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固定检测仪

仪器信息网固定检测仪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固定检测仪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固定检测仪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固定检测仪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固定检测仪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固定检测仪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固定检测仪相关的解决方案。

固定检测仪相关的论坛

  • 【分享】固定式氨气检测仪的应用

    固定式氨气检测仪主要由报警控制主机和氨气检测探头组成。报警控制主机有开关量输出并可选通讯接口,可以外接声光报警器或启动控制设备,也可以与上位机通讯。报警控制主机可接收检测探头的信号,当测量值达到设定的报警值时,控制主机发出声、光报警,同时输出控制信号(开关量接点输出),提示操作人员及时采取安全处理措施,或自动启动事先连接的控制设备,以保障安全生产。Jh系列报警主机适用于各种工业报警控制,壁挂式安装,安装简单、操作方便,工作状态稳定、测量精度高。固定式氨气检测仪使用时将氨气检测探头安装于需要监测的地点,可以多点监控,通过二芯屏蔽电缆接入主机,接线时按说明书或示意图中说明,按颜色对接即可。主机安装于中控室等安全场合,根据需要安装声光报警器、排风扇等设备。当氨气浓度超出预设报警点时,系统发出声光报警,同时启动排风扇等设备。 一般在设备出厂时,量程、报警点等全部参数都已经按用户要求或相关标准设置完毕,用户在固定和接线之后,即可通电测试。固定式氨气检测仪主要应用于各类石油、石化、化工生产装置区;冶金、电子电力、环保、半导体工业等存在有毒气体的场所;及其它需要检测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

  • 浅谈便携式与固定式气体检测仪的区别

    浅谈便携式与固定式气体检测仪的区别

    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分为泵吸式和扩散式两种。扩散式气体检测仪是检测区域的气体在空气中自由流动缓慢的将样气流入仪表进行检测。这种方式受检测环境的影响,如环境温度、气流等。扩散式气体检测仪特点是成本低。泵吸式气体检测仪是仪器配置了一个小型气泵,其工作方式是电源带动气泵对待测区域的气体进行抽气采样,然后将样气送入仪表进行检测。泵吸式烟气分析仪的特点是检测速度快,对现对危险的区域可进行远距离测量,维护人员安全,其它和扩散式气体检测仪一样。[img=,337,321]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2/201712181603_521_3332482_3.jpg!w337x321.jpg[/img]泵吸式与扩散式气体检测仪的工作原理基本一样,二氧化碳分析仪通过仪器的传感器对样气检测然后通过电路放大整理转换成对应的数值显示在屏幕上。可燃气体检测仪常用催化燃烧型传感器,毒性气体常用电化学型传感器。固定式气体检测仪是在工业装置上和生产过程中使用较多的检测仪。温湿度记录仪它可以安装在特定的检测点上对特定的气体泄漏进行检测。固定式检测器一般为两体式,有传感器和变送组成的检测头为一体安装在检测现场,有电路、电源和显示报警装置组成的二次仪表为一体安装在安全场所,便于监视。它的检测原理同前节所述,只是在工艺和技术上更适合于固定检测所要求的连续、长时间稳定等特点。它们同样要根据现场气体的种类和浓度加以选择,同时还要注意将它们安装在特定气体最可能泄漏的部位,比如要根据气体的比重选择传感器安装的最有效的高度等等。对于有毒或可燃气体的检测工釆网小编推荐——[b][b]便携式气体检测仪IQ-250[/b][/b]便携式单气体检测仪 IQ-250可测150多种有毒或可燃气体中的任何一种,固态传感器寿命10年以上,可选电化学传感器,外置探头, 扩散式采样,数字显示气体浓度,声光报警,低/高2个报警点,用户可调,便携包可清洗,易于清除污染。[img=,463,309]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2/201712181603_1462_3332482_3.jpg!w463x309.jpg[/img][b]便携式单气体检测仪IQ-250技术参数[/b][list][*]工作电源:4‘AA’型碱性电池,AC适配器/充电器,可选镍镉充电电池[*]电池寿命:碱性电池14小时;镍镉电池8小时[*]传感器类型:固态传感器, 电化学传感器[*]气体和量程:用户可指定150多种气体中的任何一种气体和量程[*]分辨率:0.01ppm(0-10ppm);0.1ppm(10-100ppm);1ppm(100-1000ppm)[*]精度:±5%[*]采样方法:扩散式采样,探头软线长度约0.6米[*]显示:3位LED数字显示[*]报警:声光报警, 低/高2个报警点, 可由用户设定[*]低电压指示:连续的声光提示[*]故障指示:连续的声音提示,“ACTIVE”灯熄灭[*]环境温度:工作温度-20℃-+50℃;存储温度-20℃-+60℃[*]环境湿度:0-99%RH,非连续凝露[*]外壳:铝质外壳[*]尺寸:158.7×76.2×55.6(mm)[*]重量:630g(包括电池)[/list]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出处:仪器仪表应用_传感器应用_智能硬件产品 - 工采资讯

  •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正式启动

    [font=微软雅黑]为积极服务“双碳战略”,支撑碳监测试点管理需求,有效规范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的性能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仪器质检室按照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在调研国内外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在线、便携监测仪器技术发展现状和市场应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现场验证测试结果,编制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1-2022)和《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便携式测量仪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2-2022)(以下简称作业指导书)。其中,《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同时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立项,以团体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EPI 47-2022)发布实施。[/font][font=微软雅黑]5月17日,仪器质检室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上述两项作业指导书的专家评审会。来自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单位的国内污染源监测领域的资深专家和近30家国内外相关仪器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两项作业指导书可以作为开展相关仪器适用性检测的技术依据。[/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7px][color=#222222]总站定于2022年5月26日正式启动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拟申请检测的企业可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在“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栏目下选择相应仪器类别进行申报。具体检测要求、详细内容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通知公告栏查看。[/color][/size][/font]

  • 什么是固定式在线χ、γ辐射监测仪

    JL35-LT-104固定式在线χ、γ辐射监测仪是液晶显示四通道X、γ放射性监测仪,可显示测量数据并带有报警、连动控制以及通讯等功能。选用不同探测器(GM、闪烁体、半导体),可适用于多种场所的放射性剂量率监测,仪器可通过RS-485总线组成监测系统,各机可独立运行、监测。 技术特点:显 示: 大面积高亮度液晶显示探 测 器: 仪器设有1~4个通道,可同时外接1个----4个探测器。测量单位: μGy/h、mGy/h、Gy/h,μSv/h、mSv/h、Sv/h 量 程: 可切换报警阈值: 报警功能,报警阈值在测量范围内可任意设置报警状态: 声光报警 存 储: 可存储100个报警记录,和带软件可实时监测数据 输 出: 仪器可根据用户需要设计门禁联锁控制、源位联锁控制功能,用于与辐照室门、放射源位置状态的联锁、联动控制,可供用户选择设置通讯接口: RS-485口,根据需要可组网进行区域γ监测 安装方式: 就地壁挂安装传输距离: ≤800m(探测器到监测仪)主机供电: 220VAC(-22% - +20%),47-63Hz防护等级: IP64声光报警器: 可外接声光报警器应用场所 主要适用于核燃料生产厂、医学辐照场所、集装箱检测装置、工业加速器、辐射探伤、辐照装置等场所的辐射X、γ剂量率的连续测量与累计剂量监测。

  • 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 ? 解读③ | 加强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 助力环境监管效能再提升

    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石,是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抓手,是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支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坚持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县承担,深入推进执法监测机制优化增效。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压实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责任、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联动两个方面对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擘画了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蓝图,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执法监测明确了方向,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生态环境部的悉心指导和关心下,上海市积极探索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了一些有效的做法和制度。《通知》印发后,上海市紧紧围绕《通知》的落地实施,进一步优化执法监测工作机制,推动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上新台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提升环境监管效能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强化质控,固本培元。质量控制是保证固定污染源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的关键环节,是固定污染源监测工作的生命线。上海市高度重视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工作,苦练“内功”,在认真执行固定污染源相关监测技术规范的基础上,针对现场监测监管难点及薄弱环节,制定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移动端使用技术要求,会同浙江省和江苏省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切实加强现场监测质量控制;明确环境监测报告技术复核流程,确保监测全过程的合规性、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监测报告的有效性。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从“事前”备案管理、“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机制等方面规范社会化监测服务行为,提高监测数据质量;试点开展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有序推进运维机构的分级分类监管。  测管协同,联动增效。《通知》提出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联动。上海市印发《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市、区、乡镇(街道)固定污染源监管范围,厘清生态环境部门内部监管、监测、执法“三监联动”工作职责,建立“三监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和市区协同,对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实施全流程和闭环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印发《上海市环境执法监测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执法监测定义、回避处理原则和现场监测、执法联动流程,优化执法、监测协作配合机制,提高监测数据在执法中的有效运用;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明确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及数据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组织监测机构及执法机构开展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及练兵比武活动,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和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  科技引领,智慧赋能。上海市重视信息化技术在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中的应用,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信息库建设及动态管理规定(试行)》,建立了固定污染源信息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发证和登记情况、生态环境监管需求和监管结果、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等实施动态更新,并与执法部门执法对象库实现了统一;编制上海市现代化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建设方案,依托上海市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汇集自行监测、执法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加强走航监测、遥感监测、预警监测等技术业务化应用,支撑非现场监管和执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在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各条线同志的努力下,上海市初步构建了职责明确、协同联动的执法监测管理机制。下一步,上海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管理,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b]一是持续完善环境执法监测机制。[/b]确保执法监测工作有法可依、程序规范、留痕溯源、数据精准,细化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的责任及工作任务。强化自动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和执法应用,加强对异常数据的原因分析,继续开展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抽测,对比对不合格且经核实未按相关标准规范运维的排污单位严格执法。  [b]二是不断提高执法监测监管效能。[/b]加强便携快速现场原位走航监测、无人机/船监测、遥感监测等新技术应用,推进大数据融合智慧监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充分进行数据挖掘和异常行为分析,提高执法精准性。实现监测技术基础数据的信息化和现场监测的智能化,持续提升固定污染源非现场监管智能分析和监管能力。  [b]三是建设高质量的监测技术人才队伍。[/b]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重点培养专业人才队伍。继续开展监测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大练兵大比武,积极做好应急监测演练工作,不断提高监测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不断强化技术人才资源储备,持续满足对执法监测工作的新要求。

  • 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的管理体系和环境要求

    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是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由实验室人员在其实验室固定场所之外实施的检测活动, 主要包括携带设备在非固定场所开展的检测活动、利用临时设施开展的检测活动、利用移动设施开展的检测活动等。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的要求很多,我们这次重点讨论是管理体系和环境要求,其他的方面我们后续会陆续讨论管理体系要求:1 实验室应制定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的程序,对开展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的人员职责和任职条件、工作程序和质控方法等予以规定。2 实验室的质量手册或相关质量文件应覆盖所有在非固定场所开展的检测活动。3 实验室应明确规定在非固定场所实施检测活动的能力范围, 如建立可实施检测能力清单。必要时,实验室应针对特定的检测活动制定专门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a)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需要使用的设备,及其操作方法;b)对非固定场所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要求;c)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的检测方法及补充规定;d)对非固定场所获得的检测活动的记录、处理和偏离的要求(应包括防止未经授权修改数据的措施) ;环境要求:1 非固定场所检测的设施和场地条件,应满足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的要求。2 应对可能影响非固定场所检测结果的环境参数予以记录。3 在非固定场所检测多个参数时应注意避免项目之间的相互干扰。4 当人员的活动、行为影响检测范围内的环境条件并可能导致检测结果无效时,应对进入现场的人员做出限制规定。5 实验室应有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环境的处置程序, 确保开展检测活动的环境不受到破坏

  • 【求助】气相色谱中固定液与检测器的选择

    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分析中,组分为硬脂酸甲酯,油酸甲酯,亚油酸甲酯,亚麻酸甲酯.应选用下列那些固定液和检测器,流出顺序如何?固定液:聚乙二醇,高分子多孔微球,聚丁二酸乙二醇酯检测器:FID,TCD,ECD这是我们考试题目,麻烦各位费费心了!不会亏待大家的!

  • 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 解读① | 强化联动衔接 持续优化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制度

    固定污染源监测是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依据,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推进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是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需要。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监测〔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优化执法监测管理机制和强化支撑保障等三方面,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优化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提出要求,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b]一、深刻领会《通知》的重要意义[/b]  (一)落实排污许可制,建立健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机制的需要  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全覆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排污许可制已成为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为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和改善环境质量奠定坚实基础,也对污染源监测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相关制度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机制,在横向上,需要打通排污许可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形成管理闭环;在纵向上,需要贯通国家、省、市县,分级负责,协同推进。  (二)做好垂改“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污染源执法监测管理效能的需要  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现已基本完成垂改各项目标任务,污染源监测管理重心下移,县级监测机构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但县级监测机构能力与职责定位还存在较大差距,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具体任务和实施机制还不够明确。这就需要结合执法监测实施情况,进一步压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职责任务,明确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实施机制,强化环境执法、环境监测部门联动,同时多种方式提升县级执法监测能力,以实现最大限度发挥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管理效能的目标。  (三)持续强本固基,提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固定污染源监测能力的需要  固定污染源监测是执法监管体系强有力的支撑,而固定污染源监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基础能力的提升。一是提升执法监测能力,实现现场快速出数,支撑对违法排污行为的从快查处;二是提升自行监测监管能力,“保真”“打假”协同发力,推动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责任;三是提升污染源信息综合分析应用能力,实现自行监测(含自动监测)、执法监测信息综合应用,数据赋能非现场执法和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这就需要从管理机制、监测技术、信息平台、人员队伍、公众参与等方面予以保障。 [b] 二、准确把握《通知》的主要内容[/b]  (一)加强自行监测监管,形成管理闭环  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是法定职责,需要排污许可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有效联动,形成管理闭环,协同推动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自行监测,规范运行自动监测设备。  《通知》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自行监测监管责任,明确了环境监测部门、排污许可审批部门、环境执法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另外,《通知》明确了排污单位应当于监测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经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手工监测数据;进一步明确“未保证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2种违法行为认定情形。  (二)优化执法监测实施,强化部门联动  执法监测是支撑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可作为生态环境法工作的组成部分,应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开展。相比于以往的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不应采用辖区内全面覆盖的方式开展,要以服务生态环境执法为导向,更加注重监测内容和监测结果应用的针对性,更加强调与执法部门的联动,以提高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实效。相较于监督性监测结果的公开方式,执法监测结果可随执法检查结果公开。  《通知》结合环保垂改实施情况,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国家、省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责任,提出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联动的有关要求,鼓励各地制定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相关管理制度。  考虑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实际情况,特别提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合理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监测能力发展布局,多措并举提升执法监测能力;监测能力不足的,可委托驻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或者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执法监测任务,但不得委托承担同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监测机构开展执法监测。  (三)强化基础支撑保障,提升监管能力  在强化平台支撑方面,《通知》明确所有自行监测的手工监测数据,实现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一口”登录、监测数据“一网”填报、排污信息“一窗”公开。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要求排污单位重复填报监测信息,国家将排污单位填报的监测信息经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实现各级共享。  在强化队伍建设方面,《通知》分别对生态环境部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强化队伍建设要求。生态环境部建立专家委员会,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45个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配套教材编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针对性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业务培训。  在鼓励公众参与方面,《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公众,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监督作用。《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平台,拓宽意见交流和投诉渠道,并积极调查处理反馈意见。  [b]三、有力推动《通知》的高效实施[/b]  (一)加强技术帮扶指导和业务培训  继续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强化污染源监测技术培训。国家本着提升地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能力的目标,加强对省级的自行监测监管帮扶指导,提升帮扶指导效能。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行监测监管工作抽查互查,对市级开展帮扶指导,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持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规范性开展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期污染源监测技术培训,更新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知识库,加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配套教材的推广应用,为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奠定基础。  (二)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综合分析应用  探索开展污染源监测信息在自行监测监管中的应用,强化污染源监测信息综合挖掘分析,推动数据在管理决策中的应用,提高帮扶指导针对性。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指标、特征污染物指标、新污染物指标的排放特征及自行监测数据的规范性、真实性、可靠性等分析,为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合作,推动污染源监测数据分析应用。  (三)加强智能化污染源监测技术研发应用  持续推进以执法监测需求为导向的快速、便携、智能监测仪器研发和方法的标准化,包括颗粒物、VOCs和烟气参数等,加大便携、智能化现场监测设备配置应用。推动基于仪器物联化的质控体系建立,实现现场质控全留痕、保存形成完整证据链,保证数据质量以满足执法监测需求。强化智能化自行监测检查技术研究,提升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和管理效能。

  • RB/T 214 4.3.1中,检测检测机构应有固定,临时,可移动,多地点场所,其中移动的包括噪声检测场所吧?

    RB/T 214 4.3.1中,检测检测机构应有固定,临时,可移动,多地点场所,其中移动的包括噪声检测场所吧?如果是这样,在申请CMA认定时检验检测机构设施类型怎么选择呢?是选固定还是固定、临时一起选呢?参考答案:CMA中检验检测机构的设施特点分为: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多场所的。噪声的现场检测是属于可移动场所的范畴。临时的场所,比如说汽车碰撞试验,用的碰撞场地可以是临时的场地。可移动的场所,类似于环境采样车这种,就是设备和人员是固定的,测试的时,拿到现场做实验,依据实验情况移动操作。多场所:就是实验室有两个及以上的场所,比如某个实验室在广州的天河和黄埔两个区设立了实验室,这两个实验室就是多场所。本问题的描述申请CMA时,需要勾选可移动的、固定的两个选项

  • FPD检测器里石英管如何固定?

    [color=#444444]有网友问,FPD检测器中有个石英套管的,请问这个石英套管是怎么固定的?直接插进去就可以的?还是有别的更好的固定方式[/color]

  • 固定污染源排气 乙醛 检测

    目前要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检测,我这儿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是用DB-WAX柱,是不能按老的标准来做的吧?老标准是要进乙醛和亚硫酸氢钠的混合溶液的。请问:有能用毛细柱的方法吗?哪些毛细柱可以用?乙醛是买标气还是标液?还有其他方法可以测废气中的乙醛嘛,理化方法也可以。

  • 【求助】固定液和检测器的选择及组分流出顺序

    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分析中,组分为甲、乙、丙、丁醇,应选用下列那些固定液和检测器,流出顺序如何?固定液:聚乙二醇,高分子多孔微球,聚丁二酸乙二醇酯检测器:FID,TCD,ECD

  • 求助,固定源废气的检测标准方法验证应该怎么写

    比如,固定源硫化氢,用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5.4.10.3,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评审专家说,方法验证报告必须包括采样过程的验证。那(1)/是不是检测限的验证应该是找一个环境空气比较好的地方,采集10个左右的样品(因为固定源和环境空气的检测方法原理相同),带回实验室进行分析,计算偏差。(2)精密度是用配置低、中、高三个浓度的样品各7个进行测定?(3)准确度向同一浓度的样品中若干个分别加入低、中、高三个不同含量进行加标回收率测定? 总之,就是固定源的废气的检测方法中,用吸收液进行采样的标准,怎么做方法验证?

  • 固定污染源在线比对监测

    最近在做固定污染源CEMS的在线比对监测的时候遇到个问题,我们在对烟气cems比对的时候,一直是按照环监总站在2010年发布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来做的,不管是水在线还是气在线。后面我发现有2个新标准出台,分别是《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和《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对于HJ 76-2017中有对检测方法的详细说明,那意味着现在的气在线的比对就要按照这个规范来执行了是吧?希望大神能帮我解答一下。

  • 【资料】-农药残留检测生物传感器酶固定技术研究进展

    [size=4][B]农药残留检测生物传感器酶固定技术研究进展[/B][/size][I]罗启枚[/I]摘要:酶生物传感器在农药残留检测方面具有传统检测方法不可比拟的优势,而酶的固定技术将直接影响酶生物传感器的性能。该文就酶的不同固定方法和使用的不同载体材料,对近二十年来农药残留检测生物传感器酶的固定技术的研究进展进行综述,并就不同固定方法,不同固定方法的特点和不同载体材料对生物传感器性能的影响作了简单介绍。关键词:酶生物传感器;酶的固定;酶的固定载体材料[B]0 引言[/B]近几十年来,各种农药相继大量的生产和使用,极大促进了农业、林业的生产和发展。在目前世界范围内大量使用的农药中,大部分是毒性高、残留量大的有机磷农药,对环境和人们的身体健康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对农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很不利。为了保护环境,保护人们的身体健康,对农林、水产品实时、快速、成本低廉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和技术一直是人类十分关注的焦点。当前,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与[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X质谱联用方法(GCMS)是实验室常用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法。虽然这些方法具有高的选择性和灵敏度,但是存在以下缺点:(1)因仪器体积庞大、结构复杂、价格昂贵;(2)农药残留检测时存在过程复杂、费时、费用高;(3)需要熟练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做到实时连续检测。随着人们对环境、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世界发达国家对农药残留标准也越来越高,因此,发展新的快速、自动、价廉、方便、实时在线、大批量的检测农药残留的方法和技术,无论是在促进农业、林业的生产和发展,还是对环境和人们的身体健康都有极其重要意义。酶生物传感器自发现以来,因具有高度的选择性、结构简单、自动、价廉而备受研究者的关注。特别是微电子技术、纳米材料制备技术、生物技术的发展为扩展生物传感器的应用范围、批量生产、集成化、微型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极大地促进了酶生物传感器的研究与应用。农药残留检测生物传感器的原理主要是利用农药(如有机农药等)与酶(如乙酰胆碱酯酶等)结合来抑制酶的活性,农药的浓度与酶被抑制的活性成一定的数学关系,从而实现对农药残留量的检测。作为生物传感器关键组成物! 活性酶在水溶液中一般不太稳定,且酶只能和底物作用一次。因此,使用起来极不方便,最有效的途径是将酶固定制备成生物敏感膜使用。这就须采用合适的固定技术将酶固定在合适的载体上,因此酶的固定技术是制备生物传感器的关键步骤,这将直接影响传感器的稳定性、灵敏度、检测下限、响应时间和酶的活性、存活时间等。酶的固定技术主要包括酶的固定方法和固定酶的载体材料的选择,当前国内外对农药残留检测生物传感器中酶的固定技术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并取得了许多重要进展。该文就农药残留检测生物传感器中酶的各种固定技术和研究应用进展进行了较全面系统的介绍,并对一些影响传感器性能的因素进行了分析讨论。[B]! 酶的固定方法[/B]酶在基体电极上的固定是酶生物传感器制备中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传感器的检测性能。酶的固定化技术是指通过某些方式将酶和载体相结合,使酶被集中或限制,使之在一定空间范围内进行催化反应。要想使酶作为生物敏感物质使用,就必须研究如何将酶固定在各种载体上。酶的固定方法主要有吸附法、共价键合法、凝胶% 溶胶法、聚合物包埋修饰法、交联法等方法。[color=#DC143C][B]全文附件在3楼[/B][/color]

  • 粒度检测仪不能测试固定样品的百分比浓度的原因

    [size=16px][font=微软雅黑]在测试过程中通常用[b]遮光率[/b]这个相对值来表征悬浮液的浓度的。[/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b]遮光率[/b]的大小是由悬浮液中的颗粒个数决定的——悬浮液中颗粒数越多,散射光越强,遮光率越高;悬浮液中的颗粒数越少,散射光越弱,遮光率越低。[/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为了达到一定的[b]遮光率[/b],对粒度越粗的样品所需的颗粒数量就多;对粒度越细的样品,只要很少一点样品颗粒数就很多,因此所需的试样量就很少。[/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可见样品越粗悬浮液的百分比浓度就越大;样品越细悬浮液的百分不浓度就越小。[/font][/size][font=微软雅黑][size=16px]此外,即使粒度相同,不同样品的密度又不相同,百分比浓度也不同。[/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所以激光粒度测试时悬浮液的浓度值不能规定一个固定的百分比浓度,而只能用遮光率这个相对量来表示。如果非要知道激光粒度测试悬浮液的百分比浓度,那只能是一个范围,大约在 0.01% -0.1%之间。[/size][/font]

  • 关于仪器设备所属权,固定资产的问题。

    我供职的检验检测机构是非独立法人,法人是上级A公司领导,所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采购是在公司所属的a、b、c等部门单位招标采购包里,固定资产记在他们那里,我们和a、b、c都同属A公司管理。请问这些检验检测的仪器设备,是不是需要授权使用,还是租赁合同形式?是以上级主管单位A公司统一授权或者租赁,还是和a、b、c等不同部门签署授权书或租赁合同?

  • 【资料】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监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检测时的质量保证措施。本标准适用于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参数,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和排放总量的CEMS。凡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2001)废止。[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223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url]

  • 固定污染源氯化氢检测

    各位大神,请问固定污染源检测氯化氢,用标准HJ/T 27-1999的时候,计算公式公式中Vt的定容体积是指多少毫升?[img=,690,21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3/202003232101180987_3599_4036854_3.png[/img]

  • 【原创】如何选择合适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目前,随着制造技术的发展,便携式多气体(复合式)检测仪也是我们的一个新的选择。由于这种检测仪可以在一台主机上配备所需的多个气体(无机/有机)检测传感器,所以它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相应快、同时多气体浓度显示的特点。更重要的是,泵吸式复合式气体检测仪的价格要比多个单一扩散式气体检测仪便宜一些,使用起来也更加方便。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这类检测仪时,最好选择具有单独开关各个传感器功能的仪器,以防止由于一个传感器损害影响其它传感器使用。同时,为了避免由于进水等堵塞吸气泵情况发生,选择具有停泵警报的智能泵设计的仪器也要安全一些。   使用气体检测仪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注意经常性的校准和检测。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也同其它的分析检测仪器一样,都是用相对比较的方法进行测定的:先用一个零气体和一个标准浓度的气体对仪器进行标定,得到标准曲线储存于仪器之中,测定时,仪器将待测气体浓度产生的电信号同标准浓度的电信号进行比较,计算得到准确的气体浓度值。因此,随时对仪器进行校零,经常性对仪器进行校准都是保证仪器测量准确的必不可少的工作。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很多气体检测仪都是可以更换检测传感器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个检测仪可以随时配用不同的检测仪探头。不论何时,在更换探头时除了需要一定的传感器活化时间外,还必须对仪器进行重新校准。另外,建议在各类仪器在使用之前,对仪器用标气进行响应检测,以保证仪器真正起到保护的作用。 2)注意各种不同传感器间的检测干扰。   一般而言,每种传感器都对应一个特定的检测气体,但任何一种气体检测仪也不可能是绝对特效的。因此,在选择一种气体传感器时,都应当尽可能了解其它气体对该传感器的检测干扰,以保证它对于特定气体的准确检测。 3)注意各类传感器的寿命:   各类气体传感器都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即寿命。一般来讲,在便携式仪器中,LEL传感器的寿命较长,一般可以使用三年左右;光离子化检测仪的寿命为四年或更长一些;电化学特定气体传感器的寿命相对短一些,一般在一年到两年;氧气传感器的寿命最短,大概在一年左右。电化学传感器的寿命取决于其中电解液的干涸,所以如果长时间不用,将其密封放在较低温度的环境中可以延长一定的使用寿命。固定式仪器由于体积相对较大,传感器的寿命也较长一些。因此,要随时对传感器进行检测,尽可能在传感器的有效期内使用,一旦失效,及时更换。 4)注意检测仪器的浓度测量范围:   各类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器都有其固定的检测范围。只有在其测定范围内完成测量,才能保证仪器准确地进行测定。而长时间超出测定范围进行测量,就可能对传感器造成永久性的破坏。   比如,LEL检测器,如果不慎在超过100%LEL的环境中使用,就有可能彻底烧毁传感器。而有毒气体检测器,长时间工作在较高浓度下使用也会造成损坏。所以,固定式仪器在使用时如果发出超限信号,要立即关闭测量电路,以保证传感器的安全。   表常见气体传感器的浓度检测范围、分辨率、允许浓度和最高承受浓度(ppm)   传感器检测范围分辨率TWA最高浓度一氧化碳0-5001251500硫化氢0-100110500二氧化硫0-200.12150一氧化氮0-2501251000氨气0-50125200氨化氢0-100110100氮气0-100.10.530VOC0-100000.1-无限制   总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是保证工业安全和工作人员健康的有力工具。我们要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场合以及需要的功能,选择合适的气体检测仪。目前,可供我们选择的检测仪包括固定式/便携式、扩散式/泵吸式、单气体/多气体、无机气体/有机气体等等多种多样的组合。只有选择好了合适的气体检测仪器,才能真正做到事半功倍,防患于未然。   在这四章的内容中,我们介绍了有毒有害有机无机气体检测仪在工业安全和人员健康保护中的应用。随着技术和工艺水平的提高,相信还会有更多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问世,我们将在以后做进一步的介绍。

  • 固定源废气进出口监测

    请教大家,环境监测中,固定源废气监测,监测排气筒的时候,什么时候要求进出口都检测?有去除效率要求的才监测?进出口检测必须同时进行吗,找了很多相关的标准规范,没发现有关于这方面的要求。我们这边只要能测进口,都测。请教下大家,到底应该怎样

  • 【分享】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监测的有关技术规定(wangliqian)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监测的有关技术规定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04]389号)和(环函[2004]394号)要求各地在2005年开展氮氧化物排放量的监测和统计工作(为期一年)的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了《全国污染源氮氧化物监测工作方案》和《固定源氮氧化物监测技术要求(暂行)》,其内容如下:1工作方案NOx固定源监测只限于各种工业炉窑,如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制酸、氮肥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玻璃等)、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黑色(有色)金属冶炼业等行业,不包括民用灶具在内的生活源和移动源NOx排放监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原有污染源监测计划,如月、季度例行监测、“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企业委托监测以及其他对污染源的监测开展本项工作,监测频次不低于2次(按季度监测)。2监测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1) 按总站统字[2004]137号文规定,根据NOx监测计算方法相关规定和要求, NOx监测采样仪器应同时具有NO、NO2传感器。例如:km9106、testo350xl、testo360等型号,一般NOx测试仪只装有NO传感器,应通过加装NO2传感器来解决。(2)生产设施应处于正常的运行工况:a.燃煤锅炉其生产运行负荷不能低于额定负荷的70%;b.工艺废气监测,不能低于75%;c.工业炉窑监测在最大热负荷下(即在燃料耗量较大稳定加温阶段)进行;d.正常生产但长期低负荷运转设备,采样期间的工况应与平时运行工况相同;e.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污染源,应在其治理设施处于正常稳定运行状态时监测。(3)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a.对连续稳定的排放源,每次监测采样次数不得少于3次。对排气筒中氮氧化物采样每次采样时间视氮氧化物浓度而定,一般不得少于10min。b.对生产稳定且周期性排放的污染源,每次监测采样周期不得少于2个,每一周期不少于3次,采样时间要求与1)相同。c.对间断性排放的污染源,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4) 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因子对仪器分析的交叉干扰;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应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即仪器量程的30%~70%之间。(5)采样管材质可选用不锈钢、硬质玻璃、石英、陶瓷、氟树脂(氟橡胶)或硅橡胶,滤料材质为无碱玻璃棉或硅酸铝纤维,有滤尘、加热装置和保温措施,加热温度的范围为140℃~160℃。其它质量保证要求见本文相关章节。(6)烟气监测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准(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 (7)当采用连续监测系统对NOx进行监测时,采样枪进入测点2分钟后开始读数(打印),每2分钟打印一次,5次打印为一个测量周期。然后将采样枪取出在空气中清洁至零,再开始第二个周期测量。将每个周期的5个值求平均,作为一次的测量结果,每次监测作3个测量周期。连续监测系统应至少半年进行一次标定和参比测试,参比测试和实测值的误差应满足(HJ/T76-2001)要求。(8)NOx排放浓度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04]273号和总站总工字[2004]117号文规定,以折算后的NO2排放浓度计。a.当监测仪器读数以质量体积比浓度表示时,将应NO实测值按NO2与NO分子量之比折算为NO2当量,再加NO2实测值,即NOX浓度:CNOx=(NO×46/30)+ NO2式中:C——污染物的标准状态下干排[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体积比浓度:mg/m3(或μg/m3);b.当监测仪器读数以体积比浓度表示时,应按下式进行换算:CNOx=(XNO+ XNO2)×2.05式中:C——污染物的标准状态下干排[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体积比浓度:mg/m3(或μg/m3);X——污染物的体积比浓度:μmol/mol。

  • 【分享】固定污染源监测基本知识

    一固定污染源监测基本概念 以烟道气的监测为例说明固定污染源废气的测定。基本概念(1)烟道气监测内容烟尘:浓度、排放量烟气组分:(氮、氧、二氧化碳、水蒸气、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硫化氢等)浓度、排放量废气:排放量(2)基本参数监测方法规定,以除去水蒸气后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为基准表示烟气的测定结果。因此,计算有害物质排放浓度和废气排放量时,需要采用气体状态方程式将待测气体体积换算为标准状态下(0℃、101.3kPa或760mmHg)的干气体体积表示。完成换算需测定以下基本参数:烟气的温度、烟气的压力、烟气的平均流速、烟气的体积;同时应测定烟气中的含湿量,烟气除去水蒸气为干气体。(3)采样系统烟道气监测采样系统由采样装置、收集装置、冷凝和干燥装置、流量测量和控制装置、采样动力装置等组成,如图6-24所示。此外还配有测量状态参数的装置,如压力、温度和湿度测量装置。图6-24烟道气采样系统示意图(4)注意事项由于烟道内同一断面上各点的烟尘浓度和气流速度的分布是不均匀的,因此测定烟尘浓度和气流流速时,必须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多点采样。采样点的位置和数目主要根据烟道断面的形状、大小和流速分布情况确定。

  • 【分享】固定污染源 烟气 连续监测系统 技术要求 检测方法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发了两次附件发不上来[color=red]如果是附件比较大的话,你可以分卷压缩上传[/color]400K,不大,但不知道为何发不上来,再试验一次[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65098]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url]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