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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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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相关的资讯

  • 我国首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研制成功
    日前,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58)自主研制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设备样机测试成功,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性能稳定、可靠,填补了我国在固定污染源废气重金属排放中汞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空白。固定污染源气态汞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型号SCS-900Hg) 汞排放监测是国家“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之一,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在线监测系统设备的研制获得2012年科技部重大科学仪器专项经费支持。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制汞在线分析仪、元素态汞标准气发生器、离子态汞标准气发生器等核心单元。其中,汞在线分析仪检测单元采用双气室长光程差分技术,有效提高了检测灵敏度和抗干扰技术,检测灵敏度可达到0.05ug/m3,可有效消除SO2、NOX等其他烟气组分对汞检测的干扰;汞标准气发生器可模拟发生出标定仪表所需要的单质态汞、离子态汞标准气。固定污染源气态汞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型号SCS-900Hg)现场测试 目前,汞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已成功进行现场测试,测试结果良好。该系统设备可根据需求实现批量产业化生产,广泛应用于燃煤火电厂、垃圾焚烧厂、冶金厂等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排放在线监测。 此次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型号SCS-900Hg)的研制,打破了国外产品和市场的垄断地位,提升我国分析仪器民族工业的竞争能力。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氨法脱硫、氨法脱硝是废气企业去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采用该方法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氨逃逸,而空气中的氨是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因此废气中氨排放也是影响 PM2.5的重要原因。基于此,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率先出台了地方性氨逃逸排放限制要求。2019年3月,河南省发布的《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规定,2019年年底前,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氨逃逸不得高于8mg/m3。这是自超低排放概念在水泥行业推出后,地方首次将氨逃逸问题列入监测要求 同样在2019年3月,山东省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19》,增加了氨逃逸和氨厂界浓度控制指标要求;2020年3月,河北印发《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地方标准,均在严格了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制的基础上,增加了氨逃逸控制指标。但目前尚未出台废气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如果仅仅列出了排放限制,并未规定具体的、经过验证的检测方法,相关标准的颁布恐会流于形式,而无法对氨逃逸控制起到有效帮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征集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中征集“固定污染源和环境空气氨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说明行业性的非为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已受到重视。日前,河南省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氨排放和有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据了解,河南省目前已安装联网489套氨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涉及289家企业489个排放口,行业分布和设备型号分布如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CEMS是大气质量控制中关键的设备之一,为了解CEMS的使用情况,仪器信息网发起了CEMS有奖调研。点击链接参与调研:https://www.wjx.top/vj/wCA4U4O.aspx调研时间:即日起至5月24日 活动对象:CEMS相关用户及厂商 活动主办方:仪器信息网奖励方式:第一重奖励:活动期间,认真、如实填写完成调研问卷的相关用户,均将获得20元话费奖励,总共300份,先到先得。 第二重奖励: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初步确定为有效问卷并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继续获得10元话费奖励。 注: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未被确认为有效问卷,但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获得20元话费奖励。(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
  • 赛默飞发布升级版稀释法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解码雾霾污染物 寻一片纯净的穹顶2015年3月13日,上海—— 随着政府和公众对于空气质量的日益重视和关注,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都逐步加大大气污染管理的资金投入;同时,也规范化排放标准,提出了“近零排放”的概念。为了更加贴合中国的法规,充分支持环保监测工作,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的稀释法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以下简称:CEMS系统 )可以精确地监测低浓度下的烟气成份,SO2浓度可以监测到10mg/m3,NOx 浓度可以监测到5mg/m3以下,颗粒物浓度可以监测到5mg/m3。赛默飞中国总裁江志成表示:“‘帮助我们的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这是赛默飞亘古不变的使命,也是我们对中国市场的承诺。在新年伊始,我们发布这样一款优化升级的解决方案,就是希望进一步彰显我们对本地用户的高度重视,以及捍卫公众安全的坚定决心。”。 赛默飞身为科学分析行业的领军者,在监测领域深耕细作多年,不仅积累了丰富的环境监测实践经验,更形成了多套针对空气污染物的领先解决方案,其中包括前沿的测量方法、样品采样、技术支持和监测分析仪器。 “火眼金睛”,揪出大气污染物赛默飞升级版CEMS系统采用典型的湿法测量,这种测量方法是美国国家环保局(EPA)优选的带湿计算方法,不仅避免了除湿过程中产生的SO2和NOx损失,而且彻底消除了直接采样法经常发生的由于水份没有从样品中彻底消除而带来的腐蚀影响。这卓越的性能表现归功于赛默飞精心选择的防腐蚀性采样探头,由于 采用耐热耐蚀的Inconel Hastelloy C276或不锈钢304pyrex玻璃等材料,可以避免探头在烟气中被腐蚀。除此以外,简单的采样管线、精确的系统校准也是赛默飞稀释法CEMS解决方案 的突出亮点,可以最大程度简化采样流程、降低购买和运行维护成本。赛默飞稀释法CEMS解决方案更配备了先进的气体分析技术:赛默飞i系列气体分析仪43i型二氧化硫(SO2)分析仪 采用脉冲荧光技术 灵敏度高,稳定性好 可提供长期稳定的零点和跨点 故障诊断功能可显示仪器的各项即时工作状态参数 可与因特网连接进行遥控操作 48i型一氧化碳(CO)分析仪 采用红外相关技术 可获得更高的灵敏度、针对性和长期稳定性 具有自动压力及温度修正 故障诊断功能可显示仪器的各项即时工作状态参数 可与因特网连接进行遥控操作 42i型氮氧化物(NO-NO2-NOx)分析仪 采用化学发光技术 工作可靠、有效 可分析几个ppb到100ppm的氮氧化物 故障诊断功能可显示仪器的各项即时工作状态参数 可与因特网连接进行遥控操作 410i型二氧化碳(CO2)分析仪 采用气体过滤红外相关技术 通过准确的校准曲线将仪器在整个量程范围内(0-2000ppm)输出线形化 仪器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故障诊断功能可显示仪器的各项即时工作状态参数 远距离性能诊断 17i型氨(NH3)分析仪 采用化学发光法 在保持最低检出限1ppb的同时保持仪器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具有独立NO,NO2,NH3和NOx模拟输出 故障诊断功能可显示仪器的各项工作状态参数 远距离性能诊断此外,CEMS系统还运用在烟气中汞连续监测系统(Hg CEMS)及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PM CEMS)中,帮助环境监测机构和有关单位实时掌握不同污染源引起的空气质量变化,及时制定并采取防御措施,进而为公共创造一个纯净、安全、健康的呼吸环境。 赛默飞烟气中汞连续监测系统(Hg CEMS)即Mercury FreedomTM固定污染源烟气汞连续监测系统,能够连续实时监测锅炉和废弃物焚化炉烟气排放中的元素汞(Hg0)、离子汞(Hg1+,Hg2+)和总 汞。Thermo Fisher Scientific作为美国环保署对烯煤电厂Hg CEMS现场评估行动的主要参加者,Mercury FreedomTM固定污染源烟气汞连续监测系统完全达到或超过所有性能指标测试。 赛默飞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PM CEMS)综合了光散射法和质量微天平方法的优点,可以准确测量烟气中颗粒物浓度。系统不受颗粒物大小、化学组成变化的影响,系 统通过重量参比法进行线性修正。系统设计满足美国EPA性能规范PS-11、质量保证程序Procedure 2的要求,并通过了审核程序Method 5或17的验证。 全面突破,护航公众呼吸安全抗霾行动已经不再局限于国家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的官方数据,更成为一个全民行动。作为生命科学领域的世界领导者,赛默飞拥有多款监测仪器,囊括针对相关机构的专业化大型设备,和适用于民用市场的便携仪器。赛默飞pDR-1500便捷式颗粒物监测仪(详情:www.thermo.com.cn/Product4380.html),具有准确度高、体积小、重量轻、易于操作和户外操作时间长的特点,是赛默飞针对中国市场需求的创新尝试。它能够满足室内外、工业和民用对空气质量监测的需求,助力打造健康、清洁、安全的生活环境。Thermo ScientificTM TSQ 8000TM Evo 三重四极杆 GC-MS/MS(详情:www.thermo.com.cn/product6310.html) 着重应用于环境等热门领域,针对PM2.5、多环芳烃、多氯联苯、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邻苯二甲酸酯和农残等常见污染物建立直接有效的分析方法。TSQ 8000? Evo方法包提供前处理和进样方法、数据文件和处理方法、相关应用文章和标准等信息,帮助客户快速了解相关背景信息,直接调用进样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完成 化合物的定性定量分析。整个过程几乎无需实验人员手动输入任何操作信息。 赛默飞URG9000系列在线监测装置(详情:www.thermo.com.cn/Product6473.html), 将离子色谱技术成功应用于大气颗粒物及气体中水溶性阴阳离子的在线连续监测,是目前为止实时在线分析气溶胶及气体中离子组分最精确、最完备的仪器。URG 系列监测仪相比传统滤膜采集大气颗粒物,具有单个监测周期、采样周期短等特点,配合离子色谱“只加水”技术,免维护,自动化程度高,省时省力。 URG9000系列能反映大气颗粒物中水溶性组分的高频变化规律,是环境监测部门和大气环境保护研究部门进行大气在线监测和分析的强有力工具。 欲了解更多相关产品与技术,请查看赛默飞环境监测整体解决方案页面:http://www.thermo.com.cn/particle-------------------------------------------------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公司年销售额170亿美元,在50个国家拥有约 50,000名员工。我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加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 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借助于首要品牌Thermo Scientific、Applied Biosystems、Invitrogen、Fisher Scientific和Unity Lab Services,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有30多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台湾、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等地设立了分公 司,员工人数超过38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 国市场的需求,现有8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和苏州运营。我们在全国共设立了6个应用开发中心,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国内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 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结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 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0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www.thermofisher.cn
  • 西安市质量认证认可服务行业协会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现场监测数字化系统技术要求》(T/XZFW 003-2023)团体标准修订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为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现场监过程规范、内容全面,不断提高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我协会决定修订《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现场监测数字化系统技术要求》(T/XZFW 003-2023),依据 HJ75-2017 要求,增加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的核查内容并明确相关要求。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7月4日起正式实施。 西安市质量认证认可服务行业协会2023年7月4日西安市质量认证认可服务行业协会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现场监测数字化系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修订的公告.pdf
  •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发布
    p   非甲烷总烃是目前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主要指标之一。为规范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多项标准:《HJ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 /p p   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并与近日印发。 /p p   《技术指南》主要规范的是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的系统,值得注意的是,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试 行 ) /strong /p p   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span 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 /p p    strong 一、安装建设要求 /strong /p p   (一)系统组成 /p p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NMHC-CEMS)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和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NMHC-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 /span ,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 /p p   进入NMHC-CEM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废气,还应实现同时测量含氧量的要求。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排放标准要求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p p   (二)技术性能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中技术要求。 /p p   (三)监测站房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的要求。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span 站房外张贴显著的防火标识,同时应按照《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 /p p   (四)安装位置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位置的要求。 /p p   设置采样或监测平台时,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宽度应≥0.9m,有条件的可采用旋梯、Z字梯或升降梯等。 /p p   (五)安装施工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施工要求。 /p p   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含强腐蚀性气体时,样品经过的器件或管路需选用耐腐蚀性材料。室外部件的外壳或外罩还应至少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中IP55防护等级要求。样品传输管线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加热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p p    strong 二、运行管理 /strong /p p   (一)运维人员 /p p   NMHC-CEMS运维单位应根据NMHC-CEMS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编制仪器运行管理规程,确定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运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NMHC-CEMS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p p   (二)巡检和维护 /p p   NMHC-CEMS日常运行管理应包括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应满足HJ 75中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NMHC-CEMS开展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p p   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做定期维护记录。定期维护应做到: /p p   1.对于使用氢气钢瓶的,每周巡检钢瓶气的压力并记录,有条件的应做到一用一备 /p p   2.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氢气发生器变色硅胶的变色情况,超过2/3变色更换变色硅胶 /p p   3.对于使用氢气发生器的,应按其说明书规定,定期检查氢气压力、氢气发生器电解液等,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定期添加纯净水 /p p   4.至少每周检查一次除烃装置温度是否保持在350℃以上 /p p   5.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峰时间与标准谱图一致性情况是否符合仪器使用手册要求 /p p   6.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燃烧气连接管路的气密性,NMHC-CEMS 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灰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维护 /p p   7.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零气发生器中的活性炭和一氧化氮氧化剂,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更换 /p p   8.使用催化氧化装置的NMHC-CEMS 每年用丙烷标气检验一次转化效率,保证丙烷转化效率在90%以上,否则需更换催化氧化装置 /p p   9.更换主要部件如色谱柱、定量环时,应对分析仪进行多点校准,并记录校准数据和过程,校准数据符合技术要求并且稳定后才可投入运行。 /p p   (三)定期校准 /p p   定期校准应满足HJ 75中定期校准的相关要求。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填写定期校准记录。 /p p   (四)质量保证 /p p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是保障NMHC-CEMS正常稳定运行、持续提供有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的必要手段。当NMHC-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而失控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应缩短下一次校准、维护和校验的间隔时间。 /p p   (五)其他 /p p   考虑到涉及非甲烷总烃排放现场易燃易爆情况较多,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p p   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应满足HJ 75中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的相关要求。 /p p    strong 三、数据审核和处理 /strong /p p   (一)数据审核 /p p   参照HJ 75中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即CEMS)数据审核相关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并按照CEMS数据无效时间段相关要求进行无效时间段的数据处理。 /p p   (二)数据记录与报表 /p p   参照HJ 75附录D、HJ 1013附录A等表格形式记录监测结果,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定期将NMHC-CEMS监测数据,上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报表中应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累计排放量、参与统计的样本数等相关信息。 /p p    strong 四、其他 /strong /p p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测量的系统可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有关技术性能、监测站房、系统安装和校准维护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要求,将在相关标准规范中予以详细规定。 /p
  • 先河环保|污染源在线监测质控体系 让数据“更真、更准、更全”!
    先河环保推出监测数据四级质控解决方案,搭建从内到外、远近结合、动静兼施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质控平台,将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从单一的点源监测转变到点源、线源、面源监测,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企业污染源监测,提升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数据质量,大幅提高环境执法效能,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准、全”。系统架构图经过四级质控系统,将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从单一的点源监测到点源、线源、面源监测,全方位、立体化对企业污染源监测,达到提升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数据质量的要求。系统介绍烟气污染源质控系统——实现自动质控、远程操作、自定义质控、智能分析等功能。烟气污染源质控系统可随时远程监控企业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状态及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通过为在线监测系统通入设定浓度的标准气体,来验证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数据质量。本系统可实现自动质控、远程操作、自定义质控、智能分析在线监测数据质量等功能,为全面提高数据有效性,达标排放、排污收费等提供质控依据。烟气在线监控系统——采用国标法测量,可依据温度和压力自动补偿,可实现自我诊断和报警功能。烟气在线监控系统是以光谱分析技术为核心的固定式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可作为监督性监测设备,一段时间内与企业的污染源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同时运行,考核后者的数据质量,识别异常排放行为。该系统采用国标法测量,可依据温度和压力自动补偿,实现自我诊断和报警,具有准确度高、平行性好等优点。系统可以帮助上级管理部门远程智能识别违规排放的污染源,监控CEMS监测的数据准确性,发现异常后实时报警,让污染防治检查更具针对性。企业厂界监测系统——可以监测空气质量常规六参数、TVOC和气象五参数,实现企业范围内空气质量的预警和报警。先河企业厂界监测系统可以监测空气质量常规六参数、TVOC和气象五参数,针对企业污染物特征可选配测量参数,系统测量精度高、稳定性好、响应灵敏、可靠性、快速性。该系统设在厂区内或厂界,可实现对企业范围内空气质量做出预警、报警,实时捕捉企业异常排放情况,可实现与在线监测数据关联分析,识别嫌疑企业。大气污染走航监测系统主要监管企业污染源排放扩散情况,监测车在线设备采用国标监测方法,集成空气质量常规六参数、VOCs、环境温度、大气压和经纬度等数据。该系统机动性强、灵敏度高、实时性强,对企业外围全方位的大气污染情况开展走航监测,可实现摸清污染分布、环境质量超标预警、锁定超排污染源等效果,可与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进行数据比对,大幅提升大气环境监管能力。污染源在线监测质控平台污染源在线监测质控平台收集各质控系统实时数据,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技术进行多维度、全视角的融合分析,识别异常行为和数据质量问题,并完成对企业在线监测设备的质控计划管理和报警信息推送等。应用案例展示企业厂界监测系统服务案例内蒙古乌达工业园区在已有工业园区分布基础上进行布点监测,对恶臭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污染来源追溯,准确界定企业责任。该系统能够有效规范企业排放行为,已经成为环境监管的一件利器。乌达本地媒体报导我公司监测系统大气污染走航监测服务案例在河北辛集市、邯郸市永年县、邢台市内丘县和沧州市等多地协助地方政府开展移动空气质量监测服务,快速筛查本地高排放源,并提供数据报告,准确溯源。烟气污染源质控系统服务案例设备更换前后污染源质控系统在某企业安装后,对现场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进行质控抽查,发现烟气监测数据误差大、无响应等问题突出,企业更换准确度更高、运行更加稳定的在线监测系统。“十四五”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又一个五年,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又一个五年。未来,先河环保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重要思想,坚决保持思想上不松懈,行动上不松劲,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扬帆起航,奋勇向前,努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开征集合作单位,联合研发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
    目前,国内尚无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氨和颗粒态铵盐同步监测的商品化专用采样设备。为有效支持管理决策,建立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废气大气中氨的手工和在线监测标准规范,为系统评估和管控污染源氨排放提供技术支持,按生态环境部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单位,联合研发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为保障设备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特做如下说明:一、研发内容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应满足同时采集烟气中颗粒物监测和烟气样品。各单位可根据现有条件和已有基础开展研发工作。二、研发经费本项目研发经费为各参加单位自筹,总站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三、项目周期本项目预计研发周期为三个月。拟于2023年12月11日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召开座谈研讨会,就项目预期目标和技术要求进行详细介绍,并讨论研发日程等相关问题。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积极参加。四、责任与义务1.申报单位在充分理解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向总站提交项目合作确认函,正式确认参加项目研发,并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2.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总站开展设备研发进度调度等相关工作,并按照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3.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进度及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总站说明情况。五、注意事项项目合作单位应注意保守商业机密,如出现纠纷责任自负。六、联系方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许人骥电话:(010)8494304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张慧兰电话:(010)8494315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 看现实版“蜘蛛侠”如何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平台位于烟囱中部,距离地面35米高。   记者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废气检测。 他们是现实版&ldquo 蜘蛛侠&rdquo ,人均每年都要攀爬约200根烟囱 他们是一群&ldquo 手持烟枪守护蓝天&rdquo 的人,不管酷暑还是寒冬,都要手拿&ldquo 烟枪&rdquo ,顺着扶梯,爬上烟囱,把烟枪伸到烟道里采集废气样本。他们就是废气监测员,专门收集工厂排放的废气,监测是否超标,以防不法企业超标排放。   一口气爬十几层楼高   废气监测员先要克服恐高   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现场监测办公室主任万哲慧,瑞安人,今年40岁。1997年从复旦大学毕业后便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从事废气监测工作,已爬了18年的烟囱。他说,工业废气是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负责温州地区工业重点源的废气监测。   2015年1月28日上午8时许,市区的雾霾尚未消褪,天空灰蒙蒙一片。当天,记者跟随万哲慧等人到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这次要爬的是两根高达70米的大烟囱,监测平台位于烟囱中部,离地面35米。   抬头看着高耸入云的大烟囱,以及窄窄的旋梯,我顿时感觉有些晕眩。但万哲慧却带着六七公斤重的仪器,噌噌噌往上爬,一会儿就爬到监测平台了。   钢筋焊接的旋梯顺着巨大的烟囱扶摇而上,踩着微微摇晃的旋梯往上爬,随着高度增加,从台阶的缝隙往下看,地面上的汽车和工人变得越来越小,这时我的双脚不由自主地酥软了。   因为恐高,记者爬到十几米高就停住了。这时,已攀爬至监测平台的万哲慧他们,边喊着鼓励记者不要往下看。经过短暂休息,记者一步一步地沿着楼梯挪上了监测平台,足足花了15分钟。   万哲慧笑着说:&ldquo 爬上大烟囱的监测平台,对监测员的体力和心理素质要求都比较高,有时候环保部门招废气监测员时,要加测爬烟囱的能力。&rdquo   废气监测员其实都&lsquo 恐高&rsquo   不是害怕登高,而是唯恐废气超标   在万哲慧的指导下,我协助监测员章宗敏、程万里安装调试好设备,并将提前配制好的吸收液取出来放在一边,拿出一个4米长的采样管,在里面装入一个玻璃纤维滤筒,长长的采样管就像一根大烟枪。万哲慧打趣道:&ldquo 我们不是老烟民,却要每天手持烟枪,不过只是守护着蓝天。&rdquo   当把烟囱上的废气采样孔打开时,一股刺鼻的气味迎面扑来,我赶紧把采样管伸入烟囱中,他们再用棉布堵住出气孔,之后把采样仪器的另一端连接相关设备,仪器实时显示烟囱里废气的压力、温度、流速、流量、排放速度等指标。   10多分钟后,第一个采样点的样品采集成功。因为烟囱直径比较大,颗粒物分布不均匀,一条直径线上分布多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都要采集样品,当然还有其它项目要靠吸收液进行收集,并带入实验室进行分析。一个多小时后,采样工作终于完成。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如果往上爬,只要体力够充沛,眼睛不要刻意往下看,还能爬上烟囱 但从烟囱监测平台下来,不仅要留意脚下的台阶,还要克服恐高症引发的晕眩,对记者来说是一件比较煎熬的事情。   当时,从监测平台高处下来,为防止发生意外,记者手扶栏杆,身体紧贴着烟囱外壁,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往下慢慢挪动,顾不上衣服沾满灰尘,额头直冒冷汗。最后,下来时只感觉双腿发抖,不听使唤,内衣已经被汗水浸湿一大块。   见到记者的这副狼狈相,万哲慧笑着安慰:&ldquo 别看我们天天爬烟囱,其实都&lsquo 恐高&rsquo 。不是害怕登高,而是唯恐废气超标。废气浓度一高,空气质量就会下降,所以必须把好第一道关。&rdquo   &ldquo 采集的废气样品带回监测站后,我们还将对其进行分析,一共要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镉、铅浓度等9个指标,最后出具监测报告。&rdquo 万哲慧介绍说,如果检测出废气排放不达标,环境监察部门将予以处罚并责令工厂限期整改。   18年来爬遍   温州所有工厂的烟囱   大到温州发电厂的近百米高的大烟囱,小到小工厂砖头修建的老烟囱,18年来,万哲慧已经爬遍了温州所有工厂的烟囱,最多的一次是5天连爬了19根。   有一年,万哲慧和同事到苍南一家工厂监测废气,当他拿出监测设备刚伸入该工厂烟囱废气采样口,仪器便&ldquo 滴滴&rdquo 响个不停,可见该工厂废气浓度严重超标了。该工厂附近有一个采空区,工厂就近把处理过的废气连进采空区,通过半山腰的山洞排出。   为了监测山洞口的废气浓度,万哲慧和同事又带着十几公斤重的设备爬到山洞口进行监测。刚开始,他在山洞口的上风向,废气往另一方向排放。突然风向转变,大量含有二氧化硫的废气一下子将他笼罩住了。在烟雾中他感觉呼吸困难,眼睛睁不开,人一下子就迷糊了。   撤离时,他只顾奋力向前奔跑,同事在他后边边追边喊着,原来他方向跑反了。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已跑到山洞悬崖边了,要不是同事及时提醒,后果不堪设想。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万哲慧全身无力地瘫坐在地上,眼泪和鼻涕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即使这样,他缓缓情绪后,下午继续去别的工厂爬烟囱了。   &ldquo 当时意识有些迷糊,只管跑,如果不摔下来,也可能会被熏晕。&rdquo 尽管事情已过去很多年,但回想当时的那一刻,万哲慧仍心有余悸。&ldquo 这件事,到现在家里人都不知道。&rdquo   延伸阅读: 为空气把脉,让天空变得更蓝   据了解,除了人工现场取样监测外,全市目前有9家国家级废气重点监控企业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环保监测人员可以在监控室内实时查看废气排放情况。通过在线监测与人工监测相结合,全市工业企业等污染源排放的废气得到了有效监控。   废气监测员所做的事情就是为温州空气治理把脉,只有脉把准了,空气治理才能更加科学合理。据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温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300天,其中优53天,良247天,优良率达到了82.2%,比2013年提高13.4个百分点。
  • 生态环境新标准!事关固定污染源废气测定!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1年第80号公告,推出两项生态环境标准,并准予发布。其中《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1240-2021)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谱育科技研制的EXPEC 1680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参与了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标准方法验证工作。EXPEC 1680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产品介绍EXPEC 1680是基于不同气体在红外光谱范围内不同特征吸收的特性,采用傅立叶红外分光原理和多元分辨校正方法,实现气体的定性、定量测量。仪器可用于燃煤/燃气电厂、垃圾焚烧厂以及钢铁厂等固定污染源烟气监测,也可用于环境空气中无机气体、部分有机气体的现场快速应急监测。高性能具有仪器便携性的同时,拥有高分辨率,波长范围宽的特点,其结构紧凑、可靠,适用于现场监测。高可靠性充分考虑实际使用工况,拥有更宽的温度、湿度的适用范围,保证户外现场的正常使用。高集成度仪器内置采样系统,实现自动温控,实现远程控制、连锁保护。自带北斗+GPS双定位系统,自动记录数据采集点信息,可溯源。高交互性仪器拥有8.4寸可视化触摸系统,仪器状态一目了然。内部集成了WIFI模块,极大地增强了仪器的通讯功能,实现了较远距离的通讯能力。全程伴热系统样品从采样系统至仪器内部气体室,全程均匀保温,温度可测、可控。防止冷凝水的产生,避免了气体成分在监测过程中的损失。多组分分析快速扫描得到全谱吸收光谱,可同时获取无机气体,有机气体的吸收峰,进行定性定量。EXPEC 1630在线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产品介绍EXPEC 1630是傅立叶红外分析仪的在线型仪器,采用高温伴热工作模式和长光程耐腐蚀气体池,用于超低排放、温室气体监测、危废/垃圾焚烧等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CEMS系统。具有数据高保真、设备低维护的特点。应用场景(1)危废/垃圾焚烧烟气排放监测,可测HCl、HF等多个因子;(2)污染源温室气体(CO2、CH4、N
  • 山东省发布《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我们通常所说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也就是工业废气在排放时是需要经过处理的,必须要达到国家废气对外排放标准。 废气对人体的危害是极大的,世界卫生组织称,2012年空气污染造成约700万人死亡(部分人死亡原因与室内/外空气污染均有关),也就是全球每八位死者中就有一位。大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是呼吸道疾病与生理机能障碍,以及眼鼻等粘膜组织受到刺激而患病。 为了控制工业废气排放浓度,各级政府分别出台相关奖励措施给予限排企业一定的补贴。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以弥补对低浓度颗粒物检测的空白。 我公司生产的“崂应3012H-D型 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正是针对此类烟尘检测的仪器,自上市来深受广大用户好评,此次标准的修订我公司应邀前往参与意见审核,经多次会谈与现场测试终于促成“标准”的出台。 采样中的滤膜是什么材质的? 我们通常采用的滤膜有石英滤膜和玻璃纤维滤膜等等。 石英滤膜由超纯的石英纤维素制成,不含玻璃纤维或黏合剂树脂。纯石英合成物可防止滤膜与酸性气体发生反应,这使得石英滤膜非常适用于重金属浓缩物及少量颗粒的检测。石英膜同时具有良好的重量和结构稳定性。像我们的产品“废气智能重金属采样仪”、“废气智能二噁英采样仪”等采用的就是石英滤膜。 玻璃纤维(glass fiber或fiberglass )是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种类繁多,优点是绝缘性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但缺点是性脆,耐磨性较差。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钙、氧化硼、氧化镁、氧化钠等。玻璃纤维滤膜中含有少量的易燃烧或易解灰化物质,在烟尘的高温采样过程中会产生滤筒失重现象,因此,必须对滤筒进行高温处理。由于纤维滤膜成本较低深受广大用户的青睐。像我们的产品“自动烟尘(气)测试仪”、“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采用的就是玻璃纤维滤膜。
  • 环境监测设备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为确保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仪器质量,从设备质量的源头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了相应监测设备的适用性检测。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兹将近期适用性检测合格且报告在有效期内(截止至2017年3月23日)的相关监测设备名录公布如下(上半部分: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 /p p strong 一环境空气 /strong /p p strong 1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 、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17.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2e18d6d-63a8-4c7b-9512-950e6cd99b00.jpg" / /p p strong 2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1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5a72ddc0-387a-4b4f-a63a-a65d6812ab06.jpg" / & nbsp /p p strong 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img title=" 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d172a2c9-c20b-4add-91f1-49f8a82d908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strong 4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 nbsp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7585313a-8ac3-46e0-82f3-a5d22c4182c9.jpg" / /p p strong 5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title=" 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211e1592-34db-4459-b2af-4993fccd6568.jpg" / /p p strong 6降雨自动采样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title=" 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44f26b8-9bd1-40b4-acb3-04791760806c.jpg" / /p p strong 二污染源废气 /strong /p p strong 1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title=" 二.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65288e7d-a9ce-45ac-b80d-1d590ee5cfd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1-2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488e3d14-d298-4937-b734-1cc15b90fb3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1-30.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f115930-c9c0-451c-91c8-17ad7742df6f.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er.1-4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40f888d-a7f0-4eb3-ae38-90846f00dfa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er.1-5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f03d7245-bf48-46a1-9f2f-320ab3093a9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6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cc068ed0-5715-4ded-bf0b-61350ef348e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63-73.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71e9ec78-5a9f-4c5b-b24a-562773c5483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74-84.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b7b32b51-3226-492d-8b74-c4280e528d9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85-94.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d9e3996-2506-41f7-95ae-13f6a5dd8ce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95-99.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494f3c7-f70c-475a-adf8-91f7ba5da2af.jpg" / /p p strong 2定电位电解法二氧化硫测定仪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2.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8ef798e8-7525-49db-be1e-19de67a924e1.jpg" / /p p strong 3烟尘采样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15f761f0-0162-4836-bdb4-b27693305f59.jpg" / /p
  • 河北省两项地标征求意见 涉及固定污染源烟气、废气排放监测
    p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核查与比对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两项河北省地方标准意见的函,通知中指出: /p p   为全面准确规范排污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组成,为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运行行为,为规范手工监测仪器设备和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与验证和比对行为,为规范手工监测参比监测行为。 /p p   为规范手工与自动的监测过程与监测数据全环节、全要素、全过程的核查与比对行为,形成有依据、能实施、能核查、真监测、真比对、能追溯、能证实、能追责的技术支撑与保证,防止弄虚作假,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规范,保证固定污染源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p p   为满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排污单位、监测运行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对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的有效监督管理要求,满足排污计量与监测的管理要求,满足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满足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要求。 /p p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起草编制完成了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核查与比对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监测设施环评设计施工验收排污许可使用及核查技术规范》两项河北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 /p p   日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要求,特别邀请贵单位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批评指正,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请对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3月31日前反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电子版请发邮箱:zhangchunleibz@126.com。请登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www.hbepb.hebei.gov.cn)“政务公开”栏目“科技标准”板块,点击“(附件1-6)”文字处下载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材料。 /p p   联 系 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科技处 李红彦 /p p   电 话:0311-87802852(兼传真) /p p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p p   邮 编: 050051 /p p   联 系 人: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 张春雷 /p p   电 话:0311-89253362 13832132356 /p p   附件为标准等详细内容: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3/attachment/8fc6d2fa-cc02-4a24-aed6-0de634439216.pdf" title=" 附件1: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核查与比对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9.2.18.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1: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核查与比对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9.2.18.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3/attachment/d5af10c2-6bb9-46c1-9575-38effd97bdc7.pdf" title=" 附件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核查与比对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19.2.18.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核查与比对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19.2.18.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3/attachment/75eab181-4950-4629-bbbb-0420930d2b39.pdf" title=" 附件3: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监测设施环评设计施工验收排污许可使用及核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2019.2.18.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3: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监测设施环评设计施工验收排污许可使用及核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19.2.18.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3/attachment/543ea1eb-7689-43e5-a7fb-1a5f249dd8ca.pdf" title=" 附件4: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监测设施环评设计施工验收排污许可使用及核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19.2.18.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4: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监测设施环评设计施工验收排污许可使用及核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19.2.18.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3/attachment/0ea69ee5-e3d7-4114-94ee-6464cfed2202.doc" title=" 附件5:意见反馈表.doc"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5:意见反馈表.doc /span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3/attachment/503d37df-a015-4718-a7b9-d584277a9f09.docx" title=" 附件6: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x"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6: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x /a /span /p
  •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此标准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适用于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此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附件:1、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pdf2、《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污染源、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通过环保部验收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经过在山东省累计半年多的试运行,6月28日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组织的验收。环境保护部科技司、总量司、监测司、环境监测总站、信息中心、华东督查中心、济南电监办、河北、江苏、浙江、河南等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以及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华能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分公司及有关试点企业人员参加了验收会。   以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总工程师陆新元为主任的验收委员会,听取了山东省环保厅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应用试点的报告,以及上海麦杰环境科技公司的技术报告,并实地检查了华能黄台电厂试点工作现场。验收组认为,这一系统改变了只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进行在线监控的方式,实现了从末端监控向全过程监控的转变,提高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使重点污染源监控数据更具科学性和公信性,对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持,对及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加强环境监督执法的力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陆新元在讲话中表示,环境保护部对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国家对在线监控的支持力度也在加大,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已经投入了100多亿元,现在国控6488家重点污染源都已实施了自动监控。但也出现了数据造假等问题,这是一个致命的问题,如果拿出来的是靠不住的数据,就起不到监控作用。他说,麦杰公司开发的这套系统在理念上有所突破,实现了从末端监控向全过程监控转变,有效杜绝了数据造假的问题,这就是这套系统的价值所在。   陆新元强调,这套系统还体现了环境执法的服务理念。通过安装工况在线监测系统,环保部门不仅对企业进行了有效监管,同时还可以帮助企业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陆新元说,“十二五”期间对环境监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增加氮氧化物、氨氮等总量控制因子。因此有必要把这套系统和其成熟的经验尽快向全国推广。
  • Markes发布针对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检测的解决方案
    如果您目前从事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废气的分析,那么您可能会对Markes International推出的针对HJ644,HJ 734和HJ 759标准方法的解决方案感兴趣。符合HJ 644-2013要求,无需制冷剂、使用吸附管,通过自动热解吸来监测环境空气中的VOC本应用手册展示了Markes International自动热解吸仪(TD)的出色性能,该系统无需制冷剂,使用吸附管采集环境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以便分析。该系统符合环保部标准HJ 644-2013的要求,具有自动定量和再收集功能,便于进行重复分析,方法开发和结果验证。 根据中国EPA方法HJ 734-2014要求,使用吸附管收集固定污染源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通过热脱附/ 气相色谱质谱法进行分析本应用手册展示了Markes International的自动热解吸(TD)系统在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时所展现的出色性能,该系统无需制冷剂,使用吸附管采集固定污染源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以便分析。该系统符合环保部标准HJ 734-2014的要求,且具有自动定量和再收集分流的功能,便于进行重复分析,方法开发和结果验证。 创新的电子制冷大气VOC 预浓缩系统,符合HJ 759 标准方法要求本应用手册展示了如何采样和分析环境空气中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物。无需制冷剂的热脱附系统联用GC-MS可以分析加湿罐中的化合物,满足环保部标准HJ 759的要求:检测70种目标化合物,其挥发性范围从丙烯到萘,包括热不稳定的化合物(如甲硫醇),检测结果的峰形出色,展现了该系统出色的分析性能。 关于Markes InternationalMarkes International在空气监测方面已经有20多年的经验,目前在中国也建立了本土团队,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为您在各个应用领域提供支持和帮助。我们期待与您的交流!
  • 2项固定污染源废气原子吸收检测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4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武婷 王宗爽   联系电话:(010)849249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5.《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要点
    该标准是环境保护部废止:《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环发〔2009〕88号,2009年7月22日公布)、《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16号,2010年8月18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1117号,2011年9月19日公布)、《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98号,2013年8月28日公布)等文件后,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和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单位为保障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所要达到的运行单位及人员要求、参数管理及设置、采样方式及数据上报、检查维护、运行技术及质控、系统检修和故障处理、档案记录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运行比对监测的具体内容。原比对监测依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2010年8月)执行,该规定并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本标准删除了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分析仪的运行技术要求。笔者对比以前《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 (HJ/T355-2007),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发现紫外(UV)法对废水监测数据准确度不高,特别是对以有机污染为主的废水比对合格率很低,监测结果无法反应废水真实情况,监测结果不准确。故企业选择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时建议不考虑该分析方法。运行单位及人员要求 自从2014年7月环境保护部废止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在线设施)再无运营资质的要求,虽然有的省出台了有关政策要求,但是随着“放管服”,这些政策陆续废止,使环保部门难以监管这些运行单位和运行人员,无据可依,本次修订对运行单位和运行人员重新做了规定,提出了运行单位的基本要求。 运行单位要求:应具备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环境,明确监测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有适当的措施和程序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应备有所运行在线监测仪器的备用仪器,同时应配备相应仪器参比方法实际水样比对试验装置。 运行人员要求: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通过相应的培训教育和能力确认/考核等活动。2.仪器运行参数管理及设置2.1 仪器运行参数设置要求2.1.1 在线监测仪器量程应根据现场实际水样排放浓度合理设置,量程上限应设置为现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 2~3 倍。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时COD为100mg/l,上限不超过300mg/l。2.1.2 针对模拟量采集时,应保证数据采集传输仪的采集信号量程设置、转换污染物浓度量程设置与在线监测仪器设置的参数一致。但是有的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全部用数字传输,不再使用模拟量。2.2 仪器运行参数管理要求2.2.1 对在线监测仪器的操作、参数的设定修改,应设定相应操作权限。应能够设置三级系统登录密码及相应的操作权限,预防随意修改仪器参数。2.2.2 对在线监测仪器的操作、参数修改等动作,以及修改前后的具体参数都要通过纸质或电子的方式记录并保存,同时在仪器的运行日志里做相应的不可更改的记录,应至少保存1 年。2.2.3 纸质或电子记录单中需注明对在线监测仪器参数的修改原因,并在启用时进行确认。笔者认为最好还是不要轻易修改参数,一旦修改不仅要执行上述要求,同时还要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备。3.采样方式及数据上报要求3.1 采样方式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和流量计对瞬时水样进行监测。连续排放时,pH 值、温度 和流量至少每 10min 获得一个监测数据;间歇排放时,数据数量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 数的 6 倍。 CODCr、TOC、NH3-N、TP、TN 水质自动分析仪对混合水样进行监测。连续排放时,每日从零点计时,每 1h 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水质自动分析仪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其测定结果应计为该时段的水污染源连续排放平均浓度。间歇排放时,每 1h 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采样结束后由水质自动分析仪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其测定结果应计为该时段的水污染源排放平均浓度。如果某个采样周期内所采集样品量无法满足仪器分析之用,则对该时段作无数据处理。3.2 数据上报3.2.1 应保证数据采集传输仪,在线监测仪器与监控中心平台时间一致。3.2.2 数据采集传输仪应在 CODCr、TOC、NH3-N、TP、TN 水质自动分析仪测定完成后开始采集分析仪的输出信号,并在 10min 内将数据上报平台,监测数据个数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3.2.3 CODCr、TOC、NH3-N、TP、TN 水质自动分析仪存储的测定结果的时间标记应为该水质自动分析仪从混匀桶内开始采样的时间,数据采集传输仪上报数据时报文内的时间标记与水质自动分析仪测量结果存储的时间标记保持一致;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应能存储至少一年的数据。3.2.4 数据传输应符合 HJ212 的规定,上报过程中如出现数据传输不通的问题,数据采集传输仪应对未传输成功的数据作记录,下次传输时自动将未传输成功的数据进行补传。4.检查维护要求 本规范规定了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具体内容,遵照执行,不需要自行制定,每次检查应作好记录,在规范中有统一的表格格式。 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一般在站房内和采水位置各安装一个视频监控。5. 运行技术及质量控制要求5.1 运行技术要求 对 CODCr、TOC、NH3-N、TP、TN 水质自动分析仪定期进行自动标样核查和自动校准,自动标样核查结果应满足规范要求。 对 CODCr、TOC、NH3-N、TP、TN、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及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定期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试验结果应满足规范的要求。5.2 pH 计和温度计 每月至少进行 1 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如果比对结果不符合规范的要求,应对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温度计进行校准,校准完成后需再次进行比对,直至合格。5.3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每季度至少用便携式明渠流量计比对装置对现场安装使用的超声波明渠流量计进 行 1 次比对试验(比对前应对便携式明渠流量计进行校准),如比对结果不符合本规范要求, 应对超声波明渠流量计进行校准,校准完成后需再次进行比对,直至合格。5.4有效数据率 以月为周期,计算每个周期内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实际获得的有效数据的个数占应获得的有效数据的个数的百分比不得小于 90%。6 检修和故障处理要求6.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需维修的,应在维修前报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备案;需停运、拆除、更换、重新运行的,应经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批准同意。6.2 因不可抗力和突发性原因致使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停止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时,应 当在24h内报告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并书面报告停运原因和设备情况。6.3 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理并排除故障,无法及时处理的应安装备用仪器。6.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其维修全部完成并通过校准和比对试验。若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确保其性能指标满足本规范要求。维修和更换的仪器,可由第三方或运行单位自行出具比对检测报告。6.5 数据采集传输仪发生故障,应在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并能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6.6 运行单位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6.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因故障或维护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相应环境保护 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采取人工监测,监测周期间隔不大于 6h,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 4 次。7.运行比对监测要求7.1 运行工作管理 运行工作管理应从参数设置和管理、检查维护、自动标样核查、自动校准、比对试验、 检修和故障处理、比对监测以及记录与档案等几个方面来进行。7.2 比对监测要求 比对监测时,应记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是否按照 HJ353 进行采样并在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比对监测应及时正确地做好原始记录,并及时正确地粘贴样品标签,以免混淆。 比对监测时,应核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参数设置情况,必要时进行标准溶液抽查,核查标准溶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在记录和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比对监测所使用的标准样品和实际水样应符合现场安装仪器的量程;比对监测期间,不允许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任何调试。8 技术档案和运行记录的基本要求8.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技术档案包括仪器的说明书、HJ353 要求的系统安装记录和 HJ354 要求的验收记录、仪器的检测报告以及各类运行记录表格。8.2 运行记录应清晰、完整,现场记录应在现场及时填写。可从记录中查阅和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性能检验等全部历史资料,以对运行的各台仪器设备做出正确评价。与仪器相关的记录可放置在现场并妥善保存。
  • 环标《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统一性能指标,确保现场监测数据准确传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中数据采集传输仪的技术性能要求和性能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数据采集传输仪的选型使用和性能检测 对于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中具有数据采集传输功能的现场监测仪表,只规定其用于数据采集传输功能部分的性能指标和校验方法。   附录: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
  •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
    p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近日印发了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方案中不仅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VOCs检查监测工作安排,还对不同行业不同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标准、监测技术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 /p p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123号)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我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全面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进一步掌握VOCs排放及治理情况,切实加强VOCs排污单位监督管理,为实现2020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夯实基础。 /p p   二、工作原则 /p p   ----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落实环境质量属地管理的要求,对VOCs排污单位履行监管职责,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p p   ----“谁污染、谁监测、谁治理”原则。VOCs排污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按照要求开展VOCs自行监测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p p   ----双随机原则。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对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开 展日常抽查,对照已出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检查监测。 /p p   三、主要工作内容 /p p   (一)强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p p   排污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VOCs指标纳入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口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开展自行监测,并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没有监测能力的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监测。 /p p   (二)加强工业园区监测监控 /p p   园区管理部门要对园区周界及内部VOCs开展监测,具备条件的园区要建设VOCs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及时了解园区周边的VOCs污染情况,建立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建成“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的预警体系。 /p p   (三)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 /p p   各盟市环保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VOCs排放源的种类、分布、产排污特点,筛查确定VOCs排污单位,作为日常监管和监测的重要依据。VOCs排污单位应覆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信息、合成材料、纺织印染等行业。 /p p   (四)开展VOCs专项检查监测 /p p   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对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日常抽查,对照已出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检查监测。 /p p   1.检查要求 /p p   重点检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及VOCs达标排放情况,详见附件1。 /p p   2. 监测要求 /p p   (1)监测范围:火电及锅炉、氮肥、电池、纺织印染、钢铁、工业炉窑、合成革与人造革、焦化、铝工业、农药、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场、石化、水泥、橡胶制品、制糖、制药行业及其他产生VOCs的排污单位。 /p p   (2)监测内容: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一般有固定的排气系统。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一般为厂界,储油罐及法兰、阀门、泵压缩机等连接装置的无组织排放源。 /p p   (3)监测时间和频次 /p p   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双随机原则”对所有VOCs排污单位进行随机抽测,重点行业不得少于2家。 /p p   (4)任务分工 /p p   盟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承担本地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的抽测工作。确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抽测工作。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对盟市、旗县级VOCs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重点行业、重点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的检查性抽测工作。 /p p   具体监测要求详见附件2。 /p p   四、工作进度 /p p   2018年3月31日前,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完成VOCs排污单位筛查工作,形成VOCs排污单位名录,报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p p   2018年5月1日前,石化、化工行业VOCs排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工作。 /p p   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石化、化工行业VOCs排污单位检查监测工作,并将检查监测结果报自治区环保厅。 /p p   2018年11月1日前,所有行业VOCs排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工作。 /p p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所有行业VOCs检查监测工作,并将检查监测结果报自治区环保厅。 /p p   自治区环保厅将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VOCs排污单位的检查性抽测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环保部。 /p p   2019年起,将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检查监测工作纳入监测计划,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开展检查监测,并于每季度第1个月15前将检查监测报告报自治区监测中心站。 /p p   五、保障措施 /p p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p p   VOCs是导致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对二次PM2.5生成具有重要影响。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VOCs排放监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对环境信息进行公开 组织开展本地区检查监测工作 指导园区管理部门对园区周界及内部开展VOCs检查监测 建立本地区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并通过全面加强VOCs检查监测,为VOCs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p p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p p   排污单位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要求,按时开展VOCs污染物自行监测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各盟市环保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履行监管职责,通过排查筛选、建立名录库、日常检查、随机抽测深入推进VOCs检查监测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VOCs排污单位分布、排放和治理情况,切实加强环境监管。 /p p   (三)加强能力建设,强化VOCs监测管理能力水平 /p p   我区各盟市VOCs监测能力较薄弱。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要切实保障VOCs监测所需人员、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加强监测人员的培训,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切实提高VOCs监测能力水平。 /p p   (四)强化质控,保证VOCs监测工作质量 /p p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对承担抽测工作的监测(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指导、技术监督和质控检查。质控检查包括被检查单位的污染源监测质控管理、有关技术人员上岗资质、实验室质量管理、监测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等内容。根据需要开展实验室内比对监测。 /p p   承担抽测工作的各级监测(检测)机构要对本单位出具的所有监测数据和报告质量负责,严格按照环境监测相关质量控制的要求进行监测,不得弄虚作假。 /p p   各级监测(检测)机构发现监测结果超标时,要及时向同级环保主管部门和监察机构汇报。 /p p   (五)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引导公众参与 /p p   排污单位应主动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的环境信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引导公众主动参与VOCs减排。 /p p   附件1 /p p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要点 /p p   为掌握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指导地方做好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的VOCs专项监测工作制定本要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自查可参照本要点。 /p p   一、检查要点 /p p   (一)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p p   检查监测人员可通过查阅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自行监测数据结果报告,实验室质控管理制度等,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是否完整,自行监测指标是否与方案一致。 /p p   (二)企业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p p   检查监测人员可询问企业信息公开途径,并通过现场检查证实。重点检查公开信息是否完整,公开监测数据是否与实际数据一致。 /p p   (三)VOCs污染因子达标情况 /p p   检查监测人员可在企业现场,选取多个主要VOCs污染源开展现场监测,监测因子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等VOCs特征污染物。重点检查企业主要VOCs污染源的达标排放情况。 /p p   二、监测要点 /p p   环保部门开展的VOCs专项检查监测,按照“双随机”原则,可随机抽取企业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开展监测。各行业不同点位的监测项目和监测依据等见附表。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3/ueattachment/e5e28fb0-6759-4fc9-94c6-0c393c051bb3.docx"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docx /a /p p br/ /p
  • 中国国控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中国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30日在山东济南表示,年底前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必须全面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在正在济南召开的全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能力建设与应用工作会议上说,“十一五”以来,中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项目进展良好,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截至2008年底,累计下达投资116.69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78.01%。   周建表示,随着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全国环境监测能力有所提高,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自动化、信息化的环境监管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废水靠看、废气靠闻、噪声靠听”的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观。   周建指出,当前是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的关键期。污染源自动监测在治污减排工作中的广泛应用既是污染源监测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今年年底前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必须100%完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并与本地监控中心联网,争取早日实现污染源信息的传输。   据环保部最新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中国已建成324个省级、地市级监控中心,占全部应建设监控中心总数的89%。在10279个重点监控企业的7225个污水排放口、5472个废气排放口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实现对85.5%的国控重点污染企业的自动监控。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国标来了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21)《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240-2021)两项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关于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 10 和PM 2.5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 10 和PM 2.5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环境空气颗粒物(PM 10 和PM 2.5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21)二、《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 2 、NO、NO 2 、CO、CO 2 )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240-2021)以上标准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生态环境部2021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30日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pdf
  • 上海市环保局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
    p   为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强化VOCs排放控制与治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1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12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VOCs的监管与监测工作。 /p p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充分认识VOCs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一是结合当地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和VOCs排放源的种类、分布及产排污特点,对VOCs排污单位进行排查筛选,确定了上海市VOCs排污单位名录 二是加强组织实施,在落实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根据市、区两级监管职责分工,明确了市环境保护局总量处、办公室、监测中心、监察总队共同参与、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和区环境保护局属地监管的工作原则 三是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建立按季度定期调度机制 四是建立保障机制,在保障VOCs监测所需人员、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基础上,同时将各区VOCs监测人员培训一并纳入年度监测工作计划 五是探索建立园区VOCs监控体系,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p p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全文见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5/ueattachment/cd432abd-3997-4c0c-9af7-1fea7da6dbae.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pdf /span /strong /a /p
  •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12月4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 主题网络研讨会将在仪器信息网平台举行。为规范污水监测的相关技术要求,2019年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4项水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这四项标准于2020年3月24日起实施,为我国的水污染治理提供坚实可靠的支持。 本次会议,将邀请环境监测总站专家及哈希水质分析仪器公司的产品专家,讲解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相关标准,带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最新解决方案。主题: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参加费用: 免费参加方法: 文章底部,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报名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观看平台: 仪器信息网 专家介绍左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水质在线监测技术和分析方法的开发研究以及标准化等工作,主要负责的课题有:《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发展策略研究》、《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技术转化平台》,组织制定《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铅水质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与检测方法》、《COD光度法快速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等10余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黄林,哈希高级定制品及系统集成经理,从事水质在线监测事业18年,有着多年的仪器硬件研发、软件开发、分析应用的经验。常年负责水质在线系统的研发和技术支持工作,参与诸多领域的水质相关监测技术方案的编写和相关应用项目的开展。在水污染源、地表水等水质监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不要犹豫,报名及获取更多资讯,点击下方的阅读原文,报名参与吧。END
  • 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重大专项开题会在雪迪龙召开
    2014年4月15日,由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承担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固定污染源废气 VOCs在线/便携监测设备开发和应用”项目开题会议在北京顺利召开。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熊跃辉司长、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孙增奇处长、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陈斌书记等领导、项目专家组成员以及合作单位相关负责人近4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现场 项目负责人公司董事长敖小强主持会议并致欢迎辞,科技部孙增奇处长代表重大专项启动部门就专项的战略意义、项目实施过程中几点要求及评价体系等方面发表重要讲话,环保部熊跃辉司长代表重大专项组织部门就环境类重大专项对中国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提升作用、如何进一步有效组织与支持、项目任务目标及实施过程几点注意事项等方面发表重要讲话。 雪迪龙公司总工程师郜武代表项目牵头单位向各位领导及专家组就项目总体情况进行了介绍,本专项重点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在线/便携监测设备,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化、产业化,同时建立起一套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监测的质量控制体系框架,为VOCs进一步减排防控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 随后,各仪器开发单位分别就各承担任务的总体目标、工作难点、技术路线、实施计划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汇报,经过专家组多次提问及内部讨论,形成了专家意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赛默飞发布6000型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新品
    Thermo Scientific 6000型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装置:测量CH4/NMHC、苯、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定制化组分VOCs烟气参数监测装置:测量流速、温度、压力、湿度、氧量(根据需求)辅助气体装置:供应氢气、零气、氮气、标气等系统控制及数据采集装置直接抽取法(热-湿式)采样系统采样探头为了适应不同的装置及工况,赛默飞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选定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加热温度的采样探头,并在满足HJ 1013要求的情况下,减少过渡加热造成组分变化。取样探头带有标准的防护罩。电加热取样探头可以控制加热到最高200℃。温度控制系统除恒温控制整个取样探头外,在探头掉电或温度过低时可以输出报警信号给系统。探头最高可以应含尘量≤10g/m3。不锈钢伴热管线从取样探头抽出的样气通过电伴热取样管线进入样品预处理系统。取样管线是恒功率加热式的,并采用温控器对管线温度进行控制,加热温度可以设定为120-180℃,以保证样气在传输过程中不发生冷凝或组分变化。取样管线的材质为不锈钢,可以避免Telfon材质在高温下析出挥发性有机物造成测量误差。样气预处理系统挥发性有机物的物质种类繁多,部分溶于水。为避免此情况导致测量不准确,系统不设置制冷器,高温加热的样气直接进入分析仪(可接受的样气最高温度为220℃)。预处理单元能够对颗粒物、焦油等进行滤除。系统内过滤精度高达0.5μm。6000型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特点:1. 升级版的FID提升仪器的灵敏度,增加抗噪性,耐震性,使仪器在不同环境温度下保持稳定2. EPC压力准确度应用领域:1. 石化2. 电子半导体3. 印刷电路板4. 医药5. 橡胶/塑料制品6. 涂料与油墨7. 汽车制造与维修8. 印刷与包装印刷9. 家具制造10. 表面涂装12. 黑色冶金创新点:1. 结合Thermo Scientific几十年的色谱分析经验,重新构建的新一代FID检测器,可获得优于国标要求的基线噪声和检测限值;检测器采用集成模块化设计,提高了维护便利性和性能稳定性。 2. 专有技术改进FID气路结构设计,从源头解决氧气影响问题,复杂样气组分分析无忧。 3. 全新优化改进的样品管路,可以进一步保证样品真实性,减少干扰,提高测量精度。 4. 全面检测优选的样品采集传输材料,全程使用脱油脱脂316L不锈钢材质,保证样品真实性,减少样品采集传输损失和干扰。 5. 双级采样泵设计,可在保证优于国标要求的响应时间同时,减少样品压力波动对测量的影响。 6. 四级不锈钢烧结样品过滤,保证样品的过滤精度,减少样品传输压力损失,提高测量准确性,减少系统维护量。 7. 优于国标要求的供电元件的选型和设计,保证仪器稳定运行的同时,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8. 冗余式设计,预留后期客户增加监测项目的空间,并预留部分通讯接口,便于客户对数据的有效利用。 9. 国际知名品牌的PLC+工控机组成的DAS系统,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提供长期数据存储,符合国标数据报表要求。 10. 原装进口的氢气安全切断阀,可保证7x24连续运行的性能稳定性。 11. 灵活的系统接口,可以兼容多种辅助设备信号接入。 12. 手动/自动的全面配置,可以减少维护人员投入,也可以手动快速操作。 6000型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 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陈春榕、滕曼  电话:(010)65646263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  9.《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 【众瑞小课堂】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检测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理方式探讨
    固定源废气监测是污染源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场监测受行业类别、污染物处理方式、生产设备工艺设计、操作人员水平、监测仪器等问题影响较大,监测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异常情况,为获得准确的监测数据,为环境执法提供依据,排除和处理这些异常情况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针对固定源废气监测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燃煤锅炉含氧量过高、风量无法比对、烟尘含量为负值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异常情况排除处理方法。1 燃煤锅炉含氧量过高?01核实锅炉运行工况,检查锅炉仪表盘及煤质分析报告,确认生产负荷是否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排除锅炉运行负荷低和煤质差导致的含氧量偏高。02对比仪器测定风量和锅炉的额定风量,确定是否是进风量过大与锅炉不匹配原因造成。03检查锅炉炉墙、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引风机前后、风道是否存在密封不严等漏风现象,排除锅炉本身设计缺陷导致的含氧量过高现象。也可以通过现场分段排查,如在锅炉燃烧后进除尘器前、除尘器进脱硫脱硝前、脱硫脱硝排入大气后分别监测烟气含氧量,排除各工段有无漏风现象。04与锅炉工沟通排除操作导致的锅炉燃烧状况不理想不均匀、调节不合理情况引起的含氧量偏高。2 风量无法比对?01确认采样位置的合理性,是否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位置是否满足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的要求。若现场位置确实有限,采样断面与弯头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监测断面是否满足烟道内流速>5m/s,大型燃煤电厂烟道排气筒若监测断面选择不合理很多会出现流速过低无法比对的情况。02与厂家联系,查看排气筒管道设计图纸,确认监测断面实际截面积,认真核对监测断面烟道直径及壁厚保温层扣除问题。03提前收集资料了解被监测工况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大致范围,以确定适合的监测方法。在现场监测过程中应选择与工况企业排放气态污染物浓度适合的标准气体校准监测仪器,避免出现高浓度校标后出现的传感器浓度误差。04气态污染物浓度值明显过低的情况排除应做好烟道内含湿量的测定,根据待测污染物种类选择合适的采样方式,如采样流量点位选择(观察监测仪器测定气态污染物时的实时流量是否大于0.7L/min,监测点负压大于监测仪器抽气泵吸力时会导致烟道内气体无法进入传感器而监测结果偏低);吸收液瓶材质是否对待测组分存在吸收、颜色(是否需要遮光低温保存等)、发泡率(是否均匀)、阻力(当采样流量为0.5L/min时,其阻力应为5±0.7kpa)等;伴热管的温度范围(SO2采样时伴热管温度应保持在120℃,NOX采样时伴热管温度应保持在140℃等);检查气体收集装置有无漏气现象。3 烟尘含量为负值?01选择滤筒前是否进行过针孔检查、质量筛选和失重处理。针孔检测可采用灯泡法检查滤筒是否有针孔;质量筛选以规格25mm×70mm的玻璃纤维滤筒,质量在(1.0±0.2)g为宜。失重处理可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规范,将滤筒预先在400℃高温箱中烘烤1h,冷却至室温并称至恒重后使用。滤筒称重还应考虑冷却时间与干燥器内放置滤筒多少、放置方式以及烘干时间的影响。02排气筒中颗粒物浓度太低,采样时间、采样体积又不够引起的称量误差。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锅炉颗粒物原则上每点采样时间不小于3min或每台锅炉测定时所采集的总采气量不少于1m3,但是目前实际操作过程中类似于水泥厂、大型火电、热电厂由于除尘设施均采用了静电除尘和袋式除尘结合的复合除尘设备,除尘效率基本上都达到了99.9%以上,若按照规范的采样时间和采样体积采样,经常会出现颗粒物浓度为负值的情况。这就要求实际监测过程应结合实际污染物排放情况,适当延长采样时间加大采样体积来降低测定误差。03超低排放趋势下的监测手段更新。根据大型(热电火电)电厂超低排放标准即烟尘不超过5mg/m3;二氧化硫不超过35mg/m3;氮氧化物不超过50mg/m3,现有监测部门配发的传统三合一(定电位电解法测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仪器根本无法针对超低排放的锅炉特别是烟尘在5mg/m3以下机组开展现场监测,必须立即配发专门针对超低排放的采样仪器,才能获得准确的监测数据。众瑞仪器ZR-3260D型 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高负载、低噪声大流量抽气泵(可达100L/min)ZR-D09ET型 高湿低浓度烟尘采样管钛合金材质,具备加热功能
  • 北京投资2.48亿元用于污染源自动监测
    3月8日,北京市召开城市管理和民生工程科技支撑项目公开招标信息发布会,这是北京首次大规模开展科技项目招标,公开的招标科技项目共31个,招标资金约4.6亿元。   招标项目共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信息化建设)类项目15个,能源环保类项目5个,公共安全类项目5个,市政管理类项目4个,健康医疗类项目2个。招标部门涉及市科委、教委、经信委、市政市容委、交通委、人口计生委、环保局、卫生局、新闻出版局、文化局、科学技术研究院等11个市属部门。   例如,北京市环保局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一期),该科技项目招标金额为13335万元,项目包括新建市级环境监控中心、建设以国控、市控重点源为主的约200家排污单位的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等内容。公开招标面向企业联合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组成的科研团队等。   目前,北京市有近50座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有焚烧、生化和填埋等。处理不当,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对此,市政市容委发布招标项目信息,拟投资1.15亿元,在全市建立环卫设施运行监管系统,确保设施运行达标。具体方案是,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和标准,在北京市近50座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内建设前端监控设施,包括环境空气、污水排放、大气污染物集中排放、生产运行工艺过程监测和视频监控等。   北京市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科技项目公开招标,是北京首次大规模的科技项目招标。项目围绕城市管理、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展开,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城市建设与管理、公共安全、交通管理、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均列为重点。   据了解,2010年底,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视察中关村,提出了“在中关村开展科研经费分配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意见。由此发端,中关村科研经费分配管理体制改革得以迅速推进。北京市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实行公开招标,是重大需求和应用对自主创新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直接拉动,有利于促进科研经费的科学公平分配。   大规模公开招标,也是我国科研经费分配管理体制改革的先声。与此同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还将着手实施一系列针对科研经费的改革举措,如:对国家部委和北京市确定的重点项目实行间接经费补偿机制,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经费的分阶段拨付 对明显可考核的项目,实行后补助的方式 开展增加科研单位科研经费自主权试点,完善程序,适当增加科研单位在项目内部各项经费间预算调整的权限。   北京市科委委员刘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改革的最大亮点,是科研经费的使用更符合科研规律了,不像原来管的太死,改革之后,科研单位可以相对灵活的掌握科研项目经费,便于组织科研项目。
  • 环保部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水质相关国标意见
    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7月3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5.《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7.《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 大连环保局2280万元采购一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行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ZCG2014-012   二、招标内容:   A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水)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和旅顺口区)   B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水)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及旅顺口区以外)   C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气)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   D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气)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以外)。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本招标项目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选择投其中一包,也可以四包全投,但兼投不可兼中,只能中一包(按投标人声明书中声明的顺序推荐)。   2.如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进行投标须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预算价格:   A包:444万、B包:732万、C包:516万、D包:588万。   注: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包、B包为废水类社会化运行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有效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自动连续监测【水】)   (三)须有三个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C包、D包为废气类社会化运行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有效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自动连续监测【气】)   (三)须有三个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4年2月26日起至2014年3月12日每天9: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518室)。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ldquo 会员专区&rdquo 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业绩合同原件以及上述文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18日13:00-13:4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6受理处(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18日13:4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2开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九、招 标 人:大连市环境保护局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胜彬 电 话:0411-84390287-805   传 真:0411-84390217 电子邮箱:dlzz@dl.cn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518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营业部 30516428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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