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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型测力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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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型测力仪相关的资讯

  • 海关总署:持续加强对放射性物质的检测监测力度,严防存在风险的日本食品输华
    据悉,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就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回答记者提问。该负责人表示,2011年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发生以来,中国海关一直高度重视事故导致的日本输华食品放射性污染问题,密切跟踪日本政府对福岛核泄漏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相关措施,持续开展对日本食品放射性污染风险的评估并及时应对。为防范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日本食品输华,保护中国消费者进口食品安全,中国海关禁止进口日本福岛等十个县(都)食品,对来自日本其他地区的食品特别是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严格审核随附证明文件,强化监管,严格实施100%查验,持续加强对放射性物质的检测监测力度,确保日本输华食品安全,严防存在风险的产品输入。中国海关注意到国际原子能机构近日就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方案发布的综合评估报告。这份报告未能充分反映所有参加评估工作各方专家的意见,有关结论未能获得各方专家一致认可。日方在排海的正当性、净化装置的可靠性、监测方案的完善性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当前,日本核污染水排海问题已成全球关注焦点,也引起中国消费者对自日本进口食品安全的担忧。中国海关将保持高度警惕,以对国内消费者绝对负责为原则,视事态发展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中国消费者餐桌上的安全。
  • Erichsen 343 测力表被评为2016年航空/航天领域最佳测力计
    在航空航天和航空工业领域,往往会遇到最为棘手的需求。无论是负载均衡,航空称重或者重载分布中需要的测量,Erichsen 343 型号液压测力计是非常理想而且廉价的监控和验证工具。凭借简单的操作和独特的专用于航空/航天领域的工程设计特点,Erichsen 343型号液压测力计近期获得了2016年Weighing Review 读者选择的最佳航空/航天测力计。这是连续第二年阿美特克的STC产品赢得Weighing Review 读者的评选。“我们为这个奖项感到骄傲。Erichsen 343 产品已经问世好多年了,一直在航空航天和航空业中通过各种拉伸和压缩应用证明着自己的价值。” Chatillon 产品经理 Joel Schoubert先生说道。Erichsen 343 液压测力计由不锈钢材质制成,并且充满了液压油被密封为一个闭环的。该产品操作简单并且不需要任何电源。巨大的表盘使用户可以远距离读取负载。如果需要远程观测该表,可以选用添加表盘延长管路。Erichsen 343液压测力计具有中心通孔使其可用于任何需要对中接头锁定施加的负载的场合。这些中心孔的设计可以实现精准的拉伸和压缩加载应用。与其他电子显示和传感器结合产品不同,Erichsen 343 液压测力计对ESD(静电放电)和瞬态电压免疫。Erichsen 343 液压测力计的坚固设计使其适用于那些传统测力计无法胜任的恶劣工作环境中。Erichsen 343 液压测力计量程覆盖从1kN至2500kN,精度可达满量程的1.6%。数字式指示表可选。Erichsen 343 液压测力计也可用于其他应用,比如:液压夹紧力的验证、轴向力的连续测量、监控在车床、镗床、挤压机和其他类似设备上轴承产生的负载。除了Erichsen 343 被授予2016年最佳航空/航天业测力计,阿美特克STC的Chatillon 1300 产品被评为2016年最佳机械式测力计。阿美特克传感器测试和校准(STC)提供一系列的力学测量和材料测试装置,覆盖领域包括:航空航天、农业、汽车、电子、国防、能源、食品、医疗、船舶、钢铁等行业。阿美特克传感器、测试和校准是阿美特克公司的一个部门,阿美特克公司是一个全球领先的电子仪器和机电设备制造商。
  • 吉林江北机械研发成功高精度测力仪
    日前,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已成功研制出填补国内空白的高精度标准测力仪,其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标准测力仪是一种创新型的实用技术计量产品,广泛用于国家和国防各计量技术机构以及机械、冶金、航空、航天、船舶、兵器等行业,过去,我国一直不能自主生产,沿用国外型号产品长达半个世纪之久。为实现计量标准与国际接轨,经原国防科工委批准立项,该公司承担了其研制任务,经过艰苦努力,于近期成功研制出了3个系列17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度标准测力仪。   该测力仪具有机电双模式测量、轻便、用途广泛等功能和特性,技术水平较高,从而填补了国内空白,其中“数字式一体化标准测力仪”等5种测力仪还获得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目前,该公司已成为全国生产测力仪型号最多、规格最全、精度最高的企业。
  • AMETEK Chatillon推出全新一代数字测力计DF3系列
    AMETEK Chatillon (查狄伦) 专于力学测量设备多年,现推出全新一代数字测力计:Chatillon DF3 系列。全新 Chatillon DF3 系列数字测力计采用独特的人体工程学外壳设计,铸铝合金外壳,坚固耐用的同时可确保稳定的握持操作。全新彩色大尺寸显示屏配以清晰的读数和优化的图标,易于结果的读取和快速导航操作。坚固的橡胶键盘可确保与屏幕上显示的选项相对应的单点操作,并在操作过程中为用户提供指导。简单、直观的用户界面结合多项高级功能使 DF3 系列成为用户理想的测力计选择,以协助用户优化测试流程和节省时间。新一代测力计配以更为丰富的测试设置功能以提高测试效率。用户可以在设置中预定义测试设置、自动保存测试结果并自动导出数据以供进一步分析。长达 40 小时的电池续航将延长手持设备的使用时间并减少充电需求。此外,DF3 系列测力计支持各种标准测力计功能,包括正常读数和峰值读数、负载平均、断裂检测、上/下限设定、设定点、通过/失败结果、统计结果、传感器驱动和方向设置。新的 DF3 系列测力计提供两种型号,多种载荷选择和高达 30 kHz 的采样率:DFE3 系列 – 经济型测力计,专为简易应用而设计,但不影响功能。提供 2 lbf (10 N) 至 500 lbf (2500 N) 的载荷,精度优于满量程的 0.2%。DFS3 系列 – 为基本和复杂应用设计的高端测力计。该测力计非常适合手持应用和配合试验机台完成各种复杂应用。提供从 0.5 lbf (2.5 N) 到 500 lbf (2500 N) 的载荷。精度优于满量程的 0.1%。载荷单位可在 ozf、gf、lbf、kgf 和 N 间自由切换。测力计配有耐用的手提箱和适配器。在全新的 DF3 系列数字测力计发布的同时,Chatillon 还推出了升级版的力测量软件 ForceTest 3.0。该软件可直接连接到 DF3 系列测力计,使其用户能够使用个人计算机自动执行测试并记录测试图形和数据。 ForceTest 3.0 提供了更为优化的用户界面、过滤选项、强大的原始数据采集和演示以及综合的测试结果选项库,为用户提供更多的便利。
  • 多方回应加强核污染风险监测力度 核辐射检测仪搜索量陡增
    针对日本福岛排海事件,我国多方回应加强核污染风险监测力度: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部高度重视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2021年、2022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摸清了目前相关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的本底情况。当前,生态环境部按照监控重点区域、覆盖管辖海域、掌握关键通道的思路,正在组织开展2023年度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后续将持续加强有关监测工作,及时跟踪研判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我海洋辐射环境可能的影响,切实维护我国家利益和人民健康。海关总署: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中国海关高度关注日方此举对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带来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为防范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日本食品输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海关总署持续开展对日本食品放射性污染风险的评估,在严格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对从日本进口食品采取了强化监管措施。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将严格按照水产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国家标准,加大对海洋水产品核污染风险监测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时,密切关注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我国海洋渔业可能造成的危害,保护海洋渔业健康发展。香港:8月24日起香港将禁止日本10个都县水产品进口。除此之外,食环署辖下的食物安全中心将会在进口层面做好检测工作,加大对日本进口食品的检测力度,以做好双重保障。此外,渔护署会加强本地水产品辐射水平的监测工作,香港天文台也会加强香港水域海水样本的辐射监测工作。基于当前的局势,核辐射、核污染已经成为大家关注的热词。相关信息显示,“核辐射检测仪”词条已经登上某宝热搜榜单。而据仪器信息网统计, “核辐射”、“辐射”、“海水”等关键词的搜索量分别环比增加4550.00%、360.00%、162.50%,其中“核辐射检测仪”搜索量环比增长850.00%!预计,随着相关事态的发展,核辐射检测热度会持续提升,仪器信息网也会持续跟踪相关的信息。点击辐射测量仪器专场,了解更多详细信息。
  • 地质勘测力度加大 质谱仪市场前景可观
    p   中国领土广阔,地质较为复杂,一旦遇到暴雨等恶劣天气,有些省份会经常发生地质灾害,为了预防这些地质问题的出现,我国各省份时常采购质谱仪进行地质勘验。 /p center img style=" HEIGHT: 249px WIDTH: 369px" alt=" 地质勘测力度加大 质谱仪市场前景可观" src=" http://images.ofweek.com/Upload/News/2017-07/26/nick/1501037755441097314.jpg" width=" 300" height=" 199" / /center p   由于使用质谱仪勘测,能够进一步帮助地质采购人员查明矿产的质和量,开采利用的技术条件,迅速提供矿山建设设计所需要的矿产储量和地资料,因此,我国地质机构也经常使用质谱仪,来协助地质勘探,这进一步刺激到质谱仪的市场需求。 /p p   根据Persistence& #39 s Research Team的研究报告,2012年全球质谱技术市场容量为31.747亿美元,预计到2017年将达到48.4亿美元。从2013年到2017年,复合年增长率达到8.8%。 /p p   有消透露,河北省地矿中心实验室拟预算1185.5万元采购高分辨磁质谱仪、中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设备7套仪器质谱系统。 /p p   据悉,河北省地矿中心实验室采购这批分析设备是为了进行地质勘探工作,所谓的地质勘探工作即是通过各种手段、方法对地质进行勘查、探测,确定合适的持力层,根据持力层的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类型,计算基础参数的调查研究活动。 /p p   此外,前不久,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耗资165万元,采购多接收器稀有气体质谱仪,提升该所地质勘察等方面的能力。 /p p   综上所述,在我国加大地址勘测力度的大环境下,我国用于资质勘测的质谱仪需求会增加,可以预测质谱仪的发展前景是可观的。 /p
  • 参展CMEF,滨松中国为医疗诊断展现更好的核心光电探测力
    第73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春季)博览会(CMEF)于5月15-18日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盛大启幕。CMEF为亚太地区最大的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服务的展览会。滨松中国于本次展会上进行了“检验医学”和“医学影像”两方面的主题展示,从器件到仪器,为医疗诊断展现了更好的核心光电探测力。 滨松中国展台 在检验医学方面,滨松中国主要围绕生化分析、血液分析、分子诊断、免疫分析,四个热门应用展示了高集成化的光电探测器解决方案。而近年在体外诊断行业中,及时检测(POCT)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小型化、便携化成为了医疗仪器的一个新的话题,为了实现这个应用需求,紧凑微型的核心光电探测器、光源等产品成为了关注焦点,滨松最新开发的一系列微小型光电产品,如手掌大的闪烁氙灯模块,指尖大小的μPMT等,这些产品很好的回应了新应用对光电产品的需求。高集成化的北京滨松探测器模块(左上)、滨松光电倍增管模块(中上)以及2W闪烁氙灯模块(右上)、微型化产品μPMT组件滨松中国医学影像应用光电器件展柜 在医学影像方面,滨松展示的牙科、PET、DR应用的光电探测器亦备受关注。其中新型硅PM产品滨松MPPC(多像素光子计数器)作为最具潜力的PET探测器,在展台中展出。MPPC是由多个工作在盖革模式的APD像素组成,与传统的APD相比,在室温下MPPC也可用获得106增益,并且对噪声也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并具有响应快、均匀性好、能量分辨率高、稳定性强等特点。目前除了在核医学领域崭露头角,也在高能物理,粒子探测等领域成为话题。滨松MPPC产品除此之外,滨松亦可为牙科影像提供全方位的X线探测解决方案。种类齐全的高性能探测器产品,可以全面满足牙科诊室的影像诊断设备的所有需求,包括口内、全景、头颅和CBCT。而在成像方面,无论是非晶硅还是CMOS探测器,针状CsI闪烁体直接生长在传感器上,直接沉积,因此空间分辨率更高,光强分布更集中,成像更加锐利和清晰。 滨松在不断发展光电探测器技术的同时,也把这些先进的技术应用在了整体仪器中,开发出了可在35秒内完成病理切片扫描的数字病理切片扫描装置NDP,以及可以应用在前哨淋巴结活检的红外荧光定位仪PDE等系列产品。另外,北京滨松自主开发的小脏器核素显像专家——小γ相机,其核心的探测器件,亦为滨松自己研发的光电倍增管。“光”是如今医疗诊断的重要元素,从细小的光电元器件到整体化的仪器,滨松都不断地为医疗诊断注入着核心的光电探测力,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医疗将有着更多的、更高的要求,滨松也将通过对“光”的不断探索,继续促进医疗科技的发展。 欢迎关注滨松中国官方微信号
  • 广东食药监:新增8类食品 加大检测力度
    1月16日,2017年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据悉,该局计划从今年开始,在蔬菜和水产品两类食品的基础上,再选取市场消费量大、关注度高的八类食品,作为重点抽检、监管种类。  据介绍,去年广东率先在全国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行动计划方案(2015-2020年)》。目前,“智慧食药监”项目已全面启动,其中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检验检测、食品追溯等系统已初步建成,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新增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酒类等重点品种。  去年,广东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全年全省开展快检蔬菜和水产品共计265.2万批次,筛查发现并销毁了9574批次共96064.62公斤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其中蔬菜类7971批次共83098公斤、水产品类1603批次共12966.53公斤,有效提升了广大市民消费信心。  而今年,广东省政府将继续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确定今年食品检验量从去年2批次/千人提高到今年3批次/千人,对2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  因此,广东省食药监局计划从今年开始,在蔬菜和水产品两类食品的基础上,再选取市场消费量大、关注度高的八类重点食品(粮食、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鲜蛋、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谷类辅助食品、白酒、凉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在生产经营环节加大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力度。
  • 中国加强对新型环境污染问题监测力度
    农村环境污染、城市饮用水源地存在的饮水安全风险,近年来成为中国环境保护工作出现的新问题。记者从中国环境保护部了解到,中国正不断加强对这些新型环境污染问题的监测力度。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会23日在西安闭幕,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在过去的五年时间里,中国环保部门针对新型环境污染问题和潜在的环境风险,积极拓展新的监测领域。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说,从2008年起,中国逐步开展持久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痕量超痕量污染物、臭氧和细颗粒物监测。随后又对农村环境监测进行了试点,重点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畜禽养殖污染监测。   此外,2007年发生的太湖大规模蓝藻事件后,中国环保部门立即组织对太湖、巢湖和滇池开展了蓝藻水华预警应急监测,并从2009年开始每年对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一次全指标监测。   同时,中国各地方监测部门也不断探索新的环境监测领域。北京、上海等地尝试监测挥发性有机物、臭氧等光化学烟雾前体污染物,辽宁省开展了水生生物的监测工作,四川省、云南省对重金属进行了专项监测等。吴晓青说:“在这些新领域的试点监测,为环保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基础数据和经验,这些都将作为中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
  • 行业应用 | 查狄伦数字测力计在肌肉力量康复治疗中的应用
    物理治疗是康复过程的重要干预手段,它通过物理方法,针对人体局部或全身性的功能障碍或病变,采用非侵入性、非药物性的治疗来恢复身体原有的生理功能。骨折或肌肉、韧带拉伤后,都会对正常的肌肉功能造成一定的影响,恢复和增强肌肉功能需要进行科学的肌肉力量练习。恢复肌肉力量的康复治疗的第一步要确定主要和次要受损肌群,以及该肌群现有功能水平。再根据功能检查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肌力理疗练习计划。Chatillon(查狄伦)测力计提供专业的辅助配件,可以协助医生科学的判断具体受损肌肉,损伤水平及恢复情况,以便为患者制定更为科学的治疗方案。理疗练习必须遵循“超量恢复”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既不能间隔太长,也不宜过于频繁。肌力练习的效果要根据恢复进程实时判定,以修正适宜的练习计划,达到治疗效果。具体的治疗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 农业农村部:加大对海洋水产品核污染风险监测力度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出于一己私利强行将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是极其自私和不负责任的举措。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将严格按照水产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国家标准,加大对海洋水产品核污染风险监测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时,密切关注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我国海洋渔业可能造成的危害,保护海洋渔业健康发展。
  • 青岛市质量协会发布《轮胎滚动阻力试验机(测力法和扭矩法) 校准规范》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按照《青岛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青岛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轮胎滚动阻力试验机(测力法和扭矩法)校准规范》(T/QAQ 007—2023)已经完成相关工作程序,现予以发布。青岛市质量协会2023年9月20日                                                              关于发布《轮胎滚动阻力试验机(测力法和扭矩法)》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一批制造业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近年来,我国制造业高速发展,制造精度显著提高,对测量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了一批制造业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为提升支撑工业制造的计量保障能力,加快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产业体系筑牢计量根基。在提高生产效率方面,组织实施超声波测厚仪校准装置计量比对,超声波测厚仪根据超声波脉冲反射原理来进行无损厚度测量,可以快速、准确地测量各种材料的厚度,相比传统测量仪器,更加节省测量时间。本次比对将超声波测厚仪作为传递样品,进一步助力提升冶金、化工、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行业降低时间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组织实施力标准机标准装置(拉向)计量比对,选择小力值拉伸实验作为性能测试手段。随着医疗用品的普及,智能设备的革新,对无纺布、功能纤维、金属膜片等柔性装备的拉伸性能提出了新要求,保障小力值标准测力仪拉向计量性能准确可靠,可以节省测试时间,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制造效率。在提高产品精度方面,组织实施石油螺纹量规校准装置计量比对。石油螺纹量规紧密距是衡量石油螺纹连接精密性的重要参数,石油管材螺纹连接部分是油井管最薄弱的部分,约有80%的油井管和套管失效发生于此,导致出现经济损失,因此保证油井管生产精度尤其重要。我国是石油管材生产大国,也是世界油井管出口大国。本次比对采用石油螺纹工作量规作为传递标准器,提高石油生产企业对油管产品检验精度,从而提高油井管精密制造水平。组织实施0.03级力标准机计量比对,标准测力仪是力学领域的主要计量标准器具,本次比对选取测量范围为(100~200)kN的0.1级标准测力仪作为传递样品,可以对国内标准测力仪量值进行有效统一,全面掌握全国各省、市法定计量技术机构0.1级标准测力仪校准的实际水平和技术能力,进一步保障精密机械、安全防护等领域产品质量精度。在提高产品质量方面,组织实施金属洛氏硬度基准计量比对。硬度测试是评价材料、产品等机械性能的常用试验方法,广泛应用于钢铁、航空、石油和军工等行业中。本次比对选取高稳定性、均匀度小的硬度标块作为比对样品,可保证洛氏硬度量值的准确和统一,考察实验室测量量值、出具测量结果与计量基准复现量值一致的程度,对于提高铜、铝等软材料,钛合金、轴承钢等硬材料,硬质合金、硬化钢等超硬材料性能具有重要意义。组织实施机动车前照灯检测仪检定装置计量比对,机动车前照灯检测仪是用于测量机动车前照灯远光光束的发光强度检测的仪器,是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验的主要计量器具。本次比对能够助力机动车前照灯生产质量检测,保证机动车安全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通过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比对,保障全国量值准确一致,提升计量技术机构和企业的精密测量能力,从而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国家计量比对供给力度,深化国家计量比对应用,进一步夯实制造业计量技术基础,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国制造业向中高端跨越、实现制造强国和质量强国提供重要支撑。
  • 重点新污染物管起来,潜在的新污染物怎么办?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自实施以来,14类重点新污染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相关管控实现有单可循,有据可依。随着重点新污染物关注度不断提升,潜在的新污染物如何监测?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分测中心)污染调查评估研究室主任杜兵博士。在《清单》中第五条明确指出,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新污染物的动态调整。“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主要包括抗生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和微塑料等。除了《清单》中明确的14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外,还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微塑料、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类、有机磷酸酯类、紫外吸收剂、有机锡等其他潜在的新污染物。”杜兵介绍。“目前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发布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部分省市区还提出动态发布新污染物清单的要求,这意味着在《清单》之外,将可能会有其他新污染物被关注并补充进来,国家及省级的管控方案将形成合力,推动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记者注意到,《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就“点名”了《清单》外的内分泌干扰物——双酚A等,提出其进行环境风险筛查。《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则与持续推进的《海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相结合,在《清单》外还重点关注微塑料等新污染物。当前,在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之外,一些省区市也提出要开展环境筛查性监测,以发现在环境中潜在的新污染物。如何务实管好重点新污染物的同时,又落实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中关于“筛、评、控”和“禁、减、治”的工作要求,筛选出潜在的新污染物?“现在的难点在于如何将高暴露、高风险的潜在新污染物对应的化学物质,从数以万计的化学品中识别、筛选出来。”杜兵表示。当前,基于监测的新污染物调查筛查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列出调查清单,通过定量方法对关注区域开展调查,通俗地讲,是带有“目标性”地判断某种新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是否存在。然而,如果调查的清单中没有环境介质中赋存的新污染物,将很难被管理人员发现并引起注意。另一方面,则是使用基于高分辨质谱的高通量方法进行筛查,但目前在前处理、数据采集、谱库和筛查方法学缺乏统一标准,不能准确定量,筛查结果“千人千面”,不同调查机构的定性和定量结果缺乏可比性。杜兵介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基于轨道阱质谱、飞行时间质谱等高分辨质谱技术,开发了基于环境管理需求的高通量靶向非靶向筛查准定量技术。“我们开发了适于不同类别仪器的广谱低损的前处理方法,通过不同离子化模式和数据采集模式的组合,如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使用电子轰击电离(EI)、化学电离(CI)等电离模式,高分辨全扫描和二级离子扫描等数据采集模式;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使用正负模式电喷雾电离(ESI)模式,数据采集使用数据依赖采集(DDA)、数据非依赖采集(DIA)等模式,开发高分辨全谱系谱库,开展靶向非靶向分析。使用DDA数据开展高响应污染物靶向/非靶向分析。使用DIA数据采样解卷积模式开展低响应污染物靶向/非靶向筛查,并辅助定量。”他介绍。为了保证能够尽可能地筛查出已知的新污染物,分测中心并未“单打独斗”,而是与多方“打好配合”。在数据解析层面,分测中心同科研院所、合作厂商紧密合作,充分借鉴当前不同理论框架的非靶向筛查技术,形成数据合力,获得当前技术水平下的优化结果。广泛筛查后,如何对潜在污染物进行更精准的定量分析?杜兵介绍,对筛查出的环境污染物,还会与国内外主要管控名录对照,结合毒性效应和暴露水平,按关注度水平和确认程度水平进行优先级排序,渐次建立高分辨谱库,形成一套基于气相色谱/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技术和统一的稳定同位素标记内标体系和广谱低损的前处理方法相结合的定量技术,可实现跨仪器平台的高通量定量数据的可比分析。杜兵表示,新污染物从被科学家关注到实施监管治理中存在“时差”,往往科学界对于新污染物的反应更敏锐,而实际上传递到管理层面则需要较长周期。“及时关注科研成果,对判断存在较大的生态风险或人体健康风险的新污染物及时纳入筛查清单,将有助于管理部门提前研判相关新污染物问题。”“新污染物治理是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当前,被纳入管理视野时间较短。因而,当前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呈现‘头重脚轻’,省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力量不平衡、不充分突出。地方仍需进一步夯实相关监测力量,国家及科研机构检测力量也可作为地方工作的补充支撑。”他表示。记者了解到,分测中心自2021年以来,已围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开展多项工作。一方面,健全了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建立了全系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方法和新污染物高通量筛查准定量技术方法,编制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系列作业指导书,明确了新污染物监测调查中样品的采制留存测等标准,并与多家单位联合,对相关方法进行了技术验证。据杜兵介绍,建立的方法已成功运用于分测中心2022年的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工作中,完成了长江全流域200余个点位,3000余样品的检测,涉及全系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和近600种潜在新污染物指标。调查环境介质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污水、饮用水水源地及海水等。初步掌握了长江流域新污染物分布浓度水平及特征情况,为后续掌握长江流域新污染物的重点指标、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分析潜在来源和预警工作奠定了数据基础。另一方面,分测中心还组织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分析测试线上技术培训,涵盖多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分析测试技术要点以及风险评估技术等内容。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近300位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此外,分测中心还开发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外部质量控制技术,研制了7种新污染物质控样品,开展了首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新污染物实验室间比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壤中的全氟、六溴环十二烷这两类新污染物的能力验证活动。图为分测中心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团队杜兵表示,分测中心还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新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技术体系,持续跟进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新污染物治理和调查监测工作。作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专精特新”的技术力量,分测中心将为全面支持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提供更有力的管理支撑、更有为的政策咨询和更有效的技术服务。
  • 美拟强化婴儿配方食品中硒元素监管
    4月16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发布关于“婴儿配方食品中硒的监管要求”草案,将“硒”确定为美国婴儿配方食品中第30种要求强制添加的营养元素,并建议在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硒的最低限量为2.0μg/100kcal、最高限量为7.0μg/100kcal。该草案也将修改婴儿配方食品标签的相关要求,规定成分列表中须显示每100kcal的硒含量。   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是一种抗氧化剂,合理摄入对婴儿的成长发育有着重要作用。自1989年美国国家医学院认可硒是婴儿必须的营养元素以来,美国生产商开始在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硒。目前,美国所有的婴儿配方食品中都含有硒,FDA通过将硒列入婴儿配方食品营养元素列表和确定其在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安全添加范围,来要求生产商只能在美国市场上销售在安全范围内添加硒的婴儿配方食品,也要求新注册的生产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入美国市场,则更强化了硒元素的重要性。FDA向公众征集这项草案意见的时间从2013年4月13日起,持续75天。   FDA将硒列入婴儿配方食品营养列表,意味着美国已将硒元素的限量纳入了日常检验监管范围。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相关输美婴儿配方食品企业引起关注,重新审查产品的工艺流程,严格按照美方标准进行添加,确保输美产品的硒含量达到美国标准。同时,检验检疫部门也将加大对输美婴儿配方食品中硒含量的检测力度,确保产品符合美方质量安全标准,保障顺利出口。
  •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方案》指出,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关键措施,也是做好常态化精准防控的基础和前提。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作出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疫情处置应对水平。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方案》提出,到2020年9月底前,各地要实现辖区内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级疾控机构以及县域内至少1家县级医院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到2020年底前,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完成城市检测基地和公共检测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以下称第三方实验室)作用,合理布局分区域机动核酸检测力量,形成快速反应的调集机制,具备在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时较短时间内完成人群核酸检测的能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方案》从五个方面作出安排:一是提高日常核酸检测能力,部署各地按照地级以上城市城区每100万常住人口至少1家的标准和填平补齐的原则,依托三级综合医院建设城市检测基地,主要承担本地检测任务。二是建设机动核酸检测力量,在全国部署100家公共检测实验室,按照每个公共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1万份/天进行建设,配备移动方舱实验室,在全国形成100万份/天的机动检测储备能力。引导、推动第三方实验室依法依规健康发展。发生疫情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收第三方实验室参与核酸检测。三是建立片区机动支援制度,将全国划分为8个片区,统筹片区内公共检测实验室、较大规模的第三方实验室等作为机动检测队伍,每个片区形成50万至70万份/天的机动核酸检测能力,实现5至7天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四是加强检测人员队伍建设,目前在岗的技术人员要于9月底前完成培训,新建扩建实验室增加的技术人员要在实验室建成时完成培训,做到机构和人员同时到位。五是建立核酸检测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全面、精准、动态掌握核酸检测机构和采样、检测人员信息,实现高效精准调动管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大政策资金支持保障力度,加强检测技术方法优化创新和检测物资供应保障,做好有关实验室监督管理,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p p br/ /p
  • 别让检测“软肋”拖了食品监管的后腿
    5月上旬,湖北武汉的农业、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监、公安6部门,对生产、流通、消费三大环节同步并举,联手彻查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但据记者了解,就当前食品监管工作进行自查时,各部门反映的突出问题都是一样——检测手段滞后,食品监管乏力。   按照统一部署,此次重点清查国家公布的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物,以及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对此,工商部门反映其使用的快速检测设备,只能初步筛查8到9种常用添加剂,而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检测却由于检测周期较长,远远不能满足应急事件处置和食品监管工作的要求。   承担宾馆酒店、单位食堂等安全监管的食品药监部门表示,此次清查将以餐桌为源头,建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然而,面对全市大小4000多家酒楼餐馆,尤其对秘制配方和西式餐饮所使用的添加剂进行监管更为棘手,关键在于缺乏标准方法和检测技术。   负责对生猪、水产、家禽养殖企业和鲜奶收购企业进行清查的农业部门,深感责任重大且能力不足。随着农产品质量监督范围和药物品种监测的不断扩大,他们现有的检测手段则力不从心。目前,仅是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项目,已由过去11种增加到59种。然而,因为缺乏专门检测设备,检测机构对大部分检测项目束手无策。   作为质检主力军的武汉产品质检所,建有饮料及粮油制品国家级质检中心,基本可以完成此次重点清查的47种有毒有害食品添加剂的常规检测。但是,质监部门坦言:针对现在我国23类共2000多种食品添加剂,特别是采用新资源和新材料开发的复合型食品添加剂,检测难度非常之大。   记者了解到,武汉产品质检所拥有各类检测设备总值5600万元,其中食品类检测设备为1600万元,占28%。同时,地方政府每年拨给的检验费用只有150万元。相对于近千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如此水平和如此投入,造成“检不了”的矛盾十分突出。如湖北是我国蜂蜜生产大省,可是仅蜂蜜含糖指标一项,就需远送至秦皇岛或南京进行检测。   “捉襟见肘的投入,发展缓慢的技术,难以适应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武汉市质监局质量监督及食品安全处处长祝恒华介绍,就像医生必须借助于各种医疗设备进行诊断一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检测设备和方法作为技术保障。迅速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是当前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刻不容缓的科学手段。   “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首要任务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包括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处置等工作机制。然而,长期形成的“重管理、轻检测”的局面,导致了整治行动接连不断,但总是治标难以治本。   对此,有关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专家提出,实现标本兼治必须“两手硬”,一手加快科技兴检,一手加强科学监管。针对当前检验技术和检测能力严重滞后的状况,他们认为其主要原因包括资金投入不足、技术研发不够、标准缺陷形成漏洞、相关监管部门重复建设等。这种“散而全”的做法,既削弱了检测力量,又制约着技术研发。   记者认为,政府应按照城市规模、人口比例、市场大小等实情,结合食品产业特点和发展趋势,将质检机构纳入发展规划。同时,整合大资源,推进大质检,促进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大型企业、质检机构的实验室合作,以此达到检测资源共享,借力打造优质高效的质检公共服务平台。
  • 【实例】盛奥华800A型便携式测定仪得到环境监测站的认可
    随着近几年国家环保相关部门监测力度的加大,各类环境监测仪器作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环保公司等常用的实验仪器,目前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中水质分析仪器种类繁多,对于仪器的材质、质量、性能、售后等方面一般用户在购买过程中会多做考量,再决定入手。盛奥华于2005年成立,至今发展已13年。专注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实验室水质检测仪器,主要检测污水中的COD、氨氮、总磷、总氮、重金属、PH、浊度、色度等各项指标。我们的目标是做精、做细、做好,做强,达到细微的极致。近日,深圳市环境监测站需采购一批水质监测仪表,我公司广州办吴经理带着6B-800A型便携式速测仪一体机前往,现场比对实验。历时1天,我们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先后做了标样与实际水样的比对实验,数据结果的准确度和精密度完全符合要求,实验操作受到他们的高度认可,并达成合作协议。 实验现场类似的现场实测案例很多,盛奥华仪器经受住了一次次地考验,在客户的见证下一步步地成长。我们会秉承“诚信 创新 务实”的企业理念,继续坚定不移地服务所有用户,回馈大家的厚爱。
  • 重磅!大规模新冠检测实验室管理办法出炉!1000管/天检测能力成县域实验室必备条件
    仪器信息网02/20日讯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今天发布了《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目的是为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笔者根据全文将部分关键内容整理如下1、该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即检测量超过辖区内单体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最大检测能力,需调动辖区内更多或辖区外检测力量,共同完成的核酸检测工作。同时,也对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及县域内开展大规模检测的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2、承担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原则上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5000管的能力。3、承担县域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原则上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1000管的能力。4、县域内的最大检测能力不足时,可委托其他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5、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对不具备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统筹分派检测任务。完整政策原文如下: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疫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指辖区内局部或全部人群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量超过辖区内单体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最大检测能力,需调动辖区内更多或辖区外检测力量,共同完成的核酸检测工作。第三条  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包括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实验室(含医学检验实验室,下同)和疾控机构实验室。第四条  根据交通条件、人口及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分布等因素,对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及县域内开展大规模检测的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第五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疾控机构;(二)医疗机构实验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三)按照规定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临床检验中心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实验室室间质评,且最近两次质评结果合格;(四)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实验室条件;(五)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信誉良好;(六)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检测时效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承担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5000管的能力。承担县域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1000管的能力。县域内的最大检测能力不足时,可委托其他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对不具备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统筹分派检测任务。第七条  按照《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建设的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城市检测基地,应当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第八条  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度前往支援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受援地应当为实验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场地、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等条件,保障检测及时顺利安全开展。第九条  拟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主要包括实验室场地、人员、仪器设备、检测能力、室内质控记录、室间质评结果等。第十条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同时,在“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平台”中予以标识,供辖区内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参考使用。第十一条 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可通过临时增加人员、设备等快速提高检测能力。拟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并标明有效期。第十二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制订工作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强化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随时开展工作。第十三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根据自身检测能力接收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避免样本数量明显超出检验能力导致的样本积压、样本失效、检测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第十四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是按照规定接受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人员上岗证》的卫生技术人员。签发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还应当同时具备相应资质。第十五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第十六条  各地决定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应当根据交通条件、检测能力等,从通过审核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遴选相关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检测量、完成时限、检测费用等,并约定其他有关事项。第十七条  接到检测任务后,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立即激活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短时间内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样本送达后即刻开展检测。第十八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批次检测时,随机进行弱阳性和阴性室内质控,并定期参加国家或省级组织的室间质评。第十九条 鼓励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在每个分区的核心工作区域安装摄像设备,安装位置能清楚记录检测的关键流程、关键部位和操作,实时录制加样、抽取、扩增和报告等关键环节全过程。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第二十条  在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期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派驻质量监督员,对实验室室内质控等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出现问题时,派驻的质量监督员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第二十一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允许其承担检测任务,废止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明文件: (一)实验室条件发生明显变化,不符合大规模检测实验室规定条件时;(二)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检测不规范,可能影响检测质量的;(三)擅自将样本转包给其他实验室的;(四)样本积压超过样本保存有效期的;(五)在检测过程中未开展室内质控,未参加室间质评的;(六)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擅自进行混采、混检的;(七)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的;(八)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核酸检测任务的。第二十二条 室间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暂停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业务。第二十三条 使用未经专业培训、无核酸检测培训证明的人员从事核酸检验工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第二十四条 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罚。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医师,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罚。第二十五条 出现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第二十六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从具备条件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确定检测单位的,各地应当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安徽安庆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快检工作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近期,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充分发挥快检筛查的“防火墙”“过滤网”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加大经费投入,建立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分级管护、资金统筹”模式,持久发挥合力,推进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建管护工作,确保建成的快检室更好、更持久地发挥惠民效益。其中,安庆市城区35个民生工程快检室,每个快检室每年管养经费达10万元,望江县政府常务会决定将民生工程快检室管养经费由15万元提高到80万元,宿松县县长办公会决定给予每个快检室3万元运维经费。这些举措使各快检室能够及时更新快检设备,确保快检数据准确,切实提高快检效能。该局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对全市民生工程快检员开展岗前培训,讲授食品安全快检基础知识,确保每名快检员都能熟练掌握快检操作、信息上报等工作,提升快检工作的准确性。同时,组织快检员业务知识考试,全市244名快检员经考核合格后获得《食品安全快检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各县(市、区)也分别组织开展专题培训11场次。此外,各快检室在显著位置张贴“你送我检”宣传画,定期开展“你送我检”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快检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2022年以来,该局共为群众免费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1200余批次。该局对群众购买量大的食用农产品加大检测力度,重点检测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项目,并根据要求及时增加氟苯尼考、磺胺类、氯霉素、克百威、毒死蜱、腐霉利等检测项目,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2022年,该局共完成食品快速检测57.6万批次,初步筛选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6083批次,不合格率1.06%,同时,对问题食品及时下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安庆市市场监管局还加强督查检查,对各地快检室检测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并约谈快检工作不力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开展民生工程快检室评价考核工作,在各县(市、区)随机抽取一家市场监管所和一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开展考核评价,重点检查快检室环境卫生及设施、人员管理、仪器设备、试剂耗材、抽样管理、任务完成、现场操作、后续处理及问题样品发现率等情况,评价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考核指标。各县(市、区)对民生工程开展全覆盖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与民生工程快检室管养经费挂钩,实施奖优罚劣。
  • 江西省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念好食品检测“快准实”三字诀,严守食品安全防线!
    食品检测作为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江西省九江市市场监管局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扎实推进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三年规划要求,高标准高效率建成食品安全快检中心,坚持念好食品检测“快、准、实”三字诀,为食品流通“最后一公里”保驾护航,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念好“快”字诀 专业科学提效率着力解决检测时间长、距离远、费用高等问题,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和设备,部分高风险项目能够快速完成。建成的快检实验室离市区大型农贸批发市场最远不超过半个小时路程,通过科学合理采样计划,每周可以检测到大型农批市场经营户全部应季品种,确保在1小时左右完成样品的快速采集,2小时内完成所抽样品的筛查检测工作,0.5小时内完成快检结果上报。目前,该快检中心日均检测量达到100批次以上。念好“准”字诀 精准检测无误差工作人员对每一批次抽检样品进行唯一性收样赋码,并扫描经营户二维码快速绑定,精准完成样品采集。通过云快检平台,将检测结果录入检测系统,系统会自动将检测结果上传至快检系统。同时,将每个样品的名称、抽样时间、检测时间、检测结果等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认真比对企业信息,确保阳性结果及时进行法检验证,保证检测数据信息准确无误。念好“实”字诀 联系实际保食安持续加大对市内所有食品高风险品种、高风险项目的检测力度,对于快速筛查检测出现异常的产品,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复查验证,对验证后仍出现阳性(异常)情况,快检中心将第一时间联系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全力减少损失,降低不良影响。同时,通过对检测数据进行二次分析,可以研判出不同菜品在不同季节出现安全问题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强后续监管工作“靶向性”,从而实现商户规范经营、市场便利管理、部门高效监管“一举三得”,全面保障食品安全形势稳定。
  • 环保部:全面放开服务性环境监测市场
    2月10日,环保部网站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有序放开公益性、监督性监测领域。 全文如下: 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精神,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环境监测,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行为,促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重要意义   (一)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是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为主开展监测活动的单一管理体制。在环境保护领域日益扩大、环境监测任务快速增加和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已迫在眉睫。一些地方已经开展了实践探索,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许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已经进入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既是加快政府环境保护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理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的现实需要。引导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入环境监测的主战场,提升政府购买社会环境监测服务水平,有利于整合社会环境监测资源,激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活力,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政府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职能,加快转变环境监测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鼓励引导社会环境监测力量广泛参与,创新环境监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强化环境监测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以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为骨干、社会环境监测力量共同参与的环境监测管理新体制。   (三)基本原则   &mdash &mdash 积极引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放宽准入条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服务供给。   &mdash &mdash 加快培育。积极培育环境监测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序放开环境监测服务业务领域,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工作稳步开展。   &mdash &mdash 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规章制度,约束环境监测服务行为,促进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和管理水平。   &mdash &mdash 依法监督。强化环境监测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维护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开放环境监测服务市场   (四)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性环境监测业务,要创造条件,全面放开。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   (五)有序放开公益性、监督性监测领域。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应认真做好所承担的政府监测职能,包括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跨境水体监测、履约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以及环境执法、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考核、排污费征收、总量核算等环境监管中的监测工作。同时,可以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和工商总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总体要求,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够承担,又不影响公平公正原则的相关业务,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有序放开,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等监(检)测业务。   四、扶持和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发展   (六)转变管理方式。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均可依据本行政区实际,选择采取委托、承包、采购、名录管理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同时,要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事中和事后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和办法,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   (七)扶持行业发展。要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强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行业管理,签订质量保证承诺,推动行业自律。组织开展社会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业务比武,评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水平,促进环境监测服务行业水平的不断提升。   (八)加强诚信建设。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所提供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范环境监测行为。加强技术人员培训,鼓励监测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业务培训。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环保部门监督,提高诚信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依法监督环境监测服务行为   (九)完善监管机制。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过程监管和信息公开,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质量,公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概况和环境监测服务行为监督检查结果,建立公示制度和退出机制。完善社会环境监测服务机构信用记录,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存在不规范监测行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相应机构、法人、监测技术人员的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强化责任追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对不符合监测规范、监测结果有误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抄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部   2015年2月5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相关直属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2月5日印发
  • 首次中标市场监管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 辽宁省食检院检验检测能力加速提升
    近日,从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获悉,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以下简称辽宁省食检院)从全国75家投标单位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公开招标项目,这标志着该院向“辽宁龙头、东北第一、国内一流、走向世界”的既定目标又迈进了一大步。 辽宁省食检院组建于2013年11月,次年7月首次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短短几年间,他们不断对标国内先进同类检验机构,积极突破发展瓶颈,奋力补齐发展短板,现已具有CMA、CNAS、CATL等检验资质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质,成为国家食品复检机构和特殊食品备案机构,入选“检验方法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作组”成员单位。CMA检测资质覆盖食品、消毒与灭菌、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工业盐等领域,覆盖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细则全部检验项目,满足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食品企业委托检验需求,整体水平东北领先。 为建立和完善辽宁省食品安全检验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检验能力,辽宁省食检院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去年,该院全面启用了设计先进、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设施良好的省级食品检验与技术研究实验室,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全自动飞行时间质谱微生物鉴定系统等600台(套)仪器设备投入使用。20名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标样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成员、辽宁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委员等各类专家和10多名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为该院高标准完成检验任务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基础和人力资源保证。 辽宁省食检院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科研能力建设,积极构建与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各大高校和生产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关系,重点围绕检验检测技术、风险分析和预警等方面开展研究探索。截至目前,全院已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主持省级科研课题17项,参与国家标准和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制修订6项,取得专利18项,发表论文72篇,获科技成果3项并应用于食品安全专项监测。 按照实验室质量管理国际标准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辽宁省食检院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管理体系,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要求,严格操作程序。他们根据每年检验任务量身定制质量管理计划,强化人员监督和质量控制,开展年度管理评审、监督抽检质量专项检查、内审和能力验证等活动。近3年来,共参加由英国FAPAS(目前全球最权威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之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机构组织的59项能力验证,结果项项满意。2019年至2021年,共检验检测近3万批次食品样品,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近年来,辽宁省食检院充分发挥技术和专业优势,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县(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任务,配合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领导调研暗访、专项调研整治等各类应急和专项抽检任务,有效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配合开展应急评价性抽检,为保障全省节日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贡献了食品检验检测力量。
  • 实验室如何为百姓生活把关
    专家权威解读我国质检系统实验室相关政策   ■ 新闻缘起   日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举行“实验室开放日”活动,企业代表和周边群众走进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听取相关科研人员介绍我国质检科技成果的研发与应用,并与检科院部分专家进行广泛交流。   据介绍,此次活动是全国“质量月”和全国质检系统“实验室开放”集中展示月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举办“实验室开放日”企业专场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加强企业与质检科研和检测技术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并以此为契机切实提高企业自我检测和质量把关能力。   法律规定,消费者可委托检测机构对食品进行检测   ■ 将新闻进行到底   近期,质检系统在全国举行了“实验室开放”集中展示月活动,向全社会展示涉及国计民生和国家质量安全的技术机构和实验室,增进各界对质检机构技术保障能力的了解。在参观精密的仪器、复杂的设备,现场观摩测试过程之后,人们对实验室有了更多的关注。   产品质量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话题。全国质检系统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如中秋节前,国家质检总局就发布了月饼专项抽查结果。信息的发布,质检实验室起到了技术支撑作用。这些尽是仪器设备瓶瓶罐罐的科研机构,因为承担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任务而受到老百姓关注。   质检实验室能否直接为消费者提供检测服务?如何保证实验室结果的准确性?质检系统实验室在国际上到底处于什么水平?围绕着有关实验室的热点话题,记者日前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司长武津生、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唐英章进行了对话。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   消费者可以委托检测机构对食品进行检测   记者:现在有一些消费者因为担心食品的安全,希望自己拿食品去检测,质检部门的实验室能为消费者提供检测服务吗?   武津生:可以,但消费者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选择取得授权和资质认定的技术机构或实验室,且其授权和资质认定的范围满足检测要求;二是要与其签订委托检测合同。   记者:但我们也曾听说一些实验室拒绝检测个人提供的食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武津生:之前,一些实验室对个人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确实存在顾虑。在接受个人的检测委托时,实验室有时会无法判定其提供样品来源,无法确定委托者的意图。如果有人故意提供不合格的食品,甚至在样品中添加不应添加的物质,检测结果可能会被用于不正当竞争。   去年6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了消费者可以委托检测机构对食品进行检测,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唐英章:为了保证检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对于委托检测的产品,我们在出具的报告中只提供检测项目的含量,不会涉及食品的品牌等其他内容,检测数据只对样品负责。   另外,由于检测仪器的设备和耗材成本很高,检测的费用也很高。比如,对奶粉中三聚氰胺含量的检测,费用就达上千元,对于消费者个人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因此我们不提倡消费者自己拿食品来检测。   记者:但是有消费者会担心食品安全问题,甚至无所适从,消费者该怎么办呢?   武津生:全国质检系统都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如中秋节前,质检总局就发布了月饼专项抽查结果。这些信息的发布,实验室起到了技术支撑的作用。   我们提倡消费者更多地利用公共信息来获得消费品安全质量的情况。消费者不可能把每一样产品都拿去实验室进行检测,质检实验室将努力提高技术保障能力和水平。   修订后的《检验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在多方面进行了规范   记者:不同实验室的检测会不会出现不同结果?实验室的误差是否难以避免?   唐英章:同样是按照规程来操作,不仅仅是不同的实验室对同一项目的检测会出现不同结果,即使是同样的实验室,由不同的人来操作,得到的结果也有可能不一样。因此检测结果允许出现误差,但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这也是一种科学的态度。   记者:怎样才能最大范围地减少误差,使实验室的检测结果经得起考验?   唐英章:实验室需要根据国际标准ISO17025进行认可,以此来评价实验室检测能力是否达到预期要求。据此对实验室予以规范,能提高实验数据和结果的准确性。   武津生:为了加强管理,质检总局对2000年开始实施的《检验检疫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于去年11月发布了修订后的《检验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从仪器设备购置和验收、登记和使用、维护和检修、降级和报废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   记者:这个管理办法对仪器老化问题是否作出了规定?   武津生:这个办法要求使用部门建立制度,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对仪器设备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精度达不到原有要求,但仍可以承担较低精度检测工作的,可降级使用;对超过规定使用寿命,不具有使用价值的,作报废处理。严格执行规程规定能够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质检实验室的建设方向是   “监管履职 服务社会”   记者:目前我国质检系统的实验室在国际上处于怎样的水平?   武津生:质检总局一些直属科研院所在一些领域的实验室在国际上处于领先行列,如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的一些实验室,以及一些国家质检中心和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其仪器设备配置和检测水平大多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在技术水平上,一部分实验室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但必须看到,由于财力和人才的差距,一些基层的实验室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基层实验室力量还比较薄弱,还需要加大建设力度。   唐英章: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在食品安全、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等领域的实验室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还有一些实验室也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记者:质检实验室与发达国家先进实验室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武津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实验室的科研能力、检测方法的开发等方面。这方面我们也在努力,如去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为加强口岸把关,中国检科院的实验室就研制了快速检测试剂盒,为确保及时诊断、有效防控作出了贡献。   如上所讲,我们的一些基层实验室设备不足,硬件条件也是重要的差距。   唐英章:根据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检科院实验室正努力科研攻关,开发更多的快速检测方法和便携检测仪器,使执法者能在短时间内对某项指标进行定性判断,以满足执法需要。   记者:质检实验室的建设方向是什么?它与社会检测力量的发展方向有何不同?   武津生:质检实验室的建设方向就是“监管履职 服务社会”,要在提供行政执法技术支持的同时,努力构建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检测服务,促进经济发展。   质检技术机构及其实验室作为检测的主力军,担负着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社会的双重任务,更注重公益性质。社会检测力量主要任务是为了满足检测市场的需要,是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公司,为社会提供服务。(据新华社)(文朱立毅)
  • 核污水监测力度将持续加强,相关检测方法及仪器设备盘点值得收藏
    8月24日13时,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启动核污染水排海。据悉,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染水约有134万吨,根据计划,日本首次排海每天将排放约460吨,持续17天,合计排放约7800立方米核污染水,2023年度预计排放约3.12万吨,氚总量为5兆贝克勒尔。东京电力公司在临时记者会上表示,核污水的排海工作会24小时运行,这一过程将持续约30年。据了解,来自清华大学的研究团队模拟了日本核污水排海扩散过程:240天到达中国沿海,1200天后覆盖北太平洋,引起大家的重视。外交部发言人就日本政府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发表了谈话,他表示中国政府一贯坚持人民至上,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食品安全和中国人民的身体健康。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也就日本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表示:2021年、2022年生态环境部先后组织开展了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摸清了目前相关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的本底情况。当前,生态环境部按照监控重点区域、覆盖管辖海域、掌握关键通道的思路,正在组织开展 2023年度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后续将持续加强有关监测工作,及时跟踪研判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我海洋辐射环境可能的影响。随后,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即日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出于对日本核污水排放会引发环境污染与治理的担忧,8月23日开始环保板块个股出现了普涨的局面,海产品替代及水质检测、核辐射检测板块受到广泛关注。下面小编列出了国家发布的部分辐射环境监测方法、相关标准等,为大家提供参考:1、《2022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2、《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pdf专项辐射环境监测仪器是为开展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核爆等环境监测所必须配备的。开展专项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所需仪器根据需要配置。3、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pdf 标准号:HJ 61—2021代替 HJ/T 61 —2001
  • 李克强:允许符合条件的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截止2月4日,全国已确诊20528例新冠病毒肺炎患者,死亡人数426人,疫情仍有扩大之势,形势异常严峻。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疾控中心和医院医务工作者艰难奋战在一线。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议指出,要提高检测确诊能力,缩短检测时间,从全国疾控系统调派检测力量支援武汉,允许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允许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可以提高检测效率,大大加快检测报告结果,极大缓解疾控中心和医院检验科压力。 /p
  • 国产CRO企业“出海” 熙华检测力推国际化、一体化布局
    7月26日,上海熙华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华监测)已进入IPO的问询环节。熙华检测是一家以生物分析、药物分析为核心的医药研发外包服务提供商,致力于为全球制药企业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临床前DMPK(Drug Metabolism and Pharmacokinetics,药物代谢与药代动力学研究)、临床阶段生物分析、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及药学研究(CMC)的全流程、一体化服务,属于典型的CRO企业。熙华检测的境外收入占比、增速均较高是一大特点,与不少国内CRO企业有所区别。2020-2022年,其境外收入分别为8,022.92万元、17,523.44万元、20,406.60万元,收入比重为38.11%、49.76%、43.94%,可见熙华检测的“出海”战略,为收入快速放量增长做出了可观贡献。熙华检测前瞻性的规划了海外业务方向,为实践这一“出海”战略,熙华检测做了两步走,先后通过收购Primera、TCM子公司来开展或进一步巩固海外当地的CMC、数据统计分析业务。倾注CMC赛道 收购Primera进军国际市场成立之初,熙华检测凭借生物分析崭露头角。抓住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背景下的市场机遇,大力拓展国内化学仿制药BE服务,成功在生物分析服务领域积累了一定优质客户资源及品牌口碑。2018年以来,熙华检测在立足于临床生物分析服务的基础上,大力拓展药物分析业务,积极在生命科学及CMC业务两大板块做上下游延伸,包括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业务,原料药及制剂的工艺开发与放大到资料撰写及注册申报的一体化服务。这是一个产业链条更长、市场空间更大的领域,具体业务类型包括药物分析、原料药和制剂的工艺开发与放大等。其中,药物分析是贯穿CMC领域的重要技术,强有力的药物分析能力将是CMC领域研发质量的有力保障,因此熙华检测倾注CMC领域,就必须要提升企业自身的药物分析能力。由于管理团队的国际化背景,且在熙华检测坚持“一体化、国际化”战略的背景下,企业最终将眼光放在了全球市场,落在了Primera身上。熙华检测从致力于打造国际化的全流程、中美双实体运营平台角度出发,通过收购Primera来帮助中国的企业切入国际市场,参与到全球化竞争中来。Primera美国运营近20年,在小分子药物分析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能够为客户提供技术壁垒较高的精麻类药物分析业务,良好口碑积累了大量的优质跨国公司客户。通过收购Primera,一方面直接提升了熙华检测的药物分析能力,为原料药和制剂开发业务等CMC业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另一方面,Primera还承担了“桥头堡”功能,帮助熙华检测切入到美国市场、切入到成熟的国际业务市场中来,开拓了国际化业务服务能力,也为其他业务板块提供了大量潜在的客户资源,一举两得。2020年至2022年,由Primera从事的CMC药物分析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67%、44.82%及47.12%,显示稳步增长趋势。熙华检测的CMC业务板块收入分别为7,126.00万元、18,036.05万元及20,254.09万元。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2021年中国CMC市场收入为123.7亿人民币,其中熙华检测CMC收入为1.8亿人民币,约占中国CMC市场份额的1.5%,位列第十三。收购TCM 国际化、一体化再迈一步医药研发是一个大浪淘沙,万里挑一的递进式筛选过程。以创新药研发过程为例,从立项到上市,需要经历药物发现、临床前、临床试验、上市等环节。由于研发流程繁杂,审批标准严格,创新药的研发往往呈现出投入高、周期长、成功率低等特点。因此,产业链上下游覆盖越多,服务一体化程度越高的CRO企业,将会具备更强的竞争力。2021年以来,熙华检测向产业链上下游继续延伸,全面建设一体化服务。在生物分析、药物分析、数据统计分析、原料药及制剂的工艺开发与放大业务的基础上,逐步开展DMPK、临床运营服务等业务,为客户提供以生物分析、药物分析为核心,自成药性至上市审批的一体化、国际化服务,服务内容更加高效、更加全面。基于上述方向,2022年,熙华检测完成了对第一大客户TCM的收购。通过本次收购,熙华检测打造了数据统计分析国际化业务平台,直接服务海外数据统计分析客户。TCM成立于2003年,主要从事数据统计分析业务,其创始人曾担任国际知名制药企业的统计部门负责人,创始团队均拥有丰富的国际项目经验。TCM团队擅长与FDA的沟通,众多客户创新药项目在TCM的帮助下顺利获得了FDA的批准。依托TCM成功的国际项目经历,能够为公司该业务板块提供更多海外优质客户。随着收购TCM并持续组建优化数据统计分析业务团队,打造了数据统计分析国际化业务平台,熙华检测的数据统计分析的国际化业务能力显著增强。2020-2022年,数据统计分析业务收入分别为1597.33万元、3038.53万元及4810.01万元,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逐年增长,分别为7.59%、8.63%及10.36%。Primera与TCM的200多家客户群体多为欧美客户,客户粘性强,与国内业务的客户群交叉较少,熙华检测的国内业务部门可据此加强与美国子公司的客户商务交流,使得国内的CMC、DMPK和生物分析业务更快更强地渗透国际市场。目前熙华检测服务的客户已涵盖了United States Pharmacopeia(美国药典)、Pfizer, Inc.(辉瑞)、Abbvie Inc.(艾伯维)、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ceuticals, Inc.(勃林格殷格翰)、Bayer Healthcare Pharmaceuticals Inc.(拜耳)、Fresenius Kabi USA, LLC(费森尤斯)等大型知名跨国药企,国际化战略已见成效。美国本土化服务基础已经具备,而国际化业务服务能力、潜在的大量客户资源为熙华检测参与到成熟的国际CRO市场带来更多可能性。结语熙华检测始终坚持一体化、国际化战略,以生物分析、药物分析为核心,致力于成为为全球制药企业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自成药性研发至批准上市的全流程服务的医药外包服务提供商。中国CRO市场主要竞争者有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泰格医药、昆泰、昭衍新药等,2021年,上述五家企业的市场份额约占整个CRO市场的44.8%。客观来看,熙华检测在体量、收入规模、市占率等维度上与上述巨头企业仍存在差距。但药明康德成立于2000年、康龙化成成立于2004年、昭衍新药成立于1995年,熙华检测成立于2015年,中间存在着10-20年的发展时差,坚持一体化、国际化战略的熙华检测,还有广阔的成长空间。
  • 漳州检验检疫局重金属检测力达国际领先水平
    近日,漳州检验检疫局接到英国FAPAS能力验证评估报告,该局国家级罐头重点实验室在参加第07173期软饮料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中,砷、镉、铜、锌四个项目检测结果均为满意,顺利通过验证。这标志着该局实验室重金属检测能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英国FAPAS分析实验室能力验证是食品分析领域目前公认全球第一的国际评价体系,提供的能力验证结果为CNAS(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承认有效。近年来,漳州检验检疫局大力加强技术服务保障能力建设,两年来累计投入实验室设备采购资金2000多万元,新开发检测项目200多项,目前可检测项目近650项,基本满足辖区进出口食品农产品检测需求。2009年,漳州检验检疫局实验室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评审,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级罐头重点实验室。
  • 市场监管总局答复人大代表《关于重视并解决白酒勾兑滥用化学添加剂问题的建议》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38号建议的答复昝圣达代表: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并解决白酒勾兑滥用化学添加剂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您提出的建议对提升白酒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十分赞同。白酒是我国特有的历史悠久、底蕴丰厚、技艺精湛的传统食品,白酒产业是我国食品安全的代表产业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完善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修订白酒质量国家标准,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守安全底线,提升质量高线,推进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一、严格监管,保障白酒质量安全稳中向好一是完善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围绕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关于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白酒生产企业建立健全白酒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格塑化剂风险防控,严禁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使用等,筑牢白酒质量安全基础。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采购使用甲醇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超范围添加甜蜜素等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整治、抽检监测等方式,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质量安全风险,要求白酒小作坊一律采用固态法白酒生产工艺,严禁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白酒。针对白酒假冒伪劣等问题,会同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2020—2022年),如:2020年北京打掉17个制售假酒犯罪团伙,刑拘46人,查获大批假冒伪劣白酒,涉案金额达1亿元。通过严格监管,2020年国家监督抽检白酒的不合格率为2.04%,低于全国食品安全总体抽检不合格率2.31%。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均已及时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二、修订标准,规范白酒食品添加剂使用等行为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您提及的白酒勾兑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先后修订发布了《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和分类》《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等国家标准,同时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白酒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白酒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标识等。一是修订白酒相关定义和分类,白酒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调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21年5月批准发布了《白酒工业术语》(GB/T 15109—2021)、《饮料酒术语和分类》(GB/T 17204—2021)。修订后的《白酒工业术语》等标准定义调香白酒是以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添加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具有白酒风格的配制酒;在产品分类中归于配制酒,不属于白酒。修订后的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等定义均规定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谷物食用酒精。二是增加标签标识要求,预包装白酒应标示生产工艺类型。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21年3月批准发布了《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21)、《白酒质量要求第11部分:馥郁香型白酒》(GB/T 10781.11—2021)等标准。修订后的浓香型白酒质量标准规定预包装产品应标识产品类型为“固态法白酒”,为修订液态法白酒相关标准应标识产品类型为“液态法白酒”等提供参照,维护消费者知情权。三、积极引导,推动白酒产业质量安全提升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四川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体系,推动白酒生产企业走高质量发展路线,发扬“工匠精神”,坚持白酒纯粮固态酿造,打造一流品质的白酒产品。鼓励大型白酒生产企业加强产品创新和技术改造,不断优化产品结构,继承传统工艺,创新智能酿造,积极助推白酒酿造产业现代化转型。通过不断引导推进,据统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获证白酒生产企业7334家,并以固态法白酒生产企业为主。同时,指导健全白酒社会共治工作机制,加强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酒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监督、协调和引导作用,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自律。鼓励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制售假冒伪劣白酒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四、强化应用,建立健全白酒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强化食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先后印发《关于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食药监食监一〔2015〕194号)、《关于发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若干规定的公告》(2017年第39号公告)等文件,加强白酒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建设。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通过会议研究、实地调研、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白酒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追溯体系,并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数据,如实记录产品、生产、设备、设施和人员等质量安全信息,确保从原辅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销售所有环节都可有效追溯。据统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已有6253家白酒生产企业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为实现白酒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提供了重要保障。下一步,为落实好您的建议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一是督促白酒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二是结合新发布的《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与分类》等国家标准,加快推进《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对许可类别、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提出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白酒生产许可管理。三是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与分类》等国家标准宣贯,推动白酒质量安全提升,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好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签标识。四是持续加大白酒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监测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超范围添加甜蜜素、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市场监管总局
  •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28日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从全面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监管、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支撑保障四个方面提出污染防治方法和措施,要求到2025年年底,全面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意见》原文: 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为核心,创新执法理念,加大执法力度,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构建企业持证排污、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新格局,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到2023年年底,重点行业实施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有效联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到2025年年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全覆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全面建立。  二、全面落实责任  (一)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强化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督查督办。将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对排污许可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无法取得环评批复、影响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历史遗留问题,2023年年底前,原则上固定污染源全部持证排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法履行排污许可监督管理职责,谁核发、谁监管、谁负责。进一步增强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核发质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督促排污单位落实相关制度。(生态环境部负责)  (三)夯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排污单位必须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建立排污许可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事项,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及时申请取得、延续和变更排污许可证,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施,提高自行监测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依法如实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监督。(生态环境部负责指导)  三、严格执法监管  (四)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流程,加强排污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撤销等环节管理。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新版排污许可证(副本),强化污染物排放直接相关的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管控。建立排污许可证核发包保工作机制,强化对地方发证工作的技术支持和帮扶指导。(生态环境部负责)  (五)加强跟踪监管。加强排污许可证动态跟踪监管,加大抽查指导力度。2023年年底前,生态环境部门要对现有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开展检查,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采取随机抽取和靶向核查相结合、非现场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是否应发尽发、应登尽登,是否违规降低管理级别,实际排污状况与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一致。对发现的问题,要分级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变更,动态跟踪管理。(生态环境部负责指导)  (六)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推行以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为重点的清单式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无组织排放控制等要求的落实情况,抽查核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试点,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逐步推进清单式执法检查。(生态环境部负责)  (七)强化执法监测。健全执法和监测机构协同联动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按照排污许可执法监管需求开展执法监测,确保执法取证及时到位、数据准确、报告合法。加大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以及停限产等特殊时段排放情况的抽测力度。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数据、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鼓励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执法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负责)  (八)健全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强化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联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和通报反馈,构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销号的排污许可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加强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衔接,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关于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数量、方式及特殊监管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严格按证执法监管。做好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衔接,明确赔偿启动的标准、条件和部门职责,推进信息共享和结果双向应用。(生态环境部负责)  (九)严惩违法行为。将排污许可证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主要依据,加大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偷排偷放、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停产整治、按日连续处罚、吊销排污许可证等手段依法严惩重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地方有关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排污许可执法监管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等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线索通报、涉案物品保管和委托鉴定等工作程序。鼓励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优势互补,提升环境污染物证鉴定与评估能力。(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执法方式  (十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将排污许可发证登记信息纳入执法监管数据库,采取现场检查和远程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排污许可证及证后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排污许可履职要求,根据执法监管力量、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情况统筹制定年度现场检查计划并按月细化落实。对存在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风险高的排污单位,增加抽查频次和执法监管力度。检查计划、检查结果要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部负责)  (十二)实施执法正面清单。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综合考虑排污单位环境管理水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守法状况等因素设定清单准入条件,优先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排污单位纳入清单。推动排污许可差异化执法监管,对守法排污单位减少现场检查次数。将存在恶意偷排、篡改台账记录、逃避监管等行为的排污单位及时移出清单。(生态环境部负责)  (十三)推行非现场监管。将非现场监管作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重要方式,完善监管程序,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责任要求。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分析、预警、督办、违法查处、问题整改等排污许可非现场执法监管机制。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开展远程核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推行视频监控、污染防治设施用水(电)监控,开展污染物异常排放远程识别、预警和督办。(生态环境部负责)  (十四)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2022年6月底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因地制宜补充细化排污许可处罚幅度相关规定。对初次实施未依法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数据不全、未按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或未按规定公开信息等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鼓励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污许可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进行细化量化,进一步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生态环境部负责)  (十五)实施举报奖励。将举报排污许可违法行为纳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范围,优化奖励发放方式、简化发放流程,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安全隐患和协助查处重大案件的,实施重奖。开展通俗易懂、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举报奖励宣传。2022年6月底前,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实施举报奖励制度。(生态环境部负责)  (十六)加强典型案例指导。生态环境部建立排污许可典型案例收集、解析和发布机制,完善典型案例发布的业务审核、法律审核和集体审议决定制度。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开展案件总结、分析和报送工作,加强典型案例发布宣传,扩展典型案例应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生态环境部负责)  五、强化支撑保障  (十七)完善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快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完善排污单位自主标记数据有效性判定规则,强化自动监测设备的计量管理。出台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技术方法和污染物排放超标判定规则。(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技术和平台支撑。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员、全业务、全流程使用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查办案件。加强固定污染源管理与监控能力建设,加快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与移动执法系统互联互通,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有效信息技术支撑。(生态环境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快队伍和装备建设。按照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要求开展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鼓励各地按有关规定建立办案立功受奖激励机制。将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将生态环境执法用车纳入执法执勤车辆序列,配齐配全执法调查取证设备,有条件的地区加快配备无人机(船)等高科技执法装备。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排污许可执法程序,健全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建立插手干预监督执法记录制度,明确并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对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包庇纵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环保信用监管。建立排污许可守法和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排污许可证的信用约束。将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加强环保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与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衔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主动公开排污许可核发和执法监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平台,完善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对话机制,开辟有效的意见交流和投诉渠道。对公众反映的排污许可等生态环境问题,积极调查处理并反馈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及时解读相关政策,为公众解疑释惑,支持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生态环境部负责)  (二十二)加强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建立排污许可普法长效机制。突出现场检查的普法宣传,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组织“送法入企”活动,举办普法培训,开展执法帮扶,营造良好的排污许可守法环境。(生态环境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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