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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浓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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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正式开工
    由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申请承建、农业部推荐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国家级重大高新技术建设项目——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于29日正式启动并举行开工奠基仪式。本项目2009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2011年12月投入使用。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宣布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奠基仪式开始,农业部党组成员、人事劳动司司长梁田庚在启动仪式上致辞,各有关司局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   梁田庚在致辞中说,建设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是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提升安全管理技术支撑能力、保障生物技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农业部高度重视该中心的建设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北京市政府也分别将项目建设纳入了今年中央扩大内需和北京市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的重点工程。希望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加强合作、强化管理、文明施工、确保质量,使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早日建成并尽快发挥作用。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段武德在启动仪式上介绍,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项目建设分为检测中心和试验基地两个部分,总规模13404.2平方米,配备仪器设备628台(套),中央预算内总投资14407万元。今天开工建设的检测中心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58号街区,占地731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11.2平方米,主体建筑地上十层、局部十一层、地下一层,主要建设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食用安全、环境安全检测鉴定与安全评价等实验室设施。试验基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庄乡,占地200亩,主要建设农业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检验测试与监测监控等田间设施。   段武德说,目前,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项目已经完成前期报建、监理招标、施工招标等工作,具备了开工建设和工程施工条件。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和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要求,今天举行开工奠基仪式,标志着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程序,认真执行管理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合同制要求,与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工程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和文明施工,努力实现项目建设预定的目标。   据了解,项目建成后,将建成国内权威、国际先进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机构,主要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应急预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科普宣传、公众交流和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研制,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食用安全、环境安全检测鉴定和监测监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测鉴定技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等工作,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版)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8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6年7月25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7号修订、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 /p p strong 第一章总则 /strong /p p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保障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依照《条例》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p p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条例》规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即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 /p p   (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 /p p   (二)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 /p p   (三)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 /p p   (四)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 /p p   第四条本办法评价的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的风险。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植物、动物、微生物三个类别,以科学为依据,以个案审查为原则,实行分级分阶段管理。 /p p   第五条根据《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设立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工作。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由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生产、加工、检验检疫、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p p   农业部设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工作。 /p p   第六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单位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成立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负责本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及安全评价申报的审查工作。 /p p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单位,应当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操作规程,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可追溯管理。 /p p   第七条农业部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委托具备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技术检测机构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检测,为安全评价和管理提供依据。 /p p   第八条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种苗,利用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的或者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定、登记或者评价、审批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p p strong 第二章安全等级和安全评价 /strong /p p   第九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实行分级评价管理。 /p p   按照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危险程度,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p p   安全等级I:尚不存在危险; /p p   安全等级Ⅱ:具有低度危险; /p p   安全等级Ⅲ:具有中度危险; /p p   安全等级Ⅳ:具有高度危险。 /p p   第十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安全等级的确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p p   (一)确定受体生物的安全等级; /p p   (二)确定基因操作对受体生物安全等级影响的类型; /p p   (三)确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 /p p   (四)确定生产、加工活动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影响; /p p   (五)确定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等级。 /p p   第十一条受体生物安全等级的确定 /p p   受体生物分为四个安全等级: /p p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I: /p p   1.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未曾发生过不利影响; /p p   2.演化成有害生物的可能性极小; /p p   3.用于特殊研究的短存活期受体生物,实验结束后在自然环境中存活的可能性极小。 /p p   (二)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低度危险,但是通过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完全可以避免其危险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Ⅱ。 /p p   (三)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中度危险,但是通过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基本上可以避免其危险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Ⅲ。 /p p   (四)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高度危险,而且在封闭设施之外尚无适当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其发生危险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Ⅳ。包括: /p p   1.可能与其它生物发生高频率遗传物质交换的有害生物; /p p   2.尚无有效技术防止其本身或其产物逃逸、扩散的有害生物; /p p   3.尚无有效技术保证其逃逸后,在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之前,将其捕获或消灭的有害生物。 /p p   第十二条基因操作对受体生物安全等级影响类型的确定 /p p   基因操作对受体生物安全等级的影响分为三种类型,即:增加受体生物的安全性;不影响受体生物的安全性;降低受体生物的安全性。 /p p   类型1增加受体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 /p p   包括:去除某个(些)已知具有危险的基因或抑制某个(些)已知具有危险的基因表达的基因操作。 /p p   类型2不影响受体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 /p p   包括: /p p   1.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而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没有影响的基因操作; /p p   2.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而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没有不利影响的基因操作。 /p p   类型3降低受体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 /p p   包括: /p p   1.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并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基因操作; /p p   2.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但不能确定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影响的基因操作。 /p p   第十三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的确定 /p p   根据受体生物的安全等级和基因操作对其安全等级的影响类型及影响程度,确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 /p p   (一)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I的转基因生物 /p p   1.安全等级为I的受体生物,经类型1或类型2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I。 /p p   2.安全等级为Ⅰ的受体生物,经类型3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如果安全性降低很小,且不需要采取任何安全控制措施的,则其安全等级仍为I;如果安全性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但是可以通过适当的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潜在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Ⅱ;如果安全性严重降低,但是可以通过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其潜在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Ⅲ;如果安全性严重降低,而且无法通过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IV。 /p p   (二)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生物 /p p   1.安全等级为Ⅱ的受体生物,经类型1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如果安全性增加到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不再产生不利影响的,则其安全等级为I;如果安全性虽有增加,但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仍有低度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仍为Ⅱ。 /p p   2.安全等级为Ⅱ的受体生物,经类型2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Ⅱ。 /p p   3.安全等级为Ⅱ的受体生物,经类型3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Ⅱ、Ⅲ或IV,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三)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生物 /p p   1.安全等级为Ⅲ的受体生物,经类型1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Ⅰ、Ⅱ或Ⅲ,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2.安全等级为Ⅲ的受体生物,经类型2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Ⅲ。 /p p   3.安全等级为Ⅲ的受体生物,经类型3的基因操作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Ⅲ或IV,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四)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Ⅳ的转基因生物 /p p   1.安全等级为Ⅳ的受体生物,经类型1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I、Ⅱ、Ⅲ或IV,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2.安全等级为IV的受体生物,经类型2或类型3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IV。 /p p   第十四条农业转基因产品安全等级的确定 /p p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产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对其安全等级的影响类型和影响程度,确定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等级。 /p p   (一)农业转基因产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的影响分为三种类型: /p p   类型1增加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p p   类型2不影响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p p   类型3降低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p p   (二)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I的转基因产品 /p p   1.安全等级为I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1或类型2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其安全等级仍为I。 /p p   2.安全等级为I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3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I、Ⅱ、Ⅲ或Ⅳ,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三)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产品 /p p   1.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1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如果安全性增加到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不再产生不利影响的,其安全等级为I;如果安全性虽然有增加,但是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仍有低度危险的,其安全等级仍为Ⅱ。 /p p   2.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2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其安全等级仍为Ⅱ。 /p p   3.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3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Ⅱ、Ⅲ或Ⅳ,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四)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产品 /p p   1.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1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Ⅰ、Ⅱ或Ⅲ,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2.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2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其安全等级仍为Ⅲ。 /p p   3.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3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Ⅲ或IV,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五)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Ⅳ的转基因产品 /p p   1.安全等级为Ⅳ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1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得到的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I、Ⅱ、Ⅲ或IV,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2.安全等级为IV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2或类型3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得到的转基因产品,其安全等级仍为IV。 /p p strong 第三章申报和审批 /strong /p p   第十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Ⅲ和Ⅳ的研究以及所有安全等级的试验和进口的单位以及生产和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类别和安全等级,分阶段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或者提出申请。 /p p   第十六条农业部依法受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请。申请被受理的,应当交由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价。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审。农业部收到安全评价结果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条例》的规定作出批复。 /p p   第十七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和进口的单位以及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和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在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或申请前应当完成下列手续: /p p   (一)报告或申请单位和报告或申请人对所从事的转基因生物工作进行安全性评价,并填写报告书或申报书; /p p   (二)组织本单位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p p   (三)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p p   第十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与试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p p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专门的机构; /p p   (二)有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与试验的专职技术人员; /p p   (三)具备与实验研究和试验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条件; /p p   (四)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 /p p   第十九条报告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和中间试验以及申请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安全证书的单位应当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农业转基因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安全评价各阶段的报告或申报要求、安全评价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办理报告或申请手续(见附录I、Ⅱ、Ⅲ、Ⅳ)。 /p p   第二十条从事安全等级为I和Ⅱ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由本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批准;从事安全等级为Ⅲ和Ⅳ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应当在研究开始前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p p   研究单位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p p   (一)实验研究报告书; /p p   (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p p   (三)相应的实验室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p p   第二十一条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I、Ⅱ、Ⅲ、Ⅳ)实验研究结束后拟转入中间试验的,试验单位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p p   试验单位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p p   (一)中间试验报告书; /p p   (二)实验研究总结报告; /p p   (三)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p p   (四)相应的安全研究内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p p   第二十二条在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结束后拟转入环境释放的,或者在环境释放结束后拟转入生产性试验的,试验单位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安全评价合格并由农业部批准后,方可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试验。 /p p   试验单位提出前款申请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评价指南的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p p   (一)安全评价申报书; /p p   (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p p   (三)有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p p   (四)相应的安全研究内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p p   (五)上一试验阶段的试验总结报告; /p p   申请生产性试验的,还应当按要求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样品、对照样品及检测方法。 /p p   第二十三条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有效期内,试验单位需要改变试验地点的,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p p   第二十四条在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结束后拟申请安全证书的,试验单位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p p   试验单位提出前款申请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评价指南的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p p   (一)安全评价申报书; /p p   (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p p   (三)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阶段的试验总结报告; /p p   (四)按要求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样品、对照样品及检测所需的试验材料、检测方法,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已经提交的除外; /p p   (五)其他有关材料。 /p p   农业部收到申请后,应当组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价,并委托具备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安全评价合格的,经农业部批准后,方可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p p   第二十五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应当明确转基因生物名称(编号)、规模、范围、时限及有关责任人、安全控制措施等内容。 /p p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和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的单位,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履行安全证书规定的相关义务。 /p p   第二十六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引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或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安全评价材料,并在申请安全证书时按要求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样品、对照样品及检测方法。 /p p   第二十七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受理审批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参与审查的专家,应当为申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p p strong 第四章技术检测管理 /strong /p p   第二十八条农业部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及其管理工作的需要,委托具备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p p   第二十九条技术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p p   (一)具有公正性和权威性,设有相对独立的机构和专职人员; /p p   (二)具备与检测任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仪器设备和检测手段; /p p   (三)严格执行检测技术规范,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p p   (四)有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p p   第三十条技术检测机构的职责任务: /p p   (一)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评价提供技术服务; /p p   (二)承担农业部或申请人委托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定性定量检验、鉴定和复查任务; /p p   (三)出具检测报告,做出科学判断; /p p   (四)研究检测技术与方法,承担或参与评价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工作; /p p   (五)检测结束后,对用于检测的样品应当安全销毁,不得保留 /p p   (六)为委托人和申请人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p p strong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安全监控 /strong /p p   第三十一条农业部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不同生态类型区域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控和监测工作,建立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 /p p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p p   第三十三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p p   第三十四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生产的单位,应当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每年3月31日前,向试验、生产所在地省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试验、生产总结报告。 /p p   第三十五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和生产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确定安全控制措施和预防事故的紧急措施,做好安全监督记录,以备核查。 /p p   安全控制措施包括物理控制、化学控制、生物控制、环境控制和规模控制等(见附录Ⅳ)。 /p p   第三十六条安全等级Ⅱ、Ⅲ、Ⅳ的转基因生物,在废弃物处理和排放之前应当采取可靠措施将其销毁、灭活,以防止扩散和污染环境。发现转基因生物扩散、残留或者造成危害的,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消除,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p p   第三十七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和销毁、灭活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具备特定的设备或场所,指定专人管理并记录。 /p p   第三十八条发现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和生态环境存在危险时,农业部有权宣布禁止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收回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由货主销毁有关存在危险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p p 第六章罚则 /p p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安全等级Ⅲ、Ⅳ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或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的,按照《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p p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或已获批准但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管理防范措施的,或者超过批准范围和期限进行试验的,按照《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p p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生产性试验结束后,未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擅自将农业转基因生物投入生产和应用的,按照《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p p   第四十二条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审批书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按照《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p p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安全证书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或者核发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按照《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p p 第七章附则 /p p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用术语及含义如下: /p p   一、基因,系控制生物性状的遗传物质的功能和结构单位,主要指具有遗传信息的DNA片段。 /p p   二、基因工程技术,包括利用载体系统的重组DNA技术以及利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方法把重组DNA分子导入有机体的技术。 /p p   三、基因组,系指特定生物的染色体和染色体外所有遗传物质的总和。 /p p   四、DNA,系脱氧核糖核酸的英文名词缩写,是贮存生物遗传信息的遗传物质。 /p p   五、农业转基因生物,系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p p   六、目的基因,系指以修饰受体细胞遗传组成并表达其遗传效应为目的的基因。 /p p   七、受体生物,系指被导入重组DNA分子的生物。 /p p   八、种子,系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p p   九、实验研究,系指在实验室控制系统内进行的基因操作和转基因生物研究工作。 /p p   十、中间试验,系指在控制系统内或者控制条件下进行的小规模试验。 /p p   十一、环境释放,系指在自然条件下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所进行的中规模的试验。 /p p   十二、生产性试验,系指在生产和应用前进行的较大规模的试验。 /p p   十三、控制系统,系指通过物理控制、化学控制和生物控制建立的封闭或半封闭操作体系。 /p p   十四、物理控制措施,系指利用物理方法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在实验区外的生存及扩散,如设置栅栏,防止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从实验区逃逸或被人或动物携带至实验区外等。 /p p   十五、化学控制措施,系指利用化学方法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生存、扩散或残留,如生物材料、工具和设施的消毒。 /p p   十六、生物控制措施,系指利用生物措施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生存、扩散或残留,以及限制遗传物质由转基因生物向其它生物的转移,如设置有效的隔离区及监控区、清除试验区附近可与转基因生物杂交的物种、阻止转基因生物开花或去除繁殖器官、或采用花期不遇等措施,以防止目的基因向相关生物的转移。 /p p   十七、环境控制措施,系指利用环境条件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生存、繁殖、扩散或残留,如控制温度、水份、光周期等。 /p p   十八、规模控制措施,系指尽可能地减少用于试验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数量或减小试验区的面积,以降低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广泛扩散的可能性,在出现预想不到的后果时,能比较彻底地将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消除。 /p p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p p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02年3月20日起施行。1996年7月10日农业部发布的第7号令《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p
  •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17年11月修订版)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10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标识管理,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的销售行为,引导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和消费,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二条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制度。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必须遵守本办法。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凡是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进行标识;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或销售。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五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标识;经营单位和个人拆开原包装进行销售的,应当重新标识。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六条标识的标注方法: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直接标注“转基因× × ”。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二)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 × 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 × ”。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三)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份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 × 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 × ,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七条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醒目,并和产品的包装、标签同时设计和印制。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难以在原有包装、标签上标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可采用在原有包装、标签的基础上附加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办法进行标注,但附加标识应当牢固、持久。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八条难以用包装物或标签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标识时,可采用下列方式标注: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难以在每个销售产品上标识的快餐业和零售业中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可以在产品展销(示)柜(台)上进行标识,也可以在价签上进行标识或者设立标识板(牌)进行标识。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二)销售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时,可以采取设立标识板(牌)的方式进行标识。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三)装在运输容器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不经包装直接销售时,销售现场可以在容器上进行标识,也可以设立标识板(牌)进行标识。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四)销售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难以用标识板(牌)进行标注时,销售者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声明。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五)进口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难以用标识板(牌)进行标注时,应当在报检(关)单上注明。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九条有特殊销售范围要求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还应当明确标注销售的范围,可标注为“仅限于× × 销售(生产、加工、使用)”。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条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汉字进行标注。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三条销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进货时,应当对货物和标识进行核对。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2年3月20日起施行。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附件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1、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含税号为11022000、11031300、11042300的玉米粉)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3、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4、棉花种子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5、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 /span /strong /p
  • 农业农村部:支持新基因、新技术等创新性强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
    2月18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鼓励农业转基因生物原始创新和规范生物材料转移转让转育的通知》,促进和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应用相关活动。通知内容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生物育种创新在塑造农业科技竞争新优势中的核心作用,根据《生物安全法》《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应用相关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原始创新,支持高水平研究。支持从事新基因、新性状、新技术、新产品等创新性强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活动,新研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比同类已获批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有所进步。不支持低水平、同质化研发活动。  二、强化产品迭代,支持高水平育种。以生产中的主推品种为基准衡量生物育种水平,鼓励已获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向优良品种转育,转育的品种综合农艺性状应不低于当地主推品种。  三、发挥市场作用,促进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研发成果由市场检验。积极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配套性、市场成熟度、产品竞争力、技术创新性等综合评估,遴选出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符合市场需求、引领未来趋势的重大成果,打通由研发到应用的关键环节,加速成果推广应用。  四、加强主体培育,发挥企业主导作用。落实企业在农业转基因生物推广应用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创新资源互融互促。引导院所高校的优质农业转基因研发成果按照市场机制向企业集聚。推进转基因研发科企合作,鼓励企业、企业与院所高校联合申报生产应用安全证书,让企业真正成为研发、应用和贸易的主体力量。  五、规范生物材料流动,强化溯源管理。生产性试验以上阶段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转移转让转育的,法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农业农村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书面报告,提供去向、用途、溯源管理、责任义务等相关情况及双方拟定的协议文本(格式见附件)。转移转让转育报告纳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中安全管理措施审查范围。   六、明确全程责任,压实责任主体。生产应用安全证书所有者承担该农业转基因生物从研发、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种子营销、作物生产贸易到产品退市等全生命周期的生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发生转移转让转育等活动的,应明确并落实相关方责任义务,确保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   附件: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转移转让转育报告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2月4日
  • 农作物转基因之外的另一条途径 “基因超进化”技术诞生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以往,人们对转基因作物的争论焦点是,把外源基因(如来自病原体、细菌的基因)转入农作物后,外源基因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那么,能否找到一条仅靠农作物自身基因突变,就获取作物抗病虫、抗除草剂等优良性状基因的路径?一种旨在实现上述目标的“基因超进化”技术已在四川诞生,并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目前,该项目科研团队已通过自主研发的“基因超进化”技术,在实验室内对水稻自身的EPSPS基因(抗草甘膦除草剂基因)进行高通量筛选、分离,促进其定向、高速进化,得到高抗草甘膦的功能性基因,并获得两项发明专利。 /p p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个试管两天完成百万基因筛选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寻找优良基因一直是农业育种界的目标,但仅靠植物自身的基因突变,是漫长且随机的过程。上世纪90年代,种业巨头孟山都率先在农杆菌中分离出EPSPS基因的突变体CP4基因,并将该基因转入植物使其获得草甘膦抗性,这也开启了全球农业转基因的浪潮。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CP4并非来源植物,而是来自草甘膦生产工厂内发生突变的‘农杆菌’,这成为转基因作物最大的争议。”项目承担企业——四川天豫兴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胥南飞说,由于所有植物都不含有抗草甘膦基因,这使得传统的、仅限植物之间的基因育种,很难获得抗草甘膦的基因,最终科学家只有将细菌中的抗体基因转入植物。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为找到一条仅靠农作物自身基因突变,就能获取抗病虫、抗除草剂等优良基因的路径,曾在孟山都、巴斯夫、拜尔等农业科技公司任职近20年的胥南飞,于2015年在四川创立企业并启动研发“基因超进化”技术。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基因超进化是指在一个特定的系统中,使植物的目标基因按照预设的要求,完成高效、快速、定向的进化过程,从而形成我们所需要的突变性状基因。”胥南飞说,这项技术的创新在于,能够将目标基因从水稻等作物中提取出来,在实验室进行大规模突变和高速筛选,“传统的基因进化、筛选,100万个基因才可能筛选出1个有用基因,且需要100亩土地、6个月时间才能完成;而运用基因超进化技术后,在实验室中完成100万个植物基因的筛选,仅需一个试管、两天时间就能完成。” /p p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为农作物基因编辑“量体裁衣”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目前,胥南飞团队已承担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植物抗草甘膦功能基因的快速进化与筛选研究》,其目标正是运用“基因超进化”的原理建立抗草甘膦除草剂基因的高效进化、筛选系统,使其能够大量地制造EPSPS基因突变体,并通过循环进化不断提升该基因对草甘膦的抗性。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记者在胥南飞团队已获得的专利证书中看到,该团队已经筛选获得的高抗草甘膦基因,是当前全球使用最广泛的草甘膦抗性基因(CP4基因)抗性的2—3倍,同时全生育期抗性表现一致,性状更为稳定。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筛选来自植物自身的基因,能够为农作物基因编辑‘量体裁衣’。”胥南飞说,团队筛选出高抗草甘膦基因后,可以应用基因修饰技术将该基因导入植物体,快速获得所需要的植物新品种。“通过该系统筛选出的水稻EPSPS基因来自水稻本身,属于植物内源基因,后期应用极为方便。如采用全球最新的基因编辑方法将其导回水稻,可在2、3年的时间内,培育出非转基因抗草甘膦水稻新品种。”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由于基因超进化技术的高效性,目前胥南飞团队已将多种农作物基因进化为高抗草甘膦基因,并正通过基因编辑技术,尝试将这些来源于植物本身的高抗草甘膦基因导入农作物。“未来,该技术可用于改造玉米、小麦、大豆、油菜、棉花等农作物,获得相应非转基因抗草甘膦新品种。”他说,应用这些新品种对于减少农药用量、节约劳动力和生产成本、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都具有重要作用。 /p
  • 美农业部声明对农作物基因编辑不作监管
    p   美国农业部28日针对农作物育种创新技术发表一份声明,称目前不会对使用一些新技术育种的农作物进行监管,其中包括基因编辑技术。 /p p   声明称,根据现有生物技术法规,农业部不会、也没有任何计划对使用包括基因编辑技术在内的新育种技术培育的农作物进行监管,前提是它们不是有害植物或利用植物害虫开发的。 /p p   声明指出,越来越多的育种者正在使用新技术生产新品种,这些新技术,如基因编辑技术,扩大了传统农作物育种的工具库,能更快、更精准地培育出农作物新性状,可在育种方面节约数年甚至数十年时间。 /p p   与通常所说的转基因技术不同,基因编辑技术无需转入外源遗传物质,而是使用CRISPR-Cas9等技术手段对植物自身基因进行编辑,进而培育出不含外源DNA(脱氧核糖核酸)的作物。而美国现行法律规定,只有由细菌等植物病原体或其DNA构建的转基因作物被认定为“管制作物”。此次声明表明了农业部对基因编辑作物的态度:不对其进行监管。 /p p   农业部部长桑尼· 珀杜在声明中说:“植物育种创新前景广阔,新技术有助于增强农作物抗旱、抗病虫害的能力,增加营养价值,还有助于消除过敏原。”他强调,农业部不会放弃自身的监管责任,而是要在没有风险的情况下寻求创新,他们将继续以技术为中心的现代化监管方式,推动农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安全。 /p p   农业部是美国管理食品和农业技术产品的三大联邦机构之一,其与环境保护局(EPA)和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共同负责制定生物技术法规框架,确保这些产品对环境和人类安全。其中农业部着重于保护作物安全,FDA监督食品和饲料安全,EPA则负责管理农药的销售和测试。 /p
  • 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中心欲购648台仪器
    我公司(北京东方国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委托,对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项目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JY-1002公告发布日期:2010-10-28   项目建设人: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报名开始时间:2010-11-19:00   报名截止时间:2010-11-516:00   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甲38号金码大厦A座十层1001室   招标联系电话:010-82838866-8803招标联系人:朱昕媛   招标代理工作描述:从发布招标公告开始至与中标人签订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的全部招标组织工作。   招标仪器设备648台套(包括国产和进口仪器设备),控制价4488万元。   计划招标代理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有关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年检有效期内。   2、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质、经历及良好业绩。   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交下述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企业管理体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情况介绍资料(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任务,保障生物育种产业化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3月8日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2022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面对新冠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监管工作的艰巨任务,坚守职责、务实创新,确保了全年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做好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依法依规开展生物育种研发应用,严厉打击非法制种、非法种植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监管工作对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的保障作用,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做到:转基因安全管理队伍、装备、工作经费保障到位;试验、生产、加工、贸易各环节生物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科研单位、试验基地、制种基地、加工企业检查抽查覆盖到位;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加工许可等政务服务到位;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转基因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到位。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研究试验监管。采取事前核查与事中事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转基因研究试验全程监管,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已经依法批准,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各项监督措施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和南繁基地开展抽样检测,严查非法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对问题较多的基地,加大抽检密度和频次,对管理规范的基地,可减少检查频次。 (二)严格品种审定管理。按照转基因作物品种审定要求加强安全管理。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审定,对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品种试验过程中发现含有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要立即终止试验并严肃处理。 (三)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制种基地生产备案要求,加强对种子生产基地及疑似种子生产田的排查力度,在制种播种前和苗期及时开展检测,查早查小,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严格落实种子加工和经营环节的溯源管理,加大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依法严惩非法经营行为,防止转基因种子非法流入市场。 (四)严格进口加工监管。强化对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三位一体”审查,全面核查进口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依法要求加工企业定期向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情况和产品流向的报告,严把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发放关,加强对已获证书企业的事后监管,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依法依规做好标识。 (五)加大转基因科普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开展转基因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制作一批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传播。加强农业转基因科普队伍建设,依托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农业生物育种等重大项目,强化任务部署,建设一支尊重科学、业务扎实、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专家队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开展农业转基因宣传引导工作,通过专题学习、发表署名文章等,提高公众对转基因工作的认识,同时及时澄清网络谣言,引导形成科学的社会认知,为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应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召开行政指导会、监督检查、政策培训、约谈等方式,指导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建立起科学高效、合理合规的管理程序和管理机制,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研发单位及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承担起审查、监督、检查、报告等职责,督促指导本单位研发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要求种子生产加工经营者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强化内部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 (二)落实属地管理。要强化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到部门到岗位,要敢于执法、严格执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应专题研究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执法工作,列出重点任务,明确关键措施,充分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等基础条件。 (三)强化检查指导。在关键时节、重点区域开展工作检查指导,督促监管措施落实,提升监管效果,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不作为、乱作为相关人员责任。加大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坚持监管信息报送机制,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制度,重大案件随时报告,没有案件的零报告。 (四)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收集违规线索,及时立案调查,要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从严处理,对已办结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形成震慑。要紧抓重点案件不放,深挖线索来源,严查案件源头。要加强案件处理的省际间联动,案件发生地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将案件情况通报涉案单位所属地,所属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对辖区内涉案单位从严监管,严肃约谈,责令整改。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直接举报和我部转办的监管线索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工作安排 (一)加快工作部署。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份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 (二)做好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机制,务求工作实效,确保按时完成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各项任务。我部将适时开展督促指导。 (三)及时报送总结。当月度监管信息于下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须分别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部将对监管措施得力、工作落实较好的省份进行表扬。
  • 1488万!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全自动多位点基因分型系统等一批仪器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OITC-G230290223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全自动多位点基因分型系统等一批仪器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81.5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881.5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品目采购内容数量(套)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1超灵敏度多功能成像仪1是50502荧光倒置显微镜1是49.549.53双色红外激光成像系统1是60604细胞成像微孔检测系统1是1371375全自动多位点基因分型系统1是1551556有机元素分析仪1是65657全自动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1是85858多功能酶标仪1是45459微流控芯片基因分析系统1是235235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需求书。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2.项目编号:OITC-G230291684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圆二色光谱仪等一批仪器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07.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607.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品目采购内容数量(台/套)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1全自动细胞成像仪1套是97972多功能激光扫描成像系统1套是1201203脂双层工作站1套是1001004圆二色光谱仪 (CD)1套是90905傅里叶变换近红外光谱仪1套是50506全自动蛋白免疫印迹定量分析仪1套是15015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需求书。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http://www.oitccas.com/ 招标在线频道方式:登录http://www.oitccas.com注册并购买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鹏新区布新路9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755-28398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方式:迟兆洋、张君仙0769-26627023、020-8700152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迟兆洋、张君仙电 话:  0769-26627023、020-87001523 / mye@oitc.com.cn、bxu@oitc.com.cn
  • 精准医疗计划正拟定 基因测序万亿蓝海开启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拥有全球最大的基因测序及数据分析技术平台的国家基因库正在深圳抓紧建设,平台每年产出的基因数据将占据全球过半市场份额。这一平台今后将对接生物、医药、新型农业等众多新兴产业,为百姓健康、生物制药、高效养殖等提供原始基因数据,并将催生总价值上万亿的市场,预计仅基因检测服务业在五年内就可以达到百亿级市场。  政策积极鼓励  国家卫计委科教司官员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国家卫计委最近会同科技部等部门,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联合一批顶尖科学家,正在拟定中国版的精准医疗计划。  国家层面组织专家论证,一致认为现在开展精准医疗研究是整个医学界的重大机遇,要抓住这个机遇,按照中国的需求,提出有中国特色的研究和计划,搞好顶层设计,并进行系统谋划。据透露,精准医疗有望写入“十三五”规划,确定为重点突破领域。  据了解,最早提出精准医疗计划的国家是美国,今年2月由奥巴马在国情咨文中率先提出。国家相关部委获悉后形成专文报送中央,中央领导批示科技部及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牵头研究。  相关政府机构也屡次发文出台政策,鼓励精准医疗行业发展。5月10日,国务院发文取消造血干细胞移植、基因芯片诊断、免疫细胞治疗等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华大基因战略执行委员会朱岩梅表示,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引导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从事前准入转为事后监管,将有助于激发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更多技术项目,推动精准医疗产业快速发展。  3月27日,我国发布了第一批肿瘤诊断与治疗项目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临床试点单位名单。同月,科技部召开国家首次精准医学战略专家会议,建议在2030年前在精准医疗领域投入6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付200亿元,企业和地方财政配套400亿元。  2014年3月,国家卫计委医管局发出开展高通量基因测序试点的通知,明确试点的项目包括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肿瘤诊断与治疗、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等。  中国医学科学院副院长詹启敏表示,当前,我国的临床医疗模式如同一座漂浮在水面上的冰山,人们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即临床实践仅局限于依靠病人主诉、临床症状、生理生化指标和影像学改变来确定疾病。实际上,水面下的冰山才更具危害性。在组织器官改变的下面,是大量的深层次分子生物学改变,包括遗传背景、变异、免疫和内分泌改变,这些是组织器官病变的主因,但我们却对此缺乏深刻的了解。以癌症早期诊断为例,发达国家的早期诊断率为50%以上,北欧甚至高达70%-80%,而中国却不足20%。中国的多数癌症诊断都是中晚期,治疗非常被动和盲目。  药企抢先布局  在一系列政策驱动下,精准医疗成为目前医药行业最大的热点,相关概念股受到资本市场高度关注。北陆药业年内迄今涨幅280%,新开源年内涨幅260%,达安基因年内涨幅210%̷̷这些公司都顶着精准医疗的光环。  精准医疗是个系统工程,大数据是基础,基因测序是工具,只有软硬件有机结合,才可能实现技术上的精准医疗。基因测序产业的竞争要素是技术、服务和渠道,门槛是数据库,落脚点在患者教育和科普过程。  上游测序技术上,Illumina的机器已接近顶峰。中游测序服务领域,本身壁垒较低,未来会出现超大规模的第三方检测工厂,实现规模效应,企业未来转型的出口是健康、医院、第三方医学检验。中游数据解读方面,未来市场格局将分为自行解读和外包解读两大阵营,外包解读将催化产业不断涌现出各种创新服务模式。至于数据库的建设,业内看好通过市场化的竞争,由企业投资整合资源来积累数据的途径。解读服务发展的催化剂在需求,落脚点在患者教育,医生和患者对基因检测认识越多,了解疾病机理的欲望就越强,数据挖掘的需求就越大。  下游临床应用上,人基因组与疾病筛查是必然趋势。肿瘤诊断作为第二大应用,个性化用药和早诊是必然发展方向。其他已经应用的领域主要包括:耳聋基因的筛查、罕见病筛查、地中海贫血、靶向药物伴随诊断。  A股上市公司中,除了知名度较高的达安基因、迪安诊断、新开源、千山药机、紫鑫药业、北陆药业外,仙琚制药子公司索元生物也定位精准医疗,通过独特的生物标志物平台技术指导临床“废弃”的创新药物研发再生,实现从零到数亿元的价值重建。  丽珠集团参股美国肿瘤精准治疗领导者Cynvenio,后者专门从事肿瘤基因检测服务,为采取高纯度提取循环肿瘤细胞群来进行DNA测序的领先企业。Cynvenio的重点产品ClearID能够在血流中检测乳腺癌病症,已被美国主流医疗保险公司覆盖。它还是FDA最早批准的肿瘤筛查公司,技术领先,其共同创立人中包括麦肯锡前合伙人、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  值得重视的是,基因检测江湖中的“一哥”——华大基因,已于近期发布了创业板招股说明书。  肿瘤检测市场先行  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今年4月公布首批肿瘤高通量基因测序临床应用试点单位名单,意味着肿瘤病种的基因测序得到监管层首肯。  达安基因控股孙公司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及迪安诊断全资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入选首批试点单位名单。卫计委指出,将通过试点,做好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的验证与评价,逐步完善相关技术规范,提高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在肿瘤诊断与治疗方面的应用和管理水平。除上述两家外,入选首批试点的单位还包括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深圳华大临床检测中心等。  2006年我国第三次居民死亡原因抽样调查结果显示,30年来,乳腺癌死亡率上升了96%,而肺癌死亡率更是狂飙465%。根据《世界癌症报告》统计,2012年中国癌症发病人数为306.5万,约占全球发病的1/5;癌症死亡人数为220.5万,约占全球癌症死亡人数的1/4。对这类恶性疾病的治疗,一方面是加大治疗药物的研发突破,另一方面应从精准治疗角度进行治疗技术的突破。  业内人士介绍,当前的肿瘤治疗正逐渐从宏观层面对“症”用药向更微观的对基因用药转变,实现“同病异治”或“异病同治”,精准治疗已经成为肿瘤治疗的公认趋向。鉴于肿瘤基因测序的市场广阔的前景,继无创产前测序争夺战开展数年后,国内多家基因公司开始进入肿瘤检测市场,开始争夺这块大蛋糕。  此前,肿瘤个体化治疗仅由国家卫计委批准了中南大学湘雅医学检验所、北京博奥医学检验所和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三者皆为政府背景,开展进度缓慢。国家卫计委批准首批肿瘤高通量基因测序临床应用试点后,个别公司已先下手为强。华大基因旗下华大医学的进展最为快速,肿瘤检测即华大医学“生死战略”战略中的“死”战略之一。  华大医学的肿瘤套餐已于近日出炉并正在推向市场,目标客户既包括健康人群、高危人群,也可辅助治疗、预后监控。此套餐涉及肿瘤种类是目前中国市场上最为全面的。健康、高危人群适用于“遗传性肿瘤筛查”,包括男性15种、女性16种常见肿瘤的筛查,乳腺癌、卵巢癌、肺癌等常见癌症均在套餐范围内;罹患肿瘤的患者则适用于个体化治疗套餐,定位于针对性用药、预后复发监控等。
  • 1474万!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基因分析仪、步入式植物生长室等一批仪器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868-2346ZD1262H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基因分析仪等一批仪器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69.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基因分析仪等设备一批采购,具体如下:序号采购设备标的明细数量(台/套)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1基因分析仪1否2细胞/微生物双用型生物反应器2否3高通量全自动基因克隆工作站1否4生物反应器1否5微生物中试发酵罐1否6单细胞自动制备系统1否7DNA合成仪1否8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否9超纯水仪1否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交货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2.项目编号:0868-2346ZD1263H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步入式植物生长室等仪器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05.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步入式植物生长室等设备一批采购,具体如下:序号采购设备标的明细数量(台/套)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1步入式植物生长室3否2植物幼苗高通量动态表型组学分析系统1否3人工气候室智能控制系统2否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2日 至 2023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室方式:在线获取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布新路9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755-28398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55-82786018/82786038-8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 话:  0755-82786018/82786038-808
  • 农业部公示第五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专家名单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农业部拟定了第五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名单(76名),现予以公示。  第五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恪守科学道德,保守秘密 科研、教学等单位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的专家,院士优先 具有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食品安全、植物保护、环境保护、检验检疫等一项或多项专业背景,熟悉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法律法规 身体健康,热心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工作,本人自愿且能够保证履行委员各项义务。  详细名单如下:姓名 职称 单位 吴孔明研究员/院士中国农业科学院谢道昕教授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常智杰教授清华大学医学院郭 岩教授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卢宝荣教授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黄昆仑教授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杨汉春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蒋思文教授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张大兵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刘 标研究员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所徐海根研究员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所徐海滨研究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杨晓光研究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卓 勤研究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陶爱林教授广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魏雪涛教授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贾旭东研究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王 雪研究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药品安全评价所霍 艳研究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药品安全评价所彭于发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植保所李新海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所李 聪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所傅 强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稻研究所郭安平研究员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吴 刚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姚 斌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所金芜军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所王志兴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所林 敏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所童光志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所崔金杰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所路兴波研究员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姜 平教授南京农业大学朱水芳研究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植物检疫所潘良文研究员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胡 炜研究员中国科学院水生所涂长春研究员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所金宁一研究员/院士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所谢华安研究员/院士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张改平教授/院士河南农业大学沈建忠教授/院士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陈焕春教授/院士华中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张新友研究员/院士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朱作言研究员/院士中国科学院水生所曹晓风研究员/院士中国科学院遗传所康 乐研究员/院士中国科学院动物所周 琪研究员/院士中国科学院动物所邓子新教授/院士武汉大学药学院贺 林教授/院士上海交通大学Bio-x研究院欧阳颀教授/院士北京大学物理学院陈 颖研究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孙秀兰教授江南大学食品学院吴益东教授南京农业大学植保学院叶恭银教授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王宏斌教授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王长永研究员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所杨杏芬教授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刘兆平研究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王佑春研究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路 勇教授级高工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郭新东教授级高工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崔生辉研究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罗云波教授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李 奎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所张利生教授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谢 震研究员清华大学生物信息学部孙加强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所王 涛教授中国农业大学郑成超教授山东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陈坤明教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李启云研究员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章桂明研究员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王 瑛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高彩霞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遗传所钱 军研究员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所夏 晴研究员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分析中心
  • 农业部采购610套仪器 构建转基因评价中心
    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项目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   三、招标编号   CTEC11B305   四、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项目   五、项目批准文号   农计函[2009]33号   六、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项目仪器设备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分10个包,投标人可以投全部的包,也可以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将某一包的内容拆开来投标。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和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的企业 也不应是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   6、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采购人在本次招标项下拟采购的货物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相关联的所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关系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体“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八、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1年09月28日至2011年10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11房间,邮政编码:100125。   3、价格:招标文件每包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另加邮寄费50元人民币。   4、其他:京外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可以先发送电子版本,以纸质版本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   2、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   3、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06房间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勇谋、巩芹、唐沙   电话:010-59193837   传真:010-59193811   电子信箱:yymou@yahoo.com.cn   十一、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银行帐号:2200201018726   附表   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项目   仪器设备招标内容 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1 1-1 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ICP-MS) 1 1-2 气相色谱仪(GC) 1 1-3 气相色谱单四级杆质谱联用仪(GC-MS) 1 1-4 离子色谱仪 1 1-5 全自动固相萃取系统 1 1-6 氨基酸分析仪 1 2 2-1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UHPLC) 1 2-2 四级杆飞行时间质谱 1 2-3 数据分析系统(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2-4 液相色谱仪(UHPLC) 1 2-5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 1 3 3-1 脉冲场电泳系统 1 3-2 凝胶蛋白转移电泳装置 1 3-3 测序电泳仪 2 3-4 电泳凝胶化学发光成像仪 1 3-5 电泳仪电源 10 3-6 毛细管电泳仪 1 3-7 凝胶电泳洗脱仪 1 3-8 双向电泳仪 1 3-9 水平电泳仪 5 3-10 蛋白纯化系统 1 3-11 蛋白电泳仪 2 3-12 酶标仪 4 3-13 洗板机 2 3-14 多功能酶标仪 1 3-15 杂交仪 2 3-16 免疫分析仪 1 4 4-1 荧光定量PCR仪 14-2 荧光定量PCR仪 1 4-3 荧光定量PCR仪 1 4-4 普通PCR仪 6 4-5 DNA测序仪 1 4-6 DNA点样装置 1 4-7 DNA芯片杂交装置 2 4-8 扫描仪 1 5 5-1 高速冷冻离心机 4 5-2 超速冷冻大容量离心机 1 5-3 离心机1 5-4 台式冷冻离心机 8 5-5 台式离心机 2 5-6 手掌离心机 4 5-7 DNA真空浓缩仪 3 5-8 冷冻真空干燥仪 2 5-9 单道可调量程移液器 4 5-10 移液器(8道电动) 10 5-11 单道可调量程移液器 35 5-12 单道可调量程移液器 11 5-13 微量(单道电动移液器)移液器 5 5-14 溶剂分配器 2 6 6-1 DNA自动提取装备 1 6-2 高速组织细胞破碎机 1 6-3 细胞破碎机 1 6-4 细胞破碎机 1 6-5 超声波破碎仪 1 6-6 粉碎机 2 6-7 粉碎机 20 6-8 组织捣碎机 3 6-9 组织捣碎机 5 6-10 分样器 5 6-11 层析柜 1 6-12 凝胶成像仪 3 6-13 γ放射免疫计数器 1 6-14 多功能磷屏成像分析仪 1 6-15 超纯水系统 4 6-16 中央纯水制备系统 1 7 7-1 全自动凯式定氮仪 1 7-2 纤维素测定仪 17-3 脂肪分析仪 1 7-4 台式马弗炉 1 7-5 旋转蒸发仪 1 7-6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7-7 原子荧光光度计 1 7-8 荧光分光光度计 1 7-9 蛋白检测仪(超微量荧光分光光度计) 1 7-10 核酸蛋白定量分析仪(超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 3 7-1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7-12 血球计数仪 17-13 流式细胞仪 1 7-14 血液生化仪 1 8 8-1 冰冻切片机 1 8-2 倒置显微镜 1 8-3 倒置相差显微镜 2 8-4 倒置荧光显微镜 1 8-5 激光共聚焦显微镜 1 8-6 解剖镜 1 8-7 染色体分析系统 1 8-8 染色体图象分析处理系统 1 8-9 石蜡包埋机 1 8-10 体视镜 1 8-11 脱蜡装置 1 8-12 正置显微镜 2 8-13 正置荧光显微镜 1 8-14 植物解剖镜 4 8-15 生物显微镜 7 8-16 扫描电镜 1 9 9-1 CO2培养箱 2 9-2孵育器 1 9-3 水浴摇床 2 9-4 电热恒温培养箱 2 9-5 孵育箱 3 9-6 孵育箱 1 9-7 光照培养箱 5 9-8 光照摇床 2 9-9 培养箱 1 9-10 气浴摇床 1 9-11 人工气候箱 4 9-12 水平摇床 2 9-13 微生物培养箱 1 9-14 摇床 7 9-15 植物生长箱 12 9-16 尿分析仪 1 9-17 血气酸碱度分析仪 1 9-18 细菌自动分析仪 1 9-19 pH计 16 9-20 磁力搅拌器 16 9-21 电磁炉 2 9-22 电导率仪 3 9-23 溶剂过滤系统 1 9-24 微波炉 2 9-25 微波消解萃取系统 1 9-26 洗瓶机 3 9-27 超声波清洗器 5 9-28 单扉高压灭菌锅 6 9-29 干燥箱 1 9-30 高压灭菌锅 2 9-31 烘箱 15 9-32 可移动高压灭菌锅 2 9-33 灭菌釜 1 9-34 双扉高压灭菌锅 3 9-35 消化罐 15 9-36 生物安全柜 1 9-37 超净工作台 11 9-38 通风柜 6 9-39 自动电位滴定仪 1 10 10-1 恒温恒湿机 1 10-2 洁净动物饲育柜 20 10-3 解剖器械 2 10-4 解剖台 1 10-5 孢子收集器 10 10-6 自动吸虫器 2 10-7 气化炉(带除尘装置) 1 10-8 小型自动气象站 1 10-9 恒湿设备 1 10-10 水浴锅 1 10-11 水浴锅 3 10-12 通风罩 9 10-13旋涡混合器 2 10-14 循环水式真空泵 1 10-15 液氮罐 8 10-16 真空包装机 1 10-17 真空干燥箱 1 10-18 振荡机 3 10-19 振荡器 3 10-20 气瓶 12 10-21 天平 1 10-22 天平 17 10-23 天平 9 10-24 4℃冰箱 8 10-25 冰柜 16 10-26 冰箱 23 10-27 超低温冰箱 6 10-28 普通冰箱 29 10-29 试剂保存用冰箱 6 10-30 制冰机 3 总 计 610
  • 转基因技术何去何从 看农业部如何表态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nbsp & nbsp & nbsp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目前,我国科研人员克隆了100多个重要基因,获得1000多项专利,取得了抗虫棉、抗虫玉米、耐除草剂大豆等一批重大成果,我国自主基因、自主技术、自主品种的研发能力显著提升。13日,农业部就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关心的农业转基因情况召开发布会。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廖西元介绍,今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要“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全球转基因研发发展势头强劲,研发对象更加广泛,已涵盖了至少35个科,200多个种,涉及大豆、玉米、棉花、油菜、水稻和小麦等重要农作物,以及蔬菜、瓜果、牧草、花卉、林木及特用植物等 研究目标更加多样,由抗虫和抗除草剂等传统性状向抗逆、抗病、品质改良、营养保健拓展 转基因技术更加精准,基因编辑技术、定点重组技术的突破使基因操作实现安全化、精准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廖西元强调,中国作为农业生产大国,必须在转基因技术上占有一席之地,为此,国务院2008年批准设立了转基因重大专项,支持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目前,我国基因克隆技术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专利总数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 在国际上率先将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于水稻、小麦等作物育种,创新了基因删除、定点重组等安全转基因技术 培育出一批抗虫水稻、抗虫玉米、抗除草剂大豆新品系,育成新型转基因抗虫棉新品种147个,减少农药使用40万吨,增收节支社会经济效益450亿元 布局建设了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检测监测技术平台,研制了一批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检测监测新技术、方法、标准 形成了稳定的人才队伍,构建了完善的转基因生物及产品安全评价和监测检测技术体系,有能力确保转基因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安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廖西元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以核心技术为主的抢占科技制高点战略,瞄准国际前沿和重大需求,克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育种价值”的新基因 以经济作物和原料作物为主的产业化战略,加强棉花、玉米品种研发力度,推进新型转基因抗虫棉、抗虫玉米等重大产品的产业化进程 以口粮作物为主的技术储备战略,要保持抗虫水稻、抗旱小麦等粮食作物转基因品种的研发力度,保持转基因水稻新品种研发的国际领先地位。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p
  • 农业部发布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p class=" ft_24 ft_w_n txt_c mg_t_35 mg_b_35" style=" margin: 35px 0px padding: 0px font-size: 24px text-align: center font-family: " microsoft=" " white-space:=" " text-size-adjust:=" " font-weight:=" " normal="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p p   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和加工等活动规范有序,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我部制定了《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农业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018年1月22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strong /span /p p   2017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履职,严格管理,农业转基因监管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为做好2018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依法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进口和加工等活动,制定本方案。 /p p strong   一、& nbsp 总体要求 /strong /p p   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认真落实农业转基因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经营、种植、进口和加工等行为,保障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p p (一)坚持突出重点。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聚焦研发单位、育制种基地、加工企业等重点,强化研究试验、品种审定(登记)、种子生产经营、产品加工、产品标识监管;加大东北粮食生产区、西北西南制种基地和种子生产基地、沿海进口农产品加工区等重点区域监管力度。 /span /p p (二)坚持全覆盖。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将所有从事农业转基因研发、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对涉农试验基地、种子生产基地、南繁基地全覆盖抽检。 /span /p p (三)坚持查早查小。加强研发、制种源头管理,防范转基因材料扩散,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斩断非法种植的源头。 /p p (四)坚持监管协同。强化职责分工和统筹,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协调,努力形成市场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新局面。 /p p strong   二、& nbsp 监管任务 /strong /p p (一)研究试验环节监管。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全覆盖抽样检测,排查非法试验行为。 /span 对批准开展的转基因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检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试验中检查安全隔离等措施落实情况,试验结束检查残余物和收获物处理、保存情况和试验档案。 /p p (二)南繁基地监管。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严格南繁基地转基因试验报告与审批制度。开展全覆盖检测,严查私自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和育繁种行为。推进生物育种专区建设,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管理,逐步将转基因南繁试验纳入专区管理。 /span /p p (三)品种审定(登记)环节监管。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严格落实非法转基因品种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登记)的要求。对参加区域试验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以及进行登记的油菜等品种,申请单位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试验或登记组织单位进行复检。 /span /p p (四)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制种基地和种子加工经营环节监管。春耕备耕前开展专项检查,对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种子抽检力度和苗期检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严查非法转基因种子进入市场。对田间种植地进行抽样监测, /span 发现问题,一律铲除,同时深入农户,倒查种子源头。继续开展番木瓜育苗企业和育苗基地检查,进一步规范转基因番木瓜种苗生产。对违法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的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p p (五)进口加工环节监管。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监管,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和加工许可制度,严查国内进口商和加工企业的装卸、储藏、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等档案管理以及转基因农产品标识情况,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对违规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控制措施落实不力的进口企业和加工企业,依法责令停止进口、加工,给予行政处罚。 /p p strong   三、工作要求 /strong /p p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监管的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勇于担当、主动监管、严格执法,将转基因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在机构、队伍、经费和装备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贯彻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精神,强化转基因标识等事中事后监管。 /p p (二)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转基因研发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控制措施。督促种子企业、进口企业、加工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提高认识,建立制度,健全管理档案,落实监管措施。 /p p (三)落实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好约谈问责、督导检查制度,依法依规追究不作为、乱作为者的责任。常态化转基因监管信息报送制度,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没有案件的实行零报告。 /p p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案件追根溯源、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对已结案的违规违法案件,各省(区、市)要及时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查处结果。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各省(区、市)对于举报的线索,要一查到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p p strong   四、工作安排 /strong /p p (一)动员部署。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区域特点,制定相应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抓好落实。 /p p (二)组织实施。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确保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p p (三)工作总结。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年底对全年转基因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科学研判形势,谋划下一年度工作。 /p
  • “100家实验室”专题:访农科院农作物基因资源与基因改良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实验室
    为广泛征求用户的意见和需求,了解中国科学仪器的市场情况和应用情况,仪器信息网自2008年6月1日开始,对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100家实验室”进行走访参观。近日,仪器信息网工作人员参观访问了本次活动的第四十一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作物基因资源与基因改良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开放实验室。   农作物基因资源与基因改良国家重大科学工程,是由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投资约1.4亿元,以中国农业科学院为依托单位建立的我国农业及生物领域目前唯一的一个国家重大科学工程,该工程下辖开放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03年11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它是我国农业科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领域能力建设的重大进步和标志性工程。实验室作为国家级开放实验室,曾经接待过多位国家领导人的参观及48个国家的农科院院长的访问。   实验室外景   实验室实验员赵新先生热情接待了仪器信息网到访人员,并详细介绍了实验室情况。“建立之初,国家重大科学工程仪器设备共69类468台(套),购置费8053.38万元,具有多功能、高通量、高效率、自动化、网络化和简单化等特点。各类仪器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大、中、小型仪器设备相配套。日前我们又购置了一些新仪器。”   “实验室的仪器大致可归到以下四类:基因组学技术平台、蛋白质组学技术平台、分析检测技术平台以及实验室常用设备。”   “基因组学技术平台是实验室中仪器设备最为完善的平台,拥有多台先进仪器,还能提供EST文库构建测序服务、Shotgun文库构建服务、DNA片段分析技术服务以及ROCHE公司超高通量基因组测序系统。”   Applied Boisystrns公司全自动3730XL DNA测序仪   (图注:实验室现有3台该仪器。) Roche公司454高通量基因测序仪   (图注:该仪器为实验室最近购置,是最新的基因组测序仪,尤其适合检测植物基因组,还可检测小RNA。仪器使用非常简便,只需要一步简单的全基因组样品制备过程,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获得大量的碱基信息,且准确率达到99%以上。)   Applied Boisystrns公司7900高通量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图注:该仪器在此类仪器中是最为先进的,具有超高的检测灵敏度及最低的试剂用量需求,全自动化操作,可实现多次收集信号。这款仪器在定机之初就必须选择应用板孔,该实验室的是适用于384孔板样品的。目前全北京就只有两台该仪器,除了这一台外,另一台在ABI公司当展品。此外,实验室还拥有ABI公司的7000型以及7300型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各一台。7000实时荧光定量PCR仪是型号较老的仪器,仪器的程序设置不太人性化,灵活性也不够高,只能在整个升温程序的最后一步收集信号,但该仪器的预定情况较好,经常连续工作,几乎不关机。)   BIO-RAD公司iCycler荧光定量PCR仪   (图注:该仪器拥有优秀的控制与分析软件,具有操作、分析及维护简便易行的特点。相关附件为定量PCR试剂盒以及光学级PCR管。这款荧光定量PCR的程序设计比较灵活,收集数据也可分步设置,使用者都说好用。)   GENETIX公司Qpix2机器人挑取克隆系统   (图注:该仪器是挑取克隆菌落的高效自动化设备,它可在短时间内完成挑取克隆、复制、点膜等工作,适用于cDNA文库构建,它的活动机械臂上配有高像素摄像头,可以用图像定位自动搜寻符合要求的菌落并将其从大盘培养基上挑取到96孔或384孔板上。)   “基因组学技术平台还有三台大型的机器人系统,分别是:Beckman公司Multimek384自动化工作站和FX自动化工作站以及Roche公司的MagNA Pure LC自动DNA提取仪。”    Beckman公司Multimek 384自动化工作站   (图注:该仪器是连续自动加样系统,是个单臂的机器人,配有一个384头的移液器,用于液体加样的操作,可以精确地移取、混合液体样品。)   Roche公司的MagNA Pure LC自动DNA提取仪   (图注:该仪器可以快速的提取细胞、组织中的DNA或RNA,在提取的过程中可以有效的防止交叉污染。)   Beckman公司FX自动化工作站   (图注:该仪器是加样机器人,用于液体样品的加样及混合。FX为双臂机器人,同时装有8个单头和1个96头移液器,适用于各类标准或非标容器。)   “蛋白质组学技术平台也是装备比较齐全的技术平台,可提供从样本制备、样品标记、双向电泳分离、图像获取、图像分析到自动挖胶、酶切和点质谱靶等一整套技术的平台。整个过程从图像分析开始全部实现自动化,足以满足蛋白质组学大量研究工作的需求。其中,双向电泳技术是蛋白质组学研究领域中重要的样品分析手段。”   GE公司AKTA purifier蛋白质纯化层析系统   (图注:该仪器适用于各种层析技术,专门分离和纯化各类生物分子。据悉,该实验室拥有4台AKTA purifier系列仪器,型号分别为purifier100、purifier 10+、basic 10。)   GE公司双向电泳系统   (图注:左侧是专门用来跑第一项的(IEF),可设定多个程序,一般水化胶条和等电点聚焦可以一起做,能保证恒温20℃,总时长需要30小时以上 它的相关配件是水化盘,平衡盘,带电极的陶瓷条,每件东西都是价值不菲。右侧呈现的是双向电泳的电泳槽+电源+循环冷水浴,其中电泳槽+电源是GE品牌的,电泳槽可是跑24㎝胶条的,里面是铂金电极丝;电源可预先设定程序,实现倒计时或正计时,并且可以同时提供两台电泳槽的用电;和它们相配套的是注胶模具、上下玻璃板、上槽和胶架,其中玻璃板是经过特殊加工的,每块板价值上千元。整套双向电泳的使用成本较高。)   GE公司UMAX PowerLook 1120 白光扫描仪   (图注:该仪器成像效果很好,可扫描真彩和灰度两种胶图,储存格式为tif,操作便捷,带有分析软件,可根据同一样品的重复试验胶所扫描的灰度胶图的不同判断出蛋白含量的变化,根据蛋白的变化就可以进一步判断植物生长过程中的各种性状变化所引起的植物内在变化;它的配套设施比较简单,就是进口无尘纸,这种纸擦拭扫描仪玻璃表面时几乎不留下纸屑和杂物。)   Typhooe荧光成像系统   (图注:这一台仪器是用来扫描荧光的,可以是经过荧光标记的普通植物组织,也可以是电泳胶;价格高于30万美元 该仪器日常保养和维护比较简单。)   GE公司Ettan Spot Picker全自动斑点切割系统   (图注:该仪器也叫做“挖胶仪”,跑完电泳做完对比分析之后用来挖胶点。可移动机械臂上带有摄像头,系统可根据图像资料寻找需要挖的胶点并把挖到的胶点放进96孔板或者其他型号的板子里,以供后面质谱分析使用。)   DeCyder专业蛋白凝胶图像分析软件   (图注:该软件能快速处理大量2-D蛋白电泳凝胶图像。据了解,该软件价格不菲。)   Bruker公司Autoflex基质辅助激光解析飞行时间质谱仪(MALDI-TOF)   “分析检测技术平台包含各类分析仪器,例如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毛细管电泳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激光共聚焦显微镜、近红外品质分析仪、核磁共振油份分析仪等仪器,可提供常规的分析测试服务。”     分析检测技术平台的部分仪器   “实验室常用设备很多,包括电穿孔系统、脉冲场电泳仪、超速离心机、冷冻干燥机、电洗脱仪、半干转印仪、超声波细胞破碎仪、真空浓缩仪、自动分液系统、氮吹仪、全自动流动微波多肽合成系统、超滤系统等仪器。”   部分实验室常用设备   “整个重大科学工程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面向全国开放,提供DNA测序、蛋白质测序、文库构建、蛋白质组平台科研合作等服务。实验室建有网上预约系统,该预约系统几经改版,已比较人性化,用户在网上就可预约仪器设备,非常方便。目前,仪器的预约情况良好。”   赵新实验员为仪器信息网工作人员介绍仪器   附录1: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http://www.icscaas.com.cn/   附录2:农科院作物研究所农作物基因资源与基因改良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开放实验室   http://www.genomics.net.cn/
  • 11家科研单位违反农业转基因安全规定被通报
    p   农业部办公厅4日发布通报,11家科研单位存在未经报告违规开展转基因作物小面积中间试验问题。 br/ /p p   这11家单位及问题是:辽宁省丹东农业科学院违规开展转基因玉米试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开展转基因玉米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开展转基因水稻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开展转基因水稻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广西农业科学院开展转基因水稻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广西大学开展转基因甘蔗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开展转基因水稻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江西农业大学开展转基因水稻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吉林省魏巍农业科学研究院违规种植少量转基因玉米试验材料未向农业部报告、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擅自变更转基因水稻中间试验地点未向农业部报告、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开展转基因水稻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 /p p   根据2011年国务院修订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在实验室研究结束后,需要转入中间试验的,试验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p p   这份通报称,尽管上述试验是在具备安全控制措施和控制条件的试验基地内进行,但未按照法规要求向农业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农业部已责令相关省份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深入核查,依法终止试验,销毁材料,违规单位已经全面开展自查,严格整改。 /p p   2016年,农业部派出10个督导组赴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环节监管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基本实现了主要农业科研育种单位和作物田间试验基地的全覆盖。督导结果表明,绝大多数科研单位都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规范开展研究试验。 /p p br/ /p
  • 农业转基因核酸快速检测产品征集!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发布最新通知
    2月9日,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征集农业转基因核酸快速检测产品的通知,通知要求,征集的核酸快检设备满足可在田间完成全流程DNA提取、核酸扩增和检测工作,包括试剂、装置及设备等。此外,还要求产品体积小、便携,适合现场开展抽检工作。以下为全文要求: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提高转基因快速检测能力,受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委托,我中心拟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农业转基因核酸快速检测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范围和条件以特异性核酸序列为检测靶标的快速检测产品,可在田间完成全流程DNA提取、核酸扩增和检测工作,包括试剂、装置及设备等。(一)已经商业化使用或基本具备商业化使用条件。(二)检测方法成熟、准确、稳定、安全、快速、经济。(三)操作简单,符合田间操作要求,附使用说明书。(四)体积小、便携,适合现场开展抽检工作。(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二 有关要求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我中心转基因生物安全检定处。申报材料包括:1. 农业转基因核酸快速检测产品申请表(见附件)。2. 核酸快速检测产品的生产、销售证明材料。3. 产品方法原理、知识产权状况介绍、后续研发进展和计划及使用说明书。收到材料后,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材料审查及现场评价工作。三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华、王颢潜电话:010-59198075邮箱:gmotest@126.com传真:010-59198199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甲18号科技大厦421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2023年2月8日 附件: 农业转基因生物核酸快速检测产品申请表
  • 退学博士举报国家转基因检测中心造假 农业部已进驻调查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公开举报具有“国家转基因检测中心”资质的中国农科院实验室后,魏景亮的名字已经不可避免地和“转基因”捆绑。他的举报材料称,他曾就读的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旗下的实验室,存在大规模“赶作业”式的档案造假问题。随后的舆论风暴,其实都在魏景亮的预料之中。 /p p   一个国家转基因检测实验室被指造假,魏景亮的枪瞄准了实验室,但沿途却在“转基因”的草地里撩起火光。魏景亮所说的“造假”,“假”在哪儿?这场始于实验室,发酵于转基因的事件,将如何收场? /p p   此刻,中国农业科学院退学博士魏景亮的实名举报信还挂在各门户网站的显要位置。数万条评论,举目都是对转基因技术的谩骂。但事实上,从魏景亮4年前成为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动物遗传育种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到2014年转为硕博连读,转基因,一直与他的专业密切相关。让转基因技术成为靶子,这并非魏景亮的学术立场。他坦承,他最早发帖时所起的标题“爆料:国家转基因检测中心造假”,把“转基因”三个字放进去是经过考虑的。 /p p   魏景亮说:“如果它不是转基因的实验室,是别的实验室,这个爆出来肯定没有多少人关注,也肯定不会出现这些热点的问题。一开始我写第一篇(文章)的时候肯定是有这方面考量的。我做这个事情虽然是会被‘反转’的人利用,我也看到很多反转的人转过去就直接说‘转基因就是有毒有害’。我斗争了很长时间,否则我很早就可以在网上发布了。” /p p   “国家转基因检测中心”,这是魏景亮所在实验室最响亮的一个头衔。根据他的举报材料,2015年5月中旬,实验室接到通知,三年一度的转基因检测中心的档案检查将在7月份进行。由于实验室有日常的科研任务,因此转基因检测中心日常工作中需要的所有过程性档案都没有记录,为了通过检查,三年的档案必须在之后的一个多月里补齐。“造假”一说,由此而来。 /p p   “‘假’是怎么界定的?如果没有涉及到具体的结果是假的话,这个‘假’有多大危害?” /p p   “我说的‘假’,不是实验造假,而是资质造假。三年一度的国家检查是资质认证,就是判断你有没有资格继续来做这件事。它三年的工作没有做,两个月内集中完成,就是说它本身没有资格,但是它拿这套东西出来向国家假装自己有资格,这是检测资质的造假。” /p p   “据您的朋友、同行,据您的了解,同样的问题在多大的范围内存在?” /p p   “非常大,这个问题一定非常严重。” /p p   “我们能不能简单地界定说,这个问题虽然发生在一个转基因的实验室,但其实有问题的不是‘转基因’,而是‘实验室’?” /p p   “对,这个我承认。出问题的肯定是实验室的管理,而不是转基因。只是因为它碰巧是转基因的实验室。” /p p   魏景亮说,自己的诉求很简单,“第一是督促国家解决制度漏洞或者有一些检测中心个人的漏洞,第二是希望能够让更多的民众了解更多关于转基因的知识,能更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 /p p   中国农业科学院通报,农业部联合调查组将于今天(20日)进驻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开展核查工作,魏景亮的第一个诉求实现可期 但他向老百姓科普转基因安全性的愿望,似乎离实现越来越远。在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与营养学院教授罗云波看来,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鉴别能力,所谓“造假”的危害,在舆论中已经被过度放大。 /p p   罗云波认为,“帽子戴得很大,叫‘国家转基因检测中心’,实际上这个帽子不应该这样戴,它只是‘之一’,农业部至少有四十多个,(它是)众多的中心里,有这种资质的一个,而且是运行得很少的一个中心。消费者一定不要有一种概念说我们所有的食品都是出自于这个检测中心检测出来的结果,不是这样的。它就是因为没有检测的活儿,要无中生有编一些,保持这个中心的存在。” /p p   无论是资质还是知名度,罗云波所在的农业部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都位于全国第一序列里。对于同行实验室涉嫌造假的消息,他坦率回应,并不罕见,“实验室的运行过程中肯定是有问题的,它没有严格按照检测中心的规范来运作。我们在审核上可能也是有一些疏漏。” /p p   但如果举报属实,罗云波也并不认可“造假”的提法。“把黑的说成白的,这叫造假,关乎安全。它根本没做这个实验,就编一些工作来做,这个跟实验数据的造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消费者不要因为这个对转基因的安全产生质疑。” /p p   两个平行的采访中,农业转基因领域的权威之一罗云波和实验室举报者魏景亮达成了某种一致。尽管以“造假”为标题,魏景亮对实验室存在问题的本质,仍然以相当程度的坦率来承认。在他看来,“可以认为这不叫科研造假或者学术造假,但资质造假、认证造假,我认为也是造假的一种。实际上我同意,这件事情没有产生很严重的后果,因为我们没有接过外来的样品,也没有检测过国家给的重大任务。” /p p   实验室并未产生实际危害,是因为其根本没有承担相应的检测任务。作为科研者,从事不存在的科研工作,无疑是一种讽刺。对此,同行的罗云波是能够理解其动机的,“我估计作为科学家来讲,很多时候他可能认为自己拥有一个国家认可的转基因检测中心或检测实验室比拿钱更重要。” /p p   如果这是实验室负责人的动机,魏景亮的动机又是什么?网上对他的攻击多集中于他经商退学的个人经历,对自己曾经有的问题,他承认,对自己与农科院的不睦,他也承认:“我都退学了,肯定是积累了很多东西,但是我的怨气起不到什么关键性的作用吧。我的错误我是承认的,我退学也是接受自己的错误。对于导师犯的错误,我认为他们也应该承担责任。” /p p   魏景亮昔日的实验室就像冬日里一片平静的冰面。巨石砸在冰面正中,砸出一个大窟窿。 /p p   但这个窟窿并不是圆的,整个冰面上都是裂纹和碎落的冰碴。 br/ /p
  • 农业部拟有计划推进转基因产业化
    日前,61名院士请求转基因水稻产业化,让转基因食品安全再次引发关注。记者从农业部获悉,下一步农业部将加大科普宣传,为我国转基因生物技术产业化应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并加快转基因生物管理法规修订。   中国农科院植保所副研究员谢家建介绍,目前,我国批准转基因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作物有棉花、水稻、玉米和番木瓜。但并不能马上进行商业化种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转基因作物还需取得品种审定证书、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才能进入商业化种植。目前,我国只有棉花、番木瓜批准商业化种植,转基因水稻和转基因玉米尚未完成种子法规定的审批。   另外,我国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转基因作物有大豆、玉米、油菜、棉花和甜菜。这些食品必须获得我国安全证书。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院长罗云波说,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发展转基因技术作为占领未来农业国际竞争的制高点和推动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的重要力量。罗云波说,从国际上看,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已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发展到2012年的1.7亿公顷。截至2012年底,全球59个国家和地区批准转基因作物进口用于食品、饲料或种植。其中,已有28个国家批准了25种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   目前疑虑声得不到充分表达   这不是一个科学技术问题,是一个普通消费者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的问题。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对转基因有疑虑的声音得不到充分的表达,挺转基因单方面的势力比较大。目前吃转基因食品最长时间是多少?有多少人在吃?通过小白鼠等喂养试验不能根本打消掉大家的疑虑,这一代没有风险,下一代有吗?   应该让全社会充分讨论,要让民众自己选择。民众如果选择了吃转基因大米,也需要政府有其他保障,包括要有转基因信息注明。   民众进行自由选择,这是文明社会最起码的原则,而不是单方面说转基因食品没问题,让大家来吃。如果不进行充分讨论和表达,就算推广了,也会遇到各种问题。   ——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副教授蒋劲松   ■ 试验   猪“试吃”转基因米试验安全   新京报讯 昨日,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黄昆仑教授表示,其负责的转BT基因抗虫大米的猪喂养试验已完成,结果显示,转BT基因抗虫水稻与非转基因大米对猪具有同样的营养和安全性。   据媒体报道,农业部委托中国农业大学做转基因大米的小型猪90天喂养试验。负责这项试验的学者,中国农业大学转基因大米专家黄昆仑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新京报记者称,该试验名为转BT基因抗虫大米的猪喂养试验。   为什么采用猪做试验?黄昆仑解释,在营养和毒理方面,猪胃肠道消化过程与人极为相似,可用于研究药物在体内的动力学变化,而其生理性和杂食性与人的相似性,也有助于营养学的研究。因此,采用猪做试验能更大程度反映出转基因大米对人类食用的安全性。   “试验用猪在90天喂养期间,无中毒或死亡现象,皮毛顺滑,行动灵活,饮食正常,生长发育状况良好。”黄昆仑在邮件中表示。
  • 上海净信组织研磨机应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基因研究中心
    上海净信Tissuelyser-24全自动样品组织研磨机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1月,前身是1930年由农学家丁颖教授创办的中山大学稻作试验场及1956年成立的华南农业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基因研究中心是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的直属科研机构,成立于2012年,主要开展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农业生物转基因研究,提供农业生物基因鉴评、保存及信息共享等服务,负责院中心实验室管理。 为更好的完成研究任务,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基因研究中心购买了上海净信Tissuelyser-24全自动样品组织研磨机,使得转基因材料的检测方面更加有效,帮助中心老师加快研究进度。 上海净信的全自动样品快速研磨仪处理与手工液氮研磨处理后提取 FT 的 DNA、RNA 在浓度、纯度上均无显著性差异(成对检验 P0.05) 。但手工研磨有较大的样本损失率,对于DNA提取浓度较低的样品来说,自动研磨仪可以做到样品0损失,在DNA提取上有着明显的优势,且手工处理的过程复杂、易交叉污染,操作所用时间等方面均不及上海净信的全自动样品快速研磨仪,因此自动研磨仪对于DNA提取工作相对于手工研磨处理有很大优势。 上海净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一家生产水平式组织研磨机,垂直式组织研磨机,三维一体式组织研磨机具有全系列生产线的生产厂家。同时还给多家国外品牌及国内企业提供OEM,贴牌代加工服务
  • 首日即破千人!基因测序大会最后一天聚焦海关检疫和农业基因组
    仪器信息网讯 7月12日,仪器信息网主办的“第六届基因测序网络大会”拉开序幕。会议为期三天,包括“新仪器新技术”、“单细胞和空间组学”、“临床分子诊断”、“病原微生物宏基因组&靶向测序”。“海关检疫”、“遗传育种”六大主题会场,各领域30余位代表专家倾情分享,第一天报名参会人数就突破千人!现在会议已经超过半程,接下来还有2个主题会场,请大家持续关注。日期上午下午7月12日新仪器新技术单细胞和空间组学7月13日病原微生物宏基因组&靶向测序临床分子诊断7月14日海关检疫遗传育种点击观看会议7月14日,大会迎来最后一天,聚焦基因测序仪在海关系统和农业遗传和育种方向的应用。日程如下报告嘉宾王艺凯,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海关实验室及口岸现场领域的检测仪器设备、监管装备研制工作;检测试剂研发工作。参与国家标准4项;参与国家标准样品3项;申请国家专利7项;发表SCI、核心期刊等论文10余篇。理学博士,香港大学博士后,珠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拱北海关口岸门诊部)主任技师。目前担任国际旅行医学会(ISTM)研究与奖励委员会委员,全国卫生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82)秘书,海关总署病原体基因测序平台应用业务专家组成员、科技评估专家组成员、实验室防护安全管理专家组成员、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检测专家组成员,广东省预防医学会医学病毒学专业委员会委员,珠海市预防医学会理事、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建设和质量控制专家组成员、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专家组成员,珠海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拱北海关卫生检疫创新工作室”领衔人。主要从事卫生检疫及传染病防控工作。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9项,发表SCI 论文34篇,国际会议摘要10篇,获得授权专利15项,制订行业标准5项,担任Journal of Travel Medicine、Diagnostic Microbiology and Infectious Disease编委以及多本SCI杂志审稿人。曾获得国际艾滋病疫苗大会的“Conference scholar”奖,国际艾滋病协会的“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scholarship”奖,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兴检奖”三等奖等,曾获得中华全国总工会“阅读学习成才职工”、“全国海关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珠海好青年“爱岗敬业好青年”、“珠海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拱北海关“先进工作者”、“卫生检疫业务标兵”等称号,当选南方都市报“致敬劳动者”封面人物。唐泰山,博士,研究员,现于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从事进出境动物检疫和物种鉴定工作。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目前担任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寄生虫病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微生物学会理事、海关总署进出境濒危物种鉴定实验室联盟专家等。在动物疫病前沿检测技术、濒危物种鉴定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研究,曾主持或参与完成各类科研项目28项,获得科技奖项16项、国家发明专利6项,主持或参与编制国家或行业标准18项、发表论文50余篇。杜智欣,博士,高级农艺师。主要从事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及相关研究工作。现为植物检疫专业委专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专家、合格评定委员会技术评审专家、进出境濒危物种鉴定实验室联盟专家组成员、广西外来入侵物种专家。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5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4项,发布标准14项、授权专利20项,发表国内外论文论著20篇。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农学系主任。1986年毕业于浙江农业大学遗传育种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1996-2001年先后获得德国哥廷根大学硕士、博士学位。2001-2005年任新加坡国立大学农业分子生物研究院(IMA)、分子与细胞生物研究院(IMCB)任博士后、研究员等职。2005年后任浙江大学教授。要从事油料植物基因组学与分子生理学研究,研究主题包括:(1)种子含油量和脂肪酸形成的分子生物学机制;(2)油菜种质资源基因组研究;(3)基于基因组重测序基础上GWAS分析和杂种优势预测;(4)(油菜)异源四倍体基因组进化的分子机制。涉及物种包括:甘蓝型油菜(Brassica napus)、白菜型油菜(Brassica rapa)、甘蓝(Brassica oleracea)、十字花科拟南芥(Arabidopsis thaliana)等。学术兼职:国际油菜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Member of Global Council for Innovation in Rapeseed and Canola,简称GCIRC )、国际芸薹属基因组研究指导委员会成员(Member of Multinational Brassica Genome Project, MBGP)、欧盟-中国 Horizon 2020, Food Agriculture and Biotechnology (FAB)专家组成员、Theoretical and Applied Genetics (TAG) 编委 、GEGE、Plants等杂志编辑。刘贵明,生物信息学博士,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围绕高通量测序平台和分子育种共性技术开发、组学大数据挖掘、复杂作物基因组的组装策略和方法以及作物表观遗传调控等方面的研究。搭建了北京市农林科学院高性能计算平台和高通量测序平台,开发了基于CRISPR和微流控的快速核酸检测以及基于高通量测序的超多重PCR和液相捕获分子设计育种检测平台。建立了de novo、重测序、转录组、甲基化、lncRNA 和miRNA建库平台以及ATAC-seq、RNA m6A修饰、dCAS9捕获、Hi-C、ChIP-seq和等基于高通量测序的表观调控技术。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主持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子课题1项。在Nature Genetics等杂志发表文章20多篇。赵汀,博士,浙江大学现代种业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和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研究人员。博士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作物遗传育种专业。主要研究方向是基于基因组大数据,利用群体遗传学、机器学习等手段对控制异源多倍体棉花产量、品质等关键农艺性状的遗传基础进行解析。从基因组非编码区转录、陆地棉和海岛棉种间渗透解析和利用和进化丢失基因得鉴定,挖掘农学可利用“非典型”基因资源。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和共同第一作者在Genome Biology (2018),Plant Biotechnology Journal (2021, 2022),Plant Methods(2023) 等期刊发表研究论文9篇。潘磊,男,博士,江汉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中国园艺学会豆类蔬菜分会秘书长,湖北省遗传学会理事,湖北省植物生理学会理事。主要从事食用豆类植物遗传资源与分子育种研究。在Plant Biotechnology Journal、Journal of Experimental Botany等国际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获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项;参与选育豆类蔬菜植物新品种4个;获“十一五”湖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名奖1项、武汉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成都瀚辰光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总监,资深产品应用工程师。研究生期间从事玉米分子育种相关工作,在基于二代测序及高通量基因分型分子育种工作中积累十余年经验。在瀚辰光翼参与开发了高通量自动化核酸提取系统、高通量自动化基因分型系统、全自动核酸提取及建库一体机以及自动化智能化全流程分子育种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等一系列产品,目前在全国育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得到了广泛使用。报名页面: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geneseq2023/
  • 专家观点:农业部是否开始整治转基因食品乱象?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日前,农业部制定了《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并予以印发。方案一出,网上的一些文章就热议,这是农业部代表国家开始出手整治转基因食品乱象;更有议论认为方案出台是因为我国存在着广泛的转基因品种偷种现象。事实是否如此?6日,记者采访了业内相关专家。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市场基本没有非法转基因食品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曾任中国水稻所生物工程系第一任系主任的王大元认为,我国并没有出现转基因食品乱象,目前市场上的食品基本没有农业部定义的非法转基因食品。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实际上,农业部并非首次出台相关规定。农业部其他部门,比如兽药、农药化肥、种子等,也会发布工作方案并进行信息公开。或许此次正是因为与转基因相关,才会成为新闻热点。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农业部办公厅印发该方案的通知就明确: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和加工等活动规范有序,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农业部制定了该方案。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我国农业部是代表国家管理转基因,这与美国不同,美国是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环境保护署(EPA)三家协同管理,他们被统称为转基因管理的有关部门。往年我国农业部也都有过专项整治甚至打击违规转基因制种种植等行为。”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研究所生物学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姜韬说。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016年夏季,农业部就部署过打击违规种植转基因作物的专项工作。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姜韬认为,此次出台该方案,表明近两年来,农业部对于转基因违规种植情况的分析、查处的针对性和工作的系统性更加明确和全面。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此外,对于监管,王大元建议,已被农业部批准作为“加工产品”的转基因作物中的“加工产品”具体是指什么,应有明确的定义。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与此同时,有些转基因成分并没有被列入农业部以前的监管目录,应如何监管?此次方案是否包括检测饭店或者菜市场出售的食品的转基因成分,应予以明确?而对于过去已经取得了农业部转基因作物安全证书的转基因作物,如果被种植,或被国外认可可做食品、可用来做加工食品,是否违反了哪一条法规,都应有明确的说法。”王大元说。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农民喜欢种是无法杜绝的原因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对于更多人关心的转基因品种私自偷种现象,此次方案明确:春耕备耕前开展专项检查,对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种子抽检力度和苗期检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至于我国是否存在着广泛的转基因品种偷种现象,目前尚未得知。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姜韬表示:“应坚决反对违规种植转基因作物的行为,这不尊重原创性研发,也会损害科学家的创新努力。”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同时,姜韬解释,第一代转基因作物是具有人文关怀的平民化产品,其目标就是改良农艺性状,降低作物种植成本,提高农民生产效率,因此深受农民欢迎,也降低了作物市场价格,这已在转基因种植发达的国家得到了证实。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而农民喜欢种,也是转基因种植无法杜绝的根本原因。尤其是在国际粮食生产成本高、我国农民种植收入不高的宏观形势下,愿意务农种粮正成为农村稳定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姜韬说。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对此,姜韬建议,希望有关部门因势利导,在确保种植活动合规有序的同时,爱护和鼓励农民种地积极性,加快推广转基因品种,让农民获利,让消费者获益,打破跨国公司在转基因作物市场占有率上的垄断优势。 /p p br/ /p
  • 农业部回应质疑 称国内未种转基因粮食作物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答记者问   中国日报网消息:近期,记者就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题采访了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问:我国为什么要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   答: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核心,运用转基因技术培育高产、优质、多抗、高效的新品种,能够降低农药、肥料投入,对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产品品质、拓展农业功能等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世界许多国家把转基因生物技术作为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战略选择,转基因技术已成为各国抢占科技制高点和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重点。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解决十三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突破耕地、水等资源约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长期有效供给,归根结底要靠科技创新和应用。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是着眼于未来国际竞争和产业分工的重大发展战略,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重要基因发掘、转基因新品种培育及产业化应用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果。当前我们必须认真实施好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努力抢占未来经济科技竞争制高点,加速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问:国际上转基因技术产业的发展态势如何?   答:自1996年首例转基因农作物商业化应用以来,发达国家纷纷把转基因技术作为抢占科技制高点和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重点,发展中国家也积极跟进,全球转基因技术研究与产业快速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转基因技术研究手段、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基因克隆技术突飞猛进,新基因、新性状、新方法和新产品不断涌现。   二是品种培育呈现代际特征。国际上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已从抗虫和抗除草剂等第一代产品,向改善营养品质和提高产量等第二代产品,以及工业、医药和生物反应器等第三代产品转变,多基因聚合的复合性状正成为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的重点。   三是产业化应用规模迅速扩大。全球已有25个国家批准了24种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以抗除草剂和抗虫两类基因,转基因大豆、棉花、玉米、油菜为代表的转基因作物产业化速度明显加快,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发展到2009年的1.34亿公顷,14年间增长了79倍。   四是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十分显著。1996至2007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累计收益高达440亿美元,累计减少杀虫剂使用35.9万吨。2008年,全球共有55个国家批准了24种转基因作物进入市场销售,市场价值达到75亿美元。   五是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正在加快转基因小麦的研究和安全评价进程。印度转基因抗虫棉种植规模已超过我国。巴西由于种植转基因大豆,大豆产业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欧盟已有6个国家允许种植转基因作物。美国批准了6个转基因水稻品种种植,伊朗批准了1个。加拿大和墨西哥批准了转抗除草剂基因水稻的进口申请,允许其食用。   问: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哪些法规?   答: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立法先行、有法可依、执法保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体系,依法实施安全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1996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等活动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制定了5个配套规章,发布了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建立了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许可审批和标识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技术体系建设。农业部组建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了一批安全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其中35个已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农业部审查认可。截至2009年底,农业部已发布了62项转基因生物安全技术标准,保障了依法行政监管的技术需求。   三是强化行政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健全管理规章,切实加强田间试验、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和产品标识等环节的行政执法监管,确保各项活动有序进行。大力开展法规培训和科普宣传,努力提高研发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问:请介绍一下农业部审批发放转植酸酶基因玉米和转抗虫基因水稻安全证书的有关情况。   答:1999年和2004年,农业部相继首次受理了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评价申请,分别经过11年和6年的严格评价过程,于2009年8月17日依法批准发放了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及杂交种“Bt汕优63”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在整个安全评价过程中切实做到:   (一)评价指标科学全面。依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转基因植物安全评价指南》,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粮农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等制定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指南,我国制定了科学规范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内容涵盖转基因生物分子特征、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   (二)评价程序规范。以转抗虫基因水稻为例,经相关省政府部门审核、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价和农业部审查批准,研发单位相继开展了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在研发单位获得相关评价数据的基础上,又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食用安全和分子特征等指标进行了检测验证,评价过程严谨,程序规范。   (三)评价结论可靠。多年的安全评价试验和检测验证表明,转基因水稻、玉米的分子特征清晰 未发现环境安全不良影响 关键营养成分没有差异,毒性试验对试验动物未发现不良影响,与已知过敏原无同源性。安委会综合评价认为,转基因水稻和玉米与非转基因对照水稻和玉米具有同样的安全性。   (四)决策过程慎之又慎。安委会做出同意发放安全证书的建议后,农业部召开由国务院11个有关部门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对安全证书发放事宜进行审议。同时,农业部对后续监管如品种审定区域试验、种子生产经营、商业化生产管理、产品标识目录制定及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   问: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发放是否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   答:发放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不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转基因水稻和玉米获得安全证书后,还要根据国家品种审定法规的规定,首先进行严格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达到标准的才可获得品种审定证书 之后,相关种子企业还要通过严格审核才可获得转基因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种子生产经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转基因粮油等主要作物的品种审定不同于普通作物品种审定,有关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必须在严格可控的条件下进行。   农业部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品种审定、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产品有标识、能溯源、可控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转基因生物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问:有人称“农业部批准进口转基因粮食种子并在国内大面积播种”,这一消息是否属实?   答:近日网上关于“农业部批准进口转基因粮食种子并在国内大面积播种”的消息不实,农业部从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种植,在国内也没有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   我国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依据《条例》及配套规章,农业部对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按照用途分三类进行管理:一是用于研究和试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二是用于生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三是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申请程序包括两个环节:一是境外研发商向农业部申请安全证书,经我国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中国境内检测,并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由农业部批准发放进口用作加工原料安全证书。二是境外贸易商凭研发商获得的安全证书等资料,向农业部申请每船进口安全证书,农业部批准后发放每批次进口安全证书。   截至目前,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审,已先后批准了转基因棉花、大豆、玉米、油菜四种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用途仅限于加工原料。农业部至今没有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种植。
  • 美国农投入近3千万 支持基因组等生物技术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308px" title=" u=2084952100,4214805908& amp fm=21& amp gp=0.jpg" border=" 0" h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8/uepic/4a7be024-3508-421f-812f-92cde5f0bfdf.jpg" width=" 450" height=" 308" / /p p   美国农业部国家食品与卫生研究所(NIFA)上周二宣布,将投入2760万美元来通过改善动物生产和健康来支持食品安全的研究。其中包括投入250万美元用于专门开发动物遗传和基因组学的工具和资源。NIFA主任Sonny Ramaswamy在一份声明中说道,我们在农业生产上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极端天气、干旱、水资源的短缺、气候的变化、害虫和全球竞争等,生产商正在寻找可行的解决方案。这些资金可使美国农业部通过提供不仅有营养而且安全和丰富的食物来保持一定的竞争力。 /p p   奥本大学获得48.5万美元用于开发鲶鱼全基因组SNP阵列,加利福尼亚大学Davis获得将近50万美元来生成鸡、牛以及猪基因组的全面监管元件,爱荷华州立大学获得35万美元来创建利用不完整基因型数据预测动物基因的计算方法。同时,NIFA将超过45万美元的资金用来支持康涅狄格大学利用合成基因组来研发家禽细菌疫苗的研究,另外Recombinetics生物技术公司获得43万美元的资助,用于评估不同基因编辑技术在无角牛新品种饲养领域的实用性。 /p p   该资助属于美国国家食品与卫生研究所的一项食品研究计划,主要是为了支持研究,解决所面临的粮食和农业的问题。根据美国农业部,该项目将推进食品的丰富且安全,“基因组学通过提高动物的生长、繁殖效率以及动物的健康状况来推进精准育种和提高动物的产量。”此外,他们将通过新的疫苗研发、早发现早预防等策略来提高动物的安全卫生性。 /p
  • 农业部:继续推进转基因重大专项深入实施
    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一直饱受争议,农业部昨日(2月7日)发布的《2014年农业科技教育与环保能源工作要点》也体现了其对转基因作物研究的立场:既力挺又防范。   农业部昨日发文称,2014年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转基因重大专项深入实施,引导骨干种子企业参与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此外,农业部明确强调要强化转基因生物安全属地管理制度和研发者&ldquo 第一责任人&rdquo 责任,严格进行转基因安全执法监管。   农业部表示2014年要大力推进农业科技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开展 &ldquo 十三五&rdquo 农业科技发展思路、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的调查研究,适时调整农业科技进步路线。要加大农业重大科研攻关和技术研发力度。   加强农业战略性和基础性科研攻关、高新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以及农业科技基础性工作,以动植物种质创新与良种培育、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技术、资源节约与生态环保技术、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为重点,力争夯实基础、出大成果。   农业部指出,还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转基因重大专项深入实施,加快转基因优质棉、抗虫及抗旱玉米、抗除草剂大豆、高品质奶牛等重大新品种培育,推动产品研发、安全评价与品种审定有机衔接。继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重点做好高产优质品种培育、标准化种养技术等方面的创新示范,做好应急性技术储备。   农业部表示,要大力促进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企业成为农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和受益主体。   引导和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研发方向、技术路线的确定,鼓励企业主持或参与农业科技项目、参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或联合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   引导骨干种子企业参与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承担生物育种能力建设和产业化专项任务。   农业部强调,要强化转基因监管和科普宣传。严格按照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开展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   强化转基因生物安全属地管理制度和研发者&ldquo 第一责任人&rdquo 责任,严格进行转基因安全执法监管,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的监管执法。   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的职能分工,推动转基因生物研究与应用的分段管理。
  • 农业部:进一步加强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转基因是一项高技术、也是一个新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央对发展农业转基因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研究上大胆,坚持自主创新 在推广上慎重,做到确保安全 在管理上严格,坚持依法监管。近年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监管,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规范有序,但个别违法违规现象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加强转基因作物监管,促进农业转基因作物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重点  (一)加强试验环节监管。严格执行转基因作物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依法报告报批制度。按照监管手册全程监管,试验前检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试验中检查安全隔离等措施落实情况,试验结束检查残余物和收获物处理、保存情况,做到监管过程有记录、监管内容有档案、试验材料可溯源。  (二)加强南繁基地监管。加快推进生物育种专区建设,认定一批转基因试验基地。实行准入制度,将转基因试验纳入基地管理,实现对南繁单位检测监测全覆盖。严查在南繁基地私自开展转基因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对违规试验和繁种材料坚决铲除。  (三)加强品种审定环节监管。对申请参加区域试验的玉米、水稻、大豆等品种,申请单位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试验组织单位要进行转基因成分复检,发现非法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要立即终止试验。未获得转基因生物安全生产应用证书的品种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  (四)加强制种基地监管。对西北、西南等主要制种和种子生产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种子检测力度,严查亲本来源,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加大苗期检测力度,查早查小,发现问题从严从速查处。  (五)加强种子加工经营环节监管。开展种子加工和销售环节转基因成分抽检,严防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和油菜种子冒充非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下移重心,深入农户,倒查源头,严惩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加大查处力度  (一)严把试验研发关。依法开展转基因作物研究试验,严格落实控制措施。对违法开展田间试验(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研发者,责令其停止试验,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停止其安全评价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停止相关科研项目,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严把试验品种审定关。加强区域试验品种转基因成分检测,对以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申请试验审定的,严格按《种子法》及相关配套规定进行处罚。  (三)严把种子生产经营关。生产和经营转基因作物种子必须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对违规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的生产经营者,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监管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研发者的主体责任。研发单位要成立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健全制度,确保研发活动有章可循。研发人要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保障安全控制设施和措施到位,中间试验要在具备控制条件的试验基地内进行,环境释放试验和生产性试验要严格按照审批的试验条件进行,保障研发活动可追溯。  落实种子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格依法持证生产经营,确保生产经营品种真实合法。加强对制种亲本的转基因成分检测,严防非法生产转基因作物种子。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加强委托、代销种子经销售渠道的管理,规范种子标签、包装,保证种子生产经营可追溯。  (二)强化管理责任  加强属地管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转基因作物的监管主体,主要领导负总责。要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转基因作物监管职责,主动监管,严格执法。科教管理机构承担转基因作物研究试验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 种子管理机构承担转基因作物品种试验审定和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管工作。  加强检查督查。将各省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纳入农业部延伸绩效考核范围,促进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转基因作物监管信息报送机制,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没有案件的实行零报告。  加强责任追究。对重点违法违规区域分层级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报告政府分管领导。建立问责机制,依法依规追究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责任。  (三)提升监管能力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管机构,强化监管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升人员素质,保障工作经费,构建人财物支持体系。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改善仪器设备条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升转基因检测监测技术水平。  推动管理信息化。整合安全评价、试验研究、检测监测管理信息,逐步建立统一、标准、实时、动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监管的关键对象、关键过程和关键节点实时跟踪,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四)加大案件曝光力度  对已结案的违规违法案件,及时在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查处结果。对重点案件,适时通报查处进展。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农业部设立专门的举报邮箱和微信公众号,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举报平台,鼓励社会各界对非法研发、生产、经营、种植转基因作物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的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接受群众监督。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将转基因作物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农业部  2016年4月12日
  • 农业用基因编辑植物评审细则(试行)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指导农业用基因编辑植物安全评审工作,扎实做好安全管理,我办制定了《农业用基因编辑植物评审细则(试行)》,现予印发。   农业用基因编辑植物评审细则(试行)   一、分子特征   (一)靶基因编辑情况。提供覆盖编辑位点的PCR扩增测序或全基因组测序等资料,对于采用全基因组测序的,还应提供在编辑位点的覆盖度分析资料。相关数据应能够说明基因编辑植物中靶基因编辑情况。   (二)载体序列残留情况。提供全基因组测序及其在转化载体上的覆盖度分析等资料。相关数据应能够说明基因编辑植物中载体序列残留情况。   (三)脱靶情况。提供预期脱靶位点的PCR扩增测序或全基因组测序等资料,应采用生物信息学等方法分析预期脱靶位点,对于采用全基因组测序的,还应提供在预期脱靶位点的覆盖度分析资料。相关数据应能够说明基因编辑植物的脱靶情况。   二、环境安全   (一)可能直接改变物种关系的基因编辑植物,如抗病虫、耐除草剂性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目标性状和功能效率评价。   2.生存竞争能力,包括株高、覆盖率、繁育系数、落粒性以及种子数量、重量和发芽率等。   3.对生态系统群落结构和有害生物地位演化的影响。   4.抗病虫基因编辑植物还应提供对可能影响的非靶标生物的室内生物测定。   5.耐除草剂基因编辑植物还应提供对至少3种其他常用(非目标)除草剂耐受性的测定。   (二)其他基因编辑植物,如抗逆(抗旱、耐盐碱、抗冻、抗高温等)、品质改良、生理性状改良(养分高效利用、生育期改变、高产等)。应提供以下资料:   1.目标性状和功能效率评价。   2.生存竞争能力,包括株高、覆盖率、繁育系数、落粒性以及种子数量、重量和发芽率等。   三、食用安全   (一)可能改变关键成分的基因编辑植物,如品质改良、高产等。应提供以下资料:   1.关键成分分析(包括营养素、功能成分、抗营养因子、内源毒素、内源过敏原等)。   2.最大可能摄入水平对人群膳食模式影响评估。   3.基因编辑导致某种蛋白质表达量显著增加的,还应提供该蛋白质的表达量及其与已知毒蛋白质、抗营养因子和致敏原氨基酸序列相似性比较。   4.基因编辑导致产生新蛋白质的,还应提供:(1)新蛋白质的表达量;(2)新蛋白质与已知毒蛋白、抗营养因子和致敏原氨基酸序列相似性比较;(3)新蛋白质体外模拟胃液蛋白消化稳定性、热稳定性试验;(4)新蛋白质毒理学试验。   5.若上述数据资料(1—4项)表明目标性状可能增加食用安全风险,还需提供大鼠90天喂养试验。   (二)不改变关键成分的基因编辑植物,如抗病虫、耐除草剂、抗逆(抗旱、耐盐碱、抗冻、抗高温等)、生理性状改良(生育期改变、养分高效利用等)。应提供以下资料:   1.关键成分分析(包括营养素、功能成分、抗营养因子、内源毒素、内源过敏原等)。   2.基因编辑导致某种蛋白质表达量显著增加的,还应提供该蛋白质与已知毒蛋白质、抗营养因子和致敏原氨基酸序列相似性比较。   3.基因编辑导致产生新蛋白质的,还应提供:(1)新蛋白质与已知毒蛋白、抗营养因子和致敏原氨基酸序列相似性比较;(2)新蛋白质体外模拟胃液蛋白消化稳定性、热稳定性试验;(3)新蛋白质毒理学试验。   4.若上述数据资料(1—3项)表明目标性状可能增加食用安全风险,还需提供大鼠90天喂养试验。   四、评审程序   上述分子特征、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评价都可在中间试验阶段进行,若中间试验阶段获得的数据资料表明目标性状不增加环境安全风险,经评价合格后可直接申请安全证书。   若中间试验阶段获得的数据资料表明目标性状可能增加环境安全风险,需开展环境释放或生产性试验,经安全评价合格后方可申请安全证书。环境释放或生产性试验应在试验植物的主要适宜生态区进行。申请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应在每个主要适宜生态区至少设一个试验点。 农业用基因编辑植物评审细则(试行).pdf
  • 1060万!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液相-超分辨质谱仪、高分辨气质联用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68-2246ZD1204H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液相-超分辨质谱仪、高分辨气质联用仪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液相-超分辨质谱仪、高分辨气质联用仪设备一批采购,具体如下:序号采购设备标的明细数量(台/套)1液相-超分辨质谱仪12高分辨气质联用分析仪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货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综述:转基因农产品在欧洲艰难“破冰”
    p   欧洲是世界上对转基因农产品管理最为严格的地区之一,对转基因作物及其产品一直高度谨慎。但种种迹象表明,欧洲在转基因农产品种植以及安全性认可问题上已出现了松动。 /p p   事实上,欧洲转基因农产品也并非被完全拒绝。已有两种转基因作物获准在欧盟种植,分别是美国孟山都公司的MON810转基因玉米和德国巴斯夫公司的Amflora转基因土豆。此外,包括NK603转基因玉米在内的44种转基因农作物获准进口到欧盟销售,品种涵盖棉花、大豆、油菜、土豆和甜菜等。 /p p   此外,近年来,不少研究机构和科学家相继发声,既为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性背书,也呼吁破除制度障碍、推动转基因技术在欧洲加快发展。 /p p   不久前,著名的英国皇家学会发布了有关转基因食品的科学指引,意在消除公众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疑虑。报告指出,转基因作物制成的食品可安全食用,没有证据显示它们会对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p p   而针对转基因作物可能的环境影响,皇家学会在科学指引中说:“作物不会简单地因为经过转基因技术改造就对环境产生损害。” /p p   早在2014年,就有20多位欧洲顶尖植物学家联名致信欧盟指出,如果不允许种植转基因作物,欧洲农业的发展目标将遥遥无期。 /p p   转基因农产品在欧洲引发诸多是非,首先源于欧洲民众对食品安全问题有着特殊的“心理情结”。自英国发现疯牛病以来,欧盟区域内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在随后的“二恶英”污染、禽流感、口蹄疫等一连串事件的冲击下,欧洲人在食品安全问题上谨慎了许多。 /p p   而转基因作物正好是在欧洲人普遍担心食品安全的时期迅速发展起来的,这一过程始终伴随着质疑。欧盟委员会进行的一项调查曾显示,56%的欧盟国家公民敌视转基因技术,其理由是与用动物骨粉喂牛一样,“转基因技术只能给开发者带来更多利润,而对整个社会没有任何好处”。此外,对转基因技术缺乏了解,特别是媒体对转基因技术风险的肆意夸大,也让欧洲人一直对转基因食品疑虑重重。 /p p   转基因食品的是非背后,还隐藏着经济利益的矛盾。截至2014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815亿公顷,种植面积连续19年持续增加,而欧洲的种植面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不同的经济利益使得一些欧洲国家对转基因作物存在排斥态度。 /p p   不过在欧洲“挺转”与“反转”的长期争论中,最有标志性的是英国科普作家、著名“反转斗士”马克· 莱纳斯的“倒戈”。莱纳斯曾在1996年写了被认为是第一篇“揭露转基因食品罪恶”的文章,还曾组织数十人持刀破坏转基因试验田。 /p p   然而在2013年1月,莱纳斯在一次公开演讲中说,自己“妖魔化”转基因食品的行为加剧了公众对转基因的恐惧情绪,他对此表示道歉,并强调“现在市面上的转基因食品都经过毒理和药理安全测试,因担心其危险而拒绝它无异于因噎废食”。   凯茜· 马丁是欧洲知名植物研究机构约翰· 英尼斯中心的高级研究员,长年致力转基因作物研究。她对新华社记者说,过去25年里超过500个独立研究机构对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性进行了大量研究,至今没有任何科学证据显示它们在环境影响和健康安全方面比传统农作物和食品风险更高。 /p p   尽管科学界在不断呼吁,转基因农产品在欧洲“破冰”仍面临障碍,特别是欧盟内部政治因素。 /p p   去年1月,欧洲议会通过一项法令,允许欧盟成员国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批准、禁止或限制在本国种植转基因作物,让一些国家有权在国内禁种转基因作物。去年10月,欧洲议会又否决了欧盟委员会让各国自行决定是否禁止或限制转基因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一项建议。一个立法和一个否决,反映了欧盟内部对待转基因的分歧。 /p p   欧盟食品安全局转基因生物专家组前任主席乔· 佩里认为,欧盟其实已没有任何科学上的理由去推迟批准一些成熟的转基因作物在成员国商业种植,“唯一的原因也只是政治上的”。 /p p   凯茜· 马丁分析说,欧洲一些农业大国担心引入转基因农产品会损害本国传统农产品市场,因此它们一直倡导欧盟限制甚至禁止转基因农产品,导致研发转基因技术的企业纷纷放弃欧洲市场。 /p p   面对这一状况,英国政府咨询机构——科技委员会发表报告警告说,欧盟在转基因技术管理上过度保守,繁文缛节导致产品审批流程缓慢,在这一领域已开始落后于美国和中国等国家。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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