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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炔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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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炔醛相关的资讯

  • 利剑出鞘亮锋芒,TOF-MS VOCs走航车助力成都超站联盟
    群贤毕至 共话超站8月26日上午,由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共同主办的“中国大气超级观测站联盟2019年工作会议”在成都顺利召开。该会议是由与大气复合污染研究有关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及环保业务机构按照“自愿、平等、共赢”的原则共同发起成立。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远航院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陈善荣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厅长于会文、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刘文清院士出席会议并致辞。专家学者出席开幕式成都新津大气氧化性综合观测实验超级站聚智光华 助力超站来自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大气产品线的工程师给与会人员分享了题为《大气复合污染在线监测技术进展》的精彩报告。报告总结了聚光科技自2009年进军大气产品线以来,在超级站&大气复合污染监测方面所取得的技术进步和业务化运行案例。通过向现场专家介绍我司在超级站中配备的颗粒物源解析模块、臭氧源解析模块和移动走航监测模块,全面展示了聚光科技强大的大气监测产品线阵容,助力超级站的业务化运行。聚光科技工程师发表题为《大气复合污染在线监测技术进展》的精彩报告利剑出鞘 展锋露芒聚光科技TOF-MS VOCs移动走航监测车全局走航,精准溯源会议开始前期,聚光科技TOF-MS移动监测走航车早早到达会场,对成都城区及污染敏感点周围整体环境进行为期一天的VOCs走航观测,全局把控VOCs浓度分布全貌,对捕捉到的污染事件进行重点分析。在对臭氧前体物VOCs进行污染溯源时,发现某站点周边存在一个明显的污染高值点,通过局地风向与VOCs组分分析,对污染来源进行精准定位。TOF-MS走航车对会场周围进行为期一天的VOCs走航观测精准溯源投诉纠纷,准确排查 会议期间,聚光科技驻场专家在与当地环境执法大队交流中获知,某小区居民对周边企业经常进行投诉,反映有异味影响日常生活。现场专家立即出动大气异味质谱监测车,针对小区周边居民投诉的企业进行污染排查,最终在投诉小区西南方向监测到TVOC高值。通过组分分析与现场排查,该区域污染高值的主要VOCs物种包括1,3-丁二烯和2-丁炔等物质,周边为储油地,且油罐车出入频繁,当出现西南风向时,极有可能影响投诉小区居民日常生活。与当地环境执法大队交流了解居民投诉情况 针对小区居民投诉异味进行溯源院士莅临参观指导会议交流期间,张远航院士来聚光科技TOF-MS走航车进行参观指导,董事长叶华俊向张院士详细介绍了走航车:该系统通过对不同区域开展走航监测,可全面、快速、实时获取整个研究区域污染全貌,精确定位重点污染企业及其内部重点污染源。系统秒级出数,连续直接进样,灵敏度高,同时具备能耗低,续航能力强的优点。截至目前,该类走航车已为石家庄、张家口、济南、南京等多个城市提供走航服务,行驶里程超过30000公里。沟通交流过程中,张院士针对测量物种、车辆行驶中样气采样等问题,为走航车提出了宝贵建议。董事长叶华俊向张远航院士介绍我司TOF-MS走航车TOF-MS走航车应用场景数风流人物 还看今朝作为此次超站联盟的重要参加单位,聚光科技愿同各位国内同行和业界专家一同努力,将大力发展国内环境监测事业作为己任,勇当行业弄潮儿,不畏艰难,开拓创新,不断为我国大气复合污染成因的研究和大气污染预报预警平台的建设做贡献!
  • 三德重拳打假,鹤壁“李鬼”落马
    2011年12月15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1)鹤民三初第10号调解书,裁定被告鹤壁市三德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侵犯原告湖南三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dquo 三德科技&rdquo )名称权,责令其停止侵权,并向三德科技书面致歉。 去年下半年,三德科技多次接到客户反映,称河南省鹤壁市有一家&ldquo 三德&rdquo 公司(即被告鹤壁市三德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同样生产煤质分析仪器,并以该名号从事市场宣传、产品销售等活动,严重误导了客户。获知这一信息后,三德科技高度重视,随即委派专人负责调查此事。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调查,三德科技掌握了大量证据,初步判断原告侵权。 在与侵权单位多次沟通无效后,三德科技决定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以保障客户的切身利益、维护三德科技的品牌形象。2011年9月,三德科技正式向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该院受理。在法院的主持下,面对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据,&ldquo 李鬼&rdquo 鹤壁市三德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不得不承认侵权,向三德科技书面致歉,保证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更名,并承诺以后不再从事任何损坏三德科技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德科技是国内最早从事煤质分析仪器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主要的煤质分析仪器供应商。近年来,随着三德科技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日益提升,傍三德品牌的现象在市场上频频出现。对此,三德科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德科技已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而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大力打击侵权行为将是三德科技的长期策略。
  • 2.15亿元多晶硅还原炉订单成交
    近日,双良节能官网发布公告称,继之前中标的新疆大全29,220万及云南通威17,670万项目后,双良节能再获大单,中标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6万吨/年多晶硅项目多晶硅还原炉设备,金额15,876万元;以及中标青海亚洲硅业半导体有限公司60000t/a电子级多晶硅一期项目多晶硅还原炉设备及撬块,金额5,658.422万元。两大订单合计金额高达2.15亿元。据了解,多晶硅还原炉是发生氢还原反应的场所,是直接产出多晶硅的设备。在多晶硅还原炉内,精制氯硅烷和高纯氢气在1000~1200℃下发生化学气相沉积反应,生成多晶硅沉积在载体硅芯上,随时间增长直径逐渐变大,长成多晶硅棒。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古代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昌吉,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6年05月05日在昌吉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注册成立,要经营生产及销售:多晶硅;销售:硅片、铝锭、铝合金、氧化铝、PVC等。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是全球领先的高纯硅材料供应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19,000吨/年高纯多晶硅及9,000吨/年光纤级四氯化硅生产能力和185MW并网光伏电站。 先后成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工信部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双项支持企业、工信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多晶硅产品进入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名单。公司以数字化研发建成了全球首条全48对棒加压还原炉万吨级单体生产线,该项目获得了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 科技成果收益权改革:部分归单位 其余缴国库
    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收益权管理改革试点   为积极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激发区内中央级事业单位及其研发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收益权管理改革试点的意见》(财教[2011]127号),决定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科技成果收益权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该文件对科技成果收益范围进行了界定,同时提出收益分段留归单位的具体办法,即:科技成果收益按照800万元以下、800-5000万元、 5000万元分段按相应比例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统筹用于科研及相关技术转移工作,其余部分上缴中央国库。   该文件是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1+6”政策中一项重要政策,也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重大突破,赋予了示范区内中央级事业单位对其科技成果转让收益相当的支配权,对调动科研单位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性、补充研发和转化资金、提高其持续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 电子科技大学发布全球首款全硅微显示MicroLED
    近日,电子科技大学电子薄膜与集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发布了全球首款CMOS单片集成之全硅微显示芯片。该实验室的硅光研发小组依托“中国电科—电子科大”共建的核心电子材料与器件协同创新中心开展校企合作,成功研发了全球首款“基于硅材料自身发光”的全硅微显示芯片样品。学科前沿课《硅基光电集成器件》首批研修班学生合影留念,2021年4月12日该项工作的“原创理念”是创新性地完全规避了硅材料(间接带隙)能带结构的天然缺陷,利用PN结反向偏置,获得一种类似“轫致辐射”的发光,再引入与标准硅IC(即Si-CMOS )工艺完全兼容之MOS结构,大幅提升了发光强度。这一“原创理念”已于2019年5月在Compound Semiconductor英文版以《Another Step Towards Silicon Optoelectronic Integration》为题予以发布。这一研发小组致力于全硅光电集成,继续将这一“原创理念”发扬光大,不仅追求“能发光”,而且强调“能够用”,服务中国微电子事业。他们于近期已成功实现以该发光管为像素单元的“全硅微显示”阵列;这一新型MicroLED显示芯片的诞生颠覆了传统思维,有望在既定领域全面取代LCD和OLED。换句话说,与LCD或OLED不同,该款样品不需要大面积的基板进行光刻或蒸发,采用Si-CMOS工艺即可完成所有制备流程。像素单元的实现很简单,硅材料更是确保了成本更低,显示清晰,转换稳定,这使得全硅微显示MicroLED几乎成为一种完美的、全新的、颠覆性的跨时代显示技术。通过开展阵列后端驱动电路设计,并实现电路与发光阵列的单片集成,在10×10mm2的芯片面积上完成了大规模像素单元的矩阵化(100×100)排列,调制端口的设计大幅度增强了单位面积的光通量和像素阵列整体发光的均匀度,光强增加了≧139.2%,驱动电压降低了≧67%,成功达到了“多发光、少发热”的目标。该芯片针对微显示对低功耗,高帧率的迫切需求,设计了半有源寻址式驱动电路,图像显示帧频达到≧100fps,并有效削弱了像素间串扰带来的负面影响;为了解决普通封装无法提供足够多接口引出控制线的问题,在芯片集成环节,专门设计并嵌入了可变可控的数字接口模块,仅需3根信号线便可保障数据从主机到芯片的高速传输。无需对驱动电路以及接口电路模块进行额外的工艺调整和后处理,便可与处于芯片中央的像素阵列实现匹配,减少了芯片设计和制造的成本,体现了以全硅材料发展低成本、高品质微显示技术的开创性理念。芯片样品(封装后)(来源:网络)显示图像可在“我-爱-中-国”4个字之间转换(来源:网络)
  • 加拿大拟修订小麦炔草酯最大残留限量
    据加拿大卫生部消息,7月18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PMRL2013-51号通报,有害生物管理局提议修订炔草酯(Clodinafop-propargyl)在小麦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不超过0.02 MRL(ppm)。   炔草酯属芳氧苯氧丙酸类除草剂,能有效抑制类酯的生物合成为乙酰辅敏A羟化酶抑制剂,本品在土壤中很快降解为游离酸苯基和吡啶部分进入土壤。本品能防治小麦田鼠尾看麦娘、燕麦草、黑麦草、普通早熟禾狗尾草等禾本科杂草。实验表明,该农药流失到环境中,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有时甚至造成极其危险的后果:1.污染大气、水环境,造成土壤板结 2.增强病菌、害虫对农药的抗药性 3.杀伤有益生物,极易致使野生生物和畜禽中毒。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认真学习加拿大卫生部发布PMRL2013-51号最新通报,密切关注进口国质量标准及监管动态,并严格按照新标准进行生产工作。二是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切勿贪图便宜使用质量不达标的原料,埋下质量隐患 产品出口时应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和交流。三是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控制炔草酯等高毒高污染农药在实际生产中的用量,从源头杜绝超标现象的产生,尽量化解出口安全隐患。四是相关出口企业应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寻求技术和信息支持,共同探索低毒低残留的替代性农药。
  • 1.81亿元!阿拉丁拟收购源叶生物51%股权
    18日晚间,阿拉丁(688179.SH)对外宣布,拟使用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合计1.81亿元收购“上海源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源叶生物”)51%股权,收购完成后,源叶生物将成为阿拉丁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交易,源叶生物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3.55亿元,相对于其2023年的净资产增值413.68%。截至2023年9月底,阿拉丁拥有账面货币资金4.89亿元,阿拉丁表示总体资金较充裕。  不过,针对此次交易,阿拉丁也与源叶生物的原股东崔媛媛和谭小勇约定了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条款。崔、谭二人作为乙方承诺,源叶生物2024-2026年间的扣非“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3300万元、4000万元和4700万元,如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数的90%,乙方需向阿拉丁进行业绩补偿。  有媒体分析,阿拉丁之所以愿意高溢价收购源叶生物,既是看中了后者业务上的优势及成长潜力,更是出于提振自身经营业绩的迫切需求。  据披露,源叶生物主要从事科研试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在生化试剂、标准品、小分子抑制剂、液体试剂等相关产品方面优势明显,“源叶”试剂品牌不仅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且业务遍布全国,客户涵盖各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制药、食品卫生、电子、石化、生物工程等工业领域。  近年来,源叶生物业绩亮眼,2023年实现营收1.05亿元,净利润3682.13万元,2024年1月营收1036.79万元,净利润392.44万元。  相比之下,近年来阿拉丁经营业绩承压明显。  2022年,阿拉丁实现营收3.78亿元,同比增长31.44%,归母净利润9233.15万元,同比微增3.32%,增速较2021年下滑近17个百分点。2023年,阿拉丁实现营收4.03亿元,同比微增6.60%,归母净利润8328.19万元,同比下降9.80%。  阿拉丁经营上的承压,还体现在其核心业务毛利率的下降,以及公司营运能力的下滑。  资料显示,阿拉丁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科研试剂制造商,产品应用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的研发机构。  目前,囊括了高端化学、生命科学、分析色谱、材料科学等领域在内的“科研试剂业务”是阿拉丁的核心业务,占比超过95%。  但星矿数据显示,2020-2022年间,阿拉丁科研试剂的毛利率为62.35%、63.04%、58.99%,整体上不升反降。与此同时,阿拉丁的营业周期从2021年的493.86天增加至2022年的673.17天,对应的存货周转天数由467.47天增加至639.89天。  经营的承压,甚至还影响到阿拉丁募投项目的进展。本月初,阿拉丁表示,考虑复杂的内外部宏观环境,结合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  因此,包括“阿拉丁高纯度科研试剂研发中心建设及其配套项目”“高纯度科研试剂生产基地项目”“张江生物试剂研发实验室项目”在内的3个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均从2024年3月延期一年至2025年3月。  而收购源叶生物,对阿拉丁的业绩或将起到立竿见影的“润色”作用。以2023年的财务数据估算,阿拉丁合并源叶生物后的营收及利润水平将分别增长25.93%、44.21%。  不过,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阿拉丁也表示,公司的试剂产品中高端化学试剂占比较高,与源叶生物的产品线有一定的差异性,通过此次并购可以丰富公司生化试剂产品线,补足了公司在这方面的短板,与源叶生物形成良好的协同关系。
  • 滴定的模式与化学反应类型归纳
    滴定的模式与化学反应类型归纳 ——梅特勒-托利多一:滴定使用哪些类型化学反应? 滴定中使用多种分析滴定:酸/碱反应:示例: 红酒与牛奶中的酸含量。 番茄酱中的酸含量。 无机酸(例如:硫酸)的含量。沉淀反应:示例: 薯片、番茄酱与食品中的盐含量; 硬币中的银含量,矿泉水中的硫酸根含量; 电镀槽中的硫酸根含量氧化还原反应:示例: 电镀槽中的铜、铬与镍含量络合反应:示例: 水的总体硬度(Mg与Ca); 牛奶与乳酪中的钙含量; 水泥分析胶体沉淀反应:示例: 洗涤剂中的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含量; 洗衣粉中的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含量; 液体清洁剂中的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含量。 二:终点和等当点滴定的区别是什么?终点滴定模式(EP):终点模式代表着传统滴定程序: 添加滴定剂,直到观察到反应终点,例如:通过指示剂的颜色变化指示终点。 使用自动滴定仪,滴定样品直至达到设定终点值,比如pH = 8.2。 等当点滴定模式(EQP):等当点是被测物与滴定剂含量完全相同时的点。 在大多数情况下,等当点即滴定曲线(例如,酸/碱滴定获得的滴定曲线)的拐点。 曲线的拐点由相应的pH或电位(mV)值和滴定剂消耗量(mL)定义。 等当点根据已知浓度的滴定剂的消耗量进行计算。 通过滴定剂的浓度及滴定剂消耗量可以得知与样品发生反应的物质量。 在自动滴定仪中,根据特定的数学模型,由测量点生成评估滴定曲线。 然后通过此评估曲线计算得出等当点。
  • 水质49种全氟和多氟化合物,一针进样全搞定
    导读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er-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 PFAS)是一类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和工业用品中。研究表明这些化合物易于生物累积,且可能导致肝毒性、致癌性、生殖毒性以及干扰内分泌等特性。如今,天然环境中化学抗性PFAS的排放量不断增加,同时这些人为污染物在天然和处理水域、人类和动物生物体中的存在都构成了巨大的环境挑战。 全氟辛酸小档案中文名:全氟辛酸英文名:Perfluorooctanoic AcidCAS号:335-67-1分子式:C8HF15O2分子量:414.07 PFAS法规要求及分析特点PFAS含有几乎无法被破坏的C-F键,被称为“永生的分子”,由于其没有显示出任何被生物降解的迹象,因此也被称为“永久性化学品”。 斯德哥尔摩公约于2009年通过了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烷磺酰氟成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一个重要检测项目。2010年3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2010/161/EU号议案,建议对食品中全氟烷基化合物进行监控。 PFAS的检测面临诸多挑战,一是来源于玻璃器皿和实验器材的本底污染,这对前处理耗材、检测仪器纯净的要求极高,简单的前处理步骤也更有利于降低干扰;二是浓度低,美国EPA于2016年发布的水质安全建议中,要求水质中PFOA和PFOS的限量是70 ppt,因此要求仪器具备较高灵敏度。 岛津解决方案岛津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8050 参考美国ASTM D7979标准水质PFAS的分析方法,采用岛津超高速LC-MS/MS(UFMSTM)技术,建立了快速、稳定、高灵敏度的49种PFAS(30种目标物和19种内标)分析方法,为客户提供环境中PFAS痕量分析的全方位解决方案。 表 1 PFAS检测标准比较 样品前处理分析条件 表2 梯度条件干扰的消除PFAS可能存在于溶剂、玻璃器皿、移液管、导管、脱气机和LC-MS/MS仪器的其它部件中。为了避免来自系统的干扰,在溶剂和样品阀之间放置一个延迟柱,延迟来自系统的PFAS出峰时间,从而消除系统的干扰。图1 PFOA色谱图:(a)无延迟柱(b)使用延迟柱 绘制9点校准曲线对PFAS目标物进行校准,线性范围5 ppt-200 ppt,所有化合物线性回归系数R20.99。各标准品校准误差均在±30%以内。 图2 49种混标溶液(100 ppt)TIC图(黑色)和MRM图(其它颜色) 表3 保留时间、检出限、线性范围、准确度、精密度*FHEA, FOEA ,FDEA使用400 ng/L计算准确度和精密度 结语 随着PFAS的不断向全球扩散,或许我们已经找不到一片极净之境。在你所不知道的隐秘角落,这种 “永生的分子”正在威胁着人类赖以生存的水源安全。淘汰有害PFAS制品的活动正在一步一步推进,在这个过程中,岛津公司愿与所有致力于地球和人类健康的人们一道,利用科学、高效、灵敏的分析手段共同守护我们的生命之泉。 *数据来源于岛津科学仪器-美国 参考资料: 1.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US EPA Method 537: Determination of Selected Perfluorinated Alkyl Acids in Drinking Water by Solid Phase Extraction and Liquid Chromatography / Tandem Mass Spectrometry (LC/MS/MS)," Washington D.C., 2009.2.ASTM International, "ASTM D7979-17: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Perfluorinated Compounds in Water, Sludge, Influent, Effluent and Wastewater by Liquid Chromatography Tandem Mass Spectrometry (LC/MS/MS)," West Conshohocken, 2017.3.ASTM International, "ASTM D7968-17a: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Perfluorinated Compounds in Soil by LIquid Chromatography Tandem Mass Spectrometry (LC/MS/MS)," West Conshohocken, 2017.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US EPA - PFAS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14 August 2018.
  • 或可用于拉曼光谱仪 复旦大学研制出世界首个全硅激光器
    p   复旦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吴翔教授、陆明教授和张树宇副教授团队合作,研制出世界上首个全硅激光器。相关研究成果日前以快报形式发表于《科学通报》(Science Bulletin)。 /p p   据悉,不同于以往的混合型硅基激光器,这次研究最终实现由硅自身作为增益介质产生激光。 /p p   集成硅光电子结合了当今两大支柱产业——微电子产业和光电子产业——的精华。硅激光器是集成硅光电子芯片的基本元件,是实现集成硅光电子的关键。集成硅光电子预计将广泛应用于远程数据通信、传感、照明、显示、成像、检测、大数据等众多领域。 /p p   然而,硅自身的发光极弱,如何将硅处理成具有高增益的激光材料,一直是一个瓶颈问题。自2000年实验证明硅纳米晶材料可以实现光放大以来,这一瓶颈始终限制着硅激光器的发展。 /p p   早在2005年全硅拉曼激光器问世时,有关“全硅激光器”的新闻就曾引起过社会关注。然而,这是一种将外来激光导入到硅芯片后产生的激光器,硅本身并不作为光源。同年,混合型硅基激光器面世。这种激光器是在现有的硅基波导芯片的基础上,直接粘合上成熟的III-V族半导体激光器,使两个部件组合成为一个混合型硅基激光器。同样,硅本身不是光源。混合型激光器和现有硅工艺兼容性较差,还会产生晶格失配问题。 /p p   专家介绍,这次研发的硅激光器与以往不同,它的发光材料(增益介质)是硅本身(硅纳米晶材料),激光器可做在硅芯片上,所以是真正意义上的全硅激光器。复旦大学研究人员首先借鉴并发展了一种高密度硅纳米晶薄膜制备技术,由此显著提高了硅纳米晶发光层的发光强度 之后,为克服常规氢钝化方法无法充分饱和悬挂键缺陷这一问题,又发展了一种新型的高压低温氢钝化方法,使得硅纳米晶发光层的光增益一举达到通常III-V族激光材料的水平 在此基础上还设计和制备了相应的分布反馈式(DFB)谐振腔,最终成功获得光泵浦DFB型全硅激光器。这种激光器不仅克服了半导体材料生长过程中会产生的晶格失配和工艺兼容性差的问题,同时,作为地表储备量第二丰富的元素,以硅做光增益材料也可以避免对稀有元素如镓、铟等的过度依赖。 /p p   目前,全硅激光器仍需采用光泵浦技术,在紫外脉冲光的激励下,由硅材料自身产生激光。未来,复旦大学团队还将进一步研发和完善电泵浦技术,通过向硅纳米晶激光器内注入电流,产生激光输出,以电发光,走完距离实际应用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全硅激光器的产业化发展。 /p
  • 旅游公司跨界半导体设备,1.13亿元收购硅密电子51%股权
    2022年12月12日,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收购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信息显示,2022年12月12日,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收购方”)与YOYODYNE,INC(以下简称“转让方”、“优友丹”)、Carl Robert Huster(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一)”)、Jessica Yan Huster(以 下简称“实际控制人(二)”)签署了《关于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的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转让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5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357,000.00 美元)转让给收购方。各方同意,参考硅 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密电子”或“标的公司”)股权评 估值,经友好协商后确定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合计为 11,345.00 万元。公告显示,2021年,硅密电子半导体清洗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677.45万元,销售净利润538.19万元 2022年1-9月已实现销售收入2875.34万元,净利润688.72万元。据了解,元成股份一直致力于建设生态文明,服务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绿地生态景观工程、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高端休闲旅游度假工程等项目。公司连续 15 年来被评为“AAA”级企业和“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浙江省知名商号。该公司表示,近年来公司传统园林绿化行业受各方面影响,以往的发展模式受到了较大挑战,近年来公司一方面通过投资控股越龙山旅游度假公司谋求传统产业链的延伸,通过休闲旅游产业的运营提高公司的可持续能力,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本次收购半导体清洗设备厂商硅密电子51%股权,布局新的产业领域和发展方向,一方面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产业和周期的错配,降低公司的发展压力和经营风险。对于本次收购,元成股份也明确表示,公司尚未具备发展半导体的人员、技术、设备和资源。公司目前尚未有半导体行业相关的业务,没有相关的技术储备,没有相关的资源及专业团队。本次仅系收购后硅密电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物理所高次谐波光谱中的全量子轨道映射研究获进展
    原子内部电子动力学行为的演化是物理、化学、生物以及材料等学科研究中最基本的过程。精密测量电子的动力学特性,实现对其物理性质的理解,进而控制原子内电子的动力学行为是人们追求的重要科学目标之一。具有阿秒(10-18秒)时间分辨的高次谐波由于光子能量高(10eV~keV量级)、脉宽短(亚飞秒~几十阿秒)等特点,使得它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通过其与物质的相互作用,人们不仅可以研究原子、分子和固体中的超快动力学过程,而且还可以对纳米尺度的物质进行时间分辨的衍射成像。此外高次谐波也是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具有时间分辨的极短波长角电子能谱仪等科学装置中理想的种子脉冲及光源。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北京凝聚态物理国家实验室(筹)光物理重点实验室魏志义研究员领导的研究组近年一直致力于阿秒激光高次谐波产生的研究,他们不仅观察到了高次谐波光谱中的复杂结构【Opt. Express 19, 17408 (2011)】,并且首次在国内测量到了单个阿秒激光脉冲 【Chin. Phys. Lett., 30(9), 093201 (2013), Opt. Express 21, 17498 (2013)】。   高次谐波的产生是一种超快超强激光场驱动下的极端非线性现象,可以看作是电子波包和母核的碰撞过程。在强激光场作用下,物质中基态电子波包被电离出母核到自由态后先得到加速,随着激光场的反向振荡,电子波包被拉回和母核碰撞,从而释放出高次谐波。根据自由态的电子在激光场中运动的时间,电子的运动可分为长轨道和短轨道,由于长短轨道的相位匹配条件不一样,在以往的实验中不能同时获得长短轨道产生的高次谐波。最近,该研究组的博士研究生叶蓬在滕浩副研究员、贺新奎副研究员及魏志义研究员的指导下,利用他们自己组建的阿秒激光装置,实现了电子波包在自由态的各条量子轨道上的直接定位,获得了全量子轨道分辨的高次谐波谱,研究结果发表在近期出版的《物理评论快报》【Phy Rev Lett, 113, 073601 (2014)】上。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使用短于2个光振荡周期的驱动激光脉冲,通过调节驱动激光的空间相位分布和原子偶极相位的空间分布,可以令不同量子轨道产生的高次谐波在光谱中完全分开。图1为他们获得的长短轨道对应的高次谐波随驱动激光场载波包络相位CEP的调节变化而变化的实验结果,其中A、B、C对应驱动激光场的不同半周期激发出的高次谐波辐射分布角,所对应的长短轨道随发散角而分开,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高次谐波谱到量子轨道的全映射图,通过该图也可以找到不同轨道对应的高次谐波光谱。这样通过改变驱动激光的CEP,就实现了利用激光场对长短轨道的控制。图2为长短轨道高次谐波谱的理论模拟与实验结果对比图。   由于驱动激光的时空分布、电子波包的时空演化和物质内部的结构信息通过碰撞过程被传递到高次谐波中,高次谐波的光谱也直接映射了电子的量子轨道信息,因此该研究结果对于深入了解高次谐波光谱所反映的物理图像,促进其在阿秒物理、原子分子物理和凝聚态物理等学科中的应用都有着重要意义。   该工作得到国家重大研究计划(量子调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中科院科研装备项目的支持。   论文信息:P. Ye, X.-K. He, H. Teng*, M.-J. Zhan, S.-Y. Zhong, W. Zhang, L.-F. Wang, and Z.-Y. Wei*. Full Quantum Trajectories Resolved High-Order Harmonic Generation. Phys. Rev. Lett. 113, 073601 (2014). 图1. 全量子轨道分辨高次谐波空间分布随不同载波包络相位变化的关系   图2. 理论模拟与实验测量结果比较图,(a)理论模拟,(b)实验测量
  • 美国缅因州修订全氯乙烯干洗机法规
    2013年9月9日消息,美国缅因州环保部(DEP)修订了全氯乙烯((Perc)干洗机法规第125章,指定了Perc排放测量的测试地点,并删除了过时措施。   修改后的法规规定,在离干洗机的洗衣桶3英尺(0.9米)范围内,Perc的排放体积不应该超过100ppm。该法规还将使缅因州法案与美国国家有害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Neshaps)进行协调一致。   DEP表示,使用比色气体分析器管或感官检查的检测和合规措施已经被淘汰或被认为无效 后者的原因是多数干洗系统的所有者或运营者对Perc气味的感觉已逐渐迟钝。   全氯乙烯是一种有害空气污染物,可能会引起癌症或损害人类的神经系统。   修订后的法案已于8月28日生效。
  • 普源精电诉鼎阳科技专利侵权背后
    “普源精电作为专利侵权受害者已经持续十几年了,根据取证和分析,鼎阳科技的多款数字示波器产品,包括近些年发布的一些新产品,都涉嫌侵犯公司相关的发明专利。”12月3日,普源精电(688337.SH)首席战略官程建川在接受经济观察网采访时表示。几天前,普源精电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普源)对鼎阳科技(688112.SH)及其产品经销商上海峰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事项,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而作为回应,鼎阳科技在其后公告称,目前涉诉案件信息仅为普源精电公开披露的信息。预计本次诉讼败诉可能性较低,预计对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较小。程建川则告诉记者,相关诉讼准备工作启动已久。“因为涉及到很多产品,包括数字示波器等为了取证和分析首先就需要完成购买,而诉讼准备工作保密性要求极高,一次性大批量全面购买的难度很大,所以整个诉讼项目组已经工作有相当长的时间。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包括完成了一些必要的法律公证后,我们才提起了诉讼。”近年来,科技公司间在知识产权领域纠纷案件数量呈上涨趋势,普源精电与鼎阳科技均在招股书中互相认定对方为全球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涉案金额之高是目前国内电子测量仪器赛道未曾出现的。值得一提的是,北京普源曾与鼎阳科技关系密切的深圳市安泰信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信)就核心专利知识产权问题有过一次,且持续多轮的诉讼交锋,拉锯长达三年之久。最终在2009年,以北京普源胜诉,安泰信公司被判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并赔偿北京普源三十万元人民币收场。“如今的普源诉鼎阳侵权案,可以视作为普源精电与安泰信纠纷的延续。”一位电子测量仪器行业从业人士表示。记者就相关问题向鼎阳科技致电并发送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获回复。准备已久的诉讼普源精电在公告中认为,鼎阳科技的数字示波器等产品侵犯了其“具有改进的前端电路的示波器”等专利。根据披露,本次诉讼涉及北京普源的三项专利为ZL200910119840.9号“测量设备”、ZL201210562286.3号“具有改进的前端电路的示波器”以及ZL201010606965.7号“双通道信号源通道耦合的方法和装置”。普源精电方面表示,北京普源经比对分析,认为鼎阳科技、上海峰时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多款数字万用表、数字示波器、函数/任意波形发生器产品分别落入上述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普源精电认为,两被告未经其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其涉案专利的产品,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北京普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相应款项共计4875万元。根据普源精电在公告称中所述,公司已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利代理师魏聪告诉记者,专利侵权相关案件最核心的争议焦点为被告的案涉产品/方法是否落入原告相关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本案主要涉及原告的三项发明专利,其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在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并以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所对应的全部技术特征逐一进行比较。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程建川告诉记者,本次普源精电起诉鼎阳科技侵权产品均为近年在售产品,而非早期老产品。记者查询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专利后发现,本次普源精电涉诉专利CN201210562286.3,即“具有改进的前端电路的示波器”的申请日为2012年12月21日。而普源精电申请上述涉案专利前,鼎阳科技申请了22件专利,包括8件外观设计、3件实用新型、11件发明专利。知识产权相关专家告诉记者,上述专利均与涉诉专利技术主题无关。从专利来看,鼎阳科技在涉诉专利前并未储备相关专利。同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库检索分析判断,截至目前,鼎阳科技共申请示波器相关专利共约146件。而其中,已经失效近30件专利。而已经失效的专利大部分属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失效。上述知识产权相关专家表示,通常原因是专利创造性不高。具体法规描述为:发明专利申请的驳回是指经过申请人答复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仍然存在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缺陷而作出的拒绝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另外,鼎阳科技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声称的核心专利CN201020579220.1(一种基于扫描时基的记录仪)技术已失效。知识产权相关专家告诉记者,鼎阳科技示波器专利在软件、算法、逻辑方面申请较多,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较长,保护范围较小,且授权文本中含有大量参数和公式,因而对相关技术实质保护的力度较弱。普源精电公司内的一位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我们认为本次涉案的三个专利,对方侵权的客观事实已经具备。经过技术分析,我们认为双方在涉诉专利的各个技术特征比对已经非常一致,比较容易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程建川预计,该案从立案到开庭、审理、一审结束,最快将到2023年年中才会有第一轮结果。他表示,一旦普源精电在该案获得胜诉,将影响鼎阳科技涉诉相关产品(包括数字示波器、函数/任意波形发生器、以及数字万用表等)的销售,包括涉及相关的ODM业务。所谓ODM,全称为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即“原始设计制造商”,是一厂商根据另一厂商的要求,为其设计生产产品,此时产品的知识产权在于受托方。关于本案是否涉及ODM业务,魏聪律师则告诉记者,被告鼎阳是否对案涉产品/方法享有知识产权需要通过检索并分析相关材料后才能作出判断,但是本案中对比的是鼎阳的产品与普源的专利,而鼎阳自身是否拥有相关专利在所不问。这意味着,无论鼎阳科技是委托方还是受托方,如果法院判定专利侵权成立,其均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普源与鼎阳、安泰信的三者纠葛本次并非双方在专利权纠纷上首次交锋。2006年至2009年,鼎阳科技的原第一大股东汤勇军所控制的安泰信就曾因旗下“用于数字示波器的视频触发装置”专利侵权普源精电而两次被告上法庭。最终,北京二中院认为安泰信的数字示波器部分专利落入了专利的保护范围,确实存在侵权。因此安泰信被判赔偿普源精电30万元。此外,法院还判令安泰信停止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北京高院在其后的二审中维持了北京二中院原判。而在安泰信被诉期间的2007年,鼎阳科技成立。安泰信不仅是鼎阳科技的关联方,而且后者成立之初主要为安泰信提供ODM服务。根据公开资料梳理,鼎阳科技的原第一大股东汤勇军、现董事长秦轲、董事副总经理邵海涛与安泰信的“示波器”业务可谓密切相关。根据鼎阳科技在申报IPO时回复上交所首轮问询时的说法,秦轲和邵海涛是电子科技大学同学。2005 年,秦轲、邵海涛已初步研发出数字示波器,希望寻求其他方合作从事数字示波器的业务。当时,汤勇军控制的安泰信生产模拟示波器,因此三人达成合作共识。2005 年 9 月,秦轲、邵海涛与汤勇军签署了《合作协议书》,拟投资设立新公司,用于经营数字示波器及其他电子仪器设备。2007 年 6 月,三人根据《合作协议书》的约定设立了鼎阳科技。而公司设立初期并未建立销售渠道,汤勇军通过其控制的安泰信以 ODM的形式与鼎阳科技开展业务。对于秦轲和邵海涛在安泰信“示波器”业务中发挥的作用,鼎阳科技在上述回复中专门说明了两人的技术专长和鼎阳科技成立后的技术归属问题。鼎阳科技表示,在鼎阳设立前,“数字示波器相关技术均来源于秦轲和邵海涛,安泰信并未拥有数字示波器相关的技术及研发能力,且《合作协议书》约定数字示波器技术来源于秦轲和邵海涛,其开发的技术版权均归属于三方合作的新公司,即鼎阳科技。”因此,可以理解为,2005年9月至2007年6月间,安泰信的示波器技术均来源于秦轲和邵海涛。而鼎阳科技对于秦轲和邵海涛在这段时间的经历书写的十分含糊。根据鼎阳科技公开的高管简历中,仅称两者这段时间在“自主创业”。不过,在2007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中,邵海涛在彼时的身份仍为为深圳市安泰信电子有限公司职员。一位深圳示波器的经销商告诉记者,安泰信在当时业内小有名气,“做电源和电烙铁焊接相关设备,由于性价比较高在深圳挺受欢迎。当时深圳电子厂多,安泰信仿照技术还是很强的,普及率也比较高,哪里都能见得到。06年普源告了安泰信,当时在业内由于知识产权诉讼的很少,因此非常轰动。随后,安泰信慢慢淡出,秦轲单独出来做了鼎阳。”彼时,在上述提及的鼎阳科技IPO时回复上交所的一轮问询中,上交所也曾担忧过普源精电诉安泰信专利侵权案对鼎阳科技的影响。上交所称,普源精电曾诉安泰信专利侵权。“目前发行人使用的发明专利号为 ZL201911355374.4 的‘一种高稳定性的视频触发方法及数字示波器’的数字触发技术实现了同样的功能,用于核心技术、产品中”。上交所要求鼎阳科技回复核心技术、产品中是否运用到普源精电所诉专利,是否存在遭诉风险。鼎阳科技当时解释称旗下“一种高稳定性的视频触发方法及数字示波器”专利与前述涉案专利在功能实现方法上各有不同,其不存在被诉的风险,并强调“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合法、有效,公司核心技术、产品中未运用北京普源(普源精电子公司)所诉专利。”不过,鼎阳科技对于本次诉讼预计较为乐观,公司预计本次诉讼败诉可能性较低,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较小,本次涉及的诉讼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生效判决结果为准。“目前公司研发、生产、经营均正常,公司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均不会受到未决诉讼的影响,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农夫山泉被指标准不如自来水 曾参与新标制定
    [导读]生活饮用水“就是指平常所说的自来水,这是饮用水最基础的标准,企业生产瓶装水的标准最起码应该相当于或严于该标准。   农夫山泉最近有点烦,今年3月其被曝喝出黑色不明物、棕色漂浮物以及“水源地垃圾围城”等消息,近日,又有消息称农夫山泉生产产品标准倒退。昨天,有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夫山泉瓶装水的生产标准还不如自来水。   标准不及自来水   “关于饮用水,我国的各项标准中,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应该是门槛最低的”,一位饮用水领域的专家告诉记者,生活饮用水“就是指平常所说的自来水,这是饮用水最基础的标准,企业生产瓶装水的标准最起码应该相当于或严于该标准,尤其是在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指标上”。   然而记者昨天发现,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执行的是浙江“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对比两个标准发现,农夫山泉执行的标准中关于有害物质的限量甚至宽松于自来水。如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砷、硒含量需小于(或等于)0.01mg/L,而浙江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则为小于(或等于)0.05mg/L即可。而镉的限量,前者要求小于(或等于)0.005mg/L,后者为小于(或等于)0.01mg/L,要求放宽了一倍。   浙江标准广东用   其实,农夫山泉生产标准问题近日已遭到媒体质疑。昨天有消息称,广东饮用天然水的地方标准为DB44/116-2000,而在原产地为广东省河源万绿湖的农夫山泉外包装上,显示的产品标准为DB33/383,仍为浙江地方标准。根据2011年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因此,农夫山泉的这一做法当属违规行为。   若仔细对比粤、浙两省标准不难发现,在镉、砷、铬、菌落总数等多项重要水质标准上,浙江标准的容忍含量都比广东标准高出至少一倍。而霉菌、酵母菌等真菌类,浙江标准容忍其存在,而广东标准则是“不得检出”。   曾参与新标制定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农夫山泉执行的浙江“DB33/383-2005”标准的起草单位仅有农夫山泉一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参与。据该标准显示,起草单位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而在广东“DB44/116-2000”标准中,一共有3家饮用水和饮料企业参与制定。   事实上,这份现行的浙江地方标准,不仅远远不及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且即使与浙江过去的标准相比,也略显逊色。如2002年标准中,镉指标为≤0.005mg/L,现行标准比旧标准要放宽一倍。而在微生物检测方面,2002年标准中对成品水中的霉菌和酵母菌的检测要求为“不得检出”,而在2005年标准中,该要求被改为“霉菌≤10cfu/ml,酵母≤10cfu/ml”。   对于以上质疑,记者昨天联系到农夫山泉方面,但直至截稿,农夫山泉未对发过去的采访提纲做出回复。
  • 某省份未经核准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判定“违法违规”
    江西省财政厅发布《江西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以下简称《行为清单》)。《行为清单》明确了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直属单位采购活动中,四大类187项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将“未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纳入采购前期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且明确规定了违法违规事项:1、采购进口产品时,未按规定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核准,擅自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在采购文件中限制能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另外在“未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中,也把未对“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纳入违法违规行为。在采购过程中,《行为清单》更是把“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纳入“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附件:江西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 序号违法违规行为详细内容相关依据备注适用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采购前期的禁止行为1未编制采购预算和未编制实施计划1.政府采购未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2.未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3.超预算、无预算开展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仅适用于采购人2未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4.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电子卖场等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项目实施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不含涉密项目)未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5.除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未公开采购意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13号)仅适用于采购人序号违法违规行为详细内容相关依据备注3未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6.对于下列采购项目,未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 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条、十一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十一条仅适用于采购人7.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少于 3 个,且不具有代表性。8.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变动。4未依照规定选用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9.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10.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11.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未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12.将不符合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六十七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三条序号违法违规行为详细内容相关依据备注5未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13.采购进口产品时,未按规定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核准,擅自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4.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在采购文件中限制能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四条、第二十一条《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第五条仅适用于采购人6未经审核(备案)开展框架协议采购活动15.采购方案未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核,集中采购机构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16.采购活动开始前未将采购方案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八条7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代理机构17.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第十二条《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合理选择确定采购方式和代理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15〕6号)仅适用于采购人8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18.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19.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20.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履行各自义务;21.采购代理机构超越代理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二、编制采购文件时的禁止行为(一)设定资格条件时的禁止行为9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22.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如公有制、非公有制等;23.限定组织形式,设置企业法人,排除事业法人、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等;24.限定供应商注册地在某行政区域内,或要求供应商在某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10设置供应商规模条件、股权结构等要求25.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26.设置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的条件;27.设置特定金额的业绩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五条11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条件28.设定的供应商资质等级超出项目所需的资质等级要求或设定的供应商资质与项目需求无关;29.将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12对供应商设定不同的资格标准30.供应商资格标准设定模棱两可,把握尺度宽严不一,如:对本地区、本行业之外的供应商或新参与竞争的供应商采取更加苛刻的资格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一)设定资格条件时的禁止行为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3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未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改变采购标的或资格条件32.采用招标方式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改变了采购标的或资格条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15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33.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34.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35.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36.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37.设置或变相设置供应商成立年限,如要求某年前的合同业绩、要求项目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年限等;38.涉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要求同类业务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39.设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将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或国家行政机关非强制的资质、资格、认证、目录等作为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八条(二)编制采购需求时的禁止行为16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40.未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如价格扣除、预留份额;41.未明确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2.未明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政策;43.未执行国家规定的其它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四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7采购文件未按审核内容编制44.采购文件未按照审核通过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三十四条18擅自提高采购标准45.超出经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等;46.超出办公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三十八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中发〔2013〕13号)第十二条(二)编制采购需求时的禁止行为19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4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如要求或标明特定品牌、商标、商号、专利、版权、设计、型号、特定原产地、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规格等条件,设置“知名”、“一线”、“同档次”、“暂定”、“指定”、“备选”、“参考品牌”(含配件)等表述的;48.设定的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如售后服务要求与采购项目无关或超出服务范围的、售后服务要求明显不合理或指向特定对象、要求特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检测报告等;49.要求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0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50.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采购文件中未规定或未以醒目方式标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1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51.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52.将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设定为评审因素,如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等;53.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供应商业绩、资信、荣誉等作为评分条件;5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55.将与采购货物服务质量无关的技术指标或服务要求设定为评审因素;56.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未作为实质性要求,作为了评分项;57.框架协议采购采用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即入围的方法;58.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中供应商淘汰比例未按照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六条、第二十七条22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59.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如评审标准倾向于本地供应商,对非本地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条件或给予不同的评审分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3未依法量化评审因素60.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评审因素未量化到相应区间,或者虽量化到相应区间但未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61.评审因素未量化,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指标相对应,如将产品性能优、良、中、差等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表述作为评审因素,将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横向比较评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24未依法设定价格分值62.设定最低限价的(国家或地方有强制最低价格标准的除外);63.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64.招标项目中采用综合评分,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低于10%的(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除外);65.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低于30%或超过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低于10%或超过30%;66.政务信息系统项目中,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未设置为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未设置为10%。《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第九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5违规要求提供样品67.对“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以外的情况要求提供样品;68.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未充分考虑供应商样品、现场演示、检测报告等的制作、运输成本以及评审场地限制等因素;69.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未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26设置与采购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条件70.设定的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如售后服务要求与采购项目无关或超出服务范围的、售后服务要求明显不合理或指向特定对象、要求特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检测报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评审过程中的禁止行为27未按规定组织开标71.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开标活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条28拒收投标(响应)文件72.拒收有轻微瑕疵但不影响封闭性的投标(响应)文件。《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29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启投标文件73.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三条三、评审过程中的禁止行为30未按规定录音录像74.未按规定对开标、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75.录音录像不清晰、不可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31未按规定组织评审76.在招标、询价采购过程中与投标、响应供应商协商谈判;77.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78.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一条32采购人代表担任评标组长79.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担任组长。《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33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80.评审工作完成后,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六条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34未依法发布采购项目信息81.未依法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82.未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财办库〔2020〕50号)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35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规定83.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违规收取标书费97.违规收取标书费、资料费、报名费等费用。《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严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规收费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纠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赣财购〔2021〕5号)37违规收取保证金98.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收取目录清单以外的涉企保证金 99.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超过预算金额的2% 100.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1〕17号)《江西省工信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公布江西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赣工信企指字〔2022〕61号)
  • 岛津X射线荧光光谱仪合规应对中国药典通则新修订
    *国家药典委员会官网及公示稿截图中国药典相关通则修订稿正在加速公示中,四月底通则0461 X射线荧光光谱法迎来了它的第一次修订稿的发布。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前言、供试品的制备、定量测定法相关内容的补充完善,以及增订方法学验证与确认中准确度、重复性、中间精密度、专属性、定量限、线性、范围、耐用性、确认相关的内容,罗列入下表。此次修订将X射线荧光光谱技术更加科学全面的收载到中国药典之中,为该技术于药典的发展应用奠定基础。岛津解决方案修订稿中新增内容明确指出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分析仪无需对样品作特别复杂的处理而直接进行测量,对样品也没有任何损坏,可直接用于生产过程控制。岛津X射线荧光光谱仪家族核心成员能量色散性X射线荧光分析仪(ED-XRF)就是业内元素分析的优等生。ED-XRF无需前处理或者简单前处理即可对样品进行元素分析。▶ 适用的样品类型广泛,固体片剂、粉末和液体均可。▶ 实验操作过程简单。EDX系列▷ 岛津EDX系列产品完全符合通则修订新增的对仪器硬件的一般要求*注:EDX为岛津ED-XRF产品除了光源(X 射线管)、分光系统和检测器等组件构成外,岛津EDX产品配置Rh靶材和特种滤光片,可降低X射线管产生的特性X射线和连续X射线,从而提升检测灵敏度,亦可分析微量元素。同时搭载多种一次滤光片,可以实现软件操控自动切换。准直器标配观察样品摄像头,对微小样品和微量样品也可以进行精准分析。此外,无法在真空下分析的液体、会产生气体的样品中的轻元素可以通过He置换进行有效分析。丰富的硬件配置是岛津EDX产品满足各类分析需求的重要保障。▷ 专业软件让EDX分析便捷又合规岛津EDX的分析操作可通过PCEDX Pro软件快速完成,简单操作即可开启全自动测定。该软件功能强大,提供多种计算方法,包括标准曲线法、FP法(基本参数法)、薄膜FP法、背景FP法等,能完美应对0461通则修订中新增的数学校正法相关内容,帮助客户快速准确地进行数据分析。此外,PCEDX Pro CS/DB版完全满足制药行业对于FDA 21CFR Part11的合规需求,包括安全功能、审计追踪、用户管理、验证功能等,且通过岛津LabSolutions CS平台让数据管理更加高效。PCEDX软件具有FDA 21CFR Part11要求的功能★ 安全功能只有授权用户才能进行ID/密码认证、操作历史记录和锁定屏幕。★ 通用场景术语库操作日志和审计跟踪日志输出功能 允许用户输出用户操作或系统配置设置更改的历史记录,作为审计跟踪日志。★ PDF输出和验证功能完整性检查软件已添加,以检查任何篡改。★ 项目管理功能多用户使用一台仪器时,通过对每个项目的管理,提高了用户的便利性。★ 使用LabSolutions CS实现网络管理利用网络环境,可以即时获取所需信息。★ 使用LabSolutions CS可以集中管理数据可对实验室现有的其他分析仪器及其数据进行统一集中管理,让实验室的管理更加智能高效。▷ EDX拥有丰富的制药行业应用场景随着ICH Q3D指导原则在中国药典转化实施的逐步开展,元素类分析技术及相关产品备受制药行业客户的关注,此次修订的通则0461所收载的X射线荧光光谱法(后简称XRF法)也是元素分析的利器,相较于其它元素分析方法,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有其独特的技术优势,简化前处理、无损、绿色、友好、低能耗是专业分析人员对它的综合评语。基于ICH Q3D要求,国内研究人员【1】最新报道了采用ED-XRF技术建立了桂利嗪片中铅 (Pb)、镉(Cd)、砷(As)、汞(Hg)、钴(Co)、钒(V)、镍(Ni)共 7种元素的内标标准曲线法,并对多家企业的桂利嗪片进行元素杂质含量测定和风险评估。★ 在方法优化验证中,特别考察了片剂包衣对测定的影响情况,结果显示包衣对测定结果无影响,可不除包衣直接进行测定,是XRF能无需前处理直接测定的特色之一。★ 耐用性试验结果表明,样品量对测试结果影响不大,故不需要定量取样,但测试时样杯中的样品要覆盖样杯底,使测试结果更准确。★ 涉及 3 种不同物质形态,包括溶液、片剂和粉末,回收率试验验证了以标准系列溶液测量粉末样品时,回收率均符合要求,说明液体形态和粉末形态的样品测试误差在允许范围内,片剂和粉末样品中各元素的定量结果一致,且测试图谱无差异,表明所建立的方法适用于不同形态样品的测定。不同形态的选择以简便为主,充分体现EDXRF法快速测定的优势。岛津在前沿技术方面不断开拓新应用新方向,切实关注制药行业客户的实际需求,不断为现场分析的提效增速而努力,就让我们一起浏览下岛津EDX的使用场景吧!◎ 原料药或制剂中元素含量测定和元素杂质的快筛(可搭配“药物元素杂质分析方法包”应对ICH Q3D需求)◎ 生产中控现场的反应中间产物相关元素(如卤素、金属)的含量控制◎ 中间体或原料药生产所用贵金属催化剂的残留分析及回收◎ 含矿物药的中成药中如Hg/As/Cu等元素的含量快速测定◎ 生产过程或成品中微小异物分析(可与显微红外技术搭配进行综合分析)更多精彩案例欢迎浏览岛津官网应用文章,免费下载!文献引用:【1】刘荷英等. X 射线荧光光谱法快速定量桂利嗪片中7种元素杂质,中国药业China Pharmaceuticals 2024,33(9):69-73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总局新规! 打击食品中酚丁类、酚酞及其酯类非法添加
    2023年10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酚汀(酚丁)、酚酞及其脂类衍生物或类似物违法行为的通知,加强了对食品中非法添加的监管。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23“铁拳”行动方案中,也明确提出重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等8类违法行为,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食品中允许添加一定剂量的食品添加剂,但我国对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最大添加量和残留量都有着严格规定。当向食品中加入的添加物不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就形成了非法添加物。非法添加物的危害有很多,有的非法添加物质本身存在一定毒性或致病性,有的非法添加物目的是掩盖食品中存在的问题,或者超量使用存在较大的健康风险等。动物源性食品中非法添加物有β-兴奋剂、氯霉素、苏丹红、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β-内酰胺酶、孔雀石绿等。针对不同非法添加物有不同的检测方法,几乎包括了目前兽药残留领域常用的主要检测方法,如快速检测法、微生物检测法、酶联免疫法、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离子色谱法等。为进一步促进动物源食品质量安全的发展,更好的保障人类身体健康和提高生活品质,仪器信息网于2023年11月15-17日举办“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点击图片,免费参会
  • 长沙开元仪器参与制定的《煤中全硫测定 红外光谱法》国标正式实施
    GB/T25214-2010 《煤中全硫测定 红外光谱法》国家标准已于2010年9月26日发布,201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项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于2008年提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归口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2)管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分析实验室和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起草并制定。主要起草人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分析实验室的皮中原和尹杨林、连云港检验检疫局的吴扬及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研究院的刘长江。   利用红外光谱法分析煤中硫含量的技术方法,很早就在国际上认可并制定成ASTM标准实施。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从2003年就开始销售自主研发的红外测硫仪,当时是我国唯一能够生产红外测硫仪用于煤质分析的企业。但因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支持,导致许多国内客户不能使用,因此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一直积极倡导和推动此项标准的制定。GB/T25214-2010《煤中全硫测定 红外光谱法》国家标准的实施,不仅仅能让已使用红外测硫仪的用户和想购买红外测硫仪的客户能有据可依,更重要的是对推动我国煤质分析技术发展、缩小同国外相关技术标准的差距有着深远影响。
  • 阿拉丁股权遭司法冻结 或致实控人变更
    阿拉丁这一年来可谓一波三折,在嫁入A股豪门失败之后,又迎来了一个坏消息,阿拉丁3月1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部分股权遭到司法冻结。  公告显示,阿拉丁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徐久振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冻结问题,共涉司法冻结股份1344.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1%。冻结期限为2017年3月15日起至2020年3月14日。冻结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司法登记。  然而,阿拉丁表示并不知道股权为何遭冻结,称正向有关部门查询。  公司称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人员稳定,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影响。但是因徐久振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本次股权司法冻结有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发生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9月12日,阿拉丁因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宣布停牌。随后,公司宣布,西陇科学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阿拉丁股东徐久振等持有的合计64%的标的公司股权,整体估值为6.8亿元。  而紧接着在2017年3月1日,西陇科学因项目进度拖延,终止收购了此次收购。  2017年3月8日,阿拉丁公告了2016年业绩快报,预计2016年实现营收1.05亿元,同比增长4.23% 实现净利润2322.35万元,同比下降22%。  根据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股转公司申请批准,阿拉丁股票自2017年3月10日恢复转让。  公开资料显示,阿拉丁于2014年6月12日挂牌新三板,属于创新层企业,其主营化学试剂、生物试剂、生物工程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仪器仪表、玻璃制品、化学试剂等。
  • 自制质谱仪助力科学岛团队探明氯原子与异丁烯醛大气氧化反应的化学机制
    近日,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安光所张为俊研究员团队在氯(Cl)原子引发的异丁烯醛(Methacrolein,MACR,化学分子式C4H6O)大气氧化反应研究方面取得新进展,相关论文以“基于光电离质谱检测技术的氯原子引发异丁烯醛氧化反应研究”为题在线发表在英国皇家化学学会期刊Physical Chemistry Chemical Physics上。   氯原子相比于大气中的其它氧化剂(OH自由基、臭氧O3等)具有更高的反应活性,随着近年来在内陆地区浓度的增加,氯引发的大气氧化过程的重要性越发显著。异丁烯醛是生物源挥发性有机物异戊二烯(C5H8)大气氧化的特征中间产物,具有较高的化学活性,其氧化降解对于大气臭氧和二次有机气溶胶的生成具有重要影响。   实验中,唐小锋研究员和林晓晓副研究员等人采用微波放电流动管反应器模拟大气氧化反应,结合实验室自行研制的真空紫外光电离反射式飞行时间质谱仪,在线检测氯原子引发异丁烯醛氧化过程中的反应物、中间体自由基和产物,开展了低NOx条件下氯原子与异丁烯醛的氧化反应机理研究。   结果表明,氯原子与异丁烯醛之间通过夺氢和加成反应分别生成C4H5O和C4H6OCl自由基,且与氧气(O2)进一步反应生成C4H5OO2 和 C4H6OClO2过氧自由基。在低氮氧化物(NOx,NO和NO2)条件下,过氧自由基继续与自身以及HO2自由基发生双分子反应,产生C4H5OO、C3H5OCl、C4H6OClO2H等产物。通过关键产物的动力学实验,结合高精度理论计算分析,获得了氯原子与异丁烯醛氧化反应详细的化学机制,有助于理解异丁烯醛在大气中的化学行为。   本文研究工作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科院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和合肥大科学中心重点研发项目课题的经费支持。添加O2前后Cl和异丁烯醛反应的光电离质谱图氯原子引发异丁烯醛氧化反应机理图
  • 诺奖预测风向标:16位顶尖学者获2021年“引文桂冠奖”
    9月22日,科睿唯安公布了2021年度“引文桂冠奖”名单,来自六个国家的16名世界顶尖研究人员获此殊荣。  “引文桂冠奖”被认为是诺贝尔奖风向标,迄今为止,已有59位“引文桂冠奖”得主获得诺贝尔奖。  今年16位获奖者中,有9位来自美国的领先学术机构,3位来自日本,其余获奖者则来自法国、意大利、韩国和新加坡。以下为获奖名单:  2021年度科睿唯安“引文桂冠奖” 获奖名单  生理学或医学领域  Jean-Pierre Changeux  法国巴斯德学院荣誉退休教授;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卡夫利大脑与心智研究所国际教员(2012-2022年)  获奖原因:发现烟碱型乙酰胆碱受体及其变构特征,为神经受体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平野俊夫(Toshio Hirano)  日本千叶国立量子和放射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日本大阪大学名誉教授;  岸本忠三(Tadamitsu Kishimoto)  日本大阪大学WPI免疫学前沿研究中心免疫调节实验室教授  获奖原因:发现白细胞介素-6及其生理和病理作用,为相关药物研发作出了重要贡献  Karl M. Johnson  美国新墨西哥大学名誉教授,曾就职于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  李鎬汪(Ho Wang Lee)  韩国首尔高丽大学名誉教授,韩国国家科学院前院长兼院士  获奖原因:发现并分离了导致肾综合征出血热的病原体——汉坦病毒  物理学领域  Alexei Y. Kitaev  美国加州理工学院以及加州量子信息和物质研究所理论物理和数学教授  获奖原因:在拓扑量子计算中,利用多体系统的拓扑特性对量子信息进行编码和保护  Mark E. J. Newman  美国密歇根大学物理系和复杂系统研究中心物理学教授  获奖原因:对网络系统的广泛研究,包括社区结构和随机图模型  Giorgio Parisi  意大利罗马大学理论物理荣誉退休教授  获奖原因:在量子色动力学和复杂无序系统研究方面的开创性发现  化学领域  Barry Halliwell  新加坡国立大学高级副校长兼教务长办公室高级顾问(学术任命和卓越研究),科学、技术和研究机构生物医学咨询委员会主席(A*STAR),新加坡国立大学医学院生物化学系特聘教授  获奖原因:在自由基化学方面的开创性研究,包括自由基和抗氧化剂在人类疾病中的作用  William L. Jorgensen  美国耶鲁大学化学系Sterling 化学教授  获奖原因:溶液中有机和生物分子体系的计算化学方法和研究,有助于合理的药物设计和合成  泽本光男(Mitsuo Sawamoto)  日本中部大学前沿研究所教授,日本京都大学名誉教授  获奖原因:发现和发展了金属催化活性自由基聚合  经济学领域  David B. Audretsch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奥尼尔公共与环境事务学院杰出教授兼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  David J. Teece  Tusher智力资本管理倡议主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商业创新研究所工商管理教授  获奖原因:在企业家精神、创新以及竞争方面的开创性研究  Joel Mokyr  美国西北大学艺术与科学教授、经济学与历史学教授  获奖原因:对技术进步及其经济后果的历史和文化研究  Carmen M. Reinhart  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国际金融体系教授  Kenneth s . Rogoff  美国哈佛大学经济系经济学教授和公共政策教授  获奖原因:对国际宏观经济学以及全球债务和金融危机研究的贡献
  • 科技部拟定新规监管万亿科研经费
    科研经费滥用、腐败等问题一直备受诟病。日前,科技部在官网通报四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案例,涉及的单位既包括北京惠众实科技有限公司、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也有北京邮电大学、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等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   记者梳理上述案例发现,违规问题涉及使用假发票列支科研经费、科研经费挪用、自行增加预算外单位、违规外拨经费、劳务费发放不规范等。而这些问题也是近几年媒体曝光频率较高的。   科技部办公厅有关负责人8月1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通报点名将成为常态。他还表示,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科技部正拟定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的监管力度。   首次点名通报   挪用科研专项经费407万元、自行增加预算外单位9家、违规外拨经费670.37万元、28张假发票&hellip &hellip 近期,科技部在经费监管中发现了4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并予以通报。   记者注意到,这是近些年来科技部首次公开针对科研经费违规使用问题公开在官网点名通报。   此次通报的单位,既包括北京惠众实科技有限公司、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也有北京邮电大学、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上海交大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等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   记者查询公开资料获悉,通报中所涉及的课题均是国家重大科研计划或项目,如&ldquo 十二五&rdquo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97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863计划、国际合作专项等,暴露出的问题也均是近几年广为诟病的:使用假发票、科研经费挪用、自行增加预算外单位、违规外拨经费、劳务费发放不规范等。   通报称,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科技支撑计划&ldquo 城市生态化公共照明与低碳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rdquo 课题。检查发现,该公司挪用科研专项经费407万元,并向检查人员提供虚假财务资料。   此外,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等多家单位自行增加预算外单位共计9家,违规外拨经费合计670.37万元。   通报中,北京邮电大学的三个学院所暴露出的问题颇具代表性: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且金额较大、以虚假火车票报销差旅费、以零余额账户串户使用资金、关联交易等。   上述四起问题中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均受到处理,被要求整改。其中,对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挪用的407万元经费,通报要求追回拨付的全部专项经费,取消该公司3年内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申报资格。   科技部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科研经费监管力度,对在各类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这意味着,&ldquo 点名通报&rdquo 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或成常态。   科研经费监管不力   近年来,国家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长,有效保障了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在期待科研工作更快、更好地产出创新成果的同时,也日益关注财政科研经费配置的合理性,以及经费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去年,国家统计局、科技部、财政部等联合发布的201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首次突破万亿元人民币大关,经费投入总量位居世界第三。2012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比上年增加1611.4亿元,增长18.5%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即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98%,比上年的1.84%提高0.14个百分点。   然而,庞大的科研经费也引来一些行为不端者的觊觎,尤其是高校科研经费弄虚作假、经费挪用等一系列问题频频见诸报端,科研经费使用和监管日益受到关注。   仅近几年,就有多起科研人员因经费使用问题而被查或受审的案例。   2011年,中国科学院候选院士、原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段振豪在增选过程中被曝虚报冒领差旅费,涉嫌贪污被刑拘。2013年元旦前,北京市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段振豪有期徒刑13年。此案例曾引发科学界轰动。   就在今年6月,审计署发布已办结的35起经济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中,厦门大学两教授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问题,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教育部查处。此两名教授均在业界具有极高知名度。   事实上,科研经费滥用问题也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27日至5月15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科技部进行了专项巡视。科技部是此次三个专项巡视单位之一,另两个分别是复旦大学、中粮集团。   此次科技部的通报引发舆论强烈关注,与中央巡视组对科技部的专项巡视不无关系。   媒体报道,中央第十巡视组组长令狐安表示,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方面,专项巡视组收到的反映问题主要有:项目评审立项权力过于集中,存在廉政风险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够科学完善,监管不力,违规违法和浪费问题易发多发 一些科研项目成果弄虚作假 科技资源缺乏统筹协调。   据了解,专项巡视组在对科技部进行巡视期间,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部门处理。   中央第十巡视组在向科技部反馈巡视情况时要求,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分类管理,修订完善管理办法。以改革的措施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科研经费监管。改进评审专家遴选制度,完善科学和技术评价体系。   缺乏课题验收评价机制   科研经费的使用及监管中的问题,在学界也一直是个敏感话题。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科研经费滥用、腐败问题频发,与部分项目经费过高、立项审批不严、结题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等因素有关。   &ldquo 目前一些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元,超过2000万元实际上已经很高了。&rdquo 王梦恕认为,这些数额较大的科研项目要求进行大量的科学实验,但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并不具备这样的水平。   此外,一些科研项目的经费是不能够购买科研设备的,在实际使用中,经费是充足甚至有剩余的。   这就为科研经费的滥用、腐败埋下了隐患。   但记者也注意到,有不少观点认为,少数专家科研费花不完,大量研究者经费不足。   据了解,此前科研经费在使用中,存在年底突击花钱、重复购买设备的情况。对此,学界普遍的说法是,按照规定,科研经费用不完将收回。   为此,财政部曾专门解释称,没有科研经费当年不花完会收回的规定,而是未完项目(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按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课题终止等形成的结余经费收回原渠道。   不过,王梦恕认为,目前科研经费在申报、评审、立项、执行、验收中的各环节中,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在课题验收阶段,缺乏有效的评价验收机制。   &ldquo 验收主要听报告,看论文,而研究成果的应用及效果如何却缺乏评价机制。&rdquo   王梦恕认为,科技部相关部门是不具备课题验收能力的,这也体现在部分科研项目是否应该立项上。   &ldquo 有些项目是否需要立项,需要专家评估,但这个评估机制是缺乏的。这使得一些不该立项的项目获得审批,既有技术因素,也可能有腐败因素。&rdquo   记者从科技部获悉,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已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加大预算评估评审、巡视检查、专项审计、财务验收等科研经费监管工作力度。   原标题:科技部拟新规监管万亿科研经费
  • 汤定元:学成归来的三任实验室“掌门”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身在异乡,心系中华。在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历届主任身上,“学成归来”是一个独特的标签,也是一个非常有分量的标签。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曾担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所长、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汤定元,于1948年3月赴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物理系学习,同年转入芝加哥大学物理系,并获得硕士学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但在大洋彼岸求学的汤定元,无时无刻不在关心着祖国的发展。朝鲜战争的爆发更让他回国心切。为了避免因战争原因而被扣留,1951年春天,汤定元婉拒了导师的挽留,决定放弃博士学位,提前回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摆脱美国移民局的无理刁难后,汤定元乘船经过20多天行程,终于回到了日思夜想的祖国。他也成了新中国成立后在美留学生第一批回国的11人之一。是年8月,美国政府下令禁止中国留学生回中国,已经乘船到檀香山的人也被送返。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75px height: 30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e6d4cc6c-695c-4e84-979b-3ac9210c3af4.jpg" title=" 微信图片_20201113000902.jpg" alt=" 微信图片_20201113000902.jpg" width=" 475" height=" 309" / /p p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曾担任实验室第一、二届主任的沈学础,在1978年作为改革开放后首批出国留学人员,获得了去德国马普学会固体研究所留学的机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初到马普学会固体所,沈学础选择了难度非常大的“双光束傅里叶变换光谱”课题。他没日没夜地扑在实验室里,连值夜班的保安都认得了沈学础,并对这个长期加夜班的中国人照顾有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在德国期间,沈学础从图书馆借阅了许多资料,从中学习大量知识的同时,还发现了书中的一些谬误。德国同行惊讶地说,他们中没有一个人像沈学础这样细致看文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正是在德国,沈学础“赶上了国际上固体光谱研究热的末班车”。在实验中,沈学础对偶然发现的新光谱信号“穷追不舍”,并与另一位中国访问学者合作观察到了固体中的轻杂质低频振动新谱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起初,沈学础的指导老师——固体光谱学大师卡多纳教授对实验结果不以为然,只说了句“除非你足够幸运”。但最终事实证明,沈学础的执着是正确的,他观察到的现象可以归结为一类新的杂质振动模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实验室第三、四届主任褚君浩,在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曾有机会去美国攻读博士学位。但导师汤定元建议褚君浩留在国内读博士,在国内也一样可以做出出色的成绩。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当时,到美国留学可以获得3万美元奖学金,而在国内读研究生只有人民币80多元的补贴,待遇差距很大。褚君浩考虑了很久,最后还是听从汤定元的建议,留所读博士。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986年2月至1988年10月,褚君浩获得德国洪堡基金,赴德国慕尼黑技术大学物理系从事半导体二维电子器件、远红外激光器等领域的研究。那时,远红外激光器很难调节,实验室里的许多人都调不稳,而只要褚君浩出手,就能把激光器调得非常稳。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褚君浩说,导师汤定元先生的爱国精神一直在传承,实验室绝大多数出国求学的学子,都回国报效祖国。他们牢记出发时汤定元的殷殷嘱托:学习结束后,有机会还是要回国发展。 /p p br/ /p
  • 欧盟对含纳米材料的新型食品制定新规
    2010年5月11日,欧盟发布关于(EU) No 6/2010草案的第一读(the first reading)。该草案对含纳米材料的新型食品制定了新规,要求所有含纳米材料的食品必须经过风险评估才能投放市场,并且,一旦被允许消费时,必须加贴所有含纳米形式的成分,并在之后用括号注明“nano”(纳米技术)。   该草案涉及的新型食品是指1997年5月前未在欧盟市场大量消费的食品,既包括一些运用新生产工艺如纳米技术加工的食品,也包括过去只在非欧盟市场销售的食品。   该草案同时废止了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No258/97和委员会条例(EC)No1852/2001,并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No1331/2008,建立食品添加剂、食品酶和食品调味料对共同批准程序。
  • 质检总局削权分权两步走 机构改革方案年内敲定
    7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ldquo 减少法检(强制检验,编者注)商品种类,原则上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法检。抓紧研究法定检验体制改革方案。&rdquo   据了解,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以下简称&ldquo 质检总局&rdquo )的机构改革已经提上议事日程,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出口法检的决定是质检总局改革的一部分。   参与过法检体制改革讨论的人士向记者透露,质检总局机构改革中&ldquo 管办分离&rdquo 的大原则已定,现在进入了拿方案阶段,具体的改革方案会在今年年底之前制定完成,并于2014年全国两会提交全国人大。   上述人士表示,质检总局的改革分削权和分权两个步骤,此次取消出口商品的法检属于前者,后者将在全国人大通过之后实施,预计未来质检总局的职能会并入海关总署、农业部、卫计委等部委。而在&ldquo 管办分离&rdquo 的大原则下,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有望分享百亿元检验市场。   削权   &ldquo 这次变动对质检总局的震动很大,可能影响数万人员的调动和重新安排。&rdquo 来自福建质检分局的赵红军(化名)如此解释7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整顿进出口环节的决议,赵红军平日的工作主要是和海关对接,负责动植物检疫检验。   7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议提出&ldquo 减少法检商品种类,原则上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法检&rdquo 。这意味着质检总局一半的工作被砍掉了,随之而来的将是质检收费的剧减和人员的富余。   据了解,7月17日国务院曾组织过针对减少法检商品种类的专门讨论,质检总局的态度是减少300多种,与&ldquo 原则取消&rdquo 的幅度相差甚远。   7月25日,质检总局向全国35个直属的质检局下发了一份特急函,要求&ldquo 各局认真研究法检目录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rdquo 。并于7月26日下午5点之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到总局检验司。   这份名为&ldquo 质检检函〔2013〕245号&rdquo 的特急函主要包括:&ldquo 出口法检目录调整对机构、实验室、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影响。对出口法检目录调整后如何构建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体制的思考。对进口商品检验监管体制改革的建议。&rdquo   公开信息显示,从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开始,至2013年之前,质检总局的权力一直在加强和扩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商品目录》)的检验种类一直稳中有升。2005年《商品目录》中,出口商品检验19类2228种,进口商品检验19类1523种。2013年《商品目录》中,进口商品检验达2093种,出口商品检验2141种。   质检总局由负责国内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负责进出口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而来,在总部两个局合在一起办公,而在地方上,又有各自独立的体系。目前,总部负责进出口业务的原属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人员编制虽然很少,但是加上地方上直属的各个检验检疫局员工,总数有20多万人。由于中国进口主要集中上海、北京、广东等少数地区,因此大量地方质检工作人员都从事出口检验,此次变动波及的范围恐超出外界的预估,甚至导致部分地方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直接被裁撤。   &ldquo 实际上总局大概从两三个月前就开始这方面的调研了,显然早就意识到要出现这样的变化。&rdquo 来自质检总局内部的人士告诉记者,只是没想到变化会这么大。对未来质检总局人员工作安排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处人员表示将会进一步商讨,无法给出答复。   分权   &ldquo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议只是质检总局改革的第一步,接下来就是针对组织机构了。&rdquo 上述参与法检体制改革讨论的人士告诉记者,质检总局的权力可能逐步被分出去,比如动植物检验归农业部,因为只有农业部才有技术,同样,卫生防疫方面的检验会归到卫计委。   &ldquo 改革的结果可能是只保留国内质量技术监督这一块。&rdquo 上述人士表示,在管办分离的大原则下,未来检验的实际工作会更多地由第三方机构承担,政府部门只是负责制定政策和标准。   实际上,对质检总局的分权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已经出现,今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挂牌,质检总局下属食品生产监管司即被并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上述人士表示,由于牵涉到质检总局的留存,以及改革后的归属问题,仅在国务院层面还无法完全落实,具体的改革方案会在2013年底之前拿出,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给全国人大,之后再正式实施。   据商务部专家马宇的调查,中国每年的质检收费在300亿元左右,其中工业制成品的出口法检占了近200亿元。   今后工业制成品出口法检取消,依然剩下100多亿元的市场空间。   质检争议   质检总局从成立之日起就饱受争议,随着中国的进出口激增,质检总局的权力不断强化,其与商务部、海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后两者指责质检总局增加了出口企业的经济负担,阻碍了外贸。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取消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商检也是基于促进出口的考虑。   根据国内的规定,出口商品在出关前至少要检两次,质检总局检一次,海关检一次。&ldquo 有的情况下还不止这两次。&rdquo 一位海关人士表示,商品有可能在当地质检部门检测一次,然后到较大的进出口口岸,被当地质检机构开箱再次检测一次。   多次开箱检测的要求,不仅增加了商品的物流成本,增加了人力成本,还延长了商品交货时间,影响了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ldquo 在国际上,商品一般都是通过行业认证,或者是第三方认证来显示产品质量过硬,而发证的或是行业组织,或是企业。行业认证和第三方认证都是民间的,是收费的商业行为,不会由政府来给企业发证。&rdquo 一位在外资第三方认证机构从业多年的人士介绍,像ISO认证、欧盟对家电的CE认证都是这样,只有中国是政府直接给企业发证,这中间的利益关系无法扯清。   马宇告诉本报记者,由于进出口商检,每年增加企业负担上百亿元,很多行业商检费用占到企业利润的5%左右,并且大大降低了企业运行效率,削弱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每年因此影响出口约400亿~600亿美元。   实际上,质检总局的出现有其历史偶然性。质检总局的前身是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7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关于其并入技术监督局或海关总署的传闻很多,但到了1999年底,国务院决定将原属于卫生部辖下的国家卫生检疫局和农业部辖下的国家动植物检疫局,与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合并,成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即所谓&ldquo 三检合一&rdquo 。   到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按照世贸组织规则一国不能设有两个职能重合的部门,于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又合并了质量监督局,统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客户通过仪器信息网成功订购上海远慕戊二醛固定液(2.5%,电竞专用)
    上海远慕生物科技公司是国内elisa试剂盒优质供应商,代理销售不同elisa试剂盒品牌的进口/国产elisa试剂盒,专业供应科研实验所需的培养基,抗体,动物血清血浆,标准品对照品,化学试剂,酶联免疫试剂盒,白介素试剂盒,金标检测试剂盒,微生物,蛋白质,ELISA种属涵盖广,凭借多年行业经验,完善的售后服务,高质量的产品。欢迎来电咨询。 客户通过仪器信息网成功订购上海远慕戊二醛固定液(2.5%,电竞专用),下面是跟客户的聊天记录: 远慕生物,专业供应科研实验所需的培养基,抗体,动物血清血浆,标准品对照品,化学试剂,酶联免疫试剂盒,白介素试剂盒,金标检测试剂盒,微生物,蛋白质,ELISA种属涵盖广,凭借多年行业经验,完善的售后服务,高质量的产品,赢得客户一致好评,欢迎来电咨询与订购!
  • 西南交通大学轨道交通研究院签订锥形量热仪采购合同
    莫帝斯燃烧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日前同西南交通大学轨道交通研究院签订FESTEC 锥形量热仪采购合同,预计将于2011年11月投入使用。   目前,表征材料燃烧性能的试验方法较多,如氧指数(LOI) 法、UL 标准中的水平垂直燃烧法及NBS烟密度测试箱法等。它们多是传统的小型试验方法,试验操作环境与真实火灾相差较大,试验获得的数据也只能用于一定试验条件下材料间燃烧性能的相对比较,不能作为评价材料在真实火灾中行为的依据。为能客观地评价真实火灾中材料的燃烧性能,1982 年Babrauskas 等人开发设计了锥形量热仪(Cone Calorimeter ,简称锥形量热仪) 这一先进的试验仪器。锥形量热仪的燃烧环境极相似于真实的燃烧环境,其试验结果与大型燃烧试验结果之间存在很好的相关性,能够表征出材料的燃烧性能,在评价材料、材料设计和火灾预防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经不断研制和改进, 锥形量热仪现在已成为研究火灾和评定材料燃烧性能的理想试验仪器。   西南交通大学轨道交通研究院,通过采购FESTEC锥形量热仪可对材料的热释放速率、烟密度性能、材料热失重状态、热总量等指标进行科学的研究及了解,配备该设备必将推动我国轨道交通非金属材料科学技术与基础理论研究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领域,为我国高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一把科研利器。     用户简介:   西南交通大学常州轨道交通研究院成立于2008年,轨道交通属于常州市重点发展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目前全市有50多家轨道交通零部件生产企业,年产值达150亿元。 西南交大在常州科教城建设研究院,常州依托西南交通大学强大的科研力量,为常州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和产业链的形成创造了条件。他希望研究院能迅速与常州市的民营企业相结合,通过3-5年的建设,真正走出一条具有常州特色的产学研合作道路。 www.motis-tech.com www.firetester.cn
  • 沪政协委员建议修订空气检测方法 与国际接轨
    据《新闻晚报》报道,今年1月,上海的天空几乎都是灰蒙蒙的,市民普遍感觉空气质量不佳。上海空气质量播报为何基本显示“良好”?上海市政协委员曹正文近日在提交市政协的一份“社情民意”中指出,上海市空气检测方法与国外有差异,应及时修订测量标准,与国外“接轨”。   为了了解上述差异,上海市政协委员曹正文专门向气象台了解情况――原来,上海目前检测空气的标准,监察的是空气中直径大于等于2.5微米、小于10微米之间的颗粒物浓度,对于2.5微米以下颗粒物影响人体健康的状况,无法检测。   上海检测空气质量的时间是每天中午――这是一天内空气质量最好的时段,而最差的时段,是清晨与黄昏。目前,发达国家都在早、中、晚3个时段检测空气,力求数据科学。   上述测量标准制定于10年前。“作为国际大都市,除了硬件水平,我们更要提高‘软指标’。”   曹正文在“社情民意”中指出,上海天气预报标准应与国际空气测量标准一致,空气质量不好,就报不好,将情况及时告知广大市民,让大家注意防范。
  • 药监部门依法从严对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作出行政处罚
    p span id=" pos_placeholder" style=" width: 0px height: 0px visibility: hidden margin: 0px padding: 0px " /span   10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从严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作出行政处罚。 br/ /p p   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长春长生公司存在以下八项违法事实: /p p   一是将不同批次的原液进行勾兑配制,再对勾兑合批后的原液重新编造生产批号 /p p   二是更改部分批次涉案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实际生产日期 /p p   三是使用过期原液生产部分涉案产品 /p p   四是未按规定方法对成品制剂进行效价测定 /p p   五是生产药品使用的离心机变更未按规定备案 /p p   六是销毁生产原始记录,编造虚假的批生产记录 /p p   七是通过提交虚假资料骗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p p   八是为掩盖违法事实而销毁硬盘等证据。 /p p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p p   依据行政处罚管辖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长春长生公司作出多项行政处罚。 /p p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16)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 没收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罚没款共计91亿元。 /p p   此外,对涉案的高俊芳等十四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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