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特种工种仪

仪器信息网特种工种仪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特种工种仪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特种工种仪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特种工种仪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特种工种仪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特种工种仪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特种工种仪相关的解决方案。

特种工种仪相关的论坛

  • 特种设备上岗人员报考与相关法律自相矛盾,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我要提出的几个问题是关于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问题.  一.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像叉车,行车,锅炉等工种要持证上岗,如果不持证上岗,一经查出,要罚款等处理.但是在报名的申请表一栏上还要求有所报工种的工作经历,并且要单位盖章.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有的人搞叉车租赁,没有单位,想考个证,难道还不给考吗?  建议:不论户籍,报考人员都可以个人名义,在任何地方报名培训参加考试.就像驾驶证一样,只要通过考核取得证件,均全国通用.  二.这些工种都要求是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有些工种要求高中及高中以上.这是没有错的,可是有些人岁数大了,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丢了,难道就不给考了吗,难道就因为这样一个小小的毕业证,就剥夺了一个人,想参加某项工作的机会了吗?况且,就现在的考核方式及难度,没有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也通不过考核啊.  建议:如果丢了毕业证,可以由原毕业学校开个证明,或者由户口本上本人那页上的学历来代替.或者本人写个承诺.  三.建议考试的内容多与安全有关,有些根本就不需要操作人员掌握的知识,是不需要考的.那样就是浪费工人时间,对安全也丝毫起不了什么作用.现在考核内容比驾驶证都难好多倍.  仅供参考,不妥之处,请见谅!!![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7-18[/back][/color]您好,1、申请人应当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申请考核取证。向工作所在地初取证时工作单位指的是辖区内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市场主体即可,但复审时聘用记录中的单位必须为持证人实际从事所持项目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2、毕业证遗失可以采用补办学历证明等方式,具体请咨询当地发证机关;3、我们将认真考虑您的意见建议,在后续工作中适时加以改进。

  • 特种气体工艺系统的一般性要求

    [b]特种气体工艺系统一般性要求 [color=#00b0f0] [/color][/b]一般工艺气体都是储存在钢瓶中,钢瓶作为气源相对方便使用。过去无论是在半导体生产车间,抑或是科研单位的实验室,钢瓶总是出现在需要的地方,而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划布置。随着半导体行业的蓬勃发展,对其配套项目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在集中供气系统中一般要有专用装置储存钢瓶,在过去十多年中,盖斯帕克没有发明集中供气之前,特种气体供应没有形成有效的系统,钢瓶凌乱,管理混乱,不相容气体混放等问题比较严重,极大的影响到用气安全。彼时,随着半导体、微电子行业的发展壮大,特气系统的工艺要求也越来越规范,本文从宏观方面探讨整个系统设计初期需要注意的问题。特种气体工艺系统的硬件需求:储存、供气的气瓶柜、气瓶架、集装格。气体分配用阀门箱、阀门盘。辅助氮气吹扫系统。尾气处理装置。工艺气体的储存方式比较多样,有槽车、鱼雷管拖挂车、集装格、杜瓦罐、各类储罐等。实验室、科研单位、一般半导体生产厂用的特气多用钢瓶存储。特种气体工艺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电子产品生产工艺对特气工艺的参数、污染控制、使用安全的要求。不相容的特种气体的排气管道不应该接入同一排气系统。不相容的特种气体的排风管道不应接入同一排风系统。

  • 特种项目是指哪些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4 分包比例必须予以控制(限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其中特种项目指什么呀?有谁知道吗?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要求

    《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相应资格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按照规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到的特种作业,除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通用的作业类型外,还包括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作业(光气及光气化工艺、氯碱电解工艺、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等18种危险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从事上述作业的人员,均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持证上岗的应纳入重大事故隐患。

  •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成功转型为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align=left][color=#000000] 根据浙编办函〔2019〕117号文件,7月9日,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更名为“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并增加了科学研究、公共服务、职业教育、安全风险评估、事故分析预警及鉴定等新职责。浙这一承前启后的转变,标志着该院自我转型的改革成果和履职模式得到了认可和固化。[/color]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马剑平,副巡视员朱飞共同为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特科院)揭牌。省特科院全体班子成员及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参加了揭牌仪式。 此次更名,是浙江省编办对省特科院五年来自我转型改革的充分肯定。为克服事业单位体制下特检机构普遍存在的功能弱化和人财不足的两难问题,2014年省特科院以原省质监局内部人事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通过大刀阔斧的内部机制和职能转型改革,探索了新形势下特检机构强化公益属性和促进自身发展相辅相成的实现路径,有效解决了“激励机制不活、发展动力不足、工作效率不高”的传统体制弊端,也有效规避了市场化改革“公益履职弱化、检验质量风险提升”的新矛盾,走出了一条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六位一体’系统保安全和服务产业发展的质量安全公共服务综合体”的改革创新之路,推动了机构发展壮大,全面提升了机构保障安全和服务社会的贡献率。 五年来,省特科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攻关的“四特”精神,推进院综合发展实力显著提升。硕士及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员增加了67%,院净资产增加了135%,其中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原值增加了178%;公益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建成了全国一流的国家电梯质检中心、筹建定位高端产业发展的国家特种金属结构材料质检中心。建立了全国首家特种设备学院和首个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科普(普法)教育基地。获批工信部的国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是目前全国同行中最早拥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检测能力的单位之一;品牌形象进一步树立,先后获得“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全国质量之光卓越技术机构”、“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服务G20先进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杭州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多项工作分别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领导的批示肯定。[color=#000000][/color][/align][align=left][color=#000000]  “从‘检验’到‘科学’,定位更科学,履职更全面,体现的是整体工作思路、发展理念的跨越。”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开展机构职能改革后,该院以法定检验为基础,建立了集保障安全、服务产业、节能环保、职业教育、普法科普、科学研究6个方面为一体的新模式,全过程、全方位履行公益职责,实现了检验、安全与环保节能联动保障。[/color][/align][align=left][color=#000000]  仅仅两字的转变来之不易。为达成这一转变,浙江省特科院已努力探索整整5年。此前,该院传统业务模式比较单一,主要通过检验尤其是法定检验来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为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提供技术支撑。而随着特种设备新技术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特种设备安全需求的不断提升,单一的检测检验已难以适应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新形势。大量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联的公益工作没有机构去做,系统保障安全的综合能力无法向更高的水平提升。[/color][/align][align=left][color=#000000]  面对职能滞后于需求的现实,浙江省特科院把目光投向问题源头,开始研究思考多层次系统性的解决方案。2014年,因时应势开始主动转型,确立了“六位一体”系统保安全的新理念,积极构建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服务产业发展。[/color][/align][align=left][color=#000000]  “这之后,我们陆续建成了全国唯一的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科普教育基地(普法基地)、两大服务产业的国家质检中心、全国首家特种设备学院与国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浙江省特科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完成检验机构法定公益职责的前提下,深挖技术装备和专业人才的潜能,构建以增值性公共服务营业收入反哺公益法检业务和事业发展的自我造血机制,突破了靠政策、靠跑量的粗放型发展模式瓶颈。[/color][/align][align=left][color=#000000]  在履职模式转变过程中,“特种设备安全顾问服务”成为具有代表性的一项业务内容。“在鱼山大桥建设工程27个月的工期中,30多台套关键设备未发生故障,确保了制梁、吊梁、架梁过程‘零延误’,为实现‘鱼山速度’提供了重要保障。”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5年来,已向投资概算合计1200多亿元的工程项目提供该项服务,检查及分析各类特种设备3600多台,排查出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有力保障了重大项目的安全投产。[/color][/align][align=left][color=#000000]  思路的转变与革新,让浙江省特科院公益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产业能力走在了全国同行业前列。最近5年累计检验检测设备50余万台套,排除各类重大缺陷(隐患)3000余例,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和死亡率不到全国的1/4。国家电梯质检中心、国家特种金属结构材料质检中心为相关产业发展持续贡献特检力量,依托科普教育基地与专业学院,特种设备公众教育能力更是不断提升。[/color][/align][align=left][color=#000000]  “六位一体”工作模式让各个业务板块相互促进。检验需求和检验积累让科研更容易出成果,科研成果又让检验更有效率、更精准。职业教育让检验和科研更加了解行业需求,同时能将最新成果快速应用到行业之中。该院工作人员介绍:“仅以电梯为例,目前已实现19个品种电梯整机和20个品种电梯部件检测能力,形成针对高温、高压、深冷、临氢、核辐射等极端条件下使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材料,以及耐高温、耐低温、耐真空、抗加速的航天航空用轻质金属材料和复合材料的检测试验能力,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省特科院将以此次更名为契机,把初心和使命转化为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继续巩固深化综合改革成效,进一步提高机构要素资源利用率、激发机构内部活力、增强机构公益履职能力,打造一个高水平的“六位一体综合服务体”,为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作出新贡献![/color][/align][align=center][color=#000000][img=,,400]http://www.zjtj.org/cms/fileUpload/images/201907091114484.jpg[/img][/color][/align][align=center][color=#000000][img=,,400]http://www.zjtj.org/cms/fileUpload/images/201907091115027.jpg[/img][/color][/align][align=center][color=#000000][img=,,400]http://www.zjtj.org/cms/fileUpload/images/201907091115173.jpg[/img][/color][/align]

  • 特种陶瓷分析

    我公司准备开发特种陶瓷无油轴承产品,用什么仪器能分析特种陶瓷成分?请各位版友大力推荐。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界定

    [list][*]专家好,《使用管理规则》2.1.1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界定,其中“特种设备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使用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那么双方签订合同时能否细化双方责任,比如以甲方名义办理使用登记并完成定检工作,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制度预案制定、档案管理等实际管理工作?甲乙双方谁的工作出现问题,谁就是使用单位,也就是我们的行政相对人?[/list][list][*][*]答“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向属地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的单位即为“使用单位”,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2条履行相关义务。[/list][list][*]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2-11-10[/list]

  • 有关钢丝绳电动葫芦报特种设备检验疑问?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您好!看了公众留言里面,说钢丝绳电动葫芦如果固定到钢结构环梁上就是特种设备-电动单梁起重机,但是产品合格证只是钢丝绳电动葫芦、不是电动单梁起重机,有两个问题需要答疑解惑。第一个是这种情况特种设备检验所可以检查这个钢丝绳电动葫芦,然后出电动单梁起重机的检验报告吗,如果不能该钢丝绳电动葫芦需要如何报特种设备检验,第二个是该如何备案,在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的备案里面,设备种类没有钢丝绳电动葫芦的选项,如果按照电动单梁起重机报,缺少对应合格证,也没有电动单梁起重机的制造许可。[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0-09[/back][/color]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依据JB/T9008.1标准中“4.1.1固定式:无运行机构,固定使用的电动葫芦”界定。如果设备有横梁、有运行机构,有葫芦,便构成电动单梁起重机。

  • 关于特种设备焊工是否可以焊接非特种设备、管道、工件?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您好,我是基层的一名安全监督人员,感谢您对我上次问题的回答,也解决了我的疑惑。请问:在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技术监督局)的焊工证,也就是特种设备焊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元件)的焊工证以后,是否就可以直接从事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元件)的焊接工作?如不可以直接从事特种设备焊接工作,还需考取什么证件?如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焊接工作,那么特种设备焊工是否可以从事非特种设备(也就是未定义为特种设备的锅炉、容器、管道及元件)的焊接工作麻烦您给予回答,谢谢![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2-28[/back][/color]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根据您的描述,依法取得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项目对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后,即可从事《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中规定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活动。从事特种设备焊接作业外的有关要求,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 特种蜡测试交流学习

    亲们 作为特种蜡生产企业,我司有专业的特种蜡测试专业队伍,测试项目有: 体积电阻率、表面电阻率、旋转粘度、击穿电压、针入度、密度、开口(闭口)闪点、馏程、运动粘度、滴点、熔点、滴熔点、含油量、赛波特颜色/颜色号、酸值/PH值、冻凝点、软化点、稠环、干膜滴点、体积收缩率、易炭化物等一系列特种蜡专用测试。 有需求或需要交流的朋友可拨打电话0512-87778871 顾先生

  • 特种塑料的微波消解?

    特种塑料:一般是指具有特种功能,可用于航空、航天等特殊应用领域的塑料。如氟塑料和有机硅具有突出的耐高温、自润滑等特殊功用,增强塑料和泡沫塑料具有高强度、高缓冲性等特殊性能,这些塑料都属于特种塑料的范畴。这些特种塑料经常为了塑料特性添加一些特殊材料致使比较难以消解,不知是否有版友做过类似材料?分享下

  • 特种气体管道输送系统的管道设计

    特种气体管道输送系统的管道设计

    [b]特种气体管道输送系统的管道设计:[/b]特种气体管道的设计应根据输送流体的特性参数,并结合管道布置、环境等进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的有关规定。特种气体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用气设备对流量、压力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工艺系统工程设计技术规定》HG/T 20570.7的有关规定。[img=,690,17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9/201909171347191856_3475_3989203_3.png!w690x178.jpg[/img][b]设计内容:[/b]特种气体的管道应采用全自动轨道焊接,阀件或管件连接处应采用径向面密封连接,不得采用螺纹或法兰连接。特种气体阀门应采用隔膜阀或波纹管阀,不得采用球阀、旋塞阀等阀门。特种气体管道连接用密封垫片宜选用不锈钢垫片,垫片的材质与特种气体的性质应相容。特种气体输送系统易产生颗粒的阀件下游宜安装过滤器。液态特种气体水平管道应有大于或等于0.3%的坡度,坡向供液设备或收集器。具有自燃性、剧毒性、强腐蚀性的特种气体,宜采用双套管设计。输送低蒸汽压特种气体的管道应设置伴热和保温措施,加热温度不宜超过50℃。另外,对于特气管道应用的小尺寸管径壁厚,也有相应要求:另外,特种气体管道应有选择的进行强度试验、密封性试验、泄露试验和不纯物试验,特种气体管道试验合格后,应采用高纯氮气或氩气进行吹扫置换。焊缝的无损探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 特种气体探测系统

    特种气体探测系统

    [b]特种气体探测系统[/b]储存、输送、使用特种气体的区域应设置特种气体探测装置。自燃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氧化性气体的使用场所、技术夹层等可能发生气体泄露处,气体设备间、气瓶柜和阀门箱的排风管口处,生产工艺设备的可燃性、自燃性、毒性、腐蚀性、氧化性气体接入阀门箱及排风管内。生产工艺设备的特种气体的废气处理设备排风口处、惰性气瓶间等,均需要设置探测装置。[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9/201909190943102333_5444_3989203_3.jpg!w690x690.jpg[/img][b]特气泄露报警装置设定:[/b]1. 可燃、自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装置应设置一级报警或二级报警,其中常规的检测报警仅需一级报警,当需要联动控制时,检测装置应具有一级报警和二级报警。在二级报警的同时,输出接点信号至一级报警联动控制系统。2. 自燃、可燃性、毒性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5%可燃性气体爆炸浓度下限值,二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50%可燃性气体爆炸浓度下限值。毒性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50%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值,二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100%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值。3. 自燃性、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响应时间应符合:扩散式应小于20s,吸入式应小于15s。毒性气体检测报警:扩散式应小于40s,吸入式应小于20s。4. 配有 PLC 的气瓶柜、气瓶架、阀门箱、阀门盘宜通过通讯接口与气体管理控制系统通信。5. 特种气体相对密度小于或等于0.75时,特种气体探测器应同时设置在释放源上方和厂房最高点易积气处。特种气体相对密度大于0.75时,特种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释放源下方离地面0.5m处。

  • 特种气体管道输送系统的施工要求

    [b]特种气体管道输送系统的施工要求[/b]特种气体系统工程焊接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 的规定。特种气体间电气工程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和《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防爆和接地的规定。风管系统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的规定。特种气体管道输送系统应包括特种气体储存、分配管道系统、工艺设备和尾气处理系统的管道以及管件、阀门、过滤器、减压装置、压力释放装置、压力表(传感器)等部件。生产厂房内特种气体管道的主干管,应敷设在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与水电管线共架时,相对密度小于或等于0.75的特种气体管道宜设在水、电管线下部,相当于密度大于0.75的特种气体的管线宜设置在水电管线上部。[b]厂房管道敷设:[/b]生产厂房内的可燃性和毒性特种气体管道应明敷,穿过生产区墙壁与楼板处的管道应设置套管,套管内的管道不得有焊缝,套管与管之间应采用密封措施。可燃性、毒性、腐蚀性气体管道的机械连接处,应置于排风罩内。具体要求:[b] [/b]1. 从事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和检测设备。2.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中不锈钢管必须采用全自动轨道氩弧焊机高纯氩气保护焊接,焊工应经过自动焊机操作培训合格持证上岗。3. 安装和试验检测用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并在其有效期内使用。4.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业主审批后实施。5. 主要设备与材料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性能测试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应齐全,规格、型号、数量、设备附件及专用工具应满足合同要求,检验结论应有记录。6. 进口设备、材料进场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测试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7. 进场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8. 设备与材料进场验收、焊接试件鉴定事项,建设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在场。9. 可燃性、毒性特种气体管道不得穿过不使用此类气体的房间,当必须穿过时候应设套管或双层管。特种气体管道严禁穿过生活区和办公区。10. 特种气体管道不得出现盲管及U型弯管死区。11. 可燃性、氧化性特种气体管道,应设置导出静电的接地设施。12. 室外布置的特种气体管道应架空布置。

  • 特种气体管路的材料选型

    [b]特种气体管路的材料选型[/b]特种气体管道输送系统一般会选择洁净管道。把需要超高洁净度级别的工艺生产线,放在与室内空气环境隔绝的管道中的净化处理方式,叫洁净管道。这种方式要求工艺生产必须是自动化的,高效过滤器必须是以0.1μm尘粒为标准的才能实现超高洁净度。一般有几种抛光等级:AP:酸洗管MP: 机械研磨处理或称[url=https://www.baidu.com/s?wd=%E6%9C%BA%E6%A2%B0%E6%8A%9B%E5%85%89&tn=SE_PcZhidaonwhc_ngpagmjz&rsv_dl=gh_pc_zhidao]机械抛光[/url]BA:光亮固溶处理或称[url=https://www.baidu.com/s?wd=%E5%85%89%E4%BA%AE%E9%80%80%E7%81%AB&tn=SE_PcZhidaonwhc_ngpagmjz&rsv_dl=gh_pc_zhidao]光亮退火[/url]EP:电解研磨处理[b]材料选型:[/b]1. 特种气体和吹扫气体的管道和管件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无缝钢管,内表面应进行洁净和钝化处理。2. 腐蚀性气体管道,宜采用二次真空电弧熔炼的奥氏体不锈钢或镍基合金材料的无缝钢管,内表面应进行洁净和钝化处理。3. 用于接触工艺气体(特种气体)的阀门的密封座,不宜使用塑料材质,必须使用时,应尽量减少塑料材质的使用量和表面接触面积,且材质应与气体性质匹配。4. 双层管的外层管道宜采用SS304AP管或SS304BA不锈钢管道,内层管道应按所输送特种气体的性质匹配。5. 特种气体系统的排气、尾气真空管道宜采用普通不锈钢管道,并应经过脱脂处理。6. 氧化性气体系统应采用专用禁油阀门、附件和管材,并应进行脱脂处理。

  • 【讨论】实验室哪些设备属特种设备

    实验室内仪器仪表、水、电、气、消防设备等,哪些设备属于特种设备?需要每两年定期由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特种设备检验? 工厂内哪些设备需要特检院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定?如特种设备涉及到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气柜)、压力管道,空压机、电梯、起重机器、及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都需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定。

  • 【资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局长 骆琳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第八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第二章培训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第十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第三章考核发证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第十三条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第十四条考核发证机关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公布收费标准等信息。第十五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 埃赛力达科技收购贺利氏特种光源,巩固其在全球特种光源市场的地位

    [size=18px][color=#3e3e3e]特种光源业务专注于研发和制造从紫外线到红外线的特种光源部件和系统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分析仪器、工业固化、水处理、电子制造、医疗和美容治疗、电池生产等领域。[/color][/size][size=18px][color=#3e3e3e]“我们很高兴特种光源及其强大的团队现在成为埃赛力达的一部分。现在,埃赛力达和特种光源结合了各自的知识和制造专长,可提供更广泛、更丰富的光技术产品。埃赛力达科技首席执行官Ron Keating表示:“我们共享基于客户深度参与且经过实地验证的市场推广战略,这有助于取得市场成功,并确保与客户之间的长期业务关系。”[/color][/size][size=18px][color=#3e3e3e]此次收购特种光源是埃赛力达科技自2010年成立以来一系列战略性收购的最新举措。[/color][/size][size=18px][color=#3e3e3e]“我们对新合作伙伴关系带来的可能性感到非常振奋。”特种光源董事总经理Roland Eckl表示:“我们看到了重大的机遇,通过结合双方的能力,不仅能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客户群,还能持续加速实现盈利性增长。”[/color][/size][size=18px][color=#3e3e3e]该收购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完成。交易条款未予披露。[/color][/size][align=center][b][size=18px][color=#4f81bd]关于埃赛力达科技[/color][/size][/b][/align][align=center][b][size=18px][color=#4f81bd]Excelitas Technologies Corp.[/color][/size][/b][/align][size=18px][color=#3e3e3e]埃赛力达科技是一家领先的工业技术制造商,专注于提供具有市场驱动力的创新光子解决方案,满足我们OEM和终端客户对传感、检测、成像和照明的关键需求。埃赛力达服务于医学、生命科学、工业、半导体、智能建筑、国防和航空航天领域的众多应用,致力于促进客户在众多终端市场取得成功。我们的团队由7,500多名专业人员组成,他们在北美、欧洲和亚洲工作,为全球客户提供服务。 [/color][/size][align=center][b][size=18px][color=#4f81bd]关于特种光源[/color][/size][/b][/align][align=center][b][size=18px][color=#4f81bd]Noblelight[/color][/size][/b][/align][size=18px][color=#3e3e3e]Noblelight特种光源是全球特种光源领域技术与市场的先驱者之一,产品波长覆盖从紫外线到红外线,适用于工业、科学及医疗应用,业务遍及欧洲、亚洲和美国。我们设计和制造的红外线、闪光和紫外辐射器、系统及解决方案,广泛地应用于工业制造、环保、医美、研发、分析测试技术等领域。[/color][/size][来源:贺利氏特种光源][align=right][/align]

  • 特种气体管道标识

    特种气体管道标识

    [b]特种气体的管道标识[/b]特种气体管道必须进行管道标识,特气管道应以不同颜色、字体等标识气体名称、主要危险性和流向。一个简单清晰的标识不但是规范的要求,更是后期维护、辨别等安全要求。[b]特种气体管路标识要求:[/b][img=,690,23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9/201909171122049346_3131_3989203_3.png!w690x230.jpg[/img]标识的描述,顺序和间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描述宜为内容物的化学分子式、中文名、主要危险特性、流动方向(箭头)等,如图:[img=,690,6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9/201909171122209726_8347_3989203_3.png!w690x61.jpg[/img]管道内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水平直管道,以人员视线为基准方位,应每隔3m粘贴一张,管道内径大于100mm的水平管道,以人员视线为基准方位,应每隔6m粘贴一张。管道阀件、弯头的连接处,工艺设备与管道的连接处,以及管道穿越墙壁、楼板的两侧部分都应各粘贴一张,标识粘贴应整齐、牢固,水平管道的标识中心应相互对齐,垂直管道的标识上边缘应对齐。

  • 特种气体系统的安全设施

    特种气体系统的安全设施

    [b]特种气体系统的安全设施[/b]特气系统需要有配套的安全设施,不同于侦测器、火焰探测器这些标准配置的主动式安全设施,还需要有门禁、CCTV系统、管理显示屏、通道指示、各类报警灯等辅助安全设施。在特气的储存、分配及使用场所的安全设施应设置闭路电视监控摄像机和门禁。生产厂房入口处、气瓶柜间入口处、洁净室内宜设置安全管理显示屏,使用场所内及相关建筑主入口、内通道等处应设置灯光闪烁报警装置,灯光颜色应与其他灯光报警装置相区别。入口处应设置紧急手动按钮,应急处理中心室也应设紧急手动按钮。[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9/201909191122378303_4235_3989203_3.jpg!w690x690.jpg[/img][b]特气系统的辅助安全设施:[/b]1. 所有的按钮、阀门应贴有明显标识与安装保护装置,防止有人乱按误操作或者不小心碰到不该碰的按钮。2. 在地震多发地区,使用特种气体的主要生产车间宜设置地震探测装置,地震信号应接入特种气体探测系统。3. 特种气体站房地震探测装置应在气瓶柜的基座上设置一台,并应以气体站房为基准点,等距离三角形延伸厂区内另外两点设置地震探测装置。地震探测装置不得设置于人员进出频繁的地点,且应避免受外力干扰而造成误动作。封闭的可燃性、自燃性气体的特种气体间宜设置防爆紫外、红外火焰探 测器。特种气体站房应配置防毒面具等安全防护设施。4. 特种气体站房、生产车间、储存、分配场所等需要的安全措施随着特气行业在科研、半导体行业日新月异的发展要求不断升级,未来随着物联网、WEB3.0时代的到来,特气行业的安全肯定又上升到另外一个高度。

  • 特种设备目录

    你好,请问最新的《特种设备目录》在哪里查看下载?[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1-22[/back][/color]您好,请从特种设备局网站查阅,网址:https://www.samr.gov.cn/tzsbj/tzgg/zjwh/art/2014/art_075b6c60ca144be7a425e80f20c17af3.html。

  • 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请问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包括哪几类?[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4-10[/back][/color]您好。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1015号)规定: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除外)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不需要拆卸、重新安装即可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按照《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的设备地址名称是否要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名称一致

    [list][*]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的设备地址名称是否要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名称一致[*]留言日期:2022-09-08[*]尊敬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您好:在此想咨询,如果我司的营业执照地址名称变更了(实际地址未变更,只是门牌号码变更导致地址名称变了,之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就跟随做了变更),这种情况下,我司的特种设备登记证上的设备使用地址是否要跟随变更?谢谢![/list][list][*][color=#ff0000]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上的设备地点以实际使用地点为准。[/color][/list][list][*][color=#ff0000]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color][*][color=#ff0000]时间:2022-09-15[/color][/list]网址如下https://gzhd.samr.gov.cn:8443/robot/publicComments.html?relayId=cb58d01b846a401eb1f4b60979c92cd0[list][/list]

  • 非特种设备上安全阀是否需要定期检验

    [list][*]非特种设备上安全阀是否需要定期检验[*]留言日期:2022-10-14[*]在原料储罐(非特种设备)上安装的安全阀是否需要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频率是否为至少每年一次?[/list][list][*][*]非特种设备上的安全阀不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不按特种设备进行管理。[/list][list][*]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2-10-20[/list]附链接https://gzhd.samr.gov.cn:8443/robot/publicComments.html[list][/list]

  • 特种设备使用方委托第三方(cma)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测资质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特种设备使用方委托第三方(cma)检测公司从事特种设备钢结构检测,检测项目包含无损检测项目等,检测公司持有cma计量认证,cnas认可证书,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证书,是否就可以从事检测活动了,还需要取得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证书吗?望回,谢谢![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0-16[/back][/color]您好,从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应取得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核准证书。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align=center][img=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fefe614a-984e-4faf-b968-b964e6a9f1cc.jpg[/img][/align][align=center]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alig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下同),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2128.91万台。其中:锅炉31.96万台、压力容器533.92万台、电梯1062.98万台、起重机械292.17万台、客运索道1135条、大型游乐设施2.52万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05.25万台。另有:气瓶2.88亿只、压力管道99.13万公里(在册)。(见图1)[align=center][img=图1 2023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8d1586ba-49f9-4135-a0c9-3550cc6f557a.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1 2023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align]  (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作业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76366家,持有许可证77885张,其中:设计许可证2275张,制造许可证16375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32062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许可证27173张。(见图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1360.09万张。[align=center][img=图1 2023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8d969cc0-2ffd-4fd6-b8fc-6d76639fa6bc.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2 2023年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分类比例图[/align]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共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3289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3个,市级477个,县级2689个,区县派出机构89个。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计126994人。  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5255家,持证5438个。其中,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635个,型式试验机构46个,无损检测机构897个,气瓶检验机构2172个,安全阀校验机构1226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370个,电梯检测机构92个。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包括市场监管系统内检验机构248个,社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385个,技术检查机构2个。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3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71起,死亡69人,与2022年相比,事故数量减少37起、降幅34.26%,死亡人数减少32人、降幅31.68%。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涉及特种设备的间接事故呈多发态势,2023年涉及特种设备的间接事故19起,死亡59人。  (二)事故特点。  按设备类别划分,锅炉事故3起,死亡6人 压力容器事故1起,死亡2人 气瓶事故2起,死亡1人 未发生压力管道事故 电梯事故14起,死亡13人 起重机械事故20起,死亡19人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29起,死亡28人 客运索道事故1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1起,均未造成人员死亡。(见图3、图4)其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和电梯事故占比较大,占事故总起数的88.73%、死亡总人数的86.96%。[align=center][img=图3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及占比情况.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e1efaa98-81a0-440f-8b90-4b06cd235deb.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3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及占比情况[/align][align=center][img=图4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及占比情况.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d19ce04f-8243-4bd0-a424-5e38516b4b99.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4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及占比情况[/align]  按发生环节划分,发生在使用环节60起,占84.51% 维修环节9起,占12.68% 安装调试环节1起,占1.41% 运输环节1起,占1.41%。(见图5)[align=center][img=图5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环节分布占比情况.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a168482d-1a34-4a42-8711-23655db77c00.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5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环节分布占比情况[/align]  按损坏形式划分,承压类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泄漏着火等 机电类设备(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坠落、碰撞、挤压、受困(滞留)等。  按发生时间进行划分,三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高,一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低。其主要原因是三季度处于暑期假期,人员安全意识懈怠,在线监测、隐患排查、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存在漏洞、盲区,造成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大,事故相对多发 一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少,其主要原因是一季度春节休假期间,加之疫情防控影响,部分设备处于停用状态。(见图6)[align=center][img=图6 2023年1—12月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分布图.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8ae6e98e-80c8-4693-a51e-b8b2c7177b58.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6 2023年1—12月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分布图[/align]  (三)事故主要原因。  截至2023年年底,特种设备事故共结案45起,根据结案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主要分二类:一是因使用、管理不当发生事故,约占84.44%。违章作业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操作不当甚至无证作业,维护缺失,管理不善等。二是因设备缺陷、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的安全部件失效及保护装置失灵的事故约占15.56%。(见图7)[align=center][img=图7 2023年特种设备已结案事故原因占比情况分布图.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d93e53b3-fab6-450c-91ae-1fabc49b5262.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7 2023年特种设备已结案事故原因占比情况分布图[/align]  三、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  2023年,全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局党组工作要求,深刻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全力守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为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守好“一条底线”,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小型锅炉、高压气瓶、压力管道、客运架空索道、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系统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6.1万份,责令停产停业221家,查封、扣押设备2万余台(套),立案3万余件,总局约谈企业2家、发出建议函8份、提醒敦促函16份。二是完成重大活动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北京、上海、浙江、四川等地高标准完成全国两会、服贸会、进博会、亚运会、大运会等重大会议与活动特种设备服务保障任务。三是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参与宁夏银川“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四川彭州“124”客运索道困人事故、云南弥勒“1018”电梯坠落事故、深圳欢乐谷“1027”过山车碰撞事故、新疆伊犁“1209”锅炉爆燃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工作。  (二)出台“两个规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个部门规章,部署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加强宣贯培训,制定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教材及考核指南,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相关配套文件,定期印发工作简报共37期,推动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431.1万人。  (三)推进“三个监管”,提高特种设备监管效能。  一是推动法治监管。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完成条例送审稿。出台《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制修订《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等多项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特种设备标准协调机制,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国家标准制修订。二是推进智慧监管。加快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国46家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单位已全部建成制造信息追溯平台。全国10982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建立充装信息平台,占比99.82%。建立全国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系统,长输管道、燃气压力管道检验覆盖率分别提升至99.13、90.11%。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强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完成6.5万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信息标注工作,标注相关信用监管信息5.6万条。建立特种设备分类监管机制,按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证后抽查,对信用记录良好企业实施自我声明承诺免评审换证。  (四)推动特种设备产业质量提升,加强特种设备领域文化建设。  一是推动锅炉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联合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出台《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推动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实施,以人员培训和节能示范项目建设为重点,开展90余项锅炉、热交换器测试与评价活动,筛选出9项节能技术产品拟建立示范点,有效促进我国锅炉绿色低碳工作。二是推动质量提升。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指导河南长垣、山东羊流等起重机械产业集聚区持续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三是加强特种设备领域文化建设及岗位练兵。在2023年“安全生产月”期间,举行“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央视新闻联播进行专题报道 举办新时代中国特种设备发展艺术展,人民日报等10家中央媒体进行报道 与司法部共同举办“全国特种设备安全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共同举办特种设备法律颁布十周年座谈会,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支持第三届“叉车安全日”暨叉车职业技能竞赛,有效推动提升叉车安全水平。  特此通告。[align=right]  市场监管总局[/align][align=right]  2024年3月23日[/align][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list][/list]

  • 操作试验机的试验工算不算特种作业人员~~~

    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01.gif根据特种作业内容,具有较大危险性,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易对本人或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危害的作业人员,所以不清楚算不算特种作业人员~~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