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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生应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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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食品卫生标准编写中应注意的问题

    食品卫生标准编写中应注意的问题韩玉莲 张志强 陈瑶君分类号:G255.54;R15 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4—8456(2000)01—0018—04▲  标准是一种特定形式的技术文件,为了便于编写、审查和使用,各国对标准的编写都有一套基本规定,也就是说有统一的编写方法。但不同类别、系列的标准编写方法不完全一致,我国的食品卫生标准编写是按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达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预防医科院标准处1997年3月编写的《标准编写及审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编写。由于各标准起草人不是长期从事标准制定工作,往往难以理解、掌握全部的有关标准编写的内容。因此,近两年审查的标准稿件(包括送审稿,报批稿)虽较以前有一定改进,但对照GB/T 1.1—1993和《指南》的要求,仍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其中除标准正文中的问题外,其余部分由于重视不够,问题也很多。为了提高标准编写质量,对近两年送审、报批的稿件中所出现的不符合GB/T 1.1—1993和《指南》要求的、带有普遍性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分述如下。1 关于封面内容的设置与编写  标准的封面包括标准的等级、法律属性、标准编号以及报批单位和实施日期等,封面出现错误会直接影响标准的实施。1.1 标准等级 根据我国标准化法规定,食品卫生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因此,在标准的封面应以中文大号字体写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并且在标准封面右上角写上“GB”或“WS”(以特大号字体)的代号,但在送审或报批的稿件中,不少稿件的右上角均未标出“GB”或“WS”的标志。1.2 标准法律属性与年代号 食品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食品分类卫生标准及企业生产良好卫生规范是强制性标准,其代号为“GB”或“WS”,食品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是推荐性标准,其代号为“GB/T”或“WS/T ”。 对于标准年代号,以前规定只写四位数字的后两位,如GB ××××—94,现在改为四位数字全部写出,如GB ××××—19941.3 标准分类 按要求,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封面的左上角应写明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和食品卫生标准分类号 (如C53)。1.4 标准汉语名称 根据GB/T 1.1—1993的规定,国家标准的封面标准名称由汉语名称和英文名称构成,汉语名称在上,英文名称在下。在标准名称的确定上,不同专业标准(产品,实验方法)有其本身的确定方法。标准名称要简练不宜过长,而且表达主题要准确。对于实验方法标准的名称,应采用下列一种表述:“实验方法”或“.......的测定”。应避免“检验方法”,“......的测定方法”,“对......的实验”。1.5 标准英文名称 在英文名称的编写上,容易出现译文不准确,英文字母错,甚至用词和语法上的错误。建议参考国际上的相应用法,一定不能出现用词,特别是语法上的错误。按照GB/T 1.1—1993的要求,食品卫生标准的英文名称,仅名称的第一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一律小写。1.6 采用国际标准程度 在采用国际标准时,标准封面的右上角应标出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其编写应采用上下两行双重编号的表示方法,如:等同采用:     GB ××××—×××× idt   ISO ××××:××××等效采用: GB ××××—××××  eqv  ISO ××××:××××非等效采用:GB ××××—××××  neq  ISO ××××:××××1.7 标准发布单位的编写 食品卫生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其发布单位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8 标准封面规格 目前送审或报批的标准文本,其规格大小不一,按规定,无论是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一律电脑排版,A4纸打印,同一标准必须一致。

  • 【新闻】5月1日起《卫生陶瓷》国家标准实施

    记者近日从国家标准委员会获悉,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报批的GB6952-2005《卫生陶瓷》国家标准修改通知单,日前已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将于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GB6952-2005《卫生陶瓷》国家标准作了部分修改,一是前言中补充条文:“本标准用测定值或计算值判定本标准的极限数值时,采用修约值比较法。”二是更改标准号:将第2章第8行中“CJ/T3081非接触式(电子)给水器具”更改为“CJ/T194非接触式(电子)给水器具”;将第7章7.1.2条中第三行“非接触式冲装置应符合CJ/T3081的要求”修改为“非接触式冲装置应符合CJ/T194的要求”。三是3.33条后补充新条文:3.34:“3.34盈溢水位spilllevel在静压力为0.6MPa进水阀完全打开而排水阀完全关闭的情况下,水箱中的水已溢流时所能达到的最大水位高度,简记为SL。”四是表5允许偏差最后一行中更改数值:“+5”更改为“0”;“-20”更改为“-30”。六是图C.3中更改数值:“70mm”更改为“60mm”。七是图C.5中更改数值:“60mm”更改为“50mm”。八是将图D.1中所标”5-20”字样删除。在此,提醒相关企业在生产中应严格执行新的国家标准。来源:国际商报

  • 【原创】输台湾地区婴儿食品将面临卫生标准新规

    近日发布预警,台湾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公布了最新的《婴儿食品卫生标准》,明确了婴儿类食品的卫生标准细则。并对食品中若干不得检出的物质及其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范围做出了规定。只有符合新规要求的婴儿食品才能在台湾市场上销售,否则将受到退货甚至销毁处理。   笔者进一步了解了新规的细节:此次台湾地区颁布的新卫生标准法规所称的“婴儿食品”具体所涉及的产品为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辅助食品及以谷类、豆类等可食成分为主的辅助婴儿食品,具体包括以下几项重要规定:第一,在食品微生物方面,婴儿食品中不得检出大肠杆菌,且每克婴儿食品中的菌落总数应在5万个以下,此外,粉状婴儿配方食品不得检出阪崎肠杆菌;第二,在禁用添加剂方面,婴儿食品中不得含有荷尔蒙、抗生素、放射性物质、残留农药、黄曲霉毒素等物质;第三,婴儿食品如果使用了其他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限量的规定。   近年来,随着两岸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大陆与台湾方面的贸易量也不断增加,台湾对大陆的经济依赖性也越来越强。为确保继续占领台湾这块巨大的潜力市场,专家还提醒相关婴儿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增强“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企业产品质量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产品档次。为此企业应从原料、生产环境、操作人员、设备等方面对婴儿食品的制造进行全程监控,同时通过先进检测设备的帮助,把好产品质量关。

  • 【原创】输台湾地区婴儿食品将面临卫生标准新规

    近日发布预警,台湾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公布了最新的《婴儿食品卫生标准》,明确了婴儿类食品的卫生标准细则。并对食品中若干不得检出的物质及其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范围做出了规定。只有符合新规要求的婴儿食品才能在台湾市场上销售,否则将受到退货甚至销毁处理。  笔者进一步了解了新规的细节:此次台湾地区颁布的新卫生标准法规所称的“婴儿食品”具体所涉及的产品为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辅助食品及以谷类、豆类等可食成分为主的辅助婴儿食品,具体包括以下几项重要规定:第一,在食品微生物方面,婴儿食品中不得检出大肠杆菌,且每克婴儿食品中的菌落总数应在5万个以下,此外,粉状婴儿配方食品不得检出阪崎肠杆菌;第二,在禁用添加剂方面,婴儿食品中不得含有荷尔蒙、抗生素、放射性物质、残留农药、黄曲霉毒素等物质;第三,婴儿食品如果使用了其他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限量的规定。  近年来,随着两岸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大陆与台湾方面的贸易量也不断增加,台湾对大陆的经济依赖性也越来越强。为确保继续占领台湾这块巨大的潜力市场,专家还提醒相关婴儿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增强“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企业产品质量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产品档次。为此企业应从原料、生产环境、操作人员、设备等方面对婴儿食品的制造进行全程监控,同时通过先进检测设备的帮助,把好产品质量关。

  • 【转帖】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日前实施 瓶装水应标pH值

    根据日前实施的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瓶装水均应标明pH值,但自来水仍不能直接饮用。这是记者昨日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得到的消息。 据了解,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大幅度提高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指标数量。如新《标准》明确规定饮用水的酸碱度范围(pH值)应在6.5-8.0之间。包括矿泉水、纯净水等所有生活饮用水,必须在包装上注明pH(酸碱度)值。 据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专家介绍,新《标准》属强制性国家标准,自来水出厂时已达到直接饮用的标准,但考虑到自来水管道可能的污染,自来水仍不能直饮。 生活饮用水有了新《标准》7月1日起实施新增71项指标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进行修订,规定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严重,水环境也在不断恶化。1985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经跟不上当今饮用水市场的发展形势。由于质量标准滞后,一些企业乘虚而入,利用无具体标准衡量的“离子水”、“波频水”等概念进行炒作。新《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新《标准》增加71项指标   我国原有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于1985年出台,2005年建设部又颁布了一个《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也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前执行的标准,检测项目只有35项,其中关于无机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居多,涉及的有机污染物、农药较少,而且其中根本没有检测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标,这与近年来我国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机物大大增加的形势严重不适应。   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增加了71项水质指标。其中微生物学指标由两项增至6项,增加了对蓝氏贾第虫、隐孢子虫等易引起腹痛等肠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难全部杀死的微生物的检测。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毒理学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2项,增加了对净化水质时产生二氯乙酸等卤代有机物质、存于水中藻类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检测。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加至21项。并且,还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新《标准》适用于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新《标准》紧盯饮水健康   新《标准》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其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且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等;新《标准》还规定,生活饮用水中,有机化合物指标包括绝大多数农药、环境激素、持久性化合物,是评价饮水与健康关系的重点;同时增加检测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的含量。   许多老百姓有喝凉开水的习惯。事实上,当自来水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亚硝酸盐时,生水经过加热烧开后,亚硝酸盐含量会增高。若亚硝酸盐在体内积累,往往会给人带来血液性疾病。对此,新《标准》首次对无机物亚硝酸盐、有机物溴酸盐等物质的标准值作出规定。同时,鉴于加氯消毒方式对水质安全的负面影响,新《标准》还在水处理工艺上重新考虑安全加氯对供水安全的影响,增加了与此相关的检测项目。   在新《标准》的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一般理化指标反映水质总体性状,感官指标是人能直接感觉到的水的色、浑浊等,这类指标最容易引起用户不满和投诉。据了解,新《标准》实施后的生活饮用水会更清亮,新《标准》也修订了浑浊度,将以前的“3”改为“1”,因为浊度不仅是感官性指标而且是微生物指标,低浊度才能使细菌病毒裸露于水中,消毒剂才能有效杀灭。   “纯净水”不等于健康好水   目前,许多人都喜欢饮用桶装纯净水或人工矿物质水,认为它们安全?干净。但是,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标准,即使是安全的、干净的水,也不等于是健康的好水。健康好水应该没有污染,不含致病菌、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含有人体所需的天然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生命活力没有退化,呈弱碱性,活性强等。目前,我国的纯净水太过“纯净”,所有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都被滤去,反倒未必对健康有利。人工矿物质水,片面迎合了对少数几种矿物质的要求,没有考虑到矿物元素的均衡。   更重要的是,纯净水和人工矿物质水由于技术条件原因均呈酸性。专家认为,现代人的饮食习惯,摄入酸性食物过多,使人体的酸性大大多于碱性。更多人的体液的pH值在7.35以下,身体处于健康和疾病之间的亚健康状态。新《标准》从根本上对水质提出要求,不仅确定了饮用水的水质“安全”标准,而且再次明确饮用水的酸碱度范围(pH值)在6.5-8.0间,是符合健康标准的。   全面实施尚待时日   据了解,检验一个水样的费用约2万元,指标的大量增加,将大大增加供水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检验费用。因此,《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106项指标分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两类。其中,常规检验项目42项,是各地统一要求必须检定的项目;非常规检验项目有64项,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所规定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报国家标准委、建设部和卫生部备案。因一些指标限于国内检测手段还不能完全跟上,所以有些指标将在5年内分段实施。从2008年起,3个部门将对各省非常规指标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有关专家解释说,常规检验项目是指能反映水质基本状况的检验指标,检出率比较高;非常规检验项目是指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检验指标。但在对饮用水水质评价时,非常规检验项目具有同等作用,均属于强制执行的项目,非常规检验项目如超过限值也同样评价为不许可。   记者了解到,由于各地区发展水平不相同,北京、天津、上海、郑州等城市都已经达到了新《标准》的要求。“我们现有的设备就能够达到新《标准》的各项指标要求,并且已经做好了迎接新《标准》的准备。”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市场报》记者。而其他一些地区要达到全部指标的要求,还需要一定时间。

  • 卫生部回应公众质疑 否认大企业“绑架”食安标准

    从生乳到速冻面米制品,近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发布屡遭质疑,公众担心为照顾企业利益而降低安全要求。大企业是否“绑架”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部专家24日作出否定的回答。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说,制定食品产品的安全标准,一定要有监管部门、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的专家共同参与。不能把企业参与、提出意见,或者某一个企业情况符合现在监督监管的情况,就认为是被企业“绑架”。希望大家更多地了解标准制修订过程,关注和参与上网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  以卫生部24日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为例,刘秀梅说,这项新标准2006年立项启动,2008年完成初步版本。在这个过程中,有记载的研讨会有7次,参与标准研讨和提出意见的有300多人,编制说明就有25页,其中包括了在2006年全国进行速冻面米食品监测的数据、国外的数据,以及对收到的158条意见的整理情况。这些意见中有31条没有采纳,采纳与否都要给出理由。整个过程是一个漫长的集体工作,对有些指标要进行反复讨论和把关。

  • 日本厚劳省明年4月起实施食品辐射新标准

    日本厚生劳动省20日汇总了食品中放射性铯含量标准值的新方案,以取代现行的暂定标准值。新方案中将食品分类由现行的5种改为4种,其中“一般食品”的标准上限为每千克100贝克勒尔,“牛奶”以及新增的“婴儿食品”分类为50贝克勒尔,“饮用水”为10贝克勒尔。  各分类的新标准均比暂定标准值(200贝克勒尔或500贝克勒尔)更为严格。厚劳省将于年内咨询文部科学省的辐射审议会,明年4月起实施新标准。但是,大米、牛肉等食品由于告知消费者及生产者需要时日,将设置6~9个月的过渡期并继续实施暂定标准。  “饮用水”由于人人饮用且无法替代,将遵照世界卫生组织标准将年辐射量上限定为0.1毫希,标准值定为每千克10贝克勒尔。  此外新标准还考虑到了儿童更易受放射性物质影响这一因素,将奶粉、婴儿食品、服药辅助果冻粉等“婴儿食品”,以及儿童摄取量较高的“牛奶”(包括加工乳制品及乳饮料)标准值设为每千克50贝克勒尔,仅为“一般食品”的一半。

  • 【资料】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原则

    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原则 制定我国食品卫生标准,无论是国家的还是地方的卫生标准,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与《食品卫生法》立法目的相一致的原则,即制定食品卫生标准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食品污染、预防食物中毒与其他食源性疾病,这也可称之为健康保护原则。 (2)以“危险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科学原则。 (3)与WTO/SPS协定有关条款相符合并与CAC标准协调一致的原则。 (4)结合我国实际的原则,即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我国在以下方面的实际:①政府的监管能力;②我国食品企业的卫生管理水平;③与我国消费者有关的民旅、文化等方面的特殊问题。

  • 氮气发生器开机前应做哪些准备

    氮气发生器开机前应做哪些准备

    [b][url=http://www.meneng.com]氮气发生器[/url]开机前应做哪些准备[/b]A、配制电解液:用500ml蒸馏水溶解300II型为:130g氢氧化钾,待溶液冷却后注入液罐,并补充蒸馏水至液位刻度。(注液口位于仪器顶部,按标志取下盖后即刻注液。工作时须保证仪器“O2”口畅通,如仪器停止工作15天请将电解液抽出). B、将氧气排放口打开(注:仪器工作时氧气出口必须保证通畅) [img=么能氮气发生器,200,249]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091600_01_3172077_3.jpg[/img]

  • 【分享】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应关注国际玩具标准新动态!

    自去年美国进行大规模召回中国产的玩具,欧盟也频频通报有缺陷的中国产玩具。由此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于今年来先后出台相关标准,提高玩具产品的进口门槛。如美国公布的儿童产品安全法案,主要涉及婴儿床及其它儿童用品。另美国国会可能在年内通过两个关于玩具的法案,一个是明确玩具涂料和油漆中的铅必须达到“零含量”,另一个是进口玩具须经第三方机构认证。2008日1月25日,欧盟发布了《关于玩具安全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提案》,该提案也提高了玩具中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严禁使用可能致癌的化学物质,禁止使用可能导致过敏的芳香剂,严格限制使用有确定风险的含铅、汞化学品。一旦发现不安全标准的玩具,生产商或进口商将面临严厉处罚,直至承担刑事责任。德国为避免儿童吞食玩具小磁铁事故发生,磁铁玩具警告标签从2月正式生效,末附加警告标记的磁铁玩具将在德国遭遇“闭门羹”。自去年底以来,日本也连续对我国制造的玩具及食品接触塑料制品发起召回。 汕头检验检疫局提醒辖区内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应及时了解、掌握国外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在产品设计、研发和生产过程中按照国内外标准实施质量管理和控制,提高产品质量,达到进口国的要求,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对输日玩具和食品接触塑料制品企业报检时,必须提供其产品符合日本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声明;检验检疫机构必须审核其产品是否根据日本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相关安全、卫生项目的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出口。

  • 【资料】酸乳卫生标准

    GB 19302-2003  国家标准局批准 2004-05-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对应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标准Codex Stan A-11a-1975《酸奶和加糖酸奶》,本标准与Codex Stan A-11a-1975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山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广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秀英、郑兰波、沈晓华、孙效晖、胡志、范葆荣、袁宝君。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酸乳的定义、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识、包装、贮存及运输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牛(羊)乳或复原乳为主原料,经杀菌、发酵、搅拌或不搅拌,添加或不添加其他成分制成的纯酸乳和风味酸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1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GB/T 4789.3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饮料中乳酸菌检验  GB/T 5009.5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9.24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与B1的测定  GB/T 5009.46 乳与乳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12693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 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纯酸乳  以乳或复原乳为原料,经脱脂、部分脱脂或不脱脂制成的产品。

  • 卫生部将清理5千余项食品标准

    我国将清理现有的5000余项食品标准,并将提高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标准。昨日,卫生部通报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的有关情况,“十二五”末,我国将基本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卫生部表示,目前我国已在31个省市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受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通用性不强,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等。卫生部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  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表示,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基础标准,尽快发布施行。  ■ 相关  食品营养标签制度明年实施  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介绍,《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对指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苏志说,《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4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4”是指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1”是指能量。标准还对其他营养成分标示、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 热点回应  三类婴幼儿食品禁添牛初乳  卫生部明确提出,“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既然不得添加,那么让孩子摄入牛初乳是否根本就是一个错误?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严卫星: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这三类食品。卫生部基于审慎的原则,通过综合考虑,在这三类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粉。但是在其他食品里,可以添加牛初乳。这就是说,婴幼儿可以使用符合卫生部标准的牛初乳。  卫生部此前针对质检总局的复函称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一些观点理解为今年9月1日起不能继续销售牛初乳。该专家指出,9月1日开始不允许销售的是上述不得添加牛初乳粉的三类配方食品,并非不能销售牛初乳。  地沟油对健康影响待评估  有记者问,现在社会上对食品安全普遍有一种忧虑,很多人吃蔬菜觉得有农药残留,吃饭有地沟油。如何看?  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中国的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在人口众多、又有众多的中小企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免不了会有一些食品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大家在关注一些报道,认为违法使用添加物、“地沟油”等导致了健康危害,主要是这种违法犯罪的性质恶劣,应严肃查处,但是真正会造成多大的健康影响还需要进一步评估。

  • 【分享】-----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前言 制定本标准是全国冷饮食品卫生标准协作组 1993 年在广州会议上提出的。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从而为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瓶装饮用纯净水、检测提供了统一的要求.本标准包括范围、引用标准、卫生要求、检验方法、附录A《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导则》等部分,每个部分又包括若干具体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天津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广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浙江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武汉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留发、杨玉芝、文颜、张法明、吴炎忠、鄂学礼。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定义、卫生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於瓶装饮用纯净水。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2-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 GB 4789.3-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的测定 GB 4789.4-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1-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1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菌检验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GB 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检验方法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瓶装饮用纯净水 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 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於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3 卫生要求 3.1 原料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要 求 色度,度 ≤ 5 ,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浊度,度 ≤ 1 嗅和味 无异味、异臭 肉眼可见物 不得检出 3.3 理化指标 3.3.1 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等指标应符合GB 17323规定。 3.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铅 ( 以 Pb 计 ) , mg/L ≤ 0.01 砷 ( 以 As 计 ) , mg/L ≤ 0.01 铜 ( 以 Cu 计 ) , mg/L ≤ 1 氯化物 ( 以 CNˉ) 1) ,mg/L ≤ 0.002 挥发酚 ( 以苯酚计 ) 1) ,mg/L ≤ 0.002 游离氯 ,mg/L ≤ 0.005 三氯甲烷 ,mg/L ≤ 0.02 四氯化碳 ,mg/L ≤ 0.001 亚硝酸盐 ,( 以 NO 2ˉ计) ≤ 0.002 1) 为蒸馏水加检项目 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ml ≤ 20 大肠菌数,MPN/100ml ≤ 3 致病菌 ( 系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 ) 不得检出 霉菌,酵母菌, cfu/ml 不得检出 3.5 卫生导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指导瓶装饮用纯净水的生产,使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瓶装饮用纯净水,即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於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瓶装饮用纯净水。 第三条 设备、管道、工具、器具和含水设施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成,表面应光滑无凹坑、无剥脱、无缝隙、无死角、无盲端,不易积垢,便於清洗、消毒;储存罐应易於放水,避免形成死水层引起微生物污染。 第四条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使用回收瓶子,瓶、盖灌装前必须使用自动化设备,严格清洗、消毒。 第五条 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终端水、清洗後的瓶、盖,其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药物残留等不得检出。 第六条 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於帽外。进入灌装人员必须进行二次更衣,配戴口罩,方准进入。 第七条 纯净水生产单位应建立自身卫生管理,配备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建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要示的检验室 ,负责产品检验,其感官指标、pH值、电导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必须每批检验,合格後方准出厂。 第八条 纯净水生产单位对原料用水应经常进行检验,同时每年应按GB 5749全项检验一次。对纯净水产品除每批进行常规检验外,每年还应按本标准进行全项检验二次,如有停产情况,在生产前必须进行全项检验一次,并将检验报告妥善保存以备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查验。 第九条 瓶装饮用纯净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GB 7718 的规定,除标准商品名称外,还应标注其主要工艺及纯净水字样。非蒸馏工艺生产的纯净水不能标注为蒸馏水。 4 检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按GB/T 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 4.2 理化指标 4.2.1 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 按GB 17323规定的方法测定。 4.2.2 游离氯、砷、铅、铜、氰化物、亚硝酸盐、挥发性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按GB 5750规定的方法测定。 4.3 微生物指标    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 4.3.1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 4.3.2 致病菌  按 GB 4789.4 、 GB 4789.5 、 GB 4789.10 及 GB 478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 4.3.3 霉菌、酵母菌 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

  • 国产氮气发生器安装使用前应做的准备

    国产氮气发生器安装使用前应做的准备

    [b]国产氮气发生器安装使用前应做的准备[/b]一)、氮气发生器从包装箱中取出,观察氮气发生器的表面有无运输造成的损伤,并核对装箱单上的品名数量是否齐全。1、安放场所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性;远离散热器或暖气管道等热源区域;无震动、阳光直射、粉尘、腐蚀性气体,环境干燥环境温度:10℃-40℃环境相对湿度:≤85%2、氮气发生器开机前准备 A、配制电解液:用500ml蒸馏水溶解1L型为:170g氢氧化钾,待溶液冷却后注入液罐,并补充蒸馏水至液位刻度。(注液口位于仪器顶部,按标志取下盖后即刻注液。工作时须保证仪器“O2”口畅通,如仪器停止工作15天请将电解液抽出).B、将氧气排放口打开(注:仪器工作时氧气出口必须保证通畅)[img=,200,28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171550_01_3172077_3.png[/img]

  • 【资料】韩国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及海域卫生管理标准

    第一条(目的)此告示是根据水产品质量管理法第22条规定,对以出口为目的的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及海域制订卫生管理标准为目的。 第二条(卫生管理标准)①根据第22条的规定,以出口为目的的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的卫生管理标准(见管理标准a款)。②第22条规定的海域的卫生管理标准。 第三条(对卫生管理标准的调查、核对标准)依第2条第1项规定的对卫生管理标准的调查核对标准。 出口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的卫生管理标准。(第2条第1项关联) 加工工厂的设施装备及卫生管理标准 a.关于设施及装备的一般条件。 (1)加工车间要充分宽敞,设计为能维持良好卫生的车间,应分为污染区和非污染区。 (2)加工场地、处理室,准备室的地面要易排水,地面上不能有污物残留。鱼箱及产品处理用具要放在防水垫板上面,制作垫板要考虑易于清洗与消毒。 (3)排水沟盖上要有孔,并排水要畅通不得有杂物积存,并且排水口应安装防止啮齿类出入的设施。 (4)墙体表面应该用平滑及不易渗透的耐久性的材料设置,应易于清扫。 (5)天棚或屋顶的撑柱应易于清洗。 (6)出入门应使用非腐蚀性的材料制作,并易于清洗。 (7)应有适当的换气设施,需要时要具备排气设备

  • 日本厚生劳动省正式确定食品中放射性铯新标准值

    日本厚生劳动省24日召开药品和食品卫生审议会,讨论了食品中放射性铯的新标准值。会议正式决定,将新标准值大幅降至现行暂定标准值的二十分之一至四分之一。除大米、牛肉和加工食品等外,其他食品都将从4月1日起适用新标准值。 新标准值规定,鱼、蔬菜等"一般食品"中放射性铯的上限为每千克100贝克勒尔,牛奶、奶粉以及市场上销售的婴儿食品都列为"婴儿用食品",上限为每千克50贝克勒尔,"饮用水"则为每千克10贝克勒尔。 而根据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实施的现行暂定标准值,"蔬菜类"、"谷物类"、"肉、蛋、鱼等"为每千克500贝克勒尔,"牛奶和乳制品"、"饮用水"为每千克200贝克勒尔。 为避免引发混乱,厚生劳动省还决定对部分食品采取过渡措施。2011年生产的大米将适用暂定标准值,2012年产的大米则考虑到收获及开始上市的时间,从今年10月1日起适用新标准值。牛肉也因还有部分冷冻保存的产品,也将从10月1日起适用新标准值。 关于加工食品,在3月31日前生产、加工及进口的将适用暂定标准一直到保质期结束。而4月1日以后生产、加工及进口的则将适用新标准值。 厚生劳动省在会上重申了需要特别重视内部辐射对儿童健康的影响以及新标准的计算根据。关于新标准值,文部科学省放射线审议会在接受厚生劳动省咨询后于2月16日做出的答复表示认可,但对于婴儿用食品则认为过于严厉。 根据去年10月至12月日本各地方政府进行的检查结果,超过新标准值的食品在福岛县占9.25%,在福岛县以外地区为1.13%.相关报道: 日本文科省接受食品放射性物质新基准值方案

  • 【资料】味精卫生标准GB2720-2003提供给大家

    味精卫生标准 GB2720-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味精卫生标准 GB2720-2003Hygienic standard for sodium glutam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3-09-24发布 2004-05-01实施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味精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味精。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堪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5009.43 味精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味精(谷氨酸钠≥80g/100g)以碳水化合物(淀粉、大米、糖蜜等糖质)为原料,经微生物(谷氨酸棒杆菌等)发酵、提取、中和、结晶,制成具有特殊鲜味的白色结晶或粉末。4 指标要求4.1 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4.2 感官要求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物。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项 目指 标砷(以As计),mg/kg ≤0.5铅(Pb),mg/kg ≤1锌(Zn),mg/kg ≤5 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7 包装包装容器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8 标识定型包装的标识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9 贮存和运输9.1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9.2 运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10 检验方法谷氨酸钠、总砷、铅、锌:按GB/T 5009.43规定的方法检验。

  • 【转帖】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 前言 本标准第3~5章和附录A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原标准GB17060-1997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是主要在机场、车站、海关等地利用电离辐射对行李包进行安全检查的装置。由于电离辐射对人群的可能危害,在编制本标准时,根据我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参照采用美国联邦行政法规2lCFR1020.40有关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金鹏、邓大平、朱建国、邱玉会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Radiological protection standard for X-ray luggage inspection systemGBZ127-2002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及其使用的放射卫生防护技术要求和检测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检查行李包的柜式X射线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检查行李包的便携式小型X射线机、大型集装箱安全检查的X射线系统。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柜式X射线系统 cabinet X-ray system 柜体内安装X射线球管的系统,它用于对进入柜体内部的行李包进行X射线照射检查。在X射线产生时,该系统不仅能屏蔽辐射,并可阻挡人员进入柜体内部。 临时或偶然地配用可携式防护挡板的X射线设备(改装者除外)不视为柜式X射线系统。2.2 外表面 external surface 柜式X射线系统的外部表面,包括高压发生器、门、盖板、闩、控制旋钮和其它永久性安装的刚性器具,以及横跨任何窗口和通道口的平面。2.3 通道口 port 为传送行李包进出柜式X射线系统接受照射或限于行李包体积难于整体进入柜体内部仅进行部分照射而设计的,在X射线发射期间保持在打开状态的系统外表面的开口。2.4 门 door 为常规操作而设计的可移动或可开启的任何屏障,一般不需要工具就可打开并允许由此进入柜体内部。安装在门上的刚性器具也属于门的一部分。2.5 盖板 access panel 为维修或保养目的而设计的可移动或可开启的任何屏障或面板,只有借助工具打开才能进入柜体内部。2.6 接地故障 ground fault 意外的导体对地短路。2.7 窗口 aperture 系统外表面的任何开口,但不包括X射线发射期间仍保持打开的通道口。3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技术要求3.1 系统产生辐射时,距其外表面5m任意一点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得超过5μGyh-1。3.2 系统通道口处铅胶帘的单片防护厚度不得小于0.35mm铅当量。3.3 系统的安全联锁3.3.1 系统的每个门最少需两道安全联锁。当门开启时,其中任意一个联锁就可导致高压发生器供电线路自动断开。除门以外,其它部分移动都不会使电流切断。3.3.2 每个盖板至少有一道安全联锁。盖板移开,安全联锁开关启动,系统将无法产生X射线。3.3.3 任一安全联锁引起X射线发生中断后,必须重新使用开启控制器才能产生X射线。3.3.4 系统任一独立部件的失灵不应引起多于一道的安全联锁失灵。3.4 接地故障将不应导致系统产生X射线。3.5 系统顶板上应永久安装通电指示灯和X射线发射指示灯。3.6 系统用钥匙开启控制器应确保在钥匙取下后系统不产生X射线。3.7 应确保系统安全的原始设计不被修改和变更。4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使用中的放射防护要求4.1 系统工作时,不允许身体的任何部位通过通道口和窗口进入射线束内。4.2 系统使用中遇紧急情况,应该按紧急停止按钮,使系统停止运行。4.3 系统使用中发现该系统的通电指示灯和x射线发射指示灯不能正常工作,应该立即停机修复。4.4 系统的安全联锁和电气性能应定期维修保养和检验,防止事故的发生。4.5 系统通道口处铅胶帘应保持完整,对破损铅帘应及时更换。4.6 系统维修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恢复安全联锁后,通过强制按钮进行调试。5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的检测检验要求5.1 对本标准3.1所规定的系统外表面辐射控制值的检测,应在门及盖板全封闭并固定到位,X射线管的电压、电流、射线束方向及散射状况的组合保证处于操作状态的系统外表面X射线辐射达到最大时,在直线距离不超过5cm,横截面不小于10cm2的接受面积上进行平均测量。系统外表面辐射测量点平面示意图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要求各点测量结果中的最大值符合本标准3.1的规定。5.2 对系统进行辐射检测时,应使用经过已知能量响应校正的电离空或累积剂量计方法进行测量。5.3 对系统的任一安全联锁装置进行切断检验,应符合本标准3.3的规定。5.4 对系统的供电开关的检测,在切断供电开关时该系统不应有X射线产生。5.5 新设计、新安装的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必须进行防护性能的验收检测。对不合格设备,改造后重新进行检测。5.6 系统辐射安全的常规检测为每年一次。附录A(规范性附录)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外表面辐射测量点平面示意图图A.1旅客通过侧平面示意图图A.2 行李包入口侧平面示意图

  • [转帖]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009.48--1996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代替 GB 5009.48--85Method for analysis of hygienic standardof distilled wines and mixed wines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含糖或淀粉的物质为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而制得的白酒及以发酵酒或蒸馏酒作酒基,经添加可食用的辅料制成的配制酒中各项卫生指标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蒸馏酒和配制酒中各项卫生指标的分析。2 引用标准  GB 2757 蒸馏洒和配制洒卫生标准  GB 5009.2 食品中相对密度的测定方法。  GB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35 食品中着色剂的测定方法。 GB 12396 食品中铁、锰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测定方法3 感官检查3.1 量取 30mL 样品,倒入 50mL 清洁干燥无色玻璃烧杯中,观察其颜色,应透明,无沉淀或杂质。3.2 尝其味应有该种酒特有的芳香味和滋味,不应有霉味、酸味、异味。应符合GB 2757的规定。4 理化检验4.1 乙醇浓度(比重计法)4.1.1 原理  同GB 5009.2的原理。4.1.2 仪器  酒精比重计。4.1.3 分析步骤  吸取 100mL样品于 250mL或 500mL全玻璃蒸馏器中,加 50mL 水,再加入玻璃珠数粒,蒸馏,用100mL 容量瓶收集馏出液 100mL。  将蒸馏后的样品倒入量筒中,将洗净擦干的酒精计缓缓沉入量筒中,静止后再轻轻按下少许,待其上升静止后,从水平位置观察其与液面相交处的刻度,为乙醇浓度, 同时测定温度,按测定的温度与浓度,查《酒精计温度浓度换算表》,换算成温度为20℃时的乙醇浓度(%)。4.2 甲醇4.2.1 原理  甲醇经氧化成甲醛后,与品红亚硫酸作用生成蓝紫色化合物,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最低检出量为 0.02g/100mL。4.2.2 试剂4.2.2.1 高锰酸钾-磷酸溶液:称取 3g 高锰酸钾,加入15mL磷酸 (85%)与 70mL水的混合液中,溶解后加水至 100mL。贮于棕色瓶内,防止氧化力下降,保存时间不宜过长。4.2.2.2 草酸-硫酸溶液:称取 5g 无水草酸(H2C2O4) 或7g含 2分子结晶水草酸(H2C2O4.2H2O ), 溶于硫酸 (1+1)中至 100mL. 4.2.2.3 品红- 亚硫酸溶液 :称取 0.1g碱性品红研细后,分次加入共60mL 80℃的水,边加入水边研磨使其溶解,用滴管吸取上层溶液滤于100mL 溶量瓶中,冷却后加10mL亚硫酸钠溶液(100g/L), 1mL盐酸 ,再加水至刻度, 充分混匀,放置过夜,如溶液有颜色,可加少量活性炭搅拌后过滤,贮于棕色瓶中,置暗处保存,溶液呈红色时应弃去重新配制。4.2.2.4 甲醇标准溶液:称取 1.000g 甲醇,置于 100mL 容量瓶中, 加水稀释至刻度。此溶液每毫升相当于 10mg 甲醇。置低温保存。4.2.2.5 甲醇标准使用液:吸取 10.0mL 甲醇标准溶液,置于 1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再取 10.0mL 稀释液置于 50mL 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该溶液每毫升相当0.50mg甲醇。4.2.2.6 无甲醇的乙醇溶液:取 0.3mL按操作方法检查,不应显色。如显色需进行处理。取 300mL乙醇 (95%),加高锰酸钾少许,蒸馏,收集馏出液。在馏出液中加入硝酸银溶液(取1g硝酸银溶于少量水中)和氢氧化钠溶液(取 1.5g 氢氧化钠溶于少量水中),摇匀,取上清液蒸馏,弃去最初50mL馏出液,收集中间馏出液约200mL,用酒精比重计测其浓度,然后加水配成无甲醇的乙醇(60%)。4.2.2.7 亚硫酸钠溶液(100g/L)。4.2.3 仪器  分光光度计。

  • 【转帖】标准更新后实验室应做的工作

    标准更新后实验室应做的工作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王东升 标准是实验室检测工作的最重要依据,国家或行业标准经常进行修订或更新,实验室须密切关注标准的更新。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使用适合的方法和程序实施检测和/或校准活动。实验室应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实验室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 有些实验室不注意甚至不重视标准的更新,经常出现的问题有:不掌握标准更新的信息;继续使用作废的标准;计量认证申请时填报的是作废标准;标准更新后不进行人员的培训;不做标准更新的确认或评审工作;不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填报《标准重大变更审批表》等。 实验室特别是通过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对于标准的变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关注标准变更信息,建立标准信息渠道。通常的方式有通过网络及时查新标准;订阅标准信息刊物;加入行业检测协会组织等。 2、组织人员培训。在新标准实施之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一般情况下在新标准实施之前有关部门会组织标准的宣贯培训。培训之后应注意将培训证明及时归入人员技术业绩档案。 3、组织进行新方法的确认或新项目的评审。标准变更必然带来方法的变化,实验室应按照质量体系的规定进行新方法的确认工作,并留有质量记录。如果标准发生重大变更,如对于人员、设备、环境设施或检测方法的要求发生重大的变化,应按照新项目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4、填报《标准重大变更审批表》。如果标准变化不大,未涉及到检测资源和方法的重大变化,可以在进行了人员的培训确保满足标准的要求后只进行标准的确认。如果标准变化较大,如建工系统今年的砂石标准、防水卷材试验方法标准的变更,实验室除了进行标准的确认和评审外,还应填报《标准重大变更审批表》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批准,以维持该项目计量认证的有效性。

  • 【转帖】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质检快讯 转自中国质量网)指标由35项增至106项 我国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去年12月29日,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经过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并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些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本次均为第一次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属强制性国家标准,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并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大幅度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指标数量,主要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一些地方水源水质较差。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其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经过消毒处理等。标准规定的各类指标中,毒理指标包括无机化合物和有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种类繁多,包括绝大多数农药、环境激素、持久性化合物,是评价饮水与健康关系的重点。一般理化指标反映水质总体性状,感官指标是人能直接感觉到的水的色、浑浊等,这类指标最容易引起用户不满意和投诉。据试验验证,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检验项目分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两类,其中,常规检验项目42项,非常规检验项目64项。有关专家解释,常规检验项目反映水质的基本状况,非常规检验项目是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确定的检验指标。但在对饮用水水质评价时,非常规检验项目具有同等作用,均属于强制执行的项目。由于我国净水构筑物的设计一般均以建设年代的水质标准为基础,随着水质标准的提高和水源水质的恶化,要完全去除水中的污染物,除强化常规处理外,需增加预处理和深度处理等净水构筑物,并改进以去除悬浮物质和细菌为主的常规处理工艺,增加生物预处理和臭氧、活性炭等深度处理工艺。因此,国家标准委要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所规定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家标准委、建设部和卫生部备案,自2008年起三个部门对各省非常规指标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另据了解,13项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标准均属推荐性国家标准,包括总则、水样的采集和保存、水质分析质量控制、感官现状和物理指标、无机非金属指标、金属指标、有机物综合指标、有机物指标农药指标、消毒副产物指标、消毒剂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等,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实施的重要保证。

  • 【讨论】婴儿食品里检出了食品添加剂,居然符合卫生标准。

    今天在一份婴儿食品样品中检出了约1g/kg的甜蜜素,查卫生部最新的GB 10765中关于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居然是参见GB 2760!有时候想,滥用食品添加剂仅仅是监管部门和生厂商的问题,在标准制定的时候就有问题跟不上形式任底下怎么努力、自律都很难有成效的。P.S: 据说QS分类中将婴幼儿固体饮料划入06饮料类时就有很大争议,但可能是内部妥协最终成了现在胡情况。从体制内部尤其是从基层很难改变这种监管盲区的问题,希望了解此问题(或婴儿配方食品规定以外的婴儿食品)能多宣传、讨论,通过舆论的力量促进有关部门对此问题进行解释或进行适当的改革!

  • 【资料】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指 标 限 值1、微生物指标①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菌落总数(CFU/mL)1002、毒理指标砷(mg/L)0.01镉(mg/L)0.005铬(六价,mg/L)0.05铅(mg/L)0.01汞(mg/L)0.001硒(mg/L)0.01氰化物(mg/L)0.05氟化物(mg/L)1.0硝酸盐(以N计,mg/L)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三氯甲烷(mg/L)0.06四氯化碳(mg/L)0.002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0.01甲醛(使用臭氧时,mg/L)0.9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1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臭和味无异臭、异味肉眼可见物无pH (pH单位)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铝(mg/L)0.2铁(mg/L)0.3锰(mg/L)0.1铜(mg/L)1.0锌(mg/L)1.0氯化物(mg/L)250硫酸盐(mg/L)250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0.34、放射性指标②指导值总α放射性(Bq/L)0.5总β放射性(Bq/L)1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消毒剂名称与水接触时间出厂水中限值出厂水中余量管网末梢水中余量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至少30min4≥0.3≥0.05一氯胺(总氯,mg/L)至少120min3≥0.5≥0.05臭氧(O3,mg/L)至少12min0.30.02如加氯,总氯≥0.05二氧化氯(ClO2,mg/L)至少30min0.8≥0.1≥0.02表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指 标限 值1、微生物指标贾第鞭毛虫(个/10L)<1隐孢子虫(个/10L)<12、毒理指标锑(mg/L)0.005钡(mg/L)0.7铍(mg/L)0.002硼(mg/L)0.5钼(mg/L)0.07镍(mg/L)0.02银(mg/L)0.05铊(mg/L)0.0001氯化氰 (以CN-计,mg/L)0.07一氯二溴甲烷(mg/L)0.1二氯一溴甲烷(mg/L)0.06二氯乙酸(mg/L)0.051,2-二氯乙烷(mg/L)0.03二氯甲烷(mg/L)0.02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1,1,1-三氯乙烷(mg/L)2三氯乙酸(mg/L)0.1三氯乙醛(mg/L)0.012,4,6-三氯酚(mg/L)0.2三溴甲烷(mg/L)0.1七氯(mg/L)0.0004马拉硫磷(mg/L)0.25五氯酚(mg/L)0.009六六六(总量,mg/L)0.005六氯苯(mg/L)0.001乐果(mg/L)0.08对硫磷(mg/L)0.003灭草松(mg/L)0.3甲基对硫磷(mg/L)0.02百菌清(mg/L)0.01呋喃丹(mg/L)0.007林丹(mg/L)0.002毒死蜱(mg/L)0.03草甘膦(mg/L)0.7敌敌畏(mg/L)0.001莠去津(mg/L)0.002溴氰菊酯(mg/L)0.022,4-滴(mg/L)0.03滴滴涕(mg/L)0.001乙苯(mg/L)0.3二甲苯(mg/L)0.51,1-二氯乙烯(mg/L)0.031,2-二氯乙烯(mg/L)0.051,2-二氯苯(mg/L)11,4-二氯苯(mg/L)0.3三氯乙烯(mg/L)0.07三氯苯(总量,mg/L)0.02六氯丁二烯(mg/L)0.0006丙烯酰胺(mg/L)0.0005四氯乙烯(mg/L)0.04甲苯(mg/L)0.7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0.008环氧氯丙烷(mg/L)0.0004苯(mg/L)0.01苯乙烯(mg/L)0.02苯并(a)芘(mg/L)0.00001氯乙烯(mg/L)0.005氯苯(mg/L)0.3微囊藻毒素-LR(mg/L)0.001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氨氮(以N计,mg/L)0.5硫化物(mg/L) 0.02钠(mg/L)200表4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指 标限 值1、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CFU/mL)5002、毒理指标砷(mg/L)0.05氟化物(mg/L)1.2硝酸盐(以N计,mg/L)20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铂钴色度单位)20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3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pH(pH单位)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溶解性总固体(mg/L)1500总硬度 (以CaCO3计,mg/L)550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5铁(mg/L)0.5锰(mg/L)0.3氯化物(mg/L)300硫酸盐(mg/L)3005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5.1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 3838要求。5.2 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 14848要求。6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6.1 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执行。7 二次供水卫生要求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照GB 17051执行。8 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8.1 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8要求。8.2 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9要求。9 水质监测9.1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9.1.1 供水单位的水质非常规指标选择由当地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确定。9.1.2 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CJ/T 206执行。9.1.3 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SL 308执行。9.1.4 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水质检测结果的内容和办法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商定。9.1.5 当饮用水水质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9.2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9.2.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类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9.2.2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饮用水监督、监测方案。9.2.3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范围、项目、频率由当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10 水质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应按照GB/T 5750执行。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表A.1 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指 标限 值肠球菌(CFU/100mL)0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CFU/100mL)0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mg/L)0.4二溴乙烯(mg /L)0.00005二噁英(2,3,7,8-TCDD,mg/L)0.00000003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mg /L)0.00001五氯丙烷(mg/L)0.03双酚A(mg/L)0.01丙烯腈(mg/L)0.1丙烯酸(mg/L)0.5丙烯醛(mg/L)0.1四乙基铅(mg /L)0.0001戊二醛(mg/L)0.07甲基异莰醇-2(mg /L)0.00001石油类(总量,mg/L)0.3石棉(>10 m,万/L)700亚硝酸盐(mg/L)1多环芳烃(总量,mg /L)0.002多氯联苯(总量,mg /L)0.0005邻苯二甲酸二乙酯(mg/L)0.3邻苯二甲酸二丁酯(mg/L)0.003环烷酸(mg/L)1.0苯甲醚(mg/L)0.05总有机碳(TOC,mg/L)5萘酚- (mg/L)0.4黄原酸丁酯(mg /L)0.001氯化乙基汞(mg /L)0.0001硝基苯(mg/L)0.017镭226和镭228(pCi/L)5氡(pCi/L)300

  • 【资料】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主要内容

    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主要内容 我国《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不言而喻,“无毒、无害”,谓其食品的“食用安全要求”,“营养要求”则指食品的“营养质量要求”,所以,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这两方面的技术要求,而食品的其他质量要求不在食品卫生标准的范畴内。 1食用安全要求 (1)食品及其相关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包括化学性、生物性、物理性的各种有毒有害物,如环境污染物、农药、兽药、真菌毒素、致病性微生物、放射性核素等; (2)食品腐败变质的控制要求,包括碳水化合物类、蛋白质类、脂肪类食品腐败变质的鉴别指标,如各类食品的感官要求以及酸度、挥发性盐基氮、酸价、过氧化值等; (3)食品生物性污染的监测指标,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 (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 (5)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2营养要求 (1)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营养素种类与含量要求; (2)各种营养强化剂的强化要求。

  • 标准物质应具备的条件

    标准物质应具备的条件: 标准物质是以特性量值的均匀性、稳定性和准确性等特性为主要特征的。为获得这些基本特征,标准物质起码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要求。 (1) 材质均匀从理论上讲,如果物质的一部分(单元)的特性值与另一部分(单元)的特性值没有显著差异,则该物质的该特性是均匀的。但是,完全均匀的物质是不存在的,物质内部和单元之问或多或少会存在有不均匀性,在贮存过程中,也会发生层析、偏析、聚集等不均匀的倾向,因而,均匀是相对的,而均匀是绝对的。如果物质的一部分(单元)的特性值与另一部分(单元)的特性值之间的差异不能被实验检测出来,或检测出来的差异很小且相对于测量准确度要求来说是可以忽略的,则该物质的该特性就可以视为“均匀”的。均匀性就是与“物质的一种或多种特性相关的具有相同结构或组成的状态。”由于标准物质的特殊功能和用途,因而对其均匀性具有很高的要求。然而,物质各部分之间特性量值是否存在差异,必须用实验方法才能确定。因此,所谓均匀性是指物质各部分之间特性量值的不能用实验方法“准确地”检测出来。这样,均匀性的实际概念就包括物质本身的特性和所用的测量方法的精密度(标准偏差)和样品的大小(实验取样量)等。在许多情况下,测量方法可能达到的精密度与取样量有关,因此,标准物质的均匀性是对给定的取样量而言。通常,标准物质证书中都要给出均匀性检验时的取样量‘,作为使用时的最小取样量。影响物质均匀的因素有:物质的物理性质,如密度、粒度等,及物质成分的化学形态和结构况。密度不同可能引起重力偏析(化学成分的不均匀现象称为偏听偏析)。一般来说,固体颗粒越细越容易出现重力偏析。此外,颗粒过细时,比表面积增大,表面活性也会增大,吸湿和污染的机会也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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