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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声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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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声级计相关的资讯

  • B&K 2245问世 | 全新声级计助您高效完成工作
    声音与振动专家Bruel & Kjaer发布了新款声级计——B&K 2245型——为基本噪声测量提供完整解决方案。该款声级计将功能性、易用性和多功能性融合在一起,并以Bruel & Kjaer品牌确保可靠性和置信度。B&K 2245型1级声级计解决方案的设计理念是:为噪声测量专业人员提供更多信心和控制。产品经理Michael Whiteman解释说:“对于许多声级计使用者来说,噪声测量虽然是不可避免的,但并不是每天都要做的事情。我们的目标是提供一个直观的解决方案,让用户方便地处理噪声测量任务——轻松完成工作,然后进行下一个工作任务。”B&K 2245声级计专为简化噪声测量与分析而设计——它是一个完整的、易于使用的打包解决方案,可以作为独立的噪声测量设备,或与一系列用户友好的移动应用程序一起使用,每个移动应用程序均为特定的具体工作需求而定制,包括环境噪声测量、排气噪声级测试、工作场所噪声测量。这些应用程序提供了工作所需的准确参数和功能,为噪声测量工作带来全新的效率和控制水平。每款设备都可以获得多个应用程序的许可,因此切换任务就像切换应用程序一样简单。更轻松、更智能、更快速、更简单B&K 2245声级计坚固的橡胶机身可实现更安全的抓握,并确保符合防尘防水IP 55等级标准,适合室内和室外使用。另外,用户友好界面使其易于使用。为确保声级计随时可使用并保护测量数据,B&K 2245提供可选配的智能扩展基座。该扩展基座是一个高速充电器,可将存储在声级计上的数据传输到网络,提高了使用的便利性。产品经理Michael Whiteman相信B&K 2245将缓解许多用户的担忧。“我们与一些非专家用户进行了交流,他们表示简单易用是关键。不经常使用意味着用户不会记得一些繁杂的选项、复杂的设置,或某些噪声测量任务的流程。他们需要一款专为他们的需求而设计的声级计,帮助他们更高效、更专业地工作。我相信,B&K 2245将使准确的噪声测量、分析和记录变得前所未有的简单。”欲了解有关B&K 2245声级计解决方案和应用程序的详细信息,请访问B&K中文官网。关于Bruel & KjaerBruel & Kjaer是先进的声音与振动测量系统制造商和供应商。 我们帮助客户测量和管理其产品与环境中的声音与振动质量。我们关注的领域包括航空航天、太空、国防、汽车、地面交通、城市环境、电信和音频。 Bruel & Kjaer的声音与振动分析工具在行业中拥有无与伦比的地位。我们在声音与振动领域拥有悠久的产品设计和制造历史。我们的创新产品包括声级计、传声器、加速度计、适调放大器、校准器、数据采集硬件和软件。 我们还设计和制造LDS系列振动试验系统。 全面了解我们的解决方案、系统和产品,请访问B&K中文官网。 Bruel & Kjaer是总部位于英国的思百吉集团旗下的子公司。思百吉集团2016年销售额达13亿英镑,集团的4个业务板块在全球共有约8,300名员工。 关于HBK – Hottinger, Bruel & Kjaer 随着HBM与Bruel & Kjaer的合并,一家新公司诞生了:HBK – Hottinger Bruel & Kjaer。 作为创新和质量的代名词,HBM与Bruel & Kjaer继续发展各自的传统优势领域。但现在,凭借我们的专业知识——从声音与振动,到可靠性、耐久性、推进效率和称重——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覆盖整个产品物理领域的全面解决方案。
  • 五部委发文调整省级以下质监管理体系
    我要测网讯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对近期质监行政管理体制作出了相关的规定。 关于质监行政管理体系调整,意见要求: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质监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体制调整中的困难和问题,取得党委和政府的指导和支持。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各地要紧紧围绕加强质监工作和完善质监部门自身建设,认真总结近年来的有益经验和做法,稳妥解决调整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质监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确保质量和安全水平的不断提升。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监管不软,确保不因体制调整影响各项工作。体制调整工作在2014年年内基本结束。 关于检测机构整合,意见要求:保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体系相对完整。已经完成质监技术机构整合的,要巩固成果;尚未完成技术机构整合的,要继续推进,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省级质监部门要依法统一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技术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统一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设在市(地)、县(区)的国家级、省级质监技术机构管理体制,由省级质监部门提出建议,报省级政府决定。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要逐步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探索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检验检测集团。逐步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区域结构合理化、检验服务市场化。鼓励和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附:相关文件原文 国家质检总局 中央编办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 国质检法联(2014)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48号]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推动改革的基本要求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在提质增效、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具有重要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质监部门作为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作出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决策,既与时俱进,又实事求是,对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落实和强化地方政府责任,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目标要求,完善市县政府功能,理顺条块关系,抓紧完成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mdash &mdash 坚持依法调整、科学调整、分类调整,保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体系相对完整,保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保证干部职工队伍基本稳定。 &mdash &mdash 坚持改革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支持地方政府及质监部门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mdash &mdash 加强质监部门建设,提升质监工作水平。推动质监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管和服务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消费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mdash &mdash 维护全国市场开放统一,避免出现新的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 二、坚持依法行政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支持领导质监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省级质监部门要加强相关法规实施的统筹协调。市、县质监部门标准化、认证认可、纤维检验等相关业务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省级质监部门依法管理。对食品相关产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行政审批事项,已下放到市、县质监部门核发许可证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清理,划清职能责任边界;对需要委托市、县质监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须依法完善相关程序。省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市、县质监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要统一执法人员资格准入条件,统一执法证件,统一规范执法程序。要加强对专项执法、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大案要案查处和跨区域案件行动的组织协调,严格执行督察督办、通报协查、稽查建议书等制度,制止地方保护行为,维护市场统一,促进公平竞争。&ldquo 12365&rdquo 投诉举报处置系统体制不变,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申诉、投诉、举报处置机制。执法信息化系统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加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三、加强干部管理和机构编制市辖区及各类开发区、直辖市所辖县、边远地区是否实行分级管理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市、县质监部门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机构规格保持不变,编制总数、领导职数、直属机构、事业单位机构等保持相对稳定。市、县质监部门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均纳入市、县编制总额。妥善解决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 省、市、县质监部门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其任免程序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异地交流安排的干部,经征求本人意见,愿意回调交流前所在单位的,允许调回原单位工作,并妥善安置;涉及人员编制和职数的,由机构编制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商质监部门妥善解决。 依据有关规定,市、县质监部门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和各项待遇低于地方政府同职级人员的,按照地方政府同职级人员标准执行;高于地方政府同职级人员的,暂维持现有水平不变。今后,随所在地地方政府同职级人员收入的调整,逐步执行相同的标准。 市、县质监部门招录公务员,职位资格条件设置、录用计划制定以及考试录用的组织实施等,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省级质监部门加强协调和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管理,省级质监部门统筹规划,具体指导。 四、保障经费投入,促进事业发展 要确保质监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支出水平不低于调整前水平,并建立经费逐步增长机制。考虑行政执法的特殊性,质监部门公用经费要按照高于当地一般行政机关的标准安排。因工作需要长期聘用人员费用,不低于调整前的水平。省级财政部门应加大统筹支持力度,对省级质监部门部署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事项给予支持;对省级以下质监部门的执法装备建设、技术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大案要案办案经费、监管业务经费以及体制调整前遗留债务给予支持,特别要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质监部门给予支持。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同级质监部门的能力建设和业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质监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有计划地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质监部门执收的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实行&ldquo 收支两条线&rdquo 管理。严禁将年度预算与质监部门执收的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挂钩。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质监部门正常履职所需经费。 要做好实行分级管理过程中的资产和债务清理划转工作。组织市、县质监部门开展清产核资,特别是对资产存量、债权债务及潜在债务的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随机构一并下划。要严格财经纪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为进一步改善质监部门的执法办案条件,提高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能力,中央财政现有支持政策不变,并随财力增强。地方各级质监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部门,将质量工作列入发展规划,特别是做好&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调整、衔接工作。要将列入规划的相关重点项目纳入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规划和计划,予以保障。 五、推进技术机构管理整合和改革 保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体系相对完整。已经完成质监技术机构整合的,要巩固成果;尚未完成技术机构整合的,要继续推进,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省级质监部门要依法统一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技术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统一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设在市(地)、县(区)的国家级、省级质监技术机构管理体制,由省级质监部门提出建议,报省级政府决定。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要逐步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探索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检验检测集团。逐步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区域结构合理化、检验服务市场化。鼓励和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六、加强管理体制调整的领导 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质监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体制调整中的困难和问题,取得党委和政府的指导和支持。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各地要紧紧围绕加强质监工作和完善质监部门自身建设,认真总结近年来的有益经验和做法,稳妥解决调整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质监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确保质量和安全水平的不断提升。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监管不软,确保不因体制调整影响各项工作。体制调整工作在2014年年内基本结束。
  • 工信部解读《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
    一、钢铁工业“十三五”规划为什么叫《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我国已建成全球产业链最完整的钢铁工业体系,有效支撑了下游用钢行业和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与此同时,钢铁工业也面临着产能过剩矛盾愈发突出,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环境能源约束不断增强,企业经营持续困难等问题。未来五年,我国钢铁工业已不再是大规模发展时期,将进入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为主的发展阶段,是钢铁工业结构性改革的关键阶段。钢铁行业要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全面提高钢铁工业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化解过剩产能为主攻方向,坚持结构调整、坚持创新驱动、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质量为先、坚持开放发展,加快实现调整升级,提高我国钢铁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作为未来五年我国钢铁工业的指导性文件,钢铁工业“十三五”规划紧紧围绕调整升级这一主线。因此,为更准确地反映规划主题,规划名称确定为《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  二、未来五年钢铁工业面临的形势与以往有什么不同?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之基石,“十二五”期间取得了显著进步,“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钢铁工业面临的形势和发展方式也将发生重大变化:  一是需求呈现下降态势,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十二五”期间,我国粗钢产能利用率由2010年79%下降到2015年70%左右,重点大中型企业负债率超过70%,2015年钢协会员企业亏损达到645亿元,产能过剩已由区域性、结构性过剩演变为绝对过剩。“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消费升级、四化同步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了钢材需求空间,经济发展仍然需要大量钢材。但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经济增长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一旦回升就会持续上升并持续实现几年高增长,不可能通过短期刺激实现V型或U型反弹,而是将经历一个L型发展阶段,总需求波动下降和产能过剩并存的格局将持续相当一段时间,产能过剩已不可能通过历史上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来消化。在我国钢产量2014年达到8.2亿吨高点,表观消费量2013年达到7.6亿吨高点后,预计“十三五”我国钢铁生产消费将步入峰值弧顶下行期,国内粗钢消费量2020年将下降至6.5亿-7亿吨,产量7.5亿-8亿吨,表观消费量比2015年7亿吨减少5000万吨左右。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将是近几年钢铁工业第一要务。  二是自主创新水平不高,有效供给水平亟待提高。长期以来,我国钢铁工业停留在以消化吸收,跟随创新为主的阶段,尚未形成原始创新、自主集成、引领创新能力。存在创新载体分散,各自为战,协同创新不足等问题,导致创新引领发展能力不足。每年约300-400万吨的关键高端钢材不能自主供应,还需依赖进口。“十三五”期间,制造业强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钢材品种、质量和服务需求将不断升级,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对钢铁工业有效供给水平提高将提出迫切需求。钢材品种需求将呈现个性化、多品种、小批量趋势,产品质量要求稳定性、可靠性、耐久性水平愈发提高,对钢铁企业服务需求将由单一的材料供应商向能够统筹提供材料推荐方案、后续加工使用方案等延伸服务的服务商转变。坚持创新驱动、提高有效供给水平将是钢铁工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是能源环境约束增强,绿色可持续发展刻不容缓。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较老标准大大加严,目前不少企业节能环保投入历史欠账较多,还没有做到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钢铁工业吨钢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量虽逐年下降,但由于规模大,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总量总体较大。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等钢铁产能集聚区,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极限。“十三五”期间,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对钢铁工业节能减排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必须强力推进钢铁工业向绿色制造发展。  三、《规划》中调整升级目标是如何确定的?  结合钢铁工业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规划围绕“到2020年钢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全行业根本性脱困”的总体目标,充分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等相关指标进行衔接,从化解产能、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智能制造、品种质量等5方面提出了引导性的调整升级目标。主要如下:  一是关于去产能指标。考虑到产能过剩是制约行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为使产能利用率恢复到合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国发〔2016〕6号文件要求,《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粗钢产能在现有11.3亿吨基础上压减1亿-1.5亿吨,控制在10亿吨以内,产能利用率由2015年的70%提高到80%。  二是关于绿色发展指标。近年来我国钢铁工业节能减排指标大幅改善,但由于行业总体规模大,导致能源消耗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居高不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15%的要求。为此,结合“十三五”期间粗钢产量缓降态势,以及目前我国钢铁行业能源消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的实际,《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耗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下降的目标,分别下降10%和15%以上。  三是关于产业集中度指标。目前我国钢铁企业数量众多、高度分散,是造成行业恶性竞争的主要因素。“十二五”期间我国前10家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由2010年的49%降至2015年的34%,产业集中度不升反降。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其中最主要的是为做大而联合,协同作用没有发挥出来,经济效益不好。经过以往的挫折,国家、行业、企业各方面思路逐渐清晰,目的更加明确,方向正在理清。更加注重区域协调的重要作用,不再追求规模的扩张,先中央后地方,树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市场影响力,打击违法违规企业,规范公平市场秩序,多管齐下、持续坚持、不断调整,力争“十三五”期间前10家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由目前34%提高到60%,完成“十二五”期间未尽事宜。  四是关于劳动生产率指标。目前我国部分钢铁企业还存在机构设置复杂、重叠,人员冗余,效率低的问题,制约了钢铁行业的提质增效,为引导行业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综合竞争力,《规划》首次提出了主业劳动生产率目标,由目前的514吨钢/人年提高到国际先进水平的1000吨钢/人年以上。  五是钢结构用钢指标。钢结构建筑具有抗震性能好、施工周期短、施工现场污染小,建筑垃圾少、钢材可循环利用等优点,但我国钢结构建筑占新增城镇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只有4%,距美、英等发达国家钢结构建筑占比超过40%还有相当差距。目前国家已就推广钢结构建筑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从钢铁行业角度出发,为配合做好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工作,引导我国建筑用钢从螺纹钢为主转向结构钢材为主,《规划》提出了钢结构用钢比例的导向性目标,由目前占建筑用钢10%提高到25%以上。  四、如何做好钢铁工业去产能工作?  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钢铁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其中产能过剩问题尤为突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去产能是“十三五”时期钢铁工业结构性改革的第一要务,也是行业实现脱困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必然要求。为此,《规划》的十大重点任务中第一项就提出了要积极稳妥去产能、去杠杆,为使去产能任务切实达到预期效果,《规划》提出要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的原则,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重点做好严禁新增产能、依法依规去产能、推动僵尸企业应退尽退三方面工作。主要如下:  一是关于严禁新增产能。去产能要切实取得成效,基础在于要防止一边化解过剩产能、一边仍在违规新增产能,要坚决杜绝产能“边减边增”。为此,《规划》中去产能任务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的统一部署,2014年钢铁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已下放到了地方,由核准改为备案,为此《规划》要求各地“十三五”期间一律不得净增钢铁冶炼能力,对于各地拟备案的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及改造项目必须要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包括之前已经国家核准和地方备案的拟建、在建项目,也要执行减量置换,如果再拿以前项目经谁批准为理由,蒙混过关,只新建不置换,产能如何减的下来,又如何对正在生产而压掉的产能保持公平。二是关于去产能中“去谁”的问题。钢铁行业去产能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不搞简单分摊、“一刀切”,重点是去除两类产能,即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产能和落后产能。同时,考虑到“僵尸企业”占用社会资源、低价销售冲击市场,扰乱经济秩序,规划提出要将其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应退尽退。三是关于依法依规去产能的问题。依法依规去产能重点就是要对达不到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用中频炉、工频炉生产建筑钢材的产能,产品质量不稳定,存在建筑安全隐患,必须全面取缔。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电炉等落后生产设备全面关停并拆除。具体操作上,将通过全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利用卫星监测等技术手段,及时全面掌握违法违规产能线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依法依规实施去产能。为增强操作层面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划》提出要结合前期已开展的钢铁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把不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作为执法重点,确保不达标产能和落后产能全面退出。  五、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工作与以往有何不同?  “十二五”期间,国家要求钢铁项目建设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要实施减量置换。鉴于目前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的严重程度,为控制钢铁冶炼项目建设,严禁新增产能,杜绝产能“边减边增”,《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对于涉及新建或改造冶炼能力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减量置换,不再执行以往的等量置换政策,包括已经国家核准和地方备案的拟建、在建项目也要按照这一要求执行。  考虑到过去部分钢铁项目的产能置换存在将已关停多年的“死产能”作为置换产能,导致置换形同虚设,钢铁产能年年增加。为杜绝类似现象,实现“十三五”期间粗钢产能净减少1亿-1.5亿吨的目标,《规划》明确提出在实施产能置换中四类产能不得作为置换产能,包括2015年(含)以前已淘汰产能、落后产能、列入压减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钢铁产能真正降下来。  六、高负债率钢铁企业如何处置?  在我国钢铁行业大规模发展阶段,一些企业为快速扩张,不断举债建设,造成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在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整体陷入困境的情况下,这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偿债能力减弱,导致债务风险上升,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了资不抵债,债务违约现象,已经成为影响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按照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要求,规划将去产能和去杠杆结合起来。一是对于在建钢铁项目和城市钢厂搬迁项目。要吸收部分钢厂搬迁或建设的教训,不顾经济效益,一味追求高水平,大量举债建设,造成项目投产不久就面临债务危机。因此,包括已经国家核准和地方备案的拟建在建项目,负债过高的要坚决停下来,要结合当前形势,在减量发展基础上重新评估建设可行性,防止产生新的资不抵债企业。二是对于资不抵债、债务违约的企业。这类企业要通过破产重整、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多种方式加快处置。对于技术装备先进,产品有特色、有市场的企业要多采用破产重整、债务重组的方式处置,对于其他资不抵债企业,要坚决不搞“拉郎配”式的重组,该破产清算的要坚决依法破产清算,推动企业整体退出。  七、如何进一步调整钢铁工业布局?  我国钢铁工业布局调整做了大量工作。宝钢湛江、武钢防城港等南部沿海基地项目建设缓解了我国钢铁“北重南轻”局面,部分城市钢厂搬迁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钢厂与城市发展不相融问题,大批沿海钢厂的建设解决了进口矿长途运输高成本问题,重大钢铁布局调整已经基本完成,今后主要是如何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考虑到目前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十三五”期间钢铁工业的布局调整将紧密结合化解过剩产能,统筹考虑各地的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容量和资源能源支撑条件,通过实施减量调整,完善钢铁工业布局。主要如下:  一是关于各地布局调整的思路和方向。考虑到我国一批重大沿海基地项目已经建成投产和启动实施,同时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等钢铁产能集聚区,产能规模大,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极限。《规划》提出沿海地区不再布局新的沿海基地,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要在已有沿海沿江布局基础上,着眼减轻区域环境压力,大幅化解过剩钢铁产能。位于河北境内首都经济圈内的重点产钢地区,要研究城市钢厂整体退出。对于东南沿海地区,要建好一流水平的湛江、防城港等沿海钢铁精品基地,不谋求规模的进一步扩张。鉴于产能全面过剩形势,远离沿海的内陆地区要打破按行政区划进行钢铁产能平衡的概念,应以本地区能够有效支撑钢铁生产的铁矿资源为条件,实施减量布局调整。对于中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要依托区域内相对优势企业,实施本区域的整合,减少企业家数,压减过剩钢铁产能。  二是关于城市钢厂的出路问题。由于近年来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一些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存在着一批城市钢厂,有些甚至已处于城区中心,面临的生态环境和与城市发展不相融等约束愈发突出。谋划这些城市钢厂的出路势在必行,考虑到钢铁企业是重资产企业,搬迁成本大,且搬迁后企业生产经营压力也会明显加剧。因此,对于这类城市钢厂不能简单“一刀切”都选择搬迁这一条出路,要综合平衡所在城市整体定位、环境容量、土地资源价值、税收占比等因素,确定不同的出路。对于不符合所在城市发展要求,改造难度大、竞争力较弱的城市钢厂,要结合当前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参照杭钢、广钢模式,实施转型转产,退出钢铁行业。对于符合所在城市发展规划的城市钢厂,要实施“绿色发展、产城共融”战略。对于确需搬迁的城市钢厂要结合布局调整、兼并重组等结构调整工作统筹实施,同时需强调的是城市钢厂搬迁项目必须实施减量搬迁。  八、钢铁工业如何提质增效提高有效供给?  目前,我国钢铁工业提供了国民经济发展所需的绝大部分钢铁材料,产品实物质量日趋稳定。但还有个别产品不能实现自主供应,其中,一些是由于尚未研发成功,钢铁企业不能生产 一些是质量稳定性还不够,用户不愿使用 一些是新开发品种,用户不敢尝试使用 还有一些是多品种、小批量的需求,从效益出发钢铁企业不愿生产。随着“十三五”期间制造业强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经济建设对钢材品种、质量和服务需求将不断升级。为此,要将创新驱动、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推进钢铁工业有效供给水平的提高。  一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长期以来我国钢铁工业创新发展是以消化吸收,跟随创新为主,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总体已达到较先进水平。今后钢铁工业要实现引领发展,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唯有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紧紧依靠创新驱动。考虑到目前钢铁工业还存在创新载体分散,各自为战,协同创新不足等问题,“十三五”期间要支持现有科技资源充分整合,实施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模式,在钢铁领域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设计单位和下游用户协同创新,强化创新体系建设,实现创新引领发展新局面。  二是发展智能制造。钢铁工业发展智能制造是行业革命性提质增效、提高有效供给水平的一条重要途径。钢铁工业是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流程型行业之一,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好、空间大。“十三五”期间,要通过重点培育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4种智能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总结出钢铁工业智能制造的发展路径,提升企业品种高效研发、稳定产品质量、柔性化组织生产、成本综合控制等能力,来满足客户多品种、小批量的个性化需求,提高钢铁产品实物质量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  三是推动服务型制造。目前我国大部分钢铁企业还停留在按照用户需求单纯的卖产品阶段。随着制造业强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对钢材品种、质量和服务需求将不断升级,将由单纯“产品”需求向“产品+服务”需求转变。在钢铁领域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对企业提质增效、形成竞争新优势、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十三五”期间钢铁企业要通过早期介入用户超前需求、后期跟踪改进等模式,主动由制造商向服务商转变,由单纯的提供“产品”向“产品+一揽子解决方案”转变,不仅满足用户当前需求,还要创造和引领未来需求,实现上下游共赢。特别是要在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电力、航空航天、机械等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所需高端钢材品种方面取得突破。  九、钢铁工业如何更好地与社会和谐发展?  近年来,钢铁工业节能减排指标大幅改善,但由于总体规模大,导致能耗总量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特别是一些钢铁产能主要聚集区,污染排放已经超出了环境承载能力。同时,由于历史欠账问题,还有不少企业还没做到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能源、环保是钢铁工业与社会和谐发展面临最紧迫、最严峻的问题。“十三五”期间,钢铁工业要通过实施绿色升级改造、引导绿色消费、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绿色发展,实现与社会的共融发展。  一是关于绿色升级改造。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大加严,部分企业还不能全面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节能环保设施有待进一步改造,因此对于成熟可靠的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要在行业内全面普及,节能环保投入有欠账的企业要尽快完成改造。对于节能环保难点技术要开展示范专项活动,加快推广应用。对于环境影响敏感区、环境承载力薄弱的钢铁产能集中区,要推进先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节能减排水平。针对钢铁产业集聚区内由于公路运输造成的大量扬尘等问题,有关地方要探索和实施物流集中铁路运输方案,减少无组织排放。  二是关于发展钢结构。钢结构建筑在抗震性能、钢材循环利用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有利于推进建筑工业化,也有利于实现钢材绿色消费。目前我国钢结构建筑比重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钢结构用钢约5000万吨,占建筑用钢比例约10%。“十三五”期间,钢结构建筑的推广应用是必然趋势。作为钢结构建筑主要材料的提供方,钢铁企业要主动参与钢结构示范产业基地建设,研发生产与钢结构建筑构件需求相适应的定制化、个性化钢铁产品,促进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同时,“十二五”期间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400兆帕(Ⅲ级)高强钢筋生产比例已达到99.6%以上,“十三五”期间要重点推广500兆帕及以上高强钢筋。  三是关于发展短流程电炉炼钢的考虑。相比以铁水为原料的长流程转炉炼钢,以废钢为原料的短流程电炉炼钢节能减排优势明显,但由于我国废钢产出量增长缓慢和电力成本较高等问题,一直以来我国短流程电炉炼钢发展速度不快,2015年占全部炼钢产能的比例在6%左右,与美国63%、韩国30%,日本23%相比,差距较大。目前我国钢铁积蓄量已达到70亿吨左右,具备了一定基础。但从人均积蓄量来看,我国约5.5吨,与美国、日本等国的10吨以上,还有一定差距。总体而言,目前尚不具备大规模投资建设电炉炼钢的最佳时机,从钢铁积蓄增长趋势来看,预计10-15年后将是我国发展电炉炼钢的窗口期。但要注意的是,随着废钢的逐步增加,中频炉、工频炉熔化废钢生产螺纹钢的现象又有所增加,各方应统一认识坚决杜绝这种质量不稳定的钢材应用于建筑市场,更不能搞贴牌生产。  十、钢铁工业如何深化国际合作?  钢铁工业是我国最具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之一,有能力也有意愿深化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十三五”期间,钢铁工业将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坚持“优进优出”,积极引进境外投资和先进技术,全面推动国际合作。以开放合作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共赢发展。  一方面顺应国际产业分工调整趋势,推动“走出去”。目前我国已建成全球产业链最完整的钢铁工业体系,钢铁企业主体装备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总体而言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十三五”期间,将发挥我国钢铁工业比较优势,充分结合有关国家需求,推动钢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一是以“一带一路”沿线资源条件好、配套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国家为重点,有力有序推动优势产能走出去。二是以高铁、电力等大型成套设备走出去为牵引,鼓励优势钢铁企业到海外建设钢铁生产基地和加工配送中心。三鼓励国内企业与境外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合作,建立全球营销研发服务体系,共同探索开发第三方市场。对于钢材产品的出口,将在坚持满足内需为主的原则下,通过营造和维护公平、有序的钢材出口秩序,参与国际贸易。  另一方面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的趋势,加大对外开放力度。2005年的《钢铁产业政策》提出了外商投资我国钢铁行业,原则上不允许外商控股的要求。随着我国外商投资管理开放度不断提高,且我国钢铁工业综合实力日益增强,2015年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中明确取消了外商投资钢铁行业的股比要求。引入国际领先钢铁企业合资有助于实现我国钢铁工业国际化,提高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此,《规划》提出鼓励境外优势企业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我国钢铁企业合资合作,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提升运营效率,实现共赢
  • 重庆最严厉噪声新规将实施 催生噪声检测需求
    摘要:新出台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的实施,将提升对声级计、噪声监测仪等噪声检测仪器,环境噪声检测服务及环境评价的需求,为噪声检测仪器厂商、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不少机会。如机动车定置噪声检测需在专用测量场地进行,目前仅少数检测机构能提供此项检测。   日前,重庆市四届政府第二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270号,下称《办法》),立足于源头预防、传播途径控制和噪声敏感目标保护。   重庆市环保局法规处称,新办法在旧办法基础上增加了“新建商品房需公示声环境”、“机动车噪声超标强制报废”、“室内装修扰民罚款”等规定,各方面均为史上最严厉。   《办法》借鉴了北京市、江苏省的立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规定进行声环境影响评价,并在其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受到外界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办法》规定,质监部门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开展定置噪声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标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对于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要求的在用机动车将强制报废。   《办法》规定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以及住宅区域的配电、供排水等设施设备,排放噪声应当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对违反规定的,由环保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重新安装或者采取隔音等措施,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细化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污染源控制的规定,除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外,将聚会、健身、饲养动物等活动以及电动自行车、人力车、三轮车、畜力车等非机动车和滑轮车、手推车等机具噪声也纳入社会生活噪声进行监督管理,规定不得噪声扰民。   新出台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的实施,将提升对声级计、噪声监测仪等噪声检测仪器,环境噪声检测服务及环境评价的需求,为噪声检测仪器厂商、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不少机会。如机动车定置噪声检测需在专用测量场地进行,目前能提供此项检测的检测机构并不多。 撰稿:魏昕
  • “双碳”背景下优化调整电网碳排放因子的思考
    2021年8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负责统筹做好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彰显了我国对碳排放数据核算及数据质量的高度重视。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实务中,对于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最常用的是排放因子估算法,即用购入使用电量乘以电网碳排放因子得出对应的碳排放量。因此,电网碳排放因子作为连接电力消费量与碳排放量的重要参数,其使用是否合理、取值是否恰当,极大程度影响着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质量,对于能否精准评估各地区、各企业、各项目的碳排放量(或碳减排量),以及能否制定高质量的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电网碳排放因子存在更新不及时、时空分辨率体现不够、绿色环境价值尚未体现、无法引导企业主动调整用电行为等问题,亟需建立客观、直观、精准的电网碳排放因子体系,为监测碳排放动态、落实减碳行动提供科学数据参考。  碳排放核算主要方法  碳排放核算可以直接量化碳排放数据,还可以通过分析各环节碳排放数据,找出潜在的减排环节和方式,对碳资产管理和碳市场建设至关重要。目前,碳排放核算主要有两种方法:碳计量和碳监测。碳计量数据是基于现有数据计算而来,碳监测数据是直接从排放端测量而来。相对而言,碳计量是目前发展相对成熟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24个行业排放核算报告指南仅包含“基于计算”的碳计量法,“基于测量”的碳监测法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可以避免核算过程人为因素干扰造成的数据失真。  碳计量计算方式可以概括为两种:排放因子法(Emission-Factor Approach)和质量平衡法(Mass-Balance Approach)。排放因子法是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提出的一种碳排放估算方法,可以简单理解为能源消耗量附加一个排放因子,排放因子是与能源消耗量相对应的系数。在碳质量平衡法下,碳排放由输入碳含量减去非二氧化碳的碳输出量得到。相对而言,排放因子法是目前适用范围最广、应用最为普遍的方法。  企业间接碳排放概念  根据201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和世界资源研究所发布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修订版)》(以下简称《企业标准》)、2018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ISO 14064-1:2018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及消减的量化及报告指导性规范》(以下简称ISO 14064-1)定义,依据企业是否拥有或控制排放源,温室气体排放可以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其中,直接排放被划定为范围一排放,指由企业直接控制或拥有的排放源所产生的排放。间接排放是指由企业活动导致的、但发生在其他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的排放。《企业标准》将间接排放进一步区分为范围二排放和范围三排放。范围二排放是指企业外购的电力、蒸汽、热力或冷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在ISO 14064-1中称为“能源间接排放”),范围三排放则包括其他所有间接排放(ISO 14064-1中称为“其他间接排放”)。  《企业标准》和ISO 14064-1要求企业核算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因此外购电力排放因子(即范围二电网碳排放因子)是企业进行温室气体核算时必不可少的关键数据。  电网碳排放因子分类  电网碳排放因子指电网覆盖区域单位电量的碳排放水平。根据使用场景和管控目的不同,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采用的排放因子为电网年平均排放因子。该因子主要有三种:全国电网排放因子、区域电网排放因子、省级电网排放因子。第二类是计算温室气体减排量,采用的排放因子为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  全国电网排放因子  全国电网排放因子指全国范围内电网平均排放因子,该数据主要用于核算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履约边界的电力间接排放。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7〕1989号),在附件“重点企业2016(2017)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中,明确2015年全国电网排放因子为0.6101吨二氧化碳/兆瓦时,这是国家部委层面首次公布全国电网排放因子取值。此后,我国八大行业的碳核查从2016年开始一直沿用该数值至2020年。全国采用统一的平均排放因子,主要是为了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的企业能够在公平的场景下交易,避免不同区域的企业由于排放因子不同而造成不公平的情况。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1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环办便函〔2021〕547号),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调整为0.5839吨二氧化碳/兆瓦时。2022年3月,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并以附件形式更新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全国电网排放因子调整为0.5810吨二氧化碳/兆瓦时。这是继2017年国家部委层面公布全国电网排放因子以来的第一次正式更新,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电网排放因子与可再生能源、火电机组单位供电标煤耗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讲,可再生能源比例越高,火电机组单位供电标煤耗越低,电网排放因子越小。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和消纳比例不断提升,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11亿千瓦,同比增长15.1%,占总装机规模的45.5% 其中,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装机突破7亿千瓦。今年1~5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4349万千瓦,占全国发电新增装机的82.1%,已成为我国发电新增装机的主力。火电企业持续进行节能改造,供电标准煤耗不断降低,2021年全国供电标准煤耗302.5克/千瓦时,较2011年下降26.5克/千瓦时。0.6101吨二氧化碳/兆瓦时反映的是2015年单位用电量蕴含的二氧化碳排放,与当前实际情况出入较大。将全国电网排放因子调整为0.5810吨二氧化碳/兆瓦时,体现出近几年我国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的迅猛发展和火电厂平均供电标准煤耗的不断降低,更符合当前我国电力结构的实际情况,能够及时、准确、客观评估企业消耗电力的实际碳排放水平。  区域电网排放因子  从理论上说,电网覆盖范围越小,相应的电网排放因子越接近单位电力实际间接排放。区域电网排放因子将全国电网划分为六个区域电网,其计算方法为区域电网本地所有发电厂化石燃料碳排放与净调入电量、净进口电量蕴含的碳排放之和除以区域电网总供电量。  2013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国家气候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首次发布2010年区域及省级电网平均排放因子,旨在为地区、行业、企业及其他单位核算电力调入、调出及电力消费所蕴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提供参考。201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国家气候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再次发布2011年和2012年区域电网排放因子。区域电网排放因子相比全国电网排放因子而言,更能反映不同区域电量构成的差异,但在发布2010~2012三个年度后,至今没有更新。  省级电网排放因子  省级电网排放因子是按照省级行政区域边界将全国电网进行划分,计算思路与区域电网排放因子大致相同。主要用于计算各省的调入电量和调出电量排放,也有部分省份用于计算企业级别的排放。2013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国家气候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首次发布的2010年电网平均排放因子中就包括省级电网排放因子。201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发布2012年省级电网排放因子。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商请提供2018年度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自评估报告的函》(环明传〔2019〕6号),以附件形式列出2018年省级电网排放因子。  以上海为例,2010年、2012年和2018年省级电网排放因子分别为0.7934吨二氧化碳/兆瓦时、0.6241吨二氧化碳/兆瓦时和0.5641吨二氧化碳/兆瓦时。需要说明的是,上海作为我国试点碳市场之一,电网排放因子一直取值0.788吨二氧化碳/兆瓦时(根据上海2010年能源平衡表和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数据计算获得)。2022年2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相关排放因子数值的通知》(沪环气〔2022〕34号),核算使用外购电力所导致的碳排放时,电网排放因子由0.788吨二氧化碳/兆瓦时调整为0.42吨二氧化碳/兆瓦时,体现上海近十年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提升的显著成效。  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  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表示新能源电力设施生产一度电对应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用于核算CDM、CCER项目实际产生的减排量,其最新计算方法是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CDM EB)颁布的最新版《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07.0版)。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发布,从2006年开始每年更新,目前最新的是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于2019年发布的数据。  基准线排放因子由所在区域电网的电量边际排放因子(OM)和容量边际排放因子(BM)两个因子计算而来。电量边际排放因子等于本地电厂的单位电量排放因子与净调入电量的单位电量排放因子以电量为权重的加权平均值 容量边际排放因子对选定的若干个新增机组样本的供电排放因子以电量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求得。  电网碳排放因子存在的问题  以上几种“电网碳排放因子”名称相近但用途根本不同,由于对其内涵、外延理解得不够全面和深刻,在使用电网碳排放因子时往往存在一些误区,这会导致产生错误的减排标杆和信号,并由此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包括无法准确反映各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的客观情况,误导政府部门对制定碳减排措施和评估效果的分析,影响减排政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误导企业对生产模式的选择,弱化来自能源结构较为优化地区的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等。即使使用正确,也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数据更新不及时。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实务中,电网碳排放因子主要采用国家发布的区域电网排放因子,目前仍沿用若干年前国家公布的数据,相对滞后,且更新周期长,不利于动态反映我国电力系统绿色低碳发展的趋势,也不利于客观评估我国碳减排成效及科学推进碳减排工作。  二是时空分辨率体现不够。电网碳排放因子通常以年为发布周期,计算时长一年内只有一个指标值,取值相对固定,且仅能体现省级及以上的电碳耦合情况。  三是清洁电力绿色环境价值尚未体现。电网碳排放因子将电力相关碳排放平摊至全部电量,无法区分不同类型电源及外送电力的绿色环境价值,无法带动全社会消纳绿电的积极性,不利于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四是无法有效促进电碳市场融合发展。电网碳排放因子无法影响企业的用电行为及其在电力市场、碳市场的交易行为,无法带动企业灵活选择更具有清洁能源优势的生产模式。  优化调整电网碳排放因子的有关建议  当前,我国正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电网碳排放因子的时空差异性愈发显著。可考虑对电网碳排放因子在时空维度进行精细化核算,提供更加清晰及时的信号指引,使企业公平公正承担碳排放责任。时间维度上,新能源发电具有较强的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在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入背景下,电网碳排放因子在不同时间尺度“峰谷差”越来越明显。空间维度上,东西部地区资源禀赋、能源结构差异明显,特别是随着近几年跨省跨区输电规模不断扩大,区域间的发电装机、发电量在规模和结构上变化更加显著,电网碳排放因子在不同空间尺度“地域差”越来越显著。未来可基于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的实际情况,探索构建区域动态电网碳排放因子,并逐步精确到省、市,这样可以有效引导用户通过调整用电时序实现主动碳响应,同时促进清洁能源消纳,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碳效水平。  电力大数据实时性、精准性和普遍覆盖的优势,在碳排放核算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可为监测碳排放动态、落实减碳行动提供重要的科学参考。在构建动态电网碳排放因子基础上,未来可以利用电力大数据来强化碳排放核算。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赋能电网,利用数字电网对电能生产、传输、使用全环节的碳流进行精准监测、追踪和溯源,充分发挥电力数据要素在“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的独特价值。更进一步,可以考虑构建电力系统源网荷全链碳计量体系。建立以电碳流分析为基础的电碳核查标准,建设全面覆盖的电碳监测计量体系,实现碳排放量的实时跟踪和计量,推动构建与国际衔接互认的电碳认证技术与标准体系。  “双碳”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背景下,我国将加快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比例将进一步提升,电网碳排放因子应随着电力结构的变化及时优化调整。未来可依托电力市场交易区分用户的绿色电力消费量和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将绿电部分核算为零排放,这样既可以充分体现绿电的环境价值,也可以进一步提升绿电采购需求,从而建立电碳市场相互促进的纽带关系。  国际碳市场在碳排放量化和配额分配环节中不考虑间接排放,以避免总量重复计算。欧美发达国家具备比较健全、成熟的电力市场和碳市场交易体系,能够将碳价传导至火电发电成本和批发电价,影响终端用户用电成本,从而为用户端节电提供有效激励,实现用户端驱动的电力系统碳减排。当前我国电力市场与碳市场均处于逐步推进、逐步完善的阶段,短期内转嫁碳成本的时机和能力难以实现,何时转嫁、如何转嫁、转嫁多少,需要系统思维、科学论证。未来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逐步建立、碳市场的逐步完善,电力市场全面放开,碳价充分有效传导,特别是碳价随着配额需求提高和减排成本上升而逐步走高,碳市场为碳减排提供经济激励、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作用充分发挥时,可以考虑适时将电力间接排放从全国碳市场覆盖排放范围中排除。
  • 教育部下发工程专业学位调整通知,你的专业变了么?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学位办〔2018〕28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军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p p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要求,决定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p p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原则与要求 /p p   1.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按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附件1)进行,以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对应调整为相应的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 /p p   2. 对存在多个对应关系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可根据自身主要办学方向和特色,选择一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对应调整。 /p p   3. 对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如本单位已有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将直接归并到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如本单位没有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可对应调整为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p p   4. 2018年批准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根据申报时的领域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自主选择一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对应调整。 /p p   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原则与要求 /p p   1.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必须保证质量,坚持标准,按照《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附件2)进行,可根据本单位学科水平和人才培养实际情况对应调整为一个或多个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授权点。 /p p   2. 申请对应调整的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授权点,必须达到相应类别的申请基本条件(附件7)。 /p p   3. 2018年批准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根据申报时的领域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进行对应调整。 /p p   三、工作程序 /p p   1. 学位授予单位按属地原则向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对应调整申请,军队学位授予单位向军队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请,不提出申请视为放弃。申请材料包括单位公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附件3)《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附件4)《单位对应调整申请汇总表》(附件5)。要保证材料真实,各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权点的人员不得重复。所有材料不得涉密。 /p p   2. 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的申请进行核查,将符合要求的申请于2018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材料包括省级学位委员会报送公函、《省级对应调整申请汇总表》(附件6)、各单位申请原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送。 /p p   3.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报送的申请进行核查,并组织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评议。 /p p   4.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议意见形成对应调整建议,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p p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应调整工作,增强规矩意识,强化纪律要求。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对应调整的申请资格。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在材料核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p p   联系人及电话:欧百钢 王统斌 010-66097034/7848 /p p   邮箱地址:xueweichu@moe.edu.cn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附件: br/ & nbsp & nbsp 1.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9/attachment/37c3c4ac-212e-4f91-acb3-a8916ef05436.doc" title="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doc"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doc /a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9/attachment/1a48e8a7-4217-47d6-b5c8-39fc83cef2dd.doc" title="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doc"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doc /a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width=" 16" height=" 16"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width: 16px 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9/attachment/07a0d80c-1db9-433d-bcf5-1eb78c85cc10.docx" title="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docx"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docx /a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4.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9/attachment/fe950492-2785-4805-b3d8-ac0e8db7ed46.docx" title="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docx"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docx /a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5.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txt.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9/attachment/5003275d-76e1-4ed9-bb9e-3c908158af38.xlsx" title=" 单位对应调整申请汇总表.xlsx"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单位对应调整申请汇总表.xlsx /a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6.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txt.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9/attachment/411311e6-191e-48e8-8022-f56bf6df0965.xlsx" title=" 省级对应调整申请汇总表.xlsx"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省级对应调整申请汇总表.xlsx /a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7.& nbs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9/attachment/162d0325-49c9-4830-a32a-5fba26b2d20f.docx" title=" 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docx"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docx /a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8月30日 /p
  • 青海:开展这几种特色分析仪器计量方法研究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推动计量工作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青政〔2022〕32号)。  《意见》指出,根据强制检定需要,建立眼压计、声级计、纯音听力计、阻抗听力计、糖量计、体温计、原棉水分测定仪、电容法和电阻法谷物水分测定仪、谷物容重器、乳汁计、医用活度计、铁路计量罐(车)12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开展盐湖复选生产线全自动分析仪量值溯源方法研究,解决生产线分析测量设备测量数据与实验室分析数据不一致问题,为产业发展提供计量测试服务。  建立户外光伏组件最大功率计量标准装置测试系统、电池内阻测试仪标准装置等10项适合青海清洁能源计量体系建设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加快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和碳排放监测系统计量标准建设,实现温室气体监测仪器计量检定校准能力全覆盖。  全文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省重大需求为牵引,以突破高原计量技术为主攻方向,以提升全省计量能力为目标,以补齐计量检测短板为着力点,坚持创新突破、改革引领,需求牵引、供给提升,政府统筹、市场驱动,协同融合、开放共享基本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加强计量统筹规划,建立完善基本满足全省现代先进测量需求的计量体系,为服务科学技术进步、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量值溯源体系逐步健全,全省协同推进计量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高原特色发展领域计量科研能力逐步提升,服务效能和监管水平明显提高,计量工作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青海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凸显。  计量科学技术研究参与度增强。高原特色产业国家标准物质、新能源、盐湖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等研究方面有所突破,力争研制国家标准物质4个 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高原特色计量科研专家队伍,确保全省部分检定校准测量能力处于国内中等水平。  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基本满足需求。计量在全省重大战略中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更加彰显,计量测试服务能力基本覆盖重点产业发展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计量标准由现有743项增加到900项以上 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力争建成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个,制订青海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1个,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店)200个,计量服务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体系逐步完善。  计量监督管理能力逐步提升。全社会计量法治意识增强,计量活动和行为更加规范有序。监管体制逐步健全,监管模式逐步得到创新,社会各方计量溯源性意识明显增强,开放共享的计量协同发展能力提升,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计量检测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全省强制检定项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现有29项增加到41项,建标覆盖率达91%。  到2035年,全省计量科技创新能力整体提升,盐化工、清洁能源计量检定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综合实力达到国内中等水平。国内先进计量科技手段逐步推广运用,努力建成基本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化测量体系。力争制订青海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5个,研制国家标准物质12个,引导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店)1000家,建设满足资源保护和高原产业等需求的国家计量测试中心2—3个。  二、强化计量基础建设,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三)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强化量值传递体系的基础保障,根据强制检定需要,建立眼压计、声级计、纯音听力计、阻抗听力计、糖量计、体温计、原棉水分测定仪、电容法和电阻法谷物水分测定仪、谷物容重器、乳汁计、医用活度计、铁路计量罐(车)12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坚持节约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科学规划全省量值溯源体系,市州建立机动车测速仪、体温计、验光仪器、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心脑电测量仪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加气机、出租汽车计价器等强制检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县区建立衡器、压力表(计)、血压表(计)、体温计等强制检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有条件的县区根据区域发展需要建立加油机、水表、燃气表等强制检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充分发挥社会各方计量资源优势,建立非强制检定计量标准。引导企业加强计量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内部保障体系,努力形成全省层次分明、链条清晰的计量溯源体系。  (四)加快计量技术机构建设。聚焦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以资源、能源、高原等领域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全省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各行业专业计量技术机构、社会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资源优势,搭建产业计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促进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协同、互补发展,建立满足生态环境监测、高原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计量需求的测试中心、光伏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盐湖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五)加强计量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依托计量课题研究、重点项目建设平台,加大计量科研带头人培养力度。充分运用全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打造全省计量科技创新团队。开展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充分运用国家计量公共教育资源,借助国家计量网络培训平台,落实阶梯式计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以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依托,加强全省计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岗位设置,探索建立首席计量师、首席工程师等聘任制度,为培养计量人才队伍搭建平台,为精准施“测”奠定人才基础。  (六)推动计量交流合作发展。围绕兰西城市群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重点任务,加强同中国计量大学、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西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等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建立计量共商协作、科技创新合作、技术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对口支援省份发展优势,主动争取对口省市计量技术指导帮扶、项目援建等支持力度,推动全省计量协调发展。  (七)开展数字化运用及高原计量检测研究。开展计量数据共享技术研究,推动计量产业链条数据的融合共享。鼓励支持全省有条件的计量技术机构建立智能计量检测管理系统,推广设备自动化、数字化运用,提升计量质量控制和智慧管理水平。针对青海高原复杂环境计量需求,开展高原计量检测技术研究,着力解决精准测量难题。  (八)搭建计量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各行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计量优势资源力量,鼓励支持全省各行业计量科技人员开展计量科技创新,构建质量技术基础、知识产权等融合发展的计量科技服务体系。  三、强化计量技术应用,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九)服务盐湖产业发展。加大盐湖资源利用标准物质研发、标准装置技术开发等方面研究力度,重点在氯化物型卤水标准物质研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开展盐湖复选生产线全自动分析仪量值溯源方法研究,解决生产线分析测量设备测量数据与实验室分析数据不一致问题,为产业发展提供计量测试服务。  (十)服务光伏产业发展。建立户外光伏组件最大功率计量标准装置测试系统、电池内阻测试仪标准装置等10项适合青海清洁能源计量体系建设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解决光伏发电测量设备溯源问题,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供计量测试服务。  (十一)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加快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和碳排放监测系统计量标准建设,实现温室气体监测仪器计量检定校准能力全覆盖。加大能源资源、环境和碳计量数据分析挖掘和利用,引导企业在生产活动中通过科学、合理、高效的能源消费结构调整,降低碳排放量。开展重点耗能设备能效测试、节能效果评价、企业减碳评估测试等碳计量服务,将服务链从传统耗能产业延伸到大数据中心、公共服务等领域。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管理,持续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实现重点用能单位全部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体系。  (十二)服务民生健康与公共安全。推进医疗健康和民生领域计量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医疗器械、疫病防控、诊断试剂、可穿戴设备、体育健身、高原特色食品等关键指标开展计量检定和测试服务。完善地质、地震、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防御等计量测试保障体系,提高全省防灾、减灾、救灾计量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安全领域计量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全省加快交通安全、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等领域计量测试技术和智慧计量技术应用。  四、强化计量监督管理,提升计量监管能力  (十三)完善计量技术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校准、产业计量、计量数据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发挥全省计量资源优势,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制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开展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修订、实施和效果评估。  (十四)探索创新计量监管模式。建立完善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监管制度,积极探索推广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非现场计量监管模式,逐步建立全省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在全省推广运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充分发挥民生计量信息化监管作用。  (十五)做好民生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对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涉及民生重点领域计量器具监督管理,持续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眼镜制配场所、涉农物资、农畜产品收购等计量器具的专项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准确可靠。  (十六)推动诚信计量示范创建。加快构建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体系。在商贸、服务业等领域组织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广泛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建立完善诚信计量信息公开机制。  五、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在计量工作的全过程。各地各部门要把计量工作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把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有效衔接,突出计量战略资源地位,按照本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确保任务完成。  (十八)强化政策支持。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计量工作实际,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标准物质研制、公益性技术机构工作予以必要的保障。加大对计量科研项目和计量科技创新支撑平台的支持,对批准筹建的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联盟,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和相关政策予以重点支持。落实激励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的普惠性政策,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九)狠抓工作落实。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针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研,提出解决对策,抓好工作落实。
  • 天瑞调整8.3亿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2012年12月6日,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仪器)发布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的公告。   该公告中称,天瑞仪器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 83,369.18 万元,主要用于对手持智能化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仪产业化项目与研发中心、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建设进行投资。其中,因手持式智能化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仪产业化2011年12月31日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目前不存在调整投资进度 所以本次调整主要针对于研发中心、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建设,可使用时间均由2013年12月31日调至2014年12月31日。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存放情况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01 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5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2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480.82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10,769.18 万元,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 83,369.18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19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 W[2011]B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以及项目进度情况   1、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经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项目资金投资计划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 手持式智能化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仪产业化 8,800 6,900 5,100 1,800 - 2 研发中心 9,000 9,000 3,500 2,480 3,020 3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建设 11,500 11,500 4,783 4,240 2,477 4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 - - -   注:上表中所述第一年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 12 个月份,以此类推。   上述投资项目的实施,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安排。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对手持智能化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仪产业化项目与研发中心、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建设进行投资 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由公司先行支付的资金,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资金需求量,差额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手持式智能化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仪产业化 6,900 2,375.78 34.43% 研发中心 9,000 995.35 11.06%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建设 11,500 340.74 2.96% 合计 27,400 3,711.87 13.55%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的原因   1、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项目采购的高端机加工设备,大部分需从国外采购,采购合同签订流程较慢 以及超精密机械加工及测量中心基建正在进行中,场地布局需进一步完善,尚未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2、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建设   公司一直在积极寻找项目实施的合适地点,但由于受外部房地产价格和合适地点的影响,比选需要时间,并且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低于预期值,公司采取审慎策略原则,减缓了项目实施进度。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调整后的具体内容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项目实施内容不变。调整后的时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手持式智能化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产业化 2011年12月31日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2 研发中心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3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建设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手持式智能化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仪产业化项目”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的主要原因是:该募集资金项目于 2009 年起开始立项实施,建设期为 2 年,原计划 2011 年投产,2012 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1年末,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会继续加强项目技术的升级改造,该项目目前不存在调整投资进度。   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为公司产品研究和开发、技术升级以及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调整,但公司一直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已经取得了项目的部分效益成果。因此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12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的进度没有影响公司相关产品研究和开发、技术升级的正常工作,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的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东方证券认为天瑞仪器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东方证券对此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全体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 以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以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专访全国政协委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   在2008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率先提出了在我国要大力推进低碳经济的建议。今年“两会”,他提出要以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着力将环保产业培育成未来经济新增长点。   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尚未真正摆脱传统模式,不顾环境资源承载能力,“铺摊子、上项目”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在沿江、沿河、沿海规划布局了大量石化、化工、钢铁、能源、造纸等重化工项目。   为了汲取先发展地区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教训,构建我国区域发展的理性模式与格局,促进我国生态文明与保障生态安全,探索类似区域资源环境约束的共性解决途径,选择在五大区域(环渤海沿海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沿海地区、成渝经济区、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开展了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   针对五大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安全之间的矛盾,吴晓青建议,首先要积极探索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机制。国家有关部门在制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时,应以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体系为导向,实施分区域的差别化调控政策,积极探索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保障机制、引导机制和约束机制,将五大区域建设成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示范区域。   二要坚守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红线”。吴晓青表示,应该研究制订相关的生态红线标准,作为硬性指标进行考核、监督和检查。   三要优化五大区域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从全国生产力布局的整体性和区域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出发,按照“区域统筹、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的原则,制定优化五大区域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提高重点产业集中度,构筑区域性的循环经济体系。   四要加快五大区域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加大财税扶持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实行更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等措施,引导相关地区加快推进对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改造,加快发展低碳经济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摆脱过于依赖重化工的传统产业发展路径。   加快发展环保产业   经济结构调整除了对现有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外,还要着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对未来经济结构进行规划。为此,国家提出将环保产业的振兴和发展作为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特别是去年9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专门听取了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汇报,专题研究新兴产业发展问题,这充分体现了发展环保产业的宏观战略意义。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环保产业已初具规模,基本形成涵盖环保产品、环境服务、洁净产品、废物循环利用和自然生态保护等领域的产业体系。据初步测算,2008年全国环保产业收入总额已超过8000亿元,从业人员约300万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环保产业总体上还处于产业化的初级阶段,环保产业发展尚不能完全满足环境管理、节能减排和成为新经济增长点的需要。   突破产业发展“政策瓶颈”   为了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吴晓青提出了6点建议,突破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瓶颈”。   一是进一步完善环保产业的管理体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环保产业综合管理体制,统一制定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全面提升国家对环保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   二是建立投、融资及市场激励机制。建立包括发债、担保、项目融资、环保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在内的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本进入环保产业。提高污染治理收费标准,明确收费方式和费用使用机制。   三是完善价格、税收等配套政策。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节能环保产品和项目目录,优惠范围全面涵盖环保技术开发、产品生产、装备制造、环保服务等各个相关领域。   四是推动环境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制定和实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条例》,促进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研究建立对环境基础设施社会化运营的财政补贴机制、环保设施运营特许经营制度。   五是组织实施环保产业调查和重点环保工程。尽快开展新一轮的全国环保产业调查,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并带动相关领域技术规范的建立以及技术、设备的研发应用,培育环保领域的龙头企业。   六是进一步促进环保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环保技术及装备创新体系。对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环保技术以及“成套化、系列化、标准化、国产化”的先进设备,国家要设立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其开展示范和推广。
  • 六部门联合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09]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提高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及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和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有关调整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取消相应整机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对国产装备尚不能完全满足需求,仍需进口的,作为过渡措施,经严格审核,以逐步降低优惠幅度、缩小免税范围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继续给予进口优惠政策。具体规定见附件1。   二、自2009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重大技术装备而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所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停止执行。附件 2所列文件同时废止。   三、企业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进口的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申请继续享受有关先征后退进口税收政策的,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及有关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规定,最迟应于2009年9月30日前提交申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省级财政部门应在2009年10月30日前将申请文件汇总报财政部。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获得退税确认书之日起半年内按照财关税[2007]11号文件规定的相关程序向进口地海关申请办理退税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企业申请享受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进口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有关进口免税政策的,最迟应于2009年10月1日前提交申请文件,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比照本通知附件1所列暂行规定执行,逾期不予受理。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在接到企业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会同企业所在地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完成初审并将申请文件及初审意见汇总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抄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的申请文件及初审意见应同时抄报国家能源局)。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业主和核电项目业主分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提交申请文件,同时抄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符合条件的企业自2009年7月1日起享受2009年度的进口免税政策。   点击查看原文(含附件)
  • 工信部发布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产业关联度高、吸纳就业能力强、技术资金密集,是各行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确保装备制造业平稳发展,加快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自主化水平,推动产业升级,特编制本规划,作为装备制造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规划期为2009-2011年。   一、装备制造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装备制造业已经形成门类齐全、规模较大、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产业体系,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实施以来,装备制造业发展明显加快,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水平显著提高,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部分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跃居世界前列。我国已经成为装备制造业大国,但产业大而不强、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基础制造水平落后、低水平重复建设、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困难等问题依然突出。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外市场装备需求急剧萎缩,我国装备制造业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势头明显趋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滑,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应该看到,我国目前正处于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对先进装备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金融危机加快了世界产业格局的调整,为我国提供了参与产业再分工的机遇,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抓住机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强技术创新,促进装备制造业持续稳定发展,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规模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通过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基础配套件和基础工艺水平;通过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和产品更新换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努力推进装备制造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装备自主化与重点建设工程相结合。加强政策支持和市场引导,充分利用实施重点建设工程和调整振兴重点产业形成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进装备自主化,保障工程需要,带动产业发展。   坚持自主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支持企业自主开发新产品,鼓励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企业逐步由依赖引进技术向自主创新转变,大力推进技术产业化。   坚持发展整机与提高基础配套水平相结合。努力实现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带动基础配套产品发展。提高基础件技术水平,开发特种原材料,扭转基础配套产品主要依赖进口的局面。   坚持发展企业集团与扶持专业化企业相结合。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发展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鼓励主机生产企业由单机制造为主向系统集成为主转变,引导专业化零部件生产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三)规划目标。   1.产业实现平稳增长。保持装备制造业生产经营稳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逐步上升,为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提供保障。   2.市场份额逐步扩大。提高国产装备质量水平,扩大国内市场,国产装备国内市场满足率稳定在70%左右,巩固出口产品竞争优势,稳定出口市场。   3.重大装备研制取得突破。全面提高重大装备技术水平,满足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产业调整振兴需要,百万千瓦级核电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高速动车组、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等一批重大装备实现自主化。   4.基础配套水平提高。基础件制造水平得到提高,通用零部件基本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关键自动化测控部件填补国内空白,特种原材料实现重点突破。   5.组织结构优化升级。形成若干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工贸一体化大型企业集团,形成一批参与国际分工的“专、精、特”专业化零部件生产企业。   6.增长方式明显转变。生产组织方式和重要生产工艺得到改进,现代制造服务业得到发展,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显著降低,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大型企业集团的现代制造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0%以上。   三、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   (一)依托十大领域重点工程,振兴装备制造业。   1.高效清洁发电。以辽宁红沿河、福建宁德和福清、广东阳江、浙江方家山和三门、山东海阳以及后续核电站建设工程为依托,推进二代改进型、AP1000核电设备自主化,重点实现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控制棒驱动机构、核级泵阀、应急柴油机等主要设备的国内制造。以东北、西北、华北北部和沿海地区大型风电场工程为依托,推进风电设备自主化,重点实现变频控制系统、风电轴承、碳纤维叶片等产品的国内制造。进一步提高70万千瓦以上水电设备、大型抽水蓄能机组、百万千瓦级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设备、大型燃气机组、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等技术装备的性能质量。开发太阳能发电设备。发展大型火电、核电站辅机。   2.特高压输变电。以特高压交直流输电示范工程为依托,以交流变压器、直流换流变压器、电抗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全封闭组合电器等为重点,推进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和±800千伏直流输变电设备自主化。   3.煤矿与金属矿采掘。以平朔东、胜利东二号、白音华、朝阳等十个千万吨级大型露天煤矿,酸刺沟等十个深井煤矿,以及大型金属矿建设为依托,大力发展新型采掘、提升、洗选设备,重点实现电牵引采煤机、液压支架、大型矿用电动轮自卸车、大型露天矿用挖掘机等设备的国内制造。   4.天然气管道输送和液化储运。以西气东输二线、陕京三线等天然气管道输送工程为依托,发展长距离输送管道燃压机组、大型管线球阀和控制系统等装备;以浙江、江苏、珠海、青岛等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为依托,发展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及接收站等设备。   5.高速铁路。以在建的京沪、京广、京沈、沪昆等约1万公里高速铁路客运专线,以及西部干线铁路、煤运通道建设项目为依托,组织实施铁路交通设备自主化,实现高速动车组、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内燃机车、重载货车、大型养护机械等装备的国内制造。   6.城市轨道交通。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7个城市近70条线路工程项目为依托,重点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列车网络控制系统、制动系统、主辅逆变器等机电设备自主化。   7.农业和农村。以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为依托,大力发展大功率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节能环保中型拖拉机等耕作机械,通用型谷物联合收割机、新型半喂入式水稻联合收割机、高效玉米联合收割机、自走式采棉机等收获机械,免耕播种机,节水型喷灌设备等。适应新农村建设、农业现代化的需要,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成套设备、灌溉和排涝设备、沼气除料设备、农村安全饮水净化设备等。   8.基础设施。适应交通、能源、水利、房地产等行业发展需要,以大型隧道全断面掘进机、大型履带吊和全路面起重机、架桥机、沥青混凝土搅拌和再生成套设备等为重点,发展大型、新型施工机械;以空管设备和空管自动化系统、行李和货物高速分拣系统、安检设备与智能化监测系统、航显综合系统及设备、机场信息集成系统及设备等为重点,发展机场专用装备;以大型斗轮堆取料机、翻车机、装卸船机等为重点,发展港口机械。   9.生态环境和民生。适应环境保护和社会民生需要,大力发展污水污泥处理设备、脱硝脱硫设备、余热余气循环再利用设备、环境在线监测仪器仪表,食品、药品、煤矿瓦斯等安全检测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设备,数字化医疗设备等。   10.科技重大专项。加快实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高速精密复合数控金切机床、重型数控金切机床、数控特种加工机床、大型数控成形冲压设备、重型锻压设备、清洁高效铸造设备、新型焊接设备与自动化生产设备、大型清洁热处理与表面处理设备等八类主机产品,基本掌握高档数控装置、电机及驱动装置、数控机床功能部件、关键部件等的核心技术。   (二)抓住九大产业重点项目,实施装备自主化。   1.钢铁产业。以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的工程为依托,以冷热连轧宽带钢成套设备、大型板坯连铸机、彩色涂层钢板生产设备、大型制氧机、大型高炉风机、余热回收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大型冶金成套设备自主化。   2.汽车产业。结合实施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重点提高汽车冲压、装焊、涂装、总装四大工艺装备水平,实现发动机、变速器、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所需装备的自主化。   3.石化产业。以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的工程为依托,以千万吨级炼油、百万吨级大型乙烯、对苯二甲酸(PTA)、大化肥、大型煤化工和天然气输送液化储运等成套设备,大型离心压缩机组、大型容积式压缩机组、关键泵阀、反应热交换器、挤压造粒机、大型空分设备、低温泵等为重点,推进石化装备自主化。   4.船舶工业。结合实施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重点提高焊接、涂装工艺装备水平,实现船用柴油机、曲轴、推进器、舱室设备、甲板机械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所需装备的自主化。   5.轻工业。结合实施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食品机械、制浆造纸机械、塑料成型机械、制革制鞋机械、光机电一体化缝制机械、包装设备以及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等为重点,推进轻工机械自主化。   6.纺织工业。结合实施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粗细联、细络联、高速织造设备,非织造成套设备、专用织造成套设备,高效、连续、短流程染整设备等为重点,推进纺织机械自主化。   7.有色金属产业。结合实施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高精度轧机、大断面及复杂截面挤压机等为重点,推进有色冶金设备自主化。   8.电子信息产业。结合实施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集成电路关键设备、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新型元器件生产设备、表面贴装及无铅工艺整机装联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及工模具等为重点,推进电子信息装备自主化。   9.国防军工。结合国防军工发展需要,以航空、航天、舰船、兵器、核工业等需要的关键技术装备,以及试验、检测设备为重点,推进国防军工装备自主化。发挥军工技术优势,促进军民结合。   (三)提升四大配套产品制造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1.大型铸锻件。重点发展大型核电设备铸锻件,百万千瓦级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铸锻件,70万千瓦以上等级大型混流式水轮机组铸锻件,石化、煤化工重型容器锻件,冷热连轧机铸锻件,大型船用曲轴、螺旋桨轴锻件,大型轴承圈锻件等。   2.基础部件。重点发展大功率电力电子元件、功能模块,大型、精密轴承,高精度齿轮传动装置,高强度紧固件,高压柱塞泵/电动机、液压阀、液压电子控制器、液力变速箱,气动元件,轴承密封系统、橡塑密封件等。加快发展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仪器仪表、中高档传感器等。   3.加工辅具。重点发展大型精密型腔模具、精密冲压模具、高档模具标准件,高效、高性能、精密复杂刀具,高精度、智能化、数字化量仪,高档精密磨料磨具等。   4.特种原材料。重点发展耐高温、耐高压、耐腐蚀电站用钢(钢管),大型变压器用高磁感取向硅钢,高压、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用绝缘材料,高速列车转向架、轮对用特种钢,飞机用高档铝型材,轴承、齿轮、模具、量具、刃具、高强度紧固件用特种钢,机床滚珠丝杠和直线导轨专用钢材,高耐磨钢,高强度、耐高温、低磨损、长寿命复合密封材料等。   (四)推进七项重点工作,转变产业发展方式。   1.加快产业组织结构调整。重点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逐步形成具有工程总承包、系统集成、国际贸易和融资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加大对重点基础配套企业的投入力度,引导民营资本和外资投向基础零部件、加工辅具等领域,发展一批高起点、大规模、专业化企业,健全产业配套体系。   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研投入力度,集中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加快建设一批带动性强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提升企业产品开发、制造、试验、检测能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鼓励科研院所走进企业,支持企业培养壮大研发队伍。   3.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改进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合理配置资源,整合区域内铸造、锻造、热处理、表面处理四大基础工艺能力,建设专业化生产中心。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推广先进制造技术和清洁生产方式,提高材料利用率和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4.加快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装备产品技术标准,提高标准水平,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淘汰落后产品。跟踪国际先进技术发展趋势,注重与国际标准接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自主创新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5.利用境外资源和市场。充分吸收借鉴境外先进管理经验,有选择地引进先进技术,为海外专业技术人才回国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提高我国装备制造业技术水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兼并重组境外企业和研发机构。稳定和扩大装备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和成套水平。   6.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在工程承包、系统集成、设备租赁、提供解决方案、再制造等方面开展增值服务,逐步实现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延伸扩展研发、设计、信息化服务等业务,为其他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   7.加强企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加快改革步伐,优化产权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全面提高科学决策和生产、经营水平,增强参与国际竞争和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改进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和培养创新型研发设计人才、开拓型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能人才等专业人才,强化职工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需要。   四、政策措施   (一)发挥增值税转型政策的作用。   充分发挥增值税转型政策对企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装备更新,调整产品结构,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二)加强投资项目的设备采购管理。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要支持自主创新的技术装备。项目申报文件中须附有设备采购清单,项目咨询评估阶段需对设备采购方案进行评估,项目实施阶段要加强对设备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自主创新设备采购方案的落实。   (三)鼓励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   建立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业务。   (四)加大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   制定《装备制造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目录》,支持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目录内装备的自主化、节能节材减排改造、企业兼并重组后内部资源整合、区域性四大基础工艺中心建设、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等。   (五)支持装备产品出口。   完善出口退税政策,适当提高部分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出口信贷资金投放,支持国内企业承揽国外重大工程,带动成套设备和施工机械出口。   (六)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在对铸件、锻件、模具、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的政策到期后,研究制定新的税收扶持政策,调整政策适用范围,引导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   (七)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制定鼓励境内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重组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安置、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对重组企业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长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申请贷款等予以支持;对境内企业并购境外制造企业和研发机构,可给予相关项目贷款贴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开展境内外并购贷款业务。   (八)落实节能产品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用好节能产品补贴资金,对购买高效节能装备产品的终端用户给予补贴,2009年先行开展对高效电机推广应用的补贴。抓紧落实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及早兑现到户。   (九)建立产业信息披露制度。   适时向社会发布产业政策导向、项目核准、企业重组、产能利用、进出口、生产销售库存等信息,为企业投资决策、银行贷款、土地预审等提供信息指导。   (十)支持产品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建设。   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质量检测水平。建设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新型装备产品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完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   五、规划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分工,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要适时开展《规划》的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
  • 重大调整!最新版新冠防控方案发布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科学精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在认真总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印发后的防控工作实践,特别是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等特点的基础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组织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优化调整风险人员的隔离管理期限和方式将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隔离管控时间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措施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核酸检测,采集鼻咽拭子,解除隔离前双采双检”调整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不要求双采双检。密接的密接管控措施从“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核酸检测。二、统一封管控区和中高风险区划定标准将两类风险区域划定标准和防控措施进行衔接对应,统一使用中高风险区的概念,形成新的风险区域划定及管控方案。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其他地区对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其他地区对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低风险区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其他地区对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三、完善疫情监测要求加密风险职业人群核酸检测频次,将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核酸检测调整为每天1次,对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调整为每周2次。增加抗原检测作为疫情监测的补充手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可疑患者、疫情处置时对中高风险区人员等可增加抗原检测。四、优化区域核酸检测策略明确不同人口规模区域核酸检测方案,针对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一般城市、农村地区,综合疫情发生后感染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及传播链是否清晰等因素进行研判,根据风险大小,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区域核酸检测的范围和频次。
  • 116万!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顶空固相微萃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HLX2022008项目名称: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顶空固相微萃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16.05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采购包预算采购包最高限价磋商保证金11-1全自动顶空固相微萃取仪1套280000否46000046000046001-2二氧化硫水蒸汽蒸馏仪1套18000022-1防爆个体大气采样器6台30000否23050023050023002-2防爆个体粉尘采样器6台300002-3防爆粉尘采样器6台300002-4流量计(皂膜或干式流量计)1台100002-5个体噪声剂量计(包括防爆)5台480002-6积分声级计(包括防爆)1台54002-7照度计1台5002-8紫外线测定仪(含UVA,UVB,UVC 3个探头)1台56002-9不分光红外线分析仪(含CO和CO2)1台290002-10WBGT指数仪1台100002-11倍频程声级计1台100002-12风速仪1台12002-13环境级X、γ剂量率仪1台2080033-1固相萃取仪1套390000否 470000 47000047003-2低温高速离心机水平转头1台80000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600.00万元采购疲劳试验机,照度计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2024年购置应急检测设备 (项目编号FYZC-2024-07-0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7-15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2024年购置应急检测设备 (项目编号:FYZC-2024-07-0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5日 项目概况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2024年购置应急检测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C-2024-07-03 项目名称: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2024年购置应急检测设备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最高限价:6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80.1 180.1 其他仪器仪表 测量机器人1套;探地透视仪1套;高密度电法仪1套;桥梁结构试验数据采集设备1套(含高速静态数据采集系统1套、水中墩柱缺陷检测无人船1套);冲击回波声频检测仪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包中测量机器人、探地透视仪、高速静态数据采集系统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第2包 是 140 140 其他仪器仪表 材料疲劳性能试验机1套:材料疲劳性能试验机一(600kN微机控制电液伺服钢绞线锚具疲劳试验机)1套、材料疲劳性能试验机二(200kN微机控制电液伺服动静疲劳试验机)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 第3包 是 110.9 110.9 其他仪器仪表 电子测试仪表组1套(含绝缘电阻测试仪3套、手持式数字电桥(电感测量仪)1套、接地电阻测试仪 2套、数字万用表1套、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1套);高精度温湿度计2套;声级计1套;电桥或特性阻抗测量仪1套;能见度仪1套;测速雷达仪2套;标准风速风向仪1套;光时域反射仪1套(含光时域反射仪1套,光功率计1套);光源1套;线缆测试系统1套(含网线认证测试仪1套、相序指示器1套);可变光衰减器1套;亮度照度测试系统1套(含色彩亮度计1套,照度计1套);数据网络性能测试系统1套;衰耗测试仪1套;通信性能分析仪1套;杂音计1套;数字示波器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包中可变光衰减器、线缆测试系统中的网线认证测试仪、亮度照度测试系统中的色彩亮度计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第4包 是 169 169 其他仪器仪表 农村公路路况快速检测系统1套,激光测绘仪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至第4包均适用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1点。 (6)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至第4包均适用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说明:①供应商应对注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共分4个包,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到 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完成后可通过下述方式获(1)网上获取:请供应商发送主题为“FYZC-2024-07-03第 包项目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的邮件至我公司企业邮箱fangyouss@163.com。邮件内容为: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地址。获取文件日期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2)现场获取: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进行项目登记。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39号 联系方式:闫工 15022086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联系方式:022-2586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馨玉、王伟 电 话:022-2586551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1-4包).zip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5日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疲劳试验机,照度计 开标时间:2024-08-05 09:30 预算金额:600.00万元 采购单位: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2024年购置应急检测设备 (项目编号FYZC-2024-07-0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7-15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2024年购置应急检测设备 (项目编号:FYZC-2024-07-0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5日 项目概况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2024年购置应急检测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C-2024-07-03 项目名称: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2024年购置应急检测设备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最高限价:600.0万元 采购需求: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80.1 180.1 其他仪器仪表 测量机器人1套;探地透视仪1套;高密度电法仪1套;桥梁结构试验数据采集设备1套(含高速静态数据采集系统1套、水中墩柱缺陷检测无人船1套);冲击回波声频检测仪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包中测量机器人、探地透视仪、高速静态数据采集系统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第2包 是 140 140 其他仪器仪表 材料疲劳性能试验机1套:材料疲劳性能试验机一(600kN微机控制电液伺服钢绞线锚具疲劳试验机)1套、材料疲劳性能试验机二(200kN微机控制电液伺服动静疲劳试验机)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 第3包 是 110.9 110.9 其他仪器仪表 电子测试仪表组1套(含绝缘电阻测试仪3套、手持式数字电桥(电感测量仪)1套、接地电阻测试仪 2套、数字万用表1套、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1套);高精度温湿度计2套;声级计1套;电桥或特性阻抗测量仪1套;能见度仪1套;测速雷达仪2套;标准风速风向仪1套;光时域反射仪1套(含光时域反射仪1套,光功率计1套);光源1套;线缆测试系统1套(含网线认证测试仪1套、相序指示器1套);可变光衰减器1套;亮度照度测试系统1套(含色彩亮度计1套,照度计1套);数据网络性能测试系统1套;衰耗测试仪1套;通信性能分析仪1套;杂音计1套;数字示波器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包中可变光衰减器、线缆测试系统中的网线认证测试仪、亮度照度测试系统中的色彩亮度计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第4包 是 169 169 其他仪器仪表 农村公路路况快速检测系统1套,激光测绘仪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至第4包均适用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1点。 (6)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至第4包均适用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说明:①供应商应对注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共分4个包,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到 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完成后可通过下述方式获(1)网上获取:请供应商发送主题为“FYZC-2024-07-03第 包项目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的邮件至我公司企业邮箱fangyouss@163.com。邮件内容为: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地址。获取文件日期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2)现场获取: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进行项目登记。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39号 联系方式:闫工 15022086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联系方式:022-2586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馨玉、王伟 电 话:022-2586551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1-4包).zip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5日
  • 开元仪器:调整市场战略 拓展海外市场
    4月22日,开元仪器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尽管公司去年业务和净利双双下滑,但董事长罗建文仍乐观表示虽然钢铁、煤矿行业低迷,公司业务受一定影响,但目前火电、第三方检测业务势头良好。经过公司战略调整,今年利润将会提高。   火电业务空间大   2013年,公司实现营收2.8亿,同比减少6.44%,实现净利4871万,同比减少17.31%。是公司上市以来业绩和净利首次出现下滑。   据年报显示,公司称2014年将完成销售收入3.6亿元,净利润6500万元的目标。   在此次股东大会上董事长罗建文承认利润有所下降,但他也表示将吸收动力和资本,为以后发展奠定基础。   罗建文说到,公司所生产的仪器主要是针对煤炭、钢铁、火电、第三方检测这四大板块,而且这四块业务都有一定的经济周期性,目前煤炭、钢铁行业相对低迷,但火电和第三方检测目前市场还是不断有需求,所以公司将根据行情,调整经营战略。   从开元仪器近两年的客户,便可看出公司业务的周期性。2012年度开元仪器前5大客户多是煤炭企业,而去年开始则变更为发电企业。   目前,国内有1600家发电厂,其中大多为国企,其次是地方供热。现在的状态是国企大多把淘汰的产品转给地方供热。根据国都证券研报显示,火电企业按每家企业配置两台中子活化在线检测装置计,市场容量即超过160亿元。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廖明兵表示公司所占市场份额大约为20&mdash 30%。若按此计算公司在火电企业中则有30亿&mdash 40亿的潜在业务。   罗建文也表示电力行业和煤炭行业业务一般销售数额比较大,利润一旦提上去一个点,利润空间也是相当大。   据2012年统计,公司电力业务占比38%、煤炭业务占比20%、第三方检测和其他业务为剩余占比。根据罗建文表述,电力业务这一占比还将有所提高。   国际市场目标3000万   除了调整战略提高公司净利润,董事长罗建文还称今年仪器业务要继续拓展海外区域,计划今年在海外销售额达到3000万。   2013年公司海外营业收入为1714万,主营成本为607万,毛利率达到64.57%,比国内毛利率高出12%。而目前中国煤炭是进口多,出口少,主要是用于火力发电,周边的蒙古、印度尼西亚又都是产煤大国,罗建文首先就把目标瞄准了亚洲板块。   他表示:&ldquo 公司的仪器检测水平达已到先进发达国家水平,公司今年将进驻全球七个区域,稳步拓展外海市场。&rdquo   不过,他也表示公司将稳步推进,并未有设立海外子公司和并购想法。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中&ldquo 自动化机械采样装置升级扩能项目&rdquo 和&ldquo 中子活化在线检测分析装置产业化项目&rdquo 及&ldquo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rdquo ,由于拆迁问题并未竣工,罗建文称今年年底将建成,将增大自动化仪器的供货能力。
  • Soren Holst被任命为Bruel & Kjaer新总裁
    丹麦,2015年10月29日我们很高兴地宣布任命Soren Holst为Bruel & Kjaer声学与振动测量公司的总裁。Bruel & Kjaer研发和制造世界上精确和先进的声学与振动测量和管理技术,Soren对未来的职责任务非常期待:“Bruel & Kjaer是经典的丹麦技术专家之一。这是一家管理良好的健康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某个利基市场拥有独特的地位。Bruel & Kjaer帮助一些汽车、航空航天和电信行业的世界较大的公司开发安全、用户友好的产品,实际上是一家知识型公司的缩影。Bruel & Kjaer拥有获得伟大成就的基础。”Soren在国际性技术先进的公司拥有长期的工作经验。在加入Bruel & Kjaer之前,Soren在ReSound集团担任高级副总裁和GN Otometrics业务总裁,该公司是听力学行业专家。Soren在Radiometer公司开始他的职业生涯,职位是财务主管。然后他在Oticon公司度过了成功的十一年,包括作为北美地区总裁的四年。另有三年他担任PreVenture风险投资公司的合伙人和首席执行官。他拥有技术和商业的交叉背景,使得他能够站在一个独特的位置上管理Bruel & Kjaer:“我的背景是从商业角度管理全球性科技业务。我对这样一个事实十分欣赏和尊重——技术,知识,和拥有知识的员工是业务的核心。作为管理者,我的职责是协调整个价值链来为客户创造尽可能多的价值。当我们成功地做到这点,就会得到相应的财务业绩。”关于选择为Bruel & Kjaer工作,Soren说:“Bruel & Kjaer在为之工作的人中有非常好的声誉。有机会带领这家被高度认可的公司,同时参与塑造其未来——这非常吸引人。我期待着在整个全球组织中遇见许多有趣和有才华的人,同时理解一个全新领域的机制,包括众多有趣的客户和产品。”Soren拥有哥本哈根大学的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华盛顿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今年55岁,已婚,有一个已成年的学习法律的儿子。关于Bruel & KjaerBruel & Kjaer是先进的声学与振动测量系统制造商和供应商。我们帮助客户测量和管理其产品与环境中的声音与振动质量。我们关注的领域包括航空航天、太空、国防、汽车、地面交通、机场环境、城市环境、电信和音频。我们的声学与振动设备系列包括声级计、传声器、加速度计、适调放大器、校准器、噪声与振动分析仪和PULSE软件。我们还设计和制造LDS系列振动测试系统,以及完整的机场和环境监测系统:WebTrak,ANOMS,NoiseOffice和Noise Sentinel。全面了解我们的解决方案、系统和产品,请访问我们的网站:www.bksv.cn。Bruel & Kjaer是总部位于英国的思百吉集团(www.spectris.com)旗下的子公司。思百吉集团2013年销售额达12亿英镑,集团的4个业务板块在全球共有大约7,500名员工。媒体联系朱立市场传播经理Bruel & Kjaer 中国电话:+86 21 61133678邮箱:julie.zhu@bksv.com.cn网站:www.bksv.cn
  • CFDA发布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正式稿!12月1日开始实施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bffe27c4-1317-4bd7-925f-a2e146981fa5.jpg" / /p p   依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为建立审评主导的药品注册技术体系,实现以审评为核心,现场检查、产品检验为技术支持的审评审批机制, strong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将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受理。 /strong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d23177ac-eddc-497e-968a-f0aa7cf851eb.jpg" / /p p    strong 一、调整范围 /strong /p p   凡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评审批、备案的注册申请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受理,包括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新药生产(含新药证书)申请、仿制药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的补充申请等 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药品注册申请仍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 /p p    strong 二、调整要求 /strong /p p   上述调整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药品注册申请可采取电子申报、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提交申报资料,同时提交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 /p p   2017年12月1日前,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签收资料但尚未受理或已受理但药物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研制现场核查、生产现场检查及抽样等工作尚未完成的注册申请,仍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相关工作。 /p p    strong 三、资料提交 /strong /p p   药品注册申请人应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体例与整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申报资料。申请人应保证提交的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档内容一致。药品注册申请人可自行选择邮寄或现场提交申报资料,鼓励药品注册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报资料。 /p p   (一)邮寄提交。药品注册申请人将相关资料邮寄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总局药审中心)。 /p p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邮编:100038。 /p p   以邮寄形式提交电子文档的申报资料,申请人应做好储存介质的技术防护,避免邮寄过程中介质损坏造成申报资料无法接受。 /p p   (二)现场提交。药品注册申请人携相关资料到总局药审中心提交药品注册申请。 /p p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 /p p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周一、周二、周四,下午:13:00—16:00。 /p p   (三)资料提交要求。药品注册申请人应按照现行药品注册资料要求提交申请资料 提交新药临床试验申请的,还需提交与总局药审中心会议沟通意见建议以及申报资料补充完善的情况说明。 /p p    strong 四、受理审查 /strong /p p   总局药审中心收到资料当日或当场进行签收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并做出审查决定(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或者申请人完成补正资料后符合规定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 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出具《补正资料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查决定的通知书应在5个工作日内寄送药品注册申请人。 /p p   药品注册申请人按要求完成补正资料后,可以选择现场提交或以邮寄的方式提交补正资料。自《补正资料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补正资料,且药品注册申请人未及时与总局药审中心沟通并说明原因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将申报资料退回申请人。 /p p   strong  五、立卷审查 /strong /p p   受理后总局药审中心对化学药品仿制药申报资料进行立卷审查,符合要求的,于45个工作日内完成立卷 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p p    strong 六、现场核查及注册检验 /strong /p p   集中受理实施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受理的药品注册申请,根据药品技术审评中的需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统一组织全国药品注册检查资源实施现场核查,并不再列入2015年7月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的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范围。需要进行注册检验的或核查中认为需要抽样检验的,由检查部门按规定抽取样品送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或省级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核查报告和检验报告等,仍按现行规定报送总局药审中心。 /p p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贯彻,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p p   特此公告。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2017年11月7日 /p p /p
  • 巴州环保局1258万应急监测项目公布
    巴州环保局1258万应急监测项目近日公布,涉及到的仪器包括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等。具体内容如下: 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新疆巴州政府采购中心将对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编号:BZZFCG(GK) 2015-040号  2、采购项目名称: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巴州环保局  4、采购机构名称:新疆巴州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机构地址: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6号巴州财政局办公楼后二楼一层巴州政府采购中心,邮编:841000。  6、采购内容及数量:第一包:十万分之一天平、水质自动采样器、等比例废水采样器、超声波清洗器、超纯水机、生物采样器(采样网、泵、记录器) (进口)、GPS、纯水机(北四县)、GPS(北四县)、马弗炉(北四县)、声级计(北四县)、离子色谱仪带自动进样器、电位滴定仪(带自动进样器)、紫外分光光度计、分光光度计、全自动凯式定氮仪、气相色谱仪(带自动进样器)、林格曼黑度计、锅炉烟气测试仪(含北四县)、锅炉烟尘测试仪(含数据处理器)、锅炉烟尘测定仪(含数据处理器)(北四县)、声级计、稀释仪、均质器,预算339.40万元整 第二包:全自动固/液/气体直接测汞仪(带自动进样器)、微波消解仪(配套真空赶酸装置)、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原子吸收(火焰和石墨炉)带自动进样器、红外测油仪、便携式油分测定仪(含北四县)、全自动酸纯化仪、土壤水分测定仪、底泥取样器、土壤样品筛分器、翻转式振荡器、便携式流量计、超声波水深测定仪,预算269.60万元整 第三包:生物毒性监测仪、自动液液萃取装置、自动固相萃取装置、超级X荧光光谱仪(带自动进样器)、原子荧光仪(带自动进样器)、便携式土壤重金属测定仪、总有机碳/总氮分析仪(带自动进样器)、吹扫捕集样品浓缩仪、多功能便携式水质重金属测定仪,预算283万元整 第四包: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及相应处理和检测装置(带自动进样器)、全封闭化学防护服、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全面具、半封闭化学防护服(北四县)、全面具(北四县)、便携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包括PM2.5)、便携式甲醛测定仪、大气采样器(北四县)、流量校准器(北四县)、便携式甲醛测定仪(北四县)、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流量校准仪,预算366万元整。  7、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8、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独立核算的法人,且具备所投标的经营范围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9、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6号巴州财政局办公楼后二楼一层新疆巴州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方式:本地供应商可携带资质文件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直接到新疆巴州政府采购中心拷贝招标文件,外地供应商可传真资质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所需招标文件编号及邮箱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接收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发售费用:免费  11、招标文件发放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每周一至周五  12、投标确认: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9月14日13:00时(北京时间)前到巴州政府采购中心确认投标,可以电话方式进行确认投标。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3、开标(投标)日期:2015年9月15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若逾时,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4、开标地点: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6号巴州财政局后二楼二层招标厅。  15、拷贝招标文件联系人:唐增 联系电话及传真:0996-2034090  16、采购项目联系人:黄静 电话:15909965559  新疆巴州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4日
  • 《仪器小科普》噪声检测仪哪个品牌好
    聚众人之力,创碧海蓝天!关注聚创环保的新老朋友们,大家好,欢迎阅览本期的《仪器小科普》,今天,小聚跟大家分享得内容是:在声级计行业,杭州爱华,嘉升恒升,国营红声,这三个国产品牌应该如何选型呢?在开篇前先简单问大家几个问题:01:你知道声级计都有哪些分类吗?02: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声级计?03:每种声级计的市场定位您了解吗?04:不同价位的声级计都有哪些区别呢? 当您能够将上面的4个问题整理清楚的时候,小编想您一定能够摒弃销售们的推销套路,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迷茫中选择了不适合的品牌和型号,等到我们发现时已经过了换货时期,所以看看吧。 众所周知,声级计是一种最基本的噪声检测仪器,它是由传声器、放大器、检波器、指示表多个部件组成;首先它是一种电子仪器,但是又不同于压力表,它的检测原理是模拟了人耳对声波反应速度的时间特性,把生活中的声音信号转换成电子信号,在仪器前端的指示表头将噪声声级显示出来。目前,在声音检测行业中,按照仪器的精密程度,将声级计分为“普通声级计”和“精密声级计”普通声级计。这类声级计对于传声器的要求不高,检测的动态范围和平直频响范围比较比较狭窄,在普通声级计中,是不配置带通滤波器(一种允许特定频段的波通过的设备)的。普通声级计在各行各业均有应用,因其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广泛应用在工业制造的车间噪声检测、家电卖场家电噪声检测、公路交通临时噪声检测等多个行业。普通声级计的主要的检测方向是持续声音的检测,无法准确的测量瞬间声音的检测,此类普通声级计市场售价700-2000元左右。另一种精密声级计。从字面意思上,我们就很好的理解这类仪器,精密级声级计的国家标准要求其必须具有检测频响宽(频率响应宽)、灵敏度高、长期稳定性能好,能够在多状况下使用,且能够和各种带通滤波器配套使用,并且能够与数据记录仪、录音机等多种设备相连接,用以输出或保存更多检测信息。精密声级计具有普通声级计所有的优点,它同时具有普通声级计不具有的优势,精密级脉冲声级计可以满足多领域一机检测,应用在各种机器、车辆、船舶、电器等工业噪声测量和环境噪声测量,此类仪器具有倍频程功能(频谱分析)、统计功能、有的还可以检测脉冲噪声,像第三方检测公司,工商执法部门,科学院校多是采购这类声级计。精密级声级计市场售价4000-20000元不等。 下面,小聚整理了杭州爱华,嘉升恒升,国营红声这三个品牌,普通声级计和精密声级计性价比高的两个型号,供朋友们选择!杭州爱华型号 参数 市场参考价嘉升恒升型号 参数 市场参考价国营红声型号 参数 市场参考价以上声级计的型号和参数,就是本期聚创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供你采购时参考。 市场上的国产品牌仪器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需要多掌握一些仪器质量标志知识尤为重要哦,那哪些知识是“声级计”这个产品必备的呢?1.包装说明上是否有CMC/CPA计量认证标志。这一项非常重要哦,我们有的朋友在taobao上采购了一款不知名厂家生产的“分贝仪”,采购价只有不到百元,产品包装上没有任何的认证标志,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仪器非常不灵敏,是一款完全不能做计量使用的“玩具”。2.包装仔细,配件证书齐全。作为正规企业生产的高精密检测设备,在包装和运输过程中,不能出现任何的马虎,这有可能影响仪器检测的jing准度,所以合格的声级计仪器,企业一般会配有“仪器专用手提箱/包”箱中配有高密度海绵,可以应多各种工况场合和突发的震荡。3销售商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前售后及其他增值服务。聚创环保是一家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是杭州爱华、嘉升恒升、国营红声授权代理商,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完善的售前售后及其他增值服务。聚创环保一直以“成为环境保护领域服务商”为企业愿景,以“聚众人之力,创碧海蓝天”为企业使命,不断提高企业综合实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更加完善的服务,为实现人类的碧海蓝天不断贡献力量。4.货比三家。采购高精密环保检测仪器设备产品价格不是独一的标准,不要以低价格考量产品的性价比,天下没有掉下的馅饼,一分价格一分货,利用低价来吸引客户,以此来诱骗那些喜欢贪小便宜的用户,甚至有些公司销售产业线单一,更是无法长期满足销售者后期采购需求。所以,在进行采购时一定要保持正常的心态,不要进行盲目的价格攀比。聚创环保在为您提供“声级计”品牌型号参数服务的同时,也同时为您提供风速仪、压力计、温湿度计、热指数仪、辐射热计、公共场所检测系统以及全套的实验室装备方案。所以选择聚创环保是您省时省力更放心的上好选择。
  • 教育部:工程专业学位调整为8个专业学位类别
    p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通知,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点击下载: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3/ueattachment/9d165cbe-fc2a-4f60-a511-0028d9283975.pdf" 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pdf /a /p p ) br/ /p p strong   1. 调整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的背景是什么? /strong /p p   答: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确立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等七大战略,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迈向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建设已经全面展开,迫切需要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例如,据预测,中国制造2025的十大领域,在2025年对人才的需求总量达到4500万人。 /p p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的最高端,是高等教育强国的重要标志和集中体现,与国民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的结合更加紧密,创新性、先导性更加明显。近年来,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深化改革,内涵发展,为国家发展夯实高层次人才基础。工程专业学位是培养高素质工程专门人才的主渠道,必须按照“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要求,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及时做出调整优化,切实实施发挥应有的基础性作用。 /p p strong   2. 调整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的原因是什么? /strong /p p   答:自1997年设置以来,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一是建立了工程科技人才的培养体系,工程硕士、博士层次齐全,工程硕士先后设置了40个领域,工程博士设置了4个领域,已成为培养规模全球最大、影响最为广泛且按领域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工程科技人才,累计授予工程专业学位80余万人,为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探索了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的新模式,积极推进与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战略相衔接,与职业发展要求相衔接,加强实践能力训练,探索有别于学术学位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新路子。 /p p   但是,随着事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自身改革的深入,工程专业学位现有的设置模式、机制也逐步显现出不足和局限,亟需调整优化。一是工程专业学位领域固化、滞后的问题逐渐凸显。二是与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的培养范围存在部分重复,工程博士、硕士衔接不够。三是部分工程领域设置与工学学科设置较为接近,与工程综合需求距离较大,培养特色不够鲜明。四是管理机制不适应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现实需要。 /p p   近年来,多方都希望调整优化工程专业学位。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调整优化的具体方案。应该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出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优化的决定,是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通过的优化调整方案也是当前条件下兼顾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最佳方案。 /p p strong   3. 工程专业学位类别是如何调整的? /strong /p p   答: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等重大建设,综合考虑学术性与现实性、规定性与自主性、稳定性与灵活性、本土化与国际性等因素,借鉴国内外对工程领域的划分情况,在进一步明确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概念的基础上,依据工程领域培养要求和知识体系,将目前的工程硕士(共40个领域)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工程博士也作出相应调整,从目前的4个领域调整为与之对应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 /p p strong   4. 调整后,是否还能在类别下设置专业领域? /strong /p p   答:在取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的前提下,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在类别下自主设置专业领域。鼓励培养单位提出新兴领域的需求,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发动机、微电子、智慧水利、新能源、网络空间安全等。培养单位按专业领域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质量保障等工作。我们将定期统计编制8种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的指导性专业领域目录。 /p p strong   5. 调整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strong /p p   答:调整工作将按以下步骤进行开展: /p p   一是调整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在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下,按照调整后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组成8个分指导委员会。 /p p   二是制定调整的操作性文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调整的条件要求、申请程序、专家机制等,以科学规范地指导调整工作。同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指导性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授予基本要求。 /p p   三是对现有工程硕士、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根据操作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有工程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自主申请调整到相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别。我们将组织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及其8个分指导委员会,按文件规定的程序对学校的申请进行核查。 /p p   四是将调整结果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p p   具体调整工作将另行通知。预计2019年上半年对外发布调整结果。 /p p strong   6. 调整过程中如何做好过渡衔接? /strong /p p   答:为做好调整的过渡衔接,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p p br/ /p
  • LC故障排查-USP方法调整
    p   若要针对一个不同尺寸的柱调整一种美国药典(USP)方法或满足未能满足的系统适应性标准,在没有重新确认方法的情况下可进行何种程度的修改? br/ /p p   一位同事最近要我为“LC故障排查”写一篇最新报道,论述美国药典公约现行方法液相色谱法(LC)专业人员谈话时,这都是一个关于研究范围的热门话题。当前所讨论的指导准则源自美国药典第621章(由美国药典[USP]进行简化,此处为& lt 621& gt )(1)。美国药典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因此最好查阅最新版本查看是否有任何变化。我在此处使用的是2017年5月1日生效的“美国药典40-国家处方集35”(USP 40-NF 35)(1)。 !--621-- !--621-- /p p   首先我要指出一种我经常遇到的错误观念。由于USP& lt 621& gt 已经成为色谱法调整规则的事实标准,许多使用者认为这意味着所有方法。事实上,& lt 621& gt 仅适用于美国药典中公布的专著所述方法。这意味着其不适用于实验室中开发和验证的方法、科学文献中获取的方法或从其他来源得到的方法。综上所述,大多数指导准则都可作为其他许多类型的方法的调整依据。例如,您可以将其用作自有实验室方法调整标准操作规程(SOP)的依据,但在此种情况下,它们只是您自己的指导准则,而非美国药典公约指导准则。最后,当前论述中的指导准则解释完全基于我自己的观点,而非美国药典公约或他方的官方意见。 !--621-- !--621-- !--621-- !--621-- /p p    strong 系统适用性 /strong /p p   良好的系统适用性测试是任何液相色谱法可靠运行的关键。此项测试有助于验证整套方法的效果是否好到足以产生精度和准确度均满足要求的分析结果。系统适用性测试通常要对保留时间、柱效率、分辨率、峰拖尾、检测器响应值、精确度和准确度等特征进行一定程度的评估。因此,美国药典对系统适用性的密切关注也就不足为奇(1): /p p    i 指定色谱系统可能需要进行调整,以满足系统适用性要求。为满足系统适用性要求而对色谱系统进行的调整不是为了弥补柱故障或系统运行失常。只有当调整或换柱所得色谱符合官方程序规定的所有系统适用性要求时,调整才能得到认可。 /i /p p   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若调整未超出推荐范围,且经调整后通过了系统适用性测试,则调整将获得认可。若要继续使用该方法,我只需对调整进行文件记录(并满足我公司所有内部要求),无需进行重新验证。若超出调整限值,调整将被视作方法修改或更高,因此需要进行一定水平的重新验证。 /p p   接下来让我们探讨一下USP& lt 621& gt 所列各种调整情形。部分调整可适用于等度或梯度方法,而其他调整则不具普适性。我将各种调整情形总结于表1中。表1最好连同下列论述一同解读,因为下列论述考虑了调整的细微差别。我对此无法找出具体陈述,但表1所列各种变化适用于反相分离,因此我假设这就是意图。 !--621-- !--621--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insimg/49e12fb5-0fcf-4d96-9a17-17aed7b5f760.jpg" title=" 表1.jpg" / /p p    strong pH /strong /p p   如表1所示,流动相缓冲液pH容许调整范围为± 0.2单位。乍一看,这就像是一个合理容限。但实际上,大多数实验室在使用pH计时都会考虑± 0.05-0.1pH单位的标准实验室变化。因此应将标准变化量乘以二。例如,标称pH为2.5的方法可在“2.3≤pH≤2.7”范围内进行调整。应用这些指导准则时必须特别仔细-我收集的一副色谱中一个分辨率较高的峰对退化成了pH变化仅为0.1单位的两个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的凸起。其他有关pH调整的注意事项参见最新出版的“LC故障排查”pH部分(2)。 /p p    strong 缓冲液浓度 /strong /p p   USP指导允许缓冲液浓度存在± 10%的变化幅度。我对此没有异议,但我怀疑您可能无法观察到反相法中如此微小的变化,除非该方法此时缓冲液不足或者位于饱和点附近。回想上月刊(3)表1相关正交影响的论述,缓冲液浓度的双倍变化在反相条件下不会改变选择性。我认为缓冲液浓度为25mM的方法在色谱不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无法在10-50mM范围内进行调整。就反相液相色谱而言,± 10%的限值范围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尽管如此,离子相互作用较为重要时(例如离子交换色谱法或亲水作用色谱法(HILIC)),缓冲液浓度能够发挥重要作 因此,我们不能说缓冲液浓度永远不会改变色谱分离。 /p p    strong 流动相的组成 /strong /p p   表1所列流动相组成相关说明似乎有些令人困惑:流动相微量组分± 30%相对变化,但不超过± 10%。几个实例便可将其解释清楚。首先考虑50:50A-B的流动相,其中“A”表示液体部分(缓冲液或水),“B”表示有机物(通常为乙腈或甲醇)-50%的30%是15%,由于15%大于10%,溶剂浓度辩护不能超过10%。因此,我们可以从40:60 A-B转变为60:40 A-B。这是一项简单的计算,但变化对我而言有些极端-您什么时候见过流动相乙腈变化达± 10%时仍能正常运行?要谨记最近关于保留的论述中所提出的“三倍法则”(4),流动相有机部分变化10%可使保留系数(或良好保留峰的保留时间)变化三倍左右。因此,在使用美国药典流动相调整指导准则时务必小心仔细。 /p p   A和B的浓度存在显著差异会出现何种情况(例如:5%的缓冲液和95%的已经)?此种情况下,缓冲液浓度的30%等于1.5%,远低于± 10%的限值。此时的容许范围为3.5:96.5~6.5:93.5 A-B 看起来是一个合理的容许范围。 /p p   三元流动相的计算稍微复杂一些:例如,有35:5:60 A-B-C组成的流动相,其中C是指第二种有机溶剂。该例中,30%的30%等于10.5%,因此A的变化限值为10%。我们可使用上文针对B计算得出的1.5%调整率。容许调整可以是A的35± 10%与B的5± 1.5%以及C剩余部分的任意组合。您会发现这里允许存在相当明显的变化-再次提醒大家注意这些变化。 /p p    strong 紫外检测器波长 /strong /p p   检测器波长指导准则有点儿领人费解。检测器波长不容改变,但如果第二个检测器超出校准值3mm以内,则可投入使用。那么,如果我不想使用当前的波长,我会使用一个无法正常运行的检测器吗?当然不会!调整说明就像来自检测器标定还是一种常见问题的时代的“古董”。如今使用的大部分紫外(UV)检测器在启动后都可自动校准检查,并在过程中进行自校准。我已经20年没有见到过紫外探测器校准问题了,估计只有掉落或其他误用情形才会导致检测器出现校准问题。 /p p    strong 柱长和颗粒尺寸 /strong /p p   经允许的柱相关修改是美国药典做出最大改变以改善应用灵活性的领域之一。直到2012年(USP 35-NF 30),允许发生的变化还十分有限。例如,柱长L可改变+70%,这看起来幅度相当大。您可以将150mm柱换成250mm柱(250/150=± 67%)或将柱长从150mm调整为100mm(-33%)或50mm(-67%),似乎都不会有什么问题。您还可以将颗粒尺寸dp减小50%,但不能增加。因此,5 sub μ /sub m(-40%),但不要改的过小。上述推荐做法存在一个明显缺陷,就是:其忽略了柱长和颗粒尺寸对色谱柱塔板数以及分辨率的影响。此外,这些推荐做法无法将5 sub μ /sub m颗粒柱调整为≤2 sub μ /sub m颗粒的超高压LC(UHPLC)柱,或将UHPLC方法调整为更强大的日常作业用5 sub μ /sub m颗粒。因此,尽管这些容限已使用多年并可实现极具实用性的变化(例如:从旧式250mm 105 sub μ /sub m柱转换为目前广泛使用的更标准的150mm 5 sub μ /sub m柱),但它们并不适合如今的实验室环境。 /p p   但现在有一种更加灵活的容限,其采用更加严密的科学依据,核心内容是确保色谱柱塔板数和相应的分辨率具备相当高的稳定性。由于板数是柱长度与粒径之商的函数,L/dp比在这里是一项关键因素。只要L/dp保持恒定,便可改变柱长和粒径 该结果中的容许变化范围为-25%~+50%,其具有一定的意义,用为市售产品的离散柱长和粒径数量有限。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insimg/1a7648b5-dbe1-4770-afa2-b252c2f642d8.jpg" title=" 表2.jpg" / /p p   表2内容摘自美国药典现行版本(1),包含部分可实现更改的实例。美国药典许多专著方法已相当落后,规定的柱规格为250mm× 4.6mm,10-μmdp(L/dp=25000)。您可以将该方法轻松升级为150mm× 4.6mm,5 sub μ /sub mdp(L/dp=30000) 如此一来,L/dp可增加20%,未超出限值范围。若倾向于使用较小的颗粒,则可使用100mm× 4.6mm,3 sub μ /sub mdp(L/dp=33000) 注意,我在这里为方便陈述而对数值进行了四舍五入。您甚至可以使用UHPLC以及装满1.7 sub μ /sub m颗粒的50mm管柱(L/dp=29400),且仍不超出限值范围。上述所有管柱均提供大致相同的板数,因此可实现相同的分离效果。此种情况的假设条件是所有管柱都具备相同的化学性质(具有相同的键合相 来自相同制造商 采用相同包装品牌)。然而,我们不需要过于担心化学变化,因为:若要满足要求,方法还须通过系统适用性测试,任何无法接受的化学变化都会导致系统适用性试验失败。 /p p   若使用相同类型颗粒(最常见的颗粒类型是完全多孔颗粒TPP),L/dp方法效果极佳。尽管如此,从TPP转换为应用日益广泛的表面多孔颗粒(SPP)时,此项技术会出现分化。SPP所提供的板数通常对应尺寸更小的颗粒,因此,采用L/dp方法时粒径可能会产生误导。例如,2.7 sub μ /sub m dp SPP柱具有~3 sub μ /sub m dp SPP柱的背压,但板数却更接近~1.8 sub μ /sub m dp SPP柱。因此,上例中50mm,2.7 sub μ /sub m SPP柱的L/dp=18500:若从250mm,10 sub μ /sub m柱攥起,则剧减26%,但与150mm,5 sub μ /sub m柱相比降低近40%。根据L/dp结果放弃SPP柱并无科学意义 相反,在存在一种可选容限,规定板数N应在相同的-25℃~+50℃范围内保持恒定。此种情况下,SPP柱将是一种可接受的替代技术(假设已经通过系统适用性测试)。 /p p    strong 柱径和流量 /strong /p p   只要流量F调整时确保流动相线速度保持恒定,柱径dc便可更改。理论上讲,最大柱效对应线速度随着粒径的改变出现反向增加。针对粒径而调整线速度时最好参照降低的速度。我们当中大多数人都不会担心这种额外的调整,但其包含于方程1(1)中,使所需调整简单明了。除基于方程1而允许进行的更改之外,流量最大调整幅度为± 50%。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noimg/58875b88-b77f-4ce3-9e31-9a9a616735ee.jpg" title=" 1.jpg" / /p p   其中,下标标识原柱1和新柱2的变量。 /p p   表2所列实例描述了250mm× 4.6mm,10 sub μ /sub m柱以150mm柱一半的流量运行。假设初始流量为1.0mL/min,我们会将流量减小至0.5mL/min,以获得相同的较低速度。尽管如此,较低流量与较大柱长的组合会导致运行时间过长 因此,我们大多数人都会保持1mL/min的流量(容许附加调整范围为± 50%),以实现更短的运行时间和合理的压力。表2还列示了新柱相对于原柱的压力和运行时间的估算值。 /p p   美国药典论述对粒径变化进行了附加详细说明:若板数减少量不超过20%,则传统LC条件(≥3 sub μ /sub m dp)转变为UHPLC(& lt 3 sub μ /sub m dp)(反之亦然)时允许对流量作进一步调整。只要通过系统适用性测试,此种方法可实现一定的灵活性(可能会受到其他限制)。 /p p   最后要注意的是,柱尺寸、粒径和流量调整仅适用于梯度方法。虽然可针对此类变化适当调整梯度方法,它们并未含入现行版美国药典 因此,在决定调整梯度方法时必须进行一定的再验证。 /p p    strong 进样量和柱温 /strong /p p   只要作用方法正常运行,进样量便可增加或减少。若要大幅增加进样量,一定要注意谱带增宽过度和保留时间变化的情况。减少进样量时一定要确保有足够的信号提供可接受的精确度和准确度。高于和低于拟用新进样量进行的多次进样有助于验证(并记录)变化的鲁棒性和适用性。 /p p   柱温变化幅度为± 10℃,但要记住,温度没变化1℃,等度保留时间就会缩短约2%。选择性随温度变化而改变,特别是样本中存在可电离化合物时。改变柱温时务必保证样本临界峰的分离不受影响。 /p p    strong 结论 /strong /p p   正如我们所见,美国药典为LC方法调整提供了合理的指导准则。这些容许范围适用于等度方法,但对于梯度方法,其可能会被禁止或不推荐使用,我会再次回到我最开始提出的问题。美国药典指导准则仅适用于美国药典所包含的专著方法的调整。我们认为指导准则不使用于非美国药典规定方法,因此在违反相应规范的情况下不允许更改其他方法。最后,许多公司对美国药典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都有自己的解释 因此,在决定调整LC方法时必须查阅内部标准操作规程和其他规范性指导。切记:“调整和更改应以文件记录为依据”,因此必须适当保存相应记录。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本文由LC/GC杂志供稿,作者:John W.Dolan,LC故障排查编辑】 /p
  • 重磅|国家卫健委内设机构重大调整——医政司、医疗应急司
    11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内设机构调整在官网上正式做出更新,其中显示,医政医管局已更名为医政司,卫生应急办公室更名为医疗应急司,机关党委更名为机关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医政医管局更名为医政司——主要职责: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医政司机构设置:设综合处、医疗资源处、医疗机构处、医疗管理处、医疗质量与评价处、护理与康复处。——卫生应急办公室更名为医疗应急司——主要职责: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处室设置:设综合处(行风处)、医疗应急管理处、医疗应急指导处、公共卫生医疗管理处、医疗卫生安全和血液管理处、医疗监督处。同时,机关党委有作补充调整,机构名称为机关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补充调整为: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内部巡视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此外,官网机构设置中不再有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监督局。今年2月,中央机构编制网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公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关于职责调整(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管理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将下述职责划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制定并组织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制定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与海关总署建立健全应对口岸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和通报交流机制。(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调整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设19个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局。机关行政编制46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领导职数1名、卫生健康监察专员10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2名)。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 甘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0.00万元采购粉尘采样器,照度计,气体采样器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粉尘采样器,照度计,气体采样器 开标时间: 2022-03-29 09:10 采购金额: 110.00万元 采购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联系人: 本海栋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本海栋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甘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3-04 招标文件: 附件1 甘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3月04日 15:2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甘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等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 采购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甘南藏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2年03月04日 15: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3月07日至2022年03月1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nzrmzf.gov.cn) 开标时间 2022年03月29日 09:10 开标地点 登录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47.109.20.190)进行上传,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预算金额 ¥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本海栋 项目联系电话 0941-8213281 采购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西山坡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41-8213281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国际广场第B71002002幢242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909425678 附件: 附件1 甘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nzrm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3-29 09:1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Y-2022-GNYC001 项目名称:甘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0(万元) 最高限价:110(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采购:背负式蓄电池超低量喷雾器10台;柴油间接燃烧暖风机2台;卫生应急服10套,安全鞋28双,臂章50只;第二包:疫苗冷链能力建设:车载医用冰箱12台;75L医用小冰箱116台;第三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建设:高、中、低流量大气采样器各2台;高、中、低流量校准仪各2台;粉尘采样器、各型号采样头各2台;个体噪声剂量计(防爆)2台;脉冲积分声级计1台;声级计校准器1台;风速测定仪、温湿度计、空盒气压表、数字照度计、风速仪;便携式电化学探头复合气体检测仪1台;便携式非分光红外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测定仪;电磁场测定仪、紫外辐射测定仪、WBGT测定仪 合同履行期限:国内产品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3 提供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1.4 须提供本公司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1.5 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近一月的《资信证明》或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1.6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2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采购项目,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3-07至2022-03-11,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nzrmzf.gov.cn) 方式:免费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03-29 09:10 地点:登录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47.109.20.190)进行上传,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nzrmzf.gov.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西山坡33号 联系方式:0941-8213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国际广场第B71002002幢2422室 联系方式:1990942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本海栋 电 话:0941-8213281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粉尘采样器,照度计,气体采样器 开标时间:2022-03-29 09:10 预算金额:110.00万元 采购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甘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3-04 招标文件: 附件1 甘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3月04日 15:2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甘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等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 采购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甘南藏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2年03月04日 15: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3月07日至2022年03月1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nzrmzf.gov.cn) 开标时间 2022年03月29日 09:10 开标地点 登录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47.109.20.190)进行上传,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预算金额 ¥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本海栋 项目联系电话 0941-8213281 采购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西山坡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41-8213281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国际广场第B71002002幢242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909425678 附件: 附件1 甘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nzrm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3-29 09:1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Y-2022-GNYC001 项目名称:甘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0(万元) 最高限价:110(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采购:背负式蓄电池超低量喷雾器10台;柴油间接燃烧暖风机2台;卫生应急服10套,安全鞋28双,臂章50只;第二包:疫苗冷链能力建设:车载医用冰箱12台;75L医用小冰箱116台;第三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建设:高、中、低流量大气采样器各2台;高、中、低流量校准仪各2台;粉尘采样器、各型号采样头各2台;个体噪声剂量计(防爆)2台;脉冲积分声级计1台;声级计校准器1台;风速测定仪、温湿度计、空盒气压表、数字照度计、风速仪;便携式电化学探头复合气体检测仪1台;便携式非分光红外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测定仪;电磁场测定仪、紫外辐射测定仪、WBGT测定仪 合同履行期限:国内产品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3 提供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1.4 须提供本公司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1.5 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近一月的《资信证明》或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1.6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2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采购项目,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3-07至2022-03-11,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nzrmzf.gov.cn) 方式:免费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03-29 09:10 地点:登录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47.109.20.190)进行上传,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nzrmzf.gov.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西山坡33号 联系方式:0941-8213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国际广场第B71002002幢2422室 联系方式:1990942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本海栋 电 话:0941-8213281
  • 进入冬季,为保证污水处理稳定达标,需要做哪些调整?
    中国大部分污水处理厂都处于温带地区,都会经历温度比较低的冬季,尤其是北方地区的污水处理,冬季运行具有低温时间长 、水温低 、进水污染物浓度高、污泥活性较弱等特点,增加了污水处理的难度,不利于污水处理的进行。因而进入冬季运行时应强化自身运行管理,应对冬季运行的不利因素,确保污水厂冬季高效运行,从而稳定达标、足额减排。在此结合以往进水情况和冬季运行的经验,总结以下运行办法,以强化和优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确保足量处理污水、出水水质稳定达标。1、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全过程管理从细处入手确保各个污水处理单元充分发挥应有的功能。对出现的故障和问题,应及时发现、及时分析和解决。避免小问题和小故障得不到解决,拖成大问题,影响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须特别注意因为格栅 、沉砂池 、水解酸化池 、污泥脱水机等运行不正常,从而加重了生化处理系统的负担,引起生化系统运行不正常,造成出水不稳定的问题,这些状况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并加以改进。污水处理厂应结合自身工艺运行的运行规律、污泥的性状、污染物的降解变化规律等生化系统的具体情况;结合进水水质 、水量的日变化、月度变化等情况。通过适当的工艺优化调整,确保足量处理污水、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同时节能降耗优化运行成本。2、调整运行参数冬季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普遍偏高、水温较低、活性污泥活性较弱,反应速度较慢,污水处理厂需结合自身工艺和进水特征进行生产运行参数调整 。具体参考如下: a、以生活污水为主的厂可控制略低的F/M 、以工业废水为主的厂宜控制较低的 F/M ,宜控制在 0.03--0.08kgBOD5/kgMLSSd。b、根据自身工艺特点,进行适当的曝气控制。在保证所有单元格曝气充足前提下将DO值控制在 2.0~3.5mg/L ,不宜过高。如曝气过量,可能引起污泥系统活性不强、性状不佳、沉降性能较差等问题,还增加了运行成本。c.保证预处理单元的正常工作,保证 生化池各单元格中污泥MLVSS/MLSS 、SV30 、SVI在正常范围。d.根据具体工艺运行情况,对内外回流量、回流比等参数进行调整。e.适当提高污泥浓度MLSS,在细菌代谢能力下降的前提下,使总量的污泥代谢能力能保持稳定。3、保证脱氮效果在生物脱氮过程中,含氮化合物在微生物作用下相继发生下列反应:氨化反应一硝化反应一反硝化反应,最终以N2形式从污水中脱离。硝化反应的适宜温度是 20~30℃,15℃以下时,硝化速度下降,5℃时完全停止。反硝化反应的适宜温度是 20~ 40℃,低于15℃时,反硝化菌的增殖速率降低,代谢速率也降低。东北地区冬季的污水温度在10℃左右甚至更低 ,远远达不到硝化菌及反硝化菌的最适温度 ,对氮的去除效率有很大程度的影响。硝化细菌比反硝化细菌更易受到低温的影响,导致硝化反应不足,低温运行过程中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出现NH3-N不稳定的情况。可通过适当提高MLSS,增加污泥龄(宜控制在15~25天)。适当增加曝气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保持水温的效果,并且可以提高DO ,是一种常用的控制NH3-N处理效果的方法。NH3-N处理的关键是硝化细菌,应保持处理系统 的稳定运行 ,不能受到严重冲击 ,否则冬季硝化细菌很难恢复。4、控制污泥膨胀冬季低温运行时因污泥活性降低 、工艺运行不正常极易出现污泥膨胀的问题。此时的污泥膨胀具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发生率极高,有6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年都发生污泥膨胀;二是普遍性,在各种类型的活性污泥工艺中都存在,甚至最不易发生污泥膨胀的间歇式曝气池也发生了这一问题;三是危害严重,它不仅使污泥流失 、出水悬浮物(SS )超标 ,而且还大大降低了处理能力。一旦发生污泥膨胀则很难控制或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恢复。应对污泥膨胀应控制好适当的污泥负荷,不宜过低。有厌氧区选择区的工可以利用生物选择功能抑制丝状细菌的生产 ,避免污泥膨胀。工艺运行人员应对污泥性状进行及时了解,当SVI超过150时,应引起足够重视。必要时可投加化学药剂进行控制。人工合成的高分子阳离子多聚物对控制污泥膨胀的效果较好 ,而且对产泥量的影响很小,但是费用很高。在一些情况下,投加无机絮凝剂(如石灰或三氯化铁)效果也不错,但会使产泥量大大增加,给后续的污泥处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另外,投加泥土和纤维质也适用于一些工业废水的处理(如造纸废水),但这也只是一种短期行为。氯和过氧化氢已经在抑制丝状菌生长方面有了成功的应用。由于氯相对便宜且易于现场操作,因此应用得较为广泛,有超过50%的污水处理厂利用氯来控制丝状菌引起的污泥膨胀。加氯的目的是为了杀死附着在絮体微生物表面的丝状菌,但这两类细菌对氯的敏感性没有明显的差别,因此氯的投加量要控制到刚好能杀死丝状菌而不能伤害到絮体微生物,如果过量同样不利于改善污泥性能。5、合理调整药剂投加处理过程中有高效沉淀池或化学处理单元的污水厂,运行过程中应首先考虑应强化生化系统的处理污染物,再采取化学处理来把关。避免过分依靠化学处理来维持水的稳定,通过化学处理将产生大量的化学污泥 ,如处理不及会导致系统的恶性循环。投加药剂必须规范加药流程和制度,由专人负责加药管理;每天不同时段的加药量,必须结合二沉池水状况、烧杯实验数据以及出水在线数据等的情况;合理调节,避免药剂浪费。6、严控进水指标冬季进水量相对较少,工业污水比例有所提高,应加强进水源头的控制。一旦发现进水在线数据异常时,运行人员应立即现场查证,一旦确定进水污染物偏高的异常情况,应采用应急措施处理,并留下证据,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 ,必要时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7、加强生产数据的收集 、整理 、统计和分析工作 应特别注意强化数据的统计分析 ,并将数据分析的结论指导生产运行的调整和调节。各分公司、污水处理厂应加强化验分析工作,确保化验数据及时、准确 、可靠;同时确保生产有关数据的有效可靠。数据的可靠性是开展数据分析的前提,如果前提有误,那必然导致结果的错误。8、加强污泥脱水系统管理冬季污泥活性差,给污泥脱水系统的运行管理带来难度,脱水污泥的含水率不易控制。应加强污泥浓缩、脱水系统的运行管理,并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脱水机的运行;保证生化系统维持适当MLSS。切忌避免由于脱水机运行不正常,引起剩余污泥(或化学污泥)在处理系统中恶性循环,导致进入生化系统的浓度升高,同时给活性污泥带来不良影响。同时对絮凝剂的用量进行积极探索,可开展小试摸索规律 ,尽量使用自来水进行配药,降低PAM用量。因冬季配药水温低,严重影响聚丙烯酰胺的溶解,可以考虑在配药罐、配水管、水箱处加装加热装置,以提高水温。9、注意巡检安全冬季低温时室外设施容易出现冻胀、结冰等情况,应加强厂内各处理单元的巡检工作,包括工艺巡检和设备巡检,及时发现运行过程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需特别注意进水、出水、生化池等地的巡检;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10、加强设备及仪器保养冬季下雪、上冻后,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将从室外工作转入室内工作,应提前做好关键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特别是对曝气和排泥系统进行系统的检修,保障关键设备冬季不大故障,如这些设备在冬季出现故障,带来的损失和检修难度将成倍增长。在运行中还应确保在线仪表设施(进水COD 、NH3-N以及过程控制中的DO 、PH等)的正常运行,保证数据获取和上传做到准确有效,以便充分发挥在线仪表的监控作用,及时发现和调整出现的异常情况。
  • 一目了然看清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涉及气相,液相,光度计等仪器
    21年12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对954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表中涉及大量仪器仪表,包括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质谱联用仪,分光光度计等分析仪器、光学仪器、测量测试仪器等。部分仪器零关税产品如下: 序号税则号列商品名称税率(%)851490241020硬度计0851590241090测试金属材料的其他机器及器具0851690248000测试其他材料的机器及器具0851790249000测试各种材料性能的机器及器县的零件。附件0851890251100可直接读数的液体温度计0851990251910非液体的工业用温度计及高温计0852090251990非液体的非工业用温度计、高温计0852190258000液体比重计、湿度计、气压计等仪器0852290259000税目9025所列仪器及装置的零件、附件0852390261000测量、 检验液体流量或液位的仅器及装置0852490262010压力/差压变送器0852590262090其他测量、 检验压力的仪器及装置0852690268010测量气体流量的仪器及装置0852790268090测量或检验液体或气体的变化量的其他未列名仪器及装置0852890269000检测液体或气体变化量的仪器及装置的零件、附件0852990271000气体或烟雾分析仪0853090272011气相色谱仪0853190272012液相色谱仪0853290272019其他色谱仪0853390272020电泳仪0853490273000使用光学射线的分光仪、分光光度计及摄谱仪0853590275010基因测序仪0853690275090传用光学射线的其他仪器及装置(基因测序仪除外)0853790278110集成电路生产用氢质谱检漏台0853890278120质谱联用仪0853990278190其他质谱仪0854090278910曝光表0854190278990税目9027所列其他仪器及装置0854290279000检镜切片机: 税目9027所列仪器、 装置的零件、附件0854390281010煤气表0854490281090其他气量计0854590282010水表0854690282090甚他液量让0  2022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62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七步降税。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继续维持7.4%。总体方案包括《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2021-2022税则转版对应表(税则税目税率转换)》、《2021-2022税则转版对应表(税则注释修订)》、《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2022年自贸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税率表》、《95%、97%税目产品特惠税率表》、《出口商品税率表》、《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等附表。《2021-2022税则转版对应表(税则税目税率转换)》中,主要列出了2021年和2022年税则的对比,包括税则号列、货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其中调整了记录式或非记录式的液体比重计及类似的浮子式仪器、温度计、高温计、气压计、湿度计、干湿球温度计及其组合装置以及测量、检验液体流量或液位的仪器及装置的范围。集成电路生产用氦质谱检漏台、质谱联用仪及其他的税则号列都有变动,分别是9027.8110、9027.8120、9027.8190 。2021年税则2022年税则备注税则号列货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税则号列货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90.27理化分析仪器及装置(例如,偏振仪、折光仪、分光仪、气体或烟雾分析仪);测量或检验黏性、多孔性、膨胀性、表面张力及类似性能的仪器及装置 ;测量或检验热量、声量或光量的仪器及装置(包括曝光表);检镜切片机:90.27理化分析仪器及装置(例如,偏振仪、折光仪、分光仪、气体或烟雾分析仪);测量或检验黏性、多孔性、膨胀性、表面张力及类似性能的仪器及装置 ;测量或检验热量、声量或光量的仪器及装置(包括曝光表);检镜切片机:9027.1气体或烟雾分析仪1.8179027.1气体或烟雾分析仪1.817色谱仪和电泳仪色谱仪和电泳仪---色谱仪---色谱仪9027.2011气相色谱仪0179027.2011气相色谱仪0179027.2012液相色谱仪0179027.2012液相色谱仪0179027.2019---其他0179027.2019---其他0179027.202-电泳仪0179027.202-电泳仪0179027.3使用光学射线(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的分光仪、分光光度计及摄谱仪0179027.3使用光学射线(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的分光仪、分光光度计及摄谱仪017使用光学射线(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的其他仪器及装置使用光学射线(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的其他仪器及装置9027.501基因测序仪0179027.501基因测序仪0179027.509--其他0179027.509--其他017其他仪器及装置其他仪器及装置质谱仪9027.8011集成电路生产用氦质谱检漏台017删除本国子目9027.8012质谱联用仪017删除本国子目9027.8019--其他017删除本国子目-质谱仪9027.811集成电路生产用氦质谱检漏台 (9027.8011)017新增本国子目9027.812质谱联用仪(9027.8012)017新增本国子目9027.819---其他(9027.8019)017新增本国子目--其他9027.8091曝光表017删除本国子目9027.8099--其他017删除本国子目--其他9027.891曝光表(9027.8091)017新增本国子目9027.899---其他017新增本国子目9027.9检镜切片机:零件、附件0179027.9检镜切片机:零件、附件0179030.1离子射线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及装置0209030.1离子射线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及装置020《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中,主要列出了税则号列、商品名称和最惠国税率。《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显示,光学仪器系列、核磁共振成像成套装置、X射线断层检查仪、非金属材料的试验用机器及器具、比重计、温度计等类似仪器的零件税率降低50%。《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列出了税则号列、商品名称、2022年最惠国税率和2022年暂定税率,涉及包括测量海洋、水文、气象或地球物理用仪器及设备,测量,检验液体流量或液位的仪器,测量、检验压力的仪器及装置,90.26其他税号未列名的液体或气体测量仪器及装置,气体或烟雾分析仪,气相液相色谱仪和电泳仪,使用光学射线(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的分光仪、分光光度计及摄谱仪以及其他理化分析仪器及装置,用于测量、记录、分析和评估环境样品或对环境的影响的理化分析仪器及装置,检镜切片机,轮廓投影仪,光栅测量装置,其他光学测量或检验仪器和器具,测振仪,手振动仪,具有可再生能源和智能电网应用的自动电压和电流调节器,自动调控流量、液位和湿度的仪器等仪器及零附件。在《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中,核磁共振成像成套装置、X射线无损探伤检测仪、γ射线无损探伤检测仪的注释受到修改,质谱联用仪以及关于测量管道中气体的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的仪器及装置的注释被删除。来源:国务院关税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布,鼓励科学仪器全面发展!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格局面临深刻调整,我国产业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部署,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修订形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24 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录2024年本共有条目1005条,其中鼓励类352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2条。与上一版相比,鼓励类新增了“智能制造”“农业机械装备”“数控机床”“网络安全”等行业大类及相关领域有利于产业优化升级的条目,限制类、淘汰类中新增了“消防”“建筑”行业大类及相关领域不符合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要求的条目。此次《目录(2024 年本)》提出鼓励科学仪器和工业仪表:用于辐射、有毒、可燃、易爆、重金属、二噁英等检测分析的仪器仪表,水质、烟气、空气检测仪器,药品、食品、生化检验用高端质谱仪、色谱仪、光谱仪、X射线仪、核磁共振波谱仪、自动生化检测系统及自动取样系统和样品处理系统,科学研究、智能制造、测试认证用测量精度达到微米以上的多维几何尺寸测量仪器,自动化、智能化、多功能材料力学性能测试仪器,工业 CT、三维超声波探伤仪等无损检测设备,用于纳米观察测量的分辨率高于 3.0 纳米的电子显微镜,各工业领域用高端在线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已经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同时废止。主任:郑栅洁2023年12月27日全文下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pdf
  • 四部门通知调整环保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关于调整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0]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规定,根据国内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在广泛听取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予以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6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见附件1)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见附件2),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财关税[2009]55号文件附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第三条所列项目和企业进口本通知附件3所列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一律征收进口税收。   三、国内企业申请享受本通知附件1有关领域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申请要求和程序应按照财关税[2009]5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口规定范围内的零部件、原材料申请享受本进口税收政策的,分别应在2010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按照财关税[2009]5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按照财关税[2009]55号文件规定审查企业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企业出具受理证明文件。申请企业凭受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先予办理有关零部件及原材料放行手续。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2010年10-11月和2011年3月期间受理的申请企业,应在2011年4月15日前一并将申请文件及初审意见汇总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有关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0]17号)附件1、2、3中“大型高炉余压透平发电装置”更名为“大型高炉煤气余压透平能量回收利用装置”,国内企业申请享受该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申请要求和程序比照本通知第三条执行。   财关税[2010]17号文件附件3第十三类“输变电设备”项下“直流输变电设备”包括第1、2、4、5、9条商品 “交流输变电设备”包括第10、11、13、14、15、17、18条商品 “交直流通用输变电设备”包括第3、6、7、8、12、16、19、20、21、22、23、24、26条商品。   附件:1.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目录   2.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   3.进口不予免税的部分重大技术装备目录   附件1:   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目录 编号 名称 技术规格要求 销售业绩要求 一 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     (一) 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     2 常规岛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50Hz/6.6Kv/10.5kV 持有合同订单 九 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     (一) 大气污染治理设备     4 300MW及以上燃煤电站烟气脱硝成套设备:吸收剂系统、催化反应设备 脱硝效率:70-90%,氨逃逸率≤3ppm 持有合同订单 (二) 工业废水、城市污水、污泥处理设备    1 城市污水处理成套设备:转盘式膜反应分离器、转盘式微滤机 转盘式膜反应分离器:过滤精度≤0.038μm,出水浊度<2NTU; 转盘式微滤机:过滤精度≤10μm,出水固体悬浮物<10mg/l 持有合同订单 2 污泥处理成套设备:污泥浓缩脱水设备、中低温污泥干化处理设备 污泥浓缩脱水设备:处理能力≥20m3/h; 中低温污泥干化处理设备:处理能力≥50m3/d,出泥含固率≥60%DS 持有合同订单 3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可在线监测CODcr、总磷、氨氮、TOC、UV、高锰酸盐指数、总氮六价铬、正磷酸盐指数等项目。 持有合同订单 (四) 资源综合利用设备     5 煤气综合利用净化设备: 脱酸塔、喷淋式饱和器   持有合同订单 6 木塑产品生产线   持有合同订单 十 大型施工机械和基础设施专用设备     (二) 机场专用设备     1 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 单套分拣能力大于5000件/小时 持有合同订单 十二 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数控系统、功能部件与基础制造装备     (三) 基础制造装备     2 重型模锻液压机 400MN及以上 持有合同订单    注:该目录的编号按照财关税[2010]17号文件附件1已有序列编制。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 财政部科技部调整国家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 科技部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装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有关单位:   2006年,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制定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159号、160号、163号和219号,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改革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针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的问题,现就相关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以下统一简称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为适应科研活动规律的需要,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2.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间接费用按课题统一核定,由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课题预算(书)中明确,并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其中绩效支出,应当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课题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二、强化预算编制和评估评审要求   课题申请单位应当在认真学习理解《经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课题研究开发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课题经费预算。课题直接费用各项支出不得简单按比例编列。其中,劳务费预算没有比例限制,课题申请单位应当结合单位实际和相关人员参与课题的全时工作时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并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 专家咨询费预算应当按照《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据实编制 设备费预算编制中应当注意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确有必要购买的,单位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   课题经费预算评估评审中,有关中介机构和咨询专家应当科学合理地提出预算审核建议,不得简单化地按比例核减课题直接费用预算。建立健全课题经费预算评估评审的沟通反馈机制。   三、加强资金拨付和结存结余经费的管理   科技部、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规定,提前组织课题立项等相关工作,并按照部门预算编报的时间要求及时将预算安排建议报送财政部,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财政部及时审核并通过部门预算下达课题经费预算。科技部、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资金,财政部正式批复部门预算前可以从1月1日起按“二上”预算数的1/4支付资金。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根据课题年度实施的实际需要申请预算,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的结存结余,提高课题年度预算的执行效率。   课题结存结余经费的管理按照《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课题结存经费是指未完成课题年度经费预算减去年度实际支出后的余额,课题在研期间,结存经费应当留由课题承担单位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结余经费是指课题结束或因故终止时,课题经费总预算减去实际总支出后的余额,因故终止课题结余经费还应当包括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课题结余经费应当按原渠道收回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由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简化预算调整程序   1.课题预算总额调整,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应当按原程序报财政部批准。   2.相关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按原程序报科技部批准。   3.课题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课题组和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课题其他方面支出。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五、强化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的职责   1.课题承担单位是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课题预算调整审批程序,按时提出财务验收申请,配合做好财务审计、财务验收等工作,及时按规定办理财务结账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科研、财务、行政等管理部门对课题实施的全面支撑,积极推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对课题的开放共享。   课题合作单位应当按照《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课题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自觉接受有关监督检查。   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政府采购、招投标、资产管理等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课题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一般由单位进行使用和管理,国家有权进行调配。企业使用课题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2.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化间接费用的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统筹安排绩效支出,提升科研人员工作绩效水平。   3.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预算核拨课题合作单位经费,并加强对外拨经费的监督管理。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不得层层转拨、变相转拨经费。   六、加强监督检查   1.财政部、科技部、相关主管部门按照《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对课题经费通过专项审计、中期财务检查、财务验收、绩效评价等多种方式实施监督检查,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使用经费的行为,切实维护财经法规的严肃性。   2.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科技部、相关主管部门对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课题负责人等科研人员、中介机构和咨询专家在经费管理使用、评估评审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作为今后参加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科研和评估评审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3.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科技部、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非涉密课题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逐步探索建立课题绩效情况公示制度 积极推进对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进行公开。课题承担单位应当逐步建立课题信息公开制度,在单位内部对课题组人员构成、课题设备购置、预算调整、外拨经费、间接费用使用情况等进行公开。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经费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仍按照《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涉及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的定位、承担单位资质、课题组织等方面与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不一致的内容,以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为准。对于2011年1月1日至通知发布期间批复总预算的课题,在批复预算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分科目预算可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相应调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通知和《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函告财政部、科技部。财政部、科技部将针对本通知及有关科技经费管理政策实施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跟踪、指导和推动政策落实,总结、评估政策实施效果。
  • 仪器行业相关税收政策调整 促进行业发展
    税收政策是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干预的重要措施。税收政策的变动调整对于相关行业的发展影响力巨大。仪器行业作为我国科技发展的基础性行业,在税收政策上被政府给予了较大的支持力度,包括减税、免税以及通过税收调整仪器进出口情况等。2021年上半年,我国也出台了多项与仪器行业相关的税收政策,详情如下:   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3月3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仪器仪表制造业也享受这一结构性减税政策。   同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也进行了一定调整,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   “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4月2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政策规定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同时,政策特别指出对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符合科技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的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有关规定的,可以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活动。   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4月1日起,仪器仪表以及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进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4月28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再次发布公告,明确符合条件的“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医药”“化学纤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且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部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勘探相关仪器进口免除关税   4月3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   1.对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自营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   2.对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中外合作项目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煤层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对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批)准建设的跨境天然气管道和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项目,以及经省级政府核准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扩建项目进口的天然气(包括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下同),按一定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发布   5月13日,工信部公示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2021年修订),内容包括《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修订)》、《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年修订)》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修订)》。其中不予进口税收优惠产品目录新增和调整项目主要主要集中于集成电路、生物医疗、分析检测仪器领域。如新增了大气PM2.5在线源解析质谱监测系统、大气在线离子色谱仪等。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修订发布   6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将采购国产设备给予了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办理增值税退税的研发机构和国产设备的具体范围,按照《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退税政策涉及的国产设备具体包括以下四类:实验环境方面,如超净设备、恒温设备等;样品制备设备和装置,如分离、纯化、浓缩设备等;实验室专用设备,如材料科学专用设备、特种数据记录设备等;计算机工作站,中型、大型计算机。
  • 575万!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新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子项五)
    项目编号:[350100]DHFZ[GK]2022002项目名称: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新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子项五)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757000元 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2588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2588000元投标保证金:5176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A02100309-激光仪器手持式激光粒子计数仪1(台)否详见附件6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2A02100309-激光仪器可吸入颗粒物检测仪1(台)否详见附件28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3A02100309-激光仪器激光测距仪1(台)否详见附件6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4A02100401-电化学分析仪器浊度仪2(台)否详见附件6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5A02100401-电化学分析仪器微压差计1(台)否详见附件11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6A02100401-电化学分析仪器PH计2(台)否详见附件8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7A02100401-电化学分析仪器风速仪1(台)否详见附件7500其他未列明行业1-8A021115-声级计声级计2(台)否详见附件5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9A0206180102-冷藏柜立式冷藏柜1(台)否详见附件45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10A02121299-其他衡器医用身高体重秤1(台)否详见附件25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11A0206180101-电冰箱电冰箱3(台)否详见附件16500其他未列明行业1-12A02100101-温度仪表温湿度计2(台)否详见附件13200其他未列明行业1-13A02100101-温度仪表笔式温度计1(台)否详见附件2500其他未列明行业1-14A02010699-其他输入输出设备标签机2(台)否详见附件7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15A020713-卫星定位导航设备GPS定位器1(台)否详见附件6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16A02100703-气压计气压计3(台)否详见附件3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17A180201-塑料制品冷藏运输箱4(台)否详见附件2600其他未列明行业1-18A02100413-化学变色式分析仪余氯比色盒2(台)否详见附件2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19A02100304-光学测试仪器照度计2(台)否详见附件1600其他未列明行业1-20A02100414-多种原理分析仪六级筛孔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6(台)否详见附件66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21A02100414-多种原理分析仪全自动颗粒检测仪10(台)否详见附件35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22A02100414-多种原理分析仪全自动颗粒物采样器2(台)否详见附件3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23A02100414-多种原理分析仪高负载中流量PM2.5采样器3(台)否详见附件18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24A02100414-多种原理分析仪采样泵3(台)否详见附件15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25A02100414-多种原理分析仪六级微生物采样器采样头6(台)否详见附件12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26A02100414-多种原理分析仪大型气泡吸收管10(台)否详见附件5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27A02100409-磁式分析仪氡检测仪1(台)否详见附件12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28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臭氧检测仪1(台)否详见附件12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29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ATP荧光微生物检测仪1(台)否详见附件6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30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便携式甲醛分析仪2(台)否详见附件53600其他未列明行业1-31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一氧化碳测定仪1(台)否详见附件3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32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二氧化碳测定仪2(台)否详见附件3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33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色度计2(台)否详见附件24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34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氰尿酸检测仪1(台)否详见附件16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35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尿素检测仪1(台)否详见附件1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36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紫外照度计1(台)否详见附件2800其他未列明行业1-37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氧化还原电位检测仪1(台)否详见附件17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365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365000元投标保证金:730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1A02100401-电化学分析仪器个体粉尘采样器10(台)否详见附件12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2-2A021115-声级计个体声暴露计20(台)否详见附件24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2-3A0206180101-电冰箱电冰箱1(台)否详见附件5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采购包预算金额:653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653000元投标保证金:1306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3-1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PCR仪1(台)否详见附件7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3-2A02100604-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组织研磨仪1(台)否详见附件3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3-3A02061807-饮水器纯水仪1(台)否详见附件2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3-4A02062001-工业电热设备(电炉)烘干箱2(台)否详见附件8000其他未列明行业3-5A02052304-制冰设备制冰机1(台)否详见附件5000其他未列明行业3-6A02100604-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低温高速离心机1(台)否详见附件1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3-7A02100604-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高速离心机1(台)否详见附件5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3-8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超微量分光光度计1(台)否详见附件1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4:采购包预算金额:2151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2151000元投标保证金:4302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4-1A02121299-其他衡器身高体重计1(台)否详见附件16000其他未列明行业4-2A032005-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全数字化便携式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1(台)否详见附件5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4-3A020207-LED显示屏LED显示屏1(台)否详见附件2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4-4A033421-心理仪器心理CT系统1(台)否详见附件55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4-5A033421-心理仪器沙盘2(台)否详见附件4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4-6A032002-普通诊察器械健康管理一体机1(台)否详见附件29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4-7A032002-普通诊察器械肺功能仪1(台)否详见附件28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4-8A032002-普通诊察器械肺功能仪1(台)否详见附件5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4-9A032002-普通诊察器械自动血压计1(台)否详见附件25000其他未列明行业4-10A032008-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心理减压调养仓1(台)否详见附件2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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