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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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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卫生厅1.7亿采购电脑 被指招标量身定做
    2011年10月底,四川省卫生厅2010年中西部地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这个项目需要采购4.4535万台一体式计算机,涉及近1 .7亿元的采购金额,几乎所有的计算机企业都志在必得。但《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来获悉,这次招标被惠普、方正、同方等企业联合质疑为“量身定做”,而同一项目的部分软件采购至今没有结果,两次开标均以流标告终。 供应商质疑招标“量身定做” 据了解,四川省卫生厅的这次采购是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和《2010年中西部地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方案》文件制定的乡村卫生机构信息化改造项目,目标是为90%的村卫生室配备满足业务管理需要的电脑,10%的村卫生室配备移动PDA设备,开发与整合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所有县部署运行。 由于立项时间在2010年,因此名称叫做“四川省卫生厅2010年中西部地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惠普、同方、方正三家联合质疑的焦点是招标产品的技术配置。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是一体式台式机,要求intel双核处理器2.6G主频,内存为2G,硬盘500G,显示屏为17寸宽屏。 这样的技术要求并不高,但“显示屏为≥17寸宽屏”引起了大家的质疑。三大厂商在质疑函中一致表示,17英寸宽屏一体机为联想独有,其他企业都是20英寸以上的显示屏。如果以20英寸以上显示屏的一体机与17英寸显示屏一体机竞标,那价格上明显居于劣势。 海尔电脑则从另外一个方面对这个项目进行了质疑———资质认证加分的设定。根据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有很多资质认证方面的分数,比如投报品牌销售量在ID C(互联网数据中心)的排名,排名最高的可以得到5分。海尔在质疑函中指出:“ID C数据排名对产品的质量、服务和前景已经没有实际参考价值。此项有严重的指向性,有悖公平竞争原则。” 此外,海尔负责人表示,标书中“原厂商售后服务通过C O PC -2000认证的得5分”也是一个重要的质疑点,因为这个认证是总部设在美国的商业盈利性公司出具的,认证的合理性、权威性、实用性本身就存在问题。 同时,对于项目采购一体机而不是常见的台式机,惠普、同方、方正三家厂商也在质疑函中提出异议。他们认为,一体机是介于传统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之间的较高集成度的产品,是高集成度的主机和显示器集成为一体的产品,试想某个村卫生室一体机的某个部件出项问题,现场维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只能连同显示器整机一起运往厂商的维修中心进行修复,并不适合农村卫生院使用。且因一体机的高集成设计,可扩展性非常差,对于未来用户增加应用功能将无法实现硬件支持,他们一致建议转而采购常规台式机。 和硬件项目一样,此次采购涉及的医疗软件系统以及另外1万台电脑的“四川省卫生厅县医院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也受到东软、中软等一些企业的质疑,问题同样是资质加分。 软件项目的招标文件显示“供应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参与医疗卫生信息化相关的国家“十一五”、“十二五”、“863”、“技术创新基金重点科研课题或项目”以及参与制定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都可以作为加分项目,这部分分数达到12 .5分。此外,供应商还要提供在川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要缴纳28份才能获得满分10 .5分。供应商认为这些条款有比较强烈的指向性。 四川卫生厅回应称质疑不合理 面对多方质疑,采购人四川省卫生厅在2011年10月24日发出了《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参数质疑的复函》。 四川省卫生厅认为,三大计算机厂商提出的质疑并不合理。 首先,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大于等于17英寸显示器的宽屏一体机,因此各厂商也可以投报20寸英显示器的机型,同样符合招标要求,不是歧视性条款。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无论是ID C的销售业绩,还是ISO、CO PC-2000和H D I认证都不是专有厂商独有的东西,而是第三方出具的认证,所有厂商都可以去申请,因此不存在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其次,针对三家供应商质疑的“能完全按照标书细节要求实现功能的软件为联想独有”这一条,四川省卫生厅解释,随机附赠的应用软件方面,采购人并没有规定必须要计算机生产商编写的软件,供应商可以为本项目采购商用软件,一样可以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至于一体机项目本身的问题,四川省卫生厅认为厂商的观点有失偏颇,采购一体化电脑的决定经过专家论证并无问题。因此决定不予更改,照常招标。 而面对软件部分招标的质疑,四川省卫生厅则不予回应,只是称仍然按招标文件执行。对此,一些软件企业进行了“抵制”,不参加招标,致使两次开标由于没有多少企业参与而以流标告终。 加分名目繁多影响充分竞争 在这个项目中,所涉及的分数分布有如下几项:价格35分,技术30分,服务14分,政策功能(节能环保)4分,ID C销售业绩5分,政府采购万台合同数目6分,IS O认证两种2分,CO PC-2000和H D I认证2分,财务状况2分。 CO PC证书为欧洲认证且在国内计算机生产厂商品中只有联想公司拥有;H D I认证体系国内也只有联想具备该项认证;而同时拥有节能、环保两项认证的也仅有联想一家,这样的分数设置是否合理?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吴小明表示,《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根据这一条,采购人可以针对项目的特点提出特定的需求,但前提必须是“合理”。 国际关系学院教授赵勇也认为,资质加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需要的资质是否是采购项目所需要的;第二,能否形成有效竞争,如果所需要的资质仅仅是少数厂商所独有的话,那就有指定品牌的嫌疑了。 各项加分的存在,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着很大的影响“对于计算机产品而言,这是一项十分成熟的产品,各个品牌的技术相当,主要的竞争集中在价格上。而各项加分过高是很不合理的。加分不是不能有,但是必须是合理的,而且分值不能太高,否则只能影响价格竞争。现在的计算机基本都是组装的,各个品牌的技术差异不大,政府采购项目中,应该更多地考虑价格和服务因素。”同方电脑商用系统公司总经理张伟表示。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特聘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金翔表示,对于通用类产品而言,5分或者10分的品牌分以及销售业绩分过高,3分以下比较合适,太高多的加分项易导致不公平。 金翔解释说“如果过分看重以往的销售业绩和品牌,一些新的品牌就很难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二三线品牌也难有上升空间。应该给新的品牌赢得竞争的机会,否则新品牌在这个市场得不到认可,失去信心,很可能退出政府采购市场。这样做有可能导致一家独大,最后导致垄断,最终损害采购人利益。应当保证政府采购市场的充分竞争。”
  • 至少配备20个血氧仪!联防联控机制发通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备血氧仪
    1月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指出,要按照服务人口15%-20%的标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齐配足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的中成药、退热药、止咳药及抗原检测试剂盒配备,确保机构可用量始终保持在2周以上。通知提出扩大吸氧和血氧监测服务。各地要增加指夹式脉搏血氧仪配备数量,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0个以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至少配备2个以上,及时为就诊和住院患者开展血氧饱和度监测。点击查看本网【血氧仪】专场↓↓↓
  • 杭州农村将新建650个标准化卫生服务站
    平均2000-4000人有一个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居民只要出行20分钟便可到达,3年内全面完成新建改扩建村卫生室…… 记者今天从杭州市卫生局了解到,杭州农村将新建650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所在辖区的各村卫生室将实行一体化管理。 出行20分钟要有个村卫生室 据杭州市卫生局数据,目前杭州农村已基本达到每个建制乡镇(街道)均有一所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共2519个,村医疗机构覆盖率约为84%。 但是,多数乡镇卫生院医疗用房陈旧,医疗设备简陋。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基础设施更差,大多数用房面积等达不到标准化要求。 因此,杭州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计划到2010年,全市要建立起网络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全、运转协调并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使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卫生服务。 为达到此目标,杭州正着手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要求各区、县(市)政府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布局和数量,按照每2至4千人口或按照农村居民出行20分钟到达的标准设置1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新建650个卫生服务站 根据各地规划, 2010年前约需新建农村卫生服务站650个。新建和改扩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任务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或委托行政村实施,分3年完成。 今年,各地要完成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任务的50%,明年要完成建设任务的90%以上。经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每个站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补助经费将达1950万元。 农村医疗机构的硬件装备将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今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将全部装备“新六件”(B超、心电图、X光机、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完成“七小件”(诊断床、心电图、中药柜、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急救箱)的配备。 同时,为解决现有部分村卫生室由个人承包等引起的弊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做到“六统一”,即统一命名标识、统一人员调配和培训、统一药品采购和价格、统一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统一信息管理、统一财务和分配制度。2009年全市一体化管理率达50%以上,并纳入政府对区县(市)公共卫生目标考核。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收入全部上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和调配,原身份不变。 杭州市政府还要求,实行一体化管理后,各地要制订相对统一的乡村医生收入分配办法,落实政府公共卫生补助政策。同时,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确保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工的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的平均收入。
  • 《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
    7月12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我国居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2021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由2020年的77.93岁提高到2021年的78.2岁,孕产妇死亡率从16.9/10万下降到16.1/10万,婴儿死亡率从5.4‰下降到5.0‰。《公报》从卫生资源、医疗服务、基层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病人医药费用、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妇幼卫生与健康老龄化、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人口家庭发展等9方面进行了梳理。卫生健康事业“家底”更为厚实、人民健康保障更为有力,各项指标持续优化,整体呈现“两增一稳多路并进”的发展态势。以下为全文: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1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居民人均预期寿命由2020年的77.93岁提高到2021年的78.2岁,孕产妇死亡率从16.9/10万下降到16.1/10万,婴儿死亡率从5.4‰下降到5.0‰。一、卫生资源(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21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30935个,比上年增加8013个。其中:医院3657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7779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276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17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7754个。全国共设置10个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儿童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院中,公立医院11804个,民营医院24766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3275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651个),二级医院10848个,一级医院12649个,未定级医院9798个(见表1)。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以下床位医院21909个,100~199张床位医院5412个,200~499张床位医院5017个,500~799张床位医院2068个,8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216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616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12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6038个),乡镇卫生院34943个,诊所和医务室271056个,村卫生室59929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376个,其中:省级31个、地(市)级410个、县(区、县级市)级2755个。卫生监督机构3010个,其中:省级25个、地(市)级315个、县(区、县级市)级2487个。妇幼保健机构3032个,其中:省级26个、地(市)级377个、县(区、县级市)级2554个。(二)床位数。2021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944.8万张,其中:医院741.3万张(占78.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1.2万张(占18.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0.2万张(占3.2%)。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70.2%,民营医院床位占29.8%。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34.8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28.1万张(公立医院增加11.6万张,民营医院增加16.6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6.3万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增加0.6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20年6.46张增加到2021年6.70张。(三)卫生人员总数。2021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1398.3万人,比上年增加50.8万人(增长3.8%)。2021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1124.2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428.7万人,注册护士501.8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56.4万人(增长5.3%)(见表2)。2021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847.8万人(占60.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43.2万人(占31.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95.8万人(占6.9%)。2021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0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56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为3.08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79人(见表3)。(四)卫生总费用。2021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初步推算为75593.6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20718.5亿元,占27.4%;社会卫生支出33920.3亿元,占44.9%;个人卫生支出20954.8亿元,占27.7%。人均卫生总费用5348.1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例为6.5%(见表4)。二、医疗服务(一)门诊和住院量。2021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84.7亿,比上年增加7.3亿人次(增长9.4%)。2021年居民平均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6.0次。2021年总诊疗量中,医院38.8亿人次(占45.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2.5亿人次(占50.2%),其他医疗卫生机构3.4亿人次(占4.0%)。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增加5.6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增加1.3亿人次。2021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32.7亿(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84.2%),民营医院诊疗人次6.1亿(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15.8%)(见表5)。2021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人次20.0亿,比上年增加1.5亿人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量占总诊疗人次的23.6%,所占比重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2021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次24726万,比上年增加1713万人次(增长7.4%),居民年住院率为17.5%。2021年入院中,医院20149万人次(占81.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92万人次(占14.5%),其他机构985万人次(占4.0%)。与上年比较,医院入院增加1797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减少115万人次,其他医疗机构入院增加32万人次。2021年,公立医院入院人次16404万(占医院总入院人次的81.4%),民营医院入院人次3745万(占医院总入院人次的18.6%)(见表5)。(二)医院医师工作负荷。2021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5人次、住院2.2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0人次、住院2.2床日(见表6)。(三)病床使用。2021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74.6%,其中:公立医院80.3%。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增加2.3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增加2.9个百分点)。2021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2日(其中:公立医院9.0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减少0.3日(其中公立医院减少0.3日)(见表7)。(四)改善医疗服务。截至2021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中,54.5%开展了预约诊疗,91.3%开展临床路径管理,64.6%开展远程医疗服务,87.6%参与同级检查结果互认,92.0%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五)血液保障。2021年,全年无偿献血人次数达到1674.5万人次,采血量达到2855.9万单位,较2020年分别增长7.5%和8.0%,千人口献血率12。三、基层卫生服务(一)农村卫生。2021年底,全国共有县级(含县级市)医院17294所、县级(含县级市)妇幼保健机构1868所、县级(含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99所、县级(含县级市)卫生监督所1761所,四类县级(含县级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352.1万人。2021年底,全国2.96万个乡镇共设3.5万个乡镇卫生院,床位141.7万张,卫生人员149.2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8.5万人)。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819个,床位增加2.7万张,人员增加1.1万人(见表8)。2021年底,全国49.0万个行政村共设59.9万个村卫生室。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136.3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7.6万人、注册护士19.3万人、持乡村医生证的人员和卫生员69.1万。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减少1.0万个,执业(助理)医师增加1.1万人(见表9)。2021年,全国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13.1亿,比上年增加1.5亿人次;入院人次数8371.8万,比上年增加306.9万人次;病床使用率72.3%,比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2021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11.6亿,比上年增加0.6亿人次;入院人次3223.0万,比上年减少160.3万人次。2021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8.9人次、住院1.2床日,病床使用率48.2%,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6日。与上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增加0.4人次,日均担负住院床日减少0.1床日,病床使用率下降2.2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无变化。2021年村卫生室诊疗人次13.4亿,比上年减少0.9亿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2239人次。(二)社区卫生。2021年底,全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616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12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6038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29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49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55.5万人,平均每个中心55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12.8万人,平均每站5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数比上年增加3.5万人,增长5.4%。2021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7.0亿,入院人次319.3万;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6.9万人次,年入院量315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6人次、住院0.5床日。2021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1.4亿,平均每个站年诊疗量5379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1.0人次(见表10)。(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20年的74元提高至2021年的79元。2021年,年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11941.2万,接受健康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10938.4万,接受健康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3571.3万。四、中医药服务(一)中医类机构、床位及人员数。2021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77336个,比上年增加4981个。其中:中医类医院5715个,中医类门诊部、诊所71583个,中医类研究机构38个。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院增加233个,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增加4753个(见表11)。2021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50.5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119.7万张(占79.5%)。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7.2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床位增加4.9万张。2021年,提供中医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同类机构的99.6%,社区卫生服务站占93.0%,乡镇卫生院占99.1%,村卫生室占79.9%(见表12)。2021年,全国中医药卫生人员总数达88.4万人,比上年增加5.5万人(增长6.6%)。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73.2万人,中药师(士)13.6万人。两类人员较上年均有所增加(见表13)。(二)中医医疗服务。2021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12.0亿,比上年增加1.4亿人次(增长13.7%)。其中:中医类医院6.9亿人次(占57.3%),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2.0亿人次(占17.0%),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3.1亿人次(占25.7%)。2021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次3800.2万,比上年增加296.0万人次(增长8.4%)。其中:中医类医院3151.9万人次(占82.9%),中医类门诊部0.8万人次,非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647.5万人次(占17.0%)(见表14)。五、病人医药费用(一)医院病人医药费用。2021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29.2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1.5%,按可比价格上涨0.6%;次均住院费用11002.9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3.6%,按可比价格上涨2.7%。日均住院费用1191.7元(见表15)。2021年,医院次均门诊药费(123.3元)占次均门诊费用的37.5%,比上年(39.1%)下降1.6个百分点;医院次均住院药费(2759.5元)占次均住院费用的25.1%,比上年(26.2%)下降1.1个百分点。2021年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下降0.9%(当年价格,下同),次均住院费用下降1.1%(见表15)。(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2021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164.3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1.0%,按可比价格下降1.8%;次均住院费用3649.9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2.5%,按可比价格上涨1.6%(见表16)。2021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药费(118.9元)占次均门诊费用的72.4%,比上年(75.3%)下降2.9个百分点;次均住院药费(1088.8元)占次均住院费用的29.8%,比上年(31.6%)下降1.8个百分点。2021年,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87.5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3.3%,按可比价格上涨2.4%;次均住院费用2166.5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4.0%,按可比价格上涨3.1%。日均住院费用329.3元(见表16)。2021年,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药费(51.5元)占次均门诊费用的58.9%,比上年(61.2%)下降2.3个百分点;次均住院药费(719.4元)占次均住院费用的33.2%,比上年(35.1%)下降1.9个百分点。六、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21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524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6866例,本土病例8377例;无症状感染者626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047例,本土病例1218例。全年报告治愈出院病例1272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6331例,本土病例6394;死亡病例2例。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政策体系,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修订印发85类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制修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修订版)》等方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283533.2万剂次,完成全程接种的人数为121068.5万人;全国共有11937家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总检测能力达到4168万份/天,核酸检测能力显著提高;全国共有新冠肺炎定点医院800余家。(二)传染病报告发病和死亡。2021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272.7万例,报告死亡2.2万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是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淋病和布鲁氏菌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3.3%。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是艾滋病、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9.7%(见表17)。2021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93.46/10万,死亡率为1.5733/10万。2021年,全国11种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50.6万例,死亡19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9.9%。报告死亡数较多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4.7%(见表18)。2021年,全国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48.71/10万,死亡率为0.0013/10万。(三)血吸虫病防治。2021年底,全国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451个;达到消除、传播阻断、传播控制的县(市、区)分别为339个、100个、12个;2021年,全国晚期血吸虫病病人29037人,比上年减少480人。(四)地方病防治。2021年底,全国克山病病区县(市、区)数330个,已消除330个,现症病人0.4万人;大骨节病病区县(市、区)数379个,已消除379个,现症病人17.2万人;碘缺乏病县(市、区)数2799个,消除2799个。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病区县(市、区)数1041个,控制953个,病区村(居委会)数73902个,8~12周岁氟斑牙病人29.8万人,氟骨症病人6.6万人;地方性氟中毒(燃煤污染型)病区县(市、区)数171个,控制数171个,8~12周岁氟斑牙病人5.5万人,氟骨症病人15.4万人。(五)慢性病综合防治。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治策略与措施,创新慢性病防治工作模式。截至2021年底,建设488个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国2855个县(市、区)启动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在全国建立了605个死因监测点和2085个肿瘤登记点。2021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311.6万高危人群开展食管癌、胃癌、肝癌等重点癌症早诊早治工作,心脑血管疾病筛查干预项目筛查155.9万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年度免费口腔检查484.4万人。(六)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完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网络。截至2021年底,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网络,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指导下,基层医务人员对633.1万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管理并提供康复指导。(七)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控制。2021年,在全国所有县区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共设置监测点13.5万个,采集27.0万份水样开展水质检测;在87个城市设置167个监测点,开展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在132个城市设置公共场所监测点,对7240家公共场所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2021年,在1606个县(市、区)的8710个学校,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共监测273.6万人;在1683个县(市、区)的2307所幼儿园和6286所中小学校,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共监测373.9万人。(八)职业病防治。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022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605家,化学品毒性鉴定中心23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5067家,职业病诊断机构588家;中央转移地方资金建设671家尘肺病康复站(点),覆盖辖区内近17万名尘肺病患者,患者对康复服务满意度达96%。2021年全国共报告各类职业病新病例15407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1877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11809例),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2123例,职业性传染病339例,职业性化学中毒567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283例,职业性皮肤病83例,职业性肿瘤79例,职业性眼病43例(含5例放射性白内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5例,其他职业病8例。七、妇幼卫生与健康老龄化(一)妇幼保健。2021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7.6%,产后访视率96.0%。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均有提高(见表19)。2021年住院分娩率为99.9%(市100.0%,县99.9%),基本实现全部住院分娩。2021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2.8%,与上年基本持平;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2.9%,比上年略有提高(见表19)。(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据全国妇幼健康监测,2021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1‰,其中:城市4.1‰,农村8.5‰;婴儿死亡率5.0‰,其中:城市3.2‰,农村5.8‰。与上年相比,全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见表20)。
  • 天津市卫生局采购大量仪器设备
    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卫生局)二十包专用实验室设备项目招标   2011年01月1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卫生局)专用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招标涵盖高效液相色谱仪、酶标仪、显微镜等仪器,共二十包。详情如下: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卫生局)专用实验室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卫生局)专用实验室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0-A-0765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PCR扩增仪   第二包:电泳系统   第三包:酶标仪、自动洗板机   第四包:多头移液器   第五包:生物安全柜   第六包:生物显微镜   第七包:正置相差荧光显微镜   第八包:暗视野显微镜   第九包: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第十包:恒温恒湿培养箱   第十一包:恒温震荡培养箱   第十二包:液氮罐   第十三包:均质器   第十四包:凝胶成像分析系统   第十五包:生物安全柜(结核)   第十六包:原子荧光光度计   第十七包:散射式浊度计   第十八包:旋光测定仪、折光仪   第十九包:高效液相色谱仪   第二十包:顶空进样装置   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项目第一、三、四、五、七、八、九、十四、十七、十九包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其余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第三、四、五、九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第三、四、五、九包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第三、四、五、九包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时间要求   (一)网上应答时间:2011年1月12日9:00至2011年2月10日8:30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电子投标”中进行应答。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2011年1月12日至2011年2月1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46号窗口(需携带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U-KEY)。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三)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11年2月10日8:45至9:15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服务区146号窗口(需使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U-KEY)。   (四)网上开标解密时间:2011年2月10日9:15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五、采购人   天津市卫生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联系电话:022-23337669   六、采购代理机构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300161   网 址:http://www.tjgpc.gov.cn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联系电话:022-24538319   传 真:022-24538304   联 系 人:王永锋   采购单位:天津市卫生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月12日
  • 卫生部提出“十二五”卫生发展总体目标
    在1月6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提出“十二五”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更加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居民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地区间资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状况差异明显缩小,国民健康水平达到发展中国家前列,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低至12‰和14‰,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2/10万。提高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个人卫生支出比例降至30%以下。   陈竺指出,“十二五”卫生发展的基本思路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卫生工作,以转变发展方式带动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把改善公共卫生和城乡基本医疗服务作为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公立医院、保障制度、药品保障供应体系建设。加快卫生人才培养、信息化和卫生法制建设。落实政府责任,加大卫生投入,强化监督管理,全面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十二五”期间卫生发展的主要任务有:   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职责,优化规模、结构和布局,形成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功能互补、信息互通、上下互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改善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卫生应急、职业病防治、采供血、健康教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继续加强农村急救体系、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职工建设周转房 全面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使其总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进综合改革,转变运行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实现服务功能和模式转变。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改革管理体制、治理机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监管,促进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初步建立国家医学中心体系,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力争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一所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继承创新中医药,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科研创新体系,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发挥传统医学在保护国民健康中的作用。加快卫生法制建设,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为卫生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健康管理、老年护理、口腔保健和康复健身等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医疗、预防、保健、养老、康复服务需求。   二是健全医疗保障制度,提高疾病经济风险分担能力。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和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差距。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争取达到300元以上。门诊统筹覆盖所有地区。进一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贫困家庭覆盖率,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报销比例不低于90%。完善基金管理,防范基金风险。   三是防治重大疾病,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控制疟疾,争取实现消除麻疹目标,遏制结核病、性病、艾滋病的蔓延,降低乙肝患病率,主要地方病和寄生虫病达到国家控制标准。显著扩大慢性病防控覆盖面,提高糖尿病、高血压、脑卒中等慢性疾病的知晓率和控制率。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提高精神卫生和心理疾病防治能力。加强重点职业病防治,切实减轻职业危害对人民健康的威胁。   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逐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并确保覆盖全体居民。将干预有效的重大疾病和危险因素的控制措施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解决好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的公共卫生服务问题。   四是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的社会管理职责,保障居民生命健康安全。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严格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提高药品监测覆盖率,实行基本药物全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在二、三级医院建立健全规范用药管理制度,加强合理用药的监测和评价,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建立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安全。   同时,要健全并不断完善疾病防控、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卫生应急等公共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完善监管机构,提升监管能力。开展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监管执法,大幅减少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面、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率、城市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和农村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 食品药品安全仍是卫生部2011年工作要点
    日前,卫生部印发了2011年卫生工作要点。要点指出,2011年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为重点,全面完成2009-2011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促进中医药发展,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要点指出,卫生行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纪念建党90周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行业指导,激励调动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内在动力,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本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突出医改重点任务,抓住关键环节,落实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完成深化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一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巩固和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到2011年底,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覆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不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使用部分),更好地适应基层用药需求,适时启动制定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工作。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规范采购配送工作,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库。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   二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使人民群众切实受惠。确定一批易操作、经验成熟的重点政策措施向全国推广。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公立医院改革原则,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便民惠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尽快享受到便利的医疗服务。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优化公立医院布局结构,组织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试点。优先发展县级医院,选择300个覆盖县域人口较多、基础较好的县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完善有序规范就医的引导政策,加快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施首诊在社区,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推行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先诊疗后结算、志愿者医院服务、便民门诊等便民惠民措施。继续制定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路径,增加实施病种数量,扩大临床路径实施覆盖面。积极探索支付制度改革,完善政策措施,适当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水平,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和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范围。积极探索重大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推动试点城市开展综合改革,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等难点方面进行探索。积极推广公立医院以支付制度改革为切入点解决以药补医的做法。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满足群众的多层次需求。将实施便民惠民措施与推进综合改革、探索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相结合,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三是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水平,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稳定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的较高水平。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稳步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逐步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及重性精神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补偿范围。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提高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展大病救助保障病种范围。健全管理经办机构,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实现参合人员在统筹区域内自主就医和即时结算,推行农民健康“一卡通”工作。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推行支付方式改革。   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落实补偿政策,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人事分配制度,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的落实。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大力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   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扎实做好卫生应急、重大疾病防控和妇幼卫生工作。全面完成国家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快实施国家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研究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覆盖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经费标准。制定并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完善工作机制,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建立信息报告及发布制度,开展项目评估,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五是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加大卫生监督力度。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继续打击使用列入“黑名单”物质和其他化学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息公布制度。继续清理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地方监测方案,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公告,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机构建设。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着力加强事故报告和通报机制,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制定完善配套规章和标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六是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推进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重点临床专业国家级医疗质量与控制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同级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确定并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培育专科建设项目,提高我国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研究建立临床药师准入制度,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加强院前急救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急救急诊服务能力。规范临床检验工作,加大医院感染管理力度,保障医疗安全。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保证血液质量安全和临床用血需要。进一步推动医疗康复、防盲治盲和戒毒医疗管理工作。严格医疗广告的审批和监管。   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启动医院评审评价工作,继续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开展以改善医疗服务为重点的优质医院创建活动,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进一步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七是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加强药品监管工作。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力度,加强各地电子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定期分析评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控制药品安全风险。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主导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八是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中医药事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以县级中医医院达标建设和扩大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覆盖面为重点,加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及能力建设。继续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民族医药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继续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实施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继承项目,探索建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加快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继续推广中医临床路径,开展付费改革试点。加强对中药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研究制定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优惠政策。加快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中医药任务。   九是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卫生科技创新与发展。加强卫生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推动全科医生培养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开展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继续开展和适当扩大专科医师准入试点。扩大实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开展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药师工作。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加大公共卫生和临床药学人才培养力度。开展西部卫生管理干部和大型医院领导干部的培训。加强医学教育宏观协调和管理,推进高校医学院共建工作。   推进卫生科技事业发展。扎实推进“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新药创制”两个科技重大专项及公益性行业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是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深入开展卫生政策研究与卫生立法工作,实施医药卫生发展战略规划,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 国家卫健委发布《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参考标准》,附医疗设备配置清单
    7月3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参考标准的通知》,针对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做了参考标准。1.落实县域医共体有关要求,鼓励成为县域内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中心。2.应至少配备90%的必备医疗设备,包括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血凝仪、麻醉机、胃肠镜、呼吸机、除颤仪、腹腔镜、救护车及消毒、集中供氧等相关设备。配备不少于10种中医诊疗和康复设备。医疗设备配置应坚持适宜适用,避免闲置浪费。3.选配设备包括:MR、血液透析机、脑电图仪、血气分析仪、骨密度仪,配备数字化智能化辅助诊疗、随访、信息采集等设备,配备提供特色医疗服务所需的设备。通知原文如下: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参考标准《中共中央办公厅&ensp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常住人口较多、区域面积较大、县城不在县域中心、县级医院服务覆盖能力不足的县,可以在县城之外选建1-2个中心卫生院,使其基本达到县级医院服务水平”。《“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依托现有资源,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建设一批农村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选建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为落实上述要求,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综合考虑地理位置、道路交通、服务人口迁移聚集、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等因素,依托已经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在医疗上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服务水平,在公共卫生上更好协同和承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任务。发挥区域优势,为辐射范围内的居民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对周边乡镇卫生院技术指导、人才培养等任务,受委托行使一定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特制定本标准。一、基本条件重点建设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遴选条件。1.所在乡镇为县级政府所在地之外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原则上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目前应已经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推荐标准,在周边区域内医疗技术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具有领先地位,通过建设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水平。2.服务人口原则上≥10万人(服务人口计算方法为:本乡镇常住人口+流动人口+1/3∑上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辐射乡镇总人口)。3.所在地原则上与县(市)人民医院距离10公里以上或车程1小时以上。(二)承担县域辐射功能。1.能够为周边乡镇卫生院提供检验、检查、远程医疗服务。2.能够为辐射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康复、急诊急救、中医药、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及特色专科等卫生健康服务。3.通过专家驻诊、人员进修、联合查房、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方式对周边乡镇卫生院开展技术指导或帮扶工作,有效提升周边乡镇卫生院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4.承担公共卫生、应急救灾、医疗物资储备等职能。(三)房屋建筑面积。床均业务用房面积应不少于55平方米。二、功能布局(一)功能分布。业务用房宜体现以居民健康服务需求为中心,根据服务功能和服务动线,总体可分为四大区域,即:全科医疗区、专科医疗区、中医药服务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区。全科医疗区主要面向全体居民,提供基层首诊、转诊、会诊医疗服务。专科医疗区主要面向疾病人群,提供各类专科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区主要面向全体人群,提供中医药服务。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区域,主要面向全体居民,在诊前、诊中和诊后,提供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和慢病健康管理服务、健康体检等公共卫生服务。四大功能区应加强与住院病区、医技、急诊、行政后勤保障等其他区域的动线衔接。(二)科室设置。1.门急诊科室包括:急诊医学科、全科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口腔科、眼耳鼻咽喉科(五官科)、感染性疾病诊室(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狂犬病处置室等)、门诊手术室等。可根据实际,适当设置二级科室。可选科室:老年医学科、神经内科、精神(心理)科、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科(室)、感染性疾病科、皮肤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内分泌科等。2.病房:内科病房(可含儿科)、外科病房(可含妇产科)、手术室、麻醉科等。3.医技科室:医学检验科(包含体液检验、血液检验、生化检验、免疫学检查等),医学影像科(CT、DR、MR、超声等),心电图室,内镜室,药剂科(中药房、西药房、药库等),消毒供应室(可以与第三方合作或上级医院合作),治疗室、处置室、手术室等。可选科室:医学检验科(包含临床细胞分子遗传检验、微生物学检验等),病理科,输血科等。4.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科: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慢性病管理科(健康管理科)、健康教育室、避孕药具室等。5.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党办、院办、安全生产)、医务科(质量管理科)、护理部、院感科、病案科、信息科、财务科(医保办、物价科、绩效办、审计科)等。以上科室可合并设置。可选科室:药学部(药事办)、设备科等。6.后勤保障部门:医疗器械材料库、洗衣房、非医疗材料库(办公用品、消防、应急物资、水电暖等)、保洁、安保等。以上部门可合并设置。三、医疗服务(一)急诊和急救。标准配置急诊科,规范配置抢救室。规范建设胸痛救治单元。设置急救站点、接受急救中心(站)调度,落实急诊检诊、分诊,有急救流程与规范,建立住院和手术绿色通道,熟练正确使用除颤仪、呼吸器(机)、气管插管等各种抢救设备,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能,熟练处置创伤、中毒、溺水等突发性急诊事件,能够多人配合完成基础生命支持(BLS)。急诊科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工作人员。急诊科主任由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担任。急诊科医护人员上岗前全部经过急诊专业培训,能够胜任急诊工作,定期分批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二)门诊和住院服务。1.通过3-5年建设,年诊疗人次逐步达到所在地县医院的15%以上,入院人次逐步达到所在地县级医院的10%以上,病床使用率不低于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平均水平。2.至少能识别和诊治100种以上的常见病、多发病,其中门诊和收治住院病种80种以上、中医病种50种以上(见附件1)。3.能够开展外科、妇产科、眼耳鼻咽喉科等手术病种60种以上,开展住院手术病种数30种以上,其中中医药适宜技术能够提供6类10项以上。参照《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机构内开展的二三级手术和诊断治疗性操作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根据服务能力和诊疗科目制定手术目录,在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社会公示并进行分级管理。由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评估并动态调整。4.开展物理治疗和中医医疗技术治疗项目(见附件2)30种以上。(三)特色专科服务。强化特色科室建设,增强康复医学(包括物理疗法、作业疗法、言语疗法、康复护理、中医康复等)、老年医学、骨科、中医科、儿科等特色专科服务能力。至少有1个以上市级特色科室,学科在县域内有一定影响,而且特色科室住院人次占比30%。鼓励建设省级特色科室、市级或县级重点专科。(四)医疗设备配置。1.落实县域医共体有关要求,鼓励成为县域内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中心。2.应至少配备90%的必备医疗设备,包括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血凝仪、麻醉机、胃肠镜、呼吸机、除颤仪、腹腔镜、救护车及消毒、集中供氧等相关设备。配备不少于10种中医诊疗和康复设备。医疗设备配置应坚持适宜适用,避免闲置浪费。3.选配设备包括:MR、血液透析机、脑电图仪、血气分析仪、骨密度仪,配备数字化智能化辅助诊疗、随访、信息采集等设备,配备提供特色医疗服务所需的设备。四、公共卫生服务(一)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常态传染病防控。在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做好辖区传染病疫情风险管理、发热患者筛查和相关信息登记、报告以及处置工作。开展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培训,包括传染病中西医防控知识和技能、预防接种、流行病学调查等。落实四早措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实现医生工作站自动生成法定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上报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制定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2.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标识醒目。规范发热患者接诊和处置流程,按照“三区两通道”原则合理分区,布局和设施设备符合相关要求。发热门诊的建筑结构设计及改造、装修材料选择、给水系统设置、污废水处理、空调系统安装等参照《关于印发发热门诊建筑装备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0〕683号)要求执行。3.加强平急结合转换。建筑用房应体现“平急结合”转换,满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能够迅速设置或转换传染病救治病房,为扩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预留空间和条件。(二)健康管理服务。1.疾病筛查。根据当地疾病谱和有关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慢性病、地方病等筛查,加强上通上级医院、下联村卫生室的慢性病、地方病等防治能力,设置有慢性病诊室、体卫融合运动区及慢性病健康管理区、健康教育室,通过出诊、体检、随访等形式,强化疾病机会性筛查。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人群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和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提供预约服务、长期处方服务以及中医“治未病”等服务。通过全(科)专(科)结合,提供综合性、持续性、协调性的高质量和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将健康档案管理、疾病随访、健康教育等服务与临床诊疗融合开展。3.分级诊疗服务。接受上级医院培训指导,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有相对固定的转诊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提供上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接收上级医院下转的疾病恢复期病人。与上级医院开展远程医疗协作,为服务区域内居民提供更高水平更加同质化的预防、医疗、康复等医疗健康服务。(三)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档案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在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向个人开放,坚持安全、便捷的原则,为群众利用电子健康档案创造条件。通过多种途径激励居民利用健康档案,调动居民个人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积极性,发挥健康档案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全周期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性支撑和便民服务作用。五、人才队伍建设(一)机构人才队伍建设。1.建立有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2.每年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至少1名)到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每年按规定选派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师参加住院医师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3.每万人口至少有2名经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并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方向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4.临床科室至少有5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对于内科、外科等重点科室,至少各有1名由上级医院长期派驻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医师。各临床科室均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医师。中医类别医师不少于5名。5.有培训合格的编码员1名,承担诊断、治疗和手术操作的分类编码工作。6.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总人数80%以上,卫技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执业(助理)医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60%以上。7.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数比不低于1.15:1,全院护士人数与开放床位数比不低于0.4-0.6:1,医护比原则上达到1:1.3左右。8.根据人才紧缺情况,制定重症医学、儿科、影像、麻醉等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制定岗位需求表和岗位招聘计划,有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投入。(二)区域人才队伍建设。1.每年对辐射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适应其需求的人员培训。每年向乡镇卫生院下派高年资医务人员开展“传帮带”,支持乡镇卫生院改进或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建设成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依据(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和转岗培训标准,引进先进技术和好的经验,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组建师资队伍,为参训人员开展理论教学和实践技能指导。六、信息化建设(一)电子病历系统。1.根据《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建设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电子病历系统,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2.健全电子病历的制定、记录、修改、使用、存储、传输及质控等管理制度。3.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二)远程医疗系统。1.配备开展远程医疗的设施设备,实现“上下联、信息通”,能与上级医疗机构、辐射区域内乡镇卫生院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2.有完善的远程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定期维护和及时提档升级远程医疗相关设施设备和信息技术,确保能够正常运行。3.定期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改进和解决。(三)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根据《卫生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09〕113号)文件要求,建立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居民健康管理系统,向个人开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与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开放和应用水平。七、组织和管理(一)科学决策。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二)质量管理。鼓励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临床路径管理、临床用血管理、护理管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医院输血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医学伦理等委员会,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提升医疗质量。制定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包括管理目标、质量指标、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等。实行院科两级质控责任制。(三)运行管理。严格履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加强机构日常业务管理,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升运行管理精细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财经纪律以及相关价格政策;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合法合规组织收入。附件:门诊及收治住院基本病种.docx中医医疗技术目录.docx
  • 公共卫生仪器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大的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迅速打响了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经过艰苦努力,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此次疫情防控也暴露出,我国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仍然存在不少能力短板和体制机制问题。随着国际疫情快速扩散蔓延,未来一段时间,我国仍将面临较为严峻的国内外疫情风险挑战。全面做好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的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工作,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已经成为当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一项紧迫任务。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尽快补齐短板弱项,切实提高我国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一)建设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提高平战结合能力,强化中西医结合,深入实施爱国卫生运动,集中力量加强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弱项,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屏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着眼严峻复杂局面,防患未然、常备不懈,科学确定建设标准,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救治能力。  二是坚持合理布局。着眼疫情高风险区域,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推动特大城市“瘦身健体”,加快补齐县城医疗卫生短板,统筹谋划医疗卫生资源布局。  三是坚持中西医并重。着眼我国国情实际,探索建立中西医结合的应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改善中医药疫情防控救治基础条件。  四是坚持平战结合。既满足“战时”快速反应、集中救治和物资保障需要,又充分考虑“平时”职责任务和运行成本,推动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发展。  五是坚持防治协同。着眼疾控机构、传染病医院、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整合协同,促进资源梯次配置、开放共享,实现预防和医疗协同发展。  二、建设任务  (一)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  建设目标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实现每省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三级(P3)水平的实验室,每个地级市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  建设内容一是县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二是地市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整合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资源,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三是国家、省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传染病检测“一锤定音”能力和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推进中国疾控中心菌毒种库和相关实验室升级改造,支持省级疾控中心菌毒种库、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等建设,加强和完善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装备配置。  建设要求参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查缺补漏、填平补齐,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近期以人员、经贸往来频繁的边境口岸地区为重点,有效快速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鼓励地方探索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二)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  建设目标适应县城城镇化补短板需要,适度超前规划布局,重点改善1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充分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筑牢疫情救治一道关口。  建设内容一是改善县级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完善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二是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重点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三是建设可转换病区,扩增重症监护病区(ICU,含相关专科重症病房,下同)床位,一般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重症监护病床,“平时”可作为一般病床,按照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  建设要求综合考虑城镇化、交通条件、人口规模、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公共服务需要等因素,参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要做到“平战结合”、中西医并重,具备在疫情发生时迅速开放传染病病床的能力,原则上,30万人口以下的县可开放不低于20张,30-5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50张,50-10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80张,100万以上人口的县不低于100张。各地要统筹做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形成县域内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合力。  (三)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  建设目标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要建有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实现全部达标,作为区域内重大疫情中西医结合诊治、医护人员培训的主体力量。人口较少的地级市指定具备条件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作为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原则上不鼓励新建独立的传染病医院。  建设内容一是扩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容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升级,落实“三区两通道”设计要求,配置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必要设备,强化物资储备,适度预留应急场地和改造空间。二是加强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配置床旁监护系统、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相关设备。三是提高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配备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检测设备,建立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四是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按标准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提升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能力。  建设要求参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升级,配套建设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置设施,强化相关物资储备。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每个城市选择1-2所现有医疗机构进行改扩建,原则上100万人口(市区人口,下同)以下城市,设置病床60-100张 100-500万人口城市,设置病床100-600张 500万人口以上城市,设置病床不少于600张。已达到传染病医疗救治条件的地区,不再建设。原则上重症监护病区(ICU)床位占比达到医院编制床位的5-10%。  (四)改造升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建设目标依托综合实力强,特别是感染性疾病、呼吸、重症等专科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医院(含中医医院),按照人口规模、辐射区域和疫情防控压力,结合国家应急队伍建设,每省份建设1-3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能够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建设内容一是加强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原则上按照医院编制床位的10-15%(或不少于200张)设置重症监护病床,设置一定数量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按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心肺复苏、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必要的医疗设备。二是建设可转换病区,按照“平战结合”要求,改造现有病区和影像检查用房,能在战时状态下达到三区两通道的防护要求,水电气按照重症集中收治中心要求进行改造。三是改善呼吸、感染等专科设施条件。鼓励设置独立的病区或院区,重点加强检验、发热门诊等业务用房建设,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门急诊观察床,按需要建设科研、教学用房,加强血液保障能力建设,配备相关设备,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培训。四是提升公共卫生检验检测、科研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整合医院现有资源,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建设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或三级水平的实验室、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实验室、传染病解剖室等。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快速反应装备配置。五是加强应急救治物资储备。储备一定数量的重症患者救治、普通患者监护、方舱医院设备等方面物资(详见附件)。“平时”满足医院正常使用需求,“战时”服从国家统一调度。科学确定储备规模和设备品类,提升有效抵御一波需求冲击的能力,为后续生产供应赢得宝贵时间。六是支持有条件的中医机构建设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或三级水平的实验室,健全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研支撑平台。  建设要求各地要选择具备一定基础的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优先将承担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任务的医院纳入支持范围,在《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合理提高标准,做好流线设计,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所需的救治能力。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组建高水平重大疫情救治专业技术队伍(含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加强应急储备和日常实战演练,承担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和培训任务,辐射带动区域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和人才储备能力提升。  (五)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  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提高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三、资金安排  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开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疫情防控设施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施建设主体责任,要在设施选址、建设材料、施工队伍、设备购置、医护人员队伍配置等方面,全方位支持相关项目建设。要抓好防治力量区域统筹,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向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下放检测确诊权限,增强地方防控救治力量,发挥好相关设施设备作用。要强化生物安全意识,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实验室操作规程,加强实验室和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大型仪器平台相关环境、试剂等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确保医疗机构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医用口罩、隔离衣、眼罩等防护用品,一般不少于10日用量。  (二)立足防治急需  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本着确保急需、着眼长远的原则,立足地方实际,统筹考虑疫情防控风险和医疗资源基础条件,聚焦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实事求是、科学合理提出建设任务,坚决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到疫情防控救治一线,满足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需求。资金安排要向各项条件成熟、能够在短期内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聚焦,服务拉动内需和疫情防控救治需要,严禁借机盲目上马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项目。  (三)加强改革配套  各地要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做到指令清晰、条块畅达、执行有力,准确解决疫情一线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疫情应对预案体系和定期演练机制,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以投资促改革,统筹推进防控救治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卫生事业改革,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等体制机制。依托高校、医院,着力提高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支撑能力。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的机制。完善重大疫情救治的医保支付政策。推动建立中西医高效协同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  (四)严格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以及中央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切实履行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相关建筑技术规范,坚持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运行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相关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省级有关部门要履行监管主体职责,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仪器清单附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应急救治物资参号储备清单(暂定,按羊个基地计算) 序号 设备名称设备数量(台/套 )1无创 呼吸机502有创 呼吸机403转运呼吸机104监护仪2005可视喉镜106电子气管镜107呼吸湿 化 治疗仪508连续性血液透析机(CRRT)59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配 6套耗材)310注射泵20011输液泵10012营养泵5013除颤仪1014制 氧机5015 便携式彩超5 16心电图机1017振动排痰仪518咳痰机519降温机320移 动 式 空 气消毒机20021过氧化氢消毒机1022紫外线消毒车20023CT(含车载CT、方舱CT)124移 动 DR125生 物安全柜126离心机127超低温冰箱128荧光定量PCR仪129核酸提取仪130床旁 血气分析仪531额 温枪20032脉搏血氧仪20033多重 呼吸道病原 体快速核酸检测系统134生化分析仪135移动中药房1
  • 国家卫健委: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县乡村全覆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2.3万个,乡镇卫生院3.5万个,村卫生室59.9万个,实现县乡村全覆盖。在24日举行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办主任、财务司司长何锦国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消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因户因人因病精准施策、重点地区重点疾病防控四个方面着手,我国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群众就近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战役。何锦国介绍,脱贫攻坚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4万亿元,支持脱贫任务重的25个省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年来,我国历史性解决了部分地区基层缺机构、缺医生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信息显示,我国已实现每个脱贫县至少有1家公立医院、消除了6903个村卫生室无村医“空白点”、累计帮助近1000万个因病致贫家庭摆脱贫困。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同时,预防因病致贫返贫、实施大病集中救治十分关键。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已对290余万患大病家庭进行专项救治,对1216万因患慢病致贫的贫困家庭进行慢病管理。“帮扶措施落实到人、精准到病,对贫困患者实行精准分类救治。”何锦国说,截至2020年底,健康扶贫工程已累计救治2000多万人,曾经被病魔困扰的许多家庭挺起了生活的脊梁。行百里者半九十,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按照《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我国将进一步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包括守住防止规模性因病返贫的底线、守住保持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的底线、全面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等。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附全文)
    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下称《任务》),从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等七方面作出22条具体任务。全文如下(有删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加强医改组织领导(一)加强医改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责任,巩固完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医改监测,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医改经验做法。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二)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各地要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结合实际加大探索,推进改革整体联动,促进服务上下协同,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支持指导三明医改向纵深推进。(三)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对协议期满批次及时开展接续工作。2024年各省份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推进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集采执行工作,落实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如实填报采购量并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加强集采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质量监管。完善提升医药集采平台功能,加强网上采购监督,提高药品和医用耗材网采率。(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指导内蒙古、浙江、四川等3个试点省份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区)试点,指导唐山、苏州、厦门、赣州、乐山等5个试点城市进一步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经评估符合调价条件的地区及时完成调价。(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24年,所有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完善总额测算、结余留用和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试点。研究对创新药和先进医疗技术应用给予在DRG/DIP付费中除外支付等政策倾斜。(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关于医疗服务收入内涵与薪酬制度衔接的办法。注重医务人员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进一步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加强对医院内部分配的指导监督,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政策。三、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七)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建设。推进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推进基层多病共防、多病共管和医防融合服务,开展传染病防控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创新试点。推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开展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八)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推广智慧医疗辅助信息系统。加强中心卫生院建设。组织二、三级医院通过人员下沉、远程医疗、培训、巡回医疗等方式提高基层能力。研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绩效评估,完善动态调整机制。(九)有序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建设。根据规划合理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下称双中心)。推进双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研究制定关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落实功能定位、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为重点,健全双中心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跟踪评价机制。(十)深化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改革。深入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探索完善相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省份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绩效考核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监测工作。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军队医院参与各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十一)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等建设。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十二)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制定关于深化医教协同加快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健全医教协同机制,推动落实以需定招要求,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和结构。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规范和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卓越中医药师资培训计划。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招收8000名左右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2020年以来按规定进入村卫生室的大学生村医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政策。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队伍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开展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十三)开展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试点。指导部分城市开展试点,探索以上下联动为重点,以人才和信息化为支撑,深化拓展体制机制改革,率先建设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十四)推动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公益性,扩大普惠性,提高可及性。深入实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高水平医院提升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推进以业财融合为重点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加强公立医院债务风险管控,指导推动各地有序分类化解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制定关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扩大专业护理人才招用规模,保障护理人员待遇,合理调整提高护理服务价格,提升患者护理服务体验。制定关于医院病房改造提升的指导性文件,推进医院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制定规范发展特需医疗服务的政策,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制定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指导规则。加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管理,新增一批项目城市。加强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强化支持保障,促进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五、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十五)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制定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政策。指导地方按规定落实分类资助参加基本医保的政策,推动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十六)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制定关于规范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的指导性文件。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扩大创新药支付范围。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探索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就医费用线上快速结算。六、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十七)完善药品使用和管理。推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集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协同衔接,适时优化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联动管理机制的政策文件。加大创新药临床综合评价力度,促进新药加快合理应用。(十八)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关于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加快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品、临床急需药品等以及创新医疗器械、疫情防控药械审评审批。制定发布第五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和第四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健全中药审评证据体系,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审评审批,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支持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制剂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和项目医院间调剂使用。(十九)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建设现代药品流通体系,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完善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报告机制和分级应对管理措施。推进易短缺药品生产储备、停产报告、价格异常、流通库存等信息监测预警和共享共用。完善药品使用监测工作机制。研究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工作机制。全面实施第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唯一标识。七、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二十)推进数字化赋能医改。深入开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攻坚行动。推动健康医疗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医疗服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整合医疗医药数据要素资源,围绕创新药等重点领域建设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二十一)深入推进“一老一小”相关改革。进一步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在医疗机构推广老年健康综合评估技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二十二)加强医药卫生领域综合监管。扎实做好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廉政建设,持续推进全链条全要素全覆盖治理。开展高费用和异常费用病例核查工作。探索运用穿透式监管,改进监管效果。研究出台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合规指引。完善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回头看”机制。制定促进和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
  • 公共卫生专家张作风教授谈上海新冠流行
    【上海疫情】上海(3月27日)发布了全市新一轮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浦东和浦西将相继分别封控4天。这种措施应该是全国一盘棋。上海的防疫是在探索国内防疫的新路,上海的防控团队和科学防疫的意识很强,完全可以探索出一条适合上海的防疫新路。考虑到Omicron 很强的传染性和上海是人口集中的大都市,对新冠控制方法可考虑新的思路和方法,建议以自我采样来取代群体聚集采样(目前已开始分发病原快速检测盒);对密切接触者和轻型病人,以居家隔离来取代集中隔离(我下面会讨论建议的根据);最为重要的是要以有效疫苗来保护老年高危人群和儿童,降低中重型病人(建议开放复必泰疫苗对65岁以上老人和5岁以上儿童接种),要用有效药物来加强对病人的治疗(建议采用辉瑞公司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Paxlovid对早期感染及时治疗)以降低新冠的病死率和死亡率,成功把新冠大流行转化为地方病为阶段性目标,来有效保护人群健康。上海在去年2月9日到12月15日,平均每天的发病数在5例以下,处于稳定的低水平。从12月15日以后病例开始上升。今年1月14日达到平均每天30例的高峰。1月15日开始下降,到2月16日到降到每天9例。然后再次上升到3月26日的每天36例。这里有两个注意点,一是目前所讲的病例,仅仅是新冠肺炎病例,没有包括无症状或轻症状新冠感染者。如果包括这批新冠感染者,根据上海的98%是无症状感染者,可以用病例数字除以0.02。如估计3月26日的平均每天新冠感染数是36/0.02=1600例。二是注意到1月15日开始的下降到2月16日低点,是在上海两会和春节期间。【疫情走向】上海疫情走向如何?考虑到非常高比例的无症状感染者(98%),借用上海疾控“女侠”吳凡师妹最近的一段话:“上海的感染人数短期还会继续增加,这符合我们的预期。以前的病例数字只是冰山一角。” 这符合我的基本判断。因为上海的数据是相对可靠的,依照上海数据判断,应该可信度比较大。昨天宣布的浦东,浦西分别封区的措施,再加上核酸普检,有可能把发病感染的高峰后移,使之平稳,也有可能会有一定的下降。但是如果冰山下的社区感染不能查清(也许不可能查清),新冠疫情会卷土重来,此起彼伏。所以说,只有建立有效的群体免疫屏障,才能有效下降病毒的危害。中国有句老话,扬汤止沸 不如去薪。核酸检测和封区隔离,可以切断可能的传染源,但是用特异性的,针对病毒🦠疫苗,才是去薪的最強手段。【新冠疫苗】最近的大样本研究包括二万多病例,一半是Delta, 一半是omicron. 还有4万多的未患新冠的人。这个将近七万人的研究结果显示三剂疫苗对在Omicron感染是67%,对Delta感染的保护是93.5%。说明疫苗对发病还是有一定的保护作用的。美国CDC的结果,不接种的人死于新冠是接种两剂人的20倍。按照香港刚出茏的数据,三针科兴对60岁以上老人的新冠重症和死亡的保护率是97.9%(下表)所以建议在已经完成两针科兴的上海老人,再接种加强疫苗。上海已经完成接种新冠疫苗5549万剂次,完成全程接种人数达2242万人,接种覆盖人群占全市常住人口的95.1%,而且有1063万人接种了加强针。在目前上海的高接种率的情况下,鼓励群众接种第三针,同时提高老年高危人群人群的接种率和加强率,可以说已经具备对重症和死亡有所保护的免疫屏障了。所以可以考虑对密接人群和无症状感染者进行居家隔离了。国内老年人的接种率偏低可能是因为国内的灭活疫苗在国内进行三期临床试验中,有些没有包括老年人,有些只有老人的小样本。所以在把三期临床试验的结果应用于老人的时候,有很多禁忌症,导致一些有慢性疾病的老人不能及时接种。这是我一直在呼吁快速批准上海复星医药已经订购的一亿份的复必泰(辉瑞)mRNA疫苗用于保护老年人和儿童。复必泰疫苗的三期临床试验包括相当比例的老年人和儿童,和有慢性疾病的人群。所以禁忌症很少,可以用来紧急保护因禁忌症无法接种们老人,和五岁以上的儿童。把这两部分人保护好,社会开放就会顺利。是药三分毒,疫苗肯定是有一定副作用的。但是权衡利弊,如果接种可以救命的话,相比于副作用,还是可以考虑接种的。接种疫苗还是对预防新冠发病死亡有明显保护作用的。同时並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适应疫苗的,有免疫系统缺陷的人和容易高度过敏反应的人,是不适宜的。所以这部分人更要加强保护自己,免受病毒毒害。【居家隔离】为减少医疗系统的负担,避免医疗系统崩溃,我建议密切接触者,无症状和轻型病人应该都採取居家隔离,而不是集中隔离。中重型病人应该住院隔离治疗。方舱隔壁是开放式的,而且病床间距离小,如隔离密切接触者(其中可能会有阳性病人)可能造成方舱内的暴发。如果方舱用于阳性者(无症状或轻型病人)可能成为不同突变的多重感染,成为病毒进一步突变的温床。所以我建议对密接和轻型病人居家隔离。要让感染者自已按照家里的具体情况来选择是方舱或者居家隔离。居家隔离的必要条件包括:1)要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有标准居家自我隔离方案。2)每个自我隔离者具备血氧饱和度测试仪 和止咳,消痰,以及早期治疗的口服药物,3)具备随时可以和医生和防疫人员交流沟通的通畅渠道。一旦病情加重,血氧饱和度小于90,应该立即到医院就医。4)建议在各个社区建立供氧中心,对有缺氧的病人,能够及时供氧。如果考虑居家隔离,可以大量减少或者不用引起交互传染的集中隔离方式,从群众平安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都是可取的。【医院承受】如果上海一旦防疫策略放弃封堵,进行居家隔离,是否有可能引起医疗系统的崩溃呢?按照目前上海情况,我根据可以看到的资料,对建议无症状感染居家隔离作了评估。2020年,上海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5905所(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405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292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07所,其他机构101所。全市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16.15万张。如果30%床位给中重病人住院,可以有4万8千5百张床位。全国ICU 4.37/十万,但是上海可以会更高一点。如果按照10/10万来算,2022上海人口28,516,904,上海应该有2852icu床位。按照国外紧急情况下可以把ICU床位增倍的话,上海可以有5700ICU床位。同时有48500新冠床位。按3月26日的上海数据,在所有核酸阳性的2676例中,无症状感染者占2631(98.32%)确诊病例是45人(1.68%)。如果让大多数无症状感染居家隔离的话,上海目前的床位数和ICU床位可以从容应付。按照平均住院七天的话,上海的每天确诊病人人数不超过6000-7000例是可以承受的(现在七天平均的每天确诊数是36例)关键是要制定居家隔离的规定和守则,是让密切接触者和无症状感染者能居家隔离,可以大量下降医疗崩溃的风险。【自我测试】由于变异病毒传染性强,群体採样检测会导致群体感染的危险性升高。依据群体检测来发现病人来隔离的方法可能对新的变异病毒不适用了,而且有可能可以引起新的暴发。所以需要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来面对传染性非常强的变异病毒。建议採取自我採样来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有有效检测方法的话,建议自我採取唾液样本。唾液检测在国外很成熟。国内目前的技术情况,应该没有问题。居家快速自测抗原的测试盒上海已经大量分发了。一旦测出阳性,及时报告关自我居家隔离。如果有症状,可通过自我採样进行核酸检测来确诊,並按照病情居家隔离或者到医院及时诊治。【及时治疗】好消息是目前辉瑞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即Paxlovid)口服药已经在国内使用。希望在上海大量使用。该药可用于治疗成人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轻至中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患者,伴有高龄、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病等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患者。在发病五天内服药,连用五天。该药对预防新冠感染重症和死亡的保护率在90%以上。【概括总结】经过两年多的世界大流行,我们对新冠流行已经有了充分认识,已经有了有效安全的疫苗来预防重型和死亡,已经有有效的对轻型和中重型的治疗药物和手段。希望上海以科学为引导,按照上海实际情况对新冠控制方法探讨新的思路和方法,但是全人群集中采样检测,可能对潜伏期短,传染性强的Omicron BA.2,效果不会太好,还有可能引起人群交互感染。建议採用自我采样来检验;考虑到集中隔离对人群社会,经济,心理, 和生活的影响重大,建议对无症状和轻型感染者居家隔离。按照我的估算,上海如开放居家隔离,在大量新冠暴发中,可以避免医院系统的崩溃。建议紧急批准上海复星医药已经订购的一亿份的复必泰(辉瑞)mRNA疫苗用于 保护老年人和儿童。以有效疫苗来保护老年高危人群和儿童,降低中重型病人,建议用辉瑞口服有效药物来加强对病人的早期治疗,以降低新冠的病死率和死亡率,这样,上海就可以成功地把新冠大流行转化为地方病,有效保护人群健康,也为全国其他城市开创新的防疫模式。【作者介绍】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张作风教授张作风博士现任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学系系主任,流行病学杰出教授,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环境基因中心主任, 癌症分子流行病学培训中心主任,曾经担任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NIH)癌症流行病学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美国流行病学院资深会员和理事, 世界卫生组织慢性疾病预防和控制顾问. 张教授早年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并在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获得流行病学博士学位。曾在世界卫生组织肿瘤研究中心接受博士后训练。在非典和新冠疫情期间,张教授从流行病学和公共卫生角度,研究探索了新冠疫情防控策略。利益冲突声明1.本文是在业余时间完成,没有接受过任何财政资助来完成此文2. 文中介绍的疫苗和治疗药物,是按照三个条件,一是有大规模三期临床试验数据支撑的,二是在预防和治疗方面是最为有效的,三是相比其他国外药物,在中国易于获得3. 本人在辉瑞或者其他医药公司无任何投资。(注:本文部分素材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网立场)
  • 瑞士哈美顿在公共卫生防疫专区展示抗疫新成果
    瑞士哈美顿致力于精密测量仪器,自动化液体处理工作站和样本管理系统的定制化研发和生产。瑞士哈美顿工艺流程的优化旨在为客户提供卓越品质和高度灵活性的产品和服务。瑞士哈美顿自动化设备为科学界提供自动化液体处理工作站和实验室自动化技术。专注于创新的设计,我们的产品采用了Hamilton的专利液体处理技术以实现完全自动化解决方案。 除了液体处理工作站,我们还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小型设备和耗材等。作为全球领先制造商,瑞士哈美顿拥有70余年的历史。为了更好的服务全球客户,瑞士哈美顿将其总部分别设在美国内华达州的里诺市;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弗兰克林;罗马尼亚的蒂米什瓦拉和瑞士的博纳图斯,其分支办事处遍布全球。第四届进博会医疗器械及医药保健展区延续了上一届的公共卫生防疫专区,展示了更多抗疫新动态、新成果,应对公共卫生新挑战。瑞士哈美顿在公共卫生防疫专区展台展示了一款可以配合核磁共振使用的呼吸机。瑞士哈美顿呼吸机除哈美顿公司展示产品,该展区还有多款用于公共卫生防疫的医疗器械进行展示,如西门子医疗展台体验实影渲染技术“重塑”肺部感染动态影像互动装置、卡尤迪生物展台展示“闪测方舱”移动实验室等。西门子医疗展台观看一台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尤迪生物展台展示“闪测方舱”移动实验室
  •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11-08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医改成果,现就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医改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基本路径,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改革各项工作,深化医改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固在95%以上,覆盖人口超过13亿人,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42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推开,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拓展深化,全国1977个县(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正在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实现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大幅提升,实施12大类45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居民生命全过程,惠及亿万群众。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公开透明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省级网上集中采购,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国超过一半的县(市)开展了基层首诊试点,县域内就诊率达80%以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持续下降,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30%以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80%的居民15分钟能够到达医疗机构;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34岁,比2010年提高1.51岁,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用较少的投入取得了较高的健康绩效。实践证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有力,改革成果广泛惠及人民群众,在解决看病就医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化医改逐步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地方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重点难点问题逐步突破,涌现出一批敢啃硬骨头、勇于探索创新的典型地区,形成了一批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当前,深化医改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利益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矛盾凸显。在改革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总结推广前期深化医改创造的好做法和成熟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经验对全局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有利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攻坚克难,有利于创新体制机制、突破利益藩篱,有利于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运用典型经验,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   (一)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工作机制,为深化医改提供组织保障   1.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医改工作的领导。深化医改工作由地方各级党政一把手负责。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对医改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   2.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抓责任分工机制,建立改革任务台账制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抓督查落实机制,专项督查重点改革任务,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抓考核问责机制,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严肃问责改革推进不力的地区和个人,表彰奖励积极创新、成效显著的地区和个人。   (二)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3.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路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等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价格调整要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分级诊疗、费用控制等政策的相互衔接。通过综合施策,逐步增加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4.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区分药品不同情况,通过招标、谈判、直接挂网、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合理采购价格。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可采取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实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谈判结果在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医院按谈判结果采购药品。做好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谈判药品纳入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5.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逐步实行“两票制”。各地要因地制宜,逐步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其他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提高流通企业集中度,打击“过票洗钱”,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净化流通环境。通过整合药品经营企业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鼓励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为推进“两票制”提供基础条件。建立商业贿赂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出现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取消其供货资格。   6.规范诊疗行为。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有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行为和费用开展全程监控和智能审核,做到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审核。开展处方点评,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加强合理用药和不良反应监测,对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药品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开展跟踪监控、超常预警。重点药品可实行备案采购,明确采购数量、开具处方的医生,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向药品采购部门备案。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增长。   7.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三)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医疗服务的外部制约   8.加强医保经办管理职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六统一”。理顺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经办管理,可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为联动改革提供抓手。统一后的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大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力度,进一步发挥医保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作用。   9.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逐步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点数法与预算管理、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促进医疗机构之间有序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10.创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模式。按照管办分开的原则,推进医保经办机构专业化。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四)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1.理顺政府办医体制。各地要因地制宜,探索有效的组织形式,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   12.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转变政府职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变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副职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权。健全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加强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   13.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社会满意度、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等指标。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14.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监控考评体系,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开展成本核算,全面分析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成本效率和偿债能力等,作为医院运行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推行第三方会计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医院国有资产、经济运行的监管。   (五)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15.建立灵活用人机制。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完善编制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在部分大中城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编制管理改革,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实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公开招聘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简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对医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16.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地方可结合实际,按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对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较多、高层次医疗人才集聚、公益目标任务繁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长期激励,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实现适度增长。公立医疗机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自主分配绩效工资。薪酬总量核定和个人绩效工资分配不与医疗机构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薪酬分配体现岗位的技术含量、风险、贡献等,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六)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联合体为重要抓手,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7.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专科医师提供技术支持的签约服务团队,向居民提供长期连续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促进基层首诊。健全以标化工作量为基础的绩效考核体系。可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签约居民可在签约组合内任意选择一家医疗机构就诊,若到组合外就诊须由家庭医生转诊,引导居民改变就医习惯,形成合理就医秩序。   18.组建医疗联合体。按照政府主导、自愿组合、区域协同、方便群众的原则,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建立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体,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在医疗联合体内部明确城市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责权利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健全相关管理、运行和考核等机制。推进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轮流到基层服务。加大对口帮扶力度,精准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进城乡医疗资源均衡配置。依托对口支援渠道,整合医疗资源,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做好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援疆工作。   19.发挥中医药服务优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推行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广泛推广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在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体现中医药技术劳务价值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中医按病种支付标准。对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的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创新中医诊疗模式。   20.健全分级诊疗配套政策。合理划分和落实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职责,明确转诊程序和标准,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将医疗机构落实诊疗职责和转诊情况与绩效考核和医保基金拨付挂钩。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引导双向转诊。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促进基层首诊。对于按规定转诊的患者,在医保报销政策上给予倾斜。   (七)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21.加强健康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互通共享、业务协同的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打通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据资源共享通道,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为实现连续、协同、整合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22.大力推进便民惠民服务。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环境,统筹安排预约、检查、诊疗、转诊、支付结算等环节,推进互联网预约分诊、移动支付、诊间结算、结果查询等应用。健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放大优质资源辐射作用,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就医。利用移动客户端、物联网等技术,搭建医患双方交流平台,为健康咨询、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优先开通834个贫困县的远程医疗系统。推进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等应用集成,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加强军地信息衔接、互联互通,推动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一体化的电子健康服务。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科学安排各专业出诊医师数量,保证医师有足够的诊查时间,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八)发展和规范社会办医,满足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   23.提升社会办医发展水平。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社会办医留出足够空间,优先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化社会办医发展环境,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交流、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待遇。支持社会办医连锁经营、树立品牌、集团发展,提供高端服务以及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按有关规定建立独立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诊断、消毒供应和血液净化机构。   24.加强规范管理。推行属地化管理,加强全行业监管,对所有医疗机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从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按照“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精简优化审批准入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三、加大推广力度,增强深化医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高度重视推广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推广深化医改经验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医改经验,深入研究领会改革思路、步骤和方法,将推广相关改革措施列为本地区重点工作,增强改革定力,加大改革力度。要形成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用人导向,扎实推进改革,确保改革经验生根落地,产生实效。   (二)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各地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改革有效实施路径,明确改革内在逻辑和政策组合,实施改革精细化管理,鼓励区域联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实目标任务、精准落地、探索创新、跟踪问效、机制保障,培育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加强对推广工作的督查指导。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简政放权相关要求,按照职责加强指导,给予政策支持。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分析解决出现的问题,防止经验推广工作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进一步总结各地创造的成熟经验,及时上升为政策,把改革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   (四)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继续加强对医改典型经验的挖掘和宣传,反映鲜活的医改实践和进展成效,坚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共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深化医改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江苏卫生厅欲采购一批辐射监测仪器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卫生厅的委托,就江苏省“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仪器设备车辆等装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采购项目 江苏省“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仪器设备车辆等装备   (二)采购编号 SJC201101002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仪器设备车辆等装备一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分包一系统集成供应商需要具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所投下列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分包一:放射性搜源系统、微尘碘气溶胶在线监测系统、高气压电离室、场所辐射监测仪、中子当量仪、多用途γ/β巡测仪、β/γ表面污染监测仪、α/β表面污染监测仪、γ剂量率在线监测系统、大流量空气采样系统、氚采样及C-14采样器、碘取样器、便携式α/β计数器、便携式食品和水计数器、便携式高纯锗核素甄别仪   分包二:自动血细胞计数器、门框式污染检测仪、局部伤口洗消器、洗消帐篷   分包六:电子式剂量计   分包七:全身α、β污染测量仪、体表污染测定装置、α谱仪系统及配套制样设备、低本底γ谱仪、四路低本底α/β计数器系统及配套设备、径迹蚀刻自动测量系统及配套设备、热释光剂量仪、全身扫描计数器、临床核医学质控检测仪   分包八:Xγ辐照器   分包九:放射治疗质控检测仪、放射诊断及介入质控检测仪。   3、分包一至分包五投标人须提供车辆改装资质或与具有车辆改装资质的企业签定的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原件)和该企业车辆改装资质(基型车生产厂家直接参加投标的不需提供)   4、分包二、分包三、分包五投标人所投国产医疗产品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产品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进口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或制造认可表 同时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在许可证经营范围之内,原厂商投标自己生产的产品可不提供),明细如下:   分包二:自动血细胞计数器   分包三:现场急救器械   分包五:车载DR   5、投标人所投下列计量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计量检定范围的设备,须提供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分包一:微尘碘气溶胶在线监测系统、高气压电离室、场所辐射监测仪、中子当量仪、激光测距\测高仪 多用途γ/β巡测仪、β/γ表面污染监测仪、α/β表面污染监测仪、γ剂量率在线监测系统、大流量空气采样系统、便携式高纯锗核素甄别仪   分包二:自动血细胞计数器   分包六:电子式剂量计   分包七:体表污染测定装置、α谱仪系统及配套制样设备、低本底γ谱仪、四路低本底α/β计数器系统及配套设备、热释光剂量仪、全身扫描计数器   分包九:放射治疗质控检测仪、放射诊断及介入质控检测仪。   上述资质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及“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jszfcg.gov.cn”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但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   五、答疑会信息:   (一)答疑会时间:2011年04月02日09时30分   (二)答疑会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42号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1年04月19日09时 (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04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42号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五)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2011年04月19日09时30分 后(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42号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三)其他有关事项:无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本项目由我中心业务部孙卓、杨莉负责,业务咨询电话为025-83286905、025-83286919。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 www.jszfcg.gov.cn/),也可以与我中心综合部联系,业务联系电话为025-83286900 传真025-83286920。   (二)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江苏省卫生厅项目联系人:张寄宁(025-83620903)   (三)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江苏省分行直属支行湖北路分理处   帐 号: 32001881436052501196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 中央财政要为832个县医院、乡镇卫生院配置大批设备!23.281亿元!(附清单)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23.281亿元!中央财政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要对832个国家级贫困县,支持每个县一家县级医院、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大批医疗设备!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background-color: rgb(0, 112, 192) color: rgb(255, 255, 255) " 23.281亿元!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大批医疗机构配齐设备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近日,财政部、卫健委联合下达《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0b6c100a-e4a7-4d3c-8f6f-c0bca49e4fad.jpg" title=" 1.1.jpg" alt=" 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累计下达23.281亿元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国家级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临床服务能力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服务能力提升。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其中国家级贫困县一共832个,共涉及24个省/自治区。 /span 《通知》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每县支持1家县级医院开展临床服务能力建设,其中,人口20万(含)以下的贫困县每县补助125万元、人口20万至50万(含)的贫困县每县补助200万元、人口50万以上的贫困县每县补助30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配备、适宜技术应用和人才培养等。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每县支持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临床服务能力,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4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配备和人员培养等。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从分配表可以看到,云南、贵州、四川下达财政补助资金的县数量位居前列,因此下达财政补助资金的金额也居前列。分别是24290万元、20080万元、17430万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此次补助资金的下达,明确提出医疗设备配置是重点! /span /strong 不得不说,国家在对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随着分级诊疗政策的推进,基层医疗器械市场已经进入加速发展的阶段!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7aead3cd-90b8-4431-a66c-c2c4072ba79c.jpg" title=" 1.2.jpg" alt=" 1.2.jpg" width=" 575" height=" 723" style=" width: 575px height: 723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255, 255, 255) background-color: rgb(0, 112, 192) " 一省立即落地!48个乡镇卫生院配齐DR、生化分析仪等设备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就在中央财政下达后不久,江西省就立即落地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设备补齐!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2月26日,江西省卫健委发布《2018年度江西省国贫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服务能力提升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945c9fc4-ac2e-4d3d-b8d8-dc0467577b2c.jpg" title=" 1.3.jpg" alt=" 1.3.jpg" width=" 660" height=" 245" style=" width: 660px height: 245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方案》明确,本项目用于支持24个国贫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服务能力提升,实现每个项目县2所乡镇卫生院主要医疗检查检验设备数字化。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其中明确要为48家乡镇卫生院优先配备数字化直接成像系统(DR)、数字化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和远程医疗接入软硬件设备。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在乡镇卫生院已经配备上述设备的前提下,可选择配备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仪、全科医生诊疗支持系统、合理用药辅助支持系统、数字化免疫接种门诊设备等软硬件装备。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而且此次设备配置项目,要在今年7月31日前全部完成!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6c33712b-8c93-46db-b914-d62459aa034f.jpg" title=" 1.4.jpg" alt=" 1.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255, 255, 255) background-color: rgb(0, 112, 192) " 国家卫健委:2020年前,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标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此次中央财政下达832个贫困县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补助资金,并且已有省份立即落地实施,补齐配置相关设备。这正是由于国家卫健委年初下达了硬指标: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国家卫健委1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确保2020年以前贫困地区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标!”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这也意味着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达标、升级!基层医疗设备缺乏成为重点解决问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2019年,将是分级诊疗持续深化的一年,也是国家对基层医疗机构政策支持达到高峰的一年,基层医疗市场的扩容绝对是几何级的,也是经销商朋友抓住机会的关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979c7942-707b-493d-98f0-8c986d1f089f.jpg" title=" 1.5.jpg" alt=" 1.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县级医院医疗器械及配置表: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40ef59b3-bef4-47bd-81a5-64d54b122e1b.jpg" style=" width: 585px height: 1150px " title=" 1.6.jpg" width=" 585" height=" 115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04fd0a07-afbd-413e-9ead-12f5d38e332d.jpg" style=" width: 585px height: 873px " title=" 1.7.jpg" width=" 585" height=" 873"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30b10887-6a4b-4cca-93b0-371f649f01e5.jpg" title=" 1.8.jpg" alt=" 1.8.jpg" width=" 585" height=" 1432" style=" width: 585px height: 1432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674e932b-45c3-4771-9494-0280d4fdef97.jpg" title=" 1.9.png" alt=" 1.9.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br/ /p
  •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1032.42万元采购流式细胞仪,液相色谱仪,扫描电镜,液质联用仪...
    详细信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2023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第一批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5-22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2023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第一批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5月22日 15:0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第一批设备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15: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29日每日上午:9: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四层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楼华成大厦四层 预算金额 ¥1032.4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进、张跃、王艳霞 项目联系电话 010-82952950-813 采购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010-56153670 代理机构名称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010-82952950-8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康进、张跃、王艳霞 010-82952950-813 项目概况 2023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第一批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四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GJ-BJ02-23051291 项目名称:2023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第一批设备 预算金额:1032.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 包1 信息化网络安全设备 144.62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进口 1 抗拒绝服务系统 1 否,本项为核心产品 2 负载均衡设备 1 否 3 入侵防御系统 1 否 4 防病毒网关 1 否 5 下一代防火墙 1 否 6 上网行为管理 1 否 7 WEB应用防火墙 1 否 8 入侵检测系统 1 否 9 安全管理防火墙 1 否 10 堡垒机 1 否 11 核心交换机 2 否 12 接入交换机 4 否 第二包: 包2 防尘通风技术研发设备 276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进口 1 粘度检测仪 1 否 2 光固化SLA3D打印机 1 否 3 矿山智能通风系统 1 否 4 多点风速测量仪 1 否 5 扫描电子显微镜 1 否,本项为核心产品 6 粉尘特性分析系统 1 否 第三包: 包3呼吸防护用品性能检测设备 227.3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进口 1 医用防护口罩总泄漏性测试系统 1 否 2 呼吸器防护因数测试仪 1 否 3 大流量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测试系统 1 否 4 人体呼吸模拟系统 1 否 5 A/AX型防毒过滤件防护时间测试系统 1 否,本项为核心产品 6 E/K型防毒过滤件防护时间测试系统 1 否 7 H2S/CO型防毒过滤件防护时间测试系统 1 否 8 动力送风式呼吸器送风量及阻力测试系统 1 否 第四包: 包4人机工效测试设备 164.8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进口 1 人机环境同步平台 1 否,本项为核心产品 2 可穿戴运动捕捉及人机工效分析系统 1 否 第五包: 包5呼吸防护用品性能检测设备219.7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进口 1 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 1 否,本项为核心产品 2 时间分辨荧光定量PCR仪 1 否 3 实时无标记细胞功能分析仪 1 否 4 生物气溶胶监测仪 1 否 5 染色体分散仪 1 否 6 细胞遗传玻片打号系统 1 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第五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至 2023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四层 方式:现场现金领取。供应商首先在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信息填报(免费),填报链接:http://101.200.176.189/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6626HrF7,公司信息提交成功后(不代表项目报名成功,也不能作为报名成功的依据),携带以下资料查阅或者购买招标文件(如资料不齐,恕不允许查阅或购买):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楼华成大厦四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每包人民币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7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56153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010-82952950-813 联系方式:康进、张跃、王艳霞 010-82952950-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进、张跃、王艳霞 电 话: 010-82952950-813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流式细胞仪,液相色谱仪,扫描电镜,液质联用仪,PCR 开标时间:2023-06-12 09:30 预算金额:1032.42万元 采购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2023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第一批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5-22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2023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第一批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5月22日 15:0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第一批设备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15: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29日每日上午:9: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四层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楼华成大厦四层 预算金额 ¥1032.4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进、张跃、王艳霞 项目联系电话 010-82952950-813 采购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010-56153670 代理机构名称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010-82952950-8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康进、张跃、王艳霞 010-82952950-813 项目概况 2023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第一批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四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GJ-BJ02-23051291 项目名称:2023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第一批设备 预算金额:1032.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 包1 信息化网络安全设备 144.62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进口 1 抗拒绝服务系统 1 否,本项为核心产品 2 负载均衡设备 1 否 3 入侵防御系统 1 否 4 防病毒网关 1 否 5 下一代防火墙 1 否 6 上网行为管理 1 否 7 WEB应用防火墙 1 否 8 入侵检测系统 1 否 9 安全管理防火墙 1 否 10 堡垒机 1 否 11 核心交换机 2 否 12 接入交换机 4 否 第二包: 包2 防尘通风技术研发设备 276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进口 1 粘度检测仪 1 否 2 光固化SLA3D打印机 1 否 3 矿山智能通风系统 1 否 4 多点风速测量仪 1 否 5 扫描电子显微镜 1 否,本项为核心产品 6 粉尘特性分析系统 1 否 第三包: 包3呼吸防护用品性能检测设备 227.3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进口 1 医用防护口罩总泄漏性测试系统 1 否 2 呼吸器防护因数测试仪 1 否 3 大流量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测试系统 1 否 4 人体呼吸模拟系统 1 否 5 A/AX型防毒过滤件防护时间测试系统 1 否,本项为核心产品 6 E/K型防毒过滤件防护时间测试系统 1 否 7 H2S/CO型防毒过滤件防护时间测试系统 1 否 8 动力送风式呼吸器送风量及阻力测试系统 1 否 第四包: 包4人机工效测试设备 164.8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进口 1 人机环境同步平台 1 否,本项为核心产品 2 可穿戴运动捕捉及人机工效分析系统 1 否 第五包: 包5呼吸防护用品性能检测设备219.7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进口 1 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 1 否,本项为核心产品 2 时间分辨荧光定量PCR仪 1 否 3 实时无标记细胞功能分析仪 1 否 4 生物气溶胶监测仪 1 否 5 染色体分散仪 1 否 6 细胞遗传玻片打号系统 1 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第五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至 2023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四层 方式:现场现金领取。供应商首先在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信息填报(免费),填报链接:http://101.200.176.189/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6626HrF7,公司信息提交成功后(不代表项目报名成功,也不能作为报名成功的依据),携带以下资料查阅或者购买招标文件(如资料不齐,恕不允许查阅或购买):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楼华成大厦四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每包人民币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7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56153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010-82952950-813 联系方式:康进、张跃、王艳霞 010-82952950-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进、张跃、王艳霞 电 话: 010-82952950-813
  • 《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国务院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2年10月8日   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各项卫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4.83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0.0/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3.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16.4‰,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位居发展中国家前列。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开局良好。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印发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全面启动医改工作。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传染病大规模流行。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累计报告379348例,有效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246万人,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7%以内,血吸虫病防治达到疫情控制标准,97.94%的县(市、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持续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7.43%。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重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7.8%,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比2000年下降49.8%,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到57%。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截至2010年底,城乡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2.6亿人。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7亿人和1.95亿人。新农合制度实现全面覆盖,参合率达到96%,人均筹资水平从“十五”末的30元提高到156元,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中央累计安排专项资金603.7亿元支持近5万个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居民卫生服务利用状况显著改善,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52.2%下降到35.3%,个人卫生支出过快增长的趋势得到遏制,群众看病就医困难问题有所缓解。   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医疗监管力度继续加大,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卫生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能力逐步提高,药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中医药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卫生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圆满完成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全面实现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及舟曲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科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了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危害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二)“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1.卫生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面临重要发展机遇。卫生事业在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国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增长的综合国力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各地更加重视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社会各界、国际社会对卫生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支持,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卫生事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2.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带来多重健康问题挑战,卫生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面临的健康问题日趋复杂。一方面,重大传染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威胁日益加大,新发传染病以及传统烈性传染病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另一方面,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方式变化以及食品药品安全、职业伤害、饮用水安全和环境问题等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更加突出。不断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及社会安全事件也对医疗卫生保障提出更高的要求。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服务理念、服务模式等亟需作出相应调整。   3.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日益凸显,医改进入攻坚阶段。卫生事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存在。卫生资源配置、卫生服务利用、居民健康水平在城乡、地区和人群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随着医改的推进,深层次的体制矛盾、复杂的利益调整等难点问题进一步显现,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还需巩固完善,公立医院改革需要深化拓展,推进社会力量办医仍需加大力度,人才队伍总量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持续不断地推进改革。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坚持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人才,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转变卫生发展方式,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个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统筹城乡、区域卫生事业发展,不断缩小人群之间卫生服务利用和健康水平差异。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坚持科学发展。平衡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推动卫生发展方式从注重疾病治疗向注重健康促进转变,从注重个体服务向注重家庭和社会群体服务转变 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发展公共卫生、基层卫生等薄弱领域及医学模式转变要求的新领域,实现医疗卫生工作关口前移和重心下沉。   ——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加大投入力度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切实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改革主力军作用 通过健康教育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坚持强化能力建设。以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战略重点,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改革人才培养和使用体制机制,优先培育高素质卫生人才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全体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地区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间健康状况差异不断缩小,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人均预期寿命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岁。   ——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规范有序、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个人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器械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公平可及、合理使用。   ——支撑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各项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有效保障医药卫生体系规范运转。 专栏1 “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指标 类别 指  标 2015年 主 要 指 标 健康状况 人均预期寿命(岁) 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岁 婴儿死亡率(‰) ≤1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4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22 工 作 指 标 疾病预防控制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95 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人) 120万左右 全人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率(%) ≤6.5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重点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 ≥50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40 妇幼卫生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8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85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8 卫生监督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 ≥90 医疗保障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75左右 卫生资源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88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07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4 医疗服务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9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95 卫生费用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0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元) ≥40   三、加快医药卫生体系建设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开展重点疾病监测,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管理,完善疾病监测系统和信息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慢性病防控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加强疾病防控实验室检测网络系统建设。建立传染病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提高工作能力。   2.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食品安全标准和事故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体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比较完整的职业病防治体系,提高防治能力。加强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执法等卫生监督能力建设。   3.加强妇幼卫生和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加强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重点加强省、市级健康教育能力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能力,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   4.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监测预警制度,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国家级、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和实验室应急检测能力建设,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到2015年,形成指挥统一、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重点提高农村地区急救医疗服务能力。   5.加强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无偿献血服务体系,加强血站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提高血站实验室检测能力。到2015年,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基本覆盖全国。   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实现防治结合。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监管。通过多种措施,增强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公共卫生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 专栏2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一是针对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加强防控能力建设,支持承担重大疾病防控任务的各级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二是重点加强国家级鼠疫菌毒种保藏中心建设。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支持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购置。完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  农村急救体系建设:改扩建县级急救机构业务用房,配置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救护车。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网络。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为省级、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置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   (二)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调整医疗资源布局与结构,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规模、结构和布局。遏制公立医院盲目扩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切实保障边远地区、新区、郊区、卫星城区等区域的医疗资源需求,重点加强儿科、妇产、精神卫生、肿瘤、传染病、老年护理、康复医疗、中医等领域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等薄弱环节,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大力发展康复医院、护理院(站)等延续性医疗机构,提高康复医学服务能力和护理水平,到2015年,初步实现急慢分治。加强妇幼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妇女儿童医疗服务水平。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保障群众就近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适度降低公立医院的比重,促进公立医院合理布局,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医疗机构总数的20%左右。   3.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使90%的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康复能够在县域内基本解决。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到2015年,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村卫生室,提高乡、村卫生机构设备配备水平。   4.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能力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到2015年,努力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加强区域医学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中央和省级可以设置少量承担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加强业务用房短缺、基础设施较差的地市级综合医院建设。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薄弱和急需医学学科发展,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临床服务辐射能力。   6.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继续实施以“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组织协调东西部地区医院省际对口支援。巩固完善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间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建立城市医院支农的长效机制。落实城市医院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1年以上的政策。加强对口支援的管理和考核评估,调动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双方的积极性,建立合作双赢的运行机制。 专栏3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地市级综合医院建设:支持业务用房短缺、基础设施较差的地市级综合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省级妇儿专科医院建设。支持省、地市级医院儿科(专科医院)以及县级医院妇儿科建设。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支持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二是为边远贫困地区配置流动医疗服务车,并装备基本医疗、急救设施设备等。   (三)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到2015年,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费用支付比例。做好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待遇水平的衔接,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明显缩小与实际支付比例的差距。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坚持城乡统筹,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缩小城乡、地区间保障水平差距,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继续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建立长期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医保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的差距,为实现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奠定基础。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到2015年,实现普通门诊统筹全覆盖。扩大大额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补偿的病种范围。继续开展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全国全面推开提高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等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将肺癌等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并适当扩大病种,提高补偿水平。   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巩固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救助对象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   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利用基本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减轻参保(合)人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统筹协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有效提高保障水平。   加强基本医保基金监管,健全管理经办机构。规范基金管理,控制基金累计结余率,提高基金使用效果,确保基金安全。建立医疗费用全国异地协查机制,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积极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和疾病临床路径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鼓励优先使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建立医保对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业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   (四)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高药品安全水平。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全面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强化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健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强化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评价和预警。完善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强技术审评、检查认证、监测预borderColor=#000000 borderColorDark=#dcdcdc align=middle专栏5 卫生人才与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重大专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支持计划,医学杰出骨干人才推进计划,紧缺专门人才开发工程,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医师规范化培训工程。  重点工程: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  医学科研基地建设:加强卫生部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   (六)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2015年建档率达到75%以上。向群众提供连续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系列服务,方便居民参与个人健康管理。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以省为单位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医院诊疗行为管理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信息系统,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提高基层尤其是边远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公平性。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医药卫生信息化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实现电子病历跨区域医疗机构的共享。统筹管理卫生统计、疫情报告、卫生监督、医疗救治、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工作,由单项管理逐步转变为实时监督、综合管理。引导并推进社会化医药卫生信息服务。 专栏6 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建设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   (七)加快健康产业发展。   建立完善有利于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推动老年护理、心理咨询、营养咨询、口腔保健、康复、临终关怀、健康体检与管理等服务业的开展,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发挥药品流通行业在药品供应保障和服务百姓健康方面的作用。加强健康管理教育和培训,建设医疗技术产品研发平台。制定标准与规范,推动健康体检行业的规模化与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业。   完善鼓励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
  • 最新!卫生健康监督现场检测及执法设备配置清单
    近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征求意见稿)》。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专业仪器设备及相关指标,省级、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原同级卫生健康监督职能的,根据所承担的专业类别、工作类型、职责和任务应配备的现场检测及执法设备装备参照下方配置清单执行。卫生健康监督现场检测及执法设备装备配备标准序号仪器设备名称专业/检测对象A类备注省市县1总挥发性有机物测定仪 公共场所、职业卫生2222便携式气相色谱仪公共场所2223二氧化碳测定仪公共场所2224一氧化碳测定仪公共场所2225甲醛测定仪公共场所2226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PM10)公共场所2227氨气检测仪公共场所2228氡监测仪公共场所2229空气微生物采样器(六级)公共场所222配数字流量校准装置10室内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备公共场所各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11声级计公共场所23212数字式照度计公共场所23213套帽式风量计公共场所、室内环境23214数字温湿度计公共场所、室内环境23215便携式风速仪公共场所、室内环境23216测距仪学校卫生、职业卫生44417课桌椅尺学校卫生24418便携式紫外线强度计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33219紫外线强度在线检测仪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23220便携式pH计生活饮用水、泳池水44421便携式浑浊度测定仪生活饮用水、泳池水24222便携式电导率仪生活饮用水24223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生活饮用水22224余氯二氧化氯检测仪生活饮用水、泳池水23225便携式氧化还原电位测定仪生活饮用水、泳池水23226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生活饮用水、泳池水各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27臭氧检测仪泳池水、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公共场所23228尿素快速检测仪泳池水22229温度计泳池水22230有效氯含量测定仪医疗机构24431环氧乙烷分析仪医疗机构22232ATP荧光检测仪物表洁净度、医疗机构、健康相关产品24233温度压力在线检测仪医疗机构22234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医疗机构、健康相关产品22235微压差计医疗机构、健康相关产品22236便携式中子剂量仪放射卫生22县区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37便携式多气体复合式检测报警仪职业卫生22238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职业卫生22239个人剂量报警仪放射卫生各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40数字测尘仪(防爆)职业卫生22241检气管(有毒气体检测管)职业卫生244配流量气泵42湿球黑球温度(WBGT)指数测定仪职业卫生22243辐射巡测仪放射卫生22244表面污染检测仪放射卫生22245便携式红外光谱气体分析仪职业卫生22246数字声级计/频谱仪(防爆)职业卫生222配标准声源47微波漏能检测仪职业卫生22248工频场强仪职业卫生22249高频场强仪职业卫生23250超高频场强仪职业卫生23251执法记录采集站监督执法222 52摄像机监督执法33253现场执法包(含手持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机)监督执法1套/2人手持执法终端可选PDA、智能手机等54执法记录仪监督执法1套/2人各级监督机构相同标准配备55照相机监督执法2台/科室各级监督机构相同标准配备56录音笔监督执法1支/科室各级监督机构相同标准配备  注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清单中包含以上标注“*”的设备  2.上述省、市、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现场检测数量为达标要求,服务人口多、现场检测任务较重的省、市、县级疾控中心,可依据需要增加设备数量。
  • 970万!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生物安全实验平台建设仪器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4-G1-02765-YZGF-0516项目名称: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生物安全实验平台建设仪器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970.5最高限价(万元):970.5采购需求:预算金额(万元):970.50(01包:401万元;02包:426.50万元;03包:143万元)最高限价(万元):970.50(01包:401万元;02包:426.50万元;03包:143万元)01包:1、(接受进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台;2、(接受进口)台式超高速离心机1台;3、(接受进口)数字PCR仪1台。02包:1、(不接受进口)凝胶图像分析系统1台;2、(不接受进口)荧光定量PCR仪2,1台;3、(不接受进口)核酸蛋白定量仪1台;4、(接受进口)研究级倒置荧光显微镜1套;5、(接受进口)分析型流式细胞仪1台;6、(接受进口)全波长酶标仪1台;7、(接受进口)微量超速离心机1台。03包:1、(接受进口)荧光定量PCR仪1台;2、(接受进口)多功能成像仪1台;3、(不接受进口)超低温冰箱8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注:1、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一个或多个标包,投标文件按包号分别制作。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标包内容对所投标包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2、本次招标部分设备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 标段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 标段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13 00:00至2024-06-20 17: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或云南壹证通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 CA 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昆明医科大学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联系方式:贾老师0871-659228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呈贡新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联系方式:0871-653298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红宇、杨婧、尹号芬、鹿雯、罗红坚电 话:0871-65329870
  • 新国家疾控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公卫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附全文)
    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共同编制《“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地方加强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  详见方案全文:“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十三五”以来,按照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求,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强基层、补短板、优布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升,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保障。“十四五”时期,从需求侧看,我国公共卫生安全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突发急性传染病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影响和危害大,慢性病负担日益沉重且发病呈现年轻化趋势,职业健康、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加速,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品质要求持续快速增长。从供给侧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公共卫生体系亟待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不强,医防协同不充分,平急结合不紧密 二是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区域配置不均衡,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不高,基层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不足,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康复护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职业病防治等短板明显 四是中医药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特色优势发挥还不充分,中西医互补协作格局尚未形成。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的要求,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早期预防和医防协同,更加注重优质扩容和深度下沉,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和均衡布局,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全国性、跨区域的大事、急事和难事,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全国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中央重点保障公共卫生、全国性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需求。地方统筹加强其它卫生项目建设。  ——关口前移医防协同。立足更精准更有效的防,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坚持急慢并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  ——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标准、适度超前,加大向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中心城市和脱贫地区倾斜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改革创新揭榜挂帅。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协同,创新配套措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以揭榜挂帅方式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开展医学关键技术攻关,引领服务体系模式转变。  ——中西并重特色发展。坚持中西医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地方加强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  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与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满足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国家和重点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新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省级疾控机构原则上要有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省域内常见多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地市级疾控机构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疾控机构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2.建设任务  一是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和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二是依托高水平省级疾控中心建设若干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加强业务用房、病原微生物资源保藏平台、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及其检测实验室、人才培训基地等建设,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针对已消除或即将消除疾病的国家级防控技术储备中心。三是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切实加强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二)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在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等重点地区,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布局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具备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大规模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第一时间驰援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承担本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培训任务,托管或指导当地传染病医院提高综合救治能力,把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  2.建设任务  遴选呼吸、感染等专科能力突出,“医、教、研、防”水平领先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按照平急结合原则,进一步改造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建设足量的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加强传染病解剖室、临床教学用房、应急物资储备空间等设施建设,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传染病隔离转移装置等医学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加强中西医协作能力建设。  3.配套措施  相关地方要将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项目选址、建设投入、设备准入、科研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创新医教研防协同机制。要统筹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托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医疗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以省为单位开展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科研等综合功能,具备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指挥联通等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  2.建设任务  强化创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创伤复苏单元等设施建设,以及接受伤员通道、二次检伤分类区等院内场所改造提升。针对海(水)上、陆地、航空、雪域等场景需求,加强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能力和专业设施设备建设,结合实际配置信息联通和指挥设备、移动手术室、移动CT、直升机停机坪等。加强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科技研发、信息管理等平台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建设投入、运行维护和现场处置经费等保障。要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地设施设备管理方案、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方案、人员培训和演练方案、基地建设考核方案、不同灾难场景应急应对预案等规章制度,服从国家统一调配安排。要同步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和急救体系建设,优化院前急救网络布局,提高采供血能力。  三、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未能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市、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按照“揭榜挂帅、择优选拔”的工作思路,依托医学水平突出、影响力强、积极性高的医院,围绕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建设若干国家医学中心,形成一批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数据汇集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  2.建设任务  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备水平。建设高水准、国际化、开放性的药物、医疗器械装备、疫苗等临床科研转化平台和创新技术孵化基地。强化教学培训应用,打造国际一流的骨干人才培养基地。改善临床诊疗基础设施条件,适当超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深度运用5G、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医院,建设重大疾病数据中心。推进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术语规范以及数据的整合管理,建设主要疾病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系统。  3.配套措施  优化国家医学中心科技成果创新和转移转化环境,鼓励国家医学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临床研究开发、成果运用推广等。放宽国家医学中心创新应用政策,鼓励治疗危急重症新药优先在国家医学中心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新药(医疗器械)研发上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在执行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重大疾病发病率和地区、人群分布等情况,进一步扩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地区、输出医院和专科范围,同步将承担输出任务的高水平医院纳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3年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到2025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2.建设任务  在优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对纳入设置规划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使其具备作为输出医院所要求的技术水平、人才储备、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头雁”作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要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岗位数量,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和薪酬激励机制。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服务等的保险产品。  (三)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  1.建设目标  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聚焦重点病种和专科,按照“省市共建、网格布局、均衡配置”的工作思路,通过引导省会城市和超(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加强地市现有医院建设等方式,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向群众身边延伸,遴选建设120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加强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引入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提高传染病、儿童等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2.建设任务  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必要的业务用房改扩建,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设施条件,增加预防保健、科研、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设备设施,使其与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等任务相匹配,合理提高建设标准,为必要时扩大突发事件应对和综合救治能力预留空间和条件。提升大型设备配备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保障远程医疗需要,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要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要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依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完善县域120急救网络。加强各级血站建设,提升血液应急联动保障能力。统筹加强地市级医院建设,布局建设全科医生临床系,争取实现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和县都有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有病房的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四、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康复、护理资源。地方政府要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职业健康、老年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加快完善支持政策包并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  围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适应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需要,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产科住院环境,增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缓解儿童常见病看病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诊治资源不足等问题。  2.建设任务  每省份支持1个省级妇产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产专科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妇产中心),每省份支持1个儿科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儿童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分娩量较大、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妇产科项目重点强化产前筛查诊断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升级改造停车场等院内保障设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品质。儿科项目重点加强呼吸、神经、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救治设施建设,配置相关紧缺医疗设备,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设置一定量的儿科隔离病房,满足传染病救治需要。  3.配套措施  各地要统筹其他资金渠道,加大对县级妇产科、儿科建设支持力度,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切实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以及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指导省级机构通过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产科、儿科资源向基层下沉。开通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大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改革完善妇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运行补偿机制,体现妇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调动积极性。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均质化水平。  (二)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每省建好1所省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区,重点改善老年和儿童精神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焦虑、精神疾病康复等相关设施条件,优化患者诊疗就医流程。各地要加快完善省、市、县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争取实现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和县都有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有病房的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三)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  以地级市为单位,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名医堂建设,积极谋划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推动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医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能力,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  2.建设任务  依托省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所,揭榜挂帅、择优选拔。加强中医药研究型门诊和病房、基础医学研究中心、生物信息资源库、循证研究中心、古籍挖掘应用信息库、中药特色制剂研发与中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协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等业务用房建设,加强研究和信息化设备等配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攻克一批优势病种防治关键技术,转化一批中药新药和中医药特色装备,形成一批高级别专家共识、诊疗方案以及标准指南。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人员队伍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编制、人才聘用、经费使用、薪酬及绩效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新机制,允许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对科研岗位人员有独立的职称评审权。在省级科研项目中加大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力度。  (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根据“平急结合、高效准备,专兼结合、合理布局,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建设35个左右、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提高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参与救治能力和危急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带动提升区域内中医疫病防治能力。  2.建设任务  加强具有中医特色的肺病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及疫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搭建中医药疫病防治科研支持平台。建设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ICU、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等,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心肺复苏等重症急救抢救设备,做好必要的负压救护车、移动中药房等移动设备配置,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物资储备、人才队伍、科研平台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队伍演练、经费使用等方面建立新机制。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地在派出专家、技术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参与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  (三)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成为全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人才队伍培养和医疗模式推广的中心,在区域内乃至全国发挥中西医协同发展“旗舰”引领作用。  2.建设任务  依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遴选建设,改善业务用房,优化功能布局,加强中医病房、中药房、中药制剂室、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康复治疗区、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等建设,强化中医特色诊疗设备配置。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联体,将中西医协同医疗实践和效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 中国科大与安徽省卫健委举行共建公共卫生联合实验室签约仪式
    p   2月18日上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建公共卫生联合实验室签约仪式在合肥举行。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邓向阳,中国科大校长包信和,国务院联防联控第十二指导组组长、中国疾控中心原主任王宇在仪式上讲话。 /p p   仪式上,中国科大党委常委、副校长杜江峰和安徽省卫健委副主任杜昌智代表双方签署共建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联合实验室将立足安徽、面向全国,构建全省医教研防创新与转化平台,为实现“健康安徽”和“健康中国”目标提供保障。 /p p   包信和在讲话中表示,中国科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科教报国”的初心使命,积极应对挑战,组织力量联合科技攻关,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国科大和省卫健委共建公共卫生联合实验室,双方在人才团队、研究基础、生物样本和数据等方面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他代表学校感谢安徽省各级领导对中国科大的大力支持和充分信任,表示学校一定把联合实验室建好,在人员、条件各方面予以保障,使联合实验室在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和提升安徽公共卫生水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p p   王宇表示,在全国上下投身疫情防控的特殊时刻,安徽省卫健委和中国科大共建公共卫生联合实验室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战胜疫病离不开科技支撑。对抗疫情,要调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注重科研攻关和临床、防控实践相结合,尽快拿出切实管用的研究成果。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医疗机构和疾控部门更应实现在科技攻关方面的实践价值,大学要充分发挥解决关键科学问题的作用,形成合力联合科技攻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p p   邓向阳在讲话中指出,安徽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坚决把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特别是围绕中央“提两率、降两率”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目前,安徽省疫情防控工作有理有序开展,疫情被有效控制。共建联合实验室是强化疫情防控科技支撑的有力举措,希望联合实验室对标国家战略,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服务“健康中国、健康安徽”总体目标,打造成为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的高地。 /p p br/ /p
  • 泰国卫生部限令私立卫生化验室2012年100%达标
    据泰国《世界日报》2月16日报道,泰国卫生部对私立实验室的标准化加强管理,目前全国私立卫生实验室达标率为60%,计划在2012年内全国私立卫生化验室要百分之百达标。同时表示医务科学厅的实验室已经拥有化验和保管三级恶性病毒样本的能力,并且安全度高,不会发生恶性病毒泄漏传染的危险。   卫生部次长派吉医师昨天为由国际生化安全组织举办的有43个国家派出代表参加的「全球生化安全与保护国际会议」主持开幕仪式后表示,全球生化安全环境在21世纪迎来严重挑战,恶性病毒变异出新品种病毒和被人类征服的病毒再次死灰复燃,为此拥有先进高效和化验准确的病毒化验与研究实验室十分有必要,是人类战胜病毒和细菌威胁的重要手段,也是人类研究战胜病毒办法与药物的研究基础。同时生化安全再次得到加以强调,以防止恶性病毒、细菌的泄漏传播威胁人类生命,也为杜绝恶性病毒被不人道者利用来制造生物武器残杀人类。人类社会已经通过一些国际法律来杜绝上述非人道的犯罪行径。   派吉医师表示,为了贯彻国际关于控制管理病毒、生化有毒物质的相关法律,卫生部决定加强对国内实验室的标准化加强管理,目前全国共有私立实验室532个,达标率为60%,卫生部的工作目标为2012年内要百分之百达标,之中包括规范的操作和严格的病毒、生化有毒物质管理程序与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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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最近组织制定了25项食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些标准的实施,将对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发挥重要作用。 卫生部10月15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卫生部最近组织制定了25项食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17项是食品中农药残留、真菌毒素、致病菌等污染物的检测方法标准,5项是食品及保健食品中营养成分的检测方法标准,3项是豆芽、发酵酒等产品的卫生标准。9月上中旬,卫生部已将上述25项国家标准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号。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标准将由卫生部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这些标准的实施,将对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发挥重要作用。
  • 太原市小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180.00万元采购高压灭菌器,生物显微镜,离心机,水浴、油浴,酶标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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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所需仪器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6-04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太原市小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所需仪器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1052023ACS00081项目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所需仪器设备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元最高限价:1800000元(第1包最高限价金额1480000元;第2包最高限价金额320000元)采购需求:共2包,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控制总价(万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台 148 是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 台 酶标仪 1 台 超声骨密度 1 台 儿童早期发展信息管理系统 1 台 2 医用离心机 1 台 32 是 高速离心机 1 台 电热恒温水浴箱 1 台 压力蒸汽灭菌器 1 台 生物显微镜 1 台 壁挂式空气消毒机 5 台 移动式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4 台 超声波身高体重测量仪 2 台 超声波婴幼儿体检仪 2 台 输液泵 8 台 经皮黄疸测试仪 1 台 便携式耳声发射检测仪 1 台 注:1.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3)所投产品属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证明文件。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6月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6月1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和方式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年6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响应文件。开启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 五、磋商公告期限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北路28号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351-717408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西友和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太原市新建南路1号中铁三局科技研发中心9层901#联系电话:0351-41379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51-4137988、13994261840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太原市小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docx163.4K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高压灭菌器,生物显微镜,离心机,水浴、油浴,酶标仪 开标时间:2023-06-15 15:00 预算金额:180.00万元 采购单位:太原市小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友和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太原市小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所需仪器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6-04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太原市小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所需仪器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1052023ACS00081项目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所需仪器设备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元最高限价:1800000元(第1包最高限价金额1480000元;第2包最高限价金额320000元)采购需求:共2包,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控制总价(万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台 148 是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 台 酶标仪 1 台 超声骨密度 1 台 儿童早期发展信息管理系统 1 台 2 医用离心机 1 台 32 是 高速离心机 1 台 电热恒温水浴箱 1 台 压力蒸汽灭菌器 1 台 生物显微镜 1 台 壁挂式空气消毒机 5 台 移动式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4 台 超声波身高体重测量仪 2 台 超声波婴幼儿体检仪 2 台 输液泵 8 台 经皮黄疸测试仪 1 台 便携式耳声发射检测仪 1 台 注:1.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3)所投产品属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证明文件。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6月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6月1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和方式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年6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响应文件。开启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 五、磋商公告期限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北路28号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351-717408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西友和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太原市新建南路1号中铁三局科技研发中心9层901#联系电话:0351-41379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51-4137988、13994261840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太原市小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docx163.4K
  • “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发布 鼓励第三方医学检验发展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6〕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医改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健全,基本医保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逐步整合,筹资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全面推开,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持续拓展深化,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有序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逐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得到巩固完善,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力度不断加大,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初步建立,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进一步调动。医药卫生监管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逐步完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惠民效果进一步放大。健康服务业政策环境显著改善,社会办医加快发展。以省为单位实施综合医改试点,积累了有益经验。经过努力,2015年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0年提高了1.51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由35.29%下降到29.27%,80%以上的居民15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点,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显著提升。实践证明,深化医改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用较少的投入取得了较高的健康绩效,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获得感不断增强,深化医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当前,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需求日益增长,但我国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供给主体相对单一、基层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的制度体系仍需不断完善。特别是随着医改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的制约作用日益凸显,利益格局调整更加复杂,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明显增强,任务更为艰巨。同时,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疾病谱变化、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变化、医药技术创新等,都对深化医改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需要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增强定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和重点突破,推动医改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树立大健康理念,全力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加快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目标,坚守底线、补齐短板,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的职业吸引力和服务能力,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制度创新和攻坚突破。  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发挥市场活力,加强规范引导,满足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优化供给侧治理能力和要素配置,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对需求侧进行科学引导,合理划分政府、社会、个人责任,促进社会共治。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统筹推进管理、价格、支付、薪酬等制度建设,提高政策衔接和系统集成能力。落实部门责任,解放思想、主动作为,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改革,形成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试点示范、循序推进。理清改革内在逻辑,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总结推广地方经验,发挥重点改革的突破性作用和试点的带动效应。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节奏,注重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到2017年,基本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政策框架。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更加高效,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进一步健全。到2020年,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过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5年提高1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9.5‰,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  三、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手段,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行多种形式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85%以上的地市开展试点。到2020年,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1.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加强协作,推动功能整合和资源共享。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和规模。大力推进面向基层、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服务,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推进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鼓励公立医院面向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推动中医药服务资源与临床科研有机结合,加强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按照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将军队医疗机构全面纳入分级诊疗体系。建立健全突发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推进构建陆海空立体化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为重点,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开展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初筛、儿科、精神疾病、老年病、中医、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科室以及紧缺专业临床专科建设,进一步降低县域外就诊率。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推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促进先进适宜技术的普及普惠。建立与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相适应、能够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要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药品使用的上下联动和相互衔接。通过鼓励大医院医师下基层、退休医生开诊所以及加强对口支援、实施远程医疗、推动建立医疗联合体等,把大医院的技术传到基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到2020年,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  完善基层管理和运行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人事、经营、分配等方面自主权。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巩固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绩效考核,既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又防止出现新的逐利行为。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负责人绩效评价机制,对机构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对其他人员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  3.引导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保支付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调动三级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三级公立医院收治疑难复杂和危急重症患者,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鼓励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与医保、远程医疗等相结合,实现医疗资源有机结合、上下贯通。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将医疗联合体构建成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区域协同服务模式。探索通过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配备、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引导医疗联合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  4.推进形成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明确医疗机构急慢分治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畅通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渠道,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格局。城市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将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转至下级医疗机构以及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残疾人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显著增加慢性病医疗机构提供康复、长期护理服务的医疗资源。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推行日间手术。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密切配合、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  5.科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需求。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通过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医保支付、价格调控、便民惠民等措施,鼓励城乡居民与基层医生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遵循医学科学规律,结合功能定位,明确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范围,对于超出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为患者提供相应转诊服务。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合理引导就医流向。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激励。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7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初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1.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妥善处理医院和政府关系,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推动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加强政府在方向、政策、引导、规划、评价等方面的宏观管理,加大对医疗行为、医疗费用等方面监管力度,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的管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健全政府办医体制,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协调政府办医职能,形成合力。加强对政府、军队和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举办公立医院的全行业监管,明确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落实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副职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权。实行院长负责制,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公立医院依法制订章程。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总会计师制度、第三方审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2.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加强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通过规范诊疗行为、医保控费等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并与医疗控费、薪酬制度、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措施相衔接。放开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继续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统筹考虑中医药特点,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运行新机制。推进军队医院参与地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规范公立医院改制,推进国有企业所属医院分离移交和改制试点,原则上政府举办的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中医医院(民族医院)等不进行改制。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3.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完善编制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在部分大中城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编制管理改革、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人员,可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完善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用人关系。  地方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较多、高层次医疗人才集聚、公益目标任务繁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分配上,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按照有关规定,公立医院可以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对院长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确定院长薪酬水平,院长薪酬与医院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水平保持合理比例关系。  4.建立以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考评机制。健全医院绩效评价体系,机构考核应涵盖社会效益、服务提供、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内容,重视卫生应急、对口支援以及功能定位落实和分级诊疗实施情况等体现公益性的工作。将落实医改任务情况列入医院考核指标,强化医院和院长的主体责任。医务人员考核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负责人考核还应包括职工满意度等内容。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医保支付、人员职业发展等挂钩。  5.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设定全国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各省(区、市)根据不同地区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以及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等,分类确定控费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各医院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对医疗机构费用指标进行排序,定期公示排序结果。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对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情况实施跟踪监测。到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到2020年,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  (三)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围绕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三个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力度,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推动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提质增效。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衔接互动、相互联通机制。  1.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厘清政府、单位、个人缴费责任,逐步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在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强化个人参保意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使筹资标准、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到2020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医保待遇确定和调整的政策权限、调整依据和决策程序,避免待遇调整的随意性。明确基本医保的保障边界。合理确定基本医保待遇标准。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基本思路,加快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全面巩固市级统筹,推动有条件的省份实行省级统筹。加快建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参保地与就医地协作,方便群众结算,减少群众“跑腿”、“垫资”。建立健全异地转诊的政策措施,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衔接协调。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逐步实现医保省级统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或按床日付费 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高血压、糖尿病、血液透析等慢病管理相结合 对一些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点数法与预算管理、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促进医疗机构之间有序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健全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支付方式改革相关的管理规范、技术支撑和政策配套,制定符合基本医疗需求的临床路径等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病历及病案首页的书写,全面夯实信息化管理基础,实现全国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和内涵、疾病分类编码、医疗服务操作编码的统一。继续落实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到2017年,国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鼓励各地积极完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3.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基础上,加快整合基本医保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统一基本医保经办管理,可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发挥医保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作用。加快推进医保管办分开,提升医保经办机构法人化和专业化水平。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  4.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础上,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医疗救助基础上,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医院投入政策,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细化落实政府对中医医院(民族医院)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 便携式气质联用仪应用之-职业卫生现场检测
    2013年5月9日,某职业卫生系统用户携Mars-400型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对该市家具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本次工作任务主要针对木板和钢材加工车间里工人所接触到的化学有毒物质进行检测,评价其职业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毒物主要是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此次监督检查中,Mars-400型便携式气质联用仪在现场检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家具生产企业的有机污染主要来自油漆、涂料、压板胶等化工产品。工作人员将检测点设在不同的车间。Mars-400型便携式GC-MS具有优异的便携性,体积小、重量轻,可单人背负至检测现场。仪器开机自检预热后,检测人员将采样探头直接对准车间生产线的上层空气,利用内置吸附热解析系统对采集气体进行富集并热脱附后随载气进入色谱分离系统。经分离的样品进入质谱检测器,得到总离子流图。经过数据分析得到检测结果,浓度较大的为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二甲苯等,经鉴定检出物质与喷漆工艺中所使用的油漆、溶剂等所含组分相符。 Mars-400型便携式GC-MS可以在仪器开机的状态下移动至其他检测点,直接进行检测,节省了重新开机预热的时间。仪器采用快速色谱分离技术,使仪器分析速度比常规色谱技术提高了4倍以上;且两次数据采集之间的准备时间也比常规气质联用仪缩短三分之二。 Mars-400型便携式GC-MS在油漆车间进行现场检测 Mars-400型便携式GC-MS在压板车间进行现场检测 Mars-400型便携式GC-MS在喷涂车间进行现场检测 Mars-400型便携式GC-MS在喷漆打磨车间进行现场检测 本次检测工作中除了使用便携式GC-MS进行现场检测外,工作人员也用大气采样器采集气体样品,根据家具厂可能存在的有毒气体成分,采用活性炭吸附管采集气体。采集后的样品将送回实验室,结合热脱附仪或者溶剂解析前处理方法在台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上检测分析。这是VOCs的传统检测手段,台式GC-MS体积大、功耗高、对工作环境要求苛刻,无法满足现场分析的需求 Mars-400型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凭借其优异的便携性、现场快速定性定量能力以及对复杂环境的适应性出色地完成了本次检测任务,成为安全生产监督和职业卫生防控的分析利器。 该仪器能够通过单人携带或小型工具运载的方式深入检测现场,操作简便,及时快速地对工作场所有机污染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不仅节约了采样和送样时间,避免了繁琐前处理方法带来的人为误差,且分析速度快、灵敏度高,为制定和实施治理方案提供实时快速可靠的数据。 背景资料: 作为中国唯一的自主研发生产的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Mars-400便携式GC-MS自推出之后获得了多项殊荣,也得到了业内专家的一致好评。近几年,职业安全卫生引起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相关部门对现场检测能力的提升非常重视,Mars-400便携式GC-MS在职业安全现场检测工作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Mars-400 http://www.fpi-inc.com/product_info.php?80/14
  • 上海新仪最新粮食行业的卫生安全解决方案
    民以食为天,粮食质量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监管单位和生产加工企业提出明确的卫生质量控制要求。粮食的卫生质量安全项目体系建设主要包括粮食中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真菌毒素污染等有毒有害成分定性与定量分析,粮食中营养元素、添加剂和转基因等成分的定性与定量分析,以及粮食检测样品前处理和有关快速检测的仪器设备。 上海新仪微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对粮食相关单位的多次调研后开发出针对粮食质量安全的行业解决方案,特别是稻谷、小麦、玉米和高粱、小米等杂粮的微波消解样品前处理与原子吸收光谱法联用测定金属元素的系统方法;同时还建立了微波辅助高效快速萃取农药残留的手段,以及粮食与成品粮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测定汞和砷的工作流程和仪器配置方案。整套解决方案中的无机砷、镉、铅、汞4项重金属检验实施方案均符合国家标准GB/T5009.11、GB/T5009.15、GB/T5009.12、GB/T5009.17规定的技术要求。MASTER 40罐高通量微波消解· 萃取工作站成功消解植物油的技术方法获得不少粮油企业技术主管的美誉和推荐,无泄漏等基本性能优于国外同类产品。我们很乐意为您提供具体应用解决方案,可来电来函索取。 自2007年至今,20多家粮食局所属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和多家中储粮系统单位陆续成为上海新仪微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户。我们秉承尽心的精细化服务,为用户朋友创造更大的价值。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资讯和产品,欢迎致电给我们或登陆我们的网站。 上海新仪微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888-7840 网站:www.sineo.cn
  • 卫生部发布“2010年中国卫生十大新闻”
    2010年1月10日,卫生部发布“2010年中国卫生十大新闻”,其中有两条与分析测试行业相关,分别为:“我国检测出携带NDM-1耐药基因细菌”与“卫生部调查‘圣元乳粉疑致儿童性早熟’情况”,以下是卫生部新闻稿全文:   2010年中国卫生十大新闻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为稳步推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卫生部2010年继续开展了年度卫生十大新闻评选活动,有关内容如下:   1.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二五”规划建议指出要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201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建议》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2.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2010年5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世界医药卫生发展趋势和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题进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健康,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是一个十分重大的民生问题。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一年来,全国卫生系统根据国务院2010年度医改工作安排,以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为核心,加大力度,稳步实施,总体进展顺利。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0%以上,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50%以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稳步推进。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16个国家级联系试点城市和31个省级试点城市开展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4.国务院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2010年11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12月1日,温家宝来到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考察艾滋病防治工作,探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和致孤儿童,慰问工作在艾滋病防治一线的医务人员并进行座谈。11月22日,李克强副总理考察了中国疾控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主持召开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求提高科学防治艾滋病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全国医药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5月以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启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基层单位党建工作。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国医药卫生系统的实际出发,以“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加强基层组织”为总的实践载体,努力创建以“五个好”为基本要求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以“五带头”为主要内容的优秀共产党员。   6.我国完成1.02亿人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2010年9月,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开展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以尽可能给予免疫空白人群接种机会,最大限度阻断麻疹病毒的传播,加快消除麻疹进程,提高全人群健康水平。9月11日至29日,全国共接种1.02亿人,没有与疫苗接种相关的死亡病例发生,没有群体性不良反应发生。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异常反应发生率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参考指南,低于既往水平。   7.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山洪泥石流灾害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取得重大胜利。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地震,2010年8月7日夜至8日凌晨,甘肃舟曲突发特大山洪泥石流。两次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卫生部门迅速启动卫生应急一级响应,创新建立前后方指挥一体化、军警地协同一体化工作机制,协调组织全国卫生力量奔赴灾区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全力指导支持灾区卫生部门开展紧急医学救援、伤员转运、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高原病防治、心理援助和鼠疫防控等工作,实现了“最大程度降低死亡率和伤残率”和“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   8.我国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病毒检测项目,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此项措施得到了公众的积极支持。   9.我国检测出携带NDM-1耐药基因细菌。2010年10月26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在对既往收集保存的菌株进行NDM-1耐药基因检测时,检出3株携带NDM-1耐药基因阳性细菌。国际上报道发现携带NDM-1耐药基因细菌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卫生部立即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了该耐药菌的调查、检测和监测,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确保广大群众健康。   10.卫生部调查“圣元乳粉疑致儿童性早熟”情况。2010年8月,针对媒体报道有婴幼儿因食用圣元乳粉导致性早熟的情况,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卫生部成立专家组,会同有关部门和湖北省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对相关产品进行检测和评估,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卫生部专家组评估认为,湖北3例婴幼儿单纯性乳房早发育与食用圣元优博婴幼儿乳粉没有关联,市场上抽检的圣元乳粉和其他婴幼儿乳粉激素含量没有异常。
  • 卫生部拟将食品安全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卫生部部长陈竺日前称,卫生部拟将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安全也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陈竺在2011年全国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做出上述表述。   陈竺说,目前正在研究,“十二五”期间将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安全领域内的若干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不低于20元   根据医改配套文件,我国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从2009年起,我国面向城乡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包括健康档案管理、传染病防治在内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今年,全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提高到不低于20元。   针对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我国还启动实施了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也将会适时调整。   根据配套医改文件的目标,今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得到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   重点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   在上述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说,目前建立了以31个省级和312个县级监测点为基础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但陈竺称,目前仅有约三分之一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承担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全部监测项目。   陈竺说,“十二五”期间,要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为重点,解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不足、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   各市年底须有职业病诊断机构   根据卫生部提供的数字,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职业病诊断机构492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272家。但是陈竺说,目前独立存在的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只有12家、专业人员严重流失。   陈啸宏说,没有独立职业病防治机构的省份,要尽快恢复重建或依托现有机构加挂牌子,加强对辖区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在独立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到位之前,要尽快明确具备条件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中心。陈啸宏说,今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地区外,每个市(地)必须具有承担职业病诊断职责的机构,每个县(区)必须具有承担职业健康检查任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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