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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压力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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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压力仪相关的论坛

  • 实验室里的分压表,高压灭菌锅上的压力表,是否应该按照特种设备管理

    忽然想到的这个问题,按照部里的说法https://gzhd.samr.gov.cn:8443/robot/publicComments.html 非特种设备上的安全阀,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螺栓固定的高压灭菌器是非特种设备,气瓶也是简易压力容器不是特种设备,那么压力表和分压阀不应该按照特种设备检定。但是纯粹的按照特种设备名录来说就需要。各位的实验室里的类似设备都强检了嘛

  • 请问立式压力灭菌锅是特种设备么?

    请问立式压力灭菌锅是特种设备么?

    各位大侠:微生物实验室有个55升的立式压力灭菌锅 工作压力是0.22MPA。请问这个是特种设备么?需要检定么?需要上岗员证书么?如下图: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12/201512121157_577638_1898985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12/201512121157_577639_1898985_3.jpg

  • 关于特种设备焊工是否可以焊接非特种设备、管道、工件?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您好,我是基层的一名安全监督人员,感谢您对我上次问题的回答,也解决了我的疑惑。请问:在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技术监督局)的焊工证,也就是特种设备焊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元件)的焊工证以后,是否就可以直接从事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元件)的焊接工作?如不可以直接从事特种设备焊接工作,还需考取什么证件?如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焊接工作,那么特种设备焊工是否可以从事非特种设备(也就是未定义为特种设备的锅炉、容器、管道及元件)的焊接工作麻烦您给予回答,谢谢![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2-28[/back][/color]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根据您的描述,依法取得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项目对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后,即可从事《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中规定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活动。从事特种设备焊接作业外的有关要求,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 【讨论】实验室哪些设备属特种设备

    实验室内仪器仪表、水、电、气、消防设备等,哪些设备属于特种设备?需要每两年定期由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特种设备检验? 工厂内哪些设备需要特检院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定?如特种设备涉及到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气柜)、压力管道,空压机、电梯、起重机器、及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都需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定。

  •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配备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总局领导,您好。关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其中有一条要求“质量安全员最多只能担任两个不相关的质量控制岗位”这句话如何理解?问题1:我公司同时生产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质量安全总监是否可以一人担任,三类产品的质量安全员可否一人兼任?问题2:我公司即生产压力容器,又使用压力容器,生产和使用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总监是否可以同一人担任?问题3:同意类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员可否设置多人,例如压力容器生产,有负责焊接的、有负责热处理的、有负责材料的,可否多人共同担任质量安全员?希望贵局给与明确答复,以便我们尽快落实规定要求,万分感谢![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5-23[/back][/color]回复:除两个规定中要求不得兼任的情形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根据本单位实际可以兼任。

  • 关于安全附件,特种设备目录与tsg文件不一致时,执行哪个?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尊敬的总局领导:国务院批准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气瓶阀门。而总局颁布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1.6.2 安全附件及仪表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易熔塞、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请问我们是执行国务院批准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易熔塞、安全联锁装置不作为安全附件呢还是执行总局颁布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将易熔塞、安全联锁装置作为安全附件?假如不执行《特种设备目录》,有何法律依据?为什么tsg文件会扩大《特种设备目录》中安全附件的范围?[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9-25[/back][/color]《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1.6.2是指压力容器所包含的安全附件种类。

  • 特种气体管道输送系统的管道设计

    特种气体管道输送系统的管道设计

    [b]特种气体管道输送系统的管道设计:[/b]特种气体管道的设计应根据输送流体的特性参数,并结合管道布置、环境等进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的有关规定。特种气体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用气设备对流量、压力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工艺系统工程设计技术规定》HG/T 20570.7的有关规定。[img=,690,17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9/201909171347191856_3475_3989203_3.png!w690x178.jpg[/img][b]设计内容:[/b]特种气体的管道应采用全自动轨道焊接,阀件或管件连接处应采用径向面密封连接,不得采用螺纹或法兰连接。特种气体阀门应采用隔膜阀或波纹管阀,不得采用球阀、旋塞阀等阀门。特种气体管道连接用密封垫片宜选用不锈钢垫片,垫片的材质与特种气体的性质应相容。特种气体输送系统易产生颗粒的阀件下游宜安装过滤器。液态特种气体水平管道应有大于或等于0.3%的坡度,坡向供液设备或收集器。具有自燃性、剧毒性、强腐蚀性的特种气体,宜采用双套管设计。输送低蒸汽压特种气体的管道应设置伴热和保温措施,加热温度不宜超过50℃。另外,对于特气管道应用的小尺寸管径壁厚,也有相应要求:另外,特种气体管道应有选择的进行强度试验、密封性试验、泄露试验和不纯物试验,特种气体管道试验合格后,应采用高纯氮气或氩气进行吹扫置换。焊缝的无损探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 特种气体管道输送系统的施工要求

    [b]特种气体管道输送系统的施工要求[/b]特种气体系统工程焊接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 的规定。特种气体间电气工程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和《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防爆和接地的规定。风管系统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的规定。特种气体管道输送系统应包括特种气体储存、分配管道系统、工艺设备和尾气处理系统的管道以及管件、阀门、过滤器、减压装置、压力释放装置、压力表(传感器)等部件。生产厂房内特种气体管道的主干管,应敷设在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与水电管线共架时,相对密度小于或等于0.75的特种气体管道宜设在水、电管线下部,相当于密度大于0.75的特种气体的管线宜设置在水电管线上部。[b]厂房管道敷设:[/b]生产厂房内的可燃性和毒性特种气体管道应明敷,穿过生产区墙壁与楼板处的管道应设置套管,套管内的管道不得有焊缝,套管与管之间应采用密封措施。可燃性、毒性、腐蚀性气体管道的机械连接处,应置于排风罩内。具体要求:[b] [/b]1. 从事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和检测设备。2.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中不锈钢管必须采用全自动轨道氩弧焊机高纯氩气保护焊接,焊工应经过自动焊机操作培训合格持证上岗。3. 安装和试验检测用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并在其有效期内使用。4.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业主审批后实施。5. 主要设备与材料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性能测试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应齐全,规格、型号、数量、设备附件及专用工具应满足合同要求,检验结论应有记录。6. 进口设备、材料进场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测试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7. 进场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8. 设备与材料进场验收、焊接试件鉴定事项,建设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在场。9. 可燃性、毒性特种气体管道不得穿过不使用此类气体的房间,当必须穿过时候应设套管或双层管。特种气体管道严禁穿过生活区和办公区。10. 特种气体管道不得出现盲管及U型弯管死区。11. 可燃性、氧化性特种气体管道,应设置导出静电的接地设施。12. 室外布置的特种气体管道应架空布置。

  • 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请问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包括哪几类?[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4-10[/back][/color]您好。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1015号)规定: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除外)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不需要拆卸、重新安装即可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按照《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 特种设备延期校验,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尊敬的总局大人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关于特种设备延期校验的相关问题,就是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能不能延期校验,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可以延期几次,一次可以延期多长时间?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同样是不是可以延期,可以延期几次,一次可以延期多长时间?谢谢总局大人,期待总局大人的回复。[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1-09[/back][/color]《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中8.1.7.3(2)已明确规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情况,经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征得上次承担定期检验或者承担基于风险的检验(RBI)的检验机构同意(首次检验的延期除外),向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可以延期检验。安全阀校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如固定式压力容器上使用的安全阀,其校验周期可查阅《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7.2.3.1.3、《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B6.3相关要求。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align=center][img=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fefe614a-984e-4faf-b968-b964e6a9f1cc.jpg[/img][/align][align=center]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alig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下同),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2128.91万台。其中:锅炉31.96万台、压力容器533.92万台、电梯1062.98万台、起重机械292.17万台、客运索道1135条、大型游乐设施2.52万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05.25万台。另有:气瓶2.88亿只、压力管道99.13万公里(在册)。(见图1)[align=center][img=图1 2023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8d1586ba-49f9-4135-a0c9-3550cc6f557a.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1 2023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align]  (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作业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76366家,持有许可证77885张,其中:设计许可证2275张,制造许可证16375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32062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许可证27173张。(见图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1360.09万张。[align=center][img=图1 2023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8d969cc0-2ffd-4fd6-b8fc-6d76639fa6bc.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2 2023年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分类比例图[/align]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共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3289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3个,市级477个,县级2689个,区县派出机构89个。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计126994人。  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5255家,持证5438个。其中,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635个,型式试验机构46个,无损检测机构897个,气瓶检验机构2172个,安全阀校验机构1226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370个,电梯检测机构92个。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包括市场监管系统内检验机构248个,社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385个,技术检查机构2个。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3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71起,死亡69人,与2022年相比,事故数量减少37起、降幅34.26%,死亡人数减少32人、降幅31.68%。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涉及特种设备的间接事故呈多发态势,2023年涉及特种设备的间接事故19起,死亡59人。  (二)事故特点。  按设备类别划分,锅炉事故3起,死亡6人 压力容器事故1起,死亡2人 气瓶事故2起,死亡1人 未发生压力管道事故 电梯事故14起,死亡13人 起重机械事故20起,死亡19人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29起,死亡28人 客运索道事故1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1起,均未造成人员死亡。(见图3、图4)其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和电梯事故占比较大,占事故总起数的88.73%、死亡总人数的86.96%。[align=center][img=图3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及占比情况.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e1efaa98-81a0-440f-8b90-4b06cd235deb.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3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及占比情况[/align][align=center][img=图4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及占比情况.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d19ce04f-8243-4bd0-a424-5e38516b4b99.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4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及占比情况[/align]  按发生环节划分,发生在使用环节60起,占84.51% 维修环节9起,占12.68% 安装调试环节1起,占1.41% 运输环节1起,占1.41%。(见图5)[align=center][img=图5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环节分布占比情况.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a168482d-1a34-4a42-8711-23655db77c00.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5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环节分布占比情况[/align]  按损坏形式划分,承压类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泄漏着火等 机电类设备(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坠落、碰撞、挤压、受困(滞留)等。  按发生时间进行划分,三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高,一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低。其主要原因是三季度处于暑期假期,人员安全意识懈怠,在线监测、隐患排查、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存在漏洞、盲区,造成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大,事故相对多发 一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少,其主要原因是一季度春节休假期间,加之疫情防控影响,部分设备处于停用状态。(见图6)[align=center][img=图6 2023年1—12月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分布图.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8ae6e98e-80c8-4693-a51e-b8b2c7177b58.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6 2023年1—12月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分布图[/align]  (三)事故主要原因。  截至2023年年底,特种设备事故共结案45起,根据结案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主要分二类:一是因使用、管理不当发生事故,约占84.44%。违章作业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操作不当甚至无证作业,维护缺失,管理不善等。二是因设备缺陷、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的安全部件失效及保护装置失灵的事故约占15.56%。(见图7)[align=center][img=图7 2023年特种设备已结案事故原因占比情况分布图.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d93e53b3-fab6-450c-91ae-1fabc49b5262.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7 2023年特种设备已结案事故原因占比情况分布图[/align]  三、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  2023年,全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局党组工作要求,深刻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全力守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为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守好“一条底线”,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小型锅炉、高压气瓶、压力管道、客运架空索道、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系统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6.1万份,责令停产停业221家,查封、扣押设备2万余台(套),立案3万余件,总局约谈企业2家、发出建议函8份、提醒敦促函16份。二是完成重大活动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北京、上海、浙江、四川等地高标准完成全国两会、服贸会、进博会、亚运会、大运会等重大会议与活动特种设备服务保障任务。三是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参与宁夏银川“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四川彭州“124”客运索道困人事故、云南弥勒“1018”电梯坠落事故、深圳欢乐谷“1027”过山车碰撞事故、新疆伊犁“1209”锅炉爆燃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工作。  (二)出台“两个规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个部门规章,部署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加强宣贯培训,制定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教材及考核指南,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相关配套文件,定期印发工作简报共37期,推动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431.1万人。  (三)推进“三个监管”,提高特种设备监管效能。  一是推动法治监管。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完成条例送审稿。出台《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制修订《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等多项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特种设备标准协调机制,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国家标准制修订。二是推进智慧监管。加快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国46家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单位已全部建成制造信息追溯平台。全国10982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建立充装信息平台,占比99.82%。建立全国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系统,长输管道、燃气压力管道检验覆盖率分别提升至99.13、90.11%。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强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完成6.5万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信息标注工作,标注相关信用监管信息5.6万条。建立特种设备分类监管机制,按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证后抽查,对信用记录良好企业实施自我声明承诺免评审换证。  (四)推动特种设备产业质量提升,加强特种设备领域文化建设。  一是推动锅炉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联合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出台《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推动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实施,以人员培训和节能示范项目建设为重点,开展90余项锅炉、热交换器测试与评价活动,筛选出9项节能技术产品拟建立示范点,有效促进我国锅炉绿色低碳工作。二是推动质量提升。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指导河南长垣、山东羊流等起重机械产业集聚区持续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三是加强特种设备领域文化建设及岗位练兵。在2023年“安全生产月”期间,举行“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央视新闻联播进行专题报道 举办新时代中国特种设备发展艺术展,人民日报等10家中央媒体进行报道 与司法部共同举办“全国特种设备安全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共同举办特种设备法律颁布十周年座谈会,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支持第三届“叉车安全日”暨叉车职业技能竞赛,有效推动提升叉车安全水平。  特此通告。[align=right]  市场监管总局[/align][align=right]  2024年3月23日[/align][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list][/list]

  • 浅谈特种气体设备在气瓶间的布置

    [b]浅谈特种气体设备在气瓶间的布置[/b]随着半导体产业的蓬勃发展,特气设备越来越多的应用于IC芯片生产、镀层、实验室科研等项目中。很多用户在进行特气设备的规划时候,受限于气房空间、位置、需求等多方面要求而不能合理规划布局,遇到了很多问题,为日后的产品使用增加了风险和扩充难度。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url=https://baike.baidu.com/item/%E8%B5%B7%E9%87%8D%E6%9C%BA%E6%A2%B0/5608135]起重机械[/url]、客运索道、[url=https://baike.baidu.com/item/%E5%A4%A7%E5%9E%8B%E6%B8%B8%E4%B9%90%E8%AE%BE%E6%96%BD/11016545]大型游乐设施[/url]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特气设备不仅涉及生命安全,其对环境、运行稳定性等要求都非常高。本文就绝大多数用户遇到的难题,结合规范做以较为标准化的布置建议。特气设备: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url=https://baike.baidu.com/item/%E6%B0%94%E7%93%B6]气瓶[/url])、[url=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E%8B%E5%8A%9B%E7%AE%A1%E9%81%93]压力管道[/url]、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这八大类设备。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国家对各类特种设备,从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三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实行的是全过程的监督。据《2013-2017年中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已达到545家,包括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行业检验机构及企业自检机构,另外还有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等。特气设备属于特种设备的一大类,根据用户的实际用气种类和需求可能包含有:[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gc[/url] 特气气瓶柜GR 大宗or普通气瓶架Local Scrubber 本地式废气处理柜(电加热+水洗复合型 可定制单功能)VMB、VMP等各类气体分配设备GP项目典型气瓶间特气系统,尤其是集中供气系统引入国内的时间并不长,相应的设备、施工方法、经验多是从欧美等发达国家延伸而来。我们可以参考美国ASTM给出的相应标准,目前国内标准也在逐步完善当中。随着半导体行业如火如荼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特气设备也引入我们自己的生产线中,在多设备引入时建议不相容GR应布置在不同房间里,当由于条件所限布置在同一房间时,GR之间的距离应大于6M。同时具有可燃性和毒性的气体设备应该放置在可燃性气体间。GR、[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gc[/url]、Scrubber等设备宜靠墙布置,具有相同性质的设备应该布置在一起。特种气体房间内的中间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M。[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gc[/url]与墙体之间的距离宜大于0.1M,[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gc[/url]之间距离宜大于0.1M。各类设备布置应该预留维修和运转空间。长管拖车、ISO标准集装瓶组等大型设备宜放置在室外空旷平地。

  •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保存年限?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起重机、叉车、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不含首次检验、监督检验)保存年限是多少年。[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3-22[/back][/color]您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含定期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font=黑体, SimHei]一、工作目标[/font]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为契机,加快淘汰安全性能差、事故隐患多的落后设备,推动设备更新、质量提升、技术升级,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环保水平,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font=黑体, SimHei]二、重点任务[/font](一)推动锅炉更新。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在地方政府统一部署下,对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固定炉排燃煤锅炉、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等列入淘汰类的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对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等列入限制类的锅炉,支持使用单位开展更新改造,鼓励采用各类热泵机组进行替代。对超过使用寿命的燃煤锅炉和换热器,鼓励使用单位更新改造;无法立即更新改造的,督促使用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对运行效率低于《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 91—2021)能效限定值和《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2020)能效2级的工业锅炉,支持使用单位开展更新改造,一体化提升安全节能环保水平。(二)推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气瓶更新。按照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及有关部门发布的装置、设备禁止类、淘汰类、限制类目录,依法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标准要求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有序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安全风险高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配合燃气主管部门推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更新改造安全隐患较多的充装站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点更新不符合《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2023)的50公斤气液双相液化石油气钢瓶;鼓励更新未列入《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2023)规格范围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三)推动老旧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将依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1997)及更早标准制造的在用电梯更新改造为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电梯。鼓励参照《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GB/T 24804—2023)、《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31821—2015)等标准,对老旧住宅电梯或其部件实施更新或技术升级。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引入住宅领域专业电梯使用管理新模式,探索培育包含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自行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电梯使用管理经营主体,破解住宅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市场短期博弈困境。(四)推动老旧客运索道更新。依法淘汰使用15年的抱索器和夹索器。支持景区内吊椅式索道更新为吊厢索道。支持累计运行时间达到4万小时或使用达到15年及以上的客运索道按照《客运索道重大修理的技术要求》(GB/T 34368—2017)等相关标准,对驱动迂回装置、索轮组、减速机、运载工具等重要部件进行拆解式检查,推进大修或更换工作。鼓励使用年限较长的客运索道开展设备更新换代和技术升级,提升索道运力、安全性能和乘坐舒适度。鼓励客运索道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装备发展,进一步提升索道装备制造水平,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五)推动大型游乐设施更新。依法淘汰达到设计使用期限、无继续使用价值的大型游乐设施整机或主要受力部件。督促不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要求的悬崖秋千、滑索等设备加快整改,引导更新升级。支持长期服役特别是延期使用的过山车等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更换车辆、承载系统、驱动制动装置或整机更新。支持将依据《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 8408—2008)及更早标准制造的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更新为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设备。督促制造单位严格规范延期设备安全评估行为,对设备进行全面拆卸检查、测试、试验并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依法承担售后服务、技术指导、定期回访检查、风险提示、缺陷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六)推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更新。以冶金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以及高工作级别起重机械等为重点,有序推进设备及其重要零部件更新。支持对钢铁、冶金、水泥等行业环境恶劣场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实施智能化改造。加大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先进产品和技术推广力度,鼓励应用高强度钢和智能网联、集成传动、整体加工等技术,提升高可靠性、智能化、绿色化产品供给能力。[font=黑体, SimHei]三、保障措施[/font](一)加强排查联动。依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数据,梳理特种设备使用年限,对发生过事故、安全隐患多的老旧设备予以标注,及时对淘汰、更新的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注销、变更手续,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加快实施特种设备更新立项、审批等工作,推动本地区特种设备更新任务落地。(二)优化服务保障。鼓励使用单位约请生产单位、技术机构开展相关安全评估,对老旧设备提出合理化更新、改造或大修建议。严格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强化技术把关,保障更新设备质量安全;按照“安全、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办理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优质服务,促进特种设备更新稳妥推进。(三)完善法规标准。发挥法规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加快特种设备安全、质量、能耗、检验、检测等法规制修订,完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促进淘汰老化严重、运行故障多的超期服役设备或主要部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四)强化示范引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自愿、有序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使用单位积极争取相关支持政策,制定合理的更新改造升级计划,引导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推广使用特种设备先进产品和技术。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

  • 特种设备报废&注销手续,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尊敬的总局领导 您好,压力容器因工艺工况调整,已经办理注销手续,做为常压容器使用,已经不是特种设备。请问当未来企业要淘汰废弃处理该容器,还需要到属地的监管部门再办理一次报废手续么?期待总局领导能给予解惑,谢谢。[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5-08[/back][/color]回复:请查阅《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3.10相关要求。

  • 特种设备报废&注销手续,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尊敬的总局领导 您好,压力容器因工艺工况调整,已经办理注销手续,做为常压容器使用,已经不是特种设备。请问当未来企业要淘汰废弃处理该容器,还需要到属地的监管部门再办理一次报废手续么?期待总局领导能给予解惑,谢谢。[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5-08[/back][/color]回复:请查阅《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3.10相关要求。

  • 关于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特种设备的问题咨询,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总局领导: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规则》2.14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1.7有关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相关条款要求,现有以下问题咨询:1、何种情况才能称之为“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使用年限是从制造日期开始计算、还是从投用日期开始计算?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规则》2.14中“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具体实施检验或者安全评估的时机有无具体规范或者标准明确指示?提前一年或者两年对即将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或者安全评估是否可行?比如石化成套装置中的成百上千台特种设备,有一两台设备2024年到达设计使用年限,2024年无停工检修计划,于2023年检修期间,将这几台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且检验机构在定期检验报告中标注了“于某年某月到达设计使用年限,应当进行使用登记变更”等字样,是否可以拿该定期检验报告去当地主管部门办理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登记?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规则》2.14中“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安全评估指的是否是“合于使用评价”?合于使用评价是否适用于所有特种设备?4、具备“合于使用评价”资质的单位有哪些?5、《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1.7中关于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使用的压力容器的相关描述是“应当……对其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安全评估(合于使用评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规则》2.14中关于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的相关描述是“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以上两个规范中,“检验”和“安全评估”是“且”还是“或”的关系?6、针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建议总局相关领导细化相关规范内容,明确具体实施措施。[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1-05[/back][/color]:1、一般从实际投用日期算;2、3、4、有相应资质的气瓶检验机构可以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属于法定检验,安全评估由气瓶检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方案,方案中应当包括气瓶耐压试验,气瓶检验机构对经过安全评估合格气瓶的安全性能负责。气瓶检验机构可以对产权单位委托气瓶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使用周期;5、或者关系。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你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令,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七章第八十七条规定压力容器、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依法配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总监和起重机械安全员,明确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总监和起重机械安全员的岗位职责。请问有没有对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数量有具体规定,请问参考具体那一份文件执行。谢谢[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2-05[/back][/color]您好,并不是使用的起重机械、压力容器达到一定数量才需执行74号令,而是只要使用就需执行。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font=仿宋_GB23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font]2023[font=仿宋_GB2312]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font][font=黑体]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font][font=楷体_GB2312](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font][font=仿宋_GB2312]截至[/font]2023[font=仿宋_GB2312]年年底(下同),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font]2128.91[font=仿宋_GB2312]万台。其中:锅炉[/font]31.96[font=仿宋_GB2312]万台、压力容器[/font]533.92[font=仿宋_GB2312]万台、电梯[/font]1062.98[font=仿宋_GB2312]万台、起重机械[/font]292.17[font=仿宋_GB2312]万台、客运索道[/font]1135[font=仿宋_GB2312]条、大型游乐设施[/font]2.52[font=仿宋_GB2312]万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font]205.25[font=仿宋_GB2312]万台。另有:气瓶[/font]2.88[font=仿宋_GB2312]亿只、压力管道[/font]99.13[font=仿宋_GB2312]万公里(在册)。(见图[/font]1[font=仿宋_GB2312])[/font][align=center][url=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picture/20243/609da9cad7964dc686806393bcf3a7ee.jpeg][img]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picture/20243/609da9cad7964dc686806393bcf3a7ee.jpeg[/img][/url][/align][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图[/font]1[font=仿宋_GB2312] [/font]2023[font=仿宋_GB2312]年特种设备数[/font][font=仿宋_GB2312]量分类比例图[/font][/align][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楷体_GB2312](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作业人员情况。[/font][font=仿宋_GB2312]截至[/font]2023[font=仿宋_GB2312]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font]76366[font=仿宋_GB2312]家,持有许可证[/font]77885[font=仿宋_GB2312]张,其中:设计许可证[/font]2275[font=仿宋_GB2312]张,制造许可证[/font]16375[font=仿宋_GB2312]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font]32062[font=仿宋_GB2312]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许可证[/font]27173[font=仿宋_GB2312]张。(见图[/font]2[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font]1360.09[font=仿宋_GB2312]万张。[/font][align=center][url=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picture/20243/3e0a4bb7c5344fc88a3e49b1f386279a.jpeg][img]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picture/20243/3e0a4bb7c5344fc88a3e49b1f386279a.jpeg[/img][/url][/align][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图[/font]2[font=仿宋_GB2312] [/font]2023[font=仿宋_GB2312]年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分类比例图[/font][/align][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楷体_GB2312](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font][font=仿宋_GB2312]截至[/font]2023[font=仿宋_GB2312]年年底,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共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font]3289[font=仿宋_GB2312]个,其中国家级[/font]1[font=仿宋_GB2312]个,省级[/font][font=&]33[/font][font=仿宋_GB2312]个,市级[/font][font=&]4[/font]77[font=仿宋_GB2312]个,县级[/font]2689[font=仿宋_GB2312]个[/font][font=仿宋_GB2312],区县派出机构[font=&]89[/font]个[/font][font=仿宋_GB2312]。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计[/font]126994[font=仿宋_GB2312]人。[/font][font=仿宋_GB2312]截至[/font]2023[font=仿宋_GB2312]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font]5255[font=仿宋_GB2312]家,持证[/font]5438[font=仿宋_GB2312]个。其中,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font]635[font=仿宋_GB2312]个,型式试验机构[/font]46[font=仿宋_GB2312]个,无损检测机构[/font]897[font=仿宋_GB2312]个,气瓶检验机构[/font]2172[font=仿宋_GB2312]个,安全阀校验机构[/font]1226[font=仿宋_GB2312]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font]370[font=仿宋_GB2312]个,电梯检测机构[/font]92[font=仿宋_GB2312]个。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包括市场监管系统内检验机构[/font]248[font=仿宋_GB2312]个,社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font]385[font=仿宋_GB2312]个,技术检查机构[/font]2[font=仿宋_GB2312]个。[/font][font=黑体]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font][font=楷体_GB2312](一)事故总体情况。[/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2023[/font]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font=&]71[/font]起,死亡[font=&]69[/font]人,与[font=&]2022[/font]年相比,事故数量减少[font=&]37[/font]起、降幅[font=&]34.26%[/font],死亡人数减少[font=&]32[/font]人、降幅[font=&]31.68%[/font]。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涉及特种设备的间接事故呈多发态势,[font=&]2023[/font]年涉及特种设备的间接事故[font=&]19[/font]起,死亡[font=&]59[/font]人。[/font][font=楷体_GB2312](二)事故特点。[/font][font=仿宋_GB2312]按设备类别划分,锅炉事故[font=&]3[/font]起,死亡[font=&]6[/font]人;压力容器事故[font=&]1[/font]起,死亡[font=&]2[/font]人;气瓶事故[font=&]2[/font]起,死亡[font=&]1[/font]人;未发生压力管道事故;电梯事故[font=&]14[/font]起,死亡[font=&]13[/font]人;起重机械事故[font=&]20[/font]起,死亡[font=&]19[/font]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font=&]29[/font]起,死亡[font=&]28[/font]人;客运索道事故[font=&]1[/font]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font=&]1[/font]起,均未造成人员死亡。(见图[font=&]3[/font]、图[font=&]4[/font])其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和电梯事故占比较大,占事故总起数的[font=&]88.73%[/font]、死亡总人数的[font=&]86.96%[/font]。[/font][align=center][url=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picture/20243/d7df6fbb3e224f5da15293dcc071f8fd.jpeg][img]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picture/20243/d7df6fbb3e224f5da15293dcc071f8fd.jpeg[/img][/url][/align][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图[/font]3[font=仿宋_GB2312] [/font]2023[font=仿宋_GB2312]年特种设[/font][font=仿宋_GB2312]备事故起数及占比情况[/font][/align][align=center][url=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picture/20243/bae7f8784f1e4f3581e2c91666890c9a.jpeg][img]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picture/20243/bae7f8784f1e4f3581e2c91666890c9a.jpeg[/img][/url][/align][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图[/font]4 [font=仿宋_GB2312][font=&]2023[/font]年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及占比情况[/font][/align][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按发生环节划分,发生在使用环节[font=&]60[/font]起,占[font=&]84.51%[/font];维修环节[font=&]9[/font]起,占[font=&]12.68%[/font];安装调试环节[font=&]1[/font]起,占[font=&]1.41%[/font];运输环节[font=&]1[/font]起,占[font=&]1.41%[/font]。(见图[font=&]5[/font])[/font][align=center][url=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picture/20243/291a50794fb44b3abfa4b4d8e35f6991.jpeg][img]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picture/20243/291a50794fb44b3abfa4b4d8e35f6991.jpeg[/img][/url][/align][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图[font=&]5 2023[/font]年特种设备事故环节分布占比情况[/font][/align][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按损坏形式划分,承压类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泄漏着火等;机电类设备(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坠落、碰撞、挤压、受困(滞留)等。[/font][font=仿宋_GB2312]按发生时间进行划分,三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高,一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低。其主要原因是三季度处于暑期假期,人员安全意识懈怠,在线监测、隐患排查、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存在漏洞、盲区,造成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大,事故相对多发;一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少,其主要原因是一季度春节休假期间,加之疫情防控影响,部分设备处于停用状态。(见图[font=&]6[/font])[/font][align=center][url=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picture/20243/4cbe69ba3ee64c309f2fb8bbdfdfcb46.jpeg][img]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picture/20243/4cbe69ba3ee64c309f2fb8bbdfdfcb46.jpeg[/img][/url][/align][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图[font=&]6 2023[/font]年[font=&]1[/font]—[font=&]12[/font]月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分布图[/font][/align][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楷体_GB2312](三)事故主要原因。[/font][font=仿宋_GB2312]截至[font=&]2023[/font]年年底,特种设备事故共结案[font=&]45[/font]起,根据结案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主要分二类:一是因使用、管理不当发生事故,约占[font=&]84.44%[/font]。违章作业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操作不当甚至无证作业,维护缺失,管理不善等。二是因设备缺陷、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的安全部件失效及保护装置失灵的事故约占[font=&]15.56%[/font]。(见图[font=&]7[/font])[/font][align=center][url=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picture/20243/289275cd0ee04877b42912a2ca76e981.jpeg][img]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picture/20243/289275cd0ee04877b42912a2ca76e981.jpeg[/img][/url][/align][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图[font=&]7 2023[/font]年特种设备已结案事故原因占比情况分布图[/font][/align][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黑体]三、[/font]2023[font=黑体]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2023[/font]年,全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局党组工作要求,深刻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全力守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为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良好安全环境。[/font][font=楷体_GB2312](一)守好“一条底线”,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font][font=仿宋_GB2312]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font][font=仿宋_GB2312]开展小型锅炉、高压气瓶、压力管道、客运架空索道、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系统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font=&]16.1[/font]万份,责令停产停业[font=&]221[/font]家,查封、扣押设备[font=&]2[/font]万余台(套),立案[font=&]3[/font]万余件,总局约谈企业[font=&]2[/font]家、发出建议函[font=&]8[/font]份、提醒敦促函[font=&]16[/font]份。[/font][font=仿宋_GB2312]二是完成重大活动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北京、上海、浙江、四川等地高标准完成全国两会、服贸会、进博会、亚运会、大运会等重大会议与活动特种设备服务保障任务。三是[/font][font=仿宋_GB2312]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参与宁夏银川“[font=&]6[/font][font=&]21[/font]”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四川彭州“[font=&]1[/font][font=&]24[/font]”客运索道困人事故、云南弥勒“[font=&]10[/font][font=&]18[/font]”电梯坠落事故、深圳欢乐谷“[font=&]10[/font][font=&]27[/font]”过山车碰撞事故、新疆伊犁“[font=&]12[/font][font=&]09[/font]”锅炉爆燃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工作。[/font][font=楷体_GB2312](二)出台“两个规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font][font=仿宋_GB2312]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个部门规章,部署开展[/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font][font=仿宋_GB2312]年[/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活动,加强宣贯培训,制定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教材及考核指南,完善[/font][font=仿宋_GB2312]“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相关配套文件,[/font][font=仿宋_GB2312]定期印发工作简报共[font=&]37[/font]期,[/font][font=仿宋_GB2312]推动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font]431.1[font=仿宋_GB2312]万人。[/font][font=楷体_GB2312](三)推进“三个监管”,提高特种设备监管效能。[/font][font=仿宋_GB2312]一是推动法治监管。[/font][font=仿宋_GB2312]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完成条例送审稿。出台《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制修订《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等多项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特种设备标准协调机制,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国家标准制修订。二是[/font][font=仿宋_GB2312]推进智慧监管。加快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国[font=&]46[/font]家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单位已全部建成制造信息追溯平台。全国[font=&]10982[/font]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建立充装信息平台,占比[font=&]99.82%[/font]。建立全国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系统,长输管道、燃气压力管道检验覆盖率分别提升至[font=&]99.13[/font]、[font=&]90.11%[/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三是[/font][font=仿宋_GB2312]加强信用监管。强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完成[font=&]6.5[/font]万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信息标注工作,标注相关信用监管信息[font=&]5.6[/font]万条。建立特种设备分类监管机制,按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证后抽查,对信用记录良好企业实施自我声明承诺免评审换证。[/font][font=楷体_GB2312](四)推动特种设备产业质量提升,加强特种设备领域文化建设。[/font][font=仿宋_GB2312]一是[/font][font=仿宋_GB2312]推动锅炉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联合发展改革委等[font=&]5[/font]部委出台《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推动全球环境基金([font=&]GEF[/font])项目实施,以人员培训和节能示范项目建设为重点,开展[font=&]90[/font]余项锅炉、热交换器测试与评价活动,筛选出[font=&]9[/font]项节能技术产品拟建立示范点,有效促进我国锅炉绿色低碳工作。[/font][font=仿宋_GB2312]二是推动质量提升。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指导河南长垣、山东羊流等起重机械产业集聚区持续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三是加强特种设备领域文化建设及岗位练兵。[/font][font=仿宋_GB2312]在[/font]2023[font=仿宋_GB2312]年[/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安全生产月[/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期间,举行[/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启动仪式,央视新闻联播进行专题报道;举办新时代中国特种设备发展艺术展,人民日报等[/font][font=&]10[/font][font=仿宋_GB2312]家中央媒体进行报道;与司法部共同举办[/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全国特种设备安全普法知识竞赛[/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活动;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共同举办特种设备法律颁布十周年座谈会[/font][font=仿宋_GB2312],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支持第三届“叉车安全日”暨叉车职业技能竞赛,有效推动提升叉车安全水平。[/font][font=仿宋_GB2312]特此通告。[/font][b][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b][align=right][font=仿宋_GB2312]市场监管总局[/font][/align][align=right]2024[font=仿宋_GB2312]年[/font]3[font=仿宋_GB2312]月[/font]23[font=仿宋_GB2312]日[/font][/align]

  • 特种气体工艺系统的一般性要求

    [b]特种气体工艺系统一般性要求 [color=#00b0f0] [/color][/b]一般工艺气体都是储存在钢瓶中,钢瓶作为气源相对方便使用。过去无论是在半导体生产车间,抑或是科研单位的实验室,钢瓶总是出现在需要的地方,而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划布置。随着半导体行业的蓬勃发展,对其配套项目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在集中供气系统中一般要有专用装置储存钢瓶,在过去十多年中,盖斯帕克没有发明集中供气之前,特种气体供应没有形成有效的系统,钢瓶凌乱,管理混乱,不相容气体混放等问题比较严重,极大的影响到用气安全。彼时,随着半导体、微电子行业的发展壮大,特气系统的工艺要求也越来越规范,本文从宏观方面探讨整个系统设计初期需要注意的问题。特种气体工艺系统的硬件需求:储存、供气的气瓶柜、气瓶架、集装格。气体分配用阀门箱、阀门盘。辅助氮气吹扫系统。尾气处理装置。工艺气体的储存方式比较多样,有槽车、鱼雷管拖挂车、集装格、杜瓦罐、各类储罐等。实验室、科研单位、一般半导体生产厂用的特气多用钢瓶存储。特种气体工艺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电子产品生产工艺对特气工艺的参数、污染控制、使用安全的要求。不相容的特种气体的排气管道不应该接入同一排气系统。不相容的特种气体的排风管道不应接入同一排风系统。

  • 特种设备涡街流量计口径怎么确定?

    在特种设备涡街流量计选型时,其口径范围是一重要的选型要点。许多用户在选型时经常按照工艺管道实际口径去选择,殊不知在选型时,需要综合考虑所测介质、流量范围、压力及精度等各个参数的影响。[img]https://p9.toutiaoimg.com/img/tos-cn-i-qvj2lq49k0/e01c27d9de7d4f589e92c8b573e748b8~tplv-tt-shrink:640:0.image[/img]LUB系列特种设备涡街流量计口径有DN15、DN20、DN25、DN32、DN40、DN50、DN65、DN80、DN100、DN125、DN150、DN200、DN250、DN300、DN350、DN400等。具体涡街流量计口径的选择要根据实际的工况参数来定。如果实际管道口径大于或小于选定的流量计口径,则应采用收缩管或扩张管变径,以保证涡街流量计的正确使用。具体特种设备涡街流量计口径的选择欢迎咨询青岛和晟智远仪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选型,以保证涡街流量计正常运行。[color=#1f1f1f]蒸汽预付费管理系统、智慧热网管理系统、涡街流量计、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平衡流量计、智能流量积算仪、预付费计量监控终端等,相关技术欢迎交流咨询~[/color]

  •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是否已经公布?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气瓶充装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等,组织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请问有关《考核指南》是否已公布?谢谢[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3-01[/back][/color]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总局已发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试指南》(TSG Z0008-2023),请登录网址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tzsbs/art/2023/art_5e08889a076b452a96b8bfd085d03fbd.html,查看公告。

  • 特种项目是指哪些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4 分包比例必须予以控制(限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其中特种项目指什么呀?有谁知道吗?

  •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正在寻找特种设备实验室主任职位,坐标,谈钱不伤感情!

    [b]职位名称:[/b]特种设备实验室主任[b]职位描述/要求:[/b]工作职责:1、负责特种行业领域设备的技术水平的提升;2、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大客户技术支持工作;3、统筹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及技术质量管控;4、确保所负责特种行业领域实验室的年度任务指标的完成。 任职要求:1、行业内10年以上经验;2、精通特种行业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电梯、高空作业等)的检验技术。[b]公司介绍:[/b]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电计量)作为专业的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专业提供计量校准、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电磁兼容与安全测试、环保检测、食品农产品检测、消费品检测、技术培训与咨询、产品认证及检测装备研发等一站式服务,在多个行业、领域技术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user/job/position/76577]查看全部[/url]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要求

    《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相应资格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按照规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到的特种作业,除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通用的作业类型外,还包括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作业(光气及光气化工艺、氯碱电解工艺、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等18种危险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从事上述作业的人员,均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持证上岗的应纳入重大事故隐患。

  • 【求助】压力表内校问题

    1、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上使用的压力表是属于安全防护的范围,属强检。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明细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 安全防护、 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3、强检的必须送于外较。我的问题是:用于产品工艺控制的压力表,不属于安全防护,那就不属于强检范围,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可以自行内校(当然前提是获得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格证),这中间我们需要做些什么?比如证明文件,证明我们的压力表不属于安全防护用途,需要什么权威单位的证明?

  • 特种陶瓷分析

    我公司准备开发特种陶瓷无油轴承产品,用什么仪器能分析特种陶瓷成分?请各位版友大力推荐。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界定

    [list][*]专家好,《使用管理规则》2.1.1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界定,其中“特种设备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使用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那么双方签订合同时能否细化双方责任,比如以甲方名义办理使用登记并完成定检工作,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制度预案制定、档案管理等实际管理工作?甲乙双方谁的工作出现问题,谁就是使用单位,也就是我们的行政相对人?[/list][list][*][*]答“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向属地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的单位即为“使用单位”,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2条履行相关义务。[/list][list][*]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2-11-10[/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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