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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关的资讯

  •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有何区别?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认证等级划分,食品等级由低到高主要分为:普通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我国农产品认证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农业部实施的绿色食品认证。2001年,在中央提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背景下,农业部提出了无公害农产品的概念,并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各地自行制定标准开展了当地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在此基础上,2003年实现了“统一标准、统一标志、统一程序、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的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内一些机构引入国外有机食品标准,实施了有机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标准化管理保障安全是这三类食品突出的共性,它们在种植、收获、加工生产、贮存及运输过程中都采用了无污染的工艺技术,实行了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保证了食品的安全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差别对比:名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识定义在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人工合成的农药、化肥,对生长激素、转基因也没有严格的要求限制,但不能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在我国,绿色食品还可分为A级和AA级两种。绿色食品A级:由我国农业部提出,在生产过程中限量使用化学合成药剂,但对用量和残留量有严格规定。较便宜。绿色食品AA级:相较于绿色食品A级,完全不能使用化学合成药剂。价格也偏贵。是全球通用的一种食品认证标准,采用有机农业体系,生产过程非常严苛,严禁使用人工合成的农药、化肥、激素,和转基因食品技术及其衍生物。生产方式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必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下,遵守无公害农产品技术规程,可以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学合成物。绿色食品生产是将传统农业技术与现代常规农业技术手段相结合,从选择、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入手,限制或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物及其他有毒有事生产资料,并实施“从土壤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有机食品生产必须采用有机生产的方式,即在认证机构监督下,完全按有机生产方式生产,土地需要有1-3年(转化期),被确认为有机农场后,方可进行有机产品生产。用药要求允许限量合理地使用化学合成物。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禁止使用任何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执行标准执行的是相关的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的是相关的农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根据国际有机农业联合会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准而制定的相关标准和国家标准,具有国际性。有机食品是有机产品的一类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 确保食品安全 我国进一步加强食品包装食品标签监管
    食品安全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广义概念,不单指食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与食品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各类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都在其框架之下。国家质检总局曾组织对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开展了全国普查。经检查,隐藏在食品包装中的一些问题纷纷浮出水面。   为此,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正式启动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这是我国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实施行政监管的第一步,目前,包装“QS”准入工作正在全国予以推进、普及。   塑料包装首批试水   首批列入“QS”准入名单的正是量大面广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覆盖了饮用水桶、零售商品包装袋等多种日常频繁接触的包装产品。首批生产企业获证只是一个众望所归的开始,部分规模包装企业产品顺利完成了变身。但食品包装行业的质量“门槛”整体提高,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食品“QS”制度,最初也经历了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   业内人士明确指出,实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是我国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下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必然选择。他们殷切期待看到食品包装“QS”制度在改善食品安全问题的同时,能够助推食品包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带动产业升级。   目前,“QS”准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全面推进,整个包装行业因为提高准入门槛而引发了新一轮的洗牌。“国家质检总局全面实施食品包装市场准入制度,对于提升整个食品包装行业的质量、安全门槛,切实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达到规定的标准,保证人民身体健康不受到侵害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位大型包装企业负责人对“QS”制度的及时性予以高度肯定。   全球关注包装质量   包装质量一直是全球关注的质量热点。国内外不仅对食品本身的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也对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安全质量问题越来越重视,同样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目前,不少国家都在研究采用绿色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包装材料。在国际食品贸易中,各国制定的法规和标准为保障消费者健康、确保食品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某些苛刻的规定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产品的市场准入产生了负面影响,特别是欧美等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制定的相应法规和迁移限量标准,提高了进口的门槛。这不但影响到食品接触材料向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而且因食品的包装材料问题也对相关食品的进口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目前,食品容器、器具、包装材料的市场占有率呈逐年上升的态势。但我国对食品包装的安全风险研究水平还不高。据了解,国外对同一个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在各种条件下可能析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已经有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各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使用范围、使用环境等问题作了详尽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在我国还比较缺乏。   行业瓶颈有待突破   造成食品包装质量止步不前的原因很多,业内专家曾分析指出,国内包装行业发展遭遇着盲目发展供大于求造成的浪费、缺乏独立自主创新发展后劲以及政策法规落后于行业发展3大瓶颈。其中,塑料包装材料行业中普遍存在使用再生料、填充料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出现有毒包装制品和塑料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景观污染以及市场上的相互压价、恶性竞争,生产发展处于放任自流的混乱中,扰乱了市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造成了环境污染。这些正是食品包装行业需要借“QS”之力一一攻克的难题。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以后,企业只有通过质检部门组织的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条件审查,才可以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目前能通过严格的市场准入,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均是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企业。   质检总局也分阶段启动了包装“QS”的无证查处工作。进入无证查处阶段后,已经获证的企业可以正常生产 已经提出审查申请,但正在审查过程中,还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上标明“试制品”,并将产品批批送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才可以出厂销售 尚未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其产品。   标识规定9月执行   产品的标识也是很多消费者和企业关注的细节和热点。国家质检总局去年发布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在现行食品标识标注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规定的重申和补充。该规定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同时,规定还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明确规定了食品标识的禁止标注内容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禁止性义务,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 儿童食品多噱头 食品添加剂比普通食品更多
    “儿童食品”以其专门针对儿童设计,营养价值更时候儿童为卖点,近年来受到年轻妈妈的青睐。但实际上很多所谓儿童食品在成分上和成人食品根本没有太大差异,甚至使用了更多的食品添加剂。对于儿童食品家长并不了解 其实对于所谓的儿童食品很多家长并不了解,只是通过广告以及商家其他的宣传手段,便认为此类价格高昂的食品相比于普通的成人食品更适合儿童。 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上海市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联合发布的《上海儿童零食(休闲食品和饮料)消费习惯调查报告》显示,儿童已成为零食的主要消费群体,但大部分零食并不适宜儿童整包食用,高频消费的休闲食品和饮料将直接导致儿童肥胖。同时,不少零食包装上印上“儿童”字样或儿童形象,对家长选择儿童食品产生了误导。儿童食品多为商家噱头 其实大多数儿童食品是商家的一种宣传噱头,商家经常会提出,该食品对于孩子来讲具有某些特说功效,其实所谓的功效更多是为了吸引父母的。对于小孩子来讲,富含营养但口感不佳的食品他们肯定不会爱吃。所以儿童食品的外观、风味、口感符合儿童的喜好才是关键。 所以大多数的“儿童食品”除了让家长们通过多花钱而获得“关爱孩子”的心理感觉以外并没有其他功效。甚至为了获得吸引孩子们的风味口感,营养方面可能还不如普通成人食品。真正获取营养还要合理膳食 想要孩子健康成长还是需要一日三餐的健康合理,保障科学的膳食搭配才是儿童健康的保障,而正常的饮食也是孩子获取营养成分最简单快捷的方法。各种“儿童食品”中特定的功能成分也完全可以从多样化的常规饮食中经济实惠地获得。 不过对于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今天,儿童的饮食安全问题更应该值得家长去关注。北京智云达科技有限公司推出多种快速食品安全检测产品,能够有效地保障您和孩子的饮食安全,在获得营养的同时,不受其他因素的侵害,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 输美食品如何应对食品安全加强法案
    美国现行的《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做出70年来最为重大的修正,形成了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现正履行立法程序,预计新法案将在近期正式实施。目前美国已成为我国食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我国每年对美食品出口达52亿美元,加上食品包装等关联产品,出口总货值每年高达百亿美元,输美食品生产企业多达数千家。因此,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一旦实施,将对我国输美食品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我国政府职能部门和输美食品行业应及早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以确保我国输美食品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 解 读 2009年1月,美国花生公司布莱克利工厂生产的花生酱被沙门氏菌污染,导致9人死亡,引发震惊全美的“花生酱事件”,2000多种产品因花生酱污染而被召回。当时FDA(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虽已确认污染来源于厂商,但碍于法规限制,必须征得涉嫌厂商的同意后,才能向社会大众宣布全面召回受污染食品,因而在第一时间告知消费者上出现延误。“花生酱事件”发生后,公众对美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及FDA保障食品安全的能力提出严重质疑。美国总统奥巴马事后评论说,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不但过时,而且严重危害公共健康,必须彻底进行改革。他批评FDA等机构对含有沙门氏菌的花生酱等问题食品监管不力,并表示要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运作状况作全面评估。 在上述背景之下,美国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进程,大幅提高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权限,以强化美国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的职能,最终实现增进全球市场食品安全等目的。2009年6月8日,美国首次将《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引入并提交议会辩论,6月17日,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通过该新法案,8月3日,修改后的法案提交参议院审议,现正履行立法程序,预计新法案将在近期正式实施。 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共分“食品安全”和“附则”两卷、39节,变更内容达12个方面的若干条细则。新法案对食品监管的全过程都进行了修正和加强,其涉及进出口食品领域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强化企业登记,要求企业缴纳数额不等的规费;二是强化企业检查,凡拖延、限制、拒绝FDA检查的企业产品将被视为“掺杂食品”;三是强化第三方检验和认证,FDA有权对实验室认证机构和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查;四是强化风险控制,所有登记的食品企业必须制定实施食品防护计划;五是强化食品召回,授权FDA无须提供任何证据即可对进口食品实施单方面扣检;六是强化原产地标注,加工食品未标注最后加工地、非加工食品未标注原产地均被视为“错误标签”食品。 影 响 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立法之严是前所未有,其涉及领域广,波及层次深,对我国输美食品等贸易的潜在影响大,一旦通过,将对我国除肉类、加工蛋制品和部分酒类外的食品、饲料、宠物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和陶瓷餐、厨具的输美贸易产生较大影响,它不仅将使我输美食品面临更多的美方进口检查,还会造成出口食品成本增加,货物流通时间拖长,出口风险也进一步增大。据专家估计,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一旦实施,如果我国政府部门和食品出口行业不及早采取有效的应对举措,2010年我国对美食品出口可能会减少20%~30%。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的实施,其对我国食品出口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出口成本增加 根据新法案规定,境外向美国出口食品的企业,包括宠物食品生产、包装、仓储企业都必须每年向FDA登记,并缴纳500美元的登记费,2010年后,收费标准将根据通胀因素进行调整。对于国外企业在美国注册时,还需要提供美国代理人的相关信息。而未登记企业的产品,将被视为“错误标签”,并禁止生产、销售和经营。此外,新法案的其他环节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增加企业的运营出口成本。 出口食品召回增加 新法案授权FDA无须提供任何证据即可对进口食品实施单方面扣检。FDA如果有理由相信该食品是掺杂、错误标签或违反法规的,可以要求企业自愿召回产品;如果FDA有确切的证据表明某种食品对人和动物的健康造成即时和严重的危害,可以发布紧急召回令。因此,我输美食品出现需要召回产品的情况会有所增加。 风险控制管理严格 法案新增了“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章节,它对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尤其是风险控制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及安全计划等。而是否建立并实施这些计划,以及是否保存有开展这些计划的记录,也将决定企业有没有向美国供应食品的资格。同时,强制性建立和实施食品防护计划,使企业在记录、追溯、召回上将投入更多的成本。此外,对于高风险企业,法案还要求其向FDA通报最终产品的检验结果。 官方检查频繁严苛 新法案对于进口到美国的食品,也要求达到与美国国内食品生产者相同的标准,且进口商与每个境外食品企业必须经过认证与定期检查。法案要求官方机构或授权机构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检查:首先按照风险等级加大检查频度,其中对于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和加工的Ⅰ类企业即高风险企业,规定至少每6-12个月检查1次;而对于主要从事包装、贴标签的Ⅱ类企业即低风险企业,以及主要从事食品储存的Ⅲ类企业,检查的频度则较低。其次是检查内容更加严苛,FDA或授权机构的检查人员将有权查看和复制企业所有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记录。最后是检查方式更为强势,凡涉及拖延、限制、拒绝FDA检查的企业产品将被视为“掺杂食品”。同时,法案也规定美国政府可以在国外专设检查机构和人员,对国外输美食品企业进行检查。频繁的官方检查,不仅使我出口食品流通时间拖长,通关手续繁杂,而且企业将面临因检查不合格而失去输美登记资格的风险,如果首次检查不通过,复查时企业还要支付FDA的费用。 认证认可程序严紧 法案规定,当有证据表明某种食品存在风险时,FDA就可以要求相关企业必须提供由认可机构出具的证书,方能出口美国。FDA有权对认可机构以及由认可机构出具证书的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在更关键的实验室检测认证问题上,法案规定,只有经FDA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实验室才能进行被承认的检测。同时,FDA将公布实验室认证机构的名单,并对经他们认证的实验室进行实地检测。上述规定都将使企业在出口产品检测和认证上,面临更少的选择,实际上增加了我输美食品的贸易阻碍。 企业违法受罚严厉 法案加重了对违规企业的处罚,规定任何人如果故意违反《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301条有关“掺杂”和“错误标签”食品的规定,将处10年以下监禁,或并处罚款。而民事处罚方面,罚金最多则可达到750万美元。另外,企业产品在出现违反美国标准及其他规定时,企业还需要承担FDA的跟踪复查费用,以及实施命令召回所产生的费用。同时,法案也给予FDA新的权力,只要FDA有理由相信某种食品是掺杂、错误标签的,就可以对食品进行行政扣留,扣留最长期限从30天增加到60天。这也使得企业产品被召回或扣留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而使潜在的费用显著上升。 除上述六个方面外,法案包含的原产地标注规定、信息通报制度、食品追溯制度、食品农产品标准制定等,以及提出的双酚A再评估令和含铅釉陶瓷餐厨具新声明规定,也都将逐步向输美食品企业冲击,从而影响我输美食品的出口。 对 策 针对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我国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食品出口企业绝不可掉以轻心,应针对美国法案的标准和要求,采取及时高度关注、提前应对的策略,化被动为先机,最大限度减少法案实施后可能对我食品出口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确保我国输美食品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 密切关注和研究新法案 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出口企业等应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合作,深入研究新法案的内容和要求,密切关注新法案的最新发展动态,同时也要关注FDA配合新法案实施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指引。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以及美国客户的作用,通过培训、研讨会等各种有效途径向相关出口企业进行全面的宣传指导,引起有关各方对美国新法案的高度重视,出口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对法案内容及其出台后可能带来影响进行研究分析,提前按新法案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做到有的放矢,及早应对,主动规避和防范风险。 不断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美国新法案要求组织生产管理,制定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建立一个包括食品种植养殖、养殖饲料、加工、包装、运输、仓储、贸易、卫生安全检测及管理等科学、规范、完整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严格的要求和控制,保证输美食品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确保食品全过程的卫生控制与管理符合美方新法案的要求。 进行科学有效的危害分析 输美食品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可能对人和动物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估,并建立一整套从危害分析,到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预防性措施,再到召回和追溯等纠正措施的安全管理计划和食品防护计划,进行包括食品的加工过程、网络安全、物料(原辅料、成品、包装材料等)安全、仓储安全、发货和接收安全、设施安全、人员安全等食品防护评估。此外,还应制定防范可能发生故意性危害的制度,包括恐怖袭击等。 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 出口企业应加强追溯技术和方法的研发,强化源头管理,将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从种植养殖延伸到销售的全过程,建立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分销、接收、储存、进口企业等相关记录以及文件记录检查的相关制度,使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分销等环节能够前后承接,各个环节都符合FDA有关食品安全、防护指引的要求,确保产品可追溯到问题发生的环节。同时,应推行科学生态的生产模式,依托先进的技术手段检测产品原料来源的合法性,控制生产过程中添加物的技术安全性,严禁在输美水产品中使用CO作为发色剂,确保原料的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等食品安全指标符合美方的有关要求。此外,在原产地标注方面,出口企业对加工食品应标注最后加工地(国家),对非加工食品应标注其来源地(国家)。 及时登记和认可 输美食品企业在每年规定期限之前,应及时向FDA如实、准确地登记、更新企业信息,并按时交纳年费;及早做好迎接FDA检查的准备工作;密切关注FDA即将制定的快速通关指引,争取获得快速通关资格。同时,国内部分输美食品检测机构还应争取获得FDA认可,检测实验室应保持独立性,否则将失去出口食品检测市场。此外,企业应严格守法经营,规避美国严格的处罚风险。 积极应对贸易纠纷 在美国新法案实施后,我国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对新法案实施过程中所造成的贸易保护主义和可能出现的贸易纠纷做好应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贸易纠纷,应充分利用WTO TBT/SPS委员会以及各相关平台进行交涉,积极维护和争取我国的合法利益,根据WTO原则对新法案中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不合理内容提出异议,为企业出口争取主动便利条件,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出口食品企业应坚持走市场多元化道路,改变以往出口过分依靠美国市场的格局,积极开拓非洲、中东、中亚、东欧、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尽可能减少和分散贸易风险。
  • 中消协:“儿童食品”尚无食品标准
    日前,一些食品生产厂家为吸引眼球打出&ldquo 儿童食品&rdquo 或标注&ldquo 儿童&rdquo 字样,但中消协昨天指出,目前我国尚无有关&ldquo 儿童食品&rdquo 的概念和相关食品标准。中消协明确指出,一些&ldquo 高糖、高热、高钠&rdquo 或含有一些调味料、添加剂等的休闲类食品,并不适合作为孩子的零食长期大量食用。   中消协表示,由于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备受关注,安全、营养均衡的儿童食品成为更多父母的追求。但在我国,目前除三周岁以下婴幼儿必需食品外,尚无有关&ldquo 儿童食品&rdquo 的概念和相关食品标准。即使明确标注&ldquo 儿童&rdquo 字样或印有儿童头像(卡通)的食品,也只能按普通食品标准进行管理。中消协还指出,当前一些&ldquo 高糖、高热、高钠&rdquo 或含有一些调味料、添加剂等的休闲类食品并不适合作为孩子的零食长期大量食用。   中消协表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在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中全成分标注配料表,明确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和能量值等情况。如果生产的食品主要针对儿童,建议要通过标签说明如实反映食品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使用情况、营养成分表、能量值、致敏物质提醒,最好按每公斤体重标注每天推荐食用限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孩子享受安全健康美味食品。   中消协呼吁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有关儿童食品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标准规范,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生产和研发更多适合儿童食用的安全、营养均衡的食品。而学校和家长,应教育孩子掌握必要的安全、健康饮食知识,购买食品前仔细查看食品包装说明,引导他们远离&ldquo 三无&rdquo 食品和&ldquo 山寨&rdquo 食品。
  • 专家视角|食品接触材料食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在于食物本身,还事关与“食品”接触的各种材料。常见的食品接触材料包括塑料、纸、金属、玻璃、复合材料以及各类材料上所用的印刷油墨、粘合剂等。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常州)研究员/实验室主任商贵芹,从事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安全评估、法规标准研究和制定等工作超过15年,熟悉各材质食品接触材料的原辅料、生产工艺及应用,精通各国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立法标准和技术指南,在食品接触材料的检测、合规管理和安全评估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食品接触材料的法律法规标准、检测技术的研究,安全评估技术以及合规性测试服务等皆离不开先进的分析检测技术的支撑。在采访中,商贵芹特别提到利用高分辨率、高灵敏度的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对食品接触材料进行了大量研究工作,从技术上支持实验室解决了合规管理中的棘手难题,帮助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管理更上一层楼。下方收看采访视频食品接触材料安全行业现状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是在2006年设立的,一直以来主要从事食品接触材料法律法规标准、检测技术的研究,安全评估技术以及合规性测试服务,通过这几个维度,为行业提供一站式的服务。从我们自己实验室检测的角度来讲,十几年前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刚成立的时候,不合格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的。那走到今天,十几年过后,我们实验室每年差不多也有接近一万五千批次的食品接触材料的检测,粗略的统计一下,百分之九十九的合格率还是有的。食品接触材料安全行业合规管理情况谈到合规管理情况,我们需要从几个维度来看,第一个维度是整个国家的法规、标准的制定情况;第二个是企业认知和法规标准的实施情况;第三个是政府的监管执法情况;最后一个维度,我个人认为是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致力于为行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从服务的角度来讲,按大模块来说,目前我们主要提供的一块是为立法和标准制定提供支持;第二块是整个行业的合规性测试;第三大块笼统地称之整个安全合规管理服务,这几年做的比较有特色的就是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技术的研发定制服务,希望我们的存在是有价值的,能够为企业的发展、为行业的发展提供帮助。合规管理的难题“克星”:非靶向高通量筛查技术食品接触材料的非靶向高通量筛查测试主要是利用高分辨率和高灵敏度的色谱质谱联用仪,对食品接触材料当中可提取的和可迁移的化学物质进行尽可能的定性、定量的测试和分析。有了这两类测试结果,就可以从技术上支持我们解决现有的合规管理中的三大难题:第一大难题就是技术验证原辅料的成分分析报告和产品的符合性声明;第二个是评价分级原辅料和产品;第三个是识别潜在的或未知的风险物质,帮我们解决一些未知安全隐患。由此可见,这个非靶向通量筛查技术的推广应用可以帮我们把食品接触材料的食品安全管理再上一层楼。所以总体来说,对整个行业来说,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讲,干一行爱一行。做这个领域已经十多年了,除了相信我们国家食品接触材料的食品安全一定会越来越好之外,我也特别期待,通过我们所有相关方的努力,让我们国家的食品接触材料的食品安全能够成为世界舞台的核心。
  • 物联网时代来临 食品溯源保障食品安全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032884F90C5863B703D6D680582D33B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9/insimg/e64493cb-bc8c-41dc-955a-41f352b0c2a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编码技术助力食品溯源体系建设。图片来源网络 /p p   “一袋粮”、“一颗菜”通过手机扫描包装上的二维码都可以知道这些食物来自哪里。如今,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物联网技术开始普及。在食品行业中,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食品溯源体系及技术也开始出现在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 /p p   追溯体系有助保障食品安全 /p p   以粮食产品为例,北京粮食科学研究院院长贾健斌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由于我国的粮食有不同渠道、不同供应商,谷物的加工、处理以及设备信息也难于记录,造成了粮食的溯源困难。“这几年国内有企业通过无线射频技术和信息编码,对产品进行多平台的追溯,并通过软硬件的研发来显现多层次产品质量的追溯,是为了消费者买的放心,国家监管部门监管能够放心。 /p p   对此,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总工程师李建辉认为,产品编码非常必要,为食品添加一个唯一的“身份编码”,将大大提高可追溯性,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更快更准确地找到问题并解决问题。 /p p   她还提到,目前为食品编码并没有太多门槛限制,食品生产企业可以沿用国际上使用最多的编码技术,也可以在广泛的商品条码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编码体系。 /p p   有农产品追溯企业负责人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消费者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企业负责人、电话、基地、操作、施肥、农药、加工、包装、检测等等信息。通过这种追溯,其实是帮助企业规范和提升了它的管理水平,也保护了企业的品牌,提升了产品的附加值,同时这种追溯也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赢得了消费者的认可。 /p p   食品追溯需诚信体系支撑 /p p   追溯技术的应用与普及,离不开食品企业的自身诚信体系的支撑。有媒体报道,各地食品溯源体系标准不一,由企业自建的食品溯源平台缺乏监管,变相衍生出了借助溯源码鱼目混珠、以次充好的乱象。 /p p   食品溯源系统关系着从种植养殖、生产、流通,以及销售和餐饮服务等多个环节,合格的溯源体系能够将食品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始终纳入有效监控中,从而有效处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p p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副会长纳绍平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在我国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过程中,只有市场和企业建立诚信,恢复和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关系,才能保障食品安全。 /p p   “可追溯体系只是一个工具,没有万能的工具,必须要有良知的人加有品质的产品。市场和企业建立诚信,恢复建立和社会之间的信任关系,才能驱逐‘劣币’,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才不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纳绍平说。 /p p   尽快建立完善追溯体系很有必要 /p p   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李宁表示,在当前形势下,和国际接轨、进行国际贸易和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等因素要求我国尽快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这对于生产者、消费者、监督者而言均具有巨大意义。 /p p   “对企业而言,可追溯体系可有效追溯食品源头,分清各生产环节的责任,对提高食品安全可信度和企业竞争力有利。对政府而言,有利于提升政府的监管能力,并可打破贸易壁垒,扩大我国食品的国际贸易。”李宁表示,希望我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整合分散的生产方式,提高规模化,逐渐形成完善的现代食品供应链,并通过大企业建立食品供应链可追溯制度推进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p p /p
  • 有机食品营养价值与传统食品无异
    有机食品究竟有何特点?某些广告会提供繁杂的信息。而美国儿科学会发布的新报告指出,有机食品沾染有害物质的可能性和水平较低,但其营养价值与传统食品没有差别。   美国儿科学会在一份名为《有机食品:健康及环境优势和劣势》的报告中指出,与传统食品相比,有机食品在杀虫剂残留水平方面优势明显。以有机方式饲养的家畜染有耐药细菌的可能性较低,因为在饲养过程中,它们只在生病时才会服用抗生素。有机食品的益处就在于此。但有机食品在维生素、矿物质、抗氧化剂、蛋白质等营养成分含量上与传统食品并无区别。   报告认为,“从长远角度来看,没有直接证据表明,食用有机食品能改善健康或降低生病风险”,科学界迄今尚未就这一问题征集大量志愿者、开展大规模测试。这份报告同时发表于正在美国新奥尔良举行的美国儿科学会年会及《儿科学》期刊网络版上。   报告作者、美国儿科学会营养委员会委员珍妮特西尔弗斯坦说:“最重要的是孩子们应该多吃蔬菜、水果、全谷物、低脂或脱脂奶制品——不管它们是‘有机’的还是‘传统’的,这些饮食已被证明对健康有益。我们不希望有些家庭因为选择价格昂贵的有机食品而减少健康食品的总体摄取量。”   有机食品是指无污染、纯天然的食品,其生产特点是食品从田地到餐桌的整个过程都不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等制剂,生产过程需符合严格的技术标准,并按无工业污染方式加工,还要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
  • 王宏镭高工:食品安全与食品分析技术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王宏镭高级工程师   王王宏镭高级工程师在报告中从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食品安全与安全的食品、食品质量与食品分析、质量控制与快速分析、分析方法比较与选择五个方面作了系统分析,指出广大消费者更关注的是安全的食品,是结果安全,而食品的生产和经营者是食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产品检验是一项分析工作,分析过程质量控制非常关键 要正确处理质量与效率的关系,要统筹兼顾。另外以牛奶中三聚氰胺的检验为例,介绍了选择食品分析方法的标准:科学、合理、高效、准确。
  •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就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等答问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就近期工作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近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召开视频会议,部署了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国整顿办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如何?   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尤其是2008年处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后,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及时清查食品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总体上看,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是好的。据了解,近期地方通报的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等违法犯罪案件,是通过地方有关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和食品监测发现违法线索,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了食品安全危害。可以说,这些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取得了初步效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推进,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能力得到加强。   问:食品安全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对违法案件有无具体的处罚措施?   答:当前,各地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有的食品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如有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彻底销毁2008年问题乳粉并私自藏匿和继续使用问题乳粉,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的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前一段时间地方查处的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性质恶劣,但同时也暴露出有的地方对2008年三聚氰胺问题奶粉的销毁工作还不彻底,非法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全国整顿办高度重视发现的这些问题,严肃督办,坚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及其背后的监管失职渎职问题。目前,各相关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对违法企业一律下令停止生产,封存所有的问题成品和原料,查清问题成品流向、对流向市场的问题产品全力组织召回,对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察,从而及时防止问题食品对人民健康造成危害。应当说,《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措施是严厉的、有效的,一经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查处。   问:整顿办落实视频会议有何具体措施?   答:全国整顿办今年1月30日召开了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地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将清查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列入当前的重点工作,避免食品安全隐患演变成为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近期,全国整顿办已派出8个督查组,分赴16个省份,重点督促检查各地清查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查清违法事实,尤其要查清案件背后有无失职、渎职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问:食品安全工作还面临哪些挑战?   答:食品安全是全球性问题, 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存在,在发达国家同样存在。近几年日本发生的大米污染案件、欧洲发生的 “疯牛病”事件以及美国“毒菠菜”事件和“花生酱沙门氏菌污染”等违法事件,均说明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艰巨性。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是由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时期,地区发展不平衡,企业诚信参差不齐,许多食品企业规模偏小,集约化程度不高,制约了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水平。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仍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
  • 陈君石:转基因食品不构成食品安全问题
    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发展一直受到国内外的高度关注,从2009年11月底转基因抗虫水稻获得农业部颁发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至今,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问题一直是舆论热议的话题之一。对于目前公众对转基因作物安全的种种疑问,国际知名食品安全专家、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所陈君石院士认为需要及时澄清一些不实传闻,告诉公众有关转基因、转基因作物、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知识,让公众准确了解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避免因而受各类传闻的影响,使公众陷入某种认识误区。   一、天然食品不等于就是安全食品   任何一个农作物新品种的诞生都是基因改变的结果,这是农业发展的根本。为什么没有人质疑杂交水稻新品种?因为人们普遍认为,传统的杂交方式是安全的,而人为的基因改变就是不安全的,同样的误解也出现在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上,即天然的食品添加剂就是安全的,而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就是不安全的。事实上,天然的食品添加剂中也有有毒有害的,而化学合成的经过科学评价的照样是安全的。对于转基因作物来说,基因改变的数量远远低于传统的杂交育种方式,在基因位点的选择上也更为精确。   二、没有零风险食品存在   食品安全是一个相对和动态的概念,没有一种食品是百分之百安全的,零风险的食品安全是不存在的。世界卫生组织对不安全食品有明确的定义,即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这个定义中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有毒有害物质,一个是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这两个关键词必须同时并存,才能构成不安全食品的事件。   在我们生活的环境(包括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很常见,关键在于含量,有毒有害物质只有达到一定的量,才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例如,对于国家允许使用的农药,我们不是规定食品中农药残留等于零,而是规定食品的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只要不超过限量就是合格的,超过了是不合格的。国家在制定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含量标准时十分慎重,一般加上100倍的安全系数,超过标准的食品都是不合格食品,不允许出售。所以要进行风险评估。从政府管理的角度讲,非法使用的、超标的都是不能进入市场的。比如,之前发生的苏丹红事件中,苏丹红就不是政府批准的饲料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剂,所以把苏丹红放到鸭饲料中从而进入鸭蛋是非法的,政府对其予以坚决取缔。   三、转基因食品不构成食品安全问题   按照食品安全定义,一方面转基因食品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更不要说量的问题,所以说,转基因食品并不构成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转基因作物的研究、开发有一整套严格的监督管理程序,在生产方面,也有确定的生产规范和严格的管理要求,这和其他传统产品的生产是一致的。
  • 食品药品监管局: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大力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开展六个“严厉打击”   新华社海口2月22日电记者从22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1年将大力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全力营造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和及时曝光涉及面广、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开展六个“严厉打击”。   “2010年,各地加大了对违法添加药物、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了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还远远不够。目前,市场混乱形势依然严峻,市场秩序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在会议上指出,针对这种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2011年开展六个“严厉打击”,即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劣原料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边振甲要求,各地要以有力的措施和行动,充分展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有干劲、负责任、抓实效的良好形象。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实施五个“必须”,即凡存在标签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的,必须责令召回并整改 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 凡产品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下架并暂停生产经营 凡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的,必须撤销产品批准文件,吊销生产许可证 凡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督查督办力度,对跨地区的重大问题挂牌督办 支持配合省级局,对违法违规企业一查到底,坚决予以打击 建立地区之间的协查机制,使问题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切实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争取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将继续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的建立健全   新华社海口2月22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22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说,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是实现严格准入、提高门槛的最有效手段。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这方面工作。   边振甲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相关建设工作,近两年加大了有关原料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技术规范以及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等制修订的力度,国家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有关省级局和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所以及协会、院校等先后承担了部分工作。目前,有的已经发布,有的已在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制定有关技术要求等编制和管理规范,科学推动和指导工作进展,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相互协调配套并符合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体系,全面提高产品准入、生产准入门槛,科学有效降低申报数量。   同时,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做好有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新华社海口2月22日电记者从22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我国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司长童敏介绍,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有序地推进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相应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据介绍,我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包括,完善原料标准。针对胆碱类及其酯类物质的使用问题,修改化妆品卫生规范。组织拟订24种保健食品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完善产品标准。制定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改变了化妆品没有产品注册标准规范的状况,进一步完善了保健食品产品质量标准的规范和要求,提高了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水平。   此外,还包括完善检测方法 完善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调整方案 完善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等。
  • 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及解读
    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了一则《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原文内容转载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组织汇总整理2009年至2021年公告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简称“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现予公布。原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对其中新食品原料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18个月过渡期。    特此公告。 附件:“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4月19日5月10日,后续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了上述公告的详细解读,原文内容转载如下: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技术机构梳理了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简称“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范围涵盖自原卫生部2009年第3号公告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9号公告的新食品原料(菌种除外)、自原卫生部2009年第11号公告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9号公告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自原卫生部2012年第11号公告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9号公告的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共计98个新食品原料品种、215个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235个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该目录涉及的新食品原料食品安全指标包括过氧化值、真菌毒素、污染物和微生物限量;种属基原、食用量、食用和使用方法、生产工艺、发酵菌、副产物和溶剂残留限量等仍按照发布时公告执行;农药和兽药的使用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规定。监管部门、行业企业等相关机构在“三新食品”的监管、生产和使用中应按照要求执行该公告的相关标准。对新食品原料目录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18个月过渡期,在公告前和过渡期内按照原标准和要求生产的新食品原料,可销售和使用至保质期结束。2022年以后公告的“三新食品”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发布时公告要求执行。本次“三新食品”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梳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新食品原料(一)归类处理原则。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适用的食品类别可以覆盖的产品,对其进行归类处理。菌类按食用菌类、藻类按食用藻类标准执行;植物类中,水果类按有关水果标准执行;直接食用的植物按有关蔬菜标准执行;作为调味品使用的(显脉旋覆花(小黑药)),按照香辛料标准执行。此外,综合考虑产品的原料来源、加工工艺的相近性以及食品安全指标的实际检测数据,对于可以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中对某类食品要求的,参照该类食品执行。食用方式仅限冲泡的产品应归类为代用茶,目前直接列出相关指标,待代用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后,则按照代用茶的标准执行。(二)既定参照原则。对具有多重身份的产品,如具有新食品原料和营养强化剂双重身份的产品,其食品安全指标基本参照已有的营养强化剂相关标准执行。(三)个案处理原则。对于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类别无法覆盖的产品,如新工艺合成的或纯度较高的提取物等,基于新食品原料评审会议专家审议通过的企业标准,列出具体指标,并与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原则和要求相匹配:原企业标准中,致病菌限定为“不得检出”但未写单位的,统一单位为“/25 g”;大肠菌群指标的限量按照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规范;无需制定志贺氏菌、溶血性链球菌、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以及农药残留等指标的产品,删除该类指标;无需制定微生物指标(如油脂类)和生物毒素指标(如以藻类或微生物为原料制得的油脂类)的产品,删除该类指标;重金属污染物指标统一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一)已制定发布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品种,其质量规格要求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共涉及156个品种。(二)尚未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品种,其质量规格要求仍按照发布公告时规定的要求执行,共涉及59个品种。 三、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一)考虑到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并未设置质量规格标准,因此主要根据品种的功能类别及所批准的使用范围确定其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新品种的使用原则及管理方式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二)对于公告批准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其适用标准统一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三)对于公告批准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基础树脂或新材料,其适用标准为使用范围所对应的产品标准,如塑料材料及制品用基础树脂适用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6-2016),其中对应多个使用范围的基础树脂分别列出相应类别的产品标准。“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pdf
  • 我国拟禁止使用14大类食品和食品原料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就《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餐饮服务禁止使用14大类食品和食品原料。   这些禁止使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主要是违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这样几类食品,例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以及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的食品,或是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和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等。   这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把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责任主体,更便于执法和监管。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此外,还规定了餐饮服务禁止使用无标签食品或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情况也被禁止。另外,禁止使用添加了药品的食品,但不包括添加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的、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 天津食品安全监管报告:全年查处食品案795件
    春节前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备受关注。日前,《2013年天津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报告》出炉,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查处食品安全案件795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0.19吨,食品抽检方面,已出具检测结果的1768批次中,226个批次的食品不合格。   儿童类食品抽检合格率下降   2013年,按照年度监管计划的安排,本市流通环节对70个品种2248个批次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目前从已出具检测结果的1768个批次情况显示,226个批次的食品不合格。   按抽检食品种类划分,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等儿童类食品312个批次,合格率为97.76%,比去年同期下降2.24%,主要是婴幼儿辅助食品合格率较低 抽检膨化食品、运动、功能性饮料等休闲类食品577个批次,合格率为94.45%,比去年同期下降1.54% 抽检粽子、月饼等节日类食品387个批次,合格率为95.09%,比去年同期提高1.1% 抽检食用油、食盐、酱油等副食调料类食品452个批次,合格率为97.79%,比去年提高11.53% 抽检包子、饺子、栗羊羹等本地特色类食品40个批次,合格率为95%.   20.19吨不合格食品被查处   据介绍,2013年,全市累计查处食品安全案件795件,罚没款为576.47万元,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0.19吨。   其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案件、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案件以及无证照或证照不齐全的主体违法案件分别位于第一、二、三位。这表明:工商部门通过扩大抽检区域和场所范围,增加检测批次和项目等方式,切实加大了质量抽检力度,更加严厉打击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工商部门多次开展"三无"、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的专项治理行动,更加严厉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按照"十查十看"的巡查要求,对于主观故意不申请取得许可证的经营者,加大了打击力度,同时对于法律法规和其他因素造成的无法取得前置许可的经营者,强化了规范引导。   全年建成372家食品安全示范店   建设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点是本市2013年20项民心工程之一,市工商局全力推进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经过近一年的发展、培养、检查、认定等具体工作,对全市首批372家区县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进行了授牌。   截至目前,本市食品流通经营主体实有54697户,同比增长12.59%.其中,食品流通经营企业实有13079户,占23.91%,同比增长21%,个体食品流通经营者实有41618户,占76.09%,同比增长10.19% 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52293户,占95.6%,持原卫生许可证的有2404户,占4.4% 区县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实有372户,占0.68%. 文章转载自:北方网
  • 食品组学:食品分析现在和未来的挑战(1)
    食品组学:食品分析现在和未来的挑战(1)   &mdash &mdash 基本现状   随着消费者对于食品成分和食品安全的日益关注,食品科学当中分析方法和技术的应用也在不断的发展当中。如果要对消费者越来越高的要求给予满意的答复,食品分析人员需要利用十分有效的技术方法来解决越来越复杂的问题。当前食品分析的复杂性很大程度是来自于全球化。食品运输以及食品原料的全球化使得有害物质也随之全球化,附加的难题是食品包含了许多经过加工处理的原料,这些原料往往从世界不同的地方运来,并且使用同样的存储室和生产线。因此,如今要确保食品的安全性、质量以及可溯源性,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复杂和必需。   和过去一样,食品分析的第一要务依然是确保食品安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食品分析实验室也逐渐以现代仪器分析方法取代经典的化学分析方法,来满足当前全球化的食品安全需求。此外,新的欧盟法规(例如EC 258/97或EN 29000,以及随后发布的版本)、美国的营养标签与教育法案,以及蒙特利尔协议等对食品实验室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食品化学家、监管机构、质量控制实验室等都在寻找更有效、更清洁、更低成本的分析方法。要满足以上需求就需要更精密的分析仪器,以及合适的分析方法来确保提供更高的灵敏度、精密度、专属性和分析速度,从而保证更好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结果。   除了针对食品安全的分析之外,在大量的食品品质分析中,分析化学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对于食品生产、加工、配制、使用当中,养分含量、有毒污染物的产生和天然毒素失活等对食品影响的鉴定 遵从食品和贸易相关法规,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可溯源性 检测掺假物质 对食品化学成分的表征 对食物流变性、形态、结构或表面的研究 以及物理性能分析、物理化学性能分析、热分析,或微生物分析以及感官评价等,这些性能将对食品的安全性、质量、食品加工和验收等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此外,目前食品科学当中有一种普遍趋势,也就是将食品和健康关联起来。如今食品不再仅仅是能量来源,它还是预防疾病的一种经济方式,从这一趋势中产生的大量机遇(例如,新的方法学、新产生的知识、新产品等)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它包括,例如,有可能对那些针对不同基因人群设计以改善他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食品进行解释。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中引入一些先进的组学方法,例如食品组学,使得几年前食品科学家们难以想象的事情现在变得可能。然而,要进行这些研究,研究人员需要对现代分析仪器十分熟悉,以便能够充分发挥它们的潜力。通常,面对庞杂的研究课题,要合理的处理数据分析结果,多学科团队的合作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可以说食品分析是当前分析化学最重要的应用领域之一。在接下来的系列文章当中,我们将对21世纪初最先进的食品分析技术,以及它们的主要应用和局限性进行介绍,并对当前和未来食品分析面临的挑战进行探讨。   《接下期   注:文章译自美国分析化学杂志。
  •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标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今天(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ldquo 史上最严&rdquo 的食品安全法,都有哪些主要修改呢?   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   在农药管理上,新版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运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增加了: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对剧毒、高毒农药严厉监管的决心。   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   针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ldquo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rdquo 。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   2008年&ldquo 三聚氰胺&rdquo 事件后,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法律特别强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   如今网购已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其中网络食品交易324亿元,保健食品约40亿元。但网购回来的食品有问题该怎么办? 新版食品安全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示   对于同样广受关注的转基因食品,新版食品安全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示。同时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设备、原料等,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 美国通过食品安全新法案 进口食品关卡更严
    “您知道众议院昨天通过了食品安全新法案吗?”本报记者日前在洛杉矶近郊一座大型超市连续向5个前来购买食品的家庭主妇询问,想不到有4个做出了肯定回答。正在挑选冷冻牛肉的费林太太告诉记者:“别的法案可以不关心,但食品安全涉及全家人的健康,我已经关注很久了。”   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费林太太一提起食品安全好像有一肚子话要说。她告诉记者,这些年美国一会儿发生“毒菠菜事件”,一会儿又宣布召回酸奶,“购物时总是提心吊胆,担心碰上‘问题食品’呀!”   今年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频出,其中花生、鸡蛋等一系列食品污染事件引起了美国乃至全球媒体的普遍关注。美国媒体也不断呼吁,政府应当加强食品监管体系,厂家也应当严格遵循生产程序,帮助消费者重拾食品安全信心。   美国众议院21日通过的法案全名为《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如果这项法案最终成为法律,将是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70多年来最大一次的改革。法案最关键的内容,是在食品安全方面授予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更大的监管权利,以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而不是像从前那样在出了问题之后再加以应对。   此前,即使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掌握了食品污染证据,也只能要求生产厂家召回,而无权直接下达召回指令。虽然生产商一般都会尊重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召回意见,但其间的谈判过程往往会耽误不少时间。而根据新法案,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不仅可以直接下令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还有权检查食品加工厂,以及对进口食品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   法案还规定,大型农场和食品制造商必须制定详细的食品安全计划,并就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向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详加报告。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局长马格丽特汉伯格女士表示,新法案让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获得了“改善食品安全的工具”,“使食品供应链每一个环节的所有人都必须承担责任”。根据新法案,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等监管部门将获得14亿美元的拨款。   虽然这一法案广受欢迎,但审议和通过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去年7月,美国众议院已通过了一个食品安全新法案,但由于部分参议员抱怨法案的实施费用过高,许多小农场主也反对政府加强监管,法案在参议院被搁置了一年多。经过有关利益方的妥协,参议院在今年11月通过了法案,但由于法案附带了税收内容,违反了美国宪法中有关税务条款必须由众议院首先提出的规定。12月19日,参议院以口头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单独的食品安全新法案,并送交众议院表决。众议院21日以215票赞成、144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这项食品安全改革法案。
  • 食品组学:食品分析现在和未来的挑战(3)
    》接上期   由于多种分析技术进展的结合,食品分析当中一些比较特别的应用领域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如食品中挥发性成分的分析,其对于食品的品质和认可度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食品或饮料中挥发性成分的研究,需要分析方法和技术不仅能够准确的评估它的组分,也能够监控它的组分分布,以及检测其中的痕量组分。   在过去的15-20年当中,由于新的方法的引入,分析策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1)少溶剂样品制备技术 (2)快速GC及相关技术 (3)新的分析方法,如全二维GC (4)新的操作策略,这些策略基于为其他领域所开发的方法,这些方法现在也用在食品分析上 (5)细致的数据处理获得更高水平的信息。因为手性方法可用于研究及表征食品或饮料,通过将不同食品化合物的对映体进行分离,如:氨基酸、农药、多酚等,所以手性分析法在食品分析中的应用有着重要的增长。另外一个例子是,通过感官感知的物理特性对食物口感进行究。为了研究食物的破裂,咬或咀嚼时发出的声音、它的微观结构、咀嚼和吞咽时的肌肉运动、可接受性等内容,这一领域的研究在过去十年中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其研究手段是基于多学科的方法,包括化学、物理、生理学、心理学。   为了确保人体通过食物接触的有害物质残余物在人体健康所能接受的范围内,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测定是必须的。因此,为了提高分析的回收率、降低检出限、减少分析时间或基质效应,强有力的分析方法一直在不断的发展当中。有趣的是,如今无论是开展研究还是监测项目,以及由此界定法规的检测限和执法,方法验证都是必须的。食品工业当中和食品分析相关的其他分析化学方法的应用包括:监控食品生产/操作链中的关键点,食品工业中加工过程的分析控制、快速在线筛选方法的开发、将研究方法转化为常规实验室可用的方法的验证计划等。   在过去几年中,质谱技术在食品分析中的应用发展也是值得关注的。过去十年,质谱常常和其他分离技术,如LC、CE联用,广泛的用于食品化合物的直接定性和定量分析。由于无法满足欧盟的最新标准,尤其是那些涉及鉴定分数要求的判断标准,因此单四极杆质谱仪在筛选方面的应用受到了限制。因此,串联质谱成了食品分析当中,用于鉴别分析物(主要是有害物质),及对分析物进行定量分析的通用工具。如果注意避免离子抑制现象,串联质谱的高选择性将对简化萃取过程很有帮助。目前,关于三重四极杆、离子阱以及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和一维或二维分离技术联用的应用,在食品分析科技文章中有大量的报道。此外,预计新型离子化技术的发展会比质量分析器技术的发展,为质谱在食品分析,包括新的组学应用中带来更广阔的空间。   蛋白质组学和代谢组学是强有力的分析平台,可获取食物组分更多的细节和更完整的信息,甚至超越了传统的食品成分分析方法。对于食品生物化学组成的全面了解,将有助于研究人员了解代谢网络,从而对重要的食品特征如风味、颜色、质地、香味、营养价值等有更深入的认识。在这种情况下,代谢组学研究(通过GC/MS、LC&minus MS、CE&minus MS或NMR)拥有显著增加作物学和食品学、食品原料质量和安全、食品贮存、保质期及后处理等价值的潜力。   在食品生产各个阶段进行的食品安全和质量评估中,转录组学、蛋白质组学及代谢组学方法的分析能力也得到了体现。它们也是区分相似食品,检测造假(掺假、产地造假、真实性等)食品、食源性致病菌、有毒物种、食物过敏原等的重要工具。例如,在食品安全的需求下,一些DNA微阵列芯片已经被开发用于检测食源性致病菌、有毒微生物,及转基因(GM)生物等。   在不同的阶段,蛋白质组学和代谢组学也会发生改变,如作物生长阶段,食品加工/制作(发酵,烤,煮等)、食品保存/存储(冷冻、烟熏、干燥等)等阶段。组学方法已经被证明对于深入了解食品及食品相关的基质分子非常有用,包括转基因食品。利用组学方法可得到转基因食品的有用指纹信息(可用于转基因食品的检测、成分监测、溯源、无意改性研究、标记问题等),相关方法已经推荐给欧洲食品安全局。   注:文章译自美国分析化学杂志。   》接下期
  • 原子荧光食品标准助力食品安全体系建立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公开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在《意见》中提出将要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并明确指出要在2020年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可见在未来的两年时间里,食品标准的制修订将会是我国食品安全的主要内容。随着食品中重金属超标现象的愈加严重,食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已经成为食品样品检测中的重要部分。在我国,砷、汞等重金属元素的检测主要是应用原子荧光光度计。北京金索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只专注原子荧光光度计的研发以及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 今天金索坤和大家总结一下应用原子荧光光度计检测检测食品的那些标准。原子荧光光度计食品检测相关标准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锑的测定GB 5009.1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1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93-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GB 31604.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GB 5009.7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GB/T 21729-2008 茶叶中硒含量的检测方法GB/T 5009.151-2003 食品中锗的测定SN/T 2888-2011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 高分子材料 高密度聚乙烯中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SN/T 2900-2011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 纸、再生纤维材料 砷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SN/T 3534-2013 搪瓷及玻璃器皿中砷、锑溶出量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SN/T 3941-2014 食品接触材料 食具容器中铅、镉、砷和锑迁移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SN/T 2006-2007 进出口果汁中铅、镉、砷、汞检测方法 原子荧光光谱法SN/T 3034-2011 出口水产品中无机汞、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联用(LC-AFS)法随着检测技术的提高,将会有更多的食品检测标准添加到食品安全体系的建设中去。作为原子荧光行业的领跑者,北京金索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也会再接再厉,用更加优质高效的原子荧光光度计产品助力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
  • 从新食品安全法解析包装的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及质控手段
    食品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近年来,“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安全事故频发,食品安全已成为政府和人民公众无法回避的的重要问题。对于这个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的长期问题,2015年政府重磅出击,通过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号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执行。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设立了最为严格的管理流程、追溯机制和惩处制度,强化了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在内的企业主体的安全责任。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大了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力度。  纵观食品生产环节,包装是食品与外界的唯一屏障,也是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卡,若其质量存在问题,食品安全更沦为一纸空谈,可见,包装对食品安全的作用不可小觑。细读食品安全法,其中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第四十六条“从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保证生产的食品复合食品安全标准”皆从食品包装的角度提出了质控要求。现就其影响及其质量控制手段进行详细解析。  食品品种日益丰富,相应的食品包装材质不一,如塑料薄膜、塑料复合薄膜、纸塑复合膜、共挤膜、镀铝膜、铝箔、铝箔复合膜等膜等,以及形态各异的包装容器,其中塑料包装材料占所有食品包装材质的90%以上,其材质、性能和工艺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基本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塑料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添加剂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要求,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应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安全法把规范重点集中在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方面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塑料、橡胶、纸、金属、涂料等食品接触材料在加工过程中会加入抗氧化剂、稳定剂、增塑剂、稀释剂等助剂,以适应各种包装需求。这些助剂在与食品接触过程中,尤其是油脂类或酸性食物,分子通过材料迁移进入食品,影响食品的安全,进而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对此,国家制定了相关标准对塑料包装向食品中迁移物的量以及检测方法做了规定,如我国的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3-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4805-1994《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等。标准中,采用蒸发残渣这一指标来衡量包装材料浸出物的情况。  蒸发残渣是检测食品接触材料在使用过程中接触水、酸性物质、酒精类、油脂类等食品时可能析出的化学物质量的指标,即蒸发残渣指标用来考核一定时间内包装中各类物质向食品迁移的总量,用mg/L表示。模拟物一般采用蒸馏水、4%乙酸、20%或65%乙醇和正己烷。相较于人工测试易出现的随机误差,建议采用仪器自动测试法,如ERT-01蒸发残渣恒重仪,能减少了烘干、干燥、称重等试验过程中的人为操作干预,且确保了试样重量测试过程一直处于相对平稳的环境中,避免了试验环境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塑料复合包装材料使用的粘合剂和印刷油墨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一方面,包材复合使用的粘合剂在高温时会发生裂解,生成有毒有害物质,另一方面,某些不良供应商会在胶黏剂中的溶剂中添加甲苯或二甲苯类类有害物质,增大了所包装食品的致癌危险。此外,当前国内包装印刷业采用的油墨以聚酯类树脂为主体结构,甲苯、丁酮为主溶剂,以溶剂挥发为干燥方式。由于胶黏剂和油墨中所含不等量的甲苯、丁酮、乙酯等溶剂挥发速度并不相同,这就造成了各种溶剂残留量数值不一。于此同时,若溶剂对树脂分子溶解性较好,树脂分子对溶剂的释放性较差,同样会导致大量的溶剂残留。在此基础上,随着胶黏剂和墨层涂覆的厚度增加,溶剂残留量也会随之增加。当溶剂残留量超过一定限度时,会同时向内和向外迁移,若进入包装内容物中就会对其造成污染,进而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危害。  国家对食品用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指标已经做出了严格要求:(1)残留总量,包括乙醇、丙酮、异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丁醇、乙酸异丙酯、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等共11种。(2)苯类溶剂残留量,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等3种。GB/T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式复合、挤出复合》要求残留总量≤5.0mg/m2,苯类溶剂不得检出,检出限为0.01 mg/m2。由于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一般产生于油墨、溶剂、粘合剂,与薄膜自身、生产工艺和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很难全面的进行把控,因此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检测显得格外重要。相关企业可以利用包材检测专用的气象色谱仪进行日常检测,根据测试数据,相应调整生产原料和工艺,以减少溶剂超标的发生几率。  包装材料物理机械性能及包装密封问题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包装材料是包装容器的基质,这些材料应用在食品类包装中需要在厚度、阻隔性、力学性能多方面具备良好的特性。厚度,是所有性能中最基本的一项。保持包装材料的厚度均匀,除了可以帮助乳品企业节省生产成本,同时宜于控制包材各部分性能均匀。厚度的测试方法有多种,根据目前国际、国内多项标准规定,面接触式测厚为指定测厚方法。另外,包材的力学性能也是关系到食品包装承重和耐冲击重要性能的基本因素,包括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剥离力、撕裂性能等,其测试方法已有标准可依且相对成熟,将以将其纳入食品包材质控体系中进行日常监测。  阻隔性是指包装材料阻隔水汽、气体渗透的性能。众所周知,水和氧气是导致食品变质的主要因素,因此包装材料作为食品与外界环境的隔离材料,其阻隔性要求非常高。由于此项检测需要极高的精密度和准确性,日常检验多依靠实验室检测仪器进行测试,而后实验人员根据材料的阻隔差异指导不同类型的食品包材选购。水汽和氧气除了通过包装材料渗透进入外,包装泄露处也是其渗入的薄弱环节。针对这一项内容,首先需要确认包装泄露部位的分布情况,建议采用负压法做密封试验,测试步骤可参照GB/15171《软包装件密封性能试验方法》。其次,根据测试结果找出泄露多发部位,一般来说封口泄露较为常见。现代企业大多采用热封技术封口,热封时间、温度、压力是决定热封效果的三大技术指标。通过借助热封试验仪等相关检测仪器,在模拟生产线的环境下试验不同的技术参数,从而找到最优热封工艺,改进封口质量。  综上所述,包装材料的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虽是潜在的,却无时无刻不在发生。新版食品安全法的诞生,一方面预示了我国食品安全机制走向了新阶段,另一方面也带动了包材质量管控逐渐步入一个更加严格的时代,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 解析中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解决之道
    GFSI(全球食品安全倡议)——为中国食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安全解决之道   食品安全是一个全球都在关注的热点话题,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不断,食品安全事件接连发生,如何寻求食品安全解决之道,已成为我国食品生产企业亟需解决的一个难题。“我要测”记者在2011年11月2日-3日召开的“第五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会议暨检测仪器设备展览会”上获悉,该难题有望尽快解决。在会上,GFSI董事会成员、中粮集团副总裁万早田先生为我们详细讲解了中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解决之道。 中粮集团副总裁万早田先生分析我国食品安全解决之道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据万早田先生分析,我国现阶段在食品安全方面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截止2009年,中国制定了1578项国家标准和2063项食品行业标准,涵盖谷物、乳制品、肉制品等20个专业,形成了门类齐全、覆盖面广的食品安全体系。   2、食品企业的规模化、标准化程度提升:在体系认证方面:2002年12月,中国认证认可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正式启动HACCP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试点工作,开始受理HACCP认可试点申请 截至2010年,已经颁发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累计9.6万多张,其中有效证书6万多张 ISO管理体系证书已经达到26张。在产业方面,多个产业链生产逐步集中,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如生猪产业,50头以上的养殖规模由2000年的25%提升到现在的60%。   3、食品安全事故总体稳定:/2010年,中国食物中毒起数为220起,中毒人数7383人,死亡184人(中国疾病预防中心数据) 而美国每年1/6的人因食物中毒患病(约4800万),12.8万人住院治疗,3000人因此丢失性命(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报告) 从结果对比看,中国食品安全状况好于国外发达国家水平。   二、食品安全事件多发,导致消费者信任危机。   仅2011年,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万能牛肉膏、墨汁红薯粉条、香精包子……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   三、食品企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惑与问题。表现以下4个方面:   1、缺乏风险预警机制,导致布置风险将至,缺乏风险交流平台导致闭门造车无法提升   2、政府监管力度加强,新标准不断出台,要求提高   3、不同企业、不同人员标准理解不同,导致同一产业链关键控制点差异较大,甚者在操作层面与标准背道而驰   4、在认证审核方面,不同客户提出的不同要求,体系不兼容,文件繁多,并需要重复、频繁审核。   GFSI食品安全解决之道   针对现状,万早田先生根据中粮集团在食品安全方面取得的经验,详细介绍了食品安全解决之道——GFSI(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lobal Food Safety Initiative,简称 GFSI)。   据了解,GFSI隶属于消费品论坛,是全球消费品行业组织。其成员由来自全球大型零售商组成,全球成员公司遍布70多个国家,成员数量超过650家,成员年销售额超过2.1万亿欧元。其总部设在巴黎,在华盛顿和东京设有办事处。   据同为GFSI董事会成员的中国华润万家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兼华润零售集团高级副总裁陈硕先生介绍,GFSI作为独立的非盈利国际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帮助食品生产企业持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对现行的食品进行比对,对认证认可的数据进行汇总,进行全球市场项目的开发,通过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进行信息分享与知识交流,强化其全球影响力。”   GFSI的未来发展战略是:“加强与全球政府和机构的关系,建立对第三方认证的信心,通过加强推广宣传,持续全球化扩张。”其愿景是“在全球范围内,推动食品安全的持续改进,增强消费者信心。” 中国华润万家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介绍GFSI背景   GFSI可从五个方面为食品企业提供食品安全解决之道:   一、提供了一套科学的食品安全解决方案。   GFSI认可计划以食品安全法律为基础,整合GMP、HACCP、ISO22000等标准要求,结合最佳实践,形成GFSI认可计划 在认可计划的时效性方面,食品生产企业随时审查和校正,解决了食品行业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行业认可方面,GFSI认可计划为食品安全控制提供坚实基础,并被国际食品行业和政府认可。   二、从产业链出发系统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GFSI认可计划关注源头、过程、出口端,从产业链的过程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三、搭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沟通交流的平台。   55%消费品论坛成员在商业范围内使用GFSI标准,认同“一处认证、处处认可”,GFSI的目标是达到100%的认可。   四、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网络。   2009年GFSI网站建立以来,每天超过1250人点击,最大浏览次数达到35780次。   五、GFSI为食品企业带来的其他益处。   其“一处认证,处处认可”——有效降低体系认证与管理成本。据了解,50%的供应商审核基于GFSI标准,25%的审核在一天内完成,节约了大量时间 在节约成本方面,据2010年3月的调查问卷显示,通过实施GFSI认可体系后,在年度成本支出控制上:零售商/餐饮服务商内部成本降低90%,小型生产商大约每年节约5万美元以上。   并且,GFSI认可计划有助于消费者信心建立,基于超过3大洲、70个国家650家消费品论坛成员,共同为食品安全提供解决方案,增强企业与消费者互信。 全球食品安全倡议研讨会现场   背景资料:关于第五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会议暨检测仪器设备展览会   第五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会议暨检测仪器设备展览会于2011年11月2日-3日在北京召开,吸引了来自18个国家的1000多名代表参加,共同探讨时下热点食品安全问题。“我要测”和“仪器信息网”作为支持媒体参加了本次会议。
  • 专家:2012年食品安全热点多数不属食品安全事件
    2012年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热点话题依然层出不穷,从年初的螺旋藻、明胶到年中的荧光增白剂、硼砂,再到岁尾的白酒塑化剂,1月5日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科协的指导下,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组织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孙宝国教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中心刘秀梅研究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研究员,北京大学工学院食品与生物资源工程研究所所长陈峰教授等十几位权威专家点评2012年12大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认为,2012年中国食品安全总体向好,真正属于食品安全事件问题的为极少数。   为了真实反映2012我国食品安全整体发展趋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分别从食品安全专家与消费者两个层面对2012年我国发生的食品安全热点进行了梳理,并综合分析了各大门户网站新闻点击量、微博传播量、网帖评论量等相关数据筛选出12个热点内容。      2012年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   专家表示,2012年中国食品安全的整体形势应该说总体保持向好的趋势。上述热点分别存在标准引用有误、判定依据不足、企业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不到位,执法不当、企业超范围使用新资源食品配料、外源性迁移污染等不同问题。“但真正属于食品安全事件的问题占极少数,仅可口可乐含氯门事件是一起典型的由于过程控制不到位,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孙宝国表示。   与会专家昨天表示,2012年12大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很多属于误读,而对“量效关系”的理解才是当前食品安全公共科普最为紧迫,也最为重要的内容,需要让消费者建立“检出不代表违规,检出不代表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的科学认知。   “我们生存的环境当中存在着大量的细菌和毒素,有些是工业化过程当中造成的。食品当中毒素产生的危害前提是要达到一定的量,不是说食品当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就会对人体健康成危害。”孙宝国表示,食品当中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比如黄酒当中EC问题,自古以来都有,黄酒、白酒、葡萄酒以及国外的酒当中都有,30年以前应该说几乎是检测不到,现在我们能够检测到了,因为科学技术进步了,但是检测到的这些毒素并不意味着对人体能够造成危害。   专家组表示,随着食品科技的不断进步,食品中有害组分的检出限值不断降低,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食品安全监控工作,从而保证了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然而食品安全监测机构的资质应在此基础上快速提升,避免诸如“今麦郎‘酸价门’”和“硼砂问题”等因机构误检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   专家组同时呼吁,食品工业界应该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提升食品安全管控和企业内部自检的水平,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系统,实施全程监控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生产产品,发现问题后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保证产品的安全,减少如“可口可乐含氯门”和“光明奶酪宝宝杯被指含禁放物”等问题的发生。   孙宝国院士代表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普工作专家委员会,对2012年我国食品安全热点进行了整体归纳,一是从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对人体造成较大伤害的食品安全事件得到了有效控制,整体数量显著减少,中国的食品安全形势整体处于一种稳中向好的状态。二是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重点从“三聚氰胺式的人为添加”转向原料溯源及过程控制,农产品原料控制是管理难点。三是标准问题受到高度关注,但时有误读。四是对中国传统食品(如白酒、黄酒)的安全研究应当尽早推进,以夯实中国民族食品工业的发展基石。五是影响中国食品安全水平的五大挑战将长期存在,中国的食品安全必须打持久战。六是食品行业“和平时期”的公众科普应全面启动,企业界、科技界需要与媒体有更为深入的合作,   需要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大纲》的框架下,将国家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及科学知识向公众进行宣贯与解读。七是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进行食品安全事件发布时,应充分听取科技界的看法。八是食品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家的道德与诚信是食品人的底线,也是维系中国食品工业长久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2012食品热点问题专家解读   “螺旋藻铅超标”:属媒体误用标准 做出不当判断   热点概况   2012年3月,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包括绿A公司在内的6大螺旋藻品牌被媒体曝出 “重金属铅含量超标”,全国多家销售点也已对相关产品进行主动下架。然而, 30日上午,国家药监局公布的检查结果却几乎推翻了此前媒体的调查。通告称:6大螺旋藻品牌中,仅有“康特力斯”一个品牌被检验出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他5大品牌均检验达标。   媒体和国家药监局都参照的是1997年2月份实施的国家《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药监局采用的是其中以藻类和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品和胶囊产品,铅限量为2.0mg/kg,在这个限值下多数螺旋藻产品达标。但有媒体选限量0.5mg/kg的标准,理由是国标中还规定除胶囊、固体饮品外,一般食品中重金属铅含量不得超过0.5mg/kg。在这样的限值下,六大品牌螺旋藻产品均铅含量超标。   特约专家   陈 峰教授   北京大学工学院食品与生物资源工程研究所所长   专家观点   螺旋藻是最受欢迎的藻类保健食品之一, 在亚洲及欧美等地均有销售。在日本和韩国,除螺旋藻外,小球藻作为藻类保健食品也占有同等重要的位置 两者都富含蛋白质和多种营养性或功能性成分,适合作为保健食品服用。   其实,螺旋藻重金属铅的检测方法已很成熟,没有争论,媒体和药监局也采用同一套标准,即国家《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然而主要不同却在于参照物。国家药监局认为螺旋藻(通常为片剂)应参照“以藻类和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品和胶囊产品,铅限量为2.0mg/kg”,然而媒体却认为“国标中还规定除胶囊、固体饮品外,一般食品中重金属铅含量不得超过0.5mg/kg”。其实,国标不可能详细列举所有食品种类,考虑食品是否有毒关键要看每天使用量。显然,螺旋藻并非一般食品,是保健品,成年人每天的摄入量多为几克,故更应归属保健食品中的胶囊类,而非一般食品。   结论:媒体误用标准,做出不当判断,不经核实即公布,非食品安全事件。   “明胶门”:老酸奶、果冻添加工业明胶没有依据 属误传   热点概况   2012年4月9日,央视某主持人发微博称:“来自调查记者短信:不要再吃老酸奶(固体形态)和果冻了。尤其是孩子,内幕很可怕,不细说。”而另有消息说,建议不吃这些食品的原因是“工厂用破皮鞋做明胶”,并掺入果冻和酸奶之中。用废旧皮革生产的明胶为工业明胶,而新鲜动物皮质生产的明胶为食用明胶,工业明胶一般重金属和微生物超标,而二者的生产工艺几乎相同。据了解,工业明胶价格是食用明胶的一半。尽管随后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发现有工业明胶被用于制作药品的胶囊,但是这一事件使得乳业行业乃至食品行业危机再起。受此次工业明胶传闻影响最大的便是乳品企业,酸奶、老酸奶、果冻再被指涉“废旧皮革明胶”。   特约专家   孙 熲教授级高工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专家观点   食用明胶的标准中,对原料有明确要求。“严禁使用制革鞣制后的任何废料”,食用、药用明胶都要求铬(Cr)含量最高不超过2PPM(即百万分之二)。“明胶门”事件,揭露河北一些企业生产的工业明胶冒充药用明胶制成药用胶囊,如果属实,这是违法行为,需严肃查处。至于老酸奶和果冻添加工业明胶一事,没有任何监督结果和检测数据作为依据,又无调查事实的经过,怀疑不成立。有网络谣言的嫌疑。   结论   老酸奶、果冻添加工业明胶一事没有依据,非食品安全事件。如果以工业明胶冒充药用明胶制成药用胶囊,造成严重铬污染,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立顿“农药门”:判定依据有误 农药残留未超出国家标准   热点概况   “绿色和平组织”于2012年3月对全球最大的茶叶品牌——“立顿”牌袋泡茶叶进行了抽样调查,并于4月24日发布了调查结果。该组织所抽取的四份样品共含有17种农药残留 绿茶、茉莉花茶和铁观音样本中均含有至少9种农药残留 其中绿茶和铁观音样本中农药残留13种。与欧盟农药残留标准比对来看,上述四份样品检测出七种尚未被欧盟批准使用的农药残留 四份样本都至少有一种农药残留超过欧盟农药残留标准最大限量。对此,联合利华官方微博于24日11点声明,联合利华中国生产的立顿茶系列饮品完全符合我国国家标准中关于农药残留的规定,是安全和合格的产品。联合利华大中华区副总裁曾锡文对记者表示,立顿黄牌红茶原料是从肯尼亚和斯里兰卡进口,立顿绿茶、铁观音和茉莉花茶系列产品每一批原料和成品也都送往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农药残留未超出国家标准。   特约专家   陈 卫教授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院长   专家观点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B/T24690-2009“袋泡茶”标准要求,其农药残留限量须符合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其中列出了茶叶中9种农药残留的最大限量值 2008年12月GB2763-2005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中又针对茶叶中硫丹做了最大限量补充规定。而欧盟从2006年8月1日起,将茶叶农残受检项目和限量标准大大提高,并对规定项目之外的农残采用限量值为每千克0.01亳克的“默认标准”。两者相比较,我国标准中关于农药残留的限量值大大高于欧盟的限量值。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和生产的食品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但以欧盟标准来判定在中国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不合格,则判定依据有误。   结论   判定依据有误,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可口可乐“含氯门”:生产管理和控制不到位 属食品安全事件   热点概况   2012年4月16日,有媒体报道披露,可口可乐山西饮料公司因管道改造,致使消毒用的含氯处理水混入公司9个批次价值约500万元左右的12万箱可乐产品中,目前部分产品已被当作合格产品销往市场。对此,可口可乐发布声明称,“我们出厂的所有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质量保障体系的检验,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是安全可靠的”,并表示所谓“公司内部信息”经查并不符合事实。随后,山西省质监部门介入调查。   28日晚,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发布一则通知,称“针对媒体披露的‘可口可乐山西公司含氯软化水混入部分批次饮料产品’中的问题,质监局认定媒体报道情况属实。同时在调查中,还发现该公司存在个别生产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质监局对可口可乐(山西)公司做出了停产整改的行政处罚。”   特约专家   孙宝国教授   中国工程院院士   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   专家观点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过程控制不到位,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表明即使像可口可乐山西公司这样的知名企业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方面也存在严重疏漏,生产过程监督严重缺位。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在于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系统,实施全程监控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后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保证产品的安全。对于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要主动召回,做到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减少损害发生率,避免损害扩大化和资源浪费。   结论  企业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不到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黄酒含有致癌物:无依据断定含量存在致癌风险   热点概况   2012年6月15日,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称浙江绍兴的两款黄酒中含有2A类可疑致癌物氨基甲酸乙酯(简称“EC”),每千克0.2mg至0.26mg。浙江古越龙山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娟英称,所有发酵酒类饮品中均含有EC,黄酒是酒类当中含量较低的,不会致癌。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媒体报道的古越龙山、塔牌等3款酒中的EC含量远低于欧盟国家及其他国家水果白兰地酒的限量标准,消费者可放心饮用。   专家观点   氨基甲酸乙酯(简称,EC)是广泛存在于发酵食品中的一种代谢副产物。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虽将氨基甲酸乙酯列入可疑致癌物质2A等级。但针对食品中的氨基甲酸乙酯,正处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阶段,尚未制定相关限量标准。世界各国饮料酒中均普遍存在氨基甲酸乙酯,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的风险评估结论,由于饮酒而产生的暴露边界比(MOE)尚未达到优先控制的致癌物名单。我国黄酒中氨基甲酸乙酯污染水平与国际上其他发酵酒相当。   2011年,《发酵酒中氨基甲酸乙酯限量标准》和《食品中氨基甲酸乙酯检测方法》已列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计划,并同期开展《黄酒中氨基甲酸乙酯控制措施指南》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相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和限量标准正式颁布之前,仅以检测到酒中含有氨基甲酸乙酯来评价黄酒是否存在致癌风险是不科学的。   结论   黄酒中的确含有氨基甲酸乙酯。然而,目前尚无根据判定黄酒中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是否存在潜在致癌风险,因此,为非食品安全事件。   今麦郎“酸价门”:检验机构无检验资质并声明无效   热点概况   2012年7月11日,河南省工商部门在对方便面食品的例行抽查中,发现今麦郎公司生产的“一元王香辣牛肉面”、“今野拉面”方便面均被检测为酸价超标,导致今麦郎对该批次产品紧急全面召回。“被曝酸价超标后,今麦郎公司表示向有关部门申请复检,三门峡市工商局称,厂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请复检,已视为自动放弃。”(7月23日,今麦郎正式发表公告回应:今麦郎将同批次产品从市场收回并送至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其检验结果全部合格。时隔不久,三门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表声明,承认其自身方便面酸价指标检测资质认证不全,此前对今麦郎方便面的三份检测报告予以收回并声明无效,同时对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表示道歉。   特约专家   元晓梅教授级高工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   专家观点   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质量监督部门须依法组织食品检验活动。《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   结论  检验机构收回检验报告并声明无效,非食品安全事件。   “荧光物质超标”:符合我国纸容器标准 能够保证食品安全   热点概况  2012年8月8日,“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公布对方便面桶、奶茶杯、一次性纸杯、纸碗的调查报告显示,包括香飘飘奶茶杯、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桶、今麦郎上品酸豆角排骨面桶在内的多款知名品牌所用的双层纸制品外层纸的荧光性物质含量超标。该组织常务副会长董金狮分析指出,方便面桶、奶茶杯等纸质容器外层纸之所以荧光性物质超标,很有可能是使用了非食品级用纸,甚至有可能是废纸,不排除有害物质会通过口、皮肤等途径进入人体,也可能渗入到食品中,长期积累对健康造成危害。   特约专家   王竹天研究员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常务理事   专家观点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面制品分会针对“纸碗污染事件”,参考全球相关各国家(地区)的标准制订及方便面容器使用现状,同时综合我国方便面行业的情况,发出对这一问题的科学见解,证实方便面的纸容器由内层的“纸碗”和外层的“碗标”构成,具不同功能。纸容器(包括内层和外层)除应符合基础标准GB9685和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之外,其中内层的纸碗因直接接触食品,还应符合原纸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符合以上标准规定的产品能够基本保证食品内容物的安全。   要达到以上标准的规定,外层的碗标部分,食品包装的外层材料应避免和食品直接接触,并采取措施防止有害物质迁移到食品中危害人体健康。   结论   符合我国相关标准的纸容器能够基本保证食品的安全。   “张裕葡萄酒农残超标”:农药残留没有超标 残留量不会危害健康   热点概况   2012年8月,某杂志将国内三家葡萄酒企业的10款产品送经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结果显示,各款葡萄酒均检出多菌灵或甲霜灵农药残留。其中,张裕葡萄酒农药残留值最高。由于上述农药具有导致肝癌的风险,并且多菌灵为美国禁用的农药品种,因此这一消息在市场上引起了震动。   特约专家   史贤明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中美食品安全联合研究中心主任   专家观点   葡萄酒是以葡萄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加工而成。由于葡萄酒中的农药残留水平取决于原料中的农药残留状况,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规定葡萄中的农药残留指标和限量而未对葡萄酒进行相应规定,我国也如此。   多菌灵或甲霜灵是国内外葡萄种植业广泛使用的低毒农药。此次检测的两种农药残留量均低于0.02mg/kg,远远低于国内外葡萄中的限量标准,属于合格产品。如此低的残留量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此次事件,警示企业提高对原料种植环节的管控,尽可能减少农药等外部投入物的使用 同时提示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葡萄酒安全标准的制定。对于消费者,要正确认识农药残留的健康风险,不仅关注其有无,还要看其存在量适合符合相应的标准。食品中检出农药残留并不等于产品不合格。   结论   媒体报道不全面,受检的几种葡萄酒中的农药残留没有超标,属于合格产品。   “面粉硼砂事件”:执法不当 导致舆论炒作   热点概况   2012年9月14日,河北省工商局《关于对五得利面粉市场清查的紧急通知》在系统内层层转发,查封分公司的产品。2012年9月20日13时48分,财新网刊登财新记者发布的一则消息:“全国销量第一面粉企业添加致癌物硼砂被查”。媒体大量转载。2012年9月26日,河北省官方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根据省内外权威检验机构的检测结果,经分析研判,该省有关监管部门一致认定,五得利集团深州、雄县公司在面粉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非法添加硼砂问题,其面粉是能够让消费者放心食用的产品。   到9月底,受此“事件”影响,五得利面粉销量下降了40%。   特约专家   魏益民研究员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专家观点   国家对小麦粉等食品中的硼元素、硼酸或硼砂含量没有规定限量值。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营养与安全研究所宋筱瑜等的论文《中国12省市部分食品中硼本底含量调查及居民摄入量初估》对小麦粉硼含量的本底值建议为1.65mg/kg,换算成硼砂含量为14.6mg/kg。被抽检的所有面粉样品均没有超过以上建议值 执法单位也未发现人为添加硼砂的证据。   2008年,卫生部将硼酸和硼砂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硼是植源性食品的天然成分,不同植物种类中硼本底含量差异很大,例如,大豆的硼本底含量建议值为39.46mg/kg。因此,不能因为检出硼离子,就认为是人为添加。   结论   执法不当导致的舆论炒作事件,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光明奶酪宝宝杯被指含禁放物”:无危害 但须按规审批使用   热点概况   2012年9月,有消费者购买了光明的小小光明宝宝奶酪(宝宝杯)后发现,包装上写着“含优质蛋白质、丰富钙质和维生素,针对1至3岁的宝宝”,包装盒底部配料表中则写着含有“复合营养素(乳矿物盐)”等物质。   随后,记者查询发现,2009年卫生部批准乳矿物盐为新资源食品。据悉,乳矿物盐是以乳清为原料,经去除蛋白质、乳糖等成分而制成,其中包含钙、磷等成分,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而新资源食品指的是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符合食品基本要求,对人体无毒无害的物品。   对此,光明乳业回应说,为避免138g(6杯)小小光明宝宝奶酪产品在包装上给消费者带来误导,目前已将市面上的产品全部回收,对给消费者带来的影响表示歉意。   特约专家   李宁研究员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常务理事   专家观点   乳矿物盐是经过安全性评价卫生部批准公告的新资源食品,由于新资源食品是在我国没有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而婴幼儿是敏感人群,因此新资源食品使用范围一般不包括婴幼儿食品,婴幼儿食品中使用的原料应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婴幼儿食品主要是指0-3岁人群食用的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乳矿物盐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是不符合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相关要求的。   结论   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批准后方可使用。   肯德基汉堡细菌超标”:标准引用有误 判定依据不足   热点概况   2012年10月19日,长沙市第三季度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情况出炉,长沙肯德基有限公司阿波罗店的香辣鸡腿堡位列不合格名单。长沙市卫生局抽检8月29日批次的汉堡发现,大肠菌群含量为230MPN/100g(MPN是“最大可能数”的简称),按照国家标准糕点、面包卫生标准≤30MPN/100g的标准,此汉堡超标近7倍。就此,肯德基提出异议,认为汉堡不是面包,不能以面包糕点的检测标准来衡量,要求卫生局重新考量。长沙市卫生局经请示湖南省卫生厅并咨询省疾控中心专家,临时将肯德基撤出了不合格名单。   特约专家   刘秀梅研究员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   专家观点   汉堡是餐饮单位以面包加肉肠、蔬菜和奶酪等多种食品或半成品现场加工制作的即食食品,其原料组成、加工过程、包装及食用方式与工业化的糕点、面包具有显著差异。国家尚未对此类食品规定微生物指标及限量。因此,对汉堡的安全性既不能按热加工、也不能按冷加工面包的标准进行评价。本次检验,未检出致病菌,因此不会对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带来风险。   此次事件,警示同类食品的加工、经营单位应引以为戒,注意多种原料的风险控制,加强现场制作环节的卫生操作和管理,严格执行餐饮业良好操作规范(GMP),尽最大可能控制不安全因素、规避风险、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   同时提示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餐饮经营规范的科学指导。   结论   标准引用有误,判定依据不足,非食品安全事件   白酒“塑化剂超标门”:非人为添加 应积极排查迁移污染   热点概况   2012年11月19日,21世纪网以“致命危机:酒鬼酒塑化剂超标260%”为题报道50度酒鬼酒经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其塑化剂含量超标,在白酒行业引起了轩然大波。当日股市相关酒板块市值蒸发300多亿,再一次把酒类食品安全推向风口浪尖。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进行检测,其中DBP(塑化剂成分的一种)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按照卫生部有关DBP在食品中最大残留量0.3 mg/kg的标准,该酒鬼酒超标246%。就此,酒鬼酒提出异议,认为国家没有针对酒类的标准来规定塑化剂的指标限和检测的标准方法,不能套用现行食品中塑化剂的检测标准。事件发生后,国家质检总局证实酒鬼酒塑化剂超标属实,并依据科学说明目前白酒中的存在量不会引起安全问题。   特约专家   徐 岩教授   江南大学副校长、江南大学酿酒科学与酶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专家观点   塑化剂是在塑料加工中添加用来增强柔韧性和易加工性、工业上被广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剂。2011年台湾“塑化剂风波”之后,从严禁恶意添加的角度,卫生部紧急发布551号公告,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首先白酒中确实是检出了DBP等,但是要客观、理性的分析和看待。1)不是人为添加(含量、理由),白酒中发现的塑化剂是一种外源性的迁移污染,该类物质在正常的发酵生产中不会产生。同时,也没有科学证据表明需要添加塑化剂来提高白酒产品的品质。酒中“塑化剂”来源比较复杂,经过多轮调查排查和分析,主要来源于:一是接触酒的塑料管道、容器、包装材料和密封材料等迁移 二是环境中“塑化剂”的影响(如土壤、水中存在的“塑化剂”可能进进食品链。2)含有塑化剂和产生危害是二个概念。 “塑化剂”对人健康的影响取决于其摄进量大小和摄进时间。国际上动物实验研究表明,长期大剂量摄进“塑化剂”具有内分泌干扰作用和生殖毒性,但目前尚没有人体受危害的临床病例。从确保人体健康出发,根据国际权威卫生健康评估机构的研究结果,成人终身天天摄进DEHP不超过3.0毫克(TDI每日耐受
  • 真假有机食品认证乱 九龙治水难保食品安全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在人们对食品缺乏安全感的背景下,“有机食品”在很多人心目中成为了“食品安全”的代名词。然而近年来,不仅获有机认证的企业违规使用农药、化肥的事件频频出现,假冒的有机认证也常常在市场上鱼目混珠,人们开始对“有机食品”产生了质疑,那么,市场上的价格不菲的有机食品是否值得信赖呢?   按照国际通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安全的食品从低到高共有三个阶段,是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但是据记者了解,购买有机食品的消费者往往只知道有机食品是不使用农药和化肥,除此之外有机食品也不允许使用基因工程技术,而且从生产其他食品到有机食品之间需要两到三年的转换期,就是说比如原来你这块地是种普通蔬菜的使用过农药化肥,但是要转而种有机蔬菜就需要等个两三年的时间。数量控制方面,有机食品的认证有定地块、定产量这样的严格要求,既然有这么多严格的要求,其实真正的有机食品价格不菲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也正因为高价带来了利润空间,鱼目混珠的食品就不在少数了,所以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要多长一个心眼,一方面食品必须有国家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标识,还附有有机认证证书编号可以上网查询。业内人士还提示如果消费者到正规的超市、商场、专卖店选购的话,遇到滥竽充数的有机食品的机率就会小得多。   国家认监委相关工作人员:有机食品认证监管体系暂不完善   据公开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经拥有有机食品认证的机构达到24个,目前已经颁发有机食品证书近八千个,认证机构对于有机食品的认证要经过环境检测、过程检查、产品检测三关,还应该有长期的追踪和复查。   但是实际情况是你只要花两、三万块钱,一些认证机构或者中介公司就会帮你搞定全流程。不仅如此,因为受到利益的驱动,有些认证的机构甚至会主动找加工企业,推荐其花钱来买有机食品的认证。   针对认证中出现的问题,负有监管责任的国家认监委的相关工作人员此前也是接受采访,表示按照相关的办法,他们应该组织地方认证监管机构对有机产品进行认证,但是目前监管体系不完善,仅仅靠一个部门很难进行全覆盖的监管。所以传统的食品安全领域九龙治水的老问题也同样给有机食品的安全带来了隐患。
  • 食品、保健食品将执行最严谨标准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毕井泉在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span /strong /p p   今年7月初,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两个月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今天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p p   刚才,各部门负责同志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这些讲话都非常重要,会后将以文件形式,由九部门联合印发,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08ded27c-4d31-4249-b5ea-7dd4afd59f4a.jpg" title=" 电视电话会议现场.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span /strong /p p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这表明,老百姓对食品安全满意不满意,本质上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问题,是关系人心向背的问题。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是长期存在的顽疾,受害的是一些老人、病人,社会反映强烈,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是一项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把整治工作组织好、实施好。 /p p   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要把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第一,要把最严谨的标准落到实处。 /span /strong strong 有机食品必须名实相符,产自良好生态环境,不得检出农药、兽药,不能让虚假的有机认证贻误中国有机农业。绿色食品必须按照生产规程要求,按规定限量使用限定的化肥、农药、兽药,或者不使用化学物质。无公害食品中,允许使用的农药、兽药残留不得超标,重金属不得超标。 /strong 所有工业化生产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晰准确,如实标示,不得有任何虚假标示。保健食品所标功能声称,应当有科学依据。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都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第二,要把最严格的监管落到实处。 /span /strong 企业是产品的法律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 必须保证其所用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真实 必须保证其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真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加强对市场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抽样检验,公开生产过程的检查结果,公开不合格食品、保健食品检验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风险。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督。广电部门要加强对广告播出单位的监督。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最严格监管”的要求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实总书记“党政同责”的要求。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第三,要把最严厉的处罚落到实处。 /span /strong 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必须充分运用法律的武器,对生产经营者未能履行主体责任进行惩戒,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 /p p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犯罪。 /p p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属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犯罪。 /p p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犯罪。 /p p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属生产、销售假药刑事犯罪。《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为假药。预防和治疗疾病是药品的特殊属性。凡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注册为药品的产品(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均为非药品,有证据证明,生产、销售这些非药品时声称能够治疗、预防某种疾病,致使消费者误以为药品而购买使用的,都属于冒充药品,都属于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及其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明知他人从事非药品冒充药品生产、销售假药,而提供广告宣传等帮助行为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的共同犯罪论处。各地在专项整治中,对有证据证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方式生产、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对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p p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了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法条适用原则。生产、销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至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p p   以上《刑法》《药品管理法》中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相关的规定,要依法严格落实。所有的违法处罚案件,都要按总书记的要求处罚到人,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监管信息和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对生产经营者最有力的震慑,对执法者最硬的约束,对社会舆论最重要的引导,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最大的贡献。各地区、各部门查处案件情况,要定期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统计结果。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第四,要把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 /span /strong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守土有责、失责必问。食品安全,不出事都没事,出了事就要查明谁的事、怎么出的事、谁应对此事负责。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既要查办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又要调查案件发生的原因,包括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以及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领导责任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和监督措施,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p p   今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请省级食品安全办牵头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同志汇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九月底前向各自的国务院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综合情况由省级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书面报告,由食品安全办汇总报告国务院。 /p p   同志们,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牢记肩负的政治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实效,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 /p p   会议到此结束。 /p p br/ /p
  • 澳新食品标准局拟修改食品标准法典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对外公布了拟议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Food Standards Code)修改草案详情,并征求有关团体和个人的评议意见。   新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修改包括批准一种转基因玉米、用作高强度甜味剂的Steviol(甜菊)以及特殊医疗用食品等。FSANz将会仔细考虑来自各方的评论,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修改食品标准法典,澳新食品标准局对食品、物质以及食品生产技术进行评估,并进行管理效果分析,确保修改结果有益于社会。   特殊医疗用食品 Proposal P242,初步评定为最后的评估结果。特殊医疗用食品(FSMP)指的是在医生或其他健康专业人士(如营养师,护士)监督下使用的,治疗慢性病患者、残疾人、急性病患者或受伤者的食品。目前,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并没有明确关于FSMP的标准。FSANZ拟议制定一个关于FSMP的标准,并欢迎来自公众的意见。   而对于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 Application A1042,属于第一次评估。陶氏益农澳大利亚公司正寻求批准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FSANZ对该转基因玉米进行了充分的科学评估,以保证人类使用的安全性,目前该评估正在进行中。   对于甜菊糖甙的允许含量 Application 1037的评估:嘉吉公司正在寻求批准提高甜菊糖甙在冰淇淋,水基饮料,酿造软饮料,配方饮料和调味酱油中的最大允许含量。甜菊醇甙是食品产业用作糖替代品的高强度甜味剂。嘉吉公司声称需要提高最大允许含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口感。   木质素磺酸钙(40-65)作为食品添加剂 Application A1030的评估:帝斯曼营养产品澳大利亚公司已要求批准将木质素磺酸钙(40-65)用作脂溶性维生素(A,D,E和K)和类胡萝卜素的载体制成食品添加剂和营养物质,以帮助这些营养物质融入水基食品。木质素磺酸钙(40-65)帮助不溶于水的维他命和类胡萝卜素均匀分布在水基食品和饮料中。FSANZ正在寻求评议意见,特别是来自食品行业的意见。   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维护 Proposal P1013的评估:FSANZ还将定期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维护其通用性和透明度。这些修订旨在解决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不一致的地方,拼写错误,语法和印刷错误,遗漏以及需要更新或澄清的项目。
  • 食品安全丨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
    从“土坑酸菜”到“牛奶中检测出丙二醇”,再到近期“科技与狠活”有关食品添加剂的视频陆续出现,食品安全的话题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引发消费者高度关注。食品添加剂究竟是什么?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不等于非法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合理合法且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食品添加剂有哪些种类?目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个类别,共2400多种,包括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香味物质等。(点击产品名称即可购买)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阿斯巴甜、安赛蜜常见于饮料、糕点、糖果等着色剂胭脂红、赤藓红、柠檬黄、亮蓝常见于冰激淋、果汁饮料、糖果等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钠、丙酸钙常见于果酱、蜜饯、酱油等抗氧化剂叔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叔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常见于油脂和含油食品、干鱼制品、饼干、速煮面等香味物质麦芽酚、乙基麦芽酚、2-乙基呋喃常见于果汁、调味品、罐头等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已公布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包括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和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常见种类如下:禁用色素苏丹红、碱性橙、罗丹明B常见于辣椒粉、豆腐皮、辣椒油等非法添加剂三聚氰胺,常见于乳及乳制品硝基呋喃类,常见于猪肉、禽肉、动物性水产品孔雀石绿,常见于水产或鱼类
  • 食品组学:食品分析现在和未来的挑战(4)
    》接上期   尽管我们看到有许多的食品分析手段和应用方法,但在这一热门分析领域依然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例如,目前世界上每年依然有上百件食源性感染事件发生,高达1/3的工业国家人口每年都遭受食源性疾病带来的痛苦。对于食品当中致病微生物的检测,在过去几十年当中,微生物学家已经研究出了可靠的基于培养的技术。尽管这些方法被称作&ldquo 黄金标准&rdquo ,但是十分耗时,并且所用的仪器也比较笨重,很难携带。   基因检测技术的引入,使得致病微生物敏感性和特异性筛查成为可能。微阵列芯片技术是一种先进的核酸检测方法,其主要特点包括小型化、并行处理样品的能力、及易于自动化。   此外,现有的大量遗传信息已经可实现比物种更低一级的分辨,可区分微生物菌株,这主要归功于精心挑选的可变基因组区域。尽管这些基于分子技术(或免疫技术)的快速检测方法出现,但是要寻求真正的实时检测方法,减少乃至于取消培养富集可能才是关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样品前处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包括从样品基质中进行细菌浓缩和纯化。在这方面,食品安全依然面临的另一个分析挑战是,在不影响回收率、精确度、灵敏度、选择性和专属性的情况下,尽可能快的得到与官方指令相关的可靠的分析结果。   消费者保护及食品中过敏源的检测执法,仍然需要更合适的分析技术。食物过敏是食品分析当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微量的过敏原对于敏感人群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这就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有非常严格的卫生标准和法律法规限制。免疫学方法应首先被考虑,紧跟其后的是确认方法。利用液相色谱和质谱检测过敏性蛋白近年来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并且现在常被用于食品过敏原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尽管取得了这些进展,我们依然需要可替代的确认方法来应对额外问题源,例如,食品基体干扰或食品加工,虽然它们可能不影响食品的致敏性,但却影响过敏原的检测。   分析系统的小型化将继续发展,相较于传统的生物键合鉴定,新出现的技术可提供自动化程度更高和功能更多的分析平台。这些复合型的生物分析技术预计将为监管机构、食品企业,提供更有效的食品和环境污染物监测手段。在这方面,平面阵列芯片和悬浮阵列芯片已经展示出了它们在检测病原体、食物过敏原和掺杂物质、毒素、抗生素和环境污染物方面的潜力。在这种情况下,微流体技术在食品分析领域也有一些有趣的应用,不过更多的精力需要放在研发用于真正的食物样品分析,集成多个操作单元的多功能的微流体平台。微型系统及其应用在食品分析中将继续保持增长。   至于多维色谱,从技术角度来看,两个系统之间固有的接口问题依然存在,因为这一问题,GC × GC的操作成本相当昂贵,LC × LC的灵敏度也有所降低。未来几年,需要新的解决方案来改进这些接口问题,以及进一步增加系统的正交性,从而增强它们的分离能力,因而增加它们在食品分析中的应用。在设计有效的新型气相色谱、超临界流体色谱的调制器时,保证分析成本尽可能低应当是优先考虑的问题。同时,多维系统当中的在线样品制备步骤的发展也是值得期待的。而且,随着功能强大的质谱检测器的扩展应用,将进一步增强这些技术在食品分析当中的应用和鉴别能力。需要考虑的重要一点是,在它们能够提供更简单更快速的分析之前,当下的这些多维技术的应用仍需要专用的实验室、设备和训练有素的操做人员。   胃肠道疾病和肝炎的病原体是食品分析中刚出现的十分重要的食品相关病毒。由于分子生物学方法的发展,使得诺如病毒、轮状病毒、甲型肝炎病毒、和乙型肝炎病毒及其他相关病毒在不同食品基质中的检测成为可能。然而,目前所使用的方法都需要加以改进,因为根据不同的方法、食品基质、以及病毒的类型,分析效率有很大的差别。我们需要建立标准的测试流程对现有的分析方法进行比较。   由于工业的发展、新型农业的实践、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等原因,食物中有毒残留物的种类不断增加。这种增加促使了日常功能更强大、更灵敏和更快速的分析方法的发展,使之能够检测到食品中新出现的污染物,如工业有机污染物、纳米材料、残留药剂、抗生素和抗球虫药、或海洋生物毒素等。   通过新的应用,纳米技术和纳米材料具有显著加强食品供应的潜力,包括对营养物质和生物活性吸收及传输系统的影响 对微生物,过敏原和污染物的检测和控制 改进食品包装性能和使用性能 改进食品的颜色和味道。由于这些应用,人类暴露于整个食物链中的纳米材料可能来自于纳米材料在食品生产中的故意使用,也可能是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使用,以及其他行业使用的纳米材料转移到食品当中。因此,我们需要新的分析方法对掺入食品或其他媒介中的纳米材料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表征。此外,还要对不同类型的纳米材料的毒理学进行研究,了解它们如何影响食品的安全性。   最后,一个明显的趋势是绿色分析化学在食品分析实验室的应用。绿色分析化学是指&ldquo 使用较少或不用溶剂、试剂、防腐剂,以及其他会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化学物质的分析技术和方法,它也可以实现更快和更节能的分析,但不会影响分析质量。&rdquo 根据定义,很明显分析当中的有害物质减少了,但是分析性能依然保持甚至有所提高。一些方法,如那些涉及样品制备的绿色技术(使用新型绿色溶剂,微型化,或采用无溶剂技术),和新型分离技术、化学计量学的结合将有助于达到新的绿色时代所提出的目标。   注:文章译自美国分析化学杂志。 》接下期
  • 食品组学:食品分析现在和未来的挑战(2)
    》接上期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不会对大量应用于食品分析的技术进行论述。本文将主要聚焦于以下几个主要的食品分析技术方法:(1)光谱学技术,如质谱、核磁共振、红外、原子光谱、荧光法等 (2)生物技术,如聚合酶链反应(PCR)、免疫技术、生物传感器等 (3)分离技术,如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毛细管电泳、超临界流体色谱等 (4)样品制备技术,如固相萃取、超临界流体萃取、顶空法、流动注射分析、吹扫补集、加压液体萃取、微波辅助萃取、自动热解析法等 (5)电化学法 (6)联用技术等。如果将上述各类技术的分支技术也考虑在内,那用于食品分析的技术就更多了。 图1.样品制备、生物技术、光谱技术和分离技术在食品分析当中的应用,根据2000-2011年间食品科技文摘中相应的引文数量分析。生物技术中的&ldquo others&rdquo 包括:放射免疫法和酶法分析。光谱学技术中的&ldquo others&rdquo 包括:拉曼光谱(402),电子自旋共振(366),介电光谱法(57),折光度法(54), 旋光度法(38),化学发光法(15)和光声量热法(0)。   为了总结食品分析当中大量被使用到的技术以及被解决的课题,表S-1(见附件)作为辅助信息,对2009-2011年间发布的针对不同食品分析的文章、综述、文章章节进行了总结。同时,图1和图2,提供了2001-2011年间发表的关于食品分析的文章统计,其中的数据是通过食品科技文摘(FSTA)数据库,以各类技术为关键词搜索整理所得。如果我们将图1和图2的数据,与1990-2000年间发布的类似食品分析文章统计数据相比,能够得到许多重要的结论。其中最重要的变化趋势是,生物技术和样品处理技术的应用明显增多,而放射化学和热分析技术的应用严重减少。光谱学技术、生物技术和样品处理技术的应用和20世纪末相比,分别增加了2倍、3倍和4倍,热分析和放射化学技术的应用则减少了一半。其他比较成熟的技术,如色谱技术的应用依然比较多,但如今,它的应用也不如以前(1990-2000年)广泛,因为光谱学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多,而且成为了目前食品分析中应用最广泛的技术。实际上,对于食品组分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以及进行食品特性的研究,都可以通过测量电磁辐射(可见光、红外光、荧光、拉曼散射光等的吸收)与食品的相互作用来实现。得益于新型光谱仪器技术及多元化学计量学的发展,能够对不同的红外或荧光光谱表现出的细微差别进行评估,例如对食品光谱分析所展现出的细微差别,从而使得开发预测模型成为可能。 图2.电化学法、流变学、放射化学、热分析技术在食品分析中的应用,根据2000-2011年间食品科技文摘中相应的引文数量分析。   近年来,成像技术如共聚焦激光扫描显微镜,或高光谱成像耦合图像分析技术已被成功地用于研究高度异质性食品。实际上,成像分析技术,例如数学形态学、或图像纹理分析,使得对图像中的结构进行定量分析,或展示不同的加工过程对于食品中蛋白质网络微观结构的影响成为可能。从另一方面来说,食品分析中光谱学技术应用的重要增长也许是由于NMR、红外光谱等技术大量的最新应用,以NMR为例,由于对具有生物和代谢等特性的未知化合物的明确鉴定的需要,使得这类技术的应用数量接近于一些成熟的技术,如荧光、甚至质谱的应用数量。   生物技术的大量应用并不奇怪,这些技术,以生物体及他们的产品如酶、抗体、DNA等为基础,来实现鉴别和分析食品,它们在食品分析中的应用增长了3倍。其中PCR技术的应用占据了所有生物技术应用的60%,相当于之前生物技术在食品分析当中的所有应用的2倍。PCR技术的大量应用主要归因于要采取不同的步骤,来克服影响DNA提取质量和数量的主要难题。目前,针对许多样品的新仪器和新标准化协议,使得PCR成为世界范围内一种广泛应用的技术,可以在几乎所有的食品分析实验室中看到它。   至于分离技术的分布和重要性,液相色谱(LC)和毛细管电泳(CE)的应用增长主要来自于技术本身的发展,如:在确保分辨率和分离效率的同时降低分析时间(UPLC、微流控芯片电泳技术、整体柱),新的分离机理(亲水相互作用色谱等),将质谱作为LC或CE的检测器。另一方面,气相色谱(GC)的应用基本和过去持平,并在一些特定的应用领域展示了它的重要性。最后,联用分离技术,如中心切割多维色谱法(LC&minus LC, GC&minus GC, LC&minus GC, LC&minus CE等),或全二维技术(LC× LC, GC× GC),它们可提供更多信息来支持破译食物的复杂性,以及研究食品对于人类健康真实影响的理论。   事实上,多维色谱已经成为一种分析复杂样品的可选择方法,在食品分析中有一种情况,即某类技术的改进,如新的色谱柱技术,似乎已经达到了它们的极限。然而,多维色谱峰容量的增加到目前要比经过各种改进的一维色谱高。多维色谱允许两个或更多个独立或几乎独立的分离步骤结合,显著增强相应的一维色谱技术的分离能力,因而提高分离复杂样品中化合物的能力。尽管两种不同色谱分离技术的耦合并不是什么新技术,但是这一技术的发展拓展了综合应用,在这些应用中,整个样品可以从不同的独立的维度进行分析,并减少了样品制备的步骤。食品分析领域,有关这种综合技术的应用每年都在增长,而且预计将持续保持增长状态。   对于食品分析当中样品制备技术应用的显著增长(4倍左右),我们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样品制备技术的改进目标在于减少实验室溶剂的使用和有害物质的产生,减少劳动力和时间,降低每个样品制备的成本,同时提高被分析物质的分离效率。目前,新型绿色制样技术,如超临界流体萃取(SFE)、亚临界水萃取(SWE,也称为加速溶剂萃取)将在食品科学中有更广泛的应用,不仅仅是在食品分析当中,还有在食品功能成分的提取中。这些萃取技术基于压力流体可提供更高的选择性、更短的萃取时间、和对环境更友好的特性。关于这些技术的文章在2001-2011年10年间超过1500篇,而20世纪末时,关于这些技术的文章还只在300篇左右。举一个有趣的例子,例如,加压流体萃取(PLE),在以前还没有这种技术,但现在却是食品分析当中仅次于SFE的十分重要的&ldquo 绿色&rdquo 样品制备技术。   同时, 相较于传统萃取方式,不同的液相微萃取模式,如单液滴微萃取、分散液-液微萃取、中空纤维膜液相微萃取(HF-LPME)等操作更简便、更有效、速度更快,并且有机溶剂的消耗量更低,所以在食品分析当中它们被越来越多地用于从不同的基质中提取有机或无机物质。当比较样品制备和分离技术的数量和分布时,另一个比较重要的观察结果是,在过去10年中,固相萃取(SPE)应用的增长在某种程度上和液相色谱的应用是相关联的,对于液相色谱来说,在过去10年当中,新的分离机理、新应用和新方法已经建立。另外,比较有趣的发现还有,固相微萃取(SPME)的应用和其他发展比较成熟的技术,如顶空法的应用数量比较接近。在过去几年中,SPME的快速增长主要由于其操作简便、纤维和涂层应用范围的日益广泛,以及新发展起来模式,这些模式拓宽了SPME的应用范围。   附件:表S-1  》接下期   注:文章译自美国分析化学杂志。
  • 食品合规义务来源之国内食品标准体系框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的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食品作为一种工业产品,以食品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所作的统一规定,由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在一定的范围内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食品标准应包含质量和安全两方面的要求,既能指导食品企业生产经营,又能保证消费者安全。一、食品标准的作用1)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的依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才能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同时也能带动行业水平的发展。2)标准能保证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持续发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才能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以及生态平衡,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3)标准给执法监督和消费者维权提供依据监管部门、检测机构能够依标准执法、检验,依据标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能够依据标准选择产品,明白消费,依标准维权。二、食品标准的分类国内食品标准体系分类见图一。  图一 国内食品标准体系分类   三、食品标准的识别1)按照实施效力识别标准2)按照制定主体识别标准  3)按照标准对象识别标准  小结   食品企业应通过熟悉国内食品行业相关标准的框架以及分类,以便收集和企业相关的标准清单,识别其义务,保障食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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