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企业自行公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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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博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坐落在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天河软件园,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从成立之初起,公司就确定了以技术研究、科技创新、自主开发为基本指导思想。凭着过硬的技术,公司的产品在自动化行业有着广泛的应用和客户群。 多年的自动化行业技术和经验的积累,为公司行业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使得公司迅速转变为一家专业的环保在线监控技术的综合方案提供商。公司在环保行业经过短短几年发展,就已经在污染源在线监控市场占据了重要地位。作为环保核心产品,我们生产的数采仪受到各大主要在线运营商和系统集成商的衷心喜爱,拥有大批忠实客户。同时,我们在国内首家成功研制出餐饮油烟浓度在线监控系统,开创了行业之先河。 公司拥有相关领域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所有产品均掌握了核心技术。同时公司拥有环保行业的相关资质和相关产品认证证书。公司在环保领域拥有多项发明**和十多项实用新型**。 以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发展方向,以稳定可靠、简洁易用为产品设计思想。 十年耕耘,公司始终专注于数据采集和控制技术。展望未来,公司会深深植根于中国的环保行业,潜心于技术研究和创新,继续为“美丽中国”事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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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隆力德”)是环境科学领域的服务提供者,是专门致力于环境监测系统、水质监测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下辖隆力特电子(仪表销售)、隆力珂(系统运营服务)、禹祥软件(软件开发)等多家子公司。 自2002年以来,公司已为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了数百套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等,构建了完善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平台(水、气、噪声、土壤),并承担了上百个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项目的技术服务与运营维护任务,为用户提供可靠的监测数据。 隆力德将创新技术、专业品质的仪表与服务于科学的精神相结合,不断为用户、为员工创造价值。积十年之沉淀,“隆力德”依然不断超越,挑战自我,打造卓越的中国环保企业。 隆力德可向用户:①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饮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污染源监测系统) 设计、开发、应用及技术服务;② 空气在线监测系统设计、开发、应用及技术服务;③ 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设计、开发、应用及技术服务;④ 提供水质分析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等售前售后技术支持;⑤ 提供空气监测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等售前售后技术支持;⑥ 对高校、科研机构、污水处理厂等提供各种水质监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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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简森实业有限公司,专注于污染源在线监测及工业过程控制专业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领先的业务产品及技术服务。公司汇集了行业内多年从事在线监测领域的优秀人才,同时和国内一些重点专业高校合作,以高起点, 高科技,高标准为基础,以环境在线监测设备、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为核心,集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智慧环保综合平台为一体的新技术企业,是环境监测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拥有生产场地1500m2,已经在北京、青岛、成都合作兄弟单位,销售和售后具备覆盖全国的能力。为客户提供快速、专业的支持与服务。基于可靠的产品专业化的技术团队、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公司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同。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安全、环保、石油、化学、医药、冶金、煤化工、仓储等领域,逐渐成长为环境监测行业的知名生产厂家之一。 目前公司“上海简森”,主要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工业过程控制仪表、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VOCs (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及TVOC在线监测报警监测系统、物联网数据采集、传输与控制终端、CEMS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扬尘噪声在线监测仪、空气监测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简森实业凭借务实的企业管理团队、高端的研发人才、经验丰富的制造专家及锐意进取的市场营销精英,公司发展在国内同行中居于领先水平,并且一直贯彻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更贴心的服务的经营理念 许下了为创造环保、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尽责尽力的愿景:以客户为中心,创造合理利润,用心服务作为我们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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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企业自行公布系统相关的仪器

  • 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采用独特的稀释技术,与各种直接采样技术相比有着明显的优势。探头稀释比的恒定控制,使稀释探头无需加热或进行温度、压力补偿,稀释及控制部分简单明了,而且彻底消除了系统腐蚀和堵塞的影响。特别是在目前国家及地方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下,Thermo Scientific 稀释法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提供在低浓度烟气条件下的精确测量,SO2可监测到10mg/m3以下浓度,NOX可监测到5mg/m3以下浓度, 颗粒物可以准确测量到5mg/m3,Thermo Scienfitic的稀释法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在美国占据了75%市场,在中国提供了第一套稀释系统,并且占有国内稀释法的大部分市场。l 稀释系统的特点 连续测量SO2 浓度,SO2排放量、NOX浓度,NOX排放量等参数 采用探头内瞬间稀释技术,彻底消除冷凝水影响,无需跟踪加热采样管线 稀释技术解决了烟气含尘量高而引起的堵塞问题 采用从采样探头开始的全系统动态校准 全汉化中文数据处理和报表生成 样品气传输快,维护工作量小,消耗品用量少 国家技术监督局系统认证,国家环保局认证,IS09001认证l 典型的湿法测量稀释系统采用独特的现场样品预处理的气体采集方式。在采样探头顶部,通过一个音速小孔进行采样,并用干燥的仪表空气在探头内部进行稀释。样品气进入分析仪之前不需要除湿处理,因为样品气经过稀释后(稀释比通常选择在25:1至250:1之间),有效地降低了样品的露点温度,使之低于安装地的环境最低温度,从而避免了样品气在环境温度下产生的结露现象;另一方面,样品气虽然经过稀释,但仍为带湿气体,测量过程是典型的湿法测量。由于稀释探头采样不需要除湿设备,因而无需增加购置除湿设备的成本及其维护费用,除湿设备的损坏会导致湿度增加使样气结露并腐蚀而导致分析仪器故障。稀释法可以彻底避免样品气在采样管线中冷凝结水,这样就无需加热气体传输管线并可避免许多与其他采样技术伴随而来的麻烦。这种测定方法是美国国家环保局(EPA)优选的带湿计算方法,不仅避免了除湿过程中产生的SO2和NOX 损失,而且彻底消除了直接采样法经常发生的由于水份没有从样品中彻底消除而带来的腐蚀影响。稀释法提供带湿样品气测量数值和带湿烟气流量值,因而不再需要为排放量计算提供额外的湿度计。l 稀释法采样探头采样探头所有暴露在烟气中的部分,采用的是精心选择的耐热耐蚀的铝铬镍合金lnconel 600,镍基铝合金 Hastelloy C276或不锈钢304pyrex 玻璃等材料,以避免探头在烟气中被腐蚀。稀释探头采样流量通常为50cm3/min,而非稀释探头采样流量大约是3500cm3/min,因而稀释法探头滤尘负荷更小,更不容易发生探头过滤器堵塞,维护周期长,维护费用低。为保证恒定的稀释比,Thermo scientific 的探头设计采用独特的音速小孔设计。当系统能够满足设定的最小真空度要求时,音速小孔两端的压差将大于0.46倍,此时通过音速小孔的气体流量将是恒定的,温度压力的变化将不会影响稀释比。整个探头的流量控制是依据气动力学原理来完成的,因而无需任何专用电源和电路,具有体积小、安装简单、维护方便的特点。l 简单的采样管线由于稀释样品的露点低而无需跟踪加热,所以连结采样探头和分析仪器的采样管线是无需加热型的。稀释系统的采样管线由四根聚四氟乙烯管组成,其中两根分别用于往采探头输送校准气和稀释空气,一根用于往各种分析仪器输送稀释后的烟气样品,另一根用于探头部分的真空度监测。所有采样管线除真空管线外都是正压,从而避免了由气体汇漏所引入的误差。稀释采样法在样品的采集和传输过程中,不象非稀释采样法那样需要采样泵及若干个流量控制阀,从而减低了购买和运行维护成本,而且减少了故障隐患。l 系统校准稀释系统可在预先设定的时间间隔内自动或手动对仪器的零点及跨度进行系统校准。系统校准是将校准气注入到探头顶部,对系统的所有部件包括探头过滤器、采样管线、探头控制器以及分析仪器进行校准,这种系统校准方式与只对分析仪器进行的部分校准具有本质的区别,是美国环保署(EPA)唯一认可的校准方式。系统校准可由手工完成或由数据处理器自动设定完成,也可以通过网络由远程控制实现。系统采用干燥的仪表气校准零点,采用钢瓶气校准跨度。数据采集及处理系统将规定值与校准数据进行比较,以检验仪器的准确度。l 先进的气体分析技术在气体分析技术方面,Thermo Scientific 采用自行开发生产的世界上最先进可靠的分析仪器。分析系统采用模块化的组合方式,可以根据用户的实际监测要求,灵活地配置系统构成。各项参数独立监测,保证每一台仪器都在最优化的条件下工作,与多参数分析仪器相比,具有结果更准确、维护更便捷的特点。这种系统组合很好地满足了广大客户的实际应用,使Thermo Scientific 在全球范围内享有很高的声望,并占有很大市场份额。Thermo Scientific 是目前市场上普遍采用的紫外荧光法SO2分析仪的发明者,其市场占有率超过70%;它还是化学发光法NOX分析仪的发明者,其市场占有率超过60%;同时,Thermo Scientific 其他气体分析仪器也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市场占有率,广泛地受到用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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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采用独特的稀释技术,与各种直接采样技术相比有着明显的优势。探头稀释比的恒定控制,使稀释探头无需加热或进行温度、压力补偿,稀释及控制部分简单明了,而且彻底消除了系统腐蚀和堵塞的影响。根据美国1990年清洁空气法案的要求,稀释法为污染源在线检测的首选方法,在美国已经安装的2000多套污染源系统中,有1800多套采用稀释法,其中1600多套采用的是赛默飞世尔科技的系统。在中国,Thermo Scientific不仅提供了第一套稀释系统,而且占有国内稀释法的大部分市场。稀释系统的特点准确的湿法测量——美国EPA优选方法连续测量SO2浓度,SO2排放量、NOx浓度,NOx排放量及烟气浓度等参数采用探头内瞬间稀释技术,彻底消除冷凝水影响无需跟踪加热采样管线稀释技术解决了烟气含尘量高而引有的堵塞问题采用从采样探头开始的全系统动态校准全汉化中文数据处理和报表生成样品气传输快,维护工作量小,消耗品用量少国家技术监督局系统认证,国家环保局认证,ISO9001认证 典型的湿法测量稀释系统采用独特的现场样品预处理的气体采集方式。在采样探头顶部,通过一个音速小孔进行采样,并用干燥的仪表空气在探头内部进行稀释。样品气进入分析仪之前不需要除湿处理,因为样品气经过稀释后(稀释比通常选择在100:1至250:1之间),有效地降低了样品的露点温度,使之低于安装地的环境最低温度,从而避免了样品气在环境温度下产生的结露现象;另一方面,样品气虽然经过稀释,但仍为带湿气体,测量过程是典型的湿法测量。由于稀释探头采样不需要除湿设备,因而无需增加购置除湿设备的成本及其维护费用,除湿设备的损坏会导致湿度增加使样气结露并腐蚀而导致分析仪器故障。稀释法可以彻底避免样品气在采样管线中冷凝结水,这样就无需加热气体传输管线并可避免许多与其他采样技术伴随而来的麻烦。这种测定方法是美国EPA优选的带湿计算方法,不仅避免了除湿过程中产生的SO2和NOX损失,而且彻底消除了直接采样法经常发生的由于水份没有从样品中彻底消除而带来的腐蚀影响。稀释法提供带湿样品气测量数值和带湿烟气流量值,因而不再需要为数据修正提供额外的湿度计。 稀释法采样探头采样探头所有暴露在烟气中的部分,采用的是精心选择的耐热耐蚀的铝铬镍合金Inconel600,镍基铝合金Hastelloy C276或不锈钢304pyrex玻璃等材料,以避免探头在烟气中被腐蚀。稀释探头采样流量通常为2500px3/分钟,而非稀释探头采样流量大约是87500px3/min,因而稀释法更不容易发生探头过滤器堵塞,维护周期长,维护费用低。来完成的,因而无需任何专用电源和电路,具有体积小、安装简单、维护方便的特点。为保证恒定的稀释比,赛默飞世尔科技的探头设计采用独特的音速小孔设计。当系统能够满足设定的最小真空度要求时,音速小孔两端的压差将大于0.46倍,此时通过音速小孔的气体流量将是恒定的,温度,压力的变化将不会影响稀释比。这就使得整个探头的流量控制是靠气动来完成的,因而无需任何专用电源和电路,具有体积小、安装简单、维护方便的特点。 简单的采样管线由于稀释样品的露点低而无需跟踪加热,所以连结采样探头和分析仪器的采样管线是无需加热型的。稀释系统的采样管线由四根聚四氟乙烯管组成,其中两根分别用于往采探头输送校准气和稀释空气,一根用于往各种分析仪器输送稀释后的烟气样品,另一根用于探头部分的真空度监测。所有采样管线除真空管线外都是正压,从而避免了由气体泄漏所引入的误差。稀释采样法在样品的采集和传输过程中,不象非稀释采样法那样需要采样泵及若干个流量控制阀,从而减低了购买和运行维护成本,而且减少了故障隐患。 恒定的稀释比例为保证恒定的稀释比,赛默飞世尔科技的探头设计采用独特的音速小孔设计。当系统能够满足设定的最小真空度要求时,音速小孔两端的压差将大于0.46倍,此时通过音速小孔的气体流量将是恒定的,温度,压力的变化将不会影响稀释比。探头的抽气,是依靠气动抽气器(文丘里管)来完成的,根据气动力学原理,形成稳定的真空度,并保证稀释气体流量的恒定。这就使得整个探头,因而无需任何专用电源和电路,具有体积小、安装简单、维护方便的特点。并且由于气动力学特性,保证了探头的良好重复性。保证了探头的稀释比恒定。稀释系统保证的是稀释比的恒定,而并非给出一个确认的稀释比例。通过稀释比例的恒定,保证系统的准确性。 自动校准功能稀释系统可在预先设定的时间间隔内自动或手动对仪器的零点及跨度进行系统校准。系统校准是将校准气注入到探头顶部,对系统的所有部件包括探头过滤器、采样管线、探头控制器以及分析仪器进行校准,这种系统校准方式与直接采样系统所采用的只对分析仪器进行的部分校准具有本质的区别,是美国EPA唯一认可的校准方式。系统校准可由手工完成或由数据处理器自动设定完成,也可以通过网络由远程控制实现。系统采用干燥压缩空气校准零点,采用钢瓶气校准跨度。数据采集及处理系统将规定值与校准数据进行比较,以检验仪器的准确度,根据美国EPA的要求对数据进行有效性判断,在有效的情况下可以自动进行数据修正。 先进的气体分析技术在气体分析技术方面,ThermoScientific采用自行开发生产的世界上最先进可靠的分析仪器。分析系统采用模块化的组合方式,可以根据用户的实际监测要求,灵活地配置系统构成。各项参数独立监测,保证每一台仪器都在最优化的条件下工作,与多参数分析仪器相比,具有结果更准确、维护更便捷的特点。这种系统组合很好地满足了广大客户的实际应用,使Thermo Scientific在全球范围内享有很高的声望,并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Thermo Fisher是目前市场上普遍采用的紫外荧光法SO2分析仪的发明者,其市场占有率超过70%;它还是化学发光法NOx分析仪的发明者,其市场占有率超过60%;同时,Thermo Scientific其他气体分析仪器也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市场占有率,广泛地受到用户的好评。 由于脱硝烟气中要监测的项目有:NH3、SO2、H2O、CO2等参数,所以在常温采样时以上物质会发生反应生成(NH4)2SO3、NH4HSO3、(NH4)2CO3和NH4HCO3。当在高温伴热时烟气中原有的副产物就会分解生成气态NH3、SO2和CO2。因此常规方法和高温伴热都存在不可解决的问题。而赛默飞世尔科技的稀释技术非常出色的解决了以上问题,可准确监测到烟道中NH3,CO2,SO2的数据。这就使得赛默飞世尔科技烟气监测系统在脱硝系统中占有非常大的优势脱硝系统中的CEMS应用,主要面临的技术关键问题是:(1)烟气温度高(2)烟尘含量高(3)烟气中含有NH3。 而采用稀释技术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这些问题对系统的影响,保证系统稳定运行,准确测量。将烟气稀释后,可降低稀释后的样品气的湿度,有效地防止烟气凝结;稀释采样,烟气抽取量非常小,大约为50-300ml/min(一般为50ml/min),是直接抽取法采样抽气量的几十分之一,因此,探头滤芯的工作负荷也大大降低,有效地提高了探头滤芯的使用寿命和有效工作时间;将烟气稀释后,NH3浓度也被稀释,铵盐的形成温度大大降低,降低了NH3对系统的影响,同时由于凝结问题的解决,也彻底解决了NH3溶解对系统的影响,同时也降低了NH3在传输过程中吸附的影响。因此,稀释法是脱硝系统CEMS的优选方法。 稀释法采样探头(高温、高尘条件)对于粉尘含量较高达到几克甚至上百克每立方米的环境,我们选用PRO2000W型烟道外稀释探头。采用烟道外稀释探头最高可承受摄氏540度高温。并且使用INCONEL600材质可以有效阻止NH3的接触反应。它此种型号探头前端安装一长度为52”的取样探针,安装时探针向下倾斜5度,这样当烟气经过探头前端以50-100CC/min的流速流向探头时,由于样气流速很慢致使大于15 microns的粉尘首先沉积到探针外壁(见图1),然后再进入一温度控制在140°C±5.5°C (285°F ± 10°F)的过滤器。滤芯是由Teflon 包裹的玻璃纤维惰性材质,孔径为0.1 micron 。探头设有反吹装置(见图2)在反吹是高压空气通过反吹管直接作用在滤芯和探针上,可完全清除粉尘。反吹频率视现场实际情况调节。在过滤器出口经过音响小孔后与干燥的稀释空气混合(稀释比例16:1到100:1)。混合后样气(流量5-10L/min)经取样管传送到分析仪器。 探头控制器CTL2000用于探头加热控制,19”机架安装,过滤器/抽气器加热设定温度为140.5°C (285°F);通过在探头上的热电阻测量探头温度,加热温控器可提供报警输出。电源容量:30 W环境温度:-20°C (-4°F) 至 50°C (122°F)重量:18 lbs. (8.3 kg) 采样管线由于稀释样品的露点低而无需跟踪加热,所以连结采样探头和分析仪器的采样管线是无需加热型的。稀释系统的采样管线由四根聚四氟乙烯管组成,其中两根分别用于往采样探头输送校准气和稀释空气,一根用于往各种分析仪器输送稀释后的烟气样品,另一根用于探头部分的真空度监测。 稀释空气净化系统稀释空气和零点校准气采用除尘、除水、除油,以及必要时除CO2和浓度过高的空气本底中的SO2和NOX的仪表空气,它应该是干燥的,露点为-30°C 到 - 40°C , 压力620 ± 68 KPa。赛默飞世尔科技采用专门的空气净化装置,很好地满足了以上要求。 自动校准稀释系统可在预先设定的时间间隔内自动或手动对仪器的零点及跨度进行系统校准。系统校准是将校准气注入到探头顶部,对系统的所有部件包括探头过滤器、采样管线、探头控制器以及分析仪器进行校准,这种系统校准方式与直接采样系统所采用的只对分析仪器进行的部分校准具有本质的区别,是美国EPA唯一认可的校准方式。系统校准可由手工完成或由数据处理器自动设定完成,也可以通过网络由远程控制实现。系统采用干燥压缩空气校准零点,采用钢瓶气校准跨度。数据采集及处理系统将规定值与校准数据进行比较,以检验仪器的准确度,根据美国EPA的要求对数据进行有效性判断,在有效的情况下可以自动进行数据修正。系统校准在美国环保局要求中规定是必须的,无论针对何种采样系统。否则无法判定监测系统的系统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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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概述EXPEC 2000 NH3固定污染源氨气在线监测系统采用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技术(TDLAS)和Herriott腔增强技术,广泛应用于微量氨气的在线监测。该系统采用一体化壁挂式设计,烟气取样气路全程高温伴热,防止被测气体在管路中吸附损失,可用于测量ppb级氨,是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微量氨的最佳方案。产品特点1、创新Herriott腔增强技术,有效光程数十米,检测灵敏度高,实现ppb级NH3浓度测量;2、体积小,一体化壁挂式设计,可安装在烟囱的高空平台上,缩短取样距离,减少样品损失;3、流路集成化设计,实现全程高温无冷点,减少被测物质损失;4、可调谐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技术(TDLAS)避免H2O、CO2等背景气体交叉干扰,测量精度高;5、中央显示单元可选配,用于接地面监控和调试,方便日常的巡检和维护;应用领域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电子工业、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水泥工业等企业的脱硝工艺后端、以及尾气排口NH3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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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企业自行公布系统相关的资讯

  • 八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造假
    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今日公布了2015年第二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典型违法案例。2015年下半年,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实8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违法案例,全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10名相关责任人处以刑事或行政拘留。  随着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发挥作用,少数不法企业在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上弄虚作假,试图逃避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为此,环境保护部持续组织各级环保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查实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例,特别是山东、河南、广东、福建、重庆、甘肃等省(区、市)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创新检查方法,采取了以“技术创新”反制“技术造假”等有效手段,取得了显著的执法成效。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具体通报了这些案例的造假事实: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联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8月11~12日、8月15日对东莞市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东莞市长安镇锦厦三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厂存在出水流量计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投放自来水稀释水样干扰人工采样监测等多种违法行为。  一是经华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东莞分院多次排水实验测试,出水流量计实验误差超出最大允许误差,该厂流量计涉嫌造假、非法骗取污水处理费用。二是出水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出水口自动监测设施预处理器电磁阀被拆除,增加自来水管道。进水口三条进水管道设有手动控制阀门,可调节进水样稀释比例。三是检查组发现该厂在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取样口附近埋设了稀释管道,可通过加注自来水稀释取样口水样。四是自动设备运维商严重失职,设备运维商日常校准维护长期缺失,对仪器设施存在故障问题从未记录,日常管理存在重大疏漏。东莞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东莞三洲公司涉嫌出水流量计作假、骗取巨额污水处理费用等刑事犯罪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并于10月24日对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东莞市已暂停支付该公司今年5至9月份污水处理服务费共约2079万元。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按照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第三方运营商德林聚光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管理,完善运营工作,并扣减德林聚光公司2015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对东莞三洲公司的运营费合计共约4.88万元。  福建省三明市明恒工业基布有限公司主营羊绒基布、静电植毛绒综合涂层基布。2015年9月1日,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环保设施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动监控设施显示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数值存在异常。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在污水总排污口监控设施取样位置私自接入水管,抽取河水稀释废水后监测。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经人工采样监测,企业排放的废水COD浓度为426mg/L,超标4.3倍,加河水稀释后废水COD浓度为55mg/L,现场COD自动监控设备显示COD浓度为37.8mg/L。三明市明恒工业基布有限公司采用河水稀释排放污染物,人为干扰采样监测、造成监控数据严重失真,针对这一违法行为,三明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对企业干扰自动监控数据行为处罚3万元,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黑龙江省富裕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本色浆系列牛皮纸。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利用地下暗管,将污水处理站沉淀池产生的泥水混合物直接排入厂外冲灰水池,最终排入天然泡泽外。现场取样监测结果显示,COD超标13倍,氨氮超标2.75倍。齐齐哈尔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10万元,责令其立即拆除暗管并停产整治,并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对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污水处理站主任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十五日的处罚。二是运维公司对氮氧化物转换系数造假。该企业自动监控数据通过工控机传输至数采仪,工控机采集为NO数据,未直接采集自动监控分析单元中经转换的NO2数据。第三方运维公司借口无法修改转换系数、通过改变量程上限设置转换数据,转换倍数为1.33(NO转换NO2系数正常值为1.53),致使监控数据偏低15%左右。齐齐哈尔市环保局针对第三方运维公司黑龙江先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不按技术规范操作,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明显失真的问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  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管理人员在日常监控管理中发现,豫龙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号炉、2号炉的二氧化硫自动监控数据浓度明显偏低,通过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进行现场比对监测后发现,该企业1号炉、2号炉二氧化硫人工监测数据和自动监控数据差距较大。经调查,该企业承认在标定仪器时人为将监控数据调低的事实。安阳市环保局会同安阳县环保局对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对该企业监控数据造假行为给予2万元罚款,对超标排污行为罚款3.3万元,追缴排污费304747元,安阳县公安局对企业副总经理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管理人员在调阅视频监控系统时发现,偃师市污水处理厂监控基站站房内有人员连续2次将不明液体倒入采样器,经排除此行为的合法性后,派人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查阅自动监控数据和视频图片发现,该企业出口自动监控数据两次不正常突变,分别为:氨氮从5.59mg/L突变为3.89mg/L,从7.83mg/L突变为0.87mg/L。经调查,该企业承认派人违规进入基站对采样器倾倒水样的事实。针对偃师市污水处理厂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方法》,洛阳市环保局会同偃师市环保局对偃师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对监控数据造假行为给予6万元罚款,同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偃师市公安局对偃师市污水处理厂副厂长马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根据群众举报,河南省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水质较差,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管理人员通过查阅其自动监控数据,横向相比同类型企业发现该企业监控数据明显异常,以此为线索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排污口水样与自动监控设施采集的水样明显不一致,自动监控设施内的水样色度较低,外排污水色度较高。经调查,该企业承认在监控设施采样点前加入清水对监测水样进行了稀释。针对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开封市环保局对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对该企业通过暗管伪造、篡改自动监控数据的行为给予10万元罚款,同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开封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对该公司总经理助理程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重庆市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是中国建材集团的下属企业,主营生产、销售水泥熟料。该企业第三方运维单位对其废气自动监控设施维护保养时发现采样管线被破坏,私自加装了过滤、吸收装置,遂向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报告。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立即采取措施。经调查询问知,该公司当日因排放污染物浓度较高,担心数据超标受到行政处罚,对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管线进行了破坏,加装了过滤、吸收装置。綦江区环保局现场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綦环违改字〔2015〕0000022号),要求立即拆除过滤、吸收装置,恢复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随后,綦江区环保局进行了立案审批,綦江区政府组织区政府办、区环保局等部门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綦江区环保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十万元,公安机关下发《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人陈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甘肃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主营以配制、生产、经营、销售可口可乐系列饮料为主。2015年9月11日,兰州市环境监察局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擅自更改COD自动监测设施,将自动监测仪器的采样管抽出,放入现场的一个三角瓶内采集固定水样。经现场监测,三角瓶内污水COD值为12.87mg/L,现场采集该企业废水总排口水样测定COD值为217mg/L,超过其污水排放标准。上述行为属于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兰州市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 谁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的主体?
    p   监管企事业单位违法排污就如同交管部门查处汽车行驶超速。每辆汽车都安装了测速仪表,驾驶员根据速度显示控制油门,保证不超速,这就是自行监测。但有的驾驶员规则意识不强,习惯性超速,于是在合适的地方安装摄像头,抓拍超速汽车,这就是监督性监测。交管部门不能为了防止汽车超速,就在每台车上装测速仪,尽管在技术上并没有难度。交管部门抓超速,主要依靠驾驶员依据自测自觉控制车速,花少量成本监督性抓拍。对污染源的排污监管要遵循相同的原理,以企事业单位自我管理为主,环保部门不定期随机抽查。如果由财政出资为排污企事业单位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就如同交管部门为每台车装测速仪防超速,管理成本高昂且效果有限并不具有可行性。 /p p   在环保系统内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主体责任的划分一直存在争议。有人认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首先是强化现场环境监管的手段和工具,应当由环保部门运行管理。而另外有人则持相反意见,认为企业自行监测并公开排污信息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是企业的义务。 /p p   因此,当前必须形成共识,笔者认为,无论从法理上还是实际工作中,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主体都应是企业,而不是环保部门。 /p p   从法理上分析。根据新环保法第55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因此,环保部门可责成重点排污单位通过手工或自动监测公布其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总量。鉴于国控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点多、量大,甚至毒性大,依据第42条规定,要求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环保部门完全可依法要求特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满足环保部门管理需要。 /p p   从实践上分析。各级环保部门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者,裁判员的身份不能承担运动员的工作任务。污染源自动监控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环保部门的人员现状都不足以胜任这项繁重的工作。按照国家体制改革精神,污染源自动监测属于市场行为。如果由政府大包大揽,则与改革方向相悖。 /p p   新环保法第42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一旦采用自动监测,就要规范运行,并且保留原始监测记录。而第55条要求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污染物排放特征选择手工或自动监测方式,只要能说清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总量即可。笔者认为,应把这两个条款结合起来理解,环境管理部门的首要职责是确定需要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企事业单位清单,然后提出建设和运行要求,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当务之急,是回头审视哪些企事业属于国家要监管的重点排污单位,把清单做实,再依法严管。 /p p   如今第一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已进入设备老化、需要更新阶段。准确定位这些系统非常迫切。要么财政继续投入,要么就回归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设施本性。只有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明确了,并且履职到位了,才能提高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p
  •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发布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第19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已经2011年12月30日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二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2012年2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保障其正常运行,保证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可靠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自动监测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   第四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由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行使现场监督检查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监督检查机构)具体负责。   省级以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的权限划分,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   第五条 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应当与其他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检查相结合,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六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保证其生产和销售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排污单位自行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应当保证其正常运行。由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应当配合、监督运营单位正常运行 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排污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当接受和配合监督检查机构的现场监督检查,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监督检查机构有义务为被检查单位保守在检查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七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成后,组织建设的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方可投入使用。   排污单位或者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所有权单位,应当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关情况交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登记备案。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主要设备或者核心部件更换、采样位置或者主要设备安装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组织验收。排污单位或者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所有权单位应当在重新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变更登记备案。   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事项及时予以登记,作为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八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需拆除或者停运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事先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报告,经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同意后方可实施。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接到报告后,可以组织现场核实,并在接到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后十二小时内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报告,并及时检修,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停运期间,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采用手工监测等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   第九条 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每季度向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向环境保护部报送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第十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辖区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总体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辖区内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违法行为及其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例   (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生产者、销售者和运营单位在辖区内服务质量评估。   第十一条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实行专项考核。   第十二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应当依法公开。   第三章 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建设规范化情况   (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变更情况   (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状况   (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检修、校准校验记录   (六)相关资质、证书、标志的有效性   (七)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控数据的相关性。   第十四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分为例行检查和重点检查。   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对其他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例行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对涉嫌不正常运行、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违法情况的企业,监督检查机构应当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可以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   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例行检查或者重点检查的,可以根据情况,事先通知被检查单位,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第十五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检查前准备工作,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备案情况、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的有关情况,现场检查装备配备等   (二)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三)认定运行正常的,结束现场监督检查   (四)对涉嫌不正常运行、使用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进行重点检查   (五)经重点检查,认定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   第十六条 现场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填写现场监督检查表,制作现场监督检查笔录。   现场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拍照、录音、录像、仪器标定或者拷贝文件、数据等方式保存现场检查资料   (二)使用快速监测仪器采样监测。必要时,由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督性监测或者比对监测并出具监测结果   (三)要求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硬件、软件进行技术测试   (四)封存有关样品、试剂等物质,并送交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或者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所有权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登记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关情况,或者登记情况不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   (一)采取禁止进入、拖延时间等方式阻挠现场监督检查人员进入现场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   (二)不配合进行仪器标定等现场测试的   (三)不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的   (四)不如实回答现场监督检查人员询问的。   第十九条 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擅自拆除、闲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一)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部分或者全部停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不按照规定报告又不及时检修恢复正常运行的   (三)不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明显失真的   (四)不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导致传输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明显不一致的   (五)不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导致排污单位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控数据相关性异常的   (六)擅自改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相关参数和数据的   (七)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未通过有效性审核或者有效性审核失效的   (八)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情况。   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   (一)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不经规范的排放口排放,规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控的   (二)违反技术规范,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等方式处理监控样品的   (三)不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仪器、试剂进行变动操作的   (四)违反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的   (五)其他欺骗现场监督检查人员,掩盖真实排污状况行为。   第二十一条 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生产者、销售者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假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公开该生产者、销售者名称及其产品型号 情节严重的,收回其环境保护适用性检测报告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对已经安装使用该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的同类产品的企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重点检查。   第二十三条 运营单位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假的,依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职责的   (二)对接到举报或者所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   (三)包庇、纵容、参与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弄虚作假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行为。   第二十五条 排污单位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弄虚作假获取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量、有关环境保护荣誉称号或者评级的,由原核定削减量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撤销。   排污单位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弄虚作假,骗取国家优惠脱硫脱硝电价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优惠电价核定部门,取消电价优惠。   第二十六条 违反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移送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理 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 条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的技术规范和相关指南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发布。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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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帖】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为确保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我部制定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     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 有效性审核 通知抄 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 【分享】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管理,规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程序,特制订本规程。  一、验收依据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文)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  (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  (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五)《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  (六)《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  (七)《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  二、验收程序  (一)国控企业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调试、联网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责任环保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填写验收申请表,提交有关材料。  (二)责任环保部门收到书面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由国控企业委托环保部门所属监测机构进行比对测试,并出具比对监测报告;不符合的向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再申请验收。  (三)责任环保部门组织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信息等相关单位组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组(以下简称验收组),召开现场验收会,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形成验收意见。  (四)验收合格的,由责任环保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颁发验收合格证书,纳入日常监督管理。验收不合格的,由责任环保部门向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  三、验收内容  (一)排污口、监测孔及手工监测操作平台规范化情况。  (二)自动监测仪的选型、安装、调试检测情况。  (三)监测站房建设情况。  (四)污染物浓度和流量等自动监测数据比对监测情况。  (五)数据联网传输情况。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台帐。  (七)运行维护保障情况。  四、验收判定结果  (一)排污口不满足规范的,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二)监测孔及手工监测操作平台、自动监测仪的选型、安装、调试检测情况等内容不完善的,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三)联网测试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四)比对监测结果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五)相关制度、监测站房建设情况和排放总量计算台帐等内容不完善的,责成国控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经责任环保部门确认后判定为验收合格。

  • 【资料】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  为确保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的污染源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提供的监测数据(以下简称“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规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国控企业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以下简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监督考核程序,制定本规程。  一、监督考核依据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  (三)《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  (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  (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六)《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  (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八)《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  二、监督考核内容  (一)比对监测  1、废水污染物浓度及流量比对  2、废气污染物浓度、氧量、流量和烟温比对  (二)现场核查  1、制度执行情况  (1)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  (2)运行、巡检记录  (3)定期校准、校验记录  (4)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  (5)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记录  2、设备运行情况  (1)仪器参数设置  (2)设备运转率、数据传输率  (3)缺失、异常数据的标记和处理  (4)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流量、排放总量的小时数据及统计报表(日报、月报、季报)  三、监督考核方式  通过比对监测和现场核查对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进行监督考核,填写监督考核表。  四、监督考核判定结果  (一)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各类报表等不完善的,要求限期整改;  (二)比对监测结果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判定为监督考核不合格;  (三)擅自更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设定的,判定为监督考核不合格。   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表》[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6874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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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亚川能耗监控系统与智能变配电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西安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绿色节能用电能耗监控系统与智能变配电监控系统一、YC-9002能耗监控系统的重要性 能耗监控系统系统是企业信息化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企业信息化系统的架构中,把能源管理作为MES系统中的一个基本应用构件,作为大型企业自动化和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安亚川的YC-9002产品以实时数据库系统为核心可以从数据采集、联网、能源数据海量存储、统计分析、查询等提供一个EMS的整体解决方案,达到公司调度管理人员在能源管控中心实时对系统的动态平衡进行直接控制和调整,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并且有效解决了咸阳青年财富中心能耗管理的系统化问题。二、YC-9002能耗监控系统软件构成 YC-9002能耗监控系统能耗监测系统以计算机、通讯设备、测控单元为基本工具,为大型公共建筑的实时数据采集、开关状态监测及远程管理与控制提供了基础平台,它可以和检测、控制设备构成任意复杂的监控系统。该系统主要采用分层分布式计算机网络结构,一般分为三层:站控管理层、网络通讯层和现场设备层。 (一)站控管理层 站控管理层针对能耗监测系统的管理人员,是人机交互的直接窗口,也是系统的***上层部分。主要由系统软件和必要的硬件设备,如工业级计算机、打印机、UPS 电源等组成。监测系统软件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界面,对采集的现场各类数据信息计算、分析与处理,并以图形、数显、声音等方式反映现场的运行状况。(二)网络通讯层 通讯层主要是由通讯管理机、以太网设备及总线网络组成。该层是数据信息交换的桥梁,负责对现场设备回送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分类和传送等工作的同时,转达上位机对现场设备的各种控制命令。(三)现场设备层 现场设备层是数据采集终端,主要由智能仪表组成,采用具有高可靠性、带有现场总线连接的分布式I/O控制器构成数据采集终端,向数据中心上传存储的建筑能耗数据。测量仪表担负着***基层的数据采集任务,其监测的能耗数据必须完整、准确并实时传送至数据中心。三、YC-9002能耗监控系统功能(一)能耗管理功能1.数据的采集和存储2.建筑物参照模型和能耗计算3.能耗数据分析 4.能源控制和管理5.能源管理报表6.能耗分析软件功能(二)能耗信息管理1.大型公建或楼宇建筑的信息管理YC-9002能耗监控系统提供标准的手工信息录入界面,可对各栋监控建筑的基本信息进行整理和录入,并支持手工录入历史能耗数据的功能。2.能耗数据的实时监测3.建筑分类能耗分析YC-9002能耗监控系统在完成数据处理与上传的同时,将建筑能耗进行分类分析,将建筑能耗分类为如下六类:1)耗电量2)耗水量3)耗气量(天然气量或者量)4)集中供热耗热量5)集中供冷耗冷量6)其他能源应用量(如集中热水供应量、煤、油、可再生能源等)4.电量分项能耗分析照明插座用电:为建筑物主要功能区域的照明、插座等室内设备用电。主要包括照明和插座用电、走廊和应急照明用电、室外景观照明用电。空调用电:主要包括冷热站用电、空调末端用电。动力用电:主要包括电梯用电、水泵用电、通风机用电。特殊用电:主要包括信息中心、洗衣房、厨房餐厅、游泳池、健身房或者其他特殊用电。建筑总能耗为建筑各分类能耗(除水耗量外)所折算的标准煤量之和。总用电量=∑各变压器总表直接计量值分类能耗量=∑各分类能耗计量表的直接计量值分项用电量=∑各分项用电计量表的直接计量值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总用电量/总建筑面积单位空调面积用电量=总用电量/总空调面积5.用能情况的同、环比分析 6.建筑节能辅助诊断四、结语 YC-9002能耗监控系统在咸阳青年财富中心的成功运用,依靠现代测控技术、数据处理与通讯技术,基于完善的能耗监测管理手段,采用分散控制器和交流采样技术,凭借功能强大的大流量高可靠性通讯网络,也势在会为其他工业民用建筑、生产企业和大型基础设施等的能源设施的全时动态的能源管理控制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达到对用户能耗设施能耗细节和能耗过程的完全掌握。项目展示:西部云谷能耗监控管理系统咸阳青年财富中心监控管理系统扶风佛文化休闲产业园能耗管理在线监测管理系统安岳县人民急诊综合大楼能源管理与能耗分析系统四川省省级综合减灾教育基地建筑能耗监测管理北京昌平职业学院教学楼远程抄表与能耗监测系统相关系统:西安能耗监控系统/智能变配电监控系统西安校园能耗监测与管理系统方案绿色节能用电陕西省西安亚川数据中心能耗监测系统西安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绿色节能用电西安电力电能管理系统/能耗监测系统西安校园能耗监测与管理系统方案建筑能源管理系统与能耗监测系统的解决方案远程预付费电能表收费管理系统如需了解详细产品、价格、技术参数;请咨询负责人:汤静;手机:15009289675(微信同号)一五〇 〇九二 八九 六七五; QQ:1720188565 邮箱:1720188565@qq.com
  • 聚光热电空气站/污染源PM10/PM2.5纸带
    品质保证 用的久●滤膜韧性好,不易断裂●疏水性设计,低非特异性吸附●化学稳定性高,耐受180℃高温●无纸屑,重量稳定佳,避免孔道堵塞●耐热、阻燃、耐水、纳污量大、过滤精度高、数据准确厚度0.24-3.0mm强度≥1000g过滤颗粒物大小0.3um阻力≤5.2mmH2O(气流比速为0.06 升/分&bull 厘米 2)0.3-0.5μm 标准粒子截留 99.995%尺寸规格(允许盘径误差≤2.0mm)φ40*135*40、 φ40*110*30、φ40*115*30φ40*125*30、 φ50*125*35、φ40*145*40φ28*135*30、 φ50*155*45、φ71*165*45●扬尘滤纸带污染源玻纤pm10pm2.5纸带先河颗粒物空气自动站监测站●监测站扬尘滤纸带空气自动站污染源玻纤pm10pm2.5纸带天虹颗粒物●污染源玻纤空气自动站Metone颗粒物扬尘滤纸带监测pm10pm2.5纸带●烟尘纸带南盾滤纸带空气站纤维纸带pm10pm2.5滤纸带聚光颗粒物●聚光扬尘滤纸带颗粒物空气自动站监测站污染源玻纤pm10pm2.5纸带●热电玻纤pm10pm2.5纸带颗粒物扬尘滤纸带空气自动站监测站污染源 ● API颗粒物扬尘滤纸带空气自动站监测站污染源玻纤pm10pm2.5纸带●空气自动站监测站污染源pm10pm2.5纸带法国ESA颗粒物扬尘滤纸带●空气自动滤纸带PM10/PM2.5纸带β射线纸带污染源在线监控纸带●颗粒物空气自动站日本掘场扬尘滤纸带污染源玻纤pm10pm2.5纸带●德国杜拉格颗粒物扬尘滤纸带空气自动站监测站玻纤pm10pm2.5纸带
  • 陕西YK-PF空气质量控制器与空气质量监控系统
    系统简介许经理 一八〇 六六 八七 二二 三九ZXCK 空气质量控制器ZXCO 一氧化碳探测器ZXKQ 空气质量监控主机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的空气质量检测仪可实时测量室内空气污染浓度水平,并将数据无线传送至云服务器的系统进行数据存储,分析及处理。是一款高精度传感器设备与App软件相结合的室内空气质量产品,具有缓解参数实时监测、电视屏幕实时展示、网页端后台管理功能、手机APP实时数据查询。可以应用于超市、仓库、餐厅、办公楼、学校、智能温室、医院、养殖场、实验室、宾馆、工地、公园、厂矿车间等需要监测空气质量并实时展示的场所,能够直观、实时的把监测数据显示出来,使用单位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后头管理中添加上传要显示的照片设置界面和内容标题。用户除可以在大屏幕电视端看到图文信息和监测数据外,也可以下载APP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端观看数据。产品特点:可扩展:基于PM2.5环境监测功能,可选温度湿度,二氧化碳,CO等传感器通讯方便:检测实时数据无线(WIFI,3G/4G)/有线传输安装简单:体积小,重量轻,功耗小,占用空间小,安装方便简易技术:按照工业标准的室内外环境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系统,集传感技术、微处理器控制为一体的24小时轻量级实时在线监测系统集成度高:系统集多种气体采集,数据传送,发布显示为一体。通过提高集成度,简化系统组成,降低造价,以满足各种应用场所使用多媒体显示:可对显示界面进行定制,附加显示日期,新闻滚动播出来产品型号:ECS-7000MF风机节能控制器 ECS-7000MB水泵节能控制器ECS-7000MU电梯节能控制器ECS-7000MR热水循环泵节能控制器ECS-7000MKT空调组节能控制器YK-PF/XS 空气质量控制器YK-KT 空气质量控制器YK-CMW 空间一氧化碳变送器YK-THI 空间温湿度变送器YK-PM2.5 空间PM2.5变送器无线多合一探测器带显示屏的多合一探测器带触摸屏的多合一探测器可监测甲醛、VOC的多合一探测器CB-AC1200 双路分区空气质量控制器CB-AC1100 分区空气质量控制器SKCK 一氧化碳控制器SKCO 一氧化碳探测器RXPF KQ 空气质量控制器RX-CO CO探测器ZHGAC-01 空气质量控制器KA-5000 风机动态节能仪、风机节能状态仪、动态节流仪、车库智能通风控制单元ZB420 空气质量控制器为什么选择亚川科技1、 技术人员为您设计系统方案,做系统二次设计优化设计;2、 技术服务人员指导施工现场布线或负责现场布线;3、根据施工环境现场调试每一台设备的参数,使之切合使用;4、根据应用环境现场调试监控中心的本地系统和云平台监控系统;5、主动配合与其它监控系统联网/调试;6、现场举办技术讲座、免费对工程技术人员及维护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掌握所用装置的性能,与后台监控系统和云平台的组成,调试与维护等。亚川业绩阎良龙记观园蒲城龙记观园北京大华山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分局咸阳市渭城区广德路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合作街办 静宁县高城寨项目西咸新区第二小学项目南京高淳宝龙D地块喻嘉园(KCGD2018-24号地块)住宅项目云南昆明市保利城二期喻梦园项目主营产品建筑设备节能管理系统风机节能控制器智慧建筑运维系统楼宇自控BA通用节能控制器强弱电一体化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水泵节能控制器空气质量监控系统 空调节能控制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新风节能控制器余压监控系统冷却泵节能控制器冷却塔节能控制器中央空调计费节能管理系统冷水机组节能控制器电气综合监控系统热水循环泵节能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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