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网格化空气站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

仪器信息网网格化空气站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网格化空气站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网格化空气站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网格化空气站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网格化空气站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网格化空气站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网格化空气站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相关的解决方案。

网格化空气站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相关的论坛

  • 四气两尘监测站中空气质量传感器推荐

    在快速发展的工业化进程中,空气质量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环境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对空气质量的关注不再局限于直观的蓝天白云,而是深入到更为细微、复杂的污染物层面,其中,“四气两尘”便是这一领域中的关键概念。 四气两尘:空气污染的“黑名单” “四气两尘”是对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的一种概括性表述,具体指的是四类有害气体和两类悬浮颗粒物。这四类有害气体分别是: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臭氧(O3)。这些气体主要来源于工业排放、汽车尾气、燃料燃烧等人类活动,它们不仅影响空气质量,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危害,如加重呼吸系统疾病、损害心血管系统等。 而两类粉尘,即PM2.5和PM10,是空气中悬浮的微小颗粒物。PM2.5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有重要影响,同时其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PM10则是指直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同样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 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9/202409291009247882_4825_3222636_3.png!w690x367.jpg 四气两尘监测站:空气质量的“哨兵” 面对日益严峻的空气污染问题,四气两尘监测站应运而生,成为守护我们呼吸环境的重要力量。这些监测站通过部署先进的传感器和监测设备,能够24小时不间断地监测环境空气中的四气两尘浓度,并将数据实时传输至数据处理中心进行分析。这些数据不仅反映了当前的空气质量状况,还能通过大数据分析预测未来的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为政府制定环保政策、企业调整生产方式、公众合理安排出行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四气两尘监测站还具备预警和报警功能。当监测到空气质量超标或存在潜在污染风险时,监测站会立即发出预警信号,提醒相关部门和公众及时采取措施应对,有效遏制污染扩散,保护公众健康。 四气两尘监测站:空气质量传感器推荐 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9/202409291009501696_7595_3222636_3.png!w566x242.jpg

  • 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你到底有几个好姐妹?

    【大姐】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 简称环境空气检测站、空气站、大气站或气站,执行与水质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室内环境监测相对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事业性机构。检测对象是环境境空气的质量。环境空气,主要指大气圈这个空间所包含的气体,也是人类生活所呼吸的“气体库”。但不包括污染源、矿井等。 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通过检测设备完成检测,检测内容被当时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规定,也是主要依据,包括仪器方法等也在其中被规定。【二妹】环境空气灰霾站 灰霾站,最近很热。相对于一般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而言,还特别增加监测与灰霾相关的对象,如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形成的大气混浊现象(含气溶胶)。目前尚未看到专门的灰霾站规范标准等。我觉得空气站的这个姐妹属于“未成年”,称二妹吧。【三妹】环境空气超级站 超级站我的理解是就是比一般空气站更高级,在后者基础上加上了灰霾站、温室气体、有机物、重金属和立体检测等一类或多类指标,因而更加完备,要求更高。目前未看到超级站的规范标准等。我觉得空气站的这个姐妹应该更广泛,因此成熟更久远些。称为“三妹”吧。【四妹】路边站 主要检测道路交通产生的污染物质浓度。与一般气站比,这种气站更微小,但最接近城市生活环境。这一类站点布点规范、标准更少见到,实施限制应该很多,再加上规模小,列为四妹吧。【小妹】移动监测站 相对固定式气站而言的,是针对周边环境影响、突发事故等特设移动式的空气检测站。一般就是监测仪表安装到一辆车上,实现移动。这类因比较少,就称小妹吧。【表妹】厂区环境监测站 这是监测厂区挥发、排放区域附近空气质量的监测站。也可能增加厂区特征污染物检测,灵活度比较大,比如石化企业加测监测烃类、建筑场所附近主要监测灰尘等。石化体系有自己的环境检测站,其它工业体系没有听说。一般是企业体系内部管理,技术上受当地环保局和检测站指导。应该是近亲关系,属于表妹吧。 这些站的建设,都需要大笔资金、人力、分布广阔。因此管理起来多有不便,故而自动检测设备及其通讯、数据处理能力在这一点上,将提供方便管理的技术基础。然而手动分析能做到更可靠,是质量保证的手段。当然如果自动检测设备没法完成的任务,手动分析就难以解脱了。 由于个人见识所限,必有疏漏,其它气站类别及其方方面面各位版友补充!对于错误的地方,请砸砖头!

  •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TO”新模式

    [size=3][color=black][font=宋体]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多少年来一直是地方环保部门监测站的例行工作。为了深化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和社会化运营机制改革,山东省率先开展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的[/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TO” [/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font][/color][u][b][color=black][font=Verdana]TO [/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是[/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转让[/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经营[/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font][/color][/b][/u][color=black][font=宋体][u][b]的简称[/b][/u]。该省济南、滨州、菏泽[/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3[/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个城市开展[/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TO[/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模式试点以来,在运营单位专业化、规范化的运营维护下,[/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3[/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个试点城市空气站设备运行稳定,监测数据质量不断提高,设备运行率、数据准确率均在[/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95%[/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以上,监测成本也得到降低。[/font][/color][/size][color=black][font=Verdana][/font][/color]

  • 总站将于下月举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培训

    总站将于下月举办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培训班 根据环保部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2年环境监测技术培训工作计划,为了提高地级城市(国控站点)监测站监测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将定于2012年4月23~26日在湖北省举办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培训班。 培训内容:(一)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与评价;(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等新版技术规范的宣贯;(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基础技能;(四)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五)空气自动监测仪器维护及管理;(六)环境空气质量的分析与评价;(七)全国臭氧、灰霾试点城市监测情况介绍。

  • 环监司司长解读城市空气质量监督两新方案

    为保障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国家城市站规范运行,确保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客观、准确、真实,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为保障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国家城市站规范运行,确保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客观、准确、真实,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其主要内容是什么,应如何理解和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日前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细则》和《规定》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一是适应环境管理新形势的客观需要。 2014年底,全国在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建成了由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城市站)组成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2016年,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机制体制改革要求,国家城市站环境空气监测事权上收,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委托社会化运维机构运维。因此,国家城市站运维和监管主体均发生变化,运行机制有所改变,相关责任方及其职责也相应进行了调整。2013年印发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已不再适用。为保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后国家城市站运行管理有据可依,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管理有章可循,环境保护部制定了《细则》和《规定》。 二是规范监测仪器设备技术关键参数管理的重要手段。国家城市站主要承担颗粒物(PM10和PM2.5)、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一氧化碳(CO)等6项基本污染物的监测,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如采样流量、灵敏度、截距等与仪器工作状态密切相关,也直接影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因此,加强对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管理,按规定调整技术参数,确保技术参数可追溯十分必要。环境保护部出台《规定》,为加强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手段。 三是贯彻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创新质控技术手段,完善自动监测数据采集和远程质控系统。统一环境监测数据采集系统,将原始监测数据和关键参数实时直传监测总站,实现关键参数调整全程留痕。出台《细则》和《规定》,进一步明确国控站点运行机制和职责分工,明确对点位管理、仪器更换安装验收、数据采集与传输、参数调整等关键环节的要求和相应罚则,是加快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推动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行动。《细则》和《规定》是如何形成的? “十二五”以来,环境保护部连续5年在全国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理顺机制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积累管理经验。上海、山东等省市也积极配套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上述工作为《细则》和《规定》的编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 硬生生多出来的30个空气质量监测站

    谁说全国仅仅1500座监测站?那不过是国控站而已。加上3备1,已经是接近2000座的需求了。如果加上省控、市控、县控、乡控,甚至村有站,再算入园区控,景区控等等。。。总数没人知道。[b]河南省30个以化工、冶炼、建材为主导产业集聚区空气自动监控系统项目招标采购公告[/b][url]http://www.ccgp.gov.cn/cggg/dfbx/gkzb/201209/t20120910_2332018.shtml[/url]未来还得加装“新三样”。

  • 广州首设PM2.5路边站,为何不纳入全市空气质量统计?

    广州年内将新增18个空气质量监测点,届时全市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的站点将达到28个。值得关注的是,与此前媒体报道的不同,本次新增的18个监测点中,将有两个路边站,分别是黄沙路边站和杨箕路边站,专门监测汽车尾气污染问题,这也是全省首次设立路边站。但市环保局表示:本次新增的18个站点的监测数据不纳入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水平的统计,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仍然以目前10个经过批准的国控监测站点为代表。 我有我观点,你有你看法。你对政府的这个措施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意见。

  • 【原创】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介绍

    自动监测站是对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进行24小时自动连续监测的设备系统。一般主要由采样系统、气体分析仪器、PM10监测仪、多点动态校准仪、气象测定仪、数据采集传输、站房、零气发生器、标气、站房环境条件保证设施(空调、除湿设备、稳压电源等)等组成。自动监测站监测的数据通过有线、无线传送至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实时控制、数据管理及图表生成。主要监测项目 SO2、NOX、O3、CO、PM10、气象五参数,各参数监测原理如下:NOX化学发光法; SO2紫外荧光法; O3紫外光度法;CO 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PM10微量振荡天平法(TEOM)、β射线法(分析周期10min~360min 可调);气象五参数传感器法。

  • 实时发布空气质量城市增至190个

    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国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的城市由2013年的74个增至190个,其中有16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还将发布空气质量月报,并参与空气质量排名,公众可上网或用手机客户端查询实时空气质量数据。 这些城市的PM2.5等污染物浓度、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将通过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和各地环保网站向社会发布,目前已经覆盖了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所有地级城市。以北京为例,可看到全市12个监测站点PM2.5、氮硫化物、臭氧等6项主要污染物的实时监测数据,还有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实时报告,以及过去24小时AQI的变化情况。 目前可实现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无缝隙监督,各监测点的数据会进行自动化处理,生成报告和网络信息后快速发布,可有效减少对监测数据的人为干扰。该平台颗粒物空气质量指数AQI的计算方式由过去的24小时滑动数据平均值改为实时数值,这种计算方式更加科学合理,也使发布出来的空气质量指数更接近公众感观。

  •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试点监测

    “日日都是灰霾天,空气质量却是良。”这种环保与气象数据“打架”的现象历来已久。广东省东莞市环保局日前做客“政协议政厅”透露,东莞已经在6月份被确定为省内唯一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试点监测城市,监测项目将增加灰霾天的主因。此后,东莞的环保和气象数据将告别“打架”。  上半年优良天有177天  近几年来,东莞的大气质量环境有所好转,全市的优良天数超过了95%,其中,2006年优良天数有344天,2007年有356天,2008年有346天,2009年有361天,2010年有357天。根据环保部门监测,今年上半年,东莞的优良天数已达到了177天。  “要客观评价城市的空气质量,要靠一个完善、准确的监测网络。”东莞市环保检测站站长吴对林表示,目前,根据东莞地形、人口、产业的分布,东莞共布了29个点位进行大气监测。

  • 国家加快建设先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方案出台

    近日环保部下发了环发33号文件,根据该文件部署,按照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监测指标,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监测(所有国控点位,下同),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16年1月1日起,以上各地均按照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逐点实时发布监测结果。  (一)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能力建设。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分步填平补齐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设施。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设立必要的重金属污染物空气监测点位。各省、地市级监测站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各省区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  (二)加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山西中北部、兰州白银和乌鲁木齐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新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同时扩展31个现有农村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功能,形成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能力。  (三)加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国家空气背景监测重点实验室的立体监测、区域预警平台、以及数据实时传输及发布系统等基础支撑体系。

  • 万亩果园将建生态环境监测站

    记者从海珠区环保局获悉,海珠区计划在万亩果园建设湿地生态环境监测站,同时建设一个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有望在今年国庆节前建成,并向市民公布空气质量的监测结果。 近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柴发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一行8名专家到海珠湖考察,并就海珠区建设万亩果园湿地生态环境监测站一事进行探讨研究。在听取了区环保局负责人关于建设生态站的初步设想及前期准备工作后,柴发合认为,海珠区提出在万亩果园湿地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湿地开展环境和生态监测,这是环保工作的一个创新。中国环科院将全力支持海珠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建设工作,并组织精英力量为海珠区编制万亩果园湿地生态环境监测站可行性研究报告。 与此同时,市环境监测站表示,将提供一套价值百万的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的仪器设备,交付区环保局运行管理。

  • 最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

    为加强空气污染防治,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环保部近日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该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原则和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数量、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监测项目等内容。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标准为首次发布,并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 【综述】空气自动站种种问题合集

    空气质量监测站,又称空气站。空气站的功能是对存在于大气、空气中的污染物质进行定点、连续或者定时的采样、测量和分析。为了对空气进行监测,一般在一个环保重点城市设立若干个空气站,站内安装多参数自动监测仪器作连续自动监测,将监测结果实时存储并加以分析后得到相关的数据。空气质量监测站是空气质量控制和对空气质量进行合理评估的基础平台,是一个城市空气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1、有关第三方运维的合同问题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60791202、如何保证空气自动站的在线率呢?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60791153、有关空气自动站给第三方运维的问题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60791064、空气自动站高度对结果影响大不大?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60722215、对第三方运维有什么质控手段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6079262_1

  •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监测函290号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有关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运维机构:  为适应监测事权上收后环境监测管理新要求,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和维护,保障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环办监测〔2016〕104号)的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本细则,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细则。试行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韩静磊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815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p.gov.cn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2.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3/201703132349_01_1634717_3.jpg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厦门隆力德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  5.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  6.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咨询一下对先河和聚光这两款微型空气站的看法

    咨询一下对先河和聚光这两款微型空气站的看法

    先河和聚光的这两款环境空气小型监测系统,都是采用电化学、光学传感器进行测量,可以监测SO2、NO2、CO、O3、PM10、PM2.5、温度、湿度、风速、风向。从参数上看,与国标大气监测站的监测参数是一样的,但是监测方法与国标站有很大不同。宣传上讲这类设备的优势在于价格低,可以大批量网格化布局,但是从监测方法和监测精度上,国家认可吗?会采购吗?市场前景如何?真的能实现网格化监控吗?毕竟精度上还是要比国标大气站差很多吧。还有现在有地方已经采购这类设备了吗?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12/201612231130_01_2368043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12/201612231130_02_2368043_3.jpg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以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为抓手,强化源头防控,突出系统治污,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11个以上市州PM2.5浓度达标,全省PM2.5浓度力争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加强“两高”项目管理。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采用清洁运输方式,主要产品能效达到标杆水平。涉及产能置换、能耗替代、煤耗替代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能耗、煤耗、新增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措施落实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建立多元化废钢资源保障体系,持续提升钢铁工业的废钢使用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实施利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年度工作方案,加大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开展小型生物质锅炉清理整合。到2025年,全省砖瓦窑企业全部完成综合整治,基本完成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开展传统产业和园区改造提升。以石油化工、建材、矿业等传统产业为重点,推动工艺绿色升级、清洁生产改造。2024年年底前中小微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开展重点涉气产业集群和作坊式产业小集群排查整治,按照“四个一批”实施分类治理。到2025年,制造业企业入园率达到85%以上。实施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支持长沙、株洲、衡阳以及国家级园区开展清洁生产整体审核试点示范。引导各地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涉VOCs“绿岛”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建设项目。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和电子行业等为重点,指导企业制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大力推动“应替尽替”。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五)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加快推进“宁电入湘”和“气化湖南”工程,高水平建设“一枢纽五领先”新型电力系统,积极开拓天然气工业消费和居民商服用户市场,推进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推进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引导重点行业减煤降碳、节能增效,削减非电力用煤。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予以合理保障。建设全省重点行业煤炭消费监测系统。到2025年,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51%左右,电煤消费占比达到55%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散煤替代。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快重点城市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加大民用及农业散煤替代力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散煤动态清零。到2025年,全省基本淘汰燃煤热风炉、固定炉排燃煤锅炉和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燃煤烤烟房清洁能源替代12500座。发挥热电联产电厂供热能力,开展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和生物质锅炉关停或整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以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为重点,大力推进电能、天然气替代。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绿色运输体系建设 (九)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扎实推进铜官港、虞公港等铁路专用线和湘江长沙至城陵矶、澧资白沙至甘溪港、松虎安乡至望家垴等航道工程建设,加强公铁水高效衔接。引导道路货运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持续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将清洁运输作为涉大宗货物运输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各地严格落实高排放车辆禁限行方案,加快推进高排放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淘汰。大力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按国家规定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火电、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部分基本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40万个以上,高速服务区快充站100%全覆盖。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和在用车达标监管,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推动实施“电动湖南”电动货船示范项目,提高岸电使用率。推动耗能高、污染重的老旧农机具报废淘汰。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长沙黄花机场桥电使用率稳定达到95%以上。(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场管理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定期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推动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各市州城市加油站2024年年底前完成,各县市区城镇建成区加油站2025年年底前完成。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开展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专项检查。(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和精细化管理 (十三)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大力推行绿色施工,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推动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完善装配式建筑项目库。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2%;地级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持90%以上,县级城市保持80%以上。运用综合手段排查建立城市裸露地块清单,采取绿化、遮盖等措施及时整治扬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持续开展露天矿山修复治理。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到2025年,全省大、中型生产矿山基本建成绿色矿山。(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国家矿山安监局湖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健全秸秆综合利用服务体系,落实中央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政策,提高秸秆还田质量和离田效能。到202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各地要科学划定禁烧区域,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铁塔视频监控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健全火点闭环处置机制,开展重点时段专项巡查。加强森林防火区内秸秆焚烧监管。(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政策。(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重点领域和行业多污染物减排 (十六)深化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全面开展VOCs收集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快淘汰不合规定、低效失效、无法稳定达标的治理设施。落实非正常工况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和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要求。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2025年年底前省级及以上石化、化工园区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十七)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新改扩建钢铁冶炼、石化化工、电解铝、水泥、陶瓷、平板玻璃项目须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4家钢铁企业、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重点城市30条水泥熟料线以及湖南煤化新能源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开展锅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和分类处置,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进砖瓦、陶瓷、玻璃、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新建燃气锅炉全部采用低氮燃烧器。严格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加强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开展重点领域污染专项治理。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完善部门协调联动的闭环管理体系,依法督促餐饮单位规范安装、运行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加强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持续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和畜禽标准化养殖。(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十九)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长沙、株洲、湘潭、常德、益阳、娄底要及时制修订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或达标攻坚行动计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做好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长沙、常德、益阳“十四五”期间空气质量要力争达标,其余市州均应实现达标。(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二十)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与周边省份交流合作,推动交界地区市县联合交叉执法。按照统一的规划、标准、监测和防治措施要求,强化省内城市间协同治理和联防联控。对市界两侧20公里内的涉气重点行业新建项目,以及对下风向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新建高架源项目,相关城市应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二十一)健全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优化应急响应规则,规范应对工作,强化应急联动,落实落细生态环境部跨区域应急联动强化措施。2024年,各市州要建成重污染天气“一键抵达”管理系统;近三年出现重污染日的县市区要完成应急预案制修订。加强空气质[/color]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和形势分析会商,实现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原则上提前48小时及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到2025年,未来7天级别预报准确率达到75%以上。扎实做好省级和区域联动橙色、红色预警响应,科学开展人工增雨降污作业。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规范绩效分级管理流程,大力推动重点企业“创A创B”。结合排污许可制度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监测监控和监管执法能力 (二十二)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鼓励建设乡镇监测站,支持重点城市开展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推进全省颗粒物雷达组网建设,加强环境监测数据省级联网共享。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监管,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提升重型柴油车卫星定位等数据分析应用能力,重点用车单位加快建设智能门禁系统。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二十三)强化大气监管执法。深入开展“夏季攻势”“守护蓝天”等执法监督和帮扶督导,推进高值热点“围点打源”排查整治。加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升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弄虚作假以及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未落实等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科技创新支撑。2024年各市州按要求规范开展PM2.5来源解析等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围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多污染物智能识别管控及系统治理等科技需求开展科研攻关。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法规标准和政策 (二十五)推动完善法规标准。协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推动出台省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理规定,推进重点城市协同立法,鼓励各市州制定更为严格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出台省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强经济政策引导。完善分时电价政策,落实“两高”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对港口岸基供电实施支持性电价政策。鼓励各地对新能源汽电车充电、停车给予积极支持。发挥省属国企主导作用,逐步降低用气成本。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加大“潇湘财银贷”对绿色产业企业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高质量储备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夯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省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任务分工、细化相关举措、强化联动协作。省生态环境厅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调度评估。 (二十八)严格考核督察。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城市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通报和约谈。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对问题突出地区和行业开展专项督察。 (二十九)做好宣传引导。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和专项问题督查、执法、整改情况等信息公开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在湘央企、省属国企要带头治污减排,引导绿色生产。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举措,鼓励群众依法举报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气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文件下载 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 实施“日”管理 改善空气质量

    《中国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绩效评估》显示:在接受评估的281个城市中,空气质量好的仅占10.67%。那么,这近一成的城市为何能够拥有良好的空气质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评估负责人给出的建议是――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宋国君和马中牵头完成的《中国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绩效评估》在北京公布了研究结论:以二级及以上天数(代表城市总体空气质量)为标准,在281个数据比较完整的城市中,空气质量好的城市个数占10.67%,差的城市占75.80%,极差的城市占13.52%(详见图表)。 记者就此采访了同时担任该校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的宋国君教授。他首先谈到做这项研究的初衷,“空气质量作为基本公共物品,需要评估供给状况和服务水平,以及政府管理的状况。”在他看来,我国有668个城市,虽然城市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不同,但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全国是一样的;同样,各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的措施可能不同,但绩效是基本可比的。 哪些城市入围10.67%?对于“仅10.67%的城市空气质量好”这个评估结论,公众并不诧异。大家只是更想知道:为什么这近一成城市能够拥有良好的空气质量? 分析这些城市的特点,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课题组发现:空气质量排在前十的城市普遍经济落后或者环境条件较好,尤其人均GDP排名,多在200名以后。 “在二级及以上天数排名并列第一的16个城市中,人均GDP排名普遍靠后,最先进的是阳江136名,其中50%的城市人均GDP在200名之后;而二级及以上天数排名后25的城市,人均GDP排名相对靠前,有40%的城市是省会城市,65%的城市人均GDP在前100名。”宋国君解释说。 不过,他同时指出,对于某些空气质量比较好的城市,由于特殊的地理区位和产业结构,别的城市很难从经验上加以学习、复制。“像黄山,工业不发达,旅游业却比较发达。比如大庆,它的城区较为分散,再加上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丰富,属于清洁能源,因此对空气的污染要少很多。再说深圳,虽然也很发达,但由于属于新兴城市,工业排放不大,因此空气质量也比较好。” 10.67%,让我们学到了什么?在宋国君看来,值得其他城市学习的,应该是那些空气质量与经济发展速度同样进步很快的城市。“比如河北的承德,在2005年以前,空气污染很严重,但在这次评估中,我们发现它的二级天数进步速度排名第三,人均GDP也有明显增长;相比之下,山西的大同虽然也有好几种污染物控制指标进入前10名,但发展速度也有所下降。” 既然政策背景都一样,为什么有的城市空气质量在进步,有的却退步了?宋国君认为,问题就在于当地政府部门是否重视,是否采取了积极的管理措施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本溪曾经一度被称为“卫星上看不见的城市”,空气污染的治理压力很大,为此,该市采取了包括“关闭城市中心工厂、开辟工业展览馆”等在内的措施加以治理。在评估中,课题组发现,本溪在颗粒物PM10的污染减排上进步很快;而且,课题组之前在本溪市对居民所作的500多份入户问卷调查统计结果也表明:当地老百姓对空气质量的改善效果大多给予了很好的评价。课题组对于PM10排放控制所做的政策绩效评估表明:PM10面源治理主要包括集中供暖、清洁能源行动和棚户区改造、扬尘治理等。其中,部分城市集中供暖率对PM10的日均浓度影响最大,说明集中供暖对降低PM10浓度具有积极作用。此外,清洁能源使用的提高也有效果。测算发现,非工业用煤比重每提高一个百分点,PM10年日均浓度降低0.48个百分点。政府的努力最重要谈到完成并发布《中国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绩效评估》的想法时,宋国君表示,基本目的就是想向城市管理者和公众传达这样一个理念:空气质量通过管理是可以改善的。“虽然,空气质量达标是‘硬’道理,但是,当地政府为空气质量达标付出的努力也是很重要的‘软’道理。”在发布绩效评估结果的同时,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课题组也给出了一些建议,包括建立国家城市空气质量评估制度;建立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制度;充分利用空气质量和排放数据,实现空气质量的“日”管理等。相对于较为宽泛的污染物年度和总量控制,对空气质量实施“日”管理显然更加专业,也更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这方面国外做得比较细致、成熟。比如,不同的道路、季节时段、车辆类型、运行速度等,都是影响汽车尾气排放量的因素。对该种污染物的小时值、日均值等超标时段实施重点管理,就是实现空气质量的‘日’管理。”他说。说到下一步的打算,这位课题组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会更深入、详细地了解那些具有先进治理经验的城市,进而找到既省钱又有效的空气质量改善办法,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政策依据。“其实,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非常丰富,具有重要的管理意义,就看城市管理者能否发现。”(

  •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74个第一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城市环保局:   近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空气质量明显下降,有关地方环保部门按照去年我部《关于做好秋冬季节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1134号)要求,执行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一系列防治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为有效应对严重空气污染,现就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确保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建立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的值班制度。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执行空气质量监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巡检,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保障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已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要严格按新标准要求开展六项指标的监测;尚未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要做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三项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测,并做好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三阶段监测工作的准备。   二、加强部门会商,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介,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已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要发布包括细颗粒物(PM2.5)在内的六项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测浓度值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尚未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也要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三、落实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各地要及时制定并完善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减轻污染影响。根据污染级别,建立响应机制。空气质量出现重度污染以上级别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限制或停止重点污染源排放、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限制机动车行驶等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行动,切实减轻污染对人民群众健康的不利影响。   四、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应严格落实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细颗粒物(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在继续强化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基础上,突出抓好工业烟粉尘、施工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在重点地区建立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制度和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倍量替代制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按照联防联控“五统一”要求,应建立和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增强区域治污整体合力。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保障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有序进行。我部将适时派出专家,指导地方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与信息发布、制定并落实空气污染应急预案和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区域联防联控等工作。   特此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1月14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 2014年底我国将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

    [size=16px]在2013年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和能力建设方案,落实中央建设资金4亿元,带动地方配套资金约2亿元,在145个城市新建了524个空气自动站。截至目前,全国252个地级以上城市按新标准要求建设了1179个空气自动站,比原计划超额完成约37%。[/size][size=16px]  2014年,环境监测系统要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坚决向污染宣战。特别是要抓好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第三阶段建设任务的完成,“到今年年底,全国新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站建设要全部完成,338个地级城市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站要投入使用,这些监测站今年12月31日前要建成,明年1月1日对外公布数据。届时,这将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系统。[/size][size=16px] [/size]

  • 【11月话题第四期】300元即可实现空气质量监测???

    【11月话题第四期】300元即可实现空气质量监测???

    清华大学一学生发明一个“空气盒子”。如普通家用路由器一般大小,可以轻松放置在窗台或者汽车的驾驶台上。盒子顶部面板上是一排指示灯,底座则密集分布着一个个直径约2毫米的小孔,空气通过小孔中进入盒子,然后被传感器捕获,经过微芯片运算出当前的空气质量,然后通过那一排指示灯来显示。整体成本只有300元——————————————————————————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1/201311220825_478718_1611705_3.png进入秋冬季节,雾霾时常笼罩京城上空。伴随雾霾的往往是浓度居高不下的污染物PM2.5。在北京1.6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分布着35个官方空气质量监测点。可是,如果您自己手上就有一个小匣子,能够随时反映身边的空气质量,指导自己的户外活动,是不是更方便? 作为校内的“创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李寅和同学就设计出了一个“空气盒子”,能够随时监测身边的空气质量,并在盒子和自己的手机APP软件上即时显示。近日,这个“空气盒子”在北京国际设计周的主展上正式亮相,李寅团队获得了15万元的天使投资,首批量产品也将在近期出厂。实验缘起:直面北京空气污染“创客”是近年来日渐流行的一个词,源于英文“Maker”,是指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许多具有高度社会价值或是巨大经济价值的产品,如低价的3D打印机,都出自创客之手。李寅和他的同学就是清华校内的一群“创客”。这些来自工业设计、电子工程、软件工程等不同专业的学生凑在一起,总能迸发出一些创意的“火花”。 李寅说,“空气盒子”的创意来源于今年5月份的一次项目“头脑风暴”。刚刚读研究生一年级的他遇到了一群志趣相投的同学,他们一起参加了一个创客活动。围坐在一起讨论做什么项目时,李寅想到了北京的雾霾,“空气污染谁都无法避免,但全北京只有35个PM2.5监测点,从服务市民的角度来说我认为密度无法满足市民需要。一个家用的空气质量监测盒子,对于个人生活出行会更有针对性。”李寅说,当时自己就是这样一个想法:做“创客”,就从直面北京空气质量开始吧。 实验之路:跨界合作攻克难关 和伙伴们确定了创意之后,他们很快启动了设计和实验。不做不知道,尝试了才发现难度不小,“我们完全没有硬件产品的开发经验。”李寅说,他是学设计的,从美学的角度出发就把“空气盒子”设计成立柱结构。但是跟电子系的同学一交流后发现实现难度太大:立柱形结构意味着里面的电路集成板得做成一块块立体叠加,传感器、电路运行不稳定风险和制造成本都会明显增加。 除了外形,选择什么样的材料也是这些“创客”面临的一大难题,既要保持高强度,还要轻便,更重要的是该种材料做成的盒子必须能镂出许多通风口以保证足够的空气进入盒内,这样才利于监测。此外,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细颗粒物,如何能被传感器准确捕捉到,也是横亘在李寅他们面前的一大难题。 尽管团队成员有工业设计、电子工程、软件工程等不同的专业背景,李寅团队还是深感知识远远不够用,他们四处请教其他专业的同学,“用什么样的传感器更合适,我们就请教了学校环境学院的同学,他们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建议。”李寅说,最终他们确定测量空气质量的方式为,基于光线在气溶胶中产生散射的原理,使用激光对气体进行照射,进而根据散射光线强度计算空气中微粒数量,“虽然精度无法和国家空气质量监测机构使用的微震荡天平法相比,但已经足够满足市民日常使用需要了。 整个暑假,李寅和同伴们就泡在了实验室里。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学楼五层的一间实验室,架着双显示器的电脑桌后是一个约2米长的沙发。李寅说,有时做实验、讨论方案太晚了,就直接在沙发上“凑合”一晚,第二天醒来继续实验。暑假结束,第一代原型机终于诞生。 实验效果:APP显示空气质量 在李寅的实验室里,记者见到了“空气盒子”的样品模型。白色的盒子,如普通家用路由器一般大小,可以轻松放置在窗台或者汽车的驾驶台上。盒子顶部面板上是一排指示灯,底座则密集分布着一个个直径约2毫米的小孔,“空气就是从那些小孔中进入,然后被传感器捕获,经过微芯片运算出当前的空气质量,然后通过那一排指示灯来显示。” 李寅说,根据最新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指数AQI分为六级,用六种颜色表示。因此“空气盒子”上的指示灯也是按照AQI的区间范围给出,用绿、黄、橙、红、紫、褐分别代表空气质量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 看空气质量,不仅可以通过“盒子”上的指示灯,还可以通过自己的手机。李寅说他们给“空气盒子”装了蓝牙传输装置,空气质量数据在手机上安装的APP软件上就能看到,“机器本身可以存储一年左右的数据,我们还通过无线网络建立了云存储,数据可存储20年左右,只要上网就能看到。”李寅说,20年后再回头看现在的数据,应该就能看到北京空气质量的巨大改善了。 未来计划:二代产品小巧便宜 李寅告诉记者,首批500个“空气盒子”本周就会完成生产出厂。它们运到北京后将被分发到包括大学生、环保热心人士和公益组织那里试用,以便团队获得最真实的用户体验反馈。之后它们还会对产品进行进一步改进,“事实上,我们已经启动了第二代产品的研发,造型上会更强调小型化与便携性,体积应该会缩小一半。” 开发“空气盒子”,李寅团队获得了15万元的天使投资。李寅说,未来“空气盒子”肯定是要走向市场的,但价格不会太贵,“第一代产品成本就被控制在300元以内,以后还会更便宜,普通家庭完全能够承受。”他坦言,“空气盒子”的监测精度一定不是最高的,但足以给用户一个对空气质量的直观了解,“看到灯变红、变褐色了,您选择减少户外停留,选择戴口罩,选择绿色出行,这就足够了。” 最近清华大学启动驻校“创客”项目,每学期都有两名来自国际国内的顶级“创客”进驻学校,以指导员或共同创作者的身份参与创意产品项目,学校包括基础工业训练中心在内的设施也将向李寅这样的“创客”开放。“新闻专业的同学加入渠道宣传,法学院同学来做知识产权保护,立体化大学生实验室的‘春天’要到了这种检测器能检测什么样的空气污染物?盒子内部能够应用到那些技术?欢迎大家讨论

  • 【综述】空气自动监测问题大合集

    空气质量监测站,又称空气站。空气站的功能是对存在于大气、空气中的污染物质进行定点、连续或者定时的采样、测量和分析。为了对空气进行监测,一般在一个环保重点城市设立若干个空气站,站内安装多参数自动监测仪器作连续自动监测,将监测结果实时存储并加以分析后得到相关的数据。空气质量监测站是空气质量控制和对空气质量进行合理评估的基础平台,是一个城市空气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功能主要是对空气中的常规污染因子和气象参数进行24小时连续在线的监测,将分析出的数据提供给环保局作为空气质量好坏参考,并辅助环保决策,其中待监测因子包括:污染极细颗粒物(PM2.5,PM10),臭氧,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硫化氢,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铅,苯,气象参数,能见度等。细颗粒物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 2.5 微米的颗粒物,也称PM2.5、可入肺颗粒物。它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其在空气中含量(浓度)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PM10是指能在大气中长期飘浮的悬浮物质,其粒径为小于10微米的微粒。臭氧是氧气的同素异形体,在常温下,它是一种有特殊臭味的蓝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性,吸入过量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二氧化硫是最常见的硫氧化物,无色气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是大气主要污染物之一。一氧化碳进入人体之后会和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产生碳氧血红蛋白,进而使血红蛋白不能与氧气结合,从而引起机体组织出现缺氧,导致人体窒息死亡,因此一氧化碳具有毒性。硫化氢一般作为某些化学反应和蛋白质自然分解过程的产物以及某些天然物的成分和杂质,存在于多种生产过程中以及自然界中,无色气体,有恶臭(臭鸡蛋的味道)和毒性。氮氧化物常存于工业环境中,为职业环境中接触的是几种气体混合物常称为硝烟 (气),主要为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并以二氧化氮为主,氮氧化物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在室外,主要来自燃料燃烧和交通运输产生的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光化学污染等。总悬浮颗粒物是大气质量评价中的一个通用的重要染指标。它主要来源于燃料燃烧时产生的烟尘、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建筑和交通扬尘、风沙扬尘以及气态污染物经过复杂物理化学反应在空气中生成的相应的盐类颗粒。气象参数就是指温度,降水量,风速,最高温度,最低温度,土壤湿度等。能见度,是反映大气透明度的一个指标,航空界定义为具有正常视力的人在当时的天气条件下还能够看清楚目标轮廓的最大距离。1、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中夏天臭氧居高不下是什么原因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50622/5845350/2、空气自动站能监测哪些项目?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50812/5908455/3、空气自动监测最终会替代人工监测环境质量吗?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50812/5908433/4、空气自动设备一般寿命是多少年呢?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50812/5908474/5、请教各位空气自动站的设备如何检定?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50812/5908482/6、县城区内的空气自动站点位是如何布置的呢?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50812/5908494/

  • 县监测站独立不了,那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依然外甥打灯笼—一切照旧

    2017年2月27日,我们在局六楼的远程视频会议室观看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傅军总工程师关于“环境监测规范性及其数据审核要点”的讲解说明,本次讲座,付总工结合环境监测领域的案例和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全面解读了环发175号文件“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参与会议的监测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气氛热烈,实现了非常好的效果。“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是悬在我们环境监测站各位同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环境监测数据已上升到法律层面,具有更高的约束力。因此,监测站的所有同仁工作时要小心,可能由于法庭上环境污染案件的败诉,证据链的失效,或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数据质量的失控,或者仅仅因为样品前处理没做,数据失真,导致的社会不良影响,监察部和各级地方监察局都要对政府及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追责。付总工举了一些例子,向我们讲了关于环境监测弄虚造假的案例及实际工作中的涉嫌造假的一些例子。我详细搜索了这些案例,列出了一些环境监测数据弄虚造假详细情形,以供同志们参考。1.空气采样器,戴上“棉口罩”。今年2月,西安市长安区监测站迁到西安邮电大学南区楼顶,时任长安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站长的李某,在搬迁和调试仪器时,私自留下监测站钥匙,还偷偷记下了监控电脑的密码。之后,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潜入监测站,用棉纱堵塞采样器,使得PM2.5浓度数值下降30-50%左右。如果空气湿度大的话,数值还会降低更多。然而,长安区监测站属于国控监测子站,它的监测数据会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时接收到。该站的监测数据频频出现异常,引起了国家监测总站的注意,于是派人来检查。当时站内监控视频已经被人为删除。事发后,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局长、长安区监测站站长、副站长等共5名相关工作人员,因涉嫌“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被警方带走,羁押在看守所。数据造假的责任人送交司法机关,并可能面临刑责。2. 雾炮神器,专喷监测点雾炮车,以前就有,一般用于建筑施工场地抑制扬尘或者工矿企业除尘。近几年随着雾霾热,雾炮车也摇身一变,成了“治霾神器”。雾炮车虽然对整个城市的雾霾没用,但对小范围环境却还是能起到短暂的作用。于是这一“优点”被发挥到了极致,专门用于给空气监测点位降数据!一些城市的监测点附近常常有雾炮车往来,定时定点、专车专用,专喷监测点,对监测点周围进行降尘。3.涉嫌数据弄虚造假一个县级监测站在采集两高司法涉刑案件样品时,没加固定剂,导致数据不能复测。样品不含固定剂,放置太长,大多数样品测定结果都会很低。一个县级监测站测试两高司法涉刑样品时,不做预处理,导致重金属结果跟市级站差异数倍。样品中有大量悬浮物,不进行消解,直接重金属测定,可能导致测试结果偏低。上述两个事情,外界认为环境监测站在弄虚造假,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下降。这种事情可大可小,万一被处理,监测站的同志是非常冤枉的。4. 其它除此以外,干扰监测点数据的“高招”还有不少。比如擅自把监测点搬到空气好的地方、在空气采样器进气孔偷偷安装过滤装置,武汉某环境监测站给大气综合采样器洒水等等,这些在网络环保新闻中常常可以看到。监测数据弄虚造假,一来破坏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二来破坏环保部门的信誉,三来如果违反“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现在上升到违法的程度。那为什么还有人冒数据造假的风险呢?有人说,由于地方政府压力很大,人们对环保期望高,上级考核压力重,环境达标严,一级压一级,没有办法啊政府当然压力很大,不论来自于上面的压力还是来自下面,总之它一定有压力。但政府的环保压力,为什么最终会转化为监测数据造假的动力?我认为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我们环境监测部门从来没有独立。理论上,负责监测的部门和负责治理的部门应该互相独立,利益不相关,这才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客观,不受干扰。但是我们的监测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必须听命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立“军令状”,你完不成任务“提头见”;领导要治理效果,你就赶紧买雾炮车来喷监测点;领导们还不满意?你豁出去拿棉纱堵采样仪以身试法。环保局既负责治理,同时也负责监测,这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节奏。这最后出不出幺蛾子的只能寄托于环保人员的道德水准?现在,我国各省市县区都已经建立了空气质量监测点,包括Pm2.5、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等的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和信息进行公布,已成为世界上数一数二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这真是令人欣喜。然而,环保规模再大,也必须建立在真实的数据基础上,才有意义。一个受制于地方政府的监测站,我们如何排除干扰,报出令人信服的真实数据?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保障,是保护环境的底线。在典型案例的分析中,我们发现企业造假,环保部门造假,地方政府造假,往往是因为所谓缺乏证据而免于惩罚,违法成本过低。少量罚款,包括列入“黑名单”,客观上助长了一些污染企业违法排污的成本过低,间接导致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屡禁不止,层出不穷。2016年9月中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63号文件,《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央准备对全国各级监测站进行垂直管理,强化各省环保厅领导,解放各市监测站,加大县区级监测站和市、县监察执法人员的责任和压力。可是,我们副局长说:环境监测站要进行垂直管理,可是仅仅限于市级环境监测站,县级站仍然要听命于地方党委的管理,即使不是地方政府管理,如果地方党委对环境监测有意见,那政绩考评依然会落后。那就是说,县监测站还是外甥打灯笼—一切照旧的节奏。独立不了,那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依然会不停地重复,无休止进行下去。

  • 讨论一下对先河和聚光这两款微型空气站的看法

    讨论一下对先河和聚光这两款微型空气站的看法

    先河和聚光的这两款环境空气小型监测系统,都是采用电化学、光学传感器进行测量,可以监测SO2、NO2、CO、O3、PM10、PM2.5、温度、湿度、风速、风向。从参数上看,与国标大气监测站的监测参数是一样的,但是监测方法与国标站有很大不同。宣传上讲这类设备的优势在于价格低,可以大批量网格化布局,但是从监测方法和监测精度上,国家认可吗?会采购吗?市场前景如何?真的能实现网格化监控吗?毕竟精度上还是要比国标大气站差很多吧。大家都谈谈看法呗。还有现在有地方已经采购这类设备了吗?[img=,300,22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12/201612231107_01_2368043_3.jpg[/img][img=,300,209]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12/201612231107_02_2368043_3.jpg[/img]

  • 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的失误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甲醛标准值为0.10mg/m3,而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规定:在采样体积为0.5-10L时,测定范围为0.5~800mg/m3。这就是说最低检出限已大大高于标准限值,可是我竟然听说有的监测单位竟然用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来分析采集的样品,真是无语了。

  •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仪器应用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仪器应用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仪器应用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4_503458_2139979_3.jpg在上一篇原创《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忍辱负重篇》里,已经简要介绍了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的背景,也向各位版友说了下现场监测人员在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中的辛苦事儿,今天主要说的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在现场检测中的灵活运用事例。在本次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系列工作中,我们使用的是崂应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这个仪器体积适中,就是仪器的自身份量有点略重,人员拎着仪器上下楼极为不便,由于我们一般情况下都是两名现场监测人员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工作,很是不便携带过多仪器设备,因此,我们根据情况不同,会在选择仪器携带方面有所不同,若是某房主只有两个室内点位需要检测,我们一般会携带一台崂应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及其标配支架前往;若是某房有三个及以上室内点位需要检测,我们则携带两台崂应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前往,标配支架则不再携带。说到这里会有版友发问了,若不携带仪器支架,那么仪器放置在地上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时采样高度不是不够吗?如果你能想到这一点,那说明你还是比较专业,也是比较善于思考的技术骨干!在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时,采样点的高度并无太教条化要求,只要与人的呼吸高度差不多一致就可以了,相对高度要求在0.5米至1.5米之间即可,这个高度要求详解在国家行业标准HJ/T167-2004(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有描述,有兴趣的版友可以查阅核对。在使用支架的情况下,高度是绝对符合监测要求的,如图所示在没有使用支架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用仪器箱代替支架,仪器箱的高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8_503460_213997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8_503461_213997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8_503462_2139979_3.jpg这个美女房主很不错,给我们每人发了一瓶水喝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702_503463_2139979_3.jpg使用支架时的图片现场是翠湖园跟名字两位版友一起检测的!没使用支架时的图片现场是翠湖园版友与我们的两位小美女同事分别去检测的!友情提醒:你家最近新装修了吗?对新房空气质量放心吗?如果有需求,可以向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求助,相信会有一个满意的答复!重要提醒:切勿乱找一些无资质小公司检测室内空气质量,后果很有可能是花了钱却没意想中的效果!

  • 环保部拟修订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8月底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进行汇报。  根据今年年初征求公开意见的该标准修订版,将增加臭氧8小时监测值;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这是目前国内空气质量指标最具争议的两个指标。  据了解,修订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标准最终有可能在年底出台。 标准虽宽仍能保护公众健康  我国在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只有6项。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到了10项,此后,环保部又在200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  此次修订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写道,以连续8小时最高浓度限值为主的臭氧的空气质量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发展的趋势,一小时的浓度限制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求。  此次修订将臭氧8小时的平均浓度限制二级标准设定为160微克/m3,该浓度限值在国际上虽然相对较宽,但基本上能够起到保护公共健康的作用。  根据《说明》,6到8小时暴露在臭氧浓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时浓度在14.4-232微克/m3之间,平均为88.9微克/m3。  此前臭氧标准为1小时监测值  我国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非没有臭氧监测,但依据的是一小时的监测值,即一天中监测到的每小时最大臭氧浓度作为指标,但是,这个时间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  “应该说,这是一个科学上的进步,更全面地考虑臭氧污染造成的效应。”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指出。他还表示,标准设立和信息公开是两回事。臭氧一小时监测值此前也列入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没有公开。  背景资料  可吸入颗粒物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目前,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标准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  臭氧  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含有3个氧原子。虽然臭氧在平流层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较高浓度的臭氧对植物也是有害的。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