,手机查询越来越成为潮流和趋势。网民通过手机免费下载医药助手,便可根据药名或症状,实现搜药品、查药店、药师线上咨询等功能,还可通过条形码实时查询药品信息,为网民用药、购药提供服务指导。   本次合作开创了“双赢”良好局面。即刻搜索接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数据库,丰富了民生类产品体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借助搜索引擎技术,为民众建立起权威药品信息的获取平台。双方约定,将立足于优势互补,强化即刻全网页搜索手段,优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海量数据信息,打造国内最权威的药品信息查询平台。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人民搜索合作打造权威药品信息查询平台
  • 德国斯派克网络讲堂- 环境生态化学样品分析初探
    与较大的湖泊或海洋相比,规模较小的地表水更容易受到环境变化的影响,例如气温升高、干旱加剧和农业径流增加。生态水文学和生物地球化学研究人员发现:在内陆水域,营养投入物不断增加,碳储存量正在减少,而强温室气体甲烷的生成量也在不断升高;在湿地中,他们发现碳储存量呈现相同的下降趋势,这说明人类活动和全球变化的影响正在愈发严重。 为了分析物理、化学和生物过程的相互作用,研究人员必须精确测量不同区域,不同环境中元素的浓度,ICP及XRF光谱分析法,以其操作简便,分析元素范围广泛,分析速度快,成为该领域越来越广泛的分析方法。本讲座将重点介绍这些应用。讲座主题:环境生态化学样品分析初探主讲人:曹嘉洌 德国斯派克分析公司 时 间:2018/12/26 13:30讲师简介:曹嘉洌美国阿美特克集团-德国斯派克分析仪器公司实验室负责人。主要负责中国区ED(p)XRF产品应用方法的开发及技术支持。高级应用人员。相关领域:环保,土壤,水文,水,生物圈,行星类比分析相关仪器:(化学分析仪器)-(光谱)-(ICP-AES/ICP-OES),XRF如何报名:点击以下地址,即可进入报名页面。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_4535.html参会说明报名条件:只要您是仪器信息网注册用户均可参加!环境配置:只要您有电脑、外加一个耳麦就能参加。(需要进行音频交流的用户需准备麦克)名额不多,报满即止,欢迎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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