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包装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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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包装秤相关的厂商

  • 上海储能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5年,是在新的经济体制下,快速成长,具有实力的集资联营企业。集包装材料系列、可降解材料系列的生产、加工、销售、贸易及售后服务一条龙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包装材料公司。   本公司具有精湛的领导水平,现代化的管理方式,新型的用人机制;企业生产设施齐全先进,有国内外科学的生产加工技术。特别在从事环保降解包装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加工方面,目前已研制开发了全生物降解母料、PLA生物降解母料、玉米淀汾基生物降解母料、马铃薯淀汾基生物降解母料、光降解母料及其以此母料生产的降解购物袋、特制规格降解袋。  公司宗旨:以人为本、客户至上、诚信第一。 公司以“诚信”为基础,严格按照“以人为本、客户至上、诚信第一”的经营宗旨,及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优质的产品,另外可以根据不同客户要求,进行定料、生产、加工、配送。 公司员工口号: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本公司经营范围:一、绿色包装材料系列包装材料系列:缠绕膜、泡沫、塑料打包扣、填充料、泡泡粒、塑料护角、玻璃护角、瓦楞纸板、蜂窝板、蜂窝箱、塑料袋、珍珠绵、珍珠棉气泡垫、封箱胶带、纸胶带、透明胶带、气泡垫、纸箱、纸护角、塑料护角(也可定做)、打包带、双面附膜气泡垫、防静电打包带、气泡膜、塑钢带、牛皮纸气泡袋、打包扣、打包机等。二、降解材料系列降解材料系列:全生物降解母料、PLA生物降解母料、玉米淀汾基生物降解母料、马铃薯淀汾基生物降解母料、光降解母料及其以此母料生产的降解购物袋(降解背心袋, 降解挖口袋 , 降解点断袋, 降解拎攀袋, 降解绳攀袋 ,降解烫攀袋);特制规格降解袋、降解地膜、降解垃圾袋、降解片材、降解膜制品、淀粉塑料片材。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新前路3号(祖冲之路芳春路交叉口)电 话: 021-33921027 021-33920207传 真: 021-33920207  钱 先生: 13774215609 钱 先生: 13917229540王 小姐: 15821611787 联系人:钱先生、郑先生、王小姐、杜小姐、关先生我们竭诚欢迎国内外客户与我司进行洽谈、合作,良好的信誉---是本公司对您的庄重承诺,期待您的光临,竭诚与您的合作!  Q Q:264139329、315201703 515969438Http:// www.ch-n.com.cn http://shchunengbz.cn.alibaba.com E-mail: chu_neng@126.com 开户 银行:上海银行漕河泾支行银行 帐号:316874-03000577927 税务登记号:31011266609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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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市三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全系列包装产品及服务的现代化企业。公司秉承以更合宜的价格提供更适宜的产品,与客户建立朋友情谊的“三宜”精神,为您量身定制产品包装方案设计、所需包装设备配置、包装耗材提供的整体化包装服务,减少您采购的成本,降低您员工的劳力,进而提高您的盈利。 我司销售多系列半自动打包机、全自动打包机、启动打包机、缠绕膜机、热收缩机和封口机等包装设备;各类定制规格瓦楞纸箱、胶带、缠绕膜、收缩膜、气泡膜及各类通用打包带。 无锡三宜真诚期待与您合作。 合宜、适宜、情谊,您的包装请交给三宜!公司名称:无锡市三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151号公司网址:www.wx3y.com电话:15358009909/153122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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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祥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交通方便,经济发达的璧山区高新区剑山路198号,公司拥有10000平方米厂房,标准的生产车间。是一家生产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企业。公司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提供不同的包装设计、制造团队。以精诚的合作态度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生产: 珍珠棉,珍珠棉管,珍珠棉异型材,气泡袋,气泡卷,海绵、中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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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包装秤相关的仪器

  • 饲料包装拉伸强度试验机依据标准:GB/T 8946-98 《塑料编织袋》,GB/T 8947-98 《复合塑料编织袋》。GB/T 1039 《塑料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总则》,GB/T 8088-98 《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一、功能介绍: 自动标定:系统可自动实现示值准确度的标定;可自动求取位移对应的力值;操作方便:汉字菜单式操作,直观明了功能齐全:能够进行拉伸、伸长率、撕裂、剥离等试验动态曲线:试验过程中能够显示出动态曲线图;自动显示: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实时显示试验力、峰值、试验状态;自动控制:试验参数输入完毕,可自动完成试验过程;破断判断:试样断裂后,移动横梁自动停止移动;限位保护:具有机械和程控两级限位保护功能。二、试验环境:试样应在温度23士2℃、相对湿度45% -55%的环境中放置4h以上,然后在上述环境中进行试验。四、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技术参数5000N试验力5000N分辨力0.1N示值相对误差±1.0%试验空间800mm横梁移动速度0.01~500mm/min位移测量行程700mm(可增大量程)位移分辨率0.01mm位移速度控制精度±1.0%试验机级别1级液晶显示内容试验力、位移、峰值、运行状态、运行速度等主机重量120Kg试验机尺寸595×400×1530 mm外观应符合GB/T2611要求成套性符合标准要求保护功能试验机有过载保护功能供电电源AC 220V,5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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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136饲料耐久性测定仪(饲料颗粒粉化率测定仪)饲料厂生产的颗粒饲料必须有足够的耐久性,以承受运输过程的冲击,减少细粉,满足客户对颗粒饲料的外观要求。我公司生产的粉化率测定仪即是对颗粒饲料的PDI值进行测试的一种设备。是反映颗粒饲料质量最主要的指标之一,它是用来衡量颗粒饲料成品在输送和搬运过程中饲料颗粒抗破碎的相对能力。PDI值越大,说明颗料抗破碎能力越强,颗粒质量越好,饲料利用率越高。主要技术参数1、回转箱数:2个2、回转转速:50转/分3、回转圈数:500转/次4、使用时间:10分钟5、配电动力:180W 1440r/min6、外形尺寸: 460*380*405mm7. 外包装尺寸:520x400x470mm 序 号名 称数 量单 位备 注1主机1台2电源线1根3刷子1个4使用说明书1份5装箱单1份6合格证保修卡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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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牛羊饲料打捆包膜机利用牧草膜裹包技术解决了秸秆发酵厌氧环境的创建问题。牧草膜表面有粘性,层次间粘结性好、不透气、不透水;它有足够的强度且柔软,耐低温,在寒冷环境下不脆化、不会冻裂;且不透明,保证透光率低,避免热积累。 全株玉米拉伸膜裹包青贮技术的应用 原料的选择 尽可能地选择的青贮玉米或全株玉米进行青贮,但不得收购霉变、腐烂、干枯的秸秆。 1、外置轴承设计,提高了机器在生产作业中防尘性能,大力解决了用户在维修时的难题。 2、配电箱中加入变频器,即使在电压不稳的情况下也可生产。 3、控制系统应用PLC,。 4、生产,突破常用1分钟一包。使每包降到50秒左右。 5、人工智能机械化生产,自动喂料,草料满仓自主报警、割绳。草捆进入旋转架后可根据草捆存放时间长、短的需求来调节膜的厚度。 6、包膜机旋转架采用变频电机 7、主机电机采用纯铜电机 8、采用加厚镀锌钢壁板,加粗铝合金辊和芯轴,外固定轴承座,往复丝杆式绕绳系统,自动上料输送台配合拾料器结构。 牛羊饲料打捆包膜机是一个典型的机电一体化设备,它能将粉碎的玉米秸秆进行收集、传送和打捆,后用塑料薄膜包好贮藏起来 用它包装好的草捆可野外存放2年以上。一般在10℃以上经一个月发酵即可制作成“面包草”饲料。1斤面包草相当于1.4斤青贮、2斤干秸秆的利用价值。 随着环境治理推进和秸秆后处理产业的发展,电动青贮打捆机的需求从传统意义上的畜牧产业集聚区向全国辐射开来,快速升温,一跃成为热点。 国内众多地区针对秸秆回收机械购买予以累加补贴的政策支持,并倡导多种项目立项快速形成群体化产业,加之用户对打捆机产品的刚性需求,市场调查显示,截至今年10月中旬,全国累计销售的打捆机9800余台,同比增幅18%左右 品质优良的青贮料具有轻微的酸味和水果香味。若有刺鼻的酸味,则醋酸较多,品质较次。腐烂并有臭味的则为劣等,不宜喂家牲畜。总之,芳香而喜闻者为,而刺鼻者为中等,臭而难闻者为劣等。 牧草打捆机 草捆直接落入包膜机的旋转架上,用手把膜拉出,启动旋转按钮,旋转架带动草捆转动,操作者应同步迅速将膜压向草捆,并随着草捆旋转一周,然后立即松手,牧草膜逐渐逐层包裹在草捆外,草捆自随着旋转架公转,当包膜到设定的层数时,离合器自动脱开,旋转架停下,操作员在草捆和输膜架之间把牧草膜切断,把牧草膜断头一端压入草捆端面重叠处,用一人将包膜好的草捆搬入小推车内,推走摆放整齐。 青贮打捆机技术参考 型号成捆尺寸动力外形尺寸草捆重量生产效率 DR-TDA55*52cm5.5kw1600*1450*1060mm30-100kg50-70捆/时 方便在服务更是竭尽全力的为客户解决问题,我公司的技术24小时接听客户电话,解决客户在安装使用,以及操作上的问题,公司承诺机械终身保修,常年提供零配件,负责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质量“三包”物流、零担配货托运,使用说明书、三包卡随货同行,公司周到负责的态度也为我们赢得了一大批忠实的养殖用户信赖,不断购买新产品的同时也帮公司介绍新的客户,地润农畜为客户带来方便,也换来了客户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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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包装秤相关的资讯

  • 南山含毒奶粉将召回 官方称奶牛食用含毒饲料
    湖南长沙亚华乳业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的产品宣传海报 南山含毒奶粉被召回   南山部分婴幼儿奶粉被广州工商局通报“含强致癌物”黄曲霉毒素M1后,湖南长沙亚华乳业有限公司(简称亚华乳业)昨天表示,即日起召回全部问题产品。湖南省长沙市也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经初步调查,出现问题原因初步认定,是由于奶牛喂养过程中食用了被黄曲霉毒素B1污染的饲料。   举措   问题产品召回暂停生产自查   昨天,亚华乳业声明称,从即日起召回全部问题产品,全面接受消费者及销售商对问题批次产品的退货 暂停生产 针对公司产品所有生产流程开展全面自查,并全面整改 积极配合相关职能机构开展调查等。   对于退货问题,该公司消费者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相关产品,消费者拿着包装就可到南山的销售门店接受无条件退货。目前北京市场没有销售门店,若消费者从外地购买了相关产品,可以通过拨打4006779118热线电话咨询。   对于已喝了含毒奶粉的宝宝,该工作人员表示,宝宝若有任何问题,可到医院做相关检查,若确诊是公司产品问题,主治医生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公司会承担相应责任。   探因   奶牛食用含毒饲料   昨天,湖南省长沙市方面通报,当地食安委协调质监、工商等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和食品专家对亚华乳业开展现场调查。经初步调查,产品检出黄曲霉毒素M1的原因初步认定是由于奶牛喂养过程中食用了被黄曲霉毒素B1污染的饲料,具体原料来源目前正在全面追查。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昨天也表示,湖南省质监局已责令企业全面停止生产销售,召回问题产品,并在地方政府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查找问题原因,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   北京超市未发现有售   记者尽管在北京的超市未发现南山奶粉销售,但是在淘宝上,记者昨天发现,有很多店铺都在销售南山倍慧婴幼儿奶粉,最多的为南山金装倍慧幼儿奶粉。记者仔细查找,找到了与本次检测出有问题型号相同的400克盒装普通装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也发现了同类产品,只不过批号不同。   此次被曝含毒的南山奶粉具体产品批次号为:南山倍慧2段盒装20110823、3段听装20110808、2段袋装700克20110709,南山金装倍慧2段盒装20110804、2段盒装20111217。
  • 国务院发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09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审定和登记   第七条 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第八条 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供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申请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的,还应当说明该新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第九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交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由养殖、饲料加工、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采取评审会议的形式,评审会议应当有9名以上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以邀请1至2名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以外的专家参加,参加评审的专家对评审事项具有表决权。评审会议应当形成评审意见和会议纪要,并由参加评审的专家审核签字 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对评审资料保密,存在回避事由的,应当主动回避。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之日起9个月内出具评审结果并提交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但是,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决定由申请人进行相关试验的,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评审时间可以延长3个月。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评审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决定 决定不予核发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应当同时按照职责权限公布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期为5年。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处于监测期的,不受理其他就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申请和进口登记申请,但超过3年不投入生产的除外。   生产企业应当收集处于监测期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稳定性及其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信息,并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组织跟踪监测,证实其存在安全问题的,应当撤销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尚未使用但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供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商标、标签和推广应用情况   (二)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和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   (三)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四)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申请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还应当说明该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程序组织评审,并决定是否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首次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已经使用且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申请登记。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将样品交由指定的机构进行复核检测 复核检测合格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进口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禁止进口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十三条 国家对已经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含有新化合物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   自核发证书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规定的数据申请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定或者登记 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除下列情形外,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一)公共利益需要   (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信息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使用。   第三章 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十四条 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后应当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将决定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申请设立其他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 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申请人凭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第十六条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发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   第十七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   饲料生产企业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的名称、产地、数量、保质期、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质量检验信息、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八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第十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检验合格的,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经产品质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出厂销售。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验信息、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条 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饲料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养殖者的饲料可以使用罐装车运输。罐装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随罐装车附具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   易燃或者其他特殊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并注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等。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其通用名称、含量和休药期。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还应当标明“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字样。   第二十二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二)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   禁止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的饲料。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四条 向中国出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中国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附具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   向中国出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检验检疫的要求,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并对其包装和标签进行核查。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境。   境外企业不得直接在中国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境外企业在中国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销售机构或者委托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销售。   第二十五条 养殖者应当按照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饲料。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应当符合饲料添加剂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的要求,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养殖者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并不得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   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养殖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指导养殖者安全、合理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二十七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被证实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或者环境有害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禁用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经营者、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召回的产品应当在饲料管理部门监督下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发现其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供货者和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并记录通知情况。   养殖者发现其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通知供货者,并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禁止经营、使用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第三十条 禁止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说明或者宣传。但是,饲料中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可以对所添加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作用加以说明。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发布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预警信息。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检测工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指定的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不得收费。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名单。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相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工具、设施,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四)查封违法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发证机关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行政许可。以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假冒、伪造或者买卖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收缴或者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限期补办产品批准文号,并处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   (二)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的   (三)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第四十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一)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的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   (三)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产品质量检验的。   第四十一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
  • 农业部发文遴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
    p   近日,农业部发布关于遴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的公告,相关单位可在2017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农业部畜牧业司。 br/ /p p   公告显示,为进一步提高饲料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效率,农业部部拟采取竞争方式遴选一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公告要求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能力能够基本覆盖《饲料卫生标准》相关指标,近三年在相关检测业务中未发生重大失误和违法违规行为。 /p p   具体通知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font-size: 20px " strong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遴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的公告 /strong /span /p p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饲料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效率,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农业部有关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要求,我部拟采取竞争方式遴选一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申报条件 /p p   (一)申请单位或其所在组织应依法成立,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能够对其出具的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p p   (二)申请单位应具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中包含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标准和对应的检测方法标准。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或国家合格评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的机构优先考虑。 /p p   (三)申请单位检测能力能够基本覆盖《饲料卫生标准》相关指标,近三年在相关检测业务中未发生重大失误和违法违规行为。有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经历或有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行政许可检测、监督抽查、质量安全评价工作经历的机构优先考虑。 /p p   二、有关要求 /p p   (一)申请单位填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p p   (二)请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7年12月15日下班前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并附申报材料PDF格式电子版(光盘)。 /p p   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综合审查、核查情况择优确定承检机构。有关检测机构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联系。 /p p   联系人:张晓宇,电话:010-59192872,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邮政编码:100125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1/ueattachment/803e6e3b-ac35-48fd-9305-b8fc9cbde19a.doc"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申请书.doc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农业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1月20日 /p p    /p p br/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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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享】饲料法规分享: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的规定

    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218号)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生产。我部已明令禁止在饲料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对非法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聚氰胺污染源调查显示,三聚氰胺可能通过环境、饲料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饲料中,但含量极低。大量动物验证试验及风险评估表明,饲料中三聚氰胺含量低于2.5mg/kg时,不会通过动物产品残留对食用者健康产生危害。为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养殖动物及其产品安全,现将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定为2.5mg/kg,高于2.5mg/kg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一律不得销售。上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二○○九年六月八日

  • 蒙牛正式承认饲料问题导致牛奶含致癌物质

    http://www.foodmate.net/file/upload/201112/28/14-40-42-20-410687.jpg四川省眉山市质监局提供的视频截图显示,工人们正在销毁批号为20111018的不合格纯牛奶。(拍摄日期不详)CFP  【财新网】(见习记者 覃敏)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下称蒙牛)今日上午针对牛奶检测出含致癌物质一事发布澄清公告,首次正式承认导致此事发生的原因是饲料问题。  此前的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近期对全国液体乳产品进行抽检结果公告。其中,蒙牛乳业(眉山)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250ml盒装纯牛奶被检出含致癌物质黄曲霉毒素M1,严重超标达140%。  今日,蒙牛在公告中表示,有关问题产品事件的原因是由于眉山当地个别奶牛养殖场饲料发霉和变质,奶牛在食用这些饲料后使原奶中的黄曲霉素M1超标。而在昨天,蒙牛新闻发言人卢建军就表示,内部已经查明原因,但结果有待公布。  业内传出该款牛奶流向西南地区。财新记者曾就此致电蒙牛,蒙牛反驳称“这只是说平常四川基地生产的奶制品主要供应西南地区,问题牛奶并未流入市场。”  但在昨日,昵称为“男人好苦”的网友曝出买到10月18日眉山生产的250ml/盒包装牛奶。蒙牛新闻发言人卢建军对此表示,同一个工厂一天之内会生产很多批次同样的产品,但检测出问题的那一批次产品已经销毁。  财新记者获悉,蒙牛内部对此事高度重视,今日上午一直在召开会议,讨论的主题就是如何处理此事。  在今日发布的公告中,蒙牛坚称,目前,包括香港在内的中国境内境外市场上销售的全部产品均为合格产品。  蒙牛再度解释,国家质检部门是在四川眉山工厂的成品库中抽取了液体乳样品进行检测,由于该批次产品在接受抽检时尚未出库,公司立即将全部产品进行了封存和销毁,没有问题产品流向市场。

  • 饲料的水分控制及检测仪器

    饲料的水分控制主要在三个方面:  一、饲料水分控制的关键所在:  颗粒饲料的水分含量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质量指标,它直接影响到颗粒饲料的品质和饲料企业的经济效益,对其进行有效控制是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技术之一。水分含量超过规定的标准,颗粒饲料容易发霉变质,不利于保存,还会使营养成分的含量相对减少;但如果产品水分含量过低,对企业又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而且高低不均的水分含量,还造成产品质量的不稳定,影响到产品的品牌声誉。在饲料加工过程中,适宜的水分含量有利于制粒,降低能耗、提高生产。因此,在配合饲料的生产过程中,要使生产更顺利地进行,能耗更低,颗粒更光洁均匀,最终产品又符合规定的水分含量标准,就必须进行生产全过程的水分控制。  水分控制,就是在生产的整个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情况综合控制各种因素,使产品的最终水分含量达到生产者的预期目标。影响饲料产品最终水分含量的主要因素有:饲料原料本身的水分含量、粉碎阶段的水分变化、混合阶段的液体添加量、蒸汽的水分含量、调质水平、压模的模孔大小及其厚度、冷却器的风量及风干时间、包装质量管理、不同气候环境因素的影响等。  二、饲料原料的水分控制:  1、原料接收过程中的水分控制关键在于准确检测原料样品中的水分含量:  抽样必需代表整批原料的综合情况,按取样标准抽取样品,防止漏抽,同时在抽样过程中感观检测原料水分的高低。原料水分检测过程中要保证准确,为减小误差,可以作两到三个平行样品的检测,求取平均值作为检测值。  2、做好易吸水的原料(米糠、麦麸等)的管理和存贮:  易吸水的原料一次性进货无需太多,同时避免靠墙堆码,注意仓库管理,防潮,潮湿天气防止湿气入仓。应根据正常生产条件下的原料用量进料,原料出库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尽量缩短原料的库存期。经检测,入库水分为10%以上的棉菜粕,库存六个月后,水分损失约为1%。  饲料成品的水分控制管理:  因此成品管理同样非常重要。制粒后的(或经后熟化后的)饲料颗粒要经冷却器充分冷却后才能包装,一般情况下成品饲料的温度不能高于室温3℃,用手触摸不能有温暖感才能达到标准。包装好后最好避免太阳暴晒,否则产品中的残余水分会迁移到包装和储运温度较低的地方,使这些地方湿度提高,饲料产品较易发生霉变。环境的温度和湿度对饲料成品水分含量的影响,空气温度每升高11.1℃,空气的系水力可增加1倍。正是由于这种空气加热过程,即使在高湿度天气也可以在冷却器内烘干颗粒饲料。热颗粒使空气温度上升,使空气能带走较多的水份。在夏季,原料的水分低,成品料的水份会更低,因此可能要更改一些加工参数。环境湿度会小幅度增加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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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凯氏自动定氮仪,定氮测定仪,食品定氮仪,饲料定氮仪
    格丹纳半自动凯氏定氮仪是一款无需搭配冷却循环水机的新型检测氮含量的仪器,突破传统的定氮仪,从而也大大节省了选购配套设备的费用,N310凯氏定氮仪自带冷却系统,不需要再用水资源冷却,每年可以为实验室节约大量的水资源与水费用的支出。免水冷凝技术■ 基于DDP(Dual Dragon Pole)二代免水冷凝器技术,仪器无需使用自来水冷却,高水温、零水压也能有效冷凝。■ 无需专门配置水龙头和冷水机,可在实验室内自由摆放,节约宝贵的实验室空间。■ 样品量大的实验室每台仪器每年节约用水1200吨。数据准确重现■ 蒸汽温度监控,保证各样品的蒸馏时间真实一致。■ 采用蒸汽稳定技术,使测量高重复性。■ 恒压流路系统:恒压加液,确保更准确更稳定的加样精度。■ 1℃冷凝,水蒸汽与氨瞬间液化吸收,无损失。方便灵活自动化■ 真彩触摸屏操作,流程显示,简便快捷。■ 自动加酸,自动加碱,自动蒸馏,自动淋洗。■ 蒸馏功率可调,研究型实验室的实用功能。顶级的工艺制造■ 采用欧盟CE认证压力泵与阀门;圣戈班品牌进口管材;突破性免水冷凝技术。应用领域广泛应用于食品、谷物、饲料、药品、种子、水、土壤、淤泥、肥料、烟草、沉淀物和化学品中的总氮含量检测,在农产品检测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食品企业、谷物和豆制品企业、饲料企业、烟草公司、无机化工企业中广泛应用。技术参数测定范围:≥ 0.1mg N回收率:≥99.5% 测定速度:蒸馏时间3-10分钟/样品重复性:≤0.5%峰值功率:2.5kw功率调节范围:1kw-2kw凯氏定氮仪相关应用标准食品检测GB 5009.5-2010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5511-2008 谷物和豆类氮含量测定和粗蛋白质含量计算肥料检测GBT 8572-2010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GBT 10511-2008 硝酸磷肥中总氮含量的测定NYT 2542-2014 肥料 总氮含量的测定GB/T 2441.1-2001尿素测定方法总氮含量的测定GB/T 10209.1-2001磷酸一铵、磷酸二铁中总氮含量测定蒸馏后滴定法GB/T 3595-2000 肥料中氨态氮含量的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饲料检测SNT 0800.3-1999 进出口粮食、饲料 粗蛋白质检验方法烟草检测YCT 161-2002 烟草及烟草制品总氮的测定化工产品检测GBT 23952-2009 无机化工产品中总氮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科研应用酸碱消解蒸馏滴定方法的相关应用格丹纳半自动凯氏定氮仪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方法,快速精准对样品进行检测分析,是一款高标准的定氮仪。 相关仪器 HT-300实验电热板、DS-360智能石墨消解仪、N210自动凯氏定氮仪、FT630索氏提取自动脂肪仪、CXC-06粗纤维测定仪、NC-800农药残毒快速测定仪、NC-810 8通道农药残毒快速测定仪、NC-830蔬菜安全专用检测仪、NC-860多参数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NC-880 18通道农药残留检测仪、NC-900 96通道农药残毒快速测定仪、NC-930肉类安全专用检测仪、NC-120 农药残留速测仪、BF-210细菌总数ATP荧光快速检测仪、检测试剂、检测试纸、检测管
  • Corning/康宁7015移液管10ml条排带塞橙色三重塑料袋包装
    431518 三角培养瓶,2LPC材质带1/4 浸管,0.2um孔,Male Luer 扣,灭菌,1个/包,3包/箱 1箱(1个/包,3包/箱) 10034 多层细胞培养瓶 ,CB表面,1720cm2,4块/包,6包/箱 1箱(4块/包,6包/箱) 3395 HTS Transwell 储液板 适用96孔细胞培养小室板 透明 未TC 无菌 1箱(12个嵌套/包,4包/箱) 3355 96孔板 白色 圆底 PP(聚丙烯)材质 1箱(25个/包,4包/箱) 431684 三角培养瓶,5.0L,透气盖,缓冲底 灭菌 独立包装, 1箱(1个/包,4包/箱) 431447 无菌移液盖 2L三角培养瓶,MPCQU,1个/包,6包/箱 1箱(1个/包,6包/箱) 4412 96孔集数管,1.2ml8联管,有框架,未灭菌,PP(聚丙烯)材质,12个/包,10包/箱 1箱(12个/包,10包/箱) 3657 384孔板,透明,圆底,未灭菌,PP(聚丙烯)材质,25个/包,4包/箱 1箱(25个/包,4包/箱) 43923 96孔可拆白色微孔板, 高结合表面,不带盖 非灭菌,25块/包,4包/箱 1箱(25块/包,4包/箱) 3969 CellSTACK配套之硬质瓶盖,33mm直径,黑色,1个/包,6包/箱 1箱(1个/包,6包/箱) 431404 三角培养瓶,125ml,缓冲底,密闭盖,灭菌,1个/包,50包/箱 1箱(1个/包,50包/箱) 431146 三角培养瓶,1000ml,43mm颈瓶直径,密封盖盖,PC(聚碳酸酯)材质,灭菌单独包装,1个/包,25包/箱 1箱(1个/包,25包/箱) 3343 96孔板,透明,高容量,V形底,PP(聚丙烯)材质,未灭菌,10个/包,5包/箱 1箱(10个/包,5包/箱) 3764BC Corning reg 384孔透明平底黑色聚苯乙烯微孔板,经TC处理,低边,20/袋,带盖,无菌 1箱(100个/箱) 431282 细胞培养瓶 Corning 3L PETG Erlenmeyer Shake Flask, Plain bottom, 1/bag, 4/case 1箱(1个/包,4包/箱) 431516 1l三角培养瓶,透气盖,无菌转移盖,灭菌,PC材质 1箱(1个/包,4包/箱) 431478 SPIN-X离心浓缩管,500ul处理量,10K截留分子量,未灭菌,单个包装 1箱(25个/包,1包/箱) 10043 滚瓶转液盖,,0.2UmFILTER,S,,1个/包。2包/箱 1箱(1个/包,2包/箱) 3935 通用板盖,黑色带角缺口,25个/包,2包/箱 1箱(25个/包,2包/箱) 431466 培养瓶,175Cm2,NT表面,透气盖,5/包,10包/箱 1箱(5/包,10包/箱) 431231 针头滤器 25mm直径 0.45um孔径 PTFE膜 LL/LS(注射器母口/注射器公口)非灭菌 1箱(1个/包,50包/箱) 431253 三角培养瓶,3.0L,透气盖,Baffled(缓冲底),PC(聚碳酸酯)材质,灭菌 1箱(1个/包,4包/箱) 4112 CorningDeckWorks吸头,1-200μL,有刻度,黄色,未灭菌,PP材质 1箱(1000支/包,10包/箱) 3789A 96微孔板白色圆底NT表面,无盖 1箱(25块/包,4包/箱) 430758 真空过滤系统,500ml,0.2umCN膜,尺寸63mm,灭菌,单个包装 1箱(1个/包,12包/箱) 7015 移液管10ml条排带塞橙色三重塑料袋包装 1箱(50个/包,4包/箱) 7016 移液管25ml条排带塞红色三重塑料袋包装,25个/包8包/箱 1箱(25个/包,8包/箱) 432008 CoolCell FTS30 程序降温盒,可容纳 30个1.0/2.0mL冻存管,绿色 1个 432009 CoolCell FTS30 程序降温盒,可容纳 30个1.0/2.0mL冻存管,粉色 1个 430773 真空过滤系统,500ml,0.2umNY(尼龙)膜,尺寸63mm,灭菌单个包装 1箱(1个/包,12包/箱) 3080 适用于96孔板与模块的圆孔储存垫 1箱(25个/包,4包/箱) 431154 真空过滤系统150ml0.22umCA(醋酸纤维)膜,尺寸42mm灭菌单个包装 1箱(1个/包,12包/箱) 430516 真空过滤系统,1000ml,0.45umCA(醋酸纤维)膜,90mm直径,灭菌,单个包装 1箱(1个/包,12包/箱) 9186 真空移液管,2ml,灭菌,独立包装 1箱(100个/包,10包/箱) 4408 96孔集数管,1.2ml8联管,无框架,未灭菌,PP(聚丙烯)材质 1箱(120个/包,1包/箱)431448 无菌移液盖,3L三角培养瓶,LUER 1箱(1个/包,4包/箱) 430195 滚瓶,490cm2密封盖,无刻度,灭菌,袋装 1箱(2个/包,20包/箱) 3386 TRANSWELL-96系统3.0um孔径,4个/包,2包/箱 1箱(4个/包,2包/箱) 431403 三角培养瓶,1000ml,缓冲底,透气盖,灭菌 1箱(1个/包,25包/箱) 3956 96孔深孔板 0.5ml 灭菌 透明 圆形孔 V形底 PP(聚丙烯)材质 无盖 1箱(10个/包,5包/箱) 10030 多层细胞培养瓶,CellBIND表面,1块/包,4包/箱 1箱(1个/包,4包/箱) 4511 384孔板,低体积,黑色,中结合表面,圆底 1箱(10个/包,5包/箱) 4401 96孔集数管,1.2ml单管,无框架,独立包装,未灭菌,PP(聚丙烯)材质,960个/包,1包/箱 1箱(960支/箱) 430421 三角培养瓶,125ml,26mm颈瓶直径,密封盖,PC(聚碳酸酯)材质单独包装 1箱(1个/包,50包/箱) 430422 三角培养瓶,500ml,43mm颈瓶直径,密封盖,PC(聚碳酸酯)材质,单独包装 1箱(1个/包,25包/箱) 4021 2ml移液管灭菌独立包装 1箱(100个/包10包/箱) 3401 Transwell细胞小室 直径12mm 孔径0.4um PC(聚碳酸酯)膜 TC 灭菌 每箱带4块12孔板 每块板装有12个小室 1箱(12个/包 4包/箱) 430492 冻存管 5.0ml 圆底 内旋密盖 PP(聚丙烯)材质 灭菌 大包装 硅胶垫圈 1箱(10包/箱,50个/包) 430489 冻存管 2.0ml 圆底 内旋密盖 PP(聚丙烯)材质 灭菌 大包装 硅胶垫圈 1箱(10包/箱,50个/包) 430314 管顶真空过滤器 50ml管尺寸 0.45um孔径CA(醋酸纤维)膜 1箱(12包/箱,1个/包) 2580 标准条板 8孔 平底 透明 高结合 用于酶联免疫检测 不带框架和盖 未灭菌 1箱(200个/盒,4盒/箱) 3913 96孔STRIPWEL(可拆)板 白色 平底 中结合 1箱(4包/箱,25个/包) 3924 96孔可拆板 8孔排管 黑色 平底 高结合表面 无盖 散装 1箱(4包/箱,25个/包) 2572 条板框架 散装 1箱(4包/箱,5个/包) 3680 384孔板 透明 平底 带盖 未处理表面 灭菌 1箱(5包/箱,20个/包) 3820 384孔板 低容量 黑色 硬质 NBS表面 未灭菌 1箱(5包/箱,10个/包) 3821 384孔板 低容量 黑色 硬质 未处理表面 无盖 未灭菌 1箱(5包/箱,10个/包) 430055 离心管 15ml 密封盖 PET(聚乙烯对苯二酸酯) 灭菌 盒包装 1箱(10包/箱,50个/包) 4558 离心管 50ml 平顶盖 PP(聚丙烯)材质 1箱(25个/包,5包/箱) 430236 250ml离心管支持衬垫 PEI(聚醚酰亚胺)材质 单个包装 未灭菌 1箱(6包/箱,1个/包) 431124 500ml离心管支持衬垫 PEI(聚醚酰亚胺)材质 单个包装 未灭菌 1箱(6包/箱,1个/包) 3209 微量离心管 0.65ml 螺旋盖 七彩色或混色 未灭菌 散装 1箱(5包/箱,200个/包) 3213 微量离心管 2.0ml 弹扣盖 自然色 未灭菌 散装 1箱(2包/箱,500个/包) 3620 微量离心管 1.7ml 自然色 弹扣盖(snap cap) 未灭菌 散装 小包 1箱(1包/箱,500个/包) 3622 微量离心管 1.7ml 七彩色(混色) 弹扣盖(snap cap) 未灭菌 散装 1箱(5包/箱,100个/包) 431355 泡沫离心管架 15ml 1箱(1包/箱,20个/包) 4365 泡沫离心管架 50ml 1箱(20个/包,1包/箱) 3798 96孔板 透明 圆底 未处理亲水表面 无盖 未灭菌 1箱(4包/箱,25个/包) 3896 96孔板 V形底 未处理表面 灭菌 独立包装 1箱(48包/箱,1个/包) 3368 酶标板 96孔 中结合力 不可拆 透明 易洗EEASY WASH底 未灭菌 1箱(25个/包,4包/箱) 3369 酶标板 96孔 高结合力 不可拆 透明 易洗EEASY WASH底 未灭菌 1箱(25个/包,4包/箱) 3605 96孔板 白色 圆底 NBS表面 未灭菌 1箱(4包/箱,25个/包) 3922 96孔板 白色 平底 高结合表面 未灭菌 散装 1箱(4包/箱,25个/包) 3642 96孔板 半量板 白色 平底 NBS非结合表面 未灭菌 1箱(4包/箱,25个/包) 3843 96孔板 白色 透明平底 多聚赖氨酸表面 带盖 灭菌 1箱(5包/箱,20个/包) 3679 96孔UV板 半量板 UV-透明平底 未处理表面 未灭菌 1箱(2包/箱,25个/包) 431110 方形培养皿 245mm,TC表面,皿高度25mm 生长面积500cm2 大包装 1箱(4包/箱,4个/包) 3585 96孔板 平底 TC表面 PS(聚苯乙烯)材质 带特殊低蒸发性盖 灭菌 1箱(10包/箱,5个/包) 3696 96孔板 半量透明板 平底 TC处理表面 PS(聚苯乙烯)材质 灭菌 独立包装 1箱(50包/箱,1个/包) 3362 96孔板 全白板 平底 TC表面 PP(聚丙烯)材质 灭菌 散装 1箱(4包/箱,25个/包) 3688 96孔板 半量全白板 平底 TC表面 PS(聚苯乙烯)材质 1箱(5包/箱,20个/包) 430168 培养瓶 25cm2 TC表面,直角斜颈 密封盖 大包装 1箱(20个/包,25包/箱) 3011 大号细胞刮刀,手柄长39cm,刀口长3.0cm 1箱(1个/包,100包/箱) 3520 Netwell细胞小室 12孔支架套件 非灭菌 适用于15mm小室 1箱(1包/箱 8个/包) 430823 培养瓶 150cm2 TC表面,直角斜颈,密封盖 灭菌 散装 1箱(10包/箱,5个/包) 431079 培养瓶 175cm2 TC表面,直角角度颈 密封盖 PS(聚苯乙烯)材质 灭菌 散装 1箱(10包/箱,5个/包) 431081 培养瓶 225cm2 TC表面,直角角度颈 密封盖 PS(聚苯乙烯)材质 灭菌 大包装 1箱(5包/箱,5个/包) 3907 滚瓶 850cm2 CellBIND表面易握盖 有刻度 1箱(20包/箱,2个/包) 431644 滚瓶 850cm2 易握盖 未处理表面 1箱(40包/箱,1个/包) 430372 培养瓶 25cm2 TC表面,直角斜颈 聚酯盖 灭菌 大包装 1箱(25包/箱,20个/包) 430293 培养皿 100mm,带网格,TC表面,皿高度20mm 生长面积55cm2 灭菌 大包装 1箱(48包/箱,10个/包) 431514 三角培养瓶,3LPC材质(Fernbach Desigh),带1/8 浸管,0.2um孔,Male Luer 扣,灭菌 1箱(1个/包,2包/箱) 11501 三角培养瓶,5L,平底,转移盖,1个/包,2包/箱 1箱(1个/包,2包/箱) 11502 三角培养瓶,5L,挡板底 转移盖,1个/包,2包/箱 1箱(1个/包,2包/箱) 3762 384孔酶标板 低边 未处理表面,无盖,未灭菌 1箱(25个/包,4包/箱) 431847 离心瓶,500ml,PC,带标准螺旋盖,袋装,4个/包,6包/箱 1箱(4个/包,6包/箱) 431471 离心管盖,15ML,100个/包,5包/箱 1箱(100个/包,5包/箱) 8674 冻存盒,100孔,PC材质,配套2D冻存管,带码 1箱(5个/包,2包/箱) 3770BC 酶标板Corning 384 well Black with Clear Flat Bottom CellBIND Treated Polystyrene Micropate, with Low Flange, with Generic Barcodes,with Lid, Sterile, 100/case 1箱(100个/箱) 3570BC 384微孔板,白色,低边框,TC处理,带条码,带盖,平底,灭菌 1箱(10个/包,5包/箱)
  • 2ml棕色螺纹进样瓶样品瓶9MM包装优级料
    2ml棕色螺纹样品瓶/9MM/软蓝盒包装/优级料 9MM品牌:HAMAG型号:HM-0717J+0725/0722容量: 1.5ml,2ml (标准体积)材质:水解玻璃(1类硼硅玻璃)颜色:透明;棕色;透明带书写处;棕色带书写处是否OEM代加工:是包装:内包装收缩塑料盒,外包装纸箱特征:12*32mm 瓶,9*1mm 特氟龙/硅胶隔垫,9mm 聚丙烯盖。产品特点:1、比标准小口径瓶开口大40%,独特的螺纹设计一致的密封性,便于机械臂的处理。2、严格的质量批与批之间的尺寸的一致性,匀称一致的平底与内插管的匹配性,陶瓷书写板便于标记。3、进行全批次测试。可用于高效液相色谱和气相色谱分析可得到可靠的分析结果。4、 独特的螺纹设计可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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