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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继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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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继电器相关的资讯

  • 可替代继电器的RF-MEMS开关技术提高仪器可靠性
    p   11月10日,Analog Devices, Inc. (ADI)宣布在开关技术领域取得的重大突破,提供用户期盼已久的替代产品,以取代100多年前即被电子行业采用的机电继电器设计。由继电器导致的多种性能局限早在电报问世之初就已存在,ADI公司全新的RF-MEMS开关技术解决了此类局限,从而能够开发出更快速、小巧、节能、可靠的仪器仪表。随着采用该技术的产品正式发布,原始设备制造商(OEM)能够显著改进自动测试设备(ATE)以及其他仪器仪表的精确性和多功能性,以帮助客户降低测试成本和功耗,缩短产品上市时间。未来的MEMS开关系列产品将在航空航天和防务、医疗保健以及通信基础设施设备等行业内取代继电器,让这些行业的OEM能够为客户提供体积相似,但功耗和成本更低的产品。 /p p   ADI公司将MEMS开关技术真正投入商用Analog Devices, Inc. (ADI),今日宣布在开关技术领域取得的重大突破,提供用户期盼已久的替代产品,以取代100多年前即被电子行业采用的机电继电器设计。作为全新产品系列的第一代产品,与传统机电继电器相比,ADI公司的ADGM1304和ADGM1004 RF MEMS开关的体积缩小了95%,速度加快了30倍,可靠性提高了10倍,而功耗仅为原来的十分之一。 /p
  • 工信部发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25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持续提高工业绿色发展水平,现将《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予以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pdf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9月23日附件: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 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是指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淘汰,其余类推;未标淘汰期限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一、石化化工1. 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2. 间歇焦炭法二硫化碳工艺;3. 高汞催化剂生产设备(氯化汞含量6.5%以上);4. 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5. 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6. 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甲醇钠、甲醇钾、乙醇钠、乙醇钾、聚氨酯、乙醛、烧碱、农药生产装置。二、钢铁1. 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2. 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3. 采用重铬酸盐钝化技术的电解锰工艺设备(2023年12月31日);4. 钢铁行业用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不含粉煤气化炉)。三、有色金属1. 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备;2. 竖罐炼锌工艺和设备(2025年12月31日);3. 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4. 采用土坑炉或坩埚炉焙烧、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制氧化砷或金属砷工艺装备;5. 铝自焙电解槽及160kA以下预焙槽;6. 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7. 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8. 采用地坑炉、坩埚炉、赫氏炉等落后方式炼锑;9. 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10. 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及设备;11. 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12. 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13. 有色金属行业用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四、黄金1. 混汞提金工艺;2. 小氰化池浸工艺、土法冶炼工艺;3. 无环保措施提取线路板中金、银、钯等贵重金属工艺。五、医药1. 铁粉还原工艺生产咖啡因;2. 铁粉还原工艺生产对乙酰氨基酚。六、机械1. 加热温度≤1000℃的热处理氯化钡盐浴炉;2. 钻采工具接头螺纹磷化处理工艺(2023年12月31日);3. 使用汞生产开关和继电器的工艺;4. 使用汞生产气压计、湿度计、压力表、温度计(体温计除外)等非电子测量仪器的工艺(无法获得适当无汞替代品、安装在大型设备中或用于高精度测量的非电子测量设备除外)。七、船舶废旧船舶滩涂拆解工艺。八、轻工1. 脂肪酸法制叔胺工艺 2. 发烟硫酸磺化工艺 3. 铅蓄电池生产用开放式熔铅锅、开口式铅粉机 4. 管式铅蓄电池干式灌粉工艺 5. 铅蓄电池生产中铸板、制粉、输粉、灌粉、和膏、涂板、刷板、配酸灌酸、外化成、称板、包板等人工作业工艺(新建、改扩建项目禁止使用)。
  • 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294.63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小涧西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11-24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小涧西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11/24 15:51:32 项目名称: 小涧西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 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小涧西社区以北青岛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小涧西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园区内,无新增用地。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30%,银行贷款7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筑工程-监理 建筑物级别: 本项目总投资额: 379780000元 工程造价: 284700000元 工程规模: 600 项目批复文号: 投资计划单位及文号: 青发改投资核【2023】12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万宏锐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467901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万宏锐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467901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正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华文君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62678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306-370200-04-01-566495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项目主要拆除场地现状附着物(树木、建筑等),原地新建污泥干化焚烧车间、污水收集和输送单元消防及冷却水池、变配电站、灰渣单元、称重单元、给排水、厂区绿化等配套公用工程。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外电接入、高压电部分)及施工期间设计变更、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工程范围内的厂房、设备拆除,三通一平等,工程范围内的污泥干化焚烧处理设施及配套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建设。主要工程建设范围包括主体生产设施:污泥接收系统、污泥干化系统、污泥焚烧系统、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以及配套的作业设备(污水外输管线接至本次工程所在地西面围墙外1米,围墙内设阀门井)、应急池等环保设施、供排水、电气、监控监管(包括接入监管单位指定的系统和区域)、自控、智慧化系统、在线监测、场内绿化等设施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蒸汽、沼气等管线(蒸汽、沼气等外部管线接至本次工程所在地西面围墙外1米,围墙内设阀门井)接入、调试、试运行及相关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程。本工程采用“污泥干化+鼓泡流化床焚烧”处理工艺,主要包括污泥接收系统、污泥干化系统、污泥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等工艺系统;污泥设计处理能力 600 吨/日(折算80%含水率)。2、招标内容:项目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维修、质保期维修等全过程监理。 招标范围: 项目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维修、质保期维修等全过程监理。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 600 小涧西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监理 2946292.6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3.同类工程界定:二等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九 、招标文件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递交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3号开标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15 09:30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3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12-15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万宏锐,联系电话:0532-84679019,邮箱:gtwzbb@126.com,传真:/,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36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158,邮箱:qdswgljgcs@qd.shangdong.cn 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小涧西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监理1标段.pdf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3-12-15 09:30 预算金额:294.63万元 采购单位: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小涧西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11-24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小涧西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11/24 15:51:32 项目名称: 小涧西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 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小涧西社区以北青岛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小涧西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园区内,无新增用地。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30%,银行贷款7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筑工程-监理 建筑物级别: 本项目总投资额: 379780000元 工程造价: 284700000元 工程规模: 600 项目批复文号: 投资计划单位及文号: 青发改投资核【2023】12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万宏锐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467901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万宏锐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467901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正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华文君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62678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306-370200-04-01-566495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项目主要拆除场地现状附着物(树木、建筑等),原地新建污泥干化焚烧车间、污水收集和输送单元消防及冷却水池、变配电站、灰渣单元、称重单元、给排水、厂区绿化等配套公用工程。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外电接入、高压电部分)及施工期间设计变更、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工程范围内的厂房、设备拆除,三通一平等,工程范围内的污泥干化焚烧处理设施及配套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建设。主要工程建设范围包括主体生产设施:污泥接收系统、污泥干化系统、污泥焚烧系统、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以及配套的作业设备(污水外输管线接至本次工程所在地西面围墙外1米,围墙内设阀门井)、应急池等环保设施、供排水、电气、监控监管(包括接入监管单位指定的系统和区域)、自控、智慧化系统、在线监测、场内绿化等设施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蒸汽、沼气等管线(蒸汽、沼气等外部管线接至本次工程所在地西面围墙外1米,围墙内设阀门井)接入、调试、试运行及相关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程。本工程采用“污泥干化+鼓泡流化床焚烧”处理工艺,主要包括污泥接收系统、污泥干化系统、污泥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等工艺系统;污泥设计处理能力 600 吨/日(折算80%含水率)。2、招标内容:项目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维修、质保期维修等全过程监理。 招标范围: 项目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维修、质保期维修等全过程监理。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 600 小涧西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监理 2946292.6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3.同类工程界定:二等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九 、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递交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3号开标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15 09:30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3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12-15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万宏锐,联系电话:0532-84679019,邮箱:gtwzbb@126.com,传真:/,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36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158,邮箱:qdswgljgcs@qd.shangdong.cn 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小涧西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监理1标段.pdf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荐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荐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号召申报各类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以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通知中,推荐重点领域包括以下几类:(一)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二)污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三)医疗废物、垃圾焚烧飞灰、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五)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冶炼渣等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防治技术;(七)污染地块、农用地、工矿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控、修复技术;(八)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对于环境监测行业而言,固废、土壤污染一直是监控的重点。随着近几年的发展,各类监控技术的发展。为此,仪器信息网3i讲堂策划了固废、场地土壤、新污染等多场主题会议,诚邀参会。2月21日 场地土壤污染检测技术网络研讨会: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sitesoil230221/3月7日 固废、危废污染检测与控制技术论坛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gfwf230307/3月2日 环境新污染物分析与检测创新技术论坛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tjaia230111/3月14日 环境暴露与健康监测网络研讨会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environmentalexposure230314/5月19日 新污染物检测与监测新技术发展论坛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accsi2022newpollution/通知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01/t20230129_1014065.html
  •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380.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3-01 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招标,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8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服务: ①垃圾填埋作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a.垃圾填埋处置作业包含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固化飞灰、一般工业废弃物、污染土和招标人要求处理垃圾过程中的辅助作业;b.进入填埋体钢箱板作业道路和倾倒平台的保洁工作、膜面垃圾清理;c.入场环卫车辆的交通疏导、指挥卸料等;d.卸料、铺摊、压实过程中的辅助工作;e.填埋库区填埋堆体表面雨污分流设置、构建及雨水导排等;f.库区日常巡场包括:垃圾堆体、填埋区、库区临时作业道路、作业平台、作业面、库区边坡截洪沟、外排水等区域的巡查维护工作。覆盖膜巡查补漏、边坡底膜和土工布保护层的查漏焊补等工作;g.填埋垃圾膜覆盖包括临时覆盖、揭膜、中期覆盖、中期覆盖膜回收和清洗,编织袋(含防洪沙袋、压膜袋等)的装填和铺设;h.辅助甲方临时或半永久填埋区域钢板路基箱作业道路铺设、钢板路基箱卸料平台的搭建,甲方提供钢板路基箱和负责工程机械作业部分;i.其他相关工作:物料转运、除臭药剂装卸、填埋库区雨水边沟的清掏及杂草清理、协助安装电气线路和给排水管道等工作,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②填埋作业不可抗力的应对(如暴风雨等恶劣天气造成膜面及土工布破损修复等);③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台账、操作规程、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建设等);④填埋库区垃圾堆体内渗滤液收集导排盲沟及渗滤液收集导排管的修筑;⑤管道(沼气、雨水、污水)铺设安装及焊接;⑥现场作业工程机械的清掏及外观清洁工作;⑦2024年7月1日起增加膜面雨水抽排工作;⑧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注:作业所需工具和材料,甲方提供覆盖用膜、装填袋、装填材料、柴油发电机、工程机械等,乙方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劳动防护用品费、焊膜工具费、PE管道焊接工具费、清扫工具费(扫把、铁锹等)、福利、社会保险费、水泵维修及材料费、劳保费(如:雨鞋、雨衣、安全帽、手套等)、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人员食宿等全部服务所发生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2.3人员配置: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前工作配置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7人;2024年7月1日至合同结束前工作配置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8人。 人员要求:合同期内,服务人员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其中女性人员比例不得高于20%。每日到岗率不低于90%。(注:招标人区域内不提供食宿) 2.4服务期: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5服务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洛碛垃圾填埋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资格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为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2020年、2021、2022年财务均不亏损。 3.3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垃圾填埋场现场填埋作业辅助工劳务服务业绩(业绩服务内容至少需包含填埋场膜覆盖及焊接)。 3.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1日09时00分到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法人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904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可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5 招标人应于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发布澄清(如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至2024年3月26日10 时00分。 5.2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咨大厦负一楼指示牌。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咨大厦负一楼指示牌。 7.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网(http://www.cqiic.com/ )》和《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cqzbcg.com/)》上发布。 8.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重庆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桂湾村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 18523333986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904室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8983844362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4-03-26 10:00 预算金额:380.00万元 采购单位:重庆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3-01 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招标,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采购。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8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洛碛场现场辅助工外包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服务: ①垃圾填埋作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a.垃圾填埋处置作业包含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固化飞灰、一般工业废弃物、污染土和招标人要求处理垃圾过程中的辅助作业;b.进入填埋体钢箱板作业道路和倾倒平台的保洁工作、膜面垃圾清理;c.入场环卫车辆的交通疏导、指挥卸料等;d.卸料、铺摊、压实过程中的辅助工作;e.填埋库区填埋堆体表面雨污分流设置、构建及雨水导排等;f.库区日常巡场包括:垃圾堆体、填埋区、库区临时作业道路、作业平台、作业面、库区边坡截洪沟、外排水等区域的巡查维护工作。覆盖膜巡查补漏、边坡底膜和土工布保护层的查漏焊补等工作;g.填埋垃圾膜覆盖包括临时覆盖、揭膜、中期覆盖、中期覆盖膜回收和清洗,编织袋(含防洪沙袋、压膜袋等)的装填和铺设;h.辅助甲方临时或半永久填埋区域钢板路基箱作业道路铺设、钢板路基箱卸料平台的搭建,甲方提供钢板路基箱和负责工程机械作业部分;i.其他相关工作:物料转运、除臭药剂装卸、填埋库区雨水边沟的清掏及杂草清理、协助安装电气线路和给排水管道等工作,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②填埋作业不可抗力的应对(如暴风雨等恶劣天气造成膜面及土工布破损修复等);③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台账、操作规程、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建设等);④填埋库区垃圾堆体内渗滤液收集导排盲沟及渗滤液收集导排管的修筑;⑤管道(沼气、雨水、污水)铺设安装及焊接;⑥现场作业工程机械的清掏及外观清洁工作;⑦2024年7月1日起增加膜面雨水抽排工作;⑧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注:作业所需工具和材料,甲方提供覆盖用膜、装填袋、装填材料、柴油发电机、工程机械等,乙方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劳动防护用品费、焊膜工具费、PE管道焊接工具费、清扫工具费(扫把、铁锹等)、福利、社会保险费、水泵维修及材料费、劳保费(如:雨鞋、雨衣、安全帽、手套等)、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人员食宿等全部服务所发生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2.3人员配置: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前工作配置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7人;2024年7月1日至合同结束前工作配置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8人。 人员要求:合同期内,服务人员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其中女性人员比例不得高于20%。每日到岗率不低于90%。(注:招标人区域内不提供食宿) 2.4服务期: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5服务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洛碛垃圾填埋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资格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为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2020年、2021、2022年财务均不亏损。 3.3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垃圾填埋场现场填埋作业辅助工劳务服务业绩(业绩服务内容至少需包含填埋场膜覆盖及焊接)。 3.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1日09时00分到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法人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904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可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5 招标人应于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发布澄清(如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至2024年3月26日10 时00分。 5.2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咨大厦负一楼指示牌。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咨大厦负一楼指示牌。 7.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网(http://www.cqiic.com/ )》和《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cqzbcg.com/)》上发布。 8.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重庆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桂湾村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 18523333986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904室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8983844362
  • 日立荧光分光光度计固体样品支架附件
    日立荧光分光光度计固体样品支架 当测定固体样品或高浓度溶液样品的荧光时,需要使用固体样品支架,测定样品表面的荧光。日立荧光分光光度计配备有独特设计的固体样品支架,在入射角为30°的同时,还将样品表面倾斜10°,这可以大大减少镜面反射光和杂散光,从而获得精确的荧光测量。固体样品支架和光学示意图图1样品表面光学示意图如图1所示,激发光打在样品表面,除了产生荧光之外,还有来自激发光的镜面反射光和杂散光,这两种光会增加荧光背景干扰,因此,需要一种检测不到这些干扰的光学系统。图2固体样品支架图2所示为日立荧光分光光度计的固体样品支架附件,激发光以一定角度照射样品,产生荧光到达检测器。图3固体样品支架中的光路示意图(左边:俯视图 右边:侧面图)图3为固体样品支架不同角度的光路示意图,从图中可以看出,激发光入射角为30°时,样品表面倾斜10°后,光路系统中镜面反射光和杂散光对荧光的干扰大大减少,从而获得有效的荧光强度。对于其他厂家的固体样品支架,激发光入射角为45°,有的入射角为30°,但未设定样品表面倾斜10°。因此日立荧光分光光度计的固体样品支架具有优异的设计,确保获得的准确的测定结果。下面我们采取实验的方法研究了光线入射角和样品表面夹角对荧光测量的影响。详细测定数据请参考: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2446/s912313.htm总结日立荧光分光光度计固体样品支架在入射角为30°时,样品表面倾斜角会保持10°,而其他厂家大部分的入射角为45°,即使入射角为30°,但无法设置样品表面倾斜角。可见,日立固体样品支架的独特设计能够获得更精确的荧光强度。
  • 中红外固体激光技术和应用论坛在上海举行
    2010年8月16日至17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主办,由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和上海交通大学共同承办的第158期东方科技论坛在上海沪杏科技图书馆成功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中红外固体激光技术和应用”,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范滇元院士担任论坛执行主席。来自国内外有关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界的知名学者约50位专家出席了会议。   上海市科委陈馨女士主持开幕式,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张杰院士作为承办单位代表致欢迎辞,东方论坛理事会副秘书长、上海市科委基础研究处胡睦处长应邀出席并讲话。   方家熊院士、祝世宁院士、刘泽金教授、吕跃广研究员、陈卫标研究员等10余位专家学者针对中红外固体激光技术的应用需求、关键技术、发展趋势等重要问题做了精彩的学术报告。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副所长陈卫标研究员主持了最后的自由讨论,与会代表围绕相关问题进行了气氛热烈的探讨。经过广泛深入的交流,集思广益,范滇元院士在总结发言中凝练出中红外固体激光技术研究的共识和建议,包括若干重要发展方向和待突破的关键技术。      中红外固体激光技术在民用和国防领域均有着非常重要的应用前景。本次论坛的成功举行,将通过多学科交叉和融合,促进我所中红外固体激光相关研究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极大地推动我国中红外固体激光技术的未来发展,提升我国在该领域的整体竞争力。
  • 固体核磁共振新进展!揭示固体催化剂表面物种吸附状态
    近日,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侯广进团队利用高压原位固体核磁共振(NMR)技术,揭示了部分还原氧化铈催化剂表面上非解离吸附活化双氢物种的独特化学状态。相关成果发表在《美国化学会志》上。研究揭示固体催化剂表面非解离活化双氢物种。大连化物所供图氢气在固体催化剂表面的吸附活化是合成氨、合成气转化、储氢等诸多能源化工过程的关键步骤,这引发了研究人员对于催化剂表面氢物种化学状态及催化功能的研究兴趣。然而,受限于表面氢物种环境敏感的特点及固体催化剂表面结构复杂性问题,对催化剂表面氢物种的实验观测存在挑战。因此,亟需发展对表面氢物种的原位、高分辨分析方法,以研究其吸附位点、电子与几何结构、与催化剂的相互作用及对催化反应的影响等重要科学问题。固体核磁共振技术是高分辨研究催化剂表面吸附物种的重要谱学技术。然而,常规的非原位固体核磁共振方法难以研究表面氢物种在内的气氛敏感的活性物种的真实化学状态。侯广进团队前期克服技术挑战,开发出了高温高压原位固体核磁共振技术,该技术具有较宽的压力和温度操作窗口,并用于固、液、气等多相体系的原位固体核磁共振研究中,揭示了材料合成机制、气体吸附、主客体相互作用、催化反应路径及动力学等关键科学问题。本工作中,研究人员利用高压原位固体核磁共振技术,研究了氧化铈催化剂表面氢物种的化学状态。团队通过引入HD气体,原位动态下采集二维J耦合2H-1H相关谱,发现并证明了部分还原氧化铈表面存在非解离吸附的双氢物种。团队进一步通过精准测量其J耦合常数及运动弛豫的NMR分析,确定了该双氢物种的活化吸附状态,揭示了HD分子吸附在催化剂表面,H-D键被活化拉长。随后,团队与西安交通大学常春然教授理论计算团队合作,结合不同还原程度的氧化铈吸附氢气的原位1H NMR观测及DFT计算结果,证实了该双氢物种的吸附状态,及其与氧化铈表面氧空位缺陷之间的关联。此外,研究人员借助乙烯加氢的探针反应,利用原位NMR技术观测到了该物种的催化转化过程。该工作有助于加深对固体催化剂表面氢气吸附活化过程的认识,相关研究分析方法也有望拓展用于研究其它气体的吸附转化过程,从而指导相关催化剂和催化过程的精准设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
    p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p p   新修订的固废法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等的污染环境防治制度。 /p p   从具体方面看,法律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强化产生者责任,增加排污许可、管理台账、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等制度。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法律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统筹城乡,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法律完善了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秸秆、废弃农用薄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明确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力度。明确污泥处理、实验室固体废物管理等基本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strong br/ /p p   目录 /p p   第一章 总则 /p p   第二章 监督管理 /p p   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 /p p   第四章 生活垃圾 /p p   第五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 /p p   第六章 危险废物 /p p   第七章 保障措施 /p p   第八章 法律责任 /p p   第九章 附则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一章 总则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p p   第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法。 /p p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p p   第三条 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p p   国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p p   第四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p p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p p   第五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 /p p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p p   第六条 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p p   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p p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 /p p   国家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内容。 /p p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p p   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协商建立跨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联防联控机制,统筹规划制定、设施建设、固体废物转移等工作。 /p p   第九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p p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p p   第十条 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技支撑。 /p p   第十一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意识。 /p p   学校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普及和教育。 /p p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二章 监督管理 /strong /p p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 /p p   第十四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鉴别程序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 /p p   第十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 /p p   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应当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 /p p   第十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p p   第十七条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p p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内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措施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投资概算。 /p p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p p   第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p p   第二十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p p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 /p p   第二十一条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p p   第二十二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p p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信息通报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p p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p p   第二十四条 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发展改革、海关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p p   第二十五条 海关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属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论依法管理。 /p p   第二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权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p p   实施现场检查,可以采取现场监测、采集样品、查阅或者复制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的资料等措施。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现场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p p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及设施、设备、场所、工具、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p p   (一)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非法转移的 /p p   (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p p   第二十八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信用记录制度,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p p   第二十九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 /p p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p p   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公众开放设施、场所,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 /p p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p p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p p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举报。 /p p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p p   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 /strong /p p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对工业固体废物对公众健康、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等作出界定,制定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技术政策,组织推广先进的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p p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开发、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名录。 /p p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应当在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名录中的设备。生产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名录中的工艺。 /p p   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p p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p p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设施,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p p   第三十六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p p   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p p   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p p   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p p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p p   第三十八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p p   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p p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p p   第四十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 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p p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p p   第四十一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的,应当在终止前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p p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该设施、场所安全运行。变更前当事人对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污染防治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 /p p   对2005年4月1日前已经终止的单位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的费用,由有关人民政府承担 但是,该单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应当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承担处置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 /p p   第四十二条 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 /p p   国家鼓励采取先进工艺对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 /p p   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等规定进行封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四章 生活垃圾 /strong /p p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p 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 /p p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p p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减少燃料废渣等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p 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组织净菜上市,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p p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确定设施厂址,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p 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回收、分拣、打包网点,促进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工作。 /p p   第四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p p   国家鼓励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 其他农村地区应当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就近就地利用或者妥善处理生活垃圾。 /p p   第四十七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运行规范,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加强监督管理。 /p p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p p   第四十九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p p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p p   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p p   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p p   第五十条 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p p   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p p   第五十一条 从事公共交通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清扫、收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p p   第五十二条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扫、分类收集、妥善处理。 /p p   第五十三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村镇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p 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生活垃圾公共转运、处理设施与前款规定的收集设施的有效衔接,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的融合。 /p p   第五十四条 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 /p p   第五十五条 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 /p p   鼓励相邻地区统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 /p p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 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p p   第五十六条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将污染排放数据实时公开。监测设备应当与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p p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 /p p   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p p   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p p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p 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p p   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p p   第五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方生活垃圾具体管理办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五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 /strong /p p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p 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p p   第六十一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 /p 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p p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p p   第六十三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p p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p p   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p p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农业固体废物,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p p   第六十五条 产生秸秆、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回收利用和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p p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p p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露天焚烧秸秆。 /p p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在环境中可降解且无害的农用薄膜。 /p p   第六十六条 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p p   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回收和利用。 /p p   国家鼓励产品的生产者开展生态设计,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p p   第六十七条 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 /p p   禁止将废弃机动车船等交由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或者个人回收、拆解。 /p p   拆解、利用、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船等,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p p   第六十八条 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p p   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p p   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 /p p   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p p   国家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 /p p   第六十九条 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p p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p p   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p p   第七十条 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p p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办公场所应当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p p   第七十一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保证处理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报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p p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污泥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推动同步建设污泥处理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协同处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当覆盖污泥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 /p p   第七十二条 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 /p p   禁止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泥进入农用地。 /p p   从事水体清淤疏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清淤疏浚过程中产生的底泥,防止污染环境。 /p p   第七十三条 各级各类实验室及其设立单位应当加强对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实验室固体废物。实验室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六章 危险废物 /strong /p p   第七十四条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章规定 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p p   第七十五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动态调整。 /p p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 /p p   第七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确保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p p   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p p   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开展区域合作,统筹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 /p p   第七十七条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p p   第七十八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p p   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p p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 /p p   第七十九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p p   第八十条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p p   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p p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p p   第八十一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p p   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p p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 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p p   第八十二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p p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并将批准信息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p p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应当全程管控、提高效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制定。 /p p   第八十三条 运输危险废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p p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p p   第八十四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消除污染处理,方可使用。 /p p   第八十五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进行检查。 /p p   第八十六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p p   第八十七条 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 /p p   第八十八条 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前,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退役的费用应当预提,列入投资概算或者生产成本,专门用于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退役。具体提取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 /p p   第八十九条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p p   第九十条 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 /p p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 /p p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 /p p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渗漏、扩散。 /p p   第九十一条 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环境卫生、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协同配合,依法履行应急处置职责。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七章 保障措施 /strong /p p   第九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建设需求,保障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用地。 /p p   第九十三条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有关方面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措施,加强对从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p p   第九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固体废物利用单位、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等联合攻关,研究开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集中处置等的新技术,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进步。 /p p   第九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下列事项: /p p   (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p p   (二)生活垃圾分类 /p p   (三)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p p   (四)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p p   (五)涉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其他事项。 /p p   使用资金应当加强绩效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p p   第九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p p   第九十七条 国家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项目的信贷投放。 /p p   第九十八条 从事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p p   国家鼓励并提倡社会各界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捐赠财产,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p p   第九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p p   第一百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综合利用产品和可重复使用产品。 /p p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应当优先采购综合利用产品和可重复使用产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八章 法律责任 /strong /p p   第一百零一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p p   (一)未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p p   (二)对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p p   (三)未依法查封、扣押的 /p p   (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未予查处的 /p p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 /p p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p p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p p   (一)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 /p p   (二)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公开污染排放数据的 /p p   (三)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p p   (四)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p p   (五)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的 /p p   (六)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 /p p   (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p p   (八)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p p   (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 /p p   (十)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 /p p   (十一)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其他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 /p p   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第七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对前款第十一项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p p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p p   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p p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p p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p p   第一百零七条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p p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对污泥流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或者处理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p p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p p   第一百零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淘汰的设备,或者采用淘汰的生产工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提出意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p p   第一百一十条 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p p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p p   (一)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 /p p   (二)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的 /p p   (三)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 /p p   (四)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 /p p   (五)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p p   (六)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的 /p p   (七)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 /p p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p p   违反本法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依法处以罚款。 /p p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p p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p p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p p   (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p p   (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 /p p   (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p p   (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p p   (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p p   (八)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p p   (九)未经消除污染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p p   (十)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p p   (十一)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p p   (十二)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p p   (十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p p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p p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未按照规定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危险废物产生者承担 拒不承担代为处置费用的,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p p   第一百一十四条 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p p   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p p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p p   承运人对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 /p p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危险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p p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向海关提出处理意见,海关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进口者消除污染。 /p p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 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p p   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计算罚款 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款,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p p   第一百一十九条 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排放固体废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实施该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按日连续处罚。 /p p   第一百二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p p   (一)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p p   (二)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p p   (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堆放、利用、处置的 /p p   (四)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p p   (五)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p p   (六)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p p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有关机关和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p p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机构组织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磋商,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磋商未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p p   对于执法过程中查获的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无法退运的固体废物,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处理。 /p p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九章 附则 /strong /p p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p p   (一)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p p   (二)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p p   (三)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p p   (四)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p p   (五)农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p p   (六)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p p   (七)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p p   (八)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p p   (九)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p p   第一百二十五条 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 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 /p p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p
  • 必达泰克公司半导体泵浦固体激光器获美国专利
    必达泰克公司的半导体泵浦固体激光器近日获得了美国专利 (专利号: US 7,218,655 B2), 为环境温度变化较大时的激光器应用提供了新的选择。 该激光器采用了必达泰克公司自主研发的先进技术,使其在没有致冷/加热控制器的情况下也能在环境温度变化较大的情况下获得稳定的输出,从而避免了带有温度控制系统的激光器所常有尺寸大、功耗高的弊病,使其更适用于如搜索营救时的信号指示、现场检测设备以及激光指示器等应用。该专利可应用于蓝光、绿光等固体激光器上,在拓宽激光器的适用温度范围和延长其使用寿命方面有显著的效果。 美国必达泰克公司一直致力于激光器和微型光纤光谱仪的研发生产,在激光器和光谱仪的研发生产上有着丰富的经验。目前必达泰克公司在激光器和光谱仪方面已获得两项美国专利,并且还有十几项专利正在审核中。美国必达泰克公司,竭诚为您的激光应用服务!
  •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20.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1-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2-FW342-ZFCG342 项目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精密智控闭环监管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需开展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小微收集点、重点产废企业智能监控措施,建立一个有序的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时有效的监控固体废弃物从产生到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联网企业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3室政府采购开标3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88527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地 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81572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181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传 真:0579-82460882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丽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1338925、82162067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342定稿(公开-电子12月8日9点半开标)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2.docx194.7K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2-12-08 09:30 预算金额:220.00万元 采购单位: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1-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2-FW342-ZFCG342 项目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精密智控闭环监管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需开展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小微收集点、重点产废企业智能监控措施,建立一个有序的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时有效的监控固体废弃物从产生到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联网企业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3室政府采购开标3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88527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地 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81572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181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传 真:0579-82460882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丽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1338925、82162067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342定稿(公开-电子12月8日9点半开标)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2.docx194.7K
  • 1.5GHz固体核磁共振技术助力固体材料表面研究
    近日,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固体核磁共振及催化化学创新特区研究组研究员侯广进团队与美国高场实验室博士甘哲宏等合作,在超高场(1.5GHz)固体核磁共振(NMR)技术应用于固体材料表面结构表征研究中取得新进展。氧化铝是重要的催化剂和催化剂载体,其表面的五配位铝被称为“Super-five”。五配位铝在金属活性中心分散,γ-Al2O3烧结相变,以及醇脱水反应中都起到关键作用。γ-Al2O3结晶度低,其表面五配位铝仅占总铝含量的3%左右,因此难以实现表面五配位铝的结构表征。目前,所有关于五配位铝的结构特征均是基于理论计算推测得到。本研究中,得益于超高场条件下显著提高的27Al NMR灵敏度和分辨率,科研团队采用高场多核、多维固体核磁共振技术,直接实验观测到五配位铝相关空间结构信息,首次揭示了γ-Al2O3表面的五配位铝以聚集态形式存在,且在水的作用下易于发生结构重构。科研人员制备了富含五配位铝的无定形氧化铝纳米片(Al2O3-NS)与γ-Al2O3进行对比研究,借助超高场27Al MAS NMR对Al2O3-NS和γ-Al2O3的铝物种分别进行定量分析。研究通过超高场的27Al-27Al DQ双量子相关实验,以及高场多核、多维固体核磁共振技术发现,γ-Al2O3表面与Al2O3-NS的不同配位铝物种的Al(n)-O-Al(n)链接方式相同,且表面羟基分布及铝与羟基的链接方式也十分相似,进而表明γ-Al2O3表面存在一层富含五配位铝的无定形结构。该研究有助于进一步剖析γ-Al2O3在金属分散、催化剂烧结等应用方面的“构-效”关系。相关研究成果以Nature of Five-coordinated Al in γ-Al2O3 Revealed by Ultra-high Field Solid-state NMR为题,发表在ACS Central Science上,并被选为内封面论文。研究工作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等项目的支持。
  • 连续光源和直接固体进样原子吸收在中国疾控安装成功
    在传统的线光源(空心阴极灯)原子吸收光谱仪成功应用50多年后的今天,处于光谱行业技术领先地位的德国耶拿分析仪器股份公司,推出了新一代原子吸收光谱仪--高分辨率连续光源原子吸收光谱仪。 contrAA300是世界上第一台商品化高分辨率连续光源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其优越的性能在各方面都超出了传统的原子吸收光谱仪。 近日,高分辨率连续光源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contrAA300和可全自动直接固体进样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ZEEnit 600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安装调试成功, 连续光源原子吸收结合了创新的光源技术(高能量、高稳定连续光源)和检测技术(CCD芯片)的应用以及专门研发的高分辨率双单色器光学系统,既集合了传统原子吸收的全部特点,同时又结合了快速多元素测定的分析能力,提高了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全自动直接固体进样石墨炉分析系统和液体进样分析在同一个石墨炉上完成,直接测定原始样品,得到真实结果,无需消解和稀释,省时、方便、快速,避免试剂和外来污染,改善检出限,实现了真正的微量分析。该套原子吸收光谱仪的安装,大大提高了了工作效率,使得测试结果更加准确可靠,为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提供了一套全新的重金属检测工具。
  • 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1415.6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1-12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9-440608-04-01-713421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高明区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厂前区 资金来源 公司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公司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为高明焚烧厂的配套项目,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陈旧垃圾进行破碎筛分处理,再送至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处理规模为 680 t/d,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20t/d、陈旧垃圾 460t/d。 招标内容 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破碎筛分车间、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及硬底化工程、绿化工程、门卫室(翻新)、10KV外电、配电、室内电气、照明及视频监控、污水处理设施等施工以及主要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交货期) 定额工期:204日历天,计划工期:204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4,156,049.06(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类别(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所提供的电子注册证书需具有有效的使用有效期),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1.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1.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有效的单项合同对应的竣工验收材料的扫描件;④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的相关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投标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中的“服务指南”,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12日18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1.2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开标时间 2024年2月2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6号供水大厦 招标人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757-82258872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757-82298632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303926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核准〔2023〕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公司自筹资金 。 本项目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3〕20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安装、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移交(归档)、包验收,综合单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其他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相关附件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4-02-02 09:30 预算金额:1415.60万元 采购单位: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1-12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9-440608-04-01-713421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高明区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厂前区 资金来源 公司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公司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为高明焚烧厂的配套项目,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陈旧垃圾进行破碎筛分处理,再送至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处理规模为 680 t/d,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20t/d、陈旧垃圾 460t/d。 招标内容 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破碎筛分车间、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及硬底化工程、绿化工程、门卫室(翻新)、10KV外电、配电、室内电气、照明及视频监控、污水处理设施等施工以及主要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定额工期:204日历天,计划工期:204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4,156,049.06(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类别(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1.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1.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有效的单项合同对应的竣工验收材料的扫描件;④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的相关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投标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中的“服务指南”,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12日18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1.2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成功
  • 开发用于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的设计空间
    湿法造粒采用质量源于设计(QbD)的方法,要求制造商充分理解工艺变量之间的关系,如粉体性能和设备设置,以及最终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CQA)。制造商通过理解过程中的变量对最终颗粒特性的影响,以及它们对最终产品质量的影响,从而开发出设计空间。此外,强大的设计空间可以控制工艺变量,来生成具有目标特性且有质量保证的片剂。 了解湿法造粒过程中,工艺相关的综合表征如何控制片剂的关键质量属性,能够帮助定义口服固体制剂生产中所涉及的设计空间。 用于QBD的动态表征 材料性能的变化以及工艺设置,为制造商提供了挑战和机会。材料本身批次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理解材料在条件变化的生产过程中的行为,使得操作者能够开发出设计空间进行运行。 如果所使用的表征技术能够提供可重复且可靠的结果,并与具体的工艺条件相关联,那么在处理粉体时将挑战转化为机遇的能力将大大增强。与许多其他已广泛使用的粉体流动测试技术(如振实密度、安息角和剪切单元)不同,动态测试方法模拟了典型的工艺条件,从而提供了更易于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材料性能信息。 评价湿颗粒 使用粉体流变仪进行动态测试,测量通过样品时湿颗粒施加在桨叶上的阻力,来评估湿颗粒的特性。该阻力表示为“流动能”,通过直接测量桨叶穿过粉体时的旋转扭矩和轴向作用力来计算。 流动能受到许多特性的影响,包括颗粒间摩擦和机械互锁、毛细结合的强度和颗粒间的粘结作用。在高剪切湿法造粒(HSWG)中,添加水和功(剪切作用)得到更大、更致密、更黏附的颗粒,通常产生更高的流动能,因为这些更大、更密的颗粒较难使用桨叶进行置换移动,同时也更不易压缩。 流动能通常由基本流动能或BFE代表,也是固水比、叶轮转速和粘结剂温度的函数,流动能与工艺设置之间的强大关系可确定关键工艺参数和设计空间。具有测试物料湿状态下的能力,确保尽早应用于生产工艺中。 下面的案例研究展示了基于动态流动特性的成熟设计空间如何应用于湿法造粒过程,从而确定最终目标片剂的CQA。 案例分析:通过颗粒质量定义湿法造粒 以下研究了定义非处方药生产设计空间的两个方面[1]。 首先,通过流变学性质定量研究了造粒机变量与所得颗粒质量之间的关系。采用中试规格HSWG工艺制备颗粒,然后研磨、添加润滑剂,使用流化床干燥机干燥,最终制成片剂。HSWG步骤之后紧接着,使用FT4粉体流变仪测量了湿颗粒的动态、整体和剪切特性。 研究第一阶段的结果(图1)表明,通过对工艺参数的理解,特别是固水比和叶轮转速,可以预测湿颗粒的BFE。因此,通过调整这些参数,操作者可以得到期望的BFE值。 图一:湿颗粒基本流动能(BFE)的实际与预测值 然后进行第二项研究以确定颗粒性质如何影响所得片剂的CQA。 片剂硬度将取决于模具填充深度、混合物透气性和压降,而这些反过来又受到颗粒密度、流动特性、压缩性和运行速度等因素的影响。为了分离出颗粒性能与片剂质量之间的关系,本研究采用调节片剂硬度来补偿工艺参数的差异。 分析压片数据(图2)可知,湿颗粒BFE与调节硬度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因此,结合两项研究可知如何控制关键工艺参数来得到片剂的CQA。 图二:片剂硬度与湿颗粒BFE的关系 之前的研究也证明工艺变量与CQA之间的关系,以及该方法如何应用于连续湿法造粒的过程[2]。 开发设计空间用于获取CQA 从造粒到压制的每一阶段都必须有效地发挥作用,才能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任意时刻,不受控制的变量都可能导致产品缺陷和操作停机。取得强大的设计空间,为操作人员提供了调整设置、保证质量的机会。在这个例子中,已证明湿颗粒的BFE与药片的质量直接相关。在充分理解相关材料性能和关键工艺参数的基础上,可采用QbD或设计空间方法进行单批造粒和片剂生产,并将潜在的上游问题转化为工艺性能和产品质量优化的机会。 Micromeritics在制药领域提供多种解决方案,为帮助广大用户学习了解相关应用,我们特别推出制药应用主题网络研讨会,5月19日14:00,扫描下方二维码,诚邀您的参与!参考文献[1] T. Freeman, P. Kishinevskaya, J. Huang , M. Moshgbar, John Yin, Evaluating the Design Space for the Batch Manufacture of an OTC Medicine, , Freeman Technology, Pfizer Inc.[2] T. Freeman, A. Birkmire & B. Armstrong, A QbD Approach to Continuous Tablet Manufacture, Procedia Engineering, 102 (2015), pp443-449
  • 灭菌重点介绍—固体篇
    灭菌重点介绍-固体篇在日常实验室的工作中,无论从事哪种实验方向都会与灭菌产生交集。灭菌的样本范围大体包括以下几种:液体(培养基)、固体(实验器材器械)、废弃物(固体废弃物为主)。不同类型的样品需要使用不同的灭菌程序,不同程序之间的灭菌方法也不尽相同,所采用的技术和工艺也有极大差异。本次将主要介绍固体样品的灭菌要点。固体灭菌时经常会存在以下问题:1.容器类样品(烧杯、量杯等)灭菌效果不理想2.带盖样品内部不确定是否经历完整灭菌循环3.固体样品灭菌完成之后产生“湿包"现象以上几个问题都是经常被忽略的技术点:1.容器类样品(烧杯、量杯等)灭菌效果不理想—因为容器类样品内部存有大量空气,传统的方法只能依靠挤压,通过产生的大量蒸汽让蒸汽将容器内部的冷空气挤压出去。但是由于冷空气比空气重,不容易将容器内部的冷空气挤压出去,产生的后果就是样本内部无灭菌效果,下次使用时会直接污染样品;2.带盖样品内部不确定是否经历完整灭菌循环—带盖的样品(移液器枪头盒等)由于密闭蒸汽难以进入,直接的结果就是盒子内部无灭菌效果;3.固体样品灭菌完成之后产生“湿包"现象—其实“湿包"现象是一个比较好的结果,证明样品样品有蒸汽进去经历了完整的灭菌循环,湿包就是蒸汽冷凝之后产生的水。有的用户会用牛皮纸包住样品进行灭菌,但是从根源上来说并不能保证样品的干燥程度,取出之后极易二次污染。以上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1.灭菌的有效性无法保证2.灭菌后的样品冷凝易二次污染Systec所采用的验证方法更为科学,首先会将PT-100柔性温度探头置于样品中部,同时将生物指示剂黏附于温度传感器上,通过脉动真空的方式来实现蒸汽贯穿,让容器样品内部实现纯蒸汽环境,除了温度传感器可以实时现实当前的温度之外还可以通过检查生物指示剂的培养来确认是否经历了完整的灭菌循环,以此验证灭菌的有效性。在灭菌结束后真空系统还搭载了后脉动真空干燥功能,可以保证样品的干燥程度,不会造成样品的二次污染。Systec深耕灭菌领域多年,为您提供优异、安全的灭菌解决方案。
  • “药物固体制剂中粉体性质表征”网络在线讲座等你来!
    药物粉体是固体制剂的主体。在固体制剂的研发及生产过程中,药物加工成型的工艺性及产品质量,极大的受到药物粉体技术的影响和制约,药物粉末的物理特性及其每一步工艺过程如粉碎、混合、制粒、压片等的工艺参数,都会对最终的制剂质量产生重要影响,而这些都与粉体表征息息相关。研究和掌握药物粉体技术对制备出高性能的药物至关重要。麦克仪器公司特主办两场针对“药物固体制剂中粉体性质表征”的网络会议,欢迎报名参与。讲座一主题:药物固体制剂中粉体性质表征:比表面及孔径讲师:谢雨时间:2020年4月2日 上午10:00-11:00费用:免费内容简介:现代医药学研究证明,药物的疗效不仅取决于药物的种类,而且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组成药剂的粉体的性能,包括尺寸、形状、表面特性等各类参数。药物粉体的比表面积和孔径关系到粉末颗粒的粒径、吸湿性、溶出度和压实度等性能,不仅如此,比表面在粉体的流动和粘结性能中,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最终影响到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及其疗效。此次会议旨在介绍药物粉体的比表面积及孔径表征的分析方法和原理,并通过几篇文献,与听众一起分享比表面和孔径的表征在药物担载、缓释及溶出方面的研究立即报名: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_12918.html扫码&报名讲座二主题:药物固体制剂中粉体性质表征:密度及孔隙率讲师:林宇彤时间:2020年4月3日 上午10:00-11:00费用:免费内容简介:药物从研发、生产到产品质量控制都离不开粉体表征,其中,药物粉体的密度会影响粉体和颗粒的流动、分离和压缩等行为,而孔隙率则会影响药物的机械完整性,崩解度及溶出度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工艺参数设置和最终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及其疗效。本次讲座将结合麦克仪器相关产品介绍药物粉体的密度及孔隙率分析方法和原理,并就相关例子探讨密度和孔隙率在药物碾压、崩解等方面的研究。立即报名: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_12920.html扫码&报名
  • 崔福德教授专栏:粉体技术在药物固体制剂中的应用及展望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固体制剂与液体制剂相比,制备过程复杂,质量控制的风险比较大,但服用方便,携带方便,相对稳定等优点深受患者欢迎,在医药产品中约占70%~80%。固体制剂的起始原料是药粉,为保证固体制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往往对药物进行加工和处理,如粉碎、分级、混合、制粒、干燥、压片等,每一步单元操作都渗透着粉体技术的应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GMP规范化和QbD理念的推广,使固体药物制剂的研究、开发和生产从经验模式走上量化控制的科学化轨道,粉体的基础理论和处理方法不断渗入到固体制剂的制备过程中,引起了药学工作者的广泛兴趣和观注。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KLDHFIRST/" target=" _self"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22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ae15d991-826d-4641-b0f5-0f8e6fdff626.jpg" title=" 540_200.jpg" alt=" 540_200.jpg" width=" 600" height=" 222" border=" 0" vspace=" 0" /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隶书, SimLi color: rgb(0, 176, 240) " 4月9日上午9:30,崔福德教授将做客仪器信息网公益网络讲堂,带来《药物粉体的流动性及其测定方法》的视频直播报告,欢迎网友们报名预约听课名额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隶书, SimLi " ( /span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KLDHFIRST/"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隶书, SimLi " span style=" font-family: 隶书, SimLi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color: rgb(255, 0, 0) " 点击进入报名地址 /span /strong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color: rgb(255, 0, 0) " /span /strong strong /strong /span /a span style=" font-family: 隶书, SimLi "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粉体系指无数个固体粒子的集合体,粒子是粉体运动的最小单元。在药物固体制剂中,常用的粒度范围为从药粉的1µ m到片剂的10mm左右。我们通常接触到的“粉”和“粒”都属于粉体的范畴,通常将≤100 µ m的粒子叫“粉”,>100 µ m的粒子叫“粒” ,从感觉上“粉”流动性差,“粒”流动性好。我们把100μm叫临界粒度。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8ff31fba-d4c0-4bc0-949f-20ea2827fb2f.jpg" title=" 崔福德教授专栏:粉体技术在药物固体制剂中的应用及展望.png" alt=" 崔福德教授专栏:粉体技术在药物固体制剂中的应用及展望.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组成粉体的单元粒子可能是单体结晶或单体颗粒,也可能是多个单体粒子聚结在一起的颗粒,我们将前者称为一级粒子(primary particles);将后者称为二级粒子(second particles),如图2所示。在固体制剂的制备过程中,粉碎就是一级粒子的加工过程,制粒是二级粒子的加工过程。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05743d5a-a6e6-49ac-8704-7d9658e738b1.jpg" title=" 崔福德教授专栏:粉体技术在药物固体制剂中的应用及展望2.png" alt=" 崔福德教授专栏:粉体技术在药物固体制剂中的应用及展望2.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物态有三种,即固体、液体、气体。液体与气体具有流动性,而固体没有流动性。但固体形成粉体状之后,则具有与液体相类似的流动性,具有与气体相类似的压缩性,也具有固体固有的成形性,所以有人把粉体列为“第四种物态”来进行研究。 /p h1 label=" 标题居中" style=" font-size: 32px font-weight: bold border-bottom: 2px solid rgb(204, 204, 204) padding: 0px 4px 0px 0px text-align: center margin: 0px 0px 2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80) font-size: 18px " 粉体性质简介 /span /h1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粉体性质受各个粒子几何学性质的影响,因此通常把单个粒子的几何学性质叫粉体的第一性质(primary properties),把粒子集合体的粉体性质叫粉体的第二性质(second properties)。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粉体的第一性质有:粒子的形状、大小、表面粗糙度,比表面积等,是粉体的最基本性质,这些性质的变化直接影响粉体的第二性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粉体的第二性质有:密度、空隙率、吸湿性、润湿性、粘附性、凝聚性& nbsp 、流动性、充填性、压缩成形性等。也有把与工艺过程相关的性质,如流动性,充填性,压缩成形性叫粉体的第三性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粒径是粉体的最基本性质,粒径的改变影响着粉体的所有性质。因此粒径是固体制剂的制备过程中首先要控制的粉体性质。粒径的表达方式有多种,如图3所示。表达方式不同,表现出不同大小,因此必须表明是什么粒径。另外,粉体中所含粒子的形状大小各异,所以往往不是一个特定常数,而是一个平均值或粒度分布或范围值。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4d35b1fe-e87b-402d-af83-c1c850bcad6c.jpg" title=" 崔福德教授专栏:粉体技术在药物固体制剂中的应用及展望3.png" alt=" 崔福德教授专栏:粉体技术在药物固体制剂中的应用及展望3.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值得注意的是,粉体的其他性质也往往有多种表达方式,如流动性的表达方式有休止角,流出速度,压缩度,Hausner比,流动因素等。 /p h1 label=" 标题居中" style=" font-size: 32px font-weight: bold border-bottom: 2px solid rgb(204, 204, 204) padding: 0px 4px 0px 0px text-align: center margin: 0px 0px 2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80) font-size: 18px " 固体制剂的制备工艺路线 /span /h1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图4归纳了制备不同固体剂型的工艺路线,即,粉碎/过筛—混合—制粒—干燥—整粒—混合—压片等以及湿法制粒的现代制粒技术。可以看出,固体制剂的制备过程都与粉和粒打交道,充分说明固体制剂的制备过程就是粉体的处理过程。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b6423ced-496a-4e0c-b4b9-490dc939dbd3.jpg" title=" 崔福德教授专栏:粉体技术在药物固体制剂中的应用及展望4.png" alt=" 崔福德教授专栏:粉体技术在药物固体制剂中的应用及展望4.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下面介绍制剂过程中常用的一些粉体性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粒度是粉体的最基本性质,而且直接影响其他粉体性质的关键性质,因此首先要掌握的粉体性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原料药的粉碎/过筛是在所有固体制剂的制备过程中,首先进行的单元操作,目的是控制药物颗粒大小。药物是制剂的核心,药物颗粒大小直接影响制剂产品质量。小而均匀的药物颗粒:①有利于各成分的混合均匀;②有利于难溶性药物的溶出;③有利于药物的压缩成形。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然而减小粒径之后表面能增加,静电力的增加;从而产生粘附性(Adhesion)、粘着性(Cohesion)而团聚、结块等,反而不利于流动和混合均匀,因此加入适宜辅料和制粒手段等改善药物的粉体性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绝大多数固体制剂的处方中都含有各种辅料,如稀释剂(赋形剂)、粘合剂、崩解剂,助流剂,润滑剂,pH调节剂,润湿剂等,不同辅料负有不同功能,以满足固体制剂质量的要求。辅料是药物制剂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药剂人常说的“没有辅料就没有剂”的说法,一语道破了辅料在制药工业中的重要地位。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另一方面,制剂技术和制药设备是粉体操作顺利进行的保障,保证制剂产品质量的重要工具。因此选择适宜辅料以及采用适宜的制备技术与设备是制剂研究的主要内容。 /p h1 label=" 标题居中" style=" font-size: 32px font-weight: bold border-bottom: 2px solid rgb(204, 204, 204) padding: 0px 4px 0px 0px text-align: center margin: 0px 0px 2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80) font-size: 16px " 原辅料的粉体性质与制备工艺的相关性 /span /h1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以片剂的制备工艺为例说明原辅料的粉体性质与制备工艺的关系。归纳片剂的制备过程分为两大类或四小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i)制粒压片法 /strong — ①湿法制粒压片法;②干法制粒压片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ii)直接压片 /strong — ③粉末(结晶)直接压片法;④半干式颗粒压片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压片过程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压片,物料需要经过三大步骤——充填,压缩,推片,而顺利完成这些步骤所必须具备的三大要素是:流动性,压缩成形性,润滑性。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①流动性—影响预压物料顺利流入模子的充填性,影响片重差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②压缩成形性—影响物料的可压片性,是制备优质片剂的保障;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③润滑性—影响片剂与模壁之间的摩擦力,影响使片剂完整顺利地推出模子。通常,药物本身不具备这些性质,因此需要辅料的帮助和经过一系列制剂处理后才能满足压片工艺所需的粉体性质。下面介绍各制备方法对物料粉体性质的要求与解决措施。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1.& nbsp 湿法制粒压片法 /strong & nbsp 对原/辅料粉体性质的要求不高,主要通过制粒的方法解决原辅料粉体性质不足的问题。前已述及,制备固体制剂的第一步是粉碎,粉碎后的药物粒径(一级粒子)很小,流动性很差,但后续的制粒过程给予了很好的修复机遇。药物粉末与稀释剂等辅料混合均匀后淡化药物的特性,加之实施制粒工艺后可以获得流动性优良的颗粒(二级粒子)。而且在湿法制粒时,粘合剂将药物和辅料均匀粘接在一起,润湿颗粒表面,经干燥后,不仅防止不同成分的离析,而且表面改质,显著提高药物的压缩成形性。然而湿法制粒不得当也会带来不少麻烦,如:①压片过程中粘冲,顶裂,涩冲,重量差异,等;②压片后片剂的崩解性,溶解性,含量均匀性,片剂硬度等不合格。因此严格控制制粒质量,避免过分制粒或制粒不足的现象发生。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湿法制粒压片法,辅料的用量相对少,原辅料粉体性质的改善比较显著,是首选的压片工艺,应用最为广泛。主要缺点是对湿热不稳定的药物不适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2.& nbsp 干法制粒压片法 /strong & nbsp 干法制粒是将原辅料的混合物压制成薄片状或大片状后粉碎制粒的方法。制粒后显著改善流动性和压缩成形性,因此对原料粉体性质的要求并不高,但对辅料粉体性质的要求较高。辅料应具备较好的塑性变形,压缩成形性好或具有干粘合剂的作用,不然先压制薄片状后粉碎制粒时容易碎成粉状,颗粒的产率不高。主要是对湿热不稳定的药物需要制粒时所采取的有效方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3.& nbsp 粉末直接压片法 /strong & nbsp 将药物和辅料混合均匀后直接进行压片的方法。工艺路线最短,制备工艺最简单的压片方法,但对原/辅料的粉体性质的要求高。如果原料药的粒径大小适宜,密度较大,流动性较好时可以通过辅料的帮助能够满足压片所需的粉体性质。直接压片法,一般辅料的用量较大才能有效改善药物的粉体性质,因此处理剂量较大的药物或微粉化的难溶性药物时,不适合采用直接压片法。直接压片法在操作过程中药物和不同辅料分离的风险和装量不均的风险,因此特别关注含量均匀性和片重差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4.& nbsp 半干式颗粒压片法 /strong & nbsp 将辅料制粒后和药物粉末混合,直接压片的方法。药物含量较低,流动性很差时,粘附于辅料颗粒表面,靠辅料的作用增强流动性,压缩成形性。压片工艺所要求的粉体性质完全由辅料颗粒粉体性质来满足。药物的稳定性差,制粒困难时,可采用这种方法压片。 /p h1 label=" 标题居中" style=" font-size: 32px font-weight: bold border-bottom: 2px solid rgb(204, 204, 204) padding: 0px 4px 0px 0px text-align: center margin: 0px 0px 2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80) font-size: 16px " 粉体流动性的影响因素与改善方法 /span /h1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粉体的流动性是固体制剂的制备过程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性质。影响粉体流动性的因素很多,如粒子大小、粒度分布、粒子形态、堆密度、表面状态等,加上粒子间的粘着力、摩擦力、范德华力、静电力等作用阻碍粒子的自由流动。其中重点关注的粉体性质是粒径和颗粒密度(重力影响)。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7d0c5da0-7ceb-4db9-baac-00bbf17559a7.jpg" title=" 崔福德教授专栏:粉体技术在药物固体制剂中的应用及展望5.png" alt=" 崔福德教授专栏:粉体技术在药物固体制剂中的应用及展望5.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1)粒度的影响: /strong 图5无机物粉末的粒子径与重力/粘附力的实验结果,重力与粘附力相同的临界直径是50µ m,有研究报道,有剂化合物的临界点在100µ m左右。粒径小于临界直径时,粘附力大于重力,;而粒径大于临界直径时,重力大于粘附力,颗粒易于离开颗粒而流动。如乳糖粉末,粒径小于74& nbsp µ m时,休止角为60° ;而制粒后粒径在149~420& nbsp µ m范围,休止角为38° ,大大改善了乳糖的流动性。说明粒径大,有利于流动,但粒度过大,分装时易产生重量差异。因此在流动性满足生产的前提下粒度越小越有利于充填量的均匀。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2)颗粒密度的影响: /strong 颗粒密度大,重力发挥作用,易于流动,不同制粒方式或使用不同粘合剂的不同用量,都可以改变颗粒的堆密度,从而改变其流动性。一般颗粒密度大于0.4g/ml时可以满足生产时对流动性的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3)粒子形态及表面粗糙度: /strong 颗粒表面粗糙度增加,颗粒间摩擦力就增加,会影响流动性。极端例子:表面光滑的球形粒子,减少接触点数,减少摩擦力,可显著提高流动性。但过于光滑表面的球形颗粒反而易于离析,影响混合均匀度。因此微丸和粉末的混合不易混合均匀。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4)制剂过程中经常加入助流剂: /strong 以提高流动性。常用助流剂为滑石粉,微粉硅胶等。助流剂吸附于物料颗粒的粗糙表面减少颗粒间摩擦,减少阻力,减少静电力等。但助流剂过多时,产生助流剂粉的离析反而增加阻力。因此必须适量加入,一般加入量为 & nbsp 0.5%~2%。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另外,粉体的吸湿性也不可忽略。因粉体的表面积大,易于吸附空气中的水分,增强粘着力,影响流动性。因此,必须在适宜的空气环境中操作。但过分干燥时也易产生静电,也不利于流动。特别是处理水溶性物料时必须在物料的临界相对湿度以下操作。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总之,根据药物和辅料的具体性质灵活采用有效措施改善粉体性质。 /p h1 label=" 标题居中" style=" font-size: 32px font-weight: bold border-bottom: 2px solid rgb(204, 204, 204) padding: 0px 4px 0px 0px text-align: center margin: 0px 0px 2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80) font-size: 16px " 展 望 /span /h1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随着现代科学的进步和制药行业的发展以及质量源于设计(QbD)理念的推广,粉体技术在固体制剂中的应用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粉体技术的应用将为固体制剂的处方设计、生产过程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从经验控制提高到量化控制的境界。同时,制药工业的不断发展也对粉体技术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粉体技术也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必将得到更完善的发展和提高,从而促进制药工业的发展。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参考文献: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1]& nbsp 粉体工学会 製剤と粒子設計部. すぐに役に立つ粒子設計加工技術、じほう株式会社、2003&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 崔福德,药剂学,第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3]由田昌樹、『製品品質を左右する粉砕、造粒、乾燥、整粒、混合工程』;《製剤設計、製造技術の新たな潮流》日本薬剤学会 製剤技術伝承委員会,2018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4]片岡捷夫,『打錠工程の注意点と打錠障碍』、《経口投与製剤の製剤設計と製造法》日本薬剤学会 製剤技術伝承委員会。2018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5]平井& nbsp 真一郎,「製剤設計の重要性と具体例」& nbsp 《経口投与製剤の製剤設計と製造法》日本薬剤学会 製剤技術伝承委員会。2018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6] 卢寿慈. 粉体技术手册.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7] Developing Solid Oral Dosage Forms. Pharmaceutical theory and practice, Elservier Inc. ,2009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8] Stephen W. Hoag and Han-PinLim. Particle and Powder Bed Properties[M]//Larry L. Augsburger, Stephen W. Hoag. Pharmaceutical Dosage Forms: Tablects, 3rd& nbsp ed., vol. 1, New York, Informa Healthcare USA, Inc., 2008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作者简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150px height: 181px float: left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ffd28603-f893-43b5-a09b-8c264775a7f7.jpg" title=" 8be28db4-4de5-4d4a-8a21-f712abe984a8.jpg" alt=" 8be28db4-4de5-4d4a-8a21-f712abe984a8.jpg" width=" 150" height=" 181" border=" 0" vspace=" 0" / 崔福德: /strong 中国颗粒学会-生物颗粒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颗粒学会常务理事,沈阳药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69年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留校任教,于1996年在日本岐阜药科大学取得药学博士学位。1996年晋升为《药剂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被评为国家教学名师,2011年退休。工作期间,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六、七版《药剂学》;主编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第一,二板《药剂学》。主译化学工业出版社《药物粉体的压缩技术》。培养博士43人,培养硕士44人;申报中国发明专利22项,授权专利16项;获得新药证书3项,临床批件5项;发表研究论文200多篇,SCI收载论文80多篇,连续五年(2014-2018)在Elservier SCI高被引论文榜上有名。主要研究方向是药物制剂新技术与新剂型的研究。多年来进行了“难溶性药物固体分散体的制备技术”,“纳米粒的制备技术”,“蛋白多肽类药物口服制剂,长效注射微球制剂的研究”,“药物粉体性质在固体制剂中的应用“,“压缩成形性研究”等。先后组织国际会议3次,国内会议3次。 目前还任国际药剂学杂志(IJP)编委,亚洲药物制剂科学杂志(AJPS)的名誉主编,《药剂学》网络版杂志名誉主编。 /p
  • 生态环境部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
    近日,生态环境部相继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目录》的印发,标志着我国首次对固体废物的种类进行细化,并对代码进行统一。《目录》按照“五大种类、三级分类”的框架,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细分为35类200余种,基本实现了固体废物种类全覆盖,为后续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奠定了基础。《指南》旨在用于指导地方依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提高公众和社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公众参与能力。《指南》明确了信息发布的周期、时间、形式等要求和主要种类固体废物信息发布的具体内容,将有利于地方更好地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目录》《指南》的发布实施,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制度规定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推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数字化,有助于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附件: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pdf《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pdf
  • 高通量桌面型固体加样仪 | 全自动固体加样解决方案,样品无需特殊处理,全面提升加粉效率
    制药、食品饮料、生物研究、材料合成、再生能源、精细化工等行业,都离不开固体加样这一简单但重复性高、操作繁琐的实验步骤。手工固体投料加样方式通过取样称重等操作后,将一种或多种固体注入到烧杯、试管、反应釜等目标容器内,但这种操作会随着样品数量和种类的增加变的繁琐且极易出错。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自动化固体投料的需求在各行业也在逐步增加。以制药公司为例,在处方前药物合成阶段,实验研发人员要做很多固体 - 催化剂筛选,反应条件优化等高通量实验,涉及大量的固体称量、配液等实验步骤,操作过程会遇到很多痛点难点问题:静电粉末难称量、高精度称量操作耗时、目标容器的标记和数据记录易出错、实验结果难以复现、出现问题难以追踪溯源、实验室一大堆瓶瓶罐罐影响整体形象、被重复低效工作所拖累等,这些问题使得许多制药公司寻求高通量自动化方式替代人工。自动化固体粉末加样的发展现状对于 “自动化称量” 的探索其实很早就开始了,如 20 世纪 70 年代出现的电子秤,应用电子技术提高了精度,与分装设备结合后,提高了固体称量分装设备的准确性。到了 21 世纪,出现了自动化固体称量分装设备,应用自动化、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做到智能化称量分装,但仍然需要实验人员对样品做预处理,如降低样品颗粒度,干燥样品、过滤样品等,方便称量和保证称量数据的准确度。发展到今天,国内外都研发出了不同称量范围和使用场景的自动化固体加样设备,实验人员有了多种选择,但依然面临很多挑战:1)单通道固体投料的方式无法应对当前复杂配方体系;2)原料桶切换仍需人工介入操作并未做到真正的解放人力;3)多类型原料的性状受到很大限制导致加样的精准度达不到需求。市场上高通量固体自动化加样产品较少,并且进口品牌处于领先优势地位,但进口设备也有很多问题也困扰着用户,如总价格高昂、运营成本高、货期长且不固定、服务响应不及时等。现有的自动化固体加样解决方案无法满足国内用户的需求,且固体加样技术的壁垒较高,面对这样的不利状况,需要国产仪器制造商攻坚克难寻找解决方案。晶泰智造的全自动固体加样解决方案晶泰智造固体投料技术通过软硬件的双重攻坚,突破传统加样技术壁垒,有效解决了原料颗粒大、流动性差、蓬松、静电大等难处理固体的加样问题。晶泰智造通过增加原料桶数量,使用先进的压电陶瓷激震等技术,配合高精度称重传感器,扩大接收容器兼容性,有效提升加样效率及精准度,真正做到了无人值守固体加样自动化。配合高效智能的自适应加粉算法,样品无需预处理,只需设定目标加样量和允许的最大加样偏差,通过软件智能算法参数调节即可完成固体加样流程。晶泰智造的工业级安全防护、Satrun_V 底层操作平台、数字孪生仿真平台,可以保证用户的数据安全和智能化体验。晶泰智造历经多个自动化固体加样的技术攻关和经验积累后,推出 ChemPlus&trade 桌面型固体加样仪。ChemPlus&trade 桌面型固体加样仪ChemPlus&trade 是一款结构紧凑的桌面型固体加样仪,支持多种固体原料和兼容不同接收容器,无需人工值守,自动完成重复耗时的称重固体加样操作。●应用领域● 产品特点&bull 高通量:可放置多种固体原料和接收容器,全面提升效率&bull 适用范围广:样品无需特殊处理,适用于大颗粒、蓬松、流动性差的粉末&bull 除静电:有效降低静电效应,加样更准确&bull 成本可控:耗材价格低廉,节省成本&bull 占地小:整机尺寸小,桌面型&bull 兼容性广:可兼容多种实验室常用尺寸小瓶&bull 数据追踪:条形码或二维码样品管理,支持审计追踪&bull 简易交互软件:可视化操作软件,易上手使用● 样品测试数据**以上测试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结果以样品实际测量为准。
  • 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2992.2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昌宏路派出所原址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10-01 招标文件: 附件1 昌宏路派出所原址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昌宏路派出所原址重建项目施工7e92cede-3c22-49d1-958c-239e2f037f8f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7e92cede-3c22-49d1-958c-239e2f037f8f 建设规模: 总面积约6493平方米。建设内容:建设业务保障用房、窗口用房、报案区和后勤保障用房等。7e92cede-3c22-49d1-958c-239e2f037f8f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9-28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68163935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地区“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2、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3、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3-07-27。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 梅老师 办公电话: 0871-68510917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徐祖振 办公电话: (0871)68338999 移动电话: 1591212609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301301001001 标段名称: 昌宏路派出所原址重建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1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20 09: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9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992.20126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项目范围涉及的所有施工工作:基础土石方开挖、地基基础与支护、地下管线迁改、主体结构(含地下室、消防水池)、建筑公共部分及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通风与防排烟、建筑电气、智能建筑(不含视频监控、停车管理、出入口控制及巡更系统)、建筑节能、电梯工程、太阳能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室外及公用设施配套工程、室外电气及照明工程、室外排水及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工程、人防工程及消防工程、充电桩安装、标识标牌、景观绿化等、苗木移栽、砍伐及保护、已有建筑物拆迁工程等。工程完工后保洁、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官渡区开元路1号昌宏路派出所原址 计划工期(日历天): 3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有效的劳动合同。 业绩要求: 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0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1-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其他: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有效的劳动合同;(3)财务报表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审计报告、报表附注)(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之后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情况说明)。(4)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20年1月1日至今所施工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5)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6)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7)承诺:①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廉洁自律承诺(提供承诺)。 ②人员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人员均不得更换(提供承诺)。③环境保护要求: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确保做到文明施工(提供承诺)。④完全响应合同条款(提供承诺)。⑤评标结束后,如有需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人员、业绩等相关材料原件审查(提供承诺)。⑥中标后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全部到场,否则自愿接受50000元/人/次的处罚(提供承诺)。⑦投标人对现场施工条件及周边环境已充分评估,充分了解,已综合考虑各种风险,中标后不因项目现场周围情况提出任何增加价格等条件(提供承诺)。⑧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调整工程量和范围,执行其投标单价,且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索赔和异议(提供承诺)。⑨投标人承诺投标文件中编制的进度计划及劳动力需求计划为即为实际进度计划,投标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总工期及节点工期保证施工进度,并严格按照劳动力需求计划拟派相关人员(提供承诺)。(8)本项目所有拟配备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9)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0-20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昌宏路派出所原址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docx 2023-09-28 14:19:51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3-10-20 09:30 预算金额:2992.20万元 采购单位: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昌宏路派出所原址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10-01 招标文件: 附件1 昌宏路派出所原址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昌宏路派出所原址重建项目施工7e92cede-3c22-49d1-958c-239e2f037f8f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7e92cede-3c22-49d1-958c-239e2f037f8f 建设规模: 总面积约6493平方米。建设内容:建设业务保障用房、窗口用房、报案区和后勤保障用房等。7e92cede-3c22-49d1-958c-239e2f037f8f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9-28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68163935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地区“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2、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3、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3-07-27。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 梅老师 办公电话: 0871-68510917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徐祖振 办公电话: (0871)68338999 移动电话: 1591212609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301301001001 标段名称: 昌宏路派出所原址重建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1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20 09: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9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992.20126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项目范围涉及的所有施工工作:基础土石方开挖、地基基础与支护、地下管线迁改、主体结构(含地下室、消防水池)、建筑公共部分及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通风与防排烟、建筑电气、智能建筑(不含视频监控、停车管理、出入口控制及巡更系统)、建筑节能、电梯工程、太阳能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室外及公用设施配套工程、室外电气及照明工程、室外排水及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工程、人防工程及消防工程、充电桩安装、标识标牌、景观绿化等、苗木移栽、砍伐及保护、已有建筑物拆迁工程等。工程完工后保洁、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官渡区开元路1号昌宏路派出所原址 计划工期(日历天): 3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有效的劳动合同。 业绩要求: 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0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1-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其他: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有效的劳动合同;(3)财务报表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审计报告、报表附注)(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之后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情况说明)。(4)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20年1月1日至今所施工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5)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6)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7)承诺:①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廉洁自律承诺(提供承诺)。 ②人员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人员均不得更换(提供承诺)。③环境保护要求: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确保做到文明施工(提供承诺)。④完全响应合同条款(提供承诺)。⑤评标结束后,如有需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人员、业绩等相关材料原件审查(提供承诺)。⑥中标后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全部到场,否则自愿接受50000元/人/次的处罚(提供承诺)。⑦投标人对现场施工条件及周边环境已充分评估,充分了解,已综合考虑各种风险,中标后不因项目现场周围情况提出任何增加价格等条件(提供承诺)。⑧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调整工程量和范围,执行其投标单价,且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索赔和异议(提供承诺)。⑨投标人承诺投标文件中编制的进度计划及劳动力需求计划为即为实际进度计划,投标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总工期及节点工期保证施工进度,并严格按照劳动力需求计划拟派相关人员(提供承诺)。(8)本项目所有拟配备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9)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0-20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昌宏路派出所原址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docx 2023-09-28 14:19:51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 中科院在有机近红外固体微纳激光研究方面取得系列进展
    有机固体激光器因其制备简单、价格低廉和易于集成等优势,一直以来备受科研工作者的关注。与无机激光介质相比,有机激光材料来源广泛,并且具有发射光谱宽、受激发射截面积大等特性,近年来在激光显示、生物传感器等应用方面显示出很大的应用前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和中国科学院的支持下,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分子动态与稳态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光化学院重点实验室研究员付红兵课题组近期在设计有机共轭小分子近红外发光材料的基础上,发展了有机固体微纳近红外激光器。  传统无机半导体垂直腔面发射激光器(Vertical Cavity SurfaceEmitting Laser, VCSEL)由上下两层反射腔镜以及夹在中间的活性层材料组成,需要复杂的工艺流程和昂贵的成本。相比较而言,有机半导体材料可以通过低温溶液加工工艺进行激光器谐振腔的构筑。科研人员从1,4-二芳乙烯基苯(DSB)入手,利用溶液自组装的方法制备了六边形微米盘单晶。利用这种微米片状结构所形成的回音壁模式(Whisper Gallery Mode)的光学微腔,通过调控微米片的尺寸,分别实现了单模和多模的激光发射 (Angew. Chem. Int. Ed. 2014, 53, 5863) 进一步基于有机分子的可裁剪性,系统研究并揭示了分子结构—微纳谐振腔—激光性能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规律,为高性能有机固体激光器提供了新的设计思路 (J. Am. Chem. Soc. 2014, 136, 16602) 与此同时科研人员把材料体系拓展到有机无机杂化钙钛矿材料,实现了绿光波段的激光发射 (Adv. Mater. 2015, 27, 22)。  最近,研究人员通过把“分子内氢键”引入有机共轭小分子的策略,合成了固体发光量子效率高达15.2%的近红外发光材料?查耳酮衍生物DPHP。由于DPHP的双亲性质,用溶液自组装方法自下而上构筑了有机微米半球的回音壁谐振腔。与此同时,DPHP材料自身超快的辐射速率,避免了在高强度泵浦光下的激子-激子湮灭现象,使得DPHP材料发出的近红外荧光在回音壁腔中实现了光的受激发大,这也是基于非掺杂型有机固体近红外激光的首例报道(J. Am. Chem. Soc. 2015, DOI:10.1021/jacs.5b03051)。文章在线发表后,美国《化学与工程新闻》(C&EN)周刊网站,以Organic Lasers Shine Bright in the Infrared 为题对此工作进行了相关报道并且给予了高度评价:“Easy-to-build hemispheres could prove widely useful for lasing applications”。图1 北京天坛(回音壁)和有机六边形微米盘中光波的回音壁现象图2 有机固体近红外激光器示意图
  •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152.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1-31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对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参加竞选。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为公司所需的车用尿素,采购内容包括明细表中所有产品货物、技术资料、货物的税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包装费、转运费、装卸费、培训费、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售后服务费以及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如:安装地现场保管费或场地租用费、转运费、照管人员工资等均属中选人自行负责)。 2.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 规格 需求数量(桶) 1 车用尿素(AUS 32) 10kg/桶 61000 注:(1)具体货物参数(服务要求)见第四章相关内容。 (2)比选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竞选人自行考虑货物数量调整带来的潜在风险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或其他损失。 3. 项目地点: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下属各站点。 4. 项目预估金额:152万元(含税)。 5. 服务期限:2年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运行资金。三、竞选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竞选人自行提供诚信声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竞选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具有至少1个15万及以上尿素或相关产品销售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 3.竞选人提供参与竞选的项目产品,具有第三方检验资质(具备 CMA 或 CNAS 认证)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且检测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29518-2013。(提供检测报告加盖公章) 4. 本项目不接受竞选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选。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与竞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1月 31 日至于2024年2月 3 日止,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竞选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461761284@qq.com,并注明“车用尿素水溶液定点采购项目报名资料+竞选人全称”以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五、比选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1.质疑截止时间:竞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于2024年2月 3 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质疑文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461761284@qq.com。 2.比选人澄清截止时间:于2024年2月 3 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比选人集中对各竞选人的质疑以及比选文件的澄清进行回复。六、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竞选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于2024年2月 7 日下午13:30时起至14:00时止(北京时间),竞选人还须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竞选文件递交地点: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3.不接受邮寄竞选。 4.竞选开标时间:于2024年2月 7 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5.竞选开标地点: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6.竞选人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递交文件的,将拒绝接收竞选文件。七、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http://____)”、“《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esg.com.cn)”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夏家坝智慧固废物流转运港办公楼212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2851702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 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18580515037 2024年 1 月 31 日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4-02-07 14:30 预算金额:152.00万元 采购单位: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1-31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对车用尿素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参加竞选。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为公司所需的车用尿素,采购内容包括明细表中所有产品货物、技术资料、货物的税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包装费、转运费、装卸费、培训费、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售后服务费以及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如:安装地现场保管费或场地租用费、转运费、照管人员工资等均属中选人自行负责)。 2.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 规格 需求数量(桶) 1 车用尿素(AUS 32) 10kg/桶 61000 注:(1)具体货物参数(服务要求)见第四章相关内容。 (2)比选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竞选人自行考虑货物数量调整带来的潜在风险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或其他损失。 3. 项目地点: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下属各站点。 4. 项目预估金额:152万元(含税)。 5. 服务期限:2年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运行资金。三、竞选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竞选人自行提供诚信声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竞选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具有至少1个15万及以上尿素或相关产品销售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 3.竞选人提供参与竞选的项目产品,具有第三方检验资质(具备 CMA 或 CNAS 认证)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且检测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29518-2013。(提供检测报告加盖公章) 4. 本项目不接受竞选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选。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与竞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1月 31 日至于2024年2月 3 日止,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竞选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461761284@qq.com,并注明“车用尿素水溶液定点采购项目报名资料+竞选人全称”以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五、比选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1.质疑截止时间:竞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于2024年2月 3 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质疑文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461761284@qq.com。 2.比选人澄清截止时间:于2024年2月 3 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比选人集中对各竞选人的质疑以及比选文件的澄清进行回复。六、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竞选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于2024年2月 7 日下午13:30时起至14:00时止(北京时间),竞选人还须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竞选文件递交地点: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3.不接受邮寄竞选。 4.竞选开标时间:于2024年2月 7 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5.竞选开标地点: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6.竞选人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递交文件的,将拒绝接收竞选文件。七、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http://____)”、“《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esg.com.cn)”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夏家坝智慧固废物流转运港办公楼212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2851702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 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18580515037 2024年 1 月 31 日
  • 分析仪器的“眼睛”:半导体光探测器——访日本滨松光子学株式会社专务取缔役兼固体事业部部长山本晃永先生
    一般而言,分析仪器的发展可分为两种:一是分析仪器本身、内部的发展,二是分析仪器相关器件的发展所带动的分析仪器的发展。光探测器是光谱类科学仪器的“眼睛”,是搜集信号、进行信号转换的核心、关键部件,其发展对分析仪器产业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光电倍增管是大家熟知的光探测器,广泛应用于各类光谱仪器中。但近年来,一些国际仪器生产厂家已开始将ICP、光电直读光谱仪等仪器中采用的光电倍增管逐渐换成了半导体光探测器,其中使用较多的是CCD(Charge-Coupled Devices,电荷耦合检测器)。那么,半导体光探测器能否取代光电倍增管?半导体光探测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如何?日本滨松公司未来将如何发展半导体光探测技术?该公司是如何看待中国仪器行业?未来将如何拓展中国市场?本文将逐一为大家解答。   日本滨松光子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滨松公司”)是光子技术和光电探测器的世界知名企业,其主要产品有光电倍增管、光电二极管、图像传感器、各种光源、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等光器件。该公司固体事业部主要研发、生产各种半导体光电器件及其模块化产品。   2010年9月1日,日本滨松公司固体事业部在北京举办“2010 HAMAMATSU光半导体技术交流会之专家交流会”。日本滨松公司专务取缔役兼固体事业部部长山本晃永先生亲临现场。以此为契机,仪器信息网编辑在专家交流会现场就半导体光探测器的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日本滨松固体事业部未来的发展方向采访了山本晃永先生。 日本滨松公司专务取缔役兼固体事业部部长山本晃永先生 半导体光探测器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Photon is Our Business”,日本滨松公司最初是靠光电倍增管起家,主要用该产品来探测肉眼看不见的光子。该公司致力于了解光子以及光子与其他物质的相互作用,将相关技术转化为产品并使其产业化。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日本滨松公司不仅不断改良真空管探测器,同时也大力发展了半导体光探测器。   该公司固体事业部多年来一直从事半导体光探测器相关技术的研究。近几年,固体事业部非常重视图像传感器的研发,并在半导体光探测器的集成化、模块化上取得了较大进展。山本晃永先生详细地阐述了滨松的研究成果以及他对半导体光探测器技术发展的看法。 日本滨松公司固体事业部的主要产品   (1)在光探测器领域,从真空管技术到半导体技术是大势所趋   山本晃永先生认为,从真空管技术到半导体技术是大势所趋,日本滨松公司不能逆流而上。光电倍增管虽然是高性能的探测器,公司也对真空管探测器进行了一些改进,如增强其量子效率、使其小型化等,但仍残留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操作上玻璃材料的繁难性、高电压的必须性等,这些难题限制了光电倍增管的使用。   但光电倍增管拥有光子探测灵敏度高的固有优势,半导体光探测器不可能完全取而代之,但后者的市场主导优势将日益明显。目前在日本滨松内部,固体事业部的销售额已超过了生产光电倍增管的电子管事业部,占据滨松所有产品总销售额的半壁江山。   日本滨松公司在继续研究真空管技术和半导体技术的基础上,将专心致力于相关模块和系统的开发。总之,所有与光子相关的技术,日本滨松公司都将采取积极的态度。   (2)CCD已发展得比较成熟   随着技术的进步,用于分光光度计、近红外光谱、拉曼光谱等光谱仪器的CCD已发展得比较成熟,其性能已有了很大改进。   日本滨松公司研发出的背面入射(Back-illuminated)CCD图像传感器,能减少CCD的Etaloning Effect(注:Etaloning Effect是存在于非常薄的CCD芯片中,入射光线因为在芯片前、后表面发生光反射而产生干涉,导致CCD分光灵敏度曲线在900nm附近凹凸不平的现象),从而能显著提高图像传感器的灵敏度、量子效率、响应时间以及信噪比。通过拼接技术,滨松将许多CCD加以拼接,使其面积增大。目前最大的CCD平板图像传感器大小可达2mX2m,量子效率非常高,同时对近红外长波的探测能力也大幅提高,可用于天文和宇宙探测领域。目前,全世界大部分的天文望远镜、人造卫星都在使用日本滨松的半导体光探测器产品。 各类CCD图像传感器   (3)CMOS发展前景看好,日本滨松公司力求让其取代CCD   山本晃永先生说到,CMOS(Complementary 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图像传感器与CCD在生产工艺上有许多相似之处,因其在集成化、生产成本、响应时间、使用方便、耗电量等方面的优势,发展尤为迅速,甚至可能比CCD图像传感器发展更为快速。目前,CMOS和CCD各有所长,CMOS还不能完全取代CCD,但是未来在很多领域CCD会被CMOS所取代。   日本滨松非常看好CMOS的发展前景,在CMOS上倾注很大精力,不断加大该产品的研发力度,力求让CMOS取代CCD。公司针对CMOS的缺点进行了一些改进,引入背面入射技术(back-illuminated)的同时,采用碘化铯作为转化晶体,提高探测器的灵敏度与效率。经过改造之后,APS(Active Pixel Sensor,有源像素传感器,是CMOS的一种)的性能几乎可以做得与CCD一样好。   近期日本滨松推出了多款大小不一、功能各异的CMOS新产品。例如用于牙科检查的CMOS,形状小巧、适合人的嘴型,且可以一次成像 而用于乳腺癌检测的CMOS平板检测器具有面积大、探测速度快、解析度高、低剂量的特点,能避免X射线对人体的伤害。 日本滨松生产的各类CMOS图像传感器   (4)MOEMS、MEMS促成了半导体光探测器的模块化、小型化   MOEMS(Micro-Opto-Electro-Mechanical System,微光机电系统)是在MEMS(Micro-Electro-Mechanical Systems,微机电系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技术,该系统把微光学元件、微电子和微机械装置有机地集成在一起,能够充分发挥三者的综合性能,可实现光学元件间的自对准,可用于光学器件和装置的制造。   日本滨松公司不仅生产各类半导体探测器,还生产与各种探测器相关的信号处理电路、数据采集卡以及模块产品。固体事业部充分利用MOEMS与MEMS技术,在光电二极管、雪崩二极管、图像传感器等产品的基础上,生产出了光电二极管电路及模块、硅雪崩二极管模块、图像传感器模块等模块化产品。以CMOS图像传感器为例,采用MOEMS技术可将图像传感器、光栅、后续电路加工在同一块硅片上,这样实现了元器件的集成化、小型化,同时也方便用户的使用。 小型分光计系列产品 拇指大小的超小型分光计   近期研发出来的超小型分光计,采用了MEMS的纳米压印(NanoTechnology)技术,只有拇指大小,敏感波长范围为340-750nm。从产品到产品模块、系统,这将是日本滨松公司固体事业部以后所要坚持的方向。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于小型、可携带的东西的需求将增加。在日本,一些测试化妆品美白效果的小仪器很流行,类似的小型仪器在美国也很受欢迎。分析仪器、医疗仪器要走进寻常百姓家,就必然要求其小型化,而仪器小型化必然要求其器件也小型化。半导体技术就是满足这种需求的有效手段,其目前发展的重要主题是MEMS,而NanoTechnology(纳米技术)应该是关键。   从真空管技术到半导体技术、MEMS、纳米技术,这是滨松技术的变迁。未来几年,日本滨松公司仍要彻底地钻研这些技术,这是不变的方针。而唯一要改变的是各项技术的开发速度。技术开发得越早,日本滨松的产品在技术上就越有竞争力,这是很重要的。 与会滨松高层   (日本滨松光子学株式会社专务取缔役兼固体事业部部长山本晃永先生(右二)、北京滨松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席与霖先生(左二)、北京滨松光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第一事业部部长段鸿滨先生(左一)、日本滨松光子学株式会固体事业部伊藤伸治先生(右一)) 与会专家   (从左到右依次为: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朱明凯副理事长、国家地质测试实验中心杨啸涛研究员、中科科仪原董事长金鹤鸣先生、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汪正范研究员) 滨松将加大半导体光探测器在中国市场的推广力度   采访中,山本晃永先生表达了对中国科学仪器行业发展情况的看法:中国科学仪器行业正蓬勃发展,虽然目前日本滨松的半导体光探测器在中国的用户并不是很多,但公司更重视中国市场,将把最新的产品和技术推广到中国来。   (1)中国科学仪器行业必将崛起,其市场容量巨大   回顾过往,手机、计算机在中国发展都很快,下一步中国的仪器仪表行业一定也会快速发展。医疗仪器、分析仪器都与人们的健康密切相关。中国人口是日本的十倍,这意味着如果中国仪器行业发展起来,那么其市场容量可能会是日本的10倍。而跟科学仪器发展密切相关的就是仪器探测器件的发展。   满足用户的需求始终是日本滨松公司努力的方向。作为仪器元器件的供应商,日本滨松公司一定要领先市场一步,这样才能提供市场需要的产品。虽然中国科学仪器行业可能还需要十年、二十年才能发展起来,但日本滨松对此非常有耐心,会非常关注中国市场需要什么样的技术和产品,也会不断地研发新产品去满足这些需求。   (2)加大半导体光探测器在中国分析仪器行业的推广力度   山本晃永先生介绍了日本滨松中国用户的一些情况。滨松固体事业部生产的各式各样的半导体探测器有50%销往国外,其余在日本国内销售。许多国际知名的仪器生产商都在使用滨松的探测器。但在中国,虽有仪器企业也使用滨松的半导体探测器,但是数量较少。   日本滨松公司固体事业部的约50%的产品都应用于医疗仪器,这个领域仍然是其非常重视的领域。同时,因为医疗仪器与分析仪器存在许多相似之处,所以日本滨松公司打算将在医疗仪器领域的优势发展到分析仪器等领域。   同时,该公司将加强与中国用户的沟通与交流,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把固体事业部的半导体光电器件的新技术、新产品介绍给中国用户,同时也要告诉他们如何选择、使用和应用滨松的产品,希望能为中国仪器行业的发展尽一份力。 采访现场  后记   在采访过程中,笔者仔细聆听山本晃永先生对仪器企业发展的一些看法,他提到:“小规模的科学仪器企业若没有特色,就没有发展潜力与市场竞争力。岛津、贝克曼等国际知名企业都是由有特色的小企业发展起来的。企业规模小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小企业没有自己的特色、随波逐流,只知模仿重复,不知发明创造,最终导致价格竞争,互相残杀。日本滨松公司虽然是一家小公司,但一直很努力地研发光子相关的各种技术与产品,希望能够通过公司的产品来促进科学仪器行业的发展。”   也许,日本滨松公司能够发展壮大就在于它五十余年来一直坚持自己的特色,将主要精力集中在自己优势的光探测器领域,因而能在仪器光电元器件市场上占有其他公司不可替代的一席之地。然而相比之下,目前国内科学仪器企业总体“大不够大,小不够专”,仪器元器件企业发展更是缓慢,这些客观因素决定中国仪器行业短时间内或不会有较大改观。同时, 中国仪器生产企业不仅只盯着整机仪器的研发,也不能忽视仪器元器件的开发。   采访编辑:杨丹丹   附录1:山本晃永先生简介   1970年3月毕业于静冈大学研究生院工学部应用化学专业   1970年3月入职日本滨松公司   1985年1月就任日本滨松公司固体事业部部长至今   1985年12月就任取缔役   1987年12月就任常务取缔役   2004年12月就任专务取缔役   2005年7月就任代表取缔役专务取缔役   附录2:日本滨松光子学株式会社   http://www.hamamatsu.com/   附录3:北京滨松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bhphoton.com/
  • 德祥在深圳成功举办原辅料、固体制剂检测新技术交流会
    德祥成功举办2010年深圳“原辅料、固体制剂检测新技术交流会”   2010年4月28日,德祥在深圳成功举办“原辅料、固体制剂检测新技术交流会”。本次会议结合新版GMP和2010版中国药典对药品生产的新要求,围绕原辅料快速检测、固体制剂溶出度检查和物性测试以及注射液渗透压测试等重要主题,重点介绍了德国Pharma-test固体制剂检测新技术及新仪器、美国Polychromix手持式近红外分析仪快速检测技术和美国PSI渗透压测试解决方案,获得到会专家好评。        参与本次会议的嘉宾主要有深圳致君制药、信立泰药业、普尔药物科技、深圳九星药业、深圳立健药业、深圳湘雅生物医药、深圳南方信盈制药、深圳赛保尔、深圳大佛药业、深圳泰康制药、深圳万乐制药和葛兰素海王药业(排名不分先后)等大型制药企业。交流会中给出的相关解决方案获得与会嘉宾的热烈反响,通过现场的互动交流,用户加深了对产品的认识,也为德祥组织本次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表示感谢!
  • 直击环境污染第四要素-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检测
    直击环境污染第四要素-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检测关注我们,更多干货和惊喜好礼前两天路过楼下垃圾场,看到一个八成新的婴儿手推车放在旁边,心想谁家把车子不小心丢这了,过两天看他还在那里,终于意识到原来是丢掉的“垃圾”。原来我们也逐渐走上了发达国家的老路,东西完好无损的就被遗弃。特别是在垃圾分类先行者的上海,丢垃圾的同时,也要出相应的垃圾清运费。通过多年的努力,我们的天在变蓝,水在变清,污染的土地也在逐渐得到治理,但一个 “阴影”也在逐渐的靠近,那就是我们所谓的“垃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固体废物。一个数字,上海生活垃圾14天即可堆出金茂大厦。如果我们不能解决好这个问题,可能迎接我们的就不是“青山绿水”,而是垃圾围城了。作为环境三大要素“水土气”之后新兴的第四大要素“固体废弃物”逐渐也得到了国家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于2020年9月1号起施行。如此大量的垃圾如何处置?资源化,循环再利用当然是最jia选择,但这也受困于技术,经济等条件的限制。填埋,这条已经走了几十年的老路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也是越走越窄。日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方案”,提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区域,垃圾处理方式以焚烧为主,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后续的问题是怎么烧?如何烧?而作为固体废物处置中的重中之重的就是“危险废物的处置”,如何检测?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实验室公益培训为了给固危废行业用户带来更加完整而全面的解决方案,赛默飞世尔科技与固危废焚烧检测行业国内知名企业,湖南三德盈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在近期推出《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实验室公益培训》培训活动覆盖2天的法规理论学习和2天的上机实操学习,以求给用户带来一站式的解决方案和体验。实操设备包括量热仪,定硫仪,热灼减率分析仪,高温燃烧离子色谱,气相色谱,ICP原子发射光谱,离子色谱等。赛默飞生态环保固废专项解决方案针对固体废弃物检测,赛默飞汇总了国内外检测的标准,汇总了赛默飞色谱质谱部方案,形成了《赛默飞生态环保固废专项解决方案》。赛默飞全自动化的样品前处理系统ASE加速溶剂萃取仪及配套Rocket 火箭蒸发器,结合独具特色的Trace 1300 系列GC、ISQ 7000&TSQ 9000 GC-MS 和全新iCAP TQ 三重四极杆ICP-MS,包括高分辨磁质谱系统DFS GC-HRMS,Vanquish系列液相和TSQ系列液质,无论是常规有机分析、无机元素及化合物分析还是严苛的二噁项检测项目,我们都能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赛默飞生态环保固废专项解决方案》涵盖内容推荐产品一览ASE 150和ASE 350产品照片Rocket火箭蒸发器Aquion系列离子色谱Integrion系列离子色谱ICS-6000系列离子色谱TRACE 1300系列气相色谱DFS 高分辨双聚焦磁式质谱仪Ultimate 3000系列液相色谱仪Vanquish系列液相色谱仪TSQ系列液质联用iCE3500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一体机iCAP 700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AP RQ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变色龙软件关于湖南三德盈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三德盈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德环保”)系A股上市公司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三德科技;股票代码:300515.SZ)控股子公司,位于国家ji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从事固/危废领域实验室设计,以及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保障系统、实验室网络管理系统等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致力于成为固/危废实验室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方案专家。赛默飞生态环保固废专项解决方案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表单,立即免费下载【赛默飞生态环保固废专项解决方案】如需合作转载本文,请文末留言。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获取赛默飞全行业解决方案,或关注“赛默飞色谱与质谱中国”公众号,了解更多资讯+了解更多的产品及应用资讯,可至赛默飞色谱与质谱展台。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44/
  • 化药口服固体制剂连续制造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明确NIR在线应用
    2022年9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化药口服固体制剂连续制造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连续制造作为一种先进生产工艺,在生产过程中,输入物料持续进料、持续转化,同时伴随输出物料的持续产出。不同于传统的批生产工艺,连续制造工艺具有生产步骤连续无间歇、生产效率高、设备占地面积小、产品质量实时监控、生产批量易于调节等诸多特点,有助于改善并提高药品质量。 全球范围内已有多个采用连续制造工艺的化药口服固体制剂产品获批上市。国际上已发布多个连续制造相关指南和标准(草案),ICH Q13质量议题目前仍在协调中。国内目前尚无连续制造相关指导原则发布。为指导企业研发,统一审评尺度,助力 ICH Q13指导原则在国内的落地实施,借鉴国外相关指导原则和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起草了本指导原则,阐述了化药口服固体制剂连续制造批定义、控制策略制定、工艺验证和 稳定性研究、批量变更等的基本思路和监管考虑。本指导原则主要内容包括:概述、总体考虑、相关概念、 控制策略、工艺验证、稳定性研究、批量变更、药品质量体 系、申报资料要求、参考文献共十部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近红外技术的在线应用。文中描述到:过程监测方法的开发需包括风险评估,其中应考虑过程监测数据采集时的中断情形(例如,重新校准近红外(NIR)探针或重新填装饲料机)如何影响产品质量。选择的过程监测方法应包括替代或额外的质量控制措施,以降低这些情形带来的产品质量风险。征求意见稿中的这一描述,引发了不少业内专家的讨论。有专家表示:药品行业的近红外应用终于解决了进入门槛的问题,有望迎来高速发展期!附件:《化药口服固体制剂连续制造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pdf
  • 德祥成功举办2010年珠海“原辅料、固体制剂检测新技术交流会”
    德祥成功举办2010年珠海&ldquo 原辅料、固体制剂检测新技术交流会&rdquo 2010年5月27日,德祥公司在珠海骏德会酒店成功举办&ldquo 2010年原辅料、固体制剂检测新技术交流会&rdquo 。本次会议主要针对新版GMP和2010版中国药典对药品生产和检测的新要求及企业的应对策略,围绕原辅料快速检测、固体制剂溶出度检查和物性测试、黄曲霉素检测(Pickring柱后衍生方法)以及注射液渗透压测试等重要主题,介绍了以下产品,得到与会专家一致好评。  1. 德国Pharma-test固体制剂检测新技术及新仪器  2. Pickring柱后衍生检测技术  3. 美国Polychromix手持式近红外分析仪快速检测技术  4. 美国PSI渗透压测试解决方案  5. 实验室反应釜(英国Radleys)和恒温系统(德国LAUDA)解决方案  6. 德国Heidolph旋转蒸发仪等新产品 参与本次会议的嘉宾主要有珠海地区大型制药企业丽珠集团、润都民彤制药有限公司、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此次交流会中,德祥提供的的相关解决方案获得与会嘉宾的热烈反响,通过现场的互动交流,用户了解了更多药物检测新技术和新产品,也更加了解德祥公司,同时也对德祥公司组织这次技术交流会表示感谢! 更多产品详情,敬请关注www.tegent.com.cn 客服热线: 4008 822 822 pharma@tegent.com.cn
  •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190.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1-31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对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竞选。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 2.比选范围:主要为印刷制品、各类不干胶贴、收纳用品、油漆、常用改造工具及材料等。具体采购明细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清单及单价最高限价表。 3.项目地点:送抵比选人指定地点(限重庆市范围内) 4.项目预估金额:190万元(含税)。具体采购数量根据比选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竞选人应自行考虑并承担需求变动可能造成的经济或其他损失。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三、竞选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竞选人自行提供诚信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竞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须附有防伪标识验证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年度财务状况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的签章或财会人员的签字或签章。(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公章)。 3.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业绩条件:竞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竞选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累计合同不低于80万元(含80万元)的类似物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业绩金额以对应合同业绩发票的金额为准)。 4. 本次比选不接受竞选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与竞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2 月 3 日止,每天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竞选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461761284@qq.com,并注明“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报名资料+竞选人全称”以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比选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1. 质疑截止时间:竞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4 年 2 月 3 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质疑文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qq.com。 2. 比选人澄清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3 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比选人集中对各竞选人的质疑以及比选文件的澄清进行回复。 六、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竞选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 2 月 7 日下午13:30时起至14:00时止(北京时间),竞选人还须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竞选文件递交地点: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3.不接受邮寄竞选。 4.竞选开标时间:2024年 2 月 7 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5.竞选开标地点: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6.竞选人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递交文件的,将拒绝接收竞选文件。 七、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http://____)”、“《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esg.com.cn)”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夏家坝智慧物流转运港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 62864509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18580515037 2024 年 1 月 31 日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4-02-07 14:00 预算金额:190.00万元 采购单位: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1-31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对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竞选。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 2.比选范围:主要为印刷制品、各类不干胶贴、收纳用品、油漆、常用改造工具及材料等。具体采购明细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清单及单价最高限价表。 3.项目地点:送抵比选人指定地点(限重庆市范围内) 4.项目预估金额:190万元(含税)。具体采购数量根据比选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竞选人应自行考虑并承担需求变动可能造成的经济或其他损失。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三、竞选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竞选人自行提供诚信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竞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须附有防伪标识验证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年度财务状况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的签章或财会人员的签字或签章。(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公章)。 3.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业绩条件:竞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竞选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累计合同不低于80万元(含80万元)的类似物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业绩金额以对应合同业绩发票的金额为准)。 4. 本次比选不接受竞选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与竞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2 月 3 日止,每天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竞选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461761284@qq.com,并注明“各站点现场规范化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报名资料+竞选人全称”以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比选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1. 质疑截止时间:竞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4 年 2 月 3 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质疑文件发送至QQ邮箱地址:@qq.com。 2. 比选人澄清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3 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比选人集中对各竞选人的质疑以及比选文件的澄清进行回复。 六、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竞选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 2 月 7 日下午13:30时起至14:00时止(北京时间),竞选人还须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竞选文件递交地点: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3.不接受邮寄竞选。 4.竞选开标时间:2024年 2 月 7 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5.竞选开标地点: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6.竞选人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递交文件的,将拒绝接收竞选文件。 七、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http://____)”、“《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esg.com.cn)”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夏家坝智慧物流转运港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 62864509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栋10楼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18580515037 2024 年 1 月 31 日
  • Flash柱的固体上样,如何选择合适的方法
    Flash柱已经成为天然产物粗品纯化或者有机合成反应体系纯化时最常用的工具之一。而当各位小伙伴在深入了解了Flash柱的纯化方式后又会发现,样品的上样方式是影响分离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在Flash色谱中,样品可以通过两种不同的方式上样:固体或液体。液体上样,是将样品溶解在溶剂中后,直接注入Flash柱上。固体上样,是将粗样品与载体材料(如硅胶)的固体均匀混合物放在Flash柱前面。我们该如何选择合适的上样方法当样品若单次进样量少且在流动相中易溶解时通常我们会选择液体上样的方法。采用液体上样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化合物在初始溶剂中的溶解度:样品需要完全溶解。溶解溶剂的极性:通常正相柱多采用弱极性溶剂,反相柱采用极性溶剂。样品溶剂的体积:理想的样品体积不应超过Flash柱体积的10%。样品量:每根色谱柱都有规定的上样量。理想的样品量不应超过Flash柱的最大上样量。那么当我们遇到进样的样品量较大的时候,或用于分离具有难以溶解的粘性或多杂质样品,就需要考虑采用固体上样了。固体上样通常通过以下步骤完成:将粗样品溶解在合适的溶剂中。然后,将该混合物在超声浴中超声几分钟,以提高溶解度。过滤混合物以除去尚未完全溶解的物质。将硅胶以粗样品重量的2-3倍添加到上述混合物中。溶剂通过旋转蒸发仪完全地减压蒸馏干。最后,将粗样品和硅胶的混合物装入固体装样器或者空柱管中,然后将其安装在Flash柱的上面。连接溶剂洗脱流路。待分离的组分不断地从固体装样器中洗脱到实际分离Flash柱中。固体上样可以有效减轻纯化时拖尾的情况,尤其是在洗脱体系或其他弱极性溶剂中溶解度较小的样品,能够得到较窄的色带和峰形,且上样时平铺均匀,样品色带下降时也会平整。尽管液体上样简单方便,固体上样相对繁琐一些,但当您遇到样品峰型不理想的时候,固体上样往往能提高柱效以及样品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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