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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式除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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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部《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多仪器企业红利新政出台
    2017年年初,国务院审议通过《“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并于1月23日正式公布。该《规划》是国务院确定的22项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由总局牵头编制,也是第一部全国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内容非常丰富。在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关键时期,《规划》的发布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份全国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中,包含多项新规,为科学仪器设备行业企业带来了红利。其中包括“落实完善对小微企业的收费减免政策”、“完善国家计量体系”、“强化标准体系”、“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展”、“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产品服务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等等。以下为仪器信息网编辑从《规划》中节选出为科学仪器设备行业企业带来红利的部分新规。(后附《规划》原文)  为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环境  继续研究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和金融政策,加快构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落实完善对小微企业的收费减免政策。  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强化政策协同。梳理已发布的有关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双创”发展,培育“双创”支撑平台,打造“双创”示范基地和城市,促进各项政策惠及更多的小微企业。  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名录的作用,拓展小微企业名录功能,完善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促进扶持政策宣传和实施。对长期拖欠小微企业货款的大中型企业,经司法认定后,依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措施和机制,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运用大数据等手段,跟踪分析小微企业特别是新设小微企业运行情况,为完善相关政策提供支持。  推动质量监管  围绕质量强国战略,完善国家计量体系,发挥计量对质量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发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传递信任的证明作用,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向国际高端水平迈进。  完善国家计量体系。紧盯国际发展前沿,建立一批高准确度、高稳定性量子计量基准 紧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需求,突破一批关键测量技术,研制一批新型标准物质,不断完善国家计量基标准体系。推动重大测量基础设施和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按照“全产业链、全量传链、全寿命周期和产业前瞻性”建设思路以及“中心、平台、联盟”整体发展路径,构建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创新计量监管模式,完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深入推进计量技术机构改革,探索推进计量校准市场和校准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规范计量校准市场,满足社会对量值溯源和校准服务的需求。以贸易便利化、服务外贸进出口、密切国际合作、促进装备走出去为目标,实施计量走出去的国际化发展战略,为建立和维护中国制造、中国创造、中国质量和中国品牌在海外的良好声誉保驾护航。  强化标准体系。改革创新标准制定方式,完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内,对于强制性标准,市场主体必须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严格监管。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并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完善企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领先企业创建国际标准。鼓励组建标准联盟,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特色优势领域标准国际化,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加大标准互认力度。适应经济发展趋势,加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标准的研究制定,发挥标准的引领规范作用。  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展。完善政府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制度,健全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中采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措施和办法。加强创新,攻克关键技术,提高现场快速智能识别和定性定量分析的检测技术水平。加快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市场监管能力,推进其在电商、微商等新兴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维护质量安全底线。加强自愿性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筑牢质量品牌提升基础。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品牌建设。深化国际合作,推进国际互认。  强化产品质量和服务监管。落实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产品服务质量监管。严厉查处质量低劣、违反强制性标准、存在质量和安全风险的产品,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加强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加大质量抽检力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监控,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立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对相关企业、责任人实行市场禁入,增强企业提升质量的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与促进体系,推广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信用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形成区域和行业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化解产品服务的质量安全风险。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围绕品牌经济发展,完善商标注册和管理机制,加强商标品牌法律保护和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商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产品服务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引导企业增强商标品牌意识,发挥企业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加强对中小企业自主商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品牌的培育,推动中华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加强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建设,加强对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管理与保护,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推进精准扶贫,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提升区域品牌价值。完善商标服务体系,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委托地方受理商标注册申请,优化商标注册流程,完善审查机制,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提升商标品牌服务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完善商标品牌评价体系,开展商标品牌评价。加强商标品牌推广和标准制定,鼓励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自主商标品牌海外保护,提升国际竞争力。  强化商标知识产权等保护。加大对商标、地理标志、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等保护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加强品牌商誉保护。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与云服务规则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商标信用监管,将故意侵犯商标权、假冒商标、违法商标代理行为等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整治,促进商标代理行业自律。 以下为《规划》通知原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7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关键时期。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本规划是市场监管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战略性规划,强调从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出发,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出发,从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出发,对市场秩序、市场环境进行综合监管,为市场监管提供一个明确的框架,给广大市场主体一个清晰的信号和稳定的预期,形成综合监管与行业领域专业监管、社会协同监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市场监管格局。  第一章 规划编制背景  一、市场监管的成效与问题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明确把市场监管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针对百姓投资创业面临的难点问题,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大力推进“先照后证”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创办企业的资金门槛。将企业年检制改为年报公示制,增强了企业责任意识、信用意识。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释放住所存量资源。开展名称登记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推动相关证照整合。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我国成为世界上拥有市场主体数量最多的国家。  市场监管新机制逐步建立。精简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功能。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通过信用监管机制,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减少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针对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各地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改革,优化执法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基层监管效率。同时,确定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制修订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等,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市场监管的能力不断提升。  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生产、经营、交易行为,加强质量标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不断提高。加强消费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对消费品实现从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管理。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迈上新台阶。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类消协组织不断发展,成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力量。改进和加强竞争执法,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加强网络市场、电子商务等新领域监管,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过程中,虽然市场监管取得突出成效,但市场秩序、市场环境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盗版侵权、价格违法行为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多发,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费者维权难 市场竞争不充分与过度竞争并存,垄断现象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行业垄断、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问题比较突出 市场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意识淡薄,各种失信行为比较普遍 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监督和约束作用发挥不够,公众监督比较缺乏,推进社会共治不足 行政审批仍较多,百姓投资创业的环节多、程序复杂,市场准入门槛较高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等。这些问题,影响着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影响着资源的优化配置,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  在全球经济格局调整和竞争优势重塑的重要时期,在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关键时期,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市场秩序不规范,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广泛存在 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要素闲置和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并存 市场规则不统一,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大量存在 市场竞争不充分,阻碍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 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难以形成,迫切需要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破除制约体制完善的各种障碍。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关键要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政府要从发展的主体转为推动发展的主体,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目前,市场监管的任务越来越重,要通过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履行好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向。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需要。落实好化解过剩产能、淘汰“僵尸企业”、培育新产业新动能等一系列任务,迫切需要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只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侵害企业权益行为,才能为诚信企业的发展腾出市场空间。只有促进优胜劣汰,形成“僵尸企业”退出机制,才能减少社会资源消耗,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只有鼓励竞争,形成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新活力。只有改革扭曲市场竞争的政策和制度安排,消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才能充分发挥我国统一大市场的优势和潜力。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的迫切需要。以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促进了技术、资源、产业和市场的跨时空、跨领域融合,网络经济、分享经济、众创空间、线上线下互动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颠覆了许多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和消费模式,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市场经济在繁荣发展,市场监管也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市场监管新机制,才能更好地适应发展变化的需要。  总之,要深刻认识“十三五”时期我国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强化改革意识,增强创新精神,扩大开放视野,用现代理念引领市场监管,用现代科技武装市场监管,用现代监管方式推进市场监管,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时代要求的市场监管新模式,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第二章 总体思路  按照国家“十三五”时期的总体部署,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监管趋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在改革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为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提供保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围绕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市场综合监管,提升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激发市场活力。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是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是经济走向繁荣的重要基础。要改变传统“管”的观念,把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向,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破除各种体制障碍,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服务市场主体,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的市场经济是有活力、有秩序的。没有活力,市场经济就失去了生机 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失去了保障。要把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放活和管好相结合,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为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保障。  ——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好人民群众利益,是实现共享发展的本质要求。要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把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供给与需求两端发力的重要举措。  ——提高监管效率。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必须提高市场监管效率。要强化成本意识,增强效能观念,把提高监管效率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要求,改变传统的无限监管理念,改革传统的人盯人、普遍撒网的烦苛监管方式,推动市场监管的改革创新。  ——强化全球视野。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市场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因素。要与我国经济发展全球化趋势相适应,按照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中制度性话语权的要求,用国际视野审视市场监管规则的制定和市场监管执法效应,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的国际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围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商事制度框架,健全竞争政策体系,初步形成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构建以法治为基础、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为支撑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便利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具体目标是:  ——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基本形成。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各种行政审批大幅削减,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各类不必要的证照基本取消。百姓投资办企业时间缩减,新增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延长,千人企业数量显著提高。  ——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基本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基本形成,多头监管、重复执法基本消除,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商标品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质量显著提升。  ——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基本形成。消费维权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国统一的消费投诉举报网络平台基本形成,消费维权的便利程度大幅度提高。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发展壮大,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满意度持续提高。  ——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市场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监管。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依法依规实施公平公正监管,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通过权力清单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责任清单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通过负面清单明确法无禁止即可为,没有法律依据不能随意检查,规范政府部门自由裁量权,推进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坚持简约监管。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坚持“简”字当头,实行简约高效的监管方式,消除不必要的管制,革除不合时宜的陈规旧制,打破不合理的条条框框,砍掉束缚创业创新的繁文缛节,减轻企业负担,减少社会成本。  ——坚持审慎监管。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的趋势,围绕鼓励创新、促进创业,探索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实行包容式监管,改革传统监管模式,推动创新经济繁荣发展。对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要严格监管,消除风险隐患。  ——坚持综合监管。适应科技创新、产业融合、跨界发展的大趋势,克服相互分割、多头执法、标准不一等痼疾,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发挥各种监管资源的综合效益。加强信息共享,强化部门上下统筹,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坚持智慧监管。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适应市场主体活跃发展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新科技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运用大数据等推动监管创新,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  ——坚持协同监管。市场监管要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方式,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改变“政府急、企业不急”、“消费者无奈、经营者无惧”的弊端。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消费者组织、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治。  第三章 市场监管重点任务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需求两端发力,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改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作为市场监管重点,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一、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激发百姓创业创新热情,促进市场主体持续较快增长,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力。  (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  放宽市场准入。改革各种审批限制,建立统一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为投资创业创造公平的准入环境。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向国内民间资本放开。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不合理障碍,都予以取消。破除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油气、市政公用、养老、医疗、教育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保障民间资本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
  • 绿色实验室无管通风橱和药品柜研讨会即将亮相合肥
    第十六届实验室环境现状分析,节能环保型实验室新趋势研讨会即将在2014年5月9日亮相合肥,欢迎安徽及周边省份的实验室的老师们前来参加。无管通风橱和药品柜,是用来防护实验员免受中长期健康损害风险的工具。 研讨会现场首先将对实验室现状进行分析。在实验室里工作的实验人员往往会忽略自身的中长期健康损害风险,危险没有立刻显现,实验室渐渐接受了实验室的异味,长此自往,会造在潜在的疾病威胁。 接着介绍,当今实验室是如何对化学有毒气体进行安全防护的。传统的防护工具有万向抽风罩和吸气臂,外排通风橱,我们将从传统防护工具进行逐个分析和介绍,为您的实验室寻求一个最佳防护方案。 从传统做法转变到一个更安全、环保、节能的化学实验室是本次研讨会的核心内容。什么是无管通风橱和药品柜,它有什么优点,应用于什么地方。如果您对本次研讨会感兴趣,请致电以下联系方式报名参加。依拉勃中国昆山开发区风琴路118号Tel:0512-57814081(晁小姐) Fax:0512-57814082 往届绿色实验室无管道通风橱和药品柜研讨会现场 研讨会主题 第十六届实验室环境现状分析-安全,节能环保型实验室新趋势研讨会主讲人:付新慧时间:2014年5月9日地点:合肥尚都酒店(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17号)活动安排:9:30-10:00 签到10:00-11:00 研讨会上半场11:00-11:15 休息茶歇时间11:15-12:00 研讨会下半场及现场答疑12:00-13:30 自助餐13:30 结束贵宾热线: 400-666-5781 讲座大纲 1- 化学实验室的化学气体吸入风险分析2- 如何对实验人员的化学气体吸入进行安全防护:- 规范与标准3- 传统的防护工具- 外排式通风柜- 万向抽风罩- 外排式储药柜4- 新型通风柜和储药柜的介绍 - 无管道净气型通风柜- 无管道净气型储药柜5- 结论:从传统做法转变到一个更安全、环保、节能的化学实验室
  • 建设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与管控实验室需要采购哪些仪器?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日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发布《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与管控实验室(首期)建设》项目新污染物实验分析测试平台设备采购市场调研公告。公告内容显示,为保障广东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与防控管理需求,拟购置一批新污染物实验分析测试专业仪器设备,建设新污染物实验分析测试平台,进行水体、土壤和沉积物等环境介质中全氟有机化合物、饮用水消毒副产物、溴化阻燃剂、微/纳米塑料和内分泌干扰物等多类型新污染物的鉴别和测试,开展环境筛查与识别、环境毒性效应测试、环境基准标准制定、环境风险评估等多方面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形成全国性和区域性的新污染物环境质量评价方法体系,为准确预测及评估新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演变规律和防控政策制定提供基础保障。为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实验分析测试专业仪器设备进行市场调研,包括快速扫描纳米红外光谱仪 、核磁共振波谱、高分辨显微共聚焦拉曼光谱仪等共计23类仪器。采购内容(详见附件)序号采购内容1快速扫描纳米红外光谱仪 (允许进口)2核磁共振波谱(允许进口)3纳米颗粒跟踪分析仪(允许进口)4高分辨显微共聚焦拉曼光谱仪(允许进口)5Zeta电位仪6梯度PCR仪7荧光定量PCR仪(允许进口)8激光共聚焦显微镜(允许进口)9相差显微镜10植物根系分析仪11人工气候箱12超净工作台13凝胶成像系统14电泳仪15生物安全柜16真空手套箱17-80度冰箱18台式高速离心机19细胞培养箱20高压蒸汽灭菌器21原子荧光光度计22十万分之一天平23氮吹浓缩仪
  • 宁夏全面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日前出台,优先开展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石油加工及煤化工、医药制造、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逐步延伸至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其他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如何治理新污染物?按照工作目标,到2025年,我区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补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备较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能力。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基础治理能力全面加强。“方案提出,我区将从源头禁限的‘登记管理、淘汰禁用、绿色制造’,到过程减排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抗生素、兽药和农药使用监管’,再到末端治理的‘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废药品(液)安全处置、开展治理试点’等全过程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提高新污染物排放管理水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我区将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行业排放等制度标准,强化政策落实落地。今年起,我区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在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水源地等周边区域,聚焦畜禽养殖、石油加工及煤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选取重点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建立典型行业潜在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选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企业开展抗生素治理试点;选取重点化工企业实施全氟化合物治理试点。
  • 微观世界|第4期 食物中的力学知识 不同品质大米的微观力学分析
    一、前期回顾 上期我们发现纸币防伪条之所以呈现不同色彩和形貌是因为特殊的微观结构所导致(详细情形见第三期文章),材料的微观结构对宏观的光学性能巨大的改变。由于大部分读者在上期投票中选择【B选项:1元/斤的大米和10元/斤的大米在显微镜下有何区别。】 那么今天笔者带领大家来一起探索优质大米(吃起来劲道的新米)和劣质大米(口感较差的陈米)在显微结构上有什么不一样。二、序 言金属的强度、韧性、脆性与它的微观组织结构有很大的联系:韧性强的金属材料会发生韧性断裂,在断口的断面会观察到有典型“韧窝”特征的韧性断裂区;脆性大的金属会发生脆性断裂,在断口的断面会观察到有典型“台阶”特征的解理断裂区。这些不同的断口形貌是由微小的热处理工艺或材料成分的微小差别所引起的,不同的微观组织形貌代表了不同的金属材料生产工艺。那么我们猜想:是否可以通过显微形貌分析来判断生长周期不一样、或者营养成分/化学物质不一样的农作物呢?三、大米断面显微形貌分析,大米淀粉形貌及淀粉复粒形貌本期选择同种大米的两个不同时期(新米10元/斤、存放半年的陈米6元/斤)的样本进行微观形貌的拍摄,来研究放置时间长的大米除了靠气味和口感上的差异来区分外,是否可以通过材料显微分析的手段来进行辨别。 1. 大米断口分析 大米断口显微形貌图 如上图A所示,我们把大米粒掰断后可以看到大米粒断口是有形貌特征的。放大到100倍下如图B我们可以看到有类似金属沿晶断口及窝韧形貌特征的存在。图C是窝韧特征的细节放大图,可以发现是由10μm左右的一粒粒大米淀粉微粒组成的、断口高低起伏且小一点的淀粉微粒棱角分明。图D是大米内部淀粉复粒组成的,大米复粒表面比较光滑,复粒淀粉之间的交界面都很平滑,且复粒内不光有淀粉微粒,微粒之间还会有蛋白质存在(表面黑色条纹部位)。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大米颗粒是由一粒粒淀粉微粒所组成的复粒淀粉粒所组成,当断裂部位是沿复粒淀粉截面扩展时,断口呈现平滑的沿晶裂纹特征;当断裂部位穿过复粒淀粉而扩展时,断口呈现穿晶断裂。 不同大米由于生长周期及成分都有差别,导致了淀粉微粒、淀粉复粒的形貌及它们之间的结合力各不相同,因此不同大米的断口形貌也完全不一样。 2. 复粒淀粉沿晶/穿晶断口形貌分析 复粒淀粉穿晶断裂(左)和沿晶断裂(右)形貌差异对比 上图左是复粒淀粉断裂时的断口形貌,可以发现中间的淀粉微粒周围暗色的部分是大米内部的蛋白质,一个个淀粉微粒是由蛋白质连接起来的,其中画红圈的部分是大米内部的脂质颗粒,该颗粒在新大米断口处几乎没有,而在陈旧大米内部有很多,推测该脂质的析出导致了连接淀粉微粒的蛋白质发生了变化,导致大米复粒内部黏合力发生改变。上图右是大米淀粉复粒表明断口图,可以看出断口处非常平滑,正常情况下淀粉复粒间的结合能是远低于淀粉粒间内部结合能的,所以断裂一般都发生在淀粉复粒平滑处。 3. 新米与陈米断口微观形貌结构对比陈米(左)与新米(右)断口显微形貌差别 在显微镜下我们可以看到陈米断口(上图左)相较于新米断口(上图右)呈现更多的“窝韧”形貌特征,断裂面穿过了大米复粒淀粉。而新米大部分断口为“沿晶”解理,断裂面沿淀粉复粒扩展。拍摄结果表明正常新米内部的结合是复粒淀粉内部大于复粒淀粉边界的。随着大米放置时间的增长,米粒内部的化学物质发生了变化,导致复粒淀粉内部的微粒间键合减弱结合力变差,断裂裂纹面主要由从复粒淀粉边界扩展变为从复粒淀粉穿过后断裂。 四、后 记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但是鸟儿却飞过”。不同于鸟儿在天空飞过没留下痕迹,任何材料的生产和合成所经过的工艺都会在材料内部留下显微痕迹,通过显微技术来辨别材料的显微形貌/结构的特征,可以轻易的判断出材料的生产工艺及历程。例如现阶段人们已经开始利用显微镜来鉴别区分不同植物、动物的品种,从而为原材料把控、溯源、生产过程质控提供了重要指导依据。 下期主题(动物)三选一: A、蝴蝶翅膀在阳光下产生绚丽颜色的原因。B、年轻人及老年人头发表面及断面的形貌差异。C、过期变质食物中的细菌。
  • 桌上型通风橱和无管试剂柜,依拉勃在合肥绿色实验室技术交流会圆满结束
    桌上型通风橱和无管试剂柜,依拉勃在合肥绿色实验室技术交流会于2014年5月9号完美落幕,此次技术交流会增进了安徽区域的疾控、药检、环境检测及高校实验室对桌上型通风橱和自净化试剂柜的了解,并为以后改善安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创建节能、环保的绿色实验室起到了推动作用。绿色实验室,简单而言就是使用无管通风橱和试剂柜代替外排通风柜和试剂柜的实验室。目前实验室现状是,传统实验楼的能耗要高出办公楼约5倍,而造成实验楼巨大能耗的主要源头就是传统外排通风柜的大量使用。美国劳伦斯克伯力国家实验室曾在2003年的进行的研究数据表明:一台外排通风柜的能耗相当于一套250平方的别墅的能耗。因此外排通风柜面临既要减少能耗,但又要保证安全的挑战。研讨会上,依拉勃工作人员向大学阐述了传统实验室现状,继而从传统做法转变到一个更安全、环保、节能的化学实验室。
  • 美国监管进口食品及药物安全新方针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专员汉堡(Margaret Hamburg)表示,该局会就进口食品及药物安全采取新的监管方针。新方针顾及整条供应链的复杂性,及供应链上每一点的产品安全问题。该局认为不能单靠为数不多的检查员在边界或外国厂房侦察问题,必须推行能防患于未然的制度。   FDA与世界各地的监管机构、生产商和供应商合作,现于中国内地、印度、哥斯达黎加、墨西哥、智利设有永久办事处,短期内扩展至约旦,以协助这些地区加强监管产品安全的能力。FDA与外国监管机构签订了30多项协议,以分享检查报告及其他非公共资料,得以就外国产品的安全问题作出更佳决策。   汉堡强调,进口商亦须为其供应链负责 现时已有部分企业奉行的最佳作业典范,有需要成为整个行业的标准作业手法。FDA计划和业界合作,制订有助加强供应链安全的科技标准。   FDA推出全新的网上风险评估工具,英文简称「PREDICT」,协助审核员锁定高危货物进行检查,及加快低风险货物的清关速度(条件是进口商及报关者必须提供准确完备的资料)。这个PREDICT系统顾及各类因素,由产品本质是否高危(例如生海产),以至FDA从过往付运人或生产商检查结果所得的资料,皆会涵盖。FDA亦可输入其他资料,例如泛滥、炎热天气或市场状况。检查员会根据各种因素相加所得的风险分数,率先处理风险最高的货物。   PREDICT系统曾在洛杉矶试行,现于纽约推行,预期春季末可扩展至美国各地。
  • 上海药物所等绘制出肝内胆管癌的多组学分子特征全景
    肝内胆管癌(intrahepatic cholangiocarcinoma,iCCA)是原发性肝恶性肿瘤,当前手术切除率低,并缺乏有效的靶向/免疫治疗方案。肝内胆管癌具有高度异质性的基因组突变和肿瘤微环境,可能介导其高侵袭性和不良预后。因此,迫切需要对iCCA进行“鸟瞰式”研究,绘制其精确的分子图谱,为系统理解肝内胆管癌异质性及实现个体化治疗提供理论依据。  2021年12月30日,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周虎、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教授樊嘉、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教授高强,与中科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研究员高大明合作,在Cancer Cell上在线发表了题为Proteogenomic characterization identifies clinically relevant subgroups of intrahepatic cholangiocarcinoma的研究成果。该研究对262例iCCA患者的肿瘤组织进行蛋白基因组学分析,通过整合基因组、转录组、蛋白质组、磷酸化蛋白质组等多维度数据,为肝内胆管癌的发生发展机制、分子分型、预后监测和个性化治疗策略提供了新思路。  科研人员分析了TP53、KRAS、FGFR2、IDH1/2、BAP1等肝内胆管癌主要驱动突变对蛋白质组和磷酸化蛋白质组的影响。研究发现,中国人群样本中特异性存在黄曲霉毒素突变指纹,与高肿瘤突变负荷和高NK细胞浸润等显著相关。FGFR2的融合和突变可能通过激活Rho GTPase通路来促进iCCA发展,其部分融合蛋白衍生肽具有较强免疫原性,是潜在免疫抗原靶点。科研团队进一步分析了肝内胆管癌染色质拷贝数变异对mRNA及蛋白的顺式和反式调控效应。研究根据蛋白质组数据,将iCCA患者分为炎症(S1)、间质(S2)、代谢(S3)、分化(S4)四种亚型,四种亚型具有差异化的临床特征、突变谱、通路富集以及免疫特征分布,且有显著预后差异。通过降维分析,研究找到了可特异性区分4个亚型的标志物,并验证证实了其用于临床样本分型的可能性。最终,研究确定HKDC1和SLC16A3是iCCA预后相关的生物标志物。  该研究是在国际癌症蛋白质基因组联盟(International Cancer Proteogenome Consortium,ICPC)及国际临床肿瘤蛋白质组学分析联盟(Clinical Proteomic Tumor Analysis Consortium,CPTAC)高质量标准框架下,开展的针对肝内胆管癌大队列的蛋白基因组学分析。该研究全面揭示了肝内胆管癌中基因突变和染色质变异对蛋白质组和磷酸化蛋白质组的影响,从蛋白质组层次提出了四个分子分型和生物标志物,为探索肿瘤异质性和实现个体化治疗提供了线索。该研究所产生的高质量大数据将继续为肝内胆管癌基础与临床研究提供支持。  研究工作得到中科院院士贺福初、美国国立癌症研究院博士Henry Rodriguez、美国贝勒医学院教授章冰、美国华盛顿大学基因研究所教授丁丽、美国西奈山伊坎医学院教授王沛、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教授Daniel Figeys的支持。  论文链接
  • 宁波实行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实验室分级监管
    近日,宁波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实验室分级及能力确认结果已全面纳入“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风险管理系统”并开始运行。首批获得分级资质并通过能力确认的13家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在出口报检时免予抽检相应的检测项目,根据企业实验室自检的合格报告,通过风险管理系统自动放行。   2011年,该局全面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实验室分级监管工作,受到了企业的积极响应。首批有30余家企业申请实施分级及检测能力确认。经过严格考核筛选,13家企业实验室列入首批实施实验室分级监管的企业名单。   企业实验室经过分级并确认能力后,企业出口产品经抽检后,相关项目凭企业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即可放行,缩短了检验检疫流程时间,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该局检测实验室的检测压力,使企业实验室的检测资源得以合理利用,进一步提升了检验检疫监管效能。2012年上半年,实施实验室分级监管并经过能力确认的13家企业总计出口2060批次,经宁波检验检疫局抽检861批次,合格率达到100%。
  •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地进一步抓住食品安全的着力点,以最严格的监管依法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会议指出,食品安全是&ldquo 产&rdquo 出来的,也是&ldquo 管&rdquo 出来的,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ldquo 舌尖上的安全&rdquo ,关键是要落实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面对全国一千多万家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监管呈现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很多、食品类别很杂、食品需求量很大、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复杂、食品安全隐患不易发现的特点,而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和技术资源与之很不相适应 同时,食品行业的信用体系、诚信体系尚不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良莠不齐,道德滑坡、诚信缺失、责任缺失、故意违法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甚至衍生为行业&ldquo 潜规则&rdquo 。   总局要求各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抓住治本之策,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措施依法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一是试点建立食品安全授权制度,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首负责任。建立食品安全授权制度的核心就是要求企业法人负责或者法人书面授权设立质量安全负责人,对产品配方、原辅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和放行等实行&ldquo 全过程&rdquo 签字负责,切实解决企业管理层&ldquo 人人负责、人人无责&rdquo 的问题。同时,制定和完善以食品经营者首负责任、食品安全人员管理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制度,推动经营者建立自身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真正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质量自管自控,提升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构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要突出重点品种,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行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销售等&ldquo 全过程&rdquo 记录制度,督促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同时,以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为重点,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督促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食品零售做到进货有台账、登记全、信息准、可追溯 食品批发做到来源可查、质量可查、去向可查 食品现制现售做到经营合法、原料合格、操作合规。   三是建立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责任。要大力支持行业制订行规行约,引导行业加强自律,及时反映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诉求,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监督、协调和引导作用。要结合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和机制,探索开展质量安全记录、信用档案建设等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通过多措并举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 纳米能源所等研发出无栅极摩擦电子学晶体管
    style type=" text/css" .TRS_Editor P{margin-top:0px margin-bottom:12px line-height:1.8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0.5pt }.TRS_Editor DIV{margin-top:0px margin-bottom:12px line-height:1.8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0.5pt }.TRS_Editor TD{margin-top:0px margin-bottom:12px line-height:1.8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0.5pt }.TRS_Editor TH{margin-top:0px margin-bottom:12px line-height:1.8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0.5pt }.TRS_Editor SPAN{margin-top:0px margin-bottom:12px line-height:1.8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0.5pt }.TRS_Editor FONT{margin-top:0px margin-bottom:12px line-height:1.8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0.5pt }.TRS_Editor UL{margin-top:0px margin-bottom:12px line-height:1.8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0.5pt }.TRS_Editor LI{margin-top:0px margin-bottom:12px line-height:1.8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0.5pt }.TRS_Editor A{margin-top:0px margin-bottom:12px line-height:1.8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0.5pt } /style p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的快速发展刺激了智能传感技术在人机交互、人工智能和可穿戴设备等领域的研究。同时,由于场效应晶体管具有低成本和大规模化等特点,因而被广泛地应用于电子器件、人机交互和健康监测等领域。但传统场效应晶体管需要通过栅电极接入电信号用于传感和控制,栅电极的制备工艺复杂,容易损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在可穿戴智能器件上的发展。 /p p   2014年,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中科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首席科学家王中林和研究员张弛率领的研究组,首次提出了摩擦电子学这一新的研究领域,利用摩擦产生的静电势作为门极信号来调控半导体中电传输与转化特性,可以用于信息传感和主动性控制,实现了各种人机交互式功能器件,如机电耦合逻辑电路、触控型电致发光、接触式机电存储、增强型光电转换、智能触摸开关、主动式触觉成像系统、电子皮肤、柔性透明晶体管等。近年来,摩擦电子学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和跟踪研究,成为柔性电子学领域的研究热点。 /p p   近日,该科研团队与清华大学化学系副教授董桂芳团队合作,共同研发出一种无栅电极的柔性有机摩擦电子学晶体管。研究人员利用一个可移动摩擦层,直接与介电层接触起电,实现了对晶体管源漏电流的调控,该器件可用于传感触觉压力和磁场强度,能够实现21%Pa sup -1 /sup 和16%mT sup -1 /sup 的灵敏度,以及优于120ms的响应时间,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耐久性。该器件基于介电层与外部直接接触起电来代替传统栅电压的传感机制,能够有效简化晶体管中栅电极的制备工艺,避免因器件弯曲造成的栅电极损坏,增加其作为传感器的稳定性和耐久性,建立了一种与外界环境刺激的直接交互机制,在人机界面、电子皮肤、可穿戴电子设备以及智能传感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p p   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 em ACS Nano /em 上。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img alt=" " oldsrc=" W02017111658628710902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uepic/bfe1a876-e48c-48ba-a1f0-60df2d550ca4.jpg" uploadpic=" W020171116586287109024.jpg" / /p p   (a) 无栅极摩擦电子学晶体管工作原理示意图。(b) 用于力磁传感的无栅极柔性摩擦电子学晶体管实物图。(c) 力磁传感工作原理示意图。(d) 不同压力下源漏电流的变化。(e) 不同磁场强度下源漏电流的变化。(f) 手指按压传感器控制LED灯亮度演示压力传感。(g) 磁铁接近传感器控制LED灯亮度演示磁场强度传感。 /p
  • 媒体称蒙牛监管员已撤出牧场 生产方无检测记录
    蒙牛“问题奶”调查:   “问题奶”曝光后,现代牧场负责人称蒙牛没到该牧场调查过   元旦已过,蒙牛“问题奶”事件渐淡出公众视线,然而,蒙牛仍欠消费者一个明确的答案。   虽在2011年12月26日,蒙牛集团称事件已有调查结果,然至今仍未对外公布问题奶源何在。   依照蒙牛的解释,饲料发霉导致乳品黄曲霉毒素M1超标。然而,饲料发霉或许是肇事源头之一,但“问题奶”的关键究竟在于蒙牛内部监测缺失,还是生产环节存在纰漏?   新快报记者日前深入蒙牛“问题奶”生产源头四川眉山市追根溯源,试图探求“问题奶”真相。   溯源第一站   蒙牛乳业(眉山)有限公司   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12月24日公告显示,蒙牛乳业(眉山)有限公司2011年10月18日生产的250ML/盒包装的纯牛奶产品被检出黄曲霉毒素M1超标140%。   事情曝光后的第三天,蒙牛集团称,产生问题产品的原因在于,一批饲料因天气潮湿发生霉变,奶牛在食用这些饲料后,原奶中黄曲霉毒素M1超标,原奶质检疏忽导致了问题发生。但对于这批饲料及奶源来源,蒙牛称暂时无法追查。   潮湿本是四川气候的特点,饲料是否极易霉变?蒙牛对奶源的监管如何?其内部质检流程又如何?为求答案,新快报记者将调查第一站锁定生产方蒙牛乳业(眉山)有限公司(下称蒙牛眉山生产基地)。   眉山生产基地是蒙牛的第24个基地,也是蒙牛在西南地区的首个生产基地,设计日处理鲜奶800吨。   蒙牛工作人员:生产基地不接受采访   2011年12月28日,新快报记者来到蒙牛眉山生产基地。基地入口附近,竖立着一块令人玩味的告示牌“要赢得好声誉需要20年,而要毁掉它,5分钟已足够,如果明白了这一点,你做起来就会不同了”。   基地主要有四栋建筑物,分别为蒙牛原奶存放处、主生产车间、饲料存放处及蒙牛餐厅。在原奶存放处的屋顶上,“建设世界乳都,打造国际品牌”的口号十分醒目。   在向门卫通报记者身份后,蒙牛公司便出来了一位自称姓吕的办公室接待员。新快报记者提出采访要求,欲进工厂内参观该公司乳品生产流程。吕小姐告知记者,公司任何对外沟通以新闻发言人为主,若进入参观需经上级同意。等待数小时后,新快报记者仍未被获准进厂参观。据悉,不少同行也在蒙牛眉山生产基地吃了闭门羹。   而此前,蒙牛对外态度并非如此。早在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后,蒙牛曾于2008年8月、10月两度主动邀请媒体团对其生产过程和奶源基地参观,考察其安全生产状况。   如今,“问题奶”事件再度爆发,蒙牛大门却不再敞开。   溯源第二站   现代牧业洪雅牧场   生产基地采访遇阻,新快报记者欲从奶源处寻找原因。   在全国范围内,蒙牛奶源的供给构成是80%是牧场,20%来自农户奶站。   眉山市奶办负责人苏学文告诉新快报记者,蒙牛在眉山的生产基地并未收散户原奶,与蒙牛眉山生产基地建立收奶关系的牧场有22个,其中眉山12个、成都3个,其余分布在乐山、遂宁、贵阳等地。   记者了解到,蒙牛眉山生产基地的原奶过半为香港上市公司现代牧业(01117.HK)位于洪雅县的洪雅牧场(下简称现代牧场)所提供,两家企业于2008年相伴而生,在眉山,所有养奶农户、政府机构均将现代牧场称之为“蒙牛的牧场”。   蒙牛“问题奶”事件发生后,现代牧场也被业内视为“问题奶”最可疑的来源之一。   现代牧场负责人:“霉变饲料我们不敢喂牛”   洪雅县是眉山市的奶牛养殖大县,这座偏远小县城近期却因蒙牛“问题奶”事件而声名大噪,各路媒体蜂拥而至。   2011年12月29日,记者从眉山市来到位于洪雅县东岳镇千秋村的现代牧场。几经周折后,新快报记者获准进入现代牧场办公室采访。   现代牧业(洪雅)有限公司是现代牧业集团投资3亿元建设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奶牛养殖、销售、饲草加工、种植、收购以及有机肥的生产销售。   “到目前,我们没有发现牧场有过任何问题,我也是事件曝光后才知道此事。”现代牧场负责人刘长军告诉记者,蒙牛“问题奶”事件对该牧场暂无影响。据其称,该牧场日产原奶约100吨,其中70吨~90吨送往蒙牛眉山加工厂,占后者原奶产量的60%~70%。   然而,在“问题奶”事件爆发后,蒙牛却未曾到最大的原奶供应商查因。“我们与蒙牛的合作还和之前一样,生产照常,牛奶照送,蒙牛也没为这事找过我们”。刘长军强调:“蒙牛对外称已有结果,但没来我们牧场调查过,这也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我们牧场不存在问题。”   刘长军称,喂牛的牧草都是周边农户现割的新鲜牧草。外购饲料均有检测,出厂也有相应的资格证书。“饲料的保存标准是离墙离地,周转周期非常短,最多十来天”。   储存十余天饲料会否易受潮发霉?刘长军回应称:“不好说,环境复杂才会意外霉变。家里的馒头放阳台上,有的可能放十天八天还是好的,只是变干了,换个地方不到一天就可能会发霉。”他称:“没有发霉的(饲料),以前没听说过,现在也没听说过。霉变饲料我们不敢喂牛,牛吃了霉变饲料就会流产。你觉得是牛流产的损失大,还是饲料的价值大?”   不过,记者未获准去饲养房参观。   现代牧场负责人:蒙牛驻站员已撤离该牧场   蒙牛与牧场究竟是怎样的合作方式呢?   刘长军告诉新快报记者,在2008年公司刚成立时,蒙牛曾派人驻场。据称,蒙牛对牧场整个生产流程均有一定标准,且会监管。“从挤奶,到收集至缓冲罐,到进入制冷设备降温,再到奶仓收储,全过程都会查看。”   此外,蒙牛的驻站员还会查看管路、奶仓等原奶的收集设备和运输设备的卫生情况,检测空气净度、奶牛乳房洁净度和管路微生物残留等。“比如管路微生物残留,牛奶会有一定量残留在管道壁上,滋生一定微生物,工作人员会拿测试纸在管道上擦一下,再放到器皿中培育,检测微生物情况是否达标。”刘解释称。   在问及饲料环节是否被监控时,刘长军回答称具体不知情:“不知从何时起,蒙牛已开始撤离驻场员。”   对蒙牛驻场员撤离一事,刘长军认为,“这是蒙牛对现代牧业规范化养殖的认可与信任”。“我们这种养殖场操作规范,能完全达到蒙牛的标准,甚至超标准。蒙牛会觉得他们的驻场员起不到作用,没有必要再派人驻场”。   “问题奶”事件曝光后,蒙牛集团新闻发言人卢建军对媒体表示,原奶供方和公司有一个诚信合约,公司有一个管理机制在约束,目前已经管控到牛的嘴和兽药的问题上。   有消息称,在三聚氰胺事件后,蒙牛集团已投入30亿元进行奶源建设,并表示从奶源到成品严格把关,确保“批批检验、批批合格”。为此,蒙牛为奶站安装了摄像头,为奶牛建立谱系档案 运奶车都是恒温储运,并安装了GPS以确保24小时可监控。蒙牛集团副总裁姚海涛曾表示,将对更多奶站进行托管,对不具备托管条件的,会派人监管。   然而事实是,蒙牛在现代牧场的驻站员早已撤离,蒙牛的其他合作牧场是否亦如此,尚未证实。        溯源第三站   小区牧场和奶站   饲料霉变已被公众接受为是此次事件的主因。而在四川眉山,究竟饲料是否极易霉变?在探访过现代牧场后,记者又来到了现代牧场附近东岳镇的一家小区牧场。所谓的小区牧场,即是由几十家农户共同组建而成的牧场,每家农户将自有三五头奶牛集中饲养,饲料、挤奶等均进行统一管理。   据了解,除现代牧场等规模化养殖场提供大部分原奶外,蒙牛其余补充原奶则由这类小区牧场提供。   业内人士:饲料存放不当易霉变   在探访过现代牧场后,记者又来到了现代牧场附近东岳镇的一家小区牧场。除现代牧场这类规模化养殖牧场和奶农散户养殖外,小区牧场是奶牛养殖的第三种方式。   记者在上述小区牧场看到,饲养员正用搭配好的饲料喂养奶牛,现场可闻到一种带汁干草状的饲料发出一股发酵酸味。洪雅县规模奶牛动物卫生监督员熊胜远告诉新快报记者,这种发酵饲料名为青贮饲料,是由代苞玉米发酵而成,目的在于促进消化吸收。   据了解,若制作方法不当,如水分过高、密封不严、踩压不实等,青贮饲料有可能腐烂、发霉和变质等。同时,已开窖的青贮饲料也易变质,尤其是取料后,与空气接触面大,不及时利用其质量易变差。   此外,小区奶场喂养奶牛的饲料还有青牧草、干牧草、红薯等粗饲料及玉米、豆粕等精饲料。牧场的饲养员告诉新快报记者,一头奶牛一天至少要吃八九十斤各类饲料。据介绍,青草是牧场附近的田地里每天现割的新鲜牧草,玉米豆粕类成品饲料则由两层塑料袋封装。不过记者看到,这里干   草的储存是直接堆放在仓库,并未做到离墙离地。记者还走访了数家奶农看到,干草的储存亦是如此,且部分仓库地面还有水迹。   如此储存是否会产生黄曲霉毒素?奶农们表示并不知情。   业内人士表示,干牧草饲料极易因运输、存放不当霉变,产生黄曲霉菌类等,而国内奶牛养殖对饲料质量缺乏足够的重视,对于霉变部分,大多数牧场也只是简单挑拣一下然后混入到饲料中。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分析师宋亮表示,目前奶牛养殖基本上是由20%精饲料和80%粗饲料组成,其中精饲料主要是玉米、豆粕构成,而四川气候湿热,饲料保存过程中容易出现霉变,尤其是玉米特别容易受到黄曲霉毒素的感染。而奶牛长期吃这种霉变的饲料后,加上黄曲霉毒素并不能通过代谢消灭,其后原奶就会受到污染。   四川眉川:8分钟检测黄曲霉毒素M1   苏学文表示,小区牧场的投资少、缺设备,无法做到对原奶中的黄曲霉毒素M1进行检测。同时,记者在当地菊乐和新希望两家乳企位于东岳镇收奶站也了解到,其奶站也无法做到对黄曲霉毒素M1的检测。   菊乐奶站每天天刚放亮就开始收奶,搅拌牛奶、取样、进行感官评定、比重实验、酒精实验、玫瑰红酸实验、乳成分分析、采集奶样、过滤……每家奶农送来的奶都要进行上述步骤的检测。   其中,感官评定是目视观察牛奶的颜色、稠度,闻气味、品滋味 比重实验为检测牛奶的稠度 酒精实现则检测牛奶的新鲜度 玫瑰红酸实验是检测牛奶中有无碱性物质 乳成分分析即检测牛奶的理化指标,包括检测脂肪、蛋白、非脂肪乳固体 此外,还有驻站员监督收奶的全过程,并每周一次检测三聚氰胺。   上述流程中,均未涉及到黄曲霉毒素M1的检测。   中国奶业协会理事陈渝表示,产品批批检测费用是个天文数字,抽检方式则便宜些。一个中型企业,三聚氰胺一项检测费一年需要1000万元,乳品属于微利,企业难以做到批批都要自检。   不过,在元旦期间,四川省眉山市等地推出一款黄曲霉毒素M1快速检测卡,只需将原奶滴入快速检测卡内,等8分钟就可得知原奶中的黄曲霉毒素M1是否超标。   溯源第四站   洪雅县畜牧局   蒙牛“问题奶”曝光后,洪雅县畜牧局一直绷紧神经,兵分两路对奶源进行检查。12月27日起,洪雅县各部门分两个工作组,对全县28个收奶站展开抽样检查。   根据其提供的检测报告,包括现代牧场在内的各牧场和奶站检测的所有项目均在国家规定的限定值内,黄曲霉毒素M1均小于0.5微克/公斤。   文件显示:加工企业无检测报告   “包括黄曲霉毒素在内的其他有害物质事故,在洪雅奶牛养殖史上都没有发生过。”2011年12月29日下午,在洪雅县县政府,洪雅县奶牛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张德祥对记者如是说。   另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洪雅的产量远远不够蒙牛的需求,蒙牛的问题奶源到底在哪,我们也不知道。”   不过,在洪雅县县政府,新快报记者看到一份未公开的官方文件,内容是县畜牧局关于蒙牛乳制品黄曲霉毒素M1检查的情况汇报。文件在对现代牧场的调查结果中有一行文字如此描述,县畜牧局要求现代牧场提供近期的检测报告清单和蒙牛眉山生产基地检测报告单,“从提供的部分检测单看,鲜奶质量合格,但无加工企业检测报告单。”该“加工企业”即指蒙牛眉山生产基地。   为何“无加工企业检测报告单”,其中玄机不得而知。但是,现代牧业与蒙牛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现代牧业成立于2005年9月,公司绝大部分股东是由蒙牛集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组成,公司成立的宗旨就是按照蒙牛集团的要求:哪里有厂,哪里缺奶,就到哪里建牧场。按照现代牧业与蒙牛签署的战略合作合同规定优先为蒙牛提供90%的奶源。   现代牧业也跟随蒙牛的发展而大举扩张由2009年-2010年度11个牧场、7.2万头乳牛的规模,扩大到2010年-2011年度的17个牧场、11万头乳牛,营收在2010年-2011年度达11.134亿元,同比增88%,净利润增100%。   行业标准:“必检项”却未验出问题奶   “我们主要检验原奶的理化指标,包括蛋白、脂肪、微生物等。因为原奶收购是以质定价的,我们的指标均高于国标。”现代牧场负责人刘长军表示。对是否有检测黄曲霉毒素M1一项,他称,黄曲霉毒素M1不是常规检测项目,只是一种抽检项目。   苏学文对新快报记者表示,在乳品生产加工企业有两个环节可检测出黄曲霉毒素M1。“乳品进场之前要进行检测。正常情况下,检测合格后会有一个报告告知牧场。如有异常,还要向奶办报告,否则属企业违规。除收奶之前检测外,加工成品后应还有一次黄曲霉素M1的检测。”   据《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规定,乳制品生产企业需要检测项共有37项,其中黄曲霉毒素M1是明确要求为“必检项”。   在三聚氰胺事件后,蒙牛对外宣称,除了就国家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之外,蒙牛还增加了对几十种有害物质的检测 在产品出厂之前,自检合格的产品还必须通过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进行第三方独立复检合格后才能进入市场。   公司宣传资料显示,蒙牛高科技乳品研究院的分析中心配置了近3000万元的先进仪器和设备,拥有硕士以上学历人员27人,定期对公司的原料和成品进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致病菌鉴定、营养成分、维生素、添加剂、重金属、微量元素等共367项食品安全项目检测。   在如此严格的检测程序后,蒙牛仍有黄曲霉毒素M1超标的成品牛奶,令人匪夷所思。而为何洪雅县畜牧局在检查后得出“无加工企业检测报告单”的结论,更是一个未解之谜。   记者手记   散户奶亦可溯源 蒙牛至今无结果   关于“问题奶”蒙牛至今仍称无法溯源,或未对外公布调查结果。目前,未有任何一家奶源承认自家饲料、原奶有问题。而加工企业将问题推给奶源,奶源又将问题推给加工企业。值得注意的是,对“问题奶”的溯源并非一件极为复杂的事,散户奶农都可做到追溯至每家每户,甚至每头奶牛身上。   在奶站,收奶时均有采集奶样的留样过程,各家奶农均有唯一编号。苏学文表示,正常情况下奶样留10天。“如果早上收了25户原奶,留样并进行初步检测,合格后再送往加工企业。企业再检测,若合格表示这25户原奶全部合格。若检测有问题,企业退回。此次将留样进行再检测,得知具体哪家不合格,不合格一方将赔偿其余24户奶农的损失。”   苏学文还称,原奶的保鲜十分关键,从挤出到上交奶站不会超过24小时。原奶收集后,生产企业也会尽快把原奶加工成成品。即如果是2011年10月18日生产的产品,一般来说是17日收入的原奶。蒙牛在10月19日被检测出存在问题,奶样保存期约10天。由此可见,若蒙牛检测出问题后及时溯源,将不难查出问题奶源所在。   有业内人士表示:“若原奶果真有问题,企业在收奶时检测出问题,可以处理掉,问题奶也不会流向市场。”   蒙牛产品出现问题,当地奶农也受牵连。奶农胡学容就因此愁容满面2011年12月24日刚公布质检结果,25日原奶收购价即从3.05元/公斤降至2.8元/公斤。   据悉,今年散户标准奶收购价从最高3.5元/公斤跌至3元/公斤左右,如今再跌至2.8元/公斤。“4头奶牛,每天挤奶几十斤,跌价后,每个月收入要少好几百元,已经在亏损边缘。再撑三个月,不涨回原价,我们就不养奶牛了。”胡学容无奈表示。  恰在此时,蒙牛等乳企以原料涨价为名,开启一波集体涨价潮。   在“问题奶”事件中,多路媒体赴川探求真相,希望蒙牛还消费者一个信任。然而,在眉山市各级政府、专家、牧场奶农们都在努力时,唯独蒙牛对此事“羞羞答答”,秘而不宣。“我们找蒙牛要资料,他们也要拖很久才给到我们。”眉山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对新快报记者称:“我也认为他们对待此事态度欠妥。”   与三聚氰胺事件不同,黄曲霉毒素超标事件,或许只是一件非人为的偶发性事件,蒙牛若能敞开大门坦诚应对,或许更能显示企业责任意识。
  • 颇尔公司首席财务官提出辞职
    12月9日,颇尔公司发布消息称公司首席财务官Akhil Johri已递交了辞呈。从2014年12月19日起,Akhil Johri将担任美国联合技术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公司目前正在物色新的首席财务官人选。   颇尔公司董事长兼CEO Larry Kingsley表示:&ldquo 我们感谢Akhil为颇尔公司所做的工作,并要为他未来的发展给予最好的祝福。&rdquo (编译:秦丽娟)   关于颇尔公司   颇尔公司(Pall Corporation)于1946年由颇尔博士(Dr. David B Pall)创建于美国纽约。从Dr.Pall发明世界上第一款过滤器开始,发展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专注于过滤、分离、纯化技术的跨国公司,全球拥有10,000余名雇员和众多的分支机构,2011年销售额愈30亿美元。
  • 消息人士:食药监管探索建立警察队伍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26号院近来有点“挤”。   这里是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食药监总局”)的办公地点。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由于涉及与质检总局等部门的一些职能的合并,人员的增加让办公区域变得紧俏起来。比如不少官员开始与人合用办公室,部分司办也不得不搬到其他地方办公。   物理空间“拥堵”的背后是中国食药安全监管机制的逐步通畅。根据国务院3月份批准的食药监总局“三定”方案(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原分散在多个部门的职能统一划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即改变了以往食品药物监管“九龙治水”的尴尬。   从分散用力到集中出击,食药监管这只重拳有望再加力。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正在探索食药监管领域建立警察队伍,但目前仍在决策中,各省份的模式还不一样。   一位接近食药监总局的人士称,在食品监管体系设立“食药监警察”有这种可能。长期研究食药监问题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食药监领域引入警察制度是一个趋势,类似于森林警察。   本报记者发现,在食药监总局设立的17个内设机构中,稽查局承担的一大任务就是行政执法,包括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建制设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3日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会议上的讲话中,食品安全是其强调的重点之一。   “当前,一定要把监管的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大的危害的领域上来。”他以食品安全问题举例称,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要让犯罪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决不能再出现问题奶粉那样的信任危机。   根据食药监总局“三定”方案,食品安全的主要监管部门由从前的五个减少为现在的两个,即食药监总局和农业部。上述知情人士称,按照最初规划,2013年年内全国食药监系统将整合完毕。其中,3月,中央一级完成建制,接下来是省、地市和县级乡镇完成建制。对于一些地方探索中的“食品警察”,他称,具体如何设置还没有确定,但一些地方已经有了思路。   行政与刑事执法加强配合正是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力度的一大推动力。上述“三定”方案已经明确,与公安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胡颖廉曾撰文畅想了“食药监警察”队伍的组建。他称,尽管各地食药监部门都组建了稽查队伍查处违法案件,但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以罚代刑”现象,即用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司法责任,很难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这使违法成本降低。   他称,在本轮机构改革方案讨论之初,有学者和实务界人士提出建立“食药监警察”队伍的设想,即仿照森林警察模式,在食药监总局内设警察局,同时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胡颖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食药监领域引入警察制度是一个趋势。   有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食药监系统拥有行政管理人员5.3万人,但技术支撑队伍仅有3万余人,上述人员中拥有专业检查员资质的更只有1.5万人。   胡颖廉认为,“食药监警察”拥有人身和财产强制权,其直接办案有利于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对接,可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产生更强的震慑力。   样本探索   地方样本已然可参考。“渭南模式”就是其中之一。2011年11月,渭南启动食药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其核心是对监管机构、许可管理、执法职能和技术资源的整合。   “公安系统的人在食药监办公,但是编制还是属于公安系统,以派驻形式进行工作,这样便于执法,一旦出现食品违法案件,就直接可以出警了。”渭南市食药监局原局长王银龙对本报记者表示。   谈及执法职能的整合,王银龙说,力度比较大,在执法层面全面整合,成立了食品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到食药监局里面。公安成立了食品监察大队、中队,与食药监局联合办公,有固定人员派驻在食药监。   从这位渭南食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设计者之一的介绍来看,“食药监警察”的设立不局限于从公安派驻人员到食药监机构,也可能是公安机构直接下设食药监执法部门。比如北京市公安局2011年7月成立食品药品案件侦查支队。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公安机关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胡颖廉表示,食药监的机构改革,实现的是机构整合的“化学反应”,而非机械的物理叠加。   “食药监警察”管理的是涉嫌犯罪的案件,未触及刑法的案件由谁来管理呢?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按照目前的思路,此类案件将由原来的稽查队伍继续管理,但稽查机制将有所调整。目前的一个思路是稽查机制实现省级垂直。   胡颖廉亦认为,这个是比较好的思路,“因为案子是流动性的,比如跨县的案子,在省级垂直的体制下,稽查就能打击地方保护。”   食药监总局“三定”方案明确,国家食品药品有稽查专员10名,胡颖廉将此比喻为古代的钦差大臣,“不受制于任何人,直接跟总局局长汇报。他们在全国各地巡查督促。类似于环保部、国土部在各地设立的机构。”
  • 全员新冠核酸检测实施指南第二版:增加20%仪器及试剂储备
    为有效应对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株可能引起的疫情,进一步提升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实施能力,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组织专家结合前期工作实践,对《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进行修订,形成了《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  核酸检测是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的重要手段。为指导各地做好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划定区域范围内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实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制定本指南。一、总体要求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快速高效管控疫情,规范全员核酸检测组织、采样、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提高核酸检测质量。500万人口以内的城市,应当在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必要时可通过省(区、市)内统筹保障。5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应当在3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必要时可申请全国支援。二、组织实施  (一)党委政府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统筹各级各相关部门,多方联动,扁平化管理。  (二)建立组织机制。要求设区市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下成立核酸检测工作组,由市委常委牵头,组织卫生健康、公安、民政、交通运输、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宣传等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建立扁平化工作机制,出现疫情时紧急启用,统筹协调核酸检测工作。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市场、宾馆等为最小单元,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物资的统一购买和统一调配。  (三)制定工作方案。市、县(市、区)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平急结合,可适时开展预警式筛查演练。  (四)组建工作队伍。  1.组建各级核酸采样、样本运送、核酸检测、信息平台技术保障和相应的应急等队伍,明确采样和检测责任区域,全省任一地方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时,能立即投入开展工作。各应急队伍保证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  2.成立核酸采样督导组,采用分片包干的形式巡回指导各采样点,规范采样、个人防护和交叉感染防控等相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采样高质高效。  3.成立核酸检测督导组,组织临床检验专家建立巡查蹲点督导机制,对各实验室开展巡查,对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进行蹲点督导。  4.成立数据专班,核酸检测信息统一归口管理,确定核酸检测信息流转流程,专人收集、专人统计、专人上报,提高信息流转效率和准确性。  (五)统筹调配资源。建立省内核酸采样和检测片区支援机制,动态全面掌握各地各核酸检测机构基本情况和日(24小时)检测能力,根据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地的需求进行科学、合理调配。必要时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申请支援。  (六)制定应急预案。各乡镇、社区组建工作专班,配足配齐工作人员,全面摸清、动态掌握网格全员底数,做好采样场所的合理规划和物资准备,明确采样点布局及人员配备等。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保证一旦启动,能够迅速组织到位,有序开展现场采样。三、工作准备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设区市要以公安户籍和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通过采取信息化手段预登记辖区内街道(乡镇)、社区、小区实际管理人口底数和分布,准确掌握特殊人群情况、检测机构能力、核酸检测物资储备、区域采样和检测队伍、样本运送人员和车辆需求等相关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根据核酸检测任务量,对照现有储备,及时查漏补缺,保证出现突发疫情时,及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二)落实检测能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掌握本地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及可迅速调集的第三方核酸检测力量,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发生疫情时,能够迅速调度相当于完成10%-15%实际管理人口单管检测的核酸检测力量,以适应全域大规模核酸检测需要。  (三)科学分析,精准筛查。根据疫情传播趋势,以风险为导向,精准划定核酸检测范围,确定核酸检测策略。  1.确定核酸检测策略。根据疫情传播趋势,加强研判,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并动态调整。疫情前期,在风险来源不明的情况下应至少开展3轮全员核酸检测 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社区封控范围、核酸检测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检测范围和频次。原则上,隔离点和近3轮核酸检测出现过病例的街道或社区每日一检,14天内出现过病例但近3轮核酸检测没有出现病例的街道或社区隔日一检,14天内未出现病例的地区可每5天一检。  2.确定采样方式。根据目标人群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方式,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应单采单检,封闭小区(封闭到户)1户1管,其他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5混1或10混1开展检测。  (四)合理划片,科学布点。各地应当综合人口数量、地缘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提前规划好采样点的布局图,采样台不应共用同一个帐篷或者同一空间。  1.各地应当综合人口数量、地缘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参照每1000-15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500-10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各地可按照社区、街道、乡镇、农村、城郊实际人口数量统筹设定),原则上以小区为单位设置采样点。  2.采样点应当在4-6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在固定采样点的基础上,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以小区采样为主,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细化完善布局,方便市民采样、提高采样效率。60岁以上老年人、孕妇、残障等弱势群体应设置绿色通道独立采样。  (五)加强信息化,做好采、送、检动态匹配。  1.建立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各省统筹建立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做到信息的快速录入,包括受检者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和采样信息(采样点名称、所在区(县)、样本编号,样本采集的日期、时间、采集部位、类型、数量),迅速反馈疑似阳性样本的受检者信息。实现核酸检测采、送、检、报信息的快速准确和实时监测,做到核酸检测工作的全流程管理。信息系统上线使用前要按实际管理人口数的30%提前进行压力测试,确保信息系统稳定性。  2.做好采、送、检匹配。启动大规模核酸检测前应提前做好采、送、检匹配,并进行动态调度。按照设置的采样点采样能力,各检测机构实际检测能力,提前做好划片采样送样的匹配及准备。根据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进度与节奏,分批次送样,动态调度,做到检测能力足量利用,提高检测效率。  (六)配齐人员,备足物资。  1.提前准备采样医务人员和信息录入人员,并开展相关培训。每个采样台应包括1名采样人员和1名信息录入人员。按照每个采样台每小时采集100-150人样本计算,合理评估工作量并进行人员配置。采样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鼻咽和口咽拭子的采集方法,并进行严格感控培训。信息采集人员应熟练掌握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并进行相关的感控培训。  2.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在充分考虑雨雪、低温、高热等特殊天气情况的基础上,根据采样点的布局,进行清单式、台账式的采样点布置物资储备或建立有效的调用机制,就近就便保管,保证大规模核酸检测中采样管(单采、5混、10混)、咽拭子(鼻咽、口咽)、检测试剂、耗材、防护用品等物资充足供应。采样所需的医用耗材根据当地人口进行属地储备,市县统一调度。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信息登记。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准备阶段,以社区(村)为工作单元,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对辖区内居民采样信息进行收集、登记,至少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和联系电话。同时,要做好居民信息安全保护。  (二)规范设置采样点。一个采样点可由多个采样台组成,一个采样台应包含采样人员、信息采集员、志愿者等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必要物资。  1.人员准备。  (1)要压实四方责任,科学划分网格,规范组织流程,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市场、宾馆等为最小单元,做到不缺户、不漏人。精细化组织管理,严格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保证居民排队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严防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2)每个采样台应当配备1-2名采样人员。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每2-4小时轮岗休息1次。  2.空间准备。采样点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采样点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域,保证人员单向流动。不得将采样点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设置在同一地点。  3.物资准备。  (1)基本设施:帐篷、桌、椅或凳等保障采样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物资。  (2)采样物资:专用的采样拭子、合格的采集管、足量的试管架、运输车辆和运输箱(B类包装)以及采样人员防护物资。  (3)信息采集系统:各地应当建立专用信息采集系统,提高采样效率,加强核酸采样信息化管理,避免出现人工填报的情形。  4.采集方法。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13号)执行。  5.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样本采集的人员应当为医生或护士,熟悉样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样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样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样本质量符合要求、样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采样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员不能是同一批工作人员。被采样人员采样前48小时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采集管要求。管帽和管体应当为聚丙烯材质,螺旋口可密封,松紧适度,盖内有垫圈、耐冷冻。管体透明,可视度好。试管外径(14.8±0.2)mm×(100.5±0.4)mm,管帽外(15.8±0.15)mm,高度(12.5±0.5)mm。容量企业定标10mL,内含3mL(单采和5合1混采)或6mL(10合1混采)胍盐(异硫氰酸胍或盐酸胍等)或其他有效病毒灭活剂的保存液,首选含胍盐的采样管。保存液应当带有易于观察、辨识的颜色(如粉红色),并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方便取样。  (3)采集拭子要求。宜选用聚酯、尼龙等非棉质、非藻酸钙材质的拭子,且柄部为非木质材料。折断点位于距拭子头顶端3cm左右,易于折断。  (4)采样人员防护装备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13号)执行。  (5)信息采集要求。样本采集前,采样人员应当对受检者身份信息进行核对。  (三)采样人员配比。采样点因故需采用手工登记信息时,采样工作人员、服务保障人员、待检人员配备比为1:4:100,即每100个待检人员,需要配备1组采样工作人员、4个服务保障人员。在采样点采用信息化扫码方式登记信息时,采样工作人员、服务保障人员、待检人员人员配比为1:3:130。  (四)样本保存与转运。核酸检测样本应当低温(2-8℃)保存,要配备足够的车辆和专业人员,原则上每2小时收集一次样本进行转运,保证样本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实验室。非灭活样本按照WHO《感染性物质运输规章指导》中UN2814的A类感染性物质以PI602进行规范包装,灭活样本按照UN3373的B类感染性物质以PI650进行规范包装。样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消毒容器表面。  核酸检测工作组应当准确掌握采样情况和检测能力,精准匹配采检量,要配备足够的车辆和专业人员,保证专人专车对样本进行转运。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中,承担转运任务的车辆应将转运范围、转运路线、转运起点及目的地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要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样本如需送往外省(区、市)检测的,应当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根据回复意见实施。  (五)规范样本接收。实验室建立样本接收专业队伍,并制定科学、规范、高效的收样流程,开展培训。  (六)保障检测能力与质量。各省(区、市)应当加强统筹,根据人口数、医疗资源分布等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和仪器测算和配备,在此基础上增加20%人员、设备配置作为检测能力储备,并指导辖区内地市级人民政府制定完成全员检测任务时限以及样本采样策略。每日检测1万管(单管为1万人份、5混1为5万人份,10混1为10万人份)所需要准备的检测能力如下:  1.检测人员和设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24-25人,相关辅助人员15人,96孔核酸提取仪器4-6台,96孔PCR扩增仪器10-12台,A2型双人生物安全柜4个。配套使用的八通道移液器、板式离心机、涡旋混匀仪。  2.检测试剂和耗材:按照混采或单采准备相应数量的试剂。除常规检测试剂外,还应当准备有1-2种灵敏度更高的与常规检测的扩增靶点不同的其他试剂用于结果复核。配备相应数量的耗材,如PCR扩增板、加长型带滤芯吸头、试管架等。  3.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头戴式)、隔离衣或防护服、无粉乳胶手套、鞋套、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帽子、洗手液等,按每人每天一套配置2-3天用量。应按人员体型配置不同型号防护用品。  4.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  (2)提取仪和扩增仪器要求。若使用核酸提取仪,核酸提取试剂应与核酸提取仪配套使用,选用扩增检测试剂盒指定的核酸提取试剂和扩增仪。所有设备应经过必要的检定/校准,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检定校准的程序文件,并按照程序文件严格执行。  (3)试剂要求。试剂要与检测仪器相匹配。推荐选用至少包含针对新冠病毒开放读码框1ab(openreadingframe1ab,ORF1ab)和核壳蛋白(nucleocapsidprotein,N)基因区域的试剂。扩增试剂盒应当选用国家药监局批准有注册文号的试剂盒。建议选择检测限低、灵敏度高的检测试剂盒(检测限≤500拷贝/mL)。所有试剂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条件妥善保存,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七)规范检测、及时上报结果。  1.样本检测。实验室接收样本后,应当立即进行检测。检测前进行充分震荡洗脱,之后进行核酸提取及扩增实验。  2.质量控制。性能验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  3.检测报告。新冠病毒核酸定性检测报告应当包括检测结果(检出/阳性、未检出/阴性)、方法学及其检测限、检测时间等。依据所用扩增试剂说明书,判断检测结果为未检出/阴性或者检出/阳性。  4.明确时限。检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重点地区重点人群6小时、其他人群12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八)规范阳性病例报告处置程序。  1.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单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核酸检测工作组,工作组同时推送2条信息(阳性感染者基本信息、核酸检测阳性报告)至6个部门。一是通知120负压救护车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二是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三是通知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区(小区)确认并控制该阳性感染者及与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密接)。四是通知公安机关协助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并开展该阳性感染者轨迹排查。五是通知疾控中心开展流调、密接排查、研判社区封控范围、疫点终末消毒等工作。六是通知疫情防控指挥部。上述6个部门同时推送、不分先后。  2.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各市成立应急采样小分队,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混采检测阳性时,检测机构立即上报当地核酸检测工作组,工作组同时通知应急采样小分队、混管样本所在社区(小区)和公安机关,立即原地隔离所涉人员并进行单采复核。采取首检负责制,单采复核样本送至原实验室进行检测。如单采复核结果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处理,混阳单采检测工作应在6小时内完成(详见图1)。图1混采阳性处置流程  3.应急保障措施。各区县按实际情况成立应急队,对混采阳性结果及时进行复采复检。应急采样队应当由采样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司机组成,并配备车辆。公安、社区(村委)等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应急采样人员入户采样,采用鼻咽拭子方式,所采样本送原检测机构检测。  (九)信息核对与推送。将受检人员与人口底数比对,组织开展补检,确保不漏一人,形成工作闭环。提供检测结果查询途径,便于民众知晓和结果应用。  (十)医疗废物处理。核酸检测各环节均产生医疗废物,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  1.基本要求。新冠病毒样本采集场所和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制定医疗废物处置流程。所有的医疗废物必须按照统一规格化的容器和标示方式,完整且合规地标示废物内容。应当由经过培训的人员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医疗废物。  2.医疗废物的处理措施。医疗废物的处理是控制采集场所和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关键环节,必须充分掌握涉及生物安全的相关分类,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  (1)在采样场所,应设置医疗废物收集装置,做到及时清运,对场地定时消毒,杜绝环境污染。由各街道(乡镇)组织人员,按每个采样场所3-5人配备,负责采样场所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物转运。  (2)实验室废液、固体废物的处理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  (3)样本检测完成后,所有标本及医疗废物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基因扩增检测结束后,扩增后反应管不要开盖,放入垃圾袋前,使用封口袋密封一次,封好袋口,不再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处理,按医疗废物转移出实验室处理。  (5)实验室每次高压均需采用化学法进行消毒效果验证并保存消毒和验证记录。根据生物风险评估,可以每月或每季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一次高压灭菌效果的生物监测。  3.医疗废物清运。  (1)确定管理单位。核酸检测机构可以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承担医疗废物的清运、无害化处置任务。核酸检测任务激增导致医疗废物运输能力与产废量发生矛盾时,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可以根据辖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现行收运路线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合理分配收运任务,提高收运效率。  (2)核酸检测机构应当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协商签订服务合同,服务价格执行发展改革部门指导价。若未能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合同的,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负责收运医疗废物并与核酸检测机构签订合同。  (3)确保及时清运。核酸检测机构应根据暂存场所医疗废物贮存情况与收运单位预约清运时间,清运应避免大风、雷雨天气。收运单位要优化运输车辆调度,合理安排收运路线,做好医疗废物清运保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当大量增加核酸检测任务时,应适当增加清运频次。核酸检测机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超过2天。  (4)强化清运防护。核酸检测机构应划定医疗废物搬运专用通道,使用专用货(楼)梯。医疗废物清运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搬运普通医疗废物前应穿戴工作服,搬运涉疫情医疗废物前应穿戴防护服),并正确佩戴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搬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清运人员按约定时间将医疗废物沿专用通道送至指定场所,应确保医疗废物不落地,不得丢弃、遗漏医疗废物。清运交接过程中要明确告知该批次医疗废物是否属于“涉疫情医疗废物”。  每次医疗废物清运工作结束后,应对清运人员的防护用品进行消毒后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且应对门把手等清运人员接触部位、转运区域环境(如搬运专用通道、货(楼)梯、暂存场所清空处)、设施、转运车及容器等进行全面消毒。  (5)落实台账与联单制度。核酸检测机构(实验室)应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制度,及时登记医疗废物的产生量、清运量、清运单位等情况,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医疗废物转移应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并按要求存档备查。五、核酸检测支援队有关要求  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可根据本省份情况,至少成立10支核酸检测支援队,每支核酸检测队按照日检测能力1万管储备相关物资,以承担支援本地区或其他省份的全员检测任务。核酸检测支援队所需物资应当单独配备,不得占用核酸检测支援队派出单位物资储备。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的工作部署,可将国家公共检测实验室、城市核酸检测基地优先确认为核酸检测支援队,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其他核酸检测支援队。  每支核酸检测支援队应当至少配备以下人员及物资:  (一)人员。  1.数量。24-32人(按四班倒,每班6-8人,辅助人员15人,检测能力1万管/24小时计算)。  2.基本要求。在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内工作,具有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岗位培训证书,职称不限,有2年以上病原体核酸扩增检测经验,并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验,身体健康。其中领队1名,要求有团队管理经验,综合素质好,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协调、沟通能力。领队助理(兼联络员及检测机动)1名。其中至少有1-2名队员具备仪器安装调试、维护维修及校准和信息网络调试能力。至少有4-6名熟悉核酸检测质量控制以及检测结果分析报告人员。至少有1名队员具备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及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知识和能力。至少有1名队员接受过高压灭菌容器使用培训并具有资质。  (二)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包装尽量选择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包装,以备仪器设备的多次打包运输。  1.核酸提取仪(96孔):6台。  2.荧光PCR扩增仪(96孔):12台。  3.微量可调加样器:单通道(1-10µL、5-50µL、10-200µL、200-1000µL)4-5套 8通道3-4支。  4.辅助设备:单管掌式离心机2-3台 8联管和/或96孔板离心机各2-3台 小涡旋混匀仪2-3台 多管旋涡混合仪1-2台(用于采样管的整板振荡混匀) 加样器架5个 A2型双人生物安全柜4个。  5.仪器备用配件:一定数量的易损耗配件如提取仪磁力棒、保险丝、灯泡等。  (三)试剂。  1.核酸提取试剂。可供2-3万份样本检测。核酸提取试剂应当与核酸提取仪配套。  2.扩增检测试剂。至少两种,其中一种日常检测用试剂应当与提取试剂配套,分析敏感性(检测下限)≤500拷贝/mL,可供2-3万份样本检测。另外1-2种试剂应与日常检测试剂的扩增区域不同,且分析敏感性应当较日常检测用试剂敏感,如100-300拷贝/mL,用于日常检测试剂出现阳性时的复检确认。扩增试剂应当使用冷链运输箱运输。  3.其他。仪器校准用试剂盒 用于检测系统性能验证和室内质控的假病毒颗粒质控品等。  (四)耗材。  1.加长型带滤芯吸p  4.-20℃冰柜2台,放置于试剂准备区。2-8℃冰箱2台,放置于样本制备区。  5.可移动紫外灯:8个。  6.空调:各区域应有空调,室内温度维持在18-20℃。  7.内排式高压灭菌器:≥80立升,2-3台。  8.空气消毒机:3-5台。  (四)试剂。  1.核酸提取试剂:与拟筛查检测人数相应的检测量相匹配的数量。  2.扩增检测试剂:与拟筛查检测人数相应的检测量相匹配的数量。  (五)耗材。  1.加长型带滤芯吸头(盒装,无DNase和RNase,要与所用加样器配套)(10µL,100µL,200µL,1000µL)。  2.锐器盒:中号。  3.个人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外科口罩、帽子、隔离衣、防护服、无粉乳胶长手套、无粉乳胶手套、鞋套、靴套、防护面屏和护目镜、防起雾的喷剂、分体衣、长筒胶靴。  (六)消杀用品。75%酒精(500mL规格,6箱)、84消毒片(1箱)、喷壶(大中号10个)、垃圾桶(大中号各6个)、带桶拖把(5套)、抑菌洗手液、免洗手消、医用垃圾袋(大中小号)、捆扎带、医疗废物标签、1250压力蒸汽灭菌化学指示卡、干手纸、嗜热脂肪芽孢杆菌片。  (七)办公用品。对讲机5部、电脑1台、打印机1台、A4纸、剪刀、镊子、记号笔、中性笔、宽胶带、长尾文件夹。
  • 微观世界|第1期 认识雾霾之盾
    认识雾霾之盾——口罩的微观视界序言冬季以来,环境问题—“雾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网上关于“雾霾”以及“防雾霾”口罩的报道层出不穷。OPTON作为实验室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以自己的显微视角对“雾霾”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同时,OPTON希望能通过显微分析技术来拓展大家对生活中微观世界的认识。 本期主题是走进“雾霾之盾—口罩”的微观视界。通过电子显微镜对“平时生活中市场上用的最多最有效的几款防PM2.5口罩进行观察分析,带大家一起去领略电镜下的防雾霾口罩。 一、口罩宏观拆解左:EPC 活性炭口罩 KN95;右上:霍尼韦尔H950V;右下:绿盾M95 以上三种口罩皆为颗粒物过滤效率高于95%的口罩,EPC与其它两款口罩不同的地方在于口罩内部加了活性炭层。左:霍尼韦尔H950V;中:绿盾M95;右:EPC 活性炭口罩 KN95; 将口罩截面剪开可以发现,除了霍尼韦尔、绿盾【无纺布-静电滤棉-无纺布】这种经典的口罩结构外,EPC还额外多出了【活性炭层】及【加厚静电滤棉】层。一、口罩微观视界1. 无纺布三种品牌最外层无纺布扫描电镜形貌(左边为低倍、右边为高倍) 防PM2.5口罩的无纺布均采用热轧加固的方式进行成型的,因此从左边三幅图可以发现凡是无纺布上都会有类似压扁的致密“扁坑”。其中由于无纺布制造工艺不同:在形貌上霍尼韦尔的无纺布最致密、“扁坑”最深,绿盾的无纺布最疏松、“扁坑”最大而平;EPC介于两者之间。2. 静电滤棉 静电滤棉也为无纺布中的一种,在无纺布生产后经过静电处理会带有静电。这种静电力会对从其内通过的气体中的微粒物进行吸附,是防PM2.5口罩中,吸附PM2.5颗粒物的主要战斗力。从图中右侧高倍图片可以看出:EPC的静电滤棉最致密,但是形貌不均一,有带状显微及球状纤维颗粒存在;绿盾的静电滤棉纤维形貌最均一,且滤棉也比较致密;霍尼韦尔介于两者之间。3. 活性炭层+加厚静电滤棉EPC活性炭口罩比其它两款多出的两层(右上:活性碳层;右下:加厚静电滤棉层) 三种品牌的口罩在各层性能相差不大的情况下,EPC多出的两层过滤层会有更多的功能:活性炭层不但可以吸附颗粒物,同时对空气中的气体也会起到一定的收集作用,从图中右上部分可以看出在活性碳层上,纤维上有大量的活性炭存在。加厚的静电滤棉层与之前的静电滤棉层形貌有很大的差别,对漏过的少量颗粒物进行再一次吸附,起到进一步的颗粒物过滤功能。 一、后记通过显微分析可以观察到我们平时肉眼不可见的形貌细节,对实际生产与生活中的工艺控制及性能形貌学分析有很重要的意义,是反向工程中重要的技术手段之一。除了EPC这款N95口罩外,市面上也有很多其它品牌的带有活性炭层的PM2.5口罩,基本都是五层结构,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含有活性炭层的口罩外观都为浅灰色,价格会比同过滤级别的口罩稍高一些。目前口罩品牌及型号很多,笔者仅选择网上用户采购最多的几款来进行实验,向大家介绍显微分析的魅力之处,具体如何评判各种款式口罩的优劣目前还没有比较行之有效的方法,希望后期能与大家进行进一步交流。
  • 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其所在周为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  如何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多位农业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在确保大宗粮食作物安全供给基础上,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推动传统粮食安全向食物安全转变,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以人民为中心,在食物安全领域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面向未来,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把握人民群众食物结构变化趋势,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大食物观的实践要求。这对于在新时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具有十分重大的实践指导意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吕欣告诉记者。  2022年5月4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发布的《2022全球粮食危机报告》显示,2021年有53个国家和地区约1.93亿人经历了粮食危机或粮食不安全程度进一步恶化,比2020年增加近4000万人,创历史新高。  “随着农业国际化进程不断加速、开放程度不断扩大,我国农业安全受国际贸易冲击的风险也在加大,未来全球食物供给竞争必将更加激烈。未来一段时间,国际食品价格将处在高位运行,对我国国内食物供给将造成冲击。”吕欣表示,“面对越来越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我们必须树立大食物观,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和重要农产品供应链主动权,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食物发展新格局,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推动食物生产方式创新  树立大食物观,科技支撑是关键。“目前,我国相关科学研究有待加强、相关技术储备也存在不足。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加强与大食物观相关的科学研究。”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所长王加启指出,一是要加强大食物观战略研究。二是要建立国家大食物资源监测评价中心。三是要加强前沿生物技术创新与应用。四是要开展大食物观示范区建设。  “目前,我国在细胞培养肉、人工合成淀粉、微生物生产蛋白质等方面已经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面向未来,我国需要进一步加大研究力度,引领新一轮生物技术革命,以大食物观为指导,为人类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作出贡献。”王加启进一步表示。  保障食物供给,我国要“藏粮于地”,更要“藏粮于技”。“以大食物观为引领,促进食品科技自立自强。要加快补齐相关技术和产业短板,推动食物生产方式的创新。根据我国耕地、林地、海洋、湖泊和草地资源现状,开发出新的食物资源与食物品种,促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开发地域性与功能性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吕欣指出。  “多元化食物开发的根本手段是科技创新,必须强化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战略研究院院长高旺盛强调。与此同时,要调整科技领域布局,注重培育生产所需的多元化、特色化、功能化品种,突破山水林田湖草沙不同场景下健康食物资源的挖掘利用技术,突破未来人工合成食品开发技术,深度开发森林食物、草原食物、海洋食物、沙漠食物等食物资源。
  • 《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正式实施!对重点新污染物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近日,《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正式颁布实施,明确要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物质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到2025年,上海将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基本形成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据悉,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较晚,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本次颁布的工作方案就是为这项工作打基础、建体系、强能力。文件具体内容如下: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物质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到2025年,本市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完成本市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二、落实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海关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并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区政府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建立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严格落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有关法规标准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落实和完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管控等制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药品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一)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在重点行业对重点化学物质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数据库。2023年底前,根据国家部署完成本市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根据国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以本市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建立健全评估数据库。2025年底前,完成抗生素、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类)、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HxS类)、壬基酚、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双酚A等环境风险筛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根据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细化制定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并衔接后续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动态发布,自动动态更新相关清单及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药品监管局、上海海关等有关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制定实施本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研究性监测,持续推动在青草沙、金泽等水源地和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石化、医药、水产养殖等重点行业,上海化工区等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一)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宣贯培训,推动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全面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分类强化新化学物质登记的事中事后监管,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纳入国家和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依据《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严格落实化学品进出口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监督落实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强制性标准中有关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要求,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推动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对重要消费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加强典型园区新污染物源头监管。依托上海化工区环境综合监管平台,探索推进上海化工区新污染物治理监管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上海化工区双酚A等特征物质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严格控制存在环境健康风险的新污染物新改扩建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化工区管委会)(五)推动消防行业淘汰含PFOS类泡沫产品。鼓励消防行业按照规定从源头提前淘汰含PFOS类泡沫产品的采购,完成上海化工区等消防部门现有装置中含PFOS类泡沫库存产品的环境无害化销毁处置示范工作,进一步降低全氟化合物排放的生态环境风险。(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五、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一)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引导企业持续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产品),并在本市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使用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医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做好兽药实名销售和使用追溯,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加强水产养殖业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药品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加强农药风险监测预警,持续监测跟踪农药安全使用风险情况。在农田、森林、绿地等区域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绿色防控、生物防控等植保综合防治措施,并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六、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一)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并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持续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推进本市自来水厂在常规工艺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艺,有效去除抗生素等新污染物,到2025年,全市自来水厂深度处理率达到90%。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质技术与管控标准体系,加强难去除新污染物的高效去除技术研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城投集团、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深化水产养殖业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持续开展水产养殖业新污染物跟踪监测。在青浦区金泽镇沙田湖,利用人工湿地继续开展养殖业尾水中抗生素治理试点,并加强人工湿地日常维护和尾水排放口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监测。鼓励和引导水产养殖企业执行《水产养殖尾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四)加强制药行业新污染物排放治理。开展制药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制药行业相关排放标准、规范,加强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五)加强微塑料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开展海洋塑料垃圾监测调查,探索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工作,建立岸滩垃圾清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七、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一)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持续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加强相关新理论和新技术等研究,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提升创新能力;结合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支持本市环境领域有关重点实验室加强新污染物相关研究。(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本市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推动新染物检测技术和质控标准化,打造本市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平台。建设本市新污染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化赋能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八、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结合各区实际细化分解、完善本方案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在每年1月底前,向市生态环境局分别报送新污染物治理上年度工作总结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监管执法信息通报机制。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照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源配置与统筹,保障新污染物治理重点支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新污染物治理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上海银保监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消费理念。鼓励公众通过“12345”等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 《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发布
    近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的通知,表示《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要求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 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以下为“规划全文”: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依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  ??“十二五”是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的时期。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市一级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原属于市工商、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及人员划转至新成立的市食药监局,全面履行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职责。加快推进市级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单位改革,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市(县)、区相继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各乡镇按区域设立监管分局(分所),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基本建成盖边沉底的监管网络。各市(县)、区相继成立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将食品检验检测职能整合到检验检测中心。  ??(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天安行动”、“食品药品安全放心行动”、药品“两打两建”、保健食品“打四非”、医疗器械 “五整治”等专项整治,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检查,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市公安局在市食药监局设立警务室,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累计查处违法案件7236件,罚没款6200万元,处理投诉举报 17800余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3274条,取缔无证经营户169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16个,停业整顿生产经营户662家,移送司法机关查办涉嫌犯罪案件739件,追究刑事责任1083人。公安部挂牌督办7件。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探索并联审批模式,建立审批事项电子档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凡是依法可以下放的,均下放到位。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机制日益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日渐完善,部门协作联动顺畅有序,食品安全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在全省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成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三类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其中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已实现追溯系统全覆盖,同时在60家食品流通企业和10家餐饮单位开展追溯试点。持续推行餐饮安全“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推进远程监控技防设施应用,全市大多数A级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近一半学校和幼托机构食堂实施了“五常法”管理并安装监控设施。完成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第5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1323余次,实现食品安全零差错零事故。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实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工作常态化。79家在产药品生产企业100%通过新版GMP认证,通过认证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一。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管,对在产基本药物品种按品规全面开展质量风险评估。药品批发企业新版GSP认证率100%,零售连锁企业认证率90%,单体零售药店认证率80%,均居全省前列。深入推进医疗器械 GMP认证,企业认证通过率位居全省前列。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监管,检查覆盖率10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工作机制,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约谈制度。  ??(四)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日益健全。药品进口口岸功能建设取得积极成果,2013年10月,国家食药监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允许苏州工业园区口岸进口药品,增加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至“十二五”末,苏州口岸办共核发《进口药品通关单》189单,进口药品498批次,共计119万公斤,货值12015万美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以创建口岸药品检验所为目标,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2012年实现整体搬迁,新所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人员编制从40人增加到68人,在编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超过75%,配置货值近亿元的仪器设备560多台(套),检测能力包括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保健食品、化妆品、洁净室性能检测六大类共378个参数,药品检测能力基本覆盖了《中国药典》2010年版和国际通用药典的检测项目,基本达到口岸药品检验所的标准。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苏州分所于2012年正式设立,运行以来,每年检测业务受理量以25%以上的速度增长,检测业务辐射上海、浙江、无锡、南通等省市。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5年全市食品每千人抽检率达5.05,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不断健全,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每百万人口报告率逐年上升。  ??(五)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活动。重点围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面向执法人员、企业和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每月在市主流媒体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切实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部署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建立官方微博、微信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极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功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做好“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监管事业发展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这给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也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随着食品药品产业的快速发展,更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得到广泛应用,这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课题、新的挑战。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总体上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各监管环节之间尚未真正实现无缝衔接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薄弱,仅靠现有的人员编制和专业能力难以完成面广量大责任重的日常监管工作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尚未彻底根治,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仍较薄弱 食品检测职能及机构还分散在多部门,尚未形成统一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主动顺应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应有贡献。  ??三、“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和“两个率先”光荣使命,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加快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进程,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大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把苏州建设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二)工作目标。通过5年努力,力争到2020年末,基本建成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适应监管工作任务需求,监管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不断改善,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水平显著提升 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药品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所有食品供应渠道、食品品种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项目。食品检验量达到6份/千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原则上,对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3次。食品生产监管违法问题发现率达到5%,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药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化妆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率达到100%。  ??——对高风险品种经营企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短缺药品定点储备单位日常监管做到100%全覆盖。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量化等级评定率达到100%。  ??——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覆盖率达到80%。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公开率100%。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1.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推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进一步向专业化、系统化、独立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县、镇三级监管网络,确保监管无盲点、无空白。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内部整合,理顺监管职能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成食品检验检测职能的调整和机构的整合,分别建立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市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2.全面落实“四有两责”。深化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的认识,强化对食品药品监管资源的投入,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落实日常检查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着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配足日常监督检查、市场抽检执法、产品技术检验三类岗位,配齐具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职检查员,配备日常检查、市场抽验、样品检验必需的设备。  ??3.强化食品药品综合协调机制。推动完善市、县、镇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强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推进综合协调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打通“最后一公里”。逐步完善基层食品安全责任机制、隐患排查机制、问题发现报告机制、群防群控机制等相关制度规范,夯实基层监管工作基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的作用。  ??4.进一步明晰食品药品监管事权。按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要求,对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食品药品监管事权进行合理划分,明晰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权力行使,充分调动各级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上下协调的事权体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通过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考评等途径,层层传递压力,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加强食品药品依法行政建设。  ??1.深入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着力做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制定出台苏州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文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监管新形势和新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的建设。依法做好全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及后评估和定期清理工作。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投诉举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推行网格化监管、“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案件查处及执法案卷评查为切入点,推动落实法制工作例会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做好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严格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  ??1.强化食品生产监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三分监管”有关要求,有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划定的企业监管频次和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内部通报、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管与执法事中事后衔接力度。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动态管理,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名单,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息公示制度,覆盖全市所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2.强化食品流通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溯源管理机制,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的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体系。完善食用农产品监管部门协同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食品销售、仓储、运输和食品销售摊贩的监管,加大法定抽样检测力度,切实增强对食品销售、仓储、运输的全程监控,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农村市场治理力度,鼓励农村市场规模化经营,实施农村市场“百千万”计划。  ??3.强化餐饮安全监管。制定、修订《苏州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苏州市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操作手册》等制度规范,提升对基层监管工作的指导效率。继续倡导实施先进管理方法,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分级管理。加强对高风险品种、高风险场所和高风险危害因素的抽检,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和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效率。深入开展餐饮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业态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加大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力度。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加强对上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提前介入重大活动的筹办,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供餐单位和辖区内均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4.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基本监管数据库,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档案。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分类分级动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示范企业、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经营企业等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可追溯制度。加强互联网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互联网销售行为。  ??5.强化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监管,继续开展年度基药质量风险评估及每年2次监督检查。继续做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工作,不断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确保注射剂类药品认证下放省局后我市企业新版GMP实施水平不下降。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强化对高风险对象的监管,突出对生产行为和产品上市后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提高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强化特殊药品、特药复方制剂日常监管,严防麻黄碱复方制剂流弊事件的发生。加强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管,全面完成医院制剂质量标准提高工作。  ??6.强化药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药品经营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优化存量资源,推动药品流通市场持续向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严格监督实施药品GSP。强化GSP认证通过后跟踪(飞行)检查。运用飞行检查、通报、曝光、约谈等监管举措,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快完善药品追溯体系,督促企业加强药品购销渠道和安全风险管控。确保药品流通环节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行为,督促网售药品配送严格执行药品GSP要求。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贯彻实施新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疫苗流通监管。  ??7.强化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继续修订、完善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各项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确保全市医疗器械依法监管,协调统一。深入推进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属地分级监管”的原则,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完善日常监管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提升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四)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按照“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丰富执法措施和手段,提高案件查办效能。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涉案产品检验认定、处置以及办案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提高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合力。抓住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科学制定食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抓住问题较集中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发挥监督检验在稽查打假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稽查与投诉举报工作互通机制,形成从投诉举报中善于发现案源、通过投诉举报情况分析发现案件动向的良好格局。鼓励各地区、部门之间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协作机制,签订相关的协作协议与协作章程,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与细则,形成稽查“大协作”格局。  ??(五)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化能力建设。  ??1.加强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理顺培训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责任处室牵头、有关处室齐抓共管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坚持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实施教育培训学分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和师资库,编写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配套性教材。开展网络教育,实施联合办学,鼓励干部在职自学。选派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进企业跟班学习和赴境外参加培训。  ??2.完善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实际的竞争性干部选拔机制和交流轮岗制度,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健全考核考评机制,加大考核在干部提拔使用中的权重。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竞聘上岗和绩效考核等工作,配优配强有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  ??3.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和检验员。根据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性强的特点,积极探索开展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通过职业化培训教育、专业化考核考评,加快建立与专业化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检查员队伍,提升监管的专业化水平,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系统化风险。突出抓好技术监督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要按照专家型、国际化的标准,科学规划、严格选拔、精心培养,努力造就一支与履行技术监督职能需要相匹配的专业人才队伍,做好检验员队伍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注重优秀人才的吸收引进,在提升科研能力上取得新的突破。  ??(六)建立科学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  ??1.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进口药品口岸药检所功能建设,创成口岸药品检验所。深化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苏州分所建设,探索在分所建立江苏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和监管企业培训基地。建设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基地,建成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测技术中心。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不断拓展检验检测项目,持续延伸检验检测覆盖范围,着力突出食品安全快检能力建设,在县(区)、乡镇建立快检室,实现基层食品快检能力全覆盖。鼓励督导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高风险主体,积极开展快检工作。充分发挥市级、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和社会第三方检验机构各自的技术优势,建立优势互补的食品安全法检体系。  ??2.着力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科学编制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规划,全面统筹信息化监管建设项目,建立基于大数据处理和云平台运行的监管基础数据库,努力构建涵盖“四品一械”行政许可审批、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公示、举报投诉管理、风险监测预警、应急管理等监管事项的信息化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上下对接通畅、信息及时共享、移动执法便捷、数据分析精准的监管目标,切实将监管效能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3.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审评机制改革。支持苏州高新区筹划建设国家食药监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分中心项目,推进江苏省食药监局认证审评中心在苏州高新区建设医疗器械审评分中心。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在省内率先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为江苏的试点工作多做贡献。  ??4.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系统,有效联通和共享各级食品监管部门的食品抽检监测信息,完善全市统一的抽检结果处理程序。加强市、县两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和预警能力建设,加快设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5.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两级监管部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按照协调有序、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要求,建立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保障、社会动员和总结评估等机制,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作、信息通报等机制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
  • 被证实了!粪尿气雾可传播病毒,卫健委发新冠肺炎第七版诊疗方案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昨日,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卫健委”)发布了最新的第七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 strong 其中正式新增了粪便和尿液可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的内容。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此前,从粪便及尿液中分离出新型冠状病毒已被证实,此次卫健委发布第七版诊疗方案,正式确定了新冠病毒可通过此途径传播。方案显示,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除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途径外, strong 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可能出现气雾传播。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目前研究显示, strong 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 C 30分钟、乙醜、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请广大网友注意。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点击下载附件: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3/attachment/d9894078-0f99-496e-b0af-98266d8146ea.pdf" title="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pdf /a /p
  • BCEIA 2015:储晓刚谈食品安全有效监管模式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5年10月27日,BCEIA 2015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召开。同期,主题为“仪器分析在食品安全中的应用”分论坛在当天上午召开。该论坛一共安排有五个报告,其中四个报告主要是厂商代表介绍其公司的主要产品及解决方案,及在具体检测应用上的优点。 /p p   然而令参会者回味无穷的是,来自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储晓刚博士的报告中提出一个新的观点。该观点让人们思考:分析仪器作为一种工具,该如何使用才能将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该报告题目为“食品安全速测技术装备需求与有效监管模式”。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0/insimg/f5c2a4bc-9b25-4f65-9f7f-84e4bca1dbcd.jpg" title=" IMG_0205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 strong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储晓刚 /strong /span /p p   储晓刚在报告最后得出观点,“源头速测和现场检测并辅以确证检测可以将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在得出观点之前,他首先分析了食品安全“全链条”上需要通过检测控制的关键点都有哪些。储晓刚介绍说,食品风险物质带入途径主要有:食品源头种植环节中使用的化学投入品及动物性食品养殖环节中的用药 食品加工环节中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包装材料等 在流通环节中致病微生物污染、霉菌毒素、掺假做假、非法添加等。储晓刚认为,在这些关键控制环节上,加以有效的仪器检测才能将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p p   选择什么仪器才能让检测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最大的作用呢?食品农产品的源头监管中是重中之重,然后采用抽样并送实验室的检测模式显然是不适合的。食品加工环节中如:原料进厂及流通环节中如:超市、集贸市场等,这些环节中的检测要求快速出结果。这表明: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需要食品安全速测技术装备。食品安全速测技术由于检测速度快、便携等特点,可在现场应对高强度、多样品的快速初筛工作。对于检测结果有异议的,还需确证检测予以辅助。只有源头速测和现场检测并辅以确证检测,才可有效把控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进而将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p p   那么食品安全速测技术装备需求与发展趋势有哪些呢?储晓刚概括了几点:酶联免疫学检测技术将有广泛的应用 现场检测技术(快速比色、免疫学等)中,快速样品处理是关键 多功能检测技术和仪器设备(多种成分同时检测或一机多用)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自动化检测技术(全程自动化或是部分自动在线监测等)越来越受重视 真伪识别检测技术(食品真实属性鉴别等)潜力巨大 分子生物学检测技术(基因、芯片检测技术等)是当前热点等。 /p p   除此之外,储晓刚在报告中介绍了几款具备发明专利的现场速测产品,包括快速动物组织样品处理装置、超快速样液浓缩装置。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撰稿:孙立桐 /p
  • 食品检验需走出内外有别监管怪圈
    3月28日,南宁农业局蔬菜质量安全监督员在例行检测中,检测出两批农药残留超标的外地蔬菜,其中,大白菜8500公斤,上海青1110公斤 经查,有4451.5公斤被防城港市等外地菜贩批发运走,有1618.5公斤流入南宁市场,目前,相关部门尚未接到有人员中毒的报告。   令人欣慰的是,此次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事件未造成人员中毒,而且广西方面处置及时果断,切断源头。除要求迅速查扣“问题蔬菜”,并以最快的速度查清“问题蔬菜”流向,严防流入市场外,还将情况通报给所流入的城市,要求全力查扣“问题蔬菜”,决不允许发生中毒事件,以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   在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往往有一个“定语”引起人们的关注,它就是“外地”,从陕西渭南市的问题奶粉重新入市,三聚氰胺“重出江湖”来到广东,到海南有毒豇豆现身广州、深圳、杭州、合肥等地,再到当下两批农药残留超标的外地蔬菜在南宁市场旺销,“外地”两字将“问题食品”活跃流动的轨迹清晰地呈现在公众的面前,人们不禁要问,“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难道这些“问题食品”,当地人吃了啥事没有,到了外地就查出问题来了?难道是专门“出口”,从不“内销”?   问题恐怕不是那么简单,这其中有三种可能。第一种是本地产品,远销外地,绿灯大开,一路放行,全都享受“免检特权” 第二种是本地产品,检也检了,“问题不大”,盖章合格,卖得越远越好 还有一种情况是查出问题来了,赶紧“内部消化”,不让它毁了本地产品的声誉,将其“捂死”在萌芽之中。很显然,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在产地被检出并不是技术上做不到的难事。因此,无论何种情形,都折射出在地方保护的利益驱使之下,食品监管存在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本地松、外地严”的监管怪圈主观上是利益考量,为本地产品与官员政绩护驾保航,而实质上害人害已,成为问题食品危及公众安全的一大推手。在物畅其流的市场机制之下,本地即外地,外地即本地,对本地产品的“留情”就是对公众健康的“无情”,也是对整个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极不负责任,其害莫大焉!有鉴于此,应启动立法严格规定,对食品尤其是农产品(000061,股吧)的生产环节实行强制性产地检验,辅之以市场销售环节的检验,同时强化对监管者失职渎职的问责,做到“两头紧”、“两头严”,才能以零容忍的态势严把食品安全关。
  • 26家药企涉非法银杏叶提取物 行业监管难度大
    p   20日,食药总局通报了26家问题药品企业名单,并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 br/ /p p   据悉,食药总局在对低价销售银杏叶药品企业的飞行检查中发现,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和万邦德(湖南)天然药物有限公司违规改变银杏叶提取生产工艺、非法生产提取物,并将这些产品销售给包括云南白药(000538.SZ)、仟源医药(300254.SZ)、方盛制药(603998.SH)三家上市公司在内的24家医药企业。 /p p   对此,仟源医药证券事务代表薛媛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双方合作之前有考察过公司资质,并通过了备案审查,但是后期为什么出现这一产品质量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p p   “企业改变加工工艺,主要是为了节约成本,同时形成价格优势。”卓创资讯中药行业分析师张斌认为:“中药提取物目前也没有明确的行业标准。之前在中药提取物行业并没有强制进行GMP改造,加上委托代加工现象比较多,行业监管难以展开。” /p p   26家药企中招 /p p   根据通报,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将银杏叶提取生产工艺由稀乙醇提取改为3%盐酸提取,同时从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购进以盐酸工艺生产的银杏叶提取物,用于生产银杏叶片,并将外购的提取物销售给其他的药品生产企业,伪造原料购进台账和生产检验记录。 /p p   而万邦德(湖南)天然药物有限公司则是用购进的银杏叶提取物生产银杏叶片和银杏叶胶囊等制剂,伪造原料购进台账和生产检验记录。 /p p   “银杏片的主要药效成分是黄酮,黄酮是属于脂类,不是溶性物质,所以在提取过程中必须使用醇类物质。因为使用甲醇提取的成品毒性会比较大,所以主要使用稀乙醇。”张斌告诉记者,该企业使用盐酸来提取会不会导致酸性超标,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检测方向,需要看企业的用量和使用方式。 /p p   据了解,银杏叶提取物的化学成分中含有银杏酸这一有害成分,可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还会引起基因突变、神经损伤等。鉴于此,2010年版《中国药典》对银杏叶制剂规定,银杏酸含量应在10ug/g以下。而市场上银杏叶提取物的质量参差不齐,主要表现在银杏酸含量的控制的不同,其价格亦相差悬殊。 /p p   “相比较稀乙醇,盐酸成本便宜很多,价格大概是稀乙醇的六分之一。但是盐酸是强酸,按照制作的过程中加入的比重,对最后成品的影响会不同,酸含量超标也是很有可能的。”医药行业分析师赵镇说道。 /p p   不过,云南白药对这一通报予以否认。21日午间,云南白药发布澄清公告称:“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生产单位以前不生产含银杏叶提取物的任何制剂产品,也从未使用过通告中所提及的& quot 银杏叶提取物& quot 。” /p p   同日,方盛制药亦发布公告称,已成立了由质量部、生产技术部、采购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对桂林兴达供应的银杏叶提取物展开全面的内部调查。“公司已终止与桂林兴达的所有业务往来,并将依法向其索赔。” /p p   监管难题 /p p   “中药行业所有的标准和行业规范,都是针对原料、饮片和中成药,在中药提取物和制剂领域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取物在中国药典里面有提到相关的限定和检测,以及生产检测工艺的要求,但也只是一个指导性的大纲。”张斌说道。 /p p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CFDA)数据库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月,国内生产和进口的银杏叶提取物生产销售厂商已有113家,其中注射剂13家,口服制剂100家。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在银杏加工产业链上的生产经营厂商有300多家,主要生产银杏叶提取物及下游产品,包括药品、保健品、化妆品、食品和饮料等系列产品。 /p p   “虽然生产加工的企业并不多,但是监管还是比较难。”张斌告诉记者,一方面,长期以来中药的加工环节凭借自身的经验,许多加工企业就钻监管的漏洞,按照自己的古方子或者自己比较擅长和习惯的加工流程来操作。另一方面,中药加工企业的整体规模都比较小,在市场竞争中,尤其是面对外资这些外来竞争者,主要还是选择降低成本来获得价格优势。 /p p   而北京鼎臣医药咨询负责人史立臣则认为:“银杏叶提取物行业算不上价格战,厂家转变加工工艺更多的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因为银杏叶应用领域很多,所以下游的需求也很大。” /p p   据了解,中国是全球第一大银杏叶提取物生产国。由于有效成分含量较多、应用较广,银杏叶提取物制剂早已载入2009年《国家医保药目录》的药物,并牢牢占据了脑血管疾病及抗痴呆中药提取类药物的市场平台。据不完全统计,截止至2013年,国内医院脑血管及抗痴呆药物市场达到225亿元,其中银杏叶制剂市场占据了20%,国内银杏叶制剂市场约为45亿元。 /p p   另据博思数据显示,目前全球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德国和法国,2013年,上述三国年度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78.3%。 其中,中国银杏叶提取物产量为348.6吨,占同期全球产量的48.52% 德国产量为107.3吨,占比为14.93% 法国产量为106.8吨,占比为14.86%。 /p p   “之前在中药提取物并没有强制进行GMP改造,如果该生产车间是严格按照GMP标准生产的话,那么后期还可以查出问题主要出现在哪个环节。但是如果没有按照GMP改造的话,那很难去追查。”赵镇补充说道。值得一提的是,银杏叶提取物行业迎来整顿潮。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将组织对市场销售的银杏叶制剂进行全面抽验,并对部分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检验和检查结果。 /p p br/ /p
  • 吴清海在第七期质检大讲堂上就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要求
    12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在京举办第七期质检大讲堂暨第十次总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吴清海主持,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张宇教授作了题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纲领》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报告。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总检验师项玉章出席。总局机关和两委机关全体干部,以及总局直属挂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听取了报告。   张宇教授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历史地位、深化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和阐述。   吴清海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质检系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加快推进质检领域各项改革,对推动中国特色质检事业实现科学发展,顺利实现“质量强国梦”,意义重大而深远。   吴清海说,三中全会一闭幕,总局就召开党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2月6日,总局党组又召开了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交流学习体会,深入分析质检领域改革问题。机关党委也专门下发了关于学习通知,并为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发放了学习辅导用书,各单位都在以各种形式组织学习。最近,总局党组又组织了中心组的扩大学习,支树平局长作了重要讲话,交流学习体会,深入分析质检领域改革问题,并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决定》,思考改革 贯彻《决定》,推进改革。大家都要做改革的积极参与者,做改革的积极推进者。
  • 国办发文: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拓展,有效促进食物新品种、新领域、新技术开发,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现各类食物供求平衡,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意见》提出3方面14项重点任务。一是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拓展食物来源渠道。巩固提升产能,夯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基础。积极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稳妥开发森林食物资源。大力发展饲草产业,增加草食畜产品供给。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科学开发江河湖海食物资源。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拓展食物开发新空间。培育发展生物农业,开拓新型食品资源。发展壮大食用菌产业,开发食用菌食品。二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食物开发质量效益。加强食物开发基础研究,加快育种创新,构建食物科技创新支撑体系。三是推进全产业链建设,提升食物开发价值链。提升食物加工流通产业水平,推进食物产业集聚发展,提升食物质量安全水平,引导食物营养健康消费。《意见》要求,要强化保障措施,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食物开发,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完善用地政策,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是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为推动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更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食物消费和营养健康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拓展,有效促进食物新品种、新领域、新技术开发,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现各类食物供求平衡,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保粮为基,统筹开发。坚持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局出发,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向森林、草原、江河湖海要食物,向设施农业要食物,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拓展食物直接和间接来源,挖掘新型食品资源,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生态优先,绿色开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发,做到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创新驱动,高效开发。加快构建与食物开发相匹配的科技创新体系,着力突破品种、技术、设施装备等瓶颈制约,培育战略性新兴生物产业,鼓励和支持发展新型食品,用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开发丰富多样的食物品种。——全链打造,深度开发。充分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伸食物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提升产供储加销全产业链韧性和弹性,推动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强化监管,安全开发。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健全相关标准,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食品特别是新型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要素聚集,合力开发。统筹各方力量,完善配套政策,加快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多元化食物开发领域集聚,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食物开发格局。到2027年,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普遍树立,食物来源渠道得到有效拓展,森林、草原、江河湖海食物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设施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生物产业稳步发展,构建形成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产业链条延伸拓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更加有力。到2035年,食物产业链条健全完善,食物品种更加丰富多样,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面建成,食物产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多元化食物消费和营养健康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二、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拓展食物来源渠道(一)巩固提升产能,夯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基础。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有力有效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深入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稳步提高食用植物油自给率。提升棉花和糖料生产能力。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稳定牛羊肉基础生产能力,提升奶业竞争力,发展现代渔业。加强南菜北运基地和冷凉地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调优水果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发展现代果园。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分品种供需平衡分析,引导合理安排生产。(二)积极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稳妥开发森林食物资源。因地制宜扩大油茶、油橄榄、仁用杏等木本油料种植面积,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行动,建设高标准油茶生产基地,改造提升低产林。稳定核桃、板栗、枣类种植面积,建设特色鲜明、集中连片、链条健全的优势产业带。积极发展林果、竹笋及可产饮料调料的经济林。规范发展林下种养,推广林药、林菌、林菜、林下浆果等森林复合经营模式,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开发新型森林食品。(三)大力发展饲草产业,增加草食畜产品供给。加大人工种草力度,建设优良饲草种子田和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地,加快苜蓿等饲草业发展,保障肉牛、肉羊和奶牛等饲草料需求。加强天然草原修复治理,推广免耕补播改良技术,实行草畜平衡、划区轮牧。合理开发南方草山草坡,探索推广豆科与禾本科饲草混播混收混贮模式,扩种多年生饲草。发展青贮饲料,有序推进秸秆养畜,实现“秸秆变肉”。(四)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科学开发江河湖海食物资源。加强深远海养殖关键设施装备研发,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稳妥推进大型桁架类网箱和养殖工船建造,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加快培育深远海养殖当家品种,配套发展加工流通业,全产业链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制定实施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稳定基本养殖面积。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有序发展近海养殖和捕捞,稳妥推进远洋渔业新渔场新资源绿色可持续开发。建设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发展沿海渔港经济区。(五)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拓展食物开发新空间。积极发展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设施改造提升,加快发展集约化育苗,发展基质、水培等无土栽培,在大中城市周边布局建设植物工厂。发展集约化畜禽养殖,引导养殖设施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引导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有序向养殖主产区转移,健全冷链加工配送体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改造升级传统养殖池塘,积极发展工厂化循环水等养殖模式。实施智慧农业建设项目,建设智慧农场(牧场、渔场)。在具备水资源条件的地区探索科学利用戈壁、荒漠等发展可持续的现代设施农业。新增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一般耕地应按规定落实占补平衡。(六)培育发展生物农业,开拓新型食品资源。积极发展合成生物技术,稳慎推进新型食物产业化。发展食品发酵工业,加快非粮生物质制糖等技术研发应用。拓展新型饲用蛋白来源,推广应用微生物菌体蛋白。加快藻类食物开发,发展海带、裙带菜等食用海藻。(七)发展壮大食用菌产业,开发食用菌食品。加强食用菌种质资源挖掘和保护利用,强化食用菌功能育种和定向育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菌种繁育技术体系建设。改造提升食用菌生产设施,引导经营主体运用现代化设备和先进技术,推广高层、工厂化等生产模式。引导发展食用菌精深加工,开发即食食品、保健食品、生物制品。开展菌渣及副产品综合利用研究,加快饲料替代、有机肥等产业化应用。三、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食物开发质量效益(八)加强食物开发基础研究。聚焦基础前沿领域,加强原创性研究。研究新型食物资源开发和数字监测技术,尽快突破微生物组学、大数据、材料科学与智能制造、食物营养品质智能评价等前沿技术,推进科技与食物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建立膳食营养健康大数据,加强食物营养与健康因子作用机理研究。支持农业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向食物科技领域倾斜,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九)加快育种创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构建与食物开发相适应的种业创新体系。健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鉴定利用体系,加强农作物、畜禽、农业微生物、林草、海洋和淡水渔业种质资源库建设。开展木本粮油、设施蔬菜、特色畜禽水产、优质饲草、经济林果、优良菌种等种源攻关,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新品种。加强现代化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支持木本粮油、设施蔬菜种苗和草种生产基地建设。(十)构建食物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建设与食物开发相关的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打造食品领域战略科技力量。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建设食物开发创新平台,研发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培育具有核心研发能力和产业带动力的食物开发科技企业。加快攻克木本粮油采收、设施蔬菜育播收运等食物开发关键装备瓶颈,研发推广丘陵山区适用机械、设施种植和畜牧水产养殖装备及林下作物专用机械。四、推进全产业链建设,提升食物开发价值链(十一)提升食物加工流通产业水平。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在果蔬、畜禽和水产品等主产区布局加工产能,强化产地预冷烘干、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发展智能化、清洁化精深加工。支持东北地区发展大豆等农产品全产业链加工,打造食品和饲料产业集群。引导乳品企业发展奶酪、乳清等产品加工。鼓励食品加工企业开发低脂食品,利用加工副产物开发稻米油、胚芽油和蛋白饲料等产品。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强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完善产地冷链物流重要节点布局和服务网络。改造提升农产品产地市场,在大中城市周边布局建设销地冷链集配中心、主食加工基地等。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业态模式。(十二)推进食物产业集聚发展。聚焦食物资源开发,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引导生产、包装、物流、销售等上下游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食品集团,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发掘中华传统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科学发展食药同源产业、林药产业。(十三)提升食物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制修订农兽药残留、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等标准。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扩大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规模。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模式。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普及新型速测技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和全链条管理,扩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范围。建立健全与食物开发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做好新型食品安全性评估,强化全过程监管。(十四)引导食物营养健康消费。深入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完善营养健康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开发营养健康食品。开展食物营养健康消费科普宣传,引导居民减油增豆、增禽增奶,增加蔬果、水产品及全谷物消费。鼓励电商平台开展产销衔接活动,促进绿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持续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从餐桌抓起,从公共食堂入手,促进食物生产、加工、消费各环节节约减损。五、强化保障措施强化融资、保险等政策扶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食物开发,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中长期信贷产品支持生物育种、智能设施研发等。鼓励地方推进农业设施、活体畜禽和水产等抵质押融资,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食品开发企业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积极开发新型食品。完善用地政策,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9月12日
  • 乌氏粘度计的支管C有什么作用
    C管的作用是形成气承悬液柱。不能去除C管改为双管粘度计,因为没有了C管,就成了连通器,不断稀释之后会导致粘度计内液体量不一样,这样在测定液体流出时间时就不能处在相同的条件之下,因而没有可比性。只有形成了气承悬液柱,使流出液体上下方均处在大气环境下,测定的数据才具有可比性。当流体受外力作用产生流动时,在流动着的液体层之间存在着切向的内部摩擦力,如果要使液体通过管子,必须消耗一部分功来克服这种流动的阻力。在流速低时管子中的液体沿着与管壁平行的直线方向前进,最靠近管壁的液体实际上是静止的,与管壁距离愈远,流动的速度也愈大。
  • 雾化吸入式新冠疫苗来了!这些激光粒度仪厂商快人一步
    近日,在2021浦江创新论坛全体大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军事科学院研究员陈薇透露,其团队与康希诺合作研发的吸入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腺病毒载体),已经获得了国家药监局扩大临床的批件,目前正在申请紧急使用授权。吸入式新冠疫苗,有何不同?雾化吸入式疫苗只需针剂疫苗的五分之一的剂量,且不用一瓶一瓶装,可有效解决疫苗瓶子的瓶颈问题。同时,减少疫苗用量意味着,1个剂量未来可以变成5个剂量,相当于在疫苗产能不变的情况下,实际供应量变成了原来的5倍,有望降低疫苗接种的成本,提高疫苗的可及性。所谓雾化吸入免疫,即采用雾化器将疫苗雾化成微小颗粒,通过呼吸吸入的方式进入呼吸道和肺部,从而激发黏膜免疫。吸入式疫苗就是通过口腔、鼻腔等黏膜部位给药,刺激鼻腔黏膜和呼吸道黏膜产生免疫反应的疫苗类型。相较注射式疫苗形成的体液免疫、细胞免疫,吸入式疫苗还可形成黏膜免疫,这三重免疫是最理想的状态。新冠病毒的感染部位是人体的呼吸道黏膜系统,如果能够建立起呼吸道黏膜的免疫屏障,对于预防病毒传播感染,将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防控措施。粒度控制对吸入式疫苗免疫效果至关重要雾化吸入剂要发挥治疗作用,必须有效沉积到鼻腔或者呼吸道和肺部。雾化颗粒粒径是影响肺部沉积性能的主要因素,粒径的大小直接影响吸入颗粒在肺部沉积的位置和分布情况。对于吸入式新冠疫苗,需要控制其雾化形成的雾滴粒径大小,粒度测试是吸入式新冠疫苗研发和质量控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中国药典规定,吸入制剂中原料药物粒度大小通常应控制在10μm以下,其中大多数应在5μm以下;吸入制剂的雾滴(粒)大小,在生产过程中可以采用合适的显微镜法或光阻、光散射及光衍射法进行测定。其中,激光衍射法具有测量速度快、粒级分级多,准确度和重复性好,且操作简便等优点,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粒度测试方法,是雾化吸入制剂研发和生产过程中进行快速的处方筛选、装置评价和质量控制的理想方法。吸入式新冠疫苗仍采用腺病毒载体的疫苗的生产路线,吸入式腺病毒载体疫苗与年初获得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注射式腺病毒载体疫苗,在毒种、细胞库、原液生产工艺、制剂生产工艺、制剂配方等均相同。因此,吸入式新冠疫苗一旦获得使用授权,可立即进行大规模生产,助力全球疫情防控。而吸入式疫苗的大规模生产,也将为激光粒度仪生产厂商带来商机,激光粒度仪仪器厂商应抢占先机,乘势而为。吸入式雾化颗粒粒度表征解决方案近日,针对吸入式疫苗雾化颗粒粒度表征,多家激光粒度仪厂商纷纷推出详细解决方案,助力吸入式新冠疫苗研发。欢迎其他相关厂商补充完善。1、马尔文帕纳科马尔文帕纳科 Spraytec 实时高速喷雾粒度仪是专为鼻喷和吸入制剂设计的粒径分析仪。0.1-2000μm的超宽动态测量范围和最高10 kHz 超高采样频率,能够产生 100 微秒时间间隔的粒径大小分布,通过实时记录喷雾粒径随时间变化的过程对雾化和分散的动态过程进行精确分析。Spraytec实时高速喷雾粒度仪2、德国新帕泰克 德国新帕泰克 HELOS & INHALER 激光衍射粒度仪,专门针对干粉吸入剂DPI、定量吸入气雾剂MDI、雾化吸入溶液Nebulizer、柔雾剂Soft mist和喷雾器分析开发的粒径分析仪。能够实现在 0.25 - 1750μm 范围内的粒度测量。采用新帕泰克专业的人工喉管以及泵系统完美连接,确保吸入测试条件符合要求,并且通过适配器可与各种不同的吸入装置适配,广泛应用于气雾剂装置的开发与评估、处方研究的粒度分析等。HELOS & INHALER 气雾激光粒度仪3、麦奇克AEROTRAC II 能应用于不同的领域,包括来自喷嘴的液滴、雾化器、杀虫剂、护肤液、加湿器、喷雾分离器、粉体涂料和不同的粉体。AEROTRAC II 光学系统的优势是具有非常宽的测量空间,并且提供多种类型的测量,提供不同的附件以适合不同客户的应用。Microtrac 喷雾粒度分析仪AEROTRAC II4、济南微纳颗粒济南微纳颗粒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开发的Winner311XP喷雾激光粒度分析仪能够对雾化液滴、烟雾、油雾等雾滴颗粒的粒度分布进行快速准确的测试分析并给出测试报告。Win311XP喷雾激光粒度仪是以Mie散射为原理,可以对各种小型喷雾装置进行测试,融和了济南微纳多种研发技术,外观小巧,能很好地对小型喷雾粒度进行测试,并实现数据的快速采集,能够可靠地在喷雾过程中实时连续测量雾化液滴的粒度分布,1分钟内即可完成测量,并提供详细的数据报告。能够有效指导生产厂家进行成品检验和科技研发。Winner311XP喷雾激光粒度分析仪更多请查看激光粒度仪专场: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470.html
  • 热点应对|罐车混运?食用油中矿物油检测的气相柱应对方案
    近日,知名媒体报道的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1],再一次引发了大众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的讨论和担忧——涉事油罐车装卸食用植物油前,已经装卸过煤制油等化工品,且未做清洗措施,已经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2]。植物油与煤制油的混运,会导致矿物油(mineral oil)、多环芳烃(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等风险物质混入其中,危害消费者的健康。据悉,有关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将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相关问题。 区别于作为食品加工助剂和添加剂的白油(液体石蜡),食品中的矿物油污染物涵盖了C10~C50范围内的碳氢化合物,其中大部分为脂肪烃矿物油(mineral oil saturated hydrocarbons, MOSH),少部分为芳香烃矿物油(mineral oil aromatic hydrocarbons, MOAH),此外,还存有极少量的多环芳烃。其中MOSH具有对于肝、肾及神经有低毒性,MOAH和PAH则存在强致癌风险,尤其是对于血液系统具有较大损害。目前,关于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中矿物油的测定,国内外现行标准如下。其中,我国测定食用油中的标准方法仍然采用操作简便的皂化法和薄层色谱法,但仅限于定性检测。定量检测则需采用气相色谱法以及在线液相色谱-气相色谱联用法。表1 国内外矿物油相关的现行检测标准由于矿物油的沸点分布范围较广,部分目标物沸点较高(n-C40沸点超过500℃),因此在选择色谱柱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01. 优先采用非极性(100%聚二甲基硅氧烷)或弱极性(5%苯基95%聚二甲基硅氧烷)固定相,保证目标物按照沸点顺序出峰;02. 需采用耐受高温(400℃)的气相色谱柱(SH-I HT柱);03. 兼顾柱流失,建议采用薄膜短柱(0.1μm,15m);04. 为避免进样口残留,尽量采用程序升温进样口(PTV进样口)或柱头直接进样(搭配0.53mm脱活毛细空管)。针对矿物油的检测,SGLC可提供以下多种规格的耐高温GC配套色谱柱:点击立即询价矿物油解决方案使用SH-Mineral Oil检测柴油和机油色谱柱: SH-I-1HT(15 m x 0.25 mm x 0.10µ m, P/N: R227-36087-01)样品: 2号柴油/矿物油溶剂: 正己烷浓度: 5000 ng/µ L进样量: 1 µ L, 分流进样分装比: 10: 1进样口温度: 275 °C 程序升温: 40 ℃(保持 0.1 min), 20 ℃/min升温至 400 ℃(保持 1.9 min)载气: H2, 恒流模式柱流量: 1.75 mL/min检测器: FID @ 420 °C补充气体类型: N2 补充气体流量: 50 mL/min氢气流量: 40 mL/min空气流量: 450 mL/min数据采集速率: 20 Hz参考来源:[1]新京报,罐车运输乱象调查: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2024-07-02https://www.bjnews.com.cn/detail/1719878490168127.html[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剩菜致癌物超标 餐馆食物又有哪些超标物质?
    快餐店里的食物,即便是低卡路里套餐,也一样属于不健康食品。但是,当我们梳妆出门、择一饭馆、约三五好友、欢乐用餐时,却不会质疑当下色香味俱全的饭菜同样对身体有害。一项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外出就餐与快餐主义一样有害于身体。  相比于自己在家做饭,快餐食品和餐馆中的食物都富含胆固醇和反式脂肪。快餐店的食客平均每天摄入超过3.5g的反式脂肪,而在餐厅就餐的客人会再额外多摄入2.5g。这些小数据,看起来似乎不多,但却远超FDA标准。更严重的是,经常在外就餐的人比在家吃饭的人平均每天多摄入200卡路里和58mg胆固醇。这些数据时刻警醒我们!  当然,这也不是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成为大厨,每天独自在家烹饪三餐。外出与朋友聚餐会丰富我们的社交生活,从而减缓工作压力,避免心理出现问题。那么怎么平衡呢?这就要求我们外出就餐时“知己知彼”,尽量降低对身体的伤害——诀窍在于知道如何点餐,了解真正导致食物变坏的根源。在此,小编盘点了餐馆食物中含有的超标物质。  1、 高脂肪“包埋”  去超市,你可能会选择一块瘦牛肉做汉堡。理想情况下,你可以得到有95%的瘦牛肉汉堡,仅仅含有2g饱和脂肪。  但是,大多数厨师相比于健康会更优先考虑味道,高脂肪是提高味感的简单方法。餐馆的汉堡可能含有超30%的脂肪,甚至更多。这就意味着,在两层含糖面包中间夹杂了少量的蛋白质和大量的卡路里。  2、 油脂“洗礼”  你是否知道你所钟爱的快餐食物曾在冒着油泡的锅里翻滚过?这几乎不言自明。但是即使你的快餐没有在混有高脂肪和热量的锅里“洗礼”,它们也可能是用融化的黄油(而不是健康的橄榄油或者椰子油)烹调而成。  3、 酱汁“浇头”  通常,充满粘稠厚重奶油酱的食物更容易得到亲睐。在家里,你仅仅使用足以让食物充满香草味的调料烹饪食材。但是对于饭店而言,加入酱料却是件常事。虽美味,却暗藏危险。  麦当劳的色拉酱总共含有110卡路里和12g脂肪。餐厅制作的蒜泥蛋黄酱听起来更像是一个健康的选择,但是两种酱料一样危险,不能被称之为美食。  4、盐、糖“超重”  糖隐藏在很多调味品中,例如意大利面酱、烧烤酱和番茄酱。麦当劳的色拉酱含410mg的钠和6g的糖。干果,常作为沙拉浇头,包含超标的糖,但是这种甜度并没有抑制食欲。糖和盐还会潜藏在富含碳水复合物的面包里。这些小调味品,经常被加在大厨完成的饭菜里,以增进口味。最终却导致糖和盐的超标。  小编提醒:外出就餐食物虽美味,切不可经常化。点菜时做到:荤素搭配、色彩搭配以及烹饪模式搭配。
  • OPTON 的微观世界|第1期 认识雾霾之盾
    认识雾霾之盾——口罩的微观视界序言冬季以来,环境问题—“雾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网上关于“雾霾”以及“防雾霾”口罩的报道层出不穷。OPTON作为实验室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以自己的显微视角对“雾霾”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同时,OPTON希望能通过显微分析技术来拓展大家对生活中微观世界的认识。 本期主题是走进“雾霾之盾—口罩”的微观视界。通过电子显微镜对“平时生活中市场上用的最多最有效的几款防PM2.5口罩进行观察分析,带大家一起去领略电镜下的防雾霾口罩。 一、口罩宏观拆解左:EPC 活性炭口罩 KN95;右上:霍尼韦尔H950V;右下:绿盾M95 以上三种口罩皆为颗粒物过滤效率高于95%的口罩,EPC与其它两款口罩不同的地方在于口罩内部加了活性炭层。左:霍尼韦尔H950V;中:绿盾M95;右:EPC 活性炭口罩 KN95; 将口罩截面剪开可以发现,除了霍尼韦尔、绿盾【无纺布-静电滤棉-无纺布】这种经典的口罩结构外,EPC还额外多出了【活性炭层】及【加厚静电滤棉】层。一、口罩微观视界1. 无纺布三种品牌最外层无纺布扫描电镜形貌(左边为低倍、右边为高倍) 防PM2.5口罩的无纺布均采用热轧加固的方式进行成型的,因此从左边三幅图可以发现凡是无纺布上都会有类似压扁的致密“扁坑”。其中由于无纺布制造工艺不同:在形貌上霍尼韦尔的无纺布最致密、“扁坑”最深,绿盾的无纺布最疏松、“扁坑”最大而平;EPC介于两者之间。2. 静电滤棉 静电滤棉也为无纺布中的一种,在无纺布生产后经过静电处理会带有静电。这种静电力会对从其内通过的气体中的微粒物进行吸附,是防PM2.5口罩中,吸附PM2.5颗粒物的主要战斗力。从图中右侧高倍图片可以看出:EPC的静电滤棉最致密,但是形貌不均一,有带状显微及球状纤维颗粒存在;绿盾的静电滤棉纤维形貌最均一,且滤棉也比较致密;霍尼韦尔介于两者之间。3. 活性炭层+加厚静电滤棉EPC活性炭口罩比其它两款多出的两层(右上:活性碳层;右下:加厚静电滤棉层) 三种品牌的口罩在各层性能相差不大的情况下,EPC多出的两层过滤层会有更多的功能:活性炭层不但可以吸附颗粒物,同时对空气中的气体也会起到一定的收集作用,从图中右上部分可以看出在活性碳层上,纤维上有大量的活性炭存在。加厚的静电滤棉层与之前的静电滤棉层形貌有很大的差别,对漏过的少量颗粒物进行再一次吸附,起到进一步的颗粒物过滤功能。 一、后记通过显微分析可以观察到我们平时肉眼不可见的形貌细节,对实际生产与生活中的工艺控制及性能形貌学分析有很重要的意义,是反向工程中重要的技术手段之一。除了EPC这款N95口罩外,市面上也有很多其它品牌的带有活性炭层的PM2.5口罩,基本都是五层结构,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含有活性炭层的口罩外观都为浅灰色,价格会比同过滤级别的口罩稍高一些。目前口罩品牌及型号很多,笔者仅选择网上用户采购最多的几款来进行实验,向大家介绍显微分析的魅力之处,具体如何评判各种款式口罩的优劣目前还没有比较行之有效的方法,希望后期能与大家进行进一步交流。 关于欧波同欧波同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微纳米技术服务供应商,是一家以外资企业作为投资背景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位于英国,分别在北京、上海、辽宁、山东、河南、陕西等地设有分公司和办事处。作为蔡司电子显微镜在中国地区最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公司秉承“打造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仪器销售品牌”的经营理念,与蔡司品牌强强联合,正在为数以万计的中国用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与国际尖端技术服务。未来,我们将一如既往致力于中国微纳米技术的创新与发展,与中国广大客户一起携手共同描绘中国高端微纳米科技振兴辉煌的广阔蓝图!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http://www.opto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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