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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食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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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食品仪相关的论坛

  • 从新《食品安全法》看检验检疫职能转变

    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举措。如何在依法改革中实现简政放权,在放管结合中实现职能转变是一项大课题。 新《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法”)于今年4月24日修订完成,并于10月1日起正式实行。相比旧《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旧法”)有巨大改动,一是明确了进口食品的法律责任。明确了检验检疫承担监管职能,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第91、94条)。此外还明确了检验检疫评估国外官方体系的职能(第101条)。二是进出口检验要求的转变。旧法中“检验合格才能通关”的法条彻底重写,改为进口食品“依法检验合格”,出口食品“监督管理”(第92条第2款,第99条)。三是强化了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细化了检验检疫对食品安全信息收集的范围(第100条),加强了信息沟通的机制(第93条第2款,第95条)。 本文以新法对监督管理职能的明确,及对进口食品检验要求的转变为切入点,对检验检疫机构如何在进口食品检验工作中转变职能,做一个合格的“裁判员”进行思考和探讨。监督管理,就是做“裁判员” 新法新增法条明确规定,对进出口食品安全,检验检疫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这为检验检疫职能转变指明了方向。 监督管理就是做“裁判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强调,政府要简政放权,做好裁判员,不要老想当运动员。市场中,企业是“运动员”,检验检疫是其中一个“裁判员”,产品质量就是“球”。检验检疫的监管职责,就是在球出界时,吹响哨声,并对运动员作出判罚。但现在的情况是,这个裁判员一边吹哨,还要一边护着球不让它出界。其后果是,出了力还不讨好,甚至当球最终出界时,他还要承担“护球不力”的责罚。

  • 建议少吃煎炸食品

    建议少吃煎炸食品。肉类经高温油炸、煎烤可产生杂环胺和多环芳烃,并产生糖基化终产物,具有促建议少吃煎炸食品。肉类经高温油炸、煎烤可产生杂环胺和多环芳烃,并产生糖基化终产物,具有促炎性,会增加结直肠癌的发病风险。大量食用煎炸食品容易引发心血管疾病、心力衰竭和糖尿病。炎性,会增加结直肠癌的发病风险。大量食用煎炸食品容易引发心血管疾病、心力衰竭和糖尿病。

  • 四种食品逃避检疫被禁止出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本月12日宣布,在我国出口食品的检查中,查出四种产品因逃避检验检疫而被暂停出口,并交由相关执法机构依法处理。 深圳山头保贸易有限公司的洗发水、新鲜生活食品加工厂的菠菜、飞尔实业有限公司遮瑕霜和龙科技公司膳食补充剂,均因逃避检验而被停止出口。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的此次检查是今年的第八次例行检查。这八次检查共查出29种食品、27种化妆品及其他物产不合格。在这些不合格的产品中,其中44种都是因逃避检疫而被停止出口。

  • 【原创】给食品版区引导话题的建议

    在食品版很大的问题就是停留表面,都是新闻与灌水,没有多少技术贴版面中其实有很多很好的讨论资源帖子的,在此titi就最近的一些帖子做一写更改和建议食品安全与风险评估版面有很多营养学方面的内容,但是都没有深入到营养学的技术讨论层次,大家可能会说:版面中没有营养学相关的人其实这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版面中没有相关的好的话题就没有专业人士的聚集,没有专业人士的聚集就没有好的技术话题……提高版面讨论氛围就只能两手抓了,有好的话题就做技术讨论引导,遇到好的专业从业人员就邀请加入今天呢我们就说说如何把新闻和转帖变为技术引导帖:(titi也是抛砖引玉,欢迎大家提出更多的好的引导方法)比如:【资料】信不信由你:十类常用家常菜竟是致命杀手这就是一个很好的话题素材,这个帖子中每条内容都会对应到相关的营养学和代谢机理问题,版主们可以择其一二将内容提出来进行讨论提出来的时候要注意侧重到技术内容上,比如帖子中说道:胡萝卜+酒 不宜与健康,titi首先觉得这个是胡萝卜素与酒精在肝脏酶作用下的一个化学反应,同时涉及到一些代谢循环的知识,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内容哦!!那么我们发帖的时候可以引出这个问题,鼓励版友去查资料,寻求详细的科学依据,这样布政使一个提高知识,为生活种问题寻找科学依据的良好习惯的引导吗?其次有的时候大家侧重到社会监管部门,这样也可以,可以针对相关标准、检测方法漏洞等内容为主线,讨论下相关问题的检测技术以及标准制定再者甚至可以针对这些问题鼓励版友们能够自己做一些验证性的小实验,将实验过程记录下来,那样就是非常好的原创啦!!相反如果是侧重于讲监管部门监管不力、违法分子为财不择手段、社会上专家不专等这些方面,我们得到的回帖只能和其他大众论坛一样只有抱怨社会、愤世嫉俗、怨恨天朝、发泄不满情感的内容,这样的回帖一来不能真正改变现状,二来自己从讨论当中也得不到审核学习和提高,也就是看热闹不知门道了~~这样的讨论帖也不是我们最希望得到的这只是针对食品方面自己提出的一些建议和想法,建议各位食品的版主一起来讨论下!如果您有更好话题引到建议也可以提出来哦!!同时呢,话题引到是一个通用的方法,好的引导会让你的版面中聚集起来更优质的版友资源,这样版面就可以走上良性循环了!!所以其他版主也可以提出自己的引导想法哦~~

  • 关于食品抽检信息发布工作的几点建议

    [align=center][/align][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食品抽检信息发布工作要坚持[/font][font=仿宋_GB2312]“时、度、效”的基本原则,既要尽早的将食品抽检信息对外发布,又要把握好尺度,同时要注重发布的效果情况。为此,本文从以下五个方面对食品抽检信息发布工作进行梳理,以供相关人员参考。[/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一、[/font][font=仿宋_GB2312]食品抽检信息发布数据源的确定[/font][font=仿宋_GB2312]该步意在确定拟发布的食品抽检信息,一般是以时间范围作为统计口径,将一段时间范围内提交的食品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得到相关信息;再将其中不应进行公布的数据,如风险监测数据等剔除;将需要公布的数据信息以及相关信息保留。这里要注意一定要把不应公布的内容剔除,其次同一条抽检信息不能重复公布,建议大家充分利用国抽系统平台的查重功能。[/font][font=仿宋_GB2312]二、[/font][font=仿宋_GB2312]食品抽检发布相关信息的准确性[/font][font=仿宋_GB2312]信息发布是非常严肃的一项工作,公布的相关内容一定要准确。食品抽检工作中涉及的细节非常多,抽检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瑕疵,因此在发布前建议对信息的准确性再次确认。[/font][font=仿宋_GB2312]三、[/font][font=仿宋_GB2312]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的多方确认[/font][font=仿宋_GB2312]对于抽检的不合格食品信息,除了上面对拟公布的信息进行准确行确认之外,还需要对其异议情况、涉及的当地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进行确认和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包括检验结果、判定依据等,监管部门受理异议后还有一段处理时间,在没有得到异议处理结果之前,不能完全确认该批次食品一定是不合格,因此在发布前要对异议的相关情况进行确认,以保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font][font=仿宋_GB2312]四、[/font][font=仿宋_GB2312]拟发布抽检信息的研判[/font][font=仿宋_GB2312]建议对拟发布抽检信息进行综合研判,通过不同的角度,全方位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分析,如不合格食品检验结果的合理性等方面。[/font][font=仿宋_GB2312]五、[/font][font=仿宋_GB2312]食品抽检发布信息的制作[/font][font=仿宋_GB2312]发布信息的制作,一是内容要准确无误,其中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具体信息文字等的准确行,二层是正文与附件相对应;二是格式要按照标准的发文格式,包括字体、字号、行距等。[/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开展该项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平时收集舆情信息,对于易引起舆情的信息发布的同时,要做好引导和应对工作,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并及时跟踪社会公众的反应情况。[/font]

  • 【原创】我们在等你!----食品安全采购交流版块期待你的建议!!!

    本人有幸成为[size=4][color=#ff483f]食品安全采购交流[/color][/size]的版主,希望跟大家一起能建立起一个关于食品安全测试方面的采购交流天地。为了促进广大版友的交流,特此征询大家的意见。凡是有好的建议及意见,都可以在回帖说明。[size=4][color=#fe2419]凡提出建议者,均有积分奖励。建议越精彩越具可操作性,奖励分数会相应增加![/color][/size]我们在等你!食品安全采购交流---顾名思义,涉及食品安全测试的采购,都可以在这里交流采购经验。包括检测食品安全的仪器,试剂,及快速检测试纸等。以下内容可以在这里交流,讨论: ---相关仪器,试剂的采购经验,心得。 ---相关仪器,试剂的求购信息 ---厂商的供应产品信息,可以登记在版面置顶的帖子中,也可以回复在求购信息中,谢绝其他方式的广告形式。 ---其他相关的信息

  • 【转帖】韩国通报“食品标签标准的建议修订”

    韩国通报“食品标签标准的建议修订”来源:不详 韩国于2009年10月2日发布通报G/TBT/N/KOR/236,通报名称为“食品标签标准的建议修订”。该通报建议对《食品标签标准》修订的内容有: ——OEM(原始设备生产商)生产的产品应标示在外包装的主显示面上,并且字体大小不小于产品名称字体大小的一半,或者按照一定比例标示在主显示面上; ——对于经过生产厂解冻后流通的冷冻蛋糕或是盐渍发酵水产品,“生产品日期”、“解冻日期”、“解冻后的出售日期”、“解冻后的具体储藏条件和使用条件”、都应该以不小于12镑大小的字体显示在包装的主显示面上; ——含有苯酚甲醛或尿素甲醛的食品器具或容器上应该标有“禁止微波”; ——耐热玻璃杯应标有使用指示:“直接加热”、“适用于微波”、“适用于烤箱”或“禁止加热”; ——如果食品中部分含有或全部含有人造或天然香料,应在紧挨着食品名称的地方以与食品名称同样大小或更大的字体标出“香料”名称; ——如果人造或天然香料仅被用于调味,则外包装不可使用制成调味料的水果或蔬菜的图片,避免误导消费者; ——由于有机加工食品的认证制度是由韩国食品工业促进法制定,应在食品标签标准中去掉有机加工食品的特定标签标准; ——在口香糖生产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清单应列出; ——按照韩国食品添加剂法典的规定,应将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标出。 该通报于2009年12月1日开始生效。

  • 欢迎qhdzn担任食品安全-食品检疫版主

    欢迎qhdzn担任食品安全-食品检疫版主!我们希望有更多的热心用户能加入到版主队伍中来,也希望在职的版主能在版面中发现有能力的热心用户推荐给我们。论坛正在招募版主,有兴趣的用户请参见这个帖子: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71101/1042199/

  • 【分享】人大代表建议:基层食品安检 集中平台管理

    羊城晚报特派记者余颖、王普、尹安学报道:“食品卫生法实施后,还是各部门各自抽检发布信息,这个部门抽了另一个又来,有时信息混乱都不知道相信谁!”昨天,全国人大代表陈瑞爱表示,她准备提交建议,在基层建食品安全检验中心,打造一集中平台。  陈瑞爱认为,食品安全法里的“无缝链接管理”在理论上是好,但操作起来没有基本平台。根据食品安全法,县级以上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分别建立了食品检验机构,“检出的结果还出现混乱‘打架’现象。”她同时建议,立法规定各级政府每年必须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预算,以保证检查购买样品需要,防止基层政府应付式拨款。

  • 【转帖】天津检验检疫部门开展对出口食品企业的清查

    天津检验检疫部门开展对出口食品企业的清查 2008年03月19日 08:34:38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3月18日电(记者孟华)天津检验检疫局清查出口食品企业工作日前全面启动,这是继去年对346家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后的又一次大行动,清查时间将持续到4月底。 这次清查的重点为四大类,即输日、输美食品生产企业,对欧盟、日本注册的肠衣加工企业,对欧盟出口水产品、转基因产品、宠物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生产企业,以及对韩国出口水产品、肉类产品的企业。 在去年的拉网式检查中,天津检验检疫局已对187家存在一般问题的企业明令限期整改,对18家存在严重不符合项的企业明令停业整改,对70家严重不符合卫生注册登记要求的企业取消了注册资格。 对存在问题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天津检验检疫局将实施“限期整改、暂停出口报检”“吊销卫生注册登记证书”等措施,并做好帮扶企业、后续监管等工作。

  • 欢迎lifen4607担任食品安全-食品检疫版主

    欢迎lifen4607担任食品安全-食品检疫版主!我们希望有更多的热心用户能加入到版主队伍中来,也希望在职的版主能在版面中发现有能力的热心用户推荐给我们。论坛正在招募版主,有兴趣的用户请参见这个帖子: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71101/1042199/

  • 欢迎ynsfeed担任食品安全-食品检验检疫版主

    欢迎ynsfeed担任食品安全-食品检验检疫版主!我们希望有更多的热心用户能加入到版主队伍中来,也希望在职的版主能在版面中发现有能力的热心用户推荐给我们。论坛正在招募版主,有兴趣的用户请参见这个帖子: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71101/1042199/

  • 【分享】热烈欢迎食品版区新任官人01暨给食品版区提建议有奖

    首先,这个主题帖有两个主题。 第一个,是欢迎我们食品版区的区主——0101(据说姓林名毅)来到食品版区工作,是新任官人哦。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05.gif,资料如下——论坛ID:lin010309,昵 称:0101。 第二个,欢迎跟帖的板油在此提出对食品版区的一些建议和想法,可以大而化之地对整个版区,也可以具体到兽残检测啊、农残检测等具体版块。有见底有内容有热情的回帖将有加分哦。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如何把食品版区搞的更让大家喜闻乐见、更上层楼....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yc1007.gif

  • 【讨论】一个苹果榨四扎果汁 人大代表建议严管食品添加剂

    “大家知道一个苹果能榨多少果汁吗?”昨日,在全国人大广东代表团第六组的分组审议会上,黄辉球代表问了一个问题。   在座的人脸上都写了个问号。  “是四扎!而一个西瓜,能榨二十多扎!”黄辉球“揭秘”,为何还有那么浓的果味,完全是因为里面有20多种食品添加剂。还有其他很多产品就更不用说了。“所以,我想建议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力度。如果不管好,问题会很大。”  在第三组的吴木生代表也不约而同地谈到了食品添加剂。他指出,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的判断标准———产品标准仍然滞后,有些食品或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执行了多年仍未进行修订。这已经远远无法适应人民对食品质量安全越来越高的要求。  “所以,我认为标准管理部门对食品饮料类产品和食品添加剂标准应进行定期修订。”吴木生建议,标准在执行五年后,管理部门应组织原起草单位,对标准的可行性和适宜性进行重新评估修订。

  • 关于完善食品微生物检验体系的建议

    摘要:为了更好开展食品微生物检验检测工作,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保障饮食安全,就必须完善食品微生物检验检测体系,对食品微生物检验工作体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本文结合食品微生物检验检测的特点,结合笔者在县级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工作经验,探寻目前食品微生物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完善食品微生物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食品微生物检验;体系;建议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日益加剧,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在食品安全事件中,微生物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仍是世界食品安全中最突出的问题。加工食品过程中,病菌常常会随原料的生产、成品的加工、包装与制品贮运进入食品中,造成食品污染,影响饮食安全。因此食品微生物检验工作对评价食品卫生质量,保证消费者饮食卫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所以本文从人员、设施、环境等方面阐述了影响食品微生物检验的相关因素,从各个环节加强控制,以期完善食品微生物检验体系,更加高效、快捷地对食品微生物进行检验检测。 一、主观因素 为了保证微生物检验的高质量,要求检验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技术能力和检验的高水平。微生物检验工作人员不仅要有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技术,而且还必须具备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实事求是的科学工作作风。确保实验室人员得到及时培训及不断更新知识,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保存技术人员有关资历、培训、技能和精力等技术业绩档案。 二、设施、环境 实验室应具有进行微生物检验适宜充分的设施条件,包括检测设施(专用于微生物检测和相关活动)及辅助设施(大门、走廊、管理区、样品区、清洁间)特殊的设备要在特殊的环境下放置和操作。 (一)无菌实验室的建设应符合GB19489的规定,符合无回路的原则。设有人流和物流通道。 (二)在时间和空间上有效隔离各种检测活动。 (三)为保证检测样品的完整性,操作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并采取预处理措施。 (四)无菌区(检验区)。 1.紫外线消毒:在室温下,220V,30W紫外灯下方垂直位置 lm处的253.7nm紫外线辐射强度应≥70μW/cm2,低于此值时应更换,适当数量紫外灯,确保平均每立方米应不少于1.5W。紫外线消毒时无菌室内应保证清洁干燥在无人条件下可采取紫外线消毒,作用时间为30min。人员在关闭紫外灯至少30min后方可入内作业。 2.臭氧消毒:封闭无菌室内,无人条件下,采用20mg/m3浓度的臭氧作用时间应≥30min,消毒后室内臭氧浓度≤0.2mg,/m2时方可人内作业。 3.无菌室空气灭菌效果验证方法(沉降法):一般情况下无菌室面积≤30m2时从所设定的一条对角线上选取3点,即中心l点、两端各距墙1米处各取一点;无菌室面积≥30m2时选取东、南、西、北、中点均距墙lm各取一点。在所选位点,将平板(90mm2的)距地面80厘米处开盖暴露l5min,置于36±1℃,恒温培养48h±lh,确认平板上的菌落数,如大于所设定的风险值应分析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

  • 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公告

    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20号)  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我部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立项依据  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  (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和《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  (四)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为科学依据。  (五)我国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实际以及行业现实和监管实际需要。  二、重点领域  (一)食品中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等基础标准。  (二)食品产品安全标准。  (三)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四)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标准。  (五)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基础标准。  (六)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  (七)与基础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  三、立项建议内容要求  (一)提出立项建议的应当是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二)推荐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有标准制修订的工作经验,能支持标准起草人工作,确保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三)拟担任标准起草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熟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法规,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学风严谨,责任心强。  (四)提出立项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填写立项建议书,同时提供支持立项建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关科学文献、专家推荐材料或论证报告。  四、报送程序  请于2012年12月10日前通过网络报送立项建议,同时报送立项建议书面材料。  (一)网络报送程序。请登录www.chinafoodsafety.net,在线填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如对网络报送程序有疑问,请咨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时间电话: 010-52165409)。  (二)书面材料报送程序。请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格式(从www.chinafoodsafety.net下载)填写立项建议,邮寄或传真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7号2号楼,邮编100022,传真:010-52165408)。  特此公告。  卫生部  2012年11月13日

  • 【讨论】对于现今食品中比较严重的食品添加剂问题,您有什么好建议?

    如今食品中添加剂、非食用添加剂时常爆出大丑闻,使得政府失信用,企业失前景,民众失信心。欢迎大家晒出自己关于改善食品中添加剂安全的看法,讨论可行性。建议可以从法律、政府监管、企业责任和知识、民众教育等方面考虑。展望一下:或许通过我们的努力,探索出一条“有仪器信息网特色”的食品添加剂安全方案,提交明年人大通过~~~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04.gif

  • 加拿大拟提出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钠用于相关食品建议

    近日,加拿大发出通报(G/SPS/N/CAN/636),加拿大卫生部公布关于准许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钠用于某些标准化肉类、家禽、海产和淡水产品及非标准化食品建议的信息咨询文件。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一项提案,要求凡是已准许使用焦磷酸钠(四元磷酸钠)及/或酸式焦磷酸钠的情况下,合法批准磷酸三钠用于标准化肉类、家禽肉、海产和淡水产品及非标准化食品。磷酸三钠是一种具有不同技术功能的磷酸盐,它能代替其他已允许使用的磷酸盐产品。按磷酸二钠计算,标准化肉类、家禽及海产和淡水类动物产品内磷酸三钠的拟定最高使用标准占磷酸盐添加总量的0.5%。当磷酸三钠单独使用或与其他磷酸盐结合使用时,该最高使用标准适用于磷酸三钠。非标准化食品的使用标准拟作为一种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MP)的使用标准。这些拟定最高使用标准与其他当前已准用于这些食品磷酸盐的法定使用标准相同。   加拿大卫生部完成了支持拟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提案所述磷酸三钠相关信息的安全评估,并确定不存在与规定使用相关的卫生或安全问题。卫生部确定申请人符合食品药品法规第B.16.002节概述的食品添加剂提案要求。因此,加拿大卫生部拟准许磷酸三钠按技术咨询文件所述合法使用。   目前该通报正在征求意见中。   《中国国门时报》

  • 【分享】祝义材代表关于设立国家“食品安全月”的建议

    [font=宋体, arial, sans-serif][/font][b]关于设立国家“食品安全月”的建议[/b]2010年才刚刚开始,我国食品行业便频频爆出安全问题。从陕西、广州等多个地区三聚氰胺毒奶粉重返市场,到出现海南毒豇豆;从[url=http://stockhtm.finance.qq.com/astock/ggcx/KO.N.htm]可口可乐[/url]公司雪碧“汞中毒”事件,再到蔬菜、茶叶等[url=http://stockhtm.finance.qq.com/sstock/ggcx/000061.shtml]农产品[/url]农药残留越来越高,以及馒头、油条等油炸食品铝严重超标……民以食为天,食品行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其安全性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严重威胁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与生活品质,同时,也进一步摧残了老百姓对市场的信任与信心,对扩大内需、促进2010年经济健康发展、以及中国国际形象的建立,产生持续深远的负面影响。以三聚氰胺事件为例,近两年接连不断出现的问题,差点给我国乳制品企业于毁灭性的打击,虽然在国家以及大多数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乳制品行业在经历近一年时间之后逐步走向复苏,但其阴影至今仍在,整个市场的信心仍然极为脆弱。毒奶粉重返市场的消息,使辛苦建立起来的市场信心再度回落,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乳制品行业的最大因素。其它如餐饮、饮料、保健品等细分食品行业,食品安全的影响力也正与日俱增。而近年来我国食品行业之所以接连不断出现安全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不少企业道德良知、自律精神的缺失;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还未完善,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探本溯源,对症下药,要最大限度的杜绝食品安全问题,还消费信心与安全感于民,就需要采取“监管、自律两手抓”且“两手都要硬”做法。一方面,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与奖惩机制;另一方面,大力培养企业的道德良知与自律精神。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温家宝总理高度重视企业的自律精神,他说,一个企业家身上应该留着道德的血液。对此,我深表赞同。相对法律监管而言,自律更为主动,更为防微杜渐。在这之前,我国有关部委开展的“生产安全月”活动,为我们培养企业自律精神提供了借鉴。自我国1980年5月推出“生产安全月”,大力提倡与推广“安全第一、安全生产”的理念以来,全国大大小小的企业与员工的安全意识得以大大提高,生产事故率大大下降。为此,我提议,将每年6月设为我国“食品安全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持续开展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活动与推广,让“食品工业是道德工业”、“食品安全是企业生命线”、“食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等安全理念广泛深入人心。随着“食品安全月”的持续开展与影响力与日剧增,将会对我国的国计民生、走向世界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1) 将使“食品安全”的概念深入人心,每个市场主体积极、高度关注食品安全;2) 食品安全将转化为食品企业的集体意识与自律精神,从源头减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3) 提升市场信心,扩大内需,促进整个食品行业迈上高速发展的快车道;4) 树立中国企业“关注安全、以人为本、高度自律”的良好形象,提升“中国制造”的国际影响力。同时,鉴于目前我国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以及国家加强监管的现状,我认为“食品安全月”可以安排一下内容:1) 借鉴“生产安全月”,每个食品安全制定一个主题,集中提倡与推广,比如2010年确定“关注食品安全,关爱生命健康”这个主题,易于生活大众接受与传播;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鼓励安全食品,曝光问题食品,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3) 开展“食品安全星级企业与个人”评选活动,奖励食品安全方面作出榜样与杰出贡献的企业与个体;4) 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企业的随机抽查力度,严打问题食品企业与个体,进行行业整顿;5) 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厂商,树立全民食品监督意识。我相信,通过每年为期一个月“食品安全”理念的持续、集中地提倡与推广,以及在各级政府机构、全社会的共同积极参与下,我国“全社会自发推动食品安全”的风气必将形成。当然,食品安全是一项没有终点的工作,需要我们警钟长鸣,持之以恒。建议人:祝义材2010年3月5日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9号)

    第129号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3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食品生产监管,规范食品生产许可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实施条例以及产品质量、生产许可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第五条 食品生产许可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二章 程序第六条 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工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后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食品生产许可的实施机关,但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实施的食品生产许可除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要求,确定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别实施许可的品种范围。 第八条 [s

  • 【讨论】你对“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有何看法和建议?

    6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代表执法检查组向会议报告了检查情况。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讲诚信道德,目无法纪,唯利是图,加之有些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监管措施不到位,致使一些领域和地方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二是配套法规规章制定情况;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四是风险监测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五是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等。你对“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有何看法和建议?

  • 【讨论】部分食品含有过敏源 专家建议食品标签应明示过敏成分

    [B]部分食品含有过敏源 专家建议食品标签应明示过敏成分 [/B][color=#DC143C]不知道大家平时都注意没有[/color]近日,笔者在一些大型食品超市购物时发现,同一种食品进口和国产的在其产品标签上有一个明显的不同,如进口食品多标有“含某某过敏物质”,而国产食品则没有此类标示。对此,笔者作了一些调查,了解了一些这方面情况。如果有一天,当你在超市购买国产食品时,在食品包装的标签上发现一条新的提示:“此食品含有过敏物质”时,请不要惊奇,因为这是国家为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而采取的新举措。 食物过敏简单而言,就是因为人体免疫系统把某种无害的物质误认对人体有害,所以在人食用这种食品时,免疫系统就会释放出大量的化学物质和组胺,从而引起过敏病症。食品过敏在医学上也称变态反应,是指机体受抗原(包括半抗原)刺激后,产生相应的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当再次接触同种抗原后在体内引起体液或细胞免疫反应,由此导致组织损伤或机体生理机能障碍。引起变态反应的抗原被称为过敏源。食物过敏的症状主要表现为:皮肤发痒红肿、肠胃道疼痛恶心呕吐腹泻、呼吸道发痒肿胀哮喘等。据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资料表明,儿童中75%的过敏反应是由蛋类、花生、乳品、鱼类和坚果造成的。而成人中食物过敏主要是由水果、蔬菜、坚果和花生引起的。 食物过敏已引起了国际组织和一些国家的高度重视,这些组织和国家相继制修订了有关在食品标签中明示过敏成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食品法典委员会关于食物过敏标识的问题,在《预包装食品标识法典通用标准》中要求,对于已知的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和配料应始终加以说明。日本对食品标签的要求非常严格,明确提出对于导致食物过敏的成分必须明示。日本在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中规定了对鸡蛋、牛奶、小麦、荞麦、花生等五种食物为原料的加工食品和添加物,必须在容器和包装上注明所含的过敏性物质。美国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食品过敏源标签和消费者保护法案》中规定:对于含有牛奶、蛋类、鱼类、贝壳、坚果、花生、小麦、大豆等8类食品过敏源的食品,食品生产商或包装商必须在食品包装标签上明示。欧盟对食物过敏标示的要求更严格,除了上述8类过敏源外,还包括芹菜、芥菜、芝麻和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并要求如果其食品名称中没有完全标明,必须在其标签上清楚地标明,并要对产生过敏的配料给出明确的信息,任何过敏物质都不能隐瞒。

  • 【分享】全国政协委员:建议设立全国食品安全日

    本报讯(记者郝 军)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李惠森日前建议,把每年的11月1日定为全国食品安全日,以宣传生命健康第一、食品安全第一、企业社会责任第一的“三个第一”理念。   李惠森委员认为,设立全国食品安全日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一是,可以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二是,可以加大政府对食品安全依法实行全程监督管理的力度;三是,可以深化行业企业对《食品安全法》的理解和遵循,敦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四是,可以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加强自我保护。   李惠森委员表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一个企业家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我们民族的先哲亦训导我们“做事惟思利及人”,这两者是相互印证的。企业家“做事”只有“思利及人”,把食品安全内化为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念,使员工在每个流程、每个环节甚至每个细节都强化“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永不懈怠,才能扎扎实实保证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安全性。   李惠森委员认为,国务院不久前已经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重视。《食品安全法》已经实施半年多,为食品安全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因此,设立全国食品安全日的时机已经成熟。

  • 【转帖】食品安全的守望者——访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食品安全研究所储晓刚研究员

    食品安全的守望者——访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食品安全研究所储晓刚研究员前言 :2006年食品安全事故如连续剧一般接连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向广大读者揭示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以及有关部门、学者所作的大量努力,近期本网编辑(以下简称Instrument)采访了国家“十五”食品安全重大专项课题“食品安全监测车研制”的主持者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食品安全研究所储晓刚研究员(以下简称储)。 Instrument: 去年我国相继发生福寿螺、红心鸭蛋、多宝鱼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件如此高频率地发生引起了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极大关注,那么首先能否请您谈谈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现状? 储晓刚研究员:福寿螺、红心鸭蛋、多宝鱼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使人们感觉好像我们的食品问题很大,吃什么都不安全了,其实事实上并非如此。应该说我们国家的整体食品质量正在稳步地提高,虽然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但是我们不能“以点代面”来看待食品安全问题,绝大多数食品还是安全的。十多年来,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促使国家相关部门严把食品质量关,尽管说在进度、面、效果方面不能一步到位,但是从整体上来说还是相当不错的。比如,粮食问题,我们一直在做农产品的出口检测,从中可以感觉到我们粮食的质量有明显的提高。另一方面,我国是农产品出口大国,国外对农产品有许多的限量要求,比如日本的“肯定列表”就对800多种农药作了限量要求,如此严格的要求促使出口企业对残留问题极大关注,可以说他们的关注也对食品安全问题起到促进作用。总的来说现在的食品应该来讲要比以前安全的多,但并不是说就完全没有问题,我想随着政府不断对食品安全强化监管和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我国的食品质量会越来越好的。 Instrument: 纵观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我们发现这些事件具有突发性和独特性的特点,那么作为检验检疫食品安全研究部门在应对这些事件方面有什么样的举措和经验呢?储晓刚研究员:正如你所说食品安全事件具有突发性和独特性,那么应对这些事件最重要的就是快速,而快速的基础在于良好的仪器装备和实战经验的积累。我们作为检验检疫部门研究机构,一直处在前沿阵地,装备先进齐全,可以说是仪器的“联合国”,技术资源也很丰富,在应对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只要有标准品,基本24小时就能建立起检测方法,长点的话也就三五天时间。此外,在我们应对这些事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源头管理”十分地重要,如果能很好地把源头管理做好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数量将会大大减少。所以说如果能在源头就把好安全关,禁止有害物的使用,那么问题出现的几率也将大大减小。 Instrument:您主持的“十五”食品安全重大专项课题“食品安全监测车”研制已经取得成功,并且监测车已经投入使用,能否请您介绍一下该课题的立项背景、监测车的软硬件组成、主要功能、工作方式及有何创新之处? 储晓刚研究员:首先谈一下该课题的的立项背景。研制食品安全监测车的想法还是缘于我在国外考察时见到的环境监测车,该车上配备了一些简单的仪器,技术人员随时可在水流域边或污水排放处进行检测,但是那只能测定pH值、浊度等简单的项目。回来后我就想我们不是一直在考虑源头监控吗?源头监控如何实现呢?食品的源头在田间地头,如果能研制一辆配备有检测仪器的车,开到田间地头对农产品进行检测就可以达到这个目的。2002年恰逢科技部“十五食品安全项目”立项期间,我们把想法一提,就得到了科技部相关领导的支持,于是就开始了“食品安全监测车”的研制。 监测车在硬件组成上主要是检测仪器、实验操作台、供电、气、水装置、气体排放装置等。目前监测车上配有[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及一系列的快速测定仪器。在监测车研制初期,我们四处寻找适合的便携式[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很遗憾那时国内没有能满足我们要求的产品,最终我们选择了美国一家专业生产野外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厂家的产品。该[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配有电子俘获检测器(检测有机氯、菊酯类农药残留)、氮磷检测器(检测有机磷、氨基甲酸脂农药残留)、氢火焰检测器(检测酒、一般性有机物质),这样的配置覆盖了目前常用的四大类农药,可以满足目前监测的需求。在软件方面主要就是我们开发出了一系列的检测方法(快速检测方法)。监测车的主要工作方式是以筛查为主,对于初筛后的可疑样品再进一步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检测分析。此外,我们在监测车供电方式及解决振动问题方面做了许多创新性的工作,申请并获得了8项发明专利。 Instrument: 据了解已经有多个省市配备了食品安全监测车,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到目前为止食品安全监测车的使用情况? 储晓刚研究员:食品安全监测车在配备上不是政府配备,而是商业购买,目前已经有广东、青海、甘肃、广西、上海、辽宁、海南、黑龙江、江苏等省份购买了食品安全监测车。监测车使用的情况都比较好,目前没有一辆车有维修记录,在使用方面需要特别提到江苏省农科院,农科院刘贤进教授他们与蔬果超市联合,将监测车开到蔬果供应基地进行现场检测(国家“十五”食品安全重大专项课题中的一个课题,综合示范课题),并且开发了一些更符合地方情况的检测方法,补充了监测车的分析方法库,扩大使用范围,从而保证了超市所进蔬果的质量。 在松花江污染事件发生时,该车昼夜兼程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在室外温度达到零下32度的松花江边开展江水中苯、硝基苯含量的测定,获得了非常满意的结果;其响应速度、灵活机动配置、适用范围及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为当时突发事件的处理、安定民众情绪、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都做出了重要贡献,食品安全监测车(根据监测内容,当时称公共安全监测车)经受住了最严格的现场考核!受到黑龙江省政府、科技部有关部门的赞扬。该监测车受科技部的推荐参加了国家“十五”科技成果展。

  • 【征集】食品版区版主&专家招募,改版建议收集中……

    食品版区是我们仪器信息网论坛热点版区此次我们重点招募版主的版面有:乳制品检测、兽药/抗生素检测、食品毒素/微生物检测、食品添加剂、食品常规理化分析,等等。担任版主的主要职务是维护版面讨论环境,引导并组织话题活动。作为版主虽然会占用您的一些时间,但是我们为版主提供了一些福利回报,包括有: 1.每月我们会为版主发放积分工资:积分可以用来下载资料、在积分商城兑换礼品; 2.每年组织一次全国范围内版主年会活动:所有在任版主均可以免费参加年会活动; 3.版主可以免费参加信立方质谱培训举办的所有培训班; 4.仪器信息网所有举办的具有人数限制活动中,版主优先参加; 5.最重要的是您在这里可以认识更多的同行朋友,在生活和工作中得到更多的帮助! 作为专家,主要是在版面内帮助大家回复一些提问帖,发布一些讨论引导帖专家的待遇与版主类似,每个月都会有积分工资发放。另外,关于整个食品版区,大家有什么更好的建议或是意见,都可以向我们提出、反映!

  • 欢迎rogersw担任食品安全-食品检验检疫版主

    欢迎[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user.asp?username=rogersw]rogersw[/url]担任食品安全-食品检验检疫版主!我们希望有更多的热心用户能加入到版主队伍中来,也希望在职的版主能在版面中发现有能力的热心用户推荐给我们。论坛正在招募版主,有兴趣的用户请参见这个帖子:[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71101/1042199/]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71101/1042199/[/url]

  • 【分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44号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44号公告) 2011年第4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 鉴于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对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影响程度不断加重,世界上众多国家和地区也在不断加强防范措施,为确保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山形县、新泻县、长野县、山梨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2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 二、进口日本其他地区生产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报检时应提供日本政府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的证明、原产地证明。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对进口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进行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口;不合格的,要按规定予以公布。 三、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按规定对所有日本输华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 四、日本食品的进口商应按照要求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日本输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或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 五、从日本进口水产品(HS编码:0302110000-0307999090,1212201010-1212209090,1603000090-1605909090)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在《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中注明如下信息:在"产地"栏中注明水产品原料养殖地区所在县名称或捕捞区域及其联合国粮农组织渔区编号。在"运输路线"栏中注明加工厂地址及产品运输路线,日本境内运输的,须注明途经县名;经海运的,须注明启运港口。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 欧盟食品安全局建议提高BHA的每日允许摄入量

    据欧盟食品安全局消息,10月12日该局食品添加剂和营养源科学专家组(ANS)发布了BHA作为食品添加剂的评估意见。ANS专家组经过一系列的评估后,建议将BHA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由现行的0.5mg/kg体重/天,提高至1.0mg/kg体重/天。 据了解,丁基羟基茴香醚(BHA)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氧化剂,通常添加于食品中用于防止脂肪酸败。它还可被用作酵母发酵过程的消泡剂。BHA在食品工业中广泛用于奶油、肉类、谷物、口香糖、烘焙制品等。 BHA在欧盟地区属于合法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曾对其进行过多次评估,其中最后一次评估是在1989年。同样在1989年时,欧盟食品安全局食品科学委员会(SCF)也对其进行了评估。评估后,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与SCF专家组制定的ADI均为0.5mg/kg体重/天。 然而经过相应分析后,欧盟食品安全局食品添加剂和营养源科学专家组(ANS)认为有必要修订BHA的ADI值,最终食品添加剂和营养源科学专家组建议将BHA的ADI数值提高至1.0mg/kg体重/天。

  • 【转帖】可燃面条再引食品安全关注 网民建议建诚信档案

    【转帖】可燃面条再引食品安全关注 网民建议建诚信档案

    近日,媒体有关“可燃面条”被疑使用添加剂的报道,再次让人绷紧了食品安全弦。在山东商报—山东新闻网与人民网联合开通的“我有问题问总理”特别策划中,也有不少读者针对食品安全,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和建议。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2/201102282051_280055_1621482_3.jpg同样在网络上,关注食品安全这一话题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在山东新闻网论坛上有网友表示,近年来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的确不少,苏丹红鸭蛋、用硫磺熏的馒头、加石蜡的火锅底料、臭名昭著的三聚氰胺、回收的地沟油……特别是一些知名品牌、大企业也在食品安全上栽跟头,极大打击了消费者的信心。在人民网上,有网友质疑道:“我总想不明白,为什么到香港的食品要重重过关,而对我们的食品安全,看上去却不那么重视呢?”对于令人堪忧的食品安全现状,有读者分析说,从深层次看,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与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两亿多农户分散经营,各种监管体系以及食品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存在着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这也对监管手段提出更高的要求。还有网友建议说,应该在全社会建立企业和公民的诚信档案,定期对不良信用记录给予曝光,让破坏食品安全的个人和企业在社会上无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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