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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酰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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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氯丙二醇兴风作浪,岛津方案让您一招全搞定
    导读近日有媒体报道,香港婴儿配方奶粉检出致癌物氯丙二醇(3-MCPD)及可致癌的环氧丙醇,其中不乏有惠氏、美赞臣、雅培、meiji等知名品牌。此事牵动着广大宝妈对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及婴儿身体健康等的担忧。当晚,香港食安中心在专页澄清指出,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及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委员会的相关参考值,全部奶粉均无超标,市民可放心按奶粉建议食用分量给婴儿食用。这使得宝妈悬着的心又一次平静下来。但此事也反映了广大民众对食品安全质量的又一次警钟长鸣。 什么是氯丙二醇类物质 氯丙二醇类物质是包括3-MCPD(3-氯丙二醇)、2-MCPD(2-氯丙二醇)、3-MCPDE(3-氯丙二醇脂肪酸酯)、2-MCPDE(2-氯丙二醇脂肪酸酯)以及GE(缩水甘油脂肪酸酯)。其中氯丙醇酯是氯丙醇在食品中与各种脂肪酸形成的一大类物质的总称,主要为3-MCPDE及2-MCPDE。缩水甘油又称环氧丙醇,是一种环氧化合物,在食品中与脂肪酸结合形成较为稳定的缩水甘油酯(GE)。这类物质中3-MCPD毒性最大,对人体的肝、肾、神经系统及血液循环系统会造成毒害,具有潜在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其定2B级,即“可能的人类致癌物”。 表1 氯丙二醇类物质相关信息 氯丙二醇类物质属于是食品原料中带入的一种污染物,目前还无法完全避免。食品在加工生产过程中,酸水解植物蛋白或者高温油脂精炼过程中,均会产生氯丙二醇及相关污染物。婴幼儿配方奶粉脂肪含量大约为25%,添加的多数为精炼油脂,因此受到了氯丙二醇污染。同时媒体报道的奶粉中可疑致癌物环氧丙醇,在食品中以缩水甘油脂肪酸酯(GE)的形式存在。 因氯丙二醇类物质的致癌性,各国也推出了其建议的限量要求。 FAO/WHO及欧盟建议3-MCPD的最高日允许摄入量为2μg/Kg体重。美国FDA建议食品所含3-MCPD不应超过1mg/kg干物质;欧盟食品污染限量法规(EC)规定:酱油、水解植物蛋白(干物质含量为40%的液体产品)最大限量要求为20μg/Kg;干物质产品为50 μg/Kg。我国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了3-MCPD的限量为:添加酸水解蛋白的液态调味品≤0.4 mg/Kg;固态调味品≤1.0 mg/Kg。 氯丙二醇类物质检测方法 目前对氯丙二醇类物质的检测国际上没有统一的标准,采用较多的为AOCS(美国油脂化学协会)官方方法 cd 29a-13;我国国标GB 5009.191-2016、SN/T 5220-2019也对氯丙二醇类物质规定了检测方法。以上标准均采用气相色谱-单四极杆质谱法(GC-MS)进行测定,但会出现复杂样品杂质干扰大的缺点,从而影响结果的准确定性定量;同时为了提高灵敏度需要复杂的样品前处理及净化过程。而采用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GC-MS/MS)的多反应监测模式(MRM)检测,定量目标物更加准确,是目前复杂基质中微量化合物最有效的检测手段,也是氯丙二醇类物质测定的最佳选择。 岛津整体解决方案 岛津公司秉承以“为了人类及地球的健康”的公司理念,结合自身仪器特点,在氯丙二醇事件发生后,快速应对,为食品中氯丙二醇类物质的检测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在线凝胶色谱净化-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 氯丙醇的检测方法 使用岛津公司独有的在线凝胶色谱净化-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GPC-GCMS-TQ8040),食品样品简单的提取后,经在线GPC净化去除掉样品中的脂肪、蛋白等大分子干扰物,采用GC-MS/MS的MRM方式无需衍生的条件下分析食品中的氯丙醇含量,同时采用氘代同位素内标法进行校正。相关MRM条件及色谱图如下 表2 氯丙醇类化合物MRM参数 图1 氯丙醇及氘代同位素内标溶液色谱图 在0.005~1 mg/L范围内,通过同位素内标法得到的线性其相关系数R均大于0.999,其各物质的检出限及定量限见下表所示: 表3 氯丙醇类化合物线性相关系数、检出限、定量限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易青,苗虹,吴永宁,《在线凝胶渗透色谱-气相色谱-串联质谱非衍生化法测定食品中氯丙醇》,分析化学研究报告,2016,5(44):678~684.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GCMS-TQ8040 NX) 氯丙醇酯及缩水甘油酯的检测方法 食品中的脂肪经溴代反应后,其中的缩水甘油酯转变成溴丙醇酯;溴丙醇酯以及样品中的氯丙醇酯在酸性条件下发生酯交换反应,并被水解为相应的氯丙醇,同时经基质分散固相萃取净化后,氮吹并经七氟丁酰基咪唑(HFBI)衍生后,上GC-MS/MS仪器进行分析,采用同位素内标法定量,可一次性同时测定样品中的3-MCPDE、2-MCPDE和GE的含量。相关MRM条件及色谱图如下: 表4 氯丙醇酯类化合物MRM参数 图 2. 氯丙醇酯及缩水甘油酯标准色谱图(100 ng/mL) 在0.01~0.3 mg/L范围内,通过同位素内标法得到的线性相关系数(R2)均大于0.997,其各物质的检出限及定量限见下表所示: 表5 氯丙醇类化合物线性相关系数、检出限、定量限 结论 岛津公司提供全面应对食品中氯丙二醇类致癌物质检测的整体解决方案,结合自身独有技术特点,方便、快捷地让您轻松应对食品污染物分析,在婴儿奶粉氯丙二醇事件中乘风破浪!
  • 警惕祛痘护肤品的陷阱——西咪替丁
    导 读 很多爱美人士由于不良的生活习惯——长期熬夜又喜欢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导致皮肤油脂分泌过旺,出现粉刺甚至痤疮;针对这一情况,市面上很多祛痘型护肤品,对祛除痘印修缮疤痕等有很好疗效。但这类产品中很可能就会含有药用成分的西咪替丁。 西咪替丁是可选择性H2受体阻滞药,临床上用于消化性溃疡的治疗,外用软膏仅见于治疗面部单纯性疱疹。目前外用西咪替丁软膏绝大多数为医药制剂。至今为止,国家药监局未批准过西咪替丁的外用制剂。而且西咪替丁也不在现行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中,因此西咪替丁成分在化妆品中属于非法添加物。2019年8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化妆品中西咪替丁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方案,意在禁止西咪替丁成分在非药物制剂产品(化妆品)中的添加和使用,此方案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 那么该如何检测有着药用功效的护肤品中是否含有国家禁用的西咪替丁成分呢?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19年第48号通告规定:高效液相色谱法(LC)为定量方法,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法(LCMSMS)为确认方法。采用LCMSMS确认就是要减少杂峰干扰,避免“假阳性”产品的误判。 岛津方案 01 LC测定护肤品中西咪替丁成分的含量岛津公司采用Nexera LC-40液相色谱系统参照《化妆品中西咪替丁检测方法(2019年第48号)通告》,开发了液相色谱检测护肤品中西咪替丁含量的方法。该方法的西咪替丁物质检出限(LOD)为0.011 μg/mL(0.033 ng),定量限(LOQ)为0.036 μg/mL(0.108 ng);低于标准规定检出限8 ng和定量限24 ng的要求。 仪器条件色 谱 柱:Shim-pack XR-ODSⅡ(100 mm × 2.0 mm I.D.,2.2 μm)流 动 相:A:0.05 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pH =7.0);B:乙腈检测波长:215 nm 图1 岛津Nexera LC-40高效液相色谱仪 图2 西咪替丁标准溶液(25 μg/mL)的色谱图(LC) 使用Nexera LC-40液相色谱仪以及SIL-40CXR自动进样器的在线稀释功能分别配制出0.5、5、10、25、50 μg/mL的系列标准溶液。 图3 自动进样器SIL-40CXR稀释功能程序设定(左图)和西咪替丁的标准曲线(右图) 自动进样器预处理程序中的稀释功能可实现样品及标准品溶液的在线稀释,自动化程度及准确度都很高。 实际样品分析准确称取样品0.5 g于25mL比色管中,加入20 mL甲醇,经涡旋混匀,超声提取20 min,静置后取上清液,过滤后上机。 图4 待测样品色谱图(LC) 02 LC测定护LCMSMS定性分析护肤品中西咪替丁(阳性样品判定)参考标准建立LCMSMS法,对阳性样品进行确证。利用LCMSMS的高选择性对样品进行分析,充分提高物质定性的准确率,有效防止误判情况的发生。 仪器条件色 谱 柱:Shim-pack XR-ODSⅡ(100 mm × 2.0 mm I.D.,2.2 μm)流 动 相:A:0.1%甲酸 + 0.002 mol/L乙酸铵水溶液, B:乙腈质谱参数:LCMS-8045,ESI(+) ;多反应监测(MRM) 图5 岛津LCMS-8045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 图6 西咪替丁标准溶液(10 ng/mL)的色谱图(LCMSMS) 阳性样品的判定:对上述检出的阳性样品,LCMSMS法需对结果进一步确证。判定依据是:检出组分的色谱峰保留时间一致,待测样品中所选择监测离子相对丰度比与相当浓度标准溶液的选择监测离子相对丰度比的偏差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20%),则可以判定样品中存在西咪替丁组分。 图7 阳性样品色谱图、质谱图以及定性依据表 03小结针对护肤品中是否含有非法添加物西咪替丁成分,岛津公司开发的液相色谱和液质联用两套分析方案,准确高效地解决了化妆品中禁用添加物的定性和定量问题,这两套解决方案一定会助您一臂之力! 识别二维码下载应用报告
  • 自制质谱仪助力科学岛团队探明氯原子与异丁烯醛大气氧化反应的化学机制
    近日,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安光所张为俊研究员团队在氯(Cl)原子引发的异丁烯醛(Methacrolein,MACR,化学分子式C4H6O)大气氧化反应研究方面取得新进展,相关论文以“基于光电离质谱检测技术的氯原子引发异丁烯醛氧化反应研究”为题在线发表在英国皇家化学学会期刊Physical Chemistry Chemical Physics上。   氯原子相比于大气中的其它氧化剂(OH自由基、臭氧O3等)具有更高的反应活性,随着近年来在内陆地区浓度的增加,氯引发的大气氧化过程的重要性越发显著。异丁烯醛是生物源挥发性有机物异戊二烯(C5H8)大气氧化的特征中间产物,具有较高的化学活性,其氧化降解对于大气臭氧和二次有机气溶胶的生成具有重要影响。   实验中,唐小锋研究员和林晓晓副研究员等人采用微波放电流动管反应器模拟大气氧化反应,结合实验室自行研制的真空紫外光电离反射式飞行时间质谱仪,在线检测氯原子引发异丁烯醛氧化过程中的反应物、中间体自由基和产物,开展了低NOx条件下氯原子与异丁烯醛的氧化反应机理研究。   结果表明,氯原子与异丁烯醛之间通过夺氢和加成反应分别生成C4H5O和C4H6OCl自由基,且与氧气(O2)进一步反应生成C4H5OO2 和 C4H6OClO2过氧自由基。在低氮氧化物(NOx,NO和NO2)条件下,过氧自由基继续与自身以及HO2自由基发生双分子反应,产生C4H5OO、C3H5OCl、C4H6OClO2H等产物。通过关键产物的动力学实验,结合高精度理论计算分析,获得了氯原子与异丁烯醛氧化反应详细的化学机制,有助于理解异丁烯醛在大气中的化学行为。   本文研究工作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科院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和合肥大科学中心重点研发项目课题的经费支持。添加O2前后Cl和异丁烯醛反应的光电离质谱图氯原子引发异丁烯醛氧化反应机理图
  • 海鲜河鲜正当季,孔雀石绿的安全你关注了吗?
    夏季如期而至,又到了海鲜河鲜食用的旺季,然而近期 “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多地水产品被检测出含有禁用兽药孔雀石绿。孔雀石绿是一种有毒的人工合成三苯甲烷类化合物,既是染料,也是消毒剂,有致癌致畸高风险。早在2002年颁布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中,孔雀石绿就被列入禁止使用兽药;现行有效的《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同样将其列入。 虽然被禁用多年,但至今孔雀石绿违规使用的情况依然屡禁不止。原因主要包括(1)杀菌效果好;(2)价格便宜,作为一种工业燃料,容易购买;(3)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意识淡薄。孔雀石绿的检出限为0.5μg/kg(参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 年版)》),涉及的基质有淡水鱼、虾、蟹,海水鱼、虾、蟹,贝类等。孔雀石绿含量是指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性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那么如何高效准确地对其检测呢? 岛津参考GB19857-2005,采用InertSep Al-N中性氧化铝固相萃取小柱净化,LCMS-8050串接质谱检测分析,内标法定量,检测鳕鱼样品中的孔雀石绿和隐性孔雀石绿,加标浓度为0.5μg/kg,前处理过程如下:特别注意:孔雀石绿和隐性孔雀石绿对光、热不稳定,尤其是隐性孔雀石绿。在前处理过程中尽量做到避光和避免高温。LCMS-8050 液相条件质谱条件1.0 μg/L 标准溶液的 MRM 色谱图(1. 孔雀石绿;2. 结晶紫;3. 隐色结晶紫;4. 隐色孔雀石绿;5. 孔雀石绿-D5;6. 隐色孔雀石绿-D6) 空白样品加标回收率和稳定性结果
  • 升级版DGB-402A型便携式余氯/总氯测定仪——轻松搞定医疗废水中的余氯检测
    面对来势汹汹的奥密克戎病毒,涉疫重点场所废水消毒是重中之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涉疫重点场所废水消毒,充分考虑不同疫情形势下涉疫废水处置方式,确保在极端情况下涉疫废水得到有效处理,余氯含量保持在6.5-10mg/L之间。但是过量加入消毒剂会影响水环境并破坏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面对治疗和防护过程中源源不断产生的医疗废水,如何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的检测及处理? 序号项目详情1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2场所接收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卫生院等)以及相关单位3消毒剂液氯、二氧化氯、氯酸钠、漂白粉或漂白精4要求有效氯投加量为50mg/L: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小时,余氯量大于6.5mg/L(以游离氯计)有效氯投加量为80mg/L:接触时间为1.0小时的,余氯大于10mg/L(以游离氯计) “雷磁”2022年新上市的升级版DGB-402A型便携式余氯/总氯测定仪,采用DPD法测量原理,内置锂电池续航能力强,内置校准曲线,一键校零,一键完成测量,标配手提箱和配套检测试剂。与旧版相比,简单易用,极大地方便现场操作人员的工作,已经在一线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和医疗机构得到应用。 型号名称升级版DGB-402A型便携式余氯/总氯测定仪旧版DGB-402F便携式余氯/总氯测定仪产品照片基本误差≤±0.03 mg/L 或 ±5%≤1mg/L:±0.05 mg/L;>1mg/L:±5%重复性≤1%≤2.5%供电内置锂电池5号碱性电池*4尺寸/重量80*190*60mm,0.35kg85*230*50mm,0.4kg比色管比色瓶,φ25*60(具有2/5/10ml刻度线及定位标志)16mm 直径比色管,5只,φ16*100mm防护箱310*245*110 mm470×350×130 mm测试过程:1. 开机后等待约30秒,让光源稳定下来。2. 用水样清洗比色瓶三次。3. 向比色瓶中加入10mL水样,将比色瓶放入仪器中。按“□”键进行清零。若水样中余氯或总氯浓度超过仪器量程,比色瓶中自带2mL、5mL、10mL刻度,则取适当水样,用无氯水稀释至10mL进行显色。最终水样浓度将仪器测量浓度乘以稀释倍数即可。4. 取出比色瓶,加入试剂包(测量余氯和总氯需加入相对应的试剂包),盖好瓶盖,摇晃比色瓶使显色剂溶解。上下颠倒比色瓶,消除气泡后放入仪器。按“√”键开始测量,约几秒后直接读取测试结果。5. 测试完的比色瓶应立即用纯水清洗。 疫情期间,废水检测的一线检测人员工作人员,在取样和检测过程中一定要做好防疫防护,检测完成后也需要对检测仪器及配套配件进行消杀,确保安全。
  • 【标准解读】轻质油品中氯含量的测定 单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X射线荧光光谱法是一个非常成熟的检测技术,它的原理是样品在X射线照射下产生元素特征X射线荧光,通过建立标准曲线来确定样品中元素浓度与强度的关系,在相同条件下测量未知样品,就可以得到样品的组成信息。XRF的优点是样品不需要前处理,分析速度快,可实现多元素的同时测量,但也有个缺点就是它的基体干扰严重。XRF在石化行业液体样品中测定方法的汇总NB/SH/T 0977-2019《轻质油品中氯含量的测定 单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标准规定了采用单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MWDXRF)测定轻质油品中氯含量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汽油、柴油、石脑油、喷气燃料及馏分油等,也可用于测定氧质量分数小于5%的含氧汽油及生物柴油调和燃料。单色X射线激发去掉背景过程,简化基体校正,信噪比夜有所改善。氯含量测定范围为4.2mg/kg~430 mg/kg。另外与本标准中方法相同的标准还有NB/SH/T 0842-2017和NB/SH/T 0993-2019,分别是检测轻质液体燃料中硫的含量和汽油及相关产品中硅的含量。制定背景石油炼制过程中,油品中氯的存在会造成催化剂中毒;加工过程当中,氯的存在可能造成装置腐蚀,压缩机堵塞等;成品油使用过程中,氯的存在会造成储罐腐蚀、发动机磨损等。GB 17930-2016《车用汽油》规定,车用汽油中不得人为加入甲缩醛、苯胺类、卤素以及含磷、含硅等化合物,于是就需要一种快速、准确、灵敏的检测油品中氯含量的方法。现状分析国内外检测氯含量的标准方法方法1-5方法6-9检测样品含氯化合物转化为氯离子直接检测氯元素优点检测限较低无需前处理,操作简单方便缺点前处理复杂,使用大量试剂检测限较高制定过程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了标准ASTM D7536-16,但又与有以下区别:1.适用范围从有芳烃类化合物扩大为轻质油品,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喷气燃料及馏分油等2.测定范围由0.7 mg/kg ~10.0 mg/kg变成了4.2 mg/kg~430 mg/kg3.按照GB/T 6683 给出了此方法的精密度公式4.增加了元素干扰适用范围参考以下标准,并结合精密度实验确定方法的适用范围。参考标准样品特点ASTM D7536芳烃类样品组成单一、馏分较窄,同时标样与样品的组成基本一致检出限为0.2 mg/kgASTM D7039轻质油品馏分较宽,样品组成相对复杂,杂原子较多,且标样与样品的组成并不完全一致测定下限为3.2mg/kgASTM D5808当氯含量小于5mg/kg时,优先选用库仑法(精密度更高)检测下限为0.5mg/kg采用XOS公司CLORA型号仪器在7个实验室对17个不同的样品(包括石脑油、汽油、馏分油、喷气燃料、柴油以及煤油)进行精密度实验,最终确定了测定范围是4.2 mg/kg -430 mg/kg,再分别对重复性和再现性进行测试,测试结果都在允差范围内。对不同类型的样品进行测定,回收率均在±10%以内;还与微库仑法进行了比对,相对偏差也在±10%以内。标准NB/SH/T 0977-2019主要内容仪器设备:分为MWDXRF、样品盒和样品膜。单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包括 a)X射线源;b)入射光单色器;c) 光路;d) 固定道单色器;e)探测器。另外,样品盒建议一次性使用。要特别注意的是:建立标准曲线和测定样品时应在相同条件下进行。校准过程:建立标准曲线用工作溶液浓度应能涵盖待测试样的浓度,于是需要制定了高含量与低含量两条曲线。 试验过程:1.将试样从样品盒开口端倒入盒中,一般装入量为样品盒的3/4高度处,最小为5mm高度。2.将新的样品膜盖在样品盒开口端,并固定牢固。装好后要确保样品盒中的试样不渗漏,如有任何情况的渗漏均需重新制备样品。3.分析试样和用来建立校准曲线的标准工作溶液应使用相同批次的样品膜和样品盒。测定每一个样品都要使用新的样品膜,样品膜要绷紧,保证膜上没有气泡、褶皱,且保持干净,避免用手接触样品盒内壁、样品膜及仪器的X射线透光窗。4.试样倒入样品盒并用样品膜封好后,在样品盒上开一个小气孔以防止样品挥发造成样品膜弯曲。5.试样装入样品盒后,需立即分析。试样在样品盒中的存放时间越短越好。6.按照建立校准曲线的条件测定试样,得到试样氯荧光强度的总计数。用总计数值除以总计数时间,得到试样的Rs。元素干扰的考察:氧含量超过5%,干扰严重硫含量小于1%,无明显干扰氮含量小于2000mg/kg,没有明显干扰(作者: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范艳璇工程师)
  • 欧盟拟修订烯酰吗啉在多种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
    欧盟拟修订烯酰吗啉在多种调味料种子以及香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据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消息,2月28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就修订烯酰吗啉在茴香、芫荽等调味料种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发布了意见。   据了解,依据欧盟委员会(EC)No396/2005法规第6章的规定,德国收到巴斯夫公司要求修订烯酰吗啉最大残留限量的申请。为协调烯酰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MRL),德国建议修订其最大残留限量。   依据欧盟委员会(EC)No396/2005法规第8章的规定,德国起草了一份评估报告,并提交至欧委会,之后转至欧盟食品安全局。欧盟食品安全局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后,做出如下决定: 商品种类 现行MRL(mg/kg) 建议MRL(mg/kg) 茴芹 0.05 30 黑葛缕籽Black caraway 0.05 30 芹菜籽 0.05 30 胡芫籽 0.05 30 枯茗籽 0.05 30 莳萝籽 0.05 30 茴香籽 0.05 30葫芦巴籽 0.05 30 香菜 0.05 30
  • 日立球差电镜先进技术助力绿色化工成果登顶《Science》
    过氧化氢(H2O2)具有较合适的氧化能力,而且其反应产物为水,非常适合作为一种环境友好的选择性氧化剂应用于绿色化学合成尼龙单体环己酮肟。相比传统肟化工艺,上世纪八十年代E钛硅分子筛催化H2O2氨氧化制备环己酮肟法能够大幅度简化生产工艺,在得到高转化率和高选择性的同时,极大减少低价值副产物和废弃物的产生,使得整个生产过程更加绿色和经济。目前全球环己酮肟年生产量超过600万吨,70%以上都使用过氧化氢氨氧化法制备。尽管H2O2在发展绿色化学化工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现有H2O2工业制备具有过程复杂,投入成本高,所用有机溶剂可能污染环境,存储/输运成本高,使用时需要额外的稀释等严重缺陷。如果可以利用原位的方法直接生成H2O2完成催化氨氧化等反应,可以极大地节省能耗和设备投资,不仅使得整个过程更加经济和绿色,更对发展新型绿色化工和化学合成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卡迪夫大学卡迪夫催化中心(Cardiff University, Cardiff Catalysis Institute)的Graham Hutchings,Richard J. Lewis和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物质科学原位中心的刘晰,陈立桅及其他单位合作,突破性的设计了钛硅分子筛负载金钯合金催化剂,实现在接近工业过氧化氢氨氧化条件(相同类型反应器和反应条件)下,直接从氢气,氧气,碳酸氢铵和环己酮一步法高选择性制备环己酮肟,得到近100%的环己酮选择性,近100%的氨选择性和100%的氢气选择性,其环己酮肟产率与工业过氧化氢氨氧化获取产率相同,但经济成本明显下降验。研究者通过详细的催化剂设计和深入的表征证实了可以将两种主要的催化反应,原位催化H2O2合成与催化H2O2氨氧化,进行有效耦合实现绿色化工生产的新路径。该工作发表于最新一期Science。该工作中,研究者证明了AuPd合金与钛硅分子筛(TS-1)作为双功能催化剂的核心作用:优化金属比例与载量的AuPd合金能够有效地在加热和弱碱性环境下生成H2O2,而TS-1可以有效利用原位生成的H2O2完成酮的氨氧化反应。该催化剂可以在与工业生产装置类似的固定流化床反应装置上稳定运行40小时或者250小时,而催化活性没有明显下降。通过经济评估发现如果只考虑原材料和催化剂的成本,假设催化剂寿命为2.3年,其制备成本相比现有工业成本下降13%。这个经济评估还没有考虑到节约商业H2O2制备、浓缩、纯化以及运输、稀释等过程所带来的额外利益。考虑到反应的高转化率,高选择性,低副产物的生成,高H2和NH3的利用率,整个生产过程更加可持续和环保。研究者通过先进的催化剂设计,详尽的实验以及充分的微观结构表征,第一次成功将原位H2O2合成与现有化工品生产进行结合,在科学上和技术上证明利用原位H2O2合成实现绿色化工新路线的可行性与经济性。图1 A.TS-1混合单组分Au、单组分Pd、单组分Au与单组分Pd混合物、及AuPd合金催化原位生成H2O2氨氧化反应得到环己酮转化率(黑色),环己酮肟选择性(红色)和环己酮肟产率(蓝色);B.TiO2负载AuPd合金催化剂高分辨图像及元素分析;C.TiO2负载AuPd合金混合TS-1催化原位生成H2O2氨氧化其他酮的反应活性;D.不同氧化物负载AuPd合金混合TS-1原位生成H2O2氨氧化的反应活性。实验条件: 2 mmoL环己酮, 4 mmoL碳酸氢铵, 5% H2/N2 (420 psi), 25% O2/N2 (160 psi), 0.075 g负载贵金属催化剂, 0.075 g TS-1, 5.9 g t-BuOH, 7.5 g H2O, 反应温度80摄氏度,反应时间3小时。为了在微观尺度上深入理解双功能催化剂的构效关系,研究者利用球差透射电镜显微镜对于浸渍法制备的TS-1负载AuPd催化剂进行系统的研究。研究者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TS-1催化剂里存在有两种成分,绝大多数颗粒成分是高硅含量的钛硅分子筛,但是存在有少量的富钛氧化物颗粒,这导致了负载的贵金属具有明显的二元分布,直径为10-20纳米左右的AuPd合金纳米颗粒主要存在于富钛氧化物上,而在富硅颗粒上只存在小颗粒金属Pd。这说明Au更倾向于吸附在TiO2载体上,而Pd在TS-1和TiO2载体上吸附没有太大差别,所以富钛颗粒上同时存在相当多数量的Au和Pd离子,但TS-1颗粒上主要为Pd离子。当催化剂进一步煅烧及还原,富钛颗粒上就能够形成AuPd合金颗粒和一些小的金属Pd颗粒,而TS-1上只存在小的金属Pd颗粒。催化剂的特殊成分及其对Au/Pd阳离子不同的吸附能力导致形成这种特别的二元催化体系。其中二次电子图像给出了AuPd附着在富钛颗粒上的具体位置,这些有关表面的详细信息对于我们理解AuPd合金的形成以及其稳定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图2 i-iii.TS-1分子筛所具有的不同成分,最中间的方形颗粒为富钛氧化物,其他颗粒为贫钛的钛硅分子筛,从左至右分别为明场像,暗场像和对应的二次电子像;iv-vi. 富钛氧化物上存在的催化剂二元分布,大颗粒为AuPd合金,小颗粒为纯Pd 颗粒;vii-x.大颗粒的元素分布分析,绿色为Au,红色为Pd。研究者对催化剂的重复性实验显示,经过多次反应,催化剂的催化活性依然没有明显变化,这证明了所设计催化剂的稳定性。但有意思的是,相比较于Au,第一次测试过程中有明显Pd的渗出。研究者利用透射电子显微镜通过对于第二次,第三次以及更长时间测试的样品进行表征发现,富钛颗粒表面的大颗粒AuPd合金数量经过长时间/多次实验之后没有明显的减少,但是在TS-1颗粒上或者富钛颗粒上的金属Pd小颗粒数量则有明显的减少,这个现象解释了催化剂的稳定性以及Pd渗出,也进一步说明了不同金属与载体的相互作用严重影响了催化剂的稳定性。图3 左图. 经过三次循环使用的TS-1负载AuPd催化剂催化活性;右图. 第三次使用之后催化剂的高分辨电镜图像。这项工作通过先进的催化剂设计,详尽的实验以及充分的微观结构表征,第一次成功将原位H2O2合成与现有化工品生产进行结合,在科学上和技术上证明利用原位合成H2O
  • 美国FDA将评估三氯生的风险
    近来,有研究发现,用于75%的抗菌产品中的三氯生成分可能会导致不孕、早熟,以及其他与荷尔蒙相关的疾病。迫于来自立法人员、消费者团体等的压力,美国FDA做出决定,将评估抗菌剂三氯生的杀菌效果。   美国密歇根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艾洛(Allison Aiello)教授称,对于他个人而言,这些产品对健康造成的风险,超过它们所带来的好处,它们只是清洁剂中多余的化学成分。三氯生为芬香的高纯度白色粉末,不沾染产品及皮肤、低毒,溶于多种有机溶剂及表面活性剂。三氯生广泛应用于高效药皂/卫生香皂、卫生洗液、除狐臭/脚气雾剂、消毒洗手液、伤口消毒喷雾剂、医疗器消毒剂、卫生洗面奶/膏、空气清新剂及冰箱除臭剂等,也用于卫生织物的整理和塑料的防腐和处理。更高纯度的三氯生还广泛用于治疗牙犁炎、牙周炎及口腔溃疡等疗效牙膏及漱口水中,建议使用浓度为0.05%~0.3%。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密切关注美国FDA对三氯生的评估动态,并尽快核实产品中是否使用了三氯生,且所使用的剂量是否有超标风险 二是联系检验检疫部门,强化产品检测,从产品生产方面进行控制 三是加强科技研发,改进生产工艺,寻求可替代三氯生的安全无毒材料,开发更加安全、环保、耐用的新产品。
  • 【阿拉丁】溴化乙锭——美丽而危险
    溴化乙锭——美丽而危险 溴化乙锭(Ethidium bromide,EtBr)是一种经典的荧光染料,在分子生物学研究中有着广泛应用。其化学结构为三苯并咪唑,能够通过嵌入DNA或RNA 的碱基对之间进行非共价结合,从而显著增强荧光信号。这种染料最初作为兽医用药被发现,因其具有强效的诱变性和便捷的核酸染色能力,现已广泛应用于核酸检测、电泳分析及多种生物医学实验中。 一、 化学特性与结合机制 溴化乙锭是一种小分子染料,能够嵌入双链DNA和RNA的碱基对之间,显著增强其荧光强度。与双链 RNA 结合时,荧光强度可增强21倍;与双链DNA 结合时,荧光强度可增强25倍。虽然溴化乙锭在结合单链和三链DNA时亲和力较低,但其结合特性仍足以抑制DNA聚合酶的活性。这些特性使其成为研究 DNA复制、修复及转录的重要工具。 二、 溴化乙锭在科研中的应用 核酸检测 溴化乙锭在分子生物学实验中广泛用于核酸检测,特别是在琼脂糖凝胶和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中。通过在凝胶中加入溴化乙锭,研究人员可以在紫外光下观察到清晰的DNA或RNA条带,从而确定核酸的存在和大小。这种方法简便且高效,是实验室常规操作之一。 荧光定量分析 溴化乙锭的荧光特性使其在荧光定量分析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例如,在定量 PCR和定量RT-PCR中,溴化乙锭通过测量荧光强度来定量分析DNA或RNA。溴化乙锭的高荧光增强效应显著提高了这些分析方法的灵敏度和准确性,广泛用于基因表达研究、病毒载量检测等领域。 细胞膜完整性评估 在细胞生物学研究中,溴化乙锭常用于评估细胞膜的完整性。由于溴化乙锭不能穿透完整的细胞膜,因此只有在细胞膜受损时才能进入细胞并与核酸结合发出荧光。这一特性使溴化乙锭成为检测细胞死亡和细胞膜损伤的有力工具,可用于药物筛选和细胞毒性评估。 线粒体 DNA 研究 溴化乙锭在线粒体DNA研究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线粒体DNA是研究细胞代谢、遗传疾病和衰老过程的重要对象。溴化乙锭能够有效地分离和分析线粒体DNA,为深入研究其功能提供了工具。例如,在研究线粒体DNA复制和突变时,溴化乙锭可用于追踪和定量分析线粒体DNA。 基因组编辑和转基因研究 在基因组编辑和转基因研究中,溴化乙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使用 CRISPR-Cas9等基因编辑技术时,研究人员需要精确检测和定量目标基因的编辑效果。溴化乙锭染色结合荧光显微镜观察,可以帮助研究人员评估编辑效率和识别成功编辑的细胞。此外,在转基因生物的筛选过程中,溴化乙锭可用于检测转基因的插入和表达情况。 三、 光谱特性 溴化乙锭具有独特的光谱特性,其紫外/可见光吸收峰位于多个波长处,包括210 nm、285 nm、316 nm 和343 nm。当溶解在不同溶剂中时,这些吸收峰会发生变化。例如,在水中溶解时,吸收峰位于480 nm,而在甲醇中溶解时则位于520 nm。当与核酸结合时,溴化乙锭的吸收峰会发生红移(向更长波长移动)。 荧光特性 溴化乙锭的荧光特性在不同溶剂和环境中有所不同。在水溶液中,溴化乙锭的激发波长为526 nm,发射波长为605 nm。在磷酸盐缓冲盐水(PBS)中,其激发波长为360 nm,发射波长为590 nm。此外,在10 mM TBE 缓冲液(pH 8.0)中,其激发波长为525 nm,发射波长为600 nm。随着溶剂极性的降低,溴化乙锭的荧光产量增加,使其在各种生物实验中具有广泛应用。 四、 储存和处理 溴化乙锭应在避光、干燥的条件下储存,以确保其稳定性。在室温下储存时,溴化乙锭粉末可保持稳定至少两年。处理溴化乙锭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因为它是一种已知的诱变剂和潜在的致癌物。废弃的溶液和材料应按照规定的生物危害废弃物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五、 配制溶液 在室温下,溴化乙锭在水中以10 mg/mL 的浓度溶解,形成红色溶液。它在水中最多可溶解到20 mg/mL,在乙醇中可溶解到2 mg/mL。水或PBS中的储备溶液在避光条件下至少可稳定两年。 六、 电泳染色步骤 在电泳实验中,溴化乙锭通常以0.5mg/mL 的浓度添加到凝胶和电泳缓冲液中。电泳后,可以将凝胶浸入含有溴化乙锭的缓冲液或水中染色30-45分钟。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将染色后的凝胶浸泡在水或1 mM MgSO4中进行脱色,以减少背景荧光,从而提高DNA的检测灵敏度。 七、 安全注意事项 由于溴化乙锭具有诱变和致癌风险,处理时应佩戴防护手套和护目镜,并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操作。所有含有溴化乙锭的废弃物应按生物危害废弃物处理,确保对环境和人体的安全。 溴化乙锭作为一种重要的分子生物学研究工具,其独特的荧光特性和广泛的应用领域使其在核酸检测和分析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通过对其特性的深入了解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可以更好地应用溴化乙锭进行科学研究。
  • 广东鼎诚CTO牛利:科研苦旅终有甘
    澎湃新闻:《科学中国人》肖贞林著牛利—《科学中国人》封面人物南迁记从长春到广州,从冰天雪地的东北到闷热潮湿的岭南,直线距离跨越3000公里以上,气温从零下一二十摄氏度到接近30摄氏度,最高时可以有四五十摄氏度的温差。还远不止于此,南北两地的环境差异、文化背景差异、饮食习惯差异,更有从科研院所到高校的体制差异,这些都是3年前摆在时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研究员牛利面前的一系列难题。2018年,投入重金重建的广州大学为了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倡议,坚持科技创新战略,面向产业和经济社会主战场,强化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布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他们投入5000余万元,并以牛利团队为基础筹建起广州大学分析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研究方向覆盖从基础科研到应用基础及工程技术、应用开发等整个链条。“说实话,谁也不愿意背井离乡。”牛利坦率地讲,“但是科学研究之路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挑战和突破局限的过程。广州大学地处大湾区建设的核心区域,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最优质的科研资源,能够打造更大的平台,为国家创造出更大的价值,这一点对于任何一位想在科研路上有所作为的学者而言,恐怕都是难以拒绝的。”同时,在牛利看来,身为一支团队的带头人,同样也要为团队以及团队成员的未来发展承担责任,在关键的十字路口,知道带领团队往哪个方向走,这也是团队带头人的一项基本素质。所以,综合考虑之后,牛利带领着包括7名教授在内的17名成员加入广州大学并成为广州大学分析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的骨干成员,开启了一段全新挑战的科研旅程。出生于1968年的牛利,博士毕业之后先后在芬兰、丹麦、日本等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深造与交流,饱经世界名校的熏陶与磨砺,对于长期钻研的分析化学领域也有了自己独到的认知。他有着东北人基因里特有的幽默细胞,作为化学领域专家,在日常的交流、教学以及学术报告中,牛利经常能以通俗而风趣的语言,将深奥的化学学科介绍、知识应用等专业内容以大众化的方式呈现,让每一位听者“听得懂、听得乐”,从而对分析化学留下深刻的印象。同时,牛利的骨子里也拥有着东北人的直率和嫉恶如仇,尤其是在科学研究的道路上,有一说一,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他欢迎百家争鸣,但从不会左右逢源,摧眉折腰。这种性格让他在无形中得罪了不少人,但也赢得了更多人的欣赏和尊重。对于自己的脾气,牛利也有着清醒的认识,但从没想着去刻意改变:“管好自己,凡事做到问心无愧就好了。”他之前所在的电分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是中国科学院第一个开放的实验室,也是2001年科技部正式承认的分析化学研究领域的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这是一个有着辉煌历史和传统的集体,在过去的将近20年间,牛利带领着他的团队长期从事界面电化学、材料电化学、光电功能材料、化学传感、分析仪器化设计等方面研究工作。他经常风趣地介绍说“分析化学是万金油”,因为分析化学已经成为科学技术的眼睛,在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任何一个分支学科都少不了使用分析化学去对物质进行分析和表征。“我主要从事的是材料化学的工作。要知道,整个化学所有的学科都离不开各式各样的材料,无论是小分子,还是大分子。”牛利耐心地解释道,“我们的目的就是发现这些材料在界面上能有什么样的聚集行为,对界面带来什么样新的性能,能够产生及合成什么样的新材料。”分析化学除了建立分析方法之外,传感器件和仪器装备也是一个很好的出口。化学传感器是融电子科学、化学科学和材料科学为一体的高技术器件,它可将物理量、化学量转变成便于利用的电信号,并提供给集成的仪器进行信息分析和处理。因此,它不仅可广泛应用于环保、医疗、公共安全、工业过程控制、临床等领域,在基础研究中也占有独特的地位。对于我国的分析仪器行业来说,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一度有很多核心部件做不了,只能接受被封锁或者被垄断的窘迫局面,这也是牛利和他的团队长久以来一直在寻求突破的课题之一。在10多年之前,牛利课题组针对在研制开发新型的传感器方面缺乏自主原创性的问题,开始了该领域的研究。他们以为新型化学传感器提供新材料为目标,以纳米结构复合材料为突破口,系统研究了纳米结构复合材料设计、合成、性能、微结构等特征,深入探索了基于导电聚合物、碳纳米、金属纳米、离子液体等新型纳米结构复合物材料的化学及电化学制备方法,并成功合成制备了多种新型纳米结构复合材料。这些新型的纳米结构复合材料显示了复杂、特殊的新性能,如高导电性、高生物兼容性、表面增强活性、荧光增强/淬灭特性、电催化活性等,从而为新型化学传感器的研发与制备提供了有力的材料支撑。以此为基础,他们通过纳米加工与组装,如分子印迹、丝网印刷、喷墨打印等技术手段,系统深入地研究了纳米结构复合材料及其组装后的宏观纳米复合体的化学传感特性,着力解决了高通量分析、高灵敏度、高选择性检测分析、实时在线监测分析、快速时间响应等复杂组分分析传感中的重要科学问题,成功制备出多种新型化学敏感材料,并与分析仪器化集成设计相结合,研发出了多种新型电化学检测/监测仪器设备,不仅为我国科学仪器创新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纳米结构复合材料的合成制备、衍生与掺杂、化学传感芯片的制备及筛选等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正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过去这些年里,牛利主持或者参与的项目先后获得了吉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吉林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中国侨界贡献一等奖,国家先进材料学会奖,广东省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创业青年长春贡献奖,以及公安部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等一系列的荣誉;与此同时,他也被评为中国科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吉林省杰出青年、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吉林省高级专家、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杰出专家等称号,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同时也是中国化学会高级会员、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足见国内外同行及国家对于牛利辛勤付出的肯定与嘉奖。牛利团队的团建活动“最后一公里”记者第一次见到牛利是2019年夏天,在广州大学他不足9平方米的办公室里。斗室之内,一张办公桌、两台显示器、三个支架、一张小桌子、一张沙发,再放些实验用的设备器械,就已经被塞得满满当当。很难想象,这是一位科研中心主任的办公场所,就连广州大学的书记来过之后,也对牛利的工作环境深表歉疚,但是牛利却不以为然。“谁都喜欢宽敞明亮,靠山近海的环境,但对我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工作的场所而已,是不断产生新主意、新想法的地方。”牛利对于身外之物看得很淡,“我从东北来到这里,不是来享受的,而是来创造价值,比拼贡献的!”那个下午,牛利办公室的人来来往往,找他签字的、向他汇报工作的、和他协商事情的以及来请教的学生… … 牛利来到广州之后,比以前繁忙了很多。分析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成立3年来,致力于将基础研究成果与工程技术相结合,在满足国家重大需求的基础上,面向国民经济的主要应用领域,开展应用基础及应用技术研究。在牛利的带领下,研究中已经打造出一支多学科融合的骨干研究团队,并且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一向低调的他却也不无自信地表示:“其实,在本学科就广东地区而言,我们和中山大学及华南理工大学等名校比起来已经毫不逊色。如果你去我的实验室看看的话,我们很多高尖端的仪器设备在国内其他的高校中也是不常见的。至少几年下来,我们已经做出了自己的特色。”根据2020年5月公布的ESI(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最新数据显示,广州大学“化学”新增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成为全国进步最快的大学之一。在此之前,广州大学化学工程学科就已经进入软科2020年“世界一流学科排名”榜单,化学和化工学科领域的学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这其中自然少不了牛利及其团队尽心竭力的付出。在国内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相结合方面,牛利是公认的典型代表人物。他无时无刻不在思索着两个问题:一个是探索分析化学中的基础性科学问题,另一个则是分析化学与工程结合的产业化问题,要确确实实为国民解决一些难题,创造更大的价值。在牛利看来,目前国内有太多的科研成果躺在实验室的报告里面,高校科研同企业的工程严重脱节。高校只培养人才,产生思想,然而成果却很难转化成为市场生产力,两者之间总还相差着“最后一公里”,而他立志将这“最后一公里”的距离打通。拥有过研究院所和高校科研的工作经验,以及投身商海创业的三重经历是牛利的一个独特优势,这使他经常能够换位思考,他知道企业的难处在哪儿,会去主动结合企业的需求,做到知己知彼,量体裁衣。了解到这些之后,结合高校的研究方向和企业的需要,然后去做,深入之后,效果才会更明显,而不是只为了发表论文而去做一些纸面研究。从2003年以来,牛利带领着团队围绕分析仪器系统控制、工业化标准设计、模块化设计等方面,将新型的电化学传感器及其他一些辅助检测/分析联用,共同合作开发了多种电化学相关仪器设备,面向空气、水体、土壤、食品等各个不同的领域,陆续研制开发出多个系列的仪器产品,打破了进口产品的垄断,实现了中国的分析化学领域的仪器设备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过程,时至今日在国内已经拥有了包括北大、清华、南京大学等众多知名大学院校在内的数百家客户群体。来到广东之后不久,佛山市科技局就与牛利合作开展气体传感器件的成果转化项目;2020年年底,中山市翠亨新区投入重金建立起国内第一个科学仪器产业园,牛利创办的广东鼎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家入驻园区的分析化学领域的创业公司,在那里,将建立起3条生产线,两条以科研仪器为主,一条以化学制剂管理控制为主,这其中承载着牛利的满腔心血和希望。牛利不是个夸夸其谈的人,在和他的对话中,类似“家国”“情怀”“远景”这样大字眼的词很少出现,他甚至自嘲“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就是想着把手上的成果转化出去,能够用自己擅长的知识面向社会的应用需求,尝试着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是谁都明白,产业化的道路上并非只有掌声、阳光和收益,也充满了泥泞、艰难和挫折。商场如战场,何况是在目前国内产业化相对不完善的环境下,难免伤痕累累。但是对于遭遇过的不公、非议与白眼,牛利却极少提及。过往20年中那些成功与失败的交错起伏让他已经能够自动屏蔽负能量的东西,更愿意将眼光放得更远,心胸放得更宽。而这一气度的形成,是经过了太多时间上的专注与坚忍,经过了太多世事的磨砺与淬炼后而成的。在分子影像分会成立大会上不做“贫困线下学者”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谁拥有了一流创新人才、拥有了一流科学家,谁就能在科技创新中占据优势。”硬实力、软实力,归根到底要靠人才实力!牛利一直把人才培养看作是团队乃至整个分析化学行业长远发展的一个重要工作。“我希望能激发出年轻人的自信和独立创新精神,鼓励他们发现新现象、新理论,使他们能够做出一流的成果,能够助力解决国计民生的一些实际问题,而不仅仅是以发表论文作为最终科研目标。”随着生命、环境、新材料科学的发展以及计算机、光学、微加工、数据处理和模拟技术的引入,分析化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分析化学的突破将更加促进生命科学、环境科学、新材料科学及制药工业的实质性发展,其水平高低极大地影响国际贸易、医药和食品安全及其标准制定,分析检测直接影响到工业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的质量,能从多方面拉动国家经济的发展。在大湾区的平台上,牛利找到了很多志同道合的合作者,组建团队、搭建平台、拓展领域、寻求共赢。牛利的学生们自然也是他的“合作者”,他对青年人才的培养不遗余力。“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长处,每个人都能做好自己,把自身的强项发挥到极致,发挥到最大,就是对国家最大的贡献。”牛利强调,分析化学需要综合性的人才,知识面要广,动手能力要强。解决实际问题是分析化学的硬道理,真才实学必须经历长期的积累。所以,作为导师仅仅传授知识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把握立身之本,建立科学的思维方式,培养他们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牛利有一个著名的说法,叫作“不做贫困线下的学者”,寄语着他对当代的年轻科研工作者的期望。这里的“贫困线”不仅仅指的是物质上的收入,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上和气度上的追求,不做人云亦云、蝇营狗苟的事,要保持一名科技工作者的理想、底线和风骨。牛利表示,每个学生都应该是独立的、有思想的人,在科学研究上要成为一匹有独立钻研能力的奔驰骏马,而不是唯命是从、唯唯诺诺的绵羊。多年的科研和创业经验让牛利明白,一定要培养出一支能够体现独立思想的、有创新能力的强大团队来。“我作为团队的带头人可以设计很多路线,但是要把想法变为现实,光靠我一个人肯定是不可能的,需要团队成员的协同完成。正是有了这样一支团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深入的工作。正是有了这样一支团队,过去的几年中,我们能够连续不断地解决各种问题。”牛利很欣慰自己拥有了一支“上下齐心,三军用命”的团队。尽管已经成为国内乃至世界范围内最出色的团队之一,但是牛利依然追求每一个细节的精益求精。在他的团队里,既有一起并肩作战十多年的“老战友”,也有师从于他的年轻后生,对待团队成员,牛利展现出他特有的亲和力和向心力。他明白作为一个团队的核心,想要获取凝聚力,不仅在于本身的学识如何,更重要的是在品性上让人信服。牛利对于团队成员给予绝对的信任,一方面给予他们科研方向、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的悉心指导,另一方面总是鼓励他们独立思考、自主思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或许是在国外多年熏陶的缘故,他的团队管理模式很开放,严谨中尽力创造一种自由的氛围和空间。与学生在一起牛利对于学术界的论资排辈和尸位素餐深恶痛绝,所以他对待自己的团队成员或者年轻的学生,特别重视对研究氛围和学术氛围的营造,从来不搞“一言堂”,在科研过程中,他经常与年轻人一起头脑风暴,平等地讨论科学技术问题。在讨论问题的过程中,团队追求的是“没有权威,没有领导,集思广益”的氛围,谁对谁错用数据说话。这种团队之间的开放协作、良好沟通与知识共享,使团队凝心聚力,解决起技术问题来更加快捷明朗,也就更有利于人才的成长。牛利表示,分析化学的发展是综合而烦琐的,工程技术和产业化进程需要多代人的积累,而任何急功近利的、贪大的行为都是不科学的。所以,他对于很多现实中的炒作、夸大与虚假的宣传非常反感。作为战略新兴材料的石墨烯由于具有极好的电学、力学、热学以及光学性能,使其迅速成为国际先进材料研发的新热点,引发了国内外科研人员的跟踪研究,而牛利团队其实是国内最早开展石墨烯研究并取得成果的团队之一。但是他强调,任何研究内容都必须以实际应用为出口,其特殊性必须依附于市场,可以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所以,成本控制及工艺流程简单化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正因为如此,牛利坦言,作为工业技术,石墨烯要实现产业化,仍有许多未能克服的困难。尽管国内外已经发布一些研究结果,将石墨烯用于电池电极材料、电容器器件构造、力学增强材料、导热薄膜等应用领域,但这些领域的研究还有诸多科学及工程技术问题亟待解决。然而,市场上过分的炒作却导致了大家对眼前的材料期望值过高,很多企业都想分一块石墨烯市场的“蛋糕”,于是出现了很多鱼目混珠标榜着石墨烯概念的成果、产品、项目和公司。牛利对此不满,也充满无奈,这种局面让这样一位在中国最早研究石墨烯的学者“不再想聊石墨烯的话题”了,“说得再好,不如做得好!我们需要有扎扎实实做出真正成果的科研,我现在更愿意提新型的碳纳米材料,我们已经研究了很多年,发现了一些有趣的现象,并且得到了一些工业进展,是很值得期待的”。牛利对未来充满信心。在前进的道路上,总有各种各样的困难、挫折和绊脚石横亘于斯,但是它们阻止不了牛利和他的团队前进的坚定步伐和一往无前的雄心。熟悉他的人都知道,牛利率直、坚定、不言放弃,一旦认准了目标,就会努力去拼,是一个永远追求领先一步的人,他把这种性格自然地带入他的科研工作中。“道固远,笃行可至;事虽巨,坚为必成。”牛利已经不满足于跟跑和并跑,他更希望做领跑者。正是在这种精神的激励下,牛利的团队在短短3年时间里已经发展壮大成为拥有7名教授、7名副教授、5名讲师、9名博士后、7名博士和37名研究生的70多人的庞大队伍。“毕竟一群‘东北佬’千山万水地来到岭南不容易,希望我们能够在新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开出花儿来。”忆当年,看今朝,牛利笑着言道,“几年前的各种不适应现在已经不成问题,唯一略有遗憾的是在广州看不到雪了。不过这也难不倒我们这些搞化学的,圣诞节的时候我们用白色的吸水树脂堆了一个大雪人,也算是略解乡愁吧。”科研是一段苦旅,但是牛利明白,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不去想这一路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坚持,终会迎来雨过天晴,苦尽甘来。2021年年初,牛利团队入驻中山产业园,2600平方米的场地全部重新规划,正在整体装修阶段,从办公室窗户望出去,正是深圳的宝安机场,每一天从这里起飞的飞机不计其数,它们直冲云霄飞往世界各地,也让记者想到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古话,而这句话用在牛利和他的团队身上也颇为妥帖。“欢迎到我们这里来看看,为未来,搏到底!”牛利向记者发出了邀请,也向全天下的科研工作者发出了邀请。牛利教授简介牛利,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大学分析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 (FRSC)、中国化学会高级会员、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交叉与合作团队”负责人、广州市杰出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化学传感分析、材料电化学、光谱电化学及分析仪器化设计等。设计合成多种新型基于碳纳米、离子液体、金属纳米粒子及导电聚合物为主体的纳米结构复合材料,面向环境水体、土壤、海洋、食品及公共安全等领域开发多种电化学分析传感器件,结合电子工程和软件工程技术,研制多种新型分析检测/监测仪器设备。已在J. Am. Chem. Soc., Angew. Chem. Int. Ed., Adv. Mater., Anal. Chem.等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科研论文300余篇,他人引用15000余次,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00余项,撰写中英文专著4部。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和邀请报告80余次。
  • 论《农药管理条例》的修订对假劣农药法律适用上的影响
    p   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采取法律拟制的方式,规定了按假劣农药处理的农药。本文从刑事、行政和民事三方面分析认定假劣农药的法律效果,并着重对行政执法中假劣农药的法律适用提出建议。 /p p    strong 1 法律的溯及力 /strong /p p   新旧法律适用,是司法和执法实践经常遇到的问题,新法施行首先面临的就是新旧法律的衔接与适用。准确认识两者之间关系,对推动新法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p p   法不溯及既往是世界各国公认的一项法治原则。《立法法》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从法理上看,法不溯及既往是明确的,不能用后实施的法律去规范先前的违法行为,因为不可能在过去就预知未来的法律规定。用事后创设的规定约束和惩罚事前行为,与法治精神相悖。行为的合法性,只能以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作为评价准则。法一般不得溯及以往,否则人们无法预测自己行为的合法性,这既不利于公民、法人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也不利于保障其合法权利。 /p p    strong 2 假劣农药的认定及法律适用 /strong /p p   新《条例》对假劣农药的认定作出扩充完善,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在立法上采取法律拟制的方式规定:禁用的农药,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药,以及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这一规定将对假劣农药的法律适用产生影响。 /p p   一般对假劣农药的处理可分为刑事、行政和民事三种不同的法律效果,新《条例》实施后,对按假劣农药处理的农药,在刑法方面应以“从旧兼从轻”为原则;行政处罚方面应以“从旧兼有利”为原则;而民事纠纷处理则应以“从新”为原则。试具体分析如下: /p p   2.1假劣农药的刑事法律适用 /p p   《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可看作是对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具体化。新法发生效力时的未决案件原则上按照旧法处理,但新法对该行为的处罚较轻的,应按新法处理。 /p p   《条例》修订中大幅增加了对假劣农药的惩罚力度,按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应按修订前《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认定假劣农药。对新《条例》增加的“按照假劣质农药处理的农药”的规定是否可以适用假劣农药刑事责任的有关条款,本文持慎重态度。从保护人权出发,刑法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已有明确定论,按假劣农药处理的刑事法律适用问题应有待于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没有相应司法解释以前,2017年6月1日以前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农药经营者经营按假劣农药处理的农药的,均适用旧《条例》。 /p p   2.2假劣农药的行政法律适用 /p p   行政处罚的新旧法律适用,《行政处罚法》没有相应规定。但《刑法》和《行政处罚法》都是关于公权力与私权力关系的法律,有诸多相似之处,一般认为行政处罚应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曾以常办〔1990〕秘字第093号函复同意上述意见。由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同样具有制裁性,参照《刑法》中“从旧兼从轻”的规定,结合《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为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的精神,对同类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如果新法不认为是违法或者处罚较轻的,应适用新法。 /p p   在司法实践中,还有关于区分实体与程序分别确定新旧法律适用的做法。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2004]96号)明确:“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以前,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在新法施行以后,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程序问题适用新法规定。但下列情形除外:(一)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二)适用新法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的;(三)按照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应当适用新法的实体规定的。”适用新的执法依据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的,应适用新法。 /p p   2.2.1生产假劣农药(按假劣农药处理的农药) 依据“从旧兼有利”原则,对生产的标注生产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或之前日期的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未附具标签的农药产品,若一直存放仓库按旧《条例》处理没有争议,若该批次的农药出厂销售记录表明其出厂销售时间为2017年6月1日以后,则该批次销售行为适用新《条例》,被该企业销售的此产品应被认定为假农药。 /p p   2.2.2经营假劣农药(按假劣农药处理的农药) 依据“从旧兼有利”原则处理,对农药生产者一般没有异议,但对农药经营者则存在异议。与农药生产相对明确的生产节点相比,农药经营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即从进货到销售到使用终端完成经营往往需要较长时间。2017年6月1日以后,应依法适用新《条例》;但农药经营者门店和仓库存有的(有确凿证据证明非经营农药的除外)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未附具标签的农药,均按假农药处理,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均按劣质农药处理,这是否符合法治的公平正义?本文认为,对农药经营者行政违法责任的追究,从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从旧兼有利”原则,以进货日期2017年6月1日为界可能是比较恰当的选择: /p p   (1)经营行为发生在新法实施之前。如2017年6月1日前进货并销售完的,则农药经营者经营该农药的行为发生在新法实施之前,应按旧《条例》认定假劣农药并处罚。 /p p   (2)经营行为接续发生在新法实施期间。如某农药经营者2017年6月1日前已进货的未取得登记的农药,6月1日以后继续销售是否应适用新《条例》处罚?或6月1日前购进10箱未取得登记的农药,一直未销售出去而在6月1日以后被查处发现该未完成销售的10箱农药如何处罚?或6月1日前销售5箱、6月1日后再销售5箱,按新旧《条例》的法律适用,是否6月1日前销售的5箱适用无证农药,而6月1以后销售的5箱适用假农药? /p p   对以上情形目前存在不同看法: /p p   有人认为应适用新《条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经营者经营该农药的行为终了于2017年6月1日之后,此时旧《条例》已被新《条例》取代,应按新《条例》认定为假劣农药并处罚;因新《条例》规定的处罚更重,处罚应酌情从轻。 /p p   亦有人认为应新旧《条例》分段适用。对2017年6月1日前进货并完成部分销售的农药经营行为,应按旧《条例》认定为无证农药并处罚;而对于6月1日以后的接续完成销售的农药则按新《条例》认定为假农药并处罚。但分段适用,处罚明显畸重,且可能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p p   应当明确,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都是公权对私权,在行政法律关系中须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违法经营行为虽然延续到新《条例》实施之后,但开始于旧《条例》实施期间,后续行为只是初始行为的延续,行政执法应参照刑事处罚原则,农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中应更多考虑行政管理相对人——农药经营者的权利和利益,认定假劣农药属于实体问题,按“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应适用旧《条例》。 /p p   (3)经营行为发生在新法实施之后。2017年6月1日以后采购进货的,经营者经营该农药的行为发生在《条例》实施以后,应按新《条例》认定假劣农药并处罚。《条例》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规定,农业主管部门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并罚款”,经营假劣农药情节严重的,还应当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p p   同一个产品,仅仅因经营(进货)行为发生的时间点不同,适用的法律就不同,这种行政处罚的巨大差异将考验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基准的把握和平衡。此外,对农药经营者能否严格执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履行查验义务、建立采购台账等也提出了严格要求。换言之,农业主管部门对经营农药产品的法律适用要看该经营者是否按《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立了采购台账,如果因经营者没有依法履行建立台账的责任,而执法人员无法对其经营农药产品的时间作出认定,则可依据《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处2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p p   2.2.3假劣农药行政执法适用法律的时间点选择 与以往相比,《条例》修订后农业主管部门查处假劣农药时有更多的执法手段,农业主管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应依法主动核查农药生产企业的出厂销售时间和农药经营者的采购时间。《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第二十六条规定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台账。生产或经营行为发生在2017年6月1日之前的应适用旧《条例》,2017年6月1日之后出厂或采购的应适用新《条例》;农药经营行为(采购进货)发生在6月1日之前且接续发生在新《条例》实施期间的,按照“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应适用旧《条例》;对在合理的时间内不能提供出厂销售记录和采购台账的,应依据《条例》第五十四条不执行出厂记录制度、第五十八条不执行采购台账规定予以处罚。 /p p   从农药执法统一考虑,国家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应考虑提请有权机关对《条例》修订前后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统一规定和解释。 /p p   2.3假劣农药的民事法律适用 /p p   《立法法》确立的“法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如果为了更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法律可以作出特别规定,赋予新法溯及力并适用新的法律。在民法方面,以“从新”为原则,即新法发生效力时的未决案件按照新法处理,但是法律对该问题另有规定除外。法不溯及既往是为了保护人民免受未来不测之法的侵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但为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的需要,法律也可以溯及既往。 /p p   综合考虑新《条例》关于假农药的立法本意,本文认为,将新《条例》中“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未附具标签的农药等按假劣农药处理”适用于药害民事纠纷而不是局限于行政法领域,能够“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对经营2017年5月31日或之前日期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未附具标签的农药的行为发生在2017年6月1日以后的,若因药害等发生损害赔偿纠纷,应依法适用新《条例》,即对其按假农药处理承担民事责任。 /p p   “按假劣农药处理”的目的在于减轻农药使用者一方的举证责任,被认定为假劣农药的产品当然其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是产品存在缺陷,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此外,自2017年6月1日起,标签不符合《条例》规定要求的,在涉案民事诉状中,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产品缺陷而承担民事责任。通过保护消费者(农药使用者)的权益而规范市场秩序,符合现代市场经济法治发展方向。 /p
  • 欧盟修订含铝食品添加剂标准
    5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No380/2012法规,修订了欧委会(EC)No1333/2008法规附件II中关于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条件及限量。该法规自公布20日后生效。   (EU)No380/2012号法规修订了(EC)No1333/2008法规附件II和(EU)No231/2012法规中对含铝色淀的分类,并明确色淀中铝的最高含量。经风险评估,(EU)No380/2012法规决定从(EC)1333/2008号附件二B部分中的所有添加剂名单中删除E 558、E 556(硅酸铝钙)和E 559(硅酸铝)三种添加剂。另外,法规规定了两款临时豁免条款,一是2012年2月1日以前合法上市但不符合本法规规定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只能销售至2012年2月1日。二是允许2012年8月1日以前合法上市但不符合本法规规定的含铝色淀可在保质期内销售直至2012年8月1日。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应从三个方面做好准备:一是关注新标准的新要求,及时掌握有关产品检测范围和标准,及时调整生产方法和提高生产技术,保证产品满足新法规要求,确保出口的顺利进行。二是完善出口产品的自检自控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主体意识。三是企业应关注欧美各国的法律法规要求。
  • 雅培奶粉再现异物 屡陷“质量门”为何无所谓
    雅培贸易有限公司、雅培制药公司——来自新西兰的奶粉厂家,通过搜索引擎搜索,雅培屡屡和“异物”这个关键词在网络上出现。家住丁公路的市民李先生所遭遇和众多消费者如出一辙,孩子食用的奶粉中出现异物,厂家却迟迟不作出正面回应。工商执法人员指出,虽然《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购得混有异物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经营者进行十倍赔偿,可是这条维权路,却因为消费者难以证明异物系食品开封前就存在而变得“曲折”。   雅培奶粉中现墨绿色异物   8月8日,李先生在南昌新概念母婴用品店,花704元购买了4罐雅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培喜康力2段婴幼儿专用奶粉。9月5日,宝宝开始食用第一罐雅培奶粉,可是9月7日他们就发现奶粉存在异状。“当时奶粉里出现了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片状异物,呈墨绿色并被少许奶粉包裹。”当天下午,他们就找到新概念母婴用品店,对方称仅能更换一罐奶粉。而为人父的李先生更关心的是,这块被奶粉包裹的墨绿色物体究竟是什么?宝宝食用的奶粉里有这样的异状物里,对宝宝的身体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诊断书证明因果关系才处理?   对于消费者反映的异物门事件,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南昌办事处的态度却让顾客摸不着头脑。9月7日晚,办事处两名工作人员上门对异物进行了拍照取证,并承诺24小时内给出答复。可是李先生在家等待了整整一天也未等到。当他与办事处负责人谢昆(音)联系上时,对方则表示,厂家既不会对异物进行检测,也不会对开罐奶粉进行检测,因为他们无法确定异物出现的时间是在开罐前后。如果顾客能够拿到医院诊断证明,证明宝宝发生病症与食用雅培奶粉有直接关系,公司自然会进行处理。   雅培公司未作出任何回应   在此事件中,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南昌办事处面对媒体介入采取的更多是回避的态度。记者与雅培南昌办事处的谢姓经理取得联系后,其拒绝透露在南昌的具体办公地址。而对于奶粉里出现异物一事,更是避而不谈。在记者再三追问下,她表示公司有规定,她不能随意接受媒体采访,对于李先生所反映的事情,目前销售奶粉的新概念母婴用品店已经退款处理。此外,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公关部有关负责人也会赶来南昌,尽快就此事对媒体作出回复。   屡陷“异物门”为何无所谓?   在焦急中等待的李先生,开始搜索与雅培奶粉质量有关的相关新闻报道,结果令他大吃一惊。7个月前,南昌市民熊女士购买的雅培喜康力婴幼儿金装奶粉也出现了一约4厘米长的黑色发霉物体,可是最终雅培贸易有限公司也没有作出回应。而贵阳市民张女士在给孩子冲奶粉时,发现食用了大半罐的雅培喜康宝婴儿配方奶粉里有一块2厘米长的墨绿色异物。   9月15日,记者联系了李先生,他告诉记者,目前雅培奶粉事件的处理是将他所购买的奶粉进行退货。同时,李先生也无奈的表示,食品开封后出现了问题,要消费者自己来举证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通过此事,也让他对雅培奶粉的品牌和质量产生了质疑。   经过搜寻记者发现,消费者在网上针对雅培奶粉出现异物消息一事竟有数页之多。西湖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指出,虽然《食品安全法》规定,购得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经营者进行十倍赔偿,但是消费者该如何对食品在开封前就存在异物一事进行举证呢?   律师:举证难导致消费者维权难   对于此事,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余晓春律师认为,如果按照厂家“开封免责”的说法,消费者将很难举出证据对食品中存在异物一事进行证实。同样的,每一位消费者也不可能保证销售商、厂家在场的情况下对食品包装进行拆封、食用。余晓春表示,如果食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嫌疑,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执法人员可对该批次的产品进行抽检,结果一旦显示还有类似情况,消费者的主张就可以得到证实。届时,消费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新修订《食品法》有望破除网售自制食品顾虑
    据经济之声报道,在网上输入"自制食品",数千条相关信息展示着各地特色美食。这些看起来很诱人的特色食物,大多没有食品卫生监管保证。消费者网购食品安全如何得到保证?   记者随机在某网购平台上找到一家售卖手工制作江西特产店铺,净重100g的袋装茄子干售价7块5.当记者问道,店里销售的食品是否有《卫生许可证》时,卖家直接回复"那您去别家看看吧。"随后就再无回应了。   对此,网站客服表示,平台审核食品卖家资质,主要依靠的是协议签署,以此来保证食品安全,如有投诉等问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客服:如果说卖家是要发布食品类的宝贝的话,都必须签署这个卖家承诺书。一旦有买家投诉,我们会追究这个卖家相关法律责任。   网上所刊载的自制食品图片往往非常诱人,让消费者有极强的购买冲动。但是当"美味遭遇安全"时,消费者又该如何选择?   消费者一:我可能去买,就是自制的腊肠啊或者农家乐那些东西,但我一般情况下,不会问他有没有生产许可证。   消费者二:我肯定不会去买,最主要的还是担心食品安全。   消费者三:买过,说实话,我不是很担心。因为就算是大厂家生产的,也未必会严格遵守。   据了解,目前自制食品在网上买卖并没有监管,消费者一般也不会问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问题。曾在网上售卖自制蛋糕的小余告诉记者,"作为创业者,觉得很矛盾,既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监管,为其提供相关证件,提高店铺信誉,增加人气 又担心一旦监管起来,会增加小本经营的负担。"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在10月底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中国消费者维权律师团胡钢律师表示,《送审稿》正在征求意见中,待最终通过后,将以正式法律文本的形式规范网络环境下的食品安全问题,有望破除消费者顾虑。   胡钢:实际上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我开了家公司,只要出了问题,都拿你这个电子商务平台说事儿。这一点极大的规范了网络环境下的食品安全工作。
  • 他们是最顶尖的生物学家,更是最恩爱的伴侣
    他们是最顶尖的生物学家,更是最恩爱的伴侣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七(nue)夕(gou)节。最近几天,谷君夜观天象,明显感受到一股强大的气场——情侣们纷纷蓄势待发,准备在即将开幕的朋友圈秀恩爱大赛上拔得头筹;单身狗也提前预备好狗粮,准备迎接一大波暴击。生物狗们以为待在与世无争的学术圈就安全了?图样图森破~科学家们不仅科研实力深厚,秀起恩爱来也是碾压路人没商量的节奏。这个七夕,请享用谷君为大家献上的科学界狗粮~“战时伉俪”格蒂和卡尔科里格蒂特蕾莎科里(gerty theresa cori, 1896年8月15日-1957年10月26日)和卡尔斐迪南科里(carl ferdinand cori,1896年12月5日-1984年10月20日)夫妇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生物化学家。1947年夫妇二人以及阿根廷医生贝尔纳多奥赛一起因发现糖代谢中的酶促反应而被授予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是诺奖历史上罕见的“夫妻档”。格蒂?科里也因此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奖的女性科学家。1914年,18岁的卡尔和格蒂同时考入了布拉格的卡洛斯弗尔杰南德大学医学系,成为同班同学。当时正处于一战初期,学校里还保留着安静的学习环境。两人形影不离,在热衷的生物学、化学等课程的学习中互相激励。到了1916年,战事也到达了高潮,正在念大三的卡尔被征兵入伍,经历了战斗和负伤,卡尔深切体会到了战争的残酷。直到1920年8月,历经磨难的卡尔科里和格蒂终于团聚,在维也纳举行了婚礼。卡尔和格蒂夫妇共发表了50多篇学术论文,主要着作有《结晶态肌肉磷酸化酶ⅱ辅基》、《磷酸化酶a到b的酶促转化》等。1931年,他们在一篇长达103页的研究报告中揭示了哺乳类动物碳水化合物代谢的机理,基本内容是在肌肉中肌糖原生成的乳酸随血液流入肝脏,在那里又重新合成肝糖原,这就是生物化学理论中众所周知的科里循环。科里夫妇培育了众多的生物化学领域的出色人才,在他们研究基础上继续前进的学生中竟然有5位获得诺贝尔医学生理学奖,堪称诺奖级别的导师。2004年科里夫妇被授予国家化学史里程碑来纪念他们的重大发现。“双宿双栖”詹裕农和叶公杼说起这两位科学家,可能很多人会觉得陌生,不过在华人科学家中,他们可是享有极高的知名度的神经生物学家。我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北大生命科学院院长饶毅教授就曾是这两位的弟子。詹裕农和叶公杼夫妇主要的研究方向是钾离子通道和果蝇神经发育,1986年他们在世界上首次克隆出了一种钾离子通道shaker基因,这一工作与2003年的诺贝尔化学奖主题吻合,许多科学家都为获奖名单中没有他们的名字而感到惋惜。尽管未获得诺贝尔奖,他们的工作仍然得到了许多人的肯定。从他们实验室中走出了多位华人科学家,其中包括获得science杂志“青年科学家奖”的时松海,哥伦比亚大学杨建和麻省理工学院的沈华智等等。值得一提的是,这对科学界伉俪的人生履历始终保持着惊人的一致步调,大家来感受一下:1979年,他们同时被旧金山加州大学聘为助理教授。1983年,他们同时晋升为副教授。1984年,他们同时被著名的霍华德休斯医学院聘为研究员。1985年,他们同时晋升为教授。1998年,他们同时当选为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1996年,他们同时当选为美国科学院院士。全程高能有木有!其实纵观整个科学界,夫妻档的科学家并不少见,但是像詹裕农和叶公杼夫妇这样在科研中各展所长、紧密合作,并且双双当选院士的科学家却十分的难得,双方可谓实力相当。2004年的全球华人生物科学家大会上,加州大学教授詹裕农和叶公杼作为唯一的一对华裔美国科学院院士夫妇一同走上了讲台,那一刻也许是他们二人最高调的一次“秀恩爱”。“院士夫妇”陈竺和陈赛娟 众所周知,我国的卫生部部长陈竺是中国科学院院士,遗传学专家。不过大家可能不太了解的是,他的夫人陈赛娟也是一位出色的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细胞遗传学和分子遗传学专家,有“美女院士”的美誉。这一对夫妇称得上生物科学界的 “神仙眷侣”。1978年,陈赛娟考取了上海第二医科大学血液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还结识了同门师兄陈竺。 陈竺和陈赛娟在一起上课、做实验,培养了深厚的感情。1983年3月,这两位热爱科研的年轻人终于把双手牵到了一起。当婆婆许曼音知道儿子陈竺的恋爱对象是陈赛娟时,开心地表示:“早就听说她是个孝敬父母、爱好读书的人,而且还是二医掷铅球的运动员,我为儿子感到庆幸。”这也为二人今后的幸福生活拉开了序幕。尽管丈夫卫生部部长的光环总是十分得引人注目,但这并不能掩盖陈赛娟院士的成就。她在国际上首次克隆了白血病bcr基因一个长达94kb的区域,并提出了ph1染色体形成的分子模型,实现了该领域的重大突破。还曾深入开展白血病基因产物靶向疗法基础理论研究,在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研究中,首次发现一个新的人类基因,实现了当时我国生物学领域中人类疾病新基因克隆零的突破。2000年“世界杰出女科学家”颁奖仪式上,陈竺卸下领导人的光环,以一个老公的姿态温柔地出现在妻子身后,一起等待结果揭晓。当陈赛娟与大奖失之交臂的时候,陈竺轻轻搂着妻子的肩膀说:“科学意味着永不放弃!”看到这里,作为一个好奇宝宝,不禁要问,为什么科学界盛产“神雕侠侣”呢?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2010年调查显示,具有博士学位的已婚人士中,超过1/4的人的伴侣也供职于科学或工程学领域。合作是研究的关键,同一领域的夫妇能够不断地交流、启发彼此,也更了解彼此的个性和行为,理解彼此工作中的难处。很多夫妇也是在交流工作的时候情感突飞猛进的……想来也是,谁说恋爱就只能逛街看电影,实验室也可以是滋生爱情的理想场所。一起采样、一起讨论课题,这都是科学界独有的浪漫约会。只要心中有爱,处处皆可花前月下~谷君有话说:吃下这一份狗粮,感觉到的除了艳羡,更多的还是鼓舞人心的力量。挣扎在实验室里的生物狗们,千万不要气馁,现在开始发展自己的科研伴侣还来得及。今天的你也许孤单一人闷在实验室里提质粒,说不定未来的某一天,你也能手挽着女神,一同登上学术界的领奖台上呢~各位亲爱的谷粉们,除了以上这几位,生物科学界还有哪些科学家情侣呢?欢迎大家在评论中一起参与讨论噢~
  • 2021绿色圣诞!你订阅我捐款
    2021绿色圣诞!你订阅我捐款我们真诚地邀请您关心环境。为了地球,每个人都有义务选择友好的方式促进环境友善。 如何响应活动? 活动期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达成以下条件,洛科仪器将为每一位支持者捐款10美分给绿色和平组织,款项将用于致力于环境永续,友善发展议题,一起以行动响应环保,累计至一千美金。订阅+留言「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Rocker洛科仪器]「留言」通关密语:"使用不锈钢,地球更健康."
  • 专家:《食品安全法》修订难在“衔接关”
    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已被列入了国务院法制办2013年立法计划。在近日召开的第十一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论坛上,多位参与修法的专家表示,现行的《食品安全法》操作性不强,原因在于与其他法律的衔接有问题,这也是本轮修法力图解决的难题。   作为一部保护食品安全的法律,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需要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相衔接。一个明显的例子是行政部门在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主体进行处罚时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了有关主管部门可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罚款或责令其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告诉记者,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是一类单独的行政处罚,而吊销许可证或者暂扣许可证是另外一类单独的行政处罚,它们之间要根据行为的程度分别适用。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对此的规定是由监管部门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判断,这个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太大。此外,过大的裁量空间也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条件,因此需要在修法时进行修改,解决这一问题。   在本次《食品安全法》修改中,曾有人提出应该对从事食品行业的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但这个建议却面临着《行政许可法》的限制。   胡锦光告诉记者,对从事食品行业的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而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规定,如果能通过四种方式规范的,则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只有证明这四种方式都解决不了,才能规定必须经过许可才能从事食品行业。而且如果要确定这个职业准入资格的话,那么同样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只能由国家的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才能来设定,而不能由行政监管部门设定。   《食品安全法》之所以和其他法律存在这么多衔接问题,在清华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晨光看来,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它的定位存在认识误区。"立法部门一直把《食品安全法》列为行政法,我认为它实际上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部门法,而是多个部门法综合在一起的。"王晨光表示,《食品安全法》是一个跨部门的法律,它涉及到市场、行政管理、执法。从内容来讲,它不仅仅涉及政府的监管行为,还涉及《刑法》和民事关系。因此,它不是一个单纯的行政法。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张守文也表示,修订《食品安全法》应该是几部法同步修订,才具有可操作性。王晨光建议,在《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过程当中,最好成为由全国人大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的基本法。把《食品安全法》作为基本法来推动,有利于协调和其他法律关系,也有利于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
  • 卫生部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膨化食品拟禁铝
    卫生部拟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限制含铝添加剂使用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结果显示,我国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JECFA)确定的每周耐受摄入量(2mg/kg体重/周)。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   为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量,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拟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其中包括删除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用于发酵面制品的使用规定,以及撤销所有含铝食品添加剂(包括合成着色剂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规定。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并删除其使用规定。   相关报道:卫生部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膨化食品拟禁铝   15日,卫生部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含铝食品添加剂规定,以解决我国居民铝摄入量超量问题,其中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从总体品种上看,卫生部共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北方60%居民铝摄入超量   据了解,标准修订在2011年立项,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牵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等机构参与。其间工作组召开了10多次标准修订会议,完成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范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等内容修订工作。   据了解,2011年6月,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第74次大会上,将铝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修订为每公斤体重2mg。参考这一评价结果,我国评估中心2011年组织的对食品中铝的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全人群平均膳食铝摄入量低于2mg/kg体重/周 但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量。   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北方地区居民由于面食消费量高,有60%居民的铝摄入量超量。相比之下,我国膳食铝摄入量高于其他国家。显示我国需要采取措施降低居民膳食铝摄入量,以降低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据此,评估中心研究结果建议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成为儿童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   明确油条等含铝添加剂规定   根据评估结果,面食含铝量最高,且面粉、馒头、油条对铝暴露量的贡献率最高,因此新标准中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两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由原来的“小麦粉及其制品”修改为“油炸面制品”和“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并规定了使用量和残留量。这意味着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大大缩小。
  • 400+力辰人快乐旅游,这样的神仙公司我爱了!
    是不是每个打工人都在憧憬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想去风光如画的大理环洱海骑行?想找个海岛赶海,敞开肚皮吃海鲜?想来场city walk,打卡城市小众景点?想爬山、泡温泉,美美享受日落晚餐?力辰表示:没问题!统统安排!9月,力辰启动了2023年度员工旅游计划给400+力辰人送福利,各部门相继出游力辰大家庭的凝聚力变得更加紧密下面和我一起来看看力辰人都去了哪些地方吧!📍 福建平潭岛打开窗就是大海,海浪拍打着礁石晚上伴着海浪声入睡幸福感爆棚我们跟着渔民捡海货,吃芋泥和海蛎煎我们太酷啦!📍 重庆&广西桂林重庆美食+兴坪古镇+阳朔竹筏+象鼻山我们骑行穿梭在古色古香的小巷子里一路随心走走停停,在各个景点拍照打卡留下了很多珍贵的、难忘的开心回忆而且还吃到了很多美味的食物📍 福建嵛山岛赶海+垂钓+出海捕鱼+海边日落我们自己的捡的螃蟹、钓的鱼,吃到爽!比烤全羊香,比烤全羊鲜! 风浪越大,鱼也越贵越有滋味!研发部“赶海”成功出圈📍 广东海陵岛海边日出+赶海+BBQ与狼人杀+出海捕捞赶海抓到了无数只小螃蟹出海又捕到了两只小螃蟹……没有一只螃蟹能够逃过我们的手心现抓现烤的螃蟹就是香!海边漫步+山体公园观光感谢公司提供给我们自由行的机会让我们能够体验到旅游的另一种快乐骑着电动摩托载着我的小伙伴我们迎着海风一路嗨歌再过十年我肯定也会记得这有多快乐📍 深圳杨梅坑捉螃蟹+挖海胆+追水母这次旅行对我们来说特别有意义作为新组建的部门在旅途中能更好地认识彼此不知不觉中小伙伴就变熟络了期待在之后工作中能更默契地协作📍 温州洞头岛赶了趟年轻人的潮流——City Walk12个人在异地一起买菜做饭享受美食带来的满足感我们各自分享自己的生活、见闻与感受嘻嘻哈哈聊到停不下来,玩得超尽兴!📍 湖州莫干山轰趴+向日葵花田+义远有机农场+碧坞龙潭莫干山放眼望去满是墨绿青山在大自然中我们都放松下来了大家一起聊聊人生还看了向日葵花田和有机农场旅行时间虽然不长,但真的很开心📍 长沙宁乡纪念馆+泡灰汤温泉+剧本杀这次的行程安排主打一个慢节奏泡泡温泉,舒缓下自己紧绷的肩颈晚上玩剧本杀太开心了,都忘了注意时间临时增加去花明楼瞻仰伟人事迹接受爱国主义思想的洗礼📍 江西葛仙山爬葛仙山+拜各路仙尊+夜游望仙谷我们参观了上饶法西斯集中营,夜游望仙谷这次虽然行程紧张、车程较长但因为和小伙伴们在一起,依旧玩得很开心不仅解锁了拍照新技能,还提升了团队凝聚力📍 江西南昌南昌扶摇音乐节+江西美术馆+萍乡温泉感谢公司让我们能在忙碌工作之余放松大家泡了温泉,在音乐节上尽情摇摆未来的日子财务中心会凝聚一心努力搬砖,回馈公司!📍 湖北&河南&陕西大奇山别墅体验+石舍村采风+富春江日落晚餐因为是和大家在一起所以每个行程都恰到好处的圆满我们远离了城市喧嚣和浮躁深入大自然,回归乡野的静谧这次旅程对每个小伙伴来说都很难忘📍 江西宜春明月千古情表演+泡温泉+武功山对于这次旅程大家都期待已久爬了山、泡了温泉,也看了表演平时工作上的劳累和生活中的烦闷在这两天一晚里都一扫而空了对我们来说这就是趟治愈之旅📍 云南大理滇池+洱海+双廊我们主打怎么休闲自由怎么来~沿洱海自由骑行,累了找个咖啡馆坐坐看着蔚蓝色的辽阔海面放空自己这就是打工人梦想中的生活啊PS:云南的蘑菇锅真的很鲜📍 广东珠海海边漫步+美食你有体验过夜游海湾吗?超解压!远方星星点点的灯火,耳畔是海风与海浪声踩在细软的沙上特别舒服珠海美食让我们大开眼界这趟旅行我们味蕾得到了充分享受不同的伙伴、不同的目的地、不同的玩乐项目但大家快乐自在的感觉是相同的等等还没结束哦还有一大波旅游纪念照即将来袭继续迎接更多的快乐瞬间吧哇!力辰人可真是太会玩了!力辰打造了开放、积极、向上的发展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快乐工作、快乐生活大家在旅途中给自己充电蓄能在放松身心的同时提升自己和伙伴们一起玩培养默契,加深了对彼此的了解接下来以更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以更好的状态去回馈公司、迎接挑战
  • 现代人陷入“铝的包围圈”
    在我们的生活中,面粉、油条、馒头等各种食品都可能添加了含铝食品添加剂。   “铝超标”最近又成为了热门词汇,而它中枪的原因在于在9月底的一次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讨会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研究员称,最新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显示,被监测人群中有32.5%的个体膳食铝摄入量超过每人每周安全摄入量(PTWI),其中以4岁~6岁年龄组的超值比例最高,而膨化食品被指是导致超值的“罪魁祸首”。   铝摄入超值的危害需具体分析   研讨会上,陈君石介绍说,风险评估结果显示,面粉对全人群膳食铝摄入的“贡献率”最高,由于南北饮食习惯的差别,使得北方全人群膳食铝平均摄入量为南方的4.6倍,其中4岁~6岁年龄组最高,达到5.1毫克/公斤体重。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铝的PTWI为2毫克/公斤体重。   会后,有不少媒体以“膨化食品导致四成儿童铝超标”为标题进行了报道,对此,陈君石表示,这一提法并不准确,“每周每公斤体重2毫克的最高安全摄入量,是这个值,称为健康指导值,而不是标准,标准是法定的值,健康指导值是指要保护你的健康,最好不要超过这个值,如果不够这个值,说明风险低,超过这个值,就要引起重视。儿童由于体重比较轻,所以这个值就更高了,不仅是铝,其他化学的东西也是这样,所以对儿童要特别关注。”   对于铝摄入超值的危害,有研究表明,它可能会导致骨质疏松,损害人体中枢神经,出现记忆衰退现象。不过,陈君石也指出,不是说铝摄入超值了就会发生中毒,而是发生有害作用的可能性增加了,所以一般不建议超过,真正的危害,要看超过多少,超过多长时间。风险评估的目的就是对这一风险作出评估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膨化食品应严控摄入量   食物中铝的来源主要有含铝食品添加剂,以及来自水、食品原料、包装材料中铝的转移,根据风险评估资料,其中含铝食品添加剂对居民铝摄入的贡献在75%-80%,在我们的生活中,面粉、油条、馒头等各种食品都可能添加了含铝食品添加剂。   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允许使用的含铝食品添加剂共有13种,其中9种是作为脂溶性食用色素的铝色淀,另4种为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硅铝酸钠、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其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即俗称的明矾,复合型膨松剂“泡打粉”的主要成分即是这两种物质,明矾和泡打粉在馒头、油条及各种膨化食品中应用广泛,起着快速发泡和起酥的作用。   风险估计中提到,7岁~14岁儿童膳食铝摄入的主要来源为膨化食品,这点尤其引人关注。记者联系了膨化食品行业国内某龙头企业,该企业品控部方经理告诉记者,2005年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曾报道过“真优味”等品牌的膨化食品中检出铝残留量严重超标,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也给行业造成很大压力,从那以后,大企业都不再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含铝食品添加剂,像硫酸铝钾、硫酸铝铵是作为膨松剂使用的,而现在都是无铝膨松剂。膨化食品的工艺包括油炸、非油炸和挤压三种方式,油炸和挤压都可以达到膨松的效果,并不需要再用膨松剂,从我们的产品来看,也只有很少的几种会用到膨松剂。”方经理称。   记者走访了北京市区欧尚、家乐福商场及一些小超市,观察了十余个品牌的主要膨化食品,配料表中确实没有发现含铝食品添加剂(配料表中一般标注有碳酸氢钠,即“小苏打”)。对此,一位业内人士称,目前食品龙头企业一般都会采取无铝膨松剂,但因为成本原因,可能有些厂家还在使用明矾或泡打粉。由于明矾是允许使用的复合食品添加剂,在添加剂国标中为“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很难说会不会超量使用。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认为,部分大企业的情况并不能让我们放松警惕,“可能大品牌确实不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了,但郊区、广大农村地区的膨化食品呢,他们吃的也许是一些根本都没听过牌子的膨化食品,超标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是极有可能的。”   “膨化食品本来就不是他们所必需的,营养价值不高,为了吸引孩子,只能在口味上下工夫,一般就是多油多盐,甚至使用香精,所有这些都不会对孩子有好处,家长不应该纵容孩子吃这些东西。”范志红建议说,无论膨化食品是否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都应该严格控制摄入。   如何突破“铝的包围”?   关于含铝食品添加剂,陈君石认为,目前标准自身的问题以及超标使用都会对居民摄入值产生“贡献”。因此,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其中一项建议即是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它包括哪些添加剂可以不用了,而有些是否可以调整使用范围,减少允许使用的食品种类,调整最大使用量,目前正在对此征求行业意见 另外一项措施是要提醒质监、工商等监管部门,对市场上相关产品加强监管,杜绝超范围超量使用。   记者了解到,卫生部办公室曾以内部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征求调整硫酸铝钾等1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意见函。农业部办公厅在回复意见函中指出,考虑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小麦制品主食,如油条、馒头等均未制定明矾等添加剂的限量标准,建议对小麦粉及其制品中的限量值进行细化。如果这一建议能够实行,则可能对我们日常食用的包子、馒头等早点制作产生一定影响。   当然,除了面食制品,日常中可能涉及含铝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还有不少,范志红认为,现代人很容易就陷入“铝的包围”中,而要突破包围,首先要关注自身的营养与健康,“不用考虑其他,事实上贡献大量铝的食品,其营养价值都是不高的,比如粉条、粉丝、凉粉等,除了淀粉,维生素、矿物质几乎都没有,你何必吃那么多呢,远离铝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大家必须引起重视。”
  • 鲜榨饮品中铝残留量检测手段亟待提升
    div class=" content" !--enpcontent-- p   近日,“天使之橙”因铝污染检测争议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上海及深圳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对此案做出了不同的处理,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不予立案,深圳开出百万罚单。 /p p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9-2016)规定,“金属材料和制品(镀锡薄板容器除外)中,食品接触面未覆有机涂层的铝和铝合金、铜和铜合金,以及金属镀层不得接触酸性食品”。两地分歧点主要在榨汁过程中,未覆有机涂层的橙汁机的上下爪是否接触了橙汁。 /p p   深圳市场监管部门认为橙汁机的上下爪接触了橙子表皮就属于接触到了酸性食品,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则认为接触橙子果肉和果汁才属于接触酸性食品。 /p p   事实上,目前在《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中,并没有关于验证相关部件是否与酸性食品直接接触的统一的检测方法。因此两地检测方法不同,导致不同的结果,实属正常。与其在检测方法上“较劲”,不妨换条思路。 /p p   比如相关监管部门可以考虑直接对橙汁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橙汁中是否有铝的迁移,从而制定食物中铝迁移的限制性标准。比如,明确橙汁中有多少铝的迁移量才算合格,多少的量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风险,尽快修订相关标准,以此来判断橙汁的铝含量是否超标。拿出统一的标准来判定橙汁是否受到金属污染比纠结于检测方法更务实。 /p p   正如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罗婵所言,《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近期有望修订,很有可能在新版标准中加入铝迁移量的限值,以此标准来判断橙汁中铝含量是否超标,或许比争论一个部件有没有碰到橙汁更有意义。 /p p   2014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报告显示,我国近1/3居民铝摄入量超过安全值。铝是人体非必需微量元素,一旦过量摄入就会对健康造成很大影响,在医学界,铝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的、蓄积性的神经毒素,被人食用后进入体内,基本无法排出,其毒副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大脑及神经细胞的损害。 /p p   鉴于铝摄入过量对健康造成的危害,严格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的现榨橙汁中铝含量是否超标势在必行。 /p p   一方面职能部门要加强无人榨汁饮品中铝含量的抽样检测,落实监管责任并明确处罚标准,增强法律的震慑力,提高不良经营组织的违法成本;既要突击执法监督,也要有常年执法监督;既要抽检,更要“飞检”,不给违法行为“留余地”“空后门”。 /p p   另一方面,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引导,让消费者认识到长期食用铝残留超标食品的危害,并帮助消费者掌握辨识含铝超标食品的知识。 /p p   除此之外,橙汁中是否有其他污染元素也是值得深究的问题,因为污染元素不一定只来自于金属抓头。 /p p   自助榨汁机毕竟和一般的自动售货机不一样。原料是否合格,储存条件是否过关,压榨的机器是否卫生,都会触发食品安全问题。 /p p   就机器卫生而言,能否坚持及时、规范的清洗;能否确保机舱内环境干净、整洁、无菌等都是令人担忧的问题。如果榨汁机不及时清洗,不定期消毒,就容易滋生大量细菌,这样那些看似美味营养的果汁很可能成为病从口入的“源头”。 /p p   就原料问题而言,橙子在相对封闭的榨汁机内,很容易腐烂发霉,毕竟水果的保鲜时间很短而且必须存放在一定的温度中。如果腐烂发霉的橙子没有进行及时更换,消费者很可能就会喝到烂橙子榨出的汁。发生霉变的橙子榨出的汁,会因为微生物的繁殖,含有大量有毒物质。 /p p   据了解,早在2017年年底,全国数座城市均出现无人榨汁机内橙子霉变的现象,黄澄澄的橙汁里竟然含有黑色渣滓。 /p p   饮食安全无小事。近年来,能够自动完成去皮、榨汁、装杯、封盖一体化生产流程的自助榨汁机遍布于全国各地的地铁、大小商超内,售卖是自动化了,但卫生安全还做不到自动化,仍然需要经营企业安排足够的人手定期检查更新,确保提供的是符合安全标准的原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则需要更加关注,从严从紧做好监管。自律和监管“双管齐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消费者喝进去的是一杯安全、健康的橙汁。 /p /div
  • 欧盟修订对兽药氯氰碘柳胺Closantel的残留限量
    2012年3月15日,欧盟发布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No 221/2012,修订对抗寄生虫剂/抗体内寄生物药剂氯氰碘柳胺Closantel的残留限量要求,新增对该兽药在乳【牛,绵羊】Milk[Bovine,Ovine]中的临时残留限量要求45μg/kg,该临时残留限量将于2014年1月1日到期。该法规自公布3天后生效。   欧盟兽药残留限量要求可登录下述网址查询:   http://www.tbt-sps.gov.cn/foodsafe/xlbz/Pages/veterinary.aspx
  • 污水处理标准修订 一线厂长怎么看?
    p   去年年底,环境保护部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将对已实施10余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进行首次修订。 /p p   大半年时间过去了,对标准的讨论甚至争论一直没有停止。在不久前由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与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共同组织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务培训首期技术班水务竞技沙龙上,来自67个公司的100多名厂长结合各厂的经验,对这一征求意见稿的指标项次、监测方法、可达性等进行了探讨。 /p p    strong 排放限值提高需考虑什么? /strong /p p   深度处理技术的成熟度,电耗、药耗、碳源的增加与污染物降低间的平衡 /p p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的限值提高很多。对此,一线厂长认为执行新标准,需要考虑深度处理技术的成熟度,同时需要考虑电耗、药耗、碳源的增加与污染物降低间的平衡。 /p p   “现在执行的标准实际上已经比大部分发达国家的标准严格。在全国很多地方还没有实行一级A标准的情况下,又前置性地推出这种排放限值,可能不少刚刚改造完一年的污水处理厂又要进一步改造。”浙江省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杨春荣认为,对于新标准的执行,需要考虑深度处理技术的成熟度以及配套的设备与实施是否跟得上,未来改造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也需要提前考虑。 /p p   浙江省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七格污水处理厂厂长严国奇也认为,以现在成熟的水处理技术也能达到相关的限值,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大量的电耗、药耗及碳源的增加。 /p p   “污水处理厂在从一级B提标到一级A过程中,我们已经切身感受到了能耗和药耗的大量增加,新增加的能耗和药耗也产生碳排放,而碳排放的增加与最终污染物的减少之前的平衡在制定新标准时需要考虑。”他说。 /p p   一线厂长对一些指标限值提出了建议,比如,建议删除或从宽规定粪大肠菌群。清华大学教授施汉昌表示,征求意见稿中对主要指标更多地考虑了环境风险的影响。比如,粪大肠菌群这个指标是代表人的粪便污染对水影响的程度。 /p p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出水粪大肠菌群限值为1000个/L,这比自然水体(20000个/L)及自来水厂的要求均要低。“而粪大肠菌群进入自然水体会快速繁殖,对其控制值得商榷。”多个厂长如此反映,考核指标中虽明确指出以24小时混合样作为监测水样,但目前考核采样仍以瞬时样为主,取完样之后可能要过一天才能检测。 /p p   对此 ,浙江省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周建新介绍说:“污水处理厂在投加次氯酸钠和氯之后粪大肠菌群瞬时已经达标了,但是经过一天的分裂繁殖可能又超标了,监测的水样取样方式和保存方式都值得研究。”同时,他建议根据污水处理厂出水的去处制定消毒控制指标。 /p p    strong 提标考验企业检测能力 /strong /p p   新标准检测难度大,选择性控制指标项次多,企业成本增加大 /p p   由于征求意见稿对排放限值要求提高,也带来了检测方面的问题和难度。比如,在SS(固体悬浮物浓度)指标方面,一线厂长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由10 mg/L降为5 mg/L”,检测难度大。 /p p   在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方面,水体富营养化的影响指标主要为氮、磷等,需要对TN(总氮)、TP(总磷)、BOD5(生化需氧量)等进行控制,因此征求意见稿中“由50mg/L降为30mg/L”需要考虑。 /p p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运行主管鲍资茂认为,对于污水处理来说,一是污水处理厂出来的COD由于可生物降解的COD已经去除,因此排放到河道中的COD对溶解氧影响不大 二是脱氮时需要增加碳源,加碳源会导致COD升高,TN和COD同时控制也是个矛盾。 /p p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洪臣也认为,针对特别排放限值来看,COD降到30mg/L,粪大肠菌群限值为1000个/L,SS降到5mg/L的难度与必要性,以及TP小于0.3mg/L需要考虑进水中有机磷的含量等问题,是业内非常关注的,值得探讨。 /p p   江苏省(宜兴)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总工陈珺则表示,新标准应该考虑的是新增污染物,而不是对COD等排放限值的过分追求。 /p p   同时,征求意见稿中选择性控制指标项次多,且污水处理厂实际没有去除能力。其中提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每年至少一次对表2中列出的所有项目进行采样监测,检测出的项目均纳入选择控制项目。而表2中选择性控制指标82项,项目多、检测费用昂贵。 /p p   此外,检测方法与考核或督查中实际做法可能存在冲突。对于污水处理厂指标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以及之前的要求均为“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h 一次,取24h 混合样,以日均值计”。多个污水处理厂厂长反映,在实际考核或督查中,基本均是瞬时取样,并以此为标准。 /p p   江南大学教授李激认为,征求意见稿中某些指标检测方法规定的较为复杂,实际检测中可能用不到,比如总砷的检测。 /p p   (作者单位:江苏(宜兴)环保产业研究院) /p p /p
  • 检验检测机构做风险评估,这些潜在风险一定要考虑
    超能力范围检验按照《计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检验检测机构必须经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和/或CATL认可,而资质认定和/或CATL认可是限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只能在能力范围限定的产品(参数)范围内出具带相应标识的检验报告,检验使用的标准不在能力范围者,我们称之为超范围检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执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以及其他规定中也都明确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超能力范围开展检测工作,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个别检验机构超能力范围检测情况时有发生。超范围检验主要有三种形式:1故意超能力范围检验检验检测机构或检验检测机构中个别人员为满足客户要求,为检验检测机构争取经济利益,对不在能力范围内的产品开展检验工作,出具带标识的检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以为采用标准中的个别标准在能力范围内,误将产品进行检验并出具带标识的检验报告。近年来,质检总局、认监委、省市质监局对超能力范围检测的处罚都非常严厉,甚至停止个别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因此,检验检测机构应将超能力范围检测的后果向每一位员工宣传,不能为经济利益或所谓的为企业着想而故意超能力范围检测;同时检验检测机构还应认真梳理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范围,对确实有设备、具备检验能力而不在能力范围内的标准,应尽快进行扩项,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2标准变更后未及时进行能力确认 近年来,不管是产品标准还是方法标准,标准的变更非常频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的文件必须是现行有效的,因此,检验检测机构不能使用作废标准开展检测工作。检验检测机构采用新标准开展工作,则必须及时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或CATL认可的发证机构进行标准变更。目前,有的检验检测机构怕麻烦,往往等到复评审或监督评审时才进行标准变更。在新标准开始实施到通过检验检测机构复评审或监督评审之间如果按新标准开展检验工作,则是超范围检验。还有一种隐性超能力范围的情形。检验检测机构通过的检验能力范围时,实际隐含的意思是包括产品标准中引用标准也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当其引用标准出现标准变更尤其是检验方法、环境设施有实际变化的情况下,其产品检验的实际检验能力有可能出现变化。这种变化,可能会导致检验检测机构不能按现行有效标准正常开展检验工作。我们把这种变化称之为“隐性的”超范围检验。由于标准变更后需要重新进行能力确认,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怕麻烦,往往会等到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时才进行确认,从而导致超能力范围检验。因此,检验检测机构应关注和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在能力未确认前,不得使用新标准开展检验。对于产品标准中引用标准的变更,检验检测机构更应关注,以免采用作废标准开展检验而造成检验结果的误判和可能带来的检验风险。3乱用CATL、CMA、CAL标识 很多检验检测机构通过了CATL认可,也通过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而这两个认可不在同一时间进行认可,当申请扩项或标准变更时,往往是一个通过了,而另一个还要过段时间才认可。有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尤其是部分中小检验检测机构,取得能力范围以CMA和CAL为主,CATL的能力范围很小,而检验报告的封面一般是将几个标识均直接印在封面上,这使得检验检测机构误用标识。因此,检验检测机构应按通过的能力范围分别印制检验封面,按规定使用。设备及环境设施不能满足标准要求设备及环境设施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的必备工具,设备及环境设施是否满足标准,将直接影响数据的准确性,对检验结果和判定有重大影响。设备及环境设施不能满足要求的原因主要有:1量值溯源未按规定 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是保证其测量准确性的主要手段之一,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仪器设备使用前应经过检定或校准,必要时,在二次检定或校准之间应进行期间核查,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但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将仪器送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或校准,造成仪器失准,还有个别检定/校准检验检测机构不经检定/校准就出具证书。检验检测机构内经常会有仪器设备是没有检定规程或校准方法,计量部门往往图省事,仅对仪器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或校准,而其总体设备是否合格则不做综合判定,使得设备显示的数据是否准确不得而知。如果此时不采用能力验证或检验检测机构比对的方法对仪器进行验证,则会带来很大的风险。2设备精度下降 有的检验机构,尤其是中小型检验机构,由于资金的不足,使得设备长期服役,得不到及时更新。由于设备使用年限过长,或使用环境恶劣,设备的精度下降,检验数据的可信度下降。因此,检验检测机构应及时更新设备,当设备一时不能更新,应增加校准的频次、做期间核查、采用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设备间比对等方式验证设备的可靠性,以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3环境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 很多试验对环境设施的要求是很高的,对检验结果的影响很大,但部分检验机构对环境设施不是很重视,不能很好地满足检验的要求。如:水泥检验的水养护,水的温度规定为(20±1)℃,超出标准规定的温度范围,尤其是超出温度较多时,对检验结果影响就会很大。而我们在评审中发现,部分水泥检验检测机构中,水养护都是在水池中进行,水温低了加热水,水温高了加冷水,这样的温控方式无法保证水温控制精度,其养护后的检测数据也是不准确的。因此,对环境设施要求高的试验,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的环境设施符合标准要求。检测过程质量缺乏有效控制1检验和计算粗心大意 检验是一个需要专注的过程,稍有疏忽,就容易出现差错。而随着手机的普及,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在检验或检验后的数据计算过程中接听手机的现象非常普遍,如此以及其他的粗心造成检验失误的案例也时有发生。检验和计算过程中粗心大意造成的检验失误虽不常见,但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将直接导致检验结果出现差错。 在检验过程中,由于测量不确定度的存在,可能会导致检验项目在临界值的判断时有偏差。例如:涂层厚度,对于普通装饰用铝塑板,由于涂层厚度相对较小,测量时“0”点的精确校准对于处在标准规定的临界状态的产品而言显得尤为重要。如果用普通标准基板进行调0,则可能出现(1~2)um的偏差,这将可能导致产品由“合格”滑向“不合格”边缘。对于普通装饰用铝塑板,可以将产品除去
  • 环保部:燃煤系全国雾霾直接原因 贡献率达61%
    p   以京津冀为代表的华北地区成为中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并非偶然。 /p p   12月14日,环保部通报对华北地区22个城市(区)的环保综合督查结果,发现,各地市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有的事关地方长远发展,有的涉及工作落实机制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p p   环保部称,由于规划布局不合理,“一钢独大”、“一煤独大”等现象在华北地区一些城市比较普遍。其中,除北京、天津外,华北地区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近90%,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p p   有业内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整个华北地区的空气污染来看,燃煤是造成雾霾的主因。 /p p   据有关研究表明,全国PM2.5浓度之所以严重超标,与燃煤有直接关系,燃煤对PM2.5浓度贡献率在61%左右。 /p p   strong  问题一:华北能源消费煤炭占九成 /strong /p p   环保部介绍,今年以来,环境保护部积极探索推进环保督政。截至目前,华北地区已完成22个城市(区)的环保综合督查,督查范围涵盖了华北六省(区、市)。 /p p   环保部在督查中发现,产业结构布局和能源结构问题日益成为环保瓶颈。由于规划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调整进展较慢,“工业围城”、“一钢独大”、“一煤独大”等现象在华北地区一些城市比较普遍。 /p p   比如,唐山、邯郸“钢铁围城”现象突出,邢台重化工业四面布局,包头城区呈现“东铝、西钢、南化、北机、四周电”的格局,阳泉、晋中、乌海、平顶山、焦作等城市“一煤独大”等 除北京、天津外,华北地区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近90%。 /p p   不得不提的是,针对今年11月底华北地区出现的持续空气重污染过程,环保部分析称,初步的在线来源解析表明,就整个华北区域而言,原煤燃烧和工业排放是此次重污染过程最主要的来源。 /p p   同时,散煤污染治理工作问题依然突出。从近期督查情况看,虽然各地加大了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北京市在售散煤煤质超标率为22.2%,天津市超标率为26.7%,河北省唐山、廊坊、保定、沧州4市平均超标率为37.5%。 /p p   据了解,2014年全国年用煤量42亿吨,其中,火电用煤19.4亿吨左右,非电行业用煤约为22.6亿吨。 /p p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边程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火电燃煤排放的治理较好,造成雾霾的主要矛盾是工业不清洁用煤,也就是非电行业的燃煤排放问题突出,这将是“十三五”治霾的关键。 /p p   重化产业是华北地区很多城市的支柱产业,也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 既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也给环境治理带来巨大困难。 /p p strong   问题二:企业弄虚作假超标排放 /strong /p p   督查结果显示,治污方案落实、考核不力的情况仍然多见。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许多地方有方案、没措施,有部署、没落实,有考核、没问责,导致许多工作流于形式,难以取得实质性环境效果。 /p p   环保部称,河北省部分地市制定的压钢减煤计划,内容不实,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实现确定的减煤压钢的目标 南阳市虽然制订了蓝天工程等系列实施方案,但与河南省政府有关要求相比,在目标、任务和措施等方面均存在不小差距 郑州市制定的14个大气污染治理专案,在被约谈前基本没有落实。焦作、安阳、呼和浩特、通州等地制订的治理方案实际落实情况都不理想。 /p p   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县城或乡镇的特色产业或支撑性产业往往也是排污大户,环保意识薄弱,加之基层环保工作比较粗放,环保不作为、不到位的现象较为常见,环保监管矛盾大,环保部称,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仍然突出,其他有关部门环保责任不落实与畏难松懈、推诿扯皮情况并存。 /p p   同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仍旧是环境工作推进的重点和难点,即使被称为“长牙齿”的新环保法实施已近一年时间,但是,弄虚作假、超标排放等问题依然突出。环保部介绍,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依然常见。提标改造不及时、日常监管不到位、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甚至弄虚作假的情况时有发现,超标排放问题较为常见,突出存在于焦化、玻璃等行业。另外,许多城市的产业集聚区或传统工业区,由于企业排放量较大,加之因货运频繁带来的道路扬尘问题,区域性污染十分突出。 /p p   此外,环保部督查还发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十分普遍。 /p p strong   多地治污流于形式 /strong /p p   环保部督查结果显示,治污方案落实、考核不力的情况仍然多见。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许多地方有方案、没措施,有部署、没落实,有考核、没问责,导致许多工作流于形式,难以取得实质性环境效果。同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仍旧是环境工作推进的重点和难点。 br/ /p
  • 河南省造纸学会批准发布 《湿巾中氯己定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现批准《湿巾中氯己定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为河南省造纸学会团体标准,编号T/HNPIS 0001—2024,自2024年3月18日起实施。 豫轻纸[2024]01号审批.pdf【3.18报批稿】.pdf【3.18编制说明】.pdf
  • 这家仪器公司北交所暂缓审议,被问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在今日召开的北交所2022年第19次审议会议上,基康仪器(830879)暂缓审议。参加基康仪器审核的上市委委员为侯定海、宣雷、王海涛、唐周俊、徐长俄。基康仪器主营业务为智能监测终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同时提供安全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去年营收、净利增速均超20%。公司拟公开发行募资约8455万元,用于智能监测终端产能扩大项目等。审议意见:1. 请发行人进一步明确与美国基康关于商标、商号权属及其使用范围相关权利义务约定情况,是否存在被撤销、宣告无效、诉讼等法律风险。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结合北京岩土、纽英斯股权转让资金流、公司运营情况等进一步核查北京岩土、纽英斯股权转让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其他利益安排,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实质关联关系,是否影响关联方认定及其信息披露,并发表意见。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1. 关于美国基康。请发行人结合与美国基康签订的《独家代理授权》、《股权转让协议》具体约定等,进一步说明:(1)基康有限股权转让的对价是否包含商标、商号,发行人可继续自由使用该等知识产权及继续申请新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描述是否恰当、依据是否充分;商标、商号归属权未签订书面协议的原因,未来能否签订书面协议;发行人商标、商号是否存在被撤销、宣告无效、诉讼等法律风险并结合上述事宜,说明发行人对美国基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2)发行人既作为美国基康中国独家代理商、又自研并销售同类商品且发行人也存在通过北京岩石对外销售产品的商业合理性,发行人自身产品技术路线与美国基康的差异与区别,是否存在对美国基康产品的仿制,美国基康对发行人自产产品竞争力及业绩持续性影响,是否对美国基康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提示是否充分。(3)美国基康是否对发行人自产产品(包括使用基康商标产品、未贴牌销售给同行业公司产品、使用发行人注册的其他商标产品)的销售范围进行限制,若存在限制,限制的具体形式、责任划分及对发行人未来经营规划及销售区域的影响,是否充分进行了风险提示。(4)北京岩土向发行人采购未贴牌产品并对外出口、发行人注册新商标等经营活动是否违反或变相违反与美国基康间的独家代理期间,不得代理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等约定,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请发行人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请说明核查手段和核查方法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2. 关于关联方。根据申请文件,北京岩土系公司董事、监事的近亲属通过纽英斯曾实际持股的公司,2019年7月不再持有股权。纽英斯原系基康仪器董事、监事的近亲属设立公司,后为规范化发展,实现在新三板挂牌,原股东于2013年将所持全部股权转让。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北京岩土销售产品,同时存在少量采购,纽英斯为发行人外协加工供应商,且发行人财务部副经理罗军持有纽英斯15%股权。(1)根据申请文件,2010年1月英国岩土仪器有限公司与纽英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英国岩土仪器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岩土50%的股权以4.5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纽英斯,但由于北京岩土工作人员的疏忽,加之英国岩土仪器有限公司自2012年进入破产重组程序,内部人员变动,缺少相关人员配合北京岩土完成工商变更程序,因此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延直至2016年4月22日完成。请发行人结合北京岩土上述期间是否存在其他工商变更、纽英斯股权转让、北京岩土实际运营等实际情况,说明直至2016年才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原因及其商业合理性。(2)根据申请文件,2013年纽英斯股权受让方支付的纽英斯股权转让款并未包含纽英斯持有的北京岩土的股权价值、纽英斯的发起人(除於道远)与纽英斯口头约定,由其代为持有北京岩土的部分股权;2019年5月1日,纽英斯与李丛峰、范建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纽英斯将其持有的北京岩土50%股权分别转让给李丛峰、范建华。请发行人说明上述“未包含北京纽英斯持有的北京岩土的股权价值”披露是否准确,是否有相关合同依据,相关受让方是否存在争议或者潜在争议;请发行人说明2019年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情况及其最终资金明细,上述北京岩土一直存在代持安排且系口头约定并直至2019年转让的原因及其商业合理性。(3)请发行人结合上述情况,说明纽英斯、北京岩土上述安排是否违反了美国基康的相关授权或者对发行人的相关限制,是否导致和美国基康的纠纷或潜在纠纷。(4)请发行人结合纽英斯的相关股权变更历史,进一步说明罗军取得股权的相关过程、罗军持股的合理性、真实性,是否存在代持、委托持股或者其他相关安排;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与纽英斯交易的真实性及必要性;结合北京岩土、纽英斯历史沿革、股权变更、业务经营情况、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相关人员资金核查、收益分配及涉及举报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是否存在委托他人代持北京岩土、纽英斯股权情况,北京岩土、纽英斯是否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依赖,北京岩土、纽英斯是否实质构成发行人关联方,是否存在通过上述方式变相实现关联关系非关联化的行为,并请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上述相关各方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金额认定及披露是否真实、准确。请发行人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请详细说明核查手段和核查方法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3.关于收入确认。(1)请发行结合申报期内适用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主要项目等,进一步说明:1)适用时段法确认收入的金额、比例、影响、原因及合理性,履约进度确定的方法、难度及合理性,与时点法确认收入的差异与区别,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2)是否按里程碑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与结算进度是否一致,一致或不致的金额、比例、原因及合理性。3)中介对履约进度合理性核查的方法、手段、范围、比例、结论及合理性。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报告期内,发行人“贵州省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科技能力地灾隐患监测点设备采购2018年度(第三期)”采用时点法进行收入确认,分别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确认收入807.39万元、302.40万元、0.45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事项认定为合同变更的理由和依据,是否针对合同变更签订了新的合同或补充合同。2)分年度安装、调试完成并能够独立发挥作用的设备进行验收的时点,各年度调试完成的设备实际投入使用的时间,各个设备的试运营期间是否保持一致。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基康仪器:深耕智能监测传感行业去年营收净利增速均超20%2021年6月,基康仪器进入辅导期,并于12月7日通过辅导验收。之后公司于12月10日向北交所报送了申报材料,于12月15日获受理。2022年1月13日公司收到第一轮问询函,于3月7日完成回复,3月18日收到第二轮问询函,并于4月21日完成回复。挖贝研究院资料显示,基康仪器主营业务为智能监测终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同时提供安全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监测终端(精密传感器、智能数据采集设备)、安全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据介绍,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共取得44项国家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6项。公司产品广泛应用在国内譬如三峡、白鹤滩、乌东德、南水北调、小浪底、港珠澳大桥等众多国家重点工程。技术方面,公司汇集了振弦式传感器技术、光纤光栅传感技术、光电传感技术、物联网集成应用技术、云服务平台应用技术等多个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业绩方面,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亿元,同比增长22.04%,净利润为5039万元,同比增长24.35%。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300万股(含本数,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募资约8455万元,用于智能监测终端产能扩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中科院生态中心在稳定连接共价有机框架纳滤膜研究中取得进展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蔡亚岐研究组通过Doebner反应构建了4-羧酸喹啉连接的共价有机框架QL-COFs,与环境水质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王军研究组合作,利用QL-COFs对商品化纳滤陶瓷膜管进行修饰,制备得到QL-COF纳滤膜,并将其应用于有机分子及盐的纳滤筛分。近日,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自然-通讯》(Nature Communications,DOI:10.1038/s41467-022-30319-2)上。 共价有机框架(Covalent Organic Frameworks,COFs)是新型的晶态多孔有机聚合物,近年来受到关注。可逆反应通常被认为是合成结晶COFs的必要条件。然而,可逆反应生成的可逆共价连接化学键稳定性较差,使COFs难以在实际应用环境中长时间保持晶态的多孔框架结构。因此,开发新型有机缩合反应合成具有稳定共价连接的COFs,对于拓展COFs结构和功能的多样性及其应用颇为重要。 利用亚胺的化学活性,蔡亚岐研究组巧妙地通过多组分Doebner反应构建了亚胺衍生4-羧酸喹啉连接的QL-COFs。Doebner反应具有可逆-不可逆顺序的反应历程,通过芳醛、芳胺和丙酮酸的三组分一锅反应和亚胺COFs的合成后修饰均可构建高结晶度、高孔隙度的QL-COFs。此方法不需要特殊的有机单体设计,理论上能够推广到大部分已报道的亚胺COFs中。材料表征发现,4-羧酸喹啉连接的QL-COFs具有良好的稳定性,能够耐受强酸强碱等。此外,相比于对应的亚胺连接COFs,QL-COFs的孔径发生收缩,高密度羧基的分布显著提升了QL-COFs的亲水性。基于上述特点,蔡亚岐研究组与王军研究组合作,运用QL-COFs对商品化刚玉陶瓷纳滤膜管进行修饰,制备了QL-COF膜材料。纳滤实验发现,QL-COF膜对分子尺寸大于其孔径1.4 nm的有机分子均可实现99%以上的截留率,尺寸排阻效应是其主要的分离机理。同时,QL-COFs良好的亲水性使纳滤膜表现出高达850 L m-2 h-1 MPa-1的水通量,QL-COF纳滤膜性能稳定且能够耐酸耐碱。电驱动的阳离子纳滤筛分实验表明,QL-COF膜对大尺寸阳离子Oct4N+、Dodec4N+同样能够实现高效纳滤截留。 (a)Doebner反应合成4-羧酸喹啉结构的反应机理;(b)通过Doebner反应分别以一锅法和合成后修饰法构建4-羧酸喹啉连接的QL-COF-1/2。该研究为新型稳定连接COFs的设计合成提供了新思路,并为开拓COFs的应用提供了新参考。研究工作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支持。
  • 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718.20万元采购PCR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PCR 开标时间: null 采购金额: 718.20万元 采购单位: 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 梁老师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裘老师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核酸检测基地设备(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应急采购项目(第二次)其他非政府应急采购公告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4-10 招标文件: 附件1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和新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新昌县核酸检测基地设备(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应急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应急采购,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昌县核酸检测基地设备(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应急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SXWH2022-4-19 3.项目预算:7182000元。 4.最高限价:71820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54台 7182000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和查询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医疗器械设备合法生产或经营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4月10日至2022年4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资料邮寄形式或者现场递交。 3.文件售价:500元 4.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名表(网上下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报名费以转账形式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211026009200820957,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嵊州支行。 6.咨询: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5-83275560。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14点00分时整(北京时间)。 2.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8室。 3.疫情期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邮寄至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2022年4月12日16:30时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143640元交至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名称: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211026009200820957,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嵊州支行)。应当以转帐、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人在汇款确认到账后于报名或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保证金缴纳收据。 六、开启 1.时间:2022年4月13日14点00分整。 2.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8室开标。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裘老师 联系电话:0575-83275560 传真:0575-83275561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新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13857553552 传真:/ 地址:新昌县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 附件信息: 绍兴市文汇报名表.xls19.5 KB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PCR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718.20万元 采购单位: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核酸检测基地设备(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应急采购项目(第二次)其他非政府应急采购公告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4-10 招标文件: 附件1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和新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新昌县核酸检测基地设备(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应急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应急采购,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昌县核酸检测基地设备(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应急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SXWH2022-4-19 3.项目预算:7182000元。 4.最高限价:71820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54台 7182000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和查询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医疗器械设备合法生产或经营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4月10日至2022年4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资料邮寄形式或者现场递交。 3.文件售价:500元 4.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名表(网上下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报名费以转账形式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211026009200820957,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嵊州支行。 6.咨询: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5-83275560。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14点00分时整(北京时间)。 2.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8室。 3.疫情期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邮寄至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2022年4月12日16:30时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143640元交至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名称: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211026009200820957,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嵊州支行)。应当以转帐、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人在汇款确认到账后于报名或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保证金缴纳收据。 六、开启 1.时间:2022年4月13日14点00分整。 2.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8室开标。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裘老师 联系电话:0575-83275560 传真:0575-83275561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新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13857553552 传真:/ 地址:新昌县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 附件信息: 绍兴市文汇报名表.xls19.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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